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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企划方案范文

食堂企划方案

食堂企划方案范文第1篇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任副组长,党政办、监察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担任,社会事业发展局学生营养改善管理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新区托管乡镇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实施。

2.建立责任体系。新区管委会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实施。

(1)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工作,对食品配送及领取全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2)监察局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进行监督审计。

(3)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拨付、监管及食品配送招投标监督工作。

(4)经济发展局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组织开展生产成本调查和食品价格监督检查。

(5)工商分局负责供餐服务企业主体资格的审查和管理。

(6)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及托餐家庭(个人)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安全监管,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

(7)质监部门负责对供餐企业食品生产过程进行监管,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违规行为。

(8)各镇政府负责本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督查、指导和评估。

(9)各镇中心校对本镇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及时报告食品配送异常情况,统计核对当天、当月学校学生食品发放数量,建立专项资金账目并负责核算。

(10)各有关学校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要安排专人领取营养食品,妥善存放,每天按时、按标准发放到每一个学生手中,并做好实名登记工作,按月汇总上报。

3.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为进一步细化目标要求,靠实工作责任,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各镇政府和中心校要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供餐方式和流程

(一)供餐方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2012〕54号)文件明确规定:中央财政对试点贫困县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在校200天计算,每生补助600元。补助资金不得发给学生或学生家长个人,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

根据《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全省可选用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家庭托餐三种供餐模式,结合新区目前学校食堂供餐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为了尽早为学生供应营养餐,启动阶段新区先采取通过各中心校招标确定企业统一配送、学校食堂(伙房)供餐模式,供餐内容为早餐或课间加餐。当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通过新建或改扩建能具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条件时,新区托管乡镇学校将逐步采用食堂供餐方式。

(二)供餐流程

1.制定学生营养食谱:参照《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中“营养配餐标准”,为便于操作,确保尽快实施,新区暂时确定为: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早餐供应:牛奶1袋(200毫升)、鸡蛋1个,烤花卷1个(100克);星期二、星期四早餐供应:伊利优酸乳1盒(190毫升),小烧锅1个(100克),苹果1个。当启动正常后,在供餐品种、营养成份、价格相当的情况下,适时予以调整,逐步完善营养配餐标准。

2.食品采购及配送接收。按照甘政办发〔2012〕27号文件中关于“鼓励学生营养食品原料采购本地化,建立食品生产供应基地”的精神,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牵头,通过镇中心校公开招标,确定供餐企业及采购品种、价格,并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及质量安全保证协议,由中标企业统一为新区托管镇学校供餐配送,各中心校在招标时必须发招标通知,竞标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经销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清真食品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配送食品车辆及用具必须保持卫生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学校要确定专人接收供餐企业配送的食品,并按时、按量分发给学生。要认真做好配送食品的接收、保管、发放登记工作,建立食品收发台账。

3.存贮、加工食品。供餐企业和学校要建立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严禁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流向学生餐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严禁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提供。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要求的范围、用量和方法使用,严禁超范围、超剂量滥用。不得向学生提供隔餐食品、腐烂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食品在烹饪后至学生食用前的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不得向学生提供冷荤凉菜。

4.供餐。全体学生统一伙食费标准,由学校食堂(伙房)统一提供食品。学校校长或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供餐企业和学校食堂(伙房)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5.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个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保存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记录。

三、建立管理系统

1.建立学生实名制管理系统。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要求,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实行联网式电子化管理,项目包括:“学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生电子照片、家长姓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所在学校”等内容。校长对学生资格审查负全责,学生信息由班主任登记造册,校委会成员分工负责审核学生信息登记情况。

2.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牵头,会同镇卫生院、中心校建立学生健康检测指标体系,对学生身高、胖瘦、贫血率等指标进行跟踪调查。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测评估小组调查了解学生营养状况,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资金管理制度。新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发展局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各镇中心校、各学校要建立独立帐户,严格帐目管理,独立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将营养餐费用直接发给学生及家长个人,不得用于员工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开支,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加快学校食堂(伙房)建设

1.农村学校食堂(伙房)现状和供餐能力

新区托管乡镇5所寄宿制学校,食堂仅能够对寄宿学生供餐。面向全体学生供应营养餐存在一定困难,需要进行扩容改造。其余43所学校没有食堂(伙房),需要新建或改造。

2.新建、改扩建食堂(伙房)建设规划

根据国家对学校食堂建设的标准,新区托管乡镇43所学校需要新建学生食堂,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需资金2200万元;5所寄宿制学校餐厅需要进行扩容改造,扩容改造面积600平方米,需资金120万元。以上共需投入资金2320万元。力争2012年内,通过争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支持和新区自筹,完成中小学食堂(伙房)新建和改扩建任务,以满足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需要。

食堂企划方案范文第2篇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5所,其中单设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36所(含教学点),在校学生15563名,其中初中生4619名,小学生8944名。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重点,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合理选择供餐模式,努力改善学生食堂设施,不断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水平,使这一民心工程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职责任务落实到位。成立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职责任务,加强了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人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制定印发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大力宣传,确保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的宣传,在全县初步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四是认真调研,科学制定供餐方式。针对我县目前农村非寄宿制学校数量多、分布广和教学点学生人数少、大多数学校暂时无学生食堂、炊事员编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食品卫生监管难度大等实际,在供餐方式上实行了两种方式,即县第三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特教班实行了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其他学校实行了企业配餐模式。五是公开招标,严格配送企业准入制度。将全县44所学校营养餐配送任务分为两个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供货商,并以中心学校为甲方、供货商为乙方、县营改办为监督方,签订了《营养食品供货协议书》,县营改办与供货商签订了《营养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书》,保证了供货质量和食品安全。六是专人负责,严把营养食品验收关。各学校均设立了配餐室,安排专人负责营养食品的验收、保管、加工和发放工作。同时,建立和实行了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台账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制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七是统一核算,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的办法,做到了不克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有效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八是跟踪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各实施学校在对每名学生身高、体重等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的基础上,建立了学生身体健康档案,为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教育、工商、卫生、监察等部门加强了对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缺编缺人的问题。各学校没有工勤人员编制,未配备专门负责营养餐的工勤人员,使营养餐的验收、保管、加工到分发等各项工作任务都由授课教师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影响了教师正常的教学工作。

二是食堂(伙房)不规范的问题。大多数学校无学生食堂(伙房),营养餐只能临时凑合,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有的学校学生在操场或教室进行加餐,既不卫生,又不文明。

三是食品仓储设施简陋的问题。全县几乎所有的学校配餐室只有简单的几张课桌和书柜,设施简陋,没有必要的食品仓储保鲜设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营养餐品种比较单一的问题。目前,我县所提供的营养餐只限于牛奶、鸡蛋、苹果、花生和火腿肠等,品种比较单一,有少部分学生出现厌食现象。

五是一些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虽然从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了比较齐全的工作制度,但在有的方面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二)注重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把学校食堂(伙房)建设当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重点来抓,加大力度,争取项目,在大力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建设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的同时,同步考虑、同步建设学校食堂(伙房)。落实好《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中提出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伙房)建设规划,尽快完成6所寄宿制学校食堂的改扩建和规模较小的学校(教学点)利用布局调整闲置校舍改造成食堂(伙房)或配餐室,并配备清洗、消毒、冷冻(藏)、蒸煮等设备,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食堂企划方案范文第3篇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5所,其中单设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36所(含教学点),在校学生15563名,其中初中生4619名,小学生8944名。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重点,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合理选择供餐模式,努力改善学生食堂设施,不断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水平,使这一民心工程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职责任务落实到位。成立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职责任务,加强了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人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制定印发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大力宣传,确保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的宣传,在全县初步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四是认真调研,科学制定供餐方式。针对我县目前农村非寄宿制学校数量多、分布广和教学点学生人数少、大多数学校暂时无学生食堂、炊事员编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食品卫生监管难度大等实际,在供餐方式上实行了两种方式,即县第三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特教班实行了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其他学校实行了企业配餐模式。五是公开招标,严格配送企业准入制度。将全县44所学校营养餐配送任务分为两个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供货商,并以中心学校为甲方、供货商为乙方、县营改办为监督方,签订了《营养食品供货协议书》,县营改办与供货商签订了《营养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书》,保证了供货质量和食品安全。六是专人负责,严把营养食品验收关。各学校均设立了配餐室,安排专人负责营养食品的验收、保管、加工和发放工作。同时,建立和实行了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台账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制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七是统一核算,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的办法,做到了不克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有效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八是跟踪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各实施学校在对每名学生身高、体重等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的基础上,建立了学生身体健康档案,为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教育、工商、卫生、监察等部门加强了对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缺编缺人的问题。各学校没有工勤人员编制,未配备专门负责营养餐的工勤人员,使营养餐的验收、保管、加工到分发等各项工作任务都由授课教师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影响了教师正常的教学工作。

二是食堂(伙房)不规范的问题。大多数学校无学生食堂(伙房),营养餐只能临时凑合,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有的学校学生在操场或教室进行加餐,既不卫生,又不文明。

三是食品仓储设施简陋的问题。全县几乎所有的学校配餐室只有简单的几张课桌和书柜,设施简陋,没有必要的食品仓储保鲜设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营养餐品种比较单一的问题。目前,我县所提供的营养餐只限于牛奶、鸡蛋、苹果、花生和火腿肠等,品种比较单一,有少部分学生出现厌食现象。

五是一些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虽然从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了比较齐全的工作制度,但在有的方面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二)注重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把学校食堂(伙房)建设当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重点来抓,加大力度,争取项目,在大力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建设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的同时,同步考虑、同步建设学校食堂(伙房)。落实好《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中提出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伙房)建设规划,尽快完成6所寄宿制学校食堂的改扩建和规模较小的学校(教学点)利用布局调整闲置校舍改造成食堂(伙房)或配餐室,并配备清洗、消毒、冷冻(藏)、蒸煮等设备,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食堂企划方案范文第4篇

一、主要内容

(一)试点范围和时间。从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省从2012年3月起启动试点工作,我州8个县市均被纳入试点范围,涉及学生29万多人。

(二)补助标准。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三)改善就餐条件。各县市要结合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统筹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等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资金,认真制定农村中小学学生食堂建设规划,加强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对规模较小的农村边远学校,要安排专项资金,改造、配备伙房和相关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要配备合格的食堂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综合考虑本县市农村中小学食堂现状、饮食习惯、物产资源特点、交通运输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供餐内容和方式。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各县市要根据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食品供应准入制度,制定和完善食品采购制度。学校要统一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严禁采购“三无”产品。中小学校食堂严禁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中小学食堂一律不得对外承包。各县市和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严格管理财政补助资金。各县市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应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切实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四)提高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从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提标后,全州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要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促进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各县市要主动将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要将工作方案、进展情况、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督促农村学校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要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六)加强营养教育。要积极向广大学生、家长、教师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学校要将营养健康教育纳入课堂教学,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七)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

三、组织领导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作工作的管理体制。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学校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明确工作责任。县市人民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制订本地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实施方案和配餐指南,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对本地区的学生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承担具体落实和相关管理责任。

食堂企划方案范文第5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要战略思想,树立典型,示范带动,进一步促进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使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步骤

此次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准备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

成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动员大会,各镇、各职能部门根据创建工作方案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考评标准》进行自查。

第二阶段:督查整改阶段(9月1日至10月10日)

对照创建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对在自查准备阶段发现的不足进行督查整改,逐一细化分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第三阶段:迎接检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1月15日)

总结我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迎接检查组的验收。

三、工作任务

(一)食品安全综合工作。各镇成立食品安全领导机构,由镇领导负责,并有具体责任人,同时要制定工作方案(领导机构及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村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100%;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定期督查有关部门和乡镇的落实情况,落实食品安全专项经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各镇政府协助)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制定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创建任务;定期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解决示范县创建工作中的难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协助)

(三)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送网络完善;统一食品安全预警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或涉及多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定期通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及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协助)

(四)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开展食品安全检测资源调查,提出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方案并逐步实施;统筹食品监督抽查计划,合理分工,互认和共享检测结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协助)

(五)食品安全宣传。制定并落实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或者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对农业生产者进行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培训;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宣传培训;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70%以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协助)

(六)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制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至少在一个行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试点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和监管信用档案齐全;按信誉度和食品风险度对试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

(七)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操作手册;县、镇、村、企业均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培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协助)

(八)农产品质量监管(包括水产品)。标准化示范区逐年增加,本地优势食用农产品的标准化种植、养殖面积占同类产品耕地(养殖水域)面积的30%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地面积之和占当地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总面积的20%以上;建立较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监控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配送企业、大型生产基地的检测网络;对辖区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普查、登记和建档;联合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行为规范;农产品基地生产记录齐全,有农业投入品采购和使用记录,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基地产品实施包装标识制度;*年至今未发生农(兽)药残留中毒事故;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县农业局负责)

(九)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开展普查,建立监管档案;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28类食品生产企业均获得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真实完整的生产档案,执行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实施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取缔无证照生产小作坊;证照齐全的食品加工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小作坊实行分类监管,督促B类企业建立台帐,限定销售范围;引导C类企业办证,达不到办证条件的责令停产、转产;责令D类企业停止生产,限期办理证照;小作坊小企业推行集中生产;依法查处食品生产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违法行为,没有打假重点区域;本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十)流通环节监管。开展食品经营单位普查,建立监管档案;县城100%、镇80%的市场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市场开办者建立市场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定期开展检查;市场、超市和镇、街道、社区食品经营店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100%的镇建立食品连锁经营配送网点,食品统一配送率达80%以上;6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建立食品连锁经营配送网点或食品安全示范店,食品统一配送率或定点采购率达80%以上;开展流通环节整治,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没有打假重点市场;市场(含超市和食品经营店、档)环境、店容整洁,无“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销售,食品标签标识符合规定要求;市场食品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

(十一)消费环节监管。开展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普查、登记,建立监管档案;严格卫生许可,城区以及旅游景点、车站(码头)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馆和大排档的取证率达100%;城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食堂的取证率达100%;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100%建立原料进货台帐制度;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以上;对已评定卫生等级的餐饮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达不到相应等级的,予以降级处理;开展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彻底解决餐饮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5%;农村集体聚餐(100人以上)备案率达到100%;开展农村厨师登记、卫生知识培训。(县卫生局负责)

(十二)畜禽屠宰监管。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建立健全生猪产地、宰前、屠宰检疫和猪肉品质检验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县城和镇政府所在地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均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推行牛羊、家禽集中屠宰。(县经济贸易局负责)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部门中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创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县食品药品监管局2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1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人,县卫生局1人,县农业局1人,县经济贸易局1人。从实际出发,认真科学地分配、调动人力,确保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取得实效。

食堂企划方案范文第6篇

上午好!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局市场监管工作作个简要汇报。

一、抓监管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明确了机关和分局的监管职责和范围,建立完善监管对象台账,分类管理并实时更新。对如食品等重点监管对象,日常巡查要求达到全覆盖,及时划分风险等级,增加日常巡查频次。

二是加强专项检查。年初制定年度专项检查计划,对市场乱象、存在的突出问题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等方面,有针对的制定专项检查计划。对于“大、难、险”等专项检查,抽调其他业务股室和分局的年轻干部,配足执法检查力量,确保各项专项检查顺利完成。重点开展了食品、药品专项检查。抽调了23名人员组成四个工作组,对县城所有食品经营主体进行了专项整治;抽调了价格、计量、药品等监管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对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三是加大抽检力度。除了完成省市抽检任务外,自行定了抽检任务。今年自行计划抽检120批次,目前已开展了60批次。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的食品抽检,重点抽检油炸食品、膨化食品、饮料、辣条、五毛食品等,对抽检不合格的进行立案查处。在我县巴邱镇农贸市场组建食品快检室,每月定期开展2批次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在农贸市场公示。

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自合并以来,执法办案力度不断加大,大部分股室和分局都查办了案件。去年查办案件175件,同比增长15%;罚没金额171万元,同比增长71%。今年截至7月份,查办案件97件,罚没金额109万元。

二、抓服务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服务质量。自合并以来,每年都被县里评为服务先进单位,近三年作风建设暨履职情况评议评价结果分别为第一、第八、第五。

二是积极为企业服务。主动帮助企业提升竞争力,引导企业申报名牌产品和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帮助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企业申报GMP、GSP认证和生产许可证,让企业能尽快投产。通过帮扶,使我县生物医药产业逐步壮大,成为我县的首位产业。每年上交税收2亿多元。

三、抓提升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我县局人员不足和任务重的工作实际,对部分内设机构进行合署办公,保障了每个内设机构至少有2名执法人员。加强工作人员招录工作,近三年新招录了13名年轻干部。调整了部分人员岗位,将综合能力强、素质高的干部调整到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窗口等重要岗位上。

食堂企划方案范文第7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现就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提出如下意见,望各校遵照执行。

一、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学校食堂管理必须坚持为师生服务、让师生满意的正确方针。食堂财务管理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搭伙就餐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教育发展和师生服务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学校和师生个人利益的关系。

二、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和运行机制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必须在学校行政领导下,建立、健全由师生代表参加的膳管会参与财务监督管理的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食堂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必须至银行单独开设基本存款帐户,设置食堂账簿,实行专项成本核算,专款专用,保持收支平衡。学校应对食堂每一年度的收支情况进行一次财务审查,并列入校务公开项目。食堂账目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上岗培训等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的规定。

三、学校食堂财务预算管理

学校食堂必须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质量、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财务收支预算。食堂财务收支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食堂财务预算,应由食堂管理部门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行政会议审议批准后执行。

四、学校食堂收入管理

1、实行统一收费、统一就餐形式的食堂,必须以伙食支出的成本为依据,确定师生伙食费的收取标准。

食堂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实行学期初预收(或按月预收)、月末结转确认伙食收入、期末结算找补的办法。预收伙食费时,学校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取标准和计划就餐次数;每月末以当月食堂供应就餐次数、就餐人数为依据,由预收款中结转确认当月伙食收入;学期末以每个学生实际就餐次数和期初计划就餐次数的差额为依据,向学生结算伙食费。结算清单必须向家长公布,找还结余的伙食费必须由家长或学生本人签名领取。不同年级学生的伙食费收取标准可拉开差距,具体标准各校可根据食堂伙食支出的成本确定。

教职工及食堂人员的伙食费,可依学校自定的标准按月定额收取,食堂收到时直接作为伙食收入入帐。

2、凭搭伙卡或饭菜票结算餐费的食堂,以师生通过搭伙卡或饭菜票实际支出的伙食费作为食堂伙食收入。

3、以现金直接结算餐费的食堂,以食堂收得的餐费现金总额作为伙食收入。

4、由社会企业向学生统一提供盒饭服务的,学校向学生收取的伙食费,也实行学期初预收、月末结算、学期末结算找补的办法。学期初预收时,学校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取标准、计划就餐次数;每月末以企业向学生提供盒饭的实际次数和就餐人数为依据,与企业结算餐费;学期末学校以每个学生实际就餐次数和期初计划就餐次数的差额为依据,向学生结算伙食费,找补办法同第一点。

向学生提供盒饭服务的社会企业返回给学校的折扣或管理费,必须纳入学校预算外收入。

5、食堂实行对外承包经营的,收取的承包费必须纳入学校预算外收入。

6、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饭菜下脚处理等所产生收入,一律记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存储。

7、食堂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学校行政一般不予补助。食堂以伙食资金购置食堂设备或其它支出而造成亏损的,学校可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五、学校食堂支出管理

1、食堂支出是指食堂为师生提供伙食服务活动所耗的各项费用,包括粮食支出、蔬菜支出、调料支出、肉食品支出、水产品支出、蛋奶类支出、燃料支出、其他材料支出、临时工工资及保障费支出、教师管理补贴支出、水电费支出、上交行政支出、非正常损失支出、杂项支出等。

2、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购入,必须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物资材料购入时应填制“入库单”,数量、价格、质量须经食堂有关管理人员验收、过秤,开具“入库单”后按序入库,并记入有关帐簿。

现购现用物资材料的购入和交付使用,可不通过填制“入库单”与“出库单”,购买验收后凭采购单及发票直接列入伙食支出。

(2)领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必须填写“出库单”,出库时以按加权平均后的成本作伙食支出。“出库单”须经有关食堂管理人员签章,并记入有关账簿。

(3)食堂的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支出,须经食堂主任审核,报财务校长审批后向食堂出纳办理报销手续,直接列入当月支出。

(4)食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食堂主任提出申请,报学校校长审批后,方可办理设备采购手续,购入后办理好登记入库手续

(5)食堂人员的聘请数应符合上级规定的编制数,其工资标准由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按《劳动法》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食堂临时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障支出纳入食堂支出成本。

(6)教师中餐管理补贴。为加强对学生午餐期间的管理和服务,学校如安排教师为学生打饭菜、维持学生就餐秩序、餐后维持学生午间纪律等,食堂可向教师发放一定的中餐管理补贴。教师中餐管理补贴要按参与管理的实际人数和时间计发。

六、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1、食堂财务收支结余是指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在正常情况下,应力求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保证师生生活平衡。食堂毛利率应控制在5%以内。

2、食堂应每月反映财务盈亏状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收支盈亏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3、食堂如有结余,应结转下期使用,用以弥补今后亏损,不得进行私分或作利润分配。

七、学校食堂物资管理

1、食堂饭菜票、卡券的保管和出售必须由专人分别负责,不得一人兼做。饭菜票、卡券的进出必须手续清楚。

2、食堂必须建立仓库帐,进库物资应填写三联入库单,出库物资应填写三联出库单。

3、食堂必须每月盘点库存实物,并填写盘点清单。会计和保管员应根据盘货清单分别记帐调整,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食堂购进设备,必须经学校财产保管员验收登记,发票须有经手人和学校保管员验收签章。

5、食堂财物报损报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财产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

食堂企划方案范文第8篇

由于各级开发区多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吸引,在远离城区的开发区落户的企业越来越多。这些企业为了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有很多都开办了自己的职工食堂。规模企业为了集中管理的需要也会提供集体就餐。目前企业办食堂的方式,从经营模式看,有企业自办经营和对外承包经营;从费用承担方式看,有企业承担和职工自行承担;从服务对象看,有只为职工提供服务和既为职工提供服务同时也对外提供服务;等等。企业办食堂的方式不同,其纳税处理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分析如下:

一、企业自办经营

这种情况下职工食堂一般都作为企业的一个非独立核算单位,食堂收支统一纳入企业会计核算。对于这种经营模式,目前一种很普遍的观点认为,企业自办食堂为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无论是否对职工收取费用,它的职能都不同于企业的制造与管理部门,而是与企业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一样,同为企业福利部门,因此食堂发生的相关费用,都应该由“职工福利费”支付,即会计上不应作为企业的费用;

税法上,食堂工作人员作为福利部门的职工,不得列入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人数,食堂发生的相关费用也不得在税前扣除。这种观点看起来很有道理,但其实不论是《企业会计制度》还是税法,都没有职工食堂费用必须从“职工福利费”支付的要求。

会计上,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职工福利费”主要是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工资等;税法上,国税发[2000]84号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明确要求从职工福利费列支而不得在税前扣除的也只有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及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工资。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到,认为职工食堂费用应从“职工福利费”支出的观点,无论在会计制度还是税法上,都是没有依据的。从职能上分析,职工食堂与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等福利部门也是有区别的。作为远离城区的企业,它开办职工食堂,主要是为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提供有力的保障,而上述其他部门的服务则完全是为职工提供的一种福利。因此,笔者认为,职工食堂发生的费用,包括食堂人员工资,购买粮食、蔬菜等费用,会计上应该从“管理费用”列支,纳税时也可以在税前扣除。

职工食堂向职工提供的餐饮服务是否涉及营业税呢?食堂作为一个非独立核算部门,多数情况下只为企业职工提供餐饮服务,无论是否向职工收取费用,都不属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而是一种企业内部提供的劳务。根据财税[2001]160号文《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相互提供的劳务,不构成营业税纳税义务。即使向职工收取餐费,也仅是作为收回购买粮食、蔬菜等的部分成本,会计上不应确认为收入,而应冲减“管理费用”。当然此时如有对外提供服务的,这样的服务就是具有营利性质的经济活动了,应与对内提供的服务分别核算,并向地税部门申请代开“餐饮业”发票,会计上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缴纳营业税,并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自办的食堂,有的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单位。这种情况下食堂应该单独建账,独立纳税,而其向原企业提供的服务,也不再是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提供的劳务了,其收取的费用,无论是由职工自行支付还是由原企业支付,都应该纳税。

所以从纳税成本角度考虑,将食堂作为独立核算单位一般情况下不可取。但有的企业为了提升职工食堂服务档次和服务质量,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积极性,客观上又需要成立独立核算的单位。

为了解决这种矛盾,企业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6]8号)等关于促进下岗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安置原企业一定数量的富余人员,成立产权清晰、产权主体逐渐多元化的独立核算单位,经有关部门认定和审核,可在三年内兔征企业所得税,并通过吸纳一定数量的下岗人员,享受三年内定额减免营业税及相关附加税费等优惠政策。

二、食堂对外承包经营

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首先要考虑的是企业收取的承包费是否纳税的问题。企业收取的承包费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无疑的,那么营业税呢?曾有这样一个税收筹划案例:某企业将食堂对外承包经营,为使收取的承包费不交营业税,经某税务师事务所筹划,建议承包人不领取营业执照。其筹划依据是《关于出租不动产取得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78号)文。根据该文件,企业将资产承包给内部职工或其他人经营,只提供门面等而不提供产品、资金,并收取固定的管理费等,如果承包者领取了营业执照,属于从事租赁业务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缴纳营业税,而不领取营业执照,则属于内部分配行为,不用缴纳营业税。

但是,这种政策后来又有了更进一步的规定。根据《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企业将资产出租并收取承租费,是否属于内部分配行为而不缴纳营业税,必须看是否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

1、承包方以出包方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承包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核算;

3、出包方与承包方利益分配以出包方的利润为基础。

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判断企业收取的承包费是否应缴纳营业税,关键要看是否符合财税[2003]16号文的三个条件,而不是看承包者是否领取营业执照。按照上述方案,尽管承包方不领取营业执照,如果承包方的经营收支末纳入出包方会计核算,出包方不但不能免交收取承包费的营业税,并且对承包方包括税收在内的债务还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见风险是很大的,因而上述筹划方案其实是不可取的。

其次需要考虑的是食堂承包后纳税义务人的确定问题。需要明确的是,职工食堂无论是否承包,都涉及到营业税和所得税,差别只在于纳税义务人可能会不同。承包前,主要视食堂是否为独立核算单位,而分别以企业或食堂自身为纳税义务人;承包后,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如承包人或承租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包人上缴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人应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

也就是说,如果承包人末办理营业执照,且其经营收支纳入企业或食堂的会计核算,则纳税义务人的确定与食堂承包前相同,其对内、外提供的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也与承包前的确认原则一样;如果承包人办理了营业执照,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财务上独立核算,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其对内、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应一并缴纳营业税。这里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一般来说,所谓以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并不是说以承包人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而是以其举办的实体即食堂为纳税义务人,个人一般只就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个人承包后,末改变食堂性质,也末办理营业执照,同时企业也不向该个人收取承包费,而只是定期向其支付一定的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且该个人是企业职工,与企业具有雇佣关系,那么支付给个人的费用作为个人非独立性劳务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性质,个人只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该个人与企业不具有雇佣性质,则其取得的所得就属于个人独立性劳务所得,这时个人应就其所得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时企业也不能以工资单作为支付个人费用的原始凭证,而必须以个人在地税部门申请代开的发票作为支付费用的原始凭证。

这里出包方还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在以承包方为纳税义务人的情况下,出包方也应在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的有关情况向税务部门报告,否则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出包方对承包方的纳税义务要承担连带责任。

三、食堂采购中入帐票据的考虑

食堂采购具有特殊性,具体包括采购对象和采购地点的特殊性。其特殊性源自我国目前农贸市场管理上的操作方法和国民的税法意识。目前的农贸市场税费管理,以员的授权执法为主,税源征收手段以定额缴纳为主,虽然也设有代开票的机构,但是实际操作性不强。

从业者(卖方)文化层次不高发票意识非常淡薄,主动提供发票根本不可能;采购方受传统市场交易习惯影响,主动索要发票也很少见;税收管理者的观念认为税款入库是最本位的结果,又由于此类市场单笔交易金额一般不大但是交易次数频繁,开具发票人工成本也较大。所以食堂采购的大部分没有正规发票可以入帐。

食堂企划方案范文第9篇

由于各级开发区多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吸引,在远离城区的开发区落户的企业越来越多。这些企业为了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有很多都开办了自己的职工食堂。规模企业为了集中管理的需要也会提供集体就餐。目前企业办食堂的方式,从经营模式看,有企业自办经营和对外承包经营;从费用承担方式看,有企业承担和职工自行承担;从服务对象看,有只为职工提供服务和既为职工提供服务同时也对外提供服务;等等。企业办食堂的方式不同,其纳税处理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分析如下:

一、企业自办经营

这种情况下职工食堂一般都作为企业的一个非独立核算单位,食堂收支统一纳入企业会计核算。对于这种经营模式,目前一种很普遍的观点认为,企业自办食堂为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无论是否对职工收取费用,它的职能都不同于企业的制造与管理部门,而是与企业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一样,同为企业福利部门,因此食堂发生的相关费用,都应该由“职工福利费”支付,即会计上不应作为企业的费用;

税法上,食堂工作人员作为福利部门的职工,不得列入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人数,食堂发生的相关费用也不得在税前扣除。这种观点看起来很有道理,但其实不论是《企业会计制度》还是税法,都没有职工食堂费用必须从“职工福利费”支付的要求。

会计上,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职工福利费”主要是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工资等;税法上,国税发[2000]84号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明确要求从职工福利费列支而不得在税前扣除的也只有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及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工资。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到,认为职工食堂费用应从“职工福利费”支出的观点,无论在会计制度还是税法上,都是没有依据的。从职能上分析,职工食堂与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等福利部门也是有区别的。作为远离城区的企业,它开办职工食堂,主要是为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提供有力的保障,而上述其他部门的服务则完全是为职工提供的一种福利。因此,笔者认为,职工食堂发生的费用,包括食堂人员工资,购买粮食、蔬菜等费用,会计上应该从“管理费用”列支,纳税时也可以在税前扣除。

职工食堂向职工提供的餐饮服务是否涉及营业税呢?食堂作为一个非独立核算部门,多数情况下只为企业职工提供餐饮服务,无论是否向职工收取费用,都不属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而是一种企业内部提供的劳务。根据财税[2001]160号文《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相互提供的劳务,不构成营业税纳税义务。即使向职工收取餐费,也仅是作为收回购买粮食、蔬菜等的部分成本,会计上不应确认为收入,而应冲减“管理费用”。当然此时如有对外提供服务的,这样的服务就是具有营利性质的经济活动了,应与对内提供的服务分别核算,并向地税部门申请代开“餐饮业”发票,会计上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缴纳营业税,并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自办的食堂,有的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单位。这种情况下食堂应该单独建账,独立纳税,而其向原企业提供的服务,也不再是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提供的劳务了,其收取的费用,无论是由职工自行支付还是由原企业支付,都应该纳税。

所以从纳税成本角度考虑,将食堂作为独立核算单位一般情况下不可取。但有的企业为了提升职工食堂服务档次和服务质量,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积极性,客观上又需要成立独立核算的单位。

为了解决这种矛盾,企业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6]8号)等关于促进下岗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安置原企业一定数量的富余人员,成立产权清晰、产权主体逐渐多元化的独立核算单位,经有关部门认定和审核,可在三年内兔征企业所得税,并通过吸纳一定数量的下岗人员,享受三年内定额减免营业税及相关附加税费等优惠政策。

二、食堂对外承包经营

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首先要考虑的是企业收取的承包费是否纳税的问题。企业收取的承包费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无疑的,那么营业税呢?曾有这样一个税收筹划案例:某企业将食堂对外承包经营,为使收取的承包费不交营业税,经某税务师事务所筹划,建议承包人不领取营业执照。其筹划依据是《关于出租不动产取得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78号)文。根据该文件,企业将资产承包给内部职工或其他人经营,只提供门面等而不提品、资金,并收取固定的管理费等,如果承包者领取了营业执照,属于从事租赁业务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缴纳营业税,而不领取营业执照,则属于内部分配行为,不用缴纳营业税。

但是,这种政策后来又有了更进一步的规定。根据《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企业将资产出租并收取承租费,是否属于内部分配行为而不缴纳营业税,必须看是否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

1、承包方以出包方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承包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核算;

3、出包方与承包方利益分配以出包方的利润为基础。

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判断企业收取的承包费是否应缴纳营业税,关键要看是否符合财税[2003]16号文的三个条件,而不是看承包者是否领取营业执照。按照上述方案,尽管承包方不领取营业执照,如果承包方的经营收支末纳入出包方会计核算,出包方不但不能免交收取承包费的营业税,并且对承包方包括税收在内的债务还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见风险是很大的,因而上述筹划方案其实是不可取的。

其次需要考虑的是食堂承包后纳税义务人的确定问题。需要明确的是,职工食堂无论是否承包,都涉及到营业税和所得税,差别只在于纳税义务人可能会不同。承包前,主要视食堂是否为独立核算单位,而分别以企业或食堂自身为纳税义务人;承包后,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如承包人或承租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包人上缴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人应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

也就是说,如果承包人末办理营业执照,且其经营收支纳入企业或食堂的会计核算,则纳税义务人的确定与食堂承包前相同,其对内、外提供的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也与承包前的确认原则一样;如果承包人办理了营业执照,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财务上独立核算,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其对内、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应一并缴纳营业税。这里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一般来说,所谓以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并不是说以承包人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而是以其举办的实体即食堂为纳税义务人,个人一般只就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个人承包后,末改变食堂性质,也末办理营业执照,同时企业也不向该个人收取承包费,而只是定期向其支付一定的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且该个人是企业职工,与企业具有雇佣关系,那么支付给个人的费用作为个人非独立性劳务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性质,个人只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该个人与企业不具有雇佣性质,则其取得的所得就属于个人独立性劳务所得,这时个人应就其所得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时企业也不能以工资单作为支付个人费用的原始凭证,而必须以个人在地税部门申请代开的发票作为支付费用的原始凭证。

这里出包方还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在以承包方为纳税义务人的情况下,出包方也应在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的有关情况向税务部门报告,否则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出包方对承包方的纳税义务要承担连带责任。

三、食堂采购中入帐票据的考虑

食堂采购具有特殊性,具体包括采购对象和采购地点的特殊性。其特殊性源自我国目前农贸市场管理上的操作方法和国民的税法意识。目前的农贸市场税费管理,以员的授权执法为主,税源征收手段以定额缴纳为主,虽然也设有代开票的机构,但是实际操作性不强。

从业者(卖方)文化层次不高发票意识非常淡薄,主动提供发票根本不可能;采购方受传统市场交易习惯影响,主动索要发票也很少见;税收管理者的观念认为税款入库是最本位的结果,又由于此类市场单笔交易金额一般不大但是交易次数频繁,开具发票人工成本也较大。所以食堂采购的大部分没有正规发票可以入帐。

食堂企划方案范文第10篇

【乡镇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一】 为加强我乡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全乡人民饮食安全,根据县食安委的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提出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监管全局,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强化落实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控制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解决全乡食品安全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本着求真务实和抓专、抓细、抓实的原则,继续推进食品专项整治和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突出源头治理,通过更新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监督资源等方法,建立健全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着重在种植养殖、原料购进、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的管理,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我乡食品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工作目标

1、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监测率达35%,畜产品违禁药物、畜药残留抽样合格率上升1%,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抽样合格率提高2%。

2、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餐饮业及其他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65%。

3、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9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达95%。

4、有效控制食品加工企业乱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5、有效规范乡域商店食品散装食品经营行为。

四、工作重点

1、重点环节:原料购进、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

2、重点区域:农村分散在各村组的各类食品批零点、小作坊、小餐馆。

3、重点品种: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由乡长李夕全任主任,分管领导方明传为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行网格化管理,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及时相互沟通信息,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加大投入力度,搞好整治工作中的经费和物资保障,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针对我乡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严打恶意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规范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和食品安全整治,创建食品安全乡,有效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建全。

(三)深挖严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要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四)加强宣传,形成食品安全工作舆论氛围。各村、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挂图等方式进行宣传,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等;对热点问题要合理引导,把握舆论导向,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群众的消费信心。

六、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乡食安办主要负责全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向乡政府汇报阶段性食品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采取应对措施,适时协调组织开展全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二)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

乡农技中心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推进安全优质初级农产品标准化绿色产业种植生产基地建设;二是严厉打击经营、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控制高毒、高残留有机磷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三是负责农产品及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

(三)畜产品源头监管

乡畜牧站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推进安全优质养殖产业基地建设;二是要整治违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经营的管理,密切监控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防止其流入我乡市场,严防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三是治理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四是负责和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场内生猪检疫的监管,杜绝病害肉上市。

(四)加强对食品生产源头的监管

乡经济发展办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法人、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督促其完善各生产环节管理具体措施;三是对食品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严格监控,特别要加强对粮(面粉制品)、肉制品、奶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等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的监控;四是加强食品生产原料的监管,防止食品生产中使用非食品、劣质、有毒原料生产食品;五是加大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和抽检力度,确保流入市场食品的安全;六是重点监控粮(面粉制品)、食用油、酱油、醋、豆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生产加工点,禁止生产企业使用矿物油、吊白块、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有毒非食用物质和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地沟油、陈化粮进行食品生产;七是加大对各类小型食品加工厂的整治力度,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小作坊要坚决取缔;八是对居民饮用水(自来水、矿泉水、纯净水)、鲜牛奶(豆奶)等生产质量、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控检测。

(五)抓好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乡爱卫办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二是建立经营假劣食品惩戒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三是要督促和指导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和销售台帐制度;四是在经营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从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为切入点,本着积极、稳妥、务实的精神,推进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五是加大对市场食品的监督抽验,重点要放在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乡村,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追根溯源,查清其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督促经营企业主动找回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六是对故意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谋取暴利的行为要坚决从重打击;七是对经营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打击,对大案要案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行为;八是加强对色素食品尤其是儿童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九是依托12315系统在主要集贸市场设立投诉服务点,接受消费者监督;十是规范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食品商场(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推进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先进经验;十一是严厉打击食品经营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六)抓好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乡食安办负责并做好以下相关工作:一要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卫生许可准入制度,现场检查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得卫生许可准入;二是未经健康体检,不得发放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同时要保证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5%;三是努力提高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卫生分级量化管理范围,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餐饮小店要坚决取缔;四是监督、指导餐饮业(食堂)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藏、加工、餐饮器具消毒等各环节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五是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努力提高监管覆盖面,对餐饮业(食堂)使用的粮油、调味品、酒类、饮料要加大监督和抽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六是组织餐饮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及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诚信机制,树立诚信消费,从源头上遏制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七是按《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加强对散装食品的监管;八是对进入市场的饮用水(自来水、矿泉水、纯净水)、鲜牛奶(豆奶)饮料等卫生质量、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和处理。

(八)各村工作

一是做到食品安全工作年初有计划、有安排、有方案,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真实的文字记录和图片资料;二是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因地制宜地开展对农村群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三是进行农村市场专项整治,设立农村食品安全检查小分队,对举报多的地点、市场要反复突击检查;四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食品安全的执法监督工作;五是构建农村食品消费维权体系,依托12315系统建立食品安全申诉举报中心、举报站、村乡举报联络点维权体系;六是在五一、十一及元旦、春节前各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发现大案要案及时报告县食安办有关部门并配合处理;七是每月25日前按时将食品安全工作各种资料上报乡食安办公室;八是按时完成乡食安办临时按排的各项工作。

【乡镇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二】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镇制定出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循集中部署、突出重点、属地管理、联合督导的原则,把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切入点。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督促食品、药品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惩戒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使全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计划

(一)规范取缔无证无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坚持查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镇食药安办将会同镇食药监所、工商所、派出所、畜牧站对全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户)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规范证照不齐和超范围经营的经营户,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并建立长效防范机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农村自办宴席信息收集、报告、备案工作机制,完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三)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保健食品市场,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力度,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专项整治利用会议讲座等形式,非法聚集群众,通过夸大功效、虚假宣传、价格虚高等手段推销保健食品,坑害群众、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食堂企划方案范文第11篇

【乡镇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一】

为加强我乡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全乡人民饮食安全,根据县食安委的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提出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要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监管全局,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强化落实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控制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解决全乡食品安全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本着求真务实和抓专、抓细、抓实的原则,继续推进食品专项整治和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突出源头治理,通过更新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监督资源等方法,建立健全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着重在种植养殖、原料购进、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的管理,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我乡食品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工作目标

1、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监测率达35%,畜产品违禁药物、畜药残留抽样合格率上升1%,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抽样合格率提高2%。

2、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餐饮业及其他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65%。

3、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9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达95%。

4、有效控制食品加工企业乱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5、有效规范乡域商店食品散装食品经营行为。

四、工作重点

1、重点环节:原料购进、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

2、重点区域:农村分散在各村组的各类食品批零点、小作坊、小餐馆。

3、重点品种: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由乡长李夕全任主任,分管领导方明传为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行网格化管理,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及时相互沟通信息,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加大投入力度,搞好整治工作中的经费和物资保障,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针对我乡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严打恶意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规范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和食品安全整治,创建食品安全乡,有效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建全。

(三)深挖严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要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四)加强宣传,形成食品安全工作舆论氛围。各村、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挂图等方式进行宣传,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等;对热点问题要合理引导,把握舆论导向,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群众的消费信心。

六、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乡食安办主要负责全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向乡政府汇报阶段性食品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采取应对措施,适时协调组织开展全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二)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

乡农技中心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推进安全优质初级农产品标准化绿色产业种植生产基地建设;二是严厉打击经营、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控制高毒、高残留有机磷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三是负责农产品及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

(三)畜产品源头监管

乡畜牧站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推进安全优质养殖产业基地建设;二是要整治违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经营的管理,密切监控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防止其流入我乡市场,严防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三是治理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四是负责和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场内生猪检疫的监管,杜绝病害肉上市。

(四)加强对食品生产源头的监管

乡经济发展办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法人、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督促其完善各生产环节管理具体措施;三是对食品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严格监控,特别要加强对粮(面粉制品)、肉制品、奶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等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的监控;四是加强食品生产原料的监管,防止食品生产中使用非食品、劣质、有毒原料生产食品;五是加大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和抽检力度,确保流入市场食品的安全;六是重点监控粮(面粉制品)、食用油、酱油、醋、豆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生产加工点,禁止生产企业使用矿物油、吊白块、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有毒非食用物质和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地沟油、陈化粮进行食品生产;七是加大对各类小型食品加工厂的整治力度,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小作坊要坚决取缔;八是对居民饮用水(自来水、矿泉水、纯净水)、鲜牛奶(豆奶)等生产质量、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控检测。

(五)抓好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乡爱卫办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二是建立经营假劣食品惩戒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三是要督促和指导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和销售台帐制度;四是在经营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从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为切入点,本着积极、稳妥、务实的精神,推进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五是加大对市场食品的监督抽验,重点要放在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乡村,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追根溯源,查清其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督促经营企业主动找回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六是对故意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谋取暴利的行为要坚决从重打击;七是对经营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打击,对大案要案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行为;八是加强对色素食品尤其是儿童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九是依托12315系统在主要集贸市场设立投诉服务点,接受消费者监督;十是规范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食品商场(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推进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先进经验;十一是严厉打击食品经营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六)抓好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乡食安办负责并做好以下相关工作:一要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卫生许可准入制度,现场检查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得卫生许可准入;二是未经健康体检,不得发放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同时要保证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5%;三是努力提高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卫生分级量化管理范围,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餐饮小店要坚决取缔;四是监督、指导餐饮业(食堂)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藏、加工、餐饮器具消毒等各环节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五是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努力提高监管覆盖面,对餐饮业(食堂)使用的粮油、调味品、酒类、饮料要加大监督和抽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六是组织餐饮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及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诚信机制,树立诚信消费,从源头上遏制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七是按《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加强对散装食品的监管;八是对进入市场的饮用水(自来水、矿泉水、纯净水)、鲜牛奶(豆奶)饮料等卫生质量、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和处理。

(八)各村工作

一是做到食品安全工作年初有计划、有安排、有方案,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真实的文字记录和图片资料;二是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因地制宜地开展对农村群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三是进行农村市场专项整治,设立农村食品安全检查小分队,对举报多的地点、市场要反复突击检查;四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食品安全的执法监督工作;五是构建农村食品消费维权体系,依托12315系统建立食品安全申诉举报中心、举报站、村乡举报联络点维权体系;六是在五一、十一及元旦、春节前各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发现大案要案及时报告县食安办有关部门并配合处理;七是每月25日前按时将食品安全工作各种资料上报乡食安办公室;八是按时完成乡食安办临时按排的各项工作。

【乡镇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二】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镇制定出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循集中部署、突出重点、属地管理、联合督导的原则,把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切入点。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督促食品、药品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惩戒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使全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计划

(一)规范取缔无证无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坚持查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镇食药安办将会同镇食药监所、工商所、派出所、畜牧站对全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户)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规范证照不齐和超范围经营的经营户,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并建立长效防范机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农村自办宴席信息收集、报告、备案工作机制,完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三)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保健食品市场,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力度,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专项整治利用会议讲座等形式,非法聚集群众,通过夸大功效、虚假宣传、价格虚高等手段推销保健食品,坑害群众、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食堂企划方案范文第12篇

一、企业税务筹划的意义

(一)使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通过税务筹划,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以求减少税费支出,或者延迟税费支出取得货币时间价值,达到企业增加可支配资金,增加现金流,使企业的财务利益最大化。从另一角度来讲,成功的税务筹划也是企业较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的体现。

(二)普及和健全国家税法

一方面由于税务筹划必须建立在合符税法的前提下进行,企业要从税务筹划中得到实惠,就必须懂法,即必须非常了解现行的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并时刻密切留意国家税收改革方向、税收新政的出台,只要税法有所变化,企业的税务筹划策略便会及时采取相应的变化,因此客观上纳税筹划加快了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贯彻和普及。另一方面税务筹划实质就是企业在依法纳税的同时利用税法的不完善、不成熟等缺陷,趋利避害进行对企业有利的税务方案的选择,反过来企业的税务筹划也提醒了税收立法部门应注意的税法缺陷,从而促进税法的不断发展、不断健全。

二、企业案例的分析

税务筹划能给企业带来利益最大化,以至所有的企业谈到税务筹划都趋之若鹜,但所有的筹划又是否都合法呢?是否都能取得效果呢?以下为两个单位的涉税筹划的案例及分析。

(一)某省属事业单位后勤改革案例分析

某省属事业单位2005年开始推进后勤改革,成立全资下属A企业,由A企业经营该事业单位所有后勤事务,包括车辆出租、食堂、房屋出租、物业管理等。其中A企业将原事业单位食堂餐厅承包给社会人员B经营,承包采取每月上交固定管理费形式,承包合同规定,B设立独立银行账户用于食堂经营收支,食堂主要面对本系统内员工,同时也可对外经营,相关证照仍挂靠A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A企业要为B代开发票和纳税申报等,所有税费由B承担。A企业和B相关会计和涉税处理如下:B每月经营收入款项均未上交A企业,A企业只对代开出的发票作收入,代缴营业税费,同时收入金额挂与B的往来账,用B上交的正规成本发票作费用,费用金额挂与B的往来账。B每月将每月需上交的管理费、营业税费、收入减去费用乘以所得税率的金额三者总数直接汇入该事业单位的员工饭卡。

该案例看似简单,表面是节省税费,其实已违反了税法属偷税行为:首先A企业只对代开出的发票作收入,没有将不开发票的部分计入收入交营业税费,明显是属偷税行为;其次将B应交的管理费及税费用汇入饭卡的形式,A企业没有将管理费计入收入少交营业税费和所得税,同时也没有代收代缴员工饭卡款的个人所得税。此外该案例还存在以下的税务风险:B为了降低成本费用,可能不会到有发票的超市、农贸市场购买材料,但又为了降低应承担的所得税,很有可能去购买发票交给A企业入账,A企业则存在用无业务往来的发票甚至假发票入账的风险。

(二)碧湖房地产公司的案例分析

碧湖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是民营企业,股东为自然人股东,设立在广东佛山城区,该公司历年的税务筹划中存在问题或风险如下:

公司为了进一步壮大实力,拓展经营范围,拟成立物业管理公司,财务人员认为物业公司成立初期不会盈利,即提议建物业公司以分公司的形式组建,而不是子公司形式。希望在同总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通过分公司的亏损来抵减税费。结果,由于物业公司经营有方,除了管好自己楼盘的物业,还拓展了一些业务,当年就取得微小盈利,不仅没有达到合并抵减税费的效果,而且还因为不是独立的法人,失去了一些兼并其他物业公司的机会。

公司2013年将闲置的一栋厂房出租给其他企业使用,年租金收入200万元,除按5%的营业税,还需按12%交房产税24万元,税负较重,财务人员在这一业务中明显没有考虑税务的筹划。如果公司将厂房出租改为提供仓储保管理服务,与承租方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并为仓库配备仓管人员和相应服务,同样是年收入200万元,除按5%的营业税,房产税只需按1.2%即2.4万元交纳。

公司与购房者B签订《商铺买卖合同》,将一间商铺卖给B,合同总价100万元(市场价为300万元),一次付清,同时公司还要求B与另一家物业公司签订无租金使用合同,约定从交房之日8年内无偿租赁给物业公司(市场租价每年8万元)。该公司采取这种典型的售后回租模式进行税务筹划,只按实际取得的100万元交纳了5%营业税,B也没有进行纳税申报。这种典型的售后回租方式往往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存在被追缴税金、滞纳金甚至罚款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有条件优惠价格协议购买商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576号),购买者B少支出的购房价款应视同个人财产租赁所得交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通过以上企业案例分析,要么是因为筹划本身不合法,要么是因为事先筹划和安排客观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也存在不确定,因此筹划失败。这些税务筹划风险在各行业普遍存在,并存在于企业涉税筹划整个过程中。现阶段导致企业税务筹划存在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一)企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歪曲税务筹划

这是企业税务筹划最常见的风险,企业财务管理薄弱,会计核算不健全,特别在规模不大的私企,财务人员水平不高,纳税资料不完整,而企业主一方面热衷税务筹划,一方面对税务筹划不甚了解,总以为与税局领导、征管员搞好关系,就可以达到少纳税、迟纳税。甚至以为财务做“两套账”、开“大小发票”就是避税,而具体税务筹划的财务人员也因为企业老板一句话,为了保住职位,顾不上合不合法进行所谓的税务筹划。

(二)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引起的风险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在初级阶段,相关税法还在不断完善中,大大小小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经常朝令夕改,令企业相关税收知识和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导致税务筹划不准确。特别一些偏长远期的税务筹划也会因为税收政策调整的不确定性形成风险。

(三)税收自由裁量权引起的风险

一般税法都会在纳税范围上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如起征点,不同纳税主体可能不一样,同一纳税主体也会规定一个范围;比如一般纳税人认定的规定,虽然有营业额的规定,但也有只要企业的会计资料齐全,能提供完整的纳税资料,就能认定一般纳税人。诸如此类税务机关都有权根据自己判断来认定和衡量,正是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加上税务机关经办人的素质也参差不齐,企业的筹划也许被定为不合法、被认为是恶意避税或偷税漏税。而企业的偷漏税的筹划行为,如无经营行为开具发票入账等,由于税务机关暂时未查出,使企业对税务筹划产生错觉,为以后埋下隐患更大的税务筹划风险。

(四)税务筹划成本大于效益的风险

主要表现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税务筹划产生的机会成本过大,因为税务筹划是企业理财的一部分,既是一种理财管理活动,就会有成本,通过税务筹划不论是节税还是延迟纳税都会增加资金占用量增加,而资金占用量的增加实质上是投资机会的丧失,这就是机会成本。另一种是由于投入的筹划成本太大,比如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进行作单项筹划顾问,最后节税的数额比顾问费用还小。

四、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熟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

企业必须熟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这是成功开展税务筹划的前提。首先,企业不仅要熟知国家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也要对国家税收改革未来方向有一个了解,比如国家推行“营改增”,企业目前虽然还属营业税征收范围,但企业如果有前瞻性,预测“营改增”在本行业是必然趋势,那么企业就可以提前做出涉税方面的预测和统筹。其次企业要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正确区分偷税、漏税、避税、税务筹划之间的关系,正确区分涉税违法、合法、合理之间的关系。

(二)正确理解税务筹划、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企业要认识到企业的发展不是靠一次两次税务筹划就可以实现的,企业发展关键还是要提高企业经营业绩、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包括财务管理水平。而财务管理水平与税务筹划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财务管理水平提高了,会计信息准确无误,纳税资料齐全,税务筹划水平自然就提高了,反之亦然。

(三)提高税务风险意识,纳入企业风险系统管理

企业经营过程处处存在风险,税务筹划同样也无时不在。企业必须加强风险管理,将企业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风险,包括税务风险,传达给企业每一个员工,提高每一位员工的税务风险意识,让他们熟知企业在签约环节、采购环节、生产环节、销售环节等存在的税务风险内容,让员工了解企业针对这些环节的风险防范策略及防范目标,从源头就将将风险降到最低。案例一某事业单位后勤改革如果能在签订承包合同时考虑到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在合同规定B承包食堂要设立独立核算企业,单独申办工商登记执照,规定不能偷税漏税等,这样完全可将大部分食堂经营的税务风险转嫁给B。当然该事业单位和A企业收到管理费及给员工发放饭卡福利费必须依法纳税。

(四)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

虽然税务筹划不是找路子、搞关系,但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联系也是必要的。正因为税收执法存在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如果能在有争议的税法理解上取得与税务机关的一致,特别在新税法的颁布或新兴行业的出现,都需要与税务机关达成共识,才能降低风险避免无效筹划。随着全民创新、万众创业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将涌现,大量转型的企业主们不可能都熟悉工商及税收法规,不可能都有能力雇用专业财务人员,所以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不失为减少税务风险的重要手段。

(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在税务筹划选择方案时,一定要考虑所有筹划成本,包括丧失的机会成本、税务筹划成本、因执行筹划方案新增成本统统必须考虑进去,通过比较税务筹划取得的收益与筹划成本,只有筹划成本小于筹划所得的收益,该税务筹划方案才是可行的。

食堂企划方案范文第13篇

【关键词】 增值税转型; 固定资产; 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各环节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个税种,以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为标准。增值税可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从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在此背景下,对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进行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获取最大的节税收益。

一、增值税转型的目的及意义

所谓增值税的转型就是由生产型向消费型增值税的直接转变。为推进增值税制度完善,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地发展,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转型改革将消除生产型增值税存在的重复征税因素,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有利于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对于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也可实现国家税收公平合理的目标。

二、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与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本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以计算抵扣,并明确:

1.除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的机器设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外,包括混用的机器设备在内的其他机器设备均可抵扣。

2.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3.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不得抵扣进项税。但如果是外购后销售的属于普通货物,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4.对企业新购设备所含进项税额采用规范的直接抵扣办法,即纳税人当年新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抵扣不完的结转以后年度抵扣。

5.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取消了单位价值在2 000元以上的规定。

第二,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征收率统一降至3%。

第三,取消了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三、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购进的纳税筹划

上述规定中,固定资产进项税的直接抵扣性,购进的“专用性”与“混用性”,以及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的差异性,客观上为固定资产购进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一)是否放弃抵扣进项税的筹划

放弃进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可以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多提折旧,少缴企业所得税。但是否意味着放弃抵扣,就可以少交税款呢?

例1,方胜公司2009年1月购进设备300万元,进项税额51万元,1月份销项税额100万元,固定资产以外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为40万元。购进设备折旧时间为5年,采用直线法折旧,净残值为零。该企业预计每年可盈利10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25%。请为该公司设计购进设备筹划方案。

筹划分析:

方案一,不放弃进项税抵扣。

第一年增值税=100-51-40=9(万元) (不考虑当年2-12月份及第2-第5年的增值税情况,下同)

1-5年应交企业所得税总额=100×25%×5=125(万元)

1-5年总税负=9+125=134(万元)

方案二,放弃进项税额抵扣。

第一年增值税=100-40=60(万元)

放弃进项税抵扣权,将51万元进项税额计入固定资产原值,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每年可多提折旧=51÷5=10.2(万元),每年利润为100-10.2=89.8(万元)。

1-5年应交企业所得税总额=89.8×25%×5=112.25(万元)

五年总税负=60+112.25=172.25(万元)

可见,放弃进项税抵扣比不放弃进项税抵扣,要多交税金

=172.25-134=38.25(万元),显然放弃购进设备进项税抵扣不划算,说明少缴企业所得税的好处远远比不上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应尽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放弃抵扣进项税。

(二)采购对象的筹划

现行增值税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有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分,其增值税抵扣或征收的税率分别为17%和3%。因此,企业向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固定资产时,由于得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的不同,进项税抵扣的金额也不同。在采购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显然向一般纳税人采购比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进项税抵扣要多得多。但通常情况是,向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由于其能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往往比小规模纳税人要高,这时,就不能简单地以得到抵扣多少来衡量,而必须通过权衡结算方式以及现金流量后作出选择。

例2,某企业准备购进一台新设备,向一般纳税人购进,不含税价为20万元,增值税率为17%,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不含税价为16万元,增值税率为3%,请就采购对象进行税收筹划。

筹划分析:向一般纳税人购进,进项税抵扣为20×17%=3.4万元,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可抵扣16×3%=0.48万元。有些企业一般会就此简单地认为应向一般纳税人采购,因为其得到抵扣的进项税要比小规模纳税人要多3.4-0.48=2.92万元。事实是否如此呢?

在采购对象均要求一次性付款提货的情况下,虽然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设备,要多交税款2.92万元(即少得抵扣),但由于其采购价格便宜4万元,现金流出量实际比向一般纳税人采购要节约4-2.92=1.08万元,因此,从节约现金流出量的角度来考虑,应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较好。

(三)购进时机的筹划

从2009年1月1日起,由于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未抵扣完的部分可以结转到下一期继续抵扣。若把进项税抵扣提前,企业当期可以少交税款,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因此企业可以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选择购进机器设备的时间,以尽量推迟交纳增值税,以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例3,宏兴公司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2009年1月,销项税额为50万元,固定资产以外的货物进项税额为30万元。2009年2月,销项税额为80万元,固定资产以外的货物进项税额为78万元。该企业计划在2009年1月或2月购买一台价值为5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设备来扩大生产,购买当月即可投入使用,预计生产出来的产品自购进设备当月起两个月后即可对外销售并实现效益。其纳税筹划方案如下:

方案一,假定2009年2月购进设备,则:

2009年1月应纳增值税=50-30=20(万元)

2009年2月应纳增值税=80-78-50×17%=-6.5(万元)。本月不用缴纳增值税,6.5万元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留待以后月份抵扣。

方案二,假定2009年1月购进设备,则:

2009年1月应纳增值税=50-30-50×17%=11.5(万元)

2009年2月应纳增值税=80-78=2(万元)

可见,2009年1月,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纳增值税8.5万元即(20-11.5),虽然方案二在2009年1月支出了58.5万元即(50+50×17%)购买设备,比方案一早支出了一个月,但同样也使设备提前一个月投入生产经营以获取经营利润,而且能使购买设备的当月少纳税款或不交税款,从而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因此,从纳税筹划的角度来看,方案二优于方案一。

(四)“混用”设备的筹划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集体福利等而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又规定:不能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也就是说,混用的设备也可以抵扣。因此对于该类固定资产的购进,只要设法让其符合“混用”规定,就可以达到抵扣的目的。

例4,某大型企业除基本生产车间外,拥有供电、供气两个辅助生产车间及职工食堂、职工澡堂等集体福利设施。2009年3月,因职工食堂、职工澡堂的改造需要购进锅炉一台,价值300 000元,进项税额51 000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筹划可抵扣其进项税?

筹划分析:企业购进的锅炉,如果单纯用于职工食堂和职工澡堂供热,因其属于集体福利项目,按现行增值税法规定,其进项税额是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但如果为生产车间和职工食堂、职工澡堂共用,则符合法规中有关设备“混用”的规定,无论厂区生产经营与职工食堂、生活区各用多少,都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该企业要使购进的锅炉符合抵扣规定,只要在“混用”上做文章就可以实现。由于该企业有供气车间,做到共同使用锅炉是完全可行的。

(五)在建工程领用材料的筹划

增值税转型前,购进材料的进项税,如果用于不动产或动产的“在建工程”项目,一般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即不得抵扣。按照现行增值税法理解,购进生产用设备等动产的进项税可以抵扣,购建的厂房等不动产项目的进项税不能抵扣。那么,购建生产用设备等动产所用材料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呢?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对此没有明确。按照我国税法的立法原则,对税收条款采取的是正列举方法,法无明文禁止的属可行。因此,对购入的用于动产在建工程所用材料的进项税,按照税法的立法精神,应是可以抵扣的。这就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对此项政策运用得好可以为企业带来节税收益。例如,一个新建企业,企业要建造厂房,也要购买安装生产设备。企业在自建厂房、安装设备所使用的电缆、电线等材料,如果从预算、领用、账务处理、决算各环节都做在“生产设备”上而不是“厂房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里,其对应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如果做在建筑物、构筑物中,则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范畴而不可抵扣。

四、转型后固定资产购建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由于增值税转型后,有关法律条文刚实行不久,企业有些特殊情况,法律可能尚未明确,因此,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购建的税收筹划时,一定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认真学习、领会新条例、新细则及相关法规精神,特别要严格把握准予抵扣固定资产的范围,准确把握增值税应税项目与非应税项目、动产与不动产、专用与混用的尺度,防止纳税筹划向反向发展。

第二,因各地、各级税务机关的理解不同,对某些固定资产购建的进项税或给予抵扣或不予抵扣,这就需要企业有理、有节地据理力争,还应该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充分沟通、协商取得共识后,进行纸质资料的备案,才能取得良好的节税效益。

总之,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的规定,为纳税人增加了增值税的纳税筹划空间,纳税人应认真研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纳税筹划方案,以获取税收筹划利益。

【参考文献】

食堂企划方案范文第14篇

食品安全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1食品培训计划,供大家参考。

食品培训计划1一、培训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学校管理食堂人员、食堂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做到文明、守纪、爱校、爱生、安全、卫生、有序、规范。尤其是:对食品安全卫生知识、业务知识要加大培训力度,真正做好卫生工作、安全工作,应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为创造高质量、高水平一流服务的目标而共同努力。通过培训,要提高我县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强他们的安全意识,使他们高质量地为教育、教学服务。在日常操作中更加严谨、规范,工作水平更上一层楼。让每一位师生吃的放心、舒心、开心,为我县校的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指导思想:

通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案件警示教育,增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诚信责任。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食品安全的辨假识假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组织,切实落实。食品安全是民生的重中之重,我们一定要认清其重要性,认真组织、落实方案,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将食品安全深入人心,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科学分工,层层落实。有分工的进行落实方案,把每项培训任务分工到科室,有序的进行组织,做到点面结合,统筹进行,立培训评价机制;

三是把培训内容、实际效果、平时抽查情况多点结合作为培训成果检验标准;

四是确保培训的实效性。倡导、鼓励开拓创新,积极推动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示范点创建活动,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四、培训安排:

五、培训对象: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

六、培训内容:

食品培训计划2一、指导思想

通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案件警示教育,增强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诚信责任。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食品安全的辨假识假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重点内容

(一)对我县区域内酒类、肉类生产经营企业、商户集中进行食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保障每人每年不少于40小时培训时间,确保生产源头食品安全。

(二)商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集中进行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时间,确保执法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三)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重大节假日前将酒、肉类食品安全管理的《条例》、《办法》以宣传单、牌匾的形式进行发放和公示,并设立展位现场讲解酒、肉类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酒类真伪辨别的相关知识。使食品安全深入人心。

三、教育培训进度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结合我局职责,制定具体的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年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内容和意义。

(二)工作实施阶段。7月21日至11月31日,认真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按照计划安排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12日,对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本辖区或监管领域内是否完成20--年工作目标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切实落实。食品安全是民生的重中之重,我们一定要认清其重要性,认真组织、落实方案,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将食品安全深入人心,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二)科学分工,层层落实。有分工的进行落实方案。把每项培训任务分工到科室,有序的进行组织,做到点面结合,统筹进行。

(三)建立培训评价机制。把培训内容、实际效果、平时抽查情况多点结合作为培训成果检验标准。确保培训的实效性。

(四)倡导、鼓励开拓创新,积极推动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示范点创建活动,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食品培训计划3一、总体要求

各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从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大局出发,深刻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入学习,全面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精髓,切实增强学校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和水平;充分发挥校园广播、板报、专栏、升旗、班会等宣传阵地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做到全员知晓,进一步增强师生、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营造一个学法、懂法、用法、维权的良好氛围。在学校构筑起保障食品安全坚实的法律屏障。

二、学习、宣传活动要求

在这次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活动中,各学校要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即: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专题会,二是对学校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普法培训;三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专题宣传活动。

三、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步骤和内容

(一)动员准备阶段(6月2日一6月5日)

1、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布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3、安排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时间、形式及内容。

(二)培训阶段(6月8日一6月12日)

1、各学校分别开展对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和师生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培训工作。

2、对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培训的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进行考核。

(三)自查阶段(6月15日—6月19日)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条款,对本校食堂、小卖部进行认真清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方案于6月19日前上报保健所,以便对照检查)

(四)整改阶段(6月22日—8月24日)

以此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抓住暑期时机,全面开展学校食堂软、硬件整改、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各项细则,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使其真正发挥作用,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落到实处。

(五)检查阶段(8月31日—9月11日)

教育局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将开展对学校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全面检查。

(六)总结阶段(9月14日—9月25日)

各校按照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方案,将完成此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学习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做到领导重视,严格把关,组织严密,不走过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全员参与,宣传到位。

(二)加强协调,增强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沟通,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全员的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宣传实际工作效果。各学校要将学习《食品安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师生参与学,学校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重点学,确保学习效果。宣传活动要突出主题,贴近生活,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抓住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展开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效果。

食品培训计划4一、培训目标

为了提高员工专业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知识,增强员工综合素质,在原有知识面的基础上不断向员工灌输新知识、新理念,以拓宽员工的知识面,从而更好地工作。现依据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员工需求等制定20--年度培训计划。

二、培训项目

1、国家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2、标准、卫生等文件知识培训。

3、安全、沟通、虫控、等方面的培训。

三、培训大纲表:

序号 培训目的 培训内容 培训人 培训地点 受培训人

1、掌握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食品安全学、健康饮食、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 ------ 待定 新入职员工

2、认真学习食品验收规范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提高员工的对食品安全知识的掌握度,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食品安全法、采购索证索票规定、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

------ 待定 厨房新入职员工、部分老员工

四、培训方式

1、组织人员集中书面培训;

2、现场实际教学等方式。

五、培训考核方式

1、现场提问评估;

2、实际操作评估;

3、考试。

食品培训计划5一、目的 提高员工素质,保证食品安全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所有员工。

三、权责划分

人力资源部

1、评估员工的培训需求。

2、制定公司的整体培训计划。

3、编撰有关的培训计划。

4、按计划组织、实施培训计划。

5、考核、总结、上报培训实施情况,并提出改进方案。

6、研究拟订、执行其它的人力开发方案。

各部门权责

1、制定员工培训需求的分析报告。

2、制定、修改、呈报本部门的专项培训计划。

3、按计划实施内部培训。

4、编撰专门的培训教材。

5、检查、上报本部门的专项培训结果。

四、培训类别

1、新进人员的培训:岗前的公司、部门、班组培训。

2、公共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组织实施的针对全体员工的共同培训内容。

3、专业性培训:根据各部门计划实施的培训,指在提高员工专业水平。

4、个人进修申请办法:

(1)申请程序:凡公司认可之外界培训课程,由本人填写个人进修申请表,并附相应文件呈核。核准者,应预先垫付培训费用,事后凭毕(结)业证及发票交财务处报销。

(2)进修人员在结业三日内呈交心得总结。

(3)培训部应主动收集相关培训课程信息,以供各部门人员选择。

五、培训计划的制定

1、各部门从实际情况出发,于每年12月前拟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汇总。

2、各部门依客观需求,拟定专项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人力资源部合理安排各部门上报的培训计划,汇编成表,提出预算,并上报之。

4、人力资源部应以最快的效率安排各部门不定期培训计划的实施。

六、培训的实施

1、定期培训:依年度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安排。

2、不定期培训:依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与各部门共同完成。

七、培训考核

1、考核依据:测试(考试)结果、个人心得、直接上级的评定。

2、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建档存查。

食堂企划方案范文第15篇

现场检查和查看资料相的办法,对照甘肃省《食品放心工程管理指标综合评价细则》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食品安全督查》中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评价验收。

二、情况

崆峒区现有食品生产经营1885户,:餐饮业1085户(包括学校食堂42户,建筑工地食堂43户);食品经营656户;食品生产加工144户。持卫生许可证1584户。有从业人员4865人,持健康培训合格证4583人。卫生许可证和健康培训合格证的持证率分别为84.1%和94.2%。

三、主要工作及情况

(一)组织。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非常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平卫发[20*]353号)、市直卫生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平卫发[20*]403号)和平凉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平卫发[20*]94号),局、所主要和分管主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达4次。主要和分管及卫生监督所分别做了讲话,将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列入议事日程,将食品安全内容纳入管理,市卫生局与市卫生监督所签定了管理责任书,规定了的考核要求和办法。市卫生监督所本市情况,制定了《食品放心工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平凉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责任,操作性强。20*年,被过滤广告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实施量化评分,量化分级达100%;“五类”食品(面粉、食用油、大米、食醋、酱油)卫生许可合格率达80%,大中型食品超市(3个)散装食品规范销售达100%。市卫生局及市卫生监督所会同市工商、商务、质监等互相,执法检查、督查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达5次。

(二)监管保障。制定了《平凉市食物中毒应急调理预案》和餐饮业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制定了《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餐饮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制度》等综合监管工作制度;制定了《20*年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了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制定了《市直卫生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了行政执法奖惩和责任追究;食品放心工程实施经费未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措施。了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了农村食品卫生整治。农村食品卫生经营状况,对崆峒区农村食品市场无卫生许可经营、餐饮经营掺杂使假、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点和无产品合格证食品了整治。无卫生许可证经营38户,不符合餐饮业许可条件21户。没收销毁“三无”食品(包括无产品合格证的儿童食品)431kg。对无证经营经现场审查符合许可条件的12户,依法予以许可;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餐饮了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后验收许可要求的8户依法办理了食品卫生许可证。对经整改生产经营场所和经营过程卫生无法卫生许可条件的13户餐饮分别依法予以警告或取缔。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两网建设的要求,制定了《崆峒区餐饮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了试点工作,聘任了崆峒区乡镇助理卫生监督员40名,由助理卫生监督员农村食品市场的辅助协查职责,收集无证经营、制售假劣食品等信息,举报经营,规范“两网”建设资料。截止,发放“两网”建设资料分别为《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1038份、《餐饮业明示公约》860份、《餐饮业安全责任书》860份和《农村餐饮经营户(承办经营红白事聚餐)备案登记表》432份。了保健食品的专项整治。卫生部的通报,了保健食品添加药物、虚假宣传的;对片剂、胶囊剂普通食品的标识了检查,未假冒产品。了以餐饮餐饮具消毒为的专项整治。对餐饮具的消毒、方法、消毒剂浓度的配制、消毒设备的使用和从业人员消毒卫生知识情况了检查。大多数大中型餐饮均配备了热力消毒设施,消毒制度;小型餐饮配备了电子消毒柜,绝大餐饮采用化学消毒方法消毒。经对餐饮具的消毒情况抽样监测,共监测采样2485份,合格2112份,消毒合格率85%;对监测不合格的均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消毒措施,采样直止监测合格。了学校食品卫生整治。共监督检查学校(包括托幼机构)42所(中学9所,小学1所,托幼机构31所、技校1所)。食堂43户(学校食堂12户,托幼机构食堂31户)。持卫生许可证13户,共有从业人员1*人,持健康培训合格证95人。要求对每一学校食堂逐一量化评分,对关键监督项目的监督检查。对持卫生许可证的13户的卫生问题了意见,要求整改。对27户食堂因基础设施、卫生设施配备不全、食品原料采购、贮存不符合卫生要求等不符合发放卫生许可证条件的则未许可,并了限期责令整改监督意见,督促整改措施。3户幼儿园食堂因不具备条件则予以取缔。已将整治结果通报崆峒区教育行政。六是了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崆峒区共有建筑工地食堂43户,6户经现场卫生审查符合卫生许可条件予以许可,其余食堂均未食品卫生许可证而擅自经营,有14名从业人员未健康培训合格证从事食品加工活动;35户建筑工地食堂均未成立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无卫生管理制度;10户食堂建在建筑楼群之间,受到建筑灰尘的严重污染;20户食堂的操作间屋顶与四周墙壁未完全封闭,既不遮风又不挡雨;灶台、操作案台周围未硬化。7户食堂操作间内设床住宿。上述的卫生问题,市卫生监督所了限期整改监督意见,督促。七是卫生许可证专项清理整顿。抽组30名卫生监督人员,对城区和乡食品生产经营登记和监督检查,对无证现场审查和量化评分,符合卫生标准的督促整改,整改后发放卫生许可证322户,督促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610人。对整改后仍达许可条件的餐饮档案化管理,监管频次和监督,监测,在一年内整改许可条件;对拒绝监管的,将工商依法取缔。

(四)宣传教育。市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制定了《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了宣传内容、方法和实施措施。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9月,在的以“食品安全关乎你我他”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中,制定了宣传计划和实施方案,成立了宣传月活动,细化分解了工作任务,把食品卫生知识引进校园、社区、建筑工地、农村。市卫生局摄制了《保障食品卫生、社会》专题片,电视台“你吃得放心吗”拦目播放,撰写《夜市消费,悠着点-不可不知的食品卫生常识》在《平凉日报》“食品安全”专栏刊登。在宣传月活动中,出动卫生监督员800多人次,制作大型宣传展版2块,组织餐饮悬挂横幅30余幅。《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组织人员上街宣传,印制了《食品安全系万家》、《怎样识别掺假食品》、《马路餐桌,威胁健康的敌人》等宣传资料20000多份,累计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单10000多份,咨询10000人次。并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安全防范意识、监督意识。年内向媒体、网络报送信息30多条。多层次人员的培训。对45名卫生监督员了经常性培训,重在责任意识、意识、团结协作意识,执法技能和执法的;对40名助理卫生监督员了16个课时的培训,主要助理卫生监督员的工作职责、重在培训卫生监督知识、技能、执法程序和各环节的监督关键;对企业法人、人及从业人员了培训,重在法律责任意识、食品安全意识,由专人授课,组织考核,合格率达90%。共举办培训班对从业人员现场培训40。

四、做法

(一)宣传,营造全民食品卫生安全的浓厚。

自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橱窗、宣传品发放等多种载体和途径,地《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卫生知识,的食品卫生意识,营造浓厚的食品卫生、食品安全工作。特定的卫生宣传日,宣传教育养成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食品卫生知识,食品安全意识;好典型事例引路,对安徽阜阳毒奶粉、银鑫楼“苍蝇事件”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剖析,和经营业主学法懂法,其识别伪劣的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反馈监督信息。对检查中的卫生安全隐患通报和反馈,业主的法制意识和卫生意识;创新宣传载体,的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地开创了“食品卫生宣传周、宣传月”、“食品卫生知识讲座”、“食品放心工程”等宣传工作载体,累计散发食品卫生宣传资料4万余份,地了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宣传覆盖率,了生产经营食品卫生法的自觉性,了食品卫生知识的知晓率。

(二)学法懂法,公民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在工作中,不同群体,有、有计划地了《食品卫生法》及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对企业管理者,重在理论教育,分析,牢固法制观念和食品安全为先思想,管理者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人的意识,工作摆上本的工作议程;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重在其素质培训,传、帮、带的,理论与实践相、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的好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培训,依法行政和食品卫生监管;对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讲座、现场、食品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考试答卷等,其卫生知识知晓率。,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共举办食品生产经营人培训班3期计1000余人次,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达5000余人次,培训率为98%。监督员培训班每周。

(三)整章建制,规范食品卫生工作。

1、职责,各负其责。市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对食品安全工作,分析当前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现状,理顺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心,对监管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谁主管、谁的原则,层层责任,职责,靠实责任,监管措施,责任追究制度。

2、规范规章制度。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市卫生监督所分别制定了餐饮业、副食经营、生产加工等企业的卫生制度和标准,制订和了食品放心工程“两网”建设工作制度,市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4部,地规范了企业。

3、制定应急预案。为食物中毒的预防、调查、工作,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市卫生局制定了《平凉市食物中毒调理应急预案》,市卫生监督所成立了食物中毒调理和应急工作,随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食物中毒的食品生产经营依法。三年来未集体性重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

(四)执法,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管。

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执法,了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卫生执法与企业自律相、单项执法与相、日常工作与创建工作相的方法,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1、抓整治。,有计划、有对面粉、植物油、大米和调味品、桶装水、散装食品、学校食堂卫生、建筑工地食堂、食品摊点等工作了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中,均能执法,依法监督,依法,限期整改,验收。了。

2、抓。重大节庆和节日活动,地毯式食品卫生执法大检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中秋节等节日期间对食品生产经营的整治,纠正和了食品卫生问题。“机器人足球赛”、“创优”等重大活动,卫生意识宣传、卫生设施建设和卫生执法检查,卫生监督工作,卫生监管。受到了省、市的好评。

3、抓关键。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监督量化评分关键项目的,严把食品生产、采购、贮存、加工、流通和消费各环节的卫生,规范经营,对依法,食品卫生安全。

五、的问题

(一)食品安全意识仍待。在食品生产经营者办证意识不强,卫生法制观念淡薄,经营户先开张、再办证,新参加、临时帮忙上岗服务的从业人员不用办理健康证的思想和不规范操作,易产生管理漏洞,工作盲区。

(二)小型餐饮业卫生问题。小型餐饮经营场地要求简单,投入较少,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卫生意识不强。被过滤广告是早、夜市和食品摊贩,卫生条件差,人员混杂,卫生隐患。是建筑工地食堂,农村聚餐(红白事)等,卫生设施差,管理,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场所。学校后勤社会化管理后,食堂由大变小,各功能间缺如,卫生设施配备位,达卫生许可条件,长期无证经营,安全隐患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