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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工作要点范文

国资委工作要点

国资委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20xx年市国资委党委系统党建工作要自觉适应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全市工作大局的需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为统领,以充分发挥政治优势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为目的,扎实有效地抓好党建各项工作,为奋斗三年,实现经济总量再翻一番提供可靠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

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党中央的决策,是全党的大事,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应对挑战、解决矛盾、统一思想、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的重大契机。因此,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要紧密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好活动的开展,确保此项活动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的。要通过开展此项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加深对科学发展观实质和市委提出的实现经济总量再翻一番目标的理解,进一步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政绩观,切实理清发展思路,增强发展信心,提高发展能力。

为配合此项活动的开展,市国资委党委又谋划安排了“学习特色理论,做落实科学发展的表率;学习市委全会精神,做助推总量再翻番的先锋活动”(以下简称“双学双做活动”)。“双学双做”活动是“学习实践活动”的细化和载体,在时间安排上为一年,比“学习实践活动”启动早、结束晚,可视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提前准备和活动结束后的成果巩固与深化。为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国资委党委还将适时组织有关科学发展观内容的知识竞赛或演讲比赛。

二、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升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党的十七大提出,必须把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内容抓紧抓好,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改进班子思想作风,提高领导干部执政本领,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是党建工作中的重点任务,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远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今年开展的“学习实践活动”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供了绝好的机会和条件。各单位党委要自觉抢抓机遇,加强班子建设,使班子整体素质和能力有明显的提升。此外,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上,还需继续深入开展“创四好班子活动”,要把“创四好班子活动”和“学习实践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挥更大地推动作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成果不仅要体现在思辨认知能力的提高上,更要体现在制度建设创新和促进科学发展及推动经济总量再翻番上。为促进班子建设工作,国资委党委将培树班子建设典型,推广他们的经验,并发挥协管干部的职能,帮助中、省直单位抓好班子建设,并将班子建设情况向其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反馈。对市直各单位,还要结合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考核配备以及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

三、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统筹抓好人才工作是各级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当前我市加快发展的形势和市委提出实现经济总量再翻一番的任务目标,使人才工作成为更紧迫的需求。各单位党委要把人才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充分整合和利用各种有效资源,制定和落实有效措施,从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尊重人才、激励人才,充分发挥人才作用各方面加以落实,切实为企业和全市加快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要进一步搞好人才培训工作,国资委党委将尽一切可能帮助企业搞好人才培训,年内除配合市委组织部抓好相关培训外,还将与市委党校经济管理学院合作,组织短期培训。

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基层党建工作是党的工作的基础,是党的政治优势所在。其核心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和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是党委的基本职责,因此,各单位党委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工作定位,坚持党要管党,围绕发展抓党建,主动把党建工作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之中,使党的工作真正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今年基层党建工作要重点抓好两个方面:一是继续夯实基础工作。要在领导精力、具体工作力量、设施设备和长效经费上加大投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理顺组织关系,创建新的工作机制;二是组织广大党员积极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和“双学双做活动”,把党员的思想、积极性和创造力引导和凝聚到为群众服务、为企业创效益、为全市实现经济总量再翻番做贡献上来。国资委党委将在“七一”建党 纪念日前后组织召开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

五、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为加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是党的光荣传统,越在特殊时期越需要加强宣传思想工作。今年新的形势和任务,使宣传思想工作更加面临严峻的考验,因此,各单位党委要更加自觉地精心抓好这方面的工作。要结合和利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和宣传。尤其要结合实际抓好形势任务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能够认清形势、正视困难、坚定信心、立志发展。同时要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工作,越是在群众遇到困难的时候,越要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要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要利用庆祝建国60周年之机,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要把宣传思想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渗透,相互促进。要认真总结企业文化建设的经验,大胆创新,不断提升企业文化建设水平,创造出更具企业不同特色的企业文化,不断增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市国资委党委将在年内组织召开企业文化建设经验现场交流会。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企业的发展成果和先进人物事迹,为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国资委党委也将加大对企业重点工作和典型的调研工作力度,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

六、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大力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各市直企业党委要深入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经济总量再翻番目标,坚持以惩防体系建设为统领,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为重点,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一是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制定具有本企业特点的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完善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安排部署好全年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二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业和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以“诚信廉洁,依法经营”为主题,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三是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级制定“一岗双责”工作目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年初,国资委党委将与各企业党委“第一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终,企业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要撰写落实情况报告,层层上报。今年,企业领导班子至少要召开一次以“述廉”为主要内容民主生活会。四是要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职行为过程的监督。整合监督资源,抓好效能监察,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经营管理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五是严肃查处在企业重组改制和股权变更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贱卖国有资产及企业领导人员违反“三重一大”规定、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保护国有资产安全。

今年,市国资委纪委继续在驻吉中省直和市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开展“树新风正气、做勤廉公仆、推总量再翻番、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在市直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开展“创廉政班子,做廉政干部”活动,进一步促进领导人员作风建设,引导企业领导人员为经济总量再翻番当表率、做贡献。

七、抓好群团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各单位党委要重视和指导好工会和共青团工作。工会工作主要是发挥好职代会作用和职工队伍素质建设,各党委要从坚持以人为本的角度指导工会加强职工培训工作,从基础上为企业发展增强后劲。共青团组织也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团员和青年职工队伍建设上,除组织开展适应青年特点的实践活动外,也要加大思想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力度,为广大青年增长才干、施展才能创造条件。为活跃企业职工文体生活,促进职工业余体育锻炼,国资委党委将在年内组织举办第三届职工乒乓球赛。

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组织开展好“创平安企业”活动,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不断强化措施,为企业发展和职工生活创造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

国资委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主要目标是:全面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实现经营性国资监管集中统一全覆盖;大力推进政企分开,基本完成党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与下属企业脱钩;实现资产处置变现2亿元,融资引资30亿元,国有资本预算净收益1000万元;突出抓好五矿金铜等一批产业项目和来雁新城等一批城建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全市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扫尾、社会职能移交工作;主动清理及解决一批改制历史遗留问题,重点化解突出矛盾;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

(一)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以出资关系为基础加快理顺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关系。全面清理经营性国有资产,通过破产退出、划转移交等方式,大力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基本完成党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与下属企业脱钩。

(二)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积极探索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有效形式,着力解决经营性国有资产多头监管、重复监管,配置不合理,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二、建立层次清晰、结构合理、职责明确、监管到位的国资监管基础工作体系

(三)强化重大事项管理。完善、规范、推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市纪委对重大事项必须申报的有关规定。

(四)规范对已改制企业资产、人员的管理。完善资产清理、移交程序,制定资产、人员管理办法,加大资本运作力度,推动存量资产重组整合。

(五)规范投融资管理。对企业重大投融资事项执行企业提出—专家评审—国资委审核—市政府批准的工作程序。

(六)加强产权和预算管理。做好国有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工作;对决策参与权受限、国资收益不高的国有小股权,适时实行战略性退出;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安排和国有资本战略布局,完善覆盖全部经营性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

(七)创新业绩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薪酬管理、业绩考核机制,实行企业经营层业绩考核、薪酬奖惩兑现与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贡献率、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企业安全稳定相挂钩;试点设立薪酬发放专户,对所考核的企业领导班子及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派出人员薪酬实行专户专发。

(八)突出以管资本为主,在明确国资监管机构职责职能定位的基础上,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国有资本与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等各类资本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战略投资和创新发展。

(九)依法完善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加强监事会制度建设。建立董事、监事、财务总监选聘、培训、评价和管理机制,规范人员选派程序;按外派与内设相结合的原则,依法派驻或推荐监事会,加强审计督查,开展专项检查,抓好整改责任落实。

(十)优化国有资产监管方式方法,建立国有企业分类指导、评价、考核等监管制度。依法制定或参与制定公司章程,加强战略管理、发展目标、布局结构、公司治理、考核分配和风险控制等管理,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事项,不干预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服务企业改革发展。

(十一)探索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提高国有资源配置效率、发挥国有经济引领带动作用为目标的县级国资监管模式。

三、推进国有企业现代制度建设

(十三)在依法监管的基础上,明确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并实施分类管理,按公益、功能、竞争三个类别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公益类企业要采用国有独资或国有绝对控股公司组织形式,实现公共政策性目标为主,引入行业监督和社会评价。功能类企业要保持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完成战略任务或重大专项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竞争类企业要以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承担社会责任。

(十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国有独资企业中全面推广实施外部董事制度;逐步落实董事会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经理层选聘等职权;加强对董、监事会和董、监事的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和重大事项专项考核;完善问责制度,形成责权利对等的运行机制;对国有控股、参股等混合所有制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董、监事会建设;要加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规范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四、优化国有资本的资源配置

(十五)大力推进产权多元化,试点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根据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地位作用、运营质量,确定合适的国有股权比例。加快南岳电控股改,推动IPO上市工作;大力支持紫光古汉进一步开拓市场,强化内部管理,恢复在证券市场直接融资的功能。

(十六)抓好弘湘公司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专项治理二期债券发行、来雁公司国开行棚改专项贷款出账等工作。

(十七)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合作,强化产业和金融协同发展,促进产融结合,增强国有企业的投融资能力,确保年内融资到位30亿元以上。

(十八)加大资产处置力度。探索股权运作融资,适时变现处置弘湘国投收储资产,实现处置变现2亿元以上。

五、推动产业加快发展

(十九)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来雁公司融资引资,强力推进中国五矿金铜项目、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来雁新城建设、幸福河改造、107国道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十)推进产业整合重组。加快整合各类创业基地,依托存量国有资产,着重策划和包装一批产业项目,重点引进央企、大型民企、国内外其他优势企业,引资重组界牌、白纲、衡拖、建湘等有优势生产要素的改制企业,确保产能存续和企业发展。

(二十一)加快汽车零配件产业园建设。引导汽车零配件产业集聚,规模发展,力争年内园区建设初具规模。推进中小企业退城进园、原址退二进三。

六、全面完成企业改制扫尾工作

(二十二)加快资产归集。完成所有已改制企业,设备、厂房等资产移交弘正公司。

(二十三)加快社会职能移交。完成所有已改制企业社区移交、党员移交等工作。

(二十四)加快企业改制扫尾。按照条件成熟一家,改制一家的原则,完成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扫尾工作。

(二十五)借助弘湘公司平台,统一归集资产融资,包干调剂,处理化解一批重点突出的改制企业遗留问题。

七、大力提升党群工作水平

(二十六)创新维稳体制机制。主动清理历史积案,落实主体责任,实行一包一负责制,与政法、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稳定大局。

(二十七)深入推进厂务公开、党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党务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引导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十八)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学历提升和继续再教育;探索成立国资人才基金,重点用于优秀企业经营人才的引进激励、特困厂长帮扶、老企业家慰问;加大市场化、竞争性选人用人力度,探索推行契约化、任期制、淘汰制管理。

国资委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一是继续探索创新国资监管体制机制。继续探索市级国资监管体制“管资产、管人、管事”如何结合、出资人职能如何到位、县级国资监管体制如何建立等问题。抢抓市政府机构改革机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国资监管体制理顺的基本方案,做好理顺体制的各项准备。根据市级国资监管体制的完善情况,围绕产权登记、企业改制发展、业绩考核等监管重点,不断总结和完善我市国资监管制度体系。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积极探索建立县级国资监管模式,适时出台调整理顺县级国资监管体制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明确指导监督的内容和方式。

二是不断强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更加注重日常产权登记管理,结合产权登记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规范企业产权登记行为,完善日常产权占有、变动、注销登记工作,同时加强产权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切实发挥产权登记的功能,使产权登记成为理顺产权关系、监督国有产权变动的有效手段。更加完善资产评估管理,做好中介机构选择聘用,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督检查,继续做好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切实推动收益现值法在评估工作中的应用。依法做好产权转让及资产处置,规范产权转让行为,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重点做好市直事业单位改企转制资产处置审核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切实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受让、质押等行为。落实营运机构重大事项报批制度,加强对市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国有资产营运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国有资产总量披露制度,建立统计报表与产权登记、工商登记的户数核对制度,切实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财务监督审计、企业财务快报编报。

三是大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把规范完善改制企业遗留问题,提高国有资本质量作为国企改革发展的重点,根据筹措改制成本的情况,本着“先急后缓、方式多样、重点突出、分类实施”的原则,按照我市原有的国有企业改制政策,分情况分批次推进已经进入改制程序的企业、“三无两有”和“壳”企业、政策性破产企业的改革改制进程,保证改制政策的延续性。切实加大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收缩国有资产的投放面,调整国有资产的投向,缩短管理链条,推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做大做强。对于国有股无话语权的参股企业及一直未进行分红且后期也没有分红意向的企业,适时通过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国有股权转让,盘活国有资产。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重组、参股或者收购我市的部分企业的国有股权。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引导国有企业将发展的方式转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和品牌建设上来。围绕增收节支,构建完善有效的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体系,做好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落实,全面完成国有资产统计、财务快报等基础管理工作,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加强成本费用控制,积极拓展盈利空间。

四是努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切实提升资产管理整体水平,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积极创造条件推广实施《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动态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数据分析,拓展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空间,更好地为管理和决策服务。稳步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力争全面推开土地、房屋产权直接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按照资产处置审批管理权限,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房产处置行为,逐步形成一套相对固定的国有土地、房产处置审批程序。

五是切实抓好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完善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创新工作载体,拓宽党建工作思路,优化企业党组织工作环境,进一步加强国资委党委与企业的联系,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开展,切实理顺党员管理关系,努力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争取将破产终结企业党员转入居住地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快构建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选人用人、工程项目、抵押担保、产权交易等关键环节的监督,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矛盾基层调处机制,确保及时化解信访稳定疑难问题,确保信访稳定方面不出问题。健全考核制度,研究建立以岗位目标与个人工作绩效为主要内容的个性化考核体系,加强对干部个人的考核,努力营造和谐融洽、团结协作、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国资委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全面加强国资监管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国资监管职能,使国资监管工作更加符合出资人定位,更加符合企业发展实际。切实抓好国资监管基础性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产权转让、租赁行为,建立国资转让、租赁中介机构备选库,让国资转让、租赁在阳光下运行。深化财务监督管理,推行国资委集中委托审计和绩效评价。抓好国有经济运行监测,全面推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强力组织国有资本收益。全力做细、做深、做实宣传营销,依法、公开、有效、有序推进国有资产经营和资产处置,确保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8月底前着力抓好第一批国有资产粮油技工校、水利局原门面等处资产的公开拍卖工作;年底前抓好第二批国有资产鑫海公司天宫路37亩地块等资产的公开拍卖和闲置门面的租赁工作。组织市属国有企业按规定完成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任务。大力开发公共资源,积极协调争取市城区新增出租车运力,组织做好收取现有出租车有偿使用费工作,抓好9月份的广告拍卖工作。合理安排国有资本支出,确保河东大剧院、“五创”等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三)着力提升投融资能力。整合资源,注入发展活力,增强发展后劲,进一步做强做大发展、天遂集团等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努力改变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渠道单一的局面,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统筹运作政府土地资产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启动运行产业投资资金,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促进食品、电子、化工、现代农业、机械制造等重点产业的发展。

(四)巩固完善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落实好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建立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完善考核奖惩体系,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抓好遂发展、天遂集团高管人员分配制度改革试点,总结经验,做好扩大试点范围的风险评估、方案制定工作。探索建立国有企业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分类管理、分类激励机制。

国资委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公司党委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上海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集团推进国资运营平台建设大局,紧贴公司改革发展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党委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开展群团组织建设,着力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公司改革转型和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学习党的创新理论

根据集团党委统一部署,党委以全体党员为对象,围绕“四讲四有”四个专题,从5月份起每两个月一个专题,扎实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党委统筹安排。按照党委统筹、以点带面、各具特色、务实推进的总体工作思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委专题研究制定了本级的教育实施方案和领导人员参加活动的计划,并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进行了深入的动员部署。各党支部也制定了学习教育计划。党委指定第五党支部、第二党支部作为重点示范支部,示范带动其他支部的教育开展。党委还统一指定每月相对固定的半天时间,作为党日活动时间,确保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有了相对固定的时间保障。

各级周密组织。党委结合落实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在组织全体干部参加集团党委中心组相关学习会的基础上,围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要求,3次组织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会,邀请复旦大学国关学院副院长、政治学系教授、博导陈周旺导读《共产党宣言》,组织专题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组织各党支部交流汇报教育开展情况。各党支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组织好本支部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和各党支部书记在本支部上了党课。组织全体党员参加集团党章知识网上测试。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参观《日出东方》主题展览、红色教育基地、《长征与遵义会议----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展》等活动。

活动各有特色。在高效落实规定的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每两月一次讨论交流基础上,各党支部注重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特色活动。第五党支部结合国鑫公司“律、信、勤、齐”的企业文化,先后开展了党员承诺宣誓、党的知识竞赛、体验军营生活、邀请专家辅导、听取军队领导的周边形势报告等活动,使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第二党支部把联学联建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同步开展,与交行闸北支行党支部一道开展集中学习交流,一道去上海锅炉厂、武警三支队等单位参观见学,学习先进单位开展“两学一做”和基层党建工作的典型经验,有力促进了本支部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其他党支部也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

加强学习引导和保障。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联系所在支部学习,在给支部全体党员上党课的基础上,带头参加学习、带头交流发言,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全程跟踪指导,随时解答党支部遇到的问题,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并按指定的学习书目,为每名党员配齐了学习书籍,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学习材料整理归档工作,积极向集团反馈学习教育动态,共有19篇简报在集团“SIG家园”刊出。党委还针对广大干部员工学习的需求,呼应员工在参加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培训座谈时的建议,筹备建立了“资鉴斋”员工书屋,新购图书约200余册,为全体员工提供学习成长和交流的平台。

二、从严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党委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摆在突出位置,从严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常态化、规范化。

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党委根据党中央、中纪委和市委、市纪委有关会议的时间节点,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讲话、通报精神,年度共9次专题组织传达中央纪委和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学习市金融纪工委、集团党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要求,用上级精神统一思想,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责任感。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党委制定下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工作分工》,明确了5个方面16条工作方案和班子成员的分工。4月,公司召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学习贯彻中纪委、市纪委全会和集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安排,强化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党委还与各部门、子公司签订《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子公司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任务和责任,要求各级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深入开展党风廉洁专题教育。认真落实集团两个“党风廉洁宣传教育日”活动,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给干部员工讲廉洁从业党课,邀请市委党校教授陈保中来司作“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专题辅导。组织全体员工观看廉政资料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纪实》和《蜕变的人生——深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腐化蜕变纪实》、《警钟,在国企敲响——国企领域贪腐案件警示录》、《锈蚀:乡镇工程建设中的乱象——陆瑾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增强员工依法从业和廉洁守纪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学习讨论的重要内容,在基层党支部开展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引导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红线。

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党委经常听取纪委工作情况汇报,加强纪检队伍建设,主动接受纪委监督。坚持纪委参加公司党政联席会、总裁办公会等各类重大会议,纪检人员参加业务决策委员会、采购委员会、中介机构遴选会等业务会议,加强对重大决策和经营工作过程的监督。逐步建立常态化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干部任用前都要听取纪委的意见。落实领导人员任前廉洁谈话制度,年度共对7名新提任、转任的干部进行廉洁谈话,提出廉洁从严要求,逐一签署廉洁从业承诺书。及时组织对干部在任期内提任、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年度共完成对6名部门正职以上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完善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制订下发了公司《领导人员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领导人员任前廉洁谈话办法(试行)》、《对领导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对信访反映问题与领导人员开展“面对面”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加强了对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做好信访件查办工作,年度配合集团纪检部门查办信访件1件,自查信访件3件。加强纪检队伍建设,配齐了党支部纪检委员。

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建强党委班子和干部队伍

党委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改和巡视整改为抓手,加强党委班子作风建设,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机制,提升公司管理能级。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巡视整改。党委注意加强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力度,及时传达上级有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和指示,及时传达学习市委巡视组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和集团整改方案,增强干部员工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巡视整改的自觉性。持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改落实工作,年初继续组织卡券清理工作,共清理卡券10.82万元,将不能退款的卡券换购成实物,组织慰问徐家汇街道高龄纳保丧偶老人96户。结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对年度退管组退休人员管理保障经费作适度调整,取消过节费、旅游费和订报费等项目,适当提高退休职工共享费额度,并为退休职工提供与在职职工同标准的体检项目,在落实好八项规定的前提下维护好退休职工的权益。按照集团党委要求,党委再次组织开展落实八项规定、巡视整改和领导人员履行待遇情况的自查,并接受集团检查组检查,未发现违反八项规定以及领导人员履行待遇、职务消费等方面的问题。党委还紧跟集团制度修订要求,及时制订和修订有关领导人员履职待遇、职务消费的制度,出台了公司《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的实施细则》,修订了费用、车辆、出差等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促进领导人员廉洁自律。

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年初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组织党委班子集中学习和讨论交流的基础上,通过无记名书面征求、座谈会面对面征求、个别谈话征求等方式,发放征求意见表29份,召开座谈会1次,共征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5方面32条。党委主要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开展谈心活动,增进领导与党员干部群众之间的了解。党委认真总结“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逐一开展对照检查及批评和自我批评,促进班子作风建设。党委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年度召开党政联席会46次、党委会40次,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决策,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注重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党委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干部管理相关制度,共完成对5名中层干部的提聘工作,对2名干部实施了岗位调整,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积极开拓干部发展渠道,通过内部竞聘方式完成1名干部的提聘工作。根据子公司功能定位和主体业态,选派1名优秀干部充实子公司领导班子。严格履行干部选聘程序:民主测评做到对象全覆盖、认真完成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评价、严格执行任前公示、试用期设置。注重加强干部管理及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能上能下”的干部管理原则,修订《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对干部队伍履职情况的考核。在前两年强化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研究员工退出机制,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劳动合同续签管理的相关措施,严格按标准履行续订审批。研究出台员工退居二线管理办法,允许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强度的干部员工从事顾问性或辅助性岗位并享受相应薪酬待遇,体现对员工历史贡献的人文关怀。不断完善干部培训工作,修订公司《培训管理办法》,加强培训体系建设,面向高潜干部员工开办“北京大学﹒上海国资﹒国泰君安领导力训练营”精品小班培训课程。坚持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结合公司改革和业务工作需要,制定公司《招聘管理办法》,明确人才要求,通过内部竞聘、招聘网站、猎头推荐、校园招聘会和宣讲会、新媒体宣传等多种渠道网罗人才资源,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积极向集团系统干部交流推荐人选,参与集团系统干部内外部交流。

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础激发活力

党委充分利用换届选举、建党95周年纪念活动等时机,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法手段,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认真组织党支部、党委换届选举。根据集团党委部署,认真筹划,周密组织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5个党支部采用公推直选、1个党支部采用常规换届选举的办法进行了换届。为进一步落实“两学一做”要求,推进基层党委组织建设,公司党委首次组织换届选举,通过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酝酿产生候选人选,严格按程序组织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班子成员,并召开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人选,党委班子进行了成员分工。通过换届选举,选齐配强了公司党委和各党支部委员会班子,党委班子分工更加明确,各党支部书记都为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加强了基层党的组织建设,为进一步推进国资公司转型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积极组织并参与集团纪念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参与集团2014-2015年度“两优一先”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由各党支部提名、党委审议、公示、全体党员民主推选的方式,推荐产生参选集团“两优一先”名单,第二、第五党支部获得集团先进党支部荣誉,其中第五党支部获得上海市金融系统先进党支部荣誉;8名党员、2名党务工作者分别获得集团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组织参加集团纪念建党95周年座谈会,2名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代表在会上作交流发言。组队参加集团党建知识竞赛,获得三等奖,派员参与集团组队并参加了静安区纪念建党95周年党建知识竞赛。配合集团组织党建宣传片拍摄工作,圆满完成拍摄任务。七一期间,各党支部也组织开展了参观教育基地、主题展览、观看《大清相国》话剧、慰问困难学生等特色纪念活动。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务管理。及时转发组织生活指引,指导各党支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好专题组织生活、预备党员和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党费收缴等工作。根据干部调整情况,指导相关党支部做好调整支部班子成员、增补支部委员工作,调整支部书记1名、增补支部委员1名。组织2名党支部书记参加国资委“万名书记进党校”系列培训活动,提高基层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按照市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党委统一要求,顺利完成了党费核算和补缴工作。指导相关党支部做好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工作,年度发展新党员1名,预备党员转正3名。

五、创新企业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司品牌效应

党委积极倡导“专业、进取、和谐”的企业文化,注重加强公司文化的凝练和氛围营造,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党委注意加强员工的教育引导,积极倡导员工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对员工进行专业知识方面培训的同时,开展了国学、道德修养等方面的培训教育,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营造公司健康积极的文化氛围。引导子公司参与集团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开展积极健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企业建设的层次。组织员工参加公益长跑、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爱心树公益活动、义务献血等活动,提升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全年共捐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高中生、大学生共4名,结对帮困的徐家汇街道困难家庭3户,春节和暑期,公司领导带队2次对困难家庭和学生进行走访慰问。及时向集团和公司网页反映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动态,开展“感动国资”系列小故事征集活动,定期更新“乐活家园--国资员工交流园地”宣传栏,宣扬企业文化的“正能量”。

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注重指导工会工作,指导工会积极参与创建“上海市金融系统巾帼创新之星”、“巾帼文明岗”活动,财务管理部获得上海市“巾帼文明岗”荣誉。开展职工乐活运动会、新春联欢会、“三八”妇女节、春季踏青、夏日嘉年华、瑜珈课程、艺术鉴赏、影视观摩、阅读等活动,提高工会服务员工、维护员工权益的能力,丰富员工业余文化活动。 加强团支部工作指导,团支部完成换届选举,并积极参加市金融工委立功竞赛活动,申报创建市“青年文明号”。

2016年,公司党委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党委各项工作和部署,忠实履行党委的政治核心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员工,锐意进取,勇于担当,为推进公司转型改革和科学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但依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理论引导上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系统性,切实提高全体党员思想政治水平,结合“两学一做”提升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作用,自觉做党的理论的实践者和传播者;二是党建质量上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实效性,坚持党对企业的领导,真正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使党建工作在企业建设发展中发挥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三是党的日常工作上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感召力,不断创新组织生活的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新兴媒介和载体,切实提升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凝聚力、感染力;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切实解决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意识相对薄弱的问题,强化责任意识,增强融入力度,确保全方位落实。针对上述不足,公司党委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思考,不断总结,切实加以改进和提高,努力把公司党建工作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党的召开之年,也是集团深化国资运营平台功能和公司推进转型改革的关键之年。公司党委工作总的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集团党委部署,围绕公司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落实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党委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着力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以改革创新的成果迎接党的召开。

一、持续抓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

深化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体系。采取中心组学习会、专家辅导报告、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继续组织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凝聚领导班子和干部员工思想认识,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总体分析和做好新一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分析、密切关注资本市场的新情况、新特点,紧紧围绕集团战略定位和推进资本运营的新思路、新方法,用创新理论的学习成果指导公司实践,不断厘清公司发展的方向和思路,持续有力地推进公司改革进程。

继续强化党对公司发展的核心领导作用。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毫不动摇,实现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发挥党委在公司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落实市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坚决避免和克服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切实加强对公司各项工作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紧密融合,按照集团部署要求,适时组织修订公司《章程》,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适时对党委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进一步明晰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的权责范围,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内容、规则和程序,把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防止以党政联席会、总裁办公会代替党委会。坚持党的建设和企业改革发展同步规划,加强党的工作机构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确保党建工作全覆盖。

二、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落实主体责任年度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干部严肃教育、严格管理。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分级分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责任分解,与经营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对党委和班子成员落实责任制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不断增强各级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

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教育力度,及时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最新政策和情况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干部员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预算管理,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奢侈浪费,做好节庆期间的纪律重申和监督检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加强日常监督,适时组织对落实领导干部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细则情况以及财务费用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到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位置来抓,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力度,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情况的监督,保证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支持纪检部门做好信访举报查办工作,对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规定予以果断处理。

加强廉洁教育,完善监督机制。落实“党风廉洁宣传教育日”,加强廉洁从业的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干部员工的廉洁从业意识。按照“两个融入”要求和集团统一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融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适时推进纪委书记兼任监事会副主席、参与监事会工作,加强纪委书记对企业工作的全面了解,更好地发挥纪委监督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融入企业内控机制,将监督关口适当前移,纪委根据需要参与企业重大项目招投标、重要业务风险管控等工作。制订并落实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纪委、监事会、干部人事、审计、风险合规等内部监督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将廉洁风险防控与业务风险防控紧密结合,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对业务发展的支持保障作用。

三、持续抓好党委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和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坚持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保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处理好党委与董事会、经营班子、监事会等其他法人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职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依法行使自身职权。加强学习型班子建设,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采用“请进来、走出去”多种方式,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提高领导班子的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增强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能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工作调研,针对影响公司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开展重点课题调查研究,了解基层情况,掌握一手资料。开好党委年度民主生活会,通过相互坦诚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推进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改革,优化组织选人、民主推荐和竞争择优的选聘机制,增加岗位竞聘、委托中介推荐等市场化方式选拔干部的比例,形成积极向上的用人导向。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对人才的需求,加强前瞻性思考,完善制定新一轮人才发展规划,为公司发展提供持续人才支撑。继续优化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全力推进子公司市场化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改革,不断提升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激励约束的有效性,激发干部员工干事创业动力和活力。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市场化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进一步做好干部员工培训的统筹规划,开展针对性、多层次、多渠道、专业化的干部员工培训,不断提高干部员工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加强青年人才培养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通过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形式,拓宽青年人才成长通道。进一步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适时推进后备人才库建设,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空间和渠道。

四、持续抓好基层党的建设

加强党建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党委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公司党委年内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工作,对年度党建工作任务进行总体谋划,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建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党建工作格局。加强党建工作机构建设,按照精干、高效、协调和有利于加强党建工作的原则,按规定比例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党务干部教育培养、实践锻炼力度,落实党务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制度,通过参加国资委“万名书记进党校”活动,实现支部书记培训全覆盖,并将培训范围逐步扩大到党支部委员,切实提高党务工作专业化水平。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突出党性锻炼这个重点,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坚定党员理想信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测评”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参加集团优秀党员事迹宣传片拍摄,用身边典型感召激励党员。指导各党支部继续开展联学联建、军民共建等特色党建活动,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丰富党建工作形式,提升党建工作内涵。贯彻落实党员发展、管理规定,控制党员发展总量,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严格党员发展程序,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根据上级党委统一部署,做好党的代表推荐工作。严格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员荣誉感和归属感。

五、持续抓好企业文化建设

国资委工作要点范文第6篇

一、进一步加强对综治工作和“创安活动”的组织领导

20__年,各单位要继续把综治工作暨“创安活动”纳入到领导班子议事日程,认真建立健全各级综治组织机构,落实综治工作责任,督促履行综治、创安工作职能,切实承担起上级党委和地方党委、政府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配齐综治办工作人员,注重综治人员的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开展好综治工作和“创安活动”的能力。要确保综治工作的经费拨付。要把综治工作和“创安活动”成果纳入到对干部的考核体系之中。

20__年,国资委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对综治工作和“创安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工作部门进行了调整,其组织机构名单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

各企业、单位由于工作需要,在人员发生工作变动时,要及时调整本单位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全面做好20__年综治等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切实加强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继续以构建和谐企业为目标,以化解矛盾、维护企业稳定为主线,不断完善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的发生。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和苗头,要超前做好协调、化解工作。各种矛盾相对较多的企业、单位,要增强维护稳定工作的力量,加强教育和正确引导,坚持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及时认真解决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好已经发生的各类事件,尽量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出现情况要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企业在破产、改制和重组过程中,要把职工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确保企业特殊时期的稳定。

要继续加强反工作,加强对“法论功”痴迷者的转化工作。要认真加强防范,严防“法论功”和国外敌特势力及组织的扰乱和破坏,保证本单位和全社会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切实加强企业的治安防范工作

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__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各企业、单位要认真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安全保卫部门为主体的治安保卫安全工作体系。要全面加强物防、技防等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强重点部位电子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完善安全高效的技术防范网络。积极配合驻地县(市)区政法部门,依靠行政、法律手段,确保企业、单位周边的良好治安环境。 要认真排查和解决好本单位内部的治安突出问题,消除治安隐患,坚决杜绝出现抢劫、盗窃、诈骗等重大恶性治安和刑事案件。要认真开展法制教育,贯彻落实《__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建立健全有效预防重要岗位职务犯罪、预防职工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确保年内本企业(单位)不出现重大治安案件和干部职工违法犯罪案件。

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不出现可防性安全责任事故

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高对安全事故的预防能力。明确安全工作的重点部位,要责任到人。要继续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四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整改各种隐患。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决杜绝重大事故、恶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易燃易爆、辐射、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要加强对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有效地治理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对事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各单位都要建立并不断完善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完善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经常开展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对新员工、临时用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坚持组织开展预防灾害事故、处置突发事件的演练活动。通过开展教育和演练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自我保户意识,掌握相关知识,提高避险、救险和互助能力。各单位要重点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春节、国庆和特殊敏感期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本单位不出问题。

五、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企业活动

20__年,创建平安企业活动仍然是全市“十大平安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创建平安__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国资委负责全市创建平安企业活动的牵头工作,这也是确保企业安全稳定的一种工作机制,各企业、单位要适应这种机制,运用好这种机制,确保企业和部门的平安稳定,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安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要充实并完善活动方案,把教育、管理、服务、防范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各党委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帮助员工理解党和政府的政策和要求。要组织引导员工学法守法用法,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三是各党委在活动中要充分发挥“齐抓共管”部门的作用,综合运用宣传教育、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职能。要把“创安活动”与

思想政治工作、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全体员工的责任意识,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和企业文明程度。四是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广大员工喜闻乐见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吸引员工的广泛参与,使“创安活动”深入人心,取得好的成效。五是各单位要积极参与所在县(市)区、街的创安工程活动,在活动中争先创优,成为所在地综治工作的标兵、先进单位。 六、夯实综治各项基础工作

国资委工作要点范文第7篇

论文关键词 国有控股公司 贪污罪 犯罪主体

我国刑法很多犯罪构成要件都要求主体具有特定身份,是否具有特定的身份,直接影响着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以及罪行轻重的评价。贪污犯罪一般要求犯罪主体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而在认定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过程中比较复杂的一个问题就是国有控股公司中工作人员身份的认定。本文拟在分析国有控股公司属性的基础上对国有控股公司中工作人员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进行判断,以期明确贪污罪主体的认定。

一、国有控股公司的属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公司、企业大量出现,给刑法上认定国有公司、企业带来了困难。豍刑法理论上对国有公司、企业的认定范围呈现出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独资说”认为,国有公司、企业仅指国有独资公司、企业;豎另一种意见“控股说”则主张,国有公司、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企业以及国有控股公司、企业。从上述不同意见中,我们不难看出,关于国有公司、企业的范围认定问题,焦点就在于国有控股公司、企业是否属于国有公司、企业。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2003年《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及2005年《关于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解释》中规定,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对上述司法解释的分析,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是不同于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的,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但是,上述司法解释的出台,并没有解决司法实践中处理案件的分歧,也没有平息理论界的争论。姑且不论国有控股公司是否属于国有公司,本文认为,最高法做出的上述司法解释是相对妥当的,它没有从正面回答国有控股公司是否属于国有公司这一问题,而是直接否定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最高院的这一做法是为了保持刑法典第九十三条整体的协调一致,从系统性角度作出的解释,是合适的。

刑法典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在规定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之后,紧接着规定另一类主体——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作为准国家工作人员的第二类主体独立存在。其中的“非国有公司”主要是指国有控股、参股公司,理由如下:第一,根据我国国有公司运行管理机制,国家作为投资主体,出于有利于保护国有资产的目的,通过任命、委派工作人员等方式经营、管理国有资产。而在不含有任何国有资产成分的私有公司,国家作为行政管理一方,一般不会以委派工作人员的方式直接干预其经营活动。第二,从事公务的内涵具体到国有公司人员身上,就是指代表国家行使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的职权。而私有公司的工作人员则通常无从代表国有投资主体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只有在极少数个别情况下,如全国总工会委派工作人员到私有公司从事监督、维护企业职工权利的行为,才有从事公务的可能。因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在国有控股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并进而成为贪污犯罪主体的工作人员。

二、国有控股公司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控股公司中,是否只有受国有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才能成为国家工作人员,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首先需要厘清“委派”的内涵。

(一)委派

1.“委派”与“从事公务”

国有单位委派到国有控股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委派”这一形式赋予了工作人员相应的资格身份,加上“从事公务”这一要素,就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如何认识“委派”与“从事公务”之间的关系,以及委派是否需要具备特定的形式,关系到国有控股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问题。

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委派,是指委任、派遣,其形式多种多样,如任命、指派、提名、批准等。”以委派形式从事公务的人员范围,最高法认为,不论被委派的人身份如何,只要是接受国有单位的委派,代表国有单位在国有控股公司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工作,都可以认定为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六部分关于国家出资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进一步规定:“经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提名、推荐、任命、批准等,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应当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具体的任命机构和程序,不影响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据此,准确认定国有控股公司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从“从事公务”的实质要件和“委派”的形式要件两个方面进行考察,并以该两个要件为标准进行逐一甄别。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有投资主体行使监督、管理国有资产职权,强调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支配性。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委派是指派人担任职务或者完成某项任务。尽管最高法认为委派的形式多种多样,但并没有强调必须具备明确、特定的表现形式。不论其具体形式如何,通过委派就赋予代表国家这样一种身份资格。豒因此,委派并不需要具备特定的形式,在认定国有控股公司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时,必须把握“国家代表性”(委派)和“管理支配性”(从事公务)要件。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委派”与“从事公务”在认定国有控股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时关系密切,但“委派”形式要件和“从事公务”实质要件并不是相互对应的,例如国有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某工作人员没有取得新的“委派”形式,但其所从事的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性质和公司改制前没有大的区别,在此情况下,很难认定该工作人员不是“从事公务”。因此,不能以简单的是否具备“委派”形式来判断某人是否在“从事公务”,也不能简单的以“委派”来界定国家工作人员。

2.委派主体

虽然委派没有特定的形式要求,但有学者主张,委派的主体必须特定,在目前形式下仅限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且必须以单位的名义进行。由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是具备直接代表国家从事公务资格的职能组织,有权通过一定的形式将其一部分职能分流出去,而通过“委派”将其部分公务职能授予一定的工作人员,既可以缓解国有单位的公务压力,又可以更好更有效率的管理国家事务,也不至于超出自身的职能权限,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是适格的委派主体,而具备直接代表国家从事公务资格组织是不是就仅限于上述国有单位呢?

《意见》还规定:“经国家出资企业中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批准或者研究决定,代表其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该《意见》进一步规定,除国有独资公司外,国家出资企业是包括国有控股、参股公司的。由此,有学者认为,该《意见》一定程度上扩张了委派主体的范围,从而扩大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更有观点主张,该《意见》是规定了一种不同于委派形式的国家工作人员类型。豖国有控股公司是由国有资产和非国有资产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不具有直接代表国家从事公务的职能。而国家出于保护国有资产的需要在国有控股公司中设立的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是有权代表国家从事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这一公务职能活动的,通过委派形式,使工作人员具有了代表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职权。所以,国有控股公司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是委派的适格主体,是委派主体的应有之义,不存在扩张之说。

(二)国有资本代表权

国有资本代表权,是指有权代表国有资本投资主体从事经营、管理、监督国有资产等公务活动。国有公司中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工作人员,是代表国有投资主体行使经营、管理职权的,因而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国有控股公司中有权代表国有资本投资主体从事公务的人员范围则是有限的。

首先,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在国有控股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单位作为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委派”赋予了控股公司中工作人员代表国有资本投资主体从事公务的职权,因而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其次,负有监督、管理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委派在国有控股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将其代表国有资本投资主体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委派给一定的工作人员,赋予国有资本代表权,因而被委派的主体也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最后,值得研究的是,由于委派的形式没有要求,对委派作了比较宽泛的理解,导致司法实践中在认定国有控股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时,尤其是《意见》出台之后,常常对公司直接任命、选举等方式产生的人员造成误解。虽然委派没有特定的形式要求,但在认定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时,仍需具备“委派”形式要件和“从事公务”实质要件。

国有控股公司中负有监督、管理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批准或研究决定,代表其在国有控股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直接由国有控股公司直接任命、选举等产生的人员。诚然,任命、选举等方式属于委派形式,但是其并不是由适格主体委派的。换言之,国有控股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不属于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在国有控股公司内部,具体哪个部门负有监督、管理国有资产职责,没有明确规定,多数国有控股公司也没有专门设立这类机构。豗但是,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必须具有国有资本代表权,才能监督、管理国有资产,其委派的工作人员才有可能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除特别授权外,由于所含资本所有权性质不一,国有控股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不具有国有资产代表权,而由其选举、任命产生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能代表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进行经营、管理国有资产,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尽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经营、管理公司资产的职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具有重大影响,甚至能够影响到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活动,但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仅仅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公司资产,更多的是为企业发展和股东服务,很少甚至不会考虑国有资产的问题。豘因此,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者接受国有单位委派,国有控股公司中直接选举、任命产生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不具有国有资产代表权,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三、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除国家工作人员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可以作为贪污罪的主体。

(一)受委托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据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是指“因承包、租赁、临时聘用等管理、经营国有财产”。因委托的内容是从事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公务行为,极易与委派相混淆。虽然都可成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但是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而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并不因此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因此有必要明确区分二者。与委派不同,委托一般是双方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基于合同建立委托关系,双方之间不具有隶属性,受托方根据协议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管理、经营国有财产行为,不得超越或者违背委托权限行为,委托行为产生的结果由委托人承担。

有观点认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属于法律拟制规定,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被法律拟制为贪污罪的主体,因而属于法律拟制的国家工作人员。豛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之所以能够拟制成为贪污罪的主体,是因为委托行为的公务性质,使得实施委托行为过程中发生的侵占、窃取、骗取国有财产等行为达到了贪污罪规制的程度,有必要作为贪污罪从严惩治。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只是将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的侵占、窃取、骗取国有财产等行为拟制为贪污罪,而不是拟制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另外,从法理方面分析,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属性。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虽具有从事公务属性,但其并不具有国有资本代表权的属性。国有单位只是基于民事委托关系授予受托人部分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职能,受托行为也严格限制在受托范围内,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行为只是帮助实现国有单位的意志而已,缺乏代表国有资产的资格,因而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国资委工作要点范文第8篇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黄菊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发来一封贺信,对我们国务院国资委和各地国资委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概括一句话,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务院国资委以及各地国资委的工作是满意的。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我们各位从事产权管理工作的同志,因为这项工作确实是不简单,也就是说在国资委成立不久,就能将产权管理、产权交易工作比较快的纳入了正规的渠道,实现了规范化的管理、规范化的交易,这很不容易。这一成绩确实是我们花了很大的精力,也做了很大的努力才取得的,所以我代表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委党委,对大家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同时也对大家辛勤的劳动表示衷心地感谢!

这次会议是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以后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总结交流产权管理工作经验,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促进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产权基础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股权分置改革稳步推进

*5年,各级国资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奋斗,扎实工作,推动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市级国资监管机构已基本组建,据全国国资工作会议前统计,全国接近70%的省份已经组建地市级国资委,个别省份相对滞后一点,估计今年上半年可以完成。国有资产监管的组织体系初步建立,一系列政策法规陆续出台,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日趋完善,随着国有资产出资人逐步到位,国有资产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初步形式,国有经济布局及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进一步规范,这一切为加强产权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产权管理基础工作不断深入和加强。

*5年,各级国资委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不断加强产权管理制度建设,理顺产权关系,规范产权流转,调解产权纠纷,有效发挥了产权管理在国有资产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在规范中不断推进。

产权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产权管理制度建设是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产权管理的政策依据。在产权管理制度方面,我们陆续了《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股权分置改革、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配套文件,加上之前已经颁布的3号令、产权登记办法和办理规则等等,逐步构成了国有产权界定、产权流转和产权保护的产权管理制度体系框架。各地国资委根据本地的实际,也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产权管理的地方性制度法规和操作细则,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对这一点社会各界给予了高度评价,因为企业国有资产涉及面很宽,要全部涵盖不容易,而且从各方面、各个角度看都会有不同的说法。这些制度和办法出台以后在各个方面包括理论界总体反响不错,我也就放心了。应该说我们的立足点是对的,首先把法规建设好,这样我们的行为就可以规范,就不会有大的漏洞,即使有一些问题,也是在完善中能够解决的。

产权登记工作有序开展。作为加强产权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做好产权登记对于摸清国有资本的布局和结构,明确国有资产的权利边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十分重要。在进一步改革完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的基础上,我们重点组织开展了产权登记工作。一是做好产权登记业务培训。按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要求,各级国资委分别对所出资企业和有关部门组织进行了业务培训,按照统一的操作规则和工作要求进行产权登记。二是做好产权登记的各项准备工作。我们统一印制了产权登记证,组织开发了产权登记软件,免费发放给各地国资委、中央企业和部门,并为地方国资委配备了必要的产权登记硬件设备。三是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对非金融类企业换发产权登记证工作。据了解,目前大部分地方基本完成了换证工作,通过这次全国范围的换发产权登记表证工作,我们初步摸清了国有资本的分布状况,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提供了依据,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国资委的出资人地位。从整体上来说,这是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基础性工作。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并没有立即展开布局调整工作,主要原因是还不具备条件。首先是家底不清、没有规划,更重要的是我们企业出资人的职责还没有真正落实。所以我们一开始就是抓基础工作,这些基础工作完成以后国有企业布局结构调整就有了好的基础,结合我们国家颁布的“十一五”规划的内容,我们调整的方向就比较明确,所以你们的工作为全局性工作、为下一步的调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资产评估管理及监督检查制度初步建立。资产评估是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制度屏障,我委《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后,在做好日常核准、备案审核工作的同时,把工作的重心调整到资产评估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上,先后组织对多家中央企业资产评估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完善资产评估管理及监督检查制度体系,来进一步促进企业规范资产评估行为,提高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备案质量,各地国资委也结合实际,加强了对资产评估的管理,不少地方建立了检查制度,组织了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对规范资产评估工作,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有的地方还开发应用了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评估机构的诚信档案。我们下一步还要准备全国联网,至少要在我们国资委系统内联网。我们是各级政府授权的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对各级政府对人民负责,今后只要发现各地被列为黑名单的机构,就要让它在全国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中没法执业。我们必须要把这套系统建好,形成权威,以此推动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诚信执业、健康成长。

*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以及分离办社会等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涉及到的资产处置审核、企业重组改制以及“债转股”项目中的资产审核项目较多,再加上办理部分军工企业破产,划转地方的资产划转工作等,都需要办理大量的具体审核手续。各级国资委在这些工作中,既严格审核把关,又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做了大量繁杂而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在一些多年存在的产权纠纷调处工作中,相关地方国资委积极协调,主动配合,使多年悬而未决的产权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股权分置改革是国资委的一项重点工作,*5年各级国资委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根据“积极、稳妥、有序”的原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紧开展了相关制度研究、重大问题的调研以及组织落实工作,确保了股权分置改革稳步推进。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和新闻会,动员部署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宣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基本原则,工作措施,提高了各方面对深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的重要意义的认识,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二是工作程序和审核工作的职责进一步明确。我委出台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明确了改革中涉及国有股权工作的程序,以及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审核工作职责。三是积极做好改革方案的研究论证。各级国资委按照有关规定积极认真地组织国有股股东,对改革方案进行研究论证,并加强沟通与协调,尽快推出改革方案,同时我们还加强与地方国资委的沟通、协调力度,及时帮助解决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还会同有关部门分赴相关地区进行调研,就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国有股股权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与地方人民政府、相关监管部门、重点企业进行了沟通和协调。总的看,股权分置改革进展顺利。据统计,到*6年2月13日,沪深两市共启动或完成了501家公司的股权改制工作,其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共338家,地方国有控股和中央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分别为273家和65家。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研究取得积极进展。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国民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客观需要,也是各级国资委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必要手段,更是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要求,去年国务院国资委重点组织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研究以及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组织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要内容的整体框架、管理方式与管理方法等专题研究,各地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前瞻性的研究与探索,有几个地方已经出台了相关办法,并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初步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我们希望走的比较快的几个省、市,继续大力探索相关后续工作。研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两个方面的工作要同时做,一是预算的收缴怎么做,二是支出使用如何规范。光管收,使用没有规范,那非出毛病不可,要出还是出大毛病。所以我们要像抓产权管理其它基础工作一样,从一开始就要把预算及其收支纳入正确的轨道。

我们要求今年各地国资委要结合本地的实际,加快推进相关的工作,我们国务院国资委将及时总结地方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工作力度,在具备条件的时候,组织试编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初见成效,产权交易市场在规范中发展

随着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建立,各级国资委在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工作力度,在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和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统一监管制度,抓好贯彻落实。

3号令及配套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管方面已经初步形成了以“进场交易”制度为核心的统一制度。各级国资委通过抓好贯彻落实,使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得到了有效规范,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正逐步发挥。

统一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制度初步形成。3号令及其配套文件陆续以后,各地通过政府令,政府办公厅转发,相关部门联发等多种方式,明确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的制度要求,并对操作规则和政策要求进行了规范衔接与修订完善,逐步形成了全国统一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制度。

对产权交易机构的选择确定工作基本完成。各地国资委按照“打破区域限制、立足规范运作、促进资源共享、利于长远发展”的原则和统一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完成了本地区产权交易机构的选择确定工作。据统计,截至*5年底,各地国资委选择的产权交易机构为64个。

广泛开展了宣传培训工作。在国务院国资委组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知识竞赛”和“国有企业改制与产权转让高峰论坛”等全国性大型宣传研讨活动的基础上,我们各级国资委、产权交易机构通过组织参加知识竞赛,召开专题研讨会,举办研究论坛及专题业务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培训活动,普及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制度及政策知识,有效发挥了社会监督作用;研究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培训了一大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和产权交易操作的专业人员,促进了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发展。

进场交易制度得到了较好落实。各级国资委在制度约束、监督指导、把好关口和完善服务等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国务院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也组织了以落实进场交易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大型督查行动,各级国资委通过多种形式对进场交易的情况进行了督查。许多地方还采取纪检监察部门派专人驻场把关,协调有关部门在变更登记环节进行审核把关等措施,做好进场交易制度的落实工作,进场交易的效果也逐步显现。据统计,*5年,京津沪三家产权交易机构转让企业国有产权3622宗,成交金额1080亿元,与资产评估值相比增加64.7亿元,平均增值6.4%。其中,竞价交易项目增值率达到24.8%,约有四分之一的竞价交易项目增值率超过40%。

(二)采取多种措施,完善监管机制。

近两年,国务院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地方、相关企业进行了联合专项检查,组织了对产权交易机构的综合评审,从中央到地方,国资监管机构、纪检监察部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逐步形成。

一是监督检查制度逐步完善。国务院国资委与有关部委联合组织实施了检查工作,各级国资委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逐步形成了多部门共同参与,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促进了监管工作的逐步到位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规范操作。*5年,国务院国资委对京津沪三家试点机构建立了年度评审制度和季度重大事项协调制度;有的地方国资委设立了专职监管机构,专司产权交易市场日常监管;多数地方政府授权国资委负责日常业务监管;许多地方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所选择的产权交易机构建立了月度抽查评审和市场争端协调解决机制,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日常监管机制逐步完善。与此同时,各产权交易机构也不断完善交易操作规则和信息系统,加强对交易过程的规范与监测。

应该说,京津沪三家产权交易机构带了个好头。我对他们说一开始一定要有信誉,产权交易机构的信用非常关键,要努力在规范、透明、公平上下工夫,他们也确实是花了很大的精力,而且不断的自我完善,不断发现自己的问题,相互之间经常交流,这对我们产权交易市场在社会中的公正地位和形象做出了贡献。我认为各地的产权交易机构也较好地遵循了这些要求,所以总体上对我们产权交易机构不公正、营私舞弊这类的反映不多。因为我们的交易过程全部是透明公开的,只要坚持这种公开的阳光交易,我们做的事就能经得起社会检查,经得起历史检验。所以我们各地的产权交易机构一定要注重规范、诚信,要在不断自我完善上下工夫,创造和共同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是社会监督作用日益加强。各级国资委在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实施有效监督的同时,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实施纲要》和国务院《条例》精神,抓源头、治腐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争取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形成全社会监督的氛围,逐步构成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社会监督体系。

三是行业自律作用逐步发挥。近年来,各地产权交易机构自发成立了一些区域性合作组织,在促进规则统一,研究风险防范,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机构合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产权交易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年,我委将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推进成立中国产权交易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自律组织促进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我衷心地希望这个协会能成为各类协会组织的样板,也希望各地给予支持。中介组织一定要起到中介的作用,因为以往有很多中介组织被人比喻为二政府,还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现在是市场经济,不是计划经济,我们这个协会的前期工作花了比较长的时间,我的观点是要么不建,要建就要建好,建成真正的自律组织。所以,这个协会的领导职务政府官员不担任,由你们行业协会自己来选。我也相信你们能把它办好,我们要做的恰恰是帮助它,你们认为哪些需要帮助的,甚至需要协调的我们都会积极地来做好。

(三)不断探索创新,产权交易市场在规范中发展。

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规范发展产权市场,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规范、不断完善的过程。近年来,许多地方在加强机构业务合作、提高服务水平、完善竞价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

机构业务合作不断深入。目前,多数地区的产权交易机构已经在区域性组织中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有些机构已经实现了信息同步;一些产权交易机构在取得当地国资委同意的基础上,相互间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通过统一的操作规则,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组织产权交易活动,既便利了相关主体的参与,也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一些新成立的产权交易机构,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等方式,加强学习交流,取得了较快的发展。

服务创新收到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提高进场交易成效,促进产权交易市场在规范中发展,许多地方的产权交易机构在完善产权交易跟踪服务模式、注重化解产权交易中的纠纷和矛盾以及提升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整体价值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实践,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些产权交易机构已经成为当地政府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服务平台。

风险防范意识逐步增强。随着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不断完善,许多产权交易机构已经采取多种措施,从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基础管理等多方面入手防范产权交易中的风险。同时,产权交易所涉及到的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以及意向受让方等各个方面的规范操作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也有了较大提高。

三、注重规范、勇于创新,开创国资监管工作新局面

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起步之年,今年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定位、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改革方向、创新体制机制,加快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的突破,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有关工作已经做出了部署和安排,这里我想再强调几个在工作中应当高度重视的问题。

(一)加强学习交流,主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产权管理水平。

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极具探索性,极具挑战性。产权管理更是一项专业性和综合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既要熟悉国家的宏观政策、法律法规等综合性知识,也要掌握所涉及的产权界定、产权流转、资产评估、股权管理等专业知识,还要学习企业管理、财务审计等基础知识。近年来,各地国资委之间、产权交易机构之间学习交流的风气很浓,这对互相促进、共同提高非常重要。产权局以会带训的工作会议为大家提供了一个较为充分的互相学习交流的机会,大家要好好珍惜。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避免盲目性,避免照搬照抄。学习、交流之后要结合自身实际搞好消化吸收,要形成自己的思路,培养出自己的创新能力。

产权管理作为国有资产监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对外涉及许多政府部门、机构,对内涉及多个职能单位,主动协调配合是我们开展工作的一个基本要求。去年底,六部委印发了《关于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各级国资委要积极主动做好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推进建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制度;要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在相关部门之间、与相关企业做好协调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做好股权分置改革,各个部门、机构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更是必不可少。特别是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中,所涉及的改制方案、重组方案出来后,产权管理工作如何及时跟进,如何发挥规范和促进的双重作用,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整体工作的落实是需要我们共同思考的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指导和监督,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落实工作责任,既体现在各级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的机构职责,更体现在履行出资人职责过程中的各个岗位责任。目前,出资人机构已经基本到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已经明确。这就要求我们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岗位责任,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依法办事,公开透明。产权管理部门的同志要从制度约束、教育预防以及强化监督几个方面入手,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所承担的职责,所面对的诱惑,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维护树立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良好形象。这对我们具体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来说很重要。我要求国务院国资委的审批全部要公开透明,国务院国资委的工作除了极个别不能上网以外,其他都应该公开上网。有的人审批权把的牢牢的,碰都不能碰,问都不能问,人出差了这个权就锁起来了,等回来才能处理,这就容易出问题。如果你是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你有什么事不能问,有什么不能透明的?可以这样说,不透明就会出问题。所以从我们工作一开始,就一定要坚持公开透明,一切依法办事。这是对自己的约束,也是防止腐败的最好措施。

这次会议是我们产权管理工作的一个转折点,以前是打好基础、建立基本规范和框架。但是产权管理规范不是目的,规范只是手段,最重要的是要促进有序流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市场资源配置还应该放在世界范围来做,范围越大,配置效率越高。我们要做的工作还很多,我们既要逐步完善已出台的法律法规,继续做好规范产权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又要不断创新。从这次会议以后,产权管理的工作着力点要放在促进有序流转上,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上。所以我们以后的工作更难、挑战更大。企业资源配置水平的高低一比就能比出来。我们最容易考核的就是回报率,你配置有多大回报率,人家配置有多大回报率,我们对自己要有高标准和高要求,不能只满足于低水平的交易。当然我们做到了不流失,暗箱操作变成了阳光操作,这是很大的成绩。但是考核我们产权交易市场,很重要的就是你要能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配置水平。为此,要特别强调两条,一个是要努力学习,一个是要廉洁自律。

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是《监管条例》赋予各级国资委的职责。全国的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是一个整体,要形成全国上下一盘棋,不但需要统一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更需要各级国资委加强沟通与配合。通过加强指导和监督工作,不但要使各级国资委制定的规章、政策保持一致,还要在具体操作与审核把关上保持高度一致。为什么要讲高度的一致,一般的一致不行,你要促进它有序的流转,高效的配置,必须统一。不统一效率高不了,也配置不好。所以这点我们各地的国资委,要共同来遵守有关制度和规定。可以提意见,也可以提出完善的要求,但不能另搞一套。在这方面我们越是统一,对各地就越是有益。所以你们的工作也是要促进高效的流转,高效的配置。在产权管理工作中,对统一制度、统一办法,甚至统一时间的要求,各级国资委要给予特别重视。否则,无论是上下政策衔接不一致,还是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一致,都可能会给全国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比如你自行规定一些可以协议转让的政策,就有可能对全国落实进场交易制度产生大的影响。当然,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会有较大差别,也可能会出现各种新矛盾、新问题,也就需要我们加强工作沟通,在指导和监督过程中解决问题,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立足规范操作,积极探索创新,开创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新局面。

产权管理工作职能基本上是从财政部门划转来的,但我们的角色却是全新的,任务是全新的,这也就要求我们在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中,立足规范操作,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手段和工作方式。在产权管理工作中,尤其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抓紧工作:一是研究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的有效方式和手段。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涉及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仅靠我们制定一些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还是远远不够的。今年,我委将加快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的建设,还要加快推进产权交易行业协会建设。各地国资委一方面要做好有关工作配合,同时还要在监管中不断探索创新,加大对产权交易机构规范化运行的监督和指导。产权交易机构在这项工作中承担了特别重要的角色,目前,我们是靠制度约束落实进场交易,对你们讲应该是获得了一种垄断资源,因此你们更应该研究如何通过提高进场交易成效,通过规范的操作和完善的服务更好地发挥产权市场的载体和平台作用。

二是研究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国有股权监管问题。目前,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如何建立上市公司国有股监控体系,有效监管上市公司国有股?如何规范国有股东行为?维护国有股权益和证券市场稳定,是各级国资委必须及早研究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特别是我们国务院国资委还要加快进度,因为首批完成股改的公司差不多就要快满一年了,满一年就可以流通交易了,所以监管工作迫在眉睫,因为原来是不允许国有企业上市进行股权的交易,现在允许了,这同时就带来风险。要防止以前出现的毛病,炒赢了就是自己的,炒输了就是企业的。在允许入市操作上开了口子、有了政策是为了促进公司发展,特别是我们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更应该是我们股市健康发展的主力军,所以这项监管很不容易,难度很大,但一定要把这件事办好。

三是抓紧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根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我们在做好前期研究协调的基础上,今年要试编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各地国资委的工作也正在加快推进。在工作过程中,如何处理好制度研究与试点推进的关系,如何处理好试点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如何处理好履行出资人职责与政府部门职责的关系,是各级国资委的重要工作任务。另外,在产权管理工作中,如何加强资产评估监管工作,如何做好股权多元化背景下的国有产权界定与管理,如何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等等,都是需要大家共同探索的课题。

国资委工作要点范文第9篇

今天在这里召开国资委党委2005年工作会,这是国资委党委成立以来第一次全年工作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会议、区委九届三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七次全会以及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精神,回顾国资委党委组建以来的工作,结合国资系统实际,部署2005年的总体工作。这次会上,***同志还要做重要讲话,希望各企业会后要好好组织学习,认真领会精神,做好与企业实际的结合,促进各项开展的工作。下面,我代表国资委党委作工作报告。

一、2004年工作回顾

自去年7月19日国资委挂牌成立以来,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坚持“围绕一个中心,夯实两个基础,建立三个机制”的工作格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推进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立足组建工作,理顺关系,积极推进全面工作开展。

国资委党委自组建以来,理顺与区委相关部门的关系,及时与区委办、组织部、统战部等部门联系,接洽工作;理顺与所监管企业的关系,及时与从原企工委接续的**家企业进行沟通,做好工作的衔接,召开党委半年工作会,下发党委和纪委下半年工作要点,积极寻找工作的突破口,明确工作重点,工作难点,找到工作亮点,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面对队伍新、机制新、任务新的特点,围绕一条主线,做到两个认真,达到三个加强。即:围绕管资产这条主线,通过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分开,实现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两个“认真”即: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不当“婆婆”。三个“加强”即:加强队伍建设,团结一致,形成合力,形成一个团体,形成一支敢打硬仗的队伍;加强深入调查研究,尽快建章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正确行使权利,确保海淀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区委下发了《****的通知》(****号),明确了国资委党委的管辖范围,为今年的工作明确了责任。

(二)立足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来北京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认识,加强党员的思想素质建设。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面向基层,明确定位,召开监管企业书记专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来北京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根本,紧密围绕企业在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企业党员职工的思想实际,搞好宣传教育,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动员和鼓舞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为实现企业的奋斗目标而努力奋斗。抓好队伍建设,面向三个层面,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即:努力提高国资委自身干部的工作能力、工作素质;提高企业领导人的理论水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政治坚定性和业务水平,提高决策能力、驾驭能力、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发挥党团组织在生产经营和维护稳定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三)立足基层党建创新实践活动和先进性教育准备工作,积极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国资委党委组建成立后,认真学习区委文件,研究区委部署的各项工作,紧跟形势,积极补课,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把基层党建创新实践活动作为主线,贯穿于监管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定期召开企业党委书记、副书记,政工科、部长会议,形成狠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国资委党委同志先后到企业调查研究,分析企业特点,结合企业情况,按照抓特点、抓重点、抓难点、出新意、出亮点、出经验的思路,在抓好全面工作的同时,积极培育企业典型,召开表彰会交流经验,以典型代全面,促进企业基层党建创新,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党委、****第五党支部、****党支部、****党支部等**家单位获得区委基层党建创新实践活动表彰。

积极配合区委,搞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准备工作,对区属企业的流动党员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发放问卷,调查了解区属企业党员和流动党员的思想状况,对区属企业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为明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做好前期铺垫。

(四)立足“求真务实、勤廉为民”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以“求真务实、勤廉为民”教育实践活动为突破口,纪委的同志深入企业,通过学习教育和强化制度建设,使企业领导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增强发展意识、群众意识、实干意识、法制意识、廉政意识,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落实到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去。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组织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研讨活动,开展“三不得”治理,开展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调查,调查了解企业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情况,建立举报基础工作,组织纪检知识测试。****党组、****党委、****党委获得区委“******”教育实践活动表彰。

回顾2004年的工作,我们有三点体会。第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顺利完成了从无到有的过程,取得了良好的开局,这对我们来说即是动力、也是压力,使我们更加感受到身上的担子重、责任大。第二、明确工作思路,找准定位,理顺关系,凝聚人心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第三、与各企业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基层广大党员与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与大家富有创造性的工作是分不开的。

二、2005年工作

2005年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之年,是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之年,是摸清家底、加快改革之年,同时也是加强国资、国企各项基础工作管理之年。做好2005年企业党建工作十分重要,机遇与挑战并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为国企党建工作明确的方向与定位,同时也对新时期国企党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作为党机体细胞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是党执政地位的基础。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好不好,企业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没得到展现,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党建新机制;用改革的精神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落实到企业的改革发展中,把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到企业改革实践中,把创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到企业维护稳定的大局中。加强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服务企业经济建设的中心。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的大局。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现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增强信心,坚定决心,勇于创新,大胆革新,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有力的保障。

国资委党委200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会议,区委九届三次会议精神,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队伍建设为着力点,以国资管理和国企监管为中心,注重培养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典型,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企业中的独特优势,为实现国资国企监管到位,努力实践“六型“****,构筑和谐社会扎实工作,稳步推进,统筹兼顾,大胆创新,为我区国资管理和国企监管逐步深入,加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国资委党委工作要点已经下发给大家,我就不再叙述,在这里我再提几点要求。

(一)注重结合,务求实效,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2005年7月到12月在企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企业党组织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以及市、区的总体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实际,深刻认识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市、区精神上来,深刻理解党的先进性是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党执政能力的提高、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执政使命的完成,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市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区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建设现状,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题,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着力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通过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民主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本领,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党组织建设创新,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在我区构筑国资管理新体系,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遵循四个原则。第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广大党员把科学理论运用于改造主观世界的实践,运用于自身的工作和行动;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结合起来,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促进国资系统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与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根据国资系统党员的情况和特点,确定重点学习内容和重点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开展有效的教育活动。第二、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的主观能动性,组织引导党员自觉学习理论,提高思想理论水平,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关心爱护党员、宣传先进典型、运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激发党员积极向上的内在动力;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促使党员自我认识问题、自我解决问题,开展同志式的批评,互相帮助、共同进步。第三、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尊重党员的民利,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调动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坚持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正确组织引导群众参与教育活动,积极主动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第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带头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参加民主评议,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尤其要认真解决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求真务实、联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率先增强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第五、要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要根据企业党员的情况和特点,确定不同的重点学习内容和重点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国有企业中的党员,要围绕着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团结和带领广大职工增强企业主人翁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大力推进企业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流动人员中的党员、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和离退休职工中的党员等,要在坚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开展有效的教育活动。

准确把握“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真抓实干,力争通过活动取得“党员形象要有新面貌;党群关系要有新改善;党组织工作要有新方式;党员教育管理水平要有新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有新加强;各项事业要有新发展。”的“六新”效果。

严格按照集中学习教育的三个阶段,即: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加以落实。要做好规定动作,同时又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放开思路,积极探索,创造运用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做好“自选动作”,从教育内容、方式方法、制度机制等方面大胆创新,确保教育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按照调整后的企业党的隶属关系划分,目前国资委系统有党委**个,党组**个,党总支**个,党支部共计****个,党员总数****人,其中在职党员****人。根据我区企业党组织多,党员人数多,国企老党员多,企业分布广,行业不同,发展不均衡等特点。为使活动落实到实处,不走过场并取得明显效果。一要提高认识。此次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举措。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各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单位党组织要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党员领导要结合分工协助抓,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要健全组织。根据目前个别企业需要重新换届,党组织领导缺位,基层组织不健全等情况,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措施,务必在6月底前完善组织建设,为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奠定有力的组织保证。四要加强监督。各单位党组织除接受上级督查外,要建立群众监督评价制度,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及时向群众公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五要务求实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真正做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者和推动者。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本单位工作紧密结合,加深对“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深刻理解,按照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要做到“六个坚持”的标准,使每名党员在本企业本岗位成为一面旗帜,为企业发展,建“六型”**,发展壮大国有经济而不懈努力。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强国资管理和国企改革。

今年,企业各级党组织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企业领导班子的头脑。为更好的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协调发展,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区域能力,构筑和谐社会,区委结合本区实际提出今年在全区范围内扎实有效地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此来实现“六型”**目标。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按照区委书记提出的“顾大局、谋大事;抓机遇、促发展;求创新、争一流;保稳定,促和谐;重服务、求实效”要求,总揽全年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活动效果,凝聚广大民心,提高竞争能力,创建和谐团队。

今年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的重点是:开展清产核资,夯实监管基础;加大资源整合,优化布局结构;履行出资职责,健全治理结构。清产核资工作是为适应我国国有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需要,全面摸清我区国有资产“家底”,真实反映全区国有资产及财务状况,推进我区国有资产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而展开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国资委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国资委今后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一项重大工程,也是国资委乃至区政府今年的中心工作。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宣传优势,统一思想,充分动员和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为清产核资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及时化解所出现的矛盾,为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利的支持。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职能,防止虚报、瞒报,隐匿国有资产行为的发生,防止谋取私立行为的发生。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科学的精神来分析市场的走向,以科学的态度来进行资源整合,以科学的理论来指导优化布局结构工作,确保国有经济走入良性科学的发展轨道。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出资职责,健全治理结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各单位要密切结合年度工作重点,通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带动全面工作,全面提高干部群众“新风采、新贡献”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的新观念,争做“六型”**的服务者、受益者。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各级组织。

根据区委《关于*******的通知》精神,为促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和运用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方针,国资委党委年内将出台经区委审批后的《企业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逐步实现用人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公司法》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良好的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选择部分国有独资企业进行规范董事会试点和派驻监事会试点工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解决企业内部“所有者”代表缺位问题,在有条件的企业进行产权代表委派试点工作。逐步实现管理方式从职务级别管理向职位职责契约化管理的转变。

(四)加强宣传力度,以正确的思想引导人

宣传思想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的大局,企业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把握方向,围绕中心,统一思想,从贴近企业、贴近职工上下工夫,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单位要结合本企业特点,从企业文化建设入手,开展理想、道德、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和职业技术能手,抓住“五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开展一系列具有企业特色的宣教活动。

(五)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完善各项制度,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国资委工作要点范文第10篇

今天召开的市国资委系统党建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深入贯彻市委经济工作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的党建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党建的主要工作。对于这次会议,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后同意召开的。下面,我代表国资委党委,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年的工作回顾

*年国资系统的企业党建工作,坚持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正确处理抓党建与发展经济的关系,把经济建设的难点,作为推进党建工作的重点;把经济发展的焦点,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着力点,广大党员干部扎实工作,迎难而上,在继承中创新、在发展中开拓,在经济主战场上体现了党的先进性,增强了党的战斗力,有效地推进我市*年经济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年,我们根据市国资委系统党建工作会议的工作安排,克服了去年我市天灾人祸的影响,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布置的主要工作。具体来说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1、召开了市国资委党代表会议,圆满完成了市委交办的市第三次党代会党代表的选举任务。按照市委的统筹安排,国资委系统出席市第三次党代会的正式代表45名,代表候选人55名,是全市18个选举单位党员人数、代表名额最多的选举单位。国资委党委克服人员少、时间紧等困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委的要求,成立了专门的班子,结合实际制定了选举工作方案,从8月份开始,历时2个半月,认真扎实地推进选举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经市委批准,10月17日召开了由基层党组织选举产生的90名代表参加的国资委党代表会议,保质保量地完成市委交给的省第九次党代会的代表推荐和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的选举任务。在市第三次党代会上,企事业单位代表团全体代表,能认真贯彻省委和市委精神,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圆满完成了会议的各项议程,选举产生了我市第三届的市委委员、市纪委委员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的党代表。

2、召开了市国资委组织工作会议。5月22日,市国资委党委在郴州宾馆召开了市国资委所属55家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组织工作会议。会上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宋建国同志代表市国资委党委对*年组织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年党建工作进行了部署;表彰了*年度市直优秀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去年开展的《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努力构建和谐企业》为主题的调研活动所收集的23篇优秀论文进行了评比表彰。

3、积极开展了组织部门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市委组织部的文件要求,*年初,市国资委党委抽调专人组织检查组,采取抽查的方式,对部分单位组织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经党委研究和推荐,郴州电信公司等9家等单位被市委组织部授予先进组织部门称号,何小牛等10名同志被授予优秀组织工作者称号。为了使*年组织部门创先争优活动更能切合实际情况,市国资委党委专门研究制订了本系统组织部门创先争优考评细则,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和抽查的检查情况,经党委研究,今年初已经向市委组织部推荐湖南中烟工业公司郴州卷烟厂政治工作部等11部门为全市先进组织部门,甘自立等12同志为全市优秀组织工作者。

3、开展了党建的日常工作:

1)按照《组织干部科发展党员审批要求及程序》、《市国资委党委发展党员审批程序》、《市国资委党委所属单位党委选举换届审批程序》的程序和要求,*年共审批、指导、参加所属单位的党委选举换届4家,审批发展新党员259名。

2)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年组织所属单位党组织共征订党报党刊1181份,其中《党建研究》85份,《内参》52份,《党建文汇上、下月版》共627份,《党课》230份,《共产党员》44份,《党支部书记》143份。对少数困难企业采取从国资委党委留存党费中进行赠送,保证了每个单位都有一定的学习资料。

3)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对破产改制终结的企业党员办理了党员移交当地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据统计,*年市纺织厂、郴玻集团、资兴矿业集团等单位所属单位共移交党员641名。此外,还办理了66名党员的正常转入和划出。

4)认真完成了党内统计工作。党内统计工作在党组织工作中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内容多,保密性强,归口市国资委统计的单位55个、2万多名党员,工作量相当大。我们一方面及时将报表发到所属单位,另一方面努力钻研新软件的操作技巧,保质按时地完成党内统计工作。在统计过程中,资兴矿业集团、柿竹园有色金属公司、黄沙坪铅锌矿等规模较大的单位报送的统计表质量高,而少数党员人数较少的单位的报表差错却较多。希望各单位的报表统计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把每年一次的党内统计工作高质量地完成。

5)按照上级和市国资委党委制定的《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所属单位的党费收缴逐步进行规范管理。按照制定的党费管理办法,督促所属单位将党费及时足额收缴上来,并按规定上缴市委组织部。及时向党组织缴纳党费,是每一个党员的义务,在党费收缴过程中,我们也发现极少数单位党费没有按照上级规定足额收缴和上缴,据反映,有少数党员还存在着不愿缴纳党费的现象,必须引起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制定有效措施,杜绝此类现象的再发生。今年市国资委党委将视情况对部分单位的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6)春节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和根据所属单位的实际情况,加大了对困难党员进行慰问的力度。*年市国资委党委共对资兴矿业集团等26家单位的108名困难党员进行了慰问,发放困难慰问金2.16万元。市国资委党组织所属单位在春节期间也都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向困难党员送去了各级党组织的关心。

由于受到去年我市天灾人祸的影响,再加上市换届选举工作时间较长,还有市国资委党委本身编制少、人员紧及其他客观条件的制约,*年党建工作中还存在应付多、主动创新不够、深入基层单位调研不够等问题,特别是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方面离年初的设想和计划有较大的差距,有待于在今年工作中改善和加强。

二、*年的工作打算

*年是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企业党建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指导思想和经济建设的主要目标,以市委提出的“打基础、创环境”为主线,认真扎实地完成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夯实企业党建的各项基础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企业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为经济建设服好务,为不断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坚强的领导核心和组织保障。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组织好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继续开展以“学习、遵守、贯彻、维护”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按照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四好”班子的要求和标准,开展企业创建“四好”班子的活动,从努力建设一支经得起困难和风险考验,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的高度,按照高觉悟、高知识、高技能、高业绩“四高”党员的要求和标准,在企业中开展争做“四高”党员的竞赛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创建“四好”班子和争做“四高”党员竞赛的活动方案。为了庆祝建党周年,市国资委党委计划在“7.1”前后将举行一次大型表彰大会,对党建工作做得好的基层党组织、优秀组工干部、优秀支部书记、优秀基层党员进行表彰,评比方案和细则会后将研究下发。不断适应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要求,努力探索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机制。市国资委党委将进一步总结和完善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制定《*年党建工作创先争优活动实施细则》,使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更加紧密结合,年底将组织进行检查和评比表彰。

2、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抓好企业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指导。一是要进一步摸清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党建工作的网络体系,指导、督促到期的党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不断加强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为了拓宽组工干部的视野,加强组工干部的政治信仰,市国资委党委计划4月份组织各单位的组工干部到西柏坡进行学习教育活动,具体事项由市国资委组织干部科负责组织落实;二是在工作中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保证协调高效运转,增强班子整体合力;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企业改革发展和确保企业稳定服务;三是要加强企业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奉献的优良作风,勤俭办企业;四是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丰富中心组学习内容,拓展学习途径,探索和建立中心组成员述学、评学、督学制度,重视学习成果的转化和运用,用实际效果检验学习成效;五是注重关心离退休老党员的生活,加强对离退休老党员的管理,积极探索做好离退休老党员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国资委及所属单位的2.08万名党员中,离退休老党员的数量达到了1.1万人,所占比例达到了53%。如何组织他们开展正常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余热,为经济建设服务,是各级党委需要认真探索的课题;六是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要进一步夯实组织工作基础,适应新形势需要,配备必要的现代化办公设施,学习现代化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按规定建立台帐,对改革改制企业,及时做好党组织的衔接和移交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七是要加强对基层党建的调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推介典型;抓好党建示范点的工作,整体推进企业党建工作上新台阶。市国资委目前正在创建企业党建网,为推进企业党建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相互联系和信息沟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当然,由于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网站需要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有待今后逐步完善。

3、不断加强企业经营者队伍建设,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探索国资委管理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把组织考察推荐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结合起来,按照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要求,制定并不断完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建立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有效激励机制,加快建立监管单位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建立经营业绩目标责任制、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理顺分配关系,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经营者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公开选聘的机制和方法,扩大视野,多层面、多角度衡量和选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探索监管企业范围内企业领导交流的途径与办法,鼓励支持企业领导人员到困难企业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逐步建立后备干部队伍人才信息库,抓好后备干部的业务培训与能力锻炼,通过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班子整体素质,打造优秀企业家队伍。

4、进一步抓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学习贯彻《》作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国有资产流失及违规、逆程序操作企业改革改制为重点,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按照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的体系和机制,今后要加大监管企业领导任期审计的力度,突出抓好商业贿赂领域里的专项整治。针对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企业重大事项、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厂务公开和效能监察,通过效能监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国资委工作要点范文第11篇

今天在这里召开的市国资委系统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暨“创建和谐文化、促进企业发展”研讨会,是在国资委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市九次党代会及“两会”精神,在国资委新的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努力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的形势下召开的。这次会议既是国资委系统*7年宣传思想工作总结表彰会,也是*8年宣传思想工作的部署动员会,同时还是创建和谐文化的理论研讨会。刚才,会议首先回顾总结了*7年国资委系统宣传思想工作,表彰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进单位、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宣传干部、反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发了优秀政研成果奖。对一年来宣传思想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和丰硕成果,我给于充分的肯定,对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借此机会我代表委党委向从事宣传思想和反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和亲切地慰问!会议学习传达了全国、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国资委系统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对*8年宣传思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宣传思想工作意见、安排了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了政研会的工作重点,我完全同意。希望各单位根据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8年的各项工作地圆满完成。

*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市九次党代会精神,“维护省城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的关键之年。也是国资委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竞争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探索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一年。面对国资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宣传思想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解放思想,创新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果,为推进国资委深化国企改革,强化国资监管,促进国有经济又好有快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此我讲以下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紧迫性和敏感性。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加快建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对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坚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为国资委职责赋予了新的使命,为国资委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今年初国资委党委根据市委和市政府要求,结合国资委的实际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

一是按照全市国资监管座谈会“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三个重点,抓住三个关键”,的精神,确立了“围绕实现一个目标,坚持三个始终,突破资金制约,分类推进改革,实现又好又快”国企改革发展总体思路。明确了“先易后难、为了发展、确保稳定”的国企改革推进原则。

二是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王嘉振同志在国资委系统企业负责人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大会的讲话中明确了“解放思想,创新求实,实现各项工作新突破、创出各项工作新业绩”的总体目标。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国资监管工作,概括为做到“一个确保”、带好“两支队伍”、处理好“三个关系”,推进“四个调整”,抓好“五项工作”的总体要求。

做到“一个确保”就是以和谐发展为中心,确保企业和职工的稳定。

带好“两支队伍”就是不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的建设和国资委机关干部队伍的建设。

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国有资本进和退的关系,促进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聚集,优势企业在优势领域中发展;二是处理好增量发展和存量调整的关系,利用资本市场加速存量资产流动和重组,发挥增量投入促进优势产业发展和存量结构优化的作用;三是处理好稳定与创新的关系,继续总结和完善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大胆探索新机制和新制度。

推进“四个调整”:一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挥国有资本在关键行业和领域的引导带动作用;二是推进产权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三是推进资本结构调整,实现国有资产的资本化和证券化;四是推进企业结构调整,打造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企业群体。

抓好“五项工作”:1、以人为本,有情操作,切实抓好稳定工作2、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3、深化改革,搞活机制,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4、调整布局,优化结构,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5、加强党建和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水平。

从以上可以看出,国资委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的任务是十分艰巨和繁重的,是国资委的一个新的发展时期。面对这种形势,迫切要求全系统宣传思想工作必须加强紧迫性和敏感性,紧密结合国资委和企业的实际,创新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果,提高工作的深度和力度,为国资委的各项工作提供思想动力、智力支持和舆论环境保证。

二、围绕大局,把握重点,进一步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和引导性。

做好*8年的宣传思想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各企业宣传思想工作部门要按照国资委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全系统宣传思想工作的整体水平。当前,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把握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针对性。面对国资委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宣传思想工作首先要充分发挥理论建设的先导作用和宣传教育的引导作用,一方面抓好理论学习,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当前,一是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认真组织好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对下一步学习和宣传按照制定的系统学习计划,列出专题进行研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学习贯彻引向深入,力求多学一些、学深一些。要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方面工作,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激发的热情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更加扎实有效的做好当前各项工作。

二是要学习宣传国资委年初召开的国资委系统企业负责人暨机关全体人员会和全市国资监管座谈会的会议精神,这两个会议是贯彻十七大,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动全面工作的具体体现,会议提出的这些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是国资委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方针目标,是国资委今后做好各方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对于进一步推进全系统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因此要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加大形势任务教育,使广大的干部职工明确重点工作和任务,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在国资委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实现新跨越,迈上新台阶,努力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2、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引导性。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一定要把握上情,掌握下情才能收到好的效果。目前宣传思想工作要在广泛宣传国资委今年的大政方针的基础上,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探讨生产经营和改革稳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需求,注重查找工作中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认真总结分析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出加强和改进各种的思路和措施。特别在今年优势企业要加快发展,困难企业加快改革改制,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的任务都很繁重形势下,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从各企业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对象,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方法。优势企业要围绕又好又快做大做强的发展目标,宣传动员、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引导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到企业生产经营中贡献力量。即将改革重组的企业,要做好改革重组方案、法规政策和企业发展前景的宣传,取得广大员工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把职工群众盼望企业发展,渴望企业兴旺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确保企业的改革重组工作顺利完成。特别是困难企业要以保持企业稳定为重点,注重人文关怀,坚持思想疏导方针,围绕企业职工安置、福利待遇等职工最关注最直接最现实的敏感问题,通过平等交流和沟通,缓解和消除职工的疑虑、不满、怨恨,消除和职工心理的不平衡,把职工的思想认识引导到党和政府关于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的方针政策上来,引导到国家法律法规上来,,及时化解矛盾,避免过激行为和的发生,确保企业和社会的稳定,为困难企业的有序脱困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

3、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及时性。对外宣传工作是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年的工作中要注重和加强对外宣传。要把国资委学习贯彻十七大,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制定的一系列的新思路、新部署、新举措,把监管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快速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果、新人物认真总结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出去。在对外宣传工作中一要必须注意遵守宣传纪律,要为改革发展造势鼓劲,而不要帮倒忙添新乱。要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围绕大局,突出中心,步调一致,找准立足点,把握关键点。进一步扩大和提高国资委和监管企业的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二要注意及时发现典型、认真总结典型,积极宣传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教化效应、凝聚效应和示范效应,着力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提高宣传思想工作的创新性和实效性

宣传思想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地喉舌,必须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围绕国资委的工作中心,在指导思想、工作思路、方式方法、运行机制等方面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在坚持发扬行之有效的优良传统和方式方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总结,用宣传思想工作取得的新经验、新成果,丰富宣传思想工作的新内容、新形式、新方法,以不断提高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效性。当前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去探索与实践

1、要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所创新和实践。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十七大报告的这一论述,表明了我们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认识和新思考,是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创新。它标志着我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将从过去的单纯注重思想教育,逐步转向既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为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指明了方向。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十七大关于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中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的精神,对于从事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部门和政工干部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资委工作要点范文第12篇

一、充分肯定过去四年全委政策法规工作取得的成绩

过去四年是各厅局积极探索、开拓创新的四年,也是各项工作“立规矩、上轨道”的四年。四年来,各厅局根据全委工作统一部署,认真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国家法律法规起草;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履行职责;加快推进企业法制、知识产权和法律宣传等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全委政策法规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归纳起来,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委内政策法规工作初步打开了局面。

──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初步形成。各厅局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基础,在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干部任免、产权管理、统计评价、规划发展、企业改革、企业重组、资产监督等方面,总共出台了17个规章和80件规范性文件,各项制度从无到有、逐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主要标志:一是出资人机构与中央企业的权责关系逐步规范,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初步建立。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考核局制定和修订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分配局制定了《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统评局、产权局、规划局、企干一局、企干二局等在“管资产、管人、管事”方面制定了大量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是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逐步纳入规范化轨道,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制度框架初步建立。改革局制定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产权局制定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统评局等制定的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等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国企改制、产权转让、资产监督等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三是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工作逐步走向规范。改革局制定的《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等,对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发挥了重要的导向和规范作用。四是上一级国资委对下一级国资委的指导监督制度初步确立。依照“统一所有、分级代表”原则,法规局制定了《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明确了各级国资委之间的指导监督关系,建立了国资委系统内的立法备案制度、法规实施督查制度、违法违规查处制度等。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规体系,这是全委四年来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成果,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法律法规起草和法律办件协调工作成效明显。在我委参与起草《国有资产法》、《物权法》、《公司法》、《破产法》、《科技进步法》、《能源法》、《融资租赁法》等7部法律和牵头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等3部行政法规的过程中,法规局、改革局、统评局、产权局、监事会工作局等做了大量的论证起草工作。已经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公司法》、《破产法》、《物权法》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和国资国企改革的一些基本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国有资产监管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在国家立法层面上已经逐步确立。在对400多件(次)法律办件协调过程中,各厅局提出了大量的修改建议,在相关立法中充分体现和落实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

──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在履行出资人职责过程中,考核局、分配局、企干一局、企干二局、规划局等厅局自觉依照《公司法》和《条例》规定的权利和程序行事:依法应由出资人监管的工作逐步到位,依法应由企业享有的权利没有越位错位干预;在立法过程中主动聘请法律专家参与法律论证,注意征求法规局和相关厅局的意见,自觉执行会签制度。在推进中央企业董事会制度试点、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中央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整体上市、推进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以及企业破产退出等工作中,改革局、改组局、分配局、规划局等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推进工作,保证了改革和调整工作依法进行、规范运作。在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协调工作中,法规局、产权局、统评局、改革局、改组局等共同努力,协调处理了170多件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为中央企业避免和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依法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树立了国资委良好的服务形象。

(二)企业法制的指导推动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在加强委内政策法规工作的同时,国有企业法制建设的指导推动力度不断加大。根据委领导的要求,在法规局、企干一局、企干二局的共同推动下,大多数中央企业初步建立了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组织体系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了机制和制度保障。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逐步展开。在委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由法规局与规划局共同牵头组织,完成了国务院统一部署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重要子课题“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管理指南”专题研究工作,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机遇和挑战,企业知识产权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措施保障等,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论证,提出了有效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为下一步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创造了条件。

──企业普法工作富有成效。由法规局、宣传局、人事局、办公厅、管理局、机关党委等厅局组成的普法办公室,做了大量的法制宣传推动工作,使委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明显增强,使中央企业加快了以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为核心的“合规文化”建设。

总体上看,各厅局根据全委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结合本厅局的工作需要,在政策法规方面做了大量开创性的工作,为全委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法制基础。荣融同志对此做了充分肯定:“国资委组建以来,之所以政府满意,企业满意,社会反响良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法规工作做得好,各项工作规范性强,透明度高”。总结各厅局的经验做法,我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尤其值得肯定和发扬:一是树立了“先立规矩后干事”的工作理念。特别是统评局、产权局、改革局、分配局等,把制度建设放到首位,通过抓好立法来推进改革和打开工作局面。外事局、管理局、纪委、党建局、宣传局、群工局、办公厅、研究室、人事局等厅局的规范化工作也取得了明显进展。几年来全委出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量多,质量高,可操作性强,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二是形成了自觉进行法律论证把关的工作习惯。特别是考核局、规划局、改革局等厅局,法律意识强,认真执行委内立法程序,加强法律审核把关,办事重规矩讲程序,善于运用法律来分析解决问题,保证了各项工作合规合法。这是大家的能力素质和工作质量得以不断提升的重要保证。三是注意把握政策法规的出台和修改时机。考核局、产权局、监事会工作局等注重政策法规的跟踪评估工作,一旦条件成熟就及时修改补充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四是委内法规工作与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上下联动。各厅局在工作中,重视机关法制建设与企业法制建设的同步推进,重视体系建设与机制建设的同步推进,重视制度建立与制度实施的同步推进,从而保证了政策法规的有效执行。

过去四年政策法规工作尽管取得了许多成绩,积累了不少经验,但与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和全委的中心工作任务相比,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目前的法规体系大多由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构成,法律和行政法规较少,需要修改完善和起草制定的法规文件仍有很多,不少工作还缺少明确的制度规范。二是法律研究工作还有待加强。目前改革中急需解决的政策法律问题,还缺乏超前性的深入系统的研究。部分重大法律出台后对我们工作带来的影响,我们还没有及时地组织研究。三是委内立法计划的执行还不够理想。立法项目完成比例还不够高,部分立法起草时间拖得过长。四是法律审核把关程序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一些法律性很强的重要措施和重要文件未能履行法律论证、统一审核的程序,一些本应以规章形式出台的制度却以一般文件的形式,从而影响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提高。上述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今后工作中要努力加以解决。

二、充分认识做好政策法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政策法规工作作为全委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在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能力、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我们要根据新形势和全委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一是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改革,对政策法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是深化中央企业改革的重要一年。我们将加快国有独资企业股份制改革步伐,推动中央企业整体改制和整体上市;继续扩大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范围,加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资产经营公司为平台推动企业调整重组,促进中央企业布局结构优化。这些都是政策性很强、法律问题很多的工作,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把具体权责关系落实到工作制度和体制机制上。譬如,随着董事会试点范围的扩大,如何按《公司法》要求理顺国资委与董事会、董事会与经营层的关系;中央企业及其下属二三级企业实行股份制以后,国有产权如何界定和管理;中央企业整体上市以后,国资委直接持股将会带来哪些法律问题;如何界定资产经营公司的职责定位及委托授权关系;中央企业集团内部如何依法理顺母子公司关系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加快形成制度规范。随着中央企业改革的深化,依照《公司法》运行的企业体制将逐步到位,这对我们的法规工作能力和水平将提出严峻的挑战。我们在工作中能否做到依法行权履责,将直接影响中央企业深化改革的进程,直接影响国资委的工作成效。

二是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对政策法规工作提出了大量深层次课题。目前,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框架已初步建立,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包括:国资委自身的职责定位和法律地位问题;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中遇到的“政企不分”和“政资不分”问题等。去年颁布实施的《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和刚刚颁布的《物权法》,都直接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正在加快起草的《国有资产法》,将对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产生重要影响。因此,迫切需要我们结合这些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深层次问题的研究,为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进一步增强中央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对政策法规工作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进一步增强中央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是我们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所有者权益的基本前提。与跨国公司相比,中央企业不仅在规模效率、盈利能力和国际化水平等指标上存在很大的差距,而且在创新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等关系企业生存发展的深层指标上存在更大的差距。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形成一批主业突出、业绩优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因此,进一步指导推动中央企业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工作,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建立有利于企业做强做大的经营机制,也是国资委作为出资人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三、今年政策法规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今年我委政策法规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快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依法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二是提高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我委行权履责行为,依法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和中央企业法人财产权;三是加快推进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和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中央企业国际竞争力。为此,要着力做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要做好立法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工作。编制立法计划,要紧紧围绕全委重点工作,按照急需先立、突出重点、质量为上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好一类、二类立法项目。提出立法项目,要充分论证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凡出台时机不成熟或不符合改革方向的项目,厅局分歧意见比较大或未进行充分协商的项目,无需通过制度解决或没有法理支撑的项目,不要列入立法计划。立法计划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确定后,各厅局要认真执行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法规局要做好综合协调工作。要结合过去四年立法实践和今后工作需要,加快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框架,并据此制定国有资产监管立法规划。

(二)要做好重点立法项目的起草制订工作。要抓紧完善与《公司法》相配套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夯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所需要的法律制度。各厅局要积极参与《国有资产法》的调研论证工作,理清该法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法规局要加强与全国人大财经委、法工委的沟通协调。要继续参与或牵头做好《科技进步法》、《能源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草案起草要着力于体制机制创新,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凡征求意见不够充分和草案不够成熟的立法项目,不要提请委主任办公会审议。法规局要做好立法草案的统一审核把关工作,加强立法技术培训,提高全委立法工作水平。要继续研究国资委系统贯彻实施《公司法》中的重大问题,认真研究《物权法》出台后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影响。

(三)要加强对重大问题的法律论证把关和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必须加强对重要决策、重要制度、重要措施的法律论证,准确把握法定权限,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在行权履责过程中,既要考虑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又要考虑中央企业的法定权益。各厅局要结合工作学好用好《公司法》等基本法律知识和业务需要的相关法律知识,加快提高法律素质。法规局要组织好新出台的重要法律和法规的专题讲授工作。

(四)要按时完成中央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法规局要会同企干一局、企干二局通过发文通报、调研督促、公开招聘等形式,加大中央企业尤其是53户中央大型企业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的推动力度。同时,要逐步把工作重点放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上,强化“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就是创造经济效益”的观念,推动企业全面落实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发挥好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的作用。要继续重视做好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五)要加大对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推动力度。要适时组织召开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加快落实《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管理指南》所提出的各项工作和各项措施,推动中央企业有重点有步骤地构筑知识产权优势。

四、努力提高政策法规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今年政策法规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做好今年的工作,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进一步把握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向。各厅局在立法工作中,要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牢记国资委的职责定位,正确处理国资委与中央企业的关系、“统一所有”与“分级代表”的关系、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关系。要紧紧围绕全委的中心工作,把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紧密结合起来。既要着眼于未来,通过立法创新体制机制;又要立足于现实,把握政策法规的出台时机和力度,确保政策法规合理可行。

(二)要进一步加强对政策法规工作的领导。法规工作是我们的一项重要制度建设工作,不仅涉及大政方针,而且涉及体制创新和职能协调。各厅局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立法中凡遇到重大问题时,要亲自出面协调,亲自组织论证。要注意配备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和局内重要骨干力量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三)要进一步树立全委一盘棋的思想。委内各项工作相互关联,环环相扣。这就要求各项立法工作要加强配合,充分协商。如业绩考核、统计评价、薪酬分配、干部任免方面的立法,改制重组、产权转让、规划发展方面的立法,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方面的立法等,相互之间都十分需要做好衔接与协调。各厅局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在立法项目提出、草案起草、审核修改和会签把关等环节,主动加强协作,共同形成合力。既不要在立法协调中出现“死局”,也要防止重复发文、互不衔接、自相矛盾的现象发生。要处理好牵头与配合的关系,牵头厅局要从全委工作出发,广泛组织有关厅局参与;参与厅局要积极配合,及时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法规局要做好立法服务,加强综合协调。

国资委工作要点范文第13篇

一、充分肯定过去四年全委政策法规工作取得的成绩

过去四年是各厅局积极探索、开拓创新的四年,也是各项工作“立规矩、上轨道”的四年。四年来,各厅局根据全委工作统一部署,认真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国家法律法规起草;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履行职责;加快推进企业法制、知识产权和法律宣传等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全委政策法规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归纳起来,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委内政策法规工作初步打开了局面。

──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初步形成。各厅局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基础,在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干部任免、产权管理、统计评价、规划发展、企业改革、企业重组、资产监督等方面,总共出台了17个规章和80件规范性文件,各项制度从无到有、逐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主要标志:一是出资人机构与中央企业的权责关系逐步规范,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初步建立。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考核局制定和修订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分配局制定了《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统评局、产权局、规划局、企干一局、企干二局等在“管资产、管人、管事”方面制定了大量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是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逐步纳入规范化轨道,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制度框架初步建立。改革局制定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产权局制定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统评局等制定的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等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国企改制、产权转让、资产监督等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三是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工作逐步走向规范。改革局制定的《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等,对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发挥了重要的导向和规范作用。四是上一级国资委对下一级国资委的指导监督制度初步确立。依照“统一所有、分级代表”原则,法规局制定了《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明确了各级国资委之间的指导监督关系,建立了国资委系统内的立法备案制度、法规实施督查制度、违法违规查处制度等。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规体系,这是全委四年来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成果,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法律法规起草和法律办件协调工作成效明显。在我委参与起草《国有资产法》、《物权法》、《公司法》、《破产法》、《科技进步法》、《能源法》、《融资租赁法》等7部法律和牵头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等3部行政法规的过程中,法规局、改革局、统评局、产权局、监事会工作局等做了大量的论证起草工作。已经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公司法》、《破产法》、《物权法》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和国资国企改革的一些基本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国有资产监管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在国家立法层面上已经逐步确立。在对400多件(次)法律办件协调过程中,各厅局提出了大量的修改建议,在相关立法中充分体现和落实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

──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在履行出资人职责过程中,考核局、分配局、企干一局、企干二局、规划局等厅局自觉依照《公司法》和《条例》规定的权利和程序行事:依法应由出资人监管的工作逐步到位,依法应由企业享有的权利没有越位错位干预;在立法过程中主动聘请法律专家参与法律论证,注意征求法规局和相关厅局的意见,自觉执行会签制度。在推进中央企业董事会制度试点、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中央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整体上市、推进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以及企业破产退出等工作中,改革局、改组局、分配局、规划局等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推进工作,保证了改革和调整工作依法进行、规范运作。在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协调工作中,法规局、产权局、统评局、改革局、改组局等共同努力,协调处理了170多件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为中央企业避免和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依法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树立了国资委良好的服务形象。

(二)企业法制的指导推动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在加强委内政策法规工作的同时,国有企业法制建设的指导推动力度不断加大。根据委领导的要求,在法规局、企干一局、企干二局的共同推动下,大多数中央企业初步建立了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组织体系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了机制和制度保障。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逐步展开。在委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由法规局与规划局共同牵头组织,完成了国务院统一部署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重要子课题“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管理指南”专题研究工作,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机遇和挑战,企业知识产权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措施保障等,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论证,提出了有效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为下一步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创造了条件。

──企业普法工作富有成效。由法规局、宣传局、人事局、办公厅、管理局、机关党委等厅局组成的普法办公室,做了大量的法制宣传推动工作,使委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明显增强,使中央企业加快了以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为核心的“合规文化”建设。

总体上看,各厅局根据全委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结合本厅局的工作需要,在政策法规方面做了大量开创性的工作,为全委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法制基础。*同志对此做了充分肯定:“国资委组建以来,之所以政府满意,企业满意,社会反响良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法规工作做得好,各项工作规范性强,透明度高”。总结各厅局的经验做法,我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尤其值得肯定和发扬:一是树立了“先立规矩后干事”的工作理念。特别是统评局、产权局、改革局、分配局等,把制度建设放到首位,通过抓好立法来推进改革和打开工作局面。外事局、管理局、纪委、党建局、宣传局、群工局、办公厅、研究室、人事局等厅局的规范化工作也取得了明显进展。几年来全委出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量多,质量高,可操作性强,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二是形成了自觉进行法律论证把关的工作习惯。特别是考核局、规划局、改革局等厅局,法律意识强,认真执行委内立法程序,加强法律审核把关,办事重规矩讲程序,善于运用法律来分析解决问题,保证了各项工作合规合法。这是大家的能力素质和工作质量得以不断提升的重要保证。三是注意把握政策法规的出台和修改时机。考核局、产权局、监事会工作局等注重政策法规的跟踪评估工作,一旦条件成熟就及时修改补充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四是委内法规工作与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上下联动。各厅局在工作中,重视机关法制建设与企业法制建设的同步推进,重视体系建设与机制建设的同步推进,重视制度建立与制度实施的同步推进,从而保证了政策法规的有效执行。

过去四年政策法规工作尽管取得了许多成绩,积累了不少经验,但与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和全委的中心工作任务相比,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目前的法规体系大多由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构成,法律和行政法规较少,需要修改完善和起草制定的法规文件仍有很多,不少工作还缺少明确的制度规范。二是法律研究工作还有待加强。目前改革中急需解决的政策法律问题,还缺乏超前性的深入系统的研究。部分重大法律出台后对我们工作带来的影响,我们还没有及时地组织研究。三是委内立法计划的执行还不够理想。立法项目完成比例还不够高,部分立法起草时间拖得过长。四是法律审核把关程序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一些法律性很强的重要措施和重要文件未能履行法律论证、统一审核的程序,一些本应以规章形式出台的制度却以一般文件的形式,从而影响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提高。上述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今后工作中要努力加以解决。

二、充分认识做好政策法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政策法规工作作为全委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在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能力、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我们要根据新形势和全委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一是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改革,对政策法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是深化中央企业改革的重要一年。我们将加快国有独资企业股份制改革步伐,推动中央企业整体改制和整体上市;继续扩大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范围,加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资产经营公司为平台推动企业调整重组,促进中央企业布局结构优化。这些都是政策性很强、法律问题很多的工作,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把具体权责关系落实到工作制度和体制机制上。譬如,随着董事会试点范围的扩大,如何按《公司法》要求理顺国资委与董事会、董事会与经营层的关系;中央企业及其下属二三级企业实行股份制以后,国有产权如何界定和管理;中央企业整体上市以后,国资委直接持股将会带来哪些法律问题;如何界定资产经营公司的职责定位及委托授权关系;中央企业集团内部如何依法理顺母子公司关系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加快形成制度规范。随着中央企业改革的深化,依照《公司法》运行的企业体制将逐步到位,这对我们的法规工作能力和水平将提出严峻的挑战。我们在工作中能否做到依法行权履责,将直接影响中央企业深化改革的进程,直接影响国资委的工作成效。

二是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对政策法规工作提出了大量深层次课题。目前,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框架已初步建立,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包括:国资委自身的职责定位和法律地位问题;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中遇到的“政企不分”和“政资不分”问题等。去年颁布实施的《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和刚刚颁布的《物权法》,都直接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正在加快起草的《国有资产法》,将对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产生重要影响。因此,迫切需要我们结合这些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深层次问题的研究,为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进一步增强中央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对政策法规工作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进一步增强中央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是我们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所有者权益的基本前提。与跨国公司相比,中央企业不仅在规模效率、盈利能力和国际化水平等指标上存在很大的差距,而且在创新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等关系企业生存发展的深层指标上存在更大的差距。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形成一批主业突出、业绩优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因此,进一步指导推动中央企业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工作,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建立有利于企业做强做大的经营机制,也是国资委作为出资人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三、今年政策法规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今年我委政策法规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快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依法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二是提高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我委行权履责行为,依法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和中央企业法人财产权;三是加快推进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和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中央企业国际竞争力。为此,要着力做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要做好立法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工作。编制立法计划,要紧紧围绕全委重点工作,按照急需先立、突出重点、质量为上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好一类、二类立法项目。提出立法项目,要充分论证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凡出台时机不成熟或不符合改革方向的项目,厅局分歧意见比较大或未进行充分协商的项目,无需通过制度解决或没有法理支撑的项目,不要列入立法计划。立法计划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确定后,各厅局要认真执行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法规局要做好综合协调工作。要结合过去四年立法实践和今后工作需要,加快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框架,并据此制定国有资产监管立法规划。

(二)要做好重点立法项目的起草制订工作。要抓紧完善与《公司法》相配套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夯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所需要的法律制度。各厅局要积极参与《国有资产法》的调研论证工作,理清该法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法规局要加强与全国人大财经委、法工委的沟通协调。要继续参与或牵头做好《科技进步法》、《能源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草案起草要着力于体制机制创新,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凡征求意见不够充分和草案不够成熟的立法项目,不要提请委主任办公会审议。法规局要做好立法草案的统一审核把关工作,加强立法技术培训,提高全委立法工作水平。要继续研究国资委系统贯彻实施《公司法》中的重大问题,认真研究《物权法》出台后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影响。

(三)要加强对重大问题的法律论证把关和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必须加强对重要决策、重要制度、重要措施的法律论证,准确把握法定权限,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在行权履责过程中,既要考虑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又要考虑中央企业的法定权益。各厅局要结合工作学好用好《公司法》等基本法律知识和业务需要的相关法律知识,加快提高法律素质。法规局要组织好新出台的重要法律和法规的专题讲授工作。

(四)要按时完成中央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法规局要会同企干一局、企干二局通过发文通报、调研督促、公开招聘等形式,加大中央企业尤其是53户中央大型企业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的推动力度。同时,要逐步把工作重点放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上,强化“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就是创造经济效益”的观念,推动企业全面落实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发挥好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的作用。要继续重视做好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五)要加大对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推动力度。要适时组织召开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加快落实《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管理指南》所提出的各项工作和各项措施,推动中央企业有重点有步骤地构筑知识产权优势。

四、努力提高政策法规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今年政策法规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做好今年的工作,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进一步把握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向。各厅局在立法工作中,要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牢记国资委的职责定位,正确处理国资委与中央企业的关系、“统一所有”与“分级代表”的关系、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关系。要紧紧围绕全委的中心工作,把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紧密结合起来。既要着眼于未来,通过立法创新体制机制;又要立足于现实,把握政策法规的出台时机和力度,确保政策法规合理可行。

(二)要进一步加强对政策法规工作的领导。法规工作是我们的一项重要制度建设工作,不仅涉及大政方针,而且涉及体制创新和职能协调。各厅局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立法中凡遇到重大问题时,要亲自出面协调,亲自组织论证。要注意配备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和局内重要骨干力量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三)要进一步树立全委一盘棋的思想。委内各项工作相互关联,环环相扣。这就要求各项立法工作要加强配合,充分协商。如业绩考核、统计评价、薪酬分配、干部任免方面的立法,改制重组、产权转让、规划发展方面的立法,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方面的立法等,相互之间都十分需要做好衔接与协调。各厅局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在立法项目提出、草案起草、审核修改和会签把关等环节,主动加强协作,共同形成合力。既不要在立法协调中出现“死局”,也要防止重复发文、互不衔接、自相矛盾的现象发生。要处理好牵头与配合的关系,牵头厅局要从全委工作出发,广泛组织有关厅局参与;参与厅局要积极配合,及时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法规局要做好立法服务,加强综合协调。

国资委工作要点范文第14篇

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起,确立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明确提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把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作出专门部署。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召开这次会议,说明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高度重视。马馼部长刚才作了重要讲话,对下一步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按照马馼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抓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现在我结合会议主题,就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作个发言。

一、认真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今年以来,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着力抓好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的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规划》,注重整体推进中央企业惩防体系建设。

1.认真领会《工作规划》的精神实质。国资委机关以及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工作规划》和贺国强、何勇同志的重要讲话,国资委纪委要求中央企业结合惩防体系建设促进活动,加强学习贯彻《工作规划》,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体会。通过学习,我们进一步领会到,惩防体系建设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大历史性课题。《工作规划》是我们党深刻总结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认识到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惩防并举,有利于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效果;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用惩治和预防结合的方式抓反腐倡廉,有利于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解决了腐败问题,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保证。结合国有资产监管实际,我们体会到,加强国有企业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工作规划》提出的国有资产监管任务,推进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在国有企业构建严肃惩处和有效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有利于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管理,有利于中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各企业结合反腐倡廉建设实际,深刻领会了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新要求,注重增强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把握了惩防体系建设六个要素的内涵及其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关系。

2.结合中央企业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根据《工作规划》的要求,国资委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强化管理,建立内控机制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等要求。《实施意见》体现了企业的特点,强调六项要素的联系性和互动性,在教育上,突出警示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在制度上,强调完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在监督上,在探索提高同级监督效率的同时,强化对下级的监督;在改革上,善于发现体制机制性问题,及时反馈,推进纳入改革方案;在惩处上,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清理积案,排查线索,提高能力;在纠风上,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公共服务行为;在工

作机制上,强调纪委监察局要与国资委业务厅局加强配合,推进牵头任务的落实。各中央企业正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

3.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根据年初对惩防体系整体推进的部署,扎实开展工作。一是注重整合监督要素。多数企业纪检监察、审计与其他监督机构共享监督资源,加强信息沟通,在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上取得了进展。二是运用惩防体系的办法抓重点工作。按照单项工作整体抓、具体工作综合抓的思路,抓好“七项要求”和“三重一大”的督查落实。既开展教育,让领导人员知晓工作要求,也通过宣传和廉洁文化建设,营造环境,让职工群众知道,便于监督;既作为制度去细化,加强执行和检查,也作为查办案件重点,对违反者受理初核和立案检查;既作为领导班子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主题,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洁自律,也从监督角度提出改革措施,在源头上解决体制机制性问题。三是结合查办案件工作开展体系建设。通过分析案例,注重开发案件的治本功能,改进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制度的操作性,强化执行力。四是开展对工作效果的考评。一些企业探索建立惩防体系考核评价办法,对业务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推进牵头任务的落实。五是加强探讨和交流。国资委纪委继续组织地方国资委纪委在前三年研讨预防腐败能力、制度建设、加强监督三个主题基础上,今年就整体推进企业惩防体系建设进行专题研讨,取得了许多理论成果和工作经验,以此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惩防体系建设的实践。

(二)以落实“七项要求”和检查“三重一大”执行情况为重点,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1.加强工作部署和指导。国资委党委和国资委办公厅分别印发通知,对“七项要求”和“三重一大”的监督检查工作明确责任,提出要求。国资委纪委编写“七项要求”解释,开展对“三重一大”制度理论问题的研讨和征文活动,指导和推进企业掌握两项工作的目的与要求。通过开展调研和试点,听取企业对做好这两项工作的意见,按照不繁琐、重实效的原则确定督查调研工作方案。

2.中央企业落实“七项要求”的情况。一是确定督点。许多企业对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办理的举报件及领导人员廉洁档案进行梳理,有的通过问卷调查和定量分析等方式,对与“七项要求”有关的易发、多发及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分析,确定检查的重点人员、领域和岗位。二是认真做好自查。企业领导人员对照要求填报自查登记表,在职能部门把关后,企业党组织审核认定。截至9月19日,125家中央企业报送了领导人员自查情况汇总表。三是规范廉洁从业行为。许多企业将“七项要求”纳入廉洁承诺、述廉议廉、廉洁谈话内容,修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结合完善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对“七项要求”涉及的生产经营环节,特别是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担保、委托理财、招投标、物资采购等环节,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和程序。四是对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从调查摸底情况看,“七项要求”涉及的问题在企业有不同表现,有的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有的在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有的为配偶、子女和其他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许多企业已经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改,效果良好。例如一家企业通过整改,三名领导人员退出兼职取酬收入61万元。

3.对中央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督查情况。各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制定的方案,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一是督点内容。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业务管理部门,重点对“三重一大”制度是否建立、决策内容和方式是否明确、权限是否清晰、程序是否规范、监督是否有效等进行监督检查。目前,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已结束。二是督查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从检查情况看,中央企业基本做到了决策民主、过程公开,特别是随着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和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推进,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得到更好落实,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体制机制有了保证。通过这次检查,推进了企业“三重一大”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三是督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有的企业领导人员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在认识上还有差距。有的企业“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对违规决策的责任追究不到位,决策失误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4.继续抓好对“七项要求”和“三重一大”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调研。10月份,国资委纪委将组织有关业务厅局,对部分中央企业两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调研。针对职务消费、投资入股、兼职取酬以及企业决策内容不确定、决策程序不完善、决策过程不规范、决策执行的监督不到位等加强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法规性文件,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落实“七项要求”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工作。

(三)保持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加强对中央企业案件特点和规律的分析。

1.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我们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注重发挥对腐败的惩治功能,严肃查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违纪违法案件。

2.加强对企业案件特点和规律的分析。中央企业与其他领域一样,举报普遍减少、窝案串案居多。同时也有一些自身特点。一是违纪违法主体多为二三级企业领导人员和财务管理、物资管理、项目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呈现低职低龄的现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违纪违法,多有关键岗位人员配合,形成企业内部的权钱、权物两个环节的结合,使腐败行为得逞。低职低龄人员的案件多出现在二三级及以下企业,由于他们经不住物质利益诱惑导致违纪违法。二是违纪违法性质多为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商业贿赂,以及通过窃取商业和技术秘密获取私利。失职渎职和贪污贿赂多为企业领导人所犯错误,主要是违背集体决策原则、一个人说了算。贪污贿赂多为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共同所为。而商业贿赂和窃秘则基本是非领导犯罪或低职低龄违纪违法行为。三是违纪违法手段多数是利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等机会,通过私自经商办企业、同业经营、关联交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四是违纪违法的后果多数涉案案值较高,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较大。

从案件发生过程看,我们对中央企业的案件有几个规律性认识。一是企业内部管理经营相对规范稳定,案件不多、大案更少。当企业参与市场活动,特别是与中介组织、一些非公企业等市场主体打交道时,发生案件的机率比较高,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领导人员失范,产生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案件。这与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有关,需要我们增强适应性和有效对策,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二是在企业发展相对稳定时,发案少、大案更少。企业处在较大动态中,比如改制重组、产权交易、破产等过程中容易发生案子甚至大案子。最近在研究明年工作时,我们

提出对拟重组改制企业的问题举报要早排查、早预防,防止有人借改制重组隐瞒问题,造成新的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企业领导人员犯错误。三是企业各项管理包括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认真,基础扎实,企业就健康发展。企业管理薄弱,基础工作不稳,对党建工作乃至教育、制度、监督不重视、不落实,用形式主义抓工作,搞短期行为,就会出现管理混乱,这样的环境和作风,常会被人利用,产生违纪违法案件。四是企业领导人员正确对待自己的多重角色,正确处理各种利益、权益关系时,企业就健康发展。企业领导人员对这些角色、关系处理不当,就会出问题犯案子。把董事会一人一票决策和党委会集体决策,变成一个人说了算,就会发生决策失误,甚至酿成大错。对职务消费运用不当,扩大到个人消费、家庭消费乃至小团体消费,就会超出界限,违纪违法。

3.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治本功能。年初,我们决定每年召开一次案件情况通报会,向中央企业负责人通报案情,开展警示教育。去年我们已在所管理的行业协会、事业单位做了尝试,也在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内部对查办的案件进行了分析研讨,效果都很好。今年的中央企业案件情况通报会即将进行。中央企业在查办案件基础上,通过一案一整改、一案两报告、一案举一反三等措施,认真剖析案例,研究案发原因。针对企业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重点查找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管理意见并督促整改。同时,寻找教育、制度、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缺失,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体现了务虚工作的硬度,充分发挥了案件检查工作的综合预防作用。

二、坚持惩治和预防结合,坚持反腐倡廉与国资监管结合,把握企业惩防体系的本质要求

20*年以来构建惩防体系的实践,特别是今年以来几项重点工作的推进,使我们体会到,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思路和方法抓反腐倡廉工作,将预防和惩处的功能结合起来,统筹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要素,就能相互促进、产生综合治理的效果。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坚持惩治与预防并举,坚持惩防体系与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就能有效发挥惩治和预防的综合功能。

(一)发挥国资监管和反腐倡廉的预防功能,做好保证国有资产安全的基础工作。预防性的基础工作分国资监管和纪检监察两方面来做:

一是国资委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企业改革,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创造了条件。近几年,国资委加强了企业国有产权管理、规范产权转让等措施,有效防范了重组改制和产权流转中的资产流失;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权力制衡约束,进一步防范了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深化中央企业内部改革,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增强集团控制力,有效控制了国有资产经营风险。

二是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中心工作,按照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加强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建设,深化廉洁自律工作;大力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开展了具有纪检特点的警示教育,营造廉荣贪耻的氛围;推进企业在完善经营管理制度中落实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督促经营管理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防范腐败的基础性工作,加大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

(二)运用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和查办案件的惩治

功能,强化国有资产安全理念。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实行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挂钩,任期业绩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任免及中长期激励挂钩,按照五个等级严格兑现奖惩,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资委纪委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围绕产权转让、改制重组、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容易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的环节和领域,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惩治腐败,有力地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

(三)发挥监督的综合功能,把预防与惩治结合起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国资委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推进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基本制度,加强企业财务监管,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实行监事会当期监督等措施,提高了监督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中央企业在创新监督体制、增强监督实效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如有的企业实行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三位一体”监督模式等,更好地发挥了监督既可以检查督促、预防腐败于未然的作用,又具有及时纠错与追究的功能,加强了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特别是以工程建设、营销采购、财务管理、节能降耗等为重点的效能监察监督,20*年至20*年,共挽回经济损失45亿多元,节约资金160多亿元,发现了一批案件线索,实施了责任追究,提出了许多监察建议,督促企业管理部门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有力地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管理效能的提高。

三、坚持融入中心统筹推进,正确把握和处理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几个问题

加强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需要我们紧密结合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正确把握和处理以下四个问题。

(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与完善企业内控机制和风险防范紧密结合。加强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要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与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企业内控机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紧密结合,共同发挥预防腐败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作用。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中,要结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发展中心任务,按照惩防体系要求,推进企业完善内控机制、加强防范风险工作,使之融为一体,相互促进,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我们制定的《实施意见》,以国资委党委和国资委文件印发企业,就充分考虑到中央企业的特点,要求企业党政齐抓共建。各企业不能把惩防体系仅当成纪检监察机构或企业党委政工的体系,而是要建设成为整个企业的惩防体系。

(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充分发挥业务管理部门的重要作用。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既是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也关系到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中央纪委部署国资委完成《工作规划》的6项牵头任务和20项协办任务,都与国有资产监管、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招投标等工作有关。完成这些任务,需要在国资委党委统一领导下,横向上形成合力、纵向上形成长效机制,运用惩防体系的方法和作风来统筹安排。纪委要围绕国资委中心工作,发挥好组织协调和督促作用。业务部门要根据惩防体系分工,抓好牵头任务和协办任务的落实。国资委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注意研究单个部门难以完成的事项,注重解决实际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有业务部门的人员,加强联系沟通。中央企业也要按照上述要求,做好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加强考评,推动业务管理部门共同参与惩防体系建设。

(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中央企业要在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内容广泛,各个时期都有不同的工作重点。要根据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的进程,确定相应的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发挥好促进和保障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运用系统论的思想和方法,针对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领域,既要做好反腐倡廉全面工作,又要抓好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防止顾此失彼。要集中企业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统筹推进,以抓重点工作带动全面工作,从整体上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目标。

国资委工作要点范文第15篇

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起,确立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明确提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把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作出专门部署。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召开这次会议,说明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高度重视。马馼部长刚才作了重要讲话,对下一步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按照马馼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抓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现在我结合会议主题,就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作个发言。

一、认真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今年以来,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着力抓好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的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规划》,注重整体推进中央企业惩防体系建设。

1.认真领会《工作规划》的精神实质。国资委机关以及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工作规划》和贺国强、何勇同志的重要讲话,国资委纪委要求中央企业结合惩防体系建设促进活动,加强学习贯彻《工作规划》,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体会。通过学习,我们进一步领会到,惩防体系建设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大历史性课题。《工作规划》是我们党深刻总结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认识到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惩防并举,有利于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效果;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用惩治和预防结合的方式抓反腐倡廉,有利于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解决了腐败问题,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保证。结合国有资产监管实际,我们体会到,加强国有企业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工作规划》提出的国有资产监管任务,推进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在国有企业构建严肃惩处和有效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有利于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管理,有利于中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各企业结合反腐倡廉建设实际,深刻领会了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新要求,注重增强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把握了惩防体系建设六个要素的内涵及其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关系。

2.结合中央企业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根据《工作规划》的要求,国资委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强化管理,建立内控机制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等要求。《实施意见》体现了企业的特点,强调六项要素的联系性和互动性,在教育上,突出警示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在制度上,强调完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在监督上,在探索提高同级监督效率的同时,强化对下级的监督;在改革上,善于发现体制机制性问题,及时反馈,推进纳入改革方案;在惩处上,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清理积案,排查线索,提高能力;在纠风上,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公共服务行为;在工

作机制上,强调纪委监察局要与国资委业务厅局加强配合,推进牵头任务的落实。各中央企业正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

3.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根据年初对惩防体系整体推进的部署,扎实开展工作。一是注重整合监督要素。多数企业纪检监察、审计与其他监督机构共享监督资源,加强信息沟通,在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上取得了进展。二是运用惩防体系的办法抓重点工作。按照单项工作整体抓、具体工作综合抓的思路,抓好“七项要求”和“三重一大”的督查落实。既开展教育,让领导人员知晓工作要求,也通过宣传和廉洁文化建设,营造环境,让职工群众知道,便于监督;既作为制度去细化,加强执行和检查,也作为查办案件重点,对违反者受理初核和立案检查;既作为领导班子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主题,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洁自律,也从监督角度提出改革措施,在源头上解决体制机制性问题。三是结合查办案件工作开展体系建设。通过分析案例,注重开发案件的治本功能,改进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制度的操作性,强化执行力。四是开展对工作效果的考评。一些企业探索建立惩防体系考核评价办法,对业务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推进牵头任务的落实。五是加强探讨和交流。国资委纪委继续组织地方国资委纪委在前三年研讨预防腐败能力、制度建设、加强监督三个主题基础上,今年就整体推进企业惩防体系建设进行专题研讨,取得了许多理论成果和工作经验,以此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惩防体系建设的实践。

(二)以落实“七项要求”和检查“三重一大”执行情况为重点,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1.加强工作部署和指导。国资委党委和国资委办公厅分别印发通知,对“七项要求”和“三重一大”的监督检查工作明确责任,提出要求。国资委纪委编写“七项要求”解释,开展对“三重一大”制度理论问题的研讨和征文活动,指导和推进企业掌握两项工作的目的与要求。通过开展调研和试点,听取企业对做好这两项工作的意见,按照不繁琐、重实效的原则确定督查调研工作方案。

2.中央企业落实“七项要求”的情况。一是确定督点。许多企业对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办理的举报件及领导人员廉洁档案进行梳理,有的通过问卷调查和定量分析等方式,对与“七项要求”有关的易发、多发及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分析,确定检查的重点人员、领域和岗位。二是认真做好自查。企业领导人员对照要求填报自查登记表,在职能部门把关后,企业党组织审核认定。截至9月19日,125家中央企业报送了领导人员自查情况汇总表。三是规范廉洁从业行为。许多企业将“七项要求”纳入廉洁承诺、述廉议廉、廉洁谈话内容,修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结合完善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对“七项要求”涉及的生产经营环节,特别是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担保、委托理财、招投标、物资采购等环节,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和程序。四是对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从调查摸底情况看,“七项要求”涉及的问题在企业有不同表现,有的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有的在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有的为配偶、子女和其他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许多企业已经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改,效果良好。例如一家企业通过整改,三名领导人员退出兼职取酬收入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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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对中央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督查情况。各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制定的方案,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一是督点内容。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业务管理部门,重点对“三重一大”制度是否建立、决策内容和方式是否明确、权限是否清晰、程序是否规范、监督是否有效等进行监督检查。目前,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已结束。二是督查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从检查情况看,中央企业基本做到了决策民主、过程公开,特别是随着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和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推进,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得到更好落实,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体制机制有了保证。通过这次检查,推进了企业“三重一大”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三是督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有的企业领导人员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在认识上还有差距。有的企业“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对违规决策的责任追究不到位,决策失误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4.继续抓好对“七项要求”和“三重一大”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调研。10月份,国资委纪委将组织有关业务厅局,对部分中央企业两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调研。针对职务消费、投资入股、兼职取酬以及企业决策内容不确定、决策程序不完善、决策过程不规范、决策执行的监督不到位等加强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法规性文件,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落实“七项要求”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工作。

(三)保持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加强对中央企业案件特点和规律的分析。

1.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我们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注重发挥对腐败的惩治功能,严肃查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违纪违法案件。

2.加强对企业案件特点和规律的分析。中央企业与其他领域一样,举报普遍减少、窝案串案居多。同时也有一些自身特点。一是违纪违法主体多为二三级企业领导人员和财务管理、物资管理、项目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呈现低职低龄的现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违纪违法,多有关键岗位人员配合,形成企业内部的权钱、权物两个环节的结合,使腐败行为得逞。低职低龄人员的案件多出现在二三级及以下企业,由于他们经不住物质利益诱惑导致违纪违法。二是违纪违法性质多为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商业贿赂,以及通过窃取商业和技术秘密获取私利。失职渎职和贪污贿赂多为企业领导人所犯错误,主要是违背集体决策原则、一个人说了算。贪污贿赂多为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共同所为。而商业贿赂和窃秘则基本是非领导犯罪或低职低龄违纪违法行为。三是违纪违法手段多数是利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等机会,通过私自经商办企业、同业经营、关联交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四是违纪违法的后果多数涉案案值较高,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较大。

从案件发生过程看,我们对中央企业的案件有几个规律性认识。一是企业内部管理经营相对规范稳定,案件不多、大案更少。当企业参与市场活动,特别是与中介组织、一些非公企业等市场主体打交道时,发生案件的机率比较高,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领导人员失范,产生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案件。这与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有关,需要我们增强适应性和有效对策,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二是在企业发展相对稳定时,发案少、大案更少。企业处在较大动态中,比如改制重组、产权交易、破产等过程中容易发生案子甚至大案子。最近在研究明年工作时,我们

提出对拟重组改制企业的问题举报要早排查、早预防,防止有人借改制重组隐瞒问题,造成新的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企业领导人员犯错误。三是企业各项管理包括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认真,基础扎实,企业就健康发展。企业管理薄弱,基础工作不稳,对党建工作乃至教育、制度、监督不重视、不落实,用形式主义抓工作,搞短期行为,就会出现管理混乱,这样的环境和作风,常会被人利用,产生违纪违法案件。四是企业领导人员正确对待自己的多重角色,正确处理各种利益、权益关系时,企业就健康发展。企业领导人员对这些角色、关系处理不当,就会出问题犯案子。把董事会一人一票决策和党委会集体决策,变成一个人说了算,就会发生决策失误,甚至酿成大错。对职务消费运用不当,扩大到个人消费、家庭消费乃至小团体消费,就会超出界限,违纪违法。

3.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治本功能。年初,我们决定每年召开一次案件情况通报会,向中央企业负责人通报案情,开展警示教育。去年我们已在所管理的行业协会、事业单位做了尝试,也在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内部对查办的案件进行了分析研讨,效果都很好。今年的中央企业案件情况通报会即将进行。中央企业在查办案件基础上,通过一案一整改、一案两报告、一案举一反三等措施,认真剖析案例,研究案发原因。针对企业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重点查找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管理意见并督促整改。同时,寻找教育、制度、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缺失,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体现了务虚工作的硬度,充分发挥了案件检查工作的综合预防作用。

二、坚持惩治和预防结合,坚持反腐倡廉与国资监管结合,把握企业惩防体系的本质要求

2005年以来构建惩防体系的实践,特别是今年以来几项重点工作的推进,使我们体会到,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思路和方法抓反腐倡廉工作,将预防和惩处的功能结合起来,统筹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要素,就能相互促进、产生综合治理的效果。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坚持惩治与预防并举,坚持惩防体系与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就能有效发挥惩治和预防的综合功能。

(一)发挥国资监管和反腐倡廉的预防功能,做好保证国有资产安全的基础工作。预防性的基础工作分国资监管和纪检监察两方面来做:

一是国资委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企业改革,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创造了条件。近几年,国资委加强了企业国有产权管理、规范产权转让等措施,有效防范了重组改制和产权流转中的资产流失;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权力制衡约束,进一步防范了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深化中央企业内部改革,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增强集团控制力,有效控制了国有资产经营风险。

二是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中心工作,按照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加强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建设,深化廉洁自律工作;大力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开展了具有纪检特点的警示教育,营造廉荣贪耻的氛围;推进企业在完善经营管理制度中落实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督促经营管理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防范腐败的基础性工作,加大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

(二)运用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和查办案件的惩治

功能,强化国有资产安全理念。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实行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挂钩,任期业绩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任免及中长期激励挂钩,按照五个等级严格兑现奖惩,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资委纪委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围绕产权转让、改制重组、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容易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的环节和领域,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惩治腐败,有力地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

(三)发挥监督的综合功能,把预防与惩治结合起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国资委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推进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基本制度,加强企业财务监管,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实行监事会当期监督等措施,提高了监督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中央企业在创新监督体制、增强监督实效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如有的企业实行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三位一体”监督模式等,更好地发挥了监督既可以检查督促、预防腐败于未然的作用,又具有及时纠错与追究的功能,加强了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特别是以工程建设、营销采购、财务管理、节能降耗等为重点的效能监察监督,2005年至2007年,共挽回经济损失45亿多元,节约资金160多亿元,发现了一批案件线索,实施了责任追究,提出了许多监察建议,督促企业管理部门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有力地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管理效能的提高。

三、坚持融入中心统筹推进,正确把握和处理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几个问题

加强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需要我们紧密结合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正确把握和处理以下四个问题。

(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与完善企业内控机制和风险防范紧密结合。加强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要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与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企业内控机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紧密结合,共同发挥预防腐败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作用。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中,要结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发展中心任务,按照惩防体系要求,推进企业完善内控机制、加强防范风险工作,使之融为一体,相互促进,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我们制定的《实施意见》,以国资委党委和国资委文件印发企业,就充分考虑到中央企业的特点,要求企业党政齐抓共建。各企业不能把惩防体系仅当成纪检监察机构或企业党委政工的体系,而是要建设成为整个企业的惩防体系。

(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充分发挥业务管理部门的重要作用。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既是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也关系到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中央纪委部署国资委完成《工作规划》的6项牵头任务和20项协办任务,都与国有资产监管、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招投标等工作有关。完成这些任务,需要在国资委党委统一领导下,横向上形成合力、纵向上形成长效机制,运用惩防体系的方法和作风来统筹安排。纪委要围绕国资委中心工作,发挥好组织协调和督促作用。业务部门要根据惩防体系分工,抓好牵头任务和协办任务的落实。国资委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注意研究单个部门难以完成的事项,注重解决实际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有业务部门的人员,加强联系沟通。中央企业也要按照上述要求,做好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加强考评,推动业务管理部门共同参与惩防体系建设。

(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中央企业要在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内容广泛,各个时期都有不同的工作重点。要根据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的进程,确定相应的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发挥好促进和保障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运用系统论的思想和方法,针对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领域,既要做好反腐倡廉全面工作,又要抓好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防止顾此失彼。要集中企业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统筹推进,以抓重点工作带动全面工作,从整体上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