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情况

(一)生态环境保护

*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蓝天、碧水、绿地、宁静“四大行动”,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局部地区有所好转。

1。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一是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年,“三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22个监测断面均满足III类水质标准,满足Ⅱ类水质断面比例与去年基本持平,长江干流巫山培石出境断面稳定达到Ⅱ类水质要求。库区一级支流回水区上游和中段满足III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90%和93%。全市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顺利完成目标任务。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

二是主城区空气质量有所提高。*年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提前1个月完成目标任务(274天),预计全年满足优良天数比例超过目标任务(75%)2个百分点。

三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全年森林植被状况持续趋好,预计森林覆盖率达到33%,比2006年提高1个百分点;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继续推进,全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14平方公里。

四是声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年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5分贝;主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8分贝;功能区环境噪声昼夜平均值为56.5分贝,均低于控制标准。

2。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一是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加快。*年,我市将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8座(累计41座),小城镇污水处理厂1座(国家批准的18座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总投资9.2亿元,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8万吨/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8%。建成城市垃圾处理场10座(累计29座),小城镇垃圾处理场2座(国家批准的15座小城镇垃圾处理场全部建成),总投资5.4亿元,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075吨/日,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3%。主城区和长寿危险废物处置场建成,具备投用条件,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193吨/日。桃花溪污染综合整治二期工程顺利建成,污染治理初见成效;清水溪污染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加快推进;御临河石船镇垃圾处理场、梁滩河土主污水处理厂、桃花河污水截流管网建成投用;苎溪河环境综合整治、濑溪河龙水镇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已上报;其余纳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修编的试点项目也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库区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国家已批准建设,并落实了中央补助资金,即将启动实施。

二是工业污染搬迁治理项目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重钢环保搬迁综合技术改造项目顺利启动;完成19户主城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整治,超额完成市政府目标任务;我市86个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纳入《规划》修编,将在“*”期间实施。

三是生态保护与恢复项目取得新进展。*年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完成荒山荒地造林90万亩,封山育林48.7万亩。库周绿化带建设工程造林绿化任务全部完成,基本农田建设累计完成超过60万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岩溶地区石漠化防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酉阳县、巫溪县、奉节县、彭水县和巫山县列入了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新建“一池三改”农村户用沼气池11万户。库区消落区整治工程进展顺利,开县水位调节坝开工建设;奉节朱衣河胡家坝消落带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国务院三峡办组织的专家审查;巫山小三峡生态保护、武隆白马镇、忠县新县城后山新桥河等重点消落区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其中:巫溪王家河库岸防护堤建设工程纳入了国务院三峡办三峡工程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示范试点项目。

四是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二期治理工程全面建成;三期应急治理173个新开工项目(不含8个结合市政建设项目)除奉节猴子石滑坡和云阳宝塔滑坡治理项目外,其余均完工;高切坡防护项目累计完工率达到80%;非应急项目顺利启动。

总体来说,*年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受历史欠账和未来加快发展双重因素制约,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仍然巨大。生态环境质量方面,三峡库区水质持续优化趋势不明显;随着国债资金逐步淡出林业工程和库周绿化带建设工程实施完毕,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缺乏项目支撑。项目推进方面,由于受特大洪水灾情影响,在建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个别项目未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主城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工作矛盾突出;《规划》修编未出台,影响了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国家消落区整治工程规划指导大纲未能出台,影响了我市规划编制工作。基于上述分析,预计*年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将呈现“一增一减”特征,库区水污染防治随着《规划》修编出台,城市污水处理、次级河流综合整治试点、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及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建设将进入又一个高峰期;生态建设则需落实项目储备和资金来源,进入调整期。

(二)节能减排

*年,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责任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建设,坚持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结构调整三大措施并举,力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建立节能减排组织领导和责任机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级有关部门成立节约能源办公室和污染物减排办公室,负责全市节能减排日常工作。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各区县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总体目标,按年度进行了分解,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责任。

二是初步构建起政策框架体系。按照国家要求,制定了我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作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行动指引;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节能减排的综合指导;印发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约能源评估和审查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二氧化硫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和《“*”化学需氧量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加强对节能减排的监督管理。

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拟订了淘汰项目名单,目前正在加快实施。按照国家《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出台了《*市“*”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方案》,到2010年,我市将陆续关停小火电机组48.61万千瓦,预计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4.36万吨。

四是推进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加快城市(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2.4万吨/年。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预计减排二氧化硫2.5万吨/年。启动实施工业、城市道路交通、建筑、社会服务、农村能源、节能服务体系等6大节能重点工程,取得初步成效。

五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是节能减排的本质要求。*年,我市出台了《第十一个五年发展循环经济规划》,明确了“*”期间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化工园区和重钢集团环保搬迁列入了全国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资源综合利用有效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比2006年提高1.2个百分点。

总体来说,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在各方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全市“一圈两翼”战略的着力实施,产业和人口聚集,将给节能减排将带来巨大挑战;同时由于工业结构重型化特征及传统高能耗产业在经济中比重较大,淘汰落后产能需要较长过程,进一步增加了节能减排难度。加之节能减排工程建设不均衡,监管能力建设滞后,政策体系还不完善等制约因素,影响了总体效果。基于上述分析,*年全市节能减排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二、*年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目标

*年是新一届政府的起步之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工作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中心任务,拟订工作目标,狠抓贯彻落实。

(一)生态环保。“三江”干流水质稳定在Ⅱ—III类之间,次级河流水质局部地区好转,饮用水源保护区稳定达标。主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重进一步提高。争取在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及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全部建成投用,其中: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提前两年实现《规划》目标。启动实施《规划》修编后的城市污水处理、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工业废水治理、次级河流综合整治试点项目。退耕还林工程继续推进;库周绿化带建设工程全面完成;森林覆盖率达到34%;库区消落区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三期地质灾害应急项目完工,非应急治理项目加快建设。按照国家安排,适时推进我市生态补偿工作。资源环境有偿使用的市场调节机制研究取得成果。

(二)节能减排。*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5.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要控制在81.2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要控制在25万吨以内。节能减排统计、核查、评价、考核体系更加完善。监测和执法水平稳步提高。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启动实施。

三、*年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思路与重点

*年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的总体思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加快小城镇生活污染、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态林业建设,为城乡提供均等的生态环境保护。按照主要污染物减排要求,合理配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重点为“一小时经济圈”产业和经济发展提供环境容量,同时,适时开展“一圈”对“两翼”、城市对农村的生态补偿试点。在完善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等基础性技术平台上,将排污权作为资源,通过市场手段实现合理配置。节能减排以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大结构调整和监督管理力度。促进资源(主要是原材料)在生产、消费、回收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产业与产业之间的循环利用,延伸产业链条,延长资源循环周期,提高产品附加值。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碧水行动”。已建成项目抓紧竣工验收,落实责任和资金,确保正常运行。在建项目要加快建设,确保年内按计划建成。按照修编《规划》,重点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次级河流综合整治试点、工业废水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唐家沱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苎溪河、梁滩河污染综合治理和一批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项目开工建设。

(二)以主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重点,强力推进“蓝天行动”。继续推进主城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整治工作,按计划完成关闭和搬迁。严格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加大对施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主城区继续严格控制新建燃煤设施,扩大创建无煤区域范围,按计划完成一批城镇和居民社区创建无煤区域的任务。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深入开展在用车排气道路抽检工作。

(三)以库区林业工程和消落区综合整治为重点,深入推进“绿地行动”。抓紧制定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全面完成库周绿化带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尽快启动生态屏障工程前期工作。推进试点区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结合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深入推广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促请三峡办尽快出台消落区整治工程规划指导大纲;力争奉节朱衣河胡家坝消落带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启动巫溪王家河库岸防护堤建设试点示范工程,推进一批消落区整治项目前期工作。

(四)以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和建筑道路交通噪声控制为重点,继续推进“宁静行动”。按计划建设一批环境噪声达标区和市级“安静居住小区”。深化建筑施工、交通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声环境质量,有效防止噪声污染扰民问题。

(五)以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为抓手,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按照国务院要求,成立*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及日常办事机构,加强对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综合指导和统筹协调。扩大对外合作,有效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已在CDM执行理事会注册的项目要加快实施,促成经核证的碳交易,尽快产生经济和技术效益;已获得国家批准的项目要抓紧完善项目设计文件,尽快在CDM执行理事会注册;积极策划上报一批项目,争取获得国家批准。

(六)以节能减排三大措施为重点,完善节能减排政策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快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十大节能重点工程等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工程节能减排的优势作用。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抓紧完成74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培育壮大专业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进以燃煤小火电为重点的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继续开展重点行业环境治理专项行动,明确监管责任,通过“关、停、并、转”实现达排放。稳步推进重点污染企业限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工作,并与市环保局中央控制室并网运行。逐步完善节能减排统计、核查、评价和考核体系建设。加快节能减排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执法水平。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第七条西部公司按照《节能法》等相关法律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节能管理体系。

第八条西部公司节能管理实行统—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督考核到位。

第九条成立西部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设立西部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西部公司节能减排日常工作。西部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设在市场部,设立两名专职(或兼职)节能减排管理岗位。

西部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主要职责:在西部公司党委领导下,贯彻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西部公司节能减排管理的工作方针、政策和目标;负责西部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负责节能减排综合目标测定、分解,编制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评比,负责各单位的年度节能减排综合指标考核工作;制定和完善西部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办法和评价考核办法;负责提出节能减排管理和节能减排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参加重点投资项目节能篇(章)的技术评估与审查工作,并进行监督落实。

第十条西部公司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机构或岗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指派一名领导主管节能减排管理工作,明确节能减排管理岗位职责。设立两名专职(或兼职)节能减排岗位,其他相关部门应选派具有节能减排专业知识的人员兼职开展节能减排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西部公司相关部门的职责

(一)市场部负责汇总、编制西部公司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和节能指标的分解落实;负责能源消耗的汇总统计、上报和分析工作;负责组织限额以上投资项目节能减排篇(章)以及限额以上节能减排投资项目的评估、审查和报批;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财务部负责编制西部公司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和限额以上投资项目资金的编制和筹资情况。

(三)党委工作部负责西部公司节能减排对外宣传工作。

(四)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技术攻关;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交流活动;编写西部公司节能减排推广技术及节能减排设备目录;负责组织制定节能减排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完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负责节能减排科技成果的鉴定和评选。

(五)保障部负责主要耗能设备、节能新技术、节能减排设备的市场准入;负责组织节能减排投资项目、参加限额以上投资项目节能减排篇(章)的技术评估与审查工作,并监督落实;

(六)人力资源部会同节能减排办公室共同做好节能减排培训工作。

(七)经理办公室负责办公设备的节能减排工作,应重点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办公设备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

(八)安全环保部负责施工现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工作。

(九)各项目部设立节能减排专职(或兼职)管理岗,贯彻落实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目标,全面履行节能减排管理岗位责职。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所在工区节能减排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

××负责制定所在工区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分解节能减排指标。

××负责制定和完善所在工区节能减排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

××负责所在工区节能减排年度考核工作;

××负责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根据公司节能减排工作规划、节能减排新技术推广计划和节能减排管理工作需要,协助公司做好节能减排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各单位节能减排岗位职责

(一)贯彻上级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有关节能减排管理的实施细则。

(二)负责编制本单位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或审查节能项目方案,经主管领导审定后上报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和经验交流等。

(四)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广,组织或参与节能技术开发工作。

(五)测定本单位的能源消费定额。

(六)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能源审计、能耗监察、节能监测和能量平衡测试工作。

(七)负责能源消耗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档案和台账;按月对本单位节能减排状况进行分析和总结,编制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提出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改进措施建议,监督本单位节能减排措施的实施。

(八)参与节能减排项目竣工验收、监督工作。(

(九)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岗位培训,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工作,增强员工节能减排意识。

第—章总则

第—条为加强节能减排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增效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建立节约型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西部公司机关各部门、各项目部、钻井队、二线生产辅助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能源,是指原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i]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四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西部公司中长期和年度节能目标,确保企业持续高效发展。

第五条基本原则

(一)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效率为本,突出节能减排工作的战略地位。

(二)坚持优化结构、多能互补的原则,依靠加强管理、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三)坚持节能减排与降本增效相结合,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四)坚持节能减排与发展相互促进的原则,实现节能减排和发展双赢目标。

第六条主要任务:遵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能源生产和消费进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优化能源结构和配置,减少能源消费全过程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能源。

第三章节能管理

第十三条节能减排分析例会制度。西部公司建立节能减排例会制度,按季度召开节能减排分析会,对照年度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计划,小结季节能减排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节能减排计划管理。西部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机关各部门和各项目部、钻井队、二线生产辅助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及分工范围,根据华北局总体节能减排目标,结合西部公司具体情况提出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建议,编制年度节能减排计划,制定主要节能减排措施。

规划、计划建议的上报时间:各单位在规划期前1年的4月底前,将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建议报节能减排办公室;节能减排办公室在规划期前1年的6月底前,将各单位的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和建议汇总后,提交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并将正式规划报华北石油局节能减排委员会。

各单位在每年11月底前,将下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和建议报节能减排办公室。

规划、计划的编制、审批和下达:节能减排办公室审核各单位的节能工作计划和建议,汇总、编制西部公司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并于每年12月底前,报华北石油局节能减排委员会批准后下发执行。

各单位根据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下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节能减排计划,分解节能减排指标,结合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措施,上报节能减排办公室备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能源计量管理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和仪表,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计量管理体系,完善各级节能减排计量台账和节能减排关键计量设备运行状况档案,努力提高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水平。

第十六条能源统计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西部公司有关能源消费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公司及所属单位建立节能减排统计台账,定期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分析、核查工作,并将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按隶属关系按月上报。

第十七条各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企业实际工作需要开展能量平衡和能源审计等工作,摸清并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挖掘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措施。

第十八条各单位要加强能源消耗成本管理,制定主要装置、和主要设备能耗定额或指标,实行生产经营全过程能源消耗成本管理。

第十九条各部门、各项目部、各单位要贯彻和执行国家、行业以及企业的相关节能减排标准,编制、完善节能减排设计标准和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标准,加快节能标准化进程,完善节能标准化体系。

第二十条各级单位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节能减排意识,从自身做起、厉行节约,抓好采暖、空调、照明系统及办公设备节能减排,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办公区域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减少电脑、复印机、打印机、饮水机等耗能设备的待机能耗;优先使用绿色节能照明灯具,办公区域尽量使用自然光,走廊、通道等照明要求较低的场所,安装自动控制开关。随手关闭水龙头,减少水流排放。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华北西部之声》、《华北油气信息》等报刊、报纸、黑板报和其他宣传工具,积极宣传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节能减排科学知识,弘扬节能减排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教育广大职工转变观念,提高节能减排意识。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培训,使节能减排管理人员和用能设备操作人员熟悉国家的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节能减排专业知识,推广节能减排降耗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节能减排管理和技术水平及实际操作能力。

用能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节能减排知识,重点耗能设备操作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未经节能减排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加强多层次节能减排人才的开发和培训,有计划地培养节能减排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

第四章合理利用能源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节能减排技术措施,在生产经营全过程中努力降低能源消费,防止和减少能源损失和浪费,提高能源应用效率、转换效率和输送效率;努力节约非生产用能。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应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活动,对现有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进,优化操作,提高用能效率。

第五章节能技术进步

第二十六条西部公司积极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努力推行节能减排技术进步。

第二十七条西部公司积极组织实施重大节能减排科研项目、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对行业内外节能减排新技术进行评价,引进、消化、吸收行业先进节能技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节能减排推广技术目录,组织节能减排技术交流,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要加强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管理,由节能减排管理人员负责汇总、优选和提出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建议计划,报公司节能管理办公室;公司节能管理办公室会同生产、保障、财务部门审查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重点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检查,组织评价、考核、验收项目竣工后的节能减排效果。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每年要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保障部每年要有计划、分重点地组织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更新改造,逐年淘汰高耗能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

第六章投资项目节能减排管理

第三十条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必须包括节能减排篇(章),凡无节能减排篇(章)的投资项目,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不予受理。

第三十一条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投资项目的节能减排篇(章)应进行评估审查,并出具评估报告;对未进行节能减排评估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减排评估审查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十二条节能减排篇(章)的编写、评估和审查都要本着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原则,依据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

第三十三条投资项目的节能减排篇(章)应包括投资项目应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减排设计规范;投资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投资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投资项目设备、工艺的能耗水平及其用能产品的效率、能耗指标;节能减排措施和节能减排效果分析等内容。工艺和设备用能指标、公用工程、装置能耗,单位产品能耗、单位能耗指标要以国际先进能耗水平作为设计依据。(

第三十四条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必须采用先进、成熟、合理用能的工艺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设计能耗数据,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耗能设备。

第三十五条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即节能减排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企业要做到用能计划到位、节能目标到位、节能措施到位、节能管理制度到位。

第七章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六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定期检查用能情况、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减排评估和审查情况、行业设计规范执行情况等,及时制止和处理浪费能源的违规、违法等行为。

第三十七条加强对节能减排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节能减排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落实、岗位责任不清、工作开展不力、节能减排指标不达标、能耗超过定额、浪费能源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单位提交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

第三十八条西部公司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将能耗指标作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并与经济责任制考核直接挂钩,同时实行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

第三十九条节能减排办公室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的节能减排综合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评价考核结果未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参与公司年终综合奖奖金分配。评价考核结果达标的单位,有权参加公司节能减排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西部公司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评价考核办法另行下发)。

第四十条西部公司对具有下列情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在节能减排管理方面措施落实到位,节能减排指标居于西部公司先进水平的单位。

(二)在节能减排降耗、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三)积极参与节能减排的各项工作,献计献策,为节能减排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第四十一条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广大职工节能减排降耗工作的积极性。要将节能减排降耗的目标和责任落实班组和个人,提高全员节能减排意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各部门、各项目部、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单位节能减排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西部公司市场部(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解释。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健全制度、严格把关,强化源头环节的节能监管和政策导向

(一)建立特种设备设计制造源头把关制度。各级质量技监部门及相关机构在锅炉等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监管过程中应当把能效指标作为监管内容之一,对已列入国家和省淘汰目录的特种设备应责成相关企业停止制造和安装。特种设备设计(含系统设计)、制造单位应积极开发研制高效节能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选用高效节能的特种设备,并充分利用装置或系统的余热余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在审核锅炉安全技术指标时,应当同时审核锅炉的结构型式、能耗指标、额定出力等与节能有关的性能指标;对不符合节能指标和安全技术指标的,不予通过设计文件鉴定,相关企业不得制造、安装和使用。锅炉和换热容器制造企业生产的新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国家或省质量技监部门认可的能效测试机构测试,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要求方可批量制造。型式试验机构在对电梯和起重机械新产品进行型式试验时,应当对其能效进行测试,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要求方可出具合格报告准予制造。省外企业生产及国外进口的特种设备,无法提供有效能效测试或型式试验报告的,应当在设备投入使用的三个月内予以补做;测试结果不符合我国相关强制性规范、标准的,应当予以整改,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责令其停止使用。

(二)建立健全特种设备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贯彻有关特种设备节能减排的国家标准,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特种设备,要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到位。省质量技监部门要会同经贸部门,结合本省实际,组织制定有关锅炉、电梯节能减排方面的地方标准,各地质量技监部门要督促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要按照治旧限新、逐步淘汰的原则,尽快出台简易升降机地方标准,并用3—5年时间使我省建筑物井道内新装运货特种设备基本采用相对节能、安全的电梯。

(三)建立新增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制度。全省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中有新增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由经贸部门会同质量技监部门对特种设备先行进行节能审查。除特殊工艺要求外,在集中供热范围内不得新增锅炉项目,质量技监、环保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四)建立节能型特种设备导向目录制度。省质量技监部门要会同经贸部门适时节能型特种设备导向目录,积极引导使用单位选用节能型特种设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鼓励省内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申报“节能产品”的国家认证,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向财政部推荐已通过省级认证的产品,并争取列入国家《政府采购清单》。各地在政府采购特种设备时,应当优先采购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特种设备。

二、加强规划、加大步伐,强力推进集中供热和在用设备节能改造

(一)积极推进区域性集中供热。各级政府要加强区域性综合规划,对于产业集聚、用户集中、符合联片供热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实施集中供热。有关部门在政策引导和行政审批工作中应加强配合,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在对新建、扩建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功能区的规划审批中,有关部门要根据产业用热情况,确定是否把集中供热设施作为一项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列入建设内容。对现有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功能区内用锅炉相对较多、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园区管理部门应制订锅炉集中供热的具体规划和推进工作方案,并在2012年前完成集中供热改造。对于新建锅炉房等集中供热设施的,在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和地下空间的前提下,各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尽量满足其对用地的合理需求,投资主管部门应予以支持。要完善城市供热价格形成机制,集中供热的价格原则上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有条件的地区热价可由供求双方协商确定。供热企业应当保证稳定供热,不得随意或故意停减产而影响用热单位的生产生活;如确因客观原因需要停产的,须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二)加大在用设备的节能改造和依法取缔力度。各级政府应当制订在用锅炉等特种设备节能改造计划,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在2012年前基本完成本地区高耗能工业锅炉节能改造任务并全面推进其他特种设备的节能改造工作。要着力推进节能潜力较大的有机热载体锅炉和排烟温度高于280℃锅炉的改造工作,积极鼓励钢铁、石化、印染、水泥、玻璃等高耗能行业采用余热锅炉等余热回收利用装置,大力推广循环流化床燃烧、水煤浆燃烧、分层燃烧、热管传热、变频启动、冷凝水低温回收和能量反馈与变频等技术在节能改造工程中的应用,提高燃烧效率,增强传热效果,减少污染排放。要重点开展额定蒸发量1—35吨/时、采用层状燃烧方式且从未经过能效测试的锅炉和2000年前投入使用的换热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工作,能效测试工作由经贸部门会同质量技监部门组织实施,由国家或省质量技监部门认可的能效测试机构承担测试;能效指标测试结果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使用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投诉、举报及奖励制度,依法查处和取缔制造、安装、使用能效测试结果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且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到位和列入国家明令淘汰目录的特种设备的行为。

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充分发挥使用单位节能减排的主体作用

(一)推动使用单位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的管理制度。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节能减排的责任主体,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经济运行管理制度、锅炉水质管理制度、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等各项日常管理制度,做好在用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能效监控记录、节能技术改造记录,并确保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配备率和完好率达到100%。各级经贸、质量技监、环保等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节能减排管理规定,完善设备操作规程,促进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二)重视和加强锅炉介质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锅炉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介质处理方法,科学排污,防止或减缓锅炉结垢,并强化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清除水垢、泥渣;额定蒸发量4吨/时以上的蒸汽锅炉一般应装设蒸汽冷凝水回收利用装置,以达到节能、节水、减排的目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加强对锅炉介质抽样监测和水处理效果的检验工作,督促锅炉介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锅炉结水垢厚度平均超过1.5mm的企业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清除水垢。各级质量技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在用锅炉的介质监管力度,强化介质监测和化学清洗监管工作,提高锅炉水处理有效性和锅炉运行的经济性。

(三)强化对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节能技能培训和考核。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节能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管理和作业人员经济运行的管理与操作水平。各级质量技监部门和有关培训机构在锅炉、换热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考核中应增加节能降耗内容,提高节能知识和技术的普及率。

(四)重视和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能源计量工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重视和加强能源计量工作,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能源计量管理工作,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做好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分析工作,确保能源统计数据能追溯至有效的计量检测记录,保证能源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完整。计量技术机构要加大在线计量检测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力度,帮助企业解决能源计量检测方面的实际问题。各级质量技监部门要依法开展能源计量执法监督检查,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五)积极帮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高节能水平。各级质量技监、经贸等部门要支持锅炉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等单位和科研院校开展特种设备节能设计、改造、改进等新技术的咨询服务,帮助相关使用单位掌握设备用能状况、提出节能措施与改造方案、建立节能减排的工作制度与机制,提高节能技术和管理水平。

四、落实政策、积极扶持,大力发展特种设备节能减排项目和技术

(一)实施对特种设备节能环保项目的税收优惠。企业从事符合规定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二)加大对集中供热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对锅炉集中供热企业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项目,财政相关专项资金应当给予适当补助;环保部门应当将环境污染治理资金适当补助现役锅炉集中供热项目的污染治理。

(三)实施对拆除自备锅炉单位的财政补贴。经改造实行集中供热后,凡在有效供热范围内的单位,除有特殊工艺要求外,应当拆除自备锅炉。对于在限期内拆除自备锅炉的单位,当地政府应当根据财力可能,给予拆除单位适当的财政补贴。

(四)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扶持力度。财政相关专项资金应当对特种设备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给予适当补助。积极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实行信贷支持,优先提供低息贷款。

(五)支持和鼓励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对于特种设备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开发等项目,财政相关专项资金应当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和鼓励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等开发特种设备节能减排新技术。经市级以上鉴定具有良好节能效果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有关部门应积极予以推广应用,加快产业化进程。

五、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形成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工作的整体合力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控制增量、消减存量,强化监管、综合推进,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3.国家环境保护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

(三)编制原则。

1.系统控制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资源消耗、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过程提出综合工作方案,系统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2.同口径比较原则。以2005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统计范围、基数、口径为计划编制范围,将排放总量基数分为环境统计发表调查工业企业、非发表调查的一般测算工业企业、生活源三部分,现状分析和未来综合措施均按照同口径分类进行归纳。

3.动态变化原则。污染物减排计划编制重点在于规划各项工程,以能形成稳定削减能力的硬件建设为主,将能反映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削减量的工程因素作为核心,注重实效,强化新增量部分的预测。

4.责任分解落实原则。以实现从上到下的约束性指标为基本要求,通过计划编制,将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将减排任务落实到年度、部门、地区、责任单位和企业。

5.可达性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做好新增量、存量、减排量之间的系统分析,使减排目标和计划任务相吻合,强化可达性分析。

(四)口径和范围。

基准年:以2005年为基础,同时分析2007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增减变化情况。

总量排放基数与范围:主要污染物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确定的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两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

二、污染物排放减排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3000吨,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排1610吨。二氧化硫目标总量控制在93800吨,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排20200吨。

(二)2008年目标:力争全年减排二氧化硫(SO2)10000吨,减排化学需氧量(COD)2000吨。

三、减排措施

(一)二氧化硫减排措施(计划减排二氧化硫10000吨)。

1.工程减排(共计减排二氧化硫7703吨)。通过抓好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措施实施减排。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切实抓好建设项目“三同时”,大力发展城市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工程,推广使用洁净煤及新技术,加强消烟除尘、固硫脱硫和节能技术的运用。

(1)供热企业除尘脱硫改造工程。对近三年无法拆除的锅炉实施脱硫改造,年内完成67家168台4391蒸吨锅炉的废气污染治理项目,减排二氧化硫1473吨(按2个月减排量计)。

(2)工业企业烟气治理工程。2008年完成重点工业烟气治理项目预计减排二氧化硫6230吨。

2.产业结构调整减排(共计减排二氧化硫1497吨)。对生产工艺落后、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逐步依法淘汰或关闭,对建成区内的高污染企业逐步进行搬迁或重新整合。关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公司两个二氧化硫排放项目。

3.监督管理减排(共计减排二氧化硫800吨)。

(1)对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市总排放量80%以上的200家重点企业开展污染源普查,全面准确地摸清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并对主要污染源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施,同时监测部门要对重点污染源实施监督性监测,每半年至少1次。环境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减排企业、减排工程的环境监察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要督促各排污单位认真落实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将其纳入本单位的管理体系,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操作规程、运行费用核算、监视监测等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污染治理设施能够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2)做好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监管工作,督促各单位正常运行除尘、脱硫设施,对各单位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不定期监测,依法处罚烟尘、二氧化硫、烟气黑度超标排放的单位,保证达标排放,预计减排二氧化硫800吨。

(二)化学需氧量减排(计划减排化学需氧量2000吨)。

1.工程减排(共计减排化学需氧量1500吨)。2008年建成米泉污水处理厂,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1270吨(按3个月减排量计)。对中石油乌石化分公司炼油污水处理系统及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公司焦化废水生化处理站进行完善改造,预计可减排化学需氧量230吨。

2.结构调整减排。结合青格达湖治理工程对水磨河流域内的部分企业实施关停、搬迁和治理,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300吨。

3.监督管理减排(共计减排化学需氧量200吨)。对200家重点企业建立动态档案,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施,实施监督性监测,每半年至少1次。加强对重点减排企业减排工程的环境监察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

四、可达性分析

(一)政策保障。一是协调落实1.5分/度的脱硫电价,对电厂脱硫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帮助电厂及早完成脱硫设施建设;二是加强与自治区、军区、兵团、武警及中央驻乌单位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对乌昌地区环境治理进行统筹部署,出台利于环境管理的相关政策,实现统一管理;三是进一步明确煤电、煤化工项目建设的环境技术政策,从项目选址开始就避免产生环境问题;四是制定和执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环境管理、排污许可证、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及污染物减排落实等环境法律、政策。

(二)资金保障。加大对全市重点减排项目及污染源治理专项资金的投入,保证污染物在线监测、除尘脱硫设施专项治理、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建设等减排项目的顺利落实。

(三)科研保障。协调国家环境科学院派驻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到我市环境科研所进行业务支援,并以**市冬季大气污染作为研究对象,开展部级污染防治课题研究,帮助**市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治理措施。

(四)能力保障。在**市实施环境监察队伍的垂直管理试点,增强环境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

五、重点任务

(一)继续加强环境科研。

进一步推动环境科研工作,在现有大气污染成因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国际国内科研合作,继续深入分析研究大气污染成因、污染物迁移转化和扩散规律,为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大气污染提供科学依据。

(二)努力改善能源结构。

一是做好供热规划。制定和落实全市整体供热规划,推进资源整合,加快大型热源建设,积极发展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天然气供热。二是继续做好建筑节能工作。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实现新建、改建节能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综合节能率达50%以上目标;三是加快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电气化改造,增加城市电气化率,以电代煤、以电代油,逐步改变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四是对地下水资源进行调查研究,做出合理规划,推进利用地热供热试点工作。

(三)加大对环保重点企业的监管。

1.加强污染源调查。结合国务院2008年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对全市200家环保重点企业开展污染源调查,了解各单位污染物排放相关情况,有效监控污染物排放及治理状况,把调查工作与建立和完善科学、完整、统一的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考核体系结合起来,全面掌握污染排放情况,提供翔实、全面的环境信息,提高监测监管能力,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2.制定污染防治规划,整治现有工业污染。加强对现有企业排污监管,严格执行环境许可证制度,确保企业持证排放、达标排放,实现总量减排。从全市200家环保重点企业开始,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合理配置资源、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淘汰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生产项目,取缔、关停一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小企业,为大工业发展腾出环境容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3.加强新建项目污染控制。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加强石化、煤电、煤化工、交通、城市建设领域开发建设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立规划环评硬性制约机制;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制定我市新建项目环境禁批、限批政策。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现将《****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省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号)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云发〔20****〕21号)要求,制定我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省万元GDP能耗(按照20****年价格计算)比20****年降低17%,由1.73吨标准煤下降到1.44吨标准煤,平均年节能率3.7%;全省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在20****年的基础上削减4.9%,由28.5万吨减少到27.1万吨,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在20****年的基础上削减4%,由52.2万吨减少到50.1万吨。全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6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2%。

20****年节能目标为全省万元GDP能耗降低3.8%,实现节能量275万吨标准煤;力争20****年较20****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2.6%,COD削减1.3%。2008至2010年节能目标为全省万元GDP能耗年均下降4.32%,每年节能量320万吨至350万吨标准煤。

(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手段,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控制增量、优化结构,调整存量、淘汰落后,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政府带头、全民参与,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

(三)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落实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规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合理规划产业和地区布局,积极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加快发展低能耗、小污染、高附加值产业,大力发展旅游业、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四)持续优化工业结构。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6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积极推进重化工业向精深加工发展,开发精深加工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不断延伸产业链,进一步提高重化工业的资源利用效率和竞争力。重点发展生物制药、装备制造、光电子等低能耗高新技术产业。

(五)进一步优化工业布局。按照产业共生、产品互补、资源共享的方式,合理规划产业和地区布局,积极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切实推进现有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聚集发展。对不符合现有工业布局要求的能耗高、污染重、效益差的工业企业,要实行“环评”和“节能审查”一票否决,以及通过政府扶持等措施,坚决实施开发性节能环保搬迁改造。

(六)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按照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要求,逐步建立落后生产能力退出机制,鼓励企业关停落后生产能力;引导企业进行资产整合,按照高能效、低污染、高效益的原则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坚决淘汰钢铁、铁合金、电力、铅锌、煤炭、焦炭、黄磷、建材、电石、化肥等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期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为:电力1****.26万千瓦,炼铁768万吨,炼钢31万吨,铁合金43万吨,水泥1****4万吨,电石10万吨,黄磷13.4万吨。20****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为:电力10.26万千瓦,炼铁131.2万吨,炼钢16万吨,铁合金18万吨,水泥453万吨,电石10万吨,黄磷10万吨。20****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现节能4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6400吨;淘汰1.7万吨/年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和3.4万吨/年以下草浆生产线。对淘汰关闭的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中止供水、供电,不安排运输计划。省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名单和执行情况。

(七)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文化、商贸、现代物流和网络信息等现代服务业。加快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加强旅游市场开拓,扩大旅游产业规模;形成一批有****特色的文化主导产业,打造一批有活力、有实力、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基地,树立一批文化品牌;全面推进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的合作交流与经贸往来,把****省的区位优势、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网络信息服务业。

三、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八)推进电力节能调度。按照能效和环保指标排序,优化资源配置,实施节能调度,优先调度高效清洁火电机组,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机组发电。合理调整电网的运行电压水平,提高负荷的功率因数,优化西电东送负荷曲线,进一步降低电网线损。在大电网覆盖范围内,优先建设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火电机组或超超临界火电机组,不得新建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纯凝汽式燃煤机组。实施节能经济调度,20****年实现节能11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1.76万吨。

(九)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对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标准和规划,采取丰枯、峰谷分时电价等措施,引导电力用户改变用电方式、转移用电负荷,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积极推进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20****年,通过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减少用电60亿千瓦时。

(十)加快推进燃料乙醇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列为国家燃料乙醇试点省,引进国内燃料乙醇先进生产技术,抓紧研究制定我省加快燃料乙醇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建立****燃料乙醇产业信息平台。到2010年,全省形成年产燃料乙醇200万吨的生产能力,培育20户燃料乙醇重点生产企业。20****年重点抓好首批10户燃料乙醇投产工作,生产燃料乙醇30万吨。

(十一)大力发展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水电,积极开发风能,建设大理等风力发电场;加快发展生物柴油,推进生物柴油原料基地建设;加大城乡太阳能开发利用力度;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厂;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大力推进煤炭洗选加工、煤炭液化、煤基醇醚和烯烃代油示范工程和技术储备。

四、整体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十二)重点抓好工业企业节能减排。我省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25户企业、11家与省人民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的集团公司、参加百家企业节能行动的企业,“****”期间分别实现节能量200万吨、288万吨和100万吨标准煤;20****年分别实现节能量50万吨、60万吨、2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8000吨、9600吨、3200吨。全面抓好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加强计量和统计工作,开展企业能源审计和用能设备节能监测,编制节能减排规划,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完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公告制度,开展节能减排对标管理活动,培育节能环保示范企业,推进企业加强节能减排基础工作、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技术改造、加强节能减排管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十三)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减排。重点抓好新建建筑节能设计管理,对新建建筑按照节能50%以上的设计标准从严审批。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实施建筑节能环保专项测评,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同步建设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设施。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对现有不节能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末昆明市要完成改造面积20%,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要完成改造面积15%,小城市要完成改造面积10%以上。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末城乡居民太阳能热水器利用普及率达到30%以上。大力推广新型建筑节能环保材料。

(十四)大力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末营业性公路运输综合能耗下降到8公升/百吨公里,内河运输下降到35公升/千吨公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加快淘汰老旧汽车、船舶,严格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国家标准,在昆明、玉溪、曲靖3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推行机动车尾气定点检测制度,加大尾气超标车辆治理工作力度。实施公路、铁路隧道通风、照明节能改造;积极采用太阳能交通信号灯和太阳能路灯。加快乙醇汽油、生物柴油等交通替代能源的推广应用。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增加高速公路里程,改造路网和农村公路条件,提高车辆实载率。加强车辆、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能耗指标体系。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有效衔接。

(十五)积极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减排。“****”期间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各类经营场所、居民住宅中高效节能灯具使用率达到85%以上,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00万支,其中20****年推广20万支。加强对夜间景观、大型商厦、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写字楼等场所的节能监管,实施绿色照明工程,推广商业和民用节能设备。按照《七彩****保护行动》要求,积极创建节能型“绿色酒店”、“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和绿色城镇。

(十六)切实抓好农村节能减排。把节能减排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期间新增农村户用沼气池100万口,新增省柴节煤灶50万口,新增太阳能热水器50万平方米。20****年新增沼气池20万口,推广太阳能热水器10万平方米,新增省柴节煤灶10万户。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集约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推进养殖小区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积极发展甜高粱、甘蔗、木薯和油菜等能源作物;推进农业机械节能,更新淘汰老旧农业机械、高能耗老旧渔船和装备;推进小水电代燃料和太阳能利用示范。大力推广生态农业生产模式和环保农业生产新技术,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引导乡镇企业向州(市)、县(市、区)的工业园区集中,因地制宜治理分散的生产生活污染源,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村容村貌整治。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培养提高农村居民节能减排意识,改变落后的生产生活习俗,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十七)加快实施6大重点节能工程。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煤炭和电力等重点耗能行业实施余热余压利用、燃煤工业锅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煤层气(瓦斯)发电、绿色照明等6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480个,推广高效照明产品200万支,使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总体达到或接近同行业国内、国际先进水平。通过实施6大重点节能工程,“****”期间形成3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减排二氧化硫48000吨;20****年形成5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减排二氧化硫8000吨。

(十八)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行业水污染防治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按规定划定保护区,科学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开展环境整治工作。以制糖、造纸、食品等行业为治理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在设市城市采取禁煤、推广清洁能源、创建烟尘控制区等措施,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

(十九)实施一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到2010年,全省规划建设41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27万吨以上,形成COD削减能力6.5万吨,全省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250万吨以上,所有设市城市、60%以上城镇要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市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

(二十)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以减少二氧化硫排放为目标,加大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力度,燃煤电厂新建机组必须符合规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设施。现役单机13.5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必须在2009年前安装脱硫设施。

(二十一)加大以滇池为重点的9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治理力度。通过实施环湖截污、入湖河道整治、湖滨湿地保护恢复等重点工程,削减9大高原湖泊主要污染物入湖总量,湖泊水质和生态景观明显改善。到2010年,9大高原湖泊治理项目开工率达到100%,完工率达到95%以上,主要污染物入湖总量削减10%以上。

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二十二)建设生态型工业园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工业园区为载体,构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体,以工业共生和物质循环为特征的区域产业体系,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和链条效应,不断延长产业链,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二十三)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示范。继续抓好10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10个示范县、100个示范企业和100个重大示范项目的推进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首批20个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推进全省循环经济工作健康发展。20****年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生物等重点行业,组织实施30项重大工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对试点示范企业加强指导,跟踪监督,进行年度考核。推进钢铁与有色、化工、电力、农林与生物资源、服务业五大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工作。

(二十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期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3%。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大力推进低品位矿、共伴生矿、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积极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加强废旧金属、废旧家电和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再利用,推进废物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社区回收、市场汇聚、再加工利用三位一体的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循环系统。推进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提高固体废弃物利用率。继续组织实施好资源综合利用五年行动计划,切实抓好列入行动计划的50户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二十五)抓好工业用水节约利用。“****”期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6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2%。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4%。加强对工业用水定额执行情况的指导检查,建立重点耗水企业节水情况报告制度。20****年重点抓好12户高耗水企业节水示范,重点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化工、造纸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项目,矿井水利用和企业中水回用等废水资源化项目,工业节水示范园区建设和节水器具推广示范项目。

(二十六)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镇)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全面推进城市(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和填埋气体发电,加强垃圾发电示范推广工作。加快全省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已审批的集中处理设施要在2008年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十七)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继续以工业企业为重点推行和实施清洁生产,在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内的工业企业要全面实施清洁生产。“****”期间力争1/3以上的工业企业、5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对100户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列入20****年清洁生产行动计划的317户企业要全面实施清洁生产。以推动和指导州(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为重点,制定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标准,加快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步伐。开展清洁生产表彰奖励活动。

七、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二十八)加快先进节能减排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先进节能减排技术产品研发,在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时,把节能减排作为政府科技投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大力支持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在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二十九)加快建立节能服务体系。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三十)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制定加快环保产业发展政策,积极推进环保服务产业发展,研究制定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

(三十一)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国际、国内技术交流与合作,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内先进省、区及有关机构建立节能环保合作机制,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和管理经验,不断拓宽节能环保国内外合作的领域和范围。

八、切实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三十二)建立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制定节能减排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列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凡与省人民政府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的各州(市)、重点行业和企业都要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暂停该地区增加能耗或污染排放项目的审批。

(三十三)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对全省主要耗能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实施全省单位GDP能耗指标季度核算制度。督促各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能源统计,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并完善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加强能源统计检查,对能源统计数据进行监测。制定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建立完善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减排措施调度制度。2008年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并与省、州(市)环保部门联网,构建污染物排放立体监测体系。继续做好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公报工作。

(三十四)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快建立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实行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前进行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强化节能审查、环评审批向上级备案制度和向社会公布制度。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凡是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或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当地人民政府必须组织编制和实施该区域的环境整治规划和总量削减计划,建设项目所增加的污染物排放要在本地区内削减。跨行政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未达到控制目标的,有关部门应停止审批、核准在该责任区内增加超标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抓好工程项目论证工作,加强节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和节能减排计划到位、目标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制度到位的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

(三十五)开展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对标管理。从20****年起在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全面启动节能减排对标管理活动,制定企业节能减排对标管理技术指南,从重点耗能行业中确定有代表性的11户“领跑者”率先启动实施,推动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技术改造、强化管理。

(三十六)加强节能减排管理能力建设。加强各级节能减排管理机构建设,明确责任主体及其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节能监管体制,整合现有资源,加快建立省级节能监察中心。加快各级环境监测和节能监测机构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强节能监察机构、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及环境监测站、环保监察机构、城市排水监测站的建设,适时更新监测设备和仪器,开展人员培训,按照规定时限达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扩大国家重点监控污染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范围。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节能减排统计能力建设,充实统计力量,适当加大投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

(三十七)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督促用能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体系,保证能源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

九、加大节能环保执法力度

(三十八)加强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监管。燃煤电厂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建立脱硫设施运行台账,加强设施日常运行监管。20****年底前,所有燃煤脱硫机组要与****电网公司完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对未按照规定和要求运行脱硫设施的电厂要扣减脱硫电价,加大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烟气脱硫技术规范,开展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组织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

(三十九)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监督。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经费的重要依据。对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实行向环保、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季报制度,并限期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与环保和建设部门联网。对未按照规定和要求运行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有关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地区,暂缓审批该地区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建设资金。

(四十)加强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四十一)加强企业能源审计。与省人民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的11户企业集团和参加“百家企业节能行动”的企业要开展能源审计,组织编制节能规划,制定实现节能目标的实施方案。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企业,实行强制能源审计。

十、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十二)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按照国家价格政策,完善电力丰枯、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有利于烟气脱硫的电价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利用余热余压、煤矸石和城市垃圾发电,并实行相应的电价政策。合理调整各类用水价格,加快实行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制定支持再生水、矿井水、雨水开发利用的价格政策,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将二氧化硫排污费由目前的每公斤0.63元分3年提高到每公斤1.26元;提高COD排污费标准;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杜绝“协议收费”和“定额收费”;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并科学确定收费标准,吨水平均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0.8元;科学确定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

(四十三)完善节能减排财政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等。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在实行城市污水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各级财政部门要给予相应的支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承担污染治理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对重点流域内的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做好跨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准备工作。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研究建立高能耗农业机械和渔船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

(四十四)落实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品(设备、技术)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实行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完善对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的政策。实施鼓励节能环保型车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十五)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融资服务。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对我省节能减排项目的支持。建立环保部门和金融部门环境信息通报制度。

十一、加大节能环保宣传力度

(四十六)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每年制定节能减排宣传方案,我省主要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刊播节能减排公益性广告,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我省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节能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十七)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培训。组织好每年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宣传活动。组织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等开展经常性的节能环保宣传,广泛开展节能环保科普宣传活动。选择若干节能先进企业、机关、学校、商厦、社区等,作为节能宣传教育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

(四十八)加大节能环保教育培训力度。将节能环保纳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内容。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观念渗透在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活动中,从小培养儿童的节约和环保意识。加强能源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和耗能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十九)实施节能减排表彰奖励。加大节能减排奖励力度,制定奖励办法,对在节能降减排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组织媒体宣传节能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

十二、发挥政府机构节能表率作用

(五十)政府机构率先垂范。全省各级政府机构“****”期间要实现节电20%、节水20%的目标;20****年要实现节电5%、节水5%的目标。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制定并实施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积极推进能源计量和监测,实施能耗公布制度,实行节奖超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要制定和实施适应本系统特点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

(五十一)抓好政府机构办公设施和设备节能。凡新建或改造办公建筑必须采用节能材料及围护结构;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严格控制公务车数量、排量和使用量,推广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全面开展食堂燃气灶具改造;开展政府机构办公区和住宅区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五十二)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认真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制度,不断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对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建立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保证节能和绿色采购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省“****”期间重点领域节能量计划表(略)

2.****省“****”期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一览表(略)

3.****省“****”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项目计划表(略)

****省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落实《****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实现我省“****”节能减排目标,现将我省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节能减排工作,坚持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坚持推进重点耗能企业技术进步与加强节能基础工作相结合;坚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实施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调整、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以20****年为基准,到“****”末,实现全省万元GDP能耗降低17%,由1.73吨标准煤下降到1.44吨标准煤;全省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削减4.9%,由28.5万吨减少到27.1万吨;二氧化硫(SO2)削减4%,由52.2万吨减少到50.1万吨。

二、任务分解

(一)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

1.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落实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规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合理规划产业和地区布局,积极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加快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大力发展旅游业、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文化厅、环保局、旅游局,省政府国资委等单位参与)

2.优化工业结构。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进重化工业向精深加工发展,开发精深加工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不断延伸产业链。重点发展生物制药、装备制造、光电子等低能耗高新技术产业。(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商务厅、环保局、工商局,省政府国资委,****银监局等单位参与)

3.优化工业布局。合理规划产业和地区布局,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推进现有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聚集发展。通过实行“环评”和“节能审查”一票否决和政府扶持等措施,对不符合现有工业布局要求的能耗高、污染重、效益差的工业企业,实施开发性节能环保搬迁改造。(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商务厅、环保局、工商局,省政府国资委,****银监局等单位参与)

4.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建立落后生产能力退出机制,鼓励企业关停落后生产能力;引导企业进行资产整合,按照高能效、低污染、高效益的原则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按照国家要求和我省的工作部署,淘汰钢铁、铁合金、电力、铅锌、煤炭、焦炭、黄磷、建材、电石、化肥等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对淘汰关闭的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中止供水、供电,不安排运输计划。(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地税局、环保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省政府国资委,****银监局,昆明电监办等单位参与)

5.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文化、商贸、现代物流和网络信息等现代服务业。加快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加强旅游市场开拓,扩大旅游产业规模;形成一批有****特色的文化主导产业,打造一批有活力、有实力、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基地,树立一批文化品牌;全面推进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的合作交流与经贸往来,把****省的区位优势、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网络信息服务业。(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委、教育厅、财政厅、建设厅、交通厅、商务厅、文化厅、广电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旅游局,****银监局等单位参与)

(二)优化能源结构

6.推进电力节能调度。按照能效和环保指标排序,优化资源配置,实施节能调度,优先调度高效清洁火电机组,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机组发电。合理调整电网的运行电压水平,提高负荷的功率因数,优化西电东送负荷曲线,进一步降低电网线损。在大电网覆盖范围内,优先建设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或超超临界火电机组,不得新建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纯凝汽式燃煤机组。(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昆明电监办,****电网公司等单位参与)

7.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对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标准和规划,采取丰枯、峰谷分时电价等措施,引导电力用户改变用电方式、转移用电负荷,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推进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由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厅、质量技术监督局,昆明电监办,****电网公司等单位参与)

8.加快推进燃料乙醇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列为国家燃料乙醇试点省,引进国内燃料乙醇先进生产技术,抓紧研究制定我省加快燃料乙醇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建立****燃料乙醇产业信息平台。到2010年,全省形成年产燃料乙醇200万吨的生产能力,培育20户燃料乙醇重点生产企业。(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环保局等单位参与)

9.大力发展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水电,积极开发风能,建设大理等风力发电场;加快发展生物柴油,推进生物柴油原料基地建设;加大城乡太阳能开发利用力度;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厂;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工程;推进煤炭洗选加工、煤炭液化、煤基醇醚和烯烃代油示范工程和技术储备。(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委、科技厅、财政厅、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环保局、煤炭工业局,昆明电监办等单位参与)

(三)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10.重点抓好工业企业节能减排。我省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25户企业、11家与省人民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的集团公司、参加百家企业节能行动的企业,“****”期间分别实现节能量200万、288万和100万吨标准煤。抓好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加强计量和统计工作,开展企业能源审计和用能设备节能监测,编制节能减排规划,开展节能减排对标管理活动,培育节能环保示范企业,推进企业加强基础工作、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技术改造、加强节能减排管理。(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环保局、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国资委等单位参与)

11.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减排。重点抓好新建建筑节能设计管理,对新建建筑按照节能50%以上的设计标准从严审批。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实施建筑节能环保专项测评,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同步建设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设施。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加强对在用大型建筑节能管理,对现有不节能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末昆明市要完成改造面积20%,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要完成改造面积15%,小城市要完成改造面积10%以上。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末城乡居民太阳能热水器利用普及率达到30%以上。大力推广新型建筑节能环保材料。(由省建设厅牵头,省经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环保局、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参与)

12.大力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加快淘汰老旧汽车、船舶,严格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国家标准,在昆明、玉溪、曲靖3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推行机动车尾气定点检测制度。实施公路、铁路隧道通风、照明节能改造;积极采用太阳能交通信号灯和太阳能路灯。加快乙醇汽油、生物柴油等交通替代能源的推广应用。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增加高速公路里程,改造路网和农村公路条件,提高车辆实载率。加强车辆、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能耗指标体系。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有效衔接。(由省交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公安厅、财政厅、建设厅、环保局、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昆明铁路局等单位参与)

13.积极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减排。“****”期间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各类经营场所、居民住宅中高效节能灯具使用率达到85%以上,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00万支。加强对夜间景观、大型商厦、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写字楼等场所的节能监管,实施绿色照明工程,推广商业和民用节能设备。积极创建节能型“绿色酒店”、“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和绿色城镇。(由省商务厅牵头,省经委、教育厅、财政厅、建设厅、环保局、旅游局等单位参与)

14.抓好农村节能减排。把节能减排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期间新增农村户用沼气池100万口,新增省柴节煤灶50万口,新增太阳能热水器50万平方米。大力发展农村及户用沼气和集约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推进养殖小区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积极发展甜高粱、甘蔗、木薯和油菜等能源作物;推进农业机械节能,更新淘汰老旧农业机械、高能耗老旧渔船和装备;推进小水电代燃料和太阳能利用示范。大力推广生态农业生产模式和环保农业生产新技术,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引导乡镇企业向州(市)、县(市、区)的工业园区集中,因地制宜治理分散的生产生活污染源,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村容村貌整治。(由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科技厅、财政厅、建设厅、林业厅、水利厅、环保局,省政府扶贫办等单位参与)

(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15.加快实施6大重点节能工程。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煤炭和电力等重点耗能行业实施余热余压利用、燃煤工业锅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煤层气(瓦斯)发电、绿色照明等6大重点节能工程共480个项目,推广高效照明产品200万支,使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总体达到或接近同行业国内、国际先进水平,“****”期间形成3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建设厅、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煤炭工业局等单位参与)

16.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行业水污染防治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对集中式引用水源地按规定划定保护区,科学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开展环境整治工作。以制糖、造纸、食品等行业为治理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在设市城市采取禁煤、推广清洁能源、创建烟尘控制区等措施,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由省环保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煤炭工业局等单位参与)

17.实施一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到2010年,全省规划建设41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27万吨以上,形成COD削减能力6.5万吨,全省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250万吨以上,所有设市城市、60%以上城镇要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市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委、财政厅、建设厅、水利厅、环保局等单位参与)

18.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加大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力度,燃煤电厂新建机组必须符合规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设施。现役单机13.5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必须在2009年前安装脱硫设施。(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委、科技厅、财政厅、环保局、煤炭工业局,昆明电监办,****电网公司等单位参与)

19.加大以滇池为重点的9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治理力度。通过实施环湖截污、入湖河道整治、湖滨湿地保护恢复等重点工程,削减9大高原湖泊主要污染物入湖总量,湖泊水质和生态景观明显改善。到2010年,9大高原湖泊治理项目开工率达到100%,完工率达到95%以上,主要污染物入湖总量削减10%以上。(由昆明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牵头,省经委、科技厅、财政厅、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等单位参与)

(五)发展循环经济

20.建设生态型工业园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工业园区为载体,构建以高新技术为主体,以工业共生和物质循环为特征的区域产业体系,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和链条效应,不断延长产业链,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等单位参与)

21.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示范。继续抓好10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10个示范县、100个示范企业和100个重大示范项目的推进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首批20个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推进全省循环经济工作的健康发展。推进钢铁与有色、化工、电力、农林与生物资源、服务业五大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委、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环保局、旅游局,省政府国资委等单位参与)

22.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期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大力推进低品位矿、共伴生矿、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积极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加强废旧金属、废旧家电和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再利用,推进废物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社区回收、市场汇聚、再加工利用三位一体的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循环系统。推进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率。切实抓好列入资源综合利用五年行动计划的50户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林业厅、商务厅、地税局、环保局、国税局等单位参与)

23.抓好工业水资源节约利用。“****”期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6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2%。加强对工业用水定额执行情况的指导检查,建立重点耗水企业节水情况报告制度。重点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化工、造纸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矿井水利用和企业中水回用等废水资源化项目,工业节水示范园区建设和节水器具推广示范项目。(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水利厅、环保局,省政府国资委等单位参与)

24.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镇)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全面推进城市(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和填埋气体发电,加强垃圾发电示范推广工作。加快全省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已审批的集中处理设施要在2008年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商务厅、卫生厅、地税局、环保局,省国税局等单位参与)

25.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期间力争1/3以上的工业企业、50%的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对100户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在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内的工业企业应当全面实施清洁生产。以推动和指导州(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为重点,加快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步伐。适时开展清洁生产表彰奖励活动。(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局,省政府国资委等单位参与)

(六)开发和推广节能减排技术

26.加快先进节能减排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先进节能减排技术产品研发,在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时,把节能减排作为政府科技投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大力支持节能减排的共性、关键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在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由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经合办等单位参与)

27.加快建立节能服务体系。培育节能服务市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环保局、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经合办等单位参与)

28.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制定加快环保产业发展政策,积极推进环境服务产业发展,研究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经合办等单位参与)

29.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国际、国内技术交流与合作,与有关国际组织、国内先进省、区和有关机构建立节能环保合作机制,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和管理经验,不断拓宽节能环保国内外合作的领域和范围。(由省政府经合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科技厅、财政厅、环保局,省政府外事办等单位参与)

(七)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30.建立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列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凡与省人民政府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的各州(市)、重点行业和企业都要明确年度目标,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暂停该地区增加能耗和污染排放项目的审批。(由省监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人事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环保局,省政府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参与)

31.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实施全省单位GDP能耗指标季度核算制度。督促各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能源统计,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并完善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加强能源统计巡查,对能源统计数据进行监测。制定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建立完善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减排措施调度制度。2008年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并与省、州(市)环保部门联网,构建污染物排放立体监测体系。继续做好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公报工作。(由省统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监察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环保局,省政府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参与)

32.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快建立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实行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前进行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强化节能审查、环评审批向上级备案制度和向社会公布制度。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抓好工程项目论证工作,加强节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和节能减排计划到位、目标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制度到位的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由省经委、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环保局、统计局、工商局,省政府国资委、法制办,****银监局等单位参与)

33.开展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对标管理。从20****年起在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全面启动节能减排对标管理活动,制定企业节能减排对标管理技术指南,从重点耗能行业中确定有代表性的11户重点用能企业率先启动实施,推动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技术改造、强化管理。(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环保局、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国资委等单位参与)

34.加强节能减排管理能力建设。加强各级节能管理机构建设,明确责任主体及其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节能监管体制,整合现有资源,加快建立省级节能监察中心。加快各级环境监测和节能监测机构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强节能监察、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及环境监测站、环保监察机构、城市排水监测站的建设,适时更新监测设备和仪器,开展人员培训,按照规定时限达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扩大国家重点监控污染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范围。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节能减排统计能力建设,充实统计力量,适当加大投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环保局、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国资委等单位参与)

35.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督促用能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体系,保证能源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科技厅、财政厅、环保局、统计局,省政府国资委等单位参与)

(八)加大节能环保执法力度

36.加强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监管。燃煤电厂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建立脱硫设施运行台账,加强设施日常运行监管。20****年底前,所有燃煤脱硫机组要与****电网公司完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对未按照规定和要求运行脱硫设施的电厂要扣减脱硫电价,加大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烟气脱硫技术规范,开展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组织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由省环保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昆明电监办,****电网公司等单位参与)

37.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监督。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经费的重要依据。对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实行向环保、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季报制度,并限期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与环保和建设部门联网。对未按照规定和要求运行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有关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地区,暂缓审批该地区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建设资金。(由省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农业厅、水利厅、环保局等单位参与)

38.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由省监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环保局、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国资委、法制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参与)

39.加强企业能源审计。与省人民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的11户企业集团和参加“百家企业节能行动”的企业应当开展能源审计,组织编制节能规划,制定实现节能目标的实施方案。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企业,要强制实行能源审计。(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局、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国资委等单位参与)

(九)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40.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按照国家价格政策,完善电力丰枯、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有利于烟气脱硫的电价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利用余热余压、煤矸石和城市垃圾发电,并实行相应的电价政策。合理调整各类用水价格,加快实行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制定支持再生水、矿井水、雨水开发利用的价格政策,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将二氧化硫排污费由目前的每公斤0.63元分3年提高到每公斤1.26元;提高COD排污费标准;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杜绝“协议收费”和“定额收费”;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并科学确定收费标准,原则上吨水平均收费标准不低于0.8元;科学确定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委、财政厅、建设厅、环保局,省政府国资委,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昆明电监办等单位参与)

41.完善节能减排财政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等。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在实行城市污水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各级财政部门要给予相应的支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承担污染治理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对重点流域内的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做好跨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准备工作。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研究建立高能耗农业机械和渔船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环保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银监局等单位参与)

42.落实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品(设备、技术)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实行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完善对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的政策。实施鼓励节能环保型车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地税局、环保局、国税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银监局等单位参与)

43.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融资服务。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对我省节能减排项目的支持。建立环保部门和金融部门环境信息通报制度。(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环保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银监局等单位参与)

(十)加大节能环保宣传力度

44.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每年制定节能减排宣传方案,我省主要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刊播节能减排公益性广告,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我省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节能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由省政府新闻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文化厅、环保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省政府国资委等单位参与)

45.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培训。组织好每年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宣传活动。组织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等开展经常性的节能环保宣传,广泛开展节能环保科普宣传活动。选择若干节能先进企业、机关、学校、商厦、社区等,作为节能宣传教育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加强能源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和耗能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文化厅、环保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省政府国资委、新闻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参与)

46.加大节能环保教育培训力度。将节能环保纳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内容。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观念渗透在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活动中,从小培养儿童的节约和环保意识。(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文化厅、环保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省政府国资委、新闻办等单位参与)

47.实施节能减排表彰奖励。加大节能减排奖励力度,对在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组织媒体宣传节能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环保局、广电局,省政府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参与)

(十一)发挥政府机构节能表率作用

48.政府机构率先垂范。全省各级政府机构“****”期间要实现节电20%、节水20%的目标。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制定并实施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积极推进能源计量和监测,实施能耗公布制度,实行节奖超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要制定和实施适应本系统特点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由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省级有关部门等参与)

49.抓好政府机构办公设施和设备节能。凡新建或改造的办公建筑必须采用节能材料及围护结构;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严格控制公务车数量、排量和使用量,推广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全面开展食堂燃气灶具改造;开展政府机构办公区和住宅区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由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省级有关部门等参与)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项目节能减排管理指的是通过有效的管理减少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能源浪费和降低污染物、噪声的排放。

一、项目节能减排的主要管理内容

1.能源消耗。能源消耗量指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范围施工生产、辅助生产、附属生产消耗和现场办公消耗的能源,不包括用于生活目的所消耗的能源。

2.耗能工质。耗能工质是指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即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消耗某些工作物质,而生产这些工作物质需要消耗一定数量能源,利用这些工作物质就等于间接地消耗能源。

3.材料。钢材、水泥、木材、商品混凝土等。

4.减排管理内容。废水、废气、噪声、建筑垃圾的排放管理

二、节能减排组织及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应编制开展节能减排活动的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和指标,并分解到工程各项目经理部。

2.工程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应有节能减排专题章节,或针对工程项目特点,编制工地节能减排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

3.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要负责人的工地节能减排活动领导小组,有工地节能控制责任制,制定节能减排型工地的管理人员名单。

4.工程项目应设立节能降耗目标:

①万元产值电量控制指标基本值为108千瓦时;

②万元产值水量控制指标基本值为12立方米;

③单位建筑面积损耗的其他能源 不超过定额规定,并逐年按比例递减。

5.建立分级节能降耗组织管理机构与节能降耗责任制;制定工程项目节能降耗目标阶段预审和预评的规定。

6.工程项目施工入口处,设立节能减排型工地标牌,提示创建节能减排型工地的责任人、目标、能源资源分解指标、主要措施的内容,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内在显著位置设置节能用水、用电的方法。

三、节能减排现场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关于禁止与限制落实淘汰技术、工艺、产品的现行有关规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产品。

2.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规定,工程项目按图施工,落实建筑节能要求,无不良记录。

3.工程项目建立分区域能源、资源消耗原始记录和月度台账,对指标体系各项指标值的真实性负责;工程项目应有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节能降耗数据分析报告。

四、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1.项目环境管理方案、计划。各项目于工程开工前在评价重要环境因素的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的环境管理方案、计划。同时负责、组织落实,经批准的项目环境管理方案、计划。

项目环境管理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环境因素识别与重要环境因素的确立;

②环境目标和指标;

③组织机构及重要环境管理岗位的设置;

④重要环境岗位职责描述;

⑤针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措施;

⑥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

⑦监视与测量。

2.项目环境管理控制目标。项目环境管理目标必须根据国家和地方环境管理要求并结合环境管理目标以及项目在区域周围的环境要求而确定。确保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达标,项目办公室前院内汽车禁止长鸣笛,办公室内人员大声喧哗。减少和控制施工现场粉尘排放,要求施工现场设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保证污水排放达标。建筑垃圾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可回收废物及时回收。杜绝物料灰土遗洒,节能降耗水电油料消耗,项目经理要求制定“用水、用电管理办法”和提出节能降耗指标的要求,制定预案或管理办法。

五、项目环境监测管理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针对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情况,黑龙江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长提出了2008年节能减排9项重点工作,即:加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治理力度;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力度;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完善节能减排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开发和推广节能减排先进技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保障机制;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等。

一、加强完善节能工作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经黑龙江省政府研究决定,专门在省发展改革委成立了节能减排处,增设5名编制,充实了队伍力量。二是深入现场考核。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对地市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评价考核。三是设立省级节能专项资金。拟定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资金投向根据全省节能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目标、工作重点等统筹安排,专项用于节能工作。四是建立表彰奖励机制。拟定了《黑龙江省节能减排奖励暂行办法》。五是提高监管和服务能力。研究建立健全全省节能监测、监察、评审和服务体系,并明确要求各地市设立独立的节能监察机构。六是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了《黑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编制了《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初稿),强化依法行政。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和行业的管理

一是明确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在工业结构调整上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生物产业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二是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管理。制定下发了《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节能目标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建立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目标分解和考核制度。三是强化行业管理。召开了全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标工作会议,落实了各市、地规划改造项目。编制印发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黑龙江省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等地方标准,开工建设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市等地的节能65%示范工程,并推广了十项建筑节能新技术和产品。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农村能源发展规划(2008-2015年)》,确定了在全省74个县(市、区)实施大型农业机械更新项目的工作目标。

山东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查活动

山东省组织开展了节能减排专项督查活动。督查组由山东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带队,成员从各有关部门抽调。督查内容包括12项:(1)各市、县(市、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鲁发[2007]24号)情况;(2)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落实情况;(3)源头控制“两高”项目情况;(4)自主创新及优化结构情况;(5)淘汰落后产能情况;(6)重点企业节能减排情况;(7)建筑、交通及公共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情况;(8)节能减排科技进步情况;(9)发展循环经济情况;(10)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建设情况;(11)开展监督监察情况;(12)能源统计分析工作情况。为便于检查考核,山东省节能办对上述部分督查内容进行了量化,确定了34个量化指标。

督查工作采取各市自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实地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直接访谈、核查文件和抽点企业的方式进行。督查活动结束后,督查组向相关市书面反馈了督查情况。

淄博市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深入推进

今年以来,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在淄博市得到全面推进。

节能减排・政府在行动。淄博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市政府节能办,市财政每年拿出2000万元,并将每年新增土地出让收益中政府可支配部分资金,用于支持节能降耗项目建设。2007年共安排财政资金4644万元,兑现节能奖励400余万元。今年又拿出1065万元重点用于支持“三个节能30项”(第一批)项目建设。

节能减排・企业在行动。2007年,148家重点用能企业实现节能量126.75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节能目标的18.15%。如:鲁泰纺织股份公司实施丝光色碱回收利用项目,浓缩弱碱液继续用于丝光整理,回收水可继续用于生产使用,此项目年可节省液碱9000吨,硫酸5500吨,冷凝水87000吨,增加效益约700多万元;东华水泥利用低温余热发电,可满足企业一年1/3的用电量;新华制药推广蒸发式冷凝器应用,年节水达40万立方米。

节能减排・市民在行动。淄博市举行了节能减排广场展示活动,在废旧家电回收现场,仅两天时间现场回收废旧电脑、电视、显示屏等大件物品200多件,废旧电池、手机等100余件。市妇联在全市开展了“节能减排,巾帼建功”活动;教育部门在学校开展了“节能伴我在校园,我把节能带回家”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新闻媒体积极投身到节能减排的宣传工作中,在全市营造人人重视、关心节能减排,上下参与、监督节能减排的良好舆论氛围。

“同在蓝天下”活动、节能减排青少年行动、家庭社区活动、科技行动、校园行动、农村行动等多项活动也将相继展开。

上海市污染减排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今年上半年,上海市继续把污染减排作为环保3年行动计划和创建部级环保模范城市的重要内容,举全市之力,集各方资源合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落实目标责任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把节能减排和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作为市政府今年22项重点工作的第一项任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俞正声多次对节能减排、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改善环境质量作出重要批示。市长韩正要求,上海的节能减排工作要力争走在全国前列。为此,上海市上半年4次召开全市专题大会,部署推进节能减排。

同时,上海市制订了2008年减排工作计划,并把污染减排作为各级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要求各区县、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按照减排工作计划,上海市明确在确保已建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的同时,二氧化硫减排重点是完成500万千瓦以上现役电厂燃煤机组的烟气脱硫工程,并按“上大压小”原则关停5万千瓦燃煤机组;化学需氧量减排重点是按期完成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扩容,以及郊区12座污水处理厂及相关污水管网建设,新增污水二级及以上处理能力244万吨/日。

二、实施重点突破

上海在推进污染减排中列出4项工作加以重点突破。一是把污水厂网建设和燃煤电厂脱硫作为重点工程。

今年上半年,新建成松江污水处理厂等4座污水处理厂,新建成外高桥电厂等7台305千瓦机组的烟气脱硫设施,部分减排设施已投入运行并发挥效益。二是强化对污染新增量的控制。实施节能调度,在保障电力安全的情况下,安排脱硫机组和高效机组多发电,在上半年发电量总体增长的情况下,现役老机组较去年同期发电减少。三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在2007年完成571项结构调整项目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完成结构调整项目140项。四是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循环经济发展,每年落实50家左右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为确保污染减排措施发挥效益,上海市加强了污染减排的联合核查,环保、水务、发展改革、经济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核查组,定期对可能有新增污染削减量的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机组脱硫设施以及在线监测的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目前80%的污水处理厂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电厂在线监测与脱硫工程同步实施。与此同时,上海将对全市新建工业项目全面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今年上半年,上海对未按要求完善污水处理厂网建设的7个工业区实施了区域限批,对设施停运或超标排放企业进行严格处罚。

三、强化政策引导

自2000年以来,上海市环保投入占GDP的比重已连续8年达到3%以上,2007年达到360亿元,8年累计投入1800多亿元。

为从政策层面上推进污染减排,上海市还实施了一系列激励引导政策。如建立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补贴政策与核查结果挂钩,鼓励企业早减排、多减排,特别在推进郊区污水管网建设方面,3年已累计下达7亿元补贴资金;通过财政以奖代补,鼓励企业挖掘减排潜力。

目前,上海市日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已超过500万吨,工业区90%以上的污水得到集中处理,累计有502万千瓦机组安装了烟气脱硫设施,市级重点监管工业企业污染排放达标率稳定在90%左右。在经济保持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5年稳定在85%以上。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苏州河水质得到改善,中心城区河道基本消除黑臭,黄浦江、长江口、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江苏曝光太湖流域违法企业

为严厉打击违法超标排污行为,日前,江苏省政府组织开展了整治太湖流域违法排污专项突击检查行动。专项突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人次,检查企业156家,现场采样150家。结果发现,超标排污单位71家。其中,检查工业企业103家,超标排污35家,约34%的企业超标排放;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53家,超标排污36家,约68%的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省政府决定对7家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对18家企业责令停产整治,对16家企业责令限产限排,对17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一)主要目标。

(二)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突出抓好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监测体系、考核体系和责任体系,着力形成集约型的增长方式和节约型的消费模式,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法规和标准为规范,以监测中心等服务机构为依托、以统计和计量等为基础的节能减排协同推进机制,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着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三)制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思路,制定《市工业领域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及淘汰落后产能的年度工作方案,将节能减排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刚性指标。

(四)淘汰和改造升级落后产能。在巩固关闭新老“五小”成果、防止反弹的基础上,加快对落后产能的淘汰和改造升级。,关停并转立窑水泥生产线1条(涡阳县龙山水泥厂),淘汰落后产能7万吨,节能1.5万吨标准煤。“十一五”期间,完成对3台热电机组的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预计年节能2.2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40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4.8万吨。

(五)择优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大力发展低能耗、轻污染的先进制造业和面向生产的服务业,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包括秸秆气化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同时,建立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档案,取消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及企业实行的优惠政策,实现我市产业结构向节约型、环保型转变。

(六)从源头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企业。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核准程序,建立相应的项目审批问责制。对未进行节能环保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项目,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或备案,土地管理部门不得通过土地预审,不得批准用地,银行不得提供贷款,规划、建设和安全监管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三、加快以节能减排为重点的技术进步

(七)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立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库,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通过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节能工程,实现节能12万吨标准煤以上、节电近1亿千瓦时。组织实施8个重点节能示范项目,开展电机改造节能专项行动。

(八)实施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到年,累计建成4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全市污水处理能力17万吨,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1.1万吨;全市25个重点工业废水治理项目按计划建成投运,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0.21万吨。

(九)大力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组织产学研联合,开展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等攻关研究。在电力、化工、建材、纺织、造纸、建筑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节能减排技术。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

(十)多渠道扩大投入。建立以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社会资金投入和财政资金引导为主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从起,市财政设立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以节能降耗和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等为主要目标的节能示范项目、技术与产品的推广等,并将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扩大资金规模;从市级排污费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建设。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落实市内配套资金,并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县级财政也要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

(十一)加强国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承担企业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以及国债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国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继续做好新的国债项目争取工作。

四、抓好重点企业和领域的节能减排

(十二)抓好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对列入全国千家、全省百家和全市节能行动计划的14户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实施对标改造,确保“十一五”期间14户企业节能10万吨以上标准煤。对污染物超总量排放和超标排放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十三)引导商业节能。组织实施零售业节能行动,在全市大型商业场所推广使用节能设施,推行节能标签制度。督促和指导批发零售业实现万元营业额能耗降低5%的目标。

(十四)抓好农村节能。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加快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合理使用农药、肥料,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十五)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强化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管,禁止油耗大、不符合运输条件的车辆、船舶进入运输市场。大力宣传和应用道路运输节能技术,鼓励运输企业淘汰老旧汽车。

(十六)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不准开工建设和销售。新建筑设计要体现优先利用太阳能的原则。做好建筑节能专项示范工程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试点。鼓励采用高效照明电器和变频节电技术,实施“绿色照明”工程。

(十七)推动政府机关节能。政府机关发挥表率作用,培养节能习惯。推进政府机构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研究制定机关办公用房用能设备运行标准,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办公用房分批进行改造。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大力推动节能产品采购。市直机关率先使用节能灯,设定空调温度。

(十八)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积极探索节能减排的新模式,并及时总结推广。全面培育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体系。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十九)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煤矸石、大宗工业废弃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利废建材产业化示范。城市建设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确保从1月1日起市城区和涡阳县城区实现“禁实”目标;1月1日起蒙城、利辛城区实现“禁实”目标。拓宽散装水泥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水泥散装量和预拌混凝土使用量。

五、加强节能减排监管能力建设

(二十)加强节能监测监察机构建设。加强市节能监测与技术服务中心建设,组建市节能监察机构,为节能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十一)加强环境监测及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测和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年,市、县级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要求,市环境监察机构达到一级标准化建设要求,县达到三级以上建设要求。

(二十二)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到底,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以及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与联网任务,基本建成市级环境监控中心,初步实现网络上报污染物排放数据和调度减排措施。城市污水处理厂在线自动监控系统与建设部门联网。

六、加强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二十三)加强节能监测、监察和重点污染源巡查。每年抽查2-3家用能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耗能企业,对其设备耗能情况进行监测。同时,加强节能监察,对严重违法或突破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对国控4家、省控9家重点污染源实施每月一次的巡查制度。

(二十四)严把节能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关。把节能、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禁止新上不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对不履行节能环保“三同时”的,责令停止生产;对节能及污染防治设施不同步运行或运行不正常的试生产企业,责令停止试生产并限期改正。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向上级报告备案制度和向社会公示制度。落实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推动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项规划的环评工作。

(二十五)建立节能减排工作督查制度。市每年组织两次节能减排工作督查,重点对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执行情况、节能和环境违法案件、媒体曝光案件及重点案件的查处与落实情况等实施督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建立环境后督查制度和市直单位包干督查制度。扩大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实行环境监督员制度的试点范围。

(二十六)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制度。对没有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重点治污工程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和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未完成,以及区域内出现2起以上严重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县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直至整改到位;对没有完成总量削减目标的企业,暂停审批新项目环评,直至整改到位。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竣工污水处理设施无故不运行的地区,暂缓审批该地区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

(二十七)加大执法力度。对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于恶意排污和屡查屡犯的企业,从严进行处罚。

七、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考核体系

(二十八)实行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节能减排目标分解落实到县及重点用能企业,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每年向市人大报告节能减排进展情况,在“十一五”末报告5年两个指标的总体完成情况。各县区政府每年向市政府报告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

(二十九)实行节能减排“一票否决制”。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重点治污工程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未完成的县区,取消当年各类集体和个人的评先竞优资格。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三十)建立评估考核和奖励制度。制定全市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和节能减排奖励办法。对各县区政府和14户省重点耗能企业和重点排污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重大节能减排效益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县区政府及企业也要对本地、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表彰和奖励。

八、落实节能减排政策

(三十一)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各类用水价格,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落实支持再生水、矿井水、雨水开发利用的价格政策,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严格执行国家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足额征收排污费,杜绝“协议收费”和“定额收费”。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并提高收费标准,吨水平均收费标准不低于0.8元。提高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

(三十二)落实国家、省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各级财政要采取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

(三十三)充分利用国家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积极研究利用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对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实行优惠政策;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的政策;实行鼓励节能环保型车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每年分两批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进行初审上报,根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和《节能产品目录》,对列入目录的产品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三十四)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探索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金融部门企业征信系统。

九、加强统计、计量等基础性工作

(三十五)加强统计工作。加快建立能够反映全市及各县区、重点企业能耗水平、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统计体系及能耗季报办法。建立节能减排公报与报告制度,推进节能减排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定期公布节能减排等指标完成情况。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污染物排放等信息向环保、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季报制度。建立重点污染源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实施点对点的量化管理。

(三十六)加强计量管理。按照《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质监部门依法监督检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情况,组织计量技术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能源检测、培训等服务,帮助和引导企业全面加强能源计量工作。

十、提高全社会节能和环保意识

(三十七)统筹和深化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制定节能减排宣传方案,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减排宣传。继续办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等宣传活动。开展征集、节能减排公益广告活动。在大中小学率先开展节能和环保教育,并把节能减排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节能机关”等创建活动,并选择若干节能先进企业、机关、商厦、社区等,作为节能宣传教育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挥质监职能,推动企业节能减排,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强力推进,以实施能源计量保障工程为重点,以执法和监督为保障,监督与服务两手抓,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建立长效机制。

为实现节能减目标,计划到年完成以下工作:

1.初步建立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节能减排机制,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2.对本区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达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重点耗能企业达到相关行业推荐性标准的要求。

3.坚决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淘汰。

4.加大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每年适时安排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对问题严重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节能效率。

5.加大对锅炉等重点耗能设备的监督管理,确保所有新增加使用的锅炉达到国家标准。

二、强化服务,督促引导,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深入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开展节能减排相关活动,服务对象由重点耗能企业扩展到全区的其他企业,并逐步为中小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指导服务。通过组织调度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对企业落实gb3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帮助企业开展耗能测试、用能平衡分析、耗能设备效率分析等,诊断分析企业能源计量存在问题,指导企业采用能源计量新技术、新方法,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解决能源计量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计量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完善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库,并对企业能源计量工作先进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通过实施名牌战略,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培育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节能环保及新能源领域的示范性品牌企业及名牌产品。将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资源节约型、环保型产品列入名牌培育计划,扶持推动企业节能产品争创中国名牌、广东名牌、惠州名牌。鼓励企业通过节能降耗、严格创新管理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三、加强研究,提升能力,为节能减排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能源计量技术研究,为企业解决生产、检测中的能源计量技术难题,提供耗能测试服务、用能平衡分析,指导企业科学应用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组织对共性、关键和前沿节能认证技术的科研开发,实施重大节能认证示范工程;推广鼓励采用洁净煤燃烧技术;推行先进的锅炉水处理技术、供热管道的保温技术等。

积极研究整合现有技术资源,为企业节能减排提供综合技术服务,形成特色鲜明、覆盖全面、与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提升节能减排技术研发的保障能力,提高我区节能降耗自主创新水平。

四、强化领导,有效保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在推进节能减排、履行部门职责的过程中涉及到多项工作,我局将积极研究建立形成统一、灵活、高效的组织领导和内部协调机制,抓紧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协作,以服务为抓手,以监督为保障,抓技术促管理,齐抓共管,确保推动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见到实效。对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企业进行表彰,对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和推广。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1.1建设健全组织机构

人员是工作开展的主体,健全、稳定的组织机构是管理理念、要求得以贯彻落实的前提和保障。

1.2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体系

建立完善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体系是节能减排工作在企业长期、有效、规范开展的有力保障。

1.3建立能源计量网络

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GB17167-2006《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同时结合自身特点及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制度,对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的配置标准、要求以及管理进行细致、明确的规定。

1.4完善能源统计体系

及时、准确、有效的能源统计数据是企业进行能源管理、节能减排指标分析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基础保障。

1.5建立节能减排评价指标体系

为科学评价各专业单位的节能减排成效,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过程监测,必须相应的设置符合生产经营实际的节能减排评价指标。

1.6编制节能减排规划

通过现场调研、统计分析和会议研讨等方式搜集整理基础资料,结合当前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对企业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五年)的节能减排潜力进行评估,指导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方向及产业发展方向。

1.7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当期节能减排规划目标,制定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并制定能源消耗计划,作为全面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执行文件。

1.8落实目标责任考核

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艰巨,工作难度逐步加大,企业应将节能减排指标分解到各级用能单位,并将其完成情况纳入单位“一把手”的绩效考核,使之成为各级单位全体员工共同重视和努力解决的工作。

1.9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是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长效手段,对提高广大员工节能减排意识,深化厉行节约、降本增效的理念,进一步动员广大员工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10组织节能减排知识培训

丰富的节能减排技术知识和设备维保、操作知识是广大员工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工作的前提。

1.11建立日常巡检机制,加强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是“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对工作落实具有良好的督促和纠偏作用。

1.12严格考核评价制度

严格落实考核评价制度是落实责任制、实现闭合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1.13落实奖惩,激励鞭策

奖优罚劣是激励团队、员工开展比拼、赶超、努力完成工作目标不可或缺的有效措施。

1.14开展节能减排劳动竞赛

将节能减排作为企业技术进步、降本增效、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技能竞赛,激发基层员工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

1.15建立持续改进机制

持续改进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

1.16建立能源消耗定额指标

能源消耗定额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为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单位工作量合理消耗能源的数量标准。能源消耗定额的管理,是公司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用经济办法管理公司,加强经济核算,考核经济效果的主要基础工作。海洋石油工程企业拥有较多的船舶等大型设备,建立能耗定额指标并实行定额管理,对于降低消耗、节约能源、提高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17借助外部机构强化监督

借助企业外部专业审计机构,开展企业清洁生产、节能监测及能源审计,查找企业节能减排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分析和查找潜力,提出整改建议,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服务,可推动企业从粗放管理型向资源节约型转变。

1.18引入专业服务公司

随着节能减排工作的持续开展,一些好做的项目基本得以实施,节能工作就会遇到瓶颈,由于企业的业务领域、技术水平所限,想要突破技术瓶颈较为困难。这时就需要引入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帮助企业突破瓶颈,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一种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良好的合作模式。

1.19开展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

开展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的一项重要手段。节能减排工作涉及的环节、单位、部门较多,数据统计和分析量大,通过开展信息化建设提高节能减排数据统计分析效率、提升管理水平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2海洋石油工程企业节能减排重点方向

2.1设计节能

设计是工程实施的龙头,在满足质量、安全和工期的前提下,简化流程、优化方案、合理选择材料和设计裕度,从节省材料、降低施工难度、缩短工期、减少工程船舶的使用量等方面入手实施优化设计,将会对海洋石油工程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起到巨大的积极作用。同时,通过在设计中融入节能减排理念,在设计阶段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对油气田生产运营过程中的节能减排具有举重要作用,甚至是决定性作用。

2.2技术革新

企业要把技术创新作为节能减排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把降低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作为班组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标准,融入班组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切实增强一线员工节能减排的执行力。

2.3生产节能

制定节能减排管理实施方案和考核奖惩措施,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节能减排意识,通过优化作业方案、合理调度船舶等大型耗能设备实现生产节能。

2.4办公节能

该领域节能减排与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的主旨高度契合,能够推动员工形成和深化节能减排意识,我们的目标是先影响一小部分人,然后由人来影响人,在一个企业内部营造节约用能、适度消费的整体人文环境。

3海洋石油工程企业节能减排关键环节

3.1领导层重视

企业领导必须站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履行社会责任的高度,统筹企业的改革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才能确保生产经营和节能减排两不误。

3.2培养员工意识

宣传是培养员工节能减排意识的根本途径,能够促进员工积极主动参与节能减排,是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手段、长效手段。

3.3提升员工节能减排能力

企业应定期的组织公司级节能减排知识培训,推动各二级单位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节能减排知识培训及技术技术交流。

3.4产业结构调整

拥有技术能力的海洋石油工程企业应尝试推动走出去战略,将节能减排作为一项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的重要手段。在不断提升自身节能减排水平的同时,还能够拓宽企业的业务领域,转变企业的增长方式,优化企业的产业结构。

4结论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去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要求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目标,完善政策措施,开展监督检查,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去年全省GDP增长16.1%,增速居全国第2位,经济总量由第22位前移到第21位。经济增长速度快,经济效益好,而且单位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实现“双下降”。全省单位GDP能耗在**6年下降3.32%的基础上,去年又下降4.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15%,均超过全国平均下降水平。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COD(化学需氧量)和SO2

(二氧化硫)首次实现排放“双下降”。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省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实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目标,面临的形势仍然非常严峻,任务相当艰巨。我省重化工业比重大,高耗能产品多,一些企业技术水平低,工艺设备落后,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大。虽然去年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下降,但单位能耗水平仍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也大大高于发达地区。一些高耗能、重污染的项目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部分企业超标排放现象仍然比较突出。节能减排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基础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一些地方和企业负责人对节能减排认识不高、责任心不强,有些调整结构、淘汰关闭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随着经济加快发展和实施投资拉动,节能减排和环境压力将进一步加大。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建设生态文明。党中央、国务院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高度重视,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国家“十一五”规划把节能减排作为重要约束性指标,要求确保完成。总理在出席全国“两会”我省代表团讨论时,语重心长地嘱咐我们,**省是生态省,要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方面走在东北乃至全国的前列。松花江、长白山、向海都是**的象征,一定要保护好。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总理的指示,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全力做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

省九次党代会和全省“两会”,对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做出部署。今后5年,我省地区生产总值要再翻一番,达到1万亿元以上,经济总量在全国位次前移,人均水平进入全国前列。新的任务目标催人奋进。适应新的发展需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必须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决摒弃以牺牲资源和污染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决不能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把老工业基地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把转变发展方式和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把实施投资拉动招商引资硬任务与落实节能减排硬约束结合起来,加快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力推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我们要再接再厉,群策群力,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奋力攻坚破难,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总的就是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理念,始终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方针,突出抓好重点耗能大户、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和群众饮水安全,推进技术进步,严格准入门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切实加强监管,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坚决完成今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任务,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十一五”规划要求,结合近两年计划完成情况,今年我省单位GDP能耗至少要比去年下降4.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能耗下降7%以上;COD(化学需氧量)和SO2(二氧化硫)要分别比去年削减3.38%和3.91%。

为完成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集中力量抓好一批耗能大户,进一步提高企业节能管理水平。企业是节能主体,关键是重点大户。我省工业能耗占全省的70%以上,其中年耗能在5000吨标煤以上的工业企业有300多户,主要集中在电力、冶金、建材、石油、化工、机械、造纸等行业。要把节能重点放在工业上,放在耗能大户上。重点组织实施“四个一”节能行动计划,抓好100户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单位产值综合能耗下降15%,完成节能量100万吨标准煤。要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推广。突出抓好通钢、一汽、吉化、**油田等企业的100个重点节能项目,降低产品能源消耗,提高用能设备和工艺技术水平。在冶金、电力、化工和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中,要对重点耗能企业进行强制能源审计,推动企业由耗能大户向节能大户转变。积极运用价格杠杆调控节能。落实国家差别电价政策,鼓励低能耗,限制高能耗。加强管理是投入最少、见效最快的节能方式和途径。据有关资料,管理节能对全部节能的贡献率达到15%。要把节能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促进企业加强能源管理,建立健全能源计量和统计台账,落实节能工作责任制。

(二)进一步加大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全面落实污染减排责任目标。松花江是我们的母亲河,松花江流域覆盖了全省70%以上的面积、人口和经济总量。搞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下游邻省的利益,涉及国际关系和国家形象。松花江污染防治无小事,国家高度重视,社会密切关注,我省责无旁贷。要认真贯彻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6-2010)》,继续加大松花江、辽河等重点流域的污染防治力度。年内要坚决实现松花江流域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松花江出境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干流消灭劣Ⅴ类水质、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一要加快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确定的项目。我省列入《规划》的86个项目,已竣工18项,在建39项,其余29项今年要全部开工建设。有关市(州)、县(市)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加快前期工作和在建项目施工进度。二要加强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和工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环保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行使职能,全面加强监管措施。确保已经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全部启动,稳定运行,达标排放。还要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测土配方施肥、农药使用以及牧业小区管理。三要加大重点部位执法监管力度。对沿岸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超总量、超标准排污企业和单位要严格管理,对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停。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要全面清查,坚决取缔,绝对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在这方面要不惜成本,维护群众利益。四要搞好断面监测和监督检查。完善断面监测体系,增加监测频次,动态掌握流域水质变化情况。要把断面监测数据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制定出台《**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形成依法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建设,增强节能减排能力。项目建设是节能减排的有效措施。围绕实施投资拉动和调整优化结构,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改造、热电联产、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等十大节能工程建设,抓好节能、节水、节地、环保和综合利用等100个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城市污水处理、重点区域污染防治、电厂脱硫四大减排工程,年内竣工98个重点减排项目,削减COD4.8万吨,削减SO23.5万吨。

为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节能减排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国家给予一系列政策扶持。对节能重点建设项目,每节约1万吨标准煤,给予奖励250万元;对松花江流域治理项目,按项目总投资20%给予补助;对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和节水、节地、节材等项目,给予总投资8%的补助。省里继续设立专项资金,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重点项目的支持引导力度。今年,全省预算安排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各项资金29.8亿元,比去年增长11.5%。同时,积极支持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项目建设,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推进全省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增强节能减排能力。

(四)加快节能减排技术进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节能减排归根到底要靠技术进步。要坚持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以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和耗能排放大户为重点,加快推进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推进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重点抓好工业窑炉改造、节能替代、能量系统优化等一批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提高科技进步对节能减排的贡献率。要高度重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扎实推进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示范园区和试点县(市)建设,提高废弃物利用能力,减少污染排放,做到物尽其用、变废为宝。加快开发小水电、风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是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要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建设新型产业基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6年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只有6.7%,全国为11%,发达地区为20%左右,差距十分明显。据测算,如果我省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全省能源消耗总量大约可以下降0.26个百分点。所以我们提出,要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科技成果转化率和高新技术产业占GDP的比重,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今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要增长35%以上。同时,大力发展服务业,今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要力争高于GDP增长。

(五)严格环保准入门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严格执行项目节能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项目核准程序,对不符合环保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放行,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要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项目建设的必须前置条件,采取“区域限批”措施,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市(州)、县(市),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今年继续停批新建糠醛项目,集中治理现有糠醛企业,尽快实现达标。

按照国家要求,我们去年积极克服困难,下力量关闭了11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关闭小造纸企业124户,淘汰落后酒精生产能力20万吨。今年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按国家规定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置和技术设备,再关停小火电机组32.6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钢产能40万吨、水泥产能276万吨、电解铝产能7.7万吨,3万吨以下落后酒精产能要全部淘汰。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认真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落实具体时间表和关停措施,确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六)切实加强节能减排监管,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监督管理是节能减排的重要保障。节能减排推进难度大主要是利益问题,必须严格依法监管,加强执法监督。违法排污、严重污染环境是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松花江等重点流域的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违法排污的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大造纸、糠醛等重点行业的集中整治力度。对违法排污行为限期整治,对重点违法排污企业要挂牌督办,对恶意排污行为要严厉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迁就姑息。对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造成严重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地方、单位和企业,要严肃追究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要加快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对152户重点企业必须按时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联网运行。今年要专门组织力量,对节能减排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要认真贯彻国家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落实《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把节能减排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实施监管。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事关全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是决定经济发展的大事,是关系群众利益的大事,是涉及子孙后代的大事,因而,是各级政府务必抓好的大事。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落实。要把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定期研究解决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节能减排是今年省政府重点抓的八项发展任务之一,已经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刚才,各市(州)向省政府递交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就是“军令状”,必须千方百计、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确保完成。要把节能减排任务和环保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人头、项目和具体措施上,做到每个单位都有任务,人人肩上有指标,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工作机制。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去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要求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目标,完善政策措施,开展监督检查,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去年全省GDP增长16.1%,增速居全国第2位,经济总量由第22位前移到第21位。经济增长速度快,经济效益好,而且单位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实现“双下降”。全省单位GDP能耗在*年下降3.32%的基础上,去年又下降4.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15%,均超过全国平均下降水平。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COD(化学需氧量)和SO2

(二氧化硫)首次实现排放“双下降”。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省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实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目标,面临的形势仍然非常严峻,任务相当艰巨。我省重化工业比重大,高耗能产品多,一些企业技术水平低,工艺设备落后,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大。虽然去年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下降,但单位能耗水平仍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也大大高于发达地区。一些高耗能、重污染的项目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部分企业超标排放现象仍然比较突出。节能减排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基础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一些地方和企业负责人对节能减排认识不高、责任心不强,有些调整结构、淘汰关闭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随着经济加快发展和实施投资拉动,节能减排和环境压力将进一步加大。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建设生态文明。党中央、国务院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高度重视,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国家“十一五”规划把节能减排作为重要约束性指标,要求确保完成。总理在出席全国“两会”我省代表团讨论时,语重心长地嘱咐我们,*省是生态省,要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方面走在东北乃至全国的前列。松花江、长白山、向海都是*的象征,一定要保护好。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总理的指示,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全力做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

省九次党代会和全省“两会”,对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做出部署。今后5年,我省地区生产总值要再翻一番,达到1万亿元以上,经济总量在全国位次前移,人均水平进入全国前列。新的任务目标催人奋进。适应新的发展需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必须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决摒弃以牺牲资源和污染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决不能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把老工业基地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把转变发展方式和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把实施投资拉动招商引资硬任务与落实节能减排硬约束结合起来,加快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力推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我们要再接再厉,群策群力,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奋力攻坚破难,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总的就是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理念,始终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方针,突出抓好重点耗能大户、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和群众饮水安全,推进技术进步,严格准入门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切实加强监管,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坚决完成今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任务,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十一五”规划要求,结合近两年计划完成情况,今年我省单位GDP能耗至少要比去年下降4.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能耗下降7%以上;COD(化学需氧量)和SO2(二氧化硫)要分别比去年削减3.38%和3.91%。

为完成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集中力量抓好一批耗能大户,进一步提高企业节能管理水平。企业是节能主体,关键是重点大户。我省工业能耗占全省的70%以上,其中年耗能在5000吨标煤以上的工业企业有300多户,主要集中在电力、冶金、建材、石油、化工、机械、造纸等行业。要把节能重点放在工业上,放在耗能大户上。重点组织实施“四个一”节能行动计划,抓好100户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单位产值综合能耗下降15%,完成节能量100万吨标准煤。要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推广。突出抓好通钢、一汽、吉化、*油田等企业的100个重点节能项目,降低产品能源消耗,提高用能设备和工艺技术水平。在冶金、电力、化工和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中,要对重点耗能企业进行强制能源审计,推动企业由耗能大户向节能大户转变。积极运用价格杠杆调控节能。落实国家差别电价政策,鼓励低能耗,限制高能耗。加强管理是投入最少、见效最快的节能方式和途径。据有关资料,管理节能对全部节能的贡献率达到15%。要把节能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促进企业加强能源管理,建立健全能源计量和统计台账,落实节能工作责任制。

(二)进一步加大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全面落实污染减排责任目标。松花江是我们的母亲河,松花江流域覆盖了全省70%以上的面积、人口和经济总量。搞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下游邻省的利益,涉及国际关系和国家形象。松花江污染防治无小事,国家高度重视,社会密切关注,我省责无旁贷。要认真贯彻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继续加大松花江、辽河等重点流域的污染防治力度。年内要坚决实现松花江流域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松花江出境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干流消灭劣Ⅴ类水质、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一要加快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确定的项目。我省列入《规划》的86个项目,已竣工18项,在建39项,其余29项今年要全部开工建设。有关市(州)、县(市)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加快前期工作和在建项目施工进度。二要加强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和工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环保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行使职能,全面加强监管措施。确保已经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全部启动,稳定运行,达标排放。还要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测土配方施肥、农药使用以及牧业小区管理。三要加大重点部位执法监管力度。对沿岸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超总量、超标准排污企业和单位要严格管理,对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停。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要全面清查,坚决取缔,绝对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在这方面要不惜成本,维护群众利益。四要搞好断面监测和监督检查。完善断面监测体系,增加监测频次,动态掌握流域水质变化情况。要把断面监测数据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制定出台《*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形成依法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建设,增强节能减排能力。项目建设是节能减排的有效措施。围绕实施投资拉动和调整优化结构,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改造、热电联产、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等十大节能工程建设,抓好节能、节水、节地、环保和综合利用等100个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城市污水处理、重点区域污染防治、电厂脱硫四大减排工程,年内竣工98个重点减排项目,削减COD4.8万吨,削减SO23.5万吨。

为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节能减排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国家给予一系列政策扶持。对节能重点建设项目,每节约1万吨标准煤,给予奖励250万元;对松花江流域治理项目,按项目总投资20%给予补助;对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和节水、节地、节材等项目,给予总投资8%的补助。省里继续设立专项资金,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重点项目的支持引导力度。今年,全省预算安排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各项资金29.8亿元,比去年增长11.5%。同时,积极支持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项目建设,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推进全省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增强节能减排能力。

(四)加快节能减排技术进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节能减排归根到底要靠技术进步。要坚持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以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和耗能排放大户为重点,加快推进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推进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重点抓好工业窑炉改造、节能替代、能量系统优化等一批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提高科技进步对节能减排的贡献率。要高度重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扎实推进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示范园区和试点县(市)建设,提高废弃物利用能力,减少污染排放,做到物尽其用、变废为宝。加快开发小水电、风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是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要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建设新型产业基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年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只有6.7%,全国为11%,发达地区为20%左右,差距十分明显。据测算,如果我省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全省能源消耗总量大约可以下降0.26个百分点。所以我们提出,要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科技成果转化率和高新技术产业占GDP的比重,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今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要增长35%以上。同时,大力发展服务业,今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要力争高于GDP增长。

(五)严格环保准入门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严格执行项目节能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项目核准程序,对不符合环保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放行,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要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项目建设的必须前置条件,采取“区域限批”措施,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市(州)、县(市),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今年继续停批新建糠醛项目,集中治理现有糠醛企业,尽快实现达标。

按照国家要求,我们去年积极克服困难,下力量关闭了11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关闭小造纸企业124户,淘汰落后酒精生产能力20万吨。今年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按国家规定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置和技术设备,再关停小火电机组32.6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钢产能40万吨、水泥产能276万吨、电解铝产能7.7万吨,3万吨以下落后酒精产能要全部淘汰。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认真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落实具体时间表和关停措施,确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六)切实加强节能减排监管,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监督管理是节能减排的重要保障。节能减排推进难度大主要是利益问题,必须严格依法监管,加强执法监督。违法排污、严重污染环境是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松花江等重点流域的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违法排污的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大造纸、糠醛等重点行业的集中整治力度。对违法排污行为限期整治,对重点违法排污企业要挂牌督办,对恶意排污行为要严厉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迁就姑息。对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造成严重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地方、单位和企业,要严肃追究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要加快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对152户重点企业必须按时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联网运行。今年要专门组织力量,对节能减排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要认真贯彻国家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落实《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把节能减排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实施监管。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事关全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是决定经济发展的大事,是关系群众利益的大事,是涉及子孙后代的大事,因而,是各级政府务必抓好的大事。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落实。要把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定期研究解决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节能减排是今年省政府重点抓的八项发展任务之一,已经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刚才,各市(州)向省政府递交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就是“军令状”,必须千方百计、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确保完成。要把节能减排任务和环保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人头、项目和具体措施上,做到每个单位都有任务,人人肩上有指标,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工作机制。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增量,削减存量,落实责任,综合推进,搭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平台,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4.5%。

(二)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0%以上,辖区内排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减少9.6%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9%以上。

(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四)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按时关闭相关企业或生产线。

(五)认真落实《湖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落实减排项目,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在9月底前完成超标排污的企业治理工作。

(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依据产业政策和排放标准,于年底前关闭辖区内应关闭的小水泥生产企业;加强对科研攻关的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或未达标排放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经营性生产,违者依法关闭;加强对已关闭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建设或恢复生产;严格环境监管工作。

(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一级排放标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达到相应标准。

(八)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餐饮和养殖等污染企业,切实控制面源污染,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

三、工作职责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刚性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抢抓国家产业转移机遇、增强后发优势的必然选择。节能减排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园区办、招商局、安监局配合,负责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负责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物价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做好新型墙材的推广工作,并依据上级政府有关规定,按程序逐步关闭县内粘土砖厂;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并保持正常运营;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县环保局牵头,县科技局、园区办配合,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和省市监测平网。负责创艺皂素公司“年产300吨皂素联产2000吨乙醇”科研攻关项目的指导,督办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负责黄姜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防止黄姜加工废水超标排放。

县安监局牵头,县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安监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非煤矿山整治和开发工作,保障全县煤矿和非煤矿山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开采综合利用率。

县发改局牵头,县工商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龙坝乡、中峰镇配合,负责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其中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划,协调、督办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作职责;龙坝乡政府负责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项目建设的实施、督办和协调工作;中峰镇政府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围栏内耕地的停耕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在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设立围栏、界桩和警示牌,负责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日常监管,防止水源污染;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医疗经营单位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依法取缔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直接污染水源的餐饮业;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县工商局负责对已取缔或关闭的企业做好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或吊销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办龙坝学校建设埋地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县林业局要对竹溪河水库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计划;龙坝乡政府、中峰镇政府、县农业局负责禁止水源区范围的农户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切实控制面源污染。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龙坝乡、中峰镇、发改、经济、环保、建设、科技、安监、工商、水务、林业、国土资源、农业、园区办、教育、卫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竹溪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明确专人,组建专班,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节能减排的各项目标任务。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年我区节能减排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年,区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及省、市有关节能减排的一系列部署安排,紧紧围绕我区20*年和“**”期间的节能减排责任目标,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统计和考核体系,强化监督管理,我区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我区20*年节能减排情况汇报如下:

一、节能方面

(一)节能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20*年我区节能降耗取得了积极进展。上半年,我区万元GDP能耗(否决指标)1吨标准煤,比20*年降低5.02%,下降幅度位列全市第一名,比全市下降幅度高出2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1.41吨标准煤,比20*年降低14.68%,下降幅度位列全市第一名,比全市下降幅度高出7.16个百分点;万元GDP电耗600.07千瓦时,比20*年降低0.94%,比全市下降幅度高出0.47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51.57立方米,比20*年上升25.61%。(数据比较见附表2)

(二)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1.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协调解决全区节能减排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印发了《*区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建立了*区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工作。三是成立专门的节能工作机构,推动节能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

2.把节能目标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分解落实到了各街镇、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一是印发了《济南市*区20*年节能工作计划》,把节能目标纳入了政府的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区政府与街镇、有关部门签订了科学发展目标责任书和节能目标责任书,将节能降耗指标分解落实到了各街镇和有关部门。三是积极协调重点用能企业与市政府签定了《20*年节能目标责任书》,同时,为切实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督促,还组织重点用能企业与区政府签订了《20*年节能目标责任书》,把节能降耗指标分解落实到了重点企业。

3.建立能源指标体系和节能考核体系,完善节能评价考核制度和问责制。节能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工业、农业、服务业、建筑业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多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导致节能工作基础比较薄弱。为此,我区抓住当前各级政府十分重视节能工作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并不断完善节能指标统计体系和监测体系,基本实现了能源数据的定期和分析。同时,把节能指标纳入了科学发展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建立并细化了节能考核体系。

4.定期开展节能目标落实情况检查,不断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监管。济南市确定的全市100家重点用能企业有11家在我区范围内,为了抓好这些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工作,按照《20*年节能目标责任书》和《济南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各项要求,由区发改委牵头,区环保局、统计局、质监分局、水务局、物价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从8月20日开始,用三周的时间逐一到11家重点用能企业就节能目标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加强了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

5.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努力降低高耗能行业比重。一是严把能耗项目源头关,按有关规定施行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从源头上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二是加大落后产能的摸底排查力度。按照上级有关要求,20*年主要开展了电力、造纸、水泥、钢铁、铜、铝、铅锌、电石、焦炭、铁合金、烧碱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专项调查,通过对全区所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发现以上所调查行业中我区仅有电力、造纸、水泥三个行业,电力行业,涉及济南北郊热电厂和济南明湖热电厂2家企业。这两家企业均是热电联产企业,并以供热为主。造纸行业,涉及济南晨光纸业有限公司、济南金至纸业有限公司和济南市包装纸厂3家企业。济南晨光纸业有限公司和济南市包装纸厂都是购进原木浆进行造纸,不生产纸浆,济南金至纸业有限公司已于20*年9月全面停产。水泥行业,涉及济南北郊热电厂综合利用分厂,该厂是购进水泥熟料进行粉磨并添加炉渣、粉煤灰和飞灰生产水泥和建筑用砖块,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以上企业均不存在需要强制淘汰的落后产能。三是大力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努力做大经济总量,充分发挥服务业能耗低、污染少的优势,努力提高服务业的比重。

6.积极组织企业申报节能项目,为企业开展节能降耗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我区11家重点用能企业中,有几家企业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都很好,节能成效明显。比如,总投资7320万元的济南北郊热电厂循环水供热项目目前已经完成部分改造,节能效益明显,项目全部竣工后可增加供热面积90万平方米,预计年节约标准煤27000吨;总投资2300万元的济南明湖热电厂循环水供热项目,也已完成部分改造,实现了较好的节能效果,全部运营后,预计年节约标准煤7000吨。尽管这些项目节能潜力都很大,预计节能效果也非常可观,但因种种原因,项目的资金缺口较大,为使这些项目能够尽快完工达效,我区组织这两家企业申报了20*年济南市节能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同时,为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改造,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示范作用,我区向济南市推荐了北郊热电、明湖热电和裕兴化工三家济南市节能先进企业,积极为我区企业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7.紧紧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推动节能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一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会和产学研展洽会等活动,引导企业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把企业引上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实现节能目标的轨道上来。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加快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为完成我区推广四万只节能灯的任务,我区下达了《济南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推广节能灯工作的通知》(济天政办发[20*]80号),根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将节能灯推广任务分解落实到了每个街镇,对推广目标进行了分解落实,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和任务,并将充分利用节能考核机制,切实督促各街镇把推广目标落到实处。同时,为推广节电变频技术,推动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组织重点用能企业参加了节电变频技术推介会,并牵头节能技术服务企业和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了交流洽谈。

8.以启动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大节能宣传力度。一是9月29日举办了*区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启动仪式暨“传递绿手帕,争做节能减排宣传员”大型宣传活动,率先在全省启动了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我区的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启动仪式比省里提前了32天)。二是认真组织参加了济南市在泉城广场组织开展的“我为节约环保做贡献”活动启动仪式,通过展板对节能知识进行了宣传。三是制定了*区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街镇和有关部门开展了节能宣传周活动,加大了节能宣传力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污染减排方面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减排任务

污染物减排工作是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一是建立健全领导组织体系,在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以陈勇副区长任组长、城建各部门一把手任成员的*区环境空气质量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将空气质量控制工作分解到环保局、区建委、城管执法局、园林局、环卫局等相关部门,规定部门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区环保局成立了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区政府与相关责任部门和十五个办镇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印发了《济南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期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的通知》、《济南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期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年5月,印发了《济南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贯彻全国、省、市污染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推进污染减排工作提供了保障。三是实施量化管理,区环保局将污染物总量指标层层分解到有关污染企业,并定期进行跟踪检查,随时进行调度、督促,确保完成20*年度的削减任务。

(二)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1.编制了年度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去年七、八月份,我区制定了20*-2010各年度的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并上报市环保局总量办审核。为“**”后四年的污染物减排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认真贯彻省环保局《全省重点企业监管办法(试行)》精神,加强对重点单位监管。区环保局成立了贯彻落实四个办法工作领导小组,并进行了职责分工,做到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执行省环保局的四个监管办法,对省重点监管单位济南房建集团诚泰动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燃煤锅炉,市重点监管单位济南仁丰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济南铁路局济南车辆段废水排放设施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达标排放。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了30家区级重点监管单位,初步建立起了管理档案,逐步使环境监管工作实现了制度化、经常化、数字化,实现了环保工作的事前监管、主动监管和经常性监管。

3.加强源头治理,严格控制新增量。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强了化工产业园和药山科技园区的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项目和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理。截止目前共检查单位200余家,已督促36家企业补办了环评手续,按照审批权限向市局上报33家,其它企业正在补办过程中。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新增量。

(三)减排工程开展情况

*医院医疗废水综合治理工程,由区政府拨专项资金30万元进行治理,已于20*年8月份投入了运行,年减排化学需氧量1.5吨。

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已将2台10吨燃煤锅炉,改用2台两吨天然气锅炉和291台天然气红外线辐射装置,顺利于20*年10月完成煤改气工程。20*年减排二氧化硫5.58吨。

工商河中水处理站已于20*年6月份投入运行,日处理生活污水1万吨,根据市局的部署,我区施行严格的日查、日测,从而保证了该污水处理工程的正常运行。20*年削减化学需氧量420吨。

(四)20*年污染减排计划完成情况

20*年全区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在1752.54吨和2776.93吨,削减率分别达到2%和6%。为完成年度计划目标,20*年需净削减二氧化硫630.6吨(其中:存量26.5吨,增量604.1吨),削减化学需氧量577.1吨(其中:存量181.1吨,增量396吨)。

二氧化硫实现减排817.18吨。其中:济铁诚泰动力公司管理减排140.5吨、锅炉集团公司煤改气工程减排5.58吨、三爱富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工程减排21.1吨、北郊热电厂1-3#机组脱硫工程减排650吨。

化学需氧量实现减排970吨。其中:*造纸厂、清河造纸厂结构减排1.08吨,三爱富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工程减排49吨,工商河中水处理站工程减排420吨,通过全面实施清淤、截污,水质净化一厂、二厂增加负荷减排500吨。

通过比较实际减排量和目标削减量,我区能够完成20*年度的减排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高耗能行业结构特征依然突出,并且短期内难以改变

受济南市传统工业布局影响,我区化工、热电、纺织、造纸等传统工业所占比重较大,仅热电和化工两个高耗能行业能耗20*年就占规模以上工业总能耗的84%,并且这种高耗能的行业结构特征在短期内难以改变,因此,我区“**“期间的节能任务十分艰巨。

(二)节能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手段比较乏力

节能工作是一项崭新的工作,没有成功的经验可参考和借鉴;节能指标统计体系和检测体系还不够完善,考核制度和问责制还不够成熟;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产品的能耗标准还不健全或已不合时宜,节能执法的依据还不充分;有关的配套措施还不完备,节能考核和管理缺乏有效的手段。因此,在法律、制度等尚不健全完善的情况下,节能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尚需一定时间。

(三)资金是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的最大瓶颈,各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成效不平衡

节能技术改造是企业实现节能的根本途径,技术改造的投入主体是企业,但我区多数企业经济效益不理想,资金的严重缺乏制约了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的实施。同时,我区各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成效也不平衡,如两家热电企业,通过实施循环水供热项目,实现了较好的节能,但其他几家重点用能企业特别是纺织、造纸等企业技术落后,设备陈旧,负担沉重,经营困难,再加上诸多历史遗留等问题,根本无法实施技术改造,开展节能工作的难度非常大。

(四)节能工作涉及面宽、专业性强,开展节能管理工作难度较大

节能工作从近两年才开始被各级政府重视起来,目前承担节能管理工作的同志都是从其他岗位调整过来的,对于他们来说,节能专业知识比较匮乏,节能政策法规了解不够,在当前上级有关部门节能业务知识培训较少的情况下,短期内提高节能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难度较大,对节能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五)污染减排机构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污染减排作为各级政府的约束性指标,与经济指标同等重要。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根据国家要求,各级政府应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在环保部门设立专门的总量办,负责日常的污染减排工作。

(六)部分企业环保意识不强

大量的建设项目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前提下擅自建成投产,致使污染隐患增大,环保部门查处任务繁重;违法超标排污、偷排偷放、殴打、谩骂、侮辱执法人员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阻碍了环境执法人员的正常工作。

(七)影响环境质量的因素较多

基础设施欠账较多,污水配套管网还不完善,仍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现象,致使我区的水环境没有根本性的改善。近几年我区拆迁、建设工程较多,扬尘较为严重,空气质量受到影响。

(八)环保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目前我们的应急能力,如机动能力、防护能力、监测设备还远远不能达到及时处理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水平。

四、20*年工作打算

20*年,我区将以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责任目标考核,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一)健全节能减排工作机构和组织网络,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在成立*区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的基础上,在各街镇和有关部门设立节能科(或指定科室加挂节能科的牌子),落实好机构和人员,保证节能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大对各节能责任单位的协调调度,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二)分解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严格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

一是制定并下达*区20*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把节能减排目标纳入政府的年度工作计划。二是与各街镇、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及重点污染单位签订20*年节能目标责任书、20*年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将节能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单位,并把节能减排指标纳入全区科学发展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三是进一步完善指标统计、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为顺利开展节能减排考核提供保证。

(三)充实节能管理队伍,加强节能执法检查

一是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尽快充实新成立的节能办,开展日常节能执法检查。二是加强对现有工作人员的节能知识培训,提高节能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三是以区节能办为主体,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配合,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节能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严重浪费能源的行为,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努力降低高耗能工业比重

一是充分利用药山科技园,积极引进高科技、外向型、高附加值的企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都市型工业,减小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耗的拉动作用。二是严把项目源头关,对新开工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最新政策,认真开展节能评估,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三是加大以清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产品结构调整,鼓励企业发展低消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产品,进一步加大落后产能的摸底调查力度,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装备。

(五)突出抓好工业企业和三产服务业的节能工作,跟踪和落实好各项节能指标

一是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时刻跟踪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状况和发展形势,采取强有力手段和措施,切实有效督促企业开展节能工作。二是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节能监管,并从中选取十家耗能大户作为我区的重点用能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三是对辖区内大型酒店、宾馆、商场超市和各种批发市场,进行能源消耗状况摸底调查,及时做好能源消费统计和效率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动三产节能。

(六)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工作的引导力度

在积极争取上级节能减排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建立以企业、社会等投资为主体,政府投资为辅助的多元节能减排投资机制,整合土地出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农业等相关资金,集中财力支持节能减排项目。

加快总投资2000万元的药山科技园区污水配套管网和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建设步伐,从根本上完善药山科技园区的环境基础设施。

(七)加强环境监理和管理

按照省环保局《全省重点企业监管办法(试行)》的要求,对33家重点污染源加强监管,污染物不能达标的坚决限期治理,限期治理仍不能达标的坚决予以关停。

(八)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进一步完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治理,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和生态农业,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促进农业的节能减排。

(九)早安排、早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污染减排工程

为完成20*年污染减排任务,我区尽早安排落实重点减排工程,拟完成工商河中水处理站污泥处置工程、药山科技园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人民医院医疗污水综合治理工程、济铁车辆段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工程。

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一、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措施,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由之路,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局各股室认真学习了文件,充分认识到做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抓。

二、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各项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在学习文件精神后,古城区建设局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山群副局长任组长,局办公室、局各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做好本单位资源节约各项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

(二)找准问题,明确任务。

结合单位实际,按照“严、细、实”的管理作风,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和排查,找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规划节能目标,实现节能改造,力争使单位的节能管理、节能设备和技术上一个新台阶。一是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把好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管及竣工验收等环节标准执行关,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予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得销售使用,建立行政审批责任制和问责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按规定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是贯彻落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标准的监管力度。三是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规定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文件中载明耗能量、节)措施等信息。大型公共建筑建成后,必须进行建筑效能专项测评,达不到节能标准的不予组织竣工验收备案。

(三)认真作好宣传,建设审批关严把“四节”

认真做好建筑“四节”,即“节地、节能、节水、节材”。首先加强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严格执行并完善标准规范,加快科技创新,抓好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体系的试点示范。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强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节能省地住宅和公共建筑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发展节能型科技水平和能力,树立良好的节约能源的正确消费观。

(四)加强对全区工程建筑节能的质量监督管理

于2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又是一有力举措。质监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着手在工程监督注册、质量监督、验收备案等环节加强对全区工程建筑节能的质量监督管理。

在建筑工程办理监督注册手续时,区质监站将严格检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凡节能审查不达标的工程,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粘结材料、门窗等节能材料的复验应全部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于工程中。施工单位在申报工程主体结构核查前,应提供建筑节能的施工方案,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合格证书、复试报告等有关资料。并作如下要求:

1、建筑部位和节能设计做法必须与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