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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工作要点范文

支付结算工作要点

支付结算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 支付结算 操作风险管理

在我国新常态经济建设下,伴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商业银行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电子支付迅猛发展,互联网金融愈演愈烈,相比于商业银行传统的“三票一卡”业务,现代电子支付、快捷支付、闪付等新兴业务的支付结算风险加大,呈交叉感染态势。因此,一手抓业务发展,一手抓操作风险管理,向管理要效益迫在眉睫。

一、支付结算体系概述

(一)支付结算体系

支付体系是商业银行为了给客户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完成货币债权转移而进行的一系列综合安排,包括支付业务、支付渠道、支付系统、支付条线组织架构、支付监管要求和支付相关运维操作管理制度等。

(二)支付结算业务

现代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主要以传统的“三票一卡”(汇票、本票、支票及银行卡)为主要支付结算工具,以电子渠道结算为发展趋势。主要包括现金、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定期借记、定期贷记传统支付方式,票据类支付工具和卡基类支付工具和新兴电子支付工具。以某城市商业银行为例,近三年主要支付结算工具使用情况如表1-2所示。

由此可见,商业银行非现金支付工具得到广泛使用,传统的支票类业务依然占据重要位置, 现代化支付系统汇兑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支付结算工具,已远超传统的汇本支业务,占据主导地位。

(三)支付清算系统

在我国,支付系统可以分为三类,即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清算系统及第三方支付清算系统。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金融支付服务,各层级的支付系统逐渐相互连接,相互补充,构成了中国支付清算体系总体构架。

商业银行支付清算系统是支撑各种支付结算工具和社会资金运动的大动脉,实现了全国商业银行点对点连接、实时清算,加快了社会资金周转,提高了支付结算业务资金清算效率,降低了支付结算业务风险。

二、支付结算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部门规章制度滞后,支付结算业务监管流于形式

我国商业银行以监管部门制定的《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为支付结算管理依据,但上述法规制定时间过长,已远远落后于当今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要求。目前商业银行支付系统发生了大变化 ,结算票据较以往相比有了很大的改进;公转私业务条件进一步放宽和简化;对一些新兴业务,例如电子印章效力等电子银行业务问题尚需制度规范;空头支票行政处罚流于形式等等问题需重新修订和规范。因此,支付结算监管制度从某种程度上已丧失其业务指引、督导和约束作用,亟待重新修订和完善。

(二)商业银行重业绩,轻管理,支付结算业务风险意识淡薄

商业银行重经营、轻管理,重存款、轻结算,注重效益、忽视风险防范。过于抓存款、贷款等业绩指标,注重规模效益和利润,忽视风险管理和监督职能的发挥。

(三)商业银行内控不力,造成违规违章操作

当前,商业银行建立的内部管理制度中有些管理制度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内控控制流于形式、有章不循、违规违章操作是导致商业银行各类风险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

(四)商业银行流程因素带来支付结算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转型与改革的背景下,营运集中化处理渐成趋势,将会计业务处理由前台网点串行操作转变为后台中心的集中并行处理,使全面风险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其操作风险主要根源于人员、流程、系统等方面。

1、人员因素

主要是由于商业银行员工道德原因、因岗位职责混淆或因业务操作生疏而引起操作风险。

2、流程因素

主要包括内部作业风险和流程外包造成的风险。前者是由于业务流程设计缺陷导致作业流程在安防、制约监督机制方面出现问题,从而形成的风险;后者是在业务外包时因操作或管理问题而引起外包商履职不力,进而危害银行经济利益。

3、系统因素

指因业务系统失灵、或存在漏洞、误操作等因素而造成商业银行损失的风险。

(五)人员素质因素带来的支付结算风险

指商业银行业务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或在当前商业银行业务知识和业务系统更新快、业务岗位调整频繁的情况下,业务人员不能适应新业务知识,接受程度较差,从而带来支付结算业务操作风险。

(六)电子银行业务发展带来的支付结算风险

目前,商业银行虽然在电子渠道业务领域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比如设置用户名与密码、动态口令等,但仍然面临一些技术和业务风险,事前防范为主的防控体系潜在危机越来越大。技术风险主要包括设计缺陷风险、技术漏洞风险、及黑客攻击等风险;业务风险主要是因一些客户对操作系统不熟悉导致误操作或因安全意识不强将账号、密码等泄露他人产生的风险。

三、支付结算业务操作风险管理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监管部门、商业银行内部支付结算制度

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应充分借鉴国外商业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先进经验,结合目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现状,修订落后或不适应现行支付结算业务的相关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修订后的《支付结算办法》应涵盖最新支付结算业务操作流程、新兴支付结算业务介绍和风险防范。对电子渠道业务内容进行重点修改和明确,切实起到指导和规范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的作用,为支付结算业务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特别是强化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需尽快构筑比较完善的电子银行法律体系。

(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支付结算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应加强支付结算业务的风险防范意识,将支付结算管理作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转变业务发展方式,创新服务渠道,深入研究新业务新做法,重视支付结算业务风险管理。应在健全支付风险保障机制的基础上,加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应明确商业银行、政府部门等对金融风险的管理责任,制定应急救助方案、长效保障机制,共同努力化解支付结算业务风险;还应增强商业银行的经营实力与发展后劲,弱化操作风险。

(三)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约机制

1、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

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各业务条线、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的业务流程制度,特别是重要岗位应严密内控,实施科学的内控岗位分工。采取监控措施,加强操作流程管理。例如近期为加强身份核实,某城商行研发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录音录像功能,使个人身份识别和开卡环节更加科学严密。

2、健全内控制度评价体系

内部控制评价,是对银行各条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和运行结果独立开展的调查、评估、测试和分析的系统性活动。

支付结算业务操作风险评价选取重要业务建立控制点,通过建立样本对风险点进行评估,最终确定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内控风险比率。指标数值的获取大部分通过非现场系统模型库跑批,随着商业银行内控管理侧重点的相应变化,适时调整各项指标的权重占比,从评价结果中归纳出各分行内控管理的缺陷环节,并选取样本对风险点进行验证,以对支付结算业务起到警示监督作用。对支付结算业务操作缺陷从制度的完备性、流程的合理性方面考虑控制薄弱环节,健全内控管理,防控支付结算业务操作风险。

(四)强化流程因素带来的支付结算业务风险管理

1、制度规范

在支付结算业务大集中的趋势下,建立科学有效的业务制度是支付结算业务高效、低风险运营的基础和根本。应多方衡量业务集中化纳入范围,科学设计业务流程及业务环节风险控制措施。科学评估制度的合理性,并根据业务处理和风险控制要求对业务流程和方法进行调整和改进。

2、检查辅导

在对传统业务处理方式的检查辅导基础上,强化业务集中处理的风险研究,定期对相关业务进行专项检查,防患于未然,并确保业务集中化高效运行。

3、系统建设

营运集中化处理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因而更依赖高科技信息和影像技术,易导致信息系统新型操作风险。应从以下方面来规避风险:

一方面要做好信息系统技术保障,设计及维护好系统,优化和拓宽系统功能,以满足集中化处理业务系统风险控制要求;另一方面要针对外部突发事件建立有效应急预案,将操作风险减少到最小。

4、优化组织架构

建议建立商业银行总分行前后台分离的集中操作支付结算业务服务体系,探索专营机构等多种经营组织形式。建立包括作业中心等完整的业务集中处理中心,实现后台业务的集中管理,提升营业网点业务处理效率,促进网点营销化转型。

(五)强化电子银行技术风险管理和客户安全意识的提高。

首先是要加强电子银行技术风险管理,确保电子银行技术安全可靠。其次,将电子风险纳入全行统一风险管理体系,实现电子银行全渠道、全流程风险监控,向以数据为基础的管理方式迈进。

(六)人员管理

商业银行在日常管理中要培养、引进电子银行专业人才,要加强对临柜员工思想道德及责任心的教育,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学习,防范员工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应积极开展业务宣传活动,培养自律学习型团队,塑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增强员工风险责任意识。加强一线员工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技能竞赛,同时加强柜员考核和员工管理,从而防范支付结算业务操作风险。

四、结束语

综文章所述,为防范银行支付结算操作风险,应从建立健全支付结算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内控管理、电子银行风险管理和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着手,建立统一科学的支付结算体系,不断完善支付结算业务管理体系,健全支付结算业务风险预警监督机制,才能降低支付结算风险,保证支付结算体制正常运转,满足广大群众支付结算业务需求,最终促进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

参考文献:

[1]白冰.加强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操作风险管理的思考[M].河北金融

[2]王曦晶.商业银行支付结算的风险与控制分析[J]时代金融

[3]《北京金融评论》中国金融出版社 《北京金融评论》编辑部

[4]马晶晶.商业银行支付结算风险管理研究

[5]耿军.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研究

[6]黄诗娴.支付结算业务风险及防范要点介绍[J].经济研究导刊

支付结算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便农支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中央及人民银行总行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建设安全、高效的支付体系的总体要求,不断丰富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产品和服务,切实提升农村支付服务效率和质量,有力支持我县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总体目标。努力建设支付结算网络到点,ATM机布设到乡,POS机到村,电子银行到户,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到人,人人都有条件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现代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实现支付清算系统全覆盖,非现金支付工具广应用,支付服务质量新提高,农村支付习惯大转变。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财政、农业、水利、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发挥财政政策的主导作用,将公共转移支付、涉农补贴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全部通过小额支付系统或银行行内系统办理,争取在2011年年底前全部实现直接发放到户。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大对金融机构网点机具布设和刷卡商户的补助政策,实施对农村便农支付服务点建设和支付结算知识培训的奖励。

(二)税务部门要加强非现金纳税系统建设,实现纳税大厅POS机具全覆盖。要积极研究并实施有利于非现金结算的地方税收政策,对于银行卡结算量与营业状态基本相符的诚实商户给予税收优惠;对于不愿受理银行卡、以现金收付为主的商户,要加强税务监管,防止故意逃税。

(三)供销、贸易、旅游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农资商户、农产品批发市场、旅游景区及与其相关的上下游行业单位受理银行卡,将是否可受理银行卡作为行业准入、评先评优、授予荣誉称号的条件之一,扩大农村银行卡受理市场行业领域,提高农村支付水平。

(四)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做好相关收费大厅、罚没缴纳、工商经营户的POS机具配备和非现金结算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打击银行卡犯罪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开展打击银行卡诈骗等金融犯罪行动,保护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辖内支付环境。

(五)水务、供电、燃气、邮政、电信、交通、医疗卫生、电视收视等公用事业部门,要在缴费大厅布设非现金结算机具,大力推动公用事业缴费的可代扣代缴系统建设,鼓励用户通过银行账户代扣代缴各种费用。

(六)广电、报社等宣传单位要增加对支付业务知识的宣传,加大对银行机构、农村支付指导员、支付辅导员所做工作的新闻报道,提高“便农支付工程”宣传工作的群众性、针对性、有效性,为引导农村居民的非现金支付习惯营造良好氛围。

(七)各乡镇(街道)要抓好乡村便农支付实施环境建设。积极协助金融机构加大便农支付知识宣传,加强支付结算宣传队伍建设,建立考评制度。将是否受理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做为农资店、放心店建设开立条件及商户评优评先条件,对积极推进非现金支付结算的商户、村居给予优惠政策倾斜,对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给予一定资金补偿。严格实行乡镇(街道)、部门各类支出使用非现金支付,将各类涉农补贴和财政补助通过银行卡发放。推进乡村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实现便民中心POS机配备100%,切实方便渔农民支付结算。

(八)各金融机构是“便农支付工程”建设的主体单位,要加强现代化支付结算网络建设,增设农村地区金融网点,提高农村网点的服务功能和电子化水平,加大ATM机布放力度。加强便农支付指导员、乡村辅导员、宣传员队伍建设,开展考评、培训工作,组织支付结算知识宣传,形成渔农户自觉使用非现金结算工具的良好习惯。创新支付结算服务,增设适合渔村特点的非现金结算机具,开展农村缴费、补偿资金发放代收代扣业务,开展“刷卡无障碍”街区建设,推广应用银行卡结算,为渔农民提供安全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

(九)县人民银行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乡镇(街道)、业务主管部门、银行机构、银联等单位的沟通,与相关单位在乡镇(街道)支付系统延伸、银行卡受理环境建设、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业务推广,以及农村支付结算知识普及宣传等方面达成共识,共同推动“便农支付工程”建设。要做好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及时开展工作交流。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5-6月)。建立便农支付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便农支付工程”工作计划,召开便农支付工程建设工作部署会,进行工作职责分工,建立考核制度。各部门要开展调查摸底,将便农支付工程建设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加以落实。各部门要开展宣传发动,营造便农支付工程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6-10月)。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计划,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加大便农支付结算设施投入,推广公务卡、银行卡使用,深入农村、农户开展结算服务,引导民众形成良好的结算习惯,提高在公用事业费、补助发放、收费项目等业务上的银行卡使用比率,让民众享受更加便捷的结算服务。

(三)总结迎检阶段(2011年11-12月)。各单位对一年来的便农支付工作进行总结,对照目标要求及工作责任制分工进行自查自评,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县便农支付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年度工作考评,健全工作台账档案,做好自评,争取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市政府的考评。同时,探索建立适合实际的便农支付工程建设长效机制,为下一年度进一步推进便农支付建设夯实基础。年度工作结束后,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升认识。实施“便农支付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让农民得实惠、享便利的重要民生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着力构建以县政府主导,人行推动,银行为基础,各部门、乡镇(街道)积极参与的全方位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建设工作保障机制。

(二)积极协作,狠抓落实。“便农支付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关系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必须多部门配合才能有效推进,各银行、部门、乡镇(街道)要将“便农支付工程”建设与金融生态、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加强沟通协调,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

支付结算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成效;建议

近几年各级金融机构响应国家服务三农、关注三农的政策号召,在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城市结算环境相比差距仍然很大,现就改善农村支付环境谈一些看法。

一、改善农村支付环境的成效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等结算的需要,农村支付结算的业务量有所增加,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已是迫在眉睫,各级金融机构克服困难在支付工具不全,条件艰苦,人手不够的情况下做了许多有益于推广助农取款方面的工作,使一些农村地区以前根本没有支付网点的现象有所改善。一是农业银行推广的助农取款,使用“支付通”进行转帐和取现,“支付通”是农行专门为商户转账设计的一种支付工具,“支付通”签约商户通过“支付通”将要领取的现金金额转入商户账户,商户再向领取人支付现金,完成支取。这种安全、快捷的支取方式极大的方便了农民群众。二是国库直拨。国库直拨是国库资金直接拨付业务,使国库到最终收款人可以直接入账,减少中转环节,加速资金周转,杜绝资金被占压、挪用等风险。三是利用“集中代收付”方式完成各项涉农补贴的发放和农村偏远地区水、电、煤费的收取工作。这种方式既方便了群众,又降低了清算组织及收、付费单位的运行成本。四是农村信用联社推广的助农取款,助农取款的模式是在农村指定合作商户服务点布放银行卡受理终端,向借记卡持卡人提供小额取款和余额查询的业务,小额取款仅受理所辖信用社发行的银行卡(借记卡)。农村信用联社推广的助农取款的方式是在距离信用社较远的乡镇以下的行政村或自然村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为较偏远的村组村民能够进行小额取款或银行卡余额查询提供方便条件,凡领取惠农资金及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村民,在信用社申请办理银行卡,同时开通POS转帐业务后,便可在就近的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办理小额取款,让农民朋友就近享受农村信用社的贴心服务。

二、改善农村支付环境面临的问题

1、农民群众对非现金支付工具认知度较低

通过对农村支付结算业务的走访调查发现农民群众对非现金支付工具认知度较低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长期的现金交易使农民群众没有通过转账进行资金往来的意识;二是对银行卡缺乏“安全”感,看不到实实在在的交易金额及存款余额,总担心交易是否成功,宁愿用传统的存折办理存取业务;三是有的自然村经济落后,没有支柱产业,很多产业的发展还停留在规模不大的“小作坊”阶段,资金往来全部依靠个人结算账户进行。

2、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分布较少,难以满足农村支付结算服务的需要

国有商业银行全部退出了农村地区,导致农村结算服务载体减少,而农村信用社和邮储机构网点也多集中在乡镇政府所在地,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居住分散的农民群众对支付结算的要求。

3、支付结算宣传不到位

结算工具虽说有很大增加,新型结算工具宣传力度不够,由于支付结算知识和业务在农村的宣传成本高,收益低,各金融机构基本把业务的宣传集中在县城区域内,在农村地区只是简单的拉拉横幅、贴贴标语,宣传力度不大,社会影响力较小;有的农民群众文化水平较低,有时听不懂,弄不透宣传业务的内容,导致农村地区的结算知识的普及程度非常低,大部分农村居民对支付结算工具的种类和使用方法缺乏了解,难以选择适合自己的结算工具,从而也限制了支付结算业务在农村的开展。

4、支付结算服务城乡差别大,农村支付结算效率低

由于农村地区未接入人民银行的大、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系统等,使得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众多功能在农村难以发挥作用,支付结算工具的单一、有限,清算渠道的狭窄、不畅,直接制约着资金使用效率,致使非现金结算工具的使用量小且种类单一,票据化、电子化程度低,许多方便、快捷、安全的结算方式难以惠及农村地区。

三、改善农村支付环境的建议

1、建立适应电子和网络支付要求的农村支付结算体系

合理布局,适当增加农村服务载体。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网点布局,增加网点数量,借助农行改革服务“三农”的定位,积极引导网点布局适当回归农村,充分发挥其在支付结算方面的资源和技术优势;积极支持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地区增加网点,开办业务,延伸服务;打破信用社以乡镇政府所在地设置机构的惯例,引导其在经济发展迅速的村落设置网点,充分发挥其连接城乡的桥梁作用。

2、大力推广和应用多元化的非现金支付工具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和资金投入,推进农村地区银行卡的联网通用工作,改善银行卡在农村的受理环境,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为其充分发挥安全、便捷的功能创造好的支付环境。二是积极鼓励农村使用新的支付工具,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型支付工具和网上支付等新业务,不断扩大使用面,从而提高支付结算水平和效率。三是积极拓展集中代收、付业务,方便农户缴纳水费、电费、保险费等各种费用。

3、加强业务宣传,普及支付结算知识

组织、推动支付结算知识下乡活动,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橱窗、宣传画、现场解说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支付结算知识的宣传活动,并把其当作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持之以恒,促使安全、准确、便捷的服务项目和产品深入农村,促进农村非现金结算工具的使用,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4、推广银行卡业务,不断优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

进一步提高农民工银行卡、惠农卡、邮政绿卡等特色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引导农民群众尽快了解和掌握特色卡服务的操作规则及安全用卡知识,提高农民群众对银行卡的认知度。充分利用银行卡通存通兑、自动转账、消费结算、自助银行、代收代付等服务功能,拓宽服务范围,方便农民使用。适当提高取款限额,降低或免收各类费用,让农民群众享有更多的优惠待遇。加强风险防范,保证用卡安全,改善用卡环境等,积极推进银行卡特色服务,构建有利于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

支付结算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关键词】 预算; 资金; 分离; 制度

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制度,是改革现行资金逐级预拨、经费各自收付的方式,将下级单位支付的资金交由上级机关财务部门集中统管并集中收付的一项新模式。其目的是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编制科学的开支计划,依托银行网络和现代支付手段,转变资金支付方式。2008年开始,军队在试点单位开展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试点改革,探索建立经费预算与资金支付相分离制度。从试点单位近几年的实践情况来看,对加强部队财经监督、降低资金使用风险有明显成效,但也有许多做法不适应改革的要求,需要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一、构建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制度的理论依据

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制度,是对军队财务管理制度的创新。这种制度创新,是基于对部队预算与资金管理现状的实证分析,并以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精髓及其具体理论为依据而提出的。

(一)分权制衡理论

分权制衡理论认为,管理不仅仅是组织结构既定前提下的方法技术问题,而更应该是参与到组织结构设计中的权力配置问题。预算管理作为管理方法中的一种,也不例外。预算权力的配置,就是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与调整和审计等权力在管理机构或部门间的分配,其目的是形成一种分权结构,形成相互制衡与协调的运行机制,最终实现预算目标。

我军近年来的预算管理改革,侧重于方法技术层面的改进,进一步提高效率的空间已经不大。建立部队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制度,就是要从预算分权的角度,更深层次地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从组织体系来看,预算机构通常包括目标确定机构、编制机构、审批机构和执行机构。其中,执行机构既包括根据批准的预算进行经费拨款和办理结算、报销的经费收付机构,也包括获得经费拨款后完成各项建设与管理任务的经费使用机构。经费收付机构与经费使用机构相分离可以起到互相制约与监督的作用。建立部队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的制度后,预算编制与执行仍为师以下部队,但资金收付将从现在的师以下部队财务部门,改由统管单位的资金收付中心负责,从而实现了经费收付机构与使用机构的分离。对基层预算单位而言,预算执行的监督由过去的同级监督或内部监督,改变为将来的上级监督或外部监督。这种来自上级和外部的监督,责任更明确,地位更独立,监控更有效,将以预算为依据、以资金控制为手段,力求向前牵引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向后推动预算贯彻落实,解决预算编制与执行“两张皮”的顽症。

(二)委托理论

在信息经济学中,委托方指具有信息劣势的一方,反之,处于信息优势的一方则称为方。委托理论认为,由于委托方和方的信息不对称,方会有“败德行为”与“逆向选择”现象。为此,委托方需要做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尽可能地减少委托—环节,缩短委托—链条,二是要加强对方的“激励约束”,以求降低成本与风险。军队是多层级组织,上级部队与下级部队的管理信息是不对称的,因而上级与下级也可视作委托方与方。建立部队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制度后,师以下部队资金收付将由统管单位的资金收付中心统一办理,这是减少委托环节、缩短委托链条、加强对方监管的具体措施,可以有效避免各预算单位在银行多头开户,减少资金拨付层次与环节,从而可以有效防范因利益取向不同而带来的资金挪用、贪污、舞弊等风险问题,并通过减少资金分散存储、沉淀、在途时间而降低财务运行成本,取得资金效益。

(三)分工理论

分工是指个人或组织专门从事性质、范围相对固定的一类工作,从而减少管理活动的种类,使工作简单化,减少人们的学习时间,较快地达到熟练水平,促进效率的提高。长期以来,由于信息不对称、外部监管难度大等各种原因,军队财务习惯于封闭式管理,各级部队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预算决策、预算执行与预算资金监管等都是自成一体,这种小而全、大而全的管理方式,是一种低水平的重复,难以获得分工的好处。随着信息通讯技术、资金结算与支付工具与技术等的发展,网络传输等信息技术拉近了人们的距离,通过计算机和网络,预算资金收付信息可以随时传达到各个角落,使得军队财务管理内部进一步的分工成为可能。实施部队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制度,将按“建制”或“区域”建立统管单位,统管单位尤其是“区域”型统管单位,将把分散于多个师以下部队的预算资金收付、监管工作集中起来,这不仅强化了预算与资金的外部监管,而且可以获得分工管理带来的各种好处。

二、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制度改革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军队财经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各级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坚持科学理财理念,注重规范运行秩序,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先后实施了资金集中支付、物资集中采购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等财经管理制度改革,较好地提高了经费使用效益。

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制度改革不是独立提出的,它是在资金集中支付等财经制度改革基础上开展的,它同其他财经制度改革一脉相承、相互衔接,共同发挥作用。2005年,在军队师以下单位完成了资金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撤消了各单位零散账户和生活服务中心账户,统一归并到同级财务部门单一账户,实行分户核算,提高了经费保障效益。2006年,在军队师以下单位完成了物资集中采购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在明确集中采购经费范围的基础上,部分单位成立了大宗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严格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实施物资、工程、服务集中采购,集中支付提高了军事经济效益。2007年,在师以下单位完成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树立钱物并重理念,确立资产配置标准,杜绝无预算、超标准购置资产,实现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提高了预算经费使用效益。

2008年,总部提出探索建立师以下单位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管理制度,在全军师以下单位进行改革试点,较好地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在试点单位上,经各军区、军兵种推荐,综合考虑部队战备任务和试点的代表性,从每个军区、军兵种各选择1个作战部队、1个其他部队,全军共20个师以下单位参加试点,涵盖了陆军旅、团,海军岸勤部,空军场站,二炮导弹旅,以及院校、预备役师、军分区、仓库、医院等单位类型。在试点经费范围上,本着抓大放小、突出重点的原则,将集中采购、基本建设和其他大额开支,以及未编设专职财务人员单位的各项经费,由上级直接支付,其经费分配和使用权不变。同时从部队实际出发,将工资、津贴、退役费等生活费,差旅、水电等部队日常开支,伙食费、给养器材费等基层掌管经费,授权师以下单位本级支付。试点单位财务部门要与上级财务部门定期对账,及时清理核对直接支付资金、授权支付资金拨款、集中交存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账相符、账证相符。

(二)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制度试点情况

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管理制度改革是一个新生事物,是对现代财经管理规律的探索实践。从试点单位情况来看,尽管这项改革是在人们的惯性阻力下拉开帷幕,但实践结果还是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强化了军队财务管理创新理念,推动了部队财务管理由传统向现代的跨越;二是强化了对经费的集中控制,对规范部队财经秩序,促进军队廉政建设、建立节约型后勤十分重要;三是充分发挥经费的整合优势,在师以下单位实行统一采购、统一支付,购买的商品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军费使用效益总体提高。通过调查,试点单位大都开展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落实方案。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文件指示要求,紧密结合单位财经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有指导性、操作性的落实方案,要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分工,有内容、有方法、有步骤,有要求、有时限、有措施。同时,要严格遵循改革试点工作原则,进一步细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规范改革试点运行机制,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明确试点经费范围。在试点经费范围内,本着抓大放小、突出重点的原则,将集中采购、基本建设和其他大额开支,由上一级财务部门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支付。同时,从单位实际出发,将工资、津贴、退役费等生话费,复转人员保险基金和住房资金结算,差旅、水电和特支费等部队日常开支,伙食费、公杂费、给养器材费和俱乐部活动费等基层掌握经费,授权基层本级以现金方式支付。

三是细化年度预算安排。按照预算经费管理规定,基层团级经费使用单位要根据上年度结转经费数额和本年度经费收入情况,针对目前各项经费开支进度,立足财力可能,搞好下半年度事业任务筹划和经费预算支出测算,认真做好分项预算编制工作。财务股对各经费使用单位编制的分项预算进行审核、报批。在细化编制年度预算时,预留的机动费不得低于本单位机动费标准的30%;经费使用单位编制分项预算安排时,要严格按照经费管控比例开支(如上半年安排开支40%,下半年50%,结余10%),做到留有余地,用于预算执行中上级临时增加的任务和难以预见的其他特殊开支。同时,重点要对直接支出项目进行分类细化到具体品名、数量、标准(单价)和金额,有利于经费使用单位编制《经费开支计划表》。

四是规范资金支付程序。上级财务部门直接支付资金,是改革试点探索的主要内容,支付程序可概括为:年初编报年度预算—每月编报经费开支计划—按经济活动提交支付申请。具体到每项资金的支付,下级经费使用单位要根据年度预算、月份经费开支计划和实际需求,编制《支付申请单》,并附相关凭据,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上报。上级财务部门审核支付申请所列项目是否符合年度顶算、月份经费开支计划和有关规定,审核无误后及时办理支付手续,并将支付情况及时告知申请单位。授权下级单位财务部门支付资金仍按现行规定办理。同时对纳入上级财务部门直接支付范围的经费,因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由下级单位填制《紧急支付申请单》,申请学院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五是建立健全配套措施。建立了登记统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对改革试点业务工作量、保障效益等方面进行登记统计;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制度。加强资金收付环节的审核,寓监督于供应保障之中,增强经费使用透明度,防止超预算、无计划开支问题发生;建立了试点改革评估制度。做到及时上报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对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实事求是、科学客观的评估,为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制度改革对权力结构影响分析

(一)经费收支的透明化限制了预算单位自由裁量权

经费预算与资金支付相分离制度设定了上级直接支付和授权本级支付两种方式。授权本级支付经费主要实行标准管理和定额管理,如人员经费、公务事业费等。上级直接支付主要是专项经费,如集中采购、基本建设经费等。而上级财务部门通过标准制度和直接支付对下级单位的支出管理形成了严格的约束,基层单位和部门的自由裁量权缩小。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后,下级单位资金收付活动都要经过上级单位财务支付机构,预算外经费、历年经费结余等家底经费也要交存上级财务结算部门,使得这些资金受到严格监控,制约了下级单位随意支出的倾向。这项制度不仅解决了预算经费支出问题,还使上级财务支付机构掌握了预算外经费和家底经费的收支情况,使下级单位的经费收支透明化,从源头上控制了下级单位各项经费支出活动,强化了财务监督,收缩了下级单位的财权。

(二)外部控制制约了各单位非正式预算权力

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制度则将资金收付权归并到上一级财务部门,脱离了支出单位的控制范围,制约了下级单位领导的随意支出等非正式预算权力。随着预算权力结构的改变以及新的预算程序与规则的实行,这种不受预算过程约束而进行的政策决策行为得到规范。

(三)上下级单位预算权力结构需要新的平衡

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后,师以下单位的大项资金支付权统收于上级财务单一账户,资金支付和调配的随意性受到了限制,上下级的预算权力发生了潜在的变化,下级单位有动力寻求一种新的平衡。在预算改革运行过程中上下级单位之间的权限与职能最终如何确定下来,形成制度均衡,主要取决于上级单位财务支付机构在预算编制阶段的审查和资金支付环节审核中的细致程度,在资金收付权收归上级财务支付机构后,其审查行为直接影响到下级单位的预算行为模式。另外,对于预算外收入较多,家底经费充实的单位,下级单位更有逃避监管、扩大支出的利益驱动,如果预算中没有作出这样的支出安排,上级财务支付机构要审查到什么程度,这也是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四、做好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制度改革工作的重点

当前,应积极克服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根据总部试点方案,结合各单位实际,建立适用可行的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的管理制度体系,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下一步,应逐一针对问题合理调整工作方法,使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工作深入开展。

(一)准确编制年度预算和月份开支计划

实行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制度,对经费预算和月份开支计划的编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准确、细化、及时的经费预算是实施这项制度的基础。一是树立“预算就是法”的思想。严格按照预算支付资金,要将单位党委和军政主官的权力置于预算之下,促使预算单位按预算用款、按计划办事,减少预算调整的随意性,将过去从理论、口头上的软约束转变为实际可行的硬约束。二是细化月份开支计划。预算单位应根据年度经费预算编制“月份经费开支计划”,明确上级直接支付和授权本级支付的内容与金额,这是资金支付的依据。三是增加年度预算调整次数。现行《预算经费管理规定》中对预算调整的要求是在当年9月30日前一次性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预算很难完全与客观事实一致,实行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制度后,预算单位的资金收支受到一个相对独立的机构监管,一年调整一次预算难以达到预算与实际相符,会阻碍事业任务的完成。因此,应将预算调整改为每年两次,即当年3月30日前和9月30日前各一次。四是要早编预算。实行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制度后,资金收支机构是完全根据预算收付经费。因此当年预算的编报、审核、批准应在前一年年底完成,以确保当年经费收支工作按预算有计划地进行。

(二)明确划分上、下级的管理责任

推行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改革以后,由于下级单位直接支付资金统一由上级单位财务部门存储和支付,部队财务管理职责和利益关系发生了一定变化。因此,对上、下级单位财务部门各自的管理职责作进一步明确。下级单位交上级存储的资金,因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均不变,上级单位要确保下级单位资金安全,不得占有、挪用下级单位存储资金,下级单位资金存储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也应归属于下级单位。对于下级单位活期存款利息收入,由于计算程序复杂,难度较大,上级单位在解决下级单位实际困难时应予以充分考虑。下级单位资金由上级单位直接支付相应增加了上级财务部门审核和支付工作量。因此,上级部门应调整充实人员力量,集中办理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具体业务,以适应工作相对集中的需要。下级单位在资金申请支付时要打提前量,便于上级及时审核和支付资金,提高资金支付的时效性。

(三)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办理资金支付

必须严格按照支付范围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由上级单位直接支付的资金,包括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达到规定限额,由上级和本级组织集中采购的物资、服务开支、公务费、事业费、教育训练费,以及其他经费中的集中采购开支;基本建设费,包括上级安排、本级自筹以及其他来源渠道用于工程建设的经费(零星开支除外);其他大额开支;未编设专职财务人员单位的各项经费。授权试点单位支付的资金,包括生活费中按标准计发给个人的工资、津贴、退役费等,以及基层掌管的经费;通过银行特约委托收款方式缴纳的单位水、电、暖、燃气等开支;差旅费、特支费等日常开支;基本建设费中不能通过银行转账结算的零星开支。下级单位集中交存上级财务部门的资金,包括地方政府直接拨给的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的预算外收入;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的历年经费结余等家底经费。以上三类经费,上级财务部门应严格划清经费范围,按照规定要求,认真清理归集。下级单位财务部门该上交的经费及时上交,授权本级支付的经费要强化管理,上级直接代支的经费要及时申请支付,确保经费不断供、不漏供,保障及时有效。在支付经费时,要克服和纠正将应由上级直接支付的经费开支在本级支付,或将授权本级支付的经费开支向上级申请直接支付等两种倾向。

(四)协调好上下级之间的利益关系

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改革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资金支付方式的改革,由单一支付方式变为上级直接支付和授权单位支付两种方式,资金支付时涉及各级的权利。因此,处理好各级利益关系问题,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关系到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改革的成败。一方面,上下级财务部门之间要多沟通、多协调,共同抓好资金支付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保障的时效性。另一方面,下级单位财务部门要做好宣传解释,争取单位领导的支持,取得事业部门的充分理解,严格按照资金支付规定,搞好资金保障。

(五)加快部队信息化建设步伐

建立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制度,必须加强上下级单位以及军队和银行之间的信息沟通,而要加强信息沟通则必须进一步提高军队财务信息化水平,从技术上保证这项改革的顺利进行。目前,地方银行体系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联行电子网络系统,近几年,军队也在逐步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但总体而言信息化程度不高,尤其是基层部队财务部门,无论是局域网硬件设施建设,还是对网络技术的应用程度,都比较低。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工作,离不开网络的支持。因此,军队应大力开发与银行资金收付系统数据兼容的资金收付管理软件,以实现军队资金收付与银行划拨的同步性,减少资金运行的中间环节。同时加强军队财务管理软件的升级改造工作,完善信息导出、电子对账等相关功能,使其适应建立分离制度后财务业务扩大的需要。军队下级财务部门应搭建与上级财务部门的网络专线,上级财务部门应搭建与地方银行的网络专线,实现军队与银行间的横向联网、军队上下级间的纵向联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数据网络传送,从而建立起军队内部、军队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交换网络体系。

(六)认真做好决算编报工作

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改革,使下级单位和上级单位经济关系更加紧密、资金往来更加频繁,要严格按照编报决算进行账务处理。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改革中,下级单位的决算,从编制到上报程序和要求,应该说没有更多的变化,相应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决算的审核和下达也没有更多的变化。因此,下级单位要按照统一的决算编报要求、统一的编报规程编制决算,确保决算标准准确,核对关系正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单位经费开支情况。要适时核对会计账目,发现问题要查清原因,及时纠正。

【参考文献】

支付结算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支付;调研

基金来源:2015年安徽财经大学部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安徽省农村金融支付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510378141)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安徽农村金融支付现状调研――以蚌埠为例

收录日期:2016年7月4日

安徽作为农业大省,农村金融是农业发展的有力保障。调研小组对蚌埠市农村地区居民(包括农民、养殖户、个体工商户和乡镇企业员工等)进行了一次金融支付认知程度的随机抽样问卷调查,旨在了解目前农村地区金融支付现状,发现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可行建议。本次调研地为安徽省蚌埠市,这是安徽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位于安徽省北部,是安徽省重要的枢纽城市。全市面积5,952平方公里,下辖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龙子湖区、怀远县、固镇县和五河县,总人口371.10万人,农村人口181.72万人,占总人口的49.1%。

一、蚌埠市农村金融支付现状

(一)蚌埠市目前共有政策性银行营业网点4家,村镇银行营业网点12家,商业银行营业网点484家,其中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99家,蚌埠农村商业银行(由原蚌埠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基础上改制而成)分支机构49家。通过对所有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所在地进行分析,发现极少有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设立在农村社区及村一级,大多数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都设立在乡镇一级和市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对支付结算需求的广度和深度逐步扩大,然而农村金融支付结算环境的发展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并不同步,广大农村地区居民不能像城镇居民一样享受方便快捷的金融支付结算服务。

(二)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对农村地区居民对金融支付认知程度进行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发现农村地区居民对金融支付结算相关知识十分缺乏,农村地区仍以现金结算为主。对目前使用的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本票、汇票、支票和银行卡,分别有16%、20%、35%和67%的人表示知道,而对方便快捷的网上银行转账支付方式,也仅有38%的人表示有所了解。

二、蚌埠市农村金融支付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覆盖率低。因为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往往不能带来丰厚的利润,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和迫于经营压力,设置在农村地区的金融网点数量极少。同时,由于受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发展程度等因素的制约,在广大农村地区配套ATM机、POS机等银行卡非现金支付结算设施需要投入比城市多的资金、技术、人力等成本,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济效益无法得到保障。所以,ATM机、POS机等银行卡业务基础硬件设施的建设也远远落后于城市。农村地区银行卡业务的硬件设备投放量不足,这也是导致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结算普及率低的主要原因。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后无法与日益发展的农村经济相适应,无法满足农村地区对金融支付结算的需求,严重制约了农村金融支付环境的健康良好发展。

(二)农村地区缺乏金融支付结算相关知识的宣传。除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外,还存在着金融支付结算相关知识宣传力度不足的问题。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在支付结算宣传工作中存在缺陷,宣传方式还是以突击性和启动性宣传为主,缺乏持续式和普及式宣传。在宣传方法上往往采用悬挂横幅,发放传单等方式,宣传方式单调,宣传覆盖率低,没有深入到广大的农村地区,难以使金融支付结算相关知识深入人心,这也是造成农村地区金融支付普及率低的原因之一。根据本次调研结果,可以看出农村地区居民对金融支付结算相关知识十分缺乏,仅对银行卡、支票和网上转账有所了解,而对于其他金融支付结算方式了解不多,不清楚现代化的金融支付结算方式。

(三)农村金融支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偏低。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数量少,同时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业务又主要以现金存取为主,对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不高。为节约成本,金融机构往往不会聘用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到农村地区金融网点服务。而出于对未来发展空间的考虑,从事金融支付结算业务的人才也不愿意到农村地区服务。随着金融支付业务的不断更新,相关从业人员的理念、知识结构和业务操作技能也应该不断地更新来满足不断提高的工作要求,但大多数从事农村金融支付的从业人员工作态度不积极,对所从事的业务持应付态度,缺乏学习的激情和动力。从业人员对新型支付结算业务操作生疏,不清楚现代化金融支付体系,严重阻碍了农村地区金融支付环境的建设。

(四)农村地区使用现金支付结算方式习惯难改。农村地区金融支付结算方式单一,农村地区居民习惯使用现金支付结算方式,非现金支付结算在农村地区推广缓慢,银行卡普及率不高,与城市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农民持卡人总持不放心的心理,因为银行卡不如存折可以一目了然的体现银行存款余额,农村地区居民对不是十分了解的非现金支付结算持排斥态度,更加喜欢使用已经习惯了的存折,不习惯使用银行卡。

(五)支付结算业务收费偏高,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发展缓慢。因为农村地区居民收入不高,对各项支付结算业务收费十分敏感,而存折与银行卡相比,存折没有工本费、年费等,各种费用相加总和也不少,所以农村地区居民更加偏爱使用存折这样的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同时,由于大部分农村地区居民收入偏低、大宗消费较少、文化素质较低的特性,当前流行的非现金支付工具无法完全适应农村地区居民的需求,缺乏农村特色,使得农村居民偏好现金支付结算的现状得不到根本改变。这不利于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和使用。

三、蚌埠市农村金融支付改善建议

(一)大力推动农村地区金融支付基础建设。一是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政策性扶持,可以给予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以税收方面的优惠和财政补贴,以减少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经营压力和调动金融机构在推动农村地区金融支付环境建设方面的积极性。同时,考虑目前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在城乡间分布不均衡的现状,统筹合理规划网点布局,确保经济效益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和推动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的建设,增加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数量,完善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服务功能,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服务质量;二是应该增加农村地区ATM机和POS机等快捷支付设备的投放量,满足农村地区居民对更加方便、快捷的金融支付的需求,推动农村地区金融支付结算环境的建设,为农村地区金融支付环境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宣传金融支付结算相关知识。一是改变以往单调低效的宣传方式,改用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体上投放广告的方式,同时在营业网点安排专人进行讲解和派人深入农村地区进行宣传,加强金融支付结算的宣传;二是针对不同群体,从农民个人、农村养殖户、个体工商户到农村地区乡镇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特色宣传。农村地区居民因为文化水平不高,往往不能理解一些专业性的术语,很难接受过于专业化的宣传。针对这一现象,要采用更加通俗易懂和简单直观的方式,提高农村地区居民对金融支付结算的认知程度和接受水平,增强金融支付结算在农村地区的影响。

(三)加强农村地区金融支付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拥有良好业务素质的从业人员是推动农村金融支付发展的关键。农村金融机构要在现代化支付系统运用过程中,通过不断优化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采取上岗培训、业务培训等多种措施,强化支付结算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升支付结算从业人员的应用能力和业务操作水平,使之成为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建设的主力军,确保农村金融支付结算业务的健康、正常开展。同时,也要明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对从业人员集中短期培训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偏低的现状,而是要建立合理长效的培训机制,制定完整有效的培训计划,从根本上加强从业人员对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掌握,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同时,安排更多业务素质高,业务技能熟练的人员到农村地区服务,让他们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其他人员共同进步,并且建立合理的激励制度和用人制度,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真正建设出一个高素质、高水平的支付结算服务团队。

(四)积极引导使用非现金支付结算。建议由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牵头,联合相关政府部门,组织当地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精心策划组织具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加大对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宣传,引导农村地区居民使用多种多样的支付结算工具,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工具的使用,使农村地区居民养成使用非现金支付结算的习惯。在推广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的过程中要注重运用科学的宣传手法,对目标群体进行细分,为经过细分之后的群体选择最合适的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采用最有效的方式有重点的进行推广。例如,农村地区乡镇企业的会计人员对支付结算相关知识了解较多,不存在使用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有困难的问题,可以重点推广银行卡、票据和网上支付结算等业务。对于广大农民,可以根据所需支付结算业务量的大小进行划分,其中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民和个体经营户,他们收入较高,消费能力强,所需的支付结算业务量大,支付结算业务活动频繁,着重宣传银行卡和网上转账支付等非现金支付工具;而对于支付结算业务需求量小的农民,他们收入相对较低,消费能力弱,以宣传推广银行卡为主。

(五)降低金融支付结算业务收费标准,发展新型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一是应当制定规范合理的收费标准,降低支付结算各项费用,取消不合理收费;二是根据农村地区经济实际发展水平和农村地区居民支付习惯,立足实际,创新农村支付结算工具。推广和创新支付结算工具,要针对农村地区对支付结算工具的多种需要,细分客户群体,不断推出更加适合农村地区使用的操作简单、直观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使农村地区居民真正感受到非现金支付结算的方便快捷和好处,积极推动非现金支付结算在农村地区的普及。

(六)创建农村支付环境示范县,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原则,根据蚌埠市农村经济发展现状,选择经济基础较好、人均收入较高、经济比较活跃、农业生产专业化程度较高、农户金融信用意识较强、发展前景较好的县城作为试点县,开展农村金融支付环境示范县建设工作。大力加强试点县银行卡受理市场的建设,培育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构建以市场支付环境建设为主攻方向,乡镇特色经济服务为纵深拓展,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个体经营户、农户等各社会群体广泛参与的工作体系,同时按照“全覆盖、零风险、高效率、可复制”的原则,建设功能多样、收费合理、实用高效的农村金融支付结算体系,努力建设出一个金融服务水平得到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提升,中间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农村支付结算水平得到质的提升的金融支付环境示范县。通过试点交流,发挥示范县带动作用,为其他县全面推广改善农村支付结算服务环境建设工作提供范本和经验。并在总结示范县经验的基础上,有效促进蚌埠市农村地区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安徽省统计年鉴及政府相关部门网站统计数据.

[2]朱学彬,陆国庆,李广.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现状调查――以安徽省巢湖市为例[J].海南金融,2010.9.

支付结算工作要点范文第6篇

关键词 农村金融;支付结算体系;改革建议

在全国人民银行的支付结算工作会议上,苏宁副行长,提出了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构建新农村支付结算畅通工程的宏伟蓝图。因此,基层金融机构如何组织贯彻落实,改革现有的服务模式,加快农村金融支付结算体系建设,是当前亟待解决课题之一。

一、当前农村金融支付体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全县农业人口11.59万人,占总人口的78.7%,共有13个乡镇、110个自然村。现有农村金融营业网点20家,其中:农业银行2家、农村信用社12家、邮政储蓄6家。目前,农村金融机构能办理的支付结算方式主要有:现金收付、转账、电子汇兑、委托收款,主要的支付结算工具为:银行卡(借记卡、贷记卡)、个人通存通兑业务以及连接全国人民银行大额和小额支付系统,没有其他的支付结算工具。据调查,当前农村金融支付结算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金融机构绝对数量偏少

近年来的金融体制改革,使商业银行大部分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只留农村信用社孤军奋战,农村的金融服务机构严重不足。据调查:全县是平均每3874人拥有1家金融营业网点,城区是每1668人拥有1家金融营业网点,而农村是5795人才拥有1家金融营业网点。

(二)农村金融支付结算工具不足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承担起农村支付结算主力军的作用,但因历年积存的亏损难以弥补,导致前期金融科技投入不足,支付结算工具偏少。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网上银行、电话(手机)银行、全国支票影像系统等结算支付工具在农村都是空白,其支付手段还主要停留在传统的方式上。由于没有自助设备和刷卡设备(乡镇一级均无ATM机或POS机),银行卡业务难以推广,现金支付仍是最主要的支付手段,且只能在营业时间办理,与城关的自助设备24小时服务相比,相对比较落后。

(三)农村支付结算安全防范薄弱

①支付结算知识缺乏,对支付结算方式不了解,不知道支付结算的安全防范,根本无法使用和接受各类票据结算:②现金支付结算安全性较低,主要表现为保管安全无保障,假币的识别能力也较差,现金结算给农户造成的损失时有发生。

二、成因分析

(一)传统习惯的影响

由于现金结算看得见、摸得着,能够瞬间完成结算,没有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因此倍受人们青睐。相比之下。票据和银行卡等支付工具具有专业性强、手续繁琐的特点,再加上农村地区对此类工具认识不足,金融知识相对缺乏。因而应用程度较低;另外,农村收入远低于城市,而银行卡的年费、工本费和刷卡手续费率却和城市一致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型支付结算工具在农村的推广运用。

(二)设施配备滞后

由于农村经济环境建设相对落后和金融机构的缺失。大部分乡镇的ATM机,POS机配备率近乎为零,且支付结算业务要全部集中在营业柜台,个别金融营业网点仅配备一台计算机,要用来办理储蓄、贷款、结算、账户管理等多种业务,造成顾客等候时间长,影响了金融机构人力资源效益的发挥。调查显示,截止2008年底,我县金融机构共有ATM机、POS、商易通等支付结算工具386台,但真正在农村使用的机具仅124台。

(三)人员素质偏低

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大都只配备了2~3名的一绚临柜人员,而且大都没有经过系统的金融业务培训,操作人员专业素质的缺乏,使现代化支付工具不能物尽其用。例如大额支付系统下,一笔支付业务的平均处理时间不到一分钟。这种快速清算模式要求每一笔发送的支付业务都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可能导致发起行垫付资金,而有相当一部分的柜员对该项操作不熟悉,或不遵守业务操作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业务的正常办理或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改进农村金融结算支付体系的几点建议

(一)积极开创建立适应新农村建设的支付结算体系

①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农村信用状况和农村的习惯、农民的意愿,加速开发和使用适应农村支付结算需要的支付结算工具;②建立以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内部支付系统为基础,以网上银行、银行卡、电子支付等非现金支付工具为发展方向的农村支付结算体系,直接办理跨系统资金汇划,方便资金融通;③积极推广和运用支票影像系统,实现乡镇金融机构之间、乡镇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之间的资金即时清算。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二)加强基础设施的硬件投入

①加强银行卡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加大营销力度,推进农村地区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支持农村银行卡产业的发展;同时。积极开发如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新型服务体系,推广各类支付结算业务;②在增加ATM和POS机具的布放的基础上,通过免费办卡、刷卡有奖活动、加强银联与农家超市的合作等营销策略鼓励农民刷卡消费。考虑ATM机的投资成本较大,建议国家财政对在农村布放的ATM机给予适当补贴支持。

支付结算工作要点范文第7篇

关键词:清单计价;工程进度款;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7-000-01

工程进度款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的各项费用总和。就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则对每月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按照承包人中标的工程综合单价,费率等计算出月完成的工程造价,并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支付给工程承包人工程款项。工程进度款控制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涉及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实施、工程竣工结算等重要环节。如何在招标过程中确定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在实施阶段采取什么措施才能保证工程进度款准确计算、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与支付会对工程结算产生怎样的影响等等,是一个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下面从以上几个角度探讨工程进度款支付及有关控制措施:

一、工程进度款的控制从招投标阶段开始

工程进度款的控制在招标阶段主要是支付比例和支付时间的确定。

1.确定合理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

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际操作中,工程进度款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直接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甚至影响施工质量。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确定的过小,承包人要垫付资金施工,容易造成购买劣质建筑材料,拖欠施工工人工资等现象的发生;支付比例大了,控制不好容易造成工程款支付比例过大或超付,势必影响工程竣工结算和保修。所以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应合理,并在招标文件予以明确,在施工合同中予以约定。工程进度款可根据资金状况约定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60%-90%。

当然如果发包人资金充裕,审核控制到位,进度款的支付比例越大,承包人的资金压力越小,管理使用得当,即能加快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又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

2.选择有利于项目施工的支付时间

进度款支付应在施工过程中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按完成工程数量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支付,不仅能调动施工企业的积极性,更关系到发包人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要尽量提前,以增加发包人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进度款支付与控制措施

实施阶段按照约定比例准确计算并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采取措施控制好工程进度款的计算、支付、使用,应分以下几步进行:

进度款应计算应准确。压缩和扩大都会给工程管理造成影响,保证工程进度款计算准确,要做到以下几点:

1.进度款计算要按照工程施工进度选择好工程量计算节点、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则计算,计价严格按照中标综合单价及费率并综合计入经签字确认的设计变更及施工签证计算。

计算节点选择一般按照每月已完成或接近完成的完整分项工程为进度款计算节点。如:到某一层钢筋混凝土浇注结束。不能选在一个分项工程的中间或一部分进行计算,这样容易造成下一次进度款工程量计算时产生工作量叉。节点选择,业主、监理、全过程审计、承包人等相关人员共同确定,口径一致,便于计算协调,可在每月的第一次例会上预先确定,写入例会纪要存档备查。

2.工程进度款计算要严格把好复核关口,承包人根据确定的进度款计算节点,呈报支付计算书及支付申请后,必须经过工程监理、全过程审计人员复核,由业主批准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全过程审计单位在计算结果复核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把好工程进度款复核关口应做到以下几点:

①现场全过程审计人员,现场全过程审计人员对于施工单位呈报的进度款支付审核,决不是看一看就签字那么简单,必须严格计算,复核过程必须出具书面的工程量及进度款计算书,经单位进行审核签章后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按节点计算的复核数据汇总后既能为以后的结算审计提供基础数据,又能保证进度款支付比例准确。

②加强全过程审计人员工作过程监督,保证进度款审计复核结果的质量,发包人可在全过程审计单位招标时约定,对现场全过程审计人员的进度款支付复核计算结果进行抽查或每月都进行复核,抽查批次的计算结果由业主或委托第三方实施审核,凡抽查计算偏差超出约定范围(如:±3%)的,抽查产生的委托审核费用从全过程审计费用中扣除,作为相应的处罚措施,以保证进度款的复核质量。

③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加强工程进度款使用监督,确保进度和质量。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准确及时的支付进度款,避免因进度款支付延误造成工期拖延及纠纷。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过程,业主、监理、全过程审计单位、施工单位要互相监督、支持,做到按比例及时支付,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工程进度款支付以后,业主和监理单位要加强进度款使用监督,确实做到专款专用。通过与施工人员、供货商等沟通交流,了解工程进度款的使用状况,对于施工单位挪用工程进度款的要进行处罚,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控制对工程结算的影响

1.准确详尽的工程实施阶段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过程资料是编制和审核工程结算的基础性资料,整理计算过程穿插整个实施过程,也是对现场做熟悉、记忆最清晰阶段的计算成果,充分利用既能节省编制审核时间,并且准确性更高。

2.工程进度款过少给承包人造成资金压力,给工期和工程质量造成影响。比例过大或超付会造成承包人工程结算时资金已基本到位或多支取了工程款,工程结算拖拖拉拉甚至无法办理工程结算。

综上所述,合理确定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与支付时间,准确计算并及时支付,加强管理并加以合理使用,就能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建设项目。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支付结算工作要点范文第8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支付环境;路径

Abstract:The rural-finance-services structure is the core impetus of new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 and the countryside payment environ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structure. Along with the rapid expandation of rural economy, the existing countryside payment environment with narrow payment channel, monotonous payment tools and faultness of the charge system can’t meet the increasingly need of countryside payment settlement. It is of great meaning to study the efficient path of countryside payment environment establishment so as to raise countryside resources deployment efficiency and develop the rural economy.

Key Words:new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payment environment,path

中图分类号:F832.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09)10-0066-04

伴随着我国农村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的增收,农村金融需求日益扩张。农村支付体系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提高农村支付结算效率,对于拉动农村消费、提高农村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支付服务现代化是农村经济、金融现代化的重要指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的同时,必然要求推动农村支付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一、我国农村支付环境现状描述

(一)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全面展开

2008年,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业务指导、安全管理和宣传引导;协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面开通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充分利用其遍布乡村的网点优势,拓展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覆盖范围。目前,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已经推广至20个农民工输出大省,基本满足了全国绝大多数农民工的异地存、取款需要。截至2008年末,农民工银行卡成功交易笔数为1269.8万笔,交易金额为79.8亿元,该项服务对于改善农村用卡环境、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发挥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二)农村支付系统不断完善

为方便各农村金融机构接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均设计了灵活多样的接入方式,有效畅通了资金汇划渠道。截至2008年末,接入支付系统的农村金融机构达17542家,占支付系统参与者的21.5%;接入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农村金融机构达9825家,占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参与者的17%。同时,人民银行积极督促和指导农村信用社和上级联社间的网络建设,逐步建立农村信用联社行业的支付清算系统,改善支付结算渠道。截至2008年末,全国已有42家省或地市农村信用社完成综合业务系统建设并接入支付系统办理业务。

(三)农信银核心导向作用初步显现

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积极面向农信银机构(含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及农村商业银行,下同)及其他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等提供更具成本优势、更为便捷的支付清算服务,满足广大农村对质优价廉支付服务的需求。2008年,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共成功处理各类支付结算业务1111.3万笔、清算资金2291.0亿元,分别较2007年增长267%和218%。截至2008年末,全国共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信银机构开通实时汇兑业务(2008年内新增16个),成为我国农村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地促进了农村金融机构支付结算业务的快速发展。

二、我国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机构覆盖率低,支付环境缺乏依托基础

支付结算工作是以金融机构为依托的,金融机构的合理覆盖率是构建农村支付环境的基本要求。我国农村金融经过改革,基本上形成了具有政策、商业和合作的金融服务体系,分别设立了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少数经济发达地区还设立了地区性商业银行延伸机构和网点等。但工、中、建等商业银行因集约化经营,纷纷撤销其在农村的营业网点;农村信用社从自身经营效益考虑,加快了机构整合步伐,将业绩不够好的营业网点撤并;邮政储蓄银行在县市以下的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加上面临经营场所、人才队伍建设、资金等方面的问题,邮政储蓄网点全面开展支付结算业务还有待时日。

目前,我国平均每个乡镇只有2.13个金融网点,平均1个营业网点要服务近2万人。而且,从金融网点在乡镇的布局结构看,主要集中在经济较发达、距离县城比较近的乡镇,稍偏远的、经济较落后的乡镇人员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很不方便。营业网络覆盖面小,产品单一,支付功能不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村金融支付服务功能弱化。由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多和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广大农村地区对金融服务特别是支付结算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相对于现代农村经济建设中专业市场多、分布广的经济特点,金融服务网点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客户多样化的结算服务需求。

(二)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支付结算渠道相对较窄

随着大小额支付系统的推广运用和商业银行电子化业务的不断普及,参与大小额支付系统的金融机构已能实现金融机构间直接进行资金划转,开通了电子汇兑业务的金融机构也能实现系统内直接汇划。目前,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的农村信用社建成运行了全省集中的支付清算系统。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行内支付系统也已比较完善,基本上都接入了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系统。但支付结算网络没有深入到农村地区的营业网点,参与大小额支付系统的金融机构只是县级支行以上机构,基层金融机构网点跨行资金汇划业务均必须由县支行营业部门转办,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快捷性和便利性难以在基层机构体现,现代化支付系统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很多农村金融机构电子化发展水平较低、网络建设速度较慢,数据通讯网络还没有建成,仍处于单机单网的孤立作业状态,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尚未加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其参与的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划转只能局限于农信银成员机构内部,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支付清算系统。营业网点与内部支付结算网络的不畅通,造成资金在途时间长、结算速度较慢等不利局面,严重制约了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业务的发展。究其原因,与金融机构为防范风险而限制乡村地区使用支付系统的权限有关,也与非现金支付工具特别是票据业务在农村地区的发展比较慢、农村地区跨行支付清算渠道缺乏实际需求推动有关。

此外,农村地区支付结算配套设备不足,对农村最基层客户需求关注不多,甚至不愿把硬件设施配置到农村网点。在乡村投入一台ATM机要花费机器成本、房租、维护费用等20余万元,POS机则需上千元。金融机构出于成本因素考虑,在农村地区投放硬件设施较少。

(三)支付结算知识普及率低,社会信用环境相对薄弱

农村金融机构的客户群体主要是农民、个体工商户和乡镇企业。随着农业产业化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和今后发展的主攻方向,应运而生的是农户与农产品供应商、农产品供应商与农产品加工企业之间的资金结算更趋多样化,以现金支付为主的非电子支付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但农村地区现金支付观念牢固,缺乏有针对性的金融知识、支付结算知识,对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等新型非现金支付方式尤显陌生,普遍认为现金结算直观方便,看得见、摸得着,使用现金结算已经是习惯成自然,没有在收入水平不断增长的同时接受更先进的结算工具知识。加之当前银行卡犯罪、诈骗案件时有发生,也给城乡居民使用银行卡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而且现金结算不收费,使其成为农村地区普遍使用的结算方式。

据调查,80%的群众对大、小额支付系统及集中代收付功能几乎一概不知,对个人结算账户作用与储蓄账户区别知之甚少,对支付结算工具如支票、汇票、农民工特色卡、借记卡、贷记卡、支票影像等区分不清。绝大部分农村居民对支付结算工具的种类和使用方法缺乏了解,难以选择适合自己的结算工具,从而也限制了支付结算业务在农村的开展。

另外,由于我国农村地区信用制度不健全,交易信息极不对称,部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观念淡薄,信用等级不明确,金融生态环境整体评价仍然较低,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缺乏良好的氛围和基础,脆弱社会信用可能形成的非现金结算风险,制约了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和使用。

(四)支付结算工具种类单一,银行卡业务推广难度大

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地区的支付结算服务需求有其自身的特点:大量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新型农民涌现,乡镇企业和农民对运用现代支付结算手段办理业务需求强烈,相应的支付结算工具也应该具有针对性和创新性。但由于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业务缺乏竞争压力,开拓意识不强,发展非现金支付工具、创新支付品种的动力明显不足。银行卡、支票、本票、汇票等支付结算工具在实际业务中还没有得到推广使用,现金支付和汇兑等传统结算方式仍是农村结算业务的主体。2008年农信银各类结算业务中,通存通兑业务交易量占比高达87%,而电子汇兑、银行汇票业务交易量分别只占8%和5%。

自2007年开展“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以来,农村地区银行卡发卡业务得到很大发展,银行卡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回乡开始被认识。但与城市比较,农村地区银行卡应用发展存在明显不足。一是产品创新不足。例如在农耕季节,临时性小额资金需求恰恰需要银行卡具有一定的融资功能。将银行卡透支功能和小额信贷融资功能结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农民小额融资的燃眉之急。二是一般商家规模较小,相互之间的竞争还停留在商品的品种多不多、价格优惠不优惠上,对发展POS机不够热心。银行卡特约商家在受理刷卡消费时,要向银行、银联、电信等单位支付设备费用、交易费用、通讯费用等,对于小规模经营的商家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客观上减少了商家的利润,影响了银行卡的受理。ATM、POS等基础交易设施在乡、村区域覆盖率低,致使银行卡的便捷优势难于体现,网上支付、电话支付、手机支付等新兴支付渠道更是缺乏,阻碍了农村支付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五)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收费制度亟需完善

现代化的支付结算手段,需要高素质的人员承办,才能提供高效、安全的结算服务。然而,部分农村金融机构的支付结算人员难以适应日益变化的现代化支付结算要求。据调查,在县域银行类金融机构支付结算从业人员中,文化程度在中专及以下的约占51%,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多为近两年从社会招聘,缺乏从业经验。大多数从业人员没有受过支付结算业务的系统培训,对于客户服务、技术操作都产生较大制约。部分支付结算人员不懂计算机操作,为了应付日常业务,只能现场培训。很多从业人员对汇票、本票、委托收款、网上银行等一批方便快捷的支付结算工具还很陌生。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新的金融产品在农村地区的推广与普及。

此外,各金融机构对非现金支付业务普遍实行收费制度,也是阻碍业务推广的原因之一。以银行卡为例,除了农民工卡有适当优惠外,普通银行卡异地取款要收取取款金额的5%最高50元的手续费,开卡工本费5元,每年年费10元;邮政汇款和近期开展的小额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按1%收取手续费,最低不低于5元;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业务各金融机构收费标准不一,收费标准较高,最高标准为50元-200元不等。由于农村居民收入相对较低,存取单笔金额小,无偿的现金使用与有偿的非现金结算相比,使用非现金交易不划算,这就为农村支付环境的建立带来了阻碍。

三、完善我国农村支付环境的路径选择

(一)优化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设置,引入竞争性金融市场机制

农村金融机构的网点布局是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的基本依托,完善农村支付环境,首先要本着“合理布局、便利农民、兼顾效益”的原则,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各个地区的人口密度和发展需要设立金融机构网点,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进一步拓宽农村信用社在乡村的覆盖面;发挥邮政储蓄银行在基层网点多、网络系统先进的资源优势,使之成为农村金融服务的又一支主力军;适当增加农业发展银行网点,拓宽其农村支付结算渠道,扩大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范围,拓宽农村金融服务的辐射范围。形成竞争有序的农村金融市场,避免在农村金融领域造成独家机构垄断市场的局面,形成合理竞争,以此来激发农村各金融机构开办多种支付结算服务品种的主动性,提高支付服务水平。

(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畅通支付渠道

农村金融机构应根据各地需求合理分配对硬件设施的资金投入,在农村集市贸易活跃的乡镇等布放ATM机和POS机,发展特约商户,改善刷卡环境,方便农民刷卡,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要从长远考虑,由当前的惠民政策预测将来的农村经济集中地,一次性投入,长远受益,为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打好物质基础。

尽快实现基层农村金融机构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以解决当前只有县以上金融机构接入现代支付系统、基层办理大小额划转手续落后、程序环节多、资金周转慢的问题。缩短资金在途时间,提高资金汇划效率,发挥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点多面广的优势,为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支付结算服务,确保“三农”资金畅通。同时,充分发挥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的作用,利用该平台开发新的支付服务产品,如银行卡、网上银行业务等。

(三)加强支付结算知识宣传,完善社会信用环境

深入开展支付结算产品和服务的推介宣传,促使农民熟悉和掌握支付结算知识和产品的应用。同时,鼓励农民采用非现金结算,减少农村地区的现金使用,提高支付结算票据化程度,实现非现金结算工具在农村地区的普及和推广。加强与政府、企业的合作,营造全方位、立体化的支付氛围,形成长效的宣传效应,使广大农村用户逐渐认识到非现金结算的便捷性和安全性,营造良好的支付环境。

逐步完善农村信用机制,根据农户的收入结构和特点制定适合农村用户的信用担保机制,营造诚信社会氛围,引导农村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从而为建立良好的支付环境打下基础。

(四)创新支付结算工具种类,继续推广银行卡业务

结合农村生产经营特点,开发针对农村市场交易的结算工具,满足农民购买生产资料和出售农产品的结算需要。结合农业生产的季节性规律,推出符合农业资金链流动周期的支付结算产品,大力开发和推广全国通存通兑、网上银行、家庭理财等业务,改变“三农”资金结算还是以现金、邮政汇兑为主的格局。拓展票据业务范围,支持农村机构开发适应农村实际、农民喜欢的结算服务品种,试办银行本票,开办商业汇票,推广个人支票等业务,以丰富票据品种,活跃农村市场,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需要。加强城乡协作,完善结算制度,妥善协调跨行结算,避免票据流通和清算受阻。

继续推广和应用适应农民偏好的银行卡支付结算工具,利用银行卡在农村支付结算中的便捷性和实用性,积极为农民外出打工、领取各种财政补贴提供便捷的交易渠道。特别是要根据客户需求细分市场,积极开发适合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特点的差异性、多样化的电子支付工具和支付方式,为农村客户提供有特色的电子支付服务,方便农民日常支付结算。督促各农村网点严格落实人民银行规定,努力扩展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功能,积极推广个人结算账户的跨行转账,简化从单位账户向个人账户支付款项的处理手续,为农村客户通过银行账户办理结算提供最大方便。

(五)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完善农村支付业务收费制度

通过定期举办讲座和培训班等形式,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机构员工支付结算应用能力和业务操作能力。加强对基层营业网点员工的业务培训和风险意识的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结算业务知识,熟知各种结算工具的特点和风险,从而能够根据不同的客户群体需求推介不同的支付结算品种。同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农村金融一线,以适应金融新知识、新业务在农村地区普及和推广的需要。

根据农村支付需求季节性强,金额小等特点,调整支付服务收费标准。通过采取免费试用支付系统业务、制订城乡有别的支付结算收费标准等措施,积极鼓励农村企业和农民应用现代支付系统进行支付结算,减少现金使用,真正认识到非现金结算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形成良好的农村支付环境。

参考文献:

支付结算工作要点范文第9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支付现状

加强农村支付基础建设,是落实中央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的实质性举措,它对进一步畅通农村金融支付结算渠道,改善农村落后的支付结算状况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支付清算是金融机构为经济社会提供的一项基础,对社会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建设,目前,我国的支付结算体系已经普及到县、乡(镇)一级。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尤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农村乡(镇)、村的支付结算体系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实事求是的讲,农村支付结算仍无法摆脱农村金融需求和金融机构所提供的服务环境、服务项目的双层约束,影响了农村结算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笔者对西部某地区支付清算平台进行了调查,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建议,期望尽快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更好地为“三农”和新农村建设提供现代化的支付清算服务。

一、支付环境基本情况

西部某地辖区面积27000多平方公里,乡(镇)近120个,村、组10000多个,农村人口200多万。

金融机构网点分布情况。2011年末,该地区辖内可办理农村支付结算服务的金融机构260多个。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近80个,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及其他金融机构180多个。

现代支付工具布放情况。现有ATM机150多台,其中:工、农、中、建等大型国有银行120多台,邮政储蓄银行及信用联社30台。绝大多数ATM机布放在县以上城市,乡(镇)配置30台。有POS机1000多台,其中:县城900多台,乡(镇)近100台。转账电话160余部。

支付系统对接情况。各金融机构接入行内支付系统的网点,县城180多个,乡(镇)40多个;参与同城票据交换的机构,县城30多个,乡(镇)没有;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的网点,县城50多个,乡(镇)没有。农村信用社参与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网点,县城80多个,乡(镇)近100个。

结算账户运转情况。截止2011年末,共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150多万户,其中单位银行结算账户1万多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50多万户。从办理结算业务来看,现金结算仍是农户收入和支出的主要方式,占58%,非现金结算业务中使用支票结算占27%,汇兑结算占6%,其他结算占9%。

银行卡发放情况。至2011年末,全辖共发出银行卡180多万张,其中:信用卡7万多张,借记卡180多万张。

二、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支付结算系统建设滞后

近年来,各商业银行相继推出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离柜电子化支付平台,在时间上、空间上逐步满足了城市企业的个性化需求。但农村地区的电子支付系统建设普遍滞后,而西部农村地区电子支付清算系统建设滞后更加突出。特别是乡(镇)金融网点如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其电子化设备、网络设施严重匮乏,难以适应支付结算电子化快速发展形势。资金清算环节多,渠道不畅,客户资金清算速度慢,效率低。大额支付系统、行内综合业务系统、银行卡联网通用系统、邮政储蓄和邮政汇兑两网合一系统、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虽然上线运行,但各系统只覆盖到县级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此相关的小额支付、定期借记、票据影像等先进、快捷、方便的支付清算服务手段难以惠及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虽然开通了大小额支付系统和同城清算系统,但在乡(镇)覆盖面为零,各乡(镇)网点跨省资金汇划必须先通过管辖的县级联社营业部“中转”,由营业部将该笔资金汇出,人为增加了手工处理环节,延长了资金在途时间。邮政储蓄银行也只有其营业部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乡(镇)网点的资金转账汇划业务受到限制。

(二)支付结算品种单一

落后的金融基础设施严重制约了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的发展。农村支付结算方式仍以现金结算为主,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是支票和汇兑结算,很少使用银行汇票,支付结算服务种类单调。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支付方式的使用寥寥无几。ATM自动存取款机、POS机、BST自动终端等新型银行电子产品在农村极少推广,导致提供给客户或企业的结算服务既不能满足离柜业务受理需求,也不能满足离柜支付结算信息查询,这与金融服务的客户结构多元化发展趋势不相适应,与客户数量不断增加不相适应。加之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少,现代支付清算系统推广难度大,速度缓慢,严重制约客户结算服务需求。县以下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虽然点多面广,但农村信用社网络覆盖面小,银行卡发行也只是处于起步阶段,邮政储蓄产品单一,支付功能不全,主要以现金业务为主,单一性的支付结算工具无法适应农村支付结算需求。

(三)金融服务网点萎缩

农村金融机构的低经济效益,导致农村金融机构支付结算网点锐减,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以撤并方式远离农村。与2000年相比,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在县城的机构减少了40%左右,在乡(镇)的机构减少了近70%,乡(镇)留下的几乎只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难以满足广大农村地区日益发展的支付结算需求。虽然近年工行、建行在已撤并机构的县城恢复了机构设置和部分营业网点,但仍然难以改变网点少、服务滞后的局面。

(四)非现金结算成本偏高

一方面,农村绝大多数客户习惯于使用看得见、摸得着的现金结算方式,不愿使用电子化的结算手段,这就抑制了非现金结算的需求。另一方面,农村地区现金支付的零成本与金融机构名目繁多、标准各异的非现金支付收费形成强烈反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非现金支付的应用推广,如转账手续费、跨行交易手续费、结算账户银行卡年费等,对农村地区使用者来说,无成本的现金结算与有成本的非现金结算相比,服务对象更多地选择用现金进行结算。

(五)现代支付结算知识宣传不到位

一是农村金融机构对自身员工的培训力度不够,部分结算人员对支付系统、票据等业务不熟悉,对外宣传解释工作开展不够。二是金融机构宣传面窄,主要以业务种类很少的柜面宣传和标语等简单形式进行,宣传效果不明显。据农户问卷调查显示,只有不到20﹪的农户了解或知晓银行卡业务,对大、小额支付系统、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异地支票影像传输等特色支付工具知之甚少,对汇票、银行本票、支票传统结算工具也缺乏了解,更谈不上对其优越性的掌握和使用。

三、制约农村支付结算服务的主要原因

(一)经济落后制约着现代支付结算工具的普及

农民收入的高低、农村经济发展的快慢程度,决定着农村支付结算服务工具的普及程度,只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民的经济收入提高了,农民才有可能考虑使用非现金的支付工具。近年来,中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的支持农业发展、提高农民实惠的惠农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强化服务“三农”工作力度,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农村经济基础差,底子薄,问题较多,特别是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更加落后。从调查情况看,西部农村自然环境恶劣,农村劳动力素质普遍偏低,制约着经济发展速度,农牧民收入水平增长较慢,经济效益普遍较低,农牧民收入仍以传统农牧业为主,其中近80%来自农牧业。农村地区的贫穷落后,直接导致农民对金融服务品种不愿接受,再加上偏远农村通讯条件差,网络发展缓慢,制约了农村支付结算服务体系的发展和运用。

(二)传统消费习惯制约着支付结算工具的推广

农村金融文化缺失,宣传工作未能跟上,企业和农民的现代金融意识欠缺,金融风险意识不强,农存村、农民个人交易喜欢使用现金结算,没有使用网络进行转账的意识,转账结算的需求不旺盛。农民整体文化素质不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现代支付结算手段的广泛推广。农村传统支付结算习惯,使得农村地区现金的使用有其客观性和规律性。一方面,现金使用直接,面对面,低成本,交易简捷、结算安全,具有瞬间最终性,不存在付款人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另一方面,农村交易金额一般较小,交易主体不存在使用非现金结算工具的内在驱动力。就农村交易结算整体而言,农民和农户转账需求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他高效支付结算工具在农村的推广和运用。

(三)金融组织体制不完善制约着支付结算系统的伸延

农村金融机构布局不合理,基础建设投入不足,发展缓慢,导致了农村支付结算服务缺乏必要的机制保障。从目前的现状看,只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设有营业网点或代办点,而且大部分设在经济相对发达的乡(镇)政府所在地,设在村庄的网点基本是空白。农业银行虽然在个别经济较发达的镇政府所在地设有营业所,但数量极少。为农村和农民服务的金融机构不足以及金融网点布局不合理是导致农村金融服务边缘化的主要原因,其结果就是农业、农村、农民得不到优质高效的现代支付结算服务。

四、改善农村支付环境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

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是一项基础性民生工程,是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参与的保障机制,统一领导协调当地农村支付服务工作。地方政府应主动担当起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责任,成立相关部门、乡(镇)政府、银行机构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创新工作思路,打造好农村支付服务环境载体。针对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规范、明确。不断深化“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建设”,依托新农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尝试开展“银行卡助农服务”试点。推动部门联合开展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活动,改善县以下农村银行卡使用环境。

(二)加强网点建设,合理机构布局

引导金融机构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配合城乡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金融服务网点,消除金融网点空白乡(镇)。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可结合农村地域面积、经济发展状况、交通运输等实际情况,在条件允许的乡(镇)设立服务网点。二是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应发挥好农村网点资源的优势,扩充服务范围,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户支付结算服务。三是引入竞争机制,简化审批程序,鼓励和推动村镇银行和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等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机构设立,建立覆盖面广、服务手段先进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活跃农村金融市场。

(三)强化电子基础设施配置,大力推进支付系统建设

要下大力气解决农村支付结算基础设施硬件投入问题,积极建立适应农村经济建设的支付结算体系。一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现状、农村信用状况和农村习惯、农民意愿,加速开发和推广适合农村支付结算需要的支付结算工具。对城镇金融机构已经普遍使用的支付结算工具,加大在农村地区推广和使用的宣传、推广力度,尽快丰富农村支付结算品种。二要依托农村地区的互联网,建立以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为核心,以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内部支付系统为基础,以网上银行、银行卡、电子支付等非现金支付工具为发展方向的农村支付结算体系,解决长期以来农村资金清算需“上级转汇”的问题。特别要注重强化小额支付等系统建设,积极推广跨金融机构转账、集中收付、定期借记、通存通兑、支票全国通用等业务,畅通农村支付清算渠道,解决农村结算服务手段单一的问题,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支付清算服务。三要积极推广支票影像系统在农村金融机构的运用,实现乡镇金融机构之间、乡镇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即时清算,努力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四要完善客户信息处理系统,提高电子支付的安全性,扩大各类非现场支付结算业务,开发电话银行等新型支付服务平台,逐步把农村网点纳入现代化支付系统范围。五是加大ATM机和POS机等电子服务设施配置,在经济发展较快的乡镇、村组安装ATM、POS、电话转账机具等现代支付结算设备,满足农村地区的非现金支付结算需求,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

(四)拓展现代支付结算工具,充分发挥银行卡作用

一是不断拓展票据业务范围,扶持农村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农村需求的结算服务品种,大力开办和推广银行本票、商业汇票、个人支票等金融业务,丰富票据品种,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需要。二是加大银行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立统一、高效、便捷的银行卡信息处理系统,按照农村实际需要,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推进农村地区银行卡联网通用工程,开发“农村型”银行卡,充分利用银行卡的便捷性和实用性,为农村、农民提供各种快捷便利的交易清算平台。三是商业银行要加强合作,整合资源,在增加银行卡功能上下功夫,扩充银行卡的一卡多用功能,引导客户以银行卡为载体开展理财业务,使银行卡成为客户清算、理财的安全、便捷工具。四是以推行IC卡为重点,拓宽金融服务范围,提高金融服务的科技含量。商业银行要针对磁条卡必须联机操作、安全性能差、容易仿冒的缺陷,积极推行复合型IC卡,充分发挥IC卡能够处理脱机交易、安全性能高的优点,快捷、高效地为农村经济服务。

(五)强化支付宣传力度,引导传统支付观念转变

要营造农村现代支付清算服务氛围,使支付服务知识宣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涉农金融机构在乡(镇)的网点,可在农民集中居住区设立支付服务宣传站,定期开展支付服务宣传,全面宣传支付结算知识,在宣传产品功能和使用方法的同时,注重对注意事项和风险防范的提醒,切实提高农村客户对非现金支付业务的认知度,扩大现代支付清算工具在农村地区的影响。二是对农民和农村企业进行不同层次的支付知识宣传,让农村企业和农户真正意识到现代支付结算体系给广大农村和农民带来的好处。要结合金融机构的支付结算平台,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金融结算知识的宣传和普及,重点讲解支付结算知识,具体指导支付机具的使用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事项,让广大农民切实了解和掌握金融支付结算工具的用途和好处,促进农村传统结算观念的逐步改变。三是组织农村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讲座、交流、研讨等措施,不断提升员工支付结算应用能力和业务操作水平。要以应知应会为基础,以规范业务为重点,努力提高农村支付结算服务质量和效率,引导、鼓励农村企业和农民使用现代支付系统结算,减少现金使用,逐步养成非现金结算的习惯。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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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廖福辉.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的思考[J].支付清算,2011,(10):18-19。

[3]孟丽红.农业政策性银行支付结算手段现状与思考[J].金融经济,2010,(18):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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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邹伟.对银行卡业务发展状况的调查与思考[J].支付清算,2012,(4):22-23。

The Exploration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Rural Financial Payment

WANG Kun

(Qingyang Municipal Sub-branch PBC, Qingang Gansu 745000)

支付结算工作要点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农村地区 支付结算业务 现状 原因 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2-205-02

农村支付业务的发展对支持农业现代化、促进新农村建设,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扩大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具有积极作用。因此,通过分析农村支付业务现状,提出发展对策十分必要和紧迫。

一、农村支付业务现状分析

随着农民生产方式的转变,商品意识的提高,农产品交易市场的扩大、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升,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支付结算业务逐步在农村地区推进,支付结算系统网络也向农村地区延伸,农村支付结算业务发展方兴未艾。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农民对支付结算业务认同度不高。农民在世世代代的自然经济、小农经济的社会环境下,形成了传统的现金交易的交换方式。进入现代社会以后,农民千百年来形成的现金交换习惯短时期内还难以改变,接收非现金支付工具还需要一个逐步的过程。由于农民对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优点不完全了解,对银行卡的存储很不放心;文化知识不高,感到使用不方便;一些商户缺少真伪票据的鉴别常识,使用起来有顾虑;农村各种支付网络的缺乏,社会治安的复杂性,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都影响了农民对支付结算业务的认同度。

2.农村支付网点数量少。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以来,县以下的金融机构撤并较多,可以说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退出了农村金融服务市场。当前农村支付业务主要由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提供,其网点主要设在重要乡镇所在地,覆盖面太宽,再加上有些农村地区交通困难,农民办理金融业务非常不方便,农民只能选择现金交易。

3.农村支付结算网络不健全、不畅通、效率低。目前,乡镇金融网点中,接入人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的仅有三分之一,接入商业银行支付系统的也仅有一半,多数基层网点资金汇划需要通过上级行办理,周转环节和层次较多,影响了支付效率。农村相当多的农副产品收购一般结算不出村,甚至就在田间地头结算,而适用于农村田间地头使用的移动POS机、转账电话等很少,难以进行非现金支付结算。目前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机构软硬件配备都不足,普遍缺少受理机具及电子网络,ATM机大部分分布在县级以上区域,POS机就更少,农民办卡、用卡极为不便,加大了农民支付结算的难度。

4.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不完善。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做为现代市场经济交易手段的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的有效使用必须建立在良好的信用基础上,社会信用程度越高,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越能够被社会所认同和使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市场经济环境的改善,农民的商品经济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是,由于农村地区,特别的远离城市的偏远农村地区的农民,接触市场经济的环境和范围有限,接收市场经济的信息有限,文化程度有限,因此,对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交易方式还很陌生,信用意识不强。农村新兴的农业产业化经济组织还不是完整意义的现代农业经济体,在组织架构、治理方式、财务制度等方面还不够规范。大多数农户还是传统的分散的个体农业户。这些都给金融机构在农村采集信用信息带来了难度,也是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的主要因素。正由于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不完善,金融机构和农业产业化经济组织、农户信息不对称,增大了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推行非现金支付结算业务的风险,影响了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发展非现金支付结算业务的积极性。

5.支付结算人员素质不高,难以适应业务需要。从目前大多农村基层金融机构人员结构来看,前台后台工作人员一般从当地招聘,经培训后上岗,有相关金融领域工作经验的人员相当之少,有一部分是从外行业引入或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基本没有从事金融工作的经验,而懂支付结算业务的人员就更少了,专业人才的缺乏,严重阻碍了支付结算业务的快速发展。

二、发展对策

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业务服务环境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系统工程,是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仅依靠金融机构自身的力量推进,进度缓慢,步伐不快,必须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联手,同心协力,共同营造农村支付结算业务良好的发展环境。

1.政府主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应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联合参与的保障机制,统一领导协调当地农村支付服务工作。当地政府要主动担当起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要责,制定具体工作落实方案,特别是要创新工作思路,着力打造好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的工作载体。针对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主体,以确保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规范、明确,利于目标考核管理。积极消除金融网点空白乡镇;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推动部门联合开展银行卡安全管理和预防、打击利用银行卡实施犯罪活动,切实改进县域银行卡受理环境。政府有关部门应出台财税优惠政策,加大对涉及农村金融机构的正向激励,调动金融机构加大农村地区投入的积极性。降低或放宽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地区开展支付结算业务的准入门槛,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开展支付结算业务,形成竞争局面,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2.加大投入,畅通支付结算通道。金融机构应对农村地区基层网点的软硬件设施加大投入,进行技术支持,推进支付结算网络向更广大的农村地区延伸,加快现代化支付结算系统在农村地区的网络连通建设步伐,使农村基层网点具备各项支付结算业务的能力。应努力实现农村地区银行卡无障碍结算,加大支付终端的布放面,消灭空白点,既要缩小服务半径,又要不浪费金融资源,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3.加强监督,维护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有效的监督检查,有利于保护好农村地区支付服务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对非现金支付的信任度,提高农民使用非现金支付的信心,深切感受到非现金支付的优越性和好处。因此,政府应和金融机构联合建立支付结算的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统筹兼顾,各司其责,共同维护辖内良好的支付结算秩序。要强化银行卡安全用(下转第207页)(上接第205页)卡环境整治工作,人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安机关要建立联动机制,防范和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农村居民的用卡信心。对于以非现金支付手段坑害农民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速处理。严格支付结算纪律的执行,切实落实银行卡实名制规定,积极处理农村地区发生的支付结算纠纷。

4.通力合作,建立完善农村征信体系。农村征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非金融机构一方努力而能为,也非一朝一夕而能毕其功,需政府、社会各界、各金融机构通力合作。首先,政府要为农村征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提供法律支持,加快征信立法。征信立法要明确征信的管理部门和立体地位,要确定工商、税务、电信、政法、劳动、各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向征信系统提供农业产业化企业、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农户个人信用信息的应尽义务,消除各类信息采集的信息隔绝和信息壁垒。其次,要建立集中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在信用信息的采集、整合、甄别、筛选等各环节实行统一的规范和标准,保证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可信度。通过信息平台,使各相关部门、单位、金融机构都能做到信息资源共享。第三,在广大农村推行诚信教育,培养农民的信用观念,使信用观念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同时辅以对守信者奖励表彰,对失信者惩戒的舆论氛围,使“诚信光荣、失信可耻”成为广大农户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5.扩大宣传,普及支付结算知识。在农村地区加大支付结算业务宣传力度,向农民普及支付结算知识,才能培育农民使用非现金支付业务的习惯。金融机构可与乡镇文化站、村委会结合起来,利用他们的宣传阵地、宣传窗口、宣传工具进行支付结算业务知识的宣传。还可在乡镇和比较大的自然村,有选择地建立支付结算服务宣传站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形成对广大农村地区支付服务宣传的全覆盖。结合各地实际,科学制定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宣传站的活动方案,定期开展支付结算服务知识宣传日,使支付结算知识宣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在具体的宣传上要把专业化的语言转变为浅显易懂的语言,采取活泼多样、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可以现场向农民演示或现场模拟支付结算系统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使农民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还可以编印支付结算服务宣传资料发到农民手中,使他们在空闲的时间阅读学习,加深印象,增强宣传效果。

6.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针对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业务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普遍较低的现状,应加大对这些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力度。由于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基层网点人员接触支付结算业务不多,经验不足,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纪律不熟悉,解决支付结算业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能力较弱,因此,上级金融机构应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种专题的培训班,使他们懂法律、明规章、会操作、能应用,提高综合素质。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考核,对业务精、效率高、能力强的人员给予奖励表彰,提供发展空间。要加快金融专业人才引进步伐,可以适时推出优惠政策,引进高级金融管理人才,包括从事现代化支付网络建设的技术型人才、富有经验的金融管理和经营人员,确保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业务实现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会昌,胡涛,丁冬梅.改善农村支付结算服务环境的思考(J).甘肃金融,2012(5)

2.谭博,李琼.对县域农村支付结算服务环境现状的调查(J).县域金融研究,2009(8)

支付结算工作要点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改进

作为银行的一项基础性服务业务,支付结算业务关系千家万户,是商业银行联结客户的纽带,其业务发展情况直接关系到银行的整体运营及生存状态。本文试根据广西区内各国有商业银行的基本情况就此项业务的改进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支付结算业务的意义和作用

(一)支付结算业务是国有商业银行在微利时代的产品创新基础

随着国内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随着国家收紧信贷、严控建设用地、清理新开工项目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到位,加上近年来证券市场逐步发展,人们逐步建立了投资意识,储蓄资金分流严重,银行业存贷款利差急剧缩小,经营成本持续上涨,盈利空间不断变小。再加上历史形成的大量呆、坏账无法收回,甚至还被迫为大量的“应收利息”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种种事实都表明,商业银行已进入了微利时代。国有商业银行依靠传统的银行业务所带来的利润将越来越小,必须寻求和开拓新的途径来扩展利润。

纵观国际金融发展史,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已有160多年的历史,尤其是近几年来,许多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不仅成为其经营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大有赶超利息收入之势。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中间业务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重大变化。支付结算业务作为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产品创新基础,它的发展应成为增强竞争力、增加收益的有效途径之一。

(二)支付结算业务关系到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营运与企业生存

支付结算是社会经济活动中资金运动的重要环节,结算环节畅通与否、结算速度快慢、结算管理工作力度强弱,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和银行的资金营运、自身的整体形象及生存。作为国有商业银行联结客户的纽带,支付结算业务直接反映国有商业银行服务水平,是国有商业银行适应市场环境,增强获利能力的重要手段。

(三)支付结算业务在国有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与管理中的作用

支付结算业务不仅为国有商业银行广大客户办理支付结算活动提供了便捷的服务,同时也为国有商业银行带来了安全、稳定的收益,是国有商业银行汇集闲散资金、扩大信贷资金来源的重要手段,其在国有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与管理中的作用无疑是重要的。但长期以来由于支付结算业务的直接收益在商业银行经营利润中的占比较低(例如,广西某国有商业银行2006年支付结算收入为6309万元,经营利润14.16亿元,支付结算收入仅占经营利润的4%),因此在业务经营与管理中的地位很低,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其潜力也未得到充分挖掘。

(四)支付结算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服务县域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了商业银行改革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等总原则。以广西为例,广西目前共有88个县(市区),748个镇,576个乡,县域面积23.09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97.5%,人口4357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8.47%。新农村建设为国有商业银行提供了发挥优势、发展壮大的广阔舞台及历史机遇,面对农业重新确定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做好农村支付结算工作,提高农村支付结算服务水平,对满足农村多层次的支付结算需求、加快农村地区资金流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服务县域经济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当前国有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规、政策及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

1.支付结算业务法规制度仍需完善

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支付结算业务发展变化的要求。部分支付结算法律法规需要修改或废除,同时,涵盖新业务、新系统的法律法规亟需出台。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对维护结算秩序的保障作用尚待进一步加强。例如,《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规制度需要进一步修订与完善。一是基层金融机构在受理票据时不仅要依据《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同时还要依据《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审核支票的用途,增加了对受理票据的附加条件,违反了《票据法》中“见票即付”的规定;二是现行的法律、法规大多是针对银行而言,对企业恶意贴现、提供虚假资料套取银行信用、票据资金的使用与票据上填写用途不符等行为的处罚明显不够,缺乏对企业违规行为的监督;三是现行的支付结算法规制度不能适应电子业务发展的要求,缺乏在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环境下创新支付业务的法律规范,缺少增强法规制度观念和严格执行制度的行为责任。

2.支付结算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2003年修订的《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规定,支付清算系统的监管权由人民银行行使,支付结算规则的制定由人民银行会同银行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其他有关结算纠纷、结算举报的受理和处置以及结算违规行为的查处由银行监督部门承担,这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了支付体系的内在联系,增加了支付体系监管的协调成本,削弱了支付体系监管的效率,对当前结算秩序的稳定构成了威胁。

3.支付结算服务收费政策仍需完善

虽然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商业银行的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成本收益不一致的问题,但仍存在部分结算业务服务收费不合理、收费只是象征性的现象。据测算,部分结算业务收费仅为银行办理业务所付出成本的1/20(比如银行承兑汇票异地托收按规定只能收取l元的邮电费,但目前各行为确保安全大都采用特快专递来进行托收,每件国内特快专递的费用为22元左右)。一些结算业务收费没有明确定价,或者是缺少行业性统一规定,结算收入占营业额收人的比例偏低。

(二)支付结算人员缺乏业务知识培训,工作积极性不高

1.支付结算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尚待加强

目前支付结算工作在部分行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部分管理层认为支付结算是简单的业务操作,不需要太多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不注重对支付结算人员的岗位培训,以自学为主。特别是一些新的支付结算业务,基本没有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人员素质和结算技能难以满足基层金融服务的需要。例如,某商业银行网内往来系统(3.o版)已上线运行几个月了,但部分结算业务人员对该系统基本概念、运行方式、安全控制方式等认识还很模糊;另外有的结算业务人员对什么样的结算业务该收费、收费的标准是什么、收费的依据何在等问题不求甚解,只是凭直觉、记忆或习惯进行收费。

2.支付结算人员工作积极性有所欠缺

由于当前一刀切式的考核体系,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尚未建立分层次的员工绩效考评机制,没有考虑根据不同考核主体的职责要求建立不同的薪酬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结算业务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影响了支付结算工作质量。

(三)支付结算体系的维护及建设尚待加强

支付系统的运行维护机制尚不健全,支付体系预警系统和应急处理机制尚不完备,局部性系统瘫痪事件时有发生。由于票据截留系统、电子验印系统、支付密码系统建设的滞后,犯罪分子利用票据、银行卡、网上支付等结算工具和结算方式进行诈骗的活动十分猖獗。

支付系统的利用率较低,存在资源浪费现象。大小额支付系统尚未实现与同城清算系统、反洗钱现场监管软件系统的链接,账户管理系统尚未实现与征信系统、工商系统、税务系统的链接。

(四)当前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支付结算业务收费政府定价标准较低,银行人不敷出

目前支付结算业务收费政府定价标准明显偏低,远远无法覆盖商业银行为提供支付结算业务服务所支出的各项成本,导致部分银行业经营管理者产生“支付结算工具不可缺少,服务不应加大投入”的思想,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随着经济发展带来的支付结算业务量的不断增加,进而出现支付结算业务成本增加、收益减少、品种创新乏力、结算工具单一、服务质量下滑的局面。

2.支付结算业务收费价格的管理部门多

目前支付结算业务收费价格的管理部门多,有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总行、银监会、各地人行及物价部门、商业银行总行及相关部门等。价格的执行文件多且时间跨度长,目前还在执行的最早的文件为发改委即原国家计委在1996年出台的文件。手工收费的项目多,有的是银行出于拓展客户的需要,有的是结算人员由于学习不够或疏忽,存在有些应收支付结算服务收费项目不收或漏收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收人。

(五)支付结算产品在营销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对支付结算产品营销还处于起步阶段,主要使用的还是较传统的营销手段,未能适应当前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

1.经营方式限于思维定势,营销阶段尚为初级

经营方式还较大程度地停留在过去的一些习惯思维和做法上,在营销中还是停留在传统的以产品作为导向的阶段。没有建立起与客户长期双向沟通的关系,也没有把整合市场营销管理提高到总揽全局业务经营的高度来认识,很少把金融产品的市场营销与金融服务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导致这些研究基本上停留在初级阶段。

2.营销实践经验、营销人才及营销运行机制缺乏

由于缺乏丰富的营销实践经验、专业的营销人才及有效的营销运行机制,国有商业银行市场营销作用微弱。在应用营销手段的实践上,国有商业银行缺少经验,缺乏相应的营销人才。这不仅导致银行在对自身的支付结算产品业务进行整合营销中缺少系统的理论根据,而且局限性较强,缺乏现实上的指导意义,缺乏营销运行机制。组织机构中既没有设立营销管理部门,也没有建立起以营销管理为核心的业务管理体制。具体营销策略的可比性、可操作性和可检验性都不尽人意,已有的营销活动也缺乏系统规划和设计,导致市场营销还未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改进支付结算业务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支付结算法规体系,确保支付结算业务发展有法可依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日新月异,经济交流日趋频繁,支付结算业务活动已经深入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支付结算业务是金融行业服务于社会的重要环节,其政策法规的执行效果将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提高支付结算制度的权威性有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尽快修订《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健全和完善支付结算法规体系,为支付结算业务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加强支付结算业务队伍建设

1.加强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培训,提高业务队伍整体素质

首先,要将思想教育和职业理想、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列为常规管理工作。通过此类教育增强支付结算人员敬业爱岗的主人翁责任感,强化其职业道德意识。

其次,要加强法制教育。要定期培训支付结算人员,以《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为重点学习内容,使其掌握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处理支付结算业务的专业技术问题,以此保证支付结算秩序的稳定。

最后,要经常组织现职在岗人员进行短期培训或业务学习。在培训或学期中结合相关人员的本职工作进行具体专业考核,由此提高支付结算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水平。

2.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与奖励机制,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与奖励机制,激发支付结算人员工作的积极主动性与责任心,以此保证支付结算工作的质量。

(1)改进绩效考评。要改变当前一刀切式的考核体系,逐步对各行实行分类考核,在考核指标体系中设置共同类指标和个性化指标。共同类指标主要包括存款、中间业务收入、利润、资产质量、人均效益等指标;个性化指标可依据当地市场特色确定,同时还要根据各行个性赋予考核指标以不同权重,引导各行扬长避短进行特色化、差别化经营。比如桂林、北海的旅游业,柳南的汽配业,宾阳、合浦的特色手工业,崇左的制糖及边贸业等。

(2)创新绩效考核机制。合理确定业务经营计划,实现绩效考核由数量增长型向内在价值型转变,将内控评价指标作为基层行和网点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导其在调整结构和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发展业务、提高效益。

(3)建立分层次的员工绩效考评机制。以分层考核为导向,根据柜员岗位、管理岗位等不同考核主体的职责要求,突出不同的考核重点,建立不同的薪酬制度,推进员工考核精细化,建立分层次的员工绩效考评机制,奖优罚劣、和谐竞争。同时,也要加大对结算业务从业人员业务无风险和无差错奖励制度,从而调动结算业务从业人员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体系的维护及建设

为加强维护现有支付结算业务系统,努力做好支付结算新系统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国有商业银行应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维护好目前在线运行的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网内往来系统、现金管理系统等支付结算业务系统,做好支票影像截留系统的各项上线准备工作。

1.对现行的支付系统进行不断的版本升级,进一步完善其业务处理功能,增强系统的安全性。

2.建章立制,提高系统运行质量。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上线运行后,系统运行管理模式、岗位设置、工作内容等都发生了变化,原来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已不适应新系统要求。应根据系统运行的具体模式、操作特点、岗位要求,修订原有的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明确岗位的设置和各岗位职责权限以及合理兼岗。确保各项操作有章可循、各个岗位有规可遵,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确保清算资金安全运行。

3.建立支付危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灾难备份系统,制定支付体系预警系统和应急处理机制,对诸如恐怖袭击、骇客攻击等突发事件要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预案。组织体系实行逐级负责的原则,各级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设立支付危机应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上报和处理本机危机,防止灾难事件的发生。

(四)充分发挥支付结算服务收费杠杆的引导作用

国有商业银行要充分利用支付结算服务收费杠杆引导不同的客户群体使用不同的产品,实现个性化支付结算服务。利用银行的资源,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利用各种支付结算服务方式之间不同的收费引导他们使用不同的产品。

比如对外出务工的劳务人员,引导他们通过“漫游汇款”进行汇款,这样一是资金安全有保障,二是资金到账时间快,三是不用在银行开户、不用支付账户服务费或卡的年费,四是汇款人及收款人所需办理的手续都很简单。

对信用良好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村中小企业或个体农产品收购户,可以通过“量体裁衣”的方式为他们设计合适的支付结算服务套餐,鼓励他们使用支票等非现金支付手段,以节约费用支出、降低结算风险。

(五)积极开发新产品,提高营销效力

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大支付结算新产品开发力度,在“视觉、听觉、触觉”等方面提高国有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产品营销的效力,以支付结算新产品与特色服务提高国有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

1.根据客户需求开发个性化支付结算新产品。国有商业银行应完善结算方式,疏通结算渠道,根据市场需要创新研发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支付结算服务需求的结算新品种。具体而言,即国有商业银行可根据不同层次客户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在现有的支付结算方式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为高端客户提供产品方案,同时又兼顾中小客户的需求,在收费、资金到账时间上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比如目前在部分商品经济较为发达、银行网点分布稀疏的农村地区对银行卡(存折)跨行取现的需求较强烈,而现有的技术手段完全可以实现。国有商业银行应通过必要的市场调研,算好成本账,经过可行性分析后尽快着手研发。

2.整合服务流程,创新服务理念,树立“服务是产品的延伸”的观念。金融业是服务行业,金融产品的好坏完全是由客户凭着自己所体验到的服务水平来评判的,因此,提高支付结算产品的营销效力必须建立在各级员工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

3.统一经营理念,提高国有商业银行形象。当前,各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产品越来越趋于同质化,产品的竞争就演变为品牌和银行形象的竞争。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引进科学的现代企业形象策略,从企业内部构筑统一的企业精神、管理文化和行为规范,外部设计统一的机构实体显示和识别系统,既是现代银行经营管理的需要,又是开展市场整合营销活动的基础。通过整体形象的改善,使国有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的载体更加丰富,可以不断提高银行的知名度,增进公众的信任度,加强员工凝聚力,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

4.整合产品宣传方式,开展公关活动。通过各种传播工具和方式对支付结算产品进行宣传。采取“一个声音、一个面目”的表现手法,使所有的传播信息均呈现一致的模样与个性。开展公关活动以强化与消费者的沟通,树立国有商业银行良好形象。国有商业银行从事的整合市场营销活动不同于一般的业务经营,虽然其目的是销售金融产品,但注意力更多是放在银行与客户关系的培育上。可以说,整合市场营销也是一种文化交流,通过这种文化交流,一方面升华银行形象,树立其特色品牌;另一方面也借此增强银行对客户的吸引力,获取客户的情感认同,因此,要进行企业形象的整合塑造。

5.加强营销队伍建设,提高营销技能。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普遍提高和重点培养相结合,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采取得力措施提高营销队伍素质,为满足各行产品营销需求奠定良好的基础。

(六)加强支付结算业务宣传力度

国有商业银行需要进一步疏通和完善支付结算政策传导机制,做好面向社会大众的结算业务宣传工作。

依托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络普及支付结算业务基本知识教育。设置专项宣传资金加大宣传力度,可以在企事业单位、社区建立固定的宣传渠道,定期印发宣传材料,介绍结算业务基本技能及推广结算业务新品种等等。通过广告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多样的方式,做到结算业务家喻户晓。对于某些个性化的问题,可以通过国有商业银行设置的咨询点、咨询电话直接进行银行与客户的双向交流,提高宣传效率。针对部分较为共性的难点问题,可以通过交流会、座谈会等方式与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加强交流、沟通,将国家制定的各项结算政策规定宣传到位。

支付结算工作要点范文第12篇

一、“两制结合”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积极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与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相结合,落实好中央、省厅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要求的同时,又体现出我市的特色。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框架内,最大限度地保留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各取所长。

(二)总体目标: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建立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为主体,集中核算、间接监管为补充的财政收支管理体系,形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三职分离,又协调配合、相互约束、相互促进的内控规范,使之成为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防腐倡廉,提高效益的新型运行机制。

二、“两制结合”的主要原则

1、“明确目标,分步实施”。以建立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模式为目标,充分利用会计集中核算形成的管理平台,优化资源,整合平台,积极稳妥,分步过渡,结合实际妥善处理好结合过程中的机构调整、人员安排、业务衔接等工作。

2、“单一账户、日终清零”。对所有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各项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运作,并于每日终了及时与人民银行进行清算,保证零余额账户的余额日终为零。

3、“提高效率、方便用款”。在保持预算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设置支付程序,简化手续,合理安排人员分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单位用款。

4、“强化监督、确保安全”。增强财务收支活动的透明度,加强会计监督,强化内部控制机制,使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都得到有效的监控。并按照“金财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大信息系统建设力度,为推行“两制”有效结合提供技术保障,确保资金安全。

三、纳入改革的单位范围

实现部门预算改革及已实行集中核算的预算单位。

四、改革的主要内容

在前期国库集中支付试点的基础之上,结合我市当前财政工作特点和实际,进一步深化“两制结合”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机构整合

机构更名

在单位原有人员编制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将“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按省厅统一要求,合并更名为“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统一名称对外开展和联系工作。

职能整合

将会计委派管理中心原有的集中核算、审核、监督职能与国库集中支付职能予以有效整合,在业务上实现无缝衔接,并相应调整各科室职能。以“前台收付、后台核算”为主要模式,实现三个有效结合:国库支付和集中核算有效结合,集中监管与间接监管有效结合,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有效结合。为强化国库收付职能和财政监督管理打造一个全新的平台。

科室设置

在原已批复设立的行政核算科、事业核算科、管理科、综合科与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市本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确定设立的审核科、支付科、会计科基础上,另根据工作需要,拟增设信息科。

整合后的科室职责

1、审核科:主要负责指标及用款计划核对工作;负责受理各单位原始凭证、拨款单,依据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等审核原始凭证、拨款单、报账单等工作。

2、支付科:主要负责管理市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特设专户及总资金账户;管理预算单位的预留印鉴;根据审核科审核后的原始单据,办理支付业务。

3、会计科:主要负责资金总账户的资金出入登记和“中心”总预算会计、津贴补贴专户资金核算及账户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的对账工作;协助国库科做好财政资金收支测算、统计工作。

4、行政核算科、事业核算科:主要负责对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并实行集中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未进行集中核算单位的财政授权资金的追踪问效及按照文纳入间接监管的二级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5、管理科:主要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万元以上维修、工程项目决算审核、重点工程监管、公务用车修理现场鉴证和结算价格审核工作。

6、信息科:主要负责计算机网络建设、系统维护和数据备份工作;负责搜集各类规章制度;组织业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办法、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中心”各类财务信息统计汇总、加工处理,为财政制定合理支出定额和细化编制部门预算提供可靠依据。

7、综合科:主要负责“中心”内部党务、政务、财务、事务及对外综合协调工作。

(二)按照《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收付程序。

第一、“两制接合”后纳入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单位账户设置情况

在改革初期实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及市财政国库收付核算中心总资金账户、过渡账户并存。

建立市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按照《市市本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清理预算单位的所有账户,将改革后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作,同时财政局在人行景市中心支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零余额账户、清算备用金账户、特殊性专项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等。

对暂未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账户管理:

1、已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由市财政国库收付核算中心统一开设总账户,取消各单位银行账号,在总账户下为各单位统一开设分账户,预留单位印鉴,实行单一账户集中支付、统一结算的管理制度;

2、非集中核算单位,暂保留单位原来账号,作为过渡账户,以核算原账户结余资金及往来款项、非财政性资金。

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相应取消各类过渡性账户,预算单位的所有资金将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逐步实现由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所有政府性资金的收支,并通过在国有商业银行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处理日常支付和清算业务。

第二、支付系统指标管理程序。部门预算中的基本支出由市财政局预算科直接导入支付系统。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基本支出指标、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指标及年度执行中的调整指标,由市财政厅相关业务科室根据部门预算草案和支出调整情况进行指标细化,并导入支付系统。纳入预算的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指标、预算外资金指标由业务科根据部门预算草案和单位收入缴库情况进行指标细化,并导入支付系统。国库科依据批准的部门预算,将分部门、分基层单位、分预算内外、分类、款(项)的预算指标,在扣除现行拨款方式指标后,传送“中心”审核科作为其控制支付的依据。

第三、用款计划管理程序。由基层预算单位录入用款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财政局国库科初审、终审后下达。“中心”审核科依据批复的财政直接、授权支付季度分月用款计划,作为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下达授权支付额度的依据。

第四、支付拨付程序:

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资金拨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市财政国库收付核算中心提出支付申请,经“中心”审核科审核无误后,到“中心”支付科办理直接支付。由“中心”支付科向银行发出支付令,然后通过银行清算系统与国库单一账户或非税收入财政国库专户进行清算。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和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国库科申请授权支付的月度用款额度,经批准后,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限额内向银行开出支付令,银行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清算。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结算,主要通过转账方式进行。预算单位需要现金支付时,可按照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

3、特设专户的支付。根据支出类型,按相关程序办理预算外资金的支付,逐步比照上述程序实施。

对实行集中核算,在“中心”开设分户管理的资金拨付程序:

支出经“中心”审核并加盖“中心”印鉴后,单位到银行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对不实行集中核算,其在保留账户上的资金拨付程序,仍按单位原来模式运行。

(三)“中心”对财政支出的管理模式:

1、支付方式的确定:

(1)财政直接支付:对预算单位的工资支出、大宗物品与服务采购、大型修缮、大中型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等购买支出和转移支付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通过转账方式进行。

(2)财政授权支付:对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含在规定限额内允许预算单位提取的现金)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授权支付可逐步取消,全部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其中单位的零星小额开支,则实行“备用金”核算制,由“中心“根据各单位的情况,核定备用金额度,单位在额度范围内,自行开支,按规定予以报销。

2、审核权限的确定:

(1)对纳入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且实行集中核算的单位,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单据全部纳入“中心”审核。

(2)对纳入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但不实行集中核算的单位,直接支付审核仍由“中心”审核科审核;授权支付除工程造价、公务用车参照景会管[2006]6号、景财办[2005]7号文由“中心”审核外,其余支出由单位自行审核。“中心”将借助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的查询功能,构建“监控—核查—反馈”的动态监控机制,并对其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进行实时监控,加大对单位财务监管与服务,保障财政资金的规范运行。

3、“中心”业务操作主要模式。

业务操作以“前台收付、后台核算”为主要形式。

前台收付—对财政资金的收付业务,通过国库集中收付网络平台进行集中收缴和支付。收入按规定的缴库方式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按审核无误后的原始票据、合同文件等,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后台核算-财政资金在前台收付完毕后,由后台核算部门进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台核算部门按照“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模式,编制记账凭证和会计报表。

(四)纳入“两制结合”改革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

应预算单位及审计、监察、税务等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查账的要求,也由于“中心”办公用房紧张,历年滚存的会计档案难以存放等一系列问题,决定对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历年会计档案退回原单位管理。考虑会计核算的特点与会计期间的年度性,对当年会计资料仍由“中心”统一保管,会计年度满三个月后退回单位保管。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五、配套改革措施

为尽快在我市全面建立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为主体,集中核算、间接监管为补充的财政收支管理体系。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两制结合”改革部署下,密切配合,积极落实各项配套措施,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一)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改革。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学合理地反映各类财政收支活动。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制度,细化预算编制,逐步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为顺利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创造条件。

(二)修订、完善配套制度和办法。

首先制定《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档案移交管理办法》、《财务间接监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保障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第二对支出标准滞后于现实的情况,结合我市经济状况,制定相应对策与办法。对一些不宜行文的,通过制定内部参考规定,统一工作规范。

(三)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财政资金专户管理。

首先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结合银行账户年检,搞好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清理和撤并,建立健全预算单位银行开户财政审批和备案制度;第二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财办[2006]12号)的要求,加强财政资金专户的国库统一集中管理,各类财政资金专户的开设,需经同级财政国库部门核准后办理,凡未按规定程序开设的财政资金专户,一律撤销;第三按照同类专户归并原则,对属同一性质或相似性质的资金专户予以合并,进行分账核算。逐步实现财政资金专户的“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统一调度”。

(四)建立健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

围绕“金财工程”大平台建设和“两制结合”改革的总体目标,建立完善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会计核算等为核心的财政综合业务应用系统,推进现有系统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建成覆盖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的信息网络系统,联接财、税、库、行相关部门和全部预算单位。为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拨付效率,推进财政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加强监督制约机制。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及其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内部制约机制等一整套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责任分工、加强监督约束。要按规定配备会计人员,不能出现违规兼岗的情况;规范资金流转程序,资金拨付、账务处理、印鉴管理、资金调度等,一切按章办事,讲求程序。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六、改革的实施步骤

两种制度结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采取“以点带面、自上而下、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方法进行。具体步骤:

(一)成立“两制结合”改革组织领导小组。为加强对“两制结合”改革的领导,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刘朝阳任组长,舒超英、章志昌、万金华、陈庆宁、吴黎明为副组长,国库科及相关业务科室科长、“中心”正、副主任、信息中心主任为成员的市“两制结合”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雷希如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积极支持,主动配合,认真、及时地解决好改革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确保我市“两制结合”改革圆满成功。

(二)制定实施方案及相关办法,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三)国库集中收付工作进一步扩面,由原来的民政、计生委两个系统增加8个系统,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具体名单:市委、市政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供销社、市规划局、市农业局。明年拟扩面50%,二零一零年争取全面铺开。

支付结算工作要点范文第13篇

【关键词】银行支付结算效率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12-0444-01

一、我国银行支付结算的运行特点

商业票据市场的快速发展促进了资金的有效配置,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发挥了积极作用,充分说明支付结算工具的使用已形成一定规模,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发展。银行支付初具规模,区域发展不平衡。除此还有两个问题:

1 支付结算工具虽多,但使用不充分。以信用卡业务为例,自信用卡进入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以来,银行卡产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但其运用效率却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宣传力度不够、收费高、授权耗时等原因,加之信用卡环境不太理想,使银行卡只成为个人支取现金的工具。其他支付结算工具也是一样,如银行承兑汇票虽说是一种信誉很高的结算品种,理应受客户欢迎,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银行采用信贷审查模式,在对客户的选择上比较慎重,故使用频率和金额都不大;商业承兑汇票因社会信用环境差,除经济发达地区外基本上没有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使用上不方便,效率很低,只有少数厂矿、商业企业少量使用。

2 银企双赢有利,推广创新滞后。在支付结算业务不断发展与完善中,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手段与力度得以明显增强,一些大中企业办理各种结算业务的积极性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据调查,一些知名大企业反映,票据业务已成为这些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推动力。同时,开办支付结算类的中间业务,对商业银行自身效益的提高也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然而,票据业务在中小城市企业、中小金融机构包括中小城市国有商业银行分支行则很少有人问津。一些新型支付结算工具如个人支票、银行本票等,也是近年才使用的“新型”支付结算工具(我国于1986年曾试行过一段时间,上世纪90年代后期,也仅是在上海“一枝独秀”)。从推广情况看,票据业务受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其现状不容乐观。银行本票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本没有使用,个人支票也是迟迟不能被更多的人所接受。

创新是发展与完善支付结算工具的推动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特殊客户群体的出现,个性化支付结算的要求,都对银行的支付结算提出新的要求和研究课题,但目前一些银行对支付结算工具的发展,对新技术的应用较少、电子化程度不高,创新意识不强,新产品的推出远远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需求,也是影响提高支付结算运行效率的重要因素。

二、提高银行支付结算效率的对策

鼓励支付结算工具的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加快支付结算信息化建设,加快银行卡、信用卡联网通用、联合发展的步伐,是对支付结算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提升支付结算运行的效率,支持国民经济发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社会经济生活需求,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支付结算业务的创新和发展。

1 加强信用管理,推进结算票据化。信用是票据结算的基础,社会信用程度越高,票据就越容易被社会所接受和使用。因此,大力推广支付结算工具运用的同时,各地方政府、人民银行、监管机构要合力加强社会信用的管理和建设,在银行信用的范围内,人民银行要积极联合各金融机构、司法、工商、税务等部门,严厉打击票据业务中的违法失信行为,逐步发挥支付结算的疏导、调节作用,强化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净化社会信用环境,促进社会信用的根本好转,并依此推动我国票据业务快速发展。要尽快建立全国统一共享的金融信息系统,其中包括完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实现所有金融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可随时查询与其有信贷关系企业的资信状况。要加快推进银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对个人信贷和信用卡信用的监控,逐步实现全国联网、异地查询等。要进一步加强银企间的沟通联系、坚持银企对账制度,银行应对企业的资信状况做到了如指掌,在此前提下,应进一步加快支付结算工具的普及应用。

2 完善法规制度,防范支付风险。由于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现行的支付结算法规制度中的有些条文已不适应维护经济金融稳定的要求,不适应在网络信息化技术发展环境下创新支付业务的要求。应结合新形势、新任务,以支付结算风险的防范、支付结算工具的实际操作为重点,进行修订和完善,为新时期的支付结算运用体系保驾护航。

应建立严密的支付结算风险监控预警体系,设置化解和规避结算风险的第一道防范屏障。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加强结算监督,规范结算行为,严肃结算纪律,加大对违反结算法规的处罚力度。商业银行要重视支付结算风险防范,充分认识风险防范的紧迫性。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的内控管理,尽陕建立支付结算风险保障机制,加强预警监测,制定临时救助方案和长期保障措施。各银行还应加强计算机安全管理和防范系统风险。

3 加强业务宣传培训,提高结算工具认知度。加强支付结算业务的培训和指导,使基层行和业务人员熟悉具体业务操作。在此基础之上还要强调风险防范,完善内部控制和制约措施,防止业务风险的发生。当前要着重做好新型结算业务如信用证、信用卡等业务的培训,促进基层行和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信用证、卡业务的开证、通知、议付和审单等具体环节的操作要求,熟练办理信用证、卡业务。

支付结算工作要点范文第14篇

关键词:支付结算;服务;监督管理

支付体系是社会经济活动中货币转移的制度和技术安排的总和。社会经济发展离不开资金运动,资金的运动离不开支付体系的支撑。支付体系作为社会公共支付清算与结算平台,能够为各银行以及金融市场提供资金清算与结算服务,有利于加速社会资金周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随着2006年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两大核心系统,即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分别完成了在全国的推广工作,辅以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账户管理系统、票据交换系统、银行卡支付系统等,标志着以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为基础、其他支付结算系统为补充的支付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人民银行作为支付体系的组织者、管理者、监督者,应行使好支付结算管理职能,大力发展和创新支付结算工具,改善支付内外部环境,协调支付结算各方利益,确保整个社会支付清算的安全、高效。

一、改进支付结算手段,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信用制度尚不健全,信用观念比较淡薄,运用支付信用工具疏导、规范社会信用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因此,人民银行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大力度推广和运用支付信用工具,为社会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一)推广票据使用,促进商业信用健康发展。要继续宣传推广商业汇票和信用证结算,各商业银行对企业间的商品交易要积极做好商业汇票的承兑和信用证开证,以及商业汇票贴现和信用证议付,逐步形成在大宗商品交易中使用商业汇票和信用证结算。扩大票据交换覆盖面,积极推广使用银行本票,减少现金流通,方便客户结算,继续扩大支票的使用范围和对象,提高票据信用,鼓励具有良好信誉的个人使用支票,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1.加大宣传与推广力度,提高金融机构和企业对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认知,提高金融机构对商业承兑汇票业务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转变经营观念和本位主义思想,增强票据市场意识和金融业整体风险意识,在充分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逐步使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成为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推动企业认识并广泛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使获取商业承兑汇票签发资格成为企业的荣誉和优势的标志。促使企业在承兑与支付中诚实守信,共同维护和提高商业承兑汇票的信用度,使商业承兑汇票成长为我国经济活动中的“金牌”支付工具。

2.建立完善征信管理体系,降低风险评估成本。改善商业信用环境。一是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征信管理体系,尽快把企业商业汇票信息导入人民银行信贷登记系统,把企业所有支付结算信息纳入征信管理,逐步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完整性与权威性,为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评估提供低成本及时全面的咨询信息,促进商业承兑汇票推广的稳妥进行;二是制定统一的企业信用评级标准,规范对企业的信用评级,避免因金融机构信用评级各自为政而导致企业存在多个信用等级,提高企业信用等级的通用性;三是引导各金融机构真实、完整、及时地将企业支付结算、信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输入相关征信系统,确保企业信用信息的全面性与透明度;四是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协调,实施合力制裁,使丧失信用的企业在融资、结算等业务中享受“差别”待遇,形成有效的制裁制度,以此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树立和培育企业的信用观念,逐步改善商业信用环境,提升社会整体信用。

3.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拓宽商业承兑汇票市场。金融机构应积极适应经济发展需求,在国家经济金融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允许范围内,不断创新业务,推出新的金融产品,助推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开展。如参照招商银行的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中国光大银行的商业承兑汇票包买等业务,通过将银行信用引入商业承兑汇票的票据权利义务中,对某些特定的企业给予一定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度的授信,鼓励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签发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商业承兑汇票的变现能力和流通性,让更多的企业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中得到实惠,以进一步推广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拓宽商业承兑汇票市场。

4.修改与完善相关制度法律。一是修改与商业承兑汇票债权保全相关的法律规定,使商业承兑汇票债权与其他形式债权具有相同的法律权利;二是增加对商业失信惩罚的法律法规条款,提高失信成本,加大对商业失信的惩罚力度,维护商业承兑汇票的信誉;三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修改<票据法),取消商业汇票必须具备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设定,放开纯粹融资性票据,使商业承兑汇票真正成为一种完全有价证券,充分达到支付、信用及融资的目的。

(二)推广运用新的支付工具。商业银行要积极研究探索新的支付结算手段。为客户提供方便、灵活、快捷、安全的支付工具。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创新电子支付工具,广泛开办定期借记、直接贷记业务,扩大转账结算,减少现金使用,便利公众交纳水、电、通讯、房租等公用事业费、保险费、税款以及工资等。积极推广贷记信用卡业务。引导消费信用,刺激消费需求。人民银行要抓紧研究规范支付工具创新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支付工具的电子化和支付手段的现代化,提高商业银行的整体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

(三)积极推行支付结算的业务。人民银行应按照《支付结算业务办法》,做好商业银行之间支付结算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按规定做好支付结算业务制的监督管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充分认识支付结算制的重要意义,转变经营观念,提高服务意识,通过银行间支付结算业务的相互,互惠互利、互为补充,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金融服务。

二、强化支付结算监管.维护支付结算秩序

强化支付结算监管是维护结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好转,防范支付风险和案件发生,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的重要保障。因此,人民银行在改进支付结算服务的同时,必须强化支付结算监管。

(一)加大支付结算的监管力度。重点对支付结算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各商业银行支付结算内部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支付结算的违规违纪行为以及银行账户开立和使用等方面加强监管。加强对各项重要支付结算业务准入和退出审批的管理,规范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二)建立支付结算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营业机构因管理混乱,内控制度不落实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和案件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管理行未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支付结算制度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各项管理要求贯彻不力,实施不到位,对其分支机构发生的严重问题不处理、不纠正,致使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和案件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主管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人民银行分支行,未认真履行支付结算的监管职责,造成辖内支付结算秩序混乱,经常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和案件,影响较大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民银行分支行的责任。

(三)强化不良支付行为规范管理。1.加强支付结算制度建设,建立举报、投诉制度。疏通持票人举报、投诉渠道,规范持票人举报方式和方法,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使基层人行增加及时发现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渠道;z加强结算纪律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结算管理体制。由人民银行牵头,建立支付结算纠纷调解机制,同时通过实行不良支付行为社会举报制度、银行机构定期检查报告制度、不良支付行为处罚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促使银行、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支付结算纪律,维持正常的支付结算秩序;3.加强对空头支票的业务管理。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发现空头支票行为后的权利与义务,对于不履行空头支票报告义务的商业银行,应给予经济处罚,可适当提高商业银行出票行提取处罚手续费比率,进一步维护持票人的合法权益;4.应用新的科技手段,提高支付结算监管水平。加强科技应用能力,不断提高支付结算监管科技含量,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资源强化对支付结算的管理,实现支付结算监管的现代化,主动适应对商业银行支付创新业务的监管,并不断引导商业银行进行结算创新,加快资金周转。

(四)加强支付结算安全管理。要认真贯彻中国人民银行近几年来出台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加强落实内控制度,强化相互制约和事后监督;研究制定统一通用的支付密码业务和技术标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其使用范围,实现客户一机通用,保障银行和客户的资金安全;加强对基层临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重要的支付结算凭证及票据真伪的识别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案件堵截率;针对目前伪造票据进行诈骗比较严重的状况,研究严厉打击制造假票据的犯罪活动的措施,确保良好的票据使用和流通环境,维护正常的支付结算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

三、强化支付系统风险防范,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现代支付系统的建立为商业银行和金融市场提供了优质的支付清算服务平台,但如何有效防范和化解支付系统中存在的各种风险成为目前支付系统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应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风险管理功能。

(一)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是防范支付风险的有效途径。大小额支付系统运行后,全国金融系统支付网络连在一起,金融机构的风险往往发生在支付结算环节,如果一家机构的清算问题将会导致支付风险,会引发连锁反应,蔓延到整个支付系统并产生系统性风险。因此,对支付系统运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支付系统风险防范框架中的核心问题,应该把支付系统运行的安全和高效作为核心公共政策目标,采取一系列举措来控制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同时在实施过程中,明确支付体系的监督重点,强化事后监督和非现场监控,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达到提高监管,优化服务的目的。

(二)加强制度建设是现代化支付体系建设风险防范的可靠保障,应尽快制定包括中小外资金融机构在内、涉及所有支付系统参与者准入、退出的管理办法、票据交换管理办法,完善支付系统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支付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应急机制。同时,将研究开发支付管理信息系统和业务监控系统,为货币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和加强支付系统运行的业务监督和管理,以维护金融稳定。

(三)在推进支付系统建设的同时,完善支付系统的运行维护机制,确保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成为央行的工作重点。加强系统安全建设是防范支付系统风险的强有力的保障,在大额和小额支付系统全面推广运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系统安全防范措施,提高系统资源的利用效率,确保系统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行。

(四)规避票据交换工作风险。目前,在票据交换工作中存在对风险性认识不充分,部分交换员身兼数职等问题,票据交换员的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牵制和制约,票据交换过程中手续不够严密,这是同城清算中可能发生案件的一个最重要隐患。加之部分金融机构对票据知识宣传不够,部分客户不知如何正确使用票据,常因收款人名称、收款人账号、金额有误或者复写凭证底联不清造成退票或错汇现象。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经常召集参加票据交换的金融机构以座谈会、联席会等各种形式提高有关领导和票据交换人员识别风险的水平,加强对票据交换风险性的认识。对票据交换风险意识淡薄、管理不利的清算机构在辖区内予以通报,直至停止其参加交换资格。

(五)加强账户管理是防范支付结算风险的重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是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有效支撑,涉及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和银行所有网点。账户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对规范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有效防范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现金、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支持征信体系建设等提供了重要手段。账户管理系统拥有丰富的存款人信息资源,应当以完善查询立法为基础,开发专门的协助查询功能,准确获取存款人的有关信息,为有效遏制利用银行账户违规支付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技术支持。账户管理系统依托现代化支付系统平台,以进一步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为契机,打击金融犯罪,提高社会信用,维护社会及金融稳定,营造和谐、稳健、守信的金融环境。

四、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改进支付结算管理工作

支付结算工作要点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环境;支付结算

文章编号:1003-4625(2009)06-0113-03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一、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金融网点配置不合理,重城市轻乡镇现象严重。一是由于多数工商企业集中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城镇,金融机构在这里开展业务比较方便,并且容易产生效益,因此近年来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的布局上只重视开拓城市市场,逐步撤并在县以下的机构,经营重点进一步向城市倾斜。就南阳市的情况来看,农村地区设立营业网点主要是农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并且主要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村以下则几乎为空白。从下图可以看出2006年以来南阳市城乡金融机构网点都在萎缩,但乡镇减少更快。二是当前农村三大主力金融机构(农行、农联社、邮储银行)由于经营因素或撤并乡镇等原因,减少了机构或撤出农村市场。三是近年来国家一再鼓励在农村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进展缓慢。

(二)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与社会责任相矛盾,造成服务和支持“三农”的观念趋淡。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作为我国经济领域的重要部门,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理应承担着重要的任务和责任;但是随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逐步完成,各国有商业银行经营完全市场化,其经营理念转向以盈利为根本,把所承担的社会责任逐渐淡化。在当前国家强调金融支持、服务“三农”的情况下,若金融机构坚守商业化经营的理念。就不能为农村经济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当工、农、中、建四大行逐步撤去其乡镇机构后,保留在基层的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也逐步受其经营理念影响,转变经营目标和策略;即使愿意承担其责任,也因受自身实力和规模的限制,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农村可供选择的支付结算方式相对狭窄,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的发展。一是虽然当前金融机构都开通了大、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系统等现代化支付系统,但是这些系统并没有全面推广到农村乡镇营业网点,相关业务的处理需要通过行(社)内系统到县级营业部门后进行转汇处理,影响了这些业务在农村的推广应用。二是受传统习惯影响,农村地区仍以现金结算为主要方式,多数农民认为用现金结算才是“真金白银”,双方都好接受并且不易产生纠纷。三是在乡镇以下可供选择的支付结算工具主要是传统的汇兑、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等,乡镇农村可供选择的结算方式非常狭窄。下表是全市主要支付结算方式统计情况:

(四)乡镇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利于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推广使用。现实中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支付结算系统和机具布放均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到2008年底南阳市的636个金融网点中,城市网点226个,乡镇网点410个;有161个县城网点接入行内系统,353个乡镇网点接入行内系统;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县城57家接入,乡镇227家接入;67家县城网点参与同城票据交换,无一家乡镇机构参与同城票据交换。县城特约商户1151家,乡镇23家,ATM机县城布放91台,乡镇7台,POS机县城布放184台,乡镇无一台,这就限制了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和应用。下表是南阳市支付结算的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统计表:

(五)较高的支付结算服务成本,阻碍了农民接受新结算方式的热情。现在金融机构提供的各项支付结算服务不再是免费的“午餐”,收费项目繁多,面对农村地区客户也没有任何优惠政策,相反对小额账户和资金收取更高的费用(这应该属歧视性收费)。如目前,银行卡均执行年费管理,每户每年缴10元年费,同时,账户日均余额最低保持在300元,低于此额每月加收管理费1元。此外,办卡、换卡收费5元,挂失收费5元,还有银行卡消磁、同城跨行收费等。据了解,因收费项目太多,办理复杂,农村地区多数农户颇有微词,他们认为银行卡是有钱人的象征,是社会地位的体现,但作为农户想说“爱卡不容易”。

(六)风险防范措施滞后,影响了大众对新结算方式的认知。金融机构在对非现金支付方式特色服务的宣传和业务拓展中,注重强化其优点的宣传,却忽略其使用过程中风险性教育,使安全知识和基本防险技能本来就十分匮乏的农村地区人员对社会频频发生的资金被盗案件心有余悸,担心一旦发生丢卡、丢票而资金被盗窃怎么办?责任由谁来承担?在追要资金过程中是否漫长和劳心费神?近期某客户因银行卡资金被盗将其开户行诉至司法部门,后经公安部门侦查、破案,其案情为:一犯罪分子在该金融机构的一个ATM机刷卡口上方安装微型摄像机,将客户账户信息全部盗取,并克隆银行卡后盗取了该客户资金,使客户蒙受了财产损失。此类问题的出现更造成农村地区人员对使用现代化支付工具的不踏实感,不敢用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开展资金交易和往来活动,多数农户还是选择传统现金交易方式,直接影响了现代化支付业务的拓展。

三、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一)银行层面

1、增强支持“三农”意识,提高服务“三农”的社会责任感。“三农”问题是我国当前农村工作的首要问题,近年来每年党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工作的文件,相关文件对金融如何服务和支持“三农”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因此各金融机构要站在政治高度上来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把支持“三农”建设作为本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制定政策、发展规划、技术开发和资金投入上优先考虑“三农”工作,并在具体工作中抓好落实。

2、合理布局支付结算基础设施,畅通农村支付清算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要充分认识到支付结算服务是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拓展农村支付结算汇路的重要举措,根据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区域特色和业务需求,在农村地区增设分支机构,延伸支付系统,进而完善各种支付方式、支付工具,让现代化的支付结算服务真正走入“三农”,走向农村特色经济。

3、强化业务创新和风险防范并重原则,有效推动新结算方式的普及和发展。在强化现代化支付工具风险警示教育的过程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同时加强对新业务的风险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工作职责,银行技术部门还必须不断加大技术创新,特别是要在“密押”、“密钥”等支付密码、口令上下狠功夫、硬功夫,让新支付结算产品具有较高的防风险功能及超前的防盗窃技术,不能等出现案件了才着急,形象受损了才去弥补,应该未雨绸缪,切实提高银行卡的安全系

数,维护广大客户利益。

(二)政策层面

1、科学制定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发展规划,有效助推农村经济金融发展。建议国家组织相关部门对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发展状况进行充分调查论证,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整体情况和区域特征,设计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化的支付结算规划,制定明确的方案和目标等,以指导和推动我国农村支付结算环境的发展。在国家制定政策时应当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发展农村网点,鼓励建立村镇银行等新型中小金融机构,来作为农村金融机构的补充延伸,并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支付结算业务,鼓励国有商业银行积极中小银行支付结算业务。

2、明确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职能定位,切实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建议政府部门出台有关政策法规,明确金融机构在经济发展中的职责、任务等,对于涉农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中的职责进行准确定位。要求农发行、农行、农信社和邮政储蓄银行认准本身的职责和服务方向,大力开拓和发展适合农村的各项支付结算方式,支持“三农”建设,在充分发挥服务三农主力军的同时,获得双赢的良好效果。

3、实行优惠的财税政策,降低农村结算服务成本。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应把农村支付结算工具特色服务定位为一项政策性业务:制定统一的、价格低廉的支付结算收费标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支付结算行为,政府部门应当在政策制定和对“三农”补贴时把农村支付结算的发展作为一个重要方面,在机构发展、现代化支付系统推广运用、支付结算收费等方面实行国家税收减免优惠、中央财政拨补等方式,对农村金融机构在扩展农村支付结算的基础投入和日常服务上进行合理的补偿,为支付结算工具在农村地区的推广使用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

(三)社会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