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纪检监察委员履职报告范文

纪检监察委员履职报告范文

纪检监察委员履职报告

纪检监察委员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一、理顺派驻管理体制,发挥派驻监督职能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纪委监察处增加两个编制,增设两个六级岗位,向六个重点领域派驻资产场站纪检监察员和后勤基建纪检监察员。一是明确派驻人事及经费管理。派驻纪检监察员人事关系在纪委监察处,受纪委监察处直接领导,向纪监察处负责并汇报工作。工作经费在纪委监察处增列,不在驻在单位领取津补贴,不分管驻在单位其他业务工作。二是明确组织关系。纪检监察员党组织关系不在纪委监察处,而是在驻在单位,参加驻在单位党组织活动。三是固定办公地点。驻资产场站纪检监察员日常办公地址在资产经营公司,综合监督资产经营公司、出版社、场站管理中心等单位。驻后勤基建纪检监察员日常办公地址在后勤处,综合监督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基建规划处、西安研究院筹建处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纪委、监察处可及时调整、增加派驻纪检监察员监督单位,扩展其监督范围。

二、明确派驻监督职责,做实派驻监督工作

学校对派驻纪检监察员该干什么、该怎么干,列举了六个方面的工作职责。围绕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一是划清“两个责任”界限。明确提出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负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员代表校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二是突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四个方面十条是关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占了整个篇幅的80%,突出了派驻的工作重点。指出对驻在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纪检监察员要提出问责建议等。三是推动派驻形成“监督、调查、问责”三位一体的大监督格局。指出纪检监察员要受理驻在单位的涉及党纪政纪的信访举报,参与调查驻在单位领导班子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线索等。

三、建立派驻工作机制,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学校为使纪检监察员能更好地实施贴身监督、精准监督和实时监督建立了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以便其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一是参与决策机制。派驻纪检监察员通过参加驻在单位党政班子决策类会议和监督干部任用、人员晋升、物资采购、资产处置、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收入分配等重点领域的决策来履行监督职责。二是保障履职机制。驻在单位为派驻纪检监察员提供办公条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来保障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三是请示报告机制。派驻纪检监察员出差、请假要向纪委、监察处履行有关手续,并告知驻在单位。收到的涉及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T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向校纪委、监察处汇报,每学期期末要向校纪委、监察处书面汇报履职情况以及驻在单位党风廉洁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纪检监察委员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精神,推进监察职能向街道延伸试点工作向“最后一米”延伸,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驻地基层单位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草滩街道拟组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员队伍。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纪检监察监督员主要从草滩街道下属各村、社区和非公党组织中推荐产生。

二、推荐条件

(一)中共党员,年龄18—55岁之间,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行为能力。

(二)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公道正派。

(四)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纪检检察监督员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在街道纪工委监察组领导下,对所监督村、社区、基层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协助和督促村、社区、基层单位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党员及公职人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行使职权等情况。广泛收集本地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并及时向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报告。

(二)按照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安排,及时向所监督村、社区、基层单位传达中央和省、市、区及街道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和精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

(三)参加村、社区“两委”会议,对重要决策事项、经费使用、党务政务公开、服务群众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事项进行监督、发表意见。

(四)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反映村、社区、驻地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违纪违法问题情况的,及时陪同反映人向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报告。

(五)经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批准并报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可以查阅、复制、调取所监督村、社区、驻地单位有关文件、账目、会议记录和工作资料等。

(六)协助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开展调查工作。

(七)完成街道纪工委监察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日常管理

(一)纪检监察监督员对街道纪工委监察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受街道纪工委监察组领导。

(二)纪检监察监督员每月向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报告履职情况,遇重大事项和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三)街道纪工委监察组负责纪检监察监督员的考核工作。日常考核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述职述廉情况进行评价。定期考核在日常考核基础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考核为基本称职以上发放一定数额的工作补贴,考核结果报区纪委监委备案。

(四)纪检监察监督员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纪依法从严查处。

纪检监察委员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__区本届共有区纪委委员26人,其中换届选举产生25人,换届后因工作调整需要,增补委员1人;目前平均年龄47岁,当选平均年龄43岁,其中两名委员当选年龄33岁;大学学历22人,占84.6%学历,研究生学历4人,占15.4%;女性11人,占42.3%。从委员从事工作性质来看,目前在纪检监察系统从事纪检工作的11人(换届时18人),其中委局机关7人(换届时7人、派出纪工委6人),纪检组3人(换届时2人),街道纪工委1人(换届时3人);目前未在纪检监察岗位从事纪检工作的15人,主要分布在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宣传部、统战部、统筹局、交通局、检察院、财政局、民政局、北郊管委会、街道和国有公司,换届时7人,主要分布在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工委、团区委、规服办、检察院、审计局。总体上看,我区纪委委员具有单位分布比较合理、学历构成比较合理、女性结构比较合理等显著特点。

__区历来注重区纪委委员作用的发挥,重视区纪委委员意见建议,在区纪委委员参加参与和对区纪委委员的管理上也制定了一些相应的措施,为保障区纪委委员决策建议权、监督检查权、质询评议权,督促区纪委委员履职尽责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强化重大决策部署参与,保障区纪委委员决策建议权。发挥区纪委委员在区纪委全会会议中的决策作用,组织区纪委委员参加纪检监察系统的各类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履职情况、工作安排部署等党风廉政全局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审议表决。如:区纪委全委会上的工作报告,都要事先书面征求区纪委委员的意见,在会议期间又都再次征求意见,区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形成的决议都由区纪委委员举手表决。

(二)强化专项检查活动参加,保障区纪委委员监督检查权。大部分区纪委委员都结合自身工作,加强了对本辖区、本部门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行使权力、廉洁自律情况及重大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如:在区纪委常委中开展街道、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分片督查,组织担任纪检组长、街道纪工委书记的区纪委委员按月开展作风督查,组织从事财政、审计等工作的区纪委委员在全区开展专项检查,部分担任区纪委委员的街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也在落实“主体责任”的过程中履行了监督检查的职责,从事公安、检察工作的区纪委委员甚至还发挥了协助办案查处的作用。

(三)强化询问质询评议参与,保障区纪委委员质询评议权。区纪委委员在每年召开的区纪委全委会上,对参与大会述责述廉的街道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提出询问质询,并对其进行民主测评。2013年以来,区纪委委员已对向大会述责述廉的全区14个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23个部门党政负责同志进行了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

(四)强化定期报告定期约谈,保障区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到位。规定区纪委常委会每年定期约谈区纪委委员原则上不少于1次,主要听取区纪委委员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情况、听取建议,并对区纪委委员下一步开展工作提指导性意见。不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区纪委委员每年12月底前还要以书面的形式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去年,区纪委常委分别对全区26个纪委委员进行了约谈,其中,常委会成员进行了交叉约谈,做到区纪委常委会约谈区纪委委员全覆盖。

虽然,__区在发挥区纪委委员职能作用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缺乏上位法的支持、没有系统完备具体的意见

作为支撑,只能是“管中窥豹”,收效不够明显。区纪委委员作用发挥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可控性,且离《》和《党内监督条例》对纪委委员用发挥作用的要求也有较大的差距。(一)职责权限不够具体,委员不清楚有何“为”、有何“不为”。尽管《》和《党内监督条例》对纪委委员的职责作了相应明确,市纪委也出台了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的试行意见,但结合区情实际我们发现,针对职责的具体操作办法还不够细化,也没有指导操作的具体配套制度去支撑完善,如果完全照搬,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以试行意见为例,由于对纪委委员职责提法较为笼统,同时又没有对纪检监察岗位内和岗位外纪委委员细化职责任务的配套制度跟进,纪委委员往往是“眉毛胡子一把抓”,擅长的做点、不擅长的也做点,敷衍一下了事,不利于特长作用的发挥,难以形成整体合力。

(二)履职制度不够全面,委员不知道怎么“为”、用什么“为”。尽管我们针对区纪委委员履行参与决策、监督检查、询问质询和评议等方面职责,建立了一些相应的配套制度,但就如何让区纪委委员全面履职的问题上,还显得过于零碎、片面,没有从系统全面的角度健全相应的配套工作制度,为其搭建履职平台,致使区纪委委员只知其职、而不知何“为”其职,履职方法路径单一,片面的以为“一年到区纪委开一两次会、举一两次手、提一两次问、写一两次意见建议、划一两次勾勾叉叉、开展一两次督查,最后再约谈一两次、交一两次报告”就算履职到位,完成任务、脱手了事。

(三)履职保障不够充分,导致委员想“为”不能“为”、“为”与“不为”一个样。__区纪委委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在区纪委办公室,在日常服务区纪委委员的过程中,可谓尽心周到,但无论从组织上还是管理上,都还是略显松散。首先,缺少一个职责明确、分工合作,能够加强对接联系沟通、提供丰富活动载体、迅速处置委员意见、从严管理督促的协调机构,区纪委委员作用的发挥仍处于“自发萌芽”状态。其次,缺乏有效系统的管理机制带动,与区纪委委员的沟通不够频繁、信息交流不对称,专门针对区纪委委员组织的培训、活动、调研少之又少,委员反馈问题少、能够针对办理的问题也少,委员履职在管理上出现“真空地带”、工作制度执行基本流于形式。

(四)选用机制创新不够,导致委员结构不稳定、“为官不为”。__区纪委委员原则上实行一届一任,人员虽然固定,却反而导致结构的不稳定。由于委员结构只在进口上把关,没从出口长远打算,导致委员结构无法适应因部分委员调离、退休或退居二线、患重大疾病及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的结构变化和不合理。通过换届时和现在的队伍结构对比发现,我区在纪检监察岗位上的委员已由换届时18名下降到11名,岗位外委员则反向增长;由于岗位变化,岗位外委员所在单位与反腐倡廉工作关联度下降,部门街道“一把手”增多;加之2名委员退居二线,1名委员患重大疾病常年修养,委员结构出现“不平衡”,导致有位无“为”现象发生,一定程度影响了委员作用发挥。

如何针对性的解决好__区在新形势下面临的以上问题,我们拟从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入手,坚持具体化、针对性、可操作原则,以分类明责为前提,以系统搭台为关键,以全面管理为保障,以破除旧制为动力,尽可能地为委员发挥作用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一)突出分类指导,针对性明确职责任务。要以《》、《党内纪律监督条例》为职责依据,参照省、市相关工作意见,结合__区情实际,从总体上明确区纪委委员职责,并根据委员共性,确定区纪委委员基础性、保障类目标任务。同时,要在明确区纪委委员总体职责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具体细化的配套制度,按照纪检监察岗位内和岗位外,对委员职责进行分类指导。其中,岗位内的委员要按照区纪委监察局机关、部门派驻纪检组、街道纪工委不同工作侧重点进行任务划分,确定任务类型、实施对象、覆盖范围,如:委局机关委员要侧重于牵头、范围覆盖全区,派驻纪检组和街道委员侧重于具体、精力主要集中在本部门、辖区;要分清作为常委的纪委委员与一般纪委委员承担的相应责任,常委委员在履行一般委员职责的同时,要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岗位外的委员则要根据各自所在的工作单位、所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职能优势及各自特长,明确其责任分工,将其本职工作与反腐倡廉工作通盘考虑。如:组织部门的委员要发挥其对党组织、党员的监督作用,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委员要发挥其反腐败配合协调作用,真正让各条战线上的纪委委员做到各在其位、各施其职,明确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突出统筹考虑,系统性搭建履职平台。在区委委员履职平台的设计上,要坚持“系统思维”,从确保委员知情权、监督检查权、决策建议权、提案建议权、质询评议权等方面建立健全履职工作制度,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明确履职方法路径,为其创造知何“为”、以何“为”的履职条件。一是建立健全重大情况沟通通报制度。区纪委常委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向委员通报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情况,重大事项及时通报,常委会会议纪要是内容寄送委员阅知,相关文件和信息及时送达委员,方便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确保委员知情权。二是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和重点联系制度。在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日常监督检查职能的同时,委员可根据区纪委常委会安排,对有关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建议,报区纪委常委会。每名纪委委员可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和工作性质确定1-2个联系点,开展定点联系走访、调研指导、监督检查,对联系单位、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实施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确保委员监督检查权。三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参议制度和重大事项全委会决策制度。凡是事关全区纪检监察全局性的工作、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等事项和重要工作报告,区纪委常委会都要以书面或座谈形式征求委员意见建议,并对全委会工作报告、决议、委员选任罢免等进行集体投票表决,确保委员决策建议权。四是建立健全提案提报制度。区纪委委员每年向区纪委常委会提报有质量的提案(也可以几名委员联名提出提案),重点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解决群众关系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确保委员提案建议权。五是建立健全质询询问和评议制度。区纪委委员既可以在全会上对参与述责述廉的街道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询问质询和评议,也可以对全会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问题向全委会、常委会、委局机关、派驻机构和执行单位提出询问质询,并责成询问质询对象限期答复整改,确保委员质询评议权。

纪检监察委员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 近年来,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在确能定职,统一名称和管理方面,各地进行了有效地探索实践,本文通过研究成都市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出深化改革的几点思考。

论文关键词 纪检监察 管理体制 机构设置

成都市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以党的十八大关于“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完善派驻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的精神和要求为指导,通过健全和创新派驻(出)机构设置、完善机制制度、壮大工作力量、强化监督职能,切实提高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水平。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规范机构设置,实现纪检监察组织全覆盖

派驻(出)机构设置以“覆盖全域、设置规范、职能互补”为原则。一是统一派驻(出)机构名称,明确类别。成都市纪委、监察局把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分为5类:纪委、监察局双派驻机构,在政府工作部门以及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和受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部门(单位),由纪委、监察局同时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纪委、监察局单派驻机构,规定在党委工作部门、人大、政协办公厅、法院、检察院、群团组织等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组,在设立党委的政府工作部门派驻监察室;市纪委派出机构,实际部门(单位)纪委、监察室和市级部门(单位)机关纪委。成都市派驻(出)机构的名称统一,分类明确,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二是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实现全覆盖。按照市纪委统一要求,如在成都市本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80个(其中:双派驻53个,单派驻26个,派出机构1个。);都江堰市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81个;崇州市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58个。全市各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网络全面建成,实现了全覆盖。

(二)理顺隶属关系,实现组织领导一体化

成都市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以实现派驻(出)机构的统一管理为重点,建立健全了统一管理派驻(出)机构的组织领导体系。在《中共成都市纪委、成都市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工作办法(试行)》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市纪委、监察局实施对派驻(出)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派驻(出)机构向市纪委和监察局负责并报告工作制度。

(三)明确工作任务,实现职能职责规范化

成都市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以强化派驻(出)机构的纪检、监察职能,细化工作内容、严明工作程序,最大程度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效能为目的。一是明确派驻(出)机构工作职责。按照《关于健全和完善市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结合部门(单位)的不同性质,明确规定市纪委、市监察局双派驻机构、单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和市直机关纪工委的主要职能任务,既抓住了部门(单位)的不同特点,又强化了派驻(出)机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二是细化工作内容,严控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成都市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以探究制定派驻(出)机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具体化和程序化为重点,把派驻(出)机构工作分为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案件处理、宣传教育五类,细化为二十六项具体内容。另外,还规定了派驻(出)机构通过参加、列席驻在部门(单位)会议、听取专题汇报、组织专项调研、专项监察、明察暗访、工作巡查或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四)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为解决力量分散、力量不均、派驻(出)机构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成都市纪委通过建立片区协作机制,统一调配力量抓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查办案件工作。一是成立组织协调机构。委局机关成立派驻(出)机构工作室,统一管理派驻(出)机构业务工作,强化日常工作联系。二是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派驻(出)机构每半年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向市纪委监察局专项工作述职和年度述职。三是建立协作制度。按照“加强管理、整合力量”的原则,分片建立5个派驻机构协作组,由市纪委常委分工负责指导,委局第一至五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加强对派驻(出)机构的业务指导,推行片区协作办案、交叉检查等工作机制,解决了派驻(出)机构力量薄弱和不便监督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驻在部门(单位)认识不到位,纪检监察工作难开展

在对崇州市、都江堰市部分派驻(出)纪检组长的座谈中,集中反映了一些部门(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担给派驻(出)机构,导致派驻(出)机构主业难开展,监督职能难发挥。这主要是因为部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把本属于“一岗双责”内容的本职工作与派驻(出)机构的纪检监察职能混淆不清,存在部门(单位)“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意识不强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等现象。

(二)派驻(出)机构干部参与部门业务尺度难把握,监督不深入

按派驻(出)纪检组长不再分配与履行监督职责相冲突的部门(单位)业务工作的相关规定,派驻纪检组长分担部门(单位)的业务工作会大量减少,能更好地履行纪检监督的本职工作,避免了过去派驻(出)纪检组长因分担部门业务工作过多,出现“不务正业”,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但是,在监督方式和途径极为有限的情况下,纪检组长如果把握不好参与部门(单位)业务工作的尺度和分寸,不能深入部门(单位)中心工作,抓好抓住关键环节,不正确处理好服务与监督关系、分工与履行监督职能关系,有效参与和有效监督的关系,就较容易面临监督缺位,监督重点不突出、不深入等问题。

(三)派驻(出)机构干部与部门(单位)存在“依附”关系,有“被部门化”的可能

根据《关于健全和完善市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办〔2013〕20号)要求,在派驻(出)机构干部的工资关系、后勤保障等方面,各区(市)县具体做法不一,青羊区纪委只把党(团)组织关系、群团关系交由部门(单位)负责管理,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派驻(出)机构干部开展工作的独立性。调研中发现,纪委只保留了派驻(出)机构干部的人事关系,工资、后勤保障、工作经费等都纳入所驻部门(单位)预算,由单位(部门)负责管理。另外,由于市上还没有关于合理解决纪检干部退休问题的一些机制制度安排,纪检监察干部担心留在派驻部门(单位)退休,顾虑因素难以消除。

(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滞后,纪检监察力量不足

目前,全市各级派驻(出)机构都面临纪检组长配备不齐,工作人员少,教育培训滞后等突出问题。在调研中,了解到存在的主要原因:一是各区(市)县由于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增加与编制严重不足的矛盾突出;二是新进的一些系统外干部,由于缺少纪检监察工作经历和经验,需要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才能有效提升他们的履职能力;三是所驻部门(单位)行业差异大,对派驻(出)机构干部的专业知识和行业风险点把控能力有更高的要求。

三、深化派出纪检监察组织管理创新的几点思考

针对目前成都市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依然面临的问题,并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在继续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需着力于以下几项重点工作的创新。

(一)着力进一步强化驻在部门“一把手”的“一岗双责”,提升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为明确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派驻(出)机构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关系,不断强化所驻部门(单位)“一把手”的“一岗双责”意识,突出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的主体责任意识。需要进一步探索以《各级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告知书》、《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严格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承诺书》等书面通知、协约方式或者以区(市)县纪委统一召开专题会议,切实提升所驻部门“一把手”的“一岗双责”意识和领导班子自觉接受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意识。

(二)着力理顺工作关系,继续深化派出机关对派驻(出)机构的组织领导

继续深化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健全和完善市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并根据“派驻机构与市纪委监察局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所有派驻机构直接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直接向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并报告工作”的制度安排。进一步完善派驻(出)机构干部的工资关系和工作关系管理,实行工资和工作经费财政专列制度;创新派驻(出)机构与派出机关的联系,请示、报告形式;为强化派出机关对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联系、业务指导,需进一步强化派驻(出)机构写作组的协调职能,统一管理派驻(出)机构业务工作;建立结对联系、分类指导制度,推行交叉检查、片区协作办案等工作机制,加强工作配合,整合办案力量。

(三)着力细化工作职责和厘清工作界面,确保全面履职

根据成都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中共成都市纪委、成都市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工作办法(试行)》,对派驻(出)机构的职能职责有明确详尽的规定。区(市)县要根据文件要求,细化内容,尽快制定出台相应文件,并通过由区(市)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学习、发放相关资料、以签署派驻(出)纪检组长全面履职责任书等方式,进一步落实派驻(出)机构的职能职责,确保全面履职。

纪检监察委员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同志们:

年初,我们召开了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今年的第一次工作例会。三个月来,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区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稳扎稳打地抓住全年工作布局的关键期,盯住重点任务用心谋划,开局各项工作起步平稳。下面,我就贯彻区纪委全会精神的情况,结合一季度工作推进和二季度工作要点,再作两点要求,供同志们参考。

一、严格贯彻落实全会部署,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区纪委全会已经明确,2016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纪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到纪律检查工作中,并明确了全年6方面的重点工作,这里我不再重复了,主要围绕第二季度,大家仍需特别关注的5项内容谈几点看法。

1.两个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要贯穿全年,覆盖全体党员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要一直持续下去,这个过程中希望大家避免两个误区。一是“学过了”不等于“学好了”。自去年两个党内法规起,我们看到不少单位以各种不同形式开展了学习宣传,充分体现了同志们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但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能停留于表面,一定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格执行,作为全年纪检监察领域的重要工作深入推进。党内法规的学习,重在深刻领会精神,听过辅导报告,只是最起码的第一步,接下来还要通过学习讨论、评论解读、体会交流等方式加强理解,最终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领导学过”不等于“党员学过”。两个党内法规,面向的都是全体党员,不但党员领导干部需要模范遵守,而且全体党员都要接受约束。因此,仅仅把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是不够的,还要辐射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唤醒全体党员的纪律意识,做到入脑、入心、自觉践行,增强党员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2、把严明换届纪律作为严明政治纪律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换届工作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换届工作全过程都要严明纪律,体现遵规守纪。在区纪委全会上,负春书记明确了中央《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九个严禁”的纪律规定,希望同志们再好好学一学、逢会讲一讲,深刻吸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做到令行禁止,确保风清气正。

为配合做好换届工作,区纪委监察局成立了专门的换届工作小组,接下来工作中,涉及相关人员情况调查或查实时,需要在座各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届时同志们必须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做好此项工作。

3、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稳扎稳打、不折不扣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这必然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一季度以来,全区各处级单位根据区委要求,在处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责任清单的制定工作。从目前各单位上报的清单看,大家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认真梳理在分管领域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排查廉政风险点,明确具体措施,与去年相比,今年的责任清单,查找的问题更贴近实际,制定的措施更加细化。比如,区建交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机管局等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部门分工的牵头任务具体落实到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中,明确责任人。田林街道、华泾镇等单位在制定工作方案、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前充分听取所分管办公室、直属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细致排查薄弱环节。许多单位的纪委书记把深化“三转”,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等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具体措施。区卫计委、区审计局、区文化局、区环保局、天平街道等单位已经将责任清单在区委党建网上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清单的梳理是明责的过程,更是履责的前提,希望还没有梳理好清单的单位抓紧时间,二季度各单位要着重在推进落实上见到成效。同时强调一下,今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抓手是在以往的基础上,抓好“一岗双责”的推进。2月份,我们邀请处级班子中的副职代表列席区纪委全会,今天,又把述责述廉单位全体班子成员请到会场,共同参与述责述廉的过程,请他们共同评议主要领导的履责情况,这对他们认真履责也是一种鞭策。这个关键点,请各单位一定要牢牢把握好。高兴的是,我们了解到,漕河泾街道开始率先探索对副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述报、评议,希望更多单位向他们学习,结合实际,开展更多的有益尝试。

下面,我对去年三季度述责述廉和报告工作情况作个简单点评。2015年9月15日,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虹梅街道、凌云街道4家单位的党委或行政主要领导在区纪检监察工作例会上进行了述责述廉,区纪委委员和区纪委监察局各室主任26人对述责述廉情况进行测评。从总体上看,4位党政正职能够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如实上报个人有关事项,较好地遵守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意识还不够强,还没有把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个别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流于形式,跟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报告中,几位正职都提到加强对单位及下属单位的监督检查,但对检查结果、整改成效缺少具体描述。当天会议上,区房管局纪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委、斜土街道纪工委、长桥街道纪工委4家单位的纪(工)委书记报告了工作,总体评价较好,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协助党委(党组)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党组)完善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等项得分相对较低,望各单位及时加以整改。

同时,针对部分纪委委员反映的,个别评分项目评分依据不明晰、难操作,个别项目与当前工作要求脱节等情况,去年年底,我们对党政正职述责述廉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报告工作的评分表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一是进一步细化了测评内容,述责述廉评分表从原来的8个方面11项内容调整为6个方面25项内容,报告工作评分表从原来的10个指标调整为4个方面17个指标,使评分内容更加具体、更便于评价。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导向,通过指标的修订,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当前的重点任务,使指标既成为履责的评价标准,又成为工作的指导依据。如在述责述廉评分表的指标权重分配上,对“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分值进行大幅度提升,从原来32分提高到55分,占了总分值的一半以上;再如报告工作评分表项目划分中,始终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突出“三转”后纪委的职能定位,强调监督责任和纪律审查,使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目标更加明晰。会前,我们已将两张评分表和其他会议材料一起发到各单位,希望今后述责述廉和汇报工作时,大家能对照指标,防止责任虚化、空转,以“述得清”,促“落得实”。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3月24日,市纪委召开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工作会议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办工作会议。会议主要精神是,第一,市纪委将与市委督查室联合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上半年以“回头看”为主,下半年开展全方位检查;第二,按照“通报是原则,不通报是例外”的方针,加大通报和曝光力度,原则上给予处分的都要通报,市纪委每月通报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5个案例,对突出的典型问题将专题通报;第三,对市纪委室转办的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件,按照侯凯书记“不能一转了之,要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的要求,由联络员联系、协调、督查和指导,对纪检部门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提办,并开展“一案双查”,既查件反映的问题,又查纪检部门的履职问题。对此,区纪委将严格按照市纪委要求抓好推进落实,希望在座的纪检监察干部也要切实提高认识,八项规定这根弦松不得,也不会松。

前几天,市纪委通报了5起行业协会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这5起案例都发生在本市行业协会,这一领域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卡发卡、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屡禁不止,反映出行业协会存在政会不分、管办一体、治理结构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也说明党委(党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面还有不足。类似问题,我区各相关单位也要举一反三,负起责任,加强协会兼职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以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较真的态度,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这里再提一下,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请同志们注意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做好监督。

5、稳步启动2016年巡察工作,关键是整改,重点在抓落实

2016年全区巡察工作仍分4个组进行,目前,组长、副组长人选已经配备到位,今天上午已召开区巡察工作会议,正式入驻年度巡察单位。今年主要对2013-2015年已巡察的18家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察回访,每家单位回访时间10个工作日。大家都知道,巡察成果能不能落地、扎根、开花,关键看整改,同志曾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因此,今年的巡察回访,就要以外力倒逼已巡察过的党组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既是对巡察不容敷衍的严肃性的体现,也是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行动力、执行力的检验,更是对其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考验,希望涉及到的单位正确对待。这里表扬一下区国资委,他们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深刻查找原因,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制定可操作可检查的整改措施,认真开展国资企业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清理、修订国企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费用支出相关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由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相关问题整改,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加强集团对下属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履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实现关口前移、监管传递。类似的,华泾镇针对集体经济运作不够规范等情况,参照国资委对国企加强监管的办法,探索规范集体经济企业相关制度,也体现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与之相对的,按照市纪委要求,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查案不够、震慑作用不大的,不仅抓住典型严肃问责,而且有多少就问责多少,决不放过。在2015年上海市委第二轮巡视中,第六巡视组发现上海城建集团下属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公款旅游问题。向被巡视单位移送线索后,城建置业纪委敷衍塞责,仅凭当事人说辞和事后编造的材料起草了调查报告并逐级上报。城建集团党委未经严格把关,就将不实结论写入整改报告。为此,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疏于监督管理,对下属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欺瞒组织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由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朱晨红作为城建集团纪委书记,轻信城建置业纪委不实调查结果并上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裴建群作为城建置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对组织公款旅游这一顶风违纪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在明知公款旅游性质的情况下默认“项目考察”的说法,负有领导责任,构成失职错误,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免去城建置业董事长职务;张连凯作为城建置业纪委书记,调查取证不全面、不深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袁继康对城建置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公款旅游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事发后编造材料应对组织调查,被免去城建置业总经理职务;王琳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事发后编造材料统一口径应对组织调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城建置业投资部经理职务。相关人员退赔全部旅游费用。这个案例希望引起大家警醒。

中央已经明确,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中纪委工作报告中也明确“要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等内容,可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进问责常态化、制度化,将成为新的常态。

二、落实监督责任掷地有声,坚定不移抓好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我们逢会必讲的。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是我们的生命线,要维护党纪的尊严,首先必须模范执纪。3月初,我们分4场召开了委办局、街镇、集团公司的57家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会议,围绕2016年重点工作,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专题工作部署和工作提示。总体上看,大家的贯彻执行是好的,特别是会上提出《关于徐汇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外出报告备案的规定》及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报送要求后,相关单位严格遵守、认真执行。但是,去年二季度例会上我们明确提出过:按时上报问题线索报表,要求即使没有线索也要零报告,虽然大多数单位是严格执行的,可极个别单位3月份的报表到4月8号以后才陆续上报。不知道这些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还有没有把铁的纪律牢牢装在心间?今天大会给予批评,今后再发生类似情况,对相关人员该问责的问责,该调整的调整。

纪律检查机关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的,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的任务,一要强化政治意识,始终坚持纪律检查工作的政治定位。要坚定不移地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始终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思考、谋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要保持工作定力,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尽管今年“两会”热点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不敢腐”的满意度在上升,网民对反腐败的关注度在下降,我们要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韧劲,继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引向基层。三要勇于担当,始终忠诚于党的纪律检查事业。纪检监察干部干的是执纪的工作,如果过多考虑个人的荣辱安危,就很难真正全身心地投入。我们了解到,在一季度,有的街道的纪委书记顶住压力、坚持原则,耐心细致地开展工作,在班子会议上反复重申上级党委和纪委的工作要求,体现了应有的担当,在此提出表扬。

纪检监察委员履职报告范文第6篇

同志们:

年初,我们召开了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今年的第一次工作例会。三个月来,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区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稳扎稳打地抓住全年工作布局的关键期,盯住重点任务用心谋划,开局各项工作起步平稳。下面,我就贯彻区纪委全会精神的情况,结合一季度工作推进和二季度工作要点,再作两点要求,供同志们参考。

一、严格贯彻落实全会部署,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区纪委全会已经明确,2016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纪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到纪律检查工作中,并明确了全年6方面的重点工作,这里我不再重复了,主要围绕第二季度,大家仍需特别关注的5项内容谈几点看法。

1.两个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要贯穿全年,覆盖全体党员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要一直持续下去,这个过程中希望大家避免两个误区。一是“学过了”不等于“学好了”。自去年两个党内法规起,我们看到不少单位以各种不同形式开展了学习宣传,充分体现了同志们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但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能停留于表面,一定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格执行,作为全年纪检监察领域的重要工作深入推进。党内法规的学习,重在深刻领会精神,听过辅导报告,只是最起码的第一步,接下来还要通过学习讨论、评论解读、体会交流等方式加强理解,最终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领导学过”不等于“党员学过”。两个党内法规,面向的都是全体党员,不但党员领导干部需要模范遵守,而且全体党员都要接受约束。因此,仅仅把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是不够的,还要辐射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唤醒全体党员的纪律意识,做到入脑、入心、自觉践行,增强党员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2、把严明换届纪律作为严明政治纪律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换届工作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换届工作全过程都要严明纪律,体现遵规守纪。在区纪委全会上,负春书记明确了中央《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九个严禁”的纪律规定,希望同志们再好好学一学、逢会讲一讲,深刻吸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做到令行禁止,确保风清气正。

为配合做好换届工作,区纪委监察局成立了专门的换届工作小组,接下来工作中,涉及相关人员情况调查或信访查实时,需要在座各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届时同志们必须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做好此项工作。

3、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稳扎稳打、不折不扣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这必然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一季度以来,全区各处级单位根据区委要求,在处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责任清单的制定工作。从目前各单位上报的清单看,大家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认真梳理在分管领域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排查廉政风险点,明确具体措施,与去年相比,今年的责任清单,查找的问题更贴近实际,制定的措施更加细化。比如,区建交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机管局等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部门分工的牵头任务具体落实到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中,明确责任人。田林街道、华泾镇等单位在制定工作方案、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前充分听取所分管办公室、直属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细致排查薄弱环节。许多单位的纪委书记把深化“三转”,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等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具体措施。区卫计委、区审计局、区文化局、区环保局、天平街道等单位已经将责任清单在区委党建网上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清单的梳理是明责的过程,更是履责的前提,希望还没有梳理好清单的单位抓紧时间,二季度各单位要着重在推进落实上见到成效。同时强调一下,今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抓手是在以往的基础上,抓好“一岗双责”的推进。2月份,我们邀请处级班子中的副职代表列席区纪委全会,今天,又把述责述廉单位全体班子成员请到会场,共同参与述责述廉的过程,请他们共同评议主要领导的履责情况,这对他们认真履责也是一种鞭策。这个关键点,请各单位一定要牢牢把握好。高兴的是,我们了解到,漕河泾街道开始率先探索对副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述报、评议,希望更多单位向他们学习,结合实际,开展更多的有益尝试。

下面,我对去年三季度述责述廉和报告工作情况作个简单点评。2015年9月15日,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虹梅街道、凌云街道4家单位的党委或行政主要领导在区纪检监察工作例会上进行了述责述廉,区纪委委员和区纪委监察局各室主任26人对述责述廉情况进行测评。从总体上看,4位党政正职能够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如实上报个人有关事项,较好地遵守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意识还不够强,还没有把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个别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流于形式,跟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报告中,几位正职都提到加强对单位及下属单位的监督检查,但对检查结果、整改成效缺少具体描述。当天会议上,区房管局纪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委、斜土街道纪工委、长桥街道纪工委4家单位的纪(工)委书记报告了工作,总体评价较好,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协助党委(党组)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党组)完善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等项得分相对较低,望各单位及时加以整改。

同时,针对部分纪委委员反映的,个别评分项目评分依据不明晰、难操作,个别项目与当前工作要求脱节等情况,去年年底,我们对党政正职述责述廉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报告工作的评分表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一是进一步细化了测评内容,述责述廉评分表从原来的8个方面11项内容调整为6个方面25项内容,报告工作评分表从原来的10个指标调整为4个方面17个指标,使评分内容更加具体、更便于评价。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导向,通过指标的修订,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当前的重点任务,使指标既成为履责的评价标准,又成为工作的指导依据。如在述责述廉评分表的指标权重分配上,对“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分值进行大幅度提升,从原来32分提高到55分,占了总分值的一半以上;再如报告工作评分表项目划分中,始终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突出“三转”后纪委的职能定位,强调监督责任和纪律审查,使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目标更加明晰。会前,我们已将两张评分表和其他会议材料一起发到各单位,希望今后述责述廉和汇报工作时,大家能对照指标,防止责任虚化、空转,以“述得清”,促“落得实”。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3月24日,市纪委召开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工作会议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办工作会议。会议主要精神是,第一,市纪委将与市委督查室联合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上半年以“回头看”为主,下半年开展全方位检查;第二,按照“通报是原则,不通报是例外”的方针,加大通报和曝光力度,原则上给予处分的都要通报,市纪委每月通报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5个案例,对突出的典型问题将专题通报;第三,对市纪委信访室转办的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信访件,按照侯凯书记“不能一转了之,要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的要求,由联络员联系、协调、督查和指导,对纪检部门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提办,并开展“一案双查”,既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又查纪检部门的履职问题。对此,区纪委将严格按照市纪委要求抓好推进落实,希望在座的纪检监察干部也要切实提高认识,八项规定这根弦松不得,也不会松。

前几天,市纪委通报了5起行业协会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这5起案例都发生在本市行业协会,这一领域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卡发卡、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屡禁不止,反映出行业协会存在政会不分、管办一体、治理结构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也说明党委(党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面还有不足。类似问题,我区各相关单位也要举一反三,负起责任,加强协会兼职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以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较真的态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这里再提一下,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请同志们注意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做好监督。

5、稳步启动2016年巡察工作,关键是整改,重点在抓落实

2016年全区巡察工作仍分4个组进行,目前,组长、副组长人选已经配备到位,今天上午已召开区巡察工作会议,正式入驻年度巡察单位。今年主要对2013-2015年已巡察的18家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察回访,每家单位回访时间10个工作日。大家都知道,巡察成果能不能落地、扎根、开花,关键看整改,同志曾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因此,今年的巡察回访,就要以外力倒逼已巡察过的党组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既是对巡察不容敷衍的严肃性的体现,也是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行动力、执行力的检验,更是对其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考验,希望涉及到的单位正确对待。这里表扬一下区国资委,他们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深刻查找原因,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制定可操作可检查的整改措施,认真开展国资企业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清理、修订国企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费用支出相关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由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相关问题整改,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加强集团对下属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履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实现关口前移、监管传递。类似的,华泾镇针对集体经济运作不够规范等情况,参照国资委对国企加强监管的办法,探索规范集体经济企业相关制度,也体现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与之相对的,按照市纪委要求,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查案不够、震慑作用不大的,不仅抓住典型严肃问责,而且有多少就问责多少,决不放过。在2015年上海市委第二轮巡视中,第六巡视组发现上海城建集团下属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公款旅游问题。向被巡视单位移送线索后,城建置业纪委敷衍塞责,仅凭当事人说辞和事后编造的材料起草了调查报告并逐级上报。城建集团党委未经严格把关,就将不实结论写入整改报告。为此,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疏于监督管理,对下属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欺瞒组织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由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朱晨红作为城建集团纪委书记,轻信城建置业纪委不实调查结果并上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裴建群作为城建置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对组织公款旅游这一顶风违纪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在明知公款旅游性质的情况下默认“项目考察”的说法,负有领导责任,构成失职错误,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免去城建置业董事长职务;张连凯作为城建置业纪委书记,调查取证不全面、不深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袁继康对城建置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公款旅游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事发后编造材料应对组织调查,被免去城建置业总经理职务;王琳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事发后编造材料统一口径应对组织调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城建置业投资部经理职务。相关人员退赔全部旅游费用。这个案例希望引起大家警醒。

中央已经明确,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中纪委工作报告中也明确“要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等内容,可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进问责常态化、制度化,将成为新的常态。

二、落实监督责任掷地有声,坚定不移抓好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我们逢会必讲的。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是我们的生命线,要维护党纪的尊严,首先必须模范执纪。3月初,我们分4场召开了委办局、街镇、集团公司的57家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会议,围绕2016年重点工作,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专题工作部署和工作提示。总体上看,大家的贯彻执行是好的,特别是会上提出《关于徐汇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外出报告备案的规定》及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报送要求后,相关单位严格遵守、认真执行。但是,去年二季度例会上我们明确提出过:按时上报问题线索报表,要求即使没有线索也要零报告,虽然大多数单位是严格执行的,可极个别单位3月份的报表到4月8号以后才陆续上报。不知道这些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还有没有把铁的纪律牢牢装在心间?今天大会给予批评,今后再发生类似情况,对相关人员该问责的问责,该调整的调整。

纪律检查机关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的,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的任务,一要强化政治意识,始终坚持纪律检查工作的政治定位。要坚定不移地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始终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思考、谋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要保持工作定力,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尽管今年“两会”热点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不敢腐”的满意度在上升,网民对反腐败的关注度在下降,我们要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韧劲,继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引向基层。三要勇于担当,始终忠诚于党的纪律检查事业。纪检监察干部干的是执纪的工作,如果过多考虑个人的荣辱安危,就很难真正全身心地投入。我们了解到,在一季度,有的街道的纪委书记顶住压力、坚持原则,耐心细致地开展工作,在班子会议上反复重申上级党委和纪委的工作要求,体现了应有的担当,在此提出表扬。

纪检监察委员履职报告范文第7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县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等重大部署,紧扣全县反腐倡廉新形势和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实际,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集中推出系列针对性举措,强化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建设和纪律约束,打造组织信赖、群众满意的过硬纪检监察队伍,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的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内涵

按照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创铸树”活动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创三优”。坚持打铁自身硬、践行“六项承诺”,做到政治素质优秀、纪律作风优良、工作业绩优异,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铸利剑”。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打造反贪惩腐之剑、巡视震慑之剑、正风肃纪之剑,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履职尽责中建功立业;三是“树新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形成崇廉尚实之风、干事创业之风、遵纪守法之风,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主要目标

一是队伍更加过硬,政治素质、履职能力、纪律作风全面提升,组织充分信任,群众广泛好评。二是“三转”更加到位,纪检体制改革部署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制度机制、工作方式方法适应新需要。三是履职更加有效,纪检监察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工作举措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总体要求,把“创铸树”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切实解决自身建设和正风反腐中的重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县纪委监察局主要举措及分工如下。

(一)加强纪律建设

1.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学习教育。对照指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省委指出的“十类问题现象”和市委指出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开展学习讨论、对照检查和剖析反思,强化思想理论、纪律、警示、先进典型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

室等;完成时限:2015年5月底)

2.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按县委部署)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基层党支部“”、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4月底)

4.开展“会前学法学纪”活动。建立全县会前学法学纪制度,干部职工大会必学、党委(党组)会认真学、工作会议选择学,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法纪意识。(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案件审理法规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4月)

5.深入践行“六项承诺”。以“三优”为目标,晒工作、比贡献、立标杆、树形象。践行“六项承诺”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的内容。纪检监察机关新进人员必须书面承诺。(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二)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6.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建立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清单,完善“签字背书”、述职述廉、社会评价、约谈等机制,探索差异化考核。制定细化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办法。推进“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探索将是否启动“一案双查”作为违纪案件调查报告的必备内容。(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7.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完善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备用人选库。(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8.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制定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的意见、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建立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严肃追究不按时按质报告的相关人员责任。(牵头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室、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9.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制定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推进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实现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建立派驻机构与委局机关职能部门协作机制、派驻机构工作规程等配套制度,健全派驻机构考核办法。(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0.加强巡视联络。制定我县巡视联络工作办法,充分发挥

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参谋助手作用。(责任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三)提升履职能力

11.围绕“三转”狠抓干部培训。参加中、省、市组织的培训班,扎实开展“清风讲坛”学习培训活动,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履职方式方法等方面的问题,提高把握大局、全面履职的能力。(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2.畅通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出口,统筹推进委局各室、派驻(出)机构以及地方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优化班子和队伍结构,增强整体功能。(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3.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职能调整,进一步清理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推进基层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4.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办法,适应“三转”后充分履职需要。(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5.参加廉洁知识网络竞赛。积极参加在市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举办的廉洁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浓厚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完成时限:2015年5月)

16.开展“订单式”调研。围绕正风肃纪、案件查办、纪检体制改革等重点开展专题调研,分析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进一步增添工作措施。(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四)聚焦主责主业

17.集中查办、通报一批大要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资源出让、国有资产交易、政府采购、财政项目资金、涉农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教育、卫生、政法、交通、国土资源、农业等重点部门,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牵头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纪检监察室;配合单位: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8.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重要复杂举报件分析研判及办理机制,深化委局领导干部带信下访活动。(牵头单位: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9.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认真执行重大案件案发地区(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典型案件分级通报曝光制度,依纪依法、实事求是,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建立纪检监察案件质量、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常态机制。(牵头单位:牵头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0.持续发力正风肃纪。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巩固深化“9+6”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巡视整改“五个专项整治”成果,分析研判“”新形式、新动向,结合全县“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整治突出问题,加大分级通报曝光力度,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1.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深度剖析,加强新任职领导干部、案发地区(单位)干部的集中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2.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查办案件发现的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6月)

23.深化社会评价。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对评价结果排名靠后的地方、部门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对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4.严格按照规定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对群众有反映、经过核查有问题的绝不轻易放过,努力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五)严格纪律约束

25.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完善谈心谈话、请示报告、请销假等制度,开展约谈、作风巡察,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6.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新提任的干部,要实行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举报“凡提必查”;新调入的干部,要严格审查身份、年龄、学历、履历等问题。(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9月)

27.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梳理权力清单、

评估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开展风险预警、严格考核追究,加强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监督。(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8.深化“纪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纪检”。(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9.以零容忍态度清除自身腐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敢抓、敢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行为,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坚决防止“灯下黑”。(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六)加强激励关怀

30.开展“新常态、新生活”爱家倡廉主题活动。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接送一次子女或做一次亲子交心谈话、帮家属做一次家务劳动、陪父母户外活动一次、读一本经典文集,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家庭角色意识、生活责任意识和阳光工作生活的社会担当。(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1.选树纪检监察干部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2.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绩效考核与使用有机结合的机制,深化“标兵室”评选活动,进一步把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3.探索完善纪检监察集体和个人记功奖励机制。(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4.认真执行带薪休假、探望慰问、困难帮扶、工会活动等政策规定。(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5.切实保护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纪检监察干部。(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三、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铸树”活动,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三转”、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是针对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推进正风反腐工作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抓好这项活动,确保人人参加活动、个个受到教育、切实体现成效。委局成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创铸树”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活动有关事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创铸树”活动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和会务组、材料简报和宣传组。委局各室按职能负责相应的工作,并实行室主任(负责人)负责制。

(二)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工作举措。“创铸树”活动的重点,是紧扣忠诚、干净、担当加强自身建设,紧扣纪检体制改革深化“三转”,紧扣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履职尽责,切实为全县推进“四个全面”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向党委(党组)报告,争取工作支持;要及时制定方案,精心统筹谋划,认真抓好落实;要创新活动载体,项目化推进,倒排工期、强化责任,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点”,促进活动取得实效。委局机关各牵头科室要迅速形成相关具体方案,及早报委局领导审定后实施。各片区纪工委,各镇乡纪委,各园区、社区纪工委,县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要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于4月23日前报县纪委。

纪检监察委员履职报告范文第8篇

为了促进涉农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我们加强督促涉农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创新方式方法,赋予自查自纠更多的内涵,做到“三个落实”:一是落实排查登记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及时对全县涉农责任单位、涉农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档案,对强农惠农项目的资金管理和使用进行动态登记和监控,切实增强涉农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开展自查自纠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截止目前,我县已对24个涉农责任单位、23项涉农项目、13239.69万元涉农资金进行登记,列入监控的范围。二是及时落实“告知”。我们就如何提高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透明度,确保资金安全等提出具体要求,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书面等形式要求和提醒涉农责任单位,特别对比较重要的11个涉农责任单位提出了详细具体的要求,使其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认认真真地履行其应该履行的职责。三是落实报告制度。我们要求涉农责任单位把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包括项目落实情况,确保项目安全、廉洁、公开、透明等方面的措施及时报告,并实行“月报”制度,便于我们掌握全县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动态。今年以来全县24个涉农责任单位、11个乡镇共上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情况140次。

通过以上措施把涉农责任单位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宗旨责任、廉洁责任、效率责任与自查自纠有效地结合起来。同时我们把相关要求和应该落实的责任以书面等形式及时告知涉农单位,使涉农单位明确责任目标,明确如何防范失误及违法违纪行为,以便防微杜渐,改变了过去单纯要求责任单位自查自纠的做法,使自查自纠行为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监管与加大问责力度相结合,强化县直纪检组及乡镇纪委的监督责任

我们认真整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县直纪检组、乡镇纪委监督检查的主力军作用,抓实抓好“四个突出”:一是突出县直涉农单位纪检组、乡镇纪委对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监督检查责任。制定和细化了11个县直涉农责任单位纪检组、11个乡镇纪委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具体内容,例如要求涉农责任单位纪检组对涉农项目的资金到位情况、管理使用情况、资金发放对象是否真实等进行检查和确认。截止目前,全县涉农责任单位纪检组和乡镇纪委已经对到位的11245.29万元进行确认和监管。二是突出对县直纪检组、乡镇纪委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支持。把县直纪检组、乡镇纪委能否有效履行监管职责作为本单位、本乡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对县直纪检组、乡镇纪委不能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的,除了追究县直纪检组长、乡镇纪委书记的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督促县直涉农责任单位和乡镇党委政府对县直纪检组、乡镇纪委工作的支持。今年以来,共协调县直涉农责任单位、乡镇党委政府支持相关纪检组、乡镇纪委开展工作26人次。三是突出问责的力度。除了加大对涉农责任单位、乡镇主要领导的问责力度以外,还对不履行监管职责的县直纪检组、乡镇纪委负责人进行问责,督促其履行监管的职责。这种“双向”问责的措施使涉农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与纪检监察组织的目标趋于一致,促使涉农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主动支持、督促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四是突出县直纪检组、乡镇纪委监管的效果。主要体现在“监管到位、报告真实、处理及时”十二个字上,“监管到位”即要求县直纪检组、乡镇纪委对监督检查工作仔细、具体、到点到位;“报告真实”即要求县直纪检组、乡镇纪委报告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能隐瞒;“处理及时”即指县直纪检组、乡镇纪委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察局对报告及时进行审核,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增强县直纪检组、乡镇纪委的监管职责,对其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提供支持,使其有责任,敢于履行责任,对于不履行监督职责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进行问责,改变过去在监督检查工作中以县纪委监察局为主,各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协助配合的状况,把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在监督检查上由配角转换成主角,推向监督检查的前台。目前,我县已对1名县直涉农责任单位负责人、2名县直纪检组长、1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问责,对涉农责任单位、县直纪检组、乡镇纪委有很大的触动,进一步增强了对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监管力度。

纪检监察委员履职报告范文第9篇

——2019年8月26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监察委委托,我就县监察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职责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自挂牌成立县监察委以来,我们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使命,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在优化组织架构上求深化,在构建监察制度体系上谋措施,在全面履行职能职责上要效率,在推动监察对象全覆盖上想办法,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出实招,切实推进了全县反腐败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履行职责。我们始终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到强化执纪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追责问责的全过程,不定期向县委常委会汇报重大问题线索、涉及科级干部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既报告结果又报告过程,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日常监督全过程。同时,我们将重要案件的立案审查、使用留置措施、作出处分决定、移送司法机关等情况及时提交县委审核把关,把党的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一年多来,县监察委向县委常委会提交研究重大案件4件,县委书记主动认领问题线索1件,切实把县委抓反腐败工作的决策权、审批权、监督权进行了实化、细化、具体化。

(二)优化机构设置,织密监督网络。我们按照“全面覆盖、区域派驻、片区相连、权责一致”的原则,向57个县一级单位派驻6个纪检监察组,在各乡镇成立派驻监察办公室,设立监察专员,赋予监察职能,实现了对全县8087名国家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打通了监察“最后一公里”。同时,把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向全县396个农村、社区设立“村级监察联络员”537名,将监督“前哨”和“探头”布设到了村一级。实行监督和调查前后台分设,及时将县监察委2个监督执纪室更名为监督检查室,着力使主责主业更加聚焦,职责履行更加科学,工作效率更加高效。

(三)准确运用措施,提高办案效率。制定《湟中县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管理使用办法》,下发监察建议书4份,整改问题8个,追缴税款166.74万元,切实发挥了监察建议书的功能。全面运用12项调查措施,使用谈话措施258次、讯问17次、询问342次、查询101次、调取306次、扣押5次、勘验检查3次、鉴定1次、留置1人,完善调查法律文书44份。建立“N+1”信访举报平台,严格执行问题线索集体评估、乡案县审等制度,受理违法问题线索83件,立案20件,给予政务处分21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切实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业务能力。以“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两个绝对”具体化为载体,开设“周五早课堂”“业务大讲堂”学习平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6次,业务骨干辅导业务12次,学习新思想新理论52次,干部业务水平和政治理论进一步提升。强化教育培训,选派78名干部分批次赴外开展业务培训,选派12名干部参加省纪委监察委调训,选派5名干部到省市纪委跟班锻炼,多渠道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同时,我们完善初核报告、审理报告、谈话笔录等文书,建立与检察院、法院沟通协调和三方庭前会审机制,制定《湟中县纪委监察委提前介入审理案件暂行办法》,加强纪法衔接。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多来,全县各级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责,作了大量工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一些问题和不足仍然存在。

一是监督力量薄弱。虽然全县16个乡镇(街道)均设立了监察办,但从事监察办工作人员只有1-2名,加之农村点多、面广、线长这一县情,工作力量明显不足;同时,派驻工作比较滞后,全县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由未从事过监察工作的转员干部担任,成员由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组成,工作精力明显受限。

二是专业化水平不高。乡镇(街道)除监察办主任外,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全面掌握监察工作需要较长时间,距离专业化还有一定差距。同时,派驻机构干部参与问题线索处置相对较少,对业务不够熟悉,执纪监督水平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提高。另外,各级监察组织为了应对不断增长的问题线索,将专业化水平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人员安排到案件查办上,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职能。

三是内外衔接不够。监察委与司法机关的衔接方面,还需要在线索移交、指定管辖、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补充调查、不起诉复议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明确。监察机关内部信访、案管、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之间问题线索传递如何更加紧密有序,审理部门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之间如何更好地衔接合作,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做好“四篇文章”。

(一)紧扣融会贯通,做好提升站位文章。牢牢把握监察委的政治属性,把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首要素质,贯穿于监察委履职的全过程。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纪律和法律“两种语言”,先用纪律的尺子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衡量和认定,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再用法律的尺子守住底线不放松,实现纪法衔接贯通。

(二)抓好规范运行,做好内部衔接文章。进一步梳理明确内设机构职责,积极探索监督、审查、案管、审理相对分离的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围绕责任分工、审查调查措施、证据规则、常用文书等重点内容,制定涵盖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各环节的工作规程,在优化执纪监督和执法监督、完善内控等方面下功夫,不断规范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委员履职报告范文第10篇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受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三年来的纪检监察工作,并就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意见,请予审议。

三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三年,乡纪委在县纪委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努力推进教育、监督、制度、惩处、自身建设等工作,为全乡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主要工作表现为五个“强化”:

一、强化教育倡廉,筑牢防线防腐拒变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政学习。

组织乡村干部学习《党章》和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二是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定期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大会,参加“警示教育”、“清风论坛”、“预防职务犯罪集中教育”等学教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三是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医院、进家庭活动。

二、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干部勤政廉政

一是加大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

围绕乡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加大专项检查力度,促进工作落实。二是大力实施农村党风廉政工程。促进基层党务、村务、财务规范运行。

三、强化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源头治理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在年初将年度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同与各村主要负责人签订,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二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检查监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真正做到反腐倡廉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各项规定。制定完善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做到令行禁止。四是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制度。

四、强化作风转变,坚决惩治腐败现象

一是加大作风转变力度。

以落实中央、省市县规定为契机,突出解决部分党员干部作风不实问题,通过明查暗访,认真查处腐、懒、散和损害集体形象等问题,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效能提升。二是加大民主评议力度。三年来乡纪委组织对全乡各驻乡站所、学校、医院等单位进行了民主评议,共发放120份调查问卷,收回意见和建议12条,针对评议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建议,由乡纪委及时反馈各参评单位并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加大查信办案力度。三年来,乡纪委共立案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6件,结案6件,结案率100%,其中财务经济类4件,其他2件;处理党员6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5人,共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协助县纪委查处党员干部2人,处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22件;进行廉政谈话4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

五、强化自身建设,切实履行纪检职责

三年来,乡纪委切实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通过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在全国纪检监督系统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中,做到了“零持有、零报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纪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腐败现象在部分领域仍然易发;二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三是少数党员干部作风方面仍然存在问题;四是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有待加强;五是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还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下年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落实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着力推进纪检监察系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始终保持整风肃纪的强劲势头,为全面完成我乡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纪律保证。

一、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要以“转作风、求实效”为主线,聚焦“四风”问题,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惩治问责和教育警示常态化,努力形成长效机制。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各项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坚决执行和落实《规定》提出的各项要求,做到用“禁令”规范从政行为,用“问责”重塑政治规则,用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务实高效服务发展

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与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保持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加强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任务和大额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加强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全程监督;加强对惠农资金、救灾救济资金、新农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证政令畅通,积极营造求创新、抓改革、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加强效能建设,推进权力规范运行

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强力推进效能建设。加大调研走访、民主评议、明查暗访、专项督查力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以深化民主考评活动为契机,强化机关效能监察,通过诫勉谈话、惩戒、问责等措施,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继续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积极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案件查办,提高办案综合效果

围绕“常教育防发案、常提醒少发案、办小案控大案”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领域利益分配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失职渎职以及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畅通和规范网络举报渠道,定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分析,充分发挥预警机制的作用。有效借助县乡协作办案机制,加大案件互审互查力度,提升办案整体水平。加强典型案件的剖析,利用身边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案件查办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五、切实增强履职意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纪检监察委员履职报告范文第11篇

 

今年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纪委三次全会和股份公司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做深做细做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一)强化政治学习和教育。将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纪委会议、干部培训、党支部“三会一课”、日常教育推送的主要内容进行学习讨论,督促年轻干部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加强学习,不断强化领导人员的“四个意识”。

(二)组织开展“廉洁活动月”活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教育主题,集中再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国企党建会精神、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公司核心管理制度,并继续组织廉政考试。各单位、各部门要创新活动形式,确保各级领导班子、关键岗位人员及全体党员全部参与到活动中,持续提高廉洁从业和严守制度的自觉。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各单位党委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领导人员临时出国(境)报批制度等。2018年度接受过函询谈话、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年度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按照“五责”体系,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协同发力

(一)督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党委书记主动担当、善于作为,落实主体责任清单规定内容,发挥好“头雁效应”。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要点、考核方案和考核兑现工作;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亲自督办信访案件;研究制定班子副职“一岗双责”工作清单并督促落实;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报告。督促党委书记通过约谈、述职、督查、追责等方式,把责任传导给各党支部书记,把压力传递到每一名基层党员。

(二)扎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规定内容。通过强化“日常、任职、履责、警示、诫勉”五类谈话,督促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和坚持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飞检”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加大对零信访、零问责的单位的检查力度,突出对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监督,促进领导人员履职到位和工作落实落地。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股份公司《关于实行领导人员问责的规定》,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滞后、在项目管理中失职渎职、以情况特殊为由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故意规避公司监管的行为严肃问责,以强力问责,推动守责尽责。

三、全面监督和精准监督并重,做实做细监督工作

(一)深入推进“1+X”大监督工作模式。纪委作为“1”要发挥好监督协调职能,每年至少牵头组织召开2次全面监督工作联席会,做好信息共享、问题共商、联动处置,督促总部部门逐条认领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逐项销号,及时通报成效,督促职能部门发挥好“X”的职能,以“监督的再监督”促进职能部门主动监督,提高监督效能。

(二)以问题为导向精准监督。深刻汲取王晓林案件的教训,重点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合同管理、分包结算、设备物资采购、设备租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食堂补贴费用管理、备用金管理以及职工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监督。建立分包队伍廉洁评价制度,将合作方的廉洁评价纳入整体信用评价体系,对评价不合格、履约差、廉洁风险大的合作方要坚决清理。根据股份公司要求,集中整治领导人员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并结合公司实际开展分包业务专项治理。

(三)注重标本兼治,深化巩固巡视巡察工作成果。一是以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要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涉及公司层面的公司改、二级单位层面的二级单位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公司纪委将把监督巡视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二级单位党委和主要负责人切实把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担当起来。对巡视巡察整改走过场、敷衍整改的,坚决问责。二是及时总结巡察工作经验,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巡察工作制度。

四、坚定不移纠“四风”,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一)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按照公司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阶段工作,严肃查处“口号式”贯彻落实、“走秀式”调查研究、“忽悠式”应付工作和服务职工群众,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作为,甚至乱作为,失职渎职和领导干部慵懒散等问题,并从6月份开始,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长期来抓。

(二)日常检查常态化。两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在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坚持明察暗访,紧盯“三类人”和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查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娱乐、违规收受土特产等问题,同时开展不定期突击检查,对发生的各类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问责、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

五、严肃执纪问责,重点查处关键领域腐败问题

(一)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把日常廉洁提醒谈话作为工作常态,党政一把手和班子副职谈、纪委书记和其他班子谈、领导班子与分管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谈,且每年不得少于两次。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入谈心谈话,本着严管厚爱的态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点名批评,防患于未然。

(二)继续紧盯“三类人”和“关键少数”。两级纪委要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干预选人用人、工程分包、结算管理、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等重点业务,以权谋私或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并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坚持一案一警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职工被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介入调查、传唤、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须即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并于5日内报送书面报告。

(三)规范处置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依纪依规进行核查,发现违纪问题要严肃惩处,并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规定。

六、继续深化“三转”,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

纪检监察委员履职报告范文第12篇

 

今年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纪委三次全会和股份公司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做深做细做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一)强化政治学习和教育。将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纪委会议、干部培训、党支部“三会一课”、日常教育推送的主要内容进行学习讨论,督促年轻干部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加强学习,不断强化领导人员的“四个意识”。

(二)组织开展“廉洁活动月”活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教育主题,集中再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国企党建会精神、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公司核心管理制度,并继续组织廉政考试。各单位、各部门要创新活动形式,确保各级领导班子、关键岗位人员及全体党员全部参与到活动中,持续提高廉洁从业和严守制度的自觉。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各单位党委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领导人员临时出国(境)报批制度等。2018年度接受过函询谈话、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年度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按照“五责”体系,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协同发力

(一)督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党委书记主动担当、善于作为,落实主体责任清单规定内容,发挥好“头雁效应”。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要点、考核方案和考核兑现工作;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亲自督办信访案件;研究制定班子副职“一岗双责”工作清单并督促落实;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报告。督促党委书记通过约谈、述职、督查、追责等方式,把责任传导给各党支部书记,把压力传递到每一名基层党员。

(二)扎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规定内容。通过强化“日常、任职、履责、警示、诫勉”五类谈话,督促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和坚持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飞检”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加大对零信访、零问责的单位的检查力度,突出对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监督,促进领导人员履职到位和工作落实落地。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股份公司《关于实行领导人员问责的规定》,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滞后、在项目管理中失职渎职、以情况特殊为由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故意规避公司监管的行为严肃问责,以强力问责,推动守责尽责。

三、全面监督和精准监督并重,做实做细监督工作

(一)深入推进“1+X”大监督工作模式。纪委作为“1”要发挥好监督协调职能,每年至少牵头组织召开2次全面监督工作联席会,做好信息共享、问题共商、联动处置,督促总部部门逐条认领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逐项销号,及时通报成效,督促职能部门发挥好“X”的职能,以“监督的再监督”促进职能部门主动监督,提高监督效能。

(二)以问题为导向精准监督。深刻汲取王晓林案件的教训,重点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合同管理、分包结算、设备物资采购、设备租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食堂补贴费用管理、备用金管理以及职工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监督。建立分包队伍廉洁评价制度,将合作方的廉洁评价纳入整体信用评价体系,对评价不合格、履约差、廉洁风险大的合作方要坚决清理。根据股份公司要求,集中整治领导人员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并结合公司实际开展分包业务专项治理。

(三)注重标本兼治,深化巩固巡视巡察工作成果。一是以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要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涉及公司层面的公司改、二级单位层面的二级单位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公司纪委将把监督巡视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二级单位党委和主要负责人切实把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担当起来。对巡视巡察整改走过场、敷衍整改的,坚决问责。二是及时总结巡察工作经验,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巡察工作制度。

四、坚定不移纠“四风”,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一)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按照公司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阶段工作,严肃查处“口号式”贯彻落实、“走秀式”调查研究、“忽悠式”应付工作和服务职工群众,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作为,甚至乱作为,失职渎职和领导干部慵懒散等问题,并从6月份开始,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长期来抓。

(二)日常检查常态化。两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在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坚持明察暗访,紧盯“三类人”和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查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娱乐、违规收受土特产等问题,同时开展不定期突击检查,对发生的各类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问责、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

五、严肃执纪问责,重点查处关键领域腐败问题

(一)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把日常廉洁提醒谈话作为工作常态,党政一把手和班子副职谈、纪委书记和其他班子谈、领导班子与分管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谈,且每年不得少于两次。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入谈心谈话,本着严管厚爱的态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点名批评,防患于未然。

(二)继续紧盯“三类人”和“关键少数”。两级纪委要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干预选人用人、工程分包、结算管理、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等重点业务,以权谋私或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并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坚持一案一警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职工被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介入调查、传唤、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须即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并于5日内报送书面报告。

(三)规范处置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依纪依规进行核查,发现违纪问题要严肃惩处,并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规定。

六、继续深化“三转”,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

纪检监察委员履职报告范文第13篇

关于基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的调研报告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强调,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措施,中央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的明确要求。云龙县功果桥镇纪委,通过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及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基层纪委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基层纪委如何履行好监督责任进行了一次认真的调研。

一、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越位问题。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厘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纪委监察机关办事信得过,任何工作如果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而外,还承担着许多与纪检监察工作关联不太密切甚至毫不相关的工作,如党务公开、民生资金监督、工程项目监督、征地拆迁督查、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在不同的地方都有涉及,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

(二)监督不到位问题。一是还有部分纪检干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在三转工作中,存在上转下不转,内转外不转,明转暗不转的现象。二是责任追究不严格。一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三是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四是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三)工作错位问题。目前有的乡镇的一些老大难工作,常常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中,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认为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四)自身建设管理问题。一是基层纪委力量薄弱,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由于没有专门的编制,至今纪委班子还没有配齐,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不不足的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二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王歧山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中把纪委的工作职责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这也是各级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基层纪委没有厘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其次,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其三,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三、落实好监督责任的对策

(一)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思想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四)健全落实监督责任的机制制度。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五)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王歧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关于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报告 今年以来,雨城区纪委在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上来,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聚焦主业、落实主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现我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如下,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深化思想认识,从根上把监督责任落实好

作为纪委书记,我始终将协助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根本,尽职尽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职能,责无旁贷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以落实监督责任的实际举措和成效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体系构建更严密。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试行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向区委常委会述责,69个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常委会述责工作机制;探索区级领导干部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机制,以定责、亮责、述责、评责为抓手,层层传导压力,筑牢责任体系。区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以上;区委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今年以来,对反腐倡廉重要问题批示6件次,督办重要案件5件;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日常督查、专项检查、暗访巡查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使反腐倡廉决策部署更加有力。

(二)参谋作用更明显。坚持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确保反腐倡廉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营造党风清、政风廉、作风实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区委及时出台《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将全区反腐倡廉工作细化为6个大项和58个小项任务,一一部署落实;制定了惩防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

(三)组织协调更有力。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运用,整合司法、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对象分类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要求,区别对待,各有侧重。组织全区191个行政村和16个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开展勤廉双述活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传导至神经末梢。

二、围绕中心大局,从严上把监督职责履行好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新的更高要求,坚持围绕中心大局,积极履行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进一步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从严监督检查,加快灾后重建。围绕廉洁重建、阳光重建,大力开展灾后重建廉洁监督,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职,承担重建项目监督主体职责。在灾后重建中引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区查找廉政风险点257个。建立企业廉洁准入制和廉洁情况查询制,有力实现关口前移。创新建立32个集中安置点纪检监督小组,实现监督体系区、乡、村、组四级并联。切实发挥好纪委再监督、再检查作用,建立两帐一单督查机制,深入开展一线监督,发现问题164个,整改问题127个。依托电子监察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察两大平台和区、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在实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同时,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从严执纪问责,深化正风肃纪。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紧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加强督查,紧盯党的纪律执行,止懒政、治庸员围绕加强作风建设,紧盯四风问题,深化正风肃纪9+1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开展专项督查48次,作风纪律暗访4次;对7个工作效能执行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对1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诫勉谈话、对1个不胜任工作的乡镇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对12个单位发送了廉政提醒函,查处四风案件7件7人,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分两次进行了点名通报。

(三)从严教育管理,力争群众满意。围绕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基础工作,制定了2014年度实施方案,将21项指标细化分解到各承办单位,加强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聘请16名特邀监察员,对9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资金使用、项目推进、工作效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围绕群众关注热点,制定具体方案,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管,确保管理监督无死角;实行任前三廉机制,把牢干部任用关,对21名拟提拔干部进行廉洁审查,对47名拟提拔交流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组织23名拟提拔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考试;建立单位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及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深入开展六个一警示教育活动,分两批组织40余单位负责人旁听职务犯罪庭审,50个灾后重建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作电视公开廉洁承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

三、大力推进改革,从强上把监督力量凝聚好

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到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一)转职能,聚焦主业。下决心回归主业,抓牢主责,进一步调整优化机关内设机构,大力清理议事协调机构。通过两次清理,将参与的71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为19个,精简率达73%,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加强乡镇、部门纪检组织的规范化建设,23个乡镇(街道、新区)全部配齐纪(工)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区政府工作部门均建立了纪检组(纪委),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纪检组织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廉述职制度,定期掌握基层党委(党组)、纪检组织履职情况,逐步引导基层纪检组织种好责任田,去年以来,已有2个部门实现了办案零突破。

(二)转方式,突出主责。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文明办案、安全办案。今年1至5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0件次,立案18件,同比增长160%,继续保持办案零事故。突出执纪监督,严抓作风建设,春节、元旦、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节点,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暗访检查。

(三)转作风,抓好主力。我与班子成员一道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模范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实践,全区123名纪检干部作六项承诺,作风建设先人一步的理念牢固树立。聘请作风建设监察员(四风监督员)10名,对纪委工作开展、纪检干部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切实解决灯下黑。强化培训教育,组织各级纪检干部参加各类培训70余人次,不断提升综合素质。今年以来,提拔交流纪检干部14名,投入5万余元用于纪委办案设备购买和视频会议系统更新,使纪检监察工作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加强。

四、着眼持续发力,从实上把监督格局部署好

下一步,雨城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抓好监督责任落实,深入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一是全面深化改革,形成利于执纪监督的制度环境。坚决按照中央部署,结合雨城区实际,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要求,改革完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体制,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是加快推进三转,提高善于执纪监督的工作能力。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收缩战线,攥紧拳头,履行主责;坚持带头加强作风建设,自觉投身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持之以恒抓好正风肃纪,切实解决四风问题。

纪检监察委员履职报告范文第14篇

2010年10月,市按照市委、市政府“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工作部署,在县、县试行市辖县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统一管理。2012年元月,全市市辖县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当前,各县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已逐步规范运行,工作特色初现端倪,统管优势日益凸显,引起了全市乃至全区的广大党员干部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接下来,如何以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推进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纪委监察局、广大党员干部都寄予深厚的期望。新形势、新要求、新起点,必须有新作为。笔者认为,当前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提高思想认识,营造工作氛围的问题。对市辖县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市委、市政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自治区纪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市的实际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市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对全市县级纪检监察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推动县直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对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全市反腐倡廉建设的大局上来,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切实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加强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领导和管理,全面解决派出机构人员编制、级别配备、业务经费和后勤保障等问题,权责同在,权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深入推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忠实履行职责,展现新作为、树立新形象的问题。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为才有威”思想,在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全面履行职责,特别是在以下工作主动作为、敢于作为,以新成效树立新形象: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督促所联系县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是部门及领导班子集体,督促所联系县直部门的工作人员依照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指导所联系县直部门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抓好“三重一大”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督促所联系县直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和任务,制定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议题的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等,提前通知纪工委监察分局,纪工委监察分局派人列席会议,督查集体决策的情况。纪工委监察分局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检查和备案管理。在这个过程中,要强化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把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巡回检查与驻点检查、明察和暗访等方式结合起来,灵活运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参加会议、督促自查、实地检查等方法,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开展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使监督检查工作形式更灵活、方法更多样、成效更明显,不断提高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以党性党风教育等为重点,督促所联系县直部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广泛开展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经常性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等情况的检查,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等活动。四是抓好自身建设。首先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能力建设,尽快熟悉纪检监察各个门类的业务知识,要通过参加培训、抓好自学、跟班锻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的流程、要求、标准、方法的了解,做到心里有数,正确处理相关问题。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既全面落实,又突出重点。其次是加强内部管理,纪工委监察分局是一把新的“执纪利剑”,要发挥好攻坚的作用,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使监督、指导、协调、等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第三是加强作风建设,面对所联系县直部门不能有特权和优越思想,面对纪委监察局不能有例外观念,要切实以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作风严谨,纪律严明,服务热情,真正发挥好纪检监察主力军的作用。

三、理顺工作关系,解决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问题。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在履行职能中体现工作的独立性、维护工作的权威性,要始终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监督与参与、协助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联系县直部门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责,要在尊重理解中监督,在沟通协调中监督,在参与服务中监督。既不能无原则地让感情同化,也不能一方独大地让矛盾激化。要做到尽职不失职,参与不干预,建议不插手。同时,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是部门领导班子集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工委监察分局则履行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协调职责。二是处理好纪检监察与政治稳定、发展大局的关系。促进经济发展,营造风清气顺、稳定和谐的环境,是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的根本点和落脚点。抓纪检监察工作就是抓政治稳定,抓经济发展,这一思想认识要到位。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必须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谋划和组织,这一具体思路要明确。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的开展,应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这一最终效果要体现。三是处理好与县纪委监察局及其内设职能室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必须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指示,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报告有关重要事项。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县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业务室一样,是县纪委监察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县纪委监察局的委托,督促、指导县直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纪工委监察分局要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各职能室的业务指导,相互搞好协调配合,事前多沟通、事中多联系、事后多交流,避免出现工作盲区或重复工作。

四、健全工作机制,解决工作的规范性问题。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核心职能是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有效履行这一职责的关键是保障知情权的落实。因此,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机制必须围绕这一关键来落实。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让纪工委监察分局全面了解掌握所联系县直部门工作情况的相关制度。如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县直部门的日常工作情况要向所联系自己的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或通报,可以视情况书面报告或电话通报,主要内容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出台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情况,全局性工作和年度重要工作安排、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等。涉及重大事项及突发性事件随时报告。报告要体现主动性、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二是建立动态监管机制,确保纪工委监察分局参与所监督部门重大工作有效实施同步监督。如列席工作会议制度,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议题的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等会议,要提前告知纪工委监察分局,纪工委监察分局派人列席,并对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又如专项督查制度,针对日常工作报告和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线索、问题,经核查,确实存在问题且较为严重的,以及不同时期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问题或某一时期出现的群众反映强烈、较为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检查。三是建立发现问题机制,通过个别谈话、办理、全程跟踪等途径,及时发现违法乱纪问题。如专项巡查制度,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巡查前,向县纪委、县审计局、县局等了解被巡查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结合被巡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制定巡查工作方案,报县纪委常委会批准实施,巡查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工作制度落实运行情况,党风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情况。方式主要有: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和述职述廉会议、受理来信采电来访、个别谈话、调阅相关资料、民主评议、问卷调查、走访调研等。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县纪委常委会批准处理或督促限期整改。四是建立有效查处机制,完善纪工委监察分局调查工作制度,明确调查主体、责任主体、调查权限等,规范对县直部门的初核和立案检查工作,对违反案件调查工作纪律的从严处理。

纪检监察委员履职报告范文第15篇

摘要:十八大以来,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要求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加强基层纪检委员队伍建设,提高纪检委员履职能力,本文重点阐述新形势下,围绕如何提高纪检委员履职能力提出一些措施。

关键字: 提升  纪检委员  履职  能力

    一、提升基层纪检委员履职能力的重要意义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在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纪检委员,发挥监督检查作用,既是落实《党章》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客观需要。现阶段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相对于先前有较大的不同,在监督执纪越来越严的社会背景下,加强企业党的基层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提升纪检委员履职能力,不仅能有效解决企业所面临的纪检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矛盾和困难,同时还有利于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抓早抓小,将违法违纪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提升基层纪检委员履职能力的几点举措

纪检委员都属于兼职,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因此认识不到位、职责不清晰、业务能力不足等问题普遍存在,在实际工作中,只重视本职工作,没有更多的精力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以至有时只能忙于应付,反腐倡廉工作仍难以落实。分析以上问题,笔者认为,认识不到位是职责不清晰和业务能力不足导致的,职责不清晰是相关制度不健全造成的,而业务能力不足则是学习和培训较少引起的。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纪委结合公司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纪检委员队伍建设,提升纪检委员履职能力的方法和途径,历经两年来实践,有效地提高了纪检委员履职能力。

    (一)设立纪检委员,健全网络体系

大多数企业目前存在专职纪检工作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特别是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体现较为突出。面对这个问题,红柳林公司纪委按照“守纪律,讲规矩,政治坚定,公正清廉,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作风优良,在干部群众中形象好,有较高威望,热爱纪检工作”的原则,通过基层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推荐、党总支审查,党委讨论决定的方式,在基层各党支部分别设立了纪检委员,负责对基层纪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日常工作。基层纪检组织网络的建立,解决了企业所面临的纪检人员少、工作任务重这一难题,为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纪检监察职能,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大学习力度,提高业务能力

如何有效提升纪检委员的履职能力,切实提高纪检委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红柳林公司纪委依托微信平台,拓展学习方法,建立了纪检工作微信群,专人管理,按时推送中、省、集团和上级单位相关会议精神、新出台的相关制度和反腐案例等廉政教育学习内容,以廉政教育“六法”为抓手,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整体素质。开展纪检委员培训工作,聘请当地政府的纪委工作人员给大家授课,采用切实有效的手段引导纪检委员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培训之中,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培训过程中做到企业实际与相关理论的有机结合,避免“纸上谈兵”。

    (三)制定纪检制度,明确职责范围

    针对纪检委员职责不清晰、业务不明确等问题,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加强纪检委员队伍建设提高纪检委员履职能力的意见》文件要求,制定了《纪检委员工作制度》,明确了纪检委员应履行的10项职责和5项纪律,让纪检委员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中担任的角色,明确纪检委员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有助于加强对本支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党规,执行集团、神南公司和公司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年初下发《纪委工作要点》,使纪检委员对全年纪检工作任务能够全面了解,理清重点工作,为更好地开展具体工作起到指导性作用。

  (四)量化纪检工作,建立电子台账

    为使基层纪检委员更加明晰纪检工作,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纪检组织的工作安排,协助支部书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从整体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根据《纪检委员工作制度》和《纪委工作要点》,比对党建量化考核内容,制定了《纪检委员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将纪检委员负责的廉政教育、监督检查、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量化成具体考核内容10类17项,逐项制定了考核标准和分值,实现了由抽象到具体再到量化的有效衔接。通过量化纪检委员日常工作,形成了纪检工作电子台账,实施纪检工作百分制量化考核。

(五)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考核体系

纪检工作电子台账形成后,检查考核成了重要环节,如何保证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充分利用OA系统,在党建模块下添加了纪检工作台账的上传、考核和通报功能,基层纪检委员每月按时将电子台账更新上传至OA系统,纪委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打分,同时定期检查各支部纪检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对台账填写不规范的地方进行指导更正。考核结果在季度党群工作例会上通报,对上季度考核倒数后两名的支部书记进行勤政约谈教育,对连续两个季度考核倒数后两名的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及时分析问题、纠偏纠错,整顿改进, 不断推进纪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六)兑现激励机制,开展争先创优

形成考核就应该有奖惩,没有奖惩的考核就失去了考核的意义。以纪检工作电子台账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结合各支部全年纪检工作落实情况,在公司召开的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对纪检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排名前三的纪检委员予以表彰奖励,并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中,集中开展模范纪检监察干部事迹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纪检先进个人事迹,以正激励激发基层纪检委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推进公司各项工作汇聚了正能量。

    三、总结语

从建立健全基层纪检组织网络体系到完善制度明确职责范围,再到建立台账加强监督检查,最后到落实考核体系兑现激励机制。形成了“每月检查、季度通报、年终评比”的良性循环,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基层纪检委员监察职能,激发纪检委员主动作为,切实将监督检查工作延伸到基层一线,实现了纪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全覆盖,为提升纪检委员履职能力提供了平台,为扎实开展纪检工作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关于发挥企业兼职纪检委员履职作用的思考[J]. 肖孝飞.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 2017(09)

[2]努力创新纪检监察工作[J]. 毕彦华.  共产党人. 2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