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卫生监督工作意见范文

卫生监督工作意见范文

卫生监督工作意见

卫生监督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整改方案》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树立卫生监督执法良好形象,结合我所实际,定于今年11、12月份在全所集中进行工作作风整顿,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加强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建所以来,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卫生厅的各项决策和规定,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在作风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同时,我们应当看到,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所在作风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职工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效率不高,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卫生监督工作的质量、效率和形象。因此,各科室和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工作作风建设

我所工作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目标,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节约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为重点,以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为手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预防和源头治理工作力度,努力把全所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行风建设。各科室和全体工作人员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改善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克服工作中存在的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效率不高的现象。无论是处理事务、协调工作,还是接听电话、接待客人,都要谦虚礼貌,热情服务,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来所办事的人员,无论首先问到谁,都要主动了解情况,耐心接受询问,热情提供服务,不得推诿扯皮;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认真及时办理;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热情负责地做好接待引导工作。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既干事又干净。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我所《行政会议制度》、《请假考勤制度》、《保密工作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擅离职守或随意串岗,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不得带家属子女或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上班时间不准利用电脑玩游戏、打扑克、下棋、聊天等。严肃会议纪律,按规定要求及时参加会议,重要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到会或不能及时到会的必须请假;会议期间,手机、小灵通一律调至震动或关闭状态。严守工作秘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保持我所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规范审批行为。实行一站式服务,建立“集中受理、规范运转、限时办结”的服务模式。为申请人提供“一次告知,二次办结,决不让群众跑第三趟”的服务。实行AB角制和首问负责制,杜绝“吃、拿、卡、要、报”的现象。

(四)强化行政效能监察。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卫生厅行政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和《*省卫生厅行政效能评价规则(试行)》,研究制定我所行政效能监察实施细则,认真抓好行政效能的责任区分、责任追究、追究方式和奖励、实施等方面的工作,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监督约束体系。

(五)增强节约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我所《关于开展建设节约型单位活动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和不断增强节约意识,以建设节约型单位为切入点,从“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做起,教育规定职工在遵守和实践日常行为规范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节约素养,使艰苦奋斗、厉行节约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形成勤俭节约、抵制浪费的良好风尚。

(六)改进思想作风。以构建和谐单位为目标,通过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提高认识,增强大局观。不搞自由主义,不传播小道消息,不随意议论他人,不挑拨离间,不乱猜疑,不激化矛盾,有问题通过正当途径反应,要增加信任,增强团结,保持单位和谐稳定,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思想教育。巩固我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立足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弘扬正气,狠刹歪风。

(二)实行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加强业务管理和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落实作风建设责任制。所领导班子全面领导本所的工作作风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全所作风建设负总责,分管所领导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科主任负责本科室的作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年底进行全面检查。

卫生监督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等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行业规范管理、用人单位负责、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有效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以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意见》为导向,突出职业病防治工作重点,加大职业病病源、职业病病控等相关环节的监管力度,按照“开展一个活动、突出二个重点、落实三项措施,抓好四项工作”的工作思路,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成立机构,专项负责

乡政府成立由副乡长为组长,社会事业服务站站长为副组长,服务站工作人员为组员,乡卫生院安排人员参加的职业卫生工作小组。

三、全面监督,针对处理

(一)全行业领域监督

我乡领域范围广,行业众多,涉及水泥制造业、机械加工业、煤矿业、非煤矿山行业以及农业和林业,因此,我乡职业卫生的监督也必须全面到位,才能有效防治职业病、卫生隐患。

因此,对全乡各行各业的职业卫生防治,要分区分点分行业进行监督防治。

一是工作小组要牵头各村社全乡各行各业进行全面督查管理、汇总监督,及时与相关单位、村社以及卫生院协调处理职业病、卫生情况的应急工作;

二是各单位负责人要定期对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宣传与健康检查,对查出的职业病及其他特别病状,要及时造表归档并上报;三是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完善软硬件设施、物资,保证防护到位,治理有方,从源头出发,做到标本兼治。

(二)重点危害专防治

1、粉尘职业危害治理。结合我乡实际,工作小组要对水泥生产、煤矿、非煤矿山等粉尘危害严重的单位进行深入调查,并要求各相关企业要针对相关制定治理方案,督促企业负责人积极设置集中或局部抽风除尘系统,引进各种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采取自动化生产、封闭远距离操作等措施,避免和减少操作人员直接接触粉尘;在工艺条件允许下,尽量采用湿式作业(如喷雾、洒水等)方法,抑制粉尘产生;作业人员要佩戴防尘口罩等有效防护用品上岗。

2、是毒物职业危害治理。我乡虽然并没有直接涉及到毒物相关的化工产之类的企业单位,但诸如水泥厂、加工厂油漆等部分环节,仍然涉及到毒物的职业危害,因此,相关单位尤其是红狮水泥厂、远翔机械等厂企要及时对所存在的毒物化工品进行严格管制,对相关化学物品的使用要有规章制度,对相关操作人员严格训练,有效防治毒物职业危害。

(三)基础工作应落实。

1、宣传教育常抓不懈

在全乡范围内,一是工作小组要积极定期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各单位根据县安办、乡政府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三是要对已出现的病情病状及相关人群进行统计入档,并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及时有效地防止危害扩大。

卫生监督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对我区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一直予以高度关注。“”期间,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区卫生局关于本区“”防治工作的情况汇报,充分肯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防治“”中发挥了基层医疗机构的网络作用;年11月区人大常委会又组织代表视察了社区卫生服务改革情况,并结合对《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调研,把对这项工作的跟踪监督作为年的重要工作之一,多次听取区卫生局的工作汇报;组织代表进行集中和分散视察,并座谈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还实地踏勘了部分区属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点。通过近几年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监督,使我们深刻体会到这项工作是一项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但任重而道远。

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现状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卫生局的指导下,我区自年起,历经八年的不懈努力,已初步形成了社区卫生服务的整体框架及服务体系,并就社区卫生服务的运行机制、投入补偿机制及考核评估机制,卫生部门和街道双重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和探索。

多年来,区政府在为广大居民提供便捷、经济、比较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和有效的公共卫生保健服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区政府成立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抓全区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全区13个街道、镇都成立了社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协调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的有关问题,区卫生局成立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小组,实行以块为主,条块互动的双重管理机制,从而逐步形成了“政府领导、街道负责、部门配合、居委会参与、卫生部门技术指导”的管理模式。

根据市关于“一个街道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规划,截止到目前,我区有11个街(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得到市卫生局的认可,剩下的2个街道正在积极的落实房源当中。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点“步行15分钟,覆盖3—5个居委会,服务1.5万人口左右”的设置原则,我区已建成150平方米的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点)30个,年计划再建设2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点)为广大居民提供社区全科团队式服务,并积极探索以社区卫生服务站(点)为纽带,以居民家庭健康档案为基础,实现“家庭——社区卫生服务站(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三站式”医疗服务模式。

经过几年的持续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功能正在逐步拓展,有效、经济、便捷、综合、连续的服务效能正在逐步体现。区政府还加紧全科医生的培养和社区护理技能培训,逐年加大对社区预防保健经费的投入,05年防保经费预期达到人均25元的水平。

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实践证明,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不仅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但是目前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与创建健康社区、满足社区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

1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由原地段医院转变而来,但是迄今为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没有一个合法的法律地位,仍然以“地段医院”的名义进行注册、执业,同样社区卫生服务站(点)也是如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科室设置也与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存在冲突。此外,经过培训后的全科医生因社区卫生中心没有全科门诊设置、职业医师注册上没有全科医师一栏,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就比较被动。

2全社会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统一。目前政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认识水平参差不齐,政府将社区卫生服务看作基本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基础和健康促进的手段,而“中心”迫于经营压力,重医疗,轻防保,“以药养医,以医养防”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性转变,预防保健工作还停留在辅助和点缀层面。绝大部分居民则认为社区卫生服务是便民医疗方式,许多需求超越了社区卫生服务的范围。

3当前全科医生严重缺乏和队伍建设的矛盾比较突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全科医生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选派医务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知识培训和临床实践技能培训;二是把新吸收进的本科毕业生委托三级医院进行四年规范化培养。但是经过全科培训后的医务人员,由于种种原因有的仍然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另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一名大学生重新培养还需花费四年时间及10多万元,“中心”一般不易接受。而经过培养的本科毕业生有的也不安于现状,想方设法跳槽。

加强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针对困难和问题,我们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呼吁相应法律法规的尽快完善,以确保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合法地位。

为了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国家和市有关部门应抓紧制定和修订有关法律法规,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点)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科室设置有其合法地位;全科门诊的设置、职业医师注册也应尽快规范和完善,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有法可依,操作规范,从而促进原地段医院加快功能转换和观念转变,保障其健康、快速发展。

2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认识。

政府要加大向全社会宣传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力度,使社区居民确立“小病进社区”,“以防为主”的观念,使“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深入人心。卫生主管部门要促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变观念,树立“以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使社区医生成为人民生命健康的守护人与医保的守门人。

3探索管理体制,加快解决机制上的问题。

政府要以建立公共政府为目标,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卫生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探索街道和卫生部门双重管理的机制,把握“大社区、大卫生”的原则,整合社区资源,建立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专题例会制,来推动区域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此外,还要加强科研攻关,加快突破运行机制、补偿机制、考核评价机制上的瓶颈问题。

卫生监督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一、全力以赴,努力做好全运会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为全面提升我区卫生监督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公共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突出预防,提前介入的原则,突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1、食品卫生监督执法

(1)以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饭桌为重点,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全面建立餐饮单位原料进货溯源、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台帐制度,严格食品索证索票管理,提高全区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2)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在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逐步建立食品卫生长效监管机制。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反响强烈的学校食堂、小饭桌、粮食加工、保健食品、散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儿童食品、肉制品、乳制品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认真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3)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严格掌握标准,全面量化,科学分级。同时,指导企业对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量化指标的内容逐项落实,争取更多单位达到A级水平。

(4)全面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公示制度”。进一步推动我区餐饮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的全面实施,提高餐饮卫生监管水平,在经常性卫生监督基础上,根据对被监督单位的卫生监督综合评分结果,以简洁的方式向消费者公示餐饮经营单位的卫生情况。我区率先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并将全面推行,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5)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迎全运,保健康”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的工作步骤、工作方法。各监督科室按各自分管的区域开展拉网检查集中整治,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地毯式的专项整治,对餐饮单位食品卫生提出明确要求。对餐饮单位全运会期间的营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重点监督指导,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其限期改正,对严重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依法严处。以保护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

2、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

(1)认真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大公共场所监督监测力度,对所管辖的各类公共场所单位进行日常性监督。加大对公共场所单位的执法力度,特别是对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的执法处罚力度。加大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力度,力争多推出几家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示范单位。针对问题较多且与全运会关系密切的公共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游泳池水的监测工作,对游泳池水不合格等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完成各类健康产品的抽检计划。

(2)全面掌握全区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加强集中式提供水单位卫生管理,作好饮用水卫生监督。确保不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掌握全区二次供水单位卫生情况,对二次供水单位定期进行水质监测。

(3)开展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全面掌握全区化妆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对化妆品批发市场、专卖店、理发美容店及客房经营的化妆品进行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合格、有无宣传疗效等,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做好全运会卫生监督保障基础工作。

(4)按照省、市所的统一安排,我所正在积极开展全省美容美发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制定了《区美容美发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成立“美容美发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按职责分工对辖区内的美容美发场所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并取得实效。

3、配合组委会筛查定点酒店

区卫生监督所根据组委会提供的接待单位名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标准和要求进行资料审查、现场监督检查和监督监测,对接待单位进行食品卫生监督评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接待单位依照卫生监督意见内容进行整改,对符合要求和经改进后达到要求的单位进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告知工作,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同意其承担接待任务,对不符合要求和不能排除食物中毒隐患以及不具备接待能力的单位,建议更换接待单位。共监督检查74家全运会星级饭店,其中省卫生监督所发证4家,市卫生监督所发证15家,卫生条件合格34家,没有餐厅9家,无餐饮2家,停业3家,部队和市所管理2家,餐厅装修2家,凉菜间需安装空调1家,卫生条件差不具备接待1家,卫生许可证过期1家。目前,根据省市确定的我区11家接待单位,重新进行了评估检查,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食品安全快检组、公共场所饮用水快检组,每家定点酒店派驻2名监督员驻会进行监督检查,成立卫生监督应急机动队,定职定责,以确保全运会圆满完成。

4、完成书博会接待宾馆食品卫生监督保障任务

第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期间,区有4家宾馆承担了接待任务,为做好书博会食品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区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将本次书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作为全运会保障工作的一次演练,卫生监督责任到人。从4月15日接到任务开始,严格按照《第全国图书博览会食品卫生监督保障方案》的要求对接待宾馆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卫生监督员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改正。专门召集4家接待宾馆负责人开会并与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书博会期间卫生监督所向每个接待宾馆派驻2名卫生监督员,对食品加工制作等环节进行24小时全程食品卫生监督,以确保书博会食品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圆满完成。

5完善体系,健全网络,加强信息沟通和后勤保障

完善公共卫生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监督监测网络,加强信息监测工作,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认真编制全运会经费保障预算,筹措资金开展工作,新配备办公设备微机10台,数码相机6台,打印机3台,传真机1台,U盘10个,在市所配备快检设备前提下,我所今年又购置了甲醛测试仪、余氯测试仪和食品快速检测用试剂等,投资3万余元。做到组织、人员、物资、措施“四到位”。带班领导、机动队员、车辆、通讯、装备和后勤保障“六落实”。

二、完成卫生监督各项业务工作目标

(一)卫生监督监测完成情况

年共受理许可申请:957户。入归档许可申请资料929份,其中食品卫生许可资料791份、公共场所124份、二次供水14份,不予许可资料28份。卫生监测:3274份,其中食品555份,餐具2130份,公用物品1693份,环境监测点180处,二次供水6份。监督检查餐饮经营业户1211户次,公共场所231户次,书写卫生监督意见书1285份,现场检查笔录52份,出具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72份,107人次。受理举报投诉45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9件,合议行政处罚案件5件,其中食品2件,医政监督3件。

(二)卫生监督工作执行情况

1、在学校、托幼机构开展“手足口病”的防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为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区监督所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了手足口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对辖区内对11所幼儿园食堂、20所学校食堂全面开展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同时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普及手足口病防病知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问题较重的党家街道办事处西渴马西西村新空气幼儿园等进行了调查取证、立案处罚。

2、开展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为确保“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针对节日期间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特点,对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加强对旅游景点及周边的中小饭店、宾馆及路边搭建的临时餐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坚守岗位、信息畅通。期间,共出动监督人员358人次,出动监督车辆150余车次。共检查超市、商店58家,餐饮单位275家。食品加工厂2家,学校、幼儿园、工地食堂35家,下达监督意见书105余份。无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

3、开展“两考”期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为确保年我区“两考”的顺利进行,我所抽调部分监督人员分三组,对8所承担中考、5所承担高考的考点学校食堂进行驻点监督检查。对考点附近的21家餐饮单位宾馆、招待所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共出动监督车辆45车次,监督人员150人次,书写监督意见书35份,对可能存在的卫生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同时,设立“两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两考”期间的卫生问题。

4、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我所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领导小组,组建应急小分队;制定应急预案,购置应急防控所需物资,进一步加强宣传,专门印发了通知,宣传有关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以公共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环境卫生、客用设施的消毒、空调系统的供风安全、室内卫生清洁、餐饮具消毒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对实施医学观察的润华世纪大酒店、如佳快捷宾馆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督促其对重点部门进行消毒。共监督检查28家宾馆酒店超市,共出动监督车辆20车次,监督人员70人次,针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分别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

7、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我所开展对学生教室人均面积、黑板、采光、照明、桌椅比例、噪声、饮水安全、微小气候、食品卫生管理等卫生问题,进行了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以上指标37所小学和12所中学、8所大中专院校基本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监督监测覆盖率达100%,合格率达100%。加强饮水安全,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督促饮用开水的94个单位给开水桶加盖落锁,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监督饮用桶装水的56个单位做好索证工作。

8、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对辖区内产生或者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的43户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监测覆盖率率达100%、建档率达100%。督促进行职业健康查体,查体率达80%。对11户使用X射线影像诊断的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监测工作,监督、监测覆盖率达100%。督促使用X线机的用人单位17人进行职业健康查体和放射工作人员培训,查体率培训率100%。完成了省中小企业职业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对存在粉尘的中小企业进行监督监测。

9、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废物(废水)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共监督检查一级以下医院46家,所查单位中在传染病防治工作方面除22家个体门诊外均能建立并执行疫情报告管理制度,设有人员培训制度,工作人员都能接受感染控制知识和消毒隔离相关的知识培训,有专门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及预检分诊管理制度,门诊日志以及传染病登记本记录规范完整,使用国家统一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实行网络直报,无漏报、迟报疫情现象,对不具备收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22家个体门诊在门诊日志登记和人员培训方面及对不具备收治能力的患者都能够按要求去做。在医院感染方面除11家个体门诊外各单位使用消毒产品、一次性的医疗器械均有索证验收登记。设有独立的感染管理部门,在医院感染及相关危险因素检测,用品消毒与灭菌效果方面以及消毒供应室等高危科室消毒隔离及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方面均能够按照本次监督检查的要求。医疗废物管理方面大部分单位均能按规定设有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包装医疗废物,并按规定地点储存倾倒,警示标识明显按要求进行登记、运输。本次检查共出动监督人员138人次,出动监督车辆60车次,针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分别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们在前段卫生监督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主要是农村一些小摊点、小食店、小作坊分布广,基础差,监管难度大;二是宣传力度还有待于加强,社会参与的氛围还不够到位。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四是监督监测资源有待于开发,监测能力有待于提高,监督监测设备有待于增强;五是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高;六是卫生法制与监督稽查能力还需加强。

卫生监督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加强卫生监督机构效能建设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行业新风”和“真情对待群众、激情推进工作”,是打造学习型、效率型、服务型、法制型、信用型单位的有效措施,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客观需要。为了进一步强化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市政府机关开展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评议工作的通知》(合政〔20__〕97号)的要求和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我所监督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我所关于加强单位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按照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规范执法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推进诚信建设,围绕“勤政廉洁、提高效率、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这一主题,全面加强我所行政效能建设,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卫生监督执法形象,切实做到对人民群众有感情,对工作有激情,为构建和谐社会,实施工业立市战略和实现__“两个率先”目标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对象及内容

(一)工作对象:所内各科室、各卫生监督站

(二)工作内容:

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市政府机关开展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实施方案》的要求,评议工作要紧紧围绕加强单位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规范执法行为的主题展开。其主要内容为:行政作为情况;行政效率情况;政务公开情况;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岗位责任制、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卫生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政风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工作制度、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八条禁令”、所务公开制度、涉企检查报批制);依法行政情况;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执行情况;电子政务建设和社会应用服务能力情况;投诉办理情况;廉洁从政情况。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完善八项工作制度。

1.岗位责任制:按照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和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卫生监督所总体职能,设定和明确每一个岗位的职责、任务和目标并落实责任的制度,建立岗位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此项工作由所组织人事科牵头负责落实,办公室配合。

2.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把由我所承担的卫生监督执法任务、责任、范围、权限、依据和程序阐述明确,并按职责划分分解到科室和卫生监督员,规定卫生监督执法责任、违法行为和错案追究、依法赔偿损失、考核评议的制度。制度落实科室为综合卫生监督科和各相关业务科室。

3.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制度:依据《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规规定,设立各类卫生许可内部审批程序,规范卫生许可审批过程中的各个工作环节工作任务、工作流程、目标责任、工作期限和服务质量。责任科室是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相关业务科室。

4.卫生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指本所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发生错案时对科室和相关责任人追究其行政和经济责任的制度。制度中要明确错案的认定和追究执行机构。制度执行科室为综合卫生监督科和组织人事科。

5.政风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工作制度:从社会各界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对我所卫生监督执法及管理,行政服务态度和质量,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政务公开、廉洁从政等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实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的制度。我所每年召开1~2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社会监督员的广泛联系,及时通报我所开展的重大执法活动和打击违法案件的情况,诚恳约请社会监督员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和问题,帮助我所向社会广泛宣传有关工作性质、执法依据等,帮助收集社会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特别是收集卫生监督员依法行政的情况,我所对其反映的问题和信息将及时给予答复和处理。制度执行科室为组织人事科。

6.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八条禁令”:为严明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和改进行业作风,促进卫生监督法工作健康发展,对我所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八条禁令”:严禁在执法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在执法时吸烟;严禁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和各种营业性娱乐活动;严禁向管理相对人收受、索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严禁向管理相对人报销应由个人开支的各种费用;严禁参与管理相对人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在执法过程中瞒案、压案或提供虚假案情;严禁在执法工作中利用权利打击报复举报的单位和个人。此项制度由综合卫生监督科组织落实。

7.所务公开制度:指卫生监督所职责范围公开、职业行为公开、办事制度公开、服务承诺公开、重要事项公开、工作责任目标公开,该制度由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所办公室共同完成。

8.服务承诺制:指各科室特别是一线对外监督服务科室(站)就实施政务公开内容作出承诺的制度。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服务质量标准、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承诺和投诉电话,并通过网站对外公布。此项工作由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以上“八项制度”,由各相关责任科室制定和完善,9月25日前报所效能建设办公室汇总,于9月底报局行政

效能建设办公室。

(二)开展以“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便民利民”为主题的“创文明服务岗活动”和以“加强效能建设、创优质服务”为主题的“创人民满意的卫生监督员活动”,深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监督执法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和自觉守法的能力;实行责任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岗位纪律,提高自我约束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提高行政服务的能力。以“创优质服务、满意在卫生”主题活动和“大练兵”活动为加强效能建设的载体,结合实际、结合行业特色,紧紧围绕提高广大群众对卫生监督执法满意度这一中心目标为工作的出发点,使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进一步增强,监督执法行为进一步范,监督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为优化我市经济环境,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做出贡献。

(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市有关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围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较大的乱收费、滥检查,要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追究有关科室和责任监督员的责任;二是严格执行卫生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对因工作疏忽或存在舞弊行为而造成错案的,根据情况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取消行政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等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查处工作人员中不依法办事、不按照政策办事的行为,所有工作人员和从事卫生监督执法的人员,都要按照所承担的职责、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严禁缺位、越位现象。

(四)规范服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树立卫生监督工作的良好形象。要大力弘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要进一步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着力解决基层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端正态度,尊重基层,尊重群众,无论是出台政策,还是实施改革,都要深入基层,主动征求意见。要大力提倡文明用语、文明办公、文明执法,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办文、办事限时制。要继续推行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方法与步骤

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从20__年8月底开始到20__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建章建制,宣传教育,学习培训(20__年8月25日至9月30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市卫生局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卫生监督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卫生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政风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工作制度、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八条禁令”、所务公开制度、本文转载自服务承诺制等8个方面内容的规范性管理制度,通过所卫生监督网站和悬挂上墙等方式向外公布。同时,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通过对卫生监督队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组织对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的普遍宣传教育,以达到形成合力、共同提高,互相促进提高我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拟在第一阶段组织一次由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和管理相对人共同参与的,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卫生监督工作程序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内容等方面的知识竞赛(方法和时间另定)。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落实整改(20__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一)敞开大门,通过多种途径收集意见,查找问题。

1.广开言路,征集意见。在本阶段由组织人事科负责召集,召开一次由市内各大型企业参加的座谈会,目的是征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合理化建议。对各类建议收集整理后提交所办公会议进行梳理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

2.敞开大门,走出机关。由所领导带队,组织调查组,围绕加快卫生改革和发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如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等问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开展调研,面对面地听取意见和建议。

3.建立健全听取意见的网络,畅通征集意见的渠道。通过所卫生监督网站“请与我们联系”专栏和行风评议监督意见箱及行风监督专用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收集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发现问题、查找不足,对照改进。

4.查找不足和差距。各科室和所有卫生监督员要认真对照收集整理出的问题和建议,从主客观多方面认真查找自身的不足。

(二)分析问题,制定措施,切实整改。

1.对座谈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归纳,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

2.围绕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坚持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在所内树立“三种作风”(创新奉献的作风、求真务实的作风、艰苦奋斗的作风),严格执行“四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模范遵守“五条禁令”(严禁有令不行、严禁办事拖拉、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态度刁蛮、严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措施。认真修订服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完善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制。

3.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根据国家、省卫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通过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和单位效能建设,加强内部监管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等措施来加大行风整治力度,并在效能建设中边整边改,努力使我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有一个根本好转。

4.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为增强我市广大卫生监督人员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意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转变机关作风,组织一次由市、县(区)卫生监督人员参加的“卫生监督为民,服务共创和谐”主题演讲会,以此促进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以积极态势投身于“创优质服务、满意在卫生”的主题活动中。

第三阶段:评估总结,巩固提高(20__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提出进一步抓好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建立起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等。

五、工作措施

(一)抓好制度建设。要根据合法合理、精简效能、权责统一、系统完整、公开透明、监督制衡的原则,按从严治政、执政为民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和业务实际,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使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二)建立投诉机制。根据《__市政风建设投诉管理暂行规定》(合政办〔20__〕19号)精神,所内设立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即2182516,2182505,由综合卫生监督科、组织人事科负责行政效能投诉的受理、登记与调查及提出处理建议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开展阶段性工作检查。所行政效能办公室要围绕加强单位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点,对每个阶段工作完成情况认真开展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二是进行现场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基层、企业,现场听取群众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和企业的现场评议监督

。三是建立执法监督制度。对重大执法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参与,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执法过程重点环节的监督。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对单位的服务态度、工作质量等进行

评议。

(四)严格责任追究。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不力,导致责任范围内发生损害投资环境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工作的领导,成立__市卫生监督所加强单位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

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组

办公室主任:__

办公室副主任:__

成员:__

宣传组组长:__

成员:__

卫生监督工作意见范文第6篇

[关键词]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级;考核

自2011年至今,佛山市高明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实现了“三步跨越”。第一步,2011年9月,高明区卫生监督所会同教育部门制订了《关于推行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在全区推行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至2013年,学校卫生等级评审覆盖率已经达到100%,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入常态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第二步,经协调,2014年高明区规划部门在审批中将学校的新、改、扩建项目信息反馈给高明区卫生监督所,帮助该区对新、改、扩学校开展了预防性卫生监督,预防性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第三步,2015年高明区教育部门同意将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纳入学校绩效考核中,在《教育系统教职员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中增加了相关考核标准及要求,并将学校卫生工作作为考核学校第一责任人(校长)的依据和指标。从推行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到开展预防性监督,直到建立卫生、教育、学校三方联动的监督考核机制,这三步跨越,使高明区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真正实现了高效监督、长效监督。高明区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模式构建后,高明区学校卫生量化分级A级率上升、B级显著上升。C级显著下降,监督效能大幅度提升。

1源头管理强监管

源头管理就是要做好预防性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其前提需要各部门的配合,否则,工作既难以启动,更难以有效开展。为此,高明区卫生监督所一方面与规划部门沟通,通过函告方式向规划部门发出了《关于建议在核发学校新、改、扩建校舍<规划许可证>前征求学校卫生设计审查意见的函》,要求规划部门在审批学校的新、改、扩建项目时将信息反馈该所,再根据信息主动联系开展学校的新、改、扩建项目设计审查工作。另一方面与区政府联合验收办公室相互沟通,要求将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纳入对全区学校的新、改、扩建项目联合验收成员单位,参与学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切实从源头上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确保学校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2量化分级树形象

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价是对学校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落实情况、健康管理和教育开展情况、教学卫生设施设备和卫生状况、师生生活场所、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等方面进行量化分级综合评价,通过现场监督评分,属合理缺少的项目应进行标化,最后计算标化分,根据标化分和关键的达标情况做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的监督检查结论,对其风险性评价和卫生信誉度分级,将学校分为A、B、C、D4个卫生信誉度等级;并与学校日常卫生监督工作有机结合。高明区实施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后与实施前(以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学校作基础性评测,作为实施前数据)相比较。学校的教学及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公共场所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等指标得分都有明显提高。见表2.(1)教学及生活环境应得分为172分,传染病防控应得分为70分,生活饮用水应得分为58分,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应得分为30分,公共场所应得分为53分,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得分为37分。这充分表明,推行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了学校的责任意识,发挥了学校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的作用,促进了学校卫生工作的全面提升。

3考管结合抓落实

卫生监督工作意见范文第7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卫生监督稽查是指卫生监督机构对其内部及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卫生监督员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的监督和检查活动。

第三条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第四条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主管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县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应当设置专门部门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五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本机构执法行为开展稽查。

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可以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行为进行稽查。

第二章稽查职责和人员

第六条卫生监督稽查的职责是:

(一)制订稽查工作制度、计划;

(二)检查卫生监督机构和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

(三)检查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文书制作、着装、证件证章使用等是否规范;

(四)对卫生监督机构内部管理工作作出评价,提出建议;

(五)调查处理有关卫生监督机构和人员执法活动的投诉和举报;

(六)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卫生监督机构应当选任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好的人员担任卫生监督稽查人员,专职负责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第八条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卫生监督稽查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担任卫生监督稽查人员。

第九条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履行稽查职责时应当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遇有与被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或其他有碍公正执法情况时应当回避。

第十条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履行职权时,任何个人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干涉和阻挠。

第三章稽查程序

第十一条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稽查工作计划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卫生监督员卫生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综合性稽查。

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监督工作每年至少稽查一次。

第十二条对检查发现、群众投诉举报、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的违法违规事件应当作好记录,经初步核实对属于稽查范围的,有明确违法违规行为人、案件来源可靠的,由稽查人员所属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批准立案查处,同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对不属于本部门稽查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二人以上,出示相应证件。

第十四条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前,应当全面了解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确定相应的稽查方案。稽查方案应当包括稽查目的、稽查内容及范围。

第十五条卫生监督员应当根据稽查的要求,提供与稽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情况,如实回答提出的问题。

第十六条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检查、调查时应收集有效的证据,并听取被检(调)查的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员的意见;依据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对管理相对人进行现场检查、询问调查、谈话等,调查了解卫生行政执法情况。

第十七条卫生监督稽查笔录应当交由被调查(检查)人员核对,核对无误后由被调查(检查)人员签字或盖章,拒绝签字的应注明原因。

第十八条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卫生监督行为规范的,可以当场予以纠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可暂扣其卫生监督证件证章。

第十九条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及时将稽查结果反馈卫生监督员。

在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于稽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稽查建议,稽查建议报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制作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应当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条稽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交由其他部门处理的,报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条被稽查单位在接到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后,应当及时整改并在30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稽查单位。

第二十二条稽查结果应当作为卫生监督机构及卫生监督员考评的重要依据。对于稽查结果中明示需整改部分拒不改正或者整改不力的卫生监督机构及卫生监督员取消其评比先进资格。

第二十三条稽查结案后应当将有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卫生监督工作意见范文第8篇

1.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的重要性

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出现的“苏丹红”事件、“疫苗”事件、“阜阳奶粉”事件等,电视报纸新闻铺天盖地,媒体报道也是连篇累牍,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事件的高度敏感,说明了社会各界对人民健康的极大关心,也提醒我们要加强对社会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人民健康事件的发生。同时,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医疗服务市场比较混乱,非法行医在一些地方比较猖獗,出租、外包科室的问题在一些中小医院相当普遍。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要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保障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我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及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由于长期以来卫生监督体系不完善、执法运行机制不健全、监督职能不明确、保障政策不落实,造成执法工作条件差,技术手段落后,监督效率低,执法能力不高;二是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发展不平衡,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成为卫生监督执法的薄弱环节甚至真空地带;三是卫生监督人员素质不适应综合执法的要求,特别是在基层尤为突出。因此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迫在眉睫。

二、我国卫生监督体系的沿革与发展

1.改革开放之前卫生监督工作开展的情况

改革前我国卫生监督工作一直参照前苏联模式,由卫生防疫机构实施执法,履行行政业务管理、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等职能,卫生法制建设尚不健全,主要是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布卫生行政规章,缺乏专门的法律或法规。

2.改革开放之后卫生监督体系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卫生监督工作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1995年《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监督执法主体,标志着我国卫生监督法律体系初步形成。相继颁布了《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近20部,卫生监督工作进入法制管理阶段。我国还建立起一支专职监督队伍,基本形成了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以及医疗服务的监督监测网络,通过各种方式开展经常性监督监测工作。

3.卫生监督体系改革与完善阶段

1996年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体制的通知》揭开了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序幕,卫生监督体系逐步从卫生防疫系统中独立出来,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共同构成公共卫生体系。2000年《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分开和综合管理的原则,调整卫生资源配置,理顺和完善现行卫生监督体制,建立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新体制。2005-2006年,卫生部先后颁布实施了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对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职责、建设标准、原则、要求、技术支持能力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作出了规定,明确了要求。

三、目前卫生监督机构存在的问题

1.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完善

总体而言,目前全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大大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进展顺利,但也确实存在着许多不利因素,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深入,在省、地市、县区三级卫生监督机构中,执法主体仍没有解决,机构设置不到位。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单位名称、行政级别、内设部门、人员管理等均缺乏统一和规范,卫生监督机构职能不明确,各地卫生监督机构的职权范围不一致,监督和检测分工模糊。这些情况的存在反映出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完善。

2.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企业自我防护意识差

一方面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虽然强调依法行政,但对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卫生监督执法不够重视,甚至阻碍限制,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卫生立法工作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社会各方卫生法制观念淡薄,生产经营单位往往只应付卫生执法检查,而从业人员与消费者卫生认识水平参差不齐,自我防护意识差。

3.卫生监督员数量不足,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我国卫生部《中国2000年预防保健战略目标》对卫生监督队伍的要求是2000年按人口比例每万人配备1.5名卫生监督员,但各地卫生监督人员的数量配置不足较为普遍,在基层尤为突出。造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来自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不彻底,卫生监督职能没有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卫生监督专业人员学历与职称偏低、专业比例不合理。其必将导致工作量负荷加大,从而使卫生监督工作出现监督覆盖率低、工作质量不能保证,监督频次减少等现象。

4.卫生监督机构财政保障不足

卫生监督机构的办公用房问题依然突出,经费来源差别很大,大部分存在财政保障不足情况。

5.卫生监督执法装备不足

卫生监督取证器材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是卫生监督工作的最基本工具,对于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提高卫生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和重大活动卫生保障的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大部分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执法装备不足,检验监测器材设备陈旧落后,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短缺严重,难以实现快速、准确、全面的监督监测目标,严重影响卫生监督执法的公正性。

四、对策与建议

1.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要求是明确的,思路是清晰的,关键是如何贯彻落实。作者认为要完成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任务,首先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卫生监督工作的领导,把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纳入当地政府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统筹考虑,解决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滞后的问题,其次是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为卫生监督改革创造必要的条件,主要是给予编制和经费支持。三是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统筹规划,把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纳入议事日程,合理设置卫生监督机构,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健全运行机制。同时卫生监督机构也要发挥主动性,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为维护辖区人民身体健康、保护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2.增加卫生监督人员规模,提高卫生监督人员整体素质

由于改制的原因,监督机构的总人数相对减少,而目前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的卫生法律法规就有近20部,承担着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消毒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市场监督管理等监督执法任务,此外还要承担突发事件处置、卫生保障等工作任务,现有卫生监督机构所配置的人力资源难以承担这样繁重的工作任务,不能够满足目前工作的需要。同时,卫生监督机构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人员学历结构相对不合理,低学历、低职称人员的比例较高,严重影响体系建设与中长期发展,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卫生监督体系行政监管执法功能和职责的开展和落实。

因此,为加强卫生监督体系队伍建设,一方面须提高准入标准,严进宽出,吸纳更多的专业人员,满足基本的数量需求和素质要求,另一方面针对无专业或非相关专业人员加强在岗培训和在职教育等,以点带面,逐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改善卫生监督事业的社会重视程度和经济待遇,吸引更多高学历高职称的人员流入,将更有利于完善卫生监督人力结构,解决人力素质低下、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3.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卫生监督经费的落实

卫生监督机构经费和装备现状不容乐观。从运城市卫生监督机构情况来看,办公用房的情况差,完成改制的监督机构中有近一半无自己的办公用房。快速检测装备配置情况,2005年元月,除了市监督所有12台、两家县级防疫站共有16台现场快速监测设备以外,其余的单位均为零。卫生监督总费用及其构成,2005年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均总费用为1.92万元,其中财政投入为0.95万元,占总费用49.4%。2007年,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均总费用为2.21万元,其中财政投入为0.93万元,财政投入占总费用42.1%。工资总额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达58.5%,还有2家机构不能足额发放人员工资。收入水平不高是队伍不稳定的原因之一,由于个人的原因调离卫生监督岗位的时有发生,卫生监督工作必然受到较大的影响。

卫生监督财政投入不足,财政保障不力,办公用房紧缺,快速检测设备落后、短缺问题与经费不足密切相关,很大程度影响了改革的进程和已改制卫生监督机构的运转。卫生监督作为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典型公共产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政府是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应完全承担筹资职能,落实《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等文件,提高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资源配置的比例,保障卫生监督经费。卫生监督机构也应立足现状,争取多方筹资,添置必需的卫生执法设备,提高卫生执法整体能力。

国家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包括财政保障)的要求是明确而具体的,关键是如何贯彻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发挥主动性,实实在在地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为维护辖区人民身体健康、保护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1997,1.

[2]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卫办发【2000】第16号),2000,1.

[3]卫生部令39号.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2005-01-05.

[4]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卫监督发[2006]223号),2006,6.

[5]石滨,杜昌琦.卫生监督面对市场经济的困惑.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3,(6):327.

[6]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2000】17号),2000-07-10.

[7]陈啸宏.食品卫生法颁布十周年新闻会.卫生部网站.

卫生监督工作意见范文第9篇

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国家、省、市卫计委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昆明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能力,落实整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结合2018年省、市卫生监督协管督导考核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昆明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协管工作目标任务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是卫生计生监督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延伸到基层的监督网络,是一项惠及全体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明确协管服务范围,根据国家《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第三版)》、省、市卫生计生委、财政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县区级、乡镇(街道)级卫生监督协管项目考核评分表的有关要求,明确规定 “建立本底资料”、“协管巡查户次数、频率、覆盖率”、“协管文书记录”、“线索信息报告”、“宣传教育”、“数据上报”“协管培训”等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有序,及时发现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消除”,有效保障辖区内居民的健康权益。

二、严格标准,做好台账资料管理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要督促各卫生监督协管站做好台账资料管理,建立健全并及时更新监管对象本底资料,掌握辖区内医疗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基本情况,做到本底数据齐全;严格按照标准对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对象建档立卡,一户一档建档率达95%以上;认真开展巡查,确保每季度巡查不少于一次;及时发现违法线索,线索报告率应达100%;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覆盖率达100%。充分运用台账资料,发挥好协助监管作用,对于做得较差的监管对象要重点巡查,连续两次以上整改不力的要及时上报查处。

按照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印发的《各专业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和服务意见书》13种文书制作巡查文书资料,认真履行协管巡查和信息报告以及参与查处违法行为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协管服务意见,并督促整改,杜绝文书缺漏项、巡查记录与意见不对应等现象,确保工作有痕迹、有成效,提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质量。信息系统的数字与一户一档实际巡查和线索上报数据相符。

三、落实保障措施,提高协管人员工作积极性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为协管站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条件,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专职化水平,每个卫生监督协管站至少设置1-2名专职人员(6个主城区专职协管员不少于2人),保证足够的协管服务时间,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经费,保障协管人员工作报酬和服务公用经费。优化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经费的兑现与拨付措施,努力提高协管人员工作积极性。要改善服务态度,确保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加强宣传,提高服务对象的认识度和知晓率

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平台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政策宣传,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项目内容,主动接受服务,提高对协管服务和卫生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让卫生监督协管员认识到协管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具体任务目标,全力做好协管工作。

五、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协管服务能力

严格执行新版服务规范,加大对协管员的培训力度,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模式,以现场授课、跟班带教等方式让培训取得实效;定期召开卫生监督协管培训例会,由监督员讲解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相关的卫生知识、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及卫生要求及文书书写标准,并根据各协管站工作开展情况给予讲解和指导,编制《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手册》下发给基层协管站,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监督的工作流程、服务内容及协管文书,以便于协管员更好地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六、细致督导,及时改进协管服务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意见范文第10篇

一、明确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社会卫生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目的,以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依法行政、强化政府卫生监管、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为目标,以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改善条件为手段,以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综合执法能力,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体系。到*年底,基本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信息畅通、反应迅速的卫生监督体系。

二、建立健全卫生监督运行机制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加快全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进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配合当地编制部门根据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各区要积极推进区级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建立独立的区级卫生监督机构。重点加强市、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其具备承担依法监督管理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等一线监督执法任务的能力。切实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在乡(镇)派驻卫生监督人员,使卫生监督体系覆盖到乡村。

三、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各级政府要坚持“总体规划、统筹兼顾;分级负责、加强管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卫监督发[*]76号)关于“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日常工作所需各类用房,人均建筑面积应在40平方米以上”的要求,逐步改善卫生监督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卫生部令第39号)的要求,重点解决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取证工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执法车辆、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等必备工作条件和设备,保证日常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培训、违法案件查办、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经费,从根本上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

四、加大卫生监督执法经费投入

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17号)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卫生监督机构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不断加大对卫生监督机构的经费保障力度。人员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补助标准,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公务经费由各级财政按综合补助定额和工作任务,参照同类行政监督执法部门的定额核定标准。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卫生监督抽检、专项整治、查办案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重大活动卫生保障、投诉举报奖励、卫生法制宣传、监督员培训和制装等业务经费,各级财政要按实际需要纳入项目预算给予保障。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基本建设、信息化和执法装备的购置、更新等,应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卫生建设规划,并参照卫生部制定的标准,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

卫生监督工作意见范文第11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一)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监督机制,健全监督职能,实行综合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依法监督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法制和标准体系。加强卫生监督监测信息网络建设,重视群众关注热点和投诉举报,明确监督工作重点。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建立卫生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改善卫生执法工作条件,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规范卫生监督机构设置

(三)机构设置及名称。

1.卫生监督机构是行政执法机构,机构级别应不低于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名称统一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地、州、盟)卫生厅(局)卫生监督局、XX县(区、旗)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3.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原则上应按照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在乡(镇、街道)设置卫生监督派出机构。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在乡镇聘任卫生监督人员。

(四)内设机构。

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承担的职责应设置综合管理、卫生许可、监督检查、队伍管理与执法稽查等内设机构。省和副省级城市的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相应的专业科室。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名称、级别和设置须按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报批。

三、规范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

(五)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测算所需行政执法编制,按程序报编制主管部门审批。

四、加强卫生监督人员管理

(六)根据《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2010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卫生监督队伍管理。严格人员准入,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规定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录用并颁发卫生监督证。定期对在岗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七)根据《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卫生监督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五、落实卫生监督经费

(八)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17号)的有关规定,各级卫生部门应商同级财政部门,将卫生监督机构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其中:

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按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执行,其中日常公用经费应参照同类行政监督执法部门的定额标准核定。

卫生监督执法业务开展所需卫生监督抽检、专项整治、查办案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重大活动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奖励、卫生法制宣传和监督员培训、制装等专项经费,应商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

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基本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执法装备购置、更新等,应当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卫生建设规划,参照卫生部制定的标准,统筹规划实施。

(九)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和东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卫生监督机构的房屋基本建设、信息化建设、执法装备购置更新、人员培训和执法专项业务经费给予适当补助。

六、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

(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的技术手段和能力建设,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开展快速检测技术培训,规范设备使用,提高执法技术水平。

(十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统筹规划、综合设置的原则,利用现有资源,健全卫生监督技术支持体系,加强对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的管理。

(十二)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要严格规范技术人员行为,提高技术水平,做好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风险分析与评价、检验出证、技术咨询、技术仲裁和标准起草修订等工作。

七、加强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

(十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健全农村卫生监督网络,提高农村卫生监督水平,维护农民群众健康权益。

(十四)充实农村卫生监督力量,保障农村卫生监督工作经费,争取在“*”期间,建立覆盖农村的卫生监督体系。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要统筹管理农村卫生监督工作,乡(镇、街道)派出机构的编制和经费纳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统一管理,乡镇聘任卫生监督人员的考核管理由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统一负责。

八、保障措施

(十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充实力量,建立规范合理的卫生监督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

卫生监督工作意见范文第12篇

截止至3月7日,街道辖区共整治“七小”行业1031户,其中:小食品店640户(小饮食店529户、小熟食店8户、小副食店103户)、小旅馆61户、小美容美发厅105户、小歌舞厅1户、小浴室2户、小网吧23户、茶室酒吧123户、小诊所76户,出动人员510人次,车辆95车次。

一、分组检查情况

1、食品监督一组:出动车辆27车次,监督人员162人次,检查餐饮单位371户,其中检查小餐馆314户,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57户,无卫生许可证55户。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2、食品监督二组:出动车辆28车次,监督人员179人次,检查小食品店269户,其中小餐馆158户、小熟食店8户、副食店103户,无卫生许可证36户。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3、公共场所监督组:出动车辆26车次,监督人员140人次,检查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315户,其中住宿店61户、美容美发店105、沐浴场所2户、茶室酒吧123户,歌舞厅1户、网吧(含游戏室)23户,无卫生许可证27户。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4、传染病防治监督组:出动车辆14车次,监督人员29人次,检查医疗机构76户,其中个体诊所62户、医院14户。下达监督意见书81份,对无资格开展医疗诊疗活动的3户中药店、2户按摩店下达整改意见。

二、存在问题

1、“七小”行业无证经营现象突出。此次整治共有118户各类“七小”行业无证经营,绝大部分“七小”行业按照创卫标准都需要整改;

卫生监督工作意见范文第13篇

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半年来,共受理、审办卫生许可证824件,办理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1344本,审办医师执业注册 105件,补办医师执业证书2件,受理医疗机构设置2 件,其他事项35件,代办护土执业证1012本。受理群众咨询多人次。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市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要求,积极开展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进行监督,继续以住宿业为重点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扩大量化管理实施。上半年, 对43家住宿场所实行分片包干,目标管理,全程服务,经常性的开展上门指导,着重检查各项卫生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消毒间、布草间、污物筒(间)清洁工具等卫生设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3份,到目前截止,已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25家,其中a级达5家,b级8家,c级12家,量化分级管理达58.13%。并对去年进行量化分级制度等级信誉度的单位进行授牌。此外,积极做好美发美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许可发证准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8份。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规定和卫生部《关于加强饮用水、消毒剂监督管理的通知》(桂卫监督》[]4号)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开展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半年来,对市政自来水公司出厂水和末梢水监督监测,共出动车辆6台次,采集水样10份,经检验城区自来水公司10份水样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市自来水公司半年监测8次,共抽样53份,合格53份,合格率100%。乡镇集中式供水丰、枯水期进行抽样,共监测13家,抽检水样26份,合格21份,合格率80.70%。检查二次供水单位16家,合格12家,不合格4家,合格率75%。对城区和乡镇水厂及学校自备水、二次供水等进行监督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20人次,出动车辆10辆次,共检查城区和乡镇水厂10家;学校自备水2家;二次供水3家。经检查没有发现供水单位使用二氯异氰尿酸钠类消毒剂和超范围使用消毒剂的情况。全市有二氧化氯消毒水质的供水厂6家,水中余氯和残留量均符合相应限值要求,使用漂白粉消毒的2家水厂存在不规范使用现象,对此出具监督意见书限其整改正确使用投,以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水质二次污染的发生。有效地保障了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卫生监督工作意见范文第14篇

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半年来,共受理、审办卫生许可证824件,办理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1344本,审办医师执业注册 105件,补办医师执业证书2件,受理医疗机构设置2 件,其他事项35件,代办护土执业证1012本。受理群众咨询多人次。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市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要求,积极开展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进行监督,继续以住宿业为重点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扩大量化管理实施。上半年, 对43家住宿场所实行分片包干,目标管理,全程服务,经常性的开展上门指导,着重检查各项卫生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消毒间、布草间、污物筒(间)清洁工具等卫生设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3份,到目前截止,已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25家,其中a级达5家,b级8家,c级12家,量化分级管理达58.13%。并对去年进行量化分级制度等级信誉度的单位进行授牌。此外,积极做好美发美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许可发证准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8份。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规定和卫生部《关于加强饮用水、消毒剂监督管理的通知》(桂卫监督》[]4号)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开展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半年来,对市政自来水公司出厂水和末梢水监督监测,共出动车辆6台次,采集水样10份,经检验城区自来水公司10份水样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市自来水公司半年监测8次,共抽样53份,合格53份,合格率100%。乡镇集中式供水丰、枯水期进行抽样,共监测13家,抽检水样26份,合格21份,合格率80.70%。检查二次供水单位16家,合格12家,不合格4家,合格率75%。对城区和乡镇水厂及学校自备水、二次供水等进行监督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20人次,出动车辆10辆次,共检查城区和乡镇水厂10家;学校自备水2家;二次供水3家。经检查没有发现供水单位使用二氯异氰尿酸钠类消毒剂和超范围使用消毒剂的情况。全市有二氧化氯消毒水质的供水厂6家,水中余氯和残留量均符合相应限值要求,使用漂白粉消毒的2家水厂存在不规范使用现象,对此出具监督意见书限其整改正确使用投,以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水质二次污染的发生。有效地保障了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卫生监督工作意见范文第15篇

第一条为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工作,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保障食品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对具有特定规模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及其他重大社会活动(以下简称重大活动)实施的专项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第三条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坚持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分级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分为全程卫生监督和重点卫生监督两种方式。卫生行政部门依据重大活动具体内容,确定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的方式。

第五条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对重大活动食品卫生安全负责,主办单位与接待单位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第二章工作程序与内容

第六条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于活动举办前二十日将以下相关信息及资料,通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登记备案:

(一)重大活动名称、举办时间、举办地点、参加人数;

(二)主办单位名称、联系人、通讯方式;

(三)接待单位名称、数量、地址、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四)参与活动人员驻地分布和餐饮、住宿情况;

(五)供餐单位、供餐形式、供餐地点及重要宴会、旅游活动、重大活动期间指定或赞助食品等相关情况。

第七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重大活动相关信息及资料,开展以下工作:

(一)制定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工作预案,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工作任务、职责分工、监督监测计划及经费预算;

(二)制定重大活动食品污染及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三)对接待单位开展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食品卫生状况评估;

(四)做好卫生监督人员、物资、车辆、通讯等后勤保障工作。

第八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工作预案、重大活动食品污染及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并通知重大活动主办单位。

第九条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持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具备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规模相适应的接待服务能力;

(三)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A级标准(或具备与A级标准相当的卫生条件);

(四)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健康档案记录完备;

(五)食品及原料供应渠道符合卫生要求,相关证件资料完备;

(六)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重大活动情况提出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对接待单位进行食品卫生监督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接待单位卫生管理组织、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设立情况;(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布局设置、卫生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三)食品生产加工制作过程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四)直接入口食品及食品工具、用具、容器卫生监测情况;

(五)食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及健康状况;

(六)接待单位存在的食品卫生隐患问题及卫生监督意见;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重大活动情况规定的其他内容。对接待单位食品卫生监督评估的方式包括卫生管理资料审查和现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在评估工作结束后三日内撰写《重大活动接待单位食品卫生监督评估报告》并送交活动主办单位、接待单位签收。接待单位应依照卫生监督意见内容进行整改,主办单位应当督促检查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重大活动全程食品卫生监督主要包括:

(一)审查食谱、食品采购、食品库房、从业人员健康、加工环境、加工程序、冷菜制作、餐具清洗消毒、备餐与供餐时间、食品中心温度、食品留样、自带食品和赞助食品等内容;

(二)卫生行政部门选派专职卫生监督人员进驻重大活动现场,对食品生产加工制作环节进行动态卫生监督,填写卫生监督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

(三)实施食品卫生计划监测和现场食品卫生快速监测。

第十三条重大活动重点食品卫生监督主要包括:

(一)审查食谱、食品采购、从业人员健康、冷菜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内容;

(二)根据重大活动规模、人数确定是否选派卫生监督人员进驻重大活动现场;

(三)对食品生产加工制作重点环节进行动态卫生监督,填写卫生监督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必要时进行食品卫生监测。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接待单位应停止使用:

(一)食谱审查认定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

(二)卫生检验可疑阳性的生活饮用水和食品;

(三)未能出示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直接入口食品;

(四)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

(五)外购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

(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为预防食物中毒而规定禁止食用的食品;

(七)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十五条发生可疑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应向所在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和重大活动主办单位报告并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一)配合医疗卫生机构抢救治疗病人;

(二)立即停止食品生产加工和供餐活动;

(三)保留造成或者可能导致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现场调查取证,如实提供食品留样及相关证据和材料;

(五)依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立即整改。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对可疑中毒或污染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开展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及采取其他处置措施。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六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要求,负责组织落实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任务。主办单位应保障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监测所需的工作条件,提供相应工作支持。

第十七条重大活动期间,卫生行政部门、活动主办单位、活动接待单位应建立有效的食品卫生监督信息沟通机制。

第十八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结果、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告知重大活动主办单位,涉及保密内容的应遵守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管辖区域内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包括接待单位卫生资质、条件设施、安全标准、操作规范、卫生培训、实验室设置等内容。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省级以下卫生行政部门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参照本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