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范文第1篇

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逐一整改。

一、对于在预(决)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虚列的财政收支、空转税收已经调整了有关预算科目;挤占截留的村级转移支付已列明计划,并逐步按计划拨付到位;通过镇经委向纳税人支付的扶持款,今后不在支付;对专项资金已单独核算,今后不在挤占挪用或直接弥补经费的不足;对农业税收的征缴,今后按税法规定的科目,按时足额上缴。

二、对于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也已作了全面的整改。已加强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把以私人名义的存款已转入单位的银行存款帐户;对库存白条进行了清理清查,公务借款,基本收回,并以做了帐务处理,个人借款以下了催款通知书,限期收回;对业务费已建立了开支制度,今后业务费严格执行开支制度,特别是从严掌握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固定资产已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健全了固定资产帐簿,并把已有的固定资产登记入帐;加强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杜绝不合理开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足额补缴入库。

三、对部门收费存在的问题,镇民政办已把违规收费所得全部上缴镇财政,并加强了对部门收费的管理,坚决杜绝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四、对停收租金的水泥厂,我镇经过调查核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了租金征收办法,保证了集体资产的增殖和收益,不断增加镇财力。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织梦好,好织梦。

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范文第2篇

自收到山亭区审计局对我镇《**同志任**镇党委书记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后,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检讨了我镇在日常财务管理上存在的的问题。虽然我镇在执行财经法规方面是严格的,但在“预(决)算执行、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部门收费”方面还存在未按财经法规去做的现象。镇主要领导和财政所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逐一整改。

一、对于在预(决)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虚列的财政收支、空转税收已经调整了有关预算科目;挤占截留的村级转移支付已列明计划,并逐步按计划拨付到位;通过镇经委向纳税人支付的扶持款,今后不在支付;对专项资金已单独核算,今后不在挤占挪用或直接弥补经费的不足;对农业税收的征缴,今后按税法规定的科目,按时足额上缴。

二、对于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也已作了全面的整改。已加强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把以私人名义的存款已转入单位的银行存款帐户;对库存白条进行了清理清查,公务借款,基本收回,并以做了帐务处理,个人借款以下了催款通知书,限期收回;对业务费已建立了开支制度,今后业务费严格执行开支制度,特别是从严掌握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固定资产已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健全了固定资产帐簿,并把已有的固定资产登记入帐;加强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杜绝不合理开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足额补缴入库。

三、对部门收费存在的问题,镇民政办已把违规收费所得全部上缴镇财政,并加强了对部门收费的管理,坚决杜绝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四、对停收租金的水泥厂,我镇经过调查核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了租金征收办法,保证了集体资产的增殖和收益,不断增加镇财力。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织梦好,好织梦。

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预(决)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乡镇预算,坚决杜绝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对村级的转移支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挤占、挪用,确保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

四是加强对镇直部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镇财政加强对预算外收费票证的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外收费票证领、销、存和登记、报告制度。收取算外资金时,必须使用省级财政机关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收取的算外资金,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坚决禁止乱收费,同时也避免了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

【教育整改报告模板】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和个人整改方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大局出发,突出发展第一要务,紧密结合个人工作实际,紧扣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转变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从自身的薄弱环节抓起,落实整改措施,讲求整改实效,从而增强自身的党性修养,提高业务管理水平,促进工作全面发展,无论是在理论水平还是工作能力上都有了明显的提高,现将个人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注重加强理论学习

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着力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为落脚点,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头脑,特别是在学习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三个代表”精神实质上花大力气,在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学习理论的自觉性有了名下逆光的提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在学习的系统性上下功夫,对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补足自身欠缺的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在第三阶段的教育活动中,不但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学习任务,认真学习了xx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撰写了心得体会,还将其他的重要文献重新通读一遍,政治理论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自觉增强党性修养

在学习中,重视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自觉地以”三个代表”的标准要求自己,带头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按照市委袁荣祥书记提出的五个表率要求和卫生系统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为官。

(三)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干部职工的呼声,了解和掌握了他们的利益要求和愿望,真实把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增强工作透明度,多倾听党组其他成员的意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无论是具体分管还是没有分管的科室,对他们的具体工作情况都给予了关心,定期与科室领导谈心;加强了对兼任所长职务的公共卫生监督所的工作指导,每月两次下所研究讨论具体工作;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进一步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

(四)推动全面工作开展

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和完善了局机关的学习理论制度,限度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发挥团队协作精神,从精简行政审批、强化监督、推行政务公开、实施绩效考核、转变机关作风入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现薄弱环节有突破,常规工作有创新,各项指标有落实;不断加强反腐败六个机制建设,提高系统领导干部的廉政廉医水平,同时继续探索行风建设治本清源的措施和与时俱进的工作方法;围绕农村卫生工作重点,协调卫生各方力量,进行第三轮专题调研,进一步摸清了基层卫生工作状况。

(五)加强自律奉献方面

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严以律已,以诚待人,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地置于党的集体领导下;严格按照党的有关纪律要求约束自己,经常做到自查、自省、自警、自励,正确行使人民赋于的权力,不搞以权谋私,不搞钱权交易,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做一名真正的人民公仆;想方设法提高办事效率,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接待来办事的群众,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在电视上代表市直卫生系统对整改工作作出表态讲话,树立了卫生系统干部的良好形象。

【药房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药学的职业活动涉及公众的健康和生命,社会对药学职业活动的期望中的一部分逐渐形成为广泛的各种控制,这些控制一部分形成社会法规,一部分形成药学职业道德准则。

对药学职业道德来说,首先要有不断提供优质的各种药品的观念,以满足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需要。药品是防病治病,与疾病斗争的武器,有疾病就有医学,有医就有药,否则防病治病又从何谈起。药学人员应该从每个时期防病治病的实际需要出发,全心全意的为广大群众服务。形成药学职业道德准则。对药学职业道德来说,首先要有不断提供优质的各种药品的观念,以满足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需要。药品是防病治病,与疾病斗争的武器,有疾病就有医学,有医就有药,否则防病治病又从何谈起。药学人员应该从每个时期防病治病的实际需要出发,全心全意的为广大群众服务。

药品质量问题重于泰山,是每个医疗机构兴衰荣辱的关健,也是患者最关心的问题,我们时时刻刻把药品质量问题放在第一位,在把握药品购进的货源安全稳定的同时,同样重视药品在使用中的各个环节,确保了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在这里我们要感谢全体护士,她们严格把关,杜绝了外来药品在本院使用,保证了患者用药的及时安全,感谢她们对药剂科工作的大力支持。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突出加强药剂人员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

要进一步表彰先进典型,坚持正确导向,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不断增强全体人员廉洁意识,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整合审计 审计质量因素 三元理论

一、整合审计的由来

21世纪初,美国爆发了举世震惊的安然事件,相继出现了世通等巨头公司一系列财务舞弊的案件,不仅使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产生了严重的怀疑,更导致了投资者对资本市场失去信心。针对一系列的财务丑闻,理论界与实务界的研究发现,导致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企业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缺陷。因此,美国政府于2002年颁布了著名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下简称SOX法案)。该法案强制要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由独立第三方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为了更好地监督与指导注册会计师工作,PCAOB于2004年3月了《第2 号审计准则:与财务报表审计共同执行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简称AS NO.2),为独立审计师进行审计提供指引。然而,该法案执行不久,审计界和公众公司反映很强烈,主要源于双重审计带来的高成本与低效率。介于此,PCAOB于2007年了《第5号审计准则: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整合》(简称AS NO.5),取代了AS NO.2,强调采用“风险导向、自上而下”的方法论,使审计更富有效率和效果。由此,“整合审计”的理念就诞生了。我国于2008年开始要求上市公司对其自身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2011年要求2012年开始主板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并要经独立第三方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至此,“整合审计”也开始在我国风行起来。

二、整合审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现行财务报表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通过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旨在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日期(通常与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基准日一致)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这里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是指企业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而设计和运行的内部控制,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一)整合审计的必要性

1、从会计师事务所角度所来看

首先,实行整合审计可以让注册会计师相互印证审计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降低审计风险。不论是财务报告审计,还是基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审计都要求严格收集关于内部控制方面设计及运行有效性的证据,因此两者审计在该部分的证据具有相关性,可以相互印证。其次,实行整合审计,可以相互利用对方的工作成果,减少注册会计师的重复工作量,在保证一定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审计效率。

2、从被审计单位角度所来看

首先,实行整合审计可以减少被审计单位的工作量,避免重复提供证据。众所周知,被审计单位要积极配合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如果将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分离进行,那么被审计单位将重复提供许多相同的证据,这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被审计单位的工作量,降低其日常正常工作的效率。其次,实行整合审计,可以降低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成本,降低其经济负担。如果实行分离审计,被审计单位将提供双倍审计费用,这对某些已经处于盈亏边缘的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并且目前国内外还没有任何的实证验证出分离审计比整合审计的效果更好。因此实行整合审计无疑是成本效益原则下的首选。

(二)整合审计的可行性

1、两者所属业务类型相同

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类型划分为鉴证业务与相关服务。在鉴证业务中,根据鉴证对象能否被预期使用者获取,又划分为依据责任方的认定业务与直接报告业务;根据保证程度,又划分为合理保证和有限保证。根据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不难看出,两者均是基于责任方认定的,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2、两者最终审计目标相同

虽然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目标不同,前者是针对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真实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后者是针对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但是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直接影响着财务报表相关信息的合发公允,可见两者的最终目的都是向公司外部使用者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最终目标相同为两者整合提供了条件。

3、两者审计程序相互关联

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告审计在某些审计程序上存在相同步骤。内部控制审计是要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在风险导向指引下,财务报表审计首先要实施的审计工作就是执行风险评估程序,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两者审计可以利用彼此的工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财务报表时需获得的信息很大程度上依赖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利用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来修改实质性程序,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评估财务报表审计时实质性程序发现问题的影响。

4、两者审计方法均体现风险导向

现代审计要求财务报告审计采用风险导向的思想,先对被审计单位的风险进行评估,判断出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决定具体的审计程序。内部控制审计的方法是在风险导向的思路上,采用了“从上而下”的模式,从公司层次的控制,到相关重要账户,最后到相关业务流程和披露层面。自上而下的审计思路每一步骤获取的证据有效地将项目组成员指向下一步的高风险领域,使其很自然的驾驭了高风险领域并避免了测试较低风险领域,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风险导向的精髓。

三、整合审计存在的缺陷

为了详细分析整合审计存在的缺陷,在此本文创造性地提出意图,能力与态度的审计质量内部因素“三元理论”,即审计质量的高低就审计内部因素来看,是由注册会计师或者事务所的审计意图,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其在审计时的态度所决定的。整合审计亦不例外,即其最终审计质量就内部因素来看,也是由上述三元所决定。

基于审计质量内部因素的“三元理论”,本文在此对目前整合审计的缺陷提出如下见解:

(一)整合审计在某种程度上会损害独立性,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意图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目前我国相关审计准则禁止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同时从事一家被审计单位的鉴证与管理咨询业务,但对于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是否应由同一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未作出硬性规定。虽然目前要求注册会计师对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均要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但由同一中介机构,甚至是同一批审计人员同时兼任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利益关系十分紧密,审计独立性在某种程度上会受到影响。具体看来,由于目前内部控制审计更多涉及注册会计师主观判断,主观因素占很大成分,结果难以量化,加之目前国内大多投资者更重视客观可比的财务报告,对内部控制的关注较少,也很难从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中量化出其对财务报告数据的影响,因此在独立性受到影响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很容易动摇其审计意图,即为了迎合管理者,尽管其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但在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出具标准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缺乏具体整合审计流程的指导,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受到挑战

根据审计质量内部因素的三元理论,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将对审计质量产生较大影响。目前将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整合实施,在编制审计计划、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和评价等过程中都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能力和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增加了审计人员的风险责任。与此同时,虽然目前国内提倡整合审计,但并未有任何准则性的条款提出如何开展整合审计,更没有具体的整合审计流程,这不仅不利于注册会计师在整合审计方面专业能力的提高,更使其在执行整合审计时无本可依,出现大量重复工作降低审计效率,或者是审计工作涵盖的业务范围过小,不能达到整合审计的目的。

(三)整合审计使内部控制审计属于从属地位,易影响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态度

独立的财务报告审计的历史很悠久,而独立的内部控制审计还很年轻,它是随着萨班斯法案的出台而产生的。萨班斯法案出台之前,执行财务报告审计时也需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和评价,但还没有上升到独立审计的高度。萨班斯法案第 404条款的规定标志着内部控制审计上升为独立审计。其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审计。但在实际操作中,中介机构除审计项目合伙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同以外,执行内部控制审计的基本是财务报告审计的原班人马。这样,他们要么可以省略财务报告审计所需的内部控制测试和评价,要么在财务报告审计所需的内部控制测试和评价基础上简单延伸。具体看来,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与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有如下矩阵的关系:

图1

若注册会计师先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得出结论。当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时,会引起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审计时的注意,注册会计师工作会较为仔细认真,即B与D区域的审计失败风险较小。然而,注册会计师没有发现财务报告有重大错报时,此时注册会计师会认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其工作态度可能不及财务报告有错报的情况,因此C区域将发生较大的审计失败风险。

若注册会计师先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得出结论。当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时,会引起注册会计师在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时的注意,令其加大实质性程序的范围,即C与D区域发生审计失败风险较小。然而,当注册会计师未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时,其对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态度可能不及有重大缺陷的情况,此时容易产生对内部控制信赖过度的风险,即B区域将发生较大的审计失败风险。

综上,若实行整合审计,由于当前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尚未达到足够的要求,一旦其先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告或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且审计结果显示良好,则会影响其另一项目审计时的工作态度,形成信赖过度的风险。并且,由于目前投资者对内部控制审计质量的要求不及其财务报告审计质量,内部控制审计缺乏较好的量化标准,主观判断强,因此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态度更容易受到其对财务报告审计结果的影响。

四、整合审计缺陷的改进建议

针对第三部分以新华制药为例折射出的目前整合审计所存在的缺陷,本文将通过审计质量内部因素的三元理论所指的三个方面,即审计意图,专业能力以及工作态度三个方面提出改进的思考,以期望提高整合审计的质量。

(一)审计意图方面

为保证注册会计师在执行整合审计的时候持有正确的审计意图,不会与被审计单位通过对两个审计报告的协调来合伙欺瞒投资者,因而加强外部监管格外重要。

众所周知,我国存在政府多头监管与重复监管的问题,导致监管力量分散、监管效率低下。注册会计师协会虽然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对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现状有较为深入的了解,但是仍难以胜任这一角色,原因在于该协会对财政部具有较强的行政依附性,经费来源难以独立,从而丧失了保持独立性的基础。因此,我们可以从权威、激励、知识三个维度考虑,借鉴美国的监管模式,尝试设立一个类似于美国PCAOB 的行业监管机构,统一负责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各项关键监管职能(包括对整合审计的监管),以更好保护注册会计师行业及社会公众利益。

(二)注册会计师专业能力方面

整合审计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以及职业判断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注册会计师不仅需要补充自己对企业内部控制相关知识的空缺,更需要了解整合审计的完整流程。为此,目前应当从加强审计理论研究,提出完整的整合审计流程。

我国目前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是指导、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内控审计业务的重要文件,但是该指引比较概括、不够详尽具体,不具有实践性。本文认为,该指引目前尚在推广期间,随着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发展壮大,作为与财务报表审计平行进行的常规性审计业务,应该形成独立的内部控制审计准则,充实《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内容。并且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整合审计经验,正确处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关系,整合审计是两种鉴证业务发展的大势所趋,应该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整合审计,指导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在完善理论研究,建立相关准则时,最紧迫也是最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在于制定一个完善的整合审计流程,以便注册会计师在实施整合审计时能够做到有本可依。通过对风险导向的财务报告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的流程分析不难发现,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以及控制测试。那么两种审计的关键整合点就在于对内部控制的了解以及测试。本文尝试给出整合审计流程的大致框架如图2。

整合审计流程图以及每个部分的具体整合过程是当前十分值得研究的,在此本文仅根据自己的理解给出大致的流程图框架,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三)注册会计师工作态度方面

由于整合审计的要求,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往往是由同一班人员进行,根据前面的分析,这很容易产生一个项目的审计结果会对另一个正在进行的项目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产生影响,特别是当财务报告的审计未发现重大错报时,更容易使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审计产生松懈的思想。为此,不仅应当要求各注册会计师自身要始终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实行更有效的员工激励制度。

五、结束语

整合审计由美国著名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提出,近年来在我国开始盛行。不可否认,整合审计的使用有其必然性与可行性,但通过新华制药的案例折射出至少在国内目前整合审计存在不少缺陷。本文通过自理的审计质量内部因素三元理论分析出目前整合审计存在审计意图易动摇,注册会计师专业能力不够以及注册会计师工作态度易受已审工作的影响,并针对上述三方面的缺陷提出了改进方面的思考。整合审计方面的研究特别是关于如何完善整合审计应当是今后研究的热点,本文仅提出自己的愚见以期起到抛砖引玉之作用。

参考文献:

[1]王阳.我国整合审计研究[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11

[2]谢晓燕,张龙平,李晓红.我国上市公司整合审计研究[J].会计研究,2009

[3]李翔,曾令成.我国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的研究[J].财会研究,2011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 年报审计 总结 举措

2010年12月9日,上海市《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沪财会[2010]76号),意味着上海市开始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此项制度的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行为,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促进事业单位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一、浦东新区开展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情况

浦东新区财政局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2012年启动了事业单位年报审计工作。2012年、2013年为试点阶段,2014年起全面铺开,对象是浦东新区区级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事业单位,审计方式由财政部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符合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

(一)年报审计的基本情况

2012年对新区教育及卫生两个系统内的62户事业单位开展年报审计试点,审计报告反映60户单位存在问题,共发现问题户次207个(相同问题不同单位累计计算);2013年进一步扩大范围,对新区12个系统内的166户事业单位实施了年报审计工作,审计报告反映160户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共反映存在问题户次768个。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管理较薄弱。事业单位重资金预算,轻资产管理的现象较普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资产流失风险较大。主要表现:房屋建筑物、汽车类等固定资产权属不清晰,未经批准超标准购置汽车,未经批准出借、出租、处置固定资产,未定期盘点清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账账、账卡、账实不符;对外投资权属不清晰,投资不入账,对外股权投资疏于管理,被投资单位关闭、停业导致投资资产无法收回,产生坏账;随意出借大额资金,应收款项长期挂账不处理,应收单位关闭、停业致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现金管理存在漏洞,现金收入不及时入库,个人挪用巨额公款等。

2.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报表未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存在会计处理不及时、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会计处理不当等情况。主要表现:资产增减未能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单位收支在往来科目核算,未确认收支;基建项目未独立建账核算,并按规定并人大账核算;单位发放职工薪酬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或“应付工资”科目核算;未规范核算医疗和药品收入等。

3.预算执行不严肃。预算编制不细化,预算执行有偏差。主要表现:预算收入编制不完整;人员经费、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专项预算执行率低,有偏差;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等。

4.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与会计账簿脱离,填列数据与单位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不一致,部门决算报表未能反映单位的全部收支。如上级部门或条线拨入的专项收支未在决算报表中反映,有些单位由于收支不平衡,在决算报表中虚增收入。

5.内控制度不健全或不执行。单位各项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有制度但与现行管理规定要求不相符,未执行。特别是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方面。主要表现:资产未能定期盘点、清查;资产购置没有相应的入库、验收程序;记入会计账簿原始依据不规范(报销的发票抬头与单位名称不符、发票不真实合法、未附明细清单等);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3年以上款项挂账较多,存在坏账风险。

(三)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加大了财政监督力度;二是促进事业单位主动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的有效手段;三是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顺利推进部门决算批复制度和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四是为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不断加大对注册会计师在政府公共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二、试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审计报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质量参差不齐,有些报告质量较高,但还有不少审计报告的质量有待提高。

1.对重点问题披露深度不够。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调查了解不够,报告披露信息不全,揭示问题浮于表面,报告使用者不能通过审计报告看清问题实质。

2.审计适用的标准和尺度把握不准确。问题性质判断不够准确,引用法规条款不准确,导致判断错误。

3.对问题性质把握不统一。各事务所之间,各注册会计师对问题性质的判断不统一,同样的问题在不同事务所及不同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披露情况不一致,有的作为违规问题披露,有的作为其他事项披露,有的不予披露。

4.审计报告的格式不统一。虽提供有各类审计报告的参考格式,明确了需要披露的内容,但是各事务所撰写报告反映的程度不一致。

经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有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本身业务素质、执业态度等因素的影响,也存在被审计单位配合不到位的原因。

1.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有待提高。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熟悉企业委托的审计业务要求,但对事业单位执行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政管理方面的规定不熟悉;另外有些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对年报审计工作不够重视,未能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有效充分沟通,导致在实施审计时出现问题披露不深刻、问题性质判断不准等方面问题。

2.被审计单位支持配合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被审计单位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不熟悉,从而造成了基础数据不完整或不真实;二是对审计工作有抵触情绪,对有些敏感、棘手的问题,未如实向审计人员提供资料或告知相关情况,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受到限制,导致有些问题信息披露不完整,或判断不准确。

(二)审计结果的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开展事业单位年报审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规范单位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对审计结果的有效利用是年报审计这项工作发挥作用的关键。两年试点工作中,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狠抓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促进审计结果的利用,但是从总体情况来看,审计结果的利用方面还有待提高。

1.从被审计单位层面看,很多单位还停留在就问题整改而整改的阶段,没有充分发挥审计结果的作用。有些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整改态度很好,但没有实质性的整改方案和举措,对一些容易整改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有些难度的、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问题,或涉及其他部门或单位的问题,就搁置起来了,也未从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发现管理薄弱环节,从建立完善制度的高度去进一步强化管理,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2.从新区财政局层面看,也仅限关注被审计单位对问题的整改,没有从制定完善制度层面强化财政管理。有些问题也反映出财政部门作为职能管理部门存在制度规定缺失或规定不明确、政策宣传不到位等薄弱环节。两年的试点审计,反映了被审计单位在资产管理、预算执行、决算报表填报、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

另外,目前的审计内容与财政管理要求的契合度较低,也限制了审计结果在财政管理过程中的应用。

三、对策建议

(一)采取措施,提高审计报告质量

1.抓好选择与考核,提高中介机构质量。一是注重招标质量,把好初审关。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制定并细化反映年报审计特点和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评标标准,通过技术指标拉开差距作引导,选择具有一定规模,业务能力较强,具有市级、区级事业单位年报审计工作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标,参与新区的年报审计工作。二是强化对事务所年报审计的培训考核。事前做好培训布置工作,就新区相关管理制度、文件、审计业务需求等内容加强对事务所审计人员的培训、指导;事后加强考核,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强化对事务所的考核管理,提高事务所审计工作质量。

2.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沟通畅通。事业单位的年报审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单位较多,环节较多,因此制定有效的工作流程相当重要。工作流程设计做到以下两点:一是要确保财政部门内部各相关处室、单位、相关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等各个参与此项工作的部门单位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联系,确保年报工作实施前、中、后整个过程中能进行充分有效沟通。二是要明确各涉及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要求,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从而保证审计报告质量。

3.扩展审计内容,为财政重点工作服务。事业单位年报审计应有别于企业年报审计,除了关注财务会计报表外,还应注重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财政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使年报审计为财政重点工作服务,提高审计报告使用效率。审计内容上,可以结合财政管理重点工作,每年进行增减变化。比如:增加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执行情况检查;结合财政信息公开的要求,增加信息公开方面的数据审核工作;结合决算批复工作,增加决算报表数据填报审核工作;结合新的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增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结合国库单一账户推进,增加单位执行情况检查等。

4.加强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在事业单位年报审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取得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支持配合相当重要。从两年试点情况来看,审计报告中有些问题没有得到披露,一部分是因为被审计单位不配合造成的。被审计单位不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对有些敏感的经济业务事项不愿意提供更详细的资料线索,导致审计人员审计工作受阻,无法准确判断问题性质,从而影响了审计报告质量。因此,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将年报审计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流程、需要被审计单位配合支持的事项等内容,事先做好宣传动员,告知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达成统一的思想认识,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审计工作。

(二)建立机制,促进审计结果的利用

审计结果能否得到有效利用是年报审计工作目的是否实现的关键一环,从促进整改、公开、反馈、考核问责等方面人手建立健全机制,促进审计结果利用,最大限度发挥年报审计工作绩效。

1.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财政监督部门将审计报告收集汇总分析后,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在下一年的审计中,再次审核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财政相关业务处室要跟踪督促整改,并将审计问题作为监督内容强化日常监督。此外,要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对共性问题要进行梳理和分析,应该从管理源头上找原因,进行建章立制,实现发现一个、纠正一个、规范一片的效果。

2.建立反馈和报告机制。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将审计结果报送相关部门,以便及时掌握审计情况;通过审计报告的分析、提炼、整合,深入分析被审计单位年报以及审计工作本身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着力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反映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范文第5篇

1、除交通、教育等部门外,大多政府机关都未建立起独立、客观的内部审计机构,配置专门的审计人员。而内部审计工作随组织流程的推进而不断跟进,程序严密、技术复杂,从拟定审计计划、内部控制评估、审计报告及后续追踪,没有专职机构和专有人力,是难以顺利而有效地完成的。

2、相关内部审计职能由人事、纪检监察、党办、效能办、会计、法制等部门来共同履行。由于审计工作既非各部门的最重要工作,限于人力和专业素养,各部门难以全心全意地投入,且这些部门处于平行的同级位阶,职;权行使难免受限,尤其是面对上;吸正副职领导时,更难发挥监督 和评价功能。这就使审计工作形式重于实质。

3、内部审计工作分散由各部门独立运作,事权不一,结果是各部门在不同的时间,进行不同侧面的审计,不仅所需文件繁多,而且极可能重复提供,使被审计单位不胜其扰;各部门之间因缺乏协调互动机制,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使得审计力量分散,审计资源不能共享。如此审计工作非但不能发挥整体监督和评价之效,而且会严重影响行政效率和效果。

4、内部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按照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要求,内部审计旨在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组织治理和风险管理,所以,内部审计人员须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实 际经验。但我国现行政府机关办理内部审计业务的部门像会计,人事、纪检监察、党办、效能办、法制等部门工作人员所具有的专业素养,恐怕很难适应现代审计工作的要求。这样,各部门分头提供的缺乏足够专业水准的审计报告就很难引起上级正副职领导的重视,使审计报告流于形式。同时,审计报告先是分送给本部门的分管领导,现实中这些分管领导之间又缺乏信息沟通渠道,从而无法共享审计成果,影响审计效果。

5、政府内部审计工作包括财务审计、管理审计、集财务审计与管理审计于一体的经济责任审计和各类专项审计。 这其中财务审计是基础中的基础。但是作为财务审计对象的政府财务报告存有诸多问题:(1)政府财务报告侧重于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而较少提供有关政府产出或施政效果的信息;(2)未充分披露隐性负债,使得政府财务报告无法真实反映政府债务,从而误导政府公共政策制定;(3)相对于企业财务报告,政府财务报告科目多、报表多,且不够通俗、难于理解,使一般人无法于短时间内全然了解政府财务状况的全貌;(4)政府财务报告缺乏统一的编制原则和会计处理准则,使许多争议事项难以解决; (5)政府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完整,比如对固定资产、长期投资、长期负债等信息的披露,对土地或投资相关信息的披露,对未偿公债余额信息的披露等,都存在严重缺陷,这使得政府财务报告难以公允地表达政府的财务实况,(6)重预算轻会计的传统,使政府会计实质上变成一种预算导向会计,各个政府机关重视预算的获得和执行,轻视长期资源使用的评估,这使政府会计在整体上无法计量和评估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7)现行《会计法》的很多条文,无法适应时代潮流的要求,亟待研讨修订。政府财务报告的七大问题,严重阻碍了内部审计功能的整体发挥。

二、顺应政府组织再造的潮流,引进内部审计新‘理念、新技术,并使之法定化、规范化,以强化政府机关的竞争能力

1、设置独立、客观的内部审计机构,整合各政府机关现行内部平行控制机制。美、 日等发达国家,在政府内部审计制度建设上,都有许多可以借鉴的经验。像日本,其政府内部审计制度包括:中央行政机关的内部审计;政府出资法人的内部审计、监事审计;地方公共团体的审计委员。美国早在1 9 50年的《会计和审计法》,就赋予了联邦政府主要部门负责人在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方面的责任。但在1950~1975年长达四分之一世纪的时间里,该法案未能产生理想的成效,许多政府部门未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报告和审计建议也未受到应有的重视。鉴于此,美国在1 978年颁布了《联邦督察长法》(The lnspectors General Act,简称IG Act),决定在联邦政府重要部门设立督察长,成立督察长办公室,独立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我们可以借鉴美国 政府督察长的做法,在政府重要部门,如预算规模或人力资源达到某个水准时,或中央一级机关及重要的二级机关,单独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范文第6篇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指各级政府按年度编制的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的报告,主要包括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以及以此为基础进行的财政财务状况分析等。定期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反映政府的各项资产、负债以及收入、费用等财务信息,已成为各国通行做法。

我国目前的政府财政报告制度实行以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的决算报告制度, 其主要功能是反映和报告政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但无法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净资产等财务状况以及成本费用情况。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既是落实新预算法要求, 也是政府有效履行公共受托责任、回应社会关切的需要。2014 年末,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全面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以及今后五年的实施步骤。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构建统一、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立健全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适度分离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从而全面清晰地反映政府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为统筹管理政府经济资源、加强政府绩效管理、防范财政风险、政府信用评级、保障财政可持续发展和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完整、可靠的信息。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要求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财务报告要按规定接受审计,审计后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依法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对政府会计领域的这项重大改革,要认真研究对国家审计各项业务带来的影响,为顺利推进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深化其他各项审计工作奠定基础。

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对国家审计的影响

会计制度的重大变化必然对审计产生很大影响。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资产负债表以及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等概念引入政府会计,为国家审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注入新元素。审计部门不仅要按要求组织做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而且要认真研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对审计工作带来的影响,将+政府财务报表审计概念融合到各项审计业务中,推动审计工作向更深领域和更高层次发展。

(一)对全口径预算执行审计的影响。

对政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根据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要求, 审计部门要将政府综合财务审计报告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是政府会计的两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将影响预算执行审计的组织实施以及审计的广度和深度。

1.对预算执行审计模式的影响。政府预算执行审计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的主体对象同为本级政府财政及有关预算执行单位。预算执行的过程也是政府会计核算、计量的过程。政府财务信息是年度预算资金运动的结果,当年预算收支及决算信息最终体现为政府财务信息。因此,从预算执行审计到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共同构成了对政府会计体系的完整审计。由于二者审计对象的一致性、审计内容的关联性和审计环节的连续性,决定了今后的本级预算执行审计要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结合进行,逐渐形成一项工作、双重功能、两个报告的审计模式。

2.对预算执行审计范围的影响。

政府综合财务报表合并的范围包括公共财政决算会计报表、政府性基金决算会计报表、国有资本经营决算会计报表、财政专户会计报表、部门决算报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以及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公益性国企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等。报表合并范围决定了审计范围,契合了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以及国务院提出的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等要求,预算执行审计将更加突出完整性,延伸到以往审计未触及的领域和环节。

3.对预算执行审计内容的影响。

预算执行的资金运动最终体现为政府财务信息。因此,有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与财务核算中的有关问题并不能截然分开。在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有关审计内容既要符合预算执行审计的要求,同时又要兼顾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的要求。如,对预算支出形成的消耗性费用支出或转化为资本性支出后所形成的政府实物资产或权益, 既要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又要检查是否符合预算会计的核算原则,还需检查是否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编报有关政府财务报表,从而符合报表编制要求。

(二)对部门预决算审计的影响。

政府各部门负责编制的部门财务报告是政府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财务信息质量实务真实、可靠性需要审计验证,由此带来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组织方式和报告模式等方面的变化。一是从部门财务信息整体质量而言, 要求对政府部门和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 审计部门如何组织做好部门财务报告审计工作需要研究新的组织方式; 二是对具体部门审计以及报告模式而言, 审计内容从部门预算执行的流量信息延伸到财务报表的存量信息后, 涉及到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与部门财务报告审计是否需要进行整合的问题,进而影响到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部门财务报表审计是分别报告还是出具综合报告的问题。

(三)对国有资产和资源审计的影响。

政府资产是指政府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其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导致政府服务潜能增加或经济利益流入,主要包括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财政货币资金等, 分布在部门、单位管理核算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企业国有资产等, 以及政府拥有的公共自然资源。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将改变目前因没有一张财务报表能够反映政府资产和资源全貌、基础数据不完整的状况,有利于加强对国有资产和资源的全覆盖审计监督, 促进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以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1.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的影响。

国有资本经营决算会计报表以及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审计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的重要内容。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弥补了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未将各种股权投资等形成的对外投资、国有资本等权益性资产以及应收股利、投资收益纳入会计核算的缺失,为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有利于突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重点,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

2.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影响。

一是政府综合财务报表中的固定资产明细表,完整反映了政府用于直接向社会提供相关公共服务的固定资产,包括公路、水利、市政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但这部分资产目前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以及行政单位会计中普遍没有进行账务记载、会计核算和价值体现。政府财务制度的完善为审计机关开展政府存量资产全覆盖审计提供了基础条件。二是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要求更加重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加强对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核定情况、竣工验收情况、固定资产交付手续办理情况、建设单位登记入账及财务核算情况、折旧计提等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

3.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影响。

政府财务报表附注是对财务报表的补充说明,是财务报告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综合财务报表附注中,要求对政府拥有的公共自然资源(包括矿产、土地、森林、草原等)的实物数量需要进行全面揭示和反映。尽管目前还没有形成公认的、较为完善的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的理论和方法体系,未能反映自然资源资产的价值量,但仍然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供了比较全面完整的实物量数据。

(四)对政府负债和财政安全性审计的影响。

政府负债是政府因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政府服务潜能减少或经济利益流出,主要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利息、应付及预收款项、应退税款和非税款、应付政府补助、政府债券等,是影响政府财务状况和财政安全的重要因素。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必然要求对政府债务情况纳入年度必审事项。对政府债务的审计,除了检查政府财政及各部门账户资金往来形成的负债外,重点审计融资平台债务规模、新增政府债务、债务化解情况等,同时要关注政府财务报表附注中可能对政府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或有负债情况,注意检查报表附注列示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审计的影响。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在市场失效的领域,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将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进行宏观调控。近年来,国务院为确保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 要求加强对财政存量资金的审计监督,推动盘活用好存量资金。一般而言,对财政存量资金可以有三种不同理解,一是银行账户资金概念,国库存款以及财政专户存款就是财政存量资金,但存款未必都可动用,有的具有专项用途,有的则属于往来款项或临时借入周转的间歇资金; 二是可动用综合财力概念,一般包括全口径预算的各项净结余、财政专户结存资金、预算安排的财政风险金以及支出挂暂存形成的结转资金等,应当说这最符合盘活存量资金的初衷,但有的存量资金属于暂未拨付款项,有的账面结存被暂付款项、支出挂账所占用,涉及到账面暂存款项需要与暂付款项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抵充的问题;三是净资产概念。由于预算会计核算和反映的主要对象为财政性资金活动,因此,财政存量资金审计实质上就是财政净资产审计,也是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最为规范的会计语言,可以克服对现行财政存量资金概念理解不一、审计方法主观随意性大、审计结果不符合基本会计规则、不能反映存量资金全貌以及可动用财力反映不准确等问题,有助于实现财政存量资金审计的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对财政部门管理核算的全口径财政决算报表以及各财政专户决算报表中的有关资产负债表进行的全面审计,并对有关科目进行抵销、调整、合并后,编制权责发生制财政综合资产负债表,确认财政净资产总额,分析资金存量、分布以及限定性或非限定性结余等情况,从而提出盘活和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的审计建议,及时发挥财政政策效果。

(六)对政府绩效审计和评价的影响。

20 世纪80 年代西方各国兴起新公共管理运动后,政府绩效评价成为国家治理的有效工具。我国政府也面临着消耗性支出管控不严以及公共物品、公共福利供给无法满足公众需求等困境。加强政府绩效审计,是国家审计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新政治理念的积极回应。权责发生制收入费用表的编制对于推进政府绩效审计和评价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财政为庶政之母,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任何行政行为都需要花费必要的开支,没有成本费用就无所谓绩效,因而绩效审计和评价要求对收入和成本费用进行确认。传统政府会计领域基本没有涉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收入、成本费用等概念,不能准确反映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支出和机关运行成本等财务信息。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基础克服了收付实现制存在的收支项目不能配比等缺点,可以正确反映各个周期所实现的收入和应负担的成本费用,符合绩效评价的收入费用配比原则。通过对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收入费用表或部门收入费用表中有关收入费用真实、完整情况的审计,可以分析、比较和评价政府行政成本、人均运行成本和财政财务运行效率等指标的增减变化情况,从而客观评价政府绩效管理情况,促进政府加强绩效管理。

(七)对地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

政府作为法人组织也会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如同一个家庭,在年度或一定周期内,收入来源、收支规模及支出结构、收支结余或赤字等情况,大致反映出一个家庭的经济活动实力,但要全面完整地反映家底情况,还需要反映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负债、净资产等情况。同样,在地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仅反映任期内财政收支的流量信息也是不全面的。除审计预算收支情况外,还要通过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检查任期末政府资产、负债、净资产规模以及比任期初的增减情况等,从而真实反映一级政府财政可持续发展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公共治理能力等重要经济责任。

因此,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将成为地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并将对经济责任审计带来三个方面的积极变化,一是审计内容更加完整, 从关注预算执行情况拓展到政府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从政府预算收支的流量信息扩展到政府财务的存量信息; 二是责任界定更加全面,不仅对预算收支中的真实性、合法性问题进行责任界定,而且对政府财务管理和绩效管理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责任界定;三是审计作用更加明显。通过对政府资产负债以及收入费用等情况的审计,全面反映政府存量资产、债务规模等综合财务状况,促进政府加强资金、资产、资源、债务管理,从而强化受托责任和考核问责机制。

三、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的国际经验

总结世界先行国家开展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的经验、分析其特点,对我国推进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启示作用。

(一)美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概况及特点。

根据美国1994 年《政府管理改革法案》, 财政部每年会同预算管理局编制联邦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署负责对联邦政府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报告与财政部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一并报送总统和国会,并向社会公开。1998 年,审计署首次对1997 财年的联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开展了审计。根据1990 年《首席财务官法案》和2002 年《税收责任法案》,所有政府部门需要编制并向国会和预算管理局提交经审计的政府财务报告,部门财务报告审计主要由检察长办公室或委托注册会计师实施。

美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的特点,

一是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的法律依据、审计标准、审计范围、审计内容以及报告要求比较明确;二是审计着眼于政府财务信息整体质量状况,关注政府会计准则执行情况,注重分析影响政府财务信息质量的有关因素;三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包含了对预算报表体系的审计,政府财务报告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融为一体,审计报告内容详细;四是审计署与检察长办公室对开展联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联邦部门财务报告审计有比较明确的职责分工;五是对财务报告可以发表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或无法发表意见。

(二)加拿大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概况及特点。

根据1977 年《审计长法》第六条审计长应当检查列入公共账目的报表,以及财政委员会主席或者财政部部长提交审计的其他财务报表。审计长应当就上述财务报表是否遵循联邦政府的会计政策,是否与以前年度相符,公允地反映信息发表意见,同时可以提出任何保留意见。法律明确规定政府财务报表审计要对财务报表的合规性、公允性、一致性发表审计意见。

加拿大政府财务报表审计的主要特点, 一是为证实报表的真实合规情况,加强联邦政府支出审计,将预算执行审计与政府财务报表审计结合进行。2006 年的《联邦责任法》明确要求审计机关要沿着资金流向进行审计,需要延伸审计政府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二是充分运用计算机审计技术手段,审计人员通过联网审计系统对各政府部门的经费收支进行检查,并对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三是政府部门财务报表审计借助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力量,大部分审计业务通过招投标方式外包给中介机构,审计机关对其业务质量进行控制;四是审计机关和中介机构均按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审计准则执行,政府财务报表审计可以发表保留审计意见。

(三)巴西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概况及特点。

巴西联邦审计法院是最高审计机关。1988 年修正的巴西联邦宪法规定, 联邦审计法院对总统提交的年度政府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向国会提交审计报告。经过不断发展,巴西政府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政府经济政策的绩效评估、政府预算执行合规性审查、公共部门绩效评价、政府合并财政报表的可靠性以及专题报告等内容,对帮助政府成功恢复财政纪律、摆脱政府债务危机、提高财政透明度和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巴西政府财务报表审计的主要特点是内容综合,包括政府财务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经济政策评估等,集真实、合法与效益审计于一体,在反映和揭示问题的基础上, 对政府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可信赖程度发表审计意见。但由于审计内容的综合性和宏观性, 也面临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以及非财务信息发表审计意见的困扰,受会计方法分歧、信息公开程度、时间限制等因素影响,除2006 财年外, 近十年来的审计报告很少对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发表明确的审计意见。

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审计应对建议

积极应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及其对其他各项审计工作带来的影响, 需要解决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的有关业务问题、制度建设以及完善与其他审计工作之间的衔接和配套措施。

(一)加强对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相关内容的学习,丰富知识储备。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颁布后,政府会计的基本准则、相关具体准则、应用指南以及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修订后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等将在今后几年陆续出台。相对于传统的审计业务,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是一个全新的业务领域,需要审计机关加强对政府会计体系的跟踪学习和研究,加强业务培训,及早熟悉和掌握政府会计的相关制度、准则和指南等业务,丰富知识储备,为顺利开展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奠定基础。

(二)研究制定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业务规范,做好制度准备。

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对审计的系统性影响将催生新的审计制度、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一是根据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对预算执行审计带来的影响,注重研究、制定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的相关制度,对审计的主体、对象、内容、程序等作出规定,并解决政府财务报告审计以及与之存在密切联系的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部门预决算审计等业务,在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的组织实施、审计报告模式和审计意见表达方式等方面的衔接和配套问题。二是根据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对其他各项审计工作带来的影响,在国有资产和资源审计、政府性债务审计、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政府绩效审计以及地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中,加强与政府财务报告审计融合,从而有效拓展审计广度,增强审计力度,不断提高各项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厘清政府内审职责定位,发挥审计体系合力,健全配套措施。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面临审计任务与审计力量不匹配的难题。国家审计要借鉴国际经验,与政府部门内部审计做合理分工,并运用中介机构力量参与部门财务报告审计,以弥补国家审计力量的不足,从根本上扩大审计覆盖面,达到从整体上提高部门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目的。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的作用, 重新认识和界定其职责和定位。政府部门内部审计与私营部门、营利性部门的内部审计组织属性不同,与国家审计机关共同承担着维护国家利益和财经法纪的重要职责,二者的制度属性和职能作用、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依据基本相同。因此,应将其作为国家审计的延伸,在国家审计机关的组织、指导和监督下,承担起对部门财务报告以及部门预算执行、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对未设内审机构的部门和单位以及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审计,国家审计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有偿利用中介机构参与部门财务报告审计的有关配套制度。

(四) 探索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 积累实践经验。

国家审计在多年的财政审计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审计现代化水平也有了显著提高,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具备基本的业务基础和技术条件。鉴于目前政府会计制度以及有关政府会计准则、指南等规范体系尚未出台,在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以及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可以先行先试,按照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并参照财政部已经试行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办法,对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核算的公共财政决算会计报表、政府性基金决算会计报表、国有资本经营决算会计报表以及财政专户等会计报表等开展权责发生制财政合并财务报表审计。通过审计,能够促进预算执行审计的深化,客观反映财政综合财务状况及财政存量资金分布状况,为党委政府有效运用财政手段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资料,同时也为今后全面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财政综合财务报告审计积累经验。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范文第7篇

一、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努力实现在一些重要方面和环节的突破。

一是经济责任审计在整体工作中权重的突破。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当地党委政府的委任工作,在审计局全部审计项目中所占的比重持续呈高位态势。近年来都要占到50左右,其中20__年占全部审计项目(不包括基建审计项目,下同)的59.5,20__年占全部审计项目(计划)的48.5。

二是任中审计的比重有突破。20__年,25个受托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包括离任和任中)中,任中审计项目12个,(7个镇党委书记和5位机关部门负责人)占全部受托项目的48。20__年,16个受托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任中审计11个,占全部受托项目的69。改变了传统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效果滞后的局限性,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

三是对审计重点的把握有突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区别于一通常的财政财务审计,对重点的把握事关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绩效。20__年,吴江市审计局着重对乡镇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进行的专题的调查研究,锁定了财政、财务收支的内部控制及落实情况、重大经济决策事项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取得并查阅党委会记录、党政领导联席会议记录)、涉地事项(抽查土地批租、出让事项,审查程序的合法性和收支的合理性,查清任期内涉地事项应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到帐收入、应付支出和实际支付的情况)、非税收入的核算和管理情况、拆迁的赔偿和补偿过程中评估计价的真实性和计量结论的客观性、公共工程投资管理的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科学性、城镇建设和房屋开发过程中的收入、支出、管理情况、集体资产的完整性和收益性审计(是否存在帐外的房产、地产、或有收益的公共设施和工商资产,尚未改制的集体资产的管理情况,改制中取得的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其它各种产权的主张的情况)、福利企业减免所得的分割和收支管理情况、对村支书、镇管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和实施情况、综合负债和对外担保情况等十一项重点,用于指导当地的审计实践。

四是改善审计结果报告的表现形式有突破。20__年,提交给市委的结果报告的篇幅一般在10页左右,比以往减少了近三分之一。对审计发现的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关联性不大的事项,通过交换意见环节,以业务抄告单的形式,主送被审计镇财政所抄送当地党委政府,责成基层财政所落实整改。探索给结果报告缩水,一方面,为报告使用人提供了节约时间、把精力集中在重要事项上等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导审计人员更好地把握经济责任审计与通常的财政财务审计的区别,按照“重要性”原则调整审计的思路和方法,有利于增强审计的针对性,提高审计监督的效率和质量。

五是回访督查有突破(下文将有专门介绍)。

六是审计业务过程的一些环节有突破。推行了审前公告制度;探索了进点会议活动;强化了审前调查环节;试行了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分析和汇集工作;以“我市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和思考”为题,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专项调研;实行了审计组廉政情况函访制度;实行了多部门联合,对审计结果报告的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督查的制度。

二、联合督查、关注绩效,努力拓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空间。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这些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是审计人员劳动成果的重要体现,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目标的重要体现,是审计工作绩效的体现。实践表明,它更是能不能取得地方党政对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关心和重视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是进一步拓展工作空间的重要基石。

我们通常关注对公共资金和领导行为的绩效审计,但对审计的绩效关注不够。审计实践中,在这些意见和建议形成之前,被审计对象边审边改的行为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审计绩效的一部分;这些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的结果构成审计绩效的另一部分。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和问题是否得到整改和落实,类似以“从产品到商品的惊险一跃”。如果说审计部门在问题的检查、发现、揭露等环节上有优势的话,在处理处罚和督促整改的环节上显得比较薄弱。

为了使优势的势头不减,把这二个环节链接起来,使审计的绩效得以延伸、放大和聚集,20__年下半年,吴江市审计局协同当地纪检监察和财政

部门,在部门联合组队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回访督查这一实践问题进行了探索。上述部门共出动8位工作人员,分二个小组,用一个月的时间,以年内形成的26件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为工作对象,对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逐条进行查询检查。审计部门积极发挥工作优势,起草检查通知由市纪委下发各相关的党政领导部门,提出检查的组织、分工和计划意见,进行业务培训使检查人员了解每一条问题和建议的背景、实质和权重,主持检查现场,索取和收集整改文书,统计整改绩效。

通过联合回访督查,该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绩效的反映比以往任何一年都要完整和充分。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建议绝大部分得到了落实,共有10个单位重新修订了有关制度,调整了财务人员7名,清理银行户头63个,收回历年陈欠应收款4175万元,补缴财税部门资金6426万元,纠正帐务处理不当31508万元,化解担保风险14092万元,有4063.25万元帐外资产纳入帐内管理。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增强了领导干部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财经管理工作的意识。在离任审计情况下,被审计者在对审计报告进行签字确认后一般不再关心整改落实的事项,接任者情况不太熟悉加上新来刚到事务也多,对前任工作中留下的整改事项一般也不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在任中审计情况下,在任领导对需要整改的事项的关注程度一般要高于前一种情况,但也存在着一定的不平衡性。05年,在纪委的牵头下,采取了联合督查的措施,联合督查的过程变成了相关单位在任领导对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再研究再认识的过程,变成了整改措施进行再落实的过程。各单位主要领导都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讨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切切实实把整改放上重要位置。检查中,在家的一把手都亲自汇报,对照整改内容逐项进行整改情况的介绍,对一些没有整改到位的事项,虚心接受检查组的指导,并作好下一步整改计划。有的单位请前任领导到场,与检查组共同商量如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如某个局曾经牵头组织本单位和社会相关人员向某企业投放个人集资款,历经四任领导,现集资的企业已名不符实,回访督查中,现任领导与检查组人员共同分析情况、评估风险,制定整改计划,尽快与集资企业法人重新签订还款协议,尽力使单位和老干部个人都降低风险。

2、促进建章立制。在整改中,许多单位围绕审计结果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危害,共有10个单位重新修订了有关完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制度,一些单位还以文件的形式进行下发。农口某局经慎重研究,成立了局财务结算中心,专门修订下发了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在抓好局机关内部管理的同时,不放松对下属单位的监管。某委,在整改期间,专门征求离退休老干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单位内部管理的所有18项制度。某镇在督查当年,针对审计结果报告中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方面提出的建议,出台了进一步规范本镇公共工程建设管理的制度,第二年初,还是基于那份结果报告提出的建议,出台了“镇机关、事业单位及镇属企业财务管理及审批权限的若干规定”。有四个局级机关根据结果报告和督查意见,专门明确了内审职能部门并制定了本部门的内审制度,防止管理上出现漏洞。

3、促进了对财会人员的教育管理。落实整改的过程也是对面广量大的财会人员进行财经法规、财会业务和职业操守教育管理的过程。许多乡镇在整改期间,由镇长挂帅,纪委、财政所负责,对涉及整改的所有下属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10天内回复整改结果。经过数个回合,基层财会人员在实践中得到了更深层次的教育。除了广度和深度,教育的力度也比较满意。某乡镇,在市审计局审计后重新成立审计组,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中提出的“不发表审计意见”的三个下属经营性事业单位,镇上单独组织内审组,进行延伸审计,发现了这些单位在资金的内部控制和执行财务规章上的许多问题,并对这些单位的相关领导和财会人员进行了经济和行政上的处置。整改期间,全市各被审计单位调减不合适的财会人员和配强财会人员共7名。

4、维护公有资产权益的安全。在各审计组的审计结果报告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针对维护公有资产的权益发表意见的。检查发现,整改期间共收回历年陈欠应收款4175.31万元;还有的单位从考虑部门利益出发,少缴或不缴应上交财税部门的资金,通过整改,按规定重新上缴财政及税务部门资金达6426.75万元。由于历史上体制原因,一些单位存在以公有资金为私有企业担保现象,风险较大,通过此次整改,这方面的收获也不小,通过解保、脱保等措施,共化解担保风险14092.3万元。商业资产经营公司根据审计建议,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化解银行信贷担保风险,到05年10月,已化解担保854万元;盛泽镇借这次整改机会,为企业做好工作的同时,大力撤销历史遗留的银行担保,对两笔数额较大的担保共计12778.3万元已于11月份到期脱保;由于管理疏漏、资产权益观念淡薄,一些单位对所拥有的资产没有记录在帐,形成帐外资产,给公有资产的安全和权益主张留下了隐患,这次整改中,有4063.25万元帐外资产纳入帐内管理。市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对原参股投资的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在认真进行清算、维护公有资产权益的基础上,实行民进公退,公有资本全部退出。

5、清理整改不规范财务运作。审计结果报告中反映,不少单位缺乏财务管理的严肃性,多开银行户头,入错帐、乱入帐的问题突出。整改期间,清理银行户头63个,纠正收支挂往来等帐务处理不当事项31508.23万元。

6、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与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一些漏洞如被加以利用,小差错便会出大问题。因此,此次跟踪检查,使得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

,从治本的角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达到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目的。回访督查中也发现了全市财经工作中一些值得重视和研讨的问题。如乡镇土地交易过程的规范及业务工作与财务工作的衔接,对公有资产参与商业性竞争性行业的控制,对帐外公有资产特别是公有债权的清理及权益主张,对镇级公共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规范,对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的规范。

三、面对现实、攻坚克难,努力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与时俱进。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存在着许多困难和不足:

1、现有人力资源的配置与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近年来,在本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下,设立了市基建审计中心,新增人员4人,相对缓解了基建审计人员不足的矛盾。经济责任审计于审计部门来说是一项新的业务增量,目前我们通过整合原有的人力资源和项目(财政同级审、财政上审下、部门审计、企业审计、条线授权项目等),来完成交办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这种措施,虽然在短期内缓解了经济责任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但从长期来看,不利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遵循自身的规律运行和拓展,存在一定的隐患。因为经济责任审计虽然以一般的财政财务审计为基础,但又是区别于财政财务审计的专业审计类别。修改后的《国家审计法》仅仅以一个条款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其他区别于国家审计的要求和规范,将专门以《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的形式出现,就是因为经济责任审计存在许多区别于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地方,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已有一些地方在审计局下设立经济责任审计分局或经济责任审计中心。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这一新的专门审计类别在国家审计中的权重将越来越大。目前,除了人员数量不够外,还要逐步解决相关人员的政治素养、知识构成、能力培养和经验积累等问题。

2、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重点和结果报告的表现形式难以把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托,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结果,是提交审计结果报告的基础。现有审计人员习惯于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往往把这一基础性的工作视同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部。如何从家底审计的基础上走出来,围绕经济责任审计的总体目标,有选择地进行重点审计,通俗明了地报告审计结果,是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难点。在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中办国办于1999年印发的暂行规定已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有待我们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和动员各方面的力量,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3、审计结果运用有待加强。审计结果报告是审计专业人员脑力劳动的成果,既有鉴定功能又有资政功能。所以各级有关文件都强调了要切实利用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从去年本市监察、审计、财政联合进行的回访督查情况来看,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对审计结果的利用是好的。但是在宏观层面上,当前对结果的运用并不明显,例如能上升到市委市政府决策层面的制度或统一集中的动作就比较少,审、用脱节的现象依然比较普遍,这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又一个问题。一方面,存在审计结果运用的模式尚未统一、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完备、审计手段有限难以挖掘深层次问题、审计反映问题过于单一专业等制约因素;另一方面,个案剖析、综合分析、集中研究、面上反馈和教育等处理和运用机制还没有有效地设立。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作用,同时也浪费了审计资源,弃置了审计成果的许多社会价值。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认为今后一段时期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当着重在以下几方面多下功夫:

1、进一步加强组织和制度方面的基础工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依托国家审计但又难于传统的国家审计。这项工作以其说是专业业务工作还不如说是一项政治任务。在审计目标的认知和把握、部门联系协调、审计对象的确立、审计重点的权衡和确定、评判标准的确认和把握、审计结果的处理和审计成果的利用等方面,都有别于通常的国家审计。在进一步发挥审计部门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组织和制度方面的基础工作十分必要。

(1)进一步完善工作组织机制。在各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之下,加强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建设,办公室以设在各地党委的组织部门为宜,办公室主任应当由组织部门相关副部长担任。办公室承担部门联络、沟通、协调,承办联席会议交办事项,从宏观层面汇集分析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2)在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增加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活动频次。对批量审计事项,事前确定审计的目标和要求,集中研究和确定审计的重点,事后集中听取审计结果的报告,把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转化为市委市政府加强干部管理教育、完善基层行政行为的意见和措施。

(3)根据实际,逐步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机制。探索确定年度审计对象的计划性和科学性。继续增加任中审计在经济责任审计总体中的比重,规定主要领导任职满一定时段后必须进行任中审计,再结合述职评议、年度财务审计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鉴于工作的负荷约束和质量约束,计划一经确定,不宜再有大的调整。探索经济责任审计集体预告制度、审前调查会办制度(组织、纪检、审计联合进行审前调查,确定审计方案)、进点会议制度(组织、纪律检查部门和审计组召集被审计单位中层以上人员开会,对有关事项进行通报)。通过以上程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收集有关信息和反映,以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准确性、客观性。对成批次的委托事项,由委托者牵头,集中举行预告会。改进审计结果报告的表现形式,明确审计结果的报告要素及评价制度等。

2、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要坚持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为工作平台,突出检查评价领导干部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并根据不同类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特点,合理确定审计重点。每年,在领导干部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之前,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联席会议提出关于当地当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的建议,作为联席会议必议的内容,并要求审计组在审计实践中做到必查必审必报告。

3、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使相关各方增强这样一些意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常态工作的意识、经济责任审计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参与意识、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在于揭露问题而不在总结成绩的意识、经济责任审计是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但不是万能的手段的意识。

4、进一步加强审计力量。为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切实提高审计质量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范文第8篇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会计改革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5.061

1 引言

我国政府会计是在适应财政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能够准确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发挥预算管理和监督作用。然而,在经济发展新形势、政府职能新变革中,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所编制的政府财务报告弊端渐显,比如:无法反映已发生但无现金收支的收支项目,也无法反映未来收益、隐性负债和或有负债等项目,难以准确有效地衡量政府资产负债情况,等等。传统的政府会计制度遭遇挑战,急需做出调整。为此,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相关文件的出台是必要并且重要的。相关部门应该积极配合工作,早日落实制度到实处,自主、自觉地推动我国政府会计改革与发展,早日与国际政府会计趋同、接轨。

2 我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之进展

我国政府会计起步较晚,政府会计改革不受重视,但近几年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改革进程有所推进。2006年“十一五”规划中提到了“推进政府会计改革”,2010年“十二五”规划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同年年底正式《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办法》。

2011年,试编率先在11个省区市开展,2012年扩大到20多个省区市及所属的部分县市,试编所采用的方法是:政府会计日常核算仍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运用于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中。试编工作引入统计、估算等方法进行核算,一定程度上补全了日常核算遗漏的会计信息,对试编地区的政府“家底”进行了梳理;试编报告所涵盖的政府财务信息范围更全面、更充分,能够反映政府整体层面的财务状况和财政财务管理情况,这些都是试编过程中取得的成果。但是,遗憾在于:试编工作还没有普及全国每个省市地区;试编过程中,需要将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所记录的数据信息转换成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下的衡量值,工作量巨大且易出错,数据的准确性难以完全保证。

针对试编工作的情况,相关部门逐渐提高了对政府会计改革的重视,更具号召力和严谨性的方案陆续颁布。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2014年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出台;2015年12月10日,财政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和相关指南,规范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试点期间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至此,关于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的制度方案基本确定,同时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式成立,《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如期出台,全国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落实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政府会计改革工作正在逐步展开。

3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之国际比较

3.1 美国

美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分为联邦政府和州与地方政府两大层级。

在联邦政府中,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最早可追溯到上世纪70、80年代,经过探索于1990年颁布《首席财务官法案》,确立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法律地位,从法律上对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做出明文规定,推动了美国联邦政府的财务报告制度改革与发展。法律要求,美国联邦政府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于每个财政年度结束编制,并向社会公众公布联邦政府各部门及政府整体层面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其中,联邦政府各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要求编制完成各部门的年度财务报告,聘请外部单位进行审计,最后提交给财政部和总统预算办公室。而政府整体层面的综合财务报告,通过政府内部网络系统平台下载各部门上传的各自财务数据,并对数据进行筛选、处理、汇总,编制整体层面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完成后交由政府问责局进行审计,连同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一并向社会公布,提高财政透明度。

在美国州和地方政府中,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兴起时间更早,经历半个多世纪的探索,于20世纪末由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颁布第34号政府会计准则,使州和地方政府财务报告模式得以统一,获得法律保障。准则要求美国州和地方政府以完全的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编制,内容以财务部分为核心,辅之以介绍(概况)部分与统计数据部分,另外涉及美国联邦政府所不涉及的基金财务报表。其编制流程大致为:(1)事前培训。进行编制前的财会人员培训工作,由地方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组织教育培训,普及法律规定的编制要求、相关规定,提高参与编制财会人员的熟练度,树立财会工作守法意识。(2)事中监控。国库部门完成年度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后,向各部门分发工作表进行财务数据的填制。工作表统一收回后,进行数据整理与汇总,并编制完成州和地方政府财务报告。整个过程要求国库部门参与,发挥监督指导作用。(3)事后审计。编制完成的州和地方政府财务报告需要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依据美国政府问责局制定的《政府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

3.2 英国

英国政府会计推行权责发生制最早出现在地方政府中,但成效并不尽如人意。1999年,英国正式开始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财务报告,于2004年完成第一次试编。2006年,英国政府从法律上落实了这一会计制度,推行实施《政府财务报告手册》,规范了英国中央政府进行会计核算与报告时的各种会计处理。

英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所涉及的范围较一般联邦国家更为广泛,包含了所有公共部门,工作量大,因此整个过程耗时间、耗人力。其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工作报告、内部控制声明、年度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以及审计声明等。编制具体过程如下:首先由划分为四大类的1300多个公共部门分别编制其部门的财务报表,提交给审计总署进行审计,审计通过后将相关数据及财务报表提交财政部。接着,利用CONS系统输送部门数据给英国财政部,财政部对CONS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分析,抵消公共部门之间的内部交易,完成数据整理,据此编制整体层面的政府财务报告。最后,将财务报告提交给议会,结束前一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全部工作内容。

3.3 加拿大

1995年,加拿大联邦政府在编制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中开始采用完全的权责发生制,以《加拿大公共账目》形式呈现,内含: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政府运行和累计赤字表、资产负债表、净负债变化表及现金流量表)、财务数据摘要及其他财务信息分析;政府各部门财务状况;其他相关信息及其分析。值得借鉴的是,加拿大联邦政府财务报告的财务分析丰富而全面,涉及影响到财务报表的重大事项概述、潜在的风险和不确定事项、相关趋势分析等。

加拿大联邦政府在编制过程中,首先由联邦各部门于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完成财务报告初稿的编制工作,同时在其财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数据调整和上传工作;初稿需进行审计,再报送给总出纳长办公室;总出纳长办公室从核心财务管理报告系统中获取来自各部门的数据,整理并编制完成政府整体层面的综合财务报告。

综上,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经过探索和实践已趋于成熟、完整,为我国提供宝贵的经验教训和启示。

4 建议

考虑到我国政府会计制度起步较晚、发展迟滞,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需要总结他国经验教训,有针对性的进行逐步巩固。结合美英加等先进国家政府会计制度、财务报告制度的改革历程及实施现状,对我国实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第一,制度的完善是前提。美加英各国显而易见都已具备成熟统一的政府会计准则,为其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提供正确指导。就目前而言,我国虽然颁布了关于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方案,但整体上政府会计相关制度规定条块分割、口径不一,缺乏统一的核算标准,造成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所需信息与日常政府会计核算脱节。为此亟需建立起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政府会计制度。另一方面,我国对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推行仍处于试编阶段,且覆盖范围未广至全国,试编而得的经验不够充分,总结出的办法和相关指南还有待检验,应不断实践,不断修正。

第二,丰富的资源是保障。在对美英加各国政府会计制度的分析中,可以明显的感觉到,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顺利推进背后,依靠的是丰富的物力、人力、财力等各项资源在支持。物力上,美国、英国和加拿大都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是,他们具备强大的政府会计管理信息系统,有效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与质量。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自下而上各级部门之间传输的数据庞杂,甚至需要转换,仅靠人工进行传递、核对及汇总难免出现失误,尤其我国相关政府会计制度尚不完善,基层会计人员专业度不高,更应积极研发一套适合我国政府会计的信息系统,实现统一标准的会计信息共享,形成全国信息自下而上的汇总和合并,避免不必要的失误,提高效率与质量。

人力上,需要培训专业性更强的综合型会计人才。权责发生制所涉及的政府会计核算业务更加复杂,编制合并报告所含信息更广泛,甚至涉及会计之外例如财政、金融等各方面的知识,因此对会计人员的知识储备要求更高。除此之外,报告编制合并过程中需要交流接触的是各个部门甚至包括上下级部门,要求会计人员在具备专业知识之外是能够积极进行协调沟通的,拥有强大的交际能力及情商。这些都是需要在不断的培训、实践过程中积累经验的。

财力上,上述的信息系统建设、综合型会计人才培训都需要大量的财力支撑。且政策推行覆盖范围宽广,关系复杂,是一项长远持久的项目,在短时间内取得显著成效几乎不可能,需要耐心和毅力。财力支持仅仅依靠国家财政投入不足以支撑政策推广落实,更应号召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共同助力。

第三,审计、公开是后续。在国外,政府财务报告需要经审计机构审计,部分还需要向社会公开,其透明度远高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涉及政府审计相关的规定,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其审计监督效用有待加强。在2014年底批准的《方案》中,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被要求与上市公司年报一样接受审计,并与财务报告一同,按规定向社会公开。这一规定应当引起政府各部门的重视,自觉落实;也要求各审计机构坚持自身的独立性与专业,严格进行审计。另外,目前关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新闻大多于财政部官网、中华会计网校等专业媒介,一些浏览量大的网络媒体报道甚少,对于大众的普及率并不高,有必要加强宣传力度、开展专项讲座,向大众普及。关注的人多了,监督的人也就多了,政府部门在编报过程中也就会更加严谨的执行相关规定。这能够提高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公开性、透明度,有利于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报。

参考文献

[1]崔学刚,叶康涛,荆新,刘子琰.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与国家治理――第六届“政府会计改革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综述[J].会计研究,2015,(07).

[2]潘琰,吴修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探讨:欧盟的经验与启示[J].财政研究,2015,(03).

[3]戚艳霞.我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特点分析和完善建议[J].财会月刊,2015,(13).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范文第9篇

关键词: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中存在的两个问题的思考

收录日期:2012年11月27日

一、内部控制审计的概念界定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第二条规定:“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从常识来说,定义中“特定基准日”是指某个时点,而非对财务报表涵盖的整个期间。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时间的确定,学术界也有不同的观点。

观点一:应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针对特定时点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李爽、吴溪,2003)。他们认为:内部控制是一个连续动态的过程,虽然部门控制运行后能够留下控制轨迹,如批准销售、发货等,但也有很多控制在运行后是无迹可查的。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内部控制时所使用的审计程序往往只能获取时点的证据,当然也就只能针对该时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同时,若对整个年度的内部控制做出测试和评价其成本极其昂贵,实践性较差。

观点二:应对特定时期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针对特定时期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吴水澍,2000;潘秀丽,2001)。他们认为虽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就某一时点而言的,但某一时点有效的内部控制并不能保证年度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也不能保证企业在整个期间内守法经营。

然而,本文认为应对特定时期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针对特定基准日的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内部控制是持续运行的,不存在仅在某一时点上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某一时点上的内控没有任何意义。对此,笔者认为,如果注册会计师只需要对某一时点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发表意见,审计成本低一些,注册会计师的相关责任也更小一些,但是,由于财务报告中所反映的相关交易和事项并非全在12月31日发生。因此,影响财务报告编制过程的并不仅仅局限于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事实上,尽管许多财务报告舞弊(如利用虚构交易、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法进行收入舞弊)多发生于期末,但也往往是在邻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一段时间内发生,而不仅仅局限于12月31日。因此,注册会计师对邻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一段时间内的内部控制均应保持高度的关注。更重要的是,内部控制是一个动态化的过程,企业环境和内部控制均处于不断变化当中,如果只对某个时点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将会降低评价结果的相关性,而且也容易产生无法验证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注册会计师只对资产负债表日(或其他特定日期)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显然是不恰当的。注册会计师应该要考察企业足够长的时间内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情况。例如,注册会计师在5月份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发现问题后提请企业进行整改,如6月份整改,企业的内部控制在整改后要运行一段时间(假设至少需一个月),8月份注册会计师再对整改后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所以说,注册会计师要在一年的不同时点内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获取证据,并更新这些证据,以支持期末发表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意见。

所以,本文认为内部控制审计的概念应该界定为: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时期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二、内部控制审计的业务范围界定

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问题,主要指注册会计师是对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还是对企业所有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可见,我国内部控制审计主要是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而非对内部控制整体进行审计。国内众多学者也支持此观点(谢晓燕,2009;刘明辉,2010等)。他们认为将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在财务报告可靠性上,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目前美国和日本等国家均要求注册会计师就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尚无一例要求对内部控制整体发表意见,将内部控制鉴证定位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符合国际惯例。

但是,本文认为内部控制审计应立足于企业内部控制的整体而非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决定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范围,也决定着审计的质量、成本和责任。一方面为了遏制内部控制各种可能的外部性,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尽可能多的附加信息,促进被审计单位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内部控制审计应当以整个内部控制为审计单位;另一方面从理论上说,既然称之为内部控制审计,那么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就应当与内部控制的目标一致,而不应仅仅局限于财务报告目标。美国内控审计的定位在于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就我国企业而言,这种定位失去了建立与实施内控体系的本质意义。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目标、资产安全目标、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目标、提高经营的效率和效果目标、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目标,而不仅限于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提供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真实性只是内控审计的目标之一,而切实防范重大风险、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才是内控审计的根本出发点。从内容上来讲,内部控制并不都是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如质量控制、人力资源控制、运营分析等并不一定直接与财务报告相关。所以,内部控制审计对象应涵盖内部控制整体。再者,将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仅限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只能满足监管机构的要求,但无法满足其他利益关系人的要求。利益相关者关注的不只是报告目标,他们还关注合规性、安全性和战略目标。利益相关者希望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有更加全面的了解,这样就有利于他们做出决策。最后,企业多数内部控制的政策和程序并非仅针对报告目标而设计,有时很难将这些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区分开来。

总之,财务报告有效性并不等同于内部控制有效性。对内部控制整体进行审计,实践起来肯定是一个难题,但既然确定这一方向,就要勇敢走下去,而不能因为一时困难就偏离正确的方向。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2]李爽,吴溪.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若干争议与探讨.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5.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范文第10篇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内控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息息相关,二者都是鉴证类业务。内部控制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进行的审计,更加关注控制活动和过程,关注管理活动的有效性;财务报表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的审计,更加关注控制结果,关注具体定量数据的公允性。因此,二者作为不同的鉴定业务,需要各自分别进行审计测试,出具不同的审计报告。需要指出的是,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与内控审计意见可以相互印证,然而并不一定完全一致。内控的否定意见报告并非对财务报表真实性及公允性的否定。上市企业应正确面对内控审计发现的问题,不断加强完善和整改,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2002年7月,美国政府和国会通过了SOX法案,该法案于2003 年6月正式实施。其中法案第404条款(a)要求管理层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结构和程序有效性进行评估,第404 条款(b)要求编制或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对管理层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进行鉴证并出具报告。我国财政部于2010年4月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配套指引,该指引自2012年1 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执行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的企业,必须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这对我国之前所的现行规定进行了整合,改变了不同层次之间要求不同,同一层次的规定也存在差异的混乱局面,对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由非强制性改为强制性。这就意味着,我国的A股上市公司必须对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双重审计,增加了企业的审计成本。在如今的经济背景下,整合审计已经在我国有了一定的应用,但是在实施整合审计的过程中,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及企业与事务所是如何应对的,值得研究。

二、整合审计文献综述

1.国内文献。我国内部控制审计最早始于对内部控制的审核,这为我国学者研究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关系打开了思路。目前学术界有不少学者均是通过内部控制审核来研究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整合审计的。孙银刚指出,根据审计的范围、重点及方法,内部控制审计既可以作为独立的审计业务,又可以作为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中一个程序或环节,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审计成本和审计风险。王军只配对分析了2007年上交所上市公司首次内控审计对盈余质量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无论是分行业还是以全样本,首次实施内控审计的公司盈余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整合审计将产生范围经济,降低内控审计成本。安永的调查结果显示,执行 AS 5 第二年的审计成本下降 46%,其中两项审计工作更好地整合是一个主要原因。但整合审计是否会影响审计独立性,从而影响审计结果,降低财务信息质量?对此,美国审计质量中心指出,不同于审计业务与咨询服务之间存在独立性的冲突,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分别对年报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承担责任,不存在为了获得一项业务而牺牲另一项业务的审计独立性问题。我国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对于整合审计并未作出强制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也可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

2.国外文献。安永通过一项调查发现,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均认同执行AS5 第二年的审计成本将下降 46%,其中两项审计工作将更好地整合是一个主要原因。

CAQ指出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由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整合进行会提高审计效果和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减少重复劳动,避免审计判断出现不一致。与此同时,两项审计工作由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整合进行并不会影响审计独立性,因为会计师事务所需同时对两个审计意见都承担责任,不存在为了确保得到一项业务而牺牲另一项业务的审计独立性问题,这一点与管理咨询业务和审计业务之间存在独立性冲突的情况不同。

三、实施整合审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类型包括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鉴证业务又分为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首先,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都属于鉴证业务,也都属于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可见,二者业务类型都属于基于责任方认定的合理保证业务。其次,二者工作的最终目的都是为利益相关者提供高质量的财务信息,同时二者都强调风险导向审计思路。正是由于二者存在上述关联关系,所以,应当将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否则会加大会计师事务所制度运行成本,并增加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负担和工作负担;整合审计既可以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又可实现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最终目的。可见,整合审计是一种经济可行、切实兼顾了社会公众、被审计单位和注册会计师行业三者利益的制度安排。美国PCAOB及加拿大等国家均采用整合审计这种制度模式,效果很好。

将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在实践中具有可行性。原因有三:第一,两种审计服务的最终目标一致,都是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目标的一致性从根本上决定了将二者进行整合的可行性。第二,在两种审计中有大量工作内容相近,而且在某一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还可以为另一类审计提供线索和思路,使工作成果能够互相利用,充分发挥审计作用。比如,如果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发现了重大错报,则说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肯定存在重大缺陷,可以为内部控制审计提供线索。第三,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必须由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这为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整合提供了外部条件和实施基础。由同一事务所负责同时审计同一上市公司的相关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更有利于注册会计师适当节省审计成本、控制审计风险和实现二者的审计目标。而且目前从世界范围看,没有任何实证证据表明由不同事务所分别承办这两种审计业务会更有效地实现二者的审计目标。

四、上市公司应如何更好地实施整合审计

现阶段,整合审计实施的必要性已毋庸置疑。为实现更好的整合审计,企业需要理清内控和财报审计的联系和区别:财报审计要求企业评价其重大财务风险,内控审计同时要求企业披露重大缺陷,区别在于前者强调结果,后者注重过程。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操作的误区往往在于不能从整合的操作体系出发,吸收不同专业领域的人员构建团队,有效的整合可以遵循一个流程、一套工作底稿和参照样本,实现一箭双雕的目的。内部控制建设的一个目标是让企业在没有外部审计的情况下实现审计的正确性,合乎会计准则。从企业配合的角度讲,内部控制要涉及整个业务流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企业在选择事务所角度来说,企业的财务状况,经济实力,未来发展战略以及企业高管的权利集中程度,董事会的选择等等,都会影响企业事务所的选择。企业应做好配合的工作,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与实施,力争有良好的内部控制系统更好的应对整合审计的审计目标与程序。上市公司和事务所配合方面,监管部门要求公司结合自身特点进行披露,基于对自身业务的了解,切不可借鉴专业机构的审核底稿。对于披露中存在的缺陷要正确认识,并进一步分析是否可以通过持续的评价弥补缺陷,给投资者信心。

五、事务所在实施整合审计的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随着内控建设地位的加强,整合审计作为国际社会普遍采用的内控审计受到越来越多的青睐。财务报告整合审计是结合财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工作方法。同时,信息技术审计是财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一个关键审计工作。与非整合审计相比,整合审计具有:节约社会成本和审计成本,内控审计与报表审计人员的系统安排和无间距衔接,两项审计结论可以充分及时地相互印证,提升被审计单位在公众中的公信度,保证和提升审计质量及效率等优势特点。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范文第11篇

证券市场建立十多年来,为配合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证券监管部门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1998年以前证券监管部门允许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在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就可以申请股票发行上市,并且其前三年的业绩可连续计算。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大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并不是整体改制上市,而是在改制为股份公司时,要对不相关联的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剥离,否则,公司往往难以达到发行股票的条件。

为达到上市条件,这些模拟编报的财务信息就需要作为股份公司发行上市三年又一期(以下简称“报告期”)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在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后作为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由于股份公司在三年前是不存在的,在会计主体不存在而又要为其编报财务信息,如何编制就成为证券市场中公司能否发行上市的关键问题之一。遗憾的是,直到现在,监管部门未制定出相关的编报指南和审计准则,导致证券市场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时,财务信息的编制与披露方面缺乏规范,财务信息缺乏可比性。这几年证券市场存在的“虚假上市”等问题或多或少与此有关。

为配合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扭亏为盈,1997年以来,证券监管部门允许上市公司二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增发”)。问题是,在试点的六家纺织企业中,有些上市公司历史财务报表是亏损的,但公司也成功增发了,这似乎与《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连续三年盈利的规定不合。但是,这些公司在二次发行前,大多进行了规模较大资产重组,证监会实际上是默许上市公司按重组后的架构模拟编报财务信息的,并以模拟后的会计报表为考核基准。上市公司进行大比例的资产重组后如何编报财务信息,监管部门未制定相关的指南,结果是首批六家公司增发时所公布的会计报表的编报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由于缺乏编报标准,监管部门个人、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意见相当不一致。这就导致,对于进行过大比例资产重组的公司,二次发行时的财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较不规范,投资者也就无法从过去的历史信息来判断公司未来的财务情况。

另外,上市公司发生大规模的购并时,如何编制和披露财务信息也未有相关的规定。有些公司发生吸收合并时,并未编制模拟会计报表,吸收合并发生在不同的年度、不同的公司其财务信息的披露是不一样的。这就说明,上市公司发生购并时,如何通过财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来反映事项的影响程度,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监管部门尚缺乏编报的指南。

但是,在缺乏首次发行财务信息编报指南和相应的审计准则的情况下,有1000多家公司通过改制为股份公司并发行股票,并大多模拟编报了报告期前两年的会计报表。对发生大比例资产重组或购并的公司,也编报了模拟财务信息,并作为二次发行的材料。可见,在特殊情况下,公司的改组上市和增发是离不开模拟编报的财务信息的。本文拟结合与模拟编报财务信息有关的问题,谈一谈个人的认识,同时对证监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申报财务报表剥离调整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一些意见。

二、模拟财务信息的含义

何为模拟财务信息,有关文件并未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按照美国证监会(以下简称“SEC”)的说法,模拟财务信息是相对于历史财务信息而言的。美国SEC在其Regulation S-X Article 11 中提到模拟财务信息(pro forma financial information),是指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某些特定交易影响的信息,即这些交易在早些时候发生,对历史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一般在仅仅依靠历史财务报表不能满足投资者决策需求时进行。SEC为模拟财务信息的编制和报告制定了详细的指南。

我们认为,模拟财务信息可以这样来定义:假定公司现在的架构在报告期初已存在且无转变,按报告期各年实际存在的公司各构成实体,按公司现在执行的会计政策来编制和报告报告期各年度的财务信息。这个定义可解释为:

1.模拟财务信息不是主要财务报表,仅仅是对历史财务报表的一种补充;既可以是申报财务信息的一部分,也可以作为历史财务信息的注释。

2.在编报时,实际包含了这种假定:各种资产或业务产生的业绩在重组入(或置换入)公司前是实际存在的,不是人为虚构的。编报时,仅仅为其移动了一下位置,放在公司的名下。若原来的业务是直接面向市场的,则原来的数据直接作为财务数据的来源;若当时是内部结转的,则根据生产数量或劳务数量,按当时的市场价格模拟计算作为财务数据的来源;若当时的资产未能产生活动,则没有可以作为财务数据的来源的业务。若在改组为股份公司前发生了资产剥离、资产重组,可以按剥离和重组后的架构来编制以前的会计报表;若上市公司发生了兼并、收购、大比例的资产置换(或买卖),可按兼并或置换后(买卖后)的架构来编制以前的会计报表。

3.架构的假定应该包括公司的结构、资产情况、业务情况、执行的会计政策等;假定纳入会计报表范围的公司或子公司从报告期期初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实际不是,应按该会计制度进行归口调整。

4.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所覆盖的期间各国规定的不一样,我国一般指二年。首次发行要提供三年又一期会计报表的审计报告,大比例资产重组也是三年又一期。

由上我们可以看出,模拟编报财务信息的目的在于利用历史信息,通过一定的方法进行加工,使拟上市公司三年又一期财务信息在一致性的基础上进行表述,为投资者分析目前状况下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未来一年盈利预测数据的需要提供相关的信息。我们知道,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除了强调信息的可靠性外,信息的相关性也很重要。只有通过比较过去可比期间的财务信息,才可预测将来的可能情况。所以,在制定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指南时,我们更应该强调的是信息的相关性这一质量特征,而不是可靠性。

三、需要编报模拟财务信息的情况

财务信息的编报是有成本的。只有在编报财务信息预期收益大于编报成本的情况下,财务信息的编报才有意义。根据这一约束条件,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要编制模拟的财务信息。

在我国,编报模拟财务信息虽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归结证券市场发生的各种案例,需要编报模拟财务信息的条件应包括:1.在发生吸收合并时,要编制模拟财务信息。现在上市公司在发生吸收合并时,要公布合并方案,但如何编制和何时编制未见到相关规定。2.在首次发行时,对于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公司,允许其在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前的业绩模拟计算,独立运行一年后可申请股票发行,包括:①对原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或非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相关负债、损益剥离后,以一部分经营性资产设立股份公司,则这部分经营性资产和业务对应的前两年的业绩可模拟计算; ②几个发起人以经营性资产出资(包括股权),则这些投入的个别资产和对应业务的经营业绩也可以相加,作为股份公司前两年的业绩。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若是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则有限公司的前两年的业绩可模拟计算。3.上市公司发生重大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的行为,且购买或出售的资产占上市公司总资产70%以上,其重组前的业绩可模拟计算。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由于企业上市改组中或上市公司的资本重组方式不同,公司是否需要模拟编报财务信息,应视情况而定:

1.考虑到编报财务信息的成本和对信息的影响程度,规定重要性的定量指标就很重要。美国SEC规定的相对重要程度是50%。我国对重大资产重组的重大是指对总资产、净资产或净利润而言,也可以对收购或出售资产的价款而言。在购买或出售资产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70%,还可以模拟计算业绩,其余没有规定。我们认为,对重要性指标不要硬性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影响程度由公司判断决定,并以50%作为重要性指标。

2.上市公司在收购或合并其他企业时,以及发生大比例资产剥离、出售或置换时,应编报模拟的财务信息,并作为临时报告予以公告,而不仅仅在有增发的需求时编报。

3.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对其前两年会计报表按现行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并作为申报会计报表的一部分。

4.非国有企业首次发行时,只要规范改制我们认为也可按照改制方案模拟计算其前两年的业绩。

5.编报模拟财务信息的角度应是投资者,而不是监管部门的需要。模拟财务信息是为投资者的需要而编制的,因而应强调信息的可比性,监管部门应根据投资者的需要制定编报方法。现在,往往是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来编报模拟财务信息,比较强调可靠性,信息的横向可比性较差,不能为投资者提供与决策相关的财务信息。

四、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所覆盖的期间及何时编制

由于模拟财务信息是假定资产重组交易在早些时候发生从而对历史财务信息所产生的影响,因而必须确定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所覆盖交易发生前的期间,覆盖的期间取决于信息的有效性。美国SEC规定:在编制模拟利润表时,可采用财务预测,所覆盖的日期至少应该包括从交易预计完成日期开始的12个月。

在我国,由于《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连续三年盈利,所以三年应该是法律规定的限制条件。证监会规定公司必须改制为规范的股份公司,并运行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发行,所以,我们认为可以以公司购并后或资产剥离或资产置换后的公司架构为基础,模拟编报前两年的财务信息,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布。因为仅模拟合并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可以基本看出合并后公司的财务状况,但看不出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趋势。以三年为窗口,观察一个公司的发展,历史信息就会有预测价值。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置换、收购或出售资产时,监管部门并未要求编制模拟财务信息,仅是公司可以在重组完成一年以后提出配股或增发新股的申请,其重组前的业绩可以模拟计算。所以,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置、换收购或出售资产时,可以模拟编报二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信息。

信息是有时效性的。信息公布晚了,信息的作用也就弱。对于何时编报模拟财务信息也是应该考虑和解决的。对于公司的改制,应根据改组的方案来编报模拟财务信息,并在申请为股份公司时编制。对于公司的合并,应模拟编报生效当日的合并财务信息,并随合并公告书一起公布。合并完成后,应该对合并发生年度以前三年的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并公告。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置换、收购或出售资产时,应在签订计划时而非完成交易时,编制模拟前三年的财务信息,并公告。

五、编制模拟财务信息所采用的方式

以美国SEC规定的条例为例,模拟财务信息由引言、简化的模拟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及注释等组成。引言应该对交易和所涉及的主体以及编制模拟财务信息的目的加以说明,注释应该详细说明编制模拟信息所涉及的假设与相关的数据。模拟财务信息是对历史财务报表的补充。允许在模拟利润表中进行财务预测,并要求计算模拟的每股收益。

我国以IPO为例,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是在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第9号中规定的(一直未公开过,被最近的指导意见所代替),内容可归纳为:

1.模拟会计报表作为报告期历史财务报表的一部分(但本身在报告期发生了重大重组,需要再模拟的情况除外)。

2.模拟财务信息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注释。只需要编制设立日的资产负债表,要编制设立日前两年的利润表。

3.在注释中披露所涉及的交易主体、交易的资产和方式,模拟会计报表编制的基准、依据等;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以历史成本计价原则、收入和成本配比为主要的编制基础。

4.不可采用预测信息。

5.要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假定在报告期的期初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追溯调整原会计报表。

6.对原来会计报表存在的会计差错作出恰当的会计调整。

7.编制设立前各会计期间财务报表时,应以改制方案为依据,对设立前原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收入、成本与费用进行划分。同一账项在报告期内各会计期间或时点采用的剥离调整方法应保持一致。若是多个经营实体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则各经营实体对同一账项所采用会计政策和剥离调整方法应保持一致,各经营实体之间的交易或事项必须予以抵销。

8.以模拟财务信息计算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六、模拟财务信息编制的具体原理与方法

对于如何编制模拟财务信息,美国SEC规定,要以计划或完成的资产重组交易为基础,对交易发生前的历史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或合并后编制。在编制时,具体的规定较为弹性,以使模拟信息能适应于各种个别事实和情形。在编报模拟利润表时,要求对交易的一次性影响持续性影响要加以明显区分,并将一次性影响项目(中止经营、非常项目和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等)排除在模拟利润表外,但要在注释中加以说明这种排除。

证监会了IPO的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资产重组、吸收合并的情况尚未有具体规定,但公司会比照指导意见执行。针对该指导意见,我们认为,IPO时,模拟财务信息编报需要讨论的几点是:

1.对于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我们必须强调信息的相关性,而不是信息的可靠性。该指导意见非常强调信息的可靠性,会导致信息的相关性减弱,甚至不可比。比如,由内部产品或劳务转移所形成的部分,原企业会计核算中采用内部价格计量的,应以报告期实际内部价格为基础。这种规定导致的结果是,为了强调信息的可靠性,三年利润表的编制采用了不同的计量标准,改制后的公司收入的计量以市价为基础,而改制前基本上以成本为计量基础,这样,编报的各年度的财务信息就不可比。实际工作中,企业制定的内部价格,往往未考虑管理费用,有的企业的内部价格甚至弥补不 了费用,也不是真实的内部价格。我们认为,模拟财务信息是在假定一定基础上编制出来的,改制前二年的收入应比照同期产品或劳务的市场价格来模拟。在无法寻求同类价格的时候,应在成本的基础上,加上适当的毛利。再如,按指导意见,设立股份公司时债权人承诺放弃债权或债转股的,划分财务费用时,不应追溯调整股份公司设立以前年度已入账的相关财务费用。按这种规定来编制三年的会计报表,对财务费用这一信息来说就没有可比性。

2.股份公司在报告期发生了重大资产置换,股份公司应以置换后的架构重编会计报表,而不是仅仅编制和披露备考财务信息。指导意见的做法是,在发生重大资产置换时,还是按原来的方案编报财务信息。对于首次发行IPO来说,若在报告期发生重大资产置换,则三年的财务信息不是在同一资产和业务的基础上编报的,披露的信息不是在同一资产和业务产生的,因而反映不了实质内容。所以,根据重组后的架构编制的财务信息不能作为备考的财务信息,而应该作为历史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3.在报告期发生吸收合并或控股合并时,要区分支付方式,选择合并基准日前各会计期间应按合并后或合并前公司架构编制。在发生吸收合并或控股合并,并以现金方式购受企业的情况下,上市改组企业的会计报表应包括自合并日起被购企业的经营成果。在以换股方式购受企业,上市改组企业整个报告期内应包括被购企业的经营成果。但是,对被购企业于合并日之前的资产负债表则不应作模拟性调整,因为审计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已为投资者提供了最为有用的财务状况信息。

4.对于我国企业存在特殊性的地方,在模拟编报财务信息时要有所考虑。如,原企业免费使用的土地、商标、专利权等,在模拟编报财务信息时,应假定在报告期初就有偿使用,并考虑使用费用计入模拟利润表。

七、模拟财务信息的审计

模拟财务信息在对投资者公布前是否需要审计,各国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以美国为例,1988年,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了题为“模拟财务信息的报告”的鉴证准则(Reporting on Pro Forma Financial Information)。鉴证准则的无疑为模拟财务信息的审查、评价和报告提供了指南,是注册会计师在进行类似业务时必须遵循的标准。必须注意的是,这一鉴证准则并不适用于按会计准则在会计报表或在会计报表注释中编报的模拟财务信息。显然,注册会计师要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其遵循的标准仍是审计准则。

在我国,模拟财务信息被当作历史财务信息来看待,需要按历史财务信息的要求进行审计,这就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1.我国尚无模拟财务信息的审计准则。与美国不同,我国的审计准则覆盖了所有的业务范围。但实际上,注册会计师是按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要求来审计模拟会计报表,都出具了类似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IPO、吸收合并、增发时),在审计报告中表述的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但实际上,目前的审计准则并未规范模拟财务信息审计的特殊之处。按照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程序,是不足以使注册会计师获取模拟会计报表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的满意证据,从而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范文第12篇

证券市场建立十多年来,为配合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证券监管部门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1998年以前证券监管部门允许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在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就可以申请股票发行上市,并且其前三年的业绩可连续计算。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大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并不是整体改制上市,而是在改制为股份公司时,要对不相关联的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剥离,否则,公司往往难以达到发行股票的条件。

为达到上市条件,这些模拟编报的财务信息就需要作为股份公司发行上市三年又一期(以下简称“报告期”)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在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后作为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由于股份公司在三年前是不存在的,在会计主体不存在而又要为其编报财务信息,如何编制就成为证券市场中公司能否发行上市的关键问题之一。遗憾的是,直到现在,监管部门未制定出相关的编报指南和审计准则,导致证券市场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时,财务信息的编制与披露方面缺乏规范,财务信息缺乏可比性。这几年证券市场存在的“虚假上市”等问题或多或少与此有关。

为配合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扭亏为盈,1997年以来,证券监管部门允许上市公司二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增发”)。问题是,在试点的六家纺织企业中,有些上市公司历史财务报表是亏损的,但公司也成功增发了,这似乎与《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连续三年盈利的规定不合。但是,这些公司在二次发行前,大多进行了规模较大资产重组,证监会实际上是默许上市公司按重组后的架构模拟编报财务信息的,并以模拟后的会计报表为考核基准。上市公司进行大比例的资产重组后如何编报财务信息,监管部门未制定相关的指南,结果是首批六家公司增发时所公布的会计报表的编报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由于缺乏编报标准,监管部门个人、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意见相当不一致。这就导致,对于进行过大比例资产重组的公司,二次发行时的财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较不规范,投资者也就无法从过去的历史信息来判断公司未来的财务情况。

另外,上市公司发生大规模的购并时,如何编制和披露财务信息也未有相关的规定。有些公司发生吸收合并时,并未编制模拟会计报表,吸收合并发生在不同的年度、不同的公司其财务信息的披露是不一样的。这就说明,上市公司发生购并时,如何通过财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来反映事项的影响程度,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监管部门尚缺乏编报的指南。

但是,在缺乏首次发行财务信息编报指南和相应的审计准则的情况下,有1000多家公司通过改制为股份公司并发行股票,并大多模拟编报了报告期前两年的会计报表。对发生大比例资产重组或购并的公司,也编报了模拟财务信息,并作为二次发行的材料。可见,在特殊情况下,公司的改组上市和增发是离不开模拟编报的财务信息的。本文拟结合与模拟编报财务信息有关的问题,谈一谈个人的认识,同时对证监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申报财务报表剥离调整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一些意见。

二、模拟财务信息的含义

何为模拟财务信息,有关文件并未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按照美国证监会(以下简称“SEC”)的说法,模拟财务信息是相对于历史财务信息而言的。美国SEC在其RegulationS-XArticle11中提到模拟财务信息(proformafinancialinformation),是指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某些特定交易影响的信息,即这些交易在早些时候发生,对历史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一般在仅仅依靠历史财务报表不能满足投资者决策需求时进行。SEC为模拟财务信息的编制和报告制定了详细的指南。

我们认为,模拟财务信息可以这样来定义:假定公司现在的架构在报告期初已存在且无转变,按报告期各年实际存在的公司各构成实体,按公司现在执行的会计政策来编制和报告报告期各年度的财务信息。这个定义可解释为:

1.模拟财务信息不是主要财务报表,仅仅是对历史财务报表的一种补充;既可以是申报财务信息的一部分,也可以作为历史财务信息的注释。

2.在编报时,实际包含了这种假定:各种资产或业务产生的业绩在重组入(或置换入)公司前是实际存在的,不是人为虚构的。编报时,仅仅为其移动了一下位置,放在公司的名下。若原来的业务是直接面向市场的,则原来的数据直接作为财务数据的来源;若当时是内部结转的,则根据生产数量或劳务数量,按当时的市场价格模拟计算作为财务数据的来源;若当时的资产未能产生活动,则没有可以作为财务数据的来源的业务。若在改组为股份公司前发生了资产剥离、资产重组,可以按剥离和重组后的架构来编制以前的会计报表;若上市公司发生了兼并、收购、大比例的资产置换(或买卖),可按兼并或置换后(买卖后)的架构来编制以前的会计报表。

3.架构的假定应该包括公司的结构、资产情况、业务情况、执行的会计政策等;假定纳入会计报表范围的公司或子公司从报告期期初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实际不是,应按该会计制度进行归口调整。

4.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所覆盖的期间各国规定的不一样,我国一般指二年。首次发行要提供三年又一期会计报表的审计报告,大比例资产重组也是三年又一期。

由上我们可以看出,模拟编报财务信息的目的在于利用历史信息,通过一定的方法进行加工,使拟上市公司三年又一期财务信息在一致性的基础上进行表述,为投资者分析目前状况下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未来一年盈利预测数据的需要提供相关的信息。我们知道,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除了强调信息的可靠性外,信息的相关性也很重要。只有通过比较过去可比期间的财务信息,才可预测将来的可能情况。所以,在制定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指南时,我们更应该强调的是信息的相关性这一质量特征,而不是可靠性。

三、需要编报模拟财务信息的情况

财务信息的编报是有成本的。只有在编报财务信息预期收益大于编报成本的情况下,财务信息的编报才有意义。根据这一约束条件,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要编制模拟的财务信息。

在我国,编报模拟财务信息虽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归结证券市场发生的各种案例,需要编报模拟财务信息的条件应包括:1.在发生吸收合并时,要编制模拟财务信息。现在上市公司在发生吸收合并时,要公布合并方案,但如何编制和何时编制未见到相关规定。2.在首次发行时,对于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公司,允许其在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前的业绩模拟计算,独立运行一年后可申请股票发行,包括:①对原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或非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相关负债、损益剥离后,以一部分经营性资产设立股份公司,则这部分经营性资产和业务对应的前两年的业绩可模拟计算;②几个发起人以经营性资产出资(包括股权),则这些投入的个别资产和对应业务的经营业绩也可以相加,作为股份公司前两年的业绩。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若是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则有限公司的前两年的业绩可模拟计算。3.上市公司发生重大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的行为,且购买或出售的资产占上市公司总资产70%以上,其重组前的业绩可模拟计算。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由于企业上市改组中或上市公司的资本重组方式不同,公司是否需要模拟编报财务信息,应视情况而定:

1.考虑到编报财务信息的成本和对信息的影响程度,规定重要性的定量指标就很重要。美国SEC规定的相对重要程度是50%。我国对重大资产重组的重大是指对总资产、净资产或净利润而言,也可以对收购或出售资产的价款而言。在购买或出售资产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70%,还可以模拟计算业绩,其余没有规定。我们认为,对重要性指标不要硬性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影响程度由公司判断决定,并以50%作为重要性指标。

2.上市公司在收购或合并其他企业时,以及发生大比例资产剥离、出售或置换时,应编报模拟的财务信息,并作为临时报告予以公告,而不仅仅在有增发的需求时编报。

3.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对其前两年会计报表按现行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并作为申报会计报表的一部分。

4.非国有企业首次发行时,只要规范改制我们认为也可按照改制方案模拟计算其前两年的业绩。

5.编报模拟财务信息的角度应是投资者,而不是监管部门的需要。模拟财务信息是为投资者的需要而编制的,因而应强调信息的可比性,监管部门应根据投资者的需要制定编报方法。现在,往往是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来编报模拟财务信息,比较强调可靠性,信息的横向可比性较差,不能为投资者提供与决策相关的财务信息。

四、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所覆盖的期间及何时编制

由于模拟财务信息是假定资产重组交易在早些时候发生从而对历史财务信息所产生的影响,因而必须确定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所覆盖交易发生前的期间,覆盖的期间取决于信息的有效性。美国SEC规定:在编制模拟利润表时,可采用财务预测,所覆盖的日期至少应该包括从交易预计完成日期开始的12个月。

在我国,由于《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连续三年盈利,所以三年应该是法律规定的限制条件。证监会规定公司必须改制为规范的股份公司,并运行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发行,所以,我们认为可以以公司购并后或资产剥离或资产置换后的公司架构为基础,模拟编报前两年的财务信息,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布。因为仅模拟合并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可以基本看出合并后公司的财务状况,但看不出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趋势。以三年为窗口,观察一个公司的发展,历史信息就会有预测价值。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置换、收购或出售资产时,监管部门并未要求编制模拟财务信息,仅是公司可以在重组完成一年以后提出配股或增发新股的申请,其重组前的业绩可以模拟计算。所以,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置、换收购或出售资产时,可以模拟编报二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信息。

信息是有时效性的。信息公布晚了,信息的作用也就弱。对于何时编报模拟财务信息也是应该考虑和解决的。对于公司的改制,应根据改组的方案来编报模拟财务信息,并在申请为股份公司时编制。对于公司的合并,应模拟编报生效当日的合并财务信息,并随合并公告书一起公布。合并完成后,应该对合并发生年度以前三年的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并公告。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置换、收购或出售资产时,应在签订计划时而非完成交易时,编制模拟前三年的财务信息,并公告。

五、编制模拟财务信息所采用的方式

以美国SEC规定的条例为例,模拟财务信息由引言、简化的模拟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及注释等组成。引言应该对交易和所涉及的主体以及编制模拟财务信息的目的加以说明,注释应该详细说明编制模拟信息所涉及的假设与相关的数据。模拟财务信息是对历史财务报表的补充。允许在模拟利润表中进行财务预测,并要求计算模拟的每股收益。

我国以IPO为例,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是在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第9号中规定的(一直未公开过,被最近的指导意见所代替),内容可归纳为:

1.模拟会计报表作为报告期历史财务报表的一部分(但本身在报告期发生了重大重组,需要再模拟的情况除外)。

2.模拟财务信息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注释。只需要编制设立日的资产负债表,要编制设立日前两年的利润表。

3.在注释中披露所涉及的交易主体、交易的资产和方式,模拟会计报表编制的基准、依据等;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以历史成本计价原则、收入和成本配比为主要的编制基础。

4.不可采用预测信息。

5.要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假定在报告期的期初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追溯调整原会计报表。

6.对原来会计报表存在的会计差错作出恰当的会计调整。

7.编制设立前各会计期间财务报表时,应以改制方案为依据,对设立前原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收入、成本与费用进行划分。同一账项在报告期内各会计期间或时点采用的剥离调整方法应保持一致。若是多个经营实体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则各经营实体对同一账项所采用会计政策和剥离调整方法应保持一致,各经营实体之间的交易或事项必须予以抵销。

8.以模拟财务信息计算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六、模拟财务信息编制的具体原理与方法

对于如何编制模拟财务信息,美国SEC规定,要以计划或完成的资产重组交易为基础,对交易发生前的历史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或合并后编制。在编制时,具体的规定较为弹性,以使模拟信息能适应于各种个别事实和情形。在编报模拟利润表时,要求对交易的一次性影响持续性影响要加以明显区分,并将一次性影响项目(中止经营、非常项目和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等)排除在模拟利润表外,但要在注释中加以说明这种排除。

证监会了IPO的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资产重组、吸收合并的情况尚未有具体规定,但公司会比照指导意见执行。针对该指导意见,我们认为,IPO时,模拟财务信息编报需要讨论的几点是:

1.对于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我们必须强调信息的相关性,而不是信息的可靠性。该指导意见非常强调信息的可靠性,会导致信息的相关性减弱,甚至不可比。比如,由内部产品或劳务转移所形成的部分,原企业会计核算中采用内部价格计量的,应以报告期实际内部价格为基础。这种规定导致的结果是,为了强调信息的可靠性,三年利润表的编制采用了不同的计量标准,改制后的公司收入的计量以市价为基础,而改制前基本上以成本为计量基础,这样,编报的各年度的财务信息就不可比。实际工作中,企业制定的内部价格,往往未考虑管理费用,有的企业的内部价格甚至弥补不了费用,也不是真实的内部价格。我们认为,模拟财务信息是在假定一定基础上编制出来的,改制前二年的收入应比照同期产品或劳务的市场价格来模拟。在无法寻求同类价格的时候,应在成本的基础上,加上适当的毛利。再如,按指导意见,设立股份公司时债权人承诺放弃债权或债转股的,划分财务费用时,不应追溯调整股份公司设立以前年度已入账的相关财务费用。按这种规定来编制三年的会计报表,对财务费用这一信息来说就没有可比性。

2.股份公司在报告期发生了重大资产置换,股份公司应以置换后的架构重编会计报表,而不是仅仅编制和披露备考财务信息。指导意见的做法是,在发生重大资产置换时,还是按原来的方案编报财务信息。对于首次发行IPO来说,若在报告期发生重大资产置换,则三年的财务信息不是在同一资产和业务的基础上编报的,披露的信息不是在同一资产和业务产生的,因而反映不了实质内容。所以,根据重组后的架构编制的财务信息不能作为备考的财务信息,而应该作为历史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3.在报告期发生吸收合并或控股合并时,要区分支付方式,选择合并基准日前各会计期间应按合并后或合并前公司架构编制。在发生吸收合并或控股合并,并以现金方式购受企业的情况下,上市改组企业的会计报表应包括自合并日起被购企业的经营成果。在以换股方式购受企业,上市改组企业整个报告期内应包括被购企业的经营成果。但是,对被购企业于合并日之前的资产负债表则不应作模拟性调整,因为审计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已为投资者提供了最为有用的财务状况信息。

4.对于我国企业存在特殊性的地方,在模拟编报财务信息时要有所考虑。如,原企业免费使用的土地、商标、专利权等,在模拟编报财务信息时,应假定在报告期初就有偿使用,并考虑使用费用计入模拟利润表。

七、模拟财务信息的审计

模拟财务信息在对投资者公布前是否需要审计,各国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以美国为例,1988年,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了题为“模拟财务信息的报告”的鉴证准则(ReportingonProFormaFinancialInformation)。鉴证准则的无疑为模拟财务信息的审查、评价和报告提供了指南,是注册会计师在进行类似业务时必须遵循的标准。必须注意的是,这一鉴证准则并不适用于按会计准则在会计报表或在会计报表注释中编报的模拟财务信息。显然,注册会计师要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其遵循的标准仍是审计准则。

在我国,模拟财务信息被当作历史财务信息来看待,需要按历史财务信息的要求进行审计,这就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1.我国尚无模拟财务信息的审计准则。与美国不同,我国的审计准则覆盖了所有的业务范围。但实际上,注册会计师是按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要求来审计模拟会计报表,都出具了类似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IPO、吸收合并、增发时),在审计报告中表述的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但实际上,目前的审计准则并未规范模拟财务信息审计的特殊之处。按照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程序,是不足以使注册会计师获取模拟会计报表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的满意证据,从而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范文第13篇

一、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

审计监督是《宪法》确定的监督制度。积极落实审计决定,强化审计整改,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对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当前,少数部门和领域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屡审屡犯、屡禁不止,与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不力密切相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各级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自觉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

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一是被审计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情况报告。整改情况报告包括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审计建议和意见的采纳情况及采取的改进措施,对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等。二是审计机关每年应向本级政府综合报告全年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年度审计整改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建议等。三是根据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或审议意见,由同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公安、监察、财政、税务、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协助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审计机关依法提请暂停拨付与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行为有关的款项,以及代扣罚没款等事项,财政部门要及时扣缴和清收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对审计机关作出的被审计单位补缴税款决定或移送处理意见,税务部门应当依法足额征收;对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有违纪、政纪行为的,审计机关应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有关部门应将查处结果书面反馈审计机关。

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其他有人事任免权、奖惩考核权的有关主管部门,要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考察任用干部和考核部门年度工作的内容之一。对审计发现问题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审计机关应当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审计机关应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移送处理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审计跟踪检查,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情况、采纳审计报告意见及建议情况、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结果进行检查。对被审计单位未执行审计结果的,应查明原因,及时督促落实。对重大审计项目结果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应不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积极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实行审计整改公告制度。审计机关要在做好审计结果公告的基础上,逐步公告审计整改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审计整改典型,在一定范围内对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三、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各级审计机关要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努力树立审计权威。要加大对审计整改不落实或落实不力单位的处理、处罚力度。审计机关应定期分类汇总和通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对被审计单位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执行;仍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应当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提请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范文第14篇

一、我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的背景及现状

(一)我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背景。我国目前的政府财政报告实行以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的决算报告制度,主要反映政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结果,对准确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仅实行决算报告制度已经难以满足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以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主要表现在:无法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负债,难以对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无法完整清晰地反映政府资产,不利于强化政府资产管理以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无法科学合理反映政府成本费用,不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政府运行效率等。

从国际经验来看,近年来,美国、英国、法国等西方国家已经建立了较为成熟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此外,还有其他很多国家也正在积极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已逐渐成为国际上政府财务管理的趋势。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正在开展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显示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比财政决算报告内容构成更为丰富(见图1),也更能反映出政府整体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等有关信息(见表1)。

近几年来,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建议我国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对政府会计财务管理进行改革,建立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正是在外部环境和内部需求的双重背景下,我国正式启动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2014年12月,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63号文印发,以下简称为《改革方案》),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要求和新《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规定落到实处。

(二)我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现状。《改革方案》提出2020年前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以全面、准确地反映各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在《改革方案》的指导下和试编的基础上,我国建立起初步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体系。我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体系及其与决算报告对应关系具体归纳如下。

1、资产负债表及其与财政决算表的对应关系。我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中包含财政决算相关信息,而财政决算表则是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表的重要信息来源。其中,财政决算表中的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在途款、有价证券、预拨经费等对应到资产类的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等科目;暂存款对应到负债类的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等科目;预算结余、基金预算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专用基金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周转基金、净资产调整等对应到净资产(见表2)。

资产负债表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原则上采用历史成本,在无法取得历史成本的情况下,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等方法,以本级政府财政、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益性项目融资建设或运营任务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等实体的核算行为为基础,结合相关财务资料,根据经济事项实质进行抵销、调整、合并形成。

2、收入费用表及其与财政决算表的对应关系。我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的收入费用表中包括的财政决算相关信息(见表3)。一是收入类:收入费用表包括财政决算表中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和政府间转移性收入,其中基金预算收入并入非税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列为待调整科目;二是支出类,收入费用表与财政决算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等科目大体一致。

收入费用表中还包括财政决算以外的信息。其中收入类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投资收益。

二、我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财务报告改革逻辑顺序颠倒。会计准则是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的基础,从各国经验来看,政府编制综合财务报告都以健全的政府会计准则和完善的政府会计制度为依据,而我国刚好相反,是在推进改革的基础上,研究建立政府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改革方案》内容,力争在2020年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而在政府会计规则尚未全面建立之前的过渡时期,在现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暂时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相关报告标准,编制出反映一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的财务报告。因此,在没有政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基础上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缺乏科学合理的编制依据,不符合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

(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数据相关性和可靠性不足。编制真正意义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需要将权责发生制原则引入政府的会计核算系统中,使政府财务报告能通过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来生成,保持严格的证、账、表关系及数据间的勾稽关系,从而保证数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但目前的试编办法在对经济事项进行计量时,采取的是收付实现制,年末再按权责发生制对报表进行调整,由此形成的政府财务报告的相关数据,其来龙去脉难以厘清,因而数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会受到一定影响。

(三)政府部门财务报告难以合并,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难度较大。一是合并范围广,编制综合财务报告数据难度大。二是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并范围的各单位会计基础不一致,如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结合,公益性国有企业实行的是权责发生制。三是报告合并范围的相关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

(四)政府财务报告改革与预算管理改革不协调。现行政府会计仍主要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而试编工作是此基础上进行的,即现行的预算会计核算制度并未改变,会计科目设置没有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双重功能。因此需要对现行决算报表进行权责发生制的转换与合并,补充权责发生制的有关数据资料,所以试编工作涉及大量的数据转换与合并,从而影响到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的推进。

(五)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不足。一是《改革方案》对报告审计和公开的规定不明确。按照改革方案,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包括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两个层面,规定政府部门综合财务报告应保证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接受审计,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但对于如何接受审计及如何向社会公开在方案中并没有明确。二是从全国各地政府财务报告试编情况看,综合财务报告也没有对外披露,仅停留在财政部门内部使用。

三、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的国际比较及借鉴

按照政府会计与传统公共预算之间的关系密切程度来划分,国际上一般将政府财务报告分为三大类:一是美国模式,以美国为代表;二是英国模式,主要被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家所采用;三是法国模式,主要被法国、德国和大部分欧洲大陆国家所采用。上述三类模式的比较如表4所示。

从报告质量标准看,针对可理解性、相关性、重要性、实质重于形式、完整性等五个特征,英国模式明显优于美国模式和法国模式,其他四个特征各国之间大体相同(见表5)。

从以上比较可以看出,上述三种模式的政府财务报告在改革力度、编制方法、报告内容等方面均有不同,但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方向和趋势的角度来看,有许多共通的经验值得借鉴。

(一)报告目标主要是反映政府受托责任。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明确提出的财务报告目标是:满足报表使用者确定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需要,有助于使用者确定政府主体当期的运营结果,帮助使用者评判政府主体提供服务的水准及履行义务的能力。“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性”共同构成了美国联邦政府财务报告的两个基本取向。而英国政府会计目标和会计信息使用对象与美国情况基本相似,比如,报告使用者不仅包括立法机关,还包括社会公众和其他利益相关人员,报告也重在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和报告,而不是预算与实际的比较。三种模式中,只有法国政府财务报告的主要目的是满足立法机关的信息需求,没有考虑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执行机构的信息需求,“法律形式重于经济实质”是其政府会计报告的主要特征。

(二)遵循严格的会计准则,强调准则对报告的规范作用。发达国家政府会计规范多由立法机构、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政府或外部咨询机构制定,由政府、外部咨询机构或会计职业界以法律、准则、指南或建议等多种形式颁布或。如:法国执行的是《总会计方案》;美国的编制依据是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及美国联邦会计准则(SFFAS);英国遵循的是英国公认会计原则(UKGAAP),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逐渐趋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兼顾政府部门的特点,并以此编制政府预算和财务报告,与国际接轨程度高。

(三)编制合并财务报告,全面反映政府营运和管理绩效。三种模式都要求编制包括各级政府、政府部门、单位和机构以及政府控制的服务机构和国有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中,英国根据《政府资源和会计法案(2000)》要求,财务报告主体包括每个履行公共职能及部分或全部由公共资金支持的实体。合并财务报告全面反映了政府的各项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满足了政府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的信息需求。

(四)注重政府财务综合报告改革与预算管理改革的协调发展。采用权责发生制是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发展的主流趋势。三种模式中,除法国采用收付实现制外,美国采用权责发生制或修正的权责发生制,英国则完全采用权责发生制。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也在逐步开展采用权责发生制编制政府会计财务报告的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效。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能够准确预测未来财政现金流量,并在准确预测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中长期财政政策。同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也为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提供了决策信息。

(五)加强审计,提高透明度,有效提高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质量。三种模式中,各国均构建了以强制审计制度为主体的政府财务报告质量保证体系,引入了强制审计鉴证制度,这对于增强政府财务报告信息的可信度与财政透明度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四、推进我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的政策建议

(一)加快推进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的研究制定,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提供依据。基本准则用于规范政府会计目标、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核算基础,以及政府会计要素定义、确认和计量原则、列报要求等原则性事项。具体准则依据基本准则制定,用于规范政府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详细规定经济业务或事项引起的会计要素变动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应用指南是对具体准则的实际应用做出的操作性规定。同时,要积极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对政府财务报告的主要内容、编制要求、报送流程、数据质量审查、职责分工、具体方法等做出规定,提高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的规范性和质量。

(二)拓展信息反映能力,提升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数据相关性和可靠性。一是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在政府会计核算系统积极引入权责发生制,科学完整地反映政府综合财务和预算收支。二是推进建立新的国库会计制度和会计体系。就人民银行来说,要与政府会计科目改革相对应,建立具有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双重功能的国库会计。三是继续发挥人民银行“快、准、稳”的预算收支反映能力,为国家预算管理提供服务。四是提高国库预算收支分析能力,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支持。五是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提供准确税收、非税收入等信息。

(三)建立从各部门到本级财政,再到各级财政的合并报告编制体系,提高合并报告编制效率。一是做好各部门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各部门财务报告是编制合并报告的基础,必须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框架内,合并本部门所属单位的财务报表,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确保本部门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二是做好本级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横向合并各部门和其他纳入合并范围主体的财务报表,编制本级政府财务报告;三是在本级财务报告基础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从纵向上逐步合并汇总,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四)完善政府会计制度,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双重功能,协调推进财务改革和预算管理改革。政府会计科目设置要具有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双重功能,其中预算会计科目应准确完整地反映政府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等预算执行信息,财务会计科目应全面准确地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等财务信息。通过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调发展,共同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有效提升预算管理效率。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范文第15篇

一、财务报告审计相关概念

1.财务报告的定义

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2.财务报告构成

财务报告审计建立在真实、合法、完善的财务报告基础上,因此,要想做好财务报告审计,必需了解财务报告的构成,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

3.财务报告审计的构成

财务报告审计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的审计。

二、财务报告审计的具体过程及方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对财务审计报告过程做出了详细规定:

1.财务报告审计的目标与范围。

①财务审计的目标。审计目标是审计行为的出发点,是审计活动要达到的境地,主要取决于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的以下方面发表审计意见:

A.真实性,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变动情况,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财务收支状况和业务经营活动成果符合程度;

B.合法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

C.效益型,是指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果,具体是指经济活动是否做到了节约,效率和效果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

=2\*GB3②财务报告的审计范围。

A.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财务报告审计的企业单位,如:各类证券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B.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的被审计单位会计报告期内与财务报告有关的事项,以及影响注册会计师做出专业判断的所有方面,如: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承诺、亏损合同、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环境污染整治等常见或有事项;

C.被审单位会计报告期内的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2.审计计划。审计主体决定审计计划,每一类审计都包括准备、实施和终结三个必经阶段,在财务报告审计中,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价的基础上,制定出审计计划,确定审计程序和方法,作为实施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依据,以保证及时、有效地进行审计工作。

3.审计实施。涉及被审计单位和注册会计师,正确处理好两者关系,是实施审计的重要保证。

①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的主要责任。

A.及时提供注册会计师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

B.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合作,随时介绍有关情况,及时解释注册会计师提出的问题。

C.按照约定条件向会计师事务所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②对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中的要求。

A.按照审计计划,实施审计程序,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

B.一般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必要时采用检查、监盘、函证、分析复核等方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C.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对发现的被审单位会计账目和财务报告中数据、内容或处理方法方面的错误,提出改正意见和调整说明。

D.对审计工作认真进行记录,认真研究并整理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三、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测评

内部控制是由各基本要素组成的,这些要素及其构成方式,决定着内部控制的内容与形式,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等五个方面,主要由如下两个部分组成:

1.内部控制主要环节

主要包括:岗位责任控制;编制程序的控制;会计稽核控制;报送时间控制和公司治理层面的控制。其中编制程序的控制由结账控制、对账控制、试算平衡控制组成,会计稽核控制由报表内容控制、编制方法控制和审核控制组成。

2.内部控制测评

充分运用各种审计方法,通过审阅公司的帐、表或进行实地监察,验证企业所设计的报表编制程序的健全性及有效性,并检查各岗位、各环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分工是否明确,相互间的制约、协调机制是否合理,相关责任制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和执行等。

检查编制财务报表的准备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充分、有效,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日和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前后是否一致,是否按规定程序,认真进行结账和对账,不明原因是否按规定进行调整,是否进行试算平衡等。

四、财务报告审计的意义

1.有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股东(投资者)主要关注投资的内在风险和投资报酬,企业出具的财务报告审计,能提供有关企业盈利能力、资本结构和利润分配政策等方面的信息。

2.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债权人主要关注的是其所提供给企业的资金是否安全,自己的债权是否能够如数收回。企业编制的财务报告能着重为他们提供有关企业偿债能力的信息。政府相关机构最关注的是国家资源的分配和运用情况,需要了解与经济政策的制定、国民收入的统计等有关方面的信息。为此,财务报告审计提供有关企业的资源及其运用、分配方面的情况,为国家的宏观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