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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

检察院工作报告

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第1篇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2007年度检察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二00七年检察工作情况

2007年,我院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领导以及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全省、全州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围绕构建“和谐荔波”,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以发挥职能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为根本,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是检察机关首要的政治任务。一年来,我院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审查批捕和提起公诉职能,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态势,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犯罪和多发财犯罪。全年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提请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3件100人,比2006年度85件151人分别下降了37.6%和33.8%。经审查,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50件81人,不批准逮捕3件19人;公诉部门共受理移送审查案件62件87人,比2006年80件133人分别下降了22.5%和34.6%。经审查后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6件66人,退回补充侦查8件10人,不诉8件11人。从受理审查批捕、的刑事案件来看,抢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比去年同期明显减少,但故意伤害、盗窃案件仍占较大比率,占受理提请批捕案件总数的49%,占提起公诉案件的30.6%。

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分别不同情况依法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从宽处理,正确处理惩办与宽大、重处与轻缓、从重追究与感化挽救的关系,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共不批捕犯罪嫌疑人19人,其中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的10人。对批捕后侵害人和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的轻微刑事案件,从化解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出发,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在办案中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复议不批准逮捕案件2件2人,经审查,依法维持原不捕决定;公诉部门在办案中对2名未成年人轻微犯罪作了相对不,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取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围绕创建“和谐荔波、平安荔波”,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坚持严打与整治相结合,积极参与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加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感化和挽救;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县域内的山林、土地、水事、城镇拆迁等引发的和重大刑事案件的善后处理工作,为维护县域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廉洁的社会管理和服务环境。

2007年,我院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方针,按照上级检察院要求,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在办案中严格依法、规范办案,注重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和办案安全。自侦部门全年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件8人,初查后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3件3人(2件为大案)、渎职侵权案件2件3人。侦查终结12件14人(含上年积存案件),其中移送审查9件10人,法院作有罪判决8件9人,撤回1件1人。撤案3件4人。在追逃专项行动中,抓获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一名。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40万元。在抓好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深入贯彻《贵州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和荔党发[2003]24号“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是突出重点,围绕重点工程建设、政府大宗采购、反商业贿赂等方面开展预防,参加政府大宗采购活动5次,在荔波机场建设项目中,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二是深入重点行业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力度。到地税局等单位和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并结合办案中发案单位暴露出来的在人、财、物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或制度不健全,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帮助、督促发案单位整改;三是开展个案预防。实行个案预防备查制度,对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逐案登记,提出预防对策;四是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工作。分别在县城、乡镇开展宣传共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我县公共场所、街巷宣传专栏张贴“惩防并重,反腐倡廉”宣传挂图4场次,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制作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图100余块张贴在县城街巷,增强全社会反腐倡廉的意识。

三、强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加强控告申诉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诉讼监督是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年来,我院认真开展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刑事诉讼监督方面,侦查监督部门加强侦查活动的监督,开展刑事立案监督3件,坚持对重特大刑事案件的适时介入和引导侦查工作,防止违法取证,共建议公安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5人,对侦查机关“另处”不当案件进行跟踪监督,纠正漏捕4件5人;公诉部门严把证据关,适时介入侦查5件次,退回补充侦查8件10人,发出检察建议1件。在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中加强审判监督,注重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公正;驻所检察部门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坚持驻所检察官接待日制度、分管检察长检查制度,继续巩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达标成果,认真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对公安机关因没有按照规定对监外执行罪犯落实监管措施及其他原因导致2名监外执行罪犯脱管的情况,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督促落实。同时坚持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坚持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大检查,确保监管场所安全,注重在驻所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加强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法律监督,维护法律权威。

认真开展民事行政案件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件,其中一审生效判决申诉案件5件,二审生效判决申诉案件1件。对符合立案审查条件的,及时向县人民法院借卷审查,共立案审查4件,依法息诉2件,已全部审查终结作出终止审查处理。对不服正确判决的申诉案件,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和促进社会和谐。同时在办案中注意发现审判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开展职务犯罪线索初查1件。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窗口。一年来,我院继续以争创“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为切入点,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工作目标,认真对照高检院下发的《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评比验收标准》,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工作,在八年连续三次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深化检务公开,认真组织开展“举报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分别在县城、洞塘、甲良、朝阳、茂兰、佳荣等地开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工作中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控申首办责任制,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分类处理和答复。全年共接待和处理各类案件59件(次),受理各类举报线索8件8人,检察长接待群众16件(次)。控告申诉部门对所受理的各类和举报线索,根据性质和有关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及时协调分流或办理,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

四、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按照上级院及县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投入学习培训经费3万余元,组织干警40余人(次)参加检察业务培训、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和公务员培训,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按照组织程序,报县委组织部批复任命反贪局副局长、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各一名;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和州检察院报批7名符合检察官等级晋升的干警晋升检察官等级。继续抓好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和绩效考核管理,加强对干警的监督管理,确保司法廉洁,全年无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五、强化基础保障建设,加快科技强检步伐,加大检察宣传力度,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省、州检察院关于基层检察院网络信息建设的部署要求,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及时落实网络建设资金20万元,加快了我院局域网和与省州检察院相联的检察机关“三级专线网络”建设步伐。通过积极努力,目前我院局域网络、专线网络、专用审讯室、审讯监控室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视频会议室、机要通道开通,自侦办案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基础设施的加强,促进了我院办公现代化、自动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检察宣传和检察信息工作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开展,全年共编发工作简报、检察信息、调研文章、新闻报道99篇,被省州及新闻媒体采用27篇。同时加强做好检察工作的保密、文书档案管理、财务和计划装备等工作。认真开展检务工作督查,确保政令、检令畅通,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成。

六、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社会监督,服务全县中心工作。

我院在检察工作中,对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阶段性工作、重大疑难和社会关注的案件,均及时专题向党委、人大、政法委汇报,认真及时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的案件和事项。一年来,向县委、县人大、县委政法委专题汇报案件3件次,向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全体会议作了《2003至2006年检察工作报告》,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和《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加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外部监督的一项改革举措。2007年10月,我院认真按照上级院关于人民监督员换任工作的要求,调整了人民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按时完成了人民监督员的换任工作。全年共组织人民监督员对3件拟撤销案件和2件拟不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督审查,增强了办案透明度,正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自觉服务于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全县矿山整治、旅游产业发展大会项目建设、帮乡驻村帮扶、党建扶贫等中心工作。在我县今年筹备和举办省第二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期间,我院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抽调人员和车辆参加项目征地、拆迁、安全保卫,积极配合公安、国土等有关部门调查项目建设征地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为国家挽回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一年来,我院还采取各种助农活动帮扶扶贫联系点、贫困户、两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以及受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单位投入及干警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2万余元,并联系贵州同茂投资公司帮扶洞塘中学10名特困生。

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2008年度工作打算

2007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的不少问题:一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离人民群众和上级院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办案数量、质量和效率上都有待提高;二是深化和创新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不多,监督方法有待改善,监督实效有待提高;三是检察基本公用经费保障未能很好解决;四是队伍专业化建设缓慢、高素质人才缺乏。

2008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院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落实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方向,全面履行检察工作职能,为构建“和谐荔波”,促进荔波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批捕、工作,保证批捕案件质量,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以社会治安、社会和谐大局权衡,慎用强制措施,积极排查、化解矛盾,把影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减少社会对立面。

二、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侦查水平,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正确处理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安全和规范的关系,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加强举报工作,坚持有案必查,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司法权威。全面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工作中既要监督实体法执行情况,也要监督程序法执行的情况,正确使用好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监督手段,做到监督与维护法制权威、监督与相互配合的统一。

四、抓好检务保障,加强科技强检。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反映,争取按照高检、财政部制定的基层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将我院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加强对现有装备的管理,提高装备使用效率;在抓好信息化硬件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信息化的应用,运用信息化手段实行流程管理、过程控制、动态监督。

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第2篇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年工作情况

20*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奥运会、残奥会成功举办之年。*市检察机关在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残奥会,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年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5173件21251人,审查18700件26793人;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82件33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8件3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审查处理举报、控告申诉案件8247件,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347件,开展监管场所检察28576次,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紧紧围绕平安奥运建设,全力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

平安奥运是*奥运会取得成功的最大标志,也是最重要的国家形象。全市检察机关把服务平安奥运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区别对待、注重效果。一方面,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多发财犯罪从严惩治;另一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和一些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较好的轻微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等工作,慎用逮捕措施,严格掌握标准,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299人,不481人,积极促进社会和谐。

认真办理涉奥刑事案件。为了及时有效打击各种针对奥运会、残奥会的刑事犯罪活动,市检察院成立了专门办案机构,对涉奥案件实行统一管理,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健全了涉奥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下级院的指导、督办和信息沟通,积极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批准逮捕涉奥刑事案件91件206人,提起公诉44件80人,依法办理了假冒奥组委名义诈骗、非法销售奥运门票和特许商品、破坏奥运工程建设、编造涉及奥运会恐怖信息等案件,努力为奥运会、残奥会的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重点惩治恶势力犯罪和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犯罪。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161人,提起公诉110人,审查了以朱嘉乐为首的2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一批恶势力犯罪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005件1378人,提起公诉1095件1641人。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审查了涉及被害人5000余名、涉案金额达7.6亿元的*碧溪广场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办理了涉及被害人320人、涉案金额1500万余元的“美中融公司”非法经营等一批重大案件,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开展涉检排查化解专项工作,针对筹办奥运期间涉检特点,健全上下级检察院、各部门之间联动机制,全面开展检察长大接访活动,积极采取领导包案、联合接访、带案下访等举措,排查出重点涉检案件46件,依法妥善办结40件。综合运用救助救济、教育疏导与依法处理等手段,有效化解了一批缠访缠诉多年的疑难复杂案件,实现了“无非正常访、无”的目标。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深入开展平安奥运督查工作,结合办案发现影响社会治安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查办职务犯罪,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努力推动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

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窝案串案。按照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市纪委的组织协调,有效发挥市检察院对侦查工作的组织指挥作用,充分整合全市侦查力量,立案侦查大案188件,其中100万元以上案件28件;查办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要案67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48人,局级领导干部19人;依法查处了商务部正司级巡视员郭京毅、副司长邓湛等多名领导干部涉嫌受贿案,查处了西城区法院原院长郭生贵受贿、贪污案等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提高发现和突破案件的能力,先后在林业、水利、教育、质量监督、税务等领域和行业查办了一批窝案串案。如在国家林业系统深挖出涉及2名局级干部、3名处级干部等11人贪污贿赂案件,在水利系统突破了9人涉嫌挪用公款、贪污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针对城镇建设领域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商业贿赂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状况,开展一系列专项活动,严厉查办、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犯罪115件117人。

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全市检察机关面对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的实际,先后与国资委、国土、质监、国税、园林绿化等部门建立联系机制,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查办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虐待被监管人员等渎职侵权犯罪。其中,重大案件11件,县处级以上要案6人。如针对社会关注的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等部级考试试题泄密事件,查办了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中心副处长孟磊等一批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专项工作,目前已查处2件2人。积极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39起,按照高检院的指定,参与山西临汾溃坝重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侦查,依法查办了山西省襄汾县公安局局长韩春喜涉嫌、徇私枉法案。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规划》,坚持打防结合,重点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奥运阳光工程建设,积极配合国资委及建设单位,对奥运场馆建设及运行等环节开展全方位的职务犯罪预防,促进奥运工程建设的廉洁高效。积极探索建立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结合办案,在关系民生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研,从体制、机制和管理层面剖析职务犯罪区域性、行业性和规律性问题,积极向发案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预防建议和对策,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推进了医药购销、教育收费、社保基金管理、农村合作医疗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基地作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深入机关、企业、学校、乡镇举办法律咨询、预防讲座等活动,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三、紧紧围绕司法公正建设,不断强化诉讼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高度出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大力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努力促进司法公正。

认真贯彻市人大关于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的决议。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诉讼监督工作面临新的考验。市检察院深入调研五年来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的整体情况,并按照市人大的要求,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经过认真审议,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为进一步推进诉讼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全国检察机关产生重要影响。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决议》精神,迅速成立组织落实机构,积极向区县党委、人大汇报《决议》内容和贯彻情况,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的协调沟通,出台了落实意见,确保《决议》精神得到有效落实。

进一步加大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和裁判不公的力度。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不断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6件;对应当逮捕、而侦查机关未提起逮捕和移送的,依法追捕追诉;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侦查活动和行为,及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退回补充侦查或自行补充侦查。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不断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的刑事裁判依法提起抗诉4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30件,人民法院对抗诉案件一律开庭审理,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5件;对认为人民法院裁判并无不当的1000余件申诉案件,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申诉人息诉服判,维护司法权威。坚持维护监管秩序与保障被监管人员权利并重,不断加强刑罚执行监督。认真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检察和羁押期限检察4903次,立案侦查监管场所职务犯罪2件,维护刑罚执行活动的公正性。坚持促进严格公正执法与解决群众诉求并重,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作出刑事赔偿6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不断拓展诉讼监督举措。积极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把监督的手段、目的和效果有机统一起来。全面扩大审查逮捕阶段听取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的范围,有效监督侦查违法活动。在公安机关的支持配合下,主动介入一些重大复杂案件的引导侦查,不断促进侦查质量提高。加强民事抗诉案件派员出席再审法庭工作,各级院出席再审法庭89次。实行抗诉案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增强监督的实效性。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会同市烟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签订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相关意见,进一步推动诉讼监督工作的开展。

四、紧紧围绕机制建设,不断改革创新检察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以检察权的公正高效运行为目标,着眼于提升执法能力、保障群众权益、强化自身监督,积极有序地推动检察制度机制改革创新。

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健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制度和办法,建立犯罪嫌疑人认罪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办理机制,探索轻伤害刑事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解新模式,节约司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完善业务工作领导机制,加强检委会对业务工作的领导,深化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建设,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双报批、双报备”制度,加强案件质量复查和专项检查。

完善便民维权工作机制。积极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完善诉讼参与人权利告知制度,实行向犯罪嫌疑人送达《听取辩解告知书》、羁押状况通报等制度,健全检察环节保障人权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律师法,会同市高级法院、司法局、公安局制定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有关规定。健全司法救助机制,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刑事审查活动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和释法说理工作,制定进一步加强检务接待工作的意见,搭建举报、申诉和案件查询网络平台,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设,进一步细化检务督察制度,实行日常督察、专项督察和个案督察相结合,加大对执法行为、办案安全等方面的督察力度,形成涵盖业务、队伍、保障工作的内部监督体系。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长效机制,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视察驻监管场所检察室等活动。深化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评议案件等活动,健全特约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监督员制度。定期召开公安、法院、检察院联席会,推进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建设。深化检务公开,推行办案公示、法律文书释法答疑等制度,自觉接受诉讼参与人及其家属的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五、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努力提升队伍整体水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整体素质。

努力提升检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推进以总书记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内容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纪念首都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为契机,弘扬艰苦奋斗传统,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增强职业荣誉感。

不断增强各级院班子领导检察工作的能力。配齐配强各级院领导班子,开展市院和一、二分院反贪局局长竞争上岗,选聘法学专家挂职分院、区县院副检察长,目前已经有18个院选聘了法学专家挂职副检察长,调整、交流区县院班子副职21人。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法能力,加强业务培训和锻炼,举办检察长研修班,全面开展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工作。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述职述廉制度,加大市院对基层院巡视工作力度。

注重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深入开展专业化分类培训,建立在线学习及培训管理系统,坚持以办案一线的检察官为重点,不断加强执法技能培训。着眼于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举办第三届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发现、培养、储备一批业务骨干。突出抓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大力开展名家论坛、检察理论与实践等系列培训,组织检察业务专家开展司法疑难问题巡讲,抽调业务专家和骨干到、甘肃参与办理重大案件,选派年轻干部赴偏远省份基层检察院挂职锻炼,组织反贪、公诉部门干警到市纪委、市公安局跨系统交流锻炼。健全检察队伍科学管理机制,优化检力资源配置,加大从基层院遴选检察官力度,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激发队伍活力和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同时,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认真开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严肃查处违纪案件5件9人,确保检察队伍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得益于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市委、市人大高度重视检察工作,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检察院工作汇报,刘淇书记在纪念首都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座谈会上要求,*检察机关要以一流的工作、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作风,不断开创全市检察事业新局面。这既是对检察机关的巨大鼓舞,又是有力的鞭策,为首都检察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创新发展提供了前进的动力。

2009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09年是我国经济发展遇到严峻挑战的一年,是首都社会稳定压力不断增大的一年,也是建设“人文*、科技*、绿色*”的关键之年。首都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努力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开创首都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人文*、科技*、绿色*”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首都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人文*、科技*、绿色*”建设,积极谋划首都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针对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正司法,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人民赋予的检察权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构建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推动首都检察工作进一步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服务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重大部署,充分认识经济形势变化可能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做到未雨绸缪。要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活动,加强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严肃查处公共支出和政府投资中的贪污贿赂、渎职失职犯罪,切实做好公共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农村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坚决依法打击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发展、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保障各项支农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要积极参加平安*建设,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惩治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坚持不懈抓好涉检工作,努力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严肃查处医疗、教育、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妥善处理人民群众诉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部署,加大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窝案串案的查处力度,积极探索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新定位,努力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三、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扎实推进诉讼监督工作。要把党委和人大对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转化为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具体行动,采取有力措施,破解制约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难题,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权威。一是坚持在党委领导下,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决议》内容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得到落实。二是要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律师协会等部门的联系,积极拓宽监督渠道。三是突出监督重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开展诉讼监督。四是狠抓监督能力建设,大力提升业务水平和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四、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打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基。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廉洁自律水平。积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自身执法活动监督制约为重点的各项改革,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继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信息化办案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执法办案进行流程管理、过程控制和动态监督。完善案件质量考核体系,切实保障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优化检察职能配置,增强法律监督的整体合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肃查处违纪案件,树立检察机关清正廉洁的执法形象。

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第3篇

这次到zxc工作,根据县委提名和朱士学检察长提请,拟让我担任zxc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这是党组织、县人大和人民群众对我的信任和鞭策,我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将和其他班子成员一道,竭尽全力,带领全体检察人员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下面我向人大常委会做供职报告,请予审议:

一、努力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必须尽快适应郯城的工作。为此,我将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自身的政治敏锐性,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

二、强化宗旨观念,扎实工作。来郯城工作既是一个更好的为党和人民工作的机会,也是一个十分难得的学习与锻炼机会,肩负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和其他班子成员一起,带领全体检察人员,坚持事业为重,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到办案考虑稳定,执法想到发展,一切以大局为重、与大局合拍,一切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反对不反对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当好人民公仆,努力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第三、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遵守上级检察机关和院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的“四条禁令”、高检院的“九条卡死”和省院“六个绝不允许”的硬性规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同时自觉维护领导集体权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致力于检察事业;自觉维护全县工作大局,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自觉维护自身良好形象,述职报告做一名合格的检察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县人大常委会批准这个提议,我将决不辜负党组织的重托和各位领导的信任,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检察工作。同时,恳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对我今后的工作予以监督,对工作中的不足及时提出批评,以便于我改进工作,更好地为全县大局服务。

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第4篇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立足检察工作职能,积极参与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一)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职责,维护社会稳定

始终把维护西城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参与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86件1102人(同比件数上升1.16%,人数下降5.52%),批准逮捕597件790人(同比分别下降0.5%和5.05%);受理提起公诉案件920件1335人,778件1116人(同比下降3.59%)。

(二)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举

一方面,该严则严。积极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紧密配合,依法快捕快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办理了由市委政法委督办的王建业等人私设“中国纪检监察廉政建设网”进行诈骗案、罗东标网上盗窃宽带账号案等,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另一方面,当宽则宽。对普通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26件49人,不21件31人(同比上升31.25%),其中因犯罪情节轻微不16件25人,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

二、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倡廉工作

继续以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为重点,积极查处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件。

(一)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案件,促进廉洁行政

继成功查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列受贿案后,积极组织专门力量,保障案件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集中开展举报线索梳理工作,积极探索专业化办案模式,完善工作考评指标,在深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中锻炼队伍、提升侦查水平。将打击职务犯罪案件延伸到招投标领域,认真办理中纪委、高检院、市检察院交办的专案。全年立案21件33人,其中大要案20件32人,百万元以上案件7件;查处处级干部7人,局级干部4人,占全市查处局级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25%。全年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62万元。

(二)强化反渎职侵权工作,促进高效行政

以反渎职侵权局成立为契机,积极开展“反渎职侵权举报宣传月”活动,为西城公安分局400余名探长以上干部进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法律知识讲座;深入挖掘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共受理案件线索8件,立案3件,成功查办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案。

(三)深化职务犯罪预防,促进规范行政

系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加大重点行业预防工作力度。一是围绕区域特点和社会热点,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与区纪委、区委宣传部联合举办《反贪污贿赂警示教育展览》,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继续做好金融领域的法制宣传,在中国证监会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和案例巡展活动;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在各网络单位推广“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警示教育谈话制度”。二是继续以“阳光工程”为重点,携手打造“绿色奥运”,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为奥运建设服务的作用。在奥运配套工程北京网通公司综合营业楼建设中开展全程式预防,实现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工作目标。三是结合办案,深入开展个案预防。针对案发单位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发出检察建议27份,帮助企业建章立制、消除隐患,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深入开展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增强监督意识,创新监督措施,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诉讼监督的成效更多地体现在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上。

(一)认真开展立案和侦查监督,确保公正执法

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构建信息网络,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移送刑事案件线索制度,形成捕前、捕中和捕后全方位监督格局。全年共受理刑事立案监督11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依法追捕3件3人;改变认定罪名16件23人,追加罪名1件1人,增加犯罪事实25件28人。

(二)认真开展审判监督,促进公平正义

依法对法院刑事判决提请抗诉7件15人。为进一步加大审判监督力度,与西城法院会签《关于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的制度》,参与案件评议,同步开展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同时,加大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力度,共办理民事申诉案件54件。出席提起抗诉再审庭审1次,并已获改判;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对不服正确裁判的申诉人,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坚持释法析理,将化解矛盾工作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

(三)认真开展监所检察监督,维护监管秩序

针对留所服刑罪犯、在押人员交付执行、监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察,和西城看守所实现信息联网,进行实时动态监督;认真查处监管环节职务犯罪,向有关部门移送职务犯罪线索2件;对监管场所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行监督927次,进一步完善发现和纠正超期羁押工作机制;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人权保障,会同西城看守所与六家律师事务所,共同签署《律师义务法律援助贫困在押人员协议书》,解决个别在押人员因经济困难无法聘请律师的难题,减少社会消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

四、立足和谐社会建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妥善处理涉检

不断完善涉检处理机制,坚持检察长、处长接待日制度,落实首办责任制,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群众排忧解难。共接待来访378批486人次;对可能发生的群访、群诉案件提前评估,变“坐等来访”为“主动走访”,积极走访辖区上访老户,耐心宣讲法律,解疑释惑,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受理举报线索335件,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单位;认真审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注重调解疏导,平息情绪,做到案结事了。

(二)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构建和谐城区

以服务“和谐西城,平安奥运”为目标,以监外服刑人员矫正个案为监督重点,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全年针对未成年缓刑罪犯开展谈话教育348次,预防其重新犯罪,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发挥兼职法制校长的作用,帮助学校完善法制教育工作机制,不断创新“西检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的内容和形式,使之成为西城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品牌。在街道设立“流动人口法制课堂”,帮助流动人口提高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

五、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按照《北京市检察机关20*—2008年检察改革实施意见》要求,立足西城检察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创新检察工作机制。

(一)完善办案机制,确保案件质量

积极探索并试行快速审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办法,建立繁简分流的办案机制;改进专业公诉组办案方式,规范诉讼监督工作流程,积极开展关键证人出庭改革试点,提升公诉水平,确保案件质量;积极探索“侦结分离”办案模式,突出自侦工作特点,集中优势兵力,合理调配力量,完善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引进专业司法审讯系统和远程监控系统,实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远程指挥、全程监控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二)完善业务流程,促进执法公正

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坚持边整改、边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检察业务工作流程,突出对检察业务的流程管理和过程控制,着力解决影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深层矛盾和问题,杜绝执法随意性,全面构筑执法责任、执法监督、执法管理体系,切实把检察工作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

(三)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根据不同情况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对提起公诉的,适用分案和量刑建议制度;对拟作出不或建议移送机关撤回的,适用品行指导和诉中考察制度,进行适时训诫和帮教。先后对4件10人进行诉中考察后,做出相对不决定,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该做法被纳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施细则》。不断开拓创新,率先同西城看守所联合签署《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亲情会见制度》,通过亲情感召,使之尽早迷途知返,改过自新,强化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教效果,拓展犯罪预防空间,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完善检委会工作,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健全完善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办事机构,进一步规范检察委员会的学习、工作、业务研究制度,不断提高检察委员会对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的议事决策水平。同时选拔业务骨干列席检察委员会,增加检察委员会工作的透明度,使检察委员会工作更加规范,决策更加科学。

(五)完善信息网络,强化检务保障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技术手段为网上办公、办案服务。按照市检察院部署,完成首都检察网各业务子系统的使用开发及内部网站的整体升级,努力构建以加强业务管理、绩效考核为核心,适应“三位一体”机制的信息化平台,推动信息化手段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六、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推进队伍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狠抓队伍素质,提升执法水平。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筑牢思想根基

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并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同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迎奥运、强素质、树形象”活动结合起来,使干警明确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奥运意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综合业务素质。认真落实中纪委有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班子清正廉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完善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立足检察业务实际,有的放矢地开展法庭辩论、侦查技能培训、外出考察交流等活动,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加强检察实务与理论研究,结合新型犯罪案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开展重点课题研究,提高干警的理论水平;由我院干警撰写的《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现状与防范对策》一文,获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应用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未成年犯罪案件审查过程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原则和措施》一文,入选第八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论文集。

(四)加强内外监督,确保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进一步加强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联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做好对十名检察员的述职评议工作,多次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特约监督员参加各项检察活动;先后对我院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召开特约监督员典型疑难案例研讨会等,进一步拓宽代表履行监督职能的渠道。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从严治检力度,强化对各项检察业务的同步监督和检查,确保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各项检察工作成效显著。我院反贪局被评为全市“优秀反贪局”,张京文同志被评为“优秀反贪局长”,并当选20*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由我院提起公诉的田宏受贿案、朱井海、王刚强盗窃案在全市检察系统第二届诉讼监督十大精品案件评比中,分获“诉讼监督十大精品案件”和“诉讼监督优秀案件”。11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同志来我院视察,对我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报告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与希望还有一定距离:一是法律监督能力、执法水平与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要求还有差距,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水平有待提高,职务犯罪侦查能力有待增强,诉讼监督的机制和举措有待完善。二是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执法办案中,干警处理复杂局面、化解矛盾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业务骨干和高层次人才数量不足,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同时,也恳请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加强对西城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008年的工作任务

2008年是奥运之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政治任务。为此,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大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

依法履行批捕职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促进社会安定有序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继续加大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工作力度,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对执法办案活动的流程管理、过程控制和动态监督,促进执法公正;强化诉讼监督,健全完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工作机制,规范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细则,完善业务工作考评体系,提高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把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

二、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认真落实市检察院检察改革的各项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在学习借鉴试点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案件的监督;不断拓展检务公开途径,进一步健全诉讼活动监督机制和案件质量考评机制,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三、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领会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八个牢牢把握”的精神内涵,打牢检察工作的思想基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服务大局的能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探索建立检务督察制度,严格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狠抓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干部交流和人才培养,提高队伍的岗位实践能力;进一步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树立公正、文明、清廉的执法形象。

四、依法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第5篇

一、基本工作情况

反贪工作:立案8案8人,大要案率86%,已完成全年立案任务,侦结、及判决率均达100%。查办贿赂犯罪人数占86%,比立案基数多立案4人,协查外地案件50件。所办案件全部落实了同步录音录像,实行了电子笔录,确保了办案安全。

渎检工作:立案2案4人,侦结率、率、判决率均达100%,其中被省院评为“优秀案例”1件。被各级转发调研文章和专题共6篇。

侦监工作:批捕92案113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0件,已做判决14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件,检察建议11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严打期间,把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做为打击重点,做到从重从快,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冲突,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公诉工作:共受理公安移送审查154案285人,提起公诉131案210人,受理自侦部门移送审查13案15人,提起公诉13案15人,追诉21人。奥运安保期间,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确保了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监所工作:羁押各类犯罪嫌疑人293名,向监管机关提出口头建议42次,书面检察建议16份,清除事故隐患3起。对全县135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考察,提出建议6份。协助市院初查案件1件。奥运安保期间,加强预防,做好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驻所人员多次对加强奥运期间监管场所安全保卫工作提出建议。开展安全与人性化管理教育13次,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初查××*看守所在押人员举报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私自提取扣押的银行卡现金一案。

控申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101人次,来信43件,初查7件,移送立案2件,平息集体访1件。办理上级交办案件4件,全部按期按要求上报了办理结果。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确保了奥运安保期间未出现涉检越级、进京赴省上访案件。

民行工作:受理41件,立案38件,经审查,再审检察建议15件,支持17件,抗诉4件(含去年1件),改判1件,调解2件。在保护国有资产专项活动中,为农村信用联合社追加不良贷款30余万元。奥运安保期间,积极做好当事人双方的和解工作,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

预防工作:进行法制教育专题讲座13次,发出针对性检察建议1份,参加重大工程招投标10余次。开展了“预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预防调查,写出有价值的调查报告一份,受到了县委和市院预防处领导的高度肯定,县委书记卢援助并对此做出重要批示。撰写各类稿件30余篇,其中被中央级采用17篇。

人民监督员工作:监督“五种情形”案件1件,给人民监督员订阅报刊、杂志500多份,组织人民监督员考察学习活动3次,做到了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发表各类稿件5篇。

检察调研宣传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了《调研宣传信息工作实施办法》。共被各级采用300多篇,其中部级118多篇,省级84多篇,市级90篇,完成专题调研19篇。奥运安保期间,积极参与了上级院组织的“关于加强法律监督”、“深化内部监督制约”工作方案的研究。

技术工作:狠抓规范化管理,保障了信息网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和专线电话安全畅通,按上级院要求在互联网上建立了本院外网网站,完成了警务区和监所监控技术改造,做到了各项技术服务保障工作到位。

法警工作:实行了编队管理,成立了特勤联动大队,创建了协调联动机制,奥运安保期间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制度。6月份,积极筹备并参加了全省标杆警队的遴选活动,最后以全省检查验收排名第一的优势,顺利通过了省院的标杆警队遴选。8月份,在我院召开的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规范化管理暨争创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奥运安保动员会”,促使全市司法警察队伍增强了凝聚力、提高了战斗力。9月份,高检院警务部副部长雷凤鸣以及省、市院法警队领导一行来我院调研,对我院近年来办案工作区建设、使用等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立足本职,全力服务奥运安保

为打好奥运安保这一仗,我院积极参与并投身奥运安全保卫工作。期间,我院26名干警下乡包村维护稳定,4名同志参加护路,还有几名同志准备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其余干警既要办案又要值班备勤,警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全体检察干警大力弘扬雷厉风行、敢打必胜的作风,为确保奥运期间安全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认真开展诉讼活动监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奥运安保期间,我院干警积极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积极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继续探索、完善了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退查说理等办案机制,深化侦查活动监督,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

二是值班干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自7月20日,奥运安保期间,全体检察干警在节假日和双休日一律坚持24小时待岗备勤,停止休假。加强考勤、值班制度,在家值班的干警做到了上班签到,有事有病或外出直接向主管领导请销假。每日由院领导带班,四名干警值班,门岗加强对来院人员的盘查,值班干警则一律按要求在大厅值班,对每名来院人员进行严格登记,全面加强值班安全。同时,我们成立应急小分队处置突发事件,24小时开机备勤。通过我们几次不定期、不定时的紧急集合演练,小分队队员均能在规定时间内集结待命。从7月20日到奥运会、残奥会结束,全院未出现一起脱岗、漏岗、漏登等事故,确保了单位值班安全。

三是驻村干警深入村户,舍家忘我。我院驻村干警则积极响应号召,不负重托,不畏艰苦,吃住在村,千方百计保稳定,全心全意促发展,为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副检察长陈国忠同志不顾身体有病,依然按照要求深入到王瞳镇贾村东街,走百家访千人,吃住在村,了解村情民意,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把该村的人数,重点人口、矛盾焦点、不安全因素、空室柴房、水井大棚以及小卖部、加油站、铁路沿线等情况掌握的一清二楚,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应急预案,由于措施得力、方法合理,在奥运期间,贾村东街没有发生任何问题;还有的干警,入村后利用自己熟悉法律的优势,同村干部一起做群众的工作,讲法律,讲政策,最终把村民之间多年的矛盾化解纠纷,维护了稳定;有的干警驻村期间不忘关注民生,大力宣传党的政策、宣传检察工作,使群众对党的惠农政策有了新的认识,坚定了对党的信任,在群众中树立了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四是护路干警日夜巡逻,全力以赴。我院派出的四名护路干警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奉献精神,克服天气热、条件差等困难,吃住在铁路旁,忍受着蚊虫叮咬,全身心地投入到奥运安保护路工作中,确保了铁路安全畅通运行。

三、以创新为动力,推进检察工作发展

今年,我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适应检察工作需要的新机制。

法警工作强编队管理,树品牌形象。一是探索实践了特勤联动机制。随着执法规范化要求的不断提高,检察系统内部整合资源工作的不断深入,法警人员匮乏及涉及一些重大、复杂、涉案人员多的案件警力不足等实际情况,我们配备了兼职司法警察,成立特勤联动大队,推出了特勤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处置一些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复杂案件时,拉得出、用得上,实现了法警工作零差错。今年6月份,我院以全省检查验收排名第一的优势,顺利通过了省院“标杆警队”遴选。二是探索实行了“检警一体化”办案模式。针对过去法警履行职责同整体办案进程脱节,协助办案中法警只单纯地发挥“保安”作用的实际情况,我们探索实行了“检警一体化”办案模式。从而使法警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更明确;法警的工作从单一走向全面;对法警的管理更科学;教育培训更有针对性,在制度上形成了互相监督的机制。机制运行以来,我院司法警察在担负着看押、押解、传唤、搜查、办案安全保障以及检察长交办的事项等任务,均实现了工作零差错,其中,协助自侦部门办案出警43人次,成功配合自侦部门办理案件16件18人,既保障了自侦案件的顺利侦破,又提高了自侦办案的数量与质量,减轻了侦监、公诉等相关部门的办案压力。

预防部门开展专项预防调查,积极推进“民生工程”。今年以来,我院预防部门探索开展了“预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做为预防工作的重点,对我县近两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预防调查,并就当前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和建议,形成了预防调查报告书。从而,进一步推动了“民生工程”落到实处,消除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真正体现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受到县委和市院预防处领导的高度肯定,县委书记卢援助对此专门做出重要批示:“检察院围绕新农合制度的完善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调查,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体现了主动服务大局、创新工作的精神。望继续努力,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对广大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四、围绕提高整体素质,努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一年来,我院把班子和队伍的素质作风建设作为干事之基,成事之本,重中之重,抓紧抓牢。按照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执法规范化、保障信息化的要求,着力打造检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基础平台。

一是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动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要求干警从岗位责任出发,查问题,摆危害,找原因,抓整改。在此基础上完善“一案三卡”制度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强化目标考核,将办案质量与干警的奖惩任用挂钩。并制定干警行为规范,杜绝不良言行,树立了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通过一年来的教育,表现在个别干警身上的精神疲塌、办事拖拉、不思进取的状态得到了改变,责任心、上进心、大局意识不断增强,干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二是结合教育活动,转变干警执法作风。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的同时,把作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整顿相结合,把奥运安保与“大学讨论”活动相结合,切实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将干警的执法活动置于统一、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强化监督,以广泛的监督渠道严明检察办案纪律,坚决确保各项检规检纪全面落实。一年来,全体干警认真落实车、酒等方面的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市院“一票否决警示制”和“一票否决制”,全年未发生一起错案和执法过错,未发生一起严重违法违纪和重大责任事故。

三是认真开展岗位大练兵,狠抓队伍业务素质。把每年的4、5月份定为“岗位练兵月”,制定活动实施意见。岗位练兵活动中,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突出重点,提高干警基本技能,以确保实现“讯问实行电子笔录,侦查、办案器材应用,法律文书规范化,办公办案软件网上运行,出庭公诉使用普通话,建立规范的执法档案”要求。同时,通过制定详细的奖惩措施,真正调动起干警参加练兵比武、完善自我的积极性,使干警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掀起了岗位练兵活动高潮。随着活动的不断深入,使干警素质有了很大提升。

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第6篇

全年共立案侦查*件*人,其中贪污贿赂类案件共*件*人;渎职侵权类案件*件*人。目前,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件*人,移送审查*件*人,已作出有罪判决*人。一年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主要特点表现为:一是查办窝案、串案形成打击声势。我们坚持“系统抓、抓系统”,针对职务犯罪存在关联性、行业性、隐蔽性的特点,深入保险、土地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部门,深挖职务犯罪窝串案*件*人,占立案总数的*%,警示和规范了处于职务犯罪高危区的行业系统。二是侦查一体化建设成效显著。在上级检察院指挥中心的统一调度下,形成优势互补,合力攻坚,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明显增强。如*月份我们经市院指派,在**市土地部门查办了*某等人收受巨额贿赂的案件,其中仅*某一人就涉嫌收受贿赂***余万元,目前这*人已全部移送。三是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在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案值在*万元以上的有*件,大案率达**%,较上年提高**个百分点;已侦查终结的职务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所有已判决的案件有罪判决率为***%。四是职务犯罪预防不断向纵深发展。立足办案开展警示教育*次,提供预防咨询**人次,召开各类预防工作座谈会**次,上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课**场次;做好个案预防参谋,对典型案例、窝串案发案规律进行预防调查和对策研究*件,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和预防对策*件。

二、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全民共建“奥运年”的时代背景下,我们把维护稳定作为工作第一要务来抓,坚持“严打”方针,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对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安宁的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有组织犯罪及时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受理**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批准、决定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件***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人数下降**%,经审查批准逮捕***件***人;受理审查***件***人,同比下降**%,决定提起公诉***件***人,所有公诉案件已判决***件***人,有罪判决率为100%.在坚持“严打”方针的基础上,按照中央部署,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区别对待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和轻刑事犯罪案件,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减少社会对立面,为建设“和谐**”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年初我院受理一起抢劫案件,*名未成年人中有*名女孩,其中最小的才14岁。经过检委会慎重研究,决定不予批捕,同时还采取了教育和挽救方式,组织女检察官对他们进行了面对面的帮教和心理矫治,为社会增添了和谐因素。

三、大力开展诉讼监督,维护司法权威与公正

全面加强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权,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司法文明的重要职责。我们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侦查监督方面。针对立案难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件*人,发出检察建议**份。决定不批捕**人,不**人。追诉漏犯*人,漏罪名*个,漏事实**起。我们在办案中把刑事追诉作为法律监督的重要方面,增强工作主动性,深挖案件线索,追诉工作的经验做法受到了省、市院的肯定。如在某某故意伤害案的审查中发现,受害人*某本身应当是制造这起伤害案的共犯,遂发出追诉漏犯的检察建议,公安机关及时对*某立案追究了刑事责任。

审判监督方面。我们继续加强对区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共出庭支持公诉***件,刑事抗诉*件*人;受理不服一审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案件**件,决定立案**件,提请抗诉*件,收到法院改判*件;对人民法院的正确判决坚决维护,全力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疏导说服当事人理解和接受审判机关的办案结论,依法息诉*件;代表市院出庭支持民事抗诉**件。

执行监督方面。继续加强对**监狱的刑罚执行监督,进行安全检查**次,谈话教育**人次,参加假释听证会*次,开展监外执行大检查*次,参与社区矫正罪犯**余次;发出检察建议*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份。此外,还开展了对监外执行及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保障监外执行刑罚的法律法规统一正确实施。

控告申诉检察。加强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对来访群众耐心细致做好调处工作。共受理举报线索**件,经初查后移送立案**件;受理控告和刑事申诉案件*件,立案复查*件,已全部办结;检察长接待日能够在第一时间解决来访群众的难题,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信赖,今年到院来访的***余人次中,检察长接待***余人次,批办案件**件,均已结案。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保证了一年来无一涉检上访事件的发生。

检察技术方面。共办理各类技术案件***件,其中,法医、司法会计类检验鉴定**件,同步录音录像**件,文证审查**件,为刑事案件固定证据、定罪定性及自侦案件的突破,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四、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我院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专业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努力把检察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一是抓好领导班子的建设,注重示范表率。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首先要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院党组成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工作上,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凡是要求干警不做的首先自己不做。在“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中,全院干警踊跃捐款,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四川地震灾害发生后,检察长迅速发动全院干警支援灾区;在八月份水灾中,班子领导和干警一起在齐腰深水中解救被困群众,连续奋战两天三夜,以自己的模范行为,为全体干警做好表率。

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教育活动,打牢思想根基。2008年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大学习、大讨论”、“百日提效行动”、“满意、放心”工程等活动。我们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以推动各项工作作为目标,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检察干警的头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中辅导、撰写心得体会、参加理论研讨、演讲竞赛、组织考试等多种形式,扎实抓好学习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重要讲话,力求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成效。

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制度规范管理。我们把长效管理、科学管理作为事关检察队伍长远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在“大讨论、大学习”活动中,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建立了权责分明、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规范化机制。如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一律由控申科管理,案件初查一律报市院批准,彻底解决初查不规范、多头办案的问题;对职务犯罪案件拟作撤案、不以及不服逮捕决定的,全部进入人民监督员评议程序,形成内外部监督制约的良好机制。

四是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执法能力得到加强。我院严格依照《检察官法》及其配套规定管理队伍,把好“进口关”,2008年公开招录取得司法资格证书的检察干警*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提拔使用干警*人,其中报请区委任命党组成员*名,提请区人大任命检察委员会委员*名。全院共发表宣传调研文章**多篇,出版专著*本,获省检察院授予优秀理论研究成果一等奖、三等奖*篇,获省检察院授予党建优秀论文三等奖*篇。

五、检务保障取得突破进展,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平台

2008年11月,位于**号的新办公楼投入使用后,我院“两房”建设达到了高检院的要求,新办公楼的警务区、三级专网、局域网、政法网建设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项目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各办公室均铺设有连接机房服务器的网线,机房承载了整个单位的网络运转,各条线路与外网物理隔离,确保达到保密安全要求;同步录音录像室集询问、声音图像采集、制作、刻录于一体。经过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我院的办公、办案环境得到了根本改变,由全省检察机关基础条件最差的单位、一跃成为面貌改变最大的先进基层院。新大楼的科技含量在全省、全市系统内处于先进水平,彻底解决了多年来的办公条件差、办案随意性大、管理不规范、监督和控制手段不完备等问题,借助高科技平台,提高整体办案能力,促进整个检察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为检察工作提供坚实的检务保障,适应信息化社会高速发展的需要。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实现的。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人员向大家表示衷心地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检察队伍的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有待进一步提高;诉讼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行业职务犯罪打击力度还不够大;人员编制不足、经费困难等问题依然存在,影响了检察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0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9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深化对检察工作规律的认识把握,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创新检察工作发展思路。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积极贯彻执行人大的决议,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把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为检察工作的基本任务。

——要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实事求是、有案必办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继续深挖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窝案串案,不断增强查办职务犯罪的社会效果,同时要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措施,提高预防工作实效。

——要认真履行批捕、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方面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稳定的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势头,另一方面要继续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保护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局面。加强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探索符合区域特点的检察工作方法,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要加强诉讼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要坚持把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作为推动诉讼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坚决查办执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案件。要加强检察接待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化解不和谐因素。

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第7篇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__年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会的同志提出意见。

20__年,在市委领导、区委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三个至上”和“三项硬要求”的工作主题,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一、服务大局,加强检察业务建设

1、优质高效履行批捕职责,营造稳定良好的治安环境。依法开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刑事检察工作,适时介入重大案件的侦查,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24件279人,提起公诉473件681人。在坚持严格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不捕案件开展说理和尝试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努力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全年共对77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决定,对24名犯罪嫌疑人决定不。

2、优质高效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营造清廉的政务环境。20__年,我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7件17人,同比增长40%,连续两年办案数全市领先;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同比增长100%。针对城建拆迁和防违治违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高发的现状,集中力量,深挖窝案,在王营镇先后查办了原人大主席吴翔、原党委副书记郜树理、原纪委书记朱正明等人受贿窝案以及原副镇长赵美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王营中队原队长潘红兵、受贿案,有力地打击了征地拆迁领域中的腐败现象,为廉洁、公正拆迁提供了保障。同时从保护干部、促进发展、服务大局的高度出发,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部门和系统召开预防联席会议6次;撰写预防调查报告4份,其中1份预防调查报告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预防调查”。

3、优质高效履行诉讼监督职责,营造公正的司法环境。针对法律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完善监督机制,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全年共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销案件2件;对侦查工作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件次;对应当而未移送的,追加8人。强化对刑事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对法院情节认定及量刑畸轻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4件,均被市检察院采纳;针对监外执行活动中存在的不当行为,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份并已采纳。强化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2件,息诉和解27件,提抗3件已被市院采纳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已被法院采纳1件。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开展支持相关单位进行的工作,共支持18件,督促6件。

4、优质高效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件,均及时转处和自处,牵头组织开展法制 宣传活动6次,散发宣传材料8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为做好国庆60周年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健全完善了维稳工作应急制度,推出一系列保稳定促和谐的新举措,如创新建立以“联调、联建、联帮、联防”为核心的“四联工作法”,构建平安建设防控网络,受到省、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开展应对金融危机的风险研判工作,对返乡农民工犯罪问题进行调研,推动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返乡农民工犯罪问题的调研。

二、推陈出新,加强品牌形象建设

1、在创新提升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有亮点特色中打造品牌。我院将多年挖掘和培育出的现有品牌当做“旗帜”来树,不断丰富和拓展新内涵。深化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将“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这一品牌细化为“三岗”,即面向失足青少年建立“失足青少年教育感化挽救岗”,面向青少年主要群体中的在校学生建立“青少年犯罪校园预防岗”,面向保护青少年特殊合法权益建立“青少年合法权益监督岗”,全面推进“维权影响扩大工程”和“义务法律推广员计划”。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完善检察工作服务农村的网络的做法,被《检察日报》评价为“淮阴检察服务农村的信号‘满格’”。

2、在创新做强社会认可度高的亮点特色中打造品牌。将“民生检察”工作的重点放在新农村本文来源:文秘站 建设上,确定“立足职能,适当延伸,通过一定载体,优质高效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创新设立以“便民服务站、检察联络员工作站、检调对接工作站”为载体的“三站合一”检调对接模式,成为我院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品牌特色。不断扩大提供法律服务的空间,开展“检察工作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倾听建议呼声,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救济,为社会排忧解难。

3、在创新培育新的亮点特色中打造品牌。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创新“抓制度建设确保程序规范、抓职能延伸确保优质高效、抓跟踪监督确保公平正义”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促进刑事和解工作的淮阴模式,先后被省、市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转发。针对辖区内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比较严重的情况,在开展公诉引导类案侦查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予以报道,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规范执法,加强管理机制建设

1、突出接受监督,提升内外部监督规范化水平。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并就开展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按照代表的监督意见切实改进各项工作;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自觉将“不捕、不诉、捕后撤案的自侦案件”纳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之中,确保监督富于实效。在内部监督上,坚持捕诉分离等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实行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入所前由纪检监察人员和人民监督员谈话制度,了解侦查环节是否存在不文明执法、不规范办案的行为,以此促进规范执法、文明办案。

2、突出规范执法,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在规范执法上,积极探索办案工作新机制,推行案件线索管理制度、大要案备案审查制度,不立案备案制度;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规定,明确了办案人员和司法警察的职责,确保办案安全;办案笔录制作全面电子化,多媒体示证广泛运用,建立起办案数据库、信息库,实现了各部门和办案干警由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的转变。

3、突出过程控制,提升案件管理规范化水平。案件管理监督工作推出“五书同台”的管理模式,即以提请批捕书、批准逮捕意见书、提请意见书、书和判决书为线索,从程序与实体两个方面对所有案件进行扫描式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存在的程序上瑕疵。定期组织人员对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执行《办案工作流程》情况,以及涉案赃款、赃物的扣押、保管、处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持每月案件检查考评制度,以此强化办案人员的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在20__年11月省检察院组织的涉案款物专项检查中,省院检查组认为,我院是所有被检查单位中涉案款物处理最彻底的一家。20__年6月,我院被市委政法委命名为全市政法系统“规范执法示范单位”。

4、突出制度建院,提升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性和优越性,修改和完善规章制度,用有效的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用考评机制激励不断进取,竞争晋升、量化指标、全面考核,持续不断地启动干警的内在潜能的激励机制;用监督机制保证制度落实,建立起单位、家庭、社会三方面共同参与的“立体监督网络”,全面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积极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一座9000多平方米集办案、技术、文化、体育、绿化于一体的现代化办公大楼即将投入使用,检务保障得到彻底改善。

四、以人为本,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1、以攀高比强、勇于争先为动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围绕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奋斗目标,全院上下通过一系列的争创活动,推出一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新举措,办出一批叫得响的精品新案件,打造出一批有影响的新亮点,树立出一批敬业奉献的新典型;建立和完善了服务大局机制、队伍管理机制、业务运行机制、检务保障机制等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运行机制和方式,推动我院在和谐奋进、科学发展上攀高比强、勇于争先,基层院建设取得新的成就。20__年2月,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第三届“ 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谱写了淮阴检察史的新篇章。

2、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目标,加强领导班子建设。20__年7月,根据工作需要和班子缺额的实际情况,在区委的领导下,3名中层干部被提拔进领导班子,实现老中青梯次配备,班子年龄结构进一步趋向合理。为提高领导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班子成员喊响“看我行动,树好榜样”的口号,领着干警干,做给干警看,努力做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表率,做依法办案的行家里手。班子集体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优质高效驾驭各项检察工作的实际行动,赢得全院干警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3、以德才兼备、务实进取为抓手,努力实现素质强检。以高尚的情操塑造人,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科学发展见行动,创新创优强监督”、“先进检察院更先进,党员干警怎么办”等学习实践活动,把个人前途命运和价值取向与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紧密联系在一起,有效提升了干警的思想境界。以检察文化培育人,不断丰富“人文检察”的内涵,规划设计了院史室、荣誉室、廉政文化室、检察文化室、淮阴地方文化室等“五室”,充分展示淮阴检察工作的特色品牌,定期组织开展业务研讨会、书法、摄影比赛等活动。以从优待检温暖人,1名中层干部被提拔为副科职,2名干警的行政职级晋升为正科级,2名干警被明确为副科级,干警职级解决机制制度化。以从严治检约束人,推行“一岗双责”承诺制和责任制、按履行“一岗双责”努力程度为依据进行民主测评制,要求干警遵守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检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在20__年年底的全市检察机关目标考核中,我院名列第一。

20__年主要工作任务

20__年,我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检察工作主题,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奋发有为地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实现思想站位的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执法效果和形象的进一步提升,为促进淮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要突出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第8篇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时研究检察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出台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司法文件,指导各级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走私、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嫌疑人42473人。根据去年各级政府较大幅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投资力度的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民生工程、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等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积极预防和依法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发生在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6451件。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资源开发和经销、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218件。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督促、支持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责、提讼。

着力加强对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围绕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犯罪嫌疑人15137人;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环境监管失职等渎职犯罪案件2966件。围绕鼓励和保护自主创新,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假冒专利、注册商标等犯罪嫌疑人2695人。

着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发展。从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利益、有利于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出发,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确适用法律,严格区分民事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收入与犯罪所得、企业不规范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注意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扣押企业涉案款物,最大限度避免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着力服务农村改革发展。高度重视涉农检察工作,探索设立乡镇检察室、检察联系点和聘请检察联络员等机制,把检察工作深入到农村和农民中去。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发生在征地补偿、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7175人。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犯罪,打击制售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坑农害农的犯罪,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保障新农村建设。

二、坚持执法为民,扎实做好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工作

坚持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司法实践中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坚决惩治损害民生的犯罪。重视打击和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民生领域的犯罪。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犯罪嫌疑人507人。依法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立案侦查严重失职渎职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75人。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立案侦查涉嫌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报复陷害、破坏选举等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78人。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坚决依法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利用手机网站传播电子信息、手机短信诈骗等犯罪。

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品行调查、分案等制度,加强教育、感化和挽救。坚决打击侵害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犯罪。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的犯罪嫌疑人4017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加强残疾人控告、申诉等权利的保护。依法妥善处理涉军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和军队利益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高度重视涉港澳、涉台、涉侨案件,依法维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完善和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开通全国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接听,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提高处理举报效率。加快检察门户网站建设,推行网上受理、法律咨询、案件查询。开展检察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深化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推行下访巡访、预约接访、民生热线等措施,认真听取、及时受理群众诉求,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认真履行批捕、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依法办理乌鲁木齐烧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利益、民族团结、国家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国庆安保工作,集中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财犯罪和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41091人,提起公诉1134380人,分别比上年减少1.2%和0.8%。

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处理政策。坚持当严则严、该宽则宽,既有力打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案件,以及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犯罪案件,依法决定不批捕或不,以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加大化解涉检积案力度。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完善工作程序,推行督查专员等制度,办理群众421306件次,其中涉检15159件次。开展化解涉检积案专项活动,对排查出的1395件重点、疑难积案,逐案分析症结,综合采取释疑解惑、教育疏导、救助救济等措施,已化解息诉1269件。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向部分省区派出巡回接访工作组,就地接待来访、督办案件,使一些疑难积案得到有效化解。

重视建立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对执法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加强分析,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推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对不批捕、不、不抗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做好息诉工作。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共救助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285人。在办理民事申诉等案件时,配合支持人民法院、基层调解组织依法进行调解,努力促成当事人双方自愿和解。

四、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

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439件41531人,件数比上年减少3.3%,人数增加0.9%。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19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175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着力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立案侦查失职渎职、侵犯人权涉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355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3194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境内外追逃追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129人,追缴赃款赃物计71.2亿元。

努力提高侦查水平和办案质量。修订举报工作规定,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强化举报人权益保护,完善鼓励群众实名举报的制度。健全与执法执纪部门的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侦查办案机制,不断增强发现犯罪、侦破案件的能力。上级检察院带头查办大案要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办理重特大职务犯罪案件26件。严格规范侦查活动,加强办案监督管理,完善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对立案与不立案、逮捕与不逮捕、与不严格把关。去年全国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为99.8%。

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按照惩防并举要求,全面部署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明确新形势下预防工作职能定位、基本要求和预防重点。加强与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同步介入等预防工作机制。坚持预防关口前移,结合办案强化犯罪分析、预防建议和预防咨询工作,在重大建设项目中推广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5149件。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418万余人次。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将查询范围从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5个领域扩大到所有领域的行贿犯罪,向工程招标单位等提供查询48238次。

五、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9466件,比上年减少3.6%;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6742件,同比减少0.5%。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而未移送的,决定追加逮捕21232人、追加18954人,同比分别增加2.6%和13.6%。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23235人、不33048人,同比分别增加14.3%和10.6%。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5664件次,同比增加16.4%。

加强审判监督。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着力解决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提高监督水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963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4035件次,分别比上年增加22%和34.7%。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重点监督虚假诉讼、违法调解和其他显失公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诉11556件、再审检察建议6714件,同比分别增加0.9%和28.6%。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针对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暴露的问题,会同公安机关开展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清理发现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2207人,对其中涉嫌犯罪的123人依法提起公诉;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全国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认真解决安全措施、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依法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9883人,比上年增加98.1%。注重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意见337人次,同比增加86.2%。对监管活动中的其他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2268件次,同比增加91%。

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坚决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行为,纯洁司法队伍,维护司法廉洁和公正。立案侦查涉嫌贪赃枉法、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761人。

六、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突出强调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立即召开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作出全面部署;系统梳理研究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逐项整改落实。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并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逐条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北京、四川、湖北、辽宁、上海、黑龙江、江西、山东、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或决定,检察机关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重视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参加专项检查等形式认真听取意见。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92件议案、建议全部办结。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加强与各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络,坚持和完善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制度,邀请他们视察检察工作、旁听出庭公诉,自觉接受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常听取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并通报各级检察机关要求认真研究落实。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26件提案全部办结。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强化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的监督。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完善和落实不、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等机制,探索设立检务公开大厅和服务窗口,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检察环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机制,注重听取律师意见,促进自身公正执法。重视接受舆论监督,把互联网等媒体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建立涉检舆情收集、研判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大力加强内部监督。深化检察改革,紧紧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切实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一是健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对省级以下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在继续实行撤案、不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制度的基础上,又实行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制度,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办案工作的监督。加强同级内部分工制约,规定负责抗诉工作的部门不承担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二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检察建议工作规定、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完善办案规则等规范,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规范裁量权行使。加强规范的执行检查,强化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管理、动态监督、质量考评。三是着力解决违纪违法办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对2004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扣押、冻结款物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重点纠正违规扣押、冻结涉案款物问题,该上缴的坚决上缴,该清退的坚决清退。加大检务督察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派员赴13个省份的123个检察院,对执法办案、出庭公诉、警车使用、接待群众来访等情况进行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对有执法过错的98名检察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七、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坚持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造就高素质检察队伍。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立足检察实际,突出实践特色,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全面贯彻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引导检察人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牢固树立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观念,集中解决了一批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能力培训,对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检察长普遍轮训。积极配合地方党委考察调整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加大异地任职交流力度。强化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和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任前廉政谈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巡视等制度,推行下级院向上级院报告工作、下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听取、评议省级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派员参加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全面深入巡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大规模推进教育培训。把教育培训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全面部署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分级分类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开通中国检察官教育培训网,推行检察官教检察官、案例教学和在线学习等培训方式。以业务骨干和执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培训检察人员10.8万余人次,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培训4541人。大力实施西部检察教育培训工程,加大政策倾斜、经费支持、对口支援和直接培训力度,指导开展民族地区“双语”检察人才培训。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新疆等民族地区直接培训中青年检察业务骨干410人。

更加重视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制定实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检察队伍中涌现出喻中升、罗东宁、陈海宏、杨竹芳、张章宝等一批清正廉洁、执法为民的新典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高人民检察院普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认真督促检查地方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重视运用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坚持从严治检,认真核查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的检察人员247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5人。

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制定实施2009―2012年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全部充实到基层检察院和办案任务重的检察院。为中西部基层检察院定向招录近2000名检察人员,缓解人才短缺,确保招录质量。紧紧依靠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支持,重点解决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经费困难,基层执法保障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不断提高检察技术和信息化水平,加快实施科技强检战略。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带头坚持深入基层调研,认真研究解决基层检察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全国基层检察院共有724个集体和1035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二是一些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不能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等关系,执法办案观念陈旧、方式方法简单,不善于从深层次分析、把握和化解矛盾,不善于做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不适应信息化条件下执法办案的新要求。三是少数检察人员包括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宗旨意识淡薄,极少数检察人员目无法纪,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以案谋私、、执法犯法甚至贪赃枉法,严重损害检察机关的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四是制约检察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但尚未从根本上消除,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管理监督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2010年工作安排

2010年,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本次全国人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全面实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强“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等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进一步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注重执法效果,充分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努力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和民间投资合法权益、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保护资源环境、维护人民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财犯罪、“黄赌毒”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和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处理政策,完善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检察制度,积极推进刑事和解、量刑建议等改革。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等机制,坚持息诉与抗诉并重,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继续开展化解涉检积案专项活动,建立健全涉检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帮教管理和违法犯罪青少年教育挽救,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支持和参与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安保工作,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三、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犯罪案件;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犯罪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全面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着力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的问题。坚持依法文明办案,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落实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加强犯罪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警示教育和预防调查、宣传、咨询等工作,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和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违法问题的监督,对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侵权行为的监督,对刑事审判特别是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的监督。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促进监管场所依法管理。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继续探索开展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和督促、支持等工作。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等犯罪,切实加强对司法不公不廉的监督。正确处理政法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的关系,改进监督方法,增强监督实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五、深化检察改革,着力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重点,深入推进检察改革。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改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完善监督范围和程序,强化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监督;深化审查逮捕机制改革,健全、规范听取犯罪嫌疑人申辩和律师意见制度;深化侦查办案机制改革,完善和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等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健全办案公开机制,推行网上办案,规范完善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制定统一的执法规范,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做好司法解释集中清理工作,建立健全案例指导制度和案件管理、执法监督、执法考评机制。

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着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从今年4月起,用一年时间在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全面推进全员培训。在对基层检察长普遍轮训的基础上,今年着力抓好对地方三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的集中轮训。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健全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廉政档案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查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决不护短,决不手软。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加大对中西部和贫困地区特别是、新疆检察机关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新形式,更好发挥基层检察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

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第9篇

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时研究检察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出台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司法文件,指导各级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

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走私、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嫌疑人42473人。根据去年各级政府较大幅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投资力度的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民生工程、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等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积极预防和依法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发生在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6451件。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资源开发和经销、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218件。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督促、支持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责、提讼。

着力加强对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围绕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犯罪嫌疑人15137人;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环境监管失职等渎职犯罪案件2966件。围绕鼓励和保护自主创新,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假冒专利、注册商标等犯罪嫌疑人2695人。

着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发展。

从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利益、有利于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出发,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正确适用法律,严格区分民事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收入与犯罪所得、企业不规范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注意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扣押企业涉案款物,最大限度避免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着力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高度重视涉农检察工作,探索设立乡镇检察室、检察联系点和聘请检察联络员等机制,把检查工作深入到农村和农民中去。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发生在征地补偿、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7175人。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犯罪,打击制售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能坑农害农的犯罪,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保障新农村建设。

二、坚持执法为民,扎实做好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工作

坚持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司法实践中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坚决惩治损害民生的犯罪。

重视打击和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民生领域的犯罪。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犯罪嫌疑人507人。依法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立案侦查严重失职渎职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75人。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立案侦查涉嫌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报复陷害、破坏选举等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78人。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坚决依法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利用手机网站传播电子信息、手机短信诈骗等犯罪。

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

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品行调查、分案等制度,加强教育、感化和挽救。坚决打击侵害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犯罪。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的犯罪嫌疑人4017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加强残疾人控告、申诉等权利的保护。依法妥善处理涉军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高度重视涉港澳、涉台、涉侨案件,依法维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完善和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开通全国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接听,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提高处理举报效率。加快检察门户网站建设,推行网上受理、法律咨询、案件查询。开展检察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深化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推行下访寻访、预约接访、民生热线等措施,认真听取、及时受理群众诉求,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认真履行批捕、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依法办理乌鲁木齐烧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利益、民族团结、国家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国庆安保工作,集中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财犯罪和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41091人,提起公诉1134380人,分别比上年减少1.2%和0.8%。

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处理政策。

坚持当严则严、该宽则宽,既有力打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案件,以及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犯罪案件,依法决定不批捕或不,以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加大化解涉检积案力度。

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完善工作程序,推行督察专员等制度,办理群众421306件次。开展化解涉检积案专项活动,对排查出的1395件重点、疑难积案,逐案分析症结,综合采取释疑解惑、教育疏导、救助救济等措施,已化解息诉1269件。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向部分省区派出巡回接访工作组,就地接待来访、督办案件,使一些疑难积案得到有效化解。

重视建立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对执法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加强分析,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推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对不批捕、不、不抗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做好息诉工作。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共救助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285人。在办理民事申诉等案件时,配合支持人民法院、基层调解组织依法进行调解,努力促成当事人双方自愿和解。

四、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

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439件41531人,件数比上年减少3.3%,人数增加0.9%。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19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175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

着力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立案侦查失职渎职、侵犯人权涉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355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3194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境内外追逃追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129人,追缴赃款赃物计71.2亿元。

努力提高侦查水平和办案质量。修订举报工作规定,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强化举报人权益保护,完善鼓励群众实名举报的制度。健全与执法执纪部门的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侦查办案机制,不断增强发现犯罪、侦破案件的能力。上级检察院带头查办大案要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办理重特大职务犯罪案件26件。

严格规范侦查活动,加强办案监督管理,完善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对立案与不立案、逮捕与不逮捕、与不严格把关。去年全国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为99.8%。

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按照惩防并举要求,全面部署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明确新形势下预防工作职能定位、基本要求和预防重点。加强与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同步介入等预防工作机制。坚持预防关口前移,结合办案强化犯罪分析、预防建议和预防咨询工作,在重大建设项目中推广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5149件。

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418万余人次。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将查询范围从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5个领域扩大到所有领域的行贿犯罪,向工程招标单位等提供查询48238次。

五、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

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9466件,比上年减少3.6%;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6742件,同比减少0.5%。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而未移送的,决定追加逮捕21232人、追加18954人,同比分别增加2.6%和13.6%。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23235人、不33048人,同比分别增加14.3%和10.6%。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5664件次,同比增加16.4%。

加强审判监督。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着力解决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提高监督水平。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963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4035件次,分别比上年增加22%和34.7%。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重点监督虚假诉讼、违法调解和其他显失公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诉11556件、再审检察建议6714件,同比分别增加0.9%和28.6%。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针对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暴露的问题,会同公安机关开展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清理发现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2207人,对其中涉嫌犯罪的123人依法提起公诉;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全国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认真解决安全措施、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依法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9883人,比上年增加98.1%。注重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意见337人次,同比增加86.2%。对监管活动中的其他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2268件次,同比增加91%。

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坚决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行为,纯洁司法队伍,维护司法廉洁和公正。立案侦查涉嫌贪赃枉法、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761人。

六、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突出强调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立即召开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作出全面部署;系统梳理研究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逐项整改落实。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并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逐条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北京、四川、湖北、辽宁、上海、黑龙江、江西、山东、宁夏等省级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或决定,检察机关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重视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参加专项检查等形式认真听取意见。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92件议案、建议全部办结。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加强与各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络,坚持和完善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常听取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并通报各级检察机关要求认真研究落实。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26件提案全部办结。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强化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的监督。

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完善和落实不、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等机制,探索设立检务公开大厅和服务窗口,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检察环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机制,注重听取律师意见,促进自身公正执法。重视接受舆论监督,把互联网等媒体作为听民生、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建立涉检舆情收集、研判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大力加强内部监督。深化检察改革,紧紧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切实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一是健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对省级以下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在继续实行撤案、不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制度的基础上,又实行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制度,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办案工作的监督。加强同级内部分工制约,规定负责抗诉工作的部门不承担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二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检察建议工作规定、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完善办案规则等规范,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规范裁量权行使。加强规范的执行检查,强化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管理、动态监督、质量考评。

三是着力解决违纪违法办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对2004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扣押、冻结款物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重点纠正违规扣押、冻结涉案款物问题,该上缴的坚决上缴,该清退的坚决清退。

加大检务督察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派员赴13个省份的123个检察院,对执法办案、出庭公诉、警车使用、接待群众来访等情况进行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对有执法过错的98名检察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七、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坚持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造就高素质检察队伍。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立足检察实际,突出实践特色,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全面贯彻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引导检查人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牢固树立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观念,集中解决了一批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能力培训,对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检察长普遍轮训。积极配合地方党委考察调整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加大异地任职交流力度。

强化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和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任前廉政谈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巡视等制度,推行下级院向上级院报告工作、下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听取、评议省级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派员参加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全面深入巡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大规模推进教育培训。把教育培训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全面部署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分级分类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开通中国检察官教育培训网,推行检察官教检察官、案例教学和在线学习等培训方式。以业务骨干和执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培训检察人员10.8万余人次,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培训4541人。

大力实施西部检察教育培训工程,加大政策倾斜、经费支持、对口支援和直接培训力度,指导开展民族地区“双语”检察人才培训。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新疆等民族地区直接培训中青年检察业务骨干410人。

更加重视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制定实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检察队伍中涌现出喻中升、罗东宁、陈海宏、杨竹芳、张章宝等一批清正廉洁、执法为民的新典型。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高人民检察院普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认真督促检查地方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重视运用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坚持从严治检,认真核查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的检察人员247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5人。

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制定实施2009-2012年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全部充实到基层检察院和办案任务重的检察院。为中西部基层检察院定向招录近2000名检察人员,缓解人才短缺,确保招录质量。

紧紧依靠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支持,重点解决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经费困难,基层执法保障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不断提高检察技术和信息化水平,加快实施科技强检战略。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带头坚持深入基层调研,认真研究解决基层检察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全国基层检察院共有724个集体和1035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二是一些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不能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等关系,执法办案观念陈旧、方式方法简单,不善于从深层次分析、把握和化解矛盾,不善于做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不适应信息化条件下执法办案的新要求。

三是少数检察人员包括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宗旨意识淡薄,极少数检察人员目无法纪,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以案谋私、、知法犯法甚至贪赃枉法,严重损害检察机关的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四是制约检察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但尚未从根本上消除,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管理监督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2010年工作安排

2010年,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本次全国人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全面实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强“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等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进一步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注重执法效果,充分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努力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保护资源环境、维护人民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财犯罪、“黄赌毒”犯罪和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力度。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处理政策,完善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检察制度,积极推进刑事和解、量刑建议等改革。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等机制,坚持息诉与抗诉并重,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

继续开展化解涉检积案专项活动,建立健全涉检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增强群众工作能力。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帮教管理和违法犯罪青少年教育挽救,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支持和参与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安保工作,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三、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犯罪案件;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犯罪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犯罪案件。

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全面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着力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的问题。坚持依法文明办案,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落实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加强犯罪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警示教育和预防调查、宣传、咨询等工作,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和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违法问题的监督,对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侵权行为的监督,对刑事审判特别是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的监督。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促进监管场所依法管理。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继续探索开展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和督促、支持等工作。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等犯罪,切实加强对司法不公不廉的监督。正确处理政法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的关系,改进监督方法,增强监督实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五、深化检察改革,着力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重点,深入推进检察改革。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改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完善监督范围和程序,强化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监督;深化审查逮捕机制改革,健全、规范听取犯罪嫌疑人申辩和律师意见制度;深化侦查办案机制改革,完善和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等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健全办案公开机制,推行网上办案,规范完善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制定统一的执法规范,建立健全案例指导制度和案件管理、执法监督、执法考评机制。

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

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着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从今年4月起,用一年时间在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

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全面推进全员培训。在对基层检察长普遍轮训的基础上,今年着力抓好对地方三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的集中轮训。狠抓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健全领导干部问责、廉政档案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等制度,全面落实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第10篇

文 件 之 十 八

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x年x月x日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xxx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五年来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xxxx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的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十五大和九届全国人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二十字检察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投身“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强化诉讼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有了新的发展,为维护我县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保障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维护稳定的指示精神,始终把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作为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主要政治任务,在县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批捕、职能作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通过全国性的集中行动、地区性的专项斗争和经常性的“严打”三种形式,积极开展“严打”斗争,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211件39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79件328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23人,占批捕总人数的68%。受理公安机关及自侦部门移送案件268件43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22件333人,使一批罪行较重的刑事犯罪分子得到了及时惩处,为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突出重点,从重从严。始终坚持把“严打”的锋芒对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的杀人、抢劫、重伤、等重大刑事暴力犯罪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按照“两个基本”的原则,依法从重从快,狠狠打击,绝不手软。五年来,共批捕上述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223人,其中杀人8人,抢劫29人,重伤害28人,18人,放火、投毒、重大盗窃等140人,提起公诉223人。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是适时介入,提高效率。坚持重特大案件介入侦查制度,深入到刑警队、派出所等部门,及早了解掌握案情,强化引导侦查取证。以抓证据为核心,将证据的难点、疑点尽量解决在侦查阶段,为受案做好准备。案件上手后,很快进入实质性审查,快速作出决定,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特别是去年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开展以来,对重点案件检察长亲自办理,带头攻坚,限期挂牌督办,办案人员实行定人员、定案件、定时间、保质量的“三定一保”责任制。调整充实办案力量,批捕部门人员不分节假日加班加点办案,做到一般案件在3日内、疑难复杂案件在5日内作出批捕决定。审查案件在10日内、疑难案件在15日内法院。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和办案节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在检察环节出现梗阻。建立与公安、法院联系日制度,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公检法并肩作战,形成严打合力,为实现两年为期的严打整治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是打防并举,综合治理。五年来,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立足于办案,着眼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严打,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充分运用检察建议,针对发案单位治安防范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整章建制,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犯罪,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五年来,有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26次。切实加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既利用出庭支持公诉机会,充分揭露犯罪,配合法庭查清案情,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又注意通过发表公诉词,进行法庭辩论,向被告人和旁听群众进行法制教育。据统计,五年来出庭公诉220多案,发表公诉词200余篇。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法院召开公捕公判大会9次,开展集中整治5次。通过办案、法律咨询、青少年维权岗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以案说法,弘扬法制,教育人民群众提高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xxxx年以来,认真贯彻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策和总体要求,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以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为重点,以取得立案数和侦结率有新的进展,实现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案件和查办大要案上取得新的突破为工作目标。推行“五个坚持”,即:坚持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提高认识,集中精力查办大要案;坚持用“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统一干警思想,保持旺盛斗志;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举报犯罪,惩治犯罪;坚持检察长亲自办案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查办大要案工作健康发展;坚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法水平,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五年来,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73件,初查不予立案59件,决定立案14件,其中贪污案8件8人,挪用公款案6件6人。通过对原顺化乡副乡长张XX贪污、破坏选举案、原县粮油加工厂副厂长xXX贪污案、原六坝林场会计XX贪污案以及原六坝卫生院院长xXX贪污案、原城建局会计xXX、滨河集团驻青海格尔木市销售部经理张X贪污案等一批案件的查处,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发案单位管理上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整章建制,从制度上预防犯罪。xxxx年,抽调干警送法进企业,服务到市场,开展了国企职务犯罪预防和销售人员挪用滞留货款回收专项治理活动。在滨河集团市场销售点给80多名营销、财务人员上专题法制课,提出检察建议10多条,为滨河集团追回“体外循环”货款20余万元,为国企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把预防职务犯罪贯穿到办案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全过程,采取同步预防、个案预防、教育预防、行业预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预防工作水平。广泛开展“查办一起案件,提出一份检察建议,协助制定一套整改措施,进行一次回访考察”的“四个一”活动。送法到企业,进课堂,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构筑反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特别是200x年以来,认真落实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预防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业务科室联系金融、水务、农业、税务等8个重点行业及13个乡镇预防工作;督促协调各单位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域网络组织55个,制定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制度54项 ;对大河林场天然保护区封山育林专项工程、县畜牧局实施的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项目工程和洪水河益民东干渠第三期续建工程进行检查,开展同步预防;结合查办的案件在医药公司上法制课,警示教育职工,层层签订执法目标责任书;对林业局及所属“两场一圃四站一队”等8个单位的退耕还林项目、投资、工程建设、验收等方面实行同步预防,签订《工程建设及廉政责任状》21份;参与瓦房城和双树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前期大型活动4次,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工程廉洁文明施工协议》28份;在县公安局看守所和县委党校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工商局中层领导干部20多人到民乐县看守所接受了警示教育;针对各行各业特点分别在农行、信用联社、酒精厂、丰乐中学等地举办法制课、座谈会、联席会17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开展的预防工作,在《张掖日报》、《绿色时报》、《甘肃日报》、《检察日报》等报刊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予以宣传报道。2002年9月,由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等单位组成的“中央新闻记者西部预防记行”采访团到我县采访退耕还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在各大媒体上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尊严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以办案为手段,注重监督实效,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和移送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严格审查,重点加强了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及重大刑事案件立案等情况的法律监督。五年来,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和不规范行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28次,提出书面建议7次。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64名犯罪嫌疑人和9名被告人,分别作出了不批捕决定和不决定。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7名,追加被告人8名。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件4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7人。通过出庭支持公诉和审查法院判决裁定,运用抗诉和检察建议等形式,加强对法院审判活动中违反诉讼程序及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等问题的监督,依法提请抗诉4件5人。同时加强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对超期羁押、保外就医等进行专项清理检查;对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口头和书面纠正意见12次;共纠正处理超期羁押4人(次),切实加强了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加强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大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审查和提请抗诉工作的力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9件,立案审查24件,提请抗诉17件,提出检察意见7件,法院再审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2件,撤销原判、改判10件,采纳检察意见3件。并组织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广泛接受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公正执法和检务公开。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控申举报对内监督和对外联系群众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展文明接待活动,及时认真办理控告申诉案件。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5件(次),其中来信253件,来访62件(次),均得到了准确及时处理。受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立案复查5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4件。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是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通过“三讲”教育和“学教”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检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行动纲领,组织全体干警全面系统地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密切联系检察工作实际,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检验和衡量各项检察工作,深化改革、锐意进取,与时俱进,检察队伍政治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二是深化教育整顿,加强检察队伍管理和勤政廉政建设。自xxxx年以来,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上级检察院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精神,持之以恒地抓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每年利用三个月或半年的时间,进行“统一执法思想、征求意见、开门整风、自查自纠、专项治理、执法执纪作风检查”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执法执纪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汲取教训,制定措施,实打实地抓教育整改,用检察人员纪律和各项规定武装思想、规范行为、勤政为民。进行人事制度和用人机制改革,对科室局中层领导干部实行公开竞争聘任制,一般干警“双向”选择聘用制和落聘人员待岗制,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做到不护短、不迁就。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6名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干警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始终把有计划的教育培训干警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积极鼓励支持和扶持干警通过电大、函授、自学考试等在岗学习途径,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等方式,掀起抓全员自学、强基本素质的学习热潮。止目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21人,占全院干警的78%。现有14名干警参加党校、电大、北大远程法律本科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1人参加研究生班学习。举办了两期计算机培训班,有25名干警参加了培训。累计60多人(次)参加了省、地院组织的专业培训和续职教育培训。

四是重点突破,争创五好,基层院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树形象、创五好”的思路,对照“五好”标准,寻找不足,制定争创方案,签订争创责任状,强化达标责任。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增强凝聚力。在全院推行量化考核,实绩公开,动态管理的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和检察改革,实行主诉检察官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软硬环境建设,改善薄弱环节,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争创活动和基层院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赢得人民满意。在检察工作中,自觉接受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查办案件情况以及其他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及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制度。经常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和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并及时上报办理进度及处理结果。虚心听取和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及建议,认真查办督办。自觉接受政协、新闻舆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四心”和“四个一”文明接待活动,推行首办责任制,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把便民、为民、利民贯穿到各项检察业务之中,为群众办实事,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各位代表:五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检察干警的努力奋斗,我县检察事业稳步向前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深深感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反腐败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虽经多方努力,但由于客观上举报线索少,成案率低,主观上我们的侦查手段落后,侦查技能低,在经济领域犯罪形式和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的情况下,一些干警相关知识和执法水平还不适应工作要求,致使查办三机关一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没有新的突破,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少;二是对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工作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执法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三是办案装备、技术设施落后,经费紧缺,已制约了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对待,逐步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在新的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深化业务工作机制、队伍管理机制和执法保障机制改革,狠抓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和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发展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始终把维护稳定工作摆在首位。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和盗窃、伤害、寻衅滋事等影响治安秩序的犯罪。依法打击组织犯罪活动,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持不懈地打击制假售假、偷税骗税、金融诈骗、走私和传销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切实贯彻“从重从快”方针和“稳、准、狠”的原则,与公安、审判机关密切配合,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快审、快结。把“打黑除恶”和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深挖严惩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不断把“严打”整治斗争推向深入,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二、加大办案力度,注重标本兼治,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成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集中力量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依法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行政管理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在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项目中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继续加强发案单位个案预防、重点行业系统预防和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发挥社会化预防网络体系的作用,建立健全预防工作机制,遏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更好地为西部大开发和实施三大战略服务,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三、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推动法律监督工作与时俱进。增强法律监督意识,努力探索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以及刑罚执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监督实效,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增强公正执法和保障人权意识,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保障司法公正,坚决排除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有关部门该立案而不立案的,认真监督纠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及时提出抗诉;依法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刑讯逼供、等职务犯罪,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在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方面取得新进展,努力推进依法治国,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深化检察改革,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深化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改革,建立和规范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侦查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建成上下一体、反应灵敏的侦查指挥和协作机制,提高突破大要案的整体能力。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队伍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科技强检,改善物质技术装备。加强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

五、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知识层次和业务水平,适应入世后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强化职业纪律,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抓紧组织对现任检察官的教育培训,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贯彻《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以规范管理和提高执法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基本素质,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基本保障,在新的起点上把基层检察院建设继续向前推进。

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第11篇

文    件     之     十    八

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x年x月x日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xxx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五年来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xxxx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的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十五大和九届全国人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二十字检察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投身“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强化诉讼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有了新的发展,为维护我县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保障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维护稳定的指示精神,始终把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作为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主要政治任务,在县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通过全国性的集中行动、地区性的专项斗争和经常性的“严打”三种形式,积极开展“严打”斗争,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211件39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79件328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23人,占批捕总人数的68%。受理公安机关及自侦部门移送起诉案件268件43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22件333人,使一批罪行较重的刑事犯罪分子得到了及时惩处,为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突出重点,从重从严。始终坚持把“严打”的锋芒对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的杀人、抢劫、重伤、强奸等重大刑事暴力犯罪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按照“两个基本”的原则,依法从重从快,狠狠打击,绝不手软。五年来,共批捕上述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223人,其中杀人8人,抢劫29人,重伤害28人,强奸18人,放火、投毒、重大盗窃等140人,提起公诉223人。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是适时介入,提高效率。坚持重特大案件介入侦查制度,深入到刑警队、派出所等部门,及早了解掌握案情,强化引导侦查取证。以抓证据为核心,将证据的难点、疑点尽量解决在侦查阶段,为受案做好准备。案件上手后,很快进入实质性审查,快速作出决定,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特别是去年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开展以来,对重点案件检察长亲自办理,带头攻坚,限期挂牌督办,办案人员实行定人员、定案件、定时间、保质量的“三定一保”责任制。调整充实办案力量,批捕起诉部门人员不分节假日加班加点办案,做到一般案件在3日内、疑难复杂案件在5日内作出批捕决定。审查起诉案件在10日内、疑难案件在15日内起诉法院。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和办案节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在检察环节出现梗阻。建立与公安、法院联系日制度,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公检法并肩作战,形成严打合力,为实现两年为期的严打整治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是打防并举,综合治理。五年来,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立足于办案,着眼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严打,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充分运用检察建议,针对发案单位治安防范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整章建制,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犯罪,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五年来,有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26次。切实加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既利用出庭支持公诉机会,充分揭露犯罪,配合法庭查清案情,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又注意通过发表公诉词,进行法庭辩论,向被告人和旁听群众进行法制教育。据统计,五年来出庭公诉220多案,发表公诉词200余篇。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法院召开公捕公判大会9次,开展集中整治5次。通过办案、法律咨询、青少年维权岗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以案说法,弘扬法制,教育人民群众提高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xxxx年以来,认真贯彻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策和总体要求,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以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为重点,以取得立案数和侦结率有新的进展,实现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案件和查办大要案上取得新的突破为工作目标。推行“五个坚持”,即:坚持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提高认识,集中精力查办大要案;坚持用“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统一干警思想,保持旺盛斗志;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举报犯罪,惩治犯罪;坚持检察长亲自办案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查办大要案工作健康发展;坚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法水平,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五年来,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73件,初查不予立案59件,决定立案14件,其中贪污案8件8人,挪用公款案6件6人。通过对原顺化乡副乡长张XX贪污、破坏选举案、原县粮油加工厂副厂长xXX贪污案、原六坝林场会计XX贪污案以及原六坝卫生院院长xXX贪污案、原城建局会计xXX、滨河集团驻青海格尔木市销售部经理张X贪污案等一批案件的查处,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发案单位管理上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整章建制,从制度上预防犯罪。xxxx年,抽调干警送法进企业,服务到市场,开展了国企职务犯罪预防和销售人员挪用滞留货款回收专项治理活动。在滨河集团市场销售点给80多名营销、财务人员上专题法制课,提出检察建议10多条,为滨河集团追回“体外循环”货款20余万元,为国企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把预防职务犯罪贯穿到办案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全过程,采取同步预防、个案预防、教育预防、行业预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预防工作水平。广泛开展“查办一起案件,提出一份检察建议,协助制定一套整改措施,进行一次回访考察”的“四个一”活动。送法到企业,进课堂,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构筑反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特别是200x年以来,认真落实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预防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业务科室联系金融、水务、农业、税务等8个重点行业及13个乡镇预防工作;督促协调各单位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域网络组织55个,制定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制度54项 ;对大河林场天然保护区封山育林专项工程、县畜牧局实施的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项目工程和洪水河益民东干渠第三期续建工程进行检查,开展同步预防;结合查办的案件在医药公司上法制课,警示教育职工,层层签订执法目标责任书;对林业局及所属“两场一圃四站一队”等8个单位的退耕还林项目、投资、工程建设、验收等方面实行同步预防,签订《工程建设及廉政责任状》21份;参与瓦房城和双树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前期大型活动4次,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工程廉洁文明施工协议》28份;在县公安局看守所和县委党校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工商局中层领导干部20多人到民乐县看守所接受了警示教育;针对各行各业特点分别在农行、信用联社、酒精厂、丰乐中学等地举办法制课、座谈会、联席会17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开展的预防工作,在《张掖日报》、《绿色时报》、《甘肃日报》、《检察日报》等报刊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予以宣传报道。2002年9月,由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等单位组成的“中央新闻记者西部预防记行”采访团到我县采访退耕还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在各大媒体上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尊严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以办案为手段,注重监督实效,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严格审查,重点加强了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及重大刑事案件立案等情况的法律监督。五年来,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和不规范行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28次,提出书面建议7次。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64名犯罪嫌疑人和9名被告人,分别作出了不批捕决定和不起诉决定。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7名,追加起诉被告人8名。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件4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7人。通过出庭支持公诉和审查法院判决裁定,运用抗诉和检察建议等形式,加强对法院审判活动中违反诉讼程序及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等问题的监督,依法提请抗诉4件5人。同时加强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对超期羁押、保外就医等进行专项清理检查;对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口头和书面纠正意见12次;共纠正处理超期羁押4人(次),切实加强了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加强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大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审查和提请抗诉工作的力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9件,立案审查24件,提请抗诉17件,提出检察意见7件,法院再审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2件,撤销原判、改判10件,采纳检察意见3件。并组织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广泛接受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公正执法和检务公开。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控申举报对内监督和对外联系群众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展文明接待活动,及时认真办理控告申诉案件。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5件(次),其中来信253件,来访62件(次),均得到了准确及时处理。受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立案复查5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4件。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是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通过“三讲”教育和“学教”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检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行动纲领,组织全体干警全面系统地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密切联系检察工作实际,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检验和衡量各项检察工作,深化改革、锐意进取,与时俱进,检察队伍政治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二是深化教育整顿,加强检察队伍管理和勤政廉政建设。自xxxx年以来,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上级检察院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精神,持之以恒地抓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每年利用三个月或半年的时间,进行“统一执法思想、征求意见、开门整风、自查自纠、专项治理、执法执纪作风检查”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执法执纪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汲取教训,制定措施,实打实地抓教育整改,用检察人员纪律和各项规定武装思想、规范行为、勤政为民。进行人事制度和用人机制改革,对科室局中层领导干部实行公开竞争聘任制,一般干警“双向”选择聘用制和落聘人员待岗制,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做到不护短、不迁就。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6名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干警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始终把有计划的教育培训干警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积极鼓励支持和扶持干警通过电大、函授、自学考试等在岗学习途径,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等方式,掀起抓全员自学、强基本素质的学习热潮。止目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21人,占全院干警的78%。现有14名干警参加党校、电大、北大远程法律本科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1人参加研究生班学习。举办了两期计算机培训班,有25名干警参加了培训。累计60多人(次)参加了省、地院组织的专业培训和续职教育培训。

四是重点突破,争创五好,基层院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树形象、创五好”的思路,对照“五好”标准,寻找不足,制定争创方案,签订争创责任状,强化达标责任。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增强凝聚力。在全院推行量化考核,实绩公开,动态管理的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和检察改革,实行主诉检察官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软硬环境建设,改善薄弱环节,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争创活动和基层院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赢得人民满意。在检察工作中,自觉接受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查办案件情况以及其他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及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制度。经常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和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并及时上报办理进度及处理结果。虚心听取和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及建议,认真查办督办。自觉接受政协、新闻舆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四心”和“四个一”文明接待活动,推行首办责任制,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把便民、为民、利民贯穿到各项检察业务之中,为群众办实事,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各位代表:五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检察干警的努力奋斗,我县检察事业稳步向前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深深感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反腐败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虽经多方努力,但由于客观上举报线索少,成案率低,主观上我们的侦查手段落后,侦查技能低,在经济领域犯罪形式和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的情况下,一些干警相关知识和执法水平还不适应工作要求,致使查办三机关一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没有新的突破,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少;二是对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工作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执法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三是办案装备、技术设施落后,经费紧缺,已制约了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对待,逐步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在新的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深化业务工作机制、队伍管理机制和执法保障机制改革,狠抓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和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发展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始终把维护稳定工作摆在首位。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和盗窃、伤害、寻衅滋事等影响治安秩序的犯罪。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犯罪活动,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持不懈地打击制假售假、偷税骗税、金融诈骗、走私和传销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切实贯彻“从重从快”方针和“稳、准、狠”的原则,与公安、审判机关密切配合,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快审、快结。把“打黑除恶”和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深挖严惩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不断把“严打”整治斗争推向深入,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二、加大办案力度,注重标本兼治,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成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集中力量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依法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行政管理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在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项目中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继续加强发案单位个案预防、重点行业系统预防和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发挥社会化预防网络体系的作用,建立健全预防工作机制,遏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更好地为西部大开发和实施三大战略服务,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三、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推动法律监督工作与时俱进。增强法律监督意识,努力探索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以及刑罚执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监督实效,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增强公正执法和保障人权意识,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保障司法公正,坚决排除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有关部门该立案而不立案的,认真监督纠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及时提出抗诉;依法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刑讯逼供、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在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方面取得新进展,努力推进依法治国,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深化检察改革,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深化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改革,建立和规范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侦查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建成上下一体、反应灵敏的侦查指挥和协作机制,提高突破大要案的整体能力。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队伍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科技强检,改善物质技术装备。加强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

五、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知识层次和业务水平,适应入世后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强化职业纪律,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抓紧组织对现任检察官的教育培训,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贯彻《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以规范管理和提高执法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基本素质,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基本保障,在新的起点上把基层检察院建设继续向前推进。

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第12篇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关于全市检察工作的回顾,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积极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瓷都经济社会发展,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基点,主动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把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的有力抓手,通过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在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主动对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国家战略。

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增强社会进步动力。一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工作。制定下发了《景德镇

市检察机关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

创新警示教育,提高敲警钟的质量。市院专门组建了以院领导为团长的8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到机关、事业单位、重点行业举办职务犯罪预防宣讲7场,受教育人数达余人,此项活动得到了市委的高度评价,市委书记等多位领导就此项活动的开展均作出了批示。浮梁县检察院与当地县委党校建立了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教育合作机制,将预防职务犯罪的内容纳入县委党校的教学大纲。

三、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注重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切实加大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力度,致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进一步完善 固本强基,基层基础工作指导有力。积极探索基层检察院科学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切实解决制约检察工作新发展的

基础性问题,“双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通过听取基层院检察长述职、开展巡视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领导班子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同时积极履行干部协管职责,支持协助地方党委配强配齐基层院领导班子。二是继续实行市院领导挂点联系和各职能部门对口帮扶基层工作,市院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的作用,挂点领导经常深入基层院检查指导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加快推进“一院一品”工作,通过多次召开“一院一品”工作座谈会、现场督导推进会,努力发展有自身特色的工作亮点和工作品牌。市院率先,每个基层院检察长随后分别做客景德镇市电视台《昌南对话》栏目,以访谈的形式介绍“一院一品”特色检察工作情况,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检察工作,获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同与肯定。

科技强检,检务保障能力日益提升。两级院均完成了二级专线网和三级专线网建设,检察专线网络应用进一步加强。市(县、区)院全部建立了内、外网,现代信息技术在办公办案中应用日益广泛,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明显提高。努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启动了职务犯罪信息平台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全市两级院经费保障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五、以保证检察权正确行使为根本,不断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

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依法制约,真正使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市检察院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主动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的意见》,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务会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和评议工作,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两级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或座谈11次,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抓好贯彻落实。7月份,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到市、县两级检察院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到监狱、看守所现场参观,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全市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检察机关的工作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肯定和表扬。受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办事项和转办案件38件,已全部办结回复。

主动接受社会监

督。完善特约检察员制度,通过邀请参与执法检查、评议案件质量、观摩庭审等形式,进一步拓展接受监督的渠道。深化检务公开,加强网上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检察工作重大部署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律师法,完善和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注意听取律师意见,促进自身公正执法。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重点加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制度;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对少数干警的一些不规范执法行为抓早抓严。全面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市院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两级院检察人员履行职责、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情况进行了7次集中监督检查。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省人民检察院和各级党委的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总结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情况,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途径方式有待拓展创新,二是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执法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关于2011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安排

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功夫,努力把全市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推动瓷都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持把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结合执法办案,定期对社会稳定形势进

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第13篇

现在,我代表纪检组监察室向大会报告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会的同志提出意见。

以来,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重点工作抓创新求特色,难点工作抓推进求突破,经常性工作抓巩固求提高”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一)认真搞好警示教育培训

市中院连续两年举办了全市法院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通过领导授课、观看录像、学习讨论、参观反腐教育基地、廉政宣誓、签字承诺等方法,分两期对全市法院190余名从事审判和执行的干警进行了培训。一是领导重视。崔存利院长两次到会指导工作,常务副院长刘志亮亲自进行动员。市纪委领导及市中院副院长陈延青,纪检组长蔺贵亲自进行讲课。二是重点明确。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的人员都是审判一线从事审判和执行的院、局、庭领导及审判执行人员,都是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三是联系实际紧密。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用干警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教育大家。四是形式灵活。不仅安排了讲课,看光盘,而且还组织参观张家口市沙岭子监狱(市反腐教育基地),实地感受服刑人员教育、生活改造的全过程。培训结束时组织了隆重的廉政宣誓和签名承诺活动。五是组织严密。白天授课,晚上看光盘,平时课余时间组织讨论,写学习体会,使大家在有限的时间内,接受更多的教育。六是封闭式培训,军事化管理。每天从起床、就餐、上课到晚上讨论、点名、就寝;从着装到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从课堂教育每天点名到课外参观走路排队,全部实行军事化管理。七是严格考试。现场考试了“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每人都上交了自己亲自撰写的学习体会。同时,我们还加强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制作了38块有教育意义的警示教育牌,对全院干警进行了党规党纪知识考核,对5名初任助理审判员和4名新任审判员进行了廉政谈话。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的制度性建设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我们专门组织人员到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考察,在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基础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了10名廉政监察员,明确了廉政监察员的6条主要职责、4条责任和义务及3条奖惩办法,制定了23项考核细则。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廉政监察员每季书面报告一次本部门情况,每年要就本人履行廉政监察员职责的情况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述职,年未结合《市中院机关人员岗位目标考核细则》,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权力监督、举报及其他五个方面对廉政监察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凡被评为不称职的,取消院内其他评先资格。这一做法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臧胜业专门作出批示,给予了高度评价。臧书记的批示是:“张家口市中院的做法很有好处,一方面可以保证依法公平、公正审判;另一方面将避免干部少犯错误,一举两得”。同时,加大对瑕疵案件的评查力度,10月19日至23日,在市中院各业务庭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人员重点对中院各业务庭63名审判、执行人员审、执结的125件案件进行了评查。被评查案件依照每位审、执人员2件的标准,随机自所有审执结的案件库中抽查,在被评查的125件案件中,无瑕疵案件68件,存在瑕疵问题案件57件,瑕疵问题案件占评查案件数的比例为45.6%,比评查瑕疵率降低了30.1%。期间,抽调人员对各县区法院至审、执结的部分案件进行了评查。每个年度刑事、民事、商事案件各抽取3件,行政、执行案件各抽取2件,共评查案件611件。通过评查,共发现问题1438件次,立案方面的问题333件次,占问题的23.1%;实体方面的问题17件次,占1.2%;程序方面的问题211件次,占14.7%;执行方面的问题71件次,占4.9%;归档方面的问题556件次,占38.7%;其他方面的问题32件次,占2.2%。

二是强化外部监督。6月份,聘请了37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为我院的“特邀 司法监督员”。“特邀司法监督员”的权利:一是当面制止或者以口头、电话、书面等形式向本院领导或上级法院检举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吃请、收礼、受贿等不廉洁行为、滥施强制措施等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二是制止或检举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干警耍特权、欺压群众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三是向法院领导检举干警,违法办案或,枉法裁判的行为;四是对法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同时,为司法监督员制作了通行证,他们可以直接到各审判庭旁听案件审理。市中院还把中层以上干部的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制成了通信录,向司法监督员们发放随时接受监督。

三是强化对基层法院的

监督。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巡察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4条巡察内容、5条巡察办法、3条巡察责任和3条纪律要求。《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巡察中发现被巡察法院没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发现被巡察法院干警有违法违纪现象的,必要时市中院纪检监察部门可直查直处;对不配合巡察组工作,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对主要责任人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是强化对法官社会交往的监督。为进一步规范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业内外交往活动,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交往的规定》,明确了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交往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四条纪律”,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进行不正当交往等7条规定。

(三)加大对落实“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的督导检查力度

“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下发后,我们按照院党组要求,将这些内容制作成牌匾悬挂在中院每个审判庭和窗口庭室,并在办公楼大厅屏幕上来回滚动,将具有录音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地址张贴在审判大厅醒目位置上,并将其在“两报、两台”上刊登、播放,向社会公开承诺,24小时接受举报。制作印有“五个严禁”及“四条纪律”内容的监督卡余份在立案大厅向当事人或诉讼人发放,编印了《廉政与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发至中院全体干警和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制定了查处违反“五个严禁”案件操作规程。分3次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以国庆安保和“整治庭审纪律和庭审行为,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为目的的明查暗访活动。先后派出15个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个别抽查等方式,对45个法庭,300余名干警工作日中午饮酒、上下班时间、着装、庭审纪律、卫生状况等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活动。并以信息简报的形式,将每次明查暗访情况及时向全市法院进行通报,全市法院都受到极大的震动。

(四)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截止目前,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录音电话、电子信箱、行风热线共接收接待来信来访38件,其中,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直接立案调查处理15件,下转23件,上报上级要结果案件5件,对3个基层法院提出了做好上访人息诉罢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院纪检组监察室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和“一岗双责”要求,对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完成时限和评价标准,逐级签订了遏制违纪违法案件责任状。责任书中明确规定:“下属出现职务犯罪,直接领导引咎辞职”。一纸责任状使各级法院领导感到了压力,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信息简报和其他工作也都有了较大提高,截止到9月份,市中院纪检监察信息简报上稿量在张家口市纪检监察网市直单位排名第二,受到了市纪委的通报表彰。

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第14篇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xx年的主要工作

20xx年,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本届人大二次会议对检察工作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将“严格规范司法”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重点,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一、依法强化法律监督,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职能,努力为首都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从源头上严防冤错案件。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公诉是启动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一旦错捕、错诉,就会严重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甚至导致冤假错案。检察机关坚持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依靠证据,确保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惩治、无罪的人不受追究。一是严格把握逮捕条件。市检察院制定《审查逮捕办案细则》,细化审查逮捕的法定条件、办案标准、工作流程。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全部当面听取犯罪嫌疑人供述,认真核实证据。对命案等重大复杂案件,派员参加现场勘验,引导侦查机关依法、规范、全面、及时收集证据。依法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破坏公共秩序和经济秩序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16086人;对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1753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并督促侦查机关完善证据、查清事实。二是准确把握起诉标准。针对刑诉法严格了认定犯罪的证据标准,市检察院制定《提高公诉办案质量的工作意见》、《规范不起诉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规定,要求承办检察官必须听取犯罪嫌疑人辩解,必须核实关键证人证言,必须听取辩护人意见;对侦查取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排除非法证据55件。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对各类犯罪依法提起公诉25204人;对于司法解释调整人体损伤鉴定标准、提高盗窃和抢夺定罪数额,导致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犯罪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751人。三是着力统一司法尺度。针对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利用伪基站发送垃圾短信等新型犯罪,非法集资、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多发犯罪,证据标准、法律适用存在较大分歧的43类问题,积极协调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形成统一的证据标准,编发指导案例160余件,确保同类案件依法作出相同处理。

在诉讼中依法保障人权。检察机关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一是依法落实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程序。对检察机关受理的全部案件,依法告知诉讼参与人在每一个环节的权利、义务,增加告知文书99种,完善书面、口头“双告知”制度,依法送达告知文书时坚持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详细解释,确保诉讼参与人清楚、明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二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更加重视律师对维护权益、保障公正的积极作用,对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变更强制措施等意见,认真核实、记录入卷,并说明是否采纳的情况和理由。对律师查询案件、阅卷、会见当事人,全部实行网上预约、严格依法办理,全面落实与市律师协会签订的《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刑事诉讼辩护的若干规定》。三是依法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健全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 残疾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犯罪。依法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对罪行较轻、认罪悔罪的56名未成年人,经过考察帮教,作出不起诉决定,促使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其中9人考上了大学。北京市有4个基层检察院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四是完善涉军案件办理机制。依法打击破坏国防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害军人及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切实维护国防利益。

依法加大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一是重点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的问题。针对侦查机关违反法定程序调查取证、收集证据达不到证明犯罪标准等突出问题,集中进行通报、提出监督意见。针对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情形,依法监督立案146件,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375人;提出书面监督意见253件,纠正侦查活动的违法情形。二是重点监督纠正不当裁判的问题。依法办理刑事上诉、抗诉案件153件,抗诉意见采纳率达到75%。针对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判决没有依法加判禁止令,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仍然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问题,依法提出抗诉、发出检察建议13件,监督审判机关改判和纠正,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切实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依法提出抗诉5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采纳率达到85%。针对民事执行监督中发现的执法、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制造虚假民事诉讼、骗取巨额资金的问题,以涉嫌滥用职权、民事枉法裁判和诈骗罪立案侦查5人。三是重点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的突出问题。对刑期未满就提前释放的罪犯,逐案审查;重点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人员进行专项检察,17名违法保外就医的罪犯依法全部被重新收监。同时,坚决查处上述案件中涉及的司法人员受贿、渎职犯罪,立案侦查5人,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依法惩治腐败的重大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505人,同比上升15.3%;其中百万元以上的案件120件,占31.2%;县处级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137人,同比上升85.1%。

依法严惩重大职务犯罪。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北京检察机关承担着查办发生在驻京国家部委、国有大型企业职务犯罪的重要职责。20xx年,我们先后查办了上级交办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信访局等13个系列专案,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目前已经立案114人,其中省部级2人、厅局级20人,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12人。依法审查起诉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案等省部级职务犯罪4件。这些专案案情复杂,调查取证难度大。仅在查办一起涉案13人、受贿数千万元的专案中,抽调本市各级检察院400余人,持续数月奔赴全国20个省近百个地区,调查取证近千人,查清了全部事实,使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

全流程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司法没有特权,必须依法规范。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受理线索到侦查终结的全过程,都纳入依法、规范、受监督的轨道。一是规范线索管理。实行所有线索由市检察院集中管理、统一评估、重点督办,有证据证明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允许初查影响举报人、被举报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对过去经初查认定不构成犯罪,但对被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到有关单位通报情况、消除影响。二是规范侦查活动。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 “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做到凡接触犯罪嫌疑人必录、凡讯问必录、凡搜查必录;对立案侦查、逮捕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拟不起诉的,一律由上一级检察院批准;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一律实行电子台账、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讯问合法、取证规范。三是依法开展追逃追赃,绝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对潜逃的95名职务犯罪嫌疑人逐人、逐案建立信息库,持续查明犯罪事实、赃款去向,通过网上通缉、边防控制、国际合作、敦促自首、亲情感化等多种方式,追捕、劝返21名外逃人员归案。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加强警示教育,与医疗卫生、工程建设等20多个单位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协议,联合开展巡展,注重以案说法,引导公职人员远离“潜规则”、依法廉洁履职。各级检察院依托查办的案件,在国有企业、金融、司法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深入分析案件背后权力寻租、资源分配不合理的制度漏洞,积极向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专项预防报告76份,其中两项报告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十佳报告。搭建行贿犯罪档案便捷查询平台,把缺乏诚信的企业挡在招投标公平竞争的门槛之外。

三、依法稳妥推进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

按照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市检察院研究制定《深化检察改革实施意见》、《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依法推进改革,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报告改革方案、重大事项,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在主要检察业务部门、3个基层院推行改革试点,着力解决行政化办案模式导致司法责任分散、虚化和难以落实的问题。一是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按照现有检察官三分之一的比例择优选任主任检察官,配备相应的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建立由主任检察官负责的专业化办案组织,保障检察官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二是形成明确的权责清单。除了法律明确规定必须由检察委员会、检察长行使的决定权外,其他权限由主任检察官依法行使,切实做到“谁办案、谁负责”。三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建立检察机关内外部人员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排除干扰、公正司法。

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坚持依法能公开的一律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一是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建立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三大公开平台,从20xx年9月1日起,当事人及人可以实时在互联网上查询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等14类案件的办理流程、处理结果等100多项程序性信息;对起诉书、抗诉书、刑事申诉决定书等6大类法律文书,除法律规定不公开的案件外,全部统一上网、提供公开查询;及时有较大影响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等重要案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司法公信。二是全面推广案件公开审查。对127件有较大争议和社会影响的拟作不捕、不诉决定的案件,以及刑事申诉、民事申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答复,听取当事人、人、专家学者、社区代表的意见,强化释法说理,以公开促公正。三是全面整合便民服务平台。把接待等候、业务咨询、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功能,统一整合到各院的检务大厅,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北京市有13个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探索优化检察职权配置。一是成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依托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成立第四分院,落实司法改革新要求,成立由资深检察官、组织人事部门、法学专家等组成的遴选委员会,从全市检察院、法院系统遴选检察官,集中办理跨区划的行政类、知识产权类、环境资源保护类、交通运输类检察案件。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托与市政府法制办共建的“两法衔接”工作制度、涵盖26家执法司法机关的联席会议,推动各区县逐步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移送案件,促进依法行政。三是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针对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危害公共利益的案件,研究论证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诉讼程序等问题,为此项改革的落实做好准备。

改革业务管理机制。一是完善信息化办案系统。实现案件一律在网上办理,所有司法行为全程留痕,所有办案数据真实准确。对26项核心业务数据、692个办案关键节点实时公开、动态监控,并从绩效、案件、时间、人员四个维度进行分析,全面客观地反映各院、各部门、每名检察人员的司法办案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改革业务考评制度。取消对各级院计分考核排名,建立定期集中通报案件质量、司法办案中突出问题的制度,不允许为追求办案数量下达指标,不允许为了考核业绩弄虚作假,确保按照司法规律依法办案。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和专项督察力度,针对发现的取证不到位、证据审查不细致、文书制作不规范等19项问题,在全市检察机关通报并限期整改,督促检察人员依法、规范、文明办案。三是切实提升司法能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利用9个月,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业务摸底考试、全员技能实训,公开通报考试结果、存在问题,在15个业务领域评选出176名业务标兵和骨干。全市检察机关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专门人才53人。昌平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西城院荣立集体一等功。坚持从严治检,始终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标准监督自己,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2人,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自觉接受监督。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20xx年9月,市检察院向市人大会报告了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的情况,配合人大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30余次,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及时报告整改情况。挂账督办代表建议12件,积极将相关意见转化为深化检察改革、提升司法水平的具体措施。二是主动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5件,向市政协通报检察改革进展情况。探索建立检察官与律师互相评价机制。深化检察开放日制度,邀请各界群众走进检察院了解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切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人民监督员库,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起诉等环节的监督作用,共监督评议案件33件,保障职务犯罪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各位代表、委员为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呼吁、建言献策,让我们备受鼓舞。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目前,全市检察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能力亟待提高。部分检察人员法治意识不够牢固、业务素质不高,办理新型复杂案件、准确认定事实证据、出庭证明犯罪等能力仍有不足,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还需加强。二是对深化改革的认识不到位、破解难题的主动性不强。各级院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务公开等改革的进展不平衡,检察管理和检察权运行机制行政化的问题亟待解决。三是司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有的检察人员执行法定程序和办案纪律不严格,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规范司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深化检察改革中切实加以解决。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xx年的工作任务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遵循司法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在连续两年狠抓严格规范司法的基础上,再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坚持以证据和质量为核心,防止冤错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每一个案件都严格遵循证据标准、法定程序,健全客观性证据审查、非法证据排除、证人鉴定人出庭等工作机制,确保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依法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严厉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重点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涉及民生的犯罪,切实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服务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依法坚决惩治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始终保持惩治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犯罪,深入查办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加大惩治行贿犯罪的力度。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健全线索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对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进行专项检查,切实提高侦查法治化水平。依托查办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调查、年度报告等工作,提出预防对策建议,促进廉政机制建设,切实发挥预防工作对于保护和教育干部、遏制和减少犯罪的积极作用。

依法规范诉讼活动监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深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加大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加大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和程序违法等问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切实加强释法说理、法制宣传等工作,促进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等改革任务,明确各类检察人员的工作职责、流程、标准,形成权责统一、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工作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健全干预查办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建设,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健全主动重要信息、网上公开生效文书、便捷查询程序性信息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努力建设过硬队伍,全面增强司法能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信仰法律、坚守法治,把保障人权、程序公正等司法理念落实到每一个司法办案行为。开展新一轮检察业务实训,完善与公安、法院的岗位交流锻炼制度,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加强案件流程管理等基层基础工作,实现从注重办案数量向注重办案质量转变,从封闭式管理向公开透明管理转变,从侧重内部监督制约向全面接受外部监督转变,确保严格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零容忍,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各位代表,在充满希望和变革的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基本概况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某些重大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 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对本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 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和对贪污、贿赂犯罪的举报,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研究并提出防范对策;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全市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司法协助,办理与境外的个案协查等工作。

多年以来,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高检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走在全国前列、当好“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两个表率”的目标,坚持“学习、规范、创新、提高”的新思路和“三基”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严格履行刑事检察职责,积极维护首都社会政治稳定;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积极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入开展预防犯罪工作;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统一;不断深化改革,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新动力;坚持从严治检,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改革管理、理论研究和检察保障等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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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第15篇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领导各级人民检察院,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法律监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面对刑事犯罪多发、治安形势严峻的状况,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职能,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重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加强监督,依法快捕快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财犯罪,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严惩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的犯罪活动,积极参加禁毒、打击、打击利用手机短信及网络进行诈骗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全年共对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811102人,提起公诉867186人,分别比上年增加8.3%和9.3%。

按照中央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工作。全国检察机关对受理的涉法上访案件进行全面清理,逐案排查,认真解决申诉难的问题。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实行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包案制,依法办结涉法上访案件20306件,其中群体性上访案件1107件,长期上访案件2001件,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办理和督办861件,妥善处理了一批上访多年、久诉不息的案件。

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和对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结合办案进行法制宣传;配合有关部门深化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加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感化和挽救,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二)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打击走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0425人,提起公诉22179人,分别比上年增加6.3%和3.4%。为了解决行政执法中对一些涉嫌犯罪案件不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大了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

针对一些地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猖獗的情况,开展打击这两类犯罪的专项监督。依法严惩制售劣质奶粉、假酒、假药、假化肥、假农药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505人,提起公诉2124人,分别比上年增加56.9%和56.2%。批准逮捕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侵犯著作权等犯罪嫌疑人602人,提起公诉638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3.4%和6.3%。加强对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问题的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84件,是上年的2.9倍,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937件。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

(三)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职责,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3757人,比上年增加0.6%,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35031人,渎职侵权犯罪8726人;共提起公诉3078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5.6亿元。

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发挥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作用,加强对侦查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采取提办、派员参办、异地交办等方式,增强办案合力,排除干扰,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1275件,比上年增加4.9%。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960人,其中厅局级198人、省部级11人;已提起公诉1980人。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和国际司法合作,建立境内外追逃、追赃协作机制,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14人,一批携款外逃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被缉捕归案。

严肃查办社会关注的行业和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有关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加大对这类犯罪的查办力度,深挖窝案串案。立案侦查在公路建设、房屋拆迁、药品购销、土地征用中涉嫌贪污、受贿等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414人,在企业改革和经营活动中侵吞、挪用、私分国有资产涉嫌犯罪的国有企业人员10407人,、、索贿受贿、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9476人,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交通、煤矿、环境污染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92人。

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典型案例研究防范对策,开展个案预防12856项,深入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系统预防14073项,在重大公共投资和国家建设工程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7760项,广泛开展预防宣传、咨询和警示教育。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在五个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为遏制贿赂犯罪进行了有益探索。

(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各级检察机关针对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0742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699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的,追加逮捕10660人;对不应当逮捕的,决定不批捕67904人。对应当而未移送的,追加5670人;对不应当的,决定不21225人。对违法取证、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561件次。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063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387件次。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平等保护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重点监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贪赃枉法、导致裁判不公,以及侵害进城务工人员、下岗职工利益的案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321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333件;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正确裁判,对53581件申诉案件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针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中存在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司法部组织开展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截至去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清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1209247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20472件次,有关部门已纠正17431件,其中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重新收监1247人,从中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97件107人。推行监所网络化管理和动态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9299人次。

(五)贯彻宪法规定,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

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同时,强化保障人权的观念和措施。

严肃查办侵犯人权的犯罪。为了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利,促进依法行政,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组织开展了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重点查办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破坏选举,以及严重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共查办涉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95人,比上年增加13.3%。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督办了82起重大案件。

依法维护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增强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证人等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在审查批捕和中,注意听取犯罪嫌疑人辩解和律师意见,强化证据审查,防止错捕错诉。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查阅案卷材料等提供便利。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的申诉权,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依法复查,决定纠正786件。

注重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部署开展了“加强监管执法、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防止体罚虐待、违法提审等问题的发生,促进依法文明管理。完善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落实实地督办、定期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纠正超期羁押7132人。到去年底,检察机关办案环节继续保持了无超期羁押;各个诉讼环节无超期羁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2003年底的14个上升到29个。

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检察机关自觉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最高人民检察院继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为西部大开发服务的意见》之后,又下发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为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服务的意见》。各级检察机关严格执行法律和刑事政策,改进执法方式,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国际交流和司法协助,举办中国与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扩大了与周边国家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方面的检察合作。

二、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加强监督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更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完善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努力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和评议工作,在检察日报创办《声音周刊》,听取代表、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共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2499件。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各级检察机关就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5015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就年检察工作情况向在京全国人大代表作了书面汇报。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汇报后,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的意见,对检察工作给予了有力的监督和支持。

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自2003年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把这项工作作为检察改革的重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组织专家论证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从去年10月起扩大试点范围。各省级院、349个地市级院和2407个基层院开展了试点,经各级人大、政协和有关部门推荐,共选任人民监督员18962名。各试点单位对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一律启动监督程序,由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提出监督意见。在监督结案的3341件中,人民监督员不同意原拟定意见的152件,检察机关采纳70件,对未采纳的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说明,得到人民监督员的认同。通过监督,促进了办案人员执法观念的转变,提高了办案质量,也减少了办案的阻力和干扰,促进了公正执法。

深化检务公开。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向社会适时通报检察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促进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良性互动。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落实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完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投诉机制,实行不案件公开审查和多次上访案件听证制度,健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特约检察员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拓宽了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一批规范办案程序、严格监督制约、保证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的制度,强化了对初查、撤案、不批捕、不、采取强制措施等容易发生问题环节的管理和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考评办法,初步形成全国统一的考评机制,促进了办案工作的健康发展和办案质量的提高,全国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撤案率和不率分别比上年下降了1.5和3.4个百分点。

三、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公正执法水平

各级检察机关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领导班子和基层检察院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干警素质为目标,继续狠抓检察队伍建设。

深化主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影响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在2003年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措施把教育活动引向深入。一是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宪法,开展执法思想讨论,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学习牛玉儒、任长霞等模范党员干部及方工、白云等模范检察官的先进事迹,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运用典型违法违纪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部署了职务犯罪案件扣押冻结款物处理情况专项检查、不案件专项复查和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的工作。共清退2001年以来违规处理的款物1053万元;全面复查2003年办理的不案件,纠正处理不当的424件;严肃查处了10起违法插手经济纠纷案件。三是全面修订《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严明执法纪律,落实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全年有345人因违法违纪被查处,比上年减少18.6%。

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深入剖析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总结教训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禁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办案;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反规定任免干部;严禁插手工程投标招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活动的吃请和礼物;严禁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或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必须严格遵守,违者一律严肃追究,决不姑息。建立巡视、诫勉谈话等制度,加强了上级院对下级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检察长和领导班子成员普遍作出廉洁从检的承诺,接受干警和社会监督。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和实施全国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计划。培训地县两级院分管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副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18000多人;培训各类业务骨干37500余人。适应检察官法的要求,选送8000多名干警参加本科学历教育。选派年轻检察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广泛开展了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培养和选调了一批专门人才。推行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系统公开选拔了一批高级检察官。

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会议,制定了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和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首要环节来抓,对基层检察长进行了轮训,商地方党委对少数软弱涣散的领导班子作了调整,加大了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坚持示范建设与重点帮促相结合,深入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了200个先进基层检察院,与中央新闻媒体联合组织评选出首届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确定重点帮促院227个,建立上级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检察院领导确定工作联系点530个。坚持东西部地区检察院互派干部挂职锻炼,继续选派优秀检察官到西部地区巡回授课,进一步加强工作。与团中央联合选派首批300多名大学本科毕业的青年志愿者到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工作。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对办案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关心支持下,为基层检察院增补编制,缓解了部分地区人员紧张的状况。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感谢!

当前,我国正处在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和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还不适应,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存在差距,有的对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不敢监督、不善监督,有的查办职务犯罪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仍然薄弱。二是少数干警执法思想不端正,缺乏职业道德,有的执法作风简单粗暴,对群众态度冷漠,有的甚至执法犯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个别省级检察长、贪赃枉法,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三是有的不严格依照程序办案,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有的违反规定扣押冻结款物,甚至越权插手经济纠纷。四是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难以招录和留住人才,检察官断层的问题日益严重,一些实际困难依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负有领导责任,我们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和不懈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四、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努力做好年的检察工作

年,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人大有关决议,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提高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能力;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努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和有组织犯罪以及多发财犯罪,积极参加禁毒、禁赌等专项行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大查办大案要案力度,依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侵犯人权等犯罪案件;严肃查办、,造成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研究犯罪规律,提出对策建议,增强预防实效,推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中,重点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和司法不公问题,维护司法公正。认真办理涉军人、军属的案件,依法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继续做好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下岗职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深化检察改革,完善法律监督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抓紧制定和落实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公正司法。重点研究对民事、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的范围和程序,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完善对超期羁押和刑罚执行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健全司法人员渎职行为监督机制,对徇私枉法、刑讯逼供或其他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举报和投诉,及时受理和进行调查;逐步设立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工作机构,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制度;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深化和规范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推动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检察管理机制的建立,规范检察机关的司法鉴定活动,完善检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制约,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三)加大从严治检力度,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查摆、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纪律作风和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宣传公正执法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检察长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六个严禁”的要求,以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以基层检察院为重点,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推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改革初任检察官选拔、任用制度,逐步实行上级检察院检察官主要从下级检察院检察官中选任。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全员岗位技能训练,加大对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干警的培训力度,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完善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严肃执法纪律,对违法违规办案和利用检察权谋取私利的,一律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