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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处罚制度范文

员工管理处罚制度

员工管理处罚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和谐处罚 管理 变革

为了减少维修作业差错,美国波音飞机公司首次尝试采用了称之为维修差错调查表(MEDA)的方法,在航空维修领域实行了更贴近人为因素的管理理念。据报道,一些航空公司在成功地推行MEDA法管理后,成效也十分明显,减少飞行重大事故48%、维修延迟16%和维修差错67%。通过分析MEDA法和人为因素管理,人们发现其最有鲜明特色的是有关差错处罚的理论。他们认为:发生维修差错的机务人员是否该受到处罚应根据其意图的层次,而不是根据事件的程度来判定。对于明知故犯、不负责任的都应进行处罚,而对于无意图者(不知道其行为会导致不良后果)不应进行处罚。因此,有效的处罚应该是:第一、不要简单地依据事件结果决定处罚;第二、不要简单地因违犯制度或者纪律来决定处罚;第三、不要为了无意的差错处罚员工;第四、在决定是否处罚前应综合考虑该机务人员以前的工作履历,是否经常出错,是否报告了这次差错,有无其他的构成因素等,以决定加重或减轻处罚。可以看出,民航业在作处罚时考虑的中心不是“处罚人”,而是“处理事”,是为了通过事让全体人员吸取教训。

1 和谐处罚文化的概念及内涵

借鉴民航维修业的做法,我们认为,现代企业的生产作业管理中可以建立比传统处罚制度更有效的和谐的处罚文化。所谓企业的和谐的处罚文化,是指企业在长期的创业和发展过程中培育形成的比传统的处罚制度更高层次的,以人本管理为依据的,针对全体员工作业差错所实施的科学的处置方式、行为规范和管理理念。

和谐处罚文化根本是人本化的管理,通过构建企业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它能有效协调员工与企业的对立关系,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氛围,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方式方法主要以教育、预防为主,而非单纯的处罚。其结构不再是由传统的物质处罚、制度处罚和精神处罚三层组成,而是开放的、全面的、系统的、交错的多元处罚文化所构成,不再有明确的层次界限与结构。建立和谐的处罚文化并非放松、放宽对作业差错的处置,放任对员工的管理,而是注重追根求源,采取更科学的处置手段和方法,相比于传统处罚制度,它能产生可持续改进。可以说,和谐的处罚文化渗透于企业的一切活动之中,既是一种包含价值观、哲学思想、行为准则等表现企业独有的处罚文化心态和氛围,又是一种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的管理理念,即以激发员工的自觉行为根本,强化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使员工不仅仅注重自我利益,更考虑企业乃至社会的利益,努力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最终达到"不罚而管"、"不为而治"。

2 建立和谐处罚文化的理论分析

2.1 企业生产的作业差错与处罚制度的关系

我们知道,经营管理者为了纠正差错,让员工吸取教训,实施处罚必有其原因,除了极个别有暴力、虐待等倾向之外,实施处罚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在农业社会,由于原始的作业方式与共同劳动以谋生的特点,劳动者作业差错的处罚更多地体现为残酷的肉体式的惩罚。人类步入工业社会后,以流水线作业为特点的机械化生产,推动了早期的行为管理理论的诞生,进而发展了现代管理理论。但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资本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为追求最大利润,必然挥舞"大棒"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处罚因而体现为经济罚、人身罚、精神罚等多种方式并存的特点。处罚的方式与制度经历了长时期的演变与发展,其正面的、积极的作用却始终不明显,劳资双方的对立情绪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热情、积极性与创造性也没能得到最好地发挥,处罚作为一种负激励形式的功用让人生疑。

实证行为心理学认为,人们对所损失东西的价值估计,比得到相同价值时的估价高出两倍,且人们失去的比预期多时,损失带来的心理痛楚是最严重的。同时,管理成本学认为被管理者受到处罚之后,必会在一定的范围,以一定的程度、作一定的辩解和抗争,致使管理者不得不付出更多的成本。因此,单纯的处罚不但成本十分高昂,而且十分不利于企业的成长,迫切需要放弃传统的随意处罚、粗放式处罚的单一模式,寻求正激励与负激励(处罚)的"正交点",走出一条精益化、和谐式的处罚路子。

2.2 当前企业处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各类企业性质发生了重大变革,一大批生产型企业或工厂从原来的公有制主体中剥离出来,在市场经济中自主经营,自谋发展。改革的成功是显然的,表现为生产效率、经营效益有了明显好转,但是经营的不规范,制度的不完善是这种转轨初期所普遍存在的,特别是中小型私营企业。单从企业对于员工作业差错的处罚制度上看,却经历了从"人治"到"人治"的糟糕变化。原"大锅饭"体制下,员工积极性低,很多管理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作业差错大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处罚制度依据。现在的企业管理者迫于经营压力,对员工作业差错的处罚走上了另一个极端,往往处罚的合法性、科学性甚至人道性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既影响了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也影响了企业的生存状态,使实质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陷入"犯错--惩罚--矛盾激化--犯错"的怪圈。

一是处罚的范围和主体存在问题。处罚作为一种负激励手段,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实施才能起到警示作用,但有些企业要么随意扩大处罚范围,把毫无关系或关系不大的员工牵扯进去,"一人生病,全体吃药";要么以"法不责众"为借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人情代替制度规定,让少数人背上"处罚之名"而使主要当事人逃避责任。

二是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存在问题。虽然我国《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但总的来看,我国劳动法对用人单位如何"依法"制定内部处罚规章制度较为简略,对于内部处罚规章制度的制定缺乏一整套的法律规范。

三是处罚的科学性和效果存在问题。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对于作业差错的员工实施处罚,必然能够减少员工犯同样差错的几率,必然能够对其他员工起到警示作用,必然能够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因此大部分企业管理者对处罚的有效性从未怀疑过。事实上,通过对作业差错的深入分析,你会发现,很多结论是值得怀疑的。其一,企业是否对其制定的处罚制度和实施过的处罚个案作过科学的数据分析。其二,随着社会的进步,员工文化程度、年龄结构、自我意识的改变,企业的处罚制度有持续改进或修订过。其三,对于员工作业差错的原因,企业有做过系统分析否。是疲劳作业造成的,还是生产工艺不合理造成的,所有这些疑问都使得我们对于单纯的处罚制度的科学性和效果产生怀疑。

3 建立和谐的企业处罚文化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完善和持续改进企业当前单纯的处罚制度,建立企业和谐的处罚文化,可以促进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也是与当前中国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相适应的。建立和谐的企业处罚文化应把握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企业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是建立和谐处罚文化的基础。文化始终是建立在制度之上的,企业和谐的处罚文化同样也是以企业科学完善的处罚制度为基础的。对于中国的企业来说建立完善、正规的包括处罚制度在内的各项管理制度,这一点尤其重要。和谐的处罚文化不是独立与企业的处罚管理制度之外的东西,也决不与其矛盾。中国有句谚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的长远发展,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处罚制度,使违背企业宗旨和利益的活动均能找到制度的依据,而不是少数个人或部门意志。因此,在制定处罚制度规定时,不但要从宏观上着眼,而且还要延伸到处罚的最后一个环节、最后一道工序;不但要确保处罚制度的权威性,还要确保处罚制度规定的灵活性。

(2)建立和谐的处罚文化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的处罚文化,是一个新生事物,在企业文化构建并不是十分普遍的中国企业界,更是一个"泊来品"。企业管理者和全体员工如何接受和适应这一理念,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我们认为,应该对建立和谐的处罚文化作一个科学的定位,对其在企业生产管理中的层次地位、结构特点有一个比较清晰的定位,可以将其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深入分析其特点,切实掌握其规律。多年来,很多中国企业在建设企业文化方面取得了很多成功的经验,这些经验可以推广应用到建立和谐的处罚文化上来。

(3)探索建立和谐处罚文化的科学方法。如前所述,民航维修业通过MEDA的方法,对建立和谐的处罚文化进行了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因此,国内的企业也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特点,认真探索有效的构建和谐处罚文化的方式方法。例如,可以将建立和谐的处罚文化作为一个项目,通过配备项目管理机构来在企业中推广实施。再如,可以以企业实施ISO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为切入点或为依托,推进企业建立和谐的处罚文化。

科学的手段和方法必须有科学的持续的评价体系。首先,必须对生产或作业差错进行包括行为学、人体工学、生产工艺学及企业管理制度在内的全面系统的分析,查找差错发生的潜在原因和客观因素。其次,应设立完整的案例档案和统计数据,另外,应建立和谐处罚文化持续推进的效益评价模型和改进方法。例如,民航维修业通过实施MEDA方法意外地发现,70%的维修差错是与系统设计有关的,而只有30%的差错是机务人员的失误造成的,显然MEDA方法提供的系统设计改进的信息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是惊人的。

(4)营造和谐的企业处罚文化氛围。任何人都不喜欢在一个处罚严厉的环境中工作,也不愿意在一个没有处罚的环境中工作,而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对员工能力的发挥和潜力的挖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威廉•詹姆士研究发现,在缺乏激励(处罚是负激励)的环境中,人员的潜力只能发挥出20%~30%,但在良好的激励环境中,同样的人员却可发挥出潜力的80%~90%。因此,使每位员工始终处在良好的和谐处罚文化环境中,是企业生产管理追求的理想状态。这就要求企业不但要经常性地加强和谐处罚方面内容的教育,使全体员工树立正确的和谐处罚观点,不断强化管理者和谐处罚意识;而且要加强企业有关和谐处罚文化的"软、硬"件建设,以开放式的处罚营造人人舒心、事事顺心、处处有心的和谐工作氛围。

员工管理处罚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和谐处罚管理变革

为了减少维修作业差错,美国波音飞机公司首次尝试采用了称之为维修差错调查表(MEDA)的方法,在航空维修领域实行了更贴近人为因素的管理理念。据报道,一些航空公司在成功地推行MEDA法管理后,成效也十分明显,减少飞行重大事故48%、维修延迟16%和维修差错67%。通过分析MEDA法和人为因素管理,人们发现其最有鲜明特色的是有关差错处罚的理论。他们认为:发生维修差错的机务人员是否该受到处罚应根据其意图的层次,而不是根据事件的程度来判定。对于明知故犯、不负责任的都应进行处罚,而对于无意图者(不知道其行为会导致不良后果)不应进行处罚。因此,有效的处罚应该是:第一、不要简单地依据事件结果决定处罚;第二、不要简单地因违犯制度或者纪律来决定处罚;第三、不要为了无意的差错处罚员工;第四、在决定是否处罚前应综合考虑该机务人员以前的工作履历,是否经常出错,是否报告了这次差错,有无其他的构成因素等,以决定加重或减轻处罚。可以看出,民航业在作处罚时考虑的中心不是“处罚人”,而是“处理事”,是为了通过事让全体人员吸取教训。

1和谐处罚文化的概念及内涵

借鉴民航维修业的做法,我们认为,现代企业的生产作业管理中可以建立比传统处罚制度更有效的和谐的处罚文化。所谓企业的和谐的处罚文化,是指企业在长期的创业和发展过程中培育形成的比传统的处罚制度更高层次的,以人本管理为依据的,针对全体员工作业差错所实施的科学的处置方式、行为规范和管理理念。

和谐处罚文化根本是人本化的管理,通过构建企业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它能有效协调员工与企业的对立关系,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氛围,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方式方法主要以教育、预防为主,而非单纯的处罚。其结构不再是由传统的物质处罚、制度处罚和精神处罚三层组成,而是开放的、全面的、系统的、交错的多元处罚文化所构成,不再有明确的层次界限与结构。建立和谐的处罚文化并非放松、放宽对作业差错的处置,放任对员工的管理,而是注重追根求源,采取更科学的处置手段和方法,相比于传统处罚制度,它能产生可持续改进。可以说,和谐的处罚文化渗透于企业的一切活动之中,既是一种包含价值观、哲学思想、行为准则等表现企业独有的处罚文化心态和氛围,又是一种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的管理理念,即以激发员工的自觉行为根本,强化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使员工不仅仅注重自我利益,更考虑企业乃至社会的利益,努力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最终达到"不罚而管"、"不为而治"。

2建立和谐处罚文化的理论分析

2.1企业生产的作业差错与处罚制度的关系

我们知道,经营管理者为了纠正差错,让员工吸取教训,实施处罚必有其原因,除了极个别有暴力、虐待等倾向之外,实施处罚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在农业社会,由于原始的作业方式与共同劳动以谋生的特点,劳动者作业差错的处罚更多地体现为残酷的肉体式的惩罚。人类步入工业社会后,以流水线作业为特点的机械化生产,推动了早期的行为管理理论的诞生,进而发展了现代管理理论。但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资本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为追求最大利润,必然挥舞"大棒"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处罚因而体现为经济罚、人身罚、精神罚等多种方式并存的特点。处罚的方式与制度经历了长时期的演变与发展,其正面的、积极的作用却始终不明显,劳资双方的对立情绪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热情、积极性与创造性也没能得到最好地发挥,处罚作为一种负激励形式的功用让人生疑。

实证行为心理学认为,人们对所损失东西的价值估计,比得到相同价值时的估价高出两倍,且人们失去的比预期多时,损失带来的心理痛楚是最严重的。同时,管理成本学认为被管理者受到处罚之后,必会在一定的范围,以一定的程度、作一定的辩解和抗争,致使管理者不得不付出更多的成本。因此,单纯的处罚不但成本十分高昂,而且十分不利于企业的成长,迫切需要放弃传统的随意处罚、粗放式处罚的单一模式,寻求正激励与负激励(处罚)的"正交点",走出一条精益化、和谐式的处罚路子。

2.2当前企业处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各类企业性质发生了重大变革,一大批生产型企业或工厂从原来的公有制主体中剥离出来,在市场经济中自主经营,自谋发展。改革的成功是显然的,表现为生产效率、经营效益有了明显好转,但是经营的不规范,制度的不完善是这种转轨初期所普遍存在的,特别是中小型私营企业。单从企业对于员工作业差错的处罚制度上看,却经历了从"人治"到"人治"的糟糕变化。原"大锅饭"体制下,员工积极性低,很多管理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作业差错大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处罚制度依据。现在的企业管理者迫于经营压力,对员工作业差错的处罚走上了另一个极端,往往处罚的合法性、科学性甚至人道性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既影响了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也影响了企业的生存状态,使实质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陷入"犯错--惩罚--矛盾激化--犯错"的怪圈。

一是处罚的范围和主体存在问题。处罚作为一种负激励手段,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实施才能起到警示作用,但有些企业要么随意扩大处罚范围,把毫无关系或关系不大的员工牵扯进去,"一人生病,全体吃药";要么以"法不责众"为借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人情代替制度规定,让少数人背上"处罚之名"而使主要当事人逃避责任。

二是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存在问题。虽然我国《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但总的来看,我国劳动法对用人单位如何"依法"制定内部处罚规章制度较为简略,对于内部处罚规章制度的制定缺乏一整套的法律规范。三是处罚的科学性和效果存在问题。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对于作业差错的员工实施处罚,必然能够减少员工犯同样差错的几率,必然能够对其他员工起到警示作用,必然能够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因此大部分企业管理者对处罚的有效性从未怀疑过。事实上,通过对作业差错的深入分析,你会发现,很多结论是值得怀疑的。其一,企业是否对其制定的处罚制度和实施过的处罚个案作过科学的数据分析。其二,随着社会的进步,员工文化程度、年龄结构、自我意识的改变,企业的处罚制度有持续改进或修订过。其三,对于员工作业差错的原因,企业有做过系统分析否。是疲劳作业造成的,还是生产工艺不合理造成的,所有这些疑问都使得我们对于单纯的处罚制度的科学性和效果产生怀疑。

3建立和谐的企业处罚文化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完善和持续改进企业当前单纯的处罚制度,建立企业和谐的处罚文化,可以促进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也是与当前中国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相适应的。建立和谐的企业处罚文化应把握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企业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是建立和谐处罚文化的基础。文化始终是建立在制度之上的,企业和谐的处罚文化同样也是以企业科学完善的处罚制度为基础的。对于中国的企业来说建立完善、正规的包括处罚制度在内的各项管理制度,这一点尤其重要。和谐的处罚文化不是独立与企业的处罚管理制度之外的东西,也决不与其矛盾。中国有句谚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的长远发展,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处罚制度,使违背企业宗旨和利益的活动均能找到制度的依据,而不是少数个人或部门意志。因此,在制定处罚制度规定时,不但要从宏观上着眼,而且还要延伸到处罚的最后一个环节、最后一道工序;不但要确保处罚制度的权威性,还要确保处罚制度规定的灵活性。

(2)建立和谐的处罚文化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的处罚文化,是一个新生事物,在企业文化构建并不是十分普遍的中国企业界,更是一个"泊来品"。企业管理者和全体员工如何接受和适应这一理念,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我们认为,应该对建立和谐的处罚文化作一个科学的定位,对其在企业生产管理中的层次地位、结构特点有一个比较清晰的定位,可以将其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深入分析其特点,切实掌握其规律。多年来,很多中国企业在建设企业文化方面取得了很多成功的经验,这些经验可以推广应用到建立和谐的处罚文化上来。

(3)探索建立和谐处罚文化的科学方法。如前所述,民航维修业通过MEDA的方法,对建立和谐的处罚文化进行了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因此,国内的企业也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特点,认真探索有效的构建和谐处罚文化的方式方法。例如,可以将建立和谐的处罚文化作为一个项目,通过配备项目管理机构来在企业中推广实施。再如,可以以企业实施ISO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为切入点或为依托,推进企业建立和谐的处罚文化。

科学的手段和方法必须有科学的持续的评价体系。首先,必须对生产或作业差错进行包括行为学、人体工学、生产工艺学及企业管理制度在内的全面系统的分析,查找差错发生的潜在原因和客观因素。其次,应设立完整的案例档案和统计数据,另外,应建立和谐处罚文化持续推进的效益评价模型和改进方法。例如,民航维修业通过实施MEDA方法意外地发现,70%的维修差错是与系统设计有关的,而只有30%的差错是机务人员的失误造成的,显然MEDA方法提供的系统设计改进的信息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是惊人的。

(4)营造和谐的企业处罚文化氛围。任何人都不喜欢在一个处罚严厉的环境中工作,也不愿意在一个没有处罚的环境中工作,而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对员工能力的发挥和潜力的挖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威廉•詹姆士研究发现,在缺乏激励(处罚是负激励)的环境中,人员的潜力只能发挥出20%~30%,但在良好的激励环境中,同样的人员却可发挥出潜力的80%~90%。因此,使每位员工始终处在良好的和谐处罚文化环境中,是企业生产管理追求的理想状态。这就要求企业不但要经常性地加强和谐处罚方面内容的教育,使全体员工树立正确的和谐处罚观点,不断强化管理者和谐处罚意识;而且要加强企业有关和谐处罚文化的"软、硬"件建设,以开放式的处罚营造人人舒心、事事顺心、处处有心的和谐工作氛围。

4结论

21世纪的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需要靠新的游戏规则来确定,这种新的游戏规则就是劳动契约与心理契约。以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根据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了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企业形成有效的处罚氛围,必须要以法律契约和心理契约作为调节员工与企业之间关系的纽带,大力构建和谐的处罚文化。一方面要确定员工与企业双方的权力、义务关系、利益关系;另一方面企业与员工应在共同愿望基础上,就企业文化价值观达成共识,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实现员工的自我发展与管理;达成"默契",实现双赢。

参考文献

1冯思宁,方国平.论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体系[J].学术论坛,2003(6)

员工管理处罚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和谐处罚 管理 变革

为了减少维修作业差错,美国波音飞机公司首次尝试采用了称之为维修差错调查表(meda)的方法,在航空维修领域实行了更贴近人为因素的管理理念。据报道,一些航空公司在成功地推行meda法管理后,成效也十分明显,减少飞行重大事故48%、维修延迟16%和维修差错67%。通过分析meda法和人为因素管理,人们发现其最有鲜明特色的是有关差错处罚的理论。他们认为:发生维修差错的机务人员是否该受到处罚应根据其意图的层次,而不是根据事件的程度来判定。对于明知故犯、不负责任的都应进行处罚,而对于无意图者(不知道其行为会导致不良后果)不应进行处罚。因此,有效的处罚应该是:第一、不要简单地依据事件结果决定处罚;第二、不要简单地因违犯制度或者纪律来决定处罚;第三、不要为了无意的差错处罚员工;第四、在决定是否处罚前应综合考虑该机务人员以前的工作履历,是否经常出错,是否报告了这次差错,有无其他的构成因素等,以决定加重或减轻处罚。可以看出,民航业在作处罚时考虑的中心不是“处罚人”,而是“处理事”,是为了通过事让全体人员吸取教训。

1 和谐处罚文化的概念及内涵

借鉴民航维修业的做法,我们认为,现代企业的生产作业管理中可以建立比传统处罚制度更有效的和谐的处罚文化。所谓企业的和谐的处罚文化,是指企业在长期的创业和发展过程中培育形成的比传统的处罚制度更高层次的,以人本管理为依据的,针对全体员工作业差错所实施的科学的处置方式、行为规范和管理理念。

和谐处罚文化根本是人本化的管理,通过构建企业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它能有效协调员工与企业的对立关系,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氛围,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方式方法主要以教育、预防为主,而非单纯的处罚。其结构不再是由传统的物质处罚、制度处罚和精神处罚三层组成,而是开放的、全面的、系统的、交错的多元处罚文化所构成,不再有明确的层次界限与结构。建立和谐的处罚文化并非放松、放宽对作业差错的处置,放任对员工的管理,而是注重追根求源,采取更科学的处置手段和方法,相比于传统处罚制度,它能产生可持续改进。可以说,和谐的处罚文化渗透于企业的一切活动之中,既是一种包含价值观、哲学思想、行为准则等表现企业独有的处罚文化心态和氛围,又是一种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的管理理念,即以激发员工的自觉行为根本,强化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使员工不仅仅注重自我利益,更考虑企业乃至社会的利益,努力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最终达到"不罚而管"、"不为而治"。

2 建立和谐处罚文化的理论分析

2.1 企业生产的作业差错与处罚制度的关系

我们知道,经营管理者为了纠正差错,让员工吸取教训,实施处罚必有其原因,除了极个别有暴力、虐待等倾向之外,实施处罚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在农业社会,由于原始的作业方式与共同劳动以谋生的特点,劳动者作业差错的处罚更多地体现为残酷的肉体式的惩罚。人类步入工业社会后,以流水线作业为特点的机械化生产,推动了早期的行为管理理论的诞生,进而发展了现代管理理论。但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资本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为追求最大利润,必然挥舞"大棒"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处罚因而体现为经济罚、人身罚、精神罚等多种方式并存的特点。处罚的方式与制度经历了长时期的演变与发展,其正面的、积极的作用却始终不明显,劳资双方的对立情绪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热情、积极性与创造性也没能得到最好地发挥,处罚作为一种负激励形式的功用让人生疑。

实证行为心理学认为,人们对所损失东西的价值估计,比得到相同价值时的估价高出两倍,且人们失去的比预期多时,损失带来的心理痛楚是最严重的。同时,管理成本学认为被管理者受到处罚之后,必会在一定的范围,以一定的程度、作一定的辩解和抗争,致使管理者不得不付出更多的成本。因此,单纯的处罚不但成本十分高昂,而且十分不利于企业的成长,迫切需要放弃传统的随意处罚、粗放式处罚的单一模式,寻求正激励与负激励(处罚)的"正交点",走出一条精益化、和谐式的处罚路子。

2.2 当前企业处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各类企业性质发生了重大变革,一大批生产型企业或工厂从原来的公有制主体中剥离出来,在市场经济中自主经营,自谋发展。改革的成功是显然的,表现为生产效率、经营效益有了明显好转,但是经营的不规范,制度的不完善是这种转轨初期所普遍存在的,特别是中小型私营企业。单从企业对于员工作业差错的处罚制度上看,却经历了从"人治"到"人治"的糟糕变化。原"大锅饭"体制下,员工积极性低,很多管理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作业差错大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处罚制度依据。现在的企业管理者迫于经营压力,对员工作业差错的处罚走上了另一个极端,往往处罚的合法性、科学性甚至人道性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既影响了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也影响了企业的生存状态,使实质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陷入"犯错--惩罚--矛盾激化--犯错"的怪圈。

一是处罚的范围和主体存在问题。处罚作为一种负激励手段,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实施才能起到警示作用,但有些企业要么随意扩大处罚范围,把毫无关系或关系不大的员工牵扯进去,"一人生病,全体吃药";要么以"法不责众"为借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人情代替制度规定,让少数人背上"处罚之名"而使主要当事人逃避责任。

二是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存在问题。虽然我国《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但总的来看,我国劳动法对用人单位如何"依法"制定内部处罚规章制度较为简略,对于内部处罚规章制度的制定缺乏一整套的法律规范。

三是处罚的科学性和效果存在问题。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对于作业差错的员工实施处罚,必然能够减少员工犯同样差错的几率,必然能够对其他员工起到警示作用,必然能够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因此大部分企业管理者对处罚的有效性从未怀疑过。事实上,通过对作业差错的深入分析,你会发现,很多结论是值得怀疑的。其一,企业是否对其制定的处罚制度和实施过的处罚个案作过科学的数据分析。其二,随着社会的进步,员工文化程度、年龄结构、自我意识的改变,企业的处罚制度有持续改进或修订过。其三,对于员工作业差错的原因,企业有做过系统分析否。是疲劳作业造成的,还是生产工艺不合理造成的,所有这些疑问都使得我们对于单纯的处罚制度的科学性和效果产生怀疑。

3 建立和谐的企业处罚文化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完善和持续改进企业当前单纯的处罚制度,建立企业和谐的处罚文化,可以促进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也是与当前中国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相适应的。建立和谐的企业处罚文化应把握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企业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是建立和谐处罚文化的基础。文化始终是建立在制度之上的,企业和谐的处罚文化同样也是以企业科学完善的处罚制度为基础的。对于中国的企业来说建立完善、正规的包括处罚制度在内的各项管理制度,这一点尤其重要。和谐的处罚文化不是独立与企业的处罚管理制度之外的东西,也决不与其矛盾。中国有句谚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的长远发展,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处罚制度,使违背企业宗旨和利益的活动均能找到制度的依据,而不是少数个人或部门意志。因此,在制定处罚制度规定时,不但要从宏观上着眼,而且还要延伸到处罚的最后一个环节、最后一道工序;不但要确保处罚制度的权威性,还要确保处罚制度规定的灵活性。

(2)建立和谐的处罚文化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的处罚文化,是一个新生事物,在企业文化构建并不是十分普遍的中国企业界,更是一个"泊来品"。企业管理者和全体员工如何接受和适应这一理念,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我们认为,应该对建立和谐的处罚文化作一个科学的定位,对其在企业生产管理中的层次地位、结构特点有一个比较清晰的定位,可以将其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深入分析其特点,切实掌握其规律。多年来,很多中国企业在建设企业文化方面取得了很多成功的经验,这些经验可以推广应用到建立和谐的处罚文化上来。

(3)探索建立和谐处罚文化的科学方法。如前所述,民航维修业通过meda的方法,对建立和谐的处罚文化进行了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因此,国内的企业也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特点,认真探索有效的构建和谐处罚文化的方式方法。例如,可以将建立和谐的处罚文化作为一个项目,通过配备项目管理机构来在企业中推广实施。再如,可以以企业实施iso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为切入点或为依托,推进企业建立和谐的处罚文化。

科学的手段和方法必须有科学的持续的评价体系。首先,必须对生产或作业差错进行包括行为学、人体工学、生产工艺学及企业管理制度在内的全面系统的分析,查找差错发生的潜在原因和客观因素。其次,应设立完整的案例档案和统计数据,另外,应建立和谐处罚文化持续推进的效益评价模型和改进方法。例如,民航维修业通过实施meda方法意外地发现,70%的维修差错是与系统设计有关的,而只有30%的差错是机务人员的失误造成的,显然meda方法提供的系统设计改进的信息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是惊人的。

(4)营造和谐的企业处罚文化氛围。任何人都不喜欢在一个处罚严厉的环境中工作,也不愿意在一个没有处罚的环境中工作,而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对员工能力的发挥和潜力的挖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威廉•詹姆士研究发现,在缺乏激励(处罚是负激励)的环境中,人员的潜力只能发挥出20%~30%,但在良好的激励环境中,同样的人员却可发挥出潜力的80%~90%。因此,使每位员工始终处在良好的和谐处罚文化环境中,是企业生产管理追求的理想状态。这就要求企业不但要经常性地加强和谐处罚方面内容的教育,使全体员工树立正确的和谐处罚观点,不断强化管理者和谐处罚意识;而且要加强企业有关和谐处罚文化的"软、硬"件建设,以开放式的处罚营造人人舒心、事事顺心、处处有心的和谐工作氛围。

4 结论

21世纪的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需要靠新的游戏规则来确定,这种新的游戏规则就是劳动契约与心理契约。以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根据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了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企业形成有效的处罚氛围,必须要以法律契约和心理契约作为调节员工与企业之间关系的纽带,大力构建和谐的处罚文化。一方面要确定员工与企业双方的权力、义务关系、利益关系;另一方面企业与员工应在共同愿望基础上,就企业文化价值观达成共识,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实现员工的自我发展与管理;达成"默契",实现双赢。

参考文献

1 冯思宁,方国平.论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体系[j].学术论坛,2003(6)

员工管理处罚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体制与机制;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0)10-0070-04

进入21世纪,面对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实事求是地说,现阶段我国城市管理还存在很多弊端。城市管理中的多头管理、重复处罚、执法扯皮、争利避责的管理模式,既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也影响了城市管理的整体效能。加之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方式有时欠妥,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在这种历史背景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应运而生。

所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将若干个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行政机关不再行使已经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这是我国行政处罚法所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至第十八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构行使有关行政机构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1996年4月,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明确要求:“行政处罚法是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与行政机关的关系重大,其所确立的行政处罚设定权制度、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听证制度、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制度、政府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等,是对现行行政处罚制度的重大改革,对改革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和加强政府法制建设都将产生深远影响。”在这里第一次使用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概念。

实践中,人们也通常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或综合执法权来指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这主要是由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首先是在城市管理领域内展开的。城市管理领域的管理主体多、涉及范围广、法律关系复杂、存在的问题也最集中,且过去分散执法的弊端在城市管理领域体现也最为突出,国务院批准各试点城市率先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正是看到了问题的关键,找准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因此,本文所讨论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特指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

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推行以来,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各项工作也基本纳入了正常轨道,但目前仍处于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的初期阶段。通过近几年的调查,笔者发现在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我们进一步研究并加以改正。

1.体制与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必然要求对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权进行重新配置,涉及现有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实际上这也是上层建筑领域的一场革命。既然是革命,就必然出现阻力,特别是来自权力被调整的有关部门的阻力。在政府和部门的关系上,部门往往主导政府,在不少上下级部门之间形成了难以打破的利益机制,政府统一的行政管理职责也因而被各部门分割,部门往往游离于其所在的政府之外,政府对所属部门缺乏有效的调控和监督手段,造成“大”部门“小”政府以及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的不正常现象。从总体上看,缺乏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的机制,各部门主动支持配合不够,有的部门仍然行使已经调整由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统一行使的权力,有的部门不配合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活动,对本部门掌握的有关行政管理资料和信息不移交,案件移送不够规范,应罚未罚等现象仍然存在,缺乏制度上的保证。有的城市甚至出现了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又回归原行政管理部门的现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制度的本意在于解决多头执法、职权交叉重复等问题,但在实践中,有些处罚权被人为分散,职责进一步交叉,提高了执法成本,影响了行政效率。如环境噪声管理,本来处罚权已分属不同执法部门,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后,不仅未把分散的处罚权集中起来,反而进一步把环保部门环境噪声管理分散划转到环保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增加了管理部门,也使得市民为噪声投诉的对象从原来的一个部门增加到两个部门,给市民维权添加了不必要麻烦。原来无照商贩均归工商部门管理,现人为将这管理权一分为二:室内的无证摊贩归工商部门管理,室外的由城管部门管等等。这些做法均会提高执法成本,使职权交叉情况进一步强化。

2.行政处罚权集中范围不统一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2000〕63号)文件,城市管理领域实施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2)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3)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其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但在具体实施中,许多城市对国务院法制办批准的综合执法的范围进行了调整。如:大连集中了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建筑市场、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市政公用管理的全部行政处罚权;长沙市集中了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安阳市集中了规划、市政、园林、环卫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环保、公商、公安交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这些调整有着浓郁的地方色彩,随意性较大,影响了行政处罚权集中范围的统一。

3.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执法队伍建设问题。早在《行政处罚法》公布之初,国务院针对有些地方、部门聘用合同工、临时工从事执法工作,经费和其他保障条件又不具备,导致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下降,影响政府形象等问题,明确要求“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证件和着装管理,停止合同工、临时工从事行政处罚工作”。在国务院批准的试点工作方案中,又进一步要求“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其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但是,目前,全国各地的城管执法人员定为公务员身份的很少,主要还是部门聘用制的为主。例如,苏州市城管执法部门的人员组成方式,除局机关人员是公务员外,其余的420名编制全部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来源主要有:一是城管部门原有执法人员,符合录用条件的;二是涉及相对集中部门的执法人员,如规划、市政、水务等划转人员;三是按照国家公务员条件,公开向社会招聘的执法人员。各县级市(区)组建的执法队伍也是这个模式。这种情况如果不及早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将会影响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也不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4.城管行政执法所面临的外部环境问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特殊性决定了执法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困难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较之以往单个部门的执法来说,力度是大多了,但由于城管执法部门承担的执法任务重,执法范围广,面对的管理对象构成复杂,大多是一些社会弱势群体,执法内容大多涉及相对人的根本利益,这样在执法中很容易受到群众的误解,甚至是暴力围攻。而且受不良习惯和文明素质的影响,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人员群体相当庞大。城管执法部门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又并没有赋予其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暴力抗法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为了维护良好的执法形象,执法人员面对突如其来的人身安全威胁往往束手无策,严重损及城管执法的权威和政府形象。此外,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对城管执法工作和城管执法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言行不当也越来越容易引起广大群众的误解或纠纷。全国各地城管负面事件和负面报道又比较多,指责城管、提起城管就摇头甚至辱骂城管的还大有人在,城管执法的外部环境不容乐观。

二、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几点建议

应该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确立有利有弊,但如何兴利除弊是问题的关键。“从法治的发展角度着眼,如果一种制度设计是值得并具有一定可行性的,我们就必须为它的建构迈出第一步,哪怕会遭遇种种阻力,甚至阻力过大而使得这一步走歪了。毕竟,任何制度文明的发展都是在学习、矫正、积累的过程中完成的”。[1]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实践过程中,我们不能因为制度存在着缺陷和不足,而将现有的行政资源废弃,而另外又去找寻解决对策,我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为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奠定基础。

1.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法律规范体系。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当务之急是加强立法,我国应尽快出台全面、统一的法律法规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正身,保障在开展该工作时有法可依。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精神和相关规定,全国人大应及时制定《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法》或至少由国务院出台相应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条例》,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范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目的、原则、基本范围、实施程序、备案监督等基本规定。这样可以保证全国一盘棋,各地实施这一制度时也有了强有力依据。同时对现有法律法规中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相抵触的内容应及时进行修改。过去部门立法形成了实际上的部门利益保护,以立法形式使部门利益合法化是当前中国立法实践中的一大怪圈。同时“条条立法”和部门内部审批、执法管理“一条龙”的工作模式,使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要么简单重复,要么冲突矛盾。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试点实践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究其根本,其中重要原因就在于立法上未能统一和及时修正。这种人为制造的矛盾和冲突完全可以通过人们不断努力予以纠正。通过在法律、法规上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层层落实,可以确保该工作顺利、规范、有序的开展。

2.合理划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范围。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范围是直接关系到行政处罚效率、关系到是否能达到集中目的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在确定集中范围时,应该合理、科学,不能一味求大,为争夺权力,不考虑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不考虑行政机关的实际能力。不合理的集中范围划分只会让行政处罚陷入新的职权不清和权力交叉的窘境之中。在具体确定集中范围时,为保证科学性、合理性,应该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1)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是为了解决多头执法等问题,因此,集中的对象应该是存在职权交叉,确实需要集中的权力,某些权力单一,执法主体明确,则无需纳入集中范围。同时,集中的行政处罚权要具有“相关性”和“关联性”,基本属于同类,行为目的、活动规则类似,这样才能保证执法人员执法时能一并查处,符合行政效率的要求。(2)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涉及到要将原属其他部门的权力划分给执法机关的,要尽量整体划转,如果某项职能不能整体划转,那就以不集中该职能为原则,对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实要部分转移权力的,法律、法规必须对原机关及综合执法机关各自的处罚权力一一列明,而且在列举的过程中要尽量避免使用实际可操作性不强的语句。(3)对于相对集中行使专业性较强的行政处罚权,需要进行一些技术性鉴定,如噪音标准、水质的测定等等时,在分散处罚体制中,应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或专业鉴定机构的认定、鉴定职责。

3.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城管执法队伍。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能否有效推行和取得预期成效。要对现有的城管执法队伍不断加强业务水平和道德素质教育,使执法队伍始终保持高昂的战斗力和业务工作的高水准。对于从社会招录的人员,必须通过严格的考试、考核程序,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文化程度高、法律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佳、身体素质好的人员吸收到执法队伍中来。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在行政执法队伍中进一步开展以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积极引导全体城管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动机和目的,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树立行政执法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要对执法人员的违法执法责任进行明文规定,对不履行责任的人员进行严格追究,应该尽快改变现行法律法规对执法人员违法执法责任规定模糊的现状,通过硬性规定以列举的方式明确执法人员的责任,对某种具体违法、不当行为该给予何种具体的处罚方式、具体追究程序都一一予以规定,增强法对执法人员的指引作用,加强法的威慑力,确保责任能真正落实。

4.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关制度的创新。为更加有效施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加快制度创新,及时解决推行这一工作的诸多深层次矛盾。一要正确处理行政处罚权与行政管理权的关系。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意图之一,是想使行政处罚权与行政管理权“两权分离”,目前国内大多城市实行的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即冠名为“××城市管理局”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这种“相对分离”的模式。也有人提出“完全分离”:行政管理机关和行政处罚机关完全分开,从各机关分离出处罚权,归于独立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统一行使。两种模式纷争的背后隐藏着权力和利益的争夺。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处罚的重复性、分散性和低效性,笔者以为应当改革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对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的权力重新配置,使行政管理机关与行政处罚机关完全分开。这样可避免“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两权不彻底分离而产生新的条块分割的矛盾和增加协调成本。当然这里强调行政管理权与行政处罚权的分离,并非意味着行政处罚权与行政检查权的绝对分离,其实这两种权的行使有时是难以分开的。《行政处罚法》中就明确赋予行政处罚执行机关的行政检查权,因为行政检查是行政处罚的必要前提,没有必要的行政检查,就难以作出准确的行政处罚。二要加强综合执法机关与其他职能部门的互相监督,处罚机关在执法时,发现审批、许可等有问题的,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审批、许可等部门发现处罚不当时也应及时通知执法机关,对方机关拒不改正的可以直接向本级人民政府反映。三要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不仅有利于行政相对人了解法律法规和相关执法程序,更好地理解和配合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活动,而且也是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有效监督,保证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最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有效办法。城市管理往往涉及千家万户,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在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活动中,尤其要完善和推广咨询会、听证会、评议会制度,在涉及重大行政处罚案时,要形成由所有利害关系人、有关专家和执法部门共同参与的执法程序,使各方利益需求得到充分有效表达。

员工管理处罚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奖惩制度,企业管理,绩效考评

引言:我国从秦以来就早有官吏奖惩制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奖惩制度也在不断更新以更好的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现代企业中奖惩制度的完善决定着一个企业未来的发展,在企业运作过程中对员工进行奖赏和惩罚取代了单一的管理制度,企业用奖励来让员工看到利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用惩罚来规范员工的不当行为。奖励与惩罚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一、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也叫结果趋向评估,在考核的时候,通过确认员工的成绩和不足给员工打分,并由此确定员工的薪金。从理论上绩效考核有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然而,现实情况并非如此,有些企业的考核制度不公平,导致员工的积极性不升反降。作为管理者,若想改变员工的这种心理,就要在绩效考核中做到“一碗水端平”,由于员工对公平的理解不同,而最终的考核制度只能是一个标准,因此,在制定考核制度时应集思广益,尽可能综合考虑各方因素。

1、岗位分析要全面。每个岗位对员工都有不同的要求,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也不同。岗位分析就是分析不同的岗位对员工的素质要求、环境艰苦程度。责任和风险的大小等,然后分出高低等级,为确定薪酬打下基础。

2、要制定薪酬的等级定位。岗位分析之后,应按岗位的等级进行分配,这就出现了很多等级标准,随着岗位重要程度的提高,薪酬的等级差别也会增加,实行以岗计酬,而不是以人计酬。

二、严格处罚制度

在企业管理过程中,惩罚是管理者们最常用的、最直接的管理手段。值得注意的是,最无能的管理者往往轻易对犯错的下属实行经济处罚。其实,惩罚只是一种管理约束的手段,是为了鞭策后进,惩罚懒惰,是为了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管理者在实施处罚前应该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制定合理的处罚标准。处罚的目的是预防和控制,绝不是以处罚为目的,更不是为了向员工发泄怨气。所以处罚标准一定要合理,千万不能随便处罚下属,随口开价,那样会让员工没有安全感,最终会使企业不安全。

2、公正地划分责任额度。在团队中,任何责任都不是独立的,而是一个链条、一个流程。因此,表面上是某个员工犯错了,要承担责任,但实际上其他人也要为此负责,只不过有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之分或直接责任、间接责任之分。

3、适当地原谅员工。管理者们众所周知,处罚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在这种指导思想下,有些影响不大,破坏性不强的错误,或初次犯错等,是可以酌情原谅。真正需要重罚的故意犯错、重复犯错的人,对这种人绝不能姑息迁就。因为但凡有点觉悟的人都知道要对公司负责,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重复犯错。

4、保持纯粹的处罚动机。有些管理者把处罚当成敛财的手段,而不是为了纠正员工的缺点,帮助员工纠正不良的工作习惯和作风。处罚的目的是纠正员工的错误,让员工不断改正、不断进步,处罚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三、制定及时褒扬制度

及时褒扬能让员工感受到尊重、受肯定、受奖励,员工会觉得自己为公司所做的是有价值的,这样会大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1、财务把关方面。奖励员工一般需要资金,但由于财务程序比较烦琐、把关太紧,导致资金下拨耽误了时间,这样就错过了奖励的最佳时机。为此,财务可以精简拨款程序,尽可能做到快速地下拨资金,为及时奖励员工提供资金保障。

2、把握时机方面。管理者看到下属成绩后应立即给予肯定,这种褒扬有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员工心甘情愿为公司做事。

四、奖励基层员工制度

木桶原理告诉我们,一只木桶的盛水量取决于最低的那块木板,公司中的明星员工就如同那块最长的木板,基层员工就像最低的木板,明星员工的光环很容易看到,而管理者往往忽视基层员工。2011年8月11日,百度CEO李彦宏创建了一道特殊的奖项,旨在奖励公司总监级别以下的基层员工。奖励的对象是10名基层员工的小团队,奖金数额高达100万美元。设置这个奖项是为了鼓励“小团队做出大事业”,以发扬互联网精神。此举极大的促进了公司的员工的积极性,以此也可以看出奖励基层员工的重要性。

五、制定精神奖励制度

哈佛大学的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在研究中发现,如果员工缺少激励,实际工作能力只能发挥20%~30%,而如果员工获得充分激励,其潜能可以发挥出80%~90%。在很多企业,管理者虽然重要激励员工,但大多数集中在薪酬等物质激励上,对员工的精神激励却没有写进奖励制度。这会影响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由此可以看出精神奖励的重要性。管理者在日常管理中应做到如下几点。

1、尊重员工。人与人是平等的,平等的最好表现就是尊重别人。尊重员工包括尊重员工的观点、想法、建议,重视员工的意见,耐心地倾听员工的不满等。

2、关注员工。当员工的需求和不满被领导忽视时,员工会选择消极对待工作或选择离开,这无疑会对公司造成影响,管理者应尽可能的去了解员工关注员工。

3、信任员工。信任对员工而言,是一种最好的激励,而对于管理者而言,则代表了一种能力。

只有把精神奖励写进奖励制度中去,加大精神奖励的力度,才能极大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六、建立以人为本的发展制度

员工管理处罚制度范文第6篇

关键词:集中执法;县级城市;体制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1

一、在县级城市开展集中执法的必要性

县级行政执法机关处在行政执法的最前沿,与广大人民群众打交道最直接、最经常。其执法状况既关系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的实现,也关系到市场秩序管理、经济宏观调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政府职能的转变,还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目前,县级城市的城市管理失控,综合协调能力差,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和缺编等问题也严重制约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在县级推广集中执法这样的行政体制改革的措施势在必行。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国务院也曾多次发文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确立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并作出具体部署。目前,我国已经有100多个城市开展了该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2年9月,我省已有12个地市、10个县(市、区)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的需要

多年来,“部门立法”形成的“立一个法,多一支执法队伍”以及“条条上下对口、块块五脏俱全”的模式,造成许多行政执法领域存在职能交叉、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和执法扰民的现象。同时,由于部门林立,分工过细,执法队伍高度分散,造成总体人员臃肿,单项执法无人,使许多方面管理不到位,执法成本高,效率低。这种状况在县级城市特别是城市管理领域表现得尤为明显。因此,在县级城市机构改革中,采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等集中执法的模式,进一步做好推广工作,对于改变县级城市现行的执法现状,缩减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以及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行政执法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二、县级城市推行集中执法工作遇到的问题

(一)观念上的问题

在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几年来,有一些部门仍认为,这项制度是在相关部门一个未少的情况下,又多出一个独立的处罚部门或者机构,不符合机构改革的精神;还有一些部门认为,这样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分离,容易造成管罚脱节。在被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部分部门不愿意放权,仍在行使将已经划归集中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造成多头执法、职责不清、重复处罚的现象在城市管理领域依然存在。

(二)体制上的问题

行政处罚法的出台,确立了旨在改革现行行政执法体制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国务院也相继下发文件对这一制度的运行进行部署和指导。目前,全国已有100多个城市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有效地改变了该领域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权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现象,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但由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未能同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统筹设计,特别是未能从根本上突破地方政府按纵向职能设置部门的总体框架,加上各地领导决心和重视程度的差异,导致这一制度的实施效果并不平衡,制度本身的局限性也日益显露。

(三)具体问题

1.县级城市没有集中执法部门的机构职数

2002年机构改革没有为县级政府预留集中执法部门的机构职数,导致现在若要在县级城市设立一个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必须撤并原有的一个部门,也称“撤一建一”。对于县级政府来说,撤并一个部门并且安置好其工作人员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这也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深入推进步履维艰。

2.难以保障执法人员的公务员身份和足额的办公经费保障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但是,对于公务员编制较少的县级城市,不可能解决集中执法部门所有人员的公务员编制,大部分集中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大部分为地方财政保障的事业编制,导致难以保证足额的财政经费,进而出现了靠收费和罚没提成来解决人员工资和业务经费的现象,背离了行政体制改革、推行集中执法制度的初衷。

3.增加了需要当地财政保障的行政执法人员

从目前已经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县级城市的经验看,虽然没有增设机构“头数”,但是,由于被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部门没有随着减少行政处罚权项目而缩减人员编制,集中执法部门为了保证正常工作,又增加了部分事业编制。致使县级政府的执法人员编制并未比开展集中执法工作前减少,反而增加了,这与集中执法制度精简人员的目的是相悖的。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编制管理机构与政府法制机构共同推进集中执法工作

在县级城市开展集中执法工作过程中,仍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体现在集中执法部门的 “机构头数”、人员编制以及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等。只有省级编制管理机构与政府法制机构进一步统一推广集中执法的理念,选择适合我省县级城市情况的推广方式,并加大推进力度,才能将县级城市从急需集中执法部门管理城市却因没有“机构头数”而不能赋予其合法主体资格的尴尬境地中解脱出来。

(二)通过按比例缩减被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部门的执法人员编制的方式,补充集中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编制

集中执法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解决职责交叉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的问题,国务院明确强调严禁借机增加行政编制,据此,以增加地方财政保障的事业编制来解决集中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编制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所以,建议通过按比例缩减被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部门的执法人员编制的方式来解决集中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编制问题。

员工管理处罚制度范文第7篇

[关键词]班组管理 奖与罚

中图分类号:X922;F27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8-0070-01

将与罚是一个班组最基本的管理方法。奖罚的目的只有一个,即消除不良因素,产生劳动积极性。班组奖罚要有一个适合的度,坚持原则,班组奖罚最怕不公正,导致消极离心,公则赢得人心。适度奖罚可以建立融洽的班组关系,充分调动班组成员的积极性,使其个人目标与班组目标结合起来,让班组充满活力,形成人人为班组目标的实现而努力局面。

一、建立适合班组的奖罚管理制度

班组在日常的工作中有一个健全的奖罚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没有一个约束力,我们的工作就无法完成。处罚的目的是让大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大家的心里形成一个约束力,在出现习惯性违章是能想到,我这样做事错的,及时的改正的错误。使我们的行为进一步的规范。奖励的目的激励大家的努力完成任务,鼓舞干劲。班组的奖罚管理制度应该是大家齐心协力制定,完成之后,全体通过在执行。要让大家明白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

建立奖罚制度时尽量用鼓舞教育代替“罚”激发潜能。对发现隐患处理隐患应采用奖励的方法进行考核。对于对违章、违纪的考核,影响班组目标实现的行为应该加重处罚。但是初次违反班组纪律或者因为外界因素造成的,只有严厉批评和处罚,没有一点点安慰也是不可取的。当犯错误的员工改正了错误,并且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时,要及时肯定成绩,给予精神奖励,使其心里得到安慰,达到激发潜能的效果。

二、建立奖罚台账,消除落后标杆、确立先进标杆

我们建立奖罚台账为了让每个人的行为有一个量化。每月对于奖罚行为尽心分析总结。在奖罚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带有共性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对相应的问题员工,班组应有针对性地、细致入微地组织开展工作,直至转变其思想,实现教育本人,影响群体。

在消除落后标杆的同时,确立先进标杆。把月度受到奖励最多的员工作为典型,公布其奖励事迹,让全班员工进行监督和对比,树立具体的学习目标。及时抓住重点管理事件,合理控制正反“标杆”的效果,让处罚事件减下去、奖励事件多起来。这样,群众性的自觉性、积极性产生出来,管理工作量、管理难度也就随之降低。

三、确保班组奖罚的公平公正

错误的奖罚很容易产生负面不良情绪,特别是班组处罚。所以既要起到足够警戒作用,又尽可能消除当事人不良情绪。所以班组奖罚一定要公平公正。对员工尽心处罚是,先要找到本人进行教育,细致讲明为什么扣罚,并跟进疏导,让职工从心里正确接受处分。

为保障公正、公平,班组内部的任何奖罚都要公布、公示。这也是确保奖罚管理手段充分发挥正面效果、降低负面影响的关键。班组奖励的物质好处所激励出来的正面效果永远是有限的,处罚所产生的强制效果虽立竿见影,但也伴生了相当的负面效应,主要是损伤当事人自尊心,容易影响上下级关系,处理不好,便达不到教育效果,班组奖罚的着力点在于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是思想教育的物质辅助手段。

四、班组奖罚管理当中的注意事项

不能简单的用“罚”来解决班组中出现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也不能把“罚”作为班组管理的主要手段,这种被动的管理模式及其容易打消班员工作的积极性,导致员工产生抵触情绪,甚至造成逆反心理,影响班组的和谐氛围。班组管理中应该少一些处罚,多一些关爱,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代替经济处罚。对于屡犯班组纪律,恶意给班组带来损失的,应给予最严厉处罚,达到惩前毖后的效果。

班组管理中以感化教育代替“罚”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善于做思想工作,善于捕捉员工的思想动态,进而抓住班员消极思想、工作出现差错的主要原因。想办法化解问题,并采取合适方法,让员工更容易接受,或伸出援手,或善意提醒,或积极引导,这样才能起到“感化”作用,从根本上改变行为人的主观意识。

员工管理处罚制度范文第8篇

一、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有进一步提高。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今年分局开展了二次大规模的案件质量抽查,案件质量均为优秀。第一次是七月上旬进行的,每个工商所各抽取××件案件,共计××件,平均分为××*分,均为优秀案件;第二次是十月下旬进行的,案件质量又有新提高,每个工商所各抽取××件案件,共计××*件,平均分为××*分,均为优秀案件。今年分局在抓案件质量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_、加强执法指导和教育,帮助办案机构解决案件定性和适用法律的问题,重大案件提前加入,碰到法律适用问题向法院沟通,做到心中有数,预防诉讼败诉;加强法规培训,今年××县局举办了三起法规培训班,培训对象时一线办案人员和新公务员,培训内容主要是新出台法律法规,和一些办案程序法,通过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办案人员的执法水平。_、加强案件审核,确保案件质量,今年我们继续采用书式审核和网络审核并用。在注重书式审核的同时,充分利用“案件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对案件处罚的程序进行监管审核,特别是立案销案备案、强制措施报批等以前比较容易忽视的环节有效进行监督。要求办案单位在第一时间把有关材料输入电脑,通过网络审批。发现漏报、迟报等问题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_、加强案件质量考核,今年××县局在这方面采用平时考核和抽查考核并举的办法。平时考核是指法制部门对平时办案机构送审的案件在案件审核的同时直接对案件质量进行考核,每半个月公布一次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年底考核挂钩;抽查考核是指根据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要求每年抽查二次案件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底考核,这样更有效地提高了案件质量;_、《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先局认真组织培训,分析该法的相关规定,和工商部门的职权等,从而提高了××先局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执法水平。

二、暂扣、罚没物资管理的改革顺利。

四月初,自市局下发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暂扣、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后,××县局认真学习和悉心研究,根据《办法》的精神和具体要求进行工作布置。着重做好以下三项工作:㈠制定细则。结合分局实际制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湖分局暂扣、罚没物资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局暂扣、罚没物资管理工作的权限、程序、手续、文书、台帐等主要环节进一步细化和制度化,在制度上确保分局的暂扣、罚没物资管理工作合法、有效进行;㈡明确人员。配置和合理设置仓库。根据《办法》的要求,执法人员与管理人员分开,分局安排一名办公室人员、一名财务人员从事罚没物资管理,并指定四个工商所的内勤人员管理暂扣罚没物资管理。㈢确定仓库。根据分局的实际情况设置了_个暂扣、罚没物资专用仓库,分别编号为_号仓库、_号仓库、_号仓库、_号仓库、_号仓库、_号仓库。_、_号仓库设在分局机关,_号仓库为罚没物资总仓库,_号仓库为暂扣物资总仓库,_、_、_、_号仓库为暂扣物资分仓库,分别设在××所、××所、××所、××所。㈣做好台帐。县局要求局机关和下属工商所的专管员理清物资、做好台帐,按照新的罚没物资表式进行登记。并做到制度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物资存放规范化,分门别类,建立物资存位卡。㈤交接培训。县局原来的暂扣、罚没物资管理由办案机构进行,因此做好工作交接,使办案机构完全脱离暂扣、罚没物资管理工作尤为重要。县局在监察、法制部门的参与下顺利进行工作交接。同时县局也对新的物资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对这项新的工作能顺利进行。㈥加强检查。自从今年四月份实施暂扣、罚没物资管理的改革以来,县局对工商所开展了上半年和下半年二次暂扣、罚没物资管理检查,总体情况令人满意,各办案机构都能认真执行市局制定的《办法》和分局制定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细节问题上存在一些不足,要求及时整改,严格按《办法》和《实施细则》执行。

三、案件审核认真负责。

二oo八年十二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审核主持人制度》出台以来,县局认真学习落实,根据县局实际情况,确定了六名案件审核主持人,其中以所名义处罚的案件审核由分管经检工作的副所长担任,以队名义处罚的案件审核由经检大队副大队长担任,以分局名或市局名义处罚的案件由分局法制员担任。案件审核规则和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审核主持人制度》来进行。今年我们继续采用书式审核和网络审核并用。在注重书式审核的同时,充分利用“案件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对案件处罚的程序进行监管审核,特别是立案销案备案、强制措施报批等以前比较容易忽视的环节有效进行监督,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出台后,县局及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在重大案件的决定上严格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据案件审理委员会 工作规则》来操作。根据分局的实际,县局设立由局领导班子和相关业务科本文来源:文秘站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县局处罚__万元以上和其它必须由案件审理委员通过案件的决定。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县局法制部门负责。今年开会讨任的案件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案件处罚在__万元以上,另一类是处罚幅度突破自由裁量权。这些案件的讨论,参加人员符合要求,手续完备。

四、其他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成效显著。

(一)、扎实开展普法工作。年初我们制定了法规培训工作计划,根据计划要求我们今年开展多期法规培训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根据市局和县政府普法规划的要求,我们认真开展了这项普法工作,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正在有序的进行中。

(二)、扎实推广说理性处罚文书工作,局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并召开动员大会,在此基础上局又开办了“说理性处罚文书写作讲座”,对一线办案人员进行说理性处罚文书写作培训。五月份局又制定了《××县工商分局推行说理性处罚决定书暂行办法》,规定了分局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____年_月_起,凡是罚没金额在_____元以上的案件都必须使用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二阶段从_____年_月_日起,所有以县局、市局名义处罚的案件均必须使用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规定了县局推行说理性处罚决定书的其他一些要求。

目前县局已完成推行说理性处罚文书改革的案件近__件,各项工作开展较顺利,对分局提高办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说理的程度、当事人基本情况的描述程度等还有待于进一步统一和规范。_月,省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增强说理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_月市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增强说理性工作的通知》以后,县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加以学习和研究,对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改正,现在各项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地开展之中。

(三)、加强案件应诉工作,提升执法权威。县局成立以法制人员为主的案件应诉小组,认真履行分局发生诉讼、复议案件的应诉工作,并认真主持好案件听证会。如去年遗留下来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由于我们认真组织应诉,最后我局胜诉。加强听证工作也是我们重点,案件处理是否正确,是否会发生复议、诉讼等情况,在听证会上就可以体现出来。因此,今年发生的两起听证案件我们认真组织,全面了解和分析当事人的申辩理由,确保案件不发生问题。同时我们还非常重视复议答复工作,我局今年有一起案件被当事人向市局提起复议,在我们认真准备复议答复书下,当事人撤销了听证申请。《行政复议条例》出台后分局的主要工作重点主要放在“建立机制”、“学习、宣传、培训”和提高案件质量三个方面,具体表现如下:_、建立行政复议有效机制。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分局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制度,确定分局行政复议人员由法规科长专职法制员组成,复议决定由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后作出,形成较为规范和慎重复议机制。_、加强复议法和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二年,也是和谐工商年,因此加强复议法和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途径,一方面提高了局复议队伍水平、提高了一线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另一方面也让广大经营者相信工商执法的严肃性,促进工商和谐。今年分局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次,涉及复议工作的有*次,主要是学习复议法实施条例和证据规则。_、加强复议工作,促进案件质量提高。复议工作最终落脚点就是检验案件质量,案件质量过硬维持处罚决定,案件质量有重大问题就撤销或改变处罚决定。因此加强复议工作也是提高案件质量的有效途径。在这方面分局主要针对申请人向市局提起复议的几起复议案件进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途径和方法,使下次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四)、加强法制信息报道工作,及时更新法制园地信息。根据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在年初我们就制定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注重法制信息报道工作。今年我们已完成市局法制园地信息××篇,超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同时我们也注重县局局域网“法制园地”信息的管理工作,及时更新相关内容,把县局局域网“法制园地”作为我们执法指导和监督的重要窗口。

(五)、提升工作积极撰写案例分析文章。今年局非常注重这方面的工作,在局岗位目标责任制中加重了这方面的考核,要求全局完成××篇案例分析调研文章,并在市局以上局域网刊登,以扩大我们的工作成果,提高我们的依法行政水平。今年分局已完成案例分析文章××篇,已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

五、明年工作思路。

今年局的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总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如在案件中因麻痹大意出现的案件质量问题、个别案件暂扣、罚没物资移交不及时等。因此,分局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问题、弥补不足,挖掘亮点、继续保持,为明年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提出如下工作思路:

(一)、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塑立“四大”工商品牌为目标,坚持“攻大奸,戒小过”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做好服务和监督工作,使分局的法制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二)、坚持中心工作不放松,继续加大案件审核力度,使分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员工管理处罚制度范文第9篇

关键词:管理:惩罚:艺术

对企业来说,惩罚是必要的,惩罚是管理员工的一种手段,是让员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错误,达到教育的目的。惩罚有时是把双刃剑,不仅会伤害对方也会伤害自己。因此,要求管理者必须掌握高超的惩罚艺术,将惩罚有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

一、什么是惩罚艺术

“惩罚”是对个体施予心理或生理上的不愉快的刺激,从而减退或遏制不良行为的出现。而“艺术”是指富有创造性的方式、方法。因此,“惩罚艺术”就是指用富有创造性的方式、方法,灵活地进行处罚。从其字面意思可以看出,“惩罚艺术”关键就是惩罚的方式、方法必须艺术,必须灵活多样。

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4块糖果奖励犯错的孩子的故事成为甜蜜惩罚的经典案例;英国著名解剖学家麦克劳德因杀死校长的爱犬被“惩罚”而画的人体骨髂图和人体血液循环图,成为了英国皮亚丹博物馆收藏的美丽惩罚的珍品。

因此,惩罚可以有多种方式,只要你付出一份爱心,多用一点智慧,就能让惩罚的狂风暴雨化成滋润员工心灵的和风细雨。

二、发展性地分析惩罚项目的必要性

对惩罚制度,要逐条分析、权衡该惩罚项目的必要性,如果不惩罚会产生哪些问题,会带来什么样的好处。如许多餐厅对员工在工作中损坏器皿都规定要照价赔偿。

笔者在为某餐厅培训时,对该项规定与其管理人员进行了探讨。当时,笔者询问大家能否取消这一规定,也即员工损坏了器皿不用赔偿,大家一致反对这一提议。

对于不可以取消的原因,以及一旦取消将引发的问题,大家看法很多。笔者总结后发现,无非是员工故意损坏餐具怎么办?这样餐厅会受到损失等等。

那么员工为什么要故意损坏餐具呢?他们认为:员工如果受到了批评,怀恨在心,就会故意损坏餐具。当追问几个为什么后,就会发现,归根结底,问题还是出在管理者的身上,是管理者的批评,让员工怀恨在心,是管理者的批评,让员工故意损坏餐具。

批评是惩罚的一种,为什么不能让批评更具有艺术性呢?如果惩罚结果是让员工怀恨在心,伺机报复,这样的惩罚又有何意义呢?

就员工损坏餐具的处理方法,我曾经问过深圳香格里拉酒店的人力资源部经理,她说:“自香格里拉酒店开业至今,从来没有让员工赔偿过损坏的餐具,我们会把它当作是餐厅的正常损耗。”香格里拉这种做法,旨在培养员工的归属感,用大家庭的胸怀来温暖员工的心。香格里拉之所以在全世界不断有新的酒店开张,其品牌价值不断提升,由此可见一斑。香格里拉虽然不用员工赔偿损坏的餐具,但也会开出“过失单”并记录在案,以此达到教育本人,警戒他人的目的。相比之下,许多餐厅规定员工损坏一个小勺,也要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一元钱的做法,实在难以让员工体验到家庭般的温暖。

一个学员向笔者出示了其餐厅的扣罚制度,内容林林总总,包罗万象。包括上班吃东西、睡觉如何扣罚、去洗手间超时如何扣罚等应有尽有。如规定“上班时间睡觉,罚款十元。”她们有一位服务员,在生意清淡时,将十元钱夹在头发上,在包厢里面睡觉,其用意很显然,如果被主管发现,你就拿走罚款好了,不要惊醒了我的美梦。这就是“以罚代管”所造成的后果,在被罚者看来,惩罚不是为了避免行为的再次出现,而只是为了罚款,把惩罚当作了目的。

这让笔者联想得到了一则小故事:一次,小儿子做错了事,爸爸非要揍他一顿不可。妈妈护着儿子求情:“饶他一次吧,下次再犯,罚他不迟。”爸爸怒气冲冲的说:“哼!要是他下次不犯怎么办?”

这种为惩罚而惩罚以及过多的惩罚条目,会引发员工不良的情绪反应,打击员工的积极性,甚至激发员工对组织有害的行为。因此,要搞清楚什么该罚,什么不该罚,并随着企业的发展而变化。

三、如何使惩罚更具艺术性

管理者艺术的惩罚,能使对方愉快地接受惩罚中传输的情感和道理,受到教育和激励。在现实的餐厅管理中,普遍存在惩罚手段单一,惩罚过程简单等现象。这样的惩罚会伤害了员工的情感,影响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对管理者也会产生怨恨和抵触的情绪,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员工的流动率过高。因此,管理者必须认识到:虽然惩罚是不可缺少的一种管理手段,但绝不是目的,我们要艺术地惩罚,减少惩罚有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对员工的调查中发现,员工最难接受的惩罚方式是管理人员对他们的随意谩骂,也即是来自精神层面而非物质因素。员工认为,他们做错了事,管理人员应该教给他们如何避免以后再犯同类的错误,而不是一味地指责,发泄自己的不满。

惩罚是一种艺术和技巧,在时机、心理、方式、强度、步骤等方面都要掌握适度,“过”和“不及”都不能发挥最佳教育效果,达到预期的目的。那么如何才能做到艺术地惩罚员工呢?

(一)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思想――尊重员工

人们物质生活的不断提高,对精神生活的要求就会越来越强烈,再加上餐饮行业现在很难招聘到员工,使得员工对人文环境的要求更加挑剔,许多服务类企业的指导思想,已从过去的“顾客第一”改为“员工第一”了。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尊心,都希望被人尊重。思想决定行为,管理者只有在头脑中首先树立起尊重员工的思想,爱你的员工,这样,在日常的言行举止中才不会出现对员工颐指气使、吆五喝六;才不会对犯错的员工人身攻击,情绪发泄;才会让员工在餐厅严格的管理制度下,感受到管理人员的一片爱心。

(二)要制定合理地惩罚制度

制度是人们行为界定的规则,是维护人们正常生活、工作等秩序的手段,也是判定人们过失大小的依据。因此,在实施惩罚前,必须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让下属有明确的行为准则和禁界,以自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在制定制度时,要与员工充分讨论,多听一下员工的心声,多征求员工的意见。预想一下不这样制定将会产生的问题。双方多以客观的角度来审视制度的必要性。

如某餐厅规定:“员工请病假,须有医院的诊断书,否则按旷工论处。”员工对此不满,认为餐厅对员工太苛刻。她们认为:我们有时有点感冒发烧或肚子痛,只是吃点药就会好,用不上又麻烦又花钱地去医院看。如果不舒服,打个电话给主管请假就可以了。可对于员工借病矿工的问题又难以找到解放方案。

实际上,许多事情都是矛盾的统一体,在餐厅的服务工作中,每个服务员看管哪几张台,事先都已经分配好,如

果有哪一个服务员突然不能来,会给餐厅的服务带来很大的被动。餐厅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也是不得以而为之,就是为了防止员工无病,小病大养的情况出现。因此,管理制度只有经过与员工广泛的沟通,才算是合理的制度,员工才会对制度更加理解,才不会产生抵触情绪。

(三)要做好被罚者的思想工作,查找产生错误的原因

在惩罚前后,都应与当事人谈心,做好对方的思想工作,要让对方认识到其行为给企业带来的危害性。如果不按章惩罚,以后就无法再处理其他员工犯的同类错误。同时,也要防止对方从此背上包袱,一蹶不振,要告诉他谁都会犯错误,关键要吸取教训,避免以后再出错。

要罚后明理,寻找到产生错误的原因,不仅对其本人以后可以避免,对他人也可借鉴。决不能简单地罚款了事,以罚代教。

有这么一个案例:几笼点心从一个服务员的点心车上掉下来,相关部长过来,一边拣起地上的茶点,一边在责怪那位服务员,让她小心一点。事后,相关负责人问那个部长对这一事件的处理经过和结果,部长不假思索地回答:“处理了,已经填了罚单了。”

在这位部长看来,罚款了也就是处理了。可是她却无法准确说出点心从车上掉下来的原因。出现这一意外的原因是点心车当时经过的地方有一个小坑。

因此,员工出现问题,一定要查找到产生问题的真正原因。如果上述那个小坑没发现,不消除,那么,同样的事以后还可能会发生。

中国的传统文化并没有“赞扬”两字,而且,赞扬很容易和阿谀奉承扯上关系,因此,中国人不善于赞扬他人。现实中,许多管理人员,当员工发生了错误,不懂得用艺术的方法来教育,而是采用讽刺的口吻和语言来挖苦员工,大大伤害了员工的自尊。

有这么一个案例:一个叫温凯的学生在餐厅实习,工作过程中遇到了一位醉酒的女顾客,于是温凯就擅自将这名女顾客带到了自己的宿舍,让她在自己的床上休息。事后温凯却因此受到了店方的指责。有的管理员讽刺她为“慈善家”,使得温凯备感委屈,甚至提出退学。

可是如果换一种方式,事情可能就是另外一个结果。例如可以这样说:“小温,你能将醉酒的顾客带到宿舍休息,说明你心中有顾客,我们餐厅如果能多有一些像你这样为顾客着想的员工就好了。只是如果下次再遇到这种事,一定要先告诉经理,有时情况会很复杂,也许并不是醉酒那样简单,往坏里想一下,假如那位客人死在了我们宿舍,这将是多么大的责任。第一时间通知其亲人,必要时打医院电话,也许对其本人更好。有时好心也会办坏事。你还没有真正走向社会,发生这样的事会让你更快地成熟起来,你对顾客有爱心,一定会成为一个优秀的服务人员。”

员工管理处罚制度范文第10篇

为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整体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和原则

1.目的:为正确处理好国家、厂、员工三者之间的关系,认真完成厂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实现年度奋斗目标。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生产积极性,激发员工劳动生产率,在企业降本增效的前提下,努力增加员工的收入。促进各基层生产分厂加强管理、苦练内功、增收节支、提高效益,完成下达的指标,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

2.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向生产一线倾斜的原则;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指标考核,按效计酬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厂成立经营管理考评委员会:

主 任:梁启国 朱传敬

副主任:侯晓峰 关世波 朱明智 刘玉金

孙铁英 王凤君 朱旭光

考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考评办主任:朱明智

副 主 任:周登田 李仁铁 于晓辉

员:张 君 刘春友 任昭春 李君平 谭立峰

张 勇 苑修若 李丽艳 金 跃

考核办公室设在企建办。

考核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经营管理总体方案的起草和修订,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贯彻执行。

2.负责每月经营管理考核工作。

3.负责考核工作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核实工作。

4.负责考核资料的发放、接收、保管及存档,并拟发月份的考核通报。

5.负责对考核方案的解释。

基层单位20xx年考核指标

三、考核内容:

1.对机关职能部门,主要考核可控费用指标。

2.对基层的两个费用单位:设备研究所(不含设计室)和供应站,主要考核可控费用指标。

3.对生产分厂的考核指标分主要指标、辅助指标和可控费用指标。主要指标指产值和变动费用率。辅助指标指收取管理费用比例和分配公共费用,其中:资金占用费是根据各生产分厂实际发生的生产费用总额和库存原材料所占的资金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收取的。

四、考核办法

1.对各基层单位年终实际完成产值超过盈亏平衡点的产值,按照完成的产值与收取管理费用的比例,计算收取管理费用后的利润五五分成(即50%上交,50%兑现)。

2.对设计室的考核:设计室自负盈亏,年终按实际完成产值的10%收取管理费用后的利润五五分成(即50%上交,50%兑现)。

3.设备研究所考核:以新产品应用按产值提取技术服务费3%,承担其全部工资及相关费用。

4.物资供应站考核:以食堂、汽修创效形式承担10人的工资及相关费用。

5成本指标考核办法:

(1)成本指标考核主要考核变动费用。厂根据从事产业测算并下达变动费用指标。基层生产分厂如果超出考核指标,超出部分从年终该单位的效益工资中扣回。如果节余,最终从利润中体现,按收取管理费用后的利润五五分成。

(2)基层生产分厂由厂下达可控费用指标,动力费、修理费、油料费三项费用如果超出考核指标的10%,其他可控费用如果超出考核指标,超出部分从年终该单位的效益工资中扣回,如果节余则按节余额度的50%提成,并由本单位支配。(见表B)

(3)基层的两个费用单位:设备研究所(不含设计室)和物资供应站,由厂下达可控费用指标。动力费、修理费、油料费三项费用如果超出考核指标的10%,其他可控费用如果超出考核指标,超出部分从年终该单位的效益工资中扣回,如果节余则按节余额度的50%提成,并由本单位支配。(见表C)

(4)机关部分可控费用指标如有超支,从年终效益工资中扣回,特殊情况由厂领导审批。如有节余按节余额度的50%提成,并由本单位支配。(见表D)

五、岗位、效益工资发放办法: 2. 为了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20xx年对考核单位工资总额实行总包干,内部考核发放

(300元风险金以现金形式由基层单位考核发放),

效益工资根据各单位效益情况,采取按季度考核发放。机关300元风险金按绩效、工作质量,由本部门考核发放。

3.生产操作人员在完成当月工时情况下享受全额岗位工资,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工时的按比例相应扣除岗位工资。机关人员和不实行工时人员按出勤情况考核,每月考核达不到80分以上按比例相应扣除岗位工资。

4.效益工资发放原则,向生产一线超额完成定额人员倾斜。全年完不成工时的人员,不享受效益工资。对机关和辅助人员全年考核平均分数达不到80分以上,不享受效益工资。

六、厂领导、机关职能科室、基层单位每月按考核方案的细则填写“考核信息反馈表”。

七、其他考核指标项目

1.附件一:质量考核细则

2.附件二:工艺管理考核细则

3.附件三:生产计划考核细则

4.附件四:安全、环保管理考核细则

5.附件五:设备资产管理考核细则

6.附件六:车辆费用管理考核细则

7.附件七:物资管理考核细则

8.附件八:预结算及成本考核细则

9.附件九:成本管理考核细则

10.附件十: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细则

11.附件十一:机关工作质量考核细则

12.附件十二:考核信息反馈表

八、对考核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厂考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修订,报考评委员会讨论解决。

附件一:

质量考核细则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增强职工的质量意识,使我厂产品质量再创新水平,从而提高我厂信誉及市场竞争能力,特制定此质量管理考核细则。各分厂可参照本细则结合自己产品特点和生产实际制定本分厂内部的质量考核细则。

适用范围:机械厂下属各生产分厂的所有产品。

二、质量考核通则

1.对各生产分厂的产品,质量管理部采取质检员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质监员对产品进行监查,并对停止点、特殊工序及重要项目的控制点进行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对产品制造的全过程质量进行控制。

2.质量管理部的考核工作以正常工作检查为基础,以抽查、集中检查、专项检查为辅,对全厂各分厂的产品进行控制。

3.质量管理部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若生产厂整改后仍不合格罚款50元/项;不按期整改或不整改,罚款100元,并再次限期整改。生产厂整改后仍不合格,不按期整改或不整改,则加倍处罚,并通报批评。

4.对发生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做如下处罚:

(1)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处罚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50%。并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2)对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处罚责任单位80%。

(3)对发生轻微质量事故,处罚责任单位100%。

(4)对发生一般质量事故、轻微质量事故扣质量第一责任人(分厂厂长)300~500元。

5.厂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1)重大质量事故:因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含5万元);因质量事故造成装置延期开工,停工;因我厂产品质量不合格,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用户投诉,给我厂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

(2)一般质量事故:因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对我厂声誉有较大影响者。 6.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厂所有的产品质量及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统计、考核。考核结果每月以《质量月报》的形式进行通报。

7.质检员如在检查过程中遇到本人解决不了的质量问题或发现质量事故,应及时向质监员汇报;质监员如在检查过程中遇到本人解决不了的质量问题或发现质量事故,应及时向检验责任工程师汇报,不及时汇报,扣当事人50~100元。

三、材料质量考核细则

1.材料必须按规定摆放,界限清晰,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2.原材料在使用前必须有清晰的标识、合格的材料质量证明书,原材料必须经材料质监员检查合格,材料责任工程师确认后方可使用。如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3.需进行复验的原材料必须由材料责任工程师确认后方可使用,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100元;

4.对检验合格的材料,材料质监员应及时给出检查标识,如发生遗漏或延误对有关责任单位每项罚款50元;

5.对检验不合格材料,应按规定隔离存放,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6.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运至现场后,如仍存在质量问题,每项罚材料质监员100元;(如该项质量问题按常规的检验发现不了,需增加项目才能发现的除外)。

7.封头下料应按工艺所给厚度下料,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100元;

8.封头必须在测厚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单位及时索取相报告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9.封头成型后,生产单位必须将表面氧化皮清理干净,否则每个封头罚款100元(外购封头责任单位为供应站)。

10.物资供应站材料计划员应及时索取该材料的材质证明书及相关资料,材质证明书应符合最新版本标准规定的指标,特殊情况应办理紧急放行等手续,不合格或检验项目不全的决不能投入生产,否则每一项罚责任单位100元。

11.本厂自制的机加工件,机加单位应将合格证书、检验报告(需要时)、代用单(需要时)等资料与实物(有必要的标识)一起交与使用单位,同时使用单位应及时索取,并做好交接记录,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12.本厂自制的锻件应按相应标准进行检验,并将合格证书与实物一起交使用单位,同时使用单位应及时索取,做好交接记录,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13.附有合格证书的本厂自制件,运至使用单位后,仍存在质量问题,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14.压力容器备料单要标识设备类别,编号及特殊性能要求(复验等项目),违者罚款100元/项。

15.附有合格证书的本厂自制件,运至使用单位后,仍存在质量问题,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四、容器制造质量考核细则

1.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考核

(1)所有原材料、锻件、机加工件等在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核对其材料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规格尺寸是否符合要求,如未经检验直接使用的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2)压力容器下料时每个筒节的钢板上都应打上方位线及基准线及标识,否则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3)代用材料没有代用单不得使用,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100元;

(4)无图无工艺文件不得进行作业,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100元;

(5)操作者应按图样、工艺进行作业,无更改通知单不得改变原图样、工艺参数,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100元;

(6)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换、更改、伪造产品合格证、材料质量证明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100元。

(7)下料时按规定进行标识移植,无标识移植或移植内容、方法不对,每一项罚责任单位50元;

(8)分厂质检员对原材料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料,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9)压力容器试板必须经射线和力学性能等项目检验合格并由市技术监督局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违反每项罚责任单位100元;

(10)在制造过程中,每道工序完成操作者自检合格后,方可交质检员检查,对于停止点,质检员检查合格后,交质监员检查,任何一方无故发生遗漏或延迟而影响生产、质量的,每一项罚责任单位50元;

(11)换热器管板与换热管连接为胀接时,由生产分厂对管板和换热管硬度进行检测,不合格不允许转入下道工序。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12)换热管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磨管头,管板孔必须清理干净,按规定进行平管头,否则每台罚责任单位100元。

(13)排版必须符合工艺要求,违者处罚责任单位50元;

2.现场实体考核

(1)严格执行工序质量考核制度,即上道工序提出的质量问题转到下道工序时还未处理,即作为考核内容。

(2)组对施焊前对口间隙、错边量超标一处罚款50元;棱角度超标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

(3)容器整体直线度超差罚款100元;

(4)组对施焊前椭圆度超标一处罚款50元;

(5)接管、支座安装必须符合图样、标准要求,超差一处罚款50元。

(6)塔内件安装必须符合图样、标准要求,超差一处罚款50元;

(7)钢板表面氧化皮及筒体锈蚀必须清除,否则每处罚款100元。

(8)冷换设备穿管束时,组对施焊前管子伸出管板长度,超差一根罚1元;

(9)对随意减免试验或检验项目的责任单位每一项罚100元; (11)总体检验应在产品制造完毕后,热处理及耐压试验前进行,如质检员检查合格后,质监员在总体检验中发现质量问题,限期整改,对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项目,每项罚责任单位100元;

(12)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a.试验温度、试验压力、试验程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违反一处罚款50元。

b.耐压试验分厂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质监员,质监员及时与市技术监督局联系,并将信息及时反馈到制造厂,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c.试压工装、压力表必须满足要求,不能泄露,否则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3.竣工资料

质检员应及时填写各项检验记录,质监员对停止点应及时确认,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分厂应及时索取材料质量证明书、检测报告、代用单、检验记录等见证资料,如有遗漏或延误,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对以上资料分厂如果未索取到或有困难应及时向质监员反映,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在耐压试验前,分厂将该设备的相关资料交质监员,耐压试验后,两天内将该设备所有资料交质监员,拖期一天每台设备罚责任单位50元。

质监员对设备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质检员,并限期整改,对未按期完成或完成的项目不合格,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质监员在竣工资料的审核中,单台设备资料中超过5处问题以上时,每超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无问题的奖励50元/台。

五、焊接质量考核细则

1.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及工艺要求,并且有质量证明书,焊材储存、烘干、发放、回收必须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焊接施工必须由有效持证焊工进行;焊接必须有评定合格并经批准的焊接工艺,各分厂不能随便更改焊接工艺。以上有一项不合格,扣罚责任单位50元。 3.换热器管束(新制造)管头必须用管对管板自动焊机焊接,特殊情况由分厂办理例外放行手续,必须由有关部门责任人员(设备、生产、技术等)审核,由总工程师签字批准,方能改为手工氩弧焊,未经批准私自更改焊接方式,每台设备扣罚责任单位200元。换热器管头焊接的氩弧焊工必须是厂技术部备案的经考核通过的焊工,违者罚责任单位200元。

4.焊缝外观成型必须美观、平直,焊缝余高及咬边情况应满足GB150的要求,焊缝与母材必须圆滑过渡,角焊缝焊角高度取焊件中较薄者的厚度,否则每条焊缝扣罚50元,管对管板角焊缝不满足要求,每个头扣罚10元。

5.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飞溅、缺肉、夹渣、药皮等缺陷,上述缺陷及低标准焊完随时处理,不能等到试压时处理,否则每处扣罚20元。

6.焊缝未按要求做标识,每处扣罚责任单位20元。 8.每月焊缝拍片一次合格率指标为96%,高于该指标,高出部分每张片嘉奖10元;低于该指标,不足片数每张片扣罚10元

(100%合格的按本项第

五、12条执行)。

9.焊缝返修:出现二次返修,每张片扣罚20元;二次以上返修,每张片扣罚50元。 11.焊缝的无损检测委托比例及范围必须符合图样、工艺及相关标准要求,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13.换热器管束管头试压,一次试压泄漏率应不低于1/400,泄漏率高于该指标,超标部分每个管头扣罚5元。整台试压管头没有泄漏的,每100个头奖励操作者10元,不足100个头的以100个头计算。

14.设备整体试压时,A、B、C类焊缝不准许有泄漏,技术监督局看压时,任何焊缝及密封点不允许有泄漏,否则每点扣罚100元。

六、热处理质量考核细则

1.热处理所用设备必须完好;仪表、热电偶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2.热处理工艺参数应严格执行工艺,记录要真实可靠,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3.炉外热处理件测温点布置、辅助和保温措施应符合工艺要求,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200元;

4.操作者在热处理前应核对产品的标识,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热处理,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5.热处理前应有防变形措施,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6.压力容器热处理试板由制造分厂提供给热处理单位,并有交接手续,如有遗漏,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7.承担热处理任务的分厂质检员应对热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并及时填写记录、收集资料,热处理后及时出具热处理报告,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20元;

8.承担热处理任务的分厂质检员应及时委托试板的力学性能检测及其它检验项目,并及时索取相应的报告,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9.热处理冷却方式、介质必须符合工艺。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七、出厂产品质量考核细则

1.底漆、面漆喷涂均匀,标牌、螺栓不准刷上漆,否则发现一处罚款50元。

2.法兰密封面无保护或出现划伤的发现一处罚款50元。

3.分段出厂的设备,每段要做好标识(按排版图编号),必要时分段处须加防变形措施,没试压的,焊道不允许喷漆,否则每台罚款100元。

4.用户反馈的质量问题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八、加工质量考核细则

1.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考核

(1)原材料必须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原材料必须经质检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每项罚款50元。

(2)锻件检验:出现以下问题每项罚50元:

a)锻件检验没按设计及标准要求的进行检查;

b)锻件外观有裂纹、折叠、结疤等现象存在:

c)没有工艺,对锻件进行私自补焊;

(3)机械加工成批产品必须做到首件检查合格后,由质检员在工艺卡上签字方可加工,违者罚款20元。

(4)对机加件,在图样上必须附有工艺卡片,如发现图样上未附有工艺卡片,对责任单位每项罚款50元。

(5)对机加件加工产品,操作者加工完后,必须认真在工艺卡上签字;质检员确认合格后在工艺卡上签字确认。违者每项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

2.现场实体考核

(1)法兰加工:以下各项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元。

a)法兰密封面加工表面粗糙度不得低于图样要求。

b)未注公差尺寸的不得超过图样所规定的等级要求,

c) 法兰加工完后,必须按标准要求标识(合格标识和产品标识)。

d) 法兰其它尺寸符合图样要求。

(2)管板经加工后,尺寸应符合图样要求的加工尺寸,公差数值不得超过标准规定,表面粗糙度不得超过标准规定;管束孔必须铰孔、管板表面、孔内必须清洁,不准有油污、铁屑等杂质;否则每项处罚责任单位50元。

(3)螺栓:以下要求如有一项不符规定,处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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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单位20元。

a)螺栓所用材料不得出现裂纹等缺陷;

b)螺纹基本尺寸按图样要求;精度等级应符合要求;

c)螺纹侧面粗糙度不低于图样要求;

d)螺栓发黑前,氧化皮及毛刺必须清除干净;

e)螺栓抽检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f)螺栓按批号进行力学性能检测。

(4)管箱等的二次加工、封头坡口加工必须清理毛刺和内部铁屑,否则每件处罚责任单位50元。

九.本细则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并负责修订。

本细则自之日执行。原机械厂和机修厂制定的相关质量考核细则自行废止。

附件二:

工艺管理考核细则

一、总则

1.工艺管理是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艺文件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为此制定本工艺管理考核细则。

2. 工艺文件的编制应以设计文件、国家及各行业颁发的标准和规定及我厂厂标为依据,并与本厂工序能力的实际情况相适应,满足顾客的合同、技术附件及技术协议要求。

3.适用范围:机械厂各生产分厂。

二、工艺考核办法

1.工艺的编制必须符合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不符合的每一项扣责任人50~100元。

2.工艺的编制必须有编制、审核、批准,有漏项的罚责任部门20~50元。

3.工艺的下发要有收发文登记,有受控章和分发号,没有的罚责任者20元。

4.工艺更改必须有变更申请,不得随意变更,否则罚责任者30~50元。

员工管理处罚制度范文第11篇

北京市工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的关于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示精神,落实工商总局党组有关规范执法程序的要求,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积极创新和实践,推进依法行政和有效地防治腐败,研究开发了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该系统把工商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包括行政处罚程序、立销案件的管理、行政执法裁量权、公物仓管理、案件移送和行政处罚公开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整合,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对执法案件从案源、立案、调查、处理、执行、案件回访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在案件的流程管理、办案文书的规范统一、办案依据的公开透明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方便的数据统计功能。

北京市工商局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的研制和运用,是对当前正在开展的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成果的巩固和深化,是打造“数字工商”的又一举措,也是推进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这一系统的运用,能有效地解决工商行政执法办案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问题,在提高办案效率、降低执法成本、确保案件质量、防范违反执法程序等方面,都会起到很好的作用。

现将北京市工商局《关于利用网络科技手段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情况报告》转发给你们,供各地参考和借鉴。并请各地将你们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报送总局。

关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利用网络科技手段

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情况报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为确保行政执法权的正确行使,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借助科技手段,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建设。通过启用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对执法权限实行分散、分级管理,严格规范每一个执法岗位、每一个执法环节的行为,提高执法工作能力,进一步落实行政处罚程序性规定,促进执法公正。该系统作为首都工商系统“数字工商”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优化首都发展环境,维护国家、法人、公民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利用科技手段,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是集队伍管理、案源管理、立案审批、制作案卷、核审、审批、结案、业务指导、数据统计报表于一体的“数字化”管理系统。通过网络使处罚程序、职权划分、裁量权、案件移送等一系列制度的执行情况在执法办案范围内予以公开。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对行政执法程序进行了规范。

一、规范进入执法程序前的准备工作

为加大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力度,我局的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对进入网络系统人员的资格进行限制,用科技手段加强队伍管理;对案源实行统一管理,将办案人员与案源管理人员分离;在网上提供相应的法规资料、业务指导,供执法人员应用。

(一)严格执法资格管理确保有效行使执法权

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中设定的行政处罚用户管理模式,将拥有公务员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并经本部门领导和局长批准的执法人员,纳入该系统管理,确保有行政执法权的干部使用该系统,进入下一流程。不具有以上资格的人员没有使用该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无权进入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但有权进入该系统的人员也不能越权使用这一系统。

(二)网上公示案件线索防止瞒案行为的发生

该系统中设定了行政处罚案源管理模式,实现了“案件线索透明、办案人员指定、查案必须立案”的管理目标。办案人员通过巡(检)查、交办、举报等方式取得的案件线索,交由部门法制员统一进行登记,并通过网络在区域范围内公示,案件线索经办案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申请。经领导审批同意立案后,案件才能进入调查程序。这一做法增加了案源对内的透明度,加强了从发现案件线索到案件立案查处环节的管理。杜绝了由于案源管理松懈导致瞒案不报、案中案被淹等现象,减少了执法人员利用执法权力寻租的机会。

(三)网上查询自由裁量范围促进执法行为公正统一

为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我局完善了北京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了处罚幅度。为保证《办法》的顺利实施,将其内容纳入网上查询,予以公开,市局、区县局、工商所所有干部可随时在网上浏览、查阅,为执法办案提供便。《办法》把违法金额、违法情节和行政处罚标准分解细化,减少了因自由裁量权过大而产生的执法不公等问题,进一步增强了执法的统一性。

二、规范案件查处过程中的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使行政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实现了“数字化”管理目标,从立案、办案、收集证据到审案、结案,全部在计算机上进行,保证每一个案件进入系统内循环。不仅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自觉执法的意识,克服执法工作中“重实体、轻程序”思想倾向,而且加强了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权利行使的监督,确保行政处罚的规范性。

(一)办案初始阶段实行统一编号强制案件进入程序

为规范案件立案后的程序化运作,案件管理系统采取由法制员统一登记发放“立案编号”、办案人员网上领取的方式,规范案件立案环节的各项工作,对案件进入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制约和管理。办案人员在网络办公系统中领取“立案编号”后,该案件信息内容进入案件管理程序,自动制做立案审批表、询问笔录、调查终结报告、告知文书等系列办案文书,同时将依法取得的证据进行扫描进入案件记录,并登记暂扣或扣押物品信息。使“立案编号”成为执法人员开展案件调查的启动钥匙。只有在完成编号和案件调查工作,形成电子案卷后,方可进入程序所规定的其他阶段。避免了由于立案不透明引发的不履行立案手续、假立案等违反办案程序的行为。

(二)对案件调查进行时限提示促使案件高效运行

该系统设计了行政处罚环节的时限管理。执法人员及审批人员登陆案件管理系统后,系统自动弹出提示框告知当日的工作量、工作内容以及完成工作的时限。对查处违法案件的工作环节和进度实行计算机提示,及时督促执法人员办理案件相关事项,避免了执法人员办案拖沓、效率低下的现象。办案机构在案件办理期限内不能查证属实结案的,由分局主管局长指定其他机构办理,办案期限重新计算;无法在办案期限内结案的,在网上办理销案手续予以销案。

(三)加强案件的核审、审批管理提高案件行政效率

办案人员提交核审后,核审人员即可审阅电子案卷的内容和处罚文书、案件证据、罚没物品等信息。不予通过的,提出意见后驳回,由办案人员进行修改;予以通过的,电子案卷自动进入上一级进行核审,然后进入局长审批程序。通过局长审批后,系统自行发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网上核审、审批功能减少了基层单位往返向上级单位请示、汇报、修改所造成的人力、物力、时间的浪费,提高了行政效率。

三、规范执法程序完结后的其他工作

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在规范立案管理、案件调查、职权划分的基础上,与相关的工作程序相联系,形成相互衔接和制约的工作机制。对外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结果,对内加强罚没物品管理、加强案件回访工作,通过对执法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有力地遏制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一)网上公示行政处罚结果强化监督、教育功能

我局利用各分局的对外网页,建立了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查询界面,在行政处罚案件证据材料公开原则的基础上(但带有密级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公开),提供被处罚当事人名称、注册号、处罚文书号、处罚决定文本、处罚机关名称等项的查询服务。并在办案机构设置专门电脑提供此项服务。每年第一季度全面公开上一年度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是对经营者遵章守法经营的教育和违法经营的警示,对引导企业廉洁诚信、依法经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对干部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二)加强罚没物品网络管理规范物品的处置行为

为彻底解决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制定了《公物仓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采取市局、区县分局两级建仓,实物仓、计算机虚拟仓两仓共管的方式进行管理。从暂扣或扣押财物的入仓、保管到出仓处置,整个过程纳入计算机管理程序,两仓对应,相互制约,并与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相链接,实现了违法案件查处权、罚没物品保管处置权和监督检查权的有机分离和制约。运用科技手段对罚没财物实施规范化管理,增强了行政执法处罚结果的透明度,确保国家财物的完整,避免了因罚没物品处置渠道不畅而导致的国家财产的损耗及流失,发挥了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作用,促进了队伍的廉政勤政建设。

(三)案件回访与系统连接发挥监督制约作用

员工管理处罚制度范文第12篇

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减少生产品质异常,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成品率。

2.范围

本办法覆盖公司内部铝轮生产全过程。

3.职责和定义

3.1品保部负责铝轮品质异常的发现和处置,以及奖惩的实施。

3.2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本部门品质异常的日常管理。

3.3企管部负责对品质异常的复核。

3.4定义

3.4.1单班(个人)同一原因报废的数量在5件(含)以上的称为小批量报废,20件(含)以上的称为中批量报废,超过50件的称为大批量报废。

3.4.2单班(个人)同一原因不合格的数量在5件(含)以上的称为小批量不合格,20件(含)以上的称为中批量不合格,超过50件的称为大批量不合格。

3.4.3本制度所描述的品质异常指在日常生产活动中,依照公司的技术规范、工艺文件、作业标准或其他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所可以避免的非预期质量不良,且该不良判定责任为操作者;或其他可经由目视或检验器具自检发现而未发觉的质量不良。

4.共有异常

4.1责任钢号

4.1.1未打订单、指令单、技术文件所要求的铸造钢号、热处理钢号、X光钢号、机加钢号等追溯钢号且流入下一工序按10元/件罚款。未按有效技术文件打或打错位置的按5元/件扣罚(含打印不整齐、不清晰的),试作时无法打的,书面联络技术部处理。

4.1.2未打订单、指令单、技术文件所要求的偏距、PCD代码、内部编号、客户特殊要求的钢号等钢号且流到下一工序按20元/件扣罚,未按有效技术文件打或打错位置,打印不清楚的且流入下一工序的同样按20元/件扣罚,试作时无法打的,书面联络技术部处理。

4.1.3未按4.1.1或4.1.2要求打号码,又无法分清责任人时,扣车间时50元/件处罚。

4.2当发现品质异常检验员要求停机改善而未停机改善,对检验员置之不理,拒签或未进行改善措施,继续生产造成不合格的,按该类不合格在本制度相关条款所表述的两倍扣罚责任者,按三倍扣罚班长。

4.3.1不按送检频率送检或首、中、末件检验轮子未做标识或不合格品未进行追溯的按每次处罚30元,责任领班连带处罚20元;导致批量不合格或批量报废的,另按本制度相关条款所表述的两倍扣罚责任者,领班连带50%。

4.3.2没按规定做好首,中,末件检查及检查记录的,按50元/次处罚,领班连带30元/次,主管连带20元/次。

4.4各站下转的轮子,未经品保签字接收的按每栈板10元扣罚。

4.5各站可直接判定不良未挑出而下送的,可依逐站方式归属不良及扣罚。

4.6工作过程人为碰伤、摔伤、去毛剌打伤,可以挽救的且自动挽救好的不扣款,导致报废的按10元/件处罚责任者,无法区分时按50元/件扣罚班组,转运过程导致报废的按20元/件处罚责任者。

4.7品质异常经过品保抽检或全检未被发现并流入下道工序的,责任分配按以下规定处理:

4.7.1未形成批量的,罚款由操作手自行承担;

4.7.2形成批量,且该异常在首中末件检查时已经存在但未被发现

4.7.2.1形成小批量的,品保检验员连带罚款总额的40%,操作手按规定扣款;

4.7.2.2形成中批量的,品保检验员连带罚款总额的50%,操作手按规定扣款;

4.7.2.3形成大批量的,品保检验员连带罚款总额的60%,操作手按规定扣款。

4.7.2.4形成批量,但该异常在首中末件检查时不存在的,免除检验员责任,由操作手全额承担罚款。

4.8.该工序如果系品保部全检的,检验员连带罚款总额的80%,操作手按规定扣款。

4.9品质异常作者自己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并及时报告车间和品保部,免除30%责任。

4.10品保部误将合格品判为废品处理的,按20元/件进行处罚。

4.11不良品未放置规定区域或者与良品混放,或未作注明状态标识、原因标识,经发现每次扣责任者30元/次,班长连带扣10元/次。

4.12新进人员试用期内,该站或该班干部应善尽教导督察责任,若因此作业上产生之异常或不良属人为疏失可避免的,该员该站或该班之直属相关干部,依情节轻重每次扣款10-30元。

4.13日常生产时,各生产车间、各生产工序发生的本制度未有特殊表述的废品,每件扣款为该产品的计件工资的1.5倍。

5.特有异常:指各车间部门特有的异常,发生该异常进行处置时,按本款处理。

5.1铸造车间

铸造车间的特有品质异常指:铸件脱模变形(后距偏大或偏小)、裂纹、刻字字迹不清或残缺,顶杆印过高或过深、粘铝、拉伤、欠铸、偏距模块用错、备模员边模装错,装饰面粗糙,窗口缺肉、冒口切深等铸造缺陷。

5.1.1车轮任何部位有肉眼可见的明显的裂纹且流入下一工序,扣责任者30元/件。

5.1.2备模班装错模造成报废每次罚款50~100元;铸造领班罚款20元;形成批量的按5元/件处罚备模班,按2元/件处罚检验员,按2元/件处罚领班。

5.1.3备模班在备模时未确认或未核对好模具刻字及气门孔位置等造成产品与图纸不符的,按30元/次处罚备模员,导致返修的除承担返修费用外按1元/件处罚,导致报废的按5元/件处罚备模员。

5.1.4切冒口工序造成品质异常时可返修按2元/件处罚,造成报废的按10元/件处罚。

5.1.5在铸造发现不按规定放置过滤网的,按10元/件扣罚操作手,领班连带扣罚5元

5.1.6因未放过滤网或过滤网放置不当,导致铝轮因外观渣孔原因报废,尽管此现象在铸造毛坯上未能发现,在后续加工过程中发现的,按10元/件处罚。

5.1.7铸造操作手未做好自主品管,在品保签收流转单时发现不合格异常时,本岗位可发现而未发现并未及时处理的,可以返修的除承担返修工资外按1元/件处罚,导致报废的按5元/件处罚。

5.1.8其他异常在本岗位发现并及时进行处理的,不予处罚;流入下道工序,可以返修的除承担返修工资外按1元/件处罚;导致报废的,按5元/件处罚。

5.1.9X光检验完成轮子,送检人员没有及时拉回车间的,按5元/件处罚送检人员。

5.1.10冒充品保检验人员在流转单上签名的,按100元/次处罚责任人,领班连带扣罚50元/次,主管连带扣罚30元/次。

5.2热处理车间

热处理车间的特有品质异常指:如机械性能未在标准范围之内,轮网椭圆度超差,A面平面度超差,轴向变形,抛丸抛变形,装卸过程碰伤,毛剌未打好,去毛剌碰伤装饰面,大力钻钻中心孔钻偏、钻大或用错钻头。毛坯运往毛坯存放区时混放。以上不良流入下一工序,且该不良属于热处理工序可以发现、可以校正的。

5.2.1预钻孔工序导致品质异常的,可以返修的按2元/件进行处罚,导致报废的按10元/件进行处罚;预钻孔未钻或没钻好的流到下工序按3元/件处罚。

5.2.2毛剌未打好,椭圆度、平面度未整好,下一工序反馈后按2元/件处罚。

5.2.3不同型号、不同规格、不同的材面混放,经机加发现后作业员每件按3元扣款,主管领班各按1元/件罚款。混放未挑出,造成撞车责任归机加。

5.2.4因操作未符合作业规范或要求整形不到位致使产品报废的,按5元/件处罚。

5.2.5擅自设定更改温度经品保人员发现,扣责任者100元/次,(无法查出责任者则扣当班所有员工),主管处罚50元/次,造成报废的按20元/件处罚。

5.2.6未实事求是或按规定频率记录温度情况的,每次处罚30元。。

5.2.7电镀半成品包装时轮子箱外标注与箱内轮子实物不符时,按20元/件扣罚责任人。

5.2.8对一些有明显缺陷的车轮不加控制,以致发往电镀厂或在抽检时发现报废每只扣责任者20元;工号钢号不清没挑出的连带20元/件处罚。

.5.2.9对于发往电镀厂的半成品,铆钉孔少钻的、气门孔未钻、磕碰伤等不良可发现而没发现的按10元/件扣罚责任人。

5.2.10其他异常在本岗位发现并及时进行处理的,不予处罚;流入下道工序,可以返修的除承担返修工资外按1元/件处罚;导致报废的,按10元/件处罚。

5.3机加车间

机加车间

的特有品质异常指:(1)批量尺寸超差、CAP实配不良、PCD位置与图不符(含位置度超差)、PCD钻头用错、端径跳不良、批量动平衡不良(2)风嘴位置钻错、钻偏,铆钉孔钻偏或钻大或漏钻,拱丝孔偏倾斜或乱牙(3)夹偏,刀纹粗,磕碰划伤、批量振刀、批量接刀,车废不良。且上述品质异常责任者可以发现和判断。

5.3.1机加工风嘴工序和PCD沉孔加工/铆钉孔/CAP螺丝孔/装饰孔等工序未按作业规定造成品质异常的,按5元/件处罚,导致报废的按20元/件处罚。单独的风嘴加工工序、装饰孔工序和PCD沉孔加工工序不允许有调机废品。

5.3.2毛剌未刮好下转至下工序,按1元/件罚款,且要求立刻返修或另外承担返修费用。

5.3.3除4.3.1所述之外的其他工序每班只允许有一只调机废品,超过该数量报废的按20元/件处罚。

5.3.4如果因为没有调机品需增用合格品调机的必须得到领班以上主管领导的许可。铸造按5件/规格提供给机加工,没提供时书面反馈扣铸造20元/件处罚。

5.3.5形成批量,且该异常在首中末件检查时已经存在但未被发现

5.3.5.1形成小批量的,品保检验员连带罚款总额的40%,机加站质检员连带罚款总额的50%,机加站调机员连带罚款总额的50%,操作手按规定扣款;

5.3.5.2形成中批量的,品保检验员连带罚款总额的50%,机加站质检员连带罚款总额的60%,机加站调机员连带罚款总额的60%,操作手按规定扣款;

5.3.5.3形成大批量的,品保检验员连带罚款总额的60%,机加站质检员连带罚款总额的70%,机加站调机员连带罚款总额的70%,操作手按规定扣款。

5.3.6试漏员漏检或由于工作不细心,错检,每件罚款200元,超过3件公司给予开除,必要时追究刑事责任,所有劳动报酬全部扣除。

5.3.7品保部机加检查站未对机加过程中发现的有铸造缺陷但可通过氩弧焊补救的轮子进行适当处置的,按误判为废品处理,按10元/件进行处罚。

5.3.8涂装回机加返修之轮圈,若返修量超过1.2m/m时,有可能造成轮圈强度不足,亦即J部(耳部)13m/m返修后变成11.8m/m以下;J部(耳部)12m/m返修后变成10.8m/m以下时,加工单位须主动提出测试要求,若未能提出致返修后强度不足属加工单位责任时,加工调试前五件不扣款,后调试品应扣3元/件。

5.3.9发生其他机加品质异常时,可以返修的按5元/件进行处罚,导致报废的按10元/件进行处罚。

5.3.10动平衡不良责任由机加、热处理、铸造三个部门均摊;发现批量不良仍在生产的,按20元/件处罚。

5.3.11毛坯有异常无法修补应挑出报废,如流入下站扣责任者按5元/件扣罚。

5.3.12有修改方案加工的试验轮,没打修改方案号的,按20元/件处罚。

5.4涂装车间

涂装车间的特有品质异常指:批量桔皮,起皱,色差,颗粒,砂印,磨痕,磨变形,尘点,漆膜性能异常(厚度、附着力、硬度、盐雾试验)碰伤,摔变形。

5.4.1对新来的油漆应采取小批量试做,未采取小批量(此处特指20-30件)试做而产生的批量品质异常(此处特指≥30件)每次按50元处罚责任人。

5.4.2形成中批量的砂印、磨痕、磨变形,不影响最终品质时,按0.1元/件扣款;因砂印、磨痕、磨变形等操作原因构成报废的按10元/件处罚。

5.4.3漆膜附着力、厚度、硬度、每天车轮的首件、中件及末件应及时检验,否则产生品质异常每件按1元/件处罚(透明粉除外)。

5.4.4对一些有明显缺陷的车轮不加控制,以致发往客户或在终检检出报废每只扣责任者或涂装车间20元。

5.4.5对于一些该用补土修补的车轮,没有修补导致于终检检出每只扣款10元;虽然修补,但没有打磨,以致外观不良,终检检验后每只扣款20元。

5.5包装班(含电镀包装):

5.5.1混装≤5件,每只车轮罚款20元,;形成小批量的每只车轮罚款20元,并通报批评,且开除直接责任者;标签、配件

用错的,作业时碰伤报废的按20元/只扣罚。

5.5.2胶带未粘好,纸箱包装不整齐,每发现一箱扣款2元,标签粘贴不整齐,每发现一箱扣款5元。

5.5.3配件短缺或装饰钉未打的每箱扣罚20元,装饰钉未打到位的,每颗扣罚5元。

5.5.4包装过程中因没采取保护措施造成轮子脏污等不良时按10元/件扣罚

5.5.5电镀厂回厂轮子有可发现而没发现的明显不良,回厂后被发现的按10元/件扣罚外检责任者,

5.5.6包装检验员可发现而没发现的明显不良下送被发现10元/件扣罚责任者。

5.5.7包装人员未按规定盖责任印章或盖不清楚的,按20元/件扣罚。

5.5.8电镀厂回厂轮子箱外标注与箱内轮子实物不符时,按20元/件扣罚电镀厂。

5.5.9未攻丝或未攻好丝,造成无法正常安装螺丝,经返攻丝后合格的按5元/件处罚电镀厂,若无法安装螺丝造成报废的,除轮子退回电镀厂外再按20元/件处罚电镀厂。

5.5.10电镀厂回厂轮子有明显不良,回厂后被发现的,除轮子退回电镀厂外,按10元/件扣罚电镀厂。

5.5.11电镀厂回厂的[入库许可证]的订单号或内部编号与订单不符时,按10元/次扣罚外检人员

5.5.12其他异常在本岗位发现并及时进行处理的,不予处罚;流入下道工序,可以返修的除承担返修工资外按1元/件处罚;导致报废的,按10元/件处罚。

5.6仓库

仓库特有品质异常指:仓管员发料、发货发错,或数量发错;仓库没有按入库出库规定程序去做,仓库物品标识不规范不清晰,不同规格不同客户产品混放;搬运工摔伤碰伤车轮。

5.6.1仓管员发料发错,导致影响品质、影响生产,根据情节轻重处罚款50~100元。

5.6.2成品仓库多发或少发,多发按实际成本金额赔偿;少发4件以下处罚30~60元;4件以上处罚50~120元。

5.6.4仓库物品标识不规范不清晰,每发现一次罚款10~30元。

5.6.5不同规格不同客户产品(样品除外)混放,不论是入库时还是发货时,对责任人按5元/件处罚。

5.6.6装卸工在搬运装卸成品时,没按规定作业造成纸箱损坏,或在库成品未加以防护造成纸箱脏等不良时,按10元/件扣罚,轮子报废时按20元/件扣罚。

5.6.7其他异常在本岗位发现并及时进行处理的,不予处罚;可以返修的除承担返修工资外按1元/件处罚;导致报废的,按20元/件处罚。

5.7销售部与顾客沟通不及时影响品质每次处罚50~100元。

6.过程控制奖励制度:

6.1在过程控制中下工序发现上工序不良品并主动挑出,对责任人或责任部门按本制度所列条款处罚,处罚金额的40%奖励给发现者;所挑选出的不良无法找到责任者的,由责任部门承担责任;所挑选出的不良不属于本制度所述之品质异常,按3元/件奖励发现者。

6.2对于磕碰划伤实行逐站管理,即下一工序发现不良品扣罚上一工序。

7.关于顾客品质抱怨及退货处罚:

7.1对于顾客退货对主要责任部门每次/批按200元处罚,相关部门每次/批按连带100元处罚。

7.2客户抱怨时,品保部与责任单位于二天内建立8D小组,,否则延误按20元/天处罚。

7.3对于顾客退货处罚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元。

8其他

8.1对员工的处罚当月最高限额以保留生活费为标准(操作工300元、检验员450元、领班以上600元),超出部分下月再扣。

8.2在未来公司对操作者实行成品率考核后,经本制度处理的废品可在操作者指标考核中予以剔除,但因此产生的成品率考核奖励不予计算。

员工管理处罚制度范文第13篇

1.为了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充分发挥各级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制定本办法。

,

2.本办法适用于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业务人员,其他岗位人员可参照本条例进行奖惩,但原则上对于其他工作人员的奖励在同等条件下不能大于业务人员。

3.所有业务人员每六个月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分为业务考核和日常工作考核。考核结果是业务人员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4.大区经理应当在每个考核周期开始时,根据总经理下达的经济指标与管理指标制定本区六个月的月度工作计划和经济指标,并分解到下属每个人,并由总经理审阅通过。区域经理应当按大区经理制定的月度计划,制定周工作计划,每半个月制定一次,并交由大区经理审阅通过后,汇总交于总经理审查。每个区域经理和大区经理必须严格按由总经理认可的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5.业务人员每次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表。经总经理确认的出差计划完成后,并达到预期目标时。

6.全体业务人员应当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注意维护公司的企业形象。

7.所有业务人员必须于每周六上午将一周工作总结和工作日志上交公司行政部。

8.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管理奖金、业务奖金、晋级、升职五种。

ø表扬:由总经理在全员大会上提出的口头表扬,并记录于当次的会议记录,每次表扬可以在本考核周期内加一分。一个考核周期内的三次表扬可以并奖一次嘉奖。

ø嘉奖:博康公司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书面表扬,并存档保存。每次嘉奖可以在本考核周期内加二分。一个考核周期内的三次嘉奖可以并奖一次管理奖金。

ø管理奖金:因为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的非业务原因而颁发的现金奖励,管理奖金由公司行政部门记录并存档。奖金是一次性的,金额50~200元。每获得一次管理奖金可以在本考核周期内加三分,一个考核周期内的三次管理奖金可以并奖一次晋级。管理奖金可以和其它更高的奖励标准同时执行。

ø业务奖金:因为业务超额完成或其它重大业务贡献而颁发的现金奖励,业务奖金由公司行政部门记录并存档。超额完成业务量的,奖金是一次性的,奖金发放标准参看《业务人员薪酬制度》,重大业务贡献的金额根据业务产生的销售收入按相应比例发放。每获得一次业务奖金可以在本考核周期内加三分,一个考核周期内的三次业务奖金可以并奖一次晋级。

ø晋级:岗位工资在目前的标准下,按薪酬制度所规定的级差上浮一级。

ø升职:岗位工资薪酬制度所规定的岗位标准上调一个岗位,业务提成和其它待遇也按相应的岗位标准执行。

9.处罚分为:训诫、警告、罚款、降级、降职、停职学习、解聘。对于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和其他员工的利益,构成犯罪嫌疑的行为将转交司法机关处理。

ø训诫:由总经理或相应的管理人员进行谈话,指出其工作中的问题。每次训诫在本考核周期内扣一分,一个考核周期内的三次训诫记一次警告。受到训诫的业务人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就以后工作拿出书面整改方案,不能完成者将会转成警告处罚。

ø警告:公司以文件的形式公开批评。每次警告在本考核周期内扣二分,一个考核周期内的三次警告记一次罚款。受到警告的业务人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就以后工作拿出书面整改方案,不能完成者将会转成罚款处罚。

ø罚款:对违纪的业务人员采取的现金处罚,罚款金额为200~本月工资额。罚款可以由员工直接到财务部交纳,也可以由财务部在当月应发工资中扣除。每次罚款在本考核周期内扣三分,一个考核周期内的三次罚款记一次降级。受到罚款的业务人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就以后工作拿出书面整改方案,不能完成者将会加处降级处罚。

ø降级:岗位工资在目前的标准下,按薪酬制度所规定的级差下浮一级。如果工资标准已是该岗位的最低级,则按本岗位工资的平均级差降低工资标准。受到降级处罚的业务人员,其它待遇均按本岗位最低标准执行。受到降级的业务人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就以后工作拿出书面整改方案,不能完成者将会加处罚款处罚。

ø降职:岗位工资按薪酬制度所规定的岗位标准下调一个岗位,业务提成和其它待遇也按相应的岗位标准执行。受到降级的业务人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就以后工作拿出书面整改方案,不能完成者将会加处罚款处罚。

ø停职学习:暂停目前的一切工作,工资标准按每月400元发放,其它待遇一律停止享有。停职学习期满由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复岗考核,考核合格者可以复原岗位工作,但工资标准和其它待遇应按本岗位的最低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将留职查看或解聘。

ø解聘:解除聘用关系,被解聘者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完离职手续。

二、奖励

1.公司行政部会同总经理对工作日志和总结及工作计划进行评比,每月评比一次。评比结果排在第一位者,将获得表扬一次。

2.公司每个自然年度结束时,将对本年度内的工作进行评比,评选出工作优秀者,可以获得优秀员工称号,并获得奖金一次。

3.在工作中乐于助人,从公司大局出发,不计个人得失,确实为他人的业务工作做出帮助的,由行政部门评审报总经理批准后,记嘉奖一次。

4.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指出建议,且建议具有可行性的,记嘉奖一次。建议能够得到实施,并且确实对公司经营有帮助的,颁发奖金一次,标准由总经理会同行政部门确定。建议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有很大帮助,确实能够使公司的业务发展取得明显进步的,可晋升一级或升职。

5.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意见的,且意见确实有效的,记嘉奖一次。

6.在业务工作中能独具慧眼,争取公司利益,洞察秋毫,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时,按挽回损失的大小,记业务奖金一次,由总经理会同公司行政部确定。

7.大区经理对所辖区域经理,应起到管理和指导的作用。所辖区域经理均完成预定销售指标的,大区经理记可获得管理奖金一次。

8.大区经理超额完成销售指标的,大区经理记业务奖金,具体办法参看《业务人员薪酬制度》。

9.区域经理超额完成销售指标的50%,且绩效考核评分在95分以上时,岗位工资和其它相关费用标准均按大区经理标准执行,具体职位安排视公司当时的情况而定。

10.每次绩效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绩效考核在90以上者,将晋升工资一级,95分以上者晋升两级,100分以上者晋升三级。

11.制止他人贪没公司费用或侵占公司财产的,为公司挽回损失的,按挽回损失的10%奖励。检举他人有贪没和侵占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可能产生的损失的5%奖励。

三、处罚

1.没有按时制定工作计划的,记警告一次。虽然按时完成了计划,但计划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重新制定,不能按时重新制定的或重新制定的仍不符合要求的,记训诫一次。

2.未按时按量上交工作日志和工作总结的,每次每种材料扣罚工资100元,并记训诫一次。工作日志和工作总结经初审不合格,经总经理审查仍不合格者,将扣罚工资50元,并记训诫一次。

3.业务人员每次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表,经上级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计划完成,须填写出差总结(过单),经总经理确认出差效果不合格者,将暂停出差审批,并记训诫一次,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出差整改方案并合格后,可以恢复出差审批。在一个月内有三次出差不合格的,处停职学习一周或解聘。

4.在一个考核周期,业务人员未能有订单产生时,处降低工资标准两级;在下一个考核周期里,仍未有订单产生的,应当解聘,但如果业务人员如果有十足把握的订单会在有可以预见的时间内产生,由业务人员做出书面保证后可以暂留任三个月,这三个月由业务人员向公司以个人借款的形式借支费用,留任期满,有订单产生的,借款转为个人的工资和费用开支,没有订单产生的,应当解聘并退还三个月内的所有借款。

5.业务人员有漏单行为的,每次处责任人和相应的大区经理当月应得工资的等额罚款并处降低工资标准三级,责任人只有大区经理的,只处罚大区经理。业务人员因为自身的原因而造成丢单的,每次处责任人和相应的大区经理罚款100~500元,并处降低工资标准一级或两级。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出现两次以上漏单或三次以上丢单的,责任人处停职学习或留职查看或解聘,相应的大区经理处降职;责任人只有大区经理的,降职后再处上述处罚。

6.业务人员有卖单行为的,立即处解聘,并要求依法赔偿公司的损失。

7.在工作中没有团队精神,不和他人采取合作的态度而造成业务发展困难的,处警告一次。因为不合作造成业务损失的,按损失的业务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一定比例处罚款,标准由总经理会同行政部门确定。

8.大区经理所辖区域经理中有一个区域经理在两个考核周期内为零单的,处大区经理降低工资标准两级,有两人以上零单的,处降职或解聘。

9.不接受上级的领导和管理的,处停职学习一周或解聘。

10.故意编造工作总结、工作日志和出差总结,夸大业务成果的,根据事实处以以警告或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并处以降级以上处罚。

11.在工作中做出有损公司企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处当月工资额50%的罚款,并处降低工资标准两级。情况恶劣的,并处解聘。

12.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复制、传播公司文件和专用计算机软件,窃取和传播公司计算机密码的处当月工资额50%的罚款,并处降低工资标准两级。情况恶劣的,并处解聘。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四、其它

1.业务人员离职时,应当返还没有产生订单的业务费用。其它债权债务也必须结算完毕方可离职。

2.业务人员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而离开公司的,公司将追还该员工在职期间除工资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员工管理处罚制度范文第14篇

为了解决城市管理体制中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推诿缺位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的弊端,近几年来许多地方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试点和探索。从试点和探索中可以看出,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大创新,是实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定化、规范化、统一化和专业化的有效途径,必须与时俱进,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努力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必要性

从本质上看,城市行政执法作为城市管理的一种,是对城市经济社会等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但是在传统体制下,城市行政执法体制与职能的不规范、不统一、不明确等问题十分突出。从城市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来看,大部分法律法规都是由“条”或者“块”提出草案,然后交人大或政府审议批准实施,这样就难以超脱地方、部门利益的狭隘眼界,往往会出现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从具体实施来看,由于各个有城市行政执法权力的部门,都有各自的法律、法规,实践中存在“条”与“条”的关系难以理顺,“条”与“块”之间难以协调统一的问题,出现了行政执法的“交叉点”和“空白点”。如:城建部门的建筑装饰与轻工部门的室内装饰、城建部门与交通部门的客运汽车管理、城建部门与工商部门的广告管理、工商部门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管理、卫生部门与药品监督部门的药品质量管理等等,这些部门执法交叉点多,容易导致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效率不高、执法扰民等现象。另外,少数行政执法部门从局部利益出发,以执法为“幌子”,不顾地方经济发展,甚至不惜损害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对违法应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送,而是以罚代管,以罚代刑,客观上纵容了违法犯罪行为。少数执法人员、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搞、权钱交易,办“人情案”、“关系案”,亵渎法律威严,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以**市为例,近三年来该市共办理了行政执法部门和人员破坏经济环境案件48件,给予纪律处分41人,实施责任追究12人。这些部门和人员虽然受到了处理,但是由于传统的城市行政执法内在的原因,难以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在传统的城市管理体制下,基本上是每一部涉及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都相应地设置了一个执法部门,建立了一支执法队伍,结果造成了从事城市行政执法的部门机构林立,队伍迅速膨胀。以**市为例,尽管经过大刀阔斧地机构改革,该市符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仍然达167个,这些部门80涉及到城市管理。人们形容城市行政执法管理部门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满街都是大盖帽”。由于行政执法力量分散到众多的行政执法部门,加之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管理与执法协调不够,相互推诿,导致管理不到位甚至缺位、执法力量明显不足、执法力度不够、执法内耗等问题,难以形成有效的监控体系,无法进行有效的日常管理,造成政府资源的大量浪费。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对执法资源是一种优化配置,能够实现“一队多能、一员多用”,能有效减少政出多门、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克服多支队伍费用高的弊端,有利于政府把财政资金集中使用在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最需要的地方,以较低的成本取得较高的管理效益。

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使管理审批权、行政处罚权和执法监督权三者分离开来,由多头执法管理向统一执法管理转变;由突击管理向长效管理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为主向追求社会效益为主转变。这样有利于克服主管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抑制行业不正之风,减少行政执法腐败现象。同时由于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处罚权限进行了界定和细化,明确了与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也有利于杜绝那种“有利可图的抢着干,无利可图的踢皮球”的问题和现象,发挥各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逐步实现对城市的依法管理和长效管理,不断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和执法水平,改善城市软环境。

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难点

城市管理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领域,主要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各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省、市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的其他处罚权。从实践中发 现,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存在以下困难:

(一)利益问题。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一种新的行政执法体制,这一体制的运转要求与原有的行政执法体制相比,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不再行使行政审批权,实现了行政审批权与行政处罚权的分离;行使集中处罚权的机关由行使某一个方面的处罚权,变为行使几个甚至十几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体现了行使管理权部门与行使处罚权部门之间的监督与制约。这样一来,少数地方和部门利益短期内可能相对减少;一些人的受益前景存在某种不确定性;某些不合理的既得利益者则要付出代价,那种“靠执法养执法”、“为钱执法”、“以罚代管”、“人情执法”、“关系执法”等不良现象就没有市场。少数部门不可避免会以种种理由反对,或者明的表示支持,暗中处处设置障碍,甚至搬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施压。另外,行政处罚权从行政管理权中剥离出来之后,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一些行政权力如何划分和转移也存在问题。以行政检查权为例,从一定的意义上说,相关的行政检查权是附属于一定的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后,行政检查权等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权也应当随之转移,不可分离。否则,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机关就无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以上问题,除了思想认识外,更重要的是涉及到了权力的归属和利益的划分问题,这就是当前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

(二)法律问题。在目前的国家立法中,除了《行政处罚法》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有原则性规定外,尚无一部权威性的关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实践中,各城市为了规范本地的运作,围绕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各自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行政处罚权的范围、执法队伍编制、执法经费、队伍管理方式等都进行了探索,但实施以后对城市管理效果体现不一。这是因为大部分试点城市本身不具有立法权,这些文件中有很多不属于规章以上的法律性文件;即使是规章,也由于这些规章上无法律、法规作立法依据,下无现成的立法经验可借鉴,不足以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如:涉及规划、环保、市容等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单项法律、行政法规一般都规定由各专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主体如何行使这些专业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其专业行政部门的有关职权是一个大问题。

(三)体制问题。由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具有范围广、行政相对人层次复杂、行政处罚种类多、处罚幅度大的特征,因此建立一套规范科学高效的运转体制至为关键。现在各地城市管理中的执法人员,大都实行的是事业编制管理,实行的是差额预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办公设施、装备等都难以保证,没有建立必要的保障机制。同时虽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执法者与执法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就性质而言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由于执法人员相对人的素质参差不齐,暴力抗法时有发生,建立必要的执法安全保障体制也必须提上议事日程。另外,如何协调好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理顺执法队伍内部的管理体制等等问题,也都必须通过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合理的运行体制来解决。

三、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对策

为了积极、稳妥而有效地开展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建立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在基本法层次上,国务院应及时制定出相应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方式、步骤、领域、范围及报批程序,机构的设立、性质、地位、领导管理体制、运作和与相关部门关系,以及行使职能的程序、公民权利受侵害时的救济途径等具体规范。在具体实施中,应结合城市管理的特点,立足“精简、统一、效能”这一原则,确定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领域和范围,大胆创新,对日常的、案情简单、能直接判断不需要进行更进一步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大量存在的违法行为,可以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而对于那些案情复杂隐蔽,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违法案件则应由专业执法部门保留处罚权。

(二)建立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体制。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制度作为一项改革,必须坚持“花钱买机制”的原则,通过弥补有关的资金缺口,建立起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新体制或机制。在机制上形成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经济利益脱钩,这样才能从源头解决城市管理相对混乱的问题。具体来说应做到三个保障:经费保障、装备保障、执法保障,建立四个机制:巡查机制、快速反应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管理执法互动机制,这是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制度的前提。另外也应该将其与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中心、经济环境投诉中心与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与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结合起来,与推行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

员工管理处罚制度范文第15篇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细则一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奖 励:

一、 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表彰。

二、 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

1、对发现查出偷水、偷电之行为并给予处罚,罚款部分按10%提取。

2、对工作中因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参加集团公司献计策、做好事“双十佳”评选活动。并按公司文件规定评选奖励。

处 罚:

三、 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四、 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 消极怠工,工作时间内上网、打扑克、下棋或干私活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七、 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工作并造成影响的,除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外,单位将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和经济处罚,因触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 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接受用户好处(包括喝水、抽烟、吃请等),一经发现除返还或赔补外,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九、 除工作需要外,严禁中午喝酒,不得因业余时间喝酒而影响临时性工作安排或住户的服务要求,发现一次处罚50元,如给住户造成损失(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由当事者一并赔偿。

十、 对水电查抄及收费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现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补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

十一、 对居民提出的服务要求,不得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发现或居民举报反映给公司一次处罚50元,出现居民上告或举报给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门一次,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正当理由除外)

十二、 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十三、 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如发现考勤记录与实际出勤情况不符,扣责任人30元/次。

十四、 工作要负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的辖区内各类事故及损失,按损失的实际造价予以赔偿。

十五、 对员工的各类处罚,均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细则二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 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 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细则三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1. 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 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4. 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1分为10元)

1、 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Ø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Ø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Ø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Ø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Ø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Ø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Ø 上班时间穿拖鞋者

Ø 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或安全带没有带好者

Ø 空调安装好后没有搞好卫生及补好墙洞者

2、 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Ø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Ø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Ø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Ø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Ø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Ø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Ø

3、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Ø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Ø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Ø 上班时间酗酒者。

Ø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Ø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Ø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Ø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Ø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Ø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Ø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Ø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Ø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Ø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Ø 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Ø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Ø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Ø

5、 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Ø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Ø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Ø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 惩罚的实施

Ø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Ø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 Ø 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 违纪罚款的缴纳:

Ø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 部;

Ø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Ø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 员工申诉

Ø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员工Ø奖罚制度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公司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7 年终奖为全年总工资5%(当月有处罚及客户投诉的才能享受)

二 财务考勤制度

1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2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3.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4 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5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三 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 贪污、盗窃、、营私舞弊;

(2) 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 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 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6) 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

(7) 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公司和社会秩序;

(8) 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5) 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 不得提供伪证;

2. 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 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 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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