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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调查报告范文

村庄调查报告

村庄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一、引言

在我国城市化超过50%,并仍以较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城乡之间的矛盾越发突出,引发了国内各界关注。同时在调整中国经济发展模式情况下,决策者试图通过现行的快速城市化拉动内需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为什么在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城乡间会产生这么多的激烈矛盾,在此先介绍城市化的内涵,主要包含了二个方面:人口的城市化既是农业人口向非农人口的转变、用地的城市化既城市用地向外扩张不断征收农村土地用作城市建设用地。这样可以看出在城市过程中涉及到2个重要的问题:第一问题是户籍的转变,第二个问题是农村土地的征用。这2个问题如果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那么城乡之间的矛盾就不会消除。

中国的城市发展方式仍是属于粗放型,以“摊大饼”的方式向外扩张,不断蚕食周边广大农村的土地。近期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介绍说:近20年来我国土地城镇化明显快于人口城镇化,从数据看1990年至xx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扩大了90.5%,城镇化人口仅增长52.96%,城市用地增长率与城市人口增长率之比是1.71;xx年至xx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扩大83.41%城镇人口仅增长45.12%,城市用地增长率与城市人口增长率之比达1.85,均远高于国际公认的合理阈值1.12。

叶裕民教授指出“中国30年的城市化过程中犹如一个庞大的筛子,把就业、健康、年轻、创造、活力和财富都留在了城市,而把实业孤独、疾病、年老、犯罪都留在农村,农村承载了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太多的成本”。尤其在城市化过程中加入一个“中国速度”的元素后,城乡之间的矛盾就变得更加明显。

在这一国内现状的背景下,深入农村,反映农村最真实的一面,也就我是参加这次调研最大意义所在了。

二、村庄的现状以及问题

此次我调研的地点选择的是我生活了20多年的村庄——湘乡市泉塘镇德胜村第7村民组,位于湘乡市西北方向,距离县城约为15公里,地处典型的丘陵地带四面环山。全组共25户,户籍在册人口为102人,交通较为便捷,村级公路穿组而过,距离镇级道路为1.5公里(如图1)。全组农业仍然是传统的水稻种植,每家每户的田地里实行精耕细作,鲜有成规模的经济作物种植,主要的收入来源依靠对外的劳务输出。图1 第7村民组现状图

由于本组离县城较远,偏于一隅,没有城市扩张带来激烈的土地征收问题,同时村内并没有相关污染的企业也就没有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村民们都是基于传统的农业种植生活,也就能相对的安居乐业。

那是不是这样的一座村庄孤立于众多的中国农村安静而祥和了呢?其实不然,既是中国的农村就存在其“特色”的问题,让我们慢慢走近这座村庄。

村庄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村庄包括行政村和自然村。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建设步伐加快,特别是城镇化、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深度影响着村庄变迁。据县民政局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全县辖14镇14乡319个村(居),其中309个村,10个居民委会,共1952个村(居)民小组128251户。2009年10月,改乡设镇,双河居委会与双镇村合并为双河居委会,届时全县辖318个村(居),其中300个村委会,18个社区居委会,共1929个村民(居)小组。2011年6月,撤乡并镇、改乡设镇,届时全县辖22个镇,318个村(居),其中282个村委会,36个社区居委会,共1929个村(居)民小组。至2013年底,全县辖22个建制镇318个村(社区),其中266个村,52个社区(含42个农村社区),共1919个村民小组。

从近10年村庄变迁情况来看,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部分行政村变社区。在城镇化的拉动下,边远农村人口向集镇和交通便利的公路、江河沿线聚集。乡镇撤并后原政府驻地的村,以及部分人口集中,信息交通便利的中心村调整更名为农村社区。10年间,全县行政村(社区)的总量稳定,行政村调整更名后数量由原来的309个减少至266个,共减少43个,减幅为13.92%。其中21个镇驻地农村社区转为城镇社区。二是自然村空壳化明显。按我县传统口径,一个村民小组大致为一个自然村。总体上,受立地自然条件等影响,我县自然村庄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80%的自然村人口不足300人。10年间,全县自然村由1952个减少至1919个,共减少33个,减幅为1.69%,数量变化不大。受劳务经济和移民搬迁影响,农村原来一部分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的传统院落不同程度出现“空壳化”。三是村庄面貌大为改观。随着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持续加大,在交通条件改善后,农村掀起拆旧建新的热潮,农民住房普遍由传统土木砖瓦结构向钢筋砖混结构升级转型,在改善人居条件的同时,村庄面貌有了明显提升。特别是近年来通过实施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工程,陆续建成一批水、电、讯配套,文体设备等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健全,人居环境优美、富有地方特色的移民安置点,形成新的自然村庄。

纵观近十年全县村庄变迁,无论是行政村还是自然村,其结构与数量都发生了明显变化。这里面既体现了社会发展演进的必然规律,也顺应了国家宏观政策走向,展现了山区农民群众生活变化各种元素。

一是自然灾害频发迫使村庄变迁。陕南秦巴山区属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地区,常常一场暴雨让很多农民数年积累的财富荡然无存,甚至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10多年前,我县原桐木乡涌泉村三组曾发生特大泥石流,总量达32万立方米,灾害造成3人死亡、12人失踪,大量房屋农田损毁。为摆脱地质灾害威胁,借助国家扶持政策,一部分农户陆续实施了移民搬迁。特别是2011年后,通过省上整合各类搬迁补助政策,推进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加速了自然村庄变迁。据统计,近三年全县规划移民安置点116个,已完成集中搬迁安置5724户20092人,在这一安居工程的有效推动下,一部分居住条件恶劣的自然村庄逐步消失。

二是统筹城乡发展催生村庄变迁。党的十七大后,国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向农村延伸覆盖,农民不再单一依赖于土地而生存,一部分有条件农民陆续进城入镇落户定居,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其拉动效应日益明显。截止2013年底,全县共建成农村新型社区36个。城关、神河等重点镇周边区域的中心村,人口加速聚集,形成农村新社区,党家坝、金河口等村于2003年后相继改设为社区,实现村庄快速转型。自然条件较好的吕河镇敖院村,2003年由原敖院、养马沟、柴家垭三个村合并而成,随着其位于主交通干线附近的人口不断聚集,2011年更名为敖院社区,现有6个自然村615户2278人。伴随城镇化这一趋势,加速村庄变迁步伐。

三是产业结构调整影响村庄变迁。我县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县,“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立地条件决定了农业产业布局,大量分散的土地耕种需要农民就近居住,以便于生产生活,因而传统自然村庄相对分散。近几年来,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农民自然选择由高山、边远乡村向集镇、河川及公路沿线迁移。特别是受劳务产业影响,农村90%以上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全县许多小村庄已成为留守人员为主体的“空心村”。赵湾镇王庄村原子房沟和马蹄沟两个自然村都是人口过百人的大村落,由于其距集镇近30公里、基础条件非常差,产业发展滞缓,当地农民选择外出务工,一部分在外务工创业有成的农民工直接选择在城镇买房定居,如今子房沟无人居住,马蹄沟亦仅剩5户留守人员。

村庄变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随着人口迁徙、大量农民与贫瘠土地的依附关系日渐剥离,无人居住的老旧村落走向消亡是大势所趋,交通、信息等现代化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加快,村庄撤并亦势在必行。立足山区农村实际,在新一轮村庄的区划调整和规划建设中,应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以方便生产生活为原则,以改善居住条件为方向,以提升生活品质为根本,使村庄成为承载“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靓丽符号。

一是立足山区实际,做好村庄规划。在新一轮村庄规划建设中,应切实遵循陕南山区农村实际,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等相关规划,对于纳入城镇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发展受限村庄和规模偏小村庄区别对待,以中心村为重点,以部分自然村为补充,鼓励农村居民适度集中居住。对于有意向搬迁的农户,应鼓励和引导向县城和集镇移民安置小区。移民新区不仅统一规划建房,应整合项目同步抓好配套设施及增收产业规划,增强新村庄的承载力,避免集中安置点“空壳化”。

二是顺应群众需求,合理撤并村庄。在新一轮行政村撤并调整中,应充分考虑方便山区农民生产生活和安全宜居等因素,兼顾村域面积、人口、产

业等要素。建议对自然条件受限、土地资源紧缺,交通等基础设施相对较差的村庄,向用地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就近迁并。打破现有行政村界,按照地域相邻、习俗相近的原则将部分村庄调整并入中心村,不能单一把人口规模作为界定是否撤并的标准,避免行政村越并越大,造成群众办事不便、基层组织管理困难等后遗症问题。 三是调整投资方向,加快村庄建设。建议对自然条件劣恶,人走房空、受益面窄的“空心村”,今后不再安排路、电、水等基础建设项目,避免重复性建设。整合新农村建设项目,主要向受益人口集中、带动面大的移民安置点和中心村(社区)投入,加快道路、绿化、供排水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新村庄品位。对拉动就业、提供就业的产业园区、合作经济组织和工业企业,财政、农业、工商等部门应优先申报享受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并争取减免相关费用。

村庄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一、以上三个村庄正在搞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现三个村存在的问题与矛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外地工作、户籍在外地,但父母在家或已去世,但家中老宅仍在未收回,如果收回意见较大,他们想保留一套住房。

2、近几年有部分农户已盖了新楼房,按照增减挂钩改革,需赔偿数额较多,部分群众有较大意见。部分群众认为他们腾出土地太少,而赔偿价格较高。

3、如果新型社区建设能顺利进行,与“三权分置”相结合,可以很清晰的把农村集体农户成员与其他人员享受权利分开。

二、大部分群众通过宣传引导,已经转变了思想观念,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法,群众对此较为认可,但仍有个别群众思想扭转较为困难。

三、在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时采取了以下措施:

1、广泛宣传“三权分置”这项政策,让群众充分了解到这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活水平的一项好政策。

2、宅基地“三权分置”也是统筹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更是增加农民经济收入的可行途径。

3、针对“三权分置”政策,我镇专门成立工作组,入户进行宣讲、做工作,使广大群众普遍了解到该政策的好处。

四、在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中与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1、由于外出务工青壮劳力太多,在确认阶段户口本和农户双方身份证收取较为困难。

2、有的因子女上学在城里租房住,农闲后很长时间不回家,联系不上。

村庄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一)专项整治重点

1.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整治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推诿扯皮,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拉帮结派、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问题。

2.乱作为的问题。重点整治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事不公、强占强拆、作风粗暴、村务财务管理不规范、假公开或公开不到位等问题。

3.贪腐谋私的问题。重点整治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务、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吃拿卡要中饱私囊等问题。

4.执法不公的问题。重点整治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二)专项整治方法步骤

1.深入动员部署(11月上旬)。11月3日前各管区、村庄、科室、居委会(以下简称各单位)要抓紧召开专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要求,进行安排部署。

2.全面排查问题(11月中旬)。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照专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开发区将抽调精干力量,逐个村进行摸底排查。各单位要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逐一调查核实;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全面梳理分析,区分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贪腐谋私、执法不公等四类,列出问题清单,集体进行研究,确保到事到单位到人头。问题责任清单于11月20日前报开发区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1309房间)审核把关。

3.集中整改落实(12月中旬)。各单位要按照问题责任清单内容不等不靠,坚持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公开透明整治,实行边查边改边曝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确保把上级和开发区党工委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单位,由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和基层联系点进行蹲点指导、督促整改。各单位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和基层单位组织生活会,逐项对照检查,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年底前,全区将集中通报一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反面典型案例。

12月20日前,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专项报告报开发区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同时报电子版。

(一)研判内容

1.村级班子建设方面。重点围绕村“两委”班子整体运转、作用发挥和群众威信等方面进行研判。具体包括:村级班子是否团结,搭配是否合理,整体运行是否正常;党支部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情况,工作开展是否得力,后备干部培养是否正常;村“两委”班子职数,连选连任情况,交叉兼职数量,性别比例,年龄结构;村“两委”成员的个人经历、个性特点和工作开展情况,搞好分类分析;村“两委”干部坐班、值班等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力落实,党员群众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认可度、满意度,对班子及成员整体评价。

2.党员队伍建设方面。重点围绕党员队伍结构、党员作用发挥、党内生活落实等方面进行研判。具体包括:村庄党员数量,性别比例、年龄结构、学历、职业分布、社会关系、是否存在派性矛盾;近年来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定期开展党员集中培训;注重党员的个体研判,重点围绕参加组织生活、重点工作表现、日常作用发挥、维稳等方面进行分析;群众对党员队伍和党员个体的总体评价。

3.民主管理执行方面。重点围绕村庄党务村务管理的规范有序、民主协商、公示公开等方面进行研判。具体包括:“阳光村务”村级集体管理决策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决策办理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六议两审四公开”和“六步式”办理程序;党务村务是否做到每月及时公开和全程公开;“四日合一”、全民议事等活动开展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因决策办理程序不民主、不公开而导致的案件,案件出现的原因及查处措施;党员群众对村庄民主管理的总体评价。

4.村庄集体经济方面。重点围绕村集体增收、特色产业、发展潜力和资产资源管理等方面进行研判。具体包括:村庄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来源,年度经营性收入;村庄特色产业、优势资源,目前开发利用情况,影响发展的制约因素,村庄经济发展前景和潜力;村庄资产、资源对外出租、出让和处置情况,合同签订、合同履行是否正常;村庄负债数额,负债原因,是否存在隐患以及化解对策;村庄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是否规范。

5.村庄特色工作方面。重点围绕村庄强化基层基础、提升民生民意方面的有效做法进行研判。具体包括:村庄在项目建设、

招商引资、城市管理、环境卫生整治、征地拆迁、集体增收、社会治理、党员作用发挥、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村级民主制度化建设以及村规民约制定、良好村风民风养成等工作中的创新点子和特色做法,挖掘不同层面的工作典型,认真总结提炼先进做法和经验,将研判工作向深层次推进、广领域拓展、高质量提升。6.存在和潜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围绕软弱涣散状况、矛盾纠纷、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进行研判。具体包括:班子是否团结,村干部主要精力是否放在村级事务上;村“两委”干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能否按要求开展工作,能否胜任职务;是否存在宗族派性矛盾,有无后备干部力量;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党内活动能否正常开展;党务村务民主管理、民主公开是否到位;村庄日常管理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和潜在隐患。

(二)研判方式

1.调研调度研判。以管区为单位,结合群众满意度调查、大走访等日常工作开展,深入党员群众全面走访调研,真正访出实情、查出隐情。同时,党工委将定期调度纪委、组织、宣传、、公安、招商、城建、农业、民政等站所,掌握村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村庄进行定性评价。

2.阶段工作研判。根据重点工程项目拆迁、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及时采取工作调度、明察暗访、督查考评等方式,对村级班子和村干部抓工作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研判,对存在潜在问题的及时提醒,实现研判与工作推进双促进。

3.重点跟踪研判。对存在班子不团结、党务村务管理混乱、宗族派性严重、组织制度落实不严等问题的软弱涣散村庄,要着力重点突破,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深入开展排查,重点跟踪研判,找准症结所在,切实将问题摸清、摸细、摸透,及时化解矛盾问题,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和谐发展。

4.专项应急研判。坚持问题导向,对因拆迁、财务、等突发性事件,导致村庄矛盾纠纷集中的,成立由党政班子成员具体牵头,纪委、组织、公安、、经管、管区等部门参与的工作组,靠上集中整顿,查找问题源头,研究解决措施,确保短时间内扭转村庄面貌。

5.年度集中研判。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利用年初、年底或村“两委”换届选举前等时机,组派专门研判工作组,通过召开述职述廉测评会议、发放民主测评票、个别谈话了解等形式,组织开展集中研判,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通过综合分析进行定性定量研判,形成综合研判报告。

(三)研判程序

1.组成研判班子。为把村庄党务村务综合研判工作抓紧抓实,党工委成立研判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牵头抓总、统一调度,各管区书记、组织、纪委、财政审计等党政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各管区挑选政治觉悟高、党性强的同志分别成立工作组,负责本管区村庄党务村务综合研判工作的开展。

2.召开述职述廉测评会议。召开村“两委”、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支部书记向党员和村民代表报告村“两委”全年工作;对班子整体和班子成员个人、党员队伍整体和党员个人进行民主测评,对整体测评分先进、一般、后进三个等次,对个人测评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并分类做好测评结果统计汇总工作。会后,述职述廉报告、会议记录、照片和测评结果统计汇总表务于11月20前上报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同时报电子版。

3.个别谈话了解。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退职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和部分“两代表一委员”、产业大户、威信高的群众、贫困户代表进行个别谈话,围绕研判内容,了解班子、个人存在的问题,党员群众的反映和诉求,由研判工作组逐人谈话,做好记录并签字备存。

4.汇总研判情况。测评、谈话结束后,在研判组形成研判报告的基础上,召开专题党委会议,听取研判组工作汇报,对各村研判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认真比较对比,对各村的研判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将结果分成较好无明显问题、存在部分问题和存在明显问题群众反映强烈三个等次。

5.反馈研判结果。形成研判反馈结果后,要及时向村庄反馈研判的基本评价、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对研判结果较好的,以鼓励、支持的形式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对研判结果一般的,帮助进一步理清思路,提档升级;对研判结果较差的,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明确指出改进、努力的方向,限期整改。

6.跟踪督促整改。村庄在接到综合研判反馈意见后,要及时向党工委上报整改

承诺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党工委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存在有章不循、有令不行等问题的,要视其情节轻重,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确保村级组织健康运行。开展村庄党务村务综合研判是准确把握村庄运转状况、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管区、工作组、村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推进落实。各村党支部书记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任务,按照要求逐项研判,把村情民情彻底摸清;各管区书记要根据责任分工,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研判工作;每名包村干部要积极作为,主动发现、及时上报所包村庄存在的各类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形成齐抓共管、立体研判的工作格局,确保取得实效。党工委将加强对党务村务综合研判工作的监管,对思想上不重视、信息掌控报告不及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严肃处理,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村庄党务村务综合研判开展情况将作为全区基层党建工作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11月中旬之前召开测评会议,完成38个村庄党务村务综合研判工作,按照要求形成研判报告于11月20日前上报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同时报电子版。

1.成立领导小组。开发区成立开展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暨村庄党务村务综合研判工作领导机构,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村庄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现状调查,是要摸清全区和各镇街道范围内村庄通路、水、电、广播、电视、电信,以及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现状,摸清农民群众最迫切要求解决的事项,进一步明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的具体内容,提出可操作的政策和措施。因此,搞好这项调查有利于各级党委、政府在下阶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依据实情,把握全局,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科学决策,切实解决好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群众反映的迫切问题;有利于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为民办实事,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调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统一思想认识,重视这项工作。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份内事。区里已建立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组织专门力量,集中精力和时间,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数据汇总分析等。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调查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这次调查是全省性、全面性的专项普查,内容分为基本情况、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问卷调查等三大部分。调查对象为全区范围内所有自然村及以上的村庄,对每个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事业现状进行全面、专项、详实的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每一个村庄通路、水、电、广播、电视、电信,以及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现状。为切实做好这次调查工作,必须进一步落实责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调查的牵头和组织工作,负责全区面上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组织骨干培训、数据汇总和统计分析。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规划与建设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经局、环保局、国土分局、电信秀洲分局、城郊供电分局等部门和单位必须紧密配合,齐心协力,组织好调查力量,对调查工作进行指导和对调查数据进行核实。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是这次调查工作的主体,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一个重点,在加强领导的基础上,配足配强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配好审核员和电脑录入人员,并注重选派熟悉村庄情况、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下村指导和帮助调查人员开展调查工作。同时,各镇、街道要落实工作经费、办公设施和场所等保障措施,以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要精心组织区域内各行政村开展调查工作。各行政村要集中村干部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等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分工负责,分片负责,扎实做好所在村的调查填表和及时上报工作。各调查人员在调查时一定要进村入户,实事求是,耐心细致地按照附表(件)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逐栏、逐项据实统计填表,既不要掺杂水分,也不要缩小数字。要明确调查责任,填表后村会计和驻村工作指导员要签名,村委会要盖章确认。各镇、街道要对村庄报送的表格逐村逐张审核,并形成统一的电子文档通过农民信箱上报区。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组织好对镇、街道报送情况的审核、汇总、统计和分析,并就如何完善村庄规划、实施分类指导、调整工作重点、突破制约瓶颈等方面提出可操作的政策和措施。调查报告要分类、具体,让人看了一目了然。

(三)搞好培训,打好基础。这次调查工作内容多、指标新、范围广、时间紧、要求高,与以往的常规调查有所不同。在调查内容上,涉及所有村庄的基础设施和部分公共服务事业情况;在指导设置上,涉及到城乡统一供给饮用水、污水治理、垃圾处理、通信网络等;在调查对象上,涉及所有行政村、自然村和农户;在工作要求上,时间紧而且要求保质保量,并尽可能采用现代信息网络手段。因此,抓好人员培训,特别是对村会计和驻村指导员的培训是基础和关键,直接关系到调查人员能否准确理解和掌握概念界定、统计填表,及浙江农民信箱的使用方法和本次调查方案的具体操作等实务。所以,培训工作必须做到应训尽训,凡训必会,务必使每一位参加调查工作的人员对调查指标的概念理解正确、填写规范完整,确保调查数据准确无误。省对各县市区的培训工作已经在10月11—13日完成,我区、镇两级的培训工作要在这次动员会结束后尽快开展。各镇(街道)、村的调查业务骨干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培训。其它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由各镇(街道)组织培训和指导。通过区、镇(街道)两级培训和指导,要求参加调查的工作人员准确掌握调查指标体系的设置要求、概念界定和填写方法。

(四)精心安排,确保进度。根据省、市两级政府要求,为了给明年各级党委、政府部署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调查工作在四季度必须全面完成,村里的调查工作务必在11月5日前完成;镇、街道的审核、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务必在11月10日前完成;区的审核、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务必在11月15日前完成。为了按时完成调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整个调查工作大致分四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10月11日—10月16日)。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全区开展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现状调查的实施方案,做好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2、动员培训阶段(10月17日—10月23日)。召开动员会议,开展培训工作。区组织对各镇(街道)、村的调查业务骨干进行培训,镇、街道组织对各村参与调查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3、调查实施阶段(10月24日—11月5日)。以各村村干部和驻村指导员为主要力量,开展全面调查,村级调查填表的基础工作务必在11月5日前完成;区、镇(街道)两级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督查、指导和帮助。

村庄调查报告范文第6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现状调查,是要摸清全区和各镇街道范围内村庄通路、水、电、广播、电视、电信,以及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现状,摸清农民群众最迫切要求解决的事项,进一步明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的具体内容,提出可操作的政策和措施。因此,搞好这项调查有利于各级党委、政府在下阶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依据实情,把握全局,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科学决策,切实解决好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群众反映的迫切问题;有利于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为民办实事,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调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统一思想认识,重视这项工作。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份内事。区里已建立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组织专门力量,集中精力和时间,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数据汇总分析等。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调查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这次调查是全省性、全面性的专项普查,内容分为基本情况、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问卷调查等三大部分。调查对象为全区范围内所有自然村及以上的村庄,对每个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事业现状进行全面、专项、详实的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每一个村庄通路、水、电、广播、电视、电信,以及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现状。为切实做好这次调查工作,必须进一步落实责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调查的牵头和组织工作,负责全区面上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组织骨干培训、数据汇总和统计分析。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规划与建设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经局、环保局、国土分局、电信秀洲分局、城郊供电分局等部门和单位必须紧密配合,齐心协力,组织好调查力量,对调查工作进行指导和对调查数据进行核实。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是这次调查工作的主体,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一个重点,在加强领导的基础上,配足配强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配好审核员和电脑录入人员,并注重选派熟悉村庄情况、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下村指导和帮助调查人员开展调查工作。同时,各镇、街道要落实工作经费、办公设施和场所等保障措施,以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要精心组织区域内各行政村开展调查工作。各行政村要集中村干部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等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分工负责,分片负责,扎实做好所在村的调查填表和及时上报工作。各调查人员在调查时一定要进村入户,实事求是,耐心细致地按照附表(件)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逐栏、逐项据实统计填表,既不要掺杂水分,也不要缩小数字。要明确调查责任,填表后村会计和驻村工作指导员要签名,村委会要盖章确认。各镇、街道要对村庄报送的表格逐村逐张审核,并形成统一的电子文档通过农民信箱上报区。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组织好对镇、街道报送情况的审核、汇总、统计和分析,并就如何完善村庄规划、实施分类指导、调整工作重点、突破制约瓶颈等方面提出可操作的政策和措施。调查报告要分类、具体,让人看了一目了然。

(三)搞好培训,打好基础。这次调查工作内容多、指标新、范围广、时间紧、要求高,与以往的常规调查有所不同。在调查内容上,涉及所有村庄的基础设施和部分公共服务事业情况;在指导设置上,涉及到城乡统一供给饮用水、污水治理、垃圾处理、通信网络等;在调查对象上,涉及所有行政村、自然村和农户;在工作要求上,时间紧而且要求保质保量,并尽可能采用现代信息网络手段。因此,抓好人员培训,特别是对村会计和驻村指导员的培训是基础和关键,直接关系到调查人员能否准确理解和掌握概念界定、统计填表,及浙江农民信箱的使用方法和本次调查方案的具体操作等实务。所以,培训工作必须做到应训尽训,凡训必会,务必使每一位参加调查工作的人员对调查指标的概念理解正确、填写规范完整,确保调查数据准确无误。省对各县市区的培训工作已经在10月11—13日完成,我区、镇两级的培训工作要在这次动员会结束后尽快开展。各镇(街道)、村的调查业务骨干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培训。其它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由各镇(街道)组织培训和指导。通过区、镇(街道)两级培训和指导,要求参加调查的工作人员准确掌握调查指标体系的设置要求、概念界定和填写方法。

(四)精心安排,确保进度。根据省、市两级政府要求,为了给明年各级党委、政府部署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调查工作在四季度必须全面完成,村里的调查工作务必在11月5日前完成;镇、街道的审核、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务必在11月10日前完成;区的审核、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务必在11月15日前完成。为了按时完成调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整个调查工作大致分四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10月11日—10月16日)。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全区开展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现状调查的实施方案,做好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2、动员培训阶段(10月17日—10月23日)。召开动员会议,开展培训工作。区组织对各镇(街道)、村的调查业务骨干进行培训,镇、街道组织对各村参与调查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3、调查实施阶段(10月24日—11月5日)。以各村村干部和驻村指导员为主要力量,开展全面调查,村级调查填表的基础工作务必在11月5日前完成;区、镇(街道)两级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督查、指导和帮助。

村庄调查报告范文第7篇

关键词:南水北调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桥梁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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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况

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石家庄至北拒马河段)起点为石家庄市田庄分水闸以南约54m处,终点为北拒马河中支南岸,线路总长227.375km。由于该工程采用明渠输水方案,沿线截断了国道、省道、县乡村道等公路和群众用于生产、生活的机耕路共计600余条,因此需要对截断的道路进行恢复。根据工程复建原则,并结合当地交通状况,通过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最终确定京石段共布置跨渠公路桥130座、生产桥110座和连接路用于恢复截断的交通。

2桥梁布置原则

2.1公路桥布置原则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各专业部门的行业规范的要求,结合农村移民安置规划、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按三原原则进行道路工程的复(改)建。如果要提高复(改)建道路等级、标准,必须进行专门论证,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2)根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一期工程总干渠总体设计》方案,为保证沿线公路的畅通,方便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为总干渠穿越的已建或在建的四级以上公路均需设置跨渠桥梁,村与村之间的交通,视具体情况适当设置。

(3)跨渠桥梁总数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每隔2km设置一座桥,并尽量与渠道正交,具体桥位还可以根据周围实际情况作合理调整。

2.2生产桥布置原则和标准

(1)根据生产道路的使用情况,对承担中心村对外主要交通任务、现状车流量较大、现状路面等级较高且距离公路桥桥位较远的生产道路,修建净宽4.5m生产桥,保证现状的对外交通功能。

(2)对具有承担村庄主要生产任务、且距离公路桥较远或难以修建连接路绕行的生产道路,修建净宽3.5m生产桥,保证现状的生产使用功能。

(3)对于距离公路桥相对较近,能通过修建连接路满足大型农业机械生产要求时,修建能通过小型农用车的净宽2.5m生产桥。

(4)连接路的布置应根据能过车的桥梁桥位综合考虑,对于连接高标准的路面,应适当提高连接路的建设标准。

3桥梁设计过程

3.1公路桥设计过程

1995年至2003年,根据《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跨渠交通桥初步设计大纲》的复建原则,对被总干渠截断的国道、省级公路、县级公路、乡级公路等重要的交通公路进行了反复调查,并与渠道沿线保定市交通局和石家庄市交通局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在《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石家庄至北拒马河段)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计列了131座公路桥。

2004年5月21~31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规总院”)对主体工程计列131座公路桥的“初设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同年7月19~24日进行了复审,9月17~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初步设计概算进行了核定,水利部以水总(2004)605号文对“初设报告”进行了批复。

2005年7月完成公路桥招标设计,2006年3月完成施工详图设计并全面进入施工阶段。厂城桥所在道路属于112国道,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占迁、规划加宽等原因,取消该桥改为厂城渠道倒虹吸。故最终实施后公路桥数量为130座。

3.2生产桥设计过程

水利部以水总(2004)605号文对“初设报告”进行了批复后,并在批文中提出了:“下阶段应根据跨渠公路桥的布置和渠道沿线村庄的分布,在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下,研究合理增设生产、生活便桥的必要性。”

2005年7月底至8月上旬,通过对石家庄市和保定市总干渠沿线村庄的生产生活交通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编制完成了《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占迁安置规划修订生产生活交通恢复设计》,报告中计列了118座生产桥和连接路。

2005年10月,“水规总院”在武汉召开中线一期征地移民总体可研修改工作讨论会,在会议纪要中将生产桥更名为人行便桥,按照步行桥设计,桥宽总体控制在2.5m以内,两岸连接采用梯道设计。京石段占迁安置工程中计列的118座生产桥均按照人行便桥的规模和投资列入了总体可研报告。由于此标准与京石段上报标准差距较大,致使征迁工作推动困难,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阻工现象。

2006年6月1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函[2006]85号文向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调办”)建议尽快核实确认京石段公路桥、生产桥设置方案。

2006年7月23~29日,由“国调办”、“水规总院”、 “中线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河北省京石段总干渠沿线的交通现状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调查组要求将公路桥和生产桥统筹考虑,统一进行优化。

历经2年多的探讨,经过多层次、多部门考察研究,2007年6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办投资[2007]1385号文对《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石家庄至北拒马河段)生产桥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生产桥初设报告”)进行了批复,同意增设生产桥数按110座内、相应投资规模按3.4亿元内控制。2007年8月8日,国调办以国调办投计[2007]89号文对“生产桥初设报告”进行了批复。2007年9月,完成生产桥招标设计,2007年11月完成施工详图设计并陆续开始生产桥施工。

4结语

京石段共布置130座公路桥、110座生产桥和连接路用于恢复公路交通路网和生产交通路网,基本恢复了渠道两岸的公路交通和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

同时公路交通是国民经济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命脉,总干渠两岸交通恢复的状况,对沿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形式以及地方经济发展有着较为深刻的影响。因此桥梁的布置、设计以及施工的过程都应该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和确认,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做好准备。

参考文献:

[1] 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石家庄至北拒马河段)初步设计报告[R].2004.

村庄调查报告范文第8篇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所称农村是指区所辖现状村庄,分为城市化地区村庄及城乡一体化地区村庄两类。城市化地区村庄是指新城组团、沙河组团、六环路以南(含阳坊镇、小汤山镇)及其他各镇中心区范围内的村庄;城乡一体化地区村庄是指城市化地区以外的村庄。

城市化地区村庄原则上不再新增宅基地。城市化地区村庄实施整体搬迁改造前,村民因近期生活需要确需在原有宅基地上进行住宅建设的,由规划分局审批。

城乡一体化地区村庄的村民在新增或原有宅基地范围内依法新建、改建、扩建、翻建自用住宅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集中住宅的,适用本意见。城乡一体化地区位于风景名胜及文物保护区范围内的村庄,不再新增宅基地,村民不得在原有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住宅。

二、农村宅基地住宅规划管理

(一)新增宅基地选址

新增宅基地应在经批准的村庄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新增宅基地原则上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使用农用地作为新增宅基地的,需先行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新增宅基地申请人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同意后,报镇政府初审。镇政府初审同意后,报规划分局复核。规划分局以规划意见复函形式明确新增宅基地选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申请人持规划分局出具的规划意见复函,由镇政府组织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申请新增宅基地选址位置不符合村庄规划要求,但确需进行建设的,需先行按照村庄规划审批程序进行村庄规划调整,待调整后的村庄规划获得批准后再行申报。

(二)原有宅基地住宅管理

城乡一体化地区村庄利用原有宅基地改建、扩建、翻建住宅的申请人,应向村民委员会提交有权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证明文件、建设申请、符合村庄规划要求的拟建方案(包括平面图和立面图)、四邻意见及《区农村村民宅基地住宅建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材料通过本村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形成本村初审意见,并填写《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初审通过的建设申请进行复核,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报规划分局备案。

城市化地区村庄实施整体搬迁改造前,因近期生活需要确需在原有宅基地上进行住宅建设的申请人,应向村民委员会提交有权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证明文件、建设申请、符合村庄规划要求的拟建方案(包括平面图和立面图)、四邻意见及《区农村村民宅基地住宅建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材料通过本村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形成本村初审意见,并填写《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民委员会初审通过的建设申请进行复核后,向规划分局申请核发《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三)集中住宅建设

整体搬迁改造的村庄需要进行集中住宅建设的,由村民委员会依据经批准的村庄规划制定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报镇政府初审。镇政府初审同意后,报规划分局审批。

三、建筑标准

农村住宅单户房屋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应超过宅基地面积的85%(半地下室和地下室建筑面积计作地上建筑面积)。新增及原有宅基地住宅地上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一层;集中住宅地上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二层。依据《市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DB11/T536-2008),一层檐口高度不得超过3.6米,二层檐口高度不得超过7.2米。

建设二层集中住宅,应符合《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1998年修正)的有关要求。建设二层建筑或跨度超过6米平房的,宅基地住宅建设人应先行了解规划条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后,申请规划许可手续。使用通用标准图集建设宅基地住宅的,可以直接申请规划许可手续。建筑设计与施工应符合《市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DB11/T536-2008)的有关要求。

四、规划有效期限

宅基地住宅建设应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开工的,建设人应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许可期满30日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五、规划监督

宅基地住宅建设的规划审批单位应不定期对宅基地住宅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宅基地住宅竣工后,建设人需持相关许可文件向审批单位申请规划验收。审批单位应在自接到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规划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住。

六、规划执法

(一)宅基地住宅应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建设而未取得的,或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认定为违法建设,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查处。

(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在建宅基地住宅应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建设而未取得的,或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在建宅基地住宅,不符合村庄规划的,应限期拆除;符合村庄规划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限期拆除。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宅基地住宅,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限期拆除。

(三)宅基地住宅建设人不执行停工通知或限期拆除决定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采取通知公用事业单位停止提供相关服务、公示催告、查封施工现场及等措施进行查处。

(四)违法建设的宅基地住宅无法确定建设人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通过媒体并在违法建设的宅基地住宅所在地公告,督促建设人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期限不得少于15日。公告期满,仍无法确定建设人或建设人拒不接受处理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予以。

村庄调查报告范文第9篇

离曹家仅数十米远的桥头,便是曹继云被打死的现场。

5月10日晚,在家门口附近突遭袭击之后,51岁的曹继云不治身亡。

在村民们看来,曹继云的死与以下两件事有关:一、在向上级反映村里的土地违规使用情况时,曹继云曾被选为村民代表牵头人;二、在镇里的工作组进驻村里调查时,他曾向工作组反映问题。

谁是凶手?目前,通州警方正在追查当中。

村民家门口附近遭袭身亡

5月10晚,通州区马驹桥镇古庄村,村民蔡慧苹正在家中看电视,突然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我问是谁,没有人回答。”蔡慧苹看了一下表———晚9时55分。

敲门声仍然不止,院子里的狗嗷嗷乱叫。租住在蔡慧苹家的万志海也拿了个棒子出来看。

“我小心翼翼走到门口,听见门外有人说‘快开门’。”蔡慧苹听出是丈夫曹继云的声音,赶忙打开院门———月光下,曹继云满头是血,背靠着大门坐在地上,地上还有两大摊血。

“我问他怎么了?他只说,村里人打的,在桥头打我。”蔡慧苹说。

万志海赶了过来,和蔡慧苹一起把曹继云拖进院内。随后,万志海拨打110报警。

在等待110民警时,蔡慧苹把曹继云扶进了屋。她说,曹继云躺到床上后就开始呕吐不止,头上的血不断流出,已经说不出话来。

“为了让他休息,我当时没问他是谁打的。”蔡慧苹说。谁知,等到丈夫被送入医院后,她再没机会问这句话了。

随后,蔡慧苹沿着门口的血迹寻过去,在她家东侧30多米外的桥头,发现了一根一米多长、已经折成三节的镐把,上面还有血迹。

当晚10时20分左右,警车赶到,将曹继云送入通州第二医院。由于失血过多,该医院无法处理,随即拨打了120。当晚12时,曹继云被转入天坛医院。

5月11日早晨7时,医生通知蔡慧苹,因头部伤势过重,曹继云不治身亡。

天坛医院急诊室神经外科医生告诉记者,曹继云脑部多处受重击,有大量淤血。另外,其腿部、手部等部位有多处外伤,是被硬物击打所致。

目前,尸检报告已经交至通州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蔡慧苹当晚从桥头捡到的镐把也被警方拿走。

村民牵头人被列入“被看人”

从2月份开始,51岁的曹继云就被村民们选为古庄村村民代表牵头人,带领村民到相关部门反映村里的土地违规使用问题。

“我们选他为牵头人,是因为他读书多、懂法律,又为人仗义。”村民范永生说。

2月28日,古庄村村民代表共同签署了一份罢免村委会主任刘富奎等村干部的提议书。

3月4日,在古庄村副书记甘英签下的一份“2005年3月4日下夜班看重点人”名录上,列出了“被看人”和“看管领导”,其中曹继云排在“被看人”的首位,“看管”他的是村干部范德录。范的夜班办公地点在村委会传达室,斜对桥头,距曹家不足百米。

蔡慧苹说,从那之后,她家便时有异常。“经常到后半夜时,大门会突然被人从外面推一下,像是要看看是不是上了锁,引得院里的狗直叫。”

租住在曹继云家的万志海也说,他经常在晚上听见院子内的狗叫个不停。

4月下旬,曹继云家养了两年多的大黄狗突然不见了,曹继云和妻子找了两天,才在村后发现狗已被人毒死并埋了起来,同时被毒死的还有另一村民范德元家的狗。

“我难过了好几天,后来又从外面新牵来一条小黑狗。”蔡慧苹说。

死前曾向镇工作组反映情况

5月8日上午,村民们得知,由马驹桥镇副镇长赵永学、村干部于长洋和镇信访办陈学庆共同组成的工作组将于9日正式来村里调查村里的土地使用情况。当天下午,20多名村代表商量后决定,趁此机会向工作组系统地反映村里的各种问题和罢免村委会主任的理由。经大家推荐,曹继云再次被选为村代表牵头人。

5月9日,马驹桥镇工作组正式成立,进入古庄村调查。当天上午,古庄村40多名代表和工作组一起开会讨论。曹继云坐在一边,边听边用笔在纸上写。快结束的时候,曹继云突然站了起来。“他拿着手里的纸说,这是刘福奎违反的7条法律,然后一一宣读。”范永生说。

村民们说,9日晚,村里原来一直亮到夜里两三点的路灯突然全部熄灭了。该村路灯由村委会管理。村委会委员范德录对此的解释是:“灯泡坏了,电工正在更换。”

5月10日,范永生来到曹继云家,约他一起去住在村北刘长库家打牌,同去的还有村民刘长永。当晚9时40分,曹继云和范永生一起离开,走到曹家屋后时,两人分开,曹继云继续往东走,过桥回家。范永生说,没想到这一别竟是与老朋友的最后一面。

曹继云死了。而此时,村里的土地违规使用调查情况正进入关键时段。

镇工作组的进驻调查,被村民们认为是解决村里土地买卖和村主任任免问题的希望。然而,曹继云的突然死亡,影响到了村民们配合调查的积极性。

马驹桥镇副镇长、古庄村工作组负责人赵永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无论如何,镇工作组仍将继续调查下去。

土地使用问题由来已久

2004年底,古庄村村干部通知村民,从2005年12月开始,整个古庄村要整体往西搬迁,原有耕地留下来搞开发,搬迁每人补助4万多元———村民范永生说,正是这个搬迁政策,引燃了古庄村关于土地使用和干部任命问题的“导火索”。

今年2月28日,185名村民联名提议罢免村主任刘富奎等干部。3月28日,村民们向村党支部提交了一份罢免书。

罢免书中认为:刘富奎多次将村中土地违规售卖;刘富奎售卖土地从未向村民公示公告,侵犯了村民的知情权;2004年土地确权工作中,刘富奎以欺骗手段,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胁迫村民签下土地流转协议;刘富奎有私拆村民信访信件等违法行为。村民要求党支部见到罢免书后,按照法律程序尽快解决。

马驹桥镇政府收到古庄村村民的上访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随后在4月13日与古庄村村民代表范德强、曹继云等人做了沟通。镇政府认为,自1993年以来古庄村累计征占土地968.775亩,应收土地款62501450元,实收21624261元,未收40877180元。

村民代表范德强等人认为,古庄村共有土地1046亩,按照这个调查结果,基本上所有的土地都已被征占,但现在全村村民约400人左右,只收到了每人4万元的搬迁和土地补偿费,为什么还有那么多钱没发给村民。而且,土地卖给谁了,一共卖了多少钱,之前他们根本不知情。

对于土地使用的详情,镇信访办的解释是:古庄村南侧原轻工业基地175.314亩、东侧100亩、西侧51.525亩、南侧223.78亩、大柴路33.51亩都已经和企业或政府机关单位签订条款,但只收到部分征地款,没有完全结清所有的征地款。大长路东侧用地294.36亩和古庄村北侧田园用地81.89亩,这两块土地都与园区签订协议,土地现在暂时由村委会使用,征地款的款项均没有支付。

而村民们认为,为什么村委会在没有和村民协商的情况下,就把土地卖给那些没有支付征地款的单位。而且,在村民到村委会了解土地的征用情况时,刘富奎都拒绝回答。

关于古庄村罢免村委会主任的问题,镇政府相关部门认为,根据《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对2005年3月28日部分村民向党支部提交的罢免刘富奎村民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进行了审核,认为主要罢免理由不充分:第一,经过国家环保产业园区对古庄村出租土地的情况进行审核,认为不存在欺骗的行为。第二,经过镇经管站对2004年土地确权工作进行审核,认为不存在欺骗行为。第三,刘富奎私拆信件一事,经核,公安部门已经作出处理,不能作为罢免的理由。

“我们都认为刘富奎私自拆村民信访信件,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侵犯了公民通信自由的权利。况且,刘富奎是村委会主任,知法犯法,我们不能接受这样的领导。”范德强说。

村干部私拆村民信件

3月2日,古庄村村民赵江曾以快递形式给北京市通州区公安分局发过一封游行申请书。“我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落实村民提出的清查土地使用、罢免村主任等人的要求。”赵江说。

3月3日上午,通州邮局的一名工作人员给赵江打电话,称这封信的地址不详细,无法寄出,同时告诉他,这封信会在3日和4日之间打回原处。

3月3日开始,赵江等村民代表去村委会打听是否收到这封退信,但一直未见踪影。直到5日下午,村民看到村委会主任刘富奎拿着这封游行申请书的复印件时,才知道他早已拿到这封退信,并私自拆开复印。

赵江说,当日晚上,村民们找到刘富奎,当场向他讨要说法。曹继云也出现在现场。

“当时,他以非常专业的法律术语告诉刘富奎,他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说得刘富奎哑口无言。”赵江说,他和村民们那时候才知道刘富奎到底是违了哪条法。从此,他们都觉得曹继云是个能人,想请他为村里的土地维权出主意。

“他经常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人又比较耿直,经常主动帮别人向上反映问题。”蔡慧苹说,她曾多次劝他不要凡事强出头,但他总不听。

1999年,曹继云一家从密云搬到古庄村时,村里并没有再分给其土地,多年来,他和妻子主要依靠打零工挣钱养家。虽然曹继云一直住在村里,但无论村里土地的买卖和确权还是村主任的罢免,都跟他没有直接关系。

“牵头人”引领村民反映问题

从3月5日晚开始,村民们主动找曹继云,请他用法律知识帮他们维护土地上的应得权利。

此后,曹继云带古庄村村民代表范德元、赵江、任凤玲等人,到镇、区、市各部门反映村里的土地问题。最终在今年4月12日,村民范德强接到马驹桥镇信访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的电话。这名工作人员说,让范德强等5人于4月13日上午9点在镇政府开会,镇政府会给村民一个准确答复。5人之中包括曹继云。

范德强认为,4月13日,镇政府的相关领导和他们5名村民代表的座谈,是对他们长期反映土地问题的一个非正式答复。

这次答复主要涉及征占土地和土地确权的问题,但村民对这次答复并不满意。“首先,他们没有出具正规的政府调查文件,只是叫村民记录这次答复过程;其次,调查的部门、方式等都没有说清楚,更没有实际解决我们长期存在的土地问题。”范德强说。

曹继云是这次会议主要记录者,会后他把会议纪要写成材料,取名《关于古庄村部分村民来信来访〈反映该村有关问题的调查答复报告〉》,并提出了以上质疑。目前,这份材料也是古庄村村民往后继续反映土地问题的主要材料。

对于这份材料,马驹桥镇宣传部部长李凤萍表示:这些关于土地问题的材料,因为没信访办公章和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是合法的文件,所以不能确定这些材料的真实性。

村民积极性受到影响

镇里的工作组进驻古庄村调查,使得古庄村多年来的问题解决有了希望,村民们热情高涨,9日和10日的集体会议,反映问题的人很多。但是,10日晚上曹继云的死,给热情高涨的村民浇了一盆冷水。

本报记者在村里的采访过程中,虽然还有许多村民愿意站出来反映情况,但没有人愿意出现在摄影记者的镜头前。

“已经有一个人死了,我要是站出来,下一个死的可能就是我。”一名村民说。

在打死曹继云的凶手没有抓到前,村里关于曹死亡的原因众说纷纭。通州警方表示,目前不便透露案件的进展。

5月12日,古庄村委会院内,偌大的办公区几乎空无一人,村主任刘富奎、副书记甘英等人都不在办公室。“领导全部开会去了。”村委会办公区一位工作人员说,但他没有说明,村干部们去哪里开会和开什么会。随后,记者几经努力,仍然未能找到刘富奎本人。村民们也对记者说,他们很久没有见到刘富奎了。

5月12日下午,在马驹桥镇政府,工作人员拒绝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马驹桥镇副镇长、古庄村工作组负责人赵永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工作组是9日才进入村里开始调查的,土地买卖和村主任的事情都在我们的工作范围之中。现在,调查工作才刚刚开始。之前,关于古庄村的那个调查报告是村民自己写的。”

赵永学表示,他已经知道村民曹继云的死亡,他说:“调查需要村民的大力配合,这件事情会对村民们的积极性有影响。”

赵永学还说,对于村民们反映的问题,工作组会继续调查下去。

村庄调查报告范文第10篇

【关键词】 手足口病 暴发 托幼机构

2009年9月7日,我中心通过疫情网络报告监测系统,发现某医疗机构报告宁州镇新庄私立幼儿园报告2例手足口病疫情,立即组织流行病学专业人员对该幼儿园进行调查处置,同时由当地卫生院及村卫生所防保人员对该村委会6岁以下儿童进行排查,有效地控制了手足口病疫情的漫延,现将调查处置结果报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该幼儿园位于宁州镇新庄村委会新庄村,距离县城约3公里,交通便利,是一所经教育局备案批准成立的私立幼儿园,有保育教师3人,厨师1人,共有入园儿童3个班级58人,其中大班8人,男2人,女6人;中班30人,男17人,女13人;小班20人,男13人,女7人;儿童早餐、晚餐在自己家中就餐,在园内吃中餐的儿童约30余人(新庄村的儿童回家就餐);园内有床位80张(高低床),每人1床位,厕所为水冲式。该村委会辖9个自然村,共984户3578人。新庄村有185户664人,其中6岁及以下儿童135人,村民生活饮用水为地下山泉水(未消毒),厕所分为沼气厕和露天厕两种。

2 流行病学调查

2.1首发病例魏某某,男,2005年4月22日出生,患儿于2009年9月4日口腔出现疱疹,9月5日手部和足也出现疱疹,但家长未在意,未到相关医疗机构就诊,继续入园就读。9月7日宁州卫生院医生进行病例排查时被发现,即日到县医院就诊,诊断为手足口病,9月9日因患儿体温≥37.5℃超48小时,以“重症病例”转上级医院治疗,9月15日治愈出院。经流行病学调查,家长否认患儿发病前1周到过外地,也未曾与其他疑似患儿有过接触史,平时全家饮用生水。

2.2首次报告病例孙某某,男,2006年11月17日出生,2009年9月6日出现口腔疱疹和手足皮疹到县医院就诊,诊断为手足口病,并入院治疗,9月8日以“重症病例”转上级医院治疗。从9月7日第一例病例报告,到9月18日最后一例患儿治愈出院,该幼儿园共报告手足口病27例,罹患率46.6%(27/58),其中重症病例6例,占报告病例数的22.2%(6/27),轻症21例,占77.8%(21/27)。

3 流行特征

3.1人群分布 男性15例,女性12例,男女比例为1.25:1;其中2岁2例,3岁13例,4岁7例,5岁5例。

3.2 发病时间分布 9月4日1例,9月6日1例,9月7日7例,9月8日13例,9月9日5例。

3.3班级及地区分布 小班16例,中班10例,大班1例;其中新庄13例,下龙洞9例,新文2例,居左1例,上龙洞1例,其它村委会1例。病例主要集中在新庄和下龙洞,占病例总数的81.5%(22/27)。

3.4临床表现

27例病例中出现发热患者14例,占51.9%。体温在37.4~39.5℃之间,其中体温≥37.5℃并超过48小时的6例患者均以重症病例转上级医院治疗;口腔出现疱疹或溃疡,手、足部出现皮疹的21例,占77.8%;手、足、臀、背等部位出现皮疹的3例,占11.1%;仅手、足部出现皮疹的2例,占7.4%;口腔出现疱疹,手出现皮疹的1例,占3.7%。

4 控制措施

4.1对全部病例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并按照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版)》要求[1],规范采集患儿咽拭子标本20人份送市疾控中心,采用reaItime-PCR检验方法进行手足口病病毒核酸检测,检出EV71核酸阳性13人,检出率65%,20份标本均未检出CAV16核酸和其他肠道病毒核酸。

4.2指导该幼儿园及学校规范开展晨检和预防性消毒工作,现场对该园提出了书面整改指导意见,要求该园做好健康教育和消毒工作,建立因病请假制度和缺勤追踪制度,按照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版)》要求[1],9月7日下午对该幼儿园书面建议全园停课10天(9月8日~17日);9月11日对新庄小学学前班建议停课10天(9月12日~21日);并要幼儿园及小学学前班复课时认真进行入园(学)检查,患儿必须凭医院治愈证明方可入学。

4.3积极治疗现症病例 确定县医院为全县的唯一诊治定点医院,一旦确诊要求全部住院治疗,按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版)》要求[2],严格筛查,发现重症病例及时转上级医院治疗。

4.4主动搜索病例 由县医院儿科医生、当地卫生院、村级医生以及村干部共同组成排查小组,开展辖区内患儿的排查工作,对患儿家庭及辖区内6岁以下儿童开展手足口病排查工作, 9月7日~12日每天一次对各村民小组进行手足病排查,共排查6岁以下儿童306人,排查出散居儿童手足口病病例4人,并及时进行治疗。

4.5对校舍、病家环境进行消毒 按卫生部《手足口病疫源地消毒指南》[2],使用含氯制剂对该幼儿园、新庄小学及患儿家庭进行消毒,消毒对象主要是餐饮具、玩具、教室、宿舍、课桌椅、门把手以及患儿使用过的奶瓶、餐饮具、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

4.6由当地政府组织动员群众,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幼儿园及学校门口的农家堆肥及垃圾,清扫村庄内道路及水沟,在各村民小组广泛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

5 讨论

5.1从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该幼儿园从9月4日起出现第一例病例,到9月19日最后一例病例的治愈出院。该幼儿园58人入园儿童中有27例出现手足口病症状,并从患儿咽拭子标本中检测出EV71核酸阳性13例,说明这是一起由多种因素导致的幼儿园儿童感染EV71的手足口病疫情暴发的典型案例。导致疫情暴发流行的主要原因是:①高传染性、高罹患率、高检出率、高重症率的发生与感染EV71有关[2,3,4];②当第一例患儿9月4日发病时,患儿出现了手足口等部位出疹症状,但未引起幼儿园老师及家长的注意,直到其他学生也相继出现症状就诊,并且疾控中心及相关医疗机构介入调查处理时,家长才带患儿前去就诊,延误了采取隔离及消毒措施的最佳时机;③该幼儿园属私立幼儿园,工作人员偏少,缺乏相关医学知识,导致幼儿园晨检工作不规范,日常晨检中仅查看是否发热,未进行其他检查,无晨检记录,也无患儿因病缺勤记录;④幼儿园儿童之间存在共用餐具、洗手盆、口杯和擦手毛巾现象;⑤对校舍、餐饮具、玩具等设施消毒不到位,管理人员说不出消毒剂的配制方法,也不能提供消毒证明或相关记录;⑥幼儿园外环境卫生极差,距幼儿园门口不到10米就是村民堆放农家肥的场所,在幼儿园中即可嗅到明显异味,园中苍蝇密度极高;⑦在开展事件调查处置的早期,没有意识到该病的严重性,部分患儿姐弟或兄弟就就读于一墙之隔的小学校,两校学生日常接触十分密切,同时存在家庭暴露等问题,以至该校学前班9月11日报告可疑病例4例,12日报告1例。9月11日我们对相关班级采取停课及消毒隔离措施之后再无病例报告。

5.2我县属于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多数村庄距城镇较远,近年来由于生活改善,农村群众对子女教育要求不断提高,农村中也陆续出现了一定数量的托幼机构,一方面可解决农村孩子早期教育问题,另一方面还解决了农忙时节劳动力解放的问题。但是,我县农村私立托幼机构目前普遍存在办园条件差、人员素质低、管理不规范的实际。今后一段时期内,疾控中心以及乡村防保人员只有加强对农村托幼机构,特别是农村私立托幼机构的重点传染病的监测、指导和宣传工作,同时农村私立托幼机构也要规范管理、增加校医或兼职校医的设置,才能从根本上控制类似疫情的暴发。

参 考 文 献

[1] 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版)》.

[2] 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年版)》.

村庄调查报告范文第11篇

新福兴公司:名为建设新农村,实则私挖滥采原煤毁耕地

据记者了解,2006年11月,经交口县政府牵线搭桥,交口县永远庄村与孝义市新福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福兴公司)签订了《新农村开发建设项目协议书》。该协议书规定,新福兴公司采取“资源置换”的方式无偿采挖永远庄村的原煤后,为永远庄村建设住宅、学校等设施。2006年12月,新福兴公司在未按照国家有关矿产资源采挖的规定办理相关采矿手续的情况下,就擅自进驻永远庄村进行采挖。因为新福兴公司采取破坏性的手段采煤,致使永远庄村70%的耕地被毁坏。

早在2008年3月24日,《山西晚报》对新福兴公司私挖滥采的事件进行了曝光,但是直至2008年6月,该公司才停止了私挖滥采的行为,而有关新农村建设的项目也随之停工。

记者查阅2008年3月24日的《山西晚报》第四版,在“山西・要闻”栏目上看到,该报对新福兴公司私挖滥采的报道十分详细。以下内容来源于该报记者李建军的报道:

新福兴公司对没有相关手续就已经进行开采的行为是这样解释的:“为支持新农村建设,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曾专门出台文件,专门说到土地表层50米以内的资源,开发商可以自行解决。所以,新福兴公司对永远庄的露天煤炭开采的行为,是不需要有关煤炭开采手续的。”

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耕保科的工作人员表示:“新农村建设是国家支持的一个重大项目,但是不能说搞新农村建设,就可以任意开采国家资源。工作人员表示,省国土资源厅从未出台过类似文件,新福兴公司的行为属于‘绝对的私挖滥采’,‘他们曾向我们打过报告,请求支持,但是被我们直接驳回。违法的事情,我们也绝不会批准。’”

报道中还提到,交口县政府对此事采取了回避的态度。

群众不断举报,问题依旧得不到解决

一位村民对记者说:“2009年春季,我们就有关土地复垦和今后的生活保障问题向县政府和县委进行反映,当时的县长王宁让村民找乡镇领导解决,他自己则对村民避而不见。而事实上,新福兴公司在永远庄私挖滥采期间,王县长隔三差五就到现场督察。”

此后,举报群众又找到县委书记郑明珠,但郑书记以情况复杂需要调查为由,迟迟不予解决。村民又多次到县委找到其他领导,他们同样采取躲闪的态度。时至今日,村民的正当请求依然被当作“皮球”一样左推右踢。

举报群众说,新福兴公司在当初签订协议的时候,同意补偿给每户村民2万块钱,但是现在耕地基本被破坏,区区2万块钱怎么能够养活村民一辈子。新福兴公司以所谓的“资源置换”方式对永远庄进行“新农村建设”的行为,就是一种变相的矿产资源交易,是为了逃避政府的监管,获取高额的非法利润。

2009年6月28日,正值交口县所在的吕梁市召开“两会”,举报群众之一的穆计双给县委书记郑明珠发短信称:“如果近期不能解决反映问题,我‘两会’期间就去上访。”郑书记当时回复说:“你太过分了。”当晚9时,穆计双与县委残联主任李文敏等人吃完饭,行至双池镇天成商厦门口时,六七个手持棍棒的人冲上来,不问青红皂白将穆计双打倒在地后扬长而去。李文敏报警后,双池派出所将其送往双池镇卫生所进行抢救,经诊断为左腿骨折。直到7月21日,穆计双才出院,花费近万元的医疗费。记者采访时,行凶者依旧逍遥法外。

穆计双告诉记者,当晚案发现场以及周边有许多人,但行凶者只对他一个人大打出手,而且在整个打人的过程中,凶手一言未发。

在接下来的实地采访中,记者发现,从永远庄村村口一直到村里,山上全是私挖滥采的痕迹,耕地基本上被破坏殆尽,不少原来的耕地,地表还有的煤层。

而新福兴公司为村民所盖的房屋,大多出现了裂缝,一些裂缝的地方用水泥糊上了。村民还未入住,墙皮就已经脱落,房屋外面的水管也出现崩裂的情况,房屋地基已经开始下沉,房屋旁边的水泥地出现了很深的裂缝。难以想象,这样的建筑质量,百姓居住其中,其人身安全如何得到保障。在居民房旁边的宣传栏上,记者看到永远庄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图,图片上树木青葱、楼房整洁,与现实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村民,问这样的房子他们将来是否会搬来居住,村民回答:“我们原来的房子按照规划都要拆掉。拆掉之后,不住这里能住哪里啊?”记者问到房子的质量这样恶劣,怕不怕住在里面不安全时,村民说:“我们没有办法啊。”

而当记者询问他们的耕地面积时,不少村民说,现在他们一点耕地也没有了,吃粮食全部要买。

在全国各地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的时候,交口的私挖滥采为何如此猖獗?在其他地方新农村建设蒸蒸日上的时候,交口的新农村建设为何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为对情况有进一步的了解,记者来到交口县政府,但新闻办副主任刘清华让记者直接到桃红坡镇政府了解情况。

记者来到桃红坡镇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白主席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推开门,记者发现白主席坐在床中央,只见他头也不抬,抠着脚对记者说:“坐吧。”随后他漫不经心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问到“在新福兴公司的违法行为被媒体曝光后,永远庄的新农村建设项目为何也随之停止”这个问题时,白主席说:“新农村建设是一个过程。”记者对房屋的质量问题提出了疑问,询问镇政府对新农村建设是如何进行监督的,白主席表示:“质量问题有关部门会专门处理,记者看到的不算,政府的鉴定也不算。再说现在新农村建设项目还没有竣工验收,现在不能做结论。”

记者又问:“永远庄的新农村建设项目已经停工一年,镇里对新农村项目的建设有何规划?”白主席这样解释:“计划是计划,具体实施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决定。”当记者继续追问桃红坡镇新农村建设的相关规划时,白主席十分不耐烦,反问记者:“那你们告诉我新农村建设国家是怎么规定的。你们过来采访我,要先告诉我你们的想法,你们对国家的新农村建设的理解和建议。”

对于新福兴公司私挖滥采破坏永远庄耕地的行为,白主席表示:“复耕正在进行,地只会越来越多,怎么可能越来越少呢?”他告诉记者一定不要道听途说。当记者表明已经去现场看过,没有复耕的迹象,并且《山西晚报》也对此事进行了相关报道,白主席说:“报纸我没见过。”

白主席表示,如果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出现挖煤的行为,政府会坚决进行处理,但是他不是具体负责人。记者表示想看一下政府对新福兴公司的处理通知时,白主席直接采取回避态度。无奈之下,记者只好准备离开,白主席在记者临走时再一次强调:“新农村建设是一个过程。永远庄的条件比以前好得多,前景是乐观的。”

在交口县,除了桃红坡镇,双池镇、康城镇也存在私挖滥采问题

当记者还在桃红坡镇采访时,又接到群众举报,称交口县双池镇有黑口子(指黑煤窑――编者注)在进行生产,康城镇要李村也存在私挖滥采行为。

记者来到了双池镇群众指称的黑口子处,发现黑口子的洞口处被掩盖着,但是可以清晰地看到,洞口的土都是新的。在洞口旁边,还有不少煤堆。在通往黑口子的路上,记者发现明显有拉煤车经过的痕迹。举报群众告诉记者,这个黑口子在夜里12点开工,早上五六点会将煤运出。

随后记者来到双池镇政府,说明了双池镇有黑口子存在的事实。郭吉惠镇长表示,如果存在黑口子,一定会进行关闭,并进行严厉制裁。他让记者回去等通知。

第二天,郭镇长联系记者说,镇政府和国土所分别在夜里12点和凌晨2点、4点,以及清晨6点进行排查,都没有发现记者举报的情况。

第三天,举报群众告诉记者,在记者采访双池镇政府的当天晚上,黑口子并没有进行生产。但是第二天,马上又开始生产。记者马上将情况告知郭镇长,郭镇长表示会去查明。但是截至记者发稿,也没有收到郭镇长的反馈信息。

离开双池镇后,记者又来到群众举报的康城镇要李村。在现场,记者发现五六台挖掘机正在忙碌地工作,一些挖出来的煤堆放在旁边,旁边的运煤车也十分忙碌。就在记者采访的短暂时间内,就有不下十辆运煤车满载而去。

一位工作人员见到记者后,马上过来询问记者是做什么的。记者表明身份,并表示想看一下挖煤的相关手续。这位负责人表示手续是齐全的,但是他向记者出示的却是一份水利工程手续,让记者难以理解。记者表示,如果现在不方便,之后他们可以将开采煤炭的相关手续传至记者单位。

第二天,一位姓杜的负责人打来电话,他告诉记者,记者昨天见到的煤矿已经被关了,希望记者不要再调查了。记者问,既然手续是齐全的,为什么还会被关闭。这位负责人没有回答。记者又表示,即使现在煤矿关闭,也不能否认之前的私挖滥采行为,这是政府的失责。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之前他们能够进行生产,肯定是得到了政府的支持。

村庄调查报告范文第12篇

魏殿花事件的主要经过

魏殿花是太行区沙河县(今沙河市)三区西苏庄人,1892年出生,从其祖父到他三代都是长工。抗战爆发后八路军进军太行山,魏殿花参加抗日工作,在区里当交通员,并于1938年入党。1942年沙河发生灾荒,魏殿花全家逃荒到山西,他被调到敌工站负责送信,多次完成艰险任务。在一次送信过程中,右眼被敌人打伤。抗战胜利后,因为上了年纪,加之国共重庆谈判后上级号召复员,1946年夏魏殿花以二等残废军人的身份退伍回到老家。

魏殿花回到西苏庄后,发现村里的情况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尽管解放区是共产党的天下,但西苏庄的政权却被一伙坏人把持着。村干部的成分都是地主富农。他们有的当过伪军,有的当过伪警察,有的窝藏过土匪。村武委会主任魏锦堂是个地主,当过伪乡长,后被提拔到区上。在另选主任的时候,“选”上了魏景武。魏景武祖父是个恶霸地主,他本人自小没劳动过,后来家里破落,去当了土匪,被八路军俘虏后不到半年,又逃回家去当伪军,后又被八路军俘虏,平汉战役负伤后回家。选举魏景武为武委会主任时,魏殿花明确反对,这使魏景武怀恨在心。魏殿花回村后一直想参加农会,但由于魏景武等人从中作梗,有八年抗战功劳的他硬是加入不了。

西苏庄基层政权的这种状况,魏殿花认为是不正常的。回村后不久,他就往区上、县上反映情况,告村干部成分不好,告他们包庇地主富农,告他们贪污果实。消息传开后,更加激怒了村干部中的坏分子。

1946年10月,村干部把魏殿花扫地出门,戴上高帽子,开大会斗争他,说他抗战时期常常上日本炮楼,是“特务”。魏殿花反驳说,上炮楼送宣传品是他的革命工作。村干部就带头喊口号:“反对特务强辩!”提意见时,群众都不吭声,只有村干部魏锦玉、魏锦梅死咬住魏殿花是特务,要他反省组织的谁?逼着向他要证、要枪。魏殿花说没有。他们就说魏不坦白,下令把他吊起来并加以抽打。魏殿花焦虑万分,在得不到帮助的情况下,只好承认说想杀干部、想杀全村的人。但村干部并不罢休,还是扣押着他要他反省,并上报县委开除其党籍。村干部几次想害死魏殿花,但因区里的王区长不准,未达目的。村干部竟对王区长说:“你害怕斗争特务,你胆小!”王区长坚持:“谁害死谁负责!”这样,总算没出大乱子。直到1946年年底快过年了,魏殿花才被保出来。

过年以后,正月初六,魏殿花的儿子魏子义就被村干部扣押起来了。原因是魏子义曾帮一个军属写信状告魏锦堂一伙,状纸在区上被魏锦堂看见了。在魏锦堂的授意下,村干部将魏子义吊了三天三夜。魏子义吃不消,找机会逃跑了,村干部便把魏殿花又扣起来。后来,魏子义因无处逃跑就回来了。此时在区上任文教助理员的魏锦堂,经县里调查,查明其确系地主、伪乡长,便把他押回村来斗争。村干部为了欺哄区上和群众,形式上把魏锦堂扫地出门,但暗地里仍和他勾搭。

魏锦堂被免职之后,对魏子义仇恨更深。这时,县第二高中发生了特务放毒事件,查出“凶手”是西苏庄魏鑫岳(魏子义帮助写信的军属之弟),魏鑫岳不承认是他放毒。地主出身的教员韩尚田领导学生吊打他,诱骗、威胁他咬出是魏子义等人给的他毒药。校长写信回村,村干部就依此吊打魏子义,逼其坦白,并表扬魏锦堂说他虽然已是斗争对象,但当魏子义逃跑时,却还能写条子让民兵去捉。就这样,魏殿花父子一直被批斗,直到2月29日才被放出来。但魏子义还是挂着块“特务腿”牌子没被摘掉,魏殿花的复员证也被没收,家里只剩一两斗米麦,很快就要断炊挨饿。魏殿花被罚给地主分子做苦工,不准和人说话。对于魏殿花的遭遇,全村农民敢怒不敢言,地主坏分子一时气焰嚣张。

《人民日报》发动调查

《中国土地法大纲》公布后,为充分发动广大农民群众,推动的深入发展,中共晋冀鲁豫边区机关报《人民日报》专门开辟栏目,反映农民的呼声,解答农民提出的问题。1948年2月,受到管制达一年之久、刚被放出来的魏殿花听人读了《人民日报》上刊登的反映农民心声的报道后,就怀揣着报纸连夜从几百里外偷跑到《人民日报》社痛诉委屈。

《人民日报》社对魏殿花反映的情况非常重视,立即指定专人进行核实。经过3天的了解,初步确定事件性质是地主向贫雇农进攻。同时报社认为其中关系复杂,急需进一步深入调查,便迅速将这一情况上报给边区政府。边区政府对此事非常重视,政府主席杨秀峰亲自接见魏殿花了解有关情况,同意《人民日报》提出的组织调查组的请求,并给沙河县政府去电,保证不能因为魏殿花偷走出来,而影响其家庭在村中的处境。2月18日,晋冀鲁豫边区、《人民日报》社共同组成调查组,在太行区六地委的领导下,赴西苏庄调查事件的真相。

《人民日报》在报道派出调查组的同时,为表明党和政府鲜明立场,也在栏目中发出这样的号召:“农民们:我们报纸,欢迎大家在这里控诉地主的罪恶,揭发工作中的缺点,发扬那些咱们农民认为好的、合适的事情,提出自己的要求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凡是大家提出的机关、团体、个人,他们都要表示态度。该作检讨的作检讨,该按照大家意见办事的要接受下来办。有不对的地方可以作解释,提出不同的意见。大家会写的,就自己写;不会写的,可以找报馆的通讯员、记者和当地的干部写,要不就亲自来报馆跑一趟,再不行,写个信给报馆,打个招呼,我们就可以想办法。”

《人民日报》还刊登了魏殿花的3条意见:第一,村干部说我是特务,就叫他们说说为啥我是特务,拿出个证据来。开除我党籍,为啥要开除,也要讲出个条件来。我儿子魏子义是“特务腿”,特务头是谁?也要说一说。我当长工担沙锅,穷到现在没有翻过身来,反而把我“扫地出门”,整成了特务。我八年抗战,不怕牺牲,为革命,牺牲是光荣的,现在死,却死得太屈。我找到共产党是寻光明,是寻出路,我不出这口冤气,死了也不能闭眼睛。第二,村干部这一伙人按新章程该算个啥?有没有资格当共产党?有的人前几年还喂着几条骡子,尽是近地好地,刚把骡子卖了,地卖了,又来分斗争果实,分得比谁都多,这该不该?到底是穷人翻身还是地主翻身?西苏庄的工作,上级就不检查检查?第三,这条意见提给郭政委郭全有(分委书记),他曾给我说:“你看你让人家整得多惨?比地主还惨哩!”他明知道这情形,但他为啥不管?我复员回来,为啥不给我组织信?为啥不让我参加农会?为啥让那些干部在村上乱搞?我报告了,他光说要“纠正思想”,为啥都不处理?的政策,允许不允许你这样领导?

在调查组去太行区路上,因魏殿花过去吃过的亏,对调查组存有怀疑,他说:“你们把我送到专署,专署又送县,县又送区,区又送村,我的问题还是不能解决。”

魏殿花事件调查经过

调查组到六地委后,地委书记张慧如、专员侯国英立即召集县、区有关干部(包括介绍魏殿花入党的王典)研究情况,进一步确定问题性质。过去认为此事是宗派斗争的县、区领导,开始认识到过去自己是以宗派眼光去看贫雇农。王典曾为给魏殿花撑腰,受过不少批评,魏殿花被“整”成“特务”以后他就不敢再管了。调查组到地委的第二天,王典向魏殿花作诚恳反省。魏殿花表示,骨头烂成灰也不能和那些地主、汉奸搞到一起。众人听后感慨万分。

为便于调查,地委决定把魏殿花事件的主要当事人都调到县里,调查组结合县、区同志一起,到村直接深入贫雇农,并派一人专在村干部中调查。调查刚开始时,贫雇农不敢说话,村干部则结成一伙,互相包庇,继续诬蔑魏殿花。调查组通过个别访苦谈心,贫雇农开始从自己没有翻身的情况谈起,逐步揭发地主操纵村政、压迫贫雇中农的种种事实。

据调查,西苏庄共89户,339口人,2133亩地。10户地主富农,几乎占了全村土地的一半,而且全是好地。贫雇农24户50口人,每人平均只有1.8亩坏地。1944年武工队挺进敌后,开始在该村建立秘密抗日政权和民兵。当时坚持对敌斗争的几个干部,其中有魏殿花之子魏子义,都是贫农。后来局面好转,地主魏锦堂便钻进来了。他曾经与伪军团长拜过把子,并依附伪军势力当了伪乡长,还与伪军团长的弟弟合伙开过盐店。他假装积极抗日,后来当了合作社经理。1945年夏天,上级派来的工作员刘秀成不加考查,便介绍他入党,并很快当上武委会主任,掌握了全村大权。

魏锦堂掌权后,私自把村长换成他的爪牙中农魏景升,引进了一伙坏人:民兵队长魏锦雨、自卫队长魏锦美是他叔伯弟兄,成分是破落富农。合作社经理魏凤鸣、村书记魏锦明是他近门兄弟,都是富农。11个村干部中,有9个人都当过汉奸、伪军、伪保长。1946年春,魏锦堂被提拔到区上任文教助理员。为继续掌权影响村政,他提拔魏景武为武委会主任。

由于大权是掌握在地主手里的,因此西苏庄的“群众运动”,主要不是斗争封建势力,而是斗争贫雇农、中农。抗战胜利后,在运动中,全村贫雇中农被斗争有16户之多。魏景洋抗战前在魏凤元家当长工,抗战初上升为中农。村干部却拿他多买了10个人盐的错,把他全年的粮食都斗光。而雇过他的魏凤元、魏凤魁兄弟反而来分他的粮食。贫雇农魏见心、魏景良灾荒年各买了1亩地和4亩地,村长便挑拨卖地户(中农)也将他们斗了。村长怀疑自己的姘头与贫雇农魏谈宝有关系,便与武委会主任合谋将魏谈宝打死。农民中有5个人被打过,有31人被扣过,有6个人被诬指为“特务”。

从土地分配数量上看,贫雇农比过去是增加了些土地,运动前13户贫雇有土地154.7亩,运动后增加到343.9亩,每人平均地7.9亩,每人平均产粮3.74石,每亩平均产粮4.6斗(这数字是1945年干部评议的);而13户干部、积极分子却有土地435.1亩,每人平均地9.7亩,每人平均产粮6.2石,每亩平均产粮6.3斗。干部产粮比贫雇农多1倍。魏殿花家人平均地还不到两亩,人平均产粮5斗。

全村共斗出牲口27头,村干部分了15头,贫雇农只得了3头。武委会主任魏景武分了两头,卖了一头,贫雇农魏见心抓阄抓到一头驴,自己却用不上,时常被农会牵去推磨,后来村干部又借口照顾山西新来户,强逼他“拥护”出来,他喂了7个月,白赔了草料。好院好房,全村共斗出20座,村干部就占了10座。群众一般是两户分 1座院,村干部是每户独占1座。农具、衣服、家具好的也都被村干部占了去。粮食至少有200石没有分,宣布谁没有吃了可以去领。但是贫雇农要吃就领不到,干部却可随便拿。土地法大纲公布后魏景武仍然大吃二喝,过年磨了1.2石麦子,杀了1口猪,还把多占的3间房劈成柴火烧了。村长开支没有账目,合作社的账也从没有向群众宣布过,去冬全村集股20万元成立信用社,都被魏景武拿去给自己买了骡子。现在贫雇中缺房子、缺牲口、缺农具(犁耧耢耙)的有16家。69岁老汉魏有德,做了一辈子长工。村干部说他老了,不能分房子,但却命令他和其他3个60多岁的贫雇农给抗属代耕、担水。

根据贫雇农群众的反映,调查组得出一个认识:村长魏景升与村武委会主任魏景武作恶很多,但这块大石板一直没有被掀翻打碎,群众一直被压着不能起来。

在了解群众的反映后,调查组向村干表明严正态度,要他们向群众坦白悔过,并且互相继续揭发。一些村干部见这种阵势,就争取主动反映情况。

据一些村干部交代,土地法大纲公布后,1947年11月区上召集各村开会提出要发动贫雇农,村长魏景升回到村后,就召集了魏见心等4个胆小怕事的贫雇农开会,讨论成立西苏庄贫雇团问题。魏景升讲了一通“贫雇农掌权”后,就让大家找贫雇农。参加会的贫雇农不懂怎样找和找谁,村长说:“找做过觅汉(长工)的,干部成分好的也可以找。”大家想到一个,就问村长行不行?村长说行就算找下一个,说不行就再找,一晚上找到了9个。

“贫雇团”成立以后,第一件事是“选举”村干部。在魏景升操纵之下,选了18岁的魏书和任村长。这个“小村长”刚从山西种地回来不久,对村里情况了解很少,对旧村干部没有意见。忘性大的62岁的贫雇农魏老同,被选为合作社的经理。坏村干部的爪牙魏天锁被选为农会主席。这样,旧干部都陆续自己把自己“撤换”了。

新干部选出来,旧村干部马上交代工作。合作社从来没有结过账分过红,群众知道有问题也不敢提出,坏干部就决定先交账,稀里糊涂地推过去。新当“选”的合作社会计魏玉心说:“合作社账是盆糊米汤,往咱身上推,我没敢接,账还搁着哩!”魏老同被选为经理后发愁地说:“我忘性大,愁得我光掉泪,我看透旧干部是闹咱。”上级干部到村开展工作,旧村长魏景升就说:“找新村长吧!俺村早选上新村长了。”实际上负责人还是他。谨小慎微的“贫雇团”主任魏见心,有啥事也离不了旧村长,他说:“开会我记性赖,‘贫雇团’布置工作,我说不上话来,都是叫人家旧村长给布置会场宣布宣布,人家懂。”贫雇农魏春良被选为优抗主任,旧村干部估计可能掌握不了他,就一直没让他负责任。民兵指导员魏远来换上后,因为敢提意见,被旧村长支到外村学习技术。“贫雇团”发展了27个团员,有人提议让魏殿花等人参加。新村干部有人反对说:“枪崩了我,他们也不能参加。”

西苏庄“贫雇团”副主任魏玉心给调查组成员说,“贫雇团”自成立后,没讲过土地法大纲,贫雇农不知道土地法和为啥参加“贫雇团”,“贫雇团”是干啥的,弄不清;土地法没听说过,也没人给念过。沙河县政府建设科长张子超介绍说,该县在土地法大纲发表前后,贫雇农没经过很好发动,许多村庄就组织了“贫雇团”,这一做法曾得到县长表扬。其实成立“贫雇团”大都是被某些坏干部掌握操纵、企图逃避群众制裁的一种手段。他表示政府将继续检查这方面的工作。

在魏殿花事件真相逐步明朗后,事件的当事人魏殿花及坏分子魏锦堂、魏景武、魏景升等人才回到村里。调查组决定召开中、贫农大会,以发动教育群众,处理村干部中的坏分子。大会召开时,村干部中坏分子被列在一旁,贫雇农群众站在另一旁。财粮主任魏有生比较正派,没干坏事,贫雇农自动把他从村干部坏分子一旁中拉出,站到群众中来。会上诉苦的一个紧接一个,有人举着双手要求发言,上午没有开完,下午还没有开完,晚上又开到深夜。经大会酝酿讨论,决定将主犯魏锦堂、魏景武暂送县上扣押,以便交人民法庭审判。其他村干坏分子则留村反省,按其坦白悔过程度分别处理。同时,县委决定恢复魏殿花的党籍,对有作风的同志,督促其深刻反省,给以适当处分。县委县府决定成立工作团,继续调查,彻底解决所有的问题,领导西苏庄的平分土地运动。

事件的余波及影响

调查组调查魏殿花事件及反映西苏庄问题后,在返回边区前给沙河县区干部做了一次报告。结合报告,许多干部对自己过去工作做了反省和检讨。有人指出过去对待魏殿花上告和反映西苏庄问题时,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是在作怪。分委书记郭全有反省说:“老魏(魏殿花)三次要求转党的关系,自己不给转,是自己,不去调查,又宗派主义听信刘秀成等人意见,实际上了地主的当。”有人指出,魏殿花事件及西苏庄问题,在会议新的精神下看,问题是严重的。他们说,调查组在西苏庄才住了五六天时间,就了解这些问题,咱们有的在一个村住了两年,对村里的问题还是不了解。主要原因是在于我们过去没有明确的立场和态度,只是笼统的基本群众观点,看问题是从现象出发,找不到本质,不能细密地分析研究。

经过反省,一些地方干部对工作中相信群众、群众是主人翁、发挥群众智慧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调查组住房子吃饭、到没翻身的贫雇农家去的做法,一些干部也在比较中找到差距,说自己过去住在村公所,吃饭由群众送到村公所,就是派饭也到翻身好的群众家去吃,自己生活与群众隔离,思想上没有明确为群众服务的热情,没有想法在各方面去接近群众,体会群众,因而工作中就难免出现各种偏差。

村庄调查报告范文第13篇

一、引论

2001年,我们在山西、湖北、山东、吉林、安徽、江西、浙江、江苏、广东和北京各选择一个村作了关于村民自治实践状况的调查。调查选点是随机的,没有典型性,但比较真实。调查报告的作者都是近年活跃在村民自治研究领域的年轻学者,都有过较为长期的农村调查经历,调查经验比较丰富,调查报告生动有趣,提出的理论问题和政策问题令人深思[1]。

这些调查报告大都关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村民自治的政策后果,二是村民自治的村庄基础。村民自治也可以看作一种民主化的村级治理制度[2],其目标是在国家不能为村庄提供足够秩序的情况下,通过改善村庄的治理来提供自足的村庄秩序。改善村庄治理的具体办法就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上规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从调查报告的情况来看,村民自治大大改善了村庄治理,从而为村庄秩序提供了制度基础。不过,村民自治也带来了问题,这些问题在不同村庄的表现相当不同,抽象地讨论村民自治的好和坏,功与过,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必须深入到村庄内部来看村民自治这一自上而下安排下来的制度,讨论村民自治制度与村庄的对接过程,与村庄自组织资源,与村庄集体经济状况,与村民的面子、宗族观念,乃至于与村民的性格和村民与村民之间的相互联系状况的相关性,从而理解村民自治的实践过程,看到制度背后的社会基础。村庄自足的秩序需求,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当前村庄本身的社会状况,构成了调查报告的关键词。

二、村民自治制度安排的分类标准

在对调查报告的编辑上,我们将派性和集体经济状况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而将选举和村庄秩序作为了共同项。这样编辑的理由,是民主选举作为村庄政治中最为耀目的事件,对村庄治理的影响最大,也是当前村民自治制度安排中实施最为彻底有效,最不同于传统村庄治理方式的方面。民主决策本来是村庄治理中更为基础的方面,可惜当前民主决策在实践中落实的不好,不如民主选举普遍落到了实处。选择选举作为共同项的另一个原因是,正是选举这个牵动所有村民和村干部的戏剧化事件,最为彻底地将村庄社会的形貌表现了出来,反过来又构造了村庄社会本身的形貌。村集体经济状况往往决定了村庄治理的方式,也决定了村庄选举的方式,村庄选举又制造或强化,有时也消解了村庄的派性斗争。

具体来讲,村集体经济状况对村民自治的影响极大。所谓村集体经济,就是村级组织可以获得或掌握使用的经济资源,较多的村集体经济资源不仅可以减少向村民提取经济资源的数量,缓和当前农村普遍存在的因为收取提留产生的干群矛盾,而且可以通过向村民分配村集体创造的公共物品,获得村干部对村民的主动性。较多的村集体经济资源,提高了村级组织的运作效率,强化了村干部对村民的优势地位。引入村民自治制度以后,村民有更多参加村务活动的积极性,更愿意参加村委会的选举和村务决策。在村级组织不仅不需要向村民提取经济资源,而且可以向村民分配公共福利时,村务决策,尤其是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策的合法化了的村务决策,具有强大的执行能力。而村集体经济很少的村庄,村级组织不仅不能代替农民向国家交纳税费,而且办任何一件事情都需要村民出钱出力,由此造成农民负担过重和干群关系紧张,村民以拒交税费来抗拒村干部的权威,村民获得了对村干部的主动性。引入村民自治制度以后,村民既可能通过民主的办法来抵制上级过多的提取,也可能通过选择好干部,达成善协议,来改善村庄治理,提高村庄公共物品的供给能力。但是,因为村集体经济资源较少,村干部的正当报酬不会太高,村民达成合作协议涉及出钱出力而难度骤增,少数反对合作的村民成为村庄公共物品提供越不过去的坎。从村民方面看,要么对村庄事务参与过度,要么对村级治理漠不关心。总之,村集体经济资源的有无与多少,对于村民自治的过程与后果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较多的村集体经济资源因其本身的来源与性质的不同,而会对治理产生相当不同的影响。具体来看,一类村庄的集体经济资源主要来自村办企业,这类村庄的村级组织掌握着大大优于一般村民的经济资源,并因此具有远高于一般村民的权威。这类村庄的村干部具有很强的绵延性和传递性,即使是村委会选举,也大多是由村级组织自身的决定和上级组织的干预,决定了村干部的当选。在那些由能人办村办企业起家的明星村,如华西村、,情况更是如此。苏南的村办企业发达,其村级治理或村民自治的过程便大多是这种类型。另一类村庄的集体经济资源主要来自于卖土地的收入,这类村庄的收入来得太容易,且与某个村干部的个人魅力没有关系。简单地说,这种收入很难归入某个村干部和村级组织的经营才干,与个人无关。这类村庄获得的集体经济资源便面临着村民强大的分享压力,在村民自治的过程中,村民可以分成一派又一派组织起来分享村集体收入的成果。这类村庄,村民参与村务积极,村干部本身缺乏自我绵延与传递的能力,村委会选举成为动员全村村民的最有力武器,村民代表会议吵得一塌糊涂。这类村庄大多集中于个体私营经济发达的城郊型农村。目前发生的村委会主任罢免案之所以大多发生在温州、珠江三角洲等私营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城郊型农村,不是没有原因的。

村集体经济较少的村庄也有激烈的争斗,具体可以分出两种类型,一类是与传统因素联系起来的争斗,诸如与宗族意识、面子观念、等相联的争斗。另一类是与少数村干部或村民个人利益密切联系起来的争斗。这两种争斗在目前的中国农村,因为传统深入农村的能力大大下降,而更多表现为上层的、间接的且间歇性的争斗。相对来说,与传统相联系的村庄争斗更加稳定和深入,在村庄的动员能力更强,具有“派系”斗争的特征。而在那些村集体经济较少且传统断裂的村庄,即使发生争斗,也仅限于上层少数人中,这种争斗很不稳定,动员能力弱,以利益许诺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分派斗争只能是派性斗争。派性斗争最重要的特征是以两个争斗的个人为中心建立起来的,争斗双方中一方的退出,即意味着派性斗争的结束[3]。

大多数集体经济贫乏村庄即使引入村民自治制度,也并不因此产生戏剧性的场面。一切似乎都没有变化,村民对村委会选举十分冷漠,更不用说对村务决策的参与

了。多数村民的想法是,只要村干部不找我收钱,他们做什么事情与我何干!不过,当村民因为诸如水利工程、桥梁道路等设施被破坏,社会治安、道德水平等基本需要不能得到满足时,他们是迫切期望村干部来为他们提供公共物品和村庄秩序的。村民自治是提供公共物品的一种办法,这是一种民主的办法,试图通过村民本身的参与来约束村干部的不良行为,提高村庄资源的动员能力,从而为村庄秩序提供来自村庄的基础。实践中的很多村庄是比较好地达到了这个目标的。问题是,这种办法并非一了百了。离开了村民的参与积极性,离开了对少数村民不合作倾向的约束能力,村民自治这种民主治村方法的效果要大打折扣。 必须将村民自治的效果与村民的行为倾向,与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关系状况及这种关系对村民行为的约束能力,与村民和村干部及村庄精英的互动状况相联系,来讨论村民自治的村庄基础在那里。随后应该讨论村民自治的相关政策问题。

三、村民自治实践中的理论问题

先来讨论与村民自治实践相关的理论问题。这里讨论的理论问题,仅是一个方面,即村民自治制度村庄基础的方面。

1、村庄的规模。这里及前面讲的村庄,也就是村委会。村委会的规模即其人口的多少和地域的大小。当前的村委会一般是承接时期的生产大队而来。生产大队下面的生产小队改为村民小组。初期实行“一大二公”,生产单位规模较大,带来极大的效率损失。1962年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60条》确认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原则,将生产队作为组织劳动的基本单位。生产队一般20-30户人家,百余人,是一个相互熟识的熟人社会,这种社会中,因为相互熟识,可以相互监督,舆论约束也比较有力,从而减轻了体制本身的问题,使可以再延续20年之久。建立在生产小队之上的生产大队及以此为基础建立的村委会,规模较生产队要大一个数量级,在这种规模的社会中,村民不再相互熟识,舆论压力下降,一致行动能力不足,村民与村民之间的互动往往经由村干部这个中介。我们将村委会这样一个规模的社会称为“半熟人社会”[4]。作为“半熟人社会”的村委会,人们的行为方式和行动能力具有“半熟人社会”的特点,特别是在村委会选举及村务决策中,不理解村委会半熟人社会的特点,很难理解村级治理的某些方面。

2、村民与村民之间的联系。村民与村民之间的联系,我们叫做“村庄社会关联”[5]。“村庄社会关联”指村民之间关系的性质、强度及其广泛性,尤其指建立在这种关系之上的村民一致行动的能力。任何一个社会得以延续,都是建立在社会成员相互合作基础之上的,与其他人无联系不合作的原子化的个人,是现代社会所淘汰的对象。村民自治及村庄秩序的获得同样有赖于村民的合作或村民之间建立有强有力的关系,正是村民之间强有力的关系,使得村民会议通过的决策不只是对赞同者具有约束力,而是对全体村民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不是凭借暴力,而是凭借村民心中的正义和他们对村庄正义的敬畏。他们受到村庄舆论及与这种舆论密切相关的村民与村民之间关系的约束。 村庄社会关联不是凭空产生的,它与村庄现状密切相关的。其中的两个方面尤其与村庄社会关联关系密切。一是村庄传统的状况。宗族意识构成了村民之间的宗族联系及与这种联系相关的一致行动能力。面子观念则造成了舆论本身的力量。二是村庄经济社会分化的状况,即在村庄内部因为资源分布不均衡而产生的一些占有优势资源的村庄精英对一般村民的影响能力,这种影响能力是村庄形成群体行动的一个基础。不同村庄的社会关联程度并不相同。当前市场经济与现代传媒的进村和村民的自由流动可能性,对于村庄社会关联状况有极大影响,这会构成对村民自治这种治理制度的影响。这方面的研究十分不足。

3、村庄精英。村庄精英是一个“古老”的研究课题,诸如对乡村土绅的研究和“长老统治”的说法。村民自治是一项授权村民的治理事业,但这并不是说村里的所有事情都由村民去做,也不是说每一个村民所做的事情和他们的影响力是相同的。正是因为村民之间各不相同的影响能力,构成了村民本身的结构分化,这种结构分化塑造了当前村庄治理的现状[6]。

所谓村庄精英,就是村庄中较一般村民影响力大,行动能力强的人。这些人拥有诸如经济、文化、社会诸方面的优势资源。村庄精英影响力的大小和方式及村庄精英数量的多少,与村庄本身有密切关系,宗族头人、宗教领袖和经济大户是些高大威猛的村庄精英,这样的人不会很多,却“力大无比”。“大社员”、小地痞是些细小琐碎的村庄精英,这样的村庄精英数量虽多,影响力却很有限。村庄精英往往不只是在村庄范围活动,他们可能将主要的时间与精力放在村庄以外,对于村庄治理没有兴趣。这样的村庄精英,严格说是不在村的精英,与村庄治理关系不大。还有一些人虽然一直在村庄以外生活,却十分在意村庄生活,他们的生活面向村庄,这些不在村的人事实上是在村精英。细致观察村庄精英的状况,对于理解村庄治理,尤其是村民自治引入之后村民的行动和村庄决策的达成,会很有意思。也就是说,因为村庄精英本身的状况不同,造成村民自治这个全国一统制度安排实践后果的不同。 以上三点讨论,只是希望回答为什么实践中的村民自治过程与后果的不同。过去学术界和政策部门过于关注村民自治制度实践中的政府方面,自上而下的方面,这也是村民自治制度实施之初所应关注的主要方面。当前的村民自治制度已实践10余年,仅从自上而下的视角来看,显然不够,因此,我们将村民自治研究中的理论问题定位于村民自治的村庄基础。以上三个方面在全国不同村庄的表现相当不同,就必然造成村民自治这一民主化村级治理制度实践的不同。这样我们就会对村民自治实践有一个更为理性的判断。

四、村民自治实践中的政策问题

引入村民自治制度的首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村庄秩序自足提供的问题,因为国家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无力为庞大的农村社会提供足够的公共物品。不过,村民自治制度还必须同时解决国家向乡村社会的渗透能力。在当前的行政体制下面,乡镇一级设基层政权,但乡镇这个基层政权的范围太大,一般人口在5万左右,地域数十乃至上百平方公里,区区乡镇干部无法将诸如计划生育、收粮派款等繁重的任务完成,他们无力面对数量庞大的村民。何况他们根本不可能熟悉村民。村委会是一个半熟人社会,千人左右,村干部对每个村民都很熟悉,正是村干部可以成为乡镇行政离不开的腿。这样一来,村干部就不仅要成为村民的当家人,而且要成为乡镇行政的人。这就面临着村民自治的第一个政策性问题:乡村关系问题。 在不同的地区,乡村关系面临的问题并不相同,因此,在乡村关系政策上面所留有的空间也不相同。有些农村地区,乡镇政府的首要难题是计划生育,如江西农村。大部分不发达农村地区,乡镇政府的首要问题是收粮派款,是如何为农村义务

教育提取足够的经费,如湖北、安徽农村。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乡镇政府可能不再有计划生育或收粮派款的压力,但如何保证村级组织的有序运作,如何介入村庄内部派性争斗,如何保证村庄? 参锲返挠行蛱峁纯赡艹晌缯蛘奈吠吹氖虑椋缯憬轮夼宓那榭觥?nbsp;总的来说,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因为乡村组织掌握有大量经济资源,乡镇有求于村级组织的相对较少,而村级组织往往需要从乡镇一级获得合法性资源和权威资源,乡村关系方面,乡镇有更大的主动权。而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乡镇一级急切需要村级组织协助完成让乡村两级都感头痛的计划生育和收粮派款的硬任务,乡镇一级不敢得罪村干部,村干部也因为合法收入太少而工作难度太高,而缺乏当下去的意愿。乡镇有时默许村干部在合法收入之外捞取灰色收入,有时利用正式关系之外的非正式人际交往来笼络村干部[7]。村民自治制度的引入,强化了乡村关系中事实上一直存在的以上问题的症结。当乡村合谋以向农民提取资源时,农民不会对乡村干部留有好感,农民要么对村庄事务漠不关心,要么联合起来将乡镇事务意愿过强的村干部选下来。农民联合起来的基础是他们的组织方式,在不同地区农民的组织方式是十分不同的。农民组织的一种方式是派性斗争。派性斗争首先是村庄内部分成两派的斗争。其中一派特别是处于村庄权力弱势的一派习惯打出为民请命的招牌,将对手置于与乡镇合谋的不利处境。选举中,乡镇事实上是希望干预以选出自己满意人选的,但乡镇干预的结果必然强化受到损害一派的愤怒,受到乡镇支持一派即使当选,也会不断受到另一派的“刁难”。乡镇因此更加难以完成向村一级渗透的任务。大多数乡镇目前终于知道,在村委会选举这类政策操作性很强的事情上,“按法律和政策来”,不带意志让村民选上谁谁当[8]。村委会选举的自由度越来越高。

高度自由的村委会选举,会因为村民的不感兴趣以及村民在原子化基础上的无联合,而变得没有力量,乡村关系依然按照惯性向前走。从完成国家任务的角度,这有可能是好事,但在当前中央政府事实上很难有效控制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很难控制乡村组织的背景下,各种劳民伤财的“积极行政”措施肥了部分官员,而折腾苦了本来很穷的村民。沉重农民负担和高额村级债务成为当前全国农村的恶疾,即为明证。 经济发达农村地区的情况大不一样。村中两派斗争需要乡镇作为裁决者,乡镇较欠发达农村地区更超脱于村庄斗争,不仅超脱,而且事实上成为村庄争斗的受益者。这类地区乡村关系面临的问题与欠发达农村地区会很不相同。

显然,乡村关系在不同地区的表现和要求是相当不同的,这不仅与乡村组织面对的国家任务的不同有关,而且与农民的组织方式,村集体经济的发育状况等等有关。在笼统谈乡村关系之前,似乎应先分清是什么类型的乡村关系。 与乡村关系紧密相关的是村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所谓“两委关系”。“两委关系”也是当前村民自治实践中的焦点问题。与之相关制度设计很多,争论极大。总体来说,我们认为两委关系也如乡村关系一样,在不同地区因为面对的任务和所处村庄基础的不同,而会有不同的表现。关键是应将两委关系由一个抽象的理论问题回归到村庄中予以理解,将笼统的讨论具体化到实践中去。

五、结语

假若我们只是局限在制度文本和总体状况上研究村民自治,这种研究很快就会被实践抛在一边。中国是有9亿农民和960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的大国,经济和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是当前包括乡村在内的中国的显著特点,这种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村民自治制度以及其它诸种自上而下安排下来制度的不同生长基础。苏力在回答同一套法律在乡土社会的人民法庭和城市或工商发达地区运作的差别时写到:“这种差别主要是因为社会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伴的社会生活条件的不同,以及在这种条件下生活的人及其行为方式的不同。”[9]他主要讨论了法律实践因为经济方面的差别而造成的过程与结果的差别。如果将苏力的法律实践的差别换为国家自上而下安排的制度实践的差别,比如村民自治制度的差别,就会发现苏力结论的普适性。而如果不看得那么根本,我们还应看到,不仅是经济不平衡,而且有文化不平衡和其它不平衡的因素在决定村民自治制度实践不平衡方面的作用。学术界如何深入到不平衡的农村实践中去,理解自上而下制度安排的不同实践,并在此基础上理解诸如村民自治这些上面安排下来制度的处境,对于完善这些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学术研究当然也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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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见范瑜、贺雪峰主编《村庄治理与秩序——村民自治调查报告》,即出版。

[2] 参见贺雪峰:“论民主化村级治理的村庄基础”,《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2期。

[3] 参见贺雪峰:“乡村选举中的派性与派系”,《中国农村观察》2001年第4期。

[4] 参见贺雪峰:“论半熟人社会”,《政治学研究》2000年第3期。

[5] 参见贺雪峰、仝志辉:“论村庄社会关联”,即发表;董磊明:“传统与嬗变——苏南乡镇企业改制后的村级治理”,《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1期。

[6] 参见仝志辉、贺雪峰:“村庄权力结构的三层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2第1期;贺雪峰:“缺乏分层与缺失记忆型村庄的权力结构”,《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2期。

[7] 吴思红将这种非正式人际交往称作“体制外动员”,参见吴思红:“村民自治制度下的乡村关系与农村社会动员”,《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5期。

村庄调查报告范文第14篇

一、引论

2001年,我们在山西、湖北、山东、吉林、安徽、江西、浙江、江苏、广东和北京各选择一个村作了关于村民自治实践状况的调查。调查选点是随机的,没有典型性,但比较真实。调查报告的作者都是近年活跃在村民自治研究领域的年轻学者,都有过较为长期的农村调查经历,调查经验比较丰富,调查报告生动有趣,提出的理论问题和政策问题令人深思[1]。

这些调查报告大都关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村民自治的政策后果,二是村民自治的村庄基础。村民自治也可以看作一种民主化的村级治理制度,其目标是在国家不能为村庄提供足够秩序的情况下,通过改善村庄的治理来提供自足的村庄秩序。改善村庄治理的具体办法就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上规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从调查报告的情况来看,村民自治大大改善了村庄治理,从而为村庄秩序提供了制度基础。不过,村民自治也带来了问题,这些问题在不同村庄的表现相当不同,抽象地讨论村民自治的好和坏,功与过,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必须深入到村庄内部来看村民自治这一自上而下安排下来的制度,讨论村民自治制度与村庄的对接过程,与村庄自组织资源,与村庄集体经济状况,与村民的面子、宗族观念,乃至于与村民的性格和村民与村民之间的相互联系状况的相关性,从而理解村民自治的实践过程,看到制度背后的社会基础。村庄自足的秩序需求,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当前村庄本身的社会状况,构成了调查报告的关键词。

二、村民自治制度安排的分类标准

在对调查报告的编辑上,我们将派性和集体经济状况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而将选举和村庄秩序作为了共同项。这样编辑的理由,是民主选举作为村庄政治中最为耀目的事件,对村庄治理的影响最大,也是当前村民自治制度安排中实施最为彻底有效,最不同于传统村庄治理方式的方面。民主决策本来是村庄治理中更为基础的方面,可惜当前民主决策在实践中落实的不好,不如民主选举普遍落到了实处。选择选举作为共同项的另一个原因是,正是选举这个牵动所有村民和村干部的戏剧化事件,最为彻底地将村庄社会的形貌表现了出来,反过来又构造了村庄社会本身的形貌。村集体经济状况往往决定了村庄治理的方式,也决定了村庄选举的方式,村庄选举又制造或强化,有时也消解了村庄的派性斗争。

具体来讲,村集体经济状况对村民自治的影响极大。所谓村集体经济,就是村级组织可以获得或掌握使用的经济资源,较多的村集体经济资源不仅可以减少向村民提取经济资源的数量,缓和当前农村普遍存在的因为收取提留产生的干群矛盾,而且可以通过向村民分配村集体创造的公共物品,获得村干部对村民的主动性。较多的村集体经济资源,提高了村级组织的运作效率,强化了村干部对村民的优势地位。引入村民自治制度以后,村民有更多参加村务活动的积极性,更愿意参加村委会的选举和村务决策。在村级组织不仅不需要向村民提取经济资源,而且可以向村民分配公共福利时,村务决策,尤其是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策的合法化了的村务决策,具有强大的执行能力。而村集体经济很少的村庄,村级组织不仅不能代替农民向国家交纳税费,而且办任何一件事情都需要村民出钱出力,由此造成农民负担过重和干群关系紧张,村民以拒交税费来抗拒村干部的权威,村民获得了对村干部的主动性。引入村民自治制度以后,村民既可能通过民主的办法来抵制上级过多的提取,也可能通过选择好干部,达成善协议,来改善村庄治理,提高村庄公共物品的供给能力。但是,因为村集体经济资源较少,村干部的正当报酬不会太高,村民达成合作协议涉及出钱出力而难度骤增,少数反对合作的村民成为村庄公共物品提供越不过去的坎。从村民方面看,要么对村庄事务参与过度,要么对村级治理漠不关心。总之,村集体经济资源的有无与多少,对于村民自治的过程与后果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较多的村集体经济资源因其本身的来源与性质的不同,而会对治理产生相当不同的影响。具体来看,一类村庄的集体经济资源主要来自村办企业,这类村庄的村级组织掌握着大大优于一般村民的经济资源,并因此具有远高于一般村民的权威。这类村庄的村干部具有很强的绵延性和传递性,即使是村委会选举,也大多是由村级组织自身的决定和上级组织的干预,决定了村干部的当选。在那些由能人办村办企业起家的明星村,如华西村、南街村,情况更是如此。苏南的村办企业发达,其村级治理或村民自治的过程便大多是这种类型。另一类村庄的集体经济资源主要来自于卖土地的收入,这类村庄的收入来得太容易,且与某个村干部的个人魅力没有关系。简单地说,这种收入很难归入某个村干部和村级组织的经营才干,与个人无关。这类村庄获得的集体经济资源便面临着村民强大的分享压力,在村民自治的过程中,村民可以分成一派又一派组织起来分享村集体收入的成果。这类村庄,村民参与村务积极,村干部本身缺乏自我绵延与传递的能力,村委会选举成为动员全村村民的最有力武器,村民代表会议吵得一塌糊涂。这类村庄大多集中于个体私营经济发达的城郊型农村。目前发生的村委会主任罢免案之所以大多发生在温州、珠江三角洲等私营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城郊型农村,不是没有原因的。

村集体经济较少的村庄也有激烈的争斗,具体可以分出两种类型,一类是与传统因素联系起来的争斗,诸如与宗族意识、面子观念、宗教信仰等相联的争斗。另一类是与少数村干部或村民个人利益密切联系起来的争斗。这两种争斗在目前的中国农村,因为传统深入农村的能力大大下降,而更多表现为上层的、间接的且间歇性的争斗。相对来说,与传统相联系的村庄争斗更加稳定和深入,在村庄的动员能力更强,具有“派系”斗争的特征。而在那些村集体经济较少且传统断裂的村庄,即使发生争斗,也仅限于上层少数人中,这种争斗很不稳定,动员能力弱,以利益许诺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分派斗争只能是派性斗争。派性斗争最重要的特征是以两个争斗的个人为中心建立起来的,争斗双方中一方的退出,即意味着派性斗争的结束。

大多数集体经济贫乏村庄即使引入村民自治制度,也并不因此产生戏剧性的场面。一切似乎都没有变化,村民对村委会选举十分冷漠,更不用说对村务决策的参与了。多数村民的想法是,只要村干部不找我收钱,他们做什么事情与我何干!不过,当村民因为诸如水利工程、桥梁道路等设施被破坏,社会治安、道德水平等基本需要不能得到满足时,他们是迫切期望村干部来为他们提供公共物品和村庄秩序的。村民自治是提供公共物品的一种办法,这是一种民主的办法,试图通过村民本身的参与来约束村干部的不良行为,提高村庄资源的动员能力,从而为村庄秩序提供来自村庄的基础。实践中的很多村庄是比较好地达到了这个目标的。问题是,这种办法并非一了百了。离开了村民的参与积极性,离开了对少数村民不合作倾向的约束能力,村民自治这种民主治村方法的效果要大打折扣。 必须将村民自治的效果与村民的行为倾向,与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关系状况及这种关系对村民行为的约束能力,与村民和村干部及村庄精英的互动状况相联系,来讨论村民自治的村庄基础在那里。随后应该讨论村民自治的相关政策问题。

三、村民自治实践中的理论问题

先来讨论与村民自治实践相关的理论问题。这里讨论的理论问题,仅是一个方面,即村民自治制度村庄基础的方面。

1、村庄的规模。这里及前面讲的村庄,也就是村委会。村委会的规模即其人口的多少和地域的大小。当前的村委会一般是承接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大队而来。生产大队下面的生产小队改为村民小组。人民公社初期实行“一大二公”,生产单位规模较大,带来极大的效率损失。1962年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人民公社60条》确认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原则,将生产队作为组织劳动的基本单位。生产队一般20-30户人家,百余人,是一个相互熟识的熟人社会,这种社会中,因为相互熟识,可以相互监督,舆论约束也比较有力,从而减轻了人民公社体制本身的问题,使人民公社可以再延续20年之久。建立在生产小队之上的生产大队及以此为基础建立的村委会,规模较生产队要大一个数量级,在这种规模的社会中,村民不再相互熟识,舆论压力下降,一致行动能力不足,村民与村民之间的互动往往经由村干部这个中介。我们将村委会这样一个规模的社会称为“半熟人社会”。作为“半熟人社会”的村委会,人们的行为方式和行动能力具有“半熟人社会”的特点,特别是在村委会选举及村务决策中,不理解村委会半熟人社会的特点,很难理解村级治理的某些方面。

2、村民与村民之间的联系。村民与村民之间的联系,我们叫做“村庄社会关联”。“村庄社会关联”指村民之间关系的性质、强度及其广泛性,尤其指建立在这种关系之上的村民一致行动的能力。任何一个社会得以延续,都是建立在社会成员相互合作基础之上的,与其他人无联系不合作的原子化的个人,是现代社会所淘汰的对象。村民自治及村庄秩序的获得同样有赖于村民的合作或村民之间建立有强有力的关系,正是村民之间强有力的关系,使得村民会议通过的决策不只是对赞同者具有约束力,而是对全体村民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不是凭借暴力,而是凭借村民心中的正义和他们对村庄正义的敬畏。他们受到村庄舆论及与这种舆论密切相关的村民与村民之间关系的约束。 村庄社会关联不是凭空产生的,它与村庄现状密切相关的。其中的两个方面尤其与村庄社会关联关系密切。一是村庄传统的状况。宗族意识构成了村民之间的宗族联系及与这种联系相关的一致行动能力。面子观念则造成了舆论本身的力量。二是村庄经济社会分化的状况,即在村庄内部因为资源分布不均衡而产生的一些占有优势资源的村庄精英对一般村民的影响能力,这种影响能力是村庄形成群体行动的一个基础。不同村庄的社会关联程度并不相同。当前市场经济与现代传媒的进村和村民的自由流动可能性,对于村庄社会关联状况有极大影响,这会构成对村民自治这种治理制度的影响。这方面的研究十分不足。

3、村庄精英。村庄精英是一个“古老”的研究课题,诸如对乡村土绅的研究和“长老统治”的说法。村民自治是一项授权村民的治理事业,但这并不是说村里的所有事情都由村民去做,也不是说每一个村民所做的事情和他们的影响力是相同的。正是因为村民之间各不相同的影响能力,构成了村民本身的结构分化,这种结构分化塑造了当前村庄治理的现状。

所谓村庄精英,就是村庄中较一般村民影响力大,行动能力强的人。这些人拥有诸如经济、文化、社会诸方面的优势资源。村庄精英影响力的大小和方式及村庄精英数量的多少,与村庄本身有密切关系,宗族头人、宗教领袖和经济大户是些高大威猛的村庄精英,这样的人不会很多,却“力大无比”。“大社员”、小地痞是些细小琐碎的村庄精英,这样的村庄精英数量虽多,影响力却很有限。村庄精英往往不只是在村庄范围活动,他们可能将主要的时间与精力放在村庄以外,对于村庄治理没有兴趣。这样的村庄精英,严格说是不在村的精英,与村庄治理关系不大。还有一些人虽然一直在村庄以外生活,却十分在意村庄生活,他们的生活面向村庄,这些不在村的人事实上是在村精英。细致观察村庄精英的状况,对于理解村庄治理,尤其是村民自治引入之后村民的行动和村庄决策的达成,会很有意思。也就是说,因为村庄精英本身的状况不同,造成村民自治这个全国一统制度安排实践后果的不同。 以上三点讨论,只是希望回答为什么实践中的村民自治过程与后果的不同。过去学术界和政策部门过于关注村民自治制度实践中的政府方面,自上而下的方面,这也是村民自治制度实施之初所应关注的主要方面。当前的村民自治制度已实践10余年,仅从自上而下的视角来看,显然不够,因此,我们将村民自治研究中的理论问题定位于村民自治的村庄基础。以上三个方面在全国不同村庄的表现相当不同,就必然造成村民自治这一民主化村级治理制度实践的不同。这样我们就会对村民自治实践有一个更为理性的判断。

四、村民自治实践中的政策问题

引入村民自治制度的首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村庄秩序自足提供的问题,因为国家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无力为庞大的农村社会提供足够的公共物品。不过,村民自治制度还必须同时解决国家向乡村社会的渗透能力。在当前的行政体制下面,乡镇一级设基层政权,但乡镇这个基层政权的范围太大,一般人口在5万左右,地域数十乃至上百平方公里,区区乡镇干部无法将诸如计划生育、收粮派款等繁重的任务完成,他们无力面对数量庞大的村民。何况他们根本不可能熟悉村民。村委会是一个半熟人社会,千人左右,村干部对每个村民都很熟悉,正是村干部可以成为乡镇行政离不开的腿。这样一来,村干部就不仅要成为村民的当家人,而且要成为乡镇行政的人。这就面临着村民自治的第一个政策性问题:乡村关系问题。 在不同的地区,乡村关系面临的问题并不相同,因此,在乡村关系政策上面所留有的空间也不相同。有些农村地区,乡镇政府的首要难题是计划生育,如江西农村。大部分不发达农村地区,乡镇政府的首要问题是收粮派款,是如何为农村义务教育提取足够的经费,如湖北、安徽农村。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乡镇政府可能不再有计划生育或收粮派款的压力,但如何保证村级组织的有序运作,如何介入村庄内部派性争斗,如何保证村庄公共物品的有序提供,却可能成为乡镇政府颇为头痛的事情,如浙江温洲农村的情况。 总的来说,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因为乡村组织掌握有大量经济资源,乡镇有求于村级组织的相对较少,而村级组织往往需要从乡镇一级获得合法性资源和权威资源,乡村关系方面,乡镇有更大的主动权。而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乡镇一级急切需要村级组织协助完成让乡村两级都感头痛的计划生育和收粮派款的硬任务,乡镇一级不敢得罪村干部,村干部也因为合法收入太少而工作难度太高,而缺乏当下去的意愿。乡镇有时默许村干部在合法收入之外捞取灰色收入,有时利用正式关系之外的非正式人际交往来笼络村干部。

村民自治制度的引入,强化了乡村关系中事实上一直存在的以上问题的症结。当乡村合谋以向农民提取资源时,农民不会对乡村干部留有好感,农民要么对村庄事务漠不关心,要么联合起来将乡镇事务意愿过强的村干部选下来。农民联合起来的基础是他们的组织方式,在不同地区农民的组织方式是十分不同的。农民组织的一种方式是派性斗争。派性斗争首先是村庄内部分成两派的斗争。其中一派特别是处于村庄权力弱势的一派习惯打出为民请命的招牌,将对手置于与乡镇合谋的不利处境。选举中,乡镇事实上是希望干预以选出自己满意人选的,但乡镇干预的结果必然强化受到损害一派的愤怒,受到乡镇支持一派即使当选,也会不断受到另一派的“刁难”。乡镇因此更加难以完成向村一级渗透的任务。大多数乡镇目前终于知道,在村委会选举这类政策操作性很强的事情上,“按法律和政策来”,不带意志让村民选上谁谁当。村委会选举的自由度越来越高。

高度自由的村委会选举,会因为村民的不感兴趣以及村民在原子化基础上的无联合,而变得没有力量,乡村关系依然按照惯性向前走。从完成国家任务的角度,这有可能是好事,但在当前中央政府事实上很难有效控制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很难控制乡村组织的背景下,各种劳民伤财的“积极行政”措施肥了部分官员,而折腾苦了本来很穷的村民。沉重农民负担和高额村级债务成为当前全国农村的恶疾,即为明证。 经济发达农村地区的情况大不一样。村中两派斗争需要乡镇作为裁决者,乡镇较欠发达农村地区更超脱于村庄斗争,不仅超脱,而且事实上成为村庄争斗的受益者。这类地区乡村关系面临的问题与欠发达农村地区会很不相同。

显然,乡村关系在不同地区的表现和要求是相当不同的,这不仅与乡村组织面对的国家任务的不同有关,而且与农民的组织方式,村集体经济的发育状况等等有关。在笼统谈乡村关系之前,似乎应先分清是什么类型的乡村关系。 与乡村关系紧密相关的是村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所谓“两委关系”。“两委关系”也是当前村民自治实践中的焦点问题。与之相关制度设计很多,争论极大。总体来说,我们认为两委关系也如乡村关系一样,在不同地区因为面对的任务和所处村庄基础的不同,而会有不同的表现。关键是应将两委关系由一个抽象的理论问题回归到村庄中予以理解,将笼统的讨论具体化到实践中去。

五、结语

假若我们只是局限在制度文本和总体状况上研究村民自治,这种研究很快就会被实践抛在一边。中国是有9亿农民和960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的大国,经济和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是当前包括乡村在内的中国的显着特点,这种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村民自治制度以及其它诸种自上而下安排下来制度的不同生长基础。苏力在回答同一套法律在乡土社会的人民法庭和城市或工商发达地区运作的差别时写到:“这种差别主要是因为社会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伴的社会生活条件的不同,以及在这种条件下生活的人及其行为方式的不同。”他主要讨论了法律实践因为经济方面的差别而造成的过程与结果的差别。如果将苏力的法律实践的差别换为国家自上而下安排的制度实践的差别,比如村民自治制度的差别,就会发现苏力结论的普适性。而如果不看得那么根本,我们还应看到,不仅是经济不平衡,而且有文化不平衡和其它不平衡的因素在决定村民自治制度实践不平衡方面的作用。学术界如何深入到不平衡的农村实践中去,理解自上而下制度安排的不同实践,并在此基础上理解诸如村民自治这些上面安排下来制度的处境,对于完善这些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学术研究当然也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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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见范瑜、贺雪峰主编《村庄治理与秩序——村民自治调查报告》,即出版。

参见贺雪峰:“论民主化村级治理的村庄基础”,《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2期。

参见贺雪峰:“乡村选举中的派性与派系”,《中国农村观察》2001年第4期。

参见贺雪峰:“论半熟人社会”,《政治学研究》2000年第3期。

参见贺雪峰、仝志辉:“论村庄社会关联”,即发表;董磊明:“传统与嬗变——苏南乡镇企业改制后的村级治理”,《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1期。

参见仝志辉、贺雪峰:“村庄权力结构的三层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2第1期;贺雪峰:“缺乏分层与缺失记忆型村庄的权力结构”,《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2期。

吴思红将这种非正式人际交往称作“体制外动员”,参见吴思红:“村民自治制度下的乡村关系与农村社会动员”,《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5期。

村庄调查报告范文第15篇

各位领导,社区居民同志们:

大家好。首先做一下自我介绍。我叫崔忠,是xx派出所xx庄责任区的责任区民警。我管界xx庄责任区位于xx街道最北端,包括xx庄村和吴店村两个自然行政村和xx庄小区、吴店小区,龙华苑小区三个居民区,占地约3平方公里,人口4217人,暂住人口667人。2016年在xx派出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和各位居民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一年的努力工作,xx庄责任区2016年发案情况较去年有了大幅度下降社会治安环境有了明显好转。现我将2016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报告一下。

一、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强化村组巡防队建设及小区保安员作用。

在2016年上半年中,加强与村委会、小区,物业,市场、企事业单位领导的联系,加强协调强化了村级巡防队建设及小区保安的作用,在维护社区安定,控制发案上开始初见成效,保卫组织,保卫人员主要分三个层次:一是专职保安,二是村内的联防队和企事业单位聘用的保卫人员,三是村委会义务巡逻队。

1, 小区保安建设

我管界内现在三个小区xx庄小区、吴店小区、龙华苑小区三个小区以前由于保安力量少,案件时有发生,针对些情况与有关部门协调,从强化保安素质做起,xx庄小区选择了正规保安公司雇佣10名专业保安,龙华苑小区保安工作改由物业公司直接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吴店小区选派了村内责任心强的人担任了保安队长,保安数量增加到15人。在人员增加的同时严格落实了各项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巡逻制度,具体工作由村治保主任亲自管理。

2,xx庄村,吴店村组建治安联防队

根据这二个村的具体情况,经与书记协调,对村内联防队进行调整和补充。因xx庄村和吴店村村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较多,所以对这两个村的联防队进行补充,选派出所责任心强有能力的人担任村巡防队队长,xx庄村由原来的10人现增加到20人,吴店村由原来的7人增加到现在的15人。经调整,联防队成员均为青壮年。两个村还根据自身情况,组织了村内老人成立了村义务巡逻队,主要负责白天街巷的巡逻工作。

1,根据社区发案情况,及时向居民和村民宣传防范措施,并张贴和发放安全防范材料3200余份,并以广播的形式向居民和村民宣传防火、防盗和防自然灾害的知识和方法。入冬以来,对群众的预防煤气中毒宣传是必不可少的,到目前为止,已于村民签订预防煤气中毒责任书500余份,挨家挨户的进行宣传检查。

2,不定期的大小门店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填写安全检查记录170余份,对于不符合规定,有安全隐患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