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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医药市场调查报告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医药市场调查报告

第1篇

2017医药市场调查报告

摘 要:自公司运作基层市场开始时,为了节约成本。一直以来都是按产品生产出来后以很低的价格供给各区域市场的医药商业公司。虽缓解了资金上的压力,但利润却一直在减少。为了改善目前这种被动的局面。本文对晶珠藏药业现处于的招商模式与自建OTC队伍运作的大终端模式下的产品、市场、及人员情况进行多角度分析及整理。并对这些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及解决方法。

晶珠藏药业现状分析

关键词:产品 销售现状 人员模式

一、产品问题

晶珠藏药业有着优秀的产品,从独具特色的藏药到用途广泛的中成药,从高附加值的男性补肾药品到女性保健食品,都为晶珠藏药业在医药行业的竞争中提供了实力保证,但晶珠藏药业的产品在市场竞争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1、藏药

作为民族医药的藏药在治疗一些顽固性疾病中有着神奇的效果,但同时却并不被消费者所知。首先藏药大都以主药及药方所含的药物的数量命名,普通消费者从药品名称上根本无法知道该药治疗什么疾病,不同于感冒颗粒,一听就知道治疗感冒疾病,也不同于六味地黄丸,传统名方,早被消费者接受。没有能够体现药品功能主治的商品名是晶珠藏药业藏药的一大遗憾。其次少了OTC标志的晶珠藏药业藏药被列为了处方药的队伍,无缘加入广告大军的行列,缺乏商品名及不能媒体宣传的特点致使藏药迟迟不能被广大消费者接受,这是藏药产品的致命伤。

2、中成药

在晶珠藏药业的八个中成药当中,其中就有五个是清热治感冒的功能,产品线比较单一。同时八个中成药都是常规用药,虽然市场份额较大,但同质化竞争严重,晶珠藏药业的产品没有太大的特色,不具备竞争优势。

二、价格问题

1、零售价偏高

不管是藏药还是中成药,晶珠藏药业的产品价格普遍偏高,藏药的零售价都在二三十元以上,最高达到了一百多元。中成药也是如此,以XX颗粒为例,在各大药房,我们的XX颗粒一支独秀,在同类产品(生脉饮)5-6元零售价的簇拥下以12元的零售价高居榜首,上柜两个月少人问津。零售价偏高,无竞争力。

2、出厂价混乱

不同的经销商享受不同的出厂价,部与OTC部相同产品执行不同的出厂价,部门竞争、员工困惑、经销商疑虑,都是出厂价混乱惹的祸。

3、零售价混乱

不同的出厂价致零售价的混乱,两个价格体系困惑了经销商及零售商,以XX胶囊为例,商供货的药店零售价在5-9元之间,OTC部供货的药店零售价恪守9.9元,一时间都以为是假货横行。

三、模式问题

晶珠藏药业现在是两种模式并存,模式及大终端模式。

模式有着规避企业风险、降低费用投入、论证产品市场销售形势的优点,但在长期单一的模式运作后也引发了一些问题。首先价格的不统一导致冲窜货,缩短了产品的生

命周期,其次对市场没有进行有序的开发导致市场资源浪费,销量难以跨上新的台阶,最后所有的产品都走模式使企业失去了树立品牌的机会。大终端的模式能使企业利润最大化,使产品能迅速到达终端,但长期单一的大终端模式会使企业入不敷出,虽然有一定的市场销售,但高昂的终端进场费、管理费、促销费、广告宣传费等使企业进入鸡肋状态,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晶珠藏药业一直在致力于模式的摸索与创新,但适合晶珠藏药业文化与特色的模式究竟是什么呢?

OTC部现状分析

OTC部组建之初就决定了稳健经营、扩大规模、抢占终端、提升品牌的战略目标,根据产品特点制定了大终端、阵地战的营销策略,但由于宏观影响与客观因素的存在,遇到了一些阻力,收效甚微,具体分析如下:

四、销售现状分析

营销无非是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解决我们的产品消费者能不能买到的问题,二是解决我们的产品消费者想不想买的问题。而这两个问题我们在销售工作中都没有很好地解决。

1、价格问题

价格问题是制约市场发展主要的问题,零售价偏高使产品上柜两个月少人问津。出厂价混乱使经销商及零售商困惑,导致OTC的员工处处都碰壁,次次被拒绝。

2、季节影响

时下已进入炎炎夏季,也进入了药品行业的淡季,在烈日爆晒下的各级大小药店均是人迹杳然。刚刚铺上柜台的晶珠藏药业产品可谓生不逢时、出师不利,零售终端的微薄销量令OTC员工士气大挫。

3、经销商积极性不高

价格的混乱、零售商的退货、终端的平应、不见减少的库存都严重的打击了经销商的积极性,无形中减少了主动的铺货与推荐,从而使销售工作停滞不前。

五、员工心态分析

1、效率的低下使员工对公司失去信心

全员营销观念的缺乏致使管理部门工作效率低下,而效率的低下无形中让员工对OTC部失去信心,对企业失去信心。

2、销售的低迷使员工对产品失去信心

OTC部组建初始部门上下斗志昂扬、满腔热血,但价格因素导致员工背上吃差价的罪名,经销商的不理解导致分销力度减弱,产品上市遭遇淡季导致终端出货缓慢,期望越高,失望越大,销售的短期低迷使员工对产品失去信心。

3、收入的减少使员工对工作失去动力

建网、洽谈、订货、分销整整用去了两个多月的时间,也用去了宝贵的两个月的市场保护期,六月份的考核使全体员工收入减少,前期的工作未得到回报与认可,员工对工作开始失去动力。

六、管理现状分析

1、对客户拜访不够

以上分析了经销商的种种顾虑与疑惑,但作为晶珠藏药业中层管理人员的办事处经理要负一定的责任,办事处经理如果加强对客户的拜访与沟通,宣传晶珠藏A药业的企业宗旨、战略,宣传OTC部成立的战略高度及整体营销策略,相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经销商的顾

虑与疑惑,调动经销商的积极性,增强经销商对晶珠藏药业及产品的信心。

2、员工缺乏有效培训

地区主管、OTC代表、促销员对企业缺乏深度了解,对相关的医药知识、产品知识一知半解,对OTC部的整体营销策略缺乏认识,只是入职时由办事处经理做了简单的培训,所以在对外宣传中表现出底气不足,也间接影响销售。

营销首先要抓的就是管理和执行力度,否则再好的营销策略都会由于管理的松散、执行力下降而付之东流。OTC部还存在着一些管理上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完善。

七、促销问题分析

晶珠藏药业产品的特色决定了营销策略以终端阵地战为主,但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却遇到了一些困难。

1、产品分散,不利促销

现在每个客户基本上都购进了五、六个品种,看起来是好事,却给终端促销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零售终端,我们的产品被分散放在了非处方药柜台、处方药柜台、感冒类柜台、清热解毒类柜台等等,甚至分别在楼下及楼上陈列,而我们在终端只有一个促销员,可谓分身乏力,顾不了全面。

2、进场门槛高

大型药品超市单品种的进场费最低为300元,最高可达3000元,进场后派驻促销员还需交纳的管理费为200-500元不等,产品分散、不利促销的现状加上高昂的进场费,确实没有把握投入终端人员促销。

3、促销物品不到位

在终端,除了产品外看不见一样提品提示的包装,迟迟不见出炉的终端促销物品多少给终端促销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4、营业员首推有效率不高

藏药的产品名称让消费者认知度下降,缺乏广告宣传又使熟知度下降;中成药同质化竞争和晶珠藏药业的高价位使性价比降低;这些都造成终端营业员及促销员的首推有效率不高,终端促销不力。

结论及解决方式

虽然有着以上各种内部和外部、主观和客观上的原因,但OTC部在前期仍然完成了网络的组建与优化,清除了网络中的不合格人员,保证了销售队伍的高效运作;加强了与各级销售人员的过程管理与沟通稳定销售队伍,编印了OTC部终端手册

提高销售队伍的整体素质;随着进场费用的逐步到位各市场的终端促销工作也如火如荼的开展,一些市场的终端促销已初见成效(重庆的一个新开促销店进店一个星期就创下了800多元的销售额)??

综上所述,正因为有着以上各种内部和外部、主观和客观上的原因,OTC部必须从战略、策略上对产品结构、营销模式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才能保持公司上下观念的高度统一,才能找到具有晶珠藏药业特色,符合晶珠藏药业文化的营销之路。只有两条腿走路、多模式运作才能扬长避短,获得成功。

OTC部必须全面整合营销手段,在不同的市场,针对不同的产品采用独家经销制及区域合作制的模式运作,用整合营销的策略武装销售队伍,以求突破销售瓶颈,快速全面启动市场。

2017医药市场调查报告二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它涉及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消费者表现出理性而非冲动的购买行为。但由于药品的消费过程专业性较强,绝大多数消费者并不具备相应的药理知识和鉴别能力,在药品的消费过程中处于一种弱势地位,只能被动地接受医生和店员的指导和推荐。但非处方药又具有安全性高、疗效确定、质量稳定、使用方便等不同于处方药的特点,所以购买决策过程相对简单,显示出与其它日常消费品类似的购买特征。因此除了医生意见和自身经验之外,广告实际上成为人们了解药品的重要来源和影响人们购买决策的重要因素。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药品广告应该遵循以下五大原则:

1. 说理而不说教:药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在广告传播中应该做到以理服人,向消费者阐明作用机理,但这绝不意味着药品广告就应该是一味地枯燥说教。

2. 通俗而不粗俗:由于绝大多数消费者并不具备相应的药品专业知识,因此在广告传播中必须要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但这也绝不意味着药品广告就应该粗俗不堪。

3. 煽情而不矫情:一则好的药品广告除了要阐明作用机理,还应该能煽动消费者的激情,引起消费者的共鸣,勾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但这绝不意味着矫揉造作。

4. 夸张而不夸大:广告允许适当的进行艺术的夸张,但绝不能随意的夸大,更不能信口开河,捏造事实,作虚假的广告宣传,这一点在药品广告中显得尤为重要。

5. 幽默而不哗众取宠:广告大师波迪斯说:巧妙地运用幽默,就没有卖不出的东西。幽默是广告的剂,一则优秀的广告能够让人们在观看的同时不由自主的发出会心的笑容,从而使受众在愉悦的心情中对产品留下深刻的印象。同时,一则成功的药品广告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定位准确、诉求单一:这个世上从来就没有所谓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每一种药品都有其相应的适应症,在进行广告创意的时候一定要找准定位。一种药品可能会同时具有若干种功效,但在实际传播中往往只是针对其中的一种,从中提炼出最核心的一个诉求,也就是所谓的单一诉求,集中火力,重点突破。很多成功的药品广告语往往只有寥寥数语,却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如:广西金嗓子凭着一句保护嗓子,请用金嗓子喉宝历经十余年始终稳居咽喉类药品首位;杀菌治脚气,请用达克宁西安杨森的达克宁霜因此而成为治疗脚气的首选用药;治颈椎病,选颈复康成就了河北承德颈复康药业(原承德中药集团)在治疗颈椎病领域的霸主地位。

2.富于感染力和亲和力:药品广告并不意味着一定要高高在上,板着面孔说教,人始终是感情动物,情感是人类最为看重并对人的活动影响最大的因素之一,尽管消费者在选择药品的时候往往都会显得比较理性,但情感诉求始终是广告策略中的主旋律,情感广告与明星广告、对比广告一起被称为实效广告中的三剑客,一则富于感染力和亲和力的广告能够挖掘出人心深处的、能够引起人类共鸣的东西,恰如一双温柔的手拨动人心里最柔软的一处。如:丽珠得乐胃药广告---其实,男人更需要关怀,这句广告语配合普通百姓的目标人群定位,征

服了大多数消费者的心。

3.具有可识别性:为了不在铺天盖地的广告浪潮中被淹没,就必须要使广告具有明显的区别于其它同类产品的独特之处,换句话说,就是要让你的广告具有可识别性,能够让目标消费者一眼就能发觉,并能牢记在心里。如:感冒药一直是OTC市场中份额最大,同时也是竞争最为激烈的,白加黑独创白天服白片,不嗜睡;晚上服黑片,睡得香令人印象深刻,销量稳居前列;康必得强调中西药结合疗效好也取得了不俗的业绩;而海王银得菲则强调治感冒,快!一下子就在众多感冒药中独树一帜,占有了一席之地。

4.情节富有戏剧性:一则优秀的广告作品实际上也就是一幕短小的戏剧,不仅能使消费者乐于看,更能使消费者乐于买。如:叶茂中为海王银杏叶片创意的30岁的人,60岁的心脏;60岁的人,30岁的心脏。

5.趣味性:咋地了哥们,让人给煮了!感冒了,正发烧呢!整点易服芬吧电视画面上两个螃蟹哼哼唧唧地说着人话这则广告之所以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在于它巧妙地运用拟人化的手法,以动物的幽默与滑稽表演拉进人与产品的距离,使人们在忍俊不禁的同时也记住了产品以及产品特性。因为人们从心理上更愿意接受原始的玩笑表现形式,正如迪斯尼的动画片依旧有无数的成人在津津有味地欣赏一样。又比如白加黑去年新推出的雪村版广告,借用曾风靡一时的幽默歌曲《东北人都是活雷锋》,由雪村本人重新演绎,不失为一则成功的趣味性广告。

6. 慎用明星代言:国人素有迷信名人、崇尚权威的情结,自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李默然第一个吃螃蟹,为三九胃泰做了第一则名人广告以来,名人、明星代言广告渐成潮流,蜂拥而上,泛滥成灾,凡事过犹不及,越来越多的媒体爆光使得明星们头上的光环大为逊色,普通民众对明星的信任感已经大打折扣,名人效应在消费日趋理性的今天所能起的作用已经极为有限。当然慎用并不意味着不能用,关键就在于如何用。 如:亿利甘草良咽选择葛优和吕丽萍这对昔日的黄金搭档重新携手,引起相当大的社会反响,很多媒体纷纷予以报道,达到了很好的广告效应。又如:吉林吴太感康片启用近年来主演了多部畅销剧的影星陈宝国作为形象代言人,强调其大品牌形象,也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一直稳居感冒药销售领头羊位置。

第2篇

一、存在的问题

(一)医药商贸企业销售毛利下降,增值税减少。部分药品价格下调,进销差价降低,医院药品竞标采购,医药销售行业终端市场毛利率为5%-7%。医药零售行业为了占领市场,实行连锁经营,分支机构迅速增加,导致库存增加,当期应纳税额减少。由于经营方式及经营品种不同,传统药品和新特药品毛利率差别较大,也造成同行业间税负高低不一。

(二)企业自身会计核算和申报不实,导致税款流失。主要表现为多计成本,少计收入,销售药品不开具发票;利用计划生育用品用具免税,中草药低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人为扩大这两项商品的收入;部分商品体外循环不计购进,取得购货方折扣折让后不扣减进项税额;将当期销售收入后移,减少当期申报销售额,不如实反映当期应纳税金;变相出卖药品经营资格证书,形成假连锁,假统一核算,财务管理混乱,核算体制不健全,对其分支机构疏于管理,这都造成了税收流失。例如,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下设分支机构7家,为了避税形式上注册成立多家分支机构向税务机关分别纳税,其实质是统一核算,规避高税负。多数分支机构以挂靠、租赁、承包形式存在,总公司只收取管理费,没有统一核算,增加了税收征管难度。

(三)管理手段不足,监管不力。医药商贸企业改制后经营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税务机关以及医药监管部门没有及时适应变化,调整管理方式,信息没有进行交流共享,对企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研究不足,对医药行业日常管理不到位。

(四)医药来源混乱,质量难以保证,且管理难度大。目前我市医药经营单位的供货渠道众多,有本地医药公司供货的,也有企业供货的,供货企业多以不开发票,低价让利为优惠手段占领市场,导致本地正规经营的医药批发企业销售份额急剧下降,连年亏损,无法生存。另外,供货企业多采取直接送货到门方式进入市场,即不出具发票,又没有专业人员认真验收,也规避了医药监管部门的监管,给伪劣假药的流入造成了可乘之机,药品质量难以保证,也保证不了我市老百姓吃上放心药。

二、加强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部门协作,规范行业管理。由市政府统一协调药监、卫生、工商、质检、税务等部门要强化协作,共享企业基本情况、基础数据信息,要求医药商贸企业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新《药品管理法》和GSP认证的操作规程,统一验收、统一入库、统一配送、统一销售,统一实行计算机管理,打击“三无”经营(无证、无票、无固定经营场所),规范医药行业税收等方面的管理,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

第3篇

一、存在的问题

(一)医药商贸企业销售毛利下降,增值税减少。部分药品价格下调,进销差价降低,医院药品竞标采购,医药销售行业终端市场毛利率为5%-7%。医药零售行业为了占领市场,实行连锁经营,分支机构迅速增加,导致库存增加,当期应纳税额减少。由于经营方式及经营品种不同,传统药品和新特药品毛利率差别较大,也造成同行业间税负高低不一。

(二)企业自身会计核算和申报不实,导致税款流失。主要表现为多计成本,少计收入,销售药品不开具发票;利用计划生育用品用具免税,中草药低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人为扩大这两项商品的收入;部分商品体外循环不计购进,取得购货方折扣折让后不扣减进项税额;将当期销售收入后移,减少当期申报销售额,不如实反映当期应纳税金;变相出卖药品经营资格证书,形成假连锁,假统一核算,财务管理混乱,核算体制不健全,对其分支机构疏于管理,这都造成了税收流失。例如,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下设分支机构7家,为了避税形式上注册成立多家分支机构向税务机关分别纳税,其实质是统一核算,规避高税负。多数分支机构以挂靠、租赁、承包形式存在,总公司只收取管理费,没有统一核算,增加了税收征管难度。

(三)管理手段不足,监管不力。医药商贸企业改制后经营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税务机关以及医药监管部门没有及时适应变化,调整管理方式,信息没有进行交流共享,对企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研究不足,对医药行业日常管理不到位。

(四)医药来源混乱,质量难以保证,且管理难度大。目前我市医药经营单位的供货渠道众多,有本地医药公司供货的,也有企业供货的,供货企业多以不开发票,低价让利为惠手段占领市场,导致本地正规经营的医药批发企业销售份额急剧下降,连年亏损,无法生存。另外,供货企业多采取直接送货到门方式进入市场,即不出具发票,又没有专业人员认真验收,也规避了医药监管部门的监管,给伪劣假药的流入造成了可乘之机,药品质量难以保证,也保证不了我市老百姓吃上放心药。

二、加强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部门协作,规范行业管理。由市政府统一协调药监、卫生、工商、质检、税务等部门要强化协作,共享企业基本情况、基础数据信息,要求医药商贸企业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新《药品管理法》和GSP认证的操作规程,统一验收、统一入库、统一配送、统一销售,统一实行计算机管理,打击“三无”经营(无证、无票、无固定经营场所),规范医药行业税收等方面的管理,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

第4篇

我也看过一些调查机构做出来的所谓的专业医药市场调查报告,看到的典型的数据举例如下:

A. 影响医生处方抗高血压药物最重要的因素依次分别是:(1)疗效(2)副作用(3)价格;

B. 中重度感染抗生素的医院处方率分别是:(1)复达欣68%(2)罗氏芬56%(3)先锋必35%;

C. 骨科医生的新药知识来源渠道重要性依次为:(1)新产品上市会(2)产品推广会(3)专业杂志;

等等,不一而足。说实话,如果我是产品经理,碰到调查公司来向我汇报这样的调查结果,我非得在报告会上拍桌子不可。你作为一个专业调查公司,告诉我这些谁都知道的常识,那又怎么样?对我做营销有什么帮助?市场调查要发挥作用,就得告诉产品经理们市场上发生的重要事件,提供能帮助产品经理做出决策的数据,也就是说,市场调查的结果要有实战性,要能带来行动。那么,市场调查怎么样才能真正为医药营销提供帮助?下面我以医药产品管理为线,挑一些比较重要的研究类型,介绍一下我们公司的经验。 产品研发和转让

现在很多国内医药公司的老总在感叹,公司缺乏一个好的品种。而现在买一个新品种,动不动就得花上好几百万,上千万的成交价格也屡见不鲜。新药研制单位在推介这个产品的时候,一般都会给出该药物适应症流行病学的数据。按那样的算法,经常是该药的市场有几个亿,要么就是几十个亿。那我们是否就能根据这个数据做出购买新药的决定呢?我举一个例子,中国的高血压病人多不多?如果按照发病率的算法,目前的高血压药物厂家早就发财了,不幸的是中国的高血压病例目前的就诊率、治疗率还很低,这些病人流散在社会上并没有到医院去,所以这只是一个潜在的市场。流行病学的数据对判断这个市场目前的市值用处不大。再举一个例子,我们天天在电视上看到银杏叶类产品的广告,适应症是中老年人的心脑血管病。这时我们会形成一个判断:这个市场不错,目标人群广大,我要有一个这样的产品就好了。但是,中国的银杏叶产品市场按照出厂价计算目前也就只在2个亿左右,和那么多的发病人数根本就不成比例。所以,根据发病率的数据去决定是否购买新药其实并不一定可靠。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来决定是否该花大价钱购买某个品种?评价企业外部环境时,我一般会建议客户同时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1)目前的市场规模和复合年度增长率CAGR;(2)竞争状况;(3)医生或消费者使用这个新产品的可能性。而这三个关键决策考虑因素,正是调查公司所能帮助解决的问题。一个专业的调查公司,通过设计得当的市场调查,应该能给出这三个方面的具体的数据。然而,简单的、孤立的数据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之后的工作也是必不可少的,你必须做盈亏平衡分析(P&L)。基于调研数据,当你看到最终的NPV或EBITDA的结果时,也就是说,你能看到购买这个品种后在5年内你的生意大概是怎么样的,是有赢利还是要亏损?你才能下定决心,是否应该去购买这个产品。 产品概念

好了,现在这个公司终于有了一个不错的产品,需要做营销了,产品经理面对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是产品概念的问题。我向医生/病人说什么呢?竞争产品有很多,大家也各说各的,息斯敏说“无嗜睡抗过敏”,康必得“中西药结合疗效好”, 利君沙“进入细菌内部杀灭细菌”,金嗓子喉宝“入口见效”,听起来都不错,事实上这些产品的销售状况也很好。那我应该怎么和别人“说”这个产品?这涉及到一个产品概念的问题。调研公司有一整套完善的方法来帮助确立这样的产品概念。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问题,什么是产品概念?有3个重要因素是一定要包含在“产品概念”之中的:(1)这是一个什么产品(2)这个产品能为病人提供什么好处?(3)我们这样介绍我们这个产品的支持点有哪些?

那调查公司怎么来做呢?第一步是在对产品和疾病了解的基础上,召开小组座谈会。把目标医生或目标病人约来,倾听大家的意见,一起讨论关于他们的疾病经验,带来的困扰,期望的解决之道等。通过这样自由随意的讨论,我们可能受到启发产生对这个产品描述的很多“奇思妙想”,形成很多的“对产品的描述”,而这些描述是我们的目标人群希望听到的、希望得到的东西。座谈会后,研究人员和产品经理可能经过讨论,归纳出十几条“看起来很美”的可能的产品概念。第二步,把这些说法通过定量的问卷调查来核实,非常简单的百分数就能说明什么样的说法是医生或病人最喜欢的、最愿意接受的。通过这样两个步骤,可能我们确认了适合我们这个产品的说法有3个,分别是A、B、C。这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市场、竞争等因素来“拍脑袋”了,这就是营销的“艺术的成分”。 市场细分和目标市场选择

中国有个成语叫“对牛弹琴”,如果没有找准目标市场做营销,那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可能你花了好上千万的广告费用,结果大部分打了水漂。确定目标市场的重要性不用多说,你能每个月领着不菲的工资,出入高档写字楼,那是因为有你的目标客户在处方/使用你的产品。

那么怎么来确定我们的目标市场?对于一个处方药来说,这个问题可以翻译为:这个产品的销售应该在哪些城市?应该覆盖多少家医院?覆盖什么级别的医院?应该去抓哪些科室的医生?想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需要通过市场调查来了解。我想举个例子,一个卖三代头孢粉针的医药代表,在他的医院内包含有上海瑞金医院这样的大客户,你让他去什么科室?他可以选择去呼吸科、ICU/CCU、肿瘤科、血液科、普外科,等等。有重点的推广,必然会提高他的销售效率,这也是商业世界里的20/80原则。调查公司在确定这样的科室选择的时候,显然不会只考虑在特定科室病人多少的问题,而会综合考虑病人数量、病人支付能力、竞争激烈程度等一揽子问题,从而来帮助确定目标科室。

而对于一个非处方药物来说,目标市场的确定变得更为复杂。茫茫人海中,谁是我的产品的目标客户?很多产品经理对这个问题感到很困惑。而一个设计完善的市场调查可以帮助解决这个问题。因子分析和聚类分析的结合使用,可以从消费者心理和行为的层面来描述目标客户,从而进行有效的市场细分。在一个比较典型的目标市场中,大概会能分为4~7类不同的人群,依据人群不同而异。在2001年,我曾经在一个中老年疾病药物的调查中,在所研究的抽样城市中,发现目标客户可以分为截然不同的5个人群,分别是:自主决定型(25%)、广告推荐型(19%)、物美价廉追求者(12%)、价格决定型(23%)和店员推荐型(21%),每一类人的特征包括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社会交往等均有详细的描述在这里不赘述。 药品的价格策略

由于涉及到国家计委对药品定价的管理,跟洗发水等快速变动消费品相比,药品的定价决策更为复杂。你不能说把价格定了之后随便就再涨上去或降下来,这样做的灵活性较低。那么在产品上市前,一个合适的药品定价尤其重要。根据我的了解,目前调查公司使用比较多的价格调查方法为价格敏感度测试PSM,这个调查结果会告诉你的产品定价的一个合理区间(比如每天费用5块到8块)和最优定价点(比如每天费用5.8块),但作为一个深知调研结果可用性的专业人士,我得遗憾地告诉你,这样的调查结果只作参考。为什么?这种方法没有考虑所研究的产品面对的竞争环境,是脱离开真实环境进行的调研。而在实际上在大多数情况下,不管是医生处方产品,还是消费者到药店去购买药品,面对的都有非常多的同类产品。所以,PSM这种不考虑竞争产品选择性的结果,只作参考,不作定论。

另外一种价格研究的方法是我们所谓的BPTO,品牌价格权衡模型。这个方法考虑了竞争的状况,但在药品定价特别是处方药的定价中,使用的局限性也很大。所以,在药品定价方面,市场调查只能起到辅助参考的作用。当然,我们需要进行科学的价格测试方法的研究,比如近来我们公司在尝试使用的结合分析等。而在新方法的效度还没有得到中国市场的验证前,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多用几种价格测试方法来进行交互验证,减少决策风险。 产品上市后跟踪

经过千辛万苦,产品上市会终于在一家五星级的大酒店举行,目标VIP、重点医院客户到了两、三百位代表,场面很热闹。开完会后的产品经理,可能也已经累得不行了,然后做什么呢?在以后的几个月,在各个重点医院的院内推广会可能也在马不停蹄地开着,医药代表可能天天往医院跑,事情的发展看起来和原计划的一样……一切尽在掌握?未必。

对新产品而言,上市后跟踪可以帮助产品经理随时了解新产品上市后引起的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和你的产品在市场上面的表现。

那么产品上市后的快速跟踪,一般会包括哪些内容呢?最重要的指标有以下五个方面:

A:产品知名度的变化:未提示第一提及知名度,未提示知名度,提示后知名度

B:产品使用率的变化:产品处方率,产品最常处方率

C:医生对产品认知的变化:医生感觉到的产品优点和缺点

D:医生愿意或不愿意处方这个产品的原因

E:产品未来的处方率变化:未来3个月内的处方可能性

通过这些关键指标的监测,我们就可以了解产品目前的地位和以后的动态变化趋势。那么有人会问我做这样的上市后跟踪有什么好处?我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你的新产品上市12个月后,没有达到预计的占领5%的市场份额的目标,而只达到了2%,是什么原因?是医药代表跑得不够勤快、很多目标医生还不知道这个产品,还是医生已经知道产品但对这个产品的副作用有顾虑而不愿意迈出“试用”的第一步?是“忠诚”、“重度”处方医生培养数量太少,还是这些优质客户过高的流失率引起的?产品上市后跟踪调查就能告诉你答案,从而可以帮助你有的放矢地调整营销策略。 营销活动有效性

这两年来,我感受最深切的一点是:医药产品经理对各种营销活动的效果评估越来越重视。总说钱要花在刀刃上,每年的营销经费就那么点钱,应该把这些钱花在什么地方?比如说,公司计划在全国12个重点城市开始患者教育活动,计划在每个城市通过居委会召开20-30场患者教育讲座。在大规模的活动开展之前,一个深入的活动有效性调查会告诉你这样的投资是否值得。我一般会建议医药公司先选定两个城市做试验,在选定的居委会进行活动后,在抽样居委会的抽样药店进行零售稽查,来看看这样的活动举办后产品的销量到底能够提高多少。同时,对参加讲座的人群进行抽样调查,来看看他们的态度和行为发生了什么变化,来解释药店稽查的数据。这样的调查的好处是,它能真正告诉你一个活动的投资回报。 医药产品广告研究

现在医药公司的老板们是各大电视台广告部重点巴结的对象,一个产品的广告动不动就是好几千万甚至上亿元。那么,在一支广告片投放之前,应该做哪些调查,来保证这支广告片是能促进产品销售的呢?广告创意研究和脚本研究是必不可少的;而在最终决定要上哪几支广告片的时候,我一般会建议厂家进行OAT(OFF AIR TEST)测试。这个研究主要是测试广告效应,它是在广告播出(ON AIR)前的一种测试,通过测试评价该广告的制作质量和估计它可能对实际市场的影响力。根据研究项目需要,我们以配额的形式约请符合条件的目标消费者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看一辑电视节目录像,然后征求他们对电视节目的意见,然后对收集回来的数据进行处理,最后为客户提供有效的数据资料。在OAT测试中,主要的测试指标有A、TDM值;B、广告冲击力;C、广告说服力;D、广告新颖度;通过这样模拟真实环境的测试,我们可以判断哪一支广告片是能被目标消费者接受的,是能打动他们的。

最后还想谈一谈什么样的调研是一个“好”的调研。作为一个市场调查从业人员,如果我改换角色去做产品经理,我希望这个调研是能解决问题的调研,是一个可以据此可以做出决定的调研;而不是罗列出几百页的数据,让人看着茫然不解的调研。调研报告的最后应该告诉你一、二、三、四等等几个关键结果,可能一共没有几百个字,但是它告诉了你市场上发生的重要事件,告诉了你关于你的产品成功的关键成功因素,指明了你的产品营销应该采取的措施,这样的调研是成功的调研。

第5篇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3月20日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忻州市人口计生、公安、卫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一、重大意义

“计划生育药械”是指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包括避孕、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以及宫内节育器、等医疗器械;“成人‘性用品’”是指用于改善和增强或对性活动起辅助作用但依法不属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包括口服、外用、仿真工具等种类。长期以来,在我市一些地方计划生育药械流通、使用和广告环节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和成人“性用品”市场混乱无序等问题,不仅对广大群众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还对计划生育国策的落实和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务实举措。

二、指导思想

在我市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为目标,以规范计划生育药械经营和广告宣传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医疗保障机构的执业行为,查处销售伪劣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行为,打击计划生育药械流通、使用环节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着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着力建立市场监管和联合执法、治理机制,着力构建诚信自律,守法经营,质量为先的市场秩序和氛围,履行职责,加大力度,集中行动,形成合力,力争在短时间内彻底改变全市计划生育药械及成人“性用品”市场管理混乱的状况,为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原平提供有力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查处违法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严肃查处未经审查批准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的行为,查处篡改或超出批准内容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进行虚假违法宣传的行为。

(三)查处违法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打击无证经营成人“性用品”的行为。打击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销售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重点查处擅自销售和进口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伪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五)查处销售有质量问题并对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六)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调查研究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准入、经营、广告宣传、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立和完善监管体系的措施。

四、时间、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本地、本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各乡镇(办事处)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机制。5月底以前,各乡镇(办事处)要将本乡镇(办事处)落实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上报市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整治阶段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要求,对本地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对流通、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从5月起,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汇总当月本系统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并填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报表(附表1)和执法监督报表,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自相应的上级主管部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28日前报送忻州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9月15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忻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总结阶段

市人口计生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六部门将组成督查组,对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并对全市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

市政府成立全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局科技股,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口计生局科技股股长杨玉川担任。

专项整治行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进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是:

(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协调推进相关部门工作;建立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制度,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并负责向市政府和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度和向社会相关信息,定期公布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组织各部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科普宣传活动。清理整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查处将国家免费供应的避孕药具有偿销售的行为。研究计划生育药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二)市公安局:协调各级公安机关与人口计生、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依法打击销售假劣计划生育药械等犯罪行为。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处理。

(三)市卫生局:组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与人口计生部门配合,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清理整顿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研究医疗机构中计划生育药械使用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药品经营企业违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查处违法经营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研究计划生育药械经营违法问题,提出完善法律法规的政策性建议。

(五)市工商局:配合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虚假违法的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六)市质监局:负责查处擅自销售应当获得而未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以及伪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六、强化保障措施,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协调,狠抓落实。抓好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和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事关全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建设全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众志成城做好集中整治工作。要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逐级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按照全市专项整治行动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大案要案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标本兼治,建章立制。要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对经营企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积极探索和完善对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监管的有效工作模式和方法,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国家关于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管理流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主要成果,揭露曝光销售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成人“性用品”的行为。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群众参与,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全部设立举报电话。

第6篇

一、总体目标

以“迎世博、保安全、促发展、构和谐”为主题,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宗旨,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通过广告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药品等广告虚假宣传、格调低俗、互相攀比、恶性竞争和违法违规等问题,促进全市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任务

集中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是全市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期刊及相关的广告主、广告公司。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严厉查处以下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一)以新闻报道形式的广告。包括在广告版面使用“专版”、“专题”、“企业形象”等非广告标记,以通讯、评论、消息、人物专访、专家咨询、健康资讯、科普宣传等形式广告的;在新闻报道中标明企业、事业单位的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的。

(二)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和篡改审批内容的;广告中利用患者、消费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消费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含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内容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疗效的。

(三)医疗广告中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使用和武警部队名义的;特别是治疗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及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等疾病和无痛人工流产内容的。

(四)药品广告中不明显标注药品通用名称的;对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治疗效果进行虚假夸大宣传的,特别是治疗肿瘤、改善和治疗障碍的;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广告的;医疗机构制剂进行广告宣传的;广告中含有药品说明书以外的学术理论、观点等内容的。

(五)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治疗作用的;其他非药品广告宣传对疾病有治疗作用的。

(六)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夸大功能,对化妆品的效用或者性能等作虚假宣传的;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宣传的;宣传化妆品的治疗作用或者使用医疗术语,误导消费者的;对美容服务的效果进行虚假夸大宣传,使用医疗术语误导消费者的。

(七)利用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节目宣传治愈率和有效率,宣传未经医疗界普遍认定和采用的医疗方法,专家或医生与患者或家属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公布被介绍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的行为;违反规定在电视购物节目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行为。

(八)利用报纸、杂志、印刷品等平面媒体刊载传播含有不健康内容的声讯台广告;刊载的消毒、消杀用品及其他生活用品广告中含有表示提高、增强性生活能力及性生理器官内容的。

三、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

所有媒体对涉性类不良广告一律下架停播,并组织广告经营部门认真对照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自查自纠登记表,进行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形成报告,提出整改意见,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自查自纠登记表一并报市及各县(市)整治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检查阶段

各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市场秩序办公室对本级媒体刊播广告情况进行监听监看,统一组织对媒体和相关广告主、广告公司开展全面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自查自纠阶段是否存在走过场、不认真或弄虚作假行为;

(二)检查整改措施是否具体、是否落实到位;

(三)审查在播在刊的广告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要对下级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

(一)规范经营管理。广告经营媒体和广告公司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建立健全广告经营管理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使之落到实处。要设立专职广告审查员,明确职责,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报监管机关备案。实行广告审查员、广告部主任、主管台长(总编)三级签发制度,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要追究哪个环节负责人的责任。

(二)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对查办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由工商部门会同监察、广电、卫生、药监、新闻出版等部门联合公告,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三)建立广告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将广告经营单位分为A、B、C、D四级。A级为信誉企业,用绿牌表示;B级为守信企业,用蓝牌表示;C级为失信企业,用黄牌表示;D级为严重失信企业,用黑牌表示。对绿牌企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给予表扬或表彰;对蓝牌企业要进行限期规范;对黄牌企业,要作为重点监控对象,督促整改;对黑牌企业,要吊销公告,停止其广告业务。对把关不严、违法违规现象突出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降低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处以上限罚款。有关部门要开展对诚信广告的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诚信广告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监察机关要依照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向市整治办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制定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决定整治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各部门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检查督促各部门履行职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日常工作。

五、责任分工

工商局、监察局负责专项整治的牵头工作。监察局和纠风办要及时督促、检查、协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规范广告经营行为,查处违法广告案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媒体自查自纠,组织曝光典型违法广告案件,督促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工商局认定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卫生局负责协助工商部门认定违法医疗、保健食品广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广电局负责组织和监督广告单位自查自纠,建章建制,加强对媒体的监督管理,保证整治期间媒体工作的正常运行;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户外广告的规范工作;公安局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涉嫌犯罪的行为。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参加工作小组,一名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办公室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沟通,形成全社会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强大合力。

第7篇

【关键词】  基层  药品不良反应  监测报告

        药品是用来预防、诊断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1]。但药品也存在危害人体健康的一面——药品不良反应。

        1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紧迫性

        为减少或避免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必须对各种药物的不良反应有明确的认识,但这需要一段较长时间,尤其是新药在上市前不可能全部完成这项工作。大量事实说明,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十分重要,因为经过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观察与汇总所形成的具有一定参数、基数规模的档案,对于有关机构综合分析这种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波及范围,以及危害程度具有重要的决策意义[2]。

        2  某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的调查研究

        2.1  调查方法  高校药学专业和临床医学专业高年级学生查阅当地相关 文献 资料,到各个医疗卫生单位实地调查研究。并以该市医疗卫生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为研究对象,对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

        2.2  调查结果  某市处于长江三角洲南翼,一个重点开发开放城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有市人民 医院 及其市级专科医院共6家。此外,乡镇及街道定点医疗卫生机构12所。

        2.2.1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上半年公布的有效不良反应报告表633例[3]分析  从上报的633份adr报告来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常用药物特别是抗菌药物、中成药的注射剂引起的不良反应比例最高,占45.7%,而片剂和胶囊剂等口服剂型在报告中所占比例仅为10%左右。 

        2.2.2  某市人民医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情况  市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目前该市医疗设备、整体规模最好的一家医院,又是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的具体实施单位,自从成立药品不良反应安全监测网以来,各科的科主任、护士长为监测网成员,药剂科和临床药学研究室共同承担日常的具体工作,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收集,药事宣传,临床查房,开展临床合理用药指导,血液浓度及不良反应监测,出版《药讯》季刊。

        2.2.3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情况  市级专科医院没有专职的临床药师,也没有设置专门的临床药学室,但有兼职人员。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由医生登记已发生的不良反应,然后由兼职药师统计、上报。调查发现乡镇医院以下的卫生室、站、所,规模小,医护人员少,对不良反应也了解,但一般不注意。特别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街道(乡镇)卫生院平均每年1-2例,而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良反应报告率极低,有的甚至没有报告。

       2.3  结果分析  市人民 医院 领导重视,相关科室、临床药师、医生、护士能较好地参与到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工作之中。其实,全国70%的农民生活在基层,药品在基层农民中使用的数量是巨大的,理所当然产生的不良反应也就非常多。基层医院是发现和监测不良反应的主要场所,也是不良反应报告的主要来源。但是我们不难看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adr报告意识较弱、报表数量极低,有的甚至是零报告,与真实的adr发生率严重不符,除外新药的原因之外,还与一些错误的思想观念有关。如药品生产 企业 、经营企业因害怕影响药品的销售量和企业形象而不敢做出正确的报告;医院医生因害怕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承担责任也不及时上报。此外,还与广大基层群众文化水平低,普遍相信中药等有关。

        3  干预措施

        在调研中我们真切地感受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而且,在调研的基础上也提出了一些干预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市人民医院的引领作用;二是要大力加强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的宣传 教育 ;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的工作力度。通过这些措施期待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工作有进一步改善。

第8篇

【关键词】 基层 药品不良反应 监测报告

药品是用来预防、诊断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1]。但药品也存在危害人体健康的一面——药品不良反应。

1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紧迫性

为减少或避免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必须对各种药物的不良反应有明确的认识,但这需要一段较长时间,尤其是新药在上市前不可能全部完成这项工作。大量事实说明,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十分重要,因为经过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观察与汇总所形成的具有一定参数、基数规模的档案,对于有关机构综合分析这种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波及范围,以及危害程度具有重要的决策意义[2]。

2 某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的调查研究

2.1 调查方法 高校药学专业和临床医学专业高年级学生查阅当地相关 文献 资料,到各个医疗卫生单位实地调查研究。并以该市医疗卫生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为研究对象,对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

2.2 调查结果 某市处于长江三角洲南翼,一个重点开发开放城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有市人民 医院 及其市级专科医院共6家。此外,乡镇及街道定点医疗卫生机构12所。

2.2.1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上半年公布的有效不良反应报告表633例[3]分析 从上报的633份adr报告来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常用药物特别是抗菌药物、中成药的注射剂引起的不良反应比例最高,占45.7%,而片剂和胶囊剂等口服剂型在报告中所占比例仅为10%左右。

2.2.2 某市人民医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情况 市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目前该市医疗设备、整体规模最好的一家医院,又是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的具体实施单位,自从成立药品不良反应安全监测网以来,各科的科主任、护士长为监测网成员,药剂科和临床药学研究室共同承担日常的具体工作,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收集,药事宣传,临床查房,开展临床合理用药指导,血液浓度及不良反应监测,出版《药讯》季刊。

2.2.3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情况 市级专科医院没有专职的临床药师,也没有设置专门的临床药学室,但有兼职人员。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由医生登记已发生的不良反应,然后由兼职药师统计、上报。调查发现乡镇医院以下的卫生室、站、所,规模小,医护人员少,对不良反应也了解,但一般不注意。特别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街道(乡镇)卫生院平均每年1-2例,而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良反应报告率极低,有的甚至没有报告。

2.3 结果分析 市人民 医院 领导重视,相关科室、临床药师、医生、护士能较好地参与到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工作之中。其实,全国70%的农民生活在基层,药品在基层农民中使用的数量是巨大的,理所当然产生的不良反应也就非常多。基层医院是发现和监测不良反应的主要场所,也是不良反应报告的主要来源。但是我们不难看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adr报告意识较弱、报表数量极低,有的甚至是零报告,与真实的adr发生率严重不符,除外新药的原因之外,还与一些错误的思想观念有关。如药品生产 企业 、经营企业因害怕影响药品的销售量和企业形象而不敢做出正确的报告;医院医生因害怕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承担责任也不及时上报。此外,还与广大基层群众文化水平低,普遍相信中药等有关。

3 干预措施

在调研中我们真切地感受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而且,在调研的基础上也提出了一些干预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市人民医院的引领作用;二是要大力加强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的宣传 教育 ;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的工作力度。通过这些措施期待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工作有进一步改善。

第9篇

《中国医药报》讯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湖北真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发出通告,鉴于湖北省局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011年5月份部分电视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核查的函》和《2011年6月份部分电视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核查的函》,涉及该公司生产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100069的产品“真浩牌太子参黄精胶囊”,屡次在外省及本省严重违法广告,经湖北省局核实,该产品广告存在“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含有对保健食品功效的不科学断言保证”等违法内容,情节十分严重。

根据《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湖北省局决定收回该公司“真浩牌太子参黄精胶囊”的广告批准文号,即鄂食健广审(文)第2010120092号。

江苏:泰兴捣毁一销售假药窝点

《中国医药报》讯 泰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当地公安部门联合出击,捣毁了一处销售假药窝点。

有市民反映,泰兴市陆续出现假药“复方咳喘灵胶囊”和“复方关节炎胶囊”。泰兴市局立即会同公安部门成立了调查小组,摸底排查,并深入看守所,对此前销售假药的在押人员进行走访调查,最终将目标锁定于该市虹桥镇的杨某身上。在获得相关线索后,执法人员赶到虹桥镇邮电所,对涉及杨某的包裹单进行了调查取证,随后在虹桥镇某村将杨某抓获。

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复方咳喘灵胶囊”、“复方关节炎胶囊”(标示为河南省台前县风湿哮喘病研究中心生产)共170瓶。经泰州药品检验所检验,这些药品均系假药,其中所含的“醋酸泼尼松”、“茶碱”等成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辽宁:暂停销售甘露消渴胶囊等产品

《中国医药报》讯 根据前一段时间的广告监测情况,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从2011年9月20日起暂停在广告宣传中存在“扩大产品适应征、使用绝对化用语夸大产品疗效”的标示为“通化久铭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甘露消渴胶囊”等药品,以及标示为“河南真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真道筋骨痛消贴”等医疗器械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销售。

辽宁省内各级监管部门将监督其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执行规定,将这些药品和医疗器械下架,暂停销售,同时加强对企业的巡查,重点检查违法广告中所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江西:暂停销售热磁振动合能治疗仪

《中国医药报》讯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群众实名举报,江西省电视台三套多次播放了产品名称为“强尔脉治疗仪”的医疗器械违法广告,并附广告视频。经调阅江西省局广告监听设备核实,举报属实。该产品的注册名为“热磁振动合能治疗仪”,生产厂家为济南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广告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违反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的规定。为保证公众用械安全,根据《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江西省局决定对“热磁振动合能治疗仪”产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立即暂停其在江西省范围内的销售。

云南:黑作坊用腐肉加工油

云南网讯 一个不足四五平方米的小作房,蚊蝇到处乱飞,摆放在冰柜内的猪肉都已发黄变色,并散发着阵阵恶臭。而几名工作人员将这些腐肉经过简单过滤加工出油后,就装入简易油灌桶内,贴上各大品牌的食用油标签送往销售地。昆明市质监局官渡区分局的工作人员当场捣毁在凉亭肉联厂家属院内的这个用腐肉制作地沟油的黑窝点。当天执法部门共查处制售地沟油的黑窝点2个,收缴冰柜、油污过滤器、制油原材料等生产作业工具30余个。

昆明市质监局官渡区分局联合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食用油生产进行专项联合综合整治。

广东:深圳铲除一网络销售假药窝点

《中国医药报》讯 深圳市药品监管局执法监察大队、深圳市药品监管局龙岗分局与公安机关联手铲除了一个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窝点,现场查获假药31种,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龙岗分局收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转来的一条群众举报,反映龙岗区某地有人利用互联网,以“香港惠民医药贸易公司”的名义违法经营“余仁生保婴丹”。

龙岗分局、深圳市局监察大队和公安机关联合行动,执法人员在居民房内查获了大量标示为“香港制造”的“余仁生保婴丹”、“黄道益活络油”、“海狗丸”等假药,以及快递公司的快递单等物品,并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某。

药监执法人员对涉案假药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经清点,现场涉案药品共31种、20余箱,货值金额近8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已被龙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已经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广东:安庆查获未注册“早早孕”快速检测笔

《中国医药报》讯 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查获一未注册的医疗器械“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试纸”。

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一家药房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经营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试纸”质量可疑。该产品标示的生产厂家为“北京中硕博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标示的注册证号为“京药监械(准)字2006第2400326号”,商品名为“简艾早早孕快速检测笔”。根据有关规定,医疗器械注册证号的有效期为4年,该注册证的到期年限应为2010年,但是其包装盒上表示的生产日期却是2011年1月26日。

经查,该厂家在上述产品的注册证到期后,未能取得新注册证号,而继续使用原注册证继续生产该产品并上市销售。该产品依法应按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处理。目前,安庆市局已对涉案药店依法进行了处罚,并将按照有关程序将案件移送生产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查处。

甘肃:兰州警方捣毁黑窝点查获2600斤地沟油

新华网讯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成功捣毁一处“地沟油”地下加工黑窝点以及两处利用猪皮等下脚料提炼猪油的黑窝点,当场查获成品“地沟油”2600斤和已提炼好的猪油400余斤。

第10篇

通过自查自评。总结成绩,改进不足,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二、检查评估对象及实施机构

(一)检查评估对象为各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称涉药企事业单位)

(二)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指导各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

三、检查评估的内容及标准

(一)综合评估。由各相关监管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按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发)开展自查自评,并撰写自查自评报告。自查自评可以根据实际合理缺项,但需加以说明。

(二)药品(包括医疗器械)质量状况评估。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依据全市药品监督检查、监督抽验、质量公告等情况,自行确定质量状况评估表及计算方法,开展自查自评,并撰写自查自评报告。

(三)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测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调查问卷(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组织网上问卷调查或发放问卷,自我评价群众满意度,撰写汇总分析报告,并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涉药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方案由其自行制定。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并督促全市涉药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我评估、撰写自查自评报告;抽查涉药企事业单位自评情况的基础上,全面综合汇总自查自评情况,进行自我评分,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评估方式与方法

(一)检查评估方式:采取自查自评与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以自查自评为主,检查评估为辅。

(二)检查评估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全面了解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听取汇报。听取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2.查看资料。查阅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报表及有关工作制度规定、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卷宗、新闻宣传等资料。

3.现场检查。重点抽查10家镇级及以上医疗机构,20家个体诊所、门诊部,30家药品零售药店及所有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进行实地检查。

4.问卷调查。对过往群众、经营单位营业人员、基层执法人员等进行随机访问和调查。

(三)评分及加减分办法,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参照鄂食药监文[]83号文件精神制定。

五、检查评估工作安排

(一)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各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报告上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撰写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

(三)迎接省联合检查评估组对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束后,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含评分表)和工作总结,经市政府审核后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标准,全面准备。各相关监管部门要按照鄂食药监文[]83号文件及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准备,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各相关监管部门自查自评报告均要按照先总述、后分述、再列出相应备查资料的要求来编写,力求做到观点明确、层次分明、文字简洁,确保自查自评报告的质量。各类备查资料统一按分类分项要求汇编成册。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六六决策”和建设“平安**”的战略部署,以《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秩序,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使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行为进一步规范;行业自律水平有所提高,《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得到落实;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更加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能够被有效监测,合理用药水平得以提高,药品生产和流通等领域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确保药品规范生产和上市质量,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普遍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管理,规范产品注册申报秩序。

1.组织本市药品生产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20**年1月1日至20**年5月20日申报的所有申请生产的药品品种进行自查。自查的重点内容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知各有关企业。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组织人员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自查不彻底、存在弄虚作假申报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2.规范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查,重点清理20**年12月以来在产品注册过程中是否存在高类低报、非医疗器械按医疗器械管理的情况;企业是否执行强制性标准,提交的出厂检验报告、临床验证报告是否真实等。对高类低报的,及时予以纠正;坚决清理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和违规申报、违规审批的产品,并依法处理。

3.切实加强对药物临床前研究开发机构和药物临床实验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弄虚作假、管理混乱、擅自开展药物临床实验的机构,保证研究工作真实,保障受试者安全和权益。涉及医疗机构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4.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的注册管理,严格医疗机构制剂调剂,提高制剂标准和质量。

(二)强化药品生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管理体系。

1.强化药品生产企业监管。全面检查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情况。以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和原辅料购入、质量检验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开展对注射剂类、片剂类、胶囊剂类药品生产企业、近期日常检查中问题较多的企业、各级药品质量抽查中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以及因兼并、改制、重组、更名等使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生产企业的专项跟踪检查,并督促医用氧生产企业加快实施GMP改造。对不符合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的,依法收回其GMP证书;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

2.强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以生产重点监管产品、有举报投诉或监督抽验不合格、质量信用等级低的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象,以原辅材料安全性验证、采购管理、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检验为重点环节,对企业是否符合开办条件、质量体系是否规范运行进行全面检查。

3.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的原辅料供应商审计、原辅料购入及质量检验、储存保管、中间品及成品的质量控制、产品审核放行等环节的检查。

(三)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加快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1.严厉打击经营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查处和纠正药品批发企业挂靠经营以及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等行为,发现以各种形式挂靠经营等出租出借“许可”权利的,应当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2.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对关键岗位人员、购销渠道和购销记录、储存条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对违反GSP规定的经营企业,责令其整改;对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3.强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管。以质量管理人员的配备、经营产品和采购渠道的合法性、验配类器械的质量管理、植入(介入)器械的产品追溯、免费体验类器械的经营条件和销售宣传为重点,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格隐形眼镜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切实执行角膜接触镜零售企业现场检查“评分标准”,确保发证工作的客观、公正,并加强有证经营企业的证后日常监管。对验配助听器的经营企业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有无擅自降低经营条件、关键验配人员是否在岗、相应的验配管理规范是否执行等。

4.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检查。深化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是否规范、储存条件是否具备、购进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处理。

5.进一步深化渔农村“两网一规范”建设,争创示范县(区)。发挥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进一步健全药品供应网络。充分利用现有渔农村医药卫生资源,并与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和食品安全“千万工程”相结合,引导和鼓励我市“千镇连锁超市”龙头企业在农村的连锁门店设立药品专柜,确保渔农村群众用药方便、安全有效。

6.加强特殊药品监管,重新确认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完善定点企业审批程序,加强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建设,实现特殊药品流向的实时监控,在保证医疗需求的同时,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7.加强对疫苗流通使用的监督检查。重点对质管人员的配备、质量管理体系、冷链设施设备、储存运输管理、购销渠道等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疫苗行为。

(四)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完善不良反应监测体系。

1.高度重视上市药品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处置问题,防止和减少药害事故的发生。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规范处方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逐步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处方,探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展临床用药监控,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的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全面检查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情况。对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和疫苗、医疗器械产品不良反应(事件)进行重点监测和再评价,及时处置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视情适时采取警示、公告、召回和淘汰等措施,坚决淘汰安全性、有效性得不到保证的品种。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的质量。

(五)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管,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市场秩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检查频次,加强对新闻媒体、药品经营企业、街头小报的药械广告的日常监测,尤其要加强对资讯服务类和电视购物类节目中有关广告内容的监管;建立新闻媒体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对屡次违法虚假广告、群众投诉多和具有潜在质量隐患的药品、医疗器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该品种的监督抽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将这次专项行动作为20**年?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决定成立“**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马国华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姜建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周志军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具体的日常工作。各级政府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切实加强对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领导。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确保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这次专项行动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卫生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药房药品质量监管,提高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水平;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查处力度,使药品、医疗器械虚假违法广告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财政部门要积极为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保障,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全面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工作需要和形势变化进行修改完善。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中、、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完善机制,促进自律。大力推动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行业自律机制,积极鼓励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进一步加大失信惩戒的力度,对不守法诚信生产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责令其限期整改。加快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相关监管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条件。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抽验力度,积极发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合理安排经费,增加监督抽验的批次。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年10月15日-10月30日)。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把实施方案报送给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牵头制订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的工作方案,市卫生局要牵头制订药品使用环节的工作方案,市工商局要牵头制订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工作方案。

第12篇

这些使用“绝对化”语言的广告,明眼人一看就是虚假医疗广告、违规医药广告,但缘何屡禁不止?

违规医药广告让买药变困难

广告监测发现,一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宣传的功能主治、适用人群、保健功能,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范围,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等内容,给公众健康安全、合理用药带来隐患,严重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

如号称包治百病的“神药”老苗汤,据媒体报道,其实际上连药字号、健字号、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都子虚乌有,广告代言的百岁寿星也查无此人——如此虚假夸大的“老苗汤”广告,却堂而皇之地登上全国各地报纸电视台。甚至在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对其发出特急查处通告后,其广告依然在网络上遍地开花。

据统计,近3年来我国医疗广告投入都在40亿元以上,而医疗广告中90%以上的主体是民营医院。医院的广告在一段时间之内,可以说铺天盖地。有统计显示,某省级报纸的医疗广告占到了整个广告的二分之一。

不过,与此对应,铺天盖地的各种医疗广告也成为非法广告的一个重灾区,很多没有经过合法审批的医疗广告出现在大街小巷及各种媒体,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视野,误导、欺骗了很多急于求医的患者。很多患者面对眼花缭乱的医疗医药广告无所适从。

为什么在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虚假药品、医疗广告打击力度的形势下,那些标榜“一针见效”、漏洞百出的广告还依然有市场?还屡次在有权威有影响的媒体上高调亮相?这不能不让人深思与忧虑。

国家相关部门已掀起新一轮的整治行动。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公告,曝光了“强阳保肾丸”等10个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此前的4月,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

“虚假医疗医药广告将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破坏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专家指出。

法律缺失,标本不能兼治

毋庸讳言,目前我国对广告的制约性法律法规还存在严重的不足。以1994年的《广告法》为例,它已经远远落后于形势。首先,从《广告法》的性质和地位看,它应当是我国广告业的部门法。但从实际的功能和定位看,主要是国家对广告业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因而应该是行政管理法或行政行为法。如果后者成立的话,又缺少了国家对广告业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的陈述以及对广告活动主体权利的规定等内容。

除了对广告内容的日常的监管之外,广告活动的规范、广告标准的规范需要进一步具体。如对网络广告、媒介购买、比较广告、误导广告、广告协会、广告出证机构、市场调查机构等等规范。

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广告法》只是限制了部分商业广告的,而对于医疗行业的广告的监控,又缩小了它的范围。

以1993年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为例,对医疗广告的程序、内容和形式的规定都不够严格。对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规定也相对较轻。正因为这样,医疗广告市场的各个主体,在物质利益的驱动下,纷纷炮制出一些违法、违规的医疗广告。

2003年,日益严重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已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市场和广告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为从根本上制止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净化医疗广告市场,《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都完善了有关规定。

其中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必须严格审查《医疗广告证明》并按照核定的内容。对《医疗广告证明》中核定的内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不得进行任何改动。

尽管如此,医疗广告的和经营者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因为治理违法医疗广告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需要多方配合、标本兼治,进而促进医疗广告业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据国家工商总局对相关情况监测显示,仅2012年10月,发现违法医药广告15882条,违法率高达18.98%,发现严重违法医药广告4942条。卫生部门监测结果更是令人瞠目:大多数医疗广告都属违规。

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曾透露,相关监测显示,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绝大多数是民营医疗机构。从违规性质分析,主要有未取得或使用假冒、过期广告文号,篡改审批广告内容,未刊登广告文号,以“讲座”形式变相医疗广告。从违规内容分析,医疗广告含有涉及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等的内容,宣称保证治愈率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率等疗效。

国家有关部门下大力气整治,仍难遏制违法医药广告的泛滥。执法依靠的法律依据只有《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是重要原因之一。而对此监管的只有工商部门,大多也是事后查处,难以做到未雨绸缪。

利益黑洞

有部门的监督,有法律的监管,医疗医药广告还是疯狂肆虐,说明其仍有隐蔽的出口——的平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检查发现,都市报、晚报和广播电视报药品广告违法率偏高。违法药品广告以处方药广告在大众媒介最为严重,地市级电视台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现象突出,部分报纸药品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非药品广告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的宣传行为严重。

监测发现,每家医疗机构的广告都牵扯到电视台、电台和报社等主流媒体,而且广告费成为这些媒体单位的主要收入来源。仅以一个市级电视台为例,其在职工作人员过半都是拿不到财政拨款的,其余人员的经费均需自筹解决。

巨大的经费缺口如何解决?电视台只能依靠广告收取广告费来弥补,而且每个广告的收费多少与拉来该广告的业务员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业务员拉来的广告多,单位收费多,个人收入也就水涨船高。在医疗机构与媒体双方都有需求的前提下,大量医疗广告就纷纷出炉了。

媒体为了抓住广告客户,在广告设计、制作时,基本上是按医院的要求设计,在文字内容上或钻法律法规的漏洞,打球,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批文的内容,根本不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内容医疗广告,因而造成城区90%以上医疗机构不按审查内容的怪象。

中国药学会副秘书长刘永久认为,违法医药广告猖獗,利益驱动、监管难、处罚轻是重要原因。目前,全国各种报纸数以千计,省、市、县电视台拥有数千个频道,监管部门对如此庞大数量的媒体进行全面监督是根本不可能的,广告主和媒体为了经济利益,当然会无所顾忌。

有调查显示,平面媒体医疗广告违法率竟然达到了98%。一些广告的媒体,有时明明知道某些广告是违规甚至是违法的,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据工商部门介绍,全国媒体广告违法率与地区经济水平发展密切相关。国家有关部门对全国36家省市主流媒体监测发现,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主流媒体广告违法率明显低于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

而地处边疆地区,经济不发达,外来企业和资金有限,本地大型企业的优质广告资源外流情况比较突出,广告市场并不好。在这种背景下,就会有媒体“吃不饱”、“饥不择食”的情况出现。

有些县市级媒体对医药广告高度依赖,甚至到了不播放、刊发医药广告就难以生存的地步。比如黑龙江省东部某县级电视台经济实力弱、节目差、收视率低,只能以播放违法医药广告为主营收入。而这些虚假医药广告也需要县市级这样的基层媒体,因为广大基层群众对媒体信任度高、防范意识差、自我保护意识低,是一些违法广告的目标人群。

近年来,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监测检查工作力度,其实最重要的就是堵住违法医疗医药的出口。

违法成本太低

目前工商机关对医疗广告的监管依据是《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且是事后监管。按相关规定,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在核发、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抄送、撤销处理决定通知本地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但现实中,两部门之间有时并没做到信息共享。

此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医疗机构违法广告进行行政处罚的额度仅为1万元至3万元。对于一个年投入广告费几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的医疗机构而言,区区几万元罚款显然难以遏制其违法冲动。

“管理部门不负责审查医疗广告内容,审查部门又无监督处罚权,权力的分散为违法医疗广告的出现埋下了隐患。”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认为,医药广告泛滥误导甚至直接损害病患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正常的医疗救治工作,影响了社会安定,还造成视觉污染,影响城市环境。

而在此之前,医疗广告的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不过在利益的驱使下,监管部门和广告的者对此都是不屑一顾。

全国政协委员傅民魁认为,医疗工作不是商品,而药品是特殊商品,不能用广告的形式进行宣传。如果一家医院公开宣传自己的治疗手段高,某种药品疗效显著,则是对其他医生和药品的侵权。他发现有些报纸,特别是老年人的报纸上刊登的广告百分之百都是医药广告,而且这些广告用语都十分夸张,越是疑难病,什么乙肝、糖尿病、肾病,它越治得了,明摆着骗人。

即便是这些骗人的广告确实是骗人的,但是,一旦在主流的媒体上出现,其可信度也是大大的增加。

目前,在中小城市城区,一块不大的展示牌广告位,一年的广告费用至少10多万元,地段位置好的价位更高,其他行业一般难以承受这种价位的广告投入。所以,广告方在寻求长期合作的前提下,自然更加青睐投入巨大的医疗机构。当然,广告内容也多按医疗机构的要求。这不可避免地给虚假违法广告的出笼留下了空间。

第13篇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我省部分地方出现牛奶(奶粉)价格上涨和医疗机构B超诊查价格不规范的现象。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稳定牛奶(奶粉)和医药价格,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加强奶粉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29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紧急行动。牛奶(奶粉)和医药价格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牛奶(奶粉)和医药价格监管工作,是对人民高度负责,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是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职责所在,责任所系。各地务必把做好牛奶(奶粉)和医药价格监管做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必要措施强化价格监管,加大市场价格的巡查力度,确保牛奶(奶粉)和医药价格的稳定。

二、加强牛奶(奶粉)价格监管,进一步落实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今年我局20*年第1号公告已将牛奶(奶粉)列入调价备案的目录,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列入调价备案的流通企业要履行严格的调价备案程序,严把价格审查关,对调价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的一律不予提价。同时对当地牛奶(奶粉)销量较大,前期没有列入调价备案的企业,各地可根据情况,增列为调价备案的范围。

三、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严格执行现行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各医疗机构不得提高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用于诊治因奶粉事件导致的婴幼儿疾病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必须保持稳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医药价格政策的执行。

第1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和全国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源头打击、终端监管”的工作方针和“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建设农村药品监管和药品供应网络,确保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以求年底达到以下目标:在全省范围内加大对药品市场的治理整顿力度,查处一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大案要案,捣毁一批制假售假窝点,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为首分子,使我省药品制假售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打击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加强药品的监督抽验,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单位行为,使我省药品市场(包括**、*中药材专业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药品的质量明显加强;推进和加强我省农村药品监管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加强对农村用药的日常监管,使广大农村安全用药情况得到明显改善。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药品放心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从多方面加强整治、规范和建设,共同推进我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专项整治工作力度

1.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厅、打假办继续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专项行动。8至9月间,联合对重点督办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督查;9月底对联合开展的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表彰;专项行动结束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继续保持打假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

2.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行为。要对已注册产品进行全面清查,加大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抽验,公告不合格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及相关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作用机理不明、不具备理疗、辅助疗效的增高仪、减肥仪及部分日常生活用品冠以医疗作用的产品,坚决清理,已发放注册证的予以撤销;重新审核植入体内的整容、矫形医用生物材料的使用说明书,严格注明禁忌症和注意事项,对不符合要求的,其产品禁止销售。

3.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心脏起搏器、骨科内固定器材、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橡胶等纳入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产品,全面检查生产企业执行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况,对擅自降低生产条件,不按要求组织生产的,依法严肃查处。加强日常监督,防止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重复使用,发现重复使用的要依法查处。

4.开展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中药材专业市场销售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毒性中药材以及濒危动植物中药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秩序,建立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责任制。加强对一些重点地区的监管,堵住源头、管住买家,防止出现新的非法药品集贸市场。*、揭阳市药监局要按照省药监局、纠风办、公安厅、工商局的部署,开展一次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专项整治。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市场的巡查力度,使整治工作收到实效、确保中药材专业市场规范经营。

5.加大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日常监测工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我省药品广告监测网络,完善对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的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告。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合作,协助有关部门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

1.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医院制剂室的监管力度,确保药品生产单位、医院制剂室按照有关要求组织生产和配制药品。各市药监局应组织开展一次对医院制剂室的检查工作。

2.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二类专项检查,对违规销售和使用二类的依法予以查处。

3.加大对药品批发企业证照管理。重点查处买卖、出租、出借或变相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吸纳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4.积极推进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年底前,省内药品零售企业基本达到药品分类管理要求;零售药店销售二类、粉针剂、大小容量注射剂和其它凭处方销售品种,必须严格做到凭处方销售。没有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药店,不得销售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开展对零售药店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在职情况的检查、登记工作,督促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履行职责,确保零售药店药学技术人员配备落实到位。

5.加快GMP、GSP认证步伐。按照国家标准,加快GMP、GSP认证工作进度,提高认证工作质量,实现我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规范管理。对逾期未通过GMP认证药品生产企业,依法停止生产;对逾期未通过GSP认证继续经营的药品经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取消药品经营资格;对已通过GMP、GSP认证的生产、经营企业要进行日常抽查,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

6.积极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继续贯彻执行《关于推进我省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粤药监通〔*〕88号)文件精神,允许现有的批发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或收购等方式跨区跨市迁移。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

7.配合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订出台《*省医疗诊所基本用药目录》,初步实现城乡医疗诊所的用药规范化。

8.编辑出版《*省地方习用药材标准》,使我省地方药材使用有法定标准,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修订《*省医疗机构制剂规范》,提高我省医疗机构制剂的标准及配制水准,保证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对已换发制剂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制剂进行深入考察,对疗效不确切,处方不合理,质量标准低的医疗机构制剂,撤销其制剂批准文号。

9.加强上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及时向社会药品不良反应通报,促进合理用药。

(三)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和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

1.推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通过政府网站、《*药品监督》以及新闻媒体,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公告,起到警示和惩戒作用。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品零售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示范药店”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行业新风,引导诚信经营、为民服务的理念,构建质量可靠、服务优质、环境整洁的购药环境,真正让人民群众用药放心。

2.加快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加大农村药品打假力度,要加强与镇、村的联系,确定一批农村药品“质量信息员”,形成群防群治的农村监管体系。监管网络建设的目的是保证药品监管信息反馈渠道畅通、反馈的信息及时准确。各地在建设农村药品监管网络时,要遵循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原则,抓点带面,逐步推开。

3.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鼓励大型批发企业跨地区兼并市、县级批发企业,将市、县级批发企业改组为区域性基层配送中心,将销售网络由城市向乡村延伸;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农村开办门店;鼓励合法药品经营企业到偏远农村设点销售药品;允许符合条件的综合商店经批准登记后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打击无证药贩和游医,使群众买药方便,用药放心。

4.扩大农村用药知识的宣传普及。加大农村普法和用药知识普及的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开展法律和用药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科学用药常识。及时向新闻媒体供稿,宣传我省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和市场整治成效,以及我省药品优质名牌企业。在我省新闻媒体开辟药品放心工程知识宣传专栏,普及药品安全知识,增强人民群众药品消费维权意识。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时间为8月中下旬。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部署到各市;各市局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动计划。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和督查指导。时间自8月下旬到12月中旬。各市局要按照方案要求,摸清底数,全面开展企业整改工作,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省局将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地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时间为12月中旬。各市局对照目标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和工作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组织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情况上报省局,省局将组织抽查。

五、几点要求

1.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通力协作,形成合力,从本地区实际出发,理清思路,抓好落实。要按照国务院〔*〕65号文件的要求,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从各地实际出发,科学制订规划,适当增加投入,重点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和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体系,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局将设立“实施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协调行动。领导小组由陈元胜局长担任组长,黄希泽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安监、注册、器械、流通、稽查等处室(分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流通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市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工作。要根据省局《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于*年8月底将方案报省局,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和协调,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因地制宜地确定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制,把工作想细、做细,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人员,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每阶段工作完成后,各市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加强交流,及时通报。各地应加强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沟通与交流,自9月上旬开始,各市局应每半个月将本地区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情况向省局汇报一次,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4.加强舆论宣传,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和医药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药品的行业自律。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要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药品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好典型,对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案件要公开

中下旬。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部署到各市;各市局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动计划。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和督查指导。时间自8月下旬到12月中旬。各市局要按照方案要求,摸清底数,全面开展企业整改工作,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省局将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地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时间为12月中旬。各市局对照目标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和工作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组织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情况上报省局,省局将组织抽查。

第15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针对我县当前药品安全隐患和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不断提高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涉药械企业的诚信自律意识,守法经营意识,全面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使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得到有效的监测和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工作措施

按照“全面整治,突出重点”的原则,实现对各监管环节的全面覆盖,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重要环节、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一)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管理体系。

1、组织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情况的全面检查。按照《*市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等级评定办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以药品生产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素质及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和原辅料购入、质量检验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以近期日常检查中问题较多的企业及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生产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生产和调剂管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制剂室是否符合配置管理办法,制剂调配是否符合要求。从20*年6月1日起,未换发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制剂不得配制,严厉查处无证配制、不按标准配制的制剂行为。

2、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高风险、特殊验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管。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等级评定为抓手,进一步强化企业自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秩序,严厉打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有投诉举报、检查中发现问题以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企业进行重点核查,对重点监管品种和高风险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其产品是否合法、进货渠道是否规范、相关记录是否齐全;对验配助听器的经营企业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有无擅自降低经营条件,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岗,相应的验配管理规范是否执行等。严格隐形眼镜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确保发证工作的客观、公正。

3、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的原辅料供应商审计、原辅料购入及质量检验、储存保管、中间品及成品的质量控制、产品审核放行等环节的检查。

(二)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加快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1、强化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结合《*县药品零售企业质量信用分级监管实施方案》,对关键岗位人员及药师到岗情况、购销渠道和购销记录、储存条件等进行重点检查,对违反GSP规定的经营企业,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建议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在跟踪检查中发现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出租、出借许可证的行为,必须依法立案查处。组织开展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突击检查,对有举报反映药品经营企业未按GSP规定经营的,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和监督检查。规范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行为,严肃查处药师一证多挂、虚挂、脱岗等违规行为,切实提高驻店药师药学服务水平。

2、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是否规范、储存条件是否具备、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相关制度是否健全、购销记录是否完整等。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药品使用质量。

3、加强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建设,实现特殊药品流向的实时监控,在保证医疗需求的同时,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4、加快建设药品安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建立企业行为核查信息库,从质量体系、药品安全性、内部管理、销售行为、储运条件、广告行为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进行核查、记录,并将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曝光。

5、整合现有资源,积极培育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提高物流集中度和效率,加快药品物流业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并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和食品安全“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相结合,引导和鼓励我县农村的连锁门店设立药品专柜,进一步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

(三)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完善不良反应监测体系。

1、强化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按照《*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2号)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下发的《*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意见(试行)》杭食药监械〔20*〕89号)要求,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货渠道、储存条件、人员资格、购进记录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高度重视上市药品的监管,及时发现、处置问题,防止和减少药害事故的发生。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对药品引发的不良反应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卫生部门要及时做好医疗鉴定,药监部门要及时组织监督抽验,对药品的合法性和合格性作出技术鉴定。

3、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加快组建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站,对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和疫苗、医疗器械等产品不良反应(事件)进行重点监测,及时处置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

(四)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和查处力度,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检查频次,重点加强主流媒体、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店堂、户外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印刷品小广告的日常监管,尤其要加强对资讯服务类和电视购物类节目中有关广告内容的监测,对屡次违法虚假广告、群众投诉多和具有潜在质量隐患的品种进行监督抽验;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行为的监管,建立新闻媒体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对多次违法虚假广告的品种和企业在县内主要媒体进行公告,及时向社会警示。

(五)加大执法力度,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

加强稽查执法工作,严厉查处严重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大案要案,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继续深入开展农村药品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城郊结合部的药械市场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销售假劣药械的行为,加大对专科药品和广告药品的抽检力度,加强对使用风险较大的注射用药品的质量抽检。畅通投诉举报途径,有效梳理举报线索,充分发挥公安联络室的作用,严厉查处严重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药械大案要案。完善与公安、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和移送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决定将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今明两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并成立*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分局、县质监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具体的日常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各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确保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这次专项行动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卫生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和合理用药水平,确保患者用药用械安全、有效;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使药品、医疗器械虚假违法广告得以及时有效地查处;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财政部门要积极为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保障,努力改善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条件,确保顺利完成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活动,宣传普及公众药品法律法规和合理用药知识,宣传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严惩行政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和、、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严重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大案要案。

(四)完善机制,促进自律。在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注重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大力推动药品、医疗器械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形成行业自律机制,积极鼓励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进一步加大失信惩戒的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违法、失信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抽验力度,积极发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合理安排经费,增加监督抽验的批次。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10月)。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牵头制订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的工作方案,县卫生局牵头制订药品使用环节的工作方案,县工商分局牵头制订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制订的实施方案,要抄送县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