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学前教育社会调查报告范文

学前教育社会调查报告范文

学前教育社会调查报告

学前教育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关于学前教育中的游戏缺失调查

调查目的:幼儿园存在的一些游戏缺失问题

调查地点:xx幼儿园

调查对象:幼儿园小朋友

为什么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尴尬场面:老师带着孩子玩完以后,孩子会问:老师,我们现在可以玩了吗?

为什么很多幼儿被剥夺了游戏时间,不得不去学习英语、弹琴、绘画等等?

孩子的游戏成了变相的作业或上课。

一位幼儿园老师设计了这么一个游戏情境:老师扮演“鸡妈妈”,小朋友们戴上头饰当“小鸡”,“鸡妈妈”领着“小鸡”们到小猫家串门,小猫不在家,但在家里的地板上留下一些写着数字的卡片,让“小鸡”们找出这些卡片,并且根据这些数字在地板上绣花,卡片上写着几,就绣几朵花。

“这样的游戏在如今的幼儿园里非常典型,老师是想通过这个游戏检查一下孩子们是否掌握简单的数字概念。”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黄进说,“但是我们却不禁要问:孩子们在老师设计好的游戏里,在老师的带领下没有一点自己去开发新的游戏情节的想法,这样的游戏其本身有没有存在的意义,是不是成了一种点缀?”

有专家认为,不少幼教工作者把游戏当作“糖衣”,靠“糖衣”来诱使孩子们吞下知识这个“苦片”。“人们认为在幼儿园里游戏对学习重要,是因为人们希望游戏能赋予孩子们一些经验、技能和知识。”黄进说,“但却忽视了游戏最重要的一点,即孩子们在游戏中自主的、欢愉的体验。”

在前不久举办的“中国幼教百年纪念大会暨学术研讨会”上,不少与会专家学者提到了当前学前教育中的游戏缺失现象。

华东师范大学学前系教授李季湄说,所谓游戏缺失,更多是从游戏被成人控制这个角度而言。不少专家认为,老师成了游戏的设计者,游戏成了老师导演下的“一台戏”,成了外部强加的活动,成了变相的作业或上课。

“游戏应该是孩子自发感受到乐趣的行为,但现在许多幼儿园里游戏是按成人的意愿在玩。经常老师带着孩子玩完以后,孩子会说:老师,我们现在可以玩了吗?孩子们根本不把这认为是游戏,是玩。游戏被当成了工具。”

李教授说,“当然寓教于乐也有其合理的地方,但不能都是这样的所谓‘游戏’,大部分还应该是孩子自发的游戏。”

让孩子们玩自己的游戏。她给记者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次,她跟班上的孩子们一起吃卤花生,有孩子突然问:这种有很多味道的花生是怎么做出来的?于是,孩子们开始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很快孩子们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卤花生是种出来的,另一派认为是煮出来的。曹老师提议孩子们干脆一起来做试验,看看卤花生究竟怎么做出来的。于是一组孩子开始种花生,另一组孩子则开始煮花生。答案当然很快就出来了,但煮花生的孩子却很有兴趣地加入到种花生的行列中。种花生的过程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怎么才能让种出的花生有味呢,有孩子说直接把辣椒和花椒加到土里,但立刻又有孩子说不对,应该把辣椒和花椒泡水浇到土里;随即又出现了新问题:用热水泡、温水泡还是冷水泡?

“这些问题,我都让他们自己去解决。”曹伟说,“他们完全能够解决,孩子们的能力和创造经常会让你意想不到。”

曹伟说她班上的孩子们玩的游戏主题经常是从孩子们讨论的感兴趣的话题中找出来,游戏情节怎么发展进行下去也由孩子们来决定,谁在游戏组织中扮演什么角色,不是由老师来指派,而是由孩子们自主决定,最后游戏做完了,再让孩子们自己来作评价。“那你呢?起一个引导作用?”记者问她。“严格来说,‘引导’这个词不准确,不是引导,我只需要在一旁观察和发现他们,让他们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必要的时候给他们一些建议和帮助。”曹伟说,“我跟他们是平等的,是他们的一个玩伴,跟他们一起玩。”

学前教育不但要使幼儿全面发展,而且还要使他们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幼儿园的各种活动都应当体现幼儿主动性、独立性和创造性,并给幼儿自由自主活动的空间和时间。幼儿的创造性游戏应当体现创造性,而不要把成人的期望和想法强加给幼儿。教师不能用组织作业或上课的方法来组织和指导幼儿的游戏。应当改变“重教师编制的教学游戏、轻幼儿自发的自由游戏”的倾向。

但是幼儿园的老师们也有满肚子的苦水。据说,如果孩子在幼儿园做游戏多了,认字识数少了,就会有家长找上门来提意见,“我让孩子到这里来是受教育的,不是来玩的”。

学前教育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关于学前教育中的游戏缺失调查

调查目的:幼儿园存在的一些游戏缺失问题

调查地点:xx幼儿园

调查对象:幼儿园小朋友

为什么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尴尬场面:老师带着孩子玩完以后,孩子会问:老师,我们现在可以玩了吗?

为什么很多幼儿被剥夺了游戏时间,不得不去学习英语、弹琴、绘画等等?

孩子的游戏成了变相的作业或上课。

一位幼儿园老师设计了这么一个游戏情境:老师扮演“鸡妈妈”,小朋友们戴上头饰当“小鸡”,“鸡妈妈”领着“小鸡”们到小猫家串门,小猫不在家,但在家里的地板上留下一些写着数字的卡片,让“小鸡”们找出这些卡片,并且根据这些数字在地板上绣花,卡片上写着几,就绣几朵花。

“这样的游戏在如今的幼儿园里非常典型,老师是想通过这个游戏检查一下孩子们是否掌握简单的数字概念。”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黄进说,“但是我们却不禁要问:孩子们在老师设计好的游戏里,在老师的带领下没有一点自己去开发新的游戏情节的想法,这样的游戏其本身有没有存在的意义,是不是成了一种点缀?”

有专家认为,不少幼教工作者把游戏当作“糖衣”,靠“糖衣”来诱使孩子们吞下知识这个“苦片”。“人们认为在幼儿园里游戏对学习重要,是因为人们希望游戏能赋予孩子们一些经验、技能和知识。”黄进说,“但却忽视了游戏最重要的一点,即孩子们在游戏中自主的、欢愉的体验。”

在前不久举办的“中国幼教百年纪念大会暨学术研讨会”上,不少与会专家学者提到了当前学前教育中的游戏缺失现象。

华东师范大学学前系教授李季湄说,所谓游戏缺失,更多是从游戏被成人控制这个角度而言。不少专家认为,老师成了游戏的设计者,游戏成了老师导演下的“一台戏”,成了外部强加的活动,成了变相的作业或上课。

“游戏应该是孩子自发感受到乐趣的行为,但现在许多幼儿园里游戏是按成人的意愿在玩。经常老师带着孩子玩完以后,孩子会说:老师,我们现在可以玩了吗?孩子们根本不把这认

为是游戏,是玩。游戏被当成了工具。”

李教授说,“当然寓教于乐也有其合理的地方,但不能都是这样的所谓‘游戏’,大部分还应该是孩子自发的游戏。”

让孩子们玩自己的游戏。她给记者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次,她跟班上的孩子们一起吃卤花生,有孩子突然问:这种有很多味道的花生是怎么做出来的?于是,孩子们开始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很快孩子们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卤花生是种出来的,另一派认为是煮出来的。曹老师提议孩子们干脆一起来做试验,看看卤花生究竟怎么做出来的。于是一组孩子开始种花生,另一组孩子则开始煮花生。答案当然很快就出来了,但煮花生的孩子却很有兴趣地加入到种花生的行列中。种花生的过程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怎么才能让种出的花生有味呢,有孩子说直接把辣椒和花椒加到土里,但立刻又有孩子说不对,应该把辣椒和花椒泡水浇到土里;随即又出现了新问题:用热水泡、温水泡还是冷水泡?

“这些问题,我都让他们自己去解决。”曹伟说,“他们完全能够解决,孩子们的能力和创造经常会让你意想不到。”

曹伟说她班上的孩子们玩的游戏主题经常是从孩子们讨论的感兴趣的话题中找出来,游戏情节怎么发展进行下去也由孩子们来决定,谁在游戏组织中扮演什么角色,不是由老师来指派,而是由孩子们自主决定,最后游戏做完了,再让孩子们自己来作评价。“那你呢?起一个引导作用?”记者问她。“严格来说,‘引导’这个词不准确,不是引导,我只需要在一旁观察和发现他们,让他们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必要的时候给他们一些建议和帮助。”曹伟说,“我跟他们是平等的,是他们的一个玩伴,跟他们一起玩。”

学前教育不但要使幼儿全面发展,而且还要使他们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幼儿园的各种活动都应当体现幼儿主动性、独立性和创造性,并给幼儿自由自主活动的空间和时间。幼儿的创造性游戏应当体现创造性,而不要把成人的期望和想法强加给幼儿。教师不能用组织作业或上课的方法来组织和指导幼儿的游戏。应当改变“重教师编制的教学游戏、轻幼儿自发的自由游戏”的倾向。

但是幼儿园的老师们也有满肚子的苦水。据说,如果孩子在幼儿园做游戏多了,认字识数少了,就会有家长找上门来提意见,“我让孩子到这里来是受教育的,不是来玩的”。

刘焱教授说,“提前开始”、“越早

学前教育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调查地点:xx幼儿园

调查对象:幼儿园小朋友

为什么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尴尬场面:老师带着孩子玩完以后,孩子会问:老师,我们现在可以玩了吗?

为什么很多幼儿被剥夺了游戏时间,不得不去学习英语、弹琴、绘画等等?

孩子的游戏成了变相的作业或上课。

一位幼儿园老师设计了这么一个游戏情境:老师扮演鸡妈妈,小朋友们戴上头饰当小鸡,鸡妈妈领着小鸡们到小猫家串门,小猫不在家,但在家里的地板上留下一些写着数字的卡片,让小鸡们找出这些卡片,并且根据这些数字在地板上绣花,卡片上写着几,就绣几朵花。

这样的游戏在如今的幼儿园里非常典型,老师是想通过这个游戏检查一下孩子们是否掌握简单的数字概念。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黄进说,但是我们却不禁要问:孩子们在老师设计好的游戏里,在老师的带领下没有一点自己去开发新的游戏情节的想法,这样的游戏其本身有没有存在的意义,是不是成了一种点缀?

有专家认为,不少幼教工作者把游戏当作糖衣,靠糖衣来诱使孩子们吞下知识这个苦片。人们认为在幼儿园里游戏对学习重要,是因为人们希望游戏能赋予孩子们一些经验、技能和知识。黄进说,但却忽视了游戏最重要的一点,即孩子们在游戏中自主的、欢愉的体验。

在前不久举办的中国幼教百年纪念大会暨学术研讨会上,不少与会专家学者提到了当前学前教育中的游戏缺失现象。

华东师范大学学前系教授李季湄说,所谓游戏缺失,更多是从游戏被成人控制这个角度而言。不少专家认为,老师成了游戏的设计者,游戏成了老师导演下的一台戏,成了外部强加的活动,成了变相的作业或上课。

游戏应该是孩子自发感受到乐趣的行为,但现在许多幼儿园里游戏是按成人的意愿在玩。经常老师带着孩子玩完以后,孩子会说:老师,我们现在可以玩了吗?孩子们根本不把这认为是游戏,是玩。游戏被当成了工具。

李教授说,当然寓教于乐也有其合理的地方,但不能都是这样的所谓游戏,大部分还应该是孩子自发的游戏。

让孩子们玩自己的游戏。她给记者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次,她跟班上的孩子们一起吃卤花生,有孩子突然问:这种有很多味道的花生是怎么做出来的?于是,孩子们开始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很快孩子们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卤花生是种出来的,另一派认为是煮出来的。曹老师提议孩子们干脆一起来做试验,看看卤花生究竟怎么做出来的。于是一组孩子开始种花生,另一组孩子则开始煮花生。答案当然很快就出来了,但煮花生的孩子却很有兴趣地加入到种花生的行列中。种花生的过程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怎么才能让种出的花生有味呢,有孩子说直接把辣椒和花椒加到土里,但立刻又有孩子说不对,应该把辣椒和花椒泡水浇到土里;随即又出现了新问题:用热水泡、温水泡还是冷水泡?

这些问题,我都让他们自己去解决。曹伟说,他们完全能够解决,孩子们的能力和创造经常会让你意想不到。

曹伟说她班上的孩子们玩的游戏主题经常是从孩子们讨论的感兴趣的话题中找出来,游戏情节怎么发展进行下去也由孩子们来决定,谁在游戏组织中扮演什么角色,不是由老师来指派,而是由孩子们自主决定,最后游戏做完了,再让孩子们自己来作评价。那你呢?起一个引导作用?记者问她。严格来说,引导这个词不准确,不是引导,我只需要在一旁观察和发现他们,让他们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必要的时候给他们一些建议和帮助。曹伟说,我跟他们是平等的,是他们的一个玩伴,跟他们一起玩。

学前教育不但要使幼儿全面发展,而且还要使他们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幼儿园的各种活动都应当体现幼儿主动性、独立性和创造性,并给幼儿自由自主活动的空间和时间。幼儿的创造性游戏应当体现创造性,而不要把成人的期望和想法强加给幼儿。教师不能用组织作业或上课的方法来组织和指导幼儿的游戏。应当改变重教师编制的教学游戏、轻幼儿自发的自由游戏的倾向。

学前教育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和毕业作业两项主要内容,均不得免修。它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研究、探讨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是综合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为更好地开展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的工作,2009年4月宁波广播电视大学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电视会议的精神,于2009年春季率先在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市校直属教学点)、奉化广播电视大学进行行政管理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改革试点,在此基础上,于2009年秋季起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各分校、教学点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全面铺开实施集中实践环节教学改革。

一、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

1.综合实践环节要求。

根据2009年9月制定的《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环节教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2009年《实施细则》)的要求,行政管理专业综合实践教学环节要求学生不仅能对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综合运用,而且能通过对热点或焦点问题的社会调查,培养、训练观察社会、认识社会及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实现这一教学目标,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的学员都必须参加社会调查,完成毕业作业,毕业作业形式改为调查报告。

2009年《实施细则》还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调查内容、调查方式和方法,对社会调查的过程作了统一安排,对社会调查报告的形式、内容、格式作了具体的规定,要求学员在辅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调查计划,有计划按步骤开展社会调查,搜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在此基础上完成调查报告,从而圆满完成教学计划,实现教学目标。

2.教学改革后综合实践环节教学的特点。

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在基层电大实施已近两年。2009年《实施细则》,明确社会调查选题,对调查过程要求详细,便于学生具体操作,便于教师在指导中监控,符合人才培养目标。

(1)明确选题,确定调查方向,使学员克服了选题的盲目性。2009年《实施细则》规定,社会调查对象由过去的自定命题调整为定向命题,提出以下三项专题内容供学生选择:“农村青年学习需求调查”、“农民工学习需求调查”、“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质量调查”,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其中之一。

选准、选好题目,在社会调查过程中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反之则会给社会调查的开展、调查报告的撰写等带来很多麻烦。社会调查题目首先要“新”,调查内容应关注当下的社会热点、焦点,关注前沿性问题。其次,必须具体,题目过大过空,学员不易进行实际的调查。最后,选题应切合实际,应与学员的工作、生活实际联系紧密,调查自己熟悉的内容,这样调查才能顺利有效。

在以往对学员综合实践环节指导中,我们发现不少学员选题简单化、形式化,有的题目陈旧,缺乏前沿性、现实意义;有的题目大而空,没有考虑主客观条件,最后难以完成。也有少数学员选题不认真,到撰写调查报告或论文时,无资料可用,没有实际内容可写,无奈临时更换题目。还有的学员所选题目根本不属于自己所学专业的范畴,不符合要求。盲目选题结果只能半途而废,浪费了时间和精力,影响了实践环节整体质量。

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调查题目与学员工作生活密切相关。明确选题,确定社会调查方向,保证学员的在本专业范围中进行有效调查,有助于学员顺利开展社会调查。调查对象的定向使学员减少了选题的盲目性,帮助学员走好了社会调查第一步。

(2)重视调查过程,强调过程监控。综合实践环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没有得到学员的充分理解和重视。少数学员态度不端正,只求通过这个环节教学的思想比较严重,无论对调查报告还是毕业论文,他们都敷衍了事,存在侥幸心理。东拼西凑,没有实际参与过程,文章没有自己的观点和想法,更有甚者在网上或杂志上抄袭以前毕业学员的文章,直接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企图蒙混过关,这样的做法达不到综合实践教学环节的目的要求,势必影响到教学质量。

一直以来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综合实践环节对学生成绩考核的依据主要是学生撰写的调查报告、毕业论文、评审表等书面材料,以结果考核为主,对学生的调查过程虽也有要求,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却没有有效的监控,使部分学员钻了空子。

2009年《实施细则》对综合实践的教学过程作了详细的安排,具体主要有:学期第四周前完成大课辅导;第六周前,师生共同研究确定调查对象;第9—12周前完成调查问卷的发放和回收工作;第14—15周,将审核后的调查问卷输入计算机网络系统;第16—18周,完成社会调查报告。教学改革后的综合实践环节的教学强调了教学过程,并对整个教学过程都有一个有效的监控。学员每完成一个环节操作,都必须经过指导老师甚至是上级电大的审核,只有审核合格后学员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这样既保证了过程的完整性,又保证了整个环节的教学质量。

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后,社会调查的成绩考核以学生提供的社会调查基本信息表、社会调查设计、访谈记录、问卷的填写、回收、输入验收和回访结果等为依据,最后才根据这些调查过程中获得的第一手资料撰写调查报告。教学改革细化了学生综合实践环节社会调查的过程,并且要求具体、明确,强调学生的实际参与,方便学生实际操作,便于基层辅导教师在具体工作过程中的监控,克服了以往抄袭等顽疾。

(3)注重一手资料的积累,为学员撰写调查报告奠定基础,培养学员良好的科研习惯。2009年《实施细则》要求每位学员在认真做好调查的同时,必须保管好相关数据和信息,并做好保密工作。具体表现在上交材料中,除了原有的调查报告、社会调查报告评定表外,还要有在调查过程中获得的第一手资料的原始材料:调查对象信息表提供了调查对象真实可靠的信息,调查问卷根据调查类型设置了个人基本情况、学习需求、您目前最关心的问题、希望和要求等四方面的调查内容,而且这些第一手调查数据通过网络平台汇总到上级电大甚至中央电大,可供需要时查阅。

在此基础上,学员在辅导老师的指导下,对相关的调查资料进行认真整理,结合自身的感悟能力对资料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从而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调查结论,撰写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社会调查活动的最终成果,是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飞跃的反映。

二、积极推进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员对综合实践环节教学重要性的认识。

学校、教师、学员都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综合实践环节教学不仅是开放教育实践教育的重要环节,而且是检验学员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的主要手段,是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训练。因此从校领导到指导教师、从班主任到学员都要提高认识,学校对学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工作,使学员从思想上、行动上端正态度,对综合实践环节教育工作予以充分的重视。

2.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做好学员社会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按2009年《实施细则》要求,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的综合实践环节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第4周前各教学点必须做好社会调查组织工作,完成行政管理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社会调查大课辅导,举办专题辅导讲座。

举办专题辅导讲座,一是指导学生制定社会调查计划。按上级电大规定的综合实践环节操作流程要求,辅导教师必须根据每一学期实际情况提前制定一份操作流程表,指导学员按此制定一份社会调查计划,保证每一学员的社会调查顺利进行,及时完成。二是落实辅导小组。行政专科学员人数比较多,责任教师负责把学员划分若干小组,每一小组都配备相应辅导教师,制定师生联系卡,明确师生联系方法(电话、邮箱等),方便调查过程中的师生联系,方便辅导教师对学员调查过程的指导与管理。三是强调社会调查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如调查对象的条件、调查对象信息表的填写、调查问卷的操作、调查报告的要求和格式等,提醒学员在每一阶段应注意的问题。四是剖解往届学员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的普遍问题。如在调查报告撰写过程中,出现报告内容和调查内容不符合等。

大课辅导的效果直接影响综合实践环节的教学,一方面责任老师必须预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备课,另一方面必须提高学员的到课率,责任教师在班主任的配合和支持下,必须课前对学员做好宣传动员,强调辅导讲座的重要性,绝不能走过场,敷衍了事。

3.教师有效指导,培养学员自信心。

电大的学员绝大多数是利用业余时间,边工作边读书。有的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已经干了十几年,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平时工作中从事文字方面的写作并不多,语言表达能力相对较差,为此,指导老师一定要提高服务意识,通过改进指导方式和方法,培养学员的自信心,帮助他们在综合实践环节学习中克服畏难情绪。

(1)积极鼓励,多看闪光点。指导老师对电大学员的要求不能过高,只要学员能配合学校要求,参与社会调查,指导老师都应给予充分肯定。

(2)积极沟通,形成良好的师生互动。电大学员是业余学习,大多数人正处在工作紧、家事忙的创业阶段,能挤时间学习实属不易。各方面的压力有时使他们心情烦躁,遇到学习上的困难容易退缩。一听说自己调查报告需要修改,就紧张。有时不免有些怨气,情绪容易激动。这时指导老师更需要有耐心,注意做好沟通工作,充分理解学员的心情,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让他们明白,调查报告的修改是一个非常正常的过程,所有学员都要经历这个过程。有的学员因工作忙等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综合实践环节的学习任务,指导老师需主动联系学员,积极鼓励学员在紧张的工作生活之余,争取按时完成教学计划。

(3)指导意见要具体。特别是社会调查报告的指导意见一定要具体,多提建议性意见。不能说大话套话,不能只提否定性意见,让学员一头雾水,修改时无从下笔。教师要明确指出问题在哪里,提出修改方案供学员选择,这样学员愿意接受老师的意见,便于进行修改。

三、结语

总之,积极推进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是提高实践环节教学质量,提高电大学员素质的重要举措。只有学校、教师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统一学员的思想认识,端正学员的学习态度,切实落实综合实践各环节,才能实现培养学员综合能力的预期目的。

参考文献:

[1]葛道凯.开放教育学习指南.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9.7.

[2]宁波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科社会调查工作小组.行政管理专科综合实路环节工作规范及操作流程,2009.9.

[3]温儒敏.中文学科论文写作训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

[4]林妙君.电大开放教育文科类毕业论文写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03).

学前教育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和毕业作业两项主要内容,均不得免修。它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研究、探讨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是综合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为更好地开展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的工作,2009年4月宁波广播电视大学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电视会议的精神,于2009年春季率先在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市校直属教学点)、奉化广播电视大学进行行政管理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改革试点,在此基础上,于2009年秋季起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各分校、教学点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全面铺开实施集中实践环节教学改革。

一、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

1.综合实践环节要求。

根据2009年9月制定的《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环节教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2009年《实施细则》)的要求,行政管理专业综合实践教学环节要求学生不仅能对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综合运用,而且能通过对热点或焦点问题的社会调查,培养、训练观察社会、认识社会及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实现这一教学目标,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的学员都必须参加社会调查,完成毕业作业,毕业作业形式改为调查报告。

2009年《实施细则》还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调查内容、调查方式和方法,对社会调查的过程作了统一安排,对社会调查报告的形式、内容、格式作了具体的规定,要求学员在辅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调查计划,有计划按步骤开展社会调查,搜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在此基础上完成调查报告,从而圆满完成教学计划,实现教学目标。

2.教学改革后综合实践环节教学的特点。

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在基层电大实施已近两年。2009年《实施细则》,明确社会调查选题,对调查过程要求详细,便于学生具体操作,便于教师在指导中监控,符合人才培养目标。

(1)明确选题,确定调查方向,使学员克服了选题的盲目性。2009年《实施细则》规定,社会调查对象由过去的自定命题调整为定向命题,提出以下三项专题内容供学生选择:“农村青年学习需求调查”、“农民工学习需求调查”、“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质量调查”,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其中之一。

选准、选好题目,在社会调查过程中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反之则会给社会调查的开展、调查报告的撰写等带来很多麻烦。社会调查题目首先要“新”,调查内容应关注当下的社会热点、焦点,关注前沿性问题。其次,必须具体,题目过大过空,学员不易进行实际的调查。最后,选题应切合实际,应与学员的工作、生活实际联系紧密,调查自己熟悉的内容,这样调查才能顺利有效。

在以往对学员综合实践环节指导中,我们发现不少学员选题简单化、形式化,有的题目陈旧,缺乏前沿性、现实意义;有的题目大而空,没有考虑主客观条件,最后难以完成。也有少数学员选题不认真,到撰写调查报告或论文时,无资料可用,没有实际内容可写,无奈临时更换题目。还有的学员所选题目根本不属于自己所学专业的范畴,不符合要求。盲目选题结果只能半途而废,浪费了时间和精力,影响了实践环节整体质量。

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调查题目与学员工作生活密切相关。明确选题,确定社会调查方向,保证学员的在本专业范围中进行有效调查,有助于学员顺利开展社会调查。调查对象的定向使学员减少了选题的盲目性,帮助学员走好了社会调查第一步。

(2)重视调查过程,强调过程监控。综合实践环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没有得到学员的充分理解和重视。少数学员态度不端正,只求通过这个环节教学的思想比较严重,无论对调查报告还是毕业论文,他们都敷衍了事,存在侥幸心理。东拼西凑,没有实际参与过程,文章没有自己的观点和想法,更有甚者在网上或杂志上抄袭以前毕业学员的文章,直接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企图蒙混过关,这样的做法达不到综合实践教学环节的目的要求,势必影响到教学质量。

一直以来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综合实践环节对学生成绩考核的依据主要是学生撰写的调查报告、毕业论文、评审表等书面材料,以结果考核为主,对学生的调查过程虽也有要求,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却没有有效的监控,使部分学员钻了空子。

2009年《实施细则》对综合实践的教学过程作了详细的安排,具体主要有:学期第四周前完成大课辅导;第六周前,师生共同研究确定调查对象;第9—12周前完成调查问卷的发放和回收工作;第14—15周,将审核后的调查问卷输入计算机网络系统;第16—18周,完成社会调查报告。教学改革后的综合实践环节的教学强调了教学过程,并对整个教学过程都有一个有效的监控。学员每完成一个环节操作,都必须经过指导老师甚至是上级电大的审核,只有审核合格后学员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这样既保证了过程的完整性,又保证了整个环节的教学质量。

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后,社会调查的成绩考核以学生提供的社会调查基本信息表、社会调查设计、访谈记录、问卷的填写、回收、输入验收和回访结果等为依据,最后才根据这些调查过程中获得的第一手资料撰写调查报告。教学改革细化了学生综合实践环节社会调查的过程,并且要求具体、明确,强调学生的实际参与,方便学生实际操作,便于基层辅导教师在具体工作过程中的监控,克服了以往抄袭等顽疾。

(3)注重一手资料的积累,为学员撰写调查报告奠定基础,培养学员良好的科研习惯。2009年《实施细则》要求每位学员在认真做好调查的同时,必须保管好相关数据和信息,并做好保密工作。具体表现在上交材料中,除了原有的调查报告、社会调查报告评定表外,还要有在调查过程中获得的第一手资料的原始材料:调查对象信息表提供了调查对象真实可靠的信息,调查问卷根据调查类型设置了个人基本情况、学习需求、您目前最关心的问题、希望和要求等四方面的调查内容,而且这些第一手调查数据通过网络平台汇总到上级电大甚至中央电大,可供需要时查阅。

在此基础上,学员在辅导老师的指导下,对相关的调查资料进行认真整理,结合自身的感悟能力对资料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从而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调查结论,撰写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社会调查活动的最终成果,是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飞跃的反映。

二、积极推进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员对综合实践环节教学重要性的认识。

学校、教师、学员都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综合实践环节教学不仅是开放教育实践教育的重要环节,而且是检验学员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的主要手段,是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训练。因此从校领导到指导教师、从班主任到学员都要提高认识,学校对学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工作,使学员从思想上、行动上端正态度,对综合实践环节教育工作予以充分的重视。

2.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做好学员社会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按2009年《实施细则》要求,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的综合实践环节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第4周前各教学点必须做好社会调查组织工作,完成行政管理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社会调查大课辅导,举办专题辅导讲座。

举办专题辅导讲座,一是指导学生制定社会调查计划。按上级电大规定的综合实践环节操作流程要求,辅导教师必须根据每一学期实际情况提前制定一份操作流程表,指导学员按此制定一份社会调查计划,保证每一学员的社会调查顺利进行,及时完成。二是落实辅导小组。行政专科学员人数比较多,责任教师负责把学员划分若干小组,每一小组都配备相应辅导教师,制定师生联系卡,明确师生联系方法(电话、邮箱等),方便调查过程中的师生联系,方便辅导教师对学员调查过程的指导与管理。三是强调社会调查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如调查对象的条件、调查对象信息表的填写、调查问卷的操作、调查报告的要求和格式等,提醒学员在每一阶段应注意的问题。四是剖解往届学员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的普遍问题。如在调查报告撰写过程中,出现报告内容和调查内容不符合等。

大课辅导的效果直接影响综合实践环节的教学,一方面责任老师必须预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备课,另一方面必须提高学员的到课率,责任教师在班主任的配合和支持下,必须课前对学员做好宣传动员,强调辅导讲座的重要性,绝不能走过场,敷衍了事。

3.教师有效指导,培养学员自信心。

电大的学员绝大多数是利用业余时间,边工作边读书。有的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已经干了十几年,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平时工作中从事文字方面的写作并不多,语言表达能力相对较差,为此,指导老师一定要提高服务意识,通过改进指导方式和方法,培养学员的自信心,帮助他们在综合实践环节学习中克服畏难情绪。

(1)积极鼓励,多看闪光点。指导老师对电大学员的要求不能过高,只要学员能配合学校要求,参与社会调查,指导老师都应给予充分肯定。

(2)积极沟通,形成良好的师生互动。电大学员是业余学习,大多数人正处在工作紧、家事忙的创业阶段,能挤时间学习实属不易。各方面的压力有时使他们心情烦躁,遇到学习上的困难容易退缩。一听说自己调查报告需要修改,就紧张。有时不免有些怨气,情绪容易激动。这时指导老师更需要有耐心,注意做好沟通工作,充分理解学员的心情,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让他们明白,调查报告的修改是一个非常正常的过程,所有学员都要经历这个过程。有的学员因工作忙等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综合实践环节的学习任务,指导老师需主动联系学员,积极鼓励学员在紧张的工作生活之余,争取按时完成教学计划。

(3)指导意见要具体。特别是社会调查报告的指导意见一定要具体,多提建议性意见。不能说大话套话,不能只提否定性意见,让学员一头雾水,修改时无从下笔。教师要明确指出问题在哪里,提出修改方案供学员选择,这样学员愿意接受老师的意见,便于进行修改。

三、结语

总之,积极推进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是提高实践环节教学质量,提高电大学员素质的重要举措。只有学校、教师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统一学员的思想认识,端正学员的学习态度,切实落实综合实践各环节,才能实现培养学员综合能力的预期目的。

参考文献:

[1]葛道凯.开放教育学习指南.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9.7.

[2]宁波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科社会调查工作小组.行政管理专科综合实路环节工作规范及操作流程,2009.9.

[3]温儒敏.中文学科论文写作训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

[4]林妙君.电大开放教育文科类毕业论文写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03).

学前教育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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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王文岚.社会科课程中的公民教育研究.兰州:西北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4.

[4] 韩慧.济南市公民意识实证调查:现状、成因与对策.山东青年政治学报,2011(1).

学前教育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第7篇

社会调查报告是针对社会生活中的某一情况、某一事件、某一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个人社会调查报告总结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社会调查报告1调查资料:《寒假作业》中较难题目的研究状况

调查方式:查问

调查分析:《寒假作业》35页中,一字未动的人有25人。未过半的有28人。37页中,没有做的达25人,逃避现实的有2人。自我认为资料不适宜的有15人。

这些人数都超出班里一半的人数,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都懒得做呢,35页只但是是举例说明周围的事物都在变化。而37页也只但是是把自我做过什么违背道德的事写出来。即使这样,还是有许多人没做。

我不明白自我在做35页时到底是咋想的,竟然连一半都没写,难道是懒?知难而退?

父母并没有什么职责,他们十分关心我的作业,只但是是没有时间来管我。

但愿同学们会因此而改变以往懒的态度,包括我在内。我认为同学(包括我)的的确确是少认真精神,只看一看有点难度没,有就不做,其实谁都能够做,也许只是一时偷懒吧。

这种精神也许是诚实,缺少诚实,家长问:“做完没?”“做完了!”老师问:“做完没?”“做完了!”

这种精神也许还是思考,不认真思考,看到有点难,思考都不思考,便直接扔到一边。管都不管。

如果这样,自我又对得起谁呢?那只能是谁都对不起。包括家长,包括老师,包括一切关心我的人。

社会调查报告2小河污染调查报告

原先我们家小区门口有一条清清的小河,每一天成群结队的鱼儿在那里嬉戏跳舞,清清的`河水,欢快的鱼儿,我们陶醉其中。

但是,最近我却发现小河没有那么清澈了,还有很多小鱼都死了,河里有好多垃圾,我有些怀疑,因此,对小河的污染进行了调查。

调查

我观察了周围的环境,植物生长得很茂密,我排除了自然灾害的可能性,可水中的死鱼十分多,垃圾也不少。这样,就只能是人为造成的。

分析

1小河附近有一道公路,那里每一天都有很多车辆透过。

2附近还有很多商贩在卖小吃。

3还有许多饭馆,小吃店和果汁店。

4我们看到了两个污水排放管道。

结论

1有很多人往小河里扔垃圾,吐痰,小鱼吃后,导致食物中毒而死亡。

2由于有污水排放到河里,有的鱼是直接喝了污水被毒死。

这些信息告诉我,小河污染都是人为造成的,看着清澈见底的小河变成了臭水沟,难道我们没有职责吗?

推荐

河道是我们大家的,让我们拉起手来,不要为了个人方便而污染小河,我们就应自觉做到保护我们的小河,让我们的环境变得更加每好与和谐。

社会调查报告3调查报告题目:美丽的南郭寺

资料来源:①看地图和资料,②实地考察。

报告资料:南郭寺位于天水的东南角,那里小桥流水,亭台楼阁。有平坦的大路,还有漂亮的房屋。那里风景优美,古树参天,梵宇辉煌,有汉柏隋塔唐槐之说。历来为天水第一古刹,“南山古柏”被列为秦州八景之一。南郭寺现存清代建筑较多,而且比较完整。西牌坊前有两株参天古槐,高约25米,围达6。8米,树龄均在千年以上,俗称唐槐。每当星期六、星期天,就会有好多人来到那里,到小店吃吃饭、喝喝酒、看看美景,真是别有一番韵味儿。每一天早晨,山脚下,就会聚一些老爷爷老奶奶,一齐唱歌、跳舞,奏乐。尤其跳舞人最多,好多老奶奶一齐唱呀、跳呀。此刻,南郭寺又焕然一新,绿树鲜花化着南郭寺,大路亭台装点着南郭寺,池塘溪水打扮着南郭寺,南郭寺又成为天水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附件:①图片:南郭寺的美景

②照片:南郭寺的亭台

报告人:雷蕾

12月10日

社会调查报告4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在早期,在全国人大《义务教育法》修订座谈会上,其中有一个代表提出了将九年义务教育增至到12年,针对“是否就应将九年义务教育增至到12年”这个问题,我利用了国庆的假期对社会上各界人士和各个年龄阶段的人士做了一个调查,以此了解社会各界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二.调查方法:透过访问法,问卷法和查资料等方法

三.调查结果:

我随机对20个不一样年龄阶段和不一样职业的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和采访,透过对数据的分析,得出了以下的结果:

(1)在20个人中,赞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人有13人,占其中的65%;赞成十二年义务教育的有7人,占总人数的35%。明显,在现代,赞成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比赞成十二年义务教育的人要多,大多数人倾向于实行九年义务教育。

(2)对于第二个问题,只有两个人认为国家有潜力推行十二年义务教育,占10%;而有18人则认为此刻,国家暂时还没有潜力推行十二年义务教育,占90%,由此可见,社会上大部分的人都是觉得国家在此刻还没有潜力实行十二年义务教育。

(3)在我采访的人中都一致认为山区人民或农村人民会赞成九年义务教育,占100%,而在采访当中,有一个人在回答我这个问题,说出了自我的见解:“早在1986年,我国就已颁布义务教育法,宣布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然而,近20年来,围绕义务教育的落实状况一向难以令国人满意,个性是在农村和山区的人民,农民因孩子上学而不堪重负,我想,如果不是国家颁布了义务教育法,他们甚至可能根本不会让孩子去读书。即使想让孩子多读书,也可能没有这个潜力。”

(4)在我采访的20个人在回答第四个问题中,有3人赞成发展快的地区实行12年义务教育,而发展慢的地区实行9年义务教育,占15%;17人不赞成发展快的地区实行12年义务教育,而发展慢的地区实行9年义务教育,占85%。

(5)针对“认为此刻的九年义务教育实施得是否成功”这个问题,同意与不一样意的人各占一半,各占总人数的50%。

四.调查的结论

透过对20个人的问卷调查与采访,我大致了解到,社会上大多数人都赞成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其实,早期,在国家的修订座谈会上,人大代表们都已经否定了将现行的9年制义务教育延长至12年义务教育,他们都认为就应等到客观条件成熟时再实行12年义务教育,但透过这一次的实践,令我更加确切地了解到我们老百姓对这个切身利益的话题的真实想法和感受。

社会调查报告5调查目的:

时下,大学生通过利用课余时间找份兼职工作打打工或在假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打暑期工、实习体味生活已经成为了一股热潮。对大多数学生而言,挣钱是打工的首要目的。有的却认为挣钱并不是大学生打工的惟一目的,不少同学把打工看作是参加社会实践、提高自身能力的机会。许多学校也积极鼓励大学生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一方面可以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积累工作经验对日后的就业大有裨益。通过调查可以了解当代大学生对社会实践的看法以及透析大学生生活实践情况,从而结合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析大学生社会实践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解决方法,使大学生能正确对待社会实践,在实践中见真知。在往后实践中能更好地接触社会、实践自己的专业技能,寻找发展的机会。

调查对象:

大学生成长成才,是高等院校普遍关注的问题。而大学生社会实践已成为培养合格大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决不能忽视或放弃大学生社会实践。因此这次调查就选择了在读大学生5名,其中广州大学名,中山大学1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1名,华南理工大学5名,广东工业大学5名。年级分别为大一学生5名,大二学生3名,大三学生15名。调查内容:本次调查通过对大学生有否参加过暑期工、兼职或实习,最想参与何种社会实践,所参与的打工或实习是否与所学专业相符,能否体现实践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及在工作或实习中获得了什么等问题进行展开。

调查方法:

通过派发问卷进行调查,发放问卷共5份,收回有效问卷5份。(调查问卷及数据统计详见附录)

调查结果:

从调查中发现,许多大学生都认为兼职是大学生的第二个“课堂”,通过兼职可以学到许多宝贵的东西。“存在就是合理”,职业没有高低之分,无论什么职业都有其可取与不可取之处,就看自己的需求。

不少大学生觉得只要是能够赚钱的工作,就可以去试一试,品牌,促销等以前不会是大学生从事的工作,现在都成为了大学生们可以接受的工作。

有5%的同学认为如果要参加社会实践,最理想的就是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交流,其次是打工或做兼职占4%;而56%的同学有做过兼职,%打过暑期工,14%参与过实习,表示从未做过的仅占1%;现在大学生兼职、打工,除了做家教(14%)、网络的实习实践(6%)外,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兼职或打工时从事派传单、商品促销(%)、校园销售(14%)、当餐厅服务员(8%)等简单、不需要特殊技能的工作,但却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去甚远,6%学生认为所实习或兼职的工作与自己专业不全相符或完全不符,仅4%的人认为完全或基本相符。能够使大学里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的只占38%,在实习或工作中66%的人满意自己的课外实践能力;1%的学生认为兼职是为以后的求职做准备,在选择实习或打工目的是什么的时候,有3人选择“接触社会,积累工作经验”,占了总数的.64%,选择“赚取生活费”,占了%。从选项人数中显示,大学生兼职以赚钱和充实自己为主要目的。现在的大学生已经将打工看得很重了,钱虽然是一定因素,但是希望通过打工获取的经验对将来就业时有所帮助应该是更多学生考虑的问题。大学生在打工时间上的弹性还是很大的,这应该和他们宽松的学习环境有一定关系。56%的人会选择在假期实习或打工,3%会选择任何没有课的时间,1%会选择周末。有31人认为在不影响学习的基础上赞成合理兼职或打工实习,19人很赞成兼职、打工,没有人反对。54%的人都提出学校除了提供就业指导以及专业课程外,还应该提供实习机会,%觉得学校应该提供就业体验,至于选择素质拓展和职业生涯规划的各占1%。

调查结果分析:

在调查中发现没有人在参加社会实践上选择“参加‘三下乡’活动”一项,说明当代大学生与以往的大学生相比较,他们的求学经历、生活条件、所处社会大环境都相对优越,也没有经过必要的挫折教育,因此,他们意志往往比较脆弱,克服困难的能力也较差,常常是对社会的要求较高,对自我的要求较低。当前,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成为不少地方采用人才的两个新标准。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是促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和成才的重要举措,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参与“三下乡”实践,其目的是为了支援农村的教育事业,同时给农民带去相应的指导,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把自己在学校学到的知识与劳动实践相结合,并从群众中学到做人做事的道理,用于知道自己的将来的学习生活工作。现在大学生,除了一部分学生来自农村以外,很有一部分是来自城市的,往往这些学生家庭环境好,父母亲更是不允许或者不支持自己的孩子参加所谓的“三下乡”实践活动,这样,学校所提倡的通过“三下乡”实践活动来提高学生素质的目的就未能够达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三观指的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个体价值观体系中,人生价值观处于主导地位,决定着总的价值取向,对价值观系统中其它价值观起着指导和制约作用。由于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主要是围绕自己出发,致使大学生自身社会阅历和实践经验不足,更不用说参与“三下乡”活动服务人民了。

另外,没有人选择反对大学生兼职、打暑期工或实习,大家都认为只要不影响学习能够积攒经验可以为以后的工作打基础。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应当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运用知识的技能。

从大学生活的开始到走进社会的大圈子中,就只有短短的几年时间,谁不想在将来的社会中能有一席之地呢?所以大家认为大学生必须投身校园内外的各类实践活动,有助于锻炼品质,提高能力。可见其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不可抵触的重要性。不能否认有过打工经历的同学,看起来要比其它同学更成熟、社会适应力更强,但对于学生,社会适应力只是一方面的衡量指标,大学期间主要的任务是学业结构的搭建,即知识结构、专业结构的搭建,为了打工影响甚至放弃了专业知识的学习,结果是得不偿失的。

结论与建议: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人自觉改造客观世界,使外部对象发生某种改变的现实的物质性活动。实践是人的活动,而人是社会的人,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因此,实践不是单个人孤立的行为,而是社会的活动。所以,实践作为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一个阶段,是在社会历史中不断发展演变的。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三下乡”是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新时期的深化发展,是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有益补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实践出真知,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活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实践育人的作用,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也是检验所学理论知识的标准,社会实践不但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发挥自我才能,展现自我风采的舞台,也是培养和锻炼同学们综合能力的一个阶梯,更是一个大学生进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前的演练场地。了解国情是年轻人的首要任务,这就需要放眼96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对占人口8%以上的农民有所了解才行。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这样可以使同学在实践中更好的认识国情,贴近社会,从而确定比较正确的人生前进方向。作为高校教育者,如果能引导大学生将强烈的使命感转化为学习、服务、实践、奉献等实实在在行动,把行动变为责任,将会使大学生在人生轨迹上树立起更高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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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调查报告1调查资料:《寒假作业》中较难题目的研究状况

调查方式:查问

调查分析:《寒假作业》35页中,一字未动的人有25人。未过半的有28人。37页中,没有做的达25人,逃避现实的有2人。自我认为资料不适宜的有15人。

这些人数都超出班里一半的人数,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都懒得做呢,35页只但是是举例说明周围的事物都在变化。而37页也只但是是把自我做过什么违背道德的事写出来。即使这样,还是有许多人没做。

我不明白自我在做35页时到底是咋想的,竟然连一半都没写,难道是懒?知难而退?

父母并没有什么职责,他们十分关心我的作业,只但是是没有时间来管我。

但愿同学们会因此而改变以往懒的态度,包括我在内。我认为同学(包括我)的的确确是少认真精神,只看一看有点难度没,有就不做,其实谁都能够做,也许只是一时偷懒吧。

这种精神也许是诚实,缺少诚实,家长问:“做完没?”“做完了!”老师问:“做完没?”“做完了!”

这种精神也许还是思考,不认真思考,看到有点难,思考都不思考,便直接扔到一边。管都不管。

如果这样,自我又对得起谁呢?那只能是谁都对不起。包括家长,包括老师,包括一切关心我的人。

社会调查报告2小河污染调查报告

原先我们家小区门口有一条清清的小河,每一天成群结队的鱼儿在那里嬉戏跳舞,清清的`河水,欢快的鱼儿,我们陶醉其中。

但是,最近我却发现小河没有那么清澈了,还有很多小鱼都死了,河里有好多垃圾,我有些怀疑,因此,对小河的污染进行了调查。

调查

我观察了周围的环境,植物生长得很茂密,我排除了自然灾害的可能性,可水中的死鱼十分多,垃圾也不少。这样,就只能是人为造成的。

分析

1小河附近有一道公路,那里每一天都有很多车辆透过。

2附近还有很多商贩在卖小吃。

3还有许多饭馆,小吃店和果汁店。

4我们看到了两个污水排放管道。

结论

1有很多人往小河里扔垃圾,吐痰,小鱼吃后,导致食物中毒而死亡。

2由于有污水排放到河里,有的鱼是直接喝了污水被毒死。

这些信息告诉我,小河污染都是人为造成的,看着清澈见底的小河变成了臭水沟,难道我们没有职责吗?

推荐

河道是我们大家的,让我们拉起手来,不要为了个人方便而污染小河,我们就应自觉做到保护我们的小河,让我们的环境变得更加每好与和谐。

社会调查报告3调查报告题目:美丽的南郭寺

资料来源:①看地图和资料,②实地考察。

报告资料:南郭寺位于天水的东南角,那里小桥流水,亭台楼阁。有平坦的大路,还有漂亮的房屋。那里风景优美,古树参天,梵宇辉煌,有汉柏隋塔唐槐之说。历来为天水第一古刹,“南山古柏”被列为秦州八景之一。南郭寺现存清代建筑较多,而且比较完整。西牌坊前有两株参天古槐,高约25米,围达6。8米,树龄均在千年以上,俗称唐槐。每当星期六、星期天,就会有好多人来到那里,到小店吃吃饭、喝喝酒、看看美景,真是别有一番韵味儿。每一天早晨,山脚下,就会聚一些老爷爷老奶奶,一齐唱歌、跳舞,奏乐。尤其跳舞人最多,好多老奶奶一齐唱呀、跳呀。此刻,南郭寺又焕然一新,绿树鲜花化着南郭寺,大路亭台装点着南郭寺,池塘溪水打扮着南郭寺,南郭寺又成为天水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附件:①图片:南郭寺的美景

②照片:南郭寺的亭台

报告人:雷蕾

12月10日

社会调查报告4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在早期,在全国人大《义务教育法》修订座谈会上,其中有一个代表提出了将九年义务教育增至到12年,针对“是否就应将九年义务教育增至到12年”这个问题,我利用了国庆的假期对社会上各界人士和各个年龄阶段的人士做了一个调查,以此了解社会各界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二.调查方法:透过访问法,问卷法和查资料等方法

三.调查结果:

我随机对20个不一样年龄阶段和不一样职业的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和采访,透过对数据的分析,得出了以下的结果:

(1)在20个人中,赞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人有13人,占其中的65%;赞成十二年义务教育的有7人,占总人数的35%。明显,在现代,赞成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比赞成十二年义务教育的人要多,大多数人倾向于实行九年义务教育。

(2)对于第二个问题,只有两个人认为国家有潜力推行十二年义务教育,占10%;而有18人则认为此刻,国家暂时还没有潜力推行十二年义务教育,占90%,由此可见,社会上大部分的人都是觉得国家在此刻还没有潜力实行十二年义务教育。

(3)在我采访的人中都一致认为山区人民或农村人民会赞成九年义务教育,占100%,而在采访当中,有一个人在回答我这个问题,说出了自我的见解:“早在1986年,我国就已颁布义务教育法,宣布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然而,近20年来,围绕义务教育的落实状况一向难以令国人满意,个性是在农村和山区的人民,农民因孩子上学而不堪重负,我想,如果不是国家颁布了义务教育法,他们甚至可能根本不会让孩子去读书。即使想让孩子多读书,也可能没有这个潜力。”

(4)在我采访的20个人在回答第四个问题中,有3人赞成发展快的地区实行12年义务教育,而发展慢的地区实行9年义务教育,占15%;17人不赞成发展快的地区实行12年义务教育,而发展慢的地区实行9年义务教育,占85%。

(5)针对“认为此刻的九年义务教育实施得是否成功”这个问题,同意与不一样意的人各占一半,各占总人数的50%。

四.调查的结论

透过对20个人的问卷调查与采访,我大致了解到,社会上大多数人都赞成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其实,早期,在国家的修订座谈会上,人大代表们都已经否定了将现行的9年制义务教育延长至12年义务教育,他们都认为就应等到客观条件成熟时再实行12年义务教育,但透过这一次的实践,令我更加确切地了解到我们老百姓对这个切身利益的话题的真实想法和感受。

社会调查报告5调查目的:

时下,大学生通过利用课余时间找份兼职工作打打工或在假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打暑期工、实习体味生活已经成为了一股热潮。对大多数学生而言,挣钱是打工的首要目的。有的却认为挣钱并不是大学生打工的惟一目的,不少同学把打工看作是参加社会实践、提高自身能力的机会。许多学校也积极鼓励大学生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一方面可以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积累工作经验对日后的就业大有裨益。通过调查可以了解当代大学生对社会实践的看法以及透析大学生生活实践情况,从而结合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析大学生社会实践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解决方法,使大学生能正确对待社会实践,在实践中见真知。在往后实践中能更好地接触社会、实践自己的专业技能,寻找发展的机会。

调查对象:

大学生成长成才,是高等院校普遍关注的问题。而大学生社会实践已成为培养合格大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决不能忽视或放弃大学生社会实践。因此这次调查就选择了在读大学生5名,其中广州大学名,中山大学1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1名,华南理工大学5名,广东工业大学5名。年级分别为大一学生5名,大二学生3名,大三学生15名。调查内容:本次调查通过对大学生有否参加过暑期工、兼职或实习,最想参与何种社会实践,所参与的打工或实习是否与所学专业相符,能否体现实践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及在工作或实习中获得了什么等问题进行展开。

调查方法:

通过派发问卷进行调查,发放问卷共5份,收回有效问卷5份。(调查问卷及数据统计详见附录)

调查结果:

从调查中发现,许多大学生都认为兼职是大学生的第二个“课堂”,通过兼职可以学到许多宝贵的东西。“存在就是合理”,职业没有高低之分,无论什么职业都有其可取与不可取之处,就看自己的需求。

不少大学生觉得只要是能够赚钱的工作,就可以去试一试,品牌,促销等以前不会是大学生从事的工作,现在都成为了大学生们可以接受的工作。

有5%的同学认为如果要参加社会实践,最理想的就是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交流,其次是打工或做兼职占4%;而56%的同学有做过兼职,%打过暑期工,14%参与过实习,表示从未做过的仅占1%;现在大学生兼职、打工,除了做家教(14%)、网络的实习实践(6%)外,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兼职或打工时从事派传单、商品促销(%)、校园销售(14%)、当餐厅服务员(8%)等简单、不需要特殊技能的工作,但却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去甚远,6%学生认为所实习或兼职的工作与自己专业不全相符或完全不符,仅4%的人认为完全或基本相符。能够使大学里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的只占38%,在实习或工作中66%的人满意自己的课外实践能力;1%的学生认为兼职是为以后的求职做准备,在选择实习或打工目的是什么的时候,有3人选择“接触社会,积累工作经验”,占了总数的.64%,选择“赚取生活费”,占了%。从选项人数中显示,大学生兼职以赚钱和充实自己为主要目的。现在的大学生已经将打工看得很重了,钱虽然是一定因素,但是希望通过打工获取的经验对将来就业时有所帮助应该是更多学生考虑的问题。大学生在打工时间上的弹性还是很大的,这应该和他们宽松的学习环境有一定关系。56%的人会选择在假期实习或打工,3%会选择任何没有课的时间,1%会选择周末。有31人认为在不影响学习的基础上赞成合理兼职或打工实习,19人很赞成兼职、打工,没有人反对。54%的人都提出学校除了提供就业指导以及专业课程外,还应该提供实习机会,%觉得学校应该提供就业体验,至于选择素质拓展和职业生涯规划的各占1%。

调查结果分析:

在调查中发现没有人在参加社会实践上选择“参加‘三下乡’活动”一项,说明当代大学生与以往的大学生相比较,他们的求学经历、生活条件、所处社会大环境都相对优越,也没有经过必要的挫折教育,因此,他们意志往往比较脆弱,克服困难的能力也较差,常常是对社会的要求较高,对自我的要求较低。当前,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成为不少地方采用人才的两个新标准。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是促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和成才的重要举措,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参与“三下乡”实践,其目的是为了支援农村的教育事业,同时给农民带去相应的指导,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把自己在学校学到的知识与劳动实践相结合,并从群众中学到做人做事的道理,用于知道自己的将来的学习生活工作。现在大学生,除了一部分学生来自农村以外,很有一部分是来自城市的,往往这些学生家庭环境好,父母亲更是不允许或者不支持自己的孩子参加所谓的“三下乡”实践活动,这样,学校所提倡的通过“三下乡”实践活动来提高学生素质的目的就未能够达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三观指的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个体价值观体系中,人生价值观处于主导地位,决定着总的价值取向,对价值观系统中其它价值观起着指导和制约作用。由于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主要是围绕自己出发,致使大学生自身社会阅历和实践经验不足,更不用说参与“三下乡”活动服务人民了。

另外,没有人选择反对大学生兼职、打暑期工或实习,大家都认为只要不影响学习能够积攒经验可以为以后的工作打基础。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应当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运用知识的技能。

从大学生活的开始到走进社会的大圈子中,就只有短短的几年时间,谁不想在将来的社会中能有一席之地呢?所以大家认为大学生必须投身校园内外的各类实践活动,有助于锻炼品质,提高能力。可见其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不可抵触的重要性。不能否认有过打工经历的同学,看起来要比其它同学更成熟、社会适应力更强,但对于学生,社会适应力只是一方面的衡量指标,大学期间主要的任务是学业结构的搭建,即知识结构、专业结构的搭建,为了打工影响甚至放弃了专业知识的学习,结果是得不偿失的。

结论与建议: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人自觉改造客观世界,使外部对象发生某种改变的现实的物质性活动。实践是人的活动,而人是社会的人,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因此,实践不是单个人孤立的行为,而是社会的活动。所以,实践作为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一个阶段,是在社会历史中不断发展演变的。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三下乡”是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新时期的深化发展,是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有益补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实践出真知,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活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实践育人的作用,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也是检验所学理论知识的标准,社会实践不但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发挥自我才能,展现自我风采的舞台,也是培养和锻炼同学们综合能力的一个阶梯,更是一个大学生进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前的演练场地。了解国情是年轻人的首要任务,这就需要放眼96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对占人口8%以上的农民有所了解才行。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这样可以使同学在实践中更好的认识国情,贴近社会,从而确定比较正确的人生前进方向。作为高校教育者,如果能引导大学生将强烈的使命感转化为学习、服务、实践、奉献等实实在在行动,把行动变为责任,将会使大学生在人生轨迹上树立起更高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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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法律定位及实践意义

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在未成年刑事诉讼中,判决宣告前由有关部门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背景、成长经历、生活环境、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进行调查,并形成书面社会调查报告提交到法庭,为司法机关正确处理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提供重要依据。从上述定义不难看出,社会调查制度的实质是一种人格调查制度。因为人格调查制度是在刑事诉讼中,特别是在法院的判决前,对行为人的性格爱好、身心状况、家庭状况、生活环境、成长经历、社会交往等情况进行调查,综合判别被告人的人格状况、测定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作为对行为人作出恰当处置时参考因素的活动,其本质是强调对犯罪人个体的尊重与关注,强调刑法的实质公正,这与社会调查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是一致的。

考察域外有关人格调查制度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人格调查制度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一是人格调查紧紧以行为人为核心展开。人格调查需要调查的项目有很多,包括行为人的性格特点、身体状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平日及实施指控行为前后的表现等,这些项目繁多的调查,看起来非常分散与杂乱,实际上,这些调查都是紧紧以行为人为核心展开的,对行为人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等背景情况的调查以及对被告身体、性格等自身状况的调查,并不是最终的目的,目的在于从各个方面收集和行为人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全面掌握行为人的个体情况,在此基础上分析、判定行为人的人格。

二是人格调查通常由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来完成。对行为人的人格状况的测定与评估,不是把各个项目简单罗列,而是通过由表及里、由表象到实质的调查分析,来综合判断行为人的个性特征、心理活动、发展趋势,其调查程序的严谨性和调查结论的法律属性,决定了调查主体的特殊性。

三是人格调查是对刑事被告人量刑的重要参考因素。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的轻重;而近年来轻刑化的司法理念,在强调对被告人刑罚个别化的前提下,还要综合判断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在这个意义上,人格调查制度就成为量刑、尤其是判处非监禁刑的重要参考因素。首先,该报告是影响合议庭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拟判处管制、缓刑和免处的被告人。其次,该报告也是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进行法庭教育的重要依据。只有详细掌握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才能发现教育、感化、挽救该未成年被告人的“闪光点”、“感化点”,以便有针对性地对该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第三,该报告也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在宣判后对未成年人回访跟踪帮教提供了有效的参考材料。

二、社会调查制度在我市的法律实践

自河南省兰考县法院首创社会调查员制度以来,各地法院均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已制度化、规范化。我市法院也在借鉴长宁、海淀等法院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我们研究制定了《佳木斯市涉少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实施办法》,并于2005年10月在全市法院正式实施。主要工作模式是实行庭前调查、参与诉讼、跟踪帮教的“三段式”服务。该《办法》对调查员的职责、义务、工作规程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最明显有别和优于全国其他法院的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调查员的准入设置了目前全国最高的门槛,只有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满二十三周岁,从事教育、共青团工作,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致力于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具备一定法律知识,诚信记录优良的同志才能够初步进入遴选范围;二是调查员由法院和共青团联合选任和考核,经未成年人及法定人同意以中立的身份开展工作,不依附于控、辩、审任何一方,不得从事兼职的法律工作;三是对当庭宣判缓刑的案件,调查员直接参与宣判后的教育,在第一时间内实现与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人、包片民警、居委会(村委会)主任、学校老师的对接,共同制定跟踪帮教措施;四是实行社会调查员有偿服务,除报销实际支出外,根据工作量发给相当于其日工资标准的合理报酬,对表现突出的调查员,每年由共青团组织给予表彰。

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制度的核心贵在客观、公正。因此,我们在设计这一制度和选择调查员的时候不仅规定了较高的标准,而且把从事律师、陪审、法律援助、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等一切有可能与案件或案件的侦察、起诉、辩护、、审理有关的人员排除在外,而且规定了为期一年的考核、淘汰期,以期确保调查报告客观、公正。

(一)选拔聘任的基本情况

我们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为共青团,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团市委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选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自2005年6月以来共选聘两批82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选任条件为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作作风严谨、认真,具有一定法律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从事青少年教育工作或在共青团组织中负责青少年维权工作的人士。首批选任的48名社会调查员有11名来源于各县(市)区团委干部,有30名中小学校教师,有7名来自其他机关。其中有30名为我市心理阳光协会成员。社会调查员平均年龄为31岁,其中市区24名,各县(市)区24名,每个县市至少3名。已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不再聘任为社会调查员,以上人员均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从事未成年人心理教育的经验。完成选聘工作后,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中院与团市委共同下发了文件,对各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做出要求,市中院组织对社会调查员开展了培训,颁发了工作证件。

学前教育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第10篇

[关键词] 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法理考察;司法实践

[中图分类号] D917.3[文献标识码] A

一、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制度的法理考察

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制度(以下简称社会调查制度),又称为判决前调查制度或人格调查制度,是指在法院判决前,由专门机构对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家庭环境、犯罪背景等进行专门调查分析,并对其人身危险性进行系统评估后,将调查评估报告提交法院,供法院在量刑时参考的制度。社会调查制度因其有利于达成量刑的科学化、合理化和准确化,促进刑罚效益的最优实现,而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中被赋予特殊的关注,目前已成为各国少年刑事法中的通行制度。

社会调查制度以刑罚个别化原则为理论基础,该理论由龙勃罗梭、菲利、李斯特等为代表的刑事实证学派提出。现代刑罚个别化原则的要义在于:刑罚轻重不仅取决于犯罪人所犯罪行的大小,而且应充分考虑其人身危险性。但一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不像犯罪罪行那样易于把握,为避免量刑的偏颇,必须以一定的方式、手段准确地加以测定,而通过审判前社会调查所获得的犯罪人的人格特征正是其人身危险性的表征。因此,社会调查制度是获知犯罪人人身危险性,进而实现刑罚个别化的重要途径。

随着刑罚个别化观念的深入人心,社会调查制度日益受到各国重视。美国、德国、日本、比利时等国均已实行这一制度,尤其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中,往往以对犯罪人进行社会调查作为审判的基础。未成年人身体处于迅速发展阶段,与此对应的是心理发展往往相对滞后,不能与生理发展完全同步。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得未成年人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相当脆弱,一旦在家庭破裂,教育不当,受到不良朋友或黄赌毒等外界因素影响下,容易做出游离于社会规范的出格行为,甚至违法犯罪。如果不考虑未成年人的人格因素,而机械地依据犯罪事实施以刑罚,将可能使某些因偶发因素而犯罪的青少年被司法的草率断送一生。因此,司法机关对待未成年犯罪人应尽可能通过社会调查方式,以广泛的视角审视区别不同的犯罪人格,在刑罚个别化原则的指引下,准确定罪量刑,从而实现刑罚的个别预防功能。

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关于社会调查制度的规定,但这一做法却与现行刑事法所蕴含的某些法律精神相契合。我国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有法学家认为,该条文虽被称为罪行相适应原则,但已与刑事古典学派所主张的罪刑相适应原则有着重大区别,其中已涵盖了刑罚个别化的内容。根据这一规定,刑罚的轻重不仅应当与所犯罪行,即已然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相适应;而且应当与承担的刑事责任,即未然的犯罪的可能性(人身危险性)相适应。[1]因此,作为人身危险性表征的犯罪人个人情况及其人格特征,当然的包含于“犯罪分子所承担的刑事责任”之中。只是由于我国法律并未将相关调查程序作为刑罚适用的前置程序,造成法院量刑时往往囿于考察犯罪人罪行的轻重,而忽视对其个人情况及人格特征的了解与考量。1985年通过(我国于1991年加入)的《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简称《北京规则》)则为我国构建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制度提供了国际法层面的依据。《北京规则》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所有案件除涉及轻微违法行为的案件外,在主管当局作出判决前的最后处理之前,应对少年生活的背景和环境,或犯罪的案件进行适当的调查,以使主管当局对案件作出明智的判决。”而2001年4月1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进行调查。”该规定为我国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中设立社会调查制度提供了直接的司法依据。

二、设立社会调查制度的意义

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指引下,针对未成年犯罪人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小,具有极强的可塑性特征,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的有效模式,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在此背景下,社会调查制度的设立至少在以下方面显现出其积极意义:

(一)宣示司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主体性特征的关注以及教育、保护的刑事政策导向

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广泛的社会调查,既表明司法部门在处置未成年人犯罪时,从以犯罪行为为本位转化为以犯罪行为与主体特征并重,进而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征、成长环境与条件、犯罪诱因等因素着手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矫正和治疗的积极态度,同时也进一步向社会阐明司法机关以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置、以诚恳的态度教育、以务实的措施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力求维护和体现司法公正的决心。

(二)有利于实现刑事司法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目的

社会调查由熟悉社会工作和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社会组织成员担当,相对独立于各方当事人,其本身具有的工作经历和在刑事诉讼中独特的地位,造就其与众不同的亲合力,容易与未成年被告人沟通,获得他们的信任,进而在接触中潜移默化地对未成年人予以引导、教育、感化,达到挽救未成年被告人的目的。

(三)体现了刑罚个别化理念,是法治文明进步的标志

不同的犯罪人,由于其主观恶性不同,成长经历不同,其人身危险性也不相同,这直接影响到对其适用何种量度的刑罚才足以实现个别预防的效能。法治发达国家的司法经验表明,将对犯罪人个体情况的调查作为法官裁量刑罚的参考,为有区别地采取灵活的刑罚措施,实现刑罚目的奠定了基础。因此,这一制度不仅符合法治发展的非犯罪化、轻型化和非监禁化的趋势,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从更大范围、更长远角度解决未成年人犯罪上升的态势。

(四)体现了司法民主的精神,有利于维护司法的公正

调查员以诉讼参与者的身份介入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是人民参与司法的具体体现,是司法民主的实现方式之一。这一制度不仅可以弥补人民法院因客观条件的制约所导致的审判视野的局限、社会监督不足等缺陷,更可在法院与未成年被告人及社会之间建立某种渠道,实现监督和反馈司法公正的效果,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五)体现了在追求司法公正的同时,兼顾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精神

随着未成年人犯罪数量逐渐增多,人民法院本已较为紧张的司法资源更显捉襟见肘。法官有限的精力不仅要投入日渐繁重的案件审判,还要介入繁冗的社会调查当中,往往导致顾此失彼,难以实现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目的。社会调查制度引入专业人员调查,使法官得以从社会调查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于案件审判,实现了法官的中立公正,提高了司法效率。

三、社会调查制度的构想与江苏的实践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的《若干规定》为社会调查制度的设立提供了司法依据,但其仅是原则规定,在诉讼法层面并没有配套以具体的程序制度来贯彻和保障。所以实践中在社会调查开展与否,社会调查承担的主体、调查的内容、运作程序等具体操作问题上均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需要建立配套制度加以规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吸收已有成熟经验,结合部分基层法院的试点实践,会同有关部门于2006年10月1日出台了《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审前调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社会调查的主体、职责、调查的内容、方法、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经过一段时期的试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一)社会调查的主体

社会调查主体的确定是制度设计的核心问题。根据社会调查的性质,调查主体的确定应具备三项条件:一是必须中立。二是必须专业。三是必须敬业。

《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暗含了四类调查主体,即公诉人、辩护人、法院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的人员或其他社会工作者(如团委、工会、妇联、机关工委、基层司法助理员、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等)以及少年法庭的法官。以往江苏各地做法不一,四类主体均有尝试,有的基层法院还成立专门的社会调查员办公室,聘请固定的社会调查员专司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背景调查。公允地评价,上述调查主体确为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客观分析,各自又均有弊端:由于各自身份及思维习惯的不同,律师的调查可能更关注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的材料收集,而忽略对其不利的因素;公诉人的调查则可能偏重于收集不利于未成年被告人的材料,而忽略对其有利的因素;法官调查的视角比较中立、全面,但法官精力有限,且自查自判又有违法官中立超脱的地位,给人以“先入为主”之嫌;委托社会团体组织调查,可能会因承担调查任务的人员主业工作繁忙,经常换人等客观因素而无法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时效;聘请专职社会调查员效果虽好,但需一定经费和办公场所作保障,使得大多数基层法院力有不逮。因此,我们在积极实施社会调查工作的同时,一直在探索寻找更为合适的调查主体。

(二)调查主体的地位及职责范围

从最高人民法院的《若干规定》来看,调查人员是接受法院委托,从事特定任务的主体。其由于受法院委托从事专项调查而介入诉讼,故有别于证人;而其从事事项与审判相关联,关涉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刑罚处置,故需要其参与庭审,接受质询。据此,我们将其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诉讼参与人对待,赋予其类似于鉴定人的诉讼地位,并在法庭调查结束后设置独立的听审程序,由调查员出庭宣读调查评价报告,并接受控辩审各方的询问。此外从效果出发,还安排调查员参与合议庭组织的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审教育。

关于调查主体的职责范围,即接受人民法院委托,通过开展独立的调查,就其获取的未成年被告人家庭背景、个性特点、以往表现等关涉量刑的事实提出书面意见,作为法院量刑时的参考,并协助人民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具体包括:社会调查、制作书面报告、出庭宣读报告并接受质询、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庭审教育、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进行监督教育挽救等延伸工作。

(三)社会调查的内容、对象和方式

与审理成年人犯罪案件相比,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更注重于对被告人个体情况的调查。即以未成年被告人为中心,对其身心状况及周围人员、环境等作全方位、多角度的调查评估,力求深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真实的内心世界,全面、具体、客观反映其真实面貌。我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以往工作经验,在《实施办法》中将以下六项内容列为基本调查项目:“家庭背景”项目、“个性特点”项目、“案件情况”项目、“自我认识”项目、“帮教条件”项目、“综合评价意见”项目。

基于社会调查的内容有别于查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的刑事侦查活动,其调查对象不能仅局限于与案件有直接关系的同伙、受害人及证人,而应将范围扩展到与其生活、学习、工作相关的人员,包括家长、老师、同学、同事、领导、邻居等。因此我们对调查对象尽可能广泛地加以罗列,具体包括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监护人、就读学校(工作单位)、同学(同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社区组织、社区居民、被告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派出所等。由于调查内容多,涉及人员广,社会调查通常由调查人员直接到未成年被告人生活、学习、工作的场所以及其他关系地,针对不同的调查对象,采取谈话、观察、电话、书信、委托等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各种方法可以交叉配合使用。调查的内容应当形成书面笔录,并加以整理分析,以使内容完整、准确、详实。

(四)社会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是社会调查内容的综合反映形式,是全部调查活动和调查结论的载体。它反映未成年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揭示犯罪的原因和条件,发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的“感化点”,为人民法院准确适用刑罚提供依据。因此,对调查报告应有较为严格的要求。首先,调查报告应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调查报告应固定为统一规范的格式,这不仅因为报告在性质上是一种法律文件,应以规范的形式彰显其法律效力,而且规范的报告形式利于调查人准确制作,避免疏漏,同时便于法院正确参考适用。调查报告的规范化包括形式与内容两方面,形式上可采用表格式或分段叙述式,内容上应将调查项目编列为数个较为统一的栏目,并保证其详略得当,遣词准确,分析合理,避免空泛或不恰当的描述。实践中,我们设计了统一格式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审前调查表》,并针对六项基本调查内容设计了21个项目116个选项供调查人员选用,避免了制度施行初期因调查人员经验不足或能力的差异而可能造成的报告内容混乱与疏漏。其次,调查报告应客观、真实。调查报告将在法庭宣读出示,其客观真实性受到未成年被告人、监护人、公诉人、辩护人、法官等多方质询,如果其中存在不实之处,不仅影响到法庭对未成年被告人刑罚裁量的公正性、准确性,而且会打击未成年被告人对司法制度和社会的信任,产生许多意想不到的后果。因此,要求调查人员以公允的态度,通过细致周到的工作,确保报告的客观真实。第三,调查报告的制作应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侧重。不同类型的案件,其犯罪诱因必然有所差异,与之相对应的法庭教育的切入点也就不同,所开展的社会调查及报告制作同样应具有针对性。以盗窃案件与案件为例,前者应侧重于未成年人消费、金钱观念的变化、交友情况等进行调查,后者则应侧重于未成年人行心理、家庭、学校性教育方面的调查。

(五)社会调查的工作程序及监督制约机制

1.启动程序。人民法院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后,应向承担社会调查的机构发出委托调查函,并提供书副本,调查机构应及时指定所属调查人员进行调查。根据目前江苏省社区矫正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我们在《实施办法》中对受调查的未成年被告人范围作了限定:“未成年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本省各市辖区内,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具有管制、缓刑条件的”。

2.调查程序。调查人员应于收到委托调查函后的一定期限内通过走访未成年被告人的关系人,收集调查资料并制作完成调查报告提交法庭。《实施办法》针对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案件,分别规定了五个和七个工作日的调查时限。为了强化社区矫正机构的内部把关机制,《实施办法》规定调查人员完成报告后,应先提交所属县(市、区)级社区矫正机构,由其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再移交人民法院。此外,我们考虑到目前调查人员进入羁押场所对诉讼中的在押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调查尚无法律依据,所以规定当调查人员不便到看守所调查时,调查报告中与案件有关的情况由法官及时提供。

3.审查程序。人民法院对调查报告进行质询的,调查人员应在法庭调查结束后出庭宣读调查报告,并接受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质询,最终由人民法院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参考调查报告决定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实施办法》中关于此节的具体流程、环节,前文中已作介绍,不再赘述。

我们注意到,学者们在充分肯定社会调查制度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屡屡表达出对确保调查公正性,防范虚假报告的关注。为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社会调查不公正,我们在《实施办法》中规定了一系列监督制约措施:(1)检察机关全程监督制度,明确检察机关应当对调查工作实施全程法律监督;(2)两人调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必须指派二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以确保调查过程的公正;(3)两级把关制度,调查报告需经乡镇(街道)及县(市、区)两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核后方能提交人民法院;(4)回避制度,调查人员与未成年被告人之间存在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时,应自行回避;当其在庭审中被申请回避时,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决定是否采纳其调查报告;(5)法庭审查和复核制度,调查报告一般需经庭审质证后才能作为量刑的参考;各方对调查报告发生较大争议时,法庭有权作出复核的决定;(6)保密制度,调查人员不得泄露在开展调查、参与诉讼中获取的案情及未成年人隐私等信息。

四、完善社会调查制度的思考

社会调查制度作为我国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领域中的一项有益探索,已为近年来的司法实践证明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它拓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视野,探索出一条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新途径,体现了现代司法的人性化理念。但由于该项制度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现行法律体系尚未为其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准备,诸多问题还需通过立法加以明确。

(一)明确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

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关系到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身份、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涉及其履行职务时的职权保障,决定其制作的调查报告的属性,影响其调查职能的充分发挥。因此,应尽快从立法层面明确界定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赋予调查人员等同于鉴定人的诉讼参与人身份,以使调查人员能以正当的名份参加庭审,独立自主地提出调查报告并接受各方质证。结合调查人员参与法庭教育的职能,还应为其在法庭上设立专门席位,以显现其特殊的地位,保障其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确立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

调查报告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审判中的积极价值得到了司法实践的充分验证,并获得学术界普遍认同,我们没有理由再让其因性质归属的争论而备受争议。立法上应在明确调查主体法律地位的基础上,尽快将调查报告纳入证据范畴,以彻底化解认识上的分歧,同时保证所有调查报告都能经历庭审质证过程的检验而确保客观公正。

(三)提前启动社会调查程序

我国刑事诉讼法给予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普通程序为一个半月、简易程序为二十日,因此各地规定社会调查的时限普遍不超过十天,而社会调查必须通过走访众多单位和人员,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分析,才能出具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如此短的时限难以保证调查质量。因此,有必要将社会调查的启动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这样不仅能为调查的质量提供时间上的保障,而且能为侦查机关是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强制措施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

(四)扩大社会调查的案件范围

目前因客观条件所限,社会调查尚未普及到所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往往仅限于犯罪事实较轻,具备管制、缓刑条件的案件。这不仅大大限制了社会调查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发挥,对于那些不具备管制、缓刑条件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告人无疑也是不公正的。因此,在条件成熟后应将社会调查的案件范围扩大到所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使这一制度的有益价值惠及所有未成年被告人,实现司法的公平。

(五)建立严格的制裁措施

根据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实践中对于调查人员在调查工作中的失职、违规行为尚无相应的制裁措施。应当看到社会调查主要在社区环境进行,调查人员往往是基层社会工作者,与社区群众交往密切,而调查对象又或多或少与被调查人存在某种关系,在没有严格约束的情况下,难以保证调查报告客观公正。应尽快在相关规定中设立严格的制裁措施,对于调查人员在调查中有不认真尽责、徇私枉法或者收受贿赂等情况,作出不实调查报告的,根据情形给予相应的惩罚。此外,对于故意向调查人员提供歪曲事实的人也应进行相应制裁。

学前教育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第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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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的具体目标和方法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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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体目标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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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初中生的学习心理现状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2.当前农村初中生的学习心理特点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3.当前农村初中生的学习心理成因及对策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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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查方法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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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卷调查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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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问卷,内容涵盖教育价值观、学习态度、学习需求和学习目的四个方面。问卷调查在渔峡口镇第一、第二初级中学进行,共发问卷1021份,回收有效问卷1004份,接近理想的高效样本数。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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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座谈会及个案调查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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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调查共召开了两次教师座谈会,四次学生座谈会。这些座谈会,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生动的典型材料,而且为理性分析提供了基础。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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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查结果分析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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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生问卷调查分析,以及多次教师、学生座谈结果显示,农村初中生的学习心理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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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农村初中生的学习心理现状分析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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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价值观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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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大部分农村初中生具有较为明确的教育价值观。74%的学生认为学习的作用是提高自身素质,10%的学生认为学习的作用是为了考中专和大学,16%的初中生没有考虑。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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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还显示,农村初中生的教育价值观带有显著的经济社会特征。他们认为,农村青年的经济收入与受教育程度成正比,其中65%的学生认为高中中专毕业生挣钱多,25%的学生认为初中毕业生挣钱多,8%的学生认为小学毕业生挣钱多,只有2%的学生认为文盲能获得较高收入。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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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习态度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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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表明,67%的学生对学习的热情较高,24%的学生对学习的热情中等,9%的学生害怕学习。这与他们“考中专或大学”意识淡化是相一致的。值得注意的是,害怕学习的学生数占相当份额。而且,我们在调查中还发现,90%的学生都有自己“最讨厌的课程”。学生害怕学习或讨厌某些课程的根本原因,一是与教师的教学方法紧密相关;二是与该课程的实用价值紧密相关。调查结果显示,86%的学生对与现实生活联系紧、实用性强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劳技学习热情较高,而对学术性较强的历史、地理、生物、英语不感兴趣。在学生讨厌的课程中,英语是初中的核心课程之一,有57%的学生认为“英语对于我们以后的生活几乎没有用处”。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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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习习需求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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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特长”是师生共同关心的热门话题,许多教育工作者甚至把“特长”看做是“素质教育”的代名词对于这一认识的争议性,不属本文讨论的范畴。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学生对“特长”有正确的认识,其中,92%的学生有自己感兴趣的目标,且有52%的学生希望得到教师的指导。同时,78%的学生希望在劳技课、活动课上学到较多的、实用的农业科技知识,使之能对他们以后的工作有所帮助。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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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调查结果的整理中,我们得到了一组令教师们震惊的数据,52%的学生认为“学校老师能满足自己的学习需求”,48%的学生认为“学校老师能力有限,希望得到名师指点”。对于这一结果,也许我们对信息的有效度产生怀疑,或者强调它的地域性特点,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教师行为滞后”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学生的认同,并越来越严重地影响着他们的学习。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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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习目的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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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表明,对于初中毕业后的打算,55%的学生选择读高中或中专,18%的学生选择就业,27%的学生还没有考虑。有读大学愿望的占37%。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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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生对于“务农”的态度是我们调查的重要目标之一。调查结果表明,农村初中生大部分不愿意务农,其比例随年级变化,且该心态呈现出一种特殊的波动,其波动特点为:初一为69%,初二为58%,初三为72%。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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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前农村初中生的学习心理特点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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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当前农村初中生的学习心理与以往农村的初中生的学习心理相比,有明显不同。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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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价值趋向多元化、务实化、功利化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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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跳出“农门”,走向城市。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已经认识到了教育的重要价值在于帮助他们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使他们掌握生存、生活所需的基本的文化科学知识,以增强自己在未来社会的竞争能力。在此基础上,部分家庭经济条件较好且成绩优秀的学生则致力于追求大学教育。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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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的教育价值观的另外两个特点是务实化和功利化。初中学生越来越强烈地追求未来教育输出的经济价值,他们中的很多人从经济的角度去衡量所学课程的价值,继而决定自己在不同课程上的努力程度。他们要求课程教学更多地联系生活和生产实践,渗透更多的实用技术。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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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由于年龄和学识的制约,初中学生的认知、分析、判断等能力既不成熟又不稳定。事实上,相当多的初中生的教育价值观是迷茫的。其原因在于:一是越来越多的中专生和大学生难以就业,从而使他们对考中专或大学失去信心;二是学术性较强的初中文化课程难以满足学生对职业技术的需求,难以使他们产生学习的内在刺激和利益驱动。这些原因使越来越多的学生厌学。更为严重的是,我们在教师座谈和学生家长访谈的过程中发现,由于对学生前途的失望,部分家长和教师也失去了对教育的信心,厌学情绪在受教育者和教育者身上同时滋生并蔓延,我们称这一现象为农村教育的世纪迷茫现象。不可否认,这一现象所反映的是一种消极的教育价值观。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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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习需求的纵向多层次和横向多目标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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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村初中生由于个人的学习基础、教育价值观和对未来的期望等方面的差异,使他们的学习需求具有纵向多层次和横向多目标的特点。学习需求的纵向多层次是指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深度要求不一。初中毕业后准备就业的学生,只要求掌握基础知识;准备考中专的学生,要求课程教学难易适度、学业成绩达中等水平;追求大学教育的学生,则要求最大容量地掌握所学知识,学业成绩达上等水平。学习需求的横向多目标是指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广度要求宽泛。他们既要求学好学术性较强的课程知识,又要求充分培养自己的特长,还要求掌握更多的实用技术。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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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习目的明确,但具有主观性和不协调性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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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生的问卷调查表明,73%的学生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但是,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对比分析和对学生本人的考察,我们发现,学生的学习目的具有严重的主观性和不协调性。学生学习目的主观性突出表现在:他们已经认识到了未来进入城市就业或在农村非农产业就业的艰难性,但有67%的学生却表示不准备在农村务农。很明显,如此大的一个群体具有这个想法是极不现实的。此外,40%的学生希望自己以后在事业上能取得成功,但他们中48%的学生没准备接受高等教育,甚至不准备读高中中专,从而忽视了科学文化知识对于事业的发展所起的基础性作用。学生学习目的的不协调性主要表现为思想与行动的不协调。调查结果表明,33%的学生将准备在农村务农,但这部分学生在上劳动技术课时并不认真,平时也很少接触农业科技方面的资料。同时,37%准备考大学的学生中有相当多的人在学习上并没有显现出相应的积极性,而是呈现出一种消极等待的学习态度。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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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调查结果的思考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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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农村初中生的学习心理状况成因分析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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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初中生的学习心理状况,其主流是积极向上的,他们正在健康地成长,同时也存在消极的一面,不容忽视。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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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经济发展的影响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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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宏观角度看,农村初中生深深地感触到了国家经济发展的快步伐,欣喜于辉煌的经济成就。调查结果显示,98%的学生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向往,其中有82%的学生对“竞争”这一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了解较深。从微观角度看,市场经济在农村的逐步深入,使农业的生产结构、生产方式不断变化,而轰轰烈烈的农民打工队伍更使农村人的生活发生了质的变化。农村初中生对于这些变化极为兴奋,因为他们享受到了蕴藏其中的经济利益和文化利益,使他们不愿生活在农村,且幼稚地想及早结束学业而外出打工。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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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高等教育改革的影响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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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将有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上大学的机会,以至于部分学生对考大学信心十足。但是,我国高等教育招生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对学生的负面影响也很大。调查结果表明,26%的学生认为家庭难以负担未来读大学的高额费用而放弃考大学的愿望;52%的学生认为大学不包分配而感到前途渺茫,从而在学习上漫无目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高等教育招生和分配制度改革的影响,使部分德、才兼备的学生感到迷茫和失望,并逐渐淡化了对学习的兴趣,失去了学习的积极性。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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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村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影响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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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是一种突出生存能力和生活能力的教育。其对于学生的积极作用,是使他们认识到了具有真才实学、一技之长的重要意义,从而要求课堂教学更多地联系生活实际和生产实践,并自发地抵触以考试为中心和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教学方式。其对于学生的消极作用,是使部分学生过多地追求学习的功利性,而忽视了学术性较强的文化课程的基础性意义。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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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庭教育的影响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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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初中生中有一部分是独生子女,处于一种相对优越的生活环境中,备受家人的宠爱,他们一般表现为意志不坚强,缺乏进取精神,耽于生活享受。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接触众多的学生家长后,发现很多家长对学生的要求较低,且大多数侧重于纪律方面,而对学生提出考高中、特别是考大学要求的家长越来越少,从而在学习上对学生形成了一种内家庭松外学校紧的矛盾局面。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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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校教育的影响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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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农村初中越来越重视特长教育和培养学生的个性。可是,由于资金和人才的制约,对于学生学习的纵向多层次和横向多目标需求无法满足,从而导致学生需求与学校教育之间的矛盾冲突。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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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师的影响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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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诸多的影响因素中,我们认为,教师对于学生的影响最直接、最持久、最有效。但当前的问题是,由于教师行为滞后,所以使教师的教育和教学工作对学生学习产生的制约和负面影响越来越大。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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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形成健康的学习心理的对策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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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学生学习心理的因素非常复杂,因而帮助他们形成健康的学习心理的任务十分艰巨。为了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的要求,实现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轨,应积极地帮助农村初中生形成健康的学习心理。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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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加投入,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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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学生已经感受到了社会进步的快节奏,初步了解了渗透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高科技。但在日常的学习中,他们接触的却是落后的仪器设备、简陋的实验场所、过时的科技知识,这种强烈的反差必然使他们感到厌倦并产生抵触。因此,只有增加硬件和软件的投入,使仪器设备、实验场所、科技知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才能对学生产生求知的诱惑和刺激。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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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帮助学生准确地了解和把握未来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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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农村初中生对国家市场经济发展、高等教育改革、素质教育实施等的了解既不全面也不深入,所以有必要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他们介绍国家市场经济发展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存在的困难以及未来的美好前景;向他们介绍高等教育改革中招生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收费制度的公平性、保护性,分配制度的灵活性、公正性;向他们介绍素质教育实施的具体内容、价值和未来取向,以帮助他们明辨是非,消除误导。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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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职业指导,帮助学生了解不同职业主要是务农的特点、现状和发展趋势,从而使他们在学习期间确定自己的学习目标,在毕业时选择自己适合的就业岗位。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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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心理辅导课程,对学生进行学习动机、学习兴趣、学习能力、考试心理、学习适应性等内容的辅导是当务之急。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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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普通教育中渗透职业教育,使农村初中生成长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复合型人才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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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原国家教委等四部委联合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农村教育“应该从办学为了升学转到以为本地区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主,兼顾向高一级学校输送新生这个方向上来”。我们可以尝试在农村初中进行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期职业培训或“3+1”制的培训。但我们应该引以为鉴的是:传统的也是落后的农村职业高中教育,当前步入了关、停、并、转的恶劣境况。那么,在农村初中实施职业教育,则必须致力于追求教学内容的科技化和教学方法的科学化。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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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紧扣素质教育的主旋律,制定科学的课程教学计划和考核标准,主动适应学生的纵向多层次和横向多目标需求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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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真正体现素质教育的特点,在普教中渗透职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就必须进行课程改革,相对均衡各学科在教学时间上的比重,淡化各学科考核的学术标准,以使学生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进行各学科的均衡学习和最感兴趣的学科的强化学习。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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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改善教师待遇,改革教育系统的人事制度,营造一个合理、高效的竞争环境,解决“教师行为滞后”问题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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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经济学家的研究指出,第三世界国家的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学习方法简单和学习内容贫乏是与大多数教师能力差和缺乏主动性密切相关的,他们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工资,没有兴趣,也没有机会更新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我们的农村初中教育基本上是属于这种情况。解决“教师行为滞后”问题的有效办法:一是提高教师的工资水平,为他们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和进行终身学习的经济保障;二是改革教育系统的人事制度,保证教师考核的公开性、公正性、科学性,营造一个合理、高效的竞争环境;三是提高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的质量,改变当前继续教育中的形式主义和低效局面。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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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研究的学习心理是指农村初中生在国家市场经济发展、高等教育改革和基础教育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等方面的影响下,对现实学习的态度和对未来教育产出的期望。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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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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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善迈、杜育红、刘远新《我国教育发展不平衡的实证分析》,载《教育研究》,1998.6。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2刘国光:《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若干问题》,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2.5。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3贺银瑞:《关于当前学校心理辅导的若干思考》,载《教育研究》,19981。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4覃章成:《中国的“三农”问题与农村职业高中发展研究》,载《湖北省职教学会农村职教专业委员会1997年年会论文》。英语指导实习报告

学前教育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第12篇

关键词: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构建

2012 年3 月14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正案,其中第268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的规定,建立了社会调查制度的里程碑,进一步明确了社会调查制度的法律适用基础。但由于缺乏具体的细化的规定,从目前社会调查制度的运行和具体操作上看,实践当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试在分析目前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构建和完善社会调查制度的建议。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概念及作用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活动中,司法机关指派人员或委托其他机构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各个方面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对其身体情况、一贯表现、性格特点、精神状态、成长环境、家庭情况、学习教育情况、社会交往经历、犯罪行为特征、犯罪动机及原因、认罪及悔罪态度、犯罪前后及羁押前后表现、社区及家庭帮教监护条件等等各方面进行全面、科学、系统的调查和分析,在调查的基础上判断和评估其自控力、社会危险性及责任程度,并形成书面的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司法机关做出涉罪未成年人处遇决定及制订其帮教措施的重要参考依据。

由此可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是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社会调查报告为司法机关全面掌握涉罪未成年人的各方面情况提供了有效参考,有利于司法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原因及社会危险性等进行判断,从而作为对其个别化处遇的依据,例如,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可以参考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对涉罪未成年人是否采取强制措施及其捕后羁押必要性、量刑建议等作出适当决定;另一方面,社会调查报告是司法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和矫治的重要资料,有利于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针对性教育和犯罪预防及矫治,依据社会调查报告体现的其个性化因素制订帮教方案,提出犯罪预防和矫治措施,提高帮教和矫治的效果,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

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1995年10月27日)、《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06年12月28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00年11月15日通过)中均对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社会调查作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六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2010年8月14日)中也专门用了八个条款对社会调查制度作了集中阐述,足见我国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重视。2012年3月14日通过的新刑诉讼法更是在法律层面强调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的重要性,但由于上述规定原则化、宽泛化的表述,也使得在实践中进行社会调查时面临诸多问题。

(一)多个调查主体参与调查引发的问题

新刑诉法虽然确定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均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社会调查,而辩护人的诉讼角色也决定其有义务将其收集到的社会调查情况提交给司法机关,但有观点指出司法机关或辩护人所作的社会调查报告可能会因工作角色而带有先入为主的倾向性,且各个诉讼阶段若均进行社会调查也难以避免产生重复调查、浪费司法资源的问题,而现实中司法机关由于人力、财力、时间的限制,也往往不能指派人员亲自调查,而多是委托其他机构或组织进行社会调查。

(二)调查内容不详实

在司法实践中,笔者发现,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普遍存在质量不高的情况。有的涉罪未成年人由于不在户籍地居住,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无法得知其迁移后的生活及表现情况,不能如实地对其社会经历等情况进行描述,而街坊邻居、学校、教育部门、社区矫正部门也仅了解涉罪未成年人与各自相关的部分情况,无法全面地真实地反映其社会调查情况。这就导致了受委托的机构或组织通常采用了比较简单的方式,即要么仅将上述部分的社会调查内容制作成报告,要么用表格形式让上述人员或部门自己填写社会调查内容,这样形成的社会调查报告往往敷衍了事、流于形式,内容简单空洞,带有随意性,其实用性、真实性和客观性都难以保证,并且没有挖掘和分析涉罪未成年人犯罪的深层次原因,这样形成的社会调查报告到了司法机关手里也几乎丧失了其应有的作用。

(三)社会调查启动时间过晚

由于社会调查的内容比较宽泛和具体,有时遇到外来人口犯罪还需异地协助,因此需要较多的时间去收集材料和进行调查分析,现实中有的司法机关由于没有意识到社会调查的重要性,直到审判阶段才进行社会调查,但因时间仓促该调查也容易流于形式。因此,若社会调查没有从刑事诉讼程序一开始就进行,将使司法机关无法通过社会调查报告作出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危险性的判断,作为对其是否适用强制措施、羁押必要性等的参考,从而无形中增加涉罪未成年人被羁押的时间。

三、构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建议

(一)建立专门机构进行社会调查

为确保社会调查报告的公正性、客观性、专业性和实用性,可以设立专门的社会调查机构,建立社会调查员机制,参照鉴定机构做法,由司法机关主导社会调查,委托该专门机构进行社会调查,避免多头调查。同时,加强异地委托调查,建立全国性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协作网络,建立委托调查合作机制,从而提升社会调查报告的有益价值[1]。

(二)规范社会调查程序、充实内容

新刑诉讼法基于其原则性的规定不能对社会调查的内容给予过多阐述,实践中应当从社会调查报告的功能及作用出发,把握社会调查报告的总体标准,具体而言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调查综述,包括社会环境、兴趣爱好、性格特点、教育或职业情况、涉案前后表现等;二是综合评价,即结合调查综述对其人格品行、可塑性、人身危险性等作出总的评价;三是附所访人员的签名、所访单位证明、相关凭证等[2]。

(三)在侦查阶段即开始社会调查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就启动社会调查程序,由此得出的社会调查报告不仅可以作为公安机关是否对涉罪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的依据,也可以作为移送检察机关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或的参考,从而避免社会调查拖延至审判阶段,不利于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个别化处遇和帮教。(作者单位: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检察院)

参考文献:

学前教育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第13篇

一、概念与特点

调查报告是对某项工作、某个事件、某个问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后,将调查中收集到的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分析研究,以书面形式向组织和领导汇报调查情况的一种文书。

调查报告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写实性。调查报告是在占有大量现实和历史资料的基础上,用叙述性的语言实事求是地反映某一客观事物。充分了解实情和全面掌握真实可靠的素材是写好调查报告的基础。

(二)针对性。调查报告一般有比较明确的意向,相关的调查取证都是针对和围绕某一综合性或是专题性问题展开的。所以,调查报告反映的问题集中而有深度。

(三)逻辑性。调查报告离不开确凿的事实,但又不是材料的机械堆砌,而是对核实无误的数据和事实进行严密的逻辑论证,探明事物发展变化的原因,预测事物发展变化的趋势,提示本质性和规律性的东西,得出科学的结论。

二、分类

调查报告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情况调查报告。是比较系统地反映本地区、本单位基本情况的一种调查报告。这种调查报告平方根是为了弄清情况,供决策者使用。

(二)典型经验调查报告。是通过分析典型事例,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新经验,从而指导和推动某方面工作的一种调查报告。

(三)问题调查报告。是针对某一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项调查,澄清事实真相,判明问题的原因和性质,确定造成的危害,并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建议,为问题的最后处理提供依据,也为其他有关方面提供参考和借鉴的一种调查报告。

三、写法

调查报告一般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一)标题。标题可以有两种写法。一种是规范化的标题格式,即发文主题加文种,基本格式为关于的调查报告、关于的调查报告、调查等。另一种是自由式标题,包括陈述式、提问式和正副题结合使用三种。陈述式如《东北师范大学硕士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提问式如《为什么大学毕业生择业倾向沿海和京津地区》,正副标题结合式,正题陈述调查报告的主要结论或提出中心问题,副题标明调查的对象、范围、问题,这实际上类似于发文主题加文种的规范格式,如《高校发展重在学科建设――大学学科建设实践思考》等。作为公文,最好用规范化的标题格式或自由式中正副题结合式标题。

(二)正文。正文一般分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

1.前言。有几种写法:第一种是写明调查的起因或目的、时间和地点、对象或范围、经过与方法,以及人员组成等调查本身的情况,从中引出中心问题或基本结论来;第二种是写明调查对象的历史背景、大致发展经过、现实状况、主要成绩、突出问题等基本情况,进而提出中心问题或主要观点来;第三种是开门见山,直接概括出调查的结果,如肯定做法、指出问题、提示影响、说明中心内容等。前言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要精练概括,直切主题。

2.主体。这是调查报告最主要的部分,这部分详述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做法、经验,以及分析调查研究所得材料中得出的各种具体认识、观点和基本结论。

3.结尾。结尾的写法也比较多,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或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或总结全文的主要观点,进一步深化主题;或提出问题,引发人们的进一步思考;或展望前景,发出鼓舞和号召。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范文】

在放寒假期间我参加了xx乡xx村的几项调查活动,在调查期间让我真切感受到耕耘的艰辛,收获的喜悦, 在实践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的工作。

我们调查了xx村受教育状况 村民中有30%受过初等教育、1%受到过高等教育。现在村里只有13个高中生。如今儿童的上学年龄限制到6岁,但有50%的孩子八岁才开始上学。

我们还调查了农民的生活状况,据调查村民的粮食、蔬菜,肉制品都自给,只买一些油盐、因此大部分家庭每月生活费在100元以下。

经过这一段时间与乡亲们的接触,我深深地感到:农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比起城市有过之而无不及,甚至越是贫穷地区的人们对教育的渴望越强烈。教育滞后的根源不在于观念的落后而在于经济的落后.

在我们调查的家庭中有80%的家庭的三分之二家庭收入用于孩子的教育,绝大部分的家长非常希望孩子能上到大学.我依然清楚地记得乡亲们朴实的话语,搞调查时,当问及孩子们的学习情况时,他们总说:我的孩子能像你们一样就好了.其实我们这么辛苦,啥也不图,就希望他们多学点东西,找一条好的出路.还记得有个老汉对我们说:俺孩子能上到哪,我供到哪,就算砸锅卖铁也得上. 由此,我们转过头来想一想,一个地区是否重视教育能单凭入学率或人口文化水平来衡量吗?答案是否定的。对于农村来说,判断人们重视教育程度的标准应是他们用于教育的开支所占家庭收入的比重。虽然农村地区经济落后,但也正因为落后,他们比城里人更渴望受到教育、更渴望个个都能考上大学!当你看到周家村的乡亲省吃俭用供孩子们上学的时候;当你听到老汉说砸锅卖铁也得上的时候,你还会说他们不重视教育、还在扳着指头数有几个失学儿童吗?!那么,盲目地给老少边穷地区扣上不重视教育、教育意识薄之类的帽子是不是过于武断、是否含有某些歧视成份呢?不是因为我是一个农村的学生我才说这样的话,而这是我们调查的真实情况,而且在这一方面我以过亲身的体验。

从开始调查到调查结束,我的心情经历过一次次的万千感慨、一遍遍的心潮澎湃。在与乡亲们从接触到磨合再到打成一片,乡亲们对我们关怀备至,待我们如亲生儿女,我们体会到乡亲们淳朴的情怀,也感受到了农村对知识的渴求,对富裕的渴望。面对这份深重的情谊,我们都想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为xx村的父老乡亲们做出贡献。但是对于有一些想法我只是想得到却无能为力帮助他们,然而现今我们只能在宣传xx村成功的经验的同时,提一些不够成熟的建议。

以前该村是连乡村公路都没有通,目前,村民们的收入主要是靠养猪和种土豆,公路以到了村公所,这样就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赚钱机会,比如,他们可以种很多的土豆,还可以养猪,养牛销售出去。 当然,这取得的一切成绩离不开村领导付出的巨大努力和广大村民的辛勤劳动。

通过几天的实践,我们发现该地农民的经商意识非常薄弱,或许是受传统观念影响太深,其时,逐步使他们转变观念对经济发展是有重要意义的。

在我们调查完了以上的项目后我还又参加了xx村的雪灾调查,自XX年1月中旬以来,持续肆虐的强降雪使我们村遭受了史无前例的冰雪灾害,在我和村委会的参观过程中他们主要是调查了,雪灾对越冬作物的影响,我村小麦已陆续停止生长,进入越冬期。今年大雪暴雪天气过程对我村的小麦的降雪量和低温程度基本正常。到目前为止,降雪过程对我村冬小麦生产利大于弊。有利因素为,首先,处于越冬期的冬小麦且有积雪覆盖,减轻了冻害发生;其次,气温降低减缓小麦旺长的势头,有利于改善群体结构,低温过程冻死一些晚弱苗,群体结构更趋合理;第三,低温大雪降低越冬的虫口密度,抑制病害蔓延,对减轻来年病虫害有利。竹子:目前,这次大雪、暴雪天气主要对我竹子造成了不利影响,在我村偏高一点的社所有的竹子都压段了,还有在我村威林寨的一片松树林全被压段,主要危害首先是降雪持续时间长,雪量过大,竹子和松树较高和叶子很多而且脆弱的植株体经不起重压造成茎杆折断等机械损伤;二,由于气温较低,树木上的冰挂易造成其枝条压裂、压断和压倒。在个别的社家禽大棚也有倒塌现象。还有一些是连住房都被雪给压塌了。

对养殖业的影响:寒冷天气使牲畜大量失热,增重速度下降,幼畜、病弱畜、家禽往往经不起寒流降温而造成死亡。羊场场房、圈舍倒塌。在二月一日的一天我和 xx乡的几个领导及xx村委会到xx村西洋平社去参观那里的受灾情况,那里的村民说他们家的母猪生下了十四只小猪由于天气的寒冷被冻死了十二只,只活了两只,按今年的物价他们家就损失了7000元左右。还有的是刚生下的小羊羔以被冻死,这西损失都很大。通过村委会调查后xx村委员会发动所有的农民及时清除各类林木,特别是常绿树木、经济果木林、苗木枝梢的积雪、冰挂,防止压折造成损失。及时处理断裂枝干,对完全折断的枝干应及早锯断削平伤口,涂以保护剂,以防腐烂;对已撕裂未断的枝干,不宜轻易锯掉,宜先用绳索吊起或支撑起,恢复原状,受伤处涂以保护剂并绑牢,促其愈合恢复生长。同时要及时施肥、恢复树势;树体伤口多易引起病虫害,应加强病虫害的防治。林地、果园地的田间积水也要尽快排除,防止涝渍和冻害。在这一次受灾拯救过程中xx村会的书记他是我们全村的榜样,他和村民们吃住在一起,奋战在一起。在抗灾一线,他废寝忘食,身先士卒,带头苦干;在办公室,他通宵达旦,运筹帷幄,不知疲倦,在他的身上体现了一名领导干部敢于战天斗地的勇气与魄力,他忘我工作的精神深深感染和鼓舞了农民的斗志,在他的带领和指挥下,参与抗灾的广大农民群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取得了一场又一场攻坚战的胜利。他不仅是我的偶像而且还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们通过大学学习后,要想尽快的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适应社会的需要,就要在学习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识社会,认识自己的社会位置,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激发自己的学习热情,调整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战胜各种困难和挫折,锻炼意志和毅力,为适应以后的工作做一定准备.这是我参加这次社会实践的目的之一。

社会上的很多东西单从课堂上是难以得到的.因此我们必须走向社会,深入农村,农民的现状,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增长我们的才干。

学前教育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第14篇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法律定位及实践意义

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在未成年刑事诉讼中,判决宣告前由有关部门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背景、成长经历、生活环境、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进行调查,并形成书面社会调查报告提交到法庭,为司法机关正确处理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提供重要依据。从上述定义不难看出,社会调查制度的实质是一种人格调查制度。因为人格调查制度是在刑事诉讼中,特别是在法院的判决前,对行为人的性格爱好、身心状况、家庭状况、生活环境、成长经历、社会交往等情况进行调查,综合判别被告人的人格状况、测定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作为对行为人作出恰当处置时参考因素的活动,其本质是强调对犯罪人个体的尊重与关注,强调刑法的实质公正,这与社会调查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是一致的。

考察域外有关人格调查制度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人格调查制度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一是人格调查紧紧以行为人为核心展开。人格调查需要调查的项目有很多,包括行为人的性格特点、身体状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平日及实施指控行为前后的表现等,这些项目繁多的调查,看起来非常分散与杂乱,实际上,这些调查都是紧紧以行为人为核心展开的,对行为人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等背景情况的调查以及对被告身体、性格等自身状况的调查,并不是最终的目的,目的在于从各个方面收集和行为人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全面掌握行为人的个体情况,在此基础上分析、判定行为人的人格。

二是人格调查通常由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来完成。对行为人的人格状况的测定与评估,不是把各个项目简单罗列,而是通过由表及里、由表象到实质的调查分析,来综合判断行为人的个性特征、心理活动、发展趋势,其调查程序的严谨性和调查结论的法律属性,决定了调查主体的特殊性。

三是人格调查是对刑事被告人量刑的重要参考因素。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的轻重;而近年来轻刑化的司法理念,在强调对被告人刑罚个别化的前提下,还要综合判断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在这个意义上,人格调查制度就成为量刑、尤其是判处非监禁刑的重要参考因素。首先,该报告是影响合议庭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拟判处管制、缓刑和免处的被告人。其次,该报告也是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进行法庭教育的重要依据。只有详细掌握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才能发现教育、感化、挽救该未成年被告人的“闪光点”、“感化点”,以便有针对性地对该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第三,该报告也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在宣判后对未成年人回访跟踪帮教提供了有效的参考材料。

二、社会调查制度在我市的法律实践

自河南省兰考县法院首创社会调查员制度以来,各地法院均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已制度化、规范化。我市法院也在借鉴长宁、海淀等法院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我们研究制定了《佳木斯市涉少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实施办法》,并于2005年10月在全市法院正式实施。主要工作模式是实行庭前调查、参与诉讼、跟踪帮教的“三段式”服务。该《办法》对调查员的职责、义务、工作规程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最明显有别和优于全国其他法院的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调查员的准入设置了目前全国最高的门槛,只有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满二十三周岁,从事教育、共青团工作,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致力于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具备一定法律知识,诚信记录优良的同志才能够初步进入遴选范围;二是调查员由法院和共青团联合选任和考核,经未成年人及法定人同意以中立的身份开展工作,不依附于控、辩、审任何一方,不得从事兼职的法律工作;三是对当庭宣判缓刑的案件,调查员直接参与宣判后的教育,在第一时间内实现与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人、包片民警、居委会(村委会)主任、学校老师的对接,共同制定跟踪帮教措施;四是实行社会调查员有偿服务,除报销实际支出外,根据工作量发给相当于其日工资标准的合理报酬,对表现突出的调查员,每年由共青团组织给予表彰。

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制度的核心贵在客观、公正。因此,我们在设计这一制度和选择调查员的时候不仅规定了较高的标准,而且把从事律师、陪审、法律援助、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等一切有可能与案件或案件的侦察、起诉、辩护、、审理有关的人员排除在外,而且规定了为期一年的考核、淘汰期,以期确保调查报告客观、公正。

(一)选拔聘任的基本情况

我们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为共青团,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团市委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选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自2005年6月以来共选聘两批82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选任条件为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作作风严谨、认真,具有一定法律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从事青少年教育工作或在共青团组织中负责青少年维权工作的人士。首批选任的48名社会调查员有11名来源于各县(市)区团委干部,有30名中小学校教师,有7名来自其他机关。其中有30名为我市心理阳光协会成员。社会调查员平均年龄为31岁,其中市区24名,各县(市)区24名,每个县市至少3名。已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不再聘任为社会调查员,以上人员均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从事未成年人心理教育的经验。完成选聘工作后,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中院与团市委共同下发了文件,对各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做出要求,市中院组织对社会调查员开展了培训,颁发了工作证件。

(二)开展社会调查的情况

我们要求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原则上对每名未成年被告人开展社会调查,全部由聘任制社会调查员负责。开展社会调查首先告知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开展社会调查的目的、方法和法律依据及后果,在征得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同意后开展调查。对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开展的调查,不作为社会调查报告使用,仅作为其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对于被告人及其法定人不同意开展社会调查的,由法庭决定是否继续委托开展调查。2006年-2009年8月,佳木斯市两级法院共判处罪犯5983人,其中未成年罪犯620人,其中对365名被告人开展了社会调查,没有开展社会调查的84名,其中法定人不同意的38名,异地犯罪的46名,适用简易程序的14名。社会调查员深入到未成年被告人或未成年罪犯的学校、家庭、社区、村委会、工作单位等地,走访家长、教师、亲友、邻居、同事。经与公安机关的协调,社会调查员可以持证到羁押场所会见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员调查未成年被告人及未成年罪犯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非涉案情况,多方面、深层次地反映和分析其犯罪原因和心理演变过程。对调查的内容均形成了调查笔录。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被调查人的性格、成长经历、成长环境等,对其犯罪原因进行分析,对落实监管和矫治措施提出建议。调查报告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发表意见。

(三)社会调查员参加庭审情况

法律对于社会调查员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诉讼地位未做规定,我们的做法是要求社会调查员参加庭审,在证人席处设置社会调查员标牌,由社会调查员在法庭调查后,法庭辩论之前作为独立于控辩双方之外的诉讼参与人,出庭宣读调查报告,接受公诉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调查报告形成过程的询问。此举主要是将社会调查报告作为“人格证据”使用,避免将社会调查员归于公诉人或辩护人一方,体现其开展社会调查的中立性。在目前审结的案件中,有的诉讼参与人对社会调查形成过程提出问题,但未就报告提出不同意见。在宣读社会调查报告后,由审判长对报告给予评价,对可以确认的内容予以确认。在庭审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可以引用经确认的社会调查报告内容支持自己的控辩意见。在最后陈述后,社会调查员参与庭审中的法制教育,也可以参加宣判后的法制教育。

(四)开展社会调查程序及其在文书、卷宗中的体现

人民法院在收到公诉机关起诉书后,根据案情确定社会调查员人选,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聘任社会调查员。辖区各县(市)法院原则上委托本地社会调查员开展调查,市区各基层法院及中级法院在市区范围内委托社会调查员,每名未成年被告人需由两名社会调查员共同开展调查,多名未成年被告人共同犯罪的,由社会调查员共同对多名被告开展调查。在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征得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同意后签订委托书,并由被告人、法定人提供家庭、学校、工作单位地址、主要社会关系及联系方式。社会调查员根据案件情况确定调查提纲并经合议庭审核后开展调查,调查一般在十日内完成并形成社会调查报告。法律文书不在诉讼参与人中开列社会调查员,但在案件审理过程表述时,简明叙述社会调查员开展社会调查情况。在事实部分的最后一段,叙述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平常表现等同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犯罪密切相关的情况,以及实施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论述导致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发生的主观、客观原因及应当汲取教训的内容,一般主要采纳社会调查结论。在对有罪被告人量刑时,可以引用社会调查结论作为参考和依据。开展社会调查的委托书、调查笔录、社会调查报告、帮教意见等均收入卷宗。

三、社会调查制度在立法和实践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调查员制度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的一项卓有成效的举措,确实发挥了一定的效用并得到了社会各方的积极评价,但由于我国没有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专门立法,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意见又十分原则,社会调查员制度还存在着诸多法律和实践操作方面的问题和障碍。

(一)社会调查报告是否是刑事证据的问题

多数人认为,社会调查报告基于人民法院的委托而产生,而且作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被告人案件前的准备工作之一,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规定,应该是具备证据效力的,且与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鉴定结论”相似,同时该报告作为一种反映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的文字材料,也可以认为是一种“特殊的”证人证言,只要在法庭上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和质证,并经过查实以后,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但笔者认为,调查报告严格意义上讲不能称之为刑事证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证据的证明力大小是指证据与案情存在的客观联系的程度,而调查报告的内容只是涉案嫌疑人在案发前的日常生活学习表现等非涉案情况,对案情本身没有证明意义,只能作为法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量刑时的一种参考。因此,不能属于法定的刑事证据。

虽然社会调查是个新生事物,是我国法制建设进步的表现,但是仍不应有悖于现有的刑法原则和法律规定,调查报告既然不是用以证明犯罪事实,也不是司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刑事证据,仅是案外的一些情况的调查和研究,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宜将调查报告的效力夸大化,因此,它不能作为刑事证据使用。

(二)社会调查制度公正性的保障问题

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的轻重。由于社会调查员的调查报告中存有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方面的说明,且是人民法院据以认定犯罪社会危害性的依据之一和量刑的参考,同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和受害人因犯罪行为受到或重或轻的伤害,希望法院可以为其讨回公道、重惩被告的因素会影响其对调查报告的认识偏颇,因此,保证社会调查报告内容的客观真实才能保障社会调查制度实施的公正性。

笔者认为要从三个方面保证调查报告的真实性:第一,确定调查主体是保证调查报告真实性的前提。社会调查员一般由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一定的解决未成年人问题经验的品质高尚的人担任,且由法院委托未成年人保护机构选定,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作为特殊的诉讼参与人出现,独立于控辩双方之外。第二,在调查方法上,一般由社会调查员直接到未成年被告人生活、学习、工作的所在地以及其他关系地进行调查。实践中,可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及不同的调查对象分别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查,如谈话、观察、电话、书信、委托等方式,必要时可以各种方法交叉使用,并制成调查笔录,最终制成社会调查报告。第三,法院在开庭前,合议庭必须先对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在庭审时允许其他诉讼参与人对此发表意见,这样就进一步保证了社会调查报告的真实性。

(三)社会调查员的法律地位问题

我国法律用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了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可以进行社会调查,但是对于社会调查员的法律地位并没有明确说明,到底社会调查员属于何种身份、其法律地位如何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论。笔者认为:首先,社会调查员不是证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是在诉讼程序之外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的人,社会调查员是参加了诉讼以后才了解案件情况的,而且不是客观的真实情况而是法律证据反映的情况,属于法律事实,它和案件的客观真实情况有本质的不同。有人认为社会调查员属于品格证人,是就被告人的人品、品格出庭作证的证人,但笔者认为,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证人作证的范围是案件事实,因此,被告人的人品和品格内容不属于证人作证的范围。虽然国外的司法中有品格证人的出现,但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不同,比如法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只能就被告人被控事实或者其人格和品格作证”,因此,就被告人人格和品格内容作证的是合法的品格或人格证人,属于证人的范畴。但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没有相应得规定,不能生搬硬套的根据调查的内容将社会调查员认为是品格证人。其次,社会调查员也不是鉴定人。鉴定人是接受司法机关的依法委托或诉讼参加人的委托聘请的专门人员,是针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而社会调查员调查的是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背景等非案件或者说是案件背景情况,两者的指向和目的根本不同。我国的刑事诉讼是一种等腰三角形关系,控方与辩方居于等腰对角,法院居于顶角居中独立裁判,社会调查员在刑事案件中当然没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因此,笔者认为由于社会调查员是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进行的调查,因此,不一定非要给其独立的诉讼地位,他可以是属于辅助或者说是服务审判的人员。

四、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建议

建立社会调查员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如何实现司法公正的原则,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完善社会调查制度。

(一)通过立法明确社会调查员地位和身份

从严格意义上讲,我国的程序法并没有对社会调查员的出庭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当前我国部分地区的做法主要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我国是成文法的国家,司法实践应严格依法办事。第一,应从立法上明确调查员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身份,使其选任、职权、责任等方面真正有法可依。第二,主体应当细化,委托关系如何确定,要有法律上的支持,相关的责任要确定下来。第三,保证内容的真实性。第四,设立出一套比较完整的程序,脱离科

学方法和程序,内容的真实性无法保证。第五,要经过质证。总之,明确社会调查员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在将社会调查制度推广到所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前,尽快制定和修改相应的立法。

(二)规范社会调查工作的程序

社会调查虽然有其独立性,但仍应制定一套完整的调查程序,指导规范社会调查员的调查行为,从程序上保证调查工作的公正、客观、真实。笔者建议可以考虑采用以下措施:1、出具调查函前应征得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人的同意;2、社会调查员前往羁押场所会见未成年罪犯时应由法院人员陪同;3、对调查内容应当制作成笔录,或者用音像资料保存,作为调查报告的依据;4、一个案件应设立至少两名社会调查员,在调查时应由二人同往。

(三)强化对社会调查员的监督

1、由于目前社会调查员一般是接受法院委托,因此直接的监督应当是人民法院,包括对社会调查报告在开庭前的审查,听取被告人、监护人、辩护人的意见并要求调查员作出解释或补充、核实;在开庭时听取诉讼参加人的质询,虽然调查报告不具备刑事证据的性质,但由于其直接关系着量刑,应比照刑事证据在庭审中接受诉讼参加人的质询,但该意见应向法庭发表,社会调查员没有义务回答;如果在庭审中诉讼参加人尤其是未成年被告人对调查报告发生较大争议或提出实质异议,法庭不宜将调查报告作为量刑参考。

2、聘任单位对社会调查员的监督措施要加强。如规定社会

调查员定期向聘任单位报告社会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于调查员的不良行为聘任单位有权依取消其调查员身份等。另外,社会调查员还应接受被调查单位的监督。

学前教育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大学生社会调查;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学实效性

为了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实效性、针对性,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学小组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开展了大学生社会调查活动。学生围绕《思想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教学内容,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专业,深入农村、学校和社区,开展村情、校情和社情调查。学生在社会调查活动基础上撰写调查报告,并在每个学期末进行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比赛,评选出获奖作品,进行表彰。任课教师每个学期都会对社会调查进行总结,不断找出不足,总结经验,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大学生社会调查教学模式。

一、大学生社会调查活动的内涵、意义和构成因素

“大学生社会调查活动”是以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为目标,在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依据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内容要求,引导大学生走出课堂,到学校、社区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调查活动的一种实践教学模式。

开展大学生社会调查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有利于增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组织大学生以深入社会实际,参与社会调查,让大学生们了解校情、民情、社情,一方面解决了理论教学与客观实际相结合的问题,促进了理论知识与社会生活的联系,另一方面又丰富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一步增强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提高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实效性。

第二,有利于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开展大学生社会调查活动,可以将学生的书本知识应用于实践,从而达到理论和实践、主观和客观、知与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社会调查活动,提高了大学生的洞察能力、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社会交往能力、适应社会的能力、创造和创新能力等,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三,有利于提升教师的教育能力和促进教育观念的转变。通过开展大学生社会调查,提高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增强了教师教学改革的意识,提升了教学、科研以及多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作为一种实践教学模式,大学生社会调查活动包括五个关键因素:理论依据、教学目标、操作程序、实现条件、教学评价。[1](P.36)其中,大学生社会调查活动的操作程序包括:调查准备阶段、调查实施阶段、调查研究阶段和调查总结阶段。实现条件是指能使社会调查活动发挥效力的各种条件因素,如教师和学生的调查能力和水平,调查的方案、内容和方法,调查的体制保障等等。目前,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需要从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社会调查能力、完善大学生社会调查实践教学大纲、完善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大赛三方面入手。

二、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社会调查能力,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

所谓大学生社会调查能力是指大学生正确、全面使用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在明确的问题意识引导下,选择调查题目,设计研究方案,搜集分析资料,获得理性认识,深化课堂教学内容的能力。目前,大学生社会调查能力薄弱主要表现在:1.调查准备阶段,有些学生的选题过大或过小,过大的题目学生难以把握,有的过小的题目而又没有实际意义。2.调查实施阶段:大多数学生对于常用的社会调查方法不能熟练应用,表现在很多学生不能掌握访谈的技巧,无法深入展开访谈;观察不够细致,不能准确把握观察点;不能正确设计问卷,难以把所要考察的问题转化为问卷中的调研指标。3.调查研究阶段:大多数学生存在的问题是不能对调查资料进行有效地审核、分类、汇总;多数学生不会使用 SPSS软件进行数据分析,甚至有些学生使用最为机械的笔算方法进行统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4.调查总结阶段:部分学生对调查报告的撰写缺乏清晰地认识,他们不知道如何规范地撰写调查报告。对报告的结构、报告的语言、材料的选择等方面都存在不足。

在学生方面。应该对学生进行相关培训,使学生对社会调查的内涵、类型、程序、方法等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在调查过程中,学生应该明确社会调查工作的具体程序:(1)确定调查课题;(2)设计调查方案;(3)收集资料;(4)整理分析资料;(5)撰写调查研究报告。学生对每一项程序的工作方法要有明确的认识,比如:学生应该掌握以下几种常用的调查方法:(1)问卷法;(2)访谈法;(3)观察法。[2](P.67)在选择课题时,要让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研究能力的高低和兴趣爱好,选择难易程度合适的课题。选题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代表性原则,选取现实生活中那些有代表性的热点问题。二是可行性原则,所选主题能有可操作性,学生也有发挥的余地和自由度。三是社会调查的内容既要紧扣教学重点,又要贴近客观的社会实际和学生的思想实际。切忌选题过于宽泛,大而无当。要“小题目做大文章”,专谈一、二个问题,便于剖析。

在师资方面。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应该聘请校内外实践教学的专家和学者担任兼职培训教师,并在课时与经费上给予保证。并使这一做法制度化、常规化。

在学校方面。高校各部门应相互协调,创新实践教学管理模式,为大学生社会调查能力的培养提供制度保证。在大学生社会调查能力培养过程中,为了提高教学效率和效果,可能会采用一些现代化的教学工具与手段。这时,需要教学管理部门协调学校各相关部门,为这一举措提供必要的设备支持。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调查活动实践教学大纲,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

2005年初,、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以下简称“05方案”), “05方案”中规定,要从本科《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现有学分中划出2个学分,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并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总体规划和教学大纲。为了落实中央关于实践教学的要求,我们对教学大纲作了调整,制定了《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社会调查实施方案。社会调查实施方案从社会调查的内容、时间,调查报告的要求、题目、评分标准、会序等方面进行了详尽说明,可以说方案为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和参加报告会提供了有效指导。但通过几年的教学实践我们仍然发现,在社会调查实施方案中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在社会实践教学目的和任务、社会实践教学内容及计划安排、社会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方式及过程要求、考核方式方法与评分要求等方面都有待完善。

为了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教务处、学工部、思政部、教学小组以及任课教师应该相互协调,统筹规划,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社会调查活动实践教学大纲,以更好地推进大学生社会调查活动的开展。新的实践教学大纲应围绕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调查的目的;2.社会调查的计划安排;3.社会调查基本要求;4.参加社会调查活动原则;5.社会调查活动成绩考核标准;6.社会调查理论知识学习提纲;7.社会调查报告完成的基本程序;8.社会调查活动选题指导;9.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结构;10.社会调查报告格式要求等等,一个较为丰富和完善的社会实践教学大纲将使《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的社会调查更加有序进行,并产生积极效果和有效作用。

四、进一步丰富社会调查报告比赛内容,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

社会调查报告比赛,作为一个展示社会调查成果的一个平台,可以使大学生在总结自身社会调查经历中不断升华自己的思想高度、深度和广度,增强对社会的认知,而在这个平台上,不同院系、不同专业的学生可以相互交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各种思想相互碰撞,从而能够使大学生彼此得到新的灵感、新的视角,能够使大学生得到多维度的社会经验,增强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使自身的潜力得以发掘!

《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社会调查报告比赛在学院领导的重视下,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组织比赛的经验。在比赛中,教师和学生分工协作,有详细的评分标准,有非任课教师组成的专家和评委,有知识抢答等丰富多彩的比赛形式,有对获奖学生的表彰和鼓励,最重要的是有学生的积极参与和热情支持。每一次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比赛都给教师和学生留下了难忘的回忆。但我们也在不断总结,发现问题,希望进一步完善社会调查报告比赛,更好地推动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比如,在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比赛中,评委人选可以不仅仅局限在思政部,可以打开视野,聘请其他院系的专家、教师、辅导员,这样一方面充实了评委队伍,另一方面又扩大了社会调查活动教学模式的影响力,重要的是在不同部门的支持下、参与下也可以使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比赛逐步完善。

政治理论课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的目的是提高学生理论结合实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理论素养。当然,完善大学生社会调查活动还有很多方方面面,因此,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坚持长期实施,进一步完善其具体环节,加大对其实施的支持力度,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和效果,以此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应有的功能和效应。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