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范文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范文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这次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回顾度反腐倡廉工作,安排部署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年,我们要以让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以加强教育为基础,以完善风险防控、深化阳光计生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和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为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口计生委纪检组、市纪委和局党组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局纪检组进一步探索和创新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推动和提升作用。计生系统能够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继续以“553”工程统领人口计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举报、接待制度,认真开展重大节假日期间维稳活动。在重大节假日活动期间,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保稳定促和谐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确保了我市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期间无一人上访。二是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全市乡、村两级全部制作了高标准、长久性的政务公开栏,对生育政策、奖励扶助名单、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情况实行动态公开管理。县、乡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作用发挥良好,向育龄群众公开办事程序、工作制度等内容。三是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市人口计生系统认真开展“双评”活动。常住人口(农民兄弟姐妹)和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农民工)对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比较满意(常住人口满意率99%,流动人口满意率99%)。四是开展对基层执行“两个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两个纪律”落到实处。正确引导广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和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和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做到文明执法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我局通过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了向心力、凝聚力。目前,全局风正、气顺、心齐、劲足,和谐向上。局纪检组组长王埃塘同志度被市纪检委、市监察局评为“秉公用权、廉洁执纪”先进个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仍然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需要解决,主要是: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仍旧没有根除;个别基层人口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还比较淡薄,作风粗暴,侵害群众权益的问题仍有发生;工作作风漂浮,弄虚作假、权钱交易问题仍然存在;机关作风建设仍需要进一步改进,会议和文件需要进一步压缩和精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完善、不健全,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着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因此,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形势,正视问题,采取措施,在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反腐倡廉工作

全市计生系统领导班子要认真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扎实抓好落实。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总书记讲话精神及重大意义,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感。

(二)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三大工程”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中、省、市有关保障人民群众计划生育权益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权益。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重点完善和公开行政执法程序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三)加强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扎实推进机关党的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函询、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和干部监督工作四项制度,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

(四)加强“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化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以落实群众知情权为重点,大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认真办好“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充分发挥服务群众作用。全面贯彻实施《阳光计生行动规范》,推动行风建设上水平。加强对人口计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乡镇计生服务站”、“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县”活动,有效预防各种腐败问题的发生。

(五)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一是认真开展“双评”活动。今年的“双评活动要与村(居)民自治规范化建设相结合,把治理弄虚作假问题作为行业作风建设的重点,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作风,全力打造诚信计生,着力解决假数据、假手术、假证明、假“三查”等突出问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对问卷调查结果和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分析,并将评议过程和评议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公开栏里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加强对“双评’’活动的监督检查,成立检查小组,对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事务公开以及评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双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二是扎实开展“下评上”活动。上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带头接受下级评议,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坚决贯彻执行关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规定要求;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出实招、谋实策,更好地服务人民和基层。三是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和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活动。要重视评议结果的运用,及时把下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参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将群众评议结果与计划生育评先评优挂钩,作为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推动行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对群众意见较大、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取消其评先资格。

(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计生部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制定工作责任书,将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之一,对工作被动问题处理不及时引发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的计生部门,市人口计生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对越级访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事件,将在计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给予“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县乡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从源头上遏制问题的发生。要做到主动介入,防范突发事件。在做好日常人口计生工作的同时,注重保证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和重要节日的安全。各县区要尽一切办法安抚个别老上访户,确保无越级事件,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要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继续坚持见信必批、有案必查、及时结案、按期报告、定期通报等制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今年要重点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中的腐败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严肃处理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乱收费行为,严肃处理违反人口计生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审批二胎,特别是病残儿童鉴定中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假手术、假证明、假“三查”、假数字的案件。要进一步完善协作办案制度,加强管理,统一指挥,严格程序,严明纪律,努力提高办案质量。继续承诺三个不放过,即有案不查不放过,调查不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上级机关、领导批转和群众举报案件办理结案率达到100%。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我给大家拜个晚年。这次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回顾度反腐倡廉工作,安排部署20__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20__年,我们要以让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以加强教育为基础,以完善风险防控、深化阳光计生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和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为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口计生委纪检组、市纪委和局党组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局纪检组进一步探索和创新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推动和提升作用。计生系统能够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继续以“553”工程统领人口计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举报、接待制度,认真开展重大节假日期间维稳活动。在重大节假日活动期间,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保稳定促和谐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确保了我市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期间无一人上访。二是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全市乡、村两级全部制作了高标准、长久性的政务公开栏,对生育政策、奖励扶助名单、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情况实行动态公开管理。县、乡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作用发挥良好,向育龄群众公开办事程序、工作制度等内容。三是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市人口计生系统认真开展“双评”活动。常住人口(农民兄弟姐妹)和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农民工)对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比较满意(常住人口满意率99%,流动人口满意率99%)。四是开展对基层执行“两个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两个纪律”落到实处。正确引导广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和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和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做到文明执法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我局通过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了向心力、凝聚力。目前,全局风正、气顺、心齐、劲足,和谐向上。局纪检组组长王埃塘同志度被市纪检委、市监察局评为“秉公用权、廉洁执纪”先进个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仍然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需要解决,主要是: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仍旧没有根除;个别基层人口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还比较淡薄,作风粗暴,侵害群众权益的问题仍有发生;工作作风漂浮,弄虚作假、权钱交易问题仍然存在;机关作风建设仍需要进一步改进,会议和文件需要进一步压缩和精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完善、不健全,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着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因此,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形势,正视问题,采取措施,在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__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反腐倡廉工作

全市计生系统领导班子要认真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扎实抓好落实。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总书记讲话精神及重大意义,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感。

(二)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三大工程”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中、省、市有关保障人民群众计划生育权益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权益。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重点完善和公开行政执法程序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三)加强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扎实推进机关党的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函询、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和干部监督工作四项制度,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

(四)加强“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化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以落实群众知情权为重点,大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认真办好“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充分发挥服务群众作用。全面贯彻实施《阳光计生行动规范》,推动行风建设上水平。加强对人口计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乡镇计生服务站”、“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县”活动,有效预防各种腐败问题的发生。

(五)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一是认真开展“双评”活动。今年的“双评活动要与村(居)民自治规范化建设相结合,把治

理弄虚作假问题作为行业作风建设的重点,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作风,全力打造诚信计生,着力解决假数据、假手术、假证明、假“三查”等突出问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对问卷调查结果和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分析,并将评议过程和评议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公开栏里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加强对“双评’’活动的监督检查,成立检查小组,对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事务公开以及评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双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二是扎实开展“下评上”活动。上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带头接受下级评议,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坚决贯彻执行关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规定要求;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出实招、谋实策,更好地服务人民和基层。三是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和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活动。要重视评议结果的运用,及时把下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参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将群众评议结果与计划生育评先评优挂钩,作为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推动行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对群众意见较大、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取消其评先资格。(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计生部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制定工作责任书,将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之一,对工作被动问题处理不及时引发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的计生部门,市人口计生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对越级访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事件,将在计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给予“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县乡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从源头上遏制问题的发生。要做到主动介入,防范突发事件。在做好日常人口计生工作的同时,注重保证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和重要节日的安全。各县区要尽一切办法安抚个别老上访户,确保无越级事件,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要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继续坚持见信必批、有案必查、及时结案、按期报告、定期通报等制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今年要重点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中的腐败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严肃处理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乱收费行为,严肃处理违反人口计生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审批二胎,特别是病残儿童鉴定中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假手术、假证明、假“三查”、假数字的案件。要进一步完善协作办案制度,加强管理,统一指挥,严格程序,严明纪律,努力提高办案质量。继续承诺三个不放过,即有案不查不放过,调查不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上级机关、领导批转和群众举报案件办理结案率达到100%。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给大家拜个早年。这次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六次全会、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值此新春佳节之际。认真回顾度反腐倡廉工作,安排部署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年,要以让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以加强教育为基础,以完善风险防控、深化阳光计生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和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建党周年,为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仍然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需要解决。主要是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仍旧没有根除;个别基层人口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还比较淡薄,作风粗暴,侵害群众权益的问题仍有发生;工作作风漂浮,弄虚作假、权钱交易问题仍然存在机关作风建设仍需要进一步改进,会议和文件需要进一步压缩和精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完善、不健全,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着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因此,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形势,正视问题,采取措施,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省人口计生委纪检组、市纪委和局党组的精心指导下,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局纪检组进一步探索和创新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推动和提升作用。计生系统能够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继续以“553工程统领人口计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举报、接待制度,认真开展重大节假日期间维稳活动。重大节假日活动期间,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保稳定促和谐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确保了市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期间无一人上访。二是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全市乡、村两级全部制作了高标准、长久性的政务公开栏,对生育政策、奖励扶助名单、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情况实行动态公开管理。县、乡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作用发挥良好,向育龄群众公开办事程序、工作制度等内容。三是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市人口计生系统认真开展“双评”活动。常住人口(农民兄弟姐妹)和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农民工)对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比较满意(常住人口满意率99%流动人口满意率99%四是开展对基层执行“两个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两个纪律”落到实处。正确引导广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和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和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做到文明执法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局通过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了向心力、凝聚力。目前,全局风正、气顺、心齐、劲足,和谐向上。局纪检组组长同志度被市纪检委、市监察局评为“秉公用权、廉洁执纪”先进个人。

二、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反腐倡廉工作

全市计生系统领导班子要认真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扎实抓好落实。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总书记讲话精神及重大意义,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感。

(二)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三大工程”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中、省、市有关保障人民群众计划生育权益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权益。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重点完善和公开行政执法程序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三)加强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扎实推进机关党的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函询、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和干部监督工作四项制度,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

(四)加强“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化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以落实群众知情权为重点,大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认真办好“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充分发挥服务群众作用。全面贯彻实施《阳光计生行动规范》,推动行风建设上水平。加强对人口计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乡镇计生服务站”、“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县”活动,有效预防各种腐败问题的发生。

(五)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一是认真开展“双评”活动。今年的“双评活动要与村(居)民自治规范化建设相结合,把治理弄虚作假问题作为行业作风建设的重点,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作风,全力打造诚信计生,着力解决假数据、假手术、假证明、假“三查”等突出问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对问卷调查结果和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分析,并将评议过程和评议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公开栏里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加强对“双评’’活动的监督检查,成立检查小组,对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事务公开以及评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双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二是扎实开展“下评上”活动。上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带头接受下级评议,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坚决贯彻执行关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规定要求;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出实招、谋实策,更好地服务人民和基层。三是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和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活动。要重视评议结果的运用,及时把下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参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将群众评议结果与计划生育评先评优挂钩,作为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推动行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对群众意见较大、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取消其评先资格。

(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计生部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制定工作责任书,将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之一,对工作被动问题处理不及时引发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的计生部门,市人口计生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对越级访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事件,将在计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给予“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县乡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从源头上遏制问题的发生。要做到主动介入,防范突发事件。在做好日常人口计生工作的同时,注重保证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和重要节日的安全。各县区要尽一切办法安抚个别老上访户,确保无越级事件,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要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继续坚持见信必批、有案必查、及时结案、按期报告、定期通报等制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今年要重点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中的腐败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严肃处理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乱收费行为,严肃处理违反人口计生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审批二胎,特别是病残儿童鉴定中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假手术、假证明、假“三查”、假数字的案件。要进一步完善协作办案制度,加强管理,统一指挥,严格程序,严明纪律,努力提高办案质量。继续承诺三个不放过,即有案不查不放过,调查不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上级机关、领导批转和群众举报案件办理结案率达到100%。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根据文件精神以及市监察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重点工程廉政监察工作实施意见,按照本委、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实际,对全县开展重点工程廉政监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重点工程廉政监察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市纪委三次全会和行政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工程建设中心,牢固树立服务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通过对重点工程廉政监察工作,推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群众满意、组织放心”目标的实现。

二、监察工作范围

1、2012年县级重点监察项目(见附件);

2、2011年县级重点监察项目中尚未竣工的项目;

3、各镇、各部门选定的本单位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开展中标履约情况专项检查。按照上级要求,今年对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项目经理调整和现场签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采取责任单位自查和县督查的形式进行,并做好迎接市级督查。各责任单位对列入重点监察范围的项目,要结合日常督查进行专项检查,并做好资料收集、问题分析、督查整改和总结完善等相关工作。

(二)全面推行重点工程廉政监察档案。按照提高廉政监察标准化、格式化水平的要求,2012年按上级要求推行重点工作廉政监察档案制度,《重点工程廉政监察档案》共四类12种表格,包括工程基本信息、重点环节跟踪、基础管理、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现场督查、举报等内容。各重点工程建设责任单位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重点环节或重点事项,通过运用标准化、格式化的载体,反映工作痕迹,明确工作重点,从工程的前期决策、中期施工、后期收尾进行全程监督、过程监控、跟踪分析和综合评价。

四、时间安排

(一)计划阶段(5月上旬)。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确定拟开展重点工程廉政监察的具体项目,制定有关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5月下旬—9月份)。各责任单位按照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自行开展重点工程廉政监察,并结合工程实际,开展对中标履约情况的专项检查。

(三)检查阶段(6月—10月)。县监察局通过听取汇报,检查台帐、现场走访等形式,对本实施意见所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廉政监察工作督查,重点对中标履约情况,廉政监察档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延伸到项目和现场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教育,增强廉洁意识。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作用,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理想信念和党纪国法进行教育,同时,用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领导干部防腐自律意识。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抓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方案。通过深入调研,根据教育系统点多、面广、队伍庞大的特点,理清思路,“突出教育预防,以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重点,建立一支具有良好素质、清正廉洁的教师队伍,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的工作思路。制定下发《2009年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2009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2009年教育系统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意见》等年度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充分体现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的持续性和创新性。二是召开纪检监察会议。3月6日,召开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传达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并部署2009年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任务。三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制定下发《2009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和责任考核要求。并与各学校校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书,将工作责任进行分解,形成分工明确、上下一体、责任落实、齐抓共管的有效责任落实机制。四是认真贯彻上级精神。通过*教育网平台,及时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让各学校及广大教师及时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并结合实际加以贯彻落实。

二、抓廉政宣传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一是开展廉洁教育。1月19日,结合全县校长年终工作总结会,部署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向学校班子成员发送廉政短信和廉政贺卡,组织填报领导干部礼品登记情况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二是开展警示教育。3月6日,组织全县校长和各股室有关人员共70多人参观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从正反典型两个方面接受廉政教育。浔中中心小学、二实小、国宝中学等也相继组织教职员工参观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六中开展“廉政教育”辅导讲座,进一步增强教师的勤政廉政意识。三是开展访谈宣传教育。6月上旬,教育局首次与县纪委、广电局联合开展对六中、二中、美湖中学、二实小、八中、*中心小学等6所学校“校长谈廉政”系列电视访谈活动,并于6月份在县有线台播放。廉政访谈以学校廉政建设为主线,从队伍建设、招投标、师德师风、规范收费、廉政文化、校务公开等不同侧重点进行系列访谈,宣传学校抓廉政促发展,建设和谐校园的做法、经验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展示了教育系统廉政建设的成果。具有面广、可看性、针对强的特点,取得较好的教育效果。

三、抓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廉政教育实效。制定下发《*县教育系统2009年廉洁教育进校园活动实施意见》,确定5月份为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宣传月,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组织开展校园廉政文化活动。一是开展“科学发展、四求先行”调研活动。各学校按照调研活动要求,组织撰写调研文章,通过认真筛选,报送《以人为本推进农村教育科学发展》、《关注外来工子女教育走出制约教育的瓶颈》、《以人为本促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建设》等3篇调研文章。二是举办主题演讲比赛活动。5月19日,县教育局与电信局联合举行教育系统电信“天翼”杯“争当勤廉表率推动科学发展”演讲比赛,共有13名选手参加演讲比赛,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7名。并选送2名选手参加全县决赛,获得三等奖。三是开展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活动。根据县纪委[2009]18号文件精神,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规知识,并组成代表队参加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获笔试成绩第1名,参加决赛并获得二等奖。四是组织观后感征文评选活动。各校认真组织教职员工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并撰写观后感。在各校评选的基础上,共有40篇观后感入选参加全县教育系统评选,经过评委认真评选,评出一等奖8篇,二等奖12篇,三等奖20篇。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教育进校园活动,为建设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四、抓学校规范办学,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针对今年来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有偿补课和考风考纪问题,在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存在问题,解决办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专项治理。一是严肃纪律处理。对部分教师组织有偿补课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对1名教师给予效能告诫,4名教师给予效能约谈,强化对教师组织有偿补课的纪律教育。二是出台文件规定。制定下发《关于制止组织有偿补课和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文件,并在教育网上,使全体教师明确相关规定。三是召开专题会议。召开制止有偿补课暨严肃考风考纪工作会议,签订承诺书,教育局与学校、学校与教师签订制止有偿补课和严肃考风考纪承诺书,强化自我约束机制和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四是开展自查自纠。在一定时限内由各学校认真组织教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妥善处理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五是开展明查暗访。通过深入学校抽查和暗访形式,检查学校和教师制止有偿补课的贯彻执行情况。通过采取系列具体有效的措施,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五、抓管理机制创新,建立制度运行新模式。一是建立绩效管理新模式。以提高机关综合管理水平,推动教育系统工作部署落实为重点,制定《*县教育局2009年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把教育局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对学校管理目标纳入年度绩效管理,并进行任务分解,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实施。二是推行校长行政问责制。对学校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工作不落实、工作质量差的实行行政问责制,促进学校提高工作质量。三是建立(督查)问题整改制度。针对办理和平时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发出(督查)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学校整改措施(方案),并认真整改。今年来,共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四是建立检查评比活动审批制度。针对局机关对基层学校检查评比过多,过于频繁,给学校增加负担的情况,制定出台《*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检查评比活动的通知》,实行检查评比审批制度,从检查评比控制、整合、效率、报批、纪律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有效整合规范检查评比工作,减轻基层学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六、抓常规监督检查,促进源头预防工作落实。一是抓好招投标和物品采购的监察。通过建立报告、审批、全程监督的运行体制,促进学校招投标和物品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上半年对三班中心小学、*中心小学、第三实小、雷峰中学、上涌中心小学、南埕中心小学等10多项基建工程和物品采购进行监督,预算金额270.5万元,节约资金37.5万元。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制定下发《*县教育局2009年审计工作要点》,做好有关学校审计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增加内部审计人员,选送审计人员参加全省审计培训。上半年,已组织审计人员对浔中中心小学、八中、水口中心小学和水口中学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强化财务中心把关和学校核算组审核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三是加强招生考试工作监察。成立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派出监察人员,对电大期末考试、小学技能科目会考、初中体育测试、高中会考、高考等考试的全程监察,确保各种考试的顺利进行。四是开展收费检查。开展学校期初收费检查,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收费自查和互检,开展幼儿园收费专项检查,促进教育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开展对城区学校学生购买校服情况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不够规范问题。在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集中整治行动中,我县是泉州市没有全省案件调查的4个县(市)区之一。

七、抓政风行风工作,推动行风建设上新水平。一是制定下发《2009年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实施意见》。二是依托教育网平台,发挥网络的便捷和范围广的特点,建立教育行评网站,反映政风行风工作动态,让全体师生和社会共同参与学校行风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行风建设工作。三是开通政风行风热线(*),设立接待室,方便群众投诉咨询,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四是各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开展走访活动、电话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五是结合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办好人民满意为主题,实现*教育走前列为目标,认真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促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工作上新水平。

八、抓惩防体系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开展。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县教育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纪检监察室,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人员专门负责的工作机制,有力保证了惩防体系建设的开展。二是组织学习《工作规划》。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年—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市委《工作方案》和县委《任务分解方案》,明确惩防体系建设的目标、内容和任务。三是制定任务分解方案。根据县委《任务分解方案》,结合教育实际制定《*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工作规划>2009年任务分解方案》,将具体任务分四大项18小项,分解到主管领导和相关单位,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要求明确。四是认真组织实施。按照《任务分解》方案要求,对每项工作按不同的时间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五是做好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做好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职权分解、标准细化和配套制度建设,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九、抓调查办理,解决群众反映实际问题。今年上半年,共受理群众件13件,已办结13件。对6名教师给予效能约谈,1名教师给予效能告诫。通过办理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今年上半年,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学校行政管理还不够规范,教师队伍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组织纪律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要继续按照县纪委的工作部署和年度工作目标,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为教育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根据县纠风办工作安排,做好教育局“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实施工作。

二、做好县纪委“廉政文艺晚会”教育系统廉政文艺节目的筹备工作。

三、根据审计计划安排,组织审计人员对有关学校常规审计和校长离任审计工作。

四、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座谈会。

五、组织开展校务公开季度抽查工作。

六、做好教师竞聘分流监督工作。

七、继续做好学校项目建设招投标监督工作。

八、开展“两节”期间廉洁宣传教育工作。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2009年,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惩防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纪律保障,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以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深化政风行风建设。认真组织好人口计生系统“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和“阳光计生行动”。公开承诺与践行承诺相结合,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不足,纠正不正之风,坚决制止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树立人口计生部门的良好形象。王熠立负责,机关党总支、监察室主办,各科室协办。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党性党风教育、警示教育、党政纪法规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把廉政文化与机关建设、队伍建设和廉政教育紧密结合,开展廉政文化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人口计生干部廉洁从政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王熠立同志负责,机关总支主办,监察室、办公室、人事科、宣传站协办。

(三)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继续推行AB岗工作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许可、重要办理和奖扶政策落实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和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王熠立同志负责,监察室主办,机关总支、人事科、办公室协办。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推行并联审批和全程代办制度,依法规范再生育审批、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加分审核、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和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许可等行政许可或审批事项,减化程序,提高效能,热情服务,接受监督。做到政策依据、办理程序、时限和结果全面公开透明。许磊负责,行政审批科主办,法规科、科技科、监察室协办。

(五)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科学分析评估行政审批许可、执法检查、资金分配拨付、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风险等级,按照分级、分类预防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预警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重要行政权力运行登记备案制度,逐步建立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和监控机制。王熠立负责,监察室、办公室主办,法规科、科技科、财务科协办。

(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加强人口计生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公开载体建设,做到及时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和查询,及时指导基层计生政务公开工作。郭伟负责,办公室、法规科、监察室主办,审批科、统计科、科技科协办。

(七)认真贯彻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依法行政。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彻底清理计划生育收费,坚决查处和纠正个别地方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等行政违法行为和违反“两个纪律”的问题。赵向英、王熠立负责,法规科、监察室、人事科主办,财务室协办。

(八)加大治假求实力度。坚决查处编假数字、开假证明,虚报、瞒报,弄虚作假,应付检查考核骗取荣誉的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治理力度,防止和查处假节育手术问题。赵向英、许磊负责,统计科、法规科、宣传站、科技科主办。

(九)加强对“名人”、“富人”和党员干部违纪超生的治理,严格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干部的计划生育审查。对于少数干部带头违法生育、包庇他人生育以及完不成计生目标任务的干部或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建议有关部门落实责任追究。赵向英、许磊负责,法规科、统计科主办,监察室协办。

(十)认真清理和规范各种评比达标检查考核表彰活动。推进考评机制创新,改进考核方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防止和克服检查、考核、评比过多过繁的现象,纠正形式主义、急功近利、追求脱离实际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王熠立、许磊负责,办公室、监察室、统计科主办,各科室协办。

(十一)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各级党组织民主集中制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靳振贵负责,纪检组、人事科、财务室主办。

(十二)健全监督机制,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强化对再生育审批、技术服务站项目建设、计生目标考核、申请再生育的病残儿或成人伤残鉴定、干部任免、大宗物品或设备的采购、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等重点工作环节和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健全监管制度,防止商业贿赂。靳振贵、王熠立负责,纪检组主办,相关科室协办。

(十三)认真开展“便民维权、优质服务、依法行政、建设和谐计生”的综合服务日活动。畅通渠道,重视解决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矛盾。查办行政违法案件,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增进社会和谐。郭伟负责,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十四)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查处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不公的问题,查处和纠正为政不廉、吃拿卡要、效率低下、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进一步优化人口发展环境。王熠立负责,监察室、法规科主办。

(十五)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党内监督条例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配偶子女投资入股及国(境)外定居登记、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免谈话等制度;开展超标配备小汽车、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专项检查;防止和治理跑官要官、收送钱物、乱发津贴、借婚丧嫁娶收敛钱财和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靳振贵负责,纪检组主办,人事科、财务室协办。

(十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逐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和任务分解。靳振贵负责,纪检组主办。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廉政工作是业务工作的保障,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就是为推进全省科技工作注入动力、提供保障。长期以来,我省科技管理系统都将廉政建设作为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深化改革,创新廉政工作的体制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推动全省科技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廉政工作的领导

廉政建设,领导是关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了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省科技厅党组切实加强了对厅机关、省知识产权局和厅直属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统筹安排、部署、协调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州市科技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型企业也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红河州加强了对重大科技工作的领导,对国家和省的项目推荐、州级项目安排、科技进步奖评定等科技重大工作事项,都坚持咨询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评审和咨询,班子集体讨论,报州政府审定。

(二)完善制度,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是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省科技厅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财、用制度管物、用制度管事,制定了《××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察办法》、《科技计划经费配置方式实施办法》、《××省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试行办法》、《××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了对人、财、物有效管理的制度体系。

州市科技局在规章制度的建设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玉溪市科技局先后出台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科技局财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大部分州市科技局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确保监督渠道的畅通。昆明市科技局在推行“阳光政务”中,运用网络公开科技管理的内容和流程;德宏州科技局通过“德宏科技信息网”和《德宏团结报》等媒体公开科技项目管理的内容、程序和州科学技术奖等。

(三)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

不断深化改革,加大源头治理工作的力度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性选择。省科技厅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科技计划管理是省科技厅一项重要的管理职权,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科技人员关心。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工作,是“十一五”科技计划和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省科技厅以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为重点,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科技厅及时研究制定了《“十一五”科技计划体系及管理改革方案》,把“明确权责划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作为三个重要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在管理过程中,努力做到权责挂钩、规范用权、提高效率。项目立项过程实行“专家咨询、中介评价、处室建议、会议决定”的立项决策机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委托州市科技局交叉检查。通过改革,科技项目管理得到加强,促进了项目实施质量的提高,2008年,对70个项目进行了检查评估,优良率达92%,同比增加了21%,而且未出现评估为差的项目。

各州市科技局,结合实际,创新机制,加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如:玉溪市科技局对科技计划项目实行业务科初审、局长办公会联审、局党组会审定的“二审一决策”的机制;昆明市2007年成立了“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2008年建立“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实现了科技计划项目“一站式”网络受理申报,并将省科技计划(备案)项目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步进行中期评估与检查。

二是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针对社会上流传的科技经费“难申请、好使用”的反映,省科技厅对科技经费管理进行了改革,实行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全成本核算的项目经费管理方式,并对项目经费的安排与使用、申报与核批、预算执行与评估、决算与问效等作出了具体规定,项目经费实行预算评审制,重大项目实行先审计后验收制度,加强了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2008年,省科技厅委托5个会计师事务所和大理、楚雄等两个州(市)科技局,对60个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9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经费交叉专项检查。共涉及预算经费73395万元,其中:省科技拨款12206万元,国家科技拨款3317万元,单位自筹58082万元。通过审计,发现违规提取管理费27万多元,挤占项目经费8万多元。省科技厅对违规资金进行了收缴,对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通过经费管理改革,加强了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

三是改革科技奖励评审。科技奖励是省科技厅的一项重要工作,科技人员关心,社会影响面大。每年都有400—500项科技项目申请奖励,而能够获得省政府奖励的项目只有200多项。为了保证科技奖励的公正性,省科技厅严格执行《××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并积极探索方式方法的改革,在评审前,将申报项目向社会公示一个月,接受社会监督;在评审中,驻厅监察室的同志参与工作,进行监督;在评审后,将结果在××日报上公示,接受监督。2008年,省科技厅还推行专家网上评审,由小同行专家通过局域网对申报的400多个项目进行评审,做到专家对项目进行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减少专家之间互相干扰,切实维护客观公正。

四是改革干部任用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结合省科技厅的实际,制定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对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任用、公示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近3年,省科技厅选拔任用了30多名处级干部,都经过自愿报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票决等程序。特别是在驻厅纪检组的积极建议下,将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和其他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有机结合起来,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改变了过去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缺乏民主推荐等环节的情况。2007年、2008年,省科技厅有4名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都严格执行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

(四)创新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省科技厅在创新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工作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得到有关方面的肯定。

一是建立了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组之间互相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组与省纪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组工作通报实施办法》,明确了省科技厅党组要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落实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勤政廉政等11种情况向驻厅纪检组通报;驻厅纪检组要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举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驻厅纪检监察干部的勤政廉政等12种情况向省科技厅党组通报;特别是要求厅党组成员出国出境和到省外出差要在向厅党组报告的同时,向驻厅纪检组报告。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加强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组之间互相监督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是建立了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互相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沟通办法》,明确了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等八种情况进行沟通。其中强调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对必须报告的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需要事前请示的,应当事前请示。现在沟通工作已经逐步开展,有利于从制度上加强厅党组成员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间的互相监督。

三是建立了以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干部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处级干部的选拔管理,做好选拔环节的监督。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党组会讨论之前,要征求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的意见并填写《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表》,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对考察对象遵守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提出意见,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得不好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定了《××省科技厅实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将谈话分为例行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不同的谈话形式。3年来,省科技厅对提拔任用的3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其中纪检组长与11名提拔为正处级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群众意见多或其他有苗头性问题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四是建立和完善审计监督机制。近几年省科技厅探索了委托中介机构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厅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等进行“第三方审计”的机制。2007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厅直属单位2006年财务收支和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资产总额达8775.35万元,并根据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发出了整改通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名省科技厅直属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12个计划、专项共计3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涉及项目经费总额55849万元(其中:省科技经费6785万元)。2008年,委托5家会计师事务所对2006年立项的部分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审计;委托2家会计师事务所对8个直属单位2007年财务收支和资产进行了全面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原省高创中心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

五是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反腐倡廉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单位(部门)的协同联动。为了使省科技厅的反腐倡廉建设形成协同联动的格局,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由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新的工作,提出工作要求等。2008年,由计划处、条财处、各专业处、驻厅监察室、中介机构协同联动,组织开展了科技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由人事处、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协同联动,完成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等工作;由条财处、人事处、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等协同联动,对原省高创中心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清理,并提出处理意见。省科技厅反腐倡廉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是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省科技厅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从政府部门、派、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聘请了25名特邀监察员。特邀监察员通过参与相关工作和活动,对科技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等环节的工作进行监督。2008年,驻厅监察室组织18名特邀监察员对33个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进行现场监督,填写了33份监察报告表,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促进了我们的工作。特邀监察员的监督,对拓宽监督渠道,加强行政监察,维护廉洁高效,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民主监督、桥梁纽带、参谋咨询作用。

(五)落实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制度。科技管理系统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紧密结合科技管理工作的实际,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年初研究制定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任务,抓好责任分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责任人,把任务落实到部门;年底进行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认真落实责任制,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责任制不力,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责任追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领导班子正职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其他成员协助正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并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基本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反腐倡廉融入科技管理业务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现反腐倡廉与科技发展相互促进。通过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效果,昆明市科技局2006年、2007年分别获得了昆明市级机关作风评议行政管理部门类第二名和第一名;昭通市科技局2007年机关作风建设被评为优秀,并得到奖励。

二、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深刻理解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重要意义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深刻变革的国内形势,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任务十分艰巨,科技创新支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显得尤为迫切,××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同时也给科技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科技管理系统在任务加重、条件改善、经费增加、权力增大的同时,风险和责任也相应增加。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

1月13日,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科技管理系统要结合实际,深刻领会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一)改革越深入,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一时期,由于制度和机制还不完善,监督体系还不健全,监管工作还不得力,利益分配还不合理,思想教育还不深入,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科技管理系统不是一块净土,科技管理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同样面对各种诱惑,发生腐败的危险依然存在。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批,科技项目经费的配置安排,科技奖励的评审等,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深刻教训的,省科技厅两名处级干部犯错误、被判刑就是典型的例子。科技管理系统的同志,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在经费增加、权力增大、诱惑增多的情况下,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切实用好手中的权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任务越艰巨,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十七大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放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位置,为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省委、省政府要求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核心,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创新型××建设,并于2008年8月,作出了关于实施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的决定,这是省委、省政府站在全局和历史的高度,对科技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组织实施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推进创新型××建设,科技管理系统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科技管理系统只有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科技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用反腐倡廉的成效取信于民、凝聚人心,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才能实现科技工作的任务目标。

(三)资源配置权越大,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科技管理系统具有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权和科技经费的配置权。2006—2008年的3年间,省级科技计划共立项实施科技计划项目1900多项,配置科技项目经费10.8亿元。随着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推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增加科技经费投入,决定5年筹集500亿元资金,为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从2008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省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5亿元,州市县财政每年配套5亿元,设立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财政专项资金。科技管理系统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为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研究提出资金高效利用的办法,切实加强对科技经费的监管,使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刀刃上,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解决存在问题,需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情况总体比较好,但是,也必须清楚地看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上有差距。有的科技管理部门和人员认为,千道理万道理,搞好业务工作才是硬道理,这成绩那成绩,争取到项目经费才是好成绩。于是,千方百计为本地、本部门争取项目和经费,有些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某些单位领导对这种现象默许、甚至鼓励,省科技厅的干部曾经接到过“你给我…经费,我给你…回报”的短信。个别单位不在提高项目质量和水平、不在凝练好项目上下功夫,热衷于“拉关系”、“攒人情”,逢年过节这种情况尤其突出,说轻点是对自己、对自己的项目没有信心、或不相信我们立项的公正性,说重点是腐蚀我们的干部。今后,对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对所报项目一律否决。这些现象都足以说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势在必行。二是工作针对性有差距。科技管理系统,在探索适合科技发展规律的反腐倡廉新思路,开辟反腐倡廉的新途径,提出反腐倡廉新措施方面还有差距。导致科技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特色不鲜明,重点不突出,亮点不显著。三是监督工作有差距。科技管理系统还存在怕得罪人,不愿监督;怕“穿小鞋”,不敢监督;不了解监督工作,不会监督等现象。省科技厅收到的举报件中,有的举报泛泛而谈作风问题、态度问题、服务问题,无具体线索,无法核实;有的署名举报,举报人留下真单位、假姓名,损害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四是项目经费监管有差距。对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监管的探索不够。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特别是国家和省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直接拨到项目承担单位,州市科技局普遍感到没有监管和调控的手段,致使一些项目不能按既定的目标任务实施,经费出现挤占和挪用现象,一定要研究有效的应对办法和措施,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的监管。

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从科技管理的特点出发,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探索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说服力、感染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自身免疫力;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行为,筑牢制度防线,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为科技支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为促进全省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实施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在昨天召开的全省科技工作会议上,明确了2009年全省科技工作的目标任务。今年全省科技工作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依靠科技扩大内需,加快实施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这既是当前全省科技管理部门所面临的重大任务,也对党风廉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年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的要求和部署,围绕全省科技工作的中心任务,服务科技发展大局,以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全省科技管理系统的实际,围绕建立“一个机制”、搭建“两个平台”、抓好“三项工作”、落实“四项措施”,全面推进全省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建设,为实施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提高全省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省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建立“一个机制”:建立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联动机制,科技工作落实到哪里,廉政工作就保障到哪里,科技项目实施到哪里,廉政工作就服务到哪里,加强对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指导,形成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召开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会就是联动机制的重要内容,今后每年初都要召开这个会,要和全省科技工作会套开,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并考虑、一起部署。此外,在年度的中期,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召开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座谈会、研讨会等,把联动机制落到实处。

搭建“两个平台”:一是搭建工作交流平台。以工作会、研讨会、委托检查项目等方式,加强互动,研究探索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举措。建立廉政信息员制度,定期交流经验、做法,共同推进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建设;二是搭建监督平台。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以厅领导接待日、开通监督电话、厅长信箱等方式,加强对科技项目、经费、评审等的监督,增强科技管理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二是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三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工作。

落实“四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构建责任体系,三是健全法规制度,四是加大惩治力度。

(一)抓好“三项工作”,全面推进年度廉政工作

1.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组织开展对××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其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等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选择部分州(市)和重点行业,开展对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进一步完善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各科技管理部门也要对有关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自主创新政策的贯彻落实,提升区域、单位自主创新能力。

二是组织开展对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省政府将实施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列入了“2009年全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昨天和段琪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有关州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签订了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年度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有关州市、有关部门2009年实施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的年度工作目标。根据《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督查制度和奖惩办法》,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对州市党政一把手和各部门及责任人的绩效考核,各科技管理部门也要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根据专项检查情况,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确保政令畅通,确保2009年全省科技工作任务的完成。

2.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今年,省科技厅将重点开展以下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宏观管理。按照省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抓紧制定《××省科技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深化省科技厅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工作,合理划分、科学配置职责和权限,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组织体制和程序规则,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科技行政管理体制,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创新管理方式,综合运用科技计划、政策法规、技术预测、评估监督等管理手段,提高宏观管理能力和效率。加强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建立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与沟通机制,建立省科技厅与相关部门沟通工作机制,建立省科技厅与州(市)的科技工作会商机制,建立州(市)科技进步工作统计监测评价制度,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是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善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科技计划管理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体系设置,加强各类科技计划的衔接,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快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申报、立项、评审。统一科技计划数据资源,建立完善省科技专家库。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理机制,从2009年起,对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省承担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973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委托科技中介机构,对在研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落实使用情况进行监理。建立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制度,2009年省科技厅将组织或委托有关科技中介机构,对科技项目的既定目标实现程度、科技项目的完成结果、投入产出效益、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以后年度科技计划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是稳步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建立相关部门间科技计划实施、科技资源配置与综合协调管理的会商、沟通与协调机制,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提高组织重大科技活动的能力。进一步调整科技经费配置思路,调整优化投入结构,探索多种科技经费配置方式,加大后补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方式,不断提高科技经费配置效益。继续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执行、决算制度,建立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成本核算的经费管理体系,项目经费的使用实行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双重负责制。

四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科技计划管理、科技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省科技计划项目库,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逐步建立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科技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进一步抓好科技评价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以科技计划、成果、奖励、信用管理为重点,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改革完善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体系。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修订《××省科技奖励办法》,调整科技奖励奖项设置、奖励力度、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省科技奖励推荐、评审、监督程序,健全评审专家遴选和信誉评价机制以及科技奖励公示、回避、监督和保密制度。加强××省社会力量设奖的规范化管理和政策支持。

3.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一是发挥行政监察部门的作用。省科技厅在科技项目的立项评审、检查评估,科技奖励评审,人才评审,职称评审等重点环节工作中,要自觉接受驻厅监察室的监督。州市科技局在进行相关工作时,也应邀请监察分局参加,并接受监督。各部门(单位)在实施科技项目过程中,也要主动接受本部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二是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的监督。从今年起凡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在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的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规范科技项目实施各方的行为。强化项目中后期管理,继续开展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完善科技计划项目检查评估方式,扩大州市科技局交叉检查项目力度,探索委托相关部门监管科技项目工作。加强对《××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与督查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科技管理部门、中介机构、专家、承担单位在项目评审评估中的行为。

三是强化科技经费及资产的监管。加强对科技经费使用的全程监督,坚持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评审制,实行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制,凡未通过财务验收的项目不能通过结题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凡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实行先审计后验收制度,结题时须由中介机构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后方可验收。加强对全厅科技资产的管理,修改完善《省科技厅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全厅科技资产管理数据库。加强对直属单位资产财务的审计工作,规范直属单位对外投资、兴办实体等行为。

四是发挥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认真落实《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管理办法》和《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试行办法》,继续实行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项目立项、中期检查、验收鉴定等工作。启动特邀监察员对重大科技项目的全程监督工作,今年选择3—5个重大项目由特邀监察员全程监督,监督项目的立项程序、督促项目的实施、检查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以及项目产生的绩效。

五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规范。办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健全信息制度。完善举报和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机制,认真做好工作。坚持厅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高校、企业、科研院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与联系,定期进行工作通报和听取意见。配合省人大开展有关科技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调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二)落实“四项措施”,确保廉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1.切实加强和改进组织领导,为廉政建设提供保障

各科技管理部门领导要更加自觉地把廉政建设放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实施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和部署,要紧紧围绕科技项目立项、科技经费配置、科技奖励评审等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关键环节和科技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研究确定加强廉政工作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要把廉政建设要求体现在本单位的各项改革任务和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廉政工作与科技管理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一同协调发展。同时,要大力支持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依纪履行职责,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条件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构建责任体系,狠抓工作落实

反腐倡廉重在建设,贵在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地、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结合年度科技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并落实到每位领导及相关责任部门,形成科学合理、协调有效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目标考评机制,把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和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要严肃处理。

3.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议事规则。科技管理系统要制定重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把专家咨询、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依法决策等方面的重大原则体现到规则中,凡涉及重大科技立法项目、重大科技发展和改革措施,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切实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省科技厅将实行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厅党组审定制,建立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票决制。

二是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签订、检查、考评、奖惩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实行厅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修改完善省科技厅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究科技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形势,及时指导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工作。完善省科技厅反腐倡廉工作的协调机制,坚持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教育、监督、制度、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是认真落实四项制度。认真执行《××省科技厅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省科技厅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和《××省科技厅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加强各级科技管理系统作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政风活动,加强监督检查,改进会风和文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提高科技工作效率和质量。

4.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促进依纪依法行事

一是加大对科技管理过程中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对科技管理人员在项目评估评审中存在干预评估评审活动,聘请不具备条件的中介机构或专家承担评估评审活动,违反规定擅自泄露评审资料、评估人员、评审专家名单、评估评审意见,在评估评审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等行为的,省科技厅将予以行政问责。对评估人员、评审专家在项目评估评审中存在利用特殊身份为利益关系者获得项目立项,通过项目检查验收,泄露项目评审资料和评估评审对象商业秘密,接受评估评审对象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行为的,省科技厅将予以责令改正、记录不良信用、警告、通报批评、宣布评估评审意见无效及取消其参加评估评审活动资格等处理。

二是加大对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对在科技项目立项、评估评审、检查验收、科技奖励评审、科技人才评审等环节中的违纪行为予以惩处,对项目实施中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和数据,承诺的项目自筹及配套经费未落实到位,项目经费使用严重违规,不配合项目检查评估工作,项目超过任务书原定完成时间1年以上不申请验收并不按规定申请延期,擅自变更项目任务书内容,为使项目通过验收,有弄虚作假行为等,省科技厅将视情况采取限期整改、终止项目、追缴科技经费、取消单位和项目负责人3年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措施,并公布处理结果。

三是加强对不诚信行为的惩治力度。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承担单位不诚信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的中介机构、专家,在项目实施中有不诚信行为的项目承担单位和个人,省科技厅将建立不诚信单位和个人信息库,实行公示制度,加强对不诚信行为的处理,营造尊重科学、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廉政工作是业务工作的保障,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就是为推进全省科技工作注入动力、提供保障。长期以来,我省科技管理系统都将廉政建设作为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深化改革,创新廉政工作的体制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推动全省科技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廉政工作的领导

廉政建设,领导是关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了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省科技厅党组切实加强了对厅机关、省知识产权局和厅直属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统筹安排、部署、协调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州市科技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型企业也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红河州加强了对重大科技工作的领导,对国家和省的项目推荐、州级项目安排、科技进步奖评定等科技重大工作事项,都坚持咨询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评审和咨询,班子集体讨论,报州政府审定。

(二)完善制度,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是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省科技厅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财、用制度管物、用制度管事,制定了《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察办法》、《科技计划经费配置方式实施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试行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了对人、财、物有效管理的制度体系。

州市科技局在规章制度的建设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玉溪市科技局先后出台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科技局财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大部分州市科技局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确保监督渠道的畅通。昆明市科技局在推行“阳光政务”中,运用网络公开科技管理的内容和流程;德宏州科技局通过“德宏科技信息网”和《德宏团结报》等媒体公开科技项目管理的内容、程序和州科学技术奖等。

(三)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

不断深化改革,加大源头治理工作的力度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性选择。省科技厅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科技计划管理是省科技厅一项重要的管理职权,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科技人员关心。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工作,是“十一五”科技计划和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省科技厅以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为重点,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科技厅及时研究制定了《“十一五”科技计划体系及管理改革方案》,把“明确权责划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作为三个重要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在管理过程中,努力做到权责挂钩、规范用权、提高效率。项目立项过程实行“专家咨询、中介评价、处室建议、会议决定”的立项决策机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委托州市科技局交叉检查。通过改革,科技项目管理得到加强,促进了项目实施质量的提高,2008年,对70个项目进行了检查评估,优良率达92%,同比增加了21%,而且未出现评估为差的项目。

各州市科技局,结合实际,创新机制,加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如:玉溪市科技局对科技计划项目实行业务科初审、局长办公会联审、局党组会审定的“二审一决策”的机制;昆明市2007年成立了“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2008年建立“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实现了科技计划项目“一站式”网络受理申报,并将省科技计划(备案)项目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步进行中期评估与检查。

二是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针对社会上流传的科技经费“难申请、好使用”的反映,省科技厅对科技经费管理进行了改革,实行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全成本核算的项目经费管理方式,并对项目经费的安排与使用、申报与核批、预算执行与评估、决算与问效等作出了具体规定,项目经费实行预算评审制,重大项目实行先审计后验收制度,加强了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2008年,省科技厅委托5个会计师事务所和大理、楚雄等两个州(市)科技局,对60个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9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经费交叉专项检查。共涉及预算经费73395万元,其中:省科技拨款12206万元,国家科技拨款3317万元,单位自筹58082万元。通过审计,发现违规提取管理费27万多元,挤占项目经费8万多元。省科技厅对违规资金进行了收缴,对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通过经费管理改革,加强了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

三是改革科技奖励评审。科技奖励是省科技厅的一项重要工作,科技人员关心,社会影响面大。每年都有400—500项科技项目申请奖励,而能够获得省政府奖励的项目只有200多项。为了保证科技奖励的公正性,省科技厅严格执行《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并积极探索方式方法的改革,在评审前,将申报项目向社会公示一个月,接受社会监督;在评审中,驻厅监察室的同志参与工作,进行监督;在评审后,将结果在云南日报上公示,接受监督。2008年,省科技厅还推行专家网上评审,由小同行专家通过局域网对申报的400多个项目进行评审,做到专家对项目进行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减少专家之间互相干扰,切实维护客观公正。

四是改革干部任用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结合省科技厅的实际,制定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对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任用、公示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近3年,省科技厅选拔任用了30多名处级干部,都经过自愿报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票决等程序。特别是在驻厅纪检组的积极建议下,将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和其他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有机结合起来,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改变了过去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缺乏民主推荐等环节的情况。2007年、2008年,省科技厅有4名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都严格执行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

(四)创新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省科技厅在创新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工作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得到有关方面的肯定。

一是建立了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组之间互相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组与省纪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组工作通报实施办法》,明确了省科技厅党组要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落实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勤政廉政等11种情况向驻厅纪检组通报;驻厅纪检组要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举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驻厅纪检监察干部的勤政廉政等12种情况向省科技厅党组通报;特别是要求厅党组成员出国出境和到省外出差要在向厅党组报告的同时,向驻厅纪检组报告。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加强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组之间互相监督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是建立了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互相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沟通办法》,明确了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等八种情况进行沟通。其中强调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对必须报告的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需要事前请示的,应当事前请示。现在沟通工作已经逐步开展,有利于从制度上加强厅党组成员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间的互相监督。

三是建立了以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干部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处级干部的选拔管理,做好选拔环节的监督。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党组会讨论之前,要征求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的意见并填写《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表》,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对考察对象遵守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提出意见,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得不好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定了《云南省科技厅实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将谈话分为例行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不同的谈话形式。3年来,省科技厅对提拔任用的3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其中纪检组长与11名提拔为正处级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群众意见多或其他有苗头性问题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四是建立和完善审计监督机制。近几年省科技厅探索了委托中介机构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厅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等进行“第三方审计”的机制。2007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厅直属单位2006年财务收支和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资产总额达8775.35万元,并根据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发出了整改通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名省科技厅直属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12个计划、专项共计3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涉及项目经费总额55849万元(其中:省科技经费6785万元)。2008年,委托5家会计师事务所对2006年立项的部分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审计;委托2家会计师事务所对8个直属单位2007年财务收支和资产进行了全面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原省高创中心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

五是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反腐倡廉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单位(部门)的协同联动。为了使省科技厅的反腐倡廉建设形成协同联动的格局,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由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新的工作,提出工作要求等。2008年,由计划处、条财处、各专业处、驻厅监察室、中介机构协同联动,组织开展了科技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由人事处、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协同联动,完成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等工作;由条财处、人事处、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等协同联动,对原省高创中心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清理,并提出处理意见。省科技厅反腐倡廉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是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省科技厅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从政府部门、派、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聘请了25名特邀监察员。特邀监察员通过参与相关工作和活动,对科技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等环节的工作进行监督。2008年,驻厅监察室组织18名特邀监察员对33个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进行现场监督,填写了33份监察报告表,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促进了我们的工作。特邀监察员的监督,对拓宽监督渠道,加强行政监察,维护廉洁高效,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民主监督、桥梁纽带、参谋咨询作用。

(五)落实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制度。科技管理系统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紧密结合科技管理工作的实际,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年初研究制定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任务,抓好责任分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责任人,把任务落实到部门;年底进行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认真落实责任制,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责任制不力,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责任追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领导班子正职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其他成员协助正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并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基本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反腐倡廉融入科技管理业务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现反腐倡廉与科技发展相互促进。通过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效果,昆明市科技局2006年、2007年分别获得了昆明市级机关作风评议行政管理部门类第二名和第一名;昭通市科技局2007年机关作风建设被评为优秀,并得到奖励。

二、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深刻理解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重要意义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深刻变革的国内形势,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任务十分艰巨,科技创新支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显得尤为迫切,云南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同时也给科技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科技管理系统在任务加重、条件改善、经费增加、权力增大的同时,风险和责任也相应增加。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

1月13日,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科技管理系统要结合实际,深刻领会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一)改革越深入,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一时期,由于制度和机制还不完善,监督体系还不健全,监管工作还不得力,利益分配还不合理,思想教育还不深入,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科技管理系统不是一块净土,科技管理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同样面对各种诱惑,发生腐败的危险依然存在。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批,科技项目经费的配置安排,科技奖励的评审等,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深刻教训的,省科技厅两名处级干部犯错误、被判刑就是典型的例子。科技管理系统的同志,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在经费增加、权力增大、诱惑增多的情况下,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切实用好手中的权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任务越艰巨,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十七大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放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位置,为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云南省委、省政府要求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核心,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创新型云南建设,并于2008年8月,作出了关于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决定,这是省委、省政府站在全局和历史的高度,对科技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组织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科技管理系统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科技管理系统只有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科技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用反腐倡廉的成效取信于民、凝聚人心,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才能实现科技工作的任务目标。

(三)资源配置权越大,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科技管理系统具有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权和科技经费的配置权。2006—2008年的3年间,省级科技计划共立项实施科技计划项目1900多项,配置科技项目经费10.8亿元。随着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推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增加科技经费投入,决定5年筹集500亿元资金,为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从2008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省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5亿元,州市县财政每年配套5亿元,设立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财政专项资金。科技管理系统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为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研究提出资金高效利用的办法,切实加强对科技经费的监管,使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刀刃上,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解决存在问题,需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情况总体比较好,但是,也必须清楚地看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上有差距。有的科技管理部门和人员认为,千道理万道理,搞好业务工作才是硬道理,这成绩那成绩,争取到项目经费才是好成绩。于是,千方百计为本地、本部门争取项目和经费,有些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某些单位领导对这种现象默许、甚至鼓励,省科技厅的干部曾经接到过“你给我…经费,我给你…回报”的短信。个别单位不在提高项目质量和水平、不在凝练好项目上下功夫,热衷于“拉关系”、“攒人情”,逢年过节这种情况尤其突出,说轻点是对自己、对自己的项目没有信心、或不相信我们立项的公正性,说重点是腐蚀我们的干部。今后,对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对所报项目一律否决。这些现象都足以说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势在必行。二是工作针对性有差距。科技管理系统,在探索适合科技发展规律的反腐倡廉新思路,开辟反腐倡廉的新途径,提出反腐倡廉新措施方面还有差距。导致科技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特色不鲜明,重点不突出,亮点不显著。三是监督工作有差距。科技管理系统还存在怕得罪人,不愿监督;怕“穿小鞋”,不敢监督;不了解监督工作,不会监督等现象。省科技厅收到的举报件中,有的举报泛泛而谈作风问题、态度问题、服务问题,无具体线索,无法核实;有的署名举报,举报人留下真单位、假姓名,损害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四是项目经费监管有差距。对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监管的探索不够。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特别是国家和省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直接拨到项目承担单位,州市科技局普遍感到没有监管和调控的手段,致使一些项目不能按既定的目标任务实施,经费出现挤占和挪用现象,一定要研究有效的应对办法和措施,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的监管。

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从科技管理的特点出发,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探索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说服力、感染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自身免疫力;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行为,筑牢制度防线,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为科技支撑云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为促进全省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在昨天召开的全省科技工作会议上,明确了2009年全省科技工作的目标任务。今年全省科技工作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依靠科技扩大内需,加快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这既是当前全省科技管理部门所面临的重大任务,也对党风廉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9年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的要求和部署,围绕全省科技工作的中心任务,服务科技发展大局,以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全省科技管理系统的实际,围绕建立“一个机制”、搭建“两个平台”、抓好“三项工作”、落实“四项措施”,全面推进全省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建设,为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提高全省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省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建立“一个机制”:建立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联动机制,科技工作落实到哪里,廉政工作就保障到哪里,科技项目实施到哪里,廉政工作就服务到哪里,加强对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指导,形成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召开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会就是联动机制的重要内容,今后每年初都要召开这个会,要和全省科技工作会套开,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并考虑、一起部署。此外,在年度的中期,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召开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座谈会、研讨会等,把联动机制落到实处。

搭建“两个平台”:一是搭建工作交流平台。以工作会、研讨会、委托检查项目等方式,加强互动,研究探索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举措。建立廉政信息员制度,定期交流经验、做法,共同推进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建设;二是搭建监督平台。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以厅领导接待日、开通监督电话、厅长信箱等方式,加强对科技项目、经费、评审等的监督,增强科技管理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二是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三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工作。

落实“四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构建责任体系,三是健全法规制度,四是加大惩治力度。

(一)抓好“三项工作”,全面推进年度廉政工作

1.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组织开展对云南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其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等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选择部分州(市)和重点行业,开展对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进一步完善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各科技管理部门也要对有关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自主创新政策的贯彻落实,提升区域、单位自主创新能力。

二是组织开展对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省政府将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列入了“2009年全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昨天和段琪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有关州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签订了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年度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有关州市、有关部门2009年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年度工作目标。根据《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督查制度和奖惩办法》,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对州市党政一把手和各部门及责任人的绩效考核,各科技管理部门也要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根据专项检查情况,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确保政令畅通,确保2009年全省科技工作任务的完成。

2.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今年,省科技厅将重点开展以下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宏观管理。按照省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抓紧制定《云南省科技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深化省科技厅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工作,合理划分、科学配置职责和权限,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组织体制和程序规则,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科技行政管理体制,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创新管理方式,综合运用科技计划、政策法规、技术预测、评估监督等管理手段,提高宏观管理能力和效率。加强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建立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与沟通机制,建立省科技厅与相关部门沟通工作机制,建立省科技厅与州(市)的科技工作会商机制,建立州(市)科技进步工作统计监测评价制度,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是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善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科技计划管理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体系设置,加强各类科技计划的衔接,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快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申报、立项、评审。统一科技计划数据资源,建立完善省科技专家库。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理机制,从2009年起,对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云南省承担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973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委托科技中介机构,对在研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落实使用情况进行监理。建立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制度,2009年省科技厅将组织或委托有关科技中介机构,对科技项目的既定目标实现程度、科技项目的完成结果、投入产出效益、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以后年度科技计划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是稳步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建立相关部门间科技计划实施、科技资源配置与综合协调管理的会商、沟通与协调机制,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提高组织重大科技活动的能力。进一步调整科技经费配置思路,调整优化投入结构,探索多种科技经费配置方式,加大后补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方式,不断提高科技经费配置效益。继续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执行、决算制度,建立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成本核算的经费管理体系,项目经费的使用实行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双重负责制。

四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科技计划管理、科技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省科技计划项目库,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逐步建立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科技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进一步抓好科技评价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以科技计划、成果、奖励、信用管理为重点,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改革完善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体系。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修订《云南省科技奖励办法》,调整科技奖励奖项设置、奖励力度、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云南省科技奖励推荐、评审、监督程序,健全评审专家遴选和信誉评价机制以及科技奖励公示、回避、监督和保密制度。加强云南省社会力量设奖的规范化管理和政策支持。

3.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一是发挥行政监察部门的作用。省科技厅在科技项目的立项评审、检查评估,科技奖励评审,人才评审,职称评审等重点环节工作中,要自觉接受驻厅监察室的监督。州市科技局在进行相关工作时,也应邀请监察分局参加,并接受监督。各部门(单位)在实施科技项目过程中,也要主动接受本部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二是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的监督。从今年起凡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在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的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规范科技项目实施各方的行为。强化项目中后期管理,继续开展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完善科技计划项目检查评估方式,扩大州市科技局交叉检查项目力度,探索委托相关部门监管科技项目工作。加强对《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与督查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科技管理部门、中介机构、专家、承担单位在项目评审评估中的行为。

三是强化科技经费及资产的监管。加强对科技经费使用的全程监督,坚持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评审制,实行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制,凡未通过财务验收的项目不能通过结题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凡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实行先审计后验收制度,结题时须由中介机构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后方可验收。加强对全厅科技资产的管理,修改完善《省科技厅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全厅科技资产管理数据库。加强对直属单位资产财务的审计工作,规范直属单位对外投资、兴办实体等行为。

四是发挥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认真落实《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管理办法》和《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试行办法》,继续实行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项目立项、中期检查、验收鉴定等工作。启动特邀监察员对重大科技项目的全程监督工作,今年选择3—5个重大项目由特邀监察员全程监督,监督项目的立项程序、督促项目的实施、检查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以及项目产生的绩效。

五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规范。办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健全信息制度。完善举报和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机制,认真做好工作。坚持厅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高校、企业、科研院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与联系,定期进行工作通报和听取意见。配合省人大开展有关科技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调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二)落实“四项措施”,确保廉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1.切实加强和改进组织领导,为廉政建设提供保障

各科技管理部门领导要更加自觉地把廉政建设放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和部署,要紧紧围绕科技项目立项、科技经费配置、科技奖励评审等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关键环节和科技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研究确定加强廉政工作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要把廉政建设要求体现在本单位的各项改革任务和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廉政工作与科技管理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一同协调发展。同时,要大力支持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依纪履行职责,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条件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构建责任体系,狠抓工作落实

反腐倡廉重在建设,贵在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地、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结合年度科技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并落实到每位领导及相关责任部门,形成科学合理、协调有效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目标考评机制,把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和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要严肃处理。

3.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议事规则。科技管理系统要制定重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把专家咨询、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依法决策等方面的重大原则体现到规则中,凡涉及重大科技立法项目、重大科技发展和改革措施,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切实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省科技厅将实行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厅党组审定制,建立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票决制。

二是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签订、检查、考评、奖惩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实行厅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修改完善省科技厅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究科技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形势,及时指导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工作。完善省科技厅反腐倡廉工作的协调机制,坚持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教育、监督、制度、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是认真落实四项制度。认真执行《云南省科技厅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云南省科技厅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和《云南省科技厅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加强各级科技管理系统作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政风活动,加强监督检查,改进会风和文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提高科技工作效率和质量。

4.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促进依纪依法行事

一是加大对科技管理过程中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对科技管理人员在项目评估评审中存在干预评估评审活动,聘请不具备条件的中介机构或专家承担评估评审活动,违反规定擅自泄露评审资料、评估人员、评审专家名单、评估评审意见,在评估评审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等行为的,省科技厅将予以行政问责。对评估人员、评审专家在项目评估评审中存在利用特殊身份为利益关系者获得项目立项,通过项目检查验收,泄露项目评审资料和评估评审对象商业秘密,接受评估评审对象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行为的,省科技厅将予以责令改正、记录不良信用、警告、通报批评、宣布评估评审意见无效及取消其参加评估评审活动资格等处理。

二是加大对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对在科技项目立项、评估评审、检查验收、科技奖励评审、科技人才评审等环节中的违纪行为予以惩处,对项目实施中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和数据,承诺的项目自筹及配套经费未落实到位,项目经费使用严重违规,不配合项目检查评估工作,项目超过任务书原定完成时间1年以上不申请验收并不按规定申请延期,擅自变更项目任务书内容,为使项目通过验收,有弄虚作假行为等,省科技厅将视情况采取限期整改、终止项目、追缴科技经费、取消单位和项目负责人3年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措施,并公布处理结果。

三是加强对不诚信行为的惩治力度。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承担单位不诚信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的中介机构、专家,在项目实施中有不诚信行为的项目承担单位和个人,省科技厅将建立不诚信单位和个人信息库,实行公示制度,加强对不诚信行为的处理,营造尊重科学、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廉政工作是业务工作的保障,强化科技管理体系廉政工作,长期以来,我省科技管理体系都将廉政建设作为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全省科技管理体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深化改革,创新廉政工作的体制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推动全省科技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廉政工作的领导

廉政建设,领导是关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了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省科技厅党组切实加强了对厅机关、省知识产权局和厅直属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统筹安排、部署、协调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州市科技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型企业也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红河州加强了对重大科技工作的领导,对国家和省的项目推荐、州级项目安排、科技进步奖评定等科技重大工作事项,都坚持咨询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评审和咨询,班子集体讨论,报州政府审定。

(二)完善制度,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建立和完善,用规范权力运行,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是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省科技厅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财、用制度管物、用制度管事,制定了《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察办法》、《科技计划经费配置方式实施办法》、《省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试行办法》、《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了对人、财、物有效管理的制度体系。

州市科技局在规章制度的建设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玉溪市科技局先后出台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科技局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大部分州市科技局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确保监督渠道的畅通。市科技局在推行“阳光政务”中,运用网络公开科技管理的内容和流程;州科技局通过“科技信息网”和《团结报》等媒体公开科技项目管理的内容、程序和州科学技术奖等。

(三)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

不断深化改革,加大源头治理工作的力度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性选择。省科技厅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科技计划管理是省科技厅一项重要的管理职权,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科技人员关心。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工作,是“十一五”科技计划和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省科技厅以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为重点,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科技厅及时研究制定了《“十一五”科技计划体系及管理改革方案》,把“明确权责划分、完善、提高管理效率”作为三个重要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在管理过程中,努力做到权责挂钩、规范用权、提高效率。项目立项过程实行“专家咨询、中介评价、处室建议、会议决定”的立项决策机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委托州市科技局交叉检查。通过改革,科技项目管理得到加强,促进了项目实施质量的提高,年,对70个项目进行了检查评估,优良率达92%,同比增加了21%,而且未出现评估为差的项目。

各州市科技局,结合实际,创新机制,加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如:玉溪市科技局对科技计划项目实行业务科初审、局长办公会联审、局党组会审定的“二审一决策”的机制;市年成立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年建立“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实现了科技计划项目“一站式”网络受理申报,并将省科技计划(备案)项目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步进行中期评估与检查。

二是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针对社会上流传的科技经费“难申请、好使用”的反映,省科技厅对科技经费管理进行了改革,实行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全成本核算的项目经费管理方式,并对项目经费的安排与使用、申报与核批、预算执行与评估、决算与问效等作出了具体规定,项目经费实行预算评审制,重大项目实行先审计后验收制度,加强了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年,省科技厅委托5个会计师事务所和大理、楚雄等两个州(市)科技局,对60个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9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经费交叉专项检查。共涉及预算经费73395万元,其中:省科技拨款12206万元,国家科技拨款3317万元,单位自筹58082万元。通过审计,发现违规提取管理费27万多元,挤占项目经费8万多元。省科技厅对违规资金进行了收缴,对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通过经费管理改革,加强了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

三是改革科技奖励评审。科技奖励是省科技厅的一项重要工作,科技人员关心,社会影响面大。每年都有400—500项科技项目申请奖励,而能够获得省政府奖励的项目只有200多项。为了保证科技奖励的公正性,省科技厅严格执行《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并积极探索方式方法的改革,在评审前,将申报项目向社会公示一个月,接受社会监督;在评审中,驻厅监察室的同志参与工作,进行监督;在评审后,将结果在日报上公示,接受监督。年,省科技厅还推行专家网上评审,由小同行专家通过局域网对申报的400多个项目进行评审,做到专家对项目进行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减少专家之间互相干扰,切实维护客观公正。

四是改革干部任用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结合省科技厅的实际,制定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对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任用、公示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近3年,省科技厅选拔任用了30多名处级干部,都经过自愿报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票决等程序。特别是在驻厅纪检组的积极建议下,将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和其他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有机结合起来,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改变了过去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缺乏民主推荐等环节的情况。年、年,省科技厅有4名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都严格执行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

(四)创新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省科技厅在创新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工作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得到有关方面的肯定。

一是建立了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组之间互相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组与省纪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组工作通报实施办法》,明确了省科技厅党组要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落实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勤政廉政等11种情况向驻厅纪检组通报;驻厅纪检组要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举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驻厅纪检监察干部的勤政廉政等12种情况向省科技厅党组通报;特别是要求厅党组成员出国出境和到省外出差要在向厅党组报告的同时,向驻厅纪检组报告。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加强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组之间互相监督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是建立了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互相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沟通办法》,明确了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等八种情况进行沟通。其中强调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对必须报告的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需要事前请示的,应当事前请示。现在沟通工作已经逐步开展,有利于从制度上加强厅党组成员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间的互相监督。

三是建立了以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干部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处级干部的选拔管理,做好选拔环节的监督。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党组会讨论之前,要征求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的意见并填写《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表》,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对考察对象遵守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提出意见,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得不好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定了《省科技厅实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将谈话分为例行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不同的谈话形式。3年来,省科技厅对提拔任用的3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其中纪检组长与11名提拔为正处级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群众意见多或其他有苗头性问题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四是建立和完善审计监督机制。近几年省科技厅探索了委托中介机构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厅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等进行“第三方审计”的机制。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厅直属单位2006年财务收支和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资产总额达8775.35万元,并根据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发出了整改通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名省科技厅直属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12个计划、专项共计3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涉及项目经费总额55849万元(其中:省科技经费6785万元)。年,委托5家会计师事务所对2006年立项的部分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审计;委托2家会计师事务所对8个直属单位年财务收支和资产进行了全面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原省高创中心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

五是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反腐倡廉建设是一个体系工程,需要多单位(部门)的协同联动。为了使省科技厅的反腐倡廉建设形成协同联动的格局,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由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新的工作,提出工作要求等。年,由计划处、条财处、各专业处、驻厅监察室、中介机构协同联动,组织开展了科技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由人事处、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协同联动,完成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等工作;由条财处、人事处、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等协同联动,对原省高创中心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清理,并提出处理意见。省科技厅反腐倡廉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是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省科技厅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从政府部门、派、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聘请了25名特邀监察员。特邀监察员通过参与相关工作和活动,对科技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等环节的工作进行监督。年,驻厅监察室组织18名特邀监察员对33个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进行现场监督,填写了33份监察报告表,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促进了我们的工作。特邀监察员的监督,对拓宽监督渠道,加强行政监察,维护廉洁高效,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民主监督、桥梁纽带、参谋咨询作用。

(五)落实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制度。科技管理体系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紧密结合科技管理工作的实际,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年初研究制定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任务,抓好责任分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责任人,把任务落实到部门;年底进行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认真落实责任制,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责任制不力,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责任追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领导班子正职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其他成员协助正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并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基本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反腐倡廉融入科技管理业务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现反腐倡廉与科技发展相互促进。通过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效果,市科技局年、年分别获得了市级机关作风评议行政管理部门类第二名和第一名;昭通市科技局年机关作风建设被评为优秀,并得到奖励。

二、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深刻理解加强科技管理体系廉政工作的重要意义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深刻变革的国内形势,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任务十分艰巨,科技创新支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显得尤为迫切,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同时也给科技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科技管理体系在任务加重、条件改善、经费增加、权力增大的同时,风险和责任也相应增加。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

月日,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科技管理体系要结合实际,深刻领会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一)改革越深入,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一时期,由于制度和机制还不完善,监督体系还不健全,监管工作还不得力,利益分配还不合理,思想教育还不深入,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科技管理体系不是一块净土,科技管理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同样面对各种诱惑,发生腐败的危险依然存在。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批,科技项目经费的配置安排,科技奖励的评审等,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深刻教训的,省科技厅两名处级干部犯错误、被判刑就是典型的例子。科技管理体系的同志,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在经费增加、权力增大、诱惑增多的情况下,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切实用好手中的权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任务越艰巨,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十七大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放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位置,为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省委、省政府要求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核心,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创新型建设,并于年月,作出了关于实施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的决定,这是省委、省政府站在全局和历史的高度,对科技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组织实施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推进创新型建设,科技管理体系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科技管理体系只有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科技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用反腐倡廉的成效取信于民、凝聚人心,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才能实现科技工作的任务目标。

(三)资源配置权越大,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科技管理体系具有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权和科技经费的配置权。—年的3年间,省级科技计划共立项实施科技计划项目1900多项,配置科技项目经费10.8亿元。随着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推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增加科技经费投入,决定5年筹集500亿元资金,为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从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省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5亿元,州市县财政每年配套5亿元,设立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财政专项资金。科技管理体系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为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研究提出资金高效利用的办法,切实加强对科技经费的监管,使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刀刃上,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解决存在问题,需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科技管理体系的廉政情况总体比较好,但是,也必须清楚地看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上有差距。有的科技管理部门和人员认为,千道理万道理,搞好业务工作才是硬道理,这成绩那成绩,争取到项目经费才是好成绩。于是,千方百计为本地、本部门争取项目和经费,有些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某些单位领导对这种现象默许、甚至鼓励,省科技厅的干部曾经接到过“你给我…经费,我给你…回报”的短信。个别单位不在提高项目质量和水平、不在凝练好项目上下功夫,热衷于“拉关系”、“攒人情”,逢年过节这种情况尤其突出,说轻点是对自己、对自己的项目没有信心、或不相信我们立项的公正性,说重点是腐蚀我们的干部。今后,对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对所报项目一律否决。这些现象都足以说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势在必行。二是工作针对性有差距。科技管理体系,在探索适合科技发展规律的反腐倡廉新思路,开辟反腐倡廉的新途径,提出反腐倡廉新措施方面还有差距。导致科技管理体系反腐倡廉建设特色不鲜明,重点不突出,亮点不显著。三是监督工作有差距。科技管理体系还存在怕得罪人,不愿监督;怕“穿小鞋”,不敢监督;不了解监督工作,不会监督等现象。省科技厅收到的举报件中,有的举报泛泛而谈作风问题、态度问题、服务问题,无具体线索,无法核实;有的署名举报,举报人留下真单位、假姓名,损害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四是项目经费监管有差距。对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监管的探索不够。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特别是国家和省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直接拨到项目承担单位,州市科技局普遍感到没有监管和调控的手段,致使一些项目不能按既定的目标任务实施,经费出现挤占和挪用现象,一定要研究有效的应对办法和措施,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的监管。

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科技管理体系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从科技管理的特点出发,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探索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说服力、感染力,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提高自身免疫力;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行为,筑牢制度防线,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为科技支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为促进全省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明确提出,全面实施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在昨天召开的全省科技工作会议上,明确了年全省科技工作的目标任务。今年全省科技工作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依靠科技扩大内需,加快实施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这既是当前全省科技管理部门所面临的重大任务,也对党风廉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年科技管理体系廉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的要求和部署,围绕全省科技工作的中心任务,服务科技发展大局,以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和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全省科技管理体系的实际,围绕建立“一个机制”、搭建“两个平台”、抓好“三项工作”、落实“四项措施”,全面推进全省科技管理体系的廉政建设,为实施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提高全省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省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建立“一个机制”:建立全省科技管理体系廉政工作联动机制,科技工作落实到哪里,廉政工作就保障到哪里,科技项目实施到哪里,廉政工作就服务到哪里,加强对科技管理体系廉政工作的指导,形成科技管理体系廉政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召开全省科技管理体系廉政工作会就是联动机制的重要内容,今后每年初都要召开这个会,要和全省科技工作会套开,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并考虑、一起部署。此外,在年度的中期,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召开科技管理体系廉政工作的座谈会、研讨会等,把联动机制落到实处。

搭建“两个平台”:一是搭建工作交流平台。以工作会、研讨会、委托检查项目等方式,加强互动,研究探索科技管理体系廉政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举措。建立廉政信息员制度,定期交流经验、做法,共同推进科技管理体系廉政建设;二是搭建监督平台。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以厅领导接待日、开通监督电话、厅长信箱等方式,加强对科技项目、经费、评审等的监督,增强科技管理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二是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三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工作。

落实“四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构建责任体系,三是健全法规制度,四是加大惩治力度。

(一)抓好“三项工作”,全面推进年度廉政工作

1.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组织开展对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其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等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选择部分州(市)和重点行业,开展对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进一步完善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各科技管理部门也要对有关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自主创新政策的贯彻落实,提升区域、单位自主创新能力。

二是组织开展对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省政府将实施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列入了“年全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昨天和段琪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有关州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签订了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年度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有关州市、有关部门年实施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的年度工作目标。根据《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督查制度和奖惩办法》,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对州市党政一把手和各部门及责任人的绩效考核,各科技管理部门也要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根据专项检查情况,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年全省科技工作任务的完成。

2.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今年,省科技厅将重点开展以下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宏观管理。按照省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抓紧制定《省科技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深化省科技厅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工作,合理划分、科学配置职责和权限,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组织体制和程序规则,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科技行政管理体制,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创新管理方式,综合运用科技计划、政策法规、技术预测、评估监督等管理手段,提高宏观管理能力和效率。加强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建立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与沟通机制,建立省科技厅与相关部门沟通工作机制,建立省科技厅与州(市)的科技工作会商机制,建立州(市)科技进步工作统计监测评价制度,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是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善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科技计划管理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体系设置,加强各类科技计划的衔接,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快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申报、立项、评审。统一科技计划数据资源,建立完善省科技专家库。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理机制,从年起,对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省承担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973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委托科技中介机构,对在研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落实使用情况进行监理。建立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年省科技厅将组织或委托有关科技中介机构,对科技项目的既定目标实现程度、科技项目的完成结果、投入产出效益、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以后年度科技计划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是稳步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建立相关部门间科技计划实施、科技资源配置与综合协调管理的会商、沟通与协调机制,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提高组织重大科技活动的能力。进一步调整科技经费配置思路,调整优化投入结构,探索多种科技经费配置方式,加大后补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方式,不断提高科技经费配置效益。继续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执行、决算制度,建立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成本核算的经费管理体系,项目经费的使用实行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双重负责制。

四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科技计划管理、科技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省科技计划项目库,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逐步建立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科技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进一步抓好科技评价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以科技计划、成果、奖励、信用管理为重点,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改革完善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体系。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修订《省科技奖励办法》,调整科技奖励奖项设置、奖励力度、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省科技奖励推荐、评审、监督程序,健全评审专家遴选和信誉评价机制以及科技奖励公示、回避、监督和保密制度。加强省社会力量设奖的规范化管理和政策支持。

3.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一是发挥行政监察部门的作用。省科技厅在科技项目的立项评审、检查评估,科技奖励评审,人才评审,职称评审等重点环节工作中,要自觉接受驻厅监察室的监督。州市科技局在进行相关工作时,也应邀请监察分局参加,并接受监督。各部门(单位)在实施科技项目过程中,也要主动接受本部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二是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的监督。从今年起凡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在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的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规范科技项目实施各方的行为。强化项目中后期管理,继续开展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完善科技计划项目检查评估方式,扩大州市科技局交叉检查项目力度,探索委托相关部门监管科技项目工作。加强对《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与督查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科技管理部门、中介机构、专家、承担单位在项目评审评估中的行为。

三是强化科技经费及资产的监管。加强对科技经费使用的全程监督,坚持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评审制,实行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制,凡未通过财务验收的项目不能通过结题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凡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实行先审计后验收制度,结题时须由中介机构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后方可验收。加强对全厅科技资产的管理,修改完善《省科技厅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全厅科技资产管理数据库。加强对直属单位资产财务的审计工作,规范直属单位对外投资、兴办实体等行为。

四是发挥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认真落实《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管理办法》和《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试行办法》,继续实行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项目立项、中期检查、验收鉴定等工作。启动特邀监察员对重大科技项目的全程监督工作,今年选择3—5个重大项目由特邀监察员全程监督,监督项目的立项程序、督促项目的实施、检查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以及项目产生的绩效。

五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规范。办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健全信息制度。完善举报和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机制,认真做好工作。坚持厅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高校、企业、科研院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与联系,定期进行工作通报和听取意见。配合省人大开展有关科技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调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二)落实“四项措施”,确保廉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1.切实加强和改进组织领导,为廉政建设提供保障

各科技管理部门领导要更加自觉地把廉政建设放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实施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和部署,要紧紧围绕科技项目立项、科技经费配置、科技奖励评审等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关键环节和科技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研究确定加强廉政工作的和重点任务,要把廉政建设要求体现在本单位的各项改革任务和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廉政工作与科技管理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一同协调发展。同时,要大力支持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依纪履行职责,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条件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构建责任体系,狠抓工作落实

反腐倡廉重在建设,贵在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地、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结合年度科技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并落实到每位领导及相关责任部门,形成科学合理、协调有效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目标考评机制,把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和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要严肃处理。

3.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议事规则。科技管理体系要制定重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把专家咨询、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依法决策等方面的重大原则体现到规则中,凡涉及重大科技立法项目、重大科技发展和改革措施,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切实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省科技厅将实行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厅党组审定制,建立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票决制。

二是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签订、检查、考评、奖惩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实行厅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修改完善省科技厅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究科技管理体系反腐倡廉形势,及时指导科技管理体系的廉政工作。完善省科技厅反腐倡廉工作的协调机制,坚持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教育、监督、制度、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是认真落实四项制度。认真执行《省科技厅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省科技厅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和《省科技厅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加强各级科技管理体系作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政风活动,加强监督检查,改进会风和文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提高科技工作效率和质量。

4.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促进依纪依法行事

一是加大对科技管理过程中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对科技管理人员在项目评估评审中存在干预评估评审活动,聘请不具备条件的中介机构或专家承担评估评审活动,违反规定擅自泄露评审资料、评估人员、评审专家名单、评估评审意见,在评估评审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等行为的,省科技厅将予以行政问责。对评估人员、评审专家在项目评估评审中存在利用特殊身份为利益关系者获得项目立项,通过项目检查验收,泄露项目评审资料和评估评审对象商业秘密,接受评估评审对象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行为的,省科技厅将予以责令改正、记录不良信用、警告、通报批评、宣布评估评审意见无效及取消其参加评估评审活动资格等处理。

二是加大对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对在科技项目立项、评估评审、检查验收、科技奖励评审、科技人才评审等环节中的违纪行为予以惩处,对项目实施中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和数据,承诺的项目自筹及配套经费未落实到位,项目经费使用严重违规,不配合项目检查评估工作,项目超过任务书原定完成时间1年以上不申请验收并不按规定申请延期,擅自变更项目任务书内容,为使项目通过验收,有弄虚作假行为等,省科技厅将视情况采取限期整改、终止项目、追缴科技经费、取消单位和项目负责人3年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措施,并公布处理结果。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l、贯彻落实地委.行署和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抓好廉政目标管理制度、报告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等各项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

2、抓好政治学习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纪法规的学习,开展党性、党纪、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3、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好党员干部民主评议工作。

4、对地区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5、组织开展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配合、支持执法执纪机关履行职责,查办案件,惩处腐败,严肃党纪、政纪、法纪。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

地区财政局局长为地区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地区财政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分管的科室负领导责任;其它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为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承担以下责任:

组织制定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对地区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安排,把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明确班子成员之间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领导责任;认真履行“一岗两责"职能,领导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领导和组织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主持召开每年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会,对班子成员及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及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督促各项目标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带头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及时纠正和制止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的问题和不廉洁行为。重大问题要亲自负责协调、处理。

其它领导干部承担以下责任:

抓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抓好分管科室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教育,督促检查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经常听取汇报,及时了解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及时进行告诫,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向组织报告;负责对分管科室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一)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积极推动水利可持续发展

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和水利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水利部及时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召开视频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印发了《关于加强对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水利投资项目监督检查的指导意见》,组织10个检查组分赴各地进行实地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各省、区、市水利部门快速响应,建立相应监督机制并开展对扩大内需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了中央政策措施在水利系统迅速落实。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水利部马上成立了水利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印发通知对监督检查工作作出部署,组成检查组赴四川、*、甘肃、陕西、云南五省(市)水利部门和有关直属单位进行检查。灾区五省(市)水利纪检监察部门也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管理的监督,促进了水利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捐赠款物的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

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快电子监察建设。开展治淮工程建设专项执法监察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专项检查。进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和审计调查,加强了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检查督导和效能监察,有力推动了各地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推进水利行政审批项目网上监察系统建设,探索运用网络技术对行政行为进行监控。

落实“两办”规定,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建立出国任务审批和经费审核联动机制,修订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对出国团组进行全面复核。

(二)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水利惩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水利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全国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后,立即组织召开全国水利系统视频会议进行传达部署,并印发通知,提出学习贯彻要求。驻部组局积极组织协调,协助党组研究制订了水利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目前,部直属各单位都结合实际制订了落实办法。部机关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把工作规划中相关内容融入业务工作,健全机制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结合贯彻工作规划水利部各职能部门修订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改造等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办法,努力完善水利投资计划决策和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完善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加快水利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外事管理和农村水电建设等管理制度。一些流域和直属单位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环节,制订了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地方水利纪检监察部门也都积极协助水利厅(局)党组抓好工作规划的落实。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三)认真落实各项监督制度和措施,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不断加强

驻部组局积极协助部党组开展巡视工作,会同人事司组建了水利部巡视工作人员库,对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和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开展巡视。水利部巡视工作制度的落实得到中央纪委的肯定。一些省市水利纪检监察部门积极配合上级机构开展巡视工作,巡视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部机关、直属各单位积极落实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普遍实行。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加强了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开展水利工程稽察,督促了工程质量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开展预算执行监督,加大了对水利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保证财政资金支付和使用的安全有效。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利部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水利政务公开,一些省市水利部门进一步扩大了水利政务公开内容和范围。内蒙古、广东、云南、辽宁等省区在基层水利部门完善行政审批大厅,对水利工程项目、资金进行公示,确保了涉水事务办理过程的公开透明,加强了社会监督。各项监督制度和措施的进一步落实,进一步增强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

(四)努力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提升

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政纪教育、水利先进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三个安全”教育等活动,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三观”,正确行使权力,预防职务犯罪。通过组织观看《执政之魂》录相等多种活动,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内容。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充分运用中国纪检监察报、“水利纪检监察信息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加强节日期间对领导干部廉政要求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弘扬水利行业精神和行业正气。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参观廉政文化展览和学习水利先进模范活动,引导整个公务员提升从政道德,规范从政行为,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长委、黄委举办了各具特色的廉政书画作品展,北京市水务局开展廉政教育讲座,浙江、湖北等省水利厅春节前向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编发廉政短信,云南省水利厅配合省纪委开展“风清气正彩云南”文艺汇演,天津、广西、吉林等省水利厅组织全厅处级以上干部到省警示教育基地集中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四川省水利厅开展了向“抗震救灾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活动,、广东、甘肃、江西等省水利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辽宁水利厅开展了廉政警句格言征集评选活动,提高水利职工的廉政意识。

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要求,水利部机关制订了《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处理办法》,督促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大了对节日期间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通过加强教育和监督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机关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

(五)加强查办案件工作,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

驻部组局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初核工作,对群众举报的收受贿赂、借单位改制收取回扣等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对反映在基建工程中违反招投标规定收受贿赂问题、个别领导干部生活作风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落实中央纪委案件督办工作要求,驻部组局制订了《督办工作细则(试行)》,明确了案件督办工作程序和方法,规范了举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案件管理水平。地方水利纪检监察部门也都高度重视办案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办结了一些重大案件,惩处了经济犯罪分子。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深入开展案件的调查核实,强化责任追究,重视案件审理,充分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纠风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水利政风行风建设。水利部机关进一步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修订完善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了行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开展了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和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

扎实开展水利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全国大型灌区、基层水管单位和水行政执法队伍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不断提高评议工作的操作性和工作效果。安徽、福建、山西、*、内蒙古、天津、陕西等省区水利部门扎实开展基层水利单位民主评议行风的活动,认真倾听民意,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黑龙江、青海、陕西、海南、大连等省(区、市)水利部门积极组织参与“行风热线”工作,倾听群众提问和咨询,努力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上海市开展了“我为政风行风建设献良策”的征文活动,北京市水利部门积极开展行政检查,为奥运保障提供优质服务。

(七)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增强

认真落实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工程来抓。年初部党组对*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牵头单位、协办单位,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整体业务工作部署。印发*年水利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扎实推进水利反腐倡廉工作。驻部组局协助党组抓好责任制的考核,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调整考核程序,创新考核形式,坚持与年度干部考核相结合,组织由部领导带队的考核组,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各司局和直属单位进行了自查。长委、黄委、水科院、小浪底等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并通过签订廉政责任书等形式,督促所属单位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水利系统绝大部分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新的进展,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增强。

(八)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履行责任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的部署,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自身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积极开展解放思想讨论,广泛组织调查研究,开展理论研讨,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水利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履行监督监察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服务和保障水利可持续发展,做好民生水利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一、考核范围

党委、政府职能部门、镇事业单位、镇属公司制单位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四个方面:一是履行职责;二是工作服务态度及质量;三是制度建设;四是勤政廉政。以推进工作为考核检查的重点,重点检查工作计划的落实,推进工作的措施和结果。同时根据各单位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在履行职责及服务质量内检查各单位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为民办事、廉洁勤政等方面的履行情况。

三、考核办法、时间和程序

㈠考核方法

检查考核共分四个环节进行:一是由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部门就推进工作进行测评,测评内容分为难强度系数评定和完成情况评定;二是进行基层测评;三是效能办组成检查小组,根据34项考核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四是由镇纪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专项检查。

㈡考核时间

考核实行季度制,一季度考核一次,一年共四次。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安排考核前一个季度的工作。

㈢考核流程

1、考核单位上报季度主要工作计划情况表和其他工作计划情况表。各单位必须在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上报下个季度的计划完成情况表;①由各单位按时间节点上报镇党政办;②由党政办汇总交分管领导审阅确定;③由党政办转送镇行政效能办(在实施本季度工作计划中,如遇上级部门布置新的重要工作,工作计划情况表可作相应调整)。

2、行政效能办通过多种形式,听取多方意见,了解情况。

3、由基层村、居委行政效能测评员进行公众满意度测评(由镇效能办组织)。

4、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各单位工作作评价。

5、行政效能办组织考核小组到各单位检查考核。

6、汇总分值(领导测评、民主测评、行政效能办考核以及专项检查),得出综合分值。

7、综合考核汇总情况,呈送党委、政府议定。

8、通报考核情况,发放考核结果通知单。

四、考核内容调整的方面

考核内容和分值在2年度的基础上作了适当调整,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公众满意度”改为由基层各村和居委的行政效能测评员测评,以工作完成、内部管理、服务态度、廉政建设四个方面为综合测评依据。分值调整为15分,从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依次扣0分、2分、4分和6分。

2、“分管领导综合评定”由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按比例评定“优”、“好”、“较好”“一般”,分值调整为10分,对应得分依次为10分、8分、6分、4分,评估方法和07年相同。

3、加大了对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的检查,分值提高到2.5分。

4、“勤政廉政”项目中加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程发包招投标执行情况的考核,分值提高到10分。第32条安全管理评估方法改为“听取安全办和群众的意见”。

其他考核内容和分值部分略有改动,具体内容和分值见附表。

五、行政效能考核结果的运用

由于工资结构调整等原因,取消每月行政效能考核奖,考核结果与年终奖挂钩。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行政效能检查考核工作的领导,并安排一名行政副职以上干部作联络人,使该项工作真正起到能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完善内部管理,做到勤政为民的重要抓手。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们今天召开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会议,这是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的一个切实举措。本次会议的召开受到方方面面的关注和重视,国家科技部发来了贺信,省纪委常委××*同志亲自到会指导,参会代表不辞辛劳,精神饱满地从科技工作会直接转入廉政工作会,都说明了本次会议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我相信,在各位领导的关心下,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一定能够圆满成功。下面我代表省科技厅党组做工作报告。

一、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推进了科技工作迈上新台阶

廉政工作是业务工作的保障,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就是为推进全省科技工作注入动力、提供保障。长期以来,我省科技管理系统都将廉政建设作为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深化改革,创新廉政工作的体制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推动全省科技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廉政工作的领导

廉政建设,领导是关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了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省科技厅党组切实加强了对厅机关、省知识产权局和厅直属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统筹安排、部署、协调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州市科技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型企业也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红河州加强了对重大科技工作的领导,对国家和省的项目推荐、州级项目安排、科技进步奖评定等科技重大工作事项,都坚持咨询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评审和咨询,班子集体讨论,报州政府审定。

(二)完善制度,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是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省科技厅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财、用制度管物、用制度管事,制定了《XX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XX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XX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察办法》、《科技计划经费配置方式实施办法》、《XX省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实施办法(试行)》、《XX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试行办法》、《XX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和《XX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了对人、财、物有效管理的制度体系。

州市科技局在规章制度的建设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玉溪市科技局先后出台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科技局财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大部分州市科技局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确保监督渠道的畅通。昆明市科技局在推行“阳光政务”中,运用网络公开科技管理的内容和流程;德宏州科技局通过“德宏科技信息网”和《德宏团结报》等媒体公开科技项目管理的内容、程序和州科学技术奖等。

(三)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

不断深化改革,加大源头治理工作的力度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性选择。省科技厅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科技计划管理是省科技厅一项重要的管理职权,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科技人员关心。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工作,是“十一五”科技计划和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省科技厅以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为重点,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科技厅及时研究制定了《“十一五”科技计划体系及管理改革方案》,把“明确权责划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作为三个重要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在管理过程中,努力做到权责挂钩、规范用权、提高效率。项目立项过程实行“专家咨询、中介评价、处室建议、会议决定”的立项决策机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委托州市科技局交叉检查。通过改革,科技项目管理得到加强,促进了项目实施质量的提高,2008年,对70个项目进行了检查评估,优良率达92%,同比增加了21%,而且未出现评估为差的项目。

各州市科技局,结合实际,创新机制,加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如:玉溪市科技局对科技计划项目实行业务科初审、局长办公会联审、局党组会审定的“二审一决策”的机制;昆明市2007年成立了“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2008年建立“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实现了科技计划项目“一站式”网络受理申报,并将省科技计划(备案)项目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步进行中期评估与检查。 三是改革科技奖励评审。科技奖励是省科技厅的一项重要工作,科技人员关心,社会影响面大。每年都有400—500项科技项目申请奖励,而能够获得省政府奖励的项目只有200多项。为了保证科技奖励的公正性,省科技厅严格执行《XX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并积极探索方式方法的改革,在评审前,将申报项目向社会公示一个月,接受社会监督;在评审中,驻厅监察室的同志参与工作,进行监督;在评审后,将结果在XX日报上公示,接受监督。2008年,省科技厅还推行专家网上评审,由小同行专家通过局域网对申报的400多个项目进行评审,做到专家对项目进行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减少专家之间互相干扰,切实维护客观公正。

四是改革干部任用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结合省科技厅的实际,制定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对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任用、公示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近3年,省科技厅选拔任用了30多名处级干部,都经过自愿报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票决等程序。特别是在驻厅纪检组的积极建议下,将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和其他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有机结合起来,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改变了过去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缺乏民主推荐等环节的情况。2007年、2008年,省科技厅有4名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都严格执行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

(四)创新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省科技厅在创新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工作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得到有关方面的肯定。 二是建立了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互相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沟通办法》,明确了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等八种情况进行沟通。其中强调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对必须报告的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需要事前请示的,应当事前请示。现在沟通工作已经逐步开展,有利于从制度上加强厅党组成员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间的互相监督。

三是建立了以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干部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处级干部的选拔管理,做好选拔环节的监督。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党组会讨论之前,要征求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的意见并填写《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表》,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对考察对象遵守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提出意见,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得不好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定了《XX省科技厅实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将谈话分为例行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不同的谈话形式。3年来,省科技厅对提拔任用的3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其中纪检组长与11名提拔为正处级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群众意见多或其他有苗头性问题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五是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反腐倡廉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单位(部门)的协同联动。为了使省科技厅的反腐倡廉建设形成协同联动的格局,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由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新的工作,提出工作要求等。2008年,由计划处、条财处、各专业处、驻厅监察室、中介机构协同联动,组织开展了科技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由人事处、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协同联动,完成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等工作;由条财处、人事处、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等协同联动,对原省高创中心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清理,并提出处理意见。省科技厅反腐倡廉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是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省科技厅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从政府部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聘请了25名特邀监察员。特邀监察员通过参与相关工作和活动,对科技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等环节的工作进行监督。2008年,驻厅监察室组织18名特邀监察员对33个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进行现场监督,填写了33份监察报告表,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促进了我们的工作。特邀监察员的监督,对拓宽监督渠道,加强行政监察,维护廉洁高效,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民主监督、桥梁纽带、参谋咨询作用。

(五)落实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制度。科技管理系统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紧密结合科技管理工作的实际,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年初研究制定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任务,抓好责任分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责任人,把任务落实到部门;年底进行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认真落实责任制,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责任制不力,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责任追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领导班子正职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其他成员协助正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并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基本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反腐倡廉融入科技管理业务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现反腐倡廉与科技发展相互促进。通过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效果,昆明市科技局2006年、2007年分别获得了昆明市级机关作风评议行政管理部门类第二名和第一名;昭通市科技局2007年机关作风建设被评为优秀,并得到奖励。

二、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深刻理解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重要意义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深刻变革的国内形势,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任务十分艰巨,科技创新支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显得尤为迫切,XX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同时也给科技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科技管理系统在任务加重、条件改善、经费增加、权力增大的同时,风险和责任也相应增加。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

1月1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科技管理系统要结合实际,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一)改革越深入,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一时期,由于制度和机制还不完善,监督体系还不健全,监管工作还不得力,利益分配还不合理,思想教育还不深入,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科技管理系统不是一块净土,科技管理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同样面对各种诱惑,发生腐败的危险依然存在。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批,科技项目经费的配置安排,科技奖励的评审等,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深刻教训的,省科技厅两名处级干部犯错误、被判刑就是典型的例子。科技管理系统的同志,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在经费增加、权力增大、诱惑增多的情况下,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切实用好手中的权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任务越艰巨,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十七大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放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位置,为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XX省委、省政府要求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核心,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创新型XX建设,并于2008年8月,作出了关于实施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的决定,这是省委、省政府站在全局和历史的高度,对科技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组织实施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推进创新型XX建设,科技管理系统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科技管理系统只有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科技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用反腐倡廉的成效取信于民、凝聚人心,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才能实现科技工作的任务目标。

(三)资源配置权越大,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四)解决存在问题,需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情况总体比较好,但是,也必须清楚地看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上有差距。有的科技管理部门和人员认为,千道理万道理,搞好业务工作才是硬道理,这成绩那成绩,争取到项目经费才是好成绩。于是,千方百计为本地、本部门争取项目和经费,有些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某些单位领导对这种现象默许、甚至鼓励,省科技厅的干部曾经接到过“你给我…经费,我给你…回报”的短信。个别单位不在提高项目质量和水平、不在凝练好项目上下功夫,热衷于“拉关系”、“攒人情”,逢年过节这种情况尤其突出,说轻点是对自己、对自己的项目没有信心、或不相信我们立项的公正性,说重点是腐蚀我们的干部。今后,对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对所报项目一律否决。这些现象都足以说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势在必行。二是工作针对性有差距。科技管理系统,在探索适合科技发展规律的反腐倡廉新思路,开辟反腐倡廉的新途径,提出反腐倡廉新措施方面还有差距。导致科技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特色不鲜明,重点不突出,亮点不显著。三是监督工作有差距。科技管理系统还存在怕得罪人,不愿监督;怕“穿小鞋”,不敢监督;不了解监督工作,不会监督等现象。省科技厅收到的信访举报件中,有的举报泛泛而谈作风问题、态度问题、服务问题,无具体线索,无法核实;有的署名举报,举报人留下真单位、假姓名,损害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四是项目经费监管有差距。对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监管的探索不够。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特别是国家和省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直接拨到项目承担单位,州市科技局普遍感到没有监管和调控的手段,致使一些项目不能按既定的目标任务实施,经费出现挤占和挪用现象,一定要研究有效的应对办法和措施,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的监管。

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从科技管理的特点出发,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探索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说服力、感染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自身免疫力;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行为,筑牢制度防线,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为科技支撑XX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为促进全省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实施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在昨天召开的全省科技工作会议上,明确了2009年全省科技工作的目标任务。今年全省科技工作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依靠科技扩大内需,加快实施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这既是当前全省科技管理部门所面临的重大任务,也对党风廉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建立“一个机制”:建立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联动机制,科技工作落实到哪里,廉政工作就保障到哪里,科技项目实施到哪里,廉政工作就服务到哪里,加强对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指导,形成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召开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会就是联动机制的重要内容,今后每年初都要召开这个会,要和全省科技工作会套开,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并考虑、一起部署。此外,在年度的中期,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召开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座谈会、研讨会等,把联动机制落到实处。

搭建“两个平台”:一是搭建工作交流平台。以工作会、研讨会、委托检查项目等方式,加强互动,研究探索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举措。建立廉政信息员制度,定期交流经验、做法,共同推进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建设;二是搭建监督平台。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以厅领导接待日、开通信访监督电话、厅长信箱等方式,加强对科技项目、经费、评审等的监督,增强科技管理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二是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三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工作。

落实“四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构建责任体系,三是健全法规制度,四是加大惩治力度。

(一)抓好“三项工作”,全面推进年度廉政工作

1.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组织开展对XX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其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等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选择部分州(市)和重点行业,开展对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进一步完善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各科技管理部门也要对有关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自主创新政策的贯彻落实,提升区域、单位自主创新能力。

二是组织开展对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省政府将实施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列入了“2009年全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昨天和段琪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有关州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签订了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年度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有关州市、有关部门2009年实施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的年度工作目标。根据《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督查制度和奖惩办法》,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对州市党政一把手和各部门及责任人的绩效考核,各科技管理部门也要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根据专项检查情况,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确保政令畅通,确保2009年全省科技工作任务的完成。

2.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今年,省科技厅将重点开展以下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宏观管理。按照省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抓紧制定《XX省科技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深化省科技厅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工作,合理划分、科学配置职责和权限,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组织体制和程序规则,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科技行政管理体制,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创新管理方式,综合运用科技计划、政策法规、技术预测、评估监督等管理手段,提高宏观管理能力和效率。加强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建立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与沟通机制,建立省科技厅与相关部门沟通工作机制,建立省科技厅与州(市)的科技工作会商机制,建立州(市)科技进步工作统计监测评价制度,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是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善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科技计划管理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体系设置,加强各类科技计划的衔接,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快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申报、立项、评审。统一科技计划数据资源,建立完善省科技专家库。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理机制,从2009年起,对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XX省承担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973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委托科技中介机构,对在研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落实使用情况进行监理。建立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制度,2009年省科技厅将组织或委托有关科技中介机构,对科技项目的既定目标实现程度、科技项目的完成结果、投入产出效益、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以后年度科技计划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是稳步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建立相关部门间科技计划实施、科技资源配置与综合协调管理的会商、沟通与协调机制,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提高组织重大科技活动的能力。进一步调整科技经费配置思路,调整优化投入结构,探索多种科技经费配置方式,加大后补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方式,不断提高科技经费配置效益。继续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执行、决算制度,建立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成本核算的经费管理体系,项目经费的使用实行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双重负责制。

四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科技计划管理、科技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省科技计划项目库,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逐步建立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科技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进一步抓好科技评价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以科技计划、成果、奖励、信用管理为重点,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改革完善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体系。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修订《XX省科技奖励办法》,调整科技奖励奖项设置、奖励力度、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XX省科技奖励推荐、评审、监督程序,健全评审专家遴选和信誉评价机制以及科技奖励公示、回避、监督和保密制度。加强XX省社会力量设奖的规范化管理和政策支持。

3.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一是发挥行政监察部门的作用。省科技厅在科技项目的立项评审、检查评估,科技奖励评审,人才评审,职称评审等重点环节工作中,要自觉接受驻厅监察室的监督。州市科技局在进行相关工作时,也应邀请监察分局参加,并接受监督。各部门(单位)在实施科技项目过程中,也要主动接受本部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二是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的监督。从今年起凡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在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的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规范科技项目实施各方的行为。强化项目中后期管理,继续开展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完善科技计划项目检查评估方式,扩大州市科技局交叉检查项目力度,探索委托相关部门监管科技项目工作。加强对《XX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与督查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科技管理部门、中介机构、专家、承担单位在项目评审评估中的行为。

三是强化科技经费及资产的监管。加强对科技经费使用的全程监督,坚持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评审制,实行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制,凡未通过财务验收的项目不能通过结题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凡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实行先审计后验收制度,结题时须由中介机构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后方可验收。加强对全厅科技资产的管理,修改完善《省科技厅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全厅科技资产管理数据库。加强对直属单位资产财务的审计工作,规范直属单位对外投资、兴办实体等行为。

四是发挥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认真落实《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管理办法》和《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试行办法》,继续实行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项目立项、中期检查、验收鉴定等工作。启动特邀监察员对重大科技项目的全程监督工作,今年选择3—5个重大项目由特邀监察员全程监督,监督项目的立项程序、督促项目的实施、检查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以及项目产生的绩效。

五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规范。办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健全信息制度。完善信访举报和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机制,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坚持厅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高校、企业、科研院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与联系,定期进行工作通报和听取意见。配合省人大开展有关科技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调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二)落实“四项措施”,确保廉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1.切实加强和改进组织领导,为廉政建设提供保障

各科技管理部门领导要更加自觉地把廉政建设放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实施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和部署,要紧紧围绕科技项目立项、科技经费配置、科技奖励评审等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关键环节和科技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研究确定加强廉政工作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要把廉政建设要求体现在本单位的各项改革任务和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廉政工作与科技管理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一同协调发展。同时,要大力支持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依纪履行职责,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条件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构建责任体系,狠抓工作落实

反腐倡廉重在建设,贵在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地、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结合年度科技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并落实到每位领导及相关责任部门,形成科学合理、协调有效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目标考评机制,把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和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要严肃处理。

3.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议事规则。科技管理系统要制定重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把专家咨询、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依法决策等方面的重大原则体现到规则中,凡涉及重大科技立法项目、重大科技发展和改革措施,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切实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省科技厅将实行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厅党组审定制,建立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票决制。

二是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签订、检查、考评、奖惩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实行厅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修改完善省科技厅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究科技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形势,及时指导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工作。完善省科技厅反腐倡廉工作的协调机制,坚持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教育、监督、制度、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是认真落实四项制度。认真执行《XX省科技厅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XX省科技厅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和《XX省科技厅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加强各级科技管理系统作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政风活动,加强监督检查,改进会风和文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提高科技工作效率和质量。

4.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促进依纪依法行事

一是加大对科技管理过程中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对科技管理人员在项目评估评审中存在干预评估评审活动,聘请不具备条件的中介机构或专家承担评估评审活动,违反规定擅自泄露评审资料、评估人员、评审专家名单、评估评审意见,在评估评审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省科技厅将予以行政问责。对评估人员、评审专家在项目评估评审中存在利用特殊身份为利益关系者获得项目立项,通过项目检查验收,泄露项目评审资料和评估评审对象商业秘密,接受评估评审对象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行为的,省科技厅将予以责令改正、记录不良信用、警告、通报批评、宣布评估评审意见无效及取消其参加评估评审活动资格等处理。

二是加大对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对在科技项目立项、评估评审、检查验收、科技奖励评审、科技人才评审等环节中的违纪行为予以惩处,对项目实施中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和数据,承诺的项目自筹及配套经费未落实到位,项目经费使用严重违规,不配合项目检查评估工作,项目超过任务书原定完成时间1年以上不申请验收并不按规定申请延期,擅自变更项目任务书内容,为使项目通过验收,有弄虚作假行为等,省科技厅将视情况采取限期整改、终止项目、追缴科技经费、取消单位和项目负责人3年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措施,并公布处理结果。

三是加强对不诚信行为的惩治力度。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XX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承担单位不诚信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的中介机构、专家,在项目实施中有不诚信行为的项目承担单位和个人,省科技厅将建立不诚信单位和个人信息库,实行公示制度,加强对不诚信行为的处理,营造尊重科学、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为进一步增强各乡镇、办对这次依法行政 廉洁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8月12日,市人口计生委召开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 廉洁行政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动员大会。各乡镇办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乡所所长和计生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动员会。会上,传达了本次依法行政 廉洁行政检查活动的具体内容,并对自查自纠和整改的时间、步骤以及活动开展方式方法进行了认真安排。会议要求各乡镇办要高度重视这次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 廉洁行政检查活动,各单位一定要增强全市“一盘棋”的工作观念,要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结合工作实际,集中时间和人力,认真扎实的开展好此项工作,力争通过活动的开展,全面推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奋斗目标的实现,奠定更加扎实的工作基础。全市动员大会后,市人口计生委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指导到位、有错必纠”的原则,要求各科室、站根据《通知》所确定的检查内容以及工作分工,结合业务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措施和方法步骤。委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和各科室、站相关人员到分包乡镇、办事处进行现场指导,保证检查活动开展质量。按照市人口计生委的部署,各乡镇办也先后制定了活动方案。

二、对照方案,开展自查

一是市乡两级分别抽调人员,组成文件审核小组,并由专人负责,就20__年以来出台的文件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公民权利、增设群众义务、下达征费指标和手术任务等问题进行了逐一筛查。 二是认真对照河南省政府法制网,对全市现所有的从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者的身份进行了核查,确认了全市各乡镇、办从事计生行政工作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格情况。三是对20__年以来全市822例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和22例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核查,首先将20__年以来所有征收社会抚养费票据存根、所有罚没票据存根与票据核对,又将案卷、票据、网上办案逐一核对,就个案委托、征收或处罚程序、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足额上缴国库等情况进行了一一核查。四是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掀起活动高潮,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布有奖举报电话,设立投诉箱,为广大育龄群众开设“绿色通道”,广泛接受群众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鼓励群众举报。五是为了确保自查活动不图形式、不走过场,能够查出问题,及时整改,市计生委成立了督察组,加大对自查活动的督查力度,定期对各乡镇办自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对措施不力,清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到位。六是建立定期汇报制度,活动领导组要求各乡镇办每周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由市活动办公室及时对各乡镇办上报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整理。

通过活动的初步开展,我们在自查自纠阶段已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自查自纠阶段,我们清查出了不规范及内容不合法的文件5份,对3名不具备执法资格从事执法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换,纠正和解决了7例在行政处罚工作中自由裁量权适用不当和罚没票据使用混乱等问题,没有发现“放水养鱼”、不遵守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及利用节假日、计划生育各种检查评比中收送红包、弄虚作假等不廉洁行为和现象。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大局,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促进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全市人口总出生23070人,出生率为10.11‰,低于省上下达控制指标13.7‰的3.59个千分点;农村计划生育率86.09%,高于省上下达指标79%的7.09个百分点,保持了低生育水平稳定。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以后,自己及时采取集体集中学、个人自学、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总书记总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同时还结合学习了同志《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等一系列文件资料,通过学习和讨论,一是使自己认识到,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应对国际国内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生要的意义。特别是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了深刻阐述,自己一定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领会精神实质,明确任务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决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要求:①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②以整体性、建设性的思路来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③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④以政策创新精神推进工作。三是明确了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②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③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④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⑤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反腐败工作创新。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寻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服从和服务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立足点和切入点。一是教育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认直贯彻执行社会稳定,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市委和委党组重大工作决策部署,思想上始终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对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监督检查。坚持各级党政领导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的领导责任制;三是严格控制计外出生,严格落实每10万农业人口完成60例节育任务,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四是加强对计划生育国债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检查,使全市所投资的4000多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五是加强了对维护社会稳定的监督检查。市县乡计生部门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主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保证了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和建国60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的顺利进行,近几年,为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未发生赴省进京和群体性上访问题。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完成。

1.加强对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一是年初结合传达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三次、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和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反复认真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在为期4个多月的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中,委领导班子和每个成员普遍对照中央规定的“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和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6条纪律,逐项逐条对照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市两办《关于印发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禁酒令处理办法的通知》和市纪委《市国家工作人员十个严禁》,针对计划生育督查考核工作中基层接待攀比心理,讨论制定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督查考核工作纪律》,严格规定各级计划生育工作部门严禁工作就餐饮酒及饮料,要求各县乡村及群众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2.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我们按照“畅通渠道、解决问题、维护推进、促进稳定”的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开展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集中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的政治任务,从规范管理入手,积极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7件(次),其中来信37件,来访35人(次),电话访27人(次),电子访8人(次)。与上年119件相比,下降12件。其中市人口委直接受理30件,七县(区)受理77件,全部结案,结案率为100%。

3.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目标,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实现为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检验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我们紧紧围绕全市人口计生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集中治理和专项清理,有效地防止和遏制了不正之风。一是加强了对计划生育各项优先优惠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平时督查、半年和年度考核和专项清理,通过入户调查核对卡册、查阅票据、明查暗访等形式,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救助、特困救助、二女户结扎一次性奖励、计生低保、危房改造、新型合作医疗减负、子女升学加分、农村沼气、自来水免费入户等优先优惠政策落实逐项治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基层及时纠正。二是加强了对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会同财政部门对国债和灾后重建项目、计生事业费等资金的监督,保证了各项优惠政策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到户到人。三是广泛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不法行为。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计生有奖举报机制。各县(区)普遍建立了30万元的有奖举报基金,公布了有奖举报电话,加强了对有奖举报信件的查办。五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委《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核评估工作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公开办事。

4.创新机制,强化监控,不断健全反腐败体系的长效机制。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是有效防止腐败现象发生的有效途径。今年以来,我们针对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采取规范权力运行,健全监督制约,强化监督管理。一是针对基层一些干部作风不实,容易导致计生统计数据虚假问题,加大改革计生考核办法,由以前年终考核“一锤定音”改为平时监查,半年和年终考核综合考核评估,并且加大了打假求实分值权重,对个别有意弄虚作假者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修订和完善了非农业计划内二孩生育指标审批和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的“三级申报、四级公示”和“一集中五统一”管理制度,邀请市监察局和市卫生局纪检干部参与年度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严格实行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专家、工作人员封闭式管理和专家鉴定终身负责制。全市非农业计划内二孩生育指标审批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政策标准从严掌握。三是加大对出生性别比偏高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各县(区)普遍建立了30万元的有奖举报基金,公布了有奖举报电话,加强了对有奖举报案件的查办。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推行“阳光计生”,全市103个乡(镇)和1516个村普遍设置了档次比较高的政务公开栏,对涉及群众关注的二孩指标审批、优先优惠政策资格对象确认等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通过干部作风集中整顿,进一步增强自身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自觉性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特别是在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中,自己通过认真查找、同志们帮和广泛征求意见,对照中纪委规定的6条廉洁自律纪律,从思想上深刻剖析了原因,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观念,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省市委和委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自己在严格遵守党的“四大纪律”的同时,严格遵守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制定的领导干部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并经常教育配偶和子女慎重行事,清白做人。在下基层督查考核工作时,能够做到坚持原则,公正执法,不徇私情,不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