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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产业可行性报告范文

养老产业可行性报告

养老产业可行性报告范文第1篇

20xx年最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行为,保护基金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基金),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基金。

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可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委托投资的资金额度、划出和划回等事项,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第四条 养老基金投资应当坚持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原则,确保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第五条 养老基金投资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养老基金投资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机构)签订委托投资合同,受托机构与养老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合同、与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机构)签订投资管理合同。

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权利义务,依照本办法在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中约定。

第六条 养老基金资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不得将养老基金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第七条 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因养老基金资产的管理、运营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养老基金资产,权益归养老基金所有。

第八条 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和其他为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提供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九条 养老基金资产的债权,不得与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和其他为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固有财产的债务相互抵销;养老基金不同投资组合基金资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第十条 养老基金资产的债务由基金资产本身承担。非因养老基金资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资产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 养老基金投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国家对养老基金投资实行严格监管。养老基金投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从事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关联交易等损害养老基金及他人利益、获取不正当利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贪污、侵占、挪用投资运营的养老基金。

第二章 委 托 人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为养老基金委托投资的委托人,可指定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承办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养老基金归集办法,将投资运营的养老基金归集到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二)与受托机构签订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合同。

(三)向受托机构划拨委托投资资金;向受托机构下达划回委托投资资金的指令,接收划回的投资资金。

(四)根据受托机构提交的养老基金收益率,进行养老基金的记账、结算和收益分配。

(五)定期汇总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六)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受托机构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受托机构,是指国家设立、国务院授权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受托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养老基金受托投资内部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估办法。

(二)选择、监督、更换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

(三)制定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策略并组织实施。

(四)根据委托投资合同接收委托人划拨的委托投资资金;根据委托人通知划出委托投资资金。

(五)接受委托人查询,定期向委托人提交养老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委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定期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开展养老基金受托管理业务情况的报告;定期向社会公布养老基金投资情况。

(六)根据托管合同、投资管理合同对养老基金托管、投资情况进行监督。

(七)按照国家规定保存养老基金受托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八)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七条 受托机构应当将养老基金单独管理、集中运营、独立核算,可对部分养老基金资产进行直接投资,其他养老基金资产委托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同一个养老基金投资组合,托管机构与投资管理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

第十八条 申请养老基金托管业务、投资管理业务的机构,需向受托机构提交申请。受托机构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参照公开招标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养老基金托管业务、投资管理业务申请人进行评审。评审办法及评审结果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建立健全受托机构、托管机构和投资管理机构竞争机制,不断优化治理结构,提升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水平。

第十九条 受托机构及其董事(理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与委托人合同约定。

(二)利用养老基金资产或者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侵占、挪用受托管理的养老基金资产。

(四)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或者利用该信息从事或明示、暗示他人进行相关的交易活动。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托管机构

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称托管机构,是指接受养老基金受托机构委托,具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经验,或者具有良好的基金托管业绩和社会信誉,负责安全保管养老基金资产的商业银行。

第二十一条 托管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安全保管养老基金资产。

(二)以养老基金名义开设基金资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

(三)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四)负责养老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和确认投资管理机构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五)按照规定监督投资管理机构的投资活动,并定期向受托机构报告监督情况。

(六)定期向受托机构提交养老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开展养老基金托管业务情况的报告。

(七)按照国家规定保存养老基金托管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八)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 托管机构发现投资管理机构依据交易程序尚未成立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投资管理机构,并及时向受托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托管机构发现投资管理机构依据交易程序已经成立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投资管理机构,并及时向受托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托管机构职责终止:

(一)违反与受托机构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二)利用养老基金资产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依法接管的。

(四)受托机构有充分理由认为托管机构应当被终止职责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有充分理由和依据认为托管机构应当被终止职责的。

(六)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托管机构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养老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在45日内办理基金托管业务移交手续,新的托管机构应当接收并行使相应职责。

第二十五条 托管机构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托管的养老基金资产与其固有财产混合管理。

(二)将托管的养老基金资产与托管的其他财产混合管理。

(三)将托管的不同养老基金资产混合管理。

(四)侵占、挪用托管的养老基金资产。

(五)利用养老基金资产或者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或者利用该信息从事或明示、暗示他人进行相关的交易活动。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投资管理机构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机构,是指接受受托机构委托,具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经验,或者具有良好的资产管理业绩、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负责养老基金资产投资运营的专业机构。

第二十七条 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确保独立投资运营;应当健全资产配置、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等制度。

投资管理机构及其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养老基金资产和受托机构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在行使权利或者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循回避原则。

第二十八条 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投资管理合同,管理养老基金投资组合和项目。

(二)对所管理的不同养老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三)及时与托管机构核对养老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结果。

(四)进行养老基金会计核算,编制养老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五)按照国家规定保存养老基金投资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六)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九条 投资管理机构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委托投资资产出现的投资损失。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受托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一)养老基金资产市场价值大幅度波动。

(二)有可能使养老基金资产的价值受到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报告事项。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管理机构职责终止:

(一)违反与受托机构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二)利用养老基金资产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依法接管的。

(四)受托机构有充分理由认为投资管理机构应当被终止职责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有充分理由和依据认为投资管理机构应当被终止职责的。

(六)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投资管理机构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养老基金投资运营业务资料,在45日内办理基金投资运营业务移交手续,新的投资管理机构应当接收并行使相应职责。

第三十三条 投资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养老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二)不公平对待养老基金资产与其管理的其他财产。

(三)不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养老基金资产。

(四)利用养老基金资产或者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向受托机构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六)侵占、挪用养老基金资产。

(七)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或者利用该信息从事或明示、暗示他人进行相关的交易活动。

(八)从事可能使养老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 养老基金投资

第三十四条 养老基金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第三十五条 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养老基金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参与投资。

第三十六条 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养老基金可以进行股权投资。范围限定为中央企业及其一级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包括省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资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第三十七条 养老基金投资比例,按照公允价值计算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定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国债,债券回购,货币型养老金产品,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5%。清算备付金、证券清算款以及一级市场证券申购资金视为流动性资产。

(二)投资一年期以上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一年期以上的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债券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135%。其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40%。

(三)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

养老基金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但因投资股票、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而衍生获得的权证,应当在权证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四)投资国家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股权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20%。

由于市场涨跌、资金划拨等原因出现被动投资比例超标的,养老基金投资比例调整应当在合同规定的交易日内完成。

第三十八条 养老基金资产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所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对冲标的的账面价值。

第三十九条 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和投资运营情况,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适时报请国务院对养老基金投资范围和比例进行调整。

第七章 估值和费用

第四十条 受托机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等规定,对养老基金进行会计核算和估值。

当月发生的委托投资资金划入、划出和投资收益分配,以上月末的估值结果作为核算依据。

第四十一条 托管机构提取的托管费年费率不高于托管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0.05%。

第四十二条 投资管理机构提取的投资管理费年费率不高于投资管理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0.5%。

受托机构应当在投资管理合同中规定投资管理机构的业绩基准,制定绩效考核办法。

第四十三条 根据养老基金管理情况,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适时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率进行调整。

第四十四条 受托机构按照养老基金年度净收益的1%提取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养老基金投资发生的亏损。余额达到养老基金资产净值5%时可不再提取。

风险准备金与本金一起投资运营,单独记账,归委托人所有。

第八章 报告制度

第四十五条 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告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情况,保证报告内容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六条 受托机构要按下列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报告有关事项:

(一)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养老基金资产、收益等财务状况。

(二)向委托人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每季度提交养老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投资资产、收益等情况报告。

(三)向委托人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经济综合部门报送养老基金资产年度审计报告。

(四)养老基金发生重大事件的,应立即报告委托人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并编制临时报告书,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第四十七条 托管机构应当按照托管合同和受托机构的要求,向受托机构提交养老基金托管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如发生特殊情况,还应当提供临时报告或者进行重大信息披露。托管机构应当对投资管理机构编制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复核,并根据需要出具复核意见。

第四十八条 投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投资管理合同及受托机构的要求,向受托机构提交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如发生特殊情况,还应当提供临时报告或者进行重大信息披露。

第四十九条 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养老基金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受托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一)减资、合并、分立、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决定申请破产或者被申请破产的。

(二)涉及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

(三)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的。

(四)托管合同、投资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报告事项。

第五十一条 受托机构应当将委托管理合同、托管合同、投资管理合同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依法对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及相关主体开展养老基金投资管理业务情况实施监管,加强投资风险防范。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按照各自职责,对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相关部门在监督过程中应加强沟通与信息共享。

第五十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开展调查或者检查应当由两人以上进行,并出示有效证件,承担下列义务:

(一)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二)保守在调查或者检查时知悉的商业秘密。

(三)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四条 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和其他为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阻挠或者逃避检查,不得谎报、隐匿或者销毁相关证据材料。

第五十五条 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管理运营养老基金资产,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为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提供服务,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职业准则和行业规范,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 养老基金投资管理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五十七条 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情况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认真调查处理。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受托机构及其董事(理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有本办法第十九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由所在机构暂停或者撤销其养老基金投资管理职务。

第五十九条 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有本办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三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暂停其接收新的养老基金托管或者投资管理业务。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管理费扣减;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50万元以下管理费扣减,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管理费扣减。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由所在机构暂停或者撤销其养老基金投资管理职务。

第六十条 投资管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规定,超出投资范围或者违反投资比例规定进行投资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暂停其接收新的养老基金投资管理业务,同时处以50万元以下管理费扣减。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由所在机构暂停或者撤销其养老基金投资管理职务。

第六十一条 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提供报告或者提供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下管理费扣减。

第六十二条 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可暂停其接收新的养老基金托管或者投资管理业务。

第六十三条 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受到3次以上警告的,由受托机构终止其养老基金托管或者投资管理职责,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第六十四条 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理事)、监事、管理和从业人员侵占、挪用养老基金资产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资产。

第六十五条 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养老基金资产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养老基金资产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除依法给予处罚外,由受托机构终止其养老基金托管或者投资管理职责,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第六十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并依法处以业务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第六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养老基金投资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规定的处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或者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按照各自职责作出决定。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同一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

养老产业可行性报告范文第2篇

一、SFAS NO.158的主要内容及分析

(一)SFAS NO.158的主要内容。SFAS NO.158主要是对先前的SFAS NO.87、SFAS NO.106以及SFAS NO.132的修正,即是雇主对退休福利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问题。本文出于探讨其对我国企业年金会计的启示,所以只谈其关于养老金的处理。雇主对养老金的会计处理是以企业为主体的,属于财务会计的范畴。因此,对该部分养老金会计处理的变动将影响企业的财务处理及信息披露。

SFAS NO.158首先规定了该准则制定的目标,即要求雇主:1、在其资产负债表中,将单一雇主既定退休后福利计划的资金充足保障状况或无资金保障状况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并且,当资金提存状况发生变化时,应在企业主体的综合收益中或非营利组织的不受限制净资产中确认这些变化额。2、在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日计量计划的资金提存状况,除了少数例外情况。

SFAS NO.158与以前的美国养老金会计准则相比,没有改变多雇主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而是修正了单雇主计划的雇主对其资产负债表中既定受益计划提存状况的确认。准则规定修正了首次应用SFAS NO.87和SFAS NO.106而留存的以前并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前期服务成本或服务债权和过渡性资产或负债的确认;修正了包括与以前在SFAS NO.106结论的基础上得出的假设折现率的选择相关的指南在内的SFAS NO.87和SFAS NO.106;对雇主年末资产负债表日计量计划资产和福利债务进行了修正;删除了比雇主年末资产负债表日最多提前三个月作为计量日的规定;修正了根据SFAS NO.130没有报告综合收益的非营利组织或其他主体应用对雇主资产负债表中既定受益计划提存状况的确认的修正时需要提供额外的指南。

在养老金信息披露方面,准则要求企业在其资产负债表中详细报告有关养老金计划和其他退休人员福利计划的资金状况,明确披露公司在按承诺支付退休员工福利上的真实负债。

(二)SFAS NO.158分析。SFAS NO.158首次要求雇主将预计养老金福利与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之差所计量的计划提存状况在其资产负债表中进行确认。合计所有资金充足保障计划的数额,并且在资产负债表中将这些数额确认为资产;同时,也要合计所有无资金保障计划的数额,并在资产负债表中把这些数额确认为负债。在SFAS NO.87中FASB仅仅要求雇主将养老金期间净成本与提存数之间的差额确认为一项资产(预付养老金成本)或负债(应计养老金成本)。

另外,若累积福利义务超过计划资产公允价值,则根据计划的提存状况确认一项附加最小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无形资产。而对于养老金信息的披露主要还是集中在报表附注中,包括计划的说明、养老金成本的组成部分、累积福利义务,等等。

SFAS NO.158的颁布意味着美国的公司将面对数以几十亿的养老金债务,使得投资者对该准则的颁布倍加关注。之前对于最小负债的确认问题,多位学者曾就其在附注中披露还是报表中披露发生过争执。反对将最小负债在报表内确认及披露的人认为,这一金额较大的不确定性将影响报表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同时带来资产负债表的较大波动;而且表内确认使报表上的债务金额上升,给企业带来不利的影响,如流动比率的下降、负债权益比率上升、外部融资成本上升和企业估价下降等。国际会计准则便遵循了这一观点,将养老金负债在表外披露。而FASB认为基于相关性与谨慎性原则,企业应该充分披露养老金信息,所以最小负债应该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SFAS NO.158要求确认比之前的最小负债数额更大的负债,说明了美国FASB更加倾向于充分披露养老金信息。

二、SFAS NO.158的意义

SFAS NO.158的颁布意味着美国将对养老金会计进行重大的改革使其更加合理化。FASB在2005年下半年宣布要改革相关会计制度,整个改革分两个阶段进行。SFAS NO.158的标志着第一阶段任务的部分完成,在这一阶段,FASB将要求企业更为精确地计算和报告其退休员工福利计划,并在其中包括用于计算企业利润的成本。就目前准则的颁布,笔者认为其意义有以下两点:

(一)目标深入化。FASB曾就养老金会计的目标进行过反复的讨论与思考,而对养老金会计的处理和信息披露也是基于会计目标进行规范的。美国的养老金会计准则中以SFAS NO.35和SFAS NO.87为代表,以后的大部分养老金会计准则都是对这两者的修正与补充。FASB于1974年在其日程表中增加了两个养老金项目:员工福利计划的会计报告和雇主对养老金的会计处理。第一个项目导致了SFAS NO.35――《既定受益养老金计划的会计处理和报告》的,第二个项目则导致了SFAS NO.87――《雇主对养老金的会计处理的》。为了应对一些学者的置疑,FASB在SFAS NO.35中将养老金计划财务报表的首要目标从征求意见稿中的“有助于评价计划现在和未来支付到期养老金的能力”改为“有助于计划参与者评价与其应收累积养老金有关的安全性”。委员会认为,评价计划的支付能力、管理者的责任和资产的保全情况等要求都是对提供有助于评价养老金安全性信息的内在要求。所以,有助于评价养老金计划资产的安全性是养老金计划财务报表的首要目标,会计规范都是以此目标为前提的。

正如前文所说,一些人认为在财务报表内披露养老金信息会影响投资决策,而委员会认为即使会计处理的结果对一些管理者的决策会产生影响,也不能得出会计准则应设计为鼓励或不鼓励某种管理行为的理论。在那种基础上发展会计准则,需要委员会判断哪种行为可取,哪种行为不可取。财务报表的核心是要为经济决策者提供中立的、不偏不倚的、对决策者有用的财务信息,而影响这些决策并不是财务报告的功能。所以,为了充分披露会计信息而保障基金的安全性,FASB还是决定对养老金信息的部分数据进行表内披露。

除了信息披露的问题,在SFAS NO.35和SFAS.87中对养老金的会计处理规范都是以安全性为目标的体现,如前文所说的养老金资产与负债的确认与计量。SFAS NO.158的目标直接就要求雇主将养老金的提存情况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说明委员会基于充分披露信息的要求,更加直白地表现其迫切采取手段保障基金安全性的意愿。如果说先前的准则中会计目标处于宏观层面,现如今的SFAS NO.158的目标就是微观层面。对养老金会计业务的改革规定是保障基金安全性,由此确保基金支付能力的具体措施,所以后者的目标是对前者的深化和细化。

(二)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化。尽管美国是世界上对养老金会计研究最深入的国家之一,并制定了完整且详细的会计准则,但仍然发生过一系列影响养老金支付的案件,较具代表性的就是安然的破产案。通常,许多公司都承诺对退休员工提供高昂的福利待遇,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预留这部分款项以确保承诺的兑现。而依据现有的会计准则,并不要求企业在其收益表或资产负债表中披露实际预留款项与承诺福利之间的亏空。这样的会计准则事实上给企业提供了一把保护伞。应预留而没有预留的款项往往另做他用,即在经营实际回报低于预期时,企业可以移花接木,从账面上把对退休员工承诺的福利款项转移到企业报告中,来粉饰业绩,让庞大负债看起来像是可观的资产,从而误导投资者对于企业股票、债券和其他养老金计划所持有资产价值的认识。基于这种情形,FASB才宣布要改革相关的会计制度。

由于既定受益制养老金会计核算中涉及大量精算的内容,所以美国有些学者认为养老金信息应在精算报告的范围内,由此可以从企业财务报表中排除,信息使用者可以从精算报告中获取所需信息。但委员会并不接受如果信息的准备不在会计师的专业资格之内就超出了财务会计的观点,将养老金信息移出财务报表无疑让企业规避了他们应承担的责任。只有将养老金信息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才能使养老金信息透明化,让企业明确自身的责任,不能随意转移资金。SFAS NO.158的更加证明了此观点,对于养老金信息的披露不仅仅局限于表外,也不局限于基金报表,而是要在企业的财务报表内进行披露。其意义在于政府加强企业作为核算养老金主体的责任,而不仅仅依靠政府与社会的监督。

三、SFAS NO.158对我国企业年金会计的启示

美国养老金会计准则中养老金的范围指的是我国的企业年金,即是我国养老保险的第二支柱,原名为补充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会计核算属于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核算范围,不适用于企业年金会计准则。我国出于种种原因,对企业年金会计的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对雇主要求的会计核算准则还处于缺失状态。

国际上通行的养老金计划为既定受益制,采用此计划需要大量的精算人员。既定受益计划向受益人承诺支付确定数额的养老金,在此计划下支付风险为企业承担。既定提存制下,员工和企业只缴存确定的数额,而未来的支付是不确定的,风险由此转嫁到了受益人身上。因此,在现有体制下,我国更加应该关注基金的安全性。近年来养老金的挪用案也证明了我国对养老金的安全性关注太少,这要归咎于我国的养老金信息披露不充分,从而使受益人难以获知基金状况。

养老产业可行性报告范文第3篇

中共中央总书记日前对加强老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应对老龄化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顶层设计,做到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要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十三五”期间要抓好部署、落实。自2014年起,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与《中国经济周刊》已经连续三年联合《中国老龄社会与养老保障发展指数》年度报告。中国目前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加速时期,养老保障既是个人和家庭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希望我们的这一报告能为关心和关注中国养老问题的社会各界,提供一个分析参考。此文为报告内容概要。报告全文详见经济网。

《中国老龄社会与养老保障发展指数(2015)》报告(下称2015版报告)中三大分项指数分值均有所下降,社会保障扩面和提高待遇所取得的成绩,与社会保险基金收小支多的不利趋势基本取平。“医疗保障发展指数”从上年的63.5分降至61.2分,是三大分项指数中唯一及格的;“养老金发展指数”由升转降为57.9分(2013版报告为51.6分、2014版报告为58.5分);“老龄社会与银色经济发展指数”比上年降低0.2分,为52分。

人口老龄化不等于社会老化,不能忽略,也不要悲观,这是人类继农业革命、工业革命后进入大健康产业革命的标志,谈老龄社会不仅是老年人的问题,而是经济社会进入一种新常态的问题,需要按照人口老龄化的需求组织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活动,调整供求关系。但是,中国在未完成农业现代化和工业现代化时便进入老龄社会,“未备而老”的挑战是严峻的,目前的战略准备和国民教育非常不足。

2020年,中国很可能提前进入超级老龄社会,代际矛盾更加凸显。在“十三五”规划期间,亟待按照日前对加强老龄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做到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建议在“十三五”期间制定和执行银色经济发展战略,改善劳动人口人力资本以提高生产力、改善老龄人口资产结构以提高购买力,实现代际平衡,扭转中国“未备先老”的局面,为老龄社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人口老龄化仍在加速,

赡养负担加重

老龄社会与银色经济发展指数,从老龄社会发展速度与深度、老龄赡养比、养老保障、老龄产业、老龄人口红利5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进行评价(见表1)。2015版报告基于2014年数据计算,该指数得分52分,已经连续第三年下降(2013版报告、2014版报告该指数分值分别为52.6、52.2)。

2015版报告指出该指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老年赡养负担加重。因人口老龄化、提前退休、正规就业不足等因素,从2014年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计划内赡养比跌至3:1以下(即不足3个缴费人供养1个领取人);部分地区在不断提高社会保险费率,企业和职工总和养老保险费率超过缴费工资的30%、医疗保险费率超过10%,中小企业不堪重负。二、养老金支付有缺口。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计划均出现当年资金缺口,导致养老保障指标值下降。

基本养老保险遇收支两面楚歌,

养老金结构调整到了关键时刻

养老金发展指数由政策公平性、制度效率性和基金持续性3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构成(见表2),反映养老金覆盖范围、费基费率与替代率之间的效应和养老基金中长期持续性等问题。2015版报告该指数得分57.9,比上一年的58.5分有所降低。

2014年,中国养老金制度建设可谓“一喜两忧”。一喜即指制度并轨。2014年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政策并轨,养老金制度的公平性大大提高,但在具体实施之前,双轨制的待遇差仍然很大,这种情况在2016年以后可能有所改变。两忧即指中小企业提出费率高负担不起,越来越多地方统筹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有缺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难、制度内赡养比低于3:1,收入增长率下降;更多地区养老金支付有缺口、财政补贴不断增加,支出增长率上升;基金化养老资产积累减少,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风险加大。

2015版报告养老金持续性评价值为16.2,是3个一级指标中表现最差的。2015年11月,在财政部、人社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2014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报告》中显示,虽然收入仍大于支出,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剔除财政补贴等收入后,2014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为18726亿元,基本养老金支出为19045亿元,收支相抵为负319亿元。

面对人口老龄化,养老金问题涉及代际关系,既要解决养老后顾之忧,也要激励青年人就业,这不仅是财务问题,更需要政策决策。对养老金制度进行结构调整和参数调整恰逢其时,不能再贻误时机。一要夯实中央统筹基础养老金,并适度降低企业费率;二要扩大职业年金计划;三要鼓励发展商业年金计划,延期征税、信托管理、做实个人账户。由此明确政府责任、个人责任,利用好财政和市场两个功能。本届政府责任重大,需要偿还旧账、规范未来。

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大于收入,

部分地区出现当期缺口

医疗保障发展指数包括卫生出资合理性、医保政策科学性和医疗服务治理有效性3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和25个三级指标(见表3)。2015版报告指数评价值为61.2,略低于2014版评价值63.5,仍然是3个指数中唯一的一个及格指数。

养老产业可行性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年金;信托;委托;市场准入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08)12-0038-03

随着中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人口的养老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养老的资金来源包括三部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基本养老保险是以满足基本生活保证为目标的制度安排,其替代率在40%~60%之间,也就是说,退休人员领取的养老金只是其工作期间收入的40%~60%,这会严重影响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和医疗保障。储蓄作为个人的资金的积累,在个体间存在很大差异,难以解决社会的公平性问题。正是基于这两种养老资金存在的问题,目前各国纷纷通过建立年金计划来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1]。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我国于1995年由劳动部下发了《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首次对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规范。中国加入WTO后,为与国际接轨,将补充养老保险更名为年金,并于2004年初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对企业年金的管理流程进行了规定。

基于上述背景,本文对企业年金相关各方的信托、委托关系进行了分析,对政府部门的监管模式进行了探讨,以期能为我国企业年金的顺利推行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企业年金计划的相关方

企业年金计划的相关方包括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受托人和企业之间是信托关系,双方签订信托合同;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之间是委托关系,双方签订委托合同。其相互关系如图1所示。

企业年金的受托人在接受了委托人的信托之后,又将该信托资产的管理委托给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在这个信用关系网络中,受托人明显处于核心地位,是企业年金安全运行的中心枢纽。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的信托关系

委托人是设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和职工,受托人是依据信托合同对委托资产进行全面监管的当事人。

(一)以资金增值为目的的信托关系

具有工作能力的职工,由于收入相对稳定,因此只注重现实消费而忽视了对未来养老的储蓄。为了避免员工过度的现实消费而可能导致的未来养老问题,通过按一定的比例关系由员工和企业共同缴纳相应的费用,从而形成了年金的资金源头。从这个角度来看,企业年金其实是一种强迫性的延期消费。

作为对延期消费的补偿,企业年金的受益人(参加年金计划的职工)应能得到相应的补偿,这就需要保证企业年金能获得令受益人满意的回报率。企业和个人作为企业年金的委托人,缺乏足够的时间和经验来保证资金的合理收益率,因此需委托相关机构对这笔资金进行管理,这就是受托人产生的原因。

根据我国的《信托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形成了以契约关系为纽带的信托关系。年金的信托关系属于他益型受托关系,即委托人和托管人通过签定信托合同来保障第三方的权益。在一般的他益信托关系中,受益人的受益权是无条件的,即受益人无须支付对价;而在年金的信托关系中,受益人的受益权是有条件的,是在支付对价的前提下(如按期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而获得的。因此,为最大限度保障受益人的权利,委托人的权利必须受到限制,以避免可能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信托关系涉及委托人、托管人和受益人,其根本目的是保证年金资金的安全性,以保证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信托关系中,当事人之间的制衡关系非常弱,而更多依赖于受托人自身的职业道德。通过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最终维护委托人的根本利益,并通过要求受托人将其资产与受托资产分开以保证受托资产的独立性[2]。

(二)受益人的产权出让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10条规定,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当受益达到规定条件(退休、出国定居等),才可以从账户中提取资金。由此可见,年金资金的产权游离于收益人的年限很长。在游离过程中需要一个产权出让过程。从权责的角度来看,由于受托人需要对年金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因此如果其缺乏相应的产权,将不利于其尽职尽责的履行受托义务。

对于受托人的暂时财产权,可以有两种形式的制度安排:一种是实际占有,即明确规定年金资产的归属性,一旦受托人破产,委托资产也就列入了清算目录中;另一种是民意占有,即受托人享有对年金财产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而无收益的权利,当受托人破产时年金资产并不列入清算目录。

企业年金信托属于附条件的他益信托,这就意味着受益人是在支付对价的前提下获得其受益权,因此受益人的受益权是有一定限制条件的。从保证养老的角度看,受益人只有达到规定条件才可以领取养老金,而在达到领取条件之前,应禁止其对受益权进行转让、偿债、抵押和质押。

三、托管人与其他三方的委托关系

(一)以委托关系为特征的功能外包行为

在年金管理过程中,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是非常重要的负责保证年金安全的相关方。从保证资产保管安全的角度看,年金管理采取和会计管理中的“账钱分离”的原则,账户管理人类似于企业的会计,专门负责账目处理。账户管理人类似于企业的出纳,专门负责现金资产的管理。从保证资产投资安全的角度看,投资管理人类似于企业的财务部门,专门负责资产的投资管理。

受托人在法律的框架下,分别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形成委托关系,通过功能外包实现对年金的有效运作和监管[3]。与信托关系相比较,委托关系所承担风险较小。在委托关系的框架之下,受托人有权依据自我判断对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者进行更换,这就迫使这三种机构必须以提高管理效率为重点,切实降低运营成本,在保证年金安全性的前提上提高自身竞争力。

(二)以受托人为核心的相互制衡关系

账户管理、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作为对企业年金进行具体运做的相关方,他们相互之间会产生业务联系。按照《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账户管理人应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托管人应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管理人应定期向受托人提交投资管理报告。

在强调受托人知情权的同时,企业年金的制度安排还包括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之间的相互制衡的关系。按照《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账户管理人应及时与托管人核对缴费数据以及企业年金基金账户财产变化状况;托管人应及时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核对有关数据,复核、审查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财产净值;投资管理人应及时与托管人核对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结果。通过相互间的监督和制衡,最终保证年金资产的安全性[4]。

四、政府机构的监管模式

设立企业年金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一个严格的退休收入来源服务,其在具有市场属性的同时,更多体现了社会属性,因此政府的监管是保证年金市场性和社会性的必要条件,政府监管包括市场准入和信息披露及报告。

(一)市场准入

以事前监管为目的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包括两种,即严格准入限制模式和审慎准入管理模式[5]。严格准入限制模式是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对金融机构的注册资本、从业人员结构和公司治理模式进行明确要求。审慎准入管理模式强调市场进入的开放性,仅对年金专业管理机构的准人资格作一个基本条件和要求。

年金对安全性的特殊要求,使得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严格的准入限制模式进行管理。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受托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账户管理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托管人净资产不少于50亿元人民币,投资管理人中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其他专业投资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通过对注册资本和从业人员的限制性规定,保证了参与年金运作的机构行为的规范性。

(二)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

根据《世界经合组织(OECD)企业年金治理准则》,企业年金运作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是保证年金管理透明性的重要前提[6]。信息披露制度是指企业年金计划细节的任何重大变动,都需向有关当事人进行清晰、准确、及时披露。报告制度是指在企业年金管理过程中,相关各方之间应建立通畅的报告渠道和规范的报告程序,确保治理主体的各方均可获得及时、准确、完备的相关信息。

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最终是为了保证政府监管的动态性,以最大限度保证受益人合法权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受托人发生重大事件时,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账户管理人应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托管人应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报告,投资管理人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投资管理报告。

五、年金管理中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最低收益保障制度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年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等流动性产品,银行定期存款、国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股票等权益类产品以及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等投资性产品。由于投资存在一定风险,而投资人自身又并不直接享受投资收益,因此投资人对年金投资的管理可能会因缺乏激励机制而影响年金投资的收益率。

年金收益人并不参与投资管理,而只是被动接受投资结果,因此这可能导致收益人承担过高的投资风险[7]。为防止人由于管理不善或者违规操作而可能导致的年金基金的高风险性,一些国家相应建立了风险补偿机制,为年金基金的受益者提供最低收益保障。《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将基金公司也列入了投资管理人的范畴,但由于我国的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基金公司不得为投资人设定最低收益保证,因此如何对相关法律进行进一步调整,是政府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的关键。

(二)明确受益人的转让事宜

企业年金的管理更多采用了信托和委托关系,因此当事各方的行为也受《信托法》的调整。根据我国信托法规定,受益人可以放弃托管受益权。

从实际情况看,职工放弃受益权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生活困难,希望通过放弃受益权得到现实的补偿;另一类是个人储蓄充足,无须通过年金安排未来的养老事宜。从年金设立的目的来看,受益人不应该享有转让权利,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又未对放弃或转让受益权做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从而可能导致受益人私下的转让行为。

六、总 结

企业年金计划作为保障职工未来养老的制度安排,对于缓解人口老龄化所导致的社保资金不足问题,保证社会的安定和谐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8]。年金计划的相关方包括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根据各自的分工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和义务。在此基础上,通过政府的准入监管和信息披露和报告体系的建立,将各方行为置于政府的有效监控之下。未来企业年金的具体运作,应尝试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以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对禁止受益人转让年金权利的明确规定,确保真正发挥企业年金的延期消费功能。

[参考文献]

[1]段迎君.美国的企业年金计划及借鉴[J].金融经济,2006,(16):103-104.

[2]孙守清.加强中国企业年金监管的思考[J].经济与管理,2008,(8):64-66.

[3]张英明.企业年金外部监管制度研究[J].金融与经济,2007,(12):17-21.

[4]唐 ,王 营.企业年金管理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对我们的启示[J].甘肃社会科学,2008,(4):150-153.

[5]巴曙松,陈华良.基于风险的企业年金监管框架的构建[J].海南金融,2006,(9):8-12.

[6]诸星龙,任万杰.OECD国家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改革与战略, 2008,(3):138-141.

[7]劳艳清,孙家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委托关系的博弈分析[J].商业时代,2008,(18):47-48.

[8]左香乡,李连友.企业年金政府监管制度安排及策略分析[J].系统工程,2008,(4):42-47.

Research on Operation and Supervision of Enterprise Annuity

Wang Lizhi

(China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ization, Beijing 100088, China)

养老产业可行性报告范文第5篇

01体系构建原则

在经济全球化、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商业模式不断变革的今天,管理会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助于企业战略以及经营管理,充分发挥预测、决策、计划、组织、控制、评价等职能,实现价值创造。笔者认为管理会计本质是服务于管理的会计,管理会计体系的构建要依托财务会计与业务信息,满足企业经营管理需要,促进战略目标实现。财务会计的体系侧重于财务信息的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管理会计体系则需要引入非财务信息,构建管理会计核算体系,并为管理会计应用体系提供信息。管理会计应用体系侧重于管理会计工具的运用,旨在提升内部管理。管理会计报告体系则是管理会计应用体系的升华,是对企业不同角色人员的信息披露与报告,满足信息管理与决策需要。管理会计体系构建从目标上看,应围绕公司战略与经营管理目标来开展。从实施过程看,依托财务与业务的融合来核算,核算的深度与广度要注重成本效益原则。从评价标准看,更加看重资源使用的效率与质量。从会计人员来看,关注企业价值导向性,会计人员通过优化决策、控制成本、提高投资收益、战略税收筹划等为企业价值增值做出应有贡献。在商业模式创新、日常运营支持、资源分配与整合、战略决策支持、风险预警分析、数据挖掘等方面体现会计的价值。

02管理会计核算体系

财务会计核算主要解决企业交易在财务环节的确认、计量、记录。管理会计主要解决企业交易在管理环节的确认、计量与记录问题。与财务会计相比最大的区别就是广泛地引入了非财务数据,并且促使财务与非财务数据的融合,满足内部管理需要。

(一)非财务数据内容构建。以管理需求为出发点获取非财务信息,结合平衡计分卡,从客户、产品、内部经营、员工层面来设计。客户层面从客户服务能力(时间、质量、满意度)、客户获利能力(客户净利润、客户净投资、客户市场份额)、客户保持能力(客户保值增值投入、客户保值增值净利润)来构建。产品层面从业务类型、市场份额(行业、渠道、地区)、产品收益、产品定价、产品创新来构建。内部经营流程层面从工作标准化、工作效率(指令、资金、业务)、工作质量来构建。员工学习与成长层面从核心员工保留、关键人才引进、员工培养、文化建设来构建。

(二)非财务数据标准确定。财务数据确认准确性依靠原始单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此外财务单据主要是发票,管理规范,来源统一。非财务数据确认则存在标准不统一、原始单据种类繁多、来源广泛等特征。在核算领域推行管理会计首先要规范非财务数据统计标准。养老保险公司日常经营涉及大量非财务数据,为了发挥数据价值需要在非财务数据采集、加工、整理、汇总各个环节进行管理。用统计制度进行规范,确保数据标准统一,并且在系统使用中固化到系统中,实现数据连贯统一。通过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实现统一源头、口径、路径统一。

(三)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融合。大量非财务数据存在于业务系统,为了实现财务与业务数据的关联与统一,保证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的融合全面,必须要将全部非财务数据维度同步自动流转至财务系统,满足财务环节多维核算需要。实现财务数据在数据管理各维度、各颗粒度的精细核算。公司统计信息系统从各个业务系统数据库将非财务数据进行抽取、加工和整理,同时从财务SAP系统抽取财务数据,实现财务和业务数据的多维查询。数据的融合离不开财务与业务流程的融合。一方面,业务角度信息需要通过标准、流程、制度将非财务信息第一时间进行采集,通过各方审核校验保证数据质量,另一方面财务角度需要对原始单据细化管理,确保财务信息多维核算。利用IT技术最大限度地实现数据共享。

(四)管理会计核算方法运用。由于年金产品以及第三方管理资产产品定价明确、盈利模式清晰,因此管理收入核算环节与传统会计基本保持一致,养老保险公司管理会计核算方法主要应用于成本费用核算环节。主要解决多维度成本确定、成本驱动因子确定、成本分摊等问题。1.多维度成本确定。多维度成本确定需要依托作业成本法,确定作业及作业链,将产品研发(产品设计、系统开发)、产品销售(投标、客户关系维护、宣传、合同签署)、运营管理(受托、账管、投管)-账户开立、资金到账归集、分配与记账。投资管理(投资资产投资户管理、投资资金运作管理、投资资金估值)、客户服务、后勤保障(人力、财务、办公、风控)等环节作为基本作业链,同时将地区、行业、产品、客户等多维度非财务信息进行集中一体化处理。实现各作业链多维度成本,为管理会计应用体系多维分析查询做准备。2.成本驱动因子选择与确定。成本动因分为结构性成本动因和执行性成本动因。从经营管理来看,战略规划环节需要考量结构性成本动因,日常经营中重则重点关注执行性成本动因。结构性成本动因包括业务规模、经营范围、人员经验、技术水平、产品多样性。应从业务规模经济、前后台业务整合程度、学习溢出效应、信息技术选择方面考量成本投入与产出,寻求成本驱动因子。执行性成本动因包括人力与IT生产能力运用、全面质量管理情况、年金及第三方委托管理资产产品结构、公司内部及外部联结关系,应根据作业属性从执行层面、数量层面、强度层面确定成本驱动因子,从源头上消除非增值作业,以改善经营业绩。3.成本分摊。由于养老保险公司最大的资产与支出都在人力资源,因此间接费用归集与分配主要依托工时来分配,配合业务条线与作业条线将人工成本进行分摊。此外,科技进步与互联网+的大发展让软件系统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资源。系统开发及维护成本按照系统属性进行归属,分别从销售客服域、业务运营域、投资管理域、管理决策域、公共服务域、业务支持域进行分解。除了应用领域属性,还应增加研发属性。按照生命周期从系统需求分析、规划与设计、开发、测试、验收等环节进行核算,并将成本进行归集,归集时按照系统属性进行归集。其中单独购置的软件直接归集,设计研发的软件需结合软件生命周期分别归集到6大应用领域,对于各个应用领域的软件分别归集到产品,其中销售客服域、业务运营域据量也更为庞大,如果没有信息科技体系的支撑是难以实施的。这也是长时间来管理会计体系进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制约,电子系统是养老保险公司的核心资源,产品设计与业务开展都离不开大量系统的建设与使用,信息流转与资金流转承载了公司的主要业务,为了发挥管理会计价值,应将系统设计与建设以及管理会计实施统筹考虑,确保公司IT体系连贯、统一、接口规范、信息交互高效便捷。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搭建管理会计系统,对经营过程中的数据进行分析,可以缩短分析周期,此外,可以通过移动终端实时查看企业相关经营数据、费用报销、经营运行。

(五)实施数据质量管控。养老保险公司是信息密集型企业,不仅年金产品是信息产品,养老保险公司的业务处理和管理决策也是信息获取、传递、分析与运用的过程。为有效地发挥数据信息在管理会计体系中的作用,必须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标准体系,实施全业务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并对源数据进行获取验证,通过采取多种措施保证业务数据的质量。通过搭建完善、共享、统一管理的数据环境,提高管理会计实施的效率和效果。

03管理会计应用体系

管理会计应用体系依托管理会计核算体系成果,将管理会计工具与企业管理充分结合,实现服务管理的目标。管理会计应用体系构建可以结合企业的现状,从管理的职能、管理对象、企业资源要素、管理层次等角度来实施。从管理的职能来看,管理的主要职能包括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评价、决策、激励、创新等。按照会计信息管理系统论的观点,会计为组织的经营管理提供信息,管理会计的应用侧重于计划、控制、决策、评价等环节。从企业管理对象来看,管理会计应用领域包括人力资源领域、市场领域、作业与流程领域、文化制度与机制领域、项目领域、资金领域、技术领域。从企业资源要素来看,管理会计应用领域包括人力资源领域、材料资源领域、技术资源领域、资金领域、市场与客户领域、政府与政策资源领域。从企业管理层次来看,管理会计应用领域包括决策层应用、业务层面应用、执行层面应用。管理会计在各个领域的应用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分步推进,逐渐整合。

(一)计划层面,应用战略管理会计。战略管理是从长期角度考虑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及现状,寻求机会并管理风险,持续改善经营,增加创新与盈利能力。管理会计在计划职能应用应从战略层面和日常预算管理两方面考虑。从战略层面来看,管理会计主要应用中于战略决策领域、战略成本管理领域。在战略决策领域,管理会计通过内外部信息获取、加工与确认,外部竞争环境分析、利用科学模型计量与分析,为战略决策提供信息依据。在战略成本管理领域,管理会计对一定时期企业成本结构与成本动因、成本变化趋势进行计量与评定,为日常经营环节成本管理提供框架及边界。从全面预算管理角度来看,全面预算管理是企业战略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落实与细化。经过战略规划,企业的资金、人员、技术、材料等要素布局已初步确定,预算是对各个资源要素的计划,管理会计通过对经营状况多维度、全时段的确认与计量,开展目标比较与控制,推动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

(二)控制与评价层面,实施全面预算管理进行过程控制。在财务方面,开展作业成本法核算不同产品、地区、行业、渠道的成本与收入,待时机成熟建立成本中心、利润中心、投资中心,并通过与预算的比较进行控制。此外积极寻求成本驱动因素,科学核算成本,并将目标成本法、边际贡献分析等应用于盈利分析,提升创新产品的效益。在产品层面建立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障产品、养老金产品分析,通过本量利分析比较产品线成本与收益及贡献目标值与实际值,并从地区、行业、作业、渠道角度控制业务部门和业务单元的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在研发层面,从软件系统需求分析、设计、研发、评价等环节做好前期论证,加强系统开发过程控制,确保研发成果与研发成本匹配,做好软件规划及预算落实。在员工层面运用管理会计工具探索实现员工层面工作控制表、损益表、学习成长表。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工作计划与任务落实,从文化与制度方面营造良好的员工成长环境,促进员工学习与成长。在客户层面搭建客户盈利性分析模型,对费率、客户结构、获取成本进行分析,监测客户满意度、客户投诉率、客户流失率。在内部运营维度控制业务运转效率,从中标、签约、到账、投资、待遇支付、计划终止、客户服务等方面控制业务运转进程,将无效作业消除并增加增值作业,促进效率提升。

(三)预测层面,预测是管理的职能之一,养老保险公司的预测职能主要侧重于市场与业务、财务两个层面。在市场与业务层面,要与市场团队、研发团队紧密结合,进行市场分析、机会洞察及价格确定,与生产团队一起分析产品性能和成本结构,从会计角度提供决策支持和增值服务。不仅关注目标、预算、绩效评价等信息,还要分析同行业竞争对手优劣势及供应商及客户的经营状况及潜在的用户需求。在财务层面,预算控制、资金筹融资需求的确定、财务预警功能的发挥、目标成本的确定、收入预测、盈利预测、现金流预测等都需要发挥管理会计预测职能。

04管理会计报告体系

管理会计报告是管理会计的最终产品,管理会计报告的价值最终通过提升核心竞争力来体现。一方面对会计信息进行加工、整合,准确及时刻画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另一方面对管理会计报告的前端业务流和信息进行规范和引导。从信息需求角度,管理会计报告体系分为针对决策层的管理会计报告、针对管理层的管理会计报告、针对操作层的管理会计报告。运用平衡计分卡,管理会计报告分为财务报告、客户情况报告、业务运营情况报告、员工学习与成长报告。从企业管理对象来看,管理会计体系报告包括销售情况报告、市场运营情况报告(供应商情况报告、政府与政策资源情况报告)、投资管理情况报告、财务报告、运营情况报告(受托、账管、投管、养老金、养老保障、受托)、风险管理情况报告、组织机构设计与运转情况报告、信息化情况报告。

(一)针对战略层决策者管理会计报告。战略层决策者是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决策是其经营管理最重要的工作,对信息的要求高、关注关键价值驱动因素,注重异常事件和数字、注重财务和业务经营成果的分析、注重预测,大部分决策问题是非结构化的问题,需要利用自身的经验来判断和决策。因此战略层的管理会计报告内容更加宏观、重点更加突出,主要分为:经营环境报告、资源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报告、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情况报告、价值贡献情况报告、预算管理情况报告。

(二)针对中间层管理会计报告。中间层面临的问题大多是结构化的问题,大多采用程序化的决策方式,比战略层决策更加深入,信息的主要功能是管理和控制。主要分为以下几种:预算报告、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情况报告、资金运营与现金流情况报告、绩效评价报告。中间层管理会计报告还可以应用平衡积分卡工具,通过管理会计基础体系和管理会计应用体系的构建开展动态评价,将公司战略进行细化,寻找价值驱动因素并评估权重进行评分,定期将评分结果向操作层反馈,通过操作层管理会计报告寻找问题解决方案并挖掘机会与调整事项,促进战略目标从战略层向操作层的有效传导。此外,由于养老保险行业是新兴行业,借鉴经验少,可以运用标杆法,从同业寻找标杆标准,并对本企业的战略选择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养老产业可行性报告范文第6篇

[关键词]养老金;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收益计划;离职后福利

[DOI]1013939/jcnkizgsc201536107

1引言

我国目前已基本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以及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第一支柱,由社会保险机构作为主体,企业、个人共同按比例缴费,风险由国家承担。企业承担的义务主要集中在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提供企业年金这两方面,这两部分的内容涉及企业对养老金的会计处理和会计报告问题,具体内容受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来规范。

财政部在2014年1月正式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对此前2006年版本进行了较多修改,这一举措和2011年国际会计准则(IAS19)的修订密切相关,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进一步趋同的趋势。新准则这一重要变化即首次提出离职后福利这一概念,明确了两种计量方法――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收益计划。然而在我国,企业年金制度本身发展仍不完善,企业基本按照设定提存的方法进行实际操作,即使《企业会计准则》已经提出了设定收益计划,采用设定收益计划仍缺乏实践的基础,从设定提存计划向设定收益计划的转变存在很大难度,因此在新会计准则提出后,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重新解读现有的会计准则,这对设定收益计划的理解和实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美国的雇主养老金计划是其养老保障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目前最早也是实施最为完善的私人养老金制度,其成熟的养老金会计制度为我国在未来完善养老金会计准则实施条例提供了参考。同时,国际会计准则中对养老金计划也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在国际趋同大趋势的影响下,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何去何从?美国的养老金准则与国际的养老金准则哪一种更适应中国国情?在未来准则制定中是否更需要考虑中国特色?基于这些问题,笔者将对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对于设定收益养老金计划的规定出发,从会计核算、会计披露及其产生的财务影响三方面解读设定收益计划,为未来细化相关制度要求提供一定的参考。

2设定受益计划会计处理方法

21国外对设定收益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介绍

美国会计准则对设定收益计划的处理规定:①计算并确认养老金费用。其中包括服务成本、利息成本、实际收益、未确认前期服务成本的摊销、确认递延资产损益和摊销损益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等内容。②确定相应的养老金资产及负债。③确认设定收益计划的缩减或结算利得或损失。

国际会计准则(同我国会计准则)对于设定收益养老金计划采取的会计核算方法为: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按照规定的折现率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企业应当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应当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③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④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企业应当将福利归属于提供设定受益计划的义务发生的期间。[ZW(]《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ZW)]

22美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

221计划资产的计量

在折现率的选择上,FASB选择采用实际结算利率,即年金合同或PBGC规定的利率,抑或具有类似金额和期限的高质量固定收益投资的回报率作为折现率。国际会计准则则规定采用高质量企业债券的利率或国债利率(该国没有成熟市场的情况下)作为折现率。

计量属性方面,FASB对计划资产价值的计量采用市场相关价值。市场相关价值既可以指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也可指运用一种持续使用方法,对识别不超过5年的公允价值变化后的计算调整。而IASB中计划资产的价值则只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更加注重信息的相关性。

222养老金费用的确认

核算精算损益时,FASB规定采用“走廊法(corridor)”对精算损益进行摊销,即对于超过预计给付义务(PBO)的10%与计划资产公允价值的10%二者孰高者的部分,在员工平均剩余服务年限中摊销,同时确认其他综合收益,否则不予摊销。这样做的原因在于避免过于频繁的会计处理,更加符合稳健的处理原则,体现了FASB对于“平滑方法(smoothing technique)”的运用。但同时,10%这一界限的确定,可能导致准则本身走入过于具体的极端,忽略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偏离最佳点。此外,对精算损益的递延处理,对企业真实价值的反映也造成了不利影响。而IASB在新修订的准则中取消了走廊法的运用,直接将精算损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通过资产负债表项目简化并直观地反映了该项经济业务的结果,分别在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中更为透明地反映养老金费用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养老金计划,避免企业运用该项目进行盈余管理。

前期服务成本,是指由于养老金计划修订所导致的养老金成本的追溯性变化(给付义务现值的变化)。FASB规定,在设定收益计划中,采用服务年数总和法对前期服务成本进行分摊,也可以采用直线法或其他加速摊销的方法,此时需要在报告中进行披露。未确认的前期服务成本通过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在以后期间逐步摊销进入利润表。IASB则规定在计划发生修正或缩减、企业确认相关重组成本或离职给付时(二者的较早日)直接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原因在于,该科目实质上是对以前年度养老金成本的一种追溯调整,应当一次性予以确认。相比之下,美国会计准则处理方法是趋于“平滑”的方法,从其披露的信息而言,缺少真实性。

因缩减或修改计划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的核算方面,FASB规定,如果是缩减损失,应当在其很可能发生而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时确认,并在摊销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如果缩减产生利得,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确认。而IASB则规定,对该项损益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才能确认,且直接将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尽管我国会计准则处于与国际会计准则不断趋同的阶段,但在这一过程中仍然保留了一定的灵活性,在许多细节方面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如在折现率选择上,国际会计准则倾向于先选择高质量的企业债券,如不可行再选择政府债券,而我国则是二选一,并没有特别的偏好。笔者认为,在中国特色国情与市场经济发展现状之下,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并不是体现会计职能的最佳做法,因此保留可选择的余地与更适合自己的方法是必要的。另外,通过比较我们看到,美国会计准则制定时给予了企业更多的会计处理上的选择权。一方面,因为美国在其整个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始终强调自由与法制,鼓励在守法的前提下,个体能够自由发挥其作用;另一方面,金融危机的爆发也为美国会计准则提供了一次警示,提出的利润平滑的概念为制定会计准则提供了很大的参考。而在中国,法制建设仍然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资本市场的发展也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养老金会计准则实际运用中,必须结合中国特色,考虑多方面因素,对借鉴国际或者美国的做法保留质疑态度。

3设定受益计划会计披露

养老金会计信息的披露主要分为表内披露和表外披露,表内披露指的是通过三大报表披露有关财务信息,表外披露则指在附注中披露一些非财务信息,如养老金的缴纳比例、筹集方式、运营情况、支付方法等。[ZW(]刘玉红我国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的国际借鉴[J].会计之友,2011(7上).[ZW)]

随着美国养老金会计核算方法向权责发生制的转变,FASB对养老金会计信息的披露要求也越发完善。GAAP中对设定收益计划规定,养老金计划所披露的事项不应该同其他福利计划结合起来,应当单独披露。为了减少养老金费用在财务报表中的变动幅度,应将养老金支出在日后一定期间摊销,而不是一次确认为费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设置预提养老金费用(相对于经营状况多付)或待摊销养老金费用(相对于经营状况未付足),当养老金计划结算发生变化时,企业应记录未确认的收益和损失、前期服务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净资产或负债。公司养老金计划支付对当期经营结果的影响必须要在每个时期的利润表中披露。

就目前而言,从披露信息的账户设置来看,我国将养老金会计归入管理费用进行核算,并无单独列支,对披露要求也无特殊规定。而美国会计准则要求企业设置多个养老金会计专用账户,必须在会计报表和附注中进行披露。与美国相比,我国这种账户设置方式使得养老金会计信息的披露较为模糊,难以从财务报表中直观地反映出养老金会计的有关信息。此外,这种单一的账户设置与企业年金的本质特征也并不相符,企业年金本质上是企业对职工的保障,但是将这部分费用归入管理费用进行披露,无法很好地衡量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

从具体的披露要求来看,与设定提存计划相比,由于设定收益计划本身的复杂性和实施的风险,对其披露的范围更为宽泛。我国在《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设定收益计划必须披露:设定受益计划的特征及与之相关的风险、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及其变动、对企业未来现金流量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所依赖的重大精算假设及有关敏感性分析的结果。[ZW(]《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ZW)]我国的披露框架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规定较为相似,但最新修订的IAS19对设定受益计划的披露则更为具体,例如:要求区分确定给付和应付未付的金额,在财务报表金额中应涉及当期服务成本、利息收入费用、前期服务成本及清偿产生的损益等,要求养老金会计信息在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中进行详细披露。

综上,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对设定收益计划的会计信息披露要求都更为明确和详细,都将养老金的计量方式、净资产增减变动情况作为披露的重要内容。无论是从可比性、可理解性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出发,还是从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需求的角度来看,我国现有的会计信息披露要求都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

4设定受益计划核算与披露规定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中,设定受益计划的披露,以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支付义务的现值与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形成的赤字或者盈余来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的净资产或净负债来列示。虽然FASB与IASB均采用此种净额列示的方法,但是却未能反映企业对养老金安排计划的经济实质。原因在于,在设定收益计划之下,企业承诺向员工提供的离职后的养老金支付义务按一定的计算标准得出,包括员工流动率、预计员工寿命、利率变化趋势、计划资产的预计回报率等,一方面,这些标准在一定时间内不会有巨大的波动变化,企业向养老金计划提拨资金和配置资产不会影响到养老金负债的数额;另一方面,由于设定收益计划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模式,可能使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的价值产生一定波动,这样设定受益计划的净资产或净负债可能使财务报告使用者不能准确了解企业的养老金义务的规模等情况。最终,未能反映经济实质的将设定受益计划净额列示的形式对财务报告使用者决策的不利影响取决于企业养老金义务的规模和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波动的大小。

从利润表的角度,FASB与IASB均要求将设定受益计划的相关利得和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其他综合收益,包括服务成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所产生的变动。一方面,设定受益计划的核算本身存在一些固有问题,可能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另一方面,设定受益计划的核算选择空间无疑给企业提供了盈余管理的契机。

第一,核算精算损益时,FASB仍然允许采用“走廊法”,表面上避免设定受益计划的偶然性变动对利润表的影响而减弱财务报告的可比性,但其将精算损益在剩余服务年限中摊销的做法本身就不符合经济实质的要求。这是因为精算损益是由于精算假设和经营调整导致的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变动,不是属于未来期间的影响额。对于前期服务成本的核算,FASB规定也采用摊销的方法,不可避免地存在同样的问题。而IASB规定直接将这两者计入当期其他综合收益或调整以前年度的养老金成本,由于至多只调整前一期的财务报告,降低了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在特殊年份可能导致利润表的较大波动。

第二,在计划资产的折现率选择上,FASB与IASB并不相同。若按照FASB的规定采用实际结算利率,如年金合同利率,则反映的是设定受益计划支付的义务,而非其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的风险与收益,且没有根据通货膨胀率进行调整,并没有反映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的经济实质,其计算得出的计划资产现值是有偏差的。再如,如果遵循IASB规定,在该国没有企业债券成熟市场情况下选择国债利率,鉴于国债利率普遍较低,通常被视为无风险利率,则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的现值将被高估。相较之下,FASB规定允许使用的具有类似金额和期限的高质量固定收益投资的回报率更符合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的经济实质。当然,在实际操作中涉及折现率可得性和可靠性的问题,或者恰好存在不同折现率对计划资产现值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情况,但折现率的选择确实可以成为企业盈余管理的手段之一。

综上,企业之间的设定受益计划可能不具可比性,而企业自身的不同年度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被各种假设及其管理选择模糊,对设定受益计划不甚了解的财务报告使用者可能不能对养老金计划的情况做出准确判断,同时也对设定收益计划的附注披露更为依赖。设定受益计划的披露要求列示设定受益计划的特征与之相关风险等,但对此没有更进一步的要求,实际操作中可能流于形式,信息不对称造成财务报告使用者信息不足。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在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中,绝大多数的规则参照了IAS19的规定,因此,在理论上,相关规定对财务报告的影响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同。与以往的情况不同,在我国,设定收益计划的实践迟滞于准则的制定,因此今后我国的会计准则可能还需根据我国的实践情况做适当调整。

养老产业可行性报告范文第7篇

一、调研目的

社会调查实践活动是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运用课程学习的基本理论知识,研究和探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社会调查实践活动,锻炼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协调沟通能力,通过撰写社会调查报告,提升学生对实际问题的认知水平,培养学生所需的专业素养,更好服务于自身工作。

二、调研内容

学生根据现有所学理论知识基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既可在教师给定的选题范围内开展调研,也可以根据课程学习内容,自行确定调研课题,以便更加有效的开展社会调查实践活动。调研课题根据课程设置分为两部分,选题分别如下:

(一)《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1、当代青少年社会责任感调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参观纪念场馆、观看陈列展览、瞻仰历史遗址、寻访革命先烈、聆听“五老”讲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一系列方式,调研当代青少年社会责任感现状,探讨行之有效地思政教育途径,深入教育和积极引导青少年爱国、爱党、爱社会,肩负时代使命,敢于担当,建设美好中国。

2、生态文明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结合自身工作和行业特点,分析生态文明意识与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调研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情况,提出一系列可行的建议和对策,写出调研报告。

3、所在家乡青少年精神生活状况调查与分析。通过对当地青少年精神生活状况的调研,了解青少年精神生活基本情况,针对调研结果,进行系统分析,帮助青少年树立科学正确的“三观”,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意识的培养,敢于担当,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4、革命老区经济发展模式调研。江西革命老区在国家支持和自身努力下,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提高,但仍居全国较后水平。通过对生产生活条件、产业结构、教育卫生、地方财力、人民生活等各方面的深入调研,为老区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及面临挑战调查。对自己所在地区农村经济、社会的变迁及农民生活方式、生产方式、思想观念的发展变化进行深入调查,调查中可采取查看文献、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形式展开,在收集整理资料的基础上,写出调查报告;或选择当地一个或两个有的村庄开展相关调查,写出调查报告;亦可对全球化形势下,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包括产业结构调整、环境变化、劳动力转移等方面面临的各种问题和挑战开展调查研究,写出调查报告;还可以选择城乡结合部农村面临的各种问题和挑战,如治安问题、征地款项的发放使用、劳动力安置问题等进行调查分析,写出调查报告。

2、以你的家乡为例,从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经济发展、文化生活、社会面貌及百姓生活等诸多方面进行建国70周年社会变迁的调查研究,写出调查报告。

3、城乡居民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调查,了解、分析当地居民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状况,分析近几年来普法教育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并思考对策。

4、结合所在地区红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推进红色文化的创新,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5、新时期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调查研究,可以通过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随机形式在你所选乡村或社区了解基层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状况、党内民主发展状况,了解农村和社区党基层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及存在问题。

三、调研要求

1、所有学生根据教师给定的选题范围,必须参加社会调查实践活动。

2、学生根据自己所选定的选题列出调查计划书(包括调查对象、方法、内容及时间安排),作好调查笔记。

3、学生根据调查结果写出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调查对象一般情况、调查内容、调查结果、调查体会。调查报告字数3000字左右。

调查报告要求语言简练、明确;叙述清楚、明白;资料数据真实、可靠;结论有理、有据。

四、组织实施

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小组成员以5人为宜)进行社会调查实践活动,明确小组成员的分工,每人独立提交调查报告。

五、成绩考核

社会实践成绩采用百分制,根据学生完成情况分为三档,评分标准如下:

A档:80~100:全面完成社会实践各项工作,选题适当,具有较强的实用性、科学性和专业性;实践方法正确,实践计划设计合理,实践记录完整;调查报告语言简练准确;叙述清楚明白;资料数据真实可靠;结论有理有据,字数不少于2500字。

养老产业可行性报告范文第8篇

关键词:社保养老金;投资管理;国际借鉴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7)02-0066-03

一、国外公共养老金投资机构的两种典型模式

公共养老金运作的成功与否,与投资机构的管理模式密切相关。无数实践证明,基金运作的独立性越强,其制定的投资政策越佳,取得的投资回报率越高。对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实证研究亦表明,较弱的管理体制(即基金管理受制于政治因素)是导致基金回报低的主要决定因素。投资机构的管理核心是董事会(或被称为“受托人委员会”),董事会应具备驾驭基金投资方向的丰富经验,并能胜任阻止基金配置政治化倾向的工作。

根据董事会成员组成的不同,国外养老金投资机构的管理模式主要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以各利益集团代表组成董事会的管理模式。

此类公共养老金投资机构的董事会主要由政府、工会和雇主三方委派的代表组成。这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投资管理模式,如韩国国家养老基金、美国绝大多数的州立养老基金和日本养老投资基金等,其董事会的成员构成都采用了这一模式。该模式的优势在于提名程序简单,且表面上董事会能代表所有基金受益人的利益。实质上,由此三方简单组合而成的董事会,在运作中已明显地暴露出以下三方面的缺陷:(1)造成基金投资带有政治倾向性。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是董事会成员在进行投资决策时或出于个人政治动机,或政府代表迫于政治压力,于是在投资项目的选择上,表现为不以投资回报率和基金承担的风险作为唯一考察目标,而主要考虑地方经济利益或个人政治前途等目的。在基金经理人的选择上,表现为不以投资业绩作为唯一考察目标,而是主要考虑投资顾问与政府关系的亲疏程度。(2)当财政资金入不敷出时,机构管理的公共养老金易被挪用。因为养老基金的长期累积性,当财政趋紧时,政府有动用养老金救急的倾向,以弥补其他项目的财政赤字。若董事会议事程序的透明度较高的话,工会代表尚能发挥作用,减少养老金被挪用的风险。(3)董事会领导下的机构投资回报率低。董事会中的工会代表因缺乏专业投资经验,在作投资决策时可能过分倚重投资顾问的建议,不能对项目投资预期作出充分客观的判断。政府代表却因政务缠身,易产生监管“缺位”的问题,可能常常缺席有关重要的养老金投资决策论证会议,不参与决策。一旦养老金投资方向发生重大偏差,则会造成大的损失。

董事会是公共养老金投资管理的核心,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它的作用举足轻重。由它决策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1)决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不动产和其他各项资产上的分配比例;(2)决定相应的投资工具。(3)选定资产管理人,并制定业绩考核标准;这三项决策都需要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因此,采用专家受托模式的投资机构,更利于保持运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但目前国际上采用这一模式管理公共养老金投资的国家并不多,以加拿大养老金计划投资委员会和爱尔兰国家养老储备基金为代表。

2.专家受托管理模式。

在这一模式下,投资委员会的董事会成员需凭借在经济、金融、会计或精算等领域的专业经验和投资技能方能当选,具体的资历要求由立法明确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建立起透明可靠的提名选拔机制至关重要。加拿大养老金计划投资委员会的董事会成员产生过程如下:首先由联邦财政部长和参加该养老金计划的各州财政部长各推选出一名代表组成提名委员会,由提名委员会设定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在全国范围内甄选合格代表,经提名委员会同意后将候选人名单上报联邦财政部长。部长继续召集各州财政部长讨论被提名人选,从中选择董事会成员。任命董事长的过程非但要与各州财长协商,联邦财长还必须与全体已任命的董事进行磋商。一旦任职资格确立,董事一届三年,可连任三届;董事长则可连任四届。任何董事在任职期间除违法乱纪外,不得被随意撤换。经过这一选举程序产生的董事会,管理的独立性和效率显著高于前者。

二、构建我国社保养老金投资机构的设想

借鉴国际上的成熟经验,我国地方社保局应建立起独立的投资委员会来管理养老金的投资业务,从而把投资职能从基金收缴与发放的日常业务中严格分离出来独立运作。以新设机构解决目前地方社保局普遍存在的日常管理与投资运作混杂的弊端,降低基金投资的随意性。

投资机构董事会的人员构成和相应职能至少应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1.投资专家组成董事会,决策社保养老金的投资运作。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的经验教训是,公共养老金的投资决策越远离政治导向,越亲近专家理财,则基金投资的收益率越高。

我国新设的养老金投资机构的董事会人员构成,可参照加拿大养老金计划投资委员会董事会组建的方法,由省内各市区相关部门领导各推选一名业内专家组成提名委员会,根据省内养老金投资的侧重点,由该委员会协商拟定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然后在全省范围内甄选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候选人名单经提名委员会成员一致通过后,报省级领导,再由省级领导组织各市区相关部门领导充分讨论酝酿后,从候选人名单中确定正式人选,组成社保养老金投资董事会,董事长则由省级领导与董事会成员协商后确定。需要强调的是,董事会一经成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不受地方行政指令的约束,任命不能被政府随意撤消,从制度上保障董事会在作出投资决策时只需充分考虑地方养老金的保值、增值。

2.董事会下设各专职机构,确保投资目标的顺利实现。

董事会的职责是代表基金主体的最大利益。公共养老金计划的利益主体主要是政府、计划参与人、纳税人和其他政府机构等构成。董事会的责任是监督基金运作,确保利益主体目标的达成。加拿大立法委员会对养老金投资委员会董事会明确规定了两大目标:一是监管基金运作以参与人和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二是监督预期最大化的投资收益不受到不正当风险损失的影响。进而,董事会应确保基金的日常运作不与上述两目标相冲突。于是董事会通过下设投资、审计、人力资源等各委员会,设计相互独立的业务程序,来评价各部分工作开展的绩效。特别是通过设立投资委员会,制定出投资政策和资产配置的政策范围,以避免董事会投资决策的主观性。

我国地方社保金的投资,亦应参照国际通行做法,立法先行,以《受托责任法》(the law of fiduciary duty)为基石,并制定具体的法规条例来规定社保养老金投资董事会的职责和义务,并制定明确的投资目标。投资目标不应包含过多的社会责任,如发展地方经济,保证当地就业率的增长等。这些目标的设立易使社保养老金的投资偏离收益最大化的轨道。为确保养老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投资目标宜简化,最理想的做法是将投资目标定为:“限定风险水平的投资收益最大化”。有了投资目标,董事会成立后,亦可将职责细分,设立各专业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专业监管程序,由各委员会分工协作,确保董事会任职目标的顺利实现。

3.建立董事会的责任体系和信息披露机制,保障社保养老金运作的安全性和公开性。

当资产的所有人和管理人相互分离时,必须建立制度防止问题的产生。由于公共养老金机构的利益方涉及面广,难以找到一个独立的外部权威部门来判定董事会是否尽责。另外,它主要的利益关系人之一是政府,政府通过制定金融、财政政策能直接影响养老金运作的绩效,从而影响董事会的决策效果。因此,当董事会的职责效果难以衡量时,董事会的信息公开和运营透明就显得至关重要。

信息公开机制要求董事会做到向养老金计划的所有关系人披露相关信息,包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之制定的投资具体程序和所有基金利益人的权利等。公开的信息必须简洁明了。

另外,审计和托管制度也是保障董事会尽责运作的两个有效手段。审计制度能证实基金运作是否符合各相关规定。托管人的主要职能是通过对资产经理人的交易进行监督,来控制资金运行的安全性。

加拿大养老金计划投资委员会董事会设置了严密的内控制度,力求培育社会公信力。它要求董事和投资委员会所有雇员定期申报个人投资情况。以此举来避免投资委员会的职员和董事利用内部信息牟取私人利益。保证董事会不偏不倚地代表基金参与人和受益人的利益;保持投资委员会及全体员工的社会公信力。其他的内控机制还包括:(1)委托独立的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董事会账目和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直接提交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2)设立公开的政策标准,选择委托理财机构;(3)通过近乎苛刻的尽职调查程序选择托管人。

董事会亦建立了强有力的公开运作和报告制度。董事会的年度报告被发送到议会和立法委员会各成员、各利益人集团(包括工会、养老金协会、行业协会等)、经济和社会政策研究机构、大学及各公共图书馆。供任何感兴趣的居民查阅。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机构运作报告(列明:董事会的义务、目标、监管;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的地位、监管和经董事会同意所开展的各项工作;董事会衡量绩效的程序等)。年度报告的法定内容还包括去年投资目标的执行情况和来年投资目标;所有投资组合的明细情况及年回报率。这些信息便于人们将投资委员会最近的工作进展和长期的绩效进行比较。另外,前5名高管的报酬必须公开,所有董事和全体管理者的报酬总额也必须公开。

目前,我国地方社保养老金机构的责任制度不成体系,内控制度未得到很好落实,外部审计亦做不到定期检查,社保局的社会公信力较弱。企业和职工尽义务按月缴纳养老基金后,对社保养老金运作的知情权形同虚设。社保局每年只告知参与人最简略的基金年收益率情况和个人账户的累积额。基金的具体投向、运作等情况,别说外界不得而知,即使在社保局内部,基金也被作为少数当权者的“资源”,成为滋生贪腐的温床。

构建养老金投资委员会,同时设立一整套董事会透明公开的议事程序和运作制度,是提高养老金投资效率的保障,亦是部分积累的养老金制度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

参考文献:

[1]Gregorio lmpavido.On the Governance of Public Pension Fund Management.[R] The World Bank,August,2002

[2]David Hess.Protecting and Politicizing Public Pension Fund Assets:Empirical Evidence on The Effects of Governance Structures and Practices.[R]University of California-Davis Law Review,November 2005

[3]Agar Brugiavini and Franco Peracchi.Fiscal Implications of Pension Reforms in Italy.[R]CEIS Tor Vergata RESEARCH PAPER SERIES(working paper No.67),January 2005

[4]刘杰锋.我国转型期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研究[J].体制改革,2004,(5)

养老产业可行性报告范文第9篇

【政府工作报告摘要】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7.5%低不低?7.5%,这是继去年增速目标首次“破8”调低至7.5%之后,第二年定为这一数值。

“7.5%左右的目标,与潜在增长率是大体协调的。”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一鸣表示,经济增长速度不是越高越好,必须符合经济规律,充分考虑潜在增长能力。2011年一季度以来,我国经济连续7个季度放缓,经济出现结构性减速,到2012年四季度企稳回升。但是,这并不表明中国又进入新一轮高速增长期。

发展需要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否则,扩大就业、提高收入和改善民生也就没有物质基础,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就无从谈起。

但王一鸣认为,当前中国经济潜在增长率有所回落,7%-8%的增长区间已成为新的常态,确定7.5%左右的目标是实事求是的。王一鸣说,“7.5%”传递出一种导向,经济增长必须是实实在在和没有水分的增长,是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增长。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随着劳动年龄人口绝对减少,劳动力成本趋于上升,储蓄率和投资率趋于下降,中国经济已经难回到过去两位数的高速增长。

实现目标难不难?王一鸣说,实现7.5%增长目标,依然面临很多困难:

产能过剩矛盾突出。当前,不仅传统产业产能过剩,风电设备、太阳能光伏等新兴行业领域也面临较大过剩压力;生产要素成本加快上升。近年来企业面临人工成本上升的巨大压力,土地供给日趋紧张,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大幅下降,依靠大规模增加投入支撑经济增长越来越困难;出口难度增大。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市场扩张速度明显放慢,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拓展国际市场的空间缩小。

2013年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内需的驱动。王一鸣认为,从投资看,产能过剩行业可能会进一步减缓,但民生工程、污染治理、保障房建设等可望进一步加快。“一慢一快”可能使投资增长温和回升。从消费看,政府消费增长可能会减缓,居民消费增长有可能进一步加快。

因此,今年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在扩大内需的同时,从体制变革和科技创新入手,化解制约提高要素生产和配置效率的制度性因素,为实现全年增长目标创造条件。

民生会不会受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经济增速在放缓,但民生投入却在加力。”王一鸣说,从政府工作报告中看出,无论是总量、还是人均,都保持了持续的力度,基本养老金继续提高10%,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这体现了对经济增长质量更加重视,让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希望。

“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力生产率提高同步”,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王一鸣说,提高居民收入,最基本的途径是提高劳动者报酬收入。这表明,今后要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

改善民生,除增加投入等措施外,根本上还要靠深化改革,靠改革释放民生红利。目前收入分配改革若干意见已经出台,要确保制度建设到位、政策落实到位。

3.5%:CPI不具大幅反弹基础张立群认为,今年物价目标考虑了百姓承受力,也考虑了通胀压力

【政府工作报告摘要】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

“今年CPI目标定为3.5%,是合理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立群说,这一预期目标略高于2012年实际数2.6%,是综合考量有利、不利因素的结果,既考虑了今年通胀压力,又充分考虑百姓的承受能力,同时为理顺能源资源价格留出空间。

今年1月,CPI环比上涨1%,创下一年来的最高值。有人担心,物价将进入回升周期,今年会出现大幅反弹。

“不能说物价将进入上升周期。”张立群说,今年CPI上涨的影响因素中,蔬菜和肉类价格上涨的影响占了六成。但总的来说,今年物价总水平不具有大幅反弹的基础。他认为,今年要警惕三大通胀压力:

首先,农产品供求仍将处于紧平衡状态,价格受自然灾害影响,上涨的可能性仍然较大。其二,目前我国货币存量仍然偏大。货币存量增多,就可能对房地产、地方投资产生推动,从而拉高房价和总体物价。第三,主要发达国家实行宽松货币政策并不断加码,导致全球流动性泛滥,有可能助推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给我国带来输入性通胀的压力。

过去5年,3年CPI上涨超过了预期目标,今年的目标能实现吗?张立群分析,应该看到一些有利因素:

报告提出今年广义货币供应量M2增长13%,释放控物价信号。相比去年14%的目标,今年下调一个百分点,也创3年来的最低值。各地区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为农产品价格稳定夯实了制度基础。

张立群说,从今年稳物价形势看,输入性通胀和成本上升趋势是短期内政策难以控制的,今年调控重点应放在稳定房价和农产品价格。只要调控得当,今年有信心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630万套:保障房力度不减反增朱中一认为,今年在建项目将创历年之最,覆盖面不断扩大

【政府工作报告摘要】

今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

从2011年的1000万套,到去年的700万套,再到今年的630万套,保障房新开工的数量不断减少,是不是意味着政府对保障房建设的力度有所减小?

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说,在数字减少的背后,实际上是保障房建设更加科学、务实,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力度不减反增。他表示,尽管新开工数量在逐年减少,但由于工程建设有两三年时间的周期,实际上在建数量这几年不断增加。今年在建项目将超过1700万套,为历年之最。与往年不同,今年报告中把“建成470万套”写在“新开工630万套”之前,说明政府对确保建设进度、尽快形成有效供应的重视,更加务实。

在继续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的同时,今年尤其要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朱中一说,今后要努力做到配套设施与保障房工程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从这个角度看,新开工的数量适当减少,有利于投入更多的资金和精力完善配套,让老百姓不仅住得进,还能住得好。”

朱中一指出,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扩大保障房覆盖范围,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覆盖面在扩大,保障房的投资规模和财政支持力度也在增加,保障力度实际上是不断加大的。

在房地产调控领域,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把“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作为首要内容。朱中一认为,现阶段热点城市房价上涨的压力是客观存在的。土地、劳动力成本上涨、市场流动性增加、快速城镇化等因素也加剧了房价上涨的压力和调控的难度。因此,坚持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这一调控思路将作为一项长期制度持续下去。

10%:养老金实现“九连增”唐钧认为基金结余超1.9万亿,养老金支付不会有太大问题

【政府工作报告摘要】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继续提高10%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提高10%,这是自2005年首次调整后的连续第九年增长。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表示,养老金不断提高,一方面是因为物价上涨使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成本不断提升,连续上调养老金有助于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另一方面,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长期落后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连续上调养老金有助于缓解养老“双轨制”造成的利益冲突。

养老金连调,未来是否会出现支付难?目前我国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结余达2.7万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已超过1.9万亿元。唐钧认为,统筹考虑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养老金支付不会有太大问题。“今后国家肯定还会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使其更具可持续性,因此,在养老金支付上不必太担心。”

与往年不同,今年的报告特别强调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唐钧认为,这样的部署契合了当前社会发展的实际。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各项养老保险参保达到7.9亿人。但与此同时,当老百姓对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从无到有”的诉求总体趋于解决后,更加多样化的目标诉求就逐步显现出来。

“目前我国农民工总量已达到2.6亿人,大量农民工跨城乡、跨地区、跨就业形态流动,这个群体的社保转移接续问题已变得非常突出。”唐钧认为,适应流动性就是要尽快打通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转换路径,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

唐钧指出,增强公平性,就要真正实现城乡各类群体的全覆盖,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总体水平。保证可持续性,就要更加注重制度的长期稳定可持续运行,既解决现实突出问题,又建立长效机制。900万:促进就业有新招莫荣认为,去年就业增长创新高,今年通过稳增长、调结构增加岗位

【政府工作报告摘要】

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经济增速放缓,但就业目标并没有调低,这体现了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态度和决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莫荣说,“过去几年就业目标都是超额完成,去年还创下了就业增长新高,这得益于我们实行了积极就业政策,而并不意味着今年的就业目标可以很轻松地实现。与过去5年相比,今年就业形势有一定变化,就业目标实现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就业是经济的派生需求,但在时间上存在“滞后效应”。去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速从前几年10%左右回落到7.8%,投资尤其是出口增速有较大下降。莫荣分析,投资下降对就业的影响可能在今年就会显现。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速目标为7.5%,延续了去年的态势,这对依靠外延式增长增加就业岗位,也就是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来增加就业,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另外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外贸压力很大,这对实现就业增长也是不利的。

“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了一些促进就业的新方法,对实现就业目标我们仍然是有信心的。”莫荣说,一是提出“通过稳定经济增长和调整经济结构增加就业岗位”。稳增长,企业效益好了,生产规模扩大了,自然可以创造更多的劳动岗位。相比较,结构调整也要增加就业岗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也为结构调整指明了方向;二是提出“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从提高能力的角度鼓励创业,这是一项新内容,也是创业可持续增长的条件;三是把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放在就业这部分说,因为在就业优先的前提下,一定要增加劳动者工资,才有可能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280元:新农合保大病也顾小病汪早立认为,今年实际补偿比力争提高5%,减轻农民看病负担

【政府工作报告摘要】

今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

卫生部新农合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汪早立说,去年人均240元的标准,已让农民在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实际补助比提高到55%,这一数字在2011年时还不到50%。

“在这个基础上,今年将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将再次提高农民看病的报销水平,更有力地减轻农民看病的负担。”汪早立说,卫生部已明确提出,今年新农合实际补偿比力争提高5个百分点,全国平均达到60%左右,县乡两级实际住院补助比分别达到60%和75%。

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新农合提供的医疗服务包越来越大,不仅覆盖了住院服务,全国门诊统筹也已全面开展,门诊统筹基金比例逐年升高。覆盖20个病种的大病保障也在各地开展。既保了大病也兼顾了小病,受益面不断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程度不断提高。

在外打工的农民工能不能用上这笔钱?汪早立说:“只要参合,都能得到制度保障,无论流动到哪儿,都可以报销上。”

虽然新农合全国异地报销没有统一的制度,但是只要参合,都可以享受到政策,只不过是各地受益程度不同。如果实现全国联网,将可以更好地进行异地报销。“异地报销政策的推进,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医保筹资能力等因素密切相关。我国地区差异较大,缩小各地差距,实现全国各地医保的无缝对接和统一水平,仍需要较长的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汪早立说。

2万亿:教育投入花在刀刃上阂维方认为,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首次达到4%

【政府工作报告摘要】

目前我国年度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总额已经超过2万亿元,今后还要继续增加

“这传递出一个信号,党和政府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心很大。”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所长闵维方说。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首次达到4%。“投入的大幅增加,推动了教育的快速发展。”闵维方说,当前一些地区教育发展仍不平衡,特别是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等发展滞后,欠账严重。上学难、“入园难”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依然突出,“小不点儿”的事儿绝不是小事儿,牵涉每个家庭,政府有为,娃娃才能“有位”。

“4%不是一个终点。长远看,随着GDP增加,公共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比应逐步提高,这是世界教育发展的历史规律。”如何用好这笔钱?闵维方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有了钱还要用好钱”,这就需要建立科学分配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注重成本效益分析,这样才能真正把纳税人的血汗钱用在“刀刃上”,让近3亿在校学生成为最直接的受益者。

养老产业可行性报告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养老金;企业;制度;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8-0203-02

1 我国企业养老金会计的现状

1.1 设计制度方面

目前我国的养老金计划由基本养老金计划、补充养老金计划和个人储蓄性养老金计划组成。基本养老金计划采取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社会统筹部分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主要解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来源问题,个人账户部分实行基金制,这个部分主要解决的是老年人的养老金收入按照其所尽的缴费义务多少不同而有所不同的问题。补充养老金计划实行的是个人账户方式,是基金制,它解决的是实力雄厚的企业的退休员工将取得更多养老金收入的问题。但是自从我国推行“统账结合”的养老金计划以来,个人账户一直是“空账”运行,现阶段的老年人的养老金仍只能依靠社会统筹解决,改革的成效并不显著,而要做实个人账户,其所引起的转制成本和隐性债务问题却使中央财政难以承受。因而,从根本上说,我国目前的养老金制度仍属现收现付制,社会统筹的比重较大,但从长期来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经济实力的增强,社会统筹必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萎缩,基金制应占据主导地位。

1.2 筹资机制方面

目前我国企业养老保险费欠缴严重,除了经营状况不好等客观因素外,有意逃费仍然是一个重要的主观原因。虽然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金制度,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引进个人账户,意在发挥个人账户的激励机制,提高老年人的福利水平。但现实情况是:“统账结合”制度下,“搭便车”和“缴费难”的现象仍然很严重,个人账户的激励作用并没有真正发挥出来。究其原因,在我国目前实行的基本养老金制度中,个人账户的比例较小,养老受益与职工的缴费并没有直接挂钩。无论是来自社会统筹的缴费还是来自个人账户的缴费,都存在着严重的激励缺失,职工对其个人账户的缴费和企业对社会统筹的缴费都不积极,彼此也都不关心对方或监督对方是否缴费或足额缴费,甚至两方面都存在着“故意逃费”的动机。

1.3 会计处理方面

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养老金是职工工作期间为企业服务所获取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与工资相比不同之处在于,工资是劳动报酬的即付部分,而养老金则是职工劳动报酬的延期支付部分。既然养老金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因此在职工提供服务期间,企业在支付工资的同时就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确认和计量这部分延期支付的附加价值,并计入当期成本。

2 对我国养老金会计发展的思考

对于我国企业养老金会计处理的原则,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去改进:

(1)完善现收现付制,逐步向完全基金制转变。虽然我国的养老金制度改革已经过这么多年,但本质上仍是现收现付制。企业是养老保险资金的主要缴纳者,但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我国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使用权由政府控制,企业只有按期缴纳保险费的义务,而没有对自己所缴纳资金的控制权和所有权,企业职工退休后到底能领取到多少养老金,取决于国家的规定和其个人账户的积累,企业对职工领取养老金的数额并没有义务做任何保证,因此,从养老金制度的实施来看,我国目前的养老金制度属于确定提存制,或者说就企业而言,还应该按照确定提存制来进行会计处理。基于这种现实情况,笔者认为,对我国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应先在现有的基础上,完善现收现付制,以后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社会统筹部分的不断萎缩和个人账户的做实,彻底解决隐性债务问题后,才能实现向完全基金制转变。

(2)开征社会保障税,消除企业和职工对养老金缴费问题认识的不足。对于企业和职工在缴费上的认识不足,政府也可以通过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方式解决。社会保障税是为筹集特定的社会保障资金而对一切发生工薪收入的企业、职工就其支付、取得的工资和薪金收入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它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形成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而开征社会保障税正是为实现这种转变提供了资金保证,它不仅为社会统筹筹资,也为个人账户筹资,费改税的本身增强了筹资的强制力度,保证养老金有一个可靠的资金来源,对解决我国现行养老金制度的筹资困境将有重要意义。

(3)在具体的会计处理中,尽量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披露原则,加强与国际接轨。

权责发生制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意味着使用标准化的方法来计量期间养老金净成本,它是能够提供比过去会计实务中使用的成本更为真实的期间养老金净成本的一种计量方法。权责发生制反映了基础计划的要求,能更好地在员工服务期间内确认员工的养老金成本,便于通过在员工的大致服务期间内确认员工养老金的报酬成本和将该成本直接地与计划条款相联系,从而提高了可比性和可理解性;同时,它提高了财务报告的质量,让报告使用者能更好地理解企业所采用的向员工提供养老金及相关财务安排的范围和效果的披露,将提供更完备和比现在的财务报告所能包含的更及时和配比的信息。

披露原则。扩大财务报告的披露范围,使反映出来的信息比现行财务报告所能体现的信息更具及时性和完整性。我国现行的会计信息披露中,对养老金方面的信息披露几乎没有。首先这种做法违反了真实性原则,因为“负债是企业承担的需在未来以资产或劳务支付的债务”,很显然,养老金应列为企业的负债;其次这种做法违反了配比性原则“收益应与费用配比”,在实现收益时没有确认费用;最后,这种做法无法反映企业要承担的社会责任。除开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的揭示外,还需要作其他的披露,如退休计划所覆盖的职工,提拨基金的政策等。

加强与国际接轨。基本养老金计划中的个人账户应实行确定收益计划,该个人账户组成的基金应由政府社会保障机构管理,基金管理应注重风险防范、收益的稳定;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中的个人账户应实行确定提存计划,该个人账户组成的基金应由参与保险计划人自己选择基金组织,各基金组织可以在社会保障机构的监管下从事各种投资活动,投资收益由参与保险计划人获得,风险由参与保险计划人承担。通过这些养老金计划上的调整,以实现与西方国家的处理原则的接轨,提供可比的信息平台。

总之, 实施养老金会计势在必行, 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 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 不断研究和解决养老金管理中的具体问题, 使之科学化、制度化。

参考文献

[1]葛家澍,刘锋.会计理论:关于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养老产业可行性报告范文第11篇

最近几年盘龙云海的排毒养颜胶囊,在排毒产品中间一直一骑绝尘。统计资料显示2001年,排毒养颜胶囊已成为国内销量最大的保健品。

今年排毒养颜胶囊在上海却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上海美好生物推出的美多膳食纤维素,针对排毒养颜胶囊“见效快”、快速排便的特点,以“天然膳食纤维”、“轻松排毒不腹泻”为主要卖点,以电视广告为主要传播途径,对年轻时尚女性群体开展了“轻松排毒”攻势。

美多招式凌厉、广告制作精美,虽然目前在上海并未带来良好销量。但其凌厉的攻击,已动摇了排毒养颜胶囊的核心根基——诉求理论。在这场战争中,排毒不能反驳、更无法进攻。排毒采取的对策是,不和美多纠缠,只管在媒体上“自说自话”。

美多的广告虽然不错,可惜美多广告公司的背景,导致其渠道、终端不力,尚无法撼动排毒养颜的根基。在上海美多没有占到便宜,倒是利用上海电视媒体对周边的辐射作用,在江浙取得了不错业绩。

美多对排毒养颜发动的“反腹泻”攻势,至少在同类产品中获得了反响。艾者思跟随美多,推出了“复合排毒+不腹泻”的攻势。但因为广告投放力度很小,广告制作一般,并不能起到多大作用。 二.美容:新人涌现,旧人翻新

女性保健品中,最风光的应该是养颜类产品。

“女为悦己者容”,女性养颜产品市场非常庞大,而且比较稳定。2001年以来,保健品行业销量锐减。只有女性养颜类保健品表现正常,没有大起大落。庞大的市场、稳定的销量,自然吸引了不少持币观望、急需推出新产品的公司。

实力雄厚的大公司,挟新产品试图挤入养颜市场;另一边,地位稳固的一些产品,看到新人出现,开始“翻旧如新”,力保城池不失。

万基集团是“三大参”之一,这两年发展不如康复来、今日,从12月开始,万基终于推出了自己的新产品——女人缘美颜胶囊。万基集团惜重金请来了香港当红影星张曼玉。其广告以“补血祛斑”为主要卖点,对仅诉求补血的产品进行了攻击。女人缘报纸、电视广告一起上,终端工作也做的比较扎实,显出万基对女人缘的厚重期望。

有偶无独,以“青春宝”知名的杭州正大青春宝集团,在一条腿走路多年后,终于在11月份推出了自己的新产品——青春宝美容胶囊。该公司同样聘请了影星温碧霞作为形象代言人,在沪上的主流平面媒体大作广告。该公司的策略主要是利用青春宝的美誉度,来为新产品张目。

以脑白金名震天下的脑白金,在脑白金市场逐渐萎缩之时,史玉柱终于痛下决心推出了黄金搭档复合维生素片。黄金搭档虽然有女性、中老年、少年儿童三种。但是女性养颜无疑是黄金搭档的推广重点。黄金搭档的策略是报媒深度宣传,电视广告提示。

最奇怪的产品应该是康沛蕾迪,该产品是美国舶来品。今年刚刚上市,在运作上主推“打通身体离子通道”概念,如果不仔细看根本不知道是保健品的广告,而会错以为是化妆品广告。康沛蕾迪几乎照搬了脑白金的市场启动时期的推广方法,考虑到现在的市场环境,这种方法的有效性值得怀疑。

新人不断涌现,咄咄逼人。以往的成功品牌自然不能坐视。在养颜类产品中,太太药业的太太口服液、养生堂的朵而胶囊、交大昂立的美之知,都有多年历史,市场表现良好,都有着比较好的美誉度。对于新人逼宫,这些产品采取了一定的措施。

养生堂的朵而胶囊曾在上海创下过年销售额过亿元的佳绩,但近年来,该产品已进入衰退期。养生堂对朵而胶囊推倒重来,除了品牌不变,产品配方、外包装都彻底换过,从头再来。11月开始在报媒上投放广告的朵而,继承了老朵而的设问式广告方式。根据朵而的广告投入,新朵而运作的尚属成功。

太太口服液是太太药业的开山之宝。太太口服液和多而胶囊比较类似,都有较长历史,均进入衰退期。太太口服液对新产品的逼宫,采取了比较温和的措施。从11月开始,太太口服液在报纸上投入了低密度广告,以开展促销活动为主要特点,以维持销售量为主要目的。

交大昂立在上海拥有不容动摇的地位。美之知在昂立系列产品中,并不算最出色,但即使如此,恐怕也没有其它养颜产品在上海销量比美之知更大。美之知挟昂立在上海市民中的美誉度,对于美容养颜保健品的激战显得漠不关心。从11月开始,在主要报媒上,只投入了寥寥数次广告,和太太口服液一样,美之知采用促销应对新人的进攻。 三.补血市场波澜不惊

女性补血市场比较平淡,老牌补血产品红桃K和康复来推出的血尔口服液占据了女性补血市场的主体。康复来依靠终端优势,虽然几乎看不到广告投放,但在女性补血市场中,血尔已占据绝对优势。

红桃K集团则借公司10周年庆,开展了年底促销活动。相信这样的行动,并不是为了争回女性补血市场的老大。

补血市场波澜不惊,可是上海的力血康却试图打破两强垄断的地位。凭借一系列报纸软文宣传,向血尔提出挑战。但血尔强大的终端优势,将会让竞争产品知难而退。 四.减肥:今年怎么过冬?

对于减肥产品来说,这个冬天实在“冷”——简直是天寒地冻。

2000年到现在,减肥保健食品异常火爆,不但国内市场热火朝天,还有不少中药保健品出口到海外,可保健食品2001年来发生的一系列“新闻”,严重打击了消费者的信心。目前减肥保健食品市场,已严重萎缩。更加之冬天本来就是保健食品的淡季,所以减肥市场显得异常“平静”。

2002年,在减肥保健品萧条之中,养生堂推出了“减之”。可惜这次养生堂未能重龟鳖丸逆市而上的奇迹。目前已看不到减之的广告。减之是否能够重整旧河山,并不乐观。

尽管消费者信心不足,但减肥是永恒的需求,厂家不会停止宣传。在减肥市场陷入低谷之时,旗人、康而寿、强生减肥茶、瑞德梦等仍坚持用小篇幅、低密度的报纸广告和消费者沟通。一方面,这显示出厂家对于减肥市场的信心,另一方面,却昭示了减肥市场极度低落的事实。 五.2003年女性保健品市场展望

以目前的市场形态,明年的女性保健品市场,无疑将以养颜、排毒等为主流。而补血市场,虽然品牌不多,但目前的格局已很难变动。

减肥产品仍然有机会,龟鳖丸在“鳖”类产品成为过街老鼠时,却能逆市崛起的事实,说明行业陷入低谷的时候,并不是没有机会,只是需要采用更有效的手段来运作。

养老产业可行性报告范文第12篇

摘 要 从目前我国企业养老金会计的制度设计、筹资机制、会计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入手,对我国养老金会计处理的原则提出一些看法。

关键词 养老金 企业 制度 会计处理

一、我国企业养老金会计的现状

1.设计制度方面

目前我国的养老金计划由基本养老金计划、补充养老金计划和个人储蓄性养老金计划组成。基本养老金计划采取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社会统筹部分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主要解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来源问题,个人账户部分实行基金制,这个部分主要解决的是老年人的养老金收入按照其所尽的缴费义务多少不同而有所不同的问题。补充养老金计划实行的是个人账户方式,是基金制,它解决的是实力雄厚的企业的退休员工将取得更多养老金收入的问题。但是自从我国推行“统账结合”的养老金计划以来,个人账户一直是“空账”运行,现阶段的老年人的养老金仍只能依靠社会统筹解决,改革的成效并不显著,而要做实个人账户,其所引起的转制成本和隐性债务问题却使中央财政难以承受。因而,从根本上说,我国目前的养老金制度仍属现收现付制,社会统筹的比重较大,但从长期来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经济实力的增强,社会统筹必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萎缩,基金制应占据主导地位。

2.筹资机制方面

目前我国企业养老保险费欠缴严重,除了经营状况不好等客观因素外,有意逃费仍然是一个重要的主观原因。虽然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金制度,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引进个人账户,意在发挥个人账户的激励机制,提高老年人的福利水平。但现实情况是:“统账结合”制度下,“搭便车”和“缴费难”的现象仍然很严重,个人账户的激励作用并没有真正发挥出来。究其原因,在我国目前实行的基本养老金制度中,个人账户的比例较小,养老受益与职工的缴费并没有直接挂钩。无论是来自社会统筹的缴费还是来自个人账户的缴费,都存在着严重的激励缺失,职工对其个人账户的缴费和企业对社会统筹的缴费都不积极,彼此也都不关心对方或监督对方是否缴费或足额缴费,甚至两方面都存在着“故意逃费”的动机。

3.会计处理方面

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养老金是职工工作期间为企业服务所获取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与工资相比不同之处在于,工资是劳动报酬的即付部分,而养老金则是职工劳动报酬的延期支付部分。既然养老金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因此在职工提供服务期间,企业在支付工资的同时就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确认和计量这部分延期支付的附加价值,并计入当期成本。

二、对我国养老金会计发展的思考

对于我国企业养老金会计处理的原则,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去改进:

1.完善现收现付制,逐步向完全基金制转变。虽然我国的养老金制度改革已经过这么多年,但本质上仍是现收现付制。企业是养老保险资金的主要缴纳者,但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我国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使用权由政府控制,企业只有按期缴纳保险费的义务,而没有对自己所缴纳资金的控制权和所有权,企业职工退休后到底能领取到多少养老金,取决于国家的规定和其个人账户的积累,企业对职工领取养老金的数额并没有义务做任何保证,因此,从养老金制度的实施来看,我国目前的养老金制度属于确定提存制,或者说就企业而言,还应该按照确定提存制来进行会计处理。基于这种现实情况,笔者认为,对我国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应先在现有的基础上,完善现收现付制,以后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社会统筹部分的不断萎缩和个人账户的做实,彻底解决隐性债务问题后,才能实现向完全基金制转变。

2.开征社会保障税,消除企业和职工对养老金缴费问题认识的不足。对于企业和职工在缴费上的认识不足,政府也可以通过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方式解决。社会保障税是为筹集特定的社会保障资金而对一切发生工薪收入的企业、职工就其支付、取得的工资和薪金收入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它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形成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而开征社会保障税正是为实现这种转变提供了资金保证,它不仅为社会统筹筹资,也为个人账户筹资,费改税的本身增强了筹资的强制力度,保证养老金有一个可靠的资金来源,对解决我国现行养老金制度的筹资困境将有重要意义。

3.在具体的会计处理中,尽量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披露原则,加强与国际接轨。

权责发生制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意味着使用标准化的方法来计量期间养老金净成本,它是能够提供比过去会计实务中使用的成本更为真实的期间养老金净成本的一种计量方法。权责发生制反映了基础计划的要求,能更好地在员工服务期间内确认员工的养老金成本,便于通过在员工的大致服务期间内确认员工养老金的报酬成本和将该成本直接地与计划条款相联系,从而提高了可比性和可理解性;同时,它提高了财务报告的质量,让报告使用者能更好地理解企业所采用的向员工提供养老金及相关财务安排的范围和效果的披露,将提供更完备和比现在的财务报告所能包含的更及时和配比的信息。

披露原则。扩大财务报告的披露范围,使反映出来的信息比现行财务报告所能体现的信息更具及时性和完整性。我国现行的会计信息披露中,对养老金方面的信息披露几乎没有。首先这种做法违反了真实性原则,因为“负债是企业承担的需在未来以资产或劳务支付的债务”,很显然,养老金应列为企业的负债;其次这种做法违反了配比性原则“收益应与费用配比”,在实现收益时没有确认费用;最后,这种做法无法反映企业要承担的社会责任。除开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的揭示外,还需要作其他的披露,如退休计划所覆盖的职工,提拨基金的政策等。

养老产业可行性报告范文第13篇

1.设计制度方面。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金、企业补充养老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金组成,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基本养老金采取的是社会统筹发放方式,主要解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来源问题;企业补充养老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是基金制,它解决的是实力雄厚的企业的退休员工将取得更多养老金收入的问题;个人储蓄性养老金主要解决的是老年人的养老金收入按照其所尽的缴费义务多少不同而有所不同的问题。因而,从根本上说,我国目前的养老金制度仍属现收现付制,社会统筹的比重较大,但从长期来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经济实力的增强,社会统筹必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萎缩,基金制应占据主导地位。

2.筹资机制方面。目前我国企业养老保险费欠缴在一些企业比较严重,除了经营状况不好等客观因素外,有意逃费仍然是一个重要的主观原因。虽然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金制度,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引进个人账户,意在发挥个人账户的激励机制,提高老年人的福利水平。但现实情况是:“统账结合”制度下,“搭便车”和“缴费难”的现象仍然存在,个人账户的激励作用并没有真正发挥出来。

3.会计处理方面。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养老金是职工工作期间为企业服务所获取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与工资相比不同之处在于,工资是劳动报酬的即付部分,而养老金则是职工劳动报酬的延期支付部分。既然养老金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因此在职工提供服务期间,企业在支付工资的同时就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确认和计量这部分延期支付的附加价值,并计入当期成本。

二、对我国养老金会计发展的思考

对于我国企业养老金会计处理的原则,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去改进:

1.完善现收现付制,逐步向完全基金制转变。企业是养老保险资金的主要缴纳者,但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我国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使用权由政府控制,企业只有按期缴纳保险费的义务,而没有对自己所缴纳资金的控制权和所有权,企业职工退休后到底能领取到多少养老金,取决于国家的规定和其个人账户的积累,企业对职工领取养老金的数额并没有义务做任何保证,因此,从养老金制度的实施来看,我国目前的养老金制度属于确定提存制,或者说就企业而言,还应该按照确定提存制来进行会计处理。

2.开征社会保障税,消除企业和职工对养老金缴费问题认识的不足。对于企业和职工在缴费上的认识不足,政府也可以通过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方式解决。社会保障税是为筹集特定的社会保障资金而对一切发生工薪收入的企业、职工就其支付、取得的工资和薪金收入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它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形成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而开征社会保障税正是为实现这种转变提供了资金保证,它不仅为社会统筹筹资,也为个人账户筹资,费改税的本身增强了筹资的强制力度,保证养老金有一个可靠的资金来源,对解决我国现行养老金制度的筹资困境将有重要意义。

3.在具体的会计处理中,尽量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披露原则,加强与国际接轨。采用权责发生制意味着使用标准化的方法来计量期间养老金净成本,它是能够提供比过去会计实务中使用的成本更为真实的期间养老金净成本的一种计量方法。权责发生制反映了基础计划的要求,能更好地在员工服务期间内确认员工的养老金成本,便于通过在员工的大致服务期间内确认员工养老金的报酬成本和将该成本直接地与计划条款相联系,从而提高了可比性和可理解性;同时,它提高了财务报告的质量,让报告使用者能更好地理解,企业所采用的向员工提供养老金及相关财务安排的范围和效果的披露,将提供更完备和比现在的财务报告所能包含的更及时和配比的信息。

披露原则。扩大财务报告的披露范围,使反映出来的信息比现行财务报告所能体现的信息更具及时性和完整性。我国现行的会计信息披露中,对养老金方面的信息披露几乎没有。首先这种做法违反了真实性原则,因为“负债是企业承担的需在未来以资产或劳务支付的债务”,很显然,养老金应列为企业的负债;其次这种做法违反了配比性原则“收益应与费用配比”,在实现收益时没有确认费用;最后,这种做法无法反映企业要承担的社会责任。除开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的揭示外,还需要作其他的披露,如提拔基金的政策等。

加强与国际接轨。基本养老金计划中的个人账户应实行确定收益计划,该个人账户组成的基金应由政府社会保障机构管理,基金管理应注重风险防范、收益的稳定;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中的个人账户应实行确定提存计划,该个人账户组成的基金应由参与保险计划人自己选择基金组织,各基金组织可以在社会保障机构的监管下从事各种投资活动,投资收益由参与保险计划人获得,风险由参与保险计划人承担。通过这些养老金计划上的调整,以实现与西方国家的处理原则的接轨,提供可比的信息平台。

总之,加强养老金会计核算势在必行,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不断研究和解决养老金管理中的具体问题,使之科学化、制度化。

参考文献:

养老产业可行性报告范文第14篇

《决定》 指出,要进一步调整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对能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质量安全的输水管、泵等19类产品取消事前生产许可;对与大众消费密切相关、直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电热毯、摩托车乘员头盔等3类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不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调整后,继续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减至38类。同时,对仍需实施生产许可,且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有效的饲料粉碎机械、钢丝绳等8类产品,将许可权限下放给地方质检部门。目录调整后,取消、转认证、下放幅度达50%,有利于持续降低企业制度易成本,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直接为企业松绑、降低企业的时间成本。

延型养老保险年内启动试点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2017年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目前财政部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涉及的相关政策和技术问题已基本形成政策建议。

专家指出,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作为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三支柱”,以税收优惠等措施促进其发展不仅能够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不足,还能增加居民选择,提高养老金替代率,满足个人多层次养老需求。

央行: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重要位置

7月4日,央行 《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7)》。展望2017年的金融政策和发展方向,《报告》 指出,要实施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适度、基本稳定,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报告》 强调,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系统性风险监测与评估,下决心处置一批风险点,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功能,探索金融机构风险市场化处置机制,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7月28日起我国将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全文《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17年修订)》,7月28日起正式施行。《目录》 首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作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基本依据。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原则上不得实行对外资准入的限制性措施。

1―5月我国服务进出口增近一成

7月4日,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表示,1―5月我国服务进出口稳中向好,进出口总额18246.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2%。其中,出口5679.4亿元,增长4.6%;进口12566.9亿元,增长11.5%;逆差6887.5亿元。逆差主要集中于旅行、运输和知识产权使用费三大行业。

养老产业可行性报告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养老保障;结构变化;启示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5)05-0030-03

一、美国养老金体系的构成

欧洲福利国家和美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但在表述上存在着差异。在欧洲福利国家,广义的社会保障制度(social security sys-tem)相当于美国的国家福利制度(national welfare system),而美国的social security则专指狭义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对养老、遗属和残障人的保障,其中养老金体系是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布什总统的社会保障改革主要就是养老金制度改革。

美国的养老金体系非常复杂.通常被称作“三条腿的板凳”,大部分企业、非盈利性机构或政府雇员退休后都拥有3个或更多的养老金账户,包含社会保障、公司退休计划和个人储蓄。这些账户的资金来源、运作方式和风险度都不相同,大致构成如下:

第一类:社会保障养老金。这是长期以来被称作“罗斯福幻想”的重要内容。1935年8月14日.美国颁布了《社会保障法案》(social Security Act),以此建立起社会保障体系。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养老保障,保证纳税人在退休一段时间后,可以享受所提供的退休福利。这一体系构筑了该国社会的“安全网”,也奠定了美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基础。

社会保障养老金账户的资金来源于雇员和雇主共同缴纳的工资税,帐户由联邦政府统一管理,并依据社会保障法的规定进行运作,实行现收现付制。从1937年开始至今,工资税已成为美国人最大的单项税种支出,80%以上的人支付的工资税多于缴纳的联邦所得税,目前该项保障的覆盖面占退休职工的94%,这项福利的享受者平均每月可领取820美元左右。

第二类:雇主责任退休养老金计划。此类养老金计划采取自愿原则,雇主没有义务必须为其雇员建立养老金计划,美国于1974年通过《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mployee Retirement Income Security Act),以税收优惠的政策来鼓励建立养老金计划。主要有两种形式:

1.限定投入养老金(DefinedContribution Pension)。这是由雇员或与雇主双方共同缴费构成的个人收益账户,美国大部分企业规定雇员最多可存人工资的13%,雇主按照雇员选择的比例,每年定期向雇员们的账户投入一定量的资金。

这种账户的运作通常由雇主提出投资建议,最终由雇员自主决定投资方案,可以投资于各种金融产品市场,最基本的是股票和债券。《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账户的管理、投入资金量的多少以及税收优惠等方面都做出严格的规定,凡由这个账户所产生的投资收益或亏损等不确定性,完全由雇员自己承担。因此职工最终的养老金水平不仅取决于缴费数额,还与资金的投资收益状况密切相关。

2.限定福利养老金(Defined Benefits Pension)。此类养老金计划中,雇主承诺给每位工龄到达一定年限的雇员按月支付一定替代率(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的比例)的养老金,雇员工龄越长,所获替代率越高。由于诸多因素影响资金的投资收益,这种福利的不确定性带给雇主很大的风险,甚至会累及企业乃至整体经济。一方面因为如果该计划的投资没有获得充足的资产用于支付养老金的话,雇主必须投入更多的钱。另一方面,若雇主缴存的福利帐户由于资金投资升值超过预期,那么雇主在新年度就只需要缴纳比预期少的资金。但对于整个养老金体系来讲这未必是福音。如上世纪90年代后期。每年超过20%的股票市场回报率,给许多大公司如IBM、GE、Intel的限定福利退休计划带来了巨额盈余,不少公司还将其计入业务经营成果,从而大大改善营运状况,连日常运行中的问题也被掩盖,而投资者不明就里,自觉不自觉地加入了吹胀经济泡沫的行列,公司股票的市值不断创新高。但最后的悲剧难以避免,当泡沫破灭,价格回归理性,安然(Enron)、世界通讯(Worldcom)和安达信(Andersen)等破产不可避免,巨额的养老资金缺口也显露无疑,这不仅导致了雇员福利的巨大损失,还引发整个养老金体系的系统性问题,而且企业资金链受此重创,必将对整体经济造成不可估量的破坏。

第三类:个人储蓄退休养老金计划。这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建立起来的养老储蓄计划,通常适用于雇佣关系比较灵活的从业人员。1981年建立初,所有人可以以税前收入向帐户注入资金,后来范围缩小至收入低于规定水平或者未参加雇主责任养老金计划的人,其他人则必须以税后收入支付。此类帐户由金融机构管理.开展多样化的投资活动。

第一、二类养老金构成美国养老金体系的主体,在经历长期运作后,各自都面临严峻的现实考验,成为改革家们关注的重点。

二、美国养老金结构的变动

(一)各类养老金的运作状况

1.社会保障养老金计划面临困境。根据社会保障法案规定,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只能投资于美国国债市场,虽然投资回报有限.但资金的安全性还是有保证的,从而确保美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常运作至今。然而,随着美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加重、利率特别是长期利率的调整及失业率增加等因素的出现,原有体制的致命性缺陷逐步显现。

预期寿命的延长是动摇这一制度的关键因素,战后婴儿潮一代进入退休高峰使形势变得更加严峻。制度运行之初,人们的预期寿命是65岁,多数家庭有3―4个子女,社会赡养比为16:1,而现在预期寿命升至77岁,赡养比降至3.4:1,在今后的50年内将达到2:1。一方面因为预期寿命的延长使养老金给付总额不断加大;另一方面赡养率的下降意味着养老基金的收入小于给付。加上长期利率呈下降趋势以及社会失业率增加使养老基金的增量大打折扣。事实上,美国社会保障署已就此多次发出警告,在2001年年度报告中再次指出:社会保障基金将从2017年开始赤字,2041年将消耗殆尽;要维持社会保障基金的正常运作,要么将工资税提高50%,要么将给付水平降低50%。这显然是两条行不通的路:不断提高工资税,以减少当代人的福利为代价,无论从经济还是政治角度都难以通行;降低给付水平,让退休者消化制度和社会问题,又不合道义,也有政治风险。剩下的出路只能是改革。

2.雇主责任退休养老金计划隐患重重。限定投入养老金帐户是由个人、公司或第三者(如外部理财专家)

来管理。在上世纪90年代,账户的经营者将其中大部分资金都投入到了股票市场,从Nasdaq指数在2000年3月超过5000点跌至目前只剩下1000多点,就可以想像对这一帐户造成的亏损有多大。当然,限定投入养老金帐户的巨大亏损由个人的投资选择决定.风险和损失完全是由账户的所有者――个人来承担,与雇主和政府无关,加上帐户本身是诱利性制度创新的产物,暂时还没有大的问题。

而限定福利养老金帐户则完全不同。由于多年的泡沫经济运行,加上所谓的会计制度制度创新,雇主实际上拖欠大量退休养老资金,泡沫吹破之日,恶性循环开始,一切新帐旧帐都得从实重计。据美国养老金福利保障公司(The Pension Benefit GuaranteeCorp.)的保守估计,美国企业界的限定福利退休计划现在共有$3000亿的资金缺口。如果加上退休后的医疗保障福利,资金缺口超过$6000亿。ERISA规定,限定福利退休计划的资金缺口如果超过20%或者任何3年平均缺口超过10%,企业必须在3―5年内补足,而美国标准普尔500家大公司2001年的全部利润才$2200亿。这个巨大的黑洞无疑是悬在美国经济头顶的达摩克利斯剑。

(二)布什报告和养老金体系的重构

现存社会保障体系在30-40年间面临破产的可能,不论是出于形势所迫还是政治斗争的需要,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在经历学术界和政党无数次激烈争论之后,布什政府拉开了改革帷幕。2001年5月由布什总统任命成立“加强社会保障总统委员会”,8月“临时报告”出笼,12月正式形成《加强社会保障,为全体美国人民创造个人福祉》的《总统委员会报告》,简称“布什报告”。报告的核心是推动社会保障的私有化步伐,逐步实现个人帐户体系替代传统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对原有框架的修改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

1.建立个人帐户体系,实现DB(给付确定制)向DC(缴费确定制)转变,削减传统社会保障体系的作用。

2.重新设置帐户的运作模式,实现个人对帐户资产进行多样化投资,保证资金运作的安全和赢利。

3.使社会保障从一项权利演变为具有资产的性质,激励基金增量,从而增加社会积累.根据基本的索洛经济增长模型。以改革带动美国经济增长。

虽然围绕布什报告的争斗还在进行,但报告本身已经反映了明显的改革趋势。对于限定福利退休计划,无论是制度的设计还是法律的规定,都使其带上难以为继的风险特征,只是表现出来早晚的问题。同时,限定福利退休计划日益加大的资金漏洞已经严重阻碍到美国经济的发展,美国经济复苏的希望基本寄托在企业进行大规模投资,先前扩张的沉重债务加上养老金帐户的巨额缺失使得企业进行大规模投资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从长期看,无论企业还是政府,都无力应付限定福利退休计划固有的风险,在对老雇员养老体系进行改革的同时,薪雇员应全部纳入限定投入退休计划。

三、“美国经历”的启示

我国养老保障制度主要由社会基本养老、企业补充养老和个人储蓄养老三部分组成。社会基本养老由国家依法强制建立,通过税收或缴费筹资,现收现付确定给付。企业补充养老和个人储蓄养老缺乏立法保障,由于大多数企业经济效益较低,无力为职工缴纳补充养老金,企业拖欠职工养老金现象普遍。个人储蓄属于自愿行为,概念模糊不清,与一般的商业保险难以区分。加上各地具体实施办法的差异和操作不规范,后两者并未能形成养老保障制度的两极。我国养老保障制度虽然从共和国建立就开始起步,但真正走向社会化是伴随着传统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转轨,由于起步晚,加上我国特殊的国情条件,要想赶上西方福利国家的水平必然还要经历长期的过程。目前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养老保障立法研究薄弱、立法层次低,法律约束脆弱;不同地区、行业之间保障水平差异太大,总体来讲覆盖面太窄;养老保障基金收缴难度大,收支不平衡,缺口较大;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基金的管理缺乏严密的监管制度,随意挪用、挤占现象突出,管理混乱,资金流失和浪费问题严重等等。对比发达国家的养老保障体系,我国在这方面主要表现为结构性问题:

1.立法工作远未跟上现实需要,社会保障体系立法基础脆弱、养老保障体系的结构建设和整体运作缺乏法律的强力支撑。从美国养老体系的构建来看,社会保障养老有《社会保障法案》支撑,雇主责任退休养老又有《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为依据。而我国目前的基本局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替代养老保障基本法,城镇企业职工现在适用的是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建立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而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只有1992年民政部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和农业部的《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中有所论及,适用.1生差。而存在的这些法规、部委规章和通知等政策性较强,基本是应一时之用,缺乏法律应有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在资金收缴、资金运行和保障给付等方面制度性约束力太弱。

2.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结构性缺失。目前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是限于城镇范围,在充分保障城镇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同时,逐步实现从国有企业职工向其他类型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覆盖”。而对于占中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民的保障问题还基本限于朦胧状况,现有规定的操作性很差。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这种低覆盖率实际上反映的是保障体系对部分对象的忽略,也就是结构上的欠缺。当然,国家采取这种“城乡区分、城区先行、走向趋同”的策略有其现实的国情依据。这一点上无可厚非,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个问题可以一味地拖延下去,对农村社会保障的关注实际上已到了非常紧迫的阶段,这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课题。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看,农村地区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家庭规模越来越小,农村赡养比例也将越来越小,农村劳动年龄人口的负担将不断加重,虽然受历史条件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家庭养老在农村仍得到接受并可持续一段时间,但在中国的广大地区,随着城乡经济发展差距的扩大,农民收入又一直难以提高,老年人的经济状况将更加恶化,最终可能导致严重社会问题。

3.社会保障制度的现存局面复杂,制度间不对接现象严重,出现结构“错位”。从美国的已有体制看,三个层次的保障地位不同,功能上也存在差异,但各个层次均保持较好的继承性,受保障对象也都有一个始终一致的基金帐户。而我国除了农村这个绝大多数被排除在保障体系之外,不同行业还存在制度安排差异和隐性制度失败,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企改革后遗留的离、退休人员养

老资金问题。这部分人曾在原有体制下缴纳过养老金,但由于当时没有形成一个单列的养老基金帐户,资金基本成为企业的扩大再生产资金。现在国家的政策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但对“老人”们的养老基金来源未给出―个令人信服的说明,于是形成―笔巨大的空帐,对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运作构成难以逾越的障碍。其二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问题,目前这部分人依赖的仍是离退休制度,这类似于美国改革前的限定福利收入。可以预见这种制度的两种命运:一是能够永恒不变地运行下去,这些人至死都由国家统一保障。美国经历说明,这种可能性很少,因为给付确定受赡养率的制约,而老龄化社会注定给付确定制失败。即使对这部分人的给付确定能够实施,由于养老保障方式与其他体系的人不对接,一旦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这部分人力资源就只能存在于封闭状况,而不能流向其他领域,否则个人转行代价巨大。二是这种制度有一天寿终正寝,相应的人员不得不纳入社会保障的范畴。如果这样,届时情形又会如同现在的国有企业。面临“新人”、“老人”及资金来源的问题,由此产生另―个财政“黑洞”。

4.维持养老体系的主体缺位、整体“护盘”能力脆弱。就美国养老保障改革趋势看,对社会保障职能的基本方针是“政府整体后退,个人责任加强”,政府注重对养老资金运作的宏观管理。从“布什报告”可以看到,虽然整个改革是采取私有化的取向,政府从极力保障变为与民共担责任,但报告对养老资金帐户重新设置及投资设计的规划浓墨重彩,在实际运作中基金公司或外部理财专家更是煞费苦心。然而,我国虽然表现出对养老基金的安全性高度关注,严格规定养老基金在预留2个月的支付准备金后只能用来购买国债或存入银行财政专户,严禁投向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尽可能地回避投资风险。但是在银行利率持续走低的情况下,养老保障基金投资的回报率很低,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实际投资收益率甚至为负值,即养老基金处于缩水状态。国家依赖严格、单一地控制措施,片面地强调资金安全,其结果可能适得其反,可谓是好心办不成好事。另一方面,广大民众作为实际利益主体与养老资金的运作是隔离的.怎样投资、选谁、权责如何分担这些基本事项都与民众无关,他们的未来由一群简单“奉令”行事的人决定,这与美国力图使社会保障从一项权利演变为具有资产性质。从而实现个人对帐户资产进行多样化投资的改革方向截然相反。权责不等、资金运作主体缺位.从而难保资金运作的安全和赢利是养老资金运行的最大危险。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在我国目前的国情条件下,养老保障出现诸多问题确实难以避免,解决问题首要的任务是完善养老体系的结构建设,具体工作包括:

1.增强养老体系存在和运作的法律依据。加快我国养老保障的立法工作,对不同层次的养老保障都要确立法律依据,真正做到养老保障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靠法律的权威做好养老保障体系的缴费、管理、监督、资金运作和给付等工作。

2.注重体系的框架规划和建设。加强社会养老体系的一体化建设,允许给付水平的地区、行业差异,但要改革养老保障覆盖不全、条块分割的状况,尽快结束“―体多制”的局面,使养老体系进入规范化运作轨道。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不仅是国际趋势,也符合我国的实际需要,发展企业补充养老和个人储蓄养老,使其真正成长为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两极。同时,要强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实现全民性质的保障。

3.明确养老保障对象的权责,实现养老资金“真正的主人”早日到位,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保证整体结构“血脉畅通”、健康运行。从美国养老保障发展轨迹看,要实现社会保障从权利属性向资金属性转型,完善和建立个人帐户是根本途径。我国老年化社会提前来临,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亿,占总人口的10%,预计到2025年这个比例会增到18%,到21世纪中叶将攀升到27%。社会老年化的程度远远高于发达国家,也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在这种情况下,养老资金的运作绩效事关整个体系能否正常运转。在明确帐户主体后,根据责权划分,满足最低水平替代率以上的部分资金,可以进入不同的风险市场,实行市场化运作,不断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4.处理好政府在建设养老保障体系中的角色和作用。从美国的实践看.类似限定福利计划的制度安排最终是难以维持的,无论从资金的有限性还是从对资金运作风险的防范能力看,政府都无力对社会保障大包大揽。政府的紧迫任务是理顺保障体系的结构,规范资金的管理和运作。针对我国目前面临的两个主要问题,可以通过转移存量国有资产的方法来偿还原国企退休人员的资金“缺口”,尽快弥补结构安排中出现的“漏洞”;尽快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障的社会化,清除制度不衔接的现状,预防新“缺口”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