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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监管论文范文

农贸市场监管论文

农贸市场监管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本文就农贸市场经营者素质提升问题进行探讨,通过对农贸市场经营者素质现状、存在问题的认识,改造提升农贸市场经营者素质的重要意义进行阐述。

关键词 :农贸市场 经营者素质 提升与意义

一、农贸市场经营者素质现状

1、农贸市场经营者的素质参差不齐,普遍文化程度不高

由于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大多为下岗工人和农民,文化程度不高、整体素质不强。主要表现在:一是农贸市场的经营者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二是有的经营者证照不齐全,有些经营者认为在集贸市场经营不需取得证照。三是部分农贸市场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进货只考虑经济效益,对如何把好进货关、鉴别食品、保管食品、处置食品的专业知识了解、掌握不多[1]。如有经营者为了水果、蔬菜外表艳丽,经常在水果、蔬菜上洒水,反而加快了食品的变质过程,成为外表艳丽的变质食品,危害不小。

2、部分农贸市场的经营者缺乏长远的经营意识

农副产品的科技含量不高,基本上处于粗放经营,缺乏深加工、精加工,产业化发展。一是农副产品的经营者目光短浅,一些季节性的农副产品生产出来后,对产品的原始形状、品种不加改变便进入市场售卖,只顾眼前利益,根本不考虑农副产品的再加工,对改变农副产品的外包装、上升到品牌缺乏理性认识。二是经营者观念落后[2],大部分农贸市场的经营者经营观念比较落后,受知识水平限制,大部分消费只注重价低,在经营中往往开展价格战,忽略经营手段的提高和变革。

3、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基本没有品牌意识

由于没有商标,很少有本地农产品打入城市超市大商场,只能限制在农贸市场中销售,经济效益发挥不出来。没有意识实施农副产品商标战略,不知道品牌在商品经营中的的重要性,更缺乏对商标作为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的基本认识。

4、农贸市场的经营者纪律观念不强

部分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往往责任心不强,纪律松散,不能自觉遵守市场的规章制度,在经营中的违章行为屡见不鲜。对于违章行为,往往注重突击整治,声势大时见效,而过了整顿期又恢复成原样,整治成果难以长期巩固,使管理工作陷入“一整就好、一停就乱”的恶性循环之中。如无证设摊、跨门占道经营、门前卫生三包、车辆停放等问题,往往是一整就好,不整就乱,致使整治效果显著但不能持久。

二、提升农贸市场经营者素质的意义

农贸市场经营者素质的提升总体来说有助于提升农贸市场的整体经营水平,无论是从深度上还是从广度上来讲,农贸市场经营者素质的提升对农贸市场整体水平的提升起着决定性作用,它的改造提升对于城镇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是农贸市场作为人们生活必需品交易的场所,人与人接触频繁,是一个城镇、一个地区展示当地人整体素质的窗口,它反映着整个城镇的形象。它与其它商品交易环节一样是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交易的平台,其中市场经营者素质的提升有助于建立文明诚信的农贸市场[3]。

二是农贸市场作为城乡居民的“菜篮子”工程,商品供应的主要场所和农产品上市流通的主要渠道,是与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密切相关的,是满足城镇的民生需求的重要载体,满足城镇的民生需求,市场经营者素质的提升有助于推动农贸市场品牌化。

三是通过提升农贸市场经营者素质,促使农贸市场整体素质提升。通过农贸市场引入先进的管理、经营理念,从而激发和提高人们的经营意识、竞争意识和法律意识,开阔他们的眼界,逐步提高整体形象,从而起到样板的作用,带动周围农贸市场,以至于与其相关的各行各业的整体素质的提升。

三、提升农贸市场经营者素质的方法

1、硬件监控,减少纠纷

一是通过监控等硬件的升级和加强市场管理人员巡查可以有效地监督农贸市场经营者的行为,倒逼经营者素质提升。从源头上整治农贸市场内环境卫生“脏乱差”、管理秩序混乱、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通过安装、启用了农贸市场监控系统,实现农贸市场监控系统的联网。设置专职监控人员在监控市场的秩序运行情况,如果发现市场内经营业主有不文明失信行为,通过技术手段保存图像或视频作为证据,再通知相关人员对不良行为予以处罚。二是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后,市场管理办公室就可以对市场内各摊位、店铺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多角度的实时监控,一旦市场内发生纠纷,工作人员即可第一时间借助该系统的数据记忆功能“还原真相”,做出准确判断,及时消除矛盾。

2、明码标价,交易透明化

通过明码标价杜绝农贸市场经营者漫天要价、强买强卖等低素质现象以及不良竞争,把规范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列入提升市场经营者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着重抓好市场明码标价的软硬件建设。可以设置悬挂或摆放明码标价牌的硬件设施,如统一用于悬挂的横梁、统一方便的用于摆放标价牌等,并加强及时更换和调整。同时,市场管理者必须建立健全配套的经营者准入和退出机制,将明码标价工作纳入管理体系[4]。

3、制定对于经营者的考核管理细则

一是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农贸市场经营户的考核管理细则,对于农贸市场经营者进行量化管理,经营者必须随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媒体及市场管理人员的有关文明、卫生、食品安全等项目的监督、检查与考评。二是做到守法经营、公平竞争、文明经商,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建立食品进货台账。三是做到门前三包,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4、提高农贸市场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农贸市场的管理人员一是要品德高尚、清正廉洁、不谋私利、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二是坚持学习研究与农贸市场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着重学习了《食品安全法》,用知识武装头脑,用理论指导实践。三是要了解各类食品的保质期,以及常见食品新鲜程度,对于不能食用的食品要及时查处。四是要对农贸市场经营者登记备案,健全经济户口,做到静态资料齐全有效,动态资料随时补充录入,最大程度的实现适时监管,加强警示教育,由事后查处转变为事前预防,实现管口前移。五是妥善处理市场的各类纠纷,不但要协调好市场经营者之间的纠纷,也要协调好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努力把农贸市场创建成和谐文明的食品交易中心。

参考文献:

[1] 邓云影. 提高市场经营者素质三途径[J]. 中国企业管理, 2013,(06) .

农贸市场监管论文范文第2篇

城区农贸市场属于低业态经营项目,无论国有、集体或个体均可开办农贸市场,准入门槛很低,导致一些没有经营管理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参与其中,使得城区农贸市场主体参差不齐,经营管理方面都不尽如人意,加大了对城区农贸市场的监管难度,影响了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效果。其次,国家为城区农贸市场监管配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未能发挥出应有的功效。工商体制改革之后,有关农贸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与实际农贸市场监管工作出现脱节趋势;同时,在清理行政审批、行政规章的活动中,盲目取消了一些有发展潜力和良好前景的监管政策,而有关城区农贸市场监管的旧的、滞后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却未得到及时清退和更新。最后,城区农贸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不健全。常用的监管手段局限于收费和集中治理整顿等,缺乏对城区农贸市场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的考量;监管对象和监管领域未得到及时调整,缺乏与时俱进的监管精神;各地多以经验建设为主,缺乏系统的制度建设和配套措施建设。城区农贸市场监督组织管理不到位城区农贸市场监督的组织管理不统一。工商体制改革前,无论是工商部门自建、联建还是民营农贸市场,工商部门均对农贸市场经营业主收取工商管理费,由工商部门统一管理。2000年,我国开展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并将工商部门自建和联建的农贸市场资产、债权、债务随同分流人员一并划转,由地方政府管理。各地成立了地市级和县市级农贸市场服务中心,但各地归口管理单位不尽相同,包括商务部门、经贸部门、国资部门或建设部门等,不一而足[2]。随后,国家工商总局叫停工商部门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工商部门对城区农贸市场的监管积极性弱化。此外,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执行人员、城区农贸市场监管秩序维护人员、城区农贸市场物业收费监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权责不明晰,农贸市场监管本身存在很大问题。

城区农贸市场监管不力的主要原因

1、城区农贸市场监管理念存在误区城区农贸市场不仅是城市居民购买生活必需品的重要场所,而且还是农副产品销售的重要渠道,在搞活流通、推动市场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城区农贸市场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认为城区农贸市场经营单位出租市场资产并获取租赁收益,应按市场方式运作。少数政府职能部门与政府官员甚至认为城区农贸市场已收取了市场设施租赁费,足以维持其正常运转,无需财政投入。事实上,城区农贸市场经营属于低收益甚至亏损经营的公益事业。同时,农贸市场是各种农产品、副食品、水产品等商品集中交易的场所,由于经营主体复杂多样,尤其是文化程度、法律意识、文明意识等普遍偏低,对食品安全问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监管部门的监管存在躲避和应付的心理,使得城区农贸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管压力大,存在畏难情绪[3]。农贸市场商品来源复杂、销售快捷、销路多样等客观原因使得工商部门事前介入和事后监管的难度增加。而工商部门在监管干部人手方面的缺乏,加之其他监管任务重,不利于强势的执法合力形成。2、城区农贸市场监管财政投入相对不足工商行政体制改革前,城区农贸市场的建设主要由工商部门自建或与集体、个体联建,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贷款、集资或个人入股等,维修改造资金由工商部门自筹。工商体制改革后,2000年至2008年城区农贸市场的建设及维修改造主要由各级市场服务中心自筹解决,除了相关政策支持外,财政投入较少,由于农贸市场服务中心收益低、包袱重,对基础设施进行维修和改造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甚至连工作人员工资和运转经费都无法保证,导致市场破烂不堪。2008年,五十年一遇的冰雪灾害造成许多农贸市场的经营大棚倒塌,伤亡和损失巨大。由于各级市场服务中心无能为力,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指派专家组深入农贸市场对毁损设施进行确认、定损,并由财政部门拨付专款对农贸市场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以尽快恢复市场经营。自冰灾之后,各级政府虽然每年拿出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但因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严重缺乏,仍是杯水车薪。由于财政投入的相对不足,市场经营单位无能力投入,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不愿投入,导致农贸市场的发展与城市建设的发展不同步、不协调。农贸市场的建设滞后于城市建设,不利于城市整体发展。3、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执行力弱近年来,城区农贸市场方面的监管制度出台相对较多,如《市场卫生管理制度》、《市场经营户管理制度》、《市场治安管理制度》、《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市场秩序管理制度》等,但落实效果不太明显。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方面人才奇缺,制度落实难度较大。据调查,农贸市场普遍存在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且不重视对市场监管员的管理培训和继续教育。同时监管人员的独立性不强,家族式管理问题突出,绝大多数农贸市场监管人员与市场开办者都有些沾亲带故的关系[4]。在人才培训方面,难以进行公平公正的权利制衡机制。因此,即使地方政府热衷于制定各类农贸市场监管制度,这些制度大多也只能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不能有效地执行,导致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效果不佳。4、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有关我国农贸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沿用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以及各地方政府相应制定的《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快速发展,这些制度早已不能适应农贸市场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应尽快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贸市场监管法律法规。1996年,国家工商局颁布《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办法》,提出对有形商品市场进行市场登记、办理《市场登记证》等要求。但由于农贸市场管理立法层面的缺失,城区农贸市场的市场准入和主体地位模糊,《农贸市场登记证》与市场经营人员的营业执照不符,直接导致农贸市场开办单位职责不清、农贸市场开办者与进场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从而使工商部门无法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并落实开办方的违法责任,大大削弱了监管力度。

强化政府对农贸市场监管的对策

农贸市场监管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贸市场;监管;问题;对策

1.城区农贸市场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手段不合理

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普遍存在着监管科技手段缺失、效能未充分发挥的现象。由于城区农贸市场的特殊性,脏、乱、差已成为城区农贸市场的代名词。纵观各地对农贸市场的经营和管理,均存在这一难题。造成这种尴尬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监管手段相对滞后。

1.2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效果不佳

准入门槛过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以及长效监管机制不完善都导致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效果不佳。城区农贸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不健全。常用的监管手段局限于收费和集中治理整顿等,缺乏对城区农贸市场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的考量; 监管对象和监管领域未得到及时调整,缺乏与时俱进的监管精神; 各地多以经验建设为主,缺乏系统的制度建设和配套措施建设。

2.城区农贸市场监管不力的主要原因

2.1城区农贸市场监管理念存在误区

由于经营主体复杂多样,尤其是文化程度、法律意识、文明意识等普遍偏低,对食品安全问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监管部门的监管存在躲避和应付的心理,使得城区农贸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管压力大,存在畏难情绪。

2.2城区农贸市场监管财政投入相对不足

由于财政投入的相对不足,市场经营单位无能力投入,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不愿投入,导致农贸市场的发展与城市建设的发展不同步、不协调。农贸市场的建设滞后于城市建设,不利于城市整体发展。

3.强化政府对农贸市场监管的对策

农贸市场监管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和持久性,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携手合作,共同努力对农贸市场进行长效管理。

3.1切实提高对农贸市场监管的认识

农贸市场是城市居民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社会各界包括政府部门都应切实提高对农贸市场监管的认识,进行合理定位,加强对所在地农贸市场的监管。

3.1.1强化农贸市场监管是满足市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认识

城区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交易大部分是通过农贸市场,因此,农贸市场的经营设施、购物环境、商品价格、经营秩序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物心情和消费行为,要认识到强化市场监管是推进城市管理良好秩序的需要。城区农贸市场是城市的窗口,在某种程度上代表城市的形象,市场管理职能部门和市场经营单位加强对市场的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水平,无疑将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形象,是提高城市品位的需要。政府市场监管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市场监管是市场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农贸市场监管也是政府部门提高公共服务、解除公共受托责任的需要。

3.1.2积极探索并转变城区农贸市场的监管思路

构建有特色的巡查模式,实现“上下联动,以所为主”,最终达成依法巡查、以查促管、规范有序的监管目标。二是由全面监管转为对特定主体、特定市场和特定商品的重点监管。重点监管城区农贸市场的开办单位、进场经营商户及经营商品,对无证无照经营进行严厉打压,尤其要从严查处密切关系民生的假冒伪劣商品。三是要由单一部门监管转向多部门综合监管,由多层次、多部门、多职责的全面管理逐渐取代原有的工商单一管理模式。在工商部门内部,由多角度、多科室、多任务的综合管理逐渐取代单一的城区农贸市场管理,由此形成城区农贸市场监管的综合网络体系。

3.2加大城区农贸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建设力度

加强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建设是强化城区农贸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有助于明确城区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明晰城区农贸市场经营商户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与义务,既是强化城区农贸市场监管的起点,也是解决当前城区农贸市场纠纷的重要根据。同时,应严格确定所有城区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的市场主体资格,并将其纳入市场主体范围,保护其平等的市场主体权益。

3.3改变城区农贸市场的监管方式

农贸市场事关城区居民的日常生活质量与城市建设的健康发展,各级政府应该在以下几方面加强监管。

3.3.1严格按照农贸市场网点布局的要求规划市场

各级人民政府和规划、商务、工商、国土、建设等主管部门要按照城市规划的有关要求,在相应的市场服务半径内进行农贸市场布点。人口密度较大的区域,服务半径应控制在 700米以内,其他区域控制在 900米以内。市场布局确定之后,要严格按照布点要求建设市场,不得擅自变更。要将新城区和新小区列入农贸市场网点布局规划,以方便居民生活。农贸市场按网点布局要求建设竣工并投入使用后,城管、工商、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规范 不在市场服务半径内的马路菜市场和非法开办的农贸市场,对属于重复建设、影响市容的非法市场和马路市场一律取缔,还路于车,还路于民。

3.3.2修订完善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农贸市场建设涉及方方面面,不仅要考虑市场主体的结构、层高、通风、采光、隔热等,还要考虑市场内的门面、摊位、货架、下水道、电线线路等布局,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用新设计理念和新型建筑材料建设农贸市场,其设计、建设标准应伴随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确保农贸市场投入使用后,通道宽畅,通风良好,光线充足,市场整洁,文明卫生,视觉宜人。切实扭转农贸市场污水横流、秩序混乱的不良现象,给居民以良好的购物环境。

3.4健全城区农贸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

3.4.1严格制定市场监管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地实际,由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农贸市场的长效监管标准,将市场经营秩序、卫生环境、食品安全等监管标准细化量化,严格组织考核奖惩。由领导小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评议员等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农贸市场进行检查和考评,对市场管理力度大、标准高、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农贸市场,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奖励。对阳奉阴违、敷衍了事、市场管理差、群众满意度低的农贸市场,应对其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3.4.2拓宽城区农贸市场监管领域

要以创建 “文明诚信市场”为旗帜,结合城区农贸市场形态的变化,深化城区农贸市场的监管,进一步拓宽城区农贸市场监管领域。不仅要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运营主体的监管,更要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监管,把监管深入到市场经营的全过程。一方面,明确文明诚信城区农贸市场的标准和商户准入条件,由此对进场经营商户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在市场的“入口处”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杜绝不良经营。另一方面,完善城区农贸市场经营监管机制,严格执行重要商品备案、索证索票、行为公示和先行赔付等制度,落实农贸市场经营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并将其作为城区农贸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明确城区农贸市场中市场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科]

【参考文献】

农贸市场监管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贸市场 运行风险 防范 措施

一、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的风险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人们对于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也有了很大提升,因此,人们在农贸市场购物时,如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不合格,那么必将给人们身心健康带来危害,同时还会增加消费者与农贸市场管理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食品质量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重要内容。近些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例如海南“毒豇豆”以及河北“瘦肉精猪”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已经向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求我们必须把食品质量安全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来抓,他迫使我们一丝不苟地抓好食品质量安全,以过硬的质量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下面笔者就先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接着针对所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一)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在现代农贸市场中,食品安全是人们广为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但是,近些年来农贸市场中食品安全问题却屡屡出现,究其原因,就有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广量多压力大这一原因。各种副产品、水产品以及农产品等等商品都在农贸市场中集中交易,并且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的文明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以及文化程度都比较低,对于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不是很了解,导致了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对于食品安全部门的监管工作存在着应付以及躲避的心理。此外,由于农贸市场的食品来源具有复杂性,销售渠道具有多样性,销售工作具有快捷性,所以,在客观上增加了市场举办者的食品安全管理难度,也对工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二)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应该明确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和监管人员的个人责任,完善责任机制。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贸市场的各个角色都必须充分重视食品安全的问题,明确农贸市场的举办者、监督管理者以及市场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明确农贸市场主办者、农贸市场经营者以及农贸市场监管者之间的权利和利益关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管者,监督管理工作必须要实行关口前移,督促副食品、猪肉、水产品以及农产品等等相关的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进货的台账登记,实施有关商品的准入制度,切实做到从源头上保证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市场举办者要根据贸易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检测设施,对相关的食品进行必要的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坚决

不能上市交易。还要对农贸市场食品经营者进行教育和培训,提升其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其自身的职业道德观念,鼓励他们了解法律,从而促使他们做一个知法、懂法、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二、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消防安全的风险

(一)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的重要性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2011年4月20日上午11点左右,株洲合泰涵洞东侧的曙光农贸市场突发大火,过半市场被大火烧毁,殃及20余户经营户。株洲火灾事件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同时,此火灾事件也告诉我们农贸市场运行中,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做好农贸市场运行中的消防安全工作能够从根本上阻止火灾的发生,保护了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一场大火可以将农贸市场烧得荡然无存,使很多人倾家荡产。因此,做好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工作至关重要。

(二)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措施

人口大量的快速向城镇集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大大推进了农贸市场发展的步伐,政府的各项措施和市场自身的努力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农贸市场的建设。下面,笔者就对如何做好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行分析。

1、防范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要长期建设农贸市场消防队伍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关键在人。现今农贸市场的消防队伍建设出现的主要问题在管理上,人力资源的管理是农贸市场消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今我国的农贸市场消防队伍的人力资源在管理方法方式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制约了消防队伍的发展,导致我国农贸市场消防队伍在人力资源的发展上与城市消防队伍的建设存在一定的差距。消防队伍的建设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无论是领导还是消防人员,都要积极投身到消防队伍的建设中。现设消防队伍不是表面工作,而是切实关系到人民利益的工作,工作建设更需要长期性的完善和重视。

2、建设农贸市场消防管理体系和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领导要重视消防工作这一块,要不间断地进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规划,完善农贸市场消防管理体系,建立各项制度并督促落实。在农贸市场尤其是在百货小商品经营区块,必须要设置消防栓和自动消防喷淋系统,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无论是消防设施的建设还是消防人员的培养,都需要长期性地投入。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在平常的工作中不要松懈,长期保持警惕,避免在火灾发生时器材的不足和人员能力不足耽误及时的救援工作。

3、防范农贸市场消防风险要规范安全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工作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由于卖鱼摊点氧气泵及电子秤的普遍使用,农贸市场内用电范围在逐步扩大,涉水摊位插座潮湿、市场内私拉乱接现象时有出现,严重威胁公共场所人员的生命安全。有些经营者会向顾客出售烟花爆竹、烟草等易燃易爆物品,由于农贸市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经营存在的风险性大,增加了农贸市场火灾危险性。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在农贸市场运行中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以及规范的消防技术,因此,笔者认为,防范农贸市场消防风险就要规范安全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工作。

三、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治安安全的风险

在党的第十六届六中全会中,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并且强调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人民幸福、民族振兴以及国家富强的重要保证。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市场举办者与公安民警一直为消除农贸市场运行中治安风险而努力着。但是,伴随着市场的扩大和发展,农贸市场的治安问题不断增多,偷盗,抢劫,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是比较突出的问题,治安安全的风险天天存在,时时刻刻都有可能发生。下面,笔者就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治安安全风险的措施进行浅谈。

(一)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做到正视治安问题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公安机关一直在为保证农贸市场的治安安全而努力,伴随着市场的发展,农贸市场的治安问题不断增多,想要构建和谐的农贸市场,就必须要对农贸市场治安问题进行正视。作为我国重要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的公安机关,在和谐社会构建这一过程中一直有着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在治安防范工作开展过程中,对于农贸市场的社情进行充分的认识和掌握,只有充分的掌握了农贸市场的实际情况,才能够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特点进行很好的把握,进而采取相对的治安措施,最终对农贸市场进行有效的控制。作为农贸市场治安管理人员,还应该对农贸市场的刑事案件以及治安案件进行统计,在统计过后要进行分析,并通过开会研究农贸市场所出现的治安问题,最终能够尽可能防范农贸市场的治安案件的发生。

(二)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加大农贸市场管理执法力度

想要加大农贸市场管理执法力度,治安管理人员可以从“强化素质、规范执法、健全机制”这三个环节入手,对执法队伍以及执法水平正规化建设水平进行提升,因此,农贸市场治安管理人员要加大公安基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立起高效、统一以及灵敏的便民服务、行政管理、安全防范、危机处置以及预警研判等工作机制体系。对于治安形势变化要随时适应,要分析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社会发展情况。

四、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第三者的风险

农贸市场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第三者风险这一问题,所谓的第三者风险就是指农贸市场的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所存在的意外风险。第三者风险是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中无法预料到的一种风险,这就要求农贸市场管理者完善其管理方式,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要预防。在进行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防范过程中,完善制度,依法操作。如果已经出险,就要及时抢救、 及时报险,要注意与第三者沟通的问题,避免第三者发生争执或者冲突,作为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原则,从第三者角度出发,结合具体实际情况来解决纠纷和争执,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防范时,要提升农贸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的素质和水平,端正自己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同时也要依法处理,既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笔者就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第三者风险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防范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作中,安全措施是必不可少的措施,在实施农贸市场安全措施时,要做到坚持动态管理、动态宣传、动态设计,还要重视农贸市场中建筑物的质量,及时修理损坏的路面,做好跟踪保洁及时清扫路面垃圾,防止跌倒滑到事故的发生,强化对于火灾等安全隐患排除和治理工作,并且重视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在农贸市场日常运作中,必须要根据安全措施设计的要求以及安全演习的方案,运用网络计划这一措施,很好的分析农贸市场安全组织设计情况以及安全措施管理进展情况,结合农贸市场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农贸市场安全措施的实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原则。保证农贸市场安全措施的良好实 施才能够很好的保证农贸市场运行风险防范整体质量。

(二)防范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要求采取应急措施

很多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事故都是由于农贸市场运行中应急措施不到位导致的,在进行农贸市场应急措施工作时,应该着重分析农贸市场主要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并且要注意农贸市场建筑、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故,在农贸市场建筑物存在的风险中,农贸市场建筑事故类型主要有:机械伤害、透水、坍塌以及中毒窒息等等,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农贸市场内人流拥挤导致运输工作面积狭窄、空气污浊导致的空气能见度低以及货物运输过程中车辆的衔接不当、车辆调度工作不到位等等因素都是在进行农贸市场应急措施时必须要考虑到的因素。

本文中,笔者从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以及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这两个方面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的风险进行了阐述,接着从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的重要性以及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措施这两个方面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消防安全的风险进行了浅谈,笔者又从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做到正视治安问题以及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加大农贸市场管理执法力度这两个方面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治安安全的风险进行了探讨,最后,笔者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第三者的风险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参考文献:

[1]周晓萍,陈志军,王立媛,王若燕,潘国绍,郁欣.2005年浙江省绍兴市食品中铅镉砷铝污染现状及分析[J].疾病监测, 2008,(02)

[2]王宏志.农贸市场改超市要因地制宜、多种模式[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4,(04)

[3]邹琴,刘守亮,秦启发,骆胜超,杨素林.环境与食品中有机氯农药残留及降解的调查分析[J].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2010,(01)

农贸市场监管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贸市场 运行风险 防范 措施

一、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的风险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人们对于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也有了很大提升,因此,人们在农贸市场购物时,如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不合格,那么必将给人们身心健康带来危害,同时还会增加消费者与农贸市场管理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食品质量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重要内容。近些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例如海南“毒豇豆”以及河北“瘦肉精猪”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已经向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求我们必须把食品质量安全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来抓,他迫使我们一丝不苟地抓好食品质量安全,以过硬的质量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下面笔者就先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接着针对所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一)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在现代农贸市场中,食品安全是人们广为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但是,近些年来农贸市场中食品安全问题却屡屡出现,究其原因,就有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广量多压力大这一原因。各种副产品、水产品以及农产品等等商品都在农贸市场中集中交易,并且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的文明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以及文化程度都比较低,对于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不是很了解,导致了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对于食品安全部门的监管工作存在着应付以及躲避的心理。此外,由于农贸市场的食品来源具有复杂性,销售渠道具有多样性,销售工作具有快捷性,所以,在客观上增加了市场举办者的食品安全管理难度,也对工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二)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应该明确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和监管人员的个人责任,完善责任机制。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贸市场的各个角色都必须充分重视食品安全的问题,明确农贸市场的举办者、监督管理者以及市场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明确农贸市场主办者、农贸市场经营者以及农贸市场监管者之间的权利和利益关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管者,监督管理工作必须要实行关口前移,督促副食品、猪肉、水产品以及农产品等等相关的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进货的台账登记,实施有关商品的准入制度,切实做到从源头上保证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市场举办者要根据贸易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检测设施,对相关的食品进行必要的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坚决

不能上市交易。还要对农贸市场食品经营者进行教育和培训,提升其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其自身的职业道德观念,鼓励他们了解法律,从而促使他们做一个知法、懂法、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二、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消防安全的风险

(一)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的重要性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2011年4月20日上午11点左右,株洲合泰涵洞东侧的曙光农贸市场突发大火,过半市场被大火烧毁,殃及20余户经营户。株洲火灾事件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同时,此火灾事件也告诉我们农贸市场运行中,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做好农贸市场运行中的消防安全工作能够从根本上阻止火灾的发生,保护了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一场大火可以将农贸市场烧得荡然无存,使很多人倾家荡产。因此,做好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工作至关重要。

(二)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措施

人口大量的快速向城镇集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大大推进了农贸市场发展的步伐,政府的各项措施和市场自身的努力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农贸市场的建设。下面,笔者就对如何做好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行分析。

1、防范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要长期建设农贸市场消防队伍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关键在人。现今农贸市场的消防队伍建设出现的主要问题在管理上,人力资源的管理是农贸市场消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今我国的农贸市场消防队伍的人力资源在管理方法方式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制约了消防队伍的发展,导致我国农贸市场消防队伍在人力资源的发展上与城市消防队伍的建设存在一定的差距。消防队伍的建设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无论是领导还是消防人员,都要积极投身到消防队伍的建设中。现设消防队伍不是表面工作,而是切实关系到人民利益的工作,工作建设更需要长期性的完善和重视。

2、建设农贸市场消防管理体系和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领导要重视消防工作这一块,要不间断地进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规划,完善农贸市场消防管理体系,建立各项制度并督促落实。在农贸市场尤其是在百货小商品经营区块,必须要设置消防栓和自动消防喷淋系统,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无论是消防设施的建设还是消防人员的培养,都需要长期性地投入。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在平常的工作中不要松懈,长期保持警惕,避免在火灾发生时器材的不足和人员能力不足耽误及时的救援工作。

3、防范农贸市场消防风险要规范安全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工作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由于卖鱼摊点氧气泵及电子秤的普遍使用,农贸市场内用电范围在逐步扩大,涉水摊位插座裸露潮湿、市场内私拉乱接现象时有出现,严重威胁公共场所人员的生命安全。有些经营者会向顾客出售烟花爆竹、烟草等易燃易爆物品,由于农贸市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经营存在的风险性大,增加了农贸市场火灾危险性。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在农贸市场运行中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以及规范的消防技术,因此,笔者认为,防范农贸市场消防风险就要规范安全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工作。

三、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治安安全的风险

在党的第十六届六中全会中,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并且强调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人民幸福、民族振兴以及国家富强的重要保证。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市场举办者与公安民警一直为消除农贸市场运行中治安风险而努力着。但是,伴随着市场的扩大和发展,农贸市场的治安问题不断增多,偷盗,抢劫,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是比较突出的问题,治安安全的风险天天存在,时时刻刻都有可能发生。下面,笔者就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治安安全风险的措施进行浅谈。

(一)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做到正视治安问题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公安机关一直在为保证农贸市场的治安安全而努力,伴随着市场的发展,农贸市场的治安问题不断增多,想要构建和谐的农贸市场,就必须要对农贸市场治安问题进行正视。作为我国重要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的公安机关,在和谐社会构建这一过程中一直有着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在治安防范工作开展过程中,对于农贸市场的社情进行充分的认识和掌握,只有充分的掌握了农贸市场的实际情况,才能够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特点进行很好的把握,进而采取相对的治安措施,最终对农贸市场进行有效的控制。作为农贸市场治安管理人员,还应该对农贸市场的刑事案件以及治安案件进行统计,在统计过后要进行分析,并通过开会研究农贸市场所出现的治安问题,最终能够尽可能防范农贸市场的治安案件的发生。

(二)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加大农贸市场管理执法力度

想要加大农贸市场管理执法力度,治安管理人员可以从“强化素质、规范执法、健全机制”这三个环节入手,对执法队伍以及执法水平正规化建设水平进行提升,因此,农贸市场治安管理人员要加大公安基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立起高效、统一以及灵敏的便民服务、行政管理、安全防范、危机处置以及预警研判等工作机制体系。对于治安形势变化要随时适应,要分析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社会发展情况。

四、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第三者的风险

农贸市场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第三者风险这一问题,所谓的第三者风险就是指农贸市场的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所存在的意外风险。第三者风险是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中无法预料到的一种风险,这就要求农贸市场管理者完善其管理方式,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要预防。在进行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防范过程中,完善制度,依法操作。如果已经出险,就要及时抢救、 及时报险,要注意与第三者沟通的问题,避免第三者发生争执或者冲突,作为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原则,从第三者角度出发,结合具体实际情况来解决纠纷和争执,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防范时,要提升农贸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的素质和水平,端正自己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同时也要依法处理,既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笔者就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第三者风险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防范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作中,安全措施是必不可少的措施,在实施农贸市场安全措施时,要做到坚持动态管理、动态宣传、动态设计,还要重视农贸市场中建筑物的质量,及时修理损坏的路面,做好跟踪保洁及时清扫路面垃圾,防止跌倒滑到事故的发生,强化对于火灾等安全隐患排除和治理工作,并且重视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在农贸市场日常运作中,必须要根据安全措施设计的要求以及安全演习的方案,运用网络计划这一措施,很好的分析农贸市场安全组织设计情况以及安全措施管理进展情况,结合农贸市场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农贸市场安全措施的实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原则。保证农贸市场安全措施的良好实 施才能够很好的保证农贸市场运行风险防范整体质量。

(二)防范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要求采取应急措施

很多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事故都是由于农贸市场运行中应急措施不到位导致的,在进行农贸市场应急措施工作时,应该着重分析农贸市场主要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并且要注意农贸市场建筑、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故,在农贸市场建筑物存在的风险中,农贸市场建筑事故类型主要有:机械伤害、透水、坍塌以及中毒窒息等等,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农贸市场内人流拥挤导致运输工作面积狭窄、空气污浊导致的空气能见度低以及货物运输过程中车辆的衔接不当、车辆调度工作不到位等等因素都是在进行农贸市场应急措施时必须要考虑到的因素。

本文中,笔者从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以及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这两个方面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的风险进行了阐述,接着从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的重要性以及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措施这两个方面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消防安全的风险进行了浅谈,笔者又从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做到正视治安问题以及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加大农贸市场管理执法力度这两个方面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治安安全的风险进行了探讨,最后,笔者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第三者的风险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参考文献:

[1]周晓萍,陈志军,王立媛,王若燕,潘国绍,郁欣.2005年浙江省绍兴市食品中铅镉砷铝污染现状及分析[J].疾病监测, 2008,(02)

[2]王宏志.农贸市场改超市要因地制宜、多种模式[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4,(04)

[3]邹琴,刘守亮,秦启发,骆胜超,杨素林.环境与食品中有机氯农药残留及降解的调查分析[J].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2010,(01)

农贸市场监管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农贸市场 运行风险 防范 措施

一、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的风险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人们对于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也有了很大提升,因此,人们在农贸市场购物时,如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不合格,那么必将给人们身心健康带来危害,同时还会增加消费者与农贸市场管理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食品质量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重要内容。近些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例如海南“毒豇豆”以及河北“瘦肉精猪”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已经向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求我们必须把食品质量安全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来抓,他迫使我们一丝不苟地抓好食品质量安全,以过硬的质量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下面笔者就先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接着针对所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一)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在现代农贸市场中,食品安全是人们广为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但是,近些年来农贸市场中食品安全问题却屡屡出现,究其原因,就有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广量多压力大这一原因。各种副产品、水产品以及农产品等等商品都在农贸市场中集中交易,并且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的文明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以及文化程度都比较低,对于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不是很了解,导致了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对于食品安全部门的监管工作存在着应付以及躲避的心理。此外,由于农贸市场的食品来源具有复杂性,销售渠道具有多样性,销售工作具有快捷性,所以,在客观上增加了市场举办者的食品安全管理难度,也对工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二)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应该明确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和监管人员的个人责任,完善责任机制。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贸市场的各个角色都必须充分重视食品安全的问题,明确农贸市场的举办者、监督管理者以及市场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明确农贸市场主办者、农贸市场经营者以及农贸市场监管者之间的权利和利益关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管者,监督管理工作必须要实行关口前移,督促副食品、猪肉、水产品以及农产品等等相关的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进货的台账登记,实施有关商品的准入制度,切实做到从源头上保证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市场举办者要根据贸易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检测设施,对相关的食品进行必要的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坚决

不能上市交易。还要对农贸市场食品经营者进行教育和培训,提升其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其自身的职业道德观念,鼓励他们了解法律,从而促使他们做一个知法、懂法、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二、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消防安全的风险

(一)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的重要性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2011年4月20日上午11点左右,株洲合泰涵洞东侧的曙光农贸市场突发大火,过半市场被大火烧毁,殃及20余户经营户。株洲火灾事件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同时,此火灾事件也告诉我们农贸市场运行中,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做好农贸市场运行中的消防安全工作能够从根本上阻止火灾的发生,保护了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一场大火可以将农贸市场烧得荡然无存,使很多人倾家荡产。因此,做好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工作至关重要。

(二)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措施

人口大量的快速向城镇集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大大推进了农贸市场发展的步伐,政府的各项措施和市场自身的努力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农贸市场的建设。下面,笔者就对如何做好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行分析。

1、防范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要长期建设农贸市场消防队伍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关键在人。现今农贸市场的消防队伍建设出现的主要问题在管理上,人力资源的管理是农贸市场消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今我国的农贸市场消防队伍的人力资源在管理方法方式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制约了消防队伍的发展,导致我国农贸市场消防队伍在人力资源的发展上与城市消防队伍的建设存在一定的差距。消防队伍的建设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无论是领导还是消防人员,都要积极投身到消防队伍的建设中。现设消防队伍不是表面工作,而是切实关系到人民利益的工作,工作建设更需要长期性的完善和重视。

2、建设农贸市场消防管理体系和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领导要重视消防工作这一块,要不间断地进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规划,完善农贸市场消防管理体系,建立各项制度并督促落实。在农贸市场尤其是在百货小商品经营区块,必须要设置消防栓和自动消防喷淋系统,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无论是消防设施的建设还是消防人员的培养,都需要长期性地投入。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在平常的工作中不要松懈,长期保持警惕,避免在火灾发生时器材的不足和人员能力不足耽误及时的救援工作。

3、防范农贸市场消防风险要规范安全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工作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由于卖鱼摊点氧气泵及电子秤的普遍使用,农贸市场内用电范围在逐步扩大,涉水摊位插座裸露潮湿、市场内私拉乱接现象时有出现,严重威胁公共场所人员的生命安全。有些经营者会向顾客出售烟花爆竹、烟草等易燃易爆物品,由于农贸市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经营存在的风险性大,增加了农贸市场火灾危险性。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在农贸市场运行中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以及规范的消防技术,因此,笔者认为,防范农贸市场消防风险就要规范安全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工作。

三、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治安安全的风险

在党的第十六届六中全会中,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并且强调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人民幸福、民族振兴以及国家富强的重要保证。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市场举办者与公安民警一直为消除农贸市场运行中治安风险而努力着。但是,伴随着市场的扩大和发展,农贸市场的治安问题不断增多,偷盗,抢劫,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是比较突出的问题,治安安全的风险天天存在,时时刻刻都有可能发生。下面,笔者就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治安安全风险的措施进行浅谈。

(一)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做到正视治安问题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公安机关一直在为保证农贸市场的治安安全而努力,伴随着市场的发展,农贸市场的治安问题不断增多,想要构建和谐的农贸市场,就必须要对农贸市场治安问题进行正视。作为我国重要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的公安机关,在和谐社会构建这一过程中一直有着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在治安防范工作开展过程中,对于农贸市场的社情进行充分的认识和掌握,只有充分的掌握了农贸市场的实际情况,才能够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特点进行很好的把握,进而采取相对的治安措施,最终对农贸市场进行有效的控制。作为农贸市场治安管理人员,还应该对农贸市场的刑事案件以及治安案件进行统计,在统计过后要进行分析,并通过开会研究农贸市场所出现的治安问题,最终能够尽可能防范农贸市场的治安案件的发生。

       (二)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加大农贸市场管理执法力度

想要加大农贸市场管理执法力度,治安管理人员可以从“强化素质、规范执法、健全机制”这三个环节入手,对执法队伍以及执法水平正规化建设水平进行提升,因此,农贸市场治安管理人员要加大公安基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立起高效、统一以及灵敏的便民服务、行政管理、安全防范、危机处置以及预警研判等工作机制体系。对于治安形势变化要随时适应,要分析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社会发展情况。

四、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第三者的风险

农贸市场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第三者风险这一问题,所谓的第三者风险就是指农贸市场的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所存在的意外风险。第三者风险是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中无法预料到的一种风险,这就要求农贸市场管理者完善其管理方式,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要预防。在进行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防范过程中,完善制度,依法操作。如果已经出险,就要及时抢救、 及时报险,要注意与第三者沟通的问题,避免第三者发生争执或者冲突,作为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原则,从第三者角度出发,结合具体实际情况来解决纠纷和争执,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防范时,要提升农贸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的素质和水平,端正自己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同时也要依法处理,既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笔者就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第三者风险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防范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作中,安全措施是必不可少的措施,在实施农贸市场安全措施时,要做到坚持动态管理、动态宣传、动态设计,还要重视农贸市场中建筑物的质量,及时修理损坏的路面,做好跟踪保洁及时清扫路面垃圾,防止跌倒滑到事故的发生,强化对于火灾等安全隐患排除和治理工作,并且重视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在农贸市场日常运作中,必须要根据安全措施设计的要求以及安全演习的方案,运用网络计划这一措施,很好的分析农贸市场安全组织设计情况以及安全措施管理进展情况,结合农贸市场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农贸市场安全措施的实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原则。保证农贸市场安全措施的良好实 施才能够很好的保证农贸市场运行风险防范整体质量。

(二)防范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要求采取应急措施

很多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事故都是由于农贸市场运行中应急措施不到位导致的,在进行农贸市场应急措施工作时,应该着重分析农贸市场主要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并且要注意农贸市场建筑、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故,在农贸市场建筑物存在的风险中,农贸市场建筑事故类型主要有:机械伤害、透水、坍塌以及中毒窒息等等,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农贸市场内人流拥挤导致运输工作面积狭窄、空气污浊导致的空气能见度低以及货物运输过程中车辆的衔接不当、车辆调度工作不到位等等因素都是在进行农贸市场应急措施时必须要考虑到的因素。

本文中,笔者从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以及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这两个方面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的风险进行了阐述,接着从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的重要性以及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措施这两个方面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消防安全的风险进行了浅谈,笔者又从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做到正视治安问题以及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加大农贸市场管理执法力度这两个方面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治安安全的风险进行了探讨,最后,笔者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第三者的风险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参考文献:

[1]周晓萍,陈志军,王立媛,王若燕,潘国绍,郁欣.2005年浙江省绍兴市食品中铅镉砷铝污染现状及分析[j].疾病监测, 2008,(02)

[2]王宏志.农贸市场改超市要因地制宜、多种模式[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4,(04)

[3]邹琴,刘守亮,秦启发,骆胜超,杨素林.环境与食品中有机氯农药残留及降解的调查分析[j].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2010,(01)

农贸市场监管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中小农贸市场;“限塑”;机制创新

“限塑令”实施三年多来,从效果看,可以说,喜忧参半。喜的是,超薄塑料袋的使用较“限塑令”实施前有了明显的减少;忧的是,“限塑”还存在死角,受阻中小农贸市场。如何破解中小农贸市场“限塑”难,河北经贸大学马列教学部“限塑”课题组,对石家庄市农贸市场超薄塑料袋的使用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以期找到破解之道。

一、中小农贸市场成“限塑”死角

课题组在对石家庄市十个农贸市场的抽样调查中发现,与商场、超市“限塑”热情的高涨和效果的显而易见相比,农贸市场的执行则明显差强人意;而在农贸市场中,与管理规范的农贸市场免费超薄塑料袋“偷偷摸摸”的使用相比,管理不够规范的中小农贸市场免费超薄塑料袋则随处可见,成为“限塑”的死角。课题组在南长街、裕西、建国路、金马、栗康街等中小农贸市场发现,五颜六色的超薄塑料袋随处可见,每一位商户都免费为顾客提供这种塑料袋,而符合要求的有偿环保塑料袋则鲜有见到,即使有商户有这种有偿环保袋,但也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在回答“‘限塑令’后,您是否还在免费提供超薄塑料袋给顾客?”时,商户们具有代表性的回答有三句:一是“顾客现在都养成了买菜、买东西免费使用塑料袋的习惯,他们要塑料袋,你要不给,顾客肯定会掉头到别的摊位去买。”二是“市场竞争很厉害,你不提供免费的,人家有人提供,谁也不会为了一个小小的塑料袋,把生意赶跑了。”三是“市场上,只要交了管理费,就从来没有人真正管过你用的是啥样的塑料袋,塑料袋是不是免费的。”在回答“‘限塑令’后,您在购物时是否索要、使用免费的超薄塑料袋?”消费者典型的回答也有三句:“不用要,人家都是主动给,既然有人免费提供,我何必自己再拿个袋子。”“习惯了,我要买他的东西,她要收袋钱,我就到别人那里去买。”“如果都收费了,就没办法了,只能自己带袋子买菜了,关键是没人管。”从商户与消费者的回答来看,“限塑”在中小农贸市场受阻,原因固然很多,但主要原因还在于管理不到位。

二、工商部门有苦难“咽”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限塑令”的规定,发改委、工商、质检等八个部门都对“限塑”负有监管责任。对处于流通环节的中小农贸市场而言,工商管理部门无疑负有主要的监管责任。面对监管不力的责难,工商部门也有苦衷,有话要说。在调研中,工商局市场科的同志给我们谈了他们的苦恼。一是执法人员少、管理区域大、商户分散、流动性强,监管起来难度很大;二是虽然对销售超薄塑料袋的行为有处罚权,也可以对市场的管理者进行处罚,但这种处罚力度很小,起不到警示作用;而对于商户免费提供超薄塑料袋的行为则没有处罚依据,只能没收这些袋子,并对其进行警告;三是中小农贸市场的商户往往是小本经营,利润很低,如果对其进行处罚,他们往往是“一拖二抗三围攻”,往往会造成很大矛盾,影响“维稳”大局;四是中小农贸市场的主办方有的是企业,有的是城管,有的是街道办,甚至在城乡结合部有的还是村委会,对于企业主办的,通过加大处罚力度,甚至取消其主办资格,监管相对容易些,而对于城管、街道办、村委会主办的,虽然工商部门也负有监管责任,但面对这种“公对公”的监管,很多时候受到多方面原因的制约常常显得无能为力。为此,他们提出建议,一是要加强源头管理,控制超薄塑料袋生产的源头,只有这样才能减轻市场监管的压力;二是要避免工作上的相互制肘,要相互协作,真正实现齐抓共管;三是消费者也要树立环保意识,自觉抵制超薄塑料袋的使用。

三、破解中小农贸市场“限塑”难,机制创新是关键

面对中小农贸市场“限塑”难,有人形象地调侃:“‘限塑’显效不显效,关键看农贸。”中小农贸市场,这一“限塑”死角能不能被消除,不仅关系到我们已经取得的“限塑”成果能否巩固和进一步扩大,更重要的是,如果这一“死角”不能够被消除,其“破窗效应”,很可能会导致“限塑令”最终化为毫无约束力的一纸空文。如何破解中小农贸市场“限塑”难,机制创新是关键。

(一)将源头管理与末端管理相结合,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如果不能堵住超薄塑料袋的生产源头,仅靠在流通环节商户的自律与市场监管的他律,中小农贸市场“限塑”难的问题是难以得到解决的。因此,要解决中小农贸市场“限塑”难的问题,就不能仅在末端管理上打转,还必须要与源头管理结合起来,建立起执法联动机制。一方面,质监部门要建立塑料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对于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袋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责令停产、没收违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从源头上加以控制;另一方面,工商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农贸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除依法予以查处外,同时会同质监部门顺藤摸瓜,最终使不法生产企业受到应有的惩处,从而实现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的无缝隙、动态化、精细化监管。

(二)实行“超市化”管理。“限塑令”实施后,相对于中小农贸市场执行的不理想,规范化管理的大型农贸市场执行情况要好得多,而大型超市的执行则更可以称得上卓有成效。究其原因,规范化的管理功不可没。因此,实行超市化规范管理是中小农贸市场提升“限塑”执行力的有效途径之一。从中小农贸市场实际出发,对其进行“超市化”管理,一是由市场主办方设立“塑料袋市场服务台”,建立环保塑料袋进销台帐制度,向消费者或者商家提供有偿环保的塑料袋,并以以旧免费换新的方法回收破旧塑料袋;二是向商家收取一定的保障押金,对于违规向顾客免费提供塑料袋或超薄塑料袋的行为,一经查证,轻者给予扣除押金、警告、整改,重者追加罚款,直至取消市场经营资格,使之“不敢使”。

(三)建立全民参与的监督、奖惩制度。中小农贸市场之所以“限塑”难,从监管的角度来说,是工商管理部门在唱“独角戏”,而与环保息息相关的大众都成了“旁观者”,自然人少面广难管理;从违法成本的角度来看,违法成本过低也是“限塑令”执行效果不理想的重要因素。因此,一方面,应充分调动全民的积极性,建立由消费者、市场商户、市场主办方与管理方“四位一体”的监管体制,对于每位举报者都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以奖促治”。这样做,可以从销售环节入手,顺藤摸瓜,从而实现对超薄塑料袋的“源头控制”,使农贸市场的商户想使也“没得使”。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敢于以身试法者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使之想使也不敢使,以达到“以惩促治”的目的。

(四)建立环保教育宣传常态化机制。环保意识决定着环保行为的接受程度,然而,环保意识并不是一夜之间就能形成的,它需要通过长期的环保教育宣传才能形成。因此,要解决中小农贸市场“限塑”难的问题,从根本上讲,还需要建立起环保教育宣传常态化机制,克服宣传跟着检查走,检查结束宣传就结束的即时化做法。建立环保教育宣传常态化机制,一是需要结合“限塑”,制定有计划、有步骤的长期宣传规划;二是要将大中小学生纳入到重点教育对象当中,为他们举办讲座,播放环保宣传片,往往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要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电台、板报,以及行业组织、社会组织,开展以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形式多样的“限塑”广泛宣传。通过这样的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改变公众的生活习惯,使人们都能将“重拾布袋子,重提菜篮子”作为自觉的行动。

(五)加大替代品研制的扶持力度。巩固和扩大“限塑”的成果,最有效的措施就是“鼓励发展替代”。当前,在没有找到既环保又价格低廉的塑料袋替代品之前,“限塑令”很难不陷入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境地。因此,政府通过制定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等措施,想方设法引导企业多开发既环保又价格低廉的塑料袋替代品,对于“限塑令”的执行效果是至关重要的。

(六)建立和完善问责制。工作有安排部署,就要有检查、问责。只有问责,才能推动执行。为确保中小农贸市场“限塑”执行到位,一方面,作为市场管理部门的工商部门,要做好责任分工,明确岗位责职,制定工作目标,加强责任考核,将考核情况与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工资奖金挂钩,对完不成考核目标的,要给予降职、降级,调离岗位等问责处理。另一方面,市场管理者要与市场主办者签订“限塑”协议,依照协议进行管理考核。管理出色的,予以表彰,给予奖励,对于完不成考核目标的,视完成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甚至取消主办资格的处罚。对于主办者是城管、街道办等“公家”的,实行单位第一把手负责制,将“限塑”考核纳入到政绩考核之中,对于其任职、晋升,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真正使问责制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薇.限塑令缘何失语农贸市场[N].中国食品报,2010-02-02.

[2]赵琴.“限塑令”在农贸市场止步[J].特区经济,2009(7).

[3]邵萱婷.爱尔兰塑料袋税对中国的启示[J].环境保护,2009(1).

[4]国外限制塑料袋使用的主要做法和经验[J].有色冶金节能,2008(03).

本文是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思想政治理论课)基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研究”(项目编号:11JDSZK010)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本文执笔:郭建。

农贸市场监管论文范文第8篇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焦点,它不仅关系到大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关系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大局稳定,甚至关系到政府信誉和区域形象。而随着大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动物类农产品的消费量占居民整体食品消费量的比例也逐年加大,且我国动物类农产品的产销模式仍是复杂多样,因此本文重点针对动物类农产品,就顺德区农贸市场的食品质量安全展开危害因素分析,并结合顺德有关体制展开监管对策探讨。

1  顺德居民的动物类农产品来源及消费渠道分析

目前顺德地区的常住人口达200多万,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方面是城市化规划及环保规划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本土动物性农产品的产能及产量,另一方面是人口的增长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动物类农产品的品种、质量及数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双重影响下,顺德本土现时出产的动物类农产品已不能满足辖内居民的日常需求,单以猪肉供应为例,顺德本土养殖场年上市生猪40万头,而顺德居民年消费生猪110万头以上,由此可见,顺德居民的动物类农产品大部分需要从顺德以外的地区输入,其产地及来源相对复杂。

就消费渠道分析,顺德居民日常食品采购或消费主要集中在农贸市场、超市、酒楼食肆等场所。据调查,目前顺德十个镇街正式在册登记的农贸市场共228家(其中包括鲜活农产品批发场3家),有较丰富鲜活农产品供应的综合型超市40家,餐饮单位6828家。结合居民的传统消费观念及消费习惯分析,顺德居民日常的食品消费渠道主要集中在农贸市场上,“价格便宜、地点便利、商品新鲜、品种丰富”是农贸市场相比超市及餐饮店更吸引居民的重要因素,而且,餐饮单位的主要食品进货渠道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本地农贸市场。因此,“农贸市场”环节是顺德动物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战场”。

2 顺德农贸市场食品及农产品本文由收集整理质量安全的保障体系概况

2.1 主管部门及协调机制 早于2003年,顺德区就已开始试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农贸市场的蔬菜、生猪、水产、家禽等四大类农产品的质量监管工作得到较有效实施。2009年底顺德推行大部制后,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三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以及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一并纳入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顺德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设于该局,食安委成员部门包括:区经济促进局(含初级农产品的生产监管职能),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含保健食品监管职能),顺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含食品进出口环节监管职能),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含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职能)。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工明确,在区食安委的综合协调下,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

2.2 队伍保障力量

2.2.1 农产品检测队伍 目前,顺德区内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级检测体系,该体系以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技术核心主体,以镇(街道)农产品检测站及动物防疫检疫站为骨干依托,以村居、市场等基层速度测点为辐射基点,以区农检中心流动监测中巴车为有益补充。目前该网络体系包含区级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1个,区级农产品流动监测中巴车1辆,镇(街道)级农产品检测站点10个,生猪“瘦肉精”速测站点11个,村级及基层农产品速测点326个。该体系构建的监控网有效覆盖了顺德各农贸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场)、屠场等流通领域,同时亦覆盖了本地生产源头的种养场地,该体系主要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等项目监测,有力保障了辖区内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当中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各镇街动物防疫检疫站人员还担负区内动物防疫检疫职能,为防范控制食源性人畜共患病提供了有力保障。

2.2.2 其他食品检测队伍 顺德区内还有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顺德分中心以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两大机构,前者能承担食品以及饲料中营养成分、添加剂、转基因成分、微生物、违禁化学品、二噁英等的检测任务,后者能承担食物中毒事件鉴定及生物毒素、寄生虫鉴定等检测任务,该两大中心为更全面的监控前文提及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需关注的各大危害因素提供了有力支援。

2.2.3 执法力量 涉及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执法的案件,主要由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执法队及各镇街市场安全监管分局执行,当食品案件兼有涉及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情况时,由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及其各镇街分局联合执法。

3 农贸市场动物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素概述

主要可分为以下四大类能引发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

3.1 有毒化学物质污染

3.1.1 农药残留:主要包括有机氯及有机磷农药残留(如用于鱼干或腊肉的防虫)。

3.1.2 兽药残留:主要包括各类兽用抗生素类药物(如氯霉素、四环素等)、激素类药物(如“瘦肉精”、雌激素等)。

3.1.3 工业或环境污染物残留:主要包括重金属残留(铅、汞、镉等)、砷及其化合物(如吡霜)、二噁英、多氯联苯(来源于废旧变压器或电容器)、放射性物质(锶-90、碘-131、铯-137等)等。

3.1.4 违规添加剂污染或掺假:是指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误用、超量使用食品添甚至掺假等引起的食品污染,常见污染因子有亚硝酸盐、孔雀石绿、苏丹红、甲醇(工业酒精)、甲醛、吊白块、三聚氰胺、硼砂、硫磺、色素、增白剂、防腐剂、甜蜜素、尿素、罂粟壳等。

3.1.5 加工性动物类农产品的包装容器或包装物溶出污染:塑料包装常见溶出污染物包括苯乙烯、氯乙烯(常见于塑料薄膜)、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等;橡胶包装常见溶出污染物包括丙烯腈、硫化促进剂、防老化剂等;陶瓷包装常见溶出物包括金属颜料(如硫镉、氧化铬、硝酸锰等)、釉料(铅、镉、锑等);包装纸常见溶出物包括荧光增白剂、化学污染物(常存在于废品纸中)、多环芳烃(多见于浸蜡包装

纸中)、油墨(多见于包装印刷中)。

3.1.6 生物毒素污染:动物性毒素主要包括雪卡鱼毒素(多见于深海鱼)、鲭鱼毒素(多见于金枪鱼和竹荚鱼)、贝类毒素、河豚鱼毒素、甲状腺激素(多存在于牲畜甲状腺)、麻痹毒素(多存在于狗、海狗的肝组织中)。

3.2 致病细菌、真菌污染 主要是指各类致病菌、真菌及其毒素对食物的污染,较典型的致病微生物有沙门氏菌、霍乱弧菌、大肠杆菌、链球菌、志贺氏菌、结肠弯曲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肉毒杆菌、布鲁氏菌等;较典型的微生物毒素有黄曲霉毒素、杂色曲霉毒素、肉毒杆菌毒素等。

3.3 病毒污染、人畜共患病污染

3.3.1 病毒性胃肠炎污染:该类中,目前发现的能够以动物类农产品为传播载体的病毒主要包括轮状病毒、星状病毒、诺沃克类病毒、腺病毒,易引起人的病毒性肠胃炎。

3.3.2 病毒性肝炎污染:该类中,以动物类农产品为传播载体的的病毒主要包括甲型肝炎和戊型肝炎病毒。在发达国家或卫生条件较好的地区,由食品引起的病毒性肝炎已变得不太普遍,但在发展国家或卫生条件相对差的地区,依然有较高发病率。

3.3.3 人畜共患病污染:主要包括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结核病(多见于牛)、炭疽、口啼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猪链球菌病等。全世界已证实的人畜共患病约250多种,其中有100多种是公共卫生上重要的疾病,严重地威胁着人畜健康,人体摄入被该类疾病污染的畜禽肉品、内脏或其乳及乳物品后,均有被感染的风险。

3.3.4 寄生虫污染:食源性寄生虫病是因进食生的或未经彻底煮熟的含有寄生虫虫卵或幼虫的动物类农产品而感染的一类疾病,严格来说也属人畜共患病类污染,寄生虫污染因子主要包括阿米巴原虫、兰氏贾第鞭毛虫、隐抱子虫、环抱虫(贝氏等抱子球虫)、肉抱子虫、利什曼原虫、弓形虫、吸虫(属于食源性的多见为麝猫后睾吸虫、 华枝睾吸虫、肺吸虫、姜片吸虫、异形科吸虫、棘口科吸虫、包虫)、绦虫(多见猪肉绦虫或牛肉绦虫)、囊尾蚴、裂头蚴、钩虫、蛔虫、线虫(多见旋毛虫、异尖线虫病、颚口线虫、管圆线虫)等。

3.4 其他潜在污染 前文未提及的其他食品污染源归入此类,如食物配伍不当产生的食品污染,有些食品本身无毒,但与其它食品配伍同食时,就会对人体产生一定的毒副作用,例如狗肉配黄鳝、螃蟹配柿子、甲鱼配苋菜、白酒配柿子等。

4 农贸市场动物类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因素概述

4.1 自由流通对顺德农贸市场动物性农产品安全的隐患 多年来,顺德对辖区内食品(包括动物类农产品)安全的投入力度较大,相关职能部门及检测单位对顺德辖内各食品生产单位、生产田头、生产企业或作坊、食品批发场所的监控到位率高且成效显著,来源于该类场所的食品在质量安全上较有保证,从这一角度看,对食品安全市场准入的期望当然是倾向于希望区内各农贸市场内供应的食品都来源于该类顺德有大力监控过的产销场所。但实际上,由于自由贸易、自由流通,只要食品的票证齐全,来自全国各地的食品都能直接进入顺德销售,特别是动物类农产品,多是凭检疫证就可在国内流通,水产品的检疫票证制度暂时也未有全国性的强制执行,加之全国各地对动物类农产品的准出监测力度参差不齐,部分地区滥开、乱开检疫票证的现象也有存在,而前文已提及顺德大部分动物类农产品靠外地输入,这就带来了安全隐患、也增加了安全监测的压力。另一个市场准入期望是:希望外地进入顺德的动物类农产品,先进入顺德的指定监测点或有监测条件的批发场所,经检测后再流向农贸市场,但这种市场准入目前缺乏明确的上位法支持,国内有部分拥有立法权的城市也已在探索这方面的机制,顺德现时未有立法权,因此只能继续强化对农贸市场的监测。

4.2 行业自律“失灵”加重农贸市场的动物性农产品安全隐患 理论上,动物性农产品的安全应由市场及生产者自己解决,如制定行业标准,进行行业自律,建立动物类农产品生产商和供应商的评估机构和信息查阅平台等。但目前国内动物类农产品的小规模生产众多,部分农民或销售者不懂法规甚至是唯利是图、丧失道德、恶性竞争,有些生产者则是出于成本顾虑或是出于技术顾虑而自查自检积极性低,使得动物性农产品产销行业自律“失灵”,导致生猪、水产品等质量问题事件频发,因此,在全国动物性农产品产销相对复杂的环境下,政府加强利用各种规制方法或监督抽查等方法对产销行为进行监督、规范和制约是必须的。

5 顺德区农贸市场动物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策探讨及建议

5.1 基于检测角度的对策探讨及建议

5.1.1 对动物类农产品安全状况保持高度警惕,强化监管人员的责任管理 顺德对于动物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起步早、起点高,成效显著,但在成绩面前,不能麻痹,应保持高度警惕,并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5.1.2 加大经费支持,加大检测力度,扩充检测范围及项目 动物类农产品安全监管形势日益严峻,前有“瘦肉精”中毒、水产品“孔雀石绿”、牛奶“三聚氰氨”等质量安全事件,后又相继发生了河南养殖“瘦肉精”猪、“牛肉膏”造假牛肉、硼砂猪肉等爆炸性事件。设法加大经费支持,在巩固加强现有监测项目的基础上,对照前文提及的农贸市场动物类农产品安全危害因素,结合顺德实际,扩充监测项目,扩大监测范围,提升检测层次,才能更好的确障农贸市场的动物类农产品安全。

5.2 基于体系架构角度的对策探讨及建议

5.2.1 树立食安委权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理顺食品安全机制 顺德大部制后,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归属较大部制前明晰,食品安全委员会在食安工作上被赋予的统一组织、综合协调的职能也更明晰,其责任也更重大。在食品安全

问题日趋严峻的形势下,食安委需要树立权威,主动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组织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共同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在这过程中,如何更好的让食公委各成员单位明晰自身职责任务,需要食安委牵头建立适合顺德实际的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让制度透明化,让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人人都能看、人人看得懂、人人都知道怎么做才是符合规范。

5.2.2 建议先以农贸市场为抓手,完善动物类农产品安全监管规制建 建议食安委牵头,先以农贸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抓手,完善该环节的动物类农产品安全规制建设(如市场巡查制度、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制度,动物性产品抽查制度,问题产品追溯、召回、通报退市或销毁处理机制,可疑动物类农产品扣留处置制度,检打联动制度,信息报送及公示制度,重要信息互报共享制度,安全风险预警制度等)。然后以点带面,进一步完善其它类食品安全监管规制,让规制书面化、透明化、细节化。

5.2.3 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制 食品安全责任重大,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建议食安委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交流监管心得、探讨监管动态,制订各阶段专项整治方案及联动方案,坚决抓好监管工作。相关部门需建立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质量追溯和责任查找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同时对渎职失职行为要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全区食品质量安全。

5.2.4 加强队伍建设及管理,夯实动物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

5.2.4.1 建议食安委牵头,确定顺德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的可持续规划 需正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人员配置、队伍福利待遇、硬件投入、体系建设后续投入问题,理顺镇街农产品产地与流通领域的监管问题,建立奖惩机制,充分调动检测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并发挥出真正的监控功效,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5.2.4.2 充实农贸市场动物类农产品安全执法装备及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 顺德大部制后,大执法体系形成,执法人员面对的执法领域拓宽,其肩负的执法任务更繁重。而顺德区农贸市场经营分散,部分经营人员素质偏低,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执法设备的需求量及增加了执法人员的工作压力,因此,必需充实执法设备及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及案件的反应能力及查处能力,从严执法,从制度上震慑违法分子。

5.2.5 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鼓励公众参与安全监管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公布申诉举报热点,及时曝光农贸市场经销问题动物类农产品的典型案例,震慑违法分子,在农贸市场内设置专栏宣传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名优食品,科学引导消费,增强人民群众对农贸市场消费安全的信心;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举报、揭发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创建和谐安全的顺德农贸市场食品消费环境。

5.3 基于流通管理角度的对策及建议

农贸市场监管论文范文第9篇

近两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贸市场建设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在县城区先后配建了南苑星城、丰收苑、逸湖、西塘丽景等农贸市场和10多个平价直销店,帝璟湾、新世纪花园、城市嘉园等一批农贸市场也在规划设计和准备开工建设。但在配建市场的建设运营管理中也暴露出部分市场产权关系、经营主体、建设标准、配套功能、运营时间、管理职责不明确等问题。为切实加强对县城区配建农贸市场的建设、经营、管理,在县政府文件的基础上,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规划建设

1.合理布局设置。县城区配建农贸市场,坚持以“方便群众、合理布点、标准建设、规范运营”为指导,坚持与城市建设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按照服务半径1000米左右和10-15分钟便民服务圈的要求,结合小区(或片区)容量、人口等因素配建大、中、小型农贸市场或平价直销店。县商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提出县城规划区农贸市场规划布点方案,报县规划委员会审批,新出让地块时,县规划部门作出配建市场规划安排,与建设项目同步组织实施。县规划部门在规划设计要点中明确拟建农贸市场的产权关系及在出让地块中的具置、主体结构、建筑面积、建设标准(配套设施)、运营时间等相关内容。县国土部门根据该规划设计要点编制土地出让(划拨)相关文件(合同)。

2.明晰产权属性。根据建设项目规划要点,确认配建农贸市场产权关系。①产权为国有的,农贸市场用地可直接划拨,由县城司或所在镇区按规划要求负责建设、经营。②产权为开发商的,由县商务、工商部门提出建设标准,县规划、国土部门明确竣工和运营时间,住建部门负责工程监管验收。达不到建设进度、标准和验收不合格的,由县规划、住建部门落实限期整改,或暂停本小区住宅房屋销售和权证办理。③产权为第三方的,对招引民资建设的市场,其产权归投资人所有,并由投资人按标准、规范要求组织建设经营,同样由上述相关部门负责监管。

3.坚持建设标准。新配建的农贸市场,不论产权属谁,都要统一按县商务部门提出的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市场主体结构,水电安装、卫生环保、消防安全、检验检测、车位设置等公用设施配置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市场内部布局,总体上要按照超市或商场式经营格局设置,其区域划分、门点(摊位)配套建设、安装,要按照划行归市的要求,满足不同商品经营、加工、宰杀的个性要求。具体按照市政府办盐政办发文件明确的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安装。按上述标准建成后,由县商务部门牵头,会同规划、住建、国土、工商等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

4.推进平价直销店建设。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作为农贸市场的补充形式,要适度配套建设。新建住宅小区住户(连片)超过300户、且周边1000米范围内没有配建农贸市场的,在该小区配建的社区、物管用房中预留50平方米以上的一楼用房,开设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

二、规范运营管理

1.产权为国有的,建成验收后,转由相关镇(区)或城司实行市场化招引的专营公司,负责市场内部及四周门面的招租、经营管理和设施维护改造。

2.产权为开发商或第三方的,建成验收后,由产权人自主经营或委托经营。建成不能正常经营的,由属地镇(区)无偿收回经营权,并纳入规范渠道经营管理。

3.配建农贸市场不论产权属谁、由谁经营,都不得分割出售,不得改变用途。

4.配建农贸市场投入运营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场所在镇区为该市场的主管责任单位;工商部门负责市场内部监管,规范交易行为,打击违法经营,督促市场经营方履行卫生、秩序、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等管理职责;规划与城管部门负责市场外部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县商务部门负责市场的地产品组织供应和农超对接,组织和引导品牌农副产品进场销售;农委负责农产品检测服务;物价部门负责价格指导、监测监管;其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配合管理。

三、保持政策衔接

1.对县城区新配建农贸市场,实行政策扶持。2013年新开工的配建农贸市场,参照盐城市区的做法,按时建成并投入运营后,由投资人申报,县商务局会同规划、国土、住建、工商等部门进行核查,报县领导审批,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

2.对县城区已配建农贸市场,明确政策界限。原则上要确保在小区住户入住率达50%前,市场必须投入运营。开发商或第三方投资的,应当在规划要点和土地出让文件明确的时间内,按标准要求完成内部配套设施的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营;不能按时投运、经营权被县无偿收回的市场,由县财政安排资金配套、完善,县商务部门组织招租或委托经营,待相关部门组建的农贸市场管理公司成立后再进行管理移交。

农贸市场监管论文范文第10篇

××市工商局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各级部门对市场整治改造的重视和支持,以该市创建“部级卫生城市”活动为契机,以实施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为抓手,结合市场监管“三化”建设,有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市已完成农贸市场改造升级__个,共计投入资金____万元,其中市政府补助___万元,市场业主投入____万元。今年_月__日,省委××副书记视察××农贸市场时,充分肯定了××的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机制。为了解决××市城区农贸市场规划不科学、功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市场环境差等问题,××市工商局大胆探索,积极向市政府献计献策。____年__月,××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市级__个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城区全部农贸市场进行专题现场调研,决定用一年时间完成农贸市场整治任务。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升级工作指挥部,由市长任总指挥。××市局也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市场等相关科室领导和市城区各局为成员的专门工作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局领导分片包干的责任制度,确保工作领导到位。

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确立标准。一是制定实施方案。经与商务、规划等相关部门的反复研究和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决定对__家农贸市场施行分类别、分阶段改造。对新筹建的××市场,按照新确定的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对××市场、××市场等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农贸市场,着力加强薄弱环节整改和制度规范建设;对××市场、开发区农贸市场、××路市场、××市场等功能不全、基础条件差的市场,进行拆除重建。二是科学确立标准。先后_次到外地考察学习经验,多次征求相关部门、经营者的意见,在市场监管“三化”建设标准的基础上,代市政府起草制发了《××市市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市市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基本标准》、《改造标准细则》及其补充说明、《××市星级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对市场改造重点、市场建设标准、市场创优评星做出了详细规定。三是突出重点难点。科学规划摊区、统一店招牌匾、规范改造摊位。市场内达到“八归、两进”的要求,即:坐商归店、划行归市、商品归类、车辆归位、广告归栏、垃圾归桶、熟食归室、摊位归区,小产进池、活禽进笼。

三、深入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一是组织召开了辖区动员大会,层层动员、逐级宣传,逐个市场安排落实任务。二是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发公开信、专栏、宣传站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发动业主和经营户参与到创卫工作中来。三是在整治工作的攻坚阶段,××市工商局协调商务、城管、卫生等部门,指导每个市场建立现场工作组,做到职责、人员、区域、时间四个落实,保证各项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督查督办,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一是落实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市城区各农贸市场均落实了网格化管理人员,采取划片分区,定岗定责的方式,把监管职责、监管区域落实到人头,消除了监管盲区。二是××市工商局多次带领成员单位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均以专题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予以解决。三是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在××报社、电视台开辟专刊、专栏,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设立业主主动配合实施改造情况红黑榜,扩大整治工作的社会影响,突出宣传整治成效明显的单位,更加广泛深入地推进了整治工作。四是加强常态监管。建立市场业主和经营者缴纳保证金的制度,实行契约化管理;强化了常态化监管和延时监管,驻场监管干部做到了从市场开市到闭市的全程监管;落实市场巡查制,对市场内出摊占道、乱扔垃圾、车辆乱停等违规违法行为实行严管重罚,保证了市场内秩序井然,环境优美;加强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销台帐等制度。

农贸市场监管论文范文第11篇

一、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机制。为了解决*市城区农贸市场规划不科学、功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市场环境差等问题,*市工商局大胆探索,积极向市政府献计献策。*年*月,*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市级*个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城区全部农贸市场进行专题现场调研,决定用一年时间完成农贸市场整治任务。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升级工作指挥部,由市长任总指挥。*市局也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市场等相关科室领导和市城区各局为成员的专门工作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局领导分片包干的责任制度,确保工作领导到位。

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确立标准。一是制定实施方案。经与商务、规划等相关部门的反复研究和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决定对*家农贸市场施行分类别、分阶段改造。对新筹建的*市场,按照新确定的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对*市场、*市场等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农贸市场,着力加强薄弱环节整改和制度规范建设;对*市场、开发区农贸市场、*路市场、*市场等功能不全、基础条件差的市场,进行拆除重建。二是科学确立标准。先后*次到外地考察学习经验,多次征求相关部门、经营者的意见,在市场监管“三化”建设标准的基础上,代市政府起草制发了《*市市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市市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基本标准》、《改造标准细则》及其补充说明、《*市星级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对市场改造重点、市场建设标准、市场创优评星做出了详细规定。三是突出重点难点。科学规划摊区、统一店招牌匾、规范改造摊位。市场内达到“八归、两进”的要求,即:坐商归店、划行归市、商品归类、车辆归位、广告归栏、垃圾归桶、熟食归室、摊位归区,小产进池、活禽进笼。

三、深入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一是组织召开了辖区动员大会,层层动员、逐级宣传,逐个市场安排落实任务。二是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发公开信、专栏、宣传站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发动业主和经营户参与到创卫工作中来。三是在整治工作的攻坚阶段,*市工商局协调商务、城管、卫生等部门,指导每个市场建立现场工作组,做到职责、人员、区域、时间四个落实,保证各项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督查督办,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

一是落实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市城区各农贸市场均落实了网格化管理人员,采取划片分区,定岗定责的方式,把监管职责、监管区域落实到人头,消除了监管盲区。

农贸市场监管论文范文第12篇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1.监管压力大,存在畏难情绪。农贸市场是各种农产品、副食品、水产品等商品集中交易的场所,由于经营主体复杂多样,尤其是文化程度、法律意识、文明意识等普遍偏低,对食品安全问题还没有加以足够的重视,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还存在躲避、应付的心理。另外,由于商品来源的复杂性、销售的快捷性、销路的多样性等原因,客观上增加了工商部门事前介入和事后监管的难度。加之,工商部门监管干部人手少,其他监管任务重,很难形成一个强势的执法合力。上述多种因素的存在,使得工商监管干部产生畏难情绪,认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问题不好管,也管不好。

2.主体职责不明,配合机制难以形成。1994 年新修订的《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对市场举办者、场内经营者、监督管理者的职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今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上述主体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但由于相关主体对食品安全问题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宣传普及食品安全问题的不到位等原因,相关主体职责不清,更谈不上形成一种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如浙江省丽水市工商局城南工商所4月份查到的母猪肉案件,在涉及到是否属于母猪肉的鉴定结论由谁作出时,农业部门说是由经贸部门出具,而经贸部门则说由农业部门出具,相互推诿,以致工商部门进退两难。

3.科技手段缺失,效能没有充分发挥。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200个商位以上的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应当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提供检测服务。浙江省嘉兴市相关市场虽然均己配备设施,但大部分市场配套设施还很不完备,检测商品范围还极其有限,像注水肉这样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工商部门还是难以实施定性检测和进行查处。另外,实际操作也令人担忧,作为承担检测任务的市场举办方由于人员身份的限制、安全意识的淡化、考核的缺失等原因,检测工作缺乏制度化、日常化、实效化。同样,各工商所配备的快速检测箱,由于人员的兼职性、非专业性等原因也没有充分发挥其作为现有科技手段应有的支撑作用,对于工商部门精确监管的效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4.文明意识缺少普及,失信行为屡屡存在。由于经营主体忙于打理生意,不注重文明素养的提高,加之,市场主办者、监管者没有注重对经营者文明程度的提高,没有注重对一个市场商业文明的培育,以致没有研究和探讨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培养经营者的文明意识、守法意识、诚信意识,以致于市场内短斤少两、欺行霸市、经销不合格商品等行为屡屡发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信誉。

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

1.明确主体责任,完善责任机制。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相关主体必须对食品安全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提请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结合当地市场的实际情况,明确市场举办者、市场经营者、监督管理者的权利义务,以责任状的形式固化政府与监管者,监管者与市场主办者,监管者与经营者,主办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促使相关主体尤其是监管主体之间形成一种密切的监管配合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从而形成一种强大的食品安全监管合力。如我们丽水市农贸市场内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点一般由市场主办方投资设立,日常检测工作的开展也由市场主办方指定人员负责实施,但发现问题食品时单靠市场主办方责令下柜,事实表明并不能起到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后续问题的处理如果工商部门适时介入,警示和教育作用定然强于市场主办方,因为工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机关有各种行政强制措施和处罚措施作后盾的。这就需要在检测中,工商部门与市场主办方建立起一种分工协助的配合机制,切不可放手不管,由市场主办方负责到底。

2.立足科技手段,加强食品安全检测。检测中心、检测车、检测点、检测箱四位一体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的建立,彻底改变了工商部门完全依靠经验和依靠其他力量发现问题食品的现状,是工商部门依靠自己科技手段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突破。所以,工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检测手段的重要意义,建立和完善检测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充分发挥检测手段的应有功能,为精确监管,精确打击起到应有的作用。

3.完善举报网络,提高反应能力。农贸市场是一个商品集中交易的场所,人流的混杂性、经营时间的提前性、停业时间的延续性、交易的隐蔽性等特点使监管干部发现违法行为极具难度。如何建立和完善举报网络体系建设成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快速查处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命题。笔者从工商等有关部门11月份和12月份对嘉兴市区水产肉食品市场病死猪肉案件的成功查处看,消费举报网络和市场内部经营网络的建立和健全对一些重大案件的查处具有重要作用。工商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如在显著位置设定宣传栏,张贴有关申诉举报内容、程序的宣传材料,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工商部门要快速出动,切实加以维护,从而给消费者一种信任感、可靠感,从而形成一种浓厚的维权举报氛围。划行归市的一个显著优点是便于加强对经营者的管理和经营者之间的相互监督,工商部门要在市场内相关行业中选定具有良好声誉,敢于维护社会正义的组长和副组长若干人,同时,积极培育监督员,通过他们加强行业自律教育和内部举报网络建设,从而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监督力度。

4.培养诚信意识,提高市场声誉。对经营者来说,诚信是立身之本;对一个市场来说,诚信是立场之本。要提高经营者的诚信意识,进而提高一个市场的诚信意识,必须通过多渠道、多角度加以实施和完善。市场主办方、市场监管者、行业自律组织等相关主体要通过一种制度化的配合和约束机制确定市场每年、每季、每月的诚信教育主题,从而形成一种强大的诚信教育氛围;市场主办方在商位招租时,要将进场经营者保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失信责任等内容列入租赁合同条款,从而提高进场经营者的整体素质;市场主办方、市场监管者要加强协助,建立长效机制,共同开展诚信经营户的评比活动,努力营造人人讲诚信,人人争当诚信经营户的良好局面。

农贸市场监管论文范文第1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目标,以解决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差、档次低和环境“脏、乱、差”为突破口,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建管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造硬件设施,整体提升市场档次,着力维护食品安全,更好地发挥市场在方便群众、促进流通、繁荣经济等方面的作用,为市民提供文明、卫生、有序的交易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农贸市场管理日趋优化。市场内无证照经营、欺行霸市、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商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

2.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日益好转。市场及其周边的“脏、乱、差”现状和霸摊、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现象基本消除,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显著改善。

3.食品安全卫生日臻规范。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

三、整治时间与范围

本次集中整治时间为2009年7月至12月,通过半年的努力,使我市城区农贸市场面貌明显改观,初步实现城区农贸市场布局合理、业态多样、环境优美、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的现代化农贸市场体系。

本次整治工作的范围为城市中心区及周边的农贸市场。江滨市场是本次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整治力争达到三星级市场的标准。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及街道参加的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以及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项目推进、规范管理三个专项行动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工商局为牵头单位,财政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商贸办、市场总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协调、督查和验收。安排专项补助资金,保证城区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以城市管理执法局为牵头单位,公安局、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商贸办、市场总公司、工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开展交易、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督促、定期检查市场及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秩序整治,加大对偷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项目推进专项行动小组以工商局为牵头单位,国土局、建设局、建管局、商贸办、供销社、消防大队为成员单位。做好城区新建农贸市场的规划工作,引导市场举办者对农贸市场设施进行改造提升,落实农批市场二期扩建。

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小组以商贸办为牵头单位,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林业局、市场总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对上市商品的监管,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肉类产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公母猪肉、病死猪肉冒充生猪肉销售等不法行为。加强对市场禁售商品的查处。

市场总公司、供销社、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全面承担起本辖区、本单位农贸市场的整治任务,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2009年7月中旬)。市场总公司、供销社、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在7月上旬对各自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专题调查,对各市场举办单位、各市场的摊位数、软硬件设施、市场周边情况、市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治工作思路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一场一方案”的要求,针对各自辖区内市场存在的不同问题,制定好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分类整治工作方案于2009年7月20日前报市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行动组要根据本组工作职责,提出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好各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方案于2009年7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7月下旬)。

广泛宣传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步骤、政策规定等,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各相关市场主办单位要牵头召开市场经营者座谈会,组织学习《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市场举办者、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充分认识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形成全员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场总公司、供销社、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指导工作。

市场总公司、供销社、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与辖区内各市场举办者签订《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书》,明确和落实市场举办者的任务。市场举办者要与经营者签订《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督查工作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3.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8月至11月)。按照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在市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专项行动组要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和责任分工,开展市场软硬件改造提升和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市场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市场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开展市场软硬件改造提升和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加强市场日常管理。通过集中整治,重点解决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的脏、乱、差问题。

4.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12月)。对照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城区农贸市场进行逐个逐项评估检查。加强督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市场,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对工作不到位的市场,责令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构筑食品安全体系的重要途径,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强化市场经营管理工作上升到关注民生、为民谋利的高度来认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务求本次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巩固成效,建章立制。各单位要通过本次各项专项整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从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着手,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制定和完善强化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研究落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具体办法,尽快建立起我市农贸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高农贸市场监管水平,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

3.落实资金,加强保障。为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健康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场举办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安排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财政部门在城乡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中切出150万元,专门用于城区农贸市场各项专项整治提升工作。

农贸市场监管论文范文第1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紧紧围绕创建部级卫生城市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理念,健全农贸市场管理服务体系,明确管理职责,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农贸市场经营有序、环境优美、食品安全目标。

二、实施范围

区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

三、实施原则

(一)实施标准化管理:

1.严格贯彻落实《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省农贸市场建设技术规范》、《区星级农贸市场标准》等政策,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逐年增加资金投入,用于消防、安全、卫生、交易器具等配套设施的标准化建设。

2.建立健全商品准入、快速定性检测、不合格食品召回退市、放心商品管理、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经营者信用评价、消防安全、市场巡查、环境保洁、市场经营者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上墙明示,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设立市场信息栏、健康教育宣传栏,信息更新及时,让消费者清楚、对经营者警戒。市场内无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缺两、哄抬物价等行为。

3.市场内经营户证照齐全,商品标识规范统一,商品明码标价且摆放整齐,并做到划行归市、分门别类,同时相关信息资料统一备份于电子显示屏中,便于公众查询观看。

(二)实施网格化管理:

1.市场举办方可根据市场规模、行业分类、经营户数量合理安排市场管理人员,监督经营户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热情服务。同时要建立相关行业组织,开展自我管理与服务。

2.严格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按照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范围,明确区域管理责任,并纳入年度个人目标考核范围,定人、定岗、定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3.市场举办方可根据市场内或行业内实际情况,选择若干名经营户作为“示范经营户”,或开展“价格诚信经营户”、“卫生标兵经营户”、“群众满意经营户”等评比活动,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三)实施契约化管理:

1.相关职能单位要与市场举办方签订《农贸市场规范经营管理责任书》、《食品安全承诺书》、《“门前三包”责任书》等,并对市场举办方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严格考核,对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不同处罚。

2.规范市场摊位租赁合同文本,市场开办方须将食品安全、商品准入、消费维权、诚信经营、规范服务、配合管理等内容纳入经营户合同条款,并设立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终止摊位租赁的退市条款,以强化经营者责任意识。

3.市场举办方要树立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当地工商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没履行相关规定义务,在市场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4.市场举办者应认真监督经营户各项责任制度的落实,自觉引导和督促市场内经营户做好商品索证索票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考核。及时搜集经营户的市场信用情况,并录入市场交易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平台,将考核情况、场内经营户信用监管评价结果及其他相关情况,在所在市场醒目位置、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披露,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

(四)实施联动化管理:

1.建立联合执法联系制度。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优势,强化对市场举办方、经营户的监督管理。在区农贸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由工商、公安、消防、农林、卫生、城管执法、质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联系制度,采取定期会商、联合执法、信息抄告等协同监管举措,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并逐步构建信息共享、管理同步、协作有力的管理网络。

2.建立农贸市场监管情况通报制度。由区农贸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季度召开农贸市场监管情况通报会,向相关职能部门、市场举办方以及新闻媒体通报市场巡查暗访、专项整治、星级创建、目标考评等情况。同时,职能部门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和督查,将市场督查作为年度星级市场考评认定的重要依据。

3.建立媒体监督联动制度。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与报社、电视台等媒体开展合作,开设专栏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台,及时报道农贸市场监管情况。

4、建立社会互动考评监督机制。要积极探索“开放日进市场”等有效载体。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群众代表、市场举办方、经营户代表和监管部门开展正常交流,点评工作业绩和存在问题。邀请社会各界参与农贸市场重大管理活动,营造阳光管理、社会力量参与的共建机制,形成“市场管理靠大家,管好市场为大家”的良好局面。

四、职责要求

(一)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市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市场监管的责任主体,要与辖区农贸市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市场监管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的重要议事日程。

2.在上级各项创建评比活动中涉及农贸市场的,由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落实,将上级要求和精神及时贯彻到辖区农贸市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市场要督促市场及时整改,并达到要求。

3.加强对辖区市场的日常检查,督促市场搞好日常管理,协调市场与周边单位的关系,帮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二)有关职能部门:

1.工商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审批和管理;依法开展验照、换照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对市场举办方、经营户的培训和教育工作;牵头组织星级市场考评工作。

2.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查处市场内扰乱市场秩序不良行为,打击市场内违法犯罪行为;组织验收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市场举办者建立健全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组织市场消防验收工作,履行管理职责。

3.农林部门:组织开展对上市畜牧、家禽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查处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开展调进、调入畜禽产品审批把关工作;强化对已检疫家禽等的事后跟踪监管和对狗、羊肉的检疫。

4.卫生部门:组织做好《卫生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参与督促、检查市场熟食经营户、以及涉及食品卫生行业的经营户的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卫生、除“四害”的预防示范工作,督促市场举办方落实卫生安全措施。

5.城管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城市管理要求,强化对市场周边流动摊贩及违章设摊的清理工作;加强对市场周边、临时便民摊点的规范管理工作。

6.质监部门:定期开展计量器具的检查、检测工作。

(三)市场举办方:

1.加强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

2.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举办方经营管理职责。

3.加强市场卫生管理,改变市场“脏、乱、差”现象,市场经营管理有序。

4.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市场食品准入关。

5.重视市场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四)市场经营户: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文明经营。

2.自觉履行市场相关经营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3.认真履行法定的食品安全经营义务。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6月15日前):各部门、各市场举办方要按照政府统一要求,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向广大经营户、社会各界宣传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6月16日至9月30日):一是各市场对照规定标准,查漏补缺,整改完善;二是组织开展对市场举办方和经营户的教育培训;三是召开市场长效管理工作会议,建章立制,明确责任;四是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和互评活动。

(三)考核验收阶段(2009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对已完成改造任务市场的长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评估,对达标市场给予表彰,对未达标市场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

(四)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市场要按照标准,继续完善工作举措,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市场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健康、有序、舒适、安全的市场购物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农贸市场建设工作,既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客观需要,也是改善群众消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有效载体。做好此项工作,完善外部设施只是基础,强化内部管理才是根本。因此,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和充分认识加强市场长效管理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农贸市场监管论文范文第15篇

为加快我县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发展的决定》(渝府发〔*〕9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城乡商贸统筹发展为主线,加快商贸网络体系建设,开拓市场、扩大消费,推进传统商贸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方式转变,传统流通格局向大市场、大贸易、大流通转变;坚持发展商贸流通与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相结合,加快构建公益和经营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市场法制监管、监测调控及商业信用等三大商贸流通市场环境工程体系建设,促进市场繁荣与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市场监测调控相结合,推动商贸流通产业和谐发展。

(二)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一保(保障市场供应)、一建(建设城乡统筹商贸网络)”为抓手,完善县城商贸“十个一”和乡镇商贸“五个一”工程建设,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培育大企业、搞活大流通。到2012年,实现“四个翻番”、“两个突破”,构建三峡库区旅游商品“购物天堂”和“风味美食之都”,流通现代化水平和区域聚合辐射能力明显提高。即到2012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品销售总额、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总数、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总数在2007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以上,分别达到40亿元、64亿元、50家、4个;商业增加值、商贸从业人员分别突破10亿元、5万人。扩大对外开放,进出口贸易额达到1800万美元,外派劳务实现200人。

二、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三)打造商贸服务平台。加快城乡商业设施建设步伐,积极打造县、乡(镇)、村三级商贸服务平台。大力实施县城商贸“十个一”工程,两年内至少建成一个中心商圈、一条商业特色街、一个综合批发市场(专业、特色市场)、一条餐饮娱乐夜市街、一个商业示范社区、一个物流配送中心、一家龙头商贸企业、一家四星级以上宾馆、一家餐饮名店、一个品牌展会。积极推进乡镇商贸“五个一”工程,各乡镇在2012年以前至少打造一个商业中心(商业集聚区)、建设一家品牌连锁超市、新建或改造一个农贸市场(综合市场、专业市场、特色市场)、培育一家知名餐馆、一家星级农家乐。2009年底,全面改造或新建每个乡镇日用品和农资连锁经营超市,以及每个村级日用品和农资便民放心商店,确保两年内实现所有乡镇、行政村全覆盖。

(四)推进商贸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为切入点,加快构建农村商贸流通“六大”网络。一是加快完善以县配送中心为龙头、乡镇连锁经营超市为骨干、村级便民放心商店为基础的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两年实现全覆盖。二是支持农资龙头企业开展配送、加工、采购和技术服务,以及农机具租赁、维修等多样化服务,为现代农业提前、产中和产后技术服务,建立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络。三是大力发展专业批发市场,积极培育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纪人、运销大户,着力打造从基地、加工到市场、配送、终端一条龙的农副产品购销网络。四是坚持统一规划、标识、协调价格、衡器、车辆、服装、管理及规范经营等“七统一规范”,着力打造点面结合、网络健全、功能完善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五是大力发展城乡餐饮、洗染、摄影、美容美发、家电维修、家政服务等生活服务网点。授牌确认有实力、有信誉的服务企业、经营大户和专业服务队伍,建立上门服务和集中服务相结合的农民生活服务网络。六是充分利用和整合科技、信产、农业、供销、通信等部门的农村信息资源,搭建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建立集“信息、交易对接、咨询互动”三大功能于一体的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网络。

(五)大力发展社区商业。积极实施便民服务工程,发展护老托幼、维修、回收、洗染、美容美发、送餐服务、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等便民服务业,增强社区在家政、看护、保洁、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大力发展汽摩、建材、家具、机电、化医、服装和农村消费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专业市场。大力发展便民早餐、中式快餐、风味小吃及“农家乐”等社区餐饮,挖掘餐饮文化内涵,推进餐饮业特色经营,着力提升餐饮业发展规模和水平。引进商业企业落户社区,促进典当、拍卖、再生资源企业发展。鼓励城镇居民、下岗失业人员开展社区创业服务工作。各乡镇要引导街道居委会加快发展社区商业服务。县商委、发改委、财政、劳动、质监、药监、工商、移民等部门要大力支持社区商业发展。

(六)积极发展现代物流。加快规划建设南北两岸货运中转中心,重点打造水天坪工业园、镇江精细化工园、丁庄溪、高家镇等物流园区,逐步构建各种物流配送布局结构合理、技术设施先进、运转畅达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积极引导本地流通龙头企业,大力引进县外物流企业,重组整合社会物流资源,促进传统的货运部向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化。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企业科学设置供应链流程,逐步分离物流业务,积极发展理货、采购、仓储、分拨、配送等第三方现代物流业。积极推广现代流通方式,拓展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电视购物等新型流通方式的领域。支持物流企业以多种方式与县外及境外先进物流企业合资、合作,建立与生产基地直接挂钩的农副产品配送中心。

(七)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加快完善和落实《*县突发公共事件生活物资应急保障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建立完善粮油、猪肉、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等日常生活用品和药品、棉被、帐篷、民爆物品等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持合理储备量。建立应急商品信息数据库,提高区域调剂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储备商品的管理及定期轮换,保证应急物资质量。县商委、物价、工商、农业、粮食等部门要加强对日常商品供应和价格情况的动态监测,强化预测预警,引导供给需求,维护市场稳定。

(八)积极推进对外开放。大力实施“引进来”战略,抢抓沿海梯度转移契机,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经贸合作,积极引进商贸流通知名企业。重点引进先进的营销方式、经营理念和流通技术,引导外资投向农村市场和流通现代化建设。吸引国内外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我县设立连锁店和物资采购配送中心,推动更多企业进入零售企业全球销售网络。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优势商贸企业到县外及境外拓展市场空间,发展营销网络,将*品牌推向全国、推向世界。鼓励生产性企业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努力做强做大。加强与市内外其他区县(城市)服务贸易方面的往来,打破地区封锁、内外贸及行业分割,促进各种要素和商品自由流动,鼓励平等竞争。加大农产品标准化出口基地和示范区建设力度,力争藠头、榨菜、肉牛、药材等基地纳入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和农产品标准化出口基地建设,争取对肉牛、藠头等实行原产地保护政策。

(九)努力营造发展环境。加强商贸流通领域诚信建设,大兴“诚信经商”之风。鼓励商贸流通业创立和维护商标信誉,逐步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商业信用体系。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垄断经营、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低价倾销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建立产品购销随附单制、可溯源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特种商品、危险化学品及民爆物品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规范发展商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作用。加强商业文化建设,将*神曲文化、民俗文化、三峡移民文化及风土人情融入商业设施和商业经营活动,营造商业文化氛围。

三、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四大家”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商委,负责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日常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机构和人员负责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及协调服务。发改委要跟踪商贸流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国土房管部门要为商贸流通协调落实好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农业、畜牧、粮食、供销等部门要积极参与

农村市场的开拓,文化广电部门及新闻媒体要为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旅游、统计、工商、质监、卫生、环保、交通等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为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推动全县商贸流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十一)完善建设规划。坚持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结合,与旅游、金融、房地产、文化、体育等产业相促进,加快编制完善商贸中心建设、商业网点布局、现代物流发展等商贸发展规划。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对大型商贸设施建设要进行合理调控,在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许可证之前,由商贸主管部门出具商业网点规划的确认意见书。建立大型商贸设施建设项目监测系统,对网点数量、布局、结构及市场需求实施动态分析,引导企业投资行为。

(十二)加大资金投入。健全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基金匹配机制,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基金预算从50万元增加到100万元,以后每年按10%增加预算,用于商贸流通产业建设项目贷款担保和贷款贴息、应急保供物资储备轮换和贷款贴息的部分费用,以及商贸流通十强企业的考核奖励和项目工作经费等。金融部门要大力支持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建立健全服务业贷款利率差别化定价机制;大力发展银行卡特约商户,逐步降低餐饮店的银行刷卡费率;鼓励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向商贸流通业领域投资。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等要向商贸流通产业倾斜。对年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的新办餐饮住宿、居民服务业的连锁企业,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征收后全额返还,后三年减半返还;对年营业额100万元以上、且实际纳税在5万元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年终按企业当年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给予奖励,由财政资金予以兑现。

(十三)加强发展扶持。建立健全县级领导和部门联系十强商贸流通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制度。坚持每年开展“商贸流通业十强”评选表彰活动,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奖励。工商、质监、国土房管、环保、市政、卫生防疫、公安等职能部门涉及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收费,按收费标准的低限予以收取。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收费的监督检查。市政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商贸流通重点企业举行节日促销活动。加快推进工商企业用电、用水、用气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