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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问题论文

环境保护问题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国际贸易环境保护

一、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

为了经济发展要追求最大限度的贸易自由,为了可持续发展的环保目标要限制或禁止某些国际贸易,两者之间存在冲突。亚历山大O基斯说:”在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中存在着两个对立的趋势:一方面是为了环境保护控制某些国际贸易的愿望,另一方面是为了自由贸易取消所有贸易障碍的愿望。”所以,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表现为下面两种具体的形式:

(一)国际贸易对环境保护的限制影响

当代世界各国都在努力寻求贸易自由,减少各种各样的贸易障碍,以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和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最佳地利用世界资源。贸易自由化可以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贸易自由化要力求扫清各种贸易障碍。但贸易自由化的放任自流则会造成生态资源的过度开发,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的破坏。其主要表现是:

首先,发达国家利用大国优胜和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推行环境殖民主义,发展中国家出口以初级产品为主,这是建立在对其国内资源的高强度开发甚至掠夺性开发的基础上,是用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作高昂代价换来的,而发达国家却以低于实际资源价格的(即没有考虑环境资源价值)的市场价格购买初级产品。

其次,新一轮环境侵略将使环境安全面临新的威胁,长期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污染和危害环境的工业,设备,产品和有害废物,进行环境侵略(也称生态侵略,生态殖民)。随着国际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家遭受环境侵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制约

正是由于贸易自由带来了新的环境问题,所以整个国际社会都试图在贸易中考虑环境保护,来协调好贸易自由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具体来讲,是在贸易规则中考虑相关环境因素,在环境规则中对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进行规定、限制,甚至禁止一定的国际贸易。这样,环保措施在实现其环境保护目的的同时,对国际贸易必然构成一定的障碍,其主要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构成的法律障碍

首先是国际法中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规则。这类条约以促进贸易自由化为目的,在规定贸易规则的同时考虑了相关环境因素。最为典型的是GATT第20条。其次是国际法中与贸易有关的环境规则。这类规则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规定了影响环境的有关贸易规则。

2.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设置的经济障碍

第一,课征环境进口附加税。进口国以保护环境为理由,对某项产品的出口,除征收一般进口关税外,还另外加征税款。第二,绿色壁垒。它是进口国以保护国内的环境,人民和动植物的健康和安全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根据WTO,GATT的相关规定的条款制定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限制和约束国际贸易的隐蔽壁垒。第三,环境贸易制裁。即一国针对另一国违反国际条约而采取的强制性贸易制裁措施。

3.各国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形成的行政障碍

各国为保护本国环境会制定一系列环境管制措施,环境管制是指为环保目的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各个国家实施环境管制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以保护环境为名,征收环境进口附加税。第二,采用强制性措施,限制或禁止进口,其依据是进口产品的生产制造方法不符合本国的环境要求。第三,推行国际标准,即对未达到国际组织制定的环境标准的产品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第四,政府环境补贴。即政府以政治原因或经济原因(如因经济困难商无力支付污染防治费用)而对厂商进行环境补贴。因此,国际组织和各个国家制定的环境法规和贸易规则构成了环境管制的法律基础和依据。随着环境贸易政策的增多,环境管制措施日趋多样化,由此引发的贸易问题也日益增多,从而对国际贸易的发展提出了挑战。

二、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实质

(一)利益的冲突

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的目的不能同时达到是一种表面上的冲突,更深层的冲突是南北国家之问的冲突;是南北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环保水平上的差异所造成的冲突;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利益、环境利益上的冲突。发展中国家尚处于工业化的过程中,希望扩大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贸易以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尽管过量开发自然资源可能破坏环境,但这些国家迫于贫困很难为了保护自然环境而放弃出口收入。另外,它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还很淡薄,环境法规极不健全,环境标准相对低下,且无力支付改善环境状况的高昂费用。发达国家已完成工业化过程,环境污染的一度加剧,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迫使这些国家逐步完善其环境法规,在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关的环境标准和环境措施。所以,环境与贸易之问的冲突其实是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环境意识基础上的不同利益的冲突。

(二)规则的冲突

国际上环境与贸易争端日益成为焦点,案例之多,种类之多,是空前的。这里还有一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打规则仗,各种各样的规则为争论的各方所援引。而规则的模糊性、规则的不协调正是造成冲突的重要原因。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各自的环境标准截然不同(其中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相对严格),难以协调,从而导致发达围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追求环境保护与追求贸易自由上矛盾更趋尖锐复杂。问题的复杂性还在于,保护环境是目前国际社会的人趋势,将环保措施纳入到周际贸易的目标和规则中,发达国家的这一行为似乎代表了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但发达国家同时又运用各种规则中的例外规定来为自己辩解,规则的原则性、模糊性为其援用提供了一定的便利。这就需要国际社会从全局考虑问题,综合考虑问题的各个方面,以求规则的协调统,减少因规则不协调引起的纠纷,加强规则的可操作性和明确性。

三、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协调

㈠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法律协调途径:

1.不断完善国际法

首先,赋予发达国家更多的国际义务。根据圈际环境法上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赋予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上更多的义务和责任。各国负有保护全球环境的共同责任,但存各国之间,丰要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这个责任的分担不是平均的。一方面,发达国家要对一些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物质的生产、排放进行控制,率先采取相关措施,列出时间表,而适当给予发展中国家一定的宽限期。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应当在技术、资金上给予发展中国家额外的资助。所幸的是,这些已经在一些国际性的条约、协定中有所体现,也引起了同际社会的共同关注。

其次,标准的协调。我们应当寻求产品标准的协调。产品标准的高低表明一国在制度选择上是环保优先还是贸易优先。环保优先会阻碍贸易,贸易优先会降低某些国家的环保水平,所以,在全球范围内,产品标准的协调也显得尤为重要。

2.国内法与国际法协调发展,在协调环境与贸易关系上,除了国际法的完善,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国内法也应作相应调整,把国际法、多边协议的内容以国内法的形式规定下来,履行国际义务。保护环境不能以经济”零增长”为代价,应当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实现发展与环保的双重目标,所以要完善环境贸易法规,在环境立法中积极考虑外贸行为,在外贸立法中考虑环境管理;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开发绿色产品,发展环保产业;推广实施ISO14000国际标准;制定和完善外商投资法规:等等。通过这‘系列措施协调好环境保护和国际贸易的关系,达到环保水平和贸易自由的共同提高。

3.完善解决争端机制,环境与贸易的冲突源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冲突,且这种冲突短时期内不会消失。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表面目的的不一致和根本目的的一致性,环境与贸易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决定了这两者必然会发生交叉和冲突,并最终协调融为一体,但这个协调过程也是漫长的。所以,现阶段,一旦发生冲突,还是要有相对完备的救济机制,妥善解决环境.贸易纠纷与争端,促使两者走上良性循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地球环境,实现全球的共同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二)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经济协调途径:

首先,广大发展中国家要立足于本国,加强彼此之间的团结合作,积极开发环境无害技术,环保工业产品,实行倾斜扶持政策,发展绿色经济,以科学技术为推动力,应用清洁生产技术,资源节约技术等等,来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同时要抓住机遇,加强与发达国家繁荣交流合作,借鉴吸收其先进技术与经验,争取早日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其次,改变旧的、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建立新的,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只有本着建立新的,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和新的,全球伙伴关系的思想,各国共同努力,调整现行多边国际贸易制度与多边环境条约之间的关系,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因此发达国家应从技术,资金,人力等方面伸出援助之手,使发展中国家在内外因素的双重作用,迅速走出生存经济状态,提高其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发展中国家要积极参加国际社会有关贸易与环境问题的会议,争取与发达国家一起制定公平合理的环境贸易政策,措施,保证其透明度,以免形成新的贸易壁垒,或不利于其本国的环境保护。

最后,尊重各自的国情,区别各国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环境保护与自由贸易之间的冲突在许多场合下,其本质上都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关系。作为发达国家,其已经渡过了发展与积累的阶段,在经济上处了二有利地位,因此,在面临环境危机时,对环境问题有更多的倾向性措施,甚至不惜减慢发展的速度。而在发展中国家,其正在进入艰苦的发展阶段,甚至有些国家还在为国民的温饱问题苦苦挣扎,因此生存才是其第~要事,面对环境问题其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在解决环境保护与自由贸易冲突时,要充分尊重不同国家的实际国情,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

环境保护问题论文范文第2篇

谈及中国人的环境保护意识之建立,上可溯至春秋时代,早在《逸周书·大聚篇》中就已有了关于禁伐山林等环保措施的规定,可见在这一点上我们国人并没有落后于西方。然而中国人的环境保护意识即使早已有之,而其积极的环境保护立法也并不落后于人,究竟为什么还是会遭到种种自然灾患的遗害,环境破坏问题接连不断甚至有所加重呢?探其原因,关键一点在于大量的环境立法并没有得到有力地实施,中国的环境法律尚待通过更有效的机制使之真正发挥预期的作用,而将环境法律的经济机制引进环境保护的立法中就显得尤为关键和必要。

一、在环境保护立法中建立环境经济法律调整机制的必要性

立法的目的,在于通过国家强制力的形式,将对统治阶级有利的事实和行为确定为合法,以最大限度的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在一系列的立法过程之中,目的的设定是第一重要的,它体现着立法的价值观,这种目的理念支撑着立法的指导思想以及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建立。环境法的目的无疑就是立法者通过制定法律,对一定社会关系进行调整所要达到的价值目标。我国环境法的立法目的,就是最大限度的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里体现了我国环境立法目的的二元性,也就是既注意维护人类本身的健康,又不放弃对未来环境的保护和为后代人的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契机,把当代人的发展建立在不危及后代人的需求之上。这一理念也是一项贯穿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始终的基本原则。这种价值观最早产生于1972年的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上,它一改了人类长期坚持的“人类利益中心主义”,而转向了“在不排除保护人类自身权利与利益的前提下,确立‘蘅平世代间利益,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人类的环境权与生态世界的自然权利’这两大目标”的“生态利益中心主义”。①然而,目前的环境现状,正亦步亦趋地与我们的环境立法目的走向反面。而综观我国的环境立法,通过大量的行政性质的硬性手段治理环境,既没有最大限度地保障人类的健康与安全,亦没能充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因此从环境立法根本目的的角度出发,引入环境法律的经济机制已是环境立法的一种内在要求。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由于环境资源这一特殊的社会财富并不具有“外部经济性”,从而使得环境的利用主体在不同层次的生产、投资、消费等活动中,很少考虑到由此产生的对财产、人身、生产活动、环境的舒适性以及环境美学价值的损害,并将其折算到有关的产品成本或收益当中,而往往只考虑到自身的成本和收益。这种视环境价值为零的思想一直左右着人们的经营理念,并因此也给人类带来了牺牲环境以获得经济效益的惨痛代价,造成了环境的深度污染和破坏。针对诸此情形,环境成本内部化的理念应运而生。环境成本内部化,就是指根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将环境与资源费用计算到产品成本中去,从而根本上反映产品的真正价值,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②环境成本内部化理念渊源于20世纪中期产生的环境经济学。它的施行并不能完全依赖于原有的环境行政管理手段,而是需要进一步地确立环境法律的经济手段,来确保环境成本内部化的实施。从而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结构,增加技术投入,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合理有效利用社会资源,达到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实现可持续的发展战略。

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言:“一切社会关系……归根结底是一种经济关系”,环境资源虽然一直被认为是一种大自然无偿赋予给人们的财富,但当人们开始向它索取各种利益之时,它亦给人们带来了生态环境的灾难性破坏,这着实让人类承受了致命一击,使之将其从自然环境中索取的利益又以另一种方式(环境资源的保护和改善费用)还归回去。这也就印证了一点,即使环境资源不属于任何个人,但当它一旦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发生了一定的关系,那么它也就具有了一定的经济价值,从而有必要也必须引入经济的法律手段对于一切与环境资源发生社会关系的行为加以约束和调整。

二、环境经济法律机制的含义及在我国环境保护立法中的体现

环境保护的经济法律体制是在现实社会“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③两种现象同时出现的情况下产生的。这也就是说它并非是一种简单的经济性的手段。《21世纪议程》中指出:“在过去的几年中,许多政府,主要是工业国家的政府,但也有中欧、东欧和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愈来愈多的采用面向市场的经济法律手段……。”因此,我们提出的环境经济法律体制是指以“生态人”理念为出发点,以兼顾环境道德、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环境价值、社会效益为标准,以含有生态效益的经济杠杆为主要调节方式的经济法律规制手段。④环境经济法律机制的关键性优势在于,其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针对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环境保护措施,具有更大的优势,主要体现在:

㈠环境资源的市场化,使环境资源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得到更为合理的有效利用,使污染者的经济成本随着污染物的多少而变化,从而激发生产者扩大技术投资,减少环境污染损害,有利于环境管理成本的降低。

㈡引进了市场竞争机制的环境经济保护措施,更体现了在污染分担上的公平原则,一改往日“公共绿地的悲剧”,而是采取谁污染谁负担的原则,明确了环境成本的分担,而不是由全社会来承担环境污损的成本。

㈢刺激市场主体的环保积极性。一方面,污染者尽量选择经济上最有效的解决方式,或受行政管制,或利用市场手段发展无外部成本的生产方式,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进行环境的污染防治;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可以更积极地选用绿色健康的产品,因为环境成本的内部化使污染环境产品的成本价值要高于无污染、技术含量高的产品,这样形成的价格差异自然引导人们乐于“绿色消费”,从而有利环境污染的进一步治理。

环境经济法律机制在立法中的体现:

引入一系列的经济理念进行环境治理,并不是所有的经济学领域的手段都能适用,而只是适用其中有利于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一部分经济手段。目前在环境保护立法中采用的较为普遍的是环境保护费的征收、排污许可证及排污权的交易制度,而在OECD国家广泛采用的税收和抵押金制度,虽在我国环境法的条文中没有明确规定,但随着环保立法的不断完善其最终亦将被纳入到体系中来。

首先,收费制度在我国体现为环境保护费的征收,⑤它包括:⑴排污费的征收制度,是指国家环境保护机关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征收一定数额的费用。我国排污费的征收体现为强制性的特点,主要拟订“三废”排放标准,超过一定标准排污则收取一定费用。对于向大气、海洋、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实行排污即收费,进一步严格收费的标准。征收的排污费作为环境保护的专向基金,纳入国家的财政预算,按区域实行分级管理。⑵征收环境生态补偿费,是指为了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根据“利用者补偿、开发者养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向从事对生态环境产生或者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定数额费用。其主要适用于排污收费没有覆盖到的影响生态环境的各种行为,主要包括矿产资源、能源的开采、森林采伐、草原的过度使用、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采、地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开发区的建设等。

其次,排污许可证制度及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证制度主要是利用行政管理的手段来对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约束,之所以在此提及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因为它是进行排污权交易的基础。排污权交易是指排污单位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以排污指标为标的进行的交易。通过政府事先设定某一区域的总量调控,对该地区或空间内可容纳的最大污染物总量向企业进行分配,在初始分配后允许企业进行交易排污权,以此通过运用市场刺激机制,鼓励企业采用低费用、少污染的措施,将排污权从治理成本低的企业流向治理成本高的企业,最终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再次,税收制度。税收是指政府征收一定的环境税,主要包括产品税和排污税两种。产品税主要针对那些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产品,如石油、煤、天然气、塑料制品等;而排污税,主要是针对污染企业,进行从源头控制到生产行为控制的全程控制,纳税主体主要是从事造纸、化工、冶炼等“夕阳产业”的生产企业。

最后,环境抵押金制度,是指通过强制性的措施,使消费者在玻璃或塑料等容器(包装物)上或支付押金,以促使消费者退回或者循环使用这些容器或包装物。消费者在购买饮料等商品时,为包装或装有这些饮料或商品的容器或包装物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待消费者使用完毕,若消费者按消费的数量退回包装物或容器,则销售者根据这些数量退还给消费者预期支付的相应数目的押金;否则,如果消费者没有意愿返回这些包装物或容器,则相应地不能取回预先支付的押金。其实,这种环境保护措施在我国早已有之,例如早期牛奶瓶的处理就是这样。只是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方便成为了消费的主导理念,以致于让人们遗忘了更重要的环境保护。所以,为了进一步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我们有必要放弃一点方便,而采取环境保护的押金制度。

除了以上这些环境经济法律手段的适用,还有环境发展基金、环境损害保险金等经济手续,在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环保立法中也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们共同作用于环境经济法律的调整机制,最大限度地内部化环境成本,使环境资源达到最大限度地合理配置,从根本上改善着人类的生存环境三、环境经济法律体制在立法中的尚待完善

虽然环境经济法律体制已在环境法规中初步建立,各项经济手段的运用也得到了立法的肯认,但在经济手段的具体实施环节上还存在着亟待改善的地方:

㈠在征收环境税方面,吸取西方的经验教训,完善环境税收的计税依据是关键。首先,我认为征收排污费的标准应该采用双重指标,即以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和总量来计征税费,单一的计征标准往往造成显失公正,污染得不到有效控制的现象。《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经环境保护部门或其指定的监测单位核实后,作为征收排污费的事实依据。”有经验证明,根据单一的排放浓度标准来征税,致使许多排放浓度小但排污量很大、污染严重的企业逃避了缴纳排污费,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不利于提高环境资源的利用率和社会公平性。

其次,排污费的收费税率根据污染物对环境危害程度大小不同实行多标准征收。按照《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附表的规定,个别工业密集、污染严重的大、中城市,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征税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理想的税率计算方法是通过国家各级环保部门拍卖含不同污染元素(如含硫、氯等)的商品的生产权,同时与同类绿色产品的价格成本进行比较,综合平衡来确定相关税种的税率。

再次,注重间接课税手段的利用。例如,对于由于消费者的使用而造成污染的产品(例如,烟花爆竹),宜根据污染程度采取改变生产和需求结构的征管方式;对于其他产品则应当根据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量的多少,对其所用的原材料和能源施以不同税率。这样的产品如非绿色冰箱的生产。

最后,关于税费的管理和使用。环境污染税和产品税费的计征,应当纳入预算,作为环境保护的补助资金,按专向资金管理,不参与体制分成。之所以对税费进行严格的专款专用,就是为了制止和纠正环境税金被挤占、被挪用的的违法行为,以保证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在控制污染和促进环境管理中的作用。

㈡在征收排污费方面,关键是要对排污收费制度进行改革。

首先要加大排污费的收费力度。以往的收费标准定位较低,这导致大多数企业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治理污染,因为相比较下来似乎交授排污费更合算一些,结果造成环境污染不但难以改观,甚至更为严重,征费的初衷也就根本无法实现。

其次,推广将环境污染外部成本完全内化的双收费制度。

再次,实行按污染物的浓度、种类、数量等多维度的量值进行计征的标准,同时对于多个因素造成的污染现象,即多因一果,实行全部征收排污费。

最后,同环境污染税金一样,通过独立核算,纳入专项帐户,保证资金的合理用途。

㈢建立并扶植环境经济法律体制下的新型活动主体。

首先,应该大力扶植专业的环境污染治理企业,实行环境污染的集中治理,一改“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为“谁付费谁治理”,以降低治理费用,发挥投资效益和规模效益。

其次,鉴于环境资源的社会公益性,为保障污染的及时整治,应建立类似“环境权益公司”的非营利组织以提高环境权益的保护效率。

再次,应当建立类似于“控污银行”的中介组织以期代替政府在环境资源交易市场的既担当组织者又充当中介机构的尴尬地位。

㈣针对我国现实的具体国情,在环境经济法律体制中适时引进市场竞争机制,以取得环境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

首要之条,引进环境损害责任保险制度,这一制度要求从事需要许可证和需要审批的活动的人都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缴纳一定的保险金额。它一方面可以转移投保者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用来消除未来不可预见的环境风险,同时使受害者得到及时的资金补偿。

其次要求企业将资源利用率和生态效益及环境代价列入成本核算,进行生态环境经济效益的分析,从而有效引导企业走环保之路。

四、小结

通过以上的分析,让我们对于环境保护立法中的环境经济法律体制有了一定的理性认识。环境资源同样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是整篇文章的精髓所在。这篇论文的写作正是要唤起人们对于生态资源的保护意识,并将之进一步制度化为一系列的经济法律制度,通过建立绿色税收、科学收费、排污权交易以及绿色会计制度等系列措施,形成一道绿色保护屏障,让当代人乃至子孙后代永远生活在一个安静、平和、美丽的地球上!

参考书目:

①《环境法律的理念与价值追求》,(北京大学法律文丛),汪劲2000年1月1日。

②《论环境立法的趋势-市场机制的运用》,蒋艳,华东政法学院。

③《当代环境经济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创新》,唐磊珉,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环境保护问题论文范文第3篇

建立在微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基础之上的互联网,已经渗透到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有人称之为网络世界,有人称之为网络环境。不论如何称谓,其实质都是一样的,即承认它是一个人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客观存在的、虚拟而又实实在在的新的社会空间。网络环境不仅改变了人类进行信息交流传播的传统方式,也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生存理念、价值观念和经济运行模式。网络环境向人类社会提出了挑战,也向借以维持、调整人类社会正常生存、发展秩序的法律体系提出了挑战。 法学界已经提出了“网络法”的概念,这是“解决因互联网而带来的新的问题”的有关法律的一个总称,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有学者认为主要涉及到以下六个方面: 1、网络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新问题; 2、网络环境下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 3、网络环境中信息传播的安全和控制; 4、网络环境下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5、网络经营和服务商的责任和义务; 6、网络环境下的“国际私法新问题”。 网络环境的形成起始于信息交流传输方式的改变,而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信息产权”,是一种对符合某些法定条件的“信息”的法律保护权。因此网络环境对法律的挑战,首先产生于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冲击。 网络环境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的新问题,主要体现在版权保护领域。 1、作品和录音制品的数字化问题 作品和录音制品的数字化是网络环境构成的基础,也是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的前提条件。 在1996年12月通过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其所附的通过该条约的外交会议的议定声明,对这一问题已作了明确的回答:“《伯尔尼公约》第9条所规定的复制权及其所允许的例外,完全适用于数字环境,尤其是以数字形式使用作品的情况。不言而喻,在电子媒体中以数字形式存储受保护的作品,构成《伯尔尼公约》第9条意义下的复制。”在1996年12月通过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所附的外交会议的议定声明中对这一问题也有类似的声明;该条约所规定的复制权及其例外,“完全适用于数字环境,尤其是以数字形式使用表演和录音制品的情况。不言而喻,在电子媒体中以数字形式存储受保护的表演或录音制品,构成这些条款意义下复制。” 将作品或录音制品数字化只是属于对原作品或录音制品的一种复制行为,并不形成新的作品录音制品,也要受到版权法的限制与保护。这是对传统的文学艺术作品的版权和录音制品邻接权的保护,从传统的传播媒体延伸到网络环境的基本依据。因为作品或录音制品要进入网络环境(俗称“上网”),首要的条件就是将其数字化。在网络环境下传播(俗称“网上”传播)的也是数字化的信息(作品和录音制品),在网络环境下对作品和录音制品的利用,包括将其“下载”(俗称“下网”),也离不开数字化的操作。 2、作品和录音制品在网络环境下传播的问题 作者(版权所有人)对其作品在网络环境下的传播是否有权利加以控制,这一问题在经过争议和实践以后,WCT第8条已作出明确的规定:“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作者应享有专有权,以授权将其作品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传播,包括将其作品向公众提供,使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可获得这些作品。”这种专用权被称之为“向公众传播的权利”。 与此相对应的,是WPPT也是给予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对其享有版权的录音制品授以“因广播和向公众传播获得报酬的权利”,这种权利是“一次性合理报酬的权 利”。见(WPPT第15条) 这一权利的明确,为版权所有人对其作品、表演者和录音制品作者对其录音制品增加了一项专有权,即未经版权所有人、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的许可,不得将其作品或录音制品“上网”和在“网上”传播。 3、对作品和录音制品技术保密的问题 数字化的作品和录音制品的复制是一件极为容易的事情,速度快,成本低,质量好,几乎与原件没有差别。在网络环境下,对数字化作品和录音制品的复制变得更为简便易行。为了保护作品或录音制品不被他人任意复制、盗版,权利人对其作品或录音制品采取加密的技术措施是完全正当和必要的,而针对这些加密技术措施的解密行为,将会直接导致对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极大损害。WCT第11条对于制止这种解密行为作了明确规定:“缔约各方应规定适当的法律保护和有效的法律补救办法,制止规避由作者行使本条约所规定的权利而使用的、对就其作品进行未经该有关作者许可或未由法律准许的行为加以约束的有效技术措施。” 与此对应的是,在WPPT第18条中作了与WCT第11条措施几乎完全相同的规定,只是将“作者”替换为“表演者或录音制品制作者”,将“作品”替换为“表演或录音制品”。 4、作品和录音制品的权利管理信息问题 这里所讲的“权利管理信息”,是指“识别作品、作品的作者、对作品拥有任何权利的所有人的信息,或有关作品使用的条款和条件的信息,和代表此种信息的任何数字或代码,各该项信息均附于作品的每件复制品上或在作品向公众进行传播时出现”(WCT第12条第2款)或指“识别表演者、表演者的表演、录音制品制作者、录音制品、对表演或录音制品拥有任何权利的所有人的信息,或有关使用表演或录音制品的条款和条件的信息,和代表此种信息的任何数字或代码,各项信息均附于录制的表演或录音制品的每件复制品上或在录制的表演或录音制品向公众提供时出现”(WPPT第19条第2款)。 在网络环境下,这种“权利管理信息”往往是以“数字或代码”的电子形式表达的,更为容易被人更改、消除,造成侵权和盗版。因此对于未经许可的这类更改、消除“权利管理信息”的行为,特别是对这类“电子信息”的更改、消除,要严加禁止,这成为在网络环境下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一个关键问题。为此,WCT第12条第1款、WPPT第19条第1款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5、数据库的保护问题 对于由可享有版权的作品构成的数据库,依照《伯尔尼公约》第2条第5款和第2条之二第3款的规定,可以作为汇编作品受到版权的保护。对于由包括不享有版权的“数据或其他材料”构成的数据库,依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第10条第2款规定,“只要其内容的选择或安排构成智力创作,即应予以保护”,也就是说,可以作为汇编作品受到版权保护。WCT第5条采用了与TRIPs第10条第2款基本完全相同的措辞。 随着网络环境的发展和完善,数据库得到更为迅速的发展和更为广泛的应用。对于那些投资大,用途广,又不符合上述条件得不到版权保护的数据库,要求以法律给予切实保护的呼声日益强烈,在这方面走在前面的是欧盟和美国。1992年4月,欧盟提出《欧共体关于数据库版权的指令草案》,1993年;1995年通过了《关于数 据库法律保护的指令》(96/9/EC),1996年3月11日生效,率先采用特别权(Suigenerisright)对那些存在实质性投入而构成的数据库提供法律保护。这一保护已经超出了版权的保护 范围。 根据1996年2月、1996年5月欧盟和美国先后提出的建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于1996年8月30日公布了《关于数据库的知识产权条约》实质性条款的基础提案,基本采用了欧盟和美国的建议,准备给数据库提供特别权的保护。这一提案原准备在1996年12月的会议上与WCT、WPPT同时讨论通过,但未能通过。1997年以后又进行了多次讨论,仍未能通过。因此,对于数据库特别权的保护,至今仍是一个尚未得到解决的问题。

环境保护问题论文范文第4篇

1.1基础设施投入不足

对于环境保护这一工作来说,国家在水利、卫生等领域不断增加资金的投入,从而建立起了水利和卫生的环境检测体系。在畜牧养殖业上,国家对于个别养殖基地实行了产品安全计划和无公害的基地建设。但是,对于其他更多的养殖基地来说,由于体制机制、实际情况的限制,基础设施的建设不完善甚至是缺失,导致产品安全监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1.2没有监测管理部门

在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中,目前,有农业环保科研所、农垦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监测站及渔业监测中心等机构,在环境的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相比之下,在畜牧养殖方面,缺少相关的专门性机构进行整体上的监测管理。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自行建立起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中心,开展兽药、饲料、产品的监督工作;对于更多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环境保护的检测、研究、管理工作是比较滞后的。

2畜牧养殖中主要的污染来源

2.1畜禽粪便污染

畜牧养殖中,畜禽粪便中有机物的含量十分高,经过发酵就会产生多种有害气体,甚至具有一定的毒性,常见的例如:甲烷、硫化氢、氨气、粪臭素、二氧化碳等。这些粪便的危害具体表现为以下3个方面:①粪便直接对自然环境产生影响;②粪便会有助于蚊子、苍蝇等害虫的生长,从而大量传播疾病;③粪便自身存在的有害物质,能够通过食物链的方式间接危害人畜的健康。

2.2药物残留污染

为预防传染病,通常会使用药物对畜禽进行寄生虫病的治理。这些药物只有少部分会留在畜禽体内,其余大部分会流失在体外。存在于体外的药物,会有一部分由于没有分解而具有危害性,它们进入水源、土壤、甚至畜禽体内,形成反复污染,不仅直接影响到畜禽的健康,也会间接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2.3饲料带来污染

①在畜禽食用的饲料中,含有植酸磷物质,它们并不能被畜禽所吸收,因此会被排出体外,从而造成了磷污染。②饲料中的氨基酸经过畜禽降解后排出体外,会造成氮污染。③为了促进畜禽的生长,饲料中往往加入了骨粉、血浆粉、动物下脚料等,随畜禽排出体外,会造成环境污染,同时,对人体有危害。④饲料中的抗生素、激素直接影响到肉类和奶类的安全,从而危害人体。

3防治畜牧养殖环境污染的措施

3.1树立环保意识,加强监督管理

相关领导和部门应该立足于畜牧养殖业的稳定和发展,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为了保障人们的健康、保护环境,应该减少养殖过程中的污染,生产无公害的产品。在日常工作中,政府的主要职责在于组织,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在于协调,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责在于市场管理,质监部门的主要职责在于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够各司其职,全面落实监管措施。

3.2增加资金投入,做好基础建设

一方面,在原有的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兽药、饲料、产品的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增加资金的投入,建立环境保护的监测管理机构,对必须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购买,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对养殖场、饲料厂、产品加工、市场进行动态监管。

3.3利用科学技术,进行综合防治

畜牧养殖业发展的过程中,除了经济利益,还要关注环境效益。这就要求在建设畜牧业的时候,走生态畜牧业的道路,利用科技进步的产物,同时提高人员素质。例如:①在动物疾病诊断上,可以采用聚合酶反应技术或基因工程。②在畜禽的种群选育上,可以应用转基因技术或逐代选育的方法。③在饲料的营养价值方面,可以利用微生物的新陈代谢或者菌体的繁殖。④通过生物方法,来防治病虫害。

4结语

环境保护问题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环保执法 现实问题 解决对策

环境保护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今,在现有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链中,环境保护的问题日益显现,地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所引发的一些问题,环境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由于种种原因,在行使环境保护执法的权利时总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解决环境保护执法存在的问题,探寻解决的对策是当务之急。

目前,环境保护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地方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之间的矛盾难处理。地方政府往往只是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忽视环境保护。环保法和环评法规定,在项目可研阶段必须实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县目前一直还是发改局先立项备案,后环保、城建、国土等部门办理手续。其实,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即存在对立统一的关系,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应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单纯追求经济指标,不顾环境指标。一切发展必须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进行。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丰收之路。必须先环评,看有无环境容量,然后才能确定立不立项。

2.环境保护立法的滞后难执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保方面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而地方政府环保立法的滞后,导致执法时缺少法律法规上的依据。此外,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城乡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不一致的地方,缺少一部综合性的地方环境管理法规。

3.行政权力分配和管理体制简单化。现行环境管理体制存在抽象性、模糊性和原则性的特点,不具体化和详细化。国家对环境保护部门的职权规定虽然比较详细,但环境保护下属部门的职责范围没有详细规定,使分管部门的职责不能落到实处,在法律法规上找不到权力的依据。

4.环境违法案件处理流程复杂,审批困难。从发现违法案件到最终处理案件,需要经过立案、询问笔录、现场勘查、责令改正、再次现场检查、终结报告、事先告知、听证告知、处罚决定等九项流程,并且其中多项流程需要领导审批签字,处理过程复杂,审批繁琐,导致处理违法案件行动迟缓,效率不高。

鉴于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必须进一步完善地方法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预先设定相关政策,督促地方政府关注环保。

在环保和地方经济的选择上地方政府的摇摆不定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要想让地方政府做出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选择,就要给他施以拖动力量,通过政策的方式强迫地方政府做出选择。例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区域限批制度就是比较有效的解决手段。这项制度能够有效地防患于未然,在地方政府批准项目的初期就将环境问题预先加以考虑有效地防止了一些高污染高能耗的项目盲目上马。

环境区域限批制度是环保部于2007年1月推出的。这项制度的推行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一些地方经济的增长、减缓了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步伐,但是从更深层面来看,对于环境保护却是非常有利的;从长远来讲,必然会为建立新型的产业体系从根本上破解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提供新的选择。

2.明确责任,完善环保立法。

首先,需要重新界定环境立法的范围,建立广泛意义上的环境法。要把我国环境立法体制中法律、法规不协调交叉冲突的矛盾有效解决,应当由统一的机关制定一部综合性的环境管理法规,确立管理职能和权限是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协调将各自的职责具体化。其次,建立健全环境立法重点是要加大对环境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应考虑:(1)在执行《宪法》中加大环境污染者的处罚力度。(2)尽快制定《侵权责任法》配套规定,更加完善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更好地调查处理污染纠纷。(3)建议国家在《刑法》中增设破坏生态罪、非法污染罪等新罪名,使环保刑事责任得到进一步地完善。加重刑事制裁,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以震慑环境犯罪者。

3.合理分配行政权力,建立科学管理体制 。

针对现行环境制度的抽象性、模糊性和原则性,在环境管理体制规定方面应当具体化详细化。我国环境主管部门的职权规定虽然比较详细,但其下属部门的职责范围没有详细规定,使分管部门的职责不能落到实处,在法律法规上找不到权力的依据。具体明确县、镇、部门及个人的权利义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做到具体职责的有法有据。在此,建议赋予公众一定的参与权。环境问题所造成的利益冲突最直接的承受者是公众,因此由环境保护部门单方面决定环境事务是不明智的。各种利益的调和需要公众的参与和公民环保意识的加强。环保部门在处理相关事务的过程中让公众参与其中,可以让工作更透明,信息更通畅。这样公众的知情权得到了保护,也就使环境保护部门做出的决策获得更大的支持。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公众参与环境执法还能够对环保机关起到一个监督的作用,能够督促环保机关廉政执法。

4.赋予基层环保部门行政权力,简化行政执法程序。

环境保护问题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海洋环境污染海洋灾害

海洋工程与海洋环境相互作用随着沿海经济的迅猛发展,近海海域遭到越来越严重的污染,使海域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并对生物资源和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近海水域的污染已成为世界各国,特别是象我国这样具有相当长的海岸线和众多海湾的国家所共同关心的环境问题。海洋经济的发展还面临严酷的海洋自然环境,海洋灾害直接影响着海洋经济的发展规模、速度和效益,精确预报海洋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应该采取何种防灾、抗灾和减灾工程措施,也成为严重关注的环境问题。为了开发海洋中的空间、矿产、渔业、能源等物质资源,需要在海上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在目前科技日益发展的情况下,工程建设的规模日益巨大,这些大规模的工程建设和海洋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也将是开发海洋中的一个应引起特别关注的重要问题。为了适应我国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海洋环境的日益恶化,海洋灾害的频发和海洋工程向大型化发展,近海石油气田的开发,以及海岸带开发过程中的后效问题的研究需要,针对我国重大海洋环境与保护问题开展研究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在这方面,重点需要开展的研究课题大体上有三类。第一类课题是海洋环境特征对各类污染物作用的机理和规律研究,第二类课题是海洋工程设施防灾、抗灾和减灾研究,第三类课题是海洋工程及海洋环境工程与海洋环境的相互作用吸防治措施与对策。

一、海洋环境特征

对各类污染物的作用机理和规律研究以海洋流体动力对各类污染物迁移、扩散、转化规律的研究为基础,考虑各种自然环境因素(浪、流、风、光、温度、湿度)、物理因素(扩散、挥发、沉降、吸附、释放)、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的作用,揭示污染物在海洋复杂条件下的运动及演变规律,并建立海洋水质预测预报模型。此外,近年来,在我国沿海海域,赤潮频发严重。因此,除了加强赤潮的监测和预报外,也应加强在建立赤潮生长机理和发展规律方面的研究工作。

此项研究应通过现场观测、物理模型实验和数学模拟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由于现场观测工作耗资巨大,且受到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所获得的数据往往有许多综合因素的共同作用,很难将其中的单因素影响分离出来,因此,往往只能用它来作为对某一水质预测预报模型进行检验其可行性和精度的一个实例。

用数学模拟方法来建立海洋水质预测预报模型是一个较为有效的方法。目前,在这方面国内外已有不少水质预测预报模型,这些水质预测预报模型大体上都基于以下几方面的模型:水流数学模型;波浪数学模型;液流相互作用模型;近海海域污染物迁移转化数学模型。

在水流数学模型研究方面,对于较大范围的海域,通常可采用深度平均的潮流教学模型,对于紊动影响不显著的海域,可不考虑湍流影响,而对于湍流效应显著的区域,如排污口近区,则应考虑湍流效应。此外,采用坐标变换,可建立一种能够考虑复杂地形和套流效应的三维潮流数学模型,这样才能够较好地重现实际海域的三维潮流特征。在较小范围的水域,水流数学模型可以以N-S方程和通用的k-(湍流模型为基础,针对水温和盐度分层流的流动特性,考虑浮力对紊动的影响,建立用于模拟同时存在温度和盐度梯度这一类密度分层流的k-(单流体数学模型。也可以基于多流体模型的基本概念,分别对两相本身的湍流输运规律以及相间相互作用规律进行模拟,建立两相湍浮力分层流的双流体数学模型。

在波浪数学模型研究方面,可应用BI—CGSTAB法求解由椭圆型缓坡方程离散得到的代数方程组,以提高求解效率。从水波发展方程出发,可导出一种用于大区域波浪变形问题的数学模型。通过引入弱非线性波色散关系,可使双曲型缓坡方程能够有效地考虑波浪的非线性效应。对高阶Boussinesq方程的进一步研究,可使方程的色激性从入水到深水都达到很高精度,并提高方程的非线性精度,可以更精确的计算较深水域波浪的非线性特征。

针对带自由表面的波浪场问题,通过把能有效模拟自由面形态的N—S方程和波能平衡方程的结合,可导出一个能考虑破波能量损失的抛物型缓坡疗程,用这个方程可模拟规则波和不规则波破碎引起的波高变化。建立沿岸流数学模型,可模拟海岸上波高变化和破碎波波高、波浪增减水和沿岸流。

在波流相互作用模型的研究方面,对于弱流情形,可采用一种考虑流影响的修正的合流缓坡模型;对于强流情形,可采用在Botssinesq方程中考虑流影响的模型。可以将辐射应力的计算公式与抛物型缓坡方程中的待求变量联系起来,建立一种辐射应力计算的新方法,用该方法可对较大区域均匀斜坡地形上的波浪辐射应力进行数值模拟。

在近海海域污染物迁移转化数学模型研究方面,基于N一S方程所建立的深度平均的二维应力一通量代数全场模型,可对非对称潮流作用下的侧向岸边排放问题过分数值模拟。以研究近海海域污染物迁移转化的三维预报系统作为目标,在分析近海环境中各种物理、化学和生物现象的基础上,针对近海海域水污染的特点,从三维湍流模型出发,在动量方程中引入表面风应力、底部切应力以及柯氏力的作用;在输运方程中引入反映物理、化学、生物等作用的源、汇项,可建立一个统一考虑物理、化学和生物等过程综合作用的近海海域污染物迁移转化的三维预报模型,它可为环境评价、水质规划、污染控制以及水域排污工程设计等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同时对确定水域环境容量,从而制定水域环境保护策略,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应用前景。

应该指出,在海洋水质预测预报模型研究方面,数学模拟无疑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手段,但不论是何种数学模型,其模型中所需的必要参数和边界条件的处理是研究水质模型的技术关键,直接影响到水质模型的科学性和预测能力。而这些必要的数据是无法从数学模型本身来取得的,有些可以通过现场观测来得到,但其中一些最基本的卷数是要通过基本机理的研究才能得到,在这方面物理模型实验研究将是一个有效的手段。

能模拟海洋动力因素的先进实验设备,现代化的量测仪器和测试系统是开展物理模型实验研究的必备条件。进一步完善PIV和LIF的浓度场、速度场同步测量系统,可研究非破碎波浪、破碎波浪及波流相互作用下水流的垂直结构,获得流场中水质点速度的空间分布和时间过程;并同步获得波浪及波流相互作用下浓度场的空间及时间变化过程,可用以分析定量污染物团在波浪及波流相互作用下扩散的基本特征和扩散系数。

二、海洋灾害的精确预报及海洋工程设施防灾、抗灾和减灾的研究海洋灾害主要包括风暴潮、海浪、海冰、海啸、赤潮及海岸侵蚀等。

90年代以来,我国海洋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每年达上百亿元人民币,是世界上海洋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海洋工程结构的投资费用很高,一旦发生破坏,将会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巨额财产损失(如1969年渤海冰推倒“海二井”平台,1989年风暴潮损失超6亿元,1991年DB29销管船在南海通台风翻沉等)。当前我国海洋能源开发与海洋空间利用的绝大部分活动是在近海和极浅海海域。为了保证在这些海域所建造的工程设施能够安全服役免遭破坏,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弄清这一海域中严酷和复杂多变的环境因素。我国东临西北太平洋,每年出现的台风数目占全球的38%,其中对我国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每年有7—8个。每当台风在我国登陆或接近我国沿海通过时,都会在沿岸局部地区产生风暴潮,形成风暴潮灾害。

在我国北方海域(渤海和北黄海),冬季由于受寒潮影响,沿岸地区每年都有结冰现象,结冰严重的年份则出现冰害。若对这些海洋灾害估计不足将会带来巨大的损失。渤海重叠冰与堆积冰的形成,不但可给结构物以强大的冰压力,而且由于冰激引起的振动作用,也会给海洋平台的使用和安全带来巨大的损害。而冰区溢油的迁移规律及预防和清理技术,至今尚未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对近岸大面积冰排和海上浮冰,在波浪、潮汐作用下都会引起海冰的断裂,断裂后冰块的尺度直接影响其对结构物的作用。在渤海海域建造的海洋平台,为了抵抗冰害,往往建成正、倒锥体的结构型式,冰排对锥体结构的冰荷载及与其的动力相互作用,也是目前尚未解决的课题。在海冰力学的研究中,除进行理论分析和数值模拟外,实验研究也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在实验研究中,模型冰可采用冻结模型冰和非冻结模型冰来进行,它们各有其优缺点,发展这两种技术是海冰力学研究中的一个课题。

我国是一个多地震的国家,海域中时有地震发生。强烈的地震将有可能是海上工程设施的主要破坏荷载。如果一旦在地震中结构物(海洋平台、钻井船、人工岛、输油及输气管道等)发生破坏,除其直接经济损失极大外,其次生灾害——火灾、环境污染等的后果也不堪设想。

近年环太平洋地区地震的频度和强度都在上升,造成重大灾害。大型海上工程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特别是抗震防灾的基本原理和减震技术措施需要认真研究。海域中的大型海上水工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的响应和振动破坏机理更有待深入研究。日本阪神地震记录资料表明,地震及由此引发的巨浪共同作用对水中和岸边建筑物造成的破坏十分严重。水工建筑物的这类破坏机理,至今国内外对此都很少研究,且由于试验条件的限制,国内外对此方面的试验研究工作开展极少。这是海上水工建筑物抗震研究中的一个新领域。

以下的一些研究内容将是为解决海洋工程设施抗震措施中的关键技术所必需考虑的,如近海环境地震危险性分析,设计地震动参数和频谱特性,强震海底多维地震动及其空间分布规律,地震波传播特性及地震动输入机理;海域中大型海上水工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考虑周围水介质影响的结构振动破坏机理、振动控制、地震动时颇联合分析模型和输入机制、非线性动力分析和动力破坏试验;核电站海域工程建筑物抗地震性能,海洋采油平台及地下输油管线与地基土动力相互作用,码头及护岸建筑物地震稳定性;海域中水工建筑物的性能设计和地震设防标准等。

海上水工建筑物在长期运行过程中健康状况逐渐恶化,其损伤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结构的老化、疲劳、超载、内部损伤(裂缝)、地基沉降变形以及环境的物理化学损伤(低温、冻融、大气侵蚀)等;其二是设计不周或设计标准偏低,施工质量差,原材料不合格,管理维护不善等。大型海上水工建筑物的损伤和事故都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重大的影响。

因此,发展以下的一些技术和方法将是十分重要的。如在考虑海洋环境荷载在幅值。时间及方向上的随机性所导致结构安全的不确定性情况下,对现役海洋工程结构进行健康诊断和评估剩余可靠度的理论;结构健康状态及损伤检测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结构病害治理用的新材料、新技术和新方法;海洋工程结构在多种复杂海洋环境条件下(风、浪、流、冰、地震等)的可靠度和优化理论研究,设计与建造新型抗灾工程结构;研究和设计使海洋工程结构物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有足够的安全度,而在退役之后又便于拆除的各种工程措施。

为了及时掌握海洋环境的风云变幻和灾害的可能来临,发展海洋环境及灾害的预报技术是非常必要的。为此需要建立以下一些系统,如建立由近海到远海的海洋环境及灾害观测网络、预报与预警系统、沿岸防灾准备和各类应急处理系统;以主要海域和海岸带区域经济发展为背景,进行重点研究,建立数字化的海洋环境信息系统模型与结构;以及建立海岸和近海工程设施防灾减灾数字信息系统,将海岸和近海工程与网络技术人算机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相结合,建立数学物理模型,通过多媒体技术,形象化地描述灾害成因、发生机理、传播规律、模拟灾害破坏的过程,建成智能化的防灾、抗灾和减灾决策支持系统。

三、海洋工程及海洋环境工程与海洋环境的相互作用及防治措施与对策为了充分利用海洋空间,现代海洋空间利用除传统的港口和海洋运输外,正在向海上人造城市、发电站、海洋公园、海上机场、海底隧道和海底仓储的方向发展。

人们现已在建造或设计海上生产、工作、生活用的各种大型人工岛、超大型浮式海洋结构和海底工程,估计到21世纪,可能出现能容纳10万人的海上人造城市。我国澳门和日本已经在海上建成了人工岛海上机场。为缓解紧张的陆地资源及减少城市噪音等,日本已经于99年8月在东京湾用6块380米长,60米宽的矩形漂浮钢板拼装海上漂浮机场。

由此可见,随着海洋资源与空间的开发利用,各类海上工程建筑物数量不断增多、规模日益复杂和庞大,保证这些海上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及采取海洋工程防灾减灾措施将越来越重要。海岸带和近岸海域是各种动力因素最复杂的地区,但同时又是经济活动最为发达的地区,海上工程建设如果考虑不当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环境灾害。工程设施可能破坏原有海岸带的动态平衡,影响岸滩的冲淤变化。海上回填和疏浚会改变海岸的形态,破坏某些海洋生物赖以生存的栖息地,若对含有污染物的疏浚污泥倾抛处理不当则会造成二次污染。海上石油生产中的溢油事故将对海洋环境造成极其严重的污染。日益增多的海上退役工程设施如果不及时处理也将会逐渐成为海上障碍物以致引起公害。海洋工程抗灾减灾的任务是一方面要保证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界海洋灾害带来的报失,另一方面又要避免人为造成的海洋环境灾害。

随着人类对海洋资源的不断开发和利用,海洋环境保护与人类生产实践活动协调发展日显重要。如港口开发中的环境问题,主要内容包括:航道、港池开挖、疏浚引起的泥沙输运及其疏浚物抛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深水港口水工建筑物、大型人工岛、超大型浮式结构的环境和生态影响;破波带及其附近水域沿岸流对物质输运扩散规律研究;大型海岸工程、岸滩保护和整治工程引起的海域环境的变迁和海岸演变;海岸演变、防护及开发利用新概念的原则与理论,如由于工程措施所引起的海岸动力学、生态学、社会经济学及与环境关系的综合分析与协调。

随着沿海大、中型城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平建设中的污水深海排放技术,感潮水域污水多点排放漂移扩散研究,天然海湾、人工湖及人工运河的水质交换能力,人工沙滩的保护措施,滩涂围垦对水域环境的影响等,都将是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

环境保护问题论文范文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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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摘 要:新时期以来,尤其是中共中央第一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经济得到快速的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但同时生态环境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若新疆经济要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第一位。但新闻媒体是否及时准确的报道了新疆生态环境状况及问题,这直接影响到人们对新疆经济快速发展中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分析新疆日报近几年有关新疆经济快速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报道的议程设置,提出相关的建议,从而有利于促进新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经济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议程设置 中图分类号:G2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5)04-0011-02

一、研究的问题与意义

2010年召开的中共中央第一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做出了推进新疆快速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部署,新疆进入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黄金时期。国家总理在中共中央第二次新疆座谈会中指出,做好新疆工作,要更加重视保护环境,而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确保到2020年新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实现。国家对新疆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安排360项,预期投资3750亿元[1],为新疆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对此,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指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是新疆经济发展不可动摇的底线。那么,经济的快速发展给新疆生态环境造成了什么影响?

新疆深居欧亚大陆腹地,是一个典型的内陆干旱区,干旱的气候条件是新疆水资源总量匮乏、生态环境脆弱的根本原因,也是影响新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基本因素。这首先表现在人口快速增长对水资源的压力。从1990年至2013年,新疆人口年均增长23.4%[1],大大高于全国年均增长0.57%的水平[2]。为满足新增人口生存需求和经济活动,不断新辟或扩展绿洲面积的同时,也改变着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加剧了下游绿洲区域和局部的生态环境恶化。其次,新疆以重工业为主的工业化发展模式,消耗了大量的自然资源。近几年煤炭和石油是新疆主要的能源消耗,消耗量达总能源消耗量的80%,并在一定程度上严重污染环境。最后,城镇化产生的大量污染物,如废水、废气、固体垃圾等,严重影响了绿洲生态,加之绿洲生态环境具有脆弱性、难恢复性等特点,使以盐渍荒漠化和沙质荒漠化为主导的土地荒漠化成为长期以来制约新疆经济发展的次生环境因素。这些年国家与自治区政府也加大了保护生态环境的力度,生态环境虽有局部改善,但绿洲恶化未得到遏制和扭转。上述因素导致新疆环境支持系统以及可持续发展总体能力比较低[3]。

媒介时代,人们依赖大众传媒了解社会发展及环境变化,《新疆日报》是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机关报,是新疆最具权威的报纸,其对生态环境报道具有舆论方向标的作用,系统分析这方面报道是否准确、全面反映了新疆生态环境状况与问题,以强化主流媒体的导向作用。

二、研究理论与方法

论文以“议程设置功能”理论分析《新疆日报》要闻版有关生态环境报道。“议程设置功能”是美国传播学家M.E,麦库姆斯和D.L.肖于1972年在《大众传播的议程设置功能》提出。麦库姆斯和肖认为,大众传播具有一种为公众设置“议程日程”的功能,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的“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断[4]。本文以对《新疆日报》要闻版及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对报道体裁、报道形式、报道倾向性、版面位置等类目的定量分析,并对比经济新闻,归纳该报在生态环境保护新闻方面议程设置特点。

对2012-1-1至2013-12-30《新疆日报》要闻版采用间隔抽样的1073个样本。这个时期,中共中央第一次新疆座谈会与中央政府及兄弟省全方位援助,突出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新疆日报》要闻版每日一期,每期有1~3个版面。要闻版是对新疆每日重要事件的报道,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在其议程中是如何设置的,是否基本反映了现实,会直接影响受众对环境问题的议程设置。

三、样本分析

1.要闻版议题类型与数量分布

经过抽样的1073个样本,其中X代表样本数量,具体单位为篇,F(%)为其所占的半分比,具体分析如下。

要闻版新闻议题有8类:政治、经济、环境、文化、民生、社会、科技以及其他。按数量排序依次为:社会、政治、文化、经济、民生、其他、科技、环境。在1073个样本中,环境新闻36篇,F(%)为3%。而经济、政治、社会新闻分别是环境新闻的近2、7、13倍。

经济与环境是新疆快速发展中的一对基本矛盾,那么,在经济报道中是否兼顾到环境问题了呢?数据显示,经济议题报道中57%是纯经济新闻;以经济为主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新闻仅占9%。而环境新闻中21%是纯生态环境新闻,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涉及到经济的新闻占13%。两项数据对比说明经济发展议题的重要性先于环境保护。即使自治区政府提出了“生态立区”的概念,经济发展仍然排在生态环境保护之前。

上述分析表明,社会新闻是《新疆日报》要闻版的第一议题,其次是政治新闻,最后是环境新闻。“议程设置功能”认为大众传播作为“大事”加以报道的问题,同样也作为“大事”反映在公众的意识当中,传媒给予的强调越多,公众对该问题的重视程度也就越高。显而易见,《新疆日报》要闻版新闻的议程设置,把受众的注意力更多地引向社会、政治与经济方面。

2.《新疆日报》要闻版新闻议题显著性分析

媒体议程设置“显著性模式”指“媒介对少数议题的突出强调,会引起公众对这些议题的突出重视。[5]”报纸主要通过报道体裁与形式突出强调某个议题。

报道体裁是指信息呈现的外在形式。在整个要闻版新闻当中,报道体裁数量排序为:消息、通讯、其他、评论。X为713、225、90、45篇,F(%)为67%、21%、8%、4%。消息依然是《新疆日报》发挥环境监测即告知功能的主要新闻样式。

在各类议题中,使用消息与评论最多的是社会议题,其次是政治议题。消息也是《新疆日报》环境新闻体裁的主角,虽然评论使用较少,仅2篇,但在评论排序上在民生新闻之前。消息形式简单,通俗易懂,更能够让受众了解一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从而引起受众的忧患意识。但是,评论过少,不能代表媒体发声,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不能起到舆论导向的作用。

报道形式是指新闻呈现的方式,《新疆日报》要闻版报道形式顺序为纯文字、文字加图片、图片加文字、纯图片。X为735、122、110、106篇,F(%)为69%、11%、11%、10%。数据显示,这符合报纸特点,但同时新闻的视觉吸引力就比较弱。图片加文字或文字加图片形式会使整篇文章报道更形象、具体,增加版面活力,从而吸引读者对该议题的注意力。

与其它议题相比,环境新闻报道形式使用最多的是纯文字形式,是其他三种形式总和的2倍多。

要闻版环境新闻报道倾向分析,目的在于研究《新疆日报》生态环境保护新闻报道的理念和价值取向。要闻版环境新闻样本36篇,正面报道23篇,F(%)为63.89%,中立报道13篇,F(%)为36.11%,负面报道0篇。由此可见,《新疆日报》环境新闻以成就报道为主。

综合报道体裁与形式分析,《新疆日报》要闻版议题的显著性排序为:社会、政治、文化、经济、民生、环境。

单独对环境新闻倾向性的分析说明,环境议题正面报道高于负面与中立的倾向性,既模糊了现实中环境恶化的严重程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受众对环境的认知视野。

3.《新疆日报》要闻版新闻议题优先顺序分析

“传媒对一系列议题按照一定的优先顺序所给予的不同程度的报道,会影响公众对这些议题的重要性顺序所做出的判断。[5]”报纸版面位置的重要程度依次为:左上>中间>右上>右下>左下。归纳要闻版各类议题在不同版面位置出现的频度,基本可以判断议题的重要顺序。因为每篇新闻的长短不一,以其主要部分所在位置归位。

版面位置顺序为中间、左上、左下、右下置、右上,X为438、235、159、153、88篇,F(%)为41%、22%、15%、14%、8%。左上:政治、社会、经济、民生、文化、环境,科技并列;左下:政治、社会、科技、新闻、民生、文化、环境;中间:社会、文化、政治、经济、民生、环境、科技;右上:社会、政治、经济、民生与文化并列、环境、科技;右下:社会、文化、政治、环境、经济与民生并列,科技。

环境新闻在左上位置有4篇,左下位置4篇,中间位置10篇,右上位置3篇,右下位置15篇。

综合之,《新疆日报》要闻版议题优先报道的还是政治、其次为社会,第三是经济,其余议题顺序略有变化,而环境议题基本在最后,不过在右下位置略靠前,排在第四。

4.结论

《新疆日报》的“议程设置”更多的着重点放在了社会、政治、经济方面,作为另外一个在广度与复杂性上可以跟经济议题同等重要的环境议题,在议题的显著性与优先顺序方面均大大逊色于前者。并且更多选择有成就及与百姓日常生活有关内容报道,很少触及更深层次的环境问题。

四、建 议

环境保护问题论文范文第8篇

1.从危险防御到风险预防

传统的环境法强调对环境污染的控制。此种污染对于人类而言,根据经验是可以预见和估计的,即具有一种盖然性。也只有在此种盖然性之下,国家采取行动才是正当合理的,这就是一种危险防御。如果国家对不可预见的行为进行恣意干涉,就会丧失其正当性,不为法律所允许。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新的环境威胁正不断增加,如气候变化、新化学物质所引发的具有不确定性的环境风险。此类风险对于人类而言,无法通过经验进行判断,具有预测不可能性、作用不可逆性等特征,在归责方面难以确定。在危险防御理念之下,国家不能对其采取措施。但如果国家放弃,而将人民置于环境风险的威胁之中,同样是不合理与不正当的。所以,风险预防理念由此产生。

2.从目的二元到保护优先

我国原来的《环境保护法》第一条规定了其目的在于保护和改善环境以及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说明我国环境法在立法目的上存在二元性,即在要求环境保护的同时又强调经济建设。此种设置使得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产生冲突的时候,环境保护往往让位于经济建设,致使环境形势不断恶化。对此,我国去年修改了新的《环境保护法》,将“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修改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并强调“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的目的二元的理念,强调经济活动与环境保护发生冲突的时候,环境保护能获得优先考虑。

3.从环境治理到生态文明建设

传统环境法在环境保护路径方面通常强调的对环境污染与破坏的治理,较多地使用被动的措施应对环境污染与破坏。并由此形成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制度体系,对于环境保护具有基础性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这些制度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用。这其中或有制度设计不合理、实施不到位等因素,但根本性的因素在于没有将环境保护融入社会发展之中。党的十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以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由此,生态文明建设成为环境法发展的一个根本理念。

二、环境法理念变革对教学内容的影响

1.环境风险规制理论

环境风险已然成为现代社会环境问题的重要特征,环境风险规制也就成为现代环境法的重要内容。在法学范畴内,风险通常与危险相对而言。对于危险领域,基于制定法和基本权保护义务,国家有责任必须介入,以达到保护个人法益之目的,公民亦可要求国家保护。对于风险领域,除了在客观上完全不能克服的风险外,因国家行政资源有限性以及社会因素的限制,使得国家仅能在一定范围内规制风险,其规制界限在于一国的环境保护政策水平。另外,为实现环境风险最小化,在环境风险国家行政规制之外,还需要社会力量对环境风险进行规制,即自主规制。通常是企业自己设定环境保护目标,按自身特点制定对策,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行动达到保护环境的效果,优点在于企业能充分发挥自身能动性,找到低成本高收益的环境对策。环境风险规制理论包含了行政规制与自主规制,两者的结合必然可以实现环境风险的最小化目标。

2.统合性环境政策

在环境法领域内,关注整体性环境问题成为一种趋势,即超越环境媒介和部门对环境问题进行规制。过去对于不同环境问题由不同的部门规制,或者按照环境媒介如大气、水、土壤等来规制,此种规制模式会导致在解决一种环境问题之时而形成对另一种环境问题的放任。所以,如果能从整体上解决环境问题,无论是从环境法的角度还是成本效益的角度来看,比起个别的、非全面的规制方式更有优势,这就是统合性环境政策。统合性环境政策需要程序上的整合,即在程序上、组织上的整合,实现环境行政决策一体化,简单来说就是由单一管辖机构在单一程序内做出单一的决定。实体整合方面,要求环境法相关许可的要件事实的实体性审查或决定一体化,在环境媒介之间应注意其相互作用以及环境污染的转移,时间上应注意产品的生产流程以及使用后废弃的各个阶段,尽量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小化、循环化。统合性的环境政策也是当前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体现。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不仅是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制度与措施,加强环境污染与破环的治理,更是要建立新的制度,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之中,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三、环境法理念变革对教学模式的影响

1.加强环境问题意识的指引

我国环境法教科书的体例几乎都是从理论到法条的讲解。从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环境法律责任、环境法律体系、环境保护基本法、单项污染防治法、自然环境保护法、中国与国际环境法等方面对环境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论述,但总体上存在一种“就法论法”的阐释法学方法,难以达到解决环境问题的实效。对此,在环境法学教学过程中,应针对现实中的环境问题,强化环境法的实践环节,使学生在面对某一环境问题之时,能从多角度和用多学科的方法对该环境问题进行剖析,考察环境问题的社会根源,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干预。这一过程中,具体的环境问题成为教学的指挥棒,环境问题的解决之道也不再局限于法律文本层面,而是随着问题的深入不断采取多学科交叉的方式予以应对。

2.推动环境法系统性思维教育

环境保护问题论文范文第9篇

1.从危险防御到风险预防

传统的环境法强调对环境污染的控制。此种污染对于人类而言,根据经验是可以预见和估计的,即具有一种盖然性。也只有在此种盖然性之下,国家采取行动才是正当合理的,这就是一种危险防御。如果国家对不可预见的行为进行恣意干涉,就会丧失其正当性,不为法律所允许。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新的环境威胁正不断增加,如气候变化、新化学物质所引发的具有不确定性的环境风险。此类风险对于人类而言,无法通过经验进行判断,具有预测不可能性、作用不可逆性等特征,在归责方面难以确定。在危险防御理念之下,国家不能对其采取措施。但如果国家放弃,而将人民置于环境风险的威胁之中,同样是不合理与不正当的。所以,风险预防理念由此产生。

2.从目的二元到保护优先

我国原来的《环境保护法》第一条规定了其目的在于保护和改善环境以及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说明我国环境法在立法目的上存在二元性,即在要求环境保护的同时又强调经济建设。此种设置使得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产生冲突的时候,环境保护往往让位于经济建设,致使环境形势不断恶化。对此,我国去年修改了新的《环境保护法》,将“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修改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并强调“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的目的二元的理念,强调经济活动与环境保护发生冲突的时候,环境保护能获得优先考虑。

3.从环境治理到生态文明建设

传统环境法在环境保护路径方面通常强调的对环境污染与破坏的治理,较多地使用被动的措施应对环境污染与破坏。并由此形成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制度体系,对于环境保护具有基础性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这些制度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用。这其中或有制度设计不合理、实施不到位等因素,但根本性的因素在于没有将环境保护融入社会发展之中。党的十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以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由此,生态文明建设成为环境法发展的一个根本理念。

二、环境法理念变革对教学内容的影响

1.环境风险规制理论

环境风险已然成为现代社会环境问题的重要特征,环境风险规制也就成为现代环境法的重要内容。在法学范畴内,风险通常与危险相对而言。对于危险领域,基于制定法和基本权保护义务,国家有责任必须介入,以达到保护个人法益之目的,公民亦可要求国家保护。对于风险领域,除了在客观上完全不能克服的风险外,因国家行政资源有限性以及社会因素的限制,使得国家仅能在一定范围内规制风险,其规制界限在于一国的环境保护政策水平。另外,为实现环境风险最小化,在环境风险国家行政规制之外,还需要社会力量对环境风险进行规制,即自主规制。通常是企业自己设定环境保护目标,按自身特点制定对策,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行动达到保护环境的效果,优点在于企业能充分发挥自身能动性,找到低成本高收益的环境对策。环境风险规制理论包含了行政规制与自主规制,两者的结合必然可以实现环境风险的最小化目标。

2.统合性环境政策

在环境法领域内,关注整体性环境问题成为一种趋势,即超越环境媒介和部门对环境问题进行规制。过去对于不同环境问题由不同的部门规制,或者按照环境媒介如大气、水、土壤等来规制,此种规制模式会导致在解决一种环境问题之时而形成对另一种环境问题的放任。所以,如果能从整体上解决环境问题,无论是从环境法的角度还是成本效益的角度来看,比起个别的、非全面的规制方式更有优势,这就是统合性环境政策。统合性环境政策需要程序上的整合,即在程序上、组织上的整合,实现环境行政决策一体化,简单来说就是由单一管辖机构在单一程序内做出单一的决定。实体整合方面,要求环境法相关许可的要件事实的实体性审查或决定一体化,在环境媒介之间应注意其相互作用以及环境污染的转移,时间上应注意产品的生产流程以及使用后废弃的各个阶段,尽量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小化、循环化。统合性的环境政策也是当前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体现。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不仅是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制度与措施,加强环境污染与破环的治理,更是要建立新的制度,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之中,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三、环境法理念变革对教学模式的影响

1.加强环境问题意识的指引

我国环境法教科书的体例几乎都是从理论到法条的讲解。从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环境法律责任、环境法律体系、环境保护基本法、单项污染防治法、自然环境保护法、中国与国际环境法等方面对环境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论述,但总体上存在一种“就法论法”的阐释法学方法,难以达到解决环境问题的实效。对此,在环境法学教学过程中,应针对现实中的环境问题,强化环境法的实践环节,使学生在面对某一环境问题之时,能从多角度和用多学科的方法对该环境问题进行剖析,考察环境问题的社会根源,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干预。这一过程中,具体的环境问题成为教学的指挥棒,环境问题的解决之道也不再局限于法律文本层面,而是随着问题的深入不断采取多学科交叉的方式予以应对。

2.推动环境法系统性思维教育

环境保护问题论文范文第10篇

在开设课程之初,宜先对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从而有针对性地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设置相应的知识点,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有针对性地将环境保护观念渗透到教学中,使学生能够自觉为环境保护作出努力。调查活动一般采用问卷调查,调查问卷涉及有关环境意识的“知”和“行”两方面内容。“知”是基本概念和知识,“行”是指行为取向和实践,即环境教育的目标包括知识、技能和参与行动,具有很强的知识性和实践性。以此为原则,调查问卷的设置从大学生日常生活的具体问题入手,调查大学生对环境问题的认知程度和面对实际环境问题时的行为倾向,调查结果有助于了解学生对环境问题所持有的认识与态度,明确环境教育的重点与方针,从而为大学环境教育方面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目前,对高校大学生环保意识调查的报道得较多。如吴云影的《高校生对环境问题认识的调查》以7个系学生为对象进行环保意识的问卷调查。调查表明,大学生主要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获取环境信息,但新闻性较多,深度不够,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王媛等在天津大学开展的大学生环境意识调查也表明,大学生掌握了环境保护的常识性内容,但在深度性方面有所欠缺。在环境意识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当代大学生的特点,教师可指导学生收集传播领域的一些“热点问题”专题资料,并深入挖掘问题发生的根源,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将课堂环保教育与学生关注的新闻热点紧密联系起来,既让学生了解自己的周围环境问题,也促使他们关心具有全球性影响的环境问题,有助于提升学生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和知识点的掌握,使课堂教学成为学生认识和理解环境问题的有效渠道。

二、因“才”施教

由于专业背景的差异,不同专业学生的环保认识和掌握程度存在差异,如文科专业的学生在环保技术和理论方面通常较理科专业学生要弱一些。教学过程中,宜根据学生的专业背景差异而因材施教。如有调查发现,在提问“消费时是否会选择有生态环保标志的产品”时,化学专业的学生选择“会”的比例较高,而法学专业学生多回答“不知道”。这种差异形成的原因是文科学生对环保知识相对欠缺,不知道、不了解导致他们在实际行为选择时,考虑经济因素多于其他方面,从而做出错误的决定。在环境保护的教学中,应针对学生不同专业背景的层次性特征,在教学内容和方法上有所区别。文、理科学生都能积极关心周围环境问题,但文科学生对环境问题的理解及行为比较感性,如在提出牺牲个人利益保护环境、重视生态校园建设等方面文科学生积极响应,而理工科学生则比较理性,善于从生活细节入手,采取实际环保活动,如理科学生在生活中能主动关电等。针对文科学生,除理论知识的传输外,还应指出具体可采取的行为,如人走灯灭、双面打印、垃圾不随手乱扔等,有利于学生通过小的举措实现环境保护。而理科学生不同专业也有各自特点,如生物、化学等专业学生往往在学习过程中会接触到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针对此类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可深入讲解理论知识,引导其积极讨论和采取实际行动,并投入到社会性公益组织和参与相关活动,利用自身的知识和行为辐射影响其他人。

从具有环境意识到采取环保行为之间有大量的空间,学生可能会不知不想,有的会想而不行动,或想行动而又动摇,在教学中应针对这些不同类型的学生因材施教。王媛等调查表明,大部分学生认可保护环境很重要,仅4%的学生认为应以个人利益优先,宁可牺牲生态环境。但当保护环境和个人短期利益发生矛盾时,50%左右学生是犹豫或被动接受的态度,不到10%的学生仅考虑短期个人利益。由此看出,大多数大学生的“行”明显滞后于“知”。环境教育重点对象是表现犹豫态度的大部分学生,通过适当的环境教育,促使他们树立坚定的环保意识,并能主动选择环保行为。在课堂教育中,即注重加强知识的深度传播,通过对科学道理的解释与资料的引证,增强对环境问题严重现状的信服。同时,将当代的热点环境问题带入课堂,引领他们关注一旦在身边发生严重的环境污染,则对大家的生命健康安全将产生严重危害,迫使学生感受到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如近年来北方频发严重的雾霾天气,大气污染使当地患呼吸系统疾病的人剧增,多年的医疗资料也表明该区域心血管疾病患者增多,因污染而致癌的人数较以前增多。

三、“行”是环境教育的终极目标

如何使学生通过环境教育行动起来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学生掌握了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后,“知”要转化为环境保护的“行”,只有有了行动才能真正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目前,大学生在环境意识“知”上的水平较高,关心环境问题,具有一定的环保科学知识,对环境现状和危害有较多的认知,环保意识较强。但在环境意识“行”上的水平较弱,能积极选择环保行为的大学生不到一半,如别人随地丢垃圾自己也跟着丢的从众行为等。在调查中,相当多的大学生在牺牲短期个人利益来保护环境需要方面,态度不坚定,甚至有些错误想法。对大学生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不仅仅是对大学生进行环保理念的培养,而更深刻的目的在于将环保意识内化为他们的思维方式,继而成为他们稳定的行为习惯。戴洪厚等在邯郸学院进行的“节能环保意识”调查表明,大学生在环保行为方面则较弱,如对日常生活行为“在没有垃圾桶的公共场所,吃过水果后,您会把手中的果皮放在兜里带回去处理”的选择率最高,而对说服与劝阻行为“你看到同学随便丢垃圾你会说服劝阻”(选择率仅26.3%)、教育行为(15%关注)的关注或执行程度低,对消费行为“毕业后,如果在您的工资里扣除一定的环境税(比如20元)”的支持居中,45%的学生支持。

王媛等调查发现,只有约30%~40%的学生能比较坚定地主动选择以保护环境目标为至上的行为。如何强化大学生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有不少教师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王建英提倡在环境教学中的应用互动式教学模式,徐永荣等提出直观式、体验式、参与式教学的应用应贯穿整个教学过程。一般来说,环境考查法是使用较多且效果较好的一种教学方法。学生对周围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加深对环境污染的认识,从而使课堂教育与实践相联系,学生获得正确、真实印象的同时,积极思考问题发生的原因及解决途径,提出自己的观点,有助于对环境问题的探究。另外,对有条件的学校或化学等等相关专业的学生还可采用实验法,通过采集环境样品进行分析,从数据上了解周围环境的质量,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观察力。在课堂上,可采用课堂讨论的方法,选择一些热点生态与环境问题,使学生参与到课堂教学中,促使学生课外查询文献资料,提出个人观点。

四、教师身教重于言传

环境保护问题论文范文第11篇

    第一部分阐明了人口、环境、资源一体化问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文章认为:人口、环境、资源一体化问题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共同发展的产物,是人类认识自身和自然的经验的总结;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中面临的重大课题,既是以往人口、环境、资源工作的经验教训的总结,又是对今后人口、环境、资源工作的挑战和机遇;人口、环境、资源问题“综合症”是当代人口、环境、资源问题的主要特点,当代人口、环境、资源问题“综合症”的实质是三者关系的失调和失衡。文章指出:回顾历史,人口、环境、资源三者关系的失控和失衡是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社会最严重的失误;面对现实,“人口、环境、资源问题和人口、环境、资源综合症”是当代社会最严重的问题;展望未来,人口、环境、资源的一体化研究和控制是2 1世纪人类社会最重要的课题。

    第二部分论述了人口、环境、资源的一体化理论。文章认为,目前已经初步形成有关人口、环境、资源的一体化理论。一体化理论的主要特点是:一体化研究和调控的主要对象是人口、环境、资源这一综合体,主要是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与人口、环境、资源这一综合体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一体化理论是一门正在发展的交叉、边缘学科;一体化理论是当代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综合、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科学研究中的综合,符合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科学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对人口、环境、资源进行一体化研究的最基本的研究方法是理论联系实际的综合研究,即从人口、环境、资源问题,人口、环境、资源工作的实际出发,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为指导,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综合研究、分析人口、环境、资源问题和现象,促进人口、环境、资源工作的健康发展。文章论述了加强人口、环境、资源一体化研究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第一,人口、环境、资源这三者关系的协调不仅是人类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也是21世纪最重大的社会问题;第二,加强人口、环境、资源一体化研究,是正确处理“人口、环境、资源的关系,人口、环境、资源问题的关系,人口、环境、资源工作的关系”的需要。文章认为,无论从理论角度还是从实践方面看,对人口、环境、资源进行一体化调控的理论,已成为推动当代人口、环境、资源工作向着更加科学、综合、完整的体系发展的理论指南和动力。人口、环境、资源的一体化理论的内容。

    第三部分提出了对人口、环境、资源进行一体化控制的途径和措施。文章认为:首先应该通过宪法和国家发展计划,确定人口、环境、资源一体化控制的目标、原则和基本政策,即:将“实现人口、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确定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三大目标;将“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特别是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确定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三大基本国策;将正确处理人口、环境、资源关系,促使人口、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确定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即实行一整套体现人口、环境、资源一体化的原则。文章建议制定一整套有利于对人口、环境、资源进行一体化研究和控制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包括:第一,提倡进一步解放思想,建立健全有利于对人口、环境、资源进行一体化研究的科研体制,在人口、环境、资源研究方面实行创新;第二,以可持续发展为总体战略,大力推行可持续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和管理方式,这是将人口、环境与资源工作结合起来,将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改善结合起来的基本的、有效的途径和手段;第三,制定和实施对人口、环境、资源实施一体化控制的各种计划,认为人口、环境、资源的一体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战略性、综合性和跨学科、跨部门性,只有通过各种计划才能实现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制定并实施有利于一体化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土规划、人口规划、环境规划、各种资源能源规划等专门规划,是这项系统工程的龙头和中心环节;第四,综合采取其他各种手段和措施,加强对人口、环境、资源一体化的宣传教育,加大投入,加强对人口、环境、资源一体化工作的管理和法制。

    本文所谓“人口、环境、资源的一体化”,主要在如下几种意义上使用:第一,是指人口、环境、资源这三者组成的综合体;第二,是指人口、环境、资源这三者形成的综合关系;第三,是指由人口、环境、资源这三方面工作所形成的系统工程;第四,是指对人口、环境、资源的一体化调控(或一体化控制),即对人口、环境、资源工作的全盘考虑和统筹安排;第四,是指人口学、环境学、资源学的综合,即指对人口、环境、资源的一体化研究。“人口、环境、资源的一体化”既可以表示一种思想、一个观念、一门学问,又可以表示一个目标、一种实践、一项工程。在某种意义上,还可以将上述几种意义的一体化概括为或简称为“人口、环境、资源一体化问题”。

    “人口、环境、资源一体化问题”中的一体化,又称综合化,英文是integration(名词)。英文中的integral(形容词)、integration(名词)、integrate(动词)、integrative(形容词)等词,在不同的中文翻译中有“结合、综合、整体、整合、一体化”等不同译法。例如,“环境与发展的结合、综合、整合或一体化”、“人与环境的结合关系、综合关系或一体化关系”,到底哪种译法准确、流行,一时很难确定。

    江泽民主席在1997年3月8日中央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必须把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结合起来全盘考虑,统筹安排,努力控制人口增长,合理利用资源,切实保护好环境,确保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1]他在1999年3月13日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进一步强调:“必须从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处理好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的重要性,把这件事关中华民族生存的大事作为紧迫任务,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人口、资源环境这三方面的工作,是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协调好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搞好这项系统工程 .”[2]笔者认为,要做到“把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结合起来全盘考虑,统筹安排”、“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必须从思想上认清人口、环境、资源的内在关系,从理论上加强对人口、环境、资源的一体化研究,从实践上完善对人口、环境、资源的一体化调控;唯有如此,才能协调好人口、环境、资源的关系,搞好人口、环境、资源这一系统工程,正确处理“人口、环境、资源一体化问题”。]

    一、人口、环境、资源一体化问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回顾历史,人口、环境、资源三者关系的失控和失衡是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社会最严重的失误;面对现实,“人口、环境、资源问题和人口、环境、资源综合症”是当代社会最严重的问题;展望未来,人口、环境、资源的一体化研究和控制是2 1世纪人类社会最重要的课题。对于人口、环境、资源一体化问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我们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人口、环境、资源一体化问题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共同发展的产物,是人类认识自身和自然的经验的总结

    在人类社会初期,人类自身生产较慢,人类对自然的冲击较少,人与自然比较和谐。到公元元年时,世界人口约3亿,直到18世纪中叶才增至8亿,人口翻一番用了1500年,如果保持这样的速度,要到公元3250年才能达到16亿。 产业革命以来人类在改造自然、提高自己和发展经济方面建树了辉煌业绩,人口从1750年的8亿到1900年增加到17亿,即只用150年就翻了一番。从1950年的25亿到 1987年的50亿,只用37年世界人口又翻了一番。估计到2000年世界人口将达63亿。也就是说,在第一个1000年,世界人口稳定在3亿左右;而在第2 个1000年,人口增加了60亿。一些国家由于对人口、环境、资源与发展的关系处理不当,采用“高生育、高生产、高消费”的发展模式,以超出环境资源承受力的方式进行人类自生产和经济再生产、不适当地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结果造成了严重的人口膨胀、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走了“先盲目生育后计划生育,先污染破坏后保护治理”的弯路。面对这三大问题,各国分别制定了人口政策、环境政策和资源政策及有关法律,建立了管理人口控制、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的机构和队伍,形成人口控制工作、环境保护工作和资源管理工作这在大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但是,初期的这三项工作有两个致命的弱点:一是人口工作与环境资源工作相脱节,即人与自然的关系没有处理好;二是环境保护与资源管理相脱节,即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改善相脱节。从总体上看,各国的人口、环境、资源工作大都经历了“从分别考虑人口、环境、资源问题,到综合考虑人口、环境、资源问题”这样一个发展过程。不少国家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一直将人口、环境、资源工作分属几乎是互不相关的政府部门管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改善环境资源一直属于不同的行业或专业,他们大都尝过“人口、环境、资源工作三股道,开发、利用环境资源与保护、改善环境资源各自为政”的苦果。这两个致命的弱点使人口问题、环境问题和资源问题进一步发展,形成了深层次的人口、环境、资源问题综合症。据经济学家罗伯特? 里佩托(Robert Repetto)计算,如果世界人口按目前每年16.7%的增长率继续递增,到2667年地球的陆地将挤满人,即使将南极用来安置人,它也只能为7年内增长的人口勉强给个站脚的地方;据罗马俱乐部1971年发表的《增长的极限》和一些环境资源学家的估计数字,如果世界按目前每年排放的废物和消耗的资源量的增长率继续下去,到2667年地球的陆地将堆满垃圾和废物、耗尽许多重要资源,人与废物、人与资源的矛盾将达到骇人听闻的程度。面对严重的综合症,人们转而思考“人口、环境、资源一体化问题”。以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为转机,人们开始认识人口、环境、资源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重要意义。这一次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申明:“人是环境的产物,也是环境的塑造者”,“人口的自然增长不断地给环境保护带来一些问题,但是如果采取适当的政策和措施,这些问题是可以解决”,“为了在自然界里获得自由,人类必须运用知识在同自然合作的情况下建设一个较好的环境。为了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已经成为人类一个紧迫的目标,这个目标将同争取和平、全世界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这两个既定的基本目标共同和协调地实现”,“为了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的利益,地球上的自然资源,包括空气、水、土地、植物和动物,特别是自然生态系统中有代表性的标本,必须通过周密计划或适当管理加以保护”。《内罗毕宣言》(1982年5月纪念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十周年特别会议第13次会议通过)指出:“环境、发展、人口和资源之间的紧密而复杂的相互关系,以及人口的不断增加特别在城市地区内对环境所造成的压力已为人们所广泛认识。只有采取一种综合的并在区域内做到统一的办法,强调这种相互关系,才能实现于环境无害和持续的社会经济发展。”1987年4月,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著名的《布伦特兰报告》即《我们共同的未来》[3],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理论。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签署、通过了一揽子体现“人口、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的原则”观点的文件。其中被称为“地球宪章”的《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指出:“人类处于普受关注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的中心。他们应享有以与自然相的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生产成果的生活的权利。”其中《21世纪议程》是一个全面考虑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等活动的国际政策文件,它充分论述了人口、环境、资源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4].例如该《议程》第5 章强调,“查明人口过程、自然资源及生命支持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加强将人口、环境与发展综合起来的研究方案”,“将环境关注与人口问题结合起来”,“综合的可持续发展方案应该将关于人口趋势和因素的行动与满足有关人口需要的资源管理活动及发展目标密切结合起来”。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目前不少国家已经制定涉及人口、环境、资源一体化的综合性规划、行动方案甚至法律,人们开始从学科专业、计划管理和政策立法等方面将人口、环境、资源工作联系起来,将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改善结合起来。

    在处理人与环境资源的关系的实践中人们逐步认识到:人与自然是一个整体;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也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为了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环境资源,建立人与环境的良好秩序,各有关人口、环境、资源的部门、行业、专业、学科和活动必须相互配合,必须打破原有的部门、行业、专业、学科界限,在人口、环境、资源领域实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学科的综合性行动。这种认识反映到政府政策、规划、管理和立法上,就是开始出现综合考虑人口、环境、资源一体化的综合性较强的政策、规划、管理部门和法律。

    (二)人口、环境、资源一体化问题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中面临的重大课题,既是以往人口、环境、资源工作的经验教训的总结,又是对今后人口、环境、资源工作的挑战和机遇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环境大国和资源大国,也是一个存在人口膨胀问题、环境污染问题和资源紧缺问题的国家。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中国的人口膨胀、环境污染和资源紧缺已经不再是孤立的人口问题、环境问题和资源问题,而是名副其实的“人口、环境、资源综合症”,并且这种深层次的“人口、环境、资源问题综合症”已经成为中华民族振兴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中国在处理人口、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上也曾走过一段弯路。在一个时期曾片面批判马寅初的人口论、宣扬违反自然规律的唯意志论、采取不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个别地区甚至实行过“先污染、后治理”、滥砍滥垦滥捕、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发展经济的政策,结果使得一些地方造成“人越生越多越穷越垦(指盲目开发自然资源),地越垦越坏(指环境资源破坏)越穷越生”的恶性循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我国有关部门和专家虽然也有过将人口、环境、资源工作联系起来,将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治理结合起来的想法,但国家并没有将其作为指导原则,也没有从国家计划、政策、立法和行政管理体制上将它们结合起来。面对接踵而至、日益严重的人口问题、环境问题和资源问题,人们开始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并分别制定了有关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政策和法律,但结果是防不胜防、治不断根、有小改而无大变。进一步实践和研究发现,原来这些人口问题、环境问题和资源问题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人口、环境和资源问题绞结在一团的综合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计划生育和国土环境资源工作的发展,人们开始认识对人口、环境、资源进行一体化控制的重要性,党中央和国务院开始综合考虑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治理等问题。1981年10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建委关于开展国土整治工作的报告》(1981年8月),这是我国第一个全面、系统考虑环境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治理的相互关系,并将这几个方面结合起来的部级政策文件。该报告尖锐指出,建国以来,由于在国土整治方面“缺乏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国土资源和生态平衡遭受破坏的情况相当严重”,“资源的考察和开发、利用,多是由各部门分散进行,缺乏统一协调,既有重复劳动和空白,又对综合利用考虑不够”。该报告认为,“国土整治应当包括考察、开发、利用、治理、保护这些相互关联的五个方面的工作”。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召开后,国务院于1994年3月通过了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中国21世纪议程》。该《议程》不仅强调“突出经济、社会与环境之间的联系与协调。通过法规约束、政策引导和调控,推进经济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5] ,而且初步阐述了有关人口、环境、资源一体化的政策。例如,该《议程》的第1 章指出:人口剧增、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重大问题,严重地阻碍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继而威胁着全人类的未来生存和发展;在这种形势下,人类必须努力寻求一条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的,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又不对满足后代人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第1页)。第2章指出:中国将长期面临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巨大压力和尖锐矛盾(第7页);加强政府对人口增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宏观调控作用,实行综合性决策、管理和监督(第6页);制定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和采取重大行动,实现人口、经济、社会、生态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第7页)。第7章对人口、环境、资源的一体化问题作了较多的论述,强调在规划和决策等各个方面充分考虑人口因素,妥善处理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第14章“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指出:“目前,中国在一些重要的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保护方面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资源管理体制上分散,缺乏协调一致的管理机制和机构”:“为了确保有限自然资源能够满足经济可持续高速发展的要求,中国必须执行‘保护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增殖并问题重’的方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的政策,依靠科技进步挖掘资源潜力,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有效配置资源,坚持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资源节约型经济发展的道路。”[6] 在《森林法》(1984年)、《矿产资源法》(1986年)、《土地管理法》(1986年)、《水法》(1988年)、《水土保持法》(1991年)等资源法律和《环境保护法》(1989年)、《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制定,1996年修改)等环境保护法律中,分别规定了将开发、发展、合理利用、增殖、保护、防治、改善、建设、管理等环境资源活动结合起来的目标或原则。

    (三)人口、环境、资源问题“综合症”是当代人口、环境、资源问题的主要特点,当代人口、环境、资源问题“综合症”的实质是三者关系的失调和失衡

    目前,许多国家对人口膨胀、环境污染和资源紧缺问题的种种努力之所以收效不大,并且有进一步发展蔓延的趋势;人口危机、环境危机和资源危机这三个问题之所以多年来得不到有效控制和根本解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人口、环境、资源这三个貌自分离的问题,实质上已经发展成为人口、环境、资源“综合症问题”中的一个有机的组成成分。孤立地对待这三问题,看不到这三个问题的内在联系,看不到综合症,是无法解决当代人口、环境、资源问题的。对这种综合症的研究进一步表明,“综合症”的成因和实质则是人口、环境、资源这三者关系的失调和失衡。例如,一些国家希望通过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的理念和途径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但人本主义、人类中心主义的最大特征是尽量满足人类自身物质生活的需要,这就是尽量发展经济、提高人们生活,结果这种人口政策越实施,环境和资源危机就越严重。一些国家想控制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但日益增长的人口及提高生活标准的需要又要求增加生产、发展经济,而增加生产、发展经济的需要又要求加大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强度和频率,结果又削弱了环境保护的努力。一些国家想充分发挥本国自然资源的优势,通过充分开发利用资源强国富民,满足人口数量和质量增加的需求,但对自然资源的高强度高频率开发,却加剧了本来就很严重的环境法律和生态破坏问题。

    二、人口、环境、资源的一体化理论

    经过许多人的长期研究,目前已经初步形成有关人口、环境、资源的一体化理论,这就是对人口、环境、资源这一综合体进行调控的理论,即有关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和相应的人与人的关系的理论。无论从理论角度还是从实践方面看,对人口、环境、资源进行一体化调控的理论,已成为推动当代人口、环境、资源工作向着更加科学、综合、完整的体系发展的理论指南和动力。

    (一)人口、环境、资源的一体化理论的内容

环境保护问题论文范文第12篇

【论文摘要】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存在价值目标的局限、理发理念的偏差、制度体系的失衡、协调机制的缺失、法律保障的不足等问题。但废除该法并非可取之策,因为,环境保护基本法具有宣示可持续发展战略、明确“权力——权利”配置原则、建立双重协调的法律机制、构筑全力保障体系之功能。因此,应该修改《环境保护法》,提升其法律地位,完善法律制度,以使其真正起到基本法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环境保护法;基本法;可持续发展 1989年12月26日七届全国人大第11次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这部法律是根据1982年《宪法》第26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要求,结合当时环境保护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总结了十多年来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吸收了国外环境立法的成功做法,在对“试行法”进行较大幅度修订的基础上重新颁布的。客观的讲,《环境保护法》施行近15年来,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该法实施过程中,也的确暴露出其诸多不足。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这部法律已经不能满足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现实问题的存在,引发了当前对《环境保护法》何去何从的激烈争论。有人认为,中国需要一部环境保护基本法,因此,应对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及时进行修订完善,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人认为,我国已经对环境保护的单行法进行了大规模的修订,有的单行法甚至已经多次修订,在单行法修订过程中,不仅及时总结了我国成熟的环境保护经验,而且吸收了一些国外的先进制度;同时,现行立法计划中也有更多的环境保护单行法被列入,在单行法的立、改、废完成以后,各项制度都将更加成熟,《环境保护法》将失去存在的理由;因此,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不仅不应修订,而且应在不久的将来被废止。面对环境基本法的存废之争,人们也有不同态度。有人认为,这仅仅是一部形式意义上的法律文件,有或者没有无关紧要,没有必要劳神费力的去讨论;更没有必要大动干戈,让所有人都来参与争论,立法机关自己决定足矣。我对这种至少是没有学术责任感的态度不以为然。表面看来,这的确是关于一部形式上的法律文件是否有必要存在的争论,其具体对象特指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如果止步于此,现在的争论似有小题大做之嫌,一部法律文件是否存在并不会引发“地震”或“飓风”,不足以摧毁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但透过争论的表面,便不难发现:事情绝非形式那么简单。它不仅是一部法律文件的存废之争,其实质是对可持续发展观及环境法的根本认识以及如何理解和实现科学发展观的问题。我以为,无论中国未来是否存在环境基本法,此番争论都将对中国的环境法以及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将成为实现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而具体的内容。对于如此重大的问题,不能轻率决策,至少应该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的论证与周密的分析,得出理性的结论,而不能被一些表面的、感性的认识所迷惑。因此,展开对环境基本法存废问题的透彻讨论、集中各方意见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 一、《环境保护法》的缺陷 如前所述,现行的《环境保护法》颁布于1989年。回顾十五年前《环境保护法》从试行法到正式法的修订,理由十分充分:“在执行中也发现环保法(试行)有不够完善的地方,有些内容也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环境保护的立法依据发生了变化。二是对许多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没有加以确认。……。三是有些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环保法(试行)是试行法,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以修改完善,作为正式法律施行。”该法在修订时,充分考虑了当时国内外成熟的环境保护立法经验,在“协调发展”这一相当先进的立法理念指导下设计了制度体系,体现了当时较高的立法水平,中国的环境保护法及其实践也被世界上誉为“中国式的环境保护道路”,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因此,《环境保护法》对于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贡献是我们必须承认的客观事实。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一部法律的生命力与其所依存的“环境”密不可分,在当时诸多限制性条件制约下,《环境保护法》的开放度与适应性都十分有限。在《环境保护法》施行的15年中,

环境保护问题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环境宣传教育;结构转型;战略升级

随着沙尘暴、PM2.5、河流污染等环境问题的凸显,环保成为人类发展中不可回避的话题,也必将是传媒认真思考和面对的议题。西安教育电视台发起的“西安山河调查”活动,“提前预防、正面宣传,搭建平台、组织活动,环保实践、渗透教育”,仅仅是做出了思考后的第一步尝试。环保宣传的创新、公众环保意识的提升、环境污染的减少,都有待人们的共同努力。

1、环境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2011年起,PM2.5这个名词开始频繁走进公共视野,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进入普通公众视线。PM2.5,“爆表”灰霾蔽天,环境保护更是热门议题。各种利益诉求打着环保的旗号,往往获得公众强烈支持。这充分说明环保问题已经成为高度敏感的民生议题和政治议题,中国社会已经进入了“环境敏感期”。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引导社会舆论,化解社会舆论危机,争取各方支持参与环境保护迫在眉睫。以互联网、手机微传播为主的新兴科技带来了信息传播方式的根本变革,传统媒体逐渐失去了影响舆论的主流地位,新媒体日渐成为社会舆论的主要发酵场。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5.8%。手机网民规模为5亿人,整体即时通信用户规模在移动端的推动下提升至5.32亿人,较2013年年底增长6440万人,使用率达86.2%。有人曾做过一个形象的比喻:在微信里拥有10万名粉丝,相当于一个新闻网站;拥有100万名粉丝,相当于一份全国性的报纸;拥有1亿名粉丝,相当于一个部级的电视台。微信的传播力量正在凸显。许多地方领导干部因为微信引发的不良事件受处分、调任、停职甚至下台。这其中包括环境突发事件及环保官员因发言不慎被免职事件。在传统媒体在舆论引导上失去主导作用的情况下,环境宣传教育在微信阵地的缺位意味着话语权的丧失,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近年来围绕PM2.5争论、PX项目、土壤污染数据调查等一系列与环保相关的舆论传播,网民一边倒地支持某些似是而非的观点,环保部门在应对中基本处于不适应、尴尬无奈的状态,没有议题设定能力,更谈不上引导舆论潮流。

2、新媒体在环境保护宣传中的作用分析

新媒体具有的最大特点就是真实、广泛、迅速、有针对性的宣传某种信息与观点。比如微信中一些公众人物对一条微信的转发甚至会引起上万人的关注与回复,因此当这些人认识到环境问题的时候,微信的基本舆论导向功能便开始发挥作用。有些人认为目标的环境保护及宣传尤其是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并不存在实际的意义,这也是目前广泛存在的对环境保护的扭曲认识。笔者提出希望有关部门给予技术、法律及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组织及个人进行适当的惩罚,保证群众利益,推进环保监督工作的开展,利用微信等途径监督环境保护,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开展。受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与环境的影响,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生存于一种恶化的环境之中,因此并没有意识到自身对保护环境所肩负的责任,甚至有人为追求自身对美的需求而破坏整体环境,甚至造成一定范围内的环境污染。比如现代社会存在的一种现象,有些居民为了方便,并不注意垃圾桶上的标志,不按类别丢弃垃圾,有的甚至随意丢弃垃圾,因此需要突出微信对环境保护的宣传意义与价值,突出鸟语花香的生活状况对人们生存压力的缓解作用。另外还可以从美学角度突出对环境美的宣传,引导人们对恶劣环境的厌恶感,以激发人们保护环境的主动性。

3、新媒体下环境宣传模式的构想

相当一段时间以来,环境宣传教育的重点在于培养公众的环境意识,宣传环保成就。但是在公众环境权利意识空前高涨的今天,这个任务和重点已经发生了悄悄的转移,需要进行重新梳理和设计。一是要按照党的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调整环保宣教工作目标和重点方向。环境宣教部门应当迅速将重点转移到宣传贯彻十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导社会各界共建美丽中国。二是适应我国当前环保事件频发、环境问题敏感的新形势,将环境宣教的重点放在提高公众对各类环境问题科学认识的能力上来。新的形势下,环境宣教如果停留在以警示教育、危机教育的时代,不但不能缓解公众的焦虑,反而会激化因环境问题引发的各类矛盾,必须向较为系统化、较为专业化的教育、培训上倾斜,培养更多能科学认识环境问题,理性、冷静分析问题的能力的群体,防止不科学、恐慌性的谣言扩散和有害舆论扩散。当然也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公众开展环境监督,科学地维护环境权益。三是针对公众权益意识高涨,环境责任意识淡漠,践行环境友好理念自觉性不足的问题,着力加强公众环境道德素质教育,培养公众环境责任意识,引导公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通过自身行动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作贡献。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部门应转变观念,加快向新媒体进军,抢占新阵地,利用好这一了解社情民意和传播环保声音的新渠道。加强对环保宣教干部的新媒体知识培训,提高环保宣教工作者掌握运用新媒体传播的本领。要加强对环保宣教工作者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新媒体素养。推动环保宣教工作者融入新媒体,解读各类评论更贴深层次的意义,参与新媒体舆论表达,进行舆论引导。其次,通过开通环保官方微信、微信公共平台等新媒体平台,传播环保声音。加强网络媒体建设,开发维护好自己的网站,建立官方微信,及时准确官方信息,挤压谣言传播空间,开发网络环境学习栏目,为公众与环保部门交流互动提供平台。建立环境宣传教育部门与其他环保业务口之间的衔接与联动机制,以及舆情报送机制,使有决策权和处置权的同志能够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坚决避免宣传教育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两张皮的现象。

4、结束语

目前,中国的微信用户已经超过3亿,成为一个很大的群体,因此通过微信来一些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起到环境保护宣传的作用。尤其是利用微信转发、互粉等特点,呼吁一些名人关注环境,并通过自身的微信更新来倡导环境保护,以引起更多的受众参与进来。强化微信环保宣传能够有效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氛围的营造,促进社会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环境保护问题论文范文第14篇

一、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是实践和理论的有机统一

*主义认识论的原理告诉我们,人类的认识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辩证规律。进一步说,人类的认识是随着社会实践不断由低级到高级,由浅入深,由片面到更多方面地发展的。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就是在中国环境保护实践、认识的辩证发展的具体过程中,不断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循环往复,每一次循环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从而我们对环境保护规律的认识更加全面、更加深刻。因此,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是中国特色环境保护实践和理论具体的历史的有机统一。

1、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意识依赖物质。同时意识对物质并不是消极被动,它一经产生,就对物质发挥积极的能动作用,这种作用是通过认识对实践的指导来实现的。党和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对我国环境保护实践发挥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前,*总理等老一代革命家就已开始注意环境问题,为发展中国环境保护事业打下了基础。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非常重视绿化造林和保护自然环境问题,强调自然环境保护很重要。他主政时期,**末就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环境保护法,随后*初把环境保护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对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影响深远。同志主持中央工作以后,陆续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等论断,这些重要论断指导并促进了我国环境保护不断发展。进入新世纪,特别是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来,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和实践面貌焕然一新。在党的*上同志又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写入了*通过的新。这些都标志着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已成为全党意志,环境保护进入了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主干线、主战场、大舞台。上述党和国家对环境保护事业的认识,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环境保护实践的发展。

2、*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动力,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是认识的目的。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历经30多年、几代人的艰苦奋斗,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具有了比较丰富的实践,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是对这些实践经验的升华。

19*年第一次全国环保会议提出了三十二字方针、**明确提出三大政策体系、**又提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等思想和行动都是那个时期环境保护实践的认识成果。“*”以来,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确立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提出从国家宏观战略层面解决环境问题,从再生产全过程制定环境经济政策,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努力促进环境与经济的高度融合,环境保护显示了新气象,这些实践有待升华为新的认识。

唯物辩证法承认两点论,反对一点论,认为分析事物要一分为二,要从正反两个方面看,不能仅仅从正面或者反面做分析,否则就片面了。必须承认,30多年来我国环境保护还处于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一些地方甚至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特别是发生了沱江污染、松花江水污染、无锡太湖蓝藻暴发等重大污染事件,*报告也指出我国面临“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的突出问题。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正是我国环境保护事业30多年来正反两方面实践和认识的升华,目的是更好地促进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大发展。

3、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作为社会物质生产过程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精神生活的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环境问题是一定阶段社会物质生产过程的产物,是一种社会客观存在,对环境问题的认识也必然随着环境问题这个社会客观存在的变化而发展。

我国环境客观形势的现实表明,原来的道路、旧的范式越来越不适应环境形势发展的客观实际,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就是环境客观形势不断严峻下的社会意识发展,属于新的范式。

环境保护在取得了很大成绩的同时,我国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20*年我国地表水746个国控断面,Ⅰ到Ⅲ类水的比例为47.7%,Ⅴ类或劣Ⅴ类水占23%。二是大气污染严重,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天数没有很大的提高。可吸入颗粒物成为城市空气的主要污染物。全国酸雨面积已扩大到150万平方公里。三是固体废物、噪声污染有增无减,电子垃圾的高峰已经来临。四是农村环境面临千家万户的污水排放、垃圾收集和处理、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令人堪忧。五是水土流失、沙化等生态破坏仍然严重。六是传统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接踵而至。土壤污染问题日益凸显。这些日益突出的作为社会客观现实存在的环境问题,必然会引发我们对产生这些环境问题的反思。新的社会存在要求新的社会意识反映。只有超越对这些环境问题的以往认识,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实质上,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就是对我国十分严峻的环境形势这种社会客观存在的能动反映和认识发展。

二、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基本要求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决定意识,意识能动地作用于物质。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着的,事物运动发展是有规律的。唯物辩证法包括了联系和发展两大原则,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三大规律,以及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原因和结果等基本范畴。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和规律为认识和发展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提供了思想基础,开拓新道路提供了根本指南。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的实践进一步证实了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性。

1、辩证唯物论的对立统一规律认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就是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共性只能存在于个性之中,个性离不开共性,个性也有自己的特点。科学发展观与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只有把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结合起来,具体说就是把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动历史性转变相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推动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发展。

科学发展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普遍性、共性,它是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科学发展观作为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主义、*思想、*论和“*”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历史性转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特殊性、个性,它是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确定了历史性转变思想。总理在这次环保大会上提出了“三个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努力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同步、并重、综合”这“三个转变”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方向性,成为我国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它是环境保护领域中实践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是环境保护领域具体化了的科学发展观。

历史性转变不是毕其功于一役,是一个相当长的矛盾、转变,再矛盾、再转变的过程。因此,历史性转变指导下的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就呈现了长期性、阶段性、针对性和艰巨性的鲜明特点。长期性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从客观上讲,当前我国环境形势十分严峻,解决起来不可能一蹴而就;另一方面,从*主义认识论的角度看,对复杂问题的认识,往往要经过实践和认识的多次反复,甚至曲折反复,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才能逐步达到主观和客观的统一。解决复杂问题也需要一个过程。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就是实践论的范畴了。因此我们要按照实践永无止境的要求,坚持继承与创新,一代接一代环保人坚持不懈地探索下去。阶段性就是要根据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的不同特征,找到特定阶段的突出问题,及时调整探索重点。针对性就是要敢于面对错综复杂的局面,善于抓住主要矛盾,采取有的放矢的措施。艰巨性就是要充分认识解决我国压缩型、结构型、复合型环境问题的难度,不为任何困难所惑,不为任何风险所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努力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实践。

概言之,科学发展观的普遍性、共性存在于历史性转变的特殊性、个性之中,历史性转变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普遍性、共性。历史性转变也具有自身的特点,这就是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根本性调整,是环境保护根本方式的转变。就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这对矛盾来说,历史性转变是在一定条件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这对矛盾地位的改变,此消彼长,既斗争又转化。我们必须把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动历史性转变相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推动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的发展。

2、辩证唯物论的对立统一规律也认为,矛盾的基本属性是既对立又同一。一切矛盾着的事物,互相联系着,共同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科学发展本质上是经济、环境保护、资源的对立统一体,不能绝对地把环境保护、资源、经济发展三者静止地、机械地对立起来,在一定条件下它们相互贯通、相互影响,可以实现良性发展。

发展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燃烧。烧掉的是资源,留下的是污染,产生的是GDP。科学发展就是烧掉的资源越少越好,产生的污染越小越好,最好是零排放。前者是“资源节约”,后者是“环境友好”,总括起来就是又好又快。实际上,环境保护、资源和经济发展是互相联系、互相作用、互相依赖、互相贯通的矛盾统一体。正如矛盾着的事物在一定条件可以转化一样,我们不能绝对地把环境保护、资源、经济发展三者所形成的矛盾统一体机械地对立起来,这个矛盾统一体在一定条件下,这个一定条件就是协调环境与经济关系,可以互相转化、互相贯通,向良性发展。烧掉的资源少,留下的污染小,GDP能搞多少算多少,搞得快比搞得慢好,搞得代价小比代价大好,这就是良性发展,就是科学发展,也是又好又快地发展。

3、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普遍联系是事物固有的辩证本性,这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且任何事物只有在一定的联系中才能存在和发展。环境保护作为物质世界的事物,具有普遍联系的本性,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环境保护只有在一定的联系中才能存在和发展。

从普遍联系的观点看,环境保护不仅存在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普遍联系,也存在环境治理过程中,中央与地方、各部门之间的多层次联系,以及水体、大气、土壤、固废等各项治理工程和管理工作之间的复杂联系。因此环境保护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多因素、非线性的复杂问题。它绝不是简单的污染防治问题,应该说它本质上是一个发展方式问题、经济结构问题和消费方式问题。其中最重要的联系是环境与经济关系,两者相互关联、相互呼应、相互影响。环境保护是经济发展的应有之义,离开经济发展谈环境保护那是缘木求鱼。一部环境保护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经济发展的历史。正确的经济政策就是正确的环境保护政策,正确的环境保护政策也是正确的经济政策。我们过去几十年的教训就是,把经济与环境保护搞成两张皮,联系不到一块,机械地把环境保护放在经济发展的对立面,这样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难度就很大。

就普遍联系的观点看,本质和现象是揭示事物内部联系和外部表现的一对哲学范畴,认识事物不能停留在表面现象,而必须透过现象,把握本质。*报告提出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要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认识到粗放型增长方式这个现象是解决资源环境代价过大问题的必要前提,但还远远不够,不能停留在对现象的认识上。我们都知道金刚石、石墨这两种物质,它们都是由碳原子构成的,表象相同,一个是世界上无色透明天然最硬的物质,一个是世界上有色不透明最软的物质之一,关键是它们内部分子结构的性质不同,一个是碳原子呈层状排列结构,一个是碳原子呈空间连续的骨架结构,结构的性质决定不同的功能,显现出不同的现象。要真想改变它们的物质性能必须改变结构性质,而改变结构性质,需要高温高压外加催化剂那样的外界条件才能由石墨变金刚石。

改变粗放型增长方式看起来主要是提高环境门槛,制定严格的环境经济政策,加强综合执法力度等等,本质上是调整经济结构,是改变经济结构性质,实现经济与环境高度融合,使环境保护不再是经济发展的排斥因素。如果仅仅只注意到了提高环境门槛这些现象,认识不到调整经济结构才是本质,就没有很好地掌握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最终也抓不住关键,不知道从哪方面下大力气解决问题。调整经济结构,改变经济结构性质,关键是力度大小,必须有一个强大的外力才行,就像石墨结构向金刚石结构转化需要苛刻的外界条件那样。一般性的措施不行,很难奏效。现在看,世界金融危机这个强大的外力,给我们调整经济结构带来了良好机遇,坏事可以变好。

4、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要立足自身、立足国情这个内因,学习和借鉴国际环境保护领域的经验和做法,以我为主,为我所用。

中国特色环保新道路最根本上是中国所处发展阶段、中国国情与环境保护实际相结合这个内因促成的,是内因在发挥作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经验和做法这个外因只有通过吸收这个环节为内因提供变化条件,加速甚至延缓内因的发展和变化,具体看就是我国环境保护事业曾吸收过许多国际环保的有益做法和理念,促进了环保事业发展,今后仍要坚持这样做下去。坚持内因决定论的唯物辩证法原理,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必须一要立足自身,二要立足国情。立足自身就是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立足点在于依靠自身的实践发展和理论进步,立足于中国环境保护自身的实践与认识,不断总结这些实践和认识的内在规律,结合中国具体的国情吸收外部的成功经验,不断开拓和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立足国情就是侧重于思考我们是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华民族具有多民族的几千年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智慧和文明,国家当前正面对生态环境脆弱、人口多、发展方式粗放、处于快速工业化的进程中,要立足这些基本国情,推进中国环境保护新道路建设。

西方发达国家走过了先污染后治理、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老路,对这条老路造成的环境危害,甚至无法弥补的损失,曾进行过批判和反思,对它们的环境问题也实践出了比较有效的做法:一是采取严厉的环境保护措施。二是建设完善的环境基础设施。三是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四是实行符合国家经济大局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发达国家的这些有益尝试为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外部条件。因为这些做法是人类文明共同的成果,人类为此付出过惨痛的代价。譬如震惊世界的*40年代初美国洛杉矶烟雾事件、19*年*伦敦烟雾、19*年日本水俣病等公害,人类就付出了很多沉重的生命代价。我国20*年发生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也进入了世界环境保护史。学习借鉴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为我所用,可以少走弯路,少付代价。

内因是变化根据,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的原理也要求我们,对国际环境保护经验要坚持拿来主义,而不能照抄照搬,搞克隆主义、复制主义,也决不能搞洋教条。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一定要坚持并自觉运用内因决定论这个科学的*主义哲学原理作指导,不断独立自主地开拓前进。

5、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全局是由局部构成,局部是全局的一个部分、一个发展阶段,没有局部就没有全局。全局不是局部的简单相加,而是统率局部,对事物起决定性作用。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的关系就要统筹兼顾。

围绕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这个全局,就是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政府主导与市场推进、中央与地方、城市与农村以及区域之间环境保护六大关系,统筹兼顾这些关系。这六大关系,都是不协调和冲突,也是矛盾。矛盾构成了整个世界,世界每天发生多少矛盾和冲突,如恒河沙数。世界一刻也少不了矛盾,离开矛盾就没有这个世界。旧矛盾解决了,新矛盾还会出现。六大关系、六大矛盾、六大问题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结合新的实际和情况,加以解决和转化,发展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

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思路,是做好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保证,体现了全局与局部的辩证原理。实施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就是把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防治水、空气和土壤污染作为重中之重,把污染减排作为当前环境保护的中心工作,大力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执法监督体系,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目标责任制三项制度,积极加强环境政策法制、宣传教育、科学技术、国际合作四项工作,全面开展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整体思路,不是回到过去环境保护工作思路的原点,而是环境保护工作螺旋式上升、否定之否定中发生的质的飞跃。

综上所述,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就是要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加快环保历史性转变,在转变中改革,在改革中继承,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实践,在实践中协调,在协调中发展,有所作为,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学会按唯物辩证法办事,下大力气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不断推动又好又快发展。

三、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体现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

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科学。它的基本原理主要包括,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创造人类历史的真正动力。认为人类社会是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推动下,不断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发展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一起构成了*主义哲学严密的科学体系和完整的世界观。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不仅体现了*主义哲学的基本精神,并在中国特色环境保护实践中坚持它、丰富它、发展它。

1、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以人为本是*哲学关于人民主体性的具体体现。环境保护工作始终要心中想着老百姓,服务人民群众,发展依靠人民群众。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同志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主义政党的试金石。坚持人民主体性观点,以人为本,一方面,环境保护工作就要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爱最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服务最广大人民,解决最广大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解决人民群众反映迫切的现实环境问题——饮用水污染、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土壤污染等等,是我们环境保护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环境质量需要。另一方面,环境保护就要依靠最广大人民,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和主动性,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体制和机制,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不断深入。以民为本、公众参与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针。

2、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一定的生产方式制约着自然环境对社会发展的作用,主要受社会制度、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发展方式的制约。自然环境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现阶段,要充分发挥自然环境作用,必须尊重自然规律,最关键的是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

自然环境也叫自然力。从宏观上看,只有有效地保护自然环境,使自然力更大限度地持久地变为现实的生产力,才可能更好地借助自然界,来满足人类自身的发展需要,经济才能稳定持续发展。人类和自然环境之间的物质转化规律是人类生存和发展必须遵守的客观规律,人们只能认识规律,而不能消灭规律。经济发展是人类生活水平高低的问题,保护自然环境则是能否生存的问题。自然环境与经济发展的核心,首先是经济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能以停止发展的方式来保护自然环境,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绝不能宽容污染自然环境。

自然环境对人类社会来说,它自身是具有净化功能的,具有自我恢复、自我调节、自我修复、自我发展的自组织功能。进一步说,自然环境系统在人类减少的污染和破坏的情况下,是可以恢复自身强大的净化功能的,恢复自然自身的生态平衡。这是自然的规律,破坏自然规律,必然遭受自然规律的惩罚。尊重自然规律,用人文关怀来善待自然环境,在利用工程技术手段的同时,要充分发挥自然的净化能力、自我修复能力、自我调节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对环境保护工作来说,这是成本低、效率高,长远看更加科学合理的途径。目前尊重自然规律,发挥自然净化功能、修复功能、调节能力的主要手段和方式是“休养生息”和“扬汤止沸、釜底抽薪”。

同志在安徽视察淮河的时候向全国发出了号召,要让全国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休养生息”就是要给水环境以必要的时间和空间,发挥水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自我调节、自我更新功能,使生态生产力得以恢复、发展,使生态系统由严重“失衡”走向“平衡”,进入良性循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对不堪重负的江海湖泊给予人文关怀实施“休养生息”,看似无为,实则是一种由无为而达到无不为境界的有效路径。“休养生息”强调环境保护工作要尊重自然规律,发挥自然自身的净化和修复功能是节约投资、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效率的重要途径。

蓝藻出现了,进行人工打捞,就像水开了,倒上冷水,叫“扬汤止沸”。截住造成蓝藻产生的污染源头,就像抽掉锅底下呼呼燃烧的薪柴那样,叫“釜底抽薪”。“扬汤止沸”是治标措施,它重点解决眼前问题,见效快,是暂时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环境质量;“釜底抽薪”是治本措施,它围绕长远抓住关键,见效慢,周期长,是长远措施,将从根本上彻底地改善环境质量。因此,环保既要着眼眼前行动,又要考虑到长远举措,既要把眼前的一些矛盾问题解决好,又要围绕长远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所以在环境保护措施上既要治标又要治本。

四、在实践中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

实践的观点是*主义认识论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实践是人们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是人类社会特有的存在方式。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这是*主义的思想路线。

1、实践是检验和发展真理的主要环节,是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的根本途径。

*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既具有认识论意义,又具有世界观意义。人的正确思想从哪里来?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实践高于认识,因为它不但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

*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中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改变世界的根本途径是社会实践,目的是达到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通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辩证过程,每一次认识的循环往复,都使我们进一步接近了真理,从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必然王国是人们由于对规律无知或知之甚少,受规律束缚的一种状态。自由王国是人们摆脱盲目必然性的奴役状态,随着人的能动性的不断发挥和自由的不断发展,成为自己社会关系的从而也成为自然界的自觉主人这样一种状态。譬如对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通过实践,我们就会从没有经验到有经验,从有较少的经验到有较多的经验,从建设“两型社会”这个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到逐步地克服盲目性、认识客观规律,从而获得自由,在认识上出现一个飞跃,到达自由王国,从而会把“两型社会”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人类历史就是通过实践活动不断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演进过程。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

解放思想是指在*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就是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就是要有一种时不我待、奋发有为、奋起直追的精神,勇于变革、敢于创新,就要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改革创新,以更广的视野、更大的勇气、更足的干劲,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

在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中,要创新实践,采用新办法,才有探索的价值。解放思想,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允许犯错误,但不允许犯同样的错误。尤其是对于像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试验区探索来说,试验区过去没有,现在的办法又不行,又不能畏首畏尾、丧失发展机遇,就要不断试验,不断实践,试验就可能出错。西方现代哲学家波普尔认为自然科学理论中都包含着潜在的错误,自然科学就是在不断发现错误中、不断在被证伪中永无止境地发展的。因此,有了错误不要紧,那是向前发展的动力。探索新道路付出一定的代价是应该的,因为没有人走过。错误是通往真理的路标,重复犯错是通往泥潭的一条死路。尊重基层科技人员和基层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这是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的必备条件。

3、建设生态文明,统筹人与自然关系,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

当前人与自然的矛盾十分尖锐,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人与自然的关系十分迫切。*报告指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主要矛盾中重要的一条,就是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奋斗目标。这个代价过大的问题要靠建设生态文明解决,体现在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的进程中。

人类历史就是文明进化的历史。农耕文明时期人类主要处于敬畏自然、依赖自然,同时改造自然的时期。总体上由于生产力水平低,科学技术不发达,社会经济发展总量小、层次低,自然生态环境自我修复能力还很强,人与自然的关系整体上还是协调的。工业文明以来,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空前强大,人们对自然的认识由畏惧、依赖向无视、主宰转变,无视自然生态规律,盲目征服自然、榨取自然,急功近利成为社会主流,由此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问题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环境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保护 影响

二十一世纪的全球是一个崭新的世界,但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的矿物燃料燃烧、大面积森林砍伐及全球人口激增等,致使二十一世纪的全球面临着许多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等次生环境问题。当下要做的就是要将全球环境保护摆上更为突出的战略地位,对所在地区进行切实可行的环境评价,以协调人类发展与环境保护二者间的关系。

一、环境评价的概念

环境评价是在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调查的基础上,运用模式计算、类比分析等技术手段对人类生产或生活行为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并提出预防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措施的技术方法。环境评价是对开发活动后所产生环境影响的一个预测过程,相对于其他环境保护机制而言,环境评价更注重环境问题的预防,尤其是在环境保护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如可以通过环境评价对已存在污染问题进行治理、对新污染问题进行预防和控制等。环境评价的方法包括以下四种:统筹学评价法、经济评价法、决定评价法、模糊综合评价法。

二、我国环境评价与环境保护

1、我国环境评价

环境评价在我国先后经历了引入和确立阶段、规范和建设阶段、强化和完善阶段、提升和扩展阶段:引入和确立阶段成立了环境保护小组,针对各区域所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和评价,针对一些工业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取得了初步成效。规范和建设阶段对十年间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有效控制,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1989年)等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环境评价的范围及方法。强化和完善阶段在法律法规、评价方法建设、评价队伍建设,以及评价对象和评价内容的拓展等方面取得了全面进展。提升和扩展阶段我国环境评价体系已形成,2002年10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5年颁布《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进入了新阶段。

2、我国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已经是全球关注的一个核心话题,环境保护所采取的措施和技术也已经随着不同国家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果。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阶段,正面临着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两个艰巨挑战,且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将会更加恶化。1973年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会议首次提到我国环境保护问题;1983年在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明确将保护环境定位为基本国策;1989年在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喊出了“向污染宣战”的响亮口号;1996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根据我国现有环境明确提出“保护环境的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的正确思想;2002年,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明确环境保护与发展生产在我国发展中占有一样的重要地位;2006年,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指出在当今社会环境下我国要实现环境保护的三个转变。

三、环境评价对环境保护的影响与作用

随着我国环境问题的日益加剧,环境保护俨然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政治、民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环境评价对环境保护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可以说环境评价已经成为我国实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环境评价对地区经济、资源及环境进行分析,将人类不利于环境的一些活动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以此实现环境保护的目的。环境评价对环境保护的影响与作用表现为下:

第一,环境评价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的重大体现。通过对制定地区的环境评价来制约部分项目开发者的不合理行为,贯彻落实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条例,从而保证项目开发工作都按照国家规定政策有力执行。

第二,环境评价是人们依据环境保护规定对所开发的活动进行全面分析的过程,它不仅能够起到环保概念的宣传作用,同时可以强化开发地区环境管理,有效保护开发地区的环境与资源,实现从开发根源杜绝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结合开发地区特点得出最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开发污染。

第三,环境评价是我国进行一切环境保护工作的前提条件,同样也是联系环境保护与社会发展的纽带。实施环境评价,可以在保证我国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实现对新污染问题的控制和解决。

第四,环境评价为我国广大公民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充足条件。环境保护是每一个人应该履行的义务,环境保护也是为了保证我国所有公民的环境权益。环境评价制度能够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公民环境保护积极性。

第五,环境评价与当今各项先进的环境保护技术相辅相成、相互推动。环境评价工作的进行需要借助于更多先进化技术设备进行环境监测工作,只有各项环节评价设备不断改革更新,只有具备更加合理的环境评价技术和方法,才能够获取最精确的环境监测数据,才能够及时针对性解决地区的环境问题。

四、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对环境评价及环境保护的一系列研究,论证了二者之间的紧密关系,即环境评价对环境保护有着重大的影响,环境保护工作离不开环境评价的辅助和推动。在未来,只有正确处理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二者关系,合理运用环境评价对环境保护工作保驾护航,才能够在推进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实现环保工作的不断发展,才能够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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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曾洁琼.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问题的哲学思考[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