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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电子化论文范文

金融电子化论文

金融电子化论文范文第1篇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交易的电子化导致许多交易缺乏书面证明和相关凭证,有些网络金融机构甚至可以从后台对交易记录进行随意篡改,这导致了监管机构在监管时不能收集到全面、准确、可靠的资料来确认交易过程,获取的数据也不能准确地反映机构实际经营情况。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交易在虚拟环境下进行,交易的合法性没有经过法律的确认,投资者无法准确地掌握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信用,无法了解其对资金的运作。不少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企业趁机变相吸收存款,有的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有的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发售公司股份,有的通过网银、第三方电子支付发券,抽奖等等。而同时,互联网金融机构也不能准确把握客户的身份信息,只能通过网络交易记录来确认对方。这种交易的隐蔽性使金融机构难以识别客户,易于被不法人员利用,从事虚假的非法交易。这些都给监管机构进行监测分析带来困难。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国际经验

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不同国家结合自身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以及资本市场环境,在监管规则的制定上都有着自己独到的经验。尤其是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出台政策等一系列的手段有效地维护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本文将就美国、英国、日本三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经验做具体介绍,并比较其共性和差异。

(一)美国的经验

美国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十分重视立法的作用,法律一方面注重防范互联网金融交易风险,如《爱国者法案》规定,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作为货币服务企业,需在美国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行网络注册,及时汇报可疑交易,保存所有交易记录。另一方面,法律注重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如《国际国内电子商务签名法》中规定:必须事先向消费者充分说明消费者享有的各项权利及消费者撤销同意的权利、条件及后果等;消费者有调取和保存电子记录的权利,电子记录发生变化时应告知消费者,且消费者享有无条件撤销同意的权利。在监管体系方面,美国已形成了从市场准入到日常监管,再到退出机制的较为严密的法律体系。如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美国以发放牌照的方式进行管理,明确规定其在初始资本金、自由流动资金、投资范围限制、记录和报告制度、反洗钱等方面的内容。在监管方式方面,由于互联网金融电子化和虚拟化的特点,美国采取了现场与非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监管机构往往会采取分析数据等方法对相关业务进行间接检查,以最大程度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理。

(二)英国的经验

英国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核心是:行业先行,监管后行,所谓的行业先行也就是加强行业自律。2011年,英国的Zopa、RateSetter和FundingCircle建立了“P2P金融协会”,该协会于2012年6月正式出台了“P2P融资平台操作指引”,提出P2P融资协会成员应满足的9条基本原则,促进了整个行业的规范发展,保护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2012年英国的众筹协会成立,规定了融资平台最低资本额,提出了在IT信息安全管理、信用评级、反洗钱和反欺诈等方面的措施,有效促进了整个行业的良性竞争。在监管原则方面,英国以适度审慎为基本原则,将对传统银行业的监管方式适用于互联网金融业务中,体现了英国法律制度的包容性与灵活性。在监管方式方面,英国实行统一监管。初期由公平贸易管理局和金融服务管理局共同监管,公平贸易管理局以消费信贷许可证制度严控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市场准入,金融服务管理局通过《金融服务补偿计划》保护贷款人的资金安全。但目前公平贸易管理局和金融服务管理局的监管职责均已移交至金融行为监管局,由其对互联网金融服务实施统一监管。

(三)日本的经验

日本对互联网金融实施高度集中的监管体制,由政府部门直接负责构建法律规章体系,实施严格监管方案,并且采取行政干预的手段。在监管法律方面,自网络银行出现后,日本一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专门针对网络银行的法律法规,同时也将原有的部分法律的使用范围扩展到了网络银行的范围之内。2008年,日本金融厅着手研究电子货币支付和代收代付等方面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方案,还出台了专门法律进行规范,保护消费者利益。此外,日本还出台了信用管理和互联网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互联网金融发展保驾护航。这些法律法规不仅维护了日本的网络交易秩序,并且有效惩戒了欺诈、逃税、洗钱及其他与金融消费权益相关的不法行为。在监管主体方面,日本金融厅、日本银行、通产省、邮政省和法务省及其下属机构在其履职范围内对互联网金融实施监管,并从行业规划、风险管理、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等层面推动整体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健康发展。当然,日本的监管原则并不是一味地强压,而是给予其合理的发展空间。早在2000年5月,日本就《异业种加入银行经营及网络专业银行等新型态银行执照的审查指针方案》,明确提出允许其他行业参与银行业的方针。

(四)各国电子化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共性和差异

通过对国外互联网金融监管经验的研究可以发现以下几个共同特点:一是国外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是以成熟的信用评级体系为基础的。发达的外部信用评级体系降低了互联网金融公司获取客户风险信息的业务成本和缩短了获取时间。如LendingClub、Kabbage等公司均可获得本国的基础信用评级数据,并将其作为评估客户风险的重要依据。二是各国都将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纳入原有的监管体系中,不改变原有的监管规则,严格遵守已有的各类法律法规。例如,美国证监会对P2P贷款公司实行注册制管理,对信用登记、额度实施评估和管控。英国将从2014年4月将P2P、众筹等业务纳入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监管范畴。三是重视立法的作用。各国都在原有的监管体系基础上根据不同业态的互联网金融及时补充新的法律法规,延伸和扩充现有监管法规体系。另一方面,各国在监管时存在着差异性。在监管主体上,美国没有统一的主监管机构,涉及谁的监管职责就划给相应的监管机构管理。而英国由金融行为监管局统一进行监管。在政府的作用上,英国政府给予行业以很大的自,注重行业自律作用,建立了许多互联网金融的行业自律监管组织,英国三大P2P平台就建立了全球第一家小额贷款行业协会。而日本采用高度集中的监管体制,由政府部门直接负责构建法律规章体系,实施严格监管方案。

三、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建议

(一)加快互联网金融立法进程

从各国监管互联网金融的经验来看,无论是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原有的监管体系,还是补充和完善新的监管条例,各国都格外重视法律的规范作用。目前我国现行金融监管方面的法律,如《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等,其立法基础是传统金融行业和传统金融业务,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法规方面存在着漏洞,需要及时修订金融法律、补充相关条款。其次,我国对于互联网金融这种新兴的业态没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已有的如银监会2006年颁布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2011年下发的《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2012年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的《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等都不能起到根本性的规范作用。因此,应当尽快从消费者权益保护、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以及网络金融机构准入、管理以及推出机制等方面加快立法进程,维护网络金融秩序。最后,政府要制定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政府部门在适度干预的同时,更应推动相关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建立,制定行业规则,规范和引导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健康发展,由此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

互联网金融的混合化和综合化经营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目前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监管混乱的现象以及监管漏洞的存在极大影响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因此,要尽快对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进行界定。首先,要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在宏观监管中的主体地位,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其监管体系中。其次,要立足于现有的监管机构,按照分业监管的原则,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根据自身的职责对互联网金融中的相关业务具体负责。再次,要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这种新兴业态组建网络金融监管的管理委员会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力度,提高监管的效率。最后,大多数发达国家的行业自律组织成为监管体系中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能有效维护行业规范,我国政府也应积极推动互联网金融民间自律组织的建设。在这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下,要重视监管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既要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又要明确交叉性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职责,避免出现部门间获取的监管信息不一致、部分网络金融服务被排除在监管体系之外的现象。

(三)加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控

我国互联网金融有其自身特定的风险,如法律风险、信息风险、技术风险等,对此政府应尽快建立风险的预警及防范机制。具体来说,首先要推进电子签名、身份认证等的互联网金融实名制度的建设,加强对投资者的资信状况的核准,使个人资信状况透明化。其次,要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准入注册登记管理。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同样也应该进行风险评估,按照风险监管要求,设置流动性比率、存贷比等管理比例和指标。以余额宝为例,余额宝90%资产大多配置为银行协议存款,存在着严重的流动性资产匹配风险,如果不通过相关指标对其加以规范,一旦其协议存款收益率下滑,余额宝将会面临巨大赎回压力。再次,要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对参与互联网金融的企业和机构的资信状况、资金使用状况、企业运营状况等向公众进行披露,规范互联网金融操作的流程,使网络交易更加透明化。最后,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从事违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等活动的企业,加强对消费者和投资者关于网络消费和投资的宣传和教育,让公众充分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另外,监管当局还要注重防范其系统性风险。互联网金融业务是传统金融业务的延伸,一旦互联网金融出现监管漏洞,很可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

(四)将保障消费者权益放在首要位置

金融电子化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国际金融电子化,问题,建议

二战以来,在金融全球化的浪潮的推动下,加上一电子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金融电子化已经成为当代国际金融发展的基本趋势。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区别于传统的金融业,因而针对传统金融业所设计的法律会不能完全适用。国际金融电子化在其发展中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本文将从历史和比较法的角度简单的对此问题予以分析。

一、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简史

各国的金融电子化发展之路是不同的。大体而论,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1]

第一阶段,金融机构间的电子联网,其标志为1973年美国将以电话、电报手段建立起来的“联储电划系统”改建为电子化的“联储电划系统”。即建立起联邦储备银行间清算服务的电子计算机系统。随着计算机在银行间的应用,银行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将现钞、票据流动而转化为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流动。这种以电磁信息形式存储在计算机中并能通过计算机网络而使用的资金被称为电子货币。电子货币的出现使传统的以有形货币为调整对象所建立起来的金融法律规范受到挑战。

第二阶段,金融机构进入国际互联网(Internet)。1992年国际互联网协会建立,网上商业活动增多,银行开始进入国际互联网增多,在国际互联网设置网点,进行咨询服务、促销宣传、提供金融市场信息(股票、债券以及其他投资衍生工具市场价格),为用户进行网上金融证券投资提供便利。

第三阶段,网络虚拟银行的建立。1995年11月在美国亚特兰大设立第一家网络银行,该银行在24小时之内提供银行业服务,包括储蓄、转帐、信用卡、证券交易、保险和公司财务管理等业务。目前,电子化已是西方发达国家金融业务运作的主要方式。

就中国以言,其发展也呈现出类似的过程。[2]所以我们可以从国际金融电子化的三个发展阶段中得出以下结论:金融电子化的发展一方面取决于金融业对信息技术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受制于信息技术本身的发展水平。进而,著者认为要加快国际金融电子化进程就必须大力发展以电子计算机为主导的信息技术。

二、电子化的国际金融与传统国际金融的比较

要认清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的性质,有必要对电子化的国际金融与传统国际金融作一比较分析。

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实现与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银行的业务处理和管理的旧体制,建立了以信息为基础的自动化业务处理和科学管理的新模式:[3]

首先,它用电子货币的支付方式逐步代替传统的现金交易和手工凭证的传递与交换,大大加快了资金的周转速度。

其次,它使金融业从单一的信用中介发展成为一个全开放的、全天候的和多功能的现代化金融体系,可以说,现代的国际金融业,是集金融业务服务和金融信息服务为一身的金融“超级市场”。

再次,金融业的营业网点已从砖墙式建筑向ATM、POS、网络等系统转移,提高了金融业的效率,降低了经营成本。

最后,它使银行业务的重点从存、贷款转向了提供金融服务和信息服务,从而让银行的收入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银行以传统的存、贷款利息作为主要收益来源的局面,将被以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和金融信息作为主要收益来源所代替。

三、国际金融电子化所面临的几个重要问题

(一)安全问题

国际金融电子化意味着金融企业的内部网络间接或直接接入因特网。任何开立网上交易帐号的人,都有机会利用技术手段获取内部信息,或者供给金融网络,从而造成重大的损失乃至产生交易网络瘫痪的严重后果。随着系统处理能力和网络速度的不断提高,网上交易系统的系统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据统计,美国每年因网络安全而造成的损失高达75亿美元。中国的因特网服务提供上、证券公司及银行业也多次被黑客攻击。

就目前来看,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网上委托的技术系统被攻击、入侵、破坏,导致网上交易无法进行;二是委托指令、客户资料以及资金数据等被盗或被篡改,甚至造成资金的损失。[4]为有效地防范以上问题的出现,首先需要加强技术控制,另外也要加强立法和司法。

(二)管辖权问题

因特网是面向世界,无处不在的网络,全球各地的人都可以按一定的规则加入进来。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业的客户可以根据既定的协议,访问世界各地的金融机构的站点,而金融机构也因此可以为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服务。国际金融的这种跨国界的运作方式,也跨越的各国的法律和金融法规。其中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管辖权的确定问题。比如,中国客户登陆美国的一家银行,成为美国该家银行的网上客户,那该银行是否要受中国金融法的管制?

目前,各国还未有专门针对网络银行的法律法规,对跨国电子金融交易的司法管辖问题也未见一致。[5]

(三)信用问题

国际金融业中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欺诈。欺诈人以银行客户的名义,向客户的银行发出一箱支付命令,指示从客户的账户中划拨一笔款项到受益人的账户。这个受益人就是欺诈人或其同伙。

如何防范金融欺诈,在票据资金划拨中,核证问题可以简化为核对签字盖章。但在电子资金划拨中却无法使用此方法。另外,在没有找到欺诈人或欺诈人无力赔偿时,那应给有谁来承担这个损失?[6]这也需加以研究。

(四)主体问题

国际金融电子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实现货币电子化。从而使银行从堆积如山的金融纸票(现金、支票和各种凭证)中解放出来。而这种解放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关于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的范围界定便是一个。

当下,对此的看法未尽一致。在美国,对于结算服务提供者的范围是以联邦EFT法和各州的法律为基础的。即是在实施一定的条件下,允许广泛地参与者加入电子货币发行主体的行列。在欧洲大陆各国,以加强金融监管为目的,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原则上限制于金融机构,并将此作为金融监管的对象。在中国,信用卡的发行限定在商业银行,并要受制于央行的监管。因而一个迫切的问题是如何协调各国的规定。[7]

(五)其它问题

国际金融电子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上述问题外,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发展还面临以下问题;信息技术本身的改进问题,技术人才的培养问题,各国的立法协调问题以及各国的司法协助等问题。[8]

四、有关的建议

由于笔力所限,著者仅从宏观角度对上述问题的解决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信用法制建设

信用是一个多视角、多范畴的概念,既然它是一个法学概念,就应该在理论和立法上不断完善它,因此完全有必要加强信用法制的建设。

加强信用法制建设,为国际金融的电子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十分重要。要继续完善立法,强化执法,对关乎市场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要制定好、执行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专利法》等都是十分重要的市场法。

这里还要提一下的是,要强化电子合同的立法和执法建设。对电子合同的规范是电子商务法最为重要的部分,也是电子商务信用机制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狭义的电子合同法主要包括电子合同的订立、履行、等总则性规定及各类合同的特殊规定,亦涉及少量管辖问题;广义电子合同法除包括狭义电子合同法的内容外,还应包括电子合同涉外管辖(连结点的确立等)问题、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等。此处所说的电子合同法从狭义。由于虚拟化的操作,电子合同关系的主体通过电子手段来设立、变更、终止合同,因此必须在保证电子手段技术本身安全、准确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终端用户的收、发、转行为的标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应当明文规定电子合同要约与承诺的构成要件,对电子错误、电子监控等亦应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宜。电子合同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实体法中包含了少量程序法条款,主要是合同的管辖问题,建议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电子合同交易中的“场所”等问题。通过电子合同,在源头上保证电子交易行为的信用度是当前的主流思潮。

(二)建立完善电子银行业务法。

各国都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电子银行业务法。

首先要制定《电子银行法》。《电子银行法》作为电子银行市场发展的核心法律规范,应对电子银行的性质、监管、市场准入、业务范畴与标准、金融创新、法律责任、市场退出机制等做出明确规定。

其次是《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的问题是目前电子银行业务发展最大的盲点,因为关于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一些国家现有法律尚未对其做出明确的规范。对此,应借鉴发达国家电子签名立法的成功经验,制定符合各国国情的《电子签名法》。

再次是《电子资金划拨法》。虽然电子资金划拨与票据交换都属资金收付,但是如上所述,由于二者的当事人不尽相同,法律关系也不尽相同,并且票据是一种无因的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电子资金划拨中电子化的票据既非无因证券,也不具有流通性,从而根本丧失了票据的特性,所以应当制定独立的电子资金划拨法。在该法中主要规定有关客户与银行、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电子资金划拨的法律责任承担形式、损失赔偿的范围、禁止欺诈等。[9]

(三)完善监督系统

完善监管体系的意义在于能够及时发现并惩戒不诚实的行为。国家可以对数据交换、电子化交易等进行有效的监管,在国际金融电子化下,由于很多电子商务企业在Internet上进行交易,国家基于对电信通信信道的监管权而同时可以对Internet上的电子交易进行监管。

国家对电子金融信用的监管主要的方式和途径是规范信用制度、搭建信用公共信息平台。按照“部门协调、联合征信、统一管理、分类使用”和“政府发起、部门联合、相对独立、逐步社会化”的原则,建立企业信用公共信息平台,其目的在于将信用信息公布于众,以此惩戒具有不良信用记录者。

除国家监管外,还应建立交易相对人监管制度和企业内部监管制度。交易相对人的监管不像国家监管那样具有完整性和系统性,一般为个案监管。由于相对人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债权关系,相对人一般都不会怠于监管,而恰恰相反,相对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而积极进行监督、催促。企业内部建立信用监管体系一般也较为完整、系统,但是一些企业往往不愿意自揭其短,从而影响了内部监管的效果。未来应当强调在企业内部建立相对独立的会计信息监管结构,强化责任意识,实现自我监管。

(四)完善电子金融配套法

电子金融法的发展不是孤立的,而是和一系列相关的法律规范相联系的,主要有税收征管法、合同法、国际税收法、电子商务立法、刑法、诉讼法、票据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现行法律规范对于传统金融发展起到了较好的规范作用,但面对电子金融新兴业务的发展,则相形见绌,难以起到良好的规范作用,如税收征管法中对于电子商务的规定几近于零,特别是这种网上支付方式对税收问题没有做出较好的规范,因而必须做好法律的修改和完善工作;再如洗钱犯罪在电子银行业务中发生频率较高,对此必须在法律上予以有效的规制,这样才能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此外,诉讼法中有关证据的标准等现行规定对于电子银行纠纷取证极为困难,不利于其发展,对此我们也必须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

参考文献:

[1]李辉。金融电子化:法律的困境与出路[J].复旦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5。

[2]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486,498。

[3]戴建兵。网络金融[M]河北: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7,19。

[4]林丹明熊辉。证券电子商务――网络经济时代的证券市场透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89。

[5]同[3].102。

[6]姚立新。电子商务下的金融创新与运作[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143,147。

[7]同[3]154。

金融电子化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国际金融电子化问题建议

二战以来,在金融全球化的浪潮的推动下,加上一电子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金融电子化已经成为当代国际金融发展的基本趋势。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区别于传统的金融业,因而针对传统金融业所设计的法律会不能完全适用。国际金融电子化在其发展中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本文将从历史和比较法的角度简单的对此问题予以分析。

一、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简史

各国的金融电子化发展之路是不同的。大体而论,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1]

第一阶段,金融机构间的电子联网,其标志为1973年美国将以电话、电报手段建立起来的“联储电划系统”改建为电子化的“联储电划系统”。即建立起联邦储备银行间清算服务的电子计算机系统。随着计算机在银行间的应用,银行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将现钞、票据流动而转化为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流动。这种以电磁信息形式存储在计算机中并能通过计算机网络而使用的资金被称为电子货币。电子货币的出现使传统的以有形货币为调整对象所建立起来的金融法律规范受到挑战。

第二阶段,金融机构进入国际互联网(Internet)。1992年国际互联网协会建立,网上商业活动增多,银行开始进入国际互联网增多,在国际互联网设置网点,进行咨询服务、促销宣传、提供金融市场信息(股票、债券以及其他投资衍生工具市场价格),为用户进行网上金融证券投资提供便利。

第三阶段,网络虚拟银行的建立。1995年11月在美国亚特兰大设立第一家网络银行,该银行在24小时之内提供银行业服务,包括储蓄、转帐、信用卡、证券交易、保险和公司财务管理等业务。目前,电子化已是西方发达国家金融业务运作的主要方式。

就中国以言,其发展也呈现出类似的过程。[2]所以我们可以从国际金融电子化的三个发展阶段中得出以下结论:金融电子化的发展一方面取决于金融业对信息技术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受制于信息技术本身的发展水平。进而,著者认为要加快国际金融电子化进程就必须大力发展以电子计算机为主导的信息技术。

二、电子化的国际金融与传统国际金融的比较

要认清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的性质,有必要对电子化的国际金融与传统国际金融作一比较分析。

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实现与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银行的业务处理和管理的旧体制,建立了以信息为基础的自动化业务处理和科学管理的新模式:[3]

首先,它用电子货币的支付方式逐步代替传统的现金交易和手工凭证的传递与交换,大大加快了资金的周转速度。

其次,它使金融业从单一的信用中介发展成为一个全开放的、全天候的和多功能的现代化金融体系,可以说,现代的国际金融业,是集金融业务服务和金融信息服务为一身的金融"超级市场"。

再次,金融业的营业网点已从砖墙式建筑向ATM、POS、网络等系统转移,提高了金融业的效率,降低了经营成本。

最后,它使银行业务的重点从存、贷款转向了提供金融服务和信息服务,从而让银行的收入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银行以传统的存、贷款利息作为主要收益来源的局面,将被以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和金融信息作为主要收益来源所代替。

三、国际金融电子化所面临的几个重要问题

(一)安全问题

国际金融电子化意味着金融企业的内部网络间接或直接接入因特网。任何开立网上交易帐号的人,都有机会利用技术手段获取内部信息,或者供给金融网络,从而造成重大的损失乃至产生交易网络瘫痪的严重后果。随着系统处理能力和网络速度的不断提高,网上交易系统的系统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据统计,美国每年因网络安全而造成的损失高达75亿美元。中国的因特网服务提供上、证券公司及银行业也多次被黑客攻击。

就目前来看,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网上委托的技术系统被攻击、入侵、破坏,导致网上交易无法进行;二是委托指令、客户资料以及资金数据等被盗或被篡改,甚至造成资金的损失。[4]为有效地防范以上问题的出现,首先需要加强技术控制,另外也要加强立法和司法。

(二)管辖权问题

因特网是面向世界,无处不在的网络,全球各地的人都可以按一定的规则加入进来。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业的客户可以根据既定的协议,访问世界各地的金融机构的站点,而金融机构也因此可以为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服务。国际金融的这种跨国界的运作方式,也跨越的各国的法律和金融法规。其中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管辖权的确定问题。比如,中国客户登陆美国的一家银行,成为美国该家银行的网上客户,那该银行是否要受中国金融法的管制?

目前,各国还未有专门针对网络银行的法律法规,对跨国电子金融交易的司法管辖问题也未见一致。[5]

(三)信用问题

国际金融业中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欺诈。欺诈人以银行客户的名义,向客户的银行发出一箱支付命令,指示从客户的账户中划拨一笔款项到受益人的账户。这个受益人就是欺诈人或其同伙。

如何防范金融欺诈,在票据资金划拨中,核证问题可以简化为核对签字盖章。但在电子资金划拨中却无法使用此方法。另外,在没有找到欺诈人或欺诈人无力赔偿时,那应给有谁来承担这个损失?[6]这也需加以研究。

(四)主体问题

国际金融电子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实现货币电子化。从而使银行从堆积如山的金融纸票(现金、支票和各种凭证)中解放出来。而这种解放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关于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的范围界定便是一个。

当下,对此的看法未尽一致。在美国,对于结算服务提供者的范围是以联邦EFT法和各州的法律为基础的。即是在实施一定的条件下,允许广泛地参与者加入电子货币发行主体的行列。在欧洲大陆各国,以加强金融监管为目的,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原则上限制于金融机构,并将此作为金融监管的对象。在中国,信用卡的发行限定在商业银行,并要受制于央行的监管。因而一个迫切的问题是如何协调各国的规定。[7]

(五)其它问题

国际金融电子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上述问题外,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发展还面临以下问题;信息技术本身的改进问题,技术人才的培养问题,各国的立法协调问题以及各国的司法协助等问题。[8]

四、有关的建议

由于笔力所限,著者仅从宏观角度对上述问题的解决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信用法制建设

信用是一个多视角、多范畴的概念,既然它是一个法学概念,就应该在理论和立法上不断完善它,因此完全有必要加强信用法制的建设。

加强信用法制建设,为国际金融的电子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十分重要。要继续完善立法,强化执法,对关乎市场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要制定好、执行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专利法》等都是十分重要的市场法。

这里还要提一下的是,要强化电子合同的立法和执法建设。对电子合同的规范是电子商务法最为重要的部分,也是电子商务信用机制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狭义的电子合同法主要包括电子合同的订立、履行、等总则性规定及各类合同的特殊规定,亦涉及少量管辖问题;广义电子合同法除包括狭义电子合同法的内容外,还应包括电子合同涉外管辖(连结点的确立等)问题、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等。此处所说的电子合同法从狭义。由于虚拟化的操作,电子合同关系的主体通过电子手段来设立、变更、终止合同,因此必须在保证电子手段技术本身安全、准确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终端用户的收、发、转行为的标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应当明文规定电子合同要约与承诺的构成要件,对电子错误、电子监控等亦应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宜。电子合同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实体法中包含了少量程序法条款,主要是合同的管辖问题,建议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电子合同交易中的“场所”等问题。通过电子合同,在源头上保证电子交易行为的信用度是当前的主流思潮。

(二)建立完善电子银行业务法。

各国都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电子银行业务法。

首先要制定《电子银行法》。《电子银行法》作为电子银行市场发展的核心法律规范,应对电子银行的性质、监管、市场准入、业务范畴与标准、金融创新、法律责任、市场退出机制等做出明确规定。

其次是《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的问题是目前电子银行业务发展最大的盲点,因为关于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一些国家现有法律尚未对其做出明确的规范。对此,应借鉴发达国家电子签名立法的成功经验,制定符合各国国情的《电子签名法》。

再次是《电子资金划拨法》。虽然电子资金划拨与票据交换都属资金收付,但是如上所述,由于二者的当事人不尽相同,法律关系也不尽相同,并且票据是一种无因的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电子资金划拨中电子化的票据既非无因证券,也不具有流通性,从而根本丧失了票据的特性,所以应当制定独立的电子资金划拨法。在该法中主要规定有关客户与银行、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电子资金划拨的法律责任承担形式、损失赔偿的范围、禁止欺诈等。[9]

(三)完善监督系统

完善监管体系的意义在于能够及时发现并惩戒不诚实的行为。国家可以对数据交换、电子化交易等进行有效的监管,在国际金融电子化下,由于很多电子商务企业在Internet上进行交易,国家基于对电信通信信道的监管权而同时可以对Internet上的电子交易进行监管。

国家对电子金融信用的监管主要的方式和途径是规范信用制度、搭建信用公共信息平台。按照“部门协调、联合征信、统一管理、分类使用”和“政府发起、部门联合、相对独立、逐步社会化”的原则,建立企业信用公共信息平台,其目的在于将信用信息公布于众,以此惩戒具有不良信用记录者。

除国家监管外,还应建立交易相对人监管制度和企业内部监管制度。交易相对人的监管不像国家监管那样具有完整性和系统性,一般为个案监管。由于相对人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债权关系,相对人一般都不会怠于监管,而恰恰相反,相对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而积极进行监督、催促。企业内部建立信用监管体系一般也较为完整、系统,但是一些企业往往不愿意自揭其短,从而影响了内部监管的效果。未来应当强调在企业内部建立相对独立的会计信息监管结构,强化责任意识,实现自我监管。

(四)完善电子金融配套法

电子金融法的发展不是孤立的,而是和一系列相关的法律规范相联系的,主要有税收征管法、合同法、国际税收法、电子商务立法、刑法、诉讼法、票据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现行法律规范对于传统金融发展起到了较好的规范作用,但面对电子金融新兴业务的发展,则相形见绌,难以起到良好的规范作用,如税收征管法中对于电子商务的规定几近于零,特别是这种网上支付方式对税收问题没有做出较好的规范,因而必须做好法律的修改和完善工作;再如洗钱犯罪在电子银行业务中发生频率较高,对此必须在法律上予以有效的规制,这样才能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此外,诉讼法中有关证据的标准等现行规定对于电子银行纠纷取证极为困难,不利于其发展,对此我们也必须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

参考文献:

[1]李辉.金融电子化:法律的困境与出路[J].复旦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5.

[2]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486,498

[3]戴建兵.网络金融[M]河北: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7,19

[4]林丹明熊辉.证券电子商务――网络经济时代的证券市场透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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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姚立新.电子商务下的金融创新与运作[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143,147.

[7]同[3]154.

金融电子化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提要:如何进行金融电子化风险控制就成为当前我国金融改革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随着电子化程度的提高、网络化程度的扩大,金融电子化风险逐渐成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一项重要内容。

金融电子化是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在银行及其电子金融机构业务和管理领域的应用。在信息技术的应用已经渗透到金融领域各个环节的今天,金融电子化的风险防范,不仅直接关系到金融机构的生存发展和经营竞争的成败,也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息息相关。

一、金融电子化风险分析

1、制度风险。制度风险是指在金融电子化业务中,由于制度制定有漏洞或执行不到位所造成的潜在风险。一是密钥口令管理混乱,定期更换口令没有规范的文字记录;二是由于目前在金融系统还没有一个绝对权威的电算化制度,使得各金融机构执行起来无章可循;三是内控制度不健全也是金融电子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有的银行虽然有相应的内控制度,但内容陈旧,已不适应当前电子化应用需要。

2、系统风险。随着技术的发展,金融电子化系统变得越来越复杂。一个大型的金融电子化系统往往由多个子系统构成,它的设计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所涉及到的技术领域很多。因此,在设计过程中难免由诸多因素造成所研制开发出来的系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安全漏洞和隐患。在金融电子化的系统运行过程中,由于计算机软件、硬件、通信等各个环节和外部环境引起的风险问题。目前,金融电子化系统的网络化程度很高,所涉及到的环节很多,如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通信、供电、机房环境与众多技术环节,还会遇到外部的雷电、电磁干扰等不确定因素,都可能造成金融电子化的风险问题。

3、管理风险。一是由于银行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认识有偏差,只注重计算机在金融电子化业务中的应用,而忽略了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对计算机安全防范认识不足,容易给工作留下隐患;二是业务操作培训不规范,对金融电子风险防范意识教育不够;三是计算机应用与管理需要科技部门和业务部门的相互配合和相互支持,但由于一些银行业务部门和科技部门互相扯皮,致使个别银行计算机管理无人问津;四是稽核部门监督手段落后,传统的检查方法已不适应当今电子化发展的形势,致使稽核检查层次不高、深度不够,起不到真正的监督效果。

二、金融电子化风险防范对策

金融电子化风险问题普遍存在,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技术的发展会不断出现新问题和新形式。需要不断研究新变化,要与时俱进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针对目前金融电子化风险问题,应主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1、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系统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计算机、通讯和网络理论知识的培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各种操作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工作中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在金融电子化进程中,应当使大家建立金融电子化风险防范意识,在系统设计、开发、验收、运行阶段将应用与安全同时考虑,做到安全促进应用,应用立足于安全。在设计中,尽量采用先进的加密技术,设置层层防线,尽可能地提高防范能力。针对不同的安全威胁应采用不同的技术措施。软件系统应具有容错,尤其当用户在对重要数据进行删除修改操作时,应有提示,以免误删误改。容错性是一个预防措施,容错性的设计应贯穿系统的始终,体现软件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2、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结合计算机处理业务的特点,对于实时发送电子数据的业务宜采用事后监督,监督人员与业务操作人员必须分离,监督人员对所监督的情况要有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业务主管,业务主管对监督情况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3、保证运行环境的安全是整个金融电子化安全的基本前提。机房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机房建设标准,做到防盗、防火、防水、防鼠、防尘、防雷电、防电磁辐射和干扰,接地电阻必须达到安全值。配置符合标准的电源设备,配置防雷设备,配置必要的后备机器,保证在工作机发生故障时不会影响银行正常业务的开展。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检验、更新工作,确保相关设备能正常运转。软件运行环境的关键是采用反病毒技术防止病毒侵害,保证系统的安全。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病毒也在不断升级,变得越来越复杂,破坏性也越来越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了极大的安全威胁,极大地影响了系统的安全。反病毒技术应针对病毒传播的途径和破坏的方式建立全方位、完善的防护体系。

主要参考文献:

[1]陈静.21世纪中国金融信息化发展展望[J].中国金融电脑,2008.10.

金融电子化论文范文第5篇

英文名称:Financial Computerizing

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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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刊号:1008-0880

国内刊号:11-3563/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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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时间: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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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电子化论文范文第6篇

一.一.一选题违景

总理在二0一三年政府工作讲演中指出:“要深化金融硕士论文范文领域改革,增进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于经济结构尤其是小微企业等的金融支撑。“面对于全世界经济疲软的态势,为了实现我国经济的软着陆,中央采用了稳健的货泉政策以调理通胀水平,但是经济发展却不能是无源之水,因此需要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注入实体经济中,推进经济增长。鼎力发展金融行业,激励多层次的立异,正确处理民间融资的问题,建设多主体的征信轨制,才能提高金融服务对于实体经济支撑的效力。技术进步是金融立异的首要推进力。依据金融立异的顺应供给理论,供给前提的改善会刺激金融立异的产生。当前的信息技术革新,使市场介入者更及时地取得更充沛的市场信息,能有效地降低金融交易本钱,进而激励介入者主动的金融立异。信息技术进步的互联网时期的金融服务立异就是网络金融。网络金融是指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各种金融流动及瓜葛的总称,作为1种新兴的金融服务模式,其主要介入者是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其他相干互联网企业,凭仗着其庞大的网络用户量及精准的数据发掘能力,以立异的工具以及交易方式提供金融服务,增进了传统出产经营模式立异发展,为经济转型以及价值创造提供新动力》网络支付以及结算是网络金融的1种基本支持。“1015”期间,电商网站快速发展,电商交易范围不断扩展,到二0一0年,已经有二.四九万家电商企业,电商行业发展进入成长阶段。从而衍生出来的第3方网络支付不断成熟,其运营主体逐步构成业务的独立性;同时,基于B二B、B二d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树立起来的网络信誉系统不断发展,为网络金融的行业发展降低了轨制本钱。业务独立以及信誉发展使第3方支付脱胎成为独立的细分行业。《中国第3方支付行业发展钻研讲演(二0一三)》的数据显示,截至二0一二年一二月三一日,我国互联网支付的用户数量约二.二亿,同比增长三二%;电子支付工具的普及率为三九%;其市场范围约为二九0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一00%;从市场份额划分的情况来看,支付宝的交易范围排名国内第1位,汇付天下、网银在线则分别位列第2以及第3位。

传统金融服务的网络立异还体现为网络融资、网络证券以及网络保险。二00七⑵0一二年网络融资的市场总量由二000万元增长到二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二九八%。网络借贷平台遍地开花,迅速从大城市分散至中小城市。网络保险是另外一种立异的金融服务模式,指整个保险销售、保单设计签订、保费缴纳、理赔进程全面的网络化。依据中国电子商务钻研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网络保险目前范围接近四0亿元,年平均增速超过二00%,但网络作为保险销售策道,在所有渠道的占比仍不足四.七%,后进于世界平均水平,这说明了金融服务的上线率仍冇很大的上升空间,互联网企业可以继续施展其技术优势,不断立异,开辟商业蓝海。从以上数据以及资料不难看出,网络金融带来了交易工具、交易方式、市场介入者以及市场轨制等多方面的变化,已经经成了金融立异最重耍的1种体现情势。因而,本文选取网络金融为钻研对于象,除了了出现金融立异的成果,用产业链价值的视角分析其商业模式,钻研商业模式的立异对于网络金融产业及其个体企业发展的具体影响机制以及实践结果。

一.一.二选题的现实意义

本文着眼于以网络金融为代表的金融立异,分析金融立异对于互联网行业发展的作用。总的来讲,选题的现实内涵有下列4点。

1、网络融资能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当今国内的中小企业体量庞大,数量占到整体的九九%,对于GDP的贡献率达六0%,是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主力军。但是,基于银行的风险管理政策,小微企业难以从银行取得贷款,其发展遭到了资金链的束缚。政协委员刘迎历曾经在其政协提案中指出,目前我国小企业贷款笼盖率仅有二0%,而九0%中型企业已经被笼盖,大企业百分百能取得贷款。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电子商务企业有患上天独厚的优势。在B二B模式中,小微企业是电子商务平台的主要服务对于象,长期的合作以及信息跟踪使电子商务平台充沛掌握小微企业的财务情况,利于树立信誉体系,屯批手续简快,破除了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门滥,为我国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水源。鉴于网络融资与小微企业之间的紧密关联,对于网络金融这类新模式的发展及演变的钻研,有益于更好地舒缓小微企业融资的难题。

2、网络金融服务适应了群众网络消费的新模式。从需求市场来看,消费结构进级加快。传统服务行业的范围比重逐步降落,取而代之的是以金融服务为代表的高端服务。从支付结算到投资理财,群众金融消费的需求正不断增添。与此同时,消费主体以及消费模式正产生大转变。年青1代逐渐成为消费主体,而网络是他们糊口方式的首要组成部份。不难推论,跟着电商服务的规模拓展,网络将跟着代际变化成为主流群体的消费市场,而高附加值的金融服务也必然网络化。对于网络金融的钻研,对于揭露了消费模式的转变进程有侧重要意义。

3、网络金融有助于调剂第3产业及经济结构。从供给方面而言,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网络市场蓬勃发展。依据艾瑞咨询的统计数据显示,二0一二年我国电子商务交姑的市场范围到达八万亿元,同比增长二八%,占同年国内第3产业产值约三五%,培速比第3产业快一九.八%。解构电子商务市场细分行业,中小企业B二B业务占比五八.三%,网络消费业务占比一六%,合计超过七四%。因而,从数量而言,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壮大对于于第3产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性质而言,依靠于电子商务的网络金融是金融流动的1种立异,凭仗大数据处理以及更低廉的交易本钱,提供附加值更高的群众服务,从而带动服务业进级,调剂经济结构。

第二章文献及理论钻研综述

二.一金融立异的钻研评述

国内外学者在不同时代对于金融立异的钻研有不同的着重点。金融立异的钻研最初是探讨金融立异发生的缘由以及影响金融立异的需求与供给的因素;随后对于金融工具关注渐占上风,钻研内容可能是金融工具的组合、衍生物的风险定价等;近10年来,文献上要是以动态的视角,对于金融立异的发生、运行以及分散进程进行建模分析。

二.一.一金融立异的要素与框架

顺应供给理论是指市场供给拉动型的金融立异,包含了束缚诱导性理论、交易本钱理论以及金融介理论。一.束缚诱导性理论的代表人物是Silber (一九七五),他认为企业有客观束缚以及主观束缚,客观束缚是指客观的市场以及政治环境限制,主观束缚来源于企业主动设定的预算以及利润规划。如果市场以及政治环境的情况产生恶化,企业为了保证原来的效益会主动立异。Silber (一九八三)认为客观环境因素是不可抗的,实际上可理解为这是1种轨制性的供给。二.交易本钱理论以希克斯以及尼汉斯(一九八三)的钻研为代表,该理论认为技术进步是主因,而金融立异是1种情势上的响应,目的是为了节俭市场交易的本钱。固然交易本钱并不是单纯只通过技术进步来调理,竞争以及市场信息的完美都能降低交易本钱,以交易本钱的角度来判断立异的产生与否仍然是种常见的分析方 法。三.金融中介理论。Gurley&Shaw(I九六0)认为金融中介的数量增添对于金融立异有刺激作用。放松金融管制能够壮大金融机构的气力,为金融立异提供温床,焕发金融机构的立异动力。

第三章我国商业模式演化及其影响...........一三

三.一我国10年商业模式演化 .........一三

三.二商业模式立异影响企业发展的......... 一四

三.三商业模式立异影响机理的论述......... 一六

第四章网络金融的发源第3方支付行业......... 一八

四.一第3方支付行业发展示状论述......... 一八

四.二第3方支付的产业分析......... 二五

四.三基于产业价值链视角的第3方支付......... 二八

第五章网络金融的新发展网络融资行业分析......... 三一

五.一我国网络融资行业发展示状论述......... 三一

五.二 网络融资的产业分析......... 三四

五.三基于产业价值链视角的网络融......... 三六

金融电子化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电子金融产业 结构优化 产业组织理论

电子金融产业的前后产业联系

电子金融产业有着复杂的前向和后向联系。前向联系金融业,与金融业务、金融管理、金融制度相联系;后向联系it产业和其它相关产业,比如说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传媒资讯、生物特征识别等相联。从产业化的角度来考虑电子金融,有利于电子金融的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

我国现有电子金融产业结构、产业组织与产业政策不能适应该产业发展的需要,需要继续加大改革力度。中央实行大部制,就是由于信息技术革命使产业间关联度迅速提高,传统条块分割的政府管理思路已经无法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相互关联的职能部门必须整合。同样,确立电子金融的主导地位需要政策整合、政府部门职能整合、产业相关资源的整合。电子金融产业理应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资金、技术、扶持政策、法律、人才、教育形成横向配套,纵向的it产业、金融产业、传媒产业、其它产业形成完善的产业链,这样电子金融产业的发展潜力才能够发挥出来。

电子金融具有复杂的前后产业联系,是战略性行业,要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向为电子金融的改革与发展创造机遇。电子金融自主创新的要意之一就是要主动,通过计划与市场手段结合的办法来加速电子金融创新的速度、质量、规模,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和战略利益。

电子金融产业结构优化

(一)产业结构优化的内涵

电子金融产业结构优化包括电子金融产业结构合理化和电子金融产业结构高级化。电子金融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指明了我国电子金融产业优化的方向。

电子金融产业结构合理化包括电子金融上下游产业链的就业人数、技术能力、潜力挖掘等方面。我国电子金融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所以,我国金融软件升级需要不断推倒重来,这种方式使大量的人才集中于终端开发,缺少基础研发投入和研发能力。电子金融下游产业(金融业)内部人控制,高级管理人才缺乏,国际化乏力,衍生业务开展少,金融产业化发展不足。电子金融产业地位依然没有得到充分重视。电子金融对于那些长期从事金融it工作的人员来说,并不难。但是,由于it治理结构原因,我国金融业没有cio机制,在决策层缺少电子金融高级管理人才。电子金融没有相应的地位,发展起来束手束脚。电子金融人才的培养、金融it技术分工、金融it产业链优化、金融it前沿分析等等重要工作没有相应人去做。

电子金融产业结构高级化。我国金融it安全所需要的核心技术需要依赖国外,金融it的主要利润也由外资企业获得。所以,电子金融高级化非常必要。建立电子金融品牌,研发、推动、总结相应电子金融标准,研发高端电子金融技术,提高电子金融监管能力,是未来努力方向。

(二)电子金融产业结构优化的模式

纯市场机制。这种模式利用市场机制自动地调节电子金融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动趋势。产业结构成长的主要动力机制为公平竞争,政府在多数时期内不对产业结构的成长施加任何直接影响:有发达的市场机制为基础,产业结构的成长侧重于依赖结构内部的自均衡、自调节过程。外部的政策力量的作用是间接性的,是一整套以价格、税收、利率等为主体的市场参数体系。产业结构政策大部分侧重在需求方面。

市场垄断性模式。我国电子金融市场基础薄弱,表现为:市场主体规模偏小,高质量的人才供给不足,技术创新的能力弱;市场环境不好,如中介机构功能体系不完善、融资困难、产权保护不力,等等,导致企业单从市场竞争难以获得充足的成长资源,企业必须寻求市场之外的力量,以便生存和发展;政策环境不够理想,要实现电子金融的快速发展并使产业成长摆脱人才、资金、土地等资源短缺的束缚,必须依靠政府的力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由政府规划产业结构的高级化,政府扶持企业成长,同时又要给产业以创新求生存的压力,大棒和胡萝卜相结合。

计划模式。通过大规模的国家投资和国家直接配置人力资源、科研资源等手段,带动行业整体实力的提升。国家出面弥补电子金融产业的薄弱点,消除瓶颈,以使产业潜力得到极大的发挥。目前,教育部、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等都有相应资源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进行电子金融创新。目前,我国依托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手段,已经实现了数据库、操作系统等领域的突破。

产业组织理论研究概述

产业组织由三个要素构成:企业个体、企业相互联系形成的市场关系和产业组织环境。产业组织理论是研究企业行为、市场关系、产业组织环境对企业的影响及其产业效应规律的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具有两个相反的研究发展方向,一是微观;二是宏观。微观经济主要侧重个体(企业和消费者)经济行为及其经济性问题的研究;宏观经济学主要侧重宏观经济要素(包括供给、需求、价格、利率等)与整体经济发展(就业和收入)关系问题的研究。而产业组织理论则以产业组织为其研究对象,主要从中观角度研究产业组织内部企业的经济行为特性、相互作用关系、产业组织环境对企业行为的影响,及其产业效应规律。

产业组织理论的主要研究任务包括:产业组织内部,企业的市场行为与有效竞争,产业组织的市场结构及其对市场行为的影响,市场结构一市场行为一市场绩效分析模式和经济性评价,产业组织合理化标准与政府产业组织政策。

根据传统微观经济学,西方经济制度的基础涉及两个基本范畴,产权和公平竞争。产权多样化,并且以私有主导,有利于解决企业间竞争的根本动力。西方传统经济学特别肯定竞争、否定垄断,垄断与竞争是西方经济学研究的根本问题。而对垄断与竞争的研究又细分为市场结构、企业行为、市场绩效三个基本方面。对市场结构的研究有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异、进入壁垒、成本(费用)、垂直结合等,对市场行为的研究有价格策略、广告和销售、研究开发、合并等,对市场绩效的研究有资源配置效率、技术进步、技术组织效率、资源利用效率等。

根据垄断与竞争关系中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方面关系的不同,西方先后有五个流派研究产业组织问题。

哈佛学派的scp分析范式认为,产业组织政策影响市场结构(s)、市场行为(c)与市场绩效(p),市场结构决定了企业的市场行为,企业的市场行为决定了市场绩效,而市场结构又是由市场供求状况决定的。对产业组织政策的研究包括反托拉斯、贸易管制、公共事业管制等,对需求的研究包括可替代性、需求的价格弹性、需求的交叉弹性、增长率、周期性等,对供给的研究包括供给的交叉弹性、供给的价格弹性、工艺技术状态、原材料、工会组织制度等。

芝加哥学派认为,即使市场处在垄断或者高度集中的情况下,只要市场绩效良好,政府就不需要进行产业管制。因此,芝加哥学派又被称为效率学派。斯蒂格勒因对芝加哥学派产业组织理论的贡献而荣获198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以斯蒂格勒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研究认为,从短期看,市场的垄断势力和不完全竞争会影响市场绩效,但这只是暂时的现象。如果不存在政府进入管制,市场高度集中产生的高额利润会吸引大量新企业进入,从而打破原来的垄断。因此,从长期看,竞争的均衡状态在现实中是能够实现。

可竞争市场理论认为企业进出市场的唯一壁垒是沉没成本。在沉没成本为零的完全可竞争市场中,哪怕完全垄断也是有效率的,因为企业必须选择超额利润率为零的价格。提高市场绩效的关键是降低沉没成本。降低沉没成本的新工艺、新技术、新制度应该得到鼓励,同时,避免人为的进入和退出壁垒。

新产业组织经济学引入博弈论分析方法,从重视市场结构的研究转向重视市场行为的研究,并建立了动态的研究框架。博弈论对于分析市场参与双方出于利益动机而采取的应对行为十分有效,对于行政权垄断主体(政府)、经济垄断权主体(垄断企业)、人力垄断主体(工会)、思想垄断主体(传媒)、技术垄断主体(专利等)之间的博弈分析,可以运用于政策效果的预测和政策失效的诊断。

后scp流派,即新制度经济学,从交易成本理论角度来研究企业与市场,打破从技术角度研究企业、从垄断角度研究市场的思维模式。新制度经济学从公司内部产权结构和组织结构的变化来分析企业行为的变异及其对市场运作绩效的影响。

产业组织理论在我国电子金融产业中的应用

由于我国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特殊性,市场发育不够成熟,我国的电子金融市场结构呈现出特殊性。我国电子金融行业自2003年以来获得了爆炸式增长。我国金融改革在不断深入,金融行业的需求也在不断地扩大。那么,电子金融的供给如何改善呢?这就要考虑电子金融市场结构、市场行为与市场绩效和产业政策方面的因素。

我国电子金融市场结构的主要特征是规模企业少,除非是金融机构自身的金融it部门。我国的金融it公司无法达到中国工商银行的电子金融研发、维护、数据中心各千人规模的程度,独立金融it厂商质量和数量不足。我国的金融it公司大量的人力消耗在产品销售和维护方面,研发方面的人力资源少。金融it企业规模小,核心竞争力不强,难以胜任经济发展的需要,大量的金融it公司关门倒闭。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培育了一批金融it公司,如恒生电子、信雅达、金证股份、华胜天成、浪潮软件、中国软件、东软集团等,行业能力得到迅速提升。

对于行业垄断来说,外资企业垄断了高端市场,根据绩效原则和高科技it企业规模优势的实际,培植国内的规模企业与国外企业展开竞争才是上策。人为限制国外公司由于技术优势原因导致的垄断,对我国电子金融行业绩效提高并不利。企业集团、网络型组织、战略联盟、学习型组织是解决我国电子金融市场结构问题的解决办法。

结论

充分认识电子金融产业的重要地位。电子交易是使金融交易成本下降,参与主体增多,交易规模扩大,投机性增强。金融市场的灵活性、风险性、创新性要比银行主导的金融制度更加优越。发展电子金融,降低手续费、佣金等成本,创新期货、期权、股票等金融产品是金融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金融电子化论文范文第8篇

近日,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举办的“第十届中国电子银行年会暨中国移动金融发展论坛”在京举行。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在论坛上还同时了《2014中国电子银行调查报告》(下文简称《报告》)和《互联网金融研究报告》。从与会嘉宾的演讲和讨论中不难发现,移动金融或许正在重构电子银行发展格局。

《报告》显示,2014年移动金融势头发展迅猛,移动支付用户比例成倍增长,尤其是在远程支付方面,2013年的远程支付的用户比例为13.3%,2014年则达到了37.8%。

这也显示出了手机银行业务的巨大发展潜力。该报告预测,2015年个人手机银行将出现爆发式增长,用户比例将达24%,超过4成的用户将通过手机银行购买理财产品。

该报告还指出,中国电子银行业务连续五年呈增长趋势,2014年个人电子银行用户比例为43.1%,同比增长7.2个百分点。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总经理季小杰认为,2014年电子银行领域最突出的特点概括起来就是网络金融高歌猛进,直销银行陆续上线,银行系P2P逐渐被大众认可,微信银行服务深入人心,创新型产品不断涌现,移动金融快速发展,电子银行业正在进入精细化客户管理时代。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指出,一年多来,金融领域最引人瞩目的话题是互联网金融,其中包括互联网支付、P2P网贷、股权众筹等各种新业态,在业界讨论得广泛热烈,实践得红红火火。经过充分的讨论和实践,虽然有关各方分歧依然不少,但共识越来越多。其中主要的共识之一,就是无论在哪种业态下,都必须最大限度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显然,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是金融行业的职业操守和准则。然而,无论是从用户的体验还是系统的设计方面,安全和风险控制仍然需要引起相关机构的关注。《报告》显示,有72%的用户认为网上银行仍然是最安全的电子银行渠道,远高于其他电子银行渠道。

金融电子化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 金融电子化信息电子商务

金融电子化,就是通过互联网开展的各项金融活动。金融创新是金融业不断快速发展的直接原因,而其背后则是金融科技创新所带来的巨大推动力,韩农和麦道威的“技术推进”论认为,新技术特别是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电子通讯技术的出现及其在金融业的广泛应用是促成金融创新的重大因素。在当代,金融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科技的竞争,谁拥有最先进的技术,谁能向客户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谁就能掌握发展的主动权,金融电子化已成为金融企业追求发展的根本手段。他们利用电子化进步的便利,在金融理论的最新成果指导下,积极推出新的金融业务,在竞争中谋取利益最大化。与此同时,电子化技术的广泛应用对金融机构的传统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造成了巨大冲击,其中蕴含着极大的、新的潜在金融风险。随着世界范围内金融业的竞争更加激烈,网上金融业务的整体化发展水平将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尽管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与迅速发展的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相比,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对金融事业的要求相比,与对金融风险防范与控制的要求相比,我国金融电子化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我国金融电子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总体规划和标准的约束

我国金融电子化是在一无规划、二无标准的情况下起步的。由于缺乏对大规模事务处理系统开发的经验,在系统建设中标准化意识不强,开发的各类业务系统缺乏统一的业务规范和信息格式标准,即便是同一银行系统内的各业务系统也无法实现数据的共享,造成社会劳动的浪费,已有的系统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而发达国家金融电子化建设在一开始就按照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根据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原理,在总体规划指导下,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分阶段、分系统逐步开发和实现。

2.金融电子化系统的整体效能差

我国金融电子化当前主要用于对客户柜台业务的分散处理。因此,系统规模小,且主要停留在事务处理阶段,而缺乏对金融活动中所产生的大量对银行经营管理和决策有用的信息的采集、加工、分析和利用,无法支持银行管理和决策职能,银行的管理和决策仍然以传统的经验为依据,使系统的整体效能差。

3.金融信息通信网络的规模小、水平低、安全性差

我国各金融机构虽然都建立了规模不同、采用各种通信方式的城市和全国通信网络,但除了人民银行的卫星通信网络初具规模、通信支持服务较具综合性以外,其他各银行的网络规模都较小,基本上都是采用专线,没有网管中心的专用事务处理信息传输网,不能适应我国金融业务发展的要求。同时,对网络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力,许多系统是在十分脆弱的环境下工作,阻碍了我国金融信息系统向深层次发展。

4.缺乏复合型高级金融管理人才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数学、金融工程的迅速发展和银行业务与信息技术的有机结合、渗透,金融电子化又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利用金融数学和金融工程设计、开发金融产品、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开拓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已成为世界范围内金融电子化发展的新方向。我国现有的金融科技人才从数量上看严重不足,从知识结构上看都无法胜任新的应用。我国金融电子化的建设和发展,迫切需要一批既具有计算机应用专业技术知识,又熟悉银行业务的复合型高级科技人才,在银行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开发和运营维护中,发挥着重要的主导作用,成为我国银行电子化事业的中坚力量。

二、我国电子金融发展的对策分析

迈入21世纪,金融电子化已经成为中央银行制定货币政策、强化金融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商业银行开拓金融业务、提供金融服务和提高自身竞争力的迫切要求。为建立先进、高效的、全天候的金融业务、金融管理和金融决策的金融电子化系统,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金融电子化的规划和管理,完善金融电子化系统的总体框架

按照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原理,借鉴发达国家支付系统建设的经验,根据几年来我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实施的经验,对现行金融电子化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和完善,以建立我国新的金融电子化体系。具体实施步骤为:首先由中央银行提出基本的网络互连要求,在借鉴国际标准的前提下,结合我国银行经营、管理和决策及风险防范等的实际需要,尽快制定我国金融系统的网络互连接口标准、银行业务信息传输格式标准、与银行卡工程相关的业务和卡片技术标准、与中央银行执行货政策相关的信息采集标准、中央银行进行监管的业务需要标准、商业银行开展网上业务和电子商务的相关标准和计算机审计标准;然后,由各家银行自行决定自己系统的建设方案、建设原则、网络拓扑结构和设备选型等;最后,由中央银行负责协调好各银行之间的关系,建立一个由支付事务处理系统、银行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决策支持系统三个层次的互相联系的全国金融电子化管理信息系统。

2.改变现行软件开发方式

目前,我国银行现行软件多数是由银行内部的电子化部门(计算中心)自行开发的,这对于大型的金融电子化管理信息系统开发有一定的局限性。金融电子化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则应由主要以进行系统开发为主,变为主要从事金融产品的设计、金融电子化的管理和系统维护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的进展和发展规划,使电子化部门成为信息时代银行的重要战略部门。而金融电子化系统的建设策略则采取由银行的业务部门和科技部门共同合作,由银行提出具体的业务需求,而系统的建设则外包给专业的软件公司来承担,鼓励更多的专业软件开发公司参加到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中来。这样,才能开发出更符合国际标准的、更现代化的管理信息系统。

3.加强金融监管,尽快制定电子金融法制

电子商务时代,电子金融是在全球范围内运作的,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国际社会系统工程,它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关系到国内和国际。因此,金融行业在不断进行业务模式的创新、不断对业务实施电子化和网络化改造的同时,更要加强对金融监管方面的研究、更要全面了解金融监管所面临的新挑战、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标准,以促进这些新型业务的健康发展,为各行参与电子商务、开拓业务、公平竞争建立一个良好的环境。提供一个透明的、和谐的金融法律是使电子金融活动得以正常进行的保障。

4.积极促进金融企业的重组、兼并,加强与外资银行的交流与合作

由于装备计算机系统耗资巨大,只有大银行才有能力装备,小银行只有联合起来或依附于大银行,金融企业的兼并重组,集银行、投资、保险于一身,成为金融界的超级服务商,一方面能削减分支机构,降低成本,另一方面能增加高技术投资的规模效益,能得到优越互补的效果,增强整个企业的竞争力,从而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另外,我们和外资银行在很多方面各有所长,通过加强沟通与合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同时,外资银行之间也存在着更激烈的竞争,为了在中国全面开放零售银行业务的过程中抢得先机,许多外资银行也渴望在现阶段就与国内银行开展有关方面的合作。我们应积极利用这一条件,采取多样化的合作方式,如成立合资经营机构,建立相互关系等,在合作中学习其先进的管理和营销手段,健全机制,以达到快速发展壮大的目的。

5.加快培养与引进优秀的金融科技与管理人才

金融电子化的实现依赖于优秀的金融科技及管理人才。我国金融电子化的建设和发展,迫切需要一批既具有计算机应用专业技术知识,又熟悉银行业务的复合型高级科技人才。我国应该多途径、多渠道地培养或引进优秀的金融科技及管理人才,在银行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开发和运营维护中,发挥着重要的主导作用,成为我国银行电子化事业的中坚力量。

参考文献:

[1]苏惠香:试论我国电子金融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j].财经问题研究, 2001年第10期

[2]陈静刘永春:网上银行技术风险及其管理[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1

[3]贺朝晖:金融电子化的发展及其风险防范[j].国外财经,2001年第4期

[4]常春:金融电子化与现代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创新[j].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1年第1期

金融电子化论文范文第10篇

【论文摘要】:电子银行的 发展 已经是各个国家不可回避的问题。文章分析了在我国发展电子银行的原因和制约条件,并指出我国要克服各种障碍,促进电子银行的发展。

电子银行的发展已经是各个国家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发展电子银行的原因

1. 经济 社会的发展要求一种新的支付体系与其相适应

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要求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理论告诉我们,经济领域一旦出现资源的不合理运用就会出现帕累托改进的空间。调剂资金余缺是银行的基本职能,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必将会出现规模更大的资金流,运用传统的货币支付体系将会产生各种资源的浪费,所以经济金融市场的顺利运行要求电子银行这一新的支付体系来满足更大的资金支付和转移。

2. 科学 技术的进步为电子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

进入21世纪,在全球范围内,以电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有了飞速发展。这就带动了网络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金融也提供了新的服务领域和服务方式。无论是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还是国内的金融市场开放方向,其趋势都将是以信息技术为依托,更加全面、高效的金融服务平台,科学技术的进步正是为这一新的发展趋势提供了可能,各种基础金融服务结合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将会使以银行业为代表的金融服务迅速发展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3. 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是金融服务网络化,这一趋势促使

2. 城市 网络 基础设施比较落后

这里说的基础设施是指 发展 电子 银行必须的网络软件和硬件设施。

3. 网络安全是个大问题

金融电子化论文范文第11篇

 

【论文摘要】:电子银行的 发展 已经是各个国家不可回避的问题。文章分析了在我国发展电子银行的原因和制约条件,并指出我国要克服各种障碍,促进电子银行的发展。 

 电子银行的发展已经是各个国家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发展电子银行的原因 

 

 1.  经济 社会的发展要求一种新的支付体系与其相适应 

 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要求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理论告诉我们,经济领域一旦出现资源的不合理运用就会出现帕累托改进的空间。调剂资金余缺是银行的基本职能,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必将会出现规模更大的资金流,运用传统的货币支付体系将会产生各种资源的浪费,所以经济金融市场的顺利运行要求电子银行这一新的支付体系来满足更大的资金支付和转移。 

 

 2.  科学 技术的进步为电子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 

 进入21世纪,在全球范围内,以电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有了飞速发展。这就带动了网络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金融也提供了新的服务领域和服务方式。无论是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还是国内的金融市场开放方向,其趋势都将是以信息技术为依托,更加全面、高效的金融服务平台,科学技术的进步正是为这一新的发展趋势提供了可能,各种基础金融服务结合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将会使以银行业为代表的金融服务迅速发展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3. 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是金融服务网络化,这一趋势促使

 

 2. 城市 网络 基础设施比较落后 

 这里说的基础设施是指 发展 电子 银行必须的网络软件和硬件设施。

 

 3. 网络安全是个大问题 

金融电子化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电子支付 金融电子化 影响

从社会形势来讲,信息化时代决定了电子支付这种形式出现的必然性。而且电子支付的发展,确实在经济方面对我国金融电子化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同样在这方面也存在着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给我们日常的电子支付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1 金融电子化现状分析

1.1 电子支付环境的规模化形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子支付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根据银行卡的发行数量进行统计发现,2013年第一季度,我国累计的银行卡发行量就达到了36.94亿张,相比同期增长了约19个百分点,银行卡人均持卡量为2.73 张,银行卡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其对于我国金融发展的电子化来讲,是越来越重要了。

1.2 金融电子化的产品及服务提高

自1999年开始,网上银行业务被我国各大银行相继推出,而后个人网上银行、外汇买卖、代缴学费等业务逐渐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成为了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13年第一季度,仅仅银行卡交易金额就突破了100万亿元。

1.3 商业银行的完善系统建立

伴随着电子支付的发展,我国四大国有银行不断的推出全新的金融产品,而后又以客户为核心建立了新一代的综合业务处理系统,其包含了储蓄、银行卡、借贷等大量新生金融服务产品。由于办公自动化的高速发展,针对人力资源、资产负债等相关管理,各大银行又建立了完善的公文传输系统,实现了全国性的联网与跨行之间的数据共享。

1.4 网络化处理的实现

对于金融电子化的发展,我国外汇管理局和相关海关总署进行联合,建立了一个可以进行网上与自动核对的电子数据共享、交换机制。而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的对接,则完成于2004年,而在这之前,都是在实行集中的中小券商交易。

1.5 现代化支付体系的进展

从1989开始,我国开始规划金融卫星的通信网络建设启动,并与此同时开通了700余个地面卫星站同时运行,基本上覆盖了我国发达县级以上的所有城市分行和支行。2002年10月,大额实时支付系统成功投产试运行,经过近10年的建设发展,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建成,包括第一代人民币跨行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及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跨行支付清算服务体系。2009年12月,央行正式启动第二代支付系统建设,并于2013年10月成功上线,实现网上银行跨行支付清算、支持新兴支付服务组织接入、跨境人民币结算等诸多功能,作为一代支付系统的升级版,功能更加强大,灾难备份更加完善,风险管理更加严密。

1.6 安全保障体系

针对金融信息的安全问题,我国已经建立了完整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并对其进行了加密处理,利用口令加密、身份认证、地址校验、终端加密等安全措施,对其进行技术上的安全保障,切实的对交易行为进行了有效的安全保障。

1.7 法律保障

而在法律上,我国与2004年通过了《电子签名法》,使电子商务具有了相应的法律效益,从而解决了交易者的身份真实性与不可否认性,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得到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2 电子支付市场中商业银行的价值分析

电子支付的进行,必然需要商业银行作为交易的中介平台,因此从电子支付出现的那天起,两者之间就拥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虽然现在出现了很多第三方支付机构,但是无论是信誉还是知名度上,都无法与正规的商业银行相比。而且各大商业银行本身就具有着优越的客户资源,而且其先进的系统、专业的团度以及雄厚的资金,都使其在各个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竞争中占据绝对的竞争优势。

3 电子支付对金融电子化的影响

3.1 非现金支付的工具使用

电子支付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非现金交易工具的使用。这对于交易的安全和成本方面,都拥有着极大改善意义。其不但节省了现实中钞票的印刷、运输等成本,还提高了资金流动的安全性,使经济活动变得更加透明,对税收等工作效率的提升,具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

3.2 经济的增长及繁荣

随着电子支付这种交易形式的发展,已经深入到了我国的各个消费领域,形成了一个高效而又便捷的经济交易体系,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极大的积极作用,并通过庞大的互联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难以想象的巨大市场空间。

3.3 产业升级

电子支付在开始阶段主要是针对个人,而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今电子支付也开始谋求与企业进行深度的合作,从而在客观上加快了企业的现代化进程,使其产业发生了升级,令企业发展更具效率。

3.4 金融创新

电子支付的出现,可以说是我们在金融方面做出的重大创新。在电子支付的发展中,其牢牢的抓住了传统支付方式的现代化转变,以及传统支付方式迟钝的支付反应。因此其在传统支付方式的支撑下,通过创新为人们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个性化支付服务,完全发挥了金融体系整体的优势,并实现了其服务质量的有效提升。

4 对策及建议

关于我国金融电子化发展的对策及建议,首先需要加大电子支付的相关投入,以推进信息化建设;其次进行地方电子支付培育,从而带动地方区域的经济发展;然后不断进行新金融产品的开发,以拓展业务的全面性;最后以统一的标准来打破金融电子行业间的障碍,强化支付的安全保障。

5 结束语

总之,对于我国的金融电子化发展而言,电子支付存在着社会发展的必然性。因此其对于我国金融与经济的发展,以及国民经济的提高,拥有着极其深远的积极影响。但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不断加强其安全保障的建设。

参考文献

[1]张艳,王月辉.基于SERVQUAL模型的中国工商银行服务质量实证研究[A].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论文集[C].2009.

[2]向敏,冯明君.金融电子商务风险全面管理[A].信息经济学与电子商务:第十三届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C].2008.

[3]张君生.推进基层央行会计电子信息化建设的对策[A].中国会计学会第四届全国会计信息化年会论文集(上)[C].2005.

[4]李良.中国电子银行风险评估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0.

作者简介

宋瑾(1980-),女,现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工程师。

金融电子化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信息技术,金融业

 

1.信息技术在金融业的主要作用的组成

信息技术在金融业的主要作用有客户分析、成本分析、提升业务和完善内控机制四部分。首先是客户分析,通过中间业务数据仓库,能深入评价每个客户带来的中间业务价值,得以区分什么客户是金融企业需要的中间业务高端客户,通过管理系统分析客户的需求倾向,分析客户的潜在要求,在为客户提供中间业务服务的同时,将用户发展成为存款、贷款和购买多项金融产品的综合客户,通过客户业务数据分析,找到高端客户营销的最佳渠道。然后是成本分析,能够深入评价每笔、每项、每类中间业务的成本效益,通过中间业务数据仓库的成本分析,完成中间业务各项业务定价模式的构建。各家金融企业都有各自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及中间业务减免办法,但在具体的执行操作中,缺少衡量业务的标准,如业务较为集中的公司占用了大量的柜面及人力资源,造成了低端客户严重挤压高端客户的不良经营状况,如何筛选业务,如何对成本过高的业务收取合理性的补偿费用,成本核算本来就是金融企业急需进行而未能达到目标的弱项。诸如此类经营中许多实实在在需要定性、定量分析来解决的问题,目前都缺少信息数据支持,都迫切需要利用先进的金融信息技术来实现。再次是提升中间业务服务水平,发展高收益业务。利用金融信息技术,积极发展集团客户现金管理、银团贷款组织安排、收购兼并等政策允许并且市场需求很大的中间业务,提升整体的中间业务水平。积极借鉴国外的业务发展经验和信息技术经验,大力发展衍生金融工具。国内数量不多的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三类,赚取手续费的代客衍生、套期保值的金融衍生、盈利目的的自营业务,金融衍生业务规范的业务流程涉及到前台交易,中台风险管理,后台结算和清算管理。科技论文。科技论文。最后是应用金融信息技术完成中间业务内控机制的建立。各项业务的操作、监督、授权、风险监测都通过信息系统控制,实现对高风险点的重点监测以及对风险量化、动态、连续的监控,通过信息技术规范中间业务的经营管理。

2.信息技术在金融业中的应用前景

金融业信息技术发展是涉及到金融公司各类资源整合,涉及到公司所有利用互联网(包括Internet与Intranet)、无线技术、电话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信息沟通、电子化管理的活动,贯穿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金融业信息技术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兴起逐渐成熟的,新的信息技术在金融公司内又一轮深层次的商务应用,是信息技术本身和基于信息技术所包含、所带来的知识、技术、商业模式等在公司内的扩散和创新。拓展信息技术在于金融行业的各个领域的应用、利用信息技术发展金融企业的商业模式将是金融业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由于全球金融危机的出现,未来全球金融领域将面临一场挑战,在危机的同时要面对信息化和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为此,我国金融业应积极准备,精心策划,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宣传和销售金融产品以及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活动,并通过互联网加强与国内外金融公司的业务往来和经验交流。我们相信,全方面发展信息技术,有利于推动我国金融行业的长足发展,使之以全新的姿态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

3.信息技术在金融业中的主要作用

信息技术的应用大大降低了金融企业相关业务的经营成本,提高了经营效率。网上银行的出现是信息技术带来金融业创新的最直接成果之一。网上银行通过使用信息技术,实现了交易无纸化、业务无纸化和办公无纸化,所有以前银行使用的票据和单据全面电子化;全面使用了网络货币,不仅能给银行节约使用现金的业务成本,而且可以减少资金的滞留和沉淀;金融企业利用计算机和数据通信网传递信息,利用电子数据交换进行结算,从而简化了业务流程,提高了金融企业的经营效率。

信息技术为各金融机构间的合作提供了一个技术平台。技术型的金融创新可以有效规避分业经营模式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限制。利用互联网的交互性,金融企业只需要聘请少数专业人员就可以解决客户购买保险、证劵、基金等金融产品时的各类疑问,从而顺利实现分销,从某种意义上这扩大了金融产品的市场并提高了业务的处理效率。

信息技术使得商业银行经营实现电子化、自助化。信息技术使得银行通过电脑和网络,就能为客户提供3A(Anytime、Anywhere、Anyway)服务。科技论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丰富多彩的金融信息服务正在成为当今金融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银行业竞争的主要服务领域之一。相关商业银行正积极开拓手机银行业务,采取全系统全程端到端数据加密等方式确保其信息安全。使这类金融信息服务在保险、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得到了更多应用。

4.小结

从文章叙述可以知道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极其宽泛,因为金融领域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宽泛的领域,主要包括了保险、证券和商业银行业务等一系列的业务范畴。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发展离不开市场的规律,只有获得了市场的认可,得到了客户的承认,信息技术才能更好的应用与金融领域.

参考文献

[1] 杨有振.金融信息化的发展与战略[J].金卡工程,2004,(9).

[2] 刘芳.对我国金融信息化的一些思考[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3,(3).

[3] 谢为安.金融工程与金融自由化[J].上海综合经济,2000,(6).

[4] 肖晟.试论当代金融信息化[J].四川大学学报,2000,(1).

金融电子化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信息技术,金融业

 

1.信息技术在金融业的主要作用的组成

信息技术在金融业的主要作用有客户分析、成本分析、提升业务和完善内控机制四部分。首先是客户分析,通过中间业务数据仓库,能深入评价每个客户带来的中间业务价值,得以区分什么客户是金融企业需要的中间业务高端客户,通过管理系统分析客户的需求倾向,分析客户的潜在要求,在为客户提供中间业务服务的同时,将用户发展成为存款、贷款和购买多项金融产品的综合客户,通过客户业务数据分析,找到高端客户营销的最佳渠道。然后是成本分析,能够深入评价每笔、每项、每类中间业务的成本效益,通过中间业务数据仓库的成本分析,完成中间业务各项业务定价模式的构建。各家金融企业都有各自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及中间业务减免办法,但在具体的执行操作中,缺少衡量业务的标准,如业务较为集中的公司占用了大量的柜面及人力资源,造成了低端客户严重挤压高端客户的不良经营状况,如何筛选业务,如何对成本过高的业务收取合理性的补偿费用,成本核算本来就是金融企业急需进行而未能达到目标的弱项。诸如此类经营中许多实实在在需要定性、定量分析来解决的问题,目前都缺少信息数据支持,都迫切需要利用先进的金融信息技术来实现。再次是提升中间业务服务水平,发展高收益业务。利用金融信息技术,积极发展集团客户现金管理、银团贷款组织安排、收购兼并等政策允许并且市场需求很大的中间业务,提升整体的中间业务水平。积极借鉴国外的业务发展经验和信息技术经验,大力发展衍生金融工具。国内数量不多的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三类,赚取手续费的代客衍生、套期保值的金融衍生、盈利目的的自营业务,金融衍生业务规范的业务流程涉及到前台交易,中台风险管理,后台结算和清算管理。科技论文。科技论文。最后是应用金融信息技术完成中间业务内控机制的建立。各项业务的操作、监督、授权、风险监测都通过信息系统控制,实现对高风险点的重点监测以及对风险量化、动态、连续的监控,通过信息技术规范中间业务的经营管理。

2.信息技术在金融业中的应用前景

金融业信息技术发展是涉及到金融公司各类资源整合,涉及到公司所有利用互联网(包括Internet与Intranet)、无线技术、电话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信息沟通、电子化管理的活动,贯穿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金融业信息技术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兴起逐渐成熟的,新的信息技术在金融公司内又一轮深层次的商务应用,是信息技术本身和基于信息技术所包含、所带来的知识、技术、商业模式等在公司内的扩散和创新。拓展信息技术在于金融行业的各个领域的应用、利用信息技术发展金融企业的商业模式将是金融业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由于全球金融危机的出现,未来全球金融领域将面临一场挑战,在危机的同时要面对信息化和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为此,我国金融业应积极准备,精心策划,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宣传和销售金融产品以及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活动,并通过互联网加强与国内外金融公司的业务往来和经验交流。我们相信,全方面发展信息技术,有利于推动我国金融行业的长足发展,使之以全新的姿态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

3.信息技术在金融业中的主要作用

信息技术的应用大大降低了金融企业相关业务的经营成本,提高了经营效率。网上银行的出现是信息技术带来金融业创新的最直接成果之一。网上银行通过使用信息技术,实现了交易无纸化、业务无纸化和办公无纸化,所有以前银行使用的票据和单据全面电子化;全面使用了网络货币,不仅能给银行节约使用现金的业务成本,而且可以减少资金的滞留和沉淀;金融企业利用计算机和数据通信网传递信息,利用电子数据交换进行结算,从而简化了业务流程,提高了金融企业的经营效率。

信息技术为各金融机构间的合作提供了一个技术平台。技术型的金融创新可以有效规避分业经营模式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限制。利用互联网的交互性,金融企业只需要聘请少数专业人员就可以解决客户购买保险、证劵、基金等金融产品时的各类疑问,从而顺利实现分销,从某种意义上这扩大了金融产品的市场并提高了业务的处理效率。

信息技术使得商业银行经营实现电子化、自助化。信息技术使得银行通过电脑和网络,就能为客户提供3A(Anytime、Anywhere、Anyway)服务。科技论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丰富多彩的金融信息服务正在成为当今金融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银行业竞争的主要服务领域之一。相关商业银行正积极开拓手机银行业务,采取全系统全程端到端数据加密等方式确保其信息安全。使这类金融信息服务在保险、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得到了更多应用。

4.小结

从文章叙述可以知道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极其宽泛,因为金融领域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宽泛的领域,主要包括了保险、证券和商业银行业务等一系列的业务范畴。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发展离不开市场的规律,只有获得了市场的认可,得到了客户的承认,信息技术才能更好的应用与金融领域.

参考文献

[1] 杨有振.金融信息化的发展与战略[J].金卡工程,2004,(9).

[2] 刘芳.对我国金融信息化的一些思考[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3,(3).

[3] 谢为安.金融工程与金融自由化[J].上海综合经济,2000,(6).

[4] 肖晟.试论当代金融信息化[J].四川大学学报,2000,(1).

金融电子化论文范文第15篇

【论文摘要】:电子银行的发展已经是各个国家不可回避的问题。文章分析了在我国发展电子银行的原因和制约条件,并指出我国要克服各种障碍,促进电子银行的发展。

电子银行的发展已经是各个国家不可回避的问题。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应该怎么做呢?是不顾其他国家的情况,只是固守自己传统的银行业务,还是跟随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立即停止自己的银行体系建设,追求全新的电子银行呢?下面我就来分析一下。

一、发展电子银行的原因

1.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一种新的支付体系与其相适应

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要求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理论告诉我们,经济领域一旦出现资源的不合理运用就会出现帕累托改进的空间。调剂资金余缺是银行的基本职能,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必将会出现规模更大的资金流,运用传统的货币支付体系将会产生各种资源的浪费,所以经济金融市场的顺利运行要求电子银行这一新的支付体系来满足更大的资金支付和转移。

2.科学技术的进步为电子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

进入21世纪,在全球范围内,以电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有了飞速发展。这就带动了网络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金融也提供了新的服务领域和服务方式。无论是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还是国内的金融市场开放方向,其趋势都将是以信息技术为依托,更加全面、高效的金融服务平台,科学技术的进步正是为这一新的发展趋势提供了可能,各种基础金融服务结合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将会使以银行业为代表的金融服务迅速发展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3.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是金融服务网络化,这一趋势促使中国要发展电子银行

金融机构国际化的发展是推动金融业务国际化的重要力量,也大大便利了国际资本的流动,形成了灵敏的国际信息网络,有力地推动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的发展。中国今年来不断开放自己的金融市场,国内的银行业服务的主要方式依然是"水泥加板凳式"的服务①,如果中国金融业要想在融入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中,自身的网络信息建设绝对不能落后于其他的国家。

4.电子银行的优势

第一,没有分支机构,具有费用开支少、服务功能全、业务市场大等优势。而商业银行完全有能力将这种优势转换为客户的低成本服务优势;第二,降低银行经营成本,增加银行利润,具有低成本高回报优势。国外有关资料表明,通过网上银行实现一笔交易所需的费用仅为1美分,不足营业网点的1%;第三,突破地域与时间的限制,具有实时优势。正是这些优势使网上银行日渐成为国内外银行业竞争的焦点。

二、中国发展电子银行的制约条件

金融业务电子化的发展趋势是无法改变的,但是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相应的技术、基础设施、法律法规等条件也存在着差异。中国要发展电子银行的制约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信用体系依然还不能完全满足电子银行的要求

金融机构经营的所有业务都是以完善的信用为基础。人们都知道在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存在或多或少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会不可避免的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更加冲击不完善的信用体系。实际上,传统的金融业务就要求比较完善的信用体系,电子银行因其自身的特殊性对信用体系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中国现在还不存在完整的信用体系,致使企业不愿意接受客户提出的信用交易结算方式,个人之间的小额交易更加的倾向于现金交易等传统的交易方式。这就对电子银行的发展形成了最大的制约。

2.城市网络基础设施比较落后

这里说的基础设施是指发展电子银行必须的网络软件和硬件设施。中国目前有一些非电子化网点以及众多独立分散的数据处理中心,还存在低档次重复投入,运行成本高服务效益差的问题。特别是县以下的银行机构,由于受资金设备的影响,普及银行电子化还存在很大的难度。中国电子银行由于基础设施落后造成资金在线支付的滞后,部分客户在网上交易时仍不得不采用"网上订购,网下支付"的办法。虽然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都建立起自己的网站,但在网站的构架和服务内容上仍然离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要求有很大的距离。这就需要中国在发展具有自己知识产权的网络设施的同时借鉴国外电子银行发展的经验,引进先进的网络技术来补充自身的不足。

3.网络安全是个大问题

金融的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讨论的热点。电子银行网络化经营更加要求经营机构提起高度的重视。由于技术开发的特殊性,电子银行面临如计算机网络病毒、网上犯罪以及软件运行等风险。计算机病毒可能毁掉整个系统,网上黑客可能破坏网络,系统软件自身的不完善可能会引起系统故障,甚至导致系统崩溃。这些都严重威胁着电子银行的安全营运。如何确保交易安全,为个人保密,就成为电子银行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目前各家商业银行虽然都采取了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了相应规定。但是在执行上普遍存在管理不严格的现象,如密码的保管和定期更换主机房的安全管理、灾难备份、病毒防范等等。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必将带来难以想象的后果。所以网络安全同样是中国发展电子银行面临的大问题。

4.法律法规难以严格约束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监管措施的发展比较落后

中国的法律法规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可是电子银行是建设对于中国的发展是一个新的挑战,各项法律建设要重新开始,所以必定存在法律建设,监管方面的问题,如对电子银行的设立及日常经营活动的相关法规刚刚出台,还不完善;电子资金的转移和银行与银行之间、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用关系如何用法律保障,服务和交易合约的合法性及可依法性均需进一步明确。

三、最后的结论

中国要建立自己完善的电子银行系统,这已经是不能改变的。要认清自身面临的制约条件,结合自己的优势选择适合自己的电子银行发展模式,完善信用体系,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加强网络基础设施投入,提高网络应用技术和安全监控技术,才能创造条件,促进电子银行的发展。只要中国突破面临的制约条件,电子银行的建设必将赶超其他的发达国家。CNAPS②的建设已经为中国电子银行系统的完善做出了很好的表率。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