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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蓝光目标行动方案范文

时间:2022-11-02 11:40:17

地方蓝光目标行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入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力度,有效抑制超限超载运输反弹势头,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稳定治超形势,净化执法环境,确保公路完好畅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行为的通知》和《市超限超载工作小组关于开展蓝光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和省市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有关规定,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行业监管、企业配合、立足源头、长效治理,做到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结合,经济与行政手段并用。重点在辖区内的非法料场、沙石场、厂矿等货物源头企业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活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二、整治目标

以清理整顿非法料场,沙石厂,厂矿等货物集散地源头企业为抓手,辅之“以路面促源头”,源头与路面治理并重,通过集中整治,达到政府责任落实,部门管控有力,长效机制建立建全,源头装载企业守法经营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蓝光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我省2010年交通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对“春雷行动”集中综合治理活动的巩固和当前治超工作的有力推进。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蓝光行动”组织机构由县政府李含存副县长为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局局长刘虎同志兼任,政府督查室、治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县治超办负责“蓝光行动”具体协调和监督检查等日常事务。

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根据各自职责,确定各自重点工作、重点路段、重点源头和区域,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干线和农村公路、货物装载源头、重点建设项目超限治理方案(于2010年9月20日报县治超办)。要按照“统一思想、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全面提升管控能力,为确保全县“蓝光行动”目标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四、时间安排及主要任务

治理公路超限运输“蓝光行动”从2010年9月1日开始至2010年12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摸底阶段(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10日)

(一)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要按各管辖范围,集中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通告。重点在沙石场,矿山等货物源头张贴、悬挂标语、横幅、散发传单,营造治理超限运输舆论氛围。

(二)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针对整治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县境内的矿山,沙石厂等货物源头地进行摸底登记造册,与相关企业,厂矿签订《治理货运源头超限超载目标责任书》。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9月11日-11月30日)

(一)、强化源头监管,重点清理整顿沙石厂,矿山等货物集散地。

(1)各乡(镇)对辖区内沙石厂、厂矿等货物集散地源头企业,进行清理、登记、整顿,向社会公示合法源头企业的各项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源头企业超限超载保证金。工商、土地、矿管、黄金按照国家关于治理超限运输的有关规定,对未经批准和私自开采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偷采、乱采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不按国家规定的装载标准违法装载,未按要求按装计量设备的企业,要予以关停整顿,起到较大的震撼效果。

(2)装载源头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协调一、二类源头企业必须保证交通运管人员进驻,并向进驻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交通运管部门要成立专职源头监管队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对我县沙石厂,厂矿等货物集散地源头企业实行进驻监管。由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责成源头企业安装静态称重设备,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不出站,装载企业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有效的治理。

(二)、强化路面治超,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逃检、绕行等非法上路行为。

(1)治理源头的同时,要注重路面的整治与配合。公路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所有公路包括通村路进行一次重新排查,完善和恢复重要路段的限高限宽等设施。不能给超限超载车辆留绕行机会。

(2)路面执法主要是交通、公路、交警部门,重点是打击超限,查处超载。交通运政、交警、公路部门一定要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办法,强化干线公路与农村公路联动机制,采取定点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工程运输车辆、非法大件运输车辆实行24小时巡查整治,有效治理绕行和短途超限运输。同时,要加强执法培训,坚持岗前培训,持证上岗;要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标准。

第三阶段:检查评比阶段(2010年12月1日—12月5日)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治超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总结,研究治超的基本经验,健立健全货物源头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制度、完善措施。巩固治超成果,确保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长期稳定。

各有关单位的整治工作总结要在12月5日前报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小组办公室,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治理情况和货物源头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评比结果全县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落实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做到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全力推动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源头治理是保障公路运输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交通运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治理源头的重要性,要切实把此项工作做为目前第一工作来抓,坚决克服畏难情绪。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治超成员单位要按照县治超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要求,合理、科学安排治理工作,加大治理力度。公安部门要对违法超限运输的驾驶人员给予违法记分处理,严肃查处强行闯站聚众闹事,堵塞交通等阻碍治超人员执行公务和威胁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治超人员和源头派驻人员的人身安全,为加强货运源头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各有关单位要通力配合,确保这次整治活动抓出成效。县政府督查室将对这次集中治理活动进行全程督查。

(三)注重舆论宣传,各有关单位要以这次集中整治为契机,利用媒体、电视进行广泛宣传,要公布一批整顿期间查处的违法超限的车辆。交通运政、公安交警部门要履行职责,对公布的黑名单驾驶员实行计分,对车辆吊销营运证,曝光严重违法行为,震慑不法分子,同时要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保护公路建设成果,建设和谐交通运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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