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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用电安全监管方案2则范文

时间:2022-09-03 09:00:44

村镇用电安全监管方案2则

第一篇

为加强我县农村安全用电和临时用电管理,营造安全用电氛围,提升全县农村用电安全水平,使电这种方便、清洁的绿色能源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客户的生产生活,构建和谐用电环境,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加强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社会管理“三个最大限度”的总要求,坚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政企联动、群众参与、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以人为本多维度开展用电安全宣教等,努力夯实农村用电安全基础,根本改善用电安全状况,构建和谐的供用电环境。确保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用电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用电安全事故发生,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到2014年,基本建立较为健全的政企联动、乡村实施、电力服务的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机制,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标准齐备,农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显著提高,农村用电安全知识得到普及,农村供用电设施规范、警示标示、标识等物防措施齐备,用电安全的技防措施完备有效,农村临时用电管理规范。

1、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运行符合规定要求。一是2012—2014年,农电公司每年至少完成1/3农村配变台区总保护,中级(分支)保护的安装配置工作。二是至2013年,各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运行管理、检测维护和投运、更换符合要求。三是各乡镇负责推动农村家庭安装使用户用末级漏电保护器,户用末级漏电保护器由用户自行购置安装,各乡镇要做好动员宣传工作,使其到2014年前得到普遍安装使用。

2、农村用电安全普及率大幅提高。一是中小学生用电安全知识得到普及。农村中小学校用电安全知识宣教形成常态。二是农村群众用电安全意识显著提高。农村群众普遍受到用电安全常识、触电急救、电力设施保护等知识宣教。

3、农村临时用电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至2013年,通过综合治理,农村挂钩用电等私拉乱接违章用电行为显著减少。农村临时用电管理规范,安装规范,保护到位,标准统一。

4、农村输配电设施安全防护水平明显提高。一是至2012年,农村10kV配电线路、配电台区等对地安全距离、交叉跨越安全距离100%满足规程、规定要求。二是至2014年,基本形成农村供用电设施规范,供用电安全的技防措施有效,警示标志标识等物防措施完备的和谐供用电环境。

三、县政府成立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县长助理、公安局局长

县发改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县农业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广电局局长

县行政执法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县农电局局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四、职责分工

(一)公安局

负责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行为。

(二)安监局

1、负责组织对全县用电客户进行用电安全监督检查,出台《农村安全用电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与农电公司联合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督促用户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农电公司配合开展全县农村安全用电隐患大排查工作。

2、负责对全县违反《电力法》、《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违章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出台《电力线路防护区内违章施工、违法建筑、违章种植治理方案》,县行政执法局、农电公司配合完成。

3、配合农电公司完成《农村安全用电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三)教育局

负责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农村安全用电常识宣教,力争将农村安全用电常识纳入课外教学范畴,出台《安全用电课外教学实施方案》和《全县农村中、小学生“和谐杯”安全用电常识演讲赛》。农电公司配合完成各种教材和读物的编制工作,并定期组织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

(四)林业局

1、负责对全县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优先规划,农电公司配合提供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防护区树木。

2、负责对全县违反《电力法》、《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违章种植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县行政执法局、供(农)电公司配合完成。

(五)行政执法局

负责配合县安监局对全县违反《电力法》、《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违章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打击。

(六)发改局

成立农村社区用电服务站,出台支持性文件,建立农村社区用电服务新模式,农电公司配合研究社区用电服务的推广模式。

(七)广电局

负责通过媒体,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及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普及安全用电知识,发挥媒体广泛优势,营造良好宣教氛围,农电公司配合完成各类宣传、访谈节目素材收集。

(八)建设局

配合安监局、行政执法局对全县在供用电设施附近非法施工、非法建筑,危及供用电设施安全运行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跟踪治理处罚。对全县农村建筑工地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农电公司配合。

(九)水利局

负责对全县排灌站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障安全运行。

(十)农业局

全力推广农业“膜下滴灌”和“指针喷灌”模式,减少农户春耕期间用电私拉乱接带来的安全隐患。

(十一)农电公司职责

1、配合县安监局排查供用电设施(包括用户)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隐患,并组织消除。

2、及时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电网安全运行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制止,同时立即上报到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并配合全过程处理。

3、负责供电设施漏电保护器的安装、普及安全用电常识的各项宣教活动,提供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材料和新闻素材。

4、负责对社区用电服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5、全力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十二)各乡镇

作为此次活动的落实主体,要起到主导作用,严格落实县政府文件要求,在各村建立社区用电服务站,并落实1—2名安全用电管理人员,同时全力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4月)

1、建立全县农村用电安全组织体系。

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全县各部门负责人和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企联动的全县农村用电安全组织体系。开展农村用电安全现状调研走访,组织召开全县加强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启动会议,对各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2、构建安全用电共建机制。

坚持以个乡镇政府为主导,深化推进政企联动、警企协同、校企牵头的安全用电管理共建机制。以规范农户家庭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安全、规范农村临时用电装接管理、强化电力设施保护为主要内容,坚持照章管电、依法治电为原则,切实做好农村用电安全工作。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2年4月-2012年9月)

1、建立健全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服务保障体系。2012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成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安全用电服务机构,在试点村(城郊乡红卫村)建立安全用电服务站,设立专职安全用电管理员。村、社负责人员任用及站内管理制度建立,人员职责。安全用电管理员应具备条件、用电安全技术培训由农电公司负责。待遇由村、社负责。

2、完善供电用电合同管理阶段(2012年4月中旬至7月中旬)。集中开展《供用电合同》及《农村安全用电协议书》签订普查工作,由农电公司组织供电所负责具体实施,当地乡镇及村政府配合。以后新发生合同及协议均须通过村社安全用电管理员验收盖章批准方可给予供电。

3、开展安全用电隐患专项整治阶段(2012年4月下旬至2012年6月)。开展两次集中行动,一是:安监局与行政执法局、建设局、林业局、农电公司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农村中低压配电设施隐患;电力设备对地、交叉跨越距离不足;对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违章建房、违章施工、线路防护区内树木、堆放物等违章现象进行集中整治。二是:安监局与农电公司等部门联合乡、村政府联动,深入用户开展用电安全隐患地毯式大排查行动。

4、建立农灌安全用电服务阶段(2012年5月以前)。农电公司、当地安全用电服务站要结合本地区农事及农牧种养殖等特点,建立农灌安全用电服务等农事用电长效机制。开展安全用电宣传,用技术现场培训指导、监督检查等。

5、开展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阶段(2012年4月开始)。农电公司、乡村政府、当地安全用电服务站要协调配合,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安装、指导正确使用、维护等工作。用户安装由用户购买装置,农电公司无偿安装。对农村用户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率优先达到100%的村,给予当地安全用电服务小组适当奖励。

6、安全用电常识宣教普及阶段(2012年4月-9月)

(1)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由教育局同农电公司共同编制农村安全用电手册和农村中小学生安全用电知识教材,将农村中小学生安全用电知识教育纳入课外教学内容。组织开展全县农村中小学生“和谐杯”用电安全演讲大赛。

(2)开展安全用电“送戏、送电影下乡”活动。由农电公司、广电局等单位联合,将安全用电知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教,提升安全用电的普及效果。

(3)开展中小学生及老师、家长参加的安全用电知识竞赛活动。教育局及农电公司联合组织开展,广电局负责竞赛活动的宣传,力争将决赛现场在县电视台全程播放。

(4)建立常态宣传机制。印发安全用电常识、电力设施保护等方面的手册、画册、宣传材料及多媒体宣传片,结合农事特点,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进行宣传安全用电、电力设施保护等方面的常识。制作农村安全用电、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公益广告,利用县电视台、广场“传媒屏”进行循环播放。

(三)总结交流阶段。(2012年10月)

2012年10月份,总结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逐步形成完整的服务农村用电安全的工作标准,有序推进全县农村社区用电机构构建和完善。

(四)强力推进及巩固提升阶段。(2012年11月至2014年9月)

2012年四季度,在试点乡镇召开现场会,推广实施电力服务共建机制,构建农村集体资产和居民自有资产的运行管理长效机制。至2013年2季度,力争80%以上的乡村建立村级群众性用电安全管理组织。2014年底前,县域共建组织达到90%以上,基本建立村级群众性用电安全服务机制,确保和谐的农村供用电环境基本形成。2013年12月以前,确保用电安全常识宣教率、掌握率均达到100%

农电公司按照农网改造升级技术标准,开展标准化线路、配电台区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对乡镇、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区域、中小学校周边供用电设施开展绝缘化改造。至2014年前,结合农网改造升级加大对老旧台区和供电设施的改造力度。至2014年9月以前,达到全面完成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应用普及工作目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县政府文件精神,多方联动,紧密配合,迅速行动,广泛发动,及时总结,全力以赴,力求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组织机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推动农村用电安全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细化工作方案。根据县政府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分解目标计划,落实责任。

(四)严格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强对各阶段、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制订具体措施。分阶段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和通报,确保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五)及时总结交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分析总结农村用电安全工作阶段成效、存在问题及有关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实现持续改进、构建和谐的农村用电安全环境。

第二篇

为进一步推进惠农工作的开展,切实加强农村用电安全工作,使农村群众用上“安全电、放心电”,进一步规范农村用电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推动构建和谐的农村供用电环境,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意见》(农〔2011〕1065号)和《“你用电我用心”实施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工程方案》(〔2011〕66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中央关于社会管理“三个最大限度”的总要求和国家电网公司的部署及指导,深入实施“三新”农电发展战略,坚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政企联动、群众参与、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发动农村群众参与,通过完善标准体系、管理体系、责任体系,强化物防和技防措施,以人为本多维度开展安全用电宣教等措施,努力夯实农村用电安全基础,根本改善农村用电安全状况,构建和谐的农村供用电环境。切实提升全县人民群众用电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用电安全事故发生,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使全县人民群众得到最大实惠。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发展战略为目标,到2014年12月底,用三年时间基本建立较为健全的政企联动、乡村实施、电力服务的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机制,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标准齐备,农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显著提高,农村用电安全知识得到普及,农村供用电设施规范、警示标示标识等物防措施齐备,用电安全的技防措施完备有效,农村临时用电管理规范。

(一)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运行符合规定要求。一是至2012年底前,实现农村配变台区总保护应装必装,中级(分支)保护按规定配置。二是至2013年,各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运行管理、检测维护和投运、更换符合要求,确保正确动作。三是推动农村家庭安装使用户用及末级漏电保护器,到2014年前得到普遍安装使用。

(二)开展宣教,农村用电安全普及率大幅提高。一是中小学生用电安全知识得到普及。县供电公司开展农村中小学校用电安全知识宣教(每学校每学期不少于1次),形成常态机制。二是农村群众用电安全意识显著提高。结合农事特点,在每个乡(镇)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用电安全集中宣传普及活动,农村群众普遍受到用电安全常识、触电急救、电力设施保护等知识宣教。

(三)农村临时用电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至2013年,通过综合治理,农村挂钩用电等私拉乱接违章用电行为显著减少。农村临时用电管理规范,安装规范,保护到位,标准统一。

(四)农村配电设施安全防护水平明显提高。一是至2012年,农村10kV配电线路、配电台区等对地安全距离、交叉跨越安全距离100%满足规程、规定要求。二是至2014年,基本形成农村供用电设施规范,供用电安全的技防措施有效,警示标志标识等物防措施完备的和谐供用电环境。

三、具体任务

实施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工程工作,重点要“完善三个机制,建立两个体系,提升一项能力”。

(一)建立健全服务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保障体系。完善服务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组织体系,完善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标准制度体系。2011年11月底前,建立健全服务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组织体系;完善健全服务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并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

(二)推动构建政企联动、乡村实施、电力服务共建机制。推动由政府牵头、主导,建立乡(镇)、村为主体,县供电企业参加的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共建组织,实现政企联动、乡村实施、电力服务共建机制。结合当地农村实际情况探索农村用电安全宣教、规范农村用电设施管理新方法;探索供用电设施保护的新措施;探索构建乡村(社区)电力服务组织,为农村集体及农户用电设施提供服务、强化用电安全管理的新方法。2014年底前,“政企联动、乡村实施、电力服务”共建组织达到90%以上,基本建立村级群众性用电安全服务机制,确保和谐的农村供用电环境基本形成。

(三)提升供用电安全保障能力。严格供电用合同管理,依法明确供用双方的责任界面;结合农网改造升级等工程实施,提高农网装备水平;分析解决当前农业排灌存在的用电安全问题。2012年实现供用电合同及临时用电协议规范、供用电双方责任和产权分界点明确(高压及动力用户产权分界以供用电合同相关条款为准;普通居民用户以用户表下出线5cm处为界,往电源侧方向产权属供电企业,往用户侧方向产权属用户),2013年前完成危及人身安全的农村中低压配电设施隐患整改,按照农网改造升级技术标准对乡镇、农村人员集中居住区域和中小学校周边供用电设施开展绝缘化改造;2014年前,结合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大对老旧台区和供电设施的改造力度;2014年前达到客户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装必装目标。

(四)健全专业技术体系。按照变台出线开关安装总保护,分支线首端或线路末端(集中安装电能表箱、农业生产设备的电源配电箱)安装分支保护的原则,开展总、分支两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改造、维护。2013年9月前全面推进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用普及。

(五)建立农村用电安全宣教长效机制。普及农村中小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提高农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2012年前,力争使中小学校师生普遍掌握用电安全常识、基本安全用电技能、触电急救、电力设施保护等知识;2013年前,将用电安全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生课外教学内容;2013年前,基本实现农村户户拥有用电安全基本常识读本(手册、图册);2014年前,农村群众普遍受到用电安全常识、触电急救、电力设施保护等知识宣教。

(六)建立完善服务农村用电安全工作评价机制。通过对各单位服务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实效进行量化评价,促进本实施方案目标的实现。2013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县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制度健全,标准完备,管理统一,运行规范,成效显著的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县、乡(镇)、村三级组织。为保证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工程工作的有效开展,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县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供电公司。同时乡(镇)、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村要明确专人进行管理。由县、乡(镇)、村三级管电组织和供电公司负责协调统一管理,共同履行各级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这项惠农工作落到实处。乡、村两级管电组织人员的推选要结合当地供电所意见,把懂业务、懂管理、责任心强、在群众中威信高的干部推选上来。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工程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全县所有群众从中将得到实惠,各单位要站在惠及民生的高度,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积极配合,把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工程工作开展好、落实好,各乡镇、村要争当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工程工作的排头兵,真正把这项惠及全县广大群众的好事做好。

(三)严格落实奖惩。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并依据考核内容对各乡(镇)、村管理组织每月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实行“责任到人、考核到人”的管理机制,严格进行奖惩,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要全县通报表扬,对履职不到位要通报批评,对因履职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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