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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经济转型任务分解方案范文

时间:2022-03-18 11:46:27

市政经济转型任务分解方案

一、经济转型攻坚战的目标任务

1.加快工业结构调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5%以上。提升装备制造业水平,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工业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加快培育战略新兴产业,新兴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工业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加快服务业发展,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十二五”末要达到37%,其中,年达到33%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优化农业生产结构,特色优势农业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0%,畜牧业及经济作物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5%。

牵头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畜牧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全社会科技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1.25%以上;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8%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节约型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单位GDP能耗下降3.5%,COD排放量削减3.3%,SO2排放量削减5.3%。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领先。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6.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640亿元,增长18.3%以上;实现利润总额239亿元,增长26.4%以上;利税率达到10%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经济转型攻坚战的重点工作

7.突出产业结构调整,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以项目建设扩大增量、优化存量。以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以增量调整带动经济转型。全年实施产业转型升级项目400个,总投资1637亿元,完成投资600亿元。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服务业发展局,各县(市、区)政府

(一)重点推进工业结构调整

8.以提高加工度、提高集中度、提高技术含量和提高核心竞争力为主线,积极培育战略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全年实施工业转型升级项目261个,总投资1182亿元,完成投资350亿元。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9.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结合我市自身优势,谋划符合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加快培育骨干企业,帮助企业在关键技术方面进行创新和引进,尽快形成产业化生产能力,力争在国内形成领先优势。重点抓好60个,总投资478亿元的重大项目,今年完成投资112亿元。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0.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着力提高技术创新、系统设计和系统集成能力,发展壮大整机装备制造,加快“动力谷”建设,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开工建设中信重工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国机重工产业园、725双瑞科技特种装备产业基地等项目,加快一拖集团年产10万辆重卡、恩梯恩LYC公司年产5000万套汽车轴承等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1.新材料产业。依托新材料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加快形成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新材料与智能绿色制造体系。重点发展钼、钨、钛等新型合金材料、新型功能材料、新型化工材料、电子信息材料和纳米材料,努力建设全国重要的新材料产业基地。加快万基年产20万吨氯化钛白粉、麦达斯轨道交通车辆用铝合金型材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铜一公司年产15万吨双金属复合板带等项目。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2.新能源产业。依托太阳能光伏产业规模优势,风电轴承和叶片骨干企业优势,及中信重工核电锻件技术优势,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设备、风力发电设备核心部件、核电设备等新能源装备。积极发展太阳能光热光伏发电、核电、余热余压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中航光电公司光电技术产业基地、四季沐歌太阳能热利用基地二期等项目建设;开工中硅高科年产120MW电池片及组件、上海超日年产200兆瓦电池片扩建、阿特斯公司年产600兆瓦太阳能级晶硅长晶切片扩能等项目;积极推进中硅光伏园、超日光伏园等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3.新能源汽车产业。把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突破口,依托锂离子动力电池及整车制造企业,重点发展以锂离子动力电池为核心的电动车及新型混合动力车产业。加快推动锂电池基地建设,成立电池研究所,建立电池检测中心,着力打造“中国锂电池之都”。利用我市已有的汽车生产资质,尽快实现规模化生产,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重点推进中航锂电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建设进度,开工建设中集凌宇新能源汽车项目。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4.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中信水泥余热成套设备、垃圾发电设备、河柴重工煤层气发电机等节能环保设备,争取在能耗减量、资源化再利用、系统优化、工业环保和建筑节能等领域有所突破。加快推进中信重工垃圾焚烧设备研发,争取尽快形成产业化。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住建委,各县(市、区)政府

15.信息产业。依托空导院、613所、中航光电、凯迈测控等企业优势,重点发展光电探测、光电显示、光电器件及新光源四大领域,积极发展自动控制、物联网、通信、视听、软件开发及服务外包等产业。尽快开工建设恒生科技园、微软技术中心项目。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局,各县(市、区)政府

16.生物医药产业。依托鸿安生化、惠中兽药、普莱柯生物等骨干企业,促进医药中间体和现代医药项目研发、中试和产业化,重点发展抗生素类和抗流感特效药的医药中间体、动物药物、现代中药、天然药物单体提取、疫苗等,推进医疗设备技术攻关和规模化生产。重点实施普莱柯生物公司新型猪用疫苗、禽用疫苗、诊断试剂及试剂盒车间建设、民生制药改造扩能项目。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17.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重大项目为载体,用增量创新带动存量调整,通过突破关键瓶颈技术、拉长产品链条、发展精深加工、推动兼并重组,努力提升核心产业竞争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做大做强装备制造、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电力能源等传统优势产业。开工建设精密轴承产业园、石化45万吨PX、煤化集团90万吨PTA、伊川龙泉金亨2×60万千瓦机组等项目,加快石化新建1000万吨炼油、新电2×6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LYC轴承公司老厂区全面升级改造工程,确保年全面完工;加快洛玻、白马集团整体搬迁改造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

18.加快落后产能淘汰。严格按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坚决淘汰电力、水泥、钢铁、化工、铁合金、有色金属、铸造、印染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其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水泥50万吨、铁合金4000吨、小火电20万千瓦以上。对占我市用电量60%以上的电解铝、多晶硅等行业进行改造,降低能源消耗。争取年内完成300KA以下电解槽淘汰任务,多晶硅每吨电耗降到18万度以下。重点推进中硅公司副产物综合利用高技术产业化、中硅公司48对棒多晶硅还原炉研发及产业化、昇扬硅业年产5000吨化学物理法多晶硅、万基铝业500KA电解铝槽技术改造、一拖集团煤气系统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在新电集团、骏马化工、石化总厂等企业推进洁净生产和循环经济试点。继续限制“两高一资”型产业发展,城市规划区内严格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准入,实现低碳发展。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快服务业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

19.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坚持做大规模与提升层次并重,发挥优势,培育亮点,突破瓶颈,拓展领域,努力实现文化、旅游、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家政服务等全面提速发展。年实施服务业转型升级项目82个,总投资410亿元,完成投资220亿元。

牵头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20.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充分发挥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文物资源、旅游资源优势,加快具有河洛文化特色、牡丹特色、帝都文化特色等文化产品的开发和推介力度,大力发展传媒、影视、动漫、演艺和工艺美术等行业。加快推进无线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筹备成立手机电视台、网络电视台。建设田汉梦幻剧场、百戏园等文化基础设施,争取首部原创3D动画电影《牡丹》年内上映,打造《洛神》、《君山追梦》演艺品牌节目。支持平乐牡丹画专业村等十个文化产业示范村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文物局、旅游局、服务业发展局,各县(市、区)政府

21.做大做精旅游业。坚持大旅游发展理念,突出旅游与农业、工业、文化、科技、体育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实施十大旅游行动计划,争创全国文物旅游示范区。年实现接待游客6630万人次,入境游客52万人次,旅游总收入348亿元的目标。提升龙门、白马寺等知名旅游景区品牌和牡丹文化节、河洛文化旅游节等知名旅游节会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开发唐三彩、牡丹工艺品等旅游商品品牌,加快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抓好隋唐遗址核心区天堂明堂遗址恢复项目、汉魏故城五大都城遗址保护展示工程项目、古城历史文化街区提升改造项目、玄奘故里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老子道教文化园区、定鼎门博物馆等35个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和龙头企业,加快龙门、交通、航空、餐饮等四大旅游集团建设,推动旅游企事业单位改革。

牵头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文物局、服务业发展局、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

22.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紧紧围绕制造业发展需求,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生产性服务业社会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促进制造业研发、生产、销售和物流成本的进一步降低,增强综合竞争力。加大物流领域信息技术开发应用的步伐,通过物联网技术,提升物流业整体发展水平。重点发展食品冷链、医药、轴承、三车及零部件、石化、邮政、花卉、建材等8个物流行业。开工建设工业物流园区、唐都农副产品物流园区、通和农产品物流园区、豫西国药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争取宜阳福润冷链物流中心、新春都冷链物流中心竣工投用,加快三车及零部件物流园区、中邮物流快递网平台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23.加快培育信息服务业。加快推进中国移动全国客服中心及客服中心、恒生科技园、863软件孵化器等项目建设,支持用友、金蝶、众智等软件企业发展。着力提高旅游信息化水平,建设好旅游体验网和旅游网手机版,将旅游网打造成为信息、咨询、搜索等于一体的多功能网络服务终端。积极推进服务外包,积极做好申报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工作,争取申报成功。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局、旅游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24.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业。整合现有资源和企业,推动养老、托幼、保洁、物业管理等服务企业发展,新培育2—3家家政龙头企业。加强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服务业发展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5.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标,突出做好“三篇文章”,发展现代农业。全年实施农业转型升级项目57个,总投资45亿元,完成投资30亿元。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工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

26.加快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争取畜牧业及经济作物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5%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农业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7.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发展适应性种植,扩大“小杂粮”面积,年新增小杂粮15万亩,建设10个高产示范区。加快发展特色农业,新发展蔬菜1.5万亩、牡丹及环市区花卉苗木4万亩、核桃11万亩,烟叶面积稳定在22万亩,中药材总面积达到70万亩。加快养殖业结构调整。支持发展现代畜牧业,争取建设50个规模化、标准化的养殖示范场和养殖小区,新增奶牛1万头。发展林下规模养殖150万只,存栏规模达到300万只。肉牛、生猪、家禽饲养量分别达到108万头、445万头、4600万只。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畜牧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8.着力推动土地流转。按照“农民自愿、依法有偿、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的原则,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等方式,推动农村土地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流转,提高土地产出率,提高农业专业化、集约化水平。年实现土地流转面积35万亩。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工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29.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促进一、三产业融合。依托南部山区和城市周边森林公园,使特色农业旅游成为旅游业的重要产业链条。加快建设红山樱桃、缑氏葡萄等10个果蔬采摘园,陆浑、小浪底、西霞院、故县水库等4个休闲旅游区,培育建设50个特色旅游村镇。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工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快推进产权结构调整

30.坚持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调整互促并进,继续深化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

牵头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1.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推动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积极吸纳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以洛矿集团等优势企业为平台,通过收购、兼并、投资等方式整合区域内矿产资源,提高资源集中度。以石化、伊川电力、万基控股、中铝洛铜、中硅高科、北方玻璃、双瑞科技等优势企业为依托,通过合资合作、技术入股、兼并重组等方式,加快推进产学研融合。年内完成春都集团等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和物产集团、黄河水泥、第二水泥厂等企业依法破产工作。强力推进工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建筑、粮食、旅游等领域的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通过整体改制、拍卖、兼并和吸纳民营资本入股、企业员工和经营者持股等多种形式,实现产权多元化。年底实现改革工作大头落地。

牵头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2.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按照“非限即入”、“非禁即进”,放宽、放活、放手发展民营经济,促进民营经济向高端、高附加值方向转变,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赢利空间,力争非公有制经济占GDP比重提高到50%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3.强力推进企业上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积极推进中信重工、北方玻璃、通达电缆、隆华传热、普莱柯生物等企业上市,努力实现洛钼集团、一拖集团回归A股市场,力争年内完成5家上市目标。

牵头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四)加快创新体系建设

34.突出技术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产学研相结合,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以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推动产业技术升级。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35.加快研发中心建设。年,在巩固提高我市现有的112家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研发能力的基础上,省重点百户转型升级企业要全部建立市级以上研发中心;市50户重点企业中的制造业企业要全部建立研发中心;全市规模以上制造企业建立市级以上研发中心的比例要达到15%;力争今年建设“高速重载轴承”1个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生物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现代装备制造等领域建设8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

36.加快重点(工程)实验室建设。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设或联合建设重点实验室,力争在农用机械装备建设部级重点(工程)实验室1家,培育一拖、轴研科技、洛玻、科技大学等建设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4家,市级重点实验室5家。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

37.加强发明专利转化。加大对专利申请的扶持力度,出台鼓励企业职工创造、创新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运用专利技术,加快专利技术的成果转化。力争年专利申请量达到3000件以上,较去年增长5%以上,其中发明专利860件,占专利申请量的28.6%。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8.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我市50户重点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达到3%以上。年力争高新技术企业总产值达到600亿元,增加值达到160亿元。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9.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加强科技孵化基地和创业基地建设,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撑体系。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充分利用和整合技术交易供需与服务资源,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平台,解决由于信息不畅所带来的需求缺口与供给过剩并存的问题。健全促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策保障体系,调整和改革现有科研激励考核机制,引导高校、院所建立以应用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建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激励制度,规范技术转移行为,维护技术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0.加强创新型产业聚集区建设。加快产业聚集区创新能力建设,80%以上科技扶持资金要用于支持产业集聚区共性技术和产业链提升技术的研发,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高加工度企业的集群发展。年,力争2家获得省级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称号。积极推动高校、科研单位与各县(市、区)及17家产业集聚区的全面合作,每个产业集聚区要与1—2家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为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快优化产业布局

41.按照符合城市功能和总体规划要求、体现产业发展内在规律、与城市环境和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和外部环境配套能力相协调的原则,优化产业布局。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规划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42.加快产业向集聚区集中。通过土地、环境容量、资金等要素配置,引导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模式,通过产业链招商,吸引更多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聚,打造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平台。逐步形成石化及精细化工、装备制造、硅光伏、有色金属加工、新型建材、新能源等主业突出、特色明显的产业集聚区。加快产业集聚区的发展,17家省级产业集聚区全年完成投资650亿元以上,新入驻企业400家,新开工千万元以上工业项目300个,新增从业人员5万人。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金融办、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43.调整城市区产业布局。城市规划区主要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布局高端制造业和产业研发基地。在中心城区和县城核心区内、高速公路沿线、伊洛河流域、主要水源地严禁布局新的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中心城区的三类工业企业和污染企业,年都要谋划启动搬迁改造,实现“退二进三”;二类及以下企业都要进行节能减排改造,实现清洁生产。今年重点实施洛玻、白马集团搬迁改造。

牵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

(六)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

44.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逐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循环率,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和谐统一、持续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公用事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45.着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城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以建筑节能为重点,全面提高城市土地、热、水、油、气等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46.推进建筑领域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年建筑节能中心城区实施率达到100%,县(市)实施率超过82%,年竣工建筑节能面积300万平方米。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党政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率先实施节能措施并严格监管。保持“国家可再生资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荣誉,实现年节约标准煤7万吨。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47.加快实施城市集中供热分户计量。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三同步”要求,从年开始,我市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把入网关,全部实行分户计量;现有民用建筑逐步改造为分户计量。年中心城市集中供热分户计量改造率力争突破30%。两年内完成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公用事业局、环保局

48.提高城市气、水利用效率。加快燃气、热力、自来水管网新建、改造。年新建燃气加气站3座,铺设管网80公里,完成投资1亿元。“十二五”期间,每年新增城市管道燃气用户4万户。积极实施北城区50公里供水管网改造和新建加压站5座,完成4万户城市供水分户计量改造。实施阶梯式水价。推进城市出租车、公交车油改气,降低城市汽车尾气排放。

牵头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49.严格土地管理。大力推进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在用地指标上对标准化厂房项目给予优先保障。积极盘活使用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和批而未用土地,逐宗定出盘活利用的方案,确保“地尽其用”。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提高建筑容积率,增强单位土地面积人口承载能力。严格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管理,新上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不低于0.8、建筑系数不低于30%、绿化率不超过20%、配套生活设施用地比例不超过5%、投资强度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争取土地整理资金9000万元,完成整理土地面积4000公顷。

牵头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50.大力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矿山企业“三率”考核,运用经济手段支持和激励矿山企业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引导新老矿山建设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基地。

牵头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1.努力构建环境友好型城市。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目标,积极推动碧水蓝天工程建设,努力构建环境友好型城市。

牵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2.大力实施碧水蓝天工程。继续实施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行动。重点对国(省)道、高铁、高速和旅游沿线两侧1公里内及机场周边区域的废弃烟囱和水塔,飞机场周边500米内的燃煤手烧炉、冲天炉和大气污染严重企业,城市区内的所有餐饮业服务业单位等进行综合整治。着手实施地表水体净化综合整治行动。在—2013年三年间开展城市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及升级改造、城市区河渠及排污口整治等市区水环境整治,县城和沿河主要乡镇污水处理工程或人工湿地建设等县(市)地表水环境整治,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全市涉水企业环保整治等共计四大项9项具体整治工作。通过实施大气、水环境净化工程,到2013年实现城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好于II级标准的天数超过310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100%,全市地表水环境彻底稳定消灭劣Ⅴ类水质,实现洛河、伊河水质进入市区前稳定达到Ⅲ类,流出市区后稳定达到Ⅳ类。市地表水出境水质达到Ⅳ类,达标率90%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业发展局、发展改革委、公用事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53.加快城郊森林绿地建设步伐,构建城市绿色屏障。进一步巩固城市、县城周边森林公园、防护林带绿化成果,扩大规模,通过改善植物配置、完善服务设施、逐步提高休闲观光功能。要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充分发挥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建设好城郊森林,打造绿色屏障。

牵头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4.努力构建环境安全大市。强化机制,从严追究,坚决打好安全环境创优攻坚战,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努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2012年月底前在全市所有井采非煤矿山、2013年底前在全市有所煤矿建成井下人员定位、矿井监测监控、压风自救、矿井供水施救、井下紧急避险、矿井通风联络六大系统;年主汛期到来前完成108座尾矿库加固整治工作,安装完成首批尾矿库在线监控设施并投入使用,变汛期防控为全年防控;年底前在全市432处重大危险源安装适时监控设施,实现24小时在线监控,确保安全运行。

牵头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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