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09:46:57
第一条全面监督检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医疗安全、特殊药品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爆、中毒)。
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第二条监督检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情况;
特种职业工种经培训持证上岗情况。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第三条监督检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医用氧安全管理措施和操作规范落实情况、使用记录和定期检测情况。
第四条监督检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整体环境、院容院貌、科室布局和清洁卫生。
第五条每年至少两次监督检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有关医源性感染各项监测指标及控制、重点部门的管理,全员医源性感染知识培训情况,并通报检查结果。
第六条每季度监督检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登记制度、警示标识、清洗消毒、收集、存放及运送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按规范定期进行自查,举办单位不定期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