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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标准化建设意见范文

县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标准化建设意见

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是一项政策性强、程序要求严格的重要经济活动,也是比较容易产生腐败的领域。我市多数区、县都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交易中心,由政务中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开评标及部分公共资源交易的现场管理。县、区政务中心均反映存在缺乏具体工作标准和规范,各地专家库容量太小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政务系统标准化建设,预防腐败行为发生,根据**办发[2009]18号文件精神,现就交易场所标准化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各县、区政务中心要结合自身实际搞好交易场所标准化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规范有序、廉洁高效、依法诚信,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兼顾效益的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模式,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项目成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化,运作的规范化,效益的最大化。

二、总体目标

建设规范的运作平台,健全完善的配套措施,确保各类交易活动信息畅通、运作程序规范、交易监管到位,杜绝各类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标准化的交易场地

1、各县、区交易场所设立不少于一个开标厅和一个评标室。

2、评标室应保持单一用途,位置相对独立便于监控,有条件的可在评标室内设立卫生间。

3、开标厅应有唱标结果显示设备,评标室应有专用的电脑及打印机。

4、建设开标现场及专家评标监控系统,音像资料的保存时间不短于30个工作日。

(二)制定规范的现场管理制度

各县区应依据自身场地特点结合实际制定各项现场管理制度,现场制度应包括:

1、《招投标现场管理工作程序规定》

2、《招投标项目值班管理工作人员职责及纪律》

3、《招投标项目资格预审、开标及评标现场监督要点》

4、《招投标项目开标会纪律》

5、《招投标项目监督管理人员须知》

6、《招投标项目招标人(含机构)注意事项》

7、《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须知》

8、《评标专家抽取工作人员守则》

9、《招投标项目评标专家须知》

(三)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

目前,经济发达地区电子招投标技术的发展已经十分成熟,深圳已开始实施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该系统已获国家发明专利)。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府发[**]14号)文件鼓励推行电子招标的精神,我市电子招标工作于**年12月22日开始,按照遂招监委[**]4号、[2009]2号文件精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交易中心已经在其网站

上建设了安全、稳定的网上报名系统,能及时经备案的招标公告及补遗通知,招标过程中的报名、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清单、图纸)获取、质疑、澄清等均在网上完成,报名名单实现了全程封闭及标前解密,能有效杜绝串标和围标行为发生。各区、县政务中心要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防止各种腐败现象的产生,杜绝“阳光下的犯罪”。

(四)规范专家抽取及使用

针对目前各县、区政务中心反映较为强烈的地方专家库容量太小、抽取方式不规范、抽取过程不易监管等问题,市政务中心已委托专业机构开发了仅包括我市三县两区评标专家的网络版专家抽取系统。该系统整合全市三县两区的专家资源,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专家共享,系统对抽取过程和结果实行永久保存并设置了监督通道,使监督部门对专家库使用全程进行监督。该系统可用于区、县限额以下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所需经济技术评标专家抽取。各县、区政务中心如使用该系统,应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相应管理制度,规范对抽取工作人员及专家的管理。

**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