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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强化村务公开管理指导意见范文

全市强化村务公开管理指导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落实措施,确保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实效;;;进行讲述。其中包括:增强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程序、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积极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的程序、加强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等,具体材料详见:

为进一步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各级党委政府要增强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工作,真正把这一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强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㈠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必须向群众公开。村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包括:⑴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⑵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⑶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⑷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及使用情况;⑸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的实施情况;⑹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收支情况;⑺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⑻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收支情况;⑼农民负担的各种费用情况,农村费税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⑽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⑾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⑿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⒀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⒁协助上级政府开展工作情况;⒂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是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收支情况。

㈡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程序。各村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布栏,定期将有关事项公开。公布栏旁要设置意见箱,方便群众提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村务公布栏要尽快整治。村务公开以村务公布栏为主,以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播电视、电脑触摸荧屏、网络等其他形式为辅。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公布。村财务收支每月10日前公布上一月份财务收支状况。村务公开的程序是: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及时公布。

㈢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在村民代表中分别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各3-7名,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主要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监督小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活动,每年一次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汇报监督情况。村民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随时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监督小组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督促村委会重新公布;也可直接向村党支部(党总支)、村委会询问,村委会应在10日内予以解释和答复。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民主理财小组长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长兼任。其主要职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参与制定本村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否决不合理开支。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开展一次活动,每月5日为小组活动日。村民对本村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时,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账目,有权要求村干部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名。

㈣积极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土地承包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经费筹集和建设承包方案等,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涉及农村土地承包、调整等重大事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民主决策。村民委员会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策的事项,会前要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会后要及时公布表决结果;对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应在通过之日起7天内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除发生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召开相同形式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书面记录,参加会议的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并妥善保存。

㈤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的程序。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原则上要遵循以下决策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组织实施和办理。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决策程序提请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新晨

㈥加强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换届后的工作移交制度、村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工作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集体财务审批制度等,用制度规范村干部和村民的行为,做到村级事务由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加强领导,落实措施,确保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关系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并与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要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支持和引导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㈡加大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要建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长效运作机制,做到工作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有情况通报。要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纳入村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通过严格考核,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对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的,要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㈢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党组织要领导和支持农民群众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监督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及时听取群众意见,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农村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带头执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村级组织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团结广大农民群众,齐心协力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