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卫生局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指导意见范文

卫生局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指导意见范文

卫生局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指导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中药材产业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1.总体要求。紧紧抓住国家振兴中医药产业的良好机遇,把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振兴新安医学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按照“抓龙头、建基地、创品牌、兴产业”的发展思路,培育扶持中药材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中药材基地建设,打造中药材名优品牌,努力把中药材产业培植成我市的支柱产业。

2.工作目标。到**年,中药材种植总面积达12万亩,其中规范化种植面积5万亩,规模以上加工企业营销年收入达3亿元;千亩以上的种植基地达到8个,其中特色中药材种植基地2个,将我市建成全国主要特色地产中药材种植基地之一;大力发展中药龙头企业,重点开发中药材深度加工,培育1家5000万元以上龙头企业,争创2个省级知名品牌;完成市政府制定的中药材“532”提升行动任务指标分解计划(见附件)。

二、突出重点,促进中药材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3.推动新安医学的保护与振兴。我市中药材资源丰富,是全国重要的药材产地之一。作为**文化重要组成部分新安医学的保护与振兴,离不开**中药材的开发与利用,中药材产业化的发展将为新安医学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实物基础。各地要积极探索加快中药材产业化发展、保护振兴新安医学的有效途径,加大对医疗、科研和中药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投入,充分开发、应用好地产中药材和新安医学这一宝贵资源,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为人民的健康事业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4.提高中药材产业化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中药材科技创新体系,建立我市医药科技推广应用平台,将中药材科技开发和产业化服务作为最主要的任务之一。大力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中药饮片炮制和质量控制技术等的研究,积极争取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人员来我市进行中药研究开发,与企业共建中试基地、推广基地,带动中药产业快速发展。科技部门负责在中成药的新药研发、新工艺研究等项目上给予资金优先安排,提供技术支撑。

5.促进中药材基地规模化发展。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种植结构,扩大地产名优中药材生产,重点扩大**贡菊、杜仲、山茱萸、垂盆草等种植示范效应,因地制宜发展规模种植。依托我市丰富的中药材资源优势,实施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中药产品开发、新产品生产三位一体的中药产业现代化工程。鼓励中药材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建立中药材原料基地。引导企业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推动实施GAP或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基地建设。采取商标注册、申报国家地理标志、评优选优等方式,提高地产名优药材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结合我市特色中药材,重点抓好**、**、**区的贡菊,**区的垂盆草、木灵芝,**的山茱萸、绿梅花,祁门的金银花、杜仲,黟县的杜仲等特色中药材基地建设,打造“一镇一品”、“一村一品”的特色中药材基地。农业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村开展中药材种植,提供有关政策支持,规划实施中药材基地建设,加强中药材种植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林业部门负责提供木本中药材种苗培育、种植技术指导;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做好中药材产业化发展调研,在实施特色基地建设的基础上推行GAP规范化试点工作。

6.积极扶持中药材产业化龙头企业。对现有龙头企业进行调研,掌握企业现状,并给予指导帮助。认真实施“振兴皖药行动计划”中的“中药材提速增效工程”,积极培育一批中药材龙头企业,开展深度加工,发挥带动作用,支持其向保健食品、食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色素等领域拓展,促进龙头企业健康发展。积极组织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基地)申报省级龙头企业。按照“大规模、高水平、多层次、强带动”的要求,把龙头企业建设作为深化中药产业升级、构建现代农产品加工体系的重中之重。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和有效措施,为中药材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支持其上品种、上项目、上规模。加强对龙头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着力建设一批企业家队伍。适时组织龙头企业赴外地参加展示展销、贸易洽谈和招商等活动。积极扶持、重点培植壮大祁门金银花技术研究中心、**雅氏茶菊有限公司、**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龙源药业有限公司等一批龙头企业。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的原则,以**华仁堂药业(饮片)有限公司、****药饮片有限公司为依托,大力发展中药饮片加工业。

7.增强中药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软环境建设,采取更加灵活、优惠的政策,吸引国内外大企业来我市投资建基地、搞加工。帮助龙头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开展合作,鼓励外地同行业相关企业以参股、控股等方式,联合、兼并、重组市内企业,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经济管理部门负责引导企业融资、招商,在技改项目上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8.积极发展中药材中介服务组织。在我市现有15个中药材专业合作组织的基础上,大力支持兴办中药材专业合作组织,在优良种子(种苗)选购、市场营销等方面提供有效导向信息,使其切实发挥中介服务作用,成为政府的帮手、药农的益友。

9.强力推进品牌化建设。切实把品牌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在**贡菊取得原产地保护地理标识的基础上,争创更多名牌产品,做强做响“生态品牌”、“原产地品牌”等特色品牌。各区县要选择若干优势中药材品种,围绕市场搞加工,围绕加工建基地,突出特色,扩大规模,提高档次,形成“特色+规模+档次”的经营格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指导企业建立质量标准并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生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农残、土壤、大气、水质环境监测,为优化中药材生长环境提供服务。

三、强化措施,确保中药材产业化发展目标实现

10.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制定和完善推进中药材产业化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激发农民自主创业的潜能,营造鼓励农民种植中药材、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社会氛围和创业环境。抓住人才强市战略推进工程实施的机遇,健全服务体系,完善配套政策,建立有利于产业化发展领军人物成长的体制机制,在中药材产业化发展的各个层面,加快培育一大批创业主体。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规划中药材项目的布局,在安排重点建设项目中给予政策倾斜,指导和帮助跑项争资。

1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省级支持“532”提升行动项目资金,对中药材重点发展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倾斜。

1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继续加强与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战略合作,建立以县、区为重点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为基地农户提供贷款担保。重点解决中药材GAP实施前的基础性研究、优质种苗繁育、中成药新品种、新工艺等项目研究的资金不足问题,以及中药材科技宣传培训、信息网络建设的资金困难问题。

13.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整合各类投入资金,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金融资本和外资等进入中药材领域,加大对中药材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降低门槛,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和服务,吸引国内外资金参与中药材科研、种植、加工和经营。

四、加强领导,营造中药材产业化发展的良好环境

14.成立组织机构。市政府在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市中药材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县政府是中药材产业化发展工作的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确定专人负责,层层分解落实中药材产业化工作任务。

15.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全市中药材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全市中药材产业化工作相关问题,通报中药材产业化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县政府加快中药材产业化发展的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市中药材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