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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劳动关系体系构造意见范文

时间:2022-06-17 10:57:58

协调劳动关系体系构造意见

建立由政府主导,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参加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下称“三方机制”)是市场经济国家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和有效做法,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县级三方机制建设不平衡,部分县(市、区)劳动关系工作薄弱,工作例会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停滞不前。为更好地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深化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办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基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以下简称三方机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基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的重要性

(一)我市作为民营经济十分活跃的地区,从年起就建立了三方机制,已初步形成了市、县、乡三级网络体系,并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三方机制建设,有利于强化政府在宏观层面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及时掌握企业劳动关系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帮助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和职代会等规范劳动关系的制度,更好地履行政府对劳动关系的调节、监管、管理职能。

(二)做好新时期基层的三方机制工作,加强领导是关键。要把建立和规范三方机制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工作议程,作为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基层三方机制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进一步发挥政府在三方机制中的主导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三方机制工作情况,各级政府应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劳动关系三方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二、进一步完善基层三方机制的组织网络和活动制度

(三)继续巩固和完善基层三方机制组织网络建设。在完善市、县两级三方机制的基础上,努力扩大三方机制的组织基础,依托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乡镇工会(街道工委会、外经工会等)、乡镇(街道)商会等工作平台,全面组建乡(镇、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积极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企业协调劳动关系,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力求把劳动关系矛盾解决在基层。

(四)进一步加强县级三方协商主体的建设。我市成立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贸委代表政府方,市总工会代表职工方,市工商联、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代表企业雇主方的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各县(市、区)、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也应按照此模式完善本级三方会议。在政府和工会两方主体明确的前提下,要进一步规范企业代表组织,加强县级企联(分会)的组建力度,力争年底前全部县级企联(分会)完成组建,使企业方代表主体更具广泛性。

(五)县、乡两级三方机制要建立三方会议直接参与有关区域与行业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模式,以基层企业为重点,侧重协调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直接帮助和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和劳动争议调解等制度;配合对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调解和处理劳资纠纷。

(六)健全和完善基层三方机制的工作制度。县、乡两级三方机制要明确三方的职责、任务、运行程序及工作规则,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三方协商会议。每年有工作计划、工作部署、工作检查,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各级三方办负责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等日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将本级三方机制工作情况、当地劳动关系的动态、先进经验等方面的情况通报各方成员单位及基层组织,并及时呈报上级三方会议。

三、更好地发挥基层三方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七)加大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贯彻的力度。当前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制环境趋好,县、乡两级三方机制要紧紧抓住《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的有利时机,努力把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到每个企业、每个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培训,提高企业依法治企的自觉性。要争取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宣传报道的经常性任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和促使各类媒体共同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舆论氛围。

(八)加大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行力度。县、乡两级三方机制要积极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规范企业规章制度的民主制定程序为突破口,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协商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构建“政府主导、三方合作、企业实施、职工参与”的三方机制工作格局,推动企业协调劳动关系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

(九)加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力度。继续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作为县、乡两级三方机制的共同任务来抓,认真制定创建计划,丰富创建内容,规范创建标准,落实创建任务,完善激励措施,调动企业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扩大活动的参与面,不断把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转化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努力形成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和谐劳动关系新局面。

(十)加大对涉及劳动关系领域的热点问题和突出问题的协调力度。县、乡两级三方机制要围绕当前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推广集体协商制度、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等热点问题和部分企业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部分职工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偏低问题,部分企业忽视职工发展需要问题和劳动关系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等突出问题,进行经常性的沟通与协商,及时通报交流各自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深入分析解决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协调水平,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在推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十一)加大三方机制建设的督促检查力度。县、乡两级三方机制要明确组织基础、会议制度、工作载体、协商议题,构筑自上而下各层次抓落实的劳动关系协调体系。市三方会议每年将组织人员对各地三方机制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各地三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三方机制典型经验,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要表彰鼓励,对机制不健全、工作不落实的要督促整改,推动三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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