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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关于创建园林城市的实施意见范文

时间:2022-04-01 11:02:12

县政关于创建园林城市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城区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确保年通过省级园林县城验收,根据《省园林县城创建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中等城市、生态”总目标,以“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活动为载体,按照“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市场运作、超前规划、讲究实效”的原则,突出重点,广泛动员,合力攻坚,全力打造“滨海水城、经济强城、文化名城、宜居靓城”,把建设成为“生态良好、整洁优美、品位高雅、特色突出、文明开放”的省级园林县城。

二、工作目标

年9月底前,各项绿化指标、组织管理、规划设计、景观保护、绿地建设、市政建设、环境治理、绿化管护等均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

(一)严格绿地系统规划和“绿线”管制制度

将《县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县城总体规划并严格实施,预留足够的绿化用地,严格“绿线”管制规定。建立健全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成立园林绿化执法队伍,强化园林绿化管理。

(二)进一步提高城区园林绿化水平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1%,绿地率达到39.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67平方米;公园绿地布局科学合理,居民生活区达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小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0%;市级以上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达到总数的60%以上;居住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主干道沿街单位100%实施拆墙透绿;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建成区总面积的2%以上;常用绿化植物品种不低于100种;全民义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95%,尽责率达到90%以上。

(三)市政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人均道路面积17平方米以上;燃气普及率80%以上;主次干道亮灯率达到100%;供水普及率达到100%;水质合格率达到100%;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0%;万人拥有公交车辆5标台以上。

(四)县城环境综合治理取得重大进展

全年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和好于二级天数320天以上;万人拥有公厕3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以上;污水处理率100%,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三类以上。

(五)县城管理进一步强化

各项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和制度健全完善,户外广告设置规范,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现象,主要街道和重点部位做到全天候保洁,施工现场全部实行封闭围挡作业,完善提升城区亮化水平,市容市貌达到洁、净、美、亮的效果。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绿化规划、管理

1、强化规划,严格执法。认真落实《县绿地系统规划》,保持规划的严肃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严格“绿线”控制,绿线范围内的土地由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控制,不得挪作它用,确需变动规划的要按程序审批;各建设单位要按照绿地系统规划落实绿化用地,所有建设项目与园林绿化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规划、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项目规划设计进行审核,不达标的不予审批,建设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按批准的设计图纸完成绿地建设任务,否则不予验收。

2、加强管理,巩固成果。已建成的园林绿地不得以任何名义出让、改变性质或减少绿地面积;因服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无法避让的情况下占用已有绿地或移栽树木,需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报县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按《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补栽苗木。加强园林绿化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成立园林绿化管理局和园林绿化执法队,加大绿化养护管理力度,加强绿化监察执法,严厉查处侵占绿地、毁坏绿地行为,巩固绿化成果。

(二)开展绿化攻坚大会战

实施拆违建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拓荒造绿和林木基地建设,构建布局科学、功能齐全,乔、灌、花、草合理配置,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城区和郊区有机结合的绿化体系。

1、道路、河渠绿化。实施北环路、滦海路、崇法大街、和谐路、南大街、建设路、中大街、祥和路、文化路绿化,牤牛河沿岸、北河水系沿岸绿化,学苑街行道树更换、友谊路绿化提升等13项道路河渠绿化工程,新增、改造绿化面积38.62公顷。

2、小区绿化。加大小区绿化建设、改造力度,新建小区按照规划设计完成绿化配套,确保绿地率达到30%以上;改造提升已有小区原有绿化,市级以上绿化先进小区达到总数量的60%以上。年,重点创建金诚华苑、绿景嘉园、翰林雅苑、仁和小区、鼎盛小区5个省级园林式小区,玲珑花园、都市佳苑2个市级绿化先进小区。

3、单位庭院绿化。开展“见缝插绿、破硬还绿、拆房建绿”活动,努力扩展单位庭院绿地面积,建设高标准绿化。年创建污水处理厂、燃气公司、文化体育中心等14个省级园林式单位,10个市级花园式单位,23个市级绿化先进单位,市级以上绿化创先单位庭院达到总数量的60%以上。

4、公园、游园建设。实施北河公园、古城遗址公园、三丰静园、西城花园及主要绿化节点建设改造工程,新增绿化面积78.8公顷,改造绿地面积2.56公顷。

5、广场改造提升。对金辉广场、和平广场、仁和广场进行改造提升,修缮硬化地面、墙体,添置园林小品、景石、休闲设施,增植各类乔灌木,改造绿地面积3.1公顷。

6、全民义务植树。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每人植一株树活动,确保植树成活率达到95%,保存率达到95%,尽责率达到90%;城区重点实施北河生态林建设和城中村绿化,人均植树2株以上,修复绿地不少于3公顷,充分营造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氛围。

7、推进建制镇绿化。从抓好“四个一”工程(启动建设或改造一条标准化主街,建设或改造一个市场,启动建设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宅小区,建设一个休闲广场)入手,重点完成主要街道绿化配套及小型广场建设,全面提升建制镇园林绿化水平。

8、生产绿地建设。位于北岸,规划占地面积624亩,占建成区总面积的3%,出圃苗木品种110种以上,基本实现苗木自给。

9、拆墙透绿。对主要道路两侧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拆墙透绿”,全部拆除封闭式围墙,建设工艺透视围栏,主干道沿街单位拆墙透绿达到100%。

(三)完善市政基础设施

加快城区桥梁、道路工程和供气、供热、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力度,全面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水平。

1、桥梁、道路工程。完成中大街铁路立交桥工程;实施滦海路、北环路、建设北路、崇法大街、南大街西延、南环路等道路工程建设,新增道路面积110万平方米;实施建设中路、和谐路、文化路南段、中大街西延、兆才大街等5条道路翻修工程,改造道路面积28万平方米,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到28平方米以上。

2、供热工程。实施供热首站及供热主管道改造、新建商住区供热、回迁房供热、北河新区供热、热计量改造等工程,敷设、改造相关热力管道,新建翰林雅苑、金诚华苑、绿景嘉园、中红建材城、正通国际城、学府东苑等6座热力站,实施多层住宅楼及非节能住宅热计量改造12万平方米。

3、供气工程。敷设建设中路和跨北河主管线3000米,实施正通国际城、金海公寓、象生新苑、翰林雅苑、鼎盛花园二期、金诚华苑等6个小区和蓝海大酒店扩供工程,新增天然气用户4244户。

4、供水工程。新打水源井6眼,敷设输水管线9860米,完成水源井供电电缆铺设工程,完成建设北路、崇法大街、城西工业聚集区、张士坎拆迁区域配水管线5500米,实施跨北河配水主管道改造工程。

(四)强化生态环境治理

加强北河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三类以上;严格控制烟尘排放,全年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达到320天以上;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确保运转良好;县城污水全部纳入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垃圾填埋场运转正常,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以上。

(五)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

1、整治交通环境。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合理规划停车位,设立警示牌,加大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力度,严厉打击乱停乱放、闯红灯、酒后驾驶、逆向行车等违章行为,取缔非法营运车辆,教育引导广大居民养成文明出行习惯,形成快捷有序、运行良好的交通环境。

2、提升亮化水平。修复、完善重要道路沿线夜景亮化设施,确保主次干道亮灯率达到100%;主要街道两侧企事业单位设置霓虹灯和办公楼轮廓灯等亮化设施;对金辉广场、和平广场、仁和广场、三丰广场的景观树木进行亮化装饰,提高城区亮化档次和夜景效果。

3、完成既有建筑外观改造。完成南大街、友谊路、和平路、建设路、兆才大街、和谐路等6条重点路段及和平广场、仁和广场、金辉广场、北环岛周边等节点的既有建筑外观改造,规范设置管线、广告牌匾、空调,清洁建筑外墙,对楼体、窗口、楼顶进行造型设计和景观改造,部分沿街建筑实施原地拆建,切实提升重要街道、关键节点建设档次,做到“一街一品”、“一区一景”。

4、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对现有道路破损路面进行挖补、修复,重新划定道路标线,修补、维护、更换破损的路沿石、路灯、果皮箱、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基础设施。

5、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格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6、加强清扫保洁。严格落实奖惩激励机制,加强巡查监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路面不见垃圾;扩大清扫保洁范围,实现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全覆盖;集中清理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乱堆乱放的杂物、垃圾,强化人流物流集中区域清扫保洁,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7、集中整治小广告。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喷涂、张贴小广告行为,及时清除乱贴乱画和各类非法小广告。

8、规范建筑工地管理。统一建筑工地围挡设置标准,并在显著位置设立工程效果图及项目简介广告牌;严格建筑垃圾清运管理,确保无乱倒、无飘洒。

9、全面清理“五乱”现象。严厉打击商品外溢、乱摆摊点、侵街占道等违规经营行为,彻底清理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泼乱倒、乱围乱种,彻底改善城区环境秩序。

10、拆除违章建筑和超期临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和私搭乱建行为,对城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一处查处、拆除一处,维护城区良好建设秩序。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总指挥,县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和主管副县长任副总指挥,有关单位和有关镇为成员的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绿化推进、宣传报道、督导检查等4个工作组,负责具体创建工作的协调调度和推动落实。各有关单位也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组织,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协调一致、指挥有力的创建工作组织体系。

2、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县委组织部要加强抽调人员管理考核,县纪委监察局加强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的督查问责,宣传部门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公安、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为创建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住建、规划、城管、林业、交通、水务、倴城镇、街道办等责任单位要全力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的理念,积极发挥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积极组织开展县树、县花评选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加投票,由县人大审核批准;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街道办、倴城镇等单位,要积极宣传发动,广泛开展“一人一树,绿化家园”和纪念林、纪念树活动,形成人人关心城市绿化、人人维护绿化成果的良好局面,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4、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照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标准,将省级园林县城创建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单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指挥部工作部署,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对照目标要求进行细化分解,把工作职责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头;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有效的奖惩措施,完不成任务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强化督导,严格奖惩。指挥部每周一调度,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掌握重点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县委、政府督查室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按照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的要求,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层级检查、考核的工作机制,将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创建工作结束后,县委、县政府组织总结大会,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因失职、渎职影响创建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6、拓宽渠道,落实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主渠道作用,将绿化管护、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探索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新模式,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民营大户、私营企业投资城市绿化建设;鼓励单位和个人出资,所有沿街企事业单位、商业门店均按“门前三包”要求完成对应区域绿化;采取BT、分期付款等多种形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绿化工程建设,多渠道筹集省级园林县城创建资金,确保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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