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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债务监管工作意见范文

时间:2022-10-25 11:41:26

审计局债务监管工作意见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安排,我局于2011年3月至4月对全市13个区县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末,区县政府性债务余额127.75亿元(不含粮食企业政策性挂账2.63亿元,供销企业政策性挂账0.8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县政府通过融资举债,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债务管理工作得到重视,债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历史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富有成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但审计也发现,政府性债务管理和资金使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区县债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部分区县未及时安排使用债务资金;违规取得债务资金;违规集资;出资人无偿占用其投资的融资平台公司资金;个别建设项目资本金未配套到位;融资平台公司注册资本不规范,资产质量不高等。

为了切实加强区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债务风险,更好发挥政府性债务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对政府性债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区县政府性债务资金在弥补财力不足,改善民生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政府性债务总体规模较大,个别区县政府性债务负担较重、风险较大,这些对我市区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财政安全运行都构成威胁。因此,必须从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区县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职责、制订措施、规范管理,努力化解债务风险,把区县政府性债务总量控制在合理水平。

二、切实完善债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的基本制度,强化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制度,充分认识债务资金在借、管、用、还各环节的困难和问题,及早采取防范措施,维护财政安全和政府信誉。落实偿债准备金制度,拓宽偿债资金来源渠道,落实偿债责任,增强化解防范风险的能力。健全政府性债务的计划管理和报告分析制度,对债务的规模和举债的方式进行科学论证和设计,对债务的规模、结构、安全、还款能力及效益性进行动态管理,随时反馈信息、掌握情况。二是建立健全政府债务责任追究和考评制度。明确政府性债务借、管、用、还各环节的责任,提高对政府性债务相关工作考评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不按规定举借债务、违规对外担保、截留挪用债务资金、不按计划偿还债务等行为,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三是强化审计监督。深化财政决算审计、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并规范管理。对使用债务资金的民生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公共服务项目、市容环境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检查纠正存在问题,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将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使用、偿还情况和债务余额作为区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促进区县政府科学决策,合理举债。

三、加强政府性债务类项目的管理,促进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偿债资金的稳定可靠

按照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原则,对债务项目进行科学规划,做好债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筹划、优化工作。加强投融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整合,根据建设项目的必要性、紧迫性与效益性和还款来源的可行性,进行投融资项目风险评估,密切关注投融资项目的效益性。一要探索加强项目公益性和经营性有机结合的途径,加强综合性项目建设。二要结合地方财力增长,合理安排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的比例,不断提高融资平台公司整体运营能力。三要探索和尝试已建成的公益性项目向经营性转变,提高项目自身运营能力,保证还款来源,降低债务风险,减轻财政负担。四要加强区县债务项目的综合平衡和合理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和多头建设。提高项目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探索建立科学合理、持续发展、良性循环、效益良好的政府投融资项目管理机制。五要科学统筹优化项目自身收益,增加项目综合附加收入,改变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益偿还债务的现状。六要增强风险意识,合理解决资金需求,控制政府债务规模,降低和缓解未来偿债压力。

四、继续推进融资平台公司的清理和规范,提高融资和偿债能力,促进市场化经营

按照国务院规范政府融资平台有关要求,规范和明晰融资平台职能,完善治理结构,促进其以项目收益偿还债务,实现独立运作、市场化经营。一是按照项目关联或产业链发展要求,整合投融资业务和融资平台公司,发挥行业、渠道、产业优势,做大、做专、做强投融资专业平台。二是加强资本运营,以参股、间接控股等多种资本运营形式取得或控制更多的民间资源,提高融资平台资产规模和质量,增强平台融资实力。三是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以项目为纽带,以发展为目标,积极探索与金融机构或其他资金组织共同开发建设新方式和新途径,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融资建设新模式,创建新型项目资本运作机制,培育战略合作关系。四是针对平台资产质量不高、不可变现或不宜变现的资产多、出资不规范等现状,可探索部分减持国有股权、盘活国有资产、产权股权置换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把优质经营性资产注入融资平台,充实资本金,降低负债率,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和融资能力。五是逐步培育和引导融资平台加强自身运营,形成借、用、管、还一体化的运营模式,确保项目自身稳定的还款来源,改变目前主要依赖土地收益偿还债务的现状。

五、积极创新债务管理模式和财权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

探索研究和积极创新债务管理模式。对区县政府根据其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和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大小,实行差异化财政转移支付,积极探索尝试区县政府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县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公共事务的财政转移投入。对县域重大投融资建设项目开展财力统筹、集中资金、统一组织、风险共担的运营模式,降低和缓解县级政府债务压力。支持县级政府大力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壮大经济规模,调整产业结构,增强自有财力。

六、高度关注重点行业、基层单位和大型项目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要高度关注交通、市政、教育、卫生等使用债务资金较多的行业的发展和规划,积极推进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确定科学合理的举债规模,防止违规、过度举债,切实防范债务风险。要加强对乡镇、街道,以及有关事业单位的债务管理,严格举债审批程序,并将这些债务纳入区县政府统一管理,及时摸清家底、掌握情况,纠正和改进债务管理中的各种问题。大兴新区建设、纺织城综合改造等大型项目,建设周期长,短期债务规模较大,还债时间集中,前期收益主要依赖土地综合开发收益,项目偿债能力受政策变化影响较大,应予高度关注。相关区县应强化对这些项目政府性债务的风险评估和预警监测,妥善落实偿债资金来源,防范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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