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县政府规范保安服务管理意见范文

县政府规范保安服务管理意见范文

县政府规范保安服务管理意见

一、落实责任,强化监管

县保安服务公司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并由县公安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保安服务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保安服务公司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统一保安从业人员的招录标准,严格招录审查,招录保安员要事先将人员信息与公安机关的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比对,严防有劣迹人员混迹其中。要逐人造册建档,建立电子档案,对从事武装押运、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守护等岗位的保安员,要留取指纹、掌纹,逐步建立和完善保安从业人员执业一体化资格认证制度,统一持证上岗。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保安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要加强与工商、教育、房管、文体、劳动和社会保障、广播电视等部门的配合,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保安服务业的监管。工商部门要将公安机关的审核作为保安公司登记的前置许可条件,严把市场准入关;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的保安派驻工作,切实保障校园安全;房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物业小区保安人员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文体部门要督促文化娱乐场所足额配备保安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将保安服务公司作为城市、农村就业的一个重要渠道,积极为保安服务公司输送保安人才;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在加强对保安服务业舆论监督的同时,要大力宣传保安服务业中的先进事迹,特别要多宣传保安员维护社会治安的英勇事迹,树立保安服务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保安服务业是第三产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面向社会提供安全服务产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和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特殊行业。大力发展保安服务业是新时期落实专群结合方针的有效措施,也是增强公安警卫力量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保安服务业的重要作用,切实把规范保安服务业摆到重要位置,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县公安机关要把加强保安工作作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切实加强指导。

三、明确要求,加强防范

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商住小区要实行保安守护制度,配齐配好内部单位办公楼、要害部位、职工宿舍和各商住小区的保安守护人员,所使用的保安人员一律由县保安服务公司选配,经费由使用单位承担。进入各商住小区的物业公司必须实行保安化,除专业技术人员外,都应当由保安组成,负责小区的巡逻守护和安全防范。县保安服务公司要按照“五统一”(招聘、培训、着装、管理、考核)和“三化”(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的要求管理保安人员,切实搞好单位内部和商住小区的治安防范。

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商住小区实行治安问题曝光问责制。对存在治安隐患问题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单位和小区涉及的单位、开发商、物业公司及其主要责任人,要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曝光,对发生重特大案件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则要视情暂停或取消其继续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