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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化监管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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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化监管

资产证券化对金融的影响

一、资产证券化金融创新

资产证券化是于20世纪60年代末产生于美国的一种金融创新产品,它是一种新型的结构化融资创新产品,可以降低借款者的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转移和分散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以及增强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其中转移风险和扩大流动性是资产证券化的两项基本功能。但是,以上这些关于资产证券化的功能均是针对资产证券化的发行者,也就是对微观主体产生影响和作用,同时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资产证券化作用和功能的研究很少从宏观角度去进行。但从次贷危机可以看出,资产证券化虽然不是危机爆发的源头,但其确确实实造成了系统性风险的积累、金融体系的不稳定、资产的价格泡沫以及内生流动性的扩张等,同时,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功能所造成的影响也远远超出了微观主体的范畴,因此,资产证券化也可以从宏观的角度对金融体系的运行产生影响。本文以次贷危机为背景来分析资产证券化对金融体系的影响。

二、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功能对金融体系的影响

(一)资产证券化基本功能对金融体系的正面影响我们知道,转移风险和扩大流动性是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功能。资产证券化诞生的初衷就是为了解决金融机构的流动性不足。但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众多金融机构开始利用资产证券化来转移信用风险,因此扩大流动性和转移风险成为了资产证券化的两项基本功能,它们可以实现金融体系的良好运转。首先,从转移风险的角度来讲,微观主体可以利用资产证券化将其面临的风险转移出去。如果金融市场是一个有效的,则风险在转移的过程中可以在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之间进行分担。虽然风险在转移的过程中不可能被消除掉,但通过在投资者之间来分担资产证券化转移的风险,不仅可以大大的减少每位投资者承担的风险量,还可以使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来分担自己所愿意承担的风险水平,这样风险可以实现最优的分配;其次,从扩大流动性的角度来讲。资产证券化这种金融创新产品在诞生的时候就是为了解决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问题,同时当经济形势下滑的时候,扩大流动性的基本功能也可以和扩张性的货币政策相配合,因此可以看出,资产证券化扩大流动性的基本功能也可以对整体金融体系的运行产生正面影响。

(二)资产证券化基本功能对金融体系的负面影响

1.资产证券化风险转移功能的负面影响

(1)风险转移功能加剧了金融体系中的道德风险。从次贷危机的爆发和演变过程中可以看出,各微观主体显示出了极强的道德风险,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们认为初始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可以通过不断的证券化给转移出去,只要基础资产的价格是看涨的,证券化就不愁没有销路,这样他们就可以通过不断的证券化来转移风险。在消除了“风险”这个后顾之忧以后,他们就可以放心的从事“谋利”行为,这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大量的道德风险。

(2)风险转移功能导致金融体系中系统性风险的积累。资产证券化的发行者将初始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转移给了共同基金、养老基金以及投资银行等投资者,然后投资银行通过各种金融创新手段将初始的证券化进行打包和重组,由此形成了证券化的平方和立方,这些产品又会被其他的投资者购买,风险实现了再次转移。随着监管的放松,这一过程会不断的衍生下去。但是,在风险的不断转移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导致风险的放大和扩散,由此导致系统性风险的积累。一旦为了抑制通货膨胀而产生货币政策紧缩,系统性风险就会转化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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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行资产证券化缺陷

资产证券化最早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是国际金融自由化、一体化、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的情况下,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互竞争又相互补充、彼此融合的结果。资产证券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及盈利模式以及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等存在影响。

一、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商业银行证券化过程中金融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差,信用评级机构缺乏。由于我国商业银行资产的证券化过程是一项涉及到银行风险与收益的重大系统工程。就我国当前金融中介机构以及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现状来看,我国的金融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不高,信用评级机构运作不规范,很难满足我国当前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对他们提出的要求。

(2)商业银行证券发行机构的运作过程不规范。为了保证商业银行证券化资产的价格能够真实的反映出其客观收益率以及安全性,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证券化资产的违约风险,就要提高商业银行资产的公开性与透明度,从而保证其投资者能够真实、及时、准确的掌握该证券发行部门的运营状况,从而形成一个有效的价格形成机制;除此之外,还应当加强法律关于商业银行证券化资产在债权追偿方面的规范与约束,从而保证商业银行证券化资产的持有者享有充分的债权收益索取权,以此来保证支持ABS的稳定以及投资者的确定性收益。

(3)有关银行资产证券化现行的法律尚不完善。商业银行资产的证券化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已经发展的比较成熟了,我国在这一方面的现行法律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从而为这种良好融资模式的进一步发展设置了法律上的发展障碍。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证券化是一种金融创新,它在发展过程中将会涉及到证券、担保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多个部门,而且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运行系统,如果缺乏良好的法律制度来规范相关利益者之间各种纷繁复杂的关系,就很难保证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过程的良性运作,从而导致其操作风险的增加,并进一步引发更大范围的金融危机。

(4)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外部环境需要培养。由于资产证券化是一种金融创新业务。除了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以外,还需要在金融、基金、担保、会计、税收以及评估等多个行业范围内构建起良好的发展环境,所以,为了实现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健康发展,应当构建起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的资产证券化外部环境,从而避免我国商业银行资产的证券化沦落为一种新型的“圈钱”工具,从而导致证券化资产投资者的经济利益。

(5)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监管体系不健全。我国的资本市场历来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管,不管是在发行股票方面,还是在发行企业债券方面,都必须获得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资产证券化作为资本市场的新型融资工具和手段,也面临着如何进行监管的问题。由于我国商业银行资产的资产证券化涉及到担保、非银行金融业务、法律、会计、税收等多个因素的影响,单个的业务分工管理难以适应。所以必须建立起统一的监管以及协调机制。然而,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对资产证券化进行监管以及协调的专门机构。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我国证券市场的《证券法》也未将之纳入管辖范围。

二、积极推行资产证券化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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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与控制对策

[摘要]随着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品种越来越丰富,对会计核算提出挑战。本文指出资产证券化业务流程和会计处理方面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防范

资产证券化起源于美国,美国是全球最大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其产品类型也非常丰富。中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起步较晚,2005年被认为是“中国资产证券化元年”,后因美国次贷危机爆发而暂停业务,2011年重新启动,并在2014年对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改审批制为备案制,资产证券化业务蓬勃发展,受到越来越多融资者的青睐。

一、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和管理现状

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ABS)是指将缺乏即期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的、独立的未来现金流入的资产进行组合和信用增级,并依托该资产(或资产组合)的未来现金流在金融市场上发行可以流通的有价证券的结构性融资活动。如信贷资产证券化,物业费、水电费、公园门票收入证券化,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等。华尔街有一句名言“如果你有一个稳定的现金流,应将它证券化”。可见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实质就是依托未来现金流发行的证券。目前,国内的资产证券化采取两条路线:根据监管方的不同,形成以证监会为主导的企业资产证券化模式(即证监会模式)和以央行、银监会为主导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模式(即银监会模式)。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一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监管单位是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企业资产证券化的监管单位是证监会。二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是企业所有的收益权、债权资产等。三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行市场是银行间债券市场,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后,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发行市场是交易所市场。四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专项计划发起机构是信托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的专项计划发起机构是证券公司或基金子公司。

二、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关键流程

资产证券化业务是一项结构性融资活动,不同于普通的信贷行为,业务流程环节相对复杂。在我国改审批制为备案制和实施基础资产负面清单管理之后,资产证券化产品品种日益丰富,但关键流程实质差别不大。

(一)选定基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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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运作资产证券化论文

一、资产证券化网络运作机制内涵界定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一组流动性较差,但可产生可预期的相对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经过一系列重整组合,并采用一定的信用增级措施来提高其信用质量或评级,以该资产组合预期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流动性较好、信用级别较高证券的过程。运作机制是指在人类社会有规律的运动中,影响这种运动的各因素的结构、功能及其相互关系,以及这些因素产生影响、发挥功能的作用过程和作用原理及其运行方式。也是引导和制约决策并与人、财、物相关的各项活动的基本准则及相应制度,更是决定行为的内外因素及相互关系的总称。资产证券化交易程序复杂,运作参与主体较多,各主体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了运作网络,要保证资产证券化交易目标和任务真正实现,必须建立一套协调、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基于前述分析,资产证券化网络运作机制是指在资产证券化交易过程中,由金融监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各参与主体等组织按照一定的规则和协议相互连接,相互合作,以减少证券化交易过程中的各种风险,提高资产证券化交易绩效的交易管理方式。

二、资产证券化网络运作模型的构建

由于资产证券化是一项设计精巧的结构性融资活动,交易结构复杂,参与主体较多,运作程序繁琐,因此资产证券化各参与组织可以看作复杂网络组织的模块化组织进行分析。

1.资产证券化网络运作组织构成

原始债务人:在与原始权益人签订的债权债务合同中承担债务的一方,债务人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主要是按照合同来履行义务。原始权益人(发起人):在与原始债务人签订的债权债务合同中享有债权的一方。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起人把需要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出售给SPV,进而实现基础资产的风险与收益的重组优化。特殊目的载体(SPV):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首先发起人将资产组合转让给独立的中介机构,并由这家独立的中介机构发行证券,最终达到融资的目的。SPV是介于发起人和投资者之间的中介机构,是资产支持证券的真正发行人。SPV是一个法律上的实体,可以采取信托、公司或者有限合伙的形式。服务商:它一般由发起人或发起人自己指定的银行来承担,对资产项目及其所产生的现金流进行监理和保管:负责收取这些资产到期的本金和利息,将其交付予受托人;对过期欠帐服务机构进行催收,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定期向受托管理人和投资者提供有关特定资产组合的财务报告等。受托管理人:在资产证券化中,受托管理人主要是作为发行人的向投资者发行证券,并将权益资产的应收款转给投资者,另外受托人需要将服务商提供的报告进行确认并转交给投资者。其主要职责是:一是作为发行人的人向投资者发行证券;二是将权益资产的应收款转给投资者,并且在款项没有立即转给投资者时,有责任对款项进行投资;三是受托人应对服务商提供的报告进行确认并转给投资者。投资者:作为资产支持证券的最终购买者,主要有寻求长期投资机会的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和退休基金,需要分散经营风险的商业银行以及谋求高于债券回报的安全投资机会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等。信用评级机构:在资产证券化交易过程中,信用评级机构的主要作用是对将要发行证券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给出证券的信用等级,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合理、可靠的依据。国际上主要的信用评级机构除了标准普尔和穆迪外,还有惠誉、达夫菲尔普斯。信用增级机构:它主要是使一个投机级证券的信用等级提高到投资级,进而能够进入到高级资本市场进行融资。一般信用增级机构包括:政府机构、保险公司、金融担保公司、金融机构、大型企业的财务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它主要为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提供各类业务指导、充当顾问,中介服务机构主要有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金融监管机构是指对金融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制的机构,如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以及法律监管部门等。

2.资产证券化网络运作模型构建

各模块化组织间的如物质、信息、服务、资金等联系,各结点与结点间的复杂关系一起构成资产证券化网络运作系统,图中原始债务人、发起人、特殊目的载体SPV、投资者是资产证券化网络运作的核心运作主体,是必不可少的模块化组组织;资产增级机构、资产评级机构、承销商、服务商、委托管理人是运作过程中的中介服务机构,为核心运作主体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这几个模块化组织根据具体的情况可以被替代;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以及法律监管部门等金融监管机构对资产证券化网络运作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规范网络运作市场,提高证券化交易效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资产证券化运作网络:第一,资产证券化运作网络是由具有决策能力的资产证券化运作参与组织结点以及结点之间的交易连结方式、信息沟通方式、服务方式等构成的具有网络结构的整体系统。第二,每个结点之间的联系、整个网络的交易与运作以及相互遵守的协议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资产证券化网络的运作绩效。第三,资产证券化网络能够有效实现证券化交易目标,通过各组织结点之间信息服务、物质资金的传递与合作,达到降低交易风险、提高交易利润的目的。资产证券化运作网络可以看成是以降低交易风险、提高交易利润为目标,证券化各运作参与组织结点之间相互联系、相互监督、相互作用,其间进行着信息、服务、物质等传递与流动,通过双向或多向的各种关系连接,构成的组织有机体。资产证券化运作网络主要是在市场的推动下,在政府的引导监管下形成的,它的规模可大可小,而且动态变化,随具体环境变化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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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中信用评级机构的作用

摘要:信用评级机构对资产证券化的顺利实施有关键作用,在当前中国重启新一轮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背景下,研究信用评级机构在资产证券化中的作用,以及如何有效监管以防范信用评级机构的道德风险,对于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健康发展与金融体系的稳定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道德风险;监管

引言

资产证券化作为金融创新的产物,最早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我国资产证券化实践起步较晚,资产证券化的大幕于2005年在我国正式开启。2008年,我国资产证券化试点因美国次贷危机爆发而停滞。2012年5月,我国资产证券化重新启动。2016年,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提速,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发行利率总体下行,市场流动性提高。从总体上来看,近年来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保持快速增长态势,迎来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的的“黄金时代”。信用评级机构对资产证券化的顺利实施有关键作用,且评级结果降低了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投资成本,促进了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在中国重启新一轮资产证券化业务,尤其是时隔八年之后重启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背景下,研究信用评级机构在资产证券化中的作用对于我国的资产证券化的健康发展与金融体系的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对文献进行简要综述,并进一步分析了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信用评级机构的重要作用和道德风险,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评级机构的监管改革以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资产证券化文献综述

Eastham和Peter(2006)认为,市场的导向作用和逐利动机的刺激,在信用中介和信贷市场细分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形成了特殊的“发起—证券化(0riginate-distribute)模式”,致使“高回报”成为追逐的目标,而忽略了对“高风险”警示,加大了风险隐患。张衢(2002)指出,资产证券化的前置因素及国有商业银行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必要性,探索了我国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证券化的操作模式。不良资产证券化包括SPV的成立、不良资产包的选择、信用增级、不良资产证券的评级、证券定价、证券销售、已证券化不良资产后续管理等。钮楠(2014)提出,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融资属性已上升到帮助我国各类金融机构“盘活存量信贷资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完善金融市场发展”的战略高度。刘洪泽(2014)在对线下小额信贷公司信贷资产及利率框架的探索基础上,设计出一套针对许多线下小贷公司资产证券化的实现方法及具体交易机关,并就其特有风险进行了详细论述。李佳(2015)提出,从微观视角来看,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分担机制通过风险转移和风险保护两个层次,将初始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转移至不同的投资者,并使用减少每一位投资者承担的风险的方法,以实现风险分散。但是,这种微观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并没有实现有效转移,引起系统风险积累、内生流动性扩张和资产价格泡沫等宏观效应出现。

二、资产证券化中信用评级机构的重要作用

信用评级机构对资产证券化的顺利实施有关键作用。在资产证券化的运作过程中,发起人将基础资产以“真实出售”的形式转让给特殊目的机构(SPV),SPV以此形成资产池,并通过重新分类和组合,以这些资产为担保发行资产支持证券。首先,在发行前发行人会通过信用评级机构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评级,信用评级机构保证了对于资产证券化的顺利实施;其次,信用评级奠定了评级后资产间比较、组合、担保和发行等步骤的基础;再次,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降低了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投资成本,提升了资本市场的稳建发展。资产证券化中较长的信用链条和资产的打包出售方式,使信息不充分的投资者必须依赖信用评级机构。实际上,评级机构在这过程中扮演了“守门人”的角色。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将评级机构作用总结为三个方面:一是信息角色,体现在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和投资者收集信息的成本,降低发行人融资成本,加快融资过程,增加市场流动性;二是监测角色,通过评级观察和评级展望等手段揭示信用风险,有效防止因信用风险诱发的金融风险;三是认证角色,通过在监管规则、金融合同中广泛依赖和使用外部评级结果识别风险特征,设定资本要求,做出投资决策。信用评级机构的道德风险是与利益相关的,信用评级机构为获得相应的利益,利用其特权便利,做出的评级结果误导投资者,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如2008年出现的次贷危机,就已经暴露出评级机构存在的严重道德风险。在金融危机前夕,资产支持证券经过不同程度的打包、分拆和再组合就能获得高评级,由于没有直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以证券化为特征的影子银行体系基本不被美联储作为存款性机构直接监管,而回购协议与ABCP基本也只是由信用评级机构来约束,而不被货币当局直接监管(周莉萍,2013)。然而,评级机构的利益冲突问题导致评级并不能真实反映这些证券的潜在风险,导致金融脆弱性的不断累积乃至最终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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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

银行资产证券化简单地说就是将银行流动性不足但在未来会有预期收入的资产构造成一个资产池,并对其进行结构性重组,再以重组后的资产作为担保向金融市场发行证券,以此转化成可以在金融市场流通和交易的证券。2005年我国开启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的,标志着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正式启动。我国为了应对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暂停了银行资产证券化。2012年以后,我国重启了停滞近四年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由此进入了进入快速发展通道。多家银行相继推出了资产证券化。截至2014年9月末,我国共发行了68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规模达到2742.54亿元。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性

1.解决商业银行流动性问题,提高资本充足率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主要以贷款作为资产投资方向,银行贷款到期或是提前还贷,否则银行则会出现流动性不足,而发放贷款必然会产生不良贷款,即所谓的坏账、呆账,商业银行因而产生经营的系统性风险。而由于存在银行永不破产的观念,我国商业银行先天就对流动性风险认识不足。2013年的钱荒便是很好的证明。很多银行认定大而不倒,一旦出现流动性不足,央行会出手扶持。目前,流动性不足、资本充足率较低、经营状况不佳等是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问题,负债不能满足贷款需求的增长,增加了风险。而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其一部分不良贷款解冻出售,转化为现金流,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流动比率,提高资本充足率。

2.提高银行风险防范能力坏账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都是损失,将坏账风险转移,尽管高风险高收益,但转移部分风险和收益无疑会给银行一个较为稳定的收益。资产证券化对于商业银行的信贷结构调整有促进作用,风险资产回报率得以提高。在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的背景下,我国银行信贷资产结构调整的紧迫性加强;同时通过增加负债来调整结构,非但过程缓慢,其收效也不大,因此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作为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结构调整的重要及有效途径。

3.资产证券化有利于降低不良贷款率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资产证券化无疑是转移不良资产风险的最佳途径。从银行角度来说,可以降低银行的风险成本,但对于整个社会则是毫无根治风险问题,无非是从一个风险承担主体转移到其他风险主体。通过资产证券化,可以盘活银行的存量资产,降低、分散并转移风险,改善资本回报率,提高资本充足率。

4.提高银行竞争力银行在很大程度上是我国金融的主力,也是民众最为信赖、依赖的存贷款、投融资机构。过去主要是因为民众的理财理念不足和货币粘性,使得民众不存在货币贬值的隐忧。随着民智的开启,金融知识的普及,以及金融市场的逐步完善,使得民众意识到也有意对自己的财产进行效用最大化投资。有需求就有市场,由此而来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如雨后春笋,辗转于个人、企业之间,进行投融资活动,如P2P。余额宝的出现及爆发更是民声的呼唤。银行在众多影子银行、中小金融机构的搅局下,借贷款日益吃紧,尽管目前尚未对其构成有力的威胁。在互联网金融的洪涛中,银行只有不断地完善、创新自己的业务模式才能不被淘汰。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拓展自己的业务范围,也可以为民众及企业开拓一条新的投资渠道。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亟待解决的问题

1.产品种类单一,投资者范围较小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种类相对单一,对公信贷资产是商业银行的主要的基础资产,而以其他类型金融资产作为基础资产来发行的证券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规模上相对来说占比不大。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种类较少,基础资产相对单一,因而对投资者吸引力不足,这也是制约我国商业银行资产支持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购买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机构主要还是集中于银行机构,保险、年金、基金、券商、资管、养老基金等其他类型投资者的参与度不大,个人投资者就更不用说了。而在美国,由于其发展较早,资产证券化产品发展较为成熟,产品种类较为丰富多样,已然构建成一个多层次、多样化的资产证券化市场体系。在诸多资产证券化产品中,资产支持证券(ABS)产品最为常见,发展也最快,其基础资产包括传统的汽车、信用卡、设备、应收账款和学生贷款等。因此,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扩大到个人消费贷款、住房抵押贷款是丰富产品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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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私募资产证券化论文

一、公募资产证券化实践存在的难题

目前,国内开展公募资产证券化主要有三种模式,即:信贷资产证券化、券商专项资产证券化和资产支持票据。从产品发行时效看,公募资产证券化的发行周期长。从产品自身看,券商专项资产证券化由证监会主管,尽管审批时间比信贷资产证券化要短,但是目前这种方式在法律基础、财税安排、会计处理等方面尚不够前者完备。更为重要的是,近期证监会公告将取消专项资管业务,这直接导致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将失去载体,下一步如何开展该业务也尚未明确。尽管资产支持票据不需要审批,注册即可发行,但不能和发行人实现风险隔离。

二、开展私募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可行性

在大规模发展公募资产证券化存在现实障碍情况下,拓展与创新型融资交易平台金融交易所(简称“金交所”)合作的私募资产证券化业务基于以下考虑。

(一)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私募资产证券化的积极意义

一方面,私募资产证券化有助于推动公司单笔债务重组集中打包成相对标准化的资产包出让,增加资产流动性,实现资本利用放大效应;另一方面,公司可借助金交所,将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转化为流动性更强的资产在市场上交易,拓展表外融资渠道。此外,与公募方式相比私募方式具有其它四方面的优势:一是与金交所合作开展私募证券化受到的监管较少,发行额度不受监管层的约束①。二是私募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不需经过监管部门审批,中间环节少,缩短了发行周期。三是基础资产选择范围更广。同样受信贷资产证券化、券商转型资产证券化限制的房地产、矿产等国家调控行业也可纳入基础资产范围,且不存在行业和地区上的明显限制。公司可以转让存量不良债权资产,腾出规模继续开展不良资产收购重组,实现分散行业集中度和调整客户结构的目的。四是公司可借此将存在潜在风险的资产转移出表,适时降低不良资产率,并进行专业化的风险化解,以满足引战和上市需求。

(二)以陆金所为合作对象论证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可行性

陆家嘴金融交易所,简称陆金所,陆金所自2013年下半年起推出非标金融资产交易平台,面向机构、企业和合规投资者,涉及的业务包括委托债权交易、票据收益权转让、应收账款转让和资产证券化融资服务、信用卡资产产品以及车贷收益权产品等。现以陆金所为合作对象论证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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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

摘要:我国国有企业当前融资手段均以债权为主,债务率居高不下,使得企业的流动资金不足,实现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能够有效盘活国企资金,对于国有企业的长久健康发展有着重要作用。通过分析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意义,并提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同时指出实现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的路径,帮助国企解决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推动国企的长足进步。

关键词: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问题;路径

1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1.1有利于将存量长期资产转变为流动资金

国有企业能够通过企业资产证券化,将原有的存量长期资产,进行分解或者充足为果然资产包,实现证券化之后,能够将这些资产变成可以即时使用的流动资金。以此来改善国有企业融资中,缺乏流动资金的不利情况,同时也能够帮助国有企业减轻负债压力,提高国有企业的盈利性,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大的利润。

1.2有利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健全国企体制

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实现,能够推动国企的产权多元化,有利于实现国企的财务与经营策略的透明,从而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证券化的实施,将未来的收益权让渡出来,让市场充分发挥其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和督促作用,能够为国有企业带来更大的市场吸引力,从而将社会资本引入企业内,从而促进现代化国有企业体制的改革。

1.3有利于国有企业进行产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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