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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消防设计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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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消防设计

主要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计划

一、工业

1.督促指导企业的消防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参与组织、协调帮助企业灾后恢复生产;

2.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经济发展目标、规划之中,组织协调产业经济安全发展。

二、教育办

1.负责教育系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指导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对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公共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

3.将消防知识纳入义务教育,督促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把消防知识纳入有关教育课程,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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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理念的优化

建筑结构设计防火存在问题

第一、商住楼的防火分区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第二、防火墙不应设置在内转角处,设在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最小水平距离应大于4m,紧邻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的最近边缘水平间距应大于2m,水平间距小于2m时应设置固定的乙级防火墙;第三、在做防火隔离时,管道井应设置与楼板耐火等级相当的非燃烧体,可设在每2-3层楼板处;第四、建筑消防的电梯存在很大的设计漏洞,因为消防电梯高度大,在第一层和最高层都缺少直达室外的出口,没有及时的防火逃离空间;第五、钢筋保护层的厚度问题,一些建筑的钢筋保护层度的厚度较薄,导致了钢筋在遇到火灾时变性较快,变性较大,造成了结构性的破坏,导致了消防安全的问题;第六、建筑材料与建筑结构的面积、尺寸耐火性的能力较差,对建筑造成了较大的问题,导致底层的负载能力与承压能力降低,需要增加建筑材料的尺寸面积才能保证建筑的稳定性。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存在问题

第一、对于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设计与施工,应当经过消防监督部门的审核与验收。承建单位应当严格把关消防产品,杜绝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保证消防工程能够在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严格实施。第二、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权责不分,造成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在施工中未达到设计要求,施工单位的资质存在伪造等问题,存在个人和无资质条件的单位承建消防工程,施工水平达不到设计要求。第三、建筑消防领域的建筑消防市场的材料与产品销售很混乱,用户难以选择消费,而且对于建筑消防的产品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这些产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在火灾中无法发挥真正的作用与价值,导致火灾蔓延速度的加快,对建筑业带来了危害,为建筑安全埋下了隐患。

室内外消防栓给水系统存在问题

施工单位由于自身技术水平及与有关单位协调沟通不足等问题,未能按照消防技术规范对室内外消防栓进行规范设置,将室外消防栓安装在距离城市道路较远处或距建筑物外墙太近而影响火灾时消防车辆取水和扑灭救援工作的部位,不符合消防设计的要求,达不到消防设计的效果。

建筑消防设计理念的创新

1提高建筑消防的设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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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消防工作计划2篇

安全消防工作计划(1)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紧紧围绕消防安全工作,在公司上级领导和公安消防机关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安委会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促进公司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强化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自救逃生能力,进一步完善消防装备和设施,确保公司生产和生活的稳定,保证全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季度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一季度工作。

1、狠抓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组织各单位自觉排查消防隐患,更换设备、整改隐患,重点抓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同时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盗、巡逻、值班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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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意见管理通知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加强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消防工作全面负责,要以《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为指引,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全省、全市消防工作会议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行“党政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与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先挂钩,严格督查考评。要加快组织制定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消防装备建设,整治消除火灾隐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水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要认真落实例会制度,协调住建、文广、工商、卫生、安监等部门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建立执法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制度,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从严把关,督促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制定出台加强本行业、系统消防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全力推动各部门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各行业主管和职能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住建、商务、文广、教育、卫生、民政、宗教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旅游景区(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每半年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严重危及公众生命安全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三)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切实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和应急程序规定,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加大源头管控力度

(一)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各建设工程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把好行政许可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执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或达不到消防安全标准的,规划、住建、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核发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照,教育、民政、人社、卫生、文广、文物、等部门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旅游部门不予评定为星级宾馆、A级景区;工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对各类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规划、住建、安监、消防部门要建立联合监督和执法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确保不产生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

(二)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管理。要逐步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高危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建立基础台帐和数据库;各主管部门要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其按要求配备急救和防护用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从2012年开始,要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规划、住建、公安部门要推动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责任制,联合建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

(三)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在4月中旬要完成对2012年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年底前全县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年内,7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要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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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消防治理行动方案

各科室(中心)、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所有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在园区范围内开展企业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成立以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安全的副主任为组长,开发区分管规划的副总经理、项目服务中心主任、企业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企业服务中心人员和规划人员为组员的开发区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园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工作。

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园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园区企业消防工作职责,规范和提升园区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整治内容

(一)园区规划情况:消防规划编制是否合理;公共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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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消防工作整治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深入实施“工业强市、和谐惠民”总战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及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进“平安”建设。

(二)工作原则。坚持协调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到年,基本实现我市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城乡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显著增强,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一)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将消防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增加财政投入,认真组织实施,落实政府责任制。要不断健全消防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防火委员会,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开发委要承担落实辖区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和工作。建立政府消防工作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每年要将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向市政府作出报告。

(二)履行部门消防监管职责。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每年至少组织二次以上全市消防安全检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消防安全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市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安监、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教体、民政、交通、农业、文广、卫生、旅游、人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有2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其共用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应当统一管理;对单位自身确无能力整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关单位要及时报请本行业或本系统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确定整改办法并切实加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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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为切实加强消防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消防法律法规为准则,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通过不断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网络,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和逐步建议消防人员专(兼)职队伍,着力构建消防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等活动,实行标本兼治,全面排除和整治火灾隐患,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网络

乡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内,联系电话:872363560。各村、企事业、学校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员为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是负责本村、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三、工作重点

2014年是抓好消防工作的关键之年,从我乡当前消防工作的实际看,基础脆弱,意识不强,措施不力,责任不实是阻碍我乡消防工作进展的主要问题,为此,2014年消防工作的重点是:

(一)大张旗鼓、多种形式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着力营造消防安全良好的环境,进一步增强全乡广大干群的消防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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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工地消防安全监察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现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及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管,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结合全国开展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监督和建设工程专家评审工作的通知》,全面、认真细致地排查整治在建工程的火灾隐患,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大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特别是节能综合改造工程外墙保温材料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在建工程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大整治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全市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遏制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专项行动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唐树森为组长,公安、安监、建设、质检、工商和消防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筹划、部署、指导、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公安局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局长潘静苏兼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张雅晟、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徐建中兼任。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具体抓好本地区的专项行动工作。

四、行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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