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市政办关于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范文

市政办关于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范文

时间:2022-04-04 02:48:24

市政办关于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多起校车安全事故。11月16日,省市县镇小博士民办幼儿园校车违规运载幼儿,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21人死亡。12月12日,县发生重大校车事故,造成12名学生死亡。11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校车管理的紧急通知》,11月21日,我市召开市长专题会议作了安排部署。经市教育、交管部门调查摸底,目前全市共有校车71辆,往返学生17850名。为进一步加大校车安全管理力度,严防校车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学生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市政府成立了市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各乡镇办、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重民生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成立校车安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为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签订协议,强化责任

为切实加强校车监管,深化各部门责任,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市政府同校车安全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同各学校,各学校同乘车学生家长,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同校车车主都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具体要求:一是市政府与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三个部门分别签订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二是市教育局同各学校,市公安交警大队同校车车主签订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三是各学校与学生家长和校车车主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协议。市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责任书存档保管和责任落实,每月检查督导。

三、完善制度,确保安全

市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各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监督,落实各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各种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并消除隐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一是落实校车和驾驶员申报登记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使用校车必须到市教育局审报,经教育和公安交警部门审查同意后,由市交警队登记、审批并备案,颁发校车专用标志(省统一校车标志)。校车驾驶员要有合法驾驶证,准驾同车型满三年以上,三年内未发生过交通伤亡责任事故,驾驶员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的记录,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身心不健康状况。审批单位不得随意放宽审批条件。二是落实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市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是校车安全的培训主管部门,要坚持季例会培训制度,进一步增强校车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凡是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不得继续从事校车驾驶工作。三是落实校车定期检验制度。校车必须按规定进行机动车性能、技术检测。一经检验合格的校车,不得随意改装。经改装或检验不合格的,撤销“校车”资格。四是落实校车核载、核速制度。校车必须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的人数乘坐,严禁超载,且有随车监护人员(幼儿须有教师或保育员)在车中监护,副驾驶座不得乘坐中小学生和幼儿。凡是一次超载100%以上或两次超载50%或三次副驾驶座上乘坐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一律撤销校车资格。校车行驶时速最高控制在60km/小时,如最高速度超过60km/小时,视为“超速”。凡超速两次以上,一律撤销校车资格。五是落实校车动态管理制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本单位使用的校车和校车驾驶员进行动态管理,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梳理,建立校车管理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六是市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每周将校车治理情况书面向市政府报告,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校车使用单位一把手责任。

四、明确职责,强化监管

各乡镇办、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强对学校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各乡镇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人员在辖区内进行校园车辆隐患排查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教育部门要加强本系统内各级各类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指导监督各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认真开展师生安全培训,教育师生不乘坐超员车、个体营运车,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教育部门对发现的非法校车运送学生现象,要及时报送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各学校要建立学生乘车明细台账,每日乘车需要有2名以上管理人员签字,有专人负责向教育局汇报。凡未按规定建立台账、未按时汇报的要严肃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在接送学生时,校车要按规定配备一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维护车内秩序和保障上下车时学生的安全。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把校车准入关和驾驶员准驾关,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资质审查,开展校车安全技术检测,对所有校车要统一标准标识。加大校车安全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车辆和不合格驾驶员接送学生(幼儿)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校车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不断完善各类学校周边交通标志及设施,办理校车注册、变更登记,核发校车标牌,审查校车驾驶人资格,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严禁客运车辆违规运送学生(幼儿)。配合教育部门,掌握学生出行需求,在学生出行高峰时段合理安排运力。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通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疏于教育和管理而导致校车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严格执行问责制,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

被举报文档标题:市政办关于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被举报文档地址:

https://www.meizhang.comhttps://www.meizhang.com/wenmi/tongzhi/596594.html
我确定以上信息无误

举报类型:

非法(文档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侵权

其他

验证码:

点击换图

举报理由:
   (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