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设施规划范文

设施规划范文

设施规划

设施规划范文第1篇

结合镇乡行政区划调整,重新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和10个镇乡的总体规划。其中城市消防专项规划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的总体要求,并适时调整。各镇乡总体规划中要有消防规划专篇,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沿海生态景观、生态城、北湖生态旅游、风情区、新城区生态发展等规划中涉及消防安全的,要编制消防规划专篇。

二、城区、工业园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城区(主城区、开发区、新城区)和工业园区(、、)新建、改建道路过程中,按照间距120米设置1只消火栓的标准,沿道路同步设置市政消火栓。当道路宽度大于60米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米,距路边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米。

城区、工业园区已建道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制订计划逐步增补;沿路已形成工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或公共建筑群的,必须增补市政消火栓。新建住宅小区的室外消火栓必须一步到位,老居民新村室外消火栓设置数量不足的,按照保护半径150米的标准增补。

年内,精细化工园消防站要达到二级消防站建设标准;工业园消防站要完成立项、征地和设计方案,并力争年内开工建设;船舶工业带完成消防站选址、立项工作;初步建成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

三、镇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各镇乡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和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实现农村道路黑色化和村村通,改建拓宽桥梁,疏浚河道,一并解决农村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水源问题(消防车通道净宽应不小于4米)。镇乡繁华路段、镇乡原有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要增补公共消火栓,或设置公用消防水池,临近河流的企业可设置便于消防车停靠的取水码头。要结合等四个区域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并落实市政消火栓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要参照新建住宅小区建设标准,同步设置室外消火栓。

各镇乡要将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能及时得到维护和更新。年生产总值10亿元以上或人口达到10万元的镇要建立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可依托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组建,配备消防电动手抬泵和小型消防水罐车。

设施规划范文第2篇

(一)2011年规划

国家总投资640万元,村集体自筹50万元,新增旱涝保收面积2万亩。

1、灌溉:包括渠道防渗,水源工程,扩建工程等完成机井配套10眼,投资100万元,防渗渠管道建设50万米,投资100万元,大口井扩建工程2口,投资20万元。

2、土地整理:增施有机肥10000亩,投资100万元,平整土地3500亩,投资70万元,农田道改造10000米,投资50万元。

(二)2012-2015年规划

积极向上级争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每年争取完成总投资200万元,新增旱涝保收面积5000亩。

1、灌溉:完成机井配套3眼,投资30万元,防渗渠管道建设1万米,投资50万元。

2、土地整理:平整土地2000亩,投资40万元,增施有机肥5000亩,投资50万元,农田道改造6000米,投资30万元。

投资估算

资金筹措原则和方式:争取国家投入,地方积极配套,群众自愿投,以依靠国家投入为主,其次实施单位自筹。

资金筹措金额:本次规划总投资1500万元,国家投资占1440万无,占96%,自筹60万元占4%。

经济和环境影响评价

通过本次规划工程项目的实施,可改善灌溉面积4万亩,新增灌溉面积6000亩,增产粮食250万斤,年直接经济效益225万元。

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设施规划范文第3篇

一、计划范围与期限

(一)计划范围:全州24个无办公和服务用房的城镇社区。

(二)计划期限:年——年。

二、基本情况

全州现有城镇社区31个,其中:县11个、县5个、县6个、县5个、县4个。24个社区无办公和服务用房,占全州城镇社区总数的77.4%。在7个已解决用房的社区中,用房面积达到400平方米的2个,占6.5%。由于经济条件落后,我州社区建设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影响了社区功能的正常发挥,阻碍了社区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加快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已成为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第二轮西部大开发和国家支持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办、社会各方面共同资助和资源共享原则,以夯实基础、改善条件为先导,以完善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为目标,全面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完善社区功能,全面创新社区环境,有效发挥社区作用,努力把全州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新型社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发展,突出重点。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着力解决薄弱环节、重点项目和关键问题。

2.坚持合理规划,资源整合。统筹考虑各类社会资源,科学配置,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实现社区服务设施的资源共享。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和居民需求,确定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区分不同规模、不同特点的社区,实行分类指导。

4.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根据社区居民日益扩大的物质文化生活服务需求,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确定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面积,合理划分服务设施功能空间。

四、建设标准

各县城镇社区的建筑标准应根据社区管理、服务的功能,结合各地实际合理确定。其建设规模面积应参照《民政部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基本标准》和《省社区建设规划》中的相关建设要求进行,同时结合地区特点做到功能用房设置科学、齐全、合理,外观设计美观大方、安全适用,突出地方特色,原则上以藏欧式为主。各县可根据当地实际,将城镇社区设置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设计自行确定方案中的任意一种(建筑图纸附后),从而更大程度上满足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的需要。各城镇社区建设应当按照建筑功能合理设置,主要建设管理中心和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图书阅览室、综合活动室、技能培训室等功能用房,以及配套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配套设施主要包括必要的办公设备,各类图书资料,体育健身器材,文化娱乐设施,以及必要的水、电、暖、通讯,道路、绿化,健身场地等建设内容。

五、目标步骤

总体目标:力争今年完成全州三分之一城镇社区居委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三年内完成全州所有城镇社区居委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到年,全州各个城镇社区的建筑面积不低于400㎡,主要建设管理中心和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图书阅览室、综合活动室、技能培训室等功能用房,以及配套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

依据上述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我州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年4月至年11月。完成县镇城北社区、县城东社区、县镇第一社区、县镇第一社区等9个社区建设任务,每个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总面积达到400㎡以上,并投入使用。

第二阶段:年3月至年10月。完成县镇第一社区、县城西社区、县镇第二社区、县镇第二社区等8个社区建设任务,每个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总面积达到400㎡以上,并投入使用。

第三阶段:年3月至年10月。完成县镇城东社区、县城南社区、县镇第一社区等7个社区建设任务,每个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总面积达到400㎡以上,并投入使用。

建设要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坚持分期建设、功能完善、综合利用、合理用地,做到设计庄重大方、安全适用,社区服务设施及服务功能完善。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根据本项目的性质,选用信誉及资质良好的单位施工,设备购置采取招投标制和政府统一采购制。在招标和设备采购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项目法人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与资金管理等方面工作。项目建成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同时加强项目档案工作,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字资料要严格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六、资金筹措

整合各类住房建设资金,统筹安排、资源共享。每个社区投资100万元,其中80万元为基础设施建设,20万元为内部设施建设,建设资金由各县政府先期垫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各县完工情况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逐项下达专项补助资金。全州24个城镇社区都需要投入资金新建或购买大部分办公服务用房。按照上述目标,全州共需新增建筑面积9600㎡,所需资金1728万元;各社区办公设备及各功能室器材更新费用480万元;各社区附属设施费用192万元,24个社区计划三年总投资2400万元左右。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组织部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尽快形成领导重视、各部门参与、全员投入的良性机制,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解决制约社区建设发展的硬件设施入手,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打好解决硬件设施攻坚战,全面实现社区建设工作目标。

设施规划范文第4篇

笔者所在的**市地处**省西南部,面积2万余平方公里,**县一市三区,人口730多万,是**的农业大市。近年来,农村火灾呈现上升的趋势,导致许多村民流离失所。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可以看出农村消防安全状况确实非常严峻,存在许多极为普遍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火灾隐患突出。大多数农村为农民自发建成的村寨,缺乏整体规划,建筑物耐火等级低且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尤其在一些边远山区的农村大屋场是以

六、七十年代的土木泥瓦房为主,有的还是纯木质结构,且房屋之间的间距极小甚至没有间距,万一发生火灾,极易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还有一部分农村用柴草烧火煮饭,导致房前屋后、室内灶间都存有大量的柴草,每逢收购季节,谷物堆垛密集,大大提高了火灾发生的几率。另外,还有的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擅自开设小作坊和小旅馆、小饭店、卡拉ok厅、农家乐等公共娱乐场所,必要的消防设施方面也没有配备,甚至连灭火器都没有一个,埋下了很多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二)消防意识淡薄。近几年来,尽管农村消防工作有了一定发展,但是,很多农村在注重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很大程度地忽视了消防工作。归根到底,主要是因为村民的消防意识淡薄。一是对消防认识肤浅,大多数群众只狭隘的认为消防工作就是打火,没发生火灾的时候,就不需要消防,有的还不知道火警电话是多少;二是平时不注意防火,如烟头乱丢、用火管理不严、私自乱搭乱接电线、铜丝代替保险丝使用、电器和燃气使用极不规范等现象较为普遍。

(三)消防设施落后。尽管近年来农村消防设施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总的来看,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步伐。大部分乡镇没有制订消防专业规划,甚至有部分乡镇连城镇总体规划也没有制订。这就造成了消防工作与城镇建设不能协调、同步发展,消防队伍、公共消防设施等基础性建设滞后,欠债严重。再加上缺少消防水源,缺少消防机动泵、水带水枪等消防装备,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起火后只能用锅桶瓢盆等作为灭火运水工具,最原始的灭火方法致使许多火灾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扑救,小火常常酿成大灾。

(四)消防力量薄弱。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的公安消防队最多设在县城一级,特别是一些偏僻乡村离县城距离遥远,道路路况差,一旦发生火灾,远水难救近火,公安消防队不能及时到达而无法将其纳入保护范围。而广大农村的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可以说是一片空白,甚至有的地方没有成立任何消防组织,发生火灾后往往惊慌失措、各自为本,根本不能形成有效的灭火力量。再加上年轻力壮的农民大部分外出打工,家里留下的多是一些老弱病残、妇女儿童,扑救火灾的力量就更加薄弱。

(五)消防组织虚无。以前,我国的消防工作重心一直集中在城市,农村消防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再加上一些地方的领导对农村消防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没有认真落实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致使部分农村消防工作管理薄弱,工作停滞不前。有的地方挂了块消防工作招牌,只是形同虚设而已,没有人员开展和落实消防工作,有的甚至出现“无固定办公场所、无专业专职人员、无业务经费、无组织活动”的“四无”现象。

二、农村火灾形势严峻的原因

对农村消防安全现状进行分析,农村消防工作落后的原因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一)消防经费严重不足。目前,许多农村的经济发展步伐缓慢,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农作物和外出务工,其生活条件改善的程度还不是很大。因此,村民根本就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消防工作中来。而地方财政极为有限,针对农村居住较为分散的状况,不可能财政拨款组织专门的农村消防监督队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也不可能投入经费购置消防设施和装备,更不可能投资为村寨建设消防队(站)。

(二)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由于现役消防编制有限,公安消防力量面对城市消防工作都力不从心,根本就没有足够的精力到广阔的农村全面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新闻媒体的消防宣传在农村也受到限制,除了电视宣传在农村有一定的效果,电台、报刊、网络在农村的延伸暂时受到很大的限制,所以不会达到预期宣传效果。另外,村民文化素质的局限性也影响了消防宣传的作用。多种原因束缚了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导致小孩玩火、开荒烧山等引发火灾的行为屡禁不止;一些村民在小集镇开设公共娱乐场所,根本不知道还要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这道程序,导致许多火灾隐患没有

及时发现和整改。

(三)消防责任意识不强。由于大多农村距离城市较远,有的政府领导对农村消防工作的责任意识离工作要求确实还存在一定差距,其工作重心在于经济建设中,对农村消防工作有所忽视。目前,农村消防工作基本是在村、镇干部的领导下由村民自身来完成。尽管县市的火灾情况统计来看数量不容乐观,但单个村镇每一年发生的火灾次数相对较少,所以村、镇干部的消防责任意识自然淡化,村民更加无所谓了,认为万一碰上火灾只是自认倒霉,有的甚至还对隔岸观火颇有兴致,处于一种麻木状态,长期抱着侥幸心理,根本没有防范未然的思想准备。

三、加强新农村消防工作的思考

俗话说“致富千日功,火烧当日穷”,所以,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而如何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这一问题,笔者认为,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实施群策群力、群防群治这一战略决策,必将推动农村消防工作稳步快速向前发展。

(一)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要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把农村消防安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年度计划,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责任、保障、考评奖惩机制。村民委员会、驻村企业及各种经济组织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组建义务消防组织,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消除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综治、公安、发改委、民政、财政、建设、农业等部门应按《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公安消防部门应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和公安派出所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定工作措施,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

(二)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要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消防工作原则,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人口数量多、经济发展好的建制镇可以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消防车等专业灭火装备,定期组织灭火演练,掌握火灾扑救技能,还可以协助开展消防宣传、消防培训和防火安全检查,实现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其他乡镇可以因地制宜依托村民委员会、民兵、治安联防等组织建立多种形式的志愿、义务和村企联办消防队伍,采用简易消防车、拖拉机安装水罐等形式,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以适应扑救农村火灾的需要。要让每个村寨都配有消防机动泵和配套消防器材,建立村村联防、片区协同的农村灭火救援机制,一旦发生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及时联动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三)努力改善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安全环境。一是要落实小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要将村民住宅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中,结合乡村道路、能源、水利建设、农村电网改造等村镇建设和改造,使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通讯建设与之同步实施。二是对以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房屋连片集中、火灾荷载大的乡村,要有计划地实施改造,从根本上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和村民生活环境。在建设新村以及新房时,要按照消防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并留出防火间距,逐步提高农村建筑的防火抗灾能力。三是要加强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源的建设。设有自来水管网的乡村要在主要道路上设置消火栓,配备消防器材,同时要发挥农业灌溉机械在灭火方面的作用,实现一机多能,缺水地区要修建消防水池,确保消防用水。

设施规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电力工程;设施布局;规划发展

1引言

我国人民群众的用电负荷快速增长,但是在相关规划工作方面存在着规划衔接不完善等多种不良情况,导致电网建设受到了严重的制约。通常来说,制约因素主要分为两点,分别为电力设施落点困难和政策处理难度加大。其中,电力设置弱点困难主要体现在传统模式中,在对传统模式进行应用的过程中,普遍采用先确定项目,然后找地的方法,严重缺乏用电建设用地的前瞻性规划。在政策处理难度加大方面,主要是因为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加,在进行建设的过程中,极易受到周边人群的质疑或反对。

2城市电网规划的不足和有效补充

电力规划工作从传统方面来看,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两类,分别是供电企业编制的电网专业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电力专项规划[1-5]。其中,供电企业编制的电网专业规划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但是不能够与城乡发展规划进行良好的符合,并且这一类的规划具有一定的企业规划性质,所以一般来说并不能够对用电设施的建设用地做出相应的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前瞻性规划的缺乏不利于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而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电力专项规划包含在国家法定规划之中,其电力建设平面布局能够得到良好的规划,并且其规划工作建立与城乡建设的总体安排基础之上。但是与此同时,因为信息不对称以及专业背景存在差异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电力专项规划上不能够广泛的应用与实际当中,而只能够进行宏观的把握。

3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对的发展和思考

电是人们日常生活生产的重要基础之一,对电力设施的布局规划进行有效的编制和实施,有利于促使区域的经济得到有效发展。所以,作为区域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力设施布局的规划工作应该与该区域的各项发展规划进行相应的结合,以便能够进行同步的实施。(1)布局规划编审制度的规定。进行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对电网专业规划和城乡规划进行相应的交叉规划,要求其中既包含较强的电力技术,又能够对城乡规划具有良好的理解和有效把控,为了促使布局规划编制的科学性能够得到切实提高,布局规划工作应该由各个级别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组织编制,从而能够对其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行有效的指导和协调,并且相关布局规划方案应该由相关部门进行层层审核,确认通过后再依法进行,从而保障布局规划的合理性以及权威性,从而减少在建设工作中的阻碍。(2)提出“饱和期目标网架”。从实际上来看,我们进行设想的规划远期电力网架,并不能够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网架,所以如果单纯将其作为目标开始对其进行电网规划,则可能导致未来电力设施布点的不确定性相对增加,甚至能够对布点的科学性产生严重的影响。电网规划真正的目标网架,应该在于负荷已经达到饱和或接近饱和的网架,所以在对电网进行布局规划的过程中,应该首先对网架的饱和和负荷进行研究,对已经处于饱和期的电力设施选址等各方面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从而对电力设施的建设时序进行有效确定。(3)科学的负荷预测。有效开展饱和负荷预测工作能够对于电力设施布局规划起到决定性作用,其中饱和负荷指的主要是建设发展至一定阶段以后,在人口、环境、土地等多方面资源条件影响下,总负荷增长速度缓慢或停止时期的整体负荷。从理论层面上来看,对饱和负荷进行预测主要应该采用综合资源分析法,进行跨学科、跨部门的分析,但是对该方法进行使用,不仅相关部门难以独立完成,而且其准确性相对较低,所以我们应该主要对当地的资源水平以及经济发展前景等各方面进行分析,以人均电量法和负荷密度法为基础,对饱和负荷进行准确、有效的预测。(4)增设公众参与环节。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工作对电量的需求量越来越大,高压变电所深入到中心城区以及居民区当中成为发展的必然,但是现代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显著增强,对高压变电所可能存在的电磁辐射具有明显的排斥和恐慌心理,所以在进行布局规划工作的过程中,应该设置相应的公众参与环节,对公众代表的想法进行倾听,对其合理意见进行采纳,并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介对不实传言进行澄清,同时进行相应的电力科普工作,以降低人民群众对高压变电所建设的反感心理,从而减少建设过程中所存在的阻碍。

4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的长效管理机制

为了能够对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的作用进行充分发挥,我们应该为相关的规划工作进行进一步深入,以促使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的长效管理机制得到建立和健全。(1)加快形成布局规划保护和控制机制。需要对电力设施布局规划以及城乡规划之间的关系进行充分明确,将电力设施的布局规划融入城乡规划之中。对于各个城市的总体规划来说,各级电力设施布局规划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应该考虑将电力设施的布局规划纳入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的规划中,以便对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好的项目依据、建设位置以及土地指标进行深入确定。并且,对于电力设施布局规划所预留的变电站站址以及输配电线路走廊,应该进行有效的分解和落实,并将其纳入相关主管部门或政府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当中是电网项目建设所需的空间资源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从而逐渐形成可靠的控制和保护机制。(2)对布局规划工程应用机制进行全面落实。对电力设施规划工作进行开展的目的是更加便于对指导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以及服务项目前期工作进行有效指导,由此可见,对电力设施布局规划进行良好应用,对布局规划的工程应用机制进行全面落实,是对布局规划工作进行开展的核心。应该建立起完整的布局规划应用体系,主要依据是地方发展的需要以及城乡规划体系,并对布局规划的衍生规划进行有效编制。例如在地域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的前提下,对城市新区、开发区以及沿海地区等区域进行重点的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同时与地方的土地利用规划进行结合,完整地建立布局规划应用体系。应该对布局规划成果在电网发展规划中的应用进行充分落实,一方面是在电网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电力设施布局规划,一方面电网发展规划实施的可行性能够对布局规划成果进行反映。当原有电网发展规划难以得到有效落实的情况下,新的变电站以及线路等就需要在城乡规划调整的规划之内进行落实,所以也就需要对电网发展规划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正。应该将布局规划的成果应用在工程实际的选所、选线以及进行前期工作,将电网项目的相关工作纳入地方规划管理部门的工作范围之内,以促使输变电工程选所、选线的质量得到保障,并尽可能缩短工程的工期。(3)对布局规划混动调整机制进行统一规划。一方面需要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作为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对规划程序进行启动。

5结语

城市的未来发展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城市中进行电力设施布局规划能够对电力设施的用电控制黄线进行明确,有利于强化政府规划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力度。同时,能够促使电力保障体系的建设进度加快,从而形成保护与发展的双赢局面。

参考文献

[1]赖敏榕,张艳艳,宾雪.饱和负荷预测在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电力设施布局规划中的应用[J].能源与环境,2018(05):38+40.

[2]薛云耀.杭州之江度假区配电网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研究[D].北京:华北电力大学(北京),2017.

[3]蔡天康.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的发展和思考[J].湖南电力,2010,30(03):45-46.

[4]崔凯,李敬如,赵彪,刘海波.城市饱和负荷及其预测方法研究[J].电力技术经济,2008,20(06):34-38.

设施规划范文第6篇

发展设施农业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途径,也是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实现农业产业化,推进农村经济再上新台阶的一个重大举措。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县设施农业发展步伐,经县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县设施农业发展进行扶持,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设施农业对农民增收的重要意义

县以省政府实施百万亩设施蔬菜工程为契机,两年来,通过行政推动、典型示范、科技服务等形式,全县新发展设施蔬菜面积7384亩,设施蔬菜总面积达到8534亩,总产值达1.28亿元,带动农民人均增收329元。据调查,群众种植设施蔬菜每亩纯收入10000—12000元,有的高达2万元,而种植大田作物每亩纯收入仅为300—2000元,设施蔬菜对比产出效益十分显著,是高投入、高产出、高回报的朝阳产业,一次投资,可多年受益。为此,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发展设施农业对提高农民种植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重要意义。

二、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步伐

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和水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日光温室、设施大棚和清水莲菜等特色产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县上将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科技服务等措施,推进设施农业快速发展,确保全县每年设施农业发展面积以3000亩的速度递增,力争到2015年全县设施农业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实现产值4.2亿元,带动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使我县设施农业发展上台阶、上水平。

(一)利用一切水源,在全县重点发展设施日光温室和大拱棚蔬菜15000亩。

(二)按照园区建设发展的思路,充分发挥百良伏蒙、同家庄西同堤、王村北王、和家庄刘彦等设施蔬菜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重点在百良、同家庄、王村、和家庄等乡镇率先建立一批1000亩以上设施蔬菜示范园区,推动全县设施农业的快速发展。今后,各乡镇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规模都应规划在1000亩以上,建成一个,县政府将规划一个,补助一个。在防皇路沿线发展清水莲菜示范园,面积10000亩;甘井镇依托自然资源优势,发展设施大棚香菇产业示范园,面积500亩;在合洽路沿线按照果菜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发展时令水果和设施蔬菜3000亩。

(三)调整棚内结构,逐渐示范种植附加值较高的哈密瓜、圣女果、脆瓜、人参果和香椿等高效品种。

三、发展设施农业扶持政策

县政府在3—5年内,每年拿出专项扶持奖励资金400万元左右,用于鼓励全县设施农业发展。其中:

(一)新发展农户补助

1.对新发展规模在1000亩(其中核心区规模达到200亩)以上的设施农业示范园区的日光温室每棚补助2000元,设施大棚每棚补助500元。

2.对在设施农业示范园区以外的新发展日光温室,每棚补助1000元。

3.对新发展清水莲菜的农户,每亩补助1000元。

(二)园区内水、电、路补助

发展规模在1000亩(其中核心区200亩)以上的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县政府拿出20—30万元予以补助,县水务局、交通局、农办等相关部门要把园区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当年项目重点,优先安排。

(三)建设育苗中心补助

1.对在我县建设蔬菜育苗中心的,县政府配套解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2.县政府每年为育苗中心包销400万株苗木,包销3—4年。

3.育苗中心项目建设争取的各类资金,县财政予以拨付。

(四)苗木补助

县财政对县境内育苗中心购苗的群众,每株苗木补助0.2元。

(五)奖励政策

县政府将对全县设施农业发展规模在1000亩以上的乡镇、500亩以上的专业村或专业合作社及典型示范户年终进行奖励,每个乡镇奖励5万元、专业合作社或专业村奖励2万元、典型户奖励1000元。

四、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全面搞好设施农业发展工作

(一)成立机构。成立县发展设施农业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副县长任副组长,农业、财政、水务、交通、农办、农机、果业、林业及相关金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发展设施农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组织领导,确保任务完成。

设施规划范文第7篇

[关键词]家庭农场;绿色;规划

1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精准扶贫的大力推行,伴随着对农业的深层次开发与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交叉形成了一种新型的生态休闲旅游农业。太公寺家庭农场规划抓住这一历史机遇,顺势而生。汉中勉县高桥沟村属山区贫困村,但是其地理位置相对优越,在此建设生态休闲旅游家庭农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农业发展新方式

农业和农村、农民正在发生着深刻而重大的变化。发展正在进入新常态,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一日千里,日新月异。与此同时,农业的内涵更加丰富,功能不断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显现端倪。农业在食物供给、原料保障和新增就业等功能不断强化的同时,乡村的旅游休闲功能日益凸显。乡村休闲旅游是农业价值链的延伸与拓展,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农场不仅具有传统农业生产性功能,还具有为人们提供旅游、休闲、度假的生活性功能,能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当下人们生活节奏加快,竞争日益激烈,人们更多渴望多样化的旅游生活,加之交通便捷,城市间一日经济圈的形成,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闲暇时间的增多,尤其希望能在自然的农村环境中放松自己。在一些水果蔬菜成熟的季节,去往乡村体验农事,呼吸新鲜空气等活动满足了城市人们对自然生活的向往,实现了人与自然的接触,体验到不一样的生活。去往乡村旅游慢慢变成热点,于是农业与旅游业交叉的新型产业——休闲旅游家庭农场应运而生,可以实现农民多元收入。当前,陕西汉中平原地区发展休闲农业方兴未艾,像城固桔园、汉台葡萄园等。但是其山区家庭农场发展滞后,规划理论并没有跟上建设的步伐,已有的乡村旅游设计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山区家庭农场的规划发展。高桥沟村位于陕西汉中勉县阜川镇西南大山,土地贫瘠,人均耕地少,基础设施条件差,地理环境因素制约,属于典型的山区贫困村。当下对于贫困地区,各界热议的关键词无疑是“精准扶贫”。国家强调要科学谋划好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勉县阜川镇高桥沟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提出到2018年实现全面脱贫的攻坚计划。

3农业设施规划

当前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一是靠科学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像种子改良、灌溉技术和化肥农药的合理利用等;二是靠田间的科学管理,如依据季节变化耕种、施肥。工业的发展已经进入4.0时代,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有效的管理方法,始于泰勒科学管理的工业工程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工业工程方法在服务业等领域也有广泛的应用,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农业生产与工业生成有很大的不同,却也有很多相似之处,我们可以大胆借鉴工业工程管理的经验,结合农业生产的特性,探索工业工程思想方法在农业生产的具体应用。农业设施规划与设计主要应用系统工程的原理与方法,将农业系统的各种设施在给定的区域范围内,进行最优的规划与设计,以求最佳的布置方案,使农业系统投入运行与使用后能达到最小的消耗和最大的产出。农业物流系统分析主要是以农产品生产系统物料的流动过程为分析对象,研究生产系统的平面设计,物流流动网络的分布、运输线路分析、物流改善与管理,以求物流系统最佳设计与运行效益。

4太公寺家庭农场自然条件分析

太公寺家庭农场因太公寺而得名。太公寺历史悠久,相传最初为明代万历年间修建,后经几毁几建,有史料记载太公寺于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复建,规模较大,有泥塑神像十一尊,木雕神像三尊,期间敬香者络绎不绝,香火旺盛,祈福天下太平,民众安康。中不幸又被毁,2015年当地民众自愿投劳投资再次兴建,神殿庄严肃穆,灵威静雅。庙顶正座子牙楼,左右二龙凌空欲飞,吉祥如意,四角安放镇宝兽,寓意守护神庙天长地久,护佑人民幸福太平。太公寺家农场准备建于勉县阜川镇高桥沟村,其距离勉县县中心30多公里,开车不到半个小时,著名茶叶产区,茶叶叶质细嫩且品位高。高桥沟村建设家庭农场,整体环境质量好。茂密的森林,秀美的山川,亮丽的河水、溪流,遍地野花,随处可见的奇石,其景色特色鲜明,形成较丰富的景观资源,为项目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旅游市场潜力较大。物产丰富,村内各组水泥路全覆盖,茶园道路逐步完善,较好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为项目建设提供了便利。结合文献研究、实地考察和访谈所掌握的各项当地实际情况,运用SWOT综合分析太公寺家庭农场的各项内外建设条件和环境,将太公寺家庭农场的综合分析总结。

5太公寺家庭农场规划设计

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科学发展观指导,坚持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循环农业,以山地农业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为基础,结合勉县旅游发展战略,农场依托太公寺周边生态环境,以天然林为休闲场所,以农产品和旅游产品目标市场为导向,满足人们休闲、娱乐、养生、食用的需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注重季相变化,结合现代农业休闲观光理念,创造“春赏花、夏避暑、秋食果、冬逍遥”,四季有景可赏,创造优美、舒适而恬静的绿色环境。着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优化农产品物流系统,打造辐射全县的极具特色风情的生态休闲家庭农场,使其成为当地知名的精品乡村旅游农场。太公寺家庭农场的规划采用生态可持续的循环经济模式,建立高效的搬运物流系统,充分挖掘山区农业、林业资源,形成各功能区有机和谐的结构,提高家庭农场产业的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高桥沟农业产业化升级,带动全村经济发展。山区环境下农业和农村可利用的资源很多,有限的规划区域内与无限的规划区域外联动开发。太公寺家庭农场设施规划主要是生产设施规划,它是家庭农场的重要部分,是生产中不可缺少的设施。系统布置设计SLP法是以产品、产量、作业路线等因素为基础展开工厂布置的,其中产品、产量是主要因素,布置实施的基础主要是物流线路和物流强度。在家庭农场中,家庭农场的各作业单位作业量反映了物流强度不同,农产品在存储、运输和装卸等物流作用方面的要求是不同的,也决定了物流作业线路的不同。

由此,农产品及产量、物流线路和物流强度同样是影响家庭农场布局的重要因素,以农产品类别和物流作业量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为基础,家庭农场的布局应用SLP法是可行的。系统布置设计(SLP)方法在具体应用中,注意把握好物流量分析。2。绘制太公寺家庭农场平面布置可行方案。在农场设施布置的基础上,集立体农业、循环农业、观光农业、生态农业四位一体,实现农业生产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挖掘当地民间竹制品手工艺、腊肉作坊工艺、特色米皮、菜豆腐加工技艺、土房建筑技术等宝贵的历史民俗文化遗产,把民俗作为贯穿整个太公寺家庭农场运营的特色。走集约化农场的工业化管理模式,建立产、销、加一体化的供应链管理链条。对农场周边的农民按照工业生产模式集约化管理,建设基于集约化经营工业化农业的新样板。具体运作与管理模式选择“农场+村委会+农户”。高桥沟村委会主要发挥引导性的组织作用,通过与农户充分协商,农户与农场建立松散型用工关系和合作关系,为农场提供劳动力保障及扩大再生产资源。实现农场、农户经营主体的联合,形成新型的家庭农场发展模式,并实现共赢,为未来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奠定基础。

6结论

结合当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形势,贫困山区实施精准扶贫,发展太公寺家庭农场顺应了当今发展的主流,对于高桥沟村来说有着深远的意义。本文以太公寺家庭农场规划设计为例,对山区家庭农场规划设计理论进行实践,在对太公寺家庭农场建设地及周边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整套山区家庭农场规划与运营方案,研究能够密切联系实际问题,所提方案更具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为山区家庭农场规划提供有益的借鉴。

综上,太公寺家庭农场具备良好效益,其规划建设是可行的,发展前景乐观。SLP是一种工业工程系统规划布置的科学技术方法,将工业工程理论、农业产业化理论和规模经营理论等多学科理论的融合应用,将系统规划布置方法引入到太公寺家庭农场规划布局的研究中,是促进山区家庭农场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家庭农场规划布局的新理念和新尝试。运用SLP方法对家庭农场规划布局的探索,是需要长期研究并通过具体应用实践不断完善的课题,研究有待成熟。

[参考文献]

[1]玉罕景,杨丽昆,王瑞仙,王惠琼,吉丹妮.家庭农场的建设发展前景[J].农业工程技术,2017(08).

[2]肖娥芳.农户家庭农场经营风险认知状况及其影响因素研究[J].商业研究,2017(03).

[3]姚晓勇.宜兴家庭农场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对策分析[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7(02).

[4]肖娥芳.家庭农场的效率:内涵、影响因素及提升对策[J].湖北工程学院学报,2017(01).

[5]王正,邢路生.创意农业旅游项目的设计探索——衡水小树林家庭农场规划与设计解析[J].装饰,2016(12).

设施规划范文第8篇

第一条为加强我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镇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推动镇域经济的发展,根据《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目标的要求,依据《城乡规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由各镇(区)具体负责。县规划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相应授权。

第二章村镇规划管理

第三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应坚持统一规划、立足长远、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以集镇为重点,全面组织实施。

第四条村镇规划,分为村镇总体规划、村镇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详细规划应当以总体规划为依据编制。

村镇总体规划的期限为10年至15年,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期限为3年至5年。

第五条村镇总体规划,须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镇人民政府报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审批。村镇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会同县规划局乡规科、县住建局乡建科会审,最后报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县辖范围内各乡镇村委会所在地和自然村住户在100户以上的、均应结合旧村改造,编制具有地方特色、适应农村居住、生产特点的建设性详细规划。逐步对50户以上的自然村编制具有适应农村居住和可持续发展的建设性规划。

第七条经批准的村镇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调整或者变更,以确保规划的连续性和严肃性。确需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第八条村镇居民原有宅基地及单位已合法占用的土地同村镇规划安排的建设用地相矛盾时,应服从规划对用地的安排。如有违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对于镇区重点项目或者大型商业开发项目,由镇相关职能部门整理申报资料(含镇政府书面意见)后报县规划局,形成初审意见后,提交县规委会集体研究审批。

第十条镇规划区内依法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建设单位持发改局批准立项文件、重大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书面申请材料,由镇相关职能部门经镇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县规划局,由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十一条在镇、村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及个人必须通过镇相关职能部门向县规划局乡镇规划科提交规划申请,对于符合规划条件的项目,由县规划局乡镇规划科依程序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并按城区标准减半征收规定交纳相关规费,再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十二条县规划局负责对全县所有规划建设项目的监督、指导和管理,负责镇规划区内违法建筑的认定和执法检查工作。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擅自动工的建设项目,县规划局配合镇(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开工之前,由县规划局乡镇规划科组织定位、放线,待其基础工程完成后,再组织验线,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县规划局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对于符合规划条件的,按程序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经核实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房产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房产证件。

第三章集镇建设管理

第十四条各镇人民政府和镇相关职能部门应切实肩负起建设工程依法管理和质量安全稽查的职责。凡在辖区的建设工程不报建、不按法定程序办理手续而导致安全质量等后果的,将按党纪、政纪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各镇区内的所有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建设项目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和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报县住建局城乡建设科审批并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交纳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规费,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实施。

第十六条在集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开工批准文件之日起一年内开工。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逾期未开工的,开工批准文件由原批准机关收回,建设用地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村镇规划区内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单位用房、房地产开发等建筑工程,必须由取得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然后将规划及设计方案图和工程造价等报县住建局城乡建设科审批通过,经县住建局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图审、勘测、招标等程序后,发给《建筑施工许可证》。

第十八条鼓励镇级人民政府组织有资质的综合开发单位按照村镇规划,对村镇的建设项目进行综合开发和配套建设。村镇建设项目综合开发和配套的设计划由镇级人民政府编制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县住建局负责依法依规办理建设施工手续。

第十九条承担村镇规划区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并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

第二十条村镇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先取得施工许可证,由县住建局委托镇政府或镇相关职能部门派专人到现场定位放线或验线后,方可开工。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应确保施工质量,按照有关的技术规定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其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必须接受县住建局检测站的检测和安全站的督查。

第二十二条镇政府或镇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村镇建设档案管理制度。在村镇规划、设计、建设及房产登记中形成的图表、文件及其它资料,应当及时清理归档。

第二十三条村镇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拆除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清理平整施工现场。

第二十四条镇区建筑和村镇综合开发项目的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县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由镇政府收取,用于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过程中部门服务性收费和规费按照城区收费标准减半收取,由镇政府或镇相关职能部门凭财政票据收取,将有关规费全额缴入当地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四章房地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村镇房地产开发应服从村镇统一规划。

第二十六条村镇房地产开发须先由具有开发资质的开发建设单位向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取得《土地使用证》,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取得《规划许可证》,再到住建局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村镇房地产开发的施工过程,必须接受县住建局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建筑材料的检测和施工安全管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一律不得预售。工程竣工后必须取得县住建局的《建筑工程验收合格证》,并发放房产证。县住建局有责任对各镇的房地产出售价格进行跟踪管理。

第二十八条村镇房地产开发或镇区房屋建设违反规定的,由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勒令停工或强行拆除,并处以罚款。

第二十九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合法的房地产开发和房屋建设提供优质快速的服务,且不得巧立名目收取任何服务费。

第三十条镇区的个人、单位和村镇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建设竣工后,必须到房产局缴清有关费用后依法办理《房产证》

第五章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一条集镇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不准乱涂、乱画、乱刻,不准随意张贴布告、通告、墙报、标语和戏曲、电影海报等宣传品。在城镇设置标语牌、画廊、招牌、橱窗、灯箱、霓虹灯等,应做到内容健康,外形美观,定期更新,保持整洁。户外广告牌的设置必须征得镇政府或镇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二条集镇供车辆、行人过往的主要通道,不准摆摊设点和出店经营。在主要通道以外的街道、路旁设置商亭、摊棚、货架和流动货车,必须经镇政府或镇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固定售货摊点不得出摊经营。

第三十三条禁止在集镇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建筑渣土,乱搭乱建各种形式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有特殊需要的,须经镇政府或镇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四条各镇人民政府必须负责在集镇附近建设相应规模的垃圾填埋场或垃圾处理厂。镇政府或镇相关职能部门对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镇政府或镇相关职能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垃圾粪便,及时清运垃圾、粪便。自行清运有困难的,可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代为清运处理。

第三十五条环境卫生逐步实行社会化有偿服务,凡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应交付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