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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方案范文

奖惩方案

奖惩方案范文第1篇

考核对象

具体服务项目的团队

考核内容

(一)按照“1+3”项目投资建设在地原则,根据项目推进进度,对各部门、各社区考核其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分为项目建成、拆迁完毕、摸底及签报结束三个阶段。

(二)对与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的社区、部门和包保人,采取项目单位不记名评议等方式,考核其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奖惩方式

经济工作中心负责对项目推进和协调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定。

(一)奖励标准

根据“1+3”项目推进和协调服务情况给予适当奖励。项目建成给予3万元奖励;拆迁完毕给予2万元奖励;摸底及签报结束给予1万元奖励。

奖惩方案范文第2篇

1、对村(居)的工作完成情况按项计分、按月考核、按季奖惩兑现。

2、考核实行百分制。除了计划生育、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等每月均要列入考核外,其它考核项目按当月工作重点,由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经集体研究后确定。

3、当月考核项目的分值比例,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当月中心工作或重点工作的重要程度提出,经集体研究后确定。

4、支部书记、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各每月150元考核,个人实得奖金按所驻村当月得分比例计算,当月得分低于85分的取消当月奖金。

5、未驻村领导按驻村领导的平均得分计奖。

6、未驻村的在岗在职财政拨款人员按每月100元考核,自收自支参照执行。

7、重要中心工作原则上均设奖,奖金额度和具体考评办法由集体研究确定。

8、各村(居)年终考评名次由12个月考核分相加所得总分排定。

9、年终考评全面先进单位第一名奖4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的奖800元。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各得总奖金额的20%、15%。

10、计划生育和筹款事项对全年考评工作具有一票否决权。

11、镇政府工作人员分管或负责的部门工作获上级党委政府表彰,获得奖匾奖牌可作为政府年终考核加分依据的应予奖励。其中,部级表彰的奖5000元,省级表彰奖3000元,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奖给2000元,区委、区政府表彰奖给1000元,创新工作成果被区以上党委政府推广的奖给2000元,计划生育工作不是重管的奖2000元。奖金分配比例由考核领导小组决定。

二、惩罚:

12、因工作失职、失误分管或负责的工作形成落后局面,使党委政府受到上级追究造成影响或损失的,扣除全年考核奖,取消年度评优资格;违反十条禁令被督查通报的扣除半年考核奖,取消年度评优资格;违反政府管理若干规定的,扣除当月考核奖,并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检讨。

13、违反效能建设相关制度和规定被上级督查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全年考核奖,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年度考评为不合格。是公务员身份的,按相关规定处理;事业单位人员一律解聘,临用人员一律辞退。

奖惩方案范文第3篇

抓书记”原则,坚持“书记抓。各村支部书记直管计生工作,带领村主任、计生专干等共同抓好本村计生工作。

二、考核内容

以符合政策生育率完成目标值为评奖的基本条件,采取年终考核方法。对符合政策生育率进行排名,对各村达到目标值的村设一等奖一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一名,奖金各1500元,三等奖一名,奖金1000元。

(一)处罚:经省、州、县检查出现

1政策外1孩漏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50元;政策内1孩漏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00元;

2政策外2孩漏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250元;政策内2孩漏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50元;

3政策外多孩漏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500元;

4出现全人口漏报1户或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50元;

5出现错报、迟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0元。

家应检未检1人,9家妇检率达100%以服务站妇检统计数据为准。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5元;外出未检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2.50元。

10上环及时率达不到85%以上和绝育及时率达不到90%以上的不及时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0元。

(二)奖励

1经镇平时自查以及省州县检查中未出现任何漏报、错报等现象的奖励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50元。检查当月兑现。

奖惩方案范文第4篇

为深入贯彻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在更高层次上推进“138”工作目标,着力实施重特大项目突破工程,确保全县部门考核排名再靠前,现制定2014年重特大项目突破工程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标任务

重点项目全年完成引进亿元以上重点项目1个、3000万元以上项目2个、重点项目开工2个、重点项目竣工2个。重点指标全年完成企业入库税金2750万元、列统企业开票销售13700万元、净增列统企业1户、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52000万元、服务企业用工25人。开放型经济完成注册外资到账500万美元、外贸进出口1000万美元。

二、工作举措

(一)春雷行动。“春雷行动”是招商引资“四季歌”的第一乐章,更是重特大项目突破工程的第一战役。全系统上下要以项目为本,紧盯有价值招商线索,密切跟踪推进在谈、在手项目,擂响春季招商引资的战鼓。响应县委春雷行动号召,走出去,以外引外、以商引商、招大引强,确保春雷行动取得辉煌战果。

今年,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要带头完成3000万元以上“三落实”项目1个,广播电视台、大云山文保处、黄花塘军部、明祖陵文保处、有线电视台、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招商办等单位和部门各完成引进3000万元以上项目1个。其它单位和部门、乡镇文广站要积极提供招商信息。

(二)前线招商。局领导继续实行AB岗,成立三个驻点招商小组。第一组由葛云局长带队,参加,驻点苏锡常;第二组由书记带队,参加,驻点上海;第三组由副局长带队,钱明望、袁守林、张春参加,驻点浙江。其他局领导也要根据掌握的招商线索,咬定项目,定期不定期的追踪、洽谈,争取项目早日落地。

(三)一线帮办。按照“四方联动、五办推进机制”,强化帮办意识、服务意识。重点突出列统企业,实行专人定点帮办。推进主引项目正常生产经营,帮办督促企业做好开票、纳税工作,全力培植列统企业。

(四)百日会战。根据县下达的重特大项目百日会战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出台相应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五)考核奖励。

1.项目引进奖。年度凡引进1个3000万元-1亿元重点项目、1亿元-5亿元重大项目、5亿元以上特大项目并实现“三落实”(含置换),局里在县委、县政府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奖励给引资有功人员。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分别给引资单位或部门加分,依据文件执行。引进的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类项目,重点办考核认可的,在县奖励的基础上,局里给予配套2万元一次性奖励有功人员;引进的3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按人民币7:1比例折算后的2倍参照工业项目给予奖励;引进的外贸项目,按照外贸进出口数额1亿美元以上的,局里给予配套3万元,1.5亿美元以上的4万元奖励有功人员。

2.项目推进奖。年度实现项目开工的,3000万元-1亿元项目奖励有功人员1万元、亿元以上项目奖励有功人员2万元、5亿元以上项目奖励有功人员3万元。

3.项目竣工奖。年度实现项目竣工的,3000万元-1亿元项目奖励有功人员1万元、亿元以上项目奖励有功人员2万元、5亿元以上项目奖励有功人员3万元。

4.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奖。年度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企业入库税金、列统企业开票,每完成一项,年底局里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有功人员,在全年任务的基础上同比每超额完成1%的奖励500元,注册外资到账、净增列统企业、外贸进出口,每完成一项分别给予有功人员奖励1万元。新增企业用工、规模固定资产投资等重点指标,每完成一项,局里给予5000元奖励有功人员。企业入库税金、列统企业开票、注册外资到账、外贸进出口等指标获得县委县政府单项奖励的,每项局里给予配套1万元奖励有功人员。

5.争先创优奖。部门或单位牵头承担工作年度获得县委、县政府以上表彰的,局里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标准为:获得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级表彰的奖5万元;获得省级部门或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奖2万元;获市级部门或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奖5000元。获得上述层次表彰的,局里分别给予系统工作人员按工资渠道每人增发1000元、500元、300元。个人获得上述层次表彰的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半年或每季度在县委、县政府考核评比中获得综合目标奖的,局里给予配套1万元奖励有功人员;企业入库税金、列统企业开票,注册外资到账、外贸进出口等主要指标获单项奖的,局里给予配套5000元奖励有功人员。

6.向上“向外”争取资金奖。各单位、部门积极做好项目包装,开展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凡争取到项目资金,局里将统筹20%作为项目争取基金。常态项目以2011年争取的资金为基数,增加部分以及计划外争取的资金,按4%给予奖励有功人员,并在目标考核中予以加分,50万以下的,加2分,50万以上的按50万一个档次加2分,依次类推。

以上1、2、3、6项奖励,按主引项目全额奖励,附引项目按分成比例折算奖励。遵循谁引资推荐谁,谁引资奖励谁的原则。奖励主引资人员50%,其余有功人员50%。对引资有功人员符合县委、县政府公推公选提拔重用条件的一律推荐参加公推公选或提拔重用,在今后的系统干部调整优化中也将根据招商实绩,给予重用。

(六)惩戒。对未完成任务的领导班子个人、单位和部门负责人,扣罚1000元。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2014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县提出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起步之年,全系统上下要认清形势,充满必胜信心。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对照目标任务,把指标、项目落实和督促到位,明确责任,准确把握;责任部门要严肃认真,细化到人,确保按序时进度全面推进。

奖惩方案范文第5篇

为深入贯彻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在更高层次上推进“138”工作目标,着力实施重特大项目突破工程,确保全县部门考核排名再靠前,现制定2013年重特大项目突破工程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标任务

重点项目全年完成引进亿元以上重点项目1个、3000万元以上项目2个、重点项目开工2个、重点项目竣工2个。重点指标全年完成企业入库税金2750万元、列统企业开票销售13700万元、净增列统企业1户、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52000万元、服务企业用工25人。开放型经济完成注册外资到账500万美元、外贸进出口1000万美元。

二、工作举措

(一)春雷行动。“春雷行动”是招商引资“四季歌”的第一乐章,更是重特大项目突破工程的第一战役。全系统上下要以项目为本,紧盯有价值招商线索,密切跟踪推进在谈、在手项目,擂响春季招商引资的战鼓。响应县委春雷行动号召,走出去,以外引外、以商引商、招大引强,确保春雷行动取得辉煌战果。

今年,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要带头完成3000万元以上“三落实”项目1个,广播电视台、大云山文保处、黄花塘军部、明祖陵文保处、有线电视台、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招商办等单位和部门各完成引进3000万元以上项目1个。其它单位和部门、乡镇文广站要积极提供招商信息。

(二)前线招商。局领导继续实行AB岗,成立三个驻点招商小组。第一组参加,驻点苏锡常;第二组由书记带队,上海;第三组由副局长带队,驻点浙江。其他局领导也要根据掌握的招商线索,咬定项目,定期不定期的追踪、洽谈,争取项目早日落地。

(三)一线帮办。按照“四方联动、五办推进机制”,强化帮办意识、服务意识。重点突出列统企业,实行专人定点帮办。推进主引项目正常生产经营,帮办督促企业做好开票、纳税工作,全力培植列统企业。

(四)百日会战。根据县下达的重特大项目百日会战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出台相应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五)考核奖励。

1.项目引进奖。年度凡引进1个3000万元-1亿元重点项目、1亿元-5亿元重大项目、5亿元以上特大项目并实现“三落实”(含置换),局里在县委、县政府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奖励给引资有功人员。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分别给引资单位或部门加分,依据执行。引进的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类项目,重点办考核认可的,在县奖励的基础上,局里给予配套2万元一次性奖励有功人员;引进的3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按人民币7:1比例折算后的2倍参照工业项目给予奖励;引进的外贸项目,按照外贸进出口数额1亿美元以上的,局里给予配套3万元,1.5亿美元以上的4万元奖励有功人员。

2.项目推进奖。年度实现项目开工的,3000万元-1亿元项目奖励有功人员1万元、亿元以上项目奖励有功人员2万元、5亿元以上项目奖励有功人员3万元。

3.项目竣工奖。年度实现项目竣工的,3000万元-1亿元项目奖励有功人员1万元、亿元以上项目奖励有功人员2万元、5亿元以上项目奖励有功人员3万元。

4.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奖。年度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企业入库税金、列统企业开票,每完成一项,年底局里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有功人员,在全年任务的基础上同比每超额完成1%的奖励500元,注册外资到账、净增列统企业、外贸进出口,每完成一项分别给予有功人员奖励1万元。新增企业用工、规模固定资产投资等重点指标,每完成一项,局里给予5000元奖励有功人员。企业入库税金、列统企业开票、注册外资到账、外贸进出口等指标获得县委县政府单项奖励的,每项局里给予配套1万元奖励有功人员。

5.争先创优奖。部门或单位牵头承担工作年度获得县委、县政府以上表彰的,局里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标准为:获得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级表彰的奖5万元;获得省级部门或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奖2万元;获市级部门或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奖5000元。获得上述层次表彰的,局里分别给予系统工作人员按工资渠道每人增发1000元、500元、300元。个人获得上述层次表彰的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半年或每季度在县委、县政府考核评比中获得综合目标奖的,局里给予配套1万元奖励有功人员;企业入库税金、列统企业开票,注册外资到账、外贸进出口等主要指标获单项奖的,局里给予配套5000元奖励有功人员。

6.向上“向外”争取资金奖。各单位、部门积极做好项目包装,开展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凡争取到项目资金,局里将统筹20%作为项目争取基金。常态项目以2011年争取的资金为基数,增加部分以及计划外争取的资金,按4%给予奖励有功人员,并在目标考核中予以加分,50万以下的,加2分,50万以上的按50万一个档次加2分,依次类推。

以上1、2、3、6项奖励,按主引项目全额奖励,附引项目按分成比例折算奖励。遵循谁引资推荐谁,谁引资奖励谁的原则。奖励主引资人员50%,其余有功人员50%。对引资有功人员符合县委、县政府公推公选提拔重用条件的一律推荐参加公推公选或提拔重用,在今后的系统干部调整优化中也将根据招商实绩,给予重用。

(六)惩戒。对未完成任务的领导班子个人、单位和部门负责人,扣罚1000元。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201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县提出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起步之年,全系统上下要认清形势,充满必胜信心。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对照目标任务,把指标、项目落实和督促到位,明确责任,准确把握;责任部门要严肃认真,细化到人,确保按序时进度全面推进。

奖惩方案范文第6篇

实行包保负责制

遵循属地原则,将商贸企业按照注册地点,分别包到各班子成员和社区。经济工作中心负总责,对社区进行业务指导;社区要对辖区内项目情况实行跟踪服务,并将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包保领导汇报,由包保领导负责协调解决。

考核办法

经济工作中心每月对商贸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定。

(一)对引荐人或单位实行奖励。一是对新申报成功的限上商

贸企业,当月成功上报有效数字后(以发统局认定为准),1500万以下一次性给予引荐人或单位4‰的奖励(超过部分视为1500万),最高不超过6万元。

奖惩方案范文第7篇

一参加对象:全体机关干部

二比赛时间:9月28日(周五)下午3:30

三比赛地点:二楼大会议室

四比赛要求:

1每部门选派一名选手参加比赛,24日前将名单及演讲题目报到人力资源办公室。参加选手可拿稿演讲,每位选手演讲时间为10-15分钟。

2稿件内容以学习城建知识和参加城建活动的收获与感受,回顾我镇历史,结合我镇现状,提出对本镇规划建设的建设性建议。

3参赛选手的指导老师是规划办人员

五评分标准:

1、有感染力,表情自然,肢体语言适当,与观众互动性强(40%);

2、语言表达清晰,层次分明,内容具有建设性(30%);

3、脱稿演讲(20%);

奖惩方案范文第8篇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申报时上一年度12月31日);

(二)属我市城镇非农业户口;

(三)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县属以上国有、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二、奖励标准

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人奖励3500元,分5年兑现。

三、办理程序和时间

(一)个人申请。符合奖励条件的居民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市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奖励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四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社区审查。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有疑问的申请人进行3-5人的背靠背调查取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张榜公示5-10天。如无异议,社区负责人在《申请审批表》上签名,加盖公章,将申请人的“四证”复印件以及花名册上报镇街道计生办。

(三)镇街道审核。镇街道计生办对社区上报的申请人花名册进行审核,查看《申请审批表》和“四证”复印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由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建立奖励对象个人档案,同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花名册及汇总表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及同级财政所。

(四)申报时间。每年6月份集中进行申报审批。

四、资金发放办法和程序

(一)经费来源。我市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奖励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镇街道财政各负担一半。

(二)发放方式。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奖励对象汇总表、花名册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各镇街道财政所办理相关经费手续后,将资金直接划拨到金融经办机构,由金融经办机构将奖励金发放到奖励对象个人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