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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税论文范文

综合治税论文

综合治税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综合治税 内涵 主体 功能

税收是国家取得收入的一种工具,也是一种实施机制,集中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通过税收征管机制来得以实现,综合治税也正是各级地方政府,在现有契约关系和产权明确的前提下,为更有效地保证国家与纳税之间契约条款的履行,对传统税收征管机制进行的一种制度优化方面的探索。

一、综合治税的内涵

综合治税是对现行税收征管制度中的规则、准则和实施的组织所做的边际上的调整,是渐进性制度变迁的尝试。

首先,综合治税是既定规则的实施机制。综合治税就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使得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及社会力量参与到税收征管过程,从而解决税务部门征管力量不足的问题,进而使得既定规则得以真正实施。

其次,综合治税侧重于增量控制。一方面,综合治税主要工作空间在于税务部门自身能力所不能涉及到的领域,如漏征漏管税源、分布广泛的纳税人基本信息、提供全面的纳税服务等。综合治税没有改变税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也没有触及税务部门对已有税源存量的控制权利。另一方面,综合治税工作重点也在于对潜在税源的挖潜与控制。如下图所示:

该图形中,横轴Q为税源总量,纵轴T为税率,在税率一定的条件下,即税率曲线t为平衡与纵轴的曲线,在综合治税实施以前,税率曲线t与税源总量曲线S1均衡于C点,此时的税收总量为ABCD部分,当存在可挖潜税源的前提下,实施综合治税的目的之一就在于将所有潜在税源纳入税收征管控制范围,使得税源总量曲线由S1移动至S2,即实现税收总量达到ABEF的水平,其中CDEF(图中的黑色区域)为由潜在税源所形成的税收增量,即为综合治税工作的侧重点。

最后,综合治税的目标是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综合治税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既定规则,解决契约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降低双方交易成本,促使契约各方按照既定规则,履行自己的义务的同时,更加有效地维护契约各方的权利,进而建立国家、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彼此依存的和谐征纳关系。

二、综合治税的具体内容

根据各地对综合治税所制定的规章及综合治税工作实践分析,“综合”可以理解为“运用多种力量,采取多种手段”,“治”可以理解为“治理;整治、整顿”。综合治税运用的力量应该主要包括地方政府的控制力、税务部门的专职能力、职能部门的执法能力与信息获取能力、司法部门的强制力及分布广泛的社会参与力量,它所能运用的手段应该主要包括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及法律手段。

综合治税的具体内容,关键体现于“税”的范围之中,即综合治理的客体。根据各地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情况及出台的相关政策制度,综合治税的主要治理对象突出表现为阻碍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各个环节及相关人,主要内容包括税收征管手段及程序、税收征管人员、税务部门、税收收入、依法纳税人及应纳税而未纳税的漏征漏管户、偷税漏税户\纳税环境等多个方面。

三、综合治税的实施主体

确定综合治税的实施主体,必须要对综合治税各参与方的能力及资格进行分析。社会力量、职能部门、税务部门没有能力或者不能有效地实施综合治税,剩下的就只有地方政府。一是地方政府拥有其他三种治税力量所不能比拟的行政执法资源,因此,可以为综合治理提供强有力的力量支撑;二是地方政府处于领导岗位,是站在宏观角度进行决策,考虑的是整个地区的利益,因此不会受部门利益损失的主观制约;三是地方政府拥有政策制定权,因此在治税方法能够做到灵活多样,有更广的伸缩空间,并且有能力保证相关政策的兑现;四是地方政府在本辖区内有着最高的控制力,能够更好地实现政令统一。

通过对治税力量的对比,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只有地方政府主导综合治税工作,才是目前最为有效的选择。因此我们也可以将综合治税看作是,地方政府综合运用政府、税务、部门及社会等多种力量,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对阻碍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提高的各个环节及相关人员进行综合治理整顿的过程。

四、综合治税的功能定位

综合治税是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过程,是一种政府行为,其主要功能有三个,即维护社会稳定、建设诚实守信的纳税文化及促进财政增收。

一是维护社会稳定,即政治功能。主要是通过对违法纳税人的清理整治,给予守法纳税人公平的地位,为其提供高效优质的纳税服务,严厉打击偷漏税等违法行为,营造阳光公开的纳税环境,构建高效运行的市场经济秩序,从而在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同时,确保社会的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是建设诚实守信的纳税文化,即文化功能。综合治理整治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宣传教育的过程,通过采取有效得当的方法,可以使纳税人认识到偷税漏税对国家、地方、集体及个人的危害,树立依法纳税的意识,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理性自觉的纳税文化。

三是促进财政增收,即经济功能。通过对潜在税源的综合治理,做到应收尽收,杜绝“人情税”、“关系税”,从而增加财政收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上述三个功能,政治功能是根本、是长远、是基础;文化功能是中介,文化功能的实现有利于政治功能与经济功能的实现;经济功能是综合治税引致的直接结果。

综合治税论文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实行综合治税旨就在于发动社会力量对偷逃税收、暴力抗税等涉税犯罪现象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治理和打击,优化治税环境,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对所有税源实行全方位、立体化监控。

一、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潜力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税收征管新问题、新矛盾越来越突出,征管的难度越来越大,要从根本上堵塞零散税收的漏洞,仅仅依靠地税部门的力量已难以解决。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就是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以强化税源控管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为目标,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使税务部门更加有效地控制税源、掌握税基,从根本上解决涉税信息不畅、涉税源头控管不严、征管不到位以及税务部门征管手段落后问题,实现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税源控管和征收管理并举的转变。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具有明显的实践有效性:一是税源控管显著加强;二是治税环境显著改善;三是税收增幅显著提高。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具有很大的内在潜力:一是税种覆盖的延伸潜力;二是行业领域的拓展潜力;三是大征管体制的管理潜力。面对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的不断变化,税源呈现多样性、流动性、隐蔽性的趋势,税源控管难度也不断增加,造成了相当数额的税收流失。挖掘税务系统与社会各界的管理潜力,加强有效税源控管,摸清税源底数和税基,只有依靠部门有机配合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尽最大可能地消除盲区、突破,才能有效地控管税源、堵漏增收。

二、构建三个体系,夯实综合治税工作协作基础

1.构建社会综合治税组织领导体系。社会综合治税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仅靠地税部门自身的力量是难以实现的。各级政府部门要逐步完善相应的办事机构,明确部门综合治税的权利和义务,实现部门配合协作形式由人为协调到制度规范的转变,由单纯靠协商沟通向受责任义务关系约束的转变。地税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协议书,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社会综合治税立体网络,推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开展。

2.构建内部管理体系。一是要构建信息采集人员管理体系。重点是抓好信息采集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定期汇报交流制度,促使信息采集人员强化责任意识。实行严格的检查考核,落实奖励政策,充分调动采集涉税信息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要构建内部组织结构体系。重点是根据社会综合治税的进展情况,建立各级地税机关的社会综合治税专门机构,做到有专人领导、专人负责,重点做好信息采集人员的管理。三是要构建职能科室配合体系。注重加强与机关内部各科室的联系、衔接,做到社会综合治税业务流程、日常管理与相关业务科室的业务职能相结合,真正使这项工作变成全系统的一项共同任务。

3.构建社会综合治税的信息化支撑体系。实行社会综合治税,长远的发展方向是依托信息技术,将涉税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征收反馈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之上,初步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库,使之成为涉税信息处理中心和税源监控中心,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

三、健全四个机制,强化综合治税工作的保障功能

1.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要进一步健全联席制度,协调处理各类重大问题,及时通报综合治税进展情况,积极开辟与各主管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的沟通联系渠道。进一步落实部门配合制度,明确落实工作职责,做好

地方税收控管工作。完善涉税处理跟踪制度,地税部门要对有关部门、单位的涉税信息交流情况做好研究分析、统计通报和汇总评价,以增强部门对社会综合治税的关切度。

2.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要发挥社会综合治税网络的作用,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尽快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库。突出抓好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征收反馈等三个重点环节,尽快形成完整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工作链条,通过建立、完善信息处理工作流程和考核标准,构建综合治税信息化支撑体系,实现信息效用的最大化。

综合治税论文范文第3篇

一、加强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

(一)健立健全综合治理和创安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科(股)室也明确了一名人员负责综合治理和创建治安模范单位工作,使全局上下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工作局面。

(二)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将综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工作好不好,关键在领导,一个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否富有成效,与一把手的重视程度,息息相关。为此,局党组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总体工作目标,并定期听取汇报,专题审议研究综合治理工作,及时解决综合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坚持每年主持召开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各种会议上,时时敲打,提出要求,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大家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为夯实综治基础工作,县局先后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县地税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创建社会治安模范单位标准》等文件,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强调单位负责人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形成综合治理必须抓好抓实的共识。

(三)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治安防范工作格局。我局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科室及二级机构的工作目标。年初,县局局长与各税务所、稽查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使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到人。并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半年、年终考核结果作为单位、个人评选、晋职晋级、任免的一个重要条件,与经济利益挂钩,奖优罚劣。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差的单位,亮黄牌警告或通报批评;对因领导不重视出现重大治安案件或治安秩序长期混乱的单位,一票否决,年底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并给予经济处罚。

二、加强税收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治安人防机制

群众参与是做好工作的先决条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必须群防群治,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才能取得应有的效果。工作中,我们注重提高干部职工参与综合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治安人防机制。

一是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在全体职工中经常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增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自觉性,培养艰苦奋斗、一心为公的精神。在方法上,坚持集中教育和个别疏导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理论灌输与各种活动相结合,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思想素质。

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提高干部、职工参与综合治理意识的重要一环,研究制定了干部、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准则,在全系统常年开展“争先、创优、评佳”活动,组织全系统的先进模范人物作报告,现身说法,让身边人教育身边人。同时,还编写出了《遂平县地税局制度汇编》和《税务人员廉政手册》等,规范地税人员的行为,树立了地税的文明形象,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是加强法制教育,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以应知应会法律为补充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在熟悉精通《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单一税收法律的基础上,做好《宪法》、《国家赔偿法》、《刑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学习,积极组织参与上级地税部门和县普法部门组织的法律考试,以考促学,均取得了较好的考试成绩和学习效果。全年共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期,参训人员余人次。同时利用网络进行在线学习、考试,为同志们学习创造良好条件,提高大家的学习兴趣。

四是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宣传,利用多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紧紧围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办好宣传橱窗、展示宣传版面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综合治理工作,在全系统营造出一个人人参与综合治理,个个维护社会治安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营造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机制

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是推动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措施。要使综治工作日常化,就必须形成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才能摆脱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怪圈,才能消除时紧时松的现象。为此,我局根据上级综治工作要求,结合多年来的综治工作实际,制订了各项综治工作制度,日常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一是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全县地税系统普遍实行了领导带班、一般人员值班制度。尤其是机关值班,每周一名带班领导,两名值班人员,与门卫一起,小时警戒。带班领导无论工作多忙,始终坚持每天晚上带班查岗、查哨,检查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机关值班人员晚上点开始巡逻,每半小时围绕县局办公区域巡查一次,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二是建立和落实监督考核制度,坚持做到月检查,季分析,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中做到“三个结合”:白天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节假日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对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讨论和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新措施、新方案,认真加以解决。平时县局值班人员对所属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电话查岗,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综治办、纪检监察不定期深入实地抽查值班情况,定期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安全保卫落到实处。对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讨论和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新措施、新方案,认真加以解决。同时将检查考核情况与单位、个人的评先及经济利益挂钩,奖优罚劣;

三是加强门卫管理,落实门卫制度。认真落实《门卫管理、来人来客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车辆,必须先登记,明确办理事项、并与具体接待人员联系后,方可进入。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加强治安管理。

四是强化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保重点单位安全。为了加强对发票库房、档案室、财务室和微机室等重点部位的管理,我们制定了发票出入库制度、库房防护制度、档案室机要文件查阅制度、财务室和微机室综合防范制度等,重点部位人员变动调整必须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审查备案;

四、开展“平安建设”,为全县安全大局作贡献

今年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平安建设”的第一年。我局积极响应市县的号召,贯彻县综治委的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平安地税”建设。一是成立了地税系统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主管副局长牵头,抽调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二是开展创建活动。制定了《遂平县地税系统“平安地税”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平安单位的标准,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三是开展宣传月活动。先后出动宣传车、组织人员上街、搞平安建设展评、出宣传展板、悬挂过街横幅、宣传标语等形式,在张旗鼓地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展现了地税局的风采,宣传了平安建设的意义,促进了我局平安建设的开展。

五、加强治安防范,确保综治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实行封闭管理,提高综合防范能力。首先,建立机关内部防范体系。机关值班实行双人上岗、领导带班、小时值班制度,对机关办公楼安装防盗窗,提高防盗能力。其次,对家属院住宅区进行围墙加固,安装院门、防盗门,对办公区和家属区路灯进行了调整,确保照明没有盲点。

二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防范管理。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防范。对发票库房、微机室,安装了防盗、防火报警设施,配备了保险柜、灭火器,实行昼夜小时值班,建起了以人防为主、人技结合的配套防范系统,保证了重点部位、设备的安全。

三是加强治安管理,保证了节日期间社会稳定。每年“五一”、“十一”、双节前,县局都要提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强人员管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排查一切不稳定因素,做好安全防范,确保杜绝集体上访和重大案件发生。

六、加强税收法制建设,营造和谐的税收环境

(一)加强税收宣传,使纳税人做到知法、懂法。一是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对上级下达的各类政策性文件,及时转发到各基层单位,做到不棚架、不变通、不梗阻。各基层单位设立公告栏,及时将上级税收政策向纳税人公开,增强政策透明度。二是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做好普法工作。今年四月份,围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这个主题,开展税收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标语、宣传车、税收成果展、纳税咨询、举办“百题税法知识竞赛”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税法,使纳税人提高纳税意识,做到知法、懂法,为守法打下基础。

(二)坚持优化服务,提高执法水平。搞好纳税服务是新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学习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根本要求。通过优化服务,改善征纳关系,树立部门形象,促进企业发展,进而拓宽税源。我们要求税务人员树立依法治税、优质管理就是最高层次服务的新理念,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通过改善征管促进服务,实现管理与服务的良性互动。工作中采取首问负责制、一站式服务、承诺服务和“双休日”值班、小时应急服务等优化服务措施,树立公共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并根据各个服务岗位,特别是窗口岗位的特点,实行“一窗式”服务模式,使服务贯穿于征、管、查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

同时继续推进公开办税,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收政策法规、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稽查工作规范、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监督举报电话、停歇业户、纳税人税负等,加强社会对税收执法的监督,增强办税透明度。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检查纳税户户,查补税款万元,罚款万元,全部追缴入库。同时处理治安案件起,移送案件起,有力地维护了税法的尊严。

七、落实“平安遂平”建设,积极创建市级治安模范单位

(一)狠抓落实,完善治安防范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遂平县“平安遂平”建设的通知》精神,把加强治安防范、全面构筑体系建设作为今年综治工作的重心,研究具体实施办法,强化措施落实。建设以县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为中心,以综治办为依托的治安防范体系。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

(二)注重稳定,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促进地税稳定,为纳税人排忧解难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下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规范和完善预防机制、排查机制、调处机制和保障机制,夯实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加强督查,强化领导责任。在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的基础上,县局与各基层税务所签订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对认真落实“四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上进行督促检查。切实做到把各级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强化管理、优化税收环境。坚持以法办税,杜绝税收工作中的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是保证税收工作稳定的重要层面。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落实税收工作的十五不准。确保税收与社会综合治理“双赢”。

(五)搞好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十六大提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任务,以宣传条例为载体,大力宣传省市县有关综治文件精神,通过新闻媒体,制作版面标语,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达到“人人都关注综治活动,人人都参与综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创建市级治安模范单位而努力!

八、存在不足和明年打算

我局的综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市局、县委、县政府和综治领导机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立足于稳定大局,强化综合治理,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加大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投入力度,尤其是对局机关、局家属院等重点单位,及时检查和更换防火、防盗设施,加强夜间巡逻,加强昼夜值班,确保无失火或被盗事件发生。

二是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例会、法制教育课、开展社会治安形势教育等形式,教育大家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视,增强其投身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树立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观念,认真落实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加大对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并建立综治工作的奖惩措施,尤其是要增强各级“一把手”的责任感,并加大过错追究力度。

综合治税论文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社会综合治税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方针,坚持依法治税,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税收征管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全市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全市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社会综合治税的工作目标。通过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建立完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依靠征管方式、征管手段、征管机制的创新,夯实户籍税源管理基础,提高税收收入计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着力解决税务部门涉税信息渠道不畅,部门协调配合乏力,税源控管特别是部分行业、部分税种税源控管难以到位的问题,加强户籍税源的源泉控管,真正实现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全面准确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和变化规律,有效解决税收跑冒滴漏问题,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机制,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保证全市社会经济秩序健康有序运行。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治税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依法实施监督和协助管理,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必须依法办事,不得超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使权力。

(二)客观公正原则。综合治税工作要在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增强执法管理的透明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环境,保证税收征收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监督制约原则。综合治税工作要在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及税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积极稳妥原则。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配合下,积极稳妥地建立社会综合治税组织,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五)综合治理原则。大力发挥社会各界和各级各有关部门参与税收监督管理的重要作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税收制度法制化、税收管理社会化、税源监控多元化、社会监督国民化”的新型立体式、网络化的税源监控体系,共同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副市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政府副处级干部等任副组长;市公安、法院、检察院、政务中心管理办、发改、经信、教育、民政、科技、司法、财政、国资、农业综合开发、国土资源、事业单位登记、人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商务、市场服务中心、卫生、审计、环保、统计、安监、文化、房产、国税、地税、工商、住建、规划、海事、体育、物价、残联、粮食、电力、煤炭、质监、自来水、烟草、公安交警、电子政务、森林公安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地税局,由市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协调调度、制定综合治税方案及相关制度、信息平台的开发和维护、对各单位综合治税工作进行考核以及综合治税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四、明确职责

发改部门负责提供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及进度情况,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重大产业储备项目等涉税信息,年度重点骨干企业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投资总体情况、投资规模、投资进度、技术改造项目预计新增效益报告表等涉税信息。

商务部门负责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境外单位或个人转让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所有权或使用权情况,招商引资项目的有关信息、出口统计表等涉税信息;提供典当行业、拍卖行业的许可证的发放信息,酒类经营备案登记信息以及生猪屠宰管理的有关信息。

工商部门负责提供工商登记情况,主要是各类企业开业、变更、注销、吊销登记以及年检等涉税信息以及企业股权转让的相关信息。

质监部门负责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发放、检验情况,锅炉检测等涉税信息。

教育部门负责提供国家和社会力量办学、成人教育和校办企业登记情况,各种民办学校的登记情况、每年年初提供知名学者和外籍文教专家、教师登记情况等涉税信息。

科技部门负责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双密企业)名单、省级以上创业服务中心、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和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登记情况,专利、技术转让情况等涉税信息。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办理过“外国人居留许可”以及华侨、港澳台人员暂住手续的在我市就业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居民信息等情况;各类煤矿、矿山火工产品采购等信息;车管所接受各驾驶员培训学校为学员报名的信息,车船使用、车辆注册挂牌登记、经营性停车场注册、暂住人口居住、房屋租赁情况、涉税案件信息;税务机关移送案件反馈信息及个体户、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件等涉税信息。

民政部门负责提供福利企业的认定情况和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销等涉税信息以及福利业务登记、销售等情况。

事业单位登记部门负责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底册(主要是指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和年度检验情况)。

人社部门负责提供行政机关名单、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核定单位名单,《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情况,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劳动就业证发放情况、技能培训单位登记信息,各单位社保费基数及申报情况,服务型企业、劳动服务企业和劳务派遣型企业年检情况,企业工效挂钩清算结果和企业工资总额基数核定情况等涉税信息。

财政部门负责提供行政事业收费的相关信息,行政事业单位基建投资信息,集中支付工资奖金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等涉税信息。

国资部门负责提供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兼并、转让、划转、改组改制以及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企业破产等涉税信息。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土地征收、供应、转让和矿山开设、合并、分立及股权转让和经营等涉税信息。

规划部门负责提供各类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等涉税信息。

住建部门负责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包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项目合同备案,直接发包的项目备案情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准建证发放情况,市政建设项目情况等涉税信息。

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房产交易和产权证发放情况、房产租赁情况、低价位商品房批准建设与销售情况、房地产开发项目资质审批、项目审批情况等涉税信息。

环保部门负责提供全市环境保护规划情况、环保工程建设等相关涉税信息。

交通运输、海事部门负责提供各类车辆、船舶营运证发放、公路建设工程许可等情况,国、省道的大中修及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公路及航道工程建设的招投标信息和船舶检验的信息,提供当年度公路建设投资计划等涉税信息。

水利部门负责提供水利、小水电站建设项目批文情况及项目招投标情况、河砂开采、销售情况。

农业及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负责提供农业开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等情况。

林业部门负责提供林业开发基本建设投资、林木砍伐、采购办证等信息。

文化部门负责提供文化经营许可证发放和各种演出及人员情况等涉税信息。提供举办文化艺术活动计划、文化团体演出登记信息。

卫生部门负责提供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认定和年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等涉税信息。

体育部门负责提供体育比赛及体育界知名人士等涉税信息。

统计部门负责提供地区生产总值及构成,工业生产、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批发零售贸易业情况,财政收支情况,存贷款情况,物价情况,人民生活日常劳动工资情况,相关地区比较情况等涉税信息。

物价部门负责提供核准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等情况,并提供相应收费许可证发放情况等涉税信息。

残联负责提供《残疾人证》发放情况等涉税信息。

国税部门负责提供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情况,发票开具及税收定额核定情况等信息。审计部门负责提供涉税审计信息、涉税审计结论、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审计发现的涉税线索等情况。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提供律师事务所登记批准信息。

粮食部门负责提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名单和其他粮食企业名单以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变更、改制信息。

电力部门负责提供小水电的并网、发电信息以及有关生产企业的用电信息。

烟草部门负责提供烟草经营许可证的发放信息。

煤炭部门负责提供各类煤矿开设、合并、分立及股权转让和经营等涉税信息。

法院、检察院负责提供案件涉税信息。

供水部门负责提供有关生产企业每月生产用水情况。

五、工作措施

(一)加快房地产综合治税模块建设,在信息平台打造房地产办证的专用模块,完善流程,做到先税后证,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

1.物价部门按照的要求,由价格认定中心统一鉴定二手房的成交价格。

2.房产管理部门按要求将各房地产开发公司登记的一手房销售合同全部录入综合治税平台,由地税部门进行比对。

3.住建、规划部门对已经规划好的建设工程项目,督促其先向地税部门进行登记管理,未登记的不发放相关许可证。

(二)公安部门对各类矿山进行火工产品管制,对于有欠缴、抗拒缴纳税款情况的,根据税务部门协助通知暂停对其供应火工产品等专用物资。

(三)公安交警、海事部门在车辆、船舶年检前,督促其办理纳税手续,对于未缴清税款的车辆、船舶,根据税务部门协助通知暂缓办理年检手续。

(四)林业部门对从事木材收购、采伐、销售的纳税人,相关税收,未缴清税款的,根据税务部门协助通知暂缓颁发相关许可证件。

(五)电力部门对小水电行业纳税人,代扣相关税收,未缴清税款的,根据税务部门协助通知暂缓支付电价款。

(六)国税部门在窗口开票时相关地方税收,对未清缴地方税收的增值税纳税人,经综合治税办提请,停止对其供应发票,督促其缴纳相关地方税收。

(七)财政部门协助税务部门把好发票关,凭正式税务发票支付有关款项。

(八)民政、文化、体育等部门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各种销售及兑奖、文艺演出及商业性比赛等项目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九)市场服务中心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各集贸市场内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十)商务部门协助税务部门做好酒类行业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十一)矿产品(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严格按要求矿产品(煤炭)税费。

(十二)工商部门协助地税部门加强对股权转移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在办理股权转移登记时,及时督促股权转让的企业和个人到地税部门办理相关纳税手续,未办理纳税手续的,根据税务部门协助通知暂缓进行转移登记。

(十三)三都镇、鲤鱼江镇、东江镇、兴宁镇政府和唐洞街道办事处严格按要求个人房屋出租的有关税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实际,依法履职,常抓不懈,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协调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综合治税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单一税制 综合税制 个人收入监管 民主法治 功能定位

个人所得税,属于直接税,与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相比,因其更能被直接感觉到,并带来税痛感,而备受关注。我国个税实行分类税制,自我国2011年个税改革,将免征额提高到3500元至今已三年有余。近年来由于个税沦为“工薪税”的问题,个税改革的呼声愈演愈烈。目前理论界关于个税改革的方向较为核心的两种观点为效仿东欧诸国实行单一税制或者效仿美国实行按家庭计征的综合税制。针对我国个税税制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我国个税到底如何改革,不能单纯照搬别国经验,要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找到符合经济发展状况,社会发展形势的道路。

一、单一税制目前在我国不可行

理论界支持我国实行单一税制的主要原因有刺激投资、扩大税收、促进经济发展。笔者认为要根据我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和客观条件来判断这些作用是否能解决我国现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经济发展

单一税对消费额征税,而我国是以流转额为主的税收体系,因此消费面临双重征税,这样消费在单一税下必将萎缩,对经济增长产生收缩效应。在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消费一直都是不足的,国家出台很多财政货币政策,以期刺激内需,拉动消费,而收效甚微。因此,为了刺激消费,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单一税目前在我国不可行。

(二)社会公平

单一税制的统一税率,体现绝对公平。但是从社会公平的角度讲,虽然税率一样,但是纳税之后,仍是富人的财富越来越多,因此财富差距还是会不断拉大。

单一税制的支持者认为,单一税制可以减少富人逃税动机,从而增加富人纳税,促进社会公平。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一则,富人逃税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只能消除部分,因为富人总有逃税动机;二则,相较于边际税率的高税率,单一税制的低税率所增加的富人税收收入更多来自中高收入人群,鉴于其财富基数不大,税率之差带来的收益与逃税成本相比不大,就不再逃税;而对于财富基数大的富人,其仍有很大逃税动机,因为即使是单一税制的低税率,税收收入仍是很大一笔财富。因此,在富人并不必然地因为单一税而自觉交税的情况下贫富差距会变得更加严重,而这不仅是个经济问题,更是个社会与政治问题。

(三)东欧国家和我国的比较

目前参加单一税制俱乐部的大都是东欧国家,它们处于计划经济转型期,国家的目标就是发展,因此它们采取单一税制,以增加税收、刺激投资,从而提高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而我国目前由于发展太快,已经带来很多严重的社会问题,环境污染、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亟待解决的公平问题,因此不能单纯照搬别国经验,以免导致南辕北辙使得社会问题更加严重。

(四)统一税率的确定

实行单一税制的关键是实行统一的税率。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极其严重,如何确定一个比较让人满意的税率是一个很现实的困难。税率太高会加重中等收入阶层的负担,税率太低对富人征税少会加大收入差距。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税率,并为民众接受,对政府而言,是个极大的挑战。

综上,考察到我国的具体情况,单一税制目前在我国不可行。

二、综合税制在我国的可行性分析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明确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可见对于综合税制,政府是态度鲜明的。2012年,刘尚希提出按家庭征收累进的个税在中国不可行的理由,此文一出,民众很是不满,侧面看出,民众对于综合税制是极其期待并拥护的。个税改为综合税制主要面临着征管力量不足、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因此可以采取渐进式改革,先从上海、深圳等信用货币体系较为完善的地区开始实行,再向全国推广。

三、个税改革的关键问题

(一)个人收入的监管

不论是现在的个税税制,还是实行单一税制或综合税制,都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我国无法像美国一样很好地跟踪每一笔收入,从而了解每个人的全部所得,以减少逃税。我国由于信息稽合系统的不完善以及信用货币体系的不健全,出现多起贪官家中藏着几亿现金的现象。因此不管个税怎么改,一定要改变税源监控模式,减少现金流通,并建立信息稽合系统,作为税务机关征税的依据。

(二)民主法治的建设

不管个税怎么改革,没有相应的法治建设作为基础,很多税制的模仿都会画虎不成反类犬,不仅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反而成为负累,比如我国引进美国的超额累进税制,却没有很好地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我国一直缺乏税收的合法性,政府想征多少税,就征多少税,不需要纳税人代表的同意。此外,民众的纳税意识不强,主人翁意识不强,与我国民主法治环境较弱有关。财政支出的保密性、财政预算的形式化,使得很多税制在发挥作用时由于没有基础而变形。因此,民主法治、建设很重要。

(三)个税的功能定位

作为一个税种,个税具有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稳定经济运行的职能。然而我国个税一直以来只占税收收入的6%-7%,不像国外的30%以上,因此所能起到的筹集财政收入的职能是很弱的,继而稳定经济运行的职能也很弱。当然6%-7%的比例对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也是不强的,但与其他两个职能相比,调节收入分配最起码可以起到社会导向的作用。因此个税的功能仍该定位为调节收入分配,在改革中需以这点为目标,选择我国个税改革的方向。

参考文献:

[1]刘穷志.单一税可行性分析[J].财政研究,2003

[2]冯兴元,毛寿龙.单一税的理论基础[A].中国制度经济学年会论文集,2010

综合治税论文范文第6篇

从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在全省开展社会综合治税的经验中,我们总结出社会综合治税是依据国家税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以现代化信息技术和网络为依托,以加强税源监控为主要内容,凝聚社会各部门的力量,保证税款应收尽收、及时、准确入库,构建良好税收征纳环境的税收管理模式。或者说,社会综合治税的管理模式是对以税务部门为主的征管体制的相对弱化,在国家的税收仍以各级税务机关作为税收征收管理主体的基础上,管理权限则向相关部门的放开,出现税收征管工作的延伸和社会化的趋势。

一、社会综合治税的法律依据

实行社会综合治税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1993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共计62条,其中涉及相关部门协税责任的条款有6条,占总条款的9.7%,但当时的法律条文中没有涉及对税收相关部门违法责任进行处罚的内容。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总条款达到94条,其中涉及相关部门协税责任的条款分布在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各个章节共计15条,占总条款的16%。法律对税收相关部门协税责任的不断侧重,对社会综合治税的法制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社会综合治税的作用

社会综合治税是以税源监控为主要内容,搞好税源监控,可解决税收征管工作中“税源不清、税基不明”的问题,有利于合理制定税收计划,堵漏增收,保证国家税收及时入库。税收工作中直接影响税源管理的是税收系统的管理员,他们的职责是掌握所管户的登记和设立情况,了解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及时掌握税源的变化情况。管理岗位人员的职责强化和岗位的相对固定是抓好税源监控的有利保证,但是对于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带来的税源监控的“瓶颈”(如新办企业不进行税务登记,没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协助,税务部门就很难查找),仅由税务部门来“单打独斗”,只会一方面增加税收成本,另一方面征管的质量也难以得到保障。而社会综合治税就是发挥各相关部门的管理优势,建立以税收为核心的全方位税源监控体系,可以综合利用现有的管理资源,对税源进行多层次、多方面的监控,达到堵漏增收的效果。在税务部门基层税收征管工作中,征收岗位的人员占全局总人数的5%,管理岗位的人员占全局总人数的43%,管理岗位人员远远多于征收岗位的人员,可见税收工作的重点在于对税源的有力控管。随着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不断开展,在推进房产市场和地产市场与地税部门联合办公以来,税务部门派驻房产市场8人和地产市场1人,实行税源控管的派员制管理。可见,实施社会综合治税,综合利用各有关部门的管理资源,在较低的税收成本下即可实现较高的税收收益。

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可以使政府各部门工作联系更加紧密。在切实加强政府的领导地位的基础上,突出税收的核心重要性,改变政府各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尤其是对政府部门间信息平台的构建起到有利的促进作用,完善信息共享制度。

三、开展社会综合治税的必要性

税收的核心问题是保证国家税款及时入库,这里不仅包含对不同纳税人征什么税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如何征的问题,这就是税收的可行性问题。每一个国家为了确保税收功能的实现,都对现有的税收征管体制进行着不懈的探索,力求使其完善。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主要是以四个环节为主线,即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并包括为纳税人服务和对纳税人税务违法行为的惩罚等内容。

社会综合治税是对税收征收管理理念的扩展。社会综合治税理论突出利用社会的合力共同护税协税,打破仅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执法责任的规定,并且它的内容涉及税务登记、征收、管理、稽查等税收征收管理各环节,不仅包括对漏征漏管户的举报、对税源变化情况的监控,还包括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对税务机关、税务人员违法行为的检举等方方面面,是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内容的补充、工作方法的扩展。

综合治税论文范文第7篇

一、社会综合治税成效显著

我市自200X年7月份全面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以来,通过建立涉税信息采集传递平台,委托平台,考核奖惩平台的工作机制,实现了税收征管向多部门,多税种,多行业,多领域延伸,一年来共采集有关涉税信息5600多条,经过筛选,利用有价值的涉税信息2200多条,利用涉税信息新增税款420万元,签定发票控管责任书10多份,通过强化发票控管新增税款360万元。

二、我市社会综合治税的基本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全面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夯实基础。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理解社会综合治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去年开展社会综合治税以来市政府专门出台了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对全市社会综合治税进行了统一部署。市、镇、村均专题召开了动员大会,组织宣传发动,把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作为增加财政收入,营造公平税赋大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建立起“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新格局。在思想认识上强调我市实行综合治税是基于4方面的需要:一是保证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断增加的需要。近年来,我市为了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对财政收入的需求十分迫切,但地税税源基数缩减没有新的税源增长点,因此最大限度的挖掘地方税应当是保证我市可用财力持续稳定增长的方法之一。二是目前税收征管形势的要求。随着结算方式日益多样化,分配手段日益多渠道化,企业和个人的收入越来越隐蔽,税收征管方式难度越来越大,而地税部门税源零星分散,易漏难管,又无充足的征管力量,因此迫切要求建立一个严密的税源监控体系。三是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的需要。《税收征管法》第5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部门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四是加强部门协作,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需要。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担负着不同的职责,但是总体目标是一致的,应当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合力,通过综合治税可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2)领导重视、组织体系初步建立,确保了我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有序开展。为加强对全市综合治税的领导,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建立了如皋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综合治税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核查各镇、各部门和单位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情况。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财政、地税、国税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机构常设在地税局,负责根据领导组的决定,具体组织实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分类处置相关部门及单位提供的涉税信息。负责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各镇和开发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及协调相关镇属单位、村(居)委会联动开展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下设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由财政所长任主任,国、地税分局长任副主任,具体落实综合治税工作并配备专人明确为信息员。相关部门、单位领导也十分重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建立工作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专人为联络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督察的工作机制。

2、整体联动、措施扎实,为社会综合治税的生命力和有效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1)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齐抓共管。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是一项浩繁的系统工程,必须借助有关部门的行政权力,离开各部门的配合协作,税源控管将无从谈起,更毋论应收尽收,不疏不漏。为此,我市综合治税领导组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先后与市建工、国土、工商、公安、交通、经贸等多个部门、单位建立了联系制度,将各部门配合税务部门加强税源监控的任务和职责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下来。同时,各基层国、地税分局与各镇及部门也签定了综合治税责任书,从而全面构建了从市到乡镇的部门配合协作网络体系,实现了涉税信息资源共享,获得了大量的涉税信息,为监控税源、加强征管提供了充分的信息支持。如税务部门与工商部门配合,建立税务登记信息与工商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税务部门与金融部门协作,大力推广电子申报,完善实时划缴工作。地税四分局根据土管所、供电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四月份对辖内22个砖瓦厂2004年度纳税情况与用电量进行比对,核实其实际营业额,清理补征税款40余万元。柴湾镇财政所利用同业税负水平的基础数据,将发现的宠物玩具企业税收异常情况反馈到税务部门,组织清查,取得显著效果。

(2)明确职责,强化各项监控措施。

面对工作头绪多,协调难度大,落实任务重等困难,各相关部门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在工作部署上逐一做到事事有人抓,落实有反馈,实现了税源控管延伸到多税种、多行业及征管盲区。如在综合治税工作中市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货物运输、出租车的营运情况监控;国土部门加强对土地转让、使用情况的监控;建设部门加强对基本建设情况的监控;房管部门加强对房屋交易监控等,形成了信息处理及涉税信息的控管岗位前移,大大提高了对以往征管盲区的信息掌握。对符合代扣税款条件的,签定了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法、规范。白蒲镇建立了企业税源监控、契税、民营建筑、企业用地、农村运输拖拉机、房屋出租、个体屠宰七本台帐,切实为税收征管奠定了良好基础。常青镇综合治税办公室注重对规模税源动态分析,出具书面报告与国地税沟通,加强了税源监控力度使税收收入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3)舆论引导,宣传到位,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我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各镇利用宣传标语、发放综合治税宣传材料、黑板报、召开村居民大会、税收宣传月等形式进行综合治税宣传,扩大综合治税的影响。在税务征收大厅,通过发放税收政策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的形式,大力宣传税收征管、综合治税相关政策,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使得纳税人对税法能理解透彻、能有深度的掌握,不会因不懂政策而出现申报的漏洞。如丁堰镇通过宣传使人们的纳税意识普遍提高,偷抗骗税心理和行为减少了,真真从内心认同纳税光荣、偷税可耻。今年上半年该镇主动到纳税大厅开票131户,开票金额907.81万元,征收税收34.76万元(主要为建筑、运输、租赁)。

3、建立考核奖惩机制,为社会综合治税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工作的关键在于狠抓落实,而落实的关键在于加强考核督查。经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如皋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实行多措并举、奖惩结合、强化监督、加强管理,客观公正地反映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实绩,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市政府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入对各镇(开发区)、相关单位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记入年度考核总分。对密切配合、监控得力、协税护税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年终由市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进行表彰奖励;对依法接受委托税款的单位由地税部门根据代扣税额严格按税法规定支付手续费;对因控管不力,造成税款流失的,由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今年4月份市综合治税领导组对2004年度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如城镇等三个先进乡镇,计经委、统计局等七家先进单位和8名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6月份,丁堰镇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对提供有价值、高质量信息的供电、土管、城建、企服站、三河、皋南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全面履行义务的部门,由财政所按照实际入库税款给予5%的手续费。通过加大考核和奖惩力度,较好地调动了各单位参与、支持综合治税工作的积极性,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得以有效推进。

二、我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少数乡镇、部门对综合治税的认识不统一,措施不扎实导致综合治税工作开展不平衡。

(1)思想认识不统一。部分单位、同志思想认识上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观上对搞好社会综合治税的意义和方法仍然把握不清,没有认识到这项工作的开展是“加强财源建设,营造公平税赋环境,促进我市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少数镇领导简单理解综合治税仅是做的形式工作,可有可无,因而在工作上没有主动性,敷衍了事;还有的积极性是高的,但是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未能真正理解其实质所在;部分单位及同志认为综合治税是税务部门的事情与自身本职工作关系不大,因此在联动中对综合治税工作应付了事,缺乏主动意识;少数基层税务征管人员对综合治税工作依赖性过大,认为政府提出综合治税具体工作就应该由基层政府多做,工作存在扯皮现象;个别单位存在“有义务无责任,有责任无压力,有压力无动力”的现象,工作不到位,甚至不作为。

(2)措施不够扎实。有的单位综合治税工作已经较为深入规范或正走向规范化,但也有少数单位综合治税工作仅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的开展工作。一是部分镇仅有台帐或仅建立体系应付检查,而没有具体落实综合治税的措施;在调查中我们甚至发现少数镇干部不能正确理解社会综合治税的含义。二是部分单位、部门措施有所落实但是力度不够大,操作程序不够规范,信息采集质量不高,仅满足于一般性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工作不主动,没有创新理念。个别单位仅局限于签签文件,打打电话,不同程度的存在等、靠思想。由于以上现象的存在我市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极度不平衡。如2004年在涉税信息传递数上较多的如城、白蒲等镇均达到500多条,九华等镇利用信息较多约300多条,而有的乡镇涉税信息传递少的仅有5条,在信息利用上有的镇还是空白。

2、社会综合治税氛围不浓,社会参与的共识尚未普遍形成。

(1)宣传工作长期性不足,群众参与力度不够。我市在社会综合治税宣传发动上缺乏长期性,仅满足于会上讲、挂标语、黑板报和为迎接检查而进行的突击应付,虽然面上宣传有声有势,但不能传到千家万户深入人心。群众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思想,没有形成“千斤担子,大家挑”的共识。部分群众难过“人情关”而拒绝提供涉税信息,认为都是本乡本土的熟人何必出力不讨好破坏了人际关系。总之由于群众没有正确理解综合治税的意义,造成了大量的税源信息在不经意间流失。

(2)部分纳税人的共识没有普遍形成,出现了政府部门“一头热”的现象。自我市开展社会综合治税以来,市各级政府,各部门都将该项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形成浓烈的齐抓共管氛围,与此对比,我市不少企业负责人却只顾自己利益,对综合治税不闻不问,甚至少数企业会计盲目听从于老总而不顾《税法》、《会计法》的规定做了数本帐册,一本专门针对税务机关查帐而设。有的企业车间机器轰轰运行,产品畅销但在帐面上却做亏损。没有形成“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的意识。

3、在操作中漏洞较多,创新不够,税源流失日益突出。

社会综合治税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各镇和相关部门创新理念不够,在具体操作中硬搬模式,没有因地制宜形成“一镇一策”,甚至因为没有“创新堵漏”而造成税源流失。

(1)在招商引资中部分市外大企业仅把生产车间投资到我市,并没有成品和销售,造成这部分企业没有税收,这不但影响了我市的地方财政收入也不同程度的浪费了招商引资成本。

(2)在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出现了原有的企业申请注销或“脱壳”经营,注册成立新企业或“三资”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国地税部门仅进行了核实而没有针对这一现象形成合力,创新征管机制,查漏补缺。

(3)招商引资的投资企业落户我市在办理征用或租用土地协议上没有明确营业税的缴纳主体,因而在征收租金营业税和不动产销售营业税上出现推委现象。

(4)在征收管理中存在“唯任务”的思想。认为一些税种比较零星,管理费时费力,形成了只看重大税源如增值税而忽视零散税源管理的现象等。

4、考核奖惩落实不到位,导致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进展缓慢。

我市虽制定了《考核办法》,但各镇、部门实际情况影响了考核奖惩的落实程度。一是由于认识的不到位影响了考核的不到位,部分镇、部门认为综合治税工作仅是表面工作,不必耗人耗力而影响到本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成绩。二是少数镇由于政府财力拮据,对在社会综合治税中的先进个人只有口头承诺没有实质性的奖励。三是对少数偷漏税的企业惩罚“轻不着边,重不到位”滋长了其漏税恶习,也影响了主动交纳税款企业的积极性。四是考核力度不大。对由于涉税信息不准确,传递不及时或受托部门单位对税源监控不力,不按要求代扣税款影响财政增长的没有动真碰硬,追究责任。以上多方面原因造成我市社会综合治税进展缓慢。

四、对策建议

1、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工作的深化,首先需要认识的深化。认识上的提高,必将推动工作更好地开展。针对我市各镇、各部门对综合治税工作认识的不一致,进展的不平衡,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统一认识:一方面,市场经济快速运行中,出现了经营多元化、收支隐蔽化、分配多样化、偷逃税智能化的新特点,税源控管难度不断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地方税收面广量大、零星分散、易漏难管,征管力量相对不足,征管手段比较滞后,更增加了税源控管的难度。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强化税收源头控管,是从源头上控管税源的一项长期的治本之策。最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也体现了依法治税的重要指导思想。总之各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反复灌输综合治税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头脑中形成了非抓不可的“三个观念”,即:加强综合治税工作是增加财政收入、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需要;加强社会综合治税是均衡税负、确保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加强综合治税是完善税源监控、加强税收征管的需要。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变表层为深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健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完整高效的工作体系。

综合治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综治协调是整个工程的基础,要夯实这一基础。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各级领导小组都要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社会综合治税进展情况,并通过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各类重大问题。二是打破瓶颈,健全联动机制,首先要信息共享,有关部门处理涉税方面事项不得隐瞒,要及时向税务部门传递,供税务部门参考;其次协助税务部门抓好税收征管,通过委托代扣、联合办公等手段,在一些关键环节卡住口子,促进税收应收尽收;三是做好税收工作的保障。这一点主要是针对公检法部门,为税务部门提供司法保障,对少部分抗税,偷税的企业要严打,对部分违规避税的企业要严查。

3、健全与落实考核奖惩机制,有效调动社会参与力度。

我市在推行综合治税的同时要切实贯彻落实《考核奖惩办法》。一是奖励激励。除依照税法规定及时支付手续费外,协调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综合治税专项奖励基金,年终根据各镇、部门税款入库和提供有效涉税信息情况确定奖励比例、金额,并直接拨付。同时,设立涉税举报奖励基金,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加强对地方税源的监督。二是考核考评。将信息采集、信息反馈的数量和质量、委托税款情况,进行量化、细化,列入各镇、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对领导重视、工作得力、成绩突出的,在评先选优,双百分考核中优先考虑。三是责任追究。对在推进综合治税工作中控管不力、造成税收流失的。将在目标责任书考核中扣分,并取消其评先选优资格。对不依法代扣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按照相同数额或相应比例,扣除下一年度财政经费。

4、创新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形成浓烈的综治氛围。

综合治税的顺利开展和最终取得实效都离不开各部门在工作中的摸索与创新,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

(1)要创新宣传方式。一是扎实开展“争当诚信纳税人,共同参与社会综合治税”的税收宣传月活动,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可以将综合治税政策编成剧本发送到民间艺人手中,让他们在老百姓中广泛演出。二是开展正反典型宣传。一方面要大力开展依法诚信纳税典型宣传。另一方面结合如皋警方栏目加强对典型偷漏税案件的曝光,以案说法,教育广大纳税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2)创新工作方式。一是国地加强税合作,充分发挥合力作用。创造式的制定协作制度和办法,国、地税局各有不同的分工,没有健全的合作制度作保证,就难免在合作中造成与对方的工作计划发生冲突,或者超越职能范围。因此,国、地税局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对配合协作的层面、手段进行详尽的协商,对合作中经常涉及到的税源监控、日常检查、协助征收等工作进行全面明确和细化。这样才能保证合作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合作效能的充分发挥。二是大力推行“社区综合治税”。可确定“依托社区管理优势,全方位加强税源控管,积极创新综合治税机制”的工作思路,形成依靠政府领导,以社区、居委会综合治税体系为依托,以实现地方税源的有效监控为核心的社区税源控管新机制,促进税收稳定增长。

综合治税论文范文第8篇

一、社会综合治税成效显著

我市自20*年7月份全面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以来,通过建立涉税信息采集传递平台,委托平台,考核奖惩平台的工作机制,实现了税收征管向多部门,多税种,多行业,多领域延伸,一年来共采集有关涉税信息5600多条,经过筛选,利用有价值的涉税信息2200多条,利用涉税信息新增税款420万元,签定发票控管责任书10多份,通过强化发票控管新增税款360万元。

二、我市社会综合治税的基本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全面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夯实基础。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理解社会综合治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去年开展社会综合治税以来市政府专门出台了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对全市社会综合治税进行了统一部署。市、镇、村均专题召开了动员大会,组织宣传发动,把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作为增加财政收入,营造公平税赋大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建立起“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新格局。在思想认识上强调我市实行综合治税是基于4方面的需要:一是保证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断增加的需要。近年来,我市为了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对财政收入的需求十分迫切,但地税税源基数缩减没有新的税源增长点,因此最大限度的挖掘地方税应当是保证我市可用财力持续稳定增长的方法之一。二是目前税收征管形势的要求。随着结算方式日益多样化,分配手段日益多渠道化,企业和个人的收入越来越隐蔽,税收征管方式难度越来越大,而地税部门税源零星分散,易漏难管,又无充足的征管力量,因此迫切要求建立一个严密的税源监控体系。三是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的需要。《税收征管法》第5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部门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四是加强部门协作,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需要。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担负着不同的职责,但是总体目标是一致的,应当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合力,通过综合治税可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2)领导重视、组织体系初步建立,确保了我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有序开展。为加强对全市综合治税的领导,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建立了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综合治税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核查各镇、各部门和单位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情况。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财政、地税、国税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机构常设在地税局,负责根据领导组的决定,具体组织实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分类处置相关部门及单位提供的涉税信息。负责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各镇和开发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及协调相关镇属单位、村(居)委会联动开展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下设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由财政所长任主任,国、地税分局长任副主任,具体落实综合治税工作并配备专人明确为信息员。相关部门、单位领导也十分重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建立工作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专人为联络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督察的工作机制。

2、整体联动、措施扎实,为社会综合治税的生命力和有效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1)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齐抓共管。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是一项浩繁的系统工程,必须借助有关部门的行政权力,离开各部门的配合协作,税源控管将无从谈起,更毋论应收尽收,不疏不漏。为此,我市综合治税领导组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先后与市建工、国土、工商、公安、交通、经贸等多个部门、单位建立了联系制度,将各部门配合税务部门加强税源监控的任务和职责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下来。同时,各基层国、地税分局与各镇及部门也签定了综合治税责任书,从而全面构建了从市到乡镇的部门配合协作网络体系,实现了涉税信息资源共享,获得了大量的涉税信息,为监控税源、加强征管提供了充分的信息支持。如税务部门与工商部门配合,建立税务登记信息与工商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税务部门与金融部门协作,大力推广电子申报,完善实时划缴工作。地税四分局根据土管所、供电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四月份对辖内22个砖瓦厂2004年度纳税情况与用电量进行比对,核实其实际营业额,清理补征税款40余万元。柴湾镇财政所利用同业税负水平的基础数据,将发现的宠物玩具企业税收异常情况反馈到税务部门,组织清查,取得显著效果。

(2)明确职责,强化各项监控措施。

面对工作头绪多,协调难度大,落实任务重等困难,各相关部门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在工作部署上逐一做到事事有人抓,落实有反馈,实现了税源控管延伸到多税种、多行业及征管盲区。如在综合治税工作中市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货物运输、出租车的营运情况监控;国土部门加强对土地转让、使用情况的监控;建设部门加强对基本建设情况的监控;房管部门加强对房屋交易监控等,形成了信息处理及涉税信息的控管岗位前移,大大提高了对以往征管盲区的信息掌握。对符合代扣税款条件的,签定了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法、规范。*镇建立了企业税源监控、契税、民营建筑、企业用地、农村运输拖拉机、房屋出租、个体屠宰七本台帐,切实为税收征管奠定了良好基础。常青镇综合治税办公室注重对规模税源动态分析,出具书面报告与国地税沟通,加强了税源监控力度使税收收入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3)舆论引导,宣传到位,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我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各镇利用宣传标语、发放综合治税宣传材料、黑板报、召开村居民大会、税收宣传月等形式进行综合治税宣传,扩大综合治税的影响。在税务征收大厅,通过发放税收政策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的形式,大力宣传税收征管、综合治税相关政策,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使得纳税人对税法能理解透彻、能有深度的掌握,不会因不懂政策而出现申报的漏洞。如丁堰镇通过宣传使人们的纳税意识普遍提高,偷抗骗税心理和行为减少了,真真从内心认同纳税光荣、偷税可耻。今年上半年该镇主动到纳税大厅开票131户,开票金额907.81万元,征收税收34.76万元(主要为建筑、运输、租赁)。

3、建立考核奖惩机制,为社会综合治税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工作的关键在于狠抓落实,而落实的关键在于加强考核督查。经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实行多措并举、奖惩结合、强化监督、加强管理,客观公正地反映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实绩,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市政府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入对各镇(开发区)、相关单位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记入年度考核总分。对密切配合、监控得力、协税护税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年终由市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进行表彰奖励;对依法接受委托税款的单位由地税部门根据代扣税额严格按税法规定支付手续费;对因控管不力,造成税款流失的,由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今年4月份市综合治税领导组对2004年度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作出显著贡献的*镇等三个先进乡镇,计经委、统计局等七家先进单位和8名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6月份,丁堰镇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对提供有价值、高质量信息的供电、土管、城建、企服站、三河、皋南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全面履行义务的部门,由财政所按照实际入库税款给予5%的手续费。通过加大考核和奖惩力度,较好地调动了各单位参与、支持综合治税工作的积极性,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得以有效推进。

二、我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少数乡镇、部门对综合治税的认识不统一,措施不扎实导致综合治税工作开展不平衡。

(1)思想认识不统一。部分单位、同志思想认识上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观上对搞好社会综合治税的意义和方法仍然把握不清,没有认识到这项工作的开展是“加强财源建设,营造公平税赋环境,促进我市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少数镇领导简单理解综合治税仅是做的形式工作,可有可无,因而在工作上没有主动性,敷衍了事;还有的积极性是高的,但是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未能真正理解其实质所在;部分单位及同志认为综合治税是税务部门的事情与自身本职工作关系不大,因此在联动中对综合治税工作应付了事,缺乏主动意识;少数基层税务征管人员对综合治税工作依赖性过大,认为政府提出综合治税具体工作就应该由基层政府多做,工作存在扯皮现象;个别单位存在“有义务无责任,有责任无压力,有压力无动力”的现象,工作不到位,甚至不作为。

(2)措施不够扎实。有的单位综合治税工作已经较为深入规范或正走向规范化,但也有少数单位综合治税工作仅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的开展工作。一是部分镇仅有台帐或仅建立体系应付检查,而没有具体落实综合治税的措施;在调查中我们甚至发现少数镇干部不能正确理解社会综合治税的含义。二是部分单位、部门措施有所落实但是力度不够大,操作程序不够规范,信息采集质量不高,仅满足于一般性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工作不主动,没有创新理念。个别单位仅局限于签签文件,打打电话,不同程度的存在等、靠思想。由于以上现象的存在我市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极度不平衡。如2004年在涉税信息传递数上较多的*、*等镇均达到500多条,九华等镇利用信息较多约300多条,而有的乡镇涉税信息传递少的仅有5条,在信息利用上有的镇还是空白。

2、社会综合治税氛围不浓,社会参与的共识尚未普遍形成。

(1)宣传工作长期性不足,群众参与力度不够。我市在社会综合治税宣传发动上缺乏长期性,仅满足于会上讲、挂标语、黑板报和为迎接检查而进行的突击应付,虽然面上宣传有声有势,但不能传到千家万户深入人心。群众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思想,没有形成“千斤担子,大家挑”的共识。部分群众难过“人情关”而拒绝提供涉税信息,认为都是本乡本土的熟人何必出力不讨好破坏了人际关系。总之由于群众没有正确理解综合治税的意义,造成了大量的税源信息在不经意间流失。

(2)部分纳税人的共识没有普遍形成,出现了政府部门“一头热”的现象。自我市开展社会综合治税以来,市各级政府,各部门都将该项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形成浓烈的齐抓共管氛围,与此对比,我市不少企业负责人却只顾自己利益,对综合治税不闻不问,甚至少数企业会计盲目听从于老总而不顾《税法》、《会计法》的规定做了数本帐册,一本专门针对税务机关查帐而设。有的企业车间机器轰轰运行,产品畅销但在帐面上却做亏损。没有形成“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的意识。

3、在操作中漏洞较多,创新不够,税源流失日益突出。

社会综合治税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各镇和相关部门创新理念不够,在具体操作中硬搬模式,没有因地制宜形成“一镇一策”,甚至因为没有“创新堵漏”而造成税源流失。(1)在招商引资中部分市外大企业仅把生产车间投资到我市,并没有成品和销售,造成这部分企业没有税收,这不但影响了我市的地方财政收入也不同程度的浪费了招商引资成本。(2)在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出现了原有的企业申请注销或“脱壳”经营,注册成立新企业或“三资”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国地税部门仅进行了核实而没有针对这一现象形成合力,创新征管机制,查漏补缺。(3)招商引资的投资企业落户我市在办理征用或租用土地协议上没有明确营业税的缴纳主体,因而在征收租金营业税和不动产销售营业税上出现推委现象。(4)在征收管理中存在“唯任务”的思想。认为一些税种比较零星,管理费时费力,形成了只看重大税源如增值税而忽视零散税源管理的现象等。

4、考核奖惩落实不到位,导致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进展缓慢。

我市虽制定了《考核办法》,但各镇、部门实际情况影响了考核奖惩的落实程度。一是由于认识的不到位影响了考核的不到位,部分镇、部门认为综合治税工作仅是表面工作,不必耗人耗力而影响到本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成绩。二是少数镇由于政府财力拮据,对在社会综合治税中的先进个人只有口头承诺没有实质性的奖励。三是对少数偷漏税的企业惩罚“轻不着边,重不到位”滋长了其漏税恶习,也影响了主动交纳税款企业的积极性。四是考核力度不大。对由于涉税信息不准确,传递不及时或受托部门单位对税源监控不力,不按要求代扣税款影响财政增长的没有动真碰硬,追究责任。以上多方面原因造成我市社会综合治税进展缓慢。

四、对策建议

1、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工作的深化,首先需要认识的深化。认识上的提高,必将推动工作更好地开展。针对我市各镇、各部门对综合治税工作认识的不一致,进展的不平衡,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统一认识:一方面,市场经济快速运行中,出现了经营多元化、收支隐蔽化、分配多样化、偷逃税智能化的新特点,税源控管难度不断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地方税收面广量大、零星分散、易漏难管,征管力量相对不足,征管手段比较滞后,更增加了税源控管的难度。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强化税收源头控管,是从源头上控管税源的一项长期的治本之策。最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也体现了依法治税的重要指导思想。总之各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反复灌输综合治税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头脑中形成了非抓不可的“三个观念”,即:加强综合治税工作是增加财政收入、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需要;加强社会综合治税是均衡税负、确保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加强综合治税是完善税源监控、加强税收征管的需要。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变表层为深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健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完整高效的工作体系。

综合治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综治协调是整个工程的基础,要夯实这一基础。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各级领导小组都要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社会综合治税进展情况,并通过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各类重大问题。二是打破瓶颈,健全联动机制,首先要信息共享,有关部门处理涉税方面事项不得隐瞒,要及时向税务部门传递,供税务部门参考;其次协助税务部门抓好税收征管,通过委托代扣、联合办公等手段,在一些关键环节卡住口子,促进税收应收尽收;三是做好税收工作的保障。这一点主要是针对公检法部门,为税务部门提供司法保障,对少部分抗税,偷税的企业要严打,对部分违规避税的企业要严查。

3、健全与落实考核奖惩机制,有效调动社会参与力度。

我市在推行综合治税的同时要切实贯彻落实《考核奖惩办法》。一是奖励激励。除依照税法规定及时支付手续费外,协调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综合治税专项奖励基金,年终根据各镇、部门税款入库和提供有效涉税信息情况确定奖励比例、金额,并直接拨付。同时,设立涉税举报奖励基金,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加强对地方税源的监督。二是考核考评。将信息采集、信息反馈的数量和质量、委托税款情况,进行量化、细化,列入各镇、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对领导重视、工作得力、成绩突出的,在评先选优,双百分考核中优先考虑。三是责任追究。对在推进综合治税工作中控管不力、造成税收流失的。将在目标责任书考核中扣分,并取消其评先选优资格。对不依法代扣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按照相同数额或相应比例,扣除下一年度财政经费。

4、创新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形成浓烈的综治氛围。

综合治税的顺利开展和最终取得实效都离不开各部门在工作中的摸索与创新,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1)要创新宣传方式。一是扎实开展“争当诚信纳税人,共同参与社会综合治税”的税收宣传月活动,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可以将综合治税政策编成剧本发送到民间艺人手中,让他们在老百姓中广泛演出。二是开展正反典型宣传。一方面要大力开展依法诚信纳税典型宣传。另一方面结合如皋警方栏目加强对典型偷漏税案件的曝光,以案说法,教育广大纳税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2)创新工作方式。一是国地加强税合作,充分发挥合力作用。创造式的制定协作制度和办法,国、地税局各有不同的分工,没有健全的合作制度作保证,就难免在合作中造成与对方的工作计划发生冲突,或者超越职能范围。因此,国、地税局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对配合协作的层面、手段进行详尽的协商,对合作中经常涉及到的税源监控、日常检查、协助征收等工作进行全面明确和细化。这样才能保证合作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合作效能的充分发挥。二是大力推行“社区综合治税”。可确定“依托社区管理优势,全方位加强税源控管,积极创新综合治税机制”的工作思路,形成依靠政府领导,以社区、居委会综合治税体系为依托,以实现地方税源的有效监控为核心的社区税源控管新机制,促进税收稳定增长。

综合治税论文范文第9篇

我市自2004年7月份全面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以来,通过建立涉税信息采集传递平台,委托平台,考核奖惩平台的工作机制,实现了税收征管向多部门,多税种,多行业,多领域延伸,一年来共采集有关涉税信息5600多条,经过筛选,利用有价值的涉税信息2200多条,利用涉税信息新增税款420万元,签定发票控管责任书10多份,通过强化发票控管新增税款360万元。

二、我市社会综合治税的基本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全面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夯实基础。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理解社会综合治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去年开展社会综合治税以来市政府专门出台了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对全市社会综合治税进行了统一部署。市、镇、村均专题召开了动员大会,组织宣传发动,把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作为增加财政收入,营造公平税赋大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建立起“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新格局。在思想认识上强调我市实行综合治税是基于4方面的需要:一是保证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断增加的需要。近年来,我市为了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对财政收入的需求十分迫切,但地税税源基数缩减没有新的税源增长点,因此最大限度的挖掘地方税应当是保证我市可用财力持续稳定增长的方法之一。二是目前税收征管形势的要求。随着结算方式日益多样化,分配手段日益多渠道化,企业和个人的收入越来越隐蔽,税收征管方式难度越来越大,而地税部门税源零星分散,易漏难管,又无充足的征管力量,因此迫切要求建立一个严密的税源监控体系。三是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的需要。《税收征管法》第5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部门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四是加强部门协作,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需要。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担负着不同的职责,但是总体目标是一致的,应当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合力,通过综合治税可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2)领导重视、组织体系初步建立,确保了我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有序开展。为加强对全市综合治税的领导,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建立了如皋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综合治税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核查各镇、各部门和单位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情况。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财政、地税、国税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机构常设在地税局,负责根据领导组的决定,具体组织实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分类处置相关部门及单位提供的涉税信息。负责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各镇和开发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及协调相关镇属单位、村(居)委会联动开展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下设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由财政所长任主任,国、地税分局长任副主任,具体落实综合治税工作并配备专人明确为信息员。相关部门、单位领导也十分重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建立工作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专人为联络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督察的工作机制。

2、整体联动、措施扎实,为社会综合治税的生命力和有效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1)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齐抓共管。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是一项浩繁的系统工程,必须借助有关部门的行政权力,离开各部门的配合协作,税源控管将无从谈起,更毋论应收尽收,不疏不漏。为此,我市综合治税领导组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先后与市建工、国土、工商、公安、交通、经贸等多个部门、单位建立了联系制度,将各部门配合税务部门加强税源监控的任务和职责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下来。同时,各基层国、地税分局与各镇及部门也签定了综合治税责任书,从而全面构建了从市到乡镇的部门配合协作网络体系,实现了涉税信息资源共享,获得了大量的涉税信息,为监控税源、加强征管提供了充分的信息支持。如税务部门与工商部门配合,建立税务登记信息与工商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税务部门与金融部门协作,大力推广电子申报,完善实时划缴工作。地税四分局根据土管所、供电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四月份对辖内22个砖瓦厂2004年度纳税情况与用电量进行比对,核实其实际营业额,清理补征税款40余万元。柴湾镇财政所利用同业税负水平的基础数据,将发现的宠物玩具企业税收异常情况反馈到税务部门,组织清查,取得显著效果。

(2)明确职责,强化各项监控措施。

面对工作头绪多,协调难度大,落实任务重等困难,各相关部门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在工作部署上逐一做到事事有人抓,落实有反馈,实现了税源控管延伸到多税种、多行业及征管盲区。如在综合治税工作中市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货物运输、出租车的营运情况监控;国土部门加强对土地转让、使用情况的监控;建设部门加强对基本建设情况的监控;房管部门加强对房屋交易监控等,形成了信息处理及涉税信息的控管岗位前移,大大提高了对以往征管盲区的信息掌握。对符合代扣税款条件的,签定了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法、规范。白蒲镇建立了企业税源监控、契税、民营建筑、企业用地、农村运输拖拉机、房屋出租、个体屠宰七本台帐,切实为税收征管奠定了良好基础。常青镇综合治税办公室注重对规模税源动态分析,出具书面报告与国地税沟通,加强了税源监控力度使税收收入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3)舆论引导,宣传到位,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我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各镇利用宣传标语、发放综合治税宣传材料、黑板报、召开村居民大会、税收宣传月等形式进行综合治税宣传,扩大综合治税的影响。在税务征收大厅,通过发放税收政策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的形式,大力宣传税收征管、综合治税相关政策,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使得纳税人对税法能理解透彻、能有深度的掌握,不会因不懂政策而出现申报的漏洞。如丁堰镇通过宣传使人们的纳税意识普遍提高,偷抗骗税心理和行为减少了,真真从内心认同纳税光荣、偷税可耻。今年上半年该镇主动到纳税大厅开票131户,开票金额907.81万元,征收税收34.76万元(主要为建筑、运输、租赁)。

3、建立考核奖惩机制,为社会综合治税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工作的关键在于狠抓落实,而落实的关键在于加强考核督查。经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如皋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实行多措并举、奖惩结合、强化监督、加强管理,客观公正地反映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实绩,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市政府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入对各镇(开发区)、相关单位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记入年度考核总分。对密切配合、监控得力、协税护税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年终由市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进行表彰奖励;对依法接受委托税款的单位由地税部门根据代扣税额严格按税法规定支付手续费;对因控管不力,造成税款流失的,由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今年4月份市综合治税领导组对2004年度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如城镇等三个先进乡镇,计经委、统计局等七家先进单位和8名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6月份,丁堰镇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对提供有价值、高质量信息的供电、土管、城建、企服站、三河、皋南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全面履行义务的部门,由财政所按照实际入库税款给予5%的手续费。通过加大考核和奖惩力度,较好地调动了各单位参与、支持综合治税工作的积极性,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得以有效推进。

二、我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少数乡镇、部门对综合治税的认识不统一,措施不扎实导致综合治税工作开展不平衡。

(1)思想认识不统一。部分单位、同志思想认识上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观上对搞好社会综合治税的意义和方法仍然把握不清,没有认识到这项工作的开展是“加强财源建设,营造公平税赋环境,促进我市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少数镇领导简单理解综合治税仅是做的形式工作,可有可无,因而在工作上没有主动性,敷衍了事;还有的积极性是高的,但是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未能真正理解其实质所在;部分单位及同志认为综合治税是税务部门的事情与自身本职工作关系不大,因此在联动中对综合治税工作应付了事,缺乏主动意识;少数基层税务征管人员对综合治税工作依赖性过大,认为政府提出综合治税具体工作就应该由基层政府多做,工作存在扯皮现象;个别单位存在“有义务无责任,有责任无压力,有压力无动力”的现象,工作不到位,甚至不作为。

(2)措施不够扎实。有的单位综合治税工作已经较为深入规范或正走向规范化,但也有少数单位综合治税工作仅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的开展工作。一是部分镇仅有台帐或仅建立体系应付检查,而没有具体落实综合治税的措施;在调查中我们甚至发现少数镇干部不能正确理解社会综合治税的含义。二是部分单位、部门措施有所落实但是力度不够大,操作程序不够规范,信息采集质量不高,仅满足于一般性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工作不主动,没有创新理念。个别单位仅局限于签签文件,打打电话,不同程度的存在等、靠思想。由于以上现象的存在我市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极度不平衡。如2004年在涉税信息传递数上较多的如城、白蒲等镇均达到500多条,九华等镇利用信息较多约300多条,而有的乡镇涉税信息传递少的仅有5条,在信息利用上有的镇还是空白。

2、社会综合治税氛围不浓,社会参与的共识尚未普遍形成。

(1)宣传工作长期性不足,群众参与力度不够。我市在社会综合治税宣传发动上缺乏长期性,仅满足于会上讲、挂标语、黑板报和为迎接检查而进行的突击应付,虽然面上宣传有声有势,但不能传到千家万户深入人心。群众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思想,没有形成“千斤担子,大家挑”的共识。部分群众难过“人情关”而拒绝提供涉税信息,认为都是本乡本土的熟人何必出力不讨好破坏了人际关系。总之由于群众没有正确理解综合治税的意义,造成了大量的税源信息在不经意间流失。

(2)部分纳税人的共识没有普遍形成,出现了政府部门“一头热”的现象。自我市开展社会综合治税以来,市各级政府,各部门都将该项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形成浓烈的齐抓共管氛围,与此对比,我市不少企业负责人却只顾自己利益,对综合治税不闻不问,甚至少数企业会计盲目听从于老总而不顾《税法》、《会计法》的规定做了数本帐册,一本专门针对税务机关查帐而设。有的企业车间机器轰轰运行,产品畅销但在帐面上却做亏损。没有形成“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的意识。

3、在操作中漏洞较多,创新不够,税源流失日益突出。

社会综合治税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各镇和相关部门创新理念不够,在具体操作中硬搬模式,没有因地制宜形成“一镇一策”,甚至因为没有“创新堵漏”而造成税源流失。(1)在招商引资中部分市外大企业仅把生产车间投资到我市,并没有成品和销售,造成这部分企业没有税收,这不但影响了我市的地方财政收入也不同程度的浪费了招商引资成本。(2)在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出现了原有的企业申请注销或“脱壳”经营,注册成立新企业或“三资”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国地税部门仅进行了核实而没有针对这一现象形成合力,创新征管机制,查漏补缺。(3)招商引资的投资企业落户我市在办理征用或租用土地协议上没有明确营业税的缴纳主体,因而在征收租金营业税和不动产销售营业税上出现推委现象。(4)在征收管理中存在“唯任务”的思想。认为一些税种比较零星,管理费时费力,形成了只看重大税源如增值税而忽视零散税源管理的现象等。

4、考核奖惩落实不到位,导致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进展缓慢。

我市虽制定了《考核办法》,但各镇、部门实际情况影响了考核奖惩的落实程度。一是由于认识的不到位影响了考核的不到位,部分镇、部门认为综合治税工作仅是表面工作,不必耗人耗力而影响到本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成绩。二是少数镇由于政府财力拮据,对在社会综合治税中的先进个人只有口头承诺没有实质性的奖励。三是对少数偷漏税的企业惩罚“轻不着边,重不到位”滋长了其漏税恶习,也影响了主动交纳税款企业的积极性。四是考核力度不大。对由于涉税信息不准确,传递不及时或受托部门单位对税源监控不力,不按要求代扣税款影响财政增长的没有动真碰硬,追究责任。以上多方面原因造成我市社会综合治税进展缓慢。

四、对策建议

1、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工作的深化,首先需要认识的深化。认识上的提高,必将推动工作更好地开展。针对我市各镇、各部门对综合治税工作认识的不一致,进展的不平衡,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统一认识:一方面,市场经济快速运行中,出现了经营多元化、收支隐蔽化、分配多样化、偷逃税智能化的新特点,税源控管难度不断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地方税收面广量大、零星分散、易漏难管,征管力量相对不足,征管手段比较滞后,更增加了税源控管的难度。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强化税收源头控管,是从源头上控管税源的一项长期的治本之策。最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也体现了依法治税的重要指导思想。总之各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反复灌输综合治税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头脑中形成了非抓不可的“三个观念”,即:加强综合治税工作是增加财政收入、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需要;加强社会综合治税是均衡税负、确保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加强综合治税是完善税源监控、加强税收征管的需要。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变表层为深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健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完整高效的工作体系。

综合治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综治协调是整个工程的基础,要夯实这一基础。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各级领导小组都要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社会综合治税进展情况,并通过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各类重大问题。二是打破瓶颈,健全联动机制,首先要信息共享,有关部门处理涉税方面事项不得隐瞒,要及时向税务部门传递,供税务部门参考;其次协助税务部门抓好税收征管,通过委托代扣、联合办公等手段,在一些关键环节卡住口子,促进税收应收尽收;三是做好税收工作的保障。这一点主要是针对公检法部门,为税务部门提供司法保障,对少部分抗税,偷税的企业要严打,对部分违规避税的企业要严查。

3、健全与落实考核奖惩机制,有效调动社会参与力度。

我市在推行综合治税的同时要切实贯彻落实《考核奖惩办法》。一是奖励激励。除依照税法规定及时支付手续费外,协调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综合治税专项奖励基金,年终根据各镇、部门税款入库和提供有效涉税信息情况确定奖励比例、金额,并直接拨付。同时,设立涉税举报奖励基金,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加强对地方税源的监督。二是考核考评。将信息采集、信息反馈的数量和质量、委托税款情况,进行量化、细化,列入各镇、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对领导重视、工作得力、成绩突出的,在评先选优,双百分考核中优先考虑。三是责任追究。对在推进综合治税工作中控管不力、造成税收流失的。将在目标责任书考核中扣分,并取消其评先选优资格。对不依法代扣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按照相同数额或相应比例,扣除下一年度财政经费。

4、创新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形成浓烈的综治氛围。

综合治税的顺利开展和最终取得实效都离不开各部门在工作中的摸索与创新,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1)要创新宣传方式。一是扎实开展“争当诚信纳税人,共同参与社会综合治税”的税收宣传月活动,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可以将综合治税政策编成剧本发送到民间艺人手中,让他们在老百姓中广泛演出。二是开展正反典型宣传。一方面要大力开展依法诚信纳税典型宣传。另一方面结合如皋警方栏目加强对典型偷漏税案件的曝光,以案说法,教育广大纳税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2)创新工作方式。一是国地加强税合作,充分发挥合力作用。创造式的制定协作制度和办法,国、地税局各有不同的分工,没有健全的合作制度作保证,就难免在合作中造成与对方的工作计划发生冲突,或者超越职能范围。因此,国、地税局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对配合协作的层面、手段进行详尽的协商,对合作中经常涉及到的税源监控、日常检查、协助征收等工作进行全面明确和细化。这样才能保证合作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合作效能的充分发挥。二是大力推行“社区综合治税”。可确定“依托社区管理优势,全方位加强税源控管,积极创新综合治税机制”的工作思路,形成依靠政府领导,以社区、居委会综合治税体系为依托,以实现地方税源的有效监控为核心的社区税源控管新机制,促进税收稳定增长。

综合治税论文范文第10篇

税收收入一年一大步,二年翻一番,今年 1--9月份,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与振兴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局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夯实基础,为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我局把创建安全文明单位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常抓不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我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门研究制定了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工作方案,全面完善领导负责制,加强了对创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各股室长、各基层所长为成员的创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普法、调解、帮教、巡逻、治保五支队伍,做到了人员、机构、资金、精力四到位。同时,基层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到边、纵到底的综合治理网络体系,保证了创安措施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严格落实创安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实行一票否决,采取按季考核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征收单位开展的创安活动进行检查、督导、落实,确保了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提高认识,健全制度,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创安活动

我局始终把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工作同组织税收收入相结合,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部署。

(一)强化法制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及上级各部门对综合治理和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等工作的有关指示,从思想上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创安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干部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于年初、七一期间先后开展了综合治理知识竞赛、 三五普法知识竞赛、党的基本知识比赛等,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同时,注意总结先进经验,抓好典型带动,对在创安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搞好宣传,适时推广,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全局人员创安活动的积极性。

(二)健全制度,明确职责。我局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分工明确,制度完善的原则,制定了包括暂住人口管理制度、帮教制度、护卫、巡逻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门卫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16项制度,对保卫科、护卫巡逻队、门卫人员等职责均予以细化、量化,严格管理,从严监督。进一步充实了群防群治队伍,做到了内部保卫人员责任明确,队伍健全,制度完善。

(三)配齐硬件,完善防范措施。我局在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为三个基层单位建造了服务功能齐全、防范措施完备的办税服务厅,同时为各重要股室、各征收单位安装了防盗门、防盗窗、报警器,购置了保险柜,全面达到了五配套。在重要楼道还配置了我县最为先进的报警装置。对车辆的管理,达到了有车库,有防盗设备,有专人管理三有标准。各征收单位也安排了值班人员,成立了巡逻队,加强了安全防范措施,实现了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举。特别是在节假日等重要节日,我们更是加强保卫力量,昼夜值班,确保上下联系畅通。

(四)设立局长接访日,成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认真解答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把各种有关税收争议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同时制定一系列鼓励举报措施,加大对涉税案件的打击力度。到目前为止,已受理并查实人民来信6封,举报电话11人次,做到受理一次查处一次,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至今未发生一起越级集体上访案件。

(五)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创安活动专项档案管理,加强对综治工作和创安活动的文件记录、数据的收集和整理编排,实现了资料齐全、档案完整、查阅快捷,为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有效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了便利条件。

综合治税论文范文第11篇

一、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推进综治责任落实

(一)落实领导责任。县局把综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签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量化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的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健全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落实体系。

(二)健全长效机制。县局从组织领导保证、管理职责分工、应急反应预案、科技信息手段、安全投入保障、责任追究和教育培训等方面,建立健全综治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认真研究本单位影响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及早消除各种不安定隐患,确保了单位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三)改进考核办法。完善综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改进考评方式,强化结果考评,使综治考评工作更切合实际、更具有公信力、更具有科学性。县局班子成员综治责任明确;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报告,并建立政绩档案。将综治工作实绩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与业绩评定、奖惩等挂钩,对综治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全年全局未发生重大问题。

二、持续深化平安建设,抓好单位内部防范

(四)深化平安国税建设。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小区、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平安创建规划,落实创建责任和目标任务,不断提高创建水平,确保内部和谐稳定。

(五)着力推进法治建设。按照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规范税收行政决策和税收行政行为。不断改进执法方式,预防和化解涉税矛盾纠纷,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各种偷税、骗税、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精心组织六五普法宣传,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办法,深入群众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理念。

(六)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安全问题无小事为原则,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重点检查了华考范文办公场所、公车使用、食堂卫生等,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了人防、物防、重点要害部位技防措施,全天聘用值班员专职负责县局安全保卫工作,确保24小时不断人,加强了办公楼院的物防、技防措施,加强了财务、档案、重要物品存放场所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工作,未发生可防性刑事案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定期接访制度、挂点联系制度和信访包案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七)加强舆情管理。建立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反馈及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到网上热点问题第一时间回应,网上不实信息第一时间澄清,网上有害信息第一时间消除,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环境。充分发挥网络评论员作用,对涉及国税工作的网络负面信息传播等问题,及时跟进做好正面引导工作,占领舆论宣传主阵地。

三、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持系统和谐稳定

(八)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县局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一项重点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江西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程》,建立健全基层常态化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落实经常排查、集中调解工作措施,使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得到妥善化解。加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九)抓好重点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地摸底排查,及早消除各种不安定隐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维稳工作责任制,对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集中交办化解,确保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激发,上访不越级。

(十)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对群体性上访、重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重大暴力抗税案件、重大偷逃骗税案件、重大盗窃案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在及时妥善处置的同时,于2小时内报告市局。对突发重大涉税舆情,及时报告市局。

四、加强综治队伍建设,夯实综治基层基础

(十一)提升综治业务水平。进一步整合单位内部的综治干部力量,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综治组织,确保综治工作有人抓,能落实。大力推进基层综治工作、综治台帐等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全局综治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综合治税论文范文第12篇

一、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推进综治责任落实

(一)落实领导责任。县局把综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签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量化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的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健全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落实体系。

(二)健全长效机制。县局从组织领导保证、管理职责分工、应急反应预案、科技信息手段、安全投入保障、责任追究和教育培训等方面,建立健全综治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认真研究本单位影响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及早消除各种不安定隐患,确保了单位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三)改进考核办法。完善综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改进考评方式,强化结果考评,使综治考评工作更切合实际、更具有公信力、更具有科学性。县局班子成员综治责任明确;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报告,并建立政绩档案。将综治工作实绩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与业绩评定、奖惩等挂钩,对综治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全年全局未发生重大问题。

二、持续深化平安建设,抓好单位内部防范

(四)深化平安国税建设。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小区、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平安创建规划,落实创建责任和目标任务,不断提高创建水平,确保内部和谐稳定。

(五)着力推进法治建设。按照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规范税收行政决策和税收行政行为。不断改进执法方式,预防和化解涉税矛盾纠纷,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各种偷税、骗税、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精心组织六五普法宣传,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办法,深入群众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理念。

(六)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安全问题无小事为原则,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重点检查了华考范文办公场所、公车使用、食堂卫生等,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了人防、物防、重点要害部位技防措施,全天聘用值班员专职负责县局安全保卫工作,确保24小时不断人,加强了办公楼院的物防、技防措施,加强了财务、档案、重要物品存放场所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工作,未发生可防性刑事案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定期接访制度、挂点联系制度和包案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七)加强舆情管理。建立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反馈及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到网上热点问题第一时间回应,网上不实信息第一时间澄清,网上有害信息第一时间消除,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环境。充分发挥网络评论员作用,对涉及国税工作的网络负面信息传播等问题,及时跟进做好正面引导工作,占领舆论宣传主阵地。

三、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持系统和谐稳定

(八)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县局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一项重点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江西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程》,建立健全基层常态化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落实经常排查、集中调解工作措施,使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得到妥善化解。加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九)抓好重点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地摸底排查,及早消除各种不安定隐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维稳工作责任制,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集中交办化解,确保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激发,上访不越级。

(十)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对群体性上访、重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重大暴力抗税案件、重大偷逃骗税案件、重大盗窃案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在及时妥善处置的同时,于2小时内报告市局。对突发重大涉税舆情,及时报告市局。

四、加强综治队伍建设,夯实综治基层基础

(十一)提升综治业务水平。进一步整合单位内部的综治干部力量,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综治组织,确保综治工作有人抓,能落实。大力推进基层综治工作、综治台帐等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全局综治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综合治税论文范文第13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一个确保、两个提高”总体要求,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主题,以推进管理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推进税费专业化管理为抓手,以加强税收管理和推进依法治税为关键,以提高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和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重点,以树立地税形象和打造地税品牌为立足点,进一步拓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广度、深度和力度,贴近实际,贴近基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现全分局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双丰收,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二、奋斗目标

为了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创建的载体作用,推动各项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2011年工作思路:坚持“一个中心”、抓好“两项创建”、提升“三个水平”、达到“四个满意”的工作思路.即:坚持一个中心不动摇,确保组织收入稳定增长,抓好现代化分局和文明行业两项创建,不断提升队伍建设、税收管理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三个水平,达到让纳税人满意、社会各界人士满意、地方党委政府满意、全体干部职工满意。奋斗目标:建立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收、文明服务的诚信体系和系统上下协调,求实创新的责任体系;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构建和谐经济税收环境;严格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聚力鼓劲,构建和谐稳定工作局面;整合人力资源,提高干部素质,构建和谐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大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文明、和谐、廉洁、高效的地税新形象,进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级次,跨入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行列。

三、主要措施

(一)丰富形式,改进方法,着力提高思想道德水平。

把提高干部队伍的理论素养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按照学习计划,积极通过理论培训、专题讲座、撰写论文、召开座谈会、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深入抓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理论知识和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及时事政策的学习教育。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教育。同时结合行业特点,进一步加强“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税务职业道德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实践“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管理,夯实基础,全面完成各项收入任务。

市局已明确,2011年税收收入奋斗目标比上年实际完成数要增长37%。区政府下达我分局的区级收入要增长30%。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完成这一计划任务是相当艰巨的,收入任务担子是近几年来最重的一年。为此我们要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大力推进税源管理新模式,在做好总体收入分析的同时,科学合理地分配收入计划,开展收入的分析预测,强化税源控管,发扬收“辛苦税”、“工作税”、“服务税”精神,依托税收征管软件,加强对征管质量和效率的过程控制和考核评价,促进税收收入数量增长与质量的同步提高。

(三)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进程。

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工作思路,对内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核心,借助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强化对执法行为全过程的监督,全面落实执法考核评价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外以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为重点,加强税法宣传,加大纳税评估力度,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落实全程服务、业务骨干值班、领导抽查制度,完善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一户式储存、一票式征收,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推进涉税审批“全集中”、“全到位”和税务登记、税款征收等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和管理,着力扩张纳税服务的内涵和外延。

(四)以人为本,贴近实际,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的作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定期分析队伍的思想动态,了解掌握队伍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研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对全体干部职工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精神上鼓励,积极为大家办实事、办好事,注重做好人文关怀文章。不仅在单位内部要建立和健全各负其责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形成党政工青妇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更要注意充分发挥家庭、社区等领域的积极作用,扩大思想政治工作的覆盖面,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五)强化管理,改进作风,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按照依法治税的要求,坚持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分局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把考核的着力点放在每名干部职工平时的绩效表现上,建立起覆盖所有税收工作环节的基础工作目标、重点工作目标和创新工作目标,使各项工作从上到下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大力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思想作风教育月活动,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全局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大力弘扬争先创优、求真务实、积极向上、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良好风气,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制度,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强化保密管理,严格车辆管理。进一步提高后勤管理服务水平,落实卫生防疫制度,强化环境美化和保护措施,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建设节约型机关。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升行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六)加大力度,强化教育,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以提高执政能力和建设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为目标,通过完善班子议事和决策机制、召开民主生活会、落实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开展先进领导班子创建等手段,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能力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班子成员的思想力、执行力、领导力。以提高干部队伍的基础能力、应用能力、创新能力为目标,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前提,围绕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岗位技能两个方面来组织培训,加大企业财务会计、审计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税收征管一线干部的岗位技能。坚持每周定期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培养税收业务能手,形成适应税收工作需要的业务骨干队伍。

(七)整合资源,强化应用,不断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以大力推进数据处理集成化为突破口,对各类数据进行集中储存、集中管理、层级共享,实现各类税收信息的增值利用。在做好日常数据处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应用系统的数据处理和综合分析,为提高征管质量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运用好税务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改进和完善税收执法责任考核手段和执法监察手段;抓好多元化申报系统的技术衔接工作,加强各现有应用系统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

(八)运用载体,塑造典型,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内涵。

坚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深入开展机关争创文明单位、系统争创文明行业、班子争创先进领导班子、分局争创现代化分局、职工争创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活动,切实加强各项创建的“软件”建设,认真总结过去创建工作经验,研究探索创建活动的新方法,新途径;大力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表彰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分局形成争当先进、争创一流的良好风气;积极参加社会各界组织的各项扶贫帮困和公益活动,做好“清洁乡村美化家园”结对帮扶工作和“千名干部下基层同创共建文明城”包村帮扶工作;依据市局加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利用各种节日,创新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凝聚人心的有益活动,加强物态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及精神文化建设,构建地税文化体系,打造文明地税、文化地税、形象地税的特色品牌。大力开展以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三讲一树”活动,在全体地税干部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的文明风尚,广泛开展建设“诚信地税”树立地税新形象。

综合治税论文范文第14篇

本文以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用交易费用理论和委托理论对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的风险进行了剖析,指出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的风险类型、影响因素和风险防范中存在的问题。从我国具体情况出发,构建系统的金融服务外包的税收政策体系,并得出本文的结论,即在我国大力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之际,要从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两大方面加强对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的防范,以促进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 服务外包;税收政策

一、服务外包的含义及我国当前服务外包业的发展现状

服务外包其实质是指企业利用外部专业化团队来承接其非核心业务,达到降低成本、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源管理先后经历了七八十年代的税收专管员专责管户的模式和八九十年代的征、管、查三(两)分离的模式。从而使企业能专注核心业务的一种新的管理模式。服务外包是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服务贸易的一种重要形式。众所周知,服务外包业按提供的服务内容,可分为商业流程外包(BPO)、信息技术外包(IT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按发包、接包方的地理位置,可分为在岸外包与离岸外包。随着各个时期税制结构、征管手段、管理理念等不断更新,我国服务外包行业税源管理模式也在不断变化,不断发展。现行税源管理模式的确立也大体经历了两个时期。现行税源管理模式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一)初步实现了信息管税

200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通过十几年的发展,各级税务机关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信息化建设已与日常税源管理工作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通过科技手段、信息技术提高税源管理的质效,已经成为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普遍共识。

(二)以管户制为主要特征

为了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各级税务机关普遍实行了责任区管理和税收管理员制度。通过加强责任区管理,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各级税务机关不断加强税源的日常管理。但无论是责任区管理,还是税收管理员制度都是以管户制为核心,其工作的思路是通过税务管理员来加强某一地理区域内纳税人的日常管理。这种管理方式与责任区管理相比,更加细致、更加科学,但仍没有突破管户制的管理思想。

(三)更加突出了纳税服务

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纳税服务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近年来,税务机关的征收部门除了履行传统的税款征收职能外,已把纳税服务工作放到了突出位置。开展了各种各样的宣传咨询活动,提供了点面结合的各类特色服务,纳税服务工作呈现出了百花齐放的局面,纳税人的遵从度和满意度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二、现行服务外包业的税收政策及不足

我国没有专门针对服务外包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当前针对服务外包的税收规定来自于财政部《关于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相关财税政策的意见》(财企[2008]32号)(财税[2009]63号,以下简称63号文)和(财税[2010]64号,以下简称64号文)等文件。现行的税源管理模式逐步暴露出了诸多问题和不足。简要分析如下:

(一)税源管理导向不够明确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纳税人的数量急剧增加,税务机关管理和服务的纳税人越来越多。而税务机关由于受机构、人员编制等因素的制约,每年新招录的公务员极为有限。税务人员少,纳税人众多,已经成为当前税源管理的一大背景。在这种情况下,以管户制为特征的责任区管理和税收管理员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同时,上级机关的各个部门都强调自己的工作重要,导致基层工作没了重点,什么事都在做,什么事都做不深、做不透。如何将有限的征管资源配置好,将其用在刀刃上,工作中的针对性不强,管理的成效不明显。

(二)分类分级管理不够深入

因为各级税务机关基本上都是按照行政区划来设置的,所有现行的税源管理模式还是以属地管理为主。目前分类管理的基本做法是在基层税务机关所在的行政区域内,这种分类管理很不彻底,难以显现出这些行业或类型纳税人的整体特点和管理规律。 在重点税源管理方面,根据纳税规模的大小对基层工作的具体业务指导少,对重点税源的实际监控管理不到位。重点税源的管理工作主要还是集中在市、县两级税务机关。

(三)综合治税网络不够完善

目前,税务机关已可以从若干政府综合治税成员单位获取涉税信息,但由于是跨部门获取信息,在工作的衔接、配合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由于信息获取面不够开阔,获取渠道不顺畅,涉税信息对税源管理工作的支撑力度还不够。同时,基层综合治税机构的建立和运作都存在不少问题,其未能将有关职能部门无法掌握而就发生在基层的涉税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给税务机关。畅通信息采集渠道,明确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健全、完善综合治税网络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四)信息管税还有较大潜力

然而,在日常工作由于纳税人主动提供的信息可靠度不高,数据质量是信息管税工作的生命线,导致税源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质量不高,事倍功半。为了开发而开发,为了评比而开发,为了考核而开发,开发、建设过后没人维护、没人使用、没人完善,创新而不务实,创新而不创优,创新而不坚持,最终之前的努力成为一场空,留下的只有巨大的资源浪费和人心涣散。在工作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上级税务机关的业务部门往往习惯于定期以某一个或几个工作主题进行数据分析和任务推送,但由于事项较为单一,不综合,未进行系统分析,这不但加重了基层税务干部的工作负担,干扰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而且造成了管理资源的巨大浪费,严重影响到了工作质效的提升。

(五)纳税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近年来,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工作有较大改进,办税服务大厅的环境更整洁了、设备更先进了,服务态度更热情了,一些税务机关对纳税服务的理解过于肤浅,喜欢做表面文章,习惯于等着服务、被动服务。一些税务机关出台的措施不是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而是从如何方便自己为纳税人服务出发。工作中往往是给纳税大户带红花,此外,税务业发展不快,虽然其业务量增加了,收费提高了,但是整个行业职业道德水准不高,未能真正成为税务机关的好帮手,一部分中介机构甚至出现了唯利是图的情况。

三、发展服务外包业的税收对策

目前,要完善高新技术(服务)和软件企业的认定办法。对从事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的企业,暂不区分是技术性外包还是劳务性外包,统一划入技术性外包内,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立法层次,在所得税方面均考虑按高新技术产业统一的税收政策,参照其中的技术服务类行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建议放宽对服务外包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或者软件企业认定方面的限,提高认定依据的立法级次,尽快将现行的部门规章上升为系统性、规范性和统一性的法律条文。下面我从五个方面谈一谈建立和完善新型税源管理模式的一些思考:

(一)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科学精细管理税源

1.打破地域限制,实施分类管理。在对纳税人类型进行细分的基础上,扩大分类管理的地域范围,实施的是专业化的税源管理,而不是对什么类型的纳税人都要进行管理。即使条件不具备,各级税务机关也要在其内设部门中体现分类管理,将具有同一特点或者符合某些规律的纳税人集中到一个部门进行管理。

2.突出管理重点,实施分级管理。进一步明确各层级税务机关在管理税源中各自的重点和工作职责。对重点税源的风险事项、全局性的重要复杂事项、典型性的风险事项、重大疑点的风险事项要直接负责应对和管理,不断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支撑。对应用软件的开发和数据模式建设以及推广应用,要由省、市以上税务机关牵头组织,负责实施。

(二)完善综合治税网络,提升数据采集效能

建立、完善综合治税单位的考核机制。目前,税务机关从综合治税成员单位获取信息存在一定的阻力和困难。实践证明,仅靠税务部门内部信息的应用是很难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的。综合治税是税务机关不可缺少的、至关重要的税源管理手段。对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为组织税收收入做出重要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一方面要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联系,积极拓展涉税信息来源,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工作交流等有关制度,细化落实具体工作内容,提升涉税信息质量。另方面要主动联合各街办加强基层协税护税网络建设,建立社区税源监控工作站。

(三)依托信息管税平台,提高信息利用水平

近来年,各地税务机关开发了许多应用软件,也建立了许多数据模型。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我们再不能盲目的发展,我们要留下经过实践检验有实际效用的软件和模型,否则我们就要毫不吝惜地将其清理掉,实现去“伪”存“真”。我们才能真正通过应用软件和数据模型来发现税源,管理税源,产出税收,提高效率。一是对数据的分析一定是综合分析,即是税务机关要对所掌握的、纳税人的所有信息进行全面的分析;二是要将分析出的一个个疑点信息都归集到一个个纳税人身上,一次性的将风险应对任务分配到各职能机构。

(四)强化纳税服务举措,大力引导纳税遵从

目前,虽然我国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有较大提升,但还没有达到完全自觉申报纳税的程度。.转变服务理念,营造良好氛围。税务机关要树立“真诚服务”的理念,坚持以“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为导向,努力构建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新型征纳关系。细化服务举措,提供贴心服务。积极探索征纳互动管理模式,经常开展纳税人之家活动,真正满足他们个性化的需求,真正做到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实行准入制管理,加强过程管理,引入淘汰机制,不断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执法服务并重,提高纳税遵从。严密监控纳纳税人的涉税风险,建立、健全纳税信用体系,针对不同的等级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使纳税人从遵从税法中得到实惠,从而促使其保持较高的纳税遵从度。

总之,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应充分利用税收政策的调控作用,推动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通过相应的政策扶持,积极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向规范化、规模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斌彬.银行服务外包风险监管的国际比较与借鉴EJ].南方金融

2、姚勇,董利.国内外商业银行业务外包的监管比较[J].国际金融研究,

综合治税论文范文第15篇

一、工作目标

综合治税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完善综合治税网络,依靠征管方式、征管手段、征管机制的创新,提高税收收入计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建立健全适应我区经济发展的综合治税工作新机制,形成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缴税、社会各界综合治税的良好局面,实现“政府主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税新格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指导原则

(一)依法治税原则。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社会综合治税活动中依法实施监督和协助管理,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必须依法办事,不得超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使权力。

(二)客观公正原则。综合治税工作要在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增强执法管理的透明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环境,保证税收征收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监督制约原则。综合治税工作必须在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及税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积极稳妥原则。在各乡镇、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建立健全区级、乡镇(街道)、村级(社区)三级综合治税网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五)综合治理原则。大力发挥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参与税收监督管理的重要作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税收制度法治化、税收管理社会化、税源监控多元化、社会监督国民化”的新型立体式、网络化的税源监控体系,共同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使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更加有序、高效,成立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区综合治税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综合治税工作组织网络,指导、督促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开展协税护税工作;定期召开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公布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对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的协税护税工作进行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国税、地税、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农林水委、监察、审计、教育、科技、民政、卫生、文广体旅、人社、商务、统计、公安、国土、工商等部门以及各乡镇、各街道行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治税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财政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四、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控管

(一)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加强对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或向购房者收取预收款时,须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有关税收。

(二)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对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要按项目管理的要求申报缴纳税费;外来承揽、中标的施工企业,要到税务部门办理报验登记手续。工程结束后,没有取得税务部门完税证明的,建设部门不予进行竣工决算。财政投资的工程项目,项目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须出具各项目施工单位提供的当期发票和完税凭证。

(三)加强物流运输业税收管理。地税部门应加强与运管、交通、海事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运输车辆(船舶)营运证的换发、车队管理、货运市场运行等情况,全面获取各运输企业的车辆数目、车辆型号及车辆变动等真实信息。国税、地税部门应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对企业抵扣增值税的情况进行交流核实。税务部门应对运输企业开票情况实行动态监控,落实“警戒线”制度;定期实地到运输企业的经营场所、仓库等地方巡查,认真审阅运输企业与委托单位的合同,全面掌握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坚决堵塞虚增运输收入、骗取增值税抵扣额的行为。

(四)加强服务业税收管理。税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洗浴、足疗、网吧、房屋出租等行业的税收监督检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要协助税务部门检查管理。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的业户,主管税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经主管税务部门提请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房屋中介机构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房屋出租信息,协助地税部门加强税收管理。

(五)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税收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统一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卫生部门要加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认定管理。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收费取得收入的用途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税务部门。

(六)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税收管理。教育主管部门要配合税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将所有教育、培训机构纳入税务管理,按规定统一使用税务发票,应税收入按期足额申报缴纳有关税款。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收费情况、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税务部门反馈信息。

(七)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收费项目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中的经营性收费项目,要按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财政部门方可发放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应税项目应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

(八)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对各类科技、福利、劳服、外资、吸收下岗职工再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民政、人社、科技、商务、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九)加强对零散税源、异地缴纳税源的税收管理。建立和完善社会协税护税体系,加快个体税收征管社会化进程。推进各街道个体税收协税护税组织建设,成立街道财税所,统一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个体税收、零散税收的源头控管和纳税服务。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零散税源、异地缴纳税源的管理,本着有利于税收控管的原则,健全完善税务干部委派制度。

(十)加强跨国税源的税收管理。税务部门要加强对跨国税源的分析,规范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建立与发改委、商务局、住建委、公安局、文广体旅局等政府相关部门信息互通互联制度,加大对企业跨境交易、投资、承包工程、提供劳务和跨境支付等业务活动的监控力度,切实维护国家经济。

(十一)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治理。公安机关要与财税部门密切协作,对税务机关移送的案件要积极侦查,严厉打击偷税、抗税、恶意欠税和发票违法犯罪等行为;财政、税务和审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发票购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综合治税相关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事前税收行为审验。相关部门在办理纳税人特定事项时,要求其提供税务部门的纳税凭证(如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等)并审核验证,发现其存在应缴未缴、少缴税款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将信息反馈税务部门,待其补缴税款或纠正违法行为后方可予以办理。

(二)通力配合即时协作。根据税收征管工作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和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履行职务,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堵塞税收流失漏洞。

(三)定期提供涉税信息。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定期向区综合治税办公室传递涉税信息。

(四)组织协税护税网络。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根据组织收入工作的需要,完善协税护税网络,积极发挥财政所(财税所)职能,宣传和发动社会中介机构、村(社区)、物业管理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综合治税,定期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相关涉税信息。

综合治税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信息传递内容见附件。

六、工作制度

(一)建立综合治税工作例会制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全区税收收入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二)建立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综合治税考核考评机制,制定社会综合治税考核办法,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中。每年底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对综合治税工作中各单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导致税款流失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严肃查处。

(三)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本辖区、本系统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明确一名精通业务的信息员,负责信息传送,通过网络、书面或电子信息等形式,及时提供本部门、本单位的涉税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面广量大,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各部门要把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特别是成员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协调工作,确保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部门在综合治税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能职责。涉及事前税收行为审验的部门,要严格执行,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纳税或有税收行为的,坚决不予办理;涉及即时协作的部门,应积极与税务部门建立协作制度,一经税务部门提请应当受理,不得借故拖延或变相拒绝;涉及提供涉税信息的部门,应定期及时准确的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涉税信息。严级、乡镇、街道之间相互挖税、混库行为,一经发现,除调整财政收入外,并扣减等额财力;区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税收秩序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