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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范文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信誉等级

公路工程交通系统中重要构成,推动着交通快速地发展。而公路建设中,对于其管理也是重要的一环。在管理期间,不仅要将招投标的工作做好,还要管理好相应的合同。只有两项工作同时得到完善,才能保证公路工程高效运行。

1招投标作用

公路工程建设期间都要进行招投标,这对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不仅能促进行业市场规范化,还能促进行业的长远发展。在以往公路工程中,主要采用任务分配式的交易方式,由于该方式更多地采用机械化操作,因此不能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经过不断实践和进步,在工程建设中招投标方式被广泛接受。这种交易方式的中心是市场,确保公路工程建设具有市场性和商品化属性,促进了该行业在规范化市场中参与竞争,保证行业的良性发展。

2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关系

招投标过程中其内容和施工合同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工程管理人员要严格监督招投标工作进程,实施监控合同签订和实践过程,充分发挥其作用。招投标期间,要针对合同内容进行谈判,待双方对合同内容无争议后,签订合同。从这种交易模式来看,整个过程必须遵循合同的相关规定。待交易行为完全达成后,双方分别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和制约。在招投标实践中,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相应的招投标程序,让招投标工作在规范程序中进行[2]。参与其中的人员,对于招投标和合同之间的关系也要有一个清晰认识,在工作中协调好它们的关系。只有在工作中将合同和招投标的重点把握好,才能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展开。

3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方法

公路工程中协调好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工作,能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施工得以顺利展开。在招投标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操作。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工程建设的管理不到位、对合同的重视不够,甚至发生假中标和假投标现象。针对这些情况,相关的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招投标双方的检查。

3.1健全招标体制

对于招标体制,要结合现行政策和市场环境,做出相应改革。不仅要有完善的招标文件,对财政、招投标及建设等各个部门,分别明确制定工作内容,并结合各自不同特性,完善招投标体制,保障招投标及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施工单位要将招投标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将区域和行业相互融合,提升招投标完善体制的效果[3]。消除区域的限制性因素,把招投标制度统一起来,进而提升工作效率。各个部门充分协调,实现公路建设的顺利完成。

3.2加强过程管理

管理人员通过评估招投标单位,建立相应诚信档案,并将诚信档案应用其中。对于有诚信缺失行为的单位,将其记录档案中,防止违规行为出现。如有违规行为出现,就对其进行信用等级降低处理。后期进行招投标期间,诚信档案就作为参考依据。对此工程企业应该拟定完善合同,对相应合同进行完善和管理,并组织好相应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对工程管理,促使工作人员对相应工作流程更加熟悉。在实际工作中,应确保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具备专业技能,并配有专家,对整个过程能够规范地进行考核和评价。

3.3投标组织机构

结合招投标设置,根据工程特点,合理设置上相应投标机构。在相关机构正常运行中,确保招标的内容符合工程标准。在投标机构设置中,既要保证其原则性,又要保证其精简结构,使得分工更加合理。企业单位对各个人员的权利和责任能够进行明确分工。同时各个工作人员应明确投标机构目的,组建起一支高水平队伍,提升竞争力,便于获取标的。因此在进行投标时要严格规范流程。比如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清晰掌握施工图纸以及合同条款。

3.4加强风险防范

公路工程中的风险主要从招投标的投资投资价,控制工程的量,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和进度。对合同进行更合理的管理,并将他们有效融合,形成有机整体,使得工作人员能更好地预测和分析招投标的情况。在此期间对于招投标风险要进行合理预测,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因此,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拟定文件,了解与投标单位相关情况以及参与其中其他的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掌握好相应报价技能,科学制定企业造价标准,将其中的风险有效转移或分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将风险损失降到最低。

3.5合同文本管理

如果在合同中涉及到的条款不合理,就会带来合同风险。因此企业可采用严格评审制度,使得合同文本风险得以防范。在拟定合同条款时,必须严格法律法规制度。同时还要结合工程特点及相关工程建设的经验等,在立足本工程实际情况上,建立标准的合同文本。并在这个基础上,充分吸收外国先进经验,充分关注国外发展趋势,确保合同管理朝着更为规范化方向发展。在管理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应的文本体系,使得各个环节能和企业的实际运行和管理性适应,将合同管理作用更大程度发挥出来。

3.6信息化管理

在当前信息技术发展下,在合同管理中也能将信息技术应用其中。比如,借助互联网能促使各个单位和部门更好地沟通和联系。当网内数据得以更新后,能够实现合同更规范化地管理。通过技术的广泛应用,有效避免传统管理出现的数据错误等问题,大大提升管理效率,避免更多的人为干预。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路的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的管理,受政策影响较大,具有极强的专业性,这也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为保证招投标更加规范,更加科学,在遵守相应法规的同时,应在不断实践中对其进行完善,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张迎辉,苪捷.浅析国内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若干问题[J].公路,2006(3):220~224.

[2]陈雪莲.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探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3(13):137~139.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范文第2篇

公路工程交通系统中重要构成,推动着交通快速地发展。而公路建设中,对于其管理也是重要的一环。在管理期间,不仅要将招投标的工作做好,还要管理好相应的合同。只有两项工作同时得到完善,才能保证公路工程高效运行。

1招投标作用

公路工程建设期间都要进行招投标,这对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不仅能促进行业市场规范化,还能促进行业的长远发展。在以往公路工程中,主要采用任务分配式的交易方式,由于该方式更多地采用机械化操作,因此不能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经过不断实践和进步,在工程建设中招投标方式被广泛接受。这种交易方式的中心是市场,确保公路工程建设具有市场性和商品化属性,促进了该行业在规范化市场中参与竞争,保证行业的良性发展。

2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关系

招投标过程中其内容和施工合同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工程管理人员要严格监督招投标工作进程,实施监控合同签订和实践过程,充分发挥其作用。招投标期间,要针对合同内容进行谈判,待双方对合同内容无争议后,签订合同。从这种交易模式来看,整个过程必须遵循合同的相关规定。待交易行为完全达成后,双方分别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和制约。在招投标实践中,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相应的招投标程序,让招投标工作在规范程序中进行[2]。参与其中的人员,对于招投标和合同之间的关系也要有一个清晰认识,在工作中协调好它们的关系。只有在工作中将合同和招投标的重点把握好,才能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展开。

3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方法

公路工程中协调好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工作,能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施工得以顺利展开。在招投标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操作。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工程建设的管理不到位、对合同的重视不够,甚至发生假中标和假投标现象。针对这些情况,相关的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招投标双方的检查。

3.1健全招标体制

对于招标体制,要结合现行政策和市场环境,做出相应改革。不仅要有完善的招标文件,对财政、招投标及建设等各个部门,分别明确制定工作内容,并结合各自不同特性,完善招投标体制,保障招投标及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施工单位要将招投标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将区域和行业相互融合,提升招投标完善体制的效果[3]。消除区域的限制性因素,把招投标制度统一起来,进而提升工作效率。各个部门充分协调,实现公路建设的顺利完成。

3.2加强过程管理

管理人员通过评估招投标单位,建立相应诚信档案,并将诚信档案应用其中。对于有诚信缺失行为的单位,将其记录档案中,防止违规行为出现。如有违规行为出现,就对其进行信用等级降低处理。后期进行招投标期间,诚信档案就作为参考依据。对此工程企业应该拟定完善合同,对相应合同进行完善和管理,并组织好相应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对工程管理,促使工作人员对相应工作流程更加熟悉。在实际工作中,应确保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具备专业技能,并配有专家,对整个过程能够规范地进行考核和评价。

3.3投标组织机构

结合招投标设置,根据工程特点,合理设置上相应投标机构。在相关机构正常运行中,确保招标的内容符合工程标准。在投标机构设置中,既要保证其原则性,又要保证其精简结构,使得分工更加合理。企业单位对各个人员的权利和责任能够进行明确分工。同时各个工作人员应明确投标机构目的,组建起一支高水平队伍,提升竞争力,便于获取标的。因此在进行投标时要严格规范流程。比如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清晰掌握施工图纸以及合同条款。

3.4加强风险防范

公路工程中的风险主要从招投标的投资投资价,控制工程的量,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和进度。对合同进行更合理的管理,并将他们有效融合,形成有机整体,使得工作人员能更好地预测和分析招投标的情况。在此期间对于招投标风险要进行合理预测,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因此,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拟定文件,了解与投标单位相关情况以及参与其中其他的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掌握好相应报价技能,科学制定企业造价标准,将其中的风险有效转移或分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将风险损失降到最低。

3.5合同文本管理

如果在合同中涉及到的条款不合理,就会带来合同风险。因此企业可采用严格评审制度,使得合同文本风险得以防范。在拟定合同条款时,必须严格法律法规制度。同时还要结合工程特点及相关工程建设的经验等,在立足本工程实际情况上,建立标准的合同文本。并在这个基础上,充分吸收外国先进经验,充分关注国外发展趋势,确保合同管理朝着更为规范化方向发展。在管理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应的文本体系,使得各个环节能和企业的实际运行和管理性适应,将合同管理作用更大程度发挥出来。

3.6信息化管理

在当前信息技术发展下,在合同管理中也能将信息技术应用其中。比如,借助互联网能促使各个单位和部门更好地沟通和联系。当网内数据得以更新后,能够实现合同更规范化地管理。通过技术的广泛应用,有效避免传统管理出现的数据错误等问题,大大提升管理效率,避免更多的人为干预。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路的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的管理,受政策影响较大,具有极强的专业性,这也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为保证招投标更加规范,更加科学,在遵守相应法规的同时,应在不断实践中对其进行完善,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张迎辉,苪捷.浅析国内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若干问题[J].公路,2006(3):220~224.

[2]陈雪莲.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探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3(13):137~139.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范文第3篇

公路工程交通系统中重要构成,推动着交通快速地发展。而公路建设中,对于其管理也是重要的一环。在管理期间,不仅要将招投标的工作做好,还要管理好相应的合同。只有两项工作同时得到完善,才能保证公路工程高效运行。

1招投标作用

公路工程建设期间都要进行招投标,这对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不仅能促进行业市场规范化,还能促进行业的长远发展。在以往公路工程中,主要采用任务分配式的交易方式,由于该方式更多地采用机械化操作,因此不能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经过不断实践和进步,在工程建设中招投标方式被广泛接受。这种交易方式的中心是市场,确保公路工程建设具有市场性和商品化属性,促进了该行业在规范化市场中参与竞争,保证行业的良性发展。

2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关系

招投标过程中其内容和施工合同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工程管理人员要严格监督招投标工作进程,实施监控合同签订和实践过程,充分发挥其作用。招投标期间,要针对合同内容进行谈判,待双方对合同内容无争议后,签订合同。从这种交易模式来看,整个过程必须遵循合同的相关规定。待交易行为完全达成后,双方分别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和制约。在招投标实践中,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相应的招投标程序,让招投标工作在规范程序中进行[2]。参与其中的人员,对于招投标和合同之间的关系也要有一个清晰认识,在工作中协调好它们的关系。只有在工作中将合同和招投标的重点把握好,才能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展开。

3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方法

公路工程中协调好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工作,能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施工得以顺利展开。在招投标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操作。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工程建设的管理不到位、对合同的重视不够,甚至发生假中标和假投标现象。针对这些情况,相关的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招投标双方的检查。

3.1健全招标体制

对于招标体制,要结合现行政策和市场环境,做出相应改革。不仅要有完善的招标文件,对财政、招投标及建设等各个部门,分别明确制定工作内容,并结合各自不同特性,完善招投标体制,保障招投标及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施工单位要将招投标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将区域和行业相互融合,提升招投标完善体制的效果[3]。消除区域的限制性因素,把招投标制度统一起来,进而提升工作效率。各个部门充分协调,实现公路建设的顺利完成。

3.2加强过程管理

管理人员通过评估招投标单位,建立相应诚信档案,并将诚信档案应用其中。对于有诚信缺失行为的单位,将其记录档案中,防止违规行为出现。如有违规行为出现,就对其进行信用等级降低处理。后期进行招投标期间,诚信档案就作为参考依据。对此工程企业应该拟定完善合同,对相应合同进行完善和管理,并组织好相应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对工程管理,促使工作人员对相应工作流程更加熟悉。在实际工作中,应确保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具备专业技能,并配有专家,对整个过程能够规范地进行考核和评价。

3.3投标组织机构

结合招投标设置,根据工程特点,合理设置上相应投标机构。在相关机构正常运行中,确保招标的内容符合工程标准。在投标机构设置中,既要保证其原则性,又要保证其精简结构,使得分工更加合理。企业单位对各个人员的权利和责任能够进行明确分工。同时各个工作人员应明确投标机构目的,组建起一支高水平队伍,提升竞争力,便于获取标的。因此在进行投标时要严格规范流程。比如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清晰掌握施工图纸以及合同条款。

3.4加强风险防范

公路工程中的风险主要从招投标的投资投资价,控制工程的量,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和进度。对合同进行更合理的管理,并将他们有效融合,形成有机整体,使得工作人员能更好地预测和分析招投标的情况。在此期间对于招投标风险要进行合理预测,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因此,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拟定文件,了解与投标单位相关情况以及参与其中其他的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掌握好相应报价技能,科学制定企业造价标准,将其中的风险有效转移或分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将风险损失降到最低。

3.5合同文本管理

如果在合同中涉及到的条款不合理,就会带来合同风险。因此企业可采用严格评审制度,使得合同文本风险得以防范。在拟定合同条款时,必须严格法律法规制度。同时还要结合工程特点及相关工程建设的经验等,在立足本工程实际情况上,建立标准的合同文本。并在这个基础上,充分吸收外国先进经验,充分关注国外发展趋势,确保合同管理朝着更为规范化方向发展。在管理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应的文本体系,使得各个环节能和企业的实际运行和管理性适应,将合同管理作用更大程度发挥出来。

3.6信息化管理

在当前信息技术发展下,在合同管理中也能将信息技术应用其中。比如,借助互联网能促使各个单位和部门更好地沟通和联系。当网内数据得以更新后,能够实现合同更规范化地管理。通过技术的广泛应用,有效避免传统管理出现的数据错误等问题,大大提升管理效率,避免更多的人为干预。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为确保公路工程市场能够得到健康而有序的发展,一定要确保招投标全过程均受到国法之保护与约束。开展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体现出市场竞争的公平、公开与公正。所以,在招投标过程中一定要切实遵循法律法规,切实规范招投标程序,形成有效的监控体系,从本质上防止公路工程招标投标中出现不正当竞争。唯有如此,才能真正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提升经济效益,以确保项目的质量。

一、公路工程招投标的特点

在公路工程的投标当中从经济学的角度上出发。表明市场的竞争性有利于公路工程建设的良性发展。在现行买方市场主导的大背景下,良性的竞争加快企业引进高科技技术的步伐。从而不断的学习新建造方案,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不断改善企业经营环境,提高劳动效率,增加制造质量,减少制造成本,提高社会资源的使用率。而在激烈市场竞争无法避免的会出现优胜劣汰的客观现象,使得大量的资源向拥有高技术水平的企业集中,因此会使得相关单位的规模经济扩大,这不但有利于社会资源利用率的增长和还能够使原材料的成本的大大降低。但在市场交易当中如果出现买卖双方分配资源比例不当时,则会出现过度竞争的恶性循环,从而出现低价抢标的问题大大影响了交易的公平性,使得社会资源得不到合理的分配利用。所以必需要建立合理的公路工程招投标的方案,因此要制定以下措施就是通过严格的资格考核和采取必要的招标措施。而相关的市场准入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应该在进行市场竞争中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条款,同时还要取得相应的技术条件作为市场竞争的优势和社会经营的条件,从而起到了限制低竞争力的单位的发展有利于市场的进步,减少低价抢标现象的出现和社会交易中利用率的降低的问题,同时还要确保工程的合同价格能够符合市场的发展规律。

二、我国目前公路工程招投标现状问题分析

虽然我国的招投标制度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但是在其应用和运行的过程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影响了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公平和公正以及优选原则。所以,有关部门应该认真的分析哲学问题和不足,以更好的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改进,以便更好的实现对招投标制度的完善和推广。

1、现行体制的问题

即在我国的公路工程的招标投标过程中,我国的招投标制度的运行历史还比较短,因此在制度上还比较落后,这样也就严重的制约了我国的招投标制度的发展。所以,要想实现对现有的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制度的完善,就必须要对一些陈旧的体制做出改变和调整,才能避免现有的制度出现体制上的混乱,导致交易秩序的混乱。就目前来看,我国的招投标体制的落后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1不合理的行政干预

即招标投标作为一种市场产物,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以一种市场竞争和自由交易的方式发挥着其优胜劣汰的优势,但是在实践中一些政府部门的不合理的干预却使其丧失了这一特点。使得招投标工作变成了一种政府行为,也就失去了原有的价值调控和市场竞争的优势,这样不仅导致了一些寻租现象的产生,还造成了招投标的成本的增加,严重的阻碍了招投标制度的发展。

1.2招标投标方式与范围混淆

目前我国的公路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还存在着严重的投标管理不严导致的投标方式和范围的混乱,不仅降低了招投标工作的效率,还严重的影响了招投标的公平性。一些不具备相应的投标资格的单位和承包方进入招标系统,会给招标工作带来不必要的支出,导致招投标开支的增加。所以,在现有的公路工程的招投标的过程中,应该重视对项目的规模和性质的区分,以便更好的实现对招投标的灵活管理,保证招投标效率的同时,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控制。

1.3招标投标方式冗长、繁琐、浪费社会资源

我国现行的招标方式是将设计图纸发给投标单位,由投标单位计算工程量,再根据自己计算出的工程量填报单价。投标前,每个投标单位都得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各自计算工程量,并填报单价,提高了报价成本,特别是对未中标的企业,更是损失重大。而国际通行做法是由招标人委托专业人士或设计单位统一算出工程量,并在招标文件统一提出。投标时,投标人只填单价,不算工程量,节约了大量人力、物力,可以大大简化投标过程,缩短投标时间,降低投标成本,并且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的节约。

2、招投标管理问题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本人就《招标投标法》与参加招标投标实际工作,分析目前我国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招标投标法法规建设仍不够健全,改革措施滞后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配套的系统工程,目前招标投标本身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市场监督和制约机制力度不够,配套的改革措施还不完善。

2.2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频繁,控制工程造价的难度增大

企业内部施工单位多,给招标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企业内部工程管理部门多,组织协调工作量大。

2.3行政干预严重

在招标投标的实际操作中,人情工程、关系工程时有出现,行政力量对市场的过分渗透,难以实现公平竞争,许多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表面上看好像是招标投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制定的各项交易规则也符合或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规定,但实际上许多工程项目的拍板定案,建设单位不能独立自主地进行,都要受来自各方面的行政力量的制约。

2.4投标方的违规行为,投标报价缺乏规范性

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获取项目,常常报低价钓鱼,再采取偷工减料;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串标;转手倒卖合同,转包、分包之后的再分包;工程结算和验收时行贿送礼;标后不订立合同,订立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等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三、解决公路工程招投标问题的应对策略

1、健全与招投标有关的各类法律法规

自从20世纪80年代我国实施招投标制度以来,已有相当多的招投标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然而,招投标立法显然滞后于目前我国经济的发展,无法满足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之所需,这就一定要加快招投标配套法规建设,不断细化招投标监管与违规处罚措施。当前的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方法尽量经过了数次修改,但是依然存在着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还需在平时的实践之中不断地积累经验,从制度与方法上切实杜绝各类不公正现象。

2、完善公路工程招投标的方法

目前的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方式尽管历经数次修改,但是依然存在着大量不够完善之处,从而给某些人以可乘之机,运用其中的不够完善之处作出大量文章,或是办法自身就具有一些漏洞而造成了招投标信息的途径不够顺畅,一些信息不够公开,从而严重影响到公开招标过程中的公平竞争。因此,今后依然需要更多地积累经验,通过调查研究,针对目前刚出现的问题进行改进与创新,从而切实杜绝各类不公正现象。

3、引入有限低价评标法

在中国公路工程项目的市场化进程之中,总结开始阶段的最低评标价法所具有的不足之处,笔者觉得引入有限低价评标法就能很好地消除最低评标价法产生的弊端。它立足于加强资格预审,取消人为因素以及专家打分之比例,弱化业主具有的标底作用,从而加大标底具有的不确定性,运用现场开标和定标等方法有效地杜绝目前公路工程招投标中所出现的不足之处,从而有利于在公路工程市场创设出较好的施工环境。

4、对违法违规行为加以惩处

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其所涉及到的金额十分巨大,单位较多,所涉及的人员也十分复杂,招标人应当在操作过程之中十分严格地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制度规定,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大力监督,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能够顺利地实施。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运用将经济处罚与信用处罚相互结合之原则,对于信用违规等行为,一旦发现,应当计入信用档案之中,并其作为投标的考核依据之一。对于行为后果较为严重的投标人或者企业,就无法在目前的公路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5、加强造价管理

(1)公开招标信息。要求招标公告要明确写明具体的招标项目内容、招标工段、地点、工程工期、估算价格、投标人、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以及业绩要求等,具体提出的条件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针对业绩的要求应明确,同时不可有意设置一些条件来排斥或者限制投标人的行为。针对部分重大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可以在各类媒体广泛,从而让大众广泛知晓,并根据具体的规定时限做好宣传工作,确保让有资质的承包单位能够参与到投标中来,达到有效竞争的目的。

(2)强化资质管理。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其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企业信誉等综合实力的体现。而要想强化资质管理,首先要加强对项目经理的教育与管理,有效培养各类施工人才,注重人才的培训与管理;其次,要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掌握先进的施工方法,严格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科学组织技术施工;再次,加强施工基础工作,全面加强施工的定额、方法等基础管理工作;还要,还应在报价前做好询价工作,要与重要材料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随时掌握各种新材料的市场价格情况,从而在报价时能够做到进退自如,针对已建工程资料也应加强积累工作。

(3)规范执业行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咨询机构应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对招标中的工程量清单能够准确描述,确保不发生漏项或者重复现象;做好标底编制以前的询价工作,掌握正常的市场价格情况,针对市场上的各种新材料和新工艺等也要了如指掌;做好已建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本着业主满意的原则,维护承包人的合同权益,代表业主切实行使好监督检查权力。同时根据合同条件变化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合同事件,确保三大目标控制能够较好地实现,特别是成本控制如果遇到不规范签证问题,应公正地给予处理解决。

结束语

总之,公路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是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同时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必须认真总结经验、强化管理、加强监督、不断探索招投标管理的新方法,使我国的公路建设市场能够健康有序地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马祥伟.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公路与汽运,2009,(3).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监理招投标;问题;管理;系

公路工程监理招投标和施工招投标的过程相比,招投标的方式不很成熟,其中一般程序和工程的投标相比,由工程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进行控制,监理在其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1 工程监理招投标的工作概述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工程建设监理已经被强制实行,《招投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对工程监理招投标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了工程监理招投标的范围、办法、程序。关于工程监理招投标的宗旨,工程的受标人受到工程的业主的委托,对工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协调等方面进行协调服务,其中监理的服务制度影响到工程的管理水平、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投资等方面的问题,具有特殊性。

2 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要求

(1)招投标人员数量要适宜,在进行招投标的过程,投标的人数要适宜,一般参与投标人的数量都是5家到7家最合适,因为进行投标的时候,监理招投标是对监理单位同监理服务的,为了能够寻找符合标准的单位,监理公司提供高水平的监理服务。如果参与投标的人过多,增大了工作量,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事倍功半的效果,影响公路的招投标进度。招投标的过程不要限制在投资这方面。一般好的工程质量,投资不会太低,在市场经济中招标人在选择监理单位的时候不要只关注价格竞争,要关注能力竞争这方面因素,监理招投标评审要和工程施工人员联系在一起。

3 工程监理招投标的主要环节

按照招投标的要求,把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划分成以下五个环节:(1)细致编制相关招投标文件,对参与招投标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2)相关的监理服务单位对工程进行限价或标底的限制。(3)招投标文件的评标方法的设定的方式。(4)建立完整的评标委员会,相关人员资历要高。(6)开标投标过程以及中标单位的审核。例如,江苏省公路项目招标的过程见图1,其中明确了各个环节中的招标问题。

4 工程招投标工作存在问题

4.1 关于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存在的问题

在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都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在招投标制度这方面进行完善,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招投标法规,现有的一些规定没有考虑招投标工作的特点以及工作的特殊性,相关的主管部门没有严格执法,对实际工作中的招投标活动以及指导等方面的监管程度不够,很多情况下都采用审批的形式代替监管,这样对招投标的活动具有一定的影响。

4.2 项目的招标单位存在问题

公路工程大多都是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招投标人都是各级政府部门,有些招标单位只是形式上的,并不是公路项目的投资主体,招投标人没有从国家利益这方面考虑,而是从自身出发,这样招投标就失去意义。主要表现在以及几个方面:(1)招投标人委托监理单位只是一种形式。(2)工程图还很模糊的时候经进行招投标,损害投标人的利益。(3)监理单位已经进场一段时间才进行招投标。(4)招投标人没有依法上报主管部门批准。(5)招投标人总是压低监理费用。(6)招投标的资金相对很低,对投标人不公平。

4.3 招投标公司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有些招投标的公司和监理公司有些相似。为了能够得到项目,招投标的行为并不规范,招投标人员的素质不高,对公路项目中的技术难度等方面认识不足,导致公司在编制招投标文件的时候,针对性很差,招投标的正确观念没有得到体现。另一方面,公司管理不严,招投标行为也不谨慎,在进行资格审查的时候,审查的过程形式化,没有从根本上认清这方面的重要性。

4.4 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公路工程项目中监理单位做为一种投标的竞争单位,要按照业主招投标文件的要求,由于有些方面不合理造成监理市场过于混乱。在买卖资质这方面,不是甲级资质的单位不能够进行工作,某些单位陪标的现象过于严重,监理单位的评标中分数值也很大,造成监理单位和招投标的建设单位容易出现串通的现象,致使建设单位存造成一定的损失。

5 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针对监理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对我国的建立行业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会滋生一些腐败的现象,影响我国的监理企业和世界接轨,因此要采用一定的措施,对招投标这方面进行系统的管理。第一,要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信息化管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行的公路招投标制度要和企业的健康发展相适应,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招投标协会在招投标过程中起到一个桥梁的作用。第二,规范招投标公司和招标人的行为,对于招投标的公司,要加强管理,整顿一些违法公司,树立招投标公司的信誉,对于招投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要按照要求进行审核。

6 公路招标案例分析

浙江省一级公路全长226.7公里,工程采用有限竞争招标的方式,分为10个标段,招标步骤如下:

(1)成立招标组织机构,由招标办公室、评标小组、招标委员会,其中招标办公室负责对招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向评标小组报告工作,评标小组按照招标办公室的要求,对合格招标人进行评标,招标委员会会推荐中标单位和后备单位,审订评标办法,决定中标人,相关部门还需要召开工作会议,布置招标方案,决定投标资格。

(2)进行资格预审,50家省内省外的监理单位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经过招标文员会审订以后,有25家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每家监理单位可以投放2个标段。

(3)组织投标和评标,招标单位向25家监理单位发出邀标通知书,招标会召开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勘查,解答投标人的疑问,各个投标人递交标书的时候,每标有3家以上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招标公司进行审查以后确定是哪家单位中标。

对整个招标过程进行分析,招标过程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对于标段的划分要合理,对于标底的评价方式要采用合理的手段进行评价,一般都采用(A+B)的评价方式进行,这种评价方式保密而且评价很合理。A代表是的标段所有合格投入的投标报价,B代表建设单位编制的标底。

结束语

要加强公路项目的工程监理招投标市场秩序的完善,评标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关注,加强监督职能,不断提高招投标水平。

参考文献:

[1]黄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的费用控制[J].公路交通科技,2003,20(5):34-35,44.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范文第6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招投标;造价控制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公路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发包建设项目之前,根据招标人的意图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按照一定的程序确定中标人的一种经济活动。工程招投标在我国全面推行后,在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等方面起到明显的作用,也有效地保障了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加强对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进行科学合理造价控制,才能确保公路建设市场的持续发展。

1.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公路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金额大、环节多、时间长,相应风险也大。完成这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参与,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公路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包括投资决策、勘察设计、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及竣工结算等阶段。在一系列工作阶段中,招投标也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招投标制度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使项目计划的安排与工程造价趋于合理,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高效手段,建筑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各阶段对其造价的影响是按时间的推移而递减的,因此工程初始状态的招投标工作对造价控制的作用明显大于其他后续阶段,由于投资者的中心任务是实现已确定的商品使用价值的同时,将其投资额降至最低,而实现这一任务的关键环节即在于招投标阶段,如何选定建筑工程的施工主体,使其以较高的技术水平实现项目质量、安全及工期目标的实现;如何运用清单计价模式对招标控制价与投标报价进行高效管理,使各方真正享受到清单计价模式的优越性与实惠;如何订立合理的合同文件,确定合同类型,使双方在科学、公平的前提下明确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价格的调整方法、索赔内容等具体事项,使双方在造价方面发生分歧时有据可依。这些工作都需要在招投标过程中明确思想,限制住不利于造价控制合理化的各种因素,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为工程项目的后续阶段奠定良好的基础。

2.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存在问题

2.1 造价控制管理的各阶段严重脱节

由于公路工程计价模式具有多次计价的特点,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竣工结算等阶段的造价通常由不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审计单位等单位进行分散管理、缺乏统一的决策分析,存在着地区保护和价格垄断等问题。

2.2 控制价编制与投标价格不合理

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是招标控制价编制的最高限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必须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少时间,且须经过基本建设程序的一系列审批与备案才能完成。在招标阶段,往往由于处于主导地位的政府主管部门不能及时批复项目预算,造成招标阶段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距工程预算编制时间已很长,此时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较预算编制时的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此时的招标控制价就不能真实反映招标阶段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价格。特别是一些工期短,投资规模不大的小型项目,往往不予调整价格,如投标单位认为工程项目无利可图,不进行投标,最终将造成工程项目招标流标或者投标单位为获得中标,按低于施工成本价报价,以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完成工程。

而在投标阶段,投标单位为获取最大利益,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试图寻找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的错漏,采用不平衡报价的做法,中标后争取项目多结算,招标人将为此买单。

2.3 招标单位专业不专,人员不齐

招标机构专业不专,机构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技术力量不够强,缺少公路工程造价人员。无法通过有效服务,为招标项目把关,导致投标人质疑、投诉较多。还有一些机构丧失基本的职业道德,暗地为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获取额外好处,直接影响到招标的结果。

3.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措施

3.1 建立造价数据库,加大材料价格信息力度

建立造价数据库,掌握造价变动规律。收集整理从公路建设项目的工可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限价、投标报价到最终竣工决算文件的全部造价文件,利用计算机处理技术,研究造价变化规律,分析变化原因,掌握影响造价变化的主要因素。为造价管理人员和决策者提供决策支持,使整个造价管理过程逐步走向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最终达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标。此外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大材料价格信息的力度,为公路施工企业和项目投资者提供材料价格、工程造价指数等信息服务,积极引导整个公路建设市场进一步适应宏观经济发展,打破地区保护和价格垄断。

3.2 加强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沟通

在取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批复预算前,要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尤其是从事造价审批的部门,并及时将有关问题反馈,防止预算价与市场价之间差别过大。对于工期短,投资规模不大的小型项目,更要及时与各有关单位保持联系,以争取缩短造价审批环节时间,进入招标实质阶段开展下步工作。

3.3 重视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个准确、完备的工程量清单是确定合理工程造价的前提。招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且业务能力强的造价编制机构,反复校队施工图纸工程量,编制出详细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尽可能涵盖所有发包的工程内容。对比较复杂或较大型的工程,应要求所有投标方对工程量进行复核,对其中理解不一致或计算错误以及缺项、漏项部分,尤其是一些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有不同看法的项目,投标各方将所有问题在规定时间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将统一修正的清单发给各投标方,产生一个由多个单位计算确认的工程量清单,这样不仅提高了清单的准确性,也避免了一部分投标人利用工程量清单错误采用不平衡报价的做法,还可减少招标人与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就工程量问题可能出现的争议。

3.4 根据工程特点采用有利合同价格形式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签订合同不仅仅是一种经济业务活动,而且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是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来管理经济的一种措施。合同价格与支付条款是是经济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在合同谈判、签订、执行、管理过程中处于重要的地位。在招投标合同价确定下来后,可以改变过去重进度和质量控制,轻成本控制的思想。综合设计图纸深度、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等工程特点选择适宜的合同形式,对于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和造价的管理具有重要影响。

3.5 制定有关价格调整、变更条款

公路建设项目规模大,工期长,技术复杂,施工中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其中由价格变动带来的经济风险常常是难以避免的。项目建设中材料款占工程款比例可达70%以上。如果材料涨价的费用全部由企业来承担,对按照工程量清单低价中标的企业来讲,是无力承担这种风险的。如果业主不予以分担,后果只能是企业降低质量标准或拖延工期等。因此,招标人应建立一种对风险合理分担的理念,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风险分担的条款,当材料市场价格达到或超过某一幅度时,由合同双方来共同分担,尽量减少因建筑材料价格不稳定对施工产生的负面影响。

公路工程在空间上分布较广,受地质条件影响较大,如果项目前期勘察设计阶段不够深入,将可能造成实际施工与图纸工程量出入过大,产生较大规模的工程变更。因此,招标人应当重视有关变更条款的制定,根据行业规定制定相应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在招标文件中进行约定,严格控制变更费用发生,从而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

3.6 制定合理、周密的评标细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除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和长大隧道工程外,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一般应当使用合理低价法。即中标价应满足: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所以,在评标时应根据项目的整体特点,考虑工程类别、施工条件、资金到位情况,再科学地分析投标企业采取何种投标策略,一个企业的投标在考虑了其个别成本之后,会由于其追求的利润不同,各自拥有的优势不同,选择的施工方案不同以及管理费用不同等因素而造成投标价的差异。由此可见,投标价不是越低越理想,招标人应对市场充分了解,警惕投标方采用“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策略。招标人应对中标的标价进行详细审核,重点检查其报价是否已包含了所有的工程内容,有无漏项或计算错误,并要求投标方对报价组成的合理性予以解释,并在合同中确认。

3.7 选择称职的招标机构

招投标工作越来越趋于专业化,涉及的技术工作也越来越复杂,招标人往往没有时间和精力完成这样繁琐的工作,根据国际惯例,我国也正在大力推广中介机构制,由专门的招标机构来协助招标人完成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既减轻了招标人的负担,又提高了效率。但在目前情况下,招标机构同样存在着良莠不齐的现象,招标人在选择招标机构时,应对其实力、业绩进行综合评价,选择一个既具有较高业务能力,又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单位。

4.结语

综上所述,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在公路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造价控制有着重要影响。在造价管理机构完善造价数据库建立、加大价格信息的同时,招标人需要不断加强自身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重视在招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选用有利合同价格形式,制定合理、周密的评标细则,确立合理风险分担条款,择优选择称职的招标机构,以不断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雷英夏.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发展对策探讨[J].公路,2011,(5)

[2]章洁. 浅析工程招投标阶段中的造价控制与管理[J].企业管理,2011,(12)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范文第7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招投标;造价控制

一、前言

工程造价是整个工程从实施开始到实施结束的过程中所耗费的所有开支,招投标阶段是确定工程施工合同的一个重要阶段,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中,制定合理有效的造价控制管理措施,对控制管理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资金利用效率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现状分析

根据工程造价的职能可以看出,公路工程造价工作是投标价格编制的基础、是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成本控制的基础指导文件,其对公路施工企业投标工作及成本控制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是现代公路施工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公路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金额大、环节多、时间长,相应风险也大。完成这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参与,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

公路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包括投资决策、勘察设计、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及竣工结算等阶段。在一系列工作阶段中,招投标也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招投标制度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使项目计划的安排与工程造价趋于合理,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高效手段,建筑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各阶段对其造价的影响是按时间的推移而递减的,因此工程初始状态的招投标工作对造价控制的作用明显大于其他后续阶段,由于投资者的中心任务是实现已确定的商品使用价值的同时,将其投资额降至最低,而实现这一任务的关键环节即在于招投标阶段,如何选定建筑工程的施工主体,使其以较高的技术水平实现项目质量、安全及工期目标的实现;如何运用清单计价模式对招标控制价与投标报价进行高效管理,使各方真正享受到清单计价模式的优越性与实惠;如何订立合理的合同文件,确定合同类型,使双方在科学、公平的前提下明确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价格的调整方法、索赔内容等具体事项,使双方在造价方面发生分歧时有据可依。这些工作都需要在招投标过程中明确思想,限制住不利于造价控制合理化的各种因素,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为工程项目的后续阶段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存在问题

1、造价控制管理的各阶段严重脱节

由于公路工程计价模式具有多次计价的特点,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竣工结算等阶段的造价通常由不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审计单位等单位进行分散管理、缺乏统一的决策分析,存在着地区保护和价格垄断等问题。

2、控制价编制与投标价格不合理

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是招标控制价编制的最高限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必须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少时间,且须经过基本建设程序的一系列审批与备案才能完成。在招标阶段,往往由于处于主导地位的政府主管部门不能及时批复项目预算,造成招标阶段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距工程预算编制时间已很长,此时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较预算编制时的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此时的招标控制价就不能真实反映招标阶段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价格。特别是一些工期短,投资规模不大的小型项目,往往不予调整价格,如投标单位认为工程项目无利可图,不进行投标,最终将造成工程项目招标流标或者投标单位为获得中标,按低于施工成本价报价,以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完成工程。

而在投标阶段,投标单位为获取最大利益,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试图寻找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的错漏,采用不平衡报价的做法,中标后争取项目多结算,招标人将为此买单。

3、招标单位专业不专,人员不齐

招标机构专业不专,机构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技术力量不够强,缺少公路工程造价人员。无法通过有效服务,为招标项目把关,导致投标人质疑、投诉较多。还有一些机构丧失基本的职业道德,暗地为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获取额外好处,直接影响到招标的结果。

四、加强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的措施

随着我国交通公路的规模越来越扩大,随之而来也带来很多相关的问题,这就对于交通行业相关人员对公路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应该结合起来分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精细的监督监管措施。公路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建设是一个周期长的而且非常繁琐的过程,各种因素的影响不是在一开始就能制定出一个非常完善的造价政策,而是有一个过程的才能实现的,因此公路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着手:

1、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随着我国交通公路的规模越来越扩大,随之而来也带来很多相关的问题,这就对于交通行业相关人员对公路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应该结合起来分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精细的监督监管措施来严格按照基本的规章制度章程办事。

2、以设计为重点进行全过程的造价控制。

对于公路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要以设计为重点来进行全过程对于造价的控制与监督。因此对于造价控制必须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公路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实行监理制度,切实加强公路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监督前、监督中、监督后的全方位的监督。在造价预算控制、决算控制环节都做好精确精细。第二,重视多方案比较,可以制定出公路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不同的方案来开会探讨,确定出一个具体的方案来进行实施和实用阶段,如果尚不成熟可以考虑更换别的方案来采用多方案的比较。

3、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造价控制。

随着我国交通公路的规模越来越扩大,随之而来也带来很多相关的问题,对于发生的费用预算问题要保证做到,细化工作,尽量能够节省成本为前提下,做到造价成本最低,质量最高为目标,遇到成本费用问题能够及时的反映到实处,使得问题落实解决,使实施工程过程中的造价问题得到有效地控制。

4、公路工程造价综合评价与科学管理

首先,我国公路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必须有自己的造价工程师队伍,要求是高素质、高学历、高技术能力的。这个造价工程师不仅要掌握专业认识,专业理论,还要掌握公路设计规划、施工设计流程图、懂施工项目的管理、懂计算机的编程和应用等等。

其次,培养我国自己的工程造价、公路造价的中介机构。对于造价工程能够及时的进行监控并且为造价施工工程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技术支持等工作。

最后,熟练运用计算机,提高工作效率、工作精确性不断地利用计算机对工程造价即使的提供数据库资料,目前我国关于造价方面计算机软件很少,尚待开发和研制。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路工程在招投标阶段要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采取有效措施,重视并不断探索造价控制的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在实践中不断地改善,适应现代管理的需要,才能让我国建筑行业能持续、健康、平稳地发展,以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雷英夏.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发展对策探讨[J].公路,2011,(5)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范文第8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

0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加大对交通行业的投入,公路建设规模达到前所未有的规模,而公路工程作为我国交通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交通的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在公路工程施工建设中,除了要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还必须要做好招投标的合同管理工作,以便更好地保证公路工程得以顺利完成[1]。现阶段工程的招投标运作因为其商品市场的特性,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没解决,如何做好工程的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1影响企业投标的因素

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公路工程投标,其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及影响因素很多,通过对大量的公路工程项目分析,影响企业投标的几点因素如下。①投标企业本身的因素。企业的运营状态、企业和招标企业的关系、企业的市场潜力等都是影响企业投标的因素,如:投标企业的施工特点以及企业的施工能力和施工设备是不是符合施工要求;投标企业有没有足够的工程施工建设资金;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是不是符合招标单位工程要求;招标企业有没有能力解决工程项目变更造成的影响。②招标企业的影响因素,包括:招标企业在建筑界有没有很好的信誉,是否有发生违约的情况;投标企业给出的价格是否合理,能不能让招标企业接受;招标企业内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及管理人员是否具有高素质、高能力以及项目管理经验是否丰富。③施工项目的影响因素,招标企业能不能接受项目的施工造价;投标企业有没有项目施工能力;投标企业的业务范围是否包括本次工程项目类型。④工程实际施工环境的影响,社会治安是不是可靠安全以及建设市场是否稳定规范;施工地所在的气候条件是不是符合施工过程中的气候要求。

2优化公路工程招标管理措施

2.1按照不同项目实行不同的评价方式

为了可以让工程项目招标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及同时还能确保成功完成招标,通常都是选用工程招标允许范围内的最低招标价法[2]。标底法的适应性不仅很强,可以用在所有的建筑工程招投标项目中去,还能避免出现投标人的恶意串通。需要注意的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因为该方法使用比较复杂,所以保密工作需要做好。按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进行招投标工作,其它方式可以适当推行。

2.2建设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加强及完善

为了保证公路工程招标项目能够得以顺利完成,需要加强和完善我国公路的招标管理项目的相关一列法律法规,从而建立成一个可行、有效的施工机制是很有必要的。例如:《招标实施细则》可以对现在实施的法律制度起到补充作用;约束招投标双方行为以及用来明确划分业主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与义务,则可以制定《公路工程招标项目代理市场管理方法》;对于公路工程招投标双方是否串通投标及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认定的准则是:制定《公路工程招投标违规行为认定标准》;为了更好地对那些不正当竞争的招投标工作起到制约作用可以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改进。

3公路工程合同管理

3.1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与情况

(1)合同的简述以及类型。合同指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间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维护各方权益的契约。从使用功能方面对合同进行划分有:建筑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委托合同等15种;从签约价格形式进行划分包括: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以及各种变体。(2)合同管理的目的。从宏观角度看,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可以对市场行为起到规范作用,是维持市场秩序的一个重要手段。作为市场主体各方最高行为准则—合同,它可以规范合同中各方行为,对社会主义市场秩序起到维护作用,让市场经济得以发展。合同管理从微观方面来看,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确保工程项目可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顺利实施的必要手段[3]。合同作为一种纽带,可以把建设项目的参建各方联系在一起,让他们之间可以建立起法律和经济关系,参建各方的责任及风险可以通过合同得以明确,让各方的权益得以维护,最终顺利完成工程项目建设。(3)合同风险。对合同的风险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部分之一。合同风险管理重点是分析合同的风险条款,以及对承包商不利的条款。尤其是对于合同中存在明显规定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以及双方债权关系表述不清楚的风险等。结合以往实践经验表明,当合同中存在这些条款,则会较易导致合同在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存在分歧的问题,这种风险较易由承包商来承担。因此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同样应当注意这些相关条款。针对承包商存在的合同风险,主要是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即可明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各项要求,从而做好合理的安排。并且通过投标人须知,承包商可以明确工程中可能存在的投标风险,并考虑自身的情况以决定是否参加投标。对于工程的图纸设计内容投标人应进行会审,并根据相关的规范对工程量进行复核,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无误。在此基础上方可根据单位的自身情况进行资源的组织和安排。

3.2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内容与特点

单项合同管理与项目合同管理是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两个层次。单项合同管理指的是洽谈合同、草拟、签订、履行、变革、中止、终止及解除全过程的管理[4]。项目合同管理则是按照采购路径,全过程、全要塞管理建设项目。(1)合同管理优化措施。在公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者必须要对合同文件很熟知,对每则合同条款的含义有深刻理解,才能更好地处理合同过程中的各种事件。《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或者《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常作为不同的公路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依据,业主通常都会把一些专用条款加到合同条款中来管理及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些量身定制的专用条款,其法律效益都是比通用条款大,要让合同管理者充分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在处理合同事件时,为了不出现“空口无凭”的现象,在经济上给自己造成大的损失,合同管理者要及时采用书面的形式对一些可能会涉及合同事件中的言行进行记录确认。(2)合同标准文件体系研究的进一步完善。公路工程合同标准文件体系需建立并完善,让施工总承包、代建制、公路简明施工、BT等标注合同范本尽可能进行制定设计。(3)信用管理的进一步加强。在西方发达国家,合同履约率高的重要保障就是高度法制社会与专业的合同管理团队,不过目前我国现阶段还需要政府采取一些手段比如: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约束各方市场主体行为,是市场秩序可以保持有序竞争的凭证,《关于印发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由此产生。所以当下我国关于公路工程项目合同招投标工作中需要加强两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起履约评价机制并对其进行完善;第二,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建立并完善评价结果应用机制,让其使用范围尽量得以扩大。

4结语

公路建设规模庞大,为了能更好地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需要对其采取规范的招投标工作以及合同管理。文章通过结合笔者工程实践经验,总结了当前公路招投标受影响因素主要为企业本身运营状态、信誉状态以及工程实际施工环境等。为了能实现规范化的招投标管理,应当加强建设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以及可采取按照不同项目实行不同的评价方式;同时应当加强合同信用管理范畴。

参考文献:

[1]张建明,徐恕.浅议FIDIC模式的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公路交通科技(应用技术版),2008(8):185-186.

[2]姜天龙.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问题分析[J].交通世界(工程技术),2015(35):18-19.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范文第9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招投标;问题对策

一、公路工程招投标的作用

参加招投标是目前施工单位获得公路工程项目的前提条件,因此引起了施工单位的普遍关注和高度重视。通常来讲,其意义具有如下几方面:第一,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每个施工单位都可以公平参与竞争,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第二,合理的招投标机制能够有效地预防现象,有利于防止和堵住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腐败行为。第三,科学合理的确定工程造价,节约建设资金。投标单位为实现中标的目的,需要对工程项目总体情况进行调研,编制工程预算确定公路工程合理造价,并依据标准的流程参与招投标,中标单位的报价即是该项目最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能够更好的指导工程建设。

二、公路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公路工程招投标行为不规范,存在围标、陪标现象

在实际开展的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中,一些招标单位的工作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比如,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编制时间过短,或者媒体招标公告的时间不准确等,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编制增加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标企业的主动性。同时,一些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着陪标、围标现象,这些现象大多是因为公路项目的市场发展不完善,且一些施工单位在企业的运行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而造成的。有的施工企业为获得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在某些施工企业内部形成默契,A单位投标时,B、C单位陪标,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需要引起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

2.公路招投标的评标体系不科学

评标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偏低,导致评标体系构成不合理,在日常工作中,不能依据严格的要求进行评标工作,这些人员对相关规范的要求掌握不熟练。忽略构建完善的评标体系,且评标指标不健全,不能做到对投标单位的信誉度、技术水平、工程造价、社会影响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及考量,限制了评标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对施工单位的正确选择。

3.公路工程相关法律不完善

当前阶段,我国对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并不完善,工程交易的自身运转机制也不是很健全,所以,在招标过程中,对其把控的力度远远不够,从而导致一些钻漏洞乃至腐败的现象发生。例如:在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标信息在网上后,本应在公路工程一栏中公布的项目却被显示在楼房建设项目一栏中,或者只在县级或以下的内部网站中进行半隐藏式、半透明的公布,无论是人为故意造成或是工作的纰漏疏忽都会对参加招标的单位在数量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明显违反了招投标的平等公正与国家规定的原则。

三、公路工程招投标的有效对策

1.加强对招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不同地区的相应主管部门应加强公路招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要严格监督公路工程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时间规定,以及招投标备案资料和评标活动,对招标工作的时间制定要合理,并且媒体也应该准确及时的时间,减少投标单位在这方面的工作难度。同时,要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陪标围标等行为,并且对于公路工程招标工作中的举报投诉一定要认真受理,维护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保护投标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招投标工作的重要作用。积极建立公路工程市场的制度、奖惩制度的市场监管体系等,构建全国统一的信用管理平台,加强对公路建设单位的信用动态管理,强化广大施工单位的诚信意识。

2.优化公路工程招投标的评标体系

选择合理的评标专家,确保队伍结构组成合理,严格遵守开展评标工作的要求,遵守职业道德,以选择最合适的施工单位为准则。根据“不低于建设成本”和“最低价中标”原则,综合对施工单位的社会影响力、资质、信誉度等指标考察,做好工作,选择出最佳的施工单位。同时,要健全专家公示制度,及评审公开,注重对评委的考核与管理,保证他们胜任各项工作,以免出现人情标和关系标。并且要合理使用计算机技术,建立健全的评分标准,优化评定程序,在输入投标单位信息后由系统自动评价和分析,正在做到评价结果公正与客观。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保障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相关政府部门应积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而规范招投标的行为操作。同时,增大对公路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招投标范本的宣传力度,定期组织施工单位积极学习法规和招投标范本,加强招投标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总之,随着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发展,对于公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总结、研究分析是非常必要的。所以,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优化公路工程招投标的评标体系、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工作。同时,要求施工企业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专业技术素质,从而有效的解决当前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促进公路工程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范文第10篇

关健词:公路;招投标;问题;对策

Abstract: with the socialist planned economy to a market economy transformation, highway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are constantly improve, but in the highway construction of the bidding process, because of the limited experience and social factors bidding influence and unfair competition and behavior way cause for the bidding process still exists some problems. This paper in highway construction bidding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re analyzed.

Key words: highway; Bidding;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X7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自从建国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公路工程建设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公路建设模式也变得更加灵活多样,而作为公路工程建设前期的公路建设招投标也慢慢呈现出多元化的格局,公路施工招投标制及监理制已成熟并稳步展开,公路工程项目走向了市场。为减少工程施工建设市场的行政干预与规范业主行为,防止垄断现象和地方主义保护现象,实现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原则,我国早在1992年颁布的 《公路工程监理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二级以上公路工程项市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必须实行招投标制度和监理制度。

一、招投标中实际存在的问题

根据近几年来公路施工招投标项目现状来看,出现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是由于对招投标制度理解不够透彻、指导思想和具体操作方面出现偏差等原因造成的。其表现形式主要出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在审查过程中,某些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格控制不严,有些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并不具备投标的资格,导致了一些虚报资质的企业中标,而且,有些低资质的施工企业只需向高资质的施工企业交一部分相应的管理费用就可以挂靠其高资质。在很多地方都出现过高资质投标,低资质中标,无资质施工的做法,这种违反基建程序的做法也就成为了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建设模式的一大漏洞,并直接影响到工程施工质量。

1.2 工程建设市场本身的管理就非常的混乱。工程监管仍不到位,制止不力,工程本体基建程序并不能认真的实行,招投标行为完全流于形式,存在一标两投,或同一个标书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同时某些工程建设单位并不按照招投标管理规定选择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对分包的管理不严格,总包与分包的界限划分不清,在工程承包发包中任意的肢解工程,转包工程,这样的层层转包的现象已经相当严重,并且影响了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等的有效控制性。

1.3有些地区还处在地区和部门垄断之中,真正意义上的统一性开放性建筑市场还未形成,特别是在县级市场中,公路工程实施建设等专业工程项目还没有完全的进入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流程,或基于地方保护主义目的,对中标企业硬性供应原材料,这都是与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背道而驰的。如某一地区的公路建设项目,本地政府为了支持本地路建原材料企业的发展,强制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本地生产的原材料,由于这些原材料的质量上存在问题,从而导致了工程质量的不合格,必须进行返工,从而致使工程量大增。

1.4 招投标过程控制不严,工程交易中心本身运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首先,很多建设施工单位在法律、合同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严重缺乏,对涉及到的施工招投标体质的经济管理方面的业务不熟,企业本身制定评标细则是不够全面,招标文件的整体编制相对粗糙,特别是工程前期预算与实际产生出入较大,导致标底的不准确,变更较多,这样严重影响了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其次,由于工程交易心本身的监督机制不健全,时常会发生泄露标底、串标等情况;评标制度的不完善,有待进一步的科学的研究出合理的评标办法;同时,规范投标书编制,尽量杜绝由于施工单位为达到中标目的所出现的压低报价的情况发生。

1.5 由于公路建设招投标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工程建设承发包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有些建设施工单位利用招投标权利收受回扣,在国家要求的公开投标项目中,进行指定的招标行为。通过暗箱操作,选择与自己有着利益关系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这是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渎职行为。

1.6招投标中“围标”与“陪标”现象较严重。目前公路施工队伍鱼龙混杂,在招投标过程中,一些没有资质的个人或资质较低的单位为了中标而挂靠多家资质较高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表面上投标主体是—个施工企业,但真正的投标者是个人,一些企业为了一定的经济利益,会选择互相陪标,还有一些施工队伍为承揽工程,肆意拿来多家企业证件进行围标、买标,由于招投标过程中这类行为隐蔽性强,监督机关难以监控,使得出现招投标还未进行,就有某某人已中标的的传言,对一些真心想投标的企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围标陪标行为扰乱了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二、工程招投标实施过程中的改进措施及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国家正在加大对公路工程施工建设的招投标的管理力度,工程建筑体系也将逐步走向有序化、规范化。施工招投标是工程建筑市场中的一种竞争模式,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有效的经济活动,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才能真正的发挥出竞争体制的作用。为了在工程招投标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有法可依,真正的做到竞争公开化公正化,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2.1 实行工程建设实施项目的法人责任制。对于公路工程建设实施项目来说,为了使管理制度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就必须建立起项目法人责任认证制度,做到管理机构和运营技工的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离、管理科学。招投标制度是在连接沟通与融合投资人责任和工程项目责任的桥梁。

2.2确定施工单位后,要认真负责的做好其资格的审核工作。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承建方必须是经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核,并取得了公路工程施工建设的资质,且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为了避免优秀施工队伍的落选,资格审核过程中可以适当的增加参加过同类建设项目并取得过质量奖项的施工单位的审核分数。建设单位必须选择有资质的,并且施工素质高,信誉好的施工单位来承接施工项目。

2.3 承建单位要严格按招投标程序办事。① 招标工作者必须坚守行为公正的基本原则,对其工作性的保密性要了解透彻,并在招投标前进行严格的保密工作。② 认真编写招标文件,使工程量清单要尽可能的保持其准确性,以此确保标底的合理性。工程量的定价模式要尽量采用国际通用的定价模式,确保工程施工招标的标价的公正。③编写合同时应做到,考虑全面、内容详细、流程缜密并且具有可操作性。④必须要做好招投标过程中关键时间的控制:a.编写招投标文件的时间;b.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c.评标过程的时限与合同签约的时间等。

2.4 施工单位若想要达到中标的目的,就应该在提高投标书的编写质量上下功夫。①做好标前准备工作,储备精英人才,并对其进行合理的分工。②做好实地调查工作,在对施工材料的价格了解基础之上,做好整个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价格分析。③编写科学合理的报价。工程质量标准的明确,工期时长基本确定才是施工招投标进行的前提,所以,招投标的竞争重点也就落在了工程标价之上,检查报价的合理性是关键。④想要增加招投标的竞争力,就必须要熟练的应用工程预算及承建单位内部定额编制投标价。

2.5 要保证整个投标过程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以此来巩固合同的管理与工程招标行为的规范。

2.6 加强招投标管理机构建设,强化管理职能要完成各招投标管理机构执法监察、监督市场的管理工作,必须健全完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理顺强化它的管理职能和权限范围。作为招标管理机构,应在监督管理招标投标工作中自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六字方针,严以律己,秉公办事,在工程项目报建、招标、投标等各个环节进行高质量和高标准的管理、监督、服务,以推动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2.7加大公路建设的宣传,积极筹措公路建设资金,以确保公路工程资金充足,避免因出现垫资情况而使优秀施工队伍不愿投标 ,那些素质差、资信差的队伍恶意压价抢标 ,导致施工速度缓慢、工程质量不过关的现象发生。另外,要采用科学有效的评标方法,保证评标质量,为保证合理低价法评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低价量化评分法,在这个基础上,增加施工单位的质量、信誉评价因素,综合评选最优施工队伍。

结束语

路建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有着诸多的因素,其中包括前期审核过程中的不严谨,工程建设市场的管理混乱,地域性保护措施,招投标过程中的控制不严谨,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等,都是促使问题产生的因素,鉴于诸多问题的显现,相关部门也日益的重视起来,为了控制改善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就要切实的做好相应的解决手段,这样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使招投标过程更加的公平公正。

参考文献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范文第11篇

工程造价管理主要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在一定规范和原则的基础上,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以及经济权益进行的工作,其主要是对建设工程的价格进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需要满足社会的发展以及行业的客观规律,有组织的开展工作。有效的实行招标投标制,加强对公路工程的造价管理,能够降低工程的造价,并且能够保障工程的质量以及施工进程,从而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

1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过程中的造价管理

在我国公路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引进一些先进的工程管理模式,同时要根据我国的国情,不断地探索出属于我国自身的公路工程管理体制。在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要落实公路施工招投标以及工程监理制度[1]。公路建设单位可以采用竞争性招标的方式进行,选择最适合的承包建设企业,在保证工程造价以及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以及施工成效,从而促进我国公路建设的发展。

1.1构建一个综合素质高的招投标团队

一个综合素质高的招投标团队是做好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的基础,施工单位要选用专业素质高的优秀人才来对招投标造价进行管理,其人员一定要了解整个工程造价、施工设备及材料供给等,同时也需要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才能进行招投标造价管理。施工单位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可以聘请投标造价管理的专家,或者加大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使其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准,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造价管理奠定好基础,以较少公路施工的招投标造价,同时相关人员要将招投标造价纳入到整个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中,才能保证整个招投标管理的有效性。

1.2准确的编制标底

招标工程的预算价格就是标底,从标底中直接可以看出建设工程的预算资金额度,同时公路工程招投标中比较重要的就是标底。标底不仅可以作为确定承包商的重要依据,还能够让业主通过合理的价格选择令自己满足的承包商以及中标人,最主要的是标底是为企业获取经济效益的基础。要将公路工程标底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并且要保证标底的质量。在编制标底的过程中,要反复对造价进行审查,保证其过程的合理性,同时要保证在投资控制的范围内。编制准确、合理的标底能够有效的监督招标单位的工作进程,促使招标单位提前对公路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调查和预算,从而能够对相关费用提前了解。目前,在我国公路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往往都会以概预算作为编制标底的工作基础,并且在此基础上对报价进行预算和控制,当招标完成之后,需要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通过合同对费用及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编制标底时,必须把控制在批准概算以及投资包干限额之内,如果标底超过了规定的范围,必须进行重新统计和分析,或者将标底中不合理的内容删除掉。编制标底的工程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以及工程技术专业知识,要能够根据设计意图对工程细目进行分析。相关人员要在编制标底前对当地材料的价格进行调查和研究,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编制工作,保证标底内容的准确性,合理控制工程的造价。

1.3准确的编制标书

标书所提出的招标条件必须是合理的,并符合招标的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不单是中标和招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的基础,同时也是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进行编制

的依据。合同中的内容必须要对工程招标以及承发包有一定的约束力。所有参加公路工程建设投标的单位,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现场的踏勘、标价的计算以及市场的调查等。编标的同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6]。相关单位必须要重视工程量的计算,以图纸为依据所计算的工程量必须准确,工程量预算合理才能确保工程报价的准确性。对于图纸不全的路段,凭借自身经验以及征询有工作经验人员的意见,对其进行修改。与此同时必须准确、合理的应用报价依据,编标的程序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绝不允许擅自对其进行改动。编标完成后,由公路工程造价水平较高的人员与领导直接参与决策,从而使编标与决策很好的结合在一起[7]。投标文件的编制必须要掌握投标须知、技术规范以及合同条款等内容,这样才能保证编制标书的准确性。

2公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造价管理

当中标人和招标人签完合同之后,招标人需要从造价管理工作转向控制工作,而对于造价的监督以及管理需要交给监理工程师负责。监视的对象具体指承包人的工期以及造价、质量等方面。在公路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造价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其能够促进工程顺利施工,所以,监理工程师一定要依照合同要求进行,并且要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有效的开展造价管理工作。

2.1对合同进行仔细的研究

要想有效的完成造价管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就必须对合同文件进行详细的研究和分析。合同文件由很多部分组成,例如:技术规范、通用条件以及投标书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承包人的承诺,监理工程师对这些内容要充分的了解和熟悉,将其铭记在心。

2.2对工程量清单的管理

招标文件比较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工程量清单,其也是单价承包合同中比较核心的内容。具体工作流程如下:⑴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仔细的研究,同时要熟悉编制的说明以及施工的图纸,通过合同内容要求掌握支付的内容。⑵对于超出相应标准的面积以及长度,不能对其进行计量。⑶对工程量清单变动进行严格的控制。监理工程师应该建立比较详细的变更台账,同时要对变更原因以及变更单价等内容做好详细的记录,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量清单的变动。

2.3对于索赔要进行科学的处理

当索赔发生的时候,监理工程师要根据合同的要求,对索赔进行公正、有效的处理,尽量预防和减少不必要的索赔。公路工程因工期造成的工程索赔问题时常发生。当工期缩短的时候,就会增加直接的费用,而间接费用会有所减少,但由于直接费用增加的程度要远高于间接费用减少的程度,这就导致投资金额有所提高,这对于计算承包人的索赔金额是一项巨大的挑战。当前,我国经常运用工程经济学的理论计算因工期缩短而导致业主提前收益的数量。若计算出业主收益,就要对索赔金额进行有效的处理,以减少对业主及承包人利益的影响。

3结语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范文第12篇

关键词: 公路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管理与落实

随着我国当前工程基建项目的多元化开发,公路工程的建设模式也呈现灵活多样性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快速运行,推动了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及其监理机制的成熟和发展,公路工程的项目开发趋向市场化运作。公路工程通过实行招投标活动监管,能够有效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运作成本,提高整体投资效益,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同时,实行公路工程建设招投标机制,有利于优化市场竞争环境,防止不法垄断现象,对于规范竞标行为,构建和谐的基建市场,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本文针对我国近年来公路工程的实际开发,结合招投标管理的意义与现状,阐述了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实践措施。

一我国公路工程的开发建设状况简析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捷化发展以及多样化需求,我国公路工程建设坚持开拓创新原则,通过加快公路项目投资与管理体制的高效化运行,公路建设工程的规划投资、实际开工量增长幅度较快。公路建设事业呈现迅猛发展态势,“生态路、环保路、景观路、安全路”等现代型公路建设理念运行良好。但是从整体发展状况来看,我国公路建设的总量和密度存在地区发展不均衡,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等问题,另外,公路收费标准不统一、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等现状,也从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更快发展。 二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管理的意义

随着现代建设项目开发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招投标管理有利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针对大型公共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管理,能够在维护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确保社会公共事业的稳定发展,有利于构建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2招投标管理有利于成本控制和提高效益

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的实行,能够促使施工单位针对工程建设的市场规划,进行科学合理的成本预算,有利于防止工程建设中的盲目投资现象发生,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的运转。 3招投标管理有利于保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对于参与工程竞标的投资者来说,具有相关的法律合法化保障依托,在正当的招投标竞争中,有利于投资方的成本规划,有利于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正当权益。 4招投标管理有利于保障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

工程招投标制度的运行过程中,严格的资质审查程序以及缜密的监管机制,能够确保工程建设施工的质量效益,对于有效防控工程建设的安全隐患,有着基础性保障。 5招投标管理有利于提升综合竞争力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工程招投标制度落实,可以推动各参与招投标单位企业的竞争意识,有利于整体提升施工单位的企业竞争综合能力,有利于现代工程建设市场环境的优化和建构。三当前公路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存在的问题:

根据近年来公路施工招投标管理的落实情况来看,很多地区及部门存在着以下偏差和问题:

公路工程竞标个体的资质审查力度弱化

完备的竞标质资,是单位个体参与公路项目招投标的前提,由于对投标个体缺少严格的资质审查,导致很多地方“高资质投标,低资质进场,无资质施工”等违反基建程序的漏洞现象比较普遍。

公路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管理相对混乱

有些地方公路工程的招投标管理混乱,存在违规审批和规避招标现象,工程基建程序监管不到位,在工程承发包中任意肢解工程及转包工程,公路项目招投标行为流于形式。

公路工程招投标的标段划分科学性不足

公路工程施工标段的划分应根据工程的技术特点、承包队伍的实际资质等因素来确定。标段划分太小,会导致施工成本增加,施工干扰因素增多,这对公路工程的投资预算和控制极为不利。

4公路工程招投标活动垄断现象较为严重

市场环境下,经济利益的诱惑,致使许多竞标个体不择手段,采用非常措施进行竞标垄断,有些主管部门承发包过程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统一开放的工程建筑市场不能真正有效运行。

5公路工程的竞标定标交易运作机制缺失

有些单位法律观念淡化,对涉及施工招投标制的业务不熟悉,制定评标细则时考虑不够全面,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其次,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致使公路工程的竞标缺乏规范性。

四公路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措施

市场经济环境下,公路工程招投标机制的运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严谨的措施优化与落实: 1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实施工程招投标制度管理,是沟通与融合项目投资法人责任制与项目总承包负责制关系的桥梁与纽带。为适应公路建设市场管理需求,必须有效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做到资本管理机构与营运机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科学管理。 2严格资格审查程序

承担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单位,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取得公路工程施工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为加强工程竞标与施工质量的过程管理,相关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谨程序,注重招投标的严谨落实与运行。

3完善招投标管理机制

公路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要具备完善的过程管理机制,要针对招标具体事项核准、中标结果、招标机构等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公告,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遵循科学程序,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竞标过程监管机制。

4规范招投标运行管理

公路工程的竞标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遵守保密制度。要依照法律程序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完善投标、评标、定标过程,制定缜密的评标、定标技术方法,要做好招标过程的监控工作。做到技术规范,内容详实、准确、操作性强。 5强化督查违法监控

针对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相关监管部门要强化管理意识,加强督查措施,发挥社会监督渠道,严防竞标过程中的串标抢标、出借资质、暗箱操作、行贿受贿、地方保护、强令分包等违法腐败行为发生。依法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 招投标; 管理

1800年左右兴起于英国的招标投标制度,使得建造费用能够高效地被控制,建造工期不被延误,因此逐渐被重视也得到了发展。有了国家法律的保护及监督,在合法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被定义于基于双方同意的前提下产生的交易行为,原则上是竞争机制。1980年代早期,招投标制度进入中国工程建设项目。20多年以来,为投资效益、促进市场竞争、防止等方面提供了有效的准则, 尤其是在节约建设资金上,有显著的优点。工程建设项目具有投资额巨大、建设周期长、受影响因素多、管理复杂、单件性、管理过程一次性的特性,选择合适的承包商,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只有这样,才能在有限的资金和建设项目期间内完成规定的要求。招投标就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选择合适的承包商,确定科学的评价标准,成为招投标工作的关键。[1]

一、国内外招投标程序

1、国外工程的招投标程序

为了提高招投标的质量,制定一个好的程序和方法是非常重要的。国外的招标标准相对而言较严格,招标过程也主要分为以下几个不同的阶段:

1.1招标准备:首先组建招标机构,然后方可实施招投标工作。

1.2资格预审: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预审,对招标的承包进行审核,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承包商才有资格参与进一步的招标活动。

1.3招标:招标人对项目招投标的要求之一是招标文件要包括在项目之中的质量、合同管理的条款、费用、信息资料;投标人提出质疑;招标文件的颁发以及招标书的补办;递交与接收投标书,在提交日期之前,招标人应当收到招标书。[2]

1.4投标:可细分为计算工程的报价、准备工作、投标书的编制、投标书的递交。

1.5开标、评标以及定标:有了招标、投标相关人员的参加,开标招标人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开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进详细检查, 确定了投标书无存重大偏差和运算错误并且提交报告之后,符合要求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般将会被授予合同。[3]

2、我国招投标程序

笔者介绍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的程序, 一共有16 个步骤:(1)工程项目的报建;(2)建设单位的审查(3)申请招标; (4)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与送审; (5)标记工程标底价格; (6)资格预审通告、招标通告的刊登; (7)预审资格; (8)招标文件的发送;

二、国内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的体制及法规文件

1、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规定,项目的施工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勘察、设计、施工和项目相关设备的监理。我国的建设项目主要利用招标的形式进行资金的筹备或吸引建设商。然而公用事业及其它与国家利益相关的公众产业可以通过国际组织或向外国政府贷款进行项目援助资金的筹备。

2、国内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已经被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和已经落实的建设资金以及已经确定的项目法人,并且法人要符合相关资格标准。[4]

3、相关的法律法规

(1)自一九九八年一月开始实行并于二零零四年八月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进行了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从2000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我国首部关于招标与投标的法规,其中包括总则、招标以及投标等共六部分内容,制定了详细的法律法规对我国境内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规范。

(3)从2000年五月一日起施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对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了补充,划分了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和规模。

(4)继2003年国家施行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后,自2009年8月1日起新施行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

三、国内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国际惯例的比较

1、负责管理和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的机构

我国有一个独特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对招标与投标活动进行管理。所有的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标都一定要经过设在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批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也要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而国际项目工程的招标则是由政府全权委托的部门或者资金来源的负责机构进行组织和管理的。采取这种形式的招标管理方案,对于防止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偷工减料或者贪污项目公款有非常良好的效果。

2、合同管理的法规

国际工程项目往往是由多个国家的企业共同参与的,而每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尽相同。国际通用的合同管理办法也就应运而生了,目前该合同管理办法已经实行多年并且已证明效果很好。目前许多国际工程项目的招标都将FIDIC 条款作为参考准则,该条款能为合同的签订和顺利履行建立坚实的基础,不足之处是项目前期需要过多的准备时间。国内则是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为准则编制公路工程招标文件。再以此文件为依据编制了适合本项目的专用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也是以国际惯用的 FIDIC 条款为基础进行了一定的修改编制的,但是有些部分却修改过度不利于项目合同的管理以及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同时国内的项目实施管理部门、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又有所属关系,常常用行政管理方式来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目前工程建设市场开放性越来越强,我国势必要对招标程序和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完善以便与国际接轨。还可以加快我国该行业的迅速发展,让其在短时间内迅速占领一定的国际市场。

[5]

3、招投标活动逐渐透明化

当制订了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技术管理方案之后,需要结合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人员配置、设备准备等等硬条件,以及项目提出的前期要求,贯彻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地方行业规范的前提下,以科学规律为首。在这种前提下,能够其招投标和采购活动变得越来越透明化,这里的透明化不仅是指通过各种媒介向外界招标文件,为了防止发生腐败和不公正现象还应对外公布非招标采购活动的信息。可以通过电子贸易的方式来加快和扩大招标采购信息的速度和范围,电子信息与互联网等手段能够增加招标活动的透明度。在全国各地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平台管理市场,利用互联网建立专门用于招投标活动和采购的信息,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规范化、透明化。

4、认真做好施工企业的资格预审或后审工作

施工企业的资格预审和审判工作要切却落实,在预审工作切实落实后由建设单位取得相应的公路建设资格。与此同时,对于工程招投标的管理还要加强,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调查和核实。避免不优秀的施工队伍取得资格,让一些具有高品质的知名企业承接项目。

四、结论

为了将竞争机制引入交易过程人们建立了工程招标投标的交易方式,这种方式有利于项目建设资金合理使用的同时又能保证建设项目的质量。招标投标活动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进行规范的运作,从数量众多的竞争者选择优秀者中标。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是否规范不仅关系着公平、公正、公开、诚信原则能否履行,还关系着国内建筑行业的秩序。规范的管理招投标活动能够消除不正当竞争、减少腐败行为、防止招投活动中串通作弊、暗箱操作以及地方保护等不正当行为,能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研究如何促进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李品;公路工程投标技巧及注意事项[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0年01期

[2]王成球;试论现行招标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年04期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范文第14篇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证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公路法》、《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包括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及与之相关的安全设施、防护设施、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绿化设施、服务设施、管理设施等公路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与安装工程。

第三条下列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但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等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除外:(一)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招标的其他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第四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具备从事公路建设规定条件的企业法人都可以参加投标。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交通部依法负责全国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初步设计文件已被批准;(二)建设资金已经落实;(三)项目法人已经确定,并符合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要求。

第八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人,应当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进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项目法人。

第九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一)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管理、造价管理、财务管理能力;(二)具有组织编制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能力;(三)具有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招标人不具备本条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机构办理公路工程施工招标事宜。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为招标人指定招标机构。

第十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招标公告,邀请具备相应资格的不特定的法人投标。

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以发送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以上具备相应资格的特定的法人投标。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实行公开招标,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适宜公开招标的,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技术要求,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三)公开招标的费用与工程费用相比,所占比例过大的。

第十二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可以对整个建设项目分标段一次招标,也可以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实施阶段分别进行招标,但不得将招标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十三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标段,应当按照有利于对项目实施管理和规模化施工的原则,合理划分。

施工工期应当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建设工期,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第十四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确定招标方式。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二)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三)招标公告,发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采用邀请招标的,可直接发出投标邀请书,发售招标文件;(四)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五)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和发售招标文件;(六)组织潜在投标人考察招标项目工程现场,召开标前会;(七)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开开标;(八)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九)确定中标人。评标报告和评标结果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并公示;(十)发出中标通知书;(十一)与中标人订立公路工程施工合同。

第十五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应当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公路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后,招标人应当根据潜在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招标人只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公路工程施工采用邀请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发出后,招标人应当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由交通部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招标人审查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应当严格按照资格预审的规定进行,不得采用抽签、摇号等博彩性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二级及以上公路和大型桥梁、隧道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应当按照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格式和要求编制。

本条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公路工程和公路附属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标文件,可参照《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格式和内容编制,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简化。

第十八条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制定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投标人,不得规定以获得本地区奖项等要求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第十九条招标文件应当载明以下主要内容:(一)投标邀请书;(二)投标人须知;(三)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四)招标项目适用的技术规范;(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六)投标文件格式,包括投标书格式及投标书附录格式、投标书附表格式、工程量清单格式、投标担保文件格式、合同格式等。

投标人须知应当载明以下主要内容:(一)评标标准和方法;(二)工期要求;(三)提交投标文件的起止时间、地点和方式;(四)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二)招标项目的名称、技术标准、规模、投资情况、工期、实施地点和时间;(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办法、时间和地点;(四)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五)招标人认为应当公告或者告知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

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开始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潜在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得少于14日。

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技术复杂的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不得少于28日,其他公路工程不得少于20日。

第二十二条国道主干线和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应当报交通部备案,其他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应当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交通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内容的,应当在收到备案文件后的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行使监督检查职责。

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如需对已出售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应当按照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备案。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四条招标人设定标底的,可自行编制标底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编制标底。

标底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规定,并应当控制在批准的概算以内。

招标人应当采取措施,在开标前做好标底的保密工作。

第二十五条国道主干线和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项目的资格预审结果报交通部备案,其他公路建设项目的资格预审结果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投标

第二十六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公路工程施工单位。

投标人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具有承担所投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第二十七条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参加公路工程施工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都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公路工程施工投标的单位,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注明,并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主办人及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时参加招标人主持召开的标前会并勘察现场。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第三十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向招标人提交分包计划,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单位的资质应当与其承担的工程规模标准相适应。

第三十一条投标文件中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投标报价部分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印章,其他部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

投标文件应当由投标人密封,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送达招标人。

第三十二条投标文件按照要求送达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需撤回或者修改投标文件,应当以正式函件提出并作出说明。

修改投标文件的函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形式要求、密封方式、送达时间,适用对投标文件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招标人对投标人按时送达并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应当签收,并妥善保存。

招标人不得接受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第三十四条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不得采取贿赂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投标。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五条开标时间应当与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开标地点应当是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十六条开标应当公开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交通主管部门和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参加。

第三十七条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予以公证。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人应当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应当同时公布标底。

第三十八条招标人应当记录开标过程,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九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委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四十条国道主干线和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从交通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他公路建设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专家从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相关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第四十一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四十二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贿赂或者投标人的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并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四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十四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方法可以使用合理低价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双信封评标法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不对其施工组织设计、财务能力、技术能力、业绩及信誉进行评分,而是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对评标价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按由低到高顺序对评标价不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推荐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且评标价最低的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是指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以及业绩与信誉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并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双信封评标法,是指投标人将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单独密封在一个报价信封中,其他商务和技术文件密封在另外一个信封中,分两次开标的评标方法。第一次开商务和技术文件信封,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确定通过商务和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名单。第二次再开通过商务和技术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信封,当场宣读其报价,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对未通过商务和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其报价信封将不予开封,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一般应当使用合理低价法。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项目和工程规模较小、技术含量较低的工程,可使用最低评标价法。

第四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四十六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所有评标委员会委员签字。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二)开标记录情况;(三)评标采用的标准和方法;(四)对投标人的评价;(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原因也不能签定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四十八条招标人应当将评标结果在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第四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一)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签字,或者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二)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三)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书面声明其中哪一份有效;(四)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未要求选择性报价时,对同一个标段,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五)投标人承诺的施工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者对合同的重要条款有保留;(六)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七)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一)少于3个投标人的;(二)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三)由于招标人、招标人或投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无效的;(四)中标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和评标报告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招标文件未作修改的可以不再备案。

第五十一条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五十二条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评标报告向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备案机关进行备案。

第五十三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订立。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范文第15篇

公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范文一

环巢湖连接线栏杆集镇至环湖大道(北段)公路工程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项目)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巢湖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现对“环巢湖连接线栏杆集镇至环湖大道(北段)公路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5FMCZ2611

2、项目名称:环巢湖连接线栏杆集镇至环湖大道(北段)公路工程监理

3、项目概算:700万元

4、项目内容:

本项目起于柘皋镇锦旗村,顺接北段终点,途径中垾镇西侧,终于环巢湖大道。长度共15.5公里。(含上跨合巢芜高速K21+098.28~K23+230及不含淮南铁路K34+300~K35+600段)。本段分为两个施工标段。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共设中小桥4座。工程建安费约2.8亿元,工期约为18个月。本次项目不分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项目总监具有住建部门或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凡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参与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市外监理企业,须已在合肥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或进肥备案证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07月09日10:30

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6号开标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07月09日10:30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06月19日上午09:00至2015年06月30日下午17:0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投标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请参见中心网站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注册流程”,联系电话: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六: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本项目联系人:李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2号窗口)

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七、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银支付,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在报名成功后打印回执码页面并携带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办理。

4、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未予告知的,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诚信会员库系统中自动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

八、投标(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

标段简称:

徽商银行

户名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公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范文二

2012年鞍山市普通公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鞍山市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恩瑞]

招标代码:

1.招标条件 2012年鞍山市普通公路工程监理已经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省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鞍山市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对2012年鞍山市普通公路工程监理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监理合同招标划分为四个合同段:第一合同段:(1)鞍羊线黑色路面改造工程,10.0km,投资估算1361.4万元;

(2)库二线黑色路面改造工程8.4km,投资估算1112.4万元;

(3)西大线黑色路面改造工程12.7km,投资估算990.1万元;

(4)湘拉线黑色路面中修工程11.8km,投资估算470.8万元;

(5)双沙线黑色路面改造工程3.8km,投资估算374.6万元;

(6)牛高线黑色路面新建工程3.0km,投投资估算201.2万元;

(7)东韭线黑色路面新建工程2.39m,投资估算172.3万元。合计投资估算4682.8万元。

第二合同段:

(1) 黑大线黑色路面改造工程工程9.7km,投资估算1454.1万元;

(2) 吉高线黑色路面改造工程17.9km,投资估算2778.1万元;

(3) 汤析线黑色路面改造工程12.3km,投资估算1141.9万元;

(4) 冉张线黑色路面改造工程9.1km,投资估算1777万元;

(5) 鞍下线黑色路面改造工程10.1km,投资估算761万元;

(6) 沈营辅线黑色路面改造工程4.1km,投资估算324.3万元。 合计投资估算8236.4万元。

第三合同段:

(1)张庄线黑色路面改造工程8.1km,投资估算889.7万元;

(2)辽凤线黑色路面改造工程,投资估算2727.9万元;

(3)岫梨线黑色路面改造工程,投资估算866万元。

合计投资估算4483.6万元。

第四合同段:

(1)大盘线黑色路面新建工程12.5km,投资估算1000万元;

(2)大盘线黑色路面改造工程22.3km,投资估算2892.4万元。合计投资估算3892.4万元。

2.2计划工期:2012年5月30日至2012年10月31日 2.3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附属和安保工程监理。

2.4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共计30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交通运输部审定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段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24日至4月2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到沈阳恩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东路25号C409)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资质证书;

4.3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5月15日上午9:00时,招标人于截至时间举行开标会。地点:鞍山市公路管理处2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每合同段人民币2万元

6

招 标 人:鞍山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134号

邮政编码: 114002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姜 洋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恩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东路25号C409

邮政编码:110166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阎冬颖

年 月日

公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范文三

南县沱江东大堤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招核(2016)52号文件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南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南县沱江东大堤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本项目起于北洋大桥东(接省道S217)),路线沿沱江(三仙湖水库)东岸现有大堤展线,经乌嘴港口子、青树嘴、八百弓等地、讫于茅草街镇长春集镇,全长41.19km,其中K20+228.04—K20+463.97段完全利用青树嘴镇政府大道,K38+300—K38+800段下穿沱江大桥利用堤左侧现有便道,以保证净高满足4.5m规范要求。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釆用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9.0米,路面宽度为8.0米,K20+078.573—K20+228.040,K20+463.974—K21+040两段受限于两侧建筑物影响,路基宽7.0米,路面宽6.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建安费总投资约16698.4万元;

1.2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1个监理合同段,代号为JL1合同段,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

1.3本工程计划施工总工期为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监理服务期为3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1个月,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具有类似公路施工监理经验【在最近5年(2012年1月17日~2017年1月16日)中至少完成2个按一个合同段承担40公里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施工监理(完成的项目需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施工监理)】,人员、设备和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施工监理要求;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3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监理质量问题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影印件各两份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益阳市金山路68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1月 17日14: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3点30分至14点00分将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份递交至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益阳市金山路68号)。招标人拒绝接受延迟递交的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文件邮寄。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且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形式转入指定的账户(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不接受银行保函。

开户名称:益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分理处

银行账号:8703 1230 0095 7687 1012

开户行电话:0737-6356765 联系人:邝先生

(进账时须在进账单“款项来源”注明“沱江东大堤监理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需自行确认保证金是否到账,投标保证金收据由代理公司统一领取,并统一办理退还手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上发布。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南县南洲镇林荫路105号

邮政编码:413200

联 系 人:涂先生

电 话: 1348780528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01#

邮政编码:4130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5007370066 0737-2266185 0731-85135397

传 真:0737—2266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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