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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务信息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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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务信息化

第1篇

我国税务管理积极推行信息化建设,成功建成了一大批信息应用系统,税收信息应用水平得到一定程度地提高,取得了极为明显的成效,极大改善了税务管理的工作流程,有效提升了税务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在税收工作中发挥出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税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同时也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税务管理信息化与实际联系不紧密,呈现出信息化发展与实际工作脱节的现象,税务管理规程的制定没有信息管理及数据管理的相关知识作为支撑,而信息技术部门也极少参与税务管理的决策,因此税务管理规程的科技含量不高,税务管理的模式有待提高,其信息系统的运行效率不高,信息支持的力度不足。其次,信息较难实现共享,数据资源利用率不高,由于地域差异、税收业务需求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等方面的影响,税务信息平台以及信息应用的系统呈现出多样化的形式,数据标准不统一,系统缺乏整合沟通,数据信息较为分散,致使资源共享的难度较大,共享的程度不高,难以对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最大功效,对其加以综合利用,税务信息数据资源利用率不高。再次,从业人员的信息化素质不高,信息化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掌握计算机知识及税收业务管理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以满足维护计算机、处理数据异常情况、网络维护及税务管理的需要,而现行的税务管理系统中,复合型人才的比例不高,信息中心的从业人员多是计算机专业毕业,对税务管理知之甚少,而税务管理人员多是税收及会计专业毕业,缺乏计算机相关的系统知识,信息化技术没有充分运用于税务管理服务当中,税务管理及信息技术的联系遭遇断层,极大限制了信息技术的应用与开发,制约了税务管理信息化的健康有序发展,信息化手段对税收服务的支撑作用不明显,税收信息化的潜能得不到有效发挥,税收服务工作及效率有待提高。针对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从业人员只有认真思考并努力解决,才能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税务管理中的作用。

二、提高税务管理信息化水平的相关举措

1.加强税务管理体制与信息技术的联系。提高税务管理规程的科技含量,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优势,构建扁平化、集约化的税务管理组织机构,强化税务管理机构内部各项工作职能的专业化分工,设置集中化的信息处理中心,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管理的成本,提高工作的效率。同时,由于税务管理的内容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发展,因而税务管理规程的制定需要紧密配合信息化知识与系统,才能充分发挥信息对管理的支持作用。在实际操作中,以信息管理及数据管理的相关知识支撑税务管理规程的制定,使税务管理规程适应信息化社会的发展,让税务管理部门参与到管理信息软件开发中的各项工作,提出管理需求、分析需求、测试并推广运用,使信息应用系统能更好地适应实际税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实现税务管理与信息系统的闭合对接,将信息技术与先进的管理思想、科学的管理理念与体系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其效益。此外,还需结合税务管理工作与信息化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升级税务机关内部管理,规范信息化运行机制,构建适应信息化背景的税务管理岗位责任体系,为税务管理信息化的良好发展奠定基础。

2.完善一体化的税务管理信息建设。本着一体化的思想进行税务管理信息建设,组建能得到全体税务人员支持的网络组织模式,包括建立以信息化为目标的技术支持系统,逐步改善由于税务信息平台以及信息应用系统缺乏整合引发的信息分散,提高数据资源利用率,实现信息共享。在不影响现有税收管理业务及计算体系的基础上,构建数据信息管理中心,通过技术手段整合各种应用系统中的数据及各类税务业务数据,深入挖掘并分析这些数据,实现数据的整理、筛选和优化,改变长期以来各自为战的分散局面,利用技术手段对信息数据的业务逻辑关系加以归整,实现信息的集中处理与广泛共享,减少冗杂的功能,提升信息数据的加工能力和使用效率,提高数据质量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以准确的前瞻意识把握住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推进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体化建设,依托开放性及先进性的技术,充分考虑信息技术发展在税收管理中的作用及要求,不断重组并优化税务管理业务及工作规程,打破项目壁垒,将税务管理信息化系统视为一个整体,制定出统一的标准规范及安全策略,规范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软硬件平台,使系统中的数据结构统一规范、代码体系统一、功能齐全且不重复、数据接口标准,全面解决诸多应用系统互不兼容的状况,提升税务管理信息共享、数据资源的利用率以及税务信息处理的效率。

第2篇

关键词税收 信息化 管理

文章编号1008-5807(2011)02-030-01

随着Internet的普及,信息技术已成为所有经济部门的基础,税务部门税务信息化的应用内容,从简单应用逐步走向全面应用,信息处理方式,从分散逐步走向集中,对外关系,从封闭逐步走向开放。

一、税务信息化的阶段

税务信息化大致发展经历了三种阶段:

(一)1983――1990.4,应用内容以会、统、票为主,应用方式为单机,硬件平台是PC机,软件操作系统是DOS,软件数据库是DBASE,通讯方式为点对点。

(二)1990.4――1993.12,应用内容以征管、会统为主,应用方式为局域网,硬件平台是以太网,软件操作系统是NT,软件数据库是FOXBASE,通讯方式为文件服务器。

(三)1994.1――至今,应用内容以征管、综合为主,应用方式为广域网,硬件平台是客户/服务器,软件操作系统是NT、UNIX,软件数据库是SYBASE、ORACLE等,通讯方式为TCP/IP。

二、税务信息化的内涵

税务信息化是用现代科学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理念,将税务业务纳入计算机管理。通过税务部门的信息传递和共享,达到为纳税人提供税务信息和社会管理服务,为税务机关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执法行为,实现税收工作现代化管理。

三、税务信息化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税务信息化发展到今天,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税务人员信息化观念还未树立起来

信息技术对整个社会经济带来了冲击,有些税务人员看不到信息化建设对税务管理,从形式到内容上产生了巨大变革,他们还没有树立信息化管理的意识,不理解信息化对税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约束,认为信息化只是对手工劳动的简单替代。

(二)业务规范程度需提高。

税务信息化管理税务业务,在制定管理规程时,缺乏信息化管理、数字化管理的知识,制约了税收管理模式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简洁性,使税务管理信息无法适应税收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三)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现行的管理制度同信息系统的运行脱节,造成数据质量不高,数据管理混乱,数据利用率低。在数据处理、数据统计分析和数据安全等方面应用程序不够完善。

四、税务信息化的管理

税务信息处理的基本工作,就是信息的获取、传输、处理、存储和控制。税务信息化在管理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内容:

(一)规范化、标准化是税务信息管理工作的基本条件

建立税务信息系统的目的,是实现信息的有效管理和利用,在这里,信息资源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起着重要的作用。

1、编码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一般来说,信息技术都是二进制代码“1”和“0”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因此,编码是信息化的基础。信息系统中的数据都有惟一的代码,以便于系统的识别和处理。

税务信息管理过程中,数据对应的编码要有惟一性,要对代码格式规范化,编码要便于记忆,便于使用,编码应尽可能方便操作人员的工作。

2、报表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税务信息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报表很多,因此在实施信息系统过程中,必须对现有的报表进行简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如申报表的内容设计详细,项目要规范统一、通俗易懂,让纳税人都能看得懂,并且便于计算机处理。

3、处理过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计算机的处理不同于人工处理,它要求业务必须规范清晰,否则难以用计算机来实现。如信息录入及方式,信息存储格式及方式,信息显示格式及方式等均按一定的规范来进行。

(二)税务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

税务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主要是指在信息系统开发工作基本完成之后,依靠制度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运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系统运行管理的目标。确定信息系统运行目标。

2、系统运行管理的组织结构。包括各类人员的构成、各自的职责、主要任务以及其内部的组织结构。

3、 基础数据的管理。包括对数据的管理、计量手段和计量方法的管理、原始数据的管理、系统内部各种运行文件、历史文件的档案管理。

4、 运行规范的管理。包括信息系统操作规程、系统修改扩充堆积、系统定期维护制度、安全保密制度以及系统运行状态记录和日志管理等。

5、运行结果的管理。包括对信息系统运行结果的统计分析预测,以辅助领导层决策。

(三)税务信息管理工作要以应用为中心

税务部门的主要任务是收税,基层征管第一线的信息化水平越高,越有利于征管业务。此外,抓应用,抓效果的原则还体现在不脱离实际,始终把能够用起来作为检验好坏的标准。

(四)税务信息管理工作要培养复合型人才

税务信息技术队伍和管理队伍中,要培养复合型人才。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极大加速了计算机信息处理的进程式,信息系统在税务管理中的应用,需要不同的专业人员。现有的人员,对财税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大多缺乏全面系统的认识,信息素质难以适应网络经济的需要。因此,普通信息技术与知识,培养财经复合型人才已成为税务信息管理工作的战略性任务,必须高度重视。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财务公司;价税分离;信息化

根据财税[2016]36号、财税[2016]46号文件的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营改增”不是简单的税种变化,对财务公司的产品设计、经营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都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财务公司的核心业务系统和核算系统需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启动“营改增”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的“营改增”全面落地。

1营改增信息化工作的意义

营改增后,财务公司应缴纳税金的计算方式发生了变化。以贷款业务为例,缴纳营业税时,每月应交税金的计算可以直接用当月累计实现的贷款业务利息收入乘以相应税率计算得出;缴纳增值税后,需将实现的利息收入逐笔拆分成不含税收入和销项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这就决定了营改增信息化工作的核心意义,在于逐笔实现业务收入的价税分离。

2财务公司增值税价税分离实现方式

对各项业务收入进行的增值税价税分离改造,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建设实现,包括手工分离、通过第三方外挂软件管理、直接在核心业务系统中开发,各种方式的优势、劣势如表1所示。通过对比三种方式可以看出,手工分离的方法适用于业务量较少、处于初创期的财务公司。通过第三方外挂软件进行增值税管理的方法,关键是做好数据传递的接口,适用于对税务管理标准化、专业化需求较高的财务公司。直接在核心业务系统中开发的方法,需结合公司自身业务处理特点进行设计,适用于信息化研发及维护能力较强、一体化管理要求较高的财务公司。下文将重点描述在核心业务系统中开发的方法。

3核心业务系统价税分离主要内容及做法

3.1增加销项税基础设置功能

在核心业务系统中的基础数据设置中,新增“价税分离设置”功能,进行收入和销项税规则设置,以便操作人员在核心系统中办理业务时,系统自动识别后对利息计提、结息、贷款收回、中间业务手续费等进行收入及增值税销项税的管理。财务公司通过核心业务系统进行价税分离操作,需要分离的业务类型及分离方式如下:贷款计提利息=原计提利息/1.06+增值税销项税额贴现利息=原利息调整/1.06+增值税销项税额中间业务手续费收入=原结手续费/1.06+增值税销项税额

3.2配合会计处理新增文本识别功能

根据公司业务流审批特点,找到区分每一笔业务的“唯一识别码”。例如,每一笔交易以“合同号+放款单号”为唯一识别码,复核并生成会计分录后,系统将根据“价税分离设置”记录判断当前交易是否需要进行价税分离,若需要进行价税分离则根据设置定义的规则对会计分录进行加工操作,并视情况对客商辅助核算进行加工。

3.3实现财务核算系统与资金平台系统的价税分离对接

在财务核算系统中,增加增值税相关科目,将资金管理系统中价税分离后的会计分录信息对接生成SAP中的记账凭证,并在SAP系统中准确、完整体现。每月向成员单位公示合并抵消明细,与集团合并报表实现无缝衔接。

3.4创建增值税会计核算管理

在价税分离项目中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用于记录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产生的增值税额;设置“应交税费—计提销项税”科目,用于记录因财务核算与税务管理中收入确认时间差异而导致的、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但尚不满足税务确认销项税条件的税金。3.5实现价税分离查询功能在核心业务系统中,对做过价税分离的凭证进行查询,通过关联业务单据及设置信息,同时可以查询出业务日期、客户名称、增值税类型、是否需要开票等信息。

4完整的增值税信息系统功能

完善的增值税信息系统需实现增值税基础管理、进项税管理、销项税价税分离管理、税务核算、纳税申报、销项税发票管理及打印、开票子系统等功能。其中,销项税价税分离管理需通过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实现,开票子系统通过航信或百旺税控系统(国税指定)实现,销项税账务处理通过核心业务系统和财务管理软件接口改造实现,进项税管理中进项税发票认证通过抵扣联信息采集系统来实现,其余功能通过财务管理软件或其外挂税务管理系统来实现。

4.1基础管理

定义增值税税务相关的基本参数,包括纳税主体、交易对手、税种税率、产品设置、税务日历、开票维护等参数的维护功能。其中,销项税的基础管理设置在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中通过销项税价税分离实现。

4.2进项税管理

进项税管理信息化建设应包括以下功能:(1)通过建立与抵扣联信息采集系统的认证接口,接收增值税发票认证结果;(2)建立进项税认证电子台账,记录进项税发票的认证情况;(3)进项税额计算,以及进项税款额转出的计算;(4)提供进项发票的对账功能,满足稽核要求;(5)提供进项税发票的过期预警功能。

4.3销项税价税分离管理

考虑到财务公司报表要与集团报表进行合并抵消,价税分离系统上线前,通过建立贷款明细台账,对贷款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增值税进行逐笔核算。对实际收到现金的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对计提的利息收入,计入应交税费—计提销项税科目,待实际收到现金后由应交税费—计提销项税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每季度按照应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比例进行进项税转出核算,由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Z].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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