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建筑比例的概念范文

建筑比例的概念范文

建筑比例的概念

建筑比例的概念范文第1篇

1问题的提出

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人居环境城市化的加速,人们对建筑空间尺度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和明晰。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种准确而全面的关于建筑空间尺度概念的描述,普遍存在着对尺度概念的某些模糊认识。所以,有必要对建筑空间尺度概念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并予以拓广。

2对现有尺度概念的分析

维特鲁威在其《建筑十书》中,曾以很多篇幅具体论述比例问题,但对于尺度本身的性质却很少提及。托伯特•哈姆林在其编著的《20世纪建筑的功能与形式》的第二卷《构图原理》中,把尺度问题单独提出来加以研究。该书把比例和尺度作为两个并列题目,且尺度列于比例之后。也许是由于哈姆林建筑理论的权威性,自此以后,几部有影响的建筑理论著作中关于尺度与比例的论述都维持了这一顺序。实际上,比例和尺度不是两个不同性质的并列概念,比例应是尺度范围内的从属概念,将尺度置于比例之下,属于主从关系颠倒,它在一定程度上起了误导作用,影响了人们对尺度概念的正确认识。沈福煦在《美学》一书中,认为尺度是“在建筑设计中以人高为衡量建筑物或构筑物大小规模的标准,亦指建筑物或构筑物本身各构件间大小相比的合理性。”这个概念亦较模糊,容易使人们对尺度概念产生误解。清华大学田学哲主编的《建筑初步》教材中,“尺度主要是指建筑与人体之间的大小关系和建筑各部分之间的大小关系,而形成的一种大小感。”“建筑中有一些构件是人经常接触或使用的,人们熟悉它们的大小,如门扇一般高为2~2.5m,窗台或栏杆一般高为90cm等等。这些构件就象悬挂在建筑物上的尺子一样,人们会习惯地通过它们来衡量建筑物的大小。”前一段话是对尺度概念的定义,后一段话是对尺度概念的解释,通俗易懂。这种以常规部件为基准使建筑获得尺度感的方法,一直作为现在建筑理论中关于建筑尺度的基本内容。可以说,这是基于视觉的形式尺度或形象尺度。国际建筑师协会第20次大会制定的《北京》提出了广义建筑学的概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整个人居环境来研究建筑空间的尺度问题,就会感到《建筑初步》中的定义虽然简明、准确,但有待拓广。在拓广建筑空间尺度概念的时候,应力求简明、准确、全面。

3广义建筑空间尺度的概念

人居环境的不同空间范围包括地球、大城市、小城镇、广场公园、居住小区、景观、单体建筑、室内、家具等。人们在建筑环境中的生存活动对建筑的体验,并不是简单生理需要的舒适感和视觉美感,而是整个身心体验的感受,故有环境心理学和心理空间的概念,这表明存在着心理空间尺度。例如,我们初次到某一校园参观,比起后来在该校园生活了较长时间来说,前者感到该校园要大得多。又如,我们到一个从未去过的地点去,去的时候比回的时候感觉到路程要长。所以,广义建筑空间尺度的概念应是:在人居环境的不同空间范围内,人们在其中生存活动,并用身心来体验建筑整体环境空间所得到的生理和心理上对该空间大小的综合感觉。这需从以下几方面来认识。

3.1尺度的字义所谓“尺度”,按中国汉字组词方法来顾名思义:“尺”是尺寸的尺,是衡量线面体空间大小的基本标准单位,是绝对大小的量;“度”是度量,是用尺来量取线面体空间的行为过程,是动词;“度”又是程度,包含着等级差别的意义,它是量与量之间的关系的比较而产生的相对大小的量,这与比例概念相近;俗话说,“凡事都要有个度”,这个“度”是无过之无不及,不偏不倚,恰到好处,这是中国传统为人处世的原则,却也表达了一种审美观。中国古代建筑理论中的“千尺为势,百尺为形”,就表达了一种尺度概念。所以,建筑学领域中的“尺度”,其概念虽与真实大小的尺寸有关,但本质上是表达人们对建筑空间比例的大小关系的一种综合感觉。

3.2尺寸是绝对的不变量,尺度是相对的可变量经过设计建造构筑的人居环境空间都属于建筑的范畴。由于高科技的航天、通讯和交通设施的迅猛发展,地球给人的感觉已变得越来越小,故有地球村的说法。宇航空间站上的宇航员看地球,就是一个“小小寰球”,飘浮在黑暗一片的宇宙中,是货真价实的“弹丸”之地。这表明地球的尺度已变得越来越小。再如,虽然大城市中的高层建筑和立体交通与通讯系统使城市面积扩大了好几倍,但城市给人的感觉反而小了,即城市的尺度变小了。现代人来看中世纪的一些城市,也会感觉马车时代的交通广场尺度相当小。实际上,中世纪时期的人会感觉到这个广场的尺度够大。所以,尺寸是绝对的不变量,尺度是相对的可变量,是随人类活动范围和人的移动速度而变的量。

3.3比例是不变量,尺度是人感觉的量,是可变量比例是对象自身内部的绝对尺寸关系,它不受周围对象的影响。尺度是人们体验对象之间相对关系的感觉,它直接受人的生理和心理的影响。尺度在衡量建筑的美感上也和比例一样,是为了建立和谐的秩序关系。即比例要达成建筑物本身的和谐关系,而尺度要达成建筑物与周围环境之间的和谐关系,以写作论文及建筑物与人的融洽关系。一般设计手册上称的“人体的尺度”,严格来说,应该是“人体的比例”。之所以对尺度和比例概念产生这样的模糊认识,原因可能是对《建筑初步》中尺度概念的片面理解,只抓住了“建筑与人体之间的大小关系和建筑各部分之间的大小关系”,忽略了这种关系“而形成的一种大小感”。超级秘书网

3.4比例是影响尺度感的重要因素之一以人的行为习惯和舒适性为标准来看比例,则建筑的整体、局部、细部间的相互比例关系能对尺度感产生影响。而且,建筑实体与空间虚空的这一对虚实的量的比例关系也影响尺度感。例如,在城市的一个区域中,当几幢体量很大的建筑处于相互之间距离很大的环境中,它们的尺度感并不很大。

3.5视觉的尺度感仍然是决定尺度大小的主要因素以往对尺度感的研究,很大部分都属于视觉尺度感。另外还有听觉、嗅觉、触觉等尺度感的存在。但视觉尺度感仍然是决定尺度大小的主要因素。

4结语

随着人们对建筑空间尺度认识的不断深入和明晰,全面深入地研究和拓广建筑空间尺度的概念和应用,必将对人居环境的广义建筑学的设计理论和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田学哲.建筑初步[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第2版).

建筑比例的概念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人居环境;尺度; 比例 ;建筑空间;感觉

在现代建筑中,人的身体的尺度一直都是建筑的标准,勒・柯布西耶(Le Corbusier)也倡导这种理论。虽然经过技术、哲学与心理分析的发展与变迁,但提取人的比例作为衡量任何事物的尺度、作为源初的在场的理论在今天的建筑学中仍坚持着。

尺度的字义所谓“尺度”,按中国汉字组词方法来顾名思义:“尺”是尺寸的尺,是衡量线面体空间大小的基本标准单位,是绝对大小的量;“度”是度量,是用尺来量取线面体空间的行为过程,是动词;“度”又是程度,包含着等级差别的意义,它是量与量之间的关系的比较而产生的相对大小的量,这与比例概念相近;俗话说,“凡事都要有个度”,这个“度”是无过之无不及,不偏不倚,恰到好处,这是中国传统为人处世的原则,却也表达了一种审美观。

中国古代建筑理论中的“千尺为势,百尺为形”,就表达了一种尺度概念。所以,建筑学领域中的“尺度”,其概念虽与真实大小的尺寸有关,但本质上是表达人们对建筑空间比例的大小关系的一种综合感觉。

尺寸是绝对的不变量,尺度是相对的可变量。经过设计建造构筑的人居环境空间都属于建筑的范畴。由于高科技的航天、通讯和交通设施的迅猛发展,地球给人的感觉已变得越来越小,故有地球村的说法。宇航空间站上的宇航员看地球,就是一个“小小寰球”,飘浮在黑暗一片的宇宙中,是货真价实的“弹丸”之地。这表明地球的尺度已变得越来越小。再如,虽然大城市中的高层建筑和立体交通与通讯系统使城市面积扩大了好几倍,但城市给人的感觉反而小了,即城市的尺度变小了。现代人来看中世纪的一些城市,也会感觉马车时代的交通广场尺度相当小。实际上,中世纪时期的人会感觉到这个广场的尺度够大。所以,尺寸是绝对的不变量,尺度是相对的可变量,是随人类活动范围和人的移动速度而变的量。

比例是不变量,尺度是人感觉的量,是可变量比例是对象自身内部的绝对尺寸关系,它不受周围对象的影响。尺度是人们体验对象之间相对关系的感觉,它直接受人的生理和心理的影响。尺度在衡量建筑的美感上也和比例一样,是为了建立和谐的秩序关系。即比例要达成建筑物本身的和谐关系,而尺度要达成建筑物与周围环境之间的和谐关系,建筑物与人的融洽关系。一般设计手册上称的“人体的尺度”,严格来说,应该是“人体的比例”。之所以对尺度和比例概念产生这样的模糊认识,原因可能是对《建筑初步》中尺度概念的片面理解,只抓住了“建筑与人体之间的大小关系和建筑各部分之间的大小关系”,忽略了这种关系“而形成的一种大小感”。

比例是影响尺度感的重要因素之一以人的行为习惯和舒适性为标准来看比例,则建筑的整体、局部、细部间的相互比例关系能对尺度感产生影响。而且,建筑实体与空间虚空的这一对虚实的量的比例关系也影响尺度感。例如,在城市的一个区域中,当几幢体量很大的建筑处于相互之间距离很大的环境中,它们的尺度感并不很大。

视觉的尺度感仍然是决定尺度大小的主要因素以往对尺度感的研究,很大部分都属于视觉尺度感。另外还有听觉、嗅觉、触觉等尺度感的存在。但视觉尺度感仍然是决定尺度大小的主要因素。

彼得・艾森曼认为现代主义建筑的秩序感是简单的、乏味的。而历史上令人满意的艺术虽然强调数学比例关系,但却仍有多重尺度。作为那种方块摩天楼的对立面的古典建筑,它的群雕和怪兽,突角和侧柱,布满旋涡花纹的拱壁以及配有檐沟齿饰的飞檐,都没有尺度,因为它具有每一种尺度。观察者从任何距离望去都可以看到某种赏心悦目的细节。当你走进时,它的构造就在变化,展现出新的尺度元素。因此彼得・艾森曼对建筑固有的尺度感也提出了质疑,从而否定了传统的人、神同形同性论的建筑学。受分形几何理论发展的影响,八十年代彼得・艾森曼将分形几何看作是混沌理论及科学的复杂性与建筑的结合点,在一系列的建筑中运用了基于一种叫做比例缩放的程序――他以哲学的观点将其描述为一个不可或缺的过程:不连续,与形而上学的在场相对;再现,与初现相对;自相似性,与表现相对。

维特鲁威在其《建筑十书》中,曾以很多篇幅具体论述比例问题,但对于尺度本身的性质却很少提及。托伯特?哈姆林在其编著的《20世纪建筑的功能与形式》的第二卷《构图原理》中,把尺度问题单独提出来加以研究。该书把比例和尺度作为两个并列题目,且尺度列于比例之后。也许是由于哈姆林建筑理论的权威性,自此以后,几部有影响的建筑理论著作中关于尺度与比例的论述都维持了这一顺序。实际上,比例和尺度不是两个不同性质的并列概念,比例应是尺度范围内的从属概念,将尺度置于比例之下,属于主从关系颠倒,它在一定程度上起了误导作用,影响了人们对尺度概念的正确认识。沈福煦在《美学》一书中,认为尺度是“在建筑设计中以人高为衡量建筑物或构筑物大小规模的标准,亦指建筑物或构筑物本身各构件间大小相比的合理性。”这个概念亦较模糊,容易使人们对尺度概念产生误解。清华大学田学哲主编的《建筑初步》教材中,“尺度主要是指建筑与人体之间的大小关系和建筑各部分之间的大小关系,而形成的一种大小感。”“建筑中有一些构件是人经常接触或使用的,人们熟悉它们的大小,如门扇一般高为2~2.5 m,窗台或栏杆一般高为90 cm等等。这些构件就象悬挂在建筑物上的尺子一样,人们会习惯地通过它们来衡量建筑物的大小。”前一段话是对尺度概念的定义,后一段话是对尺度概念的解释,通俗易懂。这种以常规部件为基准使建筑获得尺度感的方法,一直作为现在建筑理论中关于建筑尺度的基本内容。可以说,这是基于视觉的形式尺度或形象尺度。国际建筑师协会第20次大会制定的《北京》提出了广义建筑学的概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整个人居环境来研究建筑空间的尺度问题,就会感到《建筑初步》中的定义虽然简明、准确,但有待拓广。在拓广建筑空间尺度概念的时候,应力求简明、准确、全面。

广义建筑空间尺度的概念人居环境的不同空间范围包括地球、大城市、小城镇、广场公园、居住小区、景观、单体建筑、室内、家具等。人们在建筑环境中的生存活动对建筑的体验,并不是简单生理需要的舒适感和视觉美感,而是整个身心体验的感受,故有环境心理学和心理空间的概念,这表明存在着心理空间尺度。例如,我们初次到某一校园参观,比起后来在该校园生活了较长时间来说,前者感到该校园要大得多。又如,我们到一个从未去过的地点去,去的时候比回的时候感觉到路程要长。所以,广义建筑空间尺度的概念应是:在人居环境的不同空间范围内,人们在其中生存活动,并用身心来体验建筑整体环境空间所得到的生理和心理上对该空间大小的综合感觉。

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人居环境城市化的加速,人们对建筑空间尺度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和明晰。全面深入地研究和拓广建筑空间尺度的概念和应用,必将对人居环境设计理论和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田学哲.建筑初步[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2).

建筑比例的概念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结构;概念设计;分析

前言

对于建筑结构而言,其受力环境十分复杂,建筑结构不仅会承受自身重量的荷载和使用荷载,还会受到水平方向的荷载,例如风力的荷载,同时在地震作用下,建筑结构的受力还会发生极大的变化,这就会降低建筑结构的安全性。通过建筑结构概念设计,能对建筑结构受力进行全方位分析,因此,为满足人们对建筑的使用要求,必须加大对建筑结构概念设计的重视力度。

1. 建筑结构概念设计的重要性

对于建筑结构的概念设计,最大的特点是,不必和建筑结构设计软件一样,对各项数值进行计算,在很多情况下,设计人员在开展建筑结构设计活动时,设计人员经常会受到相关文件条例的影响,无法做出最科学的判断,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为提高建筑结构设计的科学性,设计人员会在根据相关文件条例,通过总结自身的工作经验,从宏观的角度,整体上对建筑结构的各项性能进行全方位分析,这样才能在保证建筑结构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的基础上,提高建筑结构经济性。在建筑结构设计中,概念设计不仅是引导设计人员对自身工作经验进行总结的一个过程,它还是一种比较科学的建筑结构设计理念,在建筑结构设计过程中,概念设计贯穿于平面设计、剖面设计、基础设计、抗震设计等各个方面,同时概念设计还可以减弱建筑结构设计软件对设计人员的影响,防止因计算结果错误,从而造成建筑结构设计不合理的现象。因此,对建筑结构而言,概念设计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

2. 建筑结构概念设计的原则

在进行建筑结构概念设计时,要坚持以下几点原则:

(1)合理的确定设计方案。在进行建筑结构概念设计时,首先要合理的确定设计方案,确保建筑结构设计方案的安全性、经济性、结构受力情况、结构美观情况等均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要保证建筑结构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条件、安装运输等满足相关需求。

(2)最大限度的减轻建筑结构的自重。在进行建筑结构概念设计时,设计人员要在确保建筑结构质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减轻建筑结构的自身重量,这样不仅能有效地减少建筑结构承受的荷载作用,还能减少建筑结构的造价,增加建筑结构的经济性。

(3)科学的选择计算简图。对于建筑结构,计算简图的合理性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有很大的影响,目前,设计人员在进行建筑结构设计时,对建筑结构设计软件的依赖性比较大,但由于建筑结构设计软件具有一定的机械性和局限性,对于一些现实的建筑结构难以精确的进行计算,这就需要从概念设计的角度进行协调补充,这样才能全面对建筑结构的受力情况进行分析。

3. 建筑结构概念设计的应用

3.1 平面设计中的概念设计

在进行建筑结构平面设计时,建筑结构是否能在水平荷载下发生侧移是衡量建筑结构设计效果的重要指标,因此,设计人员要在满足建筑结构使用功能的需求下,最大限度的提高建筑结构的抗侧力。对于建筑平面形状,一般要尽量设计成风压比较小的形式,同时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还要分析周围建筑对风压、水平荷载、垂直荷载等因素的影响进行考虑。考虑到地震因素,建筑平面的设计要尽量简单、规则,建筑宽度不宜太小,一般情况下,建筑结构的高宽比例要控制在5-6,建筑结构平面的长宽比不能超过6。建筑结构平面规则时,还要最大限度的保证结构平面刚度的对称性,这样才能避免扭转现象的产生。

3.2 剖面设计中的概念设计

对于建筑结构剖面设计,首先要对建筑的高宽比进行严格的控制,这样才能为建筑结构的正常使用提供保障。其次要注意建筑的抗侧力结构强度需要从基础逐渐向顶层过渡,设计人员要防止垂直向上高度发生突变现象,避免建筑结构的水平荷载抵抗能力受到影响。在建筑结构设计过程中,当垂直方向的刚度变化比较大时,设计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的设置结构转换层。对于高层建筑,设计人员需要确保其锚固深度,这样才能提高高层建筑的抗倾覆能力。

3.3 基础设计概念

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多,人们越来越注重地下空间的利用,对于地下结构,其刚度是否能对不均匀沉降进行有效地调节,已经成为衡量建筑结构设计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因此,加强基础设计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建筑结构的基础部分,上半部连接着地上楼层,下半部连接着变化比较复杂的地质环境,设计人员将细短钢筋焊接在基础钢筋上,对高层建筑进行延伸测试,试验测得基础内受力钢筋应力为20kPa-30kPa,钢筋的实际受力仅为设计应力的1/10,而引起这种现象的因素有多,其中最重要的是地基和基础底面有很强的摩擦力,引起反弯作用,通过理论分析,当两种的摩擦系数为0.15时,钢筋的受力弯矩可以减少一半,因此,在进行基础设计时,设计人员需要合理的确定基础截面和配筋量,从而提高建筑基础的综合性能。

对于不同位置、不同地质条件的建筑结构,其基础形式存在一定的差异,常见的基础形式有桩基础、筏形基础、箱形基础等,在进行建筑基础设计时,设计人员必须对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理的基础形式,从而为建筑结构的正常使用提供保障。

3.4 抗震设计中的概念设计

地震对建筑结构具有很强的威胁性,在地震情况下,建筑结构的受力情况很难判断,如果设计人员在进行建筑结构设计时,采用建筑结构设计软件,很可能在地震作用下,对建筑结构造成巨大的破坏,因此,为确保建筑结构的安全性,仅仅依靠建筑结构设计软件的计算结果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借助概念设计对建筑结构设计的薄弱环节进行控制,这样才能提高建筑结构的抗震性能。在进行建筑结构抗震概念设计时要注意:

(1)合理的选择场地和地基。场地及地基的选择情况会对建筑结构的抗震性能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在进行建筑结构抗震设计时,要根据建筑地基情况进行,确保建筑结构的抗震设计与地基形式相符合。

(2)建筑结构能合理的传递地震力。在进行建筑结构抗震设计时,要根据抗震设计等级,合理的设计建筑将结构体系,确保建筑结构受力明确、传递地震力简单。

总 结

在建筑结构设计中,通过概念设计能弥补建筑结构设计软件的不足,使得建筑结构设计更加科学、安全、经济,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设计人员要特别注重建筑结构设计的概念设计,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提高建筑结构的综合性能,提高建筑结构的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1] 罗国伟.建筑结构的概念设计分析[J].建材与装饰,2012,(35):132-133.

[2] 林凤钦.浅探房屋建筑的结构概念设计[J].山西建筑,2010,(14):125-126.

[3] 李盼.高层建筑结构的概念设计分析[J].建筑知识:学术刊,2014,(08):11-12.

建筑比例的概念范文第4篇

关键词:概念设计;结构设计;促进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ause of building, also obtained the rapid development, continuous development in the construction business conditions, structural design method is more and more, strengthen the study on building structural design, become the important way to enhance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Conceptual design as the main approach to architectural design innovation, has been widely used in the design of building structures,

Key words: conceptual design; structure design; promote

中图分类号:TU318文献标识码:A

引言

概念设计作为创新设计的重要形式,其优点越来越多的体现出来,被更多的建筑结构设计师所发现和采纳,并成为当前至今后一段时间建筑结构设计的重要思想。所以,加强对建筑结构概念设计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在分析概念设计内涵的基础上,就建筑结构设计中概念设计的应用策略进行了分析。

一、建筑结构设计中概念设计的内涵

(一)概念设计的内容分析

概念设计指的是在建筑结构设计的开始阶段,建筑设计工程师按照已有的建筑设计理论,并根据工程的施工经验,从宏观的思维出发,对建筑结构设计的策略做概念性的评价与选择。设计师通过将整个建筑结构的系统布局做必要的抗震保护,以提升建筑结构设计的合理性。所得到的方案一般概念清晰,定位准确,便于进行手算,有效的避免后期设计过程中产生的一些繁琐的计算,提高建筑设计的经济性和可靠性。同时,概念设计也是进行计算机内力分析输出数据可靠性判断的主要依据。

(二)概念设计的基本步骤的分析

在建筑结构设计过程中,概念设计是在建筑设计师不断满意的过程中实现的,概念设计的过程可以划分为下面三个步骤:

第一个步骤:分析阶段,即对设计问题做全面理解的过程。分析阶段的主要特征是设计系统信息的模糊性,在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手中掌握的数据是不全面的,可供设计师使用的陈述同样需要进行陈述和充实。

第二个步骤:综合阶段,即实现解决方案的一个过程。在这一步骤实施的过程中,设计师通过使用各种专业知识,按照所积累的工程经验,将建筑设计的大体思路,借助于图纸的形式表达出来的过程。这一过程的主要特点是通过设计师的灵感和专业思维发挥主导作用,以实现建筑结构设计图纸的表达和产生。

第三个步骤:评估阶段,即对设计出的方案做有效判断和选择的过程。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循环的过程,该循环过程会持续到双方对方案满意为止。建筑结构设计人员在作出评估的时候,会通过各种功能模型、计算手段等对比各个方案的优势,以更好的获得建筑施工的经济性和建筑施工技术的可行性。

二、概念设计的重要意义分析

概念设计师体现建筑设计师先进设计思想的关键,一个优秀的建筑结构设计师能够通过运用特定空间中的系统概念,来进行建筑结构总体方案的有效设计,并将建筑设计的目的有意识的同建筑构件与整体结构的关系进行巧妙的处理。一般情况下,优秀的建筑结构设计师其概念设计的创新是有效的,随着他们对建筑概念设计的研究,其设计的成果会越来越鲜明,设计的创新度也越来越高。当前在分工细化的市场环境下,大部分结构设计师更多的是依赖于各种建筑设计的规范、建筑结构设计手册、电脑程序等进行传统的建筑结构设计,这在一定程度上缺乏了有效的创新。在计算机一体化应用的今天,设计师往往不能够及时的发现建筑结构设计中的一些不合理的内容。随着设计师年龄的不断增长,使得他们已有的建筑设计概念逐渐模糊甚至遗忘,影响了建筑设计成果的创新。注重建筑结构概念设计的意义,还因为当前的建筑结构设计的理论同计算机理论之间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例如在进行混凝土结构设计的时候,内力的计算是在弹性理论的计算方法基础上的,而建筑结构的截面设计却是在塑性理论的极限条件下进行设计的一种方法,这个矛盾的存在使得计算的结构,同建筑结构的实际手里状态有着很大的差异,为了对这种计算理论缺陷作出补偿,尤其需要建筑结构设计师优秀的概念设计措施来改正这些缺陷。

三、概念设计的建筑结构设计中的应用

在建筑结构设计的过程中,协同工作概念,指的是要求整个建筑结构内部的每个构件,

实现相互间的配合,共同支撑建筑结构质量,协同工作及要求建筑结构构件,能够有效的承载极限状态的受力,同时当受力达到极限状态的时候,还需要各个构件能够实现共同的耐久寿命。建筑结构的协同工作主要表现为:建筑基础同建筑上部结构的关系方面,一定要将建筑的基础同建筑的上部结构看成是一个系统,不能将这两部分分开来进行处理。比如,对于砖混结构的建筑物,一定要通过圈梁与构造柱,把建筑的上部结构同建筑基础连接到一起,而不能够单独依靠建筑基础的刚度来抵抗各种不均匀的沉降。

另外,当结构受力的时候,建筑结构中的各个构件能够保证较高的应力值。在进行多高层建筑结构设计的时候,要最大程度上避免短柱,这样能够保证同层的柱子在同一个水平位移的时候,能够同时发挥最大的承载力,但是因为建筑物高度和建筑楼层的增加,各种竖向的巨大荷载以及水平方向的荷载,使得建筑物底层柱截面不断的增大,因此使得高层建筑的产生了很多的短柱,为了更好的避免出现这些问题,针对较大截面的柱子,可以将柱截面进行开竖槽,将矩形柱变成田形柱,以更好的增大长细比例,避免短柱的产生。针对梁跨高比例的限制,大部分还没有充分的认识到,其实同长短柱混杂的结果是相同的,长短梁位于相同的框架中,是不利于建筑物稳定性的。同时因为梁的剪力增加,会导致支撑柱的周丽产生大幅度的增加,这一设计原则违背了协同工作的目的,并提高了建筑结构的工程造价。进行多高层建筑结构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的抵抗水平力的作用,避免扭转的产生,为了实现抵抗水平力的功能,要尽量将平面上两个正交方向的尺寸接近,为的是更好的保证这个方向上的惯性矩实现相等,以避免因为一个方向强度储备过大,使得另一个方向较弱。所以,抗侧力结构最好设置在四周,以更好的提升系统的抗侧刚度,增大抗扭惯性矩。与此同时,要增加梁或者楼层的刚度,提高柱能承担更大的整体弯矩,即提高转换层的效果。有效防止扭转,是由于在扭转产生的时候,各个柱子的节点水平位移不等,距离扭转中心较远的角柱所受的剪力大,而中间柱子受的剪力小,产生的破坏从外到里。为了避免扭转的产生,抗侧力结构要进行对称步骤,最好设置在结构的两端,靠着四周进行设计,以有效的提升抗扭惯性矩。

建筑比例的概念范文第5篇

关键词:设计心理学;建筑设计;设计原则;设计要素

诺曼所著的《设计心理学》一书,通过研究生活中让人困惑的事情,说明物品的设计外观应被用户提供正确的操作线索,利用存在于内部和外部的知识,充分体现在设计心理学六大原则,它们分别是概念模式原则、匹配原则、反馈原则、限制原则、预设用途原则和可视性原则。该六大设计原则实际上与建筑设计中造型、明度、材质和色彩四大设计要素有着密切的联系。

1四大设计要素与六大设计原则关系

1.1造型=概念模式+限制+预设用途+可视性

在建筑设计中,造型设计语言尤为重要。建筑不仅要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等物质功能的要求,而且要满足人们精神、文化方面的要求。建筑的美观主要通过外部造型及内部空间的艺术处理来体现,同时也涉及到建筑的群体空间布局,对人的精神感受产生深刻影响。例如外形规矩对称的低层建筑故宫、天安门给人以雄伟壮丽、稳定、庄严的感受等。从设计心理学角度分析建筑造型要素,人们会发现建筑的造型实际上就是设计心理学中概念模式、限制、预设用途和可视性的体现。当人们看到建筑外形时,会以自己主观意识对该建筑建立相应的认识,这是概念模式的体现;通过外形设计的角度和比例等各种限制性因素让人们了解该建筑的功能性,这是限制原则的体现;通过建筑外观造型设计让人们认知到该建筑的使用用途,这是预设用途的体现;不同的建筑可以给人视觉上和情感上不同的感知,这是可视性的体现。

1.2明度=限制+匹配

明度指明暗变化,在建筑设计中可以理解为把建筑、天空和大地分别看做是三个体块,三者之间进行协调度比。三大体块黑白灰所占的比例具有唯一性限制,否则整个建筑的节奏韵律会被打乱,这体现了设计心理学中的限制性原则。在建筑设计中的明度的处理就像画画是一样,只有黑白灰三者比例相对协调,通过不同的黑白灰比例定位该建筑的唯一的明度关系,这里所说的其实就是设计心理学中经常提到的匹配的原则。

1.3材质=匹配+反馈

建筑的情感化很多体现在建筑材料的情感化上,人与建筑之间的场所感可以通过建筑材料的体现来实现,情感化的建筑材料与人的视觉和心理产生情感共鸣,这里体现了设计心理学的匹配原则和反馈原则,例如带有休闲性质的民宿经常会选用贴近自然的材料,如木材和毛石等;信息中心、科技大厦等建筑通常会选用玻璃、不锈钢等现代材质来表达自身的现代感和快速感。

1.4色彩=匹配

建筑色彩是一个极具抽象意义的无法捕捉的精神概念,是一种情感本质的外化。当色彩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某种象征时,色彩就具有传递相同含义的表现功能,这符合设计心理学中的匹配原则。

2案例分析

2.1爱奥尼克楼

1991年,隈研吾为马自达汽车公司设计的M2项目,一根比普通柱子放大8倍的爱奥尼式巨柱耸立中央,大有古典建筑废墟派的作风,其破格特色令人侧目,他被建筑评论界贬为“是向都市恐怖主义的倾斜”。建筑外观造型没有经过细致的推敲,一味地追求标新立异,将各种建筑元素杂糅在一起没有经过细细推敲,体现了建筑设计造型语言的不准确性,设计师没有考虑该建筑的功能性,同时说明了设计过程正缺乏概念模式、限制、预设用途和可视性原则。人们之所以会如此排斥此建筑,也说明了建筑设计没有遵循人的日常生活需求,如果设计师能够用正确的概念模式在人们心里建立起对建筑物正确积极的主观认识,而不是盲目追求新建筑的形式就不会引起建筑界一片哗然。爱奥尼克楼作为马自达汽车公司的M2项目,整体建筑并没有考虑到它本身应该具有的功能性需求,在建筑形式上没有严谨的限制要求,过度追求形式上的“新颖”。在其建筑的明度、材质和色彩上都没有与建筑的特性所匹配。

2.2天子大酒店

天子酒店的外形为“福禄寿”三星彩塑,单纯的从建筑的造型来看,人们很难发现它的功能性,并且与周围的环境不融合,从一开始的概念模式中人们对该建筑的认识就已产生扭曲,整体造型没有明确的角度和比例限制性原则,使得该建筑设计显得随意。由于造型需要,天子大酒店采用单廊式,客房部分比一般酒店常规客房小,由于开窗位置的限制,客房面宽较大进深小,而且由于平面布局的关系,门厅显得非常局促,会议室等等也显得很不合理,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可以用设计心理学六大设计原则进行解释。从建筑的明度和色彩上分析,与周围环境没有明确的色块关系和情感上的共鸣,无法与周围环境进行相应的自然匹配。

建筑比例的概念范文第6篇

Abstract: The traditional way of controlling construction energy consumption is lack of sharing and reuse of knowledge and experience. The utilization rate of low-energy construction cases is low. In this paper, the method of ontology is used in the field of construction energy consumption controlling to express knowledge and cases, and an ontology-case library is established. Traditional way to calculate the object properties' similarity is optimized. The way to control construction energy consumption is given by case searching. An example is used in this model, improving that the model can get the way of controlling construction energy consumption quickly and accurately. This model is advantageous to the sharing and reuse of knowledge and experience, and has strong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value.

P键词:本体;建筑施工能耗;案例检索;相似度

Key words: ontology;construction energy consumption;case searching;similarity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1-0198-03

0 引言

建筑施工能耗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为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消耗的能源数量,主要包含建材或构件加工能耗、施工运输能耗和施工过程能耗[1]。传统的建筑施工能耗控制依赖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的经验,难以实现经验的共享和重用[2]。本体能够对领域的知识进行规范化描述[3,4],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实例的存储、共享和重用[5]。因此提出用本体方法对建筑施工能耗控制领域知识进行规范化表示,建立已完工程施工能耗控制本体案例库,在本体案例库中检索与拟建项目相似度最高的案例,借鉴相似案例的能耗控制经验,制定拟建项目的能耗控制措施,实现拟建工程施工能耗的合理控制。

1 建筑施工能耗控制本体模型的构建

1.1 建筑施工能耗的影响因素分析

建筑施工过程中影响施工能耗水平的因素众多,如自然环境的好坏、施工机械的种类与新度、水文地质条件、施工管理水平及工人技术水平的高低[6,7]等。以土方工程为例,挖掘一类土时施工能耗比较低;挖掘四类土时施工能耗比较高[8]。

1.2 建筑施工能耗控制本体的构成

建筑施工能耗控制本体模型采用五元结构CECO={C,R,F,I,A},在上述施工能耗影响因素分析基础上,结合建筑施工特点,对施工能耗本体建模元描述如下:

①C:概念集合。1)项目信息术语,包括工程类别、参建单位、建设地点等;2)自然环境术语,包括土壤类别、气温、海拔等;3)施工管理术语,包括施工管理水平、组织结构形式;4)施工技术术语,包括施工方案、工人技术水平等;5)述施工机械术语,包括机械种类、机械新度等;6)施工能耗术语,包括施工材料加工能耗、施工运输能耗、施工过程能耗。7)能耗控制措施术语,包括施工前控制、施工控制等。

②R:概念间的分类关系集合,对象属性(Object Properties)关系和数据属性(Data Properties)关系。对象属性表示概念或实例之间的关系,如父类关系(Super Class Of)、实例关系(Instance Of)等;数据属性表示概念或实例与基本的数据类型(int、short等)之间的关系,包括海拔高度、施工过程能耗量等。

③F:函数,概念之间的非分类关系集合,如施工总能耗量=∑分部分项工程量×单位工程量的施工能耗量。

④I:建筑施工能耗工程实例集合,概念的具体表现,如黄土为一类土的一个实例。

⑤A:公理集合,约束概念、属性、实例之间关系的公认正确命题,如“土壤坚硬程度与施工能耗量成正比关系”。

1.3 建筑施工能耗控制本体模型的构建实例

将“建筑施工能耗本体”设为最顶级概念,作为本体结构的根节点,并向下逐层建立子类及实例,应用Protégé4.2构建部分本体模型如图1所示(以土方工程为例)。

2 基于本体模型的案例检索

2.1 案例检索原理

本体模型构建完成后,使用本体模型对低能耗案例进行统一表达,形成本体案例库。拟建项目(即问题案例)出现时,将其与案例库中各案例相似度比对,寻找相似度最高的案例作为最优解案例,输出其节能措施,即可为问题案例的能耗控制提供参考。同时,问题案例作为新案例存储入案例库。

2.2 案例检索方法

案例的属性根据其可否计量分为两类:对象属性和数据属性。对两类属性运用不同规则,确定其相似度、权重,即可得到案例之间的相似度,实现案例检索。

①数据属性相似度。

2.3 实例应用

某基坑开挖工程,基坑挖深5.5m,开挖面积约为151.5m2。根据地质勘探报告,基坑开挖的土壤为黄土,地下水在地面下1.5m,拟采用轻型井点降水法降低地下水位,并用土钉墙对基坑进行支护。土方开挖采用机械挖装,自卸汽车外运,辅以人工挖土与修土。施工场地距离最近的堆土场5.3公里。现需根据已有本体案例库制定相应节能措施。

假设本体案例库中已存入5个案例,问题案例及案例库中5案例的属性如表1所示。

①属性间相似度的计算。

因此选择案例三作为案例匹配结果,调取其施工能耗控制措施作为参考: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及施工人员素质;对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指导;制定施工机械操作规程,出现异常及时排除;保持施工机械清洁,加强保养,及时调整、紧固松动的零部件,降低磨损和破坏。

3 结论

①建筑施工能耗控制领域涉及概念和影响因素众多,本体方法能对其进行清晰和科学的表达,提供规范和统一的描述。

②本体模型和本体案例库的构建,使能耗控制不再简单依赖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的经验,为建筑施工能耗控制I域知识、经验的共享与重用提供基础。

③在本体案例库中进行案例检索,提高了对已有的建筑施工低能耗案例的利用率,对象属性相似度计算方法的改进使案例检索过程更趋合理。

参考文献:

[1]许伟,徐伟,李帼昌.建筑建造能耗分析[J].施工技术,2014,43(16):74-77.

[2]Hendro Wicaksono, Fabian Jost, Sven Rogalski, Jivka Ovtcharova. Energy efficiency evaluation in manufacturing through an ontology represented knowledge base[J]. Intell, 2014, 21 (1):59-69.

[3]王重洋,邱炳文,龙荣,等.基于本体案例推理与规则推理的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研究[J].资源科,2013,35(2):363-361.

建筑比例的概念范文第7篇

关键词:建筑结构;概念设计

中图分类号:TU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概念设计的地位

整个建筑结构设计的概念设计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以获得最佳的设计方案,必须把握正确的概念设计概念。建设的制度设计的初始阶段,一般不能结合使用的电脑,以确定最终方案,结构设计的概念下的结构设计理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选择能满足的潜在需求,并确保建设项目的社会和经济福利计划的管理结构。从图中可以看出,概念设计在建筑结构设计工作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结构设计师应该不断地学习和更新自己的设计知识构成,并进一步了解每种类型的结构特点和性能,并能同意灵活的协调种类型之间的关系。与使用相结合的设计理念的概念的近似估计的形式,可以缩短设计的初始阶段,比较和选择的时间不同结构体系的想法。结构设计有一个清晰的思路,准确的定性,在后期的设计,你不需要再繁琐的计算,该计划的整体效果是非常出色的。在同一时间,结构设计师可以正确地确定使用的计算机的内部力分析的数据与预期的精度。概念设计在建筑结构设计中使用,以避免有效的结构形式不合理,能迅速消除所有隐藏的安全造成影响的建设。

二、案例分析

随着建筑设计行业设计周期遭到不断的压缩,对所谓高效率的设计更是无止境的追求。迫使一些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的结构设计人员便要独立完成一个项目从方案到施工图的设计。而在计算机硬件、软件高度发达的今天,结构设计的计算程序化程度也愈发提高。不少的计算软件往往号称能给出一个精确的计算结果,并且与规范条文一一对应,可操作性强,这使得对结构设计人员不合理的时间要求也似乎变成了可能。而对于工作时间不长的设计人员,工程经验是极度缺乏的,甚至对规范学习也未曾深入了解,概念设计这一原则和思想自然也未建立起来,这就使得他们更多的只能依赖于结构设计程序和对规范条文的生搬硬套。但这样的设计其可能导致的后果也是难以预料的。下面将以一个简单的工程实例来加以说明。

某工程为十三层办公楼,建筑物总高度为62.3 m,其中首层高7.2 m,二层高5. 6 m,其余楼层高4.5m,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方案由某建筑事务所负责设计。因为受建筑使用功能布置以及立面效果的限制,电梯井剪力墙只能集中偏置于一侧。而由于结构刚度的需要,电梯井这部分的剪力墙不能减少,由此所带来的最直接问题就是结构的扭转效应过大该如何解决,结构设计人员想到的解决办法理所当然的就是在建筑平面的另一侧增设剪力墙。而且,基本的结构概念告诉我们,剪力墙越靠近建筑平面的外侧其效果自然也会越明显。结构设计人员正是凭着这一思路,在方案设计阶段先后提出了以下两个结构平面布置方案( 见图 1,图 2) 。

图1方案一

图2方案二

其中,方案一是结构设计人员在刚拿到建筑平面方案后,听取了建筑师简单的介绍和要求,然后经过试算后提出的结构柱网。若仅看计算程序的输出结果,包括结构的周期、周期比、位移角、位移比、层刚度比、剪重比、有效质量系数等等所有规范条文所提及的设计参数均能满足要求。但是,只要我们稍加思考便能发现方案一有一个极大缺陷,而且是安全隐患。那就是左侧的剪力墙集中的设置在①轴楼梯平台端部,只有两片小墙肢设在②轴,而整个楼梯间只有两根梁和楼层位于同一标高与楼层相接,根据结构概念,当整个结构受到水平地震作用时根本无法通过楼板有效的将其传到①轴的剪力墙上。然而,从该片剪力墙的计算结果却可看到,它承担了很大一部分的水平地震作用。说明其计算结果与实际受力情况并不相符。

为了解决方案一的缺陷,结构设计人员克服沟通上的困难,多次主动与国外建筑师进行了的沟通协商达至妥协,在尽可能少影响建筑平面使用功能以及立面效果的前提下,并经过反复的试算,

最终提出了方案二的结构柱网。其主要处理思路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减少①轴上剪力墙的刚度。在满足基本的竖向承载力需求前提下,把该部分剪力墙截面尽可能做小,以减少它对结构所提供的不真实抗扭刚度,计算时按异形柱录入,计算结果显示其所分配到的水平力大幅降低,符合设计设想的效果; 2) 首层在②轴交轴 ~轴处增加两小片剪力墙,提高结构抗扭刚度同时解决因首层层高过高而相对刚度较弱的问题; 3) 把②轴上原有的两片剪力墙加厚加长,并在二层~三层轴~轴及轴~轴间增设钢骨混凝土斜向支撑,以保证结构所受的水平力能有效传递并分配到抗侧力构件上。在采取了上述的处理方法后,计算结果均能满足规范的要求,所得到的结果也能符合实际预期。

三、结束语

从上述简单的案例我们可知,若能在形成建筑方案的最初阶段,建筑师和结构设计人员经过讨论协商,把建筑的不规则性控制得尽量的少,那是最理想的。但是,作为结构设计人员,除了应该更主动与建筑专业加强沟通外,不能把设计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全都归结到建筑专业上。而且我们也不能不加思索地去采用计算程序得出的所有结果,否则其后果将会如一些美国专家学者所警告的:“误用计算机造成结构破坏而引起灾难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概念设计的原则、思想就是避免导致这种恶果的最有效方法。另外规范所给出的准则便是使概念设计这一原则、思想的具体化,它应当成为结构设计人员实际工作的指引、依据,我们对这些准则要知其然以及知其所以然,切忌一知半解而盲目做设计。所以,培养自身概念设计这一重要思想,使它很好的贯彻在实际设计的全过程,应当成为每个结构设计人员的一个既定目标。

我们可以遵循以下两个方面去达至这一目标:

(一)必须懂得归纳总结。

因为从概念设计的定义中我们便可以知道,其本身是离不开对过去工程经验、教训的总结,对于工作时间不长、实际设计工程经验不太多的结构设计人员,就应该多学习前人的经验、经典案例,尤其是规范,不单是表面条文,应尽可能深入了解其内涵及其制定的背景和出发点,并在实际工程中好好的体会、积累,切莫急于求成。

建筑比例的概念范文第8篇

关键词:建筑力学;PKPM;结构;力的传递

Abstract: Building mechanics teaching combined with commercial design software, the combination of first-line production of software and building mechanics teaching real life,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best parts of the software, such as intuitive 3D models, detailed by trying detailed stress analysis results. Cases occur in the actual work, allow students a deeper grasp of the concept force.Keywords: construction mechanics; PKPM; structure; force transfer

中图分类号:TU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1-0020-02

现行的职业院校教材,一般首先讲述建筑力学的基础内容,包括静力学基础、结构计算简图、受力分析、支反力计算及内力分析部分。这样的编排,从知识结构来看,是没有问题的,对于接受能力较强的学生来说,也是可以接受的:按部就班的学好基本知识,然后组装成可以独立分析结构的能力。但是对于职业院校的大部分学生而言,学习的耐性有所不足,如果按部就班的讲授理论性较强的基础内容,学习兴趣很难激发。这就需要我们将理论性很强的基础知识具体化,转换为看得见,摸得着,最好能赚钱,可变现的实际项目。这样,可以有效的保持学生的学习兴趣,掌控学生的注意力,并且所讲授的内容实用性更强,更直观。

在之前的教学中我也进行过一些摸索,寻找到了大量的案例,并且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在使用这些案例的过程中发现,没有办法将这些实际工程案例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整体。最好的案例,应该是一个完整的项目,如果能将一个完整的项目,各个细节,都能以建筑力学的角度来分析和研究,并且将建筑力学各章节的内容融入进去,这对于学生系统性的学习建筑力学,了解建筑工程将会有更大的帮助。

目前市面使用非常广泛的一款结构设计软件,PKPM,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通过PKPM的建模过程,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各个部分具体化,从名词解释、概念分析、结构计算简图、受力图、内力图都能用一个系统的模型来描述。这里将目前获得的点滴经验和大家作一个分享,不足之处希望大家给予指正。

基本术语、概念和PKPM的结合。

在建筑力学的教学过程中,有几个概念是非常重要的,这里以结构的概念和力的传递路线为例,以PKPM的建模来说明这两个概念,让学生可以比较深刻的理解结构及力的传递路线的重要性。

PKPM中演示结构的概念。

目前的教材,通用的结构概念有两个,第一支承本身的重量,第二传递荷载。在和学生讲授的过程中,应明确第二点,参与力的传递路线才是结构的本质,但是力的传递路线在现实中一般很难观察,怎么才能让学生深刻理解呢?这里我们可以使用PKPM建立两个结构模型,让学生看到结构的骨架。笔者在PKPM中建立了两栋建筑物,一栋五层框架的住院楼,一栋四层砖混的门诊楼,然后引导学生对两栋建筑进行联系过廊设计,通过拆除隔墙墙体及承重墙墙体的区别,可以让学生非常深刻的理解结构的传递概念。

PKPM中演示力的传递路线。

通过PKPM中的框架结构模型,可以很明显的让学生观察到力的传递路线是从板到梁到柱到基础最后到地基。

结构计算简图和PKPM的结合。

结构计算简图中,最难掌握的就是支座的简化。笔者以梁的发展史,结合PKPM中砖混结构的简支梁和框架结构的框架梁为例,向大家说明如何用PKPM来演示支座的简化。

在最初的建筑物中,如树皮或者兽皮围成的木屋,是没有梁的设置的,这样的建筑物虽然结构也比较稳定,但是没有梁,就没有较大的空间,因此除了草原的游牧民,基本上都已经很少使用,在出现梁的建筑物中,基本经过了3个阶段,以屋顶为例,分别经过了树皮、茅草为代表的轻质屋顶,以瓦片为主的重屋顶以及近代的钢筋砼屋顶。在这3种屋顶的力学假定中,非钢筋砼屋顶的梁都被假定为简支梁,通过PKPM的模型设定,我们可以看到,需要专门把以上的梁考虑为铰接,这里是为什么呢?我们可以向学生提问,为什么同样作为竖向承重构件的承重墙和钢筋砼柱子,承重墙不要配置任何的竖向受力筋,而钢筋砼柱则需要配置大量的竖向主筋。利用这些实物模型,PKPM中自动生成的配筋图,可以很好的让学生掌握支座的简化概念。

受力图、内力图和PKPM的结合。

建筑比例的概念范文第9篇

原画概念设计的魅力是它能将抽象的文字语言转化为视觉语言,徽派建筑风格独特,融合了东方建筑的自然美与艺术美,是质朴与典雅并存的瑰宝艺术之一。原画概念设计更是涵盖了中国古代建筑风格中的主要设计元素,不断尝试新的视角,将其多元素的风格,简单的透视,空间的分割节奏,光影变化及丰富的色彩最终呈现在动画原画概念设计中,将两者相结合既灵活提取和运用了这些符号,也可以更好地传播徽派建筑文化。

【关键词】

徽派建筑;原画概念设计;设计元素;透视

1徽派建筑风格的原画概念设计背景

原画概念设计在国外很多行业中有广泛的应用,主要用于影视概念设计。与此同时,在游戏、动画、漫画行业也都有广泛的应用。在中国,原画概念设计更是随着网络游戏的兴起,因作为游戏行业中游戏制作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逐渐被人们熟知。在以徽派建筑为主的这一系列的插画创作中,主要是以中国古代建筑风格设计元素为基础,从而设计出一系列新的展现原画概念设计的视角。徽州历史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徽派建筑多依靠山水,坐落于景色秀丽的大自然中,徽州建筑闻名古今,粉墙黛瓦,错落有致,以及在建筑中精细的传统图案雕刻,则更是点睛之笔,意义深远。原画概念场景在应用领域占得比重很大,设计的范围也很广阔。包括历史、宗教、地理、建筑、机械等学科,都能带给它设计方面的启发。

2徽派建筑风格原画概念设计创作过程

从徽州建筑静中有动的节奏美,平衡稳固的对称美,意义深厚的象征美,黑白相间的色彩美进行高度的概括和提炼。徽派建筑原画概念设计,本组作品以中国古代建筑为主要设计元素,在其基础上得以延伸设计。令原画以另一种模式的形态呈现,本组作品由原画概念场景、原画角色、原画道具这三个方面组成。在这里不能一一叙述,现在以徽派建筑作为天马行空的想象为前提,比如我们可以将它设定为徽州神庙为主来说原画概念设计这一作品的分析。

第一步,明确主题。确定以须弥山上的徽派建筑龙王庙故事为主题进行创作。设定徽派建筑龙王庙。

第二步,组织构图。路线设计构图采用“九宫格”的画面分割法,也就是将画面横竖都三等分,从而形成九个方格,四个交点。这四个点较容易吸引观众的视觉注意力,较活跃,生动,也是生理上最佳视觉范围。又叫“黄金涡”这种构图,不但可以做到画面平衡,突出主体物,而且有一种打破画面局限的效果,从而形成开放性的构图结构。

第三步,光线、时间、色彩的安排。首先,它的光源就以太阳光为主,早上的色彩纯度偏低,对比度也相对较弱,主导色彩为青色。有光影存在时,视觉上固有色的纯度和明度也会发生改变。HSB对应色相、纯度、明度。画面的明度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冷暖变化全靠对比。第四步,画面的透视处理。透视是将三维的立体空间以二维平面空间的方式呈现。以视觉透视、形体透视、空气透视三个方面组成。画面采用的是3点透视,主要是指视觉透视和形体透视,一个灭点在画面的左边,另一个灭点在画面的正上方。另一个空气透视,指的是黑白灰处理。黑白灰,顾名思义就是拉开画面节奏,每个物体都有属于自己的明度,黑白灰各有差异。黑白灰的主观处理就是近实远虚。通过对比,我们可以直观的看到离画面越近,它的明度值(B指明度)也越小,画面越暗。反之,离画面越远,它的明度值也越大,画面越亮。

通过两个明度值的直观展现,使画面形成近实远虚。也就是黑白灰处理。第五步,等比(笔)法在画面中的应用。这里的“比”指的是比例,指人与物体的比例。“笔”指笔刷,笔刷要根据物体大小及质感等,选择正确的笔刷刻画细节,调节大小。人体工程学以人为主体,运用人体计算测量,研究人体结构、功能、习惯、力学等方面(为人服务)与环境之间的合理协调关系,取得最佳的使用效能与合理性。以人为主,对比周边事物大小。以及细节的对比,细节越大画面越空洞。第六步,完善细节。把握空间感与黑白灰,进行进一步的深入刻画,至画面最终呈现。

3结语

徽派建筑风格原画概念设计是一组以中国古建为主要设计元素表现探索又带有神秘色彩的一组插画。在PHTOSHOPCS5中我主要应用画笔中的圆头笔刷,圆头笔刷可以更高效的锻炼到我们对画面的感受,在整个创作过程中是一次计算机、软件以及绘画功底的展现,用PHTOSHOPCS5和SketchupMake这两款软件相结合,运用数位板创作出的原画概念设计作品以供赏析。

参考文献

[1]王雪平.浅析CG插画及其学习方法[J].科学导报,2013(08).

[2]韩笑.影视动画场景设计[M].北京:海洋出版社,2015.

[3]李可为.游戏原画技法[M].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4.

建筑比例的概念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建筑结构;设计思路;概念

在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中,建筑结构设计是十分关键的环节,其设计水平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的质量,从分析工程建筑的结构设计充分说明了它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必须从本质上对工程建筑结构设计质量有所提高,通过多种方式达到建筑结构设计的效果,其中概念设计尤为突出,在建筑设计中,采用概念设计,充分发挥概念设计的最大价值,促使工程建筑结构设计水平的提升。

一概念设计应用在建筑结构设计中的重要性分析

第一,就不利地段,结构工程师需要提出相关的避开要求,在不能避开的时候,就需要采取相关的措施,充分考虑到地震因场地条件间接引起结构破坏的原因,比如说:地基土不均匀的沉陷,地震引起的地表错动、地裂等,即选择出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场地,避免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进行施工建设。第二,采用了哪一种的结构材料,什么样的结构体系,经过了对经济条件综合比较分析,力求结构延性较好、强度、重力比值较大,均质性较好,正交各向同性等,降低房屋重心,充分发挥了结构强度特点,提出结构两个主轴方向动力特点相近的抗震概念。第三,对于不规则的建筑结构进行设计时,应该对其水平地震作用进行计算,并且调整内力,对于薄弱部位,需要采用有效抗震构造的措施,借鉴国外先进的施工规范,实现对我们设计的优化,即在建筑平立面布置应该符合概念设计要求,避免采取不规则的方案。

二建筑结构设计中概念设计应用原则

1优化选型原则

优化选型原则主要是对建筑结构进行优化,首先,在进行结构体系优化设计的时候,应着重掌握建筑结构的基本特点,按照周边的地理环境、使用状况等,确定出优化方案的措施,对各情况进行假设、猜测等,以便进行建筑结构的构建,按照几何结构,实现对建筑主体结构体系的完善。第二,优化结构布置的时候,在确保建筑工程使用需求、意向过程中,实现建筑楼层盖水平、柱墙竖向支撑系统、基础系统等进行优化。

2空间作用原则

在建筑结构的优化设计阶段,应用概念设计需要充分体现出建筑物是以空间结构呈现出来的,以保障建筑结构空间设计合理性,促使建筑结构设计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更加的科学合理。

3结构延性设计的原则

在一般情况下,由延性系数表示充分体现出结构的延性,主要是体现在结构极限变形、屈服变形之间的比值,若是比值较大,其自身的结构延性也就更好。反之,其结构延性也就更差,若是整体建筑结构的构建有着良好的延性,其建筑结构的自身就有着良好的延性。

4等强度与耗能设计原则

因为生态环境破坏,自然灾害也逐渐的变多。所以,在建筑工程结构设计过程中,着重抗震结构设计,确保建筑物的坚固,还需对其强度、耗能等进行设计,避免个别因素所引起的水平承重结构破坏,直接影响整个建筑抗震指标,给建筑施工、后期等埋下了安全隐患。因此,在建筑工程结构设计阶段,任何细节都是不容小觑的,对于薄弱环节需要加强分析,尽可能的考虑周全,除此之外,注重耗能设计的同时,注意耗能构件设计,以达到了工程项目相关标准。

三建筑结构设计中概念设计应用

所谓的概念设计就是从个体到整体,从整体到个体的一种设计理念,建筑结构设计必须要落实到每一个环节上的设计,不过在实际建设中全面实行概念设计也是存在一定难度的。在现阶段,建筑结构设计中概念设计的应用主要有以下几种。

1概念设计在方案选择中的应用

完整的建筑结构设计主要是由很多因素所构建而成的,其主要包含了对建筑场地结构、地理环境因素等,由此保证了设计的方案的合理性。然而在实际的建筑设计中,在基础设计方案选择的时候,应充分结合当地的地质因素、施工条件、场地结构类型以及外加因素等,选择出最合适的基础设计方案。例如:在房屋地基设计的时候,应按照建筑实际的环境进行设计,相关设计人员需要在施工现场收集需要的资料数据等,确保了最终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真实性。只有掌握了全面的信息,设计方案进而实现经济性、合理性。

2概念设计在分析计算中的应用

在如今这个信息科技发展较快的时代,计算机技术已经在各个行业中的广泛的应用,当然工程建筑业是一样。根据当代建筑行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计算机技术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行业工作的效率,减少施工人员的工作强度,而计算机的运行应根据相关程序编策实施,程序本身也会由于平凡的使用出现故障,因此要不断完善程序,使其能更完善的在检出工程结构设计中发挥其最大价值,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出现。例如:结构计算软件计算简图的选用不妥当,结构安全事故的随时引发。因此,在分析计算中,可引入其概念设计,经过计算机软件广泛的使用,设计师能结合有关概念设计知识和实际情况在计算机中绘制建筑结构设计图,从而分析计算机做出的结果,从而确保建筑结构设计方案的合理性。

3概念设计在抗震设计工作中的应用

一栋良好的建筑物不仅需要一个较好的结构设计做支撑,还需要做好建筑基础工作,确保承载地基的坚固性和稳定性及后续建设顺利开展。其中抗震因素也是在结构设计时必须考虑到的,在建筑场地的选择时,尽可能的选择在抗震指数较高的地基,如若抗震系数较低就会给后期施工及竣工后的使用埋下安全隐患。不过在土地资源稀少的环境下,很难找出抗震系数较高的建筑场地,所以,我们应该着重于建筑基础结构、主体结构方面的设计。通常来说,设计师从地震荷载、钢筋根数及结构框架等方面加强建筑的抗震系数。在实际建筑抗震结构的概念设计中,通过对建筑工程平面与结构体系的结合,全面分析建筑主体的结构体系和及基础结构体系的构建原理,对整个建筑物的平面、框架的调整,能增强整体结构的稳定性,提高结构的抗震系数,在一定程度上节俭了工程成本。

四结束语

总之,在我国科学技术不断的发展下,计算机应用程序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建筑结构设计带来了较大的便利,极大地提升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设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设计人员更加的依赖计算机,更加的懒惰,人为建筑结构的设计十分简单,只是按照图纸、规范性标准进行执行就可以。往往在实践中,个别设计人员还是没有深刻意识结构整体的稳定性和合理性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必须着重注意概念设计的应用,从整体上推动工程建筑结构设计水平的上升阶段,使我们建筑行业能够快速稳步发展。

作者:施红飞 李建飞 单位:1.浙江华越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浙江省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考文献:

建筑比例的概念范文第11篇

【关键词】 建筑设计;基础教学;结构教学

在建筑学科中设计基础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对于建筑学领域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意义。从目前我国各大高校的建筑设计基础教学情况来看,教学方法、思路以及内容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而在设计基础课程中结构教学是不可忽视的,在新的教育背景下,建筑设计基础结构教学的工作者也需要积极转变教学思想,引入更加先进的教学方法,才能够达到提升学生实践操作技能的目的。

一、教学背景分析

1、结构是建筑的基本要素

我国人民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房屋的结构设计与建设,经过了几千年的发展,我国建筑领域学者一直秉持“实用、坚固、美观的原则”。坚固:主要是针对建筑材料、结构等各个部分依据一定的规则,以最为合理的方式进行房屋建设,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提升房屋结构的稳定性。实用:主要是针对建筑的各部分功能要以人们的生活和工作需求为主,最大限度的满足人们对于建筑的各项需求,目前在建筑结构设计上越来越强倾向“人”这个因素,也就是服务于人,坚持以人为本。美观:是建筑物自古以来的特点,是为了配合建筑物周围景观的特色和形式,尽可能达到美化城市景观的目的,也能够满足人们对于建筑物美的要求。基于这些原则,建筑设计基础训练、结构概念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学生尚未对学生进行建筑结构的系统化教学时,教师应该积极探索运用什么样的方法能够帮助学生建立结构概念,这才是教学得以成功的关键。

2、通过“感知”思考结构

结构概念本身是比较容易理解的,高校中学生在经历义务教育阶段之后,会积累很多理解概念的经验,因此一般学生根据自己的经验都能够很快理解结构概念,但是如果是在建筑设计基础教学中,概念这方面的理论知识传授的局限性相对较大,学生运用现代意识对新的知识概念进行感知,视觉感知会占据主导地位,教师在进行概念教学的时候,应该充分关注到感知经验的运用,特别是触觉在设计中的作用和意义,必须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建筑设计基础教学中一些结构体验、结构实验以及实体模型的建造训练要进行重点设置。

3、 “概念结构”与设计结构

学生在学习了结构基础知识之后,学生就会获得更多的实践体验与经验,在建筑设计的阶段,“概念结构”被提出,它与学生在其他实践操作中所体验的真实结构有所不同,同时与通过力学计算的建筑结构也有所区别,概念结构是同一事件内发生了形式与空间,是结构样式与空间样式一体化的呈现。

二、结构教学实施分析

在高校中,建筑设计基础课程主要是在一年级、二年级阶段开展,其中包括建筑学、城市规划以及历史建筑保护等相关内容。通常来说,高校在这个方面的教学有三个学期理论与设计;第一个学期进行概论、设计基础;第二个学期进行建筑概论、建筑设计基础;第三个学期进行建筑生成原理以及建筑生成设计。在进行这些基础教学的过程中,结构感知、结构设计以及实验应该作为教学重点,通过这些手段来提升学生的结构意识。

1、“设计启蒙单元”中的结构思考

针对以上所阐述的结构教学实施步骤,在第一个学期开始之初,就要积极培养学生的结构思维方式,打破学生的惯有思维,学校根据学生的情况设置一个月的“启蒙单元”,其中包括视觉形态、结构形态以及设计与制作等内容。

“结构形态采集”是针对学生发现能力的培养,是要帮助建立其生活中动植物有机结构的内容,要基于自然的生命体创建结构之美,要充分认识到世间万物生命集体的运行规律,实现对这些生命机体的运行与延续。

“设计与制作”部分(鸡蛋坠落保护装置设计)要求学生为一枚生鸡蛋设计一个保护装置(结构体),当该装置从12m高空进行自由落体实验时(不得借助空气动力学设置减速装置),结构体装置可以损坏,但必须保证生鸡蛋的完好。该作业的目的是让学生建立结构意识,即结构是生命的保障,结构是建筑空间实现的基础。

2、“建构单元”中的结构体验

第二学期的“建构单元”由一个案例分析作业和两个实验作业组成。

“建构采集”部分要求学生选定一个传统经典作品、对查阅的资料进行图纸记录和力学结构分析,并按比例制作模型。通过这样的案例分析,使学生了解传统经典作品中的材料选择、运用以及结构关系和构筑方法。

“木构桥设计与建造”实验要求学生使用统一规定的标准木杆件,设计并建造一座跨度3.9m的单跨桥。学生对材料进行性能实验,运用建筑结构力学和建筑构造一般原理进行设计与建造,使桥体具有清晰的力学特征和明确的结构关系。通过实验,学生获得对材料性能、建造方式的认识,把握桥的结构体系、单元结构体、杆件连接与桥结构整体造型的关系,创造合乎逻辑的空间结构形态。

“纸板建筑设计与建造”实验旨在通过建造实践,让学生获得对瓦楞纸板材料性能、建造方式及过程的感性与理性认识。每栋纸板建筑内部形成公共、私密的空间组合关系。通过在自己建造的建筑空间中进行活动体验,初步把握使用功能、人体尺度、空间形态以及建筑物理、技术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3、“结构与空间”中的结构设计

在进行了第一个学期与第二个学期的学习之后,在第三个学期必须要开展系统结构空间生成设计的教学。目的是为了有效提升学生设计水平的拓展,实现自由延展以及垂直延展的结构生成。这个阶段学生首先要掌握概念结构,也就是符合视觉形态的逻辑与建筑结构形式。以现代艺术展示为例,其空间设计包括竖向两维空间与多层结构的形态生成,设计的内容基本都是以最大限度提升居民服务水平为目的。

三、结束语

从我国现阶段的建筑教育情况来看,建设设计基础教学中结构教学是重要的教学内容,从学生方面来看,结构意识的确立是比较困难的,基于这样的教学现状,教师应该采取由浅及深、分阶段的教学模式,学生在进入了高层次的教学阶段之后,学生对于结构的理解也会更加专业化,高等学习阶段中“环境与建筑设计”“及城市综合体等课程设计”对结构的要求也更加深入,通过结构、空间以及形态共生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学生在建设设计方面的学习会更加游刃有余。

【参考文献】

[1] 胡尚瑜,覃荷瑛,曹霞.“建筑结构”课程教学模式研究及实践[J].中国电力教育,2013(14).

[2] 夏江涛.建筑学专业建筑力学课程教学设计探讨[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10(11).

[3] 罗福午.建筑结构的任务和建筑结构教学内容的改革[J].中国建设教育,2012(Z1).

建筑比例的概念范文第12篇

La Chaux—de—Fonds小镇位于瑞士侏罗山区,离法国边境仅几公里,几个世纪以来孕育了不少天才,当中包括现代建筑設计殿堂人物Le Corbusier、汽车先锋Louis Cheverolet以及诗人兼小说家Blaise Cendrars。这里不但是蓬勃的制表工业中心,也是新派艺术发展重镇,20世纪初期开始发展成现代市镇,同时诞生了一种独有的“Style Sapin”艺术风格;当地的建筑优雅端庄,街道市容整整有条,充满浓厚文化气息。现今,著名制表品牌GP芝柏表与Le Corbusier基金会合作,透过一系列以黄金、水晶玻璃、钢材甚至混凝土制作的全新腕表。以崭新角度演绎Le Vorbusier的现代建筑意念。

Le Corbusier足迹走遍天下,不但設计大楼,更参与城市設计规划,并与不同国籍的建筑师携手合作設计纽约曼克顿的联合国秘书处总部,以玻璃、强化混凝土及钢材建成的总部,与Le Corbusier的国际公民身份及视野微妙呼应。Le Corbusier曾指出:“家,乃生活的宝箱”。GP芝柏表Le Corbusier Triogy系列,以他视之为家的La Chaux—de—Fonds、巴黎及马赛三个城市为主题。

Le Corbusler Trilogy系列以GP芝柏表Vintage 1945系列为蓝本,

巧合地Le Corbusiet于1945年发表了他最有代表性的著作《Les Trois Etablissements Humains》,以及发表了以人体黄金比例为基础的经典Modulor建筑比例概念。

Vintage 1945 Le Corbusier-La Chaux-de-Fonds

珍珠贝母表盘是这款表最大特点,工匠精心制作的珍珠贝母表盘有如浅浮雕艺术品,既重现Le Gorbusier早年的一件作品,并与他当年对雕塑及雕刻艺术的热情呼应。每个表盘制作需时七天,对工匠的設计、塑型、打磨修饰的技术手艺是莫大挑战,个中关键是表现出原有作品的五种颜色,工匠要以无比耐性及专注、一丝不苟的态度始能完成。

Vintage 1945 Le Corbusier-巴黎

1920年,Le Corbusier闯荡江湖;天时地利之下,当时巴黎为全球现代主义文化运动的中心,他的画作及建筑設计亦拥抱这文化思潮,强调基本几何形态,并讲求“空间、光线及秩序”。当时他虽然与Mies Van der Rohe及Waiter Gropius等现代派建筑大师齐名,但他亦将其形态理论运用到装饰艺术之中。1929年,他与Pierre Jeanneret及Charlotte Perriand于巴黎发表了Le Grand Confort扶手椅,以及一反当时传统、以钢材鞣皮革及生皮制作的经典家具設计。这第二款限量时计設计,向Le Corbusier以突出物料质感的装饰艺术理念致敬:钢表壳配上牛皮表带令人联想起他的经典躺椅設计;人手雕刻的表盘展现其Modular建筑比例概念,以及他对光线元素的重视。

Vintage 1945 Le Corbusier——马赛

法国马赛的Cite Radieuse公寓大楼,可说是二战后Le Corbusier晚期最重要的项目;其实他一早已有这种Unite d’Habitaion公寓大楼概念,但直至1947年至1952年期间才正式于马赛落实,以Le Corbusier招牌的钢材及混凝土兴建,以解决当时住屋短缺问题。这座12层高的大楼容纳1600位居民,并成为后来法国各地以至柏林多个类似住宅大楼项目的灵感,亦同样是由Le Corbusier設计及采用相同的名称。Unite d’Habitation是Modular建筑比例的最佳例子,而Vintage 1945 Le Corbusier-马赛腕表的表盘比例設计,亦巧妙地向Modular建筑比例概念致敬。

建筑比例的概念范文第13篇

关键词: 建筑设计 概念设计

在不断的结构设计研究与实践中,人们积累了大量有益的经验,并体现在设计规范、设计手册、标准图集等等。随着计算机技术和计算方法的发展,计算机及其结构程序在结构工程中得到大量地应用,每个设计单位都在为彻底甩掉图板而做努力。结果给部分结构工程师造成一种错觉,觉得结构设计很简单,只需遵循规范、手册、图集,等待建筑师给出一个空间形成的方案(非结构的),使用计算机,然后设法去完成它,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东拼西凑的计算机画图匠而已。这不仅不能有效地运用他们的知识、精力和时间,而且还会与建筑师的交流中产生分歧与矛盾。

我国结构计算理论经历了经验估算,容许应力法,破损阶段计算,极限状态计算,到目前普遍采用的概率极限状态理论等阶段。现行的《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则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结构极限状态设计准则,以使建筑结构的设计得以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更科学、更合理。但该法在运算过程中还带有一定程度的近似,只能视作近似概率法。并且光凭极限状态设计也很难估计建筑物的真正承载力的。事实上,建筑物是一个空间结构,各种构件以相当复杂的方式共同工作,且都并非是脱离总的结构体系的单独构件。目前,人们在具体的空间结构体系整体研究上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在设计过程中采用了许多假定与简化。作为结构工程师不应盲目的照搬照抄规范,应该把它作为一种指南、参考,并在实际设计项目中作出正确的选择。这就要求结构工程师对整体结构体系与各基本分体系之间的力学关系有透彻的认识,把概念设计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所谓的概念设计一般指不经数值计算,尤其在一些难以作出精确理性分析或在规范中难以规定的问题中,依据整体结构体系与分体系之间的力学关系、结构破坏机理、震害、试验现象和工程经验所获得的基本设计原则和设计思想,从整体的角度来确定建筑结构的总体布置和抗震细部措施的宏观控制。运用概念性近似估算方法,可以在建筑设计的方案阶段迅速、有效地对结构体系进行构思、比较与选择,易于手算。所得方案往往概念清晰、定性正确,避免后期设计阶段一些不必要的繁琐运算,具有较好的的经济可靠性能。同时,也是判断计算机内力分析输出数据可靠与否的主要依据。

比如,有的设计人员用多、高层结构三维空间分析程序来计算底层框架,还人为的布置一些抗震墙,即不能满足楼层间的合理刚度比,也不能正确地反映底层框架在地震时受力状态。问题在于结构概念不明确,没考虑这两种结构体系的差异。软件的选择和使用不当,造成危害是不容忽视的。美国一些著名学者和专家曾警告工业界:“误用计算机造成结构破坏而引起灾难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然而避免这种情况,概念设计的思想不妨是个好方法。

运用概念设计的思想,也使得结构设计的思路得到了拓宽。传统的结构计算理论的研究和结构设计似乎只关注如何提高结构抗力R,以至混凝土的等级越用越高,配筋量越来越大,造价越来越高。结构工程师往往只注意到不超过最大配筋率,结果肥梁、胖柱、深基础处处可见。以抗震设计为例,一般是根据初定的尺寸、砼等级算出结构的刚度,再由结构刚度算出地震力,然后算配筋。但是大家知道,结构刚度越大,地震作用效应越大,配筋越多,刚度越大,地震力就越强。这样为抵御地震而配的钢筋,增加了结构的刚度,反而使地震作用效应增强。其实,为什么不考虑降低作用效应S呢?目前在抗震设计中,隔震消能的研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隔震消能的一般作法是在基础与主体之间设柔性隔震层;加设消能支撑(类似于阻尼器的装置);有的在建筑物顶部装一个“反摆”,地震时它的位移方向与建筑物顶部的位移相反,从对建筑物的振动加大阻尼作用,降低加速度,减少建筑物的位移,来降低地震作用效应。合理设计可降低地震作用效应达60%,并提高屋内物品的安全性。这一研究在国内外正广泛地深入展开。在日本,研究成果已经广泛应用于实际工程中,取得良好的经济、适用效果。而我国由于经济、技术和人们认识的限制,在工程界还未被广泛地应用。

转贴于

同时,在目前建筑结构抗震鉴定及加固中,概念设计的思想也应得到延伸。在1976年唐山地震中,天津市加固的2万间民房无一倒塌,但天津第二毛纺厂三层的框架厂房,却因偏重于传统构部件的加固 ,忽视结构总体抗震性能的判断,造成不合理的加固使抗震薄弱层转移,仍然倒塌。

概念设计的思想被越来越多的结构工程师所接受,并将在结构设计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然而现在的高校教学中,往往只重视单独构件和孤立的分体系的力学概念讲解。尤其在专业课教学中,单项计算练习居多,综合练习偏少,并着重体现在考题中,使得相当部分学生养成只知套用公式解题的习惯。而且近年来强调计算机应用教育,比如,毕业设计用结构设计软件计算、出图。但由于计算机设计过程的屏蔽,手算过程训练程度的削弱,造成学生产生一定依赖性,结果综合运用能力下降,整体结构体系概念模糊。这些对于培养具有创造力、未来的工程师是相当不利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建筑结构设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展先进计算理论,加强计算机的应用,加快新型高强、轻质、环保建材的研究与应用,使建筑结构设计更加安全、适用、可靠、经济是当务之急。其中,打破建筑结构设计中的墨守成规,充分发挥结构工程师的创新能力,是相当必要的。因为他们是结构设计革命的推动者和执行者。这则需要工程界和教育界进行共同的努力。推广概念设计思想是一种有效的办法。

著名的美国工程院院士林同炎教授在《结构概念和体系》一书中为结构工程师提供了广泛而又有独特见解的结构概念设计基础知识和设计实例。该书着重介绍用整体概念来规划结果总体方案的方法,以及结构总体系和个分体系尖的相互力学关系和简化近似设计方法。为结构工程师和建筑师在设计中创造性地相互配合,设计出令人满意的建筑奠定基础。这本书第二版的出版,为我们更好的加深概念设计的理解,提供有益的帮助。总之,概念设计必然会成为今后结构设计的主流思想,这就让我们来共同学习、发展它吧,为结构设计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高立人,王跃,结构设计的新思路——概念设计,工业建筑 ,1999(1)

建筑比例的概念范文第14篇

德、英、美等国的学者包括一些马克思主义学者,对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同样缺乏深入研究。由于他们对马克思有关上层建筑的论述没有全面把握,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种种误解。本文仅对此作些剖析。

一、德国学者的上层建筑定义之缺陷

1998年,德国学者柯尔希纳、米夏利斯在《哲学概念词典》中对上层建筑是这样界说的:“上层建筑(nberbau):历史唯物主义有关国家、文化、社会意识、意识形态和政治的比喻性的集合名称,与基础(生产关系)相区别”。这个词条指出上层建筑是“比喻性”名称,但从中可以看出词条编写者没有悉心研究马克思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所赋予的各种不同意义,以及这些不同意义之间曾发生过转变,因而导致他们对这一概念的内涵作出大杂烩式的说明且具有随意性。词条把马克思并没有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过的文化、意识形态也列举其中,又根本忽略马克思曾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过信用与虚拟资本这类内容,因而它貌似全面但实际存在缺陷。

其实,马克思使用上层建筑这个比喻性概念时灵活多变、赋予它复杂多样的含义。这些含义主要有三种:思想、观念,政治结构、政治权力及政治行为,信用与虚拟资本等。上层建筑概念的含义还曾从喻指思想、观念到喻指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变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喻指思想、意识,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法文版《资本论》等著作中则赋予“法律的政治的”内涵而舍去了意识的内涵。柯尔希纳、米夏利斯的上层建筑定义中不仅未提及信用与虚拟资本方面的内容,也根本没有说明上层建筑概念的含义曾从喻指思想、观念到喻指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变迁,只是将国家、文化、社会意识、意识形态和政治等概念并列在一起,称它们是“比喻性的集合名称”。这显然失之笼统而缺乏精确。

只要具体分析上层建筑这个比喻性概念所喻指的思想、观念,政治结构、政治权力及政治行为,信用与虚拟资本等含义,就可以知道其缺陷何在。

例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等文献中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过思想、观念,他主要是借助这一概念去说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揭示社会意识是超出社会存在之上的“上层建筑”。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市民社会这种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及其作用时,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上,即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意义上首次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所指的是一种“观念的上层建筑”或“思想上层建筑”。他们指出真正的市民社会“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他们在该书中还有“整个思想上层建筑”的提法。但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再次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赋予了更加复杂的含义。他在分析立宪共和国或议会制共和国的存在时期、共和党人与保皇党人之间的斗争时写道:“在不同的占有形式上,在社会生存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的、表现独特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此外,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在思想家从理论上构造上层建筑的角度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物质生产领域中的对立,使得由各个意识形态阶层构成的上层建筑成为必要……”在《法兰西内战》初稿中论及农民时,说在农民的“经济差异的基础上,作为上层建筑,形成了大量互不相同的社会政治观点”。

马克思更多的是在社会政治结构、国家政权或政治行为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这里引述一些典型的论述作为例证。例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无产阶级,现今社会的最下层,如果不炸毁构成官方社会的整个上层,就不能抬起头来,挺起胸来。”这里的“全部上层建筑”主要是指资产阶级的国家政权。马克思在《马志尼和拿破仑》一文中则是在“国家的政治形式”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的。在《关于俄国废除农奴制的问题》一文中,马克思又有“国家全部上层建筑”的用法。他写道:“的确,要解放被压迫阶级而不损害靠压迫它过活的阶级,而不同时摧毁建立在这种阴暗社会基础上的国家全部上层建筑,是不可能的。”在《中国记事》一文中,马克思也是用政治上层建筑概念喻指国家政权。针对中国发生的太平天国革命,马克思这样评论道:“在东方各国,我们经常看到社会基础不动而夺取到政治上层建筑的人物和种族不断更迭的情形”。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中,马克思在论述剩余劳动的性质时,也几次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说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整个上层建筑”,即国家从事非直接生产活动的部门。他写道:工人用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剩余产品是除劳动阶级外的一切阶级存在的物质基础,是社会整个上层建筑存在的物质基础”。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二稿中使用上层建筑一词时,也赋予了政治结构的意义,并有“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这一上层建筑”的提法。在正式公开发表的《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在作为阶级统治机器的国家政权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是这样表述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连同其遍布各地的机关,即常备军、警察局、官厅、教会和法院——这些机关是按照系统的和等级的分工原则建立的——起源于专制君主制时代,当时它充当了新兴资产阶级社会反对封建制度的有力武器。……18世纪法国革命的大扫帚,把所有这些过去时代的残余都扫除干净,这样就从社会基地上清除了那些妨碍建立现代国家大厦这个上层建筑的最后障碍。”马克思在致尼·弗·丹尼尔逊的信中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也是用于揭示社会的政治结构,尽管1995年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将tiberbau译为“上部结构”,但该概念用于揭示社

转贴于

会的政治结构的意义并不因此而改变。马克思是在谈及铁路发展的作用时写道:“铁路网在居主导地位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出现,促使甚至迫使那些资本主义还局限在社会的少数点面上的国家在最短期间建立起它们的资本主义的上部结构”。

马克思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政治行为,是在《科布顿、布莱特和吉布森的失败》中议论英国时政,其意义具体指的是“内阁的擅权”。其行文是:“摧毁它的上层建筑,即内阁的擅权”。此外,马克思在《总委员会关于继承权的报告》中使用了“法律的上层建筑”提法,其意思就是指继承权:“我们应当同原因而不是同结果作斗争,同经济基础而不是同它的法律的上层建筑作斗争。假定生产资料从私有财产转变为公有财产,那时继承权(既然它具有某种社会意义)就会自行消亡,因为一个人死后留下的只能是他生前所有的东西”。

上层建筑概念用来喻指信用与虚拟资本、汇票等主要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著作和文章中。例如,马克思在《贸易和财政状况》一文中,在信贷与虚拟资本如银行券、债券类的意义上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他主要是引述伦敦的政府机关刊物《经济学家》的文字:“在这种资本的狭小基础上利用信贷建立起来的巨大上层建筑,不能不使人担忧。”马克思在摘录经济学家配第的《赋税论》时,其笔录中的上层建筑概念之意义与货币流通量有关。马克思摘引的配第的原话是:“我断定,这一点是平衡和衡量各个价值的基础;但是在它的上层建筑和实际应用中,我承认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和错综复杂的。”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的第3篇中,马克思在研究“商人资本的周转。商业利润和一般利润率”时,也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一般说来,商人和银行家自己的资本只是据以建立起巨大的上层建筑物的基础……”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第5篇第25章“信用和虚拟资本”中,引用上层建筑概念具体指汇票。他引述的是威·里瑟姆在《关于通货问题的通信》中的话:“汇票这个巨大的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由银行券和金的总额形成的基础之上的……”在《资本论》第3卷第5篇第27章“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中,马克思则是在信用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一个人实际拥有的或公众认为他拥有的资本本身,只是成为信用这个上层建筑的基础”。马克思在《论蒲鲁东》一文中,论及蒲鲁东主张建立无息信贷的银行并误解商品对货币的关系时,也是在信贷制度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他说:“蒲鲁东发明‘无本文由收集整理息信贷’和以这种信贷为基础的‘人民银行’(banque du peuple),是他在经济学上的最后的‘业绩’。……他的观点的理论基础产生于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要素即商品对货币的关系的误解,而实际的上层建筑不过是更老得多和制定得更好得多的方案的翻版而已。”

由上可见,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主要包含三种喻义:思想、观念,政治结构、政治权力及政治行为,信用与虚拟资本等。马克思在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对其所赋予的含义发生过转移变迁,即从喻指思想、观念到喻指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的变化,显然,说上层建筑是历史唯物主义有关国家、文化、社会意识、意识形态和政治的比喻性的集合名称是不周全的,它在使用过程中也不只是与基础(生产关系)相区别。

二、德、英、美等国学者对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的种种误解

柯尔希纳等人在《哲学概念词典》中对上层建筑的界说不周全表明德国学者对马克思有关上层建筑的文献缺乏系统全面的阅读,因而对上层建筑概念的理论造成误解。

对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存在误解甚至连德国著名学者哈贝马斯也不能免。在20世纪30年代,德国法兰克福学派中的一些马克思主义学者就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展开过讨论。但是该学派的学者并未深入研究和全面把握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学说,也未能用系统的观点和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只是片面地抓住马克思的某些论述做文章,他们在用社会实践的新发展来观照马克思的学说时走人了否定这一学说的境地。例如,尤尔根·哈贝马斯即用西方工业社会出现的国家资本主义现象来否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界限。在《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1968年)一书中,哈贝马斯这样指出:“自19世纪的后二十五年以来,在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出现了两种引人注目的发展趋势:第一,国家干预活动增加了;国家的这种干预活动必须保障[资本主义]制度的稳定性。第二,[科学]研究和技术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日益密切;这种相互依赖关系使得科学成了第一位的生产力。这两种趋势破坏了制度框架和目的理性活动的子系统的原有格局;而自由发展的资本主义曾经以这种格局显示过自身的优点。于是,运用马克思根据自由资本主义社会正确提出的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条件消失了。正像我所认为的那样,马尔库塞的基本论点——技术和科学今天也具有统治的合法性功能——为分析改变了的格局提供了钥匙。”“马克思在理论上揭露的公平交换的基本意识形态(diebasisideologie)实际上瓦解了。——社会的制度框架重新政治化了,它今天不再直接同生产关系,即同那种保障资本主义经济交往的私法制度相一致,以及同保障资产阶级国家制度的一般措施相适应。于是,经济体制同政治体制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政治不再仅仅是一种上层建筑现象。如果社会不再是‘独立的’——这曾经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真正新的东西——作为先于国家和给国家作基础的领域,用自我调节的方法维持自身的存在,那么,社会和国家也就不再处于马克思的理论所规定的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之中。”哈贝马斯在这里认为,在国家干预经济的资本主义时代,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就再不适用于社会和国家的分析。他由此而出发提出了重构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

对上层建筑概念误解的情况在英国学者那里也同样存在。英国学者认为马克思的“基础一上层建筑这种两分法事实上是一种错误的模式”,并认为还存在“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问题。英国学界自20世纪30-80年代,就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上层建筑能否与经济基础区分开来这类问题一直在进行争论,也提出了重构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乔治·莱尔因(jorge larrain)在1983年出版的《马克思主义与意识形态》一书中,用专门章节讨论了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并具体侧重“讨论意识形态与基础一上层建筑比喻”。莱尔因认为,“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传统的三维表现必须在意识的生产中得到检测。虽然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似乎限定在法律的政治的层面使用上层建筑概念,其他文本如《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的上层建筑概念则包括政治和意识两者。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三维表现想要表达的理念是社会意识形式不是自主的,它们不是来自于自身,其基础是在社会生产关系之中。”然而“不难看到,三 转贴于

维性比喻的一些喻含意义有可能导致混乱,也确实引起与它想要说明的意义正好相抵捂。”在1986年出版的《重构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莱尔因对一些否定马克思“基础一上层建筑两分法”的学者们的观点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他声称:对于“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问题,他已在自己的著作《马克思主义与意识形态》中作过论述,现在有必要探讨一下“批评家们的观点”。莱尔因写道:“也许,对基础一上层建筑比喻的最常见的批评是,人们无法准确地把经济结构与法律的和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区分开来。这种批评的目的是要说明,如果不能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区分开来,那就不能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普兰茨认为,‘每一种社会活动都包含意识在内,因此,把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相对照容易使人产生误解,因为这种对照意味着二者有明显的差异,(普兰茨,1971年,第42页)。海伯罗尔也认为,意识要素充满整个社会有机体,人们很难‘划定物质领域的界限’(海伯罗尔,1981年,第48页)。--莱夫坚持认为,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无法与经济结构相分离,总的说来,‘基础——层建筑这种两分法事实上是一种错误的模式’(莱夫:《马克思主义的批判》,1961年,第172、174页);在费尔恩和阿克顿那里,可以看到同样的观点(费尔恩:《马克思的历史概念》,1939年,第101页;阿克顿:《时代的幻想》,1955年,第164—165、167页)”。从莱尔因所作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他提到的这些马克思主义学者基本上都否定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只不过否定的角度各有不同:有的学者是因为把上层建筑理解为社会意识,把经济基础理解为社会存在而得出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则认为上层建筑与经济结构本身无法分离。不过,莱尔因接着指出英国学者科亨从两个方面反击了这些指责:“第一,他说明对基础和上层建筑作出区分是可能的,因为无需借助法律概念就可对经济结构作出规定;第二,把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区分开来也是可能的,因为在社会存在的定义中,不包括思想要素的运用”。但莱尔因认为科亨“把意识从上层建筑中排除出去,确实消除了基础——上层建筑结构中的某些问题,但它并没有解决怎样认识意识的决定作用这一问题”。科亨的努力不是完全没有成功,“但收效甚微”。莱尔因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看法,是因为他也没有系统研究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因而陷入所谓“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问题中难以自拔。

美国有些学者对上层建筑理论亦存在误解,一些对马克思的“世界观结构”理论持批判态度的美国学者更是否定马克思的经济结构和上层建筑理论。例如,约翰·麦克莫策(john mcmurtry)认为马克思的“生产关系”概念大有问题,即它意含着技术型关系、所有权关系和市场关系。由于马克思在《(政治本文由收集整理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认为所有权关系这种“财产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那“‘实质的’生产关系和法律的上层建筑之间的区别就会扫落在地”。如果说其中几种关系同时存在的话,这就模糊不清了,那马克思不是存心困惑我们就是存心欺骗我们。麦克莫策认为,“马克思理论中的最关键的范畴——生产关系——是一密码。当去解码时,马克思弃我们于‘混乱的地狱’。”从对生产关系的这种理解出发,麦克莫策进而指出:何谓“法律的政治上层建筑”也不清楚。一方面,这种上层建筑交叠于如在上面所说的那种生产关系的方式里,“即是说,被上层建筑规定的财产关系难以与生产关系构成的经济基础区别。另一方面,制度的上层建筑深深契人生产力的实施之中——所有工序都受制于一些非技术类的规则和法律——这就不能认为这两者是可分开的。因法律一政治的上层建筑以某种方式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牵涉,这样马克思视它为一种明显的社会的因素就好像是在概念上变的戏法。”麦克莫策这里其实已经接触到问题的实质,可是由于他持反对马克思的立场,最后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说明,反而从他手中溜走了。

美国当代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弗·杰姆逊也是因为误解上层建筑理论而认为马克思对基础和上层建筑经典式的区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得不能令人满意。他在《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一书中这样指出:“意识形态理论是马克思对异化的认识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对意识分析和文化分析最有独创性的贡献之一。这一理论属于十九世纪所特有的对意识的复杂性的研究成果,这一理论也许首先可以看成是弗洛伊德尔后所称的思想界的‘哥白尼式革命’的一个阶段。”但是,在社会自身发生改变的今天,“马克思经典式的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区分越来越不令人满意,这种区分似乎可以将基础和上层建筑绝然分开”。

这些西方国家的学者根据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政治变化过程中出现的许多新的复杂情况,企图重构历史唯物主义,这本身具有积极意义。但他们根本否定马克思的作为政治的上层建筑概念则未免有失轻率。哈贝马斯等人认为在国家干预经济的资本主义时代,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就再不适用于社会和国家的分析,因为政治不再仅仅是一种上层建筑现象,社会不再是“独立的”作为先于国家和给国家作基础的领域。这种观点形成的主要原因在于他没有从系统观出发深入研究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并且只看到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混合生长的一面,没有看到上层建筑仍有独立发展的一面。无论社会政治结构怎样演化,也无论怎样因政治的经济功能日益突出而使政治形式多样化、网络化,但社会政治结构的核心地带仍然是可以确定的。上层建筑作为社会中一个重要子系统的地位永远不会从社会中消失或溶解于另一个子系统经济基础中。莱夫、普兰茨等人认为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无法与经济结构相分离,因为每一种社会活动都包含“意识”在内等说法,其原因是未在政治结构意义上理解上层建筑,未仔细辨别马克思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所赋含义的转移变化;或受苏联理论界人士解释的影响,例如把社会意识置于上层建筑的核心或将其作为一种并列的上层建筑形式的影响,于是产生了莱尔因所说的那种理解困难。同样,杰姆逊也是因为把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完全等同为上层建筑理论,才会产生“马克思对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区分越来越不令人满意”的看法。麦克莫策认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有关所有权关系这种“财产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的提法,会导致“实质的”生产关系和法律的上层建筑之间的区别“扫落在地”。他看到了被上层建筑规定的财产关系难以与生产关系构成的经济基础区别,制度的上层建筑深深契入生产力的实施之中,却从此出发用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内在相关联的一面来否定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区别的一面,可惜却得出了否定上层建筑理论的错误结论。

归结起来看,国外学者所谓难以划清上层建 转贴于

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界限问题的成因主要在于两个方面:(1)由于现代社会中政治的经济功能大大加强,作为国家政权的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混合生长的情况突出,导致他们否定上层建筑的独立存在。(2)由于对“观念的上层建筑”关注较多,又受苏联理论界尤其是斯大林有关上层建筑“定义”的影响,把社会意识看作是上层建筑的核心,便产生了所谓“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难题。其实,这个所谓的难题只需要运用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和系统方法即可解决。然而,这些学者在没有弄清问题本身的前提下去否定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并且企图重构历史唯物主义,这只能混淆问题而不可能解决重构的问题。

三、西方学者误解上层建筑概念的其他因素分析

百余年来,马克思的上层建筑概念中包含的思想观念和政治结构或国家政权意义被学界引述、研究和争论,因为它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息息相关,涉及人类社会的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两大领域。这不仅是西方国家学界争论的问题,也是苏联和中国学界尤其是中国学界长期以来争议不休的问题。这种情况,首先可从语言学寻找原因。考茨基在1927年出版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一书中指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说明“造成了一些奇奇怪怪的误解和解释”。“这种情况,一部分也许是由于马克思在这里使用比喻而引起的。比喻即使用得十分恰当,也永远是不完全的,会被按照字面去解释的人误解。”考茨基指出上层建筑这一比喻性概念会被按照字面去解释的人误解的看法十分正确。

确实如考茨基所说,上层建筑这一比喻性概念已造成历史性误解。这也许是语言文字的本性使然。马克思在表述上层建筑时使用了灵活多变的话语,但他使用的是传统人工语言之一的字符语言(又称书面文字语言)。这种语言虽然能够突破时空定位限制进行表意传情,但它毕竟不是数学语言(如爱因斯坦质能方程式:e=mc2)或数码语言(数字和代码语言,如计算机语言)那样内涵精确、极度抽象并呈中性化、能够完全突破时一空定位的约束。传统字符语言虽然每一独立的意符及引申外延一经约定俗成其所指意义就明确无误,有一些能够长期保持不变,但也有许多有关人类社会的意符却会随时而变。这就会造成读者对作者的误解,尤其当读者面对那些超时空的书面文字语言时,这种误解的可能性就会增加。故此,当今天的读者在阅读和理解一个多世纪前马克思的著作时,由于存在巨大的时空距离,在一定程度上会发生误读误解就在所难免。字符语言文字的另一个特点是,它不仅带有情感色彩,而且还有比喻、隐喻、讽刺、影射、反语等非字面含义。如果读者与作者不处于共同的文化背景中,或只按字面意义去进行理解,就不能准确把握作者在文字中的表意传情,准会发生误解。

当然,重要的原因是西方学者没有全面、系统阅读马克思有关上层建筑的文献,没有把握上层建筑的全部喻义。上层建筑概念包括信用和虚拟资本、思想观念和政治结构、政治权力等含义,在争论中西方学者基本没有关注或涉及。从语言学角度说,这本身就是最好的解释:信用与虚拟资本这些属于政治经济学、尤其是金融学领域的内容最需要的是概念明晰、观点清楚,比喻性的说法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记载这些内容的文字虽然同样含藏于马克思著作中,以文本形式存在,但并没有进入理论界的视野,理论界和哲学界将它们似乎忘却了。至少,从当年马克思的追随者和第二国际的理论家,到苏联、中国及东欧诸国的理论界和哲学界,再到现代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学界,几乎没有人提及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中所包含的信用与虚拟资本等内容。

上层建筑概念的多种含义表明,对马克思的每一次上层建筑概念具体使用需要具体分析,不能任意将其含义混淆或任意换用,也不能将其全部含义字典式地罗列起来,如不能因马克思用上层建筑喻指过信贷就把“信贷上层建筑”也列入上层建筑总概念。并且,马克思在使用上层建筑一词时,随着他思想的发展,他在对上层建筑内涵的赋予上也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即从喻指思想、观念到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特别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法文版《资本论》等经典著作中,马克思更加确定地赋予了“法律的政治的”内涵而舍去了意识的内涵。这表明,以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发表为界,马克思在对上层建筑内涵的赋予上发生历史性的变化和根本性的转移。也正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深刻思想和巨大影响,理论界、哲学界更加关心它涉及的思想、观念和政治结构、国家政权方面的内容。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回顾自己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历史再次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是这样表述的:“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他还指出:“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这里,马克思的意思十分明朗: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在社会经济结构之上,竖立着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同时有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意识形式。显然,上层建筑的含义在这里发生了根本性转移和变化。马克思在使用这一概念时已经不是用来指称社会意识,而是用来指称与经济结构相对称的政治结构。并且,上层建筑含义由意识的规定向政治结构的规定转移、变化后,在马克思那里不断得到强化。1872年,马克思在法文版《资本论》中更加明确地在“法律的政治的”结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他在《资本论》(第1辑)第1卷第1章的第31个脚注中引述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这段话。但马克思在引用中作修改时不仅把直接引证变成间接引语,并且把“是有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相适应的现实基础”一语作了删改:“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从这种生产方式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简言之,社会的经济结构,是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普遍支配着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发展。”马克思的这一删改把上层建筑的规定变得简单、明白,“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一语删除后,社会意识形式不再被表述为一种独立的上层建筑形式与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并立或外在地结成一体的东西了。这同时为后人理解他的上层建筑概念意义重心的转移提供了重要文本依据。

不像国外学者所说的那样,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基础一上层建筑两分法”。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等 转贴于

建筑比例的概念范文第15篇

德、英、美等国的学者包括一些马克思主义学者,对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同样缺乏深入研究。由于他们对马克思有关上层建筑的论述没有全面把握,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种种误解。本文仅对此作些剖析。

一、德国学者的上层建筑定义之缺陷

1998年,德国学者柯尔希纳、米夏利斯在《哲学概念词典》中对上层建筑是这样界说的:“上层建筑(nberbau):历史唯物主义有关国家、文化、社会意识、意识形态和政治的比喻性的集合名称,与基础(生产关系)相区别”。这个词条指出上层建筑是“比喻性”名称,但从中可以看出词条编写者没有悉心研究马克思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所赋予的各种不同意义,以及这些不同意义之间曾发生过转变,因而导致他们对这一概念的内涵作出大杂烩式的说明且具有随意性。词条把马克思并没有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过的文化、意识形态也列举其中,又根本忽略马克思曾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过信用与虚拟资本这类内容,因而它貌似全面但实际存在缺陷。

其实,马克思使用上层建筑这个比喻性概念时灵活多变、赋予它复杂多样的含义。这些含义主要有三种:思想、观念,政治结构、政治权力及政治行为,信用与虚拟资本等。上层建筑概念的含义还曾从喻指思想、观念到喻指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变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喻指思想、意识,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法文版《资本论》等著作中则赋予“法律的政治的”内涵而舍去了意识的内涵。柯尔希纳、米夏利斯的上层建筑定义中不仅未提及信用与虚拟资本方面的内容,也根本没有说明上层建筑概念的含义曾从喻指思想、观念到喻指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变迁,只是将国家、文化、社会意识、意识形态和政治等概念并列在一起,称它们是“比喻性的集合名称”。这显然失之笼统而缺乏精确。

只要具体分析上层建筑这个比喻性概念所喻指的思想、观念,政治结构、政治权力及政治行为,信用与虚拟资本等含义,就可以知道其缺陷何在。

例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等文献中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过思想、观念,他主要是借助这一概念去说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揭示社会意识是超出社会存在之上的“上层建筑”。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市民社会这种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及其作用时,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上,即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意义上首次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所指的是一种“观念的上层建筑”或“思想上层建筑”。他们指出真正的市民社会“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他们在该书中还有“整个思想上层建筑”的提法。但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再次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赋予了更加复杂的含义。他在分析立宪共和国或议会制共和国的存在时期、共和党人与保皇党人之间的斗争时写道:“在不同的占有形式上,在社会生存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的、表现独特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此外,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在思想家从理论上构造上层建筑的角度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物质生产领域中的对立,使得由各个意识形态阶层构成的上层建筑成为必要……”在《法兰西内战》初稿中论及农民时,说在农民的“经济差异的基础上,作为上层建筑,形成了大量互不相同的社会政治观点”。

马克思更多的是在社会政治结构、国家政权或政治行为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这里引述一些典型的论述作为例证。例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无产阶级,现今社会的最下层,如果不炸毁构成官方社会的整个上层,就不能抬起头来,挺起胸来。”这里的“全部上层建筑”主要是指资产阶级的国家政权。马克思在《马志尼和拿破仑》一文中则是在“国家的政治形式”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的。在《关于俄国废除农奴制的问题》一文中,马克思又有“国家全部上层建筑”的用法。他写道:“的确,要解放被压迫阶级而不损害靠压迫它过活的阶级,而不同时摧毁建立在这种阴暗社会基础上的国家全部上层建筑,是不可能的。”在《中国记事》一文中,马克思也是用政治上层建筑概念喻指国家政权。针对中国发生的太平天国革命,马克思这样评论道:“在东方各国,我们经常看到社会基础不动而夺取到政治上层建筑的人物和种族不断更迭的情形”。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中,马克思在论述剩余劳动的性质时,也几次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说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整个上层建筑”,即国家从事非直接生产活动的部门。他写道:工人用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剩余产品是除劳动阶级外的一切阶级存在的物质基础,是社会整个上层建筑存在的物质基础”。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二稿中使用上层建筑一词时,也赋予了政治结构的意义,并有“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这一上层建筑”的提法。在正式公开发表的《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在作为阶级统治机器的国家政权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是这样表述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连同其遍布各地的机关,即常备军、警察局、官厅、教会和法院——这些机关是按照系统的和等级的分工原则建立的——起源于专制君主制时代,当时它充当了新兴资产阶级社会反对封建制度的有力武器。……18世纪法国革命的大扫帚,把所有这些过去时代的残余都扫除干净,这样就从社会基地上清除了那些妨碍建立现代国家大厦这个上层建筑的最后障碍。”马克思在致尼·弗·丹尼尔逊的信中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也是用于揭示社会的政治结构,尽管1995年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将tiberbau译为“上部结构”,但该概念用于揭示社

转贴于论文联盟

会的政治结构的意义并不因此而改变。马克思是在谈及铁路发展的作用时写道:“铁路网在居主导地位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出现,促使甚至迫使那些资本主义还局限在社会的少数点面上的国家在最短期间建立起它们的资本主义的上部结构”。

马克思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政治行为,是在《科布顿、布莱特和吉布森的失败》中议论英国时政,其意义具体指的是“内阁的擅权”。其行文是:“摧毁它的上层建筑,即内阁的擅权”。此外,马克思在《总委员会关于继承权的报告》中使用了“法律的上层建筑”提法,其意思就是指继承权:“我们应当同原因而不是同结果作斗争,同经济基础而不是同它的法律的上层建筑作斗争。假定生产资料从私有财产转变为公有财产,那时继承权(既然它具有某种社会意义)就会自行消亡,因为一个人死后留下的只能是他生前所有的东西”。

上层建筑概念用来喻指信用与虚拟资本、汇票等主要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著作和文章中。例如,马克思在《贸易和财政状况》一文中,在信贷与虚拟资本如银行券、债券类的意义上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他主要是引述伦敦的政府机关刊物《经济学家》的文字:“在这种资本的狭小基础上利用信贷建立起来的巨大上层建筑,不能不使人担忧。”马克思在摘录经济学家配第的《赋税论》时,其笔录中的上层建筑概念之意义与货币流通量有关。马克思摘引的配第的原话是:“我断定,这一点是平衡和衡量各个价值的基础;但是在它的上层建筑和实际应用中,我承认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和错综复杂的。”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的第3篇中,马克思在研究“商人资本的周转。商业利润和一般利润率”时,也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一般说来,商人和银行家自己的资本只是据以建立起巨大的上层建筑物的基础……”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第5篇第25章“信用和虚拟资本”中,引用上层建筑概念具体指汇票。他引述的是威·里瑟姆在《关于通货问题的通信》中的话:“汇票这个巨大的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由银行券和金的总额形成的基础之上的……”在《资本论》第3卷第5篇第27章“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中,马克思则是在信用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一个人实际拥有的或公众认为他拥有的资本本身,只是成为信用这个上层建筑的基础”。马克思在《论蒲鲁东》一文中,论及蒲鲁东主张建立无息信贷的银行并误解商品对货币的关系时,也是在信贷制度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他说:“蒲鲁东发明‘无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息信贷’和以这种信贷为基础的‘人民银行’(banque du peuple),是他在经济学上的最后的‘业绩’。……他的观点的理论基础产生于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要素即商品对货币的关系的误解,而实际的上层建筑不过是更老得多和制定得更好得多的方案的翻版而已。”

由上可见,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主要包含三种喻义:思想、观念,政治结构、政治权力及政治行为,信用与虚拟资本等。马克思在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对其所赋予的含义发生过转移变迁,即从喻指思想、观念到喻指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的变化,显然,说上层建筑是历史唯物主义有关国家、文化、社会意识、意识形态和政治的比喻性的集合名称是不周全的,它在使用过程中也不只是与基础(生产关系)相区别。

二、德、英、美等国学者对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的种种误解

柯尔希纳等人在《哲学概念词典》中对上层建筑的界说不周全表明德国学者对马克思有关上层建筑的文献缺乏系统全面的阅读,因而对上层建筑概念的理论造成误解。

对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存在误解甚至连德国著名学者哈贝马斯也不能免。在20世纪30年代,德国法兰克福学派中的一些马克思主义学者就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展开过讨论。但是该学派的学者并未深入研究和全面把握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学说,也未能用系统的观点和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只是片面地抓住马克思的某些论述做文章,他们在用社会实践的新发展来观照马克思的学说时走人了否定这一学说的境地。例如,尤尔根·哈贝马斯即用西方工业社会出现的国家资本主义现象来否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界限。在《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1968年)一书中,哈贝马斯这样指出:“自19世纪的后二十五年以来,在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出现了两种引人注目的发展趋势:第一,国家干预活动增加了;国家的这种干预活动必须保障[资本主义]制度的稳定性。第二,[科学]研究和技术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日益密切;这种相互依赖关系使得科学成了第一位的生产力。这两种趋势破坏了制度框架和目的理性活动的子系统的原有格局;而自由发展的资本主义曾经以这种格局显示过自身的优点。于是,运用马克思根据自由资本主义社会正确提出的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条件消失了。正像我所认为的那样,马尔库塞的基本论点——技术和科学今天也具有统治的合法——为分析改变了的格局提供了钥匙。”“马克思在理论上揭露的公平交换的基本意识形态(diebasisideologie)实际上瓦解了。——社会的制度框架重新政治化了,它今天不再直接同生产关系,即同那种保障资本主义经济交往的私法制度相一致,以及同保障资产阶级国家制度的一般措施相适应。于是,经济体制同政治体制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政治不再仅仅是一种上层建筑现象。如果社会不再是‘独立的’——这曾经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真正新的东西——作为先于国家和给国家作基础的领域,用自我调节的方法维持自身的存在,那么,社会和国家也就不再处于马克思的理论所规定的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之中。”哈贝马斯在这里认为,在国家干预经济的资本主义时代,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就再不适用于社会和国家的分析。他由此而出发提出了重构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

对上层建筑概念误解的情况在英国学者那里也同样存在。英国学者认为马克思的“基础一上层建筑这种两分法事实上是一种错误的模式”,并认为还存在“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问题。英国学界自20世纪30-80年代,就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上层建筑能否与经济基础区分开来这类问题一直在进行争论,也提出了重构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乔治·莱尔因(jorge larrain)在1983年出版的《马克思主义与意识形态》一书中,用专门章节讨论了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并具体侧重“讨论意识形态与基础一上层建筑比喻”。莱尔因认为,“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传统的三维表现必须在意识的生产中得到检测。虽然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似乎限定在法律的政治的层面使用上层建筑概念,其他文本如《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的上层建筑概念则包括政治和意识两者。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三维表现想要表达的理念是社会意识形式不是自主的,它们不是来自于自身,其基础是在社会生产关系之中。”然而“不难看到,三 转贴于论文联盟

维性比喻的一些喻含意义有可能导致混乱,也确实引起与它想要说明的意义正好相抵捂。”在1986年出版的《重构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莱尔因对一些否定马克思“基础一上层建筑两分法”的学者们的观点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他声称:对于“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问题,他已在自己的著作《马克思主义与意识形态》中作过论述,现在有必要探讨一下“批评家们的观点”。莱尔因写道:“也许,对基础一上层建筑比喻的最常见的批评是,人们无法准确地把经济结构与法律的和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区分开来。这种批评的目的是要说明,如果不能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区分开来,那就不能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普兰茨认为,‘每一种社会活动都包含意识在内,因此,把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相对照容易使人产生误解,因为这种对照意味着二者有明显的差异,(普兰茨,1971年,第42页)。海伯罗尔也认为,意识要素充满整个社会有机体,人们很难‘划定物质领域的界限’(海伯罗尔,1981年,第48页)。--莱夫坚持认为,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无法与经济结构相分离,总的说来,‘基础——层建筑这种两分法事实上是一种错误的模式’(莱夫:《马克思主义的批判》,1961年,第172、174页);在费尔恩和阿克顿那里,可以看到同样的观点(费尔恩:《马克思的历史概念》,1939年,第101页;阿克顿:《时代的幻想》,1955年,第164—165、167页)”。从莱尔因所作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他提到的这些马克思主义学者基本上都否定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只不过否定的角度各有不同:有的学者是因为把上层建筑理解为社会意识,把经济基础理解为社会存在而得出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则认为上层建筑与经济结构本身无法分离。不过,莱尔因接着指出英国学者科亨从两个方面反击了这些指责:“第一,他说明对基础和上层建筑作出区分是可能的,因为无需借助法律概念就可对经济结构作出规定;第二,把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区分开来也是可能的,因为在社会存在的定义中,不包括思想要素的运用”。但莱尔因认为科亨“把意识从上层建筑中排除出去,确实消除了基础——上层建筑结构中的某些问题,但它并没有解决怎样认识意识的决定作用这一问题”。科亨的努力不是完全没有成功,“但收效甚微”。莱尔因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看法,是因为他也没有系统研究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因而陷入所谓“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问题中难以自拔。

美国有些学者对上层建筑理论亦存在误解,一些对马克思的“世界观结构”理论持批判态度的美国学者更是否定马克思的经济结构和上层建筑理论。例如,约翰·麦克莫策(john mcmurtry)认为马克思的“生产关系”概念大有问题,即它意含着技术型关系、所有权关系和市场关系。由于马克思在《(政治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认为所有权关系这种“财产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那“‘实质的’生产关系和法律的上层建筑之间的区别就会扫落在地”。如果说其中几种关系同时存在的话,这就模糊不清了,那马克思不是存心困惑我们就是存心欺骗我们。麦克莫策认为,“马克思理论中的最关键的范畴——生产关系——是一密码。当去解码时,马克思弃我们于‘混乱的地狱’。”从对生产关系的这种理解出发,麦克莫策进而指出:何谓“法律的政治上层建筑”也不清楚。一方面,这种上层建筑交叠于如在上面所说的那种生产关系的方式里,“即是说,被上层建筑规定的财产关系难以与生产关系构成的经济基础区别。另一方面,制度的上层建筑深深契人生产力的实施之中——所有工序都受制于一些非技术类的规则和法律——这就不能认为这两者是可分开的。因法律一政治的上层建筑以某种方式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牵涉,这样马克思视它为一种明显的社会的因素就好像是在概念上变的戏法。”麦克莫策这里其实已经接触到问题的实质,可是由于他持反对马克思的立场,最后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说明,反而从他手中溜走了。

美国当代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弗·杰姆逊也是因为误解上层建筑理论而认为马克思对基础和上层建筑经典式的区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得不能令人满意。他在《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一书中这样指出:“意识形态理论是马克思对异化的认识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对意识分析和文化分析最有独创性的贡献之一。这一理论属于十九世纪所特有的对意识的复杂性的研究成果,这一理论也许首先可以看成是弗洛伊德尔后所称的思想界的‘哥白尼式革命’的一个阶段。”但是,在社会自身发生改变的今天,“马克思经典式的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区分越来越不令人满意,这种区分似乎可以将基础和上层建筑绝然分开”。

这些西方国家的学者根据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政治变化过程中出现的许多新的复杂情况,企图重构历史唯物主义,这本身具有积极意义。但他们根本否定马克思的作为政治的上层建筑概念则未免有失轻率。哈贝马斯等人认为在国家干预经济的资本主义时代,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就再不适用于社会和国家的分析,因为政治不再仅仅是一种上层建筑现象,社会不再是“独立的”作为先于国家和给国家作基础的领域。这种观点形成的主要原因在于他没有从系统观出发深入研究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并且只看到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混合生长的一面,没有看到上层建筑仍有独立发展的一面。无论社会政治结构怎样演化,也无论怎样因政治的经济功能日益突出而使政治形式多样化、网络化,但社会政治结构的核心地带仍然是可以确定的。上层建筑作为社会中一个重要子系统的地位永远不会从社会中消失或溶解于另一个子系统经济基础中。莱夫、普兰茨等人认为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无法与经济结构相分离,因为每一种社会活动都包含“意识”在内等说法,其原因是未在政治结构意义上理解上层建筑,未仔细辨别马克思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所赋含义的转移变化;或受苏联理论界人士解释的影响,例如把社会意识置于上层建筑的核心或将其作为一种并列的上层建筑形式的影响,于是产生了莱尔因所说的那种理解困难。同样,杰姆逊也是因为把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完全等同为上层建筑理论,才会产生“马克思对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区分越来越不令人满意”的看法。麦克莫策认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有关所有权关系这种“财产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的提法,会导致“实质的”生产关系和法律的上层建筑之间的区别“扫落在地”。他看到了被上层建筑规定的财产关系难以与生产关系构成的经济基础区别,制度的上层建筑深深契入生产力的实施之中,却从此出发用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内在相关联的一面来否定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区别的一面,可惜却得出了否定上层建筑理论的错误结论。

归结起来看,国外学者所谓难以划清上层建 转贴于论文联盟

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界限问题的成因主要在于两个方面:(1)由于现代社会中政治的经济功能大大加强,作为国家政权的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混合生长的情况突出,导致他们否定上层建筑的独立存在。(2)由于对“观念的上层建筑”关注较多,又受苏联理论界尤其是斯大林有关上层建筑“定义”的影响,把社会意识看作是上层建筑的核心,便产生了所谓“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难题。其实,这个所谓的难题只需要运用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和系统方法即可解决。然而,这些学者在没有弄清问题本身的前提下去否定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并且企图重构历史唯物主义,这只能混淆问题而不可能解决重构的问题。

三、西方学者误解上层建筑概念的其他因素分析

百余年来,马克思的上层建筑概念中包含的思想观念和政治结构或国家政权意义被学界引述、研究和争论,因为它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息息相关,涉及人类社会的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两大领域。这不仅是西方国家学界争论的问题,也是苏联和中国学界尤其是中国学界长期以来争议不休的问题。这种情况,首先可从语言学寻找原因。考茨基在1927年出版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一书中指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说明“造成了一些奇奇怪怪的误解和解释”。“这种情况,一部分也许是由于马克思在这里使用比喻而引起的。比喻即使用得十分恰当,也永远是不完全的,会被按照字面去解释的人误解。”考茨基指出上层建筑这一比喻性概念会被按照字面去解释的人误解的看法十分正确。

确实如考茨基所说,上层建筑这一比喻性概念已造成历史性误解。这也许是语言文字的本性使然。马克思在表述上层建筑时使用了灵活多变的话语,但他使用的是传统人工语言之一的字符语言(又称书面文字语言)。这种语言虽然能够突破时空定位限制进行表意传情,但它毕竟不是数学语言(如爱因斯坦质能方程式:e=mc2)或数码语言(数字和代码语言,如计算机语言)那样内涵精确、极度抽象并呈中性化、能够完全突破时一空定位的约束。传统字符语言虽然每一独立的意符及引申外延一经约定俗成其所指意义就明确无误,有一些能够长期保持不变,但也有许多有关人类社会的意符却会随时而变。这就会造成读者对作者的误解,尤其当读者面对那些超时空的书面文字语言时,这种误解的可能性就会增加。故此,当今天的读者在阅读和理解一个多世纪前马克思的著作时,由于存在巨大的时空距离,在一定程度上会发生误读误解就在所难免。字符语言文字的另一个特点是,它不仅带有情感色彩,而且还有比喻、隐喻、讽刺、影射、反语等非字面含义。如果读者与作者不处于共同的文化背景中,或只按字面意义去进行理解,就不能准确把握作者在文字中的表意传情,准会发生误解。

当然,重要的原因是西方学者没有全面、系统阅读马克思有关上层建筑的文献,没有把握上层建筑的全部喻义。上层建筑概念包括信用和虚拟资本、思想观念和政治结构、政治权力等含义,在争论中西方学者基本没有关注或涉及。从语言学角度说,这本身就是最好的解释:信用与虚拟资本这些属于政治经济学、尤其是金融学领域的内容最需要的是概念明晰、观点清楚,比喻性的说法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记载这些内容的文字虽然同样含藏于马克思著作中,以文本形式存在,但并没有进入理论界的视野,理论界和哲学界将它们似乎忘却了。至少,从当年马克思的追随者和第二国际的理论家,到苏联、中国及东欧诸国的理论界和哲学界,再到现代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学界,几乎没有人提及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中所包含的信用与虚拟资本等内容。

上层建筑概念的多种含义表明,对马克思的每一次上层建筑概念具体使用需要具体分析,不能任意将其含义混淆或任意换用,也不能将其全部含义字典式地罗列起来,如不能因马克思用上层建筑喻指过信贷就把“信贷上层建筑”也列入上层建筑总概念。并且,马克思在使用上层建筑一词时,随着他思想的发展,他在对上层建筑内涵的赋予上也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即从喻指思想、观念到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特别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法文版《资本论》等经典著作中,马克思更加确定地赋予了“法律的政治的”内涵而舍去了意识的内涵。这表明,以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发表为界,马克思在对上层建筑内涵的赋予上发生历史性的变化和根本性的转移。也正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深刻思想和巨大影响,理论界、哲学界更加关心它涉及的思想、观念和政治结构、国家政权方面的内容。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回顾自己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历史再次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是这样表述的:“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他还指出:“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这里,马克思的意思十分明朗: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在社会经济结构之上,竖立着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同时有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意识形式。显然,上层建筑的含义在这里发生了根本性转移和变化。马克思在使用这一概念时已经不是用来指称社会意识,而是用来指称与经济结构相对称的政治结构。并且,上层建筑含义由意识的规定向政治结构的规定转移、变化后,在马克思那里不断得到强化。1872年,马克思在法文版《资本论》中更加明确地在“法律的政治的”结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他在《资本论》(第1辑)第1卷第1章的第31个脚注中引述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这段话。但马克思在引用中作修改时不仅把直接引证变成间接引语,并且把“是有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相适应的现实基础”一语作了删改:“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从这种生产方式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简言之,社会的经济结构,是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普遍支配着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发展。”马克思的这一删改把上层建筑的规定变得简单、明白,“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一语删除后,社会意识形式不再被表述为一种独立的上层建筑形式与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并立或外在地结成一体的东西了。这同时为后人理解他的上层建筑概念意义重心的转移提供了重要文本依据。

不像国外学者所说的那样,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基础一上层建筑两分法”。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等 转贴于论文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