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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发票管理规定范文

工程发票管理规定

工程发票管理规定范文第1篇

(重庆大学,重庆沙坪坝区400044)

内容提要:财政票据既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重要凭证,也是非税收入管理的源头,其研究的深入及创新不仅有助于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尤其对发挥财政票据职能有显著的帮助。本文以财政票据管理工作为例,研究现行财政票据管理模式及其工作成效,分析财政票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当前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背景下,就如何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行为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 :地方财政 票据管理 收缴 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F810.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544( 2015)09-0081-04

[收稿日期]2014-10-16

[作者简介]孟卫东,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机制设计与战略管理;冯冰清,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术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机制设计。

[基金项目]本文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71102178。

财政票据既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重要凭证,也是非税收入管理的源头。加强地方财政票据的管理,对于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水平,规范财经秩序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对地方财政票据管理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结合当前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背景,就如何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行为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地方财政票据管理现状

现行财政票据主要分为非税收人类票据、结算类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三类。非税收人类票据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结算类票据主要是指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其他财政票据包括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医疗收费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和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各地财政票据分类、印制规格和要素大致相同,但财政票据的具体数目视其专用票据的多少差异很大。近年来,随着收费政策变化和财政票据管理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各地财政票据逐步归并。以重庆市为例,2006年首次改版后财政票据共有50种,至2014年已缩减为38种,分为非税收人类票据18种,结算类票据1种,其他财政票据19种;在其他票据中包含社保票据4种,医疗票据7种,其他票据8种。

目前来看,我国绝大多数省(市)采取“统一印制、分级管理”模式,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财政票据的印制、销毁和监管工作,同时负责省本级单位财政票据申领、发放、核销工作;地市及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申领、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管工作;财政票据使用单位(执收执罚单位)负责本单位领用票据的使用、保管,并协助财政部门做好票据核销和销毁工作。同时,也有少数地区采取省级财政统一票样,地市及县级财政自行印刷、分级管理的模式。

为了规范财政票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2010年以来,财政部先后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号)、《关于行政事业性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0]111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12号)、《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73号)等文件。2012年10月出台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财政票据管理进行了系统规范,明确了财政票据的种类、适用范围和基本内容,规范了财政票据的领购、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全过程,提出了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的改革方向。《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对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保障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初步形成了国家层面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框架。

各地结合财政部有关票据管理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和财政票据管理规范性文件,为地方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如重庆市在2003年经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令的方式出台了《重庆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为了创新财政票据管理方式,自2010年起,各地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已有部分省级财政开始使用网络版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如重庆市依托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整合开发,大力推进财政网络票据,手工票据被严格限制并逐步减少使用范围。在其新系统中,合理划分了财政部门、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和银行三方的管理职责,结合非税政策相关文件及信息系统所具备的流程固化特性,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和制度执行,并建立重庆非税收入网(fs.cq.gov.cn)门户网站,支持三方对账、数据查询、政策咨询、票据查验、业务办理等多项行政服务功能,为今后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打下基础。

二、财政票据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各级审计监督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财政票据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财政票据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信息不对称,存在一定的监管难度和管控风险,手工开票还占有相当比例,不利于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对照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相关要求,地方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在制度层面、管理层面以及信息化建设上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管控风险,有些是新情况、新问题,亟需认真研究解决。

(一)制度缺陷分析

1.财政票据仍缺乏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办法。如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入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农村经济组织票据等,目前只在地方暂行办法层面作出规定,或由农村村民委员会自理,缺乏部级指令层面的统一规范,在现实中已暴露出违规使用票据等情况,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潜在的负面影响。

2.财政票据核销、销毁相关规定过于笼统粗疏,具体核销工作不尽规范统一。特别是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中提出“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这一要求后,部分省市地区不能满足票据自动核销要求,仍停留在人工操作,致使票据核销、销毁过程存在操作风险。

3.财政票据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范围界定不清。如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四章财政票据的领购与发放中第十九条“财政票据实行凭证领购、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其中“核旧领新”缺乏权威的、统一的法律解释;再如《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对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采取处罚措施,而非针对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管理缺陷分析

1.财政票据使用环节存在诸多问题,如执收单位填制手工票据要素不齐,银行重新录入差错率高;非税收入缴款金额需要人工逐笔核对,一些非税收入项目入库后无法正确归集到相应的类别和科目,对账难度较大;社团或单位将捐赠票据用于逃避税收、摊派规费等目的;乡镇政府违规向当地企业开具捐赠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收取资金,用于弥补经费缺口;票据遗失较为普遍,甚至混用财政票据私设“小金库”或侵占国有资产。

2.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力量薄弱,绝大多数县级财政票据监管岗位人数仅为1-2人,用票单位普遍在200-300个之间,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更多体现在向上级财政部门申领票据、向本级用票单位发放票据等环节,而对于票据核销、检查等重点环节的工作开展不足。

(三)系统缺陷分析

1.系统架构标准不一。这一系统缺陷产生的主要原因来自于不同的省级财政部门在财政票据电子化推广进程及其软件供应商选择上的不一致。目前,大部分省级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与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相互独立运行,仅仅满足财政票据或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办理的需要,不利于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同时,由于系统由不同的软件供应商架构开发,且在本地区独立运行,未能实现全国性的系统架构标准,导致数据结构、流程设计、权限管理、信息口径等不一致,对异地缴费缺乏系统支持。另一方面,部分执收单位开发了收费系统及开票软件,与财政票据管理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数据交换不及时,票据管理存在漏洞。

2.财政票据核销不及时。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多为单机版运行,各单位财政非税票据缴款期限、财政票据核销期限未在系统上做出限制,导致单位积压应核销的财政票据,甚至未经财政部门核销擅自销毁已使用的财政票据;财政部门对单位并未严格做到“核旧领新”。

3.资金安全隐患存在。新系统的开发和使用对工作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及硬件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部分地区培训不到位、设施配备不及时及工作人员习惯性使用手工票据等现状,带来的操作风险致使资金安全存在隐患,同时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进程也受到影响。

三、对策建议

财政票据监管部门应该根据政府非税收入及财政票据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动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特别应加强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以及电子票据的应用研究,不断创新财政票据管理方式,为政府职能转变和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健全财政票据管理制度体系

基于“以票控费”的征管理念,加快非税收入立法进程,及时修改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票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从源头上和制度上清理整顿小金库,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举措。首先,目前《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是部门规章,与其他相关制度相比,法律层次还比较低,需进一步研究提高法律层次的可能性和途径。其次,对社保基金票据、社团会费票据、农村票据等应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需进行深入调研,全面了解使用特点和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单项适用性制度。第三,要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包括票据印制、保管、核发、核销、销毁等制度,结合票据电子化系统,明确角色权限,把控违规风险;第四,应督促各用票部门和单位加强制度执行力,根据财政票据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结合部门和单位用票情况,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将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

在非税收入政策不断调整变化的情况下,整合开发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电子化信息系统,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发挥财政票据在控费和促收两方面的积极作用,是切实提高管理效率的最佳途径。通过财政部门、财政票据使用单位、银行三方网络连接,实现收费政策、票据使用、资金收缴全过程的财政监管,以及全省数据大集中管理。系统功能既要突出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服务,又兼顾所有财政票据管理需要。既具有实用性,满足财政部门票据监管和用票单位业务管理需要;又具有先进性,充分运用好与时俱进的网络信息技术及电子支付渠道。同时进一步统一票据管理业务流程、制定数据规范、加强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财政票据管理信息数据库和信息交流平台,实现非税收入政策、财政票据、收入收缴信息间的互联互通,进而全面实施票据电子化管理。

1.简并种类,为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提供基础支持。按照财政部“以通用票据为主,专用票据为辅;以机打票据为主,手工票据为辅”的管理思路,进一步扩大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和机打票据的使用范围,替代和废止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票据及部分专用票据,为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奠定基础。

2.源头控制,提高非税收入收缴透明度。将每个执收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适用票据、资金缴存时限等信息,预先锁定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通过网络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实时连接,有效监控,及时发现欠缴、漏缴、坐支等违规行为,避免财政收入流失。

3.创新缴款方式,扩大电子缴款范围。在执收单位办事窗口引入POS刷卡电子收缴等执收方式,既方便缴款单位(或缴费人)缴款,又减轻银行柜台办理的压力;或借助与人民银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对接实现扣收,通过建立自动清算体系,实现非税资金源头分解和自动分成。

4.丰富系统数据挖掘功能。在互联网、云计算及大数据等技术日渐成熟的环境中,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电子化信息系统在满足数据收集、提数和分析等功能的基础上,可丰富数据分析手段,明晰系统真实需求,提高洞见力和预判力,达到资源更优配置和服务水平逐步完善的目的。

5.保障系统运行安全。在网络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安全是设计、架构及运行系统时不可忽视的关键,因此建立多层次多项目的系统防护措施刻不容缓。安全的票据管理系统应当具有数据异地灾备及应急预案执行功能,在单位用户管理上使用具备公信力的身份认证措施,如CA认证系统或智能加密卡防护等,结合不定期的安全保护能力测评,以保证数据安全。

(三)规范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流程

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首先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流程,严格审核该票据使用情况,杜绝执收单位票据混用、串用行为;随着银行结算体系的日趋完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作用正在被逐步削弱,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取消此类票据。其次加强财政票据核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到“核旧领新”。第三是根据《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医疗收费票据管理,从改进医疗收费票据形式、降低票据印制成本人手,既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又方便患者索取或打印医疗收费票据。

(四)开展财政票据管理监督检查

首先健全检查机制,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票据使用单位进行稽查,特别是对票据使用量大、问题突出的部门要进行重点检查;第二,转变监督方式,与审计、纪检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将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形成监管合力;第三,加大处罚力度,对擅自转借、转让、买卖、代开、涂改、丢失票据及存根的等问题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将检查和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财政部门票据管理队伍建设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相关要求,合理设置票据管理岗位,实现票据保管发放、核销审验、稽核监督岗位分设,明确岗位职责;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票据管理门户网站,公开办事指南,提供非税收入政策、财政票据真伪查验和工作答疑等功能,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六)加大财政票据管理调查研究力度

首先,地方财政部门应会同多方对财政票据监管问题进行调研,尤其是财政票据使用对象和范围等核心问题的研究,健全和完善与公共财政体系相适应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其次,对电子票据有关问题进行调研,组织研究财政电子票据定义、概念、运用范围、生成模式、管理流程等内容,对电子票据的发展前景、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可研究案例等进行论证,不断建立和完善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功能;第三,开展国外政府非税收入及票据研究。

工程发票管理规定范文第2篇

一、征收前台工作职责

负责前台税款征收和纳税服务工作,承担纳税咨询、受理、核批的操作型业务。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行政许可(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受理税务登记;普通发票发售、验旧、比对及缴销;金税工程的防伪税控发票发行、发售、认证及报税;发票代开,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开具;受理、审核纳税申报,延期申报、延期缴纳受理报批;税款征收及税务行政性收费解缴;受理定期定额户核定定额;承办有关适用简易程序的税务违法行为处罚(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违章行为);涉税文书受理、核批;涉税征管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一户式”电子资料采集管理,征管电子台帐采集管理;票证管理、税收会计核算及统计分析;编制、报送各类报表和资料;税收法规、政策宣传及其他纳税服务项目。

二、岗位设置

(一)、征收一岗(基础分140分)

工作职责:

1、负责税务登记的管理(包括开业、变更、注销、、临时户登记、停复业、验证、换证、非正常户的认定)工作以及附列资料、税种登记、认定项目的录入,打印税务登记证件。

2、受理增值税、消费税、个人利息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税票销号等征收系列工作,以及申报征收类违章处罚。

3、受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纳税人自查申报、结算查补的开票工作。

4、银行POS机划卡缴税的管理及数据的传递。

5、新办定期定额户的电脑定税测评工作和相应文书的打印,以及新办定额达起征点户税网认定项目后续录入处理工作。

6、税收票证的领用和管理。

7、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海关完税凭证、代开专票的电子数据采集、传递,“一窗式”报表的填制上报工作。

8、征管六率考核的数据资料核对、传递工作。

9、代开普通发票工作,超定额户向管理员提出调增定额意见。

10、专票、普票、收购发票的购买、使用情况查验、缴销录入工作。

11、协助金税工程(征收系列)副岗工作。

12、计算机的日常维护工作。

13、税收会计工作。

14、分发税票,以及所有征收涉税资料的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及按规定装订,并保证资料齐全以备随时查阅。

15、负责人教科、办公室资料传递以及其他联系工作。

16、负责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13、

14、税收计划的分解落实等系列工作。

15、电子文件的归档、整理和会议记录(不含廉政会议记录)。

16、

(二)、征收二岗(基础分140分)

工作职责:

1、负责金税工程系列工作中的征收工作,报税、认证系列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录入。

2、受理行政许可项目的申请、审批工作。行政许可项目主要有:专用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元的审批;收购发票领购资格审核;普通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查;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申请拆本使用发票;申请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申请批准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申请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3、普票准购证的办理、发放及查验工作。

4、普通发票的领购、发售工作。

5、普通发票的代管监开。

6、专票、普票、收购发票的购买、使用情况查验、缴销录入工作。

7、在征期内协助征收一岗搞好各项征收工作。

8、负责税政科资料传递以及其他联系工作。

9、各类税收宣传资料的领取发放工作。

10、工作联系单的制作、回复、接收、分发、登记、装订。

11、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征收三岗(基础分140分)

工作职责:

1、负责税务登记相关报表的编制、上报,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传递工作。

2、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

3、受理调增、调减定额申请、调查、录入工作,和定额调整、定额达起征点户征收、催报催缴,以及调整定额后,纳税户在税网中认定项目的录入后续工作。

4、定期定额户定额情况公开上墙,以及违章处理曝光工作。

5、开具外销证明、进货退出、折让证明单。

5、农贸市场、单位、员的管理工作。

6、工资、奖金发放,水电费缴纳等所内出纳工作。

7、各种法律文书的管理及归档后的检查资料管理。

8、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各种办公用品、公共设施和所貌的管理。

9、负责税收票证的发放、结报、管理工作。

10、负责人民来信来访的登记、分办、回复。

11、各种报刊的收集、整理、分发。

12、负责服务中心资料传递以及其他联系工作。

13、负责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办法

征收一岗考核办法:

(一)、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开业、变更、注销、停歇业和复业登记,不受理的每件扣1分。

(二)、对纳税人报送的登记表(包括开业、变更、验证、换证)必须进行认真审核,对手续完备,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将登记资料(含税种认定表、认定项目表)完整、准确录入计算机并及时打印税务登记证发放给纳税人;所有登记资料必须于月末五日前交管理员存档。凡未对所填报附列资料、纳税人填写的各种表进行认真审核,致使税务登记项目及电脑定税资料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每个指标扣0.5分;每错录或少录一个指标,扣0.5分;未按时向管理员传递资料,每超一天扣0.5分。

(三)、新办户需核定定额的由征收人员核定定额,将《电脑定税申请表》准确录入计算机《电脑定税测评系统》,并对新办达起征点户在税网认定项目进行录入后续管理,新办户未进行电脑测评或未按规定处理,造成纳税人扣税不成功的,每户扣1分。

(四)、受理停歇业、注销、复业申请,受理停歇业申请一般在每月末前办理15日后或次月以后的停歇业,特殊情况报所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受理时必须按规定收回税务登记证、发票准购证、手存未使用发票进行封存并缴清当月(或半月)的税款后才能办理停歇业;办理注销登记的必须收回税务登记证、已使用及未使用的发票、发票准购证等税务机关发放的各种证件,并结清税款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复业手续在停歇业期间随时办理并退还封存的相关资料。停歇业、复业、注销资料必须在受理后3日内准确录入计算机,纳税人办理停歇业、注销时未结清税款的应立即通知管理员督促其结清税款。未按照以上规定办理,每件次扣2分,迟一天移交扣1分;未通知管理员造成税款流失,由责任人负责将应缴纳入库的税款、滞纳金、罚款追缴入库,未追缴入库的由责任人将应入库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缴纳入库。(特殊情况报批的除外)

(五)、负责管理员移交的非正常户资料的审核、录入。未按规定审核、录入,手续不齐全的,每户次扣2分。

(六)、未按规定受理纳税申报(纳税人申报资料章戳是否齐全,填写项目是否完整),每项(次)扣5分;纳税人解缴税款后未及时销号,当月形成欠税每笔扣10分;因销号不真实、完整,不能准确核算缓欠税,每笔扣3分。

(七)、银行POS机数据不准确、资料未按规定进行收集、传递、核对等,每次扣5分。

(八)、各种税票、完税证、汇总缴款书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严禁混用,发生混用每份扣1分;当月税票错票率或作废率超过1%的,每份扣0.5分;税收票证应建立双面结报并且手续资料完整,未按规定一项扣3分。

(九)、擅自作主不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不罚款,除按区局规定处理外,另扣交区局处理2倍的现金同时每户扣5分,并且负责将滞纳金追收入库,否则扣发责任人相同现金抵缴纳税人滞纳金、罚款,确保滞纳金加收率达到100%,差1%扣1分。

(十)、四小票的采集不完整,每户扣1分;传递不及时,迟报一天扣1分。

(十一)、企业财务报表等电子数据采集不完整,征期结束未向征管科报告原因的,每户扣1.5分。

(十二)、代开普票资料不完整或填开错误的,每户扣1分。

(十三)、发票购买、查验、录入出现错误的,每户扣1分。

(十四)、负责本所所有计算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每台计算机的正常运行。所内的计算机发生故障必须在1天之内查明故障原因,不能维护的立即向区局信息中心汇报,超一天汇报扣1分。

(十五)、税收账册票证应健全,账、表、实必须相符,未健全、不相符每项扣3分,章戳不齐一项扣1分,错漏一笔扣2分。税收帐册每月装订,全年归类装订,未按规定装订每次扣2分。未按规定编报相关会计报表,每次扣5分;迟报一天扣2分;会计报表错误每项扣1分。

(十六)、征管六率考核数据不准确或传递资料不及时,造成六率考核未达标的,每率扣3分。

(十七)、所有涉税资料均在月末5日前传资料管理员归档,缺一项扣2分,并负责补齐,迟移交一天扣1分。

(十八)、征收二岗人员不在时负责金税工程副岗工作,引起纳税人向所领导投诉,每次扣5分。

(十九)、未按规定报送联系科室资料的,迟报一天扣1分。

(二十)、未完成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每次扣2—10分,不服从所领导工作安排每次扣10分。

征收二岗考核办法:

(一)、金税工程方面的考核

1、确保电脑版专票存根采集率达100%,每差0.1%扣5分;对纳税人报送的软盘数据和IC卡数据,通过报税子系统核对不一致的,必须按规定补录和采集存根联数据,未按规定补录和采集数据的,每笔扣5分。

2、在接受纳税人报税时,应对纳税人报送的税控IC卡和存根联明细软盘进行核对,同时还应对纳税人报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情况表》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领用存月报表》核对,四者数据完全一致且税收管理员已签署“同意报税”意见的完整、准确存入报税子系统。若纳税人报税资料税收管理员未签署意见,则应立即报告所长,由所长对管理员进行考核,并责令管理员立即补正。对审核不严,数据不一致存入报税系统的,或因操作失误、漏传数据等,每次扣5分;抄税、报税率必须达到100%,每差0.1%扣5分;

3、金税工程负责人员在申报期最后二天以前,应运用报税系统核查所辖防伪税控企业的未申报企业,并负责将未申报企业名单书面通知税收管理员催报,对未按规定进行核查或虽核查但未将结果通知税收管理员,每户次扣5份。

4、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属于抵扣税范围的当月抵扣的发票必须当月进行认证,认证率必须达到100%,每差0.1%扣5分。对认证后的专用发票抵扣联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认证相符的,打印出认证结果通知书,并加盖公章,同时将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及认证结果通知书返还纳税人,督促纳税人按月将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及认证结果通知书装订成册备查。未打印通知书或未加盖公章,每户(次)扣2分;未按规定将抵扣联或认证结果返还纳税人的扣1分;未督促纳税人将抵扣联和认证结果通知书装订成册备查的每户(次)扣1分。

(2)对因纳税人保管不善,发生褶皱、揉搓,无法认证的,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其专用发票抵扣联数据不得存入认证系统,未按规定将无法认证的专用发票抵扣联退还纳税人的,每次扣1分;未按规定将无法认证抵扣联数据存入认证系统的,每次扣1分。

(3)对认证不符或密文有误的专用发票,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未按规定处理,每次扣5分。

8、必须妥善保管纳税人报送的需认证的专用发票抵扣联,确保认证质量,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抵扣联无法认证,每份扣2分。

9、每月应严格按规定时间及要求上报金税工程各项数据及档案信息,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未按规定时间上报,迟报一次扣15分;上报数据不准确、不完整,一次扣15分。

10、每月应于13日前向区局报送认证、报税电子数据的同时,分别上报《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采集情况表》、《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采集情况表统计表》和《防伪税控企业开票和报税汇总审核表》,同时移交“金税工程数据资料移交清单”等资料。未按时报送,或虽按时报送但未同时移交“金税工程数据资料移交清单”,一次扣5分;未报送,一次扣10分。

11、未妥善保管金税工程资料(保存五年),每次扣2分。

12、认证管理人员必须对纳税人申报抵扣的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并按规定对通过认证的所有专用发票按规定打孔,同时加盖认证印章;对密文有误、认证不符和无法认证的专用发票必须按规定加盖相应的印章,同时将密文有误、认证不符的专用发票按规定移交稽查局处理。企业申报抵扣的电脑版专用发票必须是上月已通过认证且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认证率必须达到100%,未通过认证任何人不得同意抵扣,严禁在申报抵扣税款的同时进行认证上月及以前月份的专票。未按规定要求办理每户次扣5分;对同意未通过认证的专用发票抵扣税款,造成认证率未达100%,认证率每差0.1%扣5分。

13、在认证过程中,未经所长批准擅自进行人工干预的,每次扣5分;造成税款流失,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4、金税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金税工程数据采集操作规程》的规定采集、传递数据,对迟传或漏传数据的,每迟传一天扣5分;对迟传、漏传数据,造成报税率、采集率或认证率达不到100%,分别按每个率差0.1%扣5分。

15、金税工程岗位必须确保纳税人档案信息资料的真实,确保纳税人档案信息资料100%准确。纳税人档案信息资料准确率达不到100%,每户次扣责任人5分,由此造成认证率、采集率未达100%,每差0.1%扣5分。

16、因金税工程管理员原因造成税务所及所长被区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责任人20分,对所长扣发的奖金由责任人负担并扣发相同奖金。

17、以上规定均不含区局的相关规定。

(二)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受理不及时,以及审批不准确的,每户扣2分。

(三)、负责受理按规定办理发票准购证,未按规定办理每户扣5分。

(四)、受理纳税人的发票领购申请,并对纳税人领购证件资料的审核,对已用发票进行查验,对符合发放条件的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核定的用票量以及版面发放发票;未按规定程序或者超用票量和版面发售发票,一次本扣5分。

(五)、发售发票坚持凭准购簿(证)和发票管理员购买制度,坚持“验旧售新”制度,销号等制度。未按规定办理每项(次)扣5分。(特殊情况报批的除外)。发票购买、查验、录入出现错误的,每户扣1分。

(六)、对未按规定履行纳税申报义务以及有欠税的纳税人应停止供应发票,接受处理或缴清税款后方可供应发票;对需要收缴发票的填制移交单交管理系列收缴。收到管理系列有依据认为有必要停售发票的联系单,应立即停售发票,在未得到管理系列的解冻通知前,不得自行解冻发售发票。未按规定办理每项次扣5分。

(七)、负责按规定对发票实行代保管、对有欠税的纳税人发票一律实行代保管以及按规定代开专票。纳税人开具时须出示相关规定手续后开具,并在相关账册上进行登录。对因欠税而实行发票代保管的纳税人在开具时必须按发票票面开具金额按税率(征收率)或一定的税负征收现款(先征欠税),并在发票上注明税票号码或保证金号码。违反规定每项次扣2分。

(八)、向区局领购的发票应及时录入计算机,坚持双人验收入库制度,发票供应量按区局规定办理(普票供应量掌握在1—2个月的用票量内),按规定建立相关帐册登记,按时报送发票管理相关报表,未按规定办理每次扣2分。

(九)、征收一岗人员不在时负责纳税申报工作以及在征期内协助征收一岗搞好各种征收工作,引起纳税人向所领导投诉,每次扣5分。

(十)、未按规定报送联系科室资料的,迟报一天扣1分。

(十一)、未完成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每次扣2—10分,不服从所领导工作安排每次扣10分。

征收三岗考核办法:

(一)、对纳税人报送的登记表(包括开业、变更、验证、换证)必须进行认真审核,对手续完备,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将登记资料及时编码,要求税务登记号、税网代码准确、唯一,不能重号、错号;致使税务登记项目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每个指标扣0.5分;税网号、税务登记号重复的,每个扣2分。

(二)、除特殊原因外,每个工作日都可代开专票,不受理或不及时受理代开专票引起纳税人投诉的,每次扣1分;未及时将代开专票报税的,每次扣5分。

(三)、不及时受理纳税人调增、调减定额申请或不调查及调查不实,造成电脑定税指标录入有误的,每户扣1分。调整定额后,未进行后续处理或未及时催报催缴,造成纳税户扣税不成功的,每户扣1分。

(四)、每年纳税户定额情况未公开上墙的,每次扣5分。

(五)、税收票证应建立双面结报并且手续资料完整,未按规定一项扣3分。税收票证发放应严格规定限量发放,超量发放每次扣2分。严格执行票款结报制度,确保票款的安全,凡因监督不力造成税款逾期报解,每笔税款扣3分;未督促单位及时足额缴纳税款,每次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按区局有关规定办理。征收员丢失税票未及时上报区局扣5分。

(六)、未按规定报送区局有关资料,迟报一天扣2分,少报一项扣4分。

(七)、负责本所各种报表、资料、法律文书的领购、发放工作,保证各种资料齐全,随时备用,缺一种资料扣5分。

(八)、负责按规定开具外销证明、进货退出、折让证明单,未按规定开具,每份扣5分。

(九)、负责按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及装订定期定额户的涉税资料,并保证资料齐全,以备随时查阅,不得缺张少页。征管资料必须在当月末前按规定存档,未按规定存档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存档,每户次扣5分,缺一张(项)扣1分。

(十)、负责按规定进行本所的固定资产管理(含清理、建账造册、登记)以及各种办公用品、办公设施的管理,未按规定管理,所貌出现脏、乱、差等情形,每次扣5分。

(十一)、负责接待工作,所长未在所内,未做好接待工作及未按规定及时登记、分办、回复人民来信来访,每件次扣5分。

(十二)、负责各种报刊的及时征订造册上报(含收订费)、收集、整理、分发。未按规定办理每次扣5分,超一天上报扣1分,所内的报刊差一本(份)扣5分。

工程发票管理规定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票据管理 高校 问题 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入,我国教育事业快速发展,高校的规模和数量不断增加,相应的收费事项也越来越多,票据的使用量也随之增加。在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中,收费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而票据管理则是收费管理的关键,科学的票据管理制度是高校收费规范化的保障,有效的保证高校资金快速运转,促进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从而实现高校的快速发展。本文简要分析目前我国高校票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促进我国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高校在票据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票据管理工作不够重视,缺乏相应的制度

目前我国部分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中没有意识到票据管理对财务管理的重要性,缺乏票据管理的意识,对票据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在实际的工作中票据管理工作混乱。大部分高校没有设立专门的票据管理制度,票据管理无章可循,存在乱用、混用的现象。高校没有设置专门的票据管理人员,在票据的领取、使用、保管、核销过程中没能够进行监督,部分高校收费票据随意堆放,保管不力,出现丢失、损毁、被盗等现象,票据的结报、稽核不及时,出现有票据但无款项等违法事件的发生。

2、票据管理方法落后

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电子计算机在各行业的广泛应用,促进了财务管理的快捷化,提高了财务管理的效率。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各高校的收费项目也增多,票据的类型和种类随之增加,但是票据的管理方法还停留在原来的手工管理阶段,没能够满足现代票据管理的要求。财务管理没有实现电算化,票据的领用、发放、稽核、查询等工作的进行还是靠传统的手工方式,不仅造成票据管理人员工作的繁杂、重复,还严重影响票据管理的效率,不利于票据管理人员及时的了解票据的使用情况并督促尽快上缴所收资金,与此同时工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差错,影响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没能够实现高校的信息化发展。

3、票据的使用不规范

高校的票据使用人员由于缺乏相应的票据使用方法的培训,不了解票据的使用方法,综合素质不够强硬,工作方法不够灵活,责任意识不够强,对票据的管理能力不足,在票据的使用过程中没能够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使用,导致出现票据填写不规范、字迹不清楚、应填的内容没有填完整,随意转借票据、随意涂改票据、开人情发票以及票据的上下联不一致等不规范现象。一些高校甚至自制收费票据,自立收费项目违规收费。票据的使用者或者财会人员对高校收入的性质不熟悉,不能够准确的分辨进款项是属于学校经营性收入还是财政性收入或者一般往来的款项,导致在开具票据的时候出现乱用票据、混用票据或者串用票据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票据使用的规范性。

4、票据的购、领、缴、存等管理环节存在纰漏

票据管理人员管理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不认真,导致在票据的购、领、缴、存等方面经常出现问题。如在票据领、缴的过程中没有做到及时的催缴,导致票据领的多而缴的少;在票据核销的过程中没有详细的记录票据信息;票据的存根联没能按照要求进行存放,票据随意乱放,导致票据丢失、损毁、被盗的现象发生;在票据的领用和核销的过程中监督力度不足,核销的过程中对作废、退费票据的处理手续不齐全,审核控制的力度不足;在收缴票据的时候对无法收回的票据没能够进行追究处罚,导致部分人员故意不上缴;票据管理人员更换的过程中移交项目不清楚,出现的问题没能及时发觉处理,导致责任追究难以进行等。

5、票据的稽核工作有待加强

票据的稽核是票据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是保证票据与上缴款项一致、防止贪污挪用等违法行为的关键,能够更好的促进高校票据的正常使用,保证高校资金的有效运转。但是,现阶段我国高校票据管理过程中的稽核工作却存在很多问题。首先,高校财务管理部门对票据的稽核不够重视,没有设置专门的稽核人员负责票据的稽核,票据审核监督力度不足,导致一些使用过的票据没通过审核便被销毁。其次,对上缴的款项是否足额审核和监督不力,导致部分收费人员在收款后,票据和所收款项没有及时上缴或者不上缴,所收款项被私吞、或者某些部门私设小金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高校票据管理的措施

1、转变观念充分认识票据管理的重要性

各高校应该加强票据管理的教育工作,转变票据管理人员的观念,提高对票据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从财务管理部门领导抓起,提高领导对票据管理的认识,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票据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高校财务管理的关键,票据管理是规范高校收费行为的有效途径,做好票据管理工作就从根源断绝了乱收费、贪污、挪用公款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的维护学生的合法利益,保证高校财务安全。同时,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应该加强票据使用和管理的宣传,通过海报、宣传手册、学校网站、知识讲座等,向高校师生讲解票据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使广大师生了解票据的基本知识,养成交费索要发票的习惯,抵制交费不给发票或者发票不规范现象的发生,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收费人员正确使用票据的意识。

2、建立健全的高校票据管理制度

健全的票据管理制度是做好高校财务管理的保证,各高校应该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快高校票据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规范收费过程中的票据使用行为,监督票据使用、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财务管理部分应该设立严格的票据领用、上缴、核准制度,保证票据领用的规范、合理,确保票据的上缴与钱款上缴数额相一致,避免出现只上缴票据而没有收入款项现象的发生。高校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校特色的票据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处罚制度,同时财务管理部门应该设置票据管理监督人员,监督票据使用过程,对票据使用不规范或者出现错误的情况予以惩罚。明确票据管理人员管理内容和职责,设置专门的票据管理人员,负责票据管理过程中的购、领、缴、存工作,对于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管理人员应该担负主要的责任,确保管理的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将票据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推行高校票据电算化管理

伴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的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高校收费过程中所用票据的种类和数量也不断增加,传统的票据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已经不能够适应时代和高校快速发展的要求。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电子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现代高校应该加快财务管理模式的转变,积极的利用现代的财务管理方法和技术,利用电子计算机、互联网等技术将票据的购买、发放、上缴、汇总、核销、查询等联合在一起,实现票据管理的智能化、快速化、电算化。电算化管理的应用可以实现票据记录的时效性,能够有效地保证票据的发放、核销、汇总的高效性、准确性,同时利用电子计算机技术建立票据数据库,方便票据的存放和后期的查询,避免出现票据存放损毁、被盗等现象,同时大大减轻了劳力,减少手工出现的错误,提高票据管理的效率。

现在社会上有很高关于票据管理的软件,它们能够实现票据管理的智能化,将票据的每一个环节的情况存储在系统的数据库内,可以实现票据管理的实时监督,同时方便查询,很大程度的提高了高校票据管理的效率。各高校应该积极引进相应的票据管理软件,提高票据款管理的水平。此外,各高校也可以自行开发相应的票据管理软件,提高自身的票据管理水平。

4、加强对票据管理人员的培训

各高校应该不断的加强对票据使用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提升其工作能力。在票据的管理过程中,票据使用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决定着票据管理质量的好坏。各高校应该加强对票据使用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的对票据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增强其对票据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其票据管理的专业技能,同时增强对票据管理人员的法律教育,培养其法律意识和识别违法犯纪行为的能力。

同时加强对票据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票据管理工作人员树立较高的职业道德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敢于同收费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作斗争。

5、加强高校票据的稽核工作

票据的稽核是保证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的关键,做好票据的稽核工作可以促进高校资金的运转,保障高校各项收入的全面实现,实现高校的健康发展。加强高校票据管理的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有:首先,检查票据的填写是否规范,票据上金额的书写是否正确,上下联是否相同;其次,检查票据汇总后的数据是否正确,票据所记总金额是否与上缴金额一致;再次,核查票据的购入、发放、上缴、存放数量是否一致,确保所有票据的完整和安全。

完善的票据管理制度是保证票据管理的基础,各高校应该不断的加强票据管理工作,保证票据使用过程规范化,同时不断的提高票据管理工作的水平,保证票据管理的准确性、高效性,保证高校各项收入的完整,促进高校资金的有效运转,实现高校财务管理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冯妍:高校收费票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14(20).

[2] 黄焕敏:论高校收费票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13(5).

[3] 莫天奇:加强高校财政票据管理的新思维[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4).

工程发票管理规定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校 票据管理 对策

近年来,伴随着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了《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以及《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37号)等。这些管理办法及细则的和实施为高校经济业务中的票据使用提供了一定指导,但是由于高校经费来源渠道的多元化,经济业务往来的多样化,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票据使用不明晰、不规范等问题。本文试着从票据的种类及使用现状出发,分析高校经济业务中票据使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高校会计工作实践,提出加强和完善票据管理的对策和建议,以期能够为高校财务管理的优化以及“收支两条线”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落实保驾护航。

一、高校经济业务涉及的主要票据种类及使用现状

高校经济业务涉及的票据种类主要分为:财政票据和发票两大类。

(一)财政票据

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的一种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和落实“收支两条线”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始终贯穿于构建公共财政体制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建设的整个过程,它涉及政府的各个部门以及作为政治经济运行主体的广大的工商业界、社会团体和个人,就目前的形势而言,其作用是不可代替的。

目前高校经济业务涉及到的财政票据种类主要有:

1.非税收入类票据。主要是指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即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对高校而言,该类票据主要用于收取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函大夜大学费及短训班培训费等经济业务。

2.结算类票据。即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对高校而言,该类票据主要用于其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暂收款项、代收款项,高校内部各部门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他资金往来且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以及财政部门认定的不作为高校收入的其他资金往来行为。

3.其他财政票据。主要为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指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对高校而言,该类票据主要用于接收捐赠资金的经济业务。

(二)发票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目前高校经济业务涉及到的发票种类主要有:

1.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对高校而言,普通发票主要包括营业税发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营业税发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目前主要适用于尚未纳入营改增范围的应税服务业经济业务,主要是指文化体育业,比如表演、经营游览场所和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讲演、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的借阅业务等;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等。增值税普通发票目前主要适用于纳入营改增范围的应税服务业经济业务,如鉴证咨询业务、研发和技术服务等。

2.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专用发票既具有普通发票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增值税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对高校而言,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也主要适用于纳入营改增范围的应税服务业经济业务,如鉴证咨询业务、研发和技术服务等。

在高校实际经济业务应用中,如何判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主要依据高校和服务对象的主体纳税资格认定。如果高校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如确需专用发票需到税务局代开。如果高校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则可以根据对方主体性质选择开具票种: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就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用于抵扣;对方是一般纳税人则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二、目前高校票据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票据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制度建设滞后,业务操作层面手段落后

1.思想认识层面不重视,制度建设缺失或滞后。单位领导不重视票据管理工作,没有在单位层面建立相关票据管理制度或形式上虽有但已经陈旧落后,没能与近年来票据改革相关制度同步更新,未能与时俱进。票据管理人员票据管理意识薄弱,对票据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知识储备不够,对新出台办法规定学习不深入,新办法新规定传达落实不到位等均不利于票据的持续有效管理。另一方面,票据管理人员在管理票据的同时,兼顾其他大量日常工作,导致其无法系统地学习国家票据管理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等,票据管理工作只是简单地浮于形式上的符合规定和要求,最终票据管理问题日益凸显。

2.业务操作层面不重视,缺乏详细的管理工作流程和管理手段。由于高校票据的使用除了在财务部门内部使用之外,各学院(系)和二级核算单位为了满足日常办学、科学研究以及内部部门间往来结算等业务的需要,也大量申领使用票据。票据的领用缺乏详细的管理工作流程,领用后票据的具体使用也没有书面说明,导致票据管理使用水平参差不齐。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票据具体使用人主观意识中没有自主学习意愿,认为票据使用具体问题一切以咨询票据管理员为准。其二,日常繁忙的会计核算工作压得前台工作人员没有时间思考这些事情,加上票据管理知识更新传递过程中,个人理解差异等原因,导致业务操作层面不明晰,状况频出。这种背景下,各学院系及二级单位工作人员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和指导,票据使用过程中问题更是层出不穷。另外,部分高校存在跨校区办学模式也会使得票据分散,不利于统一管理。

目前较多高校财政票据领用工作还存在使用手工记录或者简单的excel表格记录方式,管理手段落后,这种模式中存在大量机械重复劳动,工作效率低下,也不能及时有效地跟踪和监督财政票据。发票领用工作虽然使用专用的税控系统,可以一定程度避免财政票据使用的问题,但是目前也未能跟高校账务系统有机关联和整合,不能详细追踪其具体去向。

(二)票据使用不规范,开具内容不明晰,开票后的款项入账无监管

1.票据使用不规范,项目内容填写不完整,作废票据保管不善。由于高校各学院(系)和二级核算单位为了办学、科研和内部往来结算等需要,分别领用票据,票据分散,数量较大,加上相关人员没有经过系统专业的培训,会出现没有按照票据号码依次填开,填写项目如付款单位、开票日期、收款项目、数量、金额、收款单位等信息个别遗漏,或者未加盖收款单位财务章、收款人名章(或签字)等问题。有的甚至还出现填写错误,涂改、挖补、撕毁票据等票面不整洁情形,作废票据未完整保存各联次备查,甚至自行销毁等。在现行的票据管理手段下,这些问题不容易被发现和监管。

2.高校经费来源渠道多样化,票据开具内容不明晰,预开票据加大了监管难度等。近年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了较多的票据管理办法和使用规定等,并且对某些不明晰的管理规定进行了补充通知,在一定程度上给高校实际工作者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和依据。但是,由于高校经费来源单位既有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也有地方级行政事业单位,经常遇到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不开具票据直接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而对方单位又要票据回执的情形。

虽然《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财综[2013]57号)中,明确提到行政事业单位取得非国库集中支付来源的财政性资金,暂可向付款单位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但是没有进一步细化可否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行为,加上财政性资金概念理解有偏差、票据往来渠道不够明晰、适用范围模糊等,不便于用票单位执行。另外,预开票据情形的出现,也加大了票据监管的难度。目前,预开票据跨年而相应款项迟迟未到位,加上责任意识薄弱,虽然款项已到账,但业务经办人和会计人员都没有追踪入账的情形时有发生,对单位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提出了挑战。

三、加强和完善高校票据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对票据使用管理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一方面,建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上级票据管理部门加大对新出台或的票据管理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高校执行相关票据政策时的压力,避免不同经济业务主体之间因票据政策理解偏差而导致的具体票据开具分歧。

另一方面,高校应该切实加强对票据管理政策的宣传以及对票据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财务管理人员对票据的认识和使用手段。全校范围内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票据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让高校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更为规范化和科学化,从而尽可能地减少会计实务操作过程中的技术性错误或失误。与此同时,高校还应该积极通过自身的财务部门加强对于票据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可以制定一些宣传手册或通过网络来进行宣传,还可以主动开展一些培训活动来向学校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积极宣传票据管理模式、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使广大师生员工在缴费时及时索取相关的票据,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票据使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建章立制,不断加强票据管理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二十八条明确提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作为高校整个财务管理工作中重要组成部分的票据管理工作,是高校进行合法收费,并有效维持学校经济秩序正常运转下去的有效途径。高校应该对现行的票据管理工作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梳理和调整,明确各项票据管理的暂行规定,理清各项责权利,让票据管理工作变得有章可循且能够得到相应的监督检查。

高校应该根据各个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制定自己的票据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等。以票据管理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明确各种票据往来的渠道和具体使用范围,满足各种办学新形势的实际需要,切实为高校教学、科研活动提供一定的服务,充分发挥各类票据“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作用。

(三)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积极推进票据管理信息化

高校应当秉承先进的票据管理理念,适时改善当前一些传统落后的手工台账方式,改革现有的票据管理手段,逐步实现票据管理的信息化和电子化,以满足现代化的票据管理要求。

财政部门正在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实行票据印制、发放、使用、保管、检查核销、销毁的全程监管,切实改进票据管理手段,提高票据管理水平。发票管理相对财政票据管理而言,其通过税控系统达到了一定程度的信息化,但是其与账务系统基本是分离的、孤立的。

因此,高校要以此为契机,将票据管理信息化和电子化手段落到实处,进一步将票据管理信息化与财务账务系统有机整合,实现每一张票据的“全过程电子追踪管理”。这种现代化的票据管理手段将有助于增强票据管理的科学性、严密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票据管理工作中的失误或错误的发生,有效改善传统手工管理方法下的缺陷和不足。

参考文献:

1.傅新莉.浅析高校票据管理的现状[J].财经界,2013,(23).

工程发票管理规定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基层规费征收工 票据管理 宣传 微机管理

0 引言

规费征收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对推动公路工程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通过规费征收还能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交通运输市场,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票据管理是规费征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提高规范征收水平具有积极作用。但当前票据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需要采取改进和完善措施。文章将结合基层规费征收具体工作,指出票据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对策,希望能够为实际工作提供指导。

1 基层规费征收工作中的票据管理分析

规费征收是交通线路基础设施养护管理的主要资金来源,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而票据管理则是促进规费征收有效进行的依据,为规范规费征收秩序提供依据和保障,因此,加强票据管理显得十分重要。

1.1 票据管理现状分析。在基层规费征收的票据管理工作中,通常票据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统一领取,然后发放至各基层管理部门。一般都要留有存根,作为查找及核对的依据,但票据管理工作比较繁琐,票据报表填制十分麻烦,票据清点工作量大。随着管理制度的完善、管理人员工作水平提高,票据打印、填写工作逐渐健全和规范,台账登记逐渐规范,促进票据管理工作水平提高。也为基层规费征收创造良好条件,有利于推动规费征收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工作水平提高。另外,票据存根的清理也严格遵循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认真履行销毁程序,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1.2 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尽管随着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升,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流程进一步规范化,票据管理取得不断进步,在规范基层规费征收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管理和核查过程中,发现票据管理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其中最为明显的一个问题是发现假的票据。不法分子在经济利益驱动之下,利用高科技手段仿制票据,以假乱真,不仅影响规费征收工作顺利进行,还影响票据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消除假票据现象,推动票据管理工作水平提高,维护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正当利益。

2 基层规费征收工作中的票据管理对策

为应对票据管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促进规费征收水平提高,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笔者认为今后应该采取以下改进和完善对策。

2.1 加强宣传工作。为增强票据管理水平,促进规费征收有效进行,加强宣传是十分必要的。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车主认识自己持假票据的危害和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认识自己的违法行为及其后果。从而提高车主法律意识,确保他们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使用正规的发票,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保障票据管理秩序,推动规费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2.2 提高识假打假能力。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识假能力,在日常工作中能正确辨别假票据,并根据这些假票据追查其来源。对提供线索,积极配合调查的车主实施奖励,让他们更好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调查工作,提高查假打假能力,从源头上制止假票据的来源。为规费征收营造良好氛围,避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合法利益受损。

2.3 提高制假打击力度。对出现的假票据,管理部门一定要追查到底,全面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同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其它部门的联系,形成合力,对不法分子进行严厉打击,依法惩处,挽回正当利益。从而有效规范基层规费征收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确保基层规费征收健康、有序进行。

2.4 做好使用、发放和销毁工作。规费征收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的,也是国家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重要资金,因而必须做好征收工作,防止正当利益受损。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票据管理,能确保道路管理机构日常运行所需要的各项费用,也为道路养护提供资金。为促进这些目标顺利实现,基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领导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好票据使用、发放、销毁工作,确保各个环节严格遵循规范程序进行,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避免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提高管理工作水平,促进票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2.5 推行票据规范化管理。根据基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要求,考虑管理工作中对票据的需求量,由运管处根据使用计划、规费上缴情况等,及时发放票据,推动规费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票据发放时要满足旺季规费征收对票据的需要,还应该保证票据管理的规范化进行。另外还要对票据进行统一管理、发放和使用,做好领用与核销各项工作,并且票据填写应该规范,票据使用数量与台账登记相符,台账应该清晰,记录完整,规范的记载缴费和票据核销中的各项工作。提高管理工作水平,为维护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正当利益,促进规费征收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2.6 重视微机管理方式应用。票据管理中重视微机应用,提高管理工作水平。这样不仅可以减少人力、物力,还能提高管理工作效率,规范管理流程。票据管理人员要掌握微机的正确使用方法,熟悉操作流程,将票据使用、管理、核销等各项工作都纳入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提高票据管理工作水平。

3 结束语

总之,在基层规费征收过程中,票据管理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维护交通运输部门利益具有重要作用。实际工作中,应该认识票据管理存在的不足,并有针对性的采取应对措施,促进票据管理水平提高,加大假票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运输管理部门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曲玫.港建费代收单位票据管理工作的思考[J].交通财会,2014(10):57-59.

[2]庞静,路岩.基层规费征收工作中的票据管理[J].内蒙古公路与运输,2008(2):61-62.

工程发票管理规定范文第6篇

关键词:高校财务;票据管理;问题和对策

近些年来,我国对高等院校的体制改革给予了很大的重视,随着我国对于学生教育的重视,教育得以迅速发展,随之而来的就是高等院校数量和办学规模不断向前发展,但是与之相关的收费项目也不断增加,票据的使用量也在呈上升的趋势。高校在对本校的财务管理的过程当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是收费方面的管理,票据则在收费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票据管理办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能够保证高校收费制度地规范执行,从而确保高校管理资金的运行处于正常的状态,使得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本篇文章针对出现在我国高校票据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且根据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从而确保高校财务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一、部分高等院校在票据管理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对票据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并且缺乏针对性的管理办法

从目前的状况来看,我国大部分的高等院校在对财务管理的过程当中,并没有认识到对票据进行有效管理带来的好处,所以对于票据的管理也缺乏专业认知,对于相应的管理工作缺乏重视的态度,从而导致在实际的票据管理过程当中,会有很多问题出现。通过相关的调查发现,我国的大部分高校都没有设立专门的票据管理部门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使得高校的票据管理工作出现漏洞,乱用、混用的现象非常普遍。票据丢失、被盗、损毁的现象时有发生,票据的检查、报账等不及时的情况经常出现,并且有票据但款项收入不到位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二)对进行票据管理的制度办法落后

由于电子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大面积使用,大大提高了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并且由于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增,相应的收费项目逐渐增多,随之而来的票据类型和数目也会增多,但是部分高校的票据管理方法仍然停留在最初的管理阶段,并没有跟上时展的步伐。由于财务的管理距离电算化的程度还有一段距离,有关部门在票据的领取、发放、检查和查询等过程中,一直沿用的是最传统的手工方式,这样财务管理人员不仅仅需要进行十分繁杂的体力劳动,还大大降低了进行票据管理的效率,而且工作人员也不能简单、明了地了解票据的使用情况和资金的收缴情况,这样就很容易造成财务管理工作的偏差,对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出现不利的影响。

(三)票据的使用不规范

由于部分高校财务管理部门对于票据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对票据管理人员及开票人员也没有进行票据使用办法的相关培训工作,使得工作人员整体上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限。首先,高校的财务人员或者是票据的使用人不熟悉票据的类别,不能较好的分清收费项的财务性质,对哪些款项开具收费收据、哪些款项属资金往来性质、哪些收入需开具税务发票等无法界定,导致在开具票据的时候乱用票据或者是串用票据,违反票据法规,后续的会计核算也出现了偏差;其次由于不了解票据开具的规范要求,往往容易出现票据填写方式不正确、字迹模糊、填写不完整、随意涂改、作废票据联次不全和票据随意转借等情况;甚至出现部分高校自己制造非法的收费票据,确立不合格的收费项目等。这些情况对于票据的规范使用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

(四)高校在票据的购、领、缴、存等管理过程存在疏漏

由于票据管理人员对于票据的规范使用意识不强,工作缺乏责任感,也容易导致高校在票据的购、领、缴、存等管理过程存在疏漏。例如票据管理人员对于已领未缴的票据没有做到及时催缴,这就很容易造成票据领的过多而缴的过少;在票据的核销过程当中信息记录不全面;没有按照规范对票据的存根联进行归档存放,经常出现乱放、丢失和毁损等现象;在票据领取和核销的过程中缺乏监督,对于作废、退费的票据等手续不齐全,票据的审核力度也不足;对于不能收回的票据不能做到追究处罚。

(五)对票据进行稽核的力度较差

对票据进行稽核是票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有效地防止了贪污、挪用等违法行为,促进票据的正常使用,保证高校资金的正常运转。但是,从目前阶段来看,对票据的稽核管理工作存在很多的问题。首先,高校财务管理部门对于票据的稽核工作就不够重视,监管审核的力度也不够,这样导致一些没有通过审核的票据被销毁。其次,财务管理部门对于上缴款项审核力度也不够,致使部分人员不及时上缴票据和收费款,最终可能演变成违法犯罪行为。

二、高校财务票据管理对策

(一)加强宣传教育,认识票据的重要性

高校应该加强票据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得票据管理人员转变传统的工作理念,提高对票据的重视程度。应该首先从分管财务部门的主要领导人抓起,提高校领导对票据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对师生员工起到示范作用。同时,学校的财务人员应该学习票据管理方面的业务,对票据使用方法进行讲解学习,还可以通过拍摄宣传片、知识讲座、岗前培训等方式加强票据使用人员和师生们对于票据重要性的认识,并且了解票据的使用流程和方法,学会抵制不开发票和乱开发票的现象,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办法

做好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规范执行票据管理办法,高校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快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办法,对票据使用、流通的各个环节做到严格监督。高校的财务管理部门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票据的领用、上缴和核销等工作流程进行严格的监管,避免出现票据与收入款项对不上的现象。并且高校应该根据自身的真实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制定一套适合自身情况的票据管理制度,并相应地制定合理的奖罚措施,监督票据使用的全过程。对票据管理人员的职责做出明确规定,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对于票据的购、领、缴、存等过程出现任何的问题,都应该追究相关的责任人,确保做到有法可依,将票据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推行票据的电算化管理

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展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高校收费的种类和数目也随之变得复杂,传统的票据管理办法已经不能满足目前高校财务管理的需求。高校在对票据的管理过程中,应该加快票据管理模式的转变,积极利用现代化的管理办法,将票据的领取、发放、上交、核查和查询等工作连接上互联网系统,实现票据管理的现代化发展、电算化发展和智能化发展。电算化管理的方式不仅可以实现票据管理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还可以应用计算机技术建立相应的票据数据库,方便对票据进行查询和检查,这样不仅减少了工作人员的体力劳动,还能避免手工操作出现错误的现象,提高票据管理的工作效率。

(四)加强票据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度

高校应该开设票据管理的岗前培训工作,这样提升票据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票据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决定了票据管理工作完成质量。高校应该对票据的管理人员加强相关的专业知识项目教育,加强工作人员对票据的认识程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还应该对票据管理人员进行职业教育,增强责任心,敢于制止违法行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

(五)增强票据管理方面的检查工作

票据的检查可以更好地保证财务管理工作正常运行,能够保障高校的全面、健康发展。首先,应该检查票据填写的规范性,例如金额的书写,上下联是否属于同一发票;上缴款项是否进行了账务处理,备注了记账凭证号;最后就是检查票据的发放和上缴数量是否一致,确保票据的完整。

三、结束语

要想保证票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首先要完善票据管理制度,促进票据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其次还可以引进计算机网络技术,使得票据管理工作具有高效性和准确性。只有高校的票据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才能保证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促进高校资金的正常运转。

作者:姚葆青 单位:南京邮电大学

参考文献:

[1]李彦秋.浅谈如何加强高校收费票据档案管理[J].现代交际,2015年7期

[2]沈秀霞.高校财务票据管理思考[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5年30期

[3]赵忆.对高校财务票据管理工作的思考[J].中国总会计师,2015年8期

[4]徐奕舒,王春晖.内部控制视角下高校收费票据管理探析[J].会计之友,2014年19期

[5]龚运芳.浅谈高校财务前台报账问题及规范措施[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年10期

工程发票管理规定范文第7篇

这次全市发票管理工作会议,是经过市局党组同意、发票所精心准备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2003年、2004年两年的发票管理工作,研究部署2005年全市发票管理工作,以解放思想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地推进发票管理改革,全面提高我市发票管理工作水平。下面我主要讲三个方面问题。

一、两年来全市发票管理工作简要回顾

2003、2004年是我市发票管理改革发展之年。两年来,发票管理工作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发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强化普通发票管理、推进发票管理现代化;理顺系统工作关系、提升发票管理水平"的工作思路,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应用微机发票,规范发票代开行为,拓宽"以票控税"领域,打击发票违章行为,使全市发票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做实地方财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推行"刮奖发票",促进地方税收增长。在餐饮、娱乐、洗浴行业刮奖发票销售量大幅度增长、税收出现强势增量的形势下,旅店业发票的销售情况则相形见绌。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旅店业的发票管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2004年8月,市局发票所对全市旅店业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下发了《关于旅店业实行定额刮奖发票的通知》,于2004年10月1日对旅店业正式启用定额刮奖发票,原手写式旅店业发票全部作废。刮奖发票范围的扩大,规范了税收征管,遏制了人情税和关系税,有效控制了税款流失,促进了地方税收增长。

2、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代开发票管理。

为了更好地规范代开发票管理,明确代开发票程序,杜绝人情开票行为,避免税款流失,我们对全地区代开"临时经营"发票点开展了检查和调研。检查中发现,很多税务所、单位存在着开具发票手续不齐全、管理不规范、使用的综合税率不统一等现象。为此,市局在全省率先制定并出台了《*市地方税务局代开临时经营发票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从2003年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税务所、单位开具临时经营发票的资格,"临时经营"发票全部由基层局征收大厅开具。《办法》的出台,使代开"临时经营"发票管理得到进一步的规范。

3、实行微机打印发票,促进发票管理现代化进程。4、加速微机发票改革步伐、实现真正的"以票控税"。

按照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我们在微机发票软件的开发使用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先走一步,对省局微机发票软件进行了全面升级,实现"联网税控"。经过发票所与信息中心的紧密配合,相应的工作已准备就绪。目前已在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全面实施,企业可在办公室完成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相关业务,它将成为我省乃至全国第一个"税企、税银"之间的纳税联网系统,也将为2005年全市各个行业全面使用微机发票和网上控税的软件及以票控税工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5、规范企业自印发票,缩小自印范围。 6、改进工作方式、为基层局做好服务

在日常的工作中,市局立足于为基层服务的思想,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03年4月1日起对县、区局实行网上购票,并下发了网上购票管理办法、工作程序。通过网上购票,减轻了基层局的工作压力,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了基层局发票领、售、存的工作流程,增加了发票领、售、存的准确性及透明度,使微机在发票管理工作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应用。这样既解决了基层单位购买发票不方便的实际困难,同时又加强了对发票的日常管理。

7、加大发票检查力度,打击偷漏税现象

为了进一步加强刮奖发票的管理,在市局统一部署下,市局发票所于2003年4月、2004年1月对全市餐饮、娱乐、洗浴行业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定额刮奖发票专项检查。检查前制定了具体方案,抽调市局的业务骨干和分局的征管人员一同检查。检查中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坚决打击不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的业户。检查面达到100%,检查出有问题业户159户,罚款4.4万元。通过检查,打击了部分业户的违章行为,促进了刮奖发票的销售量。另外,市局发票所还开通"16017518"刮奖发票举报电话,接到举报案件立即转送给各相关分局进行查处。两年来发票所共转交分局处理的发票举报案件100多起,分局已查处70余起,罚款入库近3万元,给予举报人奖励3000元,有效地遏制了偷漏税现象的蔓延。

二、查找问题,正确的认识和评估发票管理工作。

两年来,我局在发票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有些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在发票管理工作上还存在很多不足,可以说发票管理工作在某种程度上滞后于税收征管改革的步伐。我今天把发票管理存在的问题作为一个专题来讲,就是要提醒大家,对发票管理工作现状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像重视税收一样重视发票管理工作。发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对发票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

发票管理是加强税收监控的源头,管理好发票就等于管理好了税收,管理好发票就能有效的控制税收领域经济犯罪行为的发生,保证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从前两年情况看,发票管理工作在全地区还没有得到高度重视,各级发票管理人员对发票管理的认识不到位。对发票管理定义的理解还仅仅限于发票的保管、销售上。在发票监督、检查、内部资料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的漏洞。

2、发票管理软件模块利用功能不全。

就我们目前微机软件开发利用而言,发票管理应用软件还缺乏整体性与系统性,信息共享和利用水平较低,不能完全满足发票管理的功能要求,我们对监控企业发票的使用、库存、开具的真伪及以票控税功能建议信息中心对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改进。为了适应新征管软件的要求,市局发票所经过多次修改,制定了"电子卡"购票方案,一经投入使用,即可取票购买证,防止超范围售票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3、推广、使用微机发票工作进展迟缓。4、对举报案件查处力度不够。

两年来,市局发票所转交分局处理的发票举报案件达100余起,分局查处只有近70起,查处力度、深度不够,没能从发票的检查为突破口,延伸到涉税检查,信息反馈也不及时,有些案件长达半年之久未向发票所报送结果,近一半的案件到现在仍没有结果,使举报人对我们的案件举报查处工作产生了不满和怀疑,严重挫伤了消费者举报发票违章行为的积极性。我希望各基层局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应高度重视,对未落实的举报案件要抓紧时间进行查处,以给举报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并及时向市局发票所反馈查处结果。

5、代开发票工作流程需要进一步完善。

2004年发票所下发了《代开发票管理制度》、《代开临时经营发票管理办法》,对代开发票工作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但在细节上还有一定的漏洞(如:没有设计统一申请表)。各分局在理解和操作上也不够细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许多的纰漏。

6、基层局在发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细节问题。

我们各基层局在发票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存在的一些细节问题也不容忽视。细节问题不解决,就会阻碍发票管理工作的开展,必须要认真解决这些"小毛病"。一是上缴发票工本费,个别单位没有实行内部转帐,仍然使用现金交付,这不便于内部管理;二是上划发票工本费不及时,有的分局近一年没有与市局发票所结算发票工本费。从2005年开始,发票工本费必须一个月结算一次;三是月报表报送不及时、数目不准确。这里我们重申交通运输业发票清单,每月15日前;刮奖发票领用、销售月报表,每月30日前必须报送。

市局发票所要将解决上述问题的结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从制度和管理手段上进一步规范发票管理工作的细节行为,使我市的发票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档次。

三、2005年全市发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5年,全市发票管理工作要认真遵循市局党组年度工作指导思想,紧密围绕市局党组税收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发票管理工作三年规划,努力开创我市发票管理工作新局面。总体要求是:以软件开发利用为依托,积极推进微机发票的信息化进程;以强化系统管理为措施,继续夯实发票管理的基础工作;以强化发票管理为手段,努力挖掘税源增量,为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做出积极的贡献。

1、完善基层发票所科室职责。

按照省编委批复的*局的机构设置方案,各分局都设立了发票管理所,至此全地区发票管理人员已达40余人。由于机构是新建的,目前工作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各分局发票管理人员对于本身具体的工作内容还很模糊,工作渠道也不顺畅。为此,我希望大家在这次会议上能够集思广义,就我们本身的发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发票管理工作的具体细节,进一步明确发票管理工作的岗责体系,让大家在自己的岗位上知道应该做什么、怎样做,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把我市的发票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2、积极推行微机发票,加快微机发票应用步伐。

推广微机发票的应用,仍是2005年发票管理工作的重点。我们要在省局推行的三十九个行业的基础上,将营业税中所有行业全部推广使用微机发票。争取5月份在全地区取消手写式发票,改为具有现代化管理手段的微机打印发票,在我市形成以微机打印发票为主体以定额刮奖发票为补充的征管模式,为促进税收征管改革提供支撑和保障。

3、加大专项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发票违法行为。

去年发票所在旅店业调研、交通运输业等三行业专项检查及自印企业专项检查中取得了一些成果,相继出台的一些措施和办法得到了市局党组的认可。今年市局准备对"定额刮奖发票"和"通用发票"进行两次大规模专项检查,加大发票专项检查力度,发现有发票违法现象必须严肃处理。各基层局要结合各自的情况,在有效进行发票源头控制的同时,组织开展不定期的检查,将全地区发票违章行为消灭在萌芽中。

4、积极拓宽发票的使用领域,扩大发票管理范围。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发票使用的触角也将不断延伸,发票使用领域将不断扩大,发票对税收的控管作用将进一步加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还有部分企业使用的发票还没有统一印制、统一管理。今年,要以行政事业单位的应税项目收费、预收款项、代收款项的票据为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寻找突破口,将他们纳入正常的发票管理范围,充分发挥发票在税收征管中的监控作用,规范用票行为保证税款应收尽收。

5、进一步扩大"定额刮奖发票"奖励面

从2004年定额刮奖发票的销售情况看,定额刮奖发票的销售量有明显的下滑趋势(扣除旅店业售票额)。其主要原因是定额刮奖发票中奖面小、奖金少,再加上今年7、8月份没有及时给经营者兑奖,挫伤了广大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为了堵塞税收漏洞,市局发票所将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在保证经费充足的情况下,对定额刮奖发票进一步完善,扩大定额刮奖发票的使用范围、增加中奖面。在工作做实的基础上还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以更大的吸引力,最大限度地增强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达到增加地方税收的目的。

6、深入基层调研,前瞻性地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在新核定的机构编制中,各基层局都设置了发票管理所。为了不断的发现和解决发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发票管理办法。今年市局将由市局发票所牵头,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所有的基层税务所进行调研,听取基层对发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掌握基层发票管理状况,及时改进工作中不足之处,实现发票管理为税收征管服务、机关为基层服务的目标和宗旨。在此基础上,市局发票所还将在适当时期,会同各管理局重点对邮电通讯业、保险业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并针对上述行业在发票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提出解决的办法,形成调研材料向市局党组汇报,特殊情况将一并上报省局,并将两个行业用票纳入正常的发票管理范围。

7、学习先进管理经验,不断开阔工作视野。

工程发票管理规定范文第8篇

近年来,我国货物运输行业发展迅速,货物运输车辆和运输业务剧增,随着行业的迅速发展,税务部门对该行业的规范管理方面却没有及时做出调整,因而也随之出现了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自年初以来,税务机关针对货运市场经济结构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流动性强和税收管理漏洞多、死角多的特点,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严格认定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清理大量的漏征漏管户,坚持开票即征税,开票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原则,将大量游离于税收日常管理之外的运输单位和个人及时纳入税务监控范围,使开票金额与征税依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的堵住了税款流失的漏

一、长期以来,货物运输业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粗放式管理存在的问题

货物运输业经营存在的模式主要有国有大中型货运业、特种货运业等货运企业,承包、承租、挂靠类货运企业,个体运输户三种。但在货运市场中,由于大部分货运车辆经营者是实行承包、承租或挂靠经营性质的个体户,甚至是无牌无照车辆进行营运,这就给货物运输业税收征管带来了一定的难

各地对货运行业发票管理的方式主要是自行填开、税务部门代开、交通部门代开。一直以来,地税部门对货运行业营业税采取查账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或委托交通部门税款。这种对货运纳税人的粗放式管理,造成了税收和发票管理的混乱局

(二)计征税款混乱

大多数货运企业采取承包、承租等方式交给个人经营,货运企业仅按照固定额度向其收取"承包费"(管理费等),并负责向有关部门缴纳相关税费,税务部门难以准确核实承包、挂靠车辆的实际经营额,对发票的真实性也难以辨明。有的地方甚至仅按运输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取得的"手续费"收入(为运输发票开具额的0.3%~0.5%)计征税款,导致了营业税收入的大量流失和增值税的虚抵,损失极为严

(三)国、地税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

运输发票由地税部门负责印制和管理,国税部门则负责审核运输发票的抵扣进项税,只有双方能够进行良好的沟通和配合,才能确保税款的应收尽收。然而国税、地税部门在交通运输业发票的开具、抵扣环节上却存在信息传递不畅这一重要障碍,使企业运输发票信息与纳税申报信息脱节,严重影响了税款的有效征收,给投机分子、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致使国家税款流失。在金税工程防伪税控系统已基本覆盖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运输发票作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还具有专用发票抵扣功能的扣税凭证这一双重特性,已成为一些不法分子虚开代开、偷逃税款的主要手段,也是增值税管理的主要漏洞和难

二、目前货运业税收管理的基本框架和信息化管理模式

针对货运市场经济结构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性、经营方式分散性、经营行为隐藏性、流动性强和税收管理漏洞多、死角多等特点,国家税务总局进行了彻底的改革,共出台了三个具体办法和一个实施方案,即:《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和年审试行办法》、《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试行办法》和《货物运输业发票管理流程实施方案》(简称"三个办法和一个方

(一)货运业营业税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开展对货运业的清理整顿,对货运业纳税人进行分类认定

目前对货运行业的税收管理办法在各地差别很大。有些地区放松了对货运发票的管理,导致货运发票严重失控,对开具货运发票的单位缺乏必要的资格认定和监控,造成税收管理上的征、管、查相脱节,货运发票开具金额与税务机关核定的营业额严重背离,造成营业税的大量流失和增值税虚假抵扣。为切实改变这种现状,总局要求各地对辖区内所有货运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实施新的管理办法。把以前未纳入管理的企业全部纳入税收管理,并根据《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和年审试行办法》的标准将纳税人分为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加强对纳税人的认定和监

申请成为自开票纳税人的,由纳税人自行向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对其有关资料和实际经营状况进行调查审核,对符合条件者,认定其为自开票纳税人,办理认定手续。除自开票以外的纳税人均认定为代开票纳税人。代开票纳税人也要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认定。对新办的货运单位和个人,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代开票纳税人认定,凡不符合自开票纳税人条件的,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同时申请办理代开票纳税人的认定申请,待各种条件符合自开票纳税人条件后,再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请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

对纳税人的管理实行年审制度,由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地方税务机关根据规定内容和程序每年对原已认定的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进行年度审验,年审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如果通过整改仍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资格,收回相关证书,清缴货运发票。凡被取消资格的,一年内不准再重新认定。自开票纳税人在整改期内不准自行开具货物运输发票,如需要开发票,则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代

2、货物运输发票的开具和管理货运发票的开具方式有以下二种。一种是自开票纳税人开具发票,纳税人凭税务机关核发的相关证件到税务机关领购货运发票,并按有关规定自行保管和开具;另一种是代开票纳税人开具发票,代开票纳税人持有关证件和缴税凭证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或者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批准的中介机构代开具货运发票。

针对不同的发票开具方式,目前采取三种方法对货运发票进行监控。一是自开票纳税人在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时,必须同时报送《自开票纳税人货物运输发票汇总清单》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二是代开票的中介机构为代开票纳税人开具货物运输发票时要先税款再开具发票,代开票机构在解缴税款后,按规定时间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中介机构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汇总清单》;三是地方税务机关为代开票纳税人代开运费发票时,同样要先征税后开票,并填写《地税机关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汇总清单》。县(市)级地方税务机关于月底前将《货物运输发票汇总清单》传送给上级地方税务机关或同级国家税务机关,便于总局和省级国税局进行增值税运费发票的比

货物运输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均由地方税务机关管理和监督,过去凡已经委托给其他部门管理的,必须依法收回,对货运发票实行全过程监控管理。

3、进一步明确货运业营业税纳税地点

为了对货运行业营业税进行税源监控,防止漏征漏管,对货物运输业纳税地点进一步明确: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承包人、承租人或挂靠人,向其发包、出租或挂靠单位机构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其他货运业务的向其运营车辆的车籍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

(二)货运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针对目前货运发票抵扣方面存在的问题,新出台的《运输业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试行办法》与货运业营业税管理办法相衔接,对货物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的信息采集、传递等环节都作了具体的规定,明确了纳税人自行开具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地税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中介机构开具的货物运输发票都可以进行增值税抵扣,其他单位代运输单位和个人开具的运输发票不得抵扣。纳税人取得的所有需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运输发票,要填写《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该清单和规定的申报资料一同报

要确保货运发票的全面监控,控制利用货运发票进行骗抵增值税税款行为,就必须掌握所有的货运发票信息。新办法规定,从纸质信息转换成电子信息,共有五种信息采集主体,地税机关负责的运输方信息有三种,即:自开票纳税人的信息由自开票纳税人自行采集,报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代开票中介机构开具发票信息由代开票的中介机构负责采集,报送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地方税务机关开具发票的信息由税务机关自行采集。国税机关负责的抵扣方信息有两种,即:纳税人自行采集和委托中介机构采

三、我局货物运输业征管现状

(一)由主管税务所负责认定"自开票纳税人"或"代开票纳税人"的资格及"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工作

在我区范围内提供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劳务的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所领取并填报《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纳税人认定表》,按照《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和年审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件和资料;主管税务所认真核对有关信息,对符合自开票纳税人或代开票纳税人条件的,分别按照有关规定确认"自开票纳税人"或"代开票纳税人"的资格。认定工作完毕后,主管税务所将认定资料报送征管科备

每年年底,自开票纳税人填写《自开票纳税人年审申请审核表》,并按照《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和年审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件和资料,到主管税务所接受年审。

(二)货物运输业发票代开和税款征收工作由地区税务所的代开票窗口负责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堵塞征管漏洞,针对我市货物运输业中介机构在代开发票、税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市货物运输业中介机构管理的实际情况,自2004年7月30日起,全市范围内已暂停所有货物运输业中介机构的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和税款业务。暂停中介机构代开货物运输发票后,我区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代开和税款征收工作已全部由地区税务所的代开票窗口负责。

(三)纳税服务所负责《自开票纳税人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纸制和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

从2004年1月起,自开票纳税人在每月10日之前向纳税服务所报送《自开票纳税人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纸制和电子信息,我局将上述信息和《地税局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的信息进行汇总,在每月18日前上报市局数据,市局每月22日前向市国税局传递汇总数

四、我局在货物运输业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中关于"发票清单汇总和传递的试运行"一项中提到:"自开票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部门报送《自开票纳税人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纸制和电子信息".而在我局负责此项信息采集工作的具体部门不是其主管税务所,而是发票发售部门——纳税服务所。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此种分两步走的工作流程显现出了以下几点不

(一)主管税务所在货物运输业征管方面的积极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主管税务所对货物运输业纳税人的经营方式、营运车辆情况及具体用票情况等方面掌握的比较充分,在进行信息采集工作时,必将更有针对性,也使其从对货运企业的资格认定到税源监控整个工作流程更加合理。而在目前,由于信息采集工作归由纳税服务所负责,主管税务所在这一方面的积极作用还不能充分发挥出来。

(二)不利于货运企业报盘内容及其网上申报内容的核对和问题的及时解决

今年,谢旭人局长到海淀地税局试验区税务所调研时,曾指出:"地税部门应加强对货运企业报盘内容与其网上申报内容的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这样不但能为国税部门开展下一步工作提供方便,也是地税部门加强征管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国地税之间应加强联系,互通有无,共同协作,防止税款流失。"

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主管税务所负责网上申报,由纳税服务所负责货运企业报盘,两个部门如果不能保证通畅的沟通,必将极大影响此项工作的效率和结果。因此,若能将网上申报和企业报盘安排在同一税务部门集中受理,则可减少中间环节,避免信息沟通的不畅,从而使这一问题迎刃而解。

(三)现有流程不仅给纳税人带来不便,也影响办税效率

目前纳税服务所负责丰台所、花乡所和园区涉外所三个税务所辖区内的自开票纳税人信息报送工作,涉及地区范围很广,跨度很大,这三个区域的绝大多数自开票纳税人需要专程到纳税服务所报送信息。而有的地区所为了掌握纳税人开票情况,需要纳税人先到主管所里进行审核,再到纳税服务所报送信息,这在很大程度上给纳税人增添了负担。同时,因为操作不熟练和软件存在的缺陷,一部分自开票纳税人在信息报送时往往不能一次完成,有时甚至需要往返几趟,极大的影响了纳税人的办税效

五、规范我局货物运输业征管工作的建议

为了更好的解决以上所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局货运业征管工作,充分发挥地区税务所的积极作用,我们建议:我局的货物运输企业信息采集工作改由主管税务所全面负责,将货运业征管工作流程系统化、规范

(一)从税源监控方面考虑

这样做能更好的发挥主管税务所的地区优势作用,以便于其对所辖区域的货运业企业实行有效的税源监控和征管工作,确保发现问题能在第一时间给予解决。

(二)从全局的货运业征管工作流程考虑

这样做使全局的货运业征管工作流程更加合理。主管税务所可以真正实现从资格认定——纳税申报——信息采集——税源监控这一工作流程的完整化,从而增强此项工作的衔接性和顺畅性,减少了办事环节,使其能够充分发挥应有的作

工程发票管理规定范文第9篇

建筑安装业具有流动性强、工程周期长、成本费用核算复杂、难以真实准确反映利润等特点,且建筑安装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公司签订合同,项目经理承包,以项目经理部为单位,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向公司上交管理费后,经营成果归项目经理所有。加之大部分企业帐务不健全,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2010第一季度,我们以“建筑安装业税收征收管理在全市的执行情况”为课题,组织人员在上饶市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征管现状

XX年年该市共有企业征管总户数为685户,征收所得税额为5817万元,其中:跨省、市(地)外来经营户在本地纳税的户数为231户,征收所得税额为67万元;外出经营户回本地纳税的户数为95户,征收所得税1036万元。

近年来,全市各级地税机关把加强对建筑安装企业税收征管作为税收收入的重要增长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建筑安装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上饶市地税局在深入调查基础上,分析总结建筑安装业市场的特殊运行规律,结合自身征管实际,制定了《上饶市建筑安装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对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实行按施工项目进行户籍管理、税收管理员负责、税政把关、全程监控、分级认定、分级年鉴、以票控税的管理办法。一是建好台帐,管好税基。首先做好纳税人各种基础信息资料的采集和分类管理,加强对各种信息数据的评析和纳税评估;其次,在总局和省局要求建立12个台帐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建立了《企业所得税控管台帐》、《建筑安装企业分户征收台帐》、等管理台帐,对税源实行动态跟踪和监控;二是加强协调、源泉控管。与国土、房管、城建、发改委等部分保持沟通与联系,随时掌握最新情况,摸清税源底数,防止了税款流失。与国税税政部门建立了联系制度。在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统一税负标准,协调征管范围等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三是完善制度,强化征管。规范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明确了征收方式鉴定和年检办法;加强外来建安企业的管理。强化报验登记手续,明确纳税地点,统一税负标准,加强内查外调。四是双向监控,以票控税。制定了《上饶市地方税务局建筑安装业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建筑房地产企业专用发票一律由地税机关代开,建设单位向建筑安装纳税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时,必须要求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建筑业专用发票,税务机关按发票上开具的工程价款金额征收税款。

二、当前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在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业主索票意识薄弱,纳税人税法意识不强。部分建设单位业主,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表现在市镇工程上,业主索票意识淡薄,工程结算大都使用财政收据或自印收款收据,不向承建施工企业索要建筑业发票;部分中小企业,特别是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采取“单包”或自建房产的,不要票的现象在不少企业存在。另一方面,施工单位纳税意识不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千方百计钻税收空子,钻征收管理空子,故意不开票,拖延开票,项目漏申报,收入不入帐、少入帐,偷逃税款。

(二)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纳税申报不真实。企业报送税务机关的会计报表数据不真实,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工程完工程度可靠性较低:如为招投标需要、完成利润目标、承包指标、更充分地享受税收优惠、便于筹资等目的,营业收入不按规定结算,或延迟结转,或提早估价确认;向下属非独立核算工程队、无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分包转包单位、挂靠企业收取的管理费,不按规定确认、申报营业收入;企业成本核算混乱,为挂靠单位“以票换票”开票时,挂靠单位提供的各种材料发票严重失实,与工程项目实际严重不配比;为多个建筑工程项目支出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不能分摊到每个建设项目,完工工程结转成本、费用时,费用分割不清;假发票、收据、白条列支费用大量存在,如一些机械租赁费、临时用工支出等,人为操纵损益,控制报表有关数据,使得会计报表数据来源严重失实,企业所得税负担率和总体税收负担率远远低于其他行业纳税人。

(三)建设项目控管难度大,工程分包、转包不规范。税务机关对建设工程项目立项、中标情况不明,工程开工、进度情况难以掌握,特别是对外地工程,难以确定工程进度、完工结算情况,被动地接受纳税人自行申报,建设工程项目税源控管主动性不强。工程分包、转包不规范,一项工程多次分包、转包,分包、转包情况不向税务机关报告、备案;分包、转包合同签订、保管不齐全,分包、转包工程完工结算无合法票据,企业往往以预付帐款结转分包、转包工程成本,使得成本核算极不规范。

(四)发票使用不规范,以票控税效果不明显。凭票收款、凭票付款的规定未能完全落实到位,以各类收据收取工程款项的现象时有发生,发票开具、接受的不规范直接导致了税收的流失。现实经济活动中,明明是按进度结算的工程款,承建方却开具“预收工程款”的收款收据;明明应该“料、工、费”合并计征税款,纳税人却只就施工费开一张建筑发票入账,建筑材料部分以商业销售票代替;明明是甲地的工程项目,承建单位却用乙地开具的发票也能一样结算;工程承包人为降低工程造价,购进建筑材料时,为压低材料进价,往往以不要发票为前提。

(五)日常税源监控缺位,日常评估稽核不到位。部分工程项目,特别是地处各乡镇的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手续不全,无法到规划、建设等部门取得信息,建设工程项目税源监控缺位;另外,由于建筑施工单位,一般都以建设项目单独建帐核算,部分帐册随同有关财务人员驻扎在施工工地,一些外地工程项目纳税评估实地稽核难以开展,即使进行评估稽核,质量也不高;施工企业自身没有工程队,到外地施工,雇佣临工的劳务费用,不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大都列一张临工工资单,白条入帐,列支随意性较大。

(六)外出经营管理不规范,异地施工税收管理缺位。建筑安装企业大都异地承包施工,新征管法和《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外出经营地方税收管理办法》都规定了外出施工业户的报验、登记和按期申报制度,但建安企业施工时真正能办理的却寥寥无几,等工程决算后再开票缴税的情况似乎约定俗成,异地经营户的登记、报验、申报制度缺乏体制保证。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工商信息交换得到本地固定经营业户的有关登记信息,但对异地经营情况只能靠纳税人自觉办理报验登记、申报,税务部门异地的实地核查又难以操作,外地工程项目漏征漏管情形时有发生。对纳税人外来施工,如果经营活动在没有税收监控的情况下结束了,纳税人欠税、偷税很可能就再也无法追回了。

(七)现行建筑安装企业外出经营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的规定不合理。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外出从事建筑业的纳税人税收管理政策存在缺陷。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这一规定赋予了税务机关对外来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的纳税人的税收管辖权,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5]227号文件规定:“建安企业到本县(区)外施工的,可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机构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否则将由经营地税务机关就地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样,仅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外出经营建安企业所得税就可脱离经营地的管辖,但事实上形成了建安企业管辖权的双主体,即流转税由施工地主管地税机关管辖,所得税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包括国税和地税)管辖。施工项目与税收管辖权的分离,各地管理方式和政策执行口径的不同,必然导致执行税收政策的偏差,税负不公也就在所难免。这也就给了纳税人选择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的空间。

工程发票管理规定范文第10篇

关键词 农村票据;管理

票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凭证。票据作为会计核算的起点和基础,据以生成的记帐凭证是登记帐薄的直接依据。因此,票据所记录的有关信息是否真实、可靠、及时,对于能否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的影响。近年来,为配合农村财务委托制度全面推行,财政和农业主管部门在规范票据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对规范农村财务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思想认识的偏差或监管力度不足等原因,票据使用不规范、不统一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起的各种矛盾不断出现,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农村票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收入票据管理方面

1 票据使用不规范

调查发现,不少村社未使用主管部门印制的统一收据,而沿用自制的收款收据或已过期禁用的旧版统一收据,或从商店购买普通收据代替统一收据,有的虽然使用统一收据但不规范,如:跳号使用;缺联使用;作废票据存根、收据、记帐、报查四联保存不全等。这给收入不入帐、少入帐、设帐外帐等提供了机会,也给财务委托中心全面监管村社货币资金增加了难度。

2 领购、保管、核销手续不严

一些乡(镇)村社未建立票据专人保管制度,领购不登记或多人保管多人开票多头收款,出现管理不善问题无法追究责任。未按规定定期核销,坐收坐支或收入遗漏或资金挪用现象屡屡发生。如武义某村书记金某在村砍伐树木承包项目和村道路施工工程中,直接插手集体资金收付,以村名义开据白条向承包人收取定金而不报账,以多开票少付款方式经手支付工程款,造成贪污挪用49251.84元的事实,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3 收据填制错误

收入票据填制错误是目前农村财务较为普遍的问题。如收款日期、款项内容、单价、收款人等不具体、不明确,由此引发与支付款项单位和个人经济纠纷。少数村社还存在为他人代开收据现象。

(二)支出票据管理方面

1 非正式票据屡见不鲜

审计发现,部分村社非正式票据入账现象非常普遍,且花式繁多,有销售方的出库单、商店购买的付款单、白纸领条等等,且金额较大,一些公共设施项目,工程款少的几万,多的几十万,但多数未取得正式税务发票。究其原因,有以避税节约成本为由故意不用税务发票的,也有想利用非正式票据以假乱真从中牟利的。如金东某村在安装有线电视工程中,村支书陈某和工程承包人串通一气,虚高工程费用,并以付款单入账付款。后因群众举报审计部门介入审计,结果查明,这个高达15万元的有线电视工程不仅是非标准工程,而且工程款仅需原来的三分之一。陈某因涉嫌受贿,受到法律制裁。实践证明,这些违规的处理方式,并不能真正节约成本,反而给不法分子参与腐败创造了条件,给销售企业偷税漏税提供了机会,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

2 票据内容不完整

主要表现为无出据日期或购货单位或数量、单价;款项内容笼统、模糊不清;金额无大写或随意涂改等等。

3 票据手续不全

主要表现为无经手人签名;未说明用途,无销售单位印章;工程项目无决算单等等。

(三)银行票据管理方面

有些财务人员在进行转帐、托收帐务处理时,只根据银行有关单据如同城进帐单、异地信汇电汇单、同城委托收款等付款单据直接列人费用支出,而未取得对方发票。这样做有两个弊端:①只有银行付款单据,只表示本单位此笔业务款项已汇出,未表示对方单位已收到这笔款项,此笔经济业务未真正完结,据此做支出帐务处理,不符合会计核算要求。②发票未附在相应的业务内容中,而长期脱离帐外,会产生有关人员持此发票进行二次报帐的可能性,同时对方收到款项不开发票会影响财税部门正确核算税收和非税收入。

二、农村票据管理对策

(一)健全制度

加大《票据法》《会计法》有关法律的宣传力度,提高领导和财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管理水平,认真贯彻省、市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票据管理办法,创建农村票据管理使用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收款收据由市财政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统一发放,财政农业联合管理。县、乡、村实行票据专管员制度,建立票据领用销号台帐,专人负责收据领发、保管、结报和督导工作,保证收入资金全额、及时交存中心统一专户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支出业务发生时,经办人必须取得有效的票据。同时,通过实行收支预算制度,对各项收支进行定量考核,杜绝超支费用列支,减少无效票据入帐。

(二)严格把关

建立村社财务审批人、民主监督小组、报帐员和中心多层审核网对票据的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技术性进行严格审核。收入事项主要审核:票面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收入内容是否真实、明确,有否少收漏收;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交存等。支出事项主要审核:票据是否合法、真实、有效: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手续是否齐全等。发现违规票据视具体情况及时作退回更正或拒绝入帐处理。

(三)强化监督

1 民主监督

利用财务电算化管理系统,定期打印财务收支明细公开表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及时发现不规范票据入帐情况,及时更正虚假会计信息。

2 检查监督

财政、农业主管部门一方面加强对票据印制、领购、开具、核销各个环节管理,另一方面,要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或全面检查。

工程发票管理规定范文第11篇

【关键词】 高校;票据管理;建议

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最原始的凭证,也是财政、审计、物价、税务部门进行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高校收费票据是学生向学校缴纳规定的相关款项后,由学校给学生出具的合法书面凭证,同时也是学校财务收支的一种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国家有关部门管理、监督检查学校收费工作的有效方式和重要依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高校办学资金来源和收费渠道呈现多样化,收费类型的增多使票据的使用量越来越大。票据管理作为收费管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到高校财务管理的效率。收费票据的科学管理可以杜绝乱收费现象,有效遏止高校“小金库”的产生,防止经济犯罪,进而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促使资金尽快回笼。

一、高校收费票据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校办学规模越来越大,招生数量越来越多,各种办学模式也呈多样化。有全日制本专科生的收费,成人教育的函授、夜大、自考助学班、远程教育及短期培训等各项收费,研究生培养的收费,外国留学生的各项收费,中小学学生的收费,校区附属医院的各项收费,后勤系统的各项收费等。在复杂的收费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各种收费票据,高校收费不仅应按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执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而且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不得自制、自购票据。

由于高校收费类型的复杂性,使票据的使用也呈现多样化的趋势。目前,高等学校的收费票据主要有以下二种:第一种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指的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法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时,开具的收款凭证,如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各类培训费、进修费等。这种收费是高校为社会提供专业服务、管理所收取的费用,是省物价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上的各收费项目的收费,经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高校在进行收费时应向缴费人员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所收款项必须全额上缴财政专户,不得擅自挪用。第二种为面向在校学生的非营利性的服务性收费和为其他经营性收费,高校为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自愿选择的服务并收取相应的费用,此项服务的收费标准应本着非盈利的原则,经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原规定向缴费人员开具非经营性收款统一收据,从2006年1月1日起,广州地税局取消了《广东省广州市非经营收入发票》,纳税人发生特定业务需要开具发票的,应视业务的具体情况按规定使用相应的票据。其他经营性收费即高校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提供各类培训服务、科研合作开发、出租房产、校办产业经营等以营利为目的收费,此部分收费应出具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发票。

二、高校收费票据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宣传重视不够,票据管理意识淡薄

虽然复杂多样的收费工作涉及到高校内各个层面的师生员工,但高校财务部门一般只是将与收费票据管理工作有关的文件和通知下发到票据领用单位,与广大教职员工的沟通相对欠缺,很多教职员工不甚知晓,形成了票据实际使用人不了解票据有关常识和规定的普遍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由于领用单位和领用人员对票据的使用、保管重视程度不够,票据遗失的现象十分普遍和严重。随意更换票据管理人员,这些人员大都没有经过专业知识、业务的学习和培训,对使用收费票据的具体业务流程和相关管理规章知之甚少, 使得错误使用票据种类、不完全不真实记录开票信息、故意虚开票据等现象频发, 导致虚假财务信息、资金滞后回笼和坐支现金等不良后果,不利学校准确及时了解掌握财务运营状况和科学决策。

(二)管理机制不能适应收费形势的变化

在国家不断发展和提倡知识创新的背景下,高校越来越深地融入社会经济生活之中,强化服务社会职能,使高校与社会各层面的经济往来不断增加。多渠道的经费流入导致高校财务收费类型变得更加复杂,原有的票据管理办法已不能适应现阶段高校日益活跃和快速变化的发展需要。尽管每年有大量收费项目报经财政、物价部门立项审批,但仍无法保证也不可能每项收入都去报批。按照自愿有偿使用原则的临时性收费如科研服务类:信息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和转让;教学设施的场租费等等,许多收费项目的对象并非行政事业性单位,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收据肯定是不合适的,造成许多高校都存在的“收费难”问题。

(三) 收费票据使用不合理

主要是往来结算票据和收费票据使用范围不清晰,开票人员对票据主体认识不准确,感觉成了开据的主要标准;票据使用不合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况,比如要求收据应按项目、标准和实际收入填开收据,有的高校没有做到。另外,票据的领用、回收注销等管理环节出现了漏洞,许多票据都过了使用期限而没得到及时注销。一些高校没有做到票据及时清缴、往往因拖的时间过长、或因人员更替移交不清、或因存放保管不严出现遗失、毁损等现象,高校自己保管的存根联又存放不好,没有设专柜管理未用票据和已用票据,也没有做到专人、专库(柜) 管理,有乱堆乱放的现象,对于存根联的保管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四)管理方式落后,票据查询困难

目前,多数高校的收费票据管理仍然采用传统的手工记录方式,即票据的领、销、信息汇总都由票据管理员人工逐一填写。很多高校在账务、预算管理等方面已经达到电算化水平,可是收费票据管理上没有纳入电算化的轨道上来,还是以手工台账为主,一般的“台账式”管理只能对票据使用单位的领用、归还、结存情况有个大致的印象,难以及时纠正收费票据使用过程中的不当之处,在票据管理上处于被动地位。随着高校扩招后规模的急剧扩大,高校收费票据使用量随之加大,给票据的管理和查询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依据会计的要求,信息反映要及时客观,要求收费票据管理人员应在各单位领用收费票据后及时了解使用情况,督促各单位尽快上缴其收到的款项,回笼学校资金。

(五)财务人员税法知识欠缺

不少财会人员缺乏相关的税务知识,造成财会人员对收入的性质存在模糊认识:分不清何为财政性收入,何为经营性收入;对国家有关学校的税收优惠政策知之甚少,在取得收入时,哪些应予以减免把握不准;对所收到的款项不知要开何种票据,收入中又不注意过细区分不同性质、不同门类的收入。致使在具体操作时把握不准,谬误横生,更不能很好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学校服务。另外,用票单位票管员未经正规业务培训,出现填写内容不齐全、字迹模糊不清、随意涂改、上下联次不一致;不按票据的使用范围开具,混用、串用收费票据;随意转借票据,开人情发票等情况,造成不良影响。

三、加强高校收费票据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领导重视

高校要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校内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就必须要重视收费票据的管理。作为财务部门,应通过管理手册、宣传窗、网站等方式加强制度和政策宣传,多宣传国家有关收费和票据管理的财经法规以及票据管理的重要性,使票据使用的单位领导和个人充分认识理解票据使用和管理工作。单位领导应督促本单位建立收费票据领购、使用、保管、验收、核销制度。建立各用票单位票据专人管理制度,各票据使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票据的领取、保管、使用和送缴核销工作,不能将票据丢失或转借他人使用。票据管理人员不能随意更换,确需要换的,要书面通知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单位出现了违规现象,单位领导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在新《会计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单位领导应认真学习《会计法》,熟悉有关的财务制度,自觉地维护财经纪律,为收费票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作出积极努力。

(二)主管部门要适应高校办学的新形势

票据主管部门应充分考虑目前高校的具体业务来核发各类票据。目前高校涉及的某些科研、服务活动已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那么税务部门就应该核准高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收据已经对高校正常活动的开展带来极大的不便,那么主管部门应考虑高校经济的发展,开展高校收费听证会,多方调研,设计新的收费票据,适合高校收费收入,满足高校经济发展的需要。另外,针对目前的收费情况,急需减少票据种类,降低使用难度。建议管理部门根据高校目前的发展趋势,整合多种票据的收费规范及应用范围,减少票据种类,降低使用难度。这样不但便于管理部门的监督,也便于使用部门的内部管理。

(三)规范票据日常管理

为了规范票据管理,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工作的相应制度,完善业务流程规范,强化过程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暂行规定》等国家票据管理规定,财务处收费科负责票据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票据的购买、使用、登记制度,并按领用部门设置票据的购买、领用、保存、销毁,登记账簿,详细记载票据领用、缴销情况。

从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购买的收费票据,应及时分类编号入库,加强管理,严格票据的领取和使用,每隔一定时间(如一学期),应对票据库存、领取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盘存,查看票据的购买入库、领取使用、收回及库存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合理,以防票据的遗失和人为销毁等。各部门票据专管人员要使用票据时,都要到财务处申请开出“发票请领单”,在填写好请领单位、请领人的姓名及用途、种类和数量。财务部门要对票据的使用范围、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核,专管人员根据使用人填的用途、收费内容、事项审批,经审批人填写准许使用的发票名称、数量及审批签名后、方可凭有效“发票请领单”领取发票。对收费票据在启用前,应检查票据是否缺页、重号、破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汇报。使用时票据填写必须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印章齐全。开出的票据完整保存存根备查,不得涂改挖补。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声明作废。

建立收费票据稽查制度。高校财务、纪检、审计等部门可成立票据稽查组,配备票据稽查员,对财务部门票据行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引入现代化的收费管理手段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要求收费票据管理的手段逐步实现现代化管理的方法,将票据申购、票据领用、票据核销纳入管理软件中去,实现收费票据的电算化、智能化管理方式,将每张票据的情况储存于数据库内,以方便票据存根的计算机自动查询,提高高校收费票据管理工作的效率。另外,财政、税务票据管理部门的管理系统也可与高校的票据管理系统实行联网,实现资源共享,方便财政、税务票据管理部门对高校票据即时监控。

(五) 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是做好票据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一方面应对票据领用和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明确票据管理的意义、票据的种类以及使用范围,了解票据内容的填写方法和要求,确保其能够正确使用票据,减少收费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技术性错误。另一方面,须加强国家有关收费及票据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讲解。国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各地方制定的票据管理暂行规定都是高校票据管理所应遵守的准则,应组织财务人员及票据使用人员认真学习,针对二级单位部分财会人员税务知识和票据使用范围较为生疏的特点,专门邀请税务人员进校,开展税务知识讲座,以提高大家的认识,分清各项收费的性质。通过学习,使业务人员能自觉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规,严格执行票据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坚决杜绝收费过程中的违纪违法现象。

四、结语

高校收费票据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它直接影响高校办学水平和管理效益。随着高校收入的多渠道和与社会日益广泛的经济联系,高校收费票据管理工作日益加重和复杂化,只有在管理过程中不断地学习和思考,对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才能不断推进高校收费票据管理顺利进行,保证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 黄麟. 高校收费票据管理研究[j].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6(6): 110-111.

[2] 韩卓飞,牛光辉. 高校教育收费票据管理探析[j]. 现代农业科技,2008,(13): 342-343.

工程发票管理规定范文第12篇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11-0445-01

财政票据是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罚没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非税财政收入的唯一合法收缴凭证。票据管理是规范财经秩序、强化财务监督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为了加强财政票据的管理,各级财政部门研究并制定了不少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措施,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加深,财政收费票据管理制文化、规范化,我们在票据管理这一方面取得很大的成效。由于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当前财政票据使用和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县、乡两级财政在分级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各种违犯使用票据现象仍时有发生。所以强化财政票据管理,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

一、财政票据管理的不当之处

1、不按规定使用票据。少数协会、团体收取会员费等费用,不使用正规票据;二是开办的各种形式的培训班,不按规定使用正规票据。

2、财政收费票据使用、保管不规范。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存在票据相互串用、拆本使用现象,如农村中、小学在使用财政收费票据时,拆本发放给各年级班主任收费,收费后又由学校开具收费票据给班主任;开具收费票据不规范,有些部门、单位没有完整地、准确地写出收费项目名称,及不按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联次等开票。

3、票据使用人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人员流动大。造成用票管理难规范、问题多因票据领用单位中有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乡镇政府、社会团体等。而票据使用人并非都是本单位的财务人员,人员很不固定。因此给票据管理带来很大麻烦。

二、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的措施

以上是目前特别是县级以下在财政票据管理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需要我们尽快解决。要解决以上的种种问题,需要采取措施加强财政票据管理。

1、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要有更严格的法规和健全制度作保证。应当制定行之有效的票证管理法规,制定监督检查机构,定期检查票据管理人员对票据管理情况,查看其对发放的财政票据能否及时核销,及其是否有核销漏洞,使其能够在票据管理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对故意违反票据法规制度行为的要严惩不待。只有完整的票据法规,才能很好地明确票据的使用单位、使用范围以及如何管理。

2、提高财政票据使用、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应当培养高素质、负责任的票据使用和管理人员,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杜绝不规范情况发生。同时票据使用和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虽然票据的管理工作相当乏味,整天都在机械地重复着同样的工作程序,但要从心底认识到票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我们票据管理员是在为国家财产站岗,同时也要对人们群众负责,这样我们才能觉得票据管理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其乐无穷的工作。

3、制定严格的核销制度。票据核销工作是票据管理监管工作中最为重要的环节,是把关、检查票据使用情况关键。严格执行票据核销制度,是保护国家财产、杜绝腐败犯罪的重要手段,也是衡量票据管理人员工作是否合格的重要指标。因此,票据核销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所使用票据是否合乎规定。财政票据多达几十种,有权收费单位所使用的票据有特定的规定,医院门诊、住院不能使用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学生教费只能使用学生特定的收款收据,因此,我们在票据领发过程中,就必须注意这一点,在核销过程中,更应当注意这一点。(2)所收费用是否合法,收费标准有否随意提高或降低。我们从票据上,就可以直观地了解所开具票据的收费项目、标准、全额等实际情况,从中可以看出有权收费单位是否合法收费,其标准、单价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随意提高或降低。票据使用不合法,势必滋生违法乱纪、事情,那么对国家、对个人都将造成严重后果。(3)所填写的票据是否规范、有无涂改或“大头小尾”现象;每种票据的填写都要求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发现有随意涂改的,就必须及时提出纠正办法,核对所收款项是否与票据相符,尤其必须注意的是,使用填写者是否有弄虚作假、票款不符或“大头小尾”现象,要检查这些情况。这样,才能最大限度防止职务犯罪,最小限度造成国家财产损失。(4)所收款项是否及时,同时严厉打击私设小金库。私设小金库的危害,人人尽知,绝不能因滥用票据而私设小金库,给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要严格核销财政票据。(5)核销后的票据要按规定处理、管理。切实保护好票据档案资料,要做好妨火、妨潮工作,有条件的储存到电脑里。

4、使用先进的管理设备。加强票据管理,应当使用先进的办公网络设备,在实际工作,它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便利。它不仅能准确地了解有关单位使用情况。比如:单位使用的种类、数量、刚胡。而且能及时地发现有关单位是否超范围使用票据。能清楚了解票据的入库、出库、库存、核销情况。有条件的建立区乡票据网络化系统,实现财政票据信息共享,从而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进而达到有效的跟踪监控。

工程发票管理规定范文第13篇

关键词:资金往来 结算票据 管理

1.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定义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以下简称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1号)中对“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范围进行了严格的限定,明确规定收取的款项严格限定于暂收代付,不能列单位的收入账。

2.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使用的现状

随着行政事业单位不断发展,资金往来的结算也随之不断增加,资金往来的结算票据的使用也变得尤为频繁。近几年来,随着一系列相关制度和措施的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已日渐规范,这使得行政事业单位越来越重视加强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为单位从财务管理的源头上解决了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行政事业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在经过了长期的管理后,在印刷、发放、核销等环节也形成了一套适合其自身不断管理发展的制度, 2010年7月1日,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号)开始启用,该办法对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印制、领购和核发,使用与保管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对于防治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的发生颇有裨益。

3.乡镇及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存在的问题

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乡镇及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已日益规范,但在笔者日常参与的审计过程中,仍然发现存在着不少问题。

3.1票据使用不规范。在笔者参与的审计项目中,发现部分单位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随意性较大,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收取房租费、技术指导费、赞助费等,存在超范围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现象;部分单位使用票据量较大,但未能建立领、购、存及使用台账,票据使用管理较为混乱。这种现象影响了财政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十分不利于票据使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3.2票据核销不规范。由于笔者所在地区财政票据的核销使用手工核销方式,人少量大,因此审计中发现存在部分票据核销不规范的情况:一是存在票据核销时间早于资金到账时间;二是资金上缴入库时未同时提供财政核销联,财政收到资金时不清楚资金具体内容,存在非税收入与往来款资金混缴情况;三是存在部分未使用的空白票据核销时未作剪角作废,单位将该部分已作废的空白票据继续使用,监管失控。票据的核销是一项责任重大的工作,核销不规范很容易引起票据使用和管理的混乱,也会导致部分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的产生,应当得到足够重视。

3.3对乡镇票据管理流于形式。审计中发现部分地区乡镇使用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到县(区)财政部门领购并由县(区)财政部门核销,但相关资金直接进入乡镇帐户,财政部门核销时无法控制票据开据的内容及开出的资金是否实际到账,只是形式上的监督,没有真正做到对乡镇使用票据规范化的管理。

3.4财务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笔者进行审计时,在与被审单位财会人员的交流中发现,部分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缺乏学习和创新精神,对于一些新出台的票据管理相关政策没有及时进行学习和掌握,对票据疏于管理,导致票据使用和管理工作质量不高。

4.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的建议

4.1加强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建议单位多组织财务人员参与各种形式的培训,如请专业人员做讲座、定期开设培训班、学习和自学等,同时,可以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作为激励,以此来提高财会人员参与学习的积极性,从而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使得财会人员能够在工作中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范围、领购和核销、管理和使用等进行严格把关,规范票据的使用管理。

4.2财政部门应采取切实措施强化对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管理。针对财政票据种类较多、数量庞大,使用人工核销不但工作量大而且核销时容易出错,使非税收入、往来款资金管理存在着比较大的漏洞,比较容易滋生一些部门、单位截留、挪用收入,甚至私设“小金库”的现象,建议财政部门使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软件,实现“以票管费”,实现资金的收缴、核销一体化,实现收费政策、票据使用、资金收缴全过程的财政监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通过电脑系统的管理控制不但能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以减少差错率,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

4.3切实加强乡镇财政票据管理。针对乡镇资金缴存和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的现状,建议明确责任主体,乡镇财政部门应加强对用票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领用、使用、核销等各个环节的把关,认真审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办法进行票据管理;县(区)财政部门在乡镇财政审核确认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票据的核销管理。

工程发票管理规定范文第14篇

体彩监管的府际关系冲突

基于上述府际关系的研究,可见,我国体彩监管中的府际关系主要包括三种:国家体育部门纵向府际关系、国家体育部门与其他部门间的横向府际关系以及异地体彩监管部门间关系。1.纵向府际关系:事权财权的分配。体育监管的纵向府际关系更多地表现为中央和省公益金分配问题,省以下公益金分配问题所占比重不大。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所谓公益金是从发行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是体育资金中扣除返奖奖金和发行费以后的余额。目前,体彩公益金主要分为中央留成公益金和地方留成公益金两个部分,中央与地方(主要是中央与省)如何分成则存在争议。我国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划分的基本原则是:在遵循中央统一领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实现此原则的关键是分清楚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财权,中央必须做哪些事,与此相适应,中央应当掌握哪些财权;地方必须做哪些事,与此相适应,应当掌握哪些财权。中央与地方在体育公益金分成方面采用5∶5分成,在不断向地方分权的背景下,体育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似乎也应该有所调整,将更多的资金留给地方,以完善地方体育公共设施,不断提高基层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省体育局,各省体育局和基层体育局的资金安排比例应该往下倾斜。2.横向府际关系:部门间关系协调。有关管理部门关系协调的法律规定有:《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全国的福利、体育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维护市场秩序。第四章第三十六条发行费、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从上述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体育监管有多个监管部门,多部门协调管理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矛盾。(1)财政与体育:平级部门的领导与协调。财政部作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和政策,审批品种的开设、停止和有关审批事项的变更,监督管理全国市场及发行和销售活动、监督管理资金和财务活动等。但是财政部门在监管体育时存在两方面的障碍:一是相同的行政级别带来协调的困难。财政部作为一个正部级的单位与国家体育总局处于同一层级,行政机关层级节制无法发生作用,在有效协调管理体彩发行和销售上确实存在一定困难;二是监管过程缺少专业性。与国家体育部门相比,财政部门对体育的发行、销售以及监管缺少专业知识,属于“外行监管内行”,也影响其监管的效果。(2)民政与体育:福彩与体彩份额之争。教育部门、卫生部门也希望通过发行募集资金,改变资金短缺现象,国务院基于多种原因的考虑,只批准了民政和体育两个部门发行。尽管只有民政部门和体育部门可以发行,但是依然存在着无法回避的竞争,有些时候甚至是恶性竞争。作为国务院授权的两大发行主体,除了福利没有竞猜型外,福彩与体彩的玩法非常相似。“如双色球与超级大乐透、15选5与22选5、东方6+1与7位数、3D与排列三、刮刮乐与顶呱刮等等,玩法大同小异,产品同质化比较严重。正因如此,两家各趋其利,不得不把注意力放在如何吸引更多彩民、占领更大市场、完成更高销量上,其结果是公益性被削弱,功利性被加强。”[2](3)公安、工商与体育:非法的合作治理。《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维护市场秩序。《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进一步细化了这一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以及发行机构、销售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非法,维护市场秩序。可见,在打击非法过程中公安机关和工商机关是最重要的执法主体。依照《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签订代销合同后,发行机构、销售机构应当向代销者发放代销证。福利代销证、体育代销证的格式分别由福利发行机构、体育发行机构制定。就体育而言,体育部门和工商部门在是否给销售点颁发营业执照存在分歧,意见的分歧势必影响工作中的协同。就公安部门而言,有些地方公安部门对于发行影响社会治安存在意见,在有关体育性质的认知上与体育部门存在分歧,这同样也会影响多部门合作治理。3.异地府际关系:良性合作或竞争。上述纵向府际关系和横向府际关系涉及的部门存在一定的隶属关系,或者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或者属于一级政府的所属部门,在协调方面有渠道可以连接。例如国家体育总局和各地体育局是垂直管理关系,这种纵向的府际关系协调不存在太多困难。横向的政府部门:民政、体育、财政、公安、工商因其有共同的上级政府,对中央部委而言,其共同上级政府是国务院,对各省的部门而言,其上级政府是省级政府,因此,一般不会出现无法协调的矛盾。但存在另一种相对难于协调的异地府际关系类型,比如广东省政府和江苏省政府,南京市政府和厦门市政府,其协调的难度要高于上述两种类型。就体彩监管而言,还存在着第三种类型即异地府际关系,例如在打击非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网站设在广东,而参赌人员在江苏,如何合作治理则成为现实行政执法中面临的难以协调的问题。

体彩监管府际冲突的原因

形成和影响体彩监管中府际关系冲突的原因有多方面,利益冲突、缺少监督协调组织、法律法规不健全是核心问题。利益冲突是府际关系冲突的根本原因,矛盾产生时缺少相应的监督协调组织导致矛盾拖延甚至不断升级,而缺少法律规定则无法使体育监管走入制度化轨道。1.多部门的利益之争。部门关系的协调在很大层面可以定义为利益的协调,各政府部门所属公职人员也存在个人利益,是公共选择理论所界定的经济人,“公务员的‘经济人’假设肯定了其物质利益追求的合理性”[3],因此,存在部门利益是必然现象。当政府部门在监管体育偏离了公益视角而更多的关注部门利益时,府际关系协调冲突就会突现出来。从近十年我国体育事业发展过程来看,体育发行管理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公益性,这与体育监管的多部门利益之争有关,对体育发行、监管以及体育事业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在体彩监管的府际关系冲突中,国家体育总局和地方之间以及各个管理部门的利益之争是问题的症结所在。2.缺少监督协调的组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财政部负责全国的监督管理工作,财政部作为全国业的最高管理机构,对福利和体育有一定的管理权: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和政策;监督管理全国市场以及的发行和销售活动,监督资金的解缴和使用;会同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提出公益金分配政策建议;审批品种的开设、停止和有关审批事项的变更;会同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设备和技术服务标准;审批发行机构财务收支计划,监督发行机构财务管理活动;审批发行机构的销毁方案。府际部门间未发生利益矛盾时,一切都会依法办事,当利益发生冲突时,财政部的监督和协调则显得无能为力。因此,独立的位阶高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监管部门的组织机构是业发展的必然要求,这样的组织机构才能起到监督和协调功能。3.体彩法律法规的缺失。《管理条例》2009年7月1日颁布实行,但没有实施细则,发行管理的很多情况依然“无法可依”。《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2年3月1日颁布实行,这也意味着体育在“无法可依”的状态运行了20年,到2012年3月才进入法制化运行轨道。尽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公布,但其还存在缺陷。一是《管理条例》和《管理条例细则》都是由国务院批准通过,只停留在行政法规层面,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因此其协调能力有限;二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缺少体育监管部门间冲突协调方面的规定:对财政部门和体育部门间关系、对民政部门和体育部门间冲突、对体育部门与公安、工商部门间关系等等如何协调没有具体规定。

工程发票管理规定范文第15篇

摘 要 发票管理是税收征管的重要环节,是税务部门有效掌握税源和监控税源的基础性工作和有效措施。但长期以来,发票管理一直是我们地税务部门管理的薄弱环节,发票管理制度不健全,纳税人不按规定使用发票,消费者不按规定取得发票等问题一直是发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此进一步强化发票的管理,打击发票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正常税收秩序,堵塞税收漏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成为当前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针对普通发票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有效措施改进发票管理工作。

关键词 普通发票 管理 问题 建议

发票是商品交易的合法凭证,也是税收控管和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而发票管理始终是税收征管的重要内容,是实施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随着征管制度的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收执法过错追究制的推广运行,普通发票管理制度日趋规范,以票管税达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地税发票的种类繁多,使用范围广泛,在发票使用、发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现实的问题。如何加强新形势下的普通发票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税收征管工作服务,是税务部门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下面,结合普通发票管理实际,就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建议谈几点看法。

一、地税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发票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仅造成了会计核算资料失真、导致国家税款大量流失,还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而且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有悖于和谐社会建设。税部在发票管理上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严格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努力做好发票管理工作,想尽办法制订并完善行业发票管理办法,积极宣传发票有关知识,在堵漏增收方面发挥了发票管理独特作用,发票管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发票管理工作仍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是:

1.消费者索要发票意识还不强。因为社会税收意识的淡薄,如消费者个人消费不需报账,这就导致了这些个人不会主动索要发票,在餐饮业、其他服务业中,以售货清单、收款收据等代替发票的现象较为普遍。

2.纳税人不按规定开具发票。一些纳税人买假用假,套购倒卖发票,造成税收的大量流失和管理难度加大。这不仅严重违反发票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更影响了营业税和所得税的税基。还有就是纳税人变相使用发票。一些无法列支的招待费用(如水果、食品、运费、餐费),转开成代开统一发票入账;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时开具地税部门的服务业发票;将拆迁赔偿费、尾沙、污染费、制作服装、房租、水电、打字复印等都用搬运装卸力资发票开具,客观上又造成了未足额征收税款的事实。

3.利用发票引税、买卖税。目前很多地方面临税源少、任务重的复杂处境,为了完成税收任务,有的基层单位利用发票进行引税、买卖税,不坚持税收属地原则,乡镇到县城引,县城到城市引,税源不足的地方到税源充足的地方引,欠发达地区到发达地区引,通过以县、乡、镇名义财政返点、奖励的形式,开展多渠道的引税,变相降低税率,流失了地方税收,造成了发票管理秩序混乱。

4.假发票有时难于辨别。在发票“打假”及发票检查活动中,对所检查的有奖定额发票和手工版发票是否是假发票,基层税务人员有时很难作出正确判断,一些假发票无论从材质、印刷、大小、监制章等方面,很难辨其真伪。有的假定额发票用的是真发票的票号,所以通过简单的电话查询就不能判断真假。

以上四点是目前发票管理中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

1.思想认识不足。从税务部门自身来讲,仍然存在“重专票、轻普票”观念,对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管理上功夫下得不够深;从纳税人来讲,诚信意识不够强,有的纳税户违规使用发票,存在逃避税收的现象,极大地影响了发票的公信力,使社会上假发票较猖獗。

2.发票管理法规相对滞后,理论上存在与现行状况不相适应之处,如:定义“假发票”、对纳税人使用假发票罚则不具体等等,理论上未界定清楚,给实际工作带来困难。

3.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收管理员监管不力,对管户实际用票量与发票限购量未进行对比,造成纳税户税负畸轻畸重,使民主评议税负缺乏准确依据,“双定”税收不合理。

4.“双定”税收存在一定问题,这是主要原因。个、私纳税中小户定税与定购发票量、与其实际用票相差甚远,当月超过核定用量未申购发票,定税不合理造成纳税户违法使用假发票。

二、进一步加强地税发票管理的建议

上述现象严重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更影响所得税的税基,造成税收大量流失,迫切需要加以解决。

1.加大对地税发票管理的宣传力度。一方面要加强对纳税人如何依法使用发票的宣传,强调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唯一合法凭证,堵塞发票管理漏洞,促进纳税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另一方面对消费者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的宣传。

2.实现发票管理信息化,提高发票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将发票管理逐步纳入信息化管理轨道,改变传统的手工操作方法,从发票的印制、保管、供应,到发票的缴销、查询、稽核各环节管理工作均使用微机进行管理,使发票管理工作准确及时、标准规范、信息齐全、查询迅速,达到堵塞税收漏洞、强化发票管理的目的,实现发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