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地质灾害治理范文

地质灾害治理范文

地质灾害治理

地质灾害治理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产生和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适用于本办法。但地震灾害的防御管理除外。

第四条防治地质灾害,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从事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诱发或者加重地质灾害。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在地质灾害防治中运用先进适用科学技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防治地质灾害的能力。

第二章规划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调查。

第九条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跨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第十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地质灾害现状;

(二)防治目标;

(三)防治原则;

(四)易发区和危险区的划定;

(五)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

(六)基本措施;

(七)预期效果。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地质灾害

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

第三章预防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内容包括:

(一)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重点;

(二)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威胁对象、范围;

(三)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四)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预警信号、人员和财产转移路线。

第十三条对地质灾害应当实行动态监测。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监测规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负责监测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监测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第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上设立明显标志。

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的各种活动。

第十五条城市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二)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

(三)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第十七条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行预报制度。预报内容主要包括:

(一)发生时间;

(二)发生地点;

(三)成灾范围;

(四)影响强度。

第十八条地质灾害的预报分为长期、中期、短期和临灾预报。

地质灾害长期预报,是指五年以上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报。包括地质灾害区划和易发区的圈定。

地质灾害中期预报,是指几个月到五年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

地质灾害短期预报,是指几天到几个月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

地质灾害临灾预报,是指几天之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

第十九条地质灾害长期预报和重要灾害点的中期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地质灾害的短期预报和一般灾害点的中期预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

地质灾害的临灾预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

群众监测点的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组织。

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第四章治理

第二十条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界定。

第二十一条主要由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质灾害,由当地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治理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主要由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由诱发者承担治理责任。

地质灾害治理责任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供地质灾害治理所需经费;

(二)制定或委托制定地质灾害治理方案;

(三)向有关部门报送地质灾害治理方案;

(四)承担或委托承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治理责任人拟定的地质灾害治理方案,应当符合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规范,按规定的程序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治理方案有重大改变的,必须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批。

第二十三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应当依据经批准的治理方案。

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对已有的地质灾害险情进行监测,制定出现突发性异变情况时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四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治理方案的审批机关组织验收。

禁止侵占、损毁或者破坏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确有必要变动、关闭或者拆除的,必须征得原验收机关的同意。

第二十五条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领取资质证书。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六条对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给予表彰与奖励。

(一)在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防治得力,出色完成任务者;

(二)从事生产建设时,防治措施有效,防止诱发或者防止加重地质灾害成绩突出者;

(三)采用先进科学技术,防治地质灾害成绩突出者;

(四)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取得显著防灾效果者;

(五)保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成绩显著者;

(六)在抢险救灾工作中,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

(七)有其他特殊贡献,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视不同情节处以警告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数额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活动的;

(二)故意虚假的地质灾害预报信息造成损失的;

(三)侵占、盗窃、毁损或者破坏地质灾害监测、治理工程设施的;

(四)阻碍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施工的;

(五)不按防灾预案要求承担监测预防任务的;

(六)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责任者,不履行治理责任的;

(七)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的;

(八)其他危害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

地质灾害治理范文第2篇

一、工作责任

责任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

责任单位:区建委、区市政委、区交委、区水利农机局、区教委、区移民局、区经委、区中小企业局、区安监局、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和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

二、工作目标

一)对所属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100%拉网式排查,排查实现三个100%一是通过开展地质灾害大排查。查找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监测、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等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和建议。二是将排查时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00%纳入地质灾害防灾体系。三是专业技术单位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报告复核率100%

二)严厉查处可能诱发重大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采矿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通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大执法。有效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二是坚持“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原则,对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失职、渎职工作人员进行查处。三是对专业技术单位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通过开展地质灾害大整治,确保“四到位”和“八落实”一是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做到责任单位、防治资金、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四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警示牌、单点防灾预案、监测经费、监测人、监测记录、两卡(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监测设施、撤离路线等群测群防工作“八落实”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三、工作内容

特别是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安全的危岩、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重点是三峡库区、城市建设地带、重要交通干线、重大水利工程、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矿山开采、矿山采空区、学校、旅游景区等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

一)大排查工作内容

并对每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以下要求进行排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机构、责任落实、防治经费、防灾体系、监测网络、年度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程治理与搬迁避让、宣传培训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否可能扩大和变化,1.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一是排查是否做到八落实”二是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影响范围(包括人员、设施、生产企业等)威胁对象、发展趋势等。否可能发展为重大安全隐患。

除开展上述两个方面的排查内容外,2.对已完成工程治理或正在进行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还要排查治理方案是否科学有效,否按照批复的治理方案实施,施工过程或效果监测是否有变形,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出现新的变形,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到位。

除开展上述两个方面的排查外,3.对已采取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还要排查是否按照批复的搬迁避让方案实施,核实该隐患点的变形情况,核实影响范围是否扩大,影响范围内是否仍然存在受威胁对象。

要开展地质调查工作,4.对排查时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认真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规模、危险区范围、威胁对象、稳定性及危害程度,提出防治措施建议,并将其纳入当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涉及本行业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参照上述要求开展地质隐患点排查。专业技术单位对本单位承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调查评价报告、勘查设计报告和工程治理等技术资料进行详细自查。

二)大整治工作内容

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整治: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相关部门必须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员。

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八落实”和地质灾害整治工作“四到位”要求及时整改完善;1.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

将隐患点纳入当地群测群防体系,2.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并按照群测群防达标建设标准,制订单点防灾预案,明确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落实监测人员和监测经费,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设置警示牌和遇险撤离路线图;

及时组织群众撤离险区,3.对出现险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应急调查,并采用专业监测、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等处置措施;

4.对在查处地质灾害防治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三)大执法工作内容

1.对在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工作中失职、渎职并造成后果的抢险救灾中严重失职、渎职的违反地质灾害防治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有关手续的

2.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

3.对在地质灾害危险区、极易发区或直接威胁区内从事与地质灾害防治无关的爆破、削坡、工程建设、采矿等活动的

4.对工程建设和矿山开采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不宜开采而开工建设开采的

未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配套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落实治理措施的5.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

6.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范围内及其周边进行工程建设的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影响论证的

7.矿山开采可能诱发矿山地质灾害的

或承担的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的8.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弄虚作假。

9.对妨碍、阻挠地质灾害监测、搬迁避让和治理工作的

四)及时按要求报送《地质灾害大排查明细表》和《地质灾害大排查汇总表》检查总结工作内容。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化和延续,此次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执法工作是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此次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执法工作从年7月20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建立工作机构,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8月10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区级相关部门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员,完成人员培训,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工作。

由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工作,二)大排查阶段(8月11日—8月31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要按照大排查工作内容要求进行排查,排查率要达到100%并填写排查统计表和汇总表。同时,制定问题整改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开展大整治和大执法的相关工作。此基础上,区国土分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复查,复查率达到50%以上,区国土、建设、市政、交通、水利、移民、安监、煤监、支铁办等将排查和复查结果报相应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针对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时发现的地质灾害防灾体系中存在问题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三)大整治大执法阶段(9月1日—11月15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相关部门依照《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委办〔〕77号)职责划分。按大整治工作内容进行整治。区级相关部门按照执法权限对大执法工作内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建立长效机制,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相关部门对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查处情况、隐患整治落实情况等开展检查并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细化、硬化、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五、职责分工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和“谁引发、谁治理”原则。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由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各镇街、各园区(新城、风景区)区政府相关部门在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是

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组织机构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制订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对所有地质灾害点逐一建立防治预案,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村(居)组等基层组织作用,扎实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区国土分局:牵头负责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区建委:负责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主要范围包括: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市政基础设施及各类污水和垃圾处理场。区市政委:负责市政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主要范围包括:各类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包区交委:负责公路、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括改扩建项目)周边、公路和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

建水利工程影响范围。区水利农机局:负责影响水利设施和法定边界范围的地质灾害和因洪水引发灾害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要范围包括:已建水利工程及其周边。

区教委:负责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

主要范围包括:移民工程建设影响范围,区移民局:负责三峡库区的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三峡库区高切坡项目等。

重点是位于危岩、陡崖和滑坡体影响范围内的企业、煤矿、非煤矿山的生产区、生活区及尾矿库(坝)废弃矿井、采空区、井口、道路等。区经委、区中小企业局、区安监局等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煤矿和非煤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要范围包括:工业企业生产、煤矿和非煤矿山开采可能引发或遭受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不稳定边坡。

区发改委(支铁办)全面负责铁路工程沿线周边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六、工作要求

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加强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黄宗华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永洪、区国土分局局长牟跃进任副组长,区政府应急办(救灾办)区国土分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教委、区建委、区市政委、区交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水利农机局、区移民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气象局、区房管局、交警支队、区中小企业局、区国资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国土分局,由牟跃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青、包秀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有关部门也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区政府与各镇街、各园区(新城、风景区)及区级有关部门签订《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各镇街、各园区(新城、风景区)及区级有关部门要把领导责任、管理责任、防治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具体人头。分管领导牵头抓,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具体抓,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做到监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防灾减灾责任体系。

注重培训。要充分利用地灾防治知识培训、发放传单、现场宣讲等各种手段,二)搞好宣传。采用电视、广播、报纸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灾防治知识和《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狠抓地质灾害重点区域的防灾知识宣传工作,对受威胁群众、中小学生,以及镇村干部、地质灾害监测员等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全民普及、地质灾害全民预防的目标。

强化整治。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工作实际,三)扎实推进。制订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执法不留情面,整治不留后患,使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真正收到实效。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严重威胁矿山安全生产和人员生命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工进行整改,待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突出重点。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要统筹兼顾,四)全面深入。点面结合。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有关部门既要全面发动,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又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检查地质灾害极易发区、高发区内严重威胁群众安全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出现险情且急需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地质灾害治理范文第3篇

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和险情3处,涉及7户33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因灾搬迁1户5人,发放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65张,避险明白卡150张,组织开展群众防灾减灾避险演练2次,狠抓了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预测

降雨是多数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因之一。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资料分析,预计今年5至10月仍是汛期,总雨量可能偏多,有涝重于旱的趋势,主汛期为6至8月份,梅雨比年、年明显,特别是在日降雨量达暴雨级或连续3天以上时,容易诱发以山体斜坡、公路边坡为主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气象预报资料进行分析和决策,充分利用气象预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注意短时特大暴雨引发的各类地质灾害。

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监测点涉及4个镇、65个行政村(地质灾害隐患点65处),主要地质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三、地质灾害防治原则、目标及任务

(一)防治原则。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依法管理、快速反应,监测避让与勘查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和社会责任感,确保地质灾害险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预案编制和快速反应等制度,对每个监测点都要落实具体监测责任人,确保全市地质灾害监测点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三)防治任务。

1、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各镇街道、村要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专项地质灾害排查清理情况,进一步完善镇街道、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通过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发放防灾明白卡等形式,将群测群防工作具体落实到镇街道、村和责任人。推行规范化、制度化与科学化管理,统一监测要求,建立健全监测记录档案。加强对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的指导与培训,改进监测技术手段,完善群专结合监测网络。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培训人员监测、技术监测等多种方法和手段进行监测,逐步提高地质灾害短期和临灾预报水平。各地国土资源所要进一步推行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即:一是对辖区内居民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简要评估到位;二是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员联系到位;三是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巡查到位;四是对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发送到位;五是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应急预案到位。根据年地质灾害发生和变化情况分析,确定65处地质灾害点为今年市级重点监测对象(见附表)。

2、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积极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每年5至9月是我市主汛期,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但其他时段的暴雨、特大暴雨、长时间连续降雨或久旱遇雨等气候异常情况下,防灾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各镇街道要组织力量,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汛前巡查、汛中监测、汛后复查,全面掌握隐患点动态,落实监测责任,做到心中有数,掌握防灾主动权,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撤离受威胁的人、财、物。在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抓紧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细化预案内容,积极组织开展以镇街道或村为单位的防灾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各地的防灾抗灾能力。

3、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各镇街道、村要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介准确掌握气象和水雨情动态等信息,及时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提示提醒各相关单位和人员。根据省、市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地域、等级等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要逐步规范预警预报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加强重大地质灾害的现场调查,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国土部门要会同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会商机制,逐步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为防御突发地质灾害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4、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工作。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合理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计划。对规模较小、危害较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应急排险。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制定具体方案,多方筹措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对经过调查或勘查比选后,认定防治必要性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上不合理、自然条件不适宜人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

5、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街道要结合各类地质环境调查,针对在新农村建设中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制订防灾预案,提出防治措施,为新农村建设地质环境保障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普及,组织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抗灾能力。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在选址及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地段)。重要工程设施建设,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各地国土资源所要正确指导村民选择宅基地,留出房屋前后的安全距离空地,采取简易边坡支护和截水、排水等措施。

6、加强其他地质灾害防治。交通线路、水利设施、学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特别是学校及沿江河堤段,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列入本单位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防灾措施和防灾责任人,组织力量开展汛期巡查、监测;发生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树立警示牌,发出预警信息,迅速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及时应对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灾意识。各地各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常识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和科普宣传。利用地球日、土地日、气象日、环境日、国际减灾日等特殊节日,组织有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面向全社会尤其在农村中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与培训,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枝府办发〔〕6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枝府办发〔〕70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人,坚持“以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和“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监测预报,完善监测网络。市国土部门要与气象部门紧密配合,根据气象预报资料进行分析预测,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多发区与重大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建立和完善市、镇街道、村三级重点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在搞好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工作的同时,积极为市、镇街道、村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具体措施和建议。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要制定紧急避险预案、填写“两个明白卡”,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严格落实监测专班、专人,做好监测记录。坚持走群测群防的群众路线,积极向广大干部群众宣讲地质灾害防治知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系统。

地质灾害治理范文第4篇

由于地质灾害对人类的破坏是毁灭性的,所以各国都早已对其的防治十分重视,技术手段已经十分发达,而我国对于此灾害的治理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各种技术还不是很发达,虽不能与欧美各发达国家相媲美,但跟我们自己以前的状况相比较,我国治理灾害的手段还是有了质的飞越,本文就着重介绍了我国的几种典型的地质灾害和它们的防治手段,希望人们对它们有一个更详细的了解。

1.地质灾害的种类及分析

1.1平原地区地质灾害及分析

地震、地面沉降、岩溶坍塌、地裂缝等是平原地区多发的地质灾害,主要的是地震。地震是由于板块与板块的碰撞挤压或地壳的剧烈运动而引发的,它多发生于板块与板块的交界处,全国有两大地震带,分别是环太平洋火山地震带、地中海-喜马拉雅火山地震带,而在我国的平原地区正好是地震多发区,它具有分布广、频率高、震源浅、强度大、破坏性大的特点,严重危及附近地区人们的生命安全,主要多发城市有北京、天津、呼市、太原、兰州等,这些城市都有可能是未来的震中位置,而且这些城市中不乏北京这样的发达城市,它不仅人口建筑众多而且是我国的经济中心,一旦遭到破坏后果不堪设想。由于人为和自然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地表垂直下降现象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地面沉降,人为因素主要是我们过度开采地下水,自然因素主要是地下的升降运动和地震的影响。岩溶坍塌是指岩洞上方的岩土体发生形变而向下陷落的现象。地裂缝顾名思义就是指地面产生开裂而形成裂缝的现象。它包括地震地裂缝、构造或非构造地裂缝、混合成因的地裂缝。

1.2沿海地区的地质灾害及分析

我国沿海地区正好处于环太平洋火山地震带上,所以平原区多发的地质灾害如地震等,在沿海地区发生的频率也比较大。再加上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城市建设好以及对环境的改造力度大,所以这里不仅是地质灾害的高发区而且毁坏程度也是最高的,所以此地区的灾害防治工作刻不容缓。沿海地区导致灾害发生的因素中比较特殊的一种就是海水作用对城市的影响,这也是其发生的地址灾害的主要成因之一。主要灾害有土地盐渍化、海水入侵、风暴潮灾害、海岸蚀退等。土地盐渍化是由于海水入侵或海水倒灌导致的,因为海水中含有大量的盐分,所以当海水渗入到陆地的土壤中时,会使土壤的含盐量大大增加。风暴潮主要是发生在春末或初秋时由于飓风或台风所导致的地质灾害。海岸蚀退主要是海水对地面的侵蚀作用引起的,海水不断侵蚀陆地,使得陆地面积减小,海岸后退,海平面不断上升,这已经使得一些沿海国家面临着被淹没的危险,如马来西亚等。另外还有一些河流的不断淤积使三角洲的面积扩大、地下水的运动使得地面沉降等现象发生。

1.3山区地区地质灾害及分析

山区的地址构造比较复杂,所以在这里发生的地质灾害比较多,危害程度也比较大,发生频率最高的为泥石流、滑坡、崩塌。泥石流主要发生在降水多的季节, 山地地区植被常年遭到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导致土质疏松,在加上连绵的雨水不断冲刷,就容易爆发泥石流。泥石流发生时会对沿途的村庄和农田造成毁灭性打击,所以它的预防和治理是十分急迫和重要的。崩塌的发生也跟植被破坏有很大的关系,再加上山地地势陡峭,夏天一遇到大雨就易引发崩塌。虽说崩塌和泥石流的成因比较类似,但是两者的区别还是很大的,泥石流是连绵的小雨引起的,泥土石子混着水一同从山顶上滑落下来。崩塌是暴雨的巨大冲击力导致的,整块山体的脱落,俗称“塌方”。另外在高纬度高海拔的山地地区还经常发生冻土灾害,使得此地区寸草不生。山地地区的情况比较复杂,所以其影响灾害发生的因素也比较复杂,有人类工程活动的强度和频度、地貌、地质构造、气候、沟谷发育程度、植被覆盖程度等,这些也都是我们对山地地区灾害治理所要考虑的因素。

2.地质灾害的防治

2.1地震灾害的防治

地震灾害的主要成因是自然原因,这通常是人力所不能避免的,所以我们要加强对地震灾害的预报,提高预测地震的技术手段,提前做好准备,尽可能的减少损失和避免伤亡,这就需要相关的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利用先进的预测工具及时观测,避免在发生像汶川地震这样的惨剧。我们在做好地震监测、预报的同时,更要投入很多精力在做好抗震工作、加强工程抗震能力上,这项工作的关键在于要提高新建工程的抗震能力,在工程开始建设之前,应该做好该地区的地震烈度评定工作,以此确定此项工程的抗震标准,建筑材料也最好选用轻便不易坍塌的,这一点上可以借鉴日本的技术,日本最为一个地震多发的岛国,抗震的技术水平可以说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其建筑所用的材料也十分轻便,对此我们可以引进使用。另一方面,我们还要经常宣传地震逃生方面的知识,经常在各大学校和单位组织较正规的逃生演习,帮助人们掌握此方面的知识,当真正发生地震时,有利于人们快速撤离,减少伤亡。

2.2地面沉降及地裂缝灾害的防治

对于地面沉降灾害的防治我们首先要明白,这种灾害是不可能根除的,因为它是由于过度开采地下水而造成的,但就现在的水资源状况来看,我们不可能不去开采地下水,所以我们只能尽力采取措施减少地面沉降的发生或控制其危害程度。

对于地下水的开采我们可以适当减少,在开采之前做一些相关调查,使开采量和沉降量之间的比值适合当地的环境,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深入研究区域内地面沉降的形成机制,确定合理的开采层次和井位布局。相关工作人员还有继续探索控制此灾害的新技术、新方法,使得开采量引起的地面沉降尽可能的小。地裂缝大多是由于其它的地质灾害所引起的,所以只要我们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其它灾害的发生,这种情况也就会相应的减少。

2.3泥石流、崩塌和滑坡灾害的防治

这三种地质灾害的成因十分类似,因此它们的防治工作也很像,而且它们和上述灾害最大的不同是,这些灾害可以消除,它们大多数是由于人类的不合理工程和经济活动导致的,而不是自然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所以这类灾害从技术上讲,大部分是可以防治的。我们禁止人类肆无忌惮的砍伐活动,而且在城市扩建时要查清地质环境条件,避开各种地质灾害体,还要充分考虑环境的合理容量和建设布局与环境的适应性,对建设时可能诱发的灾害进行评价和预测。

地质灾害治理范文第5篇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地质灾害工作

今年我县气候异常容易发生地质灾害。因此,做好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重大,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突出“以人为本”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主要目标,切实贯彻“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防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三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与综合治理、重点建设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地质灾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减灾、避让方案与措施,将重点灾害区的监测任务和防治工作落实到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实效。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要认真总结,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0前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股。联系人

二、完善防灾抗灾机制,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全面推进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各乡(镇)长要做到三个亲自”亲自调查研究,亲自安排布置,亲自督促检查,要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做到事有人问,事有人做,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紧抓好。

一是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全面开展险情排查。安排人员进行全面的巡查检查,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予以排除并上报险情。要按照“灾点情况、防灾措施明了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明确;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到位;值班网络、预警体系健全;防灾方案、应急预案落实”要求,制定并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计划。

二是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重点加强旅游景点、交通干线两侧、重点工程、矿山采空区、拦渣坝、尾矿库也及人口密集的城镇地区和山地斜坡地带、沟口处、居住在陡坡的村寨等区域的监测。

三是完善监测责任,加强对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把防灾责任落实到有关单位和责任人。

四是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和落实好简易观测措施、灾前报警措施和紧急避让措施。

五是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气象、民政、水利、建设、交通、旅游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

六是认真分析核查各类信息来源,做好地灾信息报送工作。收到地质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及时上报灾情险情,为领导决策提供工作依据,避免因迟报贻误抢险救灾的时机。

三、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点的预警预报工作,加强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力度。

一是发现险情,要紧紧依靠当地群众加强对历年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和调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工作,其“两卡”发放、防治责任人、值班人员(乡、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要求5月初落实到位,使各责任人了解灾情、明确任务、监测到位、负起责任;使受威胁村民掌握灾害预兆、知晓预警信号、清楚撤离路线、明白避让地点。

二是提高群众的防灾自救能力。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点群众的培训及宣传工作。

四、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要对预案进行演练,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进行避让。各乡(镇)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预案的通知》精神,协调相关部门,进步明确各自职责和义务,熟悉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各项工作。有条件的地方。

地质灾害治理范文第6篇

从1990年至2005年,地矿部、水利部、三建委、国土资源部等,拨出专项资金对三峡地质灾害问题开展了专项研究,先后进行了《长江三峡工程库岸稳定性研究》、《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崩滑体处理总体规划报告》等数十项相关问题的专题研究。其中《长江三峡工程库岸稳定性研究》共查获体积大于10万立方米的崩塌滑坡404处,总体积29.36亿立方米,查获泥石流沟90条,并对其中26个重大崩滑体进行了详细勘查,对库区查获的崩滑体进行了稳定性评价和预测分析,划分了不稳定库段;《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崩滑体处理总体规划报告》,共查获175米以下崩滑体1302处(含原地矿部“七五”查获的崩滑体),总体积33.34亿立方米,对规划为工程防治的有30个崩滑体;国土资源部完成了三峡库区的20个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查出了库区20个县(市、区)所辖范围内(包括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点5384处,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其中滑坡3891处,崩塌(含危岩)617处,不稳定斜坡668处,泥石流沟85处,地面塌陷88处,地裂缝33条;完成了库区19个县(区)地质灾害调查,建立19个县级监测站,初步建成群测群防监测预报网;完成了三峡地区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建成了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示范区……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先后投入巨资对三峡地质灾害进行了治理。

尽管三峡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对解决库区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交通安全起到了不容质疑的积极作用,但目前的地质灾害治理却存在着诸多问题,有的地方未达到治理效果,有的地方治理效果不明显,而更多的情况是,在治理过程中,人们忽略了对当地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保护与建设,对当地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造成了某种程度的破坏,使三峡的景观品质大受影响,正在削弱对游人的吸引力。根据本文所涉及的内容,下面对三峡地质灾害治理中对景观造成的影响或破坏作一个分述。

1.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对人文景观产生的不利影响

奉节县城在长江边上,地处长江三峡入口。此地不仅有举世闻名的白帝城,还有颇富神韵的奉节古城,其景观主要是通过前清时的旧城墙体来体现的。20世纪60年代以后,奉节县城陆续兴修了许多火柴盒似的新式建筑,但由于古城墙还在,因此,从长江上过往的游人,还能从奉节城墙、伊斗门等景观点上感受到这座古城的历史文脉(受江水冬夏落差的影响,从长江江面上望去,奉节老县城的古老城墙,冬季可看到三级,夏天涨水时,可看到一阶)。新城规划兴建后,奉节形成了顺着长江一字排开的城区格局,由于县城整体上仍建在不稳定的"地质博物院"上,存在着地质欠稳定的状况,为确保建筑稳固安全,奉节县城沿江修建了许多挡墙、堡坎,这些挡墙、堡坎既无工程美学意义,又无人文景观价值意义,从某种角度说,极似一块一块的补丁嵌在了奉节新城的长江边岸上,严重地破坏原有的景观效果。

2.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对自然景观的破坏性影响

链子崖危岩体防治工程对稳定该地段的地质安全、治理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方面,的确起到了十分明显的作用。从1995年开始,由国家地矿部牵头,苦战4年,投资近亿,专锁危岩。经过6年的跟踪监测表明,危岩趋于稳定。在施工技术方面,研究了多种方案,抓住危害性最大的临江226×104立方米的危岩体,针对其变形破坏的主要因素,采用了诸多工程措施,如:对底部煤层采空区做混凝土承重阻滑工程(键),以防止上部危岩体进一步不均匀沉降变形和滑动;对上覆陡崖危岩体和顺层蠕滑体,进行预应力锚索加固,其中陡崖部位锚固,采用1000kN、2000kN、3000kN三种量级的锚索,上小下大,上防倾倒,下防滑移;对控制层间滑动的软弱夹层,进行混凝土回填加固;对整个陡崖斜坡,进行挂网锚喷;对较大裂缝设置防雨盖板;对雷劈石滑坡进行地表排水处理;对猴子岭斜坡做防冲拦石工程,以防T0一T6、T7等缝段陡崖崩石入江危害航运。根据变形监测资料,变形量大部逐渐变小,有的先出现与长期蠕变方向相反的微量变形后再趋于稳定。为掌握崩滑体变形动态,指导防治工程施工,检验防治工程效果,链子崖危岩体防治工程还布设了较为完整的三维变形监测体系,基本上实现了自动化监测和计算机数据处理。

然而,在采取稳定危岩地段的同时,工程技术人员却较少考虑景观因素,使巫峡链子岩地段出现了许多铆桩、防滑桩、大面积混凝土喷铆形成的灰白坡面,与周围环境很不协调,给三峡的自然景观带来不利的影响。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人们不得不又投入巨资营造景观。

白帝城边坡处置存在这样的问题更为严重。为了解决高达30米的消落带对白帝城边坡的侵蚀,防止这一地质条件不佳的山体出现滑坡,有关部门沿坡体建起了混凝土框架格,以保护坡体。但每到夏季“排混”之时,水体下落,就使整个边坡灰白色的混凝土骨架和黄色的泥土暴露无遗,从自然景观角度言,这类防护工程与山体上部郁郁葱葱的绿色树林形成鲜明的反差,从人文景观角度言,防护工程与树丛掩蔽中的粉墙黛瓦古建筑极不协调,使白帝城景观遭到破坏。

万州太白岩公园地处万州城区的顶端,该园是当地的风景名胜区,古树繁茂,林木荫翳,但却是一个危岩地质地段。其岩体脚下,就是盘绕城区的城市道路和人烟稠密的万州城区,如果发生垮塌,其损失必然很大。为了城区的安全,有关方面对其先后进行了两期危岩治理,尽管考虑了其风景区的景观要素,但由于种种原因,其治理效果在某些方面也不令人满意。特别是铆固岩体的工程措施,使许多岩体出现了肿疱似的混凝土“铆钉”,有碍观瞻。还有一些山岩加固工程,基本上未考虑当地形势与环境,硬性的矗上一根或数根水泥混凝土立柱,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类地质灾害治理,确实破坏了风景名胜区景观,使风景名胜古迹变成了建筑工地。

三、推动三峡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治理过程中的景观保护与建设

就一般地质灾害的治理而言,其目的是十分单纯的,那就是确保安全,防止或延缓地质灾害的发生。但对于风景名胜区而言,地质灾害的治理应有更深一层的目的,那就是不仅要防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同时,在治理过程中,还应尽量减少对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破坏,甚至在某些情况下,防止自然或人文景观受到破坏,是地质灾害治理的目的本身。因为风景名胜区的景观品质,是其所以为风景区的根本,它决定着景区对游客的吸引力,关系着旅游区的人流、物流和信息流、资金流,决定着景区经济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是旅游景区的“生命线”,从这个意义上说,保护景区与保护当地人民的生命财产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世界许多发达国家的做法告诉我们,地质灾害的治理,在许多情况下,其目的就是保护自然景观或人文景观。

1.创新观念,实现三峡地质灾害的治理与景观保护和建设的有机结合

实现三峡风景名胜区中地质灾害的治理与景观保护和建设的有机结合,首先必须在思想观念上有所突破,即:在三峡风景名胜区的地质灾害治理中,既把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视为地质灾害的防止工作的目的,同时又将其视为一种对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建设。所谓保护,是指在治理地质灾害的过程中,不仅应将地质灾害发生段当作治理对象,同时还要将其当作保护对象,这种保护,不仅包括该地质段的外形与地貌,同时还应包括该地质段的色彩、植被,以及与周围环境的呼应关系。所谓建设,具有两方面的内涵:一是指在进行地质灾害治理过程中,当不可避免会发生地质景观段的破坏时,在治理思路上就应考虑通过某种工程措施、生态手段和艺术手法,在外观上兴建起能较好地遮掩治理中产生的工程痕迹;二是指通过生态手段或艺术的手法,从景观的外形到其色彩上,建设起一种“仿自然”、“近自然”景观,或者建设起一种“类原生自然景观”、“近原人文景观”,将灾害治理时产生的工程痕迹减少到最低限度。

2.长江三峡地质灾害的治理中的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和建设

如何通过具体的方法,在三峡地质灾害的治理中将自然与人文景观的保护和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呢?笔者认为,在当前的技术条件和资金状况来讲,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1)注重与环境协调的地质灾害治理

这类地质灾害的治理强调的是对自然与人文景观的保护。因此在治理的时候必须综合考虑灾害点的地理环境(从地形、地质、地貌而言)、自然环境(从生态植被而言)、历史文脉特色(从人文景观与历史传说而言),必须将灾害治理点作为整个三峡大环境的一部分来思考,并将其融入其中。在实际建设施工过程中,要使灾害治理点与周围景观环境协调,可采用以下处理方法。第一,削弱式。这种地质灾害治理方式,强调的是对地质灾害治理点对周围景观环境破坏的削弱,也就是说,除了必须完成地质灾害治理需要达到的安全效果之外,在景观的保护上,体现的是治理工程本身与周围环境的基本相融,使人们在不经意间,难以查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本身的存在。这就要求在进行地质灾害治理的时候,在材料的选择上,应取与周围环境色彩相类的材质,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外形上,要与周围的地形地貌相近,在绿化植物乔、灌、草的种植上,要选用与周围环境相同或类同的植物物种。例如,在对危岩的治理上,为了防止危岩从悬崖上掉下来,施工人员往往通过给危岩钻铆的方式来加固的危岩,这就会使岩石上出现混凝土钉帽,留下较重的工程痕迹,如果在色彩上采用与本岩体相类的混凝土,在造型上将这种钉帽制作成与本体岩相近的状态,使其成为如自然状态的不规则多面体人工塑石,就可以达到削弱工程痕迹的目的,使人难以发现这种工程的施工痕迹。

第二,融合式。这种地质灾害治理方式,不掩饰灾害治理工程点本身的存在,但同时却并不强调地质灾害治理点的存在,它要实现的目的是使地质灾害治理点与周围的人文景观或自然景观有机的融合起来,形成地质灾害治理点与周围环境相互呼应,相互依存,产生互动生辉的景观效果。例如,如果对链子崖地质灾害治理时,采用融合式治理,将防滑桩和挡墙在色彩上处理成与周围景观相类的色彩,在造型上也建成与周围山体、岩体、崖体相仿的不规则多面体,就可以补救原治理对景观造成的破坏,产生工程治理景观与周围环境景观互相融合的景观效果,使游人难以从中发现地质治理给景观带来的破坏。

2.注重地质灾害点治理景观建设

这种地质灾害的治理强调的是对景观的建设,即,通过地质灾害的治理,使灾害治理点成为景观的一部分,在原景观的基础上建设出新的景观,但这种景观给人带来的视觉与感受效果只是原景观基础上自然延伸或进一步丰富的部分,而非生硬的插入。其主要方式为强势景观建设法和人文优化建设法。

强势景观建设法。所谓强势景观建设并非资金投入的强势,也非景观色彩与造型的强势,而是一种景观建设质量的强势,即:通过这种景观建设,使地质灾害治理能与当地景观的特质结合起来,从而成为与当地景观自然生成、有机结合之一部分。强势景观建设法的特点,决定了在进行其地质灾害治理和景观建设时,设计与建设者必须研究此种地质灾害治理与景观建设的主体趋向是什么?如果强调的是自然景观,则必须从当地自然景观的特质出发,考虑其自然景观的诸多要素进行强势景观设计与建设,如果强调的是人文景观,则必须从当地历史文脉的展示出发,溯流追源,发掘人文要素,进行强势景观的设计与建设。以奉节新县城临长江边的诸多边坡为例,由于当地并无天然的自然景观,千百年来,人们对这一地带的开发强度很大,已形成了其特有的人文景观,因新城的建设,片面强调其现代化,因此,古城风韵已荡然无存,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历史文脉,强势景观建设法无疑只能以当地历史文脉的展示为景观建设的出发点,实行因势造景,在进行挡墙建设时,不仅要稳固边坡,而且还应通过边坡的景观建设来美化其古城的人文风韵,并适当增大绿色植被,达到既美化景观又改善生态环境的双重效果。针对这些边坡大都是高边坡的特点,首先,在边坡的第一层面,修建3至5米高左右的奉节古城墙;然后,在第二层面,兴建紧接城墙之上的、具有川东品味与特征的吊脚楼;最高处是移民搬迁过程中兴建的现代建筑。三个层面的景观建设,穿越三个时代,城墙喻示古代,吊脚楼表表徵近代,方盒式建筑展示的是城市的现代风格。于是古城风韵,尽在此景观建设之中。在三个层面的相接处,可种植色彩淡雅的绿色景观植物,从景观角度言,可从视觉上分隔三个层面,从生态角度言,可通过这些植被的种植,固化边坡、调节气候。

地质灾害治理范文第7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治理;质量控制

引言

在我国,地质灾害的主要形式是泥石流、滑坡、塌陷、沉降等,其中滑坡和泥石流出现的频率更大一些,在地域位置上讲,一般在西南以及西北地区出现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比较大。出现地质灾害的原因有自然环境的影响,也有人为因素的影响。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自然的活动加剧,进行过量的开采等都有可能会造成地质灾害现象。地质灾害会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加强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防治十分重要。我国对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是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是一个全过程的管理,包括在施工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几个环节,都要进行相应的质量管理控制,以提高地质灾害治理施工质量。

1 在施工之前的管理

为了保证地质灾害施工质量,对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部分。在施工的准备阶段应该加强对治理工程的审查以及相应的评估,对于勘察单位所提供的地质灾害勘察结果,要有详细的文字和图件的说明。具体的治理施工是根据勘察的结果进行的,勘察的结果对治理施工的技术方案是一个重要的指导。因此,对勘察结果的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才能作为地质灾害治理以及工程概算编制的基础。因此,在施工前的准备阶段,要对工程勘察的内容、成果以及设计方案等进行相应的评价。

对治理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评估,也是施工前准备阶段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对设计方案进行评价时,要从三个方面出发。第一,地质灾害的治理必须要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施工设备以及相应的工艺。第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方案要对具体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素质进行充分的掌握,根据人员的能力素养水平开展相应的工作。第三,地质灾害的施工应该要保证安全性以及可靠性,各种施工技术和工艺不应该对施工的人员以及环境产生危害。

2 加强施工质量监测的控制

这部分责任主要是落在施工监理单位。对于地质灾害的治理施工而言,施工质量的监测应该从灾害的修复、治理等方面进行评价,比如对于锚固、抗滑桩等多种施工方式,监理单位都要和施工单位加强沟通,以施工的要求和规范作为监测的标准,不断促进施工质量监测的控制,保证施工质量能合乎地质灾害的治理要求。

3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施工过程是进行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个环境的质量高低对于整个工程的质量好坏有一定的决定性作用。

3.1 抗滑桩施工

抗滑桩施工主要是针对滑坡类型的地质灾害的施工技术,我国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大多也是采用这种方法,一般是用灌注桩进行施工。抗滑桩施工质量的控制,有几个重要的方面。首先,对于桩位,位置要准确,桩位一旦出现了偏差,则会对桩体的抗性产生一定的削弱作用,在施工中对每个桩位都要做引点,便于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校对;其次挖桩孔,对桩孔进行开挖,有人工和机械两种,在进行桩孔开挖之前,首先要进行技术交底,保证具体的施工人员能对施工的方法和工艺进行有效的掌握,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一般说来,桩孔的孔径要比设计的孔径稍大,深度比设计的深度要深;第三,对于混凝土的灌注,在进行混凝土灌注之前,要对桩孔内的沉渣、孔径、孔深等进行检查确认,在进行灌注时一般是采用导管的方式进行灌注,混凝土要进行充分的振捣,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取样并做好后续质量检测工作。对于水下的灌注,要保证导管至少要在水下两米。在对混凝土进行灌注时应该要进行现场取样,对于样品应该要指派专门的人员进行管养。

3.2 锚固施工的质量

在地质灾害治理中的锚固施工,主要是用于对边坡进行加固、结构抗倾等,在锚固施工中进行质量控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首先,对材料进行控制,锚固的材料一般要求强度比较高而且是耐腐蚀的材料,也要保证易于安装和加工的材料。对于材料质量的控制,要收集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质量证明书以及抽样复检进场材料,满足要求之后才可以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对于材料的加工制作及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按照相关施工规范进行。在施工中的注浆材料有水泥浆、水泥砂浆等,对于各种材料都要通过试验之后才能投入使用;其次,对于施工成孔的质量控制,对于孔的施工主要采用螺旋钻、冲击钻等钻机进行成孔施工,对于成孔的质量,要考虑成孔的深度、直径、角度等多个方面。一般说来,成孔的深度不能比设计的深度小,孔径可以有一定的偏差,但是偏差要控制在±5mm之间,对于孔距,其偏差也只能控制在±100mm之内;对于成孔角度的偏差要控制在±5 度之间;第三,对于锚固注浆,要将浆液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配置,而且要搅拌均匀。在进行搅拌之前要将搅拌机清洗干净,浆液一般不能过多。注浆的过程中要保持管道的畅通,浆液有溢出时就要停止注浆,如果浆液的填充不够充分,则要进行浆液补充。注浆时要注意浆管要保持在浆面以下,将浆管时,也要注意锚固材料所处的位置。

3.3 挡墙施工的质量控制

挡墙施工主要是针对那些规模比较小的滑坡进行支挡处理,挡墙施工的措施有很多,比如支挡、拦挡,在具体的施工中要根据具体的坍塌的位置来进行灵活的变通。以浆砌石挡墙施工为例,在进行挡墙施工的质量控制时,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要对挡墙施工进行测量定位。即要按照测量的规范以及要求,做好基准点以及控制点的确定,将开挖的边线确定好之后,进行相应的校验,一旦合格,即可以进行基槽开挖施工;其次,对于基槽开挖的施工,无论是宽度还是深度都要进行严格的控制,保证能够达到相应的设计要求。如果遇到的地质岩土层的变化便哈比较大,强行施工有可能会导致不良的地质现象,因此可以进行换填的处理。第三,进行砌筑时,要把好材料的关卡,在施工之前要对各种材料如水泥、砂石等进行检验,砌筑时,应该要分层进行砌筑、上下错缝,而且要保证施工的平整稳定性以及密实性。砌筑时的伸缩缝也要进行设置,保持上下贯通;第三,对回填的处理。砌筑应该要满足强度要求之后才能进行回填,回填也要保持分层的回填和碾压。一般分层的厚度是三十厘米左右。对回填的材料也要进行检验,不能掺杂其他杂物比如垃圾、树枝等。最后,对于挡墙的混凝土结构,在混凝土原料、施工配合比等方面都要进行严格的控制,以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

4 施工竣工验收中的质量控制

地质灾害的治理施工完毕之后,应该要加强竣工验收的力度。上级部门要组织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在进行验收时对各个环节都要进行相应的审查,听取相关的报告内容,检查监理的日志,而且要对灾害治理工程进行实地考察,结合实际的工程进行设计、施工、进度等多方面的评价。竣工阶段的治理控制应该是对整个工程的过程进行评价,从地质灾害治理的设计、施工一直到设备的准备、进度以及成本的分析等,都要进行综合全面的评价。竣工验收过程不仅是对施工的一种总结,也是为后续的施工提供一定的经验。所以这部分内容不能省去,在灾害治理施工中,应该加强对这部分的重视程度。

结语

地质灾害在我们的生活中时常又发生,加强对地质灾害的控制尤其重要。为了保证地质灾害施工质量,应该从施工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三个方面进行相应的控制,尤其是对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更应该加强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地质灾害治理的质量和水平。

参考文献:

[1]黄云龙,韦勇生,林朝.高浅谈地质灾害防治施工因素与安全对策[J].OVM通讯,2003(04).

[2]马波.浅析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及其质量控制[J].采矿技术,2012(05).

地质灾害治理范文第8篇

关键词:矿山地质灾害;恢复治理;生产安全;防治措施

一、绪论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尤其是在房地产行业、建筑业、加工制造业以及其他高新行业中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我国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消耗也在不断增加,导致出现各种各样的环境问题,其中矿山地质灾害问题就是环境问题中的一种表现。本文就地质灾害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对常见的地质灾害进行论述,针对常见的矿山地质灾害提出具体的防治措施,从而有效解决环境问题和资源问题,改善人们的切身利益,从而不断推进可持续性发展。

二、矿山地质灾害的评估方法

矿山地质灾害形成的主要原因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主要包括自然原因和人为原因。其中,人为原因造成的地质灾害影响较大,使得地质环境不断恶化。随着地质灾害的不断加重,对人民的财产生命安全都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和威胁,地质灾害对人类而言是非常可怕的,为了能够缓解地质灾害对人类造成的影响,就必须对地质灾害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并针对这些原因做出具体的防治措施,使灾情得到有效缓解。针对矿山地质灾害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过程中,必须对地质灾害进行评估[1]。矿山地质灾害的评估方法主要分为调查、分析、评估等。在评估矿山地质灾害严重程度过程中,首先要对矿山进行现场勘察,收集并有效利用先前矿山在开采过程中留下的生产资料,利用有关的评估方法,结合相关的评估理论,对矿山地质灾害的严重程度进行综合评估和分析。在此基础上,针对评估结果做出具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其次,在评估矿山地质灾害过程中,还需要保证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采用相关评估方法的时候,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针对不同的矿上存在的不同地质灾害需要进行就地考察和分析,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采用的评估方法主要是根据矿区在评估过程中收集到的资料进行预先分析,并勘察矿区的地形、地质条件以及相关矿体分布和矿物质的性质,并对矿山的开采设计方案进行调查,采用定性评估的方法对矿山在开采过程中人为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分析[2]。

三、矿山地质灾害造成的影响

从环境学的角度出发,分析矿区地质灾害带来的影响主要是从环境质量出发,环境质量一般是指在具体的环境范围内,总体环境和某些关键要素对人类生存发展和繁衍以及社会发展适宜程度的影响。在分析矿山地质灾害造成的影响过程中,首先要分析环境质量对人类生存发展适宜程度造成的影响,如果矿山地质灾害造成的影响改变了地质环境原本的适应力,就会造成较为严重的地质灾害。就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而言,地质灾害主要是指对人类发展过程中造成的损失[3]。由于我国土地面积较大,地质环境较为复杂,气候多变,导致每年发生的地质灾害数量较多,造成的损失较大。从总体上看,在我国矿山地质灾害主要带来的影响表现在威胁人们生命财产安全,间接影响人类经济和社会发展上。从保护环境的角度而言,地质灾害的产生会影响各生物的生存环境。地质灾害越严重,造成的危险越大,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也越严重[4]。

四、常见的矿山地质灾害

我国是一个地质灾害发生较为频繁的国家之一,地质灾害发生的种类也较多,分布较广,造成的影响较大。其中,矿山地质灾害是我国较为常见的一种地质灾害之一。发生矿山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们在开采和开发矿山过程中过分的开采、错误开采以及随意开采等导致。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容易造成当地的地质环境、自然环境严重破坏,从而引发一系列自然灾害,例如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面凹陷以及水位变化等,严重影响人民的生活生产,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另外。环境污染也是矿山灾害的一种重要表现,由于矿山在开采过程中没有对三废进行有效、科学处理,将三废未经允许直接排放到江河湖海中,导致江河湖海受到污染,从而出现各种自然问题。同时,在矿山开采过程中还会造成水土流失,导致土地沙化、盐渍化,不利于地下水顺流,出现地下水断流等现象。其中最常见的矿山地质灾害,包括山体滑坡、泥石流、地表坍塌以及矿山地下水位发生变化等[5]。

(一)山体滑坡

从斜坡上的物质组成分析主要包括松散的土层、碎石土以及各种抗剪强度低容易产生下滑的岩土层。当这些岩土层在暴雨侵袭过后受到水的浸泡,降低了抗剪强度,容易导致这些松散的土层、碎石发生滑动现象从而造成山体滑坡现象。在矿山开采和开发过程中,由于挖掘过程中容易造成矿山表面碎石也较多,使得岩土层较为松散,从而容易造成矿山地质灾害,出现矿山山体滑坡现象[6]。

(二)泥石流

泥石流主要是山区或者山体中地形险峻的位置,由于长时间受到暴雨、暴雪等自然灾害,导致山体发生滑坡现象,在山体出现滑坡现象过程中携带有大量的泥沙、碎石以及沿途,导致这些泥沙形成特殊的洪流,从而造成泥石流现象。形成泥石流的条件主要包括地形需要较为陡峭的地方,并堆积有大量的松散泥沙、土壤,并爆发较大的具有突发性、持续性的暴雨,在雨水的连续冲击下容易造成山体滑坡,从而出现泥石流现象。典型的泥石流主要是由各种粉砂、黏土形成的泥浆构成,当含水量较大时,这些泥浆在自身重力牵引下发生运动,形成泥石流。矿山泥石流是一种危害性较大的地质现象,爆发较为突然,来势猛烈,并伴随有矿块等,由于加速度较大,聚集的能量较大,所以具有极大的破坏力[7]。

(三)地表坍塌

地表坍塌是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常见的一种地质灾害。地表坍塌主要与矿区在开采过程中保留的矿量不足、矿柱受到损伤,失去支撑力,从而导致矿山采空区发生塌陷情况。尤其是针对矿体掩藏较浅矿物质质地较为松散的矿山,例如煤矿等发生地表坍塌的现象更为明显。针对矿体埋藏较深的矿区,如果没有及时对采空区进行回填,当规模达到一定面积时就会出现地表塌陷的危险,另外由于矿区昼夜温差较大,季节变化也会加快矿山的岩石风化速度,在地表水的冲刷作用下会导致矿区的填充物出现软化裂痕等现象,从而造成地表坍塌现象发生。地表坍塌,不仅会造成巨大的危险情况发生危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破坏耕地资源,使建筑物受到影响,破坏道路、水库等公共建设,甚至发生淹井事故,使得矿区停工停产[8]。

五、常见矿山地质灾害的相关治理措施

(一)防治山体滑坡

在治理山体滑坡工作过程中,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及时处理的综合治理原则。矿山在设计开发过程中,必须考虑到山体滑坡形成的因素和条件,在开采过程中就滑坡形成的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进行综合考虑,设计相关的预防工程。在预防山体滑坡过程中,需考虑两个方面,要消除和减轻地表水和地下水对山体的威胁。通过降低地表水地下水的压力,防止岩土发生软化和分解现象,并消除地表水地下水对岩体的冲击作用。在容易发生山体滑坡的边界修建水沟,在滑坡区内修建排水沟,并根据当地的地质结构和水文特点,设计地下水的排除工程,通过水平钻孔疏水法、竖井抽水法等对地下水进行排除,从而有效预防山体滑坡[9]。

(二)防治泥石流措施

泥石流是矿山地质灾害常见的一种灾害之一,在防治泥石流措施中需要从两方面入手,第一需要消除或者将泥石流物质进行固化处理,第二是消除发生泥石流的条件。首先在消除泥石流物质过程中,需要及时将山体斜面的碎石、泥土、岩土的进行清理,避免出现大量的松散碎石、泥土堆积现象,如不能及时清理,需对这些泥土进行固化处理,例如利用水泥砂浆等对其进行固定。消除泥石流的诱发条件就必须确保水源得到有效控制。在容易发生泥石流的山体修建排水沟、排洪渠,使水能够有效排出,防止泥石流发生,同时还要做好绿化工作,通过种植植物等方式,有效预防水土流失。

(三)防治地表坍塌措施

在防治地表坍塌过程中,需要根据矿山的具体特点,合理设计回填参数和边坡参数,并加强对采空区的监测。为防止出现地表坍塌现象,需要加固矿柱,并做好稳固边坡工作,在开采过程中,如果出现开裂变形现象,就要立即停工,然后让专业的地质勘探队伍进行勘查,并针对开裂变形现象制定合理的措施,同时在坑道内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矿顶出现坍塌现象。

六、结语

综上所述,常见的矿山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山体滑坡、泥石流、地表坍塌等,治理矿山地质灾害是一项重要、长期工程,矿山在开采和开发过程中,必须注意矿山地质灾害的相关治理和防治工作。在此过程中,通过结合可持续发展原则和环保理念,重视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作,通过采用科学防治的方式,使中国矿业得到有效发展。

参考文献:

[1]陈近中,李飞.四川广安高顶山矿区地质环境问题及治理恢复措施研究[J].资源信息与工程,2020,35(04):123-126.

[2]汤银锁.矿山地质灾害区的生态恢复治理研究[D].华北理工大学,2020.

[3]李欣远.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综合利用探讨[J].中国金属通报,2020(07):295-296.

[4]刘炎波.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及恢复治理方案改进研究[J].世界有色金属,2020(12):258-259.

[5]赵克锋,张阿熳.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J].环境与发展,2020,32(01):244-245.

[6]李渊,刘双全,刘华驹.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治理方法分析与探索[J].住宅与房地产,2020(03):281.

[7]李聪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技术方法研究[J].世界有色金属,2020(02):161-162.

[8]王海东,初欣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勘查要点浅析[J].山西建筑,2020,46(03):150-152.

地质灾害治理范文第9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施工;质量控制

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一进入汛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地震灾区频频发生,每次地质灾害的发生,都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面对地质灾害现场的惨烈场景,对地质灾害治理施工质量的控制显得尤为重要。治理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地质灾害发生时的破坏影响力,只有切实做好了地质灾害施工的质量控制,才能达到设计预期的防治效果,才能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文结合实际施工经验就地质灾害治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总结以下几点。

1 地质灾害治理措施

遵循“信息法”施工,“动态设计”的原则,在安全可靠、科学经济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特点的地质灾害应分别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治理滑坡地质灾害一般采用:混凝土挡墙、锚索、抗滑桩等;治理危岩、崩塌地质灾害一般采用:锚杆、锚索、挂网喷射砼护面、主、被动网、拦石墙等;治理泥石流一般采用:钢筋混凝土拦挡坝、钢筋石笼拦挡墙、防护提等。各项治理措施中以锚索、抗滑桩的施工质量控制难度最大。

2 影响质量因素

2.1 人的因素

(1)人的技术水平

人的技术水平、操作技能直接影响施工质量,因此,一些主要技术工种和岗位施工人员,如钻工、焊工、钢筋工等都须经技术培训取得岗位证书,而且还须具备一定的地质灾害施工经验和熟练的操作技能。

(2)人的质量意识

人的质量意识是指对工程质量的重视程度,为保证工程质量应加强施工人员、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全员质量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造福灾区群众的民生工程,施工人员责任重大。

2.2 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所以,加强水泥、钢筋、钢绞线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

2.2.1 材料质量控制要点

(1)水泥、钢筋、钢绞线等主要外购材料,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否则不准进入工地现场。

(2)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水泥砂浆配合比设计等,所采用水泥、砂、石、等材料,都必须按有关试验规程规定的方法现场见证取样。

(3)要使施工人员对施工准备使用材料的性能、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必须充分了解清楚,慎重选用,严禁乱用、错用。

2.2.2 材料质量控制内容

(1)材料质量检验的目的,是通过检测手段,将所取得的材料质量数据与材料的质量标准相比较,借以判断材料质量的可靠性及材料能否用于工程施工中,同时,还有利于掌握材料质量信息。

(2)材料质量检验的取样必须有代表性,即所采样品的质量应能代表该批材料的质量。在采取试样时,必须按规定的部位、数量及采选的操作要求进行。材料的检验取样应按规定进行,随机抽样法、二次抽样法、分层抽样法等方法取样。

(3)材料的选择不当和使用不当,均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或造成质量事故。为此,必须针对工程特点,根据材料的性能、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和对施工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慎重地选择和使用材料。

2.3 机械设备的控制

钻机、灌浆机是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中必不可少的施工设备,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均有直接影响。为此,在工程施工阶段,必须综合考虑现场条件、机械设备性能、施工工艺和方法、技术经济等各种因素制订机械化施工方案。使之合理装备、配套使用、有机联系,以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能。从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角度出发,应着重从机械设备的选型和机械设备的使用、操作要求等方面加以控制。

2.3.1 机械设备的选型

机械设备的选择,应本着因地制宜,符合地灾治理施工条件,按照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产上适用、性能上可靠、使用上安全、操作和维修上方便等原则,突出机械与施工相结合的特色,使其具有工程的适用性,具有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性,具有使用操作的方便性和安全性。

如预应力张拉设备,根据锚具的形式,对于锥锚式千斤顶,适用于张拉钢筋束的OVM型锚具。从保证质量和可靠地建立预应力值出发,则必须使千斤顶的张拉力大于张拉程序中所需的最大张拉值,且对千斤顶和油表一定要定期配套校正、配套使用,在使用中,若干斤顶漏油严重,油表指针不能回到零,更换新油表时,均须重新校正。

2.3.2 机械设备的使用、操作要求

合理使用机械设备,正确进行操作,是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应贯彻“人机固定”原则,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出现安全质量事故。

2.4 环境因素的控制

影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较多,如场区溶洞较多,节理裂隙发育,锚索灌浆量大,要特别注意锚索注浆这工序的控制;如遇低温天气,则应加强对现浇混凝土的保温控制。往往前一工序就是后一工序的环境,前一分项、分部工程也就是后一分项、分部工程的环境。因此,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

3 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3.1 施工准备过程中质量控制

(1)施工方案正确与否,是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三大指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为此,在制订和审核施工方案时,必须结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际,优化施工方案,积极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科学安排施工进度,合理调配劳动力,对总体计划要有周全、细致的安排,对施工中易碰到的技术问题要有详细的针对性措施。

(2)治理工程开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召集有关技术人员共同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对于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对于特殊工种人员操作前要进行技术培训,经考核持证上岗。

(3)建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成的质量检查监督机构,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4)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以项目经理部为核心的QC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该工程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各小组均应制定自己的管理目标,以便遵照执行与检查。

(5)降低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的损伤,从材料出厂至材料最终使用,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严加控制,保证材料完好无损地送到施工人员手中。

3.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每道工序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治理设施的位置、标高进行全面复核,确认无误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加强现场联系,定期召开协调会,协调交叉施工中的相互关系。事前以工程联系单书面通知对方。施工期间必须遵循先后原则,后者不得强行施工。

(3)为了实现质量目标就要调动每个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搞

好压力传递,管理人员做到目标明确、指挥分工、管理到人。现场施工控制线、材料供应控制线、内业管理控制线、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控制线。每条控制线由若干人组成,指定专人负责,并分别与项目经理签订责任状,与经济利益挂钩。

(4)采用质量预控法中的因果分析图、质量对策表、“五合一”记录表开展质量统计分析,掌握质量动态。追踪“病灶”,对症“下”药。

质量管理小组在每月月底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议。活动过程严格按照PDCA循环有秩序地开展,即按P(计划)、D(实施)、C(检查)、A(处理)工作程序进行。

各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实行质量程序控制。根据设计及规范要求,编制各主要分项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图,并按各质量控制程序图进行施工。

3.3 重点工序质量控制

3.3.1 锚索施工质量控制

(1)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稳定,对紧固体的紧固必须有人复核,搭设位置必须根据锚索孔的位置确定。

(2)钻机在脚手架上必须固定牢固,避免因钻机固定不牢而导致孔位出现偏差。

(3)若遇坍孔,应立即停钻,进行固壁注浆处理,注浆24小时后重新扫孔钻进。

(4)锚孔要清洗干净,空中不得留有岩粉和水。

(5)锚索的编制要确保每一根钢绞线始终均匀排列、平直、不扭不叉,锈、油污要除净,对有死弯、机械损伤及锈坑者应剔出。

(6)锚索下科长度允许误差不应超过规范,并对锚索按孔号相应编号。

(7)锚索的张拉要在注浆体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

(8)张拉前必须对张拉设备进行标定,保证各级张拉的稳定时间。张拉到位后用机械切除多余钢绞线,严禁电割、氧割。

(9)桩上锚索的张拉必须按张拉程序进行,即:从上到下的原则进行张拉、锁定。

3.3.2 抗滑桩施工控制

(1)抗滑桩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核对滑动面情况,及时进行岩性资料编录,当其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进行处理。

(2)施工宜在旱季进行,当雨季施工时,孔口应搭雨棚,做好锁口,孔口地面上加筑适当高度的围堰。

(3)施工前应准备备好各项工序的施工机具和井下排水、通风、照明设备。

(4)施工时整平孔口地面、设置地表排水、截水及防渗设施。应对滑坡变形、移动进行监测。

(5)开挖及支护应分节开挖,分节应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不宜过长,不得在土石层变化处和滑床面处分节,挖一节应立即支护一节。

(6)开挖应在上一节护壁混凝土终凝后进行,护壁混凝土模板的支撑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能保持护壁结构不变形后方可拆除。

(7)开挖桩群应从两端沿滑坡主轴间隔开挖,桩身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5%时可开挖临桩。

(8)钢筋笼搭接接头不得设在土石分界和滑动面处。

(9)抗滑桩桩身混凝土浇筑前,应检查断面净空,混凝土护壁应清洗干净。混凝土浇筑必须连续进行,桩间支挡结构及与桩相邻的挡土、排水设施,均应按要求与抗滑桩正确连接、配套完成。

3.4 成品保护措施

对已经施工完成的防护结构,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受损、从而才能保证结构物的质量。加强养护,使成品尽快达到设计强度;加强覆盖,以免成品受损;设挡保护;增设标识;建立责任区,落实到人,实行损坏赔偿制度。

3.5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建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初步验收机制。治理工程完工后,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由业主邀请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实体和资料进行检查验收。待初步验收合格,通过一年的治理效果监测后再进行最终验收。只有达到预期治理效果的,才能办理最终验收相关手续。

参考文献

[1]张维宸,地质灾害防治对策[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01,4

地质灾害治理范文第10篇

关键词:遥感技术;地质灾害;监测

0引言

地质灾害是影响人类生存活动的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在自然的地质作用与人类活动的共同影响下产生了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有突发性的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等,也包括渐进性的,如水土流失、地面沉降和土地荒漠化等。为了更好地获得地质灾害信息,预防灾害的发生,技术人员采取遥感技术进行灾害监测、预防等工作,通过遥感技术,我们能获得更丰富、更准确的信息,遥感技术不需要实地采样,也不需要人工留守观测,只需要计算机控制技术变能完成工作,而今,这已经成为监测地质灾害,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和土地荒漠化等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实现灾前预警、灾情监控、灾后评估的重要手段,它还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提供了参考依据,减少因地质灾害而造成的损失。

1遥感测绘技术在地质灾害监测中的应用

遥感技术在地质灾害总的运用要最早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最开始使用这一技术的国家有日本、美国、欧共体等。日本利用遥感图编制了1∶500000的地质灾害分布图;欧共体国家则在大量滑坡、泥石流遥感应用基础上对遥感技术进行了总结分析,指出了识别不同规模、不同亮度或对比度的滑坡和泥石流所需的遥感图像的空间分辨率,遥感技术结合地面调查的分类方法,可以用GPS测量及雷达数据,监测到地质灾害可以达到的程度。

遥感技术在滑坡灾害的监测中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对滑坡区域的调查和监测都起到了很明显的作用。遥感技术应用于滑坡调查研究,多使用航拍照片和陆地监测数据,以目视解译为主,如日本利用黑白航片编制了1∶50000全国滑坡分布图,我国的研究人员利用ETM影像对青藏公路和铁路沿线1∶100000的滑坡以及其滑坡情况进行了调查。

地质灾害是一种自然现象,一旦发生将给会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损失,对环境、资源也有很大的破坏性。我国是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自然灾害的类型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地域广、灾害损失大,而如何预防和治理自然灾害问题就成为我国地质工作者要面临的重要工作,实践证明,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开展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风险区划,为国土规划、减灾救灾、灾害管理与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对危害性严重的地域要加强调查监督,以便避免重大地质灾害事件的发生,遥感技术将在这一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

泥石流是一种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国一些具有特殊地形、地貌状况地区的自然灾害。导致泥石流发生的原因很复杂,且各有特点。但导致泥石流发生的原因有两类,即物源因素和动力因素。直接利用卫星遥感(TM)图像解译可获取植被盖度、坡面裸露松散物量、岩石类别、构造发育程度、人为活动、汇水区大小、流域平面形态、山体坡度、沟道形态等9种影响泥石流发育的基本因素。降水强度、过程和形式则不能由遥感图像解译,沟床坡降可采用地形图与遥感图像解译相结合的方式获取。利用卫星遥感图像(TM)判断泥石流隐患区,是以隐患区与已发生区存在的共通性特征为基础,结合地理分析法,运用形象思维,建立起泥石流隐患区遥感图像特征,然后综合考虑这些特征,对一个小流域是否是泥石流隐患区作出判断。

2地质灾害的治理

地质灾害是一种不良的自然现象,常伴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个体,有时这些灾害个体是组合发生,在遥感图像上呈现的形态、色调、影纹结构等均与周围背景存在一定的区别。对于崩塌、泥石流、滑坡等都能在遥感图像上现象出来,技术人员也能直接从遥感影像上直接判读圈定。我们通过对遥感图像的解释,可以对目标区域内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以及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分析,查明其分布、规模、形成原因、发育特点、发展趋势以及危害性和影响因素。然后划分出地质灾害容易发生的曲艺,评价易发程度,为防治地质灾害,建立监测指南提供依据。

2.1灾害的营救

虽然地质灾害不是突发灾害,但一旦有地质灾害发生,营救工作则成为必须及时开展的重要工作,加上营救工作需要详细充足的资料作为依据,遥感监测数据对灾害营救来说也非常重要。由于营救人员很难进入灾害现场再勘查,同时要抓紧时间进行救援,此时,我们就可以通过遥感技术对受灾地区进行勘测,及时有效的了解灾害的情况,为救援工作的展开提供参考依据。发生灾害后,时间就是生命,失去一秒钟可能就会失去一个生命,遥感技术周期短、精确度高的特点,能为营救工作提供快速有效帮助。遥感技术通常会为我们提供,灾害区域、灾害范围、建筑的破坏情况、道路的毁坏情况、气候变化情况等。目前,主要是利用灾害发生前的高精度的遥感影像信息与灾害发生后的高精度影像信息进行比较,通过影像特征提供参考依据。

2.2灾后重建

一些受灾严重的地区,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布局规划不合理造成的,地质灾害发生后,最重要的就是科学的治理规划。如果没有详细的了解清楚地质灾害发生的具体情况,就无法开展下一步工作。地质灾害发生后,灾区的很多原始情况都会改变,若是采用传统的人工勘测方式,就会花费更长的时间去对这些地质的变化情况进行彻底摸底调查,将会给抢险救灾工作带来很大的阻力,加强利用遥感技术,工作人员能迅速有效的掌握灾区的情况,或者纠正以前的规划中存在的失误。根据遥感数据的监测评估结果,同时结合国家政策的总体规划与地方的具体实施方案,为灾后治理提供更科学的依据,提高治理质量。

3展望

利用遥感技术进行地质灾害预测、监测和调查研究是一项规模宏大、内容丰富的系统工程,它包括监测、预报、防灾、抗灾、救灾和援建等方面。遥感技术在减轻自然灾害损害,提高治理效率方面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遥感技术进行信息获取、信息处理与分析、决策与应用等环节是一项宏伟而专业的工程,需要更多的技术予以支持,今后,利用遥感技术研究地质灾害将更趋向于使用陆地卫星、测地卫星、定位卫星、气象和通信卫星等多种卫星系统,并辅以航空、地面等多层次的监测,采用可见光、红外、微波、激光等多遥感波段,进行全天候、多时相的连续观测。只有这样,才能让遥感技术在未来的应用中发挥出更大的优势,取得更明显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4结束语

遥感技术是一门新兴技术,在地质灾害方面的预测和治理方面是有效的,而且是可行的。遥感技术可以贯穿于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评估的全过程。而今,随着遥感技术理论的逐步完善,以及遥感图像空间分辨率、时间分辨率与波谱分辨率的不断提高,遥感技术必将成为地质灾害及其孕灾环境宏观调查以及灾体动态监测和灾情损失评估中不可缺少的手段之一。但是要全面推广遥感技术在地质灾害中的应用,目前尚存在一定的困难和技术缺陷,有待于广大遥感工作者和地质灾害工作者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刘珺,贾明.浅谈遥感技术在地质灾害调查中的应用[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05).

[2]黄小雪,罗麟,程香菊.遥感技术在灾害监测中的应用[J].四川环境,2004,(06).

[4]李志勇,陈虹,卢汉民.遥感技术在地质灾害调查中的应用[J].测绘技术装备, 2010, 12(1).

地质灾害治理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构思

我国由于国土辽阔,地质条件形成差异明显,造成地质灾害多发,其类型多样、影响面广,对人们的生活生产造成很大的影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在各级政府的正确引导下近年来对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有一些成效,但由于人们的活动也使地质灾害现象加剧,导致一些较大规模的地质灾害事故发生,这就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和管理,以探索出更有效的防治管理体系,保障人们生命安全,减少灾害带来的一些损失。

1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现状

目前对于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有了一定可喜的成果,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有了一些实际的关注以及监督管理职责体系,但在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还未全面展开,我国局部地区人为地对地质环境的破坏现象仍然存在,甚至还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情况不容乐观。

1.1 后续工作监管不到位

在地质灾害的防治过程中存在着后续工作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在部分山区里山脚或者山顶的建筑物比较密集,有的住户或者村庄为建房子而平整土地,组织人力对山坡的土地进行开挖。被人民群众举报后国土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会马上赶到现场要求立即停止挖掘,但是这样的现象属于地质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地质环境管理部门不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国土资源部门又主要是对违法用地案件进行查处,没有介入的权力,不能用一些硬性手段去制止这样的情况发生,导致山体被破坏,从而最终造成地质灾害不可避免地产生。

1.2 预防地质灾害制度不健全

在地质灾害的防治中没有完善的制度来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虽然政府对其有一些评估制度,但大部分地区还会经常发生由于人为的原因而造成工程建设中出现一些地质灾害现象,主要就在于对于土地的规划没有取得相关批准就开展建设,有的在工程实施前没有对相关地质进行危险性评估,还有的是私人住宅,其本身就是违法建设的住房,再加上私自扩建而施工,这些工程在进行建设时,如若进行不当就会造成山体滑坡等情况发生,都存在着地质灾害的隐患。

1.3 地质灾害治理不规范

虽然各个地区都会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行建设,都有其规模,但是对于地质灾害的治理不规范,即使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中都会选择有资质的公司或者单位来承担,但在地质灾害的防治方面我国没有统一完善的相关技术规范,也会导致设计出来的方案较为保守,影响工程造价,造成浪费。

2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措施

2.1 完善救援系统

要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就要对其救援系统进行完善,对地质灾害的突发性要有应急措施,这就要预先制定好工作方案,建立相关救援队伍,再根据方案进行细化,对各项措施进行分工,制定不同预案所需的应急安置工作,及早设立应急避险场所,并明确标示出来。对地质灾害的监管部门专业力量进行强化,在地质灾害高发地区应定时组织应急演练演习,让人民群众能够面对地质灾害时学会自救以及防治伤害,也能提升群众与政府的凝聚力,让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能力得到提升。

2.2 加大经费投入

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不可估量,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对地质灾害加强重视,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认识程度,将地质灾害的防治项目加入到经济发展的规划中去,为其建立专项资金,加大防治管理经费的投入力度,健全稳定的保障机制,能够确保及时调查并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是公益性的事业,要努力探索对地质灾害防治的多种渠道的投入制度,将城市建设和防汛抗旱等灾害防治同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等方面相互结合起来,让各部门、每个人的积极性都得到充分的发挥,为灾害的防治建设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机制。通过政府加大对抗灾的经费补助,对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相关小型地质灾害中存在的隐患进行排除,带领受到地质灾害所威胁的人民群众能够主动参与到防治灾害的险情消除的工作中去,实施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利用从市场各处中吸引到的社会资金来参与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研究,在政府资金的扶持下积极使用社会力量,筹集社会资本开发新的地质灾害性防治机制。

2.3 强化宣传培训

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普及预防地质灾害的相关知识,让广大山区尤其是地质多发地区的人民群众能够了解地质灾害对人类生活以及财产的危害,掌握监测地质灾害、及时撤离并且安全避灾的地质灾害防治常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防治地质灾害的意识以及实时监测、提前预防的水平。同时通过宣传培训让人民群众认识到地质灾害的产生大多数都与人类各项活动息息相关,即使天灾难测,但是人祸可以防范,让人民群众做到防治地质灾害发生,避免并且能够及时躲避灾害来临,做到避让与治理结合的相关原则,让地质灾害多发区的人民群众能够掌握到在地质灾害突然发生之前所产生的主要征兆,能够及时进行灾害发生后紧急的处置办法,还要帮助山区的人民群众加强对房屋的建设管理,对山区的房屋选址提供相关建议,对修建在山洪及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房屋及时提醒屋主尽快改建,让灾害来临时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强化人民群众防灾减灾的意识,加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3 总结

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是需要长期并且艰苦的一项任务,这需要在防治地质灾害过程中,不断完善救援系统,提高防治水平,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一些损失,促进人类的生存环境与经济发展相互协调统一。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的建立仍然任重道远,需要政府部门、地质工作相关人员以及人民群众共同的能力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之下共同完成,这对国家的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也存在着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徐琪峰.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0(06)

[2]刘传正,陈红旗,韩冰,陈辉.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技术支撑体系研究[J].地质通报.2010(01)

地质灾害治理范文第12篇

引言

我国幅员辽阔,地质条件差异较大,也是一个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且灾害类型多样化、地质灾害影响面广、造成损失巨大,而地质灾害与人类活动又是相互影响的,地质灾害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威胁人类的生命安全,人类活动也容易造成地质灾害加剧。随着我国各级政府的加强管理下,我国近年来地质灾害的防治与管理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效果。但我国每年仍然会由于地质灾害导致较大规模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事故,需要政府部门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的管理,探索更加有效的管理体系和防治措施,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由于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为国民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所谓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工作主要指的就是我国的不同级别的政府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实行关注和监督管理职责。通常意义上的地质灾害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了下述几点内容: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并进行组织和实施该计划;根据相关经验及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划定地质灾害类别与区域并安排管理监督负责团队;管理和评价地质灾害勘察工作;制定有关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承担单位的资质管理;进行地质灾害责任鉴定和纠纷调处等[1]。根据现阶段我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现状,我们可以将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概括为:由政府领导的,通过各部门相互协作组成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管理体系[2-3]。

1 地质灾害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1没有完善的制度预防地质灾害发生

在进行工程建设时,本文由收集整理进行不当的操作容易造成山体滑坡,需要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评估以及在进行坡地建设或采空区工程建设时,同样需要规划部门具备国土管理部门的相关批准意见方可施工。尽管政府具有坡地工程建设、地质灾害评估制度,但我国大部分地区还时常发生由于人为原因使得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地质灾害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规划部门没有取得国土管理部门的批准,或工程实施之前未开展相关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此外某些私人住宅建设,由于本身属于违法建设用房,在没有进行报批手续时就进行施工而容易引发未知的地质灾害。

1.2群众对地质灾害认识不够

南方多雨地区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很重视,每年都要治理一批灾害点。这本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居民不配合的情况。部分干部群众防灾意识淡薄,对地质灾害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十几年这样过来了都没事,不会发生危险。特别是在汛期暴雨来临要求危险区人员撤离的时候,矛盾表现得尤为突出。

1.3监管后续工作不到位

南方山区,山脚、山坡、山顶一般建筑密集。经常有住户、单位或者村组织私自开挖山坡现象,目的是平整土地后建房子。市国土局接到群众举报后,一般立即到现场,要求停止这种行为。但是由于地质环境管理部门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力,而现在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监察部门主要查处违法用地案件,没有介入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导致没有硬性手段来制止私自开挖山体现象,很多此类事件的最终结果是山体最终被开挖,既破坏了山林,又导致地质灾害的产生。

1.4地质灾害治理规范不完善

全国各地每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层出不穷,大小不同,工程规模大至几百万、千万,小至几十万元规模。一般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设计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来确定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来承担,而由于国家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没有完善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导致一般的设计方案出于安全考虑而过于保守,容易导致工程造价过于浪费。

1.5地质灾害治理缺少专项资金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灾害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治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其他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但是现在国家没有地质灾害治理的专项资金,地方也没有专项资金。每年地质灾害需要治理的点很多,但是资金不能落实。目前的情况是,除非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某个隐患点有批示,才能到市财政部门落实治理资金,否则由于每年的治理资金没有纳入到财政预算,很难争取到治理资金。

2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构建及相关建议

2.1提高市民的防灾意识

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工作核心在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但光靠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和少数的科学研究工作者是远远不够的,而是需要广大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里面来。只有广大的群众懂得了如何爱护环境,如何识别、预防地质灾害,才能够更加全面地掌握地区的地质灾害发生环境,才能够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的预防与治理工作措施。所以需要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向人们普及地学知识、宣传地质灾害的危险与防治知识,促使人们有意识地减少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避免由于人为原因产生地质灾害而危害他人或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4-5]。

2.2 高质量编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加快地区性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建设,应在根据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计划以及地区地质灾害分布特点,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统筹规划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目标与基本原则。各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逐

步完善,实行领导负责制,加强地方地质灾害管理机构对于所辖地的地质灾害的管理,及时发现地质灾害,严肃处理违反地质灾害规划相关条文的有害行为。

2.3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完善地区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需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需要加强推广针对地质灾害监控的最新的技术,在拥有了先进的地质灾害监测与控制设备的基础上,可以全面地将地方的地质灾害预警水平提高。充分认识到"3s"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可靠性,结合该技术搭建地区性的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平台,根据对地区的地质灾害进行系统的信息采集、储存、汇总和分析,并及时处理相关的地质灾害状况,可以实时反映地质灾害并予以快速准确地提供援助措施;其次是强化地质灾害的监控,面对具有突发状况的地质灾害,可以充分发挥先进的地质灾害监控体系的优势,加强监控的力度与频度,做到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由地质灾害发生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最后还需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控技术的政策支持,确保地方上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可以获得足够的技术条件和财政支持[6]。

2.4 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需要加快完善针本文由收集整理对突发性的地质灾害的应急方案的预先制定工作,组建相关的指挥专家库与救援搜救队伍。根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方案的分工,细化不同预案所需的应急安置工作计划、设置必要的应急避险场所。强化地质灾害监控管理部门的专业力量,积极参加地质灾害高发地区的应急处置演习工作,提供广大群众面对地质灾害时的自救与防治伤害的能力,并提升人民群众配合地质灾害管理部门工作的能力,加强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能力。

2.5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力度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要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重视,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与治理。努力探索地质灾害防治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新机制,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交通、城市建设和防汛抗旱、扶贫等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加大对威胁零星分散农户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排危除险力度,通过政府补助,引导受威胁群众主动参与防灾除险。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开展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政策的研究,支持社会力量加大对地灾防治经费的投入,逐步形成"政府资金扶持、优惠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地质灾害开发性综合防治新机制[7]。

2.6积极探索矿山环境保护新思路,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和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要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的调查工作,充分发挥地质调查专业队伍的技术优势,形成相对全面的调查工作成果。根据调查结果,加强对矿山企业地质环境的监测与信息化管理,对于发现的滥采乱挖等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的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惩罚;对于不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的企业,限期责令整改,不予整改的要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进行恢复治理,改善矿山地质环境。

地质灾害治理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勘察;工程治理技术;防治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一、地质灾害以及危害分析

1.地质灾害概述

地质灾害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自然地质环境发生变化,比如随着地球运动,地表发生变迁产生的比如火山作用、地壳断裂等。这类地质灾害属于自然地质灾害,是不会随着人类行为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另一类是由于人为因素比如对地表进行破坏、不当的经济生活活动等而产生的地质灾害,属于人为地质灾害。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为地质灾害发生频次逐年提高,其造成的破坏性极大。一般来说,地质灾害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塌陷、地裂缝以及地面沉降等。这些地质灾害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一旦发生,对周边地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生命安全十分严重。

二、地质灾害危害

尽管这些年我国在地质灾害预测和防治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成本,但限于经济发展和当前的技术水平,地质灾害依旧得不到精确的预测,所以发生的频率并没有降低。地质灾害一旦发生,对受灾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均会产生严重的破坏作用。主要危害有造成居民房屋损坏、倒塌,损害居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铁路、公路等交通设施塌陷、桥涵被毁,导致交通不畅,危机交通安全;破坏城镇建设,破坏工厂、学校机关等基础设施;造成农田毁坏,水利设施的损坏,导致农作物减产;造成电杆等倒塌,输送线路被中段,严重影响到输电、通信工程。

三、地质灾害勘察与工程治理技术

1.防治工程设计

在采取工程和生物治理技术对地质灾害进行勘察和防治以前,首先需要对防治工程进行设计,在设计前,收集地质灾害相关的信息,主要分析地质灾害发生的成因,建立成因机制。然后在对成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设计防治工程的主要目标,勘察的手段,采取的主要治理技术等。最后再根据防治工程的主要目标、勘察防治手段、地质灾害的易发程度等确定防治工程的强度和工作量的多少。

2. 地质灾害勘察

2.1 确定测绘范围

一般的地质灾害都是由于多种因素造成的,在进行地质灾害防治以前,需要对地质灾害进行测绘工作,测绘工作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对地表的点线面进行跟踪、调查与研究分析,目的是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并且佐证地质灾害的特征属性。在确定测绘范围的时候不能局限于地质灾害发生的区域,还需要根据运动规律,对周边一带的地质环境进行测绘。

2.2 选取勘察方法

在对地质灾害进行勘察的时候要选取理想的勘察方法,除了根据地质灾害结构分析采取的传统勘察方式以外,还需要采取多样新型的勘察方法。比如在对滑坡进行勘察的时候,传统的勘察方式有钻探、槽(井)探和物探等,但是比如钻探只能起到对地表进行分层的作用,所以应该在采取传统方式的时候适当地结合其他的勘察方法。例如在使用钻探勘察岩质滑坡的时候可以采用单动双管钻探工艺来完成,只有通过较高采取率岩芯的识别才有助于对滑坡体的客观判断。比如槽探虽然勘察起来比较直观,但是成本比较大,而且风险较高,不管是钻探还是槽探都会对原来地表造成破坏,所以需要配合原位测试的方式进行多样勘察。

2.3 勘察样品

在进行地质灾害勘察之际,需要进行勘察样品的采集工作。目前样品的采集由于勘察方式的问题以及采样容器、采样测试参数值设定等问题,得到的样品有不稳定性、代表性差等问题,使得采样的测试结果不理想。在解决样品问题上,除了要根据不同的地质暮η榭霾扇〔煌勘察方式以外,为了提高样品的统计性和真实性,可以采取相应的采样方式。比如滑坡样品采集的时候,为了减少采样槽数量,减少工程成本,可采用环刀现场井(槽)侧壁采样,这种方式具有一井多采特点,有效减少了工程风险以及工程的成本。

3.工程治理技术

3.1 主要工程治理措施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勘察设计以及现行的相关规范制度、技术标准等,当前对地质灾害进行勘察治理的主要工程有:排(截)水工程、支档(拦)工程、护坡工程以及加固工程等。在对这些防治工程进行设计的时候要根据工程的特征采取不同的工程治理技术。

根据表1显示,对于一些小型的滑坡,可以采取前缘支档、后缘排水治理技术措施,对于中型以上的滑坡灾害,需要根据已有的勘察资料采取更加详细复杂的治理措施。对于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采取护坡、加固等技术措施,对于地面塌陷、沉降等地质灾害的治理,采取的措施需要根据塌陷以及沉降的程度采取排水或者加固等治理措施。总之,在利用工程技术进行不同地质灾害治理的时候,先要分析已有的灾害勘察资料,然后根据当地的灾害实际、地质环境等采取相应的治理技术。

3.2 工程治理设计的注意事项

首先,工程勘察和工程治理之间有一段间隔期,至少要在半年以上,而在这段时间内,地质灾害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比如滑坡体的时段演变。而工程治理设计是按照之前勘察结果进行的,不客观不严谨,所以需要对之前的勘察信息进行更新,重新进行现场核查,发现与之前勘察信息不符的地方,必要的话可以进行补勘。另外,需要选取合适的治理方案。一般的地质灾害经过勘察信息分析以后,会根据勘察结果以及灾害情况和特征制定治理方案,可是在选取治理方案的时候需要有针对性,比如滑坡一般是由于大气降雨造成的,但是治理方案却主要选择了工程抗滑,虽然抗滑工程很重要,但是成本却很高,而且不是所有滑坡都适合的治理方案,所以需要根据防治的主要目标针对其中关键性问题采取灵活性的治理方案。

结语

综上,由于地质灾害破坏性大、波及面广、发生次数增多等特点,现阶段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勘察与防治工作。在勘察方面主要注意勘察的方式,采取合理的采样方法,在治理方面,可以使用工程治理技术进行防治,需要注意防治方案的科学性以及可实行性。

参考文献

地质灾害治理范文第14篇

(一)领导挂帅,把地质灾害治理列为民生一号工程

2002年,**在全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中,就已将**市列为地质灾害高发区。20**年,**市便开始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0**年,市委、市政府正式把地质灾害整治作为今后几年工作的一号工程,专门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挂帅的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挥、协调和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同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整治的日常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市人大、国土局、建规委、市政局、发改委等部门人员组成,并设立了工程项目组、工程技术组、项目资金组、房屋拆迁组、房源安置组、综合信息组等6个小组,按其职能分别开展工作。3个城区也相应成立地质灾害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严格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方案

1、制定“6.8”灾害治理方案。“6·8”灾害发生后,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国土局、建规委、市政局、发改委、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以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等有地质灾害防治勘探、设计、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对市区地质灾害进行详细调查和勘测,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资料。并编制了《**市区“6·8”灾害治理方案》,根据灾情及分布情况,按照“统筹安排、连片治理、方便工作”的原则,将210个地质灾害点列为急需治理的灾害点。该治理方案于20**年7月28日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对210个灾害点的治理工程措施有2种,一是采取截水渠、重力挡土墙、锚杆挡墙、抗滑板桩、锚杆格构、挂网喷砼护坡等永久治理工程措施;二是采用绿化护坡、筑拦沙坝、建沉沙池、修排水渠等临时防护措施。所有治理工程项目均由市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委托**3家有甲级地灾勘查设计资质的单位和市内3家有地质灾害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设计,将项目分门别类,相对重大、危险的工程项目由**设计单位负责,相对中型及小型工程项目由**市内设计单位分城区限时完成。

2、明确地质灾害治理目标、责任。市委、市政府要求210个治理点必须赶在20**年汛期到来之前完成主体工程,以发挥防灾抗灾作用。在时间紧、任务重、施工难度大、不少治理点交通不便的情况下,市政府进一步落实责任,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使210个治理项目均落实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包括项目责任人、技术责任人、行政责任人)和具体工作目标,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问责制度,市委、市政府于20**年2月出台了《**市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了问责对象在整治地质灾害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或者在整治过程中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将被问责,并规定了问责方式和程序。

(三)积极筹集地质灾害整治项目资金,严格资金管理

该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面广量多,所需投资巨大。为解决整治资金不足的问题,**市除了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外,市政府自筹部分资金。同时,还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谁使用,谁治理”的整治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治理。210个急需整治的灾害点中,有50个灾害点确定了整治责任单位,如公路局后山边坡,全部由公路局自筹资金实施整治;有38个灾害点由市直、区直、中直机关共56个部门单位捐助资金进行治理。由于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地灾治理工作,从而有效缓解了资金的压力,确保治理工作的推进。

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执行资金的支付程序,每月下旬由分管财政的副市长主持召开资金调度会,审定各城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业主的资金支付额度,然后按规定代扣税金并经财务总监复核后,直接支付给施工队伍(业主),这样既保证了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又防止资金被积压、挪用。

(四)严把工程质量关

该市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对治理工程质量实施监督。一方面从市内各设计单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质量检查组对各项目进行实时跟踪检查,尤其是在施工中不定期深入工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市地灾办,由市地灾办项目联系人加强督促落实。质量检查组经常同各项目的监理、设计和施工队伍及时沟通、协调,尽量在施工现场将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推进。另一方面,根据国土资源部《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及重庆市的做法,由市地灾办请示市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市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统一了验收的资料,明确了各类地质灾害治理的验收标准、程序。并委托**两家有检验资质的单位对各治理项目的关键工序如抗滑桩、锚杆、锚索、挡土墙等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经过检验,目前治理工程绝大部分项目都达到设计要求,对个别不达设计要求的,则由设计单位提出意见,施工队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补充完善并验收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二、有效整治地质灾害的几点思考

**市大规模整治地质灾害是近几年的新工作,没有更多经验可循。通过几年的实践,我们认为**市目前的地质灾害整治工作应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一)地质灾害治理的责、权、利尚需进一步明确

**市“6.8”治理方案按“谁受益,谁治理,谁引发,谁治理,谁使用,谁治理”原则去实施。但由于历史原因,市区山多平地少,随着人口不断增多,居民建房不断自山脚向山顶扩展,房屋依山而建,且无规无序,造成大量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之房屋密集,边坡支护及排水设施不到位,每逢暴雨季节,山体经常崩塌塌坡而引发地质灾害,危及周边房屋的安全,其责任认定难度较大。如“6·8”灾害是属自然因素造成还是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很难确定,因为很多都是七八十年代建设的房屋,完全认定由责任单位或房屋所有者承担治理责任难度大。另一方面,一些确需治理的边坡,在实施工程治理时必须拆除部分周边房屋,需要给予拆迁补偿,这部分资金若由责任单位或房屋所有者承担有难度,若由政府全部出资治理和补偿,又会使群众产生依赖心理,认为地质灾害治理是政府的责任。因此,目前**市规定,近几年房地产公司建设的项目以及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的边坡治理责任,由这些房地产单位、部门承担;而私人住宅及原单位(部门)70~80年代建设项目和学校的边坡需进行地灾治理的都由政府实施治理。今后,必须进一步明确治理责任主体,居民房屋等所有受益者,应该有一份治理责任,也就是要担负一定比例的治理费用;对于需搬迁避让的,政府只给予经济补助,而不能作为房屋拆迁补偿全额补足,也就是不能完全依赖政府。

(二)必须统筹考虑、全面规划、分步实施

**市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受威胁人口多,且很多房屋建在山上,如何保证老百姓不被地质灾害威胁需要全市统一规划,全盘考虑,科学治理。一方面地质灾害的整治不能为治理而治理,应与城市旧城改造结合起来。如对石鼓冲、平民冲、冰泉冲等万秀区河东片80年代前建在山上的房屋实行搬迁,进行集中安置,并对河东片的土地进行城市建设,既可以进行旧城改造,又可以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彻底消除地质隐患,让居民安居乐业。另一方面地质灾害治理必须与城市景观改造相结合。**市属于一个山城,应利用山来点缀、装饰城市,使之更漂亮、美观。因此,工程措施必须结合山坡以及周边环境、建设物的特点,有些植被、建筑物和设施能保留的,应尽量保留,对景观有影响则在设计时就应考虑拆除,根据山坡的不同景观而采取不同治理措施,以达到既消除地灾隐患,又改善城市景观的效果。由于地灾点多且广,要全面彻底整治,还有较长的路要走,目前只是实施近期整治,而中期、远期整治必须严格按照《**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020年)全面分步实施。

(三)解决好治理经费不足的问题

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0**年),**市区近、中、远期整治地质灾害的勘查和治理经费估算需3亿元,搬迁避让费用2.5亿元,共计需5.5亿元。目前已累计投入2亿元,资金不足还需要多方筹措解决。目前除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支持外,还尝试通过地质灾害治理产生的效益以及银行贷款来弥补资金的不足。

地质灾害治理范文第15篇

一、梧州市地质灾害治理的基本做法

(一)领导挂帅,把地质灾害治理列为民生一号工程

XX年,广西在全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中,就已将梧州市列为地质灾害高发区。XX年,梧州市便开始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XX年,市委、市政府正式把地质灾害整治作为今后几年工作的一号工程,专门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挂帅的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挥、协调和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同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整治的日常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市人大、国土局、建规委、市政局、发改委等部门人员组成,并设立了工程项目组、工程技术组、项目资金组、房屋拆迁组、房源安置组、综合信息组等6个小组,按其职能分别开展工作。3个城区也相应成立地质灾害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严格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方案

1、制定“6.8”灾害治理方案。“6·8”灾害发生后,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国土局、建规委、市政局、发改委、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以及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等有地质灾害防治勘探、设计、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对市区地质灾害进行详细调查和勘测,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资料。并编制了《梧州市区“6·8”灾害治理方案》,根据灾情及分布情况,按照“统筹安排、连片治理、方便工作”的原则,将210个地质灾害点列为急需治理的灾害点。该治理方案于XX年7月28日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对210个灾害点的治理工程措施有2种,一是采取截水渠、重力挡土墙、锚杆挡墙、抗滑板桩、锚杆格构、挂网喷砼护坡等永久治理工程措施;二是采用绿化护坡、筑拦沙坝、建沉沙池、修排水渠等临时防护措施。所有治理工程项目均由市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委托广西3家有甲级地灾勘查设计资质的单位和市内3家有地质灾害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设计,将项目分门别类,相对重大、危险的工程项目由广西设计单位负责,相对中型及小型工程项目由梧州市内设计单位分城区限时完成。

2、明确地质灾害治理目标、责任。市委、市政府要求210个治理点必须赶在XX年汛期到来之前完成主体工程,以发挥防灾抗灾作用。在时间紧、任务重、施工难度大、不少治理点交通不便的情况下,市政府进一步落实责任,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使210个治理项目均落实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包括项目责任人、技术责任人、行政责任人)和具体工作目标,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问责制度,市委、市政府于XX年2月出台了《梧州市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了问责对象在整治地质灾害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或者在整治过程中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将被问责,并规定了问责方式和程序。

(三)积极筹集地质灾害整治项目资金,严格资金管理

该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面广量多,所需投资巨大。为解决整治资金不足的问题,梧州市除了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外,市政府自筹部分资金。同时,还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谁使用,谁治理”的整治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治理。210个急需整治的灾害点中,有50个灾害点确定了整治责任单位,如公路局后山边坡,全部由公路局自筹资金实施整治;有38个灾害点由市直、区直、中直机关共56个部门单位捐助资金进行治理。由于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地灾治理工作,从而有效缓解了资金的压力,确保治理工作的推进。

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执行资金的支付程序,每月下旬由分管财政的副市长主持召开资金调度会,审定各城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业主的资金支付额度,然后按规定代扣税金并经财务总监复核后,直接支付给施工队伍(业主),这样既保证了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又防止资金被积压、挪用。

(四)严把工程质量关

该市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对治理工程质量实施监督。一方面从市内各设计单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质量检查组对各项目进行实时跟踪检查,尤其是在施工中不定期深入工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市地灾办,由市地灾办项目联系人加强督促落实。质量检查组经常同各项目的监理、设计和施工队伍及时沟通、协调,尽量在施工现场将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推进。另一方面,根据国土资源部《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及重庆市的做法,由市地灾办请示市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市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统一了验收的资料,明确了各类地质灾害治理的验收标准、程序。并委托广西两家有检验资质的单位对各治理项目的关键工序如抗滑桩、锚杆、锚索、挡土墙等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经过检验,目前治理工程绝大部分项目都达到设计要求,对个别不达设计要求的,则由设计单位提出意见,施工队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补充完善并验收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二、有效整治地质灾害的几点思考

梧州市大规模整治地质灾害是近几年的新工作,没有更多经验可循。通过几年的实践,我们认为梧州市目前的地质灾害整治工作应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一)地质灾害治理的责、权、利尚需进一步明确

梧州市“6.8”治理方案按“谁受益,谁治理,谁引发,谁治理,谁使用,谁治理”原则去实施。但由于历史原因,市区山多平地少,随着人口不断增多,居民建房不断自山脚向山顶扩展,房屋依山而建,且无规无序,造成大量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之房屋密集,边坡支护及排水设施不到位,每逢暴雨季节,山体经常崩塌塌坡而引发地质灾害,危及周边房屋的安全,其责任认定难度较大。如“6·8”灾害是属自然因素造成还是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很难确定,因为很多都是七八十年代建设的房屋,完全认定由责任单位或房屋所有者承担治理责任难度大。另一方面,一些确需治理的边坡,在实施工程治理时必须拆除部分周边房屋,需要给予拆迁补偿,这部分资金若由责任单位或房屋所有者承担有难度,若由政府全部出资治理和补偿,又会使群众产生依赖心理,认为地质灾害治理是政府的责任。因此,目前梧州市规定,近几年房地产公司建设的项目以及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的边坡治理责任,由这些房地产单位、部门承担;而私人住宅及原单位(部门)70~80年代建设项目和学校的边坡需进行地灾治理的都由政府实施治理。今后,必须进一步明确治理责任主体,居民房屋等所有受益者,应该有一份治理责任,也就是要担负一定比例的治理费用;对于需搬迁避让的,政府只给予经济补助,而不能作为房屋拆迁补偿全额补足,也就是不能完全依赖政府。

(二)必须统筹考虑、全面规划、分步实施

梧州市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受威胁人口多,且很多房屋建在山上,如何保证老百姓不被地质灾害威胁需要全市统一规划,全盘考虑,科学治理。一方面地质灾害的整治不能为治理而治理,应与城市旧城改造结合起来。如对石鼓冲、平民冲、冰泉冲等万秀区河东片80年代前建在山上的房屋实行搬迁,进行集中安置,并对河东片的土地进行城市建设,既可以进行旧城改造,又可以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彻底消除地质隐患,让居民安居乐业。另一方面地质灾害治理必须与城市景观改造相结合。梧州市属于一个山城,应利用山来点缀、装饰城市,使之更漂亮、美观。因此,工程措施必须结合山坡以及周边环境、建设物的特点,有些植被、建筑物和设施能保留的,应尽量保留,对景观有影响则在设计时就应考虑拆除,根据山坡的不同景观而采取不同治理措施,以达到既消除地灾隐患,又改善城市景观的效果。由于地灾点多且广,要全面彻底整治,还有较长的路要走,目前只是实施近期整治,而中期、远期整治必须严格按照《梧州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XX~2020年)全面分步实施。

(三)解决好治理经费不足的问题

根据《梧州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XX~2020年),梧州市区近、中、远期整治地质灾害的勘查和治理经费估算需3亿元,搬迁避让费用2.5亿元,共计需5.5亿元。目前已累计投入2亿元,资金不足还需要多方筹措解决。目前除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支持外,还尝试通过地质灾害治理产生的效益以及银行贷款来弥补资金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