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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筑市场调研范文

工程建筑市场调研

工程建筑市场调研范文第1篇

一、地区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的基本情况

建筑领域的工程拖欠款,是指发包单位(业主)在报告期未按合同约定向建筑企业支付工程款,包括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竣工后应支付的工程款项。

经过调查,截止2004年6月30日,全地区共拖欠工程款达1.567亿元,拖欠2003年以前的农民工工资244.9万元。其中,市2760.85万元、库车县4282.03万元、拜城县2229.9万元、新和县880.06万元、沙雅县63万元、温宿县1073.5万元、阿瓦提县763.08万元、乌什县371.21万元、柯坪县351.81万元、地直单位2899.2万元。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近几年来拖欠工程款呈如下一些特点:

1、拖欠工程款的数额逐年增加,许多建设项目工程款久拖不结。最为突出的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许多公司由于工程款久拖不还,部分已成为呆死帐。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2、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的问题相当突出。主要表现为许多政府部门在未落实资金情况下,先行建设或擅自变更设计,扩大建设规模而导致资金不到位形成拖欠款。

3、债务链拉长,形成了大量“三角债”。目前,一方面是建筑总承包企业被大量的拖欠工程款,另一方面建筑总承包企业又拖欠分包企业的工程款,材料设备供应厂商的购货款,农民工工资和国家税款、银行贷款。大量“三角债”的产生,引发了多头的债务纠纷,造成了社会信用关系的极大扭曲,还掩盖了因建设资金不足,而盲目建设的问题,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4、引发了大量拖欠农民工资,造成群聚上访等事件的发生。近年来,因拖欠工程款进而拖欠农民工资的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逐年增加。其原因既有少数企业和包工头恶意拖欠或克扣,更多的则是由于严重拖欠工程款而导致许多企业无力支付。

5、严重影响了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同时为工程质量埋下隐患。许多企业反映,由于工程款被大量拖欠。只能依靠增加贷款组织生产,企业背负了沉重的贷款利息,使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严重影响了企业生产设备的更新与技术进步,并造成企业骨干技术人才大量流失。同时有的建筑企业为转嫁风险,将工程层层分包给技术管理水平较低的企业甚至是包工头,结果在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使工程质量水平大大降低,甚至留下了安全隐患。

二、关于拖欠工程款的原因分析

(一)建筑市场供求失衡是工程拖欠问题的产生直接原因

目前,地区具有各类等级资质建筑企业共55家。另外建筑市场开放,全国各地建筑企业都能进入地区的建筑市场,建筑行业的竞争十分激烈。许多建设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利用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竞争激烈机会,要求建筑企业垫资建设。即业主在不给预付款的情况下,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施工达到一定进度,或者要求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前预缴一定数额的工程抵押金后,再支付工程款。现在,垫资已成为项目主管降低资本成本、转嫁经营风险、榨取施工企业利润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许多业主即使项目资金充裕,也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因此,垫资实际上已成为众多施工企业承揽项目的先决条件和难以回避的经营“陷阱”。

(二)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是工程拖欠成风的根本原因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信用经济发育较晚,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个人,都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加上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导致社会上信用缺失行为盛行,反映在建设领域,更加剧了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恶化。

1、相当多的企业信用意识淡漠,“拖欠有理有利”之风盛行。由于市场经济的法规制度不健全,企业间经营行为得不到有效监督和约束,市场交易秩序混乱,以至于有的企业把拖欠贷款作为一种经营手段、生财之道,也有的企业把拖欠作为变相筹措资金的渠道,不讲信用、不守合同。

2、法制不健全,制度不合理。当前,社会上存在的大量信用缺失现象,往往是因为守信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收益,也没有得到相应的鼓励;失信者却得到了不应得到的收益甚至暴利,而没有受到应有的谴责和处罚。另据施工企业反映,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地方利益还暗地里鼓励这种行为。这样,当失信有利可图时,企业或个人就会不自觉地倾向失信。有些地方"失信暴发户"甚至被称为“能人”。

3、多数企业尤其是建设企业缺乏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许多企业往往进了一个误区,即以承揽到工程为首任,因无法考察客户的信用程度,也不能对其进行信用监控,上当受骗时有发生。

4、缺乏具有影响力的信用监控机构。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淡薄与我国信用信息透明度低有着密切的联系。

三、关于解决拖欠工程款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一大顽疾,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我们应当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采取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对其实施综合整治。

(一)采取有效措施,重点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针对当前拖欠工程款最为突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政府投资工程,应采取如下整治措施:

1、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应当规定必须实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凡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由担保人代其支付,但担保人可依法要求房地产企业提供反担保;建筑业企业也应对等提供履约但保。对于未提供这两种担保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凡已完成开发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对其新开发建设的项目不予批准,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银行不予贷款。对于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资质年检中予以降级,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其降级原因,情节严重的要注销资质证书。

对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强调量力而行搞建设。要求各县(市),各单位要根据财力状况,合理确定负债建设规模,建立有效的偿债机制,严禁以拖欠工程款的方式转嫁资金不足的风险。同时应对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于已形成的政府工程拖欠款,当地政府或部门要结合自身的财力情况,通过年度预算安排,将每年度财政收支结余、融资项目投资额及其收益、各种政策性收费等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清偿债务,限期三年内解决政府投资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凡逾期未能解决的,除极特殊的项目外,一律不批准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同时,要深化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的改革,健全对政府投资工程的有效监督机制。应当做出规定,今后的政府投资工程除按照现行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报批外,还须报经相应的人民代表大会最后批准并接受监督。对于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组织实施,应按照“投资、建设、监管、使用”适当分开,政事(企)分开和实施相对集中的专业化管理原则,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格规范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运行。

要在政府投资工程全面推行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的办法,由财政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直接向中标的建筑企业拨付工程款。同时要研究制订政府投资工程专用的招标文本和合同文本,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及时排解合同纠纷,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和合同仲裁机构的作用。

一些工程项目的拖欠工程款往往与质量、工期等纠纷交织在一起。为此,工程监理单位要依法履行好自已的职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商的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监督。同时,要进一步健全仲裁机制,有关仲裁机构应当充实专业人员,并重视发挥工程监理、质量检测、质量监督、造价咨询等机构在仲裁过程中的作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拖欠工程款等纠纷作出科学裁决。

(三)应当改进和完善计划、建设、银行等部门的监督,实行联动执法。

对于建设资本金不落实的项目,计划部门不予批准立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已完工程未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的,其新建项目计划部门不批准立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颁发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银行不予贷款;对于不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的竣工工程,应属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部门依法不得确认其验收合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依法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对于房地产项目还不得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对于贷款建设的工程项目,银行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凡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银行应将其列为信用不良的单位,在其新申请贷款时予以限制。

(四)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工程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建筑业企业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企业改革步伐,转化企业经营机制,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提升其竞争力和工程风险防范意识。建筑业企业在承揽工程时要进行充分的工程项目风险评估,对于资金未落实或可能不落实的项目不要盲目承包。要增强合同管理能力,在签订合同时要参照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载明拨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的程序、期限、方式以及发生纠纷的处理和违约责任等。要敢于运用《合同法》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并要加强工程质量、工期等管理,防止因质量、工期等纠纷而造拖欠工程款。

(五)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约束机制,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和维护企业合权益的职能。

除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强制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担保的外,还应当规定,凡业主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的,业主也应对等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建筑业的行业协会应当在行业不正当竞争甚至恶性竞争中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企业自觉抵制业主的不合理要求,帮助和组织企业清偿债务。对于严重恶意拖欠工程款的业主以及搞不正当竞争,签订"阴阳合同"的建筑企业,都要建立起相应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其不良行为。

(六)在解决拖欠工程款的同时,要重视抓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拖欠工程款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息息相关的两个问题。在解决拖欠工程款的同时,要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凡因业主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致使建筑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要严肃追究业主责任;凡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严肃追究建筑企业的责任。

要进一步推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担保。凡建筑企业分包工程不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企业付款的,由担保人负责支付,但担保人可依法要求建筑企业提供反担保,同时实行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连带责任制。

凡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对分包企业所属农民工直接支付工资,所需款项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要大力发展成建制的劳务企业,严格建筑市场准入管理,规范劳务企业运行,禁止非劳务企业的包工头承接工程或分包工程。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对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理。

(七)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加大对违约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

工程建筑市场调研范文第2篇

按照新的“三定”规定,我司的名称由原来的“建筑市场管理司”变为“建筑市场监管司”。与此前的职责相比,此次调整后我司的职责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增加了“拟定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的职责;二是增加了“拟定规范施工许可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的职责;三是明确了“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能调整中有取消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注册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在新“三定”方案中,建筑市场监管司的主要职责为: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认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务的招标机构的资格。

2009年我司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深入调查研究,切实转变职能,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的监管与服务,切实履行建筑市场监管司的职能,在部党组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009年工作思路

2009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思路是:贯彻党的*和*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抓住主要矛盾,着力解决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和服务企业、服务行业这两条主线,健全法规体系,推进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建设,紧紧把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的目标,提高市场监管的有效性,研究统筹城乡一体化市场监管体制,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

2009年的重点工作

一是抓紧做好当前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的市场保障及社会稳定工作。为了保障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我们研究起草并已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保障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质量和效益的通知》。按照“加强服务、依法监管、创新机制、促进发展”的原则,指导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增强服务意识,依法监管建筑市场,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为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提供有力保障和高效服务。针对当前的经济形势和春节两会前易发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引起社会的不稳定,我们将指导地方积极主动、搞好预案。同时,针对中小建筑企业反映的企业提取各种保证金较多目前已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劳务企业反映的税负较重等问题,我们将通过调研摸清情况,提出对策,与财政、税务、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沟通,切实减轻中小建筑企业负担。

二是着力解决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针对当前社会反映的虚假招标和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以招标机构统计工作为着手点,加大对招标机构的分析和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其行为,并结合招标资质规定,严格准入清出。我们将研究制定加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监管的办法,从探讨合同备案入手,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的责任,加强合同履约监管,进一步遏制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同时,我们将研究有关地方在管理农民工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农民工信息管理新模式,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促进建筑劳务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三是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建设。我们将加快研究制定《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完善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法规建设。抓好注册执业人员的执业管理,切实落实个人执业责任。我们将进一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利用已公布的诚信行为信息,依法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逐步健全有效的诚信奖惩机制。具体将抓好3件工作:抓好各地不良信息上报;研究推进诚信行为信息的应用,使其在行政许可、招投标、工程担保与保险等方面发挥作用;试点地区要继续深化信用体系的功能,在加强市场动态监管的具体做法上争取突破。此外,我们将进一步扩大担保试点城市,积极培育担保机构,支持市场主体之间自愿采用担保保证、商业保险等手段规避风险;研究建立加强工程担保办法,引导工程担保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还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制度,加快企业资质的网上申报、审查工作,增加透明度,方便企业,提高办事效率。

四是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统筹城乡一体化监管。我们将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资质数据库、个人注册数据库,实现与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项目数据库的整合与联动,加强企业资质、个人注册资格的动态监管。加强联动机制的建设,主要是在招投标、施工许可、项目的建设实施以及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的几个重要环节实现联动监管,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此外,我们将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的市场研究,统筹城乡一体化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层级管理,加大对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市场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争形成合力。

五是深入调查研究.抓好行业发展工作。我们将组织成立部勘察设计行业战略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和部建筑业战略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深入调查研究勘察设计行业、建筑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促进行业发展的战略研究。研究制定支持西部地区建筑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继续推进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发展,出台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合同范本、管理办法,以促进企业结构调整。我们将组织做好《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合理分工机制的研究》、《规范工程施工总分包活动的研究》、《建设项目投资方式与组织实施方式研究》、《促进我国建筑业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研究》四个重点课题的研究工作,为今后制定政策和行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我们将指导行业协会建立自律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工程建筑市场调研范文第3篇

1 我国低碳建筑市场分析

1.1 低碳建筑的定义

目前国内关于低碳建筑仍没有一个权威的定义,主要是从低碳经济与生活的角度考虑来进行模糊定义,在现代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建筑材料、设备加工制造、施工建造和建筑投入使用整个过程中尽量降低化石能源的消耗量,运用先进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有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现代建筑新理念。

1.2 我国目前低碳建筑市场运行模式

我国低碳建筑市场运行模式包括政府建设规划、施工工程、消费者监督的运行模式,三者都是围绕低碳建筑建设为中心,通过政府的建设规划使施工工程得以投入,然后在消费者监督下顺利完成此次项目,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

1.3 低碳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内低碳建筑仍处于技术引进与推广初级阶段,较之西方发达国家低碳建筑技术相对落后,相关的低碳建筑市场规范性法律法规与政府政策鼓励并不完善,同时由于技术与建筑材料的限制,建筑成本高,整个环节的市场连接未形成规模,政府行政职能过分干扰市场的自主调节,另一方面消费者对低碳建筑成本、建筑施工质量、使用寿命等问题存在较大信任危机。

2 我国低碳建筑市场运行新模式的构建

2.1 新模式特征

为保证我国低碳建筑市场运行新模式中各市场主体之间能够健康稳定发挥具体职能,相关部门要将各市场主体在低碳建筑市场中所发挥的职能进行具体化分配,对低碳建筑实行市场主体责任机制,严格划分各市场主体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体制,由市场价格机制来自由引导低碳建筑行业的发展,而避免低碳建筑市场过度依赖国家与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或实施强制性措施来阻碍市场健康发展。新模式下低碳建筑市场主体基本可以分为政府职能部门、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建筑材料供应商、低碳建筑投资金融机构、低碳技术科研机构、建筑保险企业、低碳技术咨询推广机构、大众消费者等九大市场主体。在新模式中同一主体能够在不同市场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是政府职能部门与施工单位,因为政府职能部门需要对整个低碳建筑行业中的金融投资、材料供应、施工质量等多个环节起监督与管理职能。

2.2 新模式优势

新模式低碳建筑市场实行自由的市场价格机制,有效规避了政府控制市场经济的现象,新模式下低碳建筑市场运行中相对弱化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能,增强了以政府牵引、自由市场经济反馈、市场各主体公平竞争与自由合作的新型模式,能够显著改善目前国内低碳建筑市场缺乏良性竞争的局面,以及创建科学专业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同时新模式低碳建筑市场有效解决了经济资源与高新技术资源间的互换关系,能够更加科学协调产品供应与研发市场、金融资本市场、技术研发市场之间的关系,能够保证各市场充分发挥其职能。

3 低碳建筑市场运行模式的保障体系

3.1 法律保障

目前国内低碳建筑市场领域需要建立与完善具体的法律法规,将低碳建筑行业中的产品材料、施工质量、技术研发等工作进行标准化划分,如制定相关的低碳建筑创新设计评估机制、低碳建筑施工监督管理、低碳建筑综合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等,除此之外还要加强低碳建筑原材料加工与经营市场的公平合理化标准,以及在金融投资领域与技术研发领域各市场主体参与方的责任明确机制,为我国低碳建筑市场健康稳定运行提供科学合理的法律保障。

3.2 政策保障

国家政府部门需要在国内低碳建筑技术与市场环境不成熟阶段予以保障性政策的支持,拓宽低碳建筑施工单位与相关低碳生产企业的融资渠道,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低碳建筑企业的资本准入门槛,对低碳建筑企业予以规范化、政策化地扶持,加快我国低碳建筑行业的发展步伐。

3.3 技术保障

政府与相关的低碳建筑施工单位要积极支持与鼓励低碳建筑技术研发工作,积极鼓励建筑单位与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或技术研发部门开展合作,加快我国低碳建筑技术的发展速度,并积极引进国外的先进施工技术与低碳建筑材料设计加工专利技术,建立完善的技术人才激励机制,广泛调动低碳技术研发人员的技术创新积极性,推动我国低碳技术不断走向成熟。

4 结语

低碳建筑产品市场、金融资本市场、低碳技术研发市场共同构成现行条件下的我国低碳建筑的大市场,因此需要明确各市场主体的具体职能与职责关系,充分发挥各市场主体的职能功效,推动我国低碳建筑行业快速发展。

工程建筑市场调研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经济;市场经济;协调发展;关系

一、建设工程经济的发展现状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建筑行业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并显著改善了人民生活。据相关数据,2001年以来,我国与建筑业密切相关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速持续在15%以上的高位运行,建筑业总产值及利润总额的增速也持续在20%左右。2013年开始,我国建筑行业总产值同比增长速度渐缓,但仍处于较快的发展进程之中。一个工程项目的完成离不开巨大的资金消耗,因而持续繁荣的建筑行业逐渐成为了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国家也逐渐加大了对建设工程经济的研究力度。合理分析工程经济效果和投资所获效益的过程即为建设工程项目的经济分析工作,其可通过研究项目成本为建设工程经济效益最大化提供合理的理论依据。新时期对建筑行业提出了建设工程经济必须与市场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

二、建设工程经济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关系

1.建设工程经济能够迅速拉动市场的需求。兴建国民基础设施对大众的消费意向有着引导作用,这正是建设工程经济拉动市场需求的主要体现。此外,这些基础设施对于加快城市化建设及现代化进程也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建设工程经济能够有效带动周边行业的兴起。具有自身独特特点的建设工程涉及范围十分广泛,其发展同建材行业、冶金制造行业、水电行业等也有着较为紧密的联系,因此建设工程经济的发展也可带动这些周边行业的兴起,市场经济也将会因这些行业的发展而更加活跃。3.建设工程经济维护了市场经济的稳定增长。良性的建设工程经济发展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在发生大规模金融危机时,稳定的建筑行业可通过吸引大批量的家庭资金有效缓和并抵御通货膨胀所带来的危机,从而使整体的社会经济以更加稳定、健康的态势发展。

三、建设工程经济同市场经济协调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1.节能环保长期性战略的缺乏。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使得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对各行各业生产过程中的环保措施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其中包括建筑行业。建筑工程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同生态环境平衡密切相关,其环保效力与整个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壮大直接相关。但就目前而言,我国低碳环保建筑的比例相对较少,建设工程经济无法同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保持协调一致。

2.价格同价值不一致。市场经济的发展需严格遵循“商品价格围绕实际价值上下波动”这一市场规律,但房价持续攀升成为我国建设工程的主要发展趋势,房地产开发商、炒房团持续炒作是最根本的原因。房价长期居高不下严重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原则,长此以往必将引发泡沫经济等一系列的严重后果。

四、建设工程经济与市场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

1.合理控制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建设工程经济同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加大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需注意的是,政府的宏观调控并不是盲目地降低房地产商品的价格,而是依据市场实际变化及价值规律进行调整。政府在实际调控过程中,应尽力避免房价出现过高或过低的现象,房地产价格与其价值应始终保持正常的波动范围。于我国政府而言,除需将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外,还需定期对建设工程经济进行评估和指导,进而为建设工程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2.加大对建设工程经济的金融监管力度。除合理控制房地产价格外,我国政府还需加大对整个建筑行业市场的金融监管力度,以保证建设工程经济同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范围需涉及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开发进程、贷款规模、还贷能力等内容,只有对建筑行业进行科学有效的监督才能推动其同商业银行之间的合作,才能对其借贷项目加以严格控制,银行才可通过正常运转的借贷业务实现资产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强对建设工程经济的金融监管还要求政府大力推动银行的改革,有效规避建筑行业高风险借贷对银行的影响,降低金融风险。

3.以激励政策促进建筑行业的经济转型。在促进建设工程经济与市场经济协调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清楚地认识到,建设工程经济在发展过程中,自始至终应以市场经济为基准,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如前文所述,当今时代,人们的绿色环保意识越来越强,随着生态环境的日趋恶劣及资源的逐渐减少,国家相继提出建立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市场经济需积极相应国家号召,并制定出长期的节能环保战略目标。与此同时,建筑行业也应坚持节能环保战略为发展导向,以提升同市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基于此,国家应及时出台一系列的激励政策,鼓励建筑行业朝低碳经济的趋势发展,并给予一些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节能建筑的企业一定的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如对环保型住宅建设进行优惠税收等。这些激励政策必然可促进建筑行业的经济转型。

五、结束语

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工程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与市场经济的合理运行息息相关,因而建设工程经济同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十分有必要。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经济在与市场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仍面临着价格同价值不一致、节能环保长期性战略缺乏等诸多问题,建筑行业无法同市场经济准则相适应。对此,我国政府与建筑企业应积极应对,并在大量经济研究基础上寻找出解决对策,以加强对建设工程经济的调控,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杨生强.建设工程的经济风险及防范[J].东方企业文化,2012,23:217+205.

[2]项飞海.建设工程经济管理问题及对策[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04:233-234.

工程建筑市场调研范文第5篇

【Abstract】The main cos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is from the construction stage. The construction phase is mainly composed of two parts: civil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costs, the cost of installation is composed of material cost and labor cost. Based on years of work experience and relevant theoretical knowledge,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labor cost of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关键词】建筑安装;劳务成本;组成;现状;建议

【Keywords】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labor cost; composition; current situation;suggestion

【中图分类号】F4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4-0040-02

1 引言

成本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过程的关键,只有保证成本的最小化,才能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建筑工程涉及的成本管理内容较为广泛,从人、机、料、法等各方面都会对其产生影响,本文专注于建筑安装的劳务成本管理,为建筑工程的成本管理提供支持,通过有效的劳务成本管控,来促进劳务成本投入的合理性。

2 建筑安装劳务成本的构成

我国是一个人口密集型国家,劳动力资源丰富,建筑工程周期较长,所用到的人员较多,随着人力成本的加大,相关的费用也在不断增加,建筑安装的劳务成本主要来源于建筑安装的人工费,下面我们就对其人工单价的构成进行分析:

①基本工资;②加班工Y;③绩效工资;④年终奖;⑤项目奖金;⑥社会保险;⑦住房公积金;⑧其他保险;⑨岗位津贴;⑩物价补贴;11公休及法定节假日补贴;12带薪年假;13其他节假日。总结分析:建筑安装劳务成本主要来源于人工成本,具体的劳务成本各有不同,比如说工程的性质、承包的形式、雇佣的关系等等都会影响劳务成本,且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对于劳务成本的构成也就各有差别,尤其是人工单价的不同,使劳务成本存在的差距更加明显。

3 建筑安装工程市场劳务价格分析

3.1 用工制度

建筑市场劳务价格分析要从用工制度的角度来进行。建筑施工企业直接进行劳动力资源的雇佣,双方之间形成正式的劳动合同,属于自由劳务的模式,这类属于建筑安装工程中的定额人工单价概念中的对象,但是随着建筑管理层和作业层的分离,此种模式在逐渐减少;对于成建制的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用工,雇佣一些劳务团体承担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的现场操作部分,此种模式是建筑安装工程所采用的主要形式;对于一些零散用工的形式,主要是一些非技术岗位的用工,没有形成专业的合同,但是表现的是一种直接的雇佣关系,这种方式已经有相关的法律对其进行禁止,此种形式与正式用工的工资存在较大的差异,当前使用此种方式用工的建筑企业较多。

3.2 市场劳务价格的组成

市场劳务价格是指建筑劳务市场的雇佣双方根据施工企业安装工程的实际需求,针对于地点的不同、工种的不同、级别的不同、工作环境的不同,在遵循法律的基础上,经协商产生的价格,支付给劳务人员的工资主要包括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小型施工机械使用费、教育培训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人员工资、缴纳的保险等等。

4 建筑安装劳务成本现状

当前建筑工程安装劳务成本核算经过总结,主要的流程有以下几点:

4.1 数据搜集

第一是选定当地有代表性的30家建筑企业,主要是土建和安装企业,要求各企业提供不少于5份下属项目部在建的不同工程项目人工成本信息调查表。建筑安装企业要对项目的人工成本信息进行准确搜集,避免出现遗漏和重叠计算的现象;

第二是在劳动力价格确定时要通过一定的调查,调查信息主要来源于劳务市场,必须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劳动力市场价格的确定,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

第三是通过社保机构进行政府指导价格的调研,作为成本的参考;

第四是准确地对实物工程量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人工工日成本及实物工程量的人工成本进行核算,将不同工种的日工资、月工资、小时工资、福利待遇等等进行准确定位。

4.2 分析测算

第一是进行数据的对比和分析,找出人工单价与市场调研价格之间的差异性,通过差异性分析,进行合理的调整;第二是将其中不符合实际的信息和数据进行改正,保证结果的准确性;第三是建筑工程事物工程量人工消耗量要根据市场情况和定额人工含量进行综合分析,建筑工种人工成本要按照当地的社保机构的指导价、劳务市场的市场价、施工企业项目班组调研价进行加权综合评定,当地社保机构的指导价所占的比例为50%,劳务市场的调研价权重比例为30%,施工企业的调研价权重比例为20%。

4.3 信息和上报

第一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按照相应的规定,按季进行测算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按照统一的格式在当地的工程造价信息网以文本形式进行定期,并于每月的20日前将结算结果上报到省造价管理总站;第二是省造价管理总站进行各地上报情况的汇总,并按照相关的要求上报到建设部。

5 建筑安装工程劳务成本的发展趋势

5.1 加强对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劳务价格之间的差异性研究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国家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在不断加强,对于工程计价中市场劳务工日单价与定额人工单价之间的差异性日渐突出,导致建筑企业人工成本在不断增加,影响了企业的效益,降低了建筑企业的竞争实力和发展的积极性,所以要加强对这方面问题的研究,找出相应的原因和解决办法。经过分析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概念、主题性质、组成内容、劳动生产率、工作时间等几方面。

5.2 加强建设工程人工费亏损原因的探讨

经过调查分析,很多建筑施工企业人工费支出存在亏损的现象,且亏损较为严重,经过总结,主要是因为定额人工单价严重滞后于劳动市场价,比市场人工价低造成的。除此之外,工程建设过程中压缩工期,造成实际施工作业较为紧张,也导致了人工成本的增加。还有就是人员工作时缺乏积极性,管理不当等都会引起工作效率的降低,增加劳务成本。

5.3 加强建筑工程人工成本管理与控制

建筑工程人工成本管理水平在当前处于上升阶段,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数据,建筑业的平均工资在不断提高,这就导致人工成本在总成本中的比例在不断增加,主要的影响因素来源于工程的特点、企业的运营状况、工资水平、职工素质、施工管理等方面。除此之外,就是成本管理意识淡薄、缺乏市场观念、人工费用核算口径不合理、核算不规范等原因导致的,相关的专业人士认为要进行管理水平的提升,进行全过程动态的精细化成本管理。

5.4 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薪酬管理

薪酬体制是影响建筑工程人才配置和企业改革的关键因素,在未来的建筑安装劳务成本控制过程中要注重薪酬体制的建设,劳动定额消耗量和人工单价组成了人工费的动态管理,对劳动力的薪酬从核定、分配、激励、监管等各方面入手,解决劳动力薪酬管理中的问题。

工程建筑市场调研范文第6篇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加速,各类新建、拆除、开挖工程与日俱增,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1],建筑垃圾已成为继生活垃圾之后的重点关注对象。本课题组受国家住建部委托,对上海、杭州、深圳、重庆、长沙、武汉、宜昌、西安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开展了调研工作,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理环节的管理现状进行了解和分析。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现状分析 1.1建筑垃圾产生量 根据8座城市调研结果,城市建筑垃圾产生量皆呈逐年大幅增长趋势。以上海为例,2008年、2009年、2010年建筑垃圾产生量分别为3500万t、4000万t和4400万t,年增长率在10%以上。所调研城市政府部门对建筑垃圾(或称为建筑渣土、工程渣土)的统计范围主要是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物,部分城市还将泥浆纳入其他建筑垃圾统计范围。2010年,课题组调研的其他城市的建筑垃圾产生量分别为杭州2000万m3、深圳6000万m3、长沙1500万m3、重庆1000万m3、武汉1059万t、宜昌180万m3、西安3500万t。 1.2建筑垃圾管理模式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为各地环卫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具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权,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 1.2.1组织机构 调研城市主要以区级环卫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具体管理工作,市级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管理。建委、公安、规划、国土、海事、水务、物价、质量技监、房屋、环保、民防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1.2.2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许可的条件的规定》规定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部分城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核准权限中不仅拥有该项行政许可,还包括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质许可及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许可等,管理依据为当地地方法规。例如武汉市城市局核准武汉市建筑垃圾处置证、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质许可证,上海市于2006年正式启动建筑渣土运输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工作。 1.2.3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在所调研的城市中,上海、西安、武汉实行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准入制度,对清运车辆及其驾驶员实行资质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未进行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管理的城市,因其车辆流动性较大,无牌无证、超高超载、沿途撒漏和乱排放情况难以控制。 1.2.4建筑垃圾收费管理 各地对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执行情况各不相同。由于《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没有明确建筑垃圾收费标准依据,因此各地收费标准不一致,部分城市定的标准过高执行难度大,有城市按建筑垃圾性质分类收费,也有城市取消了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如上海、杭州、深圳、长沙等。 1.3建筑垃圾末端处理 根据调研结果,城市建筑垃圾末端处理主要以场地之间相互调剂消纳、回填为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低。例如武汉市60%建筑垃圾通过工地之间调剂消纳,35%在社会消纳场消纳,5%随意倾倒。社会消纳场以简易填埋为主,资源化处理设施大部分是小型简易制砖企业,工艺相对简陋、污染较大。2010年8座城市建筑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统计见表1。国内规模较大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有:深圳市塘郎山建筑废物综合利用厂,年处理能力100万t;邯郸全有生态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能力40~50万t;都江堰(德滨)地震建筑废弃物产业化处置示范工程;年处理能力为100万t等。建筑垃圾资源化主要产品为再生实心砖、再生空心砖、再生骨料、再生路面砖、再生墙体砖、再生混凝土砂浆等。建筑垃圾制砖一般工艺为分拣-破碎-成型-养护,工艺的关键环节在于前端分拣,可以直接影响到建筑垃圾再生砖的质量。 2城市建筑垃圾各环节存在问题 2.1产生环节 2.1.1建筑垃圾产生量统计困难 目前各城市建筑垃圾统计口径皆有差异,包括建筑垃圾的范围、统计部门、统计方式等,无法得到定性定量的标准数据,为后序管理、执法带来难度。例如重庆市目前可以得到建筑垃圾产生量的部门有城管(统计市政道路运输的建筑垃圾)、国土管理部门(统计土地整治产生的土石方)、建委(统计建筑工地产生的土石方),这3个部门统计的建筑垃圾产生量有交叉,不能完全精确地得到重庆市的建筑垃圾产生量。城市建筑垃圾统计泥浆、装潢垃圾等成分没有完全统一计量。 2.1.2源头管理处于被动状态 由于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和市场的无序化,各地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尚处于被动状态,在建筑垃圾产生环节,要减少偷倒乱倒行为,通常需要监管人员去施工现场蹲点阻止,管理相当被动,消耗大量人力物力,且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 2.2运输环节 调研大部分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存在大量资质不达标运输企业,运输全过程出现的各类违规现象屡见不鲜,如渣土运输车辆不采取全密闭方式,抛撒滴漏现象影响城市的整洁,扬尘污染大气,黑车偷倒乱倒,占用农田、道路,渣土运输车辆屡屡肇事,影响社会稳定。 2.3处理环节 2.3.1消纳场所选址难 市区已少有低洼地或者空地供使用,最近的可选地也在30km以外,运输距离超出了一般能接受的15km左右。大部分城市的建筑垃圾运往农村低洼地、废弃池塘,类似这种临时消纳场所,靠民间自发形成,消纳信息滞后,收费没有统一的标准,并且一般没有采取安全、环保措施,存在隐患。#p#分页标题#e# 2.3.2资源化水平低、产业化难度大 建筑垃圾绝大部分用来回填,再生利用市场没有形成,下游产业仍在示范性的探索之中。部分城市利用建筑垃圾制砖,由于成本高,价格比同类产品贵,在目前缺乏政府扶持的前提下,销路和前景不被看好。在所调研城市,也出现不少小型的民营建筑垃圾制砖厂,由于制造工艺及配套工程相对简陋,成本相对较低,虽然缺乏国家政策的支持,在短时间内可以维持一定的利润,但由于产品的可靠性未知,前景不被看好。 3建筑垃圾管理政策建议 3.1统一计量口径,制定减排标准 建议各地政府,制定相应的建筑垃圾允许产生数量和排放数量标准,将其作为衡量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并为未来提出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率、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率等指标奠定基础。 3.2建立建筑垃圾综合调控管理信息平台 建议各地将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建设工地开工信息、建筑垃圾处置手续及各类行政许可受理和核发信息、运输企业管理信息、处置场地管理信息等,通过同一平台或是对接平台实现资源共享,透明化政务,改变某个部门“单打一”的局面,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建筑垃圾的产生情况,引导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受纳场、综合利用生产加工企业通过建筑垃圾综合调控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建筑垃圾的交换利用。随着建筑垃圾管理的深入发展,逐步充实内容,完善功能,不断提高整体水平。 3.3成立综合整治执法管理小组 建筑垃圾管理部门人力有限,各部门职责不明确,相互推诿责任是建筑垃圾管理环节被动、无序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建议各地建立综合整治执法小组,市容环卫、建委、城管执法、国土、规划、交警支队等为该小组成员,通过综合整治执法小组的检查,加强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加强管理的主动性。西安市政府2010年成立了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15支联合检查组(每区至少1支)。综合整治小组工作开展近1a来,通过各区(开发区)、职能部门的齐抓共管,有效联动,西安市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3.4制定、完善政策法规,强化建筑垃圾管理 只有少部分城市设立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准入制度等,执法依据为当地地方法规。建议通过修订政策法规,制定并实行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准入制度,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以及建筑垃圾特许经营规章,规范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市场,强化政府管理。同时,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使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在税收、土地、信贷、供电价格等方面享受优惠。 3.5建设示范工程,带动建筑垃圾“三化”的开展 国内城市在建筑垃圾资源化环节研究起步较晚,资源化处理可作为示范工程的屈指可数,大部分企业缺乏政府的支持,规模小且工艺简单,产品质量不能保证。建议通过建设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处置厂和资源化产品利用示范工程等,总结经验,探索适合国情的建筑垃圾处理新模式,带动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的开展,彻底改变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率低的现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节约资源和降低建设成本。 3.6加大力量,研发资源化技术 建筑垃圾与天然骨料相比,组成成分波动大、性能波动也大。再生骨料的孔隙率大、吸水率大、堆积密度小、压碎指标值高和坚固性差的特点导致再生产品强度低、收缩大、碳化快、抗冻性能差和抗氯离子渗透性差。建议加大研发建筑垃圾资源化技术,通过改造国内现有再生骨料生产的破碎工艺、筛分工艺、除杂工艺等,攻克多道破碎、筛分、输送工艺的有效组合和搭配技术研究,研发再生骨料品质性能提升技术,同时研究不同原料组成、不同级配对再生混凝土、砌块性能的影响,攻克再生混凝土、砌块强度和耐久性提升技术,推广高性能再生混凝土、砌块制备技术。 4结束语 城市建筑垃圾收运、处理处置问题已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本次调研的城市皆陆续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且已将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纳入到城市规划中,较以往有了大的进步。目前国家住建部正在组织编写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从系统的角度分析建筑垃圾管理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期望通过政府的政策制约和支持,以及企业的创新和自律,使我国的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有序化。

工程建筑市场调研范文第7篇

我国建筑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各类建筑工程项目投资额度不断扩大,形成了以建筑业为中心的产业体系。据统计,2016年,我国建筑市场成交金额超过2.6万亿元,成为支持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项目。建筑工程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化,建筑体系结构改造面临全新调整,建筑工程市场模式也在不断更新,对建筑工程企业运营机制提出了严格要求。未来,建筑合同管理体制将成为重点对象,如何从合同管理中创造良好的机遇,是现代建筑市场改造中不可缺少的内容。随着建筑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要考虑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隐患,为经济体制改革做好充分的准备,这些都是实现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

二、合同管理风险及成因

(一)技术支撑问题

建筑合同管理技术条件不足,对合同管理缺乏科学的引导机制,限制了合同管理数字化发展水平,这些都是限制行业改造难度的关键。面对信息化发展趋势,建筑企业尚未构建科学的管理方式,对不同类型合同项目失去了创新管理平台,这必然会影响建筑工程的发展进程。建筑工程作为一种新的建筑工程市场化方式,很受人们的关注,在建筑工程市场化市场的逐渐扩大下,有很大的发展前景。城市作为著名的建筑工程市场化城市,而且用户很多,有一定的市场潜力。要综合分析项目合同,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对策,分析其现状存在的问题,并解决问题,达到促进城市建筑工程市场化发展的效果。

(二)产业配套问题

现有建筑行业模式相对落后,产业规划与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导致合同管理体制达不到预期状态,从而影响了整个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合同管理机制与产业配套模式不符合,限制了各种类型的项目体系,这些都会影响城市建筑行业改革与发展。例如,相同城市地区的合同方案中,对建筑质量标准及要求不一样,这些都限制了区域性的产业发展,不利于整个企业合同编制与实施。再如,建筑工程发展必须要建立“共享式”的网络平台,促进企业与企业、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信息资源融合,合同项目无法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限制了各类型合同内容编写与调整,无法达到信息资源共享目标。

(三)合同人才问题

人力资源缺乏时代,企业更重视人力资源评估及需求,这些都会影响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面对现有人才结构机制,合同编写与规划需要从多个方面开展工作,才能更好地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为合同管理与改造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但由于合同编制体系与调整需求,现有人才资源无法达到合同管理标准,也限制了合同内部条款实施与应用,这些都降低了项目管理与控制的难度。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城市地区发展建筑工程行业存在一些问题,如项目引进机制不健全、规模化产业结构不协调等,这些都是限制城市地区产业结构发展的主要因素。

三、建筑企业合同分析控制的对策

(一)“建筑企业”目标市场及定位

第一,分级管理,提升合同层次。建筑工程合同要从不同角度开展管理,按照分级管理思想实施工作,从多个角度进行合同改造与分析,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项目工作。但是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合同管理需要从项目规划、设计、施工、检验等多个方面开展工作,这样才能保证项目管理机制的协调性,维持整个项目运行稳定。基于目标市场定位与控制引导下,项目管理机制要考虑风险系数,以不同类型的建筑体系为中心,采取相对应的控制方案,促进合同条款编制与运行的一体化。对于存在风险隐患的合同项目,要考虑企业未来发展及战略调整要求,共同打造全面性的风险控制流程。第二,专业维护团队,个性化服务。公司客户维护的前提是准确计量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公司风险所带来的潜在损失一般可以分为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和异常损失三种。预期损失是指在一般正常情况下,公司风险损失的统计平均值,是公司在一定时期可预见的平均损失。它是公司的经营成本而不是风险,通过拨备和产品定价进行预防。上市公司市场合同具有多变性、复杂性、风险性等特点,这些都是上市公司市场合同改造需要考虑的问题。此次研究,对建筑合同管理市场合同战略调整提供指导方向,为市场合同调整提供科学的指导方向,重点强化市场合同风险防范及控制,为上市公司经营改造提供了指导,以市场合同为基础完善客户议价体系,与客户实现共同成长。

(二)“建筑企业”产品策略

第一,主动合同理念。客户合同是基于客观事实的概述性理论,应在客观条件下建立有效的建筑企业合同模式。企业走市场化转型之路,并不是某个阶段对经营管理提出的要求,而是整个行业未来革新建设的必然趋势。城市地区作为国家经济建设的重点对象,必须要紧随时代潮流,挖掘建筑工程市场化转型潜在的价值意义,为市场化建设与发展做好充分的准备,这样才能实现经营模式转型与改进。信息科技是建筑工程市场化发展的根基,这样才能维持企业经营模式的优化发展,带动经营效益稳步增长。设定主动合同管理模式,也是对产业经济改造的新要求,有助于实现企业规划与发展目标。第二,合同考评理念。不同项目在市场中的需求是不一样的,如何定位项目属性,能够指导合同管理的科学开展,为建筑工程公司创造丰厚的收益。属性定位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如交通、环境、需求等,才能编制出一套完整的市场合同方案。建筑工程开发全过程中,市场调研是不可缺少的工作,也是直接向开发商反馈市场需求的主要途径。比如,价格同等条件下,需要调查客户对项目环境、格局、空间等方面的需求,抓住项目推广优势,才能获得更多客户的关注。形象推广是项目定位、市场调研之后的环节,也是合同管理的终端,直接与客户面对面地展开合同活动。

四、结语

工程建筑市场调研范文第8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造价;措施

1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需要调整行业发展方向,进行行业内部发展改革,才能新形势下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我国建筑工程行业需要在新的经济环境实现发展,必须能够适应外部发展要求,提升抵抗外部影响的能力才能实现全面发展。我国建筑工程在新形势下改革的重点是工程造价管理,建筑工程造价是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程序,贯穿与建筑工程的整个过程,造价管理从建筑工程项目立项就已经存在,工程项目决策的过程同样需要进行造价管理,只有按照造价管理的原则开展工作,才能保证建筑工程各项工作顺利实施。从建筑工程立项到建筑工程过程决策都离不开造价管理。所以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造价管理,可以有效控制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只有这样才能从总体上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我国建筑工程定价应该适应市场需求,摆脱依靠政府定价的单一模式,实现定价策略的多元化模式,只有按照此方式改革建筑工程造价才能真实反映自身价值,建筑产品在市场上才能体现价值规律作用的结果。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是造价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对其体系问题进行分析可以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

2 国家对建筑工程造价监管和宏观调控分析

施工是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此阶段的建设费用是整个工程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阶段进行造价管理,可以有效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造价。建筑工程造价与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利益紧密相连,施工承包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价格,因此国家对建筑工程造价监管和宏观调控是必要的,但是必须采取合理有效的方法,才能保证监管的实效性。国家对建筑工程造价的监管和调控工作在整个工程造价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与施工方有着重要的联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我国建筑工程造价必须符合市场规律要求,通过对建筑工程造价研究可以看出,工程造价大都是通过招标模式形成的,从另一个角度看,施工单位的中标价其实就是合同价格。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建设单位必须对国家政策等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的费率、解释、单价、定额以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对标底价格进行编制,通过此模式可以对施工方承包价格进行宏观调控。建设单位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应该进行审查,审查小组需要由相关的专家组成,评标专家小组根据项目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具体工作需要从进度安排、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社会业绩以及质量保证等方面进行评测,最终保证建筑工程项目造价实施的可靠性、合理性。工程报价实施过程中可以采取工程量清单模式,工程量清单的优越性明显,工程报价只有合理有效实施才能保证工程量清单得到合理应用。投标方可以根据项目情况设置标底,但是此种标底与传统标底存在很大的区别,它只被看成是投标的具体依据,在具体定标工作中发挥调控和指导的作用,通过此种策略可以合理确定施工承包价格,保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规范性、合理性。

3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研究

法定价在现实中作用已经发生变化,法定价已经成为制定价格的指导价,法定价的根本问题是定额问题。定额在实际过程中逐步失去它的法定地位,从现行的计价方式可以看出定额是必不可少的,计价过程中定额发挥中基础性作用,定额是计价的重要依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需要定额的支持,同时实现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同样需要定额,定额在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建筑经济的研究越来越深刻,建筑经济在产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发展建筑经济需要定额作指导,定额在建筑经济中的作用得到充分体现。。’但是定额的模式不是一层不变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必须实现定额改革,实行“价”、“量”的分开,把当前的定额基价与定额消耗量进行划分。改变过去定额基价不变的模式,对定额基价实现动态管理。实现计划计价模式向指导价格模式转变,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方向迈进。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必须与国际先进管理模式接轨,按照国家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惯例进行改革,才能建立符合新形势要求的建筑工程管理体系。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定额项目繁多,需要进一步的综合简化,通过合并方式对同类项目进行综合,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针对此类新的方案必须制定相应的新的定额子目录,从而达到满足建筑市场动态变化的目的。建筑工程项目控制量必须在设计、规范、质量标准的允许的范围内,对定额的消耗量进行控制。消耗量是影响建筑工程造价的基础和因素,工程造价控制必须首先从控制消耗量做起,只有有效控制消耗量才能对造价进行控制。控制量实施过程中必须包括工程量计算规则,只有通过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合理应用才能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指导价在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中发挥重要作用,是价格开放后的产物。此时政府不再直接定价,从以往的定价转向定期公布价格信息,同时根据市场情况预测价格系数变化,通过颁布各种价格指数来指导市场价格,从而对市场行为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按照此模式可以促使企业自主定价行为产生。

工程项目的业主或者生产者是企业,因此企业有权制定自身的经营策略和效应目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必须能够根据经营管理状况和市场信息自主定价。价格不是一层不变的,是动态变化的过程,因此价必须实现随行就市,价格应该实时反映市场状况和市场信息。费率定额标准就是竞争费,竞争费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明显,企业可以按照自身市场竞争策略和市场经营状况制定竞争费,政府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工程所属类别取费标准进行计费控制,保证企业拥有一个公平、公正、良性循环的市场竞争环境。

4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工程造价是集技术性与政策性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必须把握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因素,才能控制工程造价,为制定合理准确的工作造价规则奠定基础。为保证工程造价编制的合理性有效性,必须按照一定的原则开展工作。探索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工程费是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通过调差办法合理控制工程造价。通过对现行工程造价直接影响因素分析,影响建筑工程造价的直接费用主要表现为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台班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等。在此类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所占整个费用的60%~70%,所以建筑材料市场的价格状况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整个造价,准确把握材料市场的价格波动可以准确把握工程造价。当前的工程材料价差主要是指工程材料定额管理部门的指导价与市场实际价格之间的价差,二者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市场进行调整,从而保证材料价格趋于正常水平,处于合理价格区间。通过此模式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保证价格处于合理状态。但是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计算复杂、操作困难、重复计算、复查审查难度大、错算漏算现象等缺点,所以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可以通过变材料调差进行调整,变材料调差主要涉及指导价差和系数价差。具体实施过程中应该根据市场的变化不断的调整定额子目录中关于材料价格的目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材料调差运用到材料价格控制中来,保证建筑工程造价中材料价格处于正常水平。建筑工程材料调差必须深入到与建筑工程造价直接相关的基础材料中,通过计算纳入定额中,最终实现静态定额向动态定额方向转变。按照此模式进行处理,虽然需要的数据量增加了,管理部门的工作量加大了,但是对概预算人员来说减少了工作量,把他们从繁琐的计算中摆脱出来,从而保证材料差计算工作大大简化。

工程建筑市场调研范文第9篇

关键词:建筑市场;体制改革;提高竞争力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名副其实支柱性产业之一,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也为中国建筑业发展的创造了不朽的业绩。建筑业的快速的发展,靠的是广大企业艰苦奋斗、创业创新、敢闯敢干,做大做强,不断提升整体实力。靠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支持帮助,还有一条非常重要的经验,靠的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这些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对建筑业科学制订规划、政策扶持引导、规范市场秩序、注重质量安全、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供优质服务、全力推动发展,为行业的整体提升创造了有力的条件,也为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行业的主体是企业,没有企业的整体实力支撑做大做强、转型省级、调整发展,就没有整个行业的科学发展,也没有了建筑业对当地经济社会的突出贡献,也没有了我们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地位和作用,所以我们必须“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帮企业所需、助企业发展”。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中国建筑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动性、积极性日趋增强。可以预见,中国建筑市场主体之间将出现新一轮结构调整,建筑市场将呈现出新的竞争格局,创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行使政府的建筑市场监管职能

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一方面,减少政府的行政审批事务,放开对市场准入的限制,加快改革那些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坚决把行政审批减下来,集中精力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更多力量放在研究市场发展的“大事”上,更好地对建筑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政府部门的各项审批管理上升到了依法行政的高度。目前,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正在按照行政许可的规定,重新审视现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审批项目,做到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依法行使建设主管部门的建筑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建筑市场规则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的竞争秩序。对于那些分割市场、不利于建筑企业做大做强的限制,以及可以通过市场竞争解决却还在沿用行政手段管理的制度,该弱化的要弱化,该废止的要坚决予以废止。对于继续保留或新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要完善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力和责任,健全过错追究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使各项法规制度既能起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制约各方主体行为的效果,也能发挥保障建筑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作用。我们将通过贯彻《行政许可法》,科学适度地调整好建设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使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转变到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建筑市场监管上来。

二、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体系

自《建筑法》颁布以来,国务院、地方政府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以《建筑法》及有关法律为母法的法规制度,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地方、部门规章,构建了工程建设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根据建筑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建筑法》实施以来的有关情况,全国人大决定修改《建筑法》,从工程建设活动客观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出发,在调整范围、监督管理体制、工程承发包、拖欠工程款、工程风险保障、公共健康安全、建筑环境质量、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补充和调整。以此为契机,建设部已经组织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对《建筑法》及其有关的法规制度开展研究修改,对现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进行修订完善。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加快我国房屋建筑技术法规的研究和编制,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向法制化建设推进。通过对我国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框架体系的修改完善,使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更加适应建筑市场对外开放的形势,更加符合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包括投资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中介机构等)改革产权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要求,更多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需要。

三、深化建筑管理体制改革

与市场经济接轨,政府的管理必须公平、高效,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国建筑市场的特点,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和有关的市场规则,加快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担保、 保 (下转第39页)(上接第33页)险等手段的应用,在更大程度上消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的合理流动,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

对现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将根据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建筑企业深化改革的形势,进行修改调整,进一步放开市场。特别是对大家反映较多的施工专业类型划分过细、劳务分包企业过少、专业设计事务所的设立、工程咨询业的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企业的培育等问题,我们将根据现阶段我国建筑市场发育水平和建筑企业生产能力等状况,取消各种限制性规定和歧视性政策。对目前实施的一些建筑市场监管制度,如招标投标(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招投标)、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包括超限高层建筑抗震审查)、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安全生产许可等,将按照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的目标,进行调整、修改、补充、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作为招投标的服务场所,将加快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的步伐,为企业提供快捷的信息和周到的服务。对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管理,实行权责明确,制约有效,专业化、社会化的管理模式。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等国际通行的项目实施方式。

今年,我们还将加快建立健全以不良行为记录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建设信用体系,把建筑企业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竞争、工资支付、劳动保障等方面的不良行为和处罚记录在案,并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公示,促进市场主体守信经营。同时,对这几年来推行的以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担保制度,要加大推行力度,提倡工程建设各有关方面投保建筑工程险、安装工程险、工程质量保证险、执业责任险等。

四、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

人才的合理竞争和流动,是规范的建筑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我们启动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目前正在会同人事部完成建造师考核大纲的审定,进行全国统一考试。与此同时,我部要组织人员研究起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在时机成熟时,将陆续开展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土木(水利水电)、冶金、环保、矿业/矿物、石油工程师等执业制度的启动工作。我们与香港地区开展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进行了互认,关于中国一级注册建筑师与香港建筑师学会会员资格互认工作也已经完成。

五、引导建筑业结构调整

工程建筑市场调研范文第10篇

关键词:拆除废弃物;循环利用;处置路径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2月28日

一、引言

持续的城镇化进程推动了大规模的城市发展与更新改造活动,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建筑废弃物。根据《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年度报告(2014)》,2013年我国共产生建筑废弃物约10亿吨,占全国城市固体废弃物的40%,然而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却不足5%。其中,拆除废弃物所占比例高达70%~75%,拆除废弃物的单位面积产生量为新建建筑废弃物的50倍以上。现今的拆除及管理方式极大地加剧了废弃物回收利用的难度,增加了管理成本,在占用大量土地资源的同时,也给城市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加重了环境治理的难度。相比之下,大多数欧盟发达国家的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在2005年时已达到50%,其中法国、英国等国家已达到60%~70%。

实际上,95%以上的建筑废弃物经过资源化处置后可成为工程建设的原材料,若我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可直接创造产值6,000亿元,带动建筑产业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等达数百亿元。可见,我国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还存在很大的潜力和提升空间。如何提高利用率水平是城市可持续建设亟待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只有想方设法减少建筑废弃物的产生量,提高废弃物材料的回收利用率,才能实现对建筑废弃物的有效管理。而在此之中,由于拆除废弃物管理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涉及多个管理过程和利益相关方,只有厘清拆除废弃物管理的路径和关键环节才能有针对性地优化其管理。然而,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检索的结果表明,目前对建筑废弃物管理过程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新建建筑,仍没有研究对建筑拆除废弃物产生后的管理路径和关键环节进行系统的梳理。

因此,为厘清建筑拆除废弃物的流向和管理过程,优化建筑拆除废弃物管理措施和方案,本文通过在深圳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拆除废弃物管理现状的调查,对15个建筑拆除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了深度访谈,获取了建筑拆除废弃物的流向、管理过程、管理方法及措施等信息。接着,对废弃物管理各个阶段的管理活动进行描绘和刻画,识别出拆除废弃物管理的关键环节和管理策略。研究表明,废弃物产生、现场管理、废弃物运输和处理处置等几个关键环节,研究所识别的管理措施和策略可以帮助项目管理者制定废弃物管理的最优策略和优化处置路径。此外,本研究在分析建筑拆除废弃物管理现状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了优化建筑拆除废弃物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二、研究方法

为了能深入刻画建筑拆除废弃物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全过程,本研究于2015年8月至2015年11月对深圳市建筑拆除项目的直接管理人员开展了关于拆除废弃物产生及流向的调研,获取了废弃物管理路径、参与方法以及管理过程中所采用到的管理方法和措施。在此基础上,对建筑拆除废弃物全生命周期管理路径、关键环节、管理措施和方法进行刻画,并据此建立建筑拆除废弃物的处置流向模型。

通过对拆除废弃物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访谈,在收集拆除废弃物的流向和管理过程相关信息并定义“拆除废弃物生命周期管理”的基础上,对复杂的管理过程进行深入描绘和刻画,并对描绘的路径进行分析,识别出影响拆除废弃物管理成效的关键环节和管理策略,为改善拆除废弃物管理提供建议。该部分具体可分为以下两个步骤:首先,在深圳市选取15个城市更新拆除工程案例进行深度调研,通过与现场直接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获取拆除废弃物从产生、收集到最终处置的整个流程信息。依据工程项目现场观察和专家访谈的结果,并结合生命周期管理理论和建筑废弃物管理链的思想,对“拆除废弃物生命周期管理”的内容及界限进行定义;其次,由于工程项目的一次性、不可复制性和复杂性使得每个工程项目都涉及多个利益相关方和管理环节,并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所以研究需要对调研结果进行深入分析,理清拆除废弃物管理的关键环节和拆除废弃物管理策略及措施,构建拆除废弃物管理流向模型,对拆除废弃物的流向和管理路径进行描绘。

三、拆除废弃物管理现状

基于上述调研和研究获取了拆除废弃物流向及管理路径相关信息,首先,根据调研结果定义了拆除废弃物生命周期管理,即从建筑拆除产生建筑废弃物(包括拆除活动)到最终处理处置的管理过程。识别了管理过程活动及其中的管理策略和措施,收集了拆除废弃物管理者对拆除废弃物管理政策及措施的建议和迫切期望;其次,基于所识别拆除废弃物管理环节/过程、策略/措施等信息,构建拆除废弃物管理流向模型,对拆除废弃物的流向及管理路径进行描绘和刻画。这些成果可以为相关研究提供基础数据和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支持。

(一)拆除废弃物生命周期管理过程及环节。调查发现,就不同的项目而言,废弃物管理的具体流程有所不同,但无一例外都包含了废弃物产生、现场管理、废弃物运输和处理处置等几个关键环节。废弃物产生环节是指由于建筑物的拆除而产生的建筑碎片即建筑废弃物这一活动;现场管理是指建筑废弃物产生后在施工现场的收集、分拣、分类、预处理等步骤;废弃物运输是指将建筑废弃物从施工现场运至填埋场、循环利用场、荒地等运输终点的过程;而处理处置是指承包商和拆除企业对废弃物预想的处理方式及废弃物回收厂、循环利用场、填埋场等利益相关者对所产生的建筑废弃物进行最终处理的管理措施。由此,将拆除废弃物生命周期定义为:从建筑拆除产生建筑废弃物(包括拆除活动)到最终处理处置的整个管理过程。

(二)建筑拆除废弃物管理流向模型。研究通过对建筑拆除废弃物管理各个环节所采用的策略及措施进行统计,获取了各项目的拆除方式、现场管理策略、运输方式和处理处置方式等信息。基于以上的调查和研究所识别的拆除废弃物管理环节/过程、策略/措施,构建出建筑拆除废弃物管理流向模型,对拆除废弃物的流向及管理路径进行描绘和刻画。该模型将拆除废弃管理划分成废弃物产生、现场管理、运输和处理处置四个阶段,涉及建筑拆除、收集、分拣、分类、预处理、装运等环节和循环利用、填埋、基坑回填、做路基和非法倾倒几种处理处置方式,并同时包含了各项活动所涉及的管理策略。模型如图1所示。(图1)

1、拆除废弃物的产生阶段。在废弃物产生阶段,承包商和拆除企业编制拆除方案并予以实施,由此形成拆除废弃物,对于特殊项目可能还涉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就调查结果来看,绝大多数建筑物采用的是机械拆除方式,占所调查项目的80%,而剩余20%的项目采取机械加人工的混合拆除方式。

2、废弃物现场管理阶段。一般而言,承包商和拆除企业会从建筑拆除所形成的大量废弃物中分拣出金属、塑料、木材和玻璃等非惰性废弃物,同时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和收集。在调查中,所有项目都采用了现场分类的管理措施。67%的调查对象从产生的废弃物中优先分选出金属、塑料、木材、玻璃这些可以直接出售的材料;而有33%的企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砖、砌块、混凝土再进行分类;有27%的受访者表示会对木材按照尺寸进行堆放,以便于回收;还有40%的受访者在处理过程中将大块混凝土打碎,以便后续运输。而对于堆置在现场的废弃物,有40%的企业采用表面洒水的方式进行防尘处理,27%的企业会在此基础上采用表面覆盖油毡布等方式进一步减少其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影响。由此可以看出,现场的分类以及预处理是废弃物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会极大地影响废弃物管理的效率。

3、废弃物运输阶段。调查显示,约有一半的项目委托专门的清运公司进行运输,另一半的项目则由承包商或者拆除企业自行运输。通常在运输的过程中,会采用洒水降尘或者覆盖的方式避免运输过程中废弃物的洒落对运输线路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由于通常废弃物处理量较大,且运输的路线长,运输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装运也是废弃物管理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

4、拆除废弃物的处理处置。通常有循环利用、填埋、基坑回填、用作路基和非法倾倒几种方式。将废弃物运往填埋场是最常见的做法,而基坑回填和用作路基也越来越受到管理者的青睐,因为对承包商来说,采取该方式既能够减少运输和填埋产生的费用,又能够通过出售废弃物获得经济收益。研究发现,即使有部分惰性废弃物被运往循环利用厂进行资源化处理,但此做法仍未得到普及。相反,出于运输成本和填埋费用方面的考虑,尽管相关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仍然有极少数的企业或清运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将建筑废弃物非法倾倒。

四、问题及建议

调查发现,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各参与方大多从项目本身及各自企业的利益出发,对建筑废弃物进行管理,以减少经济效益的损失。而政府部门在进行废弃物管理的监督和政策的制定时通常是从整个城市的环境和社会效益的角度进行考虑。研究人员认为,这两者间出发角度的不同也是废弃物管理实践中出现的许多问题的根源所在。

(一)资源回收利用率低,浪费现象比较严重。现阶段我国建筑废弃物管理仍属于粗放模式,通常在工程实践中,管理人员仅仅关注金属、塑料、木材等可以通过直接出售取得经济价值的废弃物,而对于拆除活动所产生的大量混凝土、砖和砌块等,只有很少的部分得以回收。加之我国建筑废弃物的产生量远远超过其他国家,这使得大量的废弃物材料无法重新投入使用,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因此,应该想方设法提高建筑的拆除效率和建筑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率,并加强现场的分类管理。

(二)填埋场需求增大,占用土地资源。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较低使得管理者不得不更多地采取填埋的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处理,这也在客观上加大了对于填埋场的需求。为了节约现场管理的成本,除了在现场进行简单的筛选和分拣外,大多数废弃物都会就近运往填埋场进行填埋。而填埋场的建设需要占用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这对于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是个严峻的考验。因此,政府应该设法丰富建筑废弃物的处理路径并对城市今后整体的废弃物产生量有准确的估计,在此基础上对填埋场进行合理的规划与布局,这样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于土地资源的侵占,还能有效减少废弃物的运输成本,降低填埋所需费用。

(三)非法倾倒现象屡见不鲜,对环境造成污染。虽然目前深圳市的建筑废弃物从施工现场运至填埋场处理的总费用平均为10元/吨(远低于香港的150元/吨),但是由于废弃物总量庞大,目前建筑废弃物处理的运输和填埋的总成本仍然较高。因此,在较为偏远的郊区,由于居民较少,政府监管不周密,部分管理和运输人员为了自身的利益会将废弃物随意倾倒在路边以节约经济成本。这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的损害:若将建筑废弃物随意倾倒在路边会造成严重的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周边居民的生活;若将废弃物倒入河流河谷则会严重影响水体、堵塞河道,甚至引发更严重的后果。这些都与可持续建设的宗旨背道而驰。因此,对于废弃物的非法倾倒行为,应该采取一定的经济惩罚措施,制定适当的收费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减少该行为的发生。

(四)废弃物再生产品社会认可度低,激励措施不足。不少受访人员表示,大多数开发商和承包商表示对废弃物再生产品的质量以及使用寿命存在担忧,从而更倾向于购买和使用原材料,这使得废弃物循环再生产品在市场上的认可度较低。市场对于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激励不足,管理者的积极性降低,这也是阻碍废弃物循环利用率提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管理者看来,对建筑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会增加额外的人力、资源和时间成本;而在循环利用厂看来,处理未分类的建筑废弃物也需要投入更多的成本,且由于废弃物再生材料的社会认可度较低,经济效益不佳。各方均没有足够的动力来改善建筑废弃物的管理,而政府对废弃物管理的经济补贴无疑是最直接的激励措施。此外,增加在废弃物再生产品研究方面的投入,提高其质量和使用寿命,提升市场认可度,改善参与各方对于再生材料的态度也是提高循环利用率的有效途径之一。

(五)加大政府监管力度,规范实践管理行为。目前,废弃物管理水平低下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政府缺乏有效的监管。到目前为止,虽然国家和地方都出台了一些涉及建筑废弃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废弃物的管理进行指导,例如深圳市制定的《建筑废弃物减排技术规范》,但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管理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因此,政府相关部门须加大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相关条例的顺利实行,规范各参与方的管理行为,提升建筑废弃物的管理水平。

五、结论

本文对拆除废弃物的生命周期管理进行了定义,即从建筑拆除产生建筑废弃物到最终处理处置的整个管理过程。厘清了管理过程活动及采取的管理策略和措施,并将拆除废弃物管理者对拆除废弃物管理的建议进行总结。基于所识别的拆除废弃物管理管理过程及策略等信息,构建拆除废弃物管理流向模型,对拆除废弃物的流向及管理路径进行描绘和刻画。研究显示,拆除废弃物的现场分类、预处理以及装运是整个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因为这些过程不确定性较大,所涉及的管理措施和利益相关者众多,对于整个废弃物管理的成败将起着决定性作用。研究成果不仅可以为后续有关研究奠定基础,还能为政府部门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支持。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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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SPC.Reducing construction waste[J].Waste management,2007.27.12.

[4]李景茹,林贞蓉.建筑垃圾减量化研究综述[J].建筑技术,2011.42.3.

[5]陈军,何品晶,邵立明等.拆毁建筑垃圾产生量的估算方法探讨[J].环境卫生工程,2007.15.6.

[6]Lu W,Yuan H,Li J,et al.An empirical investigation of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generation rates in Shenzhen city,South China[J].Waste Management,2011.31.4.

工程建筑市场调研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建筑造价

前言: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围绕节省、实用的原则来进行,并且还要注意完善计价体系、合同备案管理、加强动态管理等工作。在造价管理工作中,要努力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的业务管理,使得整个建筑造价工作能够为整体建筑工程的施工做出最大限度的指导,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造价管理工作的新发展和新跨越。本文对加强计价管理、创新造价管理的方法、加强造价咨询工作的监督以及提高建筑造价管理人员的素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分析。

1、加强计价管理,完善计价体系做好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和计价规范的宣传,提高对建筑造价工作的认识。针对目前建筑工程造价预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组织操作实务及应对策略研讨会;继续完善计价依据体系;继续搞好建筑工程中的造价依据和工程造价管理服务工作;继续加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指导和研究。建立各类工程造价指标数据的收集、测算和体系,努力提高典型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工程量清单计价实例、工程案例及工程造价指数质量,为控制工程造价提供信息指导;做好以建筑节能为主的补充定额的编制。及时编制新材料、新工艺的消耗量补充定额,并报上级造价站,为推动建筑节能产品、技术的广泛应用提供技术经济保障。做好政府投资工程造价控制的服务工作。继续狠抓人工、材料、机械等工程造价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定期工程造价指标和典型工程造价分析;切实加强国有投资工程的结算审核备案工作;积极参与政府投资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主动介入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完善定额解释和争议调解机制。客观、公正地做好计价解释和争议调解工作,做好书面回复、网上留言回复、电话回复等日常具体工作;考虑建立全国工程造价专家委员会,重大争议、造价管理难点及政策出台,经专家委员会讨论研究。

2、创新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方法

建筑造价人员在工作中要认真做好施工合同备案工作,加强计价活动监管。在继续完善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合同备案的前提下,开展分包合同备案工作。同时对中介机构竣工结算备案加强管理;加强研究,采取切实措施,达到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目的;做好法律法规宣贯和执法工作,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切实做到向行政监督管理型机制转变,加强内部职能调整和力量配置,加大全市建设市场计价活动监管力度。突出重点,突出热点和要害问题,配合建管工作开展工程造价执法检查;加强动态管理,切实提升造价信息服务质量,推进我国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网建设和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辑、发行。改善服务,稳定推进网站管理,切实做好计价文件的编辑、发行工作,加强对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完善材料价格信息收集网络,按期收集、测算、准确的、接近市场水平的材料价格信息;严格执行材料价格报审、反馈、程序。研究探讨考虑是否调整完善材料价格体系,主要材料指导价,一般材料信息价,装饰材料厂家信息,大力拓宽价格信息采集渠道,合理制定策略,确保质量;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信息数据的共享和交换。

3、加强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在建筑造价工作中,存在着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国家要完善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系统,加强咨询市场动态监管;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工作质量和信用考核标准,规范执业行为;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切实加大对造价咨询市场中弄虚作假、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治理资质资格挂靠、超越资质承揽业务、恶性压价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执业质量检查;通过检查,达到规范计价行为,优化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环境,从而推进全面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目的;改进方法、注重质量,做好造价专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4、提高造价管理人员的素质4.1强化学习意识、坚持学习制度

造价管理人员要坚持学习制度,主动开展业务学习,切实通过学习来拓宽思路,增强自身能力;要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重点强化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四新技术以及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照制度和规定,客观、公正地做好计价解释和争议调解工作;组织专题讲座,适时组织专题交流。4.2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深入调查了解本地区执行工程量清单产生的各类问题,研究问题产生的根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对有关工作问题作深入细致的讨论、剖析,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更好地指导我国的造价管理工作;主动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掌握工程实际情况,收集、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造价疑难,听取建设各方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造价管理和服务。4.3加强各造价管理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

鼓励业务人员充分使用现有网络平台的各类功能,加强交流,经常组织业务交流和专题研讨,学习先进地区造价管理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本地造价管理工作的创新与突破;要积极指导协会工作,帮助和支持协会开展专题调研和行业自律指导工作。4.4大力倡导调查研究、改革创新之风

建筑造价及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深入施工现场,做好对工程造价基础资料的收集调研工作,为编制新定额收集第一手数据。同时做好造价管理的学习和工作交流,形成善于调查、勇于创新的良好氛围。做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全面提高我国造价管理工作水平。

工程建筑市场调研范文第12篇

不同学者对产业绩效内涵的界定不同,我们认为,产业绩效就是在特定的经济环境下,市场结构和企业行为共同作用产生的经济效果。以梅森和贝恩为代表的哈佛学派,认为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之间存在单向因果联糸,即“结构――行为――绩效”(SCP)分析范式。以施蒂格勒和德塞姆茨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指出行业集中度的提高源于市场需求和技术管理水平的进步,企业效率决定市场结构和产业绩效。还有一些学者从不同角度出发,强调其他因素的作用:唐要家(2004)、徐志霖(2005)、王继平(2005)等,侧重体制因素的影响;高辉(2004)、张伟(2004)等,通过考察产业规模和资本结构来研究产业绩效。实际上,产业绩效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同产业的自身特点,使得产业结构、企业行为及产权结构等各种因素,在决定产业绩效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不同。

二、中国建筑业的市场结构与绩效分析

(一)市场结构

1、市场集中度分析

反映市场集中度的指标有勒纳指数、市场前N家企业集中度(CRn)、赫芬达指数(Ⅲ指数)等,考虑到资料取得与处理的简便以及实际中的应用范围,本文选用CRn指标对我国建筑业的市场集中度进行分析。根据美国《工程新闻记录数据》(ENR)统计,中国前十大建筑承包商的国内营业额为403.23亿美元,以1美元兑,8.276元人民币的汇价,折算人民币3337.13亿元。按2005年27745.4亿元的建筑业总产值计算,前十位的占12.02%。贝恩的市场结构分类中,CR4

2、产品、服务差异及进入壁垒

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是企业提高市场地位、设置行业进入壁垒的重要手段。在建筑业中,产品和服务的差别主要体现在资金实力、管理能力、工程质量、员工素质、服务水平、技术实力等方面,因此不同层次的建筑企业才能满足市场上的多元需求。通过扩大产品差别程度,我国建筑企业可以构筑一道无形的非价格壁垒,有效对抗市场上的激烈竞争。然而,现阶段我国建筑业的产品和服务差别并不明显。虽然一些大型建筑企业尝试通过产品和服务创新,及对目标市场的重新定位,巩固并提高自己的市场地位,但仍有许多建筑企业受传统经营思想和管理理念的束缚,忽视产品和服务的差别化,缺乏技术创新的能力和动力。建筑业的进入壁垒,包括市场性壁垒和政策性壁垒。在市场性壁垒上,首先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特点决定了我国建筑业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很低,缺乏必要的资本和技术壁垒;其次,我国建筑企业规模小、分布散,几乎不存在由于规模经济所自然形成的进入壁垒。在政策性壁垒上,长期以来不合理的产业管理体制造成的条块分割和地方保护,形成了建筑业地区间、部门间的高政策壁垒和地区内、部门内的低政策壁垒并存的局面。

(二)企业行为

企业行为作为市场结构到产业绩效的中间环节,受到市场结构影响或制约,但它又直接影响了整个产业绩效。市场集中度过低,产品差别化程度不高,进入壁垒低的市场结构,造成了我国建筑业供给总量严重过剩,企业往往陷入价格战的恶性循环,导致行业内的无序竞争和过度竞争,阻碍技术进步以及产业绩效的提高。因此,根据产业组织理论,要提高中国建筑业的产业绩效,必须调整建筑企业的市场关系和组织形态,增强企业的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能力。

(三)制度因素

产业经济的运行必须依赖于一个特定的经济环境,经济环境对产业绩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传统的SCP研究范式是以市场经济为研究背景,忽视了计划经济以及从计划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转型经济体制对产业绩效的影响。因此,许多学者试图通过添加更多的体制方面的约束,从而弥补传统SCP模型的不足,如刘小玄(2003)在对我国产业绩效的研究中,以转型经济为背景,突出强调了产权因素在决定产业绩效中的重要作用。他指出,任何关于绩效的研究,都必须放在相应的市场结构框架内,否则会导致与产权结构理论假设不同的难以解释的结果,同样,任何关于市场绩效的研究,离开产权结构这一重要因素,则会产生与一般市场结构理论相背离的很大误差。

我国的经济转型就是一个市场竞争领域不断扩大和竞争程度不断加深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最重要的变化就是与计划经济相伴随的国家所有权从工业行业中逐步退出,代表市场经济体制的非国有所有权的进入和迅速成长。在我国建筑业中,虽然非国有经济已经逐步进入,但国有经济成分仍然占有绝对比重。根据《2004年中国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计算,2003年我国国有建筑业企业的总资产相当于集体企业的2、58倍,外商投资企业的25.66倍。国有建筑企业由于产权不明晰等原因缺乏效率,存在着资源的不合理配置,不利于产业绩效的提高。因此,如果采用产值利润率为衡量指标,我国建筑业的产业绩效远远低于其他工业企业。

(四)产业绩效

1、产业绩效的度量

产业绩效研究产生分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选取的度量指标不同,因为产业绩效既包括利润、收益等可以直接衡量的因素,又包括产品质量、技术进步等难以量化的因素。产业绩效衡量指标主要有以财务指标和市场势力指标。以贝恩为代表的一些学者主张使用财务指标;而勒纳等学者则倾向于市场势力指标。考虑数据收集上的诸多困难,本文使用财务指标中的产值利润率来衡量我国建筑业的产业绩效。

2、模型的假设、构建及回归结果

本文利用产业组织理论建立起的我国建筑业产业绩效模型,以该理论一个最基本假说为前提,即价格、边际成本与经济利润之间的关系取决于市场结构。

为了检验我国建筑业中的产业组织和产业绩效之间的关系,本文采用模型为:π=aO+al*CR+a2*EF+a3*PR+ω,其中π表示产业绩效,CR代表市场集中度,EF反映企业行为,PR说明以产权为主的制度因素,中是包括企业规模和风险、市场需求变化等许多不确定因素在内的随机误差项。本文采用1995到2003年9年的相关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其中,建筑业产业绩效n用产值利润

率来表示;市场集中度用前十家建筑企业的集中度CRl0说明;用人均利润来代表建筑业企业的经营效率,从而反映企业行为EF;PR表示建筑业中国有经济的比重,用于度量产业的产权结构。1使用eviews软件进行回归分析,结果为:π=4.285+11.392*CR+3.577*EF-3.366*PR+ω,R2=0.96,F=129.64经过统计检验,CR、EF、PR的参数估计均为显著,而且该模型拟合良好。

3、实证结果分析

该实证研究表明,在市场经济基本建立的背景下,市场结构、厂商效率和产权是影响产业绩效的三个重要因素。首先,以市场集中度为代表的市场结构,与产业绩效之间显著正相关,说明当前我国建筑业集中度过低的市场结构已经严重阻碍了产业利润和产业绩效的提高。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我国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传统建筑产品的施工技术和生产工艺较简单,对企业的起始资本要求低。因此,缺乏适度的行业进入壁垒,难以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造成大量分散经营的中小型企业充斥市场,市场集中度低,恶性竞争导致产业绩效低。其次,企业效率与产业绩效的显著正相关关系,验证了芝加哥学派的效率观点在我国建筑业的适用性。这表明相对于达到规模经济,我国建筑企业更加重视通过效率的提高,赢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取得更好的产业绩效。但现实中,我国许多建筑企业倾向于减少工人、提高劳动强度,而不是通过技术创新、改善管理以达到提高效率和控制成本的目标。因此,虽然实证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国建筑业绩效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效率的提高,然而,这仍然属于一种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只有积极实现以创新为核心的增长模式的转变,才能在建筑业产业绩效上实现质的飞跃。第三,度量产权因素的国有经济比重与我国建筑业产业绩效的显著负相关关系,表明制度因素在产业绩效决定中的重要作用。产权明晰化的目的在于使企业的成本、风险的承担者之间尽可能地对称,使成本收益内在化,最大限度地解决企业提高效率的内在激励问题。然而我国国有建筑企业中的所有权缺位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低于民营企业及股份制企业。因此加大力度推行产权改革,对于提高整个建筑业的产业绩效,有着深远的影响。

三、对策与建议

(一)组织创新是提高我国建筑业产业绩效的有效途径和手段

1、建立技术创新体系,加强激励机制

建筑业的技术创新主要有两类:一种是企业自主研发为主的方式,以日本为代表;另一种则是欧美各国普遍采用的,企业与社会的研究机构相结合的研发方式。我国可以借鉴日本及欧美模式,结合特殊国情,形成以市场为导向,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建筑业产、学、研分工协作的创新体系。创新体系下各个创新主体间的利益不同,因此,技术创新关键在于协调创新主体的利益矛盾,解决创新的激励机制问题。加强我国建筑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首先应该建立政府基金资助制度,鼓励相关机构通过技术创新获得市场优势;其次设计保护企业技术创新的规则措施,保障技术创新企业的相应权益。

2、推行管理创新,提高人员素质

组织创新需要相应的组织管理变革作为支持。管理创新的实质是通过改良资源配置以达到帕雷托最优,实现组织目标。研究表明,企业员工素质的高低,尤其是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强弱,对企业的创新,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加强组织创新,提高产业绩效,必须推行管理创新,而管理创新的重点,就是提高人员素质。我国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很大比例来自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他们参差不齐的文化素质,极大阻碍了建筑业的管理创新。提高人员素质,需要建筑企业加大对员工的科学文化和专业技术培训力度,还需要政府在税收和费用等方面予以必要扶持。

(二)体制创新是提高我国建筑业产业绩效的必要前提和保证

1、实现政府职能转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政府要转变对建筑业的管理职能,首先要制订相关政策,引导、调整市场良性发展,促进分层有序竞争态势的形成。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宏观调节上,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使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贯彻落实到位。其次,政府还要尽量创造良好条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引导企业通过各种方法进行资产结构调整,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不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工程建筑市场调研范文第13篇

《规划》是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专项规划之一,编制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牵头,会同标准定额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人事司,共同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等单位编制完成。《规划》将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行业组织以及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进行规划实施评估、规划调整、协调促进工作。《规划》涵盖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造价等行业以及政府对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工程标准定额、建筑节能与技术进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总结了“十二五”时期我国建筑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绩:

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3.48%,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99%;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3.19%;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5.66%。2015年,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46547亿元,占国内生a总值的6.79%;建筑业从业人员达5093.7万人,占全国从业人员的6.58%。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继续增强,为推进我国城乡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做出了重要贡献。

从建筑金属结构行业的角度看“十二五”期间中国建筑业的主要成就:建筑节能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建筑节能标准进一步完善。供热计量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加大,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9.9亿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节能降耗提速,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445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规模不断扩大。国家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建立集中示范城(区),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成效初步显现。

《规划》这样评价未来建筑业的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速放缓,结构优化升级,驱动力由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核心的全面深化改革进入关键时期。新型城镇化、京津冀协调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形成建筑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和宝贵机遇。尽管建筑业发展总体上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也面临着市场风险增多、发展速度放缓的严峻挑战。必须准确把握市场供需结构的重大变化,下决心转变依赖低成本要素驱动的粗放增长方式,增强改革意识、创新意识,不断适应新技术、新需求的建设能力调整及服务模式创新任务的需要。必须积极应对产业结构不合理、创新任务艰巨、优秀人才和优质劳动力供给不足等新挑战,着力在健全市场机制、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提升队伍素质、开拓国际市场上取得突破,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发展动力,努力实现建筑业的转型升级。

《规划》提出了建筑业未来五年发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四个坚持”:

――坚持科学发展。科学发展是建筑业发展的核心。必须大力推行建筑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业态创新,加快传统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节能技术等融合,以创新带动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必须把握发展新特征,加快转变建筑业生产方式,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全面提升建筑节能减排水平,实现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改革是建筑业发展的动力。必须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围绕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健全制度体系,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壁垒和障碍,全面推动建筑业改革取得新突破,为建筑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坚持质量安全为本。质量安全是建筑业发展的根本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必须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及制度体系,为建筑业发展夯实基础。

――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统一开放是建筑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坚持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消除市场壁垒,营造权力公开、机会均等、规则透明的建筑市场环境。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引领,引导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建筑企业的对外工程承包能力,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实现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共同发展。

《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建筑业发展的六个主要目标:

――市场规模目标。以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任务为基础,全国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7%,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5%;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7%;全国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等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8%;全国建筑企业对外工程承包营业额年均增长6%,进一步巩固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

――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促进大型企业做优做强,形成一批以开发建设一体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为业务主体、技术管理领先的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专业化施工,推进以特定产品、技术、工艺、工种、设备为基础的专业承包企业快速发展。弘扬工匠精神,培育高素质建筑工人,到2020年建筑业中级工技能水平以上的建筑工人数量达到8300万。加强业态创新,推动以“互联网+”为特征的新型建筑承包服务方式和企业不断产生。

――技术进步目标。巩固保持超高层房屋建筑、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大体量坝体、超长距离海上大桥、核电站等领域的国际技术领先地位。加大信息化推广力度,应用BIM技术的新开工项目数量增加。甲级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一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在“十二五”期末基础上提高1个百分点。

――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部达到节能标准要求,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50%,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达到30%,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

――建筑市场监管目标。加快修订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工程担保、保险制度以及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市场准入制度更加科学完善,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规则和格局基本形成。全国建筑工人培训、技能鉴定、职业身份识别、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完善。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基本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质量安全监管目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国家重点工程质量保持国际先进水平。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建筑抗灾能力稳步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根据《规划》目标粗略分析,我国建筑金属结构行业应该有不低于每年5%的增长规模。其中,门窗考虑节能改造,发展规模更大一些,应该有8%左右的增长;钢结构得益于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在住宅建设方面的增长也要大于《规划》提出的建筑增加值年均增长5.5%的规模。

《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主要任务:

《规划》提出的“十三五”时期主要任务共有九条:一是深化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二是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三是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四是发展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五是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六是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七是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八是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九是发挥行业组织服务和自律作用。

《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中与我们行业密切相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明确重点应用领域,建立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鼓励企业进行工厂化制造、装配化施工、减少建筑垃圾,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推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发展。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引导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住宅。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鼓励景区、农村建筑推广、采用现代木结构。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推广普及智能化应用,完善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机制,逐步推广智能建筑。

强化技术标准引领保障作用。加强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建设,构建技术创新与技术标准制定快速转化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业编制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建立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质量检验检测、验收、评价等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完善模数协调、建筑部品协调等技术标准,强化标准的权威性、公正性、科学性。建立以标准为依据的认证机制,约束工程和产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

加强关键技术研发支撑。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着力优化新技术研发和应用环境,针对不同种类建筑产品,总结推广先进建筑技术体系。组织资源投入,并支持产业现代化基础研究,开展适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培育国家和区域性研发中心、技术人员培训中心,鼓励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构件生产和科研等单位建立产业联盟。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支持基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三维图形平台的国产BIM软件的研发和推广使用。

提高建筑节能水平。推动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新建居住建筑普遍执行节能75%的强制性标准。政府投资办公建筑、学校、医院、文化等公益性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有条件地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强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确保新建建筑达到建筑节能要求。夏岫冷、夏热冬暖地区探索实行比现行标准更高节能水平的标准。积极开展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从使用材料、工艺等方面促进建筑的绿色建造、品质升级。制定新建建筑全装修交付的鼓励政策,提高新建住宅全装修成品交付比例,为用户提供标准化、高品质服务。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不断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推广建筑节能技术。组织可再生能源、新型墙材和外墙保温、高效节能门窗的研发。加快成熟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技术向标准的转化。加快推进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制度。建立全国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信息平台。开展绿色建造材料、工艺、技术、产品的独立和整合评价,加强绿色建造技术、材料等的技术整合,推荐整体评价的绿色建筑产品体系。选取典型地区和工程项目,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基地和工程应用试点示范。

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制定完善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运营等有关标准规范和评价体系。出台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生态城市规划技术准则,引导城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大力发展和使用绿色建材,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提升绿色建筑品质。加快建造工艺绿色化革新,提升建造过程管理水平,控制施工过程水、土、声、光、气污染。推动建筑废弃物的高效处理与再利用,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低碳环保、节能减排。

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建筑节能减排监管责任,构建建筑全生命期节能监管体系,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和稽查。建立规范的能效数据统计报告制度。严格明令淘汰建筑材料、工艺、部品部件的使用执法,保证节能减排标准执行到位。

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坚持弱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逐步构建资质许可、信用约束和经济制衡相结合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加快修订企业资质标准和管理规定,简化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进电子化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履约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优化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设置,严格落实注册执业人员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证书行为。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

改进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改革工程造价企业资质管理,完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统一工程计价规则,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满足不同工程承包方式的计价需要。完善政府及国有投资工程估算及概算计价依据的编制,提高工程定额编制的科学性,及时准确反映工程造价构成要素的市场变化。建立工程全寿命周期的成本核算制度,积极开展推动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各项新型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逐步实现工程造价信息的共享机制,加强工程造价的监测及相关市场信息。

推进建筑市场的统一开放。打破区域市场准入壁垒,取消各地区、各行业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对企业设置的不合理准入条件,严禁擅自设立或变相设立审批、备案事项。加大对各地区设置市场壁垒、障碍的信息公开和问责力度,为建筑企业提供公平市场环境。健全建筑市场监管和执法体系,建立跨省承揽业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督办、协调机制,加强层级指导和监督,有效强化项目承建过程的事中事后监管。

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履约管理,探索通过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等经济、法律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履约行为。研究制定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全面公开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信用评价,引导建设单位等市场主体通过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信用评价结果,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建筑市场环境。

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的国有建筑企业监管考核机制,放开企业的自主经营权、用人权和资源调配权,理顺并稳定分配关系,建立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长效机制。科学稳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引进社会资本,允许管理、技术、资本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效途径,规范董事会建设,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引导民营建筑企业继续优化产权结构,建立稳定的骨干队伍及科学有效的股权激罨制。

大力减轻企业负担。全面完成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加强调查研究和跟踪分析,完善相关政策,保证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保留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类保证金管理制度。广泛推行银行保函,逐步取代缴纳现金、预留工程款形式的各类保证金。逐步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维修金担保等制度。

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坚持自主创新,引导企业建立自主创新的工作机制和激励制度。鼓励企业创建技术研发中心,加大科技研究专项投入,重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专利和专有技术及产品,形成完备的科研开发和技术运用体系。引导企业与工业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进行战略合作,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重点解决影响行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

发挥行业组织服务和自律作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订立行业规范及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规范行业秩序、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自律作用。提高行业组织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制定团体标准、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提出政策建议等方面的服务能力。

工程建筑市场调研范文第14篇

今天,我们大家齐聚一堂,共同研究我们市建筑业发展的大计。为什么要在这个时期组织召开这次会议?为什么要采取有力措施来推动我市建筑业发展?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原因:首先,建筑业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产业和重要组织部分。一定要像重视其他产业那样,去关注、去研究、去促进建筑业发展。第二,建筑业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是一个重要的生力军。去年,我市建筑业总产值完成近300亿元,实现增加值68.5亿元,建筑业占全市经济的比重已经超过5%,成为了我市的一个支柱产业。第三,我市建筑业发展有基础,有传统,有历史。红旗渠的修建,为我们培养了一大批能工巧匠,锻炼了一大批建筑队伍,为我们促进建筑业大发展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目前,在全省、全国甚至是在国外,建筑品牌都已树立并产生了不小影响,北京、天津、太原、郑州等地提起我们建筑品牌和建筑公司,都是十分认可的。第四,过去对建筑业发展抓的不紧、不规范、不系统,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推进手段。上周我们召开了全市服务业发展大会,本周召开建筑业发展大会,只有把工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这些产业统筹抓好,才能够形成经济协调发展、综合提升的良好态势。因此,我们现在一定要更加关注建筑业发展,这也是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动因。

同时,我们通过召开这次会议,要达到什么目的,也就是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什么?首先,要引起大家对建筑业发展的关注和重视,加大对建筑业支持和服务力度,给各级党委、政府和各个部门发出明确的信号。第二,让广大建筑企业家放心放手,大胆创业,做强做大,共同打造建筑品牌,为建筑业发展增光添彩,为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第三,总结交流先进经验,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使大家能够在交流中实现联合,在联合中走向强大。第四,就是研究出台一些政策,为建筑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在大会之前,市长安排建委、财政局、税务局等单位专门到、等建筑业发展较好的地方去取经、去学习,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这份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大家想让政府做的事情都体现到了这个文件中。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认真研究。修改完善之后,作为这一个时期指导建筑业发展的文件尽快下发,为我市建筑业快速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和政策支持。

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快我市建筑业发展再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推进建筑业跨越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我市建筑业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提升,已成为我市支柱产业之一,并有效扩大了就业,促进了社会稳定。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69.5亿元,同比增长18.6%,建筑业施工人数、承建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和上缴财政税收等指标均创历史最高水平。目前,我市建筑企业规模持续扩大,支柱作用日益明显;产业结构日趋优化,施工领域不断拓宽;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劳务输出态势良好,市场开拓又有新进展,这些都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建筑业要实现跨越发展,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我市建筑业产业结构还不尽合理,建筑业整体实力不强,发展质量和水平不高,缺少资质高、规模大的龙头企业。二是建筑业竞争日趋激烈,一些资本实力、管理水平等方面优势明显的外地企业不断进入,给我市建筑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竞争压力。三是对建筑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识还不够深入,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的氛围还不是太浓,与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的要求还不太适应。因此,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认识建筑业在新形势下肩负的重要历史使命,充分认识推动建筑业跨越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深化改革,开拓创新,进一步把握建筑业跨越发展的主动权

做大做强我市建筑业,实现建筑业跨越发展,必须深化改革,积极推进“三大创新”,加快“三大调整”,实现“三大提升”。

推进“三大创新”方面:一是推进体制创新。在国有建筑企业基本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通过股份制改革、合并、兼并、重组等形式,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资本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我市建筑业的综合竞争力。二是推进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出资者、决策者、监督者,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良性运作机制和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自我发展能力。三是推进科技创新。围绕建筑业实现跨越发展的目标,通过加大科技投入、加强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增强建筑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推动建筑节能减排和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不断提高科技进步在建筑业发展中的贡献率。科学技术可以说是无处不在,尤其是在建筑业方面通过推广先进技术可以减少成本、节能减排。我市这两年积极申报建筑节能示范市已经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如果我们积极努力,有望今年获得成功。

加快“三大调整”方面: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培育壮大一批优势骨干企业,鼓励有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龙头企业联合兼并科研、设计、施工等专业企业,形成具有科研、设计、施工、管理和融资等综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大型企业集团,逐步构建起“总包强、专业精、主业突出”的建筑产业结构体系。二是加快经营结构调整。围绕“多元经营、全面发展”的目标,鼓励我市建筑企业在突出主项资质的同时,增加增项资质,拓宽经营领域,延伸产业链条,实现一业为主、多业并举。三是加快市场结构调整。坚持把市场开拓作为实现建筑业跨越发展的第一抓手,按照“继续巩固省内市场、积极扩大省外市场、努力开拓国际市场”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尤其是在稳定省内建筑市场基础上,大力拓展国内新的建筑市场,同时也要积极走出去,到国际市场上去争取项目,争取市场。日报曾报道过,我市有一个村到国外从事建筑业,每人不到一年时间平均向家里汇款5万元。

实现“三大提升”方面:建筑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就一定要牢固树立战略意识、危机意识和创新意识,克服“小富即安、小进即满”的思想,切实增强做大做强、跨越发展的雄心壮志。一是实现企业资质提升。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很重要的一个标志就是加快资质升级,这是建筑企业打造跨越发展的“通行证”,是提升竞争力的必由之路。要继续做好企业资质的升级工作,研究出台支持政策,鼓励企业资质升级,特别是引导条件较好的一级、二级企业晋升资质。总体来看,我市一级以上资质企业数量比较少。资质不够就不具备接国家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能力和实力。江苏、浙江等这些地方,由省委、省政府出面到建设部等有关部委为建筑企业申报资质,实现了他们建筑业的异军突起。我们各级党委、政府也要强化这一意识,全力为企业搞好服务。二是实现企业品牌提升。没有品牌,企业将没有生存之地。建筑企业一定要把品牌作为“生命线”,坚持“品牌立企”,走“质量兴企”之路,力争建设的每一个项目都成为优质工程。我们要让客户单位像点“菜单”一样,点名邀请我市的建筑企业去参加招投标。在北京我市的几家建筑企业,如华都、红旗渠等都是在首都业界交口称赞、有口皆碑的,参与建设了一些国家重大工程,已经树立了良好品牌。三是实现企业管理提升。以培养造就优秀企业家为核心,通过开展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的“六新”教育,着力培养一批优秀的建筑企业高层管理人才,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企业的组织管理、研究开发和开拓创新能力。我们有的企业家确实做得非常好,他们在完成了原始积累、做强做大过程中,进一步开阔视野,提高管理水平。有的是高薪聘请职业经理人来管理企业,有的是不惜重金参加一些厂长、经理的高级研修班,有的是组织下面管理人员和员工参与培训。我了解到华都公司的周国允参加了长江商学院EMA培训班,学费五六十万,还必须每个月按时按点参加学习,不能请假。希望我们有更多的企业家能够提高学识,提高眼光。一个企业管理水平的好坏在进到建筑工地时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我举个简单的例子,前几天,我检查创卫工作时看了会展中心和移动电信大楼两个工地,这两个工地堪称管理楷模,干干净净,井然有序,包括厕所、淋浴间、食堂等都管理得非常好,就像到部队大院一样,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企业的外在形象、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今后,我市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和劳模评定、先进工作者申报等方面将予以优先考虑,鼓励更多的优

秀企业家、优秀管理人才和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

三、优化服务,加强监管,进一步营造建筑业跨越发展的良好环境

建筑业发展离不开一个好的外部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政策支持,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共同为我市建筑业做大做强创造有利条件。

一是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建筑业作为支柱产业摆到重要位置上来,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都要成立建筑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落实建筑业发展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建筑业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二是政策支持。为实现我市建筑业跨越发展,更好地发挥建筑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市已经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政策性文件,将在体制机制创新、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规模发展、资质升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创优、外向拓展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促进建筑企业做大做强。

三是优化服务。建筑业发展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系统工程,任何一步的发展和跨越都是靠各个部门共同努力来实现的。市发改、住建、财政、工商、税务、金融、人事劳动、国土、规划、审计、统计、科技、工会等相关部门一定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优化服务,形成合力,共同指导和推动建筑业跨越发展。

工程建筑市场调研范文第15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紧紧围绕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核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

(二)发展目标。简政放权,开放市场,坚持放管并重,消除市场壁垒,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全国建筑市场体系;创新和改进政府对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和现场联动,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

(三)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废除不利于全国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清理涉及工程建设企业的各类保证金、押金等,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积极推行银行保函和诚信担保。规范备案管理,不得设置任何排斥、限制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的准入条件,不得强制外地企业参加培训或在当地成立子公司等。各地有关跨省承揽业务的具体管理要求,应当向社会公开。各地要加强外地企业准入后的监督管理,建立跨省承揽业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督办、协调机制,严厉查处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及质量安全事故,对于情节严重的,予以清出本地建筑市场,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曝光。

(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探索从主要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加快研究修订工程建设企业资质标准和管理规定,取消部分资质类别设置,合并业务范围相近的企业资质,合理设置资质标准条件,注重对企业、人员信用状况、质量安全等指标的考核,强化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简政放权,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健全完善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审查制度;改进审批方式,推进电子化审查,加大公开公示力度。

(五)改革招标投标监管方式。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试行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是否进入有形市场开展工程交易活动,并由建设单位对选择的设计、施工等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确保工程建设实施活动规范有序。各地要重点加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管,严格控制招标人设置明显高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和脱离市场实际的不合理条件,严禁以各种形式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要加快推进电子招标投标,进一步完善专家评标制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健全中标候选人公示制度,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透明。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标后评估。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服务的招标,不得以费用作为唯一的中标条件。

(六)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国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印发全国统一的数据标准和管理办法。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动态记录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市场和现场行为,有效实现建筑市场和现场的两场联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全国统一信息平台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过程监管、执法处罚等信息,公开曝光各类市场主体和人员的不良行为信息,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探索开展工程建设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行为评价办法,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研究、试行开展社会信用评价,引导建设单位等市场各方主体通过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信用评价结果。

(七)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制度。分类指导不同投资类型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模式发展。调整强制监理工程范围,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研究制定有能力的建设单位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其它管理模式的政策措施。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开展项目管理的工程项目,可不再委托监理。推动一批有能力的监理企业做优做强。

(八)强化建设单位行为监管。全面落实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责任制,强化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建设单位不得违反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不得指定分包和肢解发包,不得与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工程造价,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技术咨询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拖欠工程款。政府投资工程一律不得采取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不得将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的条件。积极探索研究对建设单位违法行为的制约和处罚措施。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加大对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曝光。

(九)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体系。逐步统一各行业、各地区的工程计价规则,服务建筑市场。健全工程量清单和定额体系,满足建设工程全过程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复杂程度、多种承包方式的计价需要。全面推行清单计价制度,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定额管理机制,构建多元化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清理调整与市场不符的各类计价依据,充分发挥造价咨询企业等第三方专业服务作用,为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提供保障。建立国家工程造价数据库,指标指数,提升造价信息服务。推行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强化国有投资工程造价监管。

三、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十)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进一步落实和强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推动勘察设计企业强化内部质量管控能力。健全勘察项目负责人对勘察全过程成果质量负责制度。推行勘察现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动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勘察质量管理。研究建立重大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推行建筑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告知制度。推行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制度。

(十一)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抽查巡查制度,推进实施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监管。完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追究和处罚。健全工程质量激励机制,营造“优质优价”市场环境。规范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积极探索试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对已实行工程质量保险的工程,不再预留质量保证金。

(十二)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落实工程质量检测责任,提高施工企业质量检验能力。整顿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加强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监管,加大对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建立健全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制度,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测。

(十三)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项目经理责任制,不断提升项目质量安全水平。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活动,推行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推动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落实质量员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责,强化过程质量控制。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推行样板引路制度。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项目安全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企业标准化考评的主要依据。

(十四)推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研究探索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架租赁、安装(搭设)、使用、拆除、维护保养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专业化管理水平。规范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考核,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持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架安全专项治理,有效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十五)强化施工安全监督。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以企业承建项目安全管理状况为安全生产许可延期审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动态管理。鼓励地方探索实施企业和人员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保障机制,在招标时将安全生产费用单列,不得竞价,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加强企业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依法处罚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制度和安全监管绩效考核机制。支持监管力量不足的地区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能力的专业社会机构作为安全监督机构辅助力量。建立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推动建设单位对重大工程实行全过程安全风险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投入。鼓励建设单位聘用专业化社会机构提供安全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四、促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

(十六)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统筹规划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目标和路径。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结构体系、建筑设计、部品构件配件生产、施工、主体装修集成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制定完善有关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组织编制相应标准设计图集,指导建立标准化部品构件体系。建立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鼓励各地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以及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激励政策,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构件生产和科研等单位建立产业联盟。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试点示范引导作用并适时扩大试点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十七)构建有利于形成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长效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关键岗位自有工人为骨干、劳务分包为主要用工来源、劳务派遣为临时用工补充的多元化建筑用工方式。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要拥有一定数量的技术骨干工人,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拥有独资或控股的施工劳务企业。充分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多层次的劳务人员培训体系。大力推进建筑劳务基地化建设,坚持“先培训后输出、先持证后上岗”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关键技术工种的劳务人员,应取得相应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落实企业责任,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逐步实现建筑劳务人员信息化管理。

(十八)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集约、生态环保、传承创新的理念,树立文化自信,鼓励建筑设计创作。树立设计企业是创新主体的意识,提倡精品设计。鼓励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加强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间的衔接。探索放开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资质准入限制,鼓励相关专业人员和机构积极参与建筑设计方案竞选。完善建筑设计方案竞选制度,建立完善大型公共建筑方案公众参与和专家辅助决策机制,在方案评审中,重视设计方案文化内涵审查。加强建筑设计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开展设计评优,激发建筑设计人员的创作激情。探索研究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后评估制度。

(十九)加大工程总承包推行力度。倡导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有实力的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推动建立适合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管理机制,调整现行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现场执法检查、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管理制度,为推行工程总承包创造政策环境。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设计、施工业务可以不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分包单位。

(二十)提升建筑业技术能力。完善以工法和专有技术成果、试点示范工程为抓手的技术转移与推广机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积极推动以节能环保为特征的绿色建造技术的应用。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应用,提高综合效益。推广建筑工程减隔震技术。探索开展白图替代蓝图、数字化审图等工作。建立技术研究应用与标准制定有效衔接的机制,促进建筑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大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建筑领域国际技术交流合作。

五、加强建筑业发展和改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和改革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安排,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推进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及时解决发展和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整体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

(二十二)积极开展试点。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相关试点工作,把试点工作与推动本地区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分析试点进展情况,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在条件成熟时向全国推广。要加大宣传推动力度,调动全行业和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建筑业的发展和改革。

(二十三)加强协会能力建设和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协会在规范行业秩序、建立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等方面的行业自律作用,提高协会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反映企业诉求、提出政策建议等方面的服务能力。鼓励行业协会研究制定非政府投资工程咨询服务类收费行业参考价,抵制恶意低价、不合理低价竞争行为,维护行业发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