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知识产权工作方案范文

知识产权工作方案范文

知识产权工作方案

知识产权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工作方针,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打击侵权行为,建立长效机制,保护知识产权,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

二、主要内容

㈠切实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全市注册商标发展,指导企业规范使用商标,依法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有效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要组织开展集中行动,严厉查处食品、药品、汽车零配件、酒类、种子、化肥、农药和涉外商标违法案件,规范“三专店”(卖店、专营店、专修店)商标使用管理;严厉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中商标专用权案件;严厉查处非法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案件。对于各类侵权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对印制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商标印刷环节追根溯源,坚决打掉非法印制商标的窝点。

㈡切实保护著作权。新闻出版、版权、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规范著作权产品生产、使用和交易,营造良好的著作权保护环境。要依法抓好图书、报刊、光盘及音像制品生产领域的监管工作,强化印刷业、复印打字业的管理,切断侵权盗版制品印刷源头,严厉打击生产盗版音像制品的违法行为。要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检查,整顿和规范存在侵权隐患的图书、音像制品、软件交易市场。要与公安部门联手严厉打击盗版教材教辅、盗版软件、非法复制和销售音像制品、经营走私盗版音像制品以及网上侵犯著作权等行为。要加大对图书批发市场、各类书店,音像批发、零售、出租门店,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企业和各类学校、考试机构的检查力度,加强对软件预装领域和互联网软件传播的监管。

㈢切实保护专利权。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专利知识宣传,加大专利申报工作力度,引导有关单位、企业和个人做好自主知识产权保护。要加强专利行政执法,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要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打击食品、医药等领域的专利侵权行为,重点对生产、经销食品、医药和医疗器械等专利商品的企业以及食品、医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技术、专利产品广告的进行监管,严厉查处涉及发明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行为。要开展打击专利诈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冒充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国际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组织,欺骗公众,牟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行为。

㈣加强对商品零售企业、商品展销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商务部门要加强对超市等商品零售企业、各种商品展销会的规范管理,防止不法组织和个人通过展销会组织造假,要督促、引导超市等商品零售企业和商品展销会举办单位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举报侵权产品。要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沟通协商机制,了解外商投资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查办侵犯外商知识产权案件,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加强对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内设立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组,由市公安局、商务局、科技局、经济局、文体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督办重大案件。工作组日常工作由市科技局承担。

㈡实行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在工作中,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既要加大对本地侵权案件的打击查处力度,又要加强与周边县市和其他地区之间的信息沟通,消除地方保护,做到异地案件及时移送,异地调查相互协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切实提高执法效能,使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分子无处藏身。

㈢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制定工作计划,加大宣传力度。要精心组织好一年一度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知识和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曝光大案要案。要发挥行业协会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严格自律,做到尊重他人、保护自己。要积极引导社会公民自觉抵制盗版图书与软件。专项行动工作组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工商领域:;文化领域:;专利领域:。电子信箱为:。

知识产权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州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科技局,xx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印发《2017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为形成我州与全国、全省一道集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态势,经州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州级20个部门和各县市共同组织开展2017年xx州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4月20日至26日

二、活动主题

创新创造改变生活 知识产权竞争未来

三、组织部门

州委宣传部、州知识产权局(州科技局)、州中级人民法院、州检察院、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文体局、州卫计委、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州政府新闻办、州科协。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重点宣传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十三五”开局以来我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以及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贯彻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实施意见》的情况。

(二)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宣传县市和各部门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采取的行动和取得的突出成果,2016年我州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树立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

(三)宣传我州在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方面出台的政策和措施。挖掘报道各行各业在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方面的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更加注重知识产权质量、价值和效益。

(四)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着重宣传知识产权各领域的专业知识,把宣传普及提升到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层面,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五、活动内容

(一)州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和实际制定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启动仪式、宣讲、展示、培训、咨询、执法、研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二)州知识产权局要组织开展专利知识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开展专利知识讲座、培训;组织专家到企业开展专利工作现场指导,为企业解答、办理专利方面的相关事项。

(三)各县市要把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和假冒行为作为今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重点,采取与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联合执法,或县县联合、州县市联合等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同时,要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宣传力度,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环境,更好地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四)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利用电视台、电台、网络、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营造知识产权宣传氛围,集中报道各县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情况,我州将在xx科技网和《xx科技期刊》上开辟栏目,宣传我州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绩。

六、有关要求

2017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要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全面展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进展和工作成就。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和青少年群体。既要发挥传统媒体优势,提高活动影响力,又要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特点,扩大活动覆盖面。举办宣传周活动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形成全州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的态势,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请各县市、州级各部门于5月4日前将2017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工作总结(电子稿)报送至州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蔡xx

知识产权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按照“以机制促产出、以转化带发展、以保护谋优势”的方针,以“实施科技强区,建设创新型龙湖”为目标,增强我区综合竞争力,提高我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

龙湖区知识产权工作将按照“创新机制、提高产出、强化运用、加强保护”的原则,从健全体系、完善机制、推动创造、促进转化、强化保护等方面着手,将知识产权工作全面融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把科技、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在支柱产业、特色产业中力争掌控发展主动权,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实现知识产权强区。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xx年,把龙湖区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较为完善、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能力较强、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知识产权优势较明显、区域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的知识产权优势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增强,专利申请量位于全市前列,发明专利申请量不断提高,有力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三、重点工作

从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展知识产权经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形成我区知识产权新优势,提升我区综合竞争力。

(一)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

1、通过增加我区知识产权的财政投入,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专利工作管理机构得到加强,人员到位,职责分明,专利管理服务水平得到提高。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解决本区知识产权纠纷,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在建设龙湖区专利技术实施孵化基地的基础上,依托市专利信息服务平台,联合专利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及个人申请专利提供全方位服务。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制度,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加强专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在龙湖区科技科普网站设立“龙湖知识产权信息”网页,向社会提供本区专利信息;充分利用汕头市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的公共资源,为当地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利信息服务,全面提高专利信息利用水平,逐步引导企业开展专利技术引进、推广、交易;围绕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升级,重点扶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项目在本区实施,对纳入政府计划的科技项目的立项,凡涉及知识产权的均需进行专利检索,查明项目的知识产权法律状态,作为审核的重要依据。

3、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工作,引导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重点是引导高新技术企业、专利优势企业、承担各级孵化项目的企业,开展专利申请、专利维权、专利运用等方面工作,较大幅度提高本区国内外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

4、积极引导企业、公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行业自律和行业维权工作,开展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试点,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本区知识产权保护。

(二)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1、紧密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措施,营造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环境和法律环境,形成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技术创新的运行机制,强化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职能。

2、以区专利技术实施孵化基地作为培训基地,根据本区实际,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增强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研讨与交流,将知识产权培训内容纳入干部普法教育的内容。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在知识产权试点学校中开设知识产权课程,促进广大企事业单位、学校成为善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技术创新主体,提升本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

3、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扶持,设立本区知识产权强区工作专项经费,以保障知识产权强区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质和量作为衡量产业优化升级和引进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对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专利技术,给予一定扶持。凡在本区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是拥有专利的企业或项目,并作为科技进步奖评奖的一个重要评价标准。逐步促进本区高新技术的知识产权化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的产业化,通过科技三项经费等的投入,重点引导本区企业将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不断提高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四)引导特色行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

扶持本区重点产业,以龙湖民营科技园、国家火炬计划光机电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汕头龙湖输配电设备产业基地和外砂潮式毛织服装专业镇、新津街道包装印刷专业街、珠池街道电力电器专业街(镇)、龙祥街道日用化学品专业街(镇)为载体,在引导行业充分运用专利信息的基础上,逐步开展特色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导特色产业发展,为政府制定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提供依据,进一步鼓励和推动企业、行业专利战略保护研究与运用。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我区知识产权强区工作的领导,成立区知识产权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成员主要包括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发改局、统计局、经贸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外经贸局、教育局、人事局等有关部门的领导。

(二)加强宣传培训。一是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人员通过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二是继续向机关、特别是企业宣传知识产权的有关制度、法规知识,开展“4.26”宣传系列活动和经常性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尤其是企业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三是以区科技特色学校为重点,向中小学生宣传知识产权知识,组织开展青少年发明创造等活动并进行评奖,并从中选择部分优秀作品免费为其申请专利,激发青少年发明创造的热情。利用各种方式发放专利方面的宣传资料,逐步在社会上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

知识产权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拓展知识产权工作新领域,完善知识产权工作协调管理机制,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创新与投资环境,把知识产权制度全面融入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加强自主创新、促进科技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指导企业主动应对“入世”后的挑战,成为善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掌握世贸组织有关规则的知识产权创造主体,加快技术创新步伐,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

二、示范工作目标与内容

20*-20*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和内容:

(一)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明显加快

1.专利: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与全市经济同步增长。年均专利申请增长15%以上,到20*年,全市专利总量达2000件,每万人拥有专利40件以上,平均每万人年专利申请量达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达到1.5件,占专利申请总量的15%左右,职务发明申请占申请总量的40%,年专利授权量达到2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授权达到20-30件,占专利授权量的10-15%;专利产品销售收入达到50亿元,利税达10亿元;年万名科技人员专利申请量达到130件;到20*年累计向国外申请专利5件;拥有专利的企业达到工业企业总数的20%以上。

2.商标:到20*年,*企业国内有效注册商标达到2500件,年均增长25%。每万人拥有注册商标量达到56件,争创驰名商标2件,著名商标12件,知名商标50件;拥有商标的企业达企业总数的35%,服务商标占注册总量的10%,集体商标实现零的突破。

3.版权:加强对计算机软件、图书、音像制品、美术和摄影作品、实用工艺品等知识产权的保护。积极引导,鼓励权利人对作品的版权登记。到20*年,*版权登记量达到25件,年均增长20%左右。采取有力措施,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版权产业的发展。

4.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员流动面广量大,商业秘密易被泄露,使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为此,还必须加强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建立健全制度,采取企业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营销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等措施,明确企业、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到20*年,全市签订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的企业达工业企业总数的20%。

5.植物的品种、原产地标记:为全面保护知识产权,要进一步采取措施,鼓励、支持全市企事业单位注重植物新品种和原产地标记的申请和认定,以形成*农业独特的知识产权优势。

(二)专利技术产业化成效明显提高

1.专利技术产业化水平。专利技术的产业化是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根本目的之一,到20*年,全市年申请专利的实施率达25%以上,年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中,拥有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占80%以上。

2.专利技术实施的贡献率。到20*年,专利产品的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5%以上,实施专利技术产值的经济效益占全市工业经济效益的30%以上。

3.专利技术产业化规模企业的培育。到20*年,全市重点培育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华钛化学有限公司、常州康美化工有限公司等15家专利产业化规模企业,其中产值达3亿元以上的企业3个,亿元以上的企业3个,伍千万元以上的企业4个,叁千万元以上的企业5个。

(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明显加强

20*年,进一步完善《*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使政府相关部门职责更加明确,联席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到20*年,所有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建立较完备的管理制度,30%的工业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四)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人员、管理网络和经费进一步充实

20*年,市知识产权局增加编制2名,总编制达4名,管理人员全部到位,并设立两个责任科室;到20*年,各镇(区)全面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市重点企业建立管理机构,配备人员企业数达20%,经费在20*年安排30万元的基础上,每年增长20%,以满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

(五)知识产权示范作用进一步扩大

到20*年,全市将培育5个示范镇,30家示范企业,1-2个示范园区。引导企业建立以知识产权制度为基础的现代企业技术创新机制,促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成长。

(六)知识产权信息网络设施全面起动

到20*年,将与省、市或武进苏南专利信息中心联合,建立*知识产权信息网站,有效利用专利、商标等信息资源,提高服务功能,指导企业和各类研发机构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开展技术创新;在研发立项、技术引进和进出口贸易时,进行相关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检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

(七)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新进展

在开展知识产权示范工作中,重点在机械电子、新材料、精细化工、“三药”等领域,选择一批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本行内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品群众的形成,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

(八)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有新突破

到20*年,在加强*金沙商标事务所和常州维益专利事务所*代办处建设的同时,力争成立*专利事务所,并根据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引进1-2家外地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来坛参与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成立1-2家知识产权行业协会,发挥其桥梁作用和维权作用。

(九)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按照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的具体部署,我市将在积极配合常州市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市知识产权局与科技、工商、文化、公安、质监、药监、农业等部门的协作,培养和引进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建立知识产权联合行政执法机构,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制度,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进行社会和舆论监督,每年开展知识产权联合行政执法行动不少于两次,并形成制度。

(十)全民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增强

到20*年,全市通过培训教育和媒体宣传等措施,使培训和受教育人数累计达10万人次,行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全市科技人员接受知识产权知识,培训率达50%。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一是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市普法教育内容,将单位受教育面、培训合格率作为考核指标及全市社会综合治理年度考核目标;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对典型事例进行追踪报道,发挥典型引导作用;三是采取知识产权知识培训、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普法教育,每年培训和受教育人次达2-3万人;四是通过党校行政学校对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进行培训,把知识产权知识的考评业绩作为继续教育考核内容;五是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将知识产权教育列入中小学素质教育内容,从在校学生抓起,培养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新型人才,确立一批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全面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二)明确政府各相关部门知识产权工作职责,提高政府统筹协调能力

1、出台《*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市政府各部门的相关责任,加快建立市政府对相关部门在科技、教育等领域知识产权的考核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工作任务,作为市政府对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考核内容列入考核指标。

2、完善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促进办公会议作用的发挥。办公会议成员单位全体会议每年召开1-2次,研究全市重大知识产权问题,部署年度知识产权工作;设立知识产权办公会议联络员,每年活动不少于3次,确保知识产权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制定*市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措施

在贯彻实施好国家、省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为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20*年出台《*市推进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和《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尊重知识,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见》,确保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四)加大政府财政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投入力度

市政府将在原设立专利资助基金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知识产权专项发展基金,扶持知识产权创造、申请、保护、转化、创品牌和宣传培训工作的开展,从20*年起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30万元,到20*年市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发展基金达到50万元,资助专利申请,支持可产生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项目,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产业化项目和产品;积极落实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采取知识产权入股、质押、信托、拍卖等多种形式募集发展资金;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的发展。

(五)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国际交流

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是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关键。针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缺乏的现状,从20*年起,将通过多种渠道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是以高等院校创办知识产权学院为契机,鼓励高中学生报考知识产权专业,培养一批具有较强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则的在校或在*工作具有理工科专业背景的学生及在职科技人员攻读知识产权硕士、博士学位,培养较高水平的专业管理人才和法律、专利、商标等务实专业人才;二是将市党校行政学校作为全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举办知识产权专业培训班,请高等院校知识产权老师来坛授课,培养基层管理与实务人才;三是组织全市科技管理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创办的知识产权远程教育的学习,提高基础知识和管理水平;四是人事部门要将知识产权紧缺专业人才列入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确保急需知识产权人才及时得到充实;五是组织部分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者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考察团,到发达国家和地区实地考察、学习了解国外先进知识产权管理和经营经验。

(六)加强试点、示范,促进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上水平

根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占企业总数比例不高的现状,在认真实施好江苏省知识产权试点县(市)方案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市《关于在全市镇(区)开展专利示范工作的意见》,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到20*年,培育5个高标准知识产权示范镇、30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2个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做到全市各镇(区)都有试点、示范企业。通过试点、示范、带动全市企事业单位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确保*知识产权示范目标的实现。

(七)加大考核力度,营造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工作在全市综合经济、科技进步、知识产权示范等考核体系中的具体考核细则,增加知识产权在考核体系中的权重。把知识产权指标作为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把是否获得专利作为推荐参加国家、省、市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评选的首要条件。

加大知识产权奖励力度。确定*市发明节、设立*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具有国际竞争力、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的专利发明人和设计人;奖励为知识产权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辅导员老师和发明创造成绩显著的优秀学生、专利发明人,设立*市品牌奖,对荣获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和知名品牌的企业给予奖励;新闻媒体要设立专栏,加强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及时、客观、准确报道各级知识产权事件、案例以及知识产权工作进展,继续把知识产权工作与群众性发明创造、青少年发明创造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立足未来,增强工作前瞻性,从中小学生的素质教育抓起,在基础教育中推行启发创新思维的教育,培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新型人才,根据知识产权教育成效,评选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实行学生专利申请、授权中考加分政策。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全市普法教育计划,把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列入全市各类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活动内容。

(八)加强支撑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市科技信息中心网络,建立与省、市联网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为全市企事业单位提供专利、商标、版权信息为主的检索服务;建立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体系,帮助企事业单位进行知识产权战略分析;重点支持企业建立专业专利文献数据库,开展专利文献利用培训,指导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构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包括专利技术、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的交易市场;鼓励企业利用知识产权信息网站进行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贸易;支持知识产权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中介业务,并给予享受国家、省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九)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对做好*知识产权工作十分重要。近年来,*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建设刚刚起步,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差距较大。从20*年起,*将在加强现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的同时,开放*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吸引外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来坛参与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发挥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在、咨询、评估、交易、诉讼中的作用。

建立知识产权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作用。20*年到20*年,*将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会,逐步分行业成立机械电子、医药化工、新材料、纺织服装、汽车配件、商贸流通和商标、版权保护协会。在尊重行业协会自治地位的基础上(自我教育、自我保护、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发挥其连接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的桥梁作用和行业协会的维权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和协调解决行业内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逐步提高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社会化服务水平。

(十)推进知识产权边境保护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引导涉及国际货物贸易的企事业单位,在学好《条例》的基础上,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按海关货物进出境保护的要求和程序提出申请,争取海关支持,维护自身权益。

(十一)强化行政执法,保护知识产权

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推进*市知识产权管理与执法工作的法制化进程,既充分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制约妨碍市场经济秩序的知识产权权利滥用行为。一是建立知识产权联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科技、工商、文化、公安、质监、农业等部门协作,培养和引进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制度,整合行政执法力量;二是强化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知识产权假冒、冒充等侵权行为的举报制度,完善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水平,发挥全市知识产权监管员的作用;三是发挥行业协会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调解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协商、调解等途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四是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精神,开展集中打击假冒、冒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商贸流通、产品生产、制造、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领域专利侵权、商标侵权、软件侵权和盗版侵权行为,打击农业知识产权假冒、冒充侵权行为,整顿农贸市场、打击销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侵犯农业企业和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知识产权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各种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有效遏制各种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提高保护知识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并切实增强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树立我市在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职责

1、优化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相协调的优势,完善衔接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和预警机制,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有效遏制侵权行为。

2、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扶持规模化、综合化、国际化的律师事务所开展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支持其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水平。

3、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将知识产权知识和法规纳入到“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开展中,使知识产权意识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创新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三、主要措施及规划

1、积极引进专业律师人才和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培育和激发优秀律师人才的创业热情,为经济建设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市司法局争取引进和培育2-3家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事务所,使律师行业拥有一批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的专业人才队伍。

知识产权工作方案范文第6篇

试点的目的在于引导部分技术创新和专利工作基础较好的企业,有效运用专利制度,提高专利保护水平,激发企业职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升企业专利申请量。通过试点工作,扶植和树立一批先进企业典型,总结一些带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推广,促进全区企业专利工作的开展。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企业开展专利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发明创造,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区县开展专利试点企业的要求,努力把加强企业专利工作作为企业技术进步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的专利意识,把专利工作切实纳入到企业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和销售等企业经营战略与决策的各个环节之中,提高企业市场的综合竞争能力,发挥专利制度在激励技术创新、有效配置区域科技资源和发展地区经济的作用,为**区新一轮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试点内容

(一)建立“四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专利工作的规章,落实机构和人员是搞好企业专利工作的首要条件。一是有领导,企业负责技术的领导主管本企业的专利工作;二是有制度,制定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包括专利)、《专利奖酬办法》等相关的规章制度;三是有机构,机构一般设置在企业的技术中心、总工程师办公室或行政部门;四是有人员,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负责专利工作。

(二)提高专利申请量。专利申请量的多少是反映企业专利工作开展是否有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对企业在开发科研项目、研制新产品过程中的技术创新点,能用专利的形式进行保护,要尽快申请专利。在加大技术开发的同时,要自觉依靠专利保护,形成一个或几个拥有自主专利权,并且有一定产业化规模的拳头产品。

(三)促进专利技术实施。专利制度的作用是保护和利用发明创造,而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则是企业开展专利工作的生机和活力所在。企业实施专利有三种途径:一是本企业自主专利实施;二是许可他人实施本企业的专利;三是转让他人专利在本企业进行实施。

(四)加强专利文献的利用。专利文献包含了各技术领域的最新技术信息、具体技术课题的技术特点和解决方案以及发明创造所有权的权利要求范围、保护期限等重要信息和法律状况。在科研项目立项和新产品开发之前,要进行专利文献的检索。这样,不仅可以防止低水平的重复研究,还可以避免侵犯他人专利。经过专利检索还可以了解市场上竞争对手所处的技术水平,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服务。

(五)制定和运用专利战略。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尤其是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加快的形势下,制定专利战略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企业不仅要采用及时、主动地申请专利等方法取得占领市场的主动权,而且还要在其他企业的专利侵害本企业的利益时,采取必要地积极措施使本企业的利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从**年12月开始,每年6家企业试点,试点时间2年,分批进行,分期验收。

(一)确定试点企业。由区知识产权局按照本区的主导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进步企业等有产品研发能力,并在技术创新和专利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和有一定基础的企业为重点,由企业自行申报,区知识产权局审核、汇总、批准确定试点企业。

(二)部署和开展试点工作。试点企业确定后,由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试点工作的动员和部署。在试点工作开始后,各试点企业要确定负责试点的机构和人员,并按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报区知识产权局。在试点过程中,试点企业应该按照试点要求和试点内容把本企业的专利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区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对试点工作给予实际指导,帮助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向试点企业提供专利申请、专利信息、专利法律咨询等服务。

(三)验收专利试点企业。对试点企业的检查验收工作,在每批试点工作启动后的下一年度的第4季度进行。先由企业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后,报区知识产权局,再由区知识产权局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检查和验收。

(四)承担专利试点任务的单位必须签订《合同书》和《计划任务书》。

四、扶植办法和优惠政策

(一)区知识产权局安排一定经费资助专利试点企业开展工作。专利试点企业工作经费分两期下拔,第一期(试点开始)为总额的60%,第二期(验收)为总额的40%。

(二)帮助申报**区新产品开发计划、**市新产品鉴定试制计划和**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等科技项目。

知识产权工作方案范文第7篇

一、构建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工作的机制

一个完整的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工作机制是工作程序、规则的有机联系和有效运转,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整体,贯穿于知识产权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1健全机构—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在企业中建立三级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机构或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第一级在企业管理层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第二级在企业办公室内设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负责知识产权相关文件材料的具体管理工作;第三级在各有关部门设兼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分管范围及与其有关的知识产权文件材料管理工作,并规定按期将本部门的企业知识产权相关文件材料移交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2建章立制—制定、完善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是一项管理工作的基础,要做好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必然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工作制度。企业应根据社会经济环境、自身发展规划及现有经营规模等情况,在国家的法律制度框架下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需要制定企、!卜内部的知识产权资料档案开发、保护、利用的规章制度。一套完善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一般包括:W企业知识产权分类管理制度,包括企业专利管理制度、企业著作权管理制度、企业商标管理制度、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等。(2)企业知识产权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制度。(3)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利用与开放制度。(4)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保密与追责制度。3.完善保障—在企业档案安全保障体系下,完善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资料的安全保障措施。引发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安全问题的主要因素有:资料档案流失,需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保障知识产权档案的安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流失有:一是意外灾害引起的流失,针对这个问题一般采取信息备份,纸质资料数字化备份,电子资料档案则要脱机备份和联机备份,在时间上要分类采取实时备份和定期备份;二是人员流动造成的流失,首先要加强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整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其次是要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保密制度中规定,但凡是与知识产权关联的工作人员一律要与企业签V丁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4.同步管理—打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工作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同步发展。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知识产权的竞争已然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在这样的趋势下知识产权管理纳人企业战略管理大盘子成为必然,而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是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重要支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必须做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而与此同时,知识产权档案工作应该是贯穿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全过程的一个同步管理。根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工作规划及具体运行过程,建立与之相匹配的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体系,按照“企业知识产权发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到工作思路,将档案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两方面工作有机融合,共同置于企业发展战略框架下致力于服务企业发展。

二、企业知识产权文件资料收集与管理

企业知识产权涉及的范围广,包括了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版权等多个方面,具有种类多样、权利获得及有效期时间长久等特点。企业知识产权等收集和管理应遵循知识产权活动的规律和特点,贯穿于企业知识产权活动的全过程。针对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成套性和完整性的特点,加强对具有时效性标识和凭证作用的各种载体的附属性资料的收集并进行集中管理,包括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版权、产品新品种、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在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环节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1.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活动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包括获得知识产权前的发明创造方案、策划、实验数据、技术构思、研究课题立项、申请前的查新等文件资料。2.企业知识产权申请审批和登记过程中产生等文件资料。包括知识产权申请文件,委托书,缴费凭证,审批机关的各种通知、公告文本、授权证书、登记证书、各种补充材料,权利的变更、转让、终止无效等文件资料。3.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包括创新成果商业化、产业化过程中的转让、许可、质押活动中签i丁的各种协议、各种法律文本、凭证性文件资料。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包括由保护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诉讼、申述、鉴定、裁定以及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的文件资料。5.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包括知识产权战略定位、宏观分析、规划发展、市场预测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三、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开发利用的策略

知识产权工作方案范文第8篇

关键词:档案信息;利用;知识产权;保护

档案是保障我国建设发展稳定进行的重要资源,其具有非常高的利用价值,能够为国家建设发展和个人完善提供有利借鉴。档案信息资源是信息系统的重要构成元素,人们安全意识提升使得安全管理及其信息资源利用的要求也随之增加,人们对档案资源的管理和利用的关注重点也随之调整,知识产权保护是提高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所以关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当前档案管理工作需要注意的重点,这样能够提高档案管理行业信息开发的效率,推动我国档案管理水平提升。

1 档案信息利用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涵义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领域从事智力活动所创造的,具有一定表现形式的一切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成就依法所享有的权利。档案是智力劳动者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和利用价值的真实历史记录。档案从其材料的形成到其内容的形成,整个过程都凝聚着文件材料的形成者和档案管理者的辛勤劳动,是人们智慧的结晶。因此,档案也应在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之内。知识产权保护对档案利用有一定限制,这就要求在档案开发利用工作中不能片面强调某一方,应该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能更敏锐地感知分析和处理档案信息服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有效地处理档案知识产权的保护与信息资源利用之间的关系,既保护档案的知识产权,又使档案信息资源得到开发利用。

2 档案信息利用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特征

2.1 开放性与限制性的统一。广泛深入地进行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加速档案信息利用工作进程,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传输方式,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海量流动,是体现档案工作开放性的基本要求。保护知识产权的技术、法律等手段,在客观上是对档案开放性的一种限制,体现出维护权益、限制使用、有偿提供等保护性特征。归根结底,无论是技术还是法律手段,都是基于开放信息资源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档案信息利用中知识产权保护应该是开放性与限制性的统一。

2.2 服务性与利益性的统一。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各项日常工作服务,就档案工作与各部门的关系来说,它虽然不直接生产物质财富或从事的各项管理活动,但它为这些工作的总结、研究、决策提供服务,起着重要的基础、条件、参谋、助手等作用。档案信息利用工作要体现出服务的精神,以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手段为目的。虽然档案在为实践服务的过程中实现了经济效益,但效益的取得多数是体现在档案利用者身上,档案部门或档案的形成者并没有从中直接获得收益,这也是档案信息利用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利益特征。但是利益性并不是与服务性背道而驰的,二者相辅相成,在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中能够达成统一。

3 档案信息利用过程中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途径

3.1 强化知识产权自我保护的意识。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意识缺失是当前档案信息利用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根本原因。长期以来,对档案信息利用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对技术创新成果的产权化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也普遍偏低,常常在产品研发和市场化过程中因忽视知识产权保护而陷入被人侵权和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况。因此,在档案信息利用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要强化两种意识:一是认识到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二是强化领导和员工在档案信息利用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将其作为文化来培养。

3.2 强化档案信息利用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管理

制度是对档案信息利用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完善的重要保障,所以建立科学、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非常重要,这样才能确保整个档案管理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质量,保证知识产权保护环节在整个档案信息利用工作中的主导地位。针对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专利确权、查新及运用环节建立起相应的制度规范,在这些制度的约束下可以防止专利研发重复的问题发生,使得知识产权的范围得以推广和延伸,并且能够有效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现象出现。

科学的知识产权类型划分和保护机制是对整个档案信息利用过程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重要依据,该机制是根据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对重视产权方案进行调整的一种形式,根据不同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工程管理机制能够实现对产权保护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另外,还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对于取得较好知识产权保护成果的工作人员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其进行奖励,这样可以使得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从而提高档案信息利用只是产权保护工作的质量,增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推动我国档案管理体系完善,为我国国家建设和发展提供充足动力。

3.3 加强档案信息利用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档案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建设和挖掘工作是各行业发展的前提,人是执行任何工作的主体,其综合素质的高低会对工作质量造成直接影响,同时也是具体工作效率的决定性因素。在档案信息开发中其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态度影响档案利用效率的重要因素,而知识产权保护人们的综合素质对档案信息安全有主导作用,所以建立起完善的档案信息利用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体系非常重要,若想加强档案人才管理队伍建设工作人们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档案管理部门需要建立其专门的档案信息利用重视产权管理部门,其职责就是在档案信息开发过程中对其执行产权保护工作;其次,要定期对档案管理系统中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促其熟练掌握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知识及法律制度,从而完成好队伍建设和完善工作;再次,需要重视档案管理体系及其中知识产权保护系统的高素质人才引进工作,推动档案管理工作中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队伍得到完善。

结束语

总而言之,档案管理工作是保障国家建设发展的重要资源,能够为其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并提供充足的经验。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档案资源开发与利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其完成质量对档案信息利用工作的执行效果有着非常直接的影响。所以,加强档案信息利用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建设非常重要,采取有效手段提高该环节的工作效率对增加档案信息利用率非常关键,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我国档案信息安全性提高的关键要素。

参考文献

知识产权工作方案范文第9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议程的安排,我代表*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告全市法院20*年以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20*年以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

知识产权审判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不同诉讼程序,人民法院运用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审判手段,对知识产权进行全面的司法保护。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和新进展,确保了首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主要表现在:

(一)坚持服务大局,公正、高效地审结一大批知识产权案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本市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在全国最多,案件类型涉及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很多案件具有重大的社会影响。据统计,20*年至20*年,共受理各类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8785件,审结8813件(包括20*年以前旧存),收结案逐年增长,20*年的收结案已分别是20*年的2.7倍和2.8倍。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819件,审结2794件,20*年收结的行政案件已分别是20*年的2.9倍和2.8倍。共受理一审侵犯知识产权罪刑事案件176件,涉案被告433人,并已全部审结。此外,还受理一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非法经营罪刑事案件1512件,涉案被告2391人。全市法院始终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确保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量,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不仅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赞誉,而且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通过审理案件总结的一系列审判规则对全国知识产权司法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并为修订法律法规和制定司法解释提供了丰富的案例素材。同时,审判效率不断提高,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庭的年结案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部分法院甚至达到98%。

多年来,全市法院紧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使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一是强化诉讼调解,注意调判结合,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市法院超过一半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调解或经调解使当事人撤诉方式审结,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近年来,以实现“平安奥运”为目标,慎重裁判,主动做释法说理、理顺情绪工作,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二是在审理专利、技术秘密等技术性知识产权案件中,注意平衡权利人、使用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加大对经济增长有重大突破性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的保护,服务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城市建设。三是落实国家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通过审理“长城”葡萄酒侵犯商标权案、“托福试题”侵犯著作权案等,对各种侵权行为给予严厉制裁,有力地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品牌创新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四是在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妥善处理了“书生数字图书馆”侵犯著作权案、“泥人张”不正当竞争案等一批新类型案件,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进行了有益探索。五是高度重视由本市法院专门管辖的以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的专利、商标行政案件的审理,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较好地发挥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职能,认真履行了我国入世承诺。六是不断强化平等保护意识,对不同地区的当事人平等相待,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在审理涉外案件中,坚持国民待遇原则,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首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形象。

(二)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形成一套适合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特点的审判方式。

知识产权案件具有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为此,本市法院知识产权庭自成立之初即开始探索适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审判方式。近年来,又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及高级法院一系列司法为民措施,对知识产权审判方式不断进行完善,有效促进了案件的公开、公正、高效审理。具体做法有:一是通过发送各类诉讼指导性材料,及时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进行诉讼风险提示,使当事人对诉讼程序有基本了解,为诉讼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基础。法官在办案中依法行使释明权,并结合个案进行判后答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二是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指定举证期限,在开庭前进行证据交换或举行听证会,从而使案件争议的焦点更明确、庭审重点更突出、庭审效率更高。三是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相对疑难复杂的特点,坚持一般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并切实落实合议制,合议庭成员共同阅卷、共同开庭、共同合议、共同对案件处理结果负责,确保裁判质量。同时,对一些简单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提高审判效率。四是坚持公开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案件,知识产权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欢迎公众旁听、媒体客观报道;选择典型案件通过《*法院网》进行网络直播。20*年10月,本市法院率先在全国将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布,成为人民法院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的重要举措,截至2008年8月,上网文书已经突破1.1万件。五是为弥补法官专业知识的不足,采取聘请法律咨询顾问、特邀具有专业特长的人民陪审员共同审理疑难复杂案件、指定专门技术鉴定单位等方式,依法科学解决案件中的专业技术问题。六是高度重视裁判文书制作。在要求裁判文书格式规范、繁简得当的前提下,特别强调论述的针对性和说理性,力争使当事人能够“胜败皆服”。

(三)调研与督导并重,确保知识产权司法标准统一。

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将“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统一司法标准、增强司法公信力”作为加强调研督导工作的指导原则,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大要案信息报送制度。各级法院对诉讼标的数额巨大、新类型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都及时向高级法院进行报告,同时对关联案件进行通报。高级法院对大要案和关联案件进行有力的监督指导和协调。二是结合重点调研课题制度的落实,针对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知识产权诉讼证据等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高级法院制定下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意见。五年中,高级法院共出台知识产权规范性意见8件,均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三是高度重视典型案例的积极作用。20*年以来,高级法院共下发知识产权庭撰写的指导案例68件。全市法院结合审判难点、热点问题,通过举办法官论坛、案件交流会等,为统一司法标准搭建平台。五年来,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共编辑出版《知识产权经典判例》、《知识产权诉讼研究》等专业书籍18部,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有益参考。

(四)健全审判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本市高、中两级法院自1993年8月成立知识产权庭以来,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建设。1998年5月,高级法院决定将全市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当集中审理,除海淀区、朝阳区法院外,其他基层法院不再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0*年3月,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力量,又决定在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法院设立知识产权庭,形成了“三级法院、八个知识产权庭”的新格局。目前,全市知识产权庭共有正式在编审判人员124人,其中法官72人;法官全部为本科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历占71%,有13人具有理工科背景。多年来,全市法院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一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尤其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端正,更加坚定了审判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和审判作风建设。通过执行《法官法》及高级法院“六条禁令”等规定,使知识产权审判人员自觉树立廉洁意识,形成廉洁氛围;通过“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等活动,首都法院良好的知识产权审判作风得以树立和展现。三是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市知识产权审判人员不仅善于及时更新审判理念、刻苦钻研理论,而且更注重在审判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在案件审理中,特别注重在认定事实、进行调解、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制作文书等几个关键环节上下功夫;全市性脱产培训、专家讲座及各种研讨活动的经常性举办,使知识产权审判始终充满浓厚的研讨氛围。近年来,全市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分别获得“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涌现出了一批以“全国模范法官”宋鱼水为代表的先进个人;在全国法院历届学术研讨会、全国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中,本市知识产权审判均成绩优异。此外,全市法院还以做好知识产权法制宣传为己任,通过对大量案件的报道、公布“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例”等形式,积极宣传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成就,展现中国知识产权法官的风采。

(五)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1995年11月,高级法院曾在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就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做了专项报告。十余年来的审判实践充分证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人大的监督和支持。全市法院高度重视来自各级人大的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听取人大代表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五年间,高级法院共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来信30件,件件有答复。对各级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来信,各级法院实行归口管理,统一督办;各审判庭高度重视,及时报告办理进度,力争在指定期限内办结。

作为*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和*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的成员单位,高、中两级法院与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等单位密切配合,参加了本市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性条例和政策的制定,参与了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为提高首都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法院还重视并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在知识产权执法中的相互支持与配合,较好发挥了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保护的整体合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这项审判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全市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显著增长,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又将特许经营合同、垄断纠纷等纳入知识产权纠纷范畴,新类型案件以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仍层出不穷,相比之下,现有知识产权审判人员不仅在数量上相对不足,而且综合素质与快速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二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应当进一步加强。尤其是采取诉前临时措施谨慎有余、积极不足;民事、行政、刑事审判工作相对独立,需进一步加强相应的沟通与协调,以充分发挥全市法院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作用;与行政执法部门在具体的执法标准,尤其是对专利、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上尚需加强交流,应通过解决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保护沟通不畅问题,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仍需改进和完善。尤其是知识产权专业技术问题的解决仍制约着审判质量的提高,对司法鉴定、专家证人、专家咨询等方式尚需进一步规范;高级法院在及时掌握全市审判动态、进行监督指导、促进调研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四是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工作有待深入。目前的宣传多侧重于对案件审判信息的报道,缺少对纠纷产生背景的深入分析,缺少对判决意义的深度阐释,因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培育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文化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应当通过更有效的宣传得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之所以还存在上述问题,从客观方面看,是因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我国建立时间还相对较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尚不能完全跟上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步伐;从主观方面看,全市法院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投入的力量需进一步加大。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以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市法院将在今后一段时期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确保首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与时俱进,首先要把总书记提出的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这项审判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要从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紧密结合本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部署,加强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契机,锐意进取,勇于探索,大力提高首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要充分发挥首都的区位优势,虚心学习兄弟法院的先进经验,研究制定新形势下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主要任务。

(二)进一步统一司法标准,力争知识产权审判社会公信力显著提高。针对当前影响裁判公正和司法标准统一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加强规范化建设、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首都知识产权审判的社会公信力。尤其要针对侵权损害赔偿标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的司法尺度不尽统一等问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意见。针对关联案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法院之间的信息沟通制度和报请高级法院协调指导制度,努力做到相关案件裁判尺度的平衡与一致。通过切实落实指导案例制度、编辑出版典型案例、定期汇编裁判文书等多种方式,发挥指导案例和生效判决在统一司法标准中的重要作用。

(三)规范和完善专业技术问题解决方式,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对专业技术事实的认定是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的关键环节。全市法院将积极探索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辅助审判的途径,鼓励当事人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说明专业技术问题,更好地帮助合议庭认定专业技术事实。争取各级人大常委会适当给法院增加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高级法院将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咨询专家库”制度。

(四)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充分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仅要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刑事等审判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重要作用,而且要大力加强三项审判之间的信息沟通、业务交流、工作协作和机制完善,全面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在具体审判工作中,要继续加强诉讼调解;进一步加大对假冒、盗版行为的制裁力度,提高侵权代价,降低维权成本;积极有效地适用诉前临时措施;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的说理水平,并对争议较大的案件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努力实现“辨法析理、胜败皆服”。要高度重视案件的审判效率,进一步提高审限内结案率,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给予最及时的保护。要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针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促使有关企业和部门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力度,为培育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文化环境作出积极贡献。通过上述措施,切实贯彻以人为本,确保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五)将队伍建设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夯实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基础。面对新形势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的挑战,全市法院将把握好制约司法保护的薄弱环节,把握好人民群众对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司法能力。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和审判作风建设,保持首都知识产权审判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要进一步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在组织培训、研讨活动时,注意学习与知识产权审判相关的各种专业技术知识;积极创造条件,使审判人员在审判实践中增长才干,保持知识产权审判办案与调研并重的特色。采取有效措施,既要保证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相对稳定,又要将德才兼备的同志充实到这支队伍中来。适当增设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庭,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打牢知识产权审判的根基。

(六)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及有关部门的配合。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离不开社会各方面力量的配合。全市法院将及时向人大报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的重大情况,积极配合人大开展相关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意见、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并按照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继续邀请人大代表旁听知识产权案件庭审和视察,保持与人大代表的密切联系,进一步方便人大代表的监督。同时,畅通沟通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确保首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扎实推进。

知识产权工作方案范文第10篇

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与日俱增,伴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知识成果转化能力成为企业参与国际国内竞争的新要素,增强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利用成为企业发展新战略,本文立足于此背景,探讨企业档案及档案工作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对知识产权战略下的企业档案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一、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的英文是IntellectualProperty,即智力成果权,是国家赋予公民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力。早在18世纪,智力成果权就与物权、债权并列于财产权之中。[1]尤其是进入21世纪,国际竞争的激烈化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促使知识成果的占有、传播、转化和应用进入白热状态,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经济秩序新的制高点。

二、企业档案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

企业档案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对社会及企业有保存价值的信息集合,其必然包含了企业在研发中形成的智力成果以及智力成果的形成记录,因此企业档案是知识产权的存在形式,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之一。涉及企业知识产权的档案包括科技档案、专利档案、商标档案、商业秘密档案等。其中科技档案的范畴较大,是技术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一切图、文、声、像记录,如企业编制的手册、标准、规范、通用图,企业自主研发的软件或程序,企业的工程图纸、设备数据等;专利档案是专利申请、受理、保护过程中形成的直接记录,也是企业科技创新的核心智力资源;商标档案是企业商标注册及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注册名称、域名、商标、图形标识等;[2]商业秘密档案是指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且采取保护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如企业的产品配方、项目设计方案、招投标计划等。广义上说这四类档案都属于企业的科技档案范畴,是企业的科技结晶,受知识产权保护。档案的本质属性是原始记录性,企业档案是对企业活动的真实记录,对企业行为的真实反映。档案的参考凭证价值和法律效力决定了企业档案可以作为维护企业知识产权的有力凭证,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手段,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发展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知识产权战略下企业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

知识产权工作在企业、行业间的发展存在巨大的差异性及不均衡性,知识密集型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视知识产权为企业发展的生命力,但在大多数中小企业中,知识产权意识及保护力度依然薄弱,甚至屡有侵权事故发生。[3]总体来看,知识产权在企业间的运作水平仍然较低,体现在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中,就反映出诸多与知识产权战略不相适应的问题。

1.知识产权档案范畴界定不清知识产权档案或重要的科技档案较一般档案而言,凝聚了更多的企业智力成果,其经济效用、科技效用乃至法律效用决定了知识产权档案的特殊性,一般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应当采取特别的保护策略。但是目前一些企业档案工作者缺乏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在归档过程中存在不能将知识产权档案与其他类型档案区分的情况,各类档案无差别保管,给知识产权信息的遗失、泄露或产权纠纷的发生带来风险;[4]有些企业虽然将知识产权档案单独设类保管,但由于对知识产权档案范畴界定不清,会存在归档不全的情况,如只关注各类专利,而对于知识产权所包含的其他涉及到著作权、商标权以及商业秘密的资料未能给予同等重视;另外,不同类型产权资料其保护期限、开放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的界定都存在差异,档案工作者如果不具有充分的产权意识和产权知识,就难以区分各类技术成果对档案管理的不同要求,对知识产权档案的保密、降密及解密工作也就难以为继。

2.知识产权档案归档质量不高产权档案的详实完备是保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但是由于产权档案的特殊性,在现实管理中,其归档质量往往难以控制。首先产权档案的经济价值致使一些技术人员在归档时不愿意将自己所掌握的全部资料提交档案部门,少数技术人员拖延归档或将核心资料占为己有,以大量的一般性材料或复印件应付档案部门,致使一些高价值的知识产权资料随着技术人员的流动而遗失;其次产权档案的科技价值致使一些部门只专注于科技成果奖的申报或科技成果的推广而忽视了对科技文件的专利申请以及对技术文件的保护,致使一些技术成果长期堆积在技术部门,或被其他企业抢先申请专利;[5]另外档案人员由于专业受限或权利意识不足,对待知识产权档案的归档工作采取被动的态度,不督促项目组及时提交材料,对提交后的材料不仔细检查核对,发现遗漏或问题不及时处理,也会导致大量技术资料伴随项目结束而难以收集。

3.科技档案管理缺乏监督机制科技档案的形成取决于技术资料的积累,技术资料的积累渗透于项目开发的各个环节,从项目的立项、研发,到小试、中试,再到申报、投产,每一个环节都会形成种类繁多的技术文件,技术人员由于工作接替或缺乏档案意识,在日常的文件材料积累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不规范、不重视或不全面的情况,这就需要档案人员深入课题组,督促、指导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文件材料的日常积累工作,定期监督、检查项目文件材料的移交和归档。但是许多企业的档案管理部门并没有建立健全的项目监督机制和规范的科技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人员与科研项目相脱节,与项目管理人员缺乏沟通,对项目形成过程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不能形成有效的过程管理及前端控制,不但影响了科技档案及产权档案的完整性,也使企业产权保护工作受到掣肘。

4.科技档案的利用与保密工作难以协调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内部智力成果为企业专享,并激励企业智力成果的积累和增长。科技档案作为企业智力成果的结晶,由于其价值性与机要性并存,在开发利用方面往往难以掌握好“度”,容易产生极端情况。一般情况下,档案部门出于对安全性的考虑,对科技档案以“守”为主,为了确保科技资料的不泄密、不遗失,通常将归档后的科技档案束之高阁,不开发、不解密、不转让、不销毁。[6]由于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具有时效性,同时知识的更新周期日渐缩短,长期搁置的科技档案其知识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然流失,因此科技档案的被动保管实际上带来的是资源的流失,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初衷相违背。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对科技档案的机要性没有采取应有的重视和特别加以保护,档案部门对技术资料的借阅和利用不加以限制,致使技术部门或技术人员出于利益、职位或评奖等考虑,而随意复制、翻译、传播、转让技术成果及专利,同样造成企业知识资源的损失。

四、知识产权战略下如何加强企业档案管理工作

完善的档案工作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提。当前企业档案工作中存在的诸多与知识经济要求、知识产权战略不相匹配的问题,如何从法律、制度及技术层面加强档案工作,尤其是科技档案工作,使企业的科技档案真正参与到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规划与应用中是知识时代给档案工作者提出的新的要求。

1.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增强法律运用能力知识产权意识淡薄是目前大多数企业管理人员存在的问题,也是产权保护工作在企业间应用不均衡,甚至难以为继的思想根源。档案工作者要做好科技档案的管理与开发工作,首先应该具备一定的产权意识和产权知识;其次,科技档案的开发与保护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产权保护的有效性也是以法律保证为前提的,因此档案工作者必须增强自己的法治素养和法律知识。

2.建立健全科技档案管理制度科技档案是涉及企业技术核心的专有档案类型,其专业性的特点及价值对于企业的知识积累及知识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密切联系的对象。为了保证科技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需要从制度层面上给予更严格的管理与控制。首先是归档制度,这里值得说明的是,档案部门应当根据企业科技成果的类型对企业科技档案的归档范围给予明确的界定和说明,以防止由于档案人员的主观认识差异而带来的差异化归档,归档制度还应对归档时间、归档手续、归档内容的连续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的控制,以便将科技档案归档工作落实到具体的阶段、部门乃至人员,从而使归档工作有据可凭、有据可查。[7]其次是监督制度,档案工作者应该在项目开展之初就对技术部门提出文件质量控制要求,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实时跟进,定期监督、检查文件收集情况;在项目结束后清点全部文件,对遗漏的文件应及时催补,并就项目的文控工作进行总结报告。另外就是关于科技档案的安全制度,如档案的复制、借阅、利用的程序控制和手续控制,对或涉及产权的文件材料的保密控制等,都应纳入到安全制度规范内。

3.提高电子文件的技术保护手段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使电子办公更加便捷,文件的形成、传递、加工都更加高效,电子文件与档案之间的联系也更加密切,但信息技术的发展也给电子文件的安全带来了更大的风险,恶意篡改、删除、盗取信息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对于企业科技档案乃至产权档案的保护,除了实体的安全控制外,更要注意信息在个人IP端和局域网系统中的保护。一般的技术保护分为宏观保护和微观保护,[8]宏观保护即防止外来计算机对用户计算机信息的获取,主要通过加强网络信息管理的“防火墙”系统来实现,除此之外文件系统过滤驱动技术也可以实现对文件的访问控制、对重要文件的还原处理以及对机密文件的加密操作;另外加强网络监测系统对于控制内部人员的规范化操作,防止对机密信息的有意传递和泄露有监督作用。[9]微观保护即对电子文件本身的保护,在其被恶意访问或窃取后仍能保持内容的机密性,目前微观保护的主要手段即数字加密技术。

二十一世纪是知识大爆炸的时代,知识产权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不仅是保护自主技术的问题,也是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一种体现。企业档案是企业高价值信息的凝聚,其中技术档案和产权档案更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息息相关,既是产权保护的对象,也是产权保护的依据,同时是产权开发利用的基础,档案工作者应当从知识产权需求角度出发,思考如何通过完善档案管理工作,促进企业档案在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方面发挥更大的价值。

参考文献:

[1]李红,罗军.企业知识产权档案战略性管理刍议[J].档案学通讯,2010(3):88-90

[2]刘春田.知识产权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3

[3]冯晓青.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基本问题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2010(4):59-63

[4]何京芳.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J].陕西档案,2008(3):34-35

[5]林园子.论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7):83-85

[6]牛万福.知识产权保护与档案管理[J].黑龙江史志,2013(21):136

[7]罗军.将档案工作纳入现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J〕.档案学通讯,2005(5):79-80

[8]常宁,赵岩.浅谈档案管理机构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J].黑龙江史志,2009(23):72-73

知识产权工作方案范文第11篇

一、试点工作主要做法

(一)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我院于2007年5月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该庭与其他审判庭同属平行并列的审判机构,统一审理各类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该庭现配备庭长(由院审委会委员兼任)、副庭长各1名,助理审判员2名,书记员1名,其中,3人具有法学或法律硕士学位,4人具有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正、副庭长先后赴美国和比利时参加知识产权专业和WTO知识培训。

(二)受案范围与审理情况

1、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与侵犯知识产权有关的非法经营罪及其他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2007年7月至2010年3月,我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刑事案件80件,审结77件,其中审结假冒注册商标罪25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33件,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15件,非法经营罪3件,销售伪劣产品罪1件。

2、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除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及司法认定驰名商标案件外,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相关的涉外、涉港澳台纠纷案件也由我院管辖②。2007年6月至2010年3月,我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87件,审结167件,其中审结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78件,侵犯著作人身权、财产权纠纷35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47件,不正当竞争纠纷4件,商标权转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确认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各1件。

3、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007年7月至2010年3月,我院共受理并审结各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5件,审结4件,其中审结商标行政处罚案件2件,不履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定职责和不服强制扣留决定案件各1件。

(三)审判管理

1、立案与案号编立。我院所有知识产权案件由立案庭统一立案,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先交由知识产权审判庭审查确定案由、审限后再交立案庭统一立案。

我院2009年前的知识产权案件案号分别编立为(年度)义刑初字第×号、义民初字第×号和义行初字第×号。2009年1月起,根据省高院统一规定,案号分别改立为(年度)金义刑初字第×号、金义知初字第×号和金义行初字第×号。也就是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已单立“知”字号,但刑事与行政案件仍被列入“刑”字号或“行”字号。

2、审判程序。我院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除少部分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外,其他各类案件均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3、业务主管。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各项业务由院长直接主管,所有判决书由院长审核签发,民事调解书和撤诉裁定书则由庭长负责审核签发。

4、上诉审理机构。我院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后,根据案件性质分别由上一级法院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和行政审判庭审理。

5、司法统计。我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司法统计工作除按最高法院相关规定分别对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进行统计外,知识产权审判庭单独设立各类统计台帐,以便全面反映知识产权案件整体情况和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司法统计分析工作。

(四)业务指导

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业务指导分别归口上级法院的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部门,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分别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相关业务学习培训。

(五)对外协调与司法宣传

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负责向市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③、上级法院汇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与各有关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联系协调各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统一负责典型知识产权案件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成果的司法宣传。

二、试点工作主要成效

(一)审判质效不断提高

我院审结的167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判决34件,调解撤诉133件,调解撤诉率达79.64%,另有刑事自诉和行政案件各1件也以撤诉方式结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合计判决113件,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的只有19件,上诉率为16.81%,其中仅有2件刑事案件被二审改判缓刑。此外,我院知识产权案件还实现了无简转普、无超审限和无涉诉,刑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仅有12天,民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仅有81天,较好地体现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全面性、终局性和权威性④。如在审理原告朱土元诉被告陈亚玲侵犯技术秘密纠纷一案时,我院做到了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有效衔接,在先前行政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对被告所作的行政处罚后,于本案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万元,确保了司法裁判尺度和执法标准的统一。又如在审理原告市俊宝工艺品厂诉被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不履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定职责行政纠纷案时,因我院对案件的成因症结了如指掌,经协调,本案在被告向原告提供相关案外人的侵权证据后撤诉结案⑤。

(二)司法公信日益提升

审判质效的提高必然带来司法公信和司法形象的提升,具体表现为:一是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信任,表现为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和调解撤诉工作相对容易。二是得到了政府与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我院先后被评为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并被记集体三等功。三是得到了外国政府及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积极评价。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我院共审结各类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4件,其中23件为国(境)外当事人提起的诉讼,仅有1件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充分被驳回诉讼请求,树立了我国法院依法平等保护中外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美国《2008年度特别301报告》称,“产业界相信正在加强执法工作……和宁波的地方法院官员介绍了对法官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和加快处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努力。来自产业界的报告指出,近几年,在提出知识产权刑事举报更加容易”。

(三)各方协作配合顺畅

“三审合一”后,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内外协调沟通,重视加强与上级法院和相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业务交流和协作配合,大家做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⑥。如在审理原告沈阳维纳斯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市金浪针织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提出证据保全申请,经我院与市工商局联系,该局迅速派员查扣了被告的所有侵权产品,促使被告认错赔偿。该案仅用10天时间即行和解撤诉结案⑦。又如在今年审理法国施耐德电气工业有限公司诉TAMIRMOHAMEDDAWOUDABOUZEID(埃及人)、陈旭扬、谢仁林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过程中,因三被告的刑事犯罪案件在中院同时审理,经两级法院互相配合多方和解,原、被告于2010年1月26日达成赔偿协议,我院案件以撤诉方式结案,三被告则在刑事案件中得到了从轻处罚⑧。

(四)司法宣传成效显著

“三审合一”后,我院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负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外宣传工作,做到了协调、周密、有序,力度进一步加大,效果更趋明显。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我院以“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和“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主题活动为载体,以召开新闻会、座谈会、集中审判、案例展示、发放宣传册、举办讲座、现场咨询等形式,并通过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等平台广泛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及成果。其中,由我院主持召开新闻会2场,参加由省高院或我市组织的新闻会、通报会3场,在人民法院报、中国知识产权报、法制报等媒体上刊登司法宣传稿件40余篇。推荐的被告人骆幸福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案入选最高法院百个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市苏溪美能达服饰有限公司、蒋锦明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入选2008年全省法院10个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持续广泛的宣传扩大了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也增强了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同感,更为辖区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三、试点工作主要问题

(一)“三审合一”不彻底,纵向条块分割依然存在

因目前全省仅在我院实施该项试点工作,因此,我院的相关案件上诉后仍分散到上级法院不同的业务庭,而我院知识产权审判法官尚不能完全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刑事、行政审判相关业务培训,其整体业务水平难以全面提高,上下级法院间裁判尺度不一的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⑨,上下级的对口指导和监督也难以有效开展。

(二)三类案件角度不同,法官审判思维转化存在困难

实行“三审合一”审判模式后,我院审理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的法官也会更多地考虑知识产权的私权性质从而更倾向于从民事角度判断行为性质和选择裁判结果,如实践中发生的侵权行为的合法性转化问题,超过知识产权许可合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纠纷性质问题等等。这主要会引发上下级法院不同业务庭法官对同一法律事实的性质作出不同判断并在裁判尺度上产生差异的问题。

(三)交叉案件较少,“三审合一”成效尚未充分展现

“三审合一”审判模式对于构建统一、全面、立体型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作用明显,特别是对于防止和避免不同的审判组织就同一法律关系或相同的法律事实作出不同的认定、正确处理三类案件在管辖和程序衔接中可能发生的矛盾和冲突意义重大。但自我院实施试点工作以来,除前举2件案例外,其他案件均未发生程序继起或重合的情形,1件意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也以案外和解方式得以处理。有观点认为,为突出或扩大“三审合一”试点工作成效,可以或应当鼓励、劝说刑事案件被害人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对被告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⑩。但因这种做法有违法官中立原则也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实践中并未付诸实施。如因同一法律事实而发生诉讼程序继起或重合的情形,“三审合一”的功效将更为突出明显。

四、试点工作思考建议

(一)实行“三审合一”模式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拥有全球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市场经营总面积达400余万平方米,商位6.2万个,汇集了16个大类、4202个种类、170多万种商品,商品已出口到215个国家和地区,年出口商品集装箱超过50万只,市场外向度达65%以上。由此发生在这里的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相对较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日益受到国内外特别是一些主要发达国家的密切关注。因此,为了克服和避免现行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存在的矛盾和弊端,集约优化知识产权审判资源、统一司法尺度、提高审判质效、顺畅内外协调、加大司法宣传,从而进一步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实有必要在我院实施“三审合一”审判模式。而我院相对较多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较强的知识产权审判力量、较好的辖区司法环境、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以及近三年时间的试点工作成效均说明或证明,在我院开展“三审合一”审判工作是有条件的,也是可行的。

知识产权工作方案范文第12篇

从因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的专访,到各种会议上的简单交谈,本刊记者与吕局长并不陌生。平易近人、善于交谈,以及干练的作风是记者对吕局长的印象,而此次长达三个小时的专访,让记者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一位法官、庭长、院长到知识产权局局长,一段与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已经融合在一起的人生故事。

而提及中国入世十年的发展,吕国强对自己的评价是,我既是见证者,也是参与者,入世十年,我的知识产权工作前七年在司法工作中,后面三年是身份转变后,成为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的行政工作。无论工作怎样转换,我都在为中国知识产权发展而出力。

除此之外,多年来吕国强结合理论与实践主编和撰写了一批论文和判例。已出版的知识产权著作有6部,论文70余篇。他组织编写的我国法院系统第一本中英文对照的《知识产权案件精选》,受到中外知识产权同行的高度评价。

亲历者和见证者

1994年2月15日,吕国强被任命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负责筹备和组建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一年后被任命为庭长。从此后,在这个岗位就是长达十五年的工作。

十五年间,吕国强亲历了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事业从无到有的整个历史过程。“现在回想起来那些年的工作,我很自豪能够亲身经历和亲眼见证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事业发展,并且为之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吕国强回忆起那时的工作,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为适应改革开放形势需要,中国开始筹划全面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在要不要实施以专利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制度问题上,曾产生了激烈的争论。1982年,中国颁布《商标法》,随后一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中国还加入了十几个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从此,现代知识产权理念引入国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

德国经济学家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曾明确指出:资本主义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资本和劳动力,而是创新,其中创新的关键就是知识和信息的生产、传播、使用。虽然在立法上,中国用短短的二十年的时间走过了西方国家用上百年走过的道路,但在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道路上,却远比制定法律更加复杂。

China IP: 改革开放以来,上海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发展经历了哪些重要的阶段?

吕国强:上海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发展阶段可以从80年代开始算起,第一个阶段是1983年到1993年,这是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初创阶段,这个阶段主要的特点是案件的数量少,类型简单;没有专门的审判机构和专业的审判人员,著作权案件由民事审判庭审理,商标、专利等工业产权案件由经济审判庭审理。审判方法单一,完全沿用一般民事案件的模式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法官对外的交流也很少。

第二个阶段是从1994年到2004年,尤其是中国 加入WTO以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1994年2月,市高、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1995年7月,原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成立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相应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1994年6月,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全国基层法院中率先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这个阶段主要特点是:案件数量明显增长,类型呈现出多样性。建立了专业的审判机构即知识产权审判庭,形成了一批专门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法官。建立了一套符合知识产权审判特点的规范,法官对外国际交往不断增加。

第三个阶段是从2005年到现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个阶段主要特点就是收案快速增长,2007年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首次突破一千件,2011年受理案件2500件,比2010年分别上升17.省略”。该案案件确立的驰名商标保护原则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采纳,对解决商标与域名的冲突,保护驰名商标产生了重大影响,该案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驰名商标案件。2004年5月20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在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第四届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舒肤佳”商标与域名冲突等案件的判决,使人民法院将网络域名纠纷纳入民事诉讼范围,确立了人民法院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个案认定驰名商标,并据此认定了涉案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行为。

此外,从2006年到2008年的三年中,《人民法院报》连续三年在“世界知识产权日”,以整版的篇幅报道了由我担任审判长审理的三起知识产权案件。由我担任审判长审理“星巴克”商标案等六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载;“梦特娇”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等四起案件的判决书,被评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优秀判决书一等奖和二等奖;“金华火腿”地理标志案等四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China IP: 从事了多年的审判工作,您认为做好知识产权审判,有哪些重要的原则?

吕国强:回顾在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历程,我认为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应把握关键的几点:首先,立足国情,维护国家利益。中国知识产权制度是伴随着改革开放而建立起来的,至今只有三十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应当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根据我国现阶段发展特征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使其适应我国国情和当前生产力水平,又能满足未来发展需要。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事业,是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的基础工程。要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与国家经济、科技、文化等各方面工作紧密结合,立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要维护服务于国家整体和长远利益。培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其次,要注意利益平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要平衡好知识产权创造者、使用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坚持激励创造,同时促进知识的传播与应用,坚持依法保护权利人的权益,同时依法保障公共利益,坚持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同时防止滥用知识产权。第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要重视司法裁判对社会公众的导向作用,通过新闻会、公布典型案例等各种方式推动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和文化建设,注重积极延伸司法审判效果,努力促使在全社会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和良好风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要着力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充分保护和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制止,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庭长到局长的华丽转身

“2009年3月,因工作的需要,我离开法院到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工作。”离开了副院长的职位,吕国强经历了“华丽的转身”。“华丽的转身”这个词汇用在吕国强的经历上并不为过,2009年3月,吕国强被任命为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或许在他还没有完全消化工作转变后的变化,世界的目光就已聚焦到了上海。2010年,上海世博会无疑成为那一年中国重要的事件之一,而在无数的目光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使得很多人“提心吊胆”。

China IP: 从审判工作到局长工作,您上任后 最严峻的任务应该就是世博会的知识产权保护,那段经历是否让您印象深刻?

吕国强:2010年,对于上海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来说,是极其令人难忘的一年,白天跑现场,晚上开会、做方案,每天十几个小时的工作,除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还要承担大量的接待工作,丝毫不敢怠慢。说实话,当初心里还是很担心,毕竟责任和影响重大啊!当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世博会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效遏制世博园区及周边售假行为;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和有关纠纷;做好知识产权服务工作,保障世博会有序运行;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为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氛围。这些经验在对以后的工作也是有帮助的,可以说,经历过世博的历练,我们对以后这样的大型国际性活动的知识产权保护有了一定的经验和信心。

世博会也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首先是对立法、司法影响。有关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将对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司法产生深远的意义,是一般的展会、博览会无法产生的法律效应。世博会结束后,将留下的是制度遗产即丰富的知识产权保护经验与规定。其次,是对市民知识产权意识影响。申博成功后,我国关于世博会的知识产权宣传从未停止过,展览期间宣传一直持续,它对国民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是无形的,无法用数据来统计。同时,对于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具体实践有非常大的意义。最后,世博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上海的产业结构调整,文化创意产业的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也有一定的意义。

China IP: 忙过了世博会,是忙完了一项大的任务,接下来主要的工作有哪些?

吕国强:世博会后,我们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制定上海知识产权发展十二五规划。这是上海第一个知识产权五年发展规划,由我们局牵头负责编制。因时间紧,内容广,又涉及许多部门,对此,我们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同时听取了方方面面的意见,确定了未来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措施以及工作重点。重点工作包括:优化创新的政策环境、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加强现代服务业知识产权工作、加强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工作、加强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等。去年年底前,规划已正式向社会,得到各方的好评。下一步,我们还将制定未来十年上海知识产权发展的规划,努力为 “四个中心”建设和“四个率先”提供知识产权支撑。

China IP: 担任局长的职务,虽然仍旧做着知识产权的工作,但与原来法官的职责相比,您觉得最大的区别有哪些?

吕国强:首先,两者工作的职能是不同的。法院是属于国家审判机关,而知识产权局属于政府机关。其次,工作面不同,法院相对窄一点,主要是做案子,集中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上,而政府工作面更宽,涉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但两机关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就是为技术创新,为科技、文化艺术的发展与繁荣提供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知识产权工作方案范文第13篇

关键词 知识产权档案 管理水平 自主创新能力

随着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口号的提出,以及中央全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和中国制造2025的发展目标的提出,我国企业尤其是科研企业和高端制造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进一步增强。作为企业自主创新研发,引进、消化到再创新的各个工作环节的真实记录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知识产权档案是反映企业科技创新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依据,提高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水平,让档案管理工作为企业科技进步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服务。

一、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

对照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迈进的要求,知识产权档案工作的发展水平明显不能满足创新研发和核心竞争力提高的要求。多数企业对知识产权档案工作重视不够,有的甚至出现了影响科技创新发展的情况,对企业自身利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因此,做好知识产权档案工作也成为我国多数企业目前应当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经过对大部分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工作的调研发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管理水平好于民营企业,技术水平高的民企好于普通民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管理水平整体较高。

(一)单位开展好知识产权工作的注意事项

第一,单位领导重视。企业把知识产权档案工作当作科技创新,自主研发工作的基础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知识产权档案工作被纳入到领导议事日程。能够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和完善畅通的管理网络。

第二,加大投入,为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集中统一管理知识产权档案,配备专门的档案库房、充足的档案装具和设施设备,加大投入,改善条件,建立制度,规范管理,全面加强了企业的档案工作。

第三,积极探索适合本单位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模式,逐步形成一套制度完善,程序规范,信息化管理水平较高的管理方法,促进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以专利档案居多的企业,一般将知识产权档案按照科技档案来管理,将有关材料集中存放在某一类型的产品档案中;以商标档案居多的企业,通常是将其放入文书档案的“经营管理类”中;科研单位则将知识产权档案单独设类存放。尽管实体保管方式不尽相同,但各单位能够建立专题目录,有的还实现了网上检索、利用。

(二)知识产权档案工作的不足之处

一是对知识产权档案重要性缺乏认识。许多企业只是一味重视自有知识产权研发和申报,却忽略对其文件材料的归档与管理。二是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水平普遍较低。没有足够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的资金支持;硬件设施达不能达到档案安全保管要求;工作中缺乏完整规范的管理制度;不注重知识产权研发过程中的档案的收集、整理与保管。三是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性不强。档案管理人员普遍存在兼职过多或不稳定的现象,没有进行过系统的培训并不能完全掌握知识产权档案产生的流程及需要归档的内容,往往产生知识产权文件材料的散失,并由此给单位带来损失。

二、提高认识,加大投入,提升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水平

根据目前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知识产权档案工作水平的提高。

(一)增强意识,提升工作自觉性

企业是自主创新基本体制架构的主体,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知识产权档案是知识产权的载体,是单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自主创新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作用,启迪助推作用。企业要自觉拥有对知识产权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并将其纳入单位档案管理体系。

(二)提高规范化水平,建立做好知识产权档案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一,要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水平的档案队伍。减少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人员的兼职,要创造条件,不断更新档案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

第二,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将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纳入整个单位档案管理体系,明确归档范围、r间和要求,确定保管期限和密级,保证归档知识产权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知识产权保护期过后,将知识产权档案的保管期限设定为永久或30年。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要及时进行鉴定,解密,力求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信息资源最大化共享。

第三,要配备符合保管条件的档案库房和装具。库房要具备防火、防尘等“八防”条件,温、湿度控制达到档案保管要求。

第四,要逐步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按照有关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规定进行归档。重要的电子知识产权文件采取纸制文本电子文本同时保存。归档的电子知识产权数据及其元数据应拷贝至耐久性好的载体上,脱机保存。

(三)保障安全,提高知识产权档案信息利用率

知识产权档案记载企业的核心机密,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技术保障。在管理知识产权档案时要建立并严格履行一系列完备的档案管理工作规范,严明保密和利用制度。在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中要努力做到即保证知识产权档案信息的安全又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其利用率,发挥知识产权档案在企业科技研发和自主创新工作中的应有作用。加强对计算机网络内运行的知识产权档案信息的控制,确保安全。各单位应对查阅、利用知识产权档案的有关人员施行权限管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各级各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联合各相关部门,及时制定和严格监督执行《知识产权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对加强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化服务,积极指导,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可靠保障。

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类单位都要增强做好知识产权档案工作的自觉性,认真学习借鉴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档案工作的新发展,为建设创新型企业,为中国制造走向中国智造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单位为大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参考文献

知识产权工作方案范文第14篇

【关键词】科技档案;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中图分类号:K206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当今科技档案工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存在很大的问题,因此在档案工作中的规范显得尤其重要,档案管理的规范性,直接关系到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所以,解决科技档案工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有助于确保档案工作的管理。

二、档案工作信息化中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1、促进现代档案工作理论的发展和完善

从历史发展来看,档案工作是先于知识产权保护而产生的,随着法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世界各地开始对档案工作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给予了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随之产生,我国现行《档案法》中规定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和强制许可使用,都确保了“档案信息能广泛传播,充分发挥其效益”,充分体现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充实了我们的档案工作理论,但知识产权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尤其在信息化进程中,随着多种高新科技的影响,知识产权也在不断发展。加强对档案工作信息化中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是档案工作理论得以发展和完善的基础条件。

2、改进现代档案工作方法与管理模式

档案工作信息化充分利用了现代的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多媒体技术,依托国家信息高速公路,以网络传输为主要工作手段,依靠网络化管理模式.网络所固有的管理非中心化、信息的不可控性,互动性等特点给档案工作与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实现档案工作信息化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对改进档案工作方法与管理模式有着积极的意义。

3、提高档案信息资源的广泛开发和利用

信息化建设的目的就是要实现信息资源的最大限度的开发和利用。加强档案工作信息化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明确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范围,其目的之一就是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能够充分发挥信息网络高速、快捷、高效、海量的特点,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广泛开发和利用。如果不能明确档案信息化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一味封闭保守,只讲“保护”,那就违背了档案工作信息化的初衷。

4、促使档案工作的法制化体系建设

目前,虽然档案法规学的研究日益深入,但就档案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仍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网络环境下的电子档案、数字化档案等尤其缺乏必要的法律规定,只能因循或参照《著作权法》或计算机网络管理的相关条例中的法理原则进行档案执法.所以经常出现法律适用上的分歧。加强档案工作信息化中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对确立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制度,完善档案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三、科技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将职务发明据为己有

科研单位的技术成果主要是职务发明。然而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和小团体主义的局限,个别人将职务发明据为己有,去搞一些损公肥私的事情,影响了正常的科研秩序和经济利益。

2、技术档案中缺少核心内容

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只重视科技成果的推广实施,而忽视了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向档案部门移交归档;有的甚至肢解档案材料,只移交一般性材料而将关键性材料留下;还有的将科研报告中核心内容,用自己设定的代码代替,严重影响了科技档案的完整与质量,也丧失了档案的实际价值,不利于今后查考利用,不利于技术储备和成果的继承发展。

3、不注意科技文件的平时积累。

对科技文件的形成、积累和作为档案归档保存却重视不够,表现在科研实验原始记录不规范科研装置图纸不齐全,科研报告不完整,结果不仅对科研实验工作本身不利,同时也使科技档案工作受到影响。也给这部分档案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并给以后的后续工作留下了隐患。

5、执法监督中的不到位。

《档案法》已颁布实施多年,各级档案部门积极贯彻执行,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处理起来操作性不强,有的只是轻描淡写,或者以批评、检查代替处罚,而不是用法去制约,其结果必然会导致更多的人去违反《档案法》。

四、科技档案工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1、完善档案立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条款

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渗透到档案工作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讯技术在档案工作中被广泛应用的今天。这些先进技术的应用给档案工作带来了深刻的变革,在这些变革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越来越突出,档案部门充当侵权者以及档案部门自身的智力成果被侵权的现象广泛存在。然而,在我们的档案法律法规中,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规定几乎是空白,仅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

六条提到:“利用、公布档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很显然,这种无具体内容的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了。为了更好地实现法律许可范围内的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将档案信息工作规范到法制的轨道上来,必须健全档案法制,完善档案立法工作,增设或专门就知识产权保护订立条款。只有这样,我们新时期的档案事业才会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

2、档案工作者应认真学习与掌握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档案部门自身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档案人员必须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在档案部门形成人人学法的风气。除熟悉《档案法》外,也要学习并掌握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如《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技术合同法》等。只有自身掌握了有关理论知识及法律条文,才能在日益复杂的档案管理工作中处于主动地位,避免因自身工作失误而造成侵权行为,有效地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律规范,它在保护权利人的正当权益的同时,必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信息自由广泛的传播。知识产权的建立将信息活动纳入到一个法律框架中来,信息作者应该按照合理合法的形式进行信息开发、信息处理加工和信息传播。

3、开展宣传工作,增强社会的档案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以计算机为代表的第三次技术革命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尤其在信息时代的今天,社会上出现了越来越频繁的侵权现象。从法律角度看,人人都有获取信息的自由和权利,但同时又必须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因此,针对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必须进一步完善立法,并在实践中加大执法力度。大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普及教育,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与档案的关系,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以及知识产权法的具体内容和违法所承担的责任,增强社会的档案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4、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保密工作,防止泄密

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密措施,责任到人。让全体员工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对员工进行广泛的集体主义教育,形成全体员工都来保护知识产权、自觉遵守知识产权和档案法律法规的局面。另外,在借阅、咨询、开发利用等环节上严格把关,防止技术泄密。人员调动时,应把档案资料交接清楚,并签订一些协议,防止泄密。要把责任落到人头,落到实处。提供档案服务的单位,要增强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在经济活动或技术交易活动中提供利用档案,必须贯彻有偿服务的原则,属于专利的档案要按《专利法》的规定办;属于非专利的档案要按《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办。对利用档案者,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必须写上保密条款,利用者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或转让

五、结束语

通过对新时期下,科技档案工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分析,进一步明确了科技档案工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向,为档案工作的优化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助于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

参考文献

[1]李观建,《档案法的知识产权保护思想初探》,《四川档案》2002

知识产权工作方案范文第15篇

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明确将推进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列入2014年工作安排当中。

大势所趋

一段时期以来,国内不少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分别以文章或发言的形式,就知识产权法院这一话题展开了充分讨论。特别是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议题再一次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话题。

论及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必要性,虽然各界观点不尽一致,但集中体现为以下三点理由:其一是国内近年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猛增,一些法院不堪重负;其二是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对于法官素质要求较高;其三是各地法院裁判标准不一,易造成裁判冲突。

近些年来,随着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增加和社会各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我国知识产权案件的数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法院全年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一审、二审、再审案件114177件,比2012年上升2.83%,案件数量再创新高。其中,民事知识产权案件99935件,同比上升7.04%;行政知识产权案件4399件,同比上升2.47%。而从2009年至2013年,全国地方法院审结的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从3万多件增长到近9万件;行政案件从近2000件增长到近3000件,刑事案件则从3000多件增长到9000多件。

案件数量的剧增无疑加大了法官的审案压力,同时也无法保证判案质量。因此,科学合理地设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对于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量至关重要。

案多人少的问题或许可以通过增加人员和编制的办法来逐步加以解决,但以目前国内法院的审判机制与格局,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表示,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涉及专业的技术问题,如专利及商业秘密案件,或者随技术的发展而呈现日新月异的变化,诸如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及商标权案件,这都要求审理者的知识结构合理,有足够的经验应对专业问题。他认为,建立专业性的知识产权法院将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史上的一个重要突破,能更好地有针对性地维护权利人的权利。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二庭姜颖法官对此感同身受:“比如审理专利行政案件,传统技术领域的不断扩展和新技术领域的不断出现,要求法官不但要懂法而且还要懂技术,对于各类专业知识的储备必须不断更新。这对每个知识产权法官都提出了较高要求。”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余明永认为,现今法官队伍管理体制不适合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因为知识产权审判是跨学科的审判领域,法官不仅要具备法学等社会科学知识,还必须具备一定自然科学技术领域的知识,法官的成熟周期要比一般审判领域长。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吕国强对此持相同看法。他认为,因为涉及无形资产和跨学科技术,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极强,涉及的法律问题日趋复杂。因此,比起知识产权法庭,建知识产权法院更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统一司法标准,节约司法成本。

基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以及实际存在的地方保护等原因,在各地、各级法院之间,甚至是在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官之间,经常出现同案不同判、裁判尺度不一的情况,这不仅难以让案件当事人满意,影响诉讼的社会效果,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

要想真正做到统一裁判标准、避免裁判冲突,则必须从体制机制方面找出存在制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发展的症结所在。

为了解决以上这些问题,我国各级法院系统多年来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改革。最高人民法院也采取了多种举措,比如逐步铺开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等等。但业内普遍认为,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才是最终的解决之道。

地方急行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之后,各地筹建知识产权法院的行动明显提速。尽管此前曾有最高法院人士表示,此事需要较长时间,目前尚无具体时间表,但却依然无法阻挡地方上的建院热情,甚至出现了各地争相筹备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现象。据初步观察,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河南、湖北及四川等省市都在申请筹建知识产权法院。从业内相关人士,特别是地方各级法院负责人的对外公开表态当中,不乏出现“率先”、“首家”或“首批”等字眼。

早在1993年就成立了国内首个知识产权庭的北京法院系统,多年来对于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呼声一直很高。但在建立“大民事”格局的司法改革思路影响下,加之其他一些现实因素,这一进程曾遭遇了不小的阻力。日前,为贯彻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北京市正在重新开启这一进程。去年12月,北京市副市长戴均良在与神华集团院士专家座谈期间透露,北京市准备成立首家知识产权法院。

在此大背景下,担负国内绝大部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判任务的北京一中院向前迈进了扎实的下一步。3月17日,《人民法院报》以《北京一中院“双核驱动”知识产权审判》为题,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探索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的最新举措作了详细报道。这也是去年年底北京一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一分为二”以来,首次在官方媒体上正式“亮相”。

据了解,2013年底,为了有效推动司法裁判尺度统一,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效率,有效实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宗旨需要,北京一中院在原先民事审判第五庭的基础上建立知识产权审判一庭、二庭,其中,一庭主要办理商标权案件,二庭主要办理著作权和专利权案件,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类型案件集中由两个知识产权庭审理,在北京率先构建了“大知产”审判格局。

而对于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方面始终走在全国前列的上海来说,在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问题上也自然表现出当仁不让的姿态。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黄武双等专家认为,上海有条件、也应争取开展地方性知识产权法院的首批试点。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单晓光表示,上海已把建立“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作为2020年的战略目标,知识产权法院的试点对实现该目标很有意义。更有专家们建议,知识产权法院的探索不妨考虑突破现有法院的地域管辖限制,比如可在上海跨地区审理周边案件,以突出公正性,打破地方保护主义。

吕国强则建议,为争取知识产权法院率先落沪,上海各方面应形成合力;法律界也该早作研究,明晰具体问题,如知识产权法院的审级(是中院还是基层法院)、结构、规模等。

有媒体报道称,目前广州也正在积极申请设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法院。早在1994年就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年以来审理了过万件知识产权案件。据统计,广州受理和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总量,占同期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总量的约1/10。仅在2013年,广州两级法院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近万件,同比增长了20%。法官人均结案数达136件,最高为218件,法官工作量极大、案多人少问题十分突出。近年来,广州在基层法院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并推出了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综合试点合议庭。丰富的审判经验和调研成果为国家知识产权法律、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大量有益的实践经验和素材。

在不久前召开的广东省“两会”期间,广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余明永以省政协委员身份提交了一份建议,在广州地区率先探索创设知识产权专门法院,促进该类案件审判的专业化。他认为,广东是专利申请和获批大省,有丰富的案源,无论是从人、财、物方面,还是政策环境等区域优势方面,都已具备了迈出这一步改革的基础条件。

此外,广州市中级法院院长刘年夫在向市人大作法院工作报告时,也提出将探索试点设立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刘年夫还向媒体透露,目前这一想法已通过省高院向最高法院申报。刘年夫表示,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后,将负责审理原由各个基层法院一审的知识产权案件,级别相当于基层法院,由市中院指导、监督。知识产权法院要探索一个新型的法院模式,可能参考珠海横琴法院,推行法院改革,淡化行政化色彩,减少一些机构和人员,突出审判办案、突出法官的主体地位。

地处我国改革开放最前沿的深圳也不甘落后。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市长许勤在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说,深圳作为全国首个国家创新型城市,已在全国法院率先成立知识产权庭,探索实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建议最高院支持深圳率先试点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为全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探索新路、积累经验。

去年年底,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对外透露,江苏正在积极筹建知识产权专门法院。

1月1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向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工作中提出,2013年,全市法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审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505件。为配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开展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理试点工作,经最高法院批准,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自去年7月1日起负责审理发生在秦淮、栖霞、浦口、溧水、高淳区的部分知识产权案件,为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进行探索,得到最高法院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今年南京将争取成立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促进创新驱动战略顺利实施。

另据南京市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成立后,将利于协调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在知识产权维权案件中的办案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在“两会”期间表示,进一步加大对湖北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支持力度,建议批准在湖北设立知识产权中级法院或基层法院。她说,“两高”报告中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湖北具有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条件和优势,科教资源丰富,拥有东湖开发区等多个部级的高新技术示范区。湖北省知识产权案件的数量不断攀升,案件几乎覆盖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所有领域。为此,她建议批准在湖北设立知识产权中级法院或基层法院,更好地维护知识产权。

河南省也很快行动起来。从2月14日召开的河南省全省法院院长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后一个时期,河南省法院将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司法改革,探索设立郑州知识产权法院。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向全国两会递交议案,结合河南省实际,建议尽快设立郑州知识产权法院。张立勇表示,随着三大国家战略的实施,必将推进河南产业技术进步升级,也势必出现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纠纷。河南需要尽快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应对未来复杂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需要,跨区域管辖知识产权案件,促进河南创新驱动发展。

据悉,河南高院作为全国5个知识产权案件实施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合一”审理的试点高级法院之一,已经初步形成了机构独立、人员固定、管理规范的知识产权审判管理模式,为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奠定了基础。此外,随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成立,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九巡回审理庭在郑州成立,河南已成为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的区域中心,需要通过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加强司法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谢商华今年向两会提交建议,希望在成都建立跨省级行政区的知识产权法院,理由是四川省内资本、技术、信息与人才向成都集中,同时成都地区也与西部经济体有密切联系。

稳步推进

在各地积极推动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同时,也有专家强调,我国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依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呈现极度不平衡的状态,像北京、上海、广东、江浙等经济发达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占到全国50%以上,而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远低于上述发达地区。因此,应当在知识产权案件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决定知识产权法院的布局。

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部部长吕薇表示,知识产权法院不能遍地开花,应选择基础较好、案件较多的地方,如上海、北京等城市先行先试。因为业内公认,京沪的知识产权审判水平在国内领先,也集聚了一批专业人才。

全国人大代表、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李嘉也认为,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较大,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多个知识产权法院。如在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西南地区等依据各案件数据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统筹审理专业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研究员杨延超建议,可以考虑在北京设立一个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作为知识产权案件的最高审判机构,负责指导全国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按区域位置及科技和经济的发展水平来设置若干所知识产权上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