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村会计履职报告范文

村会计履职报告范文

村会计履职报告

村会计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1、评议对象:村居两委会、镇管干部。

2、参加人员:村居全体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人数一般不少于100人,村民代表不少于20人。

二、评议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由各村居分工领导确定。

三、评议内容

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依据,将承诺制定、承诺履行、承诺兑现、履职尽责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实事求是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一)对村居组织的评议,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兑现公开承诺的情况;

2、立足本职,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的情况;

3、履行工作职责,服务人民群众,为民办实事的情况;

4、履行管党职责,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情况。

(二)对党员的评议,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1、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履行承诺的情况;

2、立足本职工作,争优秀做表率的情况;

3、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的情况。

四、评议形式和步骤

评议的形式为召开村居党员群众评议大会。大会由镇分工领导、分工干部负责组织,大会主持人由镇分工领导担任。

评议的主要步骤:

1、向党员群众报告工作。村居党组织书记代表两委会班子向与会党员群众报告一年来履行职责、兑现承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和改进措施等,时间一般在10分钟左右;其余镇管干部提供书面报告,会前提前发给与会人员。

2、现场回答党员群众提问。与会党员群众就村居两委会及其成员一年来履行职责、兑现承诺等情况,以及自己所关心的党的建设、民生改善、社会管理等方面问题进行提问,两委会班子成员现场回答,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现场发放评议表,由与会党员群众对村居两委会班子及其成员和普通党员一年来履行职责、兑现承诺的情况进行评价。

4、现场公布评议结果。镇分工领导、分工干部对村居两委会班子及其成员评议情况进行现场统计、汇总,并现场公布评议结果。各村居会后,适时将两委会班子及其成员履职情况通过公开栏等渠道予以公布,在更大范围内接受党员群众评议。

五、评议工作有关要求

1、运用好评议结果。镇党委将根据评议情况对村居两委会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履行职责、兑现承诺的实际情况作出客观评估和分析,作为加强村居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运用好评议成果。

2、宣传好发展成果。各村居要结合党员群众评议工作,认真总结一年来发展情况,收集好图片等资料,在党员群众评议大会前通过展板形式集中展示发展成果。同时,要通过宣传标语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并做好会标、签到表、会议材料等会务工作。

3、组织好党员群众。各村居要把党员群众评议工作作为深入推进“三争一创”活动、扎实开展村级“四有一责”建设的重要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到评议活动中来。

村会计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一、统一变更名称

根据省纪委《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第三项组织设置规定,我县原各村(居)选举产生的村级党风廉情监督委员会,统一变更名称挂牌为镇(场)村(居)村务监督委员会(红字)。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转制度

1、村务监督委员会实行集体会议形式履行监督审查职责,并实行工作例会制度,由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每月上、中、下旬集中办公合计不少于3天,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研究重要事项,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时间安排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居)“两委”视各村(居)实际商定,搞好工作衔接。监督委员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

2、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积极听取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宣传村(居)“两委”工作等,对村务决议决策程序和依法履行职权进行监督,监督日常工作开展、决议决策事项的实施和落实,并实行工作月报告制度。

3、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结合本村(居)实际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规范的议事规则,按章办事,规范运作。

4、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度要向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满意度测评。对满意度低于实到会代表人数50%的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及时进行改选或罢免委员资格,罢免程序按照《涡阳县村级党风廉情监督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5、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因健康原因或外出等其他原因短期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应指定其他监督委员会成员临时代行其职责。如遇监督委员会成员因健康原因或其他原因较长时期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原未当选的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直接递补为监督委员会成员;村级党组织也可以通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改选部分监督委员会成员,以保证监督委员会工作正常运行。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工作考勤制度,并与误工补贴挂钩。监督委员会成员无特殊原因应按时参加会议履行职责;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监督委员会会议到会成员不得少于2人。

6、监督委员会应积极支持村(居)“两委”正常工作,在监督村(居)“两委”工作的同时,要自觉接受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村(居)民代表会议、群众的监督,不越权、不越位、不。监督委员会成员违规违纪违法、工作不力、的,村级党组织报镇(场)党委批准后,可先行将其停职,再通过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罢免其资格。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会议记录制度

1、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学习情况、开展监督的事项等,应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记录簿》上由监督委员会成员据实及时填写。

2、每次会议记录应注明时间、主持人、记录人及参加人(本人签字)。

3、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督委员会组织学习情况、列席会议情况、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反映社情民意情况等。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月报告制度

1、报告程序: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填写月工作简明统计表,并经村(居)党组织书记复核签字、镇(场)包村干部审核签字,然后由包村干部于下月上旬上报镇(场)纪委;镇(场)纪委应及时把各村(居)监督委员会工作简明统计表上报县纪委党风室,同时要对各村(居)监督委员会工作进行简要汇总后一并上报县纪委党风室。

2、报告内容:①监督委员会集中学习简况;②监督委员会参加村(居)“两委”重要会议简况及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向监督委员会通报工作简况;③开展财务收支监督简况;④开展村务公开监督简况;⑤开展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简况;⑥开展重要事项监督简况;⑦开展效能作风监督简况;⑧开展选人用人监督简况;⑨向村(居)“两委”反映社情民意简况。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指导员工作职责

1、镇(场)包村干部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员,应认真学习掌握上级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文件精神,并帮助监督委员会成员学习领会上级有关“三农”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

2、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指导督促监督委员会做好工作,及时协调村(居)“两委”与监督委员会的关系,帮助解决监督委员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帮助传送上级下发给监督委员会的各种文件及有关宣传、学习资料;指导监督委员会及时据实填写月工作简明统计表,并予以审核和代报送镇(场)纪委。

六、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工作分歧预防与化解机制

1、预防机制。镇(场)纪委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能力;督促落实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居)“两委”重要工作会议、涉及监督委员会工作内容的有关文件同时发给监督委员会、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每月向监督委员会通报一次工作等制度要求,保证监督委员会知情监督,促进监督与被监督双方思想认识统一,从根本上消除或减少分歧发生。

2、化解机制。首先,由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协调;其次,由包村干部沟通协调;再次,由镇(场)纪委沟通协调解决。

七、组织及经费保障

1、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支持和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村会计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明确交通局与局属各二级单位职责和工作内容,促进交通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市“十一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交通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域内公路、桥梁、渡口、客(货)运站场(招呼站、候车亭)、房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新建、改(扩)建,以及省、县、乡道路面改造,大(中)桥梁维修加固、大型水毁修复工程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工作内容

第三条交通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编制交通建设规划,由公路段、运管所、交管所、各乡(镇)通村办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县交通局作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局工程股、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农路办),具体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日常事务。

第五条公路段作为地方公路行业管理机构,接受市公路局的行业主管,在县交通局领导下履行全县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管理职责,工作内容包括省、县、乡道改造、列养桥梁维修加固、列养公路路面改善、大中修、水毁修复、安保工程及全县列养公路的日常养护。

第六条运管所作为地方交通客(货)运站场的行业管理机构,接受市运管处的行业主管,在县交通局领导下履行全县交通客(货)运站场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职责,工作内容包括农村客(货)运站场、招呼站、候车亭等项目建设。

第七条交管所作为县交通局派出的各乡(镇)交通管理机构,在县交通局领导下履行各乡(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管理职责,工作内容包括农村渡口改造项目建设及通村(组)公路建设的监管。

第八条各乡(镇)通村办、村民委员会为地方通村公路(含渡改桥、通组公路)建设责任主体,县农路办代表政府履行监督职能,对通村公路进行行业监管,各乡(镇)通村办、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方式组织建设。

第九条一二级公路、县乡等级公路改造项目由局工程股牵头,公路段受交通局委托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农村客(货)运站场(招呼站、候车亭)建设项目由运管所牵头,运管所受交通局委托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农村渡口改造项目由交管所牵头,交管所代表交通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能,由工程所在乡(镇)、村负责组织项目实施;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含渡改桥、通组公路)由县农路办牵头,县农路办代表交通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能,工程所在乡(镇)、村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以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由县交通局各分管领导按照管理权限履行领导职责。

第三章计划及前期工作管理

第十条公路段、运管所、交管所、各乡(镇)通村办必须在年底向交通局报告本年度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并上报下一年度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县乡等级公路、渡改桥、农村客(货)运站场(招呼站、候车亭)、农村渡口及通村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别由公路段、运管所、交管所、工程所在乡(镇)通村办向交通局提供相关统计资料,经分管工程局长审查后上报市交通局。其中,纳入省计划的通村公路的工可,由县农路办委托设计单位完成。

第十二条通村公路施工图设计,原则上应由项目所在乡(镇)通村办、村民委员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受条件限制的可由以上业主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完成(但必须达到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由县农路办审查后报局总工程师审批。

第十三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严格履行以下基建程序:

一、根据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四、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项目建设计划,组织项目监理、施工招投标;

六、签订工程合同,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编制项目开工报告;

七、根据批准的项目开工报告,组织项目实施;

八、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文件及工程决算,并完成决算审计,组织项目交、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以上程序进行报批,工可批复前的规划、计划、项目建议书、工可报告等工程前期工作必须报分管工程局长审核,经局长批准同意后上报,工可批复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开工报告等工作由局总工程师批准同意。未经审批的项目,一律不许开工;擅自开工建设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章建设资金管理与使用

第十五条对于交通建设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局属各二级单位、各乡(镇)通村办要严格执行交通建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建设资金。

第十六条局财务股应积极联系、落实交通建设资金,会同县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局属各二级单位、乡(镇)通村办交通建设资金的监管,并定期向局领导汇报建设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第十七条局属各二级单位、乡(镇)通村办的财务部门在交通建设资金管理过程中,要按照国家交通财务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主动为单位领导当好参谋,对本单位交通建设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防止损失浪费,确保建设资金安全使用。

第十八条局属各二级单位、乡(镇)通村办的财务部门要严格履行“四按”原则,即:“按预算、按计划、按进度、按程序”拨付资金并监督使用。各建设项目必须设立专户,单独建帐,单独核算。专项资金的划拨和使用要实行规范化管理。

第十九条实行工程监理制的交通建设项目必须执行以下资金拨付程序:

一、施工单位对已完工程自检质量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中期支付申请》(附相关工程质量证明资料);

二、监理工程师抽查工程质量并核对工程数量,按合同文件要求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核与修订,然后向业主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三、业主按合同文件要求对监理工程师已确认的《中期支付证书》进行审批;

四、业主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审批文件予以支付;

五、工程全部完工,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支付申请》,由监理工程师按要求审定后,业主对《最终支付证书》进行审批。

对未实行工程监理制的建设项目,参照以上程序进行建设资金拨付。对简单明了的小型工程项目可采用《工程验收计价单》的形式予以资金拨付,但必须由业主单位组织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验收,《工程验收计价单》必须有验收人员、业主项目负责人、业主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五章工程管理

第二十条受县交通局委托后,公路段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对县乡等级公路组织招标,择优选择建设队伍。同时招投标情况必须报局总工程师审查。

第二十一条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包括渡改桥、通组公路)要参照《招投标法》,根据通村公路特点进行招投标,招投标工作原则上由项目工程所在乡(镇)通村办、村民委员会委托有资质的招标单位完成,受条件限制的可由以上业主按照《招投标法》自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议标,由县农路办依据管理职责进行监督和行业指导,并报局总工程师审查。

第二十二条通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重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严格按照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及《市通村公路硬化工程建设管理指南》进行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一二级公路、县乡等级公路、渡改桥项目应按《公路工程市场管理办法》办理施工许可,经县交通局工程股初审、局总工程师审查后报市交通局审批;通村公路的施工许可由县农路办初审后报局总工程师直接审批。以上建设项目开工前均应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通村公路的质量监督手续由项目业主向县农路办申请办理。

第二十四条农村客(货)运站场(招呼站、候车亭)、农村渡口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分别由县运管所、交管所负责组织,县交通局负责指导和监管。开工报告由局总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并在相关部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第二十五条对于县公路段管理范畴内的列养桥梁维修加固、列养公路路面改善、大中修、水毁修复、安保工程等工程项目,在项目实施前,必须将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报局工程股初审,经局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应严格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和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局属各二级单位“一把手”及各乡(镇)通村办负责人、村支书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行业管理单位应加强安全和质量巡检,确保全县交通建设质量和安全始终处于有效监管状态。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对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坚决返工,决不姑息迁就。

第二十七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应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环保管理。注重交通建设与沿线环境的协调,尽量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环境的不利影响。

第二十八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信息报告制度。公路段、运管所、交管所及各乡(镇)通村办应在当月25日前将各项目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报告交通局。工程建设中的重大协调、质量问题要迅速报告,安全问题必须按相关程序及时上报。

第二十九条公路交通按管理范畴落实公路养护责任制。纳入全县列养公路管理范畴的责任单位是县公路段,公路段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养护方案报交通局审批,同时将养护资金足额运用到列养公路上;对于新(改)建公路项目建设期的养护经费,由公路段按要求转拨给交通局,然后由交通局纳入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统筹。

对非列养公路的养护管理,应由各乡(镇)、村严格按照《县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实施,各交管站履行监管职能。

第六章工程验收

第三十条交通基础实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应按照交通部现行《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及时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和总结报告材料,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并完成决算审计。

第三十一条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后报请县交通局验收:

一、按《市农村公路规划图集》核定的计划里程已经完成;

二、已完成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自检,并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三、按要求已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

四、经县农路办现场质量监督员检查,各项工程质量缺陷已完成修复。

第三十二条农村客(货)运站场(招呼站、候车亭)、农村渡口的交竣工验收,首先由县运管所、交管所组织初验,初验结果报局总工程师审查,然后分别报请市港航局和市运管处验收。

第七章附则

村会计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一、述职评议会

我镇党委于2015年2月5日上午,召开了基层党组织书记2014年党建工作述职大会,对基层党组织书记2014年党建工作进行了评议。镇委书记主持会议。参加本次会议人员应到66人,实到66人,其中:镇委委员应到8人,实到8人;述职对象22人,实到22人;镇干部应到16人,实到16人;大学村官应到9人,实到9人;西部志愿者应到1人,实到1人;群众、养殖大户代表应到10人,实到10人。

会议进行了两项议程:一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向镇党委作2014年党建工作述职报告,述职时间110分钟,每人5分钟。二是对基层党组织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三是镇党委书记同志分别点评并作重要讲话。大会共发出满意度测评表66份,收回66份(满意度测评汇总表见附件)。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从严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自觉履行“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职责,坚决防止抓发展和抓党建“一手硬、一手软”。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带头为基层党员干部讲党课6次,党建专题调研、督查16次。党委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专题调研党建工作12天以上,撰写调研报告2篇以上。二是强化党建工作督查问责。严格落实党建工作汇报制,推动党建工作更具特色和成效。建立帮助群众致富发展的长效机制,确保2015年为群众办实事30件,帮助困难群众100人。三是切实解决抓党建和促发展“两张皮”问题。在思想上、行动上牢固树立起聚精会神抓党建,从严治党意识。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建强村干部队伍。每季度对村支部书记进行1次系统培训,开展党性教育和致富培训,切实增强干部履职能力。二是建强农村党员队伍。2015年,计划新发展党员6名,其中35遂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0%以上。培养树立5名典型致富党员带头人,对接困难党员进行“点对点”帮扶,培养1名致富党员为村级后备干部。三是加大村官的重视培养力度。40岁以下后备村“两委”班子成员15人,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

村会计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推动乡镇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形成“抓党建也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党建”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述职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一)述职内容

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的内容主要包括:

1、研究制订本乡镇党建总体规划。根据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以及县委的工作要求,全面把握本乡镇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情况,立足实际,谋划提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任务目标和落实措施。

2、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带领班子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和“先锋工程”创建,统筹推进辖区内社区、机关、医院和学校等的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党员分类积分量化考评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关爱,切实加强本乡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注重基层党建创新与制度建设。围绕工作大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党内各项制度,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4、确保党建工作力量投入。加大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和力量配备,关心爱护本乡镇党务干部,充分调动本乡镇干部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5、带头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落实。结合“分类住村、联心创好”工作制度,在党组织软弱瘫痪、工作难度大的基层党组织建立联系点,经常深系点帮助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二)述职形式

履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采取向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述职与向乡镇党代表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结合年度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对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考核。

1、向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述职。每年安排一次,一般在年底或次年年初集中进行,每次安排部分乡镇党委书记进行口头述职,县委常委(或县委委员)、乡镇党委书记参加会议。会上没有安排口头述职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书面述职。

2、向党代表述职。乡镇党委书记每年要在本乡镇的党代会年会上,就履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向党代表述职。

(三)述职环节

1、述前准备。要围绕履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对尚未完成的任务,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在述职报告撰写过程中,乡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对照述职内容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地总结本乡镇的党建工作和自身履职的情况。

2、述职汇报。主要汇报本人在基层党建工作中提出了什么思路,做了哪些工作,给予了哪些指导和帮助,取得了怎样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等。乡镇党委在召开本乡镇党代会年会、开展述职评议5日前,要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3、履职测评。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立考核组,在乡镇党委书记向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和乡镇党代会年会述职后,分别组织对述职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并结合所掌握的情况形成评议意见,向乡镇党委书记反馈,客观地分析成效和不足,帮助找准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4、述后整改。述职会议后,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根据述职评议结果,结合县委领导点评时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改进的方向和要求,采取印发整改通知书、进行集中检查等形式,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三、结果运用

将乡镇党委书记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抓基层党建的成效,与评比农村先进基层党委相结合,与评价乡镇党委书记的素质和能力相结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相结合。抓党建工作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抓党建工作不力,没有达到目标要求的,予以批评教育;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对乡镇党委书记实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直至采取组织措施。

村会计履职报告范文第6篇

一、处置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处置不合格村干部工作的全过程。各村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好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

(二)依法依规办事原则。以《》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等为依据,准确把握好政策界限。

(三)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发扬民主、群众参与、严格标准、注重实绩、定量分析、定性评价的原则。

(四)区别对待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慎重处理,不误伤同志,要把立足点放在教育转化上。要把群众不信任同宗族宗派干扰区别开来,要把主观上不履行职责同工作机制不健全

、分工不合理区别开来,要把思想品质不好同工作经验不足区别开来。

二、处置对象及认定标准

凡是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丧失担任村干部基本条件,群众不信任的村干部;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村干部;

(一)不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接受或拒不执行不上级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的各项工作任务,给全局工作带来比较严重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不接受党组织领导,拉帮结派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经组织教育仍未明显改进的。

(三)执行村支部、村委会有关集体决定决议不力,故意散播小道消息蛊惑人心,或煽动、怂恿、支持和参与集体上访;不积极做好上访亲属的劝导工作,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在重大问题决策上,作风专断,未按规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或擅自改变集体讨论决定,而导致工作失误,使村集体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五)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执行其他任务中,不履行公民义务,不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聚众,带头搞宗族宗派、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非法组织活动。

(七)在经济责任审计等过程中认定有严重违反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的行为或须负直接领导责任的;拖欠单位、集体的资金,私自占有公共财物,限期不归还的。

(八)无故不履行工作职责,连续个月或年累计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村里工作的。

(九)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

(十)年度民主评议时,不满意票在%及以上,且无特殊原因的。

(十一)有三分之一以上党员对党员干部或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对村委干部联名提出处置要求,经镇党委核实,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的。

(十二)存在一定程度违法乱纪行为的;如违反有关规定,少批多建、违章搭盖建、本人或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的、欺行霸市及扰乱生产、生活秩序、有损党的形象。诬告陷害

他人,但情节较轻。

(十三)镇党委集体研究认为应予以处置的。

三、处置办法

处理不合格村干部,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持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坚持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处置村干部分四档:诫勉教育、警告、责令辞职、免职、撤职或依法罢

免。

(一)诫勉教育。对不合格村干部,由镇党委委实行诫勉教育,并要求限期改正错误。诫勉期为1-2个月,诫勉教育期间,各项误工报酬视情节轻重,按七至八折发放,直至诫勉期

满。

(二)警告。犯错误比较严重或诫勉教育不改的,实行警告。警告的程序同书面告诫,警告期限为3个月,各项误工报酬按五折发放。

(三)责令辞职。对经警告教育仍不改正的不合格村干部,由镇党委、政府予以劝退,责令其主动辞职。

(四)免职、撤职或依法罢免。对经劝退拒不辞职的不合格村干部,进行免职、撤职或依法罢免。

四、处置程序

(一)提出建议。由镇纪委提出处置建议及意见。

(二)调查核实。镇党委指派专人,对不合格村干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广泛征求村两委班子、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提交镇党委决议。

(三)集体讨论决定。镇党委根据调查报告,集体讨论作出处置决定。

五、不合格村干部处置《决定》的执行

处置《决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扣发、停发误工报酬的从

发文次月起执行。恢复误工报酬待遇从诫勉期满的次月起执行。镇纪委负责《决定》的执行。

六、诫勉教育的终止和延期

对诫勉教育期满的不合格村干部,由本人提出申请,纪委提出意见,确已改正的,诫勉期按期终止;经诫勉教育没有明显改正错误的,党委可决定延长其诫勉期,延期最长不超过

村会计履职报告范文第7篇

近年来,西部一些省市的不少村干部和乡镇人大代表通过我的“代表之声”博客和我公开的电子信箱留言或来信,问一个相同的问题:用村委会议事代表来增强驻本村的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实效,以此弥补因村委会辖区内乡镇人大代表太少而难以畅达民意诉求渠道之缺陷,是否合法?由于这个问题带有普遍性,特借《村委主任》杂志,专门作一个集中解答。

我认为,通过探索村委会议事代表参与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从而增强驻本村的乡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的做法,虽然在积极探索村务民主管理和基层民主建设等方面尚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其将村委会议事代表等同于驻本村的乡镇人大代表履职,目前尚无法律的支撑。因为村委会议事代表与乡镇人大代表在其性质、产生的方式、发挥的职能作用等方面皆有明显的不同。

其一,从村委会与乡镇人大会议的性质来分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可见,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按照居住地区设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而乡镇人大会议的性质,按照《宪法》规定,应是乡镇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所辖行政区域内代表人民的地方国家权力。由于两者性质完全不同,所以,两者的代表性质亦完全不同。

其二,从村委会与乡镇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来分析。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12条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村民代表选举一般按村民代表联系户的组织形式,亦可按照地域相连相近、长期固定的原则,由所联系的户推选产生各村民代表。而乡镇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的民主选举方式产生的,且其候选人须获得全体投票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才能当选。因此,两者的代表选举产生方式亦不一样。

其三,从村(居)委会与乡镇人大代表依法行使的职权来分析。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1、24、27条的规定,村民代表行使的职责包括:经1/3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相关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而我国《宪法》及其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大职权的原则规定主要包括: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决议;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审查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选举本级国家政权机关负责人;听取和审查本级政府工作报告等。由于村委会的职责或任务主要是民主自治,而乡镇人大的主要职责是依法行权,所以,两者代表行使的职责有根本的不同。

村会计履职报告范文第8篇

××乡针对当前农村村干部长期外出、“在位不在岗”明显增多的趋势,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制定出台了《关于在部分行政村试行村干部“在位在岗”管理制度的通知》,从建立和完善制度入手,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换届后村干部的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村干部管理新模式。

一、实施村干部“在位在岗”管理制度的背景

××乡全乡总面积84平方公里,辖14个行政村,总人口7040人,2007年农民人均总收入4640元,是省级生态乡和省级教育强乡。2005年村级换届中选出村两委干部96名,但在换届后不到一年甚至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有部分村干部“在位不在岗”。有的长期外出打工经商,当“外出”村官;有的住在城里,当“走读”村官;有的忙个人事务,置村务于不顾,当“挂名”村官。全乡96名村干部中长期外出村干部有12名(其中村主要干部3名),阶段性外出(两个月以上的)村干部有31名(其中村主要干部12名),平时忙个人事务,置村务于不顾有4名。村干部这一现象,直接影响了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发挥,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些情况和问题,群众看在眼里,反映也比较多。在这种背景下,××乡党委决定在部分行政村探索试行村干部“在位在岗”管理制度,注重从源头抓起,坚持严格管理,坚持标网本兼治,督促广大农村干部安心工作,确保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职。

二、实施村干部“在位在岗”管理制度的具体做法

1、明确村干部职责任务。规定村干部要履行好政策法规宣传、重点工作落实、村情民意调研、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具体工作有四项:一是宣传党在农村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抓好本村工作落实。二是制定本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三年规划,落实好年度工作计划,抓好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三是经常入户走访群众,摸清村情民情,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四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化解群众矛盾、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2、建立三项日常管理制度。一是干部“六必到”制。规定村干部每个月在村不少于10天,并做到:村里召开两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到会按时参加;村里生活困难户必须到位走访服务;群众有急难问题必须到户帮助解决;村里有上访事件必须到户解释劝导;村里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到场及时处置;村里重要建设项目必须到场了解指导。二是外出报告和公示制。村干部外出1个月以上的,村支书、主任必须向乡党委报告,其他村干部必须向村支书报告。村支书、主任不能同时外出,“一肩挑”的一次外出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有集中或重大活动时,村支书、主任一般不得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不得超过1周。村干部外出起止时限、事由、费用通过公开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在位在岗承诺制。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要求村两委干部对创业、廉洁和遵守制度等承诺外,要对在位在岗进行承诺,签订在位在岗承诺书。村干部在任职中如果违反了在位在岗承诺书中的条款,将受到有关问责和惩处。

3、加大问责惩处力度。为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规定了五种情况将被视为在位不在岗并予以问责:一是未经乡党委批准同意连续外出时间超过2个月,或虽每次外出不到2个月、但多次长期外出不在岗的。二是平时忙于个人事务,无法履行职责或委托他人代为履行其工作职责的。三是无故连续2次或一季度内累计3次不参加村两委会、党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的。四是村里发生突发事件、上访事件不及时处理等。五是群众有急难问题和生活贫困不问、不管的。被问责的村干部,乡党委政府结合签订的在位在岗承诺书,采取以下惩处措施:一是口头警告。通过电话联系、寄公开信、上门走访等措施,及时与村干部取得联系,口头对其提出警告。二是谈话诫勉。要求被问责村干部回村复岗和履行职责,并向组织汇报离村和不履行职责原因,找其谈话对其实行诫勉。诫勉期限一般为6个月,诫勉期内被诫勉人每月必须向乡党委汇报工作。三是引咎辞职。对诫勉期满后仍不改正问题,或因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村干部,可以主动请求降职或辞去担任职务。四是责令辞职。乡党委根据村干部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可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对凡应引咎辞职而不提出降职或辞职申请的,乡党委将责令其辞职。对拒绝执行责令辞职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由乡党委给予免职处理;对拒绝执行责令辞职的村委会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提请罢免。凡被认定为在位不在岗村干部的,当年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将此情况作为今后村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村干部“在位在岗”管理制度的初步成效

1、增强了村干部责任意识。村干部通过学习“在位在岗”管理制度和签订“在位在岗”承诺书,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切实认识到当了干部就必须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职,全心全意为群众办事,否则就会受到问责,甚至被依法免职。

村会计履职报告范文第9篇

一、明确思路,谋划全篇

2015年,成功召开了XX乡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上听取了《政府工作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关于2013年XX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XX乡2013年集体经济预决算和2015年集体经济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四大报告”的决议。同时,结合2015年各项工作重点,认真制订了2015年乡人大工作计划、人大代表小组活动计划、人大代表学习调研计划。把完善人大工作制度、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发挥代表作用等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促进乡人大各项职责的依法履行和人民权力的正确行使,为全年的工作明确了思路,指明了方向。

二、加强人大组织建设,提升代表能力

加强人大组织的自身建设,组织人大代表系统性的学习了党的十三中全会,四中全会,讲话精神等,系统性的组织学习了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理论政策水平;增强人大代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等,扩宽知识面,以适应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

三、关注民生建设问题,服务乡村建设

关注民生建设问题,是落实美丽中国梦的重要举措,贯彻落实人民所赋予人大的职责,行使好人大的职权,将人民的利益始终牢记心中,为民谋利、为民谋福,帮助乡亲解决生活和生产中的各类问题是一年来,我们工作的重点。今年,2015年,共为户困难群众发放救济款元。其中:城乡低保金元(城市低保户人元,农村低保户人元),其中:春节慰问金元;现役军人优待金人元;在乡退伍老军人及农村籍年满60周岁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款人次元;五保户生活费人次元;80岁以上老年人营养补助费人次元。共救济帮助贫困户户,发放救助资金元。此外,积极协助做好科技示范户培训工作。如:年初协助农科站开展“科技之冬”、“科技之春”培训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思想上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有了新的认识,开展集中培训期,共培训人数人次,入户及科技示范户培训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余份,全年共培训人次。

四、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一是认真组织代表学习。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视察、调研和代表联系选民、接待选民、向选民职述、接受选民监督评议等活动,全年共组织代表集中学习次(如《土地承包法》、《农业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农村医疗保险政策》以及人大代表职责、作用、新疆宗教现状与特点)等,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依法管理和服务群众的水平,推进依法治乡的进程。二是组织代表参观视察。全年,乡人大根据全乡今年总体工作安排,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进行参观视察交流。协助乡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如:组织人大代表参观海子沿乡、萨尔乔克乡整村推进工程建设成果、学习对地膜铺设状况进行视察、组织视察本乡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建设情况;对退耕还林项目进行视察、视察我乡大露菜示范点建设情况视察牦牛、生猪、奶驴等特色养殖基地建设情况等。

五、发挥桥梁作用增强服务监督作用

乡人大把紧紧依靠代表,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重点,做为提高整体水平的基础和关键。一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人大工作制度。促进了乡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二是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络处工作。完善代表联络处工作,为代表更好地履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打造了一个有效载体。按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制度,人大代表分为4组,每月10号轮流在代表联络处接待选民。通过群众口头反映、来信反映、热线电话等方式,以走访代表、接待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为主,让群众反映情况有渠道、有路径、有回音、有着落。三是注重人大代表服务监督意识。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言为民所代,在具体开展工作中,寓服务于监督之中,把握监督重点,如:乡村经济、财政收支管理;“安居富民”、“定居兴牧”项目等,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此外,还加大了对环境卫生督查,如:建立了每半月对S303省道两侧的卫生和各单位院落环境卫生整治管理责任制。

村会计履职报告范文第10篇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我镇在年继续在全镇实行《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制度,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单位作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书面承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切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严密的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定职责和义务全面贯彻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

二、进一步落实村委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进一步明确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村委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村委分管负责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村委其他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在分管(联系)单位和行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村委主要负责人与村委各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村委各分管领导与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按季向镇政府提交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报告;年终时,应提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接受上级政府和领导的考核。

三、进一步落实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进一步明确政府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政府分管负责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政府其他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在分管(联系)部门和行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政府主要负责人与政府各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政府各分管领导与所分管(联系)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按季向镇政府提交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报告;年终时,应提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接受上级政府和领导的考核。

四、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继续按照“条块结合,直属条管,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要求,明确监管责任。列入镇政府直接责任单位的由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凡有条线的生产经营单位由条线或直属部门管理,有明确代管部门的由代管部门管理,除上述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均由所在地的村委、工业园区实行属地管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指标的统计口径与考核,按照与属地管理的原则相一致。

五、具体要求

1、镇政府已向责任单位下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和控制指标,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向责任单位下发《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

村会计履职报告范文第11篇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我镇从年起,在全镇实行《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制度,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单位作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书面承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切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严密的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定职责和义务全面贯彻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

二、进一步落实村委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进一步明确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村委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村委分管负责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村委其他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在分管(联系)单位和行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村委主要负责人与村委各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村委各分管领导与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按季向镇政府提交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报告;年终时,应提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接受上级政府和领导的考核。

三、进一步落实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进一步明确政府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政府分管负责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政府其他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在分管(联系)部门和行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政府主要负责人与政府各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政府各分管领导与所分管(联系)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按季向镇政府提交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报告;年终时,应提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接受上级政府和领导的考核。

四、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继续按照“条块结合,直属条管,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要求,明确监管责任。列入镇政府直接责任单位的由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凡有条线的生产经营单位由条线或直属部门管理,有明确代管部门的由代管部门管理,除上述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均由所在地的村委、工业园区实行属地管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指标的统计口径与考核,按照与属地管理的原则相一致。

五、具体要求

1、从年起,镇政府向责任单位下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和控制指标,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向责任单位下达《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

村会计履职报告范文第12篇

根据武夷山市《关于全面推行“两制一配套”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办法》文件要求。街道及时成立新农村建设落实推动领导小组及村级党员管理服务中心,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指导各村推行“两制一配套”工作。并选定角亭村为试点村,率先推行该项工作。街道其余11个行政村在学习借鉴角亭村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用各种形式把“两制一配套”工作内容上墙让百姓知道,达到组织村民参与、密切干群关系、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增进班子团结、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目的。

(一)精心布置,扎实推进

1.制定目标,完善制度。村级组织换届后街道制定了《村级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手册》,并按手册要求开展村级组织建设工作;要求新一届班子制定符合各村实际的三年规划、各村两委分别制定本人的履职承诺。街道党工委还认真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意见,与所属各党(总)支部签订《年度基层组织建设责任书》,并下发《年度基层组织建设考评细则》,采取平常考察和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检查考评,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干部践诺,规范运作。

首先,三年规划及承诺分解表制定完成并上墙公示,并以一封公开信的方式发放给每个农户,接受群众的监督,一方面给村干部、村民小组长等承诺人带来了工作压力和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村民增加了对村干部工作的信任度,也提高了他们的参与意识。村干部有了工作压力,责任感增强了,工作积极性也提高了;村民感到村两委不是在糊弄群众,提高了对村干部工作的信任度,使他们不得不振奋精神,主动工作,力求按时按量完成履职承诺。

其次,各村根据本村的实际制定了村级党员双线管理考评标准,并按照标准对村级党员进行管理,每月按时将考评结果报告单上报至街道党工委,对被扣分党员实行谈话、跟踪教育。党员双线管理工作的开展适应了新时期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的需要,健全了村级党员管理监督机制,使村里的党员同志们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07年以来,在党员双线管理工作中,加分党员328人次,被扣分党员64人次,评优党员233人次,接受谈话党员64人次。

第三,许多村在推行民主听证、重大村务票决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了村民代表联系户代表制度。村民代表密切联系户代表,及时反映户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所联系的户代表向村民报告村民代表会议情况。村民代表联系户代表制度的推行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在村干部与村民沟通中的桥梁纽带作用,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第四,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也是党的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三次预审”和“推行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中推行践诺跟踪考察制”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针对所属党支部常因发展党员材料不齐、或程序不健全等而造成党员大会决议无效情况时有发生的现状,强化发展党员监督职能,推行发展党员工作三次预审制,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第一次将相关材料报党工委预审的时间是在党支部在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第二次将相关材料报党工委预审的时间是在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后,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之前;第三次将相关材料报党工委预审的时间是预备党员转正召开党员大会前。推行发展党员工作三次预审制可以有效防止因材料不齐、或程序不健全等而造成党员大会决议无效情况的发生,不致于挫伤拟发展对象的入党热情和积极性,便于保持党员大会的严肃性,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2011年以来,共发展新党员22人,其中35岁以下16人,占发展总数的72.7%;女党员7人,占发展总数的31.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22人,占发展总数的100%;经济能人18人,占发展总数的81.8%,预备党员按期转正23名。党员队伍的结构不断优化。

为了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考察机制,前移党员先进性的关口,给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压担子、明要求,切实提高农村发展党员的质量和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街道党工委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中推行践诺跟踪考察制,严把“入口”、“转正”关口。践诺跟踪考察制是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根据《》要求、单位工作目标任务和自身能力、特长向党组织和群众作出书面承诺,考察期间,由街道党工委、党支部进行跟踪考察的一项制度。将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践诺情况与入党积极分子转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挂钩,把评定结果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践行承诺效果好的则优先发展或转正;对践行承诺效果不好、党员群众不满意的,是入党积极分子投影继续培养考察,是预备党员的则延长预备期,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资格。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践诺跟踪考察制的推行,增强了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了一个平台。据统计,自推行这一制度以来,武夷街道已有28名入党积极分子、19名预备党员做出书面承诺,承诺事项共272条。拟于9月份召开点评会,听取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完成承诺的情况,并对践诺情况进行点评。

(二)跟踪管理,强化监督

1.平时督查、召开点评会、发放通报文件相结合。

街道挂村领导定期召集党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小组成员会议,根据承诺书内容和完成时限,对村干部的履职情况逐人逐项进行对照,发现问题及时向村两委班子反馈,责成按期完成承诺的事项。每半年,在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上通报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践诺情况。年终,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小组成员会议,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负责人汇报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履职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并进行评议,评定等次,考评情况及时公布。

为使村干部能较好地完成任期履职承诺工作目标,街道在全面推行“两制一配套”工作机制的同时,建立了村干履职跟踪管理制度,实行了每季度召开一次村干履职汇报点评会,并将各村两委完成履职情况在全街道进行通报。点评会上,由各村支部书记向街道汇报村两委完成履职工作进展情况,街道党工委书记对各村进行逐一点评,肯定本季度各村在努力完成履职工作目标所取得成绩,对存在不足提出整改意见。通过实行村干履职跟踪管理,有力推动了村两委履职承诺工作目标的完成,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村级党员管理服务中心,督促各村按照标准每月召开会议对村级党员进行考评、增强管理,每月考评结果,都必须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规定各村于每月25-28日按时将经街道挂点领导签字后的考评结果报告单报至街道村级党员管理服务中心,逐月将考评情况于街道班子会议上通报并将通报件发放至各村。对被扣分党员实行跟踪教育,根据累计扣分情况,各村级党组织分别采取不同的教育、管理措施,促使党员干部保持先进性,自觉发挥作用。

为大力推进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为重点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达到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的工作要求,街道要求并监督各村设立村务公开栏,将村务、党务、财务材料分块公开张贴,每季度由街道派专人负责收集各村村务公开材料,按季度通报各村上报村务公开材料的时间及规范程度。

2.乡村联动,提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保障。

全面推行“领导服务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典型推广在一线,形象树立在一线”的“一线工作法”,建立街道干部全员包村制度,包村人员与村干部融合为村级工作班子,与村工作一体运作,定期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干部职工的包村工作考评情况与其本职工作考评情况一同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促进乡村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

3.年终考评,履职承诺大盘点。

为主动适应新形势党建工作发展的需要,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评价考核办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大胆的改革,制定了《武夷街道2011年度村级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对党建目标考核实行千分制,基本分600分,行政村以当年承诺制完成情况为主,站、办、所人员以挂村工作和完成街道重点工作任务为主。加分400分,主要是完成相关重点工作或有关工作受到上级表彰的,如完成辖区内市重点项目征地任务、街道下达的烤烟种植、沼气池建设任务、基础设施投入等。扣分400分,主要是违反相关规定、相关重点工作完成的质量差或有关工作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如越级集体上访、被列为计划生育预警村、被纪检部门立案处理或被公安、检察部门立案处理、违法建设用地等。

(三)兑现奖惩,理清思路

为兑现《中共武夷街道工作委员会武夷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的奖惩制度,把绩效考评结果与村两委干部的评先评优挂钩、与推荐优秀村干部挂钩、与村两委干部的奖惩挂钩、与村主干养老保险挂钩。2011年授予集体考核总分排名前4位的赤石、角亭、吴齐、樟树等村“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个人总分排名前6位的村主干“先进工作者”称号。对总分排名列最末位2名的村集体及其村主干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本次根据考察结果兑现奖惩制度,是对各村2011年工作的回顾和总结,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强化了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密切了干群关系,也为修订2012年的履职承诺提供了依据,为完成履职承诺目标打下良好基础。各村均修改三年规划内容,重新制订了切合本村实际的来年工作计划,理清了今后工作的思路。街道于今年初制定了《武夷街道2012年度村级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年末将根据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继续推行考评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考核奖励机制,使各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的工作着眼点迅速由“务虚”向“务实”转变,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明显增强,推动了全街道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11年以来,各村新农村自治自建理事会参与村级事务讨论、村干部履职监督共计76场次;各村共完成承诺事项287项,占07、08年承诺事项的75.5%;各行政村通过村民代表联系户代表方式有效地解决了24起农民关心的饮用水、项目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山林纠纷、水泥路面硬化等问题。

三资监管、村务公开工作主要做法和进展情况

近年来,武夷街道按照武夷山市的统一部署,先后建立了“村帐托管制”、“街道村招投标委托制度”和“三资监管制度”,在公有资产的处置、管理和监督以及村务公开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针对有些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街道按照“规范、创新、提高、落实”的基本工作思路,进一步推进了各行政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村账托管制度,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了村民对集体公有资产管理和村级财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了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一)加强和完善对公有资产监管力度。

1、加强对“监管中心”的管理,实行一个工作班子,履行三项监管职责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村帐托管,委托招投标和监管的三项制度相互衔接,互不重叠,形成监管合力。“监管中心”负责总体协调指导履行对农村基层“三资”的监管职责,对村级组织的经济往来、资产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加强日常监控制,实现“三资”能够合理有序地流转

2、街道各职能单位如:林业站、财政所、水利工作站、国土资源所等要积极参与配合,“监管中心”要强化服务意识,正确履行职责,将委托的“三资”进行有效管理,在服务中强化监督,在监督中加强服务,为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高效服务。通过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有力促进“三资”监管工作落实。

3、进一步加强“监管中心”对公有资产、资源的转让、出售、租赁、发包等,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管理权限进行报批、审核,在资产处置过程中严格按公有资产处置流程和制度处置,(08年1-6月份招投标9场,其中资产处置增值37.35万元,增值率15.2%,工程建设节约资金0.66万元节约率4.5%,)从根本上解决公有资产职责不明、监管不严、处置不当、分配不公等问题,充分实现公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切实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严格实行一月一公开制度

(1)实行预算,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①与村干部履职承诺工作相衔接,各村要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对照每年的承诺事项,合理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年度财务计划主要包括:财务收支、资金管理、固定资产购置、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收益分配等;

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各村将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送会计服务中心备案(附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

③本年度结束后,村委会应当在次年二月底前将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向村民代表报告;

④各村本年度的财务收支由街道会计服务中心监督执行。

(2)加强对村级资金的管理

①各行政村的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武街办《武夷街事处关于进一步推进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文件实行;

②加强对非生产性开支的监督和管理,尤其是村级会议伙食费和接待费限额管理。要求村集体确召开相关会议并用餐的,由村委会作出预算,街道挂点领导审核,并将会议费用附上具体会议名称、会议内容、时间和参会人员签到单等,否则一律不得入账;因商贸活动和为发展村级公益事业争取资金、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接待费用需街道挂点领导审核方能入账。同时实行限额管理,对超出年度预算标准的村不得报超出年度预算标准部分。

③进一步加强对土地补偿费的管理(特别是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费的管理),要建立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资金使用要按照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原则,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各村集体提留的土地补偿费统一拨入街道会计服务中心专户,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监督管理。

(3)加强村经济合同管理,各村经济合同纳入财务管理,各村签订的经济合同都必须向街道会计服务中心报送一份备案。

(4)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实行村集体财务一月一公开制度,要求各行政村每月20日前将加盖会计服务中心公章、村主任签字、村务监督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加盖村务监督小组公章“村级货币资金收支明细公开表”、村级货币资金收支明细公开表”,在村务公开栏公开的基础上,应延伸拓展到各户代表议事点公开,没有设户代表议事点的至少要在各自然村选择一个群众经常聚集的场所公开。

(三)加强“三资”监督管理,推动工作落实。“三资”监管工作业务量大,政策性强。在实施过程中,我街道注重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防止工作偏离正确的轨道。加大督查惩处力度,把纪律约束贯穿监管工作的始终,避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变通执行。各村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由会计服务中心每月进行监督管理,每半年对各村支出超出预算总支出的1/2进行预警;对村财务一月一公开实行绩效考评制,村主干考评工作与街道对村级绩效考评工作相衍接,村级报账员考评工作主要是日常考评为主。

推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我街道作为推行“乡财县管乡用”试点街道之一,为切实做好该荐工作,街道认真按照《武夷山市改革乡镇财政管理试式实行“乡财市管乡用”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设置“乡财县管乡用”机构和人员。经研究,设置财政所长、财政结算员、单位会计、出纳员四个岗位,严格按照各岗位的职责要求来配备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认真开展清理清查债权、债务、资产工作。做好银行账户、债权、债务、资产的清理、核实工作,为“乡财县管乡用”方案的实施做好准备工作。

三是预算共编。街道根据现行市对乡镇财政体制和市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在财政部门业务指导下,编制本街道年度预算,并报市财政部门审核汇总,由市财政报市人大审批。街道财政实行“两无一统、综合预算”,即由街道办事处统一设立会计和出纳岗位,街道办事处所属机构(七所八站)一律无会计和出纳岗位,以街道办事处为会计核算主体实行统一核算,街道财政所有收入均在街道财政总预算会计中综合反映。

四是账户统设。取消街道办事处及所属机构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总预算会计中心”在市农村信用社开设市级“结算专户”,在街道所在地的农业银行开设乡级“工资专户”、“专项资金专户”、“经费支出专户”。

五是集中收付。街道办所有的预算内外拨款,以及上级部门补助收入和市乡往来及其他资金全部进入“结算专户”,由“总预算会计中心”根据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街道办所有支出严格以街道年度预算为依据,结合街道收入和财力状况,按照先重点后一般、优先保障人员工资的原则,每月提出用款计划,经街道领导审批,并报“总预算会计中心”审核,资金从“结算专户”拨入“工资专户”、“专项资金专户”、“经费支出专户”后,街道办按规定认真使用。

六是采购统办。本街道办各项大额采购支出,严格按照程序提出申请和计划,经“总预算会计中心”按照预算计划审核后,交市政府采购部门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结算专户”直接拨付给供应商或服务商。

村会计履职报告范文第13篇

 

2021年是贯彻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省十三届人大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扣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努力在推进法治建设上有新建树、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有新成效、在汇聚民心民力上有新作为,为扎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贡献。

一、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落实党的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着力提高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使我省地方立法与国家法律法规衔接配套、与省委改革发展稳定决策同向同步、与“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实践相适相融。

2.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适应新时代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统筹兼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精心编制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按程序报请省委批准。协助省委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明确今后五年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任务,全面系统部署我省立法工作。制定20xx年立法计划,合理安排立法时序。今年拟安排3项继续审议项目、13项正式项目、15项预备项目。

3.推进经济领域立法。制定海洋经济促进条例,促进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集聚创新要素,打造江苏特色的“蓝色”增长极。制定水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促进水运行业结构调整,推动水路运输科学发展。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加快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更好服务经济发展。修改广告条例,规范广告行业管理,增强广告产业发展活力。继续审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推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集中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17件地方性法规,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4.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制定不动产登记条例,规范登记行为,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解决家庭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强化父母家庭教育法定主体意识,保障儿童全面健康成长。继续审议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保证妇女各方面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发挥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继续审议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促进垃圾无害化处理,更加有效地控制污染、保护环境。

5.注重社会领域立法。修改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弘扬优良传统,匡护社会正义,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修改授予荣誉公民称号条例,鼓励和引导更多外籍人士积极投身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制定地方志工作条例,推进地方志事业依法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作用。贯彻党的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修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制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规范省人大常委会履职和推进街道人大建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修改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将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纳入宪法宣誓范围,完善誓词和宣誓仪式。

6.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健全法规起草、论证、咨询、评估、审议等工作机制。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文件精神,推动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发挥基层联系点作用,健全公众意见采纳和反馈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立法协商,凝聚立法共识,发挥社会力量在立法中的积极作用,努力使每一项法规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契合省情实际。

7.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协同配合,防止地方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和地方保护主义。有关部门起草法规,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要提前介入,督促、推动有关方面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立法质量。

8.加强对设区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强化立法项目统筹,确保省和设区市之间立法计划相互协调,科学利用地方立法资源。加强对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建立常态化机制,推动地方立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

二、履行人大监督职能,推动中央和省级层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9.把握监督重点提高监督成效。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立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回应社会普遍关切等依法开展监督,努力推动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今年拟听取和审议19个专项工作报告及计划、预算、审计报告,开展4次执法检查,结合审议工作报告开展3次专题询问。

10.聚焦经济领域重点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报告,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和分析,支持和督促政府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听取和审议20xx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纠正和整改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增进民生福祉。全面建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进一步深化预算决算全口径、全过程监督。听取和审议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推动破解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难题,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培育我省新型文化业态。听取和审议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情况报告,促进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布局适应新需求的生产能力,全面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检查专利法和省专利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有关方面加大专利保护和转化力度,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检查旅游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我省旅游业转型升级,加快旅游强省建设。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

11.紧扣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支持政府深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金融领域防范风险的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听取和审议20xx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更大力度推进绿色发展,促进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对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进一步落实责任,创新扶贫方式,加大扶贫投入,以更大力度推进精准扶贫,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12.呼应人民群众期盼和社会普遍关切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全省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创建并落实全省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向规范化、高水平发展提升,努力使全体人民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听取和审议关于我省重点地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加快规划编制实施,科学规划城镇空间布局、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最大化利用资源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区域集约发展。听取和审议全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提升综合运输服务能力,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发挥档案在社会治理和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

13.围绕依法行使监察权和公正司法开展监督。根据宪法法律规定,听取和审议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支持监察委员会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情况报告,推动建立公开透明的审判运行机制。听取和审议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助力我省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扎实稳步推进。

14.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全国人大要求建立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依法对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加快完善相关运作机制,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水平。

15.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提高来信来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及时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交有关部门处理,推动和促进相关问题解决。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问题的分析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

16.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力度,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拓展审议组织形式,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热点议题实行小组审议或联组审议。结合审议相关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创新工作模式,增强询问效果。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省市县上下联动,扩大社会影响力。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并对整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

17.围绕省委重大决策及时作出决定。深入贯彻在我省视察时特别强调的坚守实体经济、坚持创新发展、深化国企改革、推动乡村振兴、修复生态环境等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中央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和省委提出的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城乡建设、文化建设、生态环境、人民生活六个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坚持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以全局视野正确行使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细落实。  

18.及时批准省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对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和上一年度省级财政决算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支持政府把更多财力用于发展实体经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民生实事上,发挥公共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推动全省经济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保持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19.听取审议政府提交的重大事项报告。根据省政府提请,听取和审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听取和审议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实施情况报告,促进有关方面坚定发展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融合科技新潮流,增创竞争新优势,凝聚升级新动能,实现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的新跨越。

20.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建立党委办公厅牵头、人大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参加的协调机制,规范重大事项提出程序,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保证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得到有效执行。推动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制度,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21.加强代表工作制度和平台建设。落实并不断完善代表工作各项制度,拓展代表履职途径,建设代表履职平台载体,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推动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创新,努力提升代表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水平,为代表更好发挥作用提供便利、营造环境。

22.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坚持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领导到基层调研时走访省人大代表等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与3名基层的省人大代表保持联系,每逢双月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更多熟悉相关议题和提出相关议案建议的代表参加地方立法、执法检查、重点议案建议督办等活动。完善向代表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机制,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意见建议。

23.加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丰富联系内容,拓展联系方式,推进人大代表更密切地联系群众。向原选举单位的市人大代表公布省人大代表基本信息,省人大代表固定联系原选举单位3名市人大代表。发挥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的效用,支持省人大代表依托当地“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工作站”等载体定期接待选民和群众,参加全省各地组织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主题活动。完善代表履职服务工作平台和服务网络,鼓励支持省人大代表建立实名制QQ群、微信群,使其成为密切与群众联系的“连心群”。

24.增强代表履职能力。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初任培训、履职学习活动,提高代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多渠道拓展代表知政知情面,增强代表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帮助代表掌握履职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切实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

25.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建立省直单位和各市省人大代表小组,结合代表的行业和专业建立专业代表小组,提高代表活动的组织化程度。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及常委会审议的重要议题,组织代表联组或跨地区开展专题调研和年中调研。代表调研、视察活动切实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反馈,着力提高代表活动的实际成效。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协助做好在苏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26.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组织代表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为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创造更好条件。完善议案审议机制,加强建议办理的沟通协调和督促,提高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的实际成效。进一步完善省政府领导同志领办、常委会领导同志督办重点议案建议工作机制,提升督办落实的层次和力度,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开展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评选活动,对代表建议优秀承办单位进行通报表彰,激励先进,以点带面,推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27.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代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省人大代表数据库和履职档案,组织开展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本届任期内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安排,在苏全国人大代表每年提交一份书面履职情况报告。探索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新方法,不断完善代表履职监督形式,做到代表履职有记载,履职考核有依据。探索开展先进代表小组和代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28.推进基层人大工作有效开展。邀请设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乡镇人大主席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办好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密切与市县人大工作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与交流,深化协同联动,更多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效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县乡人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实践经验,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发挥联系点乡镇人大的示范作用,推动全省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和相关工作有效开展。

29.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原则,不断完善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及机关依法履职水平

30.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面贯彻党的精神的重中之重,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协助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对做好新形势下全省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31.推动人大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人大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着力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建设,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领导责任。支持省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32.增强常委会及机关的履职能力。坚持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完善和丰富常委会专题讲座,针对性地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等活动,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运用系统思维谋划全局工作的能力,增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加强人大干部的培养锻炼和交流使用,提升人大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活力。

33.抓好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广泛听取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改进会风文风,切实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把更多精力放到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推动落实上。

34.完善制度体系。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制度建设,从常委会履职和机关建设管理两个层面,全面梳理、修订各项现有制度,根据实际制定新制度,促进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挥制度在管人管事管物上的重要作用,保证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各项工作科学、规范、协调、高效运转。

35.深化理论研究。围绕党的关于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部署,结合人大依法履职的实践,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系统的理论研究,组织交流研讨和成果评比,推进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作用,加强人大智库建设,深化人大制度理论阐释,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智力支撑。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活动,围绕人大领域改革创新举办研讨会,总结回顾人大工作发展成就,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36.强化新闻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人大依法履职的良好社会氛围。在省主流媒体开辟代表专栏,讲好代表履职故事,总结推广代表工作经验做法,提升代表工作的社会影响力。重视人大新闻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办好《人民与权力》杂志、江苏人大网站、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形成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整体合力。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常委会行使职权、信息公开、服务代表、新闻报道及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村会计履职报告范文第14篇

(一)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

(二)村(居)四职干部,其中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为重点。

(三)镇属各部门负责人。

二、原则

(一)坚持公开民主,群众监督的原则。

(二)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步骤

每年年初签订《勤政廉政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向群众公开,一份报镇纪委,一份本人留存被查。

每年年底,在镇村干部大会上,“三述双评”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同时进行。

四、述职述廉述法内容

全镇干部根据自己的岗位要求,围绕“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就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定诺。在年终的镇村干部会议上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组织和群众双向评议。围绕《宪法》、《行政许可法》、《法》等国家重要法律进行述法,检验学法、用法、守法情况。

(一)勤政方面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

2.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审、自警、自励的情况;

3.履行职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情况;

4.围绕中心,服务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情况;

5.依法行政,加强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情况。

6.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的情况;

7.协调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的情况;

8.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纠纷,排除不稳定因素,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情况;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事项情况。

(二)廉政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情况;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及完成情况;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情况;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情况;召开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农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情况;集体土地出租出让情况;集体资产承包经营或所有权转让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各类强农惠农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执行民主决策管理情况等。

2.廉洁自律情况: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情况;《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执行津补贴政策情况等。

五、“三述双评”程序

(一)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镇属各部门负责人“勤廉三述双评”会议,由镇党委组织实施,并指定专人用专用笔记本记录。

1.参会人员:镇属各部门干部,本镇范围内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村(社区)干部,党员、群众代表,镇属各部门负责人等。

2.会议步骤:①由镇党委书记代表镇党政班子向大会报告勤政廉政情况,其他班子成员、镇属各部门负责人书面报告;②参会人员对三述双评对象提出质询,三述双评对象作出解答;③参会人员对三述双评对象进行民主测评;④现场统计、汇总,当场公布评议结果。

(二)村(居)四职干部“勤廉三述双评”会议,由镇党委组织实施,并指定专人记录。

1.参会人员:镇党委班子成员、镇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班子成员,村(社区)小组长,民主理财小组长、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

2.会议步骤:①由村(居)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向大会报告廉洁履职情况,其他班子成员书面报告;②参会人员对三述双评对象提出质询,三述双评对象作出解答;③参会人员对三述双评对象进行民主测评;④现场统计、汇总,当场公布评议结果。⑤会议记录由提意见、建议或质询的人员签字,并由驻村(社区)干部签字以示负责。⑥村(社区)支部将群众意见梳理汇总,填写《群众意见处理情况反馈表》,一份向群众公示,一份报镇纪委办公室,同时抓好有关事项的落实。

六、评定标准和评定结果的运用

对双评结果的评定,述职按年度镇村(居)干部考核评定标准评定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述廉按测评标准评定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一)评定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调整工作等的重要依据。

村会计履职报告范文第15篇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劳动法执法检查 甘肃省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检查组,采取随机走访、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汇报座谈等形式,对崆峒、泾川、华亭、庄浪四个县(区)的18个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还存在部分用http://人单位对贯彻执行劳动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宣传的深度还需要加强、劳动合同签订还不够规范、社会保险费交纳没有完全达到规定要求,执法力量比较薄弱等方面的问题。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今后要突出重点加强劳动法的宣传培训,不断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继续加强监督指导,不断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约率;加大劳动争议调处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落实好劳动安全责任制,保护好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配足配强执法人员,建立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联合执法的机制。(冯天祥 台自文)

武威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情况 甘肃省武威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组成联合调研组,围绕全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文化市场管理现状、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情况、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现状、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公共文化事业建设和发展的其他情况、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等,深入县区、乡镇、村社,先后察看了县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1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6个,农家书屋、社区文化活动室12个,文化广场和生态文化园4个,召开座谈会5场,听取了县政府和市文化局的汇报,与县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及市、县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文化界人士共150多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广泛征求了发展全市公共文化事业的意见和建议。(杨 琦)

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项目现场,实地察看了供水扩建工程、六岔路口改造工程、农村危旧房改造、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工程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规划情况。就城市建设下一步工作,调研组提出以下意见,做好城市规划设计,科学规划每个板块的功能布局;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不搞重复性建设;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强化城市管理,不断改善市民居住和出行环境,打造文明、和谐、亲民的城市管理方式,切实提升城市品味。(高 健)

白银市白银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汇报,对今后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提出了要求:做好反渎职侵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把反渎职侵权宣传教育与普法工作相结合;建立预防和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机制;加大重点领域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处力度;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能力。(张治卫 朱守祯)

瓜州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甘肃省瓜州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审计局负责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1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在充分肯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同时,要求县政府及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财政预算编制的监督,从源头上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要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消除屡查屡犯的现象;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审计,防止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万占春)

甘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 甘肃省甘谷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情况的报告。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和县人民政府的报告中所反映和发现的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经常性和广泛性不够、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管理难度大、计生经费缺少保障、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和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服务设备简陋等一些不足和问题,常委会提出,要强化宣传教育,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加大财政投入,建好计生队伍,把创“国优”列在2012年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等审议意见。(张月玲 刘永平)

酒泉市人大常委会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 甘肃省酒泉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人大工作职能和特点,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构,制订代表工作计划,丰富代表活动,为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对全市185名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提出安排意见,每次常委会安排3~5名代表列席,力争使全部基层代表在任期内都能够列席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次。安排两期代表集中学习培训班,重点对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以及代表如何履职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学习培训,安排部分代表参加常委会举办的宪法、可再生能源法、文物保护法等专题辅导讲座,并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人大研究》《人民之声报》等报刊273份,切实提高市人大代表的法律素质和履职能力。根据常委会重点工作安排,从工作调查、视察、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督办代表建议等方面做好计划安排,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用代表活动促进代表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的逐步提高。(贾万丽 郭建虎)

庄浪县召开全县乡镇人大工作会议 甘肃省庄浪县召开全县乡镇人大工作会议,各乡镇人大主席及人大专干共计6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各乡镇人大总结和交流了2011年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打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岩柏以《依法履行人大主席职责,认真做好乡镇人大工作》为题,就怎样做好乡镇人大各项工作,进行了讲解和辅导。(王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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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倪家营乡“代表http://履职活动资料袋”为人大代表履职添活力 甘肃省临泽县倪家营乡人大为45位县、乡人大代表定制了装有代表法、选举法、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代表履职承诺卡、代表目标管理责任书、代表履职档案为内容的“代表履职活动资料袋”。“资料袋”既方便了代表学习,又使代表在任期内的履职情况一目了然。(杨 杰 马文真)

文县人大常委会修订完善各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甘肃省文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文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文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暂行办法》《文县人大常委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监督暂行办法》《文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文县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监督办法》《文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等26项工作制度。(蒋维进)

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宣传工作座谈会 甘肃省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人大宣传工作座谈会,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分管宣传工作的负责人和通讯员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杜登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蒙艳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云青出席座谈会。座谈会传达了陇南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县人大宣传新闻稿件奖励意见和康县2012年度人大宣传月工作实施方案,通报了2012年康县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进一步做好康县2012年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进行了交流。(马步虎)

酒泉市肃州区人大常委会“三联五到位”力促“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开好局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大常委会采取“三联五到位”措施,推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顺利开展。一是常委会领导联村谋发展。根据区委统一部署,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在每人联系2户困难户、1户特殊户的同时,重点联系一个行政村,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制订发展计划,争取项目资金,促进劳务输转,推动重点工作,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联系村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推动联系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二是机关干部联户助脱贫。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每个科级干部联系一户困难户和一户特殊户;每个一般干部联系1户困难户,根据不同农户的情况围绕产业发展选项目、学技能、推科技,真心实意帮助困难群众尽快脱贫致富。三是人大代表联选民听民声。区、乡人大代表每人联系一户选民,在帮助选民发家致富的同时,了解选民的呼声和意愿,为在人代会期间提出意见建议和人大常委会确定监督议题奠定基础。为推动“三联”任务的完成,行动开展中要做到“五个到位”:帮联人员到位;目标责任到位;工作计划到位;帮扶措施到位;督查指导到位。(李 伟 王建军)

崇信县人大常委会督查“双联”活动开展情况 甘肃省崇信县人大常委会组成督查组,先后深入锦屏、柏树、黄花3个乡镇,现场检查了牛、果、菜特色优势产业开发和旱作农业技术推广、整村推进连片扶贫开发等工作,进村入户向当地干部群众了解“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情况,听取群众对“双联”行动的意见和建议。督查组要求,要正确把握“双联”行动的六大任务,促进“双联”工作健康开展。在帮扶对象的选定上,防止优亲厚友,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在联系帮扶工作中,要有明确的年度帮扶目标,正确处理联村与联户、当前与长远、内因与外因、促进发展与落实六项任务、正常的项目实施与整合社会资源、建强村级班子与部门帮扶、农民得实惠与干部受教育等关系,提高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李永强)

甘肃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中发挥自身优势 甘肃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在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中,针对村民普遍欠缺法律知识、运用政策和法律发展生产生活的能力较弱,出门打工因法律意识和知识贫乏经常遇到告状无门,告状无据,有理吃亏的现象,法制委、法工委利用自身专长,编印党和国家有关三农政策和通俗法律读物向农民发放并解释宣传,帮助农民提高法律意识。(王锡明)

灵台县人大常委会在联系贫困村举办果园管理培训班 甘肃省灵台县人大常委会为了解决联系村群众春季果园管理的技术难题,邀请县果业局技术人员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联系点朝那镇什字村举办了一期春季果园管理知识培训班,该村村社干部和果树种植户共100多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上县果业局技术人员结合该村果产业发展实际,对当前果产业发展形势、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客观透彻的分析,重点对肥水耦合技术推广应用、土壤管理和行间套种、病虫害防治、整形修剪等果园春管技术要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向果农印发了果园管理技术资料。(王 旭)

金塔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帮助联系户开展春耕生产 甘肃省金塔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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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联系户家中,开展以“帮助生产解民忧、全心全意帮民富”为主题的同吃同住同劳动活动。机关干部首先来到联系户的承包地里,有的帮助搞制种的群众开沟、起垄,有的和联系群众一起覆膜播种……大家一边帮助联系群众干农活,一边和联系户交流着各自的情况。劳动结束时,每位机关干部都为联系户留下了印有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和电话的“民情连心卡”。(王志会)

通渭县人大常委会听取http://春耕备耕生产情况报告 甘肃省通渭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春耕备耕生产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抓住目前天气转暖的有利时机,组织指导好春耕生产;要抓好顶凌覆膜和春覆膜工作;探索土地流转机制,加快科技推广步伐,培育培养农业示范新亮点。(杨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