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初一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

初一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

初一数学教学工作计划

初一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新学期里,本人将积极接受学校分配给自己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投入工作。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工作任劳任怨,及时更新教育观念,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二、素质教育:

我注重推行素质教育,坚决把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在行动上。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教案是老师讲课的依据,教案中不仅写明教学要求和教学目的,也写清能力训练的内容、要求、目的及教学措施等,不仅体现教学大纲的要求,也保证将大纲要求落实到实处。这样做就能使素质教育在整个教育教学中成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避免了盲目性,随意性,增强了计划性。在编写教案时注意选择教育的方法和时机,达到既给学生传授知识,又开发学生思维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结合所学内容,使学生学习数学知识的同时,也吸取其它方面的“营养”,开阔他们的视野,拓展他们的知识面,培养实事求是和刻苦学习的科学态度。

三、教研工作:

我将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工作,不断对教法进行探索和研究。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对于素质教育的理论,进行更加深入的学习。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努力工作,不断向老教师学习,吸取经验。

四、出勤:

在工作中我一定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听从领导分配,不挑肥拣瘦讲价钱,平时团结同志,尊老爱幼,做到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作为一名教师,我一定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教师八条师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决不应付了事,得过且过,以工作事业为重,把个人私心杂念置之度外,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本期教学内容:北师大版初一数学。

第一章:丰富的图形世界

第二章:有理数的运算

第三章:字母表示数

第四章:平面图形及其位置关系

第五章:一元一次方程

第六章:生活中的数据

第七章:可能性

六、本期数学的能力要求

1、基本技能:能够按照一定的程序与骤进行运算、作图或画图,进行简单的推理。

2、逻辑思维能力:会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和概括;会用归纳、演绎和类比进行推理;会准确地阐述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形成良好的思维品质。

初一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作为一名数学教师,应该让同学们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数学创新意识、良好个性品质及初步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一数学教学的工作计划,欢迎阅读。

教学工作计划(一)

七年级数学是初中数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本学期的教学,要使学生学会适应日常生活,参加生产和进一步学习所必须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进一步培养运算能力、思维能力和空间观念: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数学创新意识、良好个性品质及初步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

一、学情分析

本人执教的七(3)、(4)两个班共85人,根据分班考试的情况来分析学生的数学成绩并不理想,总体的水平一般,尖子生少、低分的学生较多,而且学习欠缺勤奋,学习的自觉性不高。七年级学生往往延用小学的学习方法,死记硬背,这样既没读懂弄透,又使其自学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得不到很好的训练,要重视对学生的读法指导。七年级学生往往对课程增多、课堂学习容量加大不适应,顾此失彼,精力分散,使听课效率下降,要重视听法的指导。学习离不开思维,善思则学得活,效率高,不善思则学得死,效果差。七年级学生常常固守小学算术中的思维定势,思路狭窄、呆滞,不利于后继学习,要重视对学生进行思法指导。学生在解题时,在书写上往往存在着条理不清、逻辑混乱的问题,要重视对学生进行写法指导。学生是否掌握良好的记忆方法与其学业成绩的好坏相关,初一学生由于正处在初级的逻辑思维阶段,识记知识时机械记忆的成份较多,理解记忆的成份较少,这就不能适应初一教学的新要求,要重视对学生进行记法指导。学生大多存在学习粗心,作业马虎,对数学学习缺乏兴趣和信心的整体弱点,学习习惯差。

在知识结构上:

学生在小学已学过的四则混合运算,相应的较为简单的应用题,对图形、图形的面积、体积,数据的收集与整理上有了初步的认识,无论是代数的知识,图形的知识都有待于进一步系统化、理论化,这就是初中的内容,本学期将要学习有关代数的初步知识,对图形的进一步认识;

在数学的思维上:

学生正处于形象思维向逻辑抽象思维的转变期,这期间,结合教学,让学生适当思考部分有利于思维的题目,无疑是对学生终身有用的;另一方面关注一题多解,多题一解,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培养学生数学思维的活跃性和敏感性。

在学习习惯上:

部分小学的不良习惯要得到纠正,良好的习惯要得到巩固,如独立思考,认真进行总结,及时改正作业等,都应得到强化。

一般来说,大部分学生对数学是感兴趣的,但仍有部分学生对数学信心不足,因此开学初要给学生树信心;对于小学升入初中,学生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刚开始起点宜低,讲解宜慢,使学生适应初中的学习生活。

根据上述情况本期的工作重点将扭转学生的学习态度,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热情,抓优扶差,同时强调对数学知识的灵活运用,反对死记硬背,以推动数学教学中学生素质的培养。

二、教材情况分析

(一)本学期教学目标

本期教材知识内容为“基本的几何图形”、“有理数”、“有理数的运算”、“数据的收集与简单统计图”、“代数式与函数的初步认识”、“整式的加减”、“数值估算”、“一元一次方程”。

1、知识与技能目标:

学生通过经历从具体情境中抽象出符号的过程,认识有理数和代数式,掌握必要的有理数和代数式的运算(包括估算)技能,能运用有理数,代数式探索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并能运用有理数的代数式来进行描述;了解开方和乘方是互为逆运算,知道实数和数轴上的点一一对应;会解一元一次方程,能利用一元一次方程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学生在经历物体和图形的初步认识过程中,掌握基本的识图与作图技能,认识最基本的图形——点和线,进而认识角、相交线和平行线,掌握与此相关的基本推理技能;学生通过经历收集、整理、描述、分析数据,做出判断并进行交流活动的全过程,体会数据的作用,掌握基本的数据处理技能,形成对统计与概率的初步认识。

2、过程与方法目标:

①学会能对具体情境中较大的数字信息做出合理的解释和推断,能用有理数、代数式刻划事物间的相互关系。

②学生通过在探索图形(点、线、角、相交线、平行线)的性质、图形的变换以及平面图形与窨几何体的相互转换(三视图、展开图)等到活动过程中,初步建立空间观念,发展几何直觉;能在说理的推证过程中,体会证明的必要性,发展初步的演绎推理能力。

③学生能在数据的收集与表示中,学会收集、选择、处理数学信息,做出合理的推断或大胆的猜测,并能用实例进行检验,从而增加可信度或否定。

④学会能结合生活实际的具体情境发现并提出数学问题。

⑤学会从不同的角度解决问题的方法,有效地解决问题,尝试对比评价不同方法之间的差异,并学会对解决问题过程的反思,从而获得解决问题的经验。

⑥学会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与他人合作学习,养成独立思考与合作交流的习惯。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①学生通过初步认识数学与现实世界的密切联系,乐于接触生活环境中的数学信息,愿意参与数学话题的研讨,从中懂得数学的价值,形成用数学的意识。

②学会敢于面对数学活动中的困难,勇于运用所学数学知识克服困难并解决问题,获得成功的体验,从而树立学好数学的自信心。

③学生通过学习,体验到数学中的有理数、代数式和几何图形是有效地描述现实世界的重要手段,认识到这些数学知识是解决实际问题和进行交流的重要工具从而了解数学对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人类理性精神的作用。

④初步认识到数学活动是一个充满观察、实验、归纳、类比、推断可以获得数学猜想的探索过程,体验到数学活动充满着创造性,感受证明的必要性、证明过程的严谨性和结论的确定性。

⑤学会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习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观点,并能虚心听取、尊重与理解他人的见解,从而学会在交流中提高自己,形成良好的思维品质。

⑥通过阅读学习,了解我国数学家在数学上的杰出贡献,从而增强民族的自豪感,增强爱国主义。

上述三维目标是一个密切联系的有机整体,它们是相互联系的和相互作用的。过程与方法目标的实现,情感与态度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否则它们的实现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同时,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必须以有利于过程与方法目标、情感与态度目标的实现为前提。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

1、有理数的概念、分类及运算。

2、代数式的概念及分类。

3、对函数的初步理解与认识。

4、整式的加减运算。

5、一元一次方程的概念及求解过程。

三、教科研课题

课题名称:怎样学好数学?

研究步骤:

1、研讨学习数学的重要性,让学生了解数学就在我们身边。

2、老师认真分析学生的具体情况,研究怎样教的问题。

3、探讨让学生怎样学习数学及学习的方法。

4、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

具体措施:首先是全体数学老师共同研究,然后老师与学生相互交流,同时学生与学生之间也展开讨论具体的学习方法。

教学工作计划(二)

本学期,我继续担任七年七班的数学教学工作,回想过去的一个学期,我所教的班级总体成绩还算理想,期末测试比期中测试有了很大的进步,在及格人数上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有部分学生期末成绩不理想,仍需不断努力。

所以这个学期我一定要励精图治,将七年七班的数学各项指标都提上去,特别是争取更多的人及格,优秀学生有所增加。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新世纪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教育部制定了全日制义务教育各科课程新标准。以新的教育理念,优化课堂教学结构。在教学设计过程中,突出教师活动和学生活动,体现“学生是课堂活动的主体,教师是学生活动的引导者、组织者、帮助者”的教学基础理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综合实践能力。

二、教材分析

七年级数学下册共有六章。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清楚的认识数学学习的重要性,对各章之间的联系。然后由具体到抽象,有特殊到一般的基础性教学掌握,再有就是在整式基础上学习方程的运用(这在小学知识中就有提到)。

在课本正文中设置了“思考”“探究”“归纳”等栏目,栏目中以问题、留白或填空的形式为学生提供思维发展、合作交流的空间。

在教学活动中,适当的安排“阅读与思考”“观察与猜想”“实验与探究”等课后或课外知识。加深学生对相关内容的认识和理解,扩大学生的知识面,会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学习。

三、学情分析

七年七班学生大多来自于农村,学生学习环境差,学生基础薄弱,缺乏对于数学的学习兴趣。为了照顾这些学生,课程进度缓慢。但部分学生学习仍非常刻苦,为了照顾这部分的同学,在教学活动中也讲解一些课外知识,从而不耽误他们每一个人的学习需求。在教学设计时多以中等偏下水平为参考标准。

四、教学要求与具体措施

1、认真备课。

不但备学生而且备教材备教法,根据教材内容及学生的实际,设计课的类型,拟定采用的教学方法,并对教学过程的程序及时间安排都作了详细的记录,认真写好教案。每一课都做到 “ 有备而来 ” ,每堂课都在课前作好充分的准备,课后及时对该课作出总结,写好教学后记,并认真按搜集每课书的知识要点,归纳成集。

2、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在课堂上特别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加强师生交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学得容易,学得轻松,学得愉快;注意精讲精练,在课堂上老师尽量讲得少,学生动口动手动脑尽量多;同时在每一堂课上都充分考虑每一个层次的学生学习需求和学习能力,让各个层次的学生都得到提高。

3、虚心请教其他老师。

在各个章节的学习上都积极征求同级同组其他老师的意见,学习他们的方法,同时,多听优秀老师的课,做到边听边讲,学习别人的优点,克服自己的不足,并常常邀请其他老师来听课,征求他们的意见,改进工作。

4、认真批改作业 , 布置作业做到精读精练。

有针对性,有层次性。同时对学生的作业批改及时、认真,分析并记录学生的作业情况,将他们在作业过程出现的问题作出分类总结,进行透切的评讲,并针对有关情况及时改进教学方法,做到有的放矢。

5、做好课后辅导工作,注意分层教学。

在课后,为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相应的辅导,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的需求。对后进生的辅导,并不限于学习知识性的辅导,更重要的是学习思想的辅导,使之对学习萌发兴趣,提高他们的信心。要通过各种途径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上进心,让他们意识到学习并不是一项任务,也不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而是充满乐趣的,从而自觉的把身心投放到学习中去。在此基础上,再教给他们学习的方法,提高他们的技能。并认真细致地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后进生通常存在很多知识断层,这些都是后进生转化过程中的拌脚石,在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时,要特别注意给他们辅导,把他们以前学习的知识断层补充完整,这样,他们就会学得轻松,进步也快,兴趣和求知欲也会随之增加。

6、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我在教学工作中注意了学生能力的培养,把传受知识、技能和发展智力、能力结合起来,在知识层面上注入了思想情感教育的因素,发挥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让学生的各种素质都得到有效的发展和培养。

五、其他方面

一学期中,我将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听从学校领导的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参加各种学习,团结同事,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日新月异的时代,社会对教师的素质要求更高,社会对教师的教学能力要求变化得越来越快。真正象里的一句话——三天不学习,赶不上刘少奇。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更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开拓前进,为这些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奉献自己的光和热。

教学工作计划(三)

一、基本情况分析

1、学生情况分析:

这学期我承担七(1)(2)两班的数学教学,这些学生整体基础参差不齐,小学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所以任务艰巨。在小学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上,对优生来说,能够透彻理解知识,知识间的内在联系也较为清楚,但位数不多。对多数学生来说,简单的基础知识还不能有效掌握,成绩稍差。学生的逻辑推理、逻辑思维能力,计算能力要得到加强,还要提升整体成绩,适时补充课外知识,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抽出一定的时间给强化几何训练,全面提升学生的数学素质。

2、教材分析:

1、第1章有理数:本章主要学习有理数的基本性质及运算。本章重点内容是有理数的概念,性质和运算。本章的难点在于理解有理数的基本性质、运算法则,并将它们应用到解决实际问题和计算中。

2、第2章整式的加减:本章主要是学习单项式和多项式的加减运算。本章重点内容是单项式、多项式、同类项的概念;合并同类项及去括号的法则及整式的加减运算。本章难点在于理解合并同类项和去括号的法则。

3、第3章一元一次方程:本章主要学习一元一次方程的概念、等式的基本性质、一元一次方程的解法及应用。本章重点内容是理解等式的基本性质;掌握解一元一次方程的一般步骤;列方程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思路。本章难点在于解一元一次方程,并利用一元一次方程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4、第4章几何图形初步:本章主要学习线段和角有关的性质。本章的重点是区别直线、射线、线段,角的有关性质和计算;理解互为余角、互为补角的性质及应用。本章的难点在于线段和角的有关计算。

二、教学目标和要求

(一)知识与技能

1.获得数学中的基本理论、概念、原理和规律等方面的知识,了解并关注这些知识在生产、生活和社会发展中的应用。

2.学会将实践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从而通过数学问题解决实际问题。体验几何定理的探究及其推理过程并学会在实际问题进行应用。

3.初步具有数学研究操作的基本技能,一定的科学探究和实践能力,养成良好的科学思维习惯。

(二)过程与方法

1.采用思考、类比、探究、归纳、得出结论的方法进行教学;

2.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作好探究性活动;

3.密切联系实际,激发学生的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类比、归纳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理解人与自然、社会的密切关系,和谐发展的主义,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2.逐步形成数学的基本观点和科学态度,为确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奠定必在的基础。

三、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措施

l、认真研读新课程标准,钻研新教材,根据新课程标准,扩充教材内容,认真上课,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制作考试试试卷,也让学生学会认真学习。

2、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激发学生的兴趣,给学生介绍数学家、数学史、介绍相应的数学趣题,给出数学课外思考题,激发学生的兴趣。

3、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知识的构建,营造民主、和谐、平等、自主、探究、合作、交流的氛围,分享快乐的学习课堂,让学生体会学习的快乐,享受学习。

4、运用新课程标准的理念指导教学,积极更新自己脑海中固有的教育理念,不同的教育理念将带来不同的教育效果。

5、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陶行知说:教育就是培养习惯,有助于学生稳步提高学习成绩,发展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弥补智力上的不足。

6、加强学生解题速度和准确度的培养训练,在新授课时,凡是能当堂完成的作业,要求学生比速度和准确度,谁先完成谁就先交给老师批改,凡是做的全对的依次获得前十名,以资鼓励。

7、加强个别辅导,加强面批、面改,加强定时作业的训练。并进行作业展览,对作业书写的好又全部正确的贴在学习园地中。

8、积极主动的与其他教师协同配合,认真钻研教材,搞好集体备课,不断学习他人之长处。

教学工作计划(四)

本学期我接受了学校交给的工作——初一的数学教学工作。新的学期,新的开始,学校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新面貌。为了搞好本期工作,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新学期里,本人将积极接受学校分配给自己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投入工作。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工作任劳任怨,及时更新教育观念,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二、素质教育

我注重推行素质教育,坚决把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在行动上。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教案是老师讲课的依据,教案中不仅写明教学要求和教学目的,也写清能力训练的内容、要求、目的及教学措施等,不仅体现教学大纲的要求,也保证将大纲要求落实到实处。这样做就能使素质教育在整个教育教学中成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避免了盲目性,随意性,增强了计划性。在编写教案时注意选择教育的方法和时机,达到既给学生传授知识,又开发学生思维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结合所学内容,使学生学习数学知识的同时,也吸取其它方面的“营养”,开阔他们的视野,拓展他们的知识面,培养实事求是和刻苦学习的科学态度。

三、教研工作

我将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工作,不断对教法进行探索和研究。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对于素质教育的理论,进行更加深入的学习。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努力工作,不断向老教师学习,吸取经验。

四、出勤

在工作中我一定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听从领导分配,不挑肥拣瘦讲价钱,平时团结同志,尊老爱幼,做到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作为一名教师,我一定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教师八条师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决不应付了事,得过且过,以工作事业为重,把个人私心杂念置之度外,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本期教学内容:北师大版初一数学

第一章:丰富的图形世界

第二章:有理数的运算

第三章:字母表示数

第四章:平面图形及其位置关系

第五章:一元一次方程

第六章:生活中的数据

第七章:可能性

六、本期数学的能力要求

1、基本技能:能够按照一定的程序与骤进行运算、作图或画图,进行简单的推理。

2、逻辑思维能力:会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和概括;会用归纳、演绎和类比进行推理;会准确地阐述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形成良好的思维品质。

3、运算能力:不仅会根据法则、公式等正确地进行运算,而且理解运算的算理,能够根据题目条件寻求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

4、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是指解决带有实际意义的和相关学科中的数学问题,以及解决生产和日常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把实际问题抽象成数学问题,形成用数学的意识。

七、学期工作目标

通过本期教学,使学生形成一定的数学素质,能自觉运用数学知识解决生活中的数学问题,形成扎实的数学基本功,为今后继续学习数学打下良好的基矗培养一批数学尖子,能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不及格人数较少。形成良好学风。形成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形成融洽的师生关系。使学生在德、智、体各方面全面发展。

教学工作计划(五)

一、指导思想

深化教学改革,以促使学生全面、持续、和谐的发展为出发点,课堂中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活动为主线,创新为主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充分体现“新课程、新标准、新教法”坚持走“教研”之路,努力探索“减负增效”的教育教学模式,从培养学生学数学、用数学的能力入手,持之以恒地开展教研活动。充分发展学生数学思维,全面提高教育教学

二、学生情况分析

七年级学生往往延用小学的学习方法,死记硬背,这样既没读懂弄透,又使其自学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得不到很好的训练,要重视对学生的读法指导。七年级学生往往对课程增多、课堂学习容量加大不适应,顾此失彼,精力分散,使听课效率下降,要重视听法的指导。学习离不开思维,善思则学得活,效率高,不善思则学得死,效果差。七年级学生常常固守小学算术中的思维定势,思路狭窄、呆滞,不利于后继学习,要重视对学生进行思法指导。学生在解题时,在书写上往往存在着条理不清、逻辑混乱的问题,要重视对学生进行写法指导。学生是否掌握良好的记忆方法与其学业成绩的好坏相关,初一学生由于正处在初级的逻辑思维阶段,识记知识时机械记忆的成份较多,理解记忆的成份较少,这就不能适应初一教学的新要求,要重视对学生进行记法指导。

三、具体措施

1、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落实课标理念,让学生通过观察、思考、探究、讨论、归纳,主动地进行学习。

2、把握好与前两个阶段的衔接,把握好教学要求,不要随意拨高。

3、突出方程这个重点内容,将有关式的预备知识融于讨论方程的过程中;突出列方程,结合实际问题讨论解方程;通过加强探究性,培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意识;重视数学思想方法的渗透,关注数学文化。

4、把握好“图形初步认识”的有关内容的要求。充分利用现实世界中的实物原型进行教学,展示丰富多彩的几何世界;强调学生的动手操作和主动参与,让他们在观察、操作、想象、交流等活中认识图形,发展空间观念;注重概念间的联系,在对比中加深理解,重视几何语言的培养和训练;利用好选学内容。

5、适当加强练习,加深对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但不一味追求练习的数量。

初一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作为一名数学教师,应该让同学们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数学创新意识、良好个性品质及初步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一数学教学的工作计划,欢迎阅读。

教学工作计划(一)

七年级数学是初中数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本学期的教学,要使学生学会适应日常生活,参加生产和进一步学习所必须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进一步培养运算能力、思维能力和空间观念: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数学创新意识、良好个性品质及初步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

一、学情分析

本人执教的七(3)、(4)两个班共85人,根据分班考试的情况来分析学生的数学成绩并不理想,总体的水平一般,尖子生少、低分的学生较多,而且学习欠缺勤奋,学习的自觉性不高。七年级学生往往延用小学的学习方法,死记硬背,这样既没读懂弄透,又使其自学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得不到很好的训练,要重视对学生的读法指导。七年级学生往往对课程增多、课堂学习容量加大不适应,顾此失彼,精力分散,使听课效率下降,要重视听法的指导。学习离不开思维,善思则学得活,效率高,不善思则学得死,效果差。七年级学生常常固守小学算术中的思维定势,思路狭窄、呆滞,不利于后继学习,要重视对学生进行思法指导。学生在解题时,在书写上往往存在着条理不清、逻辑混乱的问题,要重视对学生进行写法指导。学生是否掌握良好的记忆方法与其学业成绩的好坏相关,初一学生由于正处在初级的逻辑思维阶段,识记知识时机械记忆的成份较多,理解记忆的成份较少,这就不能适应初一教学的新要求,要重视对学生进行记法指导。学生大多存在学习粗心,作业马虎,对数学学习缺乏兴趣和信心的整体弱点,学习习惯差。

在知识结构上:

学生在小学已学过的四则混合运算,相应的较为简单的应用题,对图形、图形的面积、体积,数据的收集与整理上有了初步的认识,无论是代数的知识,图形的知识都有待于进一步系统化、理论化,这就是初中的内容,本学期将要学习有关代数的初步知识,对图形的进一步认识;

在数学的思维上:

学生正处于形象思维向逻辑抽象思维的转变期,这期间,结合教学,让学生适当思考部分有利于思维的题目,无疑是对学生终身有用的;另一方面关注一题多解,多题一解,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培养学生数学思维的活跃性和敏感性。

在学习习惯上:

部分小学的不良习惯要得到纠正,良好的习惯要得到巩固,如独立思考,认真进行总结,及时改正作业等,都应得到强化。

一般来说,大部分学生对数学是感兴趣的,但仍有部分学生对数学信心不足,因此开学初要给学生树信心;对于小学升入初中,学生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刚开始起点宜低,讲解宜慢,使学生适应初中的学习生活。

根据上述情况本期的工作重点将扭转学生的学习态度,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热情,抓优扶差,同时强调对数学知识的灵活运用,反对死记硬背,以推动数学教学中学生素质的培养。

二、教材情况分析

(一)本学期教学目标

本期教材知识内容为“基本的几何图形”、“有理数”、“有理数的运算”、“数据的收集与简单统计图”、“代数式与函数的初步认识”、“整式的加减”、“数值估算”、“一元一次方程”。

1、知识与技能目标:

学生通过经历从具体情境中抽象出符号的过程,认识有理数和代数式,掌握必要的有理数和代数式的运算(包括估算)技能,能运用有理数,代数式探索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并能运用有理数的代数式来进行描述;了解开方和乘方是互为逆运算,知道实数和数轴上的点一一对应;会解一元一次方程,能利用一元一次方程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学生在经历物体和图形的初步认识过程中,掌握基本的识图与作图技能,认识最基本的图形——点和线,进而认识角、相交线和平行线,掌握与此相关的基本推理技能;学生通过经历收集、整理、描述、分析数据,做出判断并进行交流活动的全过程,体会数据的作用,掌握基本的数据处理技能,形成对统计与概率的初步认识。

2、过程与方法目标:

①学会能对具体情境中较大的数字信息做出合理的解释和推断,能用有理数、代数式刻划事物间的相互关系。

②学生通过在探索图形(点、线、角、相交线、平行线)的性质、图形的变换以及平面图形与窨几何体的相互转换(三视图、展开图)等到活动过程中,初步建立空间观念,发展几何直觉;能在说理的推证过程中,体会证明的必要性,发展初步的演绎推理能力。

③学生能在数据的收集与表示中,学会收集、选择、处理数学信息,做出合理的推断或大胆的猜测,并能用实例进行检验,从而增加可信度或否定。

④学会能结合生活实际的具体情境发现并提出数学问题。

⑤学会从不同的角度解决问题的方法,有效地解决问题,尝试对比评价不同方法之间的差异,并学会对解决问题过程的反思,从而获得解决问题的经验。

⑥学会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与他人合作学习,养成独立思考与合作交流的习惯。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①学生通过初步认识数学与现实世界的密切联系,乐于接触生活环境中的数学信息,愿意参与数学话题的研讨,从中懂得数学的价值,形成用数学的意识。

②学会敢于面对数学活动中的困难,勇于运用所学数学知识克服困难并解决问题,获得成功的体验,从而树立学好数学的自信心。

③学生通过学习,体验到数学中的有理数、代数式和几何图形是有效地描述现实世界的重要手段,认识到这些数学知识是解决实际问题和进行交流的重要工具从而了解数学对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人类理性精神的作用。

④初步认识到数学活动是一个充满观察、实验、归纳、类比、推断可以获得数学猜想的探索过程,体验到数学活动充满着创造性,感受证明的必要性、证明过程的严谨性和结论的确定性。

⑤学会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习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观点,并能虚心听取、尊重与理解他人的见解,从而学会在交流中提高自己,形成良好的思维品质。

⑥通过阅读学习,了解我国数学家在数学上的杰出贡献,从而增强民族的自豪感,增强爱国主义。

上述三维目标是一个密切联系的有机整体,它们是相互联系的和相互作用的。过程与方法目标的实现,情感与态度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否则它们的实现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同时,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必须以有利于过程与方法目标、情感与态度目标的实现为前提。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

1、有理数的概念、分类及运算。

2、代数式的概念及分类。

3、对函数的初步理解与认识。

4、整式的加减运算。

5、一元一次方程的概念及求解过程。

三、教科研课题

课题名称:怎样学好数学?

研究步骤:

1、研讨学习数学的重要性,让学生了解数学就在我们身边。

2、老师认真分析学生的具体情况,研究怎样教的问题。

3、探讨让学生怎样学习数学及学习的方法。

4、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

具体措施:首先是全体数学老师共同研究,然后老师与学生相互交流,同时学生与学生之间也展开讨论具体的学习方法。

教学工作计划(二)

本学期,我继续担任七年七班的数学教学工作,回想过去的一个学期,我所教的班级总体成绩还算理想,期末测试比期中测试有了很大的进步,在及格人数上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有部分学生期末成绩不理想,仍需不断努力。

所以这个学期我一定要励精图治,将七年七班的数学各项指标都提上去,特别是争取更多的人及格,优秀学生有所增加。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新世纪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教育部制定了全日制义务教育各科课程新标准。以新的教育理念,优化课堂教学结构。在教学设计过程中,突出教师活动和学生活动,体现“学生是课堂活动的主体,教师是学生活动的引导者、组织者、帮助者”的教学基础理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综合实践能力。

二、教材分析

七年级数学下册共有六章。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清楚的认识数学学习的重要性,对各章之间的联系。然后由具体到抽象,有特殊到一般的基础性教学掌握,再有就是在整式基础上学习方程的运用(这在小学知识中就有提到)。

在课本正文中设置了“思考”“探究”“归纳”等栏目,栏目中以问题、留白或填空的形式为学生提供思维发展、合作交流的空间。

在教学活动中,适当的安排“阅读与思考”“观察与猜想”“实验与探究”等课后或课外知识。加深学生对相关内容的认识和理解,扩大学生的知识面,会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学习。

三、学情分析

七年七班学生大多来自于农村,学生学习环境差,学生基础薄弱,缺乏对于数学的学习兴趣。为了照顾这些学生,课程进度缓慢。但部分学生学习仍非常刻苦,为了照顾这部分的同学,在教学活动中也讲解一些课外知识,从而不耽误他们每一个人的学习需求。在教学设计时多以中等偏下水平为参考标准。

四、教学要求与具体措施

1、认真备课。

不但备学生而且备教材备教法,根据教材内容及学生的实际,设计课的类型,拟定采用的教学方法,并对教学过程的程序及时间安排都作了详细的记录,认真写好教案。每一课都做到 “ 有备而来 ” ,每堂课都在课前作好充分的准备,课后及时对该课作出总结,写好教学后记,并认真按搜集每课书的知识要点,归纳成集。

2、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在课堂上特别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加强师生交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学得容易,学得轻松,学得愉快;注意精讲精练,在课堂上老师尽量讲得少,学生动口动手动脑尽量多;同时在每一堂课上都充分考虑每一个层次的学生学习需求和学习能力,让各个层次的学生都得到提高。

3、虚心请教其他老师。

在各个章节的学习上都积极征求同级同组其他老师的意见,学习他们的方法,同时,多听优秀老师的课,做到边听边讲,学习别人的优点,克服自己的不足,并常常邀请其他老师来听课,征求他们的意见,改进工作。

4、认真批改作业 , 布置作业做到精读精练。

有针对性,有层次性。同时对学生的作业批改及时、认真,分析并记录学生的作业情况,将他们在作业过程出现的问题作出分类总结,进行透切的评讲,并针对有关情况及时改进教学方法,做到有的放矢。

5、做好课后辅导工作,注意分层教学。

在课后,为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相应的辅导,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的需求。对后进生的辅导,并不限于学习知识性的辅导,更重要的是学习思想的辅导,使之对学习萌发兴趣,提高他们的信心。要通过各种途径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上进心,让他们意识到学习并不是一项任务,也不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而是充满乐趣的,从而自觉的把身心投放到学习中去。在此基础上,再教给他们学习的方法,提高他们的技能。并认真细致地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后进生通常存在很多知识断层,这些都是后进生转化过程中的拌脚石,在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时,要特别注意给他们辅导,把他们以前学习的知识断层补充完整,这样,他们就会学得轻松,进步也快,兴趣和求知欲也会随之增加。

6、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我在教学工作中注意了学生能力的培养,把传受知识、技能和发展智力、能力结合起来,在知识层面上注入了思想情感教育的因素,发挥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让学生的各种素质都得到有效的发展和培养。

五、其他方面

一学期中,我将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听从学校领导的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参加各种学习,团结同事,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日新月异的时代,社会对教师的素质要求更高,社会对教师的教学能力要求变化得越来越快。真正象里的一句话——三天不学习,赶不上刘少奇。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更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开拓前进,为这些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奉献自己的光和热。

教学工作计划(三)

一、基本情况分析

1、学生情况分析:

这学期我承担七(1)(2)两班的数学教学,这些学生整体基础参差不齐,小学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所以任务艰巨。在小学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上,对优生来说,能够透彻理解知识,知识间的内在联系也较为清楚,但位数不多。对多数学生来说,简单的基础知识还不能有效掌握,成绩稍差。学生的逻辑推理、逻辑思维能力,计算能力要得到加强,还要提升整体成绩,适时补充课外知识,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抽出一定的时间给强化几何训练,全面提升学生的数学素质。

2、教材分析:

1、第1章有理数:本章主要学习有理数的基本性质及运算。本章重点内容是有理数的概念,性质和运算。本章的难点在于理解有理数的基本性质、运算法则,并将它们应用到解决实际问题和计算中。

2、第2章整式的加减:本章主要是学习单项式和多项式的加减运算。本章重点内容是单项式、多项式、同类项的概念;合并同类项及去括号的法则及整式的加减运算。本章难点在于理解合并同类项和去括号的法则。

3、第3章一元一次方程:本章主要学习一元一次方程的概念、等式的基本性质、一元一次方程的解法及应用。本章重点内容是理解等式的基本性质;掌握解一元一次方程的一般步骤;列方程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思路。本章难点在于解一元一次方程,并利用一元一次方程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4、第4章几何图形初步:本章主要学习线段和角有关的性质。本章的重点是区别直线、射线、线段,角的有关性质和计算;理解互为余角、互为补角的性质及应用。本章的难点在于线段和角的有关计算。

二、教学目标和要求

(一)知识与技能

1.获得数学中的基本理论、概念、原理和规律等方面的知识,了解并关注这些知识在生产、生活和社会发展中的应用。

2.学会将实践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从而通过数学问题解决实际问题。体验几何定理的探究及其推理过程并学会在实际问题进行应用。

3.初步具有数学研究操作的基本技能,一定的科学探究和实践能力,养成良好的科学思维习惯。

(二)过程与方法

1.采用思考、类比、探究、归纳、得出结论的方法进行教学;

2.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作好探究性活动;

3.密切联系实际,激发学生的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类比、归纳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理解人与自然、社会的密切关系,和谐发展的主义,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2.逐步形成数学的基本观点和科学态度,为确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奠定必在的基础。

三、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措施

l、认真研读新课程标准,钻研新教材,根据新课程标准,扩充教材内容,认真上课,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制作考试试试卷,也让学生学会认真学习。

2、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激发学生的兴趣,给学生介绍数学家、数学史、介绍相应的数学趣题,给出数学课外思考题,激发学生的兴趣。

3、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知识的构建,营造民主、和谐、平等、自主、探究、合作、交流的氛围,分享快乐的学习课堂,让学生体会学习的快乐,享受学习。

4、运用新课程标准的理念指导教学,积极更新自己脑海中固有的教育理念,不同的教育理念将带来不同的教育效果。

5、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陶行知说:教育就是培养习惯,有助于学生稳步提高学习成绩,发展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弥补智力上的不足。

6、加强学生解题速度和准确度的培养训练,在新授课时,凡是能当堂完成的作业,要求学生比速度和准确度,谁先完成谁就先交给老师批改,凡是做的全对的依次获得前十名,以资鼓励。

7、加强个别辅导,加强面批、面改,加强定时作业的训练。并进行作业展览,对作业书写的好又全部正确的贴在学习园地中。

8、积极主动的与其他教师协同配合,认真钻研教材,搞好集体备课,不断学习他人之长处。

教学工作计划(四)

本学期我接受了学校交给的工作——初一的数学教学工作。新的学期,新的开始,学校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新面貌。为了搞好本期工作,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新学期里,本人将积极接受学校分配给自己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投入工作。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工作任劳任怨,及时更新教育观念,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二、素质教育

我注重推行素质教育,坚决把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在行动上。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教案是老师讲课的依据,教案中不仅写明教学要求和教学目的,也写清能力训练的内容、要求、目的及教学措施等,不仅体现教学大纲的要求,也保证将大纲要求落实到实处。这样做就能使素质教育在整个教育教学中成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避免了盲目性,随意性,增强了计划性。在编写教案时注意选择教育的方法和时机,达到既给学生传授知识,又开发学生思维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结合所学内容,使学生学习数学知识的同时,也吸取其它方面的“营养”,开阔他们的视野,拓展他们的知识面,培养实事求是和刻苦学习的科学态度。

三、教研工作

我将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工作,不断对教法进行探索和研究。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对于素质教育的理论,进行更加深入的学习。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努力工作,不断向老教师学习,吸取经验。

四、出勤

在工作中我一定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听从领导分配,不挑肥拣瘦讲价钱,平时团结同志,尊老爱幼,做到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作为一名教师,我一定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教师八条师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决不应付了事,得过且过,以工作事业为重,把个人私心杂念置之度外,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本期教学内容:北师大版初一数学

第一章:丰富的图形世界

第二章:有理数的运算

第三章:字母表示数

第四章:平面图形及其位置关系

第五章:一元一次方程

第六章:生活中的数据

第七章:可能性

六、本期数学的能力要求

1、基本技能:能够按照一定的程序与骤进行运算、作图或画图,进行简单的推理。

2、逻辑思维能力:会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和概括;会用归纳、演绎和类比进行推理;会准确地阐述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形成良好的思维品质。

3、运算能力:不仅会根据法则、公式等正确地进行运算,而且理解运算的算理,能够根据题目条件寻求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

4、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是指解决带有实际意义的和相关学科中的数学问题,以及解决生产和日常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把实际问题抽象成数学问题,形成用数学的意识。

七、学期工作目标

通过本期教学,使学生形成一定的数学素质,能自觉运用数学知识解决生活中的数学问题,形成扎实的数学基本功,为今后继续学习数学打下良好的基矗培养一批数学尖子,能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不及格人数较少。形成良好学风。形成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形成融洽的师生关系。使学生在德、智、体各方面全面发展。

教学工作计划(五)

一、指导思想

深化教学改革,以促使学生全面、持续、和谐的发展为出发点,课堂中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活动为主线,创新为主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充分体现“新课程、新标准、新教法”坚持走“教研”之路,努力探索“减负增效”的教育教学模式,从培养学生学数学、用数学的能力入手,持之以恒地开展教研活动。充分发展学生数学思维,全面提高教育教学

二、学生情况分析

七年级学生往往延用小学的学习方法,死记硬背,这样既没读懂弄透,又使其自学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得不到很好的训练,要重视对学生的读法指导。七年级学生往往对课程增多、课堂学习容量加大不适应,顾此失彼,精力分散,使听课效率下降,要重视听法的指导。学习离不开思维,善思则学得活,效率高,不善思则学得死,效果差。七年级学生常常固守小学算术中的思维定势,思路狭窄、呆滞,不利于后继学习,要重视对学生进行思法指导。学生在解题时,在书写上往往存在着条理不清、逻辑混乱的问题,要重视对学生进行写法指导。学生是否掌握良好的记忆方法与其学业成绩的好坏相关,初一学生由于正处在初级的逻辑思维阶段,识记知识时机械记忆的成份较多,理解记忆的成份较少,这就不能适应初一教学的新要求,要重视对学生进行记法指导。

三、具体措施

1、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落实课标理念,让学生通过观察、思考、探究、讨论、归纳,主动地进行学习。

2、把握好与前两个阶段的衔接,把握好教学要求,不要随意拨高。

3、突出方程这个重点内容,将有关式的预备知识融于讨论方程的过程中;突出列方程,结合实际问题讨论解方程;通过加强探究性,培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意识;重视数学思想方法的渗透,关注数学文化。

4、把握好“图形初步认识”的有关内容的要求。充分利用现实世界中的实物原型进行教学,展示丰富多彩的几何世界;强调学生的动手操作和主动参与,让他们在观察、操作、想象、交流等活中认识图形,发展空间观念;注重概念间的联系,在对比中加深理解,重视几何语言的培养和训练;利用好选学内容。

5、适当加强练习,加深对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但不一味追求练习的数量。

初一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本学期我担任初三、4班及初三、5班两个班的数学教学工作。周课时8节,周教案数4个。通过学情分析使用导学案教学,并采用小师傅领学的模式开展本学期的教学工作。现制定教学计划如下:

一、本学期教学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根据天桥区数学学科教学进度安排本学期应完成以下章节的教学

九上第三章:概率的进一步认识;九上第四章:图形的相似

九上第五章:视图与投影 ; 九上第六章:反比例函数

九下第一章:直角三角形的边角关系; 九下第二章:二次函数

九下第三章:圆

二、学情分析

刚接手这两个班,对每位学生的学习状态、学习习惯尚未能有十分清楚的认知。仅凭对上学期期末成绩的分析(有18名学生未参加考试)、咨询上任数学教师及开学第一课时与学生的相互了解,得到分析如下:

因课时等原因学生上学期仅学到了平行四边形,九上前两章仅简略带过,因是重点章节应重新学习。

期末考试中两个班共83人参加考试。仅4人及格(都在5班)。52人低于30分,11人分数仅为4分。通过了解4班普遍基础差,5班较好有10人以上学习积极性好。

三、本学期提高教学质量的目标与主要措施:

提升全体学生的数学成绩是我的教学目标。抬高底部是工作的关键。避免教学中的重视教而忽视学。课下完成作业、形成预习等对本学科来说可以说是妄想,所以一定要向课堂要效率,有兴趣的学生就调动兴趣,对绝大多数对数学不敢兴趣的学生要威逼利诱。

具体目标定为:九上期末考试中消除成绩个位数学生,平均分达到40分。为下学期冲刺中考打下基础。

具体措施

(1)狠抓课堂纪律。杜绝睡觉等现象。认真听讲是新的学科基本素养中提出的对学生的要求。发现睡觉第一次警告并去洗脸清醒,第二次陪老师站立上课,可通过抢答问题争取坐下(不加分也不扣分)。如有第三次或第二次站立听课仍表现不好,则按旷课论处。这是我教学的威逼手段。

(2)采用小师傅领学方法。每节课按点名册顺序一名学生上台领学。协助老师完成学案。有问题他先回答,他回答不出扣一分再其他学生抢答。抢答题目答对的学生每次加一分。每节课结束后根据小师傅的表现加量化分1-5分。这样既保证了小师傅如果学习基础差大量扣分打击积极性的问题。又可以调动全体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这是我教学的利诱方法。

(3)压缩讲的时间,加大练的时间,省去探索的时间。探索也许对学优生进一步提高成绩有帮助,利于其构建知识体系,发展思维,但对学困生来说却基本无用,大多数情况都是不知道要讨论什么,白白浪费了有限的课堂时间。学困生数学提升成绩的方法只有讲和练。精讲多练是关键。体校学生尤其缺少练的时间。

(4) 改变作业评价方法。不再以正确有否为评判的唯一标准。体校学生缺乏自己动手做数学题的信心一直是难点。除选择填空外的题目基本不做是常态。我通过基础性练习让学生都能找到每种题型的得分方式,对全对得满分不做要求,只要求做题努力得到分。让每名学生都能自己独立做题,让每名学生都有获得感。

四、教学进度

第一周:试卷分析2课时

九上第一章特殊平行四边形菱形 2课时

第二周九上第一章特殊平行四边形菱形 2课时

九上第一章特殊平行四边形矩形 2课时

第三周九上第一章特殊平行四边形矩形 2课时

九上第二章一元二次方程2课时

第四周九上第二章一元二次方程4课时

第五周国庆放假

第六周九上第三章概率4课时

第七周九上第四章相似4课时

第八周九上第五章4课时

第九周6.1反比例函数1课时

6.2反比例函数的图像与性质3课时

第十周6.2反比例函数的图像与性质 1课时

6.3反比例函数的应用 1课时

九下1.1锐角三角函数 2课时

第十一周1.2特殊角的三角函数2课时

1.3三角函数的计算2课时

第十二周1.4解直角三角形 2课时

1.5三角函数的应用 2课时

第十三周2.1二次函数 2课时

2.2二次函数的图像与性质 2课时

第十四周2.3确定二次函数的表达式2课时

2.4二次函数的应用2课时

第十五周2.5二次函数与一元二次方程 2课时

3.1圆1课时

3.2圆的对称性1课时

第十六周3.3垂径定理 1课时

3.4圆周角和圆心角的关系2课时

3.5确定圆的条件1课时

第十七周3.6直线和圆的位置关系 2课时

3.7切线长定理 2课时

第十八周3.8圆内接正多边形 2课时

初一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我继续全身心投入国家的教育事业,服从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并通过课改尝试寻找突破点,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以新时代的优秀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学情分析

本学期我担任初三年级x班、x班的数学教学工作,所担任班主任的4班现共有学生x人,其中男生x,女生x人。从成绩来上看,班上学生的数学只有x个优秀,x个及格,因此在平时的教学中应该特别注重基础。而x班,有一部分学生存在数学上的偏科,学习数学较吃力,也有不少学生解题作答比较粗心,不能很好的发挥出自己应有的水平。

三、教学目标

教学中落实新课改,体现新理念,培养创新精神。通过数学课的教学,使学生切实学好从事现代化科学技术所必需的数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努力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使各类学生数学成绩都有相应的提高。

四、教材分析

第二十一章 一元二次方程:本章主要是掌握配方法、公式法和因式分解法解一元二次方程,并运用一元二次方程解决实际问题。本章重点是解一元二次方程的思路及具体方法。本章的难点是解一元二次方程。

第二十二章 二次函数:本章主要掌握二次函数的图像和性质,二次函数与一元二次方程的关系,实际问题与二次函数。本章重难点就是二次函数的图像和性质及应用。

第二十三章 旋转:本章主要是探索和理解旋转的性质,能够按要求作出简单平面图形旋转后的图形。本章的重点是中心对称的概念、性质与作图。本章的难点是辨认中心对称图形,按要求作出简单平面图形旋转后的图形。

第二十四章 圆:理解圆及有关概念,掌握弧、弦、圆心角的关系,探索点与圆、直线与圆、圆与圆之间的位置关系,探索圆周角与圆心角的关系,直径所对圆周角的特点,切线与过切点的半径之间的关系,正多边形与圆的关系。

第二十五章 概率初步:理解概率的意义及其在生活中的广泛应用。本章的重点是理解概率的意义和应用,掌握概率的计算方法。本章的难点是会用列举法求随机事件的概率。

五、具体措施

1.认真钻研教材,积极捕捉课改信息,尽力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力争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个性品质。

2.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及时与学生沟通,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3.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帮助学生理解教学重难点,训练考点、热点,强化记忆,形成能力,提高成绩。

4.改进教学方法,用多媒体创设情景进行教学,力求课堂的多样化、生活化和开放化,力争有更多的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机会。

5.精讲多练,在教学新知识的同时,注重旧知识的复习,使所学知识系统化,条理化,让学生在练习、测试中巩固提高,减少遗忘。

初一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第一步:

希望工作坊的成员们以年级为单位,完成以下几个问卷调查和访谈。

1、使用《关于初中几何问题教学现状的调查问卷》、《关于初中生对几何学习兴趣的调查问卷》,了解学生对几何概念课的感受。

2、通过访谈了解教师对“问题链”在初中几何教学中的使用现状的认识。

第二步:

从几何概念课的教学实际出发,本研究将“问题链”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概念引入“问题链”,是教师为引入课题所创设的情境,是为了使知识间平滑转接,为后续教学埋下伏笔,使学生产生强烈的求知欲等目的而精心设置的一系列问题。

2、概念形成“问题链”,是教师为帮助学生体验发现新知识的本质属性或规律的过程,基于已有经验得到新经验等目的而精心设置的一系列问题。

3、概念巩固“问题链”,是教师为帮助学生巩固新学的概念,避免与其他概念发生混淆,开扩学生思维的广度,加深理解概念等目的而精心设置的一系列问题。

本研究将“问题链”的设计方式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阶梯递进式“问题链”,要求教师把教学内容设计成不同梯度、不同层次的问题组,让学生通过一个个问题的解决将难题迎刃而解。所提问题难度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由点到面,每一个问题的提出都有明确的目的,是后一个问题的铺垫,是学生解决下一个问题的阶梯。

2、类比迁移式“问题链”,是根据两个对象之间在某些方面的相同或相似,从而推出它们在其它方面也可能相同或相似。

3、变式探究式“问题链”,注重以知识变式为抓手,让学生在转化中进入“最近发展区”,提高思维能力,提升思维层次。

4、总结归纳式“问题链”,总结链是教师在进行课堂教学、单元小结或复习时,为唤起学生的知识回忆,帮助学生建立系统知识结构网络而设计的“问题链”。

希望工作坊的成员们以年级为单位,按照下表梳理出的概念课的范围,从概念引入、形成、巩固三种类型问题链中选择一到两种,完成相应的教学案例写作。

年级

内容

人员安排

六年级上

圆周、圆弧、扇形等概念

李亚琼

六年级下

线段相等、角相等、线段的中点、角的平分线、余角、补角的概念

七年级上

图形平移、旋转、翻折的有关概念

轴对称、中心对称的有关概念

周晓旭、金少珍

七年级下

平面直角坐标系的有关概念

相交直线的有关概念

同位角、内错角、同旁内角的概念

三角形的有关概念

全等形、全等三角形的有关概念

八年级上

命题、定理、证明、逆命题、逆定理的有关概念

沈安晴、程小婷

八年级下

多边形及其有关概念

平行四边形(包括矩形、菱形、正方形)的概念

梯形的有关概念

向量的有关概念

九年级上

相似形的概念

比例线段相关概念、黄金分割、三角形的重心

相似三角形的概念

锐角三角比(锐角的正弦、余弦、正切、余切)的概念

金伟杰、于晓玲

九年级下

圆有关的概念

圆心角、弦、弦心距的有关概念

点与圆、直线与圆、圆与圆的位置关系中的相关概念

正多边形的有关概念

注:上表是通过阅读上海教育出版社《九年义务教育课本数学》六—九年级课本,根据《2020年上海市初中数学课程终结性评价指南》里规定的图形与几何部分,梳理出初中阶段几何概念课的教学内容。

第三步:

从完成的教学案例中选一到两个比较优秀的案例,开展实验研究。

前测:在授课前,学生在自行预习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有关本节课概念的试题,记录其中概念题目的成绩。在授课后,学生再次完成上一张试题,记录其中概念题目的成绩。将两次成绩的差值作为本实验的前测。

后测:在授课前,学生在自行预习的基础上完成前测使用的试题,记录其中概念题目的成绩。第一次授课后,将问题链进行改进,进行再一次授课。在授课后,学生再次完成上一张试题,记录其中概念题目的成绩。将两次成绩的差值作为本实验的后测。

将前测和后测的试卷结果进行对照。

初一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2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35号)精神,现就2009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本市中招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初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坚持深化课程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深化招生录取办法的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完善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制度;完善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命题、评卷和评价等制度,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健全完善中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贯彻落实“阳光招生”工作要求,加强监督,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报名、考试工作

(一)报名

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78号)的要求,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工作在2009年3月8日前完成。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籍学生不得重新报考。

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中毕业生都应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督促学校切实做好学生报考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非沪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沪籍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二)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

完善*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简称“学业考试”)制度。学业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

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及思想品德、体育、理化实验操作技能等。其中,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体育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制,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等第制。

1.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和化学(理化合卷)等4场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语文、数学、外语(英语)考试分值均为150分,物理考试分值为90分,化学考试分值为60分。

以上科目考试定于2009年6月20日(星期六)和6月21日(星期日)举行。

2.思想品德科目考试采用开卷形式,考试时间为70分钟。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计。考试定于2009年5月23日(星期六)举行。

3.2009年本市继续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育科目考试分值为30分,计入录取总分,于2009年4月底前举行,具体实施方案详见《*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体〔2009〕3号)。

4.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按“合格、不合格”计。考试于2009年5月底前举行。

5.上述各科目学业考试由市统一命题,区统一组织实施。各科目学业考试的命题原则和要求另行公布。

6.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部分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免予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沪教委基〔20*〕27号),经检测认定的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2009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实行免予外语听力考试。

7.2009年继续在部分区县进行初中毕业生外语(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考试试验。具体方案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市教委备案,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建立完善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毕业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要求实施。

2.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市和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予以记载,作为各学校推荐优秀学生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择优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2009年中招工作仍实行奖励性加分政策(具体项目见附件),2010年中招加分项目将进行调整。

四、招生录取工作

2009年本市初中毕业生为9.2万人左右,高中阶段录取率预计达到98%以上,普职比保持大体相当。

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

(一)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按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进行。

1.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中招计划的宏观管理,加强对本市初中毕业生的生源预测和对各区县中招计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审核和协调。

2.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本地区实际,编制本地区中招计划。

3.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班额控制在每班40名左右(中职校艺术类专业限额按相关专业要求设定),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地区生源和教育资源配置的实际状况确定并公布。

4.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计划招生,如需变更计划,须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部级重点中职校、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录取工作

试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部级重点中职校、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办法。在初中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的基础上,由招生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推荐(自荐)意见自主择优预录取。

1.计划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40%,其中推荐生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30%(原则上其中的二分之一招生计划面向外区县招生),自荐生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10%(面向全市招生)。

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为该专业招生计划的30%,招收推荐生。部级重点中职校部分招生名额面向全市实行自主招收自荐生,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0%(其中首次实行自主招收自荐生的学校不超过5%)。

“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计划根据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郊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原则进行分配。招生学校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办学水平、特色,制订面向全市推荐生的招生计划,经市教委协调平衡后下达到各区县。

2.录取

(1)本市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本校学生推荐(自荐)工作。学校要制订学生推荐(自荐)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规范,经公示后严格执行。初中学校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符合2009年中招报考条件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数的7%,推荐生名额应事先公示。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其他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发展情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进行自荐。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经公正程序产生的推荐生和自荐生名单应由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由区县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学生方可按规定填报相应的志愿。

(2)各招生学校要成立“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公布“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方案。学校按照招生方案,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自主择优确定预录取学生,预录取学生名单应公示。被确定预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09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考生,其成绩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否则不予录取。

(3)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建立推荐(自荐)生跟踪反馈制度,不断完善综合素质的评价办法,探索优秀学生培养的途径与机制。

(三)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录取工作

继续实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简称“名额分配”)的招生方法。

1.计划

“名额分配”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12%(其中2%原则上向市郊区县倾斜)。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区县管辖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数,平均分配到各有关初中学校,招生学校及计划应事先公示。复旦附中、交大附中、华师大二附中、*中学、上师大附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市教委平衡后下达。

2.录取

(1)考生根据分配给本校的高中学校和名额数,自主填报志愿。

(2)考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市划定的“名额分配”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由各区县招生部门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四)统一招生录取工作

1.“零志愿”招生录取工作

继续实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部分招生名额面向全市(不含学校所在区县)提前录取的办法(简称“零志愿招生”)。

(1)计划

“零志愿招生”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学校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15%,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自主确定,经市教委协调平衡后,将招生计划下达到各区县。“零志愿招生”工作应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郊区和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

*市回民中学的“零志愿招生”,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市久隆模范中学的“零志愿招生”,录取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

经市教委批准的部分区县重点高中和综合高中可划出一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外区县招生,但不列入“零志愿招生”计划。

(2)录取

各区县中招办根据考生“零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

2.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工作

2009年本市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转制高中,下同)可继续按规定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管理,各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5%。

各区县和学校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基〔2002〕1号)的精神,严格执行《*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财〔20*〕24号)的有关规定。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1)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当年招生计划申请。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学校办学条件(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食宿和后勤服务设施、师资配置等)和教育教学办学质量审核评估的基础上,核定学校当年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学生宿舍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

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须列入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上报市教委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学校20*年实际招生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须随学校2009年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2)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根据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自主确定招生录取标准(最低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择优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在按考生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招生录取最后阶段,在市和区县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对考生进行征求志愿和录取。

4.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工作

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按《*市教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关于20*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3号)和《*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2号)文件执行。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达到规定标准后,招生学校方可录取。

5.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1)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施新生专业奖励和帮困助学制度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35号)规定,对选择就读*城市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中职校学生,实施专业奖励,满足*产业发展对紧缺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对*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在校生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并对来自农村、本市海岛生源学生和城乡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帮困助学制度。

(2)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航空服务专业招生录取工作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航空服务专业招生报名工作和专业考试于2009年4月进行。考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

在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由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和录取办法,按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6.*市盲童学校(以下简称“盲校”)和*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以下简称“聋青技”)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

(1)盲校、聋青技要制订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和录取办法,于2009年5月份起受理考生的咨询、报名和资质审定工作。

(2)本市盲、聋哑初中学校的毕业生报考盲校、聋青技,由招生学校组织入学测试,市教委教研室提供命题服务。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3)本市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盲、聋初中毕业生,在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后,未被各类学校录取,但符合盲校、聋青技招生规定要求的,经本人同意后,可在招生录取后期,由盲校、聋青技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和要求,择优录取。

(六)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考生的思想品德成绩要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

(七)初中毕业生升学和择业指导工作

健全和完善初中毕业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的工作体制和网络。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对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和择业指导工作的管理职能,要全面宣传高中阶段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引导初中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和社会需求,合理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升学目标和成才途径。市、区县教研部门要承担对初中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的研究,指导学校开设好升学与择业指导课。市、区县招生部门要加大招考信息公开、公示的力度,建立专题网站或招生栏目,向考生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招生改革情况,介绍各类招生学校的办学条件、专业设置,介绍社会就业情况的各种信息。学校要开设好升学与择业指导课程,帮助学生拓宽视野,了解社会对多层次、多规格人才的需求。

五、管理和监督

2009年本市中招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明确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部门及学校的职责,规范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保证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切实做好中招的信息公开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招生学校等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及其他各种途径,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

初一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以下是

各区县教育局、新区教育分局,市考试管理中心、市教研室、市一中:《铜川市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经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3月25日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铜川市教育局2014年3月28日铜川市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督导监测,发挥中小学考试工作对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3〕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省上《实施意见》和我市《决定》精神,把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大力倡导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我市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二、基本思路1、统一计划管理,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市教育局根据各区县初中毕业生规模和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从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统筹安排,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2、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推进中考管理信息化。利用铜川市中招管理系统,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依据志愿、成绩录取,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选择权利,简化工作程序,建立电子档案。3、集中统一录取,实行阳光招生。市教育局按年度招生计划划定全市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统一录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信息,确保高中招生公平、公开、公正。4、实施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将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生指标的40%向乡镇所在地农村初中倾斜,实行定向招生。三、考试内容2014年中考内容分为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三个部分。中考成绩包括三方面成绩,总分660分。其中,文化科目考试成绩满分580分,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5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满分30分。(一)学业水平考试1、科目设置: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参加全省组织的毕业升学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仍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为闭卷笔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除全省统考科目外,其它科目的考试、考查由学校随教学进度安排进行。所有考试、考查科目按分数阅卷,以等级方式呈现,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凡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毕业要求。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春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陕教基二〔2003〕19号)精神,允许考生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数学、物理与化学考场。2、考试时间:2014年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21日至22日。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如下:日 期时 间(北京时间)科 目备 注6月21日(星期六) 上午8:30—11:00 语 文 英语听力考试 8:20广播提示,8:30~8:50播送正式听力试题。 下午14:00—16:00 数 学16:30—18:10 思想品德与历史6月22日(星期日) 上午8:30—10:30 英 语 下午14:00—16:00 物理与化学英语听力试题播放采用以广播为主,磁带为辅的办法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由陕西声媒广告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新闻广播AM693、FM106.6同时播放。若收听效果不好,可用磁带播放。从8:20开始先播送提示语,接着播送正式听力试题。各区(县)务必在考前与当地广播电台、广播站联系,调试接收和播放设备,做好转播工作。(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继续开展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具体办法按照陕教基〔2005〕81号文件执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成绩满分30分(每科10分),以等级方式呈现,以分数计入中考总成绩。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市教研室负责,区县教育局集中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以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准,另行通知。各区县要严肃认真,加强管理,务必于6月4日前将考核成绩册及电子版报市教研室。(三)体育与健康考试具体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陕教体〔2007〕4号)执行。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以50分计分(体育课成绩占9分,平时参加阳光体育运动考核占6分,测试成绩占35分),以等级方式呈现,以分数计入中考总成绩,C级以上含(C级)为高中招生必备条件。测试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测试时间为4月中旬到5月初。各学校要如实填写《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册》,报名序号务必与中考报名序号完全一致,并用A4纸打印,同时录入Excel电子表格,于5月20日前以区县为单位报市考试管理中心。四、综合素质评价初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在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铜川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评价结果记入《铜川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其结果和相关内容必须作为考生毕业和升学档案。若六个维度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达到毕业要求并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级以上(含B级)方具备标准化以上高中录取资格。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在中考前的适当时候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于5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德育科。五、具体办法(一)考生报名1、报名条件:凡学籍在我市的初中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户籍在陕西境内,虽然没有取得我市义务教育学籍,但在我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一年的初三应届毕业生,经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参加报名考试;非陕西省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完成义务教育后,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对要求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可以参加报名和考试。2、报名办法: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网上报名。社会青年和外地市回铜川就读高中的学生在户籍所在区县考试管理中心网上报名。报名程序是:先由毕业学校整理、初审学生学籍档案,再由区县学籍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陕西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办法(实行)》(陕教基一〔2011〕38号)执行。报名工作要做到初中毕业生应报尽报,应考尽考,坚决禁止擅自剥夺学生考试权力的行为。区县报名结束后,将考生花名册及光盘报送市考试管理中心。报名册是初中升学考试的基础数据,学生基本情况要准确无误,不得随意增减、修改。(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分为定向生计划、统招生计划、择校生计划和特长生计划四部分。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总数20%。定向生计划按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统招计划的40%分配到乡镇农村初中学校,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省级标准化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市上统一组织,具体办法另文通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已录满计划的高中学校,不再增加计划。招生计划的调整由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1、定向生招生计划。市一中、耀州中学、局一中和同官中学4所省级示范高中和标准化高中均招收定向生,定向招生计划为本校统招计划的40%。2、定向招生生源范围:公办乡镇农村初中学校(共25所,见附表1)。3、定向生生源资格: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三年一直在生源计划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定向招生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指导有关初中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坚决杜绝转学生报考。在中考报名结束后,各区县教育局由学校上报转学生和往届生名单(见附表2),经区县教育局审核后,于5月26日前以正式文件及电子版(Excel电子表格)报市教育局基教科。4、定向生录取:录取最低控制线在市上划定的普通高中重点线下降10分。定向生学校学生均可填报定向计划。定向生计划在第一批次计划录取,根据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录满为止。(三)录取分数线分两个层次划定。第一层次: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线、择校线;第二层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统招线、择校线。特长生录取分数线视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根据考试成绩划定。(四)志愿填报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网上填报志愿。所有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均面向全市招生。志愿设置为特长生提前单独录取志愿、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志愿。提前单独录取志愿设两个志愿填报栏,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可填报三个标准化高中志愿,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设三个志愿填报栏,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志愿设三个志愿填报栏。提前单独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高中批次的录取。(五)招生录取1、组织方式: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由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实施,区县教育局和各高中学校配合,集中录取。2、录取原则和依据:坚持多元评价和择优录取相结合,引导初中学生全面发展,改变将分数作为高中招生录取标准的做法,依据学生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招生录取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含实验考核成绩和体育成绩)进行,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及以上者,标准化高中方可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较高者。3、录取顺序:采取“按计划招生,按成绩排队,按志愿录取”的办法,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中按升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后续批次录取及补录。(1)提前单独录取:各类特长生。(2)第一批次:定向生计划。根据定向生学校考生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3)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生、择校生。(4)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统招生、择校生。未完成高中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考生补报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补录。4、照顾政策:(1)落实市委、市政府铜发〔2008〕4号文件关于“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在高中升学考试时,在总成绩中加10分”的规定,加分条件和程序按铜川市计生局、铜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参加中考加分工作方案的通知》(铜计生〔2008〕50号)文件执行。(2)现役军人子女经审查属实的,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陕政联〔2012〕106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文通知)。(3)少数民族考生、初中阶段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六)通知书发放录取工作结束后,对录取学生签发市教育局特制的铜川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市教育局根据高中录取结果,直接生成高一新生学籍信息。未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发放高中毕业证书。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中招生在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中考招生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升学考试报名及笔试考务工作。市教研室负责组织阅卷、评卷、质量监测和试卷分析等工作。(二)建立公示制度。市教育局、市考试管理中心向社会公示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加强宣传和培训。市、县区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切实做好学校校长、教师的培训,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四)严肃招生纪律。各高中学校不得提前私自招生,对随意扩大招生计划,擅自提高择校比例,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七、有关要求(一)各区县教育局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规模、师资状况、生源状况等认真审核,上报本区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二)参加毕业学业考试是每位初中生的权利,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务理由限制学生参加考试。各区县教育局要督促、监督各初中学校按规定组织在校学生全员报名参加考核、考试。(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学生填报志愿进行,录取时不调剂志愿,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安排,精心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务理由限制考生报考,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志愿。(四)为了确保2014年中招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各区县教育局、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高中招生政策传达到学校、考生,同时向社会广泛宣传,让家长了解中招政策。

初一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深化中招改革。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初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坚持深化课程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深化招生录取办法的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制度。

(一)建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及相关制度,客观反映和评价初中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表现。

(二)健全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逐步加大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权重。

(三)完善中招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职责,规范有序地实施各项改革。

(四)不断健全我区中招工作公示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增强透明度,健全社会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计划、报名、考试、录取工作

年我区初中毕业生报考人数为5097人,高中阶段入学率计划达到98%以上,普职比保持大体相当。

(一)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我区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分本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和外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本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编制并上报市教委,经批准后下达;外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委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后下达。

(1)区教育局根据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我区实际,编制我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

(2)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班额控制在每班40名左右(中职校艺术类专业限额按相关专业要求设定),由区教育局根据地区生源和教育资源配置的实际状况确定并公布。

(3)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招生办和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计划招生,如需变更计划,须经市教委批准。

(4)我区中等学校年招生计划编制情况如下:中学10+2个班(10个班在全市招生,其中外区招生按市教委规定比例执行;2个新疆班)、华师大三附中8个班(全市招生,其中外区招生按市教委规定比例执行,另加7名体育特长生计划)、张堰中学8个班(另加7名体育特长生计划)、上师大二附中10个班(其中1个班为国际班)、枫泾中学6个班、朱泾中学6个班、亭林中学8个班(其中10人为体育特长生)、民办交大南洋4个班(含一部分外区招生计划)、石化工业学校本区招生计划1250名、食品工业学校本区招生计划350名。

2、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招收初中优秀推荐生(简称推优生)招生计划。

(1)今年本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优生计划总数为238名。

(2)中学和华师大三附中推优生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下同)的30%,其中六分之一的招生计划面向外区县分配,中学为16名,华师大三附中为13名。中学本区推优生招生计划为82名,华师大三附中本区推优生招生计划为67名。

(3)石化工业学校机电专业推优生招生计划为该专业招生计划的30%以内,面向各区县分配。我区推优生计划为每所初中学校1名。

(4)推优生名额根据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郊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原则进行分配。招生学校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办学水平、特色,制订面向全市推优生招生计划,经市教委协调平衡后下达。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域各初中学校的在籍应届毕业生人数,将推优生名额下达到各初中学校,逐步达到比例大体均衡。

3、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我区中学和华师大三附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数,平均分配到各有关初中学校,并根据市规定的“名额分配”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外区县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市教委平衡后下达。

4、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计划。石化工业学校和食品工业学校部分招生名额,继续实行自主招生。

5、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部分招生名额面向全市(不含学校所在区县)提前录取(简称零志愿招生)计划。

(1)今年本区零志愿招生计划总数为99名。

(2)中学和华师大三附中各有18名零志愿招生计划面向外区县分配。

(3)市回民中学的零志愿招生,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市久隆模范中学的零志愿招生,录取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

6、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

(1)民办交大南洋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向区教育局提出当年招生计划申请。区教育局在对学校办学条件(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食宿和后勤服务设施、师资配置等)和教育教学办学质量审核评估的基础上,核定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外区县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委调整后下达。

(2)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须向社会公布(学校2007年实际招生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须随学校年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7、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

(1)年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转制高中,下同)继续实行招收择校生的“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学校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基〔2002〕1号)的精神,严格执行《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24号)的有关规定。

(2)要加强对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管理,严格做到“两个控制”,即本区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的15%;各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的20%。

8、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施新生专业奖励和帮困助学制度。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规定,对选择就读城市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中职校学生,实施专业奖励,满足产业发展对紧缺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对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在校生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并对其中的农村、海岛生源学生和城乡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帮困助学制度。

(二)报名工作

1、年中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见《关于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中招〔〕1号)。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报考资格(见附件1)。各学校要做好非沪籍初中毕业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沪籍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已在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得重新报考。

2、初中毕业生材料袋内应提供规定的资料(见附件2),以利于全市统一管理和招生学校的择优录取。

3、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设置两大栏。

(1)提前录取志愿: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市回民中学、市久隆模范中学跨区县提前招生“零志愿”(1个志愿)。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自主”招生志愿(1个志愿,由“自主”招生预录取的考生填报)。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志愿(1个志愿)。

中等职业学校航空服务专业提前招生志愿(2个志愿,由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填报)。

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志愿(3个志愿,由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填报)。

(2)统一录取志愿: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统一招生共设置15个志愿,供考生选择填报。取得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将该校填报在第一志愿。

4、志愿填报的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本人意愿慎重填写报考的学校志愿。考生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后,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一经录取某一志愿学校,其后面的志愿自然失效。

(2)不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或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面15个志愿的投档和录取。

(3)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志愿和其他志愿一样,作为一个单独志愿填报,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录取。考生及家长在填报时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考生被所填报的“择校生”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放弃该志愿,不得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它学校志愿。

(4)考生须认真填写志愿表,由本人和家长(监护人)签字认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志愿表上报区中招办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考生在填写志愿表时,招生学校的代码(5位数)与学校简称必须对应一致,录取时以学校代码为准。

(5)招生考试机构和各学校要做好志愿填报的辅导工作,加强升学和择业指导,要尊重考生的志向和自主选择权。考生志愿填报和信息输入工作由区中招办在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下于年5月底前结束。

(三)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

完善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简称学业考试)制度。学业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

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的考务工作,要认真贯彻《市教育党委、市教委、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教育招生考试中保密工作的暂行规定》(沪教党密〔2001〕2号)的精神和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区招生委员会和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牢固树立依法治考的观念,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切实加强对招考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监督机制,确保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工作安全、保密、规范、优质运作。

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区中招办集中安排2天时间接受考生成绩复核(除网上评卷科目外)。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需要复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区中招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由招生工作人员负责复核卷面成绩,但不对答题内容进行复查。

1、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及思想政治(思想品德)、体育7门。

2、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和化学(理化合卷)等5门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科目考试分值均为150分,物理考试分值为90分,化学考试分值为60分,5门科目考试总分值为600分。

以上5门科目考试定于年6月21日(周六)和6月22日(周日)举行。

3、思想政治(思想品德)科目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计。考试定于年5月24日(周六)举行。

4、年起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育科目考试分值为30分,计入总分,于年4月底前举行,具体实施方案以《年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为准。

5、上述各科目学业考试由市统一命题,区统一组织实施。各科目(除数学科目外)学业考试的命题原则和要求与2007年相同,数学、物理和化学的部分内容,以及语文的文言文部分实行“一卷两分叉”。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

6、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部分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免予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沪教委基〔2007〕27号),经检测认定的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试行免予外语听力考试。

(四)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建立完善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毕业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要求实施。

2、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市和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少先队员”等先进奖励称号,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予以记载,作为各学校评议推荐推优生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择优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年中招工作仍实行奖励性加分政策(具体项目见附件3)。

(五)招生录取工作

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分四个批次投档,依次为:

(1)市推优生招生;(2)提前录取类学校招生(含“零志愿”招生、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名额分配”招生和中职校航空服务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3)统一录取学校(普通高中、中职校)招生;(4)征求志愿,调剂招生。

招生录取过程须按照明晰投档批次,规范操作程序,结清一批,再启动一批的要求进行,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若按招生计划数录取的末名有多人录取总分相同,则比较语数外三门总分,再比较数学成绩,后比较语文成绩。还是相同的,看考生综合素质评价。

严格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任何学校不得录取线下考生,不得招收无档案和无投放计划考生,不得跨越区中招办自行招生录取。

1、推优生录取工作。

(1)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本校推优生推荐工作。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公布本校推优生名额,制订推优生推荐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规范。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须达到优良),推优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一定要求,经师生民主推荐、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推优生计划数和学校推荐人员数额必须在初中学校全额公示;推荐和批准推优生名单须在学校醒目处张榜公示一周);推优生预录取工作结束后,被确定预录取的学生名单在“招考热线”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2)推优生招生预录取工作在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之前进行。回户籍所在区(县)报名的考生如符合市推优生的条件,由就读学校进行推荐。

(3)招生学校须认真制定学校推优生招生办法(包括:择优录取的标准、要求、办法和程序),经区教育局批准,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审核备案后,在网上和相关媒体上公示并实施。

(4)推优生可根据分配到本区的推优生招生计划数和招收学校,结合自己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情况和报考志向,在规定的时间登陆“招考热线”网站进行志愿填报,自主选择报考学校,每位考生可选择填报2个志愿,并填写是否愿意调剂录取。

(5)推优生投档和预录取原则。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推优生志愿顺序分别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集体讨论、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必要时,招生学校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填报本校志愿的推优生进行面试,但不得进行其他形式的考试。

(6)当第一志愿投档数小于计划数,原则上应如数录取,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优生。如在面试过程中发现确有不符合推荐程序的学生,招生学校可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及时予以处理。

(7)按志愿未被预录取且愿意调剂的推优生,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区中招办负责进行征求调剂录取工作(推优生可根据分区招生计划余额填报1个调剂录取志愿)。经调剂仍未被预录取的推优生,则进入下一阶段的报考程序。

(8)被确定预录取的推优生须参加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获得初中毕业成绩。学业考试结果不影响录取,其填报的统一志愿自然失效,不得要求放弃该预录取学校;正式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结束后进行。

(9)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推优生工作与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优生工作同步进行,计划分块下达,分别推荐录取,录取工作程序和要求参照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优生。

(10)招生学校要建立推荐学生跟踪反馈制度,不断完善综合素质的评价办法,探索优秀学生培养的途径与机制。

2、“零志愿”招生录取工作。“零志愿”招生录取,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小数四舍五入)进行差额投档。招生学校依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自主择优录取,名单上网公布。

3、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考生的思想政治(思想品德)成绩要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

4、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1)民办普通高中根据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在区教育局宏观指导下,确定招生录取标准(最低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范围内择优录取。

(2)民办高中在按考生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招生录取最后阶段,在市和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对考生进行征求志愿和录取。

5、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1)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按《市教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关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6〕3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6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6〕2号)和《市区教育局关于年本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文件执行。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达到规定标准后,招生学校方可录取。

(2)上师大二附中国际班招生、华师大三附中、张堰中学和亭林中学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由学校拟定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区招办负责具体实施。此类学生须参加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正式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结束后进行。

6、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1)招生学校制订工作方案,规定招生人数、招生范围、考生条件、招生程序和录取原则,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报市教委,经审核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

(2)参加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招考热线”网站进行报名,每位考生最多只能选择报考2所学校。报名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将自主招生预录取的名单报区教育局,经审核同意后报市、区中招办备案,并通知考生。必要时,招生学校可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对报名参加本校自主招生的学生进行面试。被高中定为预录取的考生,将志愿填写在《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提前录取志愿”栏的“自主招生志愿”内。

(3)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关学校报名,被学校预录取的考生须将该校填报在“统一录取志愿”栏的第一志愿。

(4)食品工业学校继续在本区范围内试行自主招生,招生计划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7、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录取工作。

(1)考生根据分配给本校的高中学校和名额数,自主填报志愿。

(2)考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市划定的“名额分配”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由区招生办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8、中职校艺术类、航空服务专业招生录取工作。

(1)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航空服务专业招生报名工作和专业考试于年4月进行。考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

(2)在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由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和录取办法,按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9、市盲童学校(以下简称盲校)和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以下简称聋青技)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

(1)盲校、聋青技要制订并公布招生计划、要求和录取办法,于年5月份起受理考生的咨询、报名和资质审定工作。

(2)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盲、聋初中毕业生,在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后,未被各类学校录取,但符合盲校、聋青技招生规定要求的,经本人同意后,可在招生录取后期,由盲校、聋青技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和要求,择优录取。

四、初中毕业生升学和择业指导工作

健全和完善初中毕业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的工作体制和网络。区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对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和择业指导工作的管理职能,要全面宣传高中阶段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引导初中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和社会需求,合理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升学目标和成才途径。教科研部门要承担对初中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的研究,指导学校开好升学与择业指导课。区招生办要加大招考信息公开、公示的力度,建立专题网站或招生栏目,向考生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招生改革情况,介绍各类招生学校的办学条件、专业设置,介绍社会就业情况的各种信息。学校要开好升学与择业指导课程,帮助学生拓宽视野,了解社会对多层次、多规格人才的需求。

五、管理和监督

年我区中招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明确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卫生局、环保局、安全保密局、城管部门、电力部门等职责,明确区招生办、教育局有关科室、区教师进修学院及各学校的职责,规范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保证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本市有关加强中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意见,建立和完善招生监督机构,健全监督机制,做到“岗位落实、责任明确、人员到位、措施有力、全程参与、依法治招”。要加大对考生资格审核、招生考试、阅卷登分、投档录取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力度。要向社会公示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学校基本情况、收费标准及各项招生政策(见附件4),做到“阳光招生”,规范操作。要向社会公布招生监察、接待部门的地址、电话,认真妥善处理好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坚决查处、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违纪违规案件。

附件:

1、年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条件

2、初中毕业生材料袋基本目录清单

3、年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加分和政策性照顾项目表

4、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示项目表

5、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附件1:

年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和18周岁以下(农历一九九〇年七月十三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均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2、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18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无论毕业于本市或外省市,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正在办理“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的初中毕业生须提交市公安局出具的《市公安局户口类审批办事回执单》。

3、经市人事局批准的持有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市居住证》的国内外“引进人才”,其子女是本市或外省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应在居住证所在地区或初中借读学校所在地区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考生入学后不迁移户籍,不改变户籍性质,毕业后按“非生源”有关办法处理。

4、非本市户籍,初中阶段已在本市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毕业后欲继续借读且符合以下条件者,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1)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核准的市外在沪大企业在沪有关工作人员的子女以及地级市及以上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

(2)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原上山下乡知青、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的考生;

(3)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上述考生入学后不迁移户籍,不改变户籍性质,毕业后按“非生源”有关办法处理。

初一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微机派位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小学升初中微机派位工作,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长办发〔201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小学升初中招生的基本原则为“区(县)为主,保入学;市协调,保公平”。公办学校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招生按照“谁审批、谁管理”原则,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二、派位办法

公办学校派位。依据当年派位计划数和学生志愿填报人数进行,当志愿填报人数小于或等于志愿学校派位计划数时,计算机派位系统依据学生志愿自动分配到该志愿初中学校;否则按照计划人数随机分配到该小学对应的初中学校。

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派位。依据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派位计划数和学生志愿填报人数进行,当志愿填报人数小于或等于志愿学校派位计划数时,计算机派位系统依据学生志愿自动分配到该志愿初中学校;否则按照计划人数随机分配到该志愿初中学校。

捆绑派位。为便于家长接送双(多)胞胎子女上下学,更好履行家长监护责任,在微机派位志愿填报前家长可以自愿申请双(多)胞胎子女以捆绑方式派位到同一所初中学校(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就读。一旦选择以捆绑方式派位,家长需要在申请表中明确其中一个孩子作为代表参加微机派位,其他孩子则共享派位结果。微机派位志愿填报前未申请以捆绑方式派位的双(多)胞胎子女,视为自动放弃,过期不再受理,不能以捆绑方式安排入学。

三、派位计划

(一)公办学校派位计划

各初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4月15日前向所在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申报当年招生计划。6月中旬,市教育局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结合提前录取学生数核定每个学校招生计划,并下发初中学校微机派位指标数。区教育局根据各小学参加微机派位毕业生人数和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数,合理制定本区小学毕业生微机派位指标分配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二)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派位计划

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根据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4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申报当年招生计划。4月20日前,市教育局审定并下发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派位计划面向城区所有自愿选择的小学毕业生,派位后仍有富余学位的征集志愿招生可面向全市自愿选择的小学毕业生。

四、志愿填报

1. 公办志愿填报。学生(家长)根据毕业小学(或跨区组)对应分配的初中学校以及派位计划数,选择其中一所公办学校填报志愿。

2. 民办志愿填报。学生(家长)在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基础设施、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教育质量和办学特色的基础上,自愿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填报志愿。

3. 实行多校划片的小学毕业生可同时填报一所公办学校志愿和一所民办学校志愿,其中公办学校志愿为必填项,民办学校志愿为选填项;如未派中志愿学校需通过征集志愿方式入读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必须填报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志愿。学生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时,必须选择公办学校志愿优先还是民办学校志愿优先(学生只填报公办学校志愿,不填报民办志愿时,计算机系统自动视为公办志愿优先)。

4. 单校划片(对口升学)的学生,若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就读,必须填报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志愿(计算机系统自动视为民办志愿优先)。

5. 已被提前录取的配套入学学生、九年制小学部直升学生,特色学校录取学生、项目基地特长生等均不再参加微机派位以及有富余学位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征集志愿招生。

五、日程安排

4月1日—15日,外地回长、跨区升学以及配套入学的学生须登录“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4月20日—26日,配套楼盘业主子女提交材料到对应配套初中学校。

5月9日—11日,项目基地接受报名,组织专业测试,子弟学校提交系统子弟名单。

5月15日—16日,体育学校、艺术学校组织专业测试。

5月28日,统一组织对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外国语学校特色招生,按照先小学部直升后外国语特色的顺序进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已派中小学部直升的学生,不再参与外国语特色电脑派位。

6月1日前,完成配套入学、项目基地、特色招生等提前批资格审核,下发提前批招生预录名单。

6月上旬,区教育局指导各毕业小学做好数据核对。

6月20日,区教育局指导各小学完成微机派位学生志愿填报,并组织外地回长生、跨区生进行微机派位志愿填报。

6月30日上午,全市统一在芙蓉区举行2021年城区小学升初中联合微机派位。

7月1日,公布初中学校微机派位结果。

7月6日—8日,富余学位民办学校、子弟学校进行征集志愿填报。

7月10日,组织对富余学位民办学校、子弟学校进行电脑派位。

六、政策优待

(一)对行动困难的残疾儿童、双盲子女根据家庭住房实行就近照顾安排入学。家长填写《长沙市双盲子女、残疾儿童小学毕业就近分配申请表》,毕业小学初审签字后统一提交到所在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复核,经审定后在微机派位前实行就近安排。

(二)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取得人才绿卡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包括:A类国际顶尖人才,B类部级领军人才,C类省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其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初中学校优待的,4月20日前登录“长沙市一体化人才服务平台”,按要求录入(提交)家庭住房、子女现就读学校和升学意向等信息,由市教育局统一受理,核实资格后按市委高层次人才政策予以安排。

(三)根据《长沙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初中学校优待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长沙市军人子女小学升初中优待审批表》,并按审批表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20日前报长沙警备区政治工作处核实,再由长沙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统一提交长沙市教育局进行联合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按政策享受教育优待。

(四)对公安烈士、一级至二级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等其他符合国家政策的优待对象,其子女小学升初中参照军人子女有关政策享受教育优待。

七、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中招办联合各区教育局成立城区小学升初中微机派位领导小组,统筹微机派位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微机派位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微机派位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每年城区小学升初中举行联合微机派位,由各区教育局轮流承办。承办单位需制定《长沙市城区小学升初中联合微机派位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微机派位各项工作有序进行。2021年小学升初中城区联合微机派位工作由芙蓉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3. 强化部门协调。承办区政府要召开教育、公安、交警、公证、电力等部门联席会。教育部门负责微机派位现场和会务资料准备;公安部门负责微机派位现场及秩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交警部门负责维护会场周边交通秩序,保障交通有序畅通;公证部门负责派位工作流程及派位结果的公证;电力部门确保微机派位现场安全用电,及时处置电力突发事件。

4. 注重宣传引导。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解读小学升初中微机派位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中小学校要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主动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咨询服务。

5. 严明招生纪律。各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规定,依法依规招生。严格执行“公民同招、超员摇号”和“公办不择校”招生政策,城区初中微机派位后禁止学生在公办学校之间“二次流动”,坚决杜绝公办学校收取择校生,严禁任何学校组织书面测试、文化择优。

 

 

 

 

 

2021年长沙市城区小学升初中双(多)胞胎

子女就近入学捆绑派位申请表

毕业小学

 

双(多)胞胎

子女信息

姓名

市学籍号

身份证号

 

 

 

 

 

 

 

 

 

父母姓名及联系电话

父亲

 

手机号码

 

母亲

 

手机号码

 

家长捆绑

派位申请

意 见

为便于家长接送小孩入学方便,更好履行家长监护责任,申请双(多)胞胎子女能进入到同一所初中学校(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就读,请教育行政部门在实行微机派位时,能对本人双(多)胞胎子女实行捆绑派位。

本人自愿以双(多)胞胎中的(姓名)          ,(市学籍号)

为依据参加派位,其他同胞子女认可其最终派位结果入学。

家长签字:

                          年

毕业学

校意见

 

        年

区教育行政

部门意见

 

                               年

初一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为加强对2009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决定进一步充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力量,调整充实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总招生数为5028人,其中指令性计划3611人,择校生1417人。民办普通高中总招生数1200人。各校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衢市教综〔2009〕54号)。

*一中面向市区招收体育特长生18名,艺术特长生2名;*二中面向市区招收体育特长生10名;*三中面向市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各11名;*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美术特长生2个班共80名,面向市区招收体育特长生10名;杜泽中学面向市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各5名。

为鼓励各地办好优质高中,*一中、*二中面向各县(市)招收的择校生数应严格控制在面向该地区指令性计划数的10%以内。

三、报名、考试及阅卷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报名及学业考试按市招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报名与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衢招办〔2009〕2号)办理。

学业考试试卷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评阅,逐步创造条件实行网上阅卷。学业考试成绩根据衢招办〔2009〕2号文件精神,只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于2009年6月20日17时后通过*教育网等查询。要加强学业考试信息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学业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排队,各初中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排名,考试成绩不得向社会外传或公布,制止对学业考试成绩的各种炒作。

四、志愿填报办法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一中、*二中、*三中、*高级中学等四所省等级重点中学;第二批次为杜泽中学、*中学、**外国语学校、*中学、*中学。各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鼓励考生在两个批次中都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的具体办法是:考生在学业考试之后分数揭晓之前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每一批次可按顺序最多填报两个志愿。在第一批的四所招生学校中,考生既可单报其中任何一所学校;也可在*一中、*二中和*三中这三所学校中选报其中的一所,再兼报*高级中学(*一中、*二中和*三中这三所学校不可同时兼报,否则视考生志愿无效)。考生须认真填涂机读《志愿卡》,在每个学校的志愿栏后边“择校”栏中考生须明确注明是否愿被该校录取为择校生。

《志愿卡》是考生调档的依据,录取时以涂卡信息为准。考生本人填涂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志愿填报具体时间为6月15-16日(周一、周二)。志愿由学生本人根据自己意愿填报,并经家长审核,家长和学生分别签名,否则作无效处理。《志愿卡》于6月17日分别交*教体局、*区教育局,由两区录入计算机后于6月18日(周四)统一交市教育局招生办和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志愿一经填报,任何人不得更改。

五、关于政策性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政策性加分条件详见衢市教综〔2009〕15号)的考生,须凭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经所在初中学校初审后,由初中学校报所在区教体(育)局,经所在区教体(育)局统一审核、汇总、造册(包括考生姓名、报名序号、毕业学校、加分项目、加分值),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原件、复印件于5月30前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不按时上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复核结果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区和市教育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台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须经当地民宗、台办等部门审核;“驻地部队团以上干部、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被大军区级以上或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因公牺牲或致残(六级以上)、从事飞行或舰艇等艰苦工作、驻海岛部队的军人子女”由考生家长所在单位统一初审造册后报市军分区政治部审核,再反馈给两区教体(育)局统一汇总、造册上报复核。

六、录取的原则和办法

(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在市区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适者录取的原则;以学业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依据,实行统一录取。

(二)要求升入其他普高的学生,其综合素质测评各项目必须全部合格;其中要求升入省一级重点中学的学生,在此基础上须获得两个A级以上。

普通高中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其志愿、学业考试成绩、综合评语等,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当最低录取分数线出现并列分而超过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仍相同,再按考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获A等第数量从多到少录取。

(三)根据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进程安排,有关普高学校拟录取的免试生和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附相关材料)在5月30日前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一中、*二中、*三中和*高级中学面向市区的指令性招生计划(减去经审定同意录取的免试生)的60%的指标用于分配录取,分配名额依据应届毕业生人数和向农村初中倾斜等原则分解到市区各初中。分配录取总数的70%以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基础向所有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分配,30%再向农村初中分配(指标分配数额另行通知),实行分校录取,分配录取生录取线控制在招生学校正取生最低控制分数线25分以内,未完成的分配录取指标转为统招计划。录取时先录取指标分配生,后录取统招生。享受指标分配生政策的对象必须为符合学业考试报名条件且在该校读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自2010年起,重点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将继续坚持向农村倾斜的原则,并与初中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参加学业考试的报考率、学业考试文化科的全科合格率和优秀率、后20%的学生比例、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等因素挂钩,以发挥评价机制在引导各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实现轻负担高质量等方面的导向作用。

(五)中考成绩揭晓后,依据指令性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划定各招生学校指令性计划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指标分配录取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同时确定择校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首先依据考生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不足的由第二志愿替补,按学业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数的适当比例打印出各招生学校的投档名单,由学校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市区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加盖“*市教育局高中段学校录取专用章”后生效。各招生学校据此印发录取通知书(各校自行印制)并办理新生学号、高中会考等学籍管理手续,并及时将新生信息输入学生电子管理系统。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决。

普通高中择校生的录取与该校同批次进行,择校生只能录取填报本校择校志愿的考生。

(六)各初中学校要依托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平台,加快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逐步实现学生档案电子化转移创造条件。认真做好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与新课程实施情况的相衔接,学校应当为每位初中毕业生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册》,并在9月15日前将其提供给各招生录取学校。《学生成长记录册》应全面全程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情况,内容包括各学期的思想状况、学习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等。

(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切实抓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1号)和省民族团结教育会议的要求,*一中继续面向全市定向招生20名,开展民族团结政策教育试点。为更好地扶持农村初中学校,使更多的农村学生能享受到优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中对全市农村初中在招生上实行倾斜政策,对当年有三个以上毕业班的全市农村初中尽可能正取1名应届毕业生。对象为填报*二中志愿、品学兼优的贫困生或在发明创造、科学研究、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定向招生指标全市限40名以内。定向招生的具体办法由招生学校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协商,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八)体检。入学后由招生学校组织体检,只要不妨碍他人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学校就应予以保留学籍。

七、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校应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确保完成指令性招生计划,不突破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招生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奖惩制度,各批次招生名单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即时在*教育网和招生学校同时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三限”政策。按划定的分数范围和招生计划招生,按核定的标准收费,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权威性和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三)严格按招生批次招生,规范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凡发现违规提前通知组织学生报到交费的情况经查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与学校明年招生计划的审批挂钩。

(四)严格按学生志愿录取。凡发现录取学校与考生志愿不一致的,市、区教育局将不予登记考生普高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并由市区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查实情况,严肃处理违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

(五)规范高中招生宣传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将本实施意见在*教育网和市级有关媒体上宣传,两区教育局要部署并指导本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将本实施意见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各初中学校要在醒目处张贴本文件。各普通高中学校在各县(市、区)教育局的统一协调组织和各初中学校的积极支持配合下,规范地做好高中招生宣传工作。各招生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限制考生填报志愿。

(六)严肃招生纪律。各招生学校以及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反对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招生的人和事。

初一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为切实做好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26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鲁发[20*]22号)以及《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鲁政办发〔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

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按时入学。

(一)根据“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适应社会需求,提高服务功能。按照“淡化户籍,强化居住地,就近从优,控制择校,积极稳妥”的要求,小学阶段招生要依据学校实际容量和教学能力继续对学区进行积极稳妥、科学合理的动态调整,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依法按时入学。

(二)初中学校继续实行“相对就近、整体对口入学”的免试招生办法。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行业单位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划定的学区落实招生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四)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济政办发〔20*〕26号)的要求,保障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收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借读费。

(五)初中学校招收的新生须按性别采用电脑随机混编的方法进行编班,不得以文化课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或分班。义务教育各学段均不得按学生成绩分“快慢班”、“重点班”、“特色班”、“分层次班”等,未经市教育局审批,不准设立“实验班”。

(六)公办学校要进一步严格控制招收择校生。义务教育各学段择校生中考时一律不享受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

(七)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根据《*省关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鲁政发〔20*〕7号〕文件要求,小学招生每班不得超过45人,初中不得超过50人。

(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须于7月5日前结束,要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的统一规定,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并于9月20日前上传市教育局。

二、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生毕业评价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充分发挥初中学生成长记录在学生评价中的作用,继续实行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学业成绩量化赋分与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一)成长记录的内容。初中阶段学生的成长记录应具备能够反映学生成长过程的标志性资料。记录分考试信息和综合素质评价两大模块。成长记录要客观、公正、富有个性,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轨迹。

(二)评价的方法和形式。成长记录中的考试信息采用量化赋分形式,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等级评定的形式。考试信息量化赋分由学生初中三年学科课程成绩和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两个部分组成,共计1000分。其中初中三年学科课程成绩占总分的60%,即600分(初一150分,初二200分,初三20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30分,英语口语20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占40%,即400分。初中学校每学期要将学生各学科期末考试成绩与按量化赋分比例计算得出的成绩一并存入学生电子档案和成长记录档案袋。

初中学校每学期要将学生各学科期末考试成绩与按量化赋分比例计算得出的成绩一并存入学生电子档案和成长记录档案袋。

综合素质评价分等级评价和综合性评语两个部分。等级评价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期末在学生自我评价的基础上,采取学生互相评价、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的办法,分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性评语要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每学期期末由班主任教师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潜能。

(三)评价结果的使用。对学生的评价结果是衡量其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成长记录中考试信息达到或超过600分(合格)且综合素质评价的六个方面均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等级的学生可以取得《义务教育证书》。未参加中考(毕业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实行指标生制度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指标生,其成长记录中综合素质评价六个方面必须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等级。

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全优,且学科成绩量化赋分达到540分以上的学生,可经初中学校推荐、高中学校考查审核同意后中考免试录取。

(四)补考办法。因成长记录中考试信息达不到合格标准(600分)而不能取得《义务教育证书》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补考科目为量化赋分成绩未能达到合格的科目。对补考成绩合格且综合素质评价六个方面均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等级的学生准予补发《义务教育证书》。补考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组织。

(五)组织管理。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要制定相应的量化赋分和等级评定工作细则。学校要将学生成长记录中的评价内容、方法、程序等及时向家长和学生公示并做出明确的解释,评价结果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及时进行调查与处理。

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初中学校学生成长记录工作的管理,通过有效的监测机制,对学生的过程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市教育局将继续对县(市)区所属学校学生成长记录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抽检测评,并将应届毕业生参考率(实际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人数和各县市区应届毕业生人数之比)作为考核评价县(市)区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为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考试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卷面考试与等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录取新生。

(一)考试科目、分值和时间

1.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信息技术。

2.考试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英语含听力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生物30分),体育60分,总分570分。

信息技术与文科综合采用等级考核评价方式。

3.考试时间

(1)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2日至6月14日。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上午

下午

6月12日

9:00-11:00语文

3:00-5:00理科综合

6月13日

9:00-11:00数学

3:00-5:00文科综合

6月14日

9:00-11:00英语(含听力测试)

(2)体育测试时间为4月12日至24日。

(二)考试形式

1.文化课考试

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采用闭卷考试形式。

文科综合考试成绩按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公布,考试等级为D级的考生不得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2.体育考试

按照《*市20*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体格检查工作实施意见》(济教体卫字〔20*〕1号)执行。

3.信息技术考核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技术考试实行等级考核,考核工作安排见《关于印发20*年*市信息技术课中考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考核时间自20*年3月29日开始,4月30日结束。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允许考核等级不合格的考生重考一次。

20*年中考只允许信息技术等级考核合格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三)命题原则

1.中考命题要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选拔合格新生的原则,以高质量的中考命题促进初中教学改革,引领学生主动学习,不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各科考试命题要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考试的主要内容是课程标准要求学生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侧重于考查学生对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生学习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在考查学生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突出以能力立意为主的命题思路,加强与社会实践和学生生活的联系,增强试题的基础性、灵活性和开放性,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景中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解答试题的过程能够反映其知识与技能、思维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3.进一步降低考试难度,各学科试题难度比例为7:2:1,难度系数控制在0.70左右,杜绝设置偏题、怪题,力求比例合理、层次清晰、题量适当、难度适宜,充分发挥其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的正确导向作用。

4.各学科命题原则、考试范围、考题形式、样题范例等考试要素,将由市教研室通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大纲》。

(四)阅卷评卷和考务工作的安排及要求

详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手册》。

(五)成绩公布

考生成绩将于6月28日前后通过教育信息网和考生成绩通知单的形式向考生公布。

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检

(一)考生体检组织工作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统筹安排,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普通中专的体检工作由市和县(市)区招办及毕业学校负责。

(二)考生须按规定的体检项目到指定的体检点体检,其他医疗单位或医生证明一律无效。

(三)体检工作须于4月30日前结束。体检结果应及时通知考生。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查要求,经主检医师同意、体检点批准,可予复查,并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复查工作须于5月10日前结束,逾期不予处理。

(四)考生报名时将《*市初中学生体质健康记录卡片》(以下简称《体检卡》)上交第一志愿招生学校。

五、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

自主选择报考志愿是考生的权利,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升学志愿选报的指导工作,积极向考生和家长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咨询活动,指导考生科学选报志愿,做到既引导学生合理分流,又尊重学生和家长的利益及意愿。任何人不得阻碍和干涉考生自主选择志愿。

(一)报名时间

5月5日至10日。

(二)报名地点

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报名地点详见《20*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手册》。第一志愿报考普通中专的,报名地点在考生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三)报名条件

1.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对象为我市初中毕业生。

2.报考普通中专必须持有我市户籍证明。

3.报考*师范、*幼师的考生,必须持有招生学校面试合格后签发的《文化课考试通知书》。

4.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有面试和加试要求的,考生需经面试和加试合格后方可报名,面试和加试的范围、具体时间和办法详见《职业学校招生指南》。

(四)报名程序

1.初中学校负责组织考生选报志愿,填写《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以下简称《成长手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卡》(以下简称《信息卡》)并认证签字;高中招生学校负责采集考生信息、打印信息认证单及印制考生准考证。

2.5月5日至7日,初中学校负责组织考生填写《信息卡》、《报告单》、《体检卡》并报送至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待招生学校汇总报名信息后,统一打印“考生信息认证凭证”,初中学校负责领取回校并组织考生及家长核对后签字认证。

3.5月8日至10日,初中学校将“考生信息认证凭证”(考生及家长必须签字)送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同时按照招生学校要求一周后在规定时间领取考生准考证。如考生或家长未按规定时间填写并交回“考生信息认证凭证”或拒绝在凭证上签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中考报名资格。

4.高中学校不得为报名材料不全或相应认证不完整的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对不按时送交“考生信息认证凭证”或没有签字的考生,不得向其发放准考证。

(五)志愿填报

1.考生可顺序填报三个志愿。其中只可填报两个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2.普通高中学校与普通中专(师范类除外)不能兼报。

3.第一志愿报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的考生,第二、第三志愿只允许填报各类职业学校。

4.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均为同一批次录取学校。除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含*外国语学校)之间不得兼报外,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均可以兼报。

5.*省实验中学、*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省*第一中学、*钢铁集团总公司高级中学为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

6.同意交费择校上学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表明择校意向。

7.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更改志愿。

(六)报名缴费

按照《关于调整中考招生报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涉发[*]2*号)的收费标准:报名费每生7元,考务费每生每科3元、体育测试费每生5元,每生共计缴费42元。

六、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鲁政办发【20*】2号)精神,在坚持综合评价、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基础上,积极探索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分配、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等多样化的招生办法,推动教育评价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

(一)扩大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规模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高中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继续增加计划内招生人数,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必须在确保达到招生总数的70%的基础上,力争适度扩大,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降低学生的入学成本,提高学生入学率,为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做出积极努力。

(二)加大统筹管理力度,积极发展职业教育

进一步扩大职业学校招生范围。允许职业学校在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基础上,招收和培养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继续推行初三分流试点工作,被职业学校提前注册录取并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三学生数,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初中学校在校生巩固率和高中阶段升学率的评价范围。

(三)录取时间、顺序

1.录取工作预计七月五日开始。

2.凡第一志愿填报师范类和普通高中且达到师范类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首先由师范类学校录取。

3.招生录取采用“按校划线,错时录取”的办法。

4.指标生录取最低提档分数线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同时公布。考生成绩达不到最低录取提档线的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艺体特长生除外)。

5.各招生学校要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先录计划内再录择校生。计划内有指标生录取计划的学校先录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计划内考生全部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要组织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计划内录取资格。未完成计划内招生任务的学校应按实际录取人数的比例招收择校生。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6.各县(市)区所属高中学校除市教育局下达有面向市区招生计划招生的学校外,其他招生学校在完成当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后,经市教育局批准,方可招收不超过本校招生总人数5%的本辖区以外的考生,且择校费须按当地学生的收费标准收取。允许农村学校学生报考市区高中阶段学校。

7.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严格控制班额,每班招生不得超过56人。

(四)指标生分配与录取办法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市区普通高中学校进一步增加指标生招生计划,县(市)区农村学校要积极探索并逐步实施指标生分配制度或划片招生制度,充分发挥评价制度的导向作用。

1.*省实验中学、*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省*第一中学、*省*第二中学、*省*第三中学、*省*中学、*钢铁集团总公司高级中学将计划内招生人数的75%作为指标生,其中65%依据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的初中学校和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5%指标生数额分配至20*年中考一志愿计划内录取率超过50%的上述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剩余5%的指标生计划按比例分配至以上区属被评为“20*至20*年度*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的初中学校。

历城第二中学、章丘第四中学、历城第一中学、济北中学要将面向市区计划内招生人数的75%作为指标生,其中65%依据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的初中学校和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5%指标生数额分配至20*年中考一志愿计划内录取率超过50%的上述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剩余5%的指标生计划按比例分配至以上区属被评为“20*至20*年度*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的初中学校。同时将面向当地计划内招生人数的75%分配到所属乡镇初中学校。

*省*第七中学、*省*第九中学将计划内招生人数的55%作为指标生,其中45%依据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的初中学校和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5%指标生数额分配至20*年中考一志愿计划内录取率超过50%的上述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剩余5%的指标生计划按比例分配至以上区属被评为“20*至20*年度*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的初中学校。

2.实行指标生政策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先录指标生再录计划内统招生。按照定校定额、公平择优的原则,凡达到指标生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且综合素质评价六个方面均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等级的考生列入指标生录取。达不到指标生最低提档分数线或虽达到但综合素质评价六个方面达不到良好以上(含良好)等级的考生不能作为指标生录取,未完成的指标生配额纳入计划内统招使用。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中第三学年转入及借读的学生(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的除外)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3.对未完成20*年指标生招生计划任务的初中学校,在20*年中考招生时市教育局将根据其未完成计划数占该校指标生计划总人数的比例相应减少对该校的指标生投放数额。并将空余出的指标生数额分配至20*年中考一志愿计划内录取率超过50%的初中学校。

对在20*至2009年度期间,未能按照省市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违反素质教育有关要求,出现违规违纪的初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在2009年度中考指标生分配中扣除5%至10%指标生分配数额。

(五)择校生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录取结束后,在严格控制班额的基础上,可根据有关招生政策及办学实际招收择校生。

2.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经市教育局批准,学校可根据考生的成长记录情况和办学特色招收不超过本校招生总人数5%的择校生,其余择校生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计划内录取的考生报到结束后开始录取择校生。凡被计划内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择校。

(六)特长生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可招收一定数量的特长生。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省实验中学、*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省*第七中学),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和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分别按不超过计划内招生人数的7%、4%和6%比例确定入选人数。

2.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要在市教育局统一指导下,组织报名和测试工作,录取学校测试时间为4月21日至27日(具体时间另文公布)。测试结果须张榜公示三天,然后按择优的原则确定人选,填写特长生登记表,报市教育局审批。

3.经招生学校测试确定的体育特长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录取分数70%、其他各类特长生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录取分数80%的,列入计划内录取。达不到分数线要求的,经招生学校同意报中招办审批后可按照招收择校生的有关规定予以录取。

4.招收各类特长生的学校要严格遵守市教育局的招生工作要求,不准与学生签订各种形式的承诺性合同或协议,不得随意增加特长生招生计划。

(七)允许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实行提前注册及多次录取的弹性招生办法。

普通中专录取工作按省、市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八)第二志愿招生学校须至少提高一个分数段(10分)录取第一志愿落榜生。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录取成长记录中等级评价优良的考生。

(九)特殊考生录取政策

1.范围和分值

(1)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烈士子女(含烈士未成年弟妹);驻边疆国境县(市)的现役军人子女;驻沙漠区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现役军人子女;军队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并计入中考总分。

(2)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10分并计入中考总分:现役军人子女(非第1条中所列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

(3)第一志愿报考*省*回民中学、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降低20分(含对少数民族考生已照顾的10分)投档,达到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列入计划内录取。

(4)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照顾条件,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取其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2.申报审批程序:

(1)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表》,班主任和学校负责人须审查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各初中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为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集体办理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手续。审批的相关要求见《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表》所附的“审批说明”。

(3)毕业学校必须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报名结束前,将符合照顾加分条件并办理了审批手续的特殊考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三天,并将《特殊考生升学照顾申批表》附考生“学籍档案袋”内,报名时一并交考生第一志愿学校报名点。

(十)推荐生政策

进一步改革推荐生试点工作,规范录取程序,确保试点学校公开、公正、公平招收录取推荐生。

1.*省实验中学、*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省*第一中、*钢铁集团总公司高级中学将计划内统招部分的10%用于招收初中推荐生。凡成长记录优异符合推荐资格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初中优秀毕业生,经毕业学校推荐和招生学校审核考查同意后可免试升入招生学校。

2.推荐条件和程序

(1)凡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全优且学科成绩量化赋分达到540分以上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优秀初中毕业生,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填写《*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提出申请意见。

(2)初中学校须于4月29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确定的推荐生名单在本校张榜公示三天。

(3)公示结束后于5月1日前将推荐名单、学生自荐信、校长及教师推荐信及相关成长记录材料报送相应高中招生学校。

3.试点学校审核考查内容和程序

(1)高中招生学校要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布审查内容及程序,试点学校不得采用文化课考试形式和以学生初中阶段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成绩为依据选拔推荐生,试点学校要建立推荐生选拔、培养的科学管理体制,采取面试及审查学生成长记录评价内容相结合的办法,对推荐生进行全面考查和选拔。

(2)高中招生学校须于5月5日前完成全部审查考核工作,并将通过审查考核予以录取的推荐生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和学校网站上公示三天。

(3)市教育局将于5月30日前将全市录取的推荐生名单在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4.为扶持民族教育学校发展,*省*回民中学、*党家中学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继续分别向*省*回民中学的高中部和*省*第三中学推荐保送优秀毕业生。推荐保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20%。

5.成立专门工作委员会。初中和招收推荐生的试点学校要分别成立推荐审查测试工作委员会,选拔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多年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且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较强的教师或教育行政人员担任推荐审查测试委员会成员。

6.建立推荐审查测试工作诚信和监督约束机制。规范推荐工作程序,严格标准,明确职责,落实到人,保证推荐工作公开、公正,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推荐质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推荐工作审查监督力度,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七、加强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法治观念,加强领导和管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招生制度建设

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要通过制度建设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杜绝不正之风。

1.公示制度。中考招生的方案、招生过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推荐生名单、收费等,应在学校公示,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各招生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接访工作,热情、耐心、真诚、准确地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咨询服务,要及时将录取结果在校务公开栏或学校网站上公布。

2.诚信制度。逐步建立中考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和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优秀学生推荐、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监督制度。纪检监察、教育督导等部门要对中考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制定相应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4.评估监控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负责中考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中考招生录取等工作。对工作进程实行全程监控,对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

5.责任追究制度。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和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从严处理。

(二)加强招生政策宣传

各县(市)区要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家长会、设立咨询热线、印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让全社会、特别是学生家长了解招生政策,理解和认同改革方案。为加强招生宣传的管理,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使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更加方便地了解中考招生政策,了解各招生学校的基本情况,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高中学校招生宣传,内容包括中考招生的有关政策,各招生学校的基本情况等,印发给考生和有关学校。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准进行单独的招生宣传;不准招生学校擅自印发招生简章和召开招生咨询会,进行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不准招生学校的领导、教师和学生到初中学校和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各初中学校也不准擅自接待招生学校到学校内进行招生宣传和组织招生。

初一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9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

宁教体字〔2019〕18号

为做好2019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泰安市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教发〔2015〕50号)、《泰安市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改革实施方案》(泰教发〔2017〕56号)、《泰安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教发〔2019〕12号)等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改善民生、促进公平为原则,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引导学校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行一考多取,促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鼓励高中学校特色发展,逐步扩大办学自主权,支持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录取方案,逐步实现由高中学校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实施“阳光招生”,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生计划

(一)计划数量。

2019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4900人(见附件2)。全市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25500人,其中宁阳县职业中专(含宁阳县技工学校)2000人。

(二)计划构成。

1.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指标生、统招生。艺体特长生计划原则上为计划数的5%左右,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不少于计划数(不含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的60%,剩余计划为统招生计划。

县教体局根据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结果、毕业年级报名参加学业考试人数和2018年指标生完成率,并综合考虑普通高中及初中的区域位置,确定各初中所分配的指标生名额(见附件3)。

2.民办普通高中计划为市内计划,报经泰安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县职业中专招生计划为三二连读高职专科680人、春季高考班890人、就业班230人、职业中专技工班200人,共计2000人。宁阳县2019年职业教育招生任务具体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见附件4)。

其他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分为技工院校、普通中专、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以及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

三、招生范围与报考要求

(一)普通高中。

1.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考生为2019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一律不得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市内招生也必须是2019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县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可在我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与我县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客商子女凭“客商证”,不受户籍限制。

3.在宁阳县外泰安市内就读的宁阳户籍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考试,如需参加宁阳县普通高中录取,须在宁阳县填报高中志愿,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于5月10日至15日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宁阳县教体局基教科办理填报志愿手续。6月15日(星期六)下午5:00前,持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户口簿,到宁阳县教体局基教科填报志愿,过期不予办理。

4.在泰安市外就读的宁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客商子女,如来我县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须报名参加泰安市初中学业水平全部科目的考试。考生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客商子女须持客商证等相关证明,于5月8日—10日到宁阳县教体局基教科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学生学籍证明和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经核实后,填报《泰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补报信息登记表》。

5.在宁阳就读的泰安市内非宁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如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录取,须于5月10日—15日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地县市区教体局办理报考手续。

(二)职业学校。

1.参加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招生录取的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划定报名资格线,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志愿。

2.参加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招生录取的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且分数成绩达到相应要求。

四、录取办法

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规定,从2019年开始,我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实行“分数+等级”录取方式。分数表达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等级表达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

(一)划定报名资格线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后,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分数科目的成绩与特殊考生加分之和(以下简称“分数成绩”),划定各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各类职业学校招生的报名资格线。分数成绩在报名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相应类别的录取报名。

(二)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基本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以上(含C等,下同),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成绩为D等以上,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查科目成绩均为“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B等以上,方可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

2.等级成绩要求。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前,各高中学校对各类招生计划提出等级科目的成绩(以下简称“等级成绩”)要求,符合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录取报名。宁阳一中、宁阳二中、宁阳四中、宁阳复圣中学4所公办普通高中的等级成绩要求:

艺体特长生: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要求为6D以上。

指标生: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要求为5C2D以上。

统招生。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的要求为6D以上。

3.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我县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宁阳一中“翱翔计划班”200人。由宁阳一中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报经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面向社会。高中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方案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县教体局审核,对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

(2)艺体特长生。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我县组织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分专业专项(或单项)按照计划1:1.5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录取办法:根据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等级、专业要求的考生,首先按分数,分专业专项(或单项)按照计划1:1.2的比例投档,然后根据专业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当分数成绩相同时,录取等级成绩高者。

(3)指标生。根据指标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指标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当分数成绩相同时,录取等级成绩高者。

(4)统招生。根据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统招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如有剩余计划,根据调剂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且符合相应高中统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当分数成绩相同时,录取等级成绩高者。

4.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自主招生,由金桥学校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报经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面向社会。录取工作于7月31日前结束。

(三)职业学校录取办法

1.职业中专、技工院校的录取,根据各职业学校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2.普通中专、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的录取,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五、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高中段学校招生设置五个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第一志愿为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

第二志愿为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

第三志愿为公办普通高中调剂志愿;

第四志愿为民办金桥高中志愿;

第五志愿为宁阳县职业中专专业志愿;

另外,设置了公办普通高中“是否服从调剂录取”选择意向和职业中专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录取”选择意向。

第一至第三志愿考生填报时均可在宁阳一中、宁阳二中、宁阳四中、宁阳复圣中学四所公办普通高中选报一所;第一至第三志愿均为独立志愿。公办普通高中“是否服从调剂录取”是提供给未被以上顺序志愿录取考生的最后一次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机会。为方便学生报考民办普通高中,设置第四志愿为民办金桥高中志愿,如报考可填涂该志愿。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志愿可以兼报,填写职业中专专业志愿即视为兼报职业中专。

为保护广大考生的利益,维护招生录取的公正、公平,经学校公示并向县教体局基教科报送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填报指标生志愿,否则不得参加统招生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二)志愿填写。

6月13日(星期四)上午,九年级考生考完英语后在考场填涂《宁阳县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卡》。考生填卡结束后,由考点负责清点验收,交县教体局基教科集中管理和采集信息。志愿一律由学生本人自主确定,任何人不得干预。考生志愿填报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为防止考生填写错误,在考前发放与正式志愿卡一致的样卡,供学生练习填写。

报考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普通中专及高职类院校的,由考生本人登录“泰安市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taszk.com)网上填报,时间安排见附件5,具体时间以平台公布为准。

六、录取批次

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分7个批次,每批次严格按考生志愿、分数成绩、等级成绩和相关要求进行,考生在某批次一经录取,即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

第一批,录取报考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招生志愿的考生;

第二批,录取宁阳一中翱翔班自主招生考生;

第三批,录取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

第四批,录取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

第五批,录取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

第六批,录取宁阳县职业中专考生;

第七批,金桥学校自主招生和职业学校剩余计划补录。

七、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新生报到

(一)通知书发放。公办普通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由考生登录“平台”自主打印,其它录取学校的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

(二)新生报到。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学业考试准考证,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新生报到注册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方式公布报到流程,为新生报到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八、特殊考生照顾政策

(一)烈士(军人除外)子女加10分。

(二)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加5分。

(三)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农村独生子女,且现仍为独生子女的考生加5分。

(四)军人子女按《山东省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有关规定,享受降分录取政策。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通知》(泰教函〔2018〕127号)规定,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继续享受现役军人子女同等待遇。

(五)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精神,公安烈士子女加10分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录取。

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在其语文、数学、外语3科总分基础上,按分项加分(或降分)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或降分)。凡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监督。

九、加强领导,确保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进行,县教体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协调全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县教体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高中段学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的评估工作;基教科负责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及普通高中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职成教科负责职业中专(含技工学校)的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等工作;考试中心负责普通中专和高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体卫艺办负责艺体特长生的专业测试、资格认定、录取工作;教学条件装备与后勤服务科负责理化生实验技能测试工作;计财科负责招生录取的经费保障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各个环节的监督监察工作。

(三)完善招生管理,加强考核评价。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继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将招生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各单位考核的学生基数,以市教育局注册学籍学生数为依据。对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授予“宁阳县教学工作(职业教育招生)先进单位”“宁阳县教学工作(职业教育招生)先进个人”称号,该称号等同于“宁阳县中小学教学工作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提高指标生完成率,促进各高中、初中均衡发展,将各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完成率纳入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并作为下一年度指标生分配的主要依据。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学校要切实增强政策意识和大局意识,守纪律、讲规矩,不折不扣地落实招生录取各项规定。严禁违规招生宣传;严禁擅自提前招生;严禁超范围、超计划招生;严禁违反招生程序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公办高中招收市外考生;严禁民办高中从未列入外市招生计划的外市中招收学生;严禁以各种名目乱收费。要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的选择意愿,不得强制学生分流。要层层签订规范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责任书,做到招生规范、清正廉洁。

(五)加大宣传力度。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各级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资格、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时间安排、监督咨询和举报电话等全部信息,加大对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招生氛围。

附件:

1.2019年宁阳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2019年宁阳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3.2019年宁阳县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分配表

4.2019年宁阳县职业教育招生任务分配表

5.2019年宁阳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6.2019年宁阳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4月24日

附件1

2019年宁阳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凤新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任庆梅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晓乾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县教科研中心主任

王现文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开冰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香县教体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纪复勇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县考试中心主任

李凤山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殷凡勇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成员:杜焕彬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李建中县教体局办公室主任、县师资培训中心副主任

樊勇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张加宏县教体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朱兆河县教体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董广军县教体局学校安全管理科科长、副主任科员

柳方喜县教体局职成教科科长

崔彬县教体局教学条件装备与后勤服务科科长

苏向红县教体局体卫艺办主任

初一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为了认真做好我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形式

继续实行*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这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时的省级考试,目的是全面反映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命题与考试

(一)命题

初中学业考试中的文化考试由市教育局委托*省教育厅教研室组织命题。命题以《*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说明》为依据。试卷卷首统一冠以“*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市卷)”字样。

命题注重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探究能力、对学科思想方法的理解能力以及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各文化课全部实行闭卷考试。

(二)考试科目

1、文化考试

学业考试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政治社会(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等五科,注:①初中地方课程内容列入《社会·思品》考试范围,包括省、市两级地方课程,共10分。②各科考试均不再允许使用计算器。

2、技能测试

(1)体育测试。满分30分。测试要求按附件一《*县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实施办法》。

(2)实验操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县教育局负责实施,满分15分。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3)信息技术测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县教育局负责实施,满分5分。具体办法另行通知。*省信息技术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者,可以申请免考,分数按满分计。

3、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成绩包括文化考试590分和技能测试50分,总分为640分。

(三)阅卷与成绩评定

1、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主观题的阅卷分科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轮流承担,客观题由市教育招考中心统一组织。

2、试卷的评分标准应科学、合理,并体现开放性、宽容性、激励性以及思维的过程性。对开放性、探究性的主观题,阅卷前要统一评分标准,阅卷后认真复查,作文阅卷要坚持三人独立阅卷制度,确保评分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3、考试成绩以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方式同时呈现。初中毕业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待及格”,其中“优秀”为15%左右,“良好”为30%左右,“待及格”控制在5%以内。各等级所对应的分数线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划定。学业考试成绩待及格的学生,可参加由各初中学校自行命题和阅卷的补考,补考成绩不作为升学成绩。高中招生以分数形式呈现。

三、综合素质评价

评价方案见《*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四、优惠加分

(一)下列考生享受5分加分:

1、*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获得者。

2、参加市级各项素质特长比赛(学科竞赛除外,以下同),前1-3名获得者;

3、参加县级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队员。

4、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5、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三等奖、市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一等奖获得者。

6、父母双方均为农村户口且已领证的独生子女。

(二)下列考生享受10分加分:

1、*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获得者。

2、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会演、竞赛获三等奖以上,省级会演、竞赛获二等奖以上,市级会演、竞赛获一等奖以上者(限四人以下的演唱、演奏、舞蹈、美术及书法五类)。

3、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4、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二等奖获得者;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三)下列考生享受15分加分:

1、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科技发明奖获得者:

①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一等奖获得者;

②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2、参加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省级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队员;市级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队员(集体项目必须是主力队员,且不超过全队人员的50%)以及获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应届毕业生。

(四)下列考生享受20分加分:

1、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英雄模范人物。

2、参加重大国际比赛(由世界及国际体育比赛组织举办的各种体育单项比赛、锦标赛、综合性比赛和运动会)以及由国家举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的考生。

(五)少数民族考生享受35分加分。

以上五项优惠不重复累计享受,如同时符合上述一项以上条件的考生,按其中高分一项享受。没有特殊说明,特长类优惠加分项目时限均限定为初中阶段。

五、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1、普通高中招收的高一新生分正取生(含委培生、分配生、普通生和民族生)、县内择校生、特长生三大类六小类。

2、从开始取消省一级重点中学跨县(市、区)招收择校生计划,任何重点普通高中不得擅自跨县(市、区)招收择校生。其他各类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要进行跨县(市、区)招生,必须进行招生计划申报,经批准后执行。

3、为保障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性,严格控制学生跨县(市、区)择校的数量,确保高中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有效引导部分学生不盲目到外地区择校。从开始,对有意愿到*中学和缙云中学就读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所招收的学生以委托培养的方式,由*中学和缙云中学组织教学。

委托培养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招生,学校没有招生录取权。除委托培养计划外,学校不得再向其他县(市、区)招收学生。委托培养招生实行在“初中学业考试”前,由学生根据招生计划情况和自己的意愿填报志愿(同时在学业考试报名时报名和在*教育网上报名),由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志愿和初中学业考试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统一录取,并向社会公布。有关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4、凡要求在*市范围内从初中升入高中阶段入学的所有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学业考试。没有初中学业考试成绩的学生不能注册高中学籍。

5、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应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适者录取”的原则。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6、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各级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所有要求升入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的学生,必须思想表现优良,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2A2P及以上。要求进入其他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职业高中学习的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4P以上。

7、不再执行一级重点普通高中保送生制度,但继续实行音体美特长生、少数民族计划单列等招生制度。

有招收特长生计划的学校,要在学业考试前对要求“特招”的学生进行特长测试,并根据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划线入围;入围的特长生在学业考试后再根据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的名单须向社会公布。有关特长测试必须制定测试方案,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施行。

8、继续实行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分配生制度,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的分配生计划为50%。分配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县教育局根据初中毕业生数将名额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向社会公布,以校为单位根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划线录取。分配生录取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教育局确定。

9、普通高中和中职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普职1∶1比例编报。

10、各校要高度重视高中段民族教育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学生的初升高比例。

11、烈士子女可根据志愿录取到当地省级重点中学。

六、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录入及审核

1、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分配生、普通生、民族生、县内择校生、特长生五类别申报招生计划。各校一律不得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市教育局按下达的高中招生计划设定各校新生学籍数量,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一律不编学籍号。

2、学校在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根据录取名单录入新生初始电子学籍,市教育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籍审核工作,并产生正式电子学籍。

市教育局的电子学籍审核工作,严格按录取名单对照初中学业考试报名名单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能通过。

如发现学校提供的县内录取名单与县内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名单不符,委托培养名单与市教育局统一录取的名单不符,或发现私自跨县招生,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3、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以外的各类高中学校不得向省一级重点高中转学。高中学校间转学必须经县教育局同意报市教育局批准,电子学籍方可进行变更。

七、配套制度

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应通过制度创新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应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培训与考评制度等,杜绝腐败现象。

1、公示制度

学业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学生成长记录册的要求,考试费用的收支,高中招生办法(含收费标准、退费办法、贫困学生的补助办法)等,应提前向社会公示,使每一位教师、初三学生和家长人人知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2、诚信制度

建立和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成长记录和高中招生的诚信机制。各级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考试诚信教育,参加组织施考、监考、阅卷、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培训制度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每位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使有关人员明确各项目测评和综合评语撰写的内容,基本程序和要求,统一标准和尺度。通过各级各类培训,提高有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价能力,以确保评价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及权威性与可信度。

4、监督机制

纪检监察、教育督导、教育行政等部门应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实行领导责任制,同时制定相应制度,实行社会监督。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县教育局或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5、考评制度

初一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招生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县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和人才支持。

二、中小学招生计划

㈠小学一年级:2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3190人,考虑到外地民工子女的入学需求,共计划招生99个班级,4060人。

㈡初中一年级:全县本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2846人,考虑到外地民工子女的入学需求,共计划招生69个班,3450人。

㈢高中一年级:全县初中毕业生3553人(其中本县户籍毕业生3455人),计划招生72个班,3440人。其中:普通高中36个班,1720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到外地就读中专、技校、职高的考生)36个班,1720人。使初中毕业生升学比例在96%以上,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比例达到1:1。

三、有关招生政策规定

㈠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的对象必须是*县户籍的考生。外县(市)户籍的本县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回原籍报考,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借考的,必须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到县招办办理借考手续。借考考生不参加本县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的录取。

㈡*一中录取的考生,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2个"A"(优良),且不得有"E"(待合格);*三中、*二中录取的考生须1个"A"及以上且不得有"E"。

学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主要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其参照顺序是:初中阶段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模范人物;初中阶段获县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综合素质评价3A;综合素质评价2A1P(P为合格);标志性成果的项数。

㈢省重点普通中学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㈣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片)、学区学校就读。个别确有特殊原因要求到异地就读者,必须持户籍所在地学校出具的同意异地就读的证明,经教育局同意后到借读学校报名。

㈤外来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在基层从事工农业技术业务工作的,子女就学时与所在学区学生一视同仁。企业"绿卡"持有人,其子女入学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并可优先挑选学校。

㈥普通高长生录取与高中招生的政策性加分。

1、普通高长生录取(原则不超过指令性计划的5%)条件:

(1)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前六名的考生和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二等奖及以上或获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

(3)初中阶段获数学、科学竞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全国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4)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有效,其中(2)、(3)两条中两人及以上的获奖项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各初中学校依据上述条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任课教师推荐、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高中招生学校认真审查推荐学生的材料,并通过面试、研究性学习成果答辩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特长生,体育、艺术类要占一定的比例。高中学校确定的正式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前报教育局批准并抄告县招生办公室。

2、政策性加分录取条件

(1)符合国家可以生育两胎政策,且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户籍的独生女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其中:*一中及县外学校加2分投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投档。

①归侨华侨子女;

②少数民族考生;

③港、澳、台籍考生;

④驻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

①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从事舰艇或飞行等艰苦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②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公安干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公安干警)子女。

同一考生如符合同一条中多款的,不能累计加分;同时符合多条的可累计加分,但以20分为限。

(4)县少年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应届毕业生升学享受优惠加分的,根据武教〔2006〕114号文件规定和金市教基〔20*〕5号文件精神(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分从750分调整为630分)作如下调整:由教育(体育)局组织参加的市级以上体育比赛,初中三年内取二个最高分相加(年度内只取一个最高分),达8分以上者,升学时在文化课成绩基础上加100分;4~7分的,升学时在文化课成绩基础上加40分。(加分换算:市级比赛1~6名按7、5、4、3、2、1;省级比赛1~8名按9、7、6、5、4、3、2、1。市级以上田径比赛中,达到三级运动员标准和少年级标准的,可按5分和2分换算)。

少体校学生也可参加加分考试,考试项目为田径,成绩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的升学时在文化课成绩基础上加40分。本县范围内相应学校予以录取。

少体校毕业生加分材料由体育科负责审核,加分信息5月20

享受第(4)款的少体校考生,符合前三款条件的也不再加分。

㈦县城初中、小学招生对象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年12月31日。

㈧严禁虚假的招生信息和进行有偿招生。各校所做的招生宣传广告,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㈨其它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在与本计划和实施意见不相矛盾的原则下,由县招生办公室制定《*县200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四、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㈠小学招生

1、为了保障学龄儿童的身心健康,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年龄应严格控制在20*年12月31日前出生。各校对本学区户籍的生源情况要进行调查摸底,对外流生源要作详细登记。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小学要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确保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依法全部入学。个别学校由于生源严重不足,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隔年招生的办法。

3、壶山小学、实验小学由于规模限制,只能满足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今年仍不再接收学区外适龄儿童。

4、严格控制班额,全县各小学班额均不得超过45人。

㈡初中招生

1、各初中必须保证本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全部依法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学区户籍的新生,也不得以所谓的"差生"为由收取任何费用。

2、各初中学校要按划定的学区组织招生,不得跨学区进行招生宣传。对本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情况要进行调查摸底,对外流生源要作详细登记。

3、城区初中按"划片、就近、均衡"等原则招生。三角店小学、武川小学、古竹小学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武阳中学就读;明招小学、武东小学、新宅小学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实验中学就读。实验小学、壶山小学、熟溪小学以本学区户籍为依据,以毕业学校为单位,按性别和毕业考试成绩以1:1比例就近录取到两所初中学校。

4、县少体校招收新生1个班,具体招生方案由教育(体育)局另行下文。

5、严格控制班额,各校班额均不得超过50人。

㈢高中招生

我县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与择校生计划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方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行自主招生。

1、*一中招14个班,680人。指令性招518人(含5%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择校生招162人。指令性计划按以下指标全部定向到初中学校:

(1)10%的计划按各校规范办学的考核结果(考核办法由教育局另行制定);

(2)2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数;

(3)3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优秀的人群(成绩优秀指全县总分从高到低前20%的人群);

(4)3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良好的人群(成绩良好指全县总分从高到低前70%的人群);

(5)1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的倒数10%的人群(该部分人群占本校学生数的比例越高,分解计划时的比例就越低)。

*一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指令性指标数的1:1.8划定。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按分解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业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在录取时,依照本文第三部分"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中的第二条执行。指令性计划招生中,若某校的有效生源小于分解到的指标,则多余指标收回。

原新宅初中20*年秋学期整体并入实验中学的三个教学班的学生在*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时参照定向生指标办法方案划线录取。

*户口的本县初中学校毕业的考生,20*年6月30日前学籍已在毕业学校的参加该初中学校的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其他考生不单独计算指标,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学业考试成绩达到全县各初中*一中指令计划录取分数线最高分的,*一中作为补缺予以录取。

2、*二中招8个班,360人,其中择校生招72人。

3、*三中招14个班,680人,其中择校生招160人。为鼓励特长教育,发挥三中现有艺术教育的资源优势,今年招美术班70人(列入指令性计划),实行单独招生。专业课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在专业成绩上线的考生中以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文化成绩+专业成绩×6.3〉÷2)。

4、*县职业技术学校招23个班,1100人。由*县职业技术学校在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后自行组织招生。

5、*一中指令性计划的招生录取,考生不需填报志愿。*二中、*三中的指令性计划招生均需填报志愿,录取时按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取足。

6、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的招生,由考生自主选择,学校自主录取。招生时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7、职业高中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有关学校和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确保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达到1:1,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8、高中学校班额不得超过50人。招生结束后,各校必须将录取名单报县招生办公室备案。

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纪律严明,时间紧,任务重,关系社会稳定。同时,它又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县"战略和实施《义务教育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招生工作,增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实施"阳光工程",不折不扣地完成招生任务。

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学校必须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关心本辖区范围内学校的招生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具体困难。各校必须由校长亲自挂帅,组建精干的工作班子,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少年儿童都能授完法定的课程。要妥善解决好民工子女的就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