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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企业节能工作计划范文

水泥企业节能工作计划

水泥企业节能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十一五;水泥;结构调整;回顾;发展方向

[中图分类号] TU 522.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5-4085(2012)-07-0090-03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水泥生产和消费国,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直接关系到我国水泥行业的健康发展。“十一五”以来,随着宏观政策的不断推进,我国水泥工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新型干法工艺比例快速上升,生产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型企业集团快速有序发展,产业集中度有了进一步提高,我国水泥工业在产业结构、组织结构、技术结构等方面的调整都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绩。在“十一五”发展的基础上,水泥工业在“十二五”时期也有了较明确的发展目标。

1 “十一五”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回顾

1.1 产业结构调整

进入“十一五”以后,随着新型干法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成熟,国家开始出台各项措施,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给予政策上的有力支持。期间出台的政策包括:《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关于做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等。

在国家大刀阔斧的改革措施和强有力调控政策的驱使下,新型干法取代立窑作为水泥生产主流工艺成为“十一五”时期水泥工业发展的最主要成就。“十一五”的五年里,我国累计淘汰立窑等落后水泥产能3.4亿吨,累计增加新干熟料生产能力7.7亿吨,新型干法生产线达到1273条,其中日产4000吨及以上熟料的产能占57%。2010年,我国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能力达到12.6亿吨,是2005年的2.6倍,新型干法的占比从2005年的40%提高到了81%,远超十一五规划提出的70%的目标,中国水泥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在五年里取得了跨越式进展。

1.2 组织结构调整

大规模淘汰落后产能后,我国水泥结构调整的主要矛盾转向了组织结构调整。统计资料显示,以年产20万吨以下水泥企业作为小型企业,2005年小型企业有4059家,占全部企业数的77%。如算上年产60万吨以下水泥企业,2005年中小企业有4932家,占全部企业数的94%。西方经济学认为,行业中竞争的激烈程度和这个行业中企业的数量成正比,集中度低导致水泥产业布局不合理、企业过于分散、无序恶性竞争、普遍效益不佳等状况。为数众多的小水泥企业不仅影响了中国水泥市场秩序的规范化,而且低下的劳动生产率和能源资源利用率严重阻碍了中国向集约型社会的迈进。

“十一五”后期水泥工业进入了大规模组织结构调整时期,期间国家出台了重要的《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 号),38号文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水泥工业产业政策将从“十一五”的“大力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向“控制新增、淘汰落后”转变,而企业间的“联合、重组”和“高附加值、低耗、低排”的新工艺新产品将得到政策支持和鼓励,该项政策对抑制水泥产能过剩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企业的投资冲动得到了有效抑制。

在国家政策层面的协调和控制下,“十一五”期间,通过重组、联合、兼并和发展的方式,我国大型水泥集团的市场控制能力不断增强。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熟料产量超过千万吨级水泥制品集团共22家,合计产量5.4亿吨,占水泥熟料总产量的45.8%。其中,海螺集团和中国建材集团实际产能分别超过1亿吨,中联集团超过2800万吨,湖北华新超过2500万吨,山东山水超过2000万吨,,河北冀东超过1600万吨,浙江三狮超过1000万吨;年生产规模500万吨以上企业(集团)65 家,水泥熟料产量6.8亿吨,占全国总量的57.6%。2010年新投产新型干法生产线中,大型水泥企业(集团)占112条,生产能力占新增能力的61%,水泥熟料和水泥产量分别增长17.2%、20.1%,都远远高于全国平均增长率。

从图1可知,“十一五”期间在总体水泥产能不断扩张的同时,规模以上水泥企业的数量却有所减少,企业平均年产能呈上升状态,这说明我国水泥的产能在不断地向大型水泥企业(集团)集中,水泥产业集中度在不断提升。

虽然从数据上来看,我国大型水泥企业的主导地位越来越明显,但是产业集中度要达到理想状态还需要付出一定努力。2010年,前10家企业水泥产量4.7亿吨,占水泥总产量的25.3%,相对于2005年的15%,产业集中度仅上升10%左右。产业集中度提升速度的相对迟缓也是有原因的。2005年中小企业数目庞大,年产量60万吨以下的企业近5000家,上规模企业数量很少,产业集中度起点低,虽然至2010年仅提升了10个百分点,但跨度上提高了1.7倍,前10家企业平均规模从 1600万吨上升至4730万吨,短短五年间也取得了可喜成绩。

1.3 技术结构调整

“十一五”期间,我国水泥行业技术结构调整速度日益加快,以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推动的技术进步,带动了整个水泥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水泥工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节能减排成效明显,行业技术结构调整任务基本完成。技术结构调整的成绩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3.1 装备技术水平的进步

“十一五”期间,我国大型立磨及其配套减速机、高效篦冷机、窑尾斗提机等关键设备取得重大突破。水泥制品技术装备已具备从原料矿山计算机控制开采,到原料预均化、生料均化、节能选粉及粉磨、高效预热器和分解炉、新型篦式冷却机、高耐热耐磨及隔热材料等的计算机与网络化信息技术集成能力,满足12000t/d及以下不同规模生产线建设的需要,技术装备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水泥制品行业成为国内为数不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装备大量出口的行业。

生产线的大型化是近年来水泥新型干法生产发展的显著特征,2010年,新投产新型干法生产线中,日产4000吨以上生产线121条,生产能力占新增能力71.7%,日产4000吨以上生产线在全年运营新型干法生产线中的能力比重占到56.9%。我国已实现了日产万吨级水泥熟料生产装备国产化,水泥大型装备设计、制造、安装等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依托自主开发的成套技术,广泛参与海外水泥生产线建设工程总承包,带动了大型成套水泥装备批量出口。截至“十一五”末,我国在国外水泥制品项目工程总承包已占国际市场份额的50%,采用我国水泥制品技术和装备已经建成的生产线达120多条,充分向世界展示了中国水泥工业的强大实力。

1.3.2 节能环保能力的提高

“十一五” 期间,除了技术创新及装备大型化带动装备大量出口以外,在节能减排方面也成效卓著。

有关政策规定,“十一五”期间,2000t/d以上的熟料生产线配建余热发电工程的要达到40%。在政策的推进和降低成本动机的驱使下,“十一五”期间水泥行业余热电站数量不断增多,工艺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余热发电技术获得了跨越式的发展。据统计,到2010年底,全国有近700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了余热发电系统,55%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建设了余热发电装置,发电机组达到561台套,装机容量4786兆瓦。2010年水泥工业余热发电累计发电177亿千瓦时,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进入了蓬勃发展阶段。

水泥行业的并购整合也促进了节能环保等新工艺的推广,由于大企业资源优化配置和引导示范作用,各项新型节能环保工艺在水泥行业得到普及,能效对标成为企业的自主行为。通过淘汰落后、推广余热发电、节能粉磨、变频调速、水泥助磨剂、废渣综合利用等技术,2010年每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综合能耗降至115千克标准煤,比2005年下降12%。年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超过4亿吨,比2005年增加了1.7亿吨。建成了一批以华新、金隅等水泥企业为代表的,利用水泥窑无害化最终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城市污泥、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示范工程。

2 “十二五”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工作重点

“十一五”期间,纵观中国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变化的过程,是从发展新型干法技术、改进落后技术,到发展新型干法、淘汰落后、支持大企业的发展,再到适度发展、控制总量、淘汰落后、重点发展节能减排技术、推动大企业间重组联合的过程。“十二五”期间,水泥产业的调整和振兴,仍会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联合重组、技术改造、优化布局为重点,推动我国水泥产业的由大变强。

(1)2011年,全国新增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171条,新增熟料能力2亿吨左右,淘汰落后产能1.5亿吨,新型干法的比例已接近90%,产业结构调整的任务基本完成,“十二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不再是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核心任务。

(2)2011年,前10家企业水泥产量增至5.6亿吨,平均规模达到5577万吨,产业集中度提高至27.0%,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为水泥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一个良好基础。《水泥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至2015年,前10家企业生产集中度达到35%以上,预示着未来几年我国水泥以企业兼并重组为主要手段的组织结构调整仍然是工作重点。

(3)《水泥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综合利废、节能减排将作为水泥工业“十二五”期间的工作重点,至2015年,水泥工业主要污染物要实现达标排放,协同处置取得明显进展,综合利用废弃物总量提高20%。《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也作出要求,到2015年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比例要提高到65%以上。“十二五”期间,推广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开展以粉磨节电为重点的设备节能改造仍是工作重点。固体废弃物协同处置方面,将“支持水泥窑炉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泥生产线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线的建设”作为建材工业发展重点计划之一。

3 结语

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做了《政府工作报告》,其中,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温总理特别提到:以……水泥等行业为重点,控制增量,优化存量,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

这段讲话表明,中国水泥工业的结构调整工作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态,今后需要做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新型干法取代立窑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今后的工作重点是要进一步加强水泥工业的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在目前的基础上以产业优化重组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除此以外还要深入研究水泥产品应用领域的延伸,开发水泥应用技术,同时也要研究水泥制造领域的技术提升,依靠精耕细作的发展方式来保持水泥工业旺盛的生命力。

水泥企业节能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水泥生产企业;成本;节能降耗

一、水泥生产企业加强成本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是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

为了促进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危机以后,水泥行业的竞争力增强,面临着原材料的涨价,销售价格难以提高,同时近年来随着矿产资源和电力价格的不断上涨,水泥生产的低成本时代已经结束,而市场同质化竞争越来越激烈,水泥企业的利润空间也越来越小,同时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节能降耗工作才被放到了更重要的位置。水泥企业要想生存下去,就必须加强成本管理节能降耗,实行精细化管理。

二是微观生产工艺改进的要求

近几年随着新型干法水泥在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基建成本、生产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新型干法水泥工艺已经以其所具有的技术、经济和规模优势主导了水泥工业的发展,对促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这种历史背景下,有必要对新型干法水泥成本管理、节能降耗技术进行研究和探索,这对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降低水泥工业能耗、提高水泥企业经济效益和实现国家节能目标是非常关键的。

三我国水泥工厂成本管理的实际要求

目前在国内新型干法生产线中,引进的生产线能耗指标优于国产生产线,大型生产线能耗指标优于中小型生产线。由于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差异,各水泥企业的能耗水平参差不齐。一些管理和技术上先进的企业如海螺集团,能耗指标的最好水平已接近或赶上了世界先进水平。我国新型干法水泥工艺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总体上还是粗放型的发展,虽然产能获得了很大提高,能耗指标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有关资料表明,我国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能耗的平均水平与国际一般水平存在5-25%的差距,而我国的先进水平也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约5%的差距。

二、水泥生产企业当前成本管理的问题分析

一企业没有完善的成本战略观念

我国企业由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历史并不长久,从管理到实践方面,既存在着照搬国外管理科学理念,又受传统管理模式制约的情况。因此,企业往往没有一个统一、长远的成本战略观念。企业成本战略应归属于企业发展战略,要服从于企业长远发展目标与适应企业竞争策略的需要,需要与内外环境互动地产生作用,从而起到成本管理对于企业目标实现的推进作用。但现实情况是,往往企业运营、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过多地关注于企业琐碎的核算、分析、报表等工作,没有参与也没有意识到,企业成本管理更高的着眼点。如企业往往注重单位成本的节约、重视制造环节而非全过程在成本、重视产品材料成本而非全面成本等。另外,企业往往通过成本报表反映成本情况,而忽视了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甚至成本分析软件进行动态的成本管理,不能及时地反馈相关成本信息,成本控制滞后性较大。

二采购、仓储、销售等物流环节的成本管理存在问题

物流成本由采购成本、运输成本、储存成本和管理成本等构成。我国水泥企业的物流成本比较高, 约占产品总成本的20%~30%,远远超过世界发达国家8%~0%的水平,但缺乏对于物流成本的精确核算。这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成本核算基础不扎实。我国较多的水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会计核算基础不扎实,核算体系不完善,对于产品成本明细,未能做到区别、精细核算,导致成本管理没有科学的依据。

2.原材料、产成品库存不合理。一方面企业未能对于原材料储备结构进行合理规划,未能根据生产需求和技术变化进行合理的材料储备,导致积压的原料长期占据库存。由于对于市场走向、产品需求情况把握不准确,导致滞销产品长期在库。

3.对物流路径缺乏科学的规划。这样导致车辆空载率高、重复搬运、运输效率低下的现象较突出,增加了分摊到产品上的运输成本。此外,由于物流水平仍然存在缺陷,导致运输过程中的损耗与废品率加大,也相应增加了产品的成本。

三采用传统的成本核算方法,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成本数据

在成本管理方法角度,企业也仅仅是采用传统的制造成本法、完全成本法等,从量差、价差、效率差异等方面进行分析与反馈,而没有从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地考虑全面成本管理工作。当前世界生产发展的趋势是小批量多品种的生产方式,因为购买者的偏好并非完全相同,购买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要求厂方设计并生产自己最满意的商品,厂方也可以高效益保证购买者在短时间内取得理想的商品。在这种情况下,一条生产线上可能只有几个相同甚至是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产品。由此可见,中国的生产组织还比较粗放,对消费个性重视不够,相应带来成本核算方法选择上的简单化。标准成本、计划成本和目标成本是目前水泥企业普遍采用的成本管理方法,更为先进的作业成本法并未得到推广应用。

三、水泥生产企业改进生产成本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首先转变观念,增强成本管理意识,实施全员成本管理

为使企业产品在市场上具有强大竞争力,成本管理就不能局限于产品的生产过程,从原材料的采购过程抓起,生产过程、销售过程也不松懈,增强全员管理观念,充分调动每个部门、每名员工控制成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少数人的成本管理为全员的参与管理。为提高企业领导及职工的管理意识,降低企业成本,要提高企业全体人员的意识,特别是企业领导的意识,反复强调降低企业成本的重要性,使降低企业成本的工作真正得以落实。层层分解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实现目标清晰化,把大目标细分,部门、个人目标一目了然,既权责明确,又便于考核。二要注重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和交流成本管理经验。一个企业要想取得好的业绩、高的营业利润,只有要靠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二通过加强成本精细化管理,合理配料,节能降耗,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对于水泥企业来说,煤、电的消耗占其生产成本的70%以上,因此一般以煤耗和电耗作为衡量水泥企业能耗水平的指标,控制煤耗成本,主要有两方面,一个是消耗量,另一方面采购价格。科学计量煤耗,完善工艺、工序,从而降低煤耗。

严格控制采购成本。一要分析供货市场,调整采购策略。根据企业年初计算的全年材料预算,提前冬储工作合理避开原料需要高峰,避开高价采购时间区域,通过采购时间差,降低采购成本。二要通过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如电子商务,搜寻市场信息,查询市场价格,指导成本核算、指标确定和目标控制工作。通过信息网站等查询价格,搜寻市场信息及时调整成本控制指标,指导采购成本控制工作。三要稳定老客户,立足长远发展。在保证资源基本需求的同时,要与一些长期合作、信誉良好的企业建立长久合作关系,能够在今后的物资采购中获得一定的折扣,以此来降低成本。 对混合才加方案的生产数据进行数理统计分析,寻找混合才品种、加量与生产成本的关系,最佳配料方案。利用铁矿、铜矿碎屑作为水泥生料的铁质校正原料,在水泥磨中使用高炉矿渣粉、矿渣、粉煤灰等混合材代替部分熟料,从而减少熟料烧成消耗能源,同时使用脱硫石膏代替天然石膏,缓解了自然界矿产资源的消耗。另一方面可以享受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年减少税金百余万元。

严格尖峰用电管制,因为国家实行三段工业用电收费标准,不同时段电价不同,用于减少尖峰时段的工业用电,继续加强完善峰谷平的用电管理办法;提高功率因素,变压器利用率提高了,线路损耗下降。

严格控制辅助材料消耗,严格执行工厂的关于材料消耗的各项规定,定额、定时领取,并根据实际消耗调整,完善领用、审批手续

三重视成本管理的基础资料,提高成本会计信息质量

这要求企业健全原始记录,科学核算,实行定额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企业成本管理体系,实行企业价值最大化。科学的企业成本管理体系应该使企业进入良好循环的作用,落实责任,便于考核,使每一员工都能感受到威力,并围绕它来制定发展战略蓝图和近期的企业发展的目标。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它是降低企业成本的基础,也是企业降低成本的根本途径。如何建立并完善这套体系,也就是我们真正要研究和探讨如何降低企业成本的途径的内容,即建立全面科学的成本管理体系。建立统计台账,制定成本预算或计划,每月成本分析,建立能效对标目标定期评估和考核制度。规定了考核方法,并将其纳入企业中期和年度完成情况考核计划,与各子公司总经理与母公司签订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目标责任书一道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经理层任职和工资收入挂钩。

四科学创新,加大投入,积极推广新技术、新装备

传统的经济环境中,节约开支、修旧利废、堵塞漏洞等效果有限,只有创新是企业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不竭源泉,提高设备运转率,节约人力、能源及原材料消耗,降低生产成本。例如已基本成熟新技术,第一是余热发电技术,可使新型干法生产线的热利用效率由原来的60%提高到90%以上,而且可解决该生产线60%以上的用电量,这是当前水泥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一套余热发电机组投资约6000-8000万元;第二是变频节能技术,目前有很多生产线对窑尾高温风机进行改造,由液偶调速改为变频调速,投资约00-200万元,可使熟料综合电耗下降2kWh/t左右;第三是节能粉磨技术,改变以球磨、管磨为主的粉磨工艺,采用性能先进的、以料层挤压粉磨工艺为主的辊式磨、辊压机及辊筒磨等技术装备,通常可使粉磨工艺节电30-40%,使水泥综合电耗下降20-30%。各水泥企业纷纷开展节能降耗,像利用高压变频调速技术、使用助磨添加剂及利用工业废弃物等,特别是余热发电项目的投资迅速增长。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生存和发展,要实现现代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必须狠抓技术进步。要做好这项工作,企业不但自己要注重科技开发工作,而且应与科研单位紧密配合,将新的科研成果及时应用于生产实践中去,使其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同时,要搞好技术引进工作。另外,在技术开发和引进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使技术进步有利于降低成本,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消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四、结论

随着社会的发展,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的增强,水泥成本管理也越来越受大家的关注。当前,我国许多水泥生产企业尽管设备配置比较先进,但能耗指标却居高不下,反映出管理和技术上的巨大差距,节能降耗的潜力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导致整体能耗水平的升高,成为水泥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持续发展的瓶颈,加强成本管理,节能降耗越来越重要。

参考文献:

[1] 申友波. 组建成本管理体系,发挥财务管理职能[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 4) :0

[2] 张红, 刘作毅, 张建新. 中国水泥产业进入资本竞争的时代――访中国水泥协会会长雷前治[J]. 中国水泥, 200, 02) :6-2

水泥企业节能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建设要求与产业布局

(一)水泥建设项目(包括水泥熟料和水泥粉磨),应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当地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方案。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使用标准。

(二)禁止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气污染防治敏感区域、非工业规划建设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新建水泥项目。

(三)建设水泥熟料项目,必须坚持等量或减量置换,遏制水泥熟料产能增长。支持现有企业围绕发展特种水泥(含专用水泥)开展提质增效改造。

(四)新建水泥项目应当统筹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新建水泥熟料项目,须兼顾协同处置当地城市和产业固体废物。新建水泥粉磨项目,要统筹消纳利用当地适合用作混合材的固体废物。

二、生产工艺与技术装备

(一)水泥建设项目应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采用先进可靠、能效等级高、本质安全的工艺、装备和信息化技术,提高自动化水平。

(二)水泥企业应按《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集约利用土地,厂区划分功能区域,按《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建设。

(三)水泥熟料项目应有设计开采年限不低于30年的石灰岩资源保障。水泥粉磨项目要配套建设适度规模的散装设施。

(四)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企业能源、资源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水平,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本质安全水平。

三、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

(一)水泥企业应按《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发展改革委公告2014年第3号)要求,建立清洁生产推行机制,定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二)建立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易产生粉尘的工段,配套建设抑尘、除尘设施,防止含尘气体无组织排放。采用智能装置,减少含尘现场操作人员。水泥熟料项目采用抑制氮氧化物产生的工艺和原燃料,配套建设脱硝装置(效率不低于60%)和除尘装置。水泥粉磨项目配套建设除尘装置。气体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

(三)固体废物按规定收集、贮存和再利用。石灰岩矿山建设、生产坚持生态保护、安全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严格按照批复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严防水土流失,统筹骨料(机制砂)生产。

(四)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五)限制使用并加快淘汰含铬耐火材料和预热器内筒,积极推进水泥窑无铬化。

(六)开展废物协同处置,须严格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

(七)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废水经处理后尽可能循环使用,确实无法利用的必须达标排放。

(八)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九)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节能降耗和综合利用

(一)统筹建设企业能源管理中心,推进能源梯级高效利用,开展节能评估与审查,建立能源管理体系。

(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按《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16780)执行。

(三)年耗标准煤5000吨以上的企业,定期向工业节能主管部门报送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四)支持现有企业围绕余热利用、粉磨节能、除尘脱硝等开展节能减排改造,围绕协同处置城市和产业废物开展功能拓展改造。

五、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

(一)建立水泥产品质量保证制度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二)按《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工原[2010]第129号公告)设立专门质量保障机构和合格的化验室,建立水泥产品质量对比验证和内部抽查制度。

(三)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化学分析对比验证检验和抽查对比活动,确保质量保证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有效。

(四)水泥粉磨生产中添加助磨剂的,水泥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单上要注明助磨剂的主要化学成分和添加量。复合水泥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单要注明混合材的种类、成分和掺和量。

(五)水泥质量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水泥熟料质量符合《硅酸盐水泥熟料》(GB/T21372)。

(六)不向无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售水泥熟料。

六、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

(一)水泥建设项目符合《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77)要求。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三)配套建设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不偷漏税款,不拖欠工资,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金。

(五)鼓励企业定期社会责任报告。

七、监督管理

(一)水泥建设项目应符合本规范条件。项目的投资融资、土地供应、环保评价、节能评估、安全监管、生产许可和淘汰落后等应依据本规范条件进行。

(二)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督促本地区水泥企业执行本规范条件。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依企业申请公告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和生产线名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鼓励企业自我声明企业生产经营符合本规范条件。有关协会和中介机构配合宣传和监督执行本规范条件。

八、附则

(一)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水泥企业。

(二)本规范条件所涉及的国家标准、政策和法规若进行修订的,按修订后的执行。

水泥企业节能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总量减排;环境统计;二氧化硫

abstract: through compare with vertical kiln environment of an enterprise that area under one’s jurisdiction close down this result of calculation and total amount, sulfur dioxide of emission is it arrange sulfur dioxide new result that increment checks and calculates to reduce in counting, sketch the total amount and reduce and arrange the close relation counted with the environment.

key words: the total amount is reduced and arranged ; the environment is counted ; sulfur dioxide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节能减排这项约束性指标,地方政府把节能减排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相继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节能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完成上级政府下发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目标和减排任务,其中环保部门主要负责污染减排工作。Www.133229.cOm根据国家发展改委《关于做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和第50号《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水泥立窑生产高能耗、高污染、高成本,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而控制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是实现二氧化硫总量减排的关键,立窑水泥生产线被政策性关停。下面就关停水泥厂简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与环境统计之间的联系。

1环境统计中二氧化硫污染物的计算方法

1.1用排放系数法计算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污染物

以华辉水泥有限公司2008年的数据为例,计算二氧化硫排放量,2008年环境统计报表中水泥产量为12.87万t。

(1)工业废气排放量(万标m3)

=水泥产量(t)×5 605÷10 000

=12.87×5 605÷10 000=72 136万标m3

(2)二氧化硫排放量(kg)=水泥产量(t)×2

=12.87×10 000×2=257 000 kg=257 t

1.2实际监测法计算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污染物

2008年第一季度华辉水泥有限公司监测报告2#立窑烟气排放量平均值为2 529 1m3/h,二氧化硫排放量平均值为7.46 kg/h,第二季度华辉水泥有限公司监测报告2#立窑烟气排放量平均值为21 485 nm3/h,二氧化硫排放量平均值为6.27 kg/h,两季度2#立窑烟气排放量平均值为23 388 nm3/h,二氧化硫排放量平均值为6.865 kg/h,华辉水泥有限公司2008年工作时间为3 900 h。

(1)工业废气排放量(万标m3)=23 388×3 900÷10 000=9 121。

(2)二氧化硫排放量(kg)=6.865×3 900=26 774 kg=27 t。

1.3产排污系数法计算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污染物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七分册3111水泥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3,产品名称为水泥,原料名称为钙、硅铝铁质原料,工艺名称为立窑,规模等级为≥10万t ——水泥/年,末端治理技术名称为直排,全硫含量少于1的情况下,窑炉的工业废气量的排污系数为2 644 m3/t ——熟料,二氧化硫的排污系数为0.234 kg/t ——熟料,华辉水泥有限公司2008年环境统计水泥产量为12.87万t。

(1)工业废气排放量(m3)=12.87×10 000×2644=34 028万m3。

(2)二氧化硫排放量(kg)=12.87×10 000×0.234=34 028=30 116 kg=30 t。

对比以上三种计算方法,华辉水泥有限公司同一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存在较大的差别,实际监测法和产排污系数两种方法计算出的二氧化硫结果较接近,用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结果相差较大。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2001年9月编写的《环境统计报表填报指南》的要求,以上三种方法都属于“三废”排放统计计算的基本方法,作为基层统计人员结合实际情况灵活选用,但应遵循使用经环保局监测站认定的监测数据计算得出的排污数据,须再与使用排放系数法计算得出的排污数据对照验证,如与排放系数法计算结果偏大,应以排放系数法计算结果为依据进行调整,尤其是二氧化硫排放量的计算一定要以排放系数法计算结果验证。

2总量减排中二氧化硫新增削减量的核算

作为一间结构减排的企业,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由基础性准备工作、数据核查验证工作、总量审核工作三部份组成。也就是说,我们基层环保部门在完成了该企业的取缔关停文件、供电部门下发的停电通知或出具的断电证明,关停照片等相关验证文件及用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核算的基础性工作后,环保部各督查中心根据上报的资料,抽查验证该企业关停和二氧化硫新增削减量计算结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并将经审核认定后的核算结果及其主要参数的取值依据等上报国家环保部。根据国家环保部制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中二氧化硫总量减排量的核算中规定结构调整新增二氧化硫削减量的核算原则中有“纳入上年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名录的企业,按环境统计排放量核算新增削减量,没有纳入上年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名录的企业,按排污系数法核算新增削减量”。以本辖区的高要市华辉水泥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2008年8月31日关闭,其2005年—2008年环境统计so2排放量分别为512 t、327 t、377 t、257 t,4年的环境统计数据都是采用排放系数法进行统计。2007年水泥产量为18.86万t,2008年水泥产量为12.87万t,按照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中的公式(3-34)核算,2008年我市上报so2减排量=(g上年-g当年)/g上年×e上年=(18.86-12.87)/18.86×377=120 t,国家环保部核查组核算减排量是以产排污系数计算,只认可减排39 t。

3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与环境统计的关系

各地“十一五”期间对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排放基数按2005年环境统计结果确定,并综合考虑各地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容量、经济发展水平和削减能力,也就是说,总量减排与环境统计是密切相关的,环境统计数据库是核算的基础,作为最基层的总量减排任务的制定是以环境统计为依据,国家环保部对于关停立窑水泥企业新增削减量按产量排污系数法及企业环境统计排放量进行折算。在2008年所属地区结构减排的立窑企业中,有60%的企业减排量的核算是重新以产排污系数来计算,40%的企业减排量的核算认可了环境统计的数据,核查组的核算说明中一部分因环统异常,用产排污系数计算,一部分经过资料核查,予以确认。鉴于国家政策,被关停的水泥企业既要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又须面对生存和债务偿还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政府方面要承受较大的税收损失,上级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市政府和企业以环境保护为重,下大决心关停了落后的水泥企业。对于减排企业的排污量,按照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的要求,不同的核查组有不同的核查结果,但基层的减排任务的制定是以环境统计为依据的,但减排结果又以其他不同方法进行计算,地方关停了计划中的所有落后产能企业,最终还是无法完成减排任务。值得探讨的问题是,能否统一用一个标准,比如直接用关停水泥的生产能力来核算该企业的减排量,这样都是在同一平台上的。另外,最重要的是改进统计方法,完善统计制度,着力做好污染源排污数据的统一采集、统一核定、统一公布。

参考文献

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2001年9月编写的《环境统计报表填报指南》

水泥企业节能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总量减排;环境统计;二氧化硫

Abstract: Through compare with vertical kiln environment of an enterprise that area under one’s jurisdiction close down this result of calculation and total amount, sulfur dioxide of emission is it arrange sulfur dioxide new result that increment checks and calculates to reduce in counting, sketch the total amount and reduce and arrange the close relation counted with the environment.

Key words: the total amount is reduced and arranged ; the environment is counted ; sulfur dioxide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节能减排这项约束性指标,地方政府把节能减排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相继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节能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完成上级政府下发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目标和减排任务,其中环保部门主要负责污染减排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委《关于做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和第50号《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水泥立窑生产高能耗、高污染、高成本,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而控制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是实现二氧化硫总量减排的关键,立窑水泥生产线被政策性关停。下面就关停水泥厂简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与环境统计之间的联系。

1环境统计中二氧化硫污染物的计算方法

1.1用排放系数法计算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污染物

以华辉水泥有限公司2008年的数据为例,计算二氧化硫排放量,2008年环境统计报表中水泥产量为12.87万t。

(1)工业废气排放量(万标m3)

=水泥产量(t)×5 605÷10 000

=12.87×5 605÷10 000=72 136万标m3

(2)二氧化硫排放量(kg)=水泥产量(t)×2

=12.87×10 000×2=257 000 kg=257 t

1.2实际监测法计算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污染物

2008年第一季度华辉水泥有限公司监测报告2#立窑烟气排放量平均值为2 529 1m3/h,二氧化硫排放量平均值为7.46 kg/h,第二季度华辉水泥有限公司监测报告2#立窑烟气排放量平均值为21 485 Nm3/h,二氧化硫排放量平均值为6.27 kg/h,两季度2#立窑烟气排放量平均值为23 388 Nm3/h,二氧化硫排放量平均值为6.865 kg/h,华辉水泥有限公司2008年工作时间为3 900 h。

(1)工业废气排放量(万标m3)=23 388×3 900÷10 000=9 121。

(2)二氧化硫排放量(kg)=6.865×3 900=26 774 kg=27 t。

1.3产排污系数法计算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污染物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七分册3111水泥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3,产品名称为水泥,原料名称为钙、硅铝铁质原料,工艺名称为立窑,规模等级为≥10万t ——水泥/年,末端治理技术名称为直排,全硫含量少于1的情况下,窑炉的工业废气量的排污系数为2 644 m3/t ——熟料,二氧化硫的排污系数为0.234 kg/t ——熟料,华辉水泥有限公司2008年环境统计水泥产量为12.87万t。

(1)工业废气排放量(m3)=12.87×10 000×2644=34 028万m3。

(2)二氧化硫排放量(kg)=12.87×10 000×0.234=34 028=30 116 kg=30 t。

对比以上三种计算方法,华辉水泥有限公司同一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存在较大的差别,实际监测法和产排污系数两种方法计算出的二氧化硫结果较接近,用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结果相差较大。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2001年9月编写的《环境统计报表填报指南》的要求,以上三种方法都属于“三废”排放统计计算的基本方法,作为基层统计人员结合实际情况灵活选用,但应遵循使用经环保局监测站认定的监测数据计算得出的排污数据,须再与使用排放系数法计算得出的排污数据对照验证,如与排放系数法计算结果偏大,应以排放系数法计算结果为依据进行调整,尤其是二氧化硫排放量的计算一定要以排放系数法计算结果验证。

2总量减排中二氧化硫新增削减量的核算

作为一间结构减排的企业,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由基础性准备工作、数据核查验证工作、总量审核工作三部份组成。也就是说,我们基层环保部门在完成了该企业的取缔关停文件、供电部门下发的停电通知或出具的断电证明,关停照片等相关验证文件及用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核算的基础性工作后,环保部各督查中心根据上报的资料,抽查验证该企业关停和二氧化硫新增削减量计算结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并将经审核认定后的核算结果及其主要参数的取值依据等上报国家环保部。根据国家环保部制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中二氧化硫总量减排量的核算中规定结构调整新增二氧化硫削减量的核算原则中有“纳入上年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名录的企业,按环境统计排放量核算新增削减量,没有纳入上年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名录的企业,按排污系数法核算新增削减量”。以本辖区的高要市华辉水泥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2008年8月31日关闭,其2005年—2008年环境统计SO2排放量分别为512 t、327 t、377 t、257 t,4年的环境统计数据都是采用排放系数法进行统计。2007年水泥产量为18.86万t,2008年水泥产量为12.87万t,按照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中的公式(3-34)核算,2008年我市上报SO2减排量=(G上年-G当年)/G上年×E上年=(18.86-12.87)/18.86×377=120 t,国家环保部核查组核算减排量是以产排污系数计算,只认可减排39 t。

3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与环境统计的关系

各地“十一五”期间对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排放基数按2005年环境统计结果确定,并综合考虑各地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容量、经济发展水平和削减能力,也就是说,总量减排与环境统计是密切相关的,环境统计数据库是核算的基础,作为最基层的总量减排任务的制定是以环境统计为依据,国家环保部对于关停立窑水泥企业新增削减量按产量排污系数法及企业环境统计排放量进行折算。在2008年所属地区结构减排的立窑企业中,有60%的企业减排量的核算是重新以产排污系数来计算,40%的企业减排量的核算认可了环境统计的数据,核查组的核算说明中一部分因环统异常,用产排污系数计算,一部分经过资料核查,予以确认。鉴于国家政策,被关停的水泥企业既要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又须面对生存和债务偿还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政府方面要承受较大的税收损失,上级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市政府和企业以环境保护为重,下大决心关停了落后的水泥企业。对于减排企业的排污量,按照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的要求,不同的核查组有不同的核查结果,但基层的减排任务的制定是以环境统计为依据的,但减排结果又以其他不同方法进行计算,地方关停了计划中的所有落后产能企业,最终还是无法完成减排任务。值得探讨的问题是,能否统一用一个标准,比如直接用关停水泥的生产能力来核算该企业的减排量,这样都是在同一平台上的。另外,最重要的是改进统计方法,完善统计制度,着力做好污染源排污数据的统一采集、统一核定、统一公布。

参考文献

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2001年9月编写的《环境统计报表填报指南》

水泥企业节能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青岛 266580)

【摘要】 煤炭企业在开采过程和后期污水加工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特殊产品,最具代表性的产品就是煤矸石、再生水以及水泥。很多煤炭企业直接将这些产品销售用以获得额外利润,但忽视了税的因素,经常导致企业得不偿失。文章在分析煤炭企业特殊产品以及相应的纳税筹划措施的基础上,结合煤炭企业实际案例,具体阐述纳税筹划在这些特殊产品销售过程中的应用。最后提出提升纳税筹划在煤炭企业特殊产品销售过程中有效性的方法。

【关键词】煤炭企业 纳税筹划 特殊产品 销售

一、煤炭企业特殊产品销售过程中的纳税筹划分析

煤炭企业在销售煤矸石、水泥、再生水等这些特殊产品的过程中,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市建设和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税等税项。同时,国家也对这些特殊产品出台了一些相关的免税政策,如根据2008 年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销售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 的特定建材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煤炭企业要紧紧围绕节税的目的,充分利用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同时综合考虑机构设置和时间对整体税负的影响,对企业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

二 、A 煤炭企业特殊产品销售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A 企业现有配套设置——污水处理厂。另外企业也从事副产品的销售,主要包括煤矸石,水泥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再生水的销售。

1.再生水销售筹划分析。A 企业建有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它有两个工作设备,一个污水处理厂用来提供企业的污水处理业务,另外一个设备用来将净化的水深度处理为再生水,并进行销售再生水的业务。2013 年企业污水处理厂取得收入525 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获得收入153万元,销售再生水获得收入372 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营业税征税范围,企业自行进行的污水处理不缴纳营业税,于是企业在2013 年并没有对污水处理的两项业务分开核算,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兼营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规定,未分别核算的由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一并征收增值税。因此2013 年企业为该项收入付出的增值税为89.25 万元(525×0.17)。

筹划分析:企业的做法节省了日常财务工作的量,却也无辜承担了多余的税负。利用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定能节省不少的税费。根据2009 年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企业销售的再生水可以免征增值税。因此在企业污水处理厂税前收益一样的情况下,只要平时做好了财务工作,将两项业务的收益分开核算,就能降低一部分增值税税费。当分开核算时,实质上污水处理厂的两项业务所负担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为0。纳税筹划带来的节税效果不言自明。

2.煤矸石销售筹划分析。A 企业2013 年销售煤矸石1.7 万多元,实现收入5 800 万元( 含税价),进项税额650 万元,货物全部都已经发出。其中一笔价值600万元的货款承诺2年后一次付清;另外一笔总价500 万元的货款承诺1年后付250 万元,1年半后付150 万元,剩下的100 万元2年后还清。该厂2013 年对此项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93 万元(5800÷1.17×0.17-650)。但是企业在实践中也应用到纳税筹划思想,企业将未收到的600 万元和500 万元的应收账款采用了赊销和分期收款的方式结算。因此,企业在2013 年针对此项业务缴纳的增值税为156 万元[(5800-1100)÷1.17×0.17-650×(5800-1100)÷5800]相对于原先的193 万元,节省税费37 万元。采用赊销和分期付款方式获得的推迟效果,可以为企业获得大量的流动资金。

筹划分析:对于未收到的款项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的方式可以实现节税的目的,而且能够使企业获得大量的流动资金。但是,如果直接利用税收优惠方式可以实现比赊销更大的节税空间。根据2008 年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销售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 的特定建材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如果企业对销售的煤矸石掺兑废渣的比例不低于30%,那么该项收入完全可以实现零增值税,比企业的做法节省税费156 万元。

3.水泥销售筹划分析。A 企业产煤过程中会有副产品——水泥的产生。而水泥销售的收入也是企业的收入来源之一。2013 年,企业销售水泥56 万元,其中废料掺兑比例低于30% 的水泥收入为48 万元,比标准的水泥收入多8 万元。其中生产水泥购进原材料进项税额共8 万元,其中低于标准的进项税额为5.5 万元。企业为了享受免税水泥的优惠,将免税水泥的进项税额单独核算。根据2009 年财税法规定,销售对通过熟料研磨阶段生产的水泥,包括采用旋窑法工艺自制水泥熟料和外购水泥熟料生产的水泥,在满足“在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条件时,享受增值税免征的优惠。据此,2013 年企业针对该项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为2.66万元(48×17%-5.5)。

筹划分析:企业将免税水泥的进项税额单独核算,表面看似充分利用了免税政策,但实际上没有不单独核算划算。因为一旦单独核算,不能抵扣的进项税也就确定,没有任何空间。如果不单独核算,那么不可抵扣的进项部门是按照比例来分的,这样反而会有更多的抵扣额。对于这个案例来说,如果企业不单独核算免税水泥的进项税,那么该厂不得抵扣的进项税为1.14 万元(8×8÷56), 那最后企业应交的增值税为1.3 万元[48×17%-(8-1.14)]。相对于企业的2.66 万元,这样做可以节省1.36 万元。

三、 提高煤炭企业特殊产品销售纳税筹划有效性途径

1. 纵向上整体考虑纳税筹划。纵向上的总体纳税筹划体现在时间上要具备纳税筹划的超前性、事中性、事后性。超前性对特殊产品的销售尤为重要,如特殊性产品是否分开核算。事中性需要企业在销售运作过程中要时时刻刻融入纳税筹划的方法,而不是在缴纳税费时才想到筹划。事后纳税筹划主要需要企业做到对纳税筹划的反思和总结。

2. 横向上整体考虑纳税筹划。横向上的总体纳税筹划主要指企业在同一年度销售特殊产品过程中开展纳税筹划时要紧紧环绕企业效益最大化的核心。不能忽略企业总体利益和纳税筹划之间的成本 — 效益分析。企业应该定时进行成本- 效益分析,及时汇总各个税种的总体情况,纵观全局进行筹划。另外还要避免在税负降低的情况下带来销售利润的下降超过节税收益的情况。

3. 提高人力资源的纳税筹划的专业性。纳税筹划本身就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好的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要对税法烂熟于心,更是要综合掌握财务管理、相关法学、以及运筹学等学科的人才。企业不能随便地将纳税筹划的重任交给财务部的几个会计专员。企业应该充分利用大型煤炭企业的相关人才指导本企业进行纳税筹划,专业性的纳税筹划人才能事半功倍。

参考文献

[1] 汪振宁. 论税务筹划在煤炭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实践[J]. 现代经济信息,2012(24).

水泥企业节能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关键词:责任会计;水泥制造企业;财务管理

一、责任会计理论概述

(一)责任会计的概念

现代管理会计包括预测决策会计、规划控制会计和责任会计3项基本内容。责任会计是指在组织企业经营时,按照分权管理的思想划分各个内部管理层次的相应职责、权限及所承担义务的范围和内容,通过考核评价各有关方面履行责任的情况,反映其真实业绩,从而调动企业全体职工积极性的管理会计子系统。《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35条规定“绩效考评控制要求企业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体现了责任会计在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中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

(二)责任会计理论的发展

责任会计是在20世纪中叶产生并逐步发展起来的,它的产生与分权管理模式的形成有着密切的关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国际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规模逐步扩大,出现了大型跨国公司等各种集团型企业。这些企业规模庞大,管理层次繁多,组织机构复杂,其分支机构遍布世界各地,而以往的集中管理模式已无法满足迅速变化的市场需求。在这种情况下,现代分权管理模式应运而生。所谓分权管理,就是将日常经营管理决策权在不同层次的管理人员之间进行适当划分,并通过相应授权,使不同层次的管理人员能对各该权责范围内的经营管理活动做出及时有效的决策,最大限度激发基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减轻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压力与决策负荷,使它们将工作重点放在企业的长远战略规划上。分权管理的结果,一方面使分权单位之间具有了一定的相互依赖性,主要表现是它们之间相互提品或劳务;另一方面各分权单位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因此必须大力协调各分权单位之间的关系,防止出现各部门片面追求局部利益,而使企业整体利益受损的行为发生,为了充分发挥分权管理的优越性,并尽量减少这种管理模式的缺陷,就必须加强内部控制,责任会计正是适应这种管理要求而建立起来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水泥制造企业的成本核算分析

(一)成本核算分析

水泥企业成本核算主要包括产品生产成本(也称制造成本)和生产经营管理费用(期间费用)两部分。产品生产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辅助生产费用等构成。水泥企业按逐步结转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制造工艺按车间步骤为:原料烘干车间成本计算生料车间成本计算烧成车间成本计算成品车间成本计算水泥熟料,散装水泥,包装水泥。期间费用分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按成本管理的要求分类,成本分为预算成本、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水泥制造企业预算成本反映企业的平均生产水平,是确定水泥销售出厂价的基础,是编制计划成本的依据和评价实际成本的依据;计划成本是水泥生产各车间根据计划期的有关资料,在实际成本发生前预先计算的成本,是考虑降低成本措施后成本计划数,反映在计划期内应达到的水平。

(二)影响水泥企业成本的因素分析

要做好水泥企业成本控制,必须对影响成本的诸因素有一个系统的了解。一般而言,影响水泥企业成本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直接材料是水泥产品成本构成的第一要素,比重占水泥成本的80%以上,主要包括石灰石、黏土、砂岩、铁粉、石膏、水渣等;燃料及动力的核算与分配,燃料及动力主要包括煤和电。因此,加强原材料成本的控制是水泥企业降低企业成本最重要的手段。

2、水泥产品是能源消耗型的低附加值产品,水泥生产技术水平(包括生产设备技术工艺水平、生产人员技术水平、生产管理人员管理水平等)决定了产品质量,同时也是水泥成本控制的关键因素。

3、水泥企业是否建在原材料周边市场,也是影响水泥成本的重要因素之一。原材料的采购成本直接决定了水泥生产成本的高低,水泥企业建在原材料周边市场,采购费用包括运费就能得到极大节约,并能及时供应生产所需的原材料。

4、生产设备状况,生产设备状况主要考虑其设备运转率情况,以及能否达产达标。生产安全问题等一些突发事件所产生的应急处理成本也是影响企业成本、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之一。

5、水泥企业生产所需流动资金占用较大,加强流动资金管理,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及时回收应收款项,提高应收账款回款率,才能有效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6、企业管理层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也决定着水泥产品成本能否降低,管理出效益,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水平弱就会对产品成本有重大影响。

7、水泥销售市场半径的大小决定了水泥销售费用的高低,决定了企业水泥产品是否具备价格竞争优势,从而决定企业利润的高低。从云南省水泥销售市场分析,水泥销售市场半径对企业比较有利的一般在应在距离水泥生产企业的100公里范围内,云南山高路远,水泥销售主要依靠汽车运输,汽车运费相对火车要高很多。

8、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经济周期是影响水泥企业生存的外部重要因素。2008年9月份以来,随着国际金融风暴影响加深和整个国民经济增速减缓,水泥生产也出现增速放缓、价格下降、效益下滑的新情况。但随着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一系列措施的逐步实施,到2010年底约需投资4万亿元,对水泥制造企业是重大利好,也是企业的良好发展机遇。

三、责任会计在水泥制造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一)划分责任中心

构建合理的责任成本管理体系的首要问题就是科学地划分责任中心,以分清各部门的责任,克服各责任中心之间权责划分不清的弊端,避免推责争权的现象,责任中心的设置应按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可控性原则和单位现有机构编制及内部管理层次、劳动组织来确定。根据水泥制造工艺及特点,结合云南水泥企业的具体情况,水泥制造企业责任中心可划分为管理机构责任中心、原材料采购责任中心、生产责任中心和营销责任中心。企业管理机构既是本级的责任中心,又是采供、产、销责任中心的汇总部门和管理部门,该中心实际是以董事长或总经理为最高领导者、组织者和责任人经营管理班子协同进行管理,负责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采供、产、销责任中心实际上是采供、产、销部门经理负责的中心,由企业分管采供、生产、销售的副总经理负责,同样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其中心是责任,以责定权,以尽责定利;采供、产、销责任中心可以根据各中心业务活动的特点以及所负责任、管理权限再细分为多个业务部门责任中心,明确经济责任,层层进行业绩考核,以充分调动各责任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责任成本的预算和分解

责任成本与产品成本之间虽有许多区别,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构成它们内容的同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耗费。就一个企业而言,一定时期发生的广义产品成本总额应等于同期发生的责任成本总额。责任成本预算是保证水泥原材料供应、生产安全、产品质量、销量等正常的情况下,核定给各责任中心的成本限额(主要依据同地区、同行业的水泥单位平均成本、单位能耗、单位电耗、单位煤耗等指标),它既是各成本中心的努力目标和控制依据,又是考核责任中心业绩的依据。对企业管理机构责任成本预算主要是根据水泥生产、销售市场情况来核定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责任控制成本,促进企业管理成本降低,提高管理效益;对原材料采购责任成本预算对水泥制造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因为直接材料是水泥产品成本构成的第一要素,比重占水泥成本的80%以上,原材料采购要“货比三家”,力求质高价廉而不是质次价高,对于大宗原材料采购实行公开市场招投标制,减少采购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生产责任成本预算要从水泥生产步骤:原料烘干车间生料车间烧成车间成品车间等环节,依据同行业水泥单位能耗、单位煤耗、单位电耗、安全事故率等指标进行责任成本预算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提高设备运转率;营销责任成本预算应根据水泥市场销售价格、销售半径、同行业单位销售费用以及应收账款回收率等指标进行成本控制,建立“谁销售,谁负责收款”的营销终身考核机制,既要确保销售量上升和销售价格有成本优势,又要确保应收账款及时回收,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压力。

(三)建立以市场价格为主的内部转移价格

内部转移价格是责任中心之间转移中间产品时计价结算的依据,也是责任会计核算的基础。内部转移价格制定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责任中心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积极性。不合理的转让价格将会使责任会计无法反映责任中心的实际绩效,造成责任中心之间分配不均,反而严重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加速发展,为企业采用市场价格作为内部转移价格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公允价值的会计原则是2006年财政部制定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最大亮点。由于水泥行业处于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市场价格可以及时取得,市场价格能客观公允地反映责任中心产品或劳务的获利能力和竞争能力,因而可以促使责任中心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费用以获取更多利润;另外,采用市场价格作为内部转移价格也能使责任中心更加贴近市场,直接参与市场竞争,从而提高水泥制造企业对市场反应的灵敏度。

(四)责任控制与考核

责任控制与考核,是在事先编制的责任成本预算的基础上,通过提交责任报告将责任中心实际发生的责任成本与其责任成本预算进行比较而实现的。责任指标下达后,要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较好地执行目标责任成本,不能光靠指标约束责任主体,还必须配以切实可靠的管理措施,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责任成本进行控制,这些措施应当是配合责任成本的完成而进行的。即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制度。评价与考核责任中心的工作成绩,是责任会计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责任会计实施激励的重要环节。水泥制造企业在进行绩效考评时,必须考虑到其科学性、合理性、综合性。具体来说,要遵循以下4条原则:

一是要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利益。对责任中心不能仅仅以其短期内的经营成果作为判断其优劣的标准,还要看它的行为是否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是绝对指标要与相对指标考核相结合。两者缺一不可,如果只片面强调其中一种,往往会产生不良效果。

三是价值指标要与非价值指标考核相结合。能用货币表示的绩效固然重要,但是对不能或很难用货币表示的绩效也要加以考核,这样才能做到公平、全面。

四是要遵循可控性原则,即企业进行考核时要把责任中心无法控制的因素排除在考核指标之外,责任中心只对其可控制部分承担责任。

参考文献:

1、吴大军,王秉选.管理会计[M].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9.

2、孟欣.浅谈责任会计制度在公路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大众科技,2006(5).

3、陈戈.论责任会计的激励职能及其实现[EB/OL].论文天下,2007-11-21.

水泥企业节能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泥、水泥制品和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散装水泥,是指不用包装直接通过专用设备出厂、运输、储存和使用的水泥。

本办法所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和料等成分按一定比例,经集中自动计量拌制后,通过专用运输工具由预拌场所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和物。

第三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为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县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纳入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

县工业和信息化、发改、财政、城乡规划建设、公安、交通运输、水利、环保、城管、质量技术监督、物价、审计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引导和鼓励建设工程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共同做好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工作,督促和指导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做到产品质量优良,销售价格优惠,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设立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或者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应当符合本县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规划和布局方案的要求,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规划和布局方案,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城市建设规划、预拌混凝土需求量以及道路交通运输状况,按照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整体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布局方案每两年调整一次。

第五条县城乡规划建设、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散装水泥和预拌泥凝土的质量、计量监督管理,督促水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县工业和信息化、城乡规划建设、城管部门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巡查,督查建设单位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以及现场搅拌混凝土情况。

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资金收支、清退监督。

县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水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或者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和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使用单位和个人落实环保措施情况的检查,有效防止粉尘和噪声污染。

县公安、交管部门要依法及时为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进入城区的散装水泥专用车、混凝土运输搅拌车、混凝土泵车办理通行手续,提供行车方便。

县物价、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对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价格的监督管理,要指导、督促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制定合理的预拌混凝土价格。

第六条水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或者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质,依法加强产品质量和计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机构报送统计报表。

第七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水泥生产企业(包括水泥粉磨站,下同),应当按照散装水泥发放能力不低于总生产能力70%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同步建设,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现有水泥生产企业散装水泥发放能力未达到总生产能力70%的,应当采取措施逐步达到。

第八条预拌混凝土和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散装水泥,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袋装水泥的,按有关规定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第九条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和运输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和市场环境卫生要求。预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应当保证车况良好,外观整洁,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措施,禁止沿途撒漏。

第十条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工业园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

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可以扩大应当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范围。

大中型交通、能源、水利、港口、市政设施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建设,以及由政府或国家政策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应当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

第十一条本办法规定应当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的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和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查同意并报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城管局备案的,可以使用袋装水泥或者现场搅拌混凝土:

(一)需要使用特种类型水泥的;

(二)施工现场50公里以内没有散装水泥供应的或者30公里以内没有预拌混凝土供应的;

(三)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运输工具无法到达作业现场的;

(四)水泥使用总量不超过30吨的;

(五)工程建设项目混凝土累计使用总量在500立方米以下,或者一次性使用混凝土量在50立方米以下的。

第十二条购买预拌混凝土的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应当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签订供需合同,注明供应价格、数量、设计标号、供应时间、技术参数、货款结算方式、验收条款、违约责任等有关内容,并将该合同报县工业和信息化、城乡规划建设、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等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凡规定应当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在设计、编制预概算和上报计划时,应当按照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要求编制。

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的,县招投标中心应负责监督招标文件应当明确工程建设按要求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

第十四条县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在对建设工程设计资料进行审核时,应当审核设计资料是否按要求设计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内容。

前款所列相关部门在对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审批时,应当审核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使用情况。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与预拌混凝土企业签订的供需合同。

第十五条县建筑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在对建设工程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与预拌混凝土企业签订的供需合同。

按规定应当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工程建设项目,建筑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建设单位或个人和监理单位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应当禁止施工单位现场搅拌混凝土。

第十六条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根据本办法第四条和第六条的规定设立了标准化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并取得了相应资质的,可以自行供应预拌混凝土,但应根据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供设立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相关文件和资质证明。

第十七条县财政、审计部门在对政府或国家政策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预决算审核、审计时,应当审核是否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

第十八条县发改、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应将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规划和施工审批的项目情况以及根据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审核情况及时抄告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沟通协调。

第十九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规定征收,专项资金全额缴入同级国库。

第二十条专项资金属政府性基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其使用范围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使用散装水泥并足额缴纳专项资金的建设工程,在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凭预拌混凝土用量结算单以及购买散装水泥的原始凭证等资料,经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县财政部门核实后,办理专项资金清退手续,实行多退少补。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在次年3月底前,凭购买水泥的原始凭证等资料,到缴款单位办理多退少补手续。

第二十二条对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事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应当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而未使用的,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应当使用而未使用预拌混凝土、未经同意擅自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虽经批准同意现场搅拌混凝土,但是破坏环境卫生、侵占道路、影响市容的,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城乡规划建设、城管部门责令改正,根据各自职能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县发改、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违反有关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计量和价格等法律规定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七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因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合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水泥企业节能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一、全市水泥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一)新型干法生产技术居于主导地位

水泥行业是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10余年来我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优化行业配置,累计关闭拆除落后水泥生产线37条,淘汰落后水泥产能456万吨,削减粉尘排放量约3.5万吨。积极支持声威、秦岭、满意、凤凰等企业采用水泥生产新技术建成7条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熟料生产线及大型水泥粉磨站。一批日产25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也相继投产并运营,目前全市日产2000吨-3000吨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已达到5条,湿法窑、立窑已全部淘汰关闭,使我市成为全国采用水泥生产新技术的领先城市。2000年我市水泥行业的产能只有400万吨/年,2001-2012十几年间,新型干法水泥产能已经达到2200万吨/年,是2000年产能的4.5倍,2012年我市新型干法水泥产量已占到全部产量的99%,干法水泥熟料产能占全市总量的98%。

(二)余热发电机组普遍配备

随着国家对新建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节能技术要求的提高,2008年开始,声威公司相继建设了两台窑尾余热发电机组,其中一号线余热发电机组2009年3月竣工,设计发电能力为7.5兆瓦,二号线余热发电机组2011年7月竣工,总设计发电能力为9兆瓦;三号线余热发电机组建设正在筹划中;秦岭公司亦相继建设了两台9兆瓦和一台7.5兆瓦的余热发电机组;满意公司也已建设了一台9兆瓦余热发电机组。目前我市已投产窑尾余热发电机组6台,年发电量1亿千瓦时以上,这些余热机组的运营极大地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节能3万余吨标煤。

(三)节能成效显著

近年来,加快对生产设备的挖潜改造,水泥单耗水平不断降低,节能效果明显。一是水泥能耗占全市工业的比重逐步下降。据统计,2004年,全市水泥行业能耗总量达77.8万吨标煤,占全市工业能耗总量的69.3%;2012年,全市水泥能耗量132.5万吨标煤,占全市工业能耗总量的比重为40.1%,8年来水泥行业能耗量在全市工业的比重下降29.2个百分点;万元产值能耗由2004年的6.26吨标煤/万元降至2012年的1.24吨标煤/万元,下降了80.1%,8年累计节能60万吨标煤,为全市节能任务的完成做出了突出贡献。二是单位产品能耗不断降低,2004年全市单位水泥综合能耗达168千克标煤/吨,单位水泥熟料电耗达130千瓦/吨,经过全市加大更新装备和挖潜改造,2012年全市单位水泥综合能耗为87千克标煤/吨,下降48.2%;单位水泥熟料电耗为63千瓦时/吨,下降51.5%,达到国家规定的单耗标准范围。

二、节能潜力尚待挖掘

近年来,我市水泥生产工艺技术长足发展,但从水泥生产工艺的各个环节看,节能潜力仍有较大空间,有待挖掘。

(一)生产设备节电潜力尚待挖掘

水泥生产包括原料开采、生料制备、熟料煅烧、水泥粉磨及包装发送等多个工艺流程,在工艺生产流程中电耗仍有潜力可挖,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采用立磨的生料粉磨系统平均电耗为16KWH/T,而采用球磨机的生料粉磨系统平均电耗为22 KWH/T,两者相差6 KWH/T。目前我市7家水泥企业生料粉磨系统中多采用立磨,但仍有四条线采用球磨,平均电耗相差6KWH/T,若全市水泥企业生产线生料粉磨系统全部采用立磨,年可节电0.24亿千瓦时,节能0.78万吨标煤。电机方面,电机采用变频技术可节电30%左右,虽然药王山、满意、特种声威等企业绝大多数电机已配齐变频设备,但声威、秦岭等企业的高压电机未配齐,若全部采用变频技术,年可节电0.4亿千瓦时,节能1.3万吨标煤。

(二)部分水泥熟料生产线余热发电设备待建

余热发电机组是水泥生产节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全市7条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已有5条建成投入运营,1条基本建成尚未投产,另1条正在筹划中,药王山2条2500吨和声威特种1条3500吨的熟料生产线未建余热发电机组,节能潜力依然不小,据测算,若全市剩余的5条熟料生产线余热发电机组全部投产,年可节电1.5亿千瓦时,节能 5万吨标煤。

(三)节能补贴手续繁琐

目前企业申报节能补贴普遍存在环评手续繁琐、审批时间过长等问题,多数企业节能改造不愿申报,造成节能专项资金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三、建议

当前我市已被列为全国第二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总体目标要求我市2015年万元产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2 %,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目标。因此推动建材行业的低碳化发展,加快使用新工艺、新设备,强化水泥生产的节能减排刻不容缓。

(一)加大对水泥企业节能指标的考核频率,降低企业能耗水平。

制定全市高耗能产业能源消耗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加大对水泥企业单耗指标的考核频率,对在考核期限内低于国家单耗水平的企业给与奖励,多次高于国家平均水平或者高于国家限额的,给与通报批评,严重者可依有关法规政策责令其停产整顿,利用考核机制,力促企业挖潜改造,降低单耗水平。

(二)力促水泥工业余热发电技术达产达效

一是鼓励企业加快余热发电机组建设,加大财政专项补贴政策的力度,并积极落实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的项目奖励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补贴,提高企业建设余热发电机组的积极性;二是做好供电部门的协调工作,大力解决余热机组建成后遇到的并网难等现实问题,保障企业节能节能技术设备正常使用。三是对已投产运营的不能达产达效的余热发电机组,加强设备检测维护,促使机组尽早达标。

(三)优化生产工艺,促进水泥行业全面节能降耗

一是优化供配电环节,鼓励企业对水泥粉磨生产线和熟料生产线的排风机、循环风机、高温风机、提升机、冷却机、罗茨风机进行改造,采用变频技术,主机设备别是高压电机,全部改为变频控制方式,节约能耗。二是定期对水泥系统进行工艺设备升级,增大辊压机效能,优化工艺流程,提高水泥台时产量,降低生产能耗。三是挖掘水泥废物利用的潜力,不断降低水泥生产成本。

水泥企业节能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为加快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城市建设与管理有序进行,现将我市贯彻《**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的目的意义

按照国家经贸委《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限制袋装、扶持散装"的原则,以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目的,以改善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以市场需求力导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加快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不断提升水泥散装量和散装率,实现我市散装水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任务

1、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发,展规划,对全市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2、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发展散装水泥的组织领导,将散装水泥的发展规划纳入同级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将提高散装水泥供应量和散装率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昙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各区县规划的制定、落实情况和散装水泥率纳入对各区县的年度目标考核苑围。

4、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200年12月31日前在雅安市城市规划区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上和建立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规划,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规范管理

1、现有水泥生产企业(含水泥粉磨站)应当配置散装水泥发放设施和运输设备,提高散装水泥的供应比例。新建、扩建或者改建水泥生产企业,其散装水泥生产和发放的设施、设备能力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批。

2、除临时性构筑物和其他零星使用水泥外,下列工程和生产企业应当使用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国家、省、市的重点建设工程;在雅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或者其他有条件的县城内的建设工程;使用水泥量在一定数量(即2000吨)以上的其他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和水泥预制构件厂,以及其他水泥制品企业等。

3、建设工程管理机构要本着有利于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原则,根据建设市场的变化情况,调整建设工程有关定额指标,引导和鼓励建设工程使用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

4、施工单位在要求使用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的区域承接施工任务时,必须配备或具有与施工能力相适应的散装设施、设备,否则,不得承接该区域内的工程。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是否按要求使用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作为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格审验的条件。

5、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有关机构在办理施工许可,对企业和项目经理进行资质年检、审查工程招投标、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审查时,要严格把关,对未按要求使用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的,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6、散装水泥专用车、混凝土运输搅拌车、混凝土泵车交通规费应当根据国家鼓励发展散装水泥的有关规定,给子优惠。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进入城区的散装水泥庠、混凝土搅拌站和工地的散装水泥专用车、混凝土运输搅拌车、混凝土泵车应当依法及时办理通行手续·提供行车方便。进入市区的散装水泥专用车应当保持车身清洁,防止污染城市环境。

四、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办法、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要严格按照《**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执行。除国务院及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制定的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对象、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或者减免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2、为限制袋装水泥的生产和使用,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对全市所有从事袋装水泥的生产企业、使用袋装水泥的单位,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标准为,水泥生产企业每销售1盹袋装水泥(包括纸袋、复膜塑编袋、复合袋等,下同》,缴纳1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使用袋装水泥的单位每购买1砘袋装水泥缴纳3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3、提高专项资金征收率和使用效能,建立必要的监督机制,只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专项资金的征管力度、是高基金的征收比例。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改进基金的使用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散装水泥的投入,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专项基金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

4、凡袋装水泥生产企业、使用袋装水泥的单位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依照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财综[]23号文件规定,由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及其委托单位督促补交应缴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而未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隐瞒、截留、挤占、挪用、拒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擅自改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对象、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或者减兔二装水泥专项资金的,依照国务院《关干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五、加强散装水泥管理工作执法力度

因交通、施工场地等条件限制,不能使用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的,须经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薏,并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备案。对未经同意使用了袋装水泥的;对应当使用而未使用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的;对禁止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区域搅拌混凝土的,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行政区域内按《**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处罚和执行。

水泥企业节能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关键词】 节能减排 氯碱化工 企业

一、前言

在当下,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我国企业发展的基本准则,然而由于氯碱化工企业行业的特殊性,更加应该推行节能减排的理念。本文本着科学发展,事实求实的态度对氯碱化工企业节能减排进行了总结,氯碱化工企业节能减排具体体现在这么几个方面:电石渣制水泥再利用、电力循环再利用、氯碱化工企业的污水处理、科学合理的废水收集设计、循环经济产业链等等。

二、氯碱化工企业节能减排

(1)在氯碱化工企业作业流程当中的电石渣制水泥进行再利用。想要把电石渣水泥的排放污染物质有效的降到最低,就必须要对聚氯乙烯(polyvinylchloride)当中所产生的一些废物(电石渣)采用有效的利用手段,电石渣在氯碱化工企业当中是制水泥的主要材料,目前国内的一些氯碱化工企业,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对于石灰石资源的二次利用技术有了一定程度的把握,对此,不难看出将氯碱化工企业当中电石渣制水泥进行再利用,不仅仅能够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能够将社会效益最大化。

(2)在氯碱化工企业节能减排实现电力的利用最大化。在节能减排氯碱生产作业的过程当中,就会出现的大量的电能以及蒸汽的消耗,对此氯碱化工企业应该规划配备2x135MW电热器联产设备,在氯碱化工生产过程中高压过滤当中大约会产生9.8兆帕斯卡的高压蒸汽,对此,首先将其用来发电,用其所产生的电量进行氯碱化工企业的生产运营,再将生产过程当中所产生的1兆帕斯卡与0.3兆帕斯卡的低压蒸汽进行输送,借此来满足其他地方需要用到汽的工艺程序,借此来对氯碱化工当中的能源进行二次利用,这样不仅仅是有效得减少了氯碱化工企业的生产运营成本,并且还具体的体现出了保护环境的最优功能,在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还将国家所提倡的循环经济模式进行诠释。

(3)在氯碱化工企业当中的污水处理。在氯碱化工企业当中的污水处理这一方面,一般来说都是聚氯乙烯(PVC)离心母液水都是在聚氯乙烯(PVC)过程当中所产生的一些生产废水,对此,我们可以对浓缩之后的离心母液水使用厌氧的方法,借此来对水进行B/C的调整,其次再使用强化耗氧的手段将水当中的有机物进行降解,然后采取目前治理水污染方式当中较为先进的MBR膜技术,利用MBR膜技术出水水质好、占地面积小、运行成本低等特性,将浓度高的离心母液水进行一系列的处理,在处理完毕之后,就能够让产水实现循环水以及水的再次利用的目标,让氯碱化工企业聚合界区废水实现零排放的目标,如果这个项目在我国氯碱化工企业当中的实施开展,那么每年氯碱化工企业在PVC的生产过程当中能够节水的量将是不可估量的。

(4)进行科学合理的废水收集设计。在进行氯碱化工企业当中的废水收集设计的时候,因为消防废水的利用率较低,应该首先考虑将消防废水有效的利用起来,所以氯碱化工企业在进行节能节能减排的时候需要一个整体的规划,最大化利用已敷设管网,进行水资源的节约,然后在使用清洁水管网络系统所采集到的清水,对氯碱化工企业周围进行夏季绿化,冬季则可以将其排入市政管网,在充分考虑到清净下水含盐量比较高的情况下,进一步对清净下水进行除盐处理,在对清净下水进行处理完毕之后,就能够将其作为循环水补水,进而实现氯碱化工企业节能减排的目标。

(5)节能减排帮助氯碱化工企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在氯碱化工企业生产作业的时候,把电石渣、煤矿石、分煤灰、冶金以及尾矿,使用电石渣制水熟料的方式,对其进行处理,热电联产在氯碱化工企业当中是最为主要的循环经济与节能项目,不仅仅是能够有效的解决电石法PVC工艺流程当中所出现的污染问题,还可以减低企业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由于在氯碱化工企业水泥生产的时候,石灰粉进行分解就会产生数量庞大的二氧化碳)。经由电热联产设备以及电石渣制水泥熟料技术的完善,让氯碱化工企业慢慢的形成良性的循环经济,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从而让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

参 考 文 献

[1] 李佩龙,王坚. 化工企业能耗仿真软件的设计与开发[J]. 机电产品开发与创新,2012,25(2):74-76

水泥企业节能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根据国家八部委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发改运行〔2006〕609号),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引导水泥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加快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的若干工作措施通知如下:

一、加大工作目标考核力度。到2009底,全市淘汰拆除全部水泥中空窑、中空余热发电窑(不含特种水泥)和直径2.2米及以下水泥磨机。由市拆窑办负责淘汰水泥落后生产能力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各县区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经市拆窑办确认,年底考核验收后,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节能降耗目标考核内容。**年的工作安排已列入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年度推进计划及考核办法(详见湖政办发〔**〕22号、23号)。

二、严格水泥生产许可证管理。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中,有水泥中空窑、中空余热发电窑、直径2.2米及以下水泥磨机的企业,须作出淘汰拆除承诺;对不作承诺的,生产许可证到期时一律不再给予换发。

三、引导鼓励水泥企业转产。对在限期内拆除水泥中空窑、中空余热发电窑、直径2.2米及以上水泥磨机并退出水泥行业,从事符合先进制造业基地产业导向目录鼓励类产品生产的企业,从其获利年度起、两年内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市得部分全部以专项补助形式返还企业。对在限期内拆除二台以上直径2.2米及以上水泥磨机的企业,按水泥项目管理程序,可立项建设3米以上加辊压机的水泥粉磨生产线改造项目。对**年拆除水泥中空窑、中空余热发电窑,改造为粉磨站的企业,优先项目审批。

水泥企业节能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60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0号《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发改工业〔2006〕2222号)和《省政府关于批转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关于加快水泥结构调整促进水泥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政文〔2005〕35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步伐,特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十五”以来,我省水泥工业在提高技术装备、降低资源消耗水平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水泥熟料生产线推广应用100%煅烧无烟煤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建成和在建一批新型干法水泥企业,部分机立窑生产企业逐步退出市场。但总体上看,我省水泥工业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仍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2005年全省仍有水泥企业292家,水泥产能3900万吨(实际产量约2713万吨),平均每家企业产能仅有13万吨左右,全省最大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产能也仅有500万吨。由于产业集中度低,影响了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加上境外、省外一批水泥大企业或产品陆续进入我省,省内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有所下降;二是落后工艺的机立窑水泥比重大,新型干法水泥比重偏低。2005年全省机立窑水泥产量2040万吨,占总产量的近78%,而新型干法水泥产能875万吨,仅占全省水泥产能的22%,远低于全国平均45%的水平;三是散装水泥推广缓慢,2005年全省水泥散装率仅28.6%,低于全国平均36.6%的水平;四是水泥行业经营粗放,能源和资源消耗高,综合利用水平低,石灰石矿山无序开采,部分主产地水泥企业粉尘污染问题仍较突出,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以大力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加快淘汰机立窑等落后水泥生产能力为重点,积极推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对提高我省水泥工业整体实力与竞争力,促进全省水泥工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主要目标

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是:加快淘汰机立窑、立波尔窑、湿法窑等技术落后的水泥熟料生产能力(以下简称“落后水泥产能”),加快建设一批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新型干法水泥骨干项目,提高水泥产业集中度和行业整体竞争力,实现全省水泥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主要目标:

(一)至2010年,全省水泥总产量3500万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产量2500万吨,占全省水泥总产量的70%以上;五年累计淘汰和改造(转型)落后水泥产能1668万吨。其中,2007年淘汰600万吨、2008年淘汰564万吨,2009、2010年累计淘汰504万吨(详见附表)。

(二)加快企业改造和改组步伐,2010年水泥产量前5位企业的平均生产规模达到300万吨以上,生产集中度提高到40%以上。

(三)大力提高水泥行业节能降耗与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日产4000吨以上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吨水泥综合电耗小于95千瓦时,吨熟料热耗小于740千卡,水泥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下降25%。采用纯低温余热发电、利用工业和生活废弃物补燃发电的生产线达40%。

(四)加快推广散装水泥,2010全省水泥散装率力争达到48%以上。

(五)石灰石资源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

三、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合理布局,实施分类指导

严格按照闽政文〔2005〕358号文件提出的规划布局原则,新建、扩建、改造(转型)水泥生产建设项目和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根据市场需求,在石灰石矿山资源及交通运输条件具备的水泥主产地,重点鼓励发展日产4000吨及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除全部利用工业废渣生产新型干法水泥熟料项目外,不再新建、扩建日产2500吨以下(不含2500吨)的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严禁立窑等落后生产工艺新建、扩建和单纯以扩大产能为目的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在福州、厦门、泉州、莆田、宁德等地建设年产60万吨及以上的水泥粉磨站,漳州、南平等地应主动发展粉磨站、中转库或商品混凝土等水泥接替产业。

(二)加快建立落后水泥产能退出机制,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1.建立落后水泥产能退出机制。各设区市政府应根据附表所列的分年度淘汰目标计划,制定落后水泥产能淘汰、转型的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本地区2010年前分年度淘汰和改造(转型)现有落后水泥产能生产线及企业名单并对外公布。对落后水泥产能比重较大的地区,鼓励投资建设新型干法水泥时,采取等量淘汰或淘汰不低于新建项目产能50%的现有落后水泥产能,作为新建项目核准的必备条件。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采用补贴及赎买等多种方式,用于落后水泥产能退出的补贴。省级有关部门从部门预算的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对水泥结构调整予以补助,资金安排的强度将根据各地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进度制定相应的“先强后弱”的资金补助政策。

2.引导有条件的落后水泥产能生产企业改造成粉磨站。各地要优先考虑本地规模大、符合建设条件的现有落后水泥产能生产企业改建成粉磨站,采用与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联营或购买熟料等方式,利用直径2.2米及以上磨机生产水泥,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落后水泥产能生产企业经核准改造为水泥粉磨站(在拆除机立窑后),并达到利用工业废渣比例及环保新标准要求的,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免税优惠政策;达到福利企业要求的享受福利企业免税待遇。

3.对落后水泥产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凡列入2010年之前淘汰的落后水泥产能生产线(相关设区市政府对外公布的落后水泥产能生产企业名单),其电价在原来执行的电度电价基础上,2007年1月1日起加价0.15元;2008年1月1日起加价0.20元;其他落后水泥产能的生产线其电价在原来执行的电度电价的基础上加价0.05元。加价增加的电费收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争取全额用于支持全省水泥行业的结构调整。具体办法由省经贸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制定。

4.停止落后水泥产能生产企业享受综合利用和福利企业免税的优惠政策。从本文发出之日起,凡列入相关设区市对外公布的2010年前分年度淘汰的落后水泥产能生产企业名单(以下简称“企业名单”)的,生产许可证年限到期后不再换发新生产许可证;列入企业名单并已享有资源综合利用免税优惠政策和福利企业免税待遇的,在名单公布之日起取消其免税待遇;有关单位不再受理落后水泥产能生产企业(不论是否列入企业名单)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优惠认定的资格申请和福利企业免税待遇的认定申请。

(三)加强政策指导,严格市场准入

1.严格水泥生产许可证管理,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生产水泥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重新修订的水泥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根据省里确定的淘汰计划,实施水泥生产许可证的换发证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换发证,对新建机立窑、新增机立窑或者对窑径进行扩大的水泥生产线的企业,在水泥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审查中不予通过并核实关闭,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

2.严格执行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和规范,提高建设、建筑工程应用水泥的准入标准,依据不同工程的需求选择水泥类型和品种。禁止立窑水泥进入高速公路、机场、港口、桥梁、涵洞等重点建设工程和建筑物主体结构工程。推广高性能混凝土的应用,大力发展预拌砂浆和商品混凝土。支持新型干法水泥企业直接在大中城市郊区建设预拌砂浆和商品混凝土。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在城区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规定,禁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使用立窑水泥。

3.认真做好现有水泥生产线执行新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作,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实施对现有水泥生产线烟气连续监测装置的安装和管理。依法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现有落后水泥产能生产企业超标排放,凡不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依法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关闭。

4.提高企业对资源和能源的节约、综合利用水平,抓紧修订和完善资源综合利用有关政策规定。大力推广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鼓励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同步建设低温余热发电。有条件的企业可采用工业和生活废弃物补燃发电。要认真落实鼓励发展散装水泥政策措施,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

(四)培育大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鼓励省属集团公司、有实力的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实现规模化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重点培育3-5家大型骨干企业。鼓励有实力的新型干法水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淘汰现有落后水泥产能生产线,有关部门要在项目核准、土地审批、资金贷款、资金补贴以及环保、规划、生产许可证发放等方面给予支持,提高大型水泥骨干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五)加强矿山资源管理,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加强石灰石矿产资源管理和建设项目审批。建设水泥生产线必须有可开采30年以上的资源保证。矿山生产能力、服务年限要与矿产资源储量相匹配。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并做到规范设计、合理开采,对民采民运的供应方式进行有效监管。石灰石矿产资源的配置,应优先满足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的需要。各地要根据落后水泥产能淘汰进度计划,控制石灰石矿产资源的供应,加强矿山资源税费的征管工作。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主要交通要道两侧等禁采区范围内新设采矿点,已经开采的要制定关闭方案,强制实施关闭,并恢复原有地貌和植被。加强石灰石矿山资源勘探,规范矿山开采,禁止乱采乱挖,取缔无证开采。提倡贫富矿合理搭配使用,减少石灰石矿山资源浪费。

(六)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水泥行业协会要主动做好市场信息服务,加强行业产销监测分析,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及时市场供求信息,引导企业投资决策。要积极推广先进企业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指导和帮助企业改进管理,努力节能降耗,提高企业竞争力。要利用行业协会的优势,加强行业自律工作,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促进水泥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七)有关设区市政府要根据本意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及分年度淘汰企业名单,于2007年1月31日之前报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并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省质监局等单位。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和相关设区市公布的分年度淘汰企业名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于2007年2月28日前报送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

(八)本《实施意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水泥企业节能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20xx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散装水泥的管理,坚持绿色发展,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的发展应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水泥生产和使用应当坚持发展散装、限制袋装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发展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负责散装水泥发展应用的具体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水利、工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发展应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散装水泥发展应用工作。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优化产能、适应市场、规范发展的原则,编制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

市(州)、县(市、区)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

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编制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应当征求社会公众和企业的意见。

第六条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在符合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的前提下,应当维护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得限制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设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经营活动的市场竞争。

第七条 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企业符合国家有关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等规定的,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第八条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用地,应当予以保障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安排。

第九条 鼓励科研单位、大中专院校、企业等进行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等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开发适合农村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配套装备。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实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先进适用技术与工艺、先进产品及配套装备的应用与推广,公布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发展信息。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引导水泥生产、经营等相关企业在镇(乡)、村设立散装水泥销售网点,推进散装水泥在镇(乡)、村的应用,鼓励在镇(乡)、村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搅拌站,应当按照无粉尘污染、低噪音生产、废弃物零排放的绿色环保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第十三条 鼓励企业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现代运输服务体系。

运输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车辆。

第十四条 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专用车辆确需在交通管理限制路段通行、停靠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通行。

第十五条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划定本行政区域内禁止使用袋装水泥、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设置移动式搅拌站的区域。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具体区域,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交通、水利、能源等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配套设置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临时搅拌站仅限于为该建设工程项目提供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并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自行拆除。

第十六条 企业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应当全部使用散装水泥。

在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限制区域外,交通、能源、水利、港口等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应当使用散装水泥。

第十七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适用下列规定:

(一)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使用袋装水泥;

(二)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应当将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要求列入招标文件;

(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标明等级标准;

(四)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未按照规定标明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级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予审查通过;

(五)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要求进行施工;

(六)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要求进行监理。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将项目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情况作为竣工验收的内容。

第十八条 属于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或者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袋装水泥:

(一)散装水泥无法供应、运输到达施工现场的;

(二)使用特种水泥或者施工工艺有特殊要求的;

(三)水泥使用总量三十吨以下的。第十九条 属于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现场搅拌砂浆:

(一)混凝土使用总量二百立方米以下的;

(二)砂浆使用总量一百吨以下的;(三)平原地区施工现场八十公里、其他地区施工现场四十公里运输距离内无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供应的。

第二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应当符合当地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市(州)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登记备案。预拌砂浆的生产和应用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技术标准、规程。

新建、改建、扩建水泥生产项目,应当按照散装水泥发放能力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使用企业进行信用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和发生质量事故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并将监督管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 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质量和计量管理,产品应当符合质量标准和计量要求。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项目违法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监督管理制度,查处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 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统计报表。

第二十五条 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装载水泥、混凝土和砂浆,应当符合核定载重量进行标准装载,严禁超载、超限、超速,防止抛洒滴漏,保持车辆清洁。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规定,违法使用袋装水泥的,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法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设置移动式搅拌站的,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分别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分别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有关行政机关和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一)对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技术标准、规程的预拌砂浆企业不依法备案的;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市场竞争的;

(三)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第三十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散装水泥,是指不使用包装袋,直接通过专用设备出厂、运输、储存和使用的水泥。

(二)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所需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在搅拌站按照一定比例计量、拌制后,通过专用设备运输、使用的拌合物。

(三)预拌砂浆,是指由水泥、砂以及所需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在搅拌站按一定比例计量、拌制后,通过专用设备运输、使用的拌合物。预拌砂浆包括干混砂浆和湿拌砂浆。

水泥企业节能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随着我国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水泥企业的传统生产工艺也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浙江省政府为了加大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我省经贸委自5年前就对浙江立窑生产和湿法企业的生产进行了有序的淘汰,同时规划和新建了新型干法分解窑生产线。新型干法分解窑生产线的在水泥生产工艺上,较传统的立窑和湿法窑生产工艺,虽然在资源的有效利用和节能环保上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水泥企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很多水泥企业由于资金的紧缺,加之节能环保技术的不成熟,在设计中没有设计节能环保项目,这给后来的水泥生产工艺带来了先天的不足,富阳南方水泥地处浙江的富春江畔,又是“三江一河”的保护流域,水泥企业的节能环保任务艰巨,但企业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投入1亿多资金,先后技改了窑尾余热发电和造纸污泥的应用项目,在节能环保上迈出了创新的一步。

2、节能环保项目的成功运用

2.1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的技改投入运行

富阳南方水泥是2004年投产的一条50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分解窑生产线,由于资金短缺,2009年投入近7000万资金设计技改窑系统工艺——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该项目为企业每年节约2万多吨标准煤,同时减少CO2的排放量。

传统的水泥工艺是将窑尾和窑头的带有温度的废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不仅污染了环境,同时也浪费了大量能源。通过改造不仅改善了环境,也节约了大量能源,使水泥企业的生产工艺步入了清洁环保生产的行列。

2.2造纸工业污泥处理处置项目

2.2.1污泥处理技术的现状和发展

当今国内外污泥处理与处置技术的发展依据是“四化”原则——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污泥处理的方法主要有6种:卫生填埋、污泥农用、污泥焚烧、污泥干化和热处理、污泥堆肥及海洋倾倒。

污泥干化技术是现今国外应用发展最为迅速的一项污泥处理置技术。脱水污泥的热处理,即干化后的污泥在发电厂和垃圾焚烧厂、水泥厂焚烧以及干化污泥的气化是比较理想和安全的污泥处置途径。通过污泥体积和质量的减少,将污泥变成一种有着良好特性、便于操作并能广泛用于不同领域的产品,如:作为燃料在(煤)发电厂和水泥厂或作为肥料用于农业

富阳南方水泥企业自2009年开始和浙江大学等有关科研部门合作,探索造纸污泥在水泥生产中的应用,该项目是基于污泥干化技术的应用,但考虑水泥企业新型干法分解工艺的特点,直接将造纸厂污泥在化验部门的监控下,通过污泥输送、储存、计量等设备,直接喂入立磨入磨皮带,与水泥生产的原料:石灰石、黏度和铁粉,一道进行粉磨成生料,再送送入窑尾进行高温煅烧成熟料,污泥中的重金属被固化到水泥晶格中,有害气体经900度左右的高温焚烧,排入大气。经浙江大学和行业内专家的鉴定,这项技术是目前在造纸污泥处理方面的先进技术。

2.2.2污泥处理技术的成效

富阳市每天排放的造纸污泥总量在1000吨左右,富阳南方每天生产水泥的使用污泥量在300吨左右,每年使用量达9万吨左右,也就是说富阳南方水泥公司为富阳市解决造纸污泥1/3,最大的意义,是解决了造纸污泥对富春江的污染问题,是富阳市的主导工业造纸开辟了新的途径,也为城市污泥的解决探索一条成本低、处理彻底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