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范文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范文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范文第1篇

 

现将本人2018年以来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廉洁纪律等方面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我县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凡重大问题、重大事项,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规定执行,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全力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认真贯彻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真正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今年以来,在全省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和建水县开展的“戒骄戒躁戒空谈、落地落实落到位”教育活动中,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促进作风转变,工作作风务实严谨,生活作风健康充实。

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担任党总支书记以来,坚决把管党治党的各项要求贯穿到党建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切实增强做好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对党负责,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的积极态度,切实做到敢管敢严。与纪检组加强联系,对极少数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松驰、工作不认真负责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章和党的各项规矩说话办事,真正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今年年初,按照院里的统一安排,我与检察长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又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经常组织分管科室进行各种廉政建设的学习讨论,每半年和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一次,帮助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干警自觉地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和规范、制约自己,提高干警的廉政意识,全年与各位干警谈话10次。一年来,所分管科室干警无一人有违法乱纪情况发生。

四、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自觉抵制腐败奢靡之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检察机关的相关规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各项规定,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格依法办案,排除各种诱惑干扰,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守住小节,防微杜渐,以实际行动树立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不够,在落实一岗双责工作中,有重业务工作轻廉政教育的倾向,开会布置多,监督检查少,认为只要不出现腐败问题或者严重违纪行为就行了,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缺失。

2、对政治纪律认识不够深刻,认为在行动上与党的要求保持一致就行了,思想认识无所谓,对社会上一些错误的政治言论没有主动抵制,存在麻痹思想。

3、在作风方面缺乏争创一流、敢于争先的精神,有时对工作思路、计划、措施都停留在嘴上,未真正落实到实际中;有时喜欢作表面文章,安排工作后不注重跟踪抓好落实。

(二)整改措施

1、坚定理想信念,铸牢政治信仰。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会议精神,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彻底肃清周永康、白恩培、仇和等余毒影响,保持政治定力,真正把对党忠诚体现在立言立行上,体现在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实践上,使“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结合,把讲政治付诸行动、落到实处,不断增强高举旗帜、维护核心、忠诚履职的自觉性坚定性。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范文第2篇

XXX工作委员会:

一年来,在XXX正确领导下,我始终以对组织负责,对XX事业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廉洁自律,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根据XX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XX年度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一年来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执行廉洁纪律情况、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一年来我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不做糊涂人,不干糊涂事。高度自觉的维护中央权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深入学习和认真贯彻党的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参加工作以来,我服从组织安排,服从组织决定,听从安排,组织上让我干啥就干啥,从来没有向组织提出过过分要求,对工作从不讨价还价,工作中我服从领导安排,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恪守党纪国法,自觉按党的组织原则、制度规定办事,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集体利益,严格执行廉洁规定,从严要求自己,主动接受制度纪律约束和各方面的监督。

二、关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

坚持把系列重要讲话作为政治理论学习必修课,教育引导本办公室人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系统学、深入学、跟进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会贯穿总书记讲话的坚定信仰追求、历史担当精神、真挚为民情怀和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科学方法论,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根据具体工作强调保密纪律也是政治纪律,扎实开展保密警示教育。注意了解干部实际困难,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想方设法为本办公室人员和基层单位做实事,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始终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局党工委廉政建设各项要求,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守好自己的“责任田”。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同时抓,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加强对本办公室人员和挂钩联系单位的教育管理,切实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部署,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重点关注本办公室人员和基层单位教师生活或家庭困难,及时了解情况,尽力解围解困,真诚关心个人身心健康状况、家庭成员情况,使其振奋精神,全身心投入工作。以身作则,对照要求逐条剖析查摆问题,做好自查工作,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做好自纠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章党纪党规,在心理上筑牢纪律和规矩这根“高压线”,把自己的言行规范在纪律之内,在日常行为中做到心怀戒惧、心存敬畏,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始终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听党话、跟党走,永远做党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增强群众观点。不讲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局党工委“三重一大”决定。

四、关于执行廉洁纪律情况

本人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党纪党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不为个人和家庭谋私利,人而无德,行之不远,坚决抵制极端利己主义思想和拜金主义思想的侵蚀,敢于同奢侈浪费和腐败现象作斗争,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杜绝铺张浪费行为。严格执行工作政策和各项规定,当好维护纪律、抵制歪风的“闸门”,不符合政策的“口子”坚决不开,违背原则的事坚决不办,做到八小时之外和八小时之内一个样。端正心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把上级的组织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爱护,把同级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帮助,把下级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信任,做到公道、坦诚、大度,将一言一行都放在“放大镜”下,切实学会在约束中工作,习惯在监督下干事。坚持学习,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集体讨论和心得体会相结合等形式,不断增强纪律意识。

五、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个人情况说明:本人月工资收入XX多元,办公在单位安排的办公室,办公用房符合国家规定,未超标,家属在XX单位上班,女儿在XX学校读书,XX年XX万元购买位于XX住房一套,资金来源为住房公积金贷款,XX年XX万元购买XX牌轿车一辆,XX年XX万元购买XX牌汽车一辆,购车资金为平时工资收入积蓄,本人未持有任何有价证券,近年来本人未办理过任何客事,未出过国。本人严格要求自己和家属,没有任何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不隐瞒欺骗组织,深入领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要求向组织报告本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的审查和监督,把自己置于阳光之下。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1.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深入。理论学习缺乏自觉性,没有千方百计挤时间学习、武装自己,主观上不够努力,以致于对一些新的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在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改造主观世界上有一定差距。

2.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有很多工作想到了,看到了,也安排布置了,但在抓落实上有所不足,平时工作一忙,就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在事务性工作、各种会议以及工作沟通上,致使工作成效有时不明显。

3.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待进一步完善。深入基层和单位的次数不多,在工作中就问题谈问题较多,实际解决落实较少,每次深入基层和单位总是来去匆匆,多以听汇报为主,对单位和基层存在的问题只是了解表面,没能静下心来,深入研究探讨。下基层单位时与单位负责人交流的多,没能更多地深入到教师和学生中,沟通思想、交换意见。

4.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现代教育管理的发展,管理越来越复杂,对我们的工作方式、方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自身认识学习方面不够深刻,导致思想解放程度尚浅、工作创新精神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思想,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进一步学习领会以来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注重把学习的着眼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把学习当作做人、修身的头等大事。学习讲话文件,增强政治敏锐性;学习上级政策,把握好正确发展方向;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决策水平;学习外地经验,促进开展工作。

2.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紧紧围绕招生考试工作,在注重工作安排的同时,加大跟踪落实力度,确保安排一件事落实一件事。同时加强与基层单位的交流和沟通,团结带领本办公室工作人员,继续发扬“凝心聚力、苦干实干、攻坚克难、奋勇争先”的做事精神,务实工作,迎难奋进,进一步开创招考工作新局面。

3.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大胆开展工作。统筹安排好时间,在合理安排日常事务的同时,多抽时间到基层单位,多了解单位的困难和心声,处理问题做到未雨绸缪、有的放矢。同时,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大胆干事,用创新的方法和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范文第3篇

作为一名基层社区干部,我时刻谨记组织重托,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一年来,在上级和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本着学习认真、工作务实、作风严谨的态度,始终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密切联系实际的方针,努力做好各项本职工作。

一、始终以过硬的素质要求自己

个人素质的高低,体现着党工委在基层形象。个人素质如何体现,就看工作和心态。一是常怀一颗平常心。我把名利看得很淡,从不争名夺利。从参加工作到现在,关于个人的升迁去留,从没有向组织提任何要求。组织怎么安排,就怎么服从。二是常怀一颗感恩心。我常想,组织把我安排到现在这个岗位上,我就要用实实在在的工作,回报组织的培养,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有时,工作忙不开头时,我也感到心力交瘁,但仍尽力而为把本职工作做好,不让组织和领导失望。三是常怀一颗真诚心。对事业忠诚,对领导坦诚,对同事真诚,这是我的为人准则。面对事业,我有一种不舍的追求;面对领导,我坦诚相待,该提建议的提建议,该当参谋的当好参谋;面对同事,我以心换心,真诚相待。

二、始终以扎实的作风投入工作

尽管分管的工作比较多,涉及到的工作内容比较烦杂,但都能按照党工委的工作要求,扎扎实实把工作落实到位,尽最大努力不让领导分心。在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中,数十次与平台办、国土、规划等部门协调、衔接,数十次下社区实地踏勘服务平台选址情况,现在社区服务平台已有两个建成、九个正在建设之中。在扶贫工作中,我与扶贫专干一道经常走村(社区)入户,先后走访贫困农户100多户,调查了解情况,并根据农户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危房改造、异地搬迁、金融扶贫等不同的扶贫措施,其中贫困农户危房改造26户,异地搬迁5户,产业帮扶及金融扶贫31户。在控违拆违工作中,力避过往重于控和拆、忽视调和处的问题,经常主动带队深入违建户中做过细的说服解释和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主动帮助住房困难户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问题,尽力减少群众的误会与不解,减少与农户的矛盾和冲突。

三、始终以廉政的要求抓好自律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范文第4篇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市委和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二、考核对象

县(区)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直有关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名单附后)

三、考核内容

1、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规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

4、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5、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工作开展情况;

6、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7、解决反映突出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

8、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

9、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先行自查。被考核的对象按照要求于2月25日前撰写好述职述廉报告。市考核组在此基础上进行考核。具体步骤如下:

(一)公布举报电话。考核组设立举报电话,被考核单位在考核组到达之前向社会公布。

(二)召开述职述廉大会。

县(区)参会人员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县(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书记、镇长、纪委书记,部分担任县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上届以来)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市直单位参会人员为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30人以上的单位)或全体人员(30人以下的单位),下属单位负责人。大会主要议程有:

1、考核动员。考核组组长或付组长作动员讲话。

2、述职述廉。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分别代表县(区)委、政府作述职述廉报告,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本单位作述职述廉报告。主要内容:一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情况;二是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重点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三是本人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情况及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县(区)委、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交书面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在会前必须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审阅。主要内容:一是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学习、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二是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述职述廉报告以写实为主,力求做到言简意赅。述职部分与述廉部分分开写,前述职后述廉。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一般3000字左右,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可根据需要确定篇幅。述职述廉报告应统一印制成册。

3、民主测评。由参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工作情况和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表于述职述廉大会前2天发至参会人员,并于会前填写好民主测评表,大会结束时全部收回,由考核组负责汇总统计。

(三)调查问卷(仅县区进行)。为进一步了解社会各界的反映,随机选取20名县(区)党代表、20名县(区)人大代表、20名县(区)政协委员、20名县(区)直机关工作人员代表和20名市民代表现场填写调查问卷,会议结束时全部收回,由考核组负责汇总统计。

(四)个别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情况及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个别谈话的范围:县(区)原则上为县级领导班子负责人,部分县(区)直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部分县级离退休老同志;市直单位原则上为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二级机构负责人。具体人员由考核组根据工作需要商被考核单位确定。

(五)查阅资料。围绕考核标准,查阅反映有关工作的原始资料,必要时复印。主要包括2012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文件、会议记录、年度考核自查情况等资料。

(六)考核组评价。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问卷、查阅资料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被考核对象予以填表评价。

(七)汇总材料并上报。考核组形成考核综合报告向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八)反馈。考核组向县(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反馈有关考核情况。反馈内容: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民主测评和调查问卷(县区)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九)通报和存档。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就责任制考核情况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等有关材料存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档案。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范文第5篇

第一条述廉对象范围

(一)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二)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处)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述廉内容

领导干部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执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两方面情况: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主抓或分管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按照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工,落实和执行本部门、单位牵头或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情况;

3.遵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执行民集中制原则的情况;

4.对本部门、单位的中层干部及身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情况。包括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教育和参加基层的民主生活会等。

(二)本人在年度内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1.履行《中国共产程》,遵守《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各项规定的情况;

2.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包括出国出境、重要不动产购置、房屋装修、子女出国、家属经商办企业、重要家庭投资、举办婚丧喜庆等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制度,以及用车、家庭成员从业就业等情况;

3.重大经济活动和工程项目的审批和执行情况,以及对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的答复情况;

4.对家属、子女有关反腐保廉的教育管理情况。

第三条述廉评廉工作方法步骤

述廉评廉工作一般在每年年底结合民主生活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具体步骤分为三个阶段:

(一)公开阶段。各单位党组织年初要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提出领导班子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具体措施和工作目标,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述廉阶段。述廉采取书面报告和大会述廉两种形式。

1.书面报告。由述廉对象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定,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回顾总结,写出述廉书面报告。局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局机关各科室(处)主要负责人的书面报告报送局党组、纪检组,局属单位班子其他成员和局机关科室(处)副职的书面报告报送局纪检组;

2.大会述廉。局领导一般在年度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述廉,局机关各科室(处)正副职领导在本部门年终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述廉,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在年终领导干部述职大会上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述廉。述廉时要有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参加,接受公开监督和现场评议。

(三)评廉阶段。

1.民主测评。各单位、部门党政班子成员述廉后,当场发放《领导干部廉政测评表》,由与会成员对述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束后,当场收回测评表,由局述廉评议小组收集汇总后将情况如实地反馈给党组(总支)主要领导;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范文第6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述职述廉对象

述职述廉对象为: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县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三、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履行职责情况

1、政治学习、思想素质、品德修养、群众观念和团结协作等方面情况;

2、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开拓创新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等方面情况;

3、事业心、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

4、履行岗位职责所取得的成绩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等方面情况。

(二)廉洁自律情况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情况;

2、遵守《廉政准则》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3、贯彻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报告制度情况;

4、学习党纪条规,开展廉政教育情况。

四、述职述廉时间和形式

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结合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述职述廉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领导干部宣读述职述廉报告的形式进行。也可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届中届末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结合进行。

五、述职述廉程序

(一)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召开述职述廉会议前,领导干部要根据述职述廉内容要求,写出述职述廉报告。党委(党组)应将要求的述职述廉主要内容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印发给参加会议的全体人员,以便与会者进行监督。

(二)召开述职述廉会议。会议由党委(党组)主持。各乡镇参加人员范围:乡镇全体干部员、村党支部书记及辖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县级各部门参加人员范围:所在单位的中层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人数较少的单位可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

根据需要,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对象和行风监督员、领导干部居住区的居民代表或者其他方面的群众代表等参加。

(三)收集和反馈意见。述职述廉会议结束后,采取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以及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广泛收集与会者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和述职述廉报告意见。收集意见工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共同负责,并及时与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沟通,如实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情况反馈给参加述职述廉的领导干部本人。

(四)搞好总结报告工作。述职述廉会议后,各党委(党组)应及时将本地区、本单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情况及领导干部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统一上报县委,并抄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六、几点要求

(一)思想重视。各乡镇党委、县属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领导干部因故确实不能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应提前向党委(党组)请假,党委(党组)应指定专人代其宣读述职述廉报告。领导干部要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报告情况。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范文第7篇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

(一)镇、办事处党(工)委、政府、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区直副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区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述职述廉的时间和方式

(一)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镇、办事处党(工)委、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别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述职述廉一次;镇、办事处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政府组成人员会议上述职述廉一次。

(二)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区直副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本机关干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上述职述廉一次。其中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还要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一次。

(三)区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总支、党支部及其成员每年年底在本企业总部党员干部和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会议上述职述廉一次。

三、述职述廉的内容

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任现职期间,履行“一岗双责”即岗位职责和廉政职责的情况。具体包括八个方面:

(一)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二)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情况。

(三)履行本职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成效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五)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廉政准则、廉政守则的情况。

(六)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七)围绕建立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积极探索、开拓创新的情况。

(八)本地区、本单位干部提拔任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经费开支、经营性项目承发包等重大事项依法按章办理,并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情况。

四、述职述廉程序

(一)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述职述廉的内容,实事求是地总结一年来履行职责情况,既要讲取得的主要成绩,也要如实检讨工作中的缺点和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召开述职述廉大会。要按照述职述廉的方式,提前3天通知有关人员依时到会,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90以上才能召开大会。

(三)询问。领导班子或其成员述职述廉后,应留一定时间给与会人员就某些问题提出询问,党员领导干部应实事求是答询。也可以采取无记名书面询问方式,由党员领导干部统一现场答复。

(四)民主测评。述职述廉和询问后,进行民主测评,由与会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五)落实整改。对在述职述廉中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述职人应采取积极态度和措施,认真整改。对民主测评“不满意”票率超过30的领导班子,由上级党组织作出组织处理;对民主测评“不满意”票率超过30的领导干部,由上级党组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当年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五、述职述廉的组织实施

(一)述职述廉工作原则上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或基层党组织组织实施,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二)镇、办事处党(工)委、政府和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述职述廉包括民主测评工作,由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负责。区直各副局以上单位及其所属基层单位党组织、区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述职述廉包括民主测评工作,由各单位、企业的纪检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必要时由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三)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副局以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和落实整改的情况由各单位纪检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并存入廉政档案。基层单位的述职述廉报告和整改情况按归口管理范围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述职述廉工作情况由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负责综合上报。

六、具体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工作作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端正对述职述廉工作的认识,虚心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范文第8篇

根据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意见和区委组织部泰高委组〔**〕2号文件精神,近期将对各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组织述职述廉和年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包括参与分工的非领导职务和助理级干部。

二、考评组织和时间安排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绩效考评办联合组成五个考评小组,分组进行考评。

考评时间从**年1月11日开始,至1月底结束,具体时间由各考评小组与被考评单位联系。

三、考评内容

根据综合考评德能勤绩廉、突出考评实绩的原则,以**年度工作目标为重点,综合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社会公认程度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评程序

1.做好考评准备。

⑴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考评对象围绕考评内容,认真撰写班子和个人的述职述廉报告,篇幅在2000字左右。

⑵自我评估打分。班子成员根据《**区**年度镇(街道)、部门绩效考评计分表》(泰高绩考办〔**〕1号文件附表),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估打分。

⑶进行实绩公示。各单位对考评对象结合述职述廉报告、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出实绩条目,填写《实绩公示表》(见附件),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2.开展述职述廉、测评和民主推荐。

⑴述职述廉。召开考评单位全体人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考评对象述职述廉,每人述职述廉时间为5-8分钟。

⑵测评。参会人员独立填写民主测评表、公众形象评价表、考廉表,并交回考评组。区领导对分管部门班子成员的综合评价由区绩效考评办另行组织实施。

⑶民主推荐。组织参会人员对单位后备干部进行民主推荐,填写《民主推荐表》。其中,**年已进行过民主推荐的单位,不再组织推荐。

3.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打分。

考评对象向考评组提交《**区**年度镇(街道)、部门绩效考评计分表》及自我评估打分的有效依据。考评组进行逐项核实、计分。

4.个别访谈。

考评组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还可结合实地考核、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办法,广泛深入地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方面的情况。

5.形成综合考评报告。

考评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写出综合考评报告。

6.提出考评建议等次。

区绩效考评办结合考评对象履职情况、社会公认程度、动态绩效考评,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20%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初步人选。

动态绩效考评细则由区绩效考评办另行组织制定、实施。

五、其他事项

1.领导班子和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本次考评同步进行。

2.**人民医院、**职教中心为部门管理事业单位,分别由区卫生局、文教局进行考评。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范文第9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述廉的对象和时间

(一)述廉的对象为各乡镇、区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二)领导干部述廉工作每年年底前开展一次。

三、述廉的内容和形式

(一)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央、省、市、区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要求、规定为基本依据。区纪委每年11月10日前对领导干部述廉内容提出指导性意见,各级党组织可以结合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实际情况增加有关内容。确定述廉内容,应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要注意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干部群众意见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影响比较大的问题作为述廉的重点内容。必要时,可以事先就述廉内容在干部群众中征求意见。

(二)述廉采取两种形式进行。①公开宣读述廉报告。即通过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领导干部公开宣读述廉报告,可以与党政“一把手”年度述职工作结合进行;②公开张贴述廉报告。即在政务公开栏内公开张贴述廉报告。

1、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述廉,必须在乡(镇)村两级干部大会上宣读报告,同时将述廉报告在公开栏中张贴;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述廉报告,在公开栏中张贴。

2、区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在本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述廉,有下属单位的,应吸收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述廉报告在公开栏中张贴;单位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的述廉报告,在公开栏中张贴。

3、领导干部述廉时,各级党组织可以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本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对象、党风和行风监督员、领导干部居住社区的居民代表或者其他方面的群众代表参加。

四、述廉的工作程序

(一)撰写述廉报告。领导干部要根据当年的述廉内容,逐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并写出述廉报告。述廉报告必须由领导干部本人撰写。撰写述廉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准确、简明扼要地回答述廉内容要求说明的事项,对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

(二)召开述廉会议。述廉会议由各级党组织负责召开,会前应向区纪委报告,区纪委可派员参加。会后,即可将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述廉报告一并在政务公开栏中张贴。

领导干部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述廉的,由党组织指定专人代其宣读述廉报告。

(三)收集和反馈意见。述廉会议结束后或述廉报告公开张贴后,应认真听取和收集与会者或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述廉报告和廉洁从政情况的意见。收集意见可采取填写测评表、设置意见箱、开设电子信箱以及民主评议等不同方式进行。收集意见工作以各级党组织为主,区纪委参与。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和民主测评的情况,应及时如实反馈给领导干部本人。

(四)报告述廉工作情况。各级党组织应于每年年底前将上一年度本单位领导干部述廉的情况及领导干部本人的述廉报告,统一上报区委、区纪委。

五、述廉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领导干部述廉工作由各级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纪委(纪检组)要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委(党组)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发扬民主,加强监督。实行述廉制度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把组织监督与民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当年的述廉内容及相关的政策规定,应通过一定的方式让参加述廉会议的人员知晓,以便于群众进行监督。对述廉时有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或者本人述廉报告的有关内容与事实有重大出入,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群众意见较大的领导干部,区纪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可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诫勉谈话,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责令其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上述问题的处理结果,应以适当方式向参加述廉会议的人员公布。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范文第10篇

根据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述责述廉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前部署,精心组织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围绕今年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局党组会,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县委、县纪委,其他班子成员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局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汇总归档并报县纪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述责述廉报告须由本人亲自撰写。

二、严格程序,注重效果

2020年1月15日,召开2020年度述责述廉大会,采取大会陈述和书面陈述结合的方式开展了本人述责述廉和民主测评。会上,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就2020年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纪律作风情况、廉洁从政情况、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等情况作了汇报,分管领导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机关中层干部作出了客观评价,并现场反馈测评结果,提出整改希望。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范文第11篇

一、会前认真准备,统一思想。

为切实提高这次述责述廉工作质量,开展好述责述廉会议,增强效果,防止走过场,会前统一认识,多次研究、酝酿,认真抓好了三个环节,一是增强参与意识,广泛收集了对进一步加强廉洁从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党员干部提高了对述责述廉的认识,把思想集中统一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形式上来;三是领导干部要认真按照纪委各项要求,写好述责述廉报告,做好发言准备。

二、会议开展情况

在述责述廉会议上,局长代表班子作了述责述廉报告,班子成员分别就个人工作作了述责述廉报告。报告中,班子成员实事求是地评估廉洁从政情况,认真回顾和检查一年来的工作,总结了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方面。班子成员针对本次述责述廉情况进行了点评,并且就进一步加强廉洁从政提出了要求,使领导干部深受启发。

最后,局长就2020年的党风廉政建议和反腐败工作做了提前谋划安排,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更加积极地探索、创新,结合自身的实际,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寻求和不断改进宗旨意识、工作效率、服务人民、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工作的有效方法,努力把县行政审批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到一个崭新水平。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范文第12篇

一、“一把手”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主要内容

(一)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述职

1、落实分行年度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业务经营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的发展规划、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情况。

2、年度内业务经营、风险防范以及内控管理、基础建设、党建工作、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成绩。

3、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农业银行有关制度办法的情况;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的情况;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情况。

4、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内部团结、协调配合和作风建设等自身建设情况。

5、领导班子述学内容,包括加强中心组学习等各种理论学习、业务培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班子领导科学发展能力等情况。

6、领导班子述廉内容,包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等情况。

7、本年度工作及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不足,下一步应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准备采取的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要单独表述)。

(二)本人年度工作述职

1、本人自身素质提高情况。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思想作风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及和班子其他成员协调配合情况。

2、本人述廉内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情况进行专项表述。

3、自身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二、副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主要内容

(一)本年度分管工作。

(二)本人工作业绩。按照分行的工作部署和领导班子的分工,个人在分管工作中提出了哪些工作思路,采取了哪些措施,分管工作取得哪些成效,在系统内及当地同业中处于什么水平。要特别说明本人在完成工作任务中所起的作用及贡献。

(三)本人述学内容及自身素质提高情况。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思想作风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及和班子其他成员协调配合情况。

(四)本人述廉内容。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表述。

(五)自身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下一步的打算和措施。

三、述职述廉述学报告格式要求

(一)文字精炼,实事求是。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范文第13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1、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各级领导班子对重要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凡属政策规定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凡属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在讨论决定时实行班子集体表决,表决结果应当记录归档。

2、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要按照“科学配置、各负其责、有效制约、相互配合”的原则,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合理分工。属于相互制约的权力不能由一人承担。主要负责人一般不直接分管干部、财务、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3、完善重要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制度。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必须召开相应的正式会议,不能以书记办公会代替班子会,更不能临时动议,要提前将议题通知班子成员。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

4、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要广泛听取和征求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如实反馈。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自身存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负责任地作出检查和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要认真落实整改,整改情况应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两委”干部每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由镇纪委和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述职述廉的内容。根据上级要求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确定述职述廉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群众观念、工作作风、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

2、认真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之后,要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民主评议的意见和民主测评的情况要如实反馈。对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调整现任职务。

三、建立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各级领导干部应及时向纪律和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的住房情况;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情况;本人、子女涉外婚姻情况;子女、配偶就业情况;本人车子使用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配偶子女受到执纪执法机关查处、经商办企业和出国(境)定居情况等。

2、加强对报告事项的管理。重大事项应在事发后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同时抄报镇纪委备案;每年年底还应集中报告一次。对不报告和不如实报告的,要按照规定追究责任。对报告事项群众有反映或与实际明显不符合的,由组织部门责成其说明情况;仍不能说清问题的,由有关职能机关调查处理。

四、建立健全干部诫勉谈话和制度

1、建立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制度。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与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镇党委其他领导成员与分管的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谈话,主要了解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

2、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镇委负责人要围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从政方面 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任前谈话。

3、健全诫勉谈话制度。发现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和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镇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组织部门或纪检机关留存。

五、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

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按干部管理权限,由镇纪委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结果、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记录、审计结论、信访结论、信访反映调查核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情况。加强管理,重视廉政档案的运用,把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完善公推公选、公推直选和竞争上岗等办法,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干部提名人选推荐范围,推荐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扩大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范围,对测评中多数群众不认可的人选应予否决。讨论决定重要干部、应当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认真落实提拔任用干部征求纪检机关意见制度。建立组织部门与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凡本地区、本人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追究主要领导成员和分管领导成员的责任。

七、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

1、努力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挥镇委委员的监督作用,每年选择一两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组织镇委委员分小组进行专题视察督查;镇委委员在其分工范围内,每人联系五至六名镇党代会代表,听取他们对镇委工作的意见、建议。

2、强化政府部门监督。强化行政监察职能,积极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强化审计监督、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审计、逐步推行绩效审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

3、切实加强社会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查等权利。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对施政行为的监督渠道。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提倡和鼓励署实名举报。建立信访预警机制,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在廉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建立和完善社会各界评议党政机关作风制度。

八、落实领导干部廉洁承诺制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直属部门(单位)、基层站所(含学校、卫生院)、村(居)委党政领导干部每年年初要签订《廉政承诺书》,郑重承诺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廉政承诺内容要在政务村务公开栏公布,并报纪委备案,以便接受监督检查。同时,在每年度述职述廉大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对执行《廉政承诺书》的情况向干部职工报告,接受评议和监督。为了确保廉洁自律承诺工作的顺利进行,镇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在抓好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同时,在全镇范围内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对干部践诺情况开展监督,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有诺必践、违诺必纠,务求各项廉洁自律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自觉履行廉政承诺,有诺必践、严格自律的,大力表彰;对违诺的,批评教育,限期纠正存在问题,对屡纠屡犯者视情节进行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九、切实加强对监督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每年年底要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本单位、本部门监督工作情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范文第14篇

为了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责任内容和责任分解

第一条  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和要求,把各项管理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指导。

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思想和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命令,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反腐倡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六)执行党内监督制度,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学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依据正职负总责,其他领导成员分工负责的原则,本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领导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并组织检查考核。

(八)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

第二条  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部署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任务分解,研究制定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并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第三条  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和行政领导班子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四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廉政法规、纪律和要求,严于律己,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第二章  责任考核

第五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对本局领导班子,主要考核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工作情况,落实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和廉政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及组织实施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考核结果运用情况;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及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

对局班子成员主要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抓落实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各项廉政规定的情况;述廉情况;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其他领导干部主要考核对分管的业务和工作中反腐倡廉工作的措施及要求;在执行公务、履行职责中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勤政廉政情况;思想道德及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实施

局党组统一领导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具体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对局内设机构及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的时间及方式

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必要时,可以进行检查和专项抽查。考核一般与领导干部年终总结述职学述廉、民主生活会、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个人述职述学述廉、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考核对象作出评价。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结果,要作为对本人考评、奖惩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建立和落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单位工作总结的内容。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学述廉时,必须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领导干部要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领导干部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时,须一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纪检监察机构要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报告,重要情况要向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范文第15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依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1、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各级领导班子对重要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凡属政策规定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凡属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在讨论决定时实行班子集体表决,表决结果应当记录归档。

2、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要按照“科学配置、各负其责、有效制约、相互配合”的原则,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合理分工。属于相互制约的权力不能由一人承担。主要负责人一般不直接分管干部、财务、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3、完善重要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制度。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必须召开相应的正式会议,不能以书记办公会代替班子会,更不能临时动议,要提前将议题通知班子成员。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

4、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要广泛听取和征求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如实反馈。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自身存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负责任地作出检查和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要认真落实整改,整改情况应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两委”干部每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由镇纪委和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述职述廉的内容。根据上级要求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确定述职述廉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群众观念、工作作风、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

2、认真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之后,要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民主评议的意见和民主测评的情况要如实反馈。对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调整现任职务。

三、建立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各级领导干部应及时向纪律和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的住房情况;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情况;本人、子女涉外婚姻情况;子女、配偶就业情况;本人车子使用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配偶子女受到执纪执法机关查处、经商办企业和出国(境)定居情况等。

2、加强对报告事项的管理。重大事项应在事发后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同时抄报镇纪委备案;每年年底还应集中报告一次。对不报告和不如实报告的,要按照规定追究责任。对报告事项群众有反映或与实际明显不符合的,由组织部门责成其说明情况;仍不能说清问题的,由有关职能机关调查处理。

四、建立健全干部诫勉谈话和制度

1、建立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制度。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与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镇党委其他领导成员与分管的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谈话,主要了解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

2、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镇委负责人要围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从政方面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任前谈话。

3、健全诫勉谈话制度。发现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和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镇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组织部门或纪检机关留存。

五、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

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按干部管理权限,由镇纪委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结果、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记录、审计结论、结论、反映调查核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情况。加强管理,重视廉政档案的运用,把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完善公推公选、公推直选和竞争上岗等办法,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干部提名人选 推荐范围,推荐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扩大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范围,对测评中多数群众不认可的人选应予否决。讨论决定重要干部、应当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认真落实提拔任用干部征求纪检机关意见制度。建立组织部门与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凡本地区、本人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追究主要领导成员和分管领导成员的责任。

七、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

1、努力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挥镇委委员的监督作用,每年选择一两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组织镇委委员分小组进行专题视察督查;镇委委员在其分工范围内,每人联系五至六名镇党代会代表,听取他们对镇委工作的意见、建议。

2、强化政府部门监督。强化行政监察职能,积极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强化审计监督、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审计、逐步推行绩效审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

3、切实加强社会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查等权利。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对施政行为的监督渠道。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倡和鼓励署实名举报。建立预警机制,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在廉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建立和完善社会各界评议党政机关作风制度。

八、落实领导干部廉洁承诺制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直属部门(单位)、基层站所(含学校、卫生院)、村(居)委党政领导干部每年年初要签订《廉政承诺书》,郑重承诺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廉政承诺内容要在政务村务公开栏公布,并报纪委备案,以便接受监督检查。同时,在每年度述职述廉大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对执行《廉政承诺书》的情况向干部职工报告,接受评议和监督。为了确保廉洁自律承诺工作的顺利进行,镇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在抓好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同时,在全镇范围内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对干部践诺情况开展监督,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有诺必践、违诺必纠,务求各项廉洁自律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自觉履行廉政承诺,有诺必践、严格自律的,大力表彰;对违诺的,批评教育,限期纠正存在问题,对屡纠屡犯者视情节进行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九、切实加强对监督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每年年底要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本单位、本部门监督工作情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