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范文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范文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分布

我乡实施易地扶贫涉及2个村,人口2712人,869户,其中贫困人口1009人。我乡属深丘地貌,十年九旱,涉及搬迁人口均为严重干旱灾害频发地区,人均耕地0.9亩,且均不通公路,安全饮水不能得到保障。

二、易地扶贫搬迁总体规划

根据我乡实际,我乡易地扶贫搬迁均为就近集中安置。结合我乡新村聚居点规划,规划搬迁安置聚居点3个,可安置搬迁农户60户。安置点自然生态条件均得到较大程度改善。根据群众意愿,搬迁安置点共修建住房5940㎡,附属设施1980㎡,修建乡村道路20公里,建集中供水站3个,饮水管渠5公里,建沼气池60口,垃圾处理池5口。概算总投资1520.5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18.8万元,其余整合其他扶贫资金和群众自筹。

三、实施计划

全乡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分两个年度完成。

(一)2016年完成村聚居点、村聚居点2个搬迁点的建设,计划搬迁50户,168人,总投资1189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00.8万元。

(二)2017年完成村聚居点的建设,计划搬迁10户,30人,总投资332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8万元。

四、规划实施内容

1、村聚居点规划可修建民房80套,本次共搬迁40户。建集中供水站1个,引水渠道3公里,每户建沼气池1口,共40口,建垃圾池3口,建设公共文化设施900㎡,建公共卫生室300㎡。

2、村聚居点可建民房30套,本次共搬迁10户。计划建集中供水站1个,引水渠1公里,每户建沼气池1口,共10口,垃圾池1口。

3、村聚居点可建民房40套,本次共搬迁10户。计划建集中供水站1个,引水渠1公里,每户建沼气池1口,共10口,垃圾池1口。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贵州省委、省政府发动脱贫攻坚春季攻势,易地搬迁扶贫、教育扶贫是其中两大任务。就如何更好推动这两项工作,当代贵州全媒体记者采访了贵州省易地搬迁扶贫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局长王应政和贵州省教育厅厅长王凤友。

当代贵州:今年是贵州易地搬迁扶贫承上启下和全面突破的关键一年。贵州打算怎么打好易地搬迁扶贫这场硬仗?定下搬迁75任务主要基于哪些考虑?

王应政:2017年既要实施好75万人的易地搬迁,还要解决好2016年45万人搬迁后的脱贫发展。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项目导向,以精准搬迁、精准脱贫为主线,严格执行易地搬迁扶贫政策,全面提升易地扶贫搬迁质量和水平,坚决打好春季攻势,确保2017年再战告捷。

主要工作分两块。一是精准抓好搬迁对象、安置地点、住房建设、项目管理、资金保障五个关键环节,解决好“怎么搬”的问题,实现多搬、快搬、搬好。二是学习借鉴惠水试点经验,在全省全面推广和落实“五个三”政策,解决好“搬出来后怎么办”的问题,让搬迁群众一步住上新房子、快步过上好日子。

易地搬迁扶贫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一年搬迁75万人,接近“十三五”规划任务的一半,在贵州历史上前所未有,全国罕见。打赢这一仗,如期实现脱贫和全面小康就有了主动,就更有底气。

当代贵州:随着贵州省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已具备了良好的安置条件和就业空间。今年贵州易地搬迁扶贫要求“城镇化集中安置”,将如何推进这项工作呢?

王应政:城镇化安置是指易地搬迁人口和资源要素向城镇聚集的过程。

我们将选择经济要素集聚功能强、创业就业机会多,人口承载容量大的县城和中心集镇布局安置点,以市州所在地和县城为主、中心集镇为补充,推动搬迁农户向城镇集中。也就是说,不再安置到一般边远乡镇、旅游景区服务区和中心村,特别是避免山上搬山下、农村搬农村、这个“穷窝”挪到那个“穷窝”。

以安置点为单元实行集中安置,坚决防止分散、零星安置。

以县为单位集中建设管理,以利于统筹全县资源做好配套建设和后续扶持,不能把安置项目分散到各乡镇自行实施。因为乡镇不仅缺乏工程建设技术力量和管理经验,更缺乏支撑就业、产业等的项目和资源。

推进城镇化集中安置,产业是基础,就业是关键。要坚持以产定搬、以岗定搬,逐户落实就业资源和脱贫措施,实现劳动力在城镇充分就业。只有让搬迁群众有事可做、有业可就、有钱可赚、增收致富,就能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调动和激发群众的搬迁热情。

当代贵州:解决好易地搬迁扶贫安置区群众子女入学,群众才能安居乐业。为推进教育公平均衡发展,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贵州将采取哪些措施?

王凤友:我们将统筹解决好易地搬迁扶贫安置区群众子女就学,落实好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入学和升学政策。同时,巩固提高教育“9+3”计划,优化中职学校布局,提升职教培养质量和人才技能。针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子女进行招生,确保他们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实现“职教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家”,并继续推进10所省属优质职业院校对口招收全免费精准扶贫“威宁班”、“赫章班”2000人,帮助贫困家庭“拔穷根”。

争取扩大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好贵州大学等省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提高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中招收贫困家庭中职毕业生的比例,民族预科班、双语预科班、民族班、双语民族班招生计划向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倾斜,增加贫困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机会。深化“省属院校帮百村”扶贫行动,大力推进教育帮扶,增强贫困村发展后劲,助推加快脱贫进程。

当代贵州: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事业,教育扶贫作为三大攻势重点内容之一,贵州省教育部门如何将精准扶贫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

王凤友:“扶贫必扶智。”我们将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免学杂费政策,认真落实好全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中至本科阶段学生提供扶贫专项助学金,免(补)普通高中和中职学生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免(补)大学本专科学生学费。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入园保育费和生活费,帮助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认真落实好“两免一a”政策,完善控辍保学机制,保障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贵州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向在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就读的儿童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接下来我们将提质升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努力让学生吃得营养、吃得均衡。

当代贵州:易地搬迁扶贫是精准扶贫“当头炮”,需要扎实推进。夯实教育脱贫根基重点在贫困县,让贫困地区孩子能够就近接受良好教育,是教育脱贫的长远之计。有效推进这两方面工作的着力点何在?

王应政:对于易地搬迁扶贫,当前工作主要有三点:第一,抓好政策培训。对各市(州)、县政府分管领导、发改局长、移民局长和各县平台公司负责人,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共500余人参加了培训,系统培训了中央和省的易地搬迁扶贫政策,特别是前面提到的新思路、新要求和操作规范。第二,抓好政策执行。省易地搬迁扶贫工程建设指挥部已将2017年定为质量建设年,要求严格执行中央、省的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全面规范项目管理和工作行为,着力推动“五个三”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搬迁安置质量和脱贫成效。第三,抓好政策督查。将全省易地搬迁扶贫工作划分为3个片区,每个片区由一名厅级干部联系,由一个片区工作组常驻一线明查暗访和督促指导,实行片区负责制。

王凤友:对于教育精准扶贫,要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是教育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

大力增加乡镇、城市社区和城郊结合部公办幼儿园资源,同时按照“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布局,重点推进人口集中村寨新建或利用闲置小学校舍改建农村幼儿园,让农村孩子就近接受良好启蒙教育。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吹响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冲锋号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多次就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16年在青海、宁夏、安徽视察脱贫攻坚工作期间,每次都考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慰问贫困搬迁群众,并多次强调,移民搬迁是脱贫攻坚的一种有效方式,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把移民搬迁脱贫工作做好。总理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易地扶贫搬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跨越中等陷阱的关键举措,要用好各类扶贫资源,合力攻坚。

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对易地扶贫搬迁作出重大部署,规格之高,会议之密集,前所未有。

2015年11月27日,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定实施“五个一批”精准脱贫工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明确提出贫困人口很难实现就地脱贫的要实施易地搬迁,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总理也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15年12月1日,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当头炮”正式打响。

2016年3月和5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强调要理顺工作机制、明晰脱贫目标、守住政策底线、确保脱贫成效,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首战告捷。

2016年8月,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在贵州召开,总理再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聚焦增强搬迁群众后续发展能力,创新思路机制,持续着力攻坚,切实落实省负总责和部门加大支持,充分调度广大干部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统筹有效用好宝贵的扶贫资金和资源,确保实现精准扶贫、稳定脱贫。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脱贫导向、理顺工作机制、推进项目建设、促进自力更生、推进考核监督,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部委合力攻坚 打响易地扶贫搬迁“当头炮”

这一年,有关部门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集结攻坚,编制出台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明确住房、投资、财政、金融、土地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搭建完成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四梁八柱”制度和政策体系。

这一年,有关部门瞄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拿出“真金白银”,加大中央资金支持力度和财政贴息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各项资金八方汇聚,有效保障了全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这一年,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全面发力,将“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贯穿于政策制定、对象识别、搬迁选址、住房建设、后续脱贫和成效考核全过程,指导地方又好又快推进项目建设。

规划、政策、制度“三位一体”

全面搭建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四梁八柱”

出台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绘就时间表、路线图。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完成的《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9月印发实施,明确了搬迁哪些人、搬到哪里去、资金怎么来、房子怎么建、如何促脱贫等具体内容,22省(区、市)以国家规划为引领,同步编制省、市(县)级规划,建立了自上而下的规划体系。

严控25平方米建房面积“红线”,坚决杜绝因建房而影响脱贫。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严格控制住房建设面积的通知》,强调按照保障基本、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明确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的“红线”,防止贫困户因搬迁举债,防止因搬迁而难以脱贫。

扩大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范围,为贫困地区提供贷款偿还渠道。2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允许将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同时,还为每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600亩。9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财政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益使用办法。

投资、财政、金融政策密集出台,努力实现贫困群众少花钱或不花钱就能住上安全房。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较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并实行区域差异化补助政策,明确东中部省份按人均7000元标准补助,西部省份按人均8000元标准补助,部分特殊类型地区按人均10000元标准补助。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财政贴息贷款工作的通知》,对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贴息贷款放贷规模、贴息安排、还贷期限、贴息资金使用管理等进行规范,明确了中央财政对2016年、2017年2000亿元贷款规模给予90%贴息的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及时出台《易地扶贫搬迁专项金融债券资金筹措方案》,明确专项金融债发行额度、发行方式、发行期限、贷款利率等具体内容。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出台管理细则或办法,不断完善资金运作机制,促进资金渠道上下贯通。

及时制定多项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廉洁搬迁。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出台《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衔接有关事宜的通知》,国家开发银行出台《关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出台《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筹措使用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专项建设基金资金项目台账,确保基金“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建立中央预算内投资、金融资金事前规范审核、事中强化监督、事后严格考核的机制,力求实现投资安排使用全过程监管。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计署、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确保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依法合规使用。

全方位深入开展政策宣讲解读

推动各地系好“第一颗扣子”

全面开展政策宣讲,实现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省、市、县全覆盖。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3月17日至25日,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组成5个宣讲督导组,赴贵州、四川、陕西、甘肃等10个重点省份开展政策宣讲和工作督导。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又组织22个省份集中开展政策宣讲,宣讲范围下沉到县、乡、村三级,初步统计,直接听取宣讲的基层干部群众超过20万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政策,凝聚了共识。

举办专题培训班,围绕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重点开展专题培训。为确保政策实施不走偏,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组织有关部门到相关省份多次开展调研、宣讲政策,指导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举办6期专题培训班,重点围绕投融资政策、资金运作模式、操作流程及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等,对省级和市县级发展改革、财政、扶贫部门和省级投融资公司有关负责同志约1000人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π率逼谝椎胤銎栋崆ㄕ策的准确理解。

编发政策指引,阐释重点政策,推介典型经验,通报苗头性问题。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向地方编发16期“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指引,及时阐释住房建设面积控制、土地增减挂钩、金融资金等重要政策,大力推介贵州、湖北、湖南等地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通报工作中发现的个别地方制度设计有偏差、一些安置点对象识别不够精准、户型设计不够合理等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要求对标检查,举一反三,确保政策执行不走偏。

举办2016年扶贫日论坛易地扶贫搬迁平行论坛,促进思想交锋和典型经验交流。去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精准搬迁、精准脱贫”为主题,举办2016年扶贫日论坛易地扶贫搬迁平行论坛,来自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全国22个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省份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以及部分省、市、县和乡镇从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干部群众,带动搬迁群众脱贫致富的部分龙头企业代表,共约180人参加论坛,解读交流政策要点,探讨各地典型经验做法,人民日报人民网全程直播。

千亿资金投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

249万建档立卡搬迁群众精准受益

资金是易地扶贫搬迁顺利推进的最大难点之一,为此,国家不断加大中央资金投入力度,并通过创新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引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为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及时下达2016年249万搬迁任务及828.5亿元贴息贷款规模。为保证各地及时启动项目建设,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人民银行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和贴息贷款规模的通知》,根据各地确认的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规模,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249万人,贴息贷款控制规模828.5亿元。6月,财政部印发《关于拨付2016年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下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29.82亿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各地已承接贴息贷款662.45亿元。

193.6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部下达,精准支持249万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总盘子没有明显增加、平衡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于3月和6月分2批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193.6亿元,较2015年增长近3倍,实现了对年度计划内249万建档立卡搬迁群众住房建设补助的全覆盖。

一次性切块下达“十三五”时期专项建设基金规模500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核定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分省规模,将500亿元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一次性明确分省(区、市)控制规模。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基金规模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推动两行发行专项建设债券筹集资金设立基金后,根据各地基金需求实际,作为资本金分批注入省级投融资主体。截至2016年12月底,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向省级投融资主体注入专项建设基金429亿元。

调整地方政府债务结构约1000亿元,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财政部指导督促有关省份调整地方政府债务结构,“十三五”时期安排约1000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注入各省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主体,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以及包括同步搬迁人口在内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截至2016年12月底,各地已发行地方政府债717亿元,占“十三五”时期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控制规模的64%。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湖北、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份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地方政府债已全部发行完毕。

以督导考核之严 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之实

为确保国家政策得到精准落实、年度目标任务能够如期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等部门建立了联合督导、全面自查、定期调度、成效考核等督导体系,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

组织22省份开展全面自查,举一反三,防止出现颠覆性错误。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22个省份就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各省份共派出50余个检查组,对440个县、1436个安置区项目和537个迁出点进行了实地检查,入户走访建档立卡搬迁户2912户10856人,完成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第一次全方位“体检”,及时纠正了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组织召开发展改革系统工作推进会,督导推动,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8月23日,全国易地扶贫搬迁(贵州)现场会召开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召开22省区市发展改革系统工作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展,指出工作问题,推动各地按照现场会精神对照检查,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加快项目实施、落实脱贫举措,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纠偏纠错,对14个省下发整改通知。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并组织有关方面赴陕西、广西、云南、四川、湖南、湖北、、贵州、新疆、江西、甘肃、青海、宁夏、福建、内蒙等多个省份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针对部分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对14个省(区)相关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通报问题,限时整改。

建立定期调度和定点监测机制,随时通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为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2016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及时调度和通报各省项目推进、资金承接、脱贫措施落实等进展情况,督促进度滞后省份加快工程项目建设。同时,组织开展典型安置点监测联系工作,在10个重点省份选择约30个不同类型安置点进行定点联系和跟踪监测。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搬出去,老百姓才能活。搬出去,老百姓才能富。但处于秦巴山片区的十堰市部分地区生存环境异常恶劣,域内苦桃河库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生态脆弱,易地扶贫搬迁势在必行。此地群众的生活牵动着十堰市委、市政府的心,截至2016年,政府共建设安置点1521个,其中集中安置26896户、74697人;分散安置12214户、40347人。

政府主导强基础

“开了3次市委常委(扩大)会议、1次全市推进会、1次全市现场督战会,经过多方讨论,易地扶贫搬迁思想才算统一了下来。”市负责搬迁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算了一笔明白账,按照要求,十堰市在3年内要完成60万人的脱贫任务,其中36万人可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解决贫困问题,占全市贫困总人口的60%,这对十堰市的脱贫攻坚来说可谓意义重大。因此,易地扶贫搬迁是十堰市的一场大仗、硬仗。

“每人不能超过25平米”“不让我们因为建房而欠了债”“干部说了,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说起易地扶贫搬迁的各项政策,当地的老百姓门儿清。让搬迁群众准确理解搬迁政策,积极主动参与到搬迁工作中来,是易地扶贫搬迁顺利开展的基础。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十堰市在市、县、乡、村实行“四级联动”,分层培训,深入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做到宣传到村、动员到户、明白到人。在竹溪县水坪镇毛中垭安置点,63岁的刘道英老人提起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不由地竖起了大拇指,“别看我岁数大了,国家的搬迁政策我可是清楚得很。国家的政策好啊,我跟着政府走。”

为选准搬迁对象,十堰市下发了《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认定锁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采取“5个结合”,即对象认定与搬迁安置规划相结合、与脱贫规划相结合、与宣传政策相结合、与确定帮扶人相结合、与算好资金账相结合,逐一核实搬迁对象。对象锁定之后,对照“五个一”指标,即一份申请书、一份基本信息表、一份搬迁协议、一份政策明白卡、一套合法证件,为每个搬迁户建立一份档案,做到户有档、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案。

目前,十堰市的易地扶贫搬迁严格遵守“不在没有规划的地方建房、不建没有规划的房子”的规定。在实施搬迁项目之前,做足划,将规划作为一把标尺,来指引搬迁,引领脱贫,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改变住房观念,做到任务到县、计划到年、布局到点、落实到户。

强化举措推进度

76岁的徐英琴是竹溪县蒋家堰镇东桥村村民,虽然年事已高,但腿脚麻利。记者一到她家,便被她拉着进屋参观:50平米的屋子,南北通透,厨房、卫生间等一应俱全,还有个小后院方便归置杂物。“搬之前我们就来看过样子了。”徐英琴说。老人口中的“样子”,其实是当地建的样板房。为让老百姓住的习惯,十堰市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房型设计,充分考虑传统文化习俗、房屋朝向、房间布局、外形设计等因素,确定了30多种户型设计方案供市县参考,并组织搬迁户参观体验,以便让群众放心满意地搬入新家。

为提高搬迁效率,十堰各地按照“细化流程、要件齐全、简化程序、限时完成”的要求,把握安置点选址、地址选址、规划勘测、工程招投标、质量施工监管、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组织住建、国土、规划、林业、水务、环保等职能部门现场办公、集中审批、限时办结,切实做到程序服从项目建设进度。

在青山镇琵琶滩村易地搬迁安置点,记者看到了过来了解进度的村民,“这个房子是我家的,盖之前就选好了。”原来,为了防止工程竣工后搬迁户因为住房分配等问题产生矛盾纠纷,十堰市实行新建房屋与搬迁户“一对一”模式,即建房前明确每个搬迁户在安置点的对应房号,既防止了日后产生纠纷,又能够让老百姓时时监督自己房子的进展,一举两得。搬迁中,施工单位分别和镇村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搬迁户签订《工程质量承诺书》,由搬迁群众代表和工程监理单位组成质量安全小组,全程参与工程的监管。

“新村有了公路,通了自来水,还有了网络,想听什么戏,我就让他们在网上给我找。村里还有小广场,有健身器械。”徐英琴滔滔不绝地向记者说着新村的好。十堰市的易地扶贫搬迁坚持生产、生活、生态相结合,统筹考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因地制宜地确定安置点,按户所需确定安置方式,满足搬迁群众多元化需求。

分类施策促脱贫

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十堰市全面统筹并妥善解决搬迁户的生产生活问题,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不断为搬迁户的后续发展搭桥铺路。

第一,完善组织保障机制,采取党政同责、县乡同责、单位与驻村干部同责的办法,确保每个安置点、迁出村、搬迁户都有县级领导、乡镇领导、村干部、帮扶干部包保。

第二,签订政府、市场主体、银行机构、保险公司和搬迁户五方协议,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新建特色产业基地,让搬迁户在产业链上得“三金”,即土地流转得租金、基地务工挣薪金、农产品保护价收购获现金,实现稳定增收致富。湖北北斗星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采取“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吸纳358户贫困户入社,每户年均收入1万元以上。41岁的薛华,是习家店镇茯苓村村民,去年丈夫意外去世,留下薛华、72岁的老母亲和2个正在读书的孩子,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雪上加霜。公司了解到她家的情况后,租用了她家的地,还安排她在公司上班,“我每月能得到土地租金,加上我在公司上班的工资,日子总算是能过下去了,感谢公司对我的帮助。”

第三,引导贫困户入股合作社,降低贫困户分散经营的市场风险。将扶持贫困户的产业发展资金和贴息贷款资金入股市场,获取保底分红和利润提成。房县土城村的黄酒专业合作社,与庐陵王酒庄合作,吸纳58户贫困户以每股股金50元入股,每斤黄酒提成0.5元,提成资金的60%用于股民分红,贫困户最高分红4240元,加上企业收益二次分红,最高获利1万余元。

第四,将部分扶贫资金投入到集体项目建设中,通过资产投资收益增加贫困户和搬迁户收入。竹溪县向家汇村由政府投资60万元,新建800亩茶园和400平米标准化茶叶加工车间,购置1套加工设备,将茶园和车间租赁给向氏茶叶合作社经营,村集体年可获得5.5万元收入,贫困户可增收6000元。

除此之外,十堰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本地企业优先吸纳搬迁贫困户,促进搬迁户尽快实现就业,并对易地扶贫搬迁户劳动力务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输出地政府与输入地政府、接纳企业的对接联动机制。十堰市先后举办4场劳务对接招聘会,与265户贫困户签订劳务录用协议书。郧阳、张湾、茅箭等区还积极动员和鼓励城区企业,吸纳市内建档立卡搬迁贫困户打工人员稳定就业。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1270个县已全面开工,项目开工率达98%以上

截至9月底,22个省(区、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全面启动,开工县数1270个,占计划县数的99%以上。开工项目17269个,项目开工率达到98%。其中,已竣工项目2093个,已搬迁入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万人。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以来,项目开工率达到100%的省份由此前的仅重庆市1个,增加到吉林、山东、湖北、重庆、四川、贵州、、青海8个,山西、河北、宁夏3个省份开工率提高了50个百分点以上。目前,仅河北、广西、福建3省区因土地审批程序等原因,开工率在90%以下,分别为88.6%、84.7%和84.4%。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为23.84平方米,总体控制在政策“红线”之内

截至9月底,全国已开工建设安置住房108万套,9244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学校及幼儿园1345个、卫生院所1347个、安置区活动室1964个。已累计完成总投资951.58亿元,投资完成率41%。初步统计,2016年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为23.84平方米,总体控制在人均25平方米的“红线”之内。

三、各省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已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今年3月和6月分2批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193.6亿元,实现对年度建档立卡搬迁任务计划的全覆盖。截至9月底,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已全部分解下达到市(县),并按照今年249万人搬迁任务要求,用于补助年度计划内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

四、18个省级政府已与投融资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协议,贴息贷款承接速度明显加快

目前,22个省(区、市)均已明确由省级政府或授权有关部门与省级投融资主体签订易地扶贫搬迁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除安徽、福建、河南、重庆4省(区、市)外,其余18个省份省级政府均已与投融资主体签订了购买服务协议,其中:吉林、江西、山东、湖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1个省份为现场会后新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同时,省级投融资主体承接贴息贷款速度明显加快。河北、山西、湖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等10个省份已与两行签订贷款合同,并承接贴息贷款337.7亿元,较现场会前增加238.3亿元,其中云南、四川、湖北3省分别新增105亿元、74.5亿元、47.6亿元;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宁夏8个省份已承接专项建设基金189.95亿元,其中,湖南、四川、云南3省已完成“十三五”时期专项建设基金全部额度的注入工作。

五、283亿元地方政府债所筹资金已支付到项目,部分省份存在债务资金滞留现象

截至9月底,除山东、湖南2个省份未发行地方政府债外,其余20个省份已发行地方政府债635亿元,占“十三五”时期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控制规模的63.87%。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湖北、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份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地方政府债已全部发行完毕。在已发行的地方政府债中,有615.54亿元已注入省级投融资主体,283.06亿元已支付到具体项目,分别占已发行地方政府债总额的96.93%和44.57%。其中,内蒙古、吉林、江西、重庆、甘肃、宁夏、新疆7个省(区、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全部滞留在省级投融资主体或市县实施主体,滞留资金132.1亿元,其中甘肃49亿元、重庆24亿元、江西和内蒙古各20亿元。有11个省份出现部分资金滞留,其中贵州100亿元、山西34亿元。仅湖北、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已全部支付到具体项目。

六、搬迁与脱贫同步规划,后续脱贫措施和就业岗位正在加快落实

各地在编制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时,同步制定了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扶持计划。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同步开展产业培育、就业培训等工作。初步统计,今年计划搬迁的贫困人口中,各地已开展就业技能培训62.33万人次,在本地落实就业岗位42.2万个,拟劳务输出人口81.73万人,通过产业扶持人口117.6万人。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易地扶贫搬迁是中央确定的“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难啃的一块硬骨头。从其工作量、搬迁时间、质量要求来看,搬迁1000万人口,可以说是“史诗般”的壮举,也面临着空前的挑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扶贫办、人民银行、银监会、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以及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照“管住两头、放开中间”的要求,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任务下达、资金筹措、制度建设等方面扎实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把易地扶贫搬迁当作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和“重中之重”加以推进,采取了一系列超常规举措,形成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截止到今年9月底,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的项目开工率达到了98%,实现了良好开局。

凡事预则立。经国务院同意,9月20日,《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正式印发实施。《规划》主要明确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了搬迁对象。《规划》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搬迁对象,搬迁区域为“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深山、石山、高寒地区、国家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区,以及地方病和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从全国的范围来看,上述地区共涉及全国22个省级行政区约1400个县,搬迁人口为981万人。此外,各地还结合实际,计划安排600多万的同步搬迁人口,两项搬迁人口合计将达到1600万人以上。

二是明确了安置方式。《规划》按照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的原则,分别明确了两种安置方式的人口规模。其中,集中安置人口大致占搬迁人口总规模的76.4%,分散安置人口大致占23.6%。为有助于搬迁群众日后脱贫发展,《规划》明确要求,安置区应在靠近城镇集镇、大型中心村、工业聚集园区、农业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和交通便利区等区域进行优化比选、择优安排。

三是明确了主要建设任务。住房建设方面,《规划》强调,建档立卡搬迁户住房建设面积要严格执行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确保建档立卡搬迁对象不因建房而举债,不因建房而影响脱贫。配套设施建设方面,《规划》提出,计划建设安置区道路约11万公里、饮水管网约14万公里、供配电网约12万公里、学校及幼儿园约1600万平方米、卫生室约570万平方米、其他村级服务设施约2500万平方米等。

四是明确了资金筹措渠道。《规划》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约800亿元,专项建设基金50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约1000亿元,低成本长期贷款约3400亿元,建档立卡搬迁人口自筹资金不超过300亿元。此外,涉及同步搬迁人口的住房建设资金,主要由地方政府统筹和搬迁户自筹予以解决。同时强调,省级政府要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省级投融资主体还贷。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关键词:易地扶贫搬迁;经验;问题

生态移民可分为自主移民和政府主导式移民两大类别。在此,本课题①将调查研究云南省保山市政府主导式移民问题。

一、保山市基本情况

(一)集边疆、民族、山区和贫困于一身的市情。

保山位于中国西南边陲,与缅甸接壤,它处于中国大陆与南亚、东南亚三大区域交接点上,其地缘战略因素较为特殊或重要。

保山市辖隆阳区和施甸、腾冲、龙陵、昌宁4县,辖区国土面积19637平方公里。2011年全市总人口为254.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7.7万人。市内有少数民族36个,其中世居少数民族12个,少数民族26.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

10.5%,按人口数依次为彝、泰、白、傈僳、回、苗、布朗、佤、阿昌、景颇、满、德昂等。

保山农村贫困面大,其中少数民族贫困问题尤其突出。经济欠发达是保山当前突出的基本市情。在《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 2020年)》中,把保山市所辖隆阳、施甸、龙陵、昌宁四县(区)列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扶贫县。

保山市位于云贵高原西南横断山脉南段,高黎贡山和怒山南延于境内。全市山间盆地(云南人俗称“坝子”)占土地面积的7.3%,九成以上国地为山区。保山市4~5成的人口聚居于狭小的“坝子”内,其余人口散布于山区,“坝子”人口过密和山区人口较疏是保山市人口分布的一个突出特征。由于山区生、生活条件较差,本地山区人口贫困面约占六成。本市世居少数民族多生活于崇山峻林中,贫困度尤甚。

(二)以往保山市扶贫情况

由于经济落后和贫困问题突出,保山市一直是国家和云南省的重点地区。自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本地已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近百亿元,仅“十一五”期间投入的各类扶贫资金就高达18.09亿。

易地扶贫搬迁是当地扶贫工程的重要项目之一。以往,保山市大规模的移民搬迁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工程移民,多是因进行水利水电建设,兴修水利水电设施而产生的移民;二是扶贫搬迁移民,是为了帮助遭受地质灾害、生活条件恶劣地区的民众脱贫致富而进行的移民。这些移民项目总体上属于政府主导式,它们又多具有生态移民之属性。

二、“十一五”期间保山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的成效

为帮助贫困地区人民脱贫致富,保山市积极推进扶贫工作,在科学发展观和开发式扶贫方针指引下,不断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切实加大扶贫投入,全面实施“千村推进万户脱贫”工程,同时抓好易地搬迁、连片开发扶贫、信贷扶贫、外资扶贫、安居工程、社会扶贫、老区扶贫等各项措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为全市政治稳定、社会和谐、民族团结、边疆巩固发挥了重要作用。五年里,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8.09亿元,解决和巩固了27.6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十一五”期间,保山市完成易地扶贫搬迁项目47个,涉及保山一区四县,搬迁1465户共13323人,采取以村为单元部分迁出及其他搬迁形式进行搬迁,新建安置点集中安置38个,插花分散安置9个。投入移民搬迁资金9544.5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4245万元,部门资金1382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917.5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全部用于搬迁移民的生产生活设施、后续产业发展及其他方面。其中,生产生活设施主要包括搬迁移民的住房道路、耕地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疗卫生、环境整治等社会事业;后续产业发展是指移民迁入新居后的产业发展方面,主要包括种植、养殖业、特色产业开发、实用技术培训和推广运用等方面。保山市在整村推进、易地搬迁等项目中,扶持种植经济作物67.1万亩,经济林果43.8万亩,养殖猪牛羊等牲畜46.4万头,家禽25.5万只。详细情况见下表一:

年末全区总人口90.53万人年末全区总人口90.53万人年末全区总人口90.53万人

三、保山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的经验

在保山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保山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地质灾害”易地搬迁、插花搬迁安置、项目资金五级公示公告制度等成功经验得到了省级的认可和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一)加强领导,为易地扶贫搬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进入新世纪以来,保山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实行分类指导加快“十一五”时期农村扶贫开发进程的决定》、《关于扶贫开发“千村推进万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山区综合开发的决定》等一系列加快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措施,把扶贫开发作为全市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定期督查检查。市、县区成立了“千村推进万户脱贫”工程协调领导小组,乡镇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抽调得力的工作人员,进驻村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落实到户,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分类指导,始终坚持扶贫项目资金进村入户

紧紧瞄准贫困群体,坚持先难后易的原则,从不同类型贫困移民村的实际出发,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财政扶贫搬迁资金重点用于改善易地搬迁农户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贫困群众的基本增收门路、帮助贫困群众提高基本素质,巩固提升整村推进的质量和效果。

(三)精心组织,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

各类扶贫搬迁项目从规划开始,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通过召开户长会、村民代表会、入户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地宣传发动,把扶贫搬迁专项资金投向要求同项目村的实际需求有机结合,优先解决群众最急需、最迫切的问题。在项目实施中,普遍采用成立项目实施“理事会”、项目实施管理小组等有效措施,通过“一事一议”,最大限度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使贫困群众真正成为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的主体。

(四)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账、检查验收、专项审计、“五级”公告公示、廉政承诺、民主评议等管理制度,不断强化扶贫搬迁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市扶贫办商请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力地推动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五)全市扶贫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一心、攻坚克难

市县区扶贫部门普遍存在着人少项目点多、经费不足、办公设备难以适应工作等困难,面对我市广大山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的市情,为了争取项目,并把项目实施好,市县区扶贫部门的干部职工,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作,经常奔波在一线,与项目乡村干部群众一道,克服重重困难,确保了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四、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的问题

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行之有效、利国利民、可持续的扶贫方式,在解决那些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生态脆弱区、遭受地质灾害地区贫困人群的脱贫问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易地搬迁工作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

(一)贫困人口多,自然灾害频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难度大

保山市地处边疆,少数民族多,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按照人均1976元扶贫标准,全市还有近84万贫困人口,占全市农业人口的37.01%,占全省贫困人口的6.42%。因保山特殊的地质构造,山体滑坡、地震、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返贫率高,今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压力依然很大。

(二)扶贫搬迁投入与需求的差距较大。

目前全市有近84万贫困人口,其中有19万人属深度贫困人口,有3.5万多户农户还住在危户、茅草房中,还有8万多人丧失基本生存条件需要搬迁,4700多个自然村的基础设施需要改善,但上级每年只安排1000多人的搬迁指标、200多个整村推进建设任务,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求,按上级核给的搬迁指标,把丧失基本生存条件的8万多人搬迁完毕要80多年,可见扶贫投入与实际需求的差距十分巨大。

(三)国家核拨的扶贫搬迁资金标准太低,加重了搬迁农户的负担

需要易地搬迁的农户有一个共同特征:穷。但国家对搬迁户的补助标准非常低,人均5000元左右,而保山是个集少、边、山、穷于一体的沿边经济落后区,财政收入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也比较低,这就使得搬迁户在搬迁过程中大量借债,负担比搬迁前更加严重。

(四)项目资金整合难度大,社会帮扶力量弱

保山属农业市,工业欠发达,民营等经济发展滞后,以工哺农、以城带乡还未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扶贫开发的能力弱。

(五)扶贫机构能力建设缓慢

近年来保山市争取到的扶贫资金逐年增加,项目管理越来越规范,要求越来越严格,但各级扶贫办的人员编制、办公车辆、办公经费明显不足,适应不了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

五、进一步深化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思考

为进一步深化保山及其他地区扶贫搬迁工作的开展,让更多贫困的、遭受地质灾害地区的群众尽早脱贫致富,笔者认为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投入力度

保山市近84万贫困人口中,目前急需搬迁的有11.5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艰巨。但保山地方财政收入少,财力薄弱,面对大规模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在增加自身配套资金投入的同时,还应尽量争取国家和社会资金的投入力度,三管齐下,扩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覆盖面,让易地搬迁户真正感受到扶贫的温暖,易地搬迁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脱贫致富。

(二)结合地区实际,采取多元化的搬迁安置模式

保山市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以来,采取了以村为单元部分迁出和其他方式迁出等搬迁形式,新建安置点集中安置和插花分散安置等安置方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笔者认为可在现有的基础上扩大搬迁形式,如增加以村为单元整体迁出形式,让丧失基本生存条件和遭受地质灾害严重的村庄全村搬迁,全部摆脱原来的恶劣环境,不留下贫穷隐患。

(三)对扶贫搬迁对象实施系统动态管理

对需扶贫搬迁的贫困村、贫困户由专人到现场逐一进行摸底核实,把该贫困村、贫困农户的真实情况逐乡(镇)、逐村、逐户造册登记,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簿,并将这些基本信息录入电脑,建立动态档案,进行动态管理,提高扶贫措施的针对性。

(四)扶贫搬迁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按照“省负总责、州市统筹、县抓落实、乡抓规划、村抓组织、规划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把扶贫搬迁开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县(区)党政一把手亲自研究谋划、动员部署、督促检查,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完善措施,统筹推进工作。继续推行扶贫搬迁开发工作重点县年度向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题汇报的制度,把扶贫搬迁开发工作作为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年度述职的内容。

(五)切实加强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监管。

严格按照省、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规定,继续坚持和推行扶贫搬迁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和回补报账等制度,切实加强对扶贫搬迁资金使用的管理,保证扶贫搬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和安全运行;坚持扶贫搬迁开发项目资金“五级公告公示制”、廉政承诺制、贫困群众评议制、检查验收、绩效考核、专项审计等制度,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扶贫搬迁开发项目按计划如期实施,并发挥预期效益。

(六)加强扶贫系统机构能力建设

增加市、县(区)扶贫办的人员编制、车辆编制和工作经费,增设乡(镇)扶贫专干岗位,使扶贫部门的机构能力建设能够适应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

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是我党在带领全国人民奔小康道路上的一项新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只有把这项工作做好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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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关键词】易地扶贫搬迁,连片特困地区

对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是我国在贫困地区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专项扶贫工程。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搬迁群众拓展发展空间,拓宽增收渠道,改善当地生态环境,达到消除贫困和保护生态的双重目标。四川省的连片特困地区大多是生态脆弱地区,自然环境恶劣、地质灾害频发、水土流失加剧等生态问题日益严重,同时区域内基础设施较差,生产方式落后,农民增收困难,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大。在这样的条件下,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有序的推进贫困人口向外转移,成为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改善,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探索及成效

四川省自2001年被纳入全国易地扶贫搬迁首批试点省区以来,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紧紧围绕国家政策投向,结合藏区牧民定居行动、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阿坝州大骨节病综合防治、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以及促进秦巴山区、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等重大民生工程,瞄准改善生存条件恶劣地区贫困群众生存发展环境,加大扶持力度,创新扶贫搬迁工作思路,形成了村内就近安置、村内集中安置、跨村插花安置等操作模式,避免了对不具备人类生存条件地区的重复投资,改善了安置地基础设施条件,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为贫困群众增产增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而且有效地促进了迁出区域的生态恢复,对长江上游地区生态屏障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实现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协调发展。

二、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四川省在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统筹协调不足。部分地方政府缺少对部门和资源的总体协同,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导致组织分散、部门间沟通不足、协同性较差,合力效应不足。在组织方式上,扶贫相关部门还存在各自为政现象,还没有完全形成合力;在工作方式上,仅仅依靠部门自身推动,缺少顶层设计和统筹;在项目落实上,各部门根据自身任务安排进行项目规划和实施,部门间沟通不足,项目推进的协同性不强。

(二)政策配套不足。对在搬迁安置过程中土地调整、资金整合、户口迁移、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内容存在政策配套不足、落实不到位现象,有待进一步改革和突破,如金川县金江村部分贫困群众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迁移到城镇,但由于户籍的限制,在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无法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

(三)后续产业发展困难。受限于区域主体功能特征,多数地方都是简单的种养殖业,就地就近就业脱贫增收难度大,后续产业发展也面临着较多的问题:后续产业发展没有与易地扶贫搬迁有效结合,缺乏统一的规划和产业发展启动资金;区域基础设施落后,产业发展基础条件较差,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产业发展要素不足;贫困群众自身文化素质较低,贫困程度深、市场信息闭塞,缺乏相应的实用技术和市场意识,面对产业结构调整没有技术支撑,致使后续产业发展缓慢。

(四)搬迁对象的主体作用不强。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搬迁对象的项目参与意识和监督责任主体作用不强,项目建设采用招投标方式导致当地群众的参与度不高。搬迁对象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强:生活在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期盼搬迁但无扶持政策,出现想搬迁却无支持政策的现象。

三、四川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建议

针对扶贫搬迁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充分发挥中央投资的撬动作用,探索多元的扶贫搬迁资金投入机制,激发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村民在扶贫搬迁中的作用。

(一)完善资金多渠道整合机制。推进扶贫搬迁资金由拼盘制整合向项目制整合转变。根据扶贫搬迁战略目标和经济社会自然资源条件,制定支持扶贫搬迁的中长期规划和计划,以规划引导和带动涉农资金的重点投向,促进各项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建立健全县级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强化县级资金整合平台。按照部门预算归口管理要求整合归并资金,以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为平台推进资金整合。

(二)构建财政、金融支持体系。一是落实地方投资政策。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按照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资金由中央、地方政府和搬迁群众共同承担的要求,省级政府安排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原则上不低于中央投资规模的30%,市州、县级人民政府不低于中央投资规模的10%,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建设成效。二是配套金融服务政策。增加对扶贫搬迁对象的特惠贷款项目。鼓励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进农户贷款联保、农民购房产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龙头企业为农户担保等模式,提供金融支持。

(三)创新社会参与机制。一是构建社会资金参与扶贫搬迁的信息平台。依托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有搬迁需求的贫困对象信息,编制社会参与扶贫搬迁的指导手册。二是创新社会资金参与扶贫搬迁的帮扶模式。以项目为基础,探索扶贫搬迁和社会扶贫资金的合作机制,在资金独立运行的情况下,实现企业社会影响与政府扶贫目标的双赢。

(四)健全村民参与机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强化民主决策机制,坚持群众自愿原则,支持安置区群众参与项目建设,鼓励搬迁群众自主建房,项目建设规划、建设内容和先后顺序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策,充分落实搬迁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健全搬迁对象、资金使用、建设内容公告、公示制度,实施项目检查、验收群众参与制度。改革完善招投标形式,探索“村民自主实施、政府提供服务”的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方式,健全建设项目竣工移交和建后管护制度。

参考文献:

[1]谢远庆. 关于新十年实施扶贫搬迁工作的思考[J]. 老区建设, 2012, 卷缺失(3): 41-43.

[2]成随强,刘养卉. 易地扶贫搬迁中的就业问题研究_以通渭县为例[J]. 社科纵横, 2013, 卷缺失(3): 30-33.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础,以贫困群众得实惠为目的,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对居住在深山区及退耕还林区的贫困群众,积极稳妥地、有计划地进行移民搬迁。通过改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提高综合发展能力、转变搬迁群众思想观念,调动其自力更生、自建家园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贫困群众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对于居住在边远高寒深山区和退耕还林区的群众,认真做好引导工作,激发群众移民搬迁的愿望,通过政策引导和利益驱动,充分调动移民户搬迁的积极性,让群众自愿接受移民扶贫搬迁,深知移民扶贫政策的好处。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各项政策要宣传到位,工作要做深、做细、做实,特别要注重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必须是群众自愿申请,自主决策,自愿搬迁,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大包大揽。

2、坚持整体搬迁,分类安置的原则。对符合搬迁条件的地方,坚持以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实行整体搬迁。对贫困状况相对严重、自然条件相对恶劣的居住点,优先列入规划并先行实施。采取灵活多样的安置形式,坚持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无土安置为主,有土安置为辅。

3、坚持量力而行,合理布局的原则。应根据资金筹措能力和安置条件量力而行,合理确定移民规模和范围,要注重安置方案的科学性、经济性、合理性,着眼于科学规划、配套建设、合理布局、长期受益。坚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整村推进相结合,与退耕还林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与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相结合。选择具有良好的人居和发展环境的地方,避免迁入易涝、易旱、易洪和缺水地区,做到一次安排就绪,不形成二次搬迁。既解决当前脱贫,又给未来发展留足空间。

三、搬迁任务

今年,省市下达我县2011年度移民搬迁扶贫计划1800人,其中2011年度以工代赈易地搬迁扶贫计划734人,2010年度生态移民计划100人。任务下达到各乡镇(任务数见附1)。

四、移民条件

(一)移民迁出地条件。深山区、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退耕还林区异地移民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较差,社会发展程度低的边远山区在册农户(2011年3月31日以前登记的,以户口簿为准),必须是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实行整体搬迁。一是重点安排在前几年已搬迁但未达到整体搬迁的自然村、组的剩余农户;二是今年确定的新迁出点,必须坚持一次性整体搬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居住在海拔800米以上的高寒边远山区,人均基本农田不足0.3亩,正常年份人均占有粮食不足200公斤,就地扶贫难以改变贫困面貌。

2、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远离集镇和交通干线,离公路3公里以上,信息闭塞,修路、通电一次性投资太大,今后若干年内不可能规划投入解决基础设施建设。

退耕还林区移民实施范围为:泉江镇洲上村,新江乡范背村,西溪乡文坳村,戴家埔乡双桥岭村。

(二)移民安置地条件。移民安置地必须选择近路、近电、近水、近学校、近医院,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

(三)移民安置方式。安置方式要因地制宜,尊重移民意愿。为了节约土地,便于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都要实行集中安置(指10户以上)为主,分散安置为辅。圩镇安置不了的,可就近安置在村里的宽阔地带,要防止随意切坡建房,产生新的灾害隐患。要按照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实行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基础、分户建房。分散安置的由乡、村帮助移民户规划和选择建房地点,由移民户自行建房,并鼓励移民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自找接纳地,自愿跨区移民。

五、审批程序

移民对象的逐级审核、审批,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严格履行以下程序,方可确定为搬迁对象。

1、农户本人自愿申请;

2、乡(镇)、村核查后,搬迁对象和搬迁户家庭人口(指常住人口,包括现役义务军人、两劳人员、大中专在校学生及已接受处罚的计划外生育人口等)在原居住村委会张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向上申报;

3、县移民扶贫办派员实地核实审查;

4、将核实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农户再次张榜公布;

5、填写移民扶贫搬迁有关审批表格(样表见附2);

6、审批表经乡(镇)、村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县移民扶贫领导小组审批,由县移民扶贫领导小组统一行文批复;

7、移民户与所在乡镇签订移民搬迁协议。

六、资金管理

为确保实现移民扶贫的工作目标,对实施移民搬迁的农户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深山区搬迁农户的补助标准为每人3500元,其中上级安排3400元/人,县财政配套100元/人;以工代赈易地搬迁、生态移民的补助标准为每人3500元。补助资金以户为单位发放,按照涉农资金“一卡通”拨付要求,移民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封闭管理,由县移民办根据上级的资金到位情况和移民户建房进度,分期分批将移民扶贫资金直接拨付到移民户“一卡通”银行帐户。

七、工作步骤

今年的移民扶贫工作从2011年2月开始,至年底结束,按前期准备、核查审批、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月至3月下旬)

1、调查摸底。重点对本辖区内以往年度已部分搬迁的深山区贫困群众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对自愿移民搬迁的群众逐一登记造册,做到一户一表、一村一册、一乡一簿,并将拟移民搬迁对象花名册于3月25日前报送到县移民扶贫办。

2、会议动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县移民搬迁工作,下达移民搬迁任务。各乡镇召开由实施村村干部和乡镇干部参加的工作会议。

3、制定方案。各乡镇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并在3月25日前报县移民扶贫办。

(二)核查审批阶段(4月上旬至5月上旬)

县移民扶贫办根据乡镇申报的名册,派员深入村组实地核查,对符合移民搬迁条件的农户,报请县移民扶贫领导小组审批。

(三)组织实施阶段(5月中旬至11月下旬)

1、土地征划。集中安置的由乡镇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办理有关协议和手续。分散安置的由移民搬迁户自行选择建房地点,乡镇进行宅基地勘界,并对实行有土安置对象的耕地、山场进行划拨,办理有关手续。

2、房屋建设。移民户按规划设计要求拿出各自的建房计划,按期建造房屋,完成必要的装修。乡镇统一实施集中安置点的水、电、路、排污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3、移民搬迁。组织移民户进行搬迁,移民搬迁完毕后,必须将原居住地的房屋全部拆除。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

移民搬迁后,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对移民新房进行检查验收、拍照,填写移民新房验收单。县委、县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移民扶贫工作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移民户建房情况、入住情况及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情况。

八、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移民搬迁工作,是破解“三农”问题,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全县上下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高度,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移民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要全方位、多层次、宽角度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推动移民整体搬迁,在工作过程中,要宣传移民扶贫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典型,形成举全县之力抓移民扶贫的浓厚氛围。

2、加强组织领导。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明确移民扶贫工作由县负总责、乡镇实施、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是移民扶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要建立健全移民扶贫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全乡上下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抓好移民扶贫工作。

3、加强部门配合。为减轻移民搬迁负担,确保移民扶贫搬迁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县移民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继续落实好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县深山区移民扶贫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兑现支持移民扶贫有关政策措施,为移民扶贫工作提供最优惠的政策环境,并积极向省市对口部门争取配套项目,完善移民集中安置点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让移民真正得到实惠。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易地搬迁要搬哪些人?搬到哪里去?钱从哪里来?搬后怎么脱贫?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近日披露了《规划》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看点一:要搬哪些人?

《规划》明确,搬迁对象主要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经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核实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约981万人。迁出区域范围涉及22个省的约1400个县。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副巡视员杨椠介绍,从迁出区域看,主要包括四类地区:一是深山石山、边远高寒、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这类因资源承载力严重不足需要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316万人。二是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三是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十分薄弱,工程措施解决难度大,建设和运行成本高的地区。这类地区需要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340万人。四是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区。

此外,考虑到迁出区的自然环境和发展条件具有同质性,还有部分生活在同一迁出地的非建档立卡人口需要实施同步搬迁,各地结合自身实际计划安排实施同步搬迁人口600多万人。同步搬迁人口可与建档立卡人口共享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但不享受中央相关住房建设补助资金。

看点二:搬到哪里去?

据了解,按照群众自愿、应搬尽搬的原则,在前期进村入户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采取集中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安置人口占搬迁人口总规模的76.4%,分散安置人口占搬迁人口总规模的23.6%。

在集中安置人口中,依托中心村或交通条件较好的行政村就近集中安置的占39%,在周边县、乡镇或行政村规划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的占15%,在县城、小城镇或工业园区附近建设安置区集中安置的占37%,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的占5%,其他集中安置方式占4%。

杨椠介绍,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规划》明确,建档立卡搬迁户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执行不超过人均25平方米的标准,这要作为一条红线,确保建档立卡搬迁对象不因建房而举债。

《规划》还明确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内容。

看点三:钱从哪里来?

据了解,《规划》根据各地建设总规模、平均工程造价等数据测算,实施约9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搬迁所需投资约6000亿元,加上同步搬迁人口住房建设投资,“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划总投资约9500亿元。

杨椠介绍,《规划》明确了约9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搬迁的资金筹措来源。其中,除大幅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外,首次引入了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大大拓宽了资金渠道。一是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约800亿元。二是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总规模500亿元。三是安排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约1000亿元。四是安排低成本长期贷款总规模3400多亿元。五是由建档立卡搬迁人口自筹约300亿元,目的是体现扶贫对象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新家园建设,通过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实现光荣脱贫。

此外,实施同步搬迁的600多万人住房建设资金,以及迁出区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等其他投资共计约3500亿元,主要由各级地方政府统筹本级财力和相关渠道资金、动员搬迁群众自筹予以解决。

看点四:搬后怎么脱贫?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提起移民搬迁,陕西安康市汉滨区大竹园镇七堰社区的陈道前打开了话匣子。2010年的“7・18”特大暴雨曾夺走七堰村29位村民的生命。“房子是年年修、年年垮,一赶上下暴雨我连觉都睡不安生,就怕泥石流从山上滚下来,把我们一家老小全埋了。”陈道前说。如今已搬进山下移民搬迁安置点的他,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

像陈道前这样的农村人口,只是易地扶贫搬迁的人群之一。确保到2020年全国约5600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而对其中“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的近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更是脱贫攻坚中最难啃的“硬骨头”。

“易地扶贫是针对那些不具备现代化的基础条件、脱贫任务最艰巨、发展起点最低、与现代化落差最大的地区所采取的特殊的政策,其所聚焦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中的短板。”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主任黄承伟表示,这一群体的脱贫,面对的是家庭的迁移、社会关系的重建、生活方式的重构,带来的是根本性的变化,贫困群众可以借此摆脱过去祖祖辈辈未能摆脱的穷根。

围绕着易地扶贫搬迁,中央和地方都在合力推进脱贫攻坚中的这一“头号工程”。但易地扶贫搬迁,并不只是将人口迁移出来那么简单,其背后涉及的是巨量资金的支持,以及金融、土地、产业等诸多政策的保障。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表示,易地扶贫搬迁必须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迁对象有业可就、稳定脱贫,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聚焦四类地区981万人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对易地扶贫搬迁作出了详细安排。按照现有规划,搬迁对象主要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区,经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核实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约981万人。迁出区域范围涉及22个省(区、市)的约1400个县。

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副巡视员杨椠表示,从迁出区域看,主要包括四类地区:

一是深山石山、边远高寒、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需搬迁316万人;二是《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涉及157万人;三是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十分薄弱,工程措施解决难度大、建设和运行成本高的地区,需搬迁340万人;四是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地区,这些地区需搬迁人口114万人。

从地区分布看,西部12省(区、市)约664万人,占67.7%;中部6省约296万人,占30.2%;东部河北、吉林、山东、福建4省约21万人,占2.1%。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内需要搬迁的农村人口占72%。

此外,考虑到迁出区的自然环境和发展条件具有同质性,还有部分生活在同一迁出地的非建档立卡人口需要实施同步搬迁,各地结合自身实际计划安排实施同步搬迁人口600多万人。对于这一部分人群,可与建档立卡人口共享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但不享受中央相关住房建设补助资金。

记者了解到,未来将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采取集中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安置人口占搬迁人口总规模的76.4%,分散安置人口占搬迁人口总规模的23.6%。

至于易地扶贫搬迁所需的资金,目前资金渠道和构成已明晰,除大幅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外,首次引入了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大大拓宽了资金渠道。具体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约800亿元;专项建设基金总规模50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约1000亿元;低成本长期贷款总规模3400多亿元;由建档立卡搬迁人口自筹约300亿元。

实施同步搬迁的600多万人住房建设资金,以及迁出区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等其他投资共计需要约3500亿元,这部分资金主要由各级地方政府统筹本级财力和相关渠道资金、动员搬迁群众自筹予以解决。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人士表示,考虑到除中央预算内投资是无偿使用外,地方政府债和专项建设基金、中长期贷款都需要市场化运作的投融资主体承接偿还,“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模式将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省级政府组建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投融资主体并向其购买服务,通过省级投融资主体统一承接地方政府债、专项建设基金、中长期贷款等资金,统一偿还相关债务;市(县)项目实施主体从省级投融资主体承接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

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成效与质量

从2016年的情况看,截至9月底,22个省(区、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全面启动,开工县数占计划县数的99%以上。开工项目17269个,项目开工率达到98%。

目前,22个省(区、市)均已明确由省级政府或授权有关部门与省级投融资主体签订易地扶贫搬迁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其中18个省份省级政府已与投融资主体签订了购买服务协议。省级投融资主体承接贴息贷款速度明显加快,其中,湖南、四川、云南3省已完成“十三五”时期专项建设基金全部额度的注入工作。

围绕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专门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何立峰指出,要处理好时间与进度的关系,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以安置区选址“选准”、搬迁群众就业“有门路”为基本前提,同步做好工程建设和搬迁群众就业脱贫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成效与质量。

“短期把房子建好,配套一定的产业,地方是可以做到的,但围绕着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整体政策设计还是缺乏。”黄承伟表示,要注意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的协调。地方可能会偏重于短期目标,只满足于眼前搬出来,这是新一轮易地搬迁须警惕的问题。即便是在产业配套上,受访专家也指出,配套产业总体上都有安排,但稳定性和抗市场风险能力普遍不高。

另一个需要考量的问题是,如何满足新一轮易地扶贫中不同类型搬迁的政策需求。黄承伟认为,目前的整体规划和体系设计,基本上是满足一般性的搬迁要求,具体到执行中,不同类型的搬迁对政策需求不一样,政策设计在体现一般性要求的同时,需要考虑个体差异化的需求。

再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资金投入和使用,尤其需要加强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北京大学中国扶贫中心主任张琦表示,加强考核和管理是确保易地扶贫搬迁顺利推进的重要举措。工作上,既要符合规划,又要和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切实做到科学、合理,否则就可能出现原本为了避免自然灾害搬迁,但却造成二次伤害的情况。在资金的使用上,则要切实用到建档立卡的人群身上,做到公平公正。

比如,四川省就将易地扶贫搬迁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省、市、县、乡层层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出台了《市(州)、贫困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陇西县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定西市中部,向西距兰州180公里,陇海铁路穿境而过。全县国土面积2408平方公里,辖10镇7乡、215个村和11个社区,总人口51.9万人,农业人口43.9万人,耕地面积165万亩。2015年全县贫困人口5.97万人、贫困面13.8%,是全省43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国家六盘山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之一。全国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启动以来,陇西县按照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及易地扶贫搬迁的总体要求,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的“头号工程”,吃透政策,精准施策,定向发力,迅速跟进,全力推进工程进度。2016年项目建设进展顺利,909户366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全面开工,完成主体工程860户,占计划的95%,完成投资1.96亿元,占总投资2.18亿元的90%,预计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住宅建设,年底前可全面搬迁入住。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围绕解决“对象怎么定、新房怎么建,资金怎么用,搬后怎么富”四个核心问题,严格对照政策要求,因户施策,精准发力,有力地推进了项目建设。主要做法是:

一是对照脱贫目标,精准确定搬迁农户。根据全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陇西县“十三五”规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325户13937人,其中2016年计划搬迁909户3664人。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坚持把实现稳定脱贫、拔除穷根、彻底解决贫困农户住房问题作为新阶段易地扶贫搬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精准确定搬迁农户作为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前提基础,依托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按照“一申请、两公示、三审定”的基本程序,优先安排贫困户中的C、D级危房户,由贫困户自主申请,经村组、乡镇、县级逐级审查,通过乡村两级公示后最终确定搬迁农户。对搬迁农户原来的老旧住房,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乡镇与农户签订旧房拆除协议,要求在搬迁后一年内全部拆除。通过扶贫部门严把搬迁对象审批关和国土部门严把旧房拆除关,全县2016年项目真正落实到了生产生活条件最艰苦、住房条件最恶劣、搬迁愿望最迫切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

二是对照群众实际,精准选择安置方式。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坚持安居与乐业并举、搬迁与脱贫同步的原则,根据每户搬迁群众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愿望,结合贫困程度、增收产业、致富渠道、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来精准选择确定安置方式,真正做到了选择农户更精准、搬迁安置重实际、脱贫致富有门路。2016年项目建设中,我们结合实际重点采取了以下安置模式。一是村内插花安置模式。重点针对近年来城镇化步伐加快,部分农村人口进城安家后出现大量空闲宅基地的实际情况,对耕种土地较多,且经济来源以种植为主的621户贫困户,通过购买闲置宅基地和兑换土地建房等方式,将山区群众搬迁到川区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区域,实现了梯度搬迁、插花安置。二是就近集中安置模式。重点是对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扶贫成本过高的偏远山区的135户贫困户,就近搬迁到基础条件较好和公共服务相对完善的中心村及公路沿线村,集中建点进行安置。三是依托产业园区安置模式。对部分具备一技之长、掌握一定种养加技能和农业实用技术的153户搬迁农户,向已建成的渭北现代农业示范园、中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等各类园区周边集聚进行安置,让搬迁农户有了增收脱贫的门路,实现了搬迁安置与产业扶贫的有效对接。

三是对照政策要求,精准确定建房标准。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在搬迁农户住房建设中,我们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控制农村建房标准,坚决防止变相扩大建筑面积,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杜绝因搬迁而负债,因搬迁而影响脱贫进程。通过统一规划设计、乡村多方监管、群众联户建设和分户自建等形式,农村住房面积实现了“因人而定”,即家庭人口4人以下的,住房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为主;家庭人口4人的,适当增加到80平方米;家庭人口为4人以上的,住房面积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对厨房、厕所、柴房等附属用房,组织群众利用旧房拆除的物料进行建设,有效控制了建房面积,降低了建房成本。同时,在住房设计中,妥善处理脱贫和致富的关系,采取“打二建一”的办法,即打两层基础为搬迁群众在脱贫后改善住房条件预留空间,建一层住房先解决最基本的住房问题,通过这种办法,既杜绝了群众负债建房的问题,也确保农户在脱贫致富后可以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根据调研安排,现将**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情况汇报如下:

一、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情况

**是国家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甘肃58个贫困县之一,也是甘肃23个深度贫困县之一。新一轮扶贫开发以来,针对南部山区“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实际,县委、县政府高瞻远瞩、科学谋划,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举全县之力实施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的新堡、干城、横梁3个乡镇实施整乡搬迁,对黑松驿、定宁、古丰等8个乡镇的58个完全干旱山区行政村实行整村组搬迁,新开发土地18万多亩,沿省道316线两侧集中规划建设12个移民新村和绿洲小城镇,累计搬迁安置贫困群众1.53万户6.24万人,县域内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得到显著优化,走出了一条高深山区贫困群众易地搬迁脱贫致富和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扶贫开发新路子。

二、安置住房项目建设和分配入住情况

2011年以来,全县累计建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24个(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11个),建成房屋16997套,安置农户16958户,人口68979人(建档立卡户13167户54906人,非建档立卡户3717户14073人)。其中:“十三五”期间共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6个(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11个),共建成房屋9227套(绿洲小城镇4790套,黄花滩康乐新村、富民新村、兴民新村、富源新村2678套,黄羊川镇、黑松驿镇、古丰镇、十八里堡乡、西靖镇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1759套),安置农户9227户34849人(建档立卡户6689户26113人,非建档立卡户2538户8736人。)

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由发改部门立项,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办理用地报批、征地供地手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办理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等手续,安置点工程建设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安置住房的数量、分布、土地性质、土地取得方式等具体情况如下:

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共建设安置点13个,建成住房15583套。分别为:爱民新村747套,立民新村589套,富民新村1379套,为民新村926套,圆梦新村1000套,阳光新村1035套,感恩新村918套,富康新村335套,惠民新村768套,兴民新村1259套,康乐新村779套,富源新村1058套,绿洲小城镇4790套(小户型792套)。绿洲小城镇土地属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他12个安置点土地均为国有土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其中圆梦新村、阳光新村、感恩新村、富康新村3288套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富康新村335套房屋属商铺,尚未进行移民安置。

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共建设安置点11个,建成住房1759套。分别为:黄羊川镇一棵树村50套,菜子口村116套,周家庄村25套,石门山村131套,马圈滩村185套;古丰镇古丰村211套,西山堡村490套;黑松驿镇黑松驿村249套;十八里堡乡曹家台村71套,东庙儿沟村181套;西靖镇七墩台村50套。土地均为即有集体建设用地。

三、安置住房手续办理情况

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和绿洲小城镇13个集中安置点中,圆梦新村、阳光新村、感恩新村3个公共租赁住房安置点2953套住房规划、用地审批、竣工验收手续均齐全;绿洲小城镇4790套安置住房规划、用地审批、规划手续齐全,已完成62幢1476套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剩余安置住房正在进行竣工验收。上述4个安置点共有住房7743套,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总套数的45.56%。其他安置点因位于规划区外,未办理规划手续,竣工验收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和住建部门进行工程质量鉴定后,出具了《**农村住房危险性定性鉴定报告》或《住房安全等级认定(鉴定)表》,用地审批手续齐全,共7495套,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总套数的44.1%。11个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安置住房1759套,土地属即有集体建设用地,规划手续、竣工验收手续齐全,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总套数的10.35%。

其中:**“十三五”期间共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6个(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11个),共建成房屋9227套。具体为:绿洲小城镇安置住房4790套,规划、用地审批手续齐全,已完成62幢1476套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剩余住房正在进行竣工验收,占51.91%。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康乐新村、富民新村、兴民新村、富源新村新建安置住房2678套,位于规划区外,未办理规划手续,竣工验收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和住建部门进行工程质量鉴定后,出具了《**农村住房危险性定性鉴定报告》或《住房安全等级认定(鉴定)表》,用地审批手续齐全,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总套数的29.02%。黄羊川镇菜子口村等11个行政村内就近新建安置住房1759套,土地属即有集体建设用地,规划手续、竣工验收手续均齐全,占19.06%。

四、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情况

我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自2015年开始,在黄羊川镇先行开展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全面铺开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开展确权登记,招标金额874.92万元,已支付532.04万元,支付率60.81%。目前已全面完成70995宗农村不动权籍调查工作,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完成权籍调查16997宗(“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完成4437宗)。绿洲小城镇162幢3998套楼房已完成楼盘落宗,正在进行楼盘首次登记。

为切实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稳得住”和“后顾之忧”,我县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积极稳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不动产登记工作。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住建、财政、林草等部门分管领导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建立易地扶贫搬迁登记发证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先后2次组织召开全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会,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各方职责,推动责任落实,为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新媒体和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发放《给群众的一封信》、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宅基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政策法规,在移民区重点宣传实施异地搬迁的相关政策和《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百问百答》,争取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累计向移民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悬挂横幅38幅,张贴发证通告200多张,向各村组微信群发送信息300多条,召开各类会议20多场次,使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程序和所需资料做到了家喻户晓。三是坚持试点先行。坚持“依法依规、房地一体”“应登尽登、能发尽发”的原则,充分利用乡镇、村组底子清、情况明的优势,发挥乡镇的主体责任,在各移民乡镇设立不动产便民服务点,正在多方筹措资金架设专网、配备硬件设备、培训业务人员,确定1个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或新型农村社区先行开展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熟练掌握和总结登记发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办法和措施,为全面铺开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发证积累工作经验,培养登记队伍,夯实工作基础。2019年11月19日,全省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颁证仪式在**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富民新村举行,现场为李应川等10户村民代表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四是主动下沉服务。为方便群众办证,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心连心办证工作组”,利用节假日时间,携带笔记本电脑、打印机、高拍仪、复印机,到移民村现场进行拍照,对群众提交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房屋和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提供免费复印,指导填写表格,咨询解答疑惑,受理群众不动产登记申请。针对老、弱、病、残等无法到社区当面申请的群众,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一对一进行办理。自工作开展以来,已累计上门服务100余次,为1000多户移民群众发放了不动产权证,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五是分类办理登记。对手续完备的安置住房,及时进行登记发证;对因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竣工验收等手续不完善导致不能登记的,主动加强与发改、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摸清情况,梳理问题清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联合会审方式,努力完善相关手续;对缺少竣工验收材料的,依据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农村住房危险性定性鉴定报告》或住建部门出具的《住房安全等级认定(鉴定)表》,办理登记发证;对产权比例一时难以明晰的,在不动产证书附记栏注明“该不动产权属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住房,产权比例以县政府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为准”,先行办理登记;对在行政村内即有集体建设用地上就近安置的,由所在农民集体或村委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公告15个工作日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予以确权,房产登记依据已办理的规划手续和竣工验收资料,为住户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做到应发尽发。

截至目前,除1537套兜底户安置住房外,全县应登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15421套。其中:具备登记发证条件的5437套,占应登记任务35.26 %;暂无法登记的9984套,占应登记任务64.72%,主要为公共租赁住房2953套,缺少竣工验收住房3314套,同步搬迁非建档立卡户住房3717套。已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133本,占具备登记发证条件任务的20.84%。其中:“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7890套,具备登记发证条件的2038套,占应登记任务25.83%;暂无法登记的5852套,占应登记任务74.17%,主要为尚未竣工验收的3314套,同步搬迁安置的2538套。已登记663套,占具备登记发证条件任务的32.53%。

五、存在的问题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涉及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尽管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发证工作总体进展缓慢,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一是由于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整合了多项资金进行建设,搬迁安置方式较为复杂,村组之间存在差异,难以集中统一办理。如4、5、6号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属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根据《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要求,需回购后向移民搬迁户颁发产权证书,但回购资金筹措困难,导致无法及时向农户登记发证。二是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安置点住房大部分属统规联建,各安置点内户型面积基本一致,整乡整村搬迁后移民群众已实际搬迁入住,但部分建档立卡户安置住房面积超出控制标准25%或每户超过20平方米,“十三五”期间同步搬迁安置的非建档立卡户每户仅交纳了1万元房款,后期产权分割、户型置换、改造住房结构及补缴房款等工作存在难度,致使登记发证难以推进。三是部分搬迁安置户因住房资金未交纳清,仅交纳了部分房款,存在经济纠纷,无法申请登记;同村同时搬迁安置户因“十二五”和“十三五”政策存在差异,缴纳的房款数额不同,群众意见较大。四是黄花滩易地扶贫搬迁12个安置点和绿洲小城镇安置点群众原宅基地属集体土地,而现搬迁安置住房占用的土地属国有土地,向搬迁安置住户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国有住宅用地,将不利于下一步集体资产折股量算等“三变”改革。五是我县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涉及7.1万宗,易地扶贫搬迁涉及2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农户1.69万户,6.9万人,量大面广,加之农村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严重缺失,各类矛盾纠纷较多,需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大力投入,而我县属国家深度贫困县,年初刚刚脱贫摘帽,登记发证所需经费严重不足,乡镇和各部门的工作重心集中在脱贫攻坚和产业扶贫,加之移民区群众主要收入来源为外出务工收入,安置点内多为老弱病残或锁门户,仅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10名干部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困难重重。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恳请上级部门在政策、经费方面给予协调支持。

六、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调研座谈会和冷局长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任务,让搬迁群众早日吃上定心丸,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问题及时解决。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争取上级支持,建立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发证联席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一月一调度,听取各乡镇工作进展汇报,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发证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矛盾,确保做到应发尽发,合法合规,切实维护搬迁群众的合法利益。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充分认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定信心,不等不靠,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群策群力、加快工作进度,充分发挥村、组干部的作用,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做到相互支持、相互补台,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提出易地扶贫搬迁,为的是使不能靠传统的救济钱物等就地扶贫措施脱贫的群众,永远摆脱“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局面。2001年,国家计委首次在内蒙古、宁夏、贵州、云南四省区启动了“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补助措施。

那时候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标准为:北方省区人均3500?4500元,南方省区人均不超过5000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群众住房、改善生产条件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建设。涉及生产经营范畴的内容,主要依靠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以及其它扶贫资金的渠道安排解决。

而现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则涉及到了多种扶贫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以工代赈资金、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补助资金等。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扶贫投放力度逐年加大,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专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补助、外资和社会资金持续增强。以工程投资按人均不超过2万元计算,国家补助人均标准控制在了6000元以内,其中4000元用于搬迁群众建房补助,其余用于搬迁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现阶段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方法主要有两大方式,一种是靠近城镇安置,依托城镇的信息、技术、市场等优势建立蔬菜种植、农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拓宽搬迁群众的致富渠道,这一方式在西部地区采用较多。

另一种是找一块土地平整、水源条件好的地方,开垦耕地,修建水利设施,让贫困群众来定居,这种一方式多用于西南地区。

据国务院扶贫办统计,在《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实施期间,全国已累计实施易地扶贫搬迁770万人。总体而言,搬迁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生活水平也明显提高。实践证明,易地扶贫搬迁对于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搬得出”仍需翻过三座大山

易地扶贫搬迁坚持自愿原则,要想“搬得出”,需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其一是搬迁群众的主观思想。在贫困山区抑或是自然条件极端恶劣的地区,大部分群众搬出去寻求发展的愿望十分迫切,当然,在我国西南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群众不愿意离开自己故居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对于他们自己来说也是十分矛盾的问题。

其二是决搬迁群众需要负担的成本问题。大部分异地搬迁主要有3项成本:一是新建或购买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平均需要10万元以上;二是搬迁“入户费”,平均每人1000?3000元;三是搬迁运输费等支出,一般在5000元左右。多数农户搬迁资金缺口在10万元以上。也由于搬迁费用过高,个别地方出现了搬富不搬穷的现象。

地处四川盆地东部边缘的云阳县兰溪镇金银村不通路、饮水难,生存条件极其恶劣。为帮助当地群众脱贫,县扶贫部门和当地镇政府曾多次动员村里100多名贫困群众易地搬迁,但无人响应,群众反映最大的困难是搬迁资金缺口大。

“让农民‘搬得起’,不单是政府多投钱的问题。”重庆市发改委主任沈晓钟说,资源整合、农村改革措施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对政府投入形成补充,让更多贫困群众享受得起扶贫搬迁好政策,加快搬迁进度。

在这方面,重庆的做法是:大幅提高政府专项扶贫搬迁补助标准,减轻贫困群众经济负担;改变过去部门资金“各自为政”的局面,将国土整治、危旧房改造、道路建设等资金“打捆”使用,加大搬迁支持力度;创新农村宅基地复垦“地票”制度,弥补资金缺口。

除了扶贫部门给予贫困群众搬迁补助外,重庆的国土、城乡建设、农业、水利等部门也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主要集中用于搬迁农民聚居区的道路整修、供水、通电、村容环境治理等公共设施建设和服务配套。他们把39项涉及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专项资金和路水电污讯等项目资金整合,做到项目、资金、政策全部跟着扶贫搬迁走。

另外,搬迁中农民可以退出宅基地,通过重庆全市统一的土地交易平台实现“地票”交易。目前,平均一亩宅基地退出,农民可以获得12万元以上的收益,以每户农民腾退0.3亩?0.5亩宅基地计,可大大减轻其搬迁和建新房的压力。

通过整合帮扶资源和土地交易制度创新,重庆贫困户搬迁资金缺口可从10万元以上降低到3万元以内,大大提高了搬迁受益覆盖范围。

其三是移民搬迁安置的用地指标不足问题。下山移民是解决山民贫困问题的重要方式,但是在资本市场极端活跃,房价直逼一线城市的地方,土地已经成为当地的主要财源,以指标不足排斥山民已经成为某些地方的老把戏。

长角井是浙江瑞安市马屿镇大南社区的一个行政村,村子分散于一座座连绵起伏的大山中。论贫困程度,长角井可以说是集百家所长,5个自然村700多户人,晚上走夜路一不小心就会摔下山,种点谷物常常被野猪吃掉,以前电线常被水电站的工作人员收走,因为村内的用电量还不及途中的耗电量,娶不上媳妇的人家更是比比皆是。

然而瑞安却在全国百强县中名列第28位,被喻为温州南翼中心区的县级市。正是因为这华丽的外衣,长角井的命运被锁在遥远的高山深谷中,即便群众们有着强烈的搬迁愿望,却无法实现。

通常,政府希望通过增减挂钩的项目来解决农民落地的问题。因为这不会占用计划指标,本质上只是指标的互换。具体到移民宅基地的问题,就是找到了新的宅基地,同时将老的宅基地退出。

麻烦在于,退宅还耕的第一年要拆掉30%,随后两年也按照一定比例拆除旧宅。如果没有完成,这个指标被收回,项目被撤走。先拆的跟着倒霉,更会造成难以挽回的结果。

另外,不肯拆的村民有两种:一是温州很多民房起的大都是高层,房屋面积很大,有的面积平摊下来,甚至多达一亩。拆除后,实际拥有的宅基地面积最多200平方米,群众不肯。二是下山移民需要成本,农民需给得起造房的成本价,即使每平方米二三千元,一套房也要20?30万元,对困难户给不起。

温州情况并非个例,即便是我国易地扶贫搬迁的典型样板――陕南避灾移民中,也曾经出现这样的问题。一份合阳县以工代赈的内部调研报告中显示,土地问题已成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瓶颈,“国家严禁在耕地上建设住宅,各村又没有公共用地,搬迁中的土地问题就难以解决”。

“稳得住”关键靠制度

搬出来只是第一步,稳得住是紧随而来的关键问题。

虽然通过易地扶贫搬迁,一些原有的劳动力得以转移,但环境的变化也让他们迁徙后增加了成本和风险,一些特殊“福利”还未让他们受益,户籍的壁垒也还依然坚固。

这些年来,无户籍、人户分离和人户不符等问题,在易地移民中已非个别现象,这类群体在搬迁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尽管很低,但由于在数量和规模上的不断膨胀,对其进行社会管理的难度以及该群体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却不能小视。

以甘肃省酒泉市为例,据不完全统计,自1983年至今当地共接收安置移民3.53万户15.75万人,其中,由外来租地农民形成的非计划事实移民达5771户21144人。截至2012年,外来移民已占酒泉市农村人口的29.8%,成为该市农村社会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大社会群体。酒泉市外来移民中尚未解决户籍问题的有3335户10473人(其中非计划移民中有1952户、7396人;在计划移民中,玉门市疏勒河项目移交的独山子乡、柳湖乡、六墩乡等3个移民乡未办理落户手续的移民达1383户3077人),据估计,酒泉市外来移民中无当地户籍的人数已超过两万人,不仅如此,在已取得当地户籍的移民中,“人户分离”“人户不符”现象严重。

外来移民不能落户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迁入酒泉市的东乡族移民中许多在原籍就无户籍关系,无法实行户籍迁移;二是酒泉市的外来租地农民在当地新出生的小孩未进行户口登记,形成实际上的“黑人”;三是城镇户口没有向进城移民完全敞开。其带来的后果也是决定易地扶贫搬迁后能否“稳得住”的重要条件,子女上学、高考、婚姻、生产贷款等问题尤其为重。另外,当地农民因争夺土地、水源等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

对此,甘肃行政学院发展研究所所长周克全认为,省政府应委托省上有关职能部门牵头,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对于因种种原因造成的原籍无户口者,采取特事特办方式,直接在迁入地建立户籍档案,并核发居民身份证。而对于原籍有户口者,由迁入和迁出地双方政府职能部门牵头,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尽快完成户口转移交接手续,彻底解决移民的行政归属和管理问题。

另外,对于“农场”租地移民户籍问题,周克全认为,应由农垦公司和公安等有关部门解决,并研究创新土地流转政策,在确定好土地权属关系的前提下,给移民划拨承包地、宅基地,并尽快妥善解决土地租赁中遗留的历史问题,给移民与当地农户以同等待遇。同时,在国家农村新土地政策出台前,禁止所有单位和个人将土地承包给外来租地者。他同时强调,应利用国家放开中小城镇户口、提倡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等政策机遇,将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两大工程进行有机整合,给业已进城居住、工作和生活的移民以完全的市民待遇(包括城镇户籍)。

“能致富”还需看思路

通过扶贫搬迁,群众的住房条件、生活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但同时,不少搬迁群众由于家底薄、缺乏实用技术和专业技能,后续发展比较困难。

“搬迁群众安稳致富是个大问题。”重庆市扶贫办主任刘戈新认为,农民搬迁后,后续产业扶持如果没有“硬项目”,没有能够落实的规划,而只是口头上提政府会扶持,不仅不能“稳农”,反而可能“伤农”。

对此,重庆按照扶贫搬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对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搬迁对象通过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方式,发展蔬菜、优质粮油种植和特色养殖、乡村旅游等,推动农民收入增长;对自愿进城的农户,则鼓励其主要向旅游景区周边、工业园区附近、中心镇延伸地带集中,力争配套稳定的就业岗位和公共服务。

巫山县骡坪镇茶园安置点近两年安置了近500名搬迁农民。县扶贫办副主任唐述德说,政府在安置搬迁群众的同时,也配套进行了工业扶贫项目建设。通过招商引资,山东烟台一家纺织企业已在当地落户。搬迁群众以户为单位,通过小额贷款,购买毛衣编织机,贷款利息和3年后需偿还的本金由公司承担。公司向农户提供原料和技术,老百姓在家加工毛衣,赚取加工费,解决了安居过后的生计问题。

重庆市扶贫办资金计划处处长卢贤炜介绍,为促进后续产业配套,重庆坚持将产业发展资金优先安排到扶贫户身上,重点支持农民创办农业微型企业,扶持农民自主创业,为贫困农民提供创业技能培训。

“我们所有的政策创新,都围绕增加贫困群众就业机会,提高其创业、就业能力来进行。”卢贤炜说,政府可以帮贫困户一时,帮不了一世,所以最应该做的是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

在陕西,一排排白墙蓝瓦的现代化厂房点缀在群山环绕、绿树掩映的晏坝镇竹园村山水之间,显得别有一番诗情画意。依社区而建的冠鑫生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为搬迁群众带来了“在家门口就业”的希望。

按照“就近就业是根本”原则,安康市汉滨区在把新型社区布局到城镇周围、园区附近、景区附近、交通枢纽地带的同时,着力培育致富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对搬迁群众原有的山林土地依法流转,引导有特长和开发能力的农户进行集中连片种植经济作物及林木,搞规模化经营,引导群众参加农技知识、实用技术等技能培训,转变他们的就业观念,增强社区群众的“造血”功能。此外,对没有能力发展产业的农户,政府在联系企业安排就业岗位的同时,还开发社区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及村级道路管护、农村清洁、社区管理等工作,实现多方就业,彻底解决了搬迁群众的后顾之忧。

作为陕南移民搬迁工程的示范点和移民安置的先行者,大竹园镇七堰社区采取三大办法促进移民增收,即:山上建产业,实现住在山下,挣在山上;小区创业,实现住在小区,挣在小区;园区就业(邻近陕煤集团富硒矿泉水项目区),实现住在社区,挣在企业。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关键词 江西省;移民搬迁扶贫;效果评价;对策建议

作者简介康 亮(1987—),男,华东交通大学人文学院2011级硕士研究生(江西南昌 330013)

本文系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二五”(2011年)规划项目“我国扶贫开发历程、模式的嬗变及创新研究”(编号11GL30)的阶段性成果。

在过去20多年中,中国在消除贫困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也取得了突出成绩。中国农村扶贫模式也随着扶贫工作的开展与发展日臻成熟,各种扶贫模式得到了理论系统化的提升与实践的客观检验。移民搬迁模式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扶贫运作模式在整个扶贫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移民搬迁扶贫是指对居住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采取一定的扶持激励政策帮助其搬迁到社会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进行生产和生活,从根本上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达到逐步脱贫致富的目的。

作为一种政府主导性的扶贫模式,移民搬迁一直贯穿在各个扶贫阶段,并不断有新的突破。1994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在其扶贫开发的基本途径中总纲性地明确指出了“对极少数生存和发展条件特别困难的村庄和农户,实行开发式移民”,在随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明确要求“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这些政策为各省市地区开展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此后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思路继续深化扩展,进入2001年贫新阶段扶以后,移民搬迁指导思想不断提升,具体措施也不断细化创新,在集中安置区、项目建设、资金筹措、项目管理等方面越发注重实效与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

江西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贯穿落实国务院的扶贫开发的指导精神,顺应广大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强烈愿望,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在2003年作出实施移民搬迁扶贫工程的重大决策,逐步开始在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实施搬迁扶贫试点,自2004年开始,在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面铺开,进而扩大到41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开展,至今已有40多万贫困群众告别了大山、走出了库区、规避了灾害,迈上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康庄大道。

一、移民搬迁扶贫模式的实施现状

移民搬迁扶贫模式实施的主体是政府,受体是农村贫困农户,方法是通过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规范管理。移民搬迁扶贫以其扶持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成本最低、办法最好、见效最快、成效最稳固的显著特点,成为影响广泛的民心工程。移民搬迁扶贫模式依托于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也是调整国民收入结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改革方式。从目前的扶贫情况来看,国家在政策、财力、人力上都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以解决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问题,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困难贫困户建平房安置,对赤贫户和富裕户制定不同标准的建房补助。各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要求,逐级对移民地区给予适当的帮助和支持,有效整合了政府支农投资,促进了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扶贫工作具体操作过程中,各级政府也越来越重视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全方位的对移民搬迁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充分的后续扶持。

从《江西省移民搬迁扶贫规划(2008—2012年)》可以了解到江西省移民搬迁扶贫自2003年在修水、万安、遂川三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先行试点, 2004年至2007年在江西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面铺开。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截至2007年年末,江西省共完成移民搬迁20.23万人,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0275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资金20530万元。这表明江西省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开展几年以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

从另一方面来说,移民搬迁扶贫背景环境也愈发的严峻,在江西省内41个比照县中,至今还有37.56万人生活在地质灾害频发区和距公路5公里以上的深山区、水库库区。恶劣的生存环境和落后的生产条件致使这里的群众长期处于非常贫困的状态。多年的扶贫工作实践证明,就地解决他们的脱贫问题,难度大、成本高、操作难、效果差。实施异地搬迁式的移民扶贫工程是解决这部分群众贫困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最好方式,让他们从根本上改变生产生活条件,充分享有社会各类公共资源,才能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增产增收,脱贫致富,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创造条件,促进社会和谐。

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的生存和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扶贫开发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但江西省扶贫对象规模依然庞大,扶贫开发任务仍旧十分艰巨,为了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有必要对扶贫开发的历程进行梳理,总结经验,分析扶贫开发主要模式——移民搬迁的优势与不足,提出扶贫工作的创新思路。

二、移民搬迁扶贫模式的效果评价

在全国范围内,包括江西在内的一些省市在移民扶贫工作上取得了重大进展,贵州、陕西、四川等地区的移民搬迁扶贫工作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不仅帮助众多生活困难群众脱离贫困,也丰富充实了移民搬迁的扶贫思路模式,积累了可供参考的丰富经验。自“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十五”期间大规模的扶贫开发,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下降到2005年底的2365万人。通过数据可以看出,扶贫开发成效显著,我国整体贫困状况大为缓解。

(一)近来江西省年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主要成效和经验

1.主要成效

(1)贫困群众生生产生活条件、生存条件都得到明显改善。这些变化集中体现在“五便利、一保障”上,即出门行路便利了,子女上学便利了,有病求医便利了,获得信息便利了,寻找就业门路便利了,碰到灾害生命财产安全有保障了。民贫困的另一深层次矛盾就是因为人们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使生态平衡失调,最终加剧环境恶化,移民搬迁政策使那些生存在恶劣环境下的贫困人群到环境发展良好的地区重新生活,在地域上为其脱贫提供了一层保障。

(2)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实施搬迁扶贫的地区,移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级政府通过采取小额信贷、产业扶持、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多种形式帮助移民外出务工或发展生产,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贫困群众的思想观念发生了积极变化,就业机会大大增加,增收渠道不断拓宽,收人水平明显提高。

(3)迁出地生态环境保护有了明显变化。通过移民搬迁,大大减少了深山区乱砍滥伐林木、乱开滥垦山地等活动,减少了木材等自然资源的消耗,减少了垃圾的排放,减少了人类活动对环境的破坏,加快了植被等自然资源的恢复,保护了江河源头,改善了生态环境?鸦通过对迁出地的林权进行有偿流转、集中统一经营、实施退耕还林政策,激发了移民植树造林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4)扶贫成本和行政管理成本明显降低。移民户搬迁前居住极为分散,山高路远,政府扶贫和管理成本高,效率低。实施移民后,集中安置点基本实现社区化服务和管理,制定了小区各项事业发展规划,移民后续扶持和普及医疗、教育都有了依托和着力点。

(5)新农村建设得到明显促进。很多已经建成的移民集中安置小区成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正按“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稳步迈进。

2.主要经验

(1)阳光操作,群众参与,是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根本。移民搬迁各个阶段、各个环节都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尊重群众意愿,充分保障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这样群众满意度才高,工作进展才顺利。

(2)部门支持,形成合力,是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关键。移民搬迁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大力倾斜、合力帮扶。

(3)因地制宜,创新方式,是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重要手段。坚持整体搬迁原则,积极探索多种行之有效的安置方式,适应广大移民户的需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4)健全制度,严格管理,是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主要保障。建立并严格执行移民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是保障移民搬迁稳步推进的重要环节。加强审计和社会监督,赢得广大移民群众的信任,才能保证工作顺利推进。

(5)严密组织,加强领导,是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保证。从省到市县乡都成立领导挂帅的移民搬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相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协调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移民搬迁扶贫各项工作健康有序。

(二)近来江西省年移民搬迁扶贫工作面临的困境和难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移民搬迁扶贫工作还面临着新问题、新困难。

1.贫困农户搬迁意愿不高。在搬迁的群众队伍中,有经济头脑和一定经济基础的农户搬迁意愿大,从目前实施的情况看,这部分人占搬迁农户的90%。但没有经济基础的贫困农户由于建不起房而无法搬、不愿搬。调查发现农户户均投资约13万,而规划搬出点60%的农户因搬迁成本大、搬迁后生活无保障等因素还未搬出,导致目前实施移民的都是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富人”,而没有经济基础的“穷人”对搬迁的积极性不高。

2.搬迁安置补助标准低。一是农户补助与建房所需费用差距大。按照2040平方/人的要求,每户需要建设面积100平方米,目前农户房屋建筑费用平均在850元/平方米,即每户农户于房屋建设费用8.5万元,而补偿农户房屋建筑资金只有1.872万元。二是土地补偿费用无来源。如100户的集中安置小区,征地费用需120万元,现行政策没有对这项费用进行补助,基层政府操作困难。三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不足。配套设施建设费用按最基本的水、电、路和娱乐小广场计算,100户400人的集中居住小区需要164万元,按现行政策易地移民资金补偿124.8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仍需自筹39.2万元。

3.资产闲置与资金紧缺矛盾突出。按现行政策和建设成本核算,农户搬迁后自建房屋仍需自筹6.6万元,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4539元,而扶贫户的收入在2300元以内,自建房屋费用对农户是极大的经济负担,大多数靠举债建设。同时,搬迁对象搬迁后,其拥有的资产如宅基地、耕地、林地等部分因地质地貌限制,不适合流转进行集中经营,而宅基地复垦及“三权”抵押贷款政策只覆盖到少部分农户,从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农户搬迁后其拥有资产都未能盘活而闲置荒废。

三、针对移民搬迁扶贫的建议对策

十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政府以其高度的政治和制度承诺,针对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广大农村的实际情况,明确提出并实施了以农村贫困人口为重点的扶贫开发,取得巨大成果,更好的保障了人民权益,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实践证明,移民搬迁最根本的是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将以人为本作为扶贫模式创新的核心理念。易地扶贫搬迁是推进扶贫工作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性工程,其推进实施需要当地政府高度重视,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更需要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断创新完善政策、建立长效的扶持机制。针对具体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提高政策补助标准并推行分类补助制度。按照现行3个政策的补助标准,农户搬迁建房要自筹资金6万元左右,导致许多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搬不起?穴筹不到建房资金不敢搬?穴举债建房后生活无保障?雪。建议:一是提高政策补助标准,为确保搬迁后对搬迁户的生活无影响,按农户自筹30%建房费用测算补助标准为宜?鸦二是按贫困口径进行分类补助,对贫困户的补助要高于一般农户,对绝对贫困户可以实行建房全额补助。

二是建立易地移民建设用地优先供给制度。现行移民政策无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又难以广泛推广,因移民搬迁安置区建设用地指标无法落实而不能实施扶贫移民项目。建议建立易地移民建设用地与农户宅基地复垦对接制度,按照占补平衡原则,宅基地复垦指标优先安排易地移民建设用地指标,确保移民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设立易地移民用地补偿补助金。现行各项移民政策未对移民的建设用地进行资金安排,移民搬迁安置区土地补偿金无固定来源,极大阻碍了移民政策实施。建议设立易地移民用地补偿补助金予以配套。

四是设立易地移民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产业发展是移民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关键,但现行移民政策只对搬迁进行补助,对后续产业发展没有扶持,农户搬迁的后顾之忧大。建议设立易地移民技能培训和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用于对搬迁安置区的贫困农户进行技能培训和产业发展支持,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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