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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长全面履职报告范文

行长全面履职报告

行长全面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和组织部门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抓落实、促提升、创一流”的总体思路,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主体责任落实更加有力、成效进一步凸显,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胜,建设新时代“沿海强县、实力××”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党建引领疫情联防联控和基层党建示范区创建典型做法,先后得到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和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一、坚定不移推进政治建设

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集中性培训和经常性教育一体推进、全员覆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1.突出抓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教育。依托全省干部网络学院举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网络培训班,采取“个人自学+专题网班+在线测试+线下研讨”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各类主体培训班坚持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课,持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依托智慧党建视频平台举办2期“万名党员大课堂”,以“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和迎接党的五中全会胜利召开为主题为××万余名农村(社区)党员讲党课,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2.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落实***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提高“三会一课”质量。深化“主题党日”制度,每月确定一个活动主题,组织党员开展理论学习、志愿服务等特色活动,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确保了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3.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胜”。第一时间出台《组织工作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十条措施》,建立部务会成员包联制度,在防控一线识别锻炼干部、考察发展党员;选派县直单位党组织和机关干部下沉一线全面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及时下拨党费××万元、慰问金××万元,编发抗疫简报强化正向激励,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4.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整理编印《组织工作法规制度选编》,加大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培训、贯彻力度。健全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机制,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工作条例、农村工作条例、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为重点,持续抓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的组织工作党内法规制度贯彻实施,推动了落地见效。

二、落实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抓牢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五大体系”建设,着力选育管用“创新一流务实高效担当”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

1.着力选优配强。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党政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实施办法(试行)》,严格选任标准,规范选任程序,加强政治素质考察,把党的领导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2020年以来,县委共研究干部调整11批205人次,干部群众反响良好。认真落实中央《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和省的责任分工》,结合镇街改革,把××名3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年轻干部提拔进入各镇领导班子,目前镇街领导班子总体配备指标进度达到或超过市委提出的配备指标要求;强化选拔任用专业化导向,对医保局、卫健局、发改局等县直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充实了专业干部或优秀年轻干部,完成了空缺的基层派出所长(指导员)的选配,对在一地任职时间较长的部分基层派出所指导员进行了交流,增强了队伍活力。

2.强化干部培养锻炼。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聚焦重大任务和中心工作,分领域举办了扶贫、审计、信访等专业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加大利用干部网络学院等新媒体培训力度,办好用活各类专题网班,提升了干部队伍素质能力。

3.严格干部管理监督。健全干部违规违纪问题联系通报制度,抓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严格干部出国(境)日常管理,深化“不良痕迹”日常监督,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力度,上半年对××名干部进行函询,对××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实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修订完善县管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综合考评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深入开展重点工作大督查。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进一步完善各单位职级职数设置。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双十佳”评选活动,组织各单位推荐上报先进集体××个、先进个人××名,县公安局××同志被授予全市“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十佳个人。

5.圆满完成乡镇和街道改革。落实乡镇和街道改革部署,截至××月××日,乡镇和街道职责调整、“三定”规定拟定、人员划转、办公用房调配、工作机构挂牌和印章刻制启用、档案移交、预算财务和国有资产调整、涉改单位审计等工作均已顺利完成,受到市督导组充分肯定。

三、落实质量提升、党建引领要求,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一切工作到支部,着力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1.深化“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突出抓好党支部工作条例落实,紧扣农村、街道社区、机关、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等6个领域质量提升10条标准,通过建立台账、细化载体、定期调度等举措,分领域指导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了整体规范达标。

2.开展“抓党建、促脱贫、保小康”活动。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厘清各镇和××个县直部门责任,建立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四个一”机制和镇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清单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定期调度,推动了堡垒示范、先锋引领、人才支撑、能力提升、帮扶助力五项行动落实落地。××镇、××镇先后在全市“抓防促保”活动擂台赛上作了典型发言。

3.深化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对2019年创建的××个党建示范点进行通报命名,县管党费兑现奖补资金××万元。谋划启动××培训基地住宿楼建设,完善设施功能,持续放大全国文明村××的典型效应。落实市全域示范乡街创建标准,指导××、××、××3个镇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打造“十好、六无”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全域示范区,新培育示范村××个。组织两次观摩评比,挂牌命名、县管党费兑现奖补,督促指导其他各镇围绕交通干道分别打造3个以上示范点,全县5条基层党建示范带初步成型。

4.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坚持不设比例、不定指标、应整尽整,排查确定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个,安排××名县领导联村、××个县直部门帮村、××名第一书记驻村,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启动了整顿工作,建立《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工作进展台账》,印发《驻村工作日志》,实行每月调度。全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共解决各类遗留问题××个,兴办为民实事××件次,9月底前全部按时保质完成了整顿转化任务。

5.加强农村“领头羊”队伍建设。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不胜任村党组织书记动态调整、农村干部绩效考核、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机制。开展返乡大学生调查摸底,组织农村党员干部参加省级“万人示范培训”专题网班,举办全县“抓防促保”视频培训,持续提升“领头羊”队伍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等××名农村党支部书记获评省、市乡村振兴“领头羊”,县级命名表彰100名村振兴“领头羊”。

6.持续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协调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抓好16个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落实,汇总整理《××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0例优秀案例》,推广“十种模式”推动村集体经济“清零消薄”和质量提升。目前,全县村集体收入在5万元以上村已达××个,占比63.7%。

7.健全完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完善党支部、村委会、村监会、综合服务站、村集体经济组织“五位一体”、协调联动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提升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水平,严格落实村干部坐班值班和干部包片、党员包户制度,推行网格化治理模式,依托党建视频平台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农村干部坐班值班、服务群众常态化。

8.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组建了由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的“六位一体”社区治理工作推进组,多次召集责任单位调度工作进展,组织相关人员先后到周边先进县区进行考察学习;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专兼委员组成和协调议事程序,健全常态长效议事协调机制;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双报到”工作扎实推进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提示》,建立党组织到社区报到向县委组织部报备制度,进一步壮大参与“六位一体”社区治理的工作力量。坚持“党建引领、贴近实际、共建共享、作用突出”原则,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配置”要求,提出我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试行),实行县级领导分包,开展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达标攻坚行动,××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普遍达到500平米以上,新打造2个综合性示范社区。

9.大力实施农村以外各领域党建示范引领工程。分领域调度、推进10条标准和示范点创建落实,在非公领域开展“双强六好”型两新组织党组织创建,在县直机关深入开展“模范机关、红旗党支部、共产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在社区开展“红色物业”示范点创建试点,目前已打造各领域党建示范点20个。

10.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健全完善“四公一票”制度,建立《××县发展党员操作规程》、《××县发展党员政治审查20条负面清单》,重新修订《××县发展党员规范性文本》和《××县发展党员流程图》,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发展党员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全县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多年不发展党员村台账,落实挂账督办、约谈提醒、一票定档”等措施,持续用力解决多年不发展党员村问题,目前已有××个村发展了新党员,占比70.5%。

11.严格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组织开展纪念建党99周年系列活动,在县电视台开设专栏宣传报道10名优秀党员事迹,下拨党内关爱资金××万元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印发《关于加强全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分级明确任务、制定培训计划安排,推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印发《关于规范各镇、街道流动党员党支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流动党员党支部建设和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打造××、××等10个农村远教文化广场,实现了远程教育由室内向室外拓展、由党员教育向全员教育转变。

四、落实党管人才原则、“聚贤引智兴业”计划,增强人才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

持续实施“聚贤引智兴业”计划,聚焦重点产业和关键环节聚贤、育才、引智,全年8项绩效指标已全部完成,打造人才工作亮点6个,1-9月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稿32篇次,其中省级以上纸媒3篇,完成市达指标320%。

1.创新模式引才。打造“优秀企业家+人才团队+项目+新兴产业”发展模式,先后创新出台《××县加快科技创新推进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关于××籍在外工作公务员(参公)或事业编制人员回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实施“引凤还巢哺桑梓”工程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提供了有效政策支撑。截至目前,共引进高层次人才××人,完成市达指标188%。其中,全职引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才××人,(全职或柔性)引进省级以上领军人才××人;引进××名滦南籍公务员(参公)和事业编制人员回乡工作。

2.加大力度育才。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主动组织开展在线培训,共举办在线培训班××期,培训企业家××人次、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次。组织××名技术人员通过视频课程或深入农村提供技术服务,××个种养大户从中受益,培训农村实用人才××人次。

3.搭建平台用才。发挥中科院××中心龙头带动作用,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共建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创业平台,已获批省级科研平台××个,完成市达指标的150%。加强校企对接,统筹协调校城融合发展各项工作,达成产学研合作协议11项,完成市达指标220%。编制完成《××县桑梓人才精英库》,落地人才项目1个,完成市达指标100%。

4.优化环境留才。县委常委会、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定期研究推进人才工作,印发《2020年人才工作要点》,出台《××县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将人才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2020年度综合评价考核体系。精心谋划开展“人才工作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人才之家”协调服务保障作用,营造了爱才惜才用才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将按照县委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带头履行职责,健全完善上下联动、一抓到底的制度体系,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健全完善**制度,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挖掘用好本地红色资源,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三是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调研,带头沉下去找对策,以破解难题推动组织工作创新开展。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四是推进组织部门作风建设。始终坚持从严治部,从严带队伍,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保持组织部门政治本色,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组工干部队伍。

2020年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发言报告

按照组织要求,现将本人2020年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担当意识,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上级廉政工作会议要求,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重要工重大问题亲自把关过问。严格督促分管部门主要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坚持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需要多部门共同完成的重点工作以及考核评价等重要环节亲自协调督促,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作意见、任务分工、工作报告进行亲自把关。要求所分管部门得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自我批评,认真开展互相批评,针对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制订详细的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四是规范程序,强化权力运行。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把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加大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不断完善工作流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出预警

信息,做到廉政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进一步提升预防预控能力。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一是讲政治。

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组织上保持高度一致,主动接受监督,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务政务公开制、工作例会制、财务管理制等制度,带领分管部门在其位谋其政,齐抓共管,推动各项工作协调发展。二是守规矩。在重点项目建设中,始终坚持走程序、讲规矩,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三重一大“事项,民主讨论,集中决策,时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不越雷池一步。三是重廉洁。深知“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为事重在实”,因而我常常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按照市委要求,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三、存在不足

一是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

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

“一岗双责”落实不严。二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四、下步工作安排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2020年组织部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下,我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矩,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以来本人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始终把学习作为提升素质、转变角色、做好工作的重要途径。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中、__精神等内容的反复学习研读、感悟思考,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更加主动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守组织部长职业操守,践行组织工作初心使命,为保障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树牢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强化党纪法规学习。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把廉政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牢廉洁从政的思想红线。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学习。

观看《蒙尘的初心》《一念之误》等廉政微电影和警示教育片,认真学习各级纪检部门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警示案例,参观县法治廉政教育基地和“五七”干校等,主动接受廉政警示教育。深刻汲取xx、xx、xx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坚决抓实“以案促改”工作,深刻反思、以案为鉴,增强警示自觉,确保警钟长鸣。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始终紧扣市委“一二三五”工作思路,围绕县委“一城两区三基地”建设,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推动组织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城市基层党建、干部监督、人才工作等获市委领导肯定,xx次在省级重要党建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xx余项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国组织人事报》《全省组工信息》、xx党建网站等采用刊发。

(一)坚持将党的政治建设贯穿始终,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xx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党的四中、__精神作为全县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学习重点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全面推行党建“清单制+责任制”,制定出台抓党建工作不力处置规定及认定办法等制度,推动全县上下重视党建、大抓党建。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深化主题教育与推动全县中心工作相结合,推动解决就业、医疗、教育、脱贫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x余个。

(二)坚持系统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为“一城两区三基地”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扎实有序推进乡镇(街道)改革,完成公务员转隶xx人,调整干部xx批次xx人,提拔重用xx人,鲜明了县委重实绩重基层导向,全面配强了乡镇、部门班子。大力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完成乡科级以下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套转xx人。深入实施“四千工程”,开展各类专题培训班xx期,培训干部xx人次,选派xx名干部赴省市部门、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制定出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二十条”“对不胜任现职干部进行再培训再提高”“领导干部日常监管“红黄牌”预警管理”等办法,全覆盖开展班子运行情况调研,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激励和监督管理。扎实做好公务员(参公人员)奖励表彰工作,推荐省级“一等功”个人xx名、集体xx个,推荐市级“二等功”个人xx名、集体xx个,首次在全县范围开展公务员记“三等功”推荐评选工作。

(三)坚持城市基层党建和“四大党建”齐发力,全面推动“一城一区一长廊”党建示范建设。

深入实施农民工回引培育工程,出台服务保障xx条措施,将xx余名优秀农民工培育成为农村致富带头人、农业技术骨干。在全市率先成立康养产业党建联盟,制定康养产业党建标准化体系,不断健全“找、建、凝、助”四个机制,大力推进“一中心四组团”康养产业党建示范区建设。推行军民联合“1+1+1”联系机制,制定关爱服务退役军人xx条措施,帮助解决产业发展、创业帮扶等实际问题xx万余个,连续七届荣获省级“双拥模范县”称号。有序推进村级岗位整合,持续提升基层干部待遇,大力开展“双十佳”“两优一先”和农民工创业先锋评选活动。以全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行动为契机,建立完善四级组织体系,深化“红色一家”建设,高标准打造xx社区、xx小区等示范点xx个,《构建城市互联互动新格局》在“全省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培训示范班”作经验交流。

(四)坚持以人才创新为支撑,集聚各类人才推动高质量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人才新政七条,制定本土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在建成xx套人才公寓的基础上,又在优质小区建成xx套酒店式服务高层次人才公寓。落实“千名大学生引进规划”,今年以来,通过公招考核引进各类优秀大学生xx名,人才结构持续改善。依托康养旅游服务产业,集聚“候鸟人才”服务全县转型发展。探索合作、合办等柔性引才模式,成功引进xx研究院落户我县,促成xx大学教授团队开展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应用示范合作。

(五)以公道正派为核心,建设一流模范组织部门。

从政治站位、严守纪律、业务能力、热情服务等方面着手,规范组工干部言行标准。创新建立“四个一”工作机制,实行每周任务清单、每月大讲坛、每季度主题党日、每年业务知识测评,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适时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市委组织部跟班学习、顶岗锻炼。以机构改革后办公区域调整为契机,持续开展组工文化阵地建设,大力营造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组工文化氛围。坚持“老带新”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指导、能力训练、谈心谈话,业务能力测试,让“组工新兵”迅速成长、健康成才。

(六)强化统筹协调,切实抓好分管联系工作。

认真指导督促各分管联系部门工作,充分发挥党校干部培训阵地和理论研究的优势,大力开展基层党组织干部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改善教学方法、提升培训效果。创持续向保障民生和重点领域倾斜编制资源,高质量完成乡镇(街道)改革工作,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取得较大突破。全力抓好分管乡镇所涉及的乡村振兴先进县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重点城建项目推进等工作,针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共性个性问题,经常性监督指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效果到位。

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围绕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个人有关重大事项等方面,主动向县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按照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听取分管部门、联系乡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汇报。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工作指导。

积极开展讲廉政党课、交心谈心、提醒约谈等活动,对分管单位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指导开展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分管部门干部职工到县廉政教育基地等开展廉政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提醒,督促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廉洁履职。

三是履行党风廉政监督职责。

不断改进和优化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班子及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落实责任,限时整改。

四、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做廉政勤政表率

始终保持政治上的高度自觉和清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认真落实中央《准则》《条例》和省委《决定》,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严守纪律。坚持从严治部,不断推进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切实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出色的部门,使组工干部成为保持先进性、坚持公道正派的模范;作为县委班子成员,自觉维护县委常委会的团结和权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凡涉及干部人事任免和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坚持“三重一大”、“一把手”末位发言等议事制度,注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部内形成了民主和谐、团结共事的工作氛围。

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是公务用车情况。没有超标配备公务用车,下乡时由办公室统一在平台调派。二是办公用房情况。办公室面积没有超标,也未多处占房。三是个人住房情况。在县内没有购置房产,住房为县委提供的干部周转房。四是秘书配备情况。没有配备专职秘书。五是严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严守中央八项规定,没有收受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赠送的各种会员卡,没有收受红包礼金,没有出入各类私人会所,从不参与不健康、不正当的娱乐活动。没有违规使用干部,未插手过工程招投标、土地挂牌出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没有陷入非法利益格局。六是坚决与“黄赌毒”和黑恶势作斗争,不存在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问题。七是工资转移情况。目前工资关系在中共xx县委组织部。八是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妻子是xx集团普通职工,儿子上初中,本人及家属均不存在“亦官亦商”情况。九是没有利用公款进行职务消费,没有借婚丧嫁娶、生病住院等借机敛财。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行长全面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以德为先,全面提升自身素质。摆正位置,维护班子整体团结认真履职,推动工作向前发展。廉洁奉公,保持良好工作作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述廉述职述责公文写作材料资料,提供参考,欢迎参阅。

述廉述职述责公文写作材料一

1.党委书记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以德为先,全面提升自身素质

摆正位置,维护班子整体团结

认真履职,推动工作向前发展

廉洁奉公,保持良好工作作风

2.副区长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

注重加强学习,着力提高履职能力

认真履责尽责,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坚持严以律已,筑牢廉政干净底线

3.镇党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坚持讲政治,忠于使命抓党建。一是抓组织建设。二是抓常态教育。三是抓队伍管理。

坚持谋长远,励精图治促发展。一是推进沿江开发。二是建设美丽乡村。三是发展乡村产业。

坚持讲实干,以人为本惠民生。一是完善基础设施。二是推进精准扶贫。三是加强民生保障。

坚持严责任,维护稳定促和谐。一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二是始终维护统一战线。三是全力维护安全稳定。

坚持重廉洁,从严治政守规矩。一是坚持抓廉政建设。二是坚持抓班子建设。

4.统战部长述职述责述廉报告

加强学习,增强素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抓住重点,统筹兼顾,全力完成各项任务

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认真执行工作规定

廉洁守纪,忠诚担当,始终保持严谨作风

5.镇党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加强学习,换好脑子

深入调研,找准路子

健全制度,定好格子

廉洁自律,正好身子

勤政廉政,带好班子

真抓实干,迈好步子

求真务实,结好果子

6.镇长述职述廉报告

重学习提能力,强意识改作风

创思路谋发展,攻难点求突破

严修身拒享乐,肯吃苦抓廉政

7.办公室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严以律己,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把握思路,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敬岗爱业,动力十足勤奋工作

尽职尽责,稳扎稳打业绩进步

廉洁自律,适应改进工作作风

8.党委班子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

筑牢政治忠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常态长效,巩固主题教育成果

突出重点战役,全力实现“六稳”“六保”

坚持稳中求进,奋力推动稳步发展

聚力改革创新,持续释放发展动能

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创新基层治理,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从严管党治党,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9.人大常委会党组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

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强化管党治党,全力强化“两个机关”作用

围绕中心大局,推动区委决策部署落实

激发履职热情,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

10.人民政府党组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

加强班子建设,政府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

坚持务实重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趋稳

聚力深化改革,区域发展包袱进一步化解

强化作风引领,党风政风建设进一步夯实

11.政协党组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

提高思想建设,强化理论武装

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政治引领

落实工作实绩,强化履职担当

推进廉政建设,落实治党责任

加强队伍建设,优化能力作风

12.党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加强政治建设,把好方向大局

突出发展要务,狠抓项目建设

发扬斗争精神,勇于破难攻坚

践行为民宗旨,着力改善民生

坚守主业主责,从严管党治党

13.区长述职述廉报告

坚持学习,强信念、长本领、提效能

坚守担当,增动能、重提质、惠民生

坚定方向,促改革、强攻坚、减包袱

突出重点,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

廉洁自律,学法规、存戒惧、守底线

14.人大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坚持党的领导,把稳政治方向

坚持依法履职,展现人大作为

坚持多措并举,履行主体责任

15.政协主席述职述廉报告

始终坚持政治统领,思想政治基础得到新巩固

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始终坚持民生优先,为民履职尽责展现新作为

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协商民主模式取得新进展

始终坚持自身建设,政协工作发展迈出新步伐

        述廉述职述责公文写作材料二

16.述职述廉报告

加强党性锤炼,自觉以新思想武装头脑

积极主动作为,努力推进分管部门工作

坚持廉洁自律,始终恪守纪律规矩底线

17.纪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加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持续筑牢

恪尽职守,全面履职尽责,工作成效显著提高

明德修身,严格依法执法,标杆作用不断凸显

18.副县长述职述廉报告

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为契机,开展政治学习

以推动重大项目完工为抓手,着力攻坚克难

以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为牵引,筑牢廉政底线

19.组织部长述职述廉报告

深刻领悟初心使命,夯实信念之基

深入践行初心使命,扛实主业之责

始终坚守初心使命,绷紧纪律之弦

20.宣传部长述职述廉报告

注重理论学习,努力紧跟新思想

注重提能强质,努力融入新时代

注重履职尽责,努力挖掘新实践

注重守正创新,努力推进新发展

注重遵规守纪,努力甘于新常态

21.统战部长述职述廉报告

坚持从严从实,巩固主题教育成果

结合形势任务,构筑全新工作格局

建立制度机制,落实民族宗教政策

聚焦中心工作,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政治引领,稳固统战工作根基

22.政法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提高政治站位,提升能力素质

强化履职尽责,勇于克难攻坚

压实主体责任,严守纪律规矩

23.武装部长述职述廉报告

坚定不移铸军魂,抓实民兵政治工作

始终如一强业务,积极学习强能作为

围绕主责勇担当,提升备战打仗能力

加强学习守法纪,铸牢干事创业底线

24.人大副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履行职责

全面从严要求,强化作风建设

25.人大副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以学促用,提高政治素养

自我革命,加强党性锻炼

兢兢业业,做好人大工作

想方设法,完成重点任务

尽心尽力,回应群众呼声

修身律己,做到清正廉洁

26.副县长述职述廉报告

加强学习提高,增强工作能力

认真履职尽责,工作积极深入

加强作风建设,廉政勤政为民

27.副县长述职述廉报告

以德为首,提高素养

培植作风,增强能力

勤奋务实,履职尽责

勤政廉洁,从严自律

28.副区长述职述廉报告

坚持理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围绕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

不忘初心使命,保持廉洁自律

29.副县长述职述廉报告

坚持政治建设,讲规矩守道德

坚持能力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坚持恪守勤政,努力奋斗进取

坚持落实执行,做好分管工作

坚持廉政建设,强化自管自律

坚持学法遵法,严格依法行政

坚持底线思维,落实工作责任

30.副县长述职述廉报告

提高政治修养,坚守精神高地

提升履职能力,担当主业主责

行长全面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人大常委会;履职情况;监督现状;可行性;设计

一、人大常委会对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的现状

检察机关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以下简称“两长两员”)由人大选举或任命,但人大却没有对“两长两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司法实践中亦鲜有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两长两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的事例。

(一) 监督的立法不健全

虽然作为具有统领性、总括性质的《宪法》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监督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不可能对人大常委如何监督人民检察院作出细则性的规定,但作为检察机关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也只是对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表述为“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大常委会监督法》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除“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外,还把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人大代表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等六种情形作为检察机关向人大作专项报告的议题,但如此规定也只是以监督中发现问题要求检察机关接受询问和质询而己,没有对要求“两长两员”定期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二)司法实践中的空白

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以《专项报告》或定期以《工作报告》的形式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的方式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这种报告主要侧重于检察机关一定时期内履行职责、或某项专项工作的情况。然而,人大常委会任命“两长两员”后,“两长两员”如何履行职责、是否正确履行职责,由于没有相关机制、没有相关法律明示要求,人大常委会没有、也不可能掌握“两长两员”的实际履行职责情况,“两长两员”也无法主动向人大报告其个人履行职责情况。

二、建立人大常委会对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工作机制的可行性

(一)理论依据

一是人大监督的概念来看。监督是指为维护公共利益,法定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实施检查、督导和惩戒的活动(1)。而人大监督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一定的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行为进行合法性、合理性的审查活动(2)。这里无论是监督、还是人大监督的概念都包含了对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

二是从检察人员与检察机关的关系来看。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工作由具体的检察人员实施完成,检察人员的行为是否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直接影响着检察职能的行使。而处于监督者的人大常委会,监督检察工作,也同样应该包括对检察人员行为的监督,对“两长两员”的监督就完全属于其监督范畴。

三是监督的类型来看。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是纵向监督,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向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那么只要是属于检察工作范围内的事项,有必要的都可以、也应该向人大常委报告。

(二) 宪法和法律依据

一是《宪法》依据。第62、67条分别规定,全国人大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此条说明“两长两员”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产生。第104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大常委会监督同级检察院的工作,同样也应该包括对检察人员的监督。

二是《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0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大和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21-23条,明确省级以下检察长的选举,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同级检察长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两长两员”由人大及常委会产生,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行职责情况就应该成为必然。

三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第9条规定了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专项报告议题范围:一是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二是本级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三是本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四是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委委员会工作机构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五是人民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六是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此条描述的六种情形只能从检察执法主体即检察人员个体行为中得到反映,接受询问和质询的主体是检察人员,甚至还可能是“两长两员”,因此,在上述情形下“两长两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其履行职责的行为(不论正确与否)就当然接受了常委会的监督。

(三)现实可行性

一是有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的机制。目前,检察机关建立了每半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接受审议的制度,同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或专项活动,以专项报告的形式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在此制度的前提下,以专项报告的形式将“两长两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接受审议,使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进行监督的同时,对“两长两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完全可以成为现实。

二是有要求检察机关接受询问和质询的规定。人大常委会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时,检察机关派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接受询问。一定数量的人大常委会委员联名向常委会书面提出对本级检察院的质询,就启动了检察机关相关人员接受质询的程序,使检察人员个人履职行为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不可避免。

三是有年度考核述职的机制。检察人员纳入公务员序列,检察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成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向全院干警述职,处以上领导干部要向组织部门报告履职情况,“两长两员”就更加应该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情况。

三、构建人大常委会对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工作机制的设计

(一)健全和完善立法,明确规定“两长两员”定期报告履职情况

一是《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在法条中增加一条作为第28条: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情况。二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在第9条“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专项报告议题”范围中,增加一项为: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报告。三是《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在第7条“检察委员会委员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中增加一项为: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四是《检察官法》。在第8条“检察官的义务和权利”中增加一项为: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定期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情况。

(二)启动履职专项报告

一是专项报告的时间。以人大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委员会议为标准,“两长两员”向人大专项报告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二是专项报告的人员。“两长两员”的人数在各级检察院占大多数,全部人员每年报告履职情况难以成为现实,因此,可按照每年3-5人的比例向常委会作1-2次专项报告。三是专项报告的形式。既可以每次以1-2人个人履职专项报告,也可分别以检察长履职专项报告、副检察长履职专项报告、检察委员会委员履职专项报告、检察员履职专项报告的形式进行。四是专项报告的内容。专项报告的内容一般是指“两长两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情况,也可以结合各个时期上级机关开展的专项活动进行报告。五是及时上报,精心准备。形成书面的专项报告,按照《监督法》规定的时限报告人大常委会,以便委员及时掌握专项报告的情况。同时相关人员应尽可能多地掌握相关数据,以便顺利回答委员的询问或接受质询。

(三) 人大常委会监督程序

一是了解专项报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前了解专项报告人员的个人简历、工作成绩等,熟悉“两长两员”需要履行哪些法律规定的职责,以便会上根据需要进行询问或质询。二是特定问题调查。需要对相关问题进行特定调查、特别是要求对质询的特定事项进行调查才能作出决定、决议的,由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议组织成立调查委员会,并开展调查,检察机关和相关人员有义务提供必要的材料。三是专项报告。单个专项报告的,报告人在会上先作自我介绍,然后宣读个人履职的专项报告;非单个专项报告的,可派代表介绍相关人员简历后,再宣读报告,但其他报告人须例会,听取意见,接受询问或质询。四是审议和决定、决议。对于“两长两员”的日常专项报告,委员对照“两长两员”的职责范围和法律规定对专项报告人是否履行职责、是否正确履行职责进行审议,并对履职情况提出建议或意见,决定是否通过。对特定问题调查后形成的调查报告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同时要求专项报告人就决定或决议落实的情况限期上报人大常委会。

参考文献:

[1]监督学概述, http://。

行长全面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4月20日上午,海淀法院在本院第17法庭审理原告王王立堂诉被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诉讼案,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向原告书面告知查处结果,中国法院网全程直播了案件的庭审过程。长期以来,笔者一直在思考如何运用“逆向行政审判方式”审理行政不作为案件,这起不履行法定职责典型案例的审理正好可以圆了自己以逆向审查原理分析行政不作为案件审理的梦。因此,对这次网络直播笔者给予了特别关注,随着庭审的开始、推进和结束,脑海里逆向审查行政不作为案件的思路越来越清晰、开阔和丰满起来。 一、北京工商被诉不作为案情的回放 王立堂诉称:2009年4月,原告在《保定晚报》上看到郭德纲所做的“藏秘排油百草减肥茶”广告,出于对名人的信任,便先后在保定购买了两盒北京澳特舒尔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藏秘排油百草减肥茶”,但服用后没有效果。随后,原告发现该广告多处违法,同时在2009年4月份《广告监测报告》中,被告早已确定该广告冒用其它产品的相关批号和审批范围,属违法广告。2009年11月9日,原告发现当日的《京华时报》第A17版又刊登了《藏秘排油百草减肥茶简介》及《排油20斤可靠吗?郭德纲开口给证实!》的违法广告。于是,同年11月18日,原告依据《广告法》第六条的规定向被告发出《履责申请》,要求被告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该广告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要求被告将查处结果告知原告。但被告一直对原告的履责申请未给予任何答复,而《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人的违法行为依旧在持续。为此,原告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履行如上所请法定职责。 二、逆向审查不作为案件的基本规程 为了有针对性地分析北京工商被诉不作为案的庭审,我们先将“逆向行政审判方式”逆向审查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基本规程予以公示。行政不作为案件的逆向审查主要分为申请结果审查、法律依据审查和事实证据审查等三大步骤。随着三大步骤的逆向渐进,被诉行政机关的不作为是否存在、现状如何和应否予以支持势必水落石出。 (一)审查申请结果。 原告向被告业已提出履职申请是审查被告行政不作为是否存在的前提与是否合法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提起诉讼应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提出申请的事实之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二)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因此,进入法庭审查阶段,审查原告是否向被告提出了履职申请,由原告举证证明特殊情况外其提出申请的事实便首当其冲。原告提出的申请事实表现为系列申请结果,法庭应当要求原告举证证明如下申请结果:1、原告何时向被告提出了履行法定职责申请,2、被告何时收到原告所提出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3、原告请求被告履行哪些具体的“法定职责”,4、原告请求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的事实与理由。然后转由被告质证。经审查,除上述特殊情况外,如果原告举证不能,而被告不予认可,那么法庭应当认定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没有事实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驳回起诉。 (二)审查法律依据。 如果原告向被告提出履职申请的事实得以认定,那么法庭应当进一步审查,即对应原告提出的申请结果,审查被告不作为的法律依据。其一,审查行政主体法律依据。先由被告出示原告请求被告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属于被告法定职责的行政主体法律依据的具体条款,然后由原告质辩,并可以提出相应的反驳依据。经审查,法庭归纳履行原告请求被告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主体合法构成要件。其二,审查行政程序法律依据。法庭要求被告出示履行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程序法律依据的具体条款,然后由原告质辩,并可以提出相应的反驳依据。经审查,法庭归纳被告履行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程序合法构成要件。其三,审查行政实体法律依据。法庭要求被告出示履行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实体法律依据的具体条款,然后由原告质辩 ,并可以提出相应的反驳依据。经审查,法庭归纳被告履行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实体合法构成要件。 (三)审查事实证据。 第一,审查行政主体事实证据。先由被告出示本单位不符合履行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主体合法构成要件的证据,然后由原告质证,并可以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经审查,法庭认定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是否属于被告的法定职责。如果不属于被告的法定职责,那么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成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二,审查行政程序事实证据。如果原告请求被告履行的“法定职责”属于被告的法定职责,那么法庭要求被告出示本单位根据原告履职申请已经履行行政程序符合履行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程序合法构成要件的证据,然后由原告质证,并可以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经审查,法庭认定被告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程序,履行法定程序到了哪个环节,各环节具体情况如何。如果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或者只是部分履行了法定程序,那么法庭应当认定被告没有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判决被告在一定的期限内履行。 第三,审查行政实体事实证据。如果被告完全履行了法定程序,那么法庭要求被告出示本单位履行法定职责符合履行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实体合法构成要件的证据,然后由原告质证,并可以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经审查,法庭认定被告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如果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正确履行了法定职责,那么法庭应当认定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成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那么法庭应当认定被告没有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判决被告在一定的期限内履行。 三、海淀法院审理不作为案件的不足 海淀法院审理王立堂诉北京工商行政不作为案用的是传统行政审判方式,首先由当事人当庭陈述,其次法庭归纳争议焦点,然后组织双方质证质辩,再就是法庭询问,紧接着进行法庭辩论,终而由当事人最后陈述。从传统行政审判方式的视角观察,整个庭审有条不紊,合议庭控制得当,审判长驾驭有方。遗憾的是由于传统行政审判方式的先天缺陷,随着庭审的推进,被诉行政不作为是否存在、是否合法、是否应该予以支持,不但没有清晰地呈现在旁听观众的面前,而且连合议庭自己一 时也难以定夺,以至于当事人最后陈述后,庭审嘎然而止,没有出现那种即时合议、审落判出、一槌定音的审判效果。那么,如此审判僵局,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下面我们试着以逆向审查不作为案件的基本规程透视一番。 (一)申请结果审查不够到位。 王立堂诉北京工商行政不作为案进入法庭审查阶段后,法庭组织的当事人当庭陈述及此后诸阶段已经漫无边际自觉不自觉地审查到了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的申请结果。但是,由于审查缺乏针对性、深入性和全面性,因此原告的申请结果虽历经审查,但仍呈朦胧状态:1、原告向被告提出履行法定职责申请的时间是2009年11月18日,还是2009年11月20日,抑或是其它时间;2、被告收到原告所提出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的时间是2009年4月,还是2009年12月1日,还是其它时间;3、被告到底认不认可原告请求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的具体请求及“事实与理由”。鉴于证明提出申请的举证责任在原告,同时庭审中被告认可原告履职申请交邮时间,并最后认可本单位收到履职申请的时间是2009年12月1日,因此庭审观摩者乃至法庭只能朦胧而不敢十分肯定地得出如下申请结果的情形:2009年11月18日或20日或履职申请交邮时间(如果信封邮戳或邮寄回执日期可以辨认的话),原告以《京华时报》刊登“藏秘排油百草减肥茶”违法广告为由,依据广告法第六条的规定,通过邮局向被告寄交了履职申请,请求被告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原告,被告于2009年12月1日收到原告邮寄的履职申请。 (二)法律依据审查不够到位。 在王立堂诉北京工商行政不作为案不作为行政纠纷中,原告请求被告对《京华时报 》、郭德纲及广告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原告。虽然王立堂自认为是虚假广告的受害者,但其并未就个体受害而申请被告履行保护本人财产权的法定职责,因此从本质上讲,原告的“申请履职”行为是一种维护公益式群众举报行为。假设上述申请结果的情形得以成立,那么对应原告提出的履职申请请求,我们可以看到法庭对于被告不作为的法律依据审查尚未到位

行长全面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一、北京工商被诉不作为案情的回放

王立堂诉称:2006年4月,原告在《保定晚报》上看到郭德纲所做的“藏秘排油百草减肥茶”广告,出于对名人的信任,便先后在保定购买了两盒北京澳特舒尔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藏秘排油百草减肥茶”,但服用后没有效果。随后,原告发现该广告多处违法,同时在2006年4月份《广告监测报告》中,被告早已确定该广告冒用其它产品的相关批号和审批范围,属违法广告。2006年11月9日,原告发现当日的《京华时报》第A17版又刊登了《藏秘排油百草减肥茶简介》及《排油20斤可靠吗?郭德纲开口给证实!》的违法广告。于是,同年11月18日,原告依据《广告法》第六条的规定向被告发出《履责申请》,要求被告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该广告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要求被告将查处结果告知原告。但被告一直对原告的履责申请未给予任何答复,而《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人的违法行为依旧在持续。为此,原告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履行如上所请法定职责。

二、逆向审查不作为案件的基本规程

为了有针对性地分析北京工商被诉不作为案的庭审,我们先将“逆向行政审判方式”逆向审查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基本规程予以公示。行政不作为案件的逆向审查主要分为申请结果审查、法律依据审查和事实证据审查等三大步骤。随着三大步骤的逆向渐进,被诉行政机关的不作为是否存在、现状如何和应否予以支持势必水落石出。

(一)审查申请结果。

原告向被告业已提出履职申请是审查被告行政不作为是否存在的前提与是否合法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提起诉讼应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提出申请的事实之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二)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因此,进入法庭审查阶段,审查原告是否向被告提出了履职申请,由原告举证证明特殊情况外其提出申请的事实便首当其冲。原告提出的申请事实表现为系列申请结果,法庭应当要求原告举证证明如下申请结果:1、原告何时向被告提出了履行法定职责申请,2、被告何时收到原告所提出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3、原告请求被告履行哪些具体的“法定职责”,4、原告请求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的事实与理由。然后转由被告质证。经审查,除上述特殊情况外,如果原告举证不能,而被告不予认可,那么法庭应当认定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没有事实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驳回起诉。

(二)审查法律依据。

如果原告向被告提出履职申请的事实得以认定,那么法庭应当进一步审查,即对应原告提出的申请结果,审查被告不作为的法律依据。其一,审查行政主体法律依据。先由被告出示原告请求被告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属于被告法定职责的行政主体法律依据的具体条款,然后由原告质辩,并可以提出相应的反驳依据。经审查,法庭归纳履行原告请求被告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主体合法构成要件。其二,审查行政程序法律依据。法庭要求被告出示履行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程序法律依据的具体条款,然后由原告质辩,并可以提出相应的反驳依据。经审查,法庭归纳被告履行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程序合法构成要件。其三,审查行政实体法律依据。法庭要求被告出示履行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实体法律依据的具体条款,然后由原告质辩,并可以提出相应的反驳依据。经审查,法庭归纳被告履行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实体合法构成要件。

(三)审查事实证据。

第一,审查行政主体事实证据。先由被告出示本单位不符合履行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主体合法构成要件的证据,然后由原告质证,并可以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经审查,法庭认定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是否属于被告的法定职责。如果不属于被告的法定职责,那么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成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二,审查行政程序事实证据。如果原告请求被告履行的“法定职责”属于被告的法定职责,那么法庭要求被告出示本单位根据原告履职申请已经履行行政程序符合履行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程序合法构成要件的证据,然后由原告质证,并可以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经审查,法庭认定被告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程序,履行法定程序到了哪个环节,各环节具体情况如何。如果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或者只是部分履行了法定程序,那么法庭应当认定被告没有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判决被告在一定的期限内履行。

第三,审查行政实体事实证据。如果被告完全履行了法定程序,那么法庭要求被告出示本单位履行法定职责符合履行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实体合法构成要件的证据,然后由原告质证,并可以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经审查,法庭认定被告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如果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正确履行了法定职责,那么法庭应当认定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成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那么法庭应当认定被告没有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判决被告在一定的期限内履行。

三、海淀法院审理不作为案件的不足

海淀法院审理王立堂诉北京工商行政不作为案用的是传统行政审判方式,首先由当事人当庭陈述,其次法庭归纳争议焦点,然后组织双方质证质辩,再就是法庭询问,紧接着进行法庭辩论,终而由当事人最后陈述。从传统行政审判方式的视角观察,整个庭审有条不紊,合议庭控制得当,审判长驾驭有方。遗憾的是由于传统行政审判方式的先天缺陷,随着庭审的推进,被诉行政不作为是否存在、是否合法、是否应该予以支持,不但没有清晰地呈现在旁听观众的面前,而且连合议庭自己一时也难以定夺,以至于当事人最后陈述后,庭审嘎然而止,没有出现那种即时合议、审落判出、一槌定音的审判效果。那么,如此审判僵局,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下面我们试着以逆向审查不作为案件的基本规程透视一番。

(一)申请结果审查不够到位。

王立堂诉北京工商行政不作为案进入法庭审查阶段后,法庭组织的当事人当庭陈述及此后诸阶段已经漫无边际自觉不自觉地审查到了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的申请结果。但是,由于审查缺乏针对性、深入性和全面性,因此原告的申请结果虽历经审查,但仍呈朦胧状态:1、原告向被告提出履行法定职责申请的时间是2006年11月18日,还是2006年11月20日,抑或是其它时间;2、被告收到原告所提出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的时间是2006年4月,还是2006年12月1日,还是其它时间;3、被告到底认不认可原告请求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的具体请求及“事实与理由”。鉴于证明提出申请的举证责任在原告,同时庭审中被告认可原告履职申请交邮时间,并最后认可本单位收到履职申请的时间是2006年12月1日,因此庭审观摩者乃至法庭只能朦胧而不敢十分肯定地得出如下申请结果的情形:2006年11月18日或20日或履职申请交邮时间(如果信封邮戳或邮寄回执日期可以辨认的话),原告以《京华时报》刊登“藏秘排油百草减肥茶”违法广告为由,依据广告法第六条的规定,通过邮局向被告寄交了履职申请,请求被告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原告,被告于2006年12月1日收到原告邮寄的履职申请。

(二)法律依据审查不够到位。

在王立堂诉北京工商行政不作为案不作为行政纠纷中,原告请求被告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原告。虽然王立堂自认为是虚假广告的受害者,但其并未就个体受害而申请被告履行保护本人财产权的法定职责,因此从本质上讲,原告的“申请履职”行为是一种维护公益式群众举报行为。假设上述申请结果的情形得以成立,那么对应原告提出的履职申请请求,我们可以看到法庭对于被告不作为的法律依据审查尚未到位。

其一,行政主体法律依据审查尚未到位。考虑到王立堂诉北京工商行政不作为案系原告提起的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之诉,因此对于行政主体法律依据以反过来审查为宜,即先由被告出示原告所请求的“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原告”不属于被告法定职责的法律依据的具体条款。然后由原告质辩,并可以提出相应的反驳依据。由于王立堂诉北京工商行政不作为案审理使用的是传统行政审判方式,当事人因不清楚逆向审查规程和逆向诉辩技巧而没有做这方面的应对准备,因此法庭也就无从归纳履行原告所请求的“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原告”的“法定职责”的行政主体合法构成要件,从而导致进一步审查缺乏基础。

其二,行政程序法律依据审查尚未到位。对于公益举报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另当别论,为了分析的完整,我们权当原告因被告对其公益举报未予作为而提起诉讼符合不作为之诉的受案范围。在这一前提下,针对原告的公益举报请求,法庭如果要求被告出示收到原告的举报后本部门根据举报反映的事实和请求履职的性质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法律依据的具体条款,然后由原告质辩,那么,经审查,法庭即可归纳出被告履行原告为公益而举报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程序合法构成要件。遗憾的是,王立堂诉北京工商行政不作为案的审理其实不然,从而导致就“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原告”的原告请求,被告应该履行什么样相应的法定程序模糊不清,界定不明,定论难下。

其三,行政实体法律依据审查尚未到位。如果原告的履职申请终而得以实现,那么对于违法者,被告应当给予的是行政处罚;一旦给予违法者以行政处罚,那么被告应当依据哪些实体法律、法规或规章等具体条款呢?这就是行政实体法律依据审查环节应当解决的问题。在这一环节,只要被告出示了履行原告请求履行的给予违法者行政处罚的法定职责的行政实体法律依据的具体条款,然后由原告质辩,并可以提出相应的反驳依据,法庭经审查即可归纳出被告履行原告所请求的“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原告”的法定职责的行政实体合法构成要件,从而明确得出被告是否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实体法律准绳。按照传统行政审判方式观念,对于不作为之诉,行政实体法律依据的审查是不可想象的,因此,王立堂诉北京工商行政不作为案庭审当中自然而然也就不可能出现对行政实体法律依据进行审查的情形。如此一来,被告是否不履行法定职责也就失去了法定标准。

(三)事实证据审查不够到位。

从王立堂诉北京工商行政不作为案的庭审现状来看,法庭对行政主体事实证据没有审查到位。庭审中,被告已经述及原告所请求的查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属于违法所在地朝阳工商分局管辖,也就是说对虚假广告虽然属于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但按照违法行为地管辖原则,对原告所请求的查处虚假广告,本单位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如果被告在行政主体法律依据审查环节出示了《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之类的行政主体法律依据作为大前提,那么只要进一步要求并审查被告出示原告举报的违法其所在地属于朝阳工商分局管辖范围的事实证据,那么法庭立马即可认定原告所请求的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是否属于被告的法定职责。但是法庭在审理过程当中没有要求或提示被告出示行政主体方面的事实证据,更没有组织对行政主体事实证据进行质证,所做的只是一味询问或听取被告陈述,因而原告所请求的“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到底属不属于被告的法定职责,庭审过后仍然无法定夺。

如果原告所请求的“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向原告书面告知查处结果”属于被告的法定职责,那么只要进一步要求被告出示本单位“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向原告书面告知查处结果”符合对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向相对人书面告知查处结果的行政程序合法构成要件的证据,然后由原告质证,并可以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法庭即可认定被告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对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向相对人书面告知查处结果”的法定程序,履行这些法定程序到了哪个环节,各个环节的具体情况又是如何。然而,在审理王立堂诉北京工商行政不作为案的过程中,法庭并未如此对应予以审查,因此无法当即认定被告是否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也无法当即断定可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判决被告在一定的期限内履行。

即使被告完全履行了“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向原告书面告知查处结果”的法定程序,法庭审查也不应就此止步。只有要求被告出示本单位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向原告书面告知查处结果符合对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向相对人书面告知查处结果的行政实体合法构成要件的事实证据,然后由原告质证,并可以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法庭才能认定被告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正确履行了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向原告书面告知查处结果的法定职责。但是纵观庭审整个过程,均未见法庭如此运作,因此当事人最后陈述完毕,离上午下班时间尚有近一个小时的余地,而法庭未能即时合议和当庭宣判也就在情理当中了。

行长全面履职报告范文第6篇

各位常委、同志们:

按照会议议程,现在我将2009年市政协委员述职活动的有关情况,向各位常委作一个汇报。

今年我们开展的委员述职活动,自7月底开始动员部署,到8月下旬全面完成,基本上用了1个月左右时间。虽然时间比较紧,任务比较重,但无论从全体委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来看,还是从活动本身产生的实际效果来看,都是一次高质量的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这次开展的委员述职活动,对加强新一届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对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推动政协履行职能取得更大的成绩,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大家知道,2007年,也就是五届政协的最后一年,市政协开展了第一次委员述职活动。第一次述职活动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是镇江市政协加强委员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创新之举,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也是我市政协委员工作取得一系列成功经验的良好开端,更为我们开展好今年的委员述职活动奠定了基础。

今年的委员述职活动,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精心组织安排,各项工作高效有序

这次述职活动,虽然有2007年的经验可以借鉴,但是两年来情况有了新的变化、新的特点。六届政协的新委员,占到委员总数的55%以上,他们都是第一次参加述职活动。为使活动取得真正的效果,在组织工作方面做到了这么几点。

一是领导重视。市政协党组非常重视这次活动,党组成员和驻会主席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郭礼荣主席多次听取汇报,要求政协机关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组织安排,确保述职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7月30日,市政协召开委员活动小组组长会议,对述职活动进行动员部署。郭主席在会上讲话,对开展好述职活动提出了要求。市政协其他领导也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各位主席不仅亲自到小组参加述职,还与分管委办一起,加强对所联系的委员活动小组述职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是目标明确。今年委员述职活动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结合政协履行职能的实际,认真贯彻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回顾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全体委员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况,动员广大政协委员,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全市跨越发展的宏伟实践。通过述职,激发委员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通过述职活动,总结前阶段开展的“爱镇江、献良策、作贡献”主题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推动主题活动取得实效。在述职的基础上,做好“先进委员活动小组”、“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提案”和“优秀社情民意信息”的评选工作。整个述职活动始终围绕上述目标要求,循序渐进、扎实有序地进行。

三是部署周密。市政协办公室给全体委员下发了《关于开展市政协委员述职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本次述职活动的目的、内容、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内容,为整个述职活动提供了指南。述职活动以委员活动小组为单位开展,由各小组组长负责实施;市政协各专委会协助所联系小组开展述职活动,包括协助召开述职会议,与委员工作办公室一起,对述职情况进行汇总。在时间安排上,明确7月底前召开会议动员部署;8月10日前委员撰写述职报告,填写《委员履职情况统计表》;8月25日前各小组召开述职会议。各个小组都按照这个要求开展活动。第一个召开述职会议的是第3活动小组,也就是民建、工商联小组,这个组8月11号就召开了述职会议;到8月26号,23个小组全部召开了述职会议,活动圆满完成。

二、委员积极参与,形成浓厚活动氛围

本次委员述职的形式主要是“三个一”,即每个委员填写一份履职情况统计表、写一份述职报告、委员活动小组召开一次述职会议。按照“三个一”的要求,全体委员分别参加所在小组的述职。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述职活动的委员,则要求填写述职表,递交书面述职报告。述职时,每一位委员都要回顾总结2008年1月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参加市政协有关会议及调研、视察等活动的情况;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等履行职责的情况;受邀参加市各有关部门活动的情况;发挥自身优势,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受到各种奖励的情况。

委员们对这次述职活动普遍表现出了很高的积极性。为参加本次述职活动,大家做了精心的准备,认真回顾2008年1月以来履行委员职责的情况,填写述职表,撰写述职报告。不少委员撰写述职报告时反复修改,有的认真誊写,有的打印装订,述职内容充实感人,字里行间充满了作为一名政协委员的光荣感、自豪感、责任感、使命感。各小组召开的述职会议程序规范,委员发言严肃认真,充分反映了广大政协委员的良好素质和形象。述职会议上,大家历数着履行委员职责取得的效果,交流着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的成绩,讲述着担任政协委员的深切感受。会场气氛热烈,出现了许多令人感动的场景。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副院长朱伟兴要到北京出差,几天前就买好了飞机票,接到参加述职会议的通知后,他退掉了述职当天下午的机票,改乘晚上的火车去北京;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葛世伦在学校接待两位市领导检查工作,但他还是向市领导说明情况,赶到会场,在小组会上最后一个作了发言,结束后又赶回学校;市劳动局副局长顾笈,他是第11小组的组长,召开述职会议的这一天,他本来要到上海去给女儿送药,大家劝他发言后早一点走,但他一直主持会议到下午6点钟散会,晚上再赶到上海;市外经局副局长周祝全,述职这一天要到苏州参加省里的会议,然后还要到上海参加一个招商会。为了不耽误述职,他安排一位处长代他到苏州开会,自己述职结束后才离开镇江;润州区教育局副局长陈桢康,述职的时间正好接待上级部门来验收全区教育工作,他中途赶到会场,述职后又匆匆赶回局里去汇报情况。象这样的事例还很多。有的委员在外地出差,打电话给小组组长,表达不能参加述职会议的歉意,并表示今后要补上这一课;有的在外地创办企业的委员,不能回镇述职,传来了书面述职报告。6个辖市区政协的一把手主席都亲自主持了述职会议,句容的王远根主席,对做好述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述职会议小组的委员一个也不能少,并安排在宝华镇召开述职会议,效果非常好;京口区政协还专门印制了小组委员述职材料的封面,将述职报告装订成册。据统计,参加本次述职活动的委员共有342名,占应参加人数346名的98.9%。其中参加会议述职的292名,占84.4%。

三、活动成效明显,委员工作得到加强

通过全体委员的努力,这次述职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考察了新一届委员的履职情况。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全体委员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政协履行职能的重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履行职责,在政协工作和本职岗位上作出了很大的成绩。通过这次述职活动,对市政协委员近两年来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察了解。通过填写表格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办法,统计比较准确,对委员的履职情况掌握得更加充分。通过这次述职,更加有力地说明,近两年来市政协委员为促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为建设和谐镇江,推进发展新跨越,倾注了大量心血,付出了辛勤劳动,获得了丰硕成果。通过述职,也对极少数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委员的情况,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并能以此作出客观分析。

二是激发了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参加过述职会议的同志都有明显的感受,述职活动是调动政协委员积极性的有效形式。通过参加述职活动,委员们很好地展示了自己的成就,增强了荣誉和责任感,激发了更高的热情。即使履责成果不大的委员,也看到了先进的榜样,找到了自己的差距,增强了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动力。当然,也有极少数履责不太积极的委员,通过述职受到了一次较大的震动和鞭策,促使他们在今后进行反思。不少委员说,参加述职使自己受到了一次难得的教育,表示要更好地履行好委员职责,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政协委员的光荣称号。

行长全面履职报告范文第7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以执政为民为宗旨,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责任落实为核心,在全市机关部门中大力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责任体系、推进责任落实,全面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学习力、服务力、执行力、公信力和合作力,以更好的作风、更高的效能促进全市“一当好、三争创”的生动实践。

基本原则:

1、坚持把握关键。在确保机关部门基本职责全面履行的基础上,突出抓好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文件的责任落实,抓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责任落实,抓好关键职能部门、党政“一把手”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抓好部门职能交叉点和工作联结点的责任落实。

2、坚持强化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系统配套的责任管理制度,逐步实现靠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促进部门职能运行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和长效化。

3、坚持求实创新。注重工作任务的细化、量化、具体化,务求责任制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同时注重创新,不断拓展责任制建设的新内涵,使责任制建设始终充满活力、富有成效。

4、坚持激励导向。注重正向规范、引导和激励,充分调动各级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坚持以纪律为保障,以惩治为约束,着力营造尽心尽责、务求落实的工作合力。

总体目标:

――责任意识显著增强。“一把手”主动负责、带头负责、负主要责任,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善政、敢闯敢试敢于创新、敢抓敢管敢于负责,机关工作人员自觉提高履职能力,恪尽职守,正风正己尽责任,求实务实抓落实。

――责任体系加快完善。责权对称、层级清晰、奖罚分明、衔接得当的工作责任体系基本建立。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内容具体量化,责任层级合理分解,责任考核指标准确完备,各项涉及公众利益的工作责任向全社会公开承诺。

――责任落实成效明显。机关部门各责任主体积极履职,主动负责,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及时、推进有力,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各项承诺和政策措施得到落实,全市机关部门的执行力、服务力显著增强。

――清政明治形成氛围。“以绩论功、无功即过、尽责为荣、失责为耻”的责任文化得到培育,“扬正气弃邪气、扬朝气弃暮气、扬锐气弃惰气、扬大气弃骄气、扬静气弃浮气”的价值观念深入人心,“四尊四创”蔚然成风。

二、严格界定机关部门职责范围

1、明确部门法定职能。各级机关部门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根据“三定”方案的规定,对本部门的法定职能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工作定位和基本职责,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从源头上杜绝责任缺失、责任推诿和错位越位现象。

2、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各级机关部门要把贯彻执行省、市委和政府重要工作会议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政策措施、提出的工作任务,各级条线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及上级领导考察调研时明确的工作事项作为履责的重要内容。

3、推进创新性工作。各级机关部门要顺应时展的新要求,不断提升工作定位,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工作内涵,创新工作方法,以创造性工作更好地履行职责。

4、其它临时性工作。主要包括相关条线、行业布置的工作,领导批办、部门转办的工作,基层群众、新闻媒体反映的事项,其它部门提请协助的工作等。

三、推进各项工作责任全面落实

(一)强化工作责任的分级负责机制

机关部门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岗位责任书等形式,将本部门的工作职责、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领导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工作岗位及具体承办人员,建立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副职对正职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子系统对总系统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和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使每项工作职责履行都有明确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

(二)强化工作任务的分解抄告机制

凡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活动原则性提出的工作任务和相关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领导考察调研时议定和明确的工作事项,市条线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由市委督查室或市政府督查室按照“抄告制”的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抄告各相关责任部门。

(三)强化工作责任的推进落实机制

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职责的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标准、规范、程序和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公布,事关公众利益的应向全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AB角制”和限时办结制,使责任履行有标准、有规范、有时限。实施“否定报备制”,要求各窗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服务对象的要求或申请事项予以否定或不予办理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分管领导报告或向上级机关报备,防止产生“中梗阻”。健全“工作会办制”,与会人员须根据部门授权提出意见,承担责任,确保工作快议、快决、快结。

(四)强化合作履责的协调配合机制

1、对于由多个部门共同承担的目标任务或履行的工作职责,牵头部门要切实担当牵头责任,对目标任务的落实和工作职责的履行负主要职责,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权限和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协同完成目标任务。

2、健全和完善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秘书长协调会机制,加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事项的沟通协调和工作落实。

3、健全和完善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分管秘书长或牵头部门召集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就有关事项通报情况,交流信息,解决矛盾,协调行动,促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

(五)强化履责情况的报告反馈机制

1、各机关部门特别是行政审批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对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要定期(原则上每个季度一次)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要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对部门履责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

2、对省、市委和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各部门均要按照“报告制”的要求,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贯彻情况,由市委督查室或市政府督查室统一进行汇综和上报;各部门在贯彻会议精神过程中取得阶段性成果、遇到困难矛盾、完成目标任务后都要及时上报情况。

3、对由市委督查室或市政府督查室抄告的工作任务和转办的市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各相关责任部门应在任务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情况汇总报市委督查室或市政府督查室。市领导批示原则上5个工作日后上报办理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完成任务的,必须适时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

(六)强化部门履责的监督问效机制

1、建立健全部门履责情况内部审计评价制度。各机关部门要立足自身实际,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部门责任档案,内容包括部门法定职责、年度目标责任、市委市政府会议明确的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以及其它有关事项。在此基础上,确定履责时限,明确履责人员,落实履责措施,严格监督管理,形成确保全面履责的内控机制。

2、建立健全部门履责情况跟踪督察制度。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要通过决策督查、专项查办等形式,加强对机关部门工作责任制落实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和派监督、司法监督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类监督力量的作用,促进建立全方位、全过程的责任监督体系,促进各机关部门工作责任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

(七)强化部门履责的考核激励机制

根据《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和中组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机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履责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1、评议考核的主体。各级机关部门负责对内部机构和所属单位履责绩效进行逐级考评。市机关部门履责绩效的综合考评,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牵头负责。考核办公室设在市纪委效能办。

2、评议考核的内容。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机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评议考核主体要结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评议考核方案,明确评议考核的具体标准。

3、评议考核的方法。实行分级分类评议考核,采取自我考评、群众测评、互查互评、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和百分制计分的形式。坚持日常评议考核与年度评议考核相结合,专项评议考核与全面评议考核相结合,部门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服务对象在评议机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尤其是评议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4、考评结果的运用。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对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作为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对评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机关部门、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应通报表扬或以适当形式予以奖励,对评议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取消评先资格,进行戒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性质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作出处理。

四、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责任制建设落到实处

强化机关部门工作责任制,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专业性强、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收到实效。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责任制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本《实施意见》和与之配套的关于强化机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的文件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促进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

2、积极探索,认真实践。各机关部门要以实施工作责任制、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为契机,进一步查找和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理顺工作机制,做到级级有指标、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保证领导力量到位、具体措施到位、目标责任到位、监督考核到位,使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行长全面履职报告范文第8篇

第一条为加快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省政府或省国资委向由省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出资企业)派出的国有产权代表,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及本企业有关重大事项向省国资委书面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国有产权代表,是指省政府或省国资委派往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授权职权的人员。

第四条国有产权代表应正确履行省国资委授予的职权,切实维护国有股东的权益。

第五条履行本报告制度职责的主要责任人是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具体指下列人员:

(一)国有独资企业中的董事长及不设董事会的总经理;

(二)国有控股企业中,由省国资委依据投资比例推荐并经法定程序选举的董事长,或经省国资委特别指定的董事会成员之一;

(三)国有参股企业中,由省国资委依据投资比例推荐并经法定程序选举的董事,其中,有两名以上的(含两名),由省国资委指定一名为国有产权首席代表。

第六条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当按照本制度要求,就有关事项向省国资委书面报告。其他国有产权代表也有向省国资委报告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报告事项

第七条每年度的第一个月底前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向省国资委提交上一年度总结报告,具体包括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企业经营中影响到国有股东权益的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等有关情况。

第八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行使部分股东会职权的重大事项,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在会议召开前10天,将有关拟表决事项的意见和理由向省国资委报告。

省国资委对此报告有反馈意见的,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将有关意见传达给其他国有产权代表,并一致按照省国资委的意见在会上行使表决等相应职权。省国资委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报告人意见。

第九条对于公司章程中列入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的决策事项,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当提请企业按照规定程序事先向股东(大)会提请审议,并同时向省国资委报告。

第十条有下列事项的,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及时将有关内容向省国资委报告:

(一)本企业董事会或其他内部决策机构对省国资委批复事项所做出的最终决定及其执行进展情况;

(二)本企业董事会或其他内部决策机构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可能影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大决定及其执行情况;

(三)因被投资、控股或参股的企业发生亏损,致使本企业投入的资本及权益减少10%(含)以上的情况;

(四)本企业发生安全事故、违法或经营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危及国有资产安全的情况;

(五)标的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法律诉讼案件及其他或有事项;

(六)本企业及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领导人员有重大违法违纪情况;

(七)其他对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认为须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报告管理

第十一条对本制度规定的上述报告事项,除明确规定外,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当在作出决策或事件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国资委。

第十二条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在报告中书面表明个人对所列事项的意见,并签署个人姓名。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可就报告事项征求企业其他国有产权代表的意见,并在报告中予以表述。

第十三条对于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报告的事项,省国资委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进一步报送有关的详细资料。

第十四条省国资委指定专门部门受理国有产权代表的报告,提出分类处理的建议,并建立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备案管理制度,完整保存有关资料,严格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其中国有产权首席代表的年度总结报告由省国资委转送省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五条省国资委对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执行本报告制度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意见作为对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第四章责任

第十六条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未按规定向省国资委报告情况或报告虚假情况的,省国资委将给予告诫。由此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相应追究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省国资委对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报告的内容予以保密。因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各企业可参照本制度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行长全面履职报告范文第9篇

第一条为加快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省政府或省国资委向由省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出资企业)派出的国有产权代表,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及本企业有关重大事项向省国资委书面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国有产权代表,是指省政府或省国资委派往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授权职权的人员。

第四条国有产权代表应正确履行省国资委授予的职权,切实维护国有股东的权益。

第五条履行本报告制度职责的主要责任人是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具体指下列人员:

(一)国有独资企业中的董事长及不设董事会的总经理;

(二)国有控股企业中,由省国资委依据投资比例推荐并经法定程序选举的董事长,或经省国资委特别指定的董事会成员之一;

(三)国有参股企业中,由省国资委依据投资比例推荐并经法定程序选举的董事,其中,有两名以上的(含两名),由省国资委指定一名为国有产权首席代表。

第六条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当按照本制度要求,就有关事项向省国资委书面报告。其他国有产权代表也有向省国资委报告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报告事项

第七条每年度的第一个月底前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向省国资委提交上一年度总结报告,具体包括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企业经营中影响到国有股东权益的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等有关情况。

第八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行使部分股东会职权的重大事项,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在会议召开前10天,将有关拟表决事项的意见和理由向省国资委报告。

省国资委对此报告有反馈意见的,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将有关意见传达给其他国有产权代表,并一致按照省国资委的意见在会上行使表决等相应职权。省国资委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报告人意见。

第九条对于公司章程中列入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的决策事项,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当提请企业按照规定程序事先向股东(大)会提请审议,并同时向省国资委报告。

第十条有下列事项的,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及时将有关内容向省国资委报告:

(一)本企业董事会或其他内部决策机构对省国资委批复事项所做出的最终决定及其执行进展情况;

(二)本企业董事会或其他内部决策机构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可能影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大决定及其执行情况;

(三)因被投资、控股或参股的企业发生亏损,致使本企业投入的资本及权益减少10%(含)以上的情况;

(四)本企业发生安全事故、违法或经营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危及国有资产安全的情况;

(五)标的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法律诉讼案件及其他或有事项;

(六)本企业及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领导人员有重大违法违纪情况;

(七)其他对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认为须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报告管理

第十一条对本制度规定的上述报告事项,除明确规定外,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当在作出决策或事件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国资委。

第十二条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在报告中书面表明个人对所列事项的意见,并签署个人姓名。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可就报告事项征求企业其他国有产权代表的意见,并在报告中予以表述。

第十三条对于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报告的事项,省国资委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进一步报送有关的详细资料。

第十四条省国资委指定专门部门受理国有产权代表的报告,提出分类处理的建议,并建立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备案管理制度,完整保存有关资料,严格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其中国有产权首席代表的年度总结报告由省国资委转送省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五条省国资委对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执行本报告制度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意见作为对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第四章责任

第十六条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未按规定向省国资委报告情况或报告虚假情况的,省国资委将给予告诫。由此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相应追究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省国资委对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报告的内容予以保密。因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各企业可参照本制度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行长全面履职报告范文第10篇

湖南省安化县人大从上届开始进行积极的探索,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会议述职,取得了一定成效。由于农村人口分散,外出务工人员众多,加之山区交通不便,在组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时存在较大的障碍,需要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述职制度,改进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工作情况。

重制度,使人大代表述职工作有章可循

在法律层面上,《代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定期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这是组织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述职的法律依据。把法律规定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还要进一步建立工作机制,细化规章制度。

建立县、乡、村联动的工作机制。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是直接选举的代表,来自社会各界基层和农村一线,地域分散、身份不一、文化水平参差不齐,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才能顺畅地开展人大代表述职工作。县指导:县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代表服务机构对人大代表述职的届期目标、年度计划、步骤安排进行统一研究部署,组织培训学习、考察交流,对各乡镇、各选区的述职工作进行现场指导,确保人大代表述职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乡(镇)组织:根据基层人大代表履职时间、履职经历、选民要求安排述职的人选,研究确定述职的方式,组织召开述职大会。村配合:同一选区内的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积极参与,在县、乡人大有关机构的指导下,动员村支两委成员、党员组长、选民群众广泛参与人大代表述职工作,听取和讨论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评议,采取多种方式监督人大代表履职。

规范人大代表述职程序。从宣传发动、批次安排、人员培训、选民推荐、会议召开等h节上着力,逐一组织落实人大代表述职各项工作。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利用电视台、网站、公报等县级媒体以及村级广播,全面宣传人大代表述职的意义、部署安排和有关要求,广而告之选区选民,全面调动群众参与的热情。精心选择述职的人大代表。按照先连任后新任、先集镇后乡村、先基层干部后工人农民的顺序,分批次、分年度安排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工作情况。强化培训交流。组织县、乡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学习和考察交流,掌握人大代表述职的法律政策、工作方法。广泛推荐选民代表。根据选区大小、选民人数确定会议规模,在各个自然村组、各个社会阶层中推荐一定数量的选民代表,并欢迎选民自愿参加,组织召开述职大会。

精心组织召开人大代表述职大会。述职大会至少包括四项议程:人大代表作述职报告,从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闭会期间的人大代表活动、树立自身良好形象、投身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报告履职工作情况;选民现场提问,由述职的人大代表逐一进行答复;投票测评,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满意度进行无记名测评,当场宣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测评结果;人大代表作表态发言,根据满意度测评情况改进以后的履职工作。

制订并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述职大会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根据人大代表述职报告、选民现场提问、满意度测评,结合人大代表履职考核情况,及时制订述职后的人大代表履职工作整改方案,交人大代表加强和改进,并采取一定的方式进行督促落实。

重组织,使人大代表述职工作有的放矢

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促进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工作情况,使述职工作常态化,需要进一步强化组织保证。

争取党委重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是有机统一的,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大工作离不开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又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效途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述职同样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同级党委领导和协调下开展工作。人大代表述职的届期目标和年度计划安排,要向同级党委进行报告,重要事项提请党委研究,在党委的领导下部署安排人大代表述职工作。人大代表述职的各个环节,要自觉接受党委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风清气正。人大代表述职所取得的成果、总结的成功经验、收集到的选民群众意见,要及时反馈给党委及有关部门,得到有效处理。

加强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述职工作,需要在人员、场所、经费等方面进行全面保证。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指导平台。探索建立人大代表述职指导联席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牵头,县纪委、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县妇联、县人大机关代表服务机构等部门单位组成,明确专人负责,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安排专项活动经费,定期召开会议,现场进行指导,负责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述职的法律、政策、程序、宣传等研究和指导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团完善人大代表工作室。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县人大代表开展活动。要在原有的工作平台基础上,调整人大代表工作室设置,完善工作制度。人大代表工作室在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调研、学习、走访、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同时,突出做好人大代表述职工作,把人大代表述职作为带动人大代表全面履职的突破口,成为检验工作室运转机制是否有效的标尺。人大代表设置选民意见箱。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在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指导下,在选区内的主要生产生活场所设置统一式样的选民意见箱,接受选民群众监督,为述职收集选民建议意见。

深入开展指导。县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作机构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全县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外县先进做法,指导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开展述职工作。指导人大代表写好述职报告。在报告格式、报告内容上进行指导,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闭会期间的主要工作进行全面报告,对选民群众服务取得的突出成绩进行重点报告,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客观梳理,对以后的人大代表履职工作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划,形成质量较高的书面报告,按照述职会议规模进行印发。广泛收集选民建议意见。在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大会召开前,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电话采访、短信联系等方式,广泛征求选区选民对述职代表和人大工作的建议意见,充分发动选民群众,为选民提问、述职测评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组织观摩学习。在召开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大会前,对述职的人大代表,可以组织到外地考察学习成功的经验方法,也可以预先进行模拟述职,保证人大代表不怯场、述职会议有序进行。在述职会议召开时,可以组织选区外的其他县、乡人大代表进行观摩学习,为下次的人大代表述职积累经验。

重转化,使人大代表述职工作有目共睹

一项工作成果得到有效运用和转化,才能产生现实意义,才能长期坚持下去,人大代表述职工作同样如此。人大代表述职工作结束后,可以从四条途径来转化所取得的成果。

交述职的人大代表整改。选民群众对人大代表在述职前和述职时提出的建议意见,由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整理,经选民群众认可后,交述职的人大代表进行研究和整改,促进人大代表以后的履职。

形成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对选民群众反映的有关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由人大代表收集整理,形成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经有关代表服务机构转交政府、法院、检察院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纳入人大机关议事日程。在人大代表述职工作中反映的事关全县或全乡的重大事项、热点问题,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由人大代表服务机构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进行报告,纳入县人大常委会或有关专门委员会、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议事日程,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按照有关程序处理。

行长全面履职报告范文第11篇

当前,述职报告已成为经常写作的应用文,写好个人述职报告,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1.什么是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就是把自己履行职责是否称职的情况写成书面文字所构成的文体。具体一点是,机关负责人就任职一定时期内所做工作向任命机关或机关群众进行汇报并接受审查和监督的陈述性文案。

个人述职报告是随着人事管理制度和改革而出现的一种新文体。它是考察干部履行职责情况,以及是否称职的一种手段。

2.述职报告与总结的异同点

个人述职报告和个人总结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1)述职报告与总结的相同之处是,它们都可以谈经验、教训,都要求事实材料和观点紧密结合,从某种程度上说,个人述职报告可以借鉴总结的某些写作方法。

(2)述职报告与总结的不同之处在于以下三点:

一是要回答的问题不同。总结要回答的是做了什么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有什么不足,有何经验、教训等。述职报告要回答的则是什么职责,履行职责的能力如何,是怎样履行职责的,称职与否等;

二是写作重点不同。个人总结的重点在于全面归纳工作情况,体现工作实迹。个人的工作述职报告则必须以履行职责方面的情况为重点,突出表现德、才、能、绩,表现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是表述方式不同。总结主要运用叙述的方式和概括的语言,归纳工作结果。工作述职报告则可以采用夹叙夹议的写法,既表述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况,又说明履行职责的出发点和思路,还要申述处理问题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现实情况,工作述职报告可以分为现任职务的述职报告和竞争上一级职务的述职报告。

3.怎样写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的格式,一般由标题、称呼、正文组成:

(1)述职报告的标题

可简单标明“述职报告”。也可以根据正文内容另行拟制。

(2)述职报告的称呼

工作述职报告一般要当众宣读,所以应选择好恰当的称呼,一般写“领导、同志们”。

(3)述职报告的正文

述职报告的正文一般要有开头、主体、结尾三个部分:

述职报告的开头:述职报告的开头要以简洁的文字,说明所担负的具体职责,表明自己对本职责的认识,并阐明任职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还要概述所取得的成绩。

述职报告的主体:述职报告的主体要选择几项主要工作,细致地将过程、效果或失误及认识表述出来。这一部分要写详细,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对棘手事件的处理思路,对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的认识和处理,都要交代清楚。要对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对履行职责的事迹进行深人的分析研究,

做出具有一定理论层次的概括。要回答称职与否的问题,应从思想道德素质、政治理论素质,开拓进取精神,政策法律水平,处事决断能力,分析综合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廉洁模范作用,上下左右关系,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等方面,

描述自己的形象,回答好称职与否的问题。述职报告的主体还要说明履行职责过程中得与失。竞争上一级职务的述职报告,要注意紧扣上一级职务的有关要求来写,以说明自己有充分的理由担当上一级的职务。这部分是述职报告的关键部分,一定要精心构思,写出特色。

述职报告的结尾。在述职报告的结尾可简述一下自己对自己的评价,并表明自己的态度,最后以“谢谢大家”的语言结束。

4.述职报告写作要求

写好述职报告,要注意下面几点写作要求:

(1)实事求是。述职报告要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以诚感人。无论称职与否都要与事实相符。要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主观与客观的关系,要分清功过是非。承担责任要恰如其分,既不争功,也不必揽过。

(2)写“述职报告”要形成制度,不仅在离任前要述职,而且在任期中也应定期述职。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起到述职和鞭策的作用。

(3)内容要周详,述职报告要重点突出。在全面汇报任职期间所做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要突出任职期间的重大成绩和创造性业绩,以表明自己的胜任和事业心。应当明确,述职报告必须围绕“职责”二字做文章。它的写作目的,不是评功摆好,而是为了说明是否称职。

(4)情理相宜。述职报告在叙事说理过程中,要有适度的感情色彩。

(5)态度要诚恳。述职,是向机关和群众汇报工作。写作述职报告之前,应对自己进行认真的全面的反思,并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弄清群众的不满和要求,对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尤其要如实阐述,以坦诚的胸怀,赢得群众的谅解和支持。接受群众的监督,而不是作报告,这个特定的角色必须明确,也是写好“述职报告”的前提。

述职报告范文:

通信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的述职报告

20XX年在公司总经理和公司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同部室人员共同努力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岗位工作职责。简述主要工作如下:

1、认真落实和执行省公司关于加强和推动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起草《**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并与各部门进行全面的沟通与协调工作,经公司相关会议讨论通过后,认真组织、落实和实施了对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并与近期按省公司要求的时间进度,全面推行了对员工的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2、加强了对劳务人员的岗位考核与管理工作,在劳务合同到期前,配合各业务部门对现岗劳务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岗位考核与岗位评价,在**中心区营业员岗位,引入岗位竟争机制,开展了岗位竟聘工作,实行未位淘汰制,对于不能继续适合岗位工作的7名劳务人员,及时终止了劳务合同,促进了劳务人员爱岗敬业的积极性。

3、组织、实施了对数据业务经理及相关营业员岗位人员的招聘与培训指导工作,经公司考核委员会严格的考核,在70余名应试者中,经过笔试、综合面试、微机操作等三轮层层筛选,择优选聘13位同志,经岗前培训及考核,现已达到其相关营业员、数据业务经理的岗位要求,目前已上岗工作。由于注重综合

素质,新聘人员很快适应岗位工作,受到业务部门的欢迎和肯定。

4、加强干部管理工作,落实公司相关干部管理岗位调整工作,并及时跟踪新到任干部岗位工作情况,帮助相关干部适应岗位工作变化,达到岗位要求,此文来源于,,注意加强思想工作,对部分干部岗位工作变动中,出现的思想波动都能从公司发展的大局出发,注意引导和帮助相关人员,使其理解和支持公司的工作安排,鼓励干部在工作中,边学习,边成长,一切以干好本职工作为前提,以工作绩效去赢得各方的认知,实现自身价值。

5、根据部门人员的个性、特长及工作的关联性,适时的调整了部门内部相关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缕顺了工作,最大限度的发挥部门人员的工作潜力,按时完成了工资、工作绩效考核、季度奖金的兑现以及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扣缴、各类报表的报送、人力资源信息修改、补充等项工作。

7、在总经理的全力支持下,积极与地方协调,使地方同意我公司提出的关于医疗保险按月以1000元为基数的提取扣缴比例,年为企业节约缴纳金30多万元,从而维护了企业和员工的切身利益,在住房公积金扣缴方面,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取得了领导的支持,按企业个人都参照20的比例进行扣缴。凡是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之事,能认真向领导如实汇报员工的想法。使领导能及时了解员工的想法,领导的适时决策,增加了员工的满意度,起到了中层干部应发挥的上下沟通,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贯的衔接作用,提**了工作执行力。

8、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严于律已,在省公司组织人事干部“树组工干部形象、做公道正派表率”的征文活动中的《浅谈坚持公道正派是做好组织人事工作的根本保障》一文被省公司推荐,代表省公司组工干部征文,参加集团公司的征文活动。

9、树立职能部门为经营、为生产一线服务的理念,对经营、网络和生产一线提出的各种问题,都能认真对待,善于倾听业务部门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情,都能认真对待及时解决,此文来源于,,对于超权限范围的问题,也能及时向领导请示,经批准后及时协调沟通。

10、近期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认真落实公司相关区、县营业员、基站维护员、数据业务经理的劳务工招聘工作,由于此次招聘人员达43人之多,为聘用到较**素质人才,积极与市人才交流中心、黑龙江大学**分校等相关部门联系、

行长全面履职报告范文第12篇

按照会议议程,现在我将市政协委员述职活动的有关情况,向各位常委作一个汇报。

今年我们开展的委员述职活动,自7月底开始动员部署,到8月下旬全面完成,基本上用了1个月左右时间。虽然时间比较紧,任务比较重,但无论从全体委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来看,还是从活动本身产生的实际效果来看,都是一次高质量的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这次开展的委员述职活动,对加强新一届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对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推动政协履行职能取得更大的成绩,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大家知道,,也就是五届政协的最后一年,市政协开展了第一次委员述职活动。第一次述职活动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是镇江市政协加强委员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创新之举,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也是我市政协委员工作取得一系列成功经验的良好开端,更为我们开展好今年的委员述职活动奠定了基础。

今年的委员述职活动,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精心组织安排,各项工作高效有序

这次述职活动,虽然有的经验可以借鉴,但是两年来情况有了新的变化、新的特点。六届政协的新委员,占到委员总数的55%以上,他们都是第一次参加述职活动。为使活动取得真正的效果,在组织工作方面做到了这么几点。

一是领导重视。市政协党组非常重视这次活动,党组成员和驻会主席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郭礼荣主席多次听取汇报,要求政协机关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组织安排,确保述职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7月30日,市政协召开委员活动小组组长会议,对述职活动进行动员部署。郭主席在会上讲话,对开展好述职活动提出了要求。市政协其他领导也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各位主席不仅亲自到小组参加述职,还与分管委办一起,加强对所联系的委员活动小组述职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是目标明确。今年委员述职活动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结合政协履行职能的实际,认真贯彻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回顾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全体委员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况,动员广大政协委员,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全市跨越发展的宏伟实践。通过述职,激发委员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通过述职活动,总结前阶段开展的“爱镇江、献良策、作贡献”主题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推动主题活动取得实效。在述职的基础上,做好“先进委员活动小组”、“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提案”和“优秀社情民意信息”的评选工作。整个述职活动始终围绕上述目标要求,循序渐进、扎实有序地进行。

三是部署周密。市政协办公室给全体委员下发了《关于开展市政协委员述职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本次述职活动的目的、内容、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内容,为整个述职活动提供了指南。述职活动以委员活动小组为单位开展,由各小组组长负责实施;市政协各专委会协助所联系小组开展述职活动,包括协助召开述职会议,与委员工作办公室一起,对述职情况进行

汇总。在时间安排上,明确7月底前召开会议动员部署;8月10日前委员撰写述职报告,填写《委员履职情况统计表》;8月25日前各小组召开述职会议。各个小组都按照这个要求开展活动。第一个召开述职会议的是第3活动小组,也就是民建、工商联小组,这个组8月11号就召开了述职会议;到8月26号,23个小组全部召开了述职会议,活动圆满完成。 二、委员积极参与,形成浓厚活动氛围

本次委员述职的形式主要是“三个一”,即每个委员填写一份履职情况统计表、写一份述职报告、委员活动小组召开一次述职会议。按照“三个一”的要求,全体委员分别参加所在小组的述职。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述职活动的委员,则要求填写述职表,递交书面述职报告。述职时,每一位委员都要回顾总结1月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参加市政协有关会议及调研、视察等活动的情况;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等履行职责的情况;受邀参加市各有关部门活动的情况;发挥自身优势,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受到各种奖励的情况。

委员们对这次述职活动普遍表现出了很高的积极性。为参加本次述职活动,大家做了精心的准备,认真回顾1月以来履行委员职责的情况,填写述职表,撰写述职报告。不少委员撰写述职报告时反复修改,有的认真誊写,有的打印装订,述职内容充实感人,字里行间充满了作为一名政协委员的光荣感、自豪感、责任感、使命感。各小组召开的述职会议程序规范,委员发言严肃认真,充分反映了广大政协委员的良好素质和形象。述职会议上,大家历数着履行委员职责取得的效果,交流着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的成绩,讲述着担任政协委员的深切感受。会场气氛热烈,出现了许多令人感动的场景。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副院长朱伟兴要到北京出差,几天前就买好了飞机票,接到参加述职会议的通知后,他退掉了述职当天下午的机票,改乘晚上的火车去北京;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葛世伦在学校接待两位市领导检查工作,但他还是向市领导说

明情况,赶到会场,在小组会上最后一个作了发言,结束后又赶回学校;市劳动局副局长顾笈,他是第11小组的组长,召开述职会议的这一天,他本来要到上海去给女儿送药,大家劝他发言后早一点走,但他一直主持会议到下午6点钟散会,晚上再赶到上海;市外经局副局长周祝全,述职这一天要到苏州参加省里的会议,然后还要到上海参加一个招商会。为了不耽误述职,他安排一位处长代他到苏州开会,自己述职结束后才离开镇江;润州区教育局副局长陈桢康,述职的时间正好接待上级部门来验收全区教育工作,他中途赶到会场,述职后又匆匆赶回局里去汇报情况。象这样的事例还很多。有的委员在外地出差,打电话给小组组长,表达不能参加述职会议的歉意,并表示今后要补上这一课;有的在外地创办企业的委员,不能回镇述职,传来了书面述职报告。6个辖市区政协的一把手主席都亲自主持了述职会议,句容的王远根主席,对做好述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述职会议小组的委员一个也不能少,并安排在宝华镇召开述职会议,效果非常好;京口区政协还专门印制了小组委员述职材料的封面,将述职报告装订成册。据统计,参加本次述职活动的委员共有342名,占应参加人数346名的98.9%。其中参加会议述职的292名,占84.4%。 三、活动成效明显,委员工作得到加强

通过全体委员的努力,这次述职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考察了新一届委员的履职情况。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全体委员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政协履行职能的重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履行职责,在政协工作和本职岗位上作出了很大的成绩。通过这次述职活动,对市政协委员近两年来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察了解。通过填写表格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办法,统计比较准确,对委员的履职情况掌握得更加充分。通过这次述职,更加有力地说明,近两年来市政协委员为促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为建设和谐镇江,推进发展新跨越,倾注了大量心血,付出了辛勤劳动,获得了丰硕成果。通过述职,也对极少数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委员的情况,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并能以此作出客观分析。

二是激发了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参加过述职会议的同志都有明显的感受,述职活动是调动政协委员积极性的有效形式。通过参加述职活动,委员们很好地展示了自己的成就,增强了荣誉和责任感,激发了更高的热情。即使履责成果不大的委员,也看到了先进的榜样,找到了自己的差距,增强了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动力。当然,也有极少数履责不太积极的委员,通过述职受到了一次较大的震动和鞭策,促使他们在今后进行反思。不少委员说,参加述职使自己受到了一次难得的教育,表示要更好地履行好委员职责,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政协委员的光荣称号。

三是发挥了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大家知道,今年是建国60周年大庆,同时也是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是一个“双喜临门”的年份。9月16号,我市举行了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大会开得隆重热烈,非常成功。特别是在这么高层次的会议上,进行了4项表彰,效果非常好,影响比较大。可以说,表彰先进也是我们述职活动的成果之一。值得一提的是,这次表彰活动,充分发扬了民主,4项表彰,都是以不同的方式,征求广大委员或委员活动小组组长的意见,请大家打勾,进行民主推荐。这种评选方式,在政协历史上也是第一次,大家感到很民主、很科学,也很有说服力,结果也说明是非常成功的,委员们反映很好。

行长全面履职报告范文第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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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社会建设专(工)委主任述职报告

各位选民代表:

大家好!我叫**,现任**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专(工)委主任。承蒙各位选民信任,我于今年当选为区第十一届人大代表。今天,很高兴有这么一个机会,可以直接向信任我的选民汇报我的代表履职情况,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今年,我被选为区第十一届人大代表,这是大家对我的信任。我始终感到这既是荣誉,更是一份责任;既是动力,更是工作的压力。如何当好人大代表?如何不愧对信任我的选民?如何服务好选民?这些都是自我担任人大代表之日起反复思考的问题。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特别是我作为一名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更有责任关注、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当代表一年来,我深刻体会到要真正地履行代表职责,需要掌握和学习的内容十分丰富、知识十分全面。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人大工委组织的各种代表培训和学习班,依次学习了《浙江省人大工作条例》《民法典》《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多种渠道、形式多样的学习,使我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无论是在执行人大代表职务还是在本职工作中,我都能自觉认真履行职务,竭尽全力干好每项工作。

(二)积极参加活动,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更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自当人大代表以来,我积极参加了本届人大的各种会议。认真行使审议权,对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议案都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积极发表意见、看法,明确表明了意愿、立场和态度。对大会交付表决审议的议案、决定,有关事项或进行选举时,都认真明确地进行了表决。闭会期间,我参加的代表活动有:视察城隍庙商业社区,关注了老庙工程的进展情况;视察江厦街道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站,关注了康复服务站的运营和管理工作;在莲桥社区进行“四个平台”主题接待,现场解答了选民提出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商场租金减免、垃圾分类、饲养动物等问题;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代表督”,视察了开明街、宁波第二百货商店等7个点位等等。当选以来,共参加区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组织视察调研活动20多次,主题接待活动2次。

(三)积极提出建议,反映群众呼声

在履行代表职务中,为了提交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的建议,我坚持做到勤动脑、勤动腿、勤动耳、勤动手。处处留心,事事用心,办事细心。参加人代会前,我用心把平时调研、视察,深入社区征询群众意见所收集掌握到的各种资料、信息进行认真思考、梳理归纳、分门别类、去虚留实,尽量做到言之有理,使人信服。我积极支持其他代表提出建议附议,如居家养老、殡葬改革、食品安全等,在工作中尽力推动这些意见建议落实。同时,我始终坚持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一方面,积极做好宣传员,向人民群众宣传国家的大政方针,使区政府、街道的正确决策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主动做好联络员,及时向区政府反映广大选民的意见建议,切实为群众解决困难,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使政府各项政策和决定更加符合人民的愿望。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年来的履职工作,使我深切地体会到:人大代表既要敢于为人民群众说话,又要善于为政府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要当好人大代表,首先要责任到位,要有责任与义务,才有动力和主动性去认真履职。其次要安排到位,要学会分清轻、重、缓、急,少一些被动,多一些主动,科学安排,合理统筹代表职责与本职工作。再次,还要尺度到位,既要多说实话、敢于说话,又要真心实意,让人听得进去,觉得言之有理、心悦诚服,这样才能促进“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提高履职的实效。最后,还是要充分发挥本人工作职能的长处,于无声处为群众谋利益,做到这一点是难能可贵的。

同时,我也发现自己还存在许多不足:有的是能力不足,对政府外的领域了解不多不深,造成履职的局限性,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是思想重视不够,调研和沟通得不够,没有更深入、更全面到基层和群众沟通,参加选区组织的代表活动还不多,密切联系群众还不够。

行长全面履职报告范文第14篇

一、海安开展法人履职评估工作情况

(一)开展法人履职评估工作的动因

1、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存在盲区。海安县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从2008年2月份开始,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主要是针对各区镇、部门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部门(区镇)职能的执行情况。并未涵盖到绝大部分事业单位的职能履行情况。

2、事业单位管理缺乏有效载体。目前对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主要工作集中在设立审批阶段,后续管理措施相对薄弱。不少事业单位依法登记后,拿到法人证书就万事大吉,该变动的登记事项不主动申请变更,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得不到保障。事业单位实际运行的状况更是难以掌握,少数单位不能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正常开展工作,单位之间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仅靠年检报告根本不能准确了解情况。因此,机构编制部门迫切需要一个有效载体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3、惩处措施没有威慑力。虽然对事业单位违反《条例》规定的处罚手段有“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等方式,但在实际中动真碰硬执行起来有难度,加之缺乏有力的措施保障,更使处罚工作流于形式。

(二)开展履职评估的基本做法

1、确定评估对象和内容。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确定第一批评估对象,涵盖各种不同单位类别和经费管理类型的事业单位,既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又与民生休戚相关。为引导事业单位正确履行职能,海安县着重从按职能职责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情况、遵守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情况、遵守事业单位法人相关规定情况三个方面对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2、实施履职评估的操作流程。一是宣传发动。将《实施方案》和评估通知及时发给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二是单位自评。事业单位接到评估通知后,按要求准备好各类文件资料并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召开进点会。与会人员包括:评估组工作人员,举办单位的分管负责人,被评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无内设机构的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均应参加。会上先由评估组负责人作动员讲话并通报履职评估实施方案,再由被评估单位法定代表人作履职自评报告。四是广泛收集情况。开展履职测评。评估会议结束后,被评估单位与会人员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测评表》,表格当场收回;对主管部门领导、单位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及相关服务对象代表进行个别座谈;发放《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调查问卷》,了解各方面情况;查阅相关台账资料。五是形成报告并反馈。认真分析履职评估情况,形成事业单位法人评估报告。及时向被评估单位反馈评估情况,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3、评估结果的运用。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被评估单位履职等次,并合理运用评估结果。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的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对其进行机构编制调整,直至撤销法人登记。

二、履职评估的初步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开展的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情况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增强了事业单位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履职评估,对事业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有利于引导事业单位自觉增强法治理念和履职意识,规范自身行为,不断提高依法履职、高效服务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效能。有效地检验了事业单位是否有机整合了内部资源,是否最大程度激发了各要素的创造活力,是否有效产生了单位的综合效能,为科学调整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切实管住、管好、管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开展履职评估,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的现象。一些单位减少了办事审批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企业、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同时,因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业务性强,在具体的评估工作中,面临着突出问题:

(一)少数事业单位无法依法运行。主管部门的牵制使部分事业单位不能独立对外开展社会活动,主管部门长期习惯将下属事业单位按其内设机构进行管理,担心事业单位成为独立的法人后,削弱了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控制权,一些事业单位长期依附于主管部门,人、财、物不独立,根本不具备成为法人的资格;虽然目前市场经济已经深入到各个阶层,但是一些事业单位仍然存在着靠主管部门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开展工作的不正常现象,造成这些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竞争、走向社会化的意识十分淡薄;个别法人单位无视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无视机构编制部门界定的职责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见利就上,无利就让,不能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开展工作;有的单位成立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职能逐渐萎缩,长期“有岗无为”,不能发挥作用。

(二)兼职现象影响履职。部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机构编制及登记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知之甚少,缺乏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职能的能力较低。对机构编制部门开展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理解,草草准备,应付了事,影响了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在评估工作中我们还发现,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职情况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兼职范围广,兼职时间长,兼职人数多,而且这种发展趋势还有继续蔓延扩大之势。一些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的由行政人员兼任,有的由举办单位领导兼任,有的一人身兼多个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任者由于工作多、精力有限,不可能全身心扑在事业上,这样势必会不能正常履职,影响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评估主体过于单一。当前履职评估工作,考虑到起步阶段工作难度较大,故对自身力量倚重较多,其他力量在评估工作中总体而言分量不足、权重偏低。此举固然有利于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但长此以往,将导致举办单位、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功能弱化,不利于实现评估主体多元化的目标。

(四)评估指标操作性不强。实践中,我们发现:不论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还是参评的社会方方面面代表,均对所评估的事业单位了解不多,特别是对一些机构编制、登记管理方面的业务性较强的问题,更是一头雾水。尽管我们采取了提供自评报告、详细介绍情况等办法,但凭印象打分、凭感觉打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评估的准确性。评估过程中,如何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精简指标体系,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五)评估结果运用范围有限。目前我们对评估结果的应用,形式还比较单一,局限性较大,运用范围很有限。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的主导性和权威性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估工作的实效性。

三、提升履职评估效果的对策措施

(一)积极宣传,增强对评估工作的重视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营造有利于此项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同时要积极向主要领导汇报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争取领导重视,把评估结果纳入事业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做到开会不忘讨论、下基层不忘检查、平时不忘过问,使部门负责人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思想上时刻绷紧职能履行这根弦,变被动接受检查为主动关注职能履行工作。

(二)科学设置,提升评估工作准确性。一是注重评估内容的全面性。要跳出单纯的机构编制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来科学设置指标,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规定职能的履行情况,综合考虑履行职能的绩效和社会满意度。通过目标明确的评估内容,引导事业单位增强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二是注重评估过程的连贯性。要注意日常评估和年终评估相结合,特别要结合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全面掌握相关情况。评估工作不仅要通过日常工作了解法人履职情况,而且要通过年终综合考核全面了解法人在一段时间内的履职绩效。日常评估重在平时表现,并逐渐积累形成整体印象,为年底评估提供详细的基础资料,从而有效地克服了年度评估走过场的可能,更准确地评估法人履职情况。三是注重评估指标的可操作性。对不同层次或不同类型的评估对象的评价,指标应不同对待。在这个前提下,评价指标要细分为“个性指标”和“共同指标”、“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要根据不同机构的特点和职责,设置一些详细的指标,每项指标应有具体和详细的说明,以增强参评人员对评估指标的理解度。

(三)加强联动,拓宽评估工作渠道。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评估,必须坚持多部门联动。建立健全由编办牵头、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参与的工作责任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作出实效,各部门之间要主动沟通信息,健全工作网络,整合相关资源,合理调配力量,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运转协调的整体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评估工作的水平。一是多层面邀请人员参加评估。在具体评估工作中,不应局限于被评估单位内部,应扩大到其管理或服务对象和关联单位,听取了解相关单位及群众的反应和评价,同时,还要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从各个层面反映事业单位的履职情况和社会反响,增强评估的真实性和说服力。二是建立健全民意反映机制。为畅通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渠道,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强化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严肃性,要建立健全“简便、安全、高效”的民意反映机制,扩大“12310”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的知晓面,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群众及舆论等方面的作用,使履职工作始终在有效的监督下正确行使。特别是推行政务公开活动,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构建履职评估工作信息网络。从党政群机关和社会各界热心关注机构编制工作的监察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特约监督员,聘期一般为两年,期满后视情况续聘。对监督员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加强业务培训,对工作成绩突出,实绩较为明显的监督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由机构编制部门及时予以解聘。

(四)固本强基,提升评估工作水平。一方面,加强履职评估队伍建设。要把那些事业心强、有责任感和进取精神的同志,选拔到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上来。通过学习交流和考试,做到持证上岗,并加强考核和奖罚。另一方面,增强评估对象依法履职能力。开展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精选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通过学习不断增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市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维护合法权益,提高的管理水平。

行长全面履职报告范文第15篇

 

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报告怎么写?下面是整理的关于2017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报告范文全文,欢迎借鉴!

2017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报告范文一

xx月xx日,一场别开生面的“考试”在阳泉宾馆会议中心举行———全市33家党(工)委书记进行一年一度的“党建考核”,

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报告全文

。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直各党工委书记、县区委组织部长、部分熟悉了解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记者……面对众多目光的聚焦,书记们逐一登台,用数据、例证、实绩介绍了各自抓党建工作的做法并接受民主测评。会上,市委书记洪发科在听取述职汇报后,逐一相应进行了点评,肯定了各自工作中好的做法,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突出主业意识,压实党建责任

一是工作部署“实”。区委坚持从执政的高度出发,以市党建述职评议会为标杆,认真抓好基层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区委书记亲自指导制定《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意见》,对会议组织形式、述职评议方式和参加会议人员等,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二是述职报告“准”。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普遍以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为主线,突出问题导向,亲自动手撰写述职报告,把自己摆进去,总结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从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基层党建保障投入等方面查找个人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明确下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用数据、事例“答卷”。

三是审核把关“严”。借鉴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区委以审核对照检查材料的标准对述职材料进行把关。自己严——反复修改推敲再按规定程序报审;区委组织部严——认真审核不搞一轮过关,对述职材料中出现的“虚”、“空”、“飘”等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对不符合标准的报告提出返工要求,对重点对象进行沟通提醒,督促进一步完善;区委主要领导严——逐一审阅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二、突出真述严评,强化激励约束

一是真述职。述职评议考核会,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现场逐一述职,每名书记述职时间15分钟左右。述职汇报紧扣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着重报告自己所做的工作、所起的作用。重点讲问题、挖根源、谈打算,讲问题不少于1/3的篇幅,点到具体事例和数据,挖根源找到政绩观偏差等深层次问题,谈打算做出具体承诺、立下责任状,不面面俱到、泛泛而谈,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通过真述职,各位书记普遍反映述出了对基层的感情,找到了差距和不足,明确了整改落实的方向,增强了大抓基层的责任意识。

二是真评议。在听取述职发言的基础上,由区委常委、区委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区“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组成104人的考核评议团,从履行第一责任、加强自身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党建保障投入5个方面,按照好、较好、一般、差4个档次对全体述职人员进行了现场评议。为扩大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评判,考核评议团中基层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87名,占测评人员的84%。基层普遍反映,这次述职评议侧重听取基层一线党员干部意见,体现了真考实评的要求。

三是真点评。述职评议会上,区委书记根据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日常履职及述职情况,对每位党(工)委书记逐一点评,开门见山、着重指出问题,不仅点出了党建工作定位不够高、基层骨干后继乏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功能减退等共性问题,还指出了“两张皮”、“一手软、一手硬”、“等靠要”思想严重等个性问题。点评严肃严厉、辣味十足、不绕弯子、不留情面,让书记们感到了真述严评的责任压力。

三、突出整改落实,提升党建实效

一是抓好结果运用。将述职会议评分结果,作为对各乡镇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参考。今后考核体系中将加大党建工作内容的权重,把党建作为考核党委(党组)的“硬扛扛”,作为考察识别和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书记的考核评价,首先看抓党建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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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报告全文》(unjs.com)。区委对抓党建工作不力的书记和党员干部,该诫勉的诫勉,该调整的调整。

二是抓好整改落实。针对书记述职中反映出的基层组织建设突出问题,由各党(工)委书记认真归纳和梳理,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工作措施。将整改措施与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把党建责任明确到位、从严要求落实到位、突出问题解决到位。同时,建立基层党建指导员队伍,包片包镇包村,从严督促、指导、检查整改任务落实,务求述职评议收到实效。

三是抓好制度建设。制定《关于强化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党建工作中加强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的意见》等文件,明确指出党(工)委书记要有效担起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种好党建“责任田”。将各乡镇述职中总结的“便民代办服务体系”、“信访二三”、“半日驻村”、“服务群众赶大集”等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将2015年确定为“基层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年”,围绕“配优、严管、赋权、增能”,机制,探索建立村事村办、基层干部任期审计、保障激励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基层执政基础。

2017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报告范文二

北京市平谷区委把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作为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职责的重要抓手,坚持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硬的措施抓好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确保述出责任、述出压力、述出动力、述出实效。

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述职评议准备工作

(一)周密部署,统筹安排。镇党委书记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突出问题导向、突出讲认真、突出严实细,认真组织实施。镇党委书记对述职评议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审阅8位村(社区)支部书记述职报告,逐一提出修改意见;研究起草会议讲话和点评意见,研究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思路对策和主要措施,确保述职评议不走过场。组织委员认真负责,具体抓好各项工作。

(二)明确内容,亲自撰写。坚持支书书记自己动手,认真撰写抓基层党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述职报告。整体从“履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下步工作打算”三方面入手,每方面结合“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民主管理、加强基层党建的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逐一阐述, 亲自动手、认真撰写、反复修改,质量比较高。

(三)按照要求,从严把关。借鉴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做法,述职报告逐一审核把关。一是镇党建办审阅。重点从支部书记履职情况是否华而不实、突出问题是否直截了当、剖析原因是否深刻具体、下步工作思路和措施是否务实管用等方面严格把关。针对最初报来的述职报告只讲成绩不讲问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以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为主线、突出问题导向,讲成绩不超过材料总篇幅的1/3,并将所有述职报告退回重写。二是组织委员审阅。对经过修改的述职报告,组织委员逐一审查,对“虚、空、飘”等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和返工要求。三是镇党委书记审阅。镇党委书记在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的基础上,督促进一步修改完善,并要求述职发言材料不能只讲成绩、不讲差距,不能只讲表面化一般化问题、不讲事关责任的深层次问题,不能只讲班子问题、不讲个人问题。共计进行4次修改。

二、精心组织,有序开展述职评议会。

一是支部书记逐一述职。着重就抓基层党建谈特色、查问题、剖根源、讲打算,把自己摆进去,查找了把党建当成副业、发展党员不足、履职意识不强等问题,做到见物见人见思想。二是镇纪委书记和组织委员分别做点评。指出“党建归档不全、支书责任意识不强、干部服务能力薄弱、群工系统应用不够、远程教育播放拖延、值班制度不落实、事务公开不够”等共性问题,还通报了各村(社区)值班、公示、群工系统安装、远程教育播放等暗访督查情况。三是镇党委书记集中点评。对支部书记党建工作实绩给予了“心中有党建、行动见党建、效果显党建”的肯定,同时指出“基层研究党建不多、开展党建不实、党务公开不够、培养党员干部不够、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四是进行评议测评。测评指标包括专基层党建工作和履行党风廉建设主体责任总体评价,分项测评指标包括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情况、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民主管理制度情况5个方面,参会人员按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档次逐一作出评价。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