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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范文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范文第1篇

村镇干部职务犯罪现象突出

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担任上海宝山区顾村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其负责该村动迁及拨付动迁款的职务便利,于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收受相关单位人员所送的钱物共计人民币60余万元。日前,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这些年来,村镇官员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并导致了集体财产的严重损失,对基层党组织的形象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甚至恶化了当地干群关系。”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邵义祖说。

自2009年以来,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所辖10个区县院共查处村镇基层组织、机构人员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18起。“这些案件集中在村镇,涉及社会敏感的领域,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结合18起案件的办理,邵义祖和李磊撰写了题为《村镇基层组织、机构人员实施的职务犯罪情况亟待引起重视》的调研报告,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他们在报告中提出,由于村镇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不规范,村委会内部监督不力,和现有外部监督措施难以有效落实,相关政府部门应该重视这些问题,并注重防范管理。建议区、镇二级政府主管部门根据辖区内农村建设的特点,建立健全乡镇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审批、预算、施工、验收、审计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提高工程建设规范性。

在拆迁补偿过程中,检察官建议镇政府改变以往仅确定补偿上限,具体金额交由村委会与企业自行协商的方式,可以在听取村委会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标准直接确定补偿金额。对于农村土地租赁,可以采取前期派员参与,事后报备的方式,加大监管力度。(文/梁奋远)

特点

将主题实践活动纳入绩效考核

黑龙江省穆棱市检察院为高质量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将活动内容纳入的绩效管理考核目标体系。

自2009年按黑龙江省院要求实行绩效管理考核以来,穆棱市检察院充分发挥考核软件的作用,将各项工作录入目标系统,通过写实、评价系统,对全员进行量化考核,并按绩效考评的结果对干警进行奖惩,极大地促进了干警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后,我们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推进表,并将活动内容进行量化,纳入绩效考核,要求干警将每项活动完成情况及时录入考评软件,严格按时间节点进行,对每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推进,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保证了主题实践活动各项内容的有序进行。(文/王宝山)

基层

巡回检察工作站助力检民互动

为进一步树立“亲民、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意识和检察形象,积极实施检力下沉,掌握百姓诉求,近日,山西省阳城县检察院润城巡回检察工作站挂牌设立。

巡回检察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受理辖区公民和各类组织的举报、控告和申诉;收集、处理涉检信息,开展涉检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对社区矫正活动依法实行监督;广泛征求和听取基层组织、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巡回检察工作站实行定期接访和不定期巡回服务制度。每月第二、四个星期五为接访日。每年对辖区所有乡村、企事业单位至少走访一遍,及时了解广大群众和乡村企事业单位的法律期待和诉求。认真做好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切实提升检察机关惠及民生的亲和力和服务社会的公信力。

润城巡回检察工作站成立一个多月来,受到当地老百姓的称赞,该院决定将在重点乡镇设立六个巡回检察工作站,使巡回检察工作覆盖全县乡村。(文/刘欢社 张扩社)

做法

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工作

近日,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检察院公诉科制定了检调对接实施办法,联合区司法局及本院控申、民行等部门召开了“关于开展检调对接工作”会议。主管检察长王昌秋宣布检调对接领导小组成员,讲解了适用该办法的案件范围和条件,检调对接工作原则、形式、程序和具体操作步骤,包括公诉环节、民行检察环节和控告申诉环节的息诉和解工作程序、涉检案件检调对接工作程序。

检调对接是指检察调解和人民调解相互衔接、良性互动,形成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也是检察环节刑事和解的重要手段,对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龙潭检察院各部门负责人和司法局领导对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充满信心,一致表示在今后的配合中将推动该项工作不断走向成熟,取得新成效。(文/李雯艳)

成效

预防职务犯罪力求招招见成效

今年以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在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的同时,立足检察职能,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第一,开展法制宣传。该院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国企、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六进”活动,印发宣传材料6000余份,受教育干部群众达4000余人次。预防科干警还精心选取个案,结合办案过程中的心得体会,以案例分析、法制讲座等形式到发案单位开展法制警示教育。

第二,强化制度保障。今年以来,该院主动与发案单位共同分析发案原因,针对发案单位暴露的问题,先后有针对性地向4家发案单位的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全系统进行整改和预防。此外,该院先后参与了“齐村镇中学、中兴小学教学楼项目”、“新市中运河古城二期、三期工程”、 “枣台线BRT工程”、“杨河棚户区改造工程”、“西湖景苑工程”等规模大、投资多的重点工程和政府采购招标预防67场次,其中参与百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的招标活动46场次。对168家投标商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对不规范的招标活动进行了中止,规范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资金约3.52亿元。

第三,完善监督机制。该院认真抓好预防职务犯罪网络的构建、完善和拓展,先后与辖区的工商、财政、税务、金融、交通、教育、司法机关等行政执法部门形成职务犯罪预防监督网络,建立健全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今年该院还对本区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全面推行廉洁准入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签订工程项目廉政责任书。并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建筑材料采购等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第四,坚决严查严办。今年以来,该院共在机关事业等热点单位和部门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18件,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赞誉。该院所办案件,在已开庭审理的案件中,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文/武兴才韩继民)

案讯

大学生受奚落怀怨盗窃

杨妙妙与王玫美二人是大连某学院大四学生,又是同乡,王玫美因在校期间被人包养已被学院劝退,后在外租房住宿,2011年2月,杨妙妙男友徐武来大连期间二人同住王玫美的出租房内,由于徐武与杨妙妙的经济条件不好,王便提出给杨找一有钱人包养,杨不同意,之后王便经常找借口奚落徐、杨二人,二人由此心生怨恨并伺机报复。

3月4日,三人一同乘坐K7397次旅客列车回家。乘车过程中,徐、杨二人预谋找机会将王玫美的银行卡盗出,再由杨以帮助王挂失为由将银行卡密码骗出从而获取卡内存款(杨知王不懂挂失银行卡手续),借此报复王玫美。白山车站下车后,徐武趁转乘出租车帮助王玫美往后备箱放挎包之际,乘机将挎包内的钱包盗出,内有人民币126元及一张工商银行银行卡和王玫美本人的身份证。当晚,王玫美发现钱包丢失后,果然找杨妙妙咨询帮助挂失银行卡手续一事,杨提出可以帮忙办理,并说需要密码(挂失银行卡不需要密码)。王告知密码后,第二天早晨,杨妙妙将银行卡密码告知徐武,徐持卡在银行取款机中取出3600元。之后,杨妙妙告知王玫美银行卡已挂失,需三个月后领取。

6月9日,王玫美到银行查询时发现被骗,遂找到杨妙妙要求还钱,杨拒不还钱并矢口否认盗窃一事,王最后告知:“如不还钱,你们就等着法律制裁吧!”6月11日,王玫美报案,徐、杨二人到案后方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后悔不迭。

7月9日,徐武、杨妙妙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吉林省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经审查,徐、杨二人犯盗窃罪,因犯罪情节轻微,且犯罪后能够积极退赔赃款并有悔罪表现,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遂决定对徐武、杨妙妙作不决定。(文中皆为化名)(文/李英)

效果

为扶贫村追回互助金占用费7万元

日前,河北省衡水市武强县检察院从关注民生和强化监督的高度责任感出发,针对县域内扶贫资金、危房改造、新农合、农村和城镇低保、公益资金、国家针对学生的两免一补、校舍改造、福利配套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项目开展专项预防调查。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督力度,确保“十一”和中秋期间及全年生产形势的稳定,迎接建国60周年大庆。根据舒安办[2009]33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要求,局安全生产领导组及时召开系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节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布置,要求各企业于9月15日前开展自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局安全生产领导组于9月16日到20日对本系统的企业及商场开展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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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督力度,确保“十一”和中秋期间及全年生产形势的稳定,迎接建国60周年大庆。根据舒安办[2009]33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要求,局安全生产领导组及时召开系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节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布置,要求各企业于9月15日前开展自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局安全生产领导组于9月16日到20日对本系统的企业及商场开展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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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范文第3篇

2012年年初,一个惊人的消息开始在辽宁省直属机关悄悄流传:省农委出事了。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是正厅级建制,是省政府的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加强农产品产需调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出事”的是省农委老干部处的处长李朴。省审计厅在对省农委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时,发现李朴以虚假票据列支的方式非法套取现金,涉嫌贪污公款,于是将案件线索移交给检察机关,李朴在办公室被省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带走调查,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李朴,1962年11月4日出生于沈阳市一个干部家庭,1983年从沈阳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辽宁省农业科教仪器公司工作,1986年8月调入辽宁省农业厅(省农委的前身)老干部处。在很多人眼里,老干部工作是侍候老的、照顾病的、送走死的,要权没权,要钱没钱,麻烦事一大堆,费力不讨好,没有人愿意干。可是李朴不这样想。在最初的几年里,他视老干部如同父母,不管老干部遇到啥大事小情,他总是随叫随到,有求必应。为了解决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难的问题,他千方百计争取资金,与定点医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建立医药费内部管理制度,不仅保证了老干部看病就医所需,每年还将争取来的大量资金补充到工作经费中,用于组织老干部到国内外观光旅游、健康疗养,受到老干部的欢迎。每逢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都会举办联欢会,为老干部购买纪念品,开展评选健康老人、有奖征文、知识竞答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老干部工作有声有色,老干部的满意度逐年提升,呈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和谐局面,省农委的老干部工作务实、创新,很快进入全省、全国先进行列,老干部处先后获得全省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全国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总支等多项荣誉称号。

50多年的人生,李朴算得上是一帆风顺。从省农委的一般干部做起,李朴以儿女情、晚辈情,真心为老干部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仅赢得了老干部的广泛赞誉,也得到了组织上的提拔重用,1996年李朴任老干部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0年升任老干部处处长,负责老干部日常活动的管理、医药费的报销、省农委下属事业单位老干部工作的政策指导等等。李朴本人先后被评为“辽宁省先进老干部工作者”、“辽宁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

在官运亨通的同时,李朴还赢得了爱情与事业的双丰收。1992年,他与同在省农委工作的田桂娟喜结连理,第二年,有了聪明可爱的儿子,一家三口,丰衣足食,其乐融融,让很多人羡慕。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面对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赞誉,李朴再也没有感到最初的激动与亢奋,相反,觉得自己风里来、雨里去,一天忙到晚,付出的太多了,看到社会上有的老板大把大把地花钱,潇潇洒洒生活,想来想去,觉得自己有些吃亏。正是这种思想,给他增添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压力,并最终导致他千里长堤溃于蚁穴。

妻子先是看穿了他的心思,哀怨地对他说:“我跟了你十几年,除了你那一沓子荣誉证书外,混得家里要啥没啥。说起来你还是个省直机关的大处长,你图的是啥?”

儿子委屈地对他说:“爸爸,你一年到头奔波在外,我的学习你从来也没有过问一下啊。”

最知心的朋友们也劝告他:“船靠码头车到站,你都50多岁了,算算你这个处长还能再干几年?别忘了,人走茶凉,你应该为自己的退路考虑考虑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李朴的内心波动了,他默默地思忖了好久,确实应该趁自己还在位时,多弄些钱,也算是给家人和亲戚一个交代。

去哪弄钱呢?李朴把罪恶之手伸向了单位的公款。省农委老干部处每年约有500多万元的经费,老干部处的经费主要有离休老干部的医药费、农委拨付的行政经费和李朴从农委的一些事业单位以老干部处的名义要来的管理费、赞助费,这些钱都应当放在省农委机关的财务账上,但是农委嫌老干部每次报销医药费麻烦,所以就把老干部处的钱放在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的账户上了,由总站替老干部处管账。

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是省农委下属的事业单位,总站和老干部处是一个账户,对老干部的经费是单独列支。老干部处的经费使用由老干部处负责审批,总站领导不过问。由于总站是代管,老干部处又是上级主管部门的处室,所以钱的支出和使用实际上都由李朴决定,只要有李朴签字的借款、报销凭证,就可以到由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代管的老干部处账户上自由取钱,总站只是过一下手。李朴给总站会计和出纳每人每月400元钱,有时老干部搞活动,还给他们带份纪念品。老干部处的经费中很大一笔是离休老干部的医药费。离休老干部的医药费是实报实销,由财政厅拨款,款先拨到农委的财务处,再由财务处拨到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的账户上。李朴打起了离休老干部医药费的歪主意。

在“独立王国”里说一不二

2003年7月的一天,李朴找到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大街的一家复印社,花了500元钱,私刻了一枚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住院收费专用章,又花了1000元钱做了假的住院费收据,李朴用伪造的住院费收据和收款收据,轻轻松松从由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代管的老干部处账户上套取公款15万元。钱来得太容易了。李朴开始时还有点紧张,怕单位察觉。过了一段时间,见没出事,他心里的石头也就落了地。贪欲的大门一旦打开,就再也无法关上,从贪污第一笔公款开始,李朴就逐渐滑向犯罪的深渊。

检察机关查实,从2003年7月至2009年12月间,李朴私刻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收费专用章,用伪造的19张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费收据和收款收据,从老干部的医疗费中套取人民币815.19万元,非法据为己有。李朴还采取先借款后用医药费预拨款冲抵的手段,挪用省卫生厅医疗费用管理办公室拨付给老干部处的15笔共计人民币398.42万元医药费预拨款冲抵借款,非法据为己有。

此外,李朴将从省卫生厅取回的医药费预拨款转账支票三张(共计人民币131.4万元),交给辽宁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财务人员,并通过财务人员以现金的方式将该公款取出(不入账直接用现金支票从银行提款),非法据为己有。据调查,老干部处每年的4月和11月分两次集中报销医药费,每次从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账户上提出的现金都交到李朴的手里,由李朴存在他炒股票的工商银行卡里,李朴负责统一的支配和管理。李朴工商银行卡里的钱一部分给老干部报销医药费,绝大部分自己炒股票、买房子。

利令智昏,李朴疯狂作案,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省农委老干部处与农委机关不在一起办公,农委机关在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2号办公,老干部处在沈阳市皇姑区一个农委下属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办公。除了单位的重大会议和活动,平时在省农委基本见不到李朴的人影,山高皇帝远。另一方面,省农委老干部处一共三个人,除李朴外,还有一个工勤编司机周刚,聘用一个退休干部赵金凤,三个人中只有李朴一人是行政编制。赵金凤69岁,从省农委退休后被老干部处返聘,她既不是会计,也不是出纳,既不管记账,也不管现金,只是统计报销票据。周刚24岁,从部队转业,主要负责开车。赵金凤和周刚根本无法对李朴形成制约,李朴在“独立王国”里说一不二。

搞定调研员

报销离休老干部的医药费需要接受上级的检查,这也难不倒李朴,他把辽宁省卫生厅保健办主管医药费票据审核工作的副处级调研员陈金梅(另案处理)搞定,轻松化解了这一难题。每年由省卫生厅保健办牵头,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都要组成专家组,对全省离休干部医药费进行检查,检查后将情况报省财政厅社保处,然后财政厅按审核结果将医药费拨付给各单位。李朴买通了陈金梅,陈金梅就向领导提出省农委报送的凭证、票据很规范,可以免检,以后连续三年,2007年、2008年和2009年,专家组没有对省农委的医药费票据进行审核。

为了感谢陈金梅,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李朴给陈金梅打电话:“快过节了,我去看看你。”李朴开车拉着苹果、大米和其他东西,另外他把10万元钱装到一个榛子的礼品盒里,来到陈金梅家的楼下,给陈金梅打电话请她下楼,说过年了,给你拿点东西,陈金梅说把东西放到车库里吧。李朴就把苹果、大米和其他一些东西放在陈金梅家的车库里。李朴单独把装有10万元人民币的礼品盒给陈金梅,说:“这东西你别送人,东西挺好的。”陈金梅就把这个礼品盒和其他一些好拿的东西拿上楼了。两个人寒暄几句后,李朴开车回到单位,陈金梅打电话来说拿这么多钱干啥,李朴说快过年了,你这些年这样照顾我应该的。陈金梅就没有再说别的。

2009年11月的一天,李朴从其工商银行卡里提出20万元现金,装在两个牛皮纸袋里,然后把这两个牛皮纸袋放在一个黑色的电脑包里,李朴开车到省卫生厅附近打电话请陈金梅下楼,在车里把装有20万元现金的电脑包给了她,说感谢这些年的支持,陈金梅客气一下就收下了。

李朴贪污公款1345万元,主要用于两部分,一是炒股票。李朴是个股迷,信奉“把钱用活,让钱生钱”,他在北方证券太原街营业部开了股票账户,同时在证券公司指定的太原街邮局附近的工商银行办了银行卡,李朴把提出来的钱大部分存在银行卡里,买了股票,李朴案发时卡里有股票市值600多万元。二是购买住房。2004年,李朴花了70万元钱在阳光花园购买了一套154平方米的住房,给父母居住。2008年,李朴又花了280万元钱在同一楼盘购买了一套317平方米的住房,方便照顾父母。

事出假票据

多行不义必自毙。辽宁省审计厅在对省农委预算执行审计时,发现了两张假票据,李朴套取公款180多万元,涉嫌贪污。审计人员找李朴谈话,李朴惊惶失措,努力抑制着内心的焦躁和不安。面对出示在他面前的两张假票据,李朴矢口否认、百般推诿。李朴告诉审计人员,时间太久了,我想不起来了。工作人员没有办法,只好让李朴先回去,好好回忆一下。李朴知道事情不妙,他首先想到的是销毁罪证。假的医大一院住院收费公章和假的住院费收据一直放在他的办公桌里,李朴回去后立即把它们丢到单位的垃圾箱里。这时,陈金梅也听到了风声,她听人说审计厅在李朴这审出事了,感觉大事不好,急忙给李朴打电话,让李朴把这30万元钱拿回去。陈金梅退钱时,问李朴怎么回事?李朴故作镇静,说没有什么问题,就把钱收下了。李朴把30万元钱拿回单位后,直接到赵金凤的办公室,让她把这些钱给老干部报销医药费了。

省审计厅经过初步调查,认定李朴涉嫌贪污犯罪。4月21日,省审计厅将案件线索移送检察机关。李朴在办公室被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带走调查,正式谈话从当天下午开始,办案检察官对李朴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法律、政策教育,但李朴仍抱侥幸心理,一口咬定时间太久了,记不清了,对自己的主要经济问题闭口不谈。这时,专案组组长挂帅讯问,不失时机地对李朴进行政策教育,指出其犯罪行为的后果并指明出路,敦促其坦白交代犯罪行为,争取从轻、从宽处理。

同时,讯问人员了解到李朴是个孝子,对父母孝顺有加,经常抽出时间看望父母时,讯问人员决定把工作重点转到亲情感召上。讯问室里一番长谈,检察官耐心地讲解政策,聊做人的原则、做子女的责任,设身处地地为李朴分析利弊得失。听检察官讲亲情,李朴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将一切和盘托出。交代完自己的犯罪事实后,李朴后悔不迭地说:“我挣的钱够花了,房子够大了,还要那么多钱干啥呀,现在钱被收缴了,我还要被判刑,现在悔之晚矣!”李朴在交代材料中也写到,“钱,这个身外之物,并没有带给我幸福。案发前,它带给我的是心虚、失眠、惊吓。案发后,它带走了我的自由,带走了我家的温馨。”因李朴犯罪事实确凿,检察机关于4月21日对其刑事拘留,5月4日将其依法逮捕。

在拿下李朴的口供后,检察机关随即开始了调查取证。证据是证实犯罪的核心和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办案人员发扬“考古精神”,案情终于水落石出。侦查过程中,案件承办人需要到银行调取2003年以来省农委老干部处以及李朴个人的相关账目,并向银行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当年的账目材料早已封存进账库,经办人员也已分散各处,反贪干警迎难而上,为获取证据付出了艰苦努力。

工商银行的账库建在沈阳市于洪区姚家镇,办案人员冒着酷暑赶到时,面对的是数十个装满账本、堆成小山一样的大麻布袋,而他们的目标是最下面的那个。侦查员变身“开山工”,把“小山”移走,翻出了压在最下面的麻袋。顾不得已浸在汗水里的检察服,他们坐在麻袋上就开始翻账本。为了找到当年的经办人员,承办人多次造访发案单位和相关银行,询问知情人的住址和联系方式。调查过程中,一位知情人感慨道:“都10多年了,你们简直是在考古!”正是办案人员的“考古精神”感动了这位知情人,他不仅清楚地讲述了当年的情况,还帮忙找到了其他相关人员。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李朴一案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大、取证难度高。该案共有多位证人,他们与李朴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很多人不愿意说出真相。办案检察官不得不进行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持之以恒,打了多场攻坚战,终于逐一固定证据,把案件办成了“铁案”。经过一年多艰苦努力的取证工作,承办人在查阅大量账目、听取多人证言,并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以完整的证据链还原了10年前的案件真相。

办案检察官在依法收集、固定证据的同时,积极做李朴家属的工作,协助其返还赃款近千万元,避免了国家财产的损失。承办人找到李朴的妻子田桂娟,摆事实,讲道理。田桂娟深受感动,她告诉办案人,李朴犯了错误,作为家属愿意配合检察机关工作,想办法挽回损失,我现在已经卖了自己的一处房子和自己的股票,积极筹措了一些钱上缴检察机关,希望李朴能得到从轻处理。李朴案件侦查终结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沈阳市中级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省审计厅、省政府、省农委、省直机关纪工委及李朴家属共计60余人参加了旁听。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朴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人民币134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30万元,应以贪污罪、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李朴对被指控犯贪污罪予以否认,对被指控犯行贿罪辩称其送给陈30万元是为了感谢她对工作的支持,不是为了个人利益,其构成单位行贿罪。李朴的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李朴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朴犯贪污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被告人李朴犯行贿罪定性错误。针对李朴及其辩护律师的辩解,公诉人援引事实和法律进行了有力的反驳。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被告人李朴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朴不服一审判决,以“其不具有贪污的主观故意,其行为是为本部门积累资金,不构成贪污罪。其为了单位利益而行贿,应认定单位行贿罪”为理由,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证人证言、相关书证、司法会计检验报告、文检鉴定书等证据以及上诉人李朴在侦查机关的供述,能够证实上诉人李朴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公款非法占有的事实,故对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信。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范文第4篇

Abstract: Maintains the countryside to be stable, the service economy development general situation, is the basic unit Procuratorial agency does the counter-embezzlement bribe work the eternal subject, is the Procuratorial agency implements “th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concept” the important thoughts essential requirements. Manages state affairs according to law the important responsibility Country Legal supervision Institution as the shoulder, must on own initiative put in the counter-corrupt work in the general situation, promotes the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maintains the social stability. This article plans take to permit x even embezzlement, to divert a fund document as an example, discussed shallowly the basic unit procuratorate bureau of struggle against corruption is stable “escorts” the function for the countryside.

关键词:反贪局 涉农职务犯罪 维稳

Key word:The bureau of struggle against corruption fords agriculture crime by taking advantage of duty Uygur to be steady

一、基本案情和侦查经过

许x平在2008年至今,利用担任x镇农办副主任、x村村委会书记的职务便利,先后贪污危房改造补助款17200元、残疾人果业扶持资金20000元;利用职务之便,许x平挪用计生、土管罚款24000余元;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集体资金60000元。

2011年5月初,某基层检察院反贪局以许x平贪污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7200元决定立案侦查,办案检察官通过询问相关证人和许x平,在第一时间确定许x平贪污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7200元的犯罪事实;办案过程中,检察官通过认真核对x村账册和凭证,发现一张20000元的x村支出残疾人果业扶持资金的凭证,通过办案检察官询问发票的具领人许xx时,许xx证明其没有获得该项补助,在询问笔录上许xx签的字也与发票上的签字明显不一样,通过进一步的确认,许x平将20000元的果业扶持资金以假领条的方式占为己有;在该案的侦查后期,办案检察官发现该村集体有一笔在2008年卖雪压木材的款项60000元,这笔钱在村帐上既没有反应收入也没有反应使用去向,通过进一步的调查,知道这笔钱以许x平的名义存入邮储银行,存折目前保存在村民许x焰手中;通过核查该存折账号的明细,发现该存折已被挂失,存折上的60000块钱也已被取出,经过讯问嫌疑人许x平和其他相关证人得知该钱已被许x平挪用。因许x平的主要犯罪事实是贪污,经检察院研究,决定对许x平的挪用资金行为一并侦查。

二、许x平贪污挪用资金对农村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

许x平在任x村书记期间的行为,对农村社会的危害是十分巨大的,他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基层干部队伍的廉洁性,也危害到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农村的建设,甚至影响到了党的执政根基。

(一)许x平的行为严重危害农村特困户生活水平的提高

许x平在任职期间贪污17200元的危房改造补助专项资金,这笔危房改造的钱本应下发给两户农民;其中一户应得补助的家庭有三口人,户主身带残疾,儿子是弱智,且一家三口人都是文盲,全家无固定收入,靠低保为生,现居住的房子也是重危房。另一户应得该补助款的家庭有五口人,主妇身带残疾,三个孩子中的两个常年生病,全家仅靠户主种田的收入和低保款为生,在2010年年初该户仅有的一套住房着火燃烧为灰烬,现全家居住在简易棚里。可以知道这两户家庭都十分需要这笔钱,获得这笔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两户家庭在经济上的压力。4而嫌疑人完全不顾这两户农民的现实状况,不顾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把本应该发给两户农民的危房改造资金占为己有,这不仅影响基层干部队伍在群众中的形象,也危害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党的执政根基。

(二)许x平的行为严重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

许x平贪污的第二笔钱是某市政府决定下发的残疾人果业扶持资金20000元,这笔钱本应该由残疾人许xx获得。许xx左手高位截断,但通过其自身努力,建了一个果园,生活能够自给自足。某市政府为了更好发展的残疾人事业,同时也为了鼓励残疾人自己创业取得的成绩,决定对许xx给予20000元的扶持资金。在2010年年底下发这笔扶持资金时,许x平利用职务之便,将这20000元截留。5许x平的这一行为不仅危害到残疾人果业扶持政策不能顺利实行,更影响到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可谓危害重大。

(三)许x平的行为影响和谐农村的建设

许x平还在2009年挪用村集体资金60000元。在2008年该村有一批雪压材,通过竞拍雪压材处理权的方式,该村获得60000元资金,该款被许x平以其的名义存入银行,并经村民会议研究决定把这笔钱用于建设村老年人活动中心。因大部分老百姓不放心把钱放在许x平处,就一致提议由村民代表许银x保管存折。在2009年年初,因许x平需要用钱,就使用挂失存折的方式,把60000元钱全部取出并都用于私人开支。而全村的百姓无人知晓。许x平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制造了农村纷争,因为大家都知道村集体有一笔60000块的钱,由村民代表许银x保管6。在该村动工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时,村民势必要叫许银x把60000块钱交出来使用,而许银x此时已经无钱可交。大家都容易想到,此时,许银x和其他村民之间的纠纷在所难免。

三、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许x平一案时体现出的作用

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在查处许x平一案的过程中,充分起到了着眼大局、服务农村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了四个方面:一是充分起到了化解农村纷争,维护农村稳定的作用;二是把惠农鼓励资金退还给农户,维护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三是把扶贫资金退还给贫困户,让党的好政策顺利实施;四是发检察建议,促进该地发放惠农政策资金时制度化、透明化。

在查处该案的初期,反贪部门的领导得知许x平贪污的是危房改造资金时,就立即决定在许x平退赃后,把本应下发给住房困难户的资金下发给他们。这不仅让住房困难户能够得到一笔修房启动资金,更重要的是让党和政府扶持住房困难户的政策能够顺利实施。随着案件的深入查处,许x平贪污残疾人果业扶持资金20000元,挪用村集体资金60000元,这些赃款都决定退回给残疾人许xx和该村村集体,这不仅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锦上添花。同时,把挪用资金60000块钱退回给村集体,不仅可以化解许银x和村民之间的纷争,也可以促进农村老年人事业的发展。在案件查处的后期,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发了检察建议,这在帮助基层政府形成发放惠农资金的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基层检察院反贪局在维护农村稳定过程中的建议措施

在基层检察院反贪局查办案件过程中,积极宣传反贪职能,切实转变办案方式,充分保障涉案单位以及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对维护农村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做法是:

(一) 积极宣传反贪职能,加强反贪干警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以日常工作为依托,以“四个一”活动为核心,积极宣传反贪工作职能,让群众更加了解检察机关在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的巨大作用,拉进办案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有效地推动反贪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适时回访,强化监督。由反贪局领导亲自带队到曾发案农村、社区、乡镇进行案件回访,就落实情况与乡镇领导干部进行沟通,促使案发地干部群众了解反贪局职能。

二是组织座谈,加强沟通。与发案乡镇有关领导举行座谈,对今后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教育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三是做好接待,深入了解。为了加强群众对反贪工作的了解,同时也为了让一线办案人员更加明确办案目的,要加强反贪干警和控申部门的联系和交流,每个星期用一天派一名反贪干警骨干力量到控申部门负责对来院举报贪污、贿赂情况的群众进行接待,让群众更加直观的了解反贪工作的性质和职能,让侦查人员更快、更明确的了解举报重点,为在侦查工作中化解矛盾、推进反贪工作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四是发放材料,注重宣传。针对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以深入落实检察院领导党组成员联系镇村工作为契机,依托职务犯罪预防的工作平台,向镇、村两级领导干部和群众发放《贪污、贿赂案件立案标准》等宣传材料,让基层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让基层群众更加了解反贪部门的工作职能和管辖范围,增强举报的针对性。

(二)转变办案方式,维护涉农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转变办案方式,努力维护涉农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一是注重办案细节,防止工作简单化。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为维护涉农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尽量选择合适的办案时机、适时使用强制措施、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不开警车到涉农单位办案等措施;并及时与涉农单位主管部门取得联系,通报案件查办情况,让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防止因工作方法简单粗糙造成负面影响。

二是创新服务举措,为举报不实的被举报人“洗刷罪名”。对初查做不立案处理的线索,及时与涉农单位或涉农单位主管部门通报线索查办结果,为举报不实的被举报人“洗刷罪名”,充分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

(三)注重办案效果,充分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前提下,准确把握党和国家刑事政策,本着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着重考虑办案效果,充分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在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对于群众联名举报、多次举报甚至引发群体上访的案件线索也依法从快查办。办案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努力维护农村稳定。

二是接触体弱有病的被举报人或提讯嫌疑人时,派法医全程随同,密切关注其身体状况,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处理。询问、讯问之前,严格落实各项告知制度,保障证人、嫌疑人应享有的权利。

三是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查办涉农案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农村稳定,根据嫌疑人的犯罪数额和悔罪表现,依法做出加重、从重处理和减轻、从轻处理的措施。

五、总结

检察机关的反贪部门在维护农村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把农村问题解决好,不仅可以让农民切实得到党的恩惠,让党的惠农政策顺利实施,也可以很好的维护农村稳定以及农村的经济发展。由于反贪干警的特殊地位和工作性质,决定了反贪工作难度大和困难多的现实。这就要求反贪干警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排除困难,勇往直前,为农村稳定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张建新:《关于加强检察工作维护农村稳定的调研与思》,《大众商务》,2009年9月

【2】王春东:《基层检察院参与维护农村稳定问题的研究》,《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第68期

【3】张卫:《如何维护农村稳定稳定》,《调查》,2009年22期

【4】孙勇,史笑晓,潘明霞:《维护农村稳定的法治思考》,《法制与社会》,2011.04(下)

注释:

【1】 许盛忠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干警 江西省乐平市大连路乐平市人民检察院 333300

【2】 杨烈石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干警 江西省乐平市大连路乐平市人民检察院 333300

【3】华 俊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干警 江西省乐平市大连路乐平市人民检察院 333300

【4】 这两户农民得知本应该发给自己的危房改造补助款被人贪污,都暗暗的留下了伤心的眼泪。当他们得知反贪部门追缴的赃款能够返还给他们用作修房的启动资金时,都十分高兴。该地反贪局的这一行为,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高度赞扬,。在后期合检察人员调查取证时,该地的农民群众都十分配合办案人员的调查。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与重点

(一)工作目标:年度协助清收新农村合作银行分理处不良贷款确保完成600万元。

(二)工作重点:协助清收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村组、农户、个体工商户拖欠农村合作银行分理处的不良贷款本息;农村合作银行胜诉未执结案件贷款;对农村合作银行到(逾)期贷款,保全诉讼时效。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

成立镇清收处置领导小组,镇公安分局、镇法庭等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清收的日常具体工作及已置换不良贷款的具体处置工作,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指定分管领导,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协助清收队伍,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2日—7月14日)

各村委会清收处置领导小组分别组织召开协助清收动员大会,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大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协助清收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村委会、各单位清收处置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6月26日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协助清收方案,并上报镇清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协助清收阶段:(7月14日—8月31日)

1、新农村合作银行列出有不良贷款的“二类人员”(即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村委干部)债务人清单,并通知债务人。于7月15日前还清贷款本息,告知其所在单位督促偿还;确实不能一次性归还的,由农村合作银行与债务人签订分期还款计划,由其所在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协助监督执行。7月15日前未按要求偿还贷款的“二类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其进行谈话,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再次约定还款期限,并约定由债务人委托其所在单位扣发其本人工资(除基本生活费、代缴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和所有奖金,用于偿还贷款或担保债务,直至全部还清。对在再次约定的还款期限前还清贷款或担保贷款本息的,免收部分逾期加罚息;未在再次约定的还款期限内还清贷款或担保债务的,采取法律手段清收。

2、重点做好“赖债户”、“钉子户”的协助清收工作,主要是由公安、法院、监察等部门支持农村合作银行实施强制清收,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给予曝光,法院应加大力度强制清收,公安机关要依法立案侦查。

3、对农村自然人拖欠的贷款。依靠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协助清收,有还款能力的要动员其及时还款。对还清欠款暂时有困难的,帮助其制定并落实限期还款计划;对确因生产生活困难无偿还能力的,视其困难程度适当给予延长还款期限、优惠利率等照顾。

4、对村委会、村小组和村干部私借公用不良贷款,要求各村委、村小组和村干部限期还清贷款本息,对确实不能一次性归还的,签订分期还款计划,并与单位负责人业绩挂钩。

5、对个体工商户不良贷款,要求工商部门采取措施清收,例如限期整改、吊销营业执照等方式。

6、采取强制手段和措施,提高农村合作银行已结案件执行率。对农村合作银行已申请执行但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的案件,积极配合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对未的,要依照法律程序保全农村合作银行到期贷款的诉讼时效。

(三)阶段性验收总结:(9月15日前)

镇清收处置领导小组将对前期协助清收工作进行阶段性验收总结,为下一阶段协助清收工作提供信息和经验。

四、工作措施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范文第6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法人治理结构 评价指标体系

在实践与发展科学发展观下,要实现社会和谐发展,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关键所在。但是“三农”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金融危机下,整体上也面临着经营效益不佳、资产状况持续恶化的困境。要使农村信用社真正实现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成为能够适应市场竞争的现代金融企业,就必须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而法人治理结构则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关键环节。

一、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特征

产权结构是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基础和核心;农村信用社法人内部治理结构主要由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农村信用社管理层共同组成。它的运行模式是:设立股东代表大会作为农村信用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代表大会选举董事组成理事会,董事会是其决策机构,农村信用社行长由董事会提名报上级批准后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行使经营管理的职责,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和各管理层的行为。农村信用社外部法人治理包括农信社与省联社、银监局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关键在于明确而合理地配置农村信用社股东、董事会、高管层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力、责任和利益,从而形成其有效的制衡关系。

二、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1、构建原则

(1)目的性。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总是服务于某一特定目的的。我们设计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评价指标体系,目的就是在于对现阶段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状况作一个定量的评价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影响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要素的分析,提出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对策建议。

(2)理论性。任何指标体系的设计都必须以一定的理论为指导。在设计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评价指标体系时,必须以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一般理论和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理论为指导,没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就不可能设计出好的指标体系。

(3)科学性。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应该符合客观实际情况,符合已经被实践证明的科学理论。

(4)系统性。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应该使所选用的所有指标形成一个具有层次性和内在联系的指标系统,而不应该有任何游离于系统之外的孤立指标。

2、指标组成

我们根据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框架基本理论,对构成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各个基本要素进行因素分解,并根据层次分析法的原理和样本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运作的实际情况,构建一个多层次的评价指标体系。

(1)股东结构与股东权利。股权结构是确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这是影响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水平和治理效率的主要因素。合理的股权结构是提高法人治理水平的前提。股东权利是体现法人治理水准的主要标志。股东权利包括“自益性”和“公益性”两种。前者是指股东为了自己利益而单独享有的权利,如股东按出资比例可获取相应的股利或股息的权利,农村信用社破产后享有的剩余资产清偿分配权等。衡量股东结构与股东权利的指标有:第一,股权集中率,股权集中率也称股权集中度,是持股比例位居前列的若干位大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之和,反映农村信用社的股份在若干大股东的集中情况。第二,内部董事和高管层持股率,内部董事和高管层持股率是反映农村信用社的股份在农村信用社内部经营班子的集中情况。第三,股东参与农村信用社经营决策的积极性,股东参与农村信用社经营决策的积极性主要从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出席率、关心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程度、提出有关农村信用社经营决策的意见和建议等几个方面考察。第四,股东参与农村信用社经营决策的能力,股东参与农村信用社经营决策的能力主要从股东的学历、知识结构、所从事的职业等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2)董事会的运作。董事会是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董事会履行职责与运作效率取决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合理的董事会结构。二是董事会具有独立的判断能力。三是勤勉高效的工作效率。评价董事会结构与运作的指标有:第一,独立董事参与经营的能力和效果。独立董事除了担任董事职位,不应与农村信用社有直接和密切的商业利益关系。设立独立董事对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至少有三方面好处:独立董事不拥有或拥有很少的农村信用社股份,不代表特定群体的利益,较不受内部董事的影响,公正性比较强,可以确保董事会公正决策,防止合谋行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不在农村信用社任职,能够对经营层进行更有效的制衡,并客观评价经营层的业绩;独立董事为财务、金融方面的专家学者,具备决策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有利于提高董事会决策的合理性。第二,外部董事参与经营的能力和效果。外部董事参与经营的能力和效果主要从外部董事的学历、知识结构、从事的职业,对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关心程度以及对农村信用社经营决策提出的建议是否可行和产生积极效果等几个方面考察。第三,董事会集体决策的能力。董事会集体决策的能力主要从董事的学历、职称、参与相关金融工作的经验,外部董事和内部董事共同参与农村信用社经营决策的程度,在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制定农村信用社经营的重大方针和政策,董事会决议合规率等几个方面考察。第四,董事会决策的效率。董事会决策的效率主要从董事会做出的决策对农村信用社的影响、发展规划、应对市场变化的速度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等几个方面考察。

(3)监事会的运作。监事会是对董事会、董事和经营班子等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的机构。评价监事会结构与运作的指标有:第一,外部监事进行监督的能力和效果。外部监事进行监督的能力和效果主要从外部监事占监事会成员比重、学历、职称、知识结构、从事的职业,对农村信用社进行监督职责的履行情况等几个方面考察。第二,对董事会的考核与监督。对董事会的考核与监督主要从根据市场情况和上级管理规定制定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策略;花费了必需的时间讨论农村信用社的前途、为处理农村信用社突发危机做好准备、提出和实施提高农村信用社经营绩效的措施等几个方面考察。第三,对农村信用社业务的审计。对农村信用社业务的审计是从监事会对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决策、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及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实施监督、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确保股东及股东大会经营目标的实现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得到。

(4)财务监督。从法人治理来看,农村信用社财务是分层的,财务管理是各层次都参与的一种管理行为。评价财务监督的指标有:第一,所有者财务监督。股东作为农村信用社的出资者,在财务监督上拥有审查财务账簿和股东决议以及监督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权利;股东大会是农村信用社的最高法定权力机关,享有决议权、听取报告权和审核权,股东可审核董事会所提交的财务会计报告,查核监事会对这些财务会计报告及账簿审核后提出的报告。第二,经营者财务监督。董事会是对内管理农村信用社事务、对外代表农村信用社同第三者进行交易活动的执行机构,它接受股东的委托,负责农村信用社的战略和资产经营,董事及董事会实施财务监督的目标主要是保证计划、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科学公平合理,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合理和制定高效可行的农村信用社基本管理制度等。第三,财务经理监督。农村信用社财务经理由董事会委托,具体负责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其目标是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经营管理要求的内部经营管理组织机构;建立经营风险控制系统;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农村信用社财产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及时提供会计信息;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信用社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

三、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评价指标体系的配套措施

1、进一步完善股本结构

当前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是以县域为单位的区域性金融机构,资本补充的渠道过于单一,资本补充的空间和潜力不大,因此探索一套可行的资本补充机制是保证农村信用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针对目前股权分散,单个股东持股偏低,部分小股东不关注银行经营的实际情况,可以考虑引进战略投资者,如一些外资银行、国内股份制银行和有资金实力的企业。另外可以适当提高管理人员的股权比例,达到重股权收益、轻薪金收入的效果。

2、发挥董事会的核心作用

要加强董事会的力量,提高董事的议事能力和决策水平。提高董事会应对市场变化进行有效决策的能力。企业法人要对金融有所了解和研究、擅长管理的人员参加会议,以保证在董事会能真正发挥作用,履行职责。董事既要最大限度的体现各方利益,又要高效精干,便于组织协调;既要有多元化背景,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又要有一定专业化背景,有独立的专业判断能力。董事长应进一步转换观念,加大授权力度,使行长能够真正行使正常职权,进行经营管理。现行独立董事由提名制产生,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有控制权的股东或董事可能会提名对自己有利的董事,从而导致独立董事不独立。因此独立董事的产生方式应由提名制改为投票竞选制。建议赋予他们一些特殊权利,并有具体法律作为后盾,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3、建立监事会定期办公制度

我们要赋予监事会更大权力,如对业务、财务的审计权,对管理层的监察权,对理事长、农村信用社主任重大决策的否决权等,使监事会行使职责不受制于理事长和主任。同时,监事会也要广泛听取和收集社员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征询各界关于农村信用社的反映特别是服务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情况、效果及存在的问题等,及时向理事会和主任提出改进建议,对股东代表大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参考文献】

[1] 高伟: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J].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

[2] 高军: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现状及路径选择分析[J].经济师,2006(8).

[3] 侯育彬: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缺陷及改革建议[J].浙江金融,2005(9).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范文第7篇

一、招考计划

2014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423名,其中:市级机关招考139名,县(区)机关招考227名;乡镇机关招考57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40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8名;从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20名;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89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所需专业要求和报考资格条件等可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湖州人事人才网()

南浔人力资源网()

长兴人事人才网()

德清人才网()

安吉人才人事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全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湖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区)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4.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其他要求见《2014年湖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计划表》。

5.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2.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196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学历中专、高中及以上。

4.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及以上;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1.38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5.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11月28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团(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6.报考各级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限A类和B类资格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能够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方式

全市各级机关统一按职位组织招考。

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采取提前组织录用的方法进行。即报名、笔试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及后续工作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提前、单独组织。

四、报考程序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28日0时--2014年12月4日24时。

网址:(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2014年12月2日、12月5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2014年12月1日、12月4日24时全省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12月5日0时--12月1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12月11日0时--12月1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12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12月17日9时--12月2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1月10日9时--1月1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报名方式: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19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照联综合法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已缴费人员到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1.全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提前组织录用的职位、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2.提前组织录用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监狱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及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4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六、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下列人员在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下同)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1.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笔试成绩加5分;

2.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市、县(区)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3分;

3.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市、县(区)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5分。

在加分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七、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除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外)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各级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对象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市公安局、司法局和市法院、检察院组织,招录机关实施

八、面试

面试前,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级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在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各级机关(除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外)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由市、县(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并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报考人员(除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人员外)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14〕25号)执行。

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14〕74号)执行;报考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按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办通〔2014〕第30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的相关程序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一、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各级机关(除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外)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或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报考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十二、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2.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试录用工作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14〕56号)执行。

3.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限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报考,不能按上述时间要求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

4.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4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6.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11月28日—12月4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9.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12月2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9929),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10.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1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4〕126号)执行。

12.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范文第8篇

中国新一届省级领导班子产生扩大民主有新推进

今年1月,中国31个省区市换届结束,选举产生新一届省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815人,其中女干部106人,非中共党员干部206人,少数民族干部133人。

据透露,新一届省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职数比上次换届每省减少3职,与上届相比,这次换届人大、政协班子退出人数增加了174人。同时,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扩大到平均2.9人/省;平均任职年龄比上届下降1.7岁。

据悉,此次换届工作在扩大干部考察工作民主方面又有新推进。包括在推荐环节,增加了省级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常委和市级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参加大会推荐;在考察环节,公示范围扩大到省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确定提名人选环节,坚持群众公认原则,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在全额定向民主推荐中推荐票不超过半数,或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确属不宜提名的,不再提名。(李亚杰)

动向

中纪委监察部

将今年反腐任务分解为48项

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贯彻落实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会议2月20日召开,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将今年反腐倡廉任务分解为48项255条。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表示,委部机关对二次全会提出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将责任落实到各厅室局,目的就是提早动手,掌握主动,抓紧把工作布置下去,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何勇还强调,委部机关要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高校反腐必须常抓不懈

2月2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第三纪检监察室召开京津地区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工作座谈会,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王伟要求,要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严肃查处发生在高校的违纪违法案件,以高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为重点,认真落实好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督制度。

我国今年将进一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

中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近日表示,在深化税制改革的同时,中国将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供能区建设,进一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

谢旭人指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包括要完善政府收支分类,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综合预算,扩大绩效考评试点。中央、省、地市级要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到本级所有基层预算单位,并逐步扩大到政府性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县级也要积极推进,并向乡镇延伸。根据部署,中国还将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采购行为。

与此同时,针对去年超收收入增长迅速的情况,今年中国还将改进超收收入使用办法,逐步将超收收入转入下年度使用。

(罗沙 韩洁)

多地官员高调力挺媒体监督

近日,多地政府官员不约而同表示将力挺新闻媒体对其进行监督。其中,江西、广西提出新闻也是生产力、软实力;广东省官员欢迎网友“灌水”、“拍砖”;云南则明确将媒体监督作为问责行政首长的依据之一。

有媒体称,这充分体现了新一届的党政官员希望媒体监督能成为一种常态,欲通过媒体的监督,加强对官场之风的监督与改造,形成一种公平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

四川探索建立党内关怀机制

四川省350多万党员中,贫困党员占全省党员总数的6.6%,其中农村贫困党员总数达到22万多人,占贫困党员总数近90%。

近几年,四川省委探索建立党内关怀机制,各级党组织通过“建章立制、开源节流、分类帮扶”等渠道和措施,着重对贫困党员在政策导向、资金支持、信息共享、技能培训等多方面进行扶持,提高他们的科学致富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大批贫困党员因此摆脱了贫困,受益农户达到127万多户。(任节)

新规

四川国企老总年薪将与廉绩挂钩

2月17日,一套将依法经营和廉洁从业与企业经营业绩相挂钩的新考核办法由四川省国资委正式实施。

办法称,从今年起省属国企将建立业绩、廉政相结合的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今后国资部门在对企业的考核中,将着眼于廉洁责任与经营责任一起落实;突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通过考核严格规范从业行为。同时,考核结果将与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绩效年薪相挂钩。国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考评得分,将占整个责任制考核总分的重头。(盛 利)

央行反洗钱监测范围扩大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透露,人民银行已将反洗钱监管对象和义务主体范围由银行业扩大到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不断加强反洗钱中心的建设,特别是分析系统和信息系统,通过报送信息来分析哪些可疑信息将构成犯罪,通过这些监测加强反洗钱的工作力度,促进资金的合理流动。

此外,从去年8月1日起,由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制订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也正式实施。今后个人在银行办理现金存取业务时,如果单笔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须提交身份证件。

国际

全球反腐形势总体不乐观

“腐败依然在全球泛滥,与腐败作斗争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即使是发达国家,也面临着反腐败的艰巨任务。”这是位于美国华盛顿的、主要研究国家治理问题的非盈利性组织――全球廉政组织日前在其2007年年度报告中得出的结论。

该组织通过半年收集数据,对55个国家的反腐败成效及政府透明度方面作了评估,结论并不乐观。超过60%的国家获得的总评分是“软弱”或者“非常软弱”,没有一个国家有资格获得最高得分“非常有力”,只有16%的国家总评分是“有力”。

报告的主要结论之一是民主选举并不是反腐败的灵丹妙药。

报告认为,那些采取全面、渐进式方法进行改革的国家,就长远而言,更有可能改善政府的透明性。

该报告专门用一节论述了中国,认为中国的反腐败框架还“十分薄弱”。

报告还对欧美等发达国家提出批评,认为反腐败在西方国家同样是重大问题。(马小宁)

各国协力寻找

世界反腐“路线图”

2月1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二次缔约国大会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落下帷幕。本次大会竭力促成一个国际反腐机制的形成,旨在为各国通力解决腐败问题找到一个世界反腐的“路线图”。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监察部副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率代表团与会。

大会期间,资产追回、刑事定罪、腐败预防、国际合作等涉及国际反腐败各层面合作都设立了专门的议题讨论。此外还举行了立法机构、私营部门、审查机构、民间社会和媒体等平行的系列论坛,共同为国际反腐合作出谋划策。这样多层次、全方位的反腐国际合作,在联合国历史上也是空前的。它表明国际反腐合作机制从某种程度已经开始形成。

数字

违规设收费站多收149亿元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范文第9篇

前9个月,在省联社和行党委以及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全省农合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行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重点,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纪律监督,全面完成纪检监察各项目标任务,全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工作,研究制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层层签定责任书,全行党员干部员工签订《廉政承诺书》等,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全行中层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传导压力,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断强化“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抓学习教育,进一步筑牢员工思想道德防线。组织全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历次全会、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第三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系统学习了党纪法规,认真学习了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及金融系统发生的有关违纪案件的情况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对新提拔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任前廉政考试,拧紧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发条,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制定了《XX农商银行2020年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积极开展了清廉金融文化宣传月活动,举办演讲比赛,组织多次测试,巩固了学习教育成果,为全体员工牢记红线意识,坚定职业操守,坚守合规经营理念,不断提升清廉从业素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抓执纪问责,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作用。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进出国(境)管理工作,对2019年以来全行员工因公、因私出国(境)进行全面摸底自查,坚决防止人员外逃和资金外流。二是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加大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罚力度。前9个月给予解除劳动合同1人次,行政警告处分2人次,通报批评19人次累计实施经济处罚及其连带责任追究35人次、收缴罚款2.09万元,强化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四)抓“四风”纠正,进一步打造优良作风。一是高度关注廉洁舆情信息,及时掌握和处理行风政风舆情,公开行风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均下发廉政过节文件,发送廉洁短消息提醒,开展明察暗访,不断规范员工廉洁从业行为。三是按照行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个通报”精神,切实做好赵正永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等问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土地领域突出问题》四个专项治理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经营管理环境。

(五)抓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进一步提升全行纪检干部履职能力,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了疫情防控期间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学习工作,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学习培训方案,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认真梳理自学内容,精心编制学习计划,保障了业务培训的规范开展。把中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特别是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赵乐际同志工作报告作为集体学习的重中之重,系统的开展学习,有针对性地举办纪检监察业务集体学习班和心得交流会、专题研讨会,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强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通过监督检查、约谈提醒、听取汇报等方式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通过考核考评、追责问责、结果运用等形式倒逼责任落实,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质效。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范文第10篇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监察厅省纠风办关于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办函〔2013〕100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年初安排部署,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今年,“提高效能,服务发展”主题评议活动按原方案进行,由市纠风办负责组织实施,对评议对象的测评结果进行单独考核。2012年公用企事业单位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以及其他市级部门(“提高效能,服务发展”主题评议活动涉及的11个部门和XX经开区、枣山商贸物流园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外的市级部门除外)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测评工作委托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具体实施,对“回头看”活动评议对象的测评结果进行单独考核。

一、测评对象

(一)“提高效能,服务发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测评对象(11个):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防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其他市级部门类(43个):邓小平故里管理局、邓小平图书馆、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外侨港澳台办、市畜牧食品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资委、市扶贫移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档案局、市农机局、市供销社、市民宗局、市科协、市残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XX质监局、市邮政管理局、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XX日报社、XX职业技术学院。

(三)2012年公用企事业单位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测评对象(11个):中国电信XX分公司、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工商银行XX分行、农业银行XX分行、中国银行XX分行、建设银行XX分行、XX省信用联社XX办事处、邮政储蓄银行XX分行、国家电网XX省电力公司XX电业局、XX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其他公共服务行业类(14个):市邮政局、市盐业分公司、市烟草公司、人行XX市中心支行、XX银监分局、农发行XX市分行、成都银行XX分行、中国人寿XX市分公司、人保财险XX市分公司、广电公司、X东公司、广能集团公司、中国石油XX销售分公司、新华发行XX市管理中心。

二、测评内容

(一)“提高效能,服务发展”评议活动主要测评内容。

依法履职。是否将认真履行本单位法定职能职责融入服务中;是否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履行在重大项目推进中的项目业主职责、行政审批(核准)职责和牵头职责、协助职责;是否存在乱执法、乱收费问题。

工作效能。是否存在执行上级关于重大项目建设的要求打折扣、搞变通;措施不力、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致使项目推进缓慢;弄虚作假、隐瞒重大项目建设进展真实情况;不严格执行行政集中审批规定,致使其在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件窗口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不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或因业务不熟导致行政审批申请人往返跑路;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服务行为不规范、服务态度恶劣、服务承诺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清正廉洁。领导班子是否勤政廉政、坚强有力,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行政审批申请人接受指定中介机构服务的问题;干部队伍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不拿钱、不送礼、不请客就不办事”,收受贿赂、权钱交易等问题。

(二)市级部门类主要测评内容。

依法履职。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管理和监管职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政府目标任务;严格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等情况。

服务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市在全省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次级突破”中跨越升位提供坚强保证。

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等情况。

政务公开。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情况。

办事效率。加强效能建设,执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主动、及时、高效为群众服务,切实解决“庸、懒、散、拖”等问题的情况。

清正廉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坚决整治“不花钱、不请客、不送礼就不办事”等问题的情况。

(三)2012年公用企事业单位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评议对象和其他公共服务行业类主要测评内容。

依法经营。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等情况。

诚信经营。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整治虚假宣传、恶性竞争、违规收费等情况。

办事公开。依法依规对群众关心的各类事项进行全面、及时公开,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情况。

办事效率。遵守行业规范,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主动、及时、高效为群众服务,切实解决“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情况。

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服务设施,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为群众服务,及时认真办理群众诉求等情况。

清正廉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业规定,加强行业管理监督,坚决整治各种吃拿卡要、以权以业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况。

三、调查对象

每个被测评部门(行业)完成2015个有效样本,调查对象分为四类:

(一)管理服务对象。通过多阶段随机分层抽样、PPS抽样和配额抽样结合的方法抽取测评样本,每个部门(行业)完成1400个管理服务对象样本,占总分值65%的权重。

(二)部门(行业)职工。对被测评部门(行业)职工(包括市、县、乡三级)进行分层随机等距抽样,每个部门(行业)完成20个部门(行业)职工样本,占总分值5%的权重。

(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用随机起点等距抽样,每个部门(行业)完成580个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样本,占总分值20%的权重。

(四)特邀监察员。集中测评,每个部门(行业)完成15个特邀监察员样本,占总分值10%的权重。

四、计分办法(测评满分为100分)

(一)调查对象对测评部门(行业)的各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打分范围为0-10分,很不满意0分,不满意1-2分,基本满意3-6分,满意7-9分,很满意10分,剔除“不了解”的样本数计算分值。各项指标的平均分换算为百分制后为被测评部门(行业)该类调查对象的测评得分。

(二)按照各类调查对象的不同权重计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管理服务对象评分×65%+部门(行业)职工评分×5%+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分×20%+特邀监察员评分×10%。

五、测评步骤

(一)测评准备阶段(7-8月)。制发文件和测评方案,培训工作人员,准备相关资料;加强宣传报道,提升群众参与度。

(二)测评实施阶段(9月)。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按照测评工作方案开展各项调查。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范文第11篇

一、招考计划

2014年全区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48名,其中:区级机关招考30名;乡镇(街道)机关招考18名。上述计划中含区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7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1名;从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9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越城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需求计划表》(附后),或于2014年11月24日以后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绍兴人才网()

绍兴人事培训考试网()

绍兴越城区人力资源网()

数字越城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全区各级机关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绍兴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绍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在绍全日制普通高校市外生源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越城区行政区域(三镇五街道)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且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选聘到越城区行政区域内(三镇五街道)的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时间的认定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4.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2.报考区级机关(除区法院法警1职位外)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196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4.报考区法院、区检察院法警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及以上,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

5.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11月28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团(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6.报考区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驻所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能够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方式

全区各级机关均按职位招考。

四、报考程序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28日0时—2014年12月4日24时。

网址:(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2014年12月2日、12月5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2014年12月1日、12月4日24时全省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12月5日0时—12月1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12月11日0时—12月1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12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12月17日9时—12月2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1月10日9时—1月1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报名方式: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19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越城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市区延安路18号越城区机关大院A楼114室)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已缴费人员到越城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市区延安路18号越城区机关大院A楼114室)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1.全区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及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4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六、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下列人员在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下同)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1.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笔试成绩加5分;

2.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区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3分;

3.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区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5分。

在加分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七、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各级机关(除区法院、区检察院法警职位外)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区法院、区检察院法警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区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录用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录用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八、面试

全市实行面试考官异地执考办法。考官按照属地回避的原则,通过二次抽签决定执考地点及面试小组。

面试前,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区级招录机关在规定的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在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现场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全区各级机关(除区法院、区检察院法警职位外)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区法院、区检察院法警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考察时间、方式届时另行通知。

十、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除报考区法院、区检察院法警职位外)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14〕25号)执行。

报考区法院、区检察院法警职位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14〕74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一、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对报考乡镇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由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全区各级机关(除区法院、区检察院法警职位外)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报考区法院、区检察院法警职位的人员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体检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或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报考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二、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2.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试录用工作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14〕56号)执行。

3.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4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5.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11月28日—12月4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6.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8.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12月2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9929),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9.缴费确认人数不足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4〕126号)执行。

11.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12.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13.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

0571-87059942(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

0575-85133666(绍兴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575-85120815(绍兴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范文第12篇

一、招考计划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浙人社发〔2014〕180号文件精神,2014年全县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48名,其中:县级机关招考37名,乡镇机关招考11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预备人选2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2名,从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4名;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13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本招考公告及2014年武义县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需求计划表,或于2014年11月24日以后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金华人才网()

武义新闻网()

武义县人力资源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武义县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提前组织录用的职位、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金华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金华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在金全日制普通高校外地生源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4)选聘到金华市范围内的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户口不限。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武义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3.乡镇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武义县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4.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具有金华市常住户口(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且已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人员。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5.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2.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其中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专业)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196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4.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及以上,部分职位视力放宽到两眼裸视力4.5及以上(见招考职位的备注说明);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1.38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5.报考法院法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能够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方式

全县各级机关均按职位招考。

部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采取提前组织录用的方法进行。即报名、笔试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及后续工作由武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招录机关提前、单独组织。

四、报考程序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28日0时—2014年12月4日24时。

网址:(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2014年12月2日、12月5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2014年12月1日、12月4日24时全省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12月5日0时—12月1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12月11日0时—12月1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SPAN>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12月17日9时—12月2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1月10日9时—1月1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方式报名: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19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照武义县委组织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已缴费人员到武义县委组织部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1.全县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提前组织录用的职位、乡??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2.提前组织录用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及乡镇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4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六、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下列人员在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下同)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1.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笔试成绩加5分;

2.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欠发达地区的市、县两级机关的(含省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省级和其他市、县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3分;

3.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欠发达地区的市、县两级机关的(含省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省级和其他市、县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5分。

实行优惠加分政策的欠发达市、县(市、区)为:衢州市、丽水市、舟山市、淳安县、永嘉县、文成县、泰顺县、苍南县、武义县、磐安县、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龙游县、莲都区、缙云县、遂昌县、龙泉市、庆元县、青田县、松阳县、景宁县、云和县、三门县、天台县、仙居县、岱山县、嵊泗县、洞头县、定海区、普陀区。

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街道机关职位时,不享受优惠加分政策。

在加分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七、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法官预备人选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放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其他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武义县委组织部、武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八、面试

面试前,招录机关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录机关将在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武义县委组织部、武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报考人员(除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人员外)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14〕25号)执行。

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14〕74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的相关程序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一、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由武义县委组织部、武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在拟录用人员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或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报考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录用。

递补须在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完成,招考职位人员录用审批文件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十二、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2.法官预备人选的考试录用工作公告中未明确的事项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14〕56号)执行。

3.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4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5.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11月28日—12月4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6.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8.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12月2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9929),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9.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所有核减或取消的招考计划均不实行调剂。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4〕126号)执行。

11.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12.全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范文第13篇

一、正确把握形势,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近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有了明显进步,但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少数地方和单位组织领导不够有力,工作不够规范,齐抓共管的合力不够强大等问题仍比较突出。一些权力比较集中的领域违纪案件多发,一些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纠而复生,腐败现象未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反腐倡廉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繁重。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的要求,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一贯要求上来。坚决纠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防止出现“一手软,一手硬”问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切实按照“负总责”的要求,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上,不论是谋发展还是抓建设,都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要加强廉政法制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认真实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制。从明年开始,实行市级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情况向市委常委会专门报告制度。

二、抓住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要重点抓住"用人,用钱,用地,用权"等关键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一是进一步健全干部人事制度。努力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为预防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有力保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负责修订相关制度。二是进一步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支出管理和监控,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禁止设立“小金库”,进一步加强对招标采购的监管,规范统一党政机关福利待遇,从源头上预防产生腐败行为。由市财政局负责修订相关制度。三是进一步健全用地管理制度。所有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避免腐败问题的发生。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修订相关制度。四是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加强监管。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修订相关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做执行制度的表率,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认真落实中纪委提出的"五个不许",省委提出的"四个带头"和市委提出的"十条禁令"的要求。一是狠刹收受礼金、代币券以及支付凭证等不正之风,凡违规收、送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同时禁止印刷厂、商场、超市等企业印制、销售代币券(卡)的行为,有关重点企业要向社会作出承诺和倡议,对已出售的代币券(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对仍在印制和销售代币券(卡)的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严肃处理,并不得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由市纪委主办,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政府纠风办、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协办。二是不许“跑官要官”,违者由组织部门负责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严肃批评教育,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并将其情况记录个人廉政档案。由市委组织部主办,市纪委协办。三是不许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违者一律由组织人事部门责令辞职或给予免职,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四是狠刹歪风,加强教育管理,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凡参与或以现金形式打牌、打麻将等活动的一律先免职,再作处理,出国(境)的一律。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主办,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事局、市局、市文化局和市体育局协办。五是狠刹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之风,今后领导干部家中婚丧嫁娶必须事先向纪委报告,一律不得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送的礼金,凡不报告的通报批评,违规收取礼金、大肆操办的先免职再作纪律处分。由市纪委对“报告制度”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六是狠刹吃喝歪风,严格实行“三单合一、定点接待、总量控制”,对违规超过接待费标准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由市纪委、市财政局主办,市监察局和市审计局协办。对违反《**市党政干部廉洁自律“十条禁令”》的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一律先免职再给予纪律处分。七是狠刹设置“小金库”歪风,“小金库”一经查出,全额没收,并由财政审计部门处以罚款,同时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主办,市监察局、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协办。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督查,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确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要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主办,市监察局、市农委、市法制办等单位协办。二要严格规范拆迁管理行为,加强对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使用的监管,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的问题。由市建设委员会主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等单位协办。三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流失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由市财政局主办,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市法院、市监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市总工会等单位协办。四要强化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市建设委员会、市法院、市监察局、市法制办等单位协办。五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在小学、初中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由市教育局主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市农委、市新闻出版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协办。六要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严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的行为。由市卫生局主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等单位协办。七要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解决基层干部中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和刁难群众等问题。由市农委主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物价局、市政府纠风办等单位协办。上述七个方面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主办单位要认真牵头抓好落实,协办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市委、市政府的分管领导分别作为主管领导,要切实承担起责任。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大力营造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氛围

(一)强化责任意识,完善三个环节,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负总责,建立健全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重点从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上下功夫。责任分解要做到任务明确、要求具体、责任清楚,主要责任单位和协同责任单位的职责分工具体。责任考核内容要突出领导的责任意识、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纠正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抓源头治理的成效。责任考核方法要注意将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突出抓平时的检查和督查,使责任制得到有效及时的落实。党政领导要亲自带队,抓好对本地区、本单位的考核工作。注重考核成果运用,做到奖惩到位,在当前的形势下,尤其要强调责任追究,要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手段,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亦要抓好领导者的责任追究,真正从机制上解决好“追小不追大、追下不追上”等追究不到位、不够有力的问题。按照中纪委要求,突出抓好六个方面的责任追究:一是领导干部因没有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职责而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二是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三是不正之风严重,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四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五是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六是选拔任用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用人失察的。各级纪委、组织人事部门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责任追究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责任追究工作的领导机制、责任追究案源的排查机制。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范文第14篇

一、正确把握形势,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近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有了明显进步,但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少数地方和单位组织领导不够有力,工作不够规范,齐抓共管的合力不够强大等问题仍比较突出。一些权力比较集中的领域违纪案件多发,一些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纠而复生,腐败现象未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反腐倡廉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繁重。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的要求,从实践“*”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一贯要求上来。坚决纠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防止出现“一手软,一手硬”问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切实按照“负总责”的要求,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上,不论是谋发展还是抓建设,都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要加强廉政法制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认真实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制。从明年开始,实行市级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情况向市委常委会专门报告制度。

二、抓住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要重点抓住"用人,用钱,用地,用权"等关键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一是进一步健全干部人事制度。努力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为预防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有力保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负责修订相关制度。二是进一步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支出管理和监控,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禁止设立“小金库”,进一步加强对招标采购的监管,规范统一党政机关福利待遇,从源头上预防产生腐败行为。由市财政局负责修订相关制度。三是进一步健全用地管理制度。所有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避免腐败问题的发生。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修订相关制度。四是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加强监管。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修订相关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做执行制度的表率,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认真落实中纪委提出的"五个不许",省委提出的"四个带头"和市委提出的"十条禁令"的要求。一是狠刹收受礼金、代币券以及支付凭证等不正之风,凡违规收、送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同时禁止印刷厂、商场、超市等企业印制、销售代币券(卡)的行为,有关重点企业要向社会作出承诺和倡议,对已出售的代币券(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对仍在印制和销售代币券(卡)的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严肃处理,并不得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由市纪委主办,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政府纠风办、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协办。二是不许“跑官要官”,违者由组织部门负责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严肃批评教育,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并将其情况记录个人廉政档案。由市委组织部主办,市纪委协办。三是不许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违者一律由组织人事部门责令辞职或给予免职,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四是狠刹歪风,加强教育管理,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凡参与或以现金形式打牌、打麻将等活动的一律先免职,再作处理,出国(境)的一律。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主办,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事局、市局、市文化局和市体育局协办。五是狠刹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之风,今后领导干部家中婚丧嫁娶必须事先向纪委报告,一律不得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送的礼金,凡不报告的通报批评,违规收取礼金、大肆操办的先免职再作纪律处分。由市纪委对“报告制度”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六是狠刹吃喝歪风,严格实行“三单合一、定点接待、总量控制”,对违规超过接待费标准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由市纪委、市财政局主办,市监察局和市审计局协办。对违反《*市党政干部廉洁自律“十条禁令”》的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一律先免职再给予纪律处分。七是狠刹设置“小金库”歪风,“小金库”一经查出,全额没收,并由财政审计部门处以罚款,同时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主办,市监察局、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协办。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督查,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确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要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主办,市监察局、市农委、市法制办等单位协办。二要严格规范拆迁管理行为,加强对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使用的监管,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的问题。由市建设委员会主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等单位协办。三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流失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由市财政局主办,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市法院、市监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市总工会等单位协办。四要强化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市建设委员会、市法院、市监察局、市法制办等单位协办。五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在小学、初中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由市教育局主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市农委、市新闻出版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协办。六要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严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的行为。由市卫生局主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等单位协办。七要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解决基层干部中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和刁难群众等问题。由市农委主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物价局、市政府纠风办等单位协办。上述七个方面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主办单位要认真牵头抓好落实,协办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市委、市政府的分管领导分别作为主管领导,要切实承担起责任。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大力营造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氛围

(一)强化责任意识,完善三个环节,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负总责,建立健全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重点从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上下功夫。责任分解要做到任务明确、要求具体、责任清楚,主要责任单位和协同责任单位的职责分工具体。责任考核内容要突出领导的责任意识、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纠正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抓源头治理的成效。责任考核方法要注意将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突出抓平时的检查和督查,使责任制得到有效及时的落实。党政领导要亲自带队,抓好对本地区、本单位的考核工作。注重考核成果运用,做到奖惩到位,在当前的形势下,尤其要强调责任追究,要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手段,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亦要抓好领导者的责任追究,真正从机制上解决好“追小不追大、追下不追上”等追究不到位、不够有力的问题。按照中纪委要求,突出抓好六个方面的责任追究:一是领导干部因没有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职责而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二是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三是不正之风严重,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四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五是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六是选拔任用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用人失察的。各级纪委、组织人事部门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责任追究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责任追究工作的领导机制、责任追究案源的排查机制。

农行银行干部考察报告范文第15篇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全国、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议精神,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落实意见:

一、正确把握形势,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近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有了明显进步,但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少数地方和单位组织领导不够有力,工作不够规范,齐抓共管的合力不够强大等问题仍比较突出。一些权力比较集中的领域违纪案件多发,一些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纠而复生,腐败现象未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反腐倡廉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繁重。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的要求,从实践“*”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一贯要求上来。坚决纠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防止出现“一手软,一手硬”问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切实按照“负总责”的要求,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上,不论是谋发展还是抓建设,都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要加强廉政法制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认真实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制。从明年开始,实行市级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情况向市委常委会专门报告制度。

二、抓住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要重点抓住"用人,用钱,用地,用权"等关键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一是进一步健全干部人事制度。努力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为预防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有力保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负责修订相关制度。二是进一步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支出管理和监控,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禁止设立“小金库”,进一步加强对招标采购的监管,规范统一党政机关福利待遇,从源头上预防产生腐败行为。由市财政局负责修订相关制度。三是进一步健全用地管理制度。所有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避免腐败问题的发生。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修订相关制度。四是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加强监管。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修订相关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做执行制度的表率,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认真落实中纪委提出的"五个不许",省委提出的"四个带头"和市委提出的"十条禁令"的要求。一是狠刹收受礼金、代币券以及支付凭证等不正之风,凡违规收、送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同时禁止印刷厂、商场、超市等企业印制、销售代币券(卡)的行为,有关重点企业要向社会作出承诺和倡议,对已出售的代币券(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对仍在印制和销售代币券(卡)的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严肃处理,并不得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由市纪委主办,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政府纠风办、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协办。二是不许“跑官要官”,违者由组织部门负责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严肃批评教育,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并将其情况记录个人廉政档案。由市委组织部主办,市纪委协办。三是不许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违者一律由组织人事部门责令辞职或给予免职,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四是狠刹歪风,加强教育管理,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凡参与或以现金形式打牌、打麻将等活动的一律先免职,再作处理,出国(境)的一律。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主办,市*局、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事局、市局、市文化局和市体育局协办。五是狠刹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之风,今后领导干部家中婚丧嫁娶必须事先向纪委报告,一律不得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送的礼金,凡不报告的通报批评,违规收取礼金、大肆操办的先免职再作纪律处分。由市纪委对“报告制度”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六是狠刹吃喝歪风,严格实行“三单合一、定点接待、总量控制”,对违规超过接待费标准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由市纪委、市财政局主办,市监察局和市审计局协办。对违反《*市党政干部廉洁自律“十条禁令”》的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一律先免职再给予纪律处分。七是狠刹设置“小金库”歪风,“小金库”一经查出,全额没收,并由财政审计部门处以罚款,同时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主办,市监察局、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协办。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督查,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确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要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主办,市监察局、市农委、市法制办等单位协办。二要严格规范拆迁管理行为,加强对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使用的监管,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的问题。由市建设委员会主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等单位协办。三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流失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由市财政局主办,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市法院、市监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市总工会等单位协办。四要强化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市建设委员会、市法院、市监察局、市法制办等单位协办。五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在小学、初中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由市教育局主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市农委、市新闻出版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协办。六要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严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的行为。由市卫生局主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等单位协办。七要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解决基层干部中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和刁难群众等问题。由市农委主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物价局、市政府纠风办等单位协办。上述七个方面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主办单位要认真牵头抓好落实,协办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市委、市政府的分管领导分别作为主管领导,要切实承担起责任。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大力营造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氛围

(一)强化责任意识,完善三个环节,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负总责,建立健全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重点从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上下功夫。责任分解要做到任务明确、要求具体、责任清楚,主要责任单位和协同责任单位的职责分工具体。责任考核内容要突出领导的责任意识、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纠正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抓源头治理的成效。责任考核方法要注意将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突出抓平时的检查和督查,使责任制得到有效及时的落实。党政领导要亲自带队,抓好对本地区、本单位的考核工作。注重考核成果运用,做到奖惩到位,在当前的形势下,尤其要强调责任追究,要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手段,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亦要抓好领导者的责任追究,真正从机制上解决好“追小不追大、追下不追上”等追究不到位、不够有力的问题。按照中纪委要求,突出抓好六个方面的责任追究:一是领导干部因没有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职责而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二是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三是不正之风严重,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四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五是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六是选拔任用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用人失察的。各级纪委、组织人事部门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责任追究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责任追究工作的领导机制、责任追究案源的排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