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职业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

职业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

职业公共卫生工作计划

职业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第一章现状分析

一、成果

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的卫生事业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许多常见传染病得到了有效地控制,传染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不断下降,传染病病因死亡顺位已由建国初期的首位,下降至2002年的第16位,法定报告的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由六、七十年代的6000-7000/10万下降到2002年的620.39/10万。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区现已建成区、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医疗保健网络,拥有各类医疗保健机构321所,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基本得到了保障,人均期望寿命不断提高,2002年全区人均期望寿命为76.38岁,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国家水平。

二、公共卫生体系现状

㈠医疗卫生资源基本情况

全区现有医疗卫生机构321个,其中市属医院4所(三院、四院、七院、铁路疗养院、),民营医院1所(新世纪医院)。

区卫生局下属1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区人民医院、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卫生防治站及7所地区医院。共有在职职工675人,其中干部610人,工勤人员65人。610名干部人员中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84名(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41名),管理人员26人。

全区有1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75名。

全区有54个村级卫生所,在职工作人员205名,其中本村人员172人,外聘医疗技术人员33人。

全区现有厂矿医疗机构54所,集个体医疗机构182所。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80万居民的医疗卫生、卫生监督、预防保健、妇幼保健、计划免疫等工作。

全区预防保健工作主要由卫生局下属的12所医疗卫生保健机构、1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预防保健部(街道防治站)和54个村级卫生所承担。

㈡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由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组成。

1、区级预防机构概况

区级机构有区疾控中心、区卫生防治站、区妇幼保健院。共有预防保健工作人员18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66名。学历构成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2名(占11.70%),大专学历83名(占44.15%),高中及中专学历71名(占37.77%)。职称构成为高级职称12名(占6.38%),中级职称32名(占17.02%),初级职称107名(占56.91%),无职称人员37名(占19.68%)。

2、镇(街道)级预防保健机构

镇(街道)级预防保健机构设在地区医院的预防保健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预防保健部(街道防治站)。

7所地区医院现有预防保健工作人员26名(应配置40名),人员缺口率达35%。

1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预防保健部配备工作人员50名,人员配备基本上满足工作的需要。

3、村级预防保健工作

村级的预防保健工作由54个村级卫生所承担。主要承担本村的计划免疫、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和传染病管理等工作,配备兼职预防保健工作人员87名,人员素质普遍偏低。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区公共卫生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应当看到我区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还不健全和完善,特别是在抗击非典斗争中暴露出许多不足和缺陷,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还不健全。公共卫生建设没有完全实行镇(街道)、村(社区)属地化管理,各类应急医疗救治、预防控制等应急队伍的组建还不够完善,尚未形成各级政府、社会、团体和民众共同参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氛围。

二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能力比较差,传染病发病率相对较高。尽管我区采取了一系列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传染病发病流行得到了有效地控制,但由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能力比较差,传染病发病率仍相对较高。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能力比较差主要表现在预防保健专业队伍的人员数量和素质都无法满足实际开展工作的需要,另外设备陈旧、经费不足也是制约的主要因素。

三是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不够。由于我区行政区域较大,城乡交错,行业单位众多(近1.5万家),加之区卫生监督所人员编制不足,人员素质偏低,缺乏必要的监督执法工具等(如车辆、取证工具等),致使对辖区的行业单位监督检查频次不足,执法力度不强。

第二章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坚持以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受益为宗旨,坚持依法、科学、符合实际、保证效益的原则,坚持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为目标,深化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与普及相结合,通过各级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实现建设任务。

二、建设目标

用3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装备水平、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升专业人才技术能力等措施,基本建成适合国情、区情,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全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应对重大传染病、新发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建设,构筑起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屏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三、建设原则

㈠依法办事,科学决策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要遵循《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认真总结我国、我区多年来开展公共卫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借鉴先进地区的防治经验,使决策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

㈡平战结合,统筹兼顾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要贯彻平战结合的原则。平时要努力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保健服务水平,保持预防保健机构的正常运行状态,充分发挥预防保健投资的效益和潜能,全面做好各项预防保健工作。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保健和卫生监督的设施以及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做好疾病预防控制所需物资的储备,定期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和技术培训,提高战时应急能力,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到有备无患,打有准备之仗。

㈢科学建设,坚持标准

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保健和卫生监督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辽宁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等有关标准进行建设和装备。各级各类预防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设计、配置合理,仪器设备装备能满足实际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保健和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

㈣整体规划,分步实施

建立和完善我区公共卫生体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肩负着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挑战,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管理和运营的措施,不断提高卫生保健服务水平,构建起一个具有全面应对能力的公共卫生体系。

第三章规划目标

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基础建设

全区各级各类预防保健机构要按照辽宁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的通知”要求,配置、布局房屋和设备等基础设施,以满足开展工作的需要。

㈠区级预防保健机构体系

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行微机网络化管理,重点加强实验室规范化建设,按标准配置各种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能够开展国家规定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项目,2004年区疾控中心通过辽宁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评审。

2、区卫生监督所。要进一步加强房屋、交通工具、执法工具等基础设施建设,3年内,区卫生监督所下设的7个卫生监督派驻所房屋条件达到二室一库标准,使用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实行微机网络化管理,各监督执法科室、各卫生监督派驻所要配备1台性能良好的车辆和1套监督执法取证工具(录音机、照相机、摄像机)。

3、区卫生防治站。实行微机网络化管理,配备相应的车辆和计划免疫冷链运转系统。

4、区妇幼保健院。实行微机网络化管理,合理布局房屋,重点配备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检测及健康监护所须的各种仪器设备,特别是要配备用于高危孕产妇检测的彩色B超。

㈡镇(街道)预防保健体系

1、地区医院预防保健科。各地区医院要加强预防保健科建设,要按照《关于开展农村乡镇防保组(站)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大卫防发[1998]166号)的要求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配备标准,进一步完善预防保健科建设,预防保健科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并设有健康教育培训室。

2、城市街道(社区)卫生防治站。合理配置全区各城市街道或社区的卫生防治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预防保健部),按照2-3万人口设1个卫生防治站的标准进行配置,房屋布局合理,达到“三室一厅、一库”标准,即妇女保健室、儿童保健室、计划免疫接种室,候诊厅、物品存放库,使用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

㈢村级预防保健体系

各村卫生所要按预防保健工作规范要求合理配置房屋和仪器设备,房屋应设有计划免疫接种室(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妇女保健室和儿童保健室。

二、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㈠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包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防治站、各地区医院预防保健科和各村卫生所)总数要达到《辽宁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规定的每万人口配置3.4名工作人员的标准。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要达到20名以上(现为15名),配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人员20名。

区卫生防治站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要达到90%以上(现为80%)。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03]34号)要求,各地区医院预防保健科按当地人口数量的五千分之一比例配备预防保健工作人员,其中至少1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各村卫生所要分别配置1名计划免疫和1名妇儿保健专职工作人员,人员要具有乡医以上技术职称,计划免疫工作人员要取得《大连市计划免疫接种上岗证》。

㈡妇幼保健工作人员。按《辽宁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规定的每万人口配置1.3名妇幼保健工作人员的标准进行配置,区妇幼保健院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要达到20名以上(现为11名),基层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要具备助理执业医师以上的执业资格。

㈢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按《辽宁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规定的每万人口配置1.4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标准进行配置。区卫生监督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要达到20名以上(现为1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要达到90%以上(现为80%)。

三、健全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体系

利用2-3年的时间,我区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包括:1、完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专报和分析预警系统;2、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3、医疗救治信息系统;4、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含社会举报信息系统);5、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与决策系统。

按照卫生部要求,将疫情信息网的网络末端扩展到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区医院,触角延伸到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全面实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的要求。

四、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监督的各项业务指标要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㈠疾病预防控制指标

1、传染病发病得到有效控制,法定传染病发病率要逐年下降,每年递降5%以上;

2、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达到99%以上,计划免疫相关疾病无暴发、流行;

3、全区健康教育适宜人群培训率达到90%以上;

4、健康教育行为转变率达到80%以上;

5、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卫生部规定开展的项目规范地开展检验工作,检验项目开展率达100%。

㈡妇幼保健指标

孕产妇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98%以上;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3.5/10万以下;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4‰;

㈢卫生监督工作指标

相关卫生行业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服务单位、生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企业)的负责人专业卫生知识系统培训率达90%以上;

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达90%以上;

职业卫生中毒申报率、建档率达到100%。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合格率80%以上;

生活饮用水监测合格率达90%以上。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卫生工作的领导,“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公共卫生建设纳入区、镇(街道)、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之中,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提出各自具体的公共卫生建设目标和公共卫生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和倾斜,加大对公共事业的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的投入,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经费保障

在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区、镇(街道)、村三级财政要将公共卫生系统建设和维持正常运转的经费纳入各级卫生事业费加以预算,实行专项管理,确保公共卫生体系正常运行。

三、人才和技术保障

在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下,我区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确保全区公共卫生体系的正常运行。

要重视和加强对公共卫生队伍的建设,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和教育,适时引进高技术人才,努力建设一支留得住、用得上、有奉献精神的实用型人才队伍,引进新技术和新方法,不断充实和提高开展公共卫生工作的技术含量。

职业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简述:小金县位于四川省西北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南端,地处青藏高原东缘,邛崃山脉西侧,属高山峡谷区,东邻汶川县,南连雅安市的宝兴县,西毗甘孜州的丹巴县,北接马尔康县。全县地形狭长,南北长116.4公里,东西宽77.6公里,地势东北高,西南低,最高海拔6250米,海拔垂直落差4200米,年平均气温12度,平均降雨量613.mm。全县面积5582平方公里,辖19个乡2个镇、134个行政村,现有耕地12.7万亩,林地31.6万公顷,草地333万亩。2011年末,全县总人口80865人,其中农牧业人口占85.5%,藏族占63.7%,汉族占31.5%,其他4.8%;人口出生率为7.8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96‰。有卫生防疫机构1个,全县卫生技术人员227人。小金县属部级贫困县,全县生产总值64120万元。

1 小金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状

小金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健全,全县有1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1个乡镇卫生院、109个村卫生站,全县共有疫情网络直报点25个,计划免疫门诊22个,形成覆盖全县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主要承担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

1.1小金县疾控中心现状

1.1.1疾控中心职责

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传染病防治管理、计划免疫、食品卫生、学校卫生、饮水、公共卫生的监督检测、地方病防治、包虫病、艾滋病管理等,协调和指导全县各乡镇相关工作。

1.1.2疾控中心房屋状况

小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利用国债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建成。中心占地面积700平方米,实验楼978平方米,行政办公楼600平方米。

1.1.3疾控中心设备状况

小金县CDC在2008年地震后,根据灾后重建要求,按照县级实验室装备进行配备实验设备,并建成了洁净实验室及P2实验室,大大提高了实验室检测能力,只是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相对缺乏,设备利用率不高。实验室设备(见表1)。中心现有车辆4台(均为计划免疫冷链车装备,一辆达到报废标准)。

表1实验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配置数量 设备名称 配置数量

1 PCR扩增仪 1 23.样品粉碎机 1

2.酶标仪 1 24.微波消解器 1

3.自动洗板机 1 25.纯水处理器 1

4.多头移液器(套) 1 26.1/万电子天平 1

5.空气微生物采样器 1 27.1/千电子天平 1

6.超净工作台 1 28.原子吸收分光光谱仪 1

7.生物安全柜 1 29.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1

8.生物显微镜 1 30.紫外/可见分光光谱仪 1

9.倒置显微镜 1 31.可见分光光度计 1

设备名称 配置数量 设备名称 配置数量

10. 普通离心机 1 32.离子色谱仪 1

11. 高压灭菌器 1 33.pH/离子选择电极测定仪 1

12. 干烤灭菌器 1 34.空气采样装置 1

13. 恒温培养箱 1 35.α、β表面沾污测量仪 1

14. 生化培养箱 1 36.防护级χ、γ射线剂量仪 1

15. 暗视野显微镜 1 37.气相色谱仪 1

16. 霉菌培养箱 1 38.声级计 1

17. CO2培养箱 1 39.X光机 1

18. 厌氧培养箱 1 40.听力计 1

19. 恒温水浴箱 1 41.B超(甲状腺、腹部) 1

20. 液氮罐 1 42.肺功能测定仪 1

21. 均质器 1 43.半自动生化分析仪 1

22. 微量震荡器 1 44台式电脑 10

1.1.4疾控中心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状况

小金县疾控中心人员编制数为40人,实有在职职工人数为25人,其中现场专业人员17名,实验室人员5名,其它人员3名,其中第一专业为预防医学和卫生检验的只有4人。各专业技术人员均为全日制中专毕业,学历均为在职教育。各类人员学历和职称构成见表2、表3:

表2 小金县疾控中心人员学历构成情况

人员 本科及以上 大专 中专 中专以下 合计

人数 构成比 人数 构成比 人数 构成比 人数 构成比

疾控中心人员 5 20.00 18 72.00 1 4.00 1 4.00 25

现场业务人员 4 13.53 11 64.71 2 11.76 17

中心检验人员 1 20.00 4 80.00 5

表3小金县疾控中心人员职称构成情况

人员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无职称

人数 构成比 人数 构成比 人数 构成比 人数 构成比

疾控中心人员 7 29.17 6 25.00 11 45.83

现场业务人员 3 19.65 5 29.41 9 52.94

中心检验人员 3 60.00 1 20.00 1 20.00

1.1.5科室设置

小金县疾控中心共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疾控科、卫生科、性病科、检验科(理化、微生物、艾滋病初筛、健康体检等)和健康教育科。

1.2乡镇、村疾病防控现状

1.2.1乡镇、村卫生院疾病控制的职责

全县共有21个乡镇,共有21个乡镇卫生院(2-5人每卫生院),在承担全乡镇的治疗任务同时,还要承担疾病监测、传染病网络直报、计划免疫、妇幼儿童保健和健康教育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全县109个村卫生站,村医现在只能协助乡卫生院完成部分疾病防控工作。

1.2.2乡镇卫生院房屋状况

除老营、日尔、新格、新桥卫生院外其余卫生院均进行重建,重建过程中也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工作的开展。新建村卫生站个82个,设施配备不齐。

1.2.3防保队伍现状

21个乡镇卫生院中,卫生人员共83人,其中预防保健兼职工作人员21人。从学历来看,21名防保人员中,大专18人,占85.7%,中专3人, 占14.3% 。从职称来看,初级职称11人,占52.4%,中级职称2人,占9.5%,无职称人员8人,占31.8%。21个乡镇共有村医118人,平均每村0.88人(16个村无村医)。其中,1人有执业资格,占0.85%。大专以上学历2人,占1.69%。中专学历57人,占48.31%,高中学历59人,占50%。

2 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和工作现状

2.1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项目(2011年前涉及疾控中心项目)

2012年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指导中心成立,挂靠疾控中心,该项任务项目多,涉及面广,而且在实施初级阶段,没有固定的模式,群众对此项目还没有深入理解,部分慢性非传染病的数据库还未健全。

2.1.1疫情监测

全县共有25个传染病报告点。虽然25个传染病报告点都配备了网络直报设备及进行了人员培训,但由于网络运行费用没有得到落实,乡镇卫生院电源不稳,传染病无专人管理,管理不规范,报病意识不强,给科学、及时、有效的分析疫情带来一定影响,去年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134例,报告总发病率为172.39十万。。

2.1.2免疫规划

全县共设22个计划免疫接种门诊,将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A群流脑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疫苗、A+C群流脑疫苗等十一种疫苗纳入儿童扩大计划免疫。全线预防接种实行以乡为单位、每月16-18日门诊集中接种服务形式。州疾控中心(CDC)每半年送一次疫苗至县CDC,县CDC每月送一次疫苗至乡卫生院,县、乡均将疫苗保存于冰箱中,冷链系统虽然能够基本满足目前计划免疫工作开展,但不能适应扩大免疫规划的需要。2011年完成全县22个预防接种点12轮的疫苗冷链工作,建立了严格的冷链运转制度,加强冷链冰箱管理,全年共计下发各类疫苗13900余人份,下发各型空针7000具。各类疫苗共计应种7916人次,实种7637人次,接种率为96.48%。完成全县21个乡镇294名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各计划免疫门诊均未达到合格门诊及规范门诊要求,乡镇无计划免疫专职人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出现接种质量相对较低,疫苗针对性传染病可能出现局部暴发流行的可能。计划免疫接种率报告为月报表形式,所有乡镇接种门诊未实现电脑登记、预约和接种证打印。

2.1.3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及健康教育

重点是预防慢性非传染病(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压病)及预防亚健康体检项目,这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以来重点要求的项目,以前没有开展过相关工作,并且开展相关工作需要群众的支持,理解,所以到目前还未健全基础数据库。

2.2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

小金县疾控中心能够开展A类检测项目77个B 类13个(饮用水可检测22个指标),其中理化指标13项,微生物指标12项,其它指标13项。另食品安全快速检测52项。

2.3五大卫生监测

2.3.1食品卫生:与食品药品监督局配合,完成从业人员体检582人,完成饮料、白酒、卤菜、冷饮等样品检测。

2.3.2公共场所:配合相关部门对公共场所卫生进行集中整治6次。抽查6个医疗单位进行院感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理。

2.3.3学校卫生:2011年对学校每学期进行疾病防控技术指导二次,学生健康体检9034人,检出患龋齿266人,视力低下794人。

2.3.4放射及职业病防治卫生:送省级放射人员健康体检4人。

2.3.5生活饮用水: 2011年共采集城镇供水水样15个,合格率为66.7%,出具了相应的水质评价报告。

近年由于食品药品监督局处于职能划分阶段,五大卫生工作亦无工作经费,此项工作发展滞缓。

2.4项目支撑疾病管理

2011年结核病归口管理24人:艾滋病毒携带者追踪管理2人,自愿咨询检测296人次:包虫病B 超检查6000人,病人治疗35人:大骨节病病人治疗128人:碘缺乏病检测288食盐样品,健康教育20000人。

2.5突发性公共卫生处置能力

县疾控中心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技术小组和应急处置小组,处置队伍包括流行病学、食品卫生、劳动卫生、放射防护和卫生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都经过初步培训。疾控中心完成突发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预案1个、涉及传染病、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等方面。但只有最基本的应急装备,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3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3.1疾病预防控制三级网络虽基本健全,但底子差,基础薄,小金属于高山峡谷地带,地广人稀,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成本相对较高,工作经费相对缺乏,完成质量相对较低。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疾控中心为指导中心,乡镇为枢纽,社区及村卫生室为基础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乡镇卫生院设立专人管理,实行一把手院长责任制,管理目标责任书,责任到人。村卫生室按属地管理(保证每村有一名村医生,原则协助乡卫生院做好疫情登记,计划免疫,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任务,构建城乡一体科学化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促进传染病防治的规范化建设。

3.2灾后重建后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有较大的改善,软件建设亟需改善,需要对现有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优化组合,有计划地引进和培养应急管理高层次人才,加快对乡村医生的扶持、培训力度,优化人才结构,尽快更新知识,补充责任心强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县、乡、村卫生人员队伍中去,夯实三级网底。逐步改变疾控机构人员配备不合理现状。加强设备使用率,提高公共服务效能。

3.3建立畅通的疫情及公共卫生信息网络 有效利用公共卫生资源,将疫情报告、疾病监测、计划免疫、卫生检验、公共卫生服务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纳入信息化管理的报告网络。严格疫情报告制度,设立疫情专报员,保障相关信息的得到及时、全面传递、收集和分析,实现信息分级专用,对各类事件作出预警、预报。

职业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优化服务,依法管理,构建政府主导、覆盖城乡、优质高效、群众满意和可持续发展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健康。到“十三五”末,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达到二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

(二)基本原则

积极稳妥,有效推进。积极推进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工作,妥善处理各种情况,做到稳步推进,保持队伍稳定,工作平稳过渡,确保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快速发展。

因地制宜,谋划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妇幼健康资源情况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妇幼健康需求和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

强化公益,落实保障。整合后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是维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突出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落实编制、经费和运行政策,为妇女儿童健康提供坚实保障。

提高效能,激活动力。通过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优化整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强化绩效管理,激活内生动力,提升效率,确保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同时得到加强。

二、优化整合内容

(一)机构设置与主要职能

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职能整合的主要方式为“县级合、乡增强、村共享”。

1、整合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机构和职责,组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工作。受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培训、项目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2、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与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能整合,撤销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在乡镇卫生院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乡镇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仍由乡镇政府负责,加强乡镇计生办计划生育管理职能。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人由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征求乡镇政府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

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主要职责:承担本辖区内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等任务;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公共服务职能;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承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任务;负责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指导下,做好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采集相关信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服务。

4、保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用。保留计划生育专干,巩固基层工作网底。计划生育专干和村医共同做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相关服务工作。计划生育专干主要负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组织动员、优惠政策落实、信息收集上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相关技术服务引导等工作。

(二)人员配备和资产管理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机构及人员编制由县卫生和计生主管部门商县编办、人社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县编委审批后实施。

原县乡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房屋、设备等各类资产,全部划归整合后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使用,严防固定资产流失。

(三)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是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改革,创新发展,激发活力,充分调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工作积极性。

完善机构建设机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服务人群广,任务重,要切实加大投入,支持县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改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加快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县制定下发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编制部门印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三定”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召开工作动员会,宣布有关工作纪律,乡镇计生服务所人员实行自愿选择,实施优化整合各项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5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进行优化整合工作验收,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完善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领导组,乡镇政府要充分认识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配置工作,做到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保证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计划生育工作。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计划生育政策,确保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职业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推进。从2007年春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上半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20.5亿元已经下拨,改革惠及近1.5亿农村中小学生。新机制实施后,初步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切实减轻了农民教育负担,辍学学生重返校园,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到历史最高。同时,加强农民工子女入学及留守儿童教育,贯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强化政府责任,落实农民工子女进入城市公办学校就学政策,减轻了农民工的负担。

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扩大职业教育的培养规模,特别是办好面向农村的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和为困难家庭学生提供补助,为更多的农民子弟提供初中后的教育机会和就业能力。今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总规模比2006年增加50万人。同时,中央投资19亿元,推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县职教中心建设,提高职业教育基础能力。

健全助学政策体系,完善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促进教育公平。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奖、贷、助、补、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今年秋季起,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计划招收免费师范生1.2万人,实行定向招生,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

二、不断完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加强农村卫生。今年国家安排27亿元专项建设资金,继续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改善农村基本卫生服务条件。

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各地积极调整城市现有卫生资源,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截至目前,全国98%的地级以上城市、93%的市辖区和一半以上的县级市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以社区卫生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框架逐步形成,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卫生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城乡基层卫生机构服务量明显增加。

启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试点覆盖范围主要是城镇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人均筹资水平不低于80元,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40元给予补助。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全国所有含农业人口的县(市、区、旗)初步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发展到占全国县(市、区、旗)总数的65%。

加强公共卫生。建立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合作机制,完善城乡公共卫生安全网。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将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我国已成为国际上通过计划免疫防治疾病种类最多的国家。

加强医药监管。各地加强医院质量监管,推行临床诊疗规范,加强医药价格管理,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遏制。国家正在组织研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将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医药卫生体制。

三、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事业,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启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试点,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农民书屋”工程,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广播影视事业加快发展,已基本建立起以县为中心、乡镇为基础、面向农民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发展较快,从业人员已是传统文化产业的两倍,文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文化产品“走出去”初见成效。广播影视产业繁荣发展,全国有线数字电视用户超过1300万户。

四、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推进农村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已经基本覆盖全国范围,“少生快富”工程惠及7万多个家庭,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职业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紧紧抓住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核心。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加大投入,完善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激发效率,增强公共产品的功能发挥;以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为原则,更好地实现"人人享有基本服务"的目的。

二、工作目标

(一)教育工作目标:继续巩固教育强县成果,20*年通过省级教育强县复评;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十五年教育,大力发展职教、幼教、成教;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争取到2011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4%;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完成实验中学迁建和县职校、五中扩建等学校的工程建设,学校标准化建设达到85%以上。

(二)卫生工作目标:争创卫生强县。到2011年,全县居民人民均期望寿命达到76岁左右;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5/10万和9‰以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居民20分钟可达医疗卫生机构比例达到90%,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覆盖面达到90%;完成县中医院、妇保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医疗卫生单位的迁扩建工程,完成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改、扩建以及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任务。

(三)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到2011年,全县人口总量控制在33万以内;总和生育率控制在1.5以内,计划生育率在95%以上,自然增长率在4‰左右,整体工作水平保持稳定;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技术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四)文化工作目标:创建省级文化先进县,建造县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完成博物馆迁建,继续实施"东海文化明珠"工程。保护和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存。扩大广播电视覆盖率,县城推广数字电视。

(五)体育工作目标: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努力创建省级体育强县,建造县体育中心,乡镇(街道)建有体育活动场所,100%的社区和60%的村建有健身点。

三、工作举措

(一)巩固教育强县成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教育事业协调发展。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贯彻"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升教师素质,提高教学水平。

2、高质量高标准普及十五年教育。小学、初中的普及率和巩固率保持在100%和99%以上,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和高中普及率达95%以上,普高与职高比例保持1:1。

3、加快职教、幼教、成教的发展。建立武义县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职校扩建工程按期完成;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现办学与市场的对接。认真做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和企业职工培训。规范幼儿教育。

4、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确保"三个增长、两个提高"。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5、认真实施"四项工程",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按照武政办(20*)65号文件要求,继续抓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的实施,完善贫困生资助扩面工程和爱心营养餐工程管理方法,全面完成食宿改造工程,认真抓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

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教师的培养培训,到2011年,形成学前教育和小学教师以专科为主、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教师以本科为主且硕士占一定比例的专任教师学历结构体系。

(二)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农民健康工程,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公共卫生监测报告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机构网络建设,改善公共卫生工作条件,构建公共卫生信息化系统,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

2、深化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加强内涵建设,依托现有公立医院,开展惠民医疗服务。采取措施,切实减轻群众不合理医疗费负担。

3、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提高农村卫生工作水平。

①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和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三大类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②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③建立农民健康体检制度。每两年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服务,并建立动态、连续、综合的健康档案。

4、加大卫生投入。争取到2011年卫生投入占当年财政支出的4%。保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正常工作经费。合理制订对医院的补偿额度,落实公立医院开展公共卫生工作的经费。落实防保人员经费。建立人才培养、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

5、加强疾病预防和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加大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控力度。全面实施母婴健康工程。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农村卫生监管力量。查处非法行医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加强对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和其他公共卫生的监督。

6、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实施乡村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以全科医学、社区卫生服务知识为培训主要内容,以培养全科医生为重点,带动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三)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

1、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推进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建立以人为本、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新型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系。

2、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健全工作新机制。坚决实施"一票否决",探索建立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的落实、有利于调动基层积极性的考核机制;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运行新机制建设步伐。

3、着眼于社会养老保障,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继续在全县农村推行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公益金制度。

4、健全管理服务机制,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强属地化管理,推行市民化服务,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形成"一盘棋"管理机制。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育龄夫妇享有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满足流动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需求。

5、健全计卫互动机制,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在开展计划生育手术服务、互通人口信息和共享村级基层队伍资源等方面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合作。

6、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依托政府网,继续完善"三网一库"建设,即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专网、办公业务资源内网、人口和计划生育公众网站、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数据库。建立人口计生和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共享的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提高信息资源共享程度;加强网络系统安全管理,保障信息安全;加强计生队伍信息化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信息应用能力。

(四)以创建文化先进县工作为抓手,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繁荣城乡文化生活。

1、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及早成立创建文化先进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协调,科学制订创建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把创建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和机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2、加大县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扶持力度。严格执行县委(20*)50号文件,做到每年文化事业经常性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县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省财政返还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全部用于文化事业建设,每年安排"东海文化明珠"工程、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专项经费;在城建税中安排不低于3%的资金用于县级以上文保单位的文物修缮和保护工作。

3、抓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建造县文化活动中心。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做好博物馆、文化馆迁建工作。继续实施"东海文化明珠"工程。

4、做好文化遗产和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综合试点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县文物保护规划及各类各级文物管理保护细则,合理开发和保护古生态、古村落、古街道、古建筑。

5、抓好文化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加强新闻出版监管工作,加大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和文物市场秩序整治力度,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依法查处各类文物违法行为,确保全县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健康发展。

6、加强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全面完成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争取全县20户以上自然村有线电视联网率达95%以上,有线广播农户收听覆盖率达到95%以上。县城推广数字电视。

职业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2020年,我们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卫生计生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重点完成以下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一、 预防性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开展各项预防性卫生监督,重点做好和完成的工作:一是对新建、扩建、改建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业户按时给以现场指导、审验和发放卫生许可证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监管行业中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及时下达调离通知单,调离率要达到100%,规定时限内的现场指导服务、受理审验和许可发放率要达到100%。

二、网络知识培训及录入工作

完成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平台网络知识培训工作,按照时限要求,每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项网络学习任务,同时做好各类监督信息的网络录入工作,严格执行录入时限要求,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集中填报。

三、各项宣传培训工作

(一)培训工作

为提高全所监督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更有效地完成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每季组织一次专业知识培训,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法律文书书写等方面的知识,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回来后,要将所学知识和新要求及时传达给每名监督人员。

按时限要求,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员学习培训,各项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宣传工作

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一法四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以促进我县《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提高依法行政及管理水平,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四、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在中、高考期间要认真做好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以学校考场内的环境卫生、学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周边的公共场所卫生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辖区内学生中、高考期间公共卫生安全,杜绝危害学生健康事故的发生。

五、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维护我县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和健康权益,重点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法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严厉打击药店内无证“坐堂行医”非法行医行为。

(二)集中供水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2018年,进一步加大对集中供水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协调有关乡镇或城建部门尽快完善各个供水单位供水设施,改进供水条件,保护供水环境,提供相关资料,尽快使供水单位的设备设施及饮水水质达到要求。

(三)公共场所‘’两证‘’专项监督检查

加强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知识培训工作,使辖区内公共场所两证持证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从而保障公共场所依法经营秩序。

(四)放射诊疗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2020年,重点监督检查放射诊疗单位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性能、场所检测情况;放射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辐射危害告知、辐射危害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建立《放射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

(五)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专项监督检查

开展对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生活饮用水、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教室生活环境等卫生监督检查,促进和指导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在校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2020年,重点对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制度;晨检记录的质量和晨检制度的执行情况;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儿童玩具、室内外环境和专用校车等进行定期消毒情况;建立学生常见病健康档案情况;检查学校内自备水源定期进行水质检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学生饮用水管理制度;学生饮用桶装水是否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消毒,是否建立桶装水的索证制度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六)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专项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提高对医疗污水的监管力度,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和管理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和违法行为,及时整改落实和进行查处。了解掌握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污水管理情况,推动各医疗机构完善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管理责任制,有效防止医疗废物流失造成危害,保护广大群众的健康。

(七)计划生育专项监督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20年,我们重点监督检查服务站、医疗、保健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是否核准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两证是否按期效验,是否超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八)职业卫生监督

根据省市、县局相关要求做好第十七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工作,对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开展粉尘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强力推进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确保为期两年的水泥生产企业治理任务如期完成。以非煤矿山、化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

职业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论文摘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社会福利待遇不断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不断上升,给社会居民提供的优质的服务。虽然中国的整体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有显著上升,但是,中国的公共服务质量任然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尤其是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方面,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还不能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急需改善。本文就针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行分析和研究。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开展,中国社会整体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但是,仍然存在着很多社会问题需要解决。就针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来说,中国的公共服务水平还比较低,尤其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中国是人口大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应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尤其是加快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措施

为了更好的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实现公共基本卫生均等化,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只有这样做才能更好的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机制

在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该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职能作用,促进工作人员的优化配置,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以及处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例如,建立职责明确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机制,可以明确机构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提高机构的工作效率。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通过建立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机制,加强了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协调互助的能力,提高了机构整体服务水平,加快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步伐。

2、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医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广大社会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该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医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提高基层卫生服务单位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例如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卫生监督的能力,疾病预防控制的能力等。有利于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快速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3、培养公共卫生技术人才和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人才

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了早日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应该加强对基层公共卫生技术人才和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人才的培养。机构通过举办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班,对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可以有效的提高公共卫生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综合能力。机构还可以招聘一些高素质和专业性强的大学毕业生和社会人才,有利于提高机构组成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所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通过加强对公共卫生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提高了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增强了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意义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社会居民开始重视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所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对于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要保障

中国是人口大国,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非常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但是,为了控制人口增长,提高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国家首先应该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由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于基层社区和广大农村,尤其是农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由于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发达,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比较低以及农村居民对于计划生育的意识观念较弱导致中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很大的困难。所以,为了顺利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到人口合理统筹,稳定计划生育低水平就必须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只有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才能保障新时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完成。

2、是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

从中国的具体实际情况看中国有2.3亿农民工,由于受到城乡分割体制的阻碍使很多农民工徘徊于城市和农村中,不仅影响了农民工的发展机会而且危及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阻碍城市化发展进程。所以,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能够使农民工像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使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之中,有助于实现农民工市民化。

3、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健康保障

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助于城乡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体系建立,提高社会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社会居民的身体健康,进而完善了社会基本保障体系,对实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重要的健康保障。

三、总结:

本文通过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行分析与研究,深刻的认识到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对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性。通过分析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措施,有助于快速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通过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意义了解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对中国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职业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论文摘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社会福利待遇不断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不断上升,给社会居民提供的优质的服务。虽然中国的整体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有显著上升,但是,中国的公共服务质量任然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尤其是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方面,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还不能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急需改善。本文就针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行分析和研究。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开展,中国社会整体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但是,仍然存在着很多社会问题需要解决。就针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来说,中国的公共服务水平还比较低,尤其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中国是人口大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应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尤其是加快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措施

为了更好的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实现公共基本卫生均等化,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只有这样做才能更好的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机制

在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该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职能作用,促进工作人员的优化配置,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以及处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例如,建立职责明确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机制,可以明确机构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提高机构的工作效率。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通过建立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机制,加强了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协调互助的能力,提高了机构整体服务水平,加快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步伐。

2、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医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广大社会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该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医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提高基层卫生服务单位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例如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卫生监督的能力,疾病预防控制的能力等。有利于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快速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3、培养公共卫生技术人才和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人才

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了早日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应该加强对基层公共卫生技术人才和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人才的培养。机构通过举办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班,对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可以有效的提高公共卫生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综合能力。机构还可以招聘一些高素质和专业性强的大学毕业生和社会人才,有利于提高机构组成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所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通过加强对公共卫生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提高了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增强了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意义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社会居民开始重视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所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对于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要保障

中国是人口大国,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非常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但是,为了控制人口增长,提高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国家首先应该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由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于基层社区和广大农村,尤其是农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由于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发达,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比较低以及农村居民对于计划生育的意识观念较弱导致中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很大的困难。所以,为了顺利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到人口合理统筹,稳定计划生育低水平就必须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只有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才能保障新时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完成。

2、是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

从中国的具体实际情况看中国有2.3亿农民工,由于受到城乡分割体制的阻碍使很多农民工徘徊于城市和农村中,不仅影响了农民工的发展机会而且危及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阻碍城市化发展进程。所以,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能够使农民工像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使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之中,有助于实现农民工市民化。

3、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健康保障

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助于城乡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体系建立,提高社会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社会居民的身体健康,进而完善了社会基本保障体系,对实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重要的健康保障。

三、总结:

本文通过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行分析与研究,深刻的认识到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对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性。通过分析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措施,有助于快速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通过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意义了解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对中国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职业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健络、完善机制,全面覆盖、规范管理。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村居、社区、专业机构三级管理网络,不断创新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适应城镇化建设,运行有效的以村居为单位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模式。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加强网底建设

加强乡医管理,强化乡医公共卫生职责,根据《关于在我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充分发挥乡村医生作用的通知》精神,在社区公共卫生工作中充分发挥乡医作用。根据村居人口和城镇化进程,结合乡医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每个村居设1-2个乡医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其中张贵庄街、丰年街及新立街、万新街部分居委会等没有乡医设置的地区,工作由社区站医生承担,充分发挥居委会、社会工作者作用。根据《*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标准》对乡医或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居委会或社会工作者进行补助。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体制机制

⑴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门诊建设

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门诊职能建设,合理配置门诊人员和设施,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质量管理,切实提供优质的预防接种和儿童保健服务。完成儿童疫苗接种信息的汇总、上报、接种反应监测与处理,加强疫苗和冷链管理,做好儿童疫苗接种管理,及时登记和核对接种信息,完成儿童系统保健服务和信息收集工作。

⑵完善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科建设

按照妇幼保健相关工作要求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要求设置和完善科室建设,合理配置人员、房屋,强化工作管理,高质量完成辖区内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妇女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团队

以公共卫生项目为主线,以村居为单位,统筹中心工作人员,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团队。建立公共卫生管理包村(居)制,根据单位和辖区内实际情况,设置专人包村或专组包村。组织和实施相关工作,提供以健康为中心的优质健康服务。

⑷建立公共卫生管理科(团队)

统筹中心公共卫生管理人员和职责,建立公共卫生管理科或者是具有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团队,负责辖区和本中心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技术指导检查,做好辖区内乡医和社区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与管理,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和工作培训。并负责做好院内传染病疫情报告、门诊登记管理、慢病和死因监测、健康教育及基础档案管理。

⑸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管理机制

建立信息核对制度。儿童保健与预防接种门诊、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科每月定期核查工作完成情况,并将相关信息反馈到管理科,由管理科组织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乡医或社区站医生组织实施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

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中心工作例会、乡医例会,沟通信息、研究和部署工作。

建立完善考核制度,定期对工作完成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评估。

3、强化专业机构职能

疾控中心与妇幼保健院要切实履行专业机构职责,发挥专业机构龙头作用,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业务指导效能,定期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进行评估信息反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业务的研究,制定科学的公共卫生管理策略,有效提供技术支撑,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水平。

4、完善考核评估制度

制定《*区卫生局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实施方案》明确社区公共卫生工作标准。定期组织社区公共卫生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对拨付社区公共卫生专项资金。

各社区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工作开展的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兑现乡医补助和中心职工个人分配和年终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5、完善责任体系

建立责任追究制,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根据职责与分工,对照工作进行奖惩。对不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连续考核不达标的单位予以警告和责令限期整改,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以上工作责任中如因专业机构不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导致,追究专业机构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责任。

四、组织实施

1、明确责任乡医(去年12月15日-26日)

各社区服务中心根据辖区情况和乡医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每村根据村居人口及城镇化进程情况,设1-2名乡医负责相应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其中张贵庄街和丰年街由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或居委会、其他社会工作者承担。12月26日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乡医和社区站名单。

2、召开启动培训会(去年12月25日)

启动三级管理模式,明确各岗位和乡医职责,明确经费补助标准,明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3、建立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去年12月26日-31日)

⑴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明确单位公共管理组织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各项工作制度。

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乡医和社区站医生建立辖区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底册。

4、强化实施(今年1月1日-今年7月31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运行三级管理模式,专业机构和卫生局相关科室加强工作督导与检查。

5、工作验收与总结(今年8月1日-今年9月30日)

组织专业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估三级管理模式运行效果。总结和推广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五、经费补助

1、补助标准

根据《关于在我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充分发挥乡村医生作用的通知》和《*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标准》进行补助。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居委会或社会工作者补助参照乡医补助标准。

2、经费支付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对工作考核结果,依据工作量和补助标准计算额度,采取年初预付和年末结算方式进行核算和支付

六、工作要求

1、提升社区公共卫生与健康服务水平

各单位和专业机构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工作,明确各岗位和乡医职责,明确经费补助标准,明确单位内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院加强对社区公共卫生工作指导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提升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切实为百姓提供高质量的健康服务。

2、不断创新与完善,提升管理体系的科学性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工作,积极探索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创新、不断完善,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工作质量。

职业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一、总体目标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关注民生、注重内涵、平战结合、常备不懈”为原则,进一步加强本区公共卫生体系七大系统的建设,进一步理顺公共卫生机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公共卫生专业队伍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储备,到2009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区、功能完善、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卫生体系,建立有序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长效机制,提升市民健康水平,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应急控制系统

1、加强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建设。与区应急指挥联动体系衔接,加快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的建设,实现卫生应急工作的指挥一体化、信息网络化、决策程序化。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管理体制,明确区和街镇(*工业区)两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2、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能力。依托公共卫生应急信息系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充分利用疾病预防、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日常监测信息,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的预测。制订和完善*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健全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各类单项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3、加强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依托有关医疗机构,整合防空、化救、防汛防台等应急救治队伍,建立一支平战结合,集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和医学检测功能于一体的卫生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医疗救治、现场检测和应急处置设备,定期开展应急处置队伍培训和演练,做好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

(二)疾病预防控制系统

1、完善预防保健专业网络。按照功能对应的原则,调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区CDC)的内设机构,完善区CDC的功能。加强区和街镇(*工业区)两级预防保健专业队伍建设,重点充实公共卫生危害因素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强化妇幼保健、精防、眼防、牙防、健康教育等预防保健专业机构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

进一步完善预防保健专业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明晰、合作发展、防治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强考核管理,确保各项公共卫生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重点疾病的预防控制。进一步落实肠道传染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流感和人感染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和有害生物的预防控制措施,继续将本区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低水平。根据免疫规划的有关规定,做好扩增、更新第一类疫苗实施工作,逐步实现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进一步落实艾滋病预防控制措施,完善“爱心小屋”建设,提高咨询检测、疫情管理与综合监测工作能力。继续开展肺结核病人减免治疗,切实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报告率、转诊率、系统管理率、追踪到位率和病人家属筛查率。建立健全以医疗机构病例监测为基础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监测报告系统,逐步推进社区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开展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疾病防治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建立1-2个慢性病防治社区支持中心。加强防盲治盲工作,实施老年白内障减免治疗,基本实现本区70岁以上老年可治白内障患者复明脱盲。加强口腔病防治工作,对本区中小学校学生开展口腔疾病免费检查和龋齿充填减免治疗。开展儿童近视监测,实施儿童近视干预方案。加强儿童肥胖病干预,逐步在各镇、街道、*工业区开展中小学营养与午餐状况调查,加强学校、家庭合理营养培训与指导。

3、加强公共卫生危害因素监测和相关疾病的预防控制。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食品与营养卫生、学校卫生危害因素和相关疾病的监测系统。加强多部门合作,开展气象灾害、环境污染、食品污染、化学中毒等事件的监测、研究、预警和干预。加强学生伤害与青少年危险行为因素监测,完善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个案报告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学校、公共场所和社区意外伤害预防和控制的有效机制。

4、加强精神疾病防治。完善本区精神卫生工作管理体系,健全以预防、康复、干预为基础的多层次的精神卫生工作网络。石化街道和有条件的镇(*工业区)要结合社区卫生服务加强社区精神疾病康复设施建设。对本区无业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提供基本药品,无业贫困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覆盖率达到95%以上。

5、加强妇幼保健。推进婚前保健咨询,实施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围产监护和危重孕产妇救治过程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建设,杜绝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7‰以下。建立孕妇艾滋病防治咨询检测点,开展艾滋病母婴阻断干预。实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和康复指导,加强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发生率。加强社区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外来人口孕产妇分娩点要加强自身建设,实施区三、二级医疗机构对外来人口孕产妇定点分娩点医疗机构的技术、管理“双支援”计划,探索外来人口孕产妇安全分娩的长效管理机制,为外来人口孕产妇和儿童提供适宜、有效的卫生保健服务。

6、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依托建设健康城区行动,形成全社会重视公共卫生的良好氛围。制订全民健康教育推进工作计划,继续开展以社区、企业、学校、医院为重点的健康场所创建活动,通过积极的干预措施和广泛的宣传发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和行为方式。继续推进控烟工作,积极创建控烟环境。利用各种卫生宣传平台,加强各类重点场所、行业、疾病、人群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建立健康教育方法与效果评价体系。完善市“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电话的区内转接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大力推进农村健康教育工作,全面实施“*市百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

(三)医疗救治系统

1、提高院前、院内医疗急救能力。加快院前急救网络建设,20*年,新增救护分站1个(设置在吕巷镇),充实院前急救人员队伍并加强培训和指导。按照市急救中心要求,加强“120”通信调度指挥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急诊科及ICU建设,对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急诊科、内科、外科、麻醉科的住院医师进行急诊科及ICU轮训并增加为期3个月的院前医疗急救培训,进一步提高院内急救能力。

2、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依托和充分利用市公共卫生中心资源,进一步优化全区传染病医疗资源布局。按照市卫生局要求,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

3、加强*市核化事件应急医疗救援*分中心建设。依托复旦大学附属*医院,结合建设*国际化工城的功能定位,加强市核化事件应急医疗救援*分中心设施建设。

4、提高全区采供血服务能力。*医院成立独立的输血科,加强临床医师输血知识培训,促进临床合理用血和安全用血。大力推进自愿无偿献血,为全区提供更多临床用血血源。

(四)社区卫生服务系统

1、明确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为社区人群和各类场所提供综合卫生服务的机构,主要功能包括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和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六位一体”综合服务。

2、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各街镇(*工业区)要根据区行政区划设置和区域卫生规划,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布点。原则上一个街镇(*工业区)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但可根据社区地域、服务半径和人口分布状况合理设置分中心;原则上城区按3-5个居委会或1-2万人口设立1个服务站点,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卫生室,人口规模较大或偏远地区的原村卫生室可予以保留。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设置,门诊以全科门诊为主,不设专家门诊和联合病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服务项目。

3、推广全科团队服务模式。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居民家庭”的“三站式”服务,落实责任区的健康管理责任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以居民家庭健康档案为基础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以户为单位的健康管理全覆盖,实现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间、临床与预防工作间的信息共享。

4、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巩固中医药服务社区示范点建设,加强达标创建单位建设,进一步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医全科医师培养和基层卫生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培训,更好地为居民提供便捷、有效、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5、加强区三、二级医院和疾病预防专业机构对社区卫生工作的支持,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通过“*区骨干全科医师团队”模式,进一步探索和实施*区可持续性的三、二级医疗机构等医疗卫生单位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在三、二级医院建立服务“绿色通道”,使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在区域范围内得到有效诊治。

(五)卫生监督系统

1、理顺卫生监督体制。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区卫生行政部门设置卫生监督科。理顺卫生监督工作中的政事职权关系,强化卫生监督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执行职能。按卫生部及市编委有关文件精神,调整卫生监督机构内部设置,理顺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卫生监督日常监管效率,完善社区公共卫生监督网络,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专职协管员,建立以条块结合、条抓块管,分级负责,部分条线区域综合执法的监督管理模式。

2、全面推进和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卫生监督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稽查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卫生法律法规全面、正确实施。

3、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充实监督执法力量,加强卫生监督员的准入、聘用、培训、考核。完善卫生执法技术手段,区卫生监督所配备现场快速检测、取证勘验等设备,提高现场检测、调查、取证能力。落实执法车辆的配置,力争到2009年达到每4-6名监督员配备1辆监督执法车的标准。

4、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监管,重点开展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公共场所、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健康相关产品、实验室生物安全等领域的卫生监督工作,推进公共场所、职业卫生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建立大型化工企业日常管理和行政监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企业自律,将监管结果纳入全市企业单位征信系统。严格医疗服务监管,重点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及医疗美容的卫生监督工作,探索建立公共卫生、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加大卫生法制宣传与教育,逐步形成“企业自律、行业管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

(六)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系统

1、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区公共卫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每年培养1-2名区公共卫生学科带头人或青年人才。三年内计划引进2-3名副高职称以上公共卫生学科技术骨干;计划录用20名公共卫生专业本科毕业生,不断提高公共卫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加强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和岗位培训,实施社区公共卫生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计划,三年内培训覆盖率达到60%。到2009年,区CDC的专业技术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80%,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45%,卫生监督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90%,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65%;社区全科医师占社区临床执业医师的比例达到45%,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80%。

2、加强公共卫生科研。依托区CDC、卫生监督所,在市CDC、卫生监督所指导下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病原微生物、营养与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等领域的公共卫生基础及应用研究,为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七)信息系统

1、完善网络平台建设。采取就近接入区政务外网的方式连接区卫生局和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并通过区政务外网实现和市卫生局联网。建立完善网络安全制度,并通过防火墙、入侵检测、桌面管理等技术手段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管理。

2、建设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按照市卫生局的有关布置和要求,建立区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实现和市、区相关部门的系统对接。至20*底基本建成一个网络通畅、反应灵敏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为加强本区的公共卫生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技术保障。

3、建立新型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推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至2010年能有3-4家建立基本完善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医院管理系统和社区健康档案管理系统、高血压管理、肿瘤管理、糖尿病管理等慢性病管理系统、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系统、农民体检系统等的结合,实现医疗、预防、保健等居民健康信息的整合利用,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的多档合一、动态更新、信息共享,为领导决策、应急指挥系统等提供完善的基础数据。

三、重点项目

(一)学科人才建设项目

1、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2、公共卫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3、全科医师培养项目。

4、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项目。

5、急救和感染科人员培训计划。

(二)公益实事项目

1、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

2、艾滋病防治自愿咨询检测点建设项目。

3、第一类疫苗品种扩增项目。

4、肺结核病人减免治疗项目。

5、无业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服药项目。

6、儿童口腔病防治减免项目。

7、儿童肥胖病干预项目。

8、老年人白内障复明治疗减免项目。

9、儿童近视干预项目。

10、儿童保健门诊温馨化建设项目。

(三)提升功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队伍装备建设项目。

2、院前急救系统建设项目。

3、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项目。

4、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5、区CDC实验室设备装备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公共卫生财政投入机制

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区、街镇(*工业区)两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原则上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承担疾病预防、卫生监督、传染病医疗救治、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院前急救、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职能的机构,其人员经费及必要的工作经费由财政全额解决。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金府[20*]22号)要求,到20*年,确保预防保健经费达到户籍人口40元/人,外来常住人口20元/人;基本运行经费达到户籍人口50元/人,按实核拨,实行封顶;确保社区卫生基本设施建设、设备配置和维修、人员培训等专项经费的投入。其中预防保健经费按上级有关要求执行,基本运行经费逐年递增。此外,按照《*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精神,各级财政要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的经费投入。

(二)深化公共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

根据《区(县)专业保健机构建设标准和工作规范》的要求,明确区公共卫生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履行政府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

积极运用市场机制,通过委托、购买、引入竞争等方式,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效率。

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绩效考核。建立公共卫生工作的绩效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政府公共卫生经费使用的考核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确保落实公共卫生工作目标。

(三)完善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加强各部门协作联动,发挥各社会团体的作用,形成更强大的合力,全面提升本区公共卫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要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强化属地化管理职能,并将公共卫生相关指标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

职业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和有关委办局的共同努力,本区2年-年第一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完成,公共卫生体系框架基本形成,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网络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机构的硬件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传染病防治任务依然繁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人口老龄化、环境污染、意外伤害等都将成为影响健康的公共卫生突出问题,特别是定位建设上海国际化工城,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外来人员流动性增加,各类可能发生的职业危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都对我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巩固成果,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本区公共卫生体系内涵建设和能力建设,根据《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年-年)》,结合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区第二轮公共卫生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关注民生、注重内涵、平战结合、常备不懈”为原则,进一步加强本区公共卫生体系七大系统的建设,进一步理顺公共卫生机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公共卫生专业队伍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储备,到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区、功能完善、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卫生体系,建立有序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长效机制,提升市民健康水平,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应急控制系统

1、加强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建设。与区应急指挥联动体系衔接,加快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的建设,实现卫生应急工作的指挥一体化、信息网络化、决策程序化。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管理体制,明确区和街镇(工业区)两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2、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能力。依托公共卫生应急信息系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充分利用疾病预防、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日常监测信息,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的预测。制订和完善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健全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各类单项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3、加强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依托有关医疗机构,整合防空、化救、防汛防台等应急救治队伍,建立一支平战结合,集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和医学检测功能于一体的卫生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医疗救治、现场检测和应急处置设备,定期开展应急处置队伍培训和演练,做好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

(二)疾病预防控制系统

1、完善预防保健专业网络。按照功能对应的原则,调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区CDC)的内设机构,完善区CDC的功能。加强区和街镇(工业区)两级预防保健专业队伍建设,重点充实公共卫生危害因素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强化妇幼保健、精防、眼防、牙防、健康教育等预防保健专业机构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

进一步完善预防保健专业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明晰、合作发展、防治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强考核管理,确保各项公共卫生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重点疾病的预防控制。进一步落实肠道传染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流感和人感染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和有害生物的预防控制措施,继续将本区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低水平。根据免疫规划的有关规定,做好扩增、更新第一类疫苗实施工作,逐步实现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进一步落实艾滋病预防控制措施,完善“爱心小屋”建设,提高咨询检测、疫情管理与综合监测工作能力。继续开展肺结核病人减免治疗,切实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报告率、转诊率、系统管理率、追踪到位率和病人家属筛查率。建立健全以医疗机构病例监测为基础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监测报告系统,逐步推进社区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开展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疾病防治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建立1-2个慢性病防治社区支持中心。加强防盲治盲工作,实施老年白内障减免治疗,基本实现本区70岁以上老年可治白内障患者复明脱盲。加强口腔病防治工作,对本区中小学校学生开展口腔疾病免费检查和龋齿充填减免治疗。开展儿童近视监测,实施儿童近视干预方案。加强儿童肥胖病干预,逐步在各镇、街道、工业区开展中小学营养与午餐状况调查,加强学校、家庭合理营养培训与指导。

3、加强公共卫生危害因素监测和相关疾病的预防控制。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食品与营养卫生、学校卫生危害因素和相关疾病的监测系统。加强多部门合作,开展气象灾害、环境污染、食品污染、化学中毒等事件的监测、研究、预警和干预。加强学生伤害与青少年危险行为因素监测,完善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个案报告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学校、公共场所和社区意外伤害预防和控制的有效机制。

4、加强精神疾病防治。完善本区精神卫生工作管理体系,健全以预防、康复、干预为基础的多层次的精神卫生工作网络。石化街道和有条件的镇(工业区)要结合社区卫生服务加强社区精神疾病康复设施建设。对本区无业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提供基本药品,无业贫困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覆盖率达到95%以上。

5、加强妇幼保健。推进婚前保健咨询,实施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围产监护和危重孕产妇救治过程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建设,杜绝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7‰以下。建立孕妇艾滋病防治咨询检测点,开展艾滋病母婴阻断干预。实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和康复指导,加强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发生率。加强社区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外来人口孕产妇分娩点要加强自身建设,实施区三、二级医疗机构对外来人口孕产妇定点分娩点医疗机构的技术、管理“双支援”计划,探索外来人口孕产妇安全分娩的长效管理机制,为外来人口孕产妇和儿童提供适宜、有效的卫生保健服务。

6、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依托建设健康城区行动,形成全社会重视公共卫生的良好氛围。制订全民健康教育推进工作计划,继续开展以社区、企业、学校、医院为重点的健康场所创建活动,通过积极的干预措施和广泛的宣传发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和行为方式。继续推进控烟工作,积极创建控烟环境。利用各种卫生宣传平台,加强各类重点场所、行业、疾病、人群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建立健康教育方法与效果评价体系。完善市“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电话的区内转接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大力推进农村健康教育工作,全面实施“上海市百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

(三)医疗救治系统

1、提高院前、院内医疗急救能力。加快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年,新增救护分站1个(设置在吕巷镇),充实院前急救人员队伍并加强培训和指导。按照市急救中心要求,加强“120”通信调度指挥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急诊科及ICU建设,对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急诊科、内科、外科、麻醉科的住院医师进行急诊科及ICU轮训并增加为期3个月的院前医疗急救培训,进一步提高院内急救能力。

2、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依托和充分利用市公共卫生中心资源,进一步优化全区传染病医疗资源布局。按照市卫生局要求,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

3、加强上海市核化事件应急医疗救援分中心建设。依托复旦大学附属医院,结合建设上海国际化工城的功能定位,加强市核化事件应急医疗救援分中心设施建设。

4、提高全区采供血服务能力。医院成立独立的输血科,加强临床医师输血知识培训,促进临床合理用血和安全用血。大力推进自愿无偿献血,为全区提供更多临床用血血源。

(四)社区卫生服务系统

1、明确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为社区人群和各类场所提供综合卫生服务的机构,主要功能包括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和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六位一体”综合服务。

2、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各街镇(工业区)要根据区行政区划设置和区域卫生规划,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布点。原则上一个街镇(工业区)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但可根据社区地域、服务半径和人口分布状况合理设置分中心;原则上城区按3-5个居委会或1-2万人口设立1个服务站点,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卫生室,人口规模较大或偏远地区的原村卫生室可予以保留。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设置,门诊以全科门诊为主,不设专家门诊和联合病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服务项目。

3、推广全科团队服务模式。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居民家庭”的“三站式”服务,落实责任区的健康管理责任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以居民家庭健康档案为基础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以户为单位的健康管理全覆盖,实现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间、临床与预防工作间的信息共享。

4、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巩固中医药服务社区示范点建设,加强达标创建单位建设,进一步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医全科医师培养和基层卫生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培训,更好地为居民提供便捷、有效、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5、加强区三、二级医院和疾病预防专业机构对社区卫生工作的支持,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通过“区骨干全科医师团队”模式,进一步探索和实施区可持续性的三、二级医疗机构等医疗卫生单位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在三、二级医院建立服务“绿色通道”,使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在区域范围内得到有效诊治。

(五)卫生监督系统

1、理顺卫生监督体制。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区卫生行政部门设置卫生监督科。理顺卫生监督工作中的政事职权关系,强化卫生监督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执行职能。按卫生部及市编委有关文件精神,调整卫生监督机构内部设置,理顺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卫生监督日常监管效率,完善社区公共卫生监督网络,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专职协管员,建立以条块结合、条抓块管,分级负责,部分条线区域综合执法的监督管理模式。

2、全面推进和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卫生监督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稽查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卫生法律法规全面、正确实施。

3、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充实监督执法力量,加强卫生监督员的准入、聘用、培训、考核。完善卫生执法技术手段,区卫生监督所配备现场快速检测、取证勘验等设备,提高现场检测、调查、取证能力。落实执法车辆的配置,力争到年达到每4-6名监督员配备1辆监督执法车的标准。

4、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监管,重点开展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公共场所、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健康相关产品、实验室生物安全等领域的卫生监督工作,推进公共场所、职业卫生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建立大型化工企业日常管理和行政监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企业自律,将监管结果纳入全市企业单位征信系统。严格医疗服务监管,重点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及医疗美容的卫生监督工作,探索建立公共卫生、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加大卫生法制宣传与教育,逐步形成“企业自律、行业管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

(六)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系统

1、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区公共卫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每年培养1-2名区公共卫生学科带头人或青年人才。三年内计划引进2-3名副高职称以上公共卫生学科技术骨干;计划录用20名公共卫生专业本科毕业生,不断提高公共卫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加强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和岗位培训,实施社区公共卫生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计划,三年内培训覆盖率达到60%。到年,区CDC的专业技术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80%,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45%,卫生监督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90%,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65%;社区全科医师占社区临床执业医师的比例达到45%,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80%。

2、加强公共卫生科研。依托区CDC、卫生监督所,在市CDC、卫生监督所指导下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病原微生物、营养与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等领域的公共卫生基础及应用研究,为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七)信息系统

1、完善网络平台建设。采取就近接入区政务外网的方式连接区卫生局和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并通过区政务外网实现和市卫生局联网。建立完善网络安全制度,并通过防火墙、入侵检测、桌面管理等技术手段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管理。

2、建设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按照市卫生局的有关布置和要求,建立区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实现和市、区相关部门的系统对接。至底基本建成一个网络通畅、反应灵敏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为加强本区的公共卫生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技术保障。

3、建立新型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推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至2010年能有3-4家建立基本完善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医院管理系统和社区健康档案管理系统、高血压管理、肿瘤管理、糖尿病管理等慢性病管理系统、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系统、农民体检系统等的结合,实现医疗、预防、保健等居民健康信息的整合利用,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的多档合一、动态更新、信息共享,为领导决策、应急指挥系统等提供完善的基础数据。

三、重点项目

(一)学科人才建设项目

1、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2、公共卫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3、全科医师培养项目。

4、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项目。

5、急救和感染科人员培训计划。

(二)公益实事项目

1、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

2、艾滋病防治自愿咨询检测点建设项目。

3、第一类疫苗品种扩增项目。

4、肺结核病人减免治疗项目。

5、无业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服药项目。

6、儿童口腔病防治减免项目。

7、儿童肥胖病干预项目。

8、老年人白内障复明治疗减免项目。

9、儿童近视干预项目。

10、儿童保健门诊温馨化建设项目。

(三)提升功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队伍装备建设项目。

2、院前急救系统建设项目。

3、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项目。

4、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5、区CDC实验室设备装备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公共卫生财政投入机制

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区、街镇(工业区)两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原则上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承担疾病预防、卫生监督、传染病医疗救治、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院前急救、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职能的机构,其人员经费及必要的工作经费由财政全额解决。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金府[]22号)要求,到年,确保预防保健经费达到户籍人口40元/人,外来常住人口20元/人;基本运行经费达到户籍人口50元/人,按实核拨,实行封顶;确保社区卫生基本设施建设、设备配置和维修、人员培训等专项经费的投入。其中预防保健经费按上级有关要求执行,基本运行经费逐年递增。此外,按照《上海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精神,各级财政要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的经费投入。

(二)深化公共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

根据《区(县)专业保健机构建设标准和工作规范》的要求,明确区公共卫生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履行政府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

积极运用市场机制,通过委托、购买、引入竞争等方式,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效率。

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绩效考核。建立公共卫生工作的绩效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政府公共卫生经费使用的考核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确保落实公共卫生工作目标。

(三)完善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加强各部门协作联动,发挥各社会团体的作用,形成更强大的合力,全面提升本区公共卫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要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强化属地化管理职能,并将公共卫生相关指标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

职业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一、明确政府责任,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投入力度

农村卫生工作是党的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这一义不容辞的职责。

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对卫生事业的补助是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要随着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增加,逐年增加卫生事业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并积极调整卫生支出结构,从现在起到2010年,各级人民政府增加的卫生投入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同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筹集资金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不断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二、各级政府要合理安排各项农村卫生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卫生的补助范围包括: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必要的医疗服务,卫生事业发展建设支出以及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

(一)农村公共卫生经费

1、卫生监督经费

农村卫生监督机构履行卫生管理和监督职责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在预算中合理安排,包括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和发展建设支出。

2、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等经费

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根据当地服务人口、公共卫生服务量及乡镇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并考虑经济发展和财力等因素,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公共卫生机构征收的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部门预算,专项用于卫生事业发展。

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从事防保工作的人员、公务和业务经费的补助,按照当地部门预算的相应标准定额及其所承担的工作量核定。设备购置、修缮等必要的发展建设支出要合理安排。重大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和重大灾害防疫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核定给予补助。

省、市卫生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市、县(市)、乡(镇)开展公共卫生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经费补助。省级财政承担购买全省计划免疫疫苗和相关的运输费用。

省级财政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涉及面广、危害严重的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和职业病等的预防和控制项目给予补助。

(二)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医疗服务经费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原则上通过医疗服务收入进行补偿。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要求的乡镇卫生院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必要经费,由县级财政根据医疗服务工作需要予以核定。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由县级财政在已核定的公共卫生经费中给予定额补助。定额标准根据完成的社区人群基本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等任务的数量、质量核定,具体可采用编制人员或单位服务量(包括预防接种人次、母婴保健人数、健康教育人次等)补助定额、服务人口与服务面积综合补助定额等,由财政、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卫生状况、居民收入情况、社区人口、服务面积等因素合理确定。

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招聘的由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核定,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按照当地医保制度规定的标准核定,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预算安排。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的在职职工可根据当地医改政策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单位缴费部分,由卫生院在“福利费”中列支。对政府举办的确有困难的乡镇卫生院,由当地财政视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原全民和集体所有制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核定,由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并逐步实行集中支付。

(三)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建设资金

农村卫生机构的建设应与当地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合理确定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布局,加大对农村卫生基础建设的投入力度,到2010年全省要基本完成县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保证其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政府举办的县乡两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县乡区域卫生规划,提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计划部门按基建程序审核批准后,列入县级计划部门年度投资计划。其他市、省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按规定分别纳入市、省及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对政府举办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修缮、设备购置、人才培养等支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全县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卫生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经县级政府批准后,列入县级财政支出项目库,在年度财政预算中逐年给予安排。

省级财政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对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等给予补助。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经费

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给予资助。其中32个省财政转移支付县(市、区)和黄桥、茅山老区所属乡镇,由省财政根据当地财政资金的到位情况,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除市区以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所在市、县财政以县为主按每人每年总额不低于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它地区,由所在市、县财政以县为主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按总额不低于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具体分担标准由省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县级财政要按实际参加合作医疗人数和补助定额对合作医疗给予资助,并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及工作任务量等因素合理安排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要通过政府投入和社会自愿捐赠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农村五保户及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制度。县级财政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合理安排医疗救助资金。

三、加强农村卫生经费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乡镇卫生院经费管理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等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各地要认真做好乡镇卫生院经费指标划转等有关工作。到2004年,各地要基本完成上划管理的任务。

乡镇卫生院经费指标上划基数,原则上由各地按当年县级财政下划乡(镇)财政的经费基数,参考经济增长及近几年乡(镇)政府经费安排情况重新确定经费基数。其中人员经费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划转,即按原县级下划到乡(镇)管理的人员(含现已离退休的人员,不含已脱离卫生院的人员)所需经费全部上划;下划后新增加的人员按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留岗的人员所需经费上划。

在上划过程中,乡(镇)财政和卫生院要认真清查乡镇卫生院的各项资产。在县级财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清产核资并经验收确认后,交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县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监管,防止乡(镇)卫生院资产流失。

乡镇卫生院经费基数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后,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对全县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进行统一规划,县级财政部门统一核定农村卫生经费预算。乡(镇)政府要继续对农村卫生工作给予支持,并按规定在用地、用工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投入。

(二)加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

政府举办的农村卫生机构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财政部、卫生部颁发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确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各项财政资金。对超范围、超标准、超定额资金,财政不予安排。

农村公共卫生经费实行项目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确定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及要求,合理确定项目实施所需的经费,核拨给承担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各类卫生机构。

职业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一、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和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并重的方针,强化县区政府的责任,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着力解决当前农村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城乡卫生事业的协调发展,使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全市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农村医疗保障体制和农村卫生投入机制基本建立,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综合管理水平有效提高;以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基本完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条件显著改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不断加强,素质明显提高;农村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药品虚高定价得到有效遏制;农村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切实提高。

二、加快村级卫生组织建设

3、合理设置村级卫生室。一个行政村原则上设立一个卫生室。村卫生室可以集体办,鼓励支持吸纳社会其他资金投向村级卫生室建设。也可以由具备从业资格的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办,村卫生室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服务面积,服务人口和交通条件等,合理布局,以方便群众,有效利用。

4、规范建设标准。全市在2010年前基本完成村级卫生室建设。村卫生室应做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三室分开,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业务用房面积应相应提高。对业务用房未达标的要进行改扩建或新建,达到建设标准,积极申请省上验收通过,争取省政府为每个村卫生室平均补助1万元的以奖代补政策,有条件的县可再给予适当补助。

5、明确人员资质。村医必须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具备助理执业医师以上资格,医德良好,能够热心为群众服务。要及时充实乡村医生队伍,优化学历、年龄结构。对有设置规划、无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允许具备资质的异地人员办医从业;对有村卫生室,无合格乡村医生的,由市卫生局组织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发证上岗。鼓励县、乡退休医生到村卫生室工作。

6、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全市村卫生室机构名称(),实行标识标牌、医疗文书、防保卡册、工作制度、收费票据五统一,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防保有卡册、疫情有报告、消毒有记录、药品购销与新农合报销补偿有台帐。

7、认真落实村医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每人每月120元,由县区卫生局组织乡镇卫生院考核兑现年度公共卫生补助。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由各级政府负担,省级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区)财政按比例承担。

三、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发展

8、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根据编制职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院长实行聘任制和目标责任制,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制,形成院长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人员工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基本工资的30%和部分医技收入作为绩效考核工资。乡镇卫生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自主分配,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实干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个人收入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

9、改善工作生活条件。乡镇卫生院在保障业务正常开展的同时,要妥善解决职工的住宿、用餐等生活问题,规划建设职工公寓,为乡镇卫生院“留住人才”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10、完善投入机制。继续贯彻市政府(2006)19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农村卫生经济政策。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由县级财政全额预算安排,对其职工应交纳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统筹费用单位负担部分及按国家标准核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由县级财政负担。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6〕33号)中关于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经费的规定。

11、规范管理。全市乡镇卫生院统一标识标牌,用两年的时间完成乡镇卫生院的规范建设和技术等级评估认定工作,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12、合理解决兼职问题。对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可同时兼职乡镇卫生院其他临床业务或医技工作,兼职多劳多得,按劳定酬,实现乡镇卫生院一人多职,一专多能。

13、加强工作考核。由各县区卫生局组织对乡镇卫生院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院长予以解聘。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执行。县区卫生局委托乡镇卫生院考核村级卫生室,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年度补助。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14、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学科带头人、技术骨干培养力度。县级中医院要突出中医特色,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县妇幼保健院要加强孕产妇急救能力建设,强化出生缺陷防治;县区公共卫生机构要重点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和提高对乡村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能力,有效发挥县级医疗机构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中心指导作用。

15、加快卫生项目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填平补齐、分步实施的办法,使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达到国家标准。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重点加强急诊科、手术室、供应室、重症监护室、药房的规范化建设;县妇幼保健机构重点加强产科、儿科、保健科的基础设施建设;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实验室建设;乡镇卫生院要加强预防保健规范化接种门诊、产科、急救转诊基础设施建设。

五、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6、充实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继续落实全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制定引进人才政策。加强成人在职继续教育,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人才,由市县卫生局推荐在岗人员离职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一年培训,每年培训150名,连续三年完成450名的培训任务。离职培训人员工资照发,同时享受单位绩效考核的平均工资水平。

17、强化在职培训。组织县、乡村在职在岗人员,积极参加卫星卫生科技远程教育,并进行学分管理,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县级医疗机构要制订人才培养计划,每年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参加培训和学术交流,加强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的培养。乡镇卫生院专技人员每五年必须到县级以上业务单位进修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半年,进修学习期间享受在岗待遇。对乡村医生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一次。市县区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人员培训经费,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学历教育。

18、优化人员结构。县、乡医疗机构录用临床医学专业新进人员,其中进入县级医疗机构的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进入乡镇卫生院的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缺编的医疗机构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具备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控制非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医疗卫生机构,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85%、90%。

19、加强对口支援工作。严格执行县级医疗单位医生晋升主治医师,市级医疗单位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必须到农村医疗机构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市、县、乡医疗单位要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帮助乡、村提高医疗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市县医疗机构要按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培训计划免费接收一定数量的农村卫技人员进修学习。

六、规范农村药品供应管理,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20、实行农村药品供应“三统一”。按照基本用药目录,以市为单位对乡村医疗机构用药实行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减少农村药品采购中间环节,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价格,探索乡、村卫生机构药品零售补助政策。加强对农村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障农村药械安全。

七、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

21、切实做好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强化县区、乡镇政府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责任,加强对严重威胁农民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慢性病等疾病的预防和监测,实行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大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农村卫生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卫生县城、村镇创建活动。强化农村卫生执法监督,加强对农村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医疗服务市场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健康权益。

22、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建立卫生部门牵头,多部门合作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网络,制定实施农村健康教育与促进规划。加强对基层健康教育人员培训,扎()实开展健康教育进电视、进农家、进课堂活动,提高农民健康知识普及率,引导农民真正树立起预防为主、从我做起的健康卫生新理念,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八、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23、提高筹资标准。按照省卫生厅、财政厅(陕卫合发〔2009〕387号)文件精神,从2010年开始,全省新农合年筹资标准原则为每人每年150元,其中:地方财政新增20元由省财政负担;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20元增加到30元,确有困难的县区可两年到位。

24、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严格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逐步扩大住院单病种范围,有效控制医药费用。科学设计门诊统筹方案,提高报销比例,扩大农民群众参合受益面。完善直通车报销,方便农民就医。落实经办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夯实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推行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全市联网,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新农合的管理水平。

25、加强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市、县区每年开展1至3次专项检查。财政、卫生部门要制定严密、科学、易操作的基金支付程序,严防贪污、挪用、套取合疗基金,完善公示办法,加强社会监督。各级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农合政策和新农合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建立内部控制制约机制,加强费用支出的审核、统计和稽查。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强化支出审核,及时拨付基金。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造成基金损失的必须全部赔偿并追究单位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职业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一)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结合起来,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将分配重点向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一线、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任务的岗位倾斜。

二)坚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相结合。逐步建立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三)健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从年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年月1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经组织批准的除外)不实施绩效工资。本办法所指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包括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18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相当于本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

二)首次核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原职工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部分,即特殊岗位保留部分,纳入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合理确定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按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不再另行发放。

三)绩效工资总量按年度核定。核定后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如年度内相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如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或津贴补贴标准调整等)确需调整绩效工资总量的年末报经人社、财政部门核准后予以调整。

四、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按月发放。设生活补贴和岗位津贴两项,标准由县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口局研究确定。生活补贴标准拟定为每人每月500元,占人均基础性绩效工资2%岗位津贴标准按照岗位层次分别确定占人均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8%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根据卫生系统和人口系统各自实际分类实施(由卫生、人口部门分别制定实施细则,对考核量化、请销假、绩效工资兑现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分配办法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本单位公示3天,分别报卫生、人口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我县统一标准执行。由卫生、人口部门在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对单位主要领导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单位主要领导不再参与所在单位内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等人员较少的单位除外)

五、相关政策

一)县卫生、人口部门及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时。对工作人员事假、病假、延长产假、受处分、处罚等期间,以及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后如何发放绩效工资等问题,按相关政策做出明确规定。

二)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的离退休人员,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分别发放离休人员补贴和退休人员补贴。离休人员补贴标准,按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财政部、人社部、审计署《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纪发〔〕0号)精神确定;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由县人社、财政部门确定

三)实施绩效工资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任何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查处。

六、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一)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全额安排。

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要规范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专业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收入,应上缴财政的要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三)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经费应专款专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通知》财库〔〕8号)规定,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国家津补贴当月划入个人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提出分配方案报经县卫生、人口部门审核后再划入个人账户。

七、组织实施

一)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实施方案经市人社、财政、卫生、人口部门审批后由县人社、财政、卫生、人口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各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单位要分别根据各自主管部门制定的考核办法制定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细则。按管理权限报县卫生、人口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备案后实施。

三)县人社、财政、卫生、人口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和联系会议制度,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督促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政策,及时通报、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制度平稳实施。

职业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12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浙委〔20*〕21号)精神,推进我市农村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大精神为指导,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实现现代化的实际出发,加大农村卫生投入,改善基础设施;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宏观调控,提高资源利用率。建立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卫生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差别,不断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2、总体目标。根据我市推进城市化进程和提前实现现代化的总要求,努力提前4年完成中发〔20*〕12号文件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力争到20*年,全市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具有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功能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使农村的主要健康指标接近市区并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先进水平。

3、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满足农(居)民多样化的卫生保健需求;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提供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坚持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形式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活力;坚持满足当前,兼顾长远,逐步到位。

二、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健全组织结构。各区、县(市)要根据县域卫生规划指导意见和农村卫生机构基本设施配置标准,合理确定农村卫生机构的数量和规模,按服务人口、工作项目等核定人员编制,建立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县(市)级重点建设好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健全县(市)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等医疗机构;合理布局乡镇卫生院,政府要在每个乡镇集中力量办好1所卫生院,不再另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预防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要按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标准进行改造,一般不得向医院模式发展。对已整体出让或转为股份制建制的乡镇卫生院,当地政府要确保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职能的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村原则上每2000—4000人口设置1所医疗卫生机构,农村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推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2、明确工作职责。政府举办的县(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是农村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业务指导中心,承担农村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基本医疗、基层转诊、急救以及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等职责。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为主要职能,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村医疗卫生机构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范围内执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为农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工作。

3、加快队伍建设。加强政府对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领导和宏观管理,发挥各方积极性,多渠道推进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理论学习与技能培训结合,政策引导与市场调节并举,推进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凡新进入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须具备执业资格。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浮动工资或提高定级工资等办法,以及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等方式,吸引大学毕业生到县(市)级以下农村卫生机构工作。建立农村在职卫生人员培训制度,将全科医学教育作为继续教育和培训的必修课程,并逐步达到每万人配备5名以上全科医生。到2005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凡试用期满的临床医师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须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对达不到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转岗分流。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区、县(市)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比例达到50%以上,其它县(市)达到30%以上。自20*年起,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开展乡村医生资格的清理整顿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可通过个人出资、村集体资助、政府补助等方法,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乡村医生医疗和养老保障等问题,积极探索乡村医生管理机制。

4、推进卫生服务。以现有乡村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力争用2—3年时间,完成现有乡村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结构调整;建制乡镇卫生院通过功能转换和结构调整,依据*市农村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并经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转换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条件的村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兼并、转型或增挂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形式,转换为以预防保健为主要功能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到20*年,80%以上的建制乡镇卫生院和50%的村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农村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形成较为完善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使农民享受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三、深化乡镇卫生院改革

乡镇卫生院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乡镇卫生院的改革要坚持创新体制、激活机制、增强活力、提高效力的原则,并使其逐步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权清晰、管理科学、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成为履行公共卫生责任,具有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功能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主导力量。

1、改革管理体制。建立区、县(市)管或县(市)乡(镇)共管、以县(市)为主的管理模式,将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等原则上划归县(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乡镇政府要继续支持卫生院的建设和发展,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政策宣传等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共同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坚持“简政放权、激活机制”的原则,逐步建立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乡镇卫生院领导管理体制。

2、改革产权制度。坚持“科学设计、先行试点”的原则,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功能相似、地理位置相近的非建制乡镇卫生院或在行政区域调整后剩余的卫生院、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通过投标挂牌、拍卖等形式进行公开整体出让,吸收民资参与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事业。要按照改制的有关规定,规范资产评估、转让等操作规程,妥善安置人员。变现资金首先用于人员安置,结余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卫生事业。同时,提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托管、兼并、合作经营等方式,参与卫生院和分院以及村医疗卫生机构的重组或改制。

3、改革运行机制。积极推行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和后勤服务社会化等改革,全面实行院长(中心主任)聘任制、任期目标责任制,落实和扩大院长(中心主任)的经营自,探索实行职务(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年薪制等,建立并落实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全面实行乡镇卫生院人员聘用制,推行人事制。按照“按需设岗、竞争上岗、评聘分离、优胜劣汰”的要求,激活用人机制;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改革现行分配模式,控制工资总额,合理确立各类岗位分配基数,建立绩效挂钩的考评制度和吸引、激励优秀人才到农村基层服务的分配机制。具体办法由各区、县(市)制定。

四、落实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卫生改革的有机整体,关系到农村稳定、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健康以及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领导,认真制订本地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农村卫生改革和发展工作,承担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加大投入。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共财政的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各区县(市)为主的原则,逐年增加卫生事业的投入,增加的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增加部分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重大疾病防治、妇女儿童等弱势人群的健康保护、农村卫生执法等,并妥善解决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障费用。要确保农村公共卫生经费和医疗服务经费的投入,农村公共卫生经费(包括人员、业务经费)由区、县(市)级财政合理安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以奖代拨等方式,力争到2005年,使农村公共卫生业务经费达到每万人口不低于8万元。并适当安排农村基本医疗服务、人才培养、健康教育、设备更新和基础设施修缮等经费,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资金需要。

3、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要确保提供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负责安排政府举办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资金。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化进程,将乡镇卫生院建设改造项目纳入基本建设规划,由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改造方案,所需资金由区县(市)、乡镇负责。到20*年,建制乡镇卫生院完成社区卫生服务转型,按照农村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标准完成改建。

4、提升服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群的整体健康为中心,转变服务模式,改进服务方式,拓宽服务内容,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抓好乡镇卫生院急诊、急救,妇女保健(计划生育)、儿童保健、计划免疫科室建设,规范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改进医疗保健服务模式,坚持合理检查、治疗、用药,控制药品费用比重。充分发挥社区责任制医生和驻村医生的职能作用,深入社区和家庭,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健康档案等形式,引导农民合理地健康投资和消费,不断满足农民多层次、多元化的卫生服务需求,积极开拓农村医疗保健的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