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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管工作汇报范文

内管工作汇报

内管工作汇报范文第1篇

再创历史最好水平㈠盐品销售持续攀升。

完成年计划19900吨的112%其中食盐销售16163.9792吨,今年1-12月份全县实现盐批发销售22229.5192吨。完成年计划14400吨的112%小包装食盐销售5083.9492吨,完成年计划4900吨的103%500克、320克小包装碘盐销售4621.6192吨,完成年计划4610吨的100%多品种盐销售167吨,完成年计划140吨的120%工业盐销售6065.54吨,完成年计划5500吨的110%20年,如东盐批发销售总量、各盐品的销量均创历史同期的最好水平,盐销售总量,不同盐品销量的持续上升,进一步表明如东盐业市场已步入健康繁荣稳定发展的轨道。

销售总量和效益迅猛提升。㈡非盐经济翻开新的一页。

公司在营销网络不断完善,20年。对市场掌控能力不断增强的有利条件下,充分利用网络、资金、管理和服务优势,用心选择优质品牌,用心寻找非盐经济与渠道增值的联系点。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今年实现非盐经济销售收入670万元,居全市前列。

碘盐覆盖率继续保持高位态势。㈢盐业市场综合监管效果突出。

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15次,全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960次。与邻县(市)开展友好边界行动3次,检查用盐企业家310次,查处盐业违法案件15起,查获私盐数量25.04吨,罚没款累计2.2万元。盐业市场监管中,着力抓好食盐安全的三网”建设,坚持盐业市场的巡查制度和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的监管。20年全县盐业市场的稳定态势,确保了市局对如东盐业市场碘盐覆盖率的评估结果继续保持在高位,有力保障了全县人民正常食用放心碘盐。

为单位发展保驾护航。㈣安全生产措施全面落实。

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切实以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精神,将安全工作抓深、抓细、抓实。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安全巡查制度,开展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升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安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精心营造和谐局面。㈤继续树好局(公司)良好的形象。

对个别条款进行调整,局(公司)新的领导班子在继续执行好原有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更突出人性化管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相结合、良性发展。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有计划的有针对性的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使我局(公司)成为一个廉洁、勤政、服务、高效的和谐团队。从而顺利通过南通市文明单位的检查验收。

㈥积极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积极参加挂钩镇的重点经济运行项目的开工、庆典等活动,认真做好县政府赋予的挂钩乡镇的各项工作。及时慰问挂钩乡镇的对接困难户,做好与挂钩乡镇村支部的统筹共建工作,做好单位职工与挂钩乡镇的走进企业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如东海洽会的捐款活动,定期走访慰问全县的交巡警等,为如东经济的稳定发展做出了局(公司)应有的努力。

二、主要做法与体会

着力保证全县百万人民食盐安全和碘盐覆盖率高位运行。㈠继续坚持深入宣传、有效执法、积极推进相结合。

多方合力解难的系统性工作。二〇〇九年的全县盐业市场日常监管工作中,食盐是食品中的必需类。盐业市场监管的方法是政府领导、盐业主导、部门配合、群防群治共管。盐业市场监管形势日趋好转,碘盐覆盖率继续攀向新高的过程中,局更是突出体现这一市场监管的中心思想,盐务部门为主体抓好盐业市场监管,发动全社会支持盐务部门的监管工作。使我局的监管工作得到全社会广泛的关心和支持,从而夯实了广泛的社会基础。

坚持宣传引导,第一。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食盐安全工作的舆论氛围。

县城繁华地段设立咨询点,今年我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5.15宣传日。围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主题,自制宣传牌,印制宣传资料。利用配送盐的车辆和公交车的车身做宣传标语,更换宣传板面,大力推出营养盐的品牌。积极参与各部门联合宣传,将盐业法规及碘盐知识及近年来的工作亮点在县城最繁华地段的宣传橱窗里连续45天的宣传。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县相关部门组成的普法讲师团,多次在县城和全县乡镇设立法律知识咨询台,基层接受群众对盐业法规、碘盐知识的咨询。继续深入开展“食盐安全健康访万家”活动,调查居民灶台用盐情况17300户,发放宣传资料33400份,对村民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并对居民灶台的食用盐情况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盐当场调换,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和拥护。通过与社会各界的实际接触,所感受到社会反应,局(公司)全方位、多层面的综合宣传,使全县城乡居民自觉食用碘盐、自觉抵制私盐意识愈来愈强。

坚持依法行政,第二。努力为全县的食盐安全环境提供保障。

以较高的素质开展盐业行政工作。坚持案件讨论制度,今年全体盐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盐业法规、上级部门新的执法要求、新的监管精神。经常分析讨论案件的个案特点及处理意见。从多方面入手,提高盐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保证无一起盐业行政执法案件有行政复议、行政败诉情况发生。全年坚持无特殊情况做到每周五天对全县盐业市场的日常巡查,根据不同的季节、不同的重点地区、不同的用盐行业、用盐单位、经营单位开展以点带面的检查;针对上海私盐迹象增多的情况,重要路口与交警部门连续数日上路查缉往返如东—上海的货车,严厉打击上海方向侵销的盐产品行为。

局在公安局新店查报站协助下,今年4月3日。成功查获一辆从上海方向过来的载有15吨“英文字母”标志大包装私盐,这是江苏盐业对工业盐查处意见不一的情况下,查获的外来工业盐。局领导十分慎重,将货车押回分销中心的同时,迅速向市局作了汇报。市局领导高度重视,4日上午陈董事长亲自带领盐政分管局长、盐政法制处处长赶赴如东听汇报,现场指导处理案情,为案件的顺利圆满处理,给予极大的关心和支持,经过细致的调查取证,周密的商量研究最终没收了这批私盐,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这为南通地区在处理上海方向过来的私盐方式上开了个好头,成为我局盐政稽查工作的一个新亮点,也为今后的盐政执法工作有较大的示范作用。如东化学工业园区化工企业生产的副产品工业再生盐,对全县乃至周边的食盐安全存在巨大威胁。近年来,对化学工业园区有关企业的重点关注,全局盐政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对企业负责人强化宣传教育到通过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引起各界的重视,从严防死守、严格执法上确保工业再生毒盐不流向盐业市场。通过一系列有效的盐政执法工作,有力支撑了全县碘盐覆盖率的高位运行和保持盐业市场监管工作经久不衰的威慑力。

坚持积极推进农村食盐安全“三网”建设,第三。努力为全县的食盐安全工作构建一道新屏障。

局根据省、市局相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二〇〇九年。加快推进农村食盐现代化流通网络、食盐安全监管责任网络、食盐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建设,确保农村食盐安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食盐安全运行机制、责任机制和监管机制,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加强盐业市场管理,提高全县重点地区碘盐“三率”水平。

着力保证全县盐业市场的繁荣稳定和食盐流通现代化建设的有力推进。㈡继续坚持规范营销、服务争优、贴近需求、挖掘增长点相结合。

服务争优是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规范营销是食盐专营工作的前提。贴近需求是专营商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坏境中围绕市场运转的具体体现。新的增长点是盐业经济发展的根基。四者之间、密切联系,相辅相成。

坚持规范营销,第一。为全县盐业市场的稳定有序提供有力保证。

按实际需求,合理上报全年的采购计划和按月度的购进计划,及时填报“五统一”和erp各类报表,今年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公司“五统一”和erp财务业务一体化要求。按时结清盐款。具体营销上,按不同的用盐户,按要求规范供应盐品种,包装物上盖章编号,一旦用盐单位、经营户不规范用盐,不规范经营以便迅速查出,及时纠正。坚决杜绝开据“人情盐”以防止大包装盐冲击小包装碘盐市场。对一些小毛病不断的用盐单位,重在规范其用盐行为,对屡教不改的单位给予严肃对待,用盐户存在用盐不规范问题难以证实情况下,设法落实专人控制其用盐量,以减少用盐单位不规范行为给盐业市场秩序所造成的影响。以自身的营销规范和规范用盐户的用盐行为来保证全县盐业市场的稳定有序发展。

坚持服务争优,第二。加快推进如东食盐流通现代化建设。

从公司职工中选拔了两名年纪轻、责任心强的员工充实到服务一线,今年6月份公司设立了客户服务部。专门负责对全县120家工业用盐企业进行跟踪服务。从配送盐品、送票上门、定期回访等全过程的服务中,及时掌握企业的动态,便于在第一时间及时发现不规范用盐企业的违规行为。今年10月,公司业务员在对某家近一个月不来进盐的企业回访时,发现了其私购上海的9吨工业盐,局及时进行了处理和纠正。

坚持无假日工作制度,软件服务方面。规范文明服务用语,实行电话首接负责制;坚持方便用户购盐,实施电话联络、网上结算,减少用户来回奔波之劳;坚持服务投拆制,公布投拆电话。通过一系列举措,使公司内部到基层的服务方式、服务水平得到整体提高,以进一步适应食盐流通现代化体系建设的需求。

坚持贴近需求,第三。促进全县盐业经济的繁荣发展。

工业用盐、食品加工用盐、营养品种盐的需求量也在增长。根据用途和需求,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发展。不同用盐户有不同盐品种的需求,坚持规范营销的同时,尽力满足用户的品种需求。适时召开相关用盐行业大户的座谈会,倾听用盐户代表的需要,不定期登门征求用盐户需求的意见,对用盐户实行分门别类台帐资料管理,掌握全县不同用盐单位的用盐动态。不同阶段、不同季节积极调运盐品种,增加仓储量,满足用盐户用盐量阶段性迅速增加的需要。由于我盐品种的调剂比较及时以及用盐旺季保证及时满足供应,使用盐户的满意率越来越高,维护了食盐专营的良好声誉。

坚持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第四。增添江东盐业经济发展的后劲。

要做大做强盐业经济,非盐经济是盐业经济做大做强的重要补充。必须搞好非盐经济。20年,公司综合利用好现有配送资源,将客户资源及其分布情况与连锁店业务流程和操作办法结合,明确了基层网络营销以食盐为主调味品为辅,优化经销品种,精心选优和做大品牌商品。对广味源酱料的产品质量、消费者接受度、经营风险和利益进行全面调研论证后,局部试点成功的基础,今年作为主打非盐商品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地毯式辅销,全年共售1.8万箱,收到良好的效果。营养销售是做精主营业务的重要内容,盐品不断升级换代的方向,也是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今年,公司积极谋划营养盐的营销工作,制订有计划性的营养盐促销办法。并在以往电视游动字幕、车身广告宣传的基础上,还制作图文并茂的少吃盐、吃好盐”卡通宣传牌和宣传单;通过与教育部门协商,全县中小学生作业本上印制营养盐知识,由基层网络人员培训商超导购员推介营养盐,通过这些直接贴近终端和人群集聚消费场所的宣传,引导人们改变消费观念,培养人们形成少吃盐吃好盐的消费理念。促销手段上实行在终端市场运作与连锁店竞赛并举,开展了针对消费者的系列促销活动,向全县200多家大型商超发放促销函,表明活动时间和内容,营造市场效应,刺激消费者购买;开展了营养盐销售竞赛月活动,调动基层网络人员的积极性;开展了全县中小学校营养盐团购活动,使学校团购营养盐初步取得一定成效。通过这一系列行之有效地手段,不断提高营养盐和非盐产品的销量,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增添后劲。

着力提升苏盐连锁网络的运行质量。㈢继续坚持抓好基层网络建设。

盐业市场监管、食盐专营工作的基础网络,全县食盐专营苏盐连锁网络。盐业市场监管、食盐专营工作触角的有力延伸,苏盐连锁网络运转质量的优劣攸关局(公司)工作的大局。20年,继续进一步加大苏盐连锁网络建设的力度,全年适时调整苏盐连锁网络营销做法,适时调整连锁网络中年龄偏大的人员,以保持网络的健康运行。继续坚持日常督查与季度考核相结合,坚持市公司考核与公司自身考核相结合,坚持月度特许经销商专题会与季度苏盐连锁网络全体人员例会相结合。通过督查考核的方式,通过专题会议的形式,及时修正苏盐连锁网络运行中的一些偏差,部署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和主要内容,确保各苏盐连锁店能正常围绕食盐专营工作的要求运转。今年下半年为认真落实市公司推进连锁经营体制建设精神,以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建设为重点,积极有序推动“连锁经营”体系建设。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推进组,认真拟订网络连锁经营业态转型总体推进方案和客户经理选聘方案,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全面传达到职工,组织单位23名职工参加了市公司客户经理培训班,并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组织班子成员到兄弟单位和外市学习,从而形成江东公司推进连锁经营体系建设的理念和模式,为全面达到贴近市场、靠近市场、掌控市场、把握市场的目的奠定了基础,此项工作有望年底前结束。

着力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㈣继续强化学习、教育、制度并举的行风建设。

认真开展了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今年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订了详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施方案》对每一阶段的时间安排、活动内容、活动要求都作了详细的部署。今年又是市公司“制度学习宣传年”局(公司)及时制定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学习提高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对企业制度的认识、认知、认同程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管束人员,按制度办理事项的长效机制。利用办公会、员工大会、作风教育会,抓好对中层人员、全体员工的集中教育。适时与相关骨干、员工搞好个别思想沟通。化解一些矛盾和思想疙瘩,总体保持局(公司)人员能正常处于心顺、气顺的状态中,促进单位的全面和谐发展。学习、教育、制度的有机结合,为局(公司)稳步前进提供了思想保证。二〇〇九年,继续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档案等相关工作,并均获得有关方面的好评,保证了局(公司)工作的全面发展。

内管工作汇报范文第2篇

根据国家局整顿规范工作信息通报制度的要求,现将____20__年第一季度内部管理监督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国家局文件精神,布署全年整顿规范工作。

3月25日,____工业公司召开20__年整顿规范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__年烟草行业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和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要点》,布置____20__年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和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公司原料供应部、市场营销部、综合计划部、审计部、财务管理部、物资采购中心、法律与改革部、生产制造中心、监察部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所属三家卷烟厂、两家直属公司分管领导、整顿办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公司整顿办周游副主任传达了《20__年烟草行业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和加强内部管理监督的工作要点》(国烟办〔20__〕89号文件),赵彭弟主任传达《《____工业公司20__年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和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要点》(讨论稿)。

党组书记、总经理蒋洪喜就20__年____工业公司整顿规范工作作了总结讲话。蒋总强调全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国烟办〔20__〕89号文件,深刻理解国家局“严格规范”重要意义,按照国家局20__年整顿规范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提高工作标准,把“严格规范”要求具体化。二是认真把握工作重点,提升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水平。三是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公司各直属单位分管领导作了表态发言。大家表示,要将《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__年烟草行业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和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要点》(国烟办〔20__〕89号)传达到每个职工,按照公司要求,认真组织好《____工业公司20__年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和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要点》(讨论稿)的学习讨论,及时上报公司《工作要点》的修改意见,根据《工作要点》讨论稿的总体布署,认真组织好本单位20__年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和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

二、严密组织,认真做好税收自查工作。

根据国家局“关于开展税收自查工作安排意见”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要求,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总经理蒋洪喜为组长,财务、审计部门为主体,公司所有部门紧密配合的税收自查专门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检查提纲,认真、细致的开展自查工作。蒋总对税收自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国家局财务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保证全面贯彻落实;二是按照严格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三是严密组织,严肃认真地搞好税收自查。

公司分别于07年12月25日,08年2月2日分别召开了由公司领导班子、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财审部门全体人员及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税收自查工作专题会议”和“财务审计工作视频会议”,全面布置税务检查工作。本次自查在财务部门自查基础上,邀请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征管部门对企业涉税事项,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进行全面系统的第三方检查。自查范围主要包括20__、20__年度的涉税事项,对重大事项追溯到以前年度。2月19日,公司组织召集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对税收自查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和讨论。

截止3月初,除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在08年4月底缴纳外,06-07年补缴税款已按照国家局要求全部申报缴纳。

三、初步建立分层级的内部监督管理专栏。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局整顿办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江*烟草工业系统整顿规范和内部管理监管工作,3月份,公司整顿办在公司网站上设立了整顿规范与内部管理监督工作

专栏。

整顿规范与内部管理监督工作专栏共设:领导讲话、文件通知、工作动态、整顿办通知、规范性文件、通讯录等六个栏目和各卷烟厂内部监督管理的网页链接等内容。其中:“领导讲话”及时报道国家局、国家局整顿办以及公司有关领导关于整顿规范的重要讲话;“文件通知”主要涵盖国家局及____制定下发的有关整顿规范工作方面的重要文件和工作安排;“工作动态”全面反映贯彻落实国家局文件精神和国家局整顿办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整顿办通知”主要包括公司安排布置各有关部门、所属卷烟厂、直属单位整顿规范工作的各类通知和工作安排,“规范性文件”主要囊括公司层级的各类规章制度;通过“企业网页链接”,及时反映所属企业完成公司部署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及时掌握各厂的内部监督管理专栏的建设和使用状况。专栏的开通不仅为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开辟了一个舆论宣传阵地,更为重要的是建立了一个能够实现工作布置-组织实施-适时检查,动态管理、全面反映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平台,使之成为推动整顿规范和内部管理监督工作的一个有力抓手。

四、组织开展统一修订汇编规范性文件工作。

随着公司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组织机构调整逐步到位,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格监管,建立严格规范的现代卷烟工业企业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对20__年9月成立以来的规范性文件组织进行统一修订汇编工作。公司党组数据、总经理蒋洪喜担任组长,纪检组长俞惠梅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作为规范性文件修订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抽调了精兵强将负责各自部门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整理修订工作。规范性文件统一修订汇编将分收集、清理;修订、补充;科学分类、汇编成册等三个阶段,历时半年。截止3月底,已经完成了第一阶段工作。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指正。

内管工作汇报范文第3篇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要做好新形势下的银行业监管和内部管理工作,必须注意和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1、团结奋进是分局各项工作良好开展的关键。党委班子在决策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力求科学民主、及时有效,重大问题主动听取并采纳中层干部或全体职工意见。在政务上高度透明,坚持财务制度、人事制度和办事制度的公开化,自觉接收群众监督,广开言路,善纳群言,才能在干部职工中树立较高的威信。分局上下一条心,团结在班子周围,把心思放在干事上,把精力集中到工作上,气顺、劲足、心齐、风正、人和,为开展各项工作奠定良好的领导基础,才能顺利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2、重点突出、有效监管,是确保辖区金融稳定的基础。首先是集中监管力量,确保重要的监管工作任务完成。2005年,分局在满足银监局临时抽调人员的情况下,集中人力、物力开展了对多项现场检查。其次,更加注重了现场监管的质量。由于检查前培训等准备工作充分,现场检查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查出的各类违规问题,没有发生证据不足、定性不准问题,在被监管单位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并对违规经营行为起到了应有的震慑作用。通过这些监管活动,我们也更加明确地认识到只有把各种监管手段和监管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强化监管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才能确保监管的有效性。

3、凝聚人心,队伍才有向心力和战斗力。心情舒畅、精神愉悦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谐团结、相互配合才能发挥团体的凝聚力和创造性。分局不论在开展政治思想工作,还是在增进职工身心健康、培养职工良好情操、关心群众利益等方面,都充分体现“人性化”三个字,以营造和谐团结的软环境为目标,努力构建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通过心与心的交流,通过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通过引导和教育,使干部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能够不计较个人得失,主动积极做好工作,从而保证监管队伍的战斗力。

4、以制度建设和狠抓落实为手段,不断规范和严肃工作秩序。人性化管理不是人情管理,必须依据上级颁布的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科学制定和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必须做到依靠制度管人管事,通过制度规范工作;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各项制度才能落到实处。

5、依法监管、廉洁从政,才能树立良好监管形象。分局通过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工作,阐明利害关系,构筑起对以监管谋私“不想为、不敢为、不必为”的防线。在开展对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和调查走访中,严格执行中纪委“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银监会“约法三章”和“八不准”,做到依法监管、廉政勤政。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和规范办事程序,使监管质量和监管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正视存在的不足。一是对如何正确处理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维持和谐宽松环境与严肃纪律、严格考核、错弊追究的关系方面,还缺乏十分恰当的方法;二是在目前职称不再评聘和晋升、行政职务职数有限、职务晋升受到局限的条件下,如何通过绩效工资、先进评比、组织团体活动等手段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全体职工的积极性方面还显得办法不多、效果不好;三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和手段还不适应日益变化的形势,通过政治思想工作激励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效果还不明显,各部门、各办事处负责同志发挥“一岗两责”的作用还不突出;四是在如何正确行使监管职权、包括如何恰如其分地运用各种实体行政处罚手段、以有效维护监管当局权威方面,还没有取得真正的突破。上述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分局职能的正常发挥,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2006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银行业监管工作,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分局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总会和银监局的要求,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扎实工作,开创银行业监管和发展的新局面。2006年分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银监会、银监局工作会议精神;着力监管能力建设,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实现辖区内银行业体系稳定和安全运行,促进地方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今年要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落实审慎监管政策措施,保持有效监管能力建设的良好势头。

一是要在建立健全资本审慎监管制度方面取得新进展。从促进商业银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出发,进一步发挥资本在银行业务发展中的约束功能和调节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银行业机构增强自我补充资本能力,在不断巩固和提升资本基础上,促进银行有效增加信贷投放。继续推进银行以资本为纽带,转变经营理念和发展模式,建立资本、收益、风险相互匹配和动态平衡机制,优化资产、客户结构,完善考核、评价办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经济金融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协调发展。

二是要在全面推行五级分类制度方面取得新进展。认真总结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执行效果,鼓励国有商业银行细化资产分类,更加准确、真实地反映风险。在农村信用社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今年分局对农村信用社监管的重中之重,信用社量大、面广、缺乏专业人才,我们要深入研究怎么分类、如何分类,要落实到每个法人社,每个信用社确定至少3人负责分类工作。分类工作要循序渐进,边开展、边总结、边提高,不要想一口吃成大胖子,首先掌握简单分类,然后再逐步在分类的准确性、真实性上下功夫,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确保在年底前所有法人机构完成贷款五级分类,从2007年开始执行“双轨运行”制度,逐步实现以贷款五级分类数据分析进行监管。

三是要在完善分类监管、加强分类指导方面取得新进展。按照“统一、规范、科学、透明”的原则,继续统一监管标准,深化分类监管,加强同质同类比较。根据机构性质,完善对各类机构的监管框架,以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为重点,开展对已出台法人治理指引的专项检查和后评价,完善治理监管标杆,提高专业化监管水平;根据资产规模,明确分类监管思路、要求和重点;根据风险等级,评出好银行、中等行和差银行,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有效配置监管资源,在市场准入等政策方面扶优限劣,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正向激励机制。

(二)有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加强和改进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科学监管。从加强科学监管出发,依法履行好规制、许可、监督、监控和执法等监管职权,将各种监管手段和监管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监管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和有效性。重点是抓好四个方面:

一是继续加强和改进市场准入监管。在防范风险前提下,推动金融组织创新和业务创新,优化机构总体布局和结构。按照有关法规、制度规范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规范准入监管,提高审查、审批效率。完善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实施对履职行为的持续和动态监管,加强勤勉尽责情况的考核和问责,完善后续监管措施。推广应用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和高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市场准入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

二是着力提高非现场监管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并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功能和作用,及时发现、识别和预警风险,引导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检查,切实提高监控和处置风险效果。各监管部门和办事处务必从科学运用监管手段的高度,把加强非现场监管作为今后实施监管的主要方式和重要任务,并力争今年取得明显进步。在完善贷款五级分类、贷款偏离度、贷款迁徙变化分析的基础上,深化不良贷款监管模式,加强和改进信用风险监测和考核;进一步完善贷款集中度和违约风险的监控制度。对各类机构进行年度监管评价和考核,及时将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座谈、质询、诫勉谈话等形式进行通报和提示,不断提高整改效果;不断改进监管通报和风险提示的方式,进一步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透明度建设,完善信息披露的要素、程序和方法,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渠道。继续开好监管分析例会,做到常开常新,不断提高监管分析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评级结果和监管信息;根据评级结果,研究制定分类监管、分类指导的监管方案,加强整改的动态跟踪,促进评级向好转化;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透明度建设,加大年报披露力度。

三是继续加强和改进现场检查,力促规范。今年的现场检查工作重点是要在“抓基础、抓创新、抓结合、抓规范、抓督促、抓廉政”上下功夫,加大检查和处罚的力度。要切实按照“八个能力”的要求,不落俗套,做好现场检查工作,真正做到有查必严,严必处,处必果,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切实把现场检查作为实施有效监管的主要手段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我们要按照省局2006年现场检查计划,并根据辖区内银行业实际和监管实际,遵循精简科学、效率优先的原则确定2-3个自选动作。现场检查的重点从全年讲,就是继续抓好对国有商业银行以往年度现场检查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以及重点监管行不良贷款抓降工作的专项检查;继续对商业银行贷款分类偏离度和不良贷款迁徙率情况进行持续检查,实施对政策性银行表外业务、新业务经营风险情况的专项检查;开展对邮政储蓄资金风险运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对农村信用社股本金结构、资产质量、大额贷款、拨备提留、抵贷资产等的检查。在做好上述现场检查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银监局临时布置的现场检查任务。从目前讲,就是要尽快整理、汇总出对农业银行支付结算现场建厂的情况,查清、查实违规问题,提出具体的处理措施,提交有关会议研究确定处理办法。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要在现场检查中更加具体、更加深入地落实王晓光局长“八项能力”建设的要求,做到检查前收集项目背景资料、利用非现场监管手段查找疑点与事前培训、制定方案相结合;现场核查、落实疑点与调查取证、做好工作底稿相结合;整理档案、综合分析评价、撰写检查报告与对检查项目的质量进行考评相结合,切实提高现场检查工作的有效性、规范化水平。

四是整合监管资源,推进增强监管合力和监管环境建设。建立健全监管问责制,加强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的相互衔接,定期不定期交流监管信息,形成系统内部信息畅通、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持续监管体系。对监管办事处的整合,按照有利于调动办事处工作人员积极性、有利于开展监管工作、有利于保一方金融平安的原则,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调整整合方案。在整合前,仍然按以前的方法管理。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及其存在的重大、典型问题的检查分析,强化对金融机构内部监督部门的工作指导。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和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增进同地方政府的工作联系,争取配合、支持和理解。加强金融业务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培育和提高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

五是配合省局实施好“1104工程”,提高非现场监管专业化水平。银监会自成立之初即着手加强银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决定用三年左右时间建立一个“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资源共享”的非现场监管信息技术平台(简称“1104工程”)。“1104工程”不仅是简单的监管技术支持系统改善,而且是一场带有全局性、系统性和根本性的监管变革,对此,我们务必从科学运用监管手段的高度,把加强非现场监管作为今后实施监管的主要方式和重要任务。一方面必须提高思想认识,从思想上、组织上、技术上做好充分准备。另一方面要全力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网络建设,落实人员和设备,实现网络全线贯通,分阶段完成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同时以此为契机,强化非现场监管专业分析监测,有效使用监管信息资源,下功夫解决非现场监管基础薄弱的问题。目前重点是要加强监管信息协调工作,统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管信息的收集、加工、分析工作,各监管部门的现场监管信息要与统计部门共享,共同分析评判,强化信息服务,形成监管合力,配合好“1104工程”的建设。

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监管本身不是目的,而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实现科学监管必须要有清晰、准确的监管目标定位。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加强风险监管与改进监管服务、维护银行体系稳定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做到寓监管于发展、稳定、创新、服务之中。坚持以监管促发展,在发展中化解风险;以监管保稳定,在稳定中增强市场信心;以监管求创新,在创新中提升核心竞争力;以服务凝聚人心,增进合力,提高效率,实现监管、发展、创新与稳定的和谐统一,支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风险,维护银行体系稳定。今年,维护银行体系稳定面临诸多压力和挑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对此,我们必须早做应对、加大力度、积极处置。综合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务必防止不良贷款反弹。继续坚持“双降”工作导向不偏离、决心不动摇、力度不减弱。要督促商业银行抓紧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贷款和不良贷款考核机制,通过全面分析贷款分类的偏离情况和不良贷款的迁徙情况,准确判断资产质量变化趋势,增强不良贷款监管的针对性。对改制银行,要抓反弹,抓核销,巩固改革和财务重组成果;对其它行和农村信用社,要继续抓全面下降。要督促各银行业机构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落实授信尽职制度,做好案件防范工作,提高新增贷款的质量。要严格损失拨备核销制度,形成风险自我控制和消化的良性循环机制。对已核销的贷款做到账销、案存、权在,积极清收和盘活资产,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要充分认识降低不良贷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督促被监管机构切实落实好防范信用风险的各项措施,巩固好成果,确保今年不良贷款继续下降。

二是务必密切关注和防范产业结构调整与产能过剩压缩过程中的新增风险。中央指出,要把解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作为今年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任务。从以往的经验看,每次产业结构调整,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不良后果会加速显露,潜在的金融风险也会加大。我们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因势利导,未雨绸缪。要督促银行业机构加强对过剩产业客户的调查研究,开展风险普查,及时采取妥善措施,促进结构调整有序推进。要引导银行密切关注和深入分析市场和企业效益的变化,重点关注限制类行业企业淘汰和大额集团客户授信,及时发现、提示、控制和化解潜在风险,防范产生新的不良资产。

三是切实推动案件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防范发生大案要案,是银行业操作风险管理和监管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春节期间,工行高台县支行“2.1”涉嫌诈骗案件再一次敲响了警钟,暴露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方面仍然存在漏洞。在这项工作中,要抓好四件事:

1、监管一科和高台监管办要密切关注工行高台县支行“2.1”涉嫌诈骗案件的侦破工作进展情况,关注事态发展,并将案件进展情况及时上报甘肃银监局。

2、加大对工商银行张掖分行的监管力度。针对这起案件,要进一步落实案件防范责任制,做到风险关口前移。研究制定2006年对工商银行张掖市全辖范围、特别是针对案发机构各项业务、高管人员及机构的监管工作计划,组织力量对工商银行张掖市分行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部分基层机构管理偏松,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有章不循、违章不久的要严肃查处;对监督不力、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重视不够的,要督促工商银行张掖分行各级机构加强内控管理,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或检查整改不力以及反复发生案件、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单位,从严追究高管人员的责任,对于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3、督促工商银行加大对“2.1”案件责任人的处理力度,不仅要处理案件的直接责任人,而且要处理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相关人员,更要严厉追究相关高管人员的失职责任,还要追究发案单位涉案的主要负责人和上级机构的领导责任,举一反三,查找漏洞,进一步强化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建立有效的案件防范机制。

4、务必扎实推进高风险机构风险处置。要吸取“2.1”案件的教训,进一步增强风险处置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全面掌握辖内各类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点和风险源,及时制定和完善风险处置预案,狠抓政策措施落实。对于“2.1”案件类似问题、存款异常提取等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启动处置预案,有效控制和化解风险。对农村信用社改制社遗留问题,要吃透、用好有关政策,特别要处置好高风险和资不抵债社的风险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做好非法集资活动查处、认定与取缔工作。及时稳妥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四)着眼于经营机制的转换,积极促进银行业改革,不断提高银行业机构的市场竞争能力。当前,我国银行业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提高认识,稳步推进和深化改革。

一是切实抓好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工作。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积极推进以农村信用社改革为重点的农村金融改革,加快组织、机制和服务创新,从整体上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增强支农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其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作用。今年农村信用社改革重点是:围绕机构整合,加快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和单一法人社组建步伐;推进产权改革,规范股金管理,改善股权结构,强化社员的股权意识,防止内部人控制;改进法人治理结构和转换经营机制,农村信用社理事长、主任必须分设,全面推行全员考核和竞争上岗,改革并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加强信息科技手段、服务网络建设以及员工培训工作。在信用社改革中,要着重抓好四项工作:

1、要抓好春耕备耕资金供应。在这个问题上实行局长负责制,“一把手”一竿子插到底,深入基层,调查春耕资金供需情况;监管三科要与各县(区)联社积极沟通、协调,测算资金需求,征求意见,帮助农村信用社科学合理地确定资金调度计划,确保春耕支农资金的需求,保证不误农时。

2、做好到期央行专项票据的兑付工作。监管三科要密切关注哪个阶段、哪些信用社央行票据到期,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督促符合兑付条件的农村信用联社按季提交专项票据兑付申请,并对已认购专项票据的信用社,实行动态监测和实地考核,保证扶持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农村信用社生存力、竞争力。

3、结合五级分类抓好不良贷款“双降”工作,要按风险拨备的要求全部提足拨备,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切实把不良贷款的绝对额、占比降下去,对完不成“双降”任务且不降反升的农村信用社,建议调整其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严格不良贷款“双降”问责制。一定要加大力度,上心、上手,把工作做深、做细,落实抓降措施,完成双降任务。

4、抓好制度建设。要督促农村信用社通过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内控制度完善的自我约束体系。要针对去年序时性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大对违规问题处理力度和整改力度,促进农村信用社合规稳健经营。

二是推进邮政储蓄体制改革。今年邮政储蓄银行要筹建,年底前要挂牌运作。我们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的组建工作,切实加强改革期间的监管工作,密切关注筹建进程,确保改革期间的稳定,防止出问题。

(五)积极推动金融创新,提升银行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促进经济和谐持续较快发展。

今年,要做好以下引领和辅导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对小企业贷款创新活动的指导。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内银行业机构开展小企业贷款的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内银行业开展小企业贷款的情况和面临的制约因素,继续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促进在小企业贷款管理组织、营销策略、审贷程序、风险定价、考核激励、信贷队伍建设等机制创新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信贷管理机制和防范信贷风险的高度,积极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并以此培育潜在优质客户群体和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小企业贷款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二是引导发展有利于扩大消费的零售业务。促进商业银行在消费领域内,设计和推出更多的个人消费贷款,重点发展具有特色和优势的业务,将相应的业务做深做细。支持支持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住房装修贷款、信用卡贷款、汽车贷款、教育贷款、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的发放,以满足广大公众的需求。努力防范各类消费信贷风险。

三是继续推进以发展中间业务为重点的资产结构调整和盈利模式转变。引导商业银行重视和拓展低风险、低资本消耗及资产转让业务,充分利用自身信息、技术和人才优势,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层次的中间服务。推动扩大咨询服务类、投资融资类,及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类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中间服务的业务量,形成规模效益。促进解决现金管理、项目融资、银团贷款等中间业务同质化、粗放化现象严重问题,提高单个产品创利能力和竞争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为全面有效履行各项职责提供坚强保障

做好今年银行业监管工作,必须要有良好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作保障。经过分局党委的慎重研究,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已经明确,就是要坚决贯彻落实总会和甘肃银监局工作会议精神,把全局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党委的思路上来,把全部的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充分调动全局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在从严管理、从严治局的同时,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着力营造和谐团结的内部软环境,力争在队伍建设和监管工作同步上台阶、上水平上取得新的突破。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建设。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党委中心组、各党支部都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和方式,切实抓好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以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进一步抓好《》的学习贯彻,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党的先进性建设”征文活动,扩大理论、制度的实践成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新方法,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第二,全面推进班子和队伍建设。一月份,班子补充了新成员,班子的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我们要考虑推进监管部门之间、监管部门与党务、政务综合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的干部轮岗,建立促进干部快速成长、全面锻炼的机制。完善工资分配体系和干部考核办法。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加强和改进培训管理,做到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整体推进、注重实效。制定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培训规划,以持续增强监管能力为目标,有效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推动队伍建设上新台阶。

第三,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党务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和后勤服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统揽全局、凝聚力量、促进和谐。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切实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发挥工会在民主管理、政务公开方面的积极作用;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落实科室、办事处负责人“一岗双责”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加强以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推进以践行“四四六”新理念为主要内容的监管文化建设,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形成共同的核心价值观和行为规范。改进和完善督查督办,促进工作效率的持续提高。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加强财务管理。各项经费支出都要精打细算,集中财力保运转、办大事和保障职工收入。进一步提高办公效率,切实加强会议计划管理和改进会风,严肃工作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第四,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要求,整合监管力量,探索新的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主查人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驻行式监管。春节前开展的对农业银行结算检查,我们的现场检查人员对农行电子处理业务看不懂,无法下手,工作很费劲。今年,我们要继续贯彻落实王晓光局长“八项能力”建设的要求,按照ab制要求,轮流派监管人员到被监管对象柜台学习,循序渐进掌握其工作流程、业务规程、相关规章制度,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取得现场检查的主动。要加强非现场监管工作与现场检查工作的相互衔接,形成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确保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第五,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关心职工生活,及时解决职工的的实际困难,改善工作环境。继续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着力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学习、加强学习、改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监管本领。要切实加强理论研究、政策研究、业务研究和信息调研工作,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各科室、各监管办要紧紧围绕分局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辖区银行业的运行状况以及银行业监管的热点、难点、疑点等突出问题,跟踪了解监管法律、法规、制度在辖区内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政策建议,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开展专题性、前瞻性研究探讨,提高监管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六,坚持不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做到廉洁从政从业,是我们取信社会、增强监管权威的重要保障。今年反腐倡廉工作要继续以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银监会《具体意见》为主,抓紧落实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任务。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落实《张掖银监分局监管问责暂行办法》、《内部监督试行办法》,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继续加强核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巩固“三项清理”成果,全面开展行风建设评议活动,严肃监管纪律,严厉查处违反“约法三章”“八不准”和监管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监管对象和公众利益的问题,保持分局反腐倡廉工作的良好势头。

内管工作汇报范文第4篇

为贯彻落实《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现将《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10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不再对保税监管区域内企业核发《保税区外汇登记证》、《出口加工区外汇登记证》等各类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明及《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而只颁发《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同时收缴已颁发的《保税区外汇登记证》、《出口加工区外汇登记证》等各类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明及《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换证工作应当于2008年1月1日前完成。

二、换证期间,原各类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明、《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和新颁发的《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同时使用。2008年1月1日起,不再使用《保税区外汇登记证》、《出口加工区外汇登记证》等各类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明及《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区内企业凭《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办理经常和资本项目外汇业务,银行应当按规定做好相应外汇账户管理等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转发辖内支局和保税监管区域管理机构以及银行、企业等,做好宣传及换证准备工作,及时为区内企业换发《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并尽快完成相关操作培训。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反馈。

联系人:

电话:传真:

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操作规程

第一章外汇登记

第一条区内企业应当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批准的合同(独资企业除外)和章程(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审批机关对设立该企业的批准文件)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注册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请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外汇局审核区内企业送交的上述材料无误后,向区内企业核发《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

《登记证》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设计,各外汇分局(外汇管理部)自行印制,不得伪造、涂改,不得出租、出借、转让、出卖。

第二条在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后从事货物贸易经营活动的区内企业,到注册地外汇局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和出口核销备案登记手续时,除《登记证》外,还需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

第三条区内企业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并领取《登记证》后,有变更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或者发生股权转让、增资、合并及分立等情况的,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报注册地外汇局备案,并办理外汇登记变更手续。

第四条区内企业经营期满或因故导致经营终止,经审批机关批准解散的,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注册地外汇局办理外汇登记注销手续,交回《登记证》。

第五条区内企业遗失《登记证》,应当自知道遗失之日起5日内登报发表遗失声明,并在登报声明后5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外汇局报告,注册地外汇局凭遗失声明给予补发。

第六条区内企业办理外汇业务时,除按本操作规程提供规定的凭证和商业单据外,还应当出示《登记证》。

外汇局通过外汇年检对《登记证》每年核证一次,经过核证的《登记证》有效,期限一年。其中区内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同时遵守境内区外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联合年检等外汇管理规定。

第二章外汇账户管理

第七条区内企业开立、变更、关闭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持《登记证》,按照境内区外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直接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区内企业开立、变更、关闭资本项目外汇账户,持《登记证》,按照境内区外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办理,并按照相应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办理外汇收支。

第九条区内企业外汇账户统一纳入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区内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包括收汇、付汇、结汇、购汇均应通过外汇账户进行。

第十条银行为区内企业开立外汇账户时,应当在《登记证》相应栏目中填写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币种、账户性质和开户日期,并加盖印章。

银行应当区分区内企业与境内区外企业外汇账户,分别按照相应规定办理外汇业务,并遵守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要求。

第十一条银行和企业不得出租或者租用、出借或者借用以及超出规定的收支范围使用外汇账户,不得利用外汇账户代其他机构和个人收付、保存外汇资金。

第三章外汇收支和结售汇管理

第十二条区内企业的外汇收入可以按相关管理规定调回境内或存放境外。

第十三条区内企业向境外支付货款,有下列形式之一的,应持以下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到银行办理。

(一)向境外购买货物,货物直接从境外报关或者备案进口的,应当凭《登记证》、合同或协议、发票、其他与支付方式对应的有效凭证及商业单据办理。如区内企业提供的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为其他企业,还需提供相应的进口协议。如区内企业提供的正本进境货物备案清单上的经营单位为其他企业,还应提供相应的买卖合同或者仓储协议以及仓储企业出具的货权属于区内企业的证明。

(二)向境外购买货物,货物直接来源于区内的,除提供本条第(一)项所需凭证和商业单据外,还需提供正本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者其他海关监管凭证、境外企业与区内仓储企业签订的仓储合同或者协议、区内仓储企业出具的货权属于境外企业的证明等办理。

(三)向境外购买货物,货物来源于境内区外的,除提供本条第(一)项所需凭证和商业单据外,还需提供正本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者海关对该货物在境内区外的监管凭证以及境内区外企业出具的货权属于境外企业的证明。

(四)向境外购买货物,再将货物转卖给境内区外企业,并由境内区外企业直接在境内区外报关进口的,境内区外企业向区内企业支付,区内企业再向境外支付时,应凭《登记证》、合同或者协议、发票、相应的收账通知或结汇水单、境内区外企业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银行须在该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签注付汇企业名称、付汇日期、金额。如境内区外企业向区内企业付汇时,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已留存付汇银行,还应出具注明“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已留存”和签注付汇金额、日期及收款企业的报关单复印件或者电子底账核注、结案证明。

第十四条区内企业向境内区外支付货款,有下列形式之一的,应持以下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到银行办理。

(一)直接从境内区外购买货物,货物来源于境内区外,并直接向境内区外支付,应当凭《登记证》、合同或协议、发票、正本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或者境内区外企业正本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

(二)与境外企业签订合同,货物由境内区外企业报关出境,除提供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凭证和商业单据外,还需提供相应的收账通知或者结汇水单。

(三)向境内区外购买货物,货物来源于区内的,区内企业应凭《登记证》、合同或协议、发票、正本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或者正本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者其他海关监管凭证、境内区外企业与区内仓储企业的仓储合同或协议以及区内仓储企业出具的货权属于境内区外企业的证明。

第十五条境内区外企业从区内购买货物支付货款,有下列形式之一的,应持以下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到银行办理。

(一)货物直接来自区内,或者来源境外但不进入区内而直接在境内区外报关进口,向区内支付的,应当凭区内企业《登记证》复印件、合同或协议、发票以及与支付方式对应的有效凭证及商业单据办理。

(二)货物由境内区外企业从区内报关进口,向其他境内区外企业支付的,除提供本条第(一)项所需凭证和商业单据外,还需提供其他境内区外企业与区内仓储企业的仓储合同或协议以及区内仓储企业出具的货权属于其他境内区外企业的证明。

(三)货物从区内报关进口,向境外支付的,除本条第(一)项所需凭证和商业单据外,还需提供正本进境货物备案清单。

货物来源于境内区外而从区内报关进口,并向境外支付的,除提供本条第(一)项所需凭证和商业单据外,还需提供境外企业与区内仓储企业的仓储合同或协议以及区内仓储企业出具的货物属于境外企业的证明及其他境内区外企业的正本出口货物报关单。

第十六条区内企业付汇时无法提供相关凭证和商业单据,应在付汇后90天内按下列规定向付汇银行提供,由付汇银行按规定办理核注结案及签注手续,并留存备查。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的,付汇银行应在每季度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该注册地外汇局。

(一)区内企业以货到付款以外方式对境外支付货款的,根据结算方式要求,提供对应的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者进境货物备案清单(购汇项下)、境内区外企业正本出口货物报关单等。

(二)区内企业以货到付款以外方式向境内区外支付货款的,根据结算方式要求,提供对应的区内企业正本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或者境内区外企业正本出口货物报关单。

前款所称境内区外企业正本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因区外企业核销需要等客观原因不能提供的,可以提供复印件。

第十七条区内企业之间的交易,应当持《登记证》、合同或协议、发票等证明交易合法、真实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以人民币或者以自有外汇支付,不得购汇支付。

第十八条区内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结汇,凭证明交易真实性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直接到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按照境内区外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上的区内企业办理异地付汇业务,应当向注册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异地进口付汇备案手续。

第四章核销管理

第二十条区内企业凭进口货物报关单向境外支付或者凭进境货物备案清单购汇向境外支付的,或者以货到付款以外方式向境外支付但按规定应向付汇银行提供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者进境货物备案清单的,付汇银行应按规定办理电子底账核注、结案等手续,并在纸质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上进行签注,留存相关凭证备查。若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未纳入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则暂不须办理电子底账核注、结案等手续,但须在纸质正本进境货物备案清单上进行签注,留存相关凭证备查。

第二十一条区内企业向境外出口货物,在海关办理货物出境备案的,收汇后无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在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的,区内企业应当按照境内区外相关规定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第二十二条境内区外企业购买区内货物,需办理进口核销手续。

区内货物货权属于其他境内区外企业,境内区外企业向该境内区外货权企业支付时,应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银行应当在付汇凭证上注明“保税监管区域外转汇”,并将付汇信息传送给外汇局;该境内区外货权企业收到前款境内区外企业的外汇后,按规定凭收汇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办理核销手续。该收汇银行在向境内区外货权企业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时,应当在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上编写22位核销收汇专用号码并注明“保税监管区域外转汇”字样。

第二十三条区内企业凭《进口付汇备案表》异地付汇的,按照境内区外异地付汇的相关规定,凭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及其他相关凭证到注册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银行通过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为区内企业办理购汇或者结汇手续后,应当同时在《登记证》相应栏目中签注,并加盖印章。银行应于每季度结束10个工作日内,统计本银行办理区内企业结汇、购汇情况(格式见附表),报注册地外汇局。

银行在为区内企业办理外汇业务时,应当留存相关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5年备查。

第二十五条外汇局于每季度结束10个工作日内,将未按规定提供向境外或者境内区外付汇项下对应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的区内企业名单,向辖内银行进行。银行自外汇局之日起不得直接为列入名单的区内企业办理非货到付款支付方式的外汇业务。有特殊情况的,由外汇局逐笔审核其收支真实性后办理。

第二十六条区内机构违反本操作规程,由外汇局根据《外汇管理条例》、《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他外汇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内管工作汇报范文第5篇

一、坚持优质服务和监管并重,支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一)坚持优质服务,促进外汇资金有序流出

1、认真做好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进出口核销业务一方面是外汇局的基础工作,另一方面也与企业的利益休戚相关,任何时候我们都首先保证该工作的正常开展。今年随着业务量的大幅增长和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我们适当安排力量坚持优质服务,根据分类监管的原则,为运作规范的A类出口单位放宽审核标准,进一步简化手续,提供便利,对A类以下的出口单位或“关注企业”严格审核标准。在日常工作中,考虑到各涉外部门之间政策不协调的实际情况,我支局在严格执行外汇管理政策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企业的利益,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深受涉外企业的好评。

今年我支局向企业发50887单份,同比增长26.36%,共办理核销业务40344笔,同比增长29%,核销金额110227万美元,同比增长42%,核销率为99.8%。进口付汇825笔,金额11237万美元,同比增长143%,到货核销825笔,金额8408万美元,到货核销率为75%。

2、加强部门间协调与沟通,促进投资便利化。今年“促流出”是我支局的一项重点工作,我支局把境外投资和进口业务做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积极主动向政府、企业解释境外投资项目和进口业务的外汇管理政策,防止走弯路,减少无效工作。今年我支局审核办理4家境外投资企业,投资额达1954万美元,同比增加了1944万美元;办理进口付汇11237万美元,同比增长143%。今年批准外商投资企业10家,合同利用外资25025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5453万美元。此外,加强与外经贸局的联系,在市中心支局的支持下,做好通领科技集团、凤凰科技有限公司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

(二)强化监管手段,控制外汇资金流入。

1、严格外汇流入管理,开展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检查。根据上级局的统一部署,我支局于今年5月份开展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情况的检查工作,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下设检查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开展了检查,将外资流入作为阶段性管理重点,并在业务回访时把居民个人结汇情况和政策反馈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关注。结合国际收支、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以及相关台账,导出有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形成第一阶段的“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检查汇总表”和“违规明细表”。第二阶段我支局对违规情况进行深入的跟踪检查,针对非现场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有重点地开展现场检查,发现有2个企业的资本金结汇存在违规问题,针对违规问题,我支局对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立案查处。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对企业的调查。该项目得到了省外管局巡视员的高度好评。

2、切实贯彻执行外汇管理改革,规范个人外汇管理。今年上半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新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我支局一是及时传达政策,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日报》以信息的形式向社会公众传递新政策的调整内容。及时转发相关文件,加强对外汇指定银行的政策传达,要求全面理解、贯彻执行。二是举办业务培训,落实政策到位。我支局开展以会代训形式对外汇指定银行进行政策传达、解释,强调新政策实施后日常业务操作的难点及风险点。三是召开个人外汇业务情况通报会,通报了工行温州市分行、农行温州市中山支行海坦分理处违规办理结汇情况,部署开展外汇指定银行个人业务自查自纠工作。

3、改进贸易外汇收支与结汇管理,便利企业正常资金使用。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49号)精神,实行分类管理。给绝大部分正常收汇的企业给予充分便利,加强对“关注企业”管理,按月上报《辖内企业贸易项下收结汇情况和“关注企业”数量统计表》及《多收汇排名前五位“关注企业”情况表》,关注“关注企业”的变化情况。

二、健全监管手段,加强外汇管理监督

(一)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管理,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

今年我支局把加强国际收支统计工作、提高数据申报质量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培训指导,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加强与银行工作人员点对点的沟通联系,提高他们的操作能力,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抓好非现场核查工作。及时对上报的电子数据进行非现场核查。今年我支局共进行非现场核查234次,发现错误信息509条,及时反馈给银行进行修改。三是坚持季度考核通报制度。及时分析各行在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核查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紧抓国际收支统计工作不放松,引起各行领导的高度重视。四是做好现场核查,进行跟踪监督。根据全年检查计划,今年对建行**市支行、工行**市支行的国际收支申报进行现场核查。从现场检查的结果反映申报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申报数据基本完整、准确、及时,但也发现了凭证要素不全、漏盖印章、漏申报、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意见书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今年上报市中心支局的数据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在业务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无差错。

(二)加强业务培训和部门沟通,顺利完成外商投资联合年检工作。

我支局对该项工作十分重视,精心部署,落实专人做好外汇年检各方面工作,主要是:1、落实专人负责对企业网上上报数据进行初审,对有错误的及时反馈,保证上网数据的准确性;2、加强与相关涉外主管部门相互合作,召开联合年检工作会议,确定年检工作协作方法及自身的重点,通报年检工作进展情况及碰到的问题;3、对网上公布的未参检企业逐个通知,要求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参检。通过多方面努力,年检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截止6月底,全市已有131家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年检,全部通过,应检未检的有1家,主要原因是外方资金未到位,窃取中方的技术,现中方已向外方,把“年检未通过”作为1项索赔的条件,而不愿参检。参检率达99%,比上年增加7.5个百分点。

(三)切实履行检查职责,提高银行协同监管水平。

今年4月份,根据我支行的统一部署,对辖内的商业银行柳市支行开展综合业务大检查,我支局派遣了两位业务骨干累计投入8个工作日参加了外汇业务的检查。检查结果表明,该支行能够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状况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制定和完善相关内控制度,执行外汇管理政策基本合规。今年7-9月份,对辖内的工商银行**市支行开展综合业务大检查,我支局非常重视该项工作,这是对我支局外汇业务人员的一次检验和外汇检查水平、政策把握能力提高的机会,累计投入了30个工作日,对其违规问题要求其及时整改,并进行了处罚收缴罚,没款16万元人民币。同时,多次约见其行长和分管行长进行沟通,并找其分管行长和外汇部门负责人进行居民诫勉谈话。对新批准开办资本金结汇业务、结售汇业务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5家机构实施业务回访,及时了解外汇管理新政策的落实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困难,提高管理实效。

三、完善内部管理,促进工作水平提高

(一)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切实抓好内部管理。

在切实做好日常外汇管理工作的同时,支局上下统一思想认识,集中精力和时间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促进管理方式继续朝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前进,促进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一是安排业务骨干对业务操作流程、工作岗位职责、外汇管理业务权限管理规定等内容进行修改整理,做到岗位动态管理,力求今后以更规范的制度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外汇业务操作质量,提高服务水平,认真做好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做好月度程序性督察、季度的专项监督检查和半年度的全面检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为。对照市中心支局行政许可操作规程,对支局部分行政许可操作程序进行完善,特别是对业务受理过程进行规范,避免因工作不到位而遗留隐患。

(二)认真开展内控制度全面检查,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和服务水平。

今年第二季度,为加强和规范我支局内控检查工作,推进外汇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促进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能力提高,进一步提高**市支局外汇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展1次外汇管理业务的全面监督检查,制定了详细的《内控监督检查方案》,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抽调专职内审、老外管人员和我支局业务骨干共7人组成的检查小组,检查人员认真对照《方案》的分工进行检查,检查后制作《内控监督检查报告》报告局领导,并反馈外管股。外管股认真对照存在的问题,召开股室会议,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研究防范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的方法和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做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并向检查组提交《内控监督现场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从跟踪检查的情况反映,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认真落实计算机安全管理、消防管理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措施。配置国际收支申报、进口核销业务备用服务器,建立计算机安全管理登记簿,定期制作备份,定期更换各业务系统的操作密码,认真开展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贸易进口付汇监管系统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计算机安全。积极参加安全分析会,分析存在的隐患,提出解决的方案,逐步完善各类安全管理方法。

四、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调研和政策宣传力度

(一)加强对形势的分析研究,建立辖内外汇收支形势季度分析制度,并将外汇收支形势纳入人民银行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体系中,实行本外币联动分析,更好地反映辖内经济金融运行态势。

(二)以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目的,把握热点问题,深入研究并提出管理对策和建议,准确反映当地外汇管理的实际情况,为上级提供决策参考。建立工作制度,安排工作计划,确定重点调研课题,切实加强调研信息工作,并在外汇收支分析上狠下功夫,坚持人人参与,努力提高调研水平和工作实效。今年我支局撰写的《新版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外币代兑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市造船业出口现状和发展对策》和《出口退赔外汇业务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等5篇调研文章被上级局录用。特别是近年来,国际船舶市场需求日趋旺盛,直接刺激了我市造船产业的迅速发展,预收货款大量流入,对我市国际收支平衡产生比较大的影响,于是我支局年初就把对**市造船业出口的现状分析列入重点调研课题。我支局非常重视该项课题,在平时工作中收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发出调查问卷,走访了有关部门和企业,在汇率风险、融资困难、核销不及时等方面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形成了《**市造船业出口的现状分析和发展对策》调研文章,被《温州金融》第35期调研版和《温州外管》第26期录用。

(三)加强对外汇政策法规宣传。为进一步满足境内机构和个人的用汇需求,促进贸易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新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我支局组织外汇指定银行业务负责人和业务操作人员学习外汇管理新政策,讲解政策出台的背景,演示了新政策的基本操作流程,解决执行政策和完善服务的矛盾。做好**年《中国外汇》及外汇法规的征订工作,共征订了330份。同时充分利用《**日报》——资讯·金融与理财平台宣传外汇管理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加强与银行联系,了解客户反映,保证新政策的顺利实施。

(四)联合外经贸局、外汇指定银行,举办一次外汇形势与政策通报会。深入分析当前外汇运行形势,宣传落实新形势下外汇管理政策,提出下阶段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与措施。会议邀请了分管外经贸副市长、涉外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外汇指定银行主要负责人、企业代表的主要负责人及部门经理共80余人参加。对拓宽境外投资渠道,大力推进“走出去”战略,引导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起到重要作用。

(五)加强外汇业务培训,缓解核销业务压力。针对当前涉外企业增长快,企业核销员紧缺的情况下,组织一期出口核销业务知识讲座,有120多位企业的核销员参加了听讲。讲座主要讲解出口核销业务基础知识、办理流程、注意事项、常见问题解答以及网上核销业务等,随后解答企业核销员的有关提问,整个会场秩序井然,企业核销员听讲认真,提问积极,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另外,还举办了3期网上核销业务培训班,有84家企业的核销员参加了培训,大大减轻出口核销柜面核销工作量。

五、以人为本,加强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

积极组织员工开展思政教育和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廉政教育内容,不断增强自我监督、风险防范的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力争造就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群众满意的外汇管理队伍。积极参加上级局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上级局下发的各种新政策精神和《内部外汇业务操作规程》,加强内控督导和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外汇管理人员素质,推动外汇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组织员工系统学习不够,有时紧时松现象;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的实际效果不佳;金融机构监管手段创新不够;工作上向上级局的汇报、沟通不够等。

2008年,我支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局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大对外汇流入和结汇的管理力度,努力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通过贸易收汇、结汇新政策的落实,加大对进出口企业的分类监管力度,加强对贸易项下异常资金流入的管理;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个人外汇管理,提高对个人外汇流入和结汇监管效率;充分利用人民币汇率预期升值有利时机,鼓励企业扩大进口;加强宣传和引导,通过简化手续,放宽限制,提升审核效率等方式进一步疏导资本流出,从而促进资金跨境的双向流动和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

2、坚持优质服务和监管并重,在推进贸易便利化的同时防范违规资金流动。不断优化进出口核销服务,继续在创新方面开拓新思路,推出新举措,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改进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管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外资管理,加强短期外汇资金流动监测,防范外汇热钱和洗钱的冲击,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各种衍生工具拓宽融资渠道。

3、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现场监管,防范短期异常外汇资金流入。通过实践不断修改完善《内部数据核对表》和《非现场监管报表》,梳理出非现场监管需要关注的主要指标及指标之间的关系,加大各信息监管系统数据整合力度,提高非现场监管效率。密切关注“关注企业”的变化情况。

4、继续加大外汇检查工作力度,争取大要案突破。结合**辖区的特点,继续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贸易收结汇、个人收结汇、资本金收结汇、外资房地产等外汇管理新政策的执行情况,检验外汇管理政策执行效果。继续密切关注异常资金和违规资金流入,密切联系公安部门,集中检查力量,积极查找违法违规线索,争取在大要案的查处上作突破。

5、进一步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管理,提高申报质量。加强对银行的监督、指导和培训,狠抓国际收支非现场核查不放松。加强考核和现场核查力度,确保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质量进一步提高。在保证数据质量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国际收支新系统的统计分析功能,充分挖掘其内在价值,为外汇检查和形势分析工作服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调研分析报告的质量。

内管工作汇报范文第6篇

一、坚持优质服务和监管并重,支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一)坚持优质服务,促进外汇资金有序流出

1、认真做好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进出口核销业务一方面是外汇局的基础工作,另一方面也与企业的利益休戚相关,任何时候我们都首先保证该工作的正常开展。今年随着业务量的大幅增长和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我们适当安排力量坚持优质服务,根据分类监管的原则,为运作规范的a类出口单位放宽审核标准,进一步简化手续,提供便利,对a类以下的出口单位或“关注企业”严格审核标准。在日常工作中,考虑到各涉外部门之间政策不协调的实际情况,我支局在严格执行外汇管理政策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企业的利益,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深受涉外企业的好评。

今年我支局向企业发50887单份,同比增长26.36%,共办理核销业务40344笔,同比增长29%,核销金额110227万美元,同比增长42%,核销率为99.8%。进口付汇825笔,金额11237万美元,同比增长143%,到货核销825笔,金额8408万美元,到货核销率为75%。

2、加强部门间协调与沟通,促进投资便利化。今年“促流出”是我支局的一项重点工作,我支局把境外投资和进口业务做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积极主动向政府、企业解释境外投资项目和进口业务的外汇管理政策,防止走弯路,减少无效工作。今年我支局审核办理4家境外投资企业,投资额达1954万美元,同比增加了1944万美元;办理进口付汇11237万美元,同比增长143%。今年批准外商投资企业10家,合同利用外资25025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5453万美元。此外,加强与外经贸局的联系,在市中心支局的支持下,做好通领科技集团、凤凰科技有限公司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

(二)强化监管手段,控制外汇资金流入。

1、严格外汇流入管理,开展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检查。根据上级局的统一部署,我支局于今年5月份开展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情况的检查工作,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下设检查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开展了检查,将外资流入作为阶段性管理重点,并在业务回访时把居民个人结汇情况和政策反馈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关注。结合国际收支、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以及相关台账,导出有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形成第一阶段的“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检查汇总表”和“违规明细表”。第二阶段我支局对违规情况进行深入的跟踪检查,针对非现场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有重点地开展现场检查,发现有2个企业的资本金结汇存在违规问题,针对违规问题,我支局对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立案查处。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对企业的调查。该项目得到了省外管局巡视员的高度好评。

2、切实贯彻执行外汇管理改革,规范个人外汇管理。今年上半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新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我支局一是及时传达政策,做好宣传工作。通过《乐清日报》以信息的形式向社会公众传递新政策的调整内容。及时转发相关文件,加强对外汇指定银行的政策传达,要求全面理解、贯彻执行。二是举办业务培训,落实政策到位。我支局开展以会代训形式对外汇指定银行进行政策传达、解释,强调新政策实施后日常业务操作的难点及风险点。三是召开个人外汇业务情况通报会,通报了工行温州市分行、农行温州市中山支行海坦分理处违规办理结汇情况,部署开展外汇指定银行个人业务自查自纠工作。

3、改进贸易外汇收支与结汇管理,便利企业正常资金使用。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__〕49号)精神,实行分类管理。给绝大部分正常收汇的企业给予充分便利,加强对“关注企业”管理,按月上报《辖内企业贸易项下收结汇情况和“关注企业”数量统计表》及《多收汇排名前五位“关注企业”情况表》,关注“关注企业”的变化情况。

二、健全监管手段,加强外汇管理监督

(一)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管理,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

今年我支局把加强国际收支统计工作、提高数据申报质量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培训指导,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加强与银行工作人员点对点的沟通联系,提高他们的操作能力,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抓好非现场核查工作。及时对上报的电子数据进行非现场核查。今年我支局共进行非现场核查234次,发现错误信息509条,及时反馈给银行进行修改。三是坚持季度考核通报制度。及时分析各行在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核查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紧抓国际收支统计工作不放松,引起各行领导的高度重视。四是做好现场核查,进行跟踪监督。根据全年检查

计划,今年对建行乐清市支行、工行乐清市支行的国际收支申报进行现场核查。从现场检查的结果反映申报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申报数据基本完整、准确、及时,但也发现了凭证要素不全、漏盖印章、漏申报、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意见书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今年上报市中心支局的数据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在业务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无差错。(二)加强业务培训和部门沟通,顺利完成外商投资联合年检工作。

我支局对该项工作十分重视,精心部署,落实专人做好外汇年检各方面工作,主要是:1、落实专人负责对企业网上上报数据进行初审,对有错误的及时反馈,保证上网数据的准确性;2、加强与相关涉外主管部门相互合作,召开联合年检工作会议,确定年检工作协作方法及自身的重点,通报年检工作进展情况及碰到的问题;3、对网上公布的未参检企业逐个通知,要求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参检。通过多方面努力,年检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截止6月底,全市已有131家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年检,全部通过,应检未检的有1家,主要原因是外方资金未到位,窃取中方的技术,现中方已向外方,把“年检未通过”作为1项索赔的条件,而不愿参检。参检率达99%,比上年增加7.5个百分点。

(三)切实履行检查职责,提高银行协同监管水平。

今年4月份,根据我支行的统一部署,对辖内的商业银行柳市支行开展综合业务大检查,我支局派遣了两位业务骨干累计投入8个工作日参加了外汇业务的检查。检查结果表明,该支行能够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状况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制定和完善相关内控制度,执行外汇管理政策基本合规。今年7-9月份,对辖内的工商银行乐清市支行开展综合业务大检查,我支局非常重视该项工作,这是对我支局外汇业务人员的一次检验和外汇检查水平、政策把握能力提高的机会,累计投入了30个工作日,对其违规问题要求其及时整改,并进行了处罚收缴罚,没款16万元人民币。同时,多次约见其行长和分管行长进行沟通,并找其分管行长和外汇部门负责人进行居民诫勉谈话。对新批准开办资本金结汇业务、结售汇业务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5家机构实施业务回访,及时了解外汇管理新政策的落实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困难,提高管理实效。

三、完善内部管理,促进工作水平提高

(一)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切实抓好内部管理。

在切实做好日常外汇管理工作的同时,支局上下统一思想认识,集中精力和时间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促进管理方式继续朝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前进,促进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一是安排业务骨干对业务操作流程、工作岗位职责、外汇管理业务权限管理规定等内容进行修改整理,做到岗位动态管理,力求今后以更规范的制度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外汇业务操作质量,提高服务水平,认真做好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做好月度程序性督察、季度的专项监督检查和半年度的全面检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为。对照市中心支局行政许可操作规程,对支局部分行政许可操作程序进行完善,特别是对业务受理过程进行规范,避免因工作不到位而遗留隐患。

(二)认真开展内控制度全面检查,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和服务水平。

今年第二季度,为加强和规范我支局内控检查工作,推进外汇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促进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能力提高,进一步提高乐清市支局外汇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展1次外汇管理业务的全面监督检查,制定了详细的《内控监督检查方案》,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抽调专职内审、老外管人员和我支局业务骨干共7人组成的检查小组,检查人员认真对照《方案》的分工进行检查,检查后制作《内控监督检查报告》报告局领导,并反馈外管股。外管股认真对照存在的问题,召开股室会议,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研究防范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的方法和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做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并向检查组提交《内控监督现场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从跟踪检查的情况反映,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认真落实计算机安全管理、消防管理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措施。配置国际收支申报、进口核销业务备用服务器,建立计算机安全管理登记簿,定期制作备份,定期更换各业务系统的操作密码,认真开展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贸易进口付汇监管系统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计算机安全。积极参加安全分析会,分析存在的隐患,提出解决的方案,逐步完善各类安全管理方法。

四、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调研和政策宣传力度

(一)加强对形势的分析研究,建立辖内外汇收支形势季度分析制度,并将外汇收支形势纳入人民银行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体系中,实行本外币联动分析,更好地反映辖内经济金融运行态势。

(二)以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目的,把握热点问题,深入研究并提出管理对策和建议,准确反映当地外汇管理的实际情况,为上级提供决策参考。建立工作制度,安排

工作计划,确定重点调研课题,切实加强调研信息工作,并在外汇收支分析上狠下功夫,坚持人人参与,努力提高调研水平和工作实效。今年我支局撰写的《新版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外币代兑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乐清市造船业出口现状和发展对策》和《出口退赔外汇业务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等5篇调研文章被上级局录用。特别是近年来,国际船舶市场需求日趋旺盛,直接刺激了我市造船产业的迅速发展,预收货款大量流入,对我市国际收支平衡产生比较大的影响,于是我支局年初就把对乐清市造船业出口的现状分析列入重点调研课题。我支局非常重视该项课题,在平时工作中收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发出调查问卷,走访了有关部门和企业,在汇率风险、融资困难、核销不及时等方面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形成了《乐清市造船业出口的现状分析和发展对策》调研文章,被《温州金融》第35期调研版和《温州外管》第26期录用。(三)加强对外汇政策法规宣传。为进一步满足境内机构和个人的用汇需求,促进贸易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新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我支局组织外汇指定银行业务负责人和业务操作人员学习外汇管理新政策,讲解政策出台的背景,演示了新政策的基本操作流程,解决执行政策和完善服务的矛盾。做好20__年《中国外汇》及外汇法规的征订工作,共征订了330份。同时充分利用《乐清日报》——资讯·金融与理财平台宣传外汇管理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加强与银行联系,了解客户反映,保证新政策的顺利实施。

(四)联合外经贸局、外汇指定银行,举办一次外汇形势与政策通报会。深入分析当前外汇运行形势,宣传落实新形势下外汇管理政策,提出下阶段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与措施。会议邀请了分管外经贸副市长、涉外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外汇指定银行主要负责人、企业代表的主要负责人及部门经理共80余人参加。对拓宽境外投资渠道,大力推进“走出去”战略,引导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起到重要作用。

(五)加强外汇业务培训,缓解核销业务压力。针对当前涉外企业增长快,企业核销员紧缺的情况下,组织一期出口核销业务知识讲座,有120多位企业的核销员参加了听讲。讲座主要讲解出口核销业务基础知识、办理流程、注意事项、常见问题解答以及网上核销业务等,随后解答企业核销员的有关提问,整个会场秩序井然,企业核销员听讲认真,提问积极,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另外,还举办了3期网上核销业务培训班,有84家企业的核销员参加了培训,大大减轻出口核销柜面核销工作量。

五、以人为本,加强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

积极组织员工开展思政教育和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廉政教育内容,不断增强自我监督、风险防范的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力争造就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群众满意的外汇管理队伍。积极参加上级局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上级局下发的各种新政策精神和《内部外汇业务操作规程》,加强内控督导和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外汇管理人员素质,推动外汇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组织员工系统学习不够,有时紧时松现象;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的实际效果不佳;金融机构监管手段创新不够;工作上向上级局的汇报、沟通不够等。

20__年,我支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局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乐清实际,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大对外汇流入和结汇的管理力度,努力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通过贸易收汇、结汇新政策的落实,加大对进出口企业的分类监管力度,加强对贸易项下异常资金流入的管理;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个人外汇管理,提高对个人外汇流入和结汇监管效率;充分利用人民币汇率预期升值有利时机,鼓励企业扩大进口;加强宣传和引导,通过简化手续,放宽限制,提升审核效率等方式进一步疏导资本流出,从而促进资金跨境的双向流动和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

2、坚持优质服务和监管并重,在推进贸易便利化的同时防范违规资金流动。不断优化进出口核销服务,继续在创新方面开拓新思路,推出新举措,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改进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管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外资管理,加强短期外汇资金流动监测,防范外汇热钱和洗钱的冲击,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各种衍生工具拓宽融资渠道。

3、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现场监管,防范短期异常外汇资金流入。通过实践不断修改完善《内部数据核对表》和《非现场监管报表》,梳理出非现场监管需要关注的主要指标及指标之间的关系,加大各信息监管系统数据整合力度,提高非现场监管效率。密切关注“关注企业”的变化情况。

4、继续加大外汇检查工作力度,争取大要案突破。结合乐清辖区的特点,继续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贸易收结汇、个人收结汇、资本金收结汇、外资房地产等外汇管理新政策的执行情况,检验外汇管理政策执行效果。继续密切关注异常资金和违规资金流入,密切联系公安部门,集中检查力量,积极查找违法违规线索,争取在大要案的查处上作突破。

5、进一步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管理,提高申报质量。加强对银行的监督、指导和培训,狠抓国际收支非现场核查不放松。加强考核和现场核查力度,确保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质量进一步提高。在保证数据质量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国际收支新系统的统计分析功能,充分挖掘其内在价值,为外汇检查和形势分析工作服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调研分析报告的质量。

内管工作汇报范文第7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号)和《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56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年度本市内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汇算清缴对象

依法在本市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包括经批准实行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及成员企业。以下简称纳税人)。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亏损,或处于减免税期,均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及税收法规规定,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二、汇算清缴时间

纳税人应在*年4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年5月底前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各单位应在*年6月15日前,将纸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分析报告》报送市局所得税一处。

三、汇算清缴程序

1.纳税人申报程序

(1)准备阶段。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时,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发生的有关涉税事项(包括税前扣除、投资抵免、减免税等)需报税务机关审核或审批的,应按规定时间,在年度纳税申报前办理完毕。

(2)申报阶段。纳税人应依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税收法规规定,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根据预缴税款情况,计算全年应缴应退税额。并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说明》,真实、准确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会计决算报表及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备案事项相关资料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必须如实、正确地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纳税人在规定申报期内,发现当年度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申报期内重新办理申报。

(3)结清税款阶段。纳税人年度所得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纳税人已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应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

纳税人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申报、拒不申报,不按规定期限结清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税务机关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全年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总结和征管质量的检查。各级税务机关要精心组织汇算清缴工作,要明确一位分管局领导主抓这项工作。各科、所要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的各项工作。

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所辖纳税人的数量、分布情况,税务机关人员情况,对汇算清缴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要组织好内部学习,全面准确掌握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特别是涉及纳税调整和当年新出台的政策法规。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汇算清缴的宣传辅导工作,使纳税人掌握汇算清缴程序,提高纳税人的办税能力。要选派业务素质较好的人员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解答纳税人在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政策以及技术性问题,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向纳税人发放汇算清缴的有关《表》、《证》、《单》、《书》。

各级税务机关对按规定受理的纳税人涉税审核、审批事项,均应按规定时间、程序,在纳税人年度申报之前办理完毕。

(2)受理阶段。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认真审核纳税人报送的《年度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是否齐全,并出具相应的受理凭证。

主管税务机关对应申报而未申报的纳税人,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采取措施,杜绝汇算清缴的盲区或漏报户。

对纳税人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申报、拒不申报,不按规定期限结清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3)审核阶段。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申报资料是否齐全有效,申报的项目是否完整,是否符合逻辑和勾稽关系,是否享受了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是否符合减免税条件,是否进行纳税调整,适用税率是否准确等内容进行审核。

(4)结清税款阶段。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后,对纳税人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退税手续。

(5)汇总报表阶段。各级税务机关应组织人力做好汇算清缴就户数据录入、校对和汇总工作,保证汇总数据的准确性。

(6)总结分析阶段。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纳税人报送的《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会计决算报表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及时进行归集整理。对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评估、分析,为企业所得税的检查和管理工作提供线索和建议。

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总结汇算清缴工作,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内容包括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情况、税源结构、分布情况、税收增减变化原因、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和企业所得税管理经验、问题及建议。

(7)上报数据阶段。各级税务机关应在上级机关规定的时限内上报汇总数据和总结分析报告。市局将按行政信用等级考核办法对此工作进行考核。

(8)检查阶段。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初审的情况,组织企业所得税检查。检查对象包括上级税务机关统一要求检查的;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日常管理和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情况,通过分析、评估确定的;税源大户、汇总或合并纳税成员企业;连续亏损企业;历年检查中问题较多的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的企业等。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对检查出的问题区别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进行处理。

内管工作汇报范文第8篇

在合资企业,如何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使党建工作能够适应合资公司的实际需要,使党员能够在合资企业中发挥出先锋模范作用,这是我们一直在努力想要解决的全新课题。特别是在引进消化先进技术,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实际需要,开创合资企业特点的党建工作新路子,发展合资公司党建工作新格局,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新要求。

重庆康明斯合资二十年来,我们通过积极努力,在探索和追求中外合资企业特色党建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公司党组织先后受到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重庆市国资委的表彰表扬。党委在公司中始终坚持抓好党建工作的创新,使它能够适应合资公司的实际需要,以党建创新促进企业发展。我们秉承一个基本的理念,就是:把容易做的事情认认真真做好,越是简单的事情越要坚持做下去,只有这样党建的工作创新才有现实的基础。我们对党员思想汇报制度的坚持与创新,就是在这个基本理念指导下的一种尝试。

加强党员管理和教育的客观需要

在合资企业中如何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是合资条件下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应该看到,企业合资不仅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党员队伍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比如,如何化解多元价值观对党员理想信念的影响?如何对待主人翁地位变化带来的失落感?这些都是企业党建工作,以及党员管理和教育必须解决的问题。正是在这样一个前提下,党员思想汇报制度从内容到形式的加强与创新成为一个客观的需要。

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是我们党的一项优良传统,它既是党员党性强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培养考查的一种有效形式。不论是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从事任何职业都必须及时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考查。全党开展的“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严格的要求。

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要求党员个人把一段时间以来,在工作学习或者社会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者产生的思想认识,真实反映给党组织,这既是党员个人对客观事物及社会实践的认识和想法,也是党员党性的客观要求。所以真实、客观、坦白地汇报自己的所思所想是一个共产党员最起码的要求,它反映出党员对党组织的忠诚度。

长期以来,作为党员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我们重庆康明斯一直坚持严格执行党员思想汇报制度。从书记、中方管理层的所有领导到普通的一线员工党员,每个季度,都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本人的思想情况。但是在形式上由于缺少创新,有的党员把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认为是一种负担,向党组织真实、客观地反映自己的思想认识不积极,出现了“三不”现象,即不重视、不按时、不真实。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不利于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管理,涣散了党员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党员对党组织的忠诚度。

党员思想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和主要原因

在执行党员思想汇报管理制度中,我们认为主要存在下列问题:

汇报内容不真实。从网上下载或报纸上抄,通篇汇报找不到一点党员个人的真实想法。

管理上不到位。认为党员思想汇报只是个形式,可有可无,汇不汇报都不要紧,对长期在外的党员更是不闻不问。

汇报要求不严格。我们有些支部书记和领导,明知汇报没有反映出党员的真实情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

影响被低估。从侧面反映出党员对党组织的忠实程度,至少是党员个人对组织的忠诚度有所下降。

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党组织内部对党员思想汇报不重视,所以要求不严,要求不到位。

2. 党员思想汇报的形式单一,渠道上是单向的,党员向组织汇报,下级向上级汇报。

3. 制度上管控不到位,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党员思想汇报制度考评机制。

4. 缺乏党内民主意识,不能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

创新党员思想汇报的工作方式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们结合党员承诺必须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在工作中接受群众监督,把党员思想汇报与党员书面承诺结合起来,利用思想汇报的形式赋予新的内容。我们的具体做法和工作流程如下:

定制度。为了把改进与创新结合起来,并利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使其具有可操作性,能够表现党员忠诚坦白的党性要求,我们特别制定了《党员思想汇报(交流)制度》。对改进和完善党员思想汇报工作的内容、原则、形式进行了翔实的规定。要求党员每个季度要如实地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如党员有特殊情况,比如外出半年以上,专题学习,个人有具体的思想实际问题,均可采取书面或其他方式,及时向支部汇报。

定内容和方式。一定的形式承载一定的内容,内容依附于形式。为了便于党员思想汇报的管理,我们对思想汇报的书面格式和内容进行了统一规定,制订了《党员思想汇报手册》,规定党员思想汇报一季度一次,一年成册。汇报的内容涵盖了党员一个季度以来的工作完成、质量、安全以及思想状况,参加党内及社会活动情况、有何意见及建议等内容,使党员的思想汇报简便可行,内容十分翔实。

定流程。与以往思想汇报方式不同的是,我们把思想汇报看作一个全过程,不仅在汇报,还在于交流,在于点评,在于公示,把单向的汇报变为互动的、交流的过程。具体说来就是党员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接受党组织监督检查,党组织对党员思想汇报进行核查点评,然后公示出去。明确流程是保证思想汇报制度取得实效的关键。我们把一次党员思想汇报的流程看作一个过程,对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具体流程如下:收集――由支部指派专人负责发放并收集《党员思想汇报手册》,对没有按时交纳的要及时提醒;上报――普通党员的思想汇报手册报党支部集中审阅,中层领导干部的思想汇报,由党小组签署意见后报党委办公室集中分送到片区联系人审阅;点评――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代表党组织逐一进行审阅后,对其本人的工作及思想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汇报则由片区联系人结合党小组意见进行点评;反馈――点评完毕的思想汇报必须要反馈到本人手中,让本人了解党组织点评情况;公示――《党员思想汇报手册》由支部统一收存,集中在支部活动园地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留存备查――一年为一个流程周期,全部作为原始基础材料收留到支部的工作手册中备查。

点评反馈定责任人。为了把党员思想汇报工作长期坚持下去,支部要指定专人,每个季度定期对党员的思想汇报进行提示和催收,要选派有责任心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在党员思想汇报“一上一下”工作中发挥桥梁作用,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

定检查。党员思想汇报由支部收集留存,并专门作为原始资料装订成册,每年党内“创争”活动评比检查时,党员思想汇报工作都是必须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检查包括对基层党支部思想汇报工作的开展情况、点评和公示情况以及群众反映等项内容的检查。没有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的,要影响党支部的评优。

创新党员思想汇报制度的主要启示

把汇报变为交流互动应该说是我们为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一个创新。这个创新是不仅要求党员要向组织汇报思想,还要求党组织对党员的思想汇报进行点评,这可以说是我们创新思想汇报制度的一个关键性的步骤。我们在制定《党员思想汇报(交流)制度》时,对点评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党组织以及党支部书记要非常认真地对待每一位党员同志的思想汇报,要对每一位同志在一段时期以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进行点评,作出实事求是的、中肯的客观评价,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希望改进的方向。我们甚至对评价时的用语都进行了详细的规范,不得使用诸如“已阅”“同意”等使人感觉简单、敷衍或者模糊的字眼。尽量采用明确的、客观的、亲近的、鼓励性的语言进行评价。

从反馈给党员本人的思想汇报上,党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点评人代表党组织对自己的评价,从而拉近了二者的距离。从过程上看就把思想汇报过程变成了交流的过程、互动的过程,使党员能够明确自己今后工作应该注意的事项,应该努力的方向。

执行思想汇报交流制度以来,取得了十分好的效果。不仅有效提高了党员的思想汇报率,普通党员的季度思想汇报率达到97%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汇报率达到100%。党员思想汇报的真实度也大大提高,网上抄的少了,汇报中说空话、大话、套话的少了。同时,还通过点评交流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党内的民主氛围,融洽了相互间的关系,党组织通过对党员思想状况的了解掌握,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促进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开展,帮助党员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党员思想汇报对党员个人而言是党员党性的体现,对党组织而言,是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员教育的有效方法。创新党员思想汇报方法,使它能够适应现实条件要求,无论是对党员个人,还是对党组织建设都是大有益处的。通过实施创新党员思想汇报工作,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

有利于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党员思想汇报制度坚持得好与坏,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党建工作的水平与实际效果。在实践过程中我们能够明确感觉到,凡是党员思想汇报交流制度坚持得比较好的支部,无论是党员的精神面貌,还是党组织的战斗力都是很强的,体现出了班子团结、队伍战斗力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的良好风貌。例如装配党支部、加二车间党支部,作为我们公司的先进党支部都十分认真地坚持执行党员思想汇报交流制度,支部书记对每一个党员的季度思想汇报都要认真地审阅,同时还要进行详细点评,指出每一位党员同志的长处和不足,对于党员提出的每一项合理化建议都按规定及时亲自签字给予回复。

有利于增强宣传思想工作、党内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多样化与标准化相结合。党员的思想汇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党员的个人信息,党组织要求党员在汇报思想时应襟怀坦荡,敞开心扉。党组织可以根据党员思想汇报提供的信息,掌握党员队伍中带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进而达到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的目的。党员队伍思想统一是提高党组织战斗力的内在要求,有了统一的思想,有了相对一致的诉求,就有了攻坚克难的精神动力。正因为有了党员真实的思想反映,有党员的真实的诉求,可以让我们能够清楚地了解到大家的真实需求,从而为我们开展思想工作提供客观依据,做到有的放矢。

内管工作汇报范文第9篇

日常外汇账户监管中存在的潜在风险

(一)制度建设方面1、未明确规定银行在数据质量方面承担的责任,导致系统数据质量不高。由于现行的账户系统管理规定仅对账户系统的具体操作提出了规范性要求,而对于外汇指定银行上报的账户数据质量及所应承担的责任未做明确规定,造成外汇指定银行重视程度不够,业务操作随意性较大,影响了账户系统数据质量。从陕西省2011年银行数据考核结果来看,虽然全省制定了外汇账户数据质量考核办法,但是未明确规定银行在数据质量方面承担的责任,所以依然有半数以上银行数据质量较低。2、缺乏强制关户的法规依据,导致零余额账户数持续增加。外汇账户统计分析系统显示,截至2012年4月30日陕西省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总户数10509户,余额为零账户数4630户,占外汇账户总数的44.06%。由于缺乏相关强制关户的法规依据,以及上级行的考核压力和同业间的客户竞争因素,银行没有为这些长期不动户进行关户的积极性,导致全省接近一半的账户处于闲置状态,有效运行的外汇账户数偏低,影响统计分析结果的实用性。通过外汇账户系统非现场核查,发现某外商投资企业共开立外汇账户120个,正常使用的外汇账户95个。其中:经常项目外汇账户7个,经常项目结算账户20个,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13个,经常项目定期存款账户2个,暂存户开证、付汇保证金户19个,其它暂存户1个,其余33个外汇账户为资本项目资本金账户、还贷专户、自营外汇贷款专户以及外债专户。正常使用的95个外汇账户中有14个账户未产生资金流,2012年正常发生外汇业务收支的外汇账户62个,外汇账户有效运行占比为65%。3、个别法规条款之间存在分歧,各银行执行政策产生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令第532号,2008年8月1日)第七条规定: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客户开立外汇账户,并通过外汇账户办理外汇业务。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客户的外汇收支及账户变动情况。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通过外汇账户办理外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60号,2008年11月7日)第一条规定:除另有规定外,银行为境内机构和境外机构办理外汇收支业务,包括跨境收付汇结售汇、境内外汇划转等,均应先为其开立外汇账户,并通过外汇账户办理。对于有零星外汇收支的客户,银行可以不为其开立外汇账户,但应通过银行以自身名义开立的“银行零星代客结售汇”账户为其办理外汇收支业务。调查发现依据对以上两个文件精神的不同理解,辖内银行在实际业务办理中相应存在两种方式:一些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通过外汇账户办理客户所有外汇收支业务;另一些银行则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通过外汇账户办理外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将部分外汇收支认定为零星支出,没有通过外汇账户办理。银行业务受理的差异容易使客户疑惑,进而对外汇管理法规的权威性产生质疑,易引发金融消费纠纷。4、NRA账户(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部门间缺乏监管协作,很难掌握全面情况。对于NRA账户,根据职能分工,国际收支部门负责为需开立外汇账户的境外机构赋予特殊机构代码以及账户的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工作,但仅掌握所赋特殊机构代码的境外机构以及部分能明显判断为NRA账户的外汇收支情况;经常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境外机构NRA账户的基本信息登记工作;资本项目管理部门则担负着NRA账户资金余额的监测管理工作。三个部门间还未形成固定的监管协作机制,部门间信息交换很难开展,所以在外汇局内部没有一个部门了解掌握辖内银行NRA账户的全面情况,容易成为异常资金套利的渠道。(二)信息系统构建方面1、外汇账户信息系统中使用的交易编码与国际收支申报中的交易编码不符,在数据分析过程中会导致不匹配现象。目前,外汇账户信息系统中使用的交易编码为4位,国际收支申报中使用的交易编码为6位,而且两个系统中相同交易类别下所包含的内容并不完全一致,导致同一笔交易在两个系统中的交易类别归属并不相同。在运用两个系统中的数据进行非现场监测和统计分析时,会产生结果偏差,影响分析的准确性。2、外汇账户统计分析系统模块功能设置较为简单。目前使用的外汇账户系统的模块功能设置过于单一,缺乏必要的分类统计与监测功能,对一些重要监测指标的统计监测也只能依靠手工完成,这不但影响时效,而且在数据质量上也难于保证,更谈不上对数据进行全面、准确的监测分析。3、外汇账户系统缺乏互动机制,未具备向银行及时反馈信息的功能。银行进行数据上报后,系统并无实时的纠错提示,只能等到次日才能看到上报数据是否存在错误。由于外汇账户系统对上报数据的质量要求较高,银行工作人员一个很小的差错就会导致系统报错,而银行上报的Q表、O表、A表和B表并不能完全由其核心会计系统自动生成,都需要工作人员对数据进行格式调整甚至手工录入,所以自动纠错功能将会减少很多数据差错,提高数据质量。4、银行更改报表错误,导致外汇账户统计分析系统中数据缺乏稳定性。由于银行当日上报数据后,系统无实时纠错提示,而是在次日显示数据上报错误,导致银行对数据的修改产生滞后。这种滞后修改的模式使得外汇账户统计分析系统中数据的稳定性较差。从表2的数据中可以看出,系统中账户期末余额和账户总数两个数据一般在5个工作日后稳定,余额变动率和总数变动值均为0,但是5个工作日内的变动较大,余额变动率最高达2.27%,总数变动值在3月达到11。因此,外汇账户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一般应于月末5个工作日后开展,使得数据的实时使用功能减弱。5、企业账户备案信息未实现全国共享,造成异地开户企业需进行多次备案。企业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需首先在当地外汇局进行备案登记,银行通过外汇账户信息交互平台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无误后方可为该企业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由于外汇账户系统中企业外汇档案数据库系统的企业基本信息在外汇局系统内实现了全国共享的功能,而银行查询使用的外汇账户信息交互平台需由当地外汇局在企业外汇档案数据库系统中进行同步后方可显示异地开户企业的基本信息,造成异地开户企业需进行多次备案登记,增加企业负担的同时也增加了外汇局的工作量。2012年3月15日,环球同业金融电讯协会(SWIFT)终止30家伊朗银行的跨境支付服务以来,全国各地企业尤其是石油相关企业,纷纷来陕在昆仑银行西安分行进行开户,这种异地开户备案登记的弊端越加凸现。截至2012年8月,已在昆仑银行西安分行开户的企业为106家,其中93家为省外企业,异地开户比例高达87.74%。

政策建议

(一)制度体系完善方面1、完善外汇账户数据质量考核制度,加强对银行的培训宣传。银行数据作为外汇账户管理系统重要的数据来源,其传递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是至关重要的,因此银行必须不断提高数据报送质量。可以从制度上对银行报送外汇账户信息的质量加强管理和考核,同时加强对银行的培训宣传,促进辖内银行提交报送外汇账户系统的数据质量,减少银行上报数据信息的错、漏报现象。2、加强对企业外汇账户的管理,提高账户系统运行效率。为全力做好外汇账户管理工作,保证外汇账户系统高效运行,建议比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制定相应的外汇账户撤销规定,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外汇账户,银行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防止产生银行对外汇账户资源无序竞争的现象。3、全面整理现行有效法规,防止法规冲突现象发生。针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通过外汇账户办理外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存在不一致的问题,主要源于对外汇账户理解的个体差异。广义上来说,外汇账户包括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外汇账户和银行开立的代客结售汇账户;狭义上来说,外汇账户仅指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外汇账户。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所有外汇业务均应通过外汇账户办理,但并未对外汇账户作具体阐述,所以各银行的理解产生偏差。建议全面整理现行有效法规,防止此类法规冲突现象再次发生。对于已经发生的法规冲突问题,建议总局及时制定相关的法规解释,防止因歧义造成的法规执行差异行为发生。4、重新划分NRA账户管理职责,增强信息的可用性。由于资本项目管理部门担负着NRA账户管理的主要工作,即:对纳入境内银行短期外债指标管理的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资金余额的监测管理工作,而经常项目管理部门不掌握NRA账户的具体使用情况,建议将经常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的境外机构NRA账户的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划分至资本项目管理部门。此举不仅有利于资本项目管理部门对NRA账户进行全面监管,而且也使信息获得有效运用。(二)信息系统功能改进方面1、统一外汇局各系统中交易编码,增强系统数据的可用性。从外汇局现有各业务系统功能来看,各系统都具备统计功能,但侧重点各有不同,大部分不具有全口径统计功能,因此,通过比对各业务系统间的数据信息,发现外汇资金流动的全貌或是揭示监管主体的交易背景对我们获取异常可疑的交易信息具有重要帮助。统一外汇局各系统中交易编码,用于满足与外汇局其他系统数据进行匹配、协同监管的需要,增强系统数据的可用性,充分发挥外汇局各系统的优势特点,实现宏观趋势分析与微观真实性核查的有机结合,将能大大提高非现场监管效率与水平。2、改进账户系统功能,增强系统可操作性和统计分析能力。现行的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侧重统计功能,而分析预警功能较弱,不能适应外汇收支业务快速增长的需要。为此,建议增加分析预警功能模块,设置账户存量、流量及比例等指标,实行单个主体在账户余额、单笔大额、高频累计、收汇增长等项目进行预警,更好地将统计分析与预警监管相结合。并且在系统现有功能基础上提高外汇账户系统的可操作性,增设和开发对重要业务种类的统计分析功能,将更有助于非现场监管工作的开展。3、建立系统数据反馈机制,增强账户系统数据稳定性。银行上报的外汇账户数据是外汇局统计及决策的重要依据,银行错报数据信息给外汇局监管将带来不利影响。增加外汇账户系统反馈功能,实时将银行账户数据报送的情况向银行传送反馈,使银行及时进行报表纠错工作,提高账户数据质量、增强账户系统数据稳定性。

本文作者:陆军杜静茹沈冰工作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内管工作汇报范文第10篇

为进一步做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外汇管理工作,近期,我们对江西省9家主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外汇管理相关情况进行了调研。这9家企业是: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水利水电有限公司、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对外工程总公司、江西地质集团公司、江西江联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久盛国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该9家企业2014年境外建设项下外汇收支总额1.44亿美元,占同期江西省境外建设项下外汇收支的91.53%。调研内容包括企业境内外外汇账户(包括离岸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外汇收支或外汇使用情况、企业利用境内外外汇资金开展保值增值业务或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及国别情况、境外设立法人机构或分公司(非法人)和办事处(项目组)情况、对外承包工程过程中外派劳务人员情况、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情况、企业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法规情况、企业对外汇管理政策支持或需求情况等。据调查问卷及实地调研,上述9家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截至2015年3月底,分别在亚洲、非洲及南美洲等24个国家和地区承接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107个,国家和地区包括阿尔及利亚、埃塞俄比亚、坦桑尼亚、印度尼西亚、越南、肯尼亚、蒙古、赞比亚、加纳、博茨瓦纳、卢旺达、纳米比亚、泰国、印度、菲律宾、委内瑞拉、巴布亚新几内亚、刚果(金)、纳米比亚、马拉维、南苏丹、莫桑比克、乌干达、津巴布韦。总计外派劳务人员15700余人次。企业在国(境)外设立法人机构或分公司(非法人)、办事处(项目组)及开立外汇账户情况如下。另据调查,上述企业经批准开立的境外账户存在账户销户及到期未履行展期手续情况、开立不可自由兑换货币(即当地货币)账户情况、以个人名义开立可自由兑换货币账户情况及境外设立的法人机构在境内银行离岸部开立离岸账户(大部分已销户或未发生外汇收支行为)情况及个别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开立境外账户情况等涉嫌违规行为。其外汇收支均基于行业特点发生,总体情况正常。

二、制度缺陷

一是资本项下与经常项下政策衔接不易。对外承包工程外汇管理,因其行业特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规定及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特点决定,其业务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或因其境外承建项目的周期(或时间长度)决定其是否按照资本或经常项下交易进行申报;或因其境内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境外设立境外法人分公司或分(子)公司,但与境外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的主体区别,或因经常项目下成立项目组或办事处等,须按照经常或资本项下交易进行申报;或经营过程中涉及第三国采购设备物资或撤回投资等等。上述种种,均给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汇管理带来较大难度和严峻挑战,就内部而言,则一定会出现或产生多头管理,导致职责不清、数据不全或监管失灵乃至无人管理的局面。造成这一被动局面的一个最主要原因则是因为没有统一完整的对外承包工程外汇管理法规,其相关规定散见于不同制度及文件中,且部分法条描述较为含糊所致。二是货物及服务贸易项下外汇收支混淆。如前所述,因为资本和经常项下业务混淆,导致管理缺失甚至无人管理。退一步看,即使同为经常项目下外汇收支,又因其涉及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其混为一谈的外汇收支也成为长期以来困扰我们的老大难问题。目前的管理现状是,货物贸易下远有出口收汇核销制度,近有货物贸易项下总量核查制度。但服务贸易项下,无论远近,均未对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汇收结汇做出硬性或刚性规定。而一旦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有带动国内设备或原材料出口但出现延收或不能及时足额收汇的情况,往往绕开服务贸易项下外汇管理政策规定,以工程款或其他服务贸易项下款项冲抵货物贸易项下款项进行核销或进行匹配,导致管理政策失效或无效。如其经营模式存在多元性,其利用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项下的相关规定钻空子的概率可能上升且存在多种可能性。三是境外开户与存放境外规定存在缝隙。目前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规定仍然是上世纪(1997年)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即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通知》([97]汇政发字第10号,1997年12月11日,1998年1月1日施行。以下简称“境外账户规定”。前一法规失效)。而服务贸易收入存放境外相关规定出自《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3]30号,2013年7月18日,2013年9月1日施行,以下统称“服务贸易指引”)。该两项政策制度的并存导致某种程度上的宽严不一或前后不一,即不协调、有缝隙。具体说,即便是假如企业按照“境外账户规定”的规定,因该规定并未明确对外承包工程企业需要一项目一账户(如是操作也几乎不可能),对其账户最高限额(即余额)核定存在相当大的随意性和不可控性,对其时间的要求也模棱两可(明确为项目结束,但一旦项目混淆,则账户可能无休止存在),相对十五年后出台的“服务贸易指引”中的收入存放境外规定,企业如果想要将外汇存放境外,显然要容易许多。即使其宽严程度一致,作为一项法律,其存在本身仍显得不够严肃严谨。四是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有不小障碍。目前,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是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的通知》(汇发〔2014〕21号,2014年4月16日,2014年5月1日施行)执行或履行其申报义务。问题是,其日常申报过程中能否严格执行该文件规定,让人很不放心。第一,其外汇收支(主要指收入)如若要冲抵货物贸易项下外汇进行匹配,其申报一定出现问题或差错;第二,如其项目中牵涉到以设备投资等内容,如何确保其申报准确又能保证其货物贸易项下货物流与资金流不出现混乱?第三,如企业在境外仅有单个或少量项目,其申报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尚有可能,如其有多个甚至十数个甚至数十个项目时,其申报的资金来源恐怕自己都难以辨别,如何准确申报?第四,如企业因其境外项目工程数量原因同样开立多个外汇账户,甚至在项目国以外开立可自由兑换货币账户,对其内部管理的要求一定更高,同时要求其保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质量谈何容易。五是境内分包方收取外汇制度含混不清。关于对外承包工程分包企业收取外汇,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部分服务贸易项下售付汇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6]73号,2006年8月24日,2006年9月1日施行。已失效)曾明确规定,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境内外汇划转,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对外承包工程项下总包方和分包方均为境内机构的,总包方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项时,可持总包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协议)、分包合同(协议)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内外汇划转手续。二、分包方划转所得外汇资金仅限于对外支付,不得结汇。分包方如需使用该工程款用于境内采购等境内开销,应由境内总包方将工程款结汇后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给境内分包方,双方不得进行境内外汇划转。该项政策废止后,唯一执行的就是“服务贸易指引”中的《实施细则》,其第九条规定,办理服务贸易境内外汇划转业务,由划付方金融机构按以下规定审查并留存交易单证:对外承包工程项下总承包方向分包方划转工程款:分包合同和发票(支付通知);对外承包工程联合体已指定涉外收付款主体的,收付款主体与联合体其他成员之间划转工程款:相关合同和发票(支付通知)。从法条字面上看,第一,未再强调总包与分包方均为境内机构;第二,不再对分包方是否有对外支付的需要进行约束或者限制。但关键是依然未对分包方是否可以境外开户或境外直接收汇未予明确。如此,将有可能导致分包方境外直接收汇的现实甚至直接在境外开户收取外汇。六是部分处罚条款过于刚性致难以取舍。根据“境外账户规定”,其中第十六条的描述为:“境内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外汇局责令改正,撤销境外外汇账户,通报批评,并处以5万元人民币以上3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该法条与2008年8月颁布实施的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描述有细微区别,其第四十八条的描述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处以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撇开罚款金额等不同之处,我们关注的是“境外账户规定”与《条例》中两次处罚条款的描述均为合并处罚,而无单独处罚。我们认为,第一,如合并处罚,对违法轻微的企业显得合法不合情。第二,一并处罚存在操作障碍,即所谓“责令改正”的操作程序如何?因其并不属于行政处罚。第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警告”与“罚款”属两种不同类型的处罚,其是否可以并处?

三、监管策略调整

一是审慎采用服务贸易收入存放境外措施。鉴于当前的外汇收支形势及背景,可采取更为审慎的态度执行并处理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服务贸易收入存放境外及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相关规定,亦即是采取趋严的监管策略,以适度提高企业执行法规的机会成本,在充分保障和维护企业基本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做好政策法规执行过程中的解释说明工作,也借此保证外汇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二是明确境内总包及分包方境外开户政策。充分考虑既往及现状,可明确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境内分包企业不允许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更不允许该类型企业从总包企业方(仅指境内机构)直接在境外收取外汇或存放境外,亦不考虑该类型企业以不同方式将服务贸易项下外汇存放境外。对已开立境外账户的分包方企业账户允许其过渡至项目结束后即予以关户。三是督促到期后的境外账户外汇资金调回。在明确相关总体监管策略后,应根据现行相关规定,督促无论是总包方或分包方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及时将境外存在的外汇资金调回境内。境外账户则该保留的允许其继续保留,该撤销关户的立即予以关户处理,并对后续开户亦一并采取趋严的管理措施,包括开户个数、开户期限及账户最高限额(宜低不宜高)等。四是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汇整体监管。所谓整体监管也可理解为一体化监管,但有别于目前的所谓主体监管。一体化监管是在对企业进行监管时,一并考虑其外汇收支是属于经常项目还是资本项目,是属于货物贸易还是属于服务贸易,在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时即应该予以严格区分,防止串报、误报、漏报及假报,防止申报数据失真,以确保监管质量和效率。五是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检查处罚力度。在加强日常监管监测的同时,应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对涉嫌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应及时移交外汇检查部门进行查处。当然在此过程中,可充分考虑现有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缺陷等因素,对因对法律理解不到位、非明知故犯的企业可采取批评教育的形式督促其改正错误,合法合规经营。六是简化相关行政许可操作便利企业经营。目前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开立境外外汇账户一般情况下还是采取红头文件批复的方式(企业亦是红头文件申请),但其账户到期后展期、责令其余额调回境内等后续操作并无明确操作规范,如果按照开户审批操作显然过于繁琐且不甚合理。就此,理应进一步简化相关审批审核程序,以便利企业操作及外汇管理部门审批。建议将包括开户在内的所有审批业务一并纳入账户系统进行操作,同时明确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另外,对企业(包括非居民和居民身份企业)开立离岸账户、利用境内外外汇资金进行理财操作及服务贸易项下融资等正当合理需求应予以适度支持,但在法规设计或制度安排上应进一步予以规范和明确。

四、可能实现的目标

内管工作汇报范文第11篇

一、班委会:

班长:

1、团结全班同学,协助班主任工作,使班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记录好考勤,每天下午放学后向年级主任汇报;

3、统计本班的操行分,配合班主任每月统计一次;

4、了解班内各种情况,并能及时向班主任及上级老师汇报;

5、每周督促班委召开一次班委会,并将会议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6、带领全班同学及时完成班主任及其他有关部门和教师安排的工作;

7、对班内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并召集班委共同处理。

副班长:

1、协助班长工作,班长不在时行使班长职权;

2、掌握全班学习情况,及时向任课教师及班主任汇报;

3、负责全班劳动卫生、体育等常规工作;

4、执行班主任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

学习委员:

1、热爱学习,刻苦努力,在班内起好带头作用;

2、负责收发各科作业,记录各科成绩,填写好学生成绩;

3、经常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执行任课教师安排,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班内学习情况;

4、根据本班学生情况,组织开展一些有关学习方面的活动,丰富科学文化知识;

5、认真了解、分析本班学生的各种学习情况、态度、方法等,并及时汇报班主任。

劳动委员:

1、管理好本班的环境卫生,督促组长、宿舍长搞好教室、清洁区、宿舍卫生及个人卫生的日常清洁工作;

2、组织好学校安排的常规大扫除;

3、组织学生完成班主任及有关部门安排的突击性卫生及劳动任务;

4、安排环境区的晨扫及负责晨扫质量的监督工作;

5、每次扫除的出勤、打扫卫生的质量情况必须有记录并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6、每周负责记录本班教室及清洁区得分情况,并向班主任汇报。

体育委员:

1、负责带好两操一课(体育课)及其他集体活动的集队、整队和带队工作;

2、组织和带领本班学生参加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体育方面的各种学习、培训及竞赛活动;

3、组织好本班学生参加运动会事宜;

4、每周向班主任汇报出勤及两操质量;

5、每周负责记录本班两操得分情况,并向班主任汇报。

文艺委员:

1、组织和带领本班学生参加学校有关文艺方面的各种学习、培训、表演及竞赛活动;

2、组织好本班的文艺活动。

小组长(兼任团支部小组长):

1、团结本组同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配合班委会和团支部各班委的工作开展;

3、组织好劳动卫生、黑板报等按组进行的各项工作;

4、善于发现组内各种问题,及时向班长、团支书、班主任汇报。

女生委员:

1、按班委要求,以身作则,在班上起好带头作用;

2、团结本班同学,关心、帮助、协调好女同学之间关系;

3、负责好学校、团委、学生会安排的事宜;

4、协助班委、团委工作的开展。

二、团支部:

团支部书记:

1、按团委规定,以身作则,督促团员在班上起好带头作用;

2、组织管理好本班团员,指导团支部工作;

3、带领团支部协助班委管理好班集体,并每周直接向班主任汇报;

4、认真执行校团委开展的各项工作;

5、负责班内团费及各种捐款的收缴与记录工作。

团支部副书记:

1、协助团支部书记工作;

2、协助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做好本班工作;

3、协助团支书对班内团费及各种捐款的收缴与记录工作。

4、每周负责记录本班各宿舍晚休、宿舍卫生得分情况,并向班主任汇报。

宣传委员:

1、主要负责组织好黑板报的编辑工作,与副团支书一起办好本班的刊物发表工作。

2、做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班内各项活动的义务宣传员。

组织委员:

1、主要负责班内的各类活动人员的组织;

2、协助相关班委、团委工作的开展。

生活委员:

1、做好班费的收支记录与管理,每学期公布一次班费收支情况;

2、成为学生生活方面的人,发现生活问题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3、了解、收集学生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鼓励学生养成艰苦朴素的美德;

4、配合宿舍长开展好宿舍卫生检查,协调好各宿舍及宿舍内同学的关系,并能及时发现问题上报班主任;

5、做好同学信件和汇款单的取发登记,保管好教室门钥匙。

行规(礼仪)委员:

1、树立良好的班委形象,在行为规范、养成方面起到好的带头作用;

2、每周日晚自习检查同学头发、指甲,是否佩带首饰等情况;

3、负责对班内违规同学进行记录;

4、配合纪律委员对班内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和记录;

5、及时向班长及班主任汇报班内存在的行规问题。

纪律委员:

1、负责监督和管理本班一切纪律问题,尤其是课间及自习的组织纪律问题;

2、做好预防和阻止班内恶性事件发生的工作;

3、负责对班内违纪同学进行记录;

4、配合行规委员对班内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和记录;

5、及时向班长及班主任汇报班内存在的纪律问题。

宿舍长:

1、认真履行《学生手册》中的“宿舍长职责”;

2、团结室友,与室友共创一个整洁、宁静、温馨的环境,关心同学的疾苦。

3、管理好宿舍的纪律和卫生,并督促室友就寝与起床制度;

4、记录宿舍成员校外留宿去向,及时制止、并及时向班主任反映本宿舍违反道德事件;

5、填好“宿舍周报表”。

一、班委会:

班长:

1、团结全班同学,协助班主任工作,使班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记录好考勤,每天下午放学后向年级主任汇报;

3、统计本班的操行分,配合班主任每月统计一次;

4、了解班内各种情况,并能及时向班主任及上级老师汇报;

5、每周督促班委召开一次班委会,并将会议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6、带领全班同学及时完成班主任及其他有关部门和教师安排的工作;

7、对班内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并召集班委共同处理。

副班长:

1、协助班长工作,班长不在时行使班长职权;

2、掌握全班学习情况,及时向任课教师及班主任汇报;

3、负责全班劳动卫生、体育等常规工作;

4、执行班主任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

学习委员:

1、热爱学习,刻苦努力,在班内起好带头作用;

2、负责收发各科作业,记录各科成绩,填写好学生成绩;

3、经常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执行任课教师安排,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班内学习情况;

4、根据本班学生情况,组织开展一些有关学习方面的活动,丰富科学文化知识;

5、认真了解、分析本班学生的各种学习情况、态度、方法等,并及时汇报班主任。

劳动委员:

1、管理好本班的环境卫生,督促组长、宿舍长搞好教室、清洁区、宿舍卫生及个人卫生的日常清洁工作;

2、组织好学校安排的常规大扫除;

3、组织学生完成班主任及有关部门安排的突击性卫生及劳动任务;

4、安排环境区的晨扫及负责晨扫质量的监督工作;

5、每次扫除的出勤、打扫卫生的质量情况必须有记录并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6、每周负责记录本班教室及清洁区得分情况,并向班主任汇报。

体育委员:

1、负责带好两操一课(体育课)及其他集体活动的集队、整队和带队工作;

2、组织和带领本班学生参加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体育方面的各种学习、培训及竞赛活动;

3、组织好本班学生参加运动会事宜;

4、每周向班主任汇报出勤及两操质量;

5、每周负责记录本班两操得分情况,并向班主任汇报。

文艺委员:

1、组织和带领本班学生参加学校有关文艺方面的各种学习、培训、表演及竞赛活动;

2、组织好本班的文艺活动。

小组长(兼任团支部小组长):

1、团结本组同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配合班委会和团支部各班委的工作开展;

3、组织好劳动卫生、黑板报等按组进行的各项工作;

4、善于发现组内各种问题,及时向班长、团支书、班主任汇报。

女生委员:

1、按班委要求,以身作则,在班上起好带头作用;

2、团结本班同学,关心、帮助、协调好女同学之间关系;

3、负责好学校、团委、学生会安排的事宜;

4、协助班委、团委工作的开展。

二、团支部:

团支部书记:

1、按团委规定,以身作则,督促团员在班上起好带头作用;

2、组织管理好本班团员,指导团支部工作;

3、带领团支部协助班委管理好班集体,并每周直接向班主任汇报;

4、认真执行校团委开展的各项工作;

5、负责班内团费及各种捐款的收缴与记录工作。

团支部副书记:

1、协助团支部书记工作;

2、协助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做好本班工作;

3、协助团支书对班内团费及各种捐款的收缴与记录工作。

4、每周负责记录本班各宿舍晚休、宿舍卫生得分情况,并向班主任汇报。

宣传委员:

1、主要负责组织好黑板报的编辑工作,与副团支书一起办好本班的刊物发表工作。

2、做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班内各项活动的义务宣传员。

组织委员:

1、主要负责班内的各类活动人员的组织;

2、协助相关班委、团委工作的开展。

生活委员:

1、做好班费的收支记录与管理,每学期公布一次班费收支情况;

2、成为学生生活方面的人,发现生活问题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3、了解、收集学生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鼓励学生养成艰苦朴素的美德;

4、配合宿舍长开展好宿舍卫生检查,协调好各宿舍及宿舍内同学的关系,并能及时发现问题上报班主任;

5、做好同学信件和汇款单的取发登记,保管好教室门钥匙。

行规(礼仪)委员:

1、树立良好的班委形象,在行为规范、养成方面起到好的带头作用;

2、每周日晚自习检查同学头发、指甲,是否佩带首饰等情况;

3、负责对班内违规同学进行记录;

4、配合纪律委员对班内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和记录;

5、及时向班长及班主任汇报班内存在的行规问题。

纪律委员:

1、负责监督和管理本班一切纪律问题,尤其是课间及自习的组织纪律问题;

2、做好预防和阻止班内恶性事件发生的工作;

3、负责对班内违纪同学进行记录;

4、配合行规委员对班内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和记录;

5、及时向班长及班主任汇报班内存在的纪律问题。

宿舍长:

1、认真履行《学生手册》中的“宿舍长职责”;

2、团结室友,与室友共创一个整洁、宁静、温馨的环境,关心同学的疾苦。

3、管理好宿舍的纪律和卫生,并督促室友就寝与起床制度;

内管工作汇报范文第12篇

一、汇报的基本形式

汇报没有什么特别固定的形式和严格的要求,一般来说,只要抓住重点,如实简要地汇报出来,崐使要求汇报者满意,达到汇报的目的就行了。汇报就其形式来讲,可分为口头汇报和文字汇报。

㈠口头汇报的要求是思路清晰、实事求是、重点突出、语言简练、节奏适中、吐字清楚、声情并崐茂。口头汇报一般采取归纳式汇报,效果较好。

文字汇报的要求是条理清晰、实事求是、重点突出、文字简练、内容完整、结构合理、文理通顺。

文字汇报一般采取全面式、专题式汇报。

二、汇报的基本内容

汇报的内容非常丰富,本人认为,汇报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下列几项:

㈠基本情况

⒈乡镇基本情况:人口、面积、村委、自然村、

工农业产值、财政收入、人均收入、资源情况、名胜古迹、风土人情、物产特征、传奇故事等。

⒉地税所基本情况:⑴人员情况:本所共有多少人、男女比例、党团员数量、文化结构、年龄结崐构、每个人的基本特征等。⑵任务情况:上级分配计划数、截止月份完成数、占计划数的比例、与同期或邻期相比增减情况、占该乡镇财政收入的比例、

占国民收入的比例等。⑶税源情况:总户数,其中:国有户数、纳税情况、所占比例;集体户数、纳税情况、所占比例;私营企业户数、纳税情况、所占比例;个人工商业户户数,纳税情况、所占比例。另外在汇报税源情况时,要将重点税源、一般税源、潜在税源反映出来。⑷其它情况:房屋、交通通讯、办公条件等。

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⒈税收任务完成情况:分析任务完成的原因,有利因素有哪些、不利因素有哪些、在组织税收收入中采取了哪些措施等。

⒉正确执行税收政策情况: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有无棚架梗阻的现象、有无摊派截留税款的现象等。

内管工作汇报范文第13篇

【论文关键词】外汇管理;境外承包;政策建议

一、甘肃省境外承包工程发展现状

(一)海外市场多元化

近年来,我省境外承包工程行业发展迅速,目前业务范围涉及亚洲、非洲、美洲、欧洲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尤其在非洲取得突破性进展,成为企业境外承包工程的主要市场。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甘肃海外工程总公司是我省规模较大的境外承包工程企业,为提升国际市场竞争能力,企业积极转变思路,探索多元化经营模式,先后在新加坡、加纳、匈牙利、巴布亚新几内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经援、境外工程承包、技术和劳务合作、劳务输出等业务,建成多项在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援外工程和境外承包工程。中甘国际在加纳、沙特、新加坡等8个国家设有7个全资子公司和1个参股公司,在阿尔及利亚、印度、埃塞俄比亚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驻外项目技术组和项目部,实现了区域多元化发展。

(二)业务规模扩大化

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境外承包工程规模不断提升,大项目持续增加,工程营业额收入取得显著成绩。十年来,累计签订合同300余项,完成营业额超过8亿美元,竣工面积160多万平方米,派出人员近1万余人次,境外承包工程企业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我省甘肃建投集团成功跨入百亿元企业行列,并连续跻身“中国建筑承包商”60强,2012年进入中国企业500强,树立了我省企业良好的国际信誉。十年前,甘肃省境外承包工程项目执行合同仅有6485万美元,2011年,甘肃省境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已达到2.97亿美元,同比增长56%,新签工程项目39项,同比增长56%,其中合同额达1000万美元以上新签项目7个。2012年1-4月,我省境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达到1.15亿美元,同比增长10%,完成营业额7901万美元,同比增长63%,境外承包工程各业务指标均取得新的突破。

(三)经营模式多样化

随着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我省境外承包工程开始从传统劳动密集型的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向技术密集型承包工程领域拓展,工程项目涉及电力行业、文化教育工程、公益设施建设、政府工程项目等,企业经营形式也由以往单一的工程项目建造安装发展为伴随着货物、技术、劳务服务出口、集设计和采购、生产和加工、建筑和安装一体化的多样化的商业运作模式,逐步实现了国际工程承包、进出口贸易、技术与劳务合作、设备租赁、建材加工制作等业务共同发展的多元化的组织管理体系,并依托境外承包工程带动了我省境外投资业务的发展和外向型经济的转型跨越。

二、境外承包工程外汇管理及统计申报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不全面

1.外汇管理政策分散,业务人员难以直观了解。我国关于境外承包工程的法规条例是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7号),该条例对境外承包工程的资格申请、经营活动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关于境外承包工程企业外汇账户的开立与审核、外汇资金划转、出口收汇核销、跨境资金申报等涉及外汇业务的规定则分布在《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以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批复文件和其他相关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中,目前仍缺乏一个系统完整的指导性文件,对于银行和企业业务人员来说难以直观的了解境外承包工程的各项规定和业务办理流程。

2.相关条款规定笼统,不便于实际业务操作。境外承包工程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业务,且业务内容越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化,从工程招投标、签订合同、设备及物资材料采购、设计施工、工程验收及竣工结算,很多环节都涉及到外汇资金的跨境流动和管理。而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对于境外承包工程的规定很少,对于某些具体业务应当如何审核办理规定较笼统。如在境内、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及《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中只是对企业外汇账户的开立和投标保证金支付应当审核的单据进行了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涉及到的资金性质不止如此,但无相应的规定可查,导致业务人员无法准确进行判断或者是审核流于形式。

(二)企业境外账户资金管理存在漏洞

一是对企业境外账户外汇监管薄弱,监测方式和手段较为简单。《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境内机构应当保存其境外外汇账户完整的会计资料,并在每季度初15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提供开户银行上季度对账单复印件,在每年1月30日前向外汇局提供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书面说明。但企业境内及境外账户之间工程款划转频繁,异常资金可能借该渠道流入或流出,按季度和年度通报送报表数据则不能起到事前监测的作用。二是不能及时掌握工程项目的整体进度和资金收付情况。境外承包工程具有工程周期长、业务性质复杂、资金来往频繁的特殊性,银行只能在企业办理收结汇业务时根据其提供的相关单证对该笔资金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很难真正了解工程的总体进度情况及相应的资金收付计划,不利于对企业主体的监测。三是存在未按规定对境外账户开立进行备案核准或漏报、迟报统计报表的现象。根据《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境内机构开立境外外汇账户应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核批准,但企业未经外汇局核准企业便擅自开立境外账户并进行资金收付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的企业未按时向外汇局报送境外账户资金使用情况报表,使外汇局无法对企业的境外账户进行监管。

(三)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存在误差

一是现行境外承包工程国际收支统计难以与业务发展相适应。境外承包工程国际收支统计按照一年以下和一年以上的工程周期进行归类统计,交易属性主要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对外直接投资科目,但实际中收汇资金性质非常复杂,不能准确对应于现有的国际收支交易编码,而且经常是一笔收汇既包含了工程价款,也包含着设备物资出口、技术劳务费以及设计安装费等其他费用,在进行申报时很难合理区分资金的性质和归属,影响到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二是各业务系统之间的统计归属有所不同。一笔工程资金的收结汇在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要按照一年以下和一年以上工程先进行区分,再按照实际资金性质进行申报,但在银行结售汇统计系统、直接投资统计系统等其他业务系统中则是按照实际的资金性质进行统计,导致各业务系统对同一笔资金有着不同的统计归类,影响了数据的一致性。三是境外账户中工程款项难以准确统计。目前境外账户资金只要求按期报送报表及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在款项调回境内时,则全部统计在801031-调回存放境外存款本金交易编码项下,无法反映具体的资金性质。

三、相关政策建议

(一)整合完善境外承包项下外汇管理政策法规

建议针对目前境外承包工程外汇管理政策不完善,管理手段不健全、部分条款滞后、缺乏可操作性的情况,对分散的政策法规进行梳理整合,根据境外承包工程发展现状,改进外汇管理方式方法,细化境外承包工程资金流审核及统计申报的相关规定,制定较为具体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进一步加强对外汇指定银行的指导,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

(二)实行主体监管原则,加强对企业资金流的监测

一是按照重点管理原则,对境外承包工程企业实行主体监管,主要对资金流较大,资金来往频繁的企业进行非现场监测,利用外汇账户系统、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系统,对企业外汇账户中境外承包工程款的划转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信息进行交叉比对,判断资金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二是将企业境外账户信息纳入到外汇账户系统中管理。尽快制定境外承包工程企业离岸账户信息报送的管理规定,明确在外汇账户系统中报送境外账户信息的方式和要求。

(三)细化国际收支统计科目,统一业务系统口径

一是进一步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的交易科目及交易编码,不再按一年以上、一年以下对承包工程进行区分,而是按照业务类型分别在经常和资本项目下设置“境外承包工程”统计大项和细项科目,以便清楚的掌握境外承包工程资金的总体规模以及各阶段工程资金使用情况。二是统一各业务系统中关于境外承包工程的统计口径,便利数据的交叉比对,使外汇局能够准确判断资金性质及流向。

内管工作汇报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质量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11 — 0160 — 02

通过境外投资外汇年检,外汇局全面系统地掌握境外投资企业基本情况,对境外投资外汇年检发现问题的及时研究应对,为完善外汇管理提供了大量决策信息,但从境外投资外汇年检质量和效果来看,远没有达到理想的要求。伴随我国境外投资规模快速扩大,其监管手段和管理方式都亟待改善,如何提升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质量,提高数据核对效率,使之更好的为境外投资改革提供有力决策支持,成为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质量控制现状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利用现有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等业务系统及相关资源,做好年检数据质量控制。

(一)强化数据核对,提高年检数据准确性。一是存量数据核对,即核对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与去年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分析参检企业数量的增减变化;二是增量数据核对,即核对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与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已存在的境外投资企业数据,查验企业增量数据与资本项目系统数据是否一致,提高报表的编制质量;三是动态数据核对,即核对企业重点外汇收支项目,如“接收境内母公司放款余额”、利润汇回等是否与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相关数据是否一致,确保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的质量。

(二)整合分析资源,核实年检数据准确性。一是通过商务部门年检数据比对,核实境外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和跨境收支等情况;二是外汇局经办员通过与服务对象的零距离接触交谈,掌握企业关注的焦点和动向,获取捕捉典型案例和倾向性苗头,核实企业资产负债的真实情况;三是利用非现场检查系统指标灵活性、可控性、多元化的特点,按不同需求设置多类预警指标,通过对业务数据和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的比对操作,核实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真实性。

二、当前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核对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惩戒制度缺失,境外投资外汇年检监管先天不足。企业如未参加外汇年检,按规定不予受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在外汇管理工作中,外汇局对货币出资汇出境外投资完毕的企业,或对只有实物投资的企业管理较弱,缺少震慑力,这种单一的制约措施,难以有效促进企业的参检主动性。

(二)报送方式缺陷,年检数据真实性把关缺失。2013年境外投资企业年检调整为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填报2013年年检信息报表。由于境内投资主体可暂不提供纸质材料,外汇局对企业提交的境外投资企业资产负债等数据是否经过事务所审核无从把握,企业报送数据的质量直接影响外汇局的监管效率。

(三)联合年检形同虚设,缺少监管合力。目前商务、外汇部门对境外投资企业实行的联合年检,由于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步调往往不一致。联合行动少、各自为政多,没有体现出“联合”优势,且对未参检企业缺少统一的惩戒标准,部分企业对境外投资外汇年检的重视不足,更谈不上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四)主动监管不畅,年检质效大打折扣。一是外汇局作为境外投资企业的下游管理部门,对其变更、注销及非现汇投资的信息了解非常被动,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信息核对费时费力。二是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核查工作不到位,影响境外投资外汇年检对日常监管辅助作用的发挥。

(五)审核系统缺陷,数据核对后天乏力。

1.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校验功能有待完善。表现为现行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的核对功能较弱,影响外汇年检的质量和效率。

(1)只要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中企业货币出资、非货币出资等项目填报数据,则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年检校验均显示未通过。提示为[境内股东货币出资汇出金额—本年(或历年)]、[境内股东非货币形式出资金额—本年(或历年)]、[境内股东实物出资金额(已实际在海关报关金额)—本年(或历年)]与系统统计数据不符。有时对无法通过校验的数据只能强行通过,造成年检数据准确性不高,不利于通过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

(2)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核验关系比较松散。例如“境外投资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据项与“境内股东出资情况表”中 “境内股东出资金额合计”没有核对关系。如果境外企业为独资企业,无境外投资汇出,企业提交年检数据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据较大时,“归属中方的所有者权益金额”为0,系统校验也为正常。

(3)企业端未设校验提示功能,影响年检效率。参检方提交年检资料时,仅外汇局端能看见系统自动校验的文字提示,境外投资年检模块企业端不显示提示,企业只能在收到外汇局的退回后再进行核实修改。校验提示功能的缺失,不利于及早发现问题,也没有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检主动性,将数据核对压力集中于外汇局端,影响年检效率。

2.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境外投资年检模块中“境外投资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各填列项过于简单,并且各填列项与审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各项名称不符,使企业在填报时凭自己理解进行填报。如在填报“2负债合计”“其中短期负债”时有些企业将审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合计”填列其中,这样操作使年检数据准确性差、利用价值有限。

3.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撤消”操作时外汇局年检意见、外汇局备注不能填写内容,外汇局只能电话通知企业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填报相关问题,督促企业进行修改,影响年检效率。

三、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质量控制与优化措施方案选择建议

(一)管理前置,加强惩戒措施,提升年检数据申报质量。依托历年年检的先进经验,将影响年检数据质量的主要问题整理汇总,将管理措施前置,从源头上提前予以优化解决。

1.主体监管前置,实施年检主体监管区别对待。加强主体监管,全面监管企业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境外投资企业资金流动,借鉴主体分类监管的理念,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对不参检企业的违规惩戒。对于依法合规履行年检义务的企业,简化工作程序,提供优质服务,做到诚实守信便利。对于不按规定履行年检义务的企业,加大审查审核力度,并对该类企业实施底数清理关口前移,做为重点企业监管,强化落实失信惩戒,提高外汇年检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是注销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停办境外投资外汇业务,停办货物贸易等其他外汇业务,发文告知所在地外汇指定银行不得予以办理一切外汇业务。二是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未按规定参加境外投资外汇年检和申报年检信息的企业,根据情节轻重,依照《外汇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企业及其责任人分别予以相应处罚。

2.协助管理前置,充分发挥银代位监管的职能。充分发挥银行与企业紧密联系的优势,实行“银行与企业结对”的新方式,为进一步提高年检的质量与水平。通过银行主办行的地位促企业年检,使企业主动参检的积极性、数据申报的准确性都有明显的提高。

3.宣传手段前置,实施年检提质“三借助”。一是借助网络及媒体受众面广的优势,公告企业境外投资外汇年检的义务和惩戒措施,提高境外投资外汇年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借助培训手段,将新的境外投资外汇年检要求和报表填写注意事项传达给企业,提升年检数据申报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借助商务局人力资源充足等优势实现了由单一管理向合力监管的跨越。

(二)改变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报送渠道,比照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数据上报方式,由事务所端口上报境外投资外汇年检信息,以提高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的真实性,同时提高外汇局的监管效率。由于目前的境外投资外汇年检只需要录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填报2013年年检信息报表,境内投资主体不提供纸质材料,外汇局对企业提交的境外投资资产负债表是否经过事务所审核把关无从把握,因此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报送数据,可以提高数据报送质量的同时,也避免企业为了节约成本等原因报送未经过审计的境外投资年检数据,以提高境外投资年检数据质量。

(三)完善监管联动制度体系。一是完善现行联合年检制度,增加联动条款,规定只有当所有部门全部审核通过后,企业方能完成年检工作;二是协调联合年检各部门出台统一规定,明确相应的惩罚措施,对拒不参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企业,分别采取警告、罚款直至注销批准证书、外汇登记等措施,必要时请工商部门进行协助督检;三是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共通信息,共享资源。

(四)主动监管,将日常监管与境外投资外汇年检相结合,提高年检质效。一是加强与联合年检部门的联系,实现信息共享,主动了解企业对其变更、注销及非现汇投资的信息,避免境外投资企业的下游管理部门管理不利状况。二是建立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核查工作制度,使日常监管与境外投资外汇年检相结合,境外投资外汇监管真正做为外汇监管的辅助。

(五)夯实基础、创新数据核对方法。依托外汇局现有系统,积极探索创新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提高数据核对的方式方法,有力提升了境外投资外汇年检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1.完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核验功能,或者开发“核对软件”提升外汇年检数据质量。一是完善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中企业货币出资、非货币出资等项目填报数据校验与资本项目系统中企业协议投资情况查询相关数据关联、核对;二是完善“境外投资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据项与“境内股东出资情况表”中“境内股东出资金额合计”建立核对关系。三是完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境外投资年检校验提示功能,增加企业端未设校验提示功能,提高年检效率。

2.开发“监管软件”提升外汇年检数据质量。针对不能利用系统自动筛选的敏感科目单独建立风险类指标预警值,实现指标值的主体筛选。全面有效实现境外投资外汇年检的后续核查与监管,同时也是对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进行考核,促进银行提高业务质量,确保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落实。具体为:根据资本项目系统及信息查询系统的信息资源,设置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不能自动筛选的风险类指标预警值,主要筛选境外投资超限额情况、大额利润留存境外、异常利润汇回、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流出入的企业,并以业务数据变动特征为依据,锁定可疑企业的年检重点项目,同时以核对重点项目为基础,对企业报送的境外投资企业的年检数据对应项目进行反向核对,快速锁定错误数据,以提升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数据质量。

3.完善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报表设置功能,保障年检数据质量。建议“境外投资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各填列项与审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各项名称相符,避免企业在填报时凭自己理解进行填报,提高年检数据准确性、增加年检数据利用价值。

4.完善系统年检模块“撤消”操作中“外汇局年检意见”、“外汇局备注”填写信息内容功能,使企业尽快登录系统修改数据,提高年检效率。

内管工作汇报范文第15篇

【论文关键词】外汇管理;境外承包;政策建议

一、甘肃省境外承包工程发展现状

(一)海外市场多元化

近年来,我省境外承包工程行业发展迅速,目前业务范围涉及亚洲、非洲、美洲、欧洲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尤其在非洲取得突破性进展,成为企业境外承包工程的主要市场。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甘肃海外工程总公司是我省规模较大的境外承包工程企业,为提升国际市场竞争能力,企业积极转变思路,探索多元化经营模式,先后在新加坡、加纳、匈牙利、巴布亚新几内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经援、境外工程承包、技术和劳务合作、劳务输出等业务,建成多项在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援外工程和境外承包工程。中甘国际在加纳、沙特、新加坡等8个国家设有7个全资子公司和1个参股公司,在阿尔及利亚、印度、埃塞俄比亚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驻外项目技术组和项目部,实现了区域多元化发展。

(二)业务规模扩大化

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境外承包工程规模不断提升,大项目持续增加,工程营业额收入取得显著成绩。十年来,累计签订合同300余项,完成营业额超过8亿美元,竣工面积160多万平方米,派出人员近1万余人次,境外承包工程企业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我省甘肃建投集团成功跨入百亿元企业行列,并连续跻身“中国建筑承包商”60强,2012年进入中国企业500强,树立了我省企业良好的国际信誉。十年前,甘肃省境外承包工程项目执行合同仅有6485万美元,2011年,甘肃省境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已达到2.97亿美元,同比增长56%,新签工程项目39项,同比增长56%,其中合同额达1000万美元以上新签项目7个。2012年1-4月,我省境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达到1.15亿美元,同比增长10%,完成营业额7901万美元,同比增长63%,境外承包工程各业务指标均取得新的突破。

(三)经营模式多样化

随着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我省境外承包工程开始从传统劳动密集型的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向技术密集型承包工程领域拓展,工程项目涉及电力行业、文化教育工程、公益设施建设、政府工程项目等,企业经营形式也由以往单一的工程项目建造安装发展为伴随着货物、技术、劳务服务出口、集设计和采购、生产和加工、建筑和安装一体化的多样化的商业运作模式,逐步实现了国际工程承包、进出口贸易、技术与劳务合作、设备租赁、建材加工制作等业务共同发展的多元化的组织管理体系,并依托境外承包工程带动了我省境外投资业务的发展和外向型经济的转型跨越。

二、境外承包工程外汇管理及统计申报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不全面

1.外汇管理政策分散,业务人员难以直观了解。我国关于境外承包工程的法规条例是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7号),该条例对境外承包工程的资格申请、经营活动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关于境外承包工程企业外汇账户的开立与审核、外汇资金划转、出口收汇核销、跨境资金申报等涉及外汇业务的规定则分布在《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以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批复文件和其他相关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中,目前仍缺乏一个系统完整的指导性文件,对于银行和企业业务人员来说难以直观的了解境外承包工程的各项规定和业务办理流程。

2.相关条款规定笼统,不便于实际业务操作。境外承包工程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业务,且业务内容越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化,从工程招投标、签订合同、设备及物资材料采购、设计施工、工程验收及竣工结算,很多环节都涉及到外汇资金的跨境流动和管理。而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对于境外承包工程的规定很少,对于某些具体业务应当如何审核办理规定较笼统。如在境内、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及《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中只是对企业外汇账户的开立和投标保证金支付应当审核的单据进行了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涉及到的资金性质不止如此,但无相应的规定可查,导致业务人员无法准确进行判断或者是审核流于形式。

(二)企业境外账户资金管理存在漏洞

一是对企业境外账户外汇监管薄弱,监测方式和手段较为简单。《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境内机构应当保存其境外外汇账户完整的会计资料,并在每季度初15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提供开户银行上季度对账单复印件,在每年1月30日前向外汇局提供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书面说明。但企业境内及境外账户之间工程款划转频繁,异常资金可能借该渠道流入或流出,按季度和年度通报送报表数据则不能起到事前监测的作用。二是不能及时掌握工程项目的整体进度和资金收付情况。境外承包工程具有工程周期长、业务性质复杂、资金来往频繁的特殊性,银行只能在企业办理收结汇业务时根据其提供的相关单证对该笔资金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很难真正了解工程的总体进度情况及相应的资金收付计划,不利于对企业主体的监测。三是存在未按规定对境外账户开立进行备案核准或漏报、迟报统计报表的现象。根据《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境内机构开立境外外汇账户应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核批准,但企业未经外汇局核准企业便擅自开立境外账户并进行资金收付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的企业未按时向外汇局报送境外账户资金使用情况报表,使外汇局无法对企业的境外账户进行监管。

(三)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存在误差

一是现行境外承包工程国际收支统计难以与业务发展相适应。境外承包工程国际收支统计按照一年以下和一年以上的工程周期进行归类统计,交易属性主要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对外直接投资科目,但实际中收汇资金性质非常复杂,不能准确对应于现有的国际收支交易编码,而且经常是一笔收汇既包含了工程价款,也包含着设备物资出口、技术劳务费以及设计安装费等其他费用,在进行申报时很难合理区分资金的性质和归属,影响到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二是各业务系统之间的统计归属有所不同。一笔工程资金的收结汇在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要按照一年以下和一年以上工程先进行区分,再按照实际资金性质进行申报,但在银行结售汇统计系统、直接投资统计系统等其他业务系统中则是按照实际的资金性质进行统计,导致各业务系统对同一笔资金有着不同的统计归类,影响了数据的一致性。三是境外账户中工程款项难以准确统计。目前境外账户资金只要求按期报送报表及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在款项调回境内时,则全部统计在801031-调回存放境外存款本金交易编码项下,无法反映具体的资金性质。

三、相关政策建议

(一)整合完善境外承包项下外汇管理政策法规

建议针对目前境外承包工程外汇管理政策不完善,管理手段不健全、部分条款滞后、缺乏可操作性的情况,对分散的政策法规进行梳理整合,根据境外承包工程发展现状,改进外汇管理方式方法,细化境外承包工程资金流审核及统计申报的相关规定,制定较为具体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进一步加强对外汇指定银行的指导,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

(二)实行主体监管原则,加强对企业资金流的监测

一是按照重点管理原则,对境外承包工程企业实行主体监管,主要对资金流较大,资金来往频繁的企业进行非现场监测,利用外汇账户系统、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系统,对企业外汇账户中境外承包工程款的划转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信息进行交叉比对,判断资金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二是将企业境外账户信息纳入到外汇账户系统中管理。尽快制定境外承包工程企业离岸账户信息报送的管理规定,明确在外汇账户系统中报送境外账户信息的方式和要求。

(三)细化国际收支统计科目,统一业务系统口径

一是进一步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的交易科目及交易编码,不再按一年以上、一年以下对承包工程进行区分,而是按照业务类型分别在经常和资本项目下设置“境外承包工程”统计大项和细项科目,以便清楚的掌握境外承包工程资金的总体规模以及各阶段工程资金使用情况。二是统一各业务系统中关于境外承包工程的统计口径,便利数据的交叉比对,使外汇局能够准确判断资金性质及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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